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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龙传奇

_3 祝春亭(现代)
李小龙已经反转身。他在木村叫喊之前就听到异样的脚步声。急速地回首,做好迎敌的准备。
这正是向张仲文勒索的黑社会歹徒。他们知道张仲文有个功夫师做保镖,一时没有下手,但绝不会就此罢休。张仲文吓懵了,躲在李小龙身后,浑身战栗。
木村朝这边跑过来,李小龙把张仲文推开,说:"你保护张小姐!"木村抓着张仲文飞跑,又突然停住。他两人站在不远处的雨檐下,木村朝这边张望,他伯李小龙吃亏,随时准备冲过去救助。
李小龙已跟六名歹徒打起来。木村看见一把匕首飞向天空。他知道这是李小龙惯用的打法,首先踢掉敌人手中的凶器。尔后再从容收拾。
李小龙这一仗打得十分漂亮,不出两分钟,把这六个歹徒全部打倒在地,向李小龙求饶。
翌日,李小龙一直将张仲文护送到塔科马国际机场。张仲文对李小龙说了很多感激的话,说她永生永世都不会忘掉小龙的救助之恩,她无论走到哪,都会记住小龙,保持联系。李小龙目送她进入登机通道,张仲文回眸凝视李小龙,满眼莹亮的泪花。
张仲文去了洛杉矾,却没给李小龙通电话,以后也没有。或许她不屑再跟当时默默无闻的穷大学生李小龙交往;或许她受到好莱坞电影界名流的冷遇,不好意思向李小龙通告她无法实现举荐李小龙从影的诺言;或许她也有着不少演员惯有的通病,在生活中演戏,当时所说的一切,只是舞台上的戏言。
李小龙并未对张仲文寄以什么期望。他有莲达,有他的武馆,他同时自信地认为,他终究能够凭自己的实力打进好莱坞。
张仲文回到香港,未向任何人透露她在西雅图受过李小龙的鼎力保护。
李小龙死后,亲人挚友回忆李小龙时,谈起了这件事。这引起美国华人报纸及港台新闻界的不满,有人著文直言指责张仲文是"戏子无情"。
也有小报由此而演绎出"张李有染"的诽闻。说张仲文大概有"难言苦衷"。
张仲文仍是保持沉默。
是什么原因,张仲文应最清楚。也许,不该这般指责张仲文。中国人自古习惯宽容死者而苛求生者。张仲文至少有一点值得称道。李小龙后来大红大紫,被华语传媒称之为"天下功夫第一人"、"世界级的电影明星"。有些原本跟李小龙关系并不怎么样的人,声称跟李小龙如何交往甚密,李小龙在何种场合称赞过他(她)的功夫、演技、品行。这种状况在李小龙死后尤甚,反正死无对证。张仲文则不然,她始终保持缄默,不借李小龙的光辉往自己脸上贴金。
李小龙在美国树敌多多。
李小龙树敌的很大一个原因,是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行为。这里有个有趣的事实,被李小龙拯救的对象大多是女性。李小龙喜欢重演"英雄救美"的古老故事,这跟中世纪欧洲骑士救美护花惊人地相似。李小龙认为,女人是天生的弱者,是应受人保护的,男人有保护女人的义务,至少是自己保护自己。有一回,一个高大壮实的华裔鞋匠来李小龙处寻求保护,说遭当地地痞的敲诈欺辱。李小龙质问道:"你是干什么的?你白为男人,不如去死!"当然,李小龙最后还是帮了他。
李小龙的侠义行为自然会得罪游痞散恶及黑社会势力,他使他们的企图不能得逞,使他们淫威扫地。
李小龙的冤家对头不少是在武术界,尤其是持保守观念的华人武师。他们心底认为李小龙的存在会对他们构成威胁。李小龙广收弟子,影响愈来愈大,会侵占他们的地盘(其实李小龙毫无独霸一方之概念,他的眼界要宽阔得多)。加之李小龙说话不够检点,"狂言大话"得罪了不少人。
同行自古是冤家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因此,李小龙在同行里树敌,不足为怪。
武术是民间的体育,因此,武师跟民间社团甚至黑社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李小龙会莫名其妙地遭到歹徒恶棍的袭击,却又记不起何时何事得罪于他们,更不认识他们。
美国是存在严重种族歧视的国家,常令人费解的是,李小龙的对头大都是跟李小龙一样倍受歧视的有色人种。这是因为白人的文明程度要高些,比较宽容大度。而另一方面又是因为白人狂妄自大,目空一切,不会把区区的中国功夫、区区的中国武师放在眼里。70年代美国终于掀起中国功夫热。人们多是出于健身或好奇,较少抱防身之目的,因为美国人可合法持枪,并且警察首先是保护白人的利益。
李小龙常受到一些武师非友好的挑战,李小龙最初乐于应战,后来是被迫应战。他们战胜不了李小龙,李小龙却愈战愈强,愈强名声愈大。
李小龙也常常遭到暗算,这使李小龙非常愤怒,也使他多次险险死于非命、抛尸街头。
他们暗算李小龙多是在夜间,或是警察不太管的黑人区。他们往往是出动多人,多时有几十人,用拳脚,或手持凶器。他们凶猛有力,却不似那些公开向李小龙挑战的武师那么训练有素。李小龙往往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能将他们打得人仰马翻。他们是要消灭李小龙,李小龙恨他们,却不想把他们往死里打。李小龙不想结仇太深,也不想招惹警察找他的麻烦。李小龙觉得他已经够本,被他踢倒的人,十有八九骨折或者肌肉严重损伤。
当然,李小龙能逃则逃。黑暗之中,任何不测随时都可能发生,他也实在不愿跟这些身份不明的刁徒恶棍纠缠不休。
有一次,李小龙遭到一名黑人刺客的袭击,事情就在几秒之内发生的。李小龙在萨克拉门托去一位朋友的寓所,站在夜幕寒风中发呆的黑人,突然拔出水果刀朝刚从他身边走过的李小龙猛刺去。李小龙天生敏感且训练有素,能辨别极细微的风声。他不待回过头来看发生了什么事就忽闪跳到一侧去。待李小龙转过身,手中已捏着一根软鞭——动作异常之快,只见李小龙手腕忽地一抖,随着鞭啸之声,刺客手中的刀已落地。李小龙一脚飞去,刺客倒地呻吟,寂夜之中,骨折之声分外清脆惨人。
李小龙想弄清他的身份,看他是哪个武教头收买的,或是属哪个黑社会组织的人。李小龙拾起一只脚踏在他身上问他。他喃喃道:"我失业了……我恨日本人……"
李小龙莫名地失望和懊恼。李小龙冤枉遭暗算,而他也被李小龙踢得够惨。李小龙动了侧隐之心,扔下30美金,郁郁不乐离去。
李小龙屡遭暗算,使得莲达非常担心,她劝李小龙不要夜间单独行走,或只身去一些治安糟糕的地区。李小龙坦然一笑,说:中国有句俗话,阎王专收怕死的人。又说:我不会屈服于他们的,我若贪生怕死,他们就达到了目的。
李小龙曾向他的朋友依鲁桑杜学习菲律宾棍术。他首次在好莱坞电视剧《青蜂侠》中使用双节棍。双节棍是两节圆形的硬木棍,中间以铁链或皮条相连,既可猛击,又可绞杀。美国的一本武术书这样介绍道:"挥舞着的双节棍的一端,其落点可产生1600磅的力,而人骨头只需八磅半的力就可击碎。并且,一旦连接双节棍的铁链或皮条缠绕到对方的脖子上,只需轻轻一拉,便足以将人绞死。因此双节棍是一种非常厉害的武器。"
李小龙数次遇险后,便携带双节棍防身。李小龙知道双节棍的厉害,所以不轻易出手。若遇敌,他往往是击打得身旁的器物纷飞,或把树绞断,以吓退敌人。万一不成,他就击打敌人的四肢,而绝不会袭击头部或身躯的要害处。
现在,美国的不少州以法律的形式禁止使用和拥有双节棍。原因是有些美国青年看过李小龙的功夫片,或耳闻双节棍的威力,也玩弄起双节棍来,结果酿成人命,遭公众舆论的谴责。
双节棍再厉害,也敌不过枪的威力。李小龙的对头惧怕双节棍的威力,就以枪暗杀。最险的一次是1966年在纽约街头,一个身份不明的枪手向李小龙射击,子弹擦着他耳际呼啸而过。
莲达劝李小龙带枪防身,遭到李小龙拒绝;他说:"带枪护身,还算什么功夫师?"
李小龙靠的是大无畏的勇气,以古老的功夫与持枪的黑社会歹徒相搏,自然也有侥幸的成份,但李小龙每次都能化险为夷,逃过劫难。
李小龙常以轻松的口气,向朋友叙述他足以令人骇异的险遇。朋友说李小龙是个"吓不倒、打不垮的人!"
第11章 演艺生涯 峰回路转多磨难
所带的弟于皆是名人,收费涨到每人每小时250美金。且了私宅,买了新车。春风得意,风流倜傥,不断跟漂亮的姑娘演绎浪漫故事。莲达的豁达宽容,又使这些娟丽之极的姑娘自惭形秽。他富有了,却又空虚,因为他在好莱坞的事业徘徊不前。苦恼而又自负,于是夸下海口:"我会成为美国第一个片酬最高的东方超级巨星!"
