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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幸福论

_30 陈瑛 (现代)
灭善良人性,或在经济上犯罪,或在政治上堕落。
理想指向未来,又根源于现实,具有实现的可能性。莱布尼茨说,现在包含着过去,而又充满了未来。在未来与现实的关系上,罗素认为,从感情上讲,未来比过去重要,甚至比现在还重要。人人都怀有美好的理想,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而美好、崇高的理想又会令人奋发。现代德国著名学者卡西尔认为,对未来事件的期望,甚至对未来行动的计划,并非完全是动物生命所不能达到的。但是,在人那里对未来的意识经历了独特的意义变化。未来不仅是一个想象,它成了一个“理想”。
这种变化意义在人的文化生活的一切阶段上都体现了出来。理想能够激励与鞭策人,让人持续地为之奋斗。人的理想不仅是理性化的东西,而且还总带有希望的感情色彩。生活中的幸福,离不开人们寄希望于未来的那种情感,那种在希望中激起的浓烈而丰厚的情感。也就是说,幸福必须表明一个人所处的状况,符合他对于生活的热情向往。
从这个意义说,幸福意味着实现了的或尚未实现的希望,是人们对理想和目标的一种不断追求。
总之,幸福与人的希望、理想是不可分的。
前面讲过,不同的生活理想会导致不同的幸福观。还应该指出,不同的理想和幸福观,会产生不同的精神面貌和生活态度。抱着人生在世,必须尽情享乐态度的人,就会把吃好、穿好、玩好当成幸福,就会对吃喝玩乐干劲十足,对物质享受不满足,而对劳动和工作敷衍了事;甚至会为了获得他所谓的幸福而不惜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敲诈勒索、剥削别人的劳动,以致制假贩假、制黄贩黄……堕入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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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第二章 幸福依靠创造和奋斗
如果他的生活理想只是温柔的妻子、可爱的孩子,舒适的房子,他就会在获得娇妻爱子和好的房子以后,不再为事业作进一步的努力,而抱着“不求增福寿,只求保平安”的态度过日子,浑浑噩噩,得过且过。而只有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人,才会把整个社会乃至全人类的幸福作为自己的幸福,才有最高的的劳动和创造热情,才愿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完全贡献出来,为社会的利益、人类的幸福不惜牺牲个人的利益,以得到最大的精神幸福。邓小平指出:“没有共产主义思想,没有共产主义道德,怎么能够建设社会主义?党和政府愈是实行各项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负责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视、愈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

现在确有不少人,在党和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的正确方针下,抵制不住腐朽思想的侵蚀,产生了消极、落后的幸福观,他们奉行金钱至上、个人至上的人生准则,说什么“理想是空的,金钱是实的”
,相信“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丧失了崇高的理想,一切向钱看,导致了腐败,甚至干出了与社会主义制度格格不入的事。
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们实现崇高理想和最终走向真正的幸福提供了条件,但遗憾的是,有许多人对幸福作了个人主义的理解,把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看得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利用国家比较宽松的自主的政策,大搞以权经商、滥发奖金、哄抬物价,甚至坑害国家和群众的利益。
①《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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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幸福的实现395
这种幸福观是与共产主义理想指导下谋取广大人民幸福的幸福观根本对立的,也是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改革开放政策背道而驰的。因此,在强调富国富民、共同富裕的同时,必须抵制那些腐朽的幸福观,理直气壮地宣传共产主义理想,提倡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国家整体利益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原则。
只有在实现幸福的过程中树立高尚的理想,才能摆脱庸俗、低级的幸福观,正确地看待幸福,从而斗志旺盛、浑身是劲地投入工作和创造活动,获得心情愉快的感觉——幸福。
那些没有高尚理想的人,在实现幸福的过程中也许会不择手段,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落得身败名裂;或者在获得个人短暂的“幸福”后,丧失进取心,碌碌无为地混日子。他们的最终结果只能是空虚和痛苦。
以现实作为基础A高尚的理想能持久地激发人们努力奋斗,也能使人在努力和奋斗中获得欢乐与幸福。我们所说的理想既不是无法实现的空想,也不是虚无缥渺的幻想,而是同现实工作和长远奋斗目标相联系的有实现可能性的想象与信念。以现实作为基础,理想才会有实现的可能;只有通过具有高尚理想的人的不懈奋斗和务实工作,理想才能得以实现。
共产主义是我们的最高理想,是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
但是,这个人人均有幸福的共产主义社会不是一朝一夕便会到来的,其实现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只有把它与一定时期的奋斗目标结合起来,才能让人真切地感受到奋斗的幸福。
我们必须注意防止在社会理想方面的两种错误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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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第二章 幸福依靠创造和奋斗
