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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小龙女

笛安 (现代)
`怀念小龙女
“算命的说,我会死于阴历九月中。”
  我一边切西芹,一边说出上面那句话。没错,我是说给这些西芹听的。她们在我的手上慢慢变成一个又一个匀称而且精妙的菱形,淡淡的绿色,隔着灯光看,通体透明。我那把终年沉默寡言的菜刀闷闷地对我说:“你的刀法越来越好了。”
  我回答说:“谢谢。”有些受宠若惊。得到一句他的夸奖,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们刚刚说到什么地方了?”我问西芹们。
  “你说你会死于阴历九月中。”她们嫩声嫩气地说。
  “对。”我微笑,我喜欢跟她们聊天,我是说跟那些肉类相比,蔬菜们的声音总是水灵灵的,对任何事情都充溢着新鲜的好奇。
  “疼不疼?”我问。
  “不。不疼。”她们七嘴八舌地说,“一点感觉都没有,就像是在剪头发。”
  炒锅在一旁冷笑,他说待一会儿你们就知道什么叫疼了。我瞪了他一眼,示意他闭嘴。他于是很听话地保持沉默了。
  “阴历九月中,”西芹们说,“那时候天气已经要转凉了啊。”
  “你们怎么连这个都懂。”我惊讶。但是我马上就想到了她们都来自田野,这个古老的历法记录的其实是她们的生辰跟死期。
  “你现在已经活了多久啊?”她们天真地问。
  “我今年二十五岁。我是说,我已经活了二十五年。”
  “那么老啊——”她们欢天喜地地惊呼着,“你们人真是奇怪,我们才活一年,已经觉得很漫长了。可是你们要活这么久,你们该多寂寞呀。”
  “二十五年很短。”我说,“还有很多人活得比二十五年长得多。一般的来说,一个人会活上三个二十五年,甚至更久。”
  “真是怪物。”她们嘻嘻哈哈地娇笑,“怪物。”我想我是不可能和她们解释清楚这个事情的。这是文化差异,没有办法。
  我叹了一口气,缓缓地放下菜刀,把切好的西芹放在白色的瓷盘里。她们娇嫩碧绿的身体接触到盘子的时候,都惊呼着说冷。她们真像十几岁的那些小姑娘,嘈杂,好奇,天真,觉得什么都很好笑。
  电话响了,我在围裙上擦一擦手,去拿放在微波炉上面的分机。孟森严的声音就静静地传过来,充满了这个小小的厨房。厨房虽然小,却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能够让我忘却时光在流失的地方。孟森严说:“宝贝,我今天加班。”我说我知道了。然后他吞吞吐吐地说:“还有就是……加几个菜好不好?”他说他今天约了某某和某某某到家里来吃饭,没有提前告诉我是因为情况的确特殊。某某于三个小时前被已经订婚的女友甩掉。孟森严认为他应该在这个时候陪某某喝上几杯。至于那个某某某,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单身汉,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凑热闹的机会。
  这就是我的生活。这个打电话回来的男人,孟森严,是我的丈夫。我叫海凝,二十五岁。全职家庭主妇。
  我觉得西芹们似乎已经从这个盘子的冰凉触觉里感觉到了末日将至。她们变得沉默了,甚至有些烦躁。她们开始齐心协力地排斥我放在她们身边,也就是盘子的边缘处的那几枚蒜瓣:“滚。滚出去呀。丑八怪,又扁又胖地凭什么来占我们的地方!”
  几枚我精心切好的、小小的蒜瓣沉默不语,但是委屈地看着我,像只受了欺负的眼泪汪汪的小狗。他们还是婴儿,不怎么会讲话。于是我阻止这些西芹:“你们在干什么?他们是你们的小弟弟,你们该好好相处。过不了多久,是他们陪着你们下油锅。”西芹小姑娘们短暂地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微笑了。我在她们此时说话的语气里面听见了一种刚才还没有的沧桑。西芹说:“你们人真好啊。你们能活那么久。”
  “放心吧。”我说,“等会儿我会把油烧得热热的,能有多热就有多热,这样你们一下锅就什么都过去了,一点都感觉不到疼。”
  “你真的已经活了二十五年?”这个声音从水池里传出。那是几颗刚从冰箱里面拿出来的西红柿在问我。她们的声音不像西芹那么俏皮,因为胖胖的,有股敦厚的味道。
  “是的。二十五年。很长吗?”我笑着说。
  “你们人类,所有的人,都能活到二十五年这么久吗?”
  我想了想,告诉她们说:“不。不是那么回事。有的人活不了这么久。”比如小龙女就没有活二十五年。小龙女是我的朋友,她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朋友。朋友这个词,不足以准确地概括出我和小龙女之间的联系。如果仅仅是朋友的话,我想我会偶尔乃至常常想起她,把她当成一个往昔美好岁月的象征来怀念,但是仅此而已,不能让这种怀念打扰我目前的生活;可是我和小龙女之间,似乎不是这么简单的一回事。
  小龙女死于两年前的一场空难。她坐的飞机调皮地一个俯冲,以一种灵魂出窍的速度冲进了南中国海。这滚烫的飞机像只燃烧弹,几乎煮开了方圆几十平方米的海域。人们没能打捞上来小龙女的尸体。事实上,那架飞机上任何一个旅客的尸体都没有打捞上来。准确地讲,人们无法正确地拼凑起打捞上来的那些身体的零件。
  小龙女死后的两个月,我嫁给了孟森严。父母替我付了这套公寓的首期,由孟森严来负担每月的按揭。于是,我心安理得地变成了我曾经最为不齿的那种女人。如果小龙女还活着,她一定会嘲笑我的。可是她死了。
 结婚的时候,我发现我自己大学毕业以来的那点可怜的存款,刚好够我置办起这个完美无缺的厨房。煤气灶,抽油烟机,冰箱,锅碗瓢盆,咖啡壶,微波炉,烤箱,多士炉,榨汁机,刀子,盘子,调味瓶,碗筷……只有它们是真正属于我的。站在这个厨房里,我才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嫁妆丰厚的新娘。曾经,我计划过很多次,这笔钱要用来去欧洲旅行,可是最终它们变成了我的厨房。在这个天真无邪厨房里,我是一个拥有吓人的年纪的老人——你听说过有什么长了二十五年的蔬菜吗?或者,只有在酱油、醋、绍兴黄酒这些调味品的眼里,我才是年轻的。果然,酱油瓶在这个沉默的瞬间关心地开口说:“你今天还没有吃药。”
  我站起身去拿药片的时候,发现葱花们在小小的透明的玻璃碗里犹疑地看着我。他们鲜嫩得不得了,是我今天早晨才从市场带回来的。我对他们微笑的时候,他们终于鼓足了勇气,怯生生地问我:“请问,你是神吗?”
