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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剑狂花_古龙

古龙(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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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怒剑狂花》
  作者:古龙
  第一章 大典前夕
  一正月十四。
  济南。
  载思关上了门。把这济南古城中千年不变的风雪关在门外,脱下了他那件以深蓝绒为面做成的蓝貂斗蓬,挂在他左边一个用檀木枝做成的衣架上,回过身时,右手已拿起一杯泛着淡蓝的水晶杯。
  水晶杯中盛着紫色的波斯葡萄酒。
  水晶杯是从檀木桌上拿起的,檀木桌就在火盆旁,火盆就在檀木椅旁。
  载思舒服的坐下,轻轻的啜了一口葡萄酒。
  他喜欢名马佳人华衣美酒,喜欢享受。
  他喜欢蓝色。
  对每一件事他都非常讲究挑剔,做的每一件事都经过精密计划,绝不肯多浪费一分力气,也不会有一点疏忽,就连这些生活上的细节都不例外。
  这就是载思。
  他能够活到现在,能够以二十六岁这么年轻的岁数就当上南郡王的师爷,也许就因为他是这么样一个人。
  精致华美而温暖的屋子,甘香甜美的酒,己经把他身体内的寒气完全驱除。
  可是他却忽然觉得很疲倦。
  为了筹备明天的大典,这半个月来他已经把自己生活的规律完全搞乱了。
  他绝不能让明天这件事发生任何一点错误,任何一点微小的错误,都可能会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大错。
  那时不但他自己将悔恨终生,他的主人也要受到连累。
  甚至连江湖中的大局都会因此而改变。
  更重的是,他绝不能让皇甫擎天如日中天的事业和声名,受到一点打击和损害。
  载思这一生中最不能忍受的两件事,就是“错误”和“失败”。
  皇甫擎天的确不能受到一点打击和损害。
  他二十四岁接掌父位,至今已二十四年了,从未做错,或失败过一次。
  二喝完了第一杯酒时,载思已经把策划明天这次大典的前前后后经过从头又想了三遍。
  他的酒一向喝得很慢,思绪却极快。
  明天是济南府五年一次的“艳花大典”,又是南郡王被皇上封为“无敌大将军”接圣旨的日子。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可以算是件轰动官场和江湖的大事。
  最使人震惊的一点是,这五年一次选出来的“花魁”,很可能是南郡王离散失踪二十年的女儿。
  二十年前,南郡王大义灭亲,亲自捉拿结拜兄弟“九天鬼帝”钟毁灭。
  这件事不但轰动江湖,也使得他的声名更上一层楼。
  可是就在他凯旋回来时,他妻子林淑君的“淑园山庄”竟已被毁,林淑君和刚出生的女儿都失踪了,生死不知。
  尽管毁灭“淑园山庄”的凶手一直都未查出,但大家心里都明白,这个人一定是钟毁灭最亲信的人,也是后来将钟毁灭救出天牢的人。
  一想到钟毁灭,江湖中每个人都绝对相信,他是个报仇心极重的人,而且是个极不好惹的人。
  钟毁灭逃狱后,每个人都深信他一定很快会有报复行动,就连皇甫擎天都已做了最坏的打算。
  然而事实却出人意料之外,钟毁灭不但没有报复,连人竟似忽然消失了,就好像江湖上从来没有过这个人一样。
  天色已渐渐暗了,屋子里虽然没有点灯,外面的灯火却越来越辉煌明亮。
  寒风从窗缝里吹进来,也带来了前面大院里的人声和笑声。
  载思又倒了杯酒,轻轻的啜了一口,目光落在檀木桌上的一张淡绿色纸笺上。
  “二十年了,别来无羔?”
  这是淡绿色纸笺上的八个字。
  只有八个字,没有署名,也没有写明是给谁,载思和皇甫擎天却都明白,这是谁写的,写给谁的。
  这张淡绿色纸笺是三天前在皇甫擎天书房里的桌上发现的。
  当时载思和皇甫擎天正在商谈明天庆典之事,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张淡绿色的纸笺。
  等到他们谈完事情后,才发现书桌上的这张淡绿色纸笺。
  它是什么时候放在书桌的?
  是在他们未进书房之前?
  还是他们谈话之中?
  载思依稀记得当他走进书房时,桌上并没有这张纸笺。
  那么这张纸笺一定是在他和南郡王交谈中,被放到桌上的。
  能让他们两人没有发觉,而将纸笺放到桌上,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这个人难道会神话中的隐身术?
