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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 风云第一刀(又名:多情剑客无情剑

_27 古龙(当代)
她银铃般娇笑着,走了。
荆无命还是没有动,但身上的每一根肌肉都已在颤抖。
如云客栈是城里最大的,最昂贵的客栈,也是最花钱的客栈。
你若住在这客栈里,只要你有足够的钱,根本用不着走出客栈的门,就可以获得一切最好的享受。
在这里,只要你开口,就有人会将城里最好的菜,最出名的歌妓,最美的女人送到你屋里来。
在这里,白天每间屋子里的门都是关着的,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
但一到了晚上,每扇门都开了。
最先你听到的是漱洗声,吆喝伙计声,送酒菜来时的谢赏声,女人们娇笑着唤“张大爷,王三爷”的请安声。
然后,就是猜拳行令声,碰杯声,少女们吃吃的笑声和歌声,男人们的吹牛声,掷骰子声……
在这里,一到了晚上,你几乎就可以听到世上所有不规矩的声音。
只有一间屋子,却从没有声音。
有的只是偶尔传出的一两声短促的女人呻吟,哀唤声。
这屋子的门也始终是关着的。
每天黄昏时,都会有人将一个小姑娘送进去,这些小姑娘当然都很美,而且很年轻,很娇小。
她们进去的时候,当然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干干净净,而且脸上当然都带着笑,纵然是被训练出来的职业性笑容,但呈现在少女们的脸上,看来就非但不会令人讨厌,而且还相当动人。
但等到第二早上她们走出这屋子的门时,情况就不同了。
本来整整齐齐的头发,到这时已蓬乱,甚至还被扯落了些,本来很明亮的一双眼睛,已变得毫无神采,连眼眶都陷了下去。
本来充满了青春光彩的脸,也已憔悴,而且还带着泪痕。
七天,七天来都如此。
开始时,还没有人注意,但后来大家都觉得有些奇怪了。
出来寻欢作乐的人,对这种事总是特别留意的。
大家都在猜测:“这屋子里究竟是什么人?如此厉害?”
大家都在想:“这一定是个魁形大汉,强壮如牛。”
于是大家开始打听。
打听出来的结果,使每个人都大吃一惊。
“原来这屋子里的人,只不过是个发育不全的小孩子!”
于是大家更好奇,有的人就将曾经到过那屋子的小姑娘召来问。
只要一问到这件事,小姑娘们就会发抖,眼泪就开始往下流,无论如何也不肯再提起一个字。
被问得急了,她们只有一句话:“他不是人……他不是人……”
又是黄昏。
这屋子的门仍是关着的。
对着门有扇窗子,一个脸色发白的孩子坐在窗子前,目光茫然望着窗外的一株梧桐,已有很久很久没有移动。
他的目光虽呆滞,但却不时会闪动出一丝狡黠而狠毒的光。
龙小云。
桌子上的酒菜,却几乎没有动过。
他吃得很少,他在等,等更大的享受,对于“吃”他一向不感兴趣,他认为一个人吃得若太多,脑袋就会被塞住。
终于有了敲门声。
龙小云并没有回头,只是冷冷道:“门是开着的,你自己进来。”
门开了,脚步声很轻,很慢。
来的显然又是个很娇小的女孩子,而且还带着几分畏怯。
这正是龙小云所喜欢的那种女孩子。
因为他很弱,所以他喜欢做“强者”,也只有在这种女孩子面前,他才会觉得自己是个强者。
脚步声在桌子旁停下来。
龙小云道:“带你来的人,已跟你说过价钱了么?”
那女孩子道:“嗯。”
龙小云道:“这价钱比通常高两倍,是不是?”
那女孩子道:“嗯。”
龙小云道:“所以你就该听我的话,绝对不能反抗,你懂不懂?”
那女孩子道:“嗯。”
龙小云道:“好,你先把衣服脱下来,全脱下来。”
那女孩子沉默了很久,忽然道:“我脱衣服的时候,你不看?”