  “不,我不是。”我笑了。
  “妈妈说,我们死了以后就会见到神。不是你啊?”我的好态度似乎让他们放松了一点。
  “可是你们现在还没死。”我对这群小家伙解释着。
  我当然不是神。我只是一个像我妈妈那样的家庭主妇,扮演着一个我三年前打死都不要扮演的角色。可能,你最终只能变成你当初最不想成为的那种人。因为当你对自己说“我绝对不能过那样的生活”的时候,你并不是在反抗,你只是恐惧。你知道那种生活对你来说是最为顺理成章的选择。只有极少数人能挣脱这个强大如地心引力一般的规则,变成自己真正想变成的人。可是那是非常卓越的人才能办到的事情,他们有比别人更强的意志,更强的力量,甚至是更强的情感。我曾经以为小龙女是一个这样例外的人,但是我忽略了一条,就是在卓越之外,你还必须拥有运气。
  或者我并没有忽略这个。曾经,我只不过是心安理得地认为,我会是那个拥有很多运气的人。那一年我二十二岁,刚刚大学毕业,过着吃喝玩乐呼朋引伴热热闹闹的日子。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了小龙女。然后,我脱胎换骨。
  那时,我最好的朋友的名字叫路陶。她很漂亮,是大家的公主。我鞍前马后地替她留意化妆品新款上市的信息,帮她参谋哪一种发型或者哪双鞋更好看,为她用我的火眼金睛鉴别闻香而至的各路男人们究竟是些什么货色,甚至给她找过枪手考托福。她总是撒娇地对我说:“亲爱的海凝,没有你我该怎么办?”我回答她:“亲爱的陶陶,你当然少不了我,因为你没有大脑。”果不其然,路陶最终爱上了一个和她一样没有大脑的男人——我并不觉得我说话刻薄,我只不过是陈述了一个客观的事实而已。这个没有大脑的男人叫做彭端。天知道我是多么不耐烦地把路陶跟彭端放到我的叙述中来,他们真的只是过场跟龙套而已。可是,为了引出来小龙女,我必须要讲述他们。
  两年前一个夏天的晚上,彭端在我们这个城市的一个KTV里召集大家聚会,为了跟大家隆重介绍他的新女友。这个新女友当然不是我们可怜的陶陶,而是小龙女。路陶被这个聚会折磨了很久,因为她不知道她到底是该盛装出现在另有新欢的前男友面前以示风度,还是该用缺席来表示轻蔑。去,还是不去,这是个问题。我和路陶小姐十六岁那年相识,她最大的烦恼就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些蜻蜓点水的男人们。曾经我还以为她终究会进步,但是后来我终于明白了,她就像我妈妈热爱麻将一样热爱着他们。这是她生活的乐趣甚至是意义之所在。
  后来,路陶终究没有去KTV,没去的原因在于——她的粉底用完了,而且最心爱的裙子被她妈送去干洗,然而她第二心爱的裙子配不上她新买的那双鞋。“主要是,”她在电话里强调,“你知道,我就没有心情去了。”这就是我们的陶陶。
  那天,我最后是一个人去的。其实到场的那些人都不是陌生人,七弯八绕地总是能扯上一点关系。那时候我们的这些酒肉朋友大都刚刚大学毕业,有的继续躲在学校里苟全性命,有的准备出国,有的心不甘情不愿地去工作单位报到。并没有多少人是春风得意的。外面的生存压力一天大过一天,可是不幸的是,我们偏偏是在这个时候发现原来人和人之间的不平等是生来注定的,我们所有的努力所有的辛苦不过是用来维系这种不平等使它更为坚固更为灵活和更有说服力。发现这个的时候你会做什么呢?反正,我们当初选择了醉生梦死。我至今都认为这是个不坏的选择。
  小龙女安静地站在昏暗的KTV包房里,对迟到的我微微一笑。她个子并不低,甚至算得上是高挑的,可是她的骨架异常地小,而且瘦得过分。看着她裸露在小小的背心外面的锁骨、脖颈还有肩膀,我简直担心她的骨头马上就要刺破皮肤然后血淋淋地伸出来。可是她却那么怡然自得。短发下面的小耳垂上坠着一对明显是过于大也过于重的耳环。明明是细长的丹凤眼,却无辜得不像话,毫不避讳地就可以跟任何人来上长达一分钟的对视。她一定没有一个像我和路陶这样的好姐妹,否则那个姐妹一定会告诉她她不适合涂这种应该属于烫着卷发表情慵懒的女人的玫瑰紫唇膏。她不仅涂了,还涂得如此明目张胆。她冲着我走过来,对我伸出了右手。她只有在走路的时候才有一点长大了的女人的味道。可是这味道又太过分了些,我不得不惊叹怎么一个人可以拥有如此迎风摆柳或者说柔弱无骨的腰。
“你是海凝。”她开心地说,“彭端经常跟我说起你,说你是他见过的人里面,最有文化的。”她凝视着我,媚惑的紫色嘴唇里传出孩子一样的声音。
  “不敢当。绝对不敢当。”我说,“我只不过是告诉过他,中俄尼布楚条约并不是韦小宝签的。除此之外,什么文化也没有。”
  小龙女沉默了一下,然后不顾一切地大笑了起来。这个时候正好有个服务生端着托盘进来,不幸地一头撞上了她的笑声。他的手于是果不其然地重重一颤,好几个杯子里面满满的液体不约而同地向着小龙女站立的方向倾斜着。小龙女重重地在我的肩膀上拍了一下:“海凝。你这个人真有意思。”
  后来的日子里我慢慢地发现,在她非常高兴或者非常不高兴的时候,她作出反应之前,都会这样短暂地沉寂一下。那个瞬间里她脸上的表情极其精彩,就像是所有流动的神情在某种突如其来的外力下面凝结成了柔软的果冻。只是当时,我并没有发现这个。我只是在这个光线暧昧、人人心怀鬼胎的密闭空间里出神地注视着小龙女。她深陷在沙发里,极其享受地吐出一口香烟,发现我在看她,不好意思地笑了:“好的烟草吸进去的时候,”她眯起了眼睛,“六腑通透。”
  “听听这话,”彭端在一边说,“哪像是一个医生该说的。”
  “你是医生?”我很意外。
  旁边有人接上了茬:“失敬了。还以为你是个非法出入娱乐场所的未成年人。”
  一片哄笑声中,我知道今晚的气氛有些异常。起因当然是小龙女。其实她已经在很努力地扮演女主人的角色,招呼大家,不冷落任何一个人,但是,她恐怕自己都不知道,她很容易地,让别人不知道该怎样对待她。
  “他们为什么要叫你小龙女?”一群人拥挤在点歌机前面的时候,我问她。
  “因为我的名字叫龙晓愉,破晓的晓,愉快的愉。”她用力地跟我解释着。
  “噢。愉快的愉。”我觉得她认真的样子很好玩,“就是竖心旁过来一个小偷的偷的右半边。”
  “没错呀。”她再一次旁若无人地笑了,“海凝。我真喜欢你。”
  十点钟,我如往常一样准时告退。在一片司空见惯的道别埋怨和挽留声中,只记住小龙女孩子般的声音:“海凝你才唱了一首歌。”
  “别留她。”彭端伸了个懒腰,“海凝晚回去半个小时,她妈就得报警。不开玩笑,好多人都知道这回事儿。”
  我走到电梯边的时候,小龙女突然冲出来,站在包房门口,用力地跟我挥手:“海凝,我一定会去书店买你的书。”她的音量委实夸张了一点,就好像她不是在一座建筑物里而是在一片烟波浩渺的大海上。
  我揭开灰白色的砂锅,排骨汤已经恰到好处。这些带着骨头的肉类很无聊,仗着自己曾经拥有过跟我们一样的生命,通常都无比骄横;但遗憾的是,我离不开他们。既然孟森严会晚回来,那么现在不必急着炒菜。我把碾成碎末的葱和姜慢慢地揉进切好的鸡肉里面。砂锅的表情此时已经非常愉快,因为她知道大半的工作都已完成。现在我们可以聊天了。我的砂锅是女人中的女人。她一生最为擅长的事情,就是用温暖的水尽力地平息所有肉类的傲气,简单点说就是以柔克刚了,所以砂锅的智慧根本不是我能赶得上的。很多时候我怀疑,她简直拥有比我的老妈更沉静更正确的经验。
  “汤已经好了。”她说,“你要不要先喝一点?”见我摇头,她又补充了一句,“喝一点不要紧。炒鸡丝只需要一点点的汤来做料就够了。剩下的还有很多,再添两个人也足够的。”这就是我可爱的砂锅,她以为我会像我奶奶那样,不肯喝汤是因为害怕量不够怠慢了客人,完全想象不到我只不过是因为不喜欢。
  “干吗要把那些汤浇在我身上,我不要。”鸡肉抗议着,“那些猪都那么脏。我讨厌他们。”我一直都觉得,所有的肉类里面,鸡肉是最娇滴滴的大小姐。
  “你有一回说过,”砂锅完全不理会鸡肉,不紧不慢地重新找了一个话题,“你原来写过书?”
  “被你打败了。”我笑,“你连什么是书都知道。”
  “那后来为什么不写了?”她问。
  “没什么为什么。也许以后还会写。只是现在暂时不写了而已。”我想了想,“比方说做菜,真正的好厨师懂得创造菜谱,可是我不行,我只是一个照着菜谱做菜的人。写书也是一样的道理。我做不到真正创造什么,只能费尽心思地学别人的创造,千方百计地在这里面加上我个人的一点东西。后来有一天我发现,不会创造菜谱没有关系,如果你能把别人的菜谱做好,照样可以满足吃饭的人;但是写书不一样,如果你不能真正创造一点什么,就毫无意义。”
  “那是因为你的奢望太多。”砂锅宽容地说。
  “也许吧。”我沮丧地叹口气,“你总是这么一针见血。”
  我在一只美丽的青花瓷碗的边缘磕开一个鸡蛋。蛋黄懵懂地随着蛋清的羊水滑落到了我的眼前,它怯生生地叫我:“妈妈。”
  “亲爱的你搞错了。”我说,“我不是你妈妈。”
  “妈妈。”这真是个固执的小家伙。
  “宝贝。”我拿筷子指了指待在一边混合着葱姜水的鸡肉,“她说不定是你妈妈。我绝对不是的。”
小家伙疑惑地看了看鸡肉,不大相信。
  “喂,”我问鸡肉,“你以前到底是公鸡还是母鸡?”
  “我怎么知道!”鸡肉恶狠狠地说。
  我开始打蛋。小家伙慢慢地被搅散,均匀地向着一个方向旋转。打蛋的时候那个漩涡美妙绝伦,似乎和龙卷风一样形成于某种威慑的自然力。
  “妈妈,”小家伙惶恐地说,“我疼。我为什么看不清你的脸了?”