1965年,李小龙终于实现了进入好莱坞拍片的梦想。
随着《青蜂侠》在电视网的连续播出,李小龙的名气渐渐大了起来。他不仅是一位技艺超群的功夫大师,而且还是一位性格鲜明的功夫演员。李小龙走在街上,常会有白人小孩冲着他叫喊他所饰的角色"加藤",并且比划加藤的武打动作。这使得李小龙很兴奋,证明他演的角色受到美国白人社会的关注和欢迎。
当然,最为轰动的,要数美国西部的华人社会。好些个城镇的唐人街把李小龙特邀去,或为开业的商店剪彩,或在慈善募捐活动中表演功夫。他们要求李小龙扮成《青蜂侠》中加藤的模样,身穿黑衣,头戴鸭舌帽,脸套黑面罩。
另外,旅美的日本侨民也不会忽视李小龙的知名度,因为片中的加藤是日本人。他们同样要求李小龙扮成加藤,并且说几句简单的日本话。
莲达说李小龙,你都快成了广告明星了。
李小龙有些飘飘然,因为好莱坞流行一句话:看一位演员有没有知名度,就是看有没有人请他做广告。
虽然要他说日本话使他感到别扭;虽然活动的规格不算高,聘请他的老板不算大,所给的酬金亦不算多;但毕竟有人请他。
跨进了好莱坞的艺术殿堂,第一步就演活了一个角色,以后会片约不断,从电视到电影,从配角到主角,从普通演员到明星演员。
——这是初入好莱坞的李小龙,为自己描绘的理想前景。
李小龙的理想最终是实现了,但不象他初想的一帆风顺。进入好莱坞,展现在他眼前的并非是一条洒满阳光的坦途,照样有险谷悬崖,荆棘丛生。好莱坞的竞争,同圈外的世界一样激烈。这就是进入好莱坞的演员只有少数成为明星,而大部分名气不大,甚至默默无闻的原因。表演素质不算差,后来做过美国总统的里根,直至离开好莱坞,充其量只算个二流演员。
最早向李小龙提出忠告的,是《青蜂侠》的助理制片人查尔斯·费西蒙。李小龙在拍片中,跟导演常常闹矛盾,制片人威廉·社西亚又不经常在现场,因此,常是费西蒙从中调解。
李小龙对费西蒙颇有好感,俩人也比较谈得来。在20世纪福斯公司摄影棚拍片时,俩人常呆在一起,并且一道共进工作午餐。在餐桌上,费西蒙对李小龙提出一些忠告,要他把好莱坞看复杂些,把自己将会遇到的困难想多一些。当时连续剧的放映效果渐渐看好,兴头上的李小龙自然听不进这些。但李小龙还是听了其中的一点——关于他功夫的发展问题。
李小龙是以武道作为他毕生奋斗的事业,但他又酷爱电影。李小龙是个熊掌与鱼都想要的人,只是有时会遇到先要哪一样的问题。李小龙决定先专心致志从影,因为武道经过数年的努力,已有相当的基础,并且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实力去实施。机遇对一个演员来说太重要了。现在既然机遇有了,就应牢牢抓住不放。功夫自然也是要勤练不辍,但只是作为副业,一旦成为好莱坞的巨星,再竭尽全力发展不迟。
李小龙跟费西蒙说,他准备关闭他的武馆,一心做职业演员。
费西蒙很吃惊地看着李小龙。李小龙的想法过于幼稚,做一名职业演员谈何容易?最大的障碍或许不在于他的功夫和演技,而是他的肤色和种族。费西蒙没指破这点,他知道李小龙的火爆脾气和敏感心理。费西蒙说:"为什么要关闭武馆?那是你武功的基点。"
李小龙说:"武功在我身上,只要付租金,我头一天关了,第二天又可租一个地方开起来。"
费西蒙问他,是不是手头遇到麻烦?他指出:你的武馆可以照开下去,但不是开设每位每月收费20美金的班,而应该去从事私人家教,每小时收费50美金。
李小龙说:"这是《天方夜谭》。"费西蒙问:"就你的功夫,你不觉得那样的收费太低廉了吗?"费西蒙讲了个故事,有幅19世纪美国普通画家约翰的油画,挂在他后代的客厅,曾出价2千美元都无人问津,后来他家律师送至著名的纽约拍卖行,经估价后,以2万美元的起价竞拍,最后以10万美元成交。
李小龙说:"你的意思是收费高,反而具有吸引力?可哪来这样的傻瓜?"费西蒙说:"有钱有身份的人,是不愿屈尊上那样的功夫班的,他们才不会在乎多几个钱。象好莱坞,这样的人多得是。自从看过你饰的加藤,他们渐渐对东方功夫产生了兴趣。"
李小龙茅塞顿开。他立即明悟费西蒙所说的"那样的功夫班"是什么意思。李小龙的收徒原则——只要爱好功夫就行,从不计较对方的职业、身份、肤色、民族。李小龙从不歧视黑人或地位低下者,但他的公正和好心往往又收不到满意的效果。学生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有的原本就是犯罪团伙的成员,有的学会了功夫去做欺诈斗殴之类的坏事。李小龙总想把他的武道向白人社会推广,白人的反应总不似有色人种热烈。有一次,一个白人青年带女友兴高采烈来报名,见武馆里有数个黑人学生,他一言不发,扭头就拉女友走了。
李小龙不得不面对这样严酷的现实:白人社会不承认他的功夫,就等于整个美国不承认他的功夫。
李小龙的武馆,从未有过一个富豪或名人学生。李小龙出身于富裕的粤剧名角家庭,可赴美后,却是默默无闻地从洗盘子干起。他鄙夷傲视富人名人,他同情怜悯穷人和无名小辈。然而他又毫不掩饰他渴望成功、名扬天下的野心雄心,他要使他的功夫传播美国,他要使陌生的"功夫"(Kung Fu)二字,在美国家喻户晓。
李小龙同样面临另一个严酷的现实:在美国这样传播媒介极发达的社会,名人效应尤其重要。招收了一个名人学生,其影响超过一千、一万名普通学生。
李小龙做出痛苦的选择,停办未满期的功夫班,他以退学费的形式遣散学生,作的解释是他拍片太忙,无暇进行教学。有两名学武心切的拉美裔学生恳求留下,说他们学费照付,不需要老师另抽时间传授,只是在老师每日练功时,呆在一旁观看模仿着学。李小龙摆摆手,说:"对不起。"
这两名学生失望地走了。李小龙帐然若失,默默的,目送他们的身影消失。
李小龙这才发现,功夫班的停办,,意味着他赴美后开放式的教学法的结束,这种方式,有利于普及,而难以提高。中国古老的带徒方式,却能保证"名师出高足",或"严师出高徒",因为他们择徒极严。有的武师,为了验证弟子根器之优劣,或者是对武道、对师父的忠诚,要让弟子苦等10年之久,才正式收其为徒。
当初,李小龙为推行开放式的教学法,曾跟保守的华人武师发生多次纠纷,并演变成生死存亡性质的比武。现在李小龙却要将它轻易抛弃,回归到带徒的老传统上。李小龙同时又觉得,他将要实施的计划,跟传统的带徒方式又有很大的不同。古代择徒择才择德,现在的他却要择钱择名。
李小龙当时极矛盾,处于两难全的境地。
李小龙来到雪伯灵的发屋,请雪伯灵为他拿主意。雪伯灵愣了一瞬,他奇怪李小龙怎么会有这么多古怪的想法,李小龙从来都是敢说敢做,雷厉风行,从不曾优柔寡断过。
雷伯灵呵呵笑了起来,说:"你早该这样做,收费昂贵,跟你功夫名师的身份相称。我早就不赞成你那样收学生。就这样好,趁机让那些付不起高学费的黑小子、穷小子滚蛋!"
雪伯灵的话带有明显的种族歧视和等级歧视。好莱坞的人,几乎个个都这德性,李小龙不觉为怪,但他问道:"如果一个穷人或黑人,头发长了想理发,而又凑不够理发的钱,你做理发师的该怎么办?"
雪伯灵捧腹大笑,他觉得曾为他功夫的老师,功夫上堪称大师的李小龙,想法有时会比3岁的小孩还幼稚。雪伯灵说:"来我这里的都是上等人,我手艺精湛,设施豪华,收费昂贵他们却乐此不疲。掏不起这个钱,去肮脏的低档发铺;还去不起,就买一把剪刀自己剪去;连剪刀都买不起,就任其生长做野人——这就是美国的法则!"
李小龙回到家里,跟莲达谈起雪伯灵。莲达平静地听着,末了,莲达说:"雪伯灵说得对,因为,这是在美国。"
李小龙先后在美国呆了十多年,一直未脱去美国人眼中浓郁的中国味。其实,香港是个接受西方文化很快的地方,但李小龙在香港,没有独立谋生过。他的思维及观念,很大一部分来自中国的武学哲学典籍。李小龙同时又接受了不少美国的东西,因此在中国人看来,他又太美国化。
李小龙的思想始终在中西文化的撞击中游离。莲达曾这样评价过李小龙,在美国人眼里,他始终是个中国人;在中国人眼里,他是个黄皮肤的美国人。
神通广大的雪伯灵很快为李小龙介绍了第一位好莱坞影业的学生史蒂夫。史蒂夫是个明星级的演员,他擅演硬汉:西部牛仔、警探、强盗、体育健将,等等。他的骑术非常精湛,也擅西洋拳及西洋式剑术武术。李小龙看过不少史蒂夫的影片,不佩服他的演技,但佩服他的潇洒动作。无独有偶,史蒂夫看到李小龙饰演的加藤,一下子为他的东方武技着迷。
雪伯灵安排他俩人见面。俩人几乎没什么客套,立即到雪伯灵住宅外的草坪比武。这是因为李小龙按东方武师的惯例,要试试弟子的功底,以便量才施教;而高傲的史蒂夫未必就认李小龙为师,若李小龙功夫不行,他才不会屈尊为徒,这倒不是吝音学费。
结果,李小龙连续三次将史蒂夫打倒。李小龙没使出惯用的拳打脚踢,而是将他扫倒,以顾全史蒂夫的面子。史蒂夫输得心服口服,他相信李小龙在拍片中使的是真功夫,而他自己的功夫只适合拍片,而不宜实战。
史蒂夫成为李小龙授业生涯的第一位"名人"学生。
史蒂夫是个大忙人,并且缺乏学东方功夫的耐性,因此,他跟李小龙的"师徒"关系没有维持太久,在以后的交往中,他们的关系亦不算密切。但是,史蒂夫却对李小龙事业的发展,起过关键性的帮助,不言而喻——史蒂夫是个名人。
名人是记者追踪的目标,是大众关心的焦点。史蒂夫还不算好莱坞的顶尖明星,但足以引起公众舆论的关注。
史蒂夫第一次去李小龙的武馆,就有数个记者闻讯闯进去采访拍照。史蒂夫很生气地要撵记者出去。李小龙也认为采访会干扰他们专心致志授武练功,停了下来,准备下逐客令。
聪明的莲达却说:"按照东方武道的教义,练功时是不能怠慢客人的,应以礼相待。"莲达很有礼貌地将记者引到一边,回答记者的问题。其实,东方武道哪有这样的教义?武师授武练功最忌外人观看,唯恐家传秘诀或绝招泄露。
好莱坞影星跟中国武师学艺
的新闻及照片出现在十多家报纸上。文章以过半篇幅介绍史蒂夫,对李小龙只是蜻蜓点水点了两下。照片的角度也是极力突出史蒂夫一人。
但实际效果,却是把李小龙给突出了。因为史蒂夫已经是明星,屈尊拜一名中国武士为师,不会为他锦上添花。而对李小龙却是不一样,读者会想,连武艺高强的史蒂夫都肯拜他为师,这位中国人的功夫那还了得!