是只想社会理想的当前目标,忽视最终目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把广大群众当前的具体实践和物质利益当作无产阶级的最终目标和长远利益,忘记了为实现共产主义和人类的共同幸福而奋斗的理想和信念,仅仅追求眼前的物质利益,满足于当前的具体实践,必然会导致只顾眼前小惠、“一切向钱看”
甚至见利忘义。
二是强调社会理想的最终目标,不讲当前实际,忽视人民群众的目前幸福和实际利益,甚至把只能在未来实现的东西当作今天的具体任务,这就必然依旧用过去的老眼光看待目前的政策,对实行市场经济和实现“小康”目标不理解,对新生事物抱怀疑和否定态度,最终导致落伍于时代。我们必须把共产主义理想与全国人民为之奋斗的一定时期的具体目标结合起来,使之更具备实现的可能性,“现在的努力是朝着将来的大目标的,失掉这个大的目标,就不是共产党员了,然而放松今日的努力,也就不是共产党员。”
①真正的共产党人应当既是革命的理想主义者,又是艰苦奋斗的实干家。我们的高尚理想绝不是坐享其成,而必须落实在现实中,植根于实践,还要靠我们的辛勤劳动。“目前我们国家正在努力实现的一系列具体任务和奋斗目标,都是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在现阶段的具体化。我们必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共产主义添砖加瓦。
高尚的理想必须以现实为基础,只有这样,它才能成为“生活的灯塔”
、“生命的火炬”
,照亮和指明人们前进和奋斗
①《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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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幸福的实现595
的道路。
脚踏实地,苦尽甘来A理想和目标尽管具有实现的可能性,但它决不是从天而降,凭空就能实现的,必须在现实的基础上,脚踏实地,不懈奋斗。
《国际歌》唱出了千古真谛:“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只有通过艰苦的劳动、创造和斗争,我们才会分享到幸福的甘甜。
幸福是斗争的结果,劳动的结晶。要真正使自己得到幸福,就必须为幸福而奋斗。真正的幸福并不在于目标是否达到,而在于为达到目标所进行的奋斗之中。
世间的任何事物,追求时候的兴致总要比享用时候的浓烈。
有人认为,只强调革命理想,不把物质生活抓到手里,幸福就无法“落实”
,就会成为虚伪抽象的东西,这是不对的。
物质生活不管如何强调,好的物质生活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它必须从劳动与奋斗中产生。离开劳动和奋斗,幸福便无从谈起。只有通过人的劳动和奋斗,人们合理的物质欲望才能真正得到“落实”和满足,才能真正获得物质生活上的幸福。
而人的精神生活上的幸福和满足,更离不开社会生活实践。
尽人皆知,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出人们生活所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只有奋斗,才能为获得更丰富的物质生活资料创造良好的条件。人们会在劳动成果的收获中,在奋斗胜利的欢呼声中,感受到极大的快乐与幸福。劳动和奋斗才是真正幸福的基础和根源。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创造人类社会的一切,没有劳动,就没有人类的历史,劳动创造了世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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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第二章 幸福依靠创造和奋斗
创造了人类自身。没有劳动就没有人类社会,就没有社会生活的发展,更谈不上幸福的生活。
幸福离开了劳动和奋斗,便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流。总之,没有劳动和奋斗,也就无所谓幸福。至于那种认为只有使自己的肉体器官得到满足的高度物质享受才算是幸福的说法,是与他们把劳动和奋斗看成痛苦和负担的看法有关的。因为他们的人生哲学就是吃喝哲学和寄生哲学。
其实,片面追求个人物质生活享受的思想,不但不会引向幸福,甚至可以导向罪恶。
具有这种思想的人,轻则玩物丧志,损人利己;重则丧失气节,投敌卖国,成为人民的、民族的罪人。
幸福不是上帝的赐予,而是人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来的。由于人们劳动、奋斗的方式、途径和程度各有差别,他们创造的幸福也有差异。在为人类幸福而斗争的过程中,登上高峰就打开更广阔的眼界,带来更深刻的幸福,登上低峰则创造小的幸福。创造幸福并非一项安逸的工作,它需要人们付出艰苦的劳动。歌德在总结自己的一生时认为,他的一生基本上是在辛苦工作,没有哪一个月过的是真正的舒服的生活,就好像推一块石头上山,石头不停地滚下来又推上去。
歌德凭其毕生的辛劳,创建了宏伟事业,赢得了自身存在的充实和幸福。屠格涅夫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你想成为幸福的人吗?但愿你首先学会吃得起苦。
要享受幸福,首先得创造幸福。只有脚踏实地地劳动创造,才能在付出艰辛劳动后得到幸福的甘甜。犹如蜜蜂上万次地飞翔,行程数万里,博采众花,才能酿造出甘甜的蜜。
正是由于爱迪生艰辛的劳作,发明了灯泡,后人才获得了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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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幸福的实现795
黑暗困扰的幸福;正是诺贝尔冒着生命危险,研制成功安全炸药,才使人类饱享安全所带来的便利;正是通过居里夫人艰苦的奋斗,才从镭含量不到百万分之一的几吨沥青油矿中炼出十分之一克的氯化镭。这些科学家通过脚踏实地的艰苦劳动,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幸福,他们也从中获得了极大的愉悦和幸福。
我们在看待幸福时,也必须像这些科学家那样,不要把幸福仅仅当作个人的问题,而要把个人的幸福同祖国的、人类的命运联系起来,不能坐享幸福、待侍幸福,而必须积极投身到劳动和奋斗中去,争取幸福,创造幸福,用我们辛勤的劳动和创造,给人类造福。人,一旦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工作,赶走荒凉、贫困、落后,而带来繁荣富裕的时候,就会感受到任何物质享受都无法比拟的莫大幸福。