  “那是因为你困了,宝贝。”我缓慢地,把打好的蛋浇到鸡肉上边。
  它的声音渐渐微弱,它说:“我为什么会困?”
  “因为你要睡觉。好孩子。”我告诉它,然后抬起头跟砂锅相视一笑。
  “可怜的小家伙。”砂锅说。
  “没错,”我叹口气,“都不知道它是男是女。”
  “我更想知道你肚子里的那个孩子是男是女。”她继续一针见血。
  “可是我不怎么想知道。”我淡淡地回答。
  一直以来,小龙女总是令我联想起某种自然界里强大而懵懂的东西,比如冰川,比如沙漠,比如雪山。我总是怀疑她穿上白大褂的样子究竟能不能让她面前的患者们——那些受苦受难受折磨的人们心里生出一点安慰。她比我大两岁,刚刚通过实习期,年轻的麻醉科住院医生,就是我们大家通常说的麻醉师。在我看来,医生这个职业代表一种冷静,掌控,与秩序有关的力量,以及公正的仁慈和宽大。这恰好跟小龙女这个人完全相反。她是个凭借本能做事乃至活着的人,随时随地都会莫名其妙地从大家的观念甚至是她自己的观念里面溢出来。有时候你必须庆幸还好她心地善良,不然的话,后果绝对不堪设想。可是她总是嘲笑我这种把所有的事情都复杂化的说话方式,在她看来,这就是我写不出来真正动人的小说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想想,她是对的。只不过在当时,三年前,当我们缩在我的小房间里面彻夜聊天的时候,我还没有看到这一点。我只记得,外面的夜黏稠地把时间粘在了一起,天和地之间被我们通常称为是空间的东西变成了一个坚固而具体的黑色的正方体。我把咖啡壶从厨房里拿到我的房间,小龙女在我的床上欢呼雀跃着说还缺少一点零食。她身上穿着我的睡衣,粉嫩的Hello Kitty的领口黑色的蕾丝文胸托着她小小的少女的胸部。客厅里,妈妈她们哗啦啦的麻将声如潮水一般,把我们俩变成了海上的漂流者。我总是不明白一个人怎么可能这样没日没夜、无休无止地打麻将,任由自己在没有尽头、烟波浩渺的时光中这样无所谓地沉堕下去。但是此时此刻,这哗啦啦的麻将声让我觉得温暖,让我觉得前面还有很长的岁月,无论怎样挥霍,上帝都在温馨地保佑我。
  KTV聚会之后的三个月,发生了一件比较戏剧性的事情。那就是,彭端闪电般地跟小龙女分手了,然后又闪电般地跟路陶走回到了一起。这件事带来的副作用就是,小龙女暂时远离了彭端以及我们那些酒肉朋友的圈子,然后,我和小龙女就这样自然而然地接近了。接近得不像话,在短时间内,小龙女不只是跟我,甚至跟我妈都熟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程度。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有一次小龙女住的医院宿舍因为某种古怪的原因宣布停电一周,那时候我正好去北京见一个出版人,于是她就非常大方地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跑到我们家来跟我妈一起住了四天,用她的好手气替我妈摸出了一张张的好牌。第五天清早我回到家的时候,客厅里一切照旧,我妈在收拾牌桌。看都不看我一眼,我的床上躺着一个跟我年龄身材都相仿的女孩,穿着我的睡衣,紧紧抱着我的维尼熊,那一瞬间我还以为我自己一定是灵魂出窍了所以才飘到半空中俯瞰自己的家以及自己平时的生活。这时候小龙女醒来了,对我嫣然一笑:“海凝你回来啦。坐了一夜的火车一定累了,先去洗澡吧。浴室里那条粉色的浴巾是你妈新拿出来给我用的,你不要搞错了。我不喜欢别人用我的浴巾。”
  时至今日,我仍旧不会忘记小龙女那个睡眼惺忪的、反客为主的、脸皮超厚的嫣然一笑。就算所有的往事已经随着死亡而变得苍老,或者说,因为死亡而自动笼罩上一幅肃穆的表情。
  小龙女是安徽人。从她家所在的那个安逸的小城再开上不到半个小时的车,就可以抵达这两年声名大噪的棠樾牌坊群。她的家乡的女人,在明朝的时候以忠贞出名。那么多的牌坊纪录着逝去的女子们用狂热的方式坚守着的贞节。她高中毕业以后,来到了我们这个临海的北方城市,顺理成章地错认他乡是故乡,在遥远而性感的海风的呼啸声中过着幸福的生活。北方不够精致的饭菜,烈性酒一样的气候,医院糟糕的宿舍,以及刚刚开始工作的住院医生的永远也不够用的薪水,这一切都不足以让小龙女沮丧。她第一次来我们家吃饭的时候,我妈妈问她想不想家,她斩钉截铁地说不想。我妈笑得手直抖,说这个小丫头简直太有福气了。
  在大多数人身上,你都能或多或少地看到时间的烙印。比方说,对现实的顺从以及因着顺从而生出的深深的怨气;比方说,对成人社会的制度的一些并不高明但是来自于切身经验的理解能力;比方说,用成王败寇或者弱肉强食的法则来简单地解释一切;还比方说,对于弱者,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而被世界遗弃的弱者的不同情。年龄越大,就会发现身边有越来越多的这样的人。然后自己也一步一步地被他们同化。可是奇迹般地,在小龙女的身上,我看不到一丝一毫这样的痕迹。她不抱怨生活,并不是因为她乐观,而是因为她坦然地接受一切生活的缺陷,不知道有什么可抱怨的。她尊敬所有的卑微是因为这些生生不息的卑微维持着我们生活的世界的运转,却不是因为想要自欺欺人地为自己生存的方式找到一个合理的借口。她总是真心实意地赞美一切孩子们会赞美的东西,而且,她懂得很多时候人们伤害另外一些人是出于恐惧或者是愚蠢,但并不是出于邪恶。
“喂。”我对她说,“昨天彭端给我发了个短信。”她似乎完全没有听见我在说什么,只是抓了一大把开心果陶醉地说:“海凝你们家真好啊我真想死在你们家。”门外,我妈的嗓门穿透了麻将声:“海凝,你们俩赶紧睡吧,别聊了。人家小龙女明天还要上班,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想几点起就几点起?”
  我们俩互相做了个鬼脸。“你看,”我跟小龙女说,“对我妈来说,写作根本就不是个正经的职业,所以她总是用这么鄙夷的口气谈论我的工作,顺便肯定一下按照固定时间上下班的人们才是真正的社会栋梁。”
  “才没有。你去北京的时候,阿姨把你的书拿给她的麻将搭子们看,嘴上说你写的东西都叫人看不懂,可是表情骄傲得不得了。”
  我笑着:“嗯。对于她的那些麻将搭子们来说,作家和妓女一样,都不是良家妇女该干的职业。”
  小龙女又开始不管不顾地大笑了:“天哪海凝,你说话怎么老是这么有趣呢。”
  “你看你多好,”我出神地凝视着她,“你的工作走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响当当的。大多数人都对你的行业没有任何的发言权,只有听你说话的份儿。你哪能体会我们这些卖艺的人的辛苦?哪怕面对的是一群猪,只要他们给你叫好了,就算喝的是倒彩,你也得卑躬屈膝地说感谢所有读者给我的支持。”
  “那倒是。”她点点头,“虽然说我们特别辛苦,患者家属越来越难缠,动不动就去投诉你,可是,在手术室里面的时候,你不会知道,好多人在接受手术之前,都会担心自己不会再醒过来,哪怕他只不过是切阑尾而已。其实我只是个小医生,大手术的麻醉又轮不上我,我手上的都是些绝对死不了的病人。可是尽管这样,他们看着我的眼神,也是一种别无选择只能完全信任你的感觉。那真的是太好了海凝。”小龙女长长地叹着气,“好多人在这种时候都会冠冕堂皇地说他感受到了自己的责任重大,其实海凝我告诉你,我首先感觉到的是我的权力,那个时候我知道我其实握着很大很大的权力。正因为这权力太大了,所以才不能滥用。海凝你是不会明白的。你操纵的都是小说里面的人,我操纵的都是活人呀。”
  说完这句话,她转身关上了床头灯。我们并排躺在一片黑暗之中,门缝里客厅的灯光隐隐约约的渗透了进来,就像一个沉睡的人缓慢而悠长的呼吸。她头发上的香味弥漫在我们俩的枕头之间那块狭小的空当里。在这种时候,不知不觉地,就会谈起一些微妙一点的话题。
  “刚才我想跟你说,”我继续刚才被我妈打断的话题,“彭端跟路陶他们组织大家周末去海边玩,彭端的一个哥们儿借了一辆面包车,大家摊一下油钱什么的话没有多少,你愿意去吗?”