李小龙的功夫已经得到美国武术界权威人士的承认,但那不算数——美国公众还未承认。当时,武术在美国不热门,而电影,有谁不看?电影明星的影响是全国性的、国际性的,能量无限。不久,李小龙有了好些来自好莱坞影业的名人,这使得本该出名、不可能埋没的李小龙,如愿以偿脱颖而出。
在李小龙门下投师学徒的的好莱坞名人有赛里方、詹姆斯·高宾、利马荣、詹姻斯·加纳、史达灵·施里芬、温特勃等等。
李小龙原以为,只要进了好莱坞的大门就可以步步登高,不等《青蜂侠》拍摄完毕,来自各大影业公司的片约会如雪片飞来。结果并非如此,就是有过第一次合约的20世纪福斯公司,也没有立即履行第二次合约,使得李小龙产生被束之高阁的危机感。
好莱坞群星灿烂,强手如林。别说是刚刚崭露头角者,就是卓越、资深的演员,也都有淹没的危险。至于匆匆过客,或昙花一现者,亦屡见不鲜。
幸亏有这些遍布好莱坞各业的名人功夫学生,才使李小龙在好莱坞慢慢站稳脚跟。由于学生的介绍、举荐,李小龙得以在多部电视连续剧中客串演出,如《新娘》、《白朗党》、《无敌铁探长》等等。他还应邀在一些电影中担任武术指导。李小龙对东西方武术皆熟悉,尤精东方武术。他设计出来的武打动作常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李小龙得感谢最初为他出谋划策的费西蒙和雪伯灵。李小龙能混到这个样子,已属不易。这进一步证实了:没有"功夫的李小龙",就不会有"电影的李小龙"。
李小龙在好莱坞的名气,功夫大于演技。在好莱坞要员、同仁甚至他的学生眼里,李小龙只是个明星级的功夫师。
李小龙也深感到功夫对他的重要。因此他在步步涉入好莱坞影业的同时,一直未疏远过去的一些功夫朋友。他们经常保持联络,对朋友的邀请,李小龙一有空就会赶去,或为朋友比武助威壮胆,或为朋友筹办的活动表演功夫。李小龙在行程或滞留中,遭受过几次不明身份恶徒的袭击,险险丧命。因此,李小龙出远门多是独来独往。
若是好莱坞的社交活动,李小龙非携爱妻莲达去不可。这一方面是美国的风气,不象中国,男人出门应酬,把女人冷落在闺中;另一方面,是李小龙想证实他已经非常美国化,而好莱坞的人士总把他当成中国味十足的,难以融入美国社会的亚裔移民。
莲达不漂亮,但打扮得体;不活跃,但落落大方。内向文静的莲达有时会有惊人的表现,她能较快地结识头面人物的太太或情人,由这些高贵女人的引荐,李小龙得以跟头面人物见面或碰杯。
李小龙没有受宠若惊之感,他在心理上与美国的上流社会仍格格不入,但他又清晰地意识到,这样的应酬对他的电影事业很有必要。李小龙的心态有些象于连,一方面渴望跻身上流社会,另一方面又傲视它。
在这样的场合,李小龙内心常会觉得孤独和压抑,只有在能充分表现自己的时候,他才显得格外的活跃和亢奋。
通常的情况,是他的功夫学生建议他表演功夫绝招,好让这些好莱坞的人士与应邀来的记者进一步了解李小龙。
李小龙赤手空拳,让一名客人以剑刺他(当然不是绝顶剑手),李小龙的闪避范围非常有限,常常是脚不挪动,而靠身体的侧旋晃仰。这情景,总叫看的人捏一把汗,明明看见剑头戳中了李小龙,但抽回的剑头却不见血渍,自然李小龙的身体完好无损。最后李小龙会说:"你看你的剑到哪去了?"对方尚未反应过来,脚疾手捷的李小龙已把剑夺下捏在手中。
李小龙也常常应客人的要求,重复镜头里的精彩动作,如高跃踢脚、空中翻腾、连环脚等等。这使得一些对拍摄过程还不甚了解的客人全然信服:李小龙在片中表演的是真功夫,而不是靠特技。
李小龙有一个"变硬币"的保留节目,他把一枚角币放在表演搭档的手心,说:"我要把硬币从你手心夺去,你多加小心,只能在我伸手抢的时候,你才能合住巴掌不给我夺去。"说着,李小龙的手高悬在搭挡手心上方,突然抓过去——但已经迟了,对方已迅速合住巴掌不给李小龙抢去。
这时李小龙会懊丧地责备自己动作迟缓,而故作惊诧地夸耀对方:"你的反应真机敏呀!"说得他的搭档飘飘然的。李小龙请其他客人来看搭挡手中的硬币,却发现那枚角币已变成了分币。正当大家惊奇之时,李小龙笑嘻嘻地张开自己的巴掌,角币正在其手心。
有人认为李小龙是在表演东方魔术。结果有人用摄像机拍摄下来,以慢镜头放出,大家看清楚李小龙是在对方急速合拢巴掌的一刹那,完成这一系列动作的。身手之快,匪夷所思。
李小龙的这些出色表演,渐渐使他成为好莱坞社交活动颇受欢迎的嘉宾。李小龙名气渐著,不少好莱坞的名人做过他的功夫学生。
李小龙的功夫家教非常成功,钟点费由最初的每小时50美金提高到250美金,欲拜师者仍趋之若鹜。因是家教,不可能开设集体的大课,李小龙只能依据自己和对方的时间来安排学时(双方都是大忙人)。这些好莱坞人士本无弃影从武的打算,因此,拜李小龙做"一日师"的人颇多,会几下"三脚猫"的动作,就自诩是东方功夫大师的嫡传弟子或高足。李小龙也明智地看到,如此这般,再神再聪明的师徒巧合一起,也证实不了"名师出高徒"的古老法则。事实上,好莱坞的功夫学生,无一人在功夫上有大的造诣。李小龙本意不在于此,也就不抱奢望。
李小龙自1965年到1971年赴港拍片,一直居住在洛杉矶。最初两年,频频搬家,但每搬一次,房子的标准要高一档,房间增多,环境渐佳。李小龙不是个图安逸、慕享受的人,但他不能委屈他的妻子和孩子。居住条件的变化意味着他经济收入的好转。
1967年,李小龙在洛杉矾贝尔区以分期付款形式"买"下一幢带有花园草坪的住宅,举家迁去。贝尔区地处市郊,风景优美,空气清新,是中产阶级以上的富裕家庭乐意居住的地方(穷人多住市区)。李小龙从贝尔住宅区到市中心和好莱坞,驾驶的车子是新购买的德产波鲁雪牌轿车。这一切是李小龙开始成功的标志。
到1970年,李小龙在迈阿密的海滨拥有一幢附设游泳池的豪华别墅。迈阿密的金棕搁海滩是美国富人的天堂,李小龙能跻身其间,在华人中是鲜见的。迈阿密位于美国东南的半岛上,与西部的洛杉矶相隔万里之遥。纵然有现代化的波音客机,百忙之中的李小龙仍是难得有暇去别墅度闲。李小龙不是追求奢侈享乐之人,但他要证实自己:好莱坞明星拥有的东西,他也有能力拥有:
在贝尔区的家,李小龙除了拍片和家教,便是呆在家里看书练功。
李小龙的人来客往也比校多,除武术界、影视界的朋友,再就是慕名而来的崇拜者和投师者。李小龙在对待后两种人时情绪不太稳定,他在一般的情况下,还能够礼貌待人,为他们的景仰而由衷高兴。若李小龙的心情不佳和特别繁忙时,他会置之不理或生硬地将他们打发走。
遇到这种情况,总是莲达出面圆场,以顾全李小龙在公众中的形象。莲达会温和耐心地向他们解释李小龙心情不佳或繁忙,并请他们原谅李小龙不能与之交谈或签名。若光是崇拜者,莲达会送他们盖有武馆馆微(即太极图)的纸片,并说一些李小龙如何喜欢武迷、影迷的话,说李小龙是从你们那里得到鼓舞、增强自信和汲取力量的;李小龙常感激地说:没有你们,我就不可能成功;说李小龙还常用一句在中国孺幼皆知的谚语来比喻他和你们的关系,这就是"鱼和水"。
莲达总能使遭受冷遇的崇拜者,比较满意地离去。莲达不是虚伪,李小龙确实是这样认为的,李小龙说过多次:那些道貌岸然的大人物常常做出背信弃义的事,只有他的观众、他的武迷永远记得他,不把他抛弃和冷落。但李小龙一惯不善于说好话,不知如何做人并且情绪波动。
李小龙跟不少天才人物一样,在做人方面,显示出与其才华不配称的"弱智"。
难"缠"的是执著的求师学艺者,他们显得很顽强,并且有人还抱有古代拜师者的童真——他们把李小龙对他们的冷遇看成是师傅对弟子的考验,就象中国古代的一位圣贤把鞋子抛到桥下,要张良三番五次去捡一样。
莲达应付这些人颇费口舌,并且十分内疚。因为按照中国传统的武道标准,李小龙高收费收那些名人学生,多半是作为通向好莱坞明星之路的敲门砖,而不是为了培养高质量的功夫弟子从而弘扬武道。莲达十分赞成李小龙这样做——"因为这是在美国",但在这些崇拜东方武道的年轻人面前,莲达的"美国法则"会为之动摇。
莲达知道,这些拜师者是付不起对他们来说是个天文数字的钟点费——因为功夫不是一朝一夕的工夫可以学成的。就算是有人能出短暂的钟点费,以求李小龙做他们的"一日师",却会"伤害"那些名人学生敏感且脆弱的自尊。道理很简单,如果一位百老汇的歌唱家去了下等酒吧卖唱赚外块,必将会给逐出百老汇。
莲达只能向他们解释李小龙太忙,再也抽不出时间多教一些学生。莲达建议他们去看李小龙演的电视,因为他展示的都是真功夫。莲达说李小龙正计划写一本功夫书,是专门为截拳道爱好者写的,到时候可在书店买到……
有一次,李小龙坐在住宅旁边的山坡上,沉缅于武道的哲学思考中。一位韩国籍大学生走到李小龙跟前,象中国古代功夫弟子那样跪拜李小龙,然后垂手侍立,用不流畅的英语恳求李小龙收他为徒。
李小龙的思路被打断了,思想火花熄灭了。李小龙愕然望着这位不速之客,他听不清韩国大学生在说什么,他为他的思考中断而勃然大怒。李小龙跳了起来,象被激怒的狮子吼叫责令他"滚开",咬牙切齿挥舞拳头,就要朝他身上砸去!
韩国大学生吓怕了,脸苍白,满眼泪花,忽转身趔趔趄趄逃开,上了公路,驾着破烂的二手车歪歪扭扭离去。
莲达认出这位韩国大学生,他已是第三次登门拜访,前两次没见到李小龙。他没遵循美国人的交际方式事先电话预约,他是冒冒失失来的。或许他不习惯美国的方式,或许他认为这种方式不足以表示他对这位东方功夫大师的敬意——而必须"亲躬"。
结果他受到了他所崇拜的东方功夫大师粗暴的待遇——这是莲达不曾料到的。
莲达立即驾驶波鲁雪牌轿车去追赶他。波鲁雪车速极快,很快就超到他前面。莲达把车停在路边,向韩国大学生招手。韩国大学生认出是李小龙夫人,在他第二次拜访末遇时,莲达很有礼貌地接待了他。
莲达和他站在路边,莲达首先向他道歉,并解释李小龙发火的原因:李小龙近来心情特别糟,另外,他有个思考时不许他人打扰的怪脾气,就是妻子和孩子打扰了他,他也会火冒三丈。
韩国大学生表示理解,他上一次见着莲达,就对莲达的真诚和平易近人产生好感。他抱歉地说他不该这个时候去打扰李小龙;他还说,他也姓李,跟李小龙是一个姓,韩国现在仍使用汉字,跟中国文化有很深的渊源关系。
莲达问了他的电话号码,说她会安排他跟李小龙见面。
莲达回到家里,李小龙的火气己消退。他问那个日本青年是来干什么的,莲达为什么去追赶他。
莲达说他不是日本人,把这位韩国大学生三次拜访的感人故事复述一遍。李小龙十分内疚,懊悔自己的冲动,但他却又责怪那位大学生未向他讲明意图。
莲达建议为这些武迷义演义教,视日程安排,不定期举行,以满足他们拜师不成的善良愿望。莲达解释道,这是体育界艺术界大明星常用的聪明做法,因为离开了崇拜者,他们的从业生命等于消亡,并且这种慈善性的活动不仅不会损及他们的身份,还为他们的名誉增辉……
李小龙不等莲达说完,便一口应允下来。
不日,截拳道的义演义教在李小龙武馆进行。能通知到的崇拜者莲达都通知了,另外又来了好些慕名者。那位李姓的韩国大学生自然也来了。身心投入的李小龙没认出他,也忘了这次活动最初是因为他的原因而举办的。这位大学生已很满足,他和大家一道,聚精会神观看李小龙表演,跟他学入门招式,并提问题和请李小龙签名。
事实证明这是个两全的办法,它使李小龙避免了许多善意的干扰,又不会刺激那些名人学生敏感的神经。这样的活动断断续续,一直延续到李小龙离美赴港发展。
打进好莱坞的李小龙,其知名度已非在西雅图时可同日而语,他的功夫电视剧正日益深入美国社会,在旅美的亚裔人眼里,他堪称演艺武艺高超的双料明星。
在西雅图,小有成就但终有几分落魄的李小龙已深得姑娘的青睐。现在频频在屏幕上露面,春风得意的李小龙更是会引起姑娘芳心摇曳。
李小龙嗜好跟漂亮女性交往的禀性未泯。
况且,美国西部是全美性观念最开放的地区,洛杉矾又是西部最开放的城市,而好莱坞的开放程度又为洛杉矾之最。好莱坞的俊男舰女们在电影里演绎浪漫故事,在生活中亦是不断地演绎浪漫故事。
李小龙的弟子中,有一个叫莎朗蒂的好莱坞性感艳星,人们见她跟李小龙单独在一起练功,然后又一道开车去了某个地方。富有想象力的影迷们,自然会把他们的交往朝男女演员的浪漫故事上去诠释。后来,莎朗蒂在怀孕期间,被嬉皮士影迷虐杀。
李小龙生活在好莱坞,不可能不受其风气的熏染,他的露水情缘较西雅图未婚前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的交往几乎都是公开的,靓女们直接来到李小龙住处,跟莲达一道观赏李小龙练功,或坐在户外的凉椅上喝饮料说笑。当然,她们也会打电话把李小龙约到海边或住处幽会。
但是,李小龙在婚姻观上仍是传统的,跟众多的好莱坞男女演员视离婚为儿戏截然不同。演员是西方社会离婚率排第一的职业。李小龙自始至终爱着莲达一人,莲达以她深深的内涵和东方式的美德,使那些外貌嫣丽的姑娘无法取代她的位置。
然而,莲达在对丈夫艳遇的态度上,又是现代西方式的。莲达豁达、开通、宽容。她不会象中国传统妇女那样,因发现丈夫的外遇而痛不欲生,或大吵大闹,或将泪水暗暗咽进肚里。莲达对待丈夫的女友,不卑不亢,不嫉不愠,礼貌而得体。她的博大胸怀反而使那些美仑美奂的姑娘自觉形秽。
李小龙不象不少有身份的中国男性那样,喜欢掩饰自己,尽力扮成正人君子状。李小龙在这方面亦是惊人的坦诚,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过:"我承认我喜欢很多女人,但我爱的却只有我太太莲达一人。"
李小龙和莲达的婚姻,是建立在真诚和互相信赖的基础上的。
李小龙在贝尔区的住宅,最初就他与妻子莲达、儿子李国豪三人。生活稳定后,他把孀居香港的母亲何金棠接来。到1969年,家里又添了二人:一位是他们的女儿李香凝,一位是李小龙的弟弟李振辉。
李振辉在香港暂住在大哥李忠琛家。他是由大哥买的机票,然后一人飞往美国。在洛杉矾国际机场,李小龙见到久违的弟弟,不禁脱口道:
你不可向他人说你是我的弟弟!