声音美得出奇,甜得出奇。
龙小云仿佛怔了怔。
那女孩子柔声笑着,道:“看女孩子脱衣服,也是种享受,你为什么放弃?”
龙小云似已觉得有什么不对了,骤然回头。
然后他整个人都怔住。
来的这“女孩子”,竟是林仙儿!
林仙儿脸上仍带着天仙般的笑容。
龙小云的脸却已僵木。
但那也只不过是短短一刹那间的事,他瞬即笑了,站起来,笑道:“原来是林阿姨在开小侄的玩笑。”
林仙儿笑得更妩媚,道:“到现在你还要叫我阿姨?”
龙小云赔着笑,道:“阿姨总是阿姨。”
林仙儿眼波流动,瞟着他道:“但现在你已是大人了,是吗?”
她轻轻叹了口气,悠悠地接着道:“才两三年不见,想不到你长得这么快。”
龙小云很巧妙地避开了这句话,道:“这两三年来,我们始终打听不出阿姨你的消息,一直都想念得很。”
林仙儿嫣然道:“但我却听说过你许多事,听说……你对女孩子,比大多数年纪比你大的男人都强得多。”
龙小云垂下头,却忍不住笑了,道:“但在阿姨面前,我还是个孩子。”
林仙儿瞪起了眼,娇嗔道:“你还叫我阿姨,难道我真的那么老了?”
龙小云忍不住抬起头。
林仙儿就站在他面前,随随便便地站着,但那种风情,那种神采,那种说不出的诱惑,一千万个女人中也找不出一个。
龙小云呆滞的眼睛发了光。
林仙儿咬着嘴唇,道:“听说你喜欢的都是小姑娘,而我……我却是个老太婆了。”
龙小云只觉自己的心在跳,忍不住道:“你一点也不老。”
林仙儿道:“真的?”
龙小云垂下头,道:“若有人说你老了,那人不是呆子,就是瞎子。”
林仙儿媚笑道:“你瞎不瞎?呆不呆?”
龙小云当然不瞎,更不呆。
林仙儿离开他的时候,竟也似觉得很痛苦。
这“孩子”既不是孩子,也不是瞎子,更不是呆子,只不过是个疯子!
可怕的疯子。
连林仙儿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疯子。
但她目中,却闪动着一种得意愉快的光芒。
她毕竟还是得到了她所想得到的消息。
对男人,她从没有失败,无论那男人是呆子是君子,还是疯子!
天虽已亮了,对面的屋子里却还有人在喝酒。
一个人正在大声笑着,道:“喝酒要么不喝,要喝就喝到天亮,喝到躺下去为止……”
这句话他并没有说完,好像已经躺了下去。
听到这句话,林仙儿忽然想起了一个人。
她仿佛又听到那人的咳嗽声。
想起了这个人,她就恨。
因为她知道她纵然可以征服世上所有的男人,却永远也得不到他。
因为她得不到他,所以一心只想毁了他!
她得不到的,也不愿别人得到。
她咬着牙,在心里说:“我虽然想你死,但现在却不能让你死,尤其不能让你死在上官金虹手上,否则这世上,就再也没有什么能令他顾虑的了。”
“但总有一天,我要叫你死在我手上,慢慢地死……慢慢地……”
◆ 《风云第一刀》 第五十六回 出鞘剑 ◆
剑。
一柄很薄的剑,很轻,连剑柄都是用最轻的软木做成。
没有剑锷护手。
因为他的剑刺出,没有人能削到他的手。
无论任何兵器,都可将这柄剑击断。
但他的剑刺出,没有人能挡得住。
这是柄很奇特的剑,世上只有一个人能用这种剑,敢用这种剑。
剑,就放在床边的矮桌上,和一套很干净的青布衣服放在一起。
阿飞醒来时,第一眼就看到了这柄剑。
他的眼睛立刻发了光。
看到了这柄剑,就好像看到了他久别重逢的爱侣,多年未见的好友一样,他心里仿佛骤然觉得有一阵热血上涌。
慢慢地伸出手,取剑。
他的手甚至已有些颤抖。
但等到他手指接触到那薄而锋利的剑锋时,就立刻稳定下来。
他轻抚着剑锋,目光似乎变得很遥远……很遥远……
他的心似已到了远方。
他想起第一次使用剑的时候,想起鲜血随着他剑锋滴落的情况,想起那许许多多死在他剑下的人——可恶的人。
他的血已沸腾。
那段时候虽然充满了不幸和灾难,但却是多彩的、辉煌的!