  “去。”我听见枕巾摩擦的声音,知道她是用力地、像个小孩子那样的点着头。“为什么不去?其实我觉得你应该能看出来的,我并没有多喜欢彭端。分手了其实也没什么的,那段时间我不愿意跟他们来往是因为他们老是那么同情地看着我,可是我不愿意照他们的意思扮出一副可怜相,或者是一副看似不可怜其实还是很可怜的样子,所以喽……”她笑了。
  “你做得对。彭端配不上你。他和路陶才是真正的天造地设。”
  “我愿意去。我刚刚发了工资。我现在有很多很多钱可以让我拿去玩。”小龙女总是在每个月刚刚发薪水的时候认为自己有很多很多钱。然后到了月底,她就大大方方地拎着她十五块钱的香奈尔手袋到我们家来蹭上几顿饭以及各种零食,告诉我说:“再过两天我就回请你吃饭看电影,到时候我就有很多很多钱啦。”所以有一天,当她知道我这些年的存款数是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整的时候,由衷地说:“海凝你真是了不起,真坚强。一点一点地存起来这么多钱的时候,该有多少次想要把它们全体花光啊,可是你都管住自己了。你将来一定是个能成大事的人,我就不行。我什么诱惑都抗拒不了。”这就是她的结论。
  “海凝,”她问我,“我听医院里的同事说我们可以在海边的渔民家里吃海鲜,我还从来没有去过呢。是不是真的很好吃?”
  “我不知道。我也没有去过。”
  “怎么会?”她惊讶,“你是这里的人啊。”
  “不是的。我家其实是我上高二的时候才迁过来。其实我和你一样,来这个城市没有多少年。路陶他们才是真正的土生土长。”
  “噢。”她恍然大悟。
  我来自更北的北方。那座城市更寒冷,更内陆,充斥着钢铁、工厂的冰冷气息。那里的美女都是荒凉戏台上的张扬花旦。不是小龙女那样来自气候宜人、安静富足的地方的孩子能够熟悉的气质。其实我很不愿意跟小龙女说起这个,我更害怕她会问我我们家为什么要搬过来。我不是没有碰到过这样的问题的,通常情况下我会说搬家是因为我父亲的工作。这当然不是真话,可是足够应付了。问题就在于:面对小龙女的时候,我不愿意撒谎,但是,我也没有做好说真话的准备。还好她没有追根究底。估计是在憧憬周末的渔家海鲜。
  “小龙女,”我对她说,“要是路陶到时候说话不大好听的话,我是说要是,你千万别在意。她只不过是想跟你炫耀一下她赢了。其实她这个人心地很好的,绝对没有什么坏心眼。”
“我知道。”她懒洋洋地扭了扭身子,“其实海凝,我一直都纳闷你为什么会跟路陶那么好,你们根本就不是一种人。”
  “你还不是一样,”我说,“你为什么要跟彭端上床,你们也根本就不是一种人。”
  “可是彭端在床上挺棒的。”她诚恳地说。
  一片嬉笑声中,小龙女转过了身,顺手把床头的维尼抱在怀里,背对着我。我想她是困了。我决定不打扰她,让她就此睡着。虽然这个家伙的精力旺盛得可怕,曾经有过通宵泡吧再轻松地洗把脸去上班的纪录。我独自一人在黑夜里静默着,看着她窄窄的小肩膀在我的眼前悠然地起伏。我为什么会跟路陶那么好,那是因为我当初根本没有什么选择。
  那时候我十六岁,是一个瘦削、笨拙、面部表情僵硬的女孩子,浑身上下看不到一点少女的甜蜜的气息。老师给大家介绍我这个刚刚搬家的转学生,底下响起来的礼节性的掌声都能让我胆寒,只知道死死地攥着我的书包带子,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我不敢主动和人说话,特别害怕人家看着我的眼睛,甚至过马路都会让我觉得心惊胆战。我战战兢兢地捧着自己的灵魂,就像捧着一块易碎的玻璃。虽然它很廉价,可是它是我的全部。似乎只要有一个人在空旷无人的寂静中大声地叫一下我的名字,我就听得见自己内部分崩离析四分五裂的声音。我清晰地记得,刚刚搬来这个城市的时候,我总是记不得房间的位置,对方位的记忆还停留在原先的家,半夜起来的时候一次又一次地撞到墙。妈妈就会在这个时候起来,打开房里的灯,帮我揉着撞出淤青的部位,一边用小心翼翼、简直是害怕得罪我的口吻说:“不要紧,不要紧,医生不是说过的嘛,换个环境一定就会好了。”我木然地任由她揉搓,听见自己的心脏灌了铅一般沉重地蠕动,没有表情地无声地哀求这个我生活的世界:求求你,求求你,我已经怕死你了,我尝过你的厉害了,你不要再折磨我。
  路陶就是我那个时候的同桌。这个漂亮、新潮、活泼、喜欢大惊小怪的女孩子是当时唯一一个对我微笑的人。在那些艰难的日子里我试着写字,写出了一个又一个只有青春期的人们才认为是伤心的故事。路陶是我的第一个读者,她总是瞪圆了她美丽的眼睛惊呼着:“老天爷呀,我的好朋友居然是个作家。”我想若是没有路陶那些毫不吝惜的赞美,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开始写字,至少我肯定不会把写字当成是生活的指望。所以,我有什么理由不对路陶肝胆相照?她对我有恩,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轻轻地坐起来,在黑暗中摸索着,点燃了一支烟。我得承认,这些悄然而至的往事让我有点不舒服。不过我知道很快就会过去的。我特别喜欢听打火机那一声轻微的、伴随着火苗的声响,总是令我感觉到一种螳臂当车的悲凉。外面麻将的声音不知为什么暂停了,我听见妈妈的脚步声。虽然她总是用一种不屑的语气谈论我的书,我的工作,我的朋友们,我的日夜颠倒的生活,可是我心里最明白不过,她是多么高兴地看到我今天这副令她不屑的样子。十九岁那年,我出了这辈子第一本书。虽然只有百分之五的版税和八千册的起印数,可是我总算有了一个机会可以在扉页上郑重其事地印上一句话:献给我的妈妈。那一天,她一面把书页翻得哗哗响,一面数落着:“看看你都写了点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第五页的时候这个女孩子就随便跟男人上床,第二十五页的时候两个大男人出来卿卿我我地乱搞,第四十八页一个一点大的小孩子就懂得自杀,第一百零一页的时候又开始吸毒……你怎么就不能写点生活作风正派的人呢?要是让你过去的老师看到了不被你气死才怪,教出来了什么丢人现眼的学生……”然后她低下头去,装作在批判地研究我的书,其实她一下又一下地眨着眼睛,努力地忍着眼眶里的泪。
  “海凝。”小龙女安静地叫我,“你是不是睡不着?”她的声音此时清冽得有些哀戚。
  “吓我一大跳。”我说,“还以为你早就睡了。”
  “海凝。你为什么不问我,如果我不喜欢彭端的话,那我喜欢的人是谁。”
  “因为我知道总有一天你憋不住了就会告诉我。”我笑着说。
  “我现在就憋不住想告诉你。”她依然静静地背对着我,不肯转过脸,“今天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我特别想念他。所以要是你没有睡着的话,你愿不愿意听我讲讲这个人?”
  “当然。”从她的语气里我感觉到了事态的严重性。我把烟按灭了,正襟危坐。
  “说起来,”小龙女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记忆中那是她唯一一次露出一点点娇羞的样子,“根本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故事。我喜欢的那个人,他是我们医院的医生,肝胆外科的医生。我总是在手术室里碰上他。那天,我看见他从走廊里经过。”
  小龙女下面的描述可以省略五百到一千字。因为如她所说,那的确不是什么了不得的相遇或者说邂逅,情节以及过程比所有的韩国肥皂剧都要庸俗,只不过主人公自己认为有纪念的必要。
  “其实海凝,我也算不上是一见钟情。”她像个小女孩那样费力地解释着,“那个时候我只是觉得他的名字很特别,他叫孟森严。”小龙女转过了身,戏剧性地拧亮了灯。那个男人的名字就这样隆重地登场了,伴随着满室仓促降临的灯光,以及小龙女被点亮的、美丽得不可言喻的表情。
“海凝,你说说看,这是不是个很特别的名字?”