当时,李振辉听了此话非常愕然,亦是非常的伤心。叫李振辉赴美是李小龙的主张。在越洋电话里,李小龙向李振辉共叙同胞手足情,使得失去父亲,而母亲又不在身边的李振辉落下感动的眼泪。现在,李振辉只有愠怒、不解,而又心怯地望着异常陌生、异常强悍的二哥。
李小龙拍打着弟弟柴棍似的肩膀,怜悯而又不满地说:"你太瘦弱了,太瘦弱了!象根水份不足的豆芽,呼一口气都会把你吹倒!你要锻炼,锻炼!你懂吗?"
李振辉点点头,表示理解。他性格内向文静,跟刚烈好动的二哥恰好相反。
李小龙觉得弟弟的赢弱懦软是他家族的耻辱。他同时也将华人同胞的瘦小胆怯引以为民族的耻辱。旅美的华人,以广东籍的为多。广东人本是中华民族中较矮小的一支,在高大的美国人面前就愈显矮小。
李小龙不认为洋人视中国人为"东亚病夫"是无稽之谈。他常为同胞的不争气而莫名地生气。矮小是天生的,但应该通过锻炼使自己结实刚强。李小龙特别瞧不起矮小瘦弱又形容猥琐的同胞兄弟。若在有洋人在场的社交场合,有这样一位华裔仁兄同李小龙共叙民族情、同胞义,李小龙会脸呈愠色,甚至拂袖而去。这使得有的华裔人士对他产生误解,认为李小龙是以中国人为耻,背叛了民族!
在华人相聚的场合,李小龙往往会以教训人的口气告诫同胞要勤练功强大自己,使得洋人不敢小觑中国人,更不敢妄加欺辱。李小龙的这套理论,颇似二三十年代留洋归国的仁人志士,高擎"教育救国"、"实业兴国"的大旗。李小龙的这套理论不会强加于同胞姐妹身上,因为他认为女人天生是弱者,理应受到强大男人的保护。
现在,瘦弱怯懦的李振辉正要与二哥朝夕相处,他理所当然成了李小龙实施"功夫振兴民族"的试验品。
李振辉的英文名字叫罗勃特·李,就读于加州史德克顿的圣乔金中学。在家中,李小龙要大家只叫他罗勃特,而省去一个"李"字。李振辉跟大多数的留美华人学生一样,面临语言障碍问题,这使得他颇感学业吃力,只能靠早晚的时间来弥补。
但李小龙全然剥夺了弟弟早晨温课的权利,晚上的时间亦被他侵占去一大半。李小龙是个一意孤行的人,他喜欢强行推行他的意志,而不管他人是否愿意、是否适应、是否必要。他企盼弟弟早日强壮,虽不能象他那样成为家族的骄傲,也要使他人不因其弱小而轻慢李家的人。
于是,每天清晨,邻居便见李小龙带着一名"名叫罗勃特的,香港同事托给李家照料的少年"在山丘上跑步(李小龙的这一说法,常逗得熟悉李家成员的朋友哑然失笑)。李小龙每天坚持跑3英里,不论上坡下坡,李振辉哪里适应得了这么激烈的运动。他没跑上几步就气喘吁吁,脸色苍白,远远落在后面。李小龙跑到头,然后跑回,见弟弟或坐路边休息,或艰难挪步慢似蜗牛。李小龙愤怒地斥喝弟弟,带着他跑,直到把他累趴下。
跑步完毕,便是健身运动,以锻炼肌肉。李小龙配备了全套健身器械,他先自己练,尔后再责令李振辉练。母亲何金棠站一旁看,看到小儿子吃力的可怜相,不禁泪水潸然。但是,李小龙才不管这多。这之后,李小龙跟弟弟喝特制的饮料,以补充所消耗的热量。李小龙每天必喝不可,视为上等补品。这种饮料由一定量的牛奶、蛋白质的粉末、香蕉泥、生奶油、生鸡蛋液混合,再加l/4加仑(一加仑折合4.55市升)的由花生油奶油综合的果汁制成。这种饮料的味道,李,振辉曾偷偷向母亲描述过:"这鬼东西,全世界就二哥一人喜欢吃。"每次,李小龙先狂饮而尽,然后再来逼迫弟弟喝,非喝不可。李振辉形如喝药,每喝一口,两眼滚出豆大的眼泪。
晚上,李振辉很难静下来专心读书。他先得跟李小龙练1小时功夫。其后,两兄弟都坐下来看书,李小龙看的多是武学书。略有所悟,便在弟弟身后一声大吼,叫弟弟陪他去演习新招式。李振辉充当活靶子,给哥哥的老拳老脚打得人仰马翻,虽有护胸护膝等物,仍落个伤痕累累。
李小龙抠苗助长,终究未将李振辉培养成武士,仍是一介书生。
总之,在兄弟同处的日子里,李振辉给李小龙折磨得精疲力尽,苦不堪言。这种倍受煎熬的痛苦日子,一直到李小龙离美回港发展才得以彻底解脱。
李小龙离美回港发展,是他在好莱坞发展不顺促成的。
平心而论,李小龙在好莱坞站稳脚跟,与他的那些名人学生有很大关系。但是他要进一步发展,实现影星的愿望,却不是那些名人学生所能帮助,或所愿帮助的。
拜李小龙为"一日师"的学生,几乎遍及好莱坞各家公司。但是,美国人绝无中国人"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概念。就算是亲生父亲又怎样?美国人无赡养父母的义务,这就是:我长大了,能独立生活了,我再不需要你了。
跟李小龙维持较长较稳固师徒关系的不到10位。大部分虽有名气,但无权力。有权势的有两位,一位是电影制片人温特劳布,另一位是大导演罗曼波兰斯基。
好莱坞实行的是明星制。但明星只是受宠,而无实权,说穿了明星是棵摇钱树。真正有权的是主宰明星制的制片人,一部影片的策划、剧本创作、导演风格、演员风格、影片投资等等均由制片人一人说了算。制片人只对公司的总裁负责(有的本身就是公司的老板或经理)。温特劳布在好莱坞的地位非同小可,他曾做过《泰山》的制片,那是一部极轰动极卖座的影片。
罗曼波兰斯基是好莱坞的星级导演,他拍摄过多部卖座电影,深得老板和制片的青睐。因此,他虽不能对一部影片说了算,但说出话举足轻重。罗曼波兰斯基作为李小龙的功夫学生,很使师傅风光一回。那是他在瑞士休假,心血来潮,想在风景如画的日内瓦湖畔学中国功夫,于是订好往返机票,请李小龙飞往瑞士。这件事,使得好莱坞及武术界人士对李小龙刮目相看。
他们都有能量促成李小龙担任重要角色而不是串演,但他们没这样做。这里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条,是他们没有中国功夫弟子报师恩的概念。
在他们看来,他们已付了李小龙的钟点费,不再欠师傅一丝一毫的情——这又是一条美国的法则。
同时,李小龙是个硬直的人,不会向弟子开这个口。他总把成功的希望放在自己实力上,即使很不成功时,他也初衷不改。
不能说美国人除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就没有一点人情味。李小龙的功夫学生史达灵·施里芬、詹姆斯·高宾在这方面,就颇有东方功夫弟子的味道。
施里芬是一位著名的电影剧作家,高宾则是一位资深演员。他们为功夫老师李小龙在好莱坞所受的待遇忿忿不平,有意促成李小龙的愿望,千方百计为李小龙在电视电影中找角色。
施里芬在一篇文章中回忆道:"詹姆斯·高宾和我从某种意义上,简直成了李小龙的私人顾问。即使是如接受一项工作应该索取多少报酬,或在一部电视剧中拍段戏要多少钱,我们都为他出谋划策。"
但他们心有余而力不足。李小龙的潜力在好莱坞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在美期间,李小龙参加拍摄的电视剧都是以配角的身份出现。其中最成功的一部是叫《盲探神犬》。
《盲探神犬》是施里芬与李小龙共同策划的。那是一部多集电视系列剧,主角盲探贯穿到底,配角是一集换一个,每集故事独立成章,李小龙则演其中一集中的配角。
施里芬刊文回忆道:"那一集的名字就叫截拳道,也就是李小龙那套独门功夫的名字。由詹姆斯·佛兰斯饰主角盲探;李小龙饰一个卖古董的商人,在码头上救了因办案而被一些恶人欺辱的盲探。当然,这个盲探想要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办得到的。李小龙演出的那个角色拒绝了他的请求,因为为了要复仇的动机是不对的。故事接下去就是这个瞎了眼的私家侦探怎么决定去学截拳道。李小龙精湛的表现,不仅赢得观众的垂青,也使美国的导演和制片对东方武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和尊敬。第一集《盲探神犬》震撼了好莱坞之后,其他美国的电影工作者开始找李小龙参加其他片集的演出。"
李小龙在这一片集中,通过东方的古董商人表现出古老的武道理想,学武为的是行侠,而不是出于个人的目的——古代的功夫师往往会拒绝为报私仇而来拜师的弟子,俗称:"无欲则刚","仁者无敌","背水一战","置于死地而后生",等等。当然美国观众不会去深究其内涵,他们看好的是李小龙表演的功夫。
《盲探神犬》第一集的片名最后不叫《截拳道》,而叫《窄巷》。
片集在电视网播出,效果出奇之好。美国大小报刊,其中包括《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这样的大报,莫不口径一致地叫好。这种赞誉跟当年播出《青蜂侠》所获得的溢美之辞迥然不同。评论《青蜂侠》只侧重李小龙的功夫,而漠视他的演技。对《盲探神犬》的评论却是看好他的表演才能。
李小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无得意地说:"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有人谈论我的演技。"
《盲探神犬》由派拉蒙公司出品,首播仪式十分热闹,李小龙兴奋不已。
李小龙是1971年离美赴港的,他初次上荧屏就不同凡响。这期间,李小龙在好莱坞呆了5年,有足够的时间让他去施展,而好莱坞只给了他很有限的空间。
是好莱坞无视李小龙在前期演出时放射的光芒吗?不是。是好莱坞有意压制这位华裔功夫演员吗?也不是。
在好莱坞权威人士看来,能让这位华裔演员呆下去已是很不错了。他能不时串演电视,并在电影中担任武术指导。各大公司均无将李小龙包装成明星推出的打算。
各大公司中,数华纳兄弟公司和美国国家广播电视公司(涉足好莱坞的新户,发展速度惊人,可与老牌公司比肩)最赏识李小龙的功夫及演技。他们口头上许诺在适当的电视剧中让李小龙担任主角,但一提到议事日程上,就被否定掉了。
他们认为,李小龙的个子太小,够不上美国观众所期望看到的功夫高手。李小龙太中国化,存有种族偏见的美国白人,能接受这样一位中国英雄闯入他们的社会吗?李小龙的名气不够响亮,恐会影响电视剧的收看率。李小龙虽演技、功夫出色,却不是久经沙场的资深演员,担心他支撑不住每周播映一集的连续剧。
种种考虑,一次又一次扼杀了李小龙冒头的机缘。
一位影评家说:"一句话,因为李小龙是中国人。不是好莱坞的首脑对李小龙本人有什么偏见,而是美国根深蒂固的种族偏见如无形的手,窒息了他们的思维。"
就连敬佩李小龙的名人学生兼挚友施里芬也有与好莱坞首脑相似的看法,施里芬承认:"我在较长的时间内,认为李小龙不宜一步登天演主角,那样会把片集弄砸了。"
李小龙在好莱坞立住了脚,但总是原地徘徊难以前进。李小龙苦恼过,但从不丧失信心;他不善毛遂自荐,却好自吹自擂。李小龙逢人就向好莱坞的同仁宣讲自己的宏伟理想。这使得不少人觉得好笑,认为他是痴人做梦。
可李小龙说得那么认真,好象宏伟蓝图己在他脚下崛起,触手可摸。李小龙担心他大功告成日,这些同仁已忘却他对自己未来的预测。便在1969年年初的一天,把自己的预言写在一张白纸上,展示给他的朋友同仁看。
预言的标题是:"我绝对可以达到的目标。"
内容是:"我,布鲁斯·李,会成为美国第一个片酬最高的东方超级巨星。我能演出最刺激的功夫表演,表现一个演员所能有的最佳业绩。从1970年开始、我会赢得世界性的声誉,从那以后,一直到1980年底,我的财产会达到1000万美元之巨。我能随心所欲地生活,能得到内心的和谐与幸福。"
就他当时的情景,这般神吹海夸,谁会相信?