  “老朋友到底是老朋友。”皇甫擎天望着淡绿色纸笺,笑着说:“那么久了,居然还记得我。”
  载思没有答腔,只是静静的看着皇甫擎天。
  “载老头,你说我们是不是该准备一下,好好的招待这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载思明明只有二十八岁,皇甫擎天却喜欢叫他“载老头”。
  “应该。”载思说:“久别重逢,你们一定有很多话要谈。”
  “不但有很多话要谈。”皇甫擎天说:“还有很多酒要喝。”
  “听说你这位老朋友的酒量,可以比美昔日‘小李飞刀’李寻欢?”
  “恐怕连楚香帅都不敢和他较量。”皇甫擎天笑了笑。
  “我该好好的叫人整理整理酒窑了。”载思也笑了。
  “你这位老朋友一来,干脆就在酒窑里招待他,省掉搬酒的麻烦。”
  “希望酒窑中的酒,能合他的意。”
  火光在载思的脸上跳动,思绪在他的脑海里奔驰。
  钟毁灭自逃狱后,失踪了二十年,这一次回来势必不是那么好玩的。
  明天的庆典,是他报复的好机会,他一定不会错过的。
  这一次大典是完全公开的,收到请柬的人固然可以堂堂入室,做南郡王的佳宾,没有收到请柬的人也可到大府外的院子里来看看热闹,更可以在大街上看游行。
  “魔魔”门下的弟子中,有很多都是身经百战杀人无数的好手。
  江湖中待价而沽的刺客杀手中,能在重重警卫中杀人于瞬间的也不知有多少。
  这些人明天都可能会赶到这里来,混入人群里,等待刺杀皇甫擎天的机会。
  在大典进行的过程中,这种机会当然不少。
  但是载思相信大典还是会顺利完成,皇甫擎天还是不会受到毫发之伤。
  因为他己经把每一种可能会发生的情况都计算过,每一个有可能会刺杀南郡王的人,都已在他的严密监视下。
  为了防备钟毁灭的报复,他已经出动了“南王府”内的二百七十六位一级好手,更调动了江湖中五十四名高手,每一位都可以对付三十条大汉的好手。
  载思把他们分成了九组,每一组都绝对可以独当一面,每一组都安排在绝对有利的地点。
  可是其中经过特别挑选的二组,却只不过为了要去对付两个人。
  “两个人?”
  今天早上皇甫擎天曾经问过载思:“为什么要用二组人对付两个人?”
  载思只说出这两个人的名字就已解答了这个问题。
  “因为这两个人一个是任飘伶,还有一个是胖妞。”
  这时候皇甫擎天正在吃早饭。
  今天他的早饭是一大块至少有两斤重的小牛腰肉,再配上二十个蛋和大量水果蔬菜。
  牛肉是用木炭文火烤成的,上面涂满了口味极重的酱汁和香料,烤得极嫩。
  这是南郡王最喜爱的食物之一,可是听到载思说出的两个名字后,他就放下了他割肉用的波斯弯刀,用一双如雾般的眼晴盯着载思。
  “胖妞?”
  “是的。”
  “你以前见过这个人?”
  “我没有。”载思淡淡的说:“我相信江湖中见过她的人没有几个。”
  胖妞的名字江湖中大多数的人都知道,却很少有人见过她,每个人更希望自己一辈子都不要见到这个人。
  胖妞当然是个女人,更是昔年钟毁灭的爱将,是“魔魔”里刑堂的堂主,也是钟毁灭手下最危险的人。
  昔年钟毁灭一向很少让她离开自己的身边。
  当钟毁灭被捉时,每个人都预料她一定会大举劫牢,就算没有,也会闯人王府刺杀皇甫擎天。
  可是胖妞却没有这么做,钟毁灭一被捉,她的人就失踪了。
  有人猜测她大概害怕皇甫擎天的武功而躲起来。
  皇甫擎天既然能打败钟毁灭,就一定能杀得了胖妞,既然捉了钟毁灭,他的手下也一定不会放过,所以钟毁灭被抓,胖妞就一定会躲起来。
  载思却不这么想。
  他知道胖妞不是躲起来,她如果是这种人,江湖中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畏惧她。
  她失踪一定有她的道理所在。
  “任飘伶也来了?”