姐姐的丛林
我是从二○○二年年底开始写字的。到现在,已经快要五年了。我写字的产量自然是不高,至于好不好,也不是我自己说了算的。我能说的只是,我已经竭尽全力。
  我小的时候很喜欢看书。准确点说,是除了看书之外什么游戏也不会。因此,总是有一个问题在困扰着我,那就是,在真实的生活和文字虚构出来的生活之间,我到底可不可以自由地选择?现在想来,我觉得,童年时代过分迷恋阅读或者不是一件好事,我小的时候乃至少年时代的所有问题以及困扰的源头都在于此:我分不清真正的人生和书里的人生之间的本质区别。
  在真正的生活里我是一个小心翼翼的人,尽管有时候会给人留下有点张扬的印象,但是那毕竟只是印象而已。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似乎是突然之间,我明白了文字是个弥天大谎,然后我就开始学着像别人那样,分辨自己与他人之间的不同;学着像别人那样,把真实的、没有经过文字修饰的生活当成是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学着像别人那样,把努力奋斗的目标确定成为得到一种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得到一种更好的生命。这之间的种种辛苦、疼痛跟碰撞,不说也罢。也因此,从很早的时候起,我就不信任那些特别习惯于张扬自己感情、特别喜欢表示自己与众不同的人。因为我觉得,一个真正与众不同的人,他的本领应该是懂得如何隐藏。若是他丝毫没有意识到隐藏的必要性的话,那他多半没有什么真正与众不同的地方。可能这只是我个人的偏见,但是我和这个偏见已经相依为命了很多年。
  我喜欢写作的原因就是在于:在我写小说的时候,我什么都不用隐藏。面对那些虚构的情节与人物,我真真切切地体会出来如风的自由。文字可以华丽可以朴素,可以轻松可以悲凉,但是,那种自由自在的感觉是贯穿每一篇小说的,它带给我强大的幸福。这种幸福是光,有了它,我就可以释然地面对那个真实生活中卑微的自己。卑微或许不是一样值得被歌颂的东西,但是值得被记述。
  所以,对我来说,写作并不是生活的任何一部分,而是我对抗生活的方式。我犹豫了很久,还是敲上了“对抗”这个有点激烈的词汇。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羡慕那些百分之百生活在真实的生活里的人,因为他们比我幸福。你也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写作时候从真实的生活里飞起来的自己,因为那一瞬间我拥有了很多大多数人并不了解的东西。
  我的中短篇小说并不多。几年来的努力,都在这十几万字里面了。从头到尾地读一遍,我自己很轻易地就读出了这四五年间的蜕变。现在我把它们放在了一起,“岁月”这种很玄的东西就是在这个瞬间变得非常具体的。这几年,我的生活经历了很大的变化。我想,我已经用我的方式把所有的变化留存在这些小说里了。用不着描述什么具体的事情,文字间,生命的气味的改变已经非常明显。这就够了。
  在生活中,在写作中,我还有很多的东西需要学习。我算不上是那种特别聪明的人,学东西比较慢。我同样算不上那种特别努力的人,因为我总是太心疼自己。可是,我天生就是一个非常用力地活着的人,在过去的生活中,这种不分场合的不遗余力总是给我惹来很多的麻烦。不过我仍然不知死活地坚持着。对于我真正热爱的东西,比如说,写作,随时随地,我都可以奋不顾身。
  我的王牌,只有这么一张而已。
  二○○七年七月二十八日,太原
一 绢 姨
  三年前的这个季节,姐姐离开了家。那是在秋天,我们从小长大的这条学院路落满了梧桐叶。绢姨抬起头,说:“今年的叶子落得真早。”十月的阳光铺满了绢姨的脸,她还是那么漂亮。姐姐像以前那样拥抱了我。姐姐说:“安琪,再见。”她露在藏蓝色毛衣领口的锁骨硌了一下我的胸口。
  那天晚上我一如既往地失眠。火车在我们这个城市的边缘寂静地呼啸着,比睡着的或睡不着的人们都更执著地潜入黑夜没有氧气也没有方向的深处。我知道姐姐现在也没有睡着,她一定穿着那件藏蓝色的毛衣,半躺在列车的黑夜里。长发垂在她性感而苍白的锁骨上,那是一个应该会有故事发生的画面。如果交给绢姨来拍,她会把姐姐变成一个不知道渥伦斯基会出现的安娜。注意角度就好,避开姐姐那张平淡甚至有点难看的脸。
  绢姨一直都用她的职业习惯,裁剪着她的生活。那份她自己都没觉察到的冷酷隐藏在她美丽的眼睛里,我和姐姐不同,我有点怕她。所以我讨厌用她的方式讲故事,我不想给所有的人,包括我自己找任何借口。
  我的手机响了。是绢姨。对不起我忘了告诉你们,我叫林安琪,十九岁,在一个离家很远的城市念大学,艺术系,大二。绢姨前年春天去了巴黎,她梦想了很久的地方。
  “安琪,我们上个礼拜到布列塔尼去拍大海,太棒了。”
  “安琪,你的法语现在怎么样了?”
  “安琪,画画一定要到法国来……”
  每一次电话她都是这个程序:“我们”怎样了,法国多么好,等等。这个“我们”,指的是她和一个叫雅克的法国男人。他比她小十岁,是她的助手——工作室里的和床上的。她是一个阅尽风景的女人,像有些女人收集香水那样收集生活中的奇遇。一直如此。
  十年前的某一天,妈妈把她从北京带回来。那一年,她二十二岁,和姐姐离家时一样大。她也是瘦的。和姐姐一样,领口露着苍白而性感的锁骨。可是姐姐的瘦是贫瘠,她的瘦是错落有致。冬天正午的阳光下,她明媚地对我们一笑,那种和我们当时的生活无关的妩媚让九岁的我和十五岁的姐姐不知所措。妈妈安顿她睡下,然后像往常一样走进厨房,水龙头和油锅的声音一点都没变,可是我知道从此有一样障碍横亘在我的生活中,尽管这障碍是一个千姿百态的园林——其实我对这个绢姨一无所知,只知道她是妈妈最小也最疼爱的妹妹。姐姐却浑然不觉,她说:“天哪安琪,她像费雯丽。”
  那天晚上姐姐照了很久的镜子,然后轻轻地叹一口气,拧亮台灯,摊开她厚厚的练习题。我蜷在棉被里,看着灯光映亮姐姐的侧影。长发垂在没有起伏的胸前,还有苍白的手背。姐姐很辛苦,她的灯每天都会亮到凌晨。但她永远只是第二名,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赢不了那个把大部分时间都交给篮球的男孩。看着姐姐,我想起绢姨。绢姨是个大学生,在中国最棒的外语学院学法语,不过她因为自杀未遂让学校劝退——自杀是因为那个不肯和自己的妻子离婚的老师。妈妈从不把我们当成小孩子,所以我知道了这个故事。我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就可以活得这么奢侈——同时拥有让人目眩的美丽、一种那么好听的语言、过瘾的恋情凄凉的结局之后还有大把的青春——连痛苦都扎着蝴蝶结。太妙了。可是我的姐姐,那本《代数题解》已经被她啃了一个月,依然那么厚。
  “安琪,你还没睡着?”姐姐回过头,冲着我笑了。灯光昏暗地映亮了她的一半脸,她的笑容因此奇怪而脆弱。那个时候的姐姐几乎是美丽的。可是除了我,没有谁见过她这种难得的温柔。她的脾气坏得吓人,我们俩这间小屋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曾因为她毫无道理的愤怒遭过殃。但是,往往是在深夜,她会从台灯下抬起头,看一看被子里的我,笑笑。要是那些在背后嘲笑她的男孩子们见过她此时的表情,说不定他们中的某一个会突然想爱她。
  姐姐迷恋绢姨。绢姨的美丽,绢姨温柔宁静的语调和有点放荡的大笑都让她惊讶和赞叹。她喜欢跟绢姨聊天,喜欢看绢姨在暗房里冲照片——那个时候绢姨成了一家艺术杂志的摄影记者——喜欢听绢姨讲那些为了拍照而天南海北游荡的故事。绢姨就像是一个从天而降的理想,在我们这个贫乏的北方城市里绽放着。我也喜欢绢姨,很喜欢。只不过我讨厌她说:“安琪长大了一定是个漂亮姑娘。”因为我知道她心里清楚我永远不会像她一样漂亮。我们三个人成天缩在绢姨的小屋,那里有满墙的照片和厚厚的摄影集,我一张张地抚摸那些铜版纸,还有纸上的风景和凝固在纸上的人们的表情。绢姨打开一页,说:“这张照片叫《纽约》。我最喜欢这个克莱因的东西了。”
  我清楚地记得那种震撼,尽管我才九岁。那个叫克莱因的外国人,他把那座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拍成了一个寂静而辽阔的坟场。绢姨美丽地叹着气:“你们看,多性感。”姐姐惶恐地抬起头,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绢姨的用词。这时候我们都听见厨房里妈妈的声音:“三个小朋友,吃饭了——”