这成为好莱坞一则不见经传的笑料。
第12章 印度之行 山重水复疑无路
生不逢时,在好莱坞的岁月,正是影业陷入深重危机的时期。在电影方面的发展很不顺,决定从沉沦中崛起,与朋友策划一部《无声笛》的影片。他们去印度勘外景,大失所望,拍摄计划被迫取消。曾有主演电视连续剧《功夫》的希望,他又一次幻想成功,最终发现又是水月镜花。他愤怒且绝望:我在好莱坞还有呆下去的必要吗?
60年代,是好莱坞电影业空前危机的时代。
由于电视的竞争,电影观众人数急剧减少,迫使影片的产量也随之减少。1944年——1951年间,美国故事片的年产量在350部——450部之间;到1958年下跌为258部,1960年跌至历史最低点,为151部;以后略有回升,维持在年产200部的线上。
面临这种境况,电影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颅,出卖影片版权给电视网,为电视网制作电视片,向电视网出租摄影棚及制片设备。到1968年,来自电视的收入已占好莱坞收入的1/3。
阴影笼罩着好莱坞电影业的演职人员。别说是新手,就是资深演员都面临失业的危机。作为国际影城的好莱坞素来瞧不起电视,但在电视的威逼下,陷入生存危机的演职人员不得不屈服,暂时转向电视剧的摄制。
这就是李小龙在好莱坞能多次串演电视剧,却难得在银幕上露脸的主要原因。
李小龙在电影中扮的角色远不及他在电视中那样"显著"。那是真正跑龙套,挥拳蹬脚,匆匆而过,既未在字幕上留下名字,也末在观众中留下印象。
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李小龙在影片《丑闻喋血》中扮演一名中国移民的黑社会杀手。主角神探马劳是由李小龙的功夫弟子詹姆斯·加纳担当。李小龙的戏不多,他所饰的杀手受一犯罪组织的派遣,去袭击神探马劳。马劳讽刺他是个同性恋者,使得他暴跳如雷,疯狂扑向马劳。在与马劳的生死搏斗中,他跌出窗外,坠地而死,血溅街头。
此片由米高梅公司出品,摄于1969年。也就是说,李小龙在好莱坞苦盼死守了5年,才守到一个"带有丑闻"的角色。这是李小龙在好莱坞唯一上镜较多的影片。
李小龙在香港所饰的所有角色皆是在影片中出现,拍电影是他的夙愿,在赴美后定的另一大事业目标是做个电影明星。拍这部影片,对李小龙来说是痛苦的,他喜欢饰英雄,即便是歹徒,也应是鲁悍骁勇的硬汉。可他饰的角色,是一个阴阳怪气的同性恋者。这种性错位行为,深为中国武师所不齿。但李小龙还是接受了这个角色,可见李小龙演电影的愿望有多么迫切——已到饥不择食的地步。
这部影片反响一般,这个同性恋杀手末给李小龙带来任何光彩。因为在美国,绝大部分人是鄙夷这种人的,而不是李小龙演技不行。
李小龙更崇拜电影,投资浩大的电影是鸿作巨制,而小打小闹的电视只能算"小儿科"。
李小龙在好莱坞的发展,电视小有成就而电影前景黯淡。
在60年代,电影公司均被财政困难搅得焦头烂额。为了生存,派拉蒙电影公司成了石油托拉斯海湾及西部工业公司的子公司;联美电影公司屈尊加盟跟电影毫不搭界的全美公司集团;环球电影公司成了美国音乐公司的一员;华纳电影公司卖给了加拿大的控股公司;20世纪福斯电影公司落入大通——曼哈顿银行的控制之下;米高梅电影公司被迫将部分地产押给拉斯维加斯赌场的老板。剩下的哥伦比亚电影公司等少数几家惨淡经营,维持着摇摇欲坠的自主权。
好莱坞外表依然煊赫,游人和影迷潮水般地涌来,掩饰了影业的萧条。
60年代,好莱坞较少推出新人和新类型的电影。这必须以强大的经济为后盾,并且要冒赔血本的风险。手头拮据的电影公司是不敢轻举妄动的。而李小龙,他所能主演的影片是功夫片(这是好莱坞不曾有的),他还是个美国影坛的无名小辈。就这两点,李小龙作为"包装明星"被推出的机遇几乎等于零。
然而,困境中的电影公司又无不在绞尽脑汁,企盼着推出新人和新的类型电影而再现辉煌。因为电影观众久之必定会厌倦老面孔和老模式,渴望看到新奇的东西。故而电影公司在谨小慎微的同时,又会孤注一掷冒冒风险,以盼出现奇迹。那么,无人问津的李小龙,作为"包装明星"的可能性仍是有的。
施里芬恰恰看准了这一点。
施里芬的构想跟李小龙不谋而合。
不过,李小龙"要主演一部功夫片"的构思,绝不象施里芬那样是基于周密思考之上的。施里芬熟悉好莱坞的运作机制和财政状况,对电影观众及电影市场作过研究和预测。压抑中的李小龙想的只是自我张扬:"我要成功,我一定会成功!"
这是60年代后期。其时,萧条十多年的好莱坞影业开始复苏,影片的数量在上升,被电视夺走的观众慢慢回到影院。
这个时候,各电影公司都急于推出新人、新片、新题材、新类型……
施里芬认为这个时候推出东方的功夫片条件基本成熟。由于李小龙多年坚持不懈的功夫推广表演,由于他所拍的电视剧及传播媒介的宣传,功夫热已开始在全美的范围里慢慢掀起。广大的功夫迷,自然愿意在电影银幕上亲睹一下这位东方功夫大师祖的风采。
考虑到白人观众"顽固不化"的欣赏趣味(他们只崇拜白人英雄),还考虑到好莱坞的首脑决策的惯性,施里芬拟定:在这部东方色彩的功夫片中增加一个洋人,并且他在其中的位置与中国武师不相上下——以求平衡,弥补白人观众看电影时所产生的遗憾(这种做法在美国职业篮球界尤甚,篮球是黑人的一统天下,但所有的球队,都有球技略逊一筹的白人球员掺杂其中)。
他俩自然而然想到该由詹姆斯·高宾饰演片中的洋人。
詹姆斯·高宾是李小龙的功夫学生,还是李小龙从事影视表演的顾问。詹姆斯·高宾是好莱坞资深演员,主演的片子一直很卖座。单就这一点考虑,拍摄计划容易在好莱坞高层中审核通过。
况且,他和李小龙是挚友,未来的合作会十分愉快。
他俩把意图一讲,詹姆斯·高宾猛一击掌,叫:"你们跟我想一块了!我早想跟布鲁斯·李联合搞一部东方功夫片!"
真是心有灵犀,不谋而合!
原先,施里芬认为李小龙由演电视剧配角而想演主角是一步登天。现在,只在好莱坞电影跑龙套的李小龙要领衔主演一部全新的功夫片,那才真是一步登天了!为慎重起见,三人慎密策划:
*这是一部带探索性质的商业片,形式是李小龙的截拳道,内涵则是有千年之悠久历史的中国武道哲学。
*事先不声张,待拿出脚本再跟电影公司的要员接触洽谈。因为口说无凭,只有高质量的脚本,才能使要员们怦然心动,投资拍片。
*脚本创作采用好莱坞特有的模式(这是一种类似工业生产流水线式的作业方式,根据每位作者的擅长分工合作,一人搭故事框架,一人完善人物,一个配对白,一个添打斗,最后由一人润饰统稿。其中的环节有三道甚至十道,这种作业方式扼杀了写作者的思维和灵气,故有写作机器之称。但这种方式,却比较适宜模式化的商业片制作)。
故事梗概是:一个中国武师(由李小龙饰),一个西洋拳师(由詹姆斯·高宾饰),开始势不两立,经常发生纠纷格斗。最后握手言欢,成为挚友(这是好莱坞商业片常见的皆大欢喜、大团圆式的结尾模式)。
他们确定脚本由三人完成,第一位写故事,第二位写人物及对白,最后由施里芬润饰统稿。故事基本按好莱坞商业片模式,但要有所创新。施里芬和詹姆斯出资1.2万美元,请一位来好莱坞发展的作家写第一稿。
但是,这位作家却把功夫片写成了科幻片,"满嘴胡言乱,语","荒诞不经,令人不知所云,如坠五里雾中"。他对中国功夫及西洋拳术均很陌生,尽管有李小龙三人做他的技术指导,他却不愿虚心请教。要命的是,他自我感觉特别良好,他说:"在我看来,中国武士就跟天外来客一样神秘和高超。"
第一稿显然不能用,于是,施里芬请他的侄子来操刀。他侄子也是一位作家,来好莱坞做雇佣写手才两年,却参加了一百多部脚本的写作(这种流水线式的写作流程出来的脚本,只有少数拍成电影,大部分库存)。他应该谙知好莱坞的脚本该怎样写,他参与的西部片、警匪片的脚本有变成电影的,而这两类片子,跟功夫片有较多相通之处。
然而,好莱坞写作流水线已完全窒息了他的想象力(这是施里芬未曾料到的,他从事这种写作时间短暂,平时言谈仍灵气毕露),加之他受前一稿作家失败教训的影响,他竟然把功夫片写成了科教片!片中两位东西方武师,满嘴东西方武道的哲理箴言。他"创作"的练功打斗场面,几乎是原封不动地照抄施里芬他们所提供的武术拳术书面资料。施里芬三人看后,大失所望,哭笑不得。
他们只得自己来创作脚本,由施里芬执笔。
施里芬是一位独立的职业剧本作家,偶尔也客串好莱坞写作程序的写作,把守最后一关(这一关的作家是所有流程中地位最高、报酬最高的)。施里芬创作的脚本质量很高,虽然有些因不合商业片的要求而难为制片人所接受,却一致受到行家的好评。好莱坞的著名影片《月黑风高杀人夜》、《海神号遇险记》、《冲天大火灾》等皆出自他的手笔。
他们商定,每周一、三、五的下午4时到6时汇合,不得有误,把此事置工作和家庭之上,全力以赴,直至脚本杀青。施里芬在作一个大胆的尝试,让李小龙和詹姆斯设身参与人物的活动中,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商讨之后,施里芬综合大家的意见,晚上把这一节梗概写出交第二天讨论。这样反复循环,不断完善。
李小龙和詹姆斯十分投入,并很快进入角色,在各自的遐想天地里跟对手斗智斗法,比武比勇。他们常常争得脸红耳赤,并且磨拳擦掌,到草坪上为未来的镜头打一遍,让施里芬在写作中有个直观的感觉。
按最初的总体构想,詹姆斯·高宾饰的西洋拳师只在片头列为第一号角色,在片中,则要让位给李小龙饰的年青的中国武师,因为这是中国的功夫片。
总体构想,后来有很大的变动。詹姆斯竭力为自己所饰的角色争戏,他说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剧作能否通过,能否为代表美国的白人所接受,因此,不能把第一号角色置于无足轻重的位置。
詹姆斯的话很有道理,施里芬采纳了他的建议,增加了西洋拳师的戏。最后故事情节也有很大的变动,这位年青的中国功夫弟子,拜师求艺,苦练不辍,成为一位武功高强、武德高尚的人。片中有一段台词,堪称全片"戏眼",形象地刻画出一位探求武道真话者的迷悯渴知心态:
我甚至不知道我经历过什么样的路——也不知道我怎么走过来的。我还有怀疑,疑窦多多……我怎么能不经过更多的挣扎而将疑难解决呢?