  “是的。”
  皇甫擎天望着磁盘里的小牛腰肉,轻轻的叹了口气。
  “这个人不但是江湖中最神秘的人,也是最公开的杀手。”皇甫擎天说:“只要价钱对,我想大概没有他不敢杀的人。”
  “任飘伶比胖妞更危险。”载思说:“他没有家,没有固定的住处,也没有固定的生活方式,所以谁也找不到他。”
  载思接着又说:“可是如果有人需要他,他也认为自己需要这个人,那么他就会忽然在这个人面前出现了。”
  “他需要的通常都是别人的珠宝黄金和数目极大的巨额银票。”皇甫擎天笑着说:“别人需要他的,通常都是他永远不离手的剑。”
  一把窄而长的剑。
  他用剑刺人一个人的咽喉时,就好像深闺里的少妇在刺绣般轻松纯熟。
  三刀环上镶满碧玉的弯刀,就摆在盛物的木盘里,刀锋上还留有浓浓的肉汁。
  皇甫擎天用一块柔软的丝巾擦了擦手,然后才问载思:“你没有见过这两个人,怎么知道他们来了?”
  “我知道。”载思淡淡的说:“因为我知道,所以我就知道。”
  这算是什么回答?
  这种回答根本就不能算是回答,根本就是狗屁不通的回答,谁也不会觉得满意的。
  皇甫擎天却已经很满意了。
  因为这是载思说出来的。
  皇甫擎天相信他的判断力,正如他相信木盘里的刀是可以割肉的一样。
  但是他的眼睛里却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忽然说出一句很奇怪的话“错了。”皇甫擎天说:“钟毁灭错了。”
  “为什么?”
  “现在胖妞是不是己经来到了济南城?”
  “是的。”
  “她还能不能活着回去?”
  “不能。”
  “让一个自己这么有用的人去送死,这种事我会不会做?”皇甫擎天问载思。“你会不会做?”
  “不会。”
  “任飘伶是不是也到了这里?”
  “是的。”
  “任飘伶是不是一生中最恨和女人共事?最恨有人骗他?最恨有人明知故犯?”
  “是的。”
  “他是不是一定会知道胖妞也来到了这里?”
  “一定知道。”
  “他知道了,是不是一定会找钟毁灭算帐?”
  “他会先杀了胖妞,然后再找钟毁灭算帐。”
  “钟毁灭明知道任飘伶的这种脾气,为什么还要这么做?他是不是有病?”
  “没有。”载思面无表情的看着皇甫。“钟毁灭没有错。”
  “哦?”
  “他要他们到这里来,并不是要她来送死,也不是要任飘伶来杀胖姐。”
  “他要他们来干什么?”
  “来做幌子。”载思说:“胖姐和任飘伶都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己。”
  “为什么?”
  “因为真正要出手刺你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另外一个人。”载思说:“如果我们单只防备他们,第三个人出手时就容易了。”
  “第三个人?这个人是谁?”
  “是个年轻人,是个穿一身纯白丝缎长袍,带着一口纯白镶玉的剑,住在济南城最贵最豪华的‘醉柳阁’里,每顿都吃比你还好的饭菜。”载思说:“他已经来了三天,每天都没有踏出‘醉柳阁’一步,可是却已交了济南城一大半的人做朋友。”
  “哦?他这么有名,每个人都急着结交他?”
  “不是结交他,而是争得去让他请客!”载思说:“他才来三天,却己请了一百一十三桌。”
  皇甫擎天笑了。
  “想不到这个人还这么好客?”皇甫问载思。“他从哪里来的?”
  “我不知道。”
  “他叫什么名字?”
  “他在醉柳阁里用的名字叫白少羽。”载思说。
  “他说话是什么口音?”
  “我没有听过他说话,可是我问过醉柳阁的小二。”
  “他怎么说?”
  “他以前是趟子手,走过很多地方,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可是他也听不出这位姓白的客人是哪里的人。”
  “为什么?”
  “因为这位白先生也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每一种都说得比他好。”
  “他学的是什么剑法?剑法高不高?”
  “我不知道。”
  “他穿的衣裳呢?”
  从一个人穿的衣服上,也可以看出很多事。
  衣服料子不同,同样是丝缎,也有很多种,每个地方染织的方法都不一样,棉纱的产地也不一样。
  鉴别这一类的事,载思是专家。
  “我相信你一定看过他的衣服。”皇甫问:“你看出了什么?”