  那天晚上睡觉时,姐姐问:“安琪,你想变成绢姨那样的女人吗?”我不情愿地点头,姐姐说:“我也想。”我不知道姐姐脸上算是什么表情。后来她就开始像做代数题一样认真地画画了——从三年前开始我们俩每周都去一个老师的画室里学画,这是爸爸的意思,但姐姐从来都没有这么投入过,那些石膏像就像情人一样点亮了她的眼睛——她开始努力,就像她努力地要考第一名那样努力地变成绢姨那样的女人,姐姐从小就是一个相信“愚公移山”这类故事的孩子。当老师接过我们的作业时总会说:“安琪,你应该像北琪一样努力。”可是我看得出来:老师看姐姐的画时,是在看一张作业;看我的画时,眼睛会突然清澈一下。不过我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姐姐。妈妈告诉过我们人不可以欺骗人,但妈妈也说过,有时候隐瞒不算欺骗。
妈妈是个医生,也是个冰雪聪明的女人。虽然她永远也记不住黄瓜多少钱一斤,记不住我和姐姐的生日到底谁的是八月十号,谁的是十月八号;但是她永远微笑着出现在全家人面前,用她看上去敏感而苍白的手指不动声色地抚摸着空气中的裂痕,说话的语气永远温柔安静,让人以为一切都理所当然。我相信能做妈妈的病人,也是种幸运。我常常在饭桌上看着妈妈和绢姨,觉得她俩很像,可是妈妈不像绢姨那样令人眩惑。
  绢姨是妈妈的另一个孩子,背着沉重的相机回家时连手也不洗就贪婪地冲到妈妈正在摆的红红绿绿的餐桌旁。爸爸于是就笑:“你还不如安琪。”她也笑:“我累了嘛。都跑了一天了。”她头发散乱着,笑容好看得要命。她永远需要新奇的风景,也许这就是她的照片永远不能像那幅《纽约》一样打动人的原因。可是她给人留下的那种“追寻”的印象,就像一群突然飞过蓝天的鸽子,生动而美好地撞击人的视觉。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她的大学老师才会像拥抱一个假期那样拥抱她吧。可惜那个男人并没陶醉到忘乎所以,他还清楚“假期”在生活中应有的比例。
  我似乎说过,绢姨是一个从天而降的理想,在我们这个贫乏的北方城市里绽放着。又一个冬天来临的时候绢姨的个人摄影展也要开幕了。在我们全家的记忆中,那种幸福的忙碌再也没重演过。全家人帮她选照片,给照片起名字,妈妈的同事甚至病人和爸爸带的研究生也被发动了起来。最兴奋的人,当然是姐姐。深夜里我看着她在台灯下,常常对着绢姨的新作发呆。黑白的,彩色的,在午夜的灯光下凝固着。其实最动人的,不是它们,是十六岁的姐姐的眼睛。姐姐考上了一个最棒的高中,她依然辛苦地让台灯亮到午夜或者凌晨,可是这台灯证明的早已不再是当初为了拿到第一名而拼搏的荣耀,姐姐已经变成一个为了勉强维持中等水平而努力的学生。他们说高中很难念,也许是的。经常是在凌晨两点,我迷迷糊糊地醒来,台灯依旧疲惫而衰老地支撑着这个小屋的夜晚,我几乎听得见台灯咳嗽的声音。姐姐瘦了,饭桌上更加沉默甚至僵硬。好多个夜晚我看见她咬着嘴唇把一张张试卷和老师不再给她高分的素描撕得粉碎,我害怕地缩在被子里,听着纸张碎裂的声音,下意识地分辨着姐姐正在撕的是试卷还是素描纸,还有姐姐也许夹杂着哽咽的喘息。那个时候我就想,要是有一个男孩来爱姐姐,她会不会好一些?
  绢姨的摄影展代替了我假想中的男孩。除了我,没有谁见过姐姐不美丽的脸和凝视绢姨的照片的眼睛搭配起来是一个怎样的瞬间,还有周围艰难的灯光。那时候我真心实意地祈祷绢姨的影展能够成功,为了姐姐。
  我做不到像姐姐一样,我无法百分之百地仰慕绢姨的作品。当我用十九岁的眼睛来打量它们时,看见了一个又一个“优美的沧桑”、“精致的颓废”、“美好的悲哀”、“尊严的贫穷”——这类的偏正短语我相信还有很多。你说世界上没有尊严的贫穷?那你一定没去过西藏。要拍废墟时,绢姨的眼睛就会变成月光,看似温柔地笼罩其实远隔万里;要拍伤疤时,绢姨的眼睛就变成手术刀锋上的那一抹寒光,看似凌厉其实小心翼翼地切去一切不堪入目的部分。它们很美,我承认,可它们没有《纽约》里的那种勇气。但是十六岁的姐姐,她崇拜一切完美。
  现在我回想起绢姨开影展的那年冬天,觉得自己的童年,就是在那个季节结束的。
  傍晚,妈妈接我从学校回家的时候,我们发现家门居然开着。走进客厅,发现绢姨的房间的门也半开着。从我站的角度,正好可以看到墙上那幅《纽约》,还有爸爸和绢姨。绢姨的脸埋在爸爸的肩头,爸爸的胳膊紧得有些粗暴地搂着她的腰。妈妈从后面捂住我的嘴,她的手上还带着户外的寒气。妈妈在我的耳朵边说:“宝贝,爸爸和绢姨都是出过国的,这在西方只是一种礼节。”妈妈的声音里有一种很奇怪的清澈。她已经很久没叫过我宝贝了。
  后来我常常想,还好那个时候,姐姐还没有放学。我不知道后来发生过什么,只知道妈妈还是一如既往的安静,生活不动声色地继续着。绢姨的影展意料之中地成功了。影展开幕的那一天我第一次看到绢姨浓妆的样子,展厅的灯光恰如其分地铺垫着她周围的阴影,我不知道是她还是她的照片征服了我们这个寒冷和荒凉的城市。她穿着深蓝色的唐装上衣和铁锈红的大裙子,她真的很美。我从来都不能否认这个。影展后不久的一天早上,绢姨在早餐桌上对我们说:“安琪,北琪,绢姨要搬出去了。”
  “为什么?”姐姐重重地把碗砸在桌上,一声钝响。
  “北琪,绢姨有工作。”妈妈把果酱放在桌上,安静地说。
  “在家里就不能工作了吗?我不想让你走!”姐姐盯着绢姨,“安琪也不想让你走!对不对,安琪?”姐姐热切地转过了脸。
  我低下头的一瞬间,知道妈妈看了我一眼。然后我抬起头,说:“可是绢姨一直都嫌咱们家离暗房太远了呀……”我笑着,如果妈妈没有看我那一眼,我也许不会在一秒钟之内想到这个绝妙的理由。
  爸爸笑了:“北琪,你看,安琪比你小六岁呢。”
姐姐扔下筷子,拎起书包,委屈地冲了出去,重重的摔门声让我打了个冷战。妈妈笑笑:“别理她,吃饭。安琪,把牛奶喝完,不可以剩下。”
  我喝着牛奶,努力地吞咽着。早上特有的那种像是兑过水的阳光映在玻璃杯的边缘,我听见爸爸喝粥的声音。一切如常,只有我,我成了妈妈的同谋。在一个飘满牛奶、果酱、煎蛋和稀粥香气的早上,我们所有的人都是同谋——科学家管这叫“纳什均衡”。只有姐姐,落入一个不动声色的圈套。她的委屈和愤怒都尴尬地赤裸着,就像一只不断撞击着玻璃窗的飞蛾,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飞不进去。姐姐是无辜的,只有姐姐一个人是无辜的。我不怪妈妈把我拉了进来,我知道她爱爸爸,她叠我们的衣服时永远不会像叠爸爸的衬衣一样认真;可是没有人能代替我忍受那种蜕变的滋味。
  晚上姐姐哭了。她做作业的时候突然扔下了笔,然后我就听见她像是来自体内很深的地方的呜咽。我冲下床紧紧地抱住她的后背,她背上的两块骨头一下一下地刺痛着我。“姐姐。”我叫她。“安琪,为什么,为什么你不帮我把她留下?你讨厌她吗安琪?”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只好紧紧地抱她,紧得我自己都觉得累。姐姐的眼泪温润地打在我的手背上。我不怪妈妈,如果姐姐没有伸出指尖,轻轻地把她的泪珠从我的手上抹掉;可是她这样做了,她的手指真凉。
  绢姨搬走了。妈妈帮她料理一切可以想到的事情,好像她要走得很远,其实不过是几条街的距离。绢姨走的那天,我跑到她住过的小屋里。墙上还挂着几张照片,真好,《纽约》还在。原来我留恋那张《纽约》胜过留恋绢姨。我还是不怪妈妈,我想明白了,因为我也想让她走。
  现在网上和一些时尚杂志里似乎有一种潮流,就是一些年龄其实不大的人们争着为“成长”下定义,争着追悼其实还没远去的青春。“成长”就像一面旗帜,庄严地覆盖着“青春”的遗体。当十九岁的我浏览这些精致的墓志铭时,突然恶俗地问自己:我知道什么是“成长”吗?对于我来说,第一次成长是九年前的事儿了。
  二 谭 斐
  爸爸和绢姨的情节只是花边,我的故事里的爱情从这一节登场。
  九月的星期天很暖和。我每周的今天都会带着一身的油彩味去上法语课。从画室里出来的时候我会厌恶地闭一下眼睛,心里想的是:太阳真好。我的同学们有的在睡觉,有的去谈恋爱,用功的出去写生——比起写生,我更喜欢坐在空空的画室的地板上,翻阅一本又一本的画册。指尖和铜版纸接触时有一种华丽得近似于奢侈的触觉。我喜欢夏加尔,喜欢凡?高,喜欢德拉克洛瓦,喜欢拉图尔,不喜欢莫奈,不喜欢拉斐尔,讨厌毕加索,痛恨康定斯基。姐姐的电话有时会在这个时候打来,问我的画,我的法语,我的男朋友。我没有男朋友,在这个城市里我只有一个可以聊天的朋友。不是美术系里那些自以为自己是有权利用下半身说话的艺术家的男孩,是我法语班里的同学。他叫罗辛,喜欢说“他妈的”,最大的梦想是当赛车手,然后有一天死在赛场上,把自己变成烧掉自己赛车的火焰的一部分。
  “要是有一天我能去突尼斯参加拉力赛,一定有成堆的美女追我,到时候我没工夫跟你聊天的话你也一定要理解。”这家伙最大的本事就是用庄重的表情把死人说活。
  “要去突尼斯的话为什么学法语?”