“快意恩仇”,这四字是何等豪壮!
但那毕竟都已过去,过去了很久。
他已答应过他最心爱的人,永远将以前的事忘记!
现在的生活虽平淡,甚至有些寂寞,但那又有什么不好,能平静安详地度过一生,岂非正是世上大多数人的希望?
没有脚步声,林仙儿已出现在门口。
她看来虽有些疲倦,有些憔悴,但笑容仍如春花般鲜美清新。
无论牺牲了什么,只要每天能看到这春花般的笑容,就可以补偿一切。
阿飞立刻放下了剑,笑道:“今天你可比我起得早,我好像越来越懒了。”
林仙儿没有回答这句话,却反问道:“你喜不喜欢这柄剑?”
阿飞也没有回答这句话,因为他不能说实话,又从不说慌。
林仙儿道:“你可知道这柄剑是哪里来的?”
阿飞道:“不知道。”
林仙儿慢慢地走过去,坐在他身旁道:“这是我昨天晚上特地替你去找人铸的。”
阿飞显得很吃惊,道:“你?”
林仙儿取起剑,柔声道:“你看,这柄剑是不是和你以前使用的一样?”
阿飞沉默。
林仙儿道:“你不喜欢?”
阿飞又沉默了很久,才问道:“你为什么要替我做这柄剑?”
林仙儿道:“因为我要你用它。”
阿飞的身子似乎有些僵木,道:“你……你要我去杀人?”
林仙儿道:“不是杀人,是救人!”
阿飞道:“救人?救谁?”
林仙儿道:“你生平最好的朋友……”
这句话还未说完,阿飞已跳了起来,失声道:“李寻欢?”
林仙儿默默地点了点头。阿飞苍白的脸已发红,道:“他在哪里,又出了什么事?”
林仙儿拉着他的手,柔声道:“你先坐下来,慢慢地听我说,这种事着急也没有用。”
阿飞长长吸了口气,终于坐下。
林仙儿道:“这世上除了你之外,还有四个最厉害的高手,你知道是谁?”
阿飞道:“你说。”
林仙儿道:“第一个自然是‘天机老人’,第二个上官金虹,当然李寻欢李大哥也不会比他们差。”
阿飞道:“还有一个呢?”
林仙儿叹了口气道:“这人叫荆无命,年纪最轻,也最可怕。”
阿飞道:“最可怕?”
林仙儿道:“因为他根本不是人,没有人性,他一生最大的目的是杀人,最大的享受也是杀人,除了杀人外,他什么都不懂,也不想去懂。”
阿飞的眼睛里闪着光,道:“他用的兵器是什么?”
林仙儿放下那柄剑道:“是剑!”
阿飞的手不由主握起了剑,握得很紧。
林仙儿道:“据说,他的剑法和你同样辛辣,也同样快。”
阿飞道:“我不懂剑法,我只懂如何用剑刺人仇人的咽喉。”
林仙儿道:“这就是剑法,无论什么样的剑法,最后的目的都是这样的。”
阿飞道:“你的意思是说……李寻欢已落到这人手上?”