  “我什么都看不出,我从来没有看过那种丝缎,甚至连他缝衣服用的那种线我都从来没有见过。”
  载思说:“我相信那种丝缎是从一个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来的。”他说:“那个地方你我大概都没有去过。”
  “连我们都没有去过的地方。”皇甫苦笑。“去过的人大概也不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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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最穷的杀手
  一浪子三唱,不唱悲歌。
  红尘间,悲伤事,己太多。
  浪子为君歌一曲,劝君切莫把泪流,人间若有不平时,纵酒挥刀斩人头。
  二一间破庙,一个人。
  一把长剑,一只铜壶,一壶浊酒。
  一堆火。
  任飘伶以长剑吊铜壶在火上煮酒,破庙里有寒风呼啸而过,任飘伶脸上的表情比寒风更冷,冷如剑锋的光芒。
  正月十五,晨。
  雪虽已停了,寒意却更甚。
  这壶酒已是最后一壶酒,喝完了,今天就得断粮。
  任飘伶盯着铜壶,苦笑的摇摇头,最近半个月来,他几乎比乞丐还要穷。
  穷得三餐都以白菜热面为食,喝的酒也是最劣品的酒,今天却更惨了,他连吃碗白菜热汤的钱都没有。
  如果再不接笔生意的话,恐怕就会沦为强盗了。
  不管是好酒、坏酒,喝到肚子里的效果都是一样的,都会令人醉。
  一壶酒已被喝掉一大半,任飘伶才觉得身体稍微暖了些,人也觉得轻飘飘的。
  就在他又准备喝一口酒时。地上忽然多出了一条人影,任飘伶眼尾瞄向门口。
  一个身穿华丽轻便服的中年人,面带笑容的看着任飘伶。
  “任先生?”中年人的声音也有笑意。“任大侠?”
  仰口一喝,酒从嘴角溢出,任飘伶用衣袖抹了抹嘴,然后满足的靠在墙壁,闭目养神,就仿佛门口没有站着人,也没有听见有人在叫他。
  这个站在门口的中年人居然还在笑,还在问。
  “任大侠?”
  任飘伶仿佛已睡着了。
  中年人居然还能笑,而且笑的更愉快,他伸手掏出了两张银票,轻步的走近任飘伶,轻轻地将银票放在任飘伶的大腿上。
  大概是穷人对于钱财都比较敏感些,中年人将银票放好时,任飘伶就微微的张开眼,看了看大腿上的银票。
  “这是山西大通行的银票,每张一千两。”中年人说:“请任大侠笑纳。”
  “我为什么要收这两张银票?”
  他总算开口了。
  “小的叫卓恩,是南宁次守的总管,有事想烦大侠相助。”中年人说:“这两张银票只是小小的意思。”
  “你是想要我替你杀人?”
  “听说任大侠的剑是江南一带有名的快剑。”
  “你要我杀谁?”
  “载思。”中年人说:“南君王的师爷。”
  任飘伶一双懒洋洋的眼睛,总算睁大了些,他看着中年人,过了一会儿,忽然问:“你身上有没有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芦?”中年人说:“有。”
  中年人虽然不明白任飘伶的意思,但还是将五十两银子递给了他。
  任飘伶很仔细的将五十两银子收了起来,然后站起,将两张银票还给中年人。
  “这………”
  不等中年人说出,任飘伶就打断了他的话。
  “有两件事务必请卓先生注意。”
  “是的。”
  “第一,我不是什么任大侠、任先生,我叫任飘伶。”
  他淡淡的说:“第二,这次要杀的人用不着二千两。”
  “只要五十两就够了?”