片名的中文译名叫《无声笛》,寓意深远,是李小龙从老子的"大音稀声"、"大巧若拙"的含义中化来的。
为了增加李小龙在影片中的份量,施里芬打算让李小龙同时饰演另四个中国武师。他们多是老者,只需粘上胡须就行。
脚本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创作和锤炼,三人均十分满意。毋须置疑,凝结着三人的心血,最后出自金像奖剧作家施里芬手笔的剧作是第一流的。
施里芬把脚本交给华纳兄弟公司的制片人手中,对方很快读了脚本,对脚本的评价是:"OK!"
接着,史达灵·施里芬、李小龙、詹姆斯·高宾一道与华纳公司商谈。华纳公司原本就看好李小龙的武技和演技,说过要委以李小龙比较重要的角色,直到全面包装他,而并非是有意开空头支票,但是,最后出于多方面因素的考虑而搁浅。
令华纳公司感到意外的是,他们顾虑的种种问题,施里芬三人都替他们考虑过,并做出妥善处理。
令施里芬三人感到意外的是,华纳公司居然提出要强化李小龙的戏。看来,他们对李小龙的担忧已不再作为一个问题。
好莱坞确实常做这样的事,派员到全国各地寻访美女,一旦选中,精心包装(由形象设计一直到后期剪辑),然后再隆重推出,使这名原本不知电影表演为何物的靓妞在一夜间成为偶像派电影明星。李小龙一直跟这种荣幸无缘,尽管他已是相当成熟的硬派功夫演员。
李小龙当时的心情,跟那些虽长得漂亮,但地位低下的姑娘一经被好莱坞选中时一样地惊喜若狂。出了华纳公司的豪华会议室,李小龙逢人便说:"我马上要主演一部伟大的电影!"他同时不忘重提他曾写在白纸上的预言:"我,布鲁斯·李,会成为美国第一个片酬最高的东方超级巨星……"
原来把李小龙的预言当茶余饭后笑料的人,这回真不敢嘲笑李小龙了。因为原先只能在电影里跑龙套的李小龙,确确实实要主演一部被华纳公司看好的功夫电影。
然而,施里芬、詹姆斯却没这份狂喜。因为华纳公司虽同意《无声笛》的拍摄,却有近乎荒唐的要求——必须在印度拍摄。理由是华纳在印度有笔款子,不能兑换成美元汇出,如果在印度拍摄《无声笛》,正好可利用这笔印度卢布。
施里芬和詹姆斯为他们苦心孤诣策划的电影深深地担忧,李小龙狂喜了一阵,也骤然冷却下来。把原本该是中国场景挪到印度去,拍出的影片将会面目全非!且不说在香港台湾等地拍外景,就是在美国唐人街和利用好莱坞的布景也会比在印度强得多!
华纳公司的要求是不容更改的,否则就取消拍摄计划。施里芬答应试试看,中国和印度是邻国,又同是东方文明古国,该会有相似的人文环境。
詹姆斯·高宾自嘲道:"看来我们一开始,就该策划一部表现印度瑜珈功的影片。"李小龙忿忿道:"什么印度瑜砌功?就该是中国功夫!就该是我的截拳道!"
他们三人乘机飞往印度;去作为期三周的外景选择前期工作。据最后确定的脚本,不管片头片尾打上谁是第一主角,李小龙至少是实质上的领衔主演,他要扮演五个角色,几乎代表了整部影片的风格,并左右剧情的发展。
应该说,种种情况的变化,在李小龙与詹姆斯两个好强人之间,一开始就心存芥蒂。
印度是个贫穷落后的国家,气候炎热多雨,加之时间紧迫,交通不便,整个旅程异常艰辛。三人均感水土不服,按照剧情的要求,他们又必须深入荒村僻野、深山老林选择外景。他们诅咒天气,诅咒道路,诅咒旅馆的设施和饭菜,诅咒毒蚊、牛虻和一切可恶的怪虫……最后,詹姆斯和李小龙互相把怨气朝对方发泄;
詹姆斯说:"不是为了你在好莱坞电影中演一个算得上角色的角色,我们怎会到这个鬼地方来!"李小龙立即反唇相讥:"尊敬的好莱坞最伟大的明星,在飞机上你还乐不可支,说我们可以游览美丽而神奇的印度风光。若不是健忘,你最好是去看看心理医生。"
其时,吉普车陷入泥泞,三人正在泥水里艰难地跋涉。敦厚的施里芬岔开话题,说道:"快看,那边有一头大象,它鼻子卷的那根木头,我看少说也有800磅。"
又有一次,他们在树林边沿看见一汉子在练瑜珈功,李小龙不由地定住,觉得瑜珈功跟佛教禅宗里的坐禅有惊人的相通之处。詹姆斯对李小龙说道:"我早说过,我们这部片子最好是表现瑜珈功,中国功夫大师布鲁斯都快成印度瑜珈功的高足了。"李小龙瞪他一眼,说:"是的,我会成为瑜珈功:高足,我还会拍一部瑜珈功的电影,但不是现在!我现在是要拍中国功夫——我的截拳道!"
又是施里芬岔开话题,谈他小时候,第一次见印度移民婚嫁的新奇感受。
他们俩发生磨擦的地方实在太多。印度虽长期曾为英殖民地,但在偏僻乡镇,外国人仍鲜见。他们每到一地,总有许多印度小孩团团围住他们。生性活泼且不知劳累的李小龙喜欢变戏法逗小孩玩。而詹姆斯则讨厌这些肮脏的小孩,喋喋不休地说:"我们快成了动物园的怪兽了。"他大声叱喝把小孩撵走。
李小龙担心电影夭折,每到一地,总是迫不及待去寻找外景。而詹姆斯喜欢舒舒服服呆在旅社里,他说:"我有一个预感,今天又找不到理想的外景地。"也许詹姆斯实在是太劳累了,不愿跑路;也许他认为这部影片能否拍摄与他不关痛痒,即使拍成,对他来说也仅仅是数量的增加。
俩人都是自我意识十分强烈的人。这时候,詹姆斯已不再记李小龙传授功夫的"大恩",李小龙亦是把詹姆斯为他鼎力举荐角色的"大德"忘个一干二净。
施里芬充当调解人,他年纪最大,行为稳重,也颇有主见,说话还算灵。因此,詹姆斯和李小龙,虽都是会武性烈的硬派演员,因为施里芬的缘故,终未酿成互相谩骂甚至拳脚相见的地步。
三人的印度之行,是由华纳公司在南亚的影片发行人代理人接待的,他没有陪同,只是预订好旅社房间、安排旅程线路之后便忙他的事去了。也不知是华纳公司的安排,还是代理人自作主张,住旅社时,给詹姆斯定好的房间总要比另两人要高一个档次。在一幢原先英国人开的旅社里,詹姆斯住的是原先英国总督才有资格住的豪华套房,而施里芬和李小龙则被随随便便打发到原先随行卫兵住的简易房间。
为此,李小龙忿忿不平。如果说,整个旅程中一切龌龊都可不计较的话,那么,唯有这件事他不可不去计较——李小龙认为,他更应该住最好的房问:
平心而论,李小龙在这件事上,比较典型地表现出他做人的欠缺。施里芬年纪最大,应该他住好房间才合适,李小龙所接受的文化中以中国文化比重更大,他应该知道"尊老"的道德准则。再者,李小龙和詹姆斯正在闹矛盾,缓和矛盾的最好办法,或是只让施里芬一人住豪华套房,或是三人都不住。
然而,退一步讲,如果执著事业的李小龙,在做人上也学得"圆融",李小龙还会成其为"李小龙"吗?
施里芬在一篇缅怀李小龙的文章里是这样说的:
一天晚上,小龙来找我,他说:'我是主角,不是他。'(指詹姆斯·高宾)……小龙并说他将是全世界最伟大的明星,比詹姆斯·高宾和史蒂夫·麦昆更出名。但那时我回答他:'无论如何,你是白人世界中的一名中国人罢了!'随后,他走了出去。从这时起,我第一次意识到我这位师傅不仅是一个非凡的功夫大师,而且还是一个个性极强的演员。我对他更为尊重,并且更深入地认识了他。
施里芬能宽容朋友的缺点,这正是他与李小龙的友谊始终牢不可破的重要原因。
三周的印度之行,没找到一处理想的外景点。最能代表中国的人文风貌的建筑是佛教寺庙。原以为,印度是佛教的发源地,一定保留有古寺庙。事实上,历史上的印度佛寺跟中国佛寺是两码事,并且早已随着佛教在印度的消亡而荡然无存。旅居印度的华人建有寺庙,不但格局太小,而且建筑风格不伦不类,根本不宜做背景。
他们回到美国,在华纳公司,三人唯一能统一的意见是:不能在印度拍摄《无声笛》。
詹姆斯的口气俨然一名艺术权威:"我认为绝不可在印度拍片!"施里芬说:"拍出的片子将会面目全非,脚本原有的风格会所剩无几,或许能保持不赔本,但充其量只能热闹一阵子。"
李小龙说:"表现中国功夫的影片只适宜在中国拍,现在的印度没有《无声笛》所要求的场景!"又说:"好莱坞是无所不能的,可以创造一切包括月亮和恐龙:为什么就不能在印度创造《无声笛》所需的一切?"还说:"一定得把《无声笛》拍出来:我有百分之百的自信,因为我是最伟大的东方明星!我百分之百地保证这将是,不,一定是好莱坞最卖座的影片!无论是在好莱坞拍,是在中国拍,还是在印度拍!"
李小龙表现得十分执勘和激动,一句话:就是不惜一切代价也得将《无声笛》拍出来!
争执由詹姆斯·高宾一锤定音:"若是去印度拍,我坚决不干!你们另请高明!"
结果,华纳公司取消了《无声笛》的拍摄计划。这对李小龙来说,无疑是个重大的打击,他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
这件事,使得施里芬和李小龙进一步看清了好莱坞和华纳公司的真面目。他们对李小龙主演的影片能否保证卖座仍持怀疑态度。华纳公司有一笔卢布"死"在印度,正好可拿李小龙主演的《无声笛》做试验品,不管能否卖座,反正他们心目中认为那笔钱已不复存在。而对其他影片,却没要求非在印度摄制不可。
同时,在最关键的时刻,也可能是连他们自己也末意识到的种族偏见重新冒了出来——对李本人,也是对独具中国特色的功夫片。他们若真心想上《无声笛》,就不会最后屈就于詹姆斯·高宾的"要挟"。道理很简单,离开了詹姆斯,好莱坞至少可以找到十个他这样的演员担任片中角色,而集高超的功夫与演技于一身的东方演员,好莱坞只有李小龙一个!
对詹姆斯的行为,并无多少可指责的,他是个美国人,自始至终以坦率的方式表现自己。事情闹成这样的结局,跟李小龙本人不无关系。李小龙是个猛将,只知一意孤行,而无谋略;他应该知道"小不忍则乱大谋"这句中国古训,却把它抛到脑后;他在好莱坞羽翼并末丰满,却要表现"老子天下第一",这在白人独尊的好莱坞,大概除了施里芬,不再会有第二个人能够欣赏他容忍他。
这恰恰就是李小龙!
几年后,在香港发展的李小龙已是红透了半个地球,他的功夫片极为轰动,极为卖座。好莱坞想起了他,想起了夭折的《无声笛》,重新纳入拍摄计划而去征求李小龙意见。现在轮到李小龙一锤定音了,他的最后答复是:
我不干!