林仙儿叹息着道:“不但他,还有上官金虹……但上官金虹也许不会在那里,你只要对付他一个人。”
她不让阿飞说话,很快地接着又道:“没有见过这人的,永远不知道这人有多可怕!你的剑也许比他快,可是,你是人……”
阿飞咬着牙,道:“我只想知道这人现在在哪里。”
林仙儿轻抚着他的手,道:“我本不愿你再使剑,再杀人,更不愿你去冒险,可是为了李大哥……我……我不能不让你去,我不能那么自私。”
阿飞瞧着她,目中充满了感激。
林仙儿目中已有眼泪流下,垂着头,道:“我可以答应你,告诉你如何去找他,可是你……你也得答应我一件事。”
阿飞道:“你说。”
林仙儿将他的手握得很紧,带泪的眼睛凝注着他,一字字道:“你一定要答应我,你一定要回来,我永远在等着你……”
车厢很大。
龙小云坐在角落里,瞧着面前的一个人。
这人是站着的。
乘车时,他竟也不肯坐下。
无论车马颠簸得多剧烈,这人始终笔直地站着像一杆枪。
龙小云从未见过这种人,甚至无法想像世上会有这种人。
他本觉得世上大多数人都是呆子,都可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上。
但也不知为了什么,在这人面前,他心里竟带着几分畏惧。
只要有这人在,他就会觉得有一股不可形容的杀气!
但他却又很得意。
他所要求的,上官金虹都已答应。
英雄帖已发出,已有很多人接到,结义的盛典,订在下月初一。
现在,有荆无命和他同去,李寻欢必死无疑。
他想不出世上还有什么人能救得了李寻欢!
他吐了口气,闭起眼睛,眼前立刻泛起了一张甜而美的笑脸,正躺在他怀里,对他低低密语:“你真的已不再是个孩子了,你懂得的事比任何人都多,我真想不出,这些事你是从哪里学来的?”
想到这里,龙小云面上不禁露出了微笑。
“有些事是根本不必学的,到了时候,自然就会知道。”
他觉得自己的确已是个大人了。
这种感觉已足以令大多数还未真的长大的少年陶醉。
孩子拼命想装成大人的模样,老人拼命想让别人觉得他孩子气——这也是人类许多种无可奈何的悲哀之一。
若是换了别人,想到这里既已陶醉,就不会再想下去。
但龙小云想得却更深一层:“她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是不是为了要打听李寻欢的下落?”
想到这里,他就清醒了很多:“她为什么要打听李寻欢的下落?”
“难道她想救李寻欢?”
这当然绝无可能,龙小云也知道林仙儿对李寻欢的痛恨,也知道她曾经设计要上官金虹和荆无命杀死李寻欢。
“那么,她是为了什么?”
他无法再想下去,因为他想不通。
他不知道现在情况已变了,那时林仙儿虽然想借上官金虹之手杀死李寻欢,但现在情况却变得更微妙。
她若想和上官金虹保持均衡的局势,就不能让李寻欢和阿飞两个人死!
否则上官金虹就会踩在她头上,因为上官金虹自己已露出了口风,
他的意思她已经非常了解:“我就是我,既不是荆无命,也不是阿飞,我们只不过是在互相利用而已,等到这利用的价值消失,就可以再见!”
江湖风云的变化,正和女人的心一样,绝不是任何人所能猜透的。
车马在城市中心最繁华热闹的地区中停下,停在一家气派很大的绸缎庄门口。
李寻欢就被藏在这里么?