马克思说:“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更加高尚的人,历史承认他们是伟人;那些为最大幸福而奋斗的人,经验赞扬他们为最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

①《马克思恩格斯论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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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5第二章 幸福依靠创造和奋斗
第二章 三 个人牺牲与幸福从雷锋精神说起A自我、小我与大我A在实现集体幸福中实现个人幸福A幸福有个人幸福与集体幸福、社会幸福之分。对于一个有共产主义道德的人来说,集体幸福和社会幸福高于、大于个人幸福,把为了集体幸福和社会幸福作出自我牺牲看作自己应尽的义务。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说:“中国人民正在受难,我们有责任解救他们,我们要努力奋斗,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但是,我们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数人民的痛苦,我们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

从雷锋精神说起A雷锋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为人类解放事业——共产主义奋斗终生,他有自己的共产主义幸福观。雷锋身上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它的突出体现就是雷锋精神。
雷锋,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新人的榜样,其精神的核心内容就是为人民服务,正如雷锋自己所说的那样: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
①《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9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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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幸福的实现995
雷锋是伟大而普通的一兵,他坚信,没有阶级的解放,就没有个人的解放;没有集体的、阶级的幸福,也没有个人的幸福。他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我,是共产党使我翻身得解放,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的穷人没有得到解放,他们没有吃没有穿,受着压迫、剥削,我绝不能看着他们受欺凌。他认定,自己活着的全部意义就在于为人民服务,为人类解放事业——共产主义而奋斗。为此,他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种自我奉献、自我牺牲的精神,看作一个人最大的幸福和快乐。正是由于这种信念的支配,他平日十分节俭,自己苦熬,舍不得随便花一分钱,舍不能随便买一双袜子、一件衣服,袜子是补了又缝,缝了又补,但当人民需要时,他会毫不吝惜地把自己积攒的钱捐献出来。正是这种精神的激励,他才会几十年如一日,毫无怨言地做好事,帮助人们克服困难。
自我牺牲精神是处理公私关系的最高道德要求和道德境界,它要求人们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社会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要无条件地使个人利益服从社会整体利益。这种牺牲精神,在人和人的关系中,在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中,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需要的。在保卫祖国的正义战争中,当战斗任务需要一个战士冒着枪林弹雨,舍身炸碉堡的时候(即社会幸福和个人生命之间发生严重对立时)
,只有勇于作出个人牺牲,才能为整个社会的幸福作出贡献。同样,在抗洪救险、凿洞炸坝、挺身而出救人、奋勇制服匪霸等艰巨工作中,紧急的任务需要人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完成时,都有一个怎样对待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关系的问题,要保证上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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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第二章 幸福依靠创造和奋斗
业的顺利完成,使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就要求牺牲个人利益甚至生命,服从大局和全局。如王进喜舍身跳入坑中搅拌混凝土,以防止井喷给国家造成损失;罗盛教舍身救落入冰窟中的儿童等等,都属于这样的情况。
为了革命和建设,在特定情况下,也要求人们在个人幸福方面作出重大牺牲。如为了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和排洪防洪等重大任务的完成,需要群众搬迁住宅以致个人财产受到很大的损失,或给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为了保卫祖国舍弃亲人,为了科学事业而损害健康等,都需要人们作出一定的个人牺牲。
我们学习雷锋,不能只模仿他做好事,必须学习他的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为人民和国家利益自我奉献、自我牺牲的精神,我们向雷锋学习,就是要像他那样高瞻远瞩,看到全体,放眼未来,以利人为荣,以助人为乐,献身于无限的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献身于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并把这些作为最大的幸福。
雷锋精神已植根于当代中国社会土壤中,它已经而且还将影响和激励人们为人民服务,为社会谋福利,为崇高和伟大事业而做出自我牺牲。