1970年,李小龙携家眷回香港度假,不久又回到洛杉矶。李小龙的生活轨迹跟以往别无二样,教武功、串演电视。他对好莱坞,对自己的处境有一种无奈。但他对未来的信念从未泯息过,闲暇之余,他便构思他的未来的功夫片。
也许华纳公司从李小龙香港之行嗅出点什么,或听到什么风声。也可能是因为李小龙演的电视片集越来越引人瞩目,许多好莱坞电影公司的制片人对这个中国功夫演员兴趣日趋浓厚,以求一见,为以后的合作建立先期友谊。
华纳公司不计前隙,再一次向李小龙抛去橄榄枝,商谈合作一部由李小龙主演的片子。
这是好莱坞常用的策略。因为好莱坞常会发生这样的事,一名不被某家电影公司看好的,或者虽看好却又犹豫末决迟迟不启用的演员,会被另一家电影公司拉去签约拍片,从而一炮打响,红遍全国全世界。那么,这家公司会专门为他(她)搭一个明星制作班子,以契约的形式使其成为该公司独有的摇钱树。那么,前一家公司一定会后悔莫及。
因此,好莱坞各公司在独宠大明星的同时,也不会冷落那些末出名的演员。只要被制片人看好,便以各种"友好"的方式先"稳"住;赠贺年卡,送生日蛋糕,邀请参加公司的社交娱乐活动,作出委任更重要的角色甚至作为明星推出的种种许诺。这种诱人的许诺,也可能会付诸现实,更可能只是空头支票、水月镜花。
但华纳公司的做法绝不会使人感到是在开空头支票。李小龙被邀请进了华纳公司的豪华办公室,地位在一般电视制片人之上的电视部经理汤姆·库恩热情地接待了他。会谈认真而诚挚,库恩说:"公司正在考虑拍摄一部表现中国功夫的电视片集,这个功夫师是来自中国的,但活动背景却在美国,因为美国的观众更关注发生在美国的故事。不用说你也会明白,这个中国功夫师是由你来演,否则,我们根本不会考虑拍一部这样的电视剧。"
李小龙在接到华纳公司邀请时已有预感,他没有表现出惊喜若狂,但仍以激动的口气说道:"你们的想法跟我不谋而合,我正在构思一个中国武师闯欧美的故事。这个武师的身份很独特,是一个出自代表中国武术正宗的少林寺的青年和尚,他因缘出国,漫游欧美,独游美国也行。这个武师,实际上是个除暴扶弱、见义勇为的武侠。而他的和尚的身份又使他颇受清规戒律的束缚,他在灯红酒绿、繁华陌生的美国,必然会闹出许多笑话……总之,这将是一部收看率非常高、深受观众喜爱的片集。"
李小龙边叙说,边对一些中国化的术语解释一番。库恩很有耐心地聆听,脸呈兴奋之色。库恩提了一些意见,叫李小龙先把故事梗概写出来。他们商议稍许,一致同意把这部表现中国功夫的电视连续剧就定名为《功夫》。
李小龙沉浸在他的故事天地里,废寝忘食地把梗概写出来,信心百倍地交给华纳公司。
汤姆·库恩推说太忙,没时间看,竟将它束之高阁了。
李小龙等得心焦,施里芬主动去帮他询问,这才证实,华纳公司玩的正是好莱坞"稳"住演员的把戏。过去,施里芬只是根据零碎的信息,来分析好莱坞不重用李小龙的原因,这次却是亲自听到的。
库恩说:"我们认为李小龙不适宜做每个星期都在电视里出现的明星,这和拍一两集是不同的。尽管我们知道他很想主演《功夫》电视片集,但我们必须对公司的财政负责,所以我们还没有认真考虑过让他主演。"
他又说:"华纳公司、ABC公司(美国三大电视台网之一,电视片集须电视台网签约购买才能拍板摄制)和发行商们都认为李小龙的英语还不够地道,他在电视观众中的名气并不算大,他只是拍过单集片,缺乏支撑数十集电视片集的经验及能力。"
当时在场的华纳公司总裁泰蒂艾斯礼的太太莲达温杜布说:"ABC公司已明确表示,拒绝考虑启用李小龙饰主角,他不够高大,太中国化了,这是美国电视观众难以接受的。"
施里芬竭力说明,李小龙能够胜任《功夫》的主角,美国电视观众会欢迎他的。
库恩和莲达温杜布夫人均表示:我们个人也是这么认为的,我们认为他是好莱坞最杰出的东方功夫演员。他还年轻,不要操之过急,华纳公司会认真考虑为他创造机会担任电影电视主角的。我们会为他力争,使他的愿望早日实现……
施里芬带着苦笑出了华纳公司。他想起李小龙跟他讲的一则中国寓言,一个农夫为了省草料而又要让驴多于活,在驴的嘴前半尺处绑悬着一把鲜嫩的青草,驴为了吃到青草拉着车不停地奔跑,而又始终吃不到它。
被好莱坞美丽憧憬所诱惑的李小龙,就象这头可怜的驴。
施里芬为了使李小龙对好莱坞不再抱太多的幻想,把华纳公司的意见原原本本告诉他。李小龙听后,比取消片约还愤怒和绝望。
没多久,李小龙回香港发展。可以说,他是给好莱坞逼走的。
第13章 回港赴泰 柳暗花明又一村
生不逢时,在好莱坞的岁月,正是影业陷入深重危机的时期。在电影方面的发展很不顺,决定从沉沦中崛起,与朋友策划一部《无声笛》的影片。他们去印度勘外景,大失所望,拍摄计划被迫取消。曾有主演电视连续剧《功夫》的希望,他又一次幻想成功,最终发现又是水月镜花。他愤怒且绝望:我在好莱坞还有呆下去的必要吗?
李小龙在好莱坞演艺生涯多舛,明星之梦愈来愈黯淡。他没想到,他扮演的电视角色在香港大放异彩,人们已把他当成世界级的明星。
1970年,李小龙携莲达及儿女回香港度假,受到空前热烈的欢迎。他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人立即把他认出;亲切地叫他的名字"李小龙",或叫他在《青蜂侠》演的角色"加藤"。人们请他签字,并询问他在美国的情况。
《青蜂侠》在美国播映,只能算引起小小的轰动。而在香港和东南亚的华人区,却引起极大的轰动。这除了李小龙高超的功夫和演技外,重要的一点,是李小龙与他们有着血缘、文化的同宗关系。李小龙是华人的骄傲,他是以一个华裔移民的身份在短短数年就打入世界电影圣殿好莱坞,这在当时,无疑是天方夜谭(就在现在,也算是神话,能在好莱坞站稳脚的华裔演员只有卢燕、尊龙、陈冲等寥寥数值)!
李小龙少年时的演艺、武艺朋友来看他,都说:你成了世界有名的好莱坞明星呀!
李小龙在并不把他很当一回事的好莱坞,就不懂得什么叫谦虚,现在更不会谦虚。李小龙洋洋自得地说:那当然,否则,我就不会去了美国。
敏感的香港传播媒介自然不会放过这位来自好莱坞的明星。报馆记者接踵采访他,纷纷在报上刊出赞誉过头的"炒星"文章;电台为他录制专题节目;电视台请他在荧幕上做功夫表演。
李小龙在电视中的表演可谓出尽风头,令人倾倒。他曾经回忆道:"电视台的人在空中悬挂了几块一英寸厚的木板,我侧踢把它们踢碎了。"
李小龙在香港春风得意,在好莱坞受到的种种委屈和不快荡然无存。但是李小龙却无意留在香港发展,这是因为香港的天地太小,各方面也相对落后。在香港出名,只是地域性的;在好莱坞出名,则是世界性的——不可同日而语。
另一方面,香港的影业公司是不敢"劳驾"这位已获成功的好莱坞演员的。且不说拍摄条件远不及好莱坞,就是片酬也要悬殊一大截。这情形有点近似今日的大陆与香港,大陆虽有良好的外景地等优越条件,却是不敢贸然聘请片酬动辄数十数百万港币的港星拍片。
自然,香港电影亦有它值得骄傲之处。在60年代,人口才300多万的弹丸之地,却能年产故事片300部左右。进入70年代,在电视的猛烈冲击下,香港亦能保持年产近200部的"堪称奇迹"的水平。
在世界不少国家和地区,本国和本地电影毫无市场,市场成为好莱坞电影的一统天下。香港却不然,港产影片一直热门,进口影片作为调剂。港产影片在亚洲,尤其是在华人集中的国家和地区有着广阔的市场。在禁锢甚严的大陆,除文革非常时期,也会进口一定数量的港产"左派"影片。
香港有大小电影制片公司上百家,其中邵氏兄弟(邵逸:夫、邵仁枚)公司、国泰、长城等公司在亚洲颇有影响。香港有东方影都之称,当时与亚洲电影的另两位"大哥"日本、印度在亚洲成鼎足之势。
这一切,在一心想做好莱坞头号东方影星的李小龙眼里,是不存在的。曾有记者和影界人士试探李小龙有无留港从影的志向,立即遭到李小龙嘲弄般的回绝。
李小龙带着香港之行的美好印象回到洛杉矾的家。好莱坞对他的态度一如既往,既不敢轻视他,又不敢重用他。在整个好莱坞的岁月中,李小龙有两次能成全他获取巨大成功的机会(电影《无声笛》、电视《功夫》),又如绚丽斑斓的肥皂泡沫,转瞬幻灭。
李小龙对好莱坞深深地失望,对自己的前景亦感茫然。
第14章 唐山大兄 沉寂之中总爆发
《唐山大兄》一片的摄制,在极原始、极艰苦的泰国柏庄。他苦不堪言,却又余勇可沽,力战泰国拳王。封镜后他赴美一趟,好莱坞态度的改观使他去留彷徨。回港出席《唐山大兄》的首映典礼,一夜之间成为高悬于港岛上空的巨星!此片打破香港开埠以来最高票房纪录!朋友称他的巨大成功,有如唐山大兄在沉寂忍耐中的总爆发。
《唐山大兄》取材于一个真实的故事,唐山大兄的真名叫郑潮安,生活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的泰国。他来自唐山(华侨对中国的别称),为反抗当地恶霸压迫华侨而业绩非凡,旅泰华侨尊称他为唐山大兄。泰国首都曼谷的一座花园供有他的铜像,那是旅泰华侨为纪念他捐资建造的,迄今有八十多年历史。
电影《唐山大兄》取的是郑潮安一生中的一个闪光片断,拍摄地点在曼谷北部的一个叫柏庄的小村子。
柏庄是个默默无闻、极其原始落后的地方。谁也不会想到,电影史上富有传奇色彩的一页是在这里写下的。
当时,邹文怀在曼谷机场没等着李小龙,便留下手下的人在机场恭候,他先赶回柏庄处理一些要紧的事务。不久,接李小龙的计程车沿着新修的崎岖泥路颠簸而来,邹文怀赶忙放下手头的事务,跑去迎接李小龙。
他们彼此熟悉,却是第一次真正见面。他们握着对方的手,然后一起为李小龙所说的第一句话笑了起来——李小龙大言不惭地宣布道:
你等着瞧吧,我会成为全世界最伟大的中国大明星!