龙啸云父子果然不愧为厉害人物,很了解“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这句话,知道最热闹的地方,越容易避人耳目。
龙小云站起来,赔笑道:“请。”
荆无命道:“你先走。”
到现在为止,他只跟龙小云说了这一句话。
他只愿走在别人前面,不愿有任何人跟在他的身后。
他们在掌柜的和店伙们的奉迎礼笑中穿过店铺。
后面就是堆存绸缎的仓库。
李寻欢被藏在绸缎仓库里么?这倒真是个好地方。
但龙小云还是没有停留,又走了过去。
再后面就是后门。
后门外也停着同样一辆马车。
龙小云这次并没有再说什么,向荆无命躬身一礼,就上了车。
原来李寻欢并没有被藏在这里。
龙小云这样做,只不过是躲避追踪的烟幕。
这父子两人想得比任何人都更深一层。
车马自后街转出,驶向郊外。
然后就停在郊外的一家米仓前,但这米仓也不是囚禁李寻欢的地方。他们在这米仓后门,又换了次车。
这次换的是辆运米进城的牛车。米包堆中,只有两人容身之地。
龙小云赔笑道:“委屈了。”
荆无命连一个字都没有说。
牛车又驰回市区。
他们不但计划周密,行动迅速,路线的转变,更出人意外。
就算是以追查贼踪名震黑道的九城名捕,人称“九鼻狮子狗”的万无失,追到这里,也万万追不下去了。
龙小云也知道荆无命绝不会夸奖他的,只不过希望他面上能多少露出一丝赞美的神色。
做了得意事的人得不到别人夸奖,就好像穿了最得意的衣服的女人去会见情人时,她的情人连瞧都没有瞧她衣服一眼。
尤其龙小云毕竟还没有完全长大。
在男人们眼中,孩子和女人的心理往往差不多。
荆无命脸上偏偏连一点表情也没有。
牛车转入一条幽静的长街,这条街只有七户人家。
这七户人家不是王侯贵族就是当朝大员。
走上这条街,其中有一家的偏门突然开了。
牛车竟直驰而入。
这一家谁都知道是当今清流之首,左都御史樊林泉的居处。
江湖豪杰绝不可能和这种当朝清要搭上关系。
李寻欢难道会被藏在这里?
这简直绝无可能。
但站在大厅石阶上含笑相迎的,却偏偏是龙啸云。
荆无命一下牛车,龙啸云就迎了上去,长揖含笑道:“久闻荆先生大名,今日得见,快慰平生,只因此行必须避入耳目,是以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荆无命死灰色的眼睛只是凝视着自己的手,连瞧都没有瞧他一眼。
龙啸云还是笑容满面,道:“堂上已摆了接风之酒,但请荆先生喝两杯,稍涤征尘。”
荆无命站着,动也不动,只是冷冷道:“李寻欢就在这里?”
龙啸云笑道:“这里本是樊林公的寓所,只因樊老先生日前突然动了游兴,皇上也特别恩准给假三月。”
说到这里,他面上不禁露出了得意之色,接着道:“樊林公独居终生,他老人家既已出游,这里的管家又恰好是在下的好友,是以在下才有机会借这地方一用。”
说穿了,他能借得到这地方并不稀奇,因为“有钱能令鬼推磨”,但别人却的确是永远想不到的。
这也实在难怪龙啸云得意。
荆无命还是在凝注自己的手,突然道:“你以为没有人能追踪到这里?”
龙啸云脸色变了变,瞬即笑道:“若是真的有人能追踪到这里,在下情愿向他叩头为礼,以示敬意。”
荆无命冷冷道:“好,你准备叩头吧。”
龙啸云笑道:“若是……”
只说了这两个字,他面上的笑容突然冻结。
龙小云随着他父亲的目光转首瞧了过去,苍白的脸色也发了青。
墙角站着一个人。
这人不知什么时候来的,也不知从哪里来的。
◆ 《风云第一刀》 第五十七回 火 花 ◆
他身上穿着套青布衣服,本来很新,但现在已满是泥污、汗垢,肘间、膝头已也被磨破。
他身上也很脏,头发更乱。
但他远远站在那里,龙啸云都能感觉到一股逼人的杀气!
他整个人看来就如同那柄插在他腰带上的剑。
一柄没有鞘的剑!
是阿飞!
阿飞毕竟来了。
世上也许只有阿飞一个人能追踪到这里!
最狡猾,最会逃避,最会躲藏的动物是狐狸。
最精明,受过最严格训练的猎犬,也未必能追得着狐狸。
但阿飞十一岁时就曾经赤手空拳捉住了一条老狐狸。
这段追踪的路程显然很艰苦,所以他才会这么脏。
但这才是真正的阿飞。
只有这样,才能显出他那种彪悍、冷酷、咄咄逼人的野性!
一种沉静的野性,奇特的野性!