  “是的。”任飘伶盯着中年人。“因为你只值五十两而已。”
  “我?”中年人满脸诧异。
  “对。”
  话声未落,剑光己闪。
  只一闪,剑光就不见了。
  剑又回到剑鞘里,中年人的咽喉却已多出了一个洞,一个窄而圆的小洞,鲜血这时才开始冒出。
  中年人的脸上还残留着惊讶、不信和恐惧。
  任飘伶将铜壶中的酒全喝光,然后才迈步走了出去,在走过中年人时,淡淡的留下了一句话:“你是我杀的人之中,代价最低的一个。”
  等任飘伶的人影消失于门外时,中年人才倒了下去,这时他咽喉的血已开始凝固。
  三中午。
  小饭铺里充满了猪油炒菜的香气,苦力车夫身上的汗臭,和烈酒辣椒大葱大蒜混合成一种难以形容的奇怪味道。
  任飘伶喜欢这种味道。
  他喜欢高山上那种飘浮在白云和冷风中的木叶清香,可是他也喜欢这种味道。
  他喜欢高贵优雅的名人侠士,可是他也喜欢这些流着汗用大饼卷大葱就着蒜头吃肥肉喝劣酒的人。
  他喜欢人,可是他要杀人。
  他并不喜欢杀人,可是他要杀人。
  ——世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使你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任飘伶一进入小饭铺,就知道已经有人在注意他了。
  三个身材很瘦小的中年人坐在靠门的左边,他们背对着任飘伶,可是一旦有行动的话第一个冲到任飘伶坐的地方的人,一定是这三个瘦小的人。
  在任飘伶的正对面,坐着一对看起来好像是夫妻的人,做丈夫的仿佛对妻子很体贴,不时的替她挟菜倒茶,任飘伶却知道这双手杀起人来,也好像挟菜般的轻松。
  坐在柜台里,仿佛已睡着了的掌柜,说不定他的手里正握着一把大刀,正等着刺杀任飘伶的最佳时机。
  这些人看起来跟平常人没有什么两样,任飘伶却绝对相信他们都是杀人于瞬间的好手。
  用这么多高手来盯着他,载思也未免太看重他了。
  任飘伶慢慢的吃着一碗拌着猪油的白饭,心里觉得很愉快。
  因为他知道载思和皇甫擎天一定会怀疑他、谈论他、猜测他来这里为了什么?
  是为了今天下午的大典?
  或是还有别的事?也许是无意间来到这里的?
  “可是载思这次错了。”任飘伶在心里微笑:“他派人来盯着我,实在是浪费了人力。”
  四大院里的人声和笑声,随着寒风从窗缝里窜了进来。
  皇甫擎天知道他请来观礼的佳宾和他没有请的人都已经来了不少。
  他也知道每个人都在等着他露面,等着看他。
  但是他却坐在椅子上,连动都没有动,甚至连他的妻子进来时他都没有动。
  他烦透了。
  开大典、接圣旨、大张筵席、接见宾客,对所有的这些事他都觉得烦透了。
  他只想安安静静的坐在这里喝杯酒。
  水柔怡了解他的想法。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皇甫擎天,他们结合已经有二十年,已经有了一个十九岁的大儿子,和一个十七的小儿子。
  她是来催他快点出去的。
  可是她悄悄的推门进来,又悄悄的掩门出去,并没有惊动他。
  出去的时候,她的眼泪忽然流了下来。
  皇甫擎天又喝了一杯酒。
  这已经不是第一杯了,是第三十一杯。
  他喝的不是载思喝的那种波斯葡萄酒,他喝的是烧刀子,虽然无色无味,喝下去时肚子里却好像有火焰在燃烧。
  他又倒了一杯酒,却没有把这杯酒喝下。
  门又悄悄的推开了,这次进来的不是水柔怡,是载思。
  皇甫擎天垂下手来,把这杯还没有喝的酒放到茶几上,看着站在门口的阴影中的载思。
  “我是不是已经应该出去了?”