自我、小我与大我A歌德在诗剧《浮士德》中说:凡是赋予整个人类的一切,我都要在内心中体味参详,我的精神抓住至高至深的东西不放,将全人类的苦乐堆积在我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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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幸福的实现106
于是小我便扩展成全人类的大我。
在幸福问题上,也会遇到自我、小我与大我的问题,我们必须处理好彼此的关系。我们既要尊重自我、小我,又要维护大我;在必要时甚至必须为大我而牺牲自我、小我。因为,当幸福仅仅属于个人的时候,只不过像挂在项上的金锁链,是渺小而微不足道的。只有当它属于集体、属于人民的时候,才是伟大的、有意义的。
具有共产主义理想的人,能够为了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需要,为了使小我扩展成大我而自觉地作出一定的自我牺牲。
例如,革命烈士彭湃参加革命首先从自己开刀,他把自己大地主家庭的土地分给了农民群众。
闻名的共产党人杨殷同志,为了给党筹措活动经费,不仅卖掉了自己的全部田产,而且卖掉了自己兄弟的全部田产,最后把妻子的首饰全都拿去卖掉了。刘胡兰在敌人钢刀的威逼下大义凛然、视死如归,因为在她的心目中有一个大我,她知道必须为了大我而牺牲小我,绝不能贪生怕死,出卖同志而保住小我,那样实在太卑鄙了。
所以,毛泽东给她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刘胡兰为我们树立了崇高的大我形象。
只有胸怀大我,宁愿牺牲自我、小我的人,才能不陷于个人的悲喜之中,才能充满革命的乐观主义、浪漫主义,“我自横刀向天笑”。这些人在共产主义大业和人类正义事业面前,甘愿抛头颅、洒热血,把自己的生命献给共产主义事业。
孟轲曾说:“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①方志敏在狱中写了《可爱的中国》,表白了以小我服从大我、为大我①《孟子。告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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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第二章 幸福依靠创造和奋斗
不惜牺牲小我的铮铮雄心:我能舍弃一切,但是不能舍弃党,舍弃阶级,舍弃革命事业。我有一天生命,我就应该为它们工作一天!假设能使中国民族得到解放,那我又何可惜于我这一蚁命!
如果只顾及保全自我、小我,而出卖他人、背叛革命,这样苟延残喘地活着还不如壮烈地去死,因为这样的生活已不再有任何意义。王若飞则指出,为了保存一个人的生命,而背叛了千万人的解放事业,遭到千万人唾弃,那样活着是没有什么意思的。电影《红岩》很好地揭示了这一真理,革命战士成岗被敌人百般折磨,身上滴着鲜血,双脚拖着铁镣,写就了这样的诗句:“对着死亡我放声大笑,让魔鬼的宫殿在笑声中动摇;这就是我——一个共产党员的‘自白’,高唱凯歌埋葬蒋家王朝!”他的生命得到了升华,人们永远赞颂他。而甫志高在敌人的利诱威逼下,贪生怕死,背叛了革命,供出了游击队的联络点,虽然苟活了一段时间,但遭到了所有有正义感者的唾弃。总之,革命斗士为了追求更大的幸福——实现人类最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而献身,死的光荣、伟大;为保住小命,出卖同志、背叛革命的人则活得可耻、卑鄙。
在革命者的心目中,为取得革命胜利而遭到的灾祸苦难,是革命所必须偿付的代价。这种代价需要多少,便得付出多少,丝毫不能吝惜。这种代价的形式多种多样,有吃苦、舍富、受贫、忍饥、耐寒、担忧、挨骂、坐牢、受刑、杀头、战死等等。
这些代价无论多么重大,对未来的永久幸福来说,它总是暂时的,对全局的胜利来说,它总是局部的。
在这里,革命者把自我、小我溶入阶级的大我中去了,个人的牺牲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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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幸福的实现306
了整个阶级的一个局部牺牲。对于抱有这样的人生观和幸福观的人,他们决不会只追求物质享受的幸福,而是把遭受灾难祸患视为意料中之事,即使在杀身大祸面前,他们也能以“鼎镬甘如饴,求之不可得”的革命浪漫主义豪迈气概处之,绝不逃避苟免,他们在牺牲中感到了幸福。
这种为人类的大我而作的牺牲,在那些抱有个人主义人生观和幸福观的庸人眼里,无论如何不可理解。他们把这些事看成是天外飞来的横祸,认为如果谁不临难逃避,屈辱苟且,那谁就是自讨苦吃。他们把个人甘受大祸而为人民创造大福的人,一律看成傻子。这些人只承认个人、小我的幸福而无视大我、人民的幸福,只贪图渺小的、狭隘的幸福而不理解伟大的、普遍的幸福,只知道物质享受的幸福而不懂得精神生活的幸福;只体会到活着的价值而省悟不到壮烈地死的意义;只追求个人一生一世的幸福而看不到广大人民子孙万代的幸福。他们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幸福观较之服从于大我的革命者的幸福观,可谓一个在地上,一个在天上,一个是何等的渺小,一个是多么的崇高。
资产阶级幸福观的本质特征在于鼓吹个人幸福,把损人利己、追求个人幸福看成是天经地义的不变法则。狄德罗就曾说,所有活着的东西,人也不是例外,都牺牲同类来寻求自己的幸福。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种观点正是尔虞我诈、追逐私利、弱肉强食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反映,这种幸福观必定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别人的痛苦的基础上。恩格斯曾对当时的这种资产阶级幸福观进行过尖锐的批判,他说,这种幸福观“使人不做一点正事,使他们心甘情愿地丢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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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第二章 幸福依靠创造和奋斗
本性,而去一味追求‘幸福’,只想吃得好,喝得好;它把丑恶的物质享受提到至高无上的地位,毁掉了一切精神内容。“
这种以自我、小我为中心的个人主义幸福观认为,死——哪怕是为了集体的利益和正义的事业,都是最大的不幸,只有自己活着才是幸福的,如果我不在里边,即令最好最完美的世界,也是毫不足取的。这种观点是多么的自私自利啊。
个人主义幸福观不顾及大我,只注重自我、小我、是不是容易得到“幸福”
,容易得到某种满足呢?