龙啸云居然很快恢复了镇定,笑道:“原来是阿飞兄,久违久违。”
阿飞冷冷地瞧着他。
龙啸云道:“兄台竟真的能追踪到这里,佩服佩服。”
阿飞还是冷冷地瞧着,他的眼睛明亮、锐利,经过两天的追踪,似乎又恢复了几分昔日那种剑锋般的光芒。
那和荆无命死灰色的眼睛正是种极强烈的对比。
龙啸云笑了笑,道:“兄台追踪的手段虽高,只可惜却也被这位荆先生发觉了。”
阿飞的眼睛瞧着荆无命。
荆无命也在瞧着他。
两人的目光相遇,就宛如一柄剑刺上了冰冷灰暗的千年岩石。
谁也猜不出是剑锋锐利,还是岩石坚硬!
两人虽然都没有说话,但两人的目光间却似已冲激出一串火花!
龙啸云瞧了瞧荆无命,又瞧了瞧阿飞道:“荆先生虽已发觉了你,却一直没有说出来,你可道是为了什么?”
阿飞的目光似已被荆无命吸引,始终未曾移开过片刻。
龙啸云又笑了笑,慢慢悠然:“因为荆先生本就希望你来。”
他转向荆无命接着笑道:“荆先生,在下猜得不错吧。”
荆无命的目光似也被阿飞所吸引,也始终没有移动过。
过了很久,龙啸云又大笑道:“荆先生希望你来,只有一个原因,因为他要杀你!”
龙小云立刻接着道:“荆先生要杀的人,至今还没有一个人能活着的!”
阿飞的目光这才移向荆无命的剑。
荆无命的目光几乎也在同一刹那间移向阿飞腰带上插着的剑!
这也许是世上最相同的两柄剑!
这两柄剑既不是神兵利器,也不是名匠所铸。
这两柄剑虽然锋利,但太薄,太脆!都很容易被折断!
剑虽相同,两人插剑的方法却不同。
阿飞的剑插在腰中央,剑柄是向右的。
荆无命的剑却插在腰带右边,剑柄向左。
这两柄剑之间,似乎也有种别人无法了解的奇特吸引力!
两人的目光一接触到对方的剑,就一步步向对方走过去。但目光还是始终未离开过对方的剑!
等到两人之间相距仅有五尺时,两人突然一齐停住了脚步!
然后,两人就像钉子般被钉在地上。
荆无命穿的是件很短的黄衫,衫角只能掩及膝盖,袖口是紧束着的,手指细而长,但骨里凸出,显得很有力!
阿飞的衣衫更短,袖口几乎已被完全撕了下来,手臂也很细,很长,但却很粗糙,宛如砂石。
两人都不修边幅,指甲却都很短。
两人都不愿存有任何东西妨碍他们出手拔剑。
这也许是世上最相像的两个人!
现在两人终于相遇了。
只有在两人站在一起时,你仔细观察,才能发觉这两人外貌虽相似,但在基本上,气质却是完全不同的。
荆无命脸上,就像是带着个面具,永远没有任何表情变化。
阿飞的脸虽也是沉静的,冷酷的,但目光随时都可能像火焰般燃烧起来,就算将自己的生命和灵魂都烧光也在所不惜。
而荆无命的整个人却已是一堆死灰。
也许他生命还未开始时,已被烧成了死灰。
阿飞可以忍耐,可以等,但却绝不能忍受任何人的委屈。
荆无命可以为一句话杀人,甚至为了某一种眼色杀人,但到了必要时,却可以忍受任何委屈。
这两人都很奇特,很可怕。
谁也猜不透上天为什么要造出这么两个人,又偏偏要他们相遇。
秋已残。
木叶凋零。
风不大,但黄叶萧萧而落,难道是被他们的杀气所摧落的?
天地间的确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萧索凄凉之意。
两人的剑虽然都插在腰带上,两人虽然还都连手指都没有动,但龙啸云父子却已紧张得透不过气来。
突然间,寒光闪动!
十余道寒光带着尖锐的风声,击向阿飞!
龙啸云竟先出了手。
他自然也并不奢望这些暗器能击倒阿飞,但只要阿飞因此而稍有分心,荆无命的剑就可刺他咽喉!
剑光暴起!