邹文怀自然佩服李小龙打入好莱坞的非凡之举,看好李小龙的功夫演技,预感他前程远大,但还不以为他真能这样灿烂辉煌。邹文怀对李小龙有着一种精明者的宽容,他能容忍李小龙的一切缺点,当然包括李小龙最令人无法忍受的狂妄自大和喜怒无常。自我意识相权力欲望强烈的李小龙,至死都没有与邹文怀脱离合作关系,这是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
李小龙一住下,就发现这里的条件,比他所想象的不知要糟糕多少倍!没有现代通信设施,联络得靠古老的书信来往方式,李小龙产生恍然隔世的感觉。食品短缺,除了大米、蔬菜、水果,几乎什么营养品都买不到。气候炎热潮湿,这使在美国自然气候与室内人工气候自如调节环境中生活的李小龙特别不适应。
在好莱坞拍片无疑是一种享受,什么都安排得好好的。若拍外景,摄制组会带去一辆大型生活车,家里能享受到,那里几乎都可享受到。李小龙如不来柏庄,是没有这种感受的。
李小龙最不满意的,还是工作条件极差。许多该有的摄制器材,嘉禾都没配备。最要命的是剧本得时时改动,不是剧本写得不好,而是没有剧情所需的场景、道具。嘉禾没有足够的财力雇佣大批工匠临时造出这一切。
李小龙在给莲达的信中,向莲达大倒苦水,说这里住宿条件如何差,在饮食方面,别说是营养,连吃饱都成问题。莲达每每见信,都泪水潸然,她最担心的,是李小龙缺乏足够的营养和热能,彻底垮下来。
据李小龙兄弟回忆,李小龙从小就有个"食鬼"的绰号,"肚子仿佛穿了一个大洞,什么东西他都吃。他用午餐的钱买糖果,用零花钱东吃一点、西吃一点。"在美国,李小龙对高蛋白质的混合饮料有着特别的嗜好。这种饮料,即使是喜欢吃生食的美国人都常常会作呕,而李小龙却乐此不疲。现在无法也无人为他做这种饮料,李小龙便产生一种体能枯竭之感。其实伯庄的饮食并不象李小龙所说的那么差,而是李小龙不习惯而饥饿难当。
毕竟是他成年以后主演的第一部影片,李小龙怨言归怨言,工作起来却十分投入,仿佛有使不尽的精力和力气,令其他疲惫不堪的演职员十分佩服。
在拍摄过程中,李小龙又复发了跟导演搞不好的老毛病。他显得十分认真和固执,他拒绝表演他认为不妥的镜头,他甚至对导演为其他演员设计的表情动作也横加干涉。这使得在香港影坛享有盛誉的罗维感到难堪,也为日后:"李罗决裂"埋下伏笔。
李小龙和罗维是嘉禾小船的左右双桨,邹文怀不肯失去任何一支。他的做法是,表面上事事偏袒李小龙,但背后,却要大大地安抚罗维一番。其实,邹文怀奉行的原则是,谁的意见对,就维护谁。但他做得非常圆融,致使李小龙尤其觉得受宠,而竭力为邹文怀效劳。
比如,李小龙从艺术和武术的基点出发,力主少打,或简化打斗的过程。这时,邹文怀就用关怀和期望的口气说:"你不希望你的武迷、影迷多欣赏一下你的绝顶功夫吗?"或:"你的太太莲达正期望你主演的第一部影片卖座,期望你成为东方最有票房价值的伟大明星。"
李小龙一般能很顺从地接受邹文怀的建议。
邹文怀没等停机,提前回港。这时,整个戏已渐上路数,不会有大的变动。李小龙和罗维的矛盾也没激化。他们当时心念一致,为的是把片子拍好。
尽管当时条件艰苦,工作繁忙,精神和体力严重透支的李小龙仍坚持练功。他们住在柏庄附近小镇的旅馆里,每天天末亮,李小龙就起来跑步健身,而当时极度疲惫的演职人员还沉浸在梦乡中。
女演员苗可秀说:"我想象不出他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每当拍完一个镜头,大家累得要瘫下来,小龙却手不停脚不住地练功。我说:'你真是个铁人。'他说:'不,我是超人!'我说:'哦,怪不得你会超过许多人。'他认真地说:'有点这个意思,但超人的含义比这要深刻得多。'"
他跟我谈尼采的超人哲学,还谈叔本华、萨特、老子、庄子,我努力做出很有兴趣的样子,他就越说越来劲。我这才惊奇地发现,我们这位擅长舞弄拳脚的功夫演员,还是个大哲学家呢。
在旁人眼里,李小龙是个充满自信与乐观的人。李小龙只是在给莲达的信中倾诉自己的痛苦,有时还把并不十分恶劣的环境渲染得无比可怕,象个十足的孩子。而在那些年轻的女演员面前,李小龙是个快乐的大哥。
在李小龙逝世后,《唐山大兄》的女主角衣依是这样回忆在泰国拍片的印象的——
说实在的,李小龙给我的第一印象,实在差劲得很。我真不敢相信,这位高不过我多少的结结实实的小伙子,竟会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
哈!这么一个穿背心牛仔裤的大孩子,竟会是扬威美国的截拳道创始人的武术宗师!因工作关系,我渐渐地跟他熟了,发现他是个风趣幽默的人。
他有一个嗜好,便是希望人家欣赏他的新装。我,还有韩英杰等几位跟他谈得来的人,常常被他拉到他房里去欣赏他的新装。他也很喜欢做衫,在泰国拍片时,他就曾缝制了好几条衫裤。
他还喜欢音乐,在曼谷的一家酒店,有一座点唱机,他经常跑到那里点唱。而他的歌喉却不敢恭维,他的嗓音实在太低沉,象鸭子一样难听得很。不过,他却非常喜欢唱歌,并且不会因为人家笑他唱得不好而放弃他唱歌的权利。
李小龙在泰国拍片,还有一段跟泰国拳王比武的奇缘。
在李小龙末赴泰之前,他的大名已为旅泰华侨界所知,人们曾竞相争睹他在荧屏银幕上的风采。不少泰国人也熟悉李小龙的名字,把他视为好莱坞亚裔演员的骄傲。
李小龙在柏庄拍片的消息传出,不少武迷幕名而来外景地或他的住处,请求李小龙指点功夫或拜他为师。
其时,李小龙虽不辍练功,却一门心思扑在电影上。因此,这些武迷,无一例外遭致李小龙的拒绝。但李小龙心情好时,也会跟他们聊聊泰国武术界的情况。
他得知,泰国华侨界拳王陈阿金住在离此地不太远的地方。
李小龙在美国,跟各国的、各种流派的拳术高手都讲过手,从中获益匪浅。他却没跟泰国拳的高手较量过,只曾看过一个泰国留学生打泰国拳,那人功底甚差,是用不着讲手的。李小龙听武迷谈论陈阿金,冒出想见识一下的欲望。还是在跟叶问师父学徒时,李小龙就听说过泰国拳是一种很厉害的拳法。
正巧,陈阿金也想见识一下李小龙的截拳道。
于是,就有了一次秘密讲手。李小龙是一个人去的,陈阿金怕李小龙有什么想法,把他的弟子支开(实际上,他弟子躲在隐秘处,或佯扮过路人驻足观看)。
结果,李小龙轻而易举就打败了陈阿金。
陈阿金拜李小龙为师,跟他学截拳道。李小龙一边演示,一边讲释要义。当李小龙提出要拜陈阿金为师学泰国拳时,陈阿金谦虚道:我不行,我原本是练中国拳,泰国拳是半路出家改学的,算不得正宗。
陈阿金向李小龙介绍起赫赫有名的泰国拳王察尔·铺。他说:象你这么高的功夫,恐怕这世界上没人敢称你的师父,你要学泰国拳,只有拜察尔。察尔有个怪脾气,喜欢跟外国拳师较量,而不象中国武师,奉行"高者隐形"。
由陈阿金安排,他们进行了一场不公开的比武——双方都想见识一下彼此陌生的功夫。
虽是切磋武艺的讲手,由于都是好胜好战之人,打得十分激烈凶残。一开始,察尔挥拳扑来,李小龙不作招架,而是飞起一脚,直踢察尔头部。察尔以手格挡,刹时胸部门户大开,李小龙的寸拳迅如闪电,直击其胸部。
若是一般敌手,早已倒地,但铁柱般体魄的察尔只略略摇晃,亦飞脚踢李小龙下盘要害。李小龙动作比他还快,脚后跟如重锤砸向察尔的脚背。
察尔脚踢不成,又改拳击,李小龙忽一闪,使出"连环三脚",连续击中察尔的腹、胸、面,察尔一声怪叫,重重摔在地上。
随后,陈阿金请两人去中国餐馆喝酒。察尔虽输,却不憎恨李小龙,要李小龙传他截拳道。李小龙说:那你要教我泰国拳。当下,三人又去林子里讲手。
比武的结局,有损察尔·铺的面子,加之交上了朋友,因此,陈阿金跟李小龙约定,不向外界披露。喜欢焙耀自己辉煌历史的李小龙,果真信守诺言,至死守口如瓶。直到前几年,香港功夫协会为纪念李小龙逝世20周年广泛收集整理材料,才由一位当时在外围偷看的陈阿金的弟子披露出来。
拍完《唐山大兄》,李小龙随摄制组乘机回港。邹文怀在机场举行了记者招待会。呈现在记者面前的,是又黑又瘦,但又神采奕奕的李小龙。
领衔主演的李小龙当然是新闻媒介关注的焦点,但电影未公映,提的问题多涉李小龙的功夫。一位记者向他提出个富有挑逗性的问题:
李小龙先生,你的截拳道跟王羽先生(台湾当红功夫巨星,称雄于台港影坛,有大侠之称)的空手道,比较一下,哪一个更厉害?
李小龙从容不迫答道:"我不认识王羽,王羽主演的影片,我在美国也曾看过,是好是坏,我不便批评。空手道是一种普遍的武术,当然有它厉害的地方,说到截拳道与它的比较,我认为大家一定看过王羽在影片里的武打身手,将来《唐山大兄》上映时,各位不妨看看我李小龙在影片里的武打身手,互相比较一下,由各位公平判断,那不是更好吗?"
李小龙的回答非常得体和机智,获得在场记者的热烈鼓掌。
李小龙无意跟王羽交手,他的武道境界早已过了事事要以拳头证实自己的阶段。在美国,李小龙讲手最多的要数与空手道,熟得不能再熟,他料想王羽的空手道不会有什么奇绝的招数。若是陌生的拳法,他还是有兴趣一试。
李小龙回到嘉禾公司,公司秘书兴高采烈地挥扬着一叠来自美国好莱坞的电报信函,有派拉蒙公司的,也有华纳公司的。
派拉蒙公司曾聘用李小龙饰《盲探神犬》里的配角,一位东方的会截拳道的古董商人。在这-集中,李小龙的风头压过了饰主角盲探的詹姆斯·法兰西斯。而在该多集的电视系列剧中,又数这一集的风头最足。
最初,编剧施里芬拟定为李小龙在《盲探神犬》里争取演四集。但派拉蒙公司最终只制作了一集,另三集以种种理由给否定掉。现在的情况是,李小龙演的这一集一枝独秀。另外,派拉蒙公司根据港台传来的信息,李小龙已被传播媒介炒得炙手可热,只要不生意外,定会成为东方大明星。
派拉蒙公司推论,为李小龙加拍三集,必定会使《盲探神犬》重放异彩。
华纳公司的心态跟派拉蒙公司无异,但他们初拟的电视连续剧《功夫》一直束之高阁,眼看着李小龙会取得巨大的成功,华纳公司电视部急不可待要将《功夫》上马。
李小龙感到兴奋,他初衷未改,和他离美回港时一样,仍希望在好莱坞发展。
作为嘉禾,他们不以为派拉蒙、华纳态度的改观会对他们构成威胁。他们倒希望李小龙回去借好莱坞再把名气弄大一些,然后再回港为他们拍摄另一部影片——因为合约签的是李小龙为嘉禾拍两部影片。
李小龙返美前,邹文怀、罗维、刘亮华及男女明星们为李小龙饯行。席间,邹文怀只宇不提何时回港履行拍第二部影片的合约。而跟李小龙交情颇好的明星们认为,家在洛杉矾的李小龙,大概会黄鹤一去不复返了。
在洛杉矾机场,莲达见着憔悴许多的李小龙,泪水滢滢。她给李小龙带来高蛋白质的混合饮料,令李小龙感动至深。
《盲探神犬》的另三集不是施里芬写的,派拉蒙公司的库恩却要施里芬在已成的脚本里为李小龙加戏。角色已定,施里芬只能将李小龙硬"掺和"进去。李小龙见了脚本颇不满意,可时间紧,不可能让施里芬重新创作。李小龙只得将就着力图演好。
这三集,比第一集大为逊色。李小龙说:一切都给人画蛇添足、狗尾续绍之感。
华纳公司急于"网"住李小龙,而做了十多年好莱坞的明星梦的李小龙也甘愿自投"罗网"。1971年10月,李小龙与华纳公司草议合约,华纳公司电视部为李小龙提供的条件如下:
一、华纳以2万5干元(美金)购买李小龙的电视剧节目独家播映权,并为他安排节目。
二、华纳拍摄李小龙主演的电视剧片集第一集"导片",付2万5千元外,另支付片酬:
a、半小时的"导片":1万元;
b、l小时的"导片":1万2千5百元;
(以下类推)
假如华纳因故拍不成"导片",就用这2万5千元拍一长片。
三、片集播出的片酬:
a、半小时:初播3千元,重播再按比例增加;
b、1小时,初播4千元,重播再按比例增加。
华纳公司还跟李小龙谈了向电视台和他国出卖版权及广告收入,李小龙所应获取的利益问题。这就是说,如果李小龙在今后主演的电视剧火爆的话,李小龙倾刻就会成为好莱坞的明星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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