  “小姐,因为突尼斯是说法语的,谢谢。我听说过你们学画画的都是些文盲,百闻,”他停顿了一下,“果然不如一见。”
  我在电话里给姐姐重复我们诸如此类的对话,姐姐总是笑到岔气。姐姐说:你要是能喜欢上他就好了,他真可爱。这个时候我突然发现姐姐变了,以前姐姐喜欢完美的东西,现在,二十五岁的她喜欢干净的。
  所以,我决定不告诉姐姐,罗辛笑起来的时候有点像谭斐。
  认识谭斐的那一年,我是十四岁,正是自以为什么都懂的时候。当然自以为懂得爱情——朱丽叶遭遇罗密欧的时候不也是十四岁吗?所以我总是在晚上悄悄拿出那些男孩子写给我的纸条,自豪地阅读,不经意间回头看看熟睡的姐姐。昏暗之中她依旧瘦弱,睡觉时甚至养成了皱眉的习惯。我笑笑,叹口气,同情地想着她已经大二了却还没有人追。我忘了姐姐也曾经这样在灯光下回过头来看我,却是一脸温柔,没有一点点的居高临下。
  二十岁的姐姐现在是爸爸的大学里英语系的学生,跟十六岁的时候相比,好像没有太多的变化,混杂在英语系那些鲜艳明亮声势夺人的女孩子里,我怀疑是否有男孩会看到她。偶尔我会幻想有一个特帅特温柔的男孩就是不喜欢众美女而来追善良的姐姐。事先声明我讨厌这样的故事,极其讨厌。只不过姐姐另当别论。可是奇迹意料之中地没有发生,姐姐不去约会,不买化妆品,不用为了如何拒绝自己不喜欢的男孩而伤脑筋,唯一的乐趣就是去绢姨的暗房。绢姨搬走后,我们常常去她那里玩,看她新拍的照片,听她讲旅途中或离奇或缱绻的艳遇。二十七岁的绢姨似乎更加美丽,迷恋她的男人从十六岁到六十岁不等。她很开心,很忙,周末回我们家的时候还是记不得帮妈妈洗碗。
谭斐是在一个星期六的晚上跟爸爸一起从学校来到家里的。爸爸其实早就告诉我们星期六晚上会有客人——爸爸在中文系发现的最有前途的学生——来。我的老爸热衷这套旧式文人的把戏。只是这一次有一点意外,我没有想到这个“最有前途的学生”居然这么英俊。他站在几年前绢姨站过的位置,在相同的灯光下明亮地微笑,没有系格子衬衣领口的扣子。那一瞬间我听见空气里回荡着一种倒带般“沙沙”的声音,我想那就是历史重演的声音吧。又是一个站在客厅里对我微笑的人。
  饭桌上我出奇的乖,倾听着他们的对话,捕捉着这个客人的声音。偶尔借着夹菜的机会抬一下头,正好撞得到他漆黑而烫人的眼睛。于是我开始频频去夹那盘离我最远的菜,这样我的头可以名正言顺地抬得久一点。他突然微笑了,他的眼睛就像是很深很黑的湖,而那个微笑就是丢进湖里的石块,荡起揉着灯光的斑驳,我几乎听得见水花溅起来。他把那盘离我最远的菜放到我的面前:“你很喜欢吃这个,对不对?”那是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妈妈说:“安琪,你不谢谢哥哥?”然后她说:“谭斐你知道,我这道菜是看着张爱玲的小说学做的。”爸爸笑道:“她喜欢在家里折腾这些东西。”谭斐说:“林教授说,师母还喜欢写小说。”妈妈笑了:“都是些见不得人的东西,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倒是还成天想着当作家,现在,老了。”妈妈叹口气,她有本事在跟人聊天的时候把一口气叹得又自然又舒服。
  我忘了说一件事:自从绢姨搬走之后,妈妈业余的时间开始试着写小说。爸爸很高兴地对我们说那是妈妈年轻时候的梦想。我想是绢姨的事情让妈妈发现爸爸偶尔也需要一个奔跑中的女人吧。于是妈妈就以自己的方式开始奔跑,速度掌握得恰到好处。
  “我吃饱了。”姐姐说。然后有点匆忙地站起来,还碰掉了一双筷子。“鱼还没上来呢。”爸爸说。“我饱了。”姐姐脸一红。妈妈笑:“我们家北琪还跟小时候一样,认生。谭斐你一定要尝尝我的糖醋鱼。你是南方人对吧?”“对,”他点头,“湖南,凤凰城。”“谭斐是沈从文先生的老乡。”爸爸端起杯子。“那好,”妈妈又笑,“人杰地灵哦。”
  湖南,凤凰城。我在心里重复着,多美的名字。
  门铃就在这时候叮咚一响。门开了,绢姨就在这样一个突兀而又常常是女主角登场的时刻出现在我们面前。“有客人呀?”绢姨有一点惊讶。谭斐站起来,他说:“你好。”绢姨笑了:“你是姐夫的学生吧。”他点头,他说:“对,你好。”他说了两次你好,这并不奇怪,百分之九十的男人第一次见到她都会有一点不知所措;可是我还是紧紧地咬住了筷子头。妈妈端着糖醋鱼走了进来,她特意用了一个淡绿色的美丽的盘子。“绢,别站着,过来吃饭。”妈妈看着谭斐,“她很会挑时候,每次我做鱼她就会回来。”绢姨拨一下耳朵边一绺鬈发,瞟了一眼谭斐,微笑:“第六感。”他没有回答,我想他在注视绢姨修长而精致的手指。
  娟姨深呼吸,很投入地说:“好香呀。”然后她抬起头,看着爸爸妈妈,认真地说:“姐,姐夫,其实我今天回来是想跟你们说,我可能,当然只是可能,要结婚。”
  我像每个人那样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仰着脸。谭斐棱角分明的面孔此时毫无阻碍地闯进了我的视线,但是他并没有看我,他望着这个脸色平淡道出一个大新闻的美丽女人。我闻到了一种不安的气味,一种即将发生什么的感觉笼罩了我。就在它越来越浓烈的时候,却意外地听到了里面的门响。“绢姨,你要结婚?”姐姐站在卧室的门口,正好是灯光的阴影中。“奇怪吗?”绢姨妩媚地转过头。“那……和谁?”这个很白痴的问题是我问的。妈妈笑了:“安琪问的没错,和谁,这才是最重要的。”“当然是和我的男朋友了。”绢姨大笑,和以前一样,很脆,有点放荡,“好了,你们不用这么紧张,其实我也并没有决定好。详细的我们以后再说,今天有客人呢。”她转过了脸,“你不介意的吧,客人?我这个人就是这副德性,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他当然不会介意。她当然也知道他不会介意,所以才这么问的。一个男人怎么会介意一个美丽女人大胆的疏忽呢?果然,他说:“我叫谭斐。”“挺漂亮的名字呢,客人。不,谭斐!”她笑了。
  坐在她的对面,我看着绢姨笑着的侧脸。我知道她又赢了,现在的谭斐的大脑里除了我的绢姨,不会再有别的,更别提一个只知道伸长了胳膊夹菜的傻孩子。绢姨要结婚。没错,不过那又怎样呢?我嚼着妈妈一级棒的糖醋鱼,嚼碎了每一根鱼刺,嚼到糖醋鱼的酸味和甜味全都不再存在,使劲地吞咽的一瞬间,我感觉到它们从我的咽喉艰难地坠落。我对自己说:我喜欢上谭斐了。
  那个时候我不懂得,其实十四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是真的不懂爱情,懂爱情的,不过是莎士比亚。