且看这样的一个故事:从前有个农民,他穷得上无片瓦,下无寸土。他朝思暮想:“要是我有几亩地,自种自收,该有多好啊!”后来他的希望达到了,他有了几亩地。过了几年,他又想:“要是我有几百亩地,雇几个长工,自己不下地,该多好啊!”他的愿望又成真了,他成了地主,吃喝玩乐,成天不干活。按说他应该满意了吧,但他依然不满足,他在想:“出门得自己走路,要是有马骑,有轿坐,该多好啊!”他的目的又实现了,出门能骑马坐轿了,论理他应该感到十分的“幸福”了吧,可是,他的欲念还在膨胀,他这时又想:“要是能在朝中作官该多好啊!”这个哲理性的故事昭示我们,以自我、小我为中心的个人主义者所需要的幸福难以达到,其无限膨胀的欲望是始终满足不了的。有一首歌谣也反映了同样的道理:一天忙碌为的饥,刚得饱来又思衣;衣食刚得双份足;房中缺少美貌妻;有了娇妻并美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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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幸福的实现506
出入无轿少马骑;骡马成群田万顷,无有官职怕受欺;六品七品嫌官小,四品五品也嫌低;当朝一品当宰相,又想面南当皇帝。
这种以自我、小我为中心的个人主义幸福观是要不得的,因为它产生的私欲会永无止境,持有这种幸福观的人必然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别人痛苦的基础之上,危害社会,妨碍人类大我的幸福。我们应该像彭湃、杨殷、方志敏等革命者那样,为了大我,为了共产主义事业,甘愿遭遇苦难祸害,牺牲自我、小我。当然,现在我们正处于和平建设社会主义的环境中,既没炮火、硝烟,又没有敌人屠刀的逼迫、严刑的拷打,更没有刑场上壮烈的牺牲,但我们仍应该学习他们的精神,把他们处理自我、小我与大我关系的原则和精神运用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来,时时以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为重,不搞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发扬社会主义协作精神和友爱精神,克己让人,先公后私,当个人志趣和国家的需要有冲突时,无条件地服从国家的需要,在日常工作中把荣誉让给别人而把困难担在自己肩上,多贡献而少索取等等,所有这些,和过去英雄人物为革命牺牲个人生命的行动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雷锋及近年来涌现出来的张海迪、朱伯儒、蒋筑英、罗健夫、雷雨顺等先进人物正是做到了以上这些,才受到人们的敬仰。
张海迪认为,人生的意义在于为社会作贡献,而不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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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第二章 幸福依靠创造和奋斗
向社会索取。谁能够正确处理自我、小我与大我的关系,谁就能在工作和生活中得到无穷的乐趣和幸福。懂得奉献和肯于奉献的人是幸福的,因为,他们得到的回报也是奉献。
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之分,但只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甘愿奉献的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而如果以自我、小我为中心,把个人幸福当作最高目的,不惜采取一切手段追求个人利益,必然是损公利己、损人利己,最终陷入孤立无援、众叛亲离的悲惨境地。
在实现集体幸福中实现个人幸福A人是处于社会之中的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都生活在集体之中。在社会主义社会,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内涵基本趋于一致。人们只有在实现集体幸福的过程中才能实现个人幸福。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能有个人自由。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集体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由于这种集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支配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集体,而且是新的桎梏。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一思想表达了两层意思:一是只有在集体中才能有个人自由,个人必须在集体中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二是集体有真假之分。我们提倡的集体是真实的集体,而不应该是被某个人或一些人操纵的、为他们服务的所谓的“虚幻的集体”
,只有在实现真实的集体幸福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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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幸福的实现706
程中,才能实现个人的幸福。如果为“虚幻的集体”的幸福而奋斗,就会滋生苦恼,被别人利用,个人无法获得真正的幸福。
我们既要避免做为“虚幻的集体”的幸福而奋斗的牺牲品,又要抛弃以个人为中心的幸福观,树立无产阶级集体主义的幸福观,以集体幸福作为个人的最大幸福。