一连串“叮叮”声音后,满天寒光如星雨般堕了下来。
荆无命的剑已出手,剑锋就在阿飞耳边。
阿飞的手已握着剑柄,但剑尖还未完全离开腰带。
暗器竟是被荆无命击落的。
龙啸云父子的脸色都变了。
荆无命和阿飞目光互相凝注着,面上却仍然全无丝毫表情。
然后,荆无命慢慢地将剑插回腰带。
阿飞的手也垂下。
又不知过了多久,荆无命突然道:“你已看出我的剑是击暗器,而非刺你?”
阿飞道:“是。”
荆无命道:“你还是很镇定!”
从暗器击来至荆无命的刺出,阿飞除了伸手拔剑,绝未慌张闪避。
荆无命没有等阿飞答那句话,接着又道:“但你反应已慢了……”
阿飞沉默了很久,目中露出了一丝沉痛凄凉之色,终于道:“是!”
荆无命道:“我能杀你!”
阿飞想也不想道:“是!”
听到这里,龙啸云父子交换了个眼色,暗中都不禁松了口气。
荆无命突又道:“但我不杀你!”
龙啸云父子脸色又都变了。
阿飞凝视着荆无命死灰色的眼睛,过了很久,才缓缓道:“你不杀我?”
荆无命道:“我不杀你,只因你是阿飞!”
他死灰色的眼睛中突又露出了一种无法形容的痛苦之色,这种眼色甚至比阿飞现在的眼色还沉痛。
他遥注着远方,仿佛远处站着一个人。
一个仙子与魔鬼混合成的人。
又过了很久,他才缓缓接着道:“我若是你,今日你就能杀我。”
这句话也许连阿飞都听不懂,只有荆无命自己心里明白。
无论任何人,若是过了两年阿飞那种生活,反应都会变得迟钝的,何况,他每天晚上都被人麻醉。
无论任何一种有麻醉催眠的药物,都可令人反应迟钝。
荆无命不杀阿飞,绝不是动了同情恻隐之心,只不过因为他很了解阿飞的痛苦,因为他自己也和阿飞有同样的痛苦。
他要阿飞活着,也许只是要阿飞陪着他受苦。
——失恋的人知道有别人也被遗弃,痛苦就会减轻些,输钱的人看到有别人比他输得更多,心里也会舒服些。
阿飞木立,似乎还在咀嚼着他方才的两句话。
荆无命道:“你可以走了。”
阿飞霍然抬头,断然道:“我不走。”
荆无命道:“你不走?要我杀你?”
阿飞道:“是!”
荆无命沉默了很久,缓缓道:“你为的是李寻欢?”
阿飞道:“是,只要我活着,就不能让他死在你手里。”
龙小云忽然大声道:“林仙儿呢?你难道忍心让她为你痛苦?”
阿飞心上宛如突然被人刺了一针,胸口似已突然痉挛。
荆无命再也不瞧他一眼,转身走向龙啸云,一字字道:“我喜欢杀人,我喜欢自己杀,你明白么?”
龙啸云勉强笑道:“我明白。”
荆无命道:“你最好明白,否则我就杀你。”
他也不再瞧龙啸云,又转过身,道:“李寻欢在哪里?带我去!”
龙啸云偷偷瞟了阿飞一眼,道:“可是他……”
荆无命冷冷道:“我随时都可杀他!”
阿飞只觉胃在痉挛、收缩,突然弯下腰呕吐起来。
他吐的是苦水,只有苦水。
因为这一两天来,他根本就没有吃什么。
“你一定要答应我,你一定要回来,我永远都在等着你……”
这是他最心爱的人说的话。
为了这句话,无论如何他也不能死。
可是李寻欢……
李寻欢不但是他最好的朋友,也是他平生所见人格最伟大的人,他能站在这里,看着别人去杀李寻欢么?
他继续呕吐。
现在,他吐的是血。
李寻欢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想知道自己在哪里。
他也分不出现在是白天,还是晚上。
他甚至连动都不能动,因为他所有关节处的穴道都已被点住。
没有食物,也没有水。
他已被囚禁在这里十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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