  我真高兴谭斐现在成了我们家的常客,我也真高兴我现在可以和谭斐自然地聊天,不会再脸红,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语无伦次。他是个很会聊天的人,常常用他智慧的幽默逗得我很疯很疯地大笑。我盼望着周末的到来,在星期五一放学就急匆匆地赶回家换衣服,星期五是我和姐姐那个小小的衣柜的受难日。所有的狼藉都会在七点钟门铃“叮咚”的一声响声里被掩盖,我很从容地去开门,除了衣柜,没人知道我的慌乱,尤其是谭斐。绢姨现在周末回家的次数明显的多了,不过她有名正言顺的理由——她的婚礼在三个月之后举行。她有时连饭也不吃就跟大家再见——那个男人在楼下的那辆“奔驰”里等着。我们谁都没见过他,所以我们戏称他“奔驰”。绢姨总是说:“下星期,下星期就带他回家。”但是这个“下星期”来得还真是漫长,漫长到在我的印象中,“奔驰”已经变成了一样道具,给这个故事添加一个诡秘的省略号。虽然有的时候顾不上吃饭,但跟谭斐妩媚地聊上几句还是来得及。她的耳环随着说话的节奏摇晃着,眼睛总专注地盯着谭斐的脸,偶尔目光会移开一下,蜻蜓点水地掠过别的什么地方。我想我知道为什么古人用“风情万种”这个词形容这样的女人,因为她们不是一种静止,她们在流动,永远是一个过程。
越来越有意思了。我对自己说。绢姨和谭斐——德瑞那夫人和于连?这个比喻似乎不太禁得起推敲,但是很合衬。我知道我赢不了绢姨,确切地说,我不具备跟绢姨竞争的资格。我知道自己是谁。可是我毕竟才十四岁,只要我愿意,我可以认认真真地喜欢谭斐十年或者更久。十年以后我二十四岁,依然拥有青春,我闭上眼睛都猜得到当谭斐面对二十四岁的我,恍然大悟是这个不知何时已如此美丽的女孩爱了他十年——想起来都会心跳的浪漫。但是绢姨你呢?但愿你十年之后风韵犹存。如果你从现在开始戒烟,戒酒,戒情人,那时候的你应该看上去不太憔悴。也但愿你的“奔驰”还能一如现在般忠诚。你们大人还不就是这么回事吗?
  仔细想想也许每个女孩都经历过一个只有当初的自己才认为“可歌可泣”的年代。乳房猝不及防的刺痛,刚开始不久的每个月小腹的酸痛,还有心里想起某个人时暖暖的钝痛。碰巧这三种痛同时发生,便以为自己成了世界头号伤心人。有点决绝,有点勇敢地准备好了在爱情这个战场捐躯——以纯洁、纯情和纯真的名义。殊不知所谓“纯洁”是一样很可疑的东西,要么很廉价,要么很容易因为无人问津而变得廉价。可我义无反顾地掉进去了。世界运转如常,没有什么因为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的恋情而改变,除了她自己。她开始莫名其妙地担心自己的头发是不是被刚才那阵风吹乱了。万一吹乱了,而她在这个时候突然在街上撞见谭斐怎么办?尽管她自己也知道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可是喜欢上一个人本身就是一件概率在千分之一以内的事情,所以恋爱中的人都莫名其妙地相信“偶然”。我不知道照这样推理下去,是不是可以得出恋爱中的人都有变成“守株待兔”里的主人公的可能的结论。
  可是我还是不敢嘲笑爱情。因为种种症状都淡忘了之后,我画的画却依然留着。那个时候我和姐姐的房间分开了,我自己有了一间大约十平方米左右的小屋。我开始失眠,在凌晨两点钟的黑夜的水底静静地呼吸,闭上眼睛,就看见微笑着的谭斐,或者不笑的。身体在每一寸新鲜的想念中渐渐往下沉,沉成了黑夜这条温暖的母亲河底的松散而干净的沙,散乱在枕上的头发成了没有声音却有生命的水草。突然间我坐起来,打开了灯。我开始画画。不画那些让人发疯的石膏像,我画我的爱情。当我想起星期五就要到了、谭斐就要来了的时候,我就大块地涂抹绿色,比柳树的绿深一点,但又比湖泊的绿浅一点,那是我精心调出来的最爱的绿色;当我想起绢姨望着谭斐微笑的眼睛,我就往画布上摔打比可口可乐易拉罐暗一点,但又比刚刚流出来的血亮一点的红。我画我做过的梦,也画别人给我讲过的梦;我画我想象中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开满鲜花的阳台——月光流畅得像被下弦月这只刀片挑开的动脉里流出的血,我也画我自己的身体,赤裸着游泳的自己,游泳池蓝得让人伤心,像一池子的化学试验室里的硫酸铜溶液,也像一只受伤的鸟清澈而无辜的眼神。清晨的时候我困倦地清洗着花花绿绿的胳膊,心里有一种刚刚玩完“激流勇进”或者是“过山车”的快乐。
  后来有一天,老师看过了我的画之后,抬起头来看着我。
  “全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我点头。
  他笑了,他说:“有一张真像契里科。”
  我问:“老师,契里科是谁?”
  他又笑了,对我说:“安琪,请你爸爸或者妈妈方便的时候来一趟,记住了。”
  我想我是在喜欢上谭斐之后才知道自己原来是这么地爱着画画。就在那些失眠的深夜里,一开始是为了抗拒以我十四岁的生命承担起来太重了的想念,到后来不是了,我的灵魂好像找到了一个喷涌的出口以及理由。我一直都不太爱说话,所以我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想要倾诉,我在调色板面前甚至变得絮絮叨叨,急切地想要抓住每一分哪怕是转瞬即逝的颤抖。我变得任性,变得固执,也变得快乐,我心甘情愿地趴在课桌上酣睡,我高兴地从几何老师手里接过打满红叉的试卷。谁也休想阻止我在黑夜里飞翔,更何况是这落满灰尘的生活,休想。
  只有一个人知道我的秘密,就是我的同桌——刘宇翔。他望着政治课上伏在桌上半睡半醒的我,做痛惜状地摇头:“唉,恋爱中的女人哪——疯了。”那个时候刘宇翔成了我的画的第一读者。我想那是因为我还是需要倾诉的,他正好又离我最近。他总是夸张地问我:“你白痴吧你,你不知道什么叫‘红配绿,狗臭屁’?你大小姐还他妈专门弄出来一天的红再加一地的绿——不过,”他正色,“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这么一画,操,还真是蛮好看的。”其实他是一个跟别人有点不一样的人,因为他总是说我的画“蛮好看的”,不像我的那些一起学画的同学,他们总是有点惊讶地说:“林安琪你真酷。”虽然刘宇翔说话满口的脏字,虽然他是个今年已经十七岁的“万年留级生”,可我还是愿意把他当成一个可以讲些秘密的朋友。那个年龄的女孩子是最需要朋友的,但是没有多少女孩子愿意理睬我。当然我也懒得理她们,刘宇翔最好,他愿意听我讲谭斐,听我讲那些谭斐和绢姨之间似有若无的微妙,然后评论一句:“操!”
实直到今天,我也依然无法忘记那些日子里干净而激烈的颜色。生活中的我和一种名叫“堕落”的东西巧妙地打着擦边球。我偶尔逃课跟刘宇翔和他的那些狐朋狗友出去玩,偶尔考不及格——可是我总是无法对那种不良少年的生活着迷,因为我只为我的画陶醉——在深夜一个人的漫游中,我把跟刘宇翔他们在一起时的那种气息用颜色表达出来。那是一种海港般的气息,连堕落都是生机勃勃的。然后我有点惶恐地问自己:难道我经历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画画吗?那么“生活”这样东西,对于我,到底有几分真实?但我不会让这个棘手的问题纠缠太久,因为我闭上眼睛都看得到老师惊喜的眼神。老师的那种目光我已经看过很多次了,不过我永远不会对那种目光司空见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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