在这方面,雷锋是我们最好的榜样,他认为,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能永远不干;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有力量。力量从团结来,荣誉从集体来。一个革命者活着就应该把毕生精力和整个生命为人类解放事业——共产主义全部献出。他活着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生为人民生,死为人民死。雷锋把自己的誓言落实到行动上,他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他乐于助人,互助友爱,搞好团结,使人们都心情舒畅地生活在集体之中,个人也获得了巨大的幸福。
个人幸福必须包含在集体幸福之中,离开了集体幸福,个人幸福就不能得到可靠的保证。只有依靠集体,个人才能得到幸福。雷锋认为,当人的身体受到损害的时候,身上的细胞要不可避免地受到损害。同样的,我们每个人的幸福也依赖于祖国的繁荣,如果损害了祖国的利益,我们每个人就得不到幸福!“根深方能叶茂,水涨才能船高,集体幸福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个人的更大幸福。担心为集体、为他人而自己得不到”补偿“的人,实际上是对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一个人为全体、全体为一人“
的新型社会关系缺乏应有的认识。其实,当一个人真正树立了集体主义幸福观的时候,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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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第二章 幸福依靠创造和奋斗
来似乎是个人付出了必要的艰苦和牺牲,但因为它换得的是集体的幸福,这种艰苦和牺牲便能完全消失在幸福的海洋之中,由衷地产生幸福感。相反,只为家庭活着,这是禽兽的私心;只为一个人活着,这是卑鄙;只为自己活着,这是耻辱。所以,我们只有在集体幸福中,才会有个人的幸福,只有在实现集体幸福的过程中,才能实现个人的幸福。这就如健全的社会是一架制造幸福的大机器,每个人就是这机器上的一个个小零件,一颗颗螺丝钉。集体的幸福需要每个个体的努力,同时,在集体里“福如东海长流水”。每个人的幸福就是幸福的大海中的一滴滴水珠,一朵朵浪花,水珠离开了大海会很快地消灭,浪花不借助大海的波澜也无法涌起。奥斯特洛夫斯基曾经指出,作一个战士是最大的幸福,一切个人问题都不如社会事业那样永久,也没有那样大的规模。个人只有投身到为集体、为人类作贡献的洪流中,才能激起美丽、幸福的浪花。
当然,在实现集体幸福的过程中,需要个人的奋斗,在必要时就得吃苦乃至作出牺牲。因此就必须舍得为人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热汗和鲜血,必须有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精神。
“南京路上好八连”的政治指导员王经文在谈到吃苦受累的两种不同感受时曾说,“累有两种累,一是在旧社会劳动人民为地主、资本家累,累折了腰,累断了骨,也得不到温饱,那是非常痛苦的。而新社会的累是为了劳动人民,为大家幸福,越累工作成绩越大,越累劳动成果越多,越累越能够为我们整个集体多添些幸福。
因而,这种累是非常愉快、非常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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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幸福的实现906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不是在实现集体幸福的过程中不必实现个人幸福呢?不是。我们并不反对人们关心和追求个人的物质利益,因为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正是要尽可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但不能忘记,我们始终生活在社会群众中,我们只有在良好的集体环境中,才能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从而也实现个人的幸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需要人们在实现集体幸福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的幸福。
刘少奇同志曾经指出,为任何个人或少数人的利益而牺牲是最不值得、最不应该的。但是,为党、为阶级、为人民解放、为人类解放和社会发展、为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的利益而牺牲,那就是最值得、最应该的。因为这种牺牲超越了自我,使生命得到延伸,这是至高无上的幸福。我们今天依然必须有“亏了我一个,幸福十亿人”的崇高精神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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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第三章 幸福需要自我调整
第四编 第三章幸福需要自我调整
如果我是神,我永恒不灭,没有什么能侵害、损害我,那么我就不会有苦难,也不需要幸福,或者说,我永远地在幸福之中。如果我有欲望,但是我有足够强大的能力,世界对我来说是那么的温顺、太平、丰饶,我就是由我决定的,那么,我也能不断地得到、增加我的幸福,在欲望的满足中快快乐乐。可惜,这样的假设都不成立。我有欲望,我要追求幸福,我也有生命力,我凭借着生命力的弘扬、使用,也不时地得到幸福,有幸福的感受,但是我的能力总是不能完全地满足我的欲望,总是跟在欲望的后面跑,总是落后于世界的变化,不能全部地知晓、控制纷繁复杂、变化迅速的世界,包括自然和社会,还有我自己的脑袋里的世界,因此,我常感到不幸福,有时甚至还感受到强烈的不幸和苦难。这就要求我们在积极与外部世界作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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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和争取幸福的同时,也应该经常地调整自己,以使我们和世界相适应,或者能更多地享有幸福。
事实上,有史以来的人们,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大都经常感到幸福与不幸并存,因而他们总要自觉不自觉地调整自我以求得到幸福。这是一条定理,也是最朴素而又最高深的生存智慧。只不过各人运用不同,调整的程度、范围、方式不同,结果也不一样,最终获得的幸福也不一样。
要有幸福,就要不断地调整自我。这是一条最简单而又最难掌握和运用的定理。把它研究透了,运用得娴熟自如,人人都可以得到幸福,至少可以少些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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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一 幸福在于需要的满足人生与需要A欲望满足的幸福感A欲望的满足靠人和社会的发展A幸福问题和需要密切相关。古今中外的伦理思想家对于幸福是什么、如何得到幸福问题的种种不同看法,往往也都是因为需要的矛盾性质而起,都是围绕着需要来论述的。人们在生活中追求幸福,正是由于各种各样的需要的推动,而幸福之所以要努力地追求,是因为需要难以得到轻松的、顺利的、完全的满足。生活中满是矛盾,充满了辩证法、悲喜剧,幸福所以是幸福,正在于人们的需要得到了某种方式、某种程度的满足,哪怕是很有限的满足。人们所追求的某一需要愈强烈,这种需要的满足通常也能令人感受到愈强烈的幸福。
满足需要可导致幸福,虽然需要的满足并不等同幸福。
古往今来只有满足需要的幸福,未有需要从来得不到满足的幸福。
人生与需要A人生而有需要。这话有两层意思,一是说人生下来就有一定的欲望,二是说人的生命过程始终伴随有欲望,人的欲望遍及生活的各个方面,甚至死、死后怎样埋葬、死后还有什么财富、声望可留传后世等,这都是人们的欲望所虑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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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需要和欲望多种多样,并且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着,不断地丰富着。其中既有生而俱来的本能需要,也有后天激发起来的需要;有周期性的、断断续续表现出来的需要,也有始终存在着的需要;有强烈表现出来的需要,也有隐藏不露、下意识地存在着的需要;有量比较固定、有一个界限的欲望,更有量没有固定、没有界限的,相反是可以不断增长的无止境的需要,如此等等。从一定意义上说,人们生活在一个由各种需要构成的海洋之中。
人的各种需要之间既具有共同性,又具有对立性、差异性和互补性。
人作为自然生命体,并且作为社会的人,有文化的人,有着多种多样的、不断丰富发展的需要。从某一方面看,人们的各种需要在本质上,具有一定的共同性,虽然它们在表现形式上各不相同,例如口、眼、耳对于食物、景色、音响的需要各不相同、功能各别。口从不等去吃“音乐”
,耳朵也从不欲望有什么食物,但是,这些需要在大脑——神经——感官系统中的运动机理是一样的,都是神经讯号的运动形式,只不过渠道不同才表现为不同的欲望、感觉、感性。撇开这一生物学基础不谈,我们也可以说人的各种需要本质上具有某种共同性,因为它们都是人的需要,都是在人的生存和历史活动中形成、存在的需要。但是,从另一方面看,人的各种需要不仅是不同的,而且是互相对立的,是分为两极的,但又相互纠缠在一起,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一个互补的体系,从来没有那一种需要完全代替、战胜了另一种需要。这种对立表现在很多方面,可以从很多角度观察到。
也正因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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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伦理学史上出现了以下几派观点的对立:(1)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利己主义孜孜以求个人需要的满足,利他主义则主张以与他人的交往、人们的相互友爱和帮助乃至为他人和社会作出自我牺牲为幸福。
(2)物质主义和精神主义。物质主义注重物质生活及感官、情欲的享受;精神主义则重视精神的纯洁、崇高和灵魂的安宁,并以得到知识和真理作为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目的。
(3)
“世俗主义”和英雄主义。
“世俗主义”是一个不很规范的概念,指的是这样一种愿望、观念和思想,即以求得日常生活的舒适、快乐、安宁为满足;英雄主义则是一种强烈的情感、追求,它坚决向一切困难险阻挑战,不屈服于命运,以实现伟大的事业和完整的个性、成为伟人为志向。
这几种派别都各以某一些欲望为旗帜,极力鼓吹实现这种欲望并摒弃与之相对立的欲望但对现实中的绝大多数人来说,这些彼此相反对、相对立的不同需要,都在同一个人身上存在着,只不过是有时候这一种需要强烈地存在着,有时候则是另一种欲望强烈地存在着,在某一个场合下是“英雄”
,在另一个场合下也可能是“畏惧者”
,很难找到一个在其一生中不曾有过相对立、相异的欲望在其身上交替出现、交替占优势的人。
在一人社会是这样,在整个人类就更是如此。
“一个人做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
,讲的就是这种情况。仿此,我们可以造出很多类似的“格言”来:一个人做英雄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英雄,有英雄气概;一个人一时高尚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高尚;一个人慷慨大方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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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难的是一辈子慷慨大方;一个人一时自我牺牲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自我牺牲;一个社会中有几个好人并不难,难的是都是好人;一个社会中有英雄并不难,难的是都是英雄……
人的种种需要和欲望的对立、互补,有其社会的、文化的和生物学的基础。
就人和社会的关系说,人既是一个个的自我、个体,同时也是社会集体中的一员。诚然,没有个人就没有社会,没有社会也没有个人,它们是相一致、相依存的,但他们又有各自的特殊性,有各自的要求和出发点。这就必然产生和形成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欲望、利益、要求的相互对立、依存、互补关系。
从文化角度,准确地说是从社会——文化的角度看,人是在社会文化的发展中不断生成为人的,具有人性,并和动物相距越来越远。
但是,不论人怎样地成为人,具有文化、精神品格,人的基本的自然欲望乃至若干兽欲、本能还会始终保持着的,只不过这种欲望和本能社会化了。在同一个人身上,存在着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欲望是很正常的。在整个社会中,由于社会化的多样性,各个人的先天素质、所受的教养、经历、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很不相同,因而其需要和欲望也就不会相同。
从人的生命性质角度看,人所具有的不同需要和欲望,不仅有不同种类的,而且有相反性质的。这是生命、人长期进化发展的结果,是和环境的多样、复杂、多变相适应的。这有它的生物学基础。据研究,人的机体、器官、行为、情感、情绪从而思想、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是受人的植物神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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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配、调控和影响的,而植物神经系统则由对立而互补的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所构成,它们的对抗、互补控制着人的生理、心理,使之处于相对稳定、平衡、有序的状态,使人能适应外界环境的多样和变异。与此相反,相异的生物学功能相对抗又相互补充,因之生命、有机体才能在纷繁复杂、变化不定的环境中保持平衡,从而保障有机体的生存。如果只有一方存在,只有一方起作用,那么,生命体是会死亡的。
有人做过这样的实验,不断刺激老鼠的饥饿中枢,那么,即使它吃得极饱了,它也要不断地吃下去,即使撑破了肚皮也不惜;相反,不断刺激它的饱食、厌食中枢,那么,即使它饿得发昏,而周围又满是食物,它也拒绝吃食,直到饿死。这其中的机制对人来说也是一样的。
总之,在人身上存在着多种多样的需要和欲望,它们不仅种类繁多,并且在变化、发展着,而且还构成了对立、互补的两极体系。虽然作为对立、互补的体系,各种需要和欲望都有其表现、发挥作用的时候,但就某一时间、某一场合、某一情境来说,则通常是由一种性质的欲望占主导地位,乃至就是一种性质的欲望支配着人。各种欲望在其相应的一定条件下,在一定范围内,都对人的行为和活动有着不同程度的作用,在其表现的时候,通常都是非常强烈的,人们往往自觉不自觉地要努力满足这种需要和欲望,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不顾一切地要满足它们。这种现象是随处可见、不胜枚举的。
以食欲为例,通常人们在感到饥饿时,都有强烈的食欲。
在一个文明富足的社会中,人们一般都能较为容易、较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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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较为稳固地解决吃饭、进食问题,一日三餐,比较有规律,在相当一些人那里,对吃还很讲究,较差的、一般的、不特别精美丰盛的都不愿意吃。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往往意识不到自己有多么强的食欲,甚至认为吃饭是例行公事。但在饥饿近死的危急情况下,人们就会感到食欲的极强烈的存在,因而千方百计地要满足它,平时的什么高雅戒律都统统抛之于九霄云外。历史中经常有这样的故事,平日花天酒地、吃山珍海味的皇帝或达官贵人,在落难时饿得发慌,吃到山上的野菜、窝头都觉得十分香甜,回宫后把它当作名点看待。
在十分饥饿而缺乏食物时,人们对老鼠、蛇、草根之类都吃,甚至会吃人肉。
要饭的穷人为了吃,常不顾人格尊严而乞讨,不顾肮脏、病害而翻捡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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