  “是的。”
  就在皇甫擎天踏出房门的同时,有三匹快马已然进入了济南府。
  两位武官护送着一位“公公”。
  三个人三匹马一入城,立刻有九个人迎了上去,九个载思派出来迎接钦差大人的侍卫。
  三个人很快的就被迎进南王府。
  当然三个“大红包”也早已塞进了这三位大人的口袋里。
  五这时,五年一次所选出来的花魁,已坐上了花轿,己从醉柳阁出发,已在大街上游行。
  鞭炮震天,人潮喧哗。
  大街上挤满了争看花魁的人们。
  六刚放下饭碗,任飘伶的脸色突然变了,变得很难看。他忽然想到载思为什么要派这些好手来盯着他。
  载思派这些人来这里,并不是要他们来杀任飘伶,而是他们来送死。
  要他们来让任飘伶杀。
  任飘伶刚想将这可怕的想法告诉他们时,已来不及了,这时他们发动任务的暗号,显然已响起了。
  第一个冲到任飘伶身旁的人,果然是那三位瘦小的年轻人。
  任飘伶刚避开第一次的攻击时,正对面的那对夫妻一双鸳鸯刀已如轮圈般的划向任飘伶。
  虽然是白天,大院里却仍然灯火辉煌,人声喧哗。
  大府里的人也有不少,当然都是些名人、有身份、有地位、有权势的名人。
  除了这些名人外,还有一些穿一色青缎面的羊皮卦的壮汉在接待宾客,每个人的动作都很矫健敏捷,每个人的眼睛都很亮,绝对不会错过任何一件不该发生的小事。
  人声忽然安静下来。
  总管南七省,当今武林中的第一强人,南郡王皇甫擎天终于出来了。
  皇甫擎天出现的时候,穿一身以黑白两色为主,经过特别设计和精心裁剪的衣裳,使得他的身材看起来更威武高大,也使得他年纪看来比他的实际年龄还要轻得多。
  他用明朗诚恳的态度招呼宾客,还特地走到府前的石阶上,向院子里的人群挥手。
  一声轻雷,乌云间忽然有雨点落下。
  想来杀人的人,如今都已躺下了,不想杀人的人,却已成了刽子手。
  六个人,六个江湖上顶尖的杀人好手,他们杀人往往都在于瞬间,被杀也是一刹那间的事。
  他们的鲜血也是红的,就跟那些靠苦力而活的人的血一样红。
  鲜血满地,尚未凝固。
  任飘伶就站在鲜血中,小饭铺里已不见往昔的热闹,现在它已充满了阴森、恐怖、死亡的气息。
  他的目光透过雨帘而落在远方的一朵乌云上,他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
  没有杀人后的沮丧,或是欢愉。
  又是一声轻雷,雨点己逐渐大了。
  任飘伶走出小饭铺,走入雨中,走人一片苍茫中,走人天地织成的一片虚无里。
  七大厅中央的大案上,两根巨大的红烛己燃起。
  皇甫擎天己经跪在案前一团铺着虎皮的圆团上,宣旨的公公已经站在皇甫擎天的面前。
  大典己将开始。
  载思安排在人群中的好手,每个人的手都己伸入怀里。
  怀里藏着的,当然是致命的武器。
  现在只要有人一有动作,这些人的手都必将在刹那间把一件武器从怀里伸出来,在刹那间把他们格杀于大厅前。
  载思所提心的三个人,一个也没有出现在这里。
  任飘伶在小饭铺,那位好客的白少羽白先生当然还待在醉柳阁。
  钟毁灭那位可怕的手下胖妞,根本就看不见人影,更别说九天鬼帝了。
  眼看着大典己将进行,只要公公宣完圣旨,事情就比较好办些。
  “皇甫擎天。”公公的声音嘹亮。
  “在。”
  “接旨。”
  “谢公公。”
  “宣——”
  公公刚开口读第一个字时,他的脸色突然变了,变得就宛如烧焦的木炭般黑色,然后他的人就倒了下去。
  载思的笑容就随着倒下的公公而忽然冻结,就像是一张手工极拙劣的面具般冻结在他脸上。
  在这一瞬间,所有的声音和行动仿佛也全都被冻结,可是在一瞬间之后,就忽然骚动沸腾了起来,使得大厅上变得就像是火炉上一锅刚煮滚的热粥。
  唯一能够保持冷静的一个人就是皇甫擎天。
  公公一躺下,他就看见公公背上插着两根细小的箭,流出来的血也跟他的脸色一样灰黑。
  这两根细小的剑显然沾有剧毒。
  大案上的两根巨大红烛己从中央断烈,露出银白色的铁盒子。
  这两根细小的箭,原来是从藏在红烛里的铁盒子发出的。
  大厅里一片混乱,侍卫们正加紧的维持状况。
  九天鬼帝的报复终于来了。
  载思凝视着皇甫擎天。
  皇甫擎天却在盯着巨大红烛,然后苦笑一下,淡淡的说了一句话:“他还是这么胆小,都二十年了,居然还不好意思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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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雨的洗礼
  一云在天空游荡,它从远方飘来,又飘向远方。
  从来没有人知道云的故乡在哪里?
  云的归处是何方?
  这就是藏花喜欢云的原因。她现在就躺在绿草上,凝视着天空的云彩。
  今天是正月十五,是元宵节,是她这种年纪欢愉的节日,可是她却宁愿独自躺在这一片寂寂的草原上。
  每逢过年佳节,她总是一个人躲得远远的,躲入一片空寂中,躲入自己内心的天空里。
  尤其是今天。
  一大早,她就溜出了家,溜到这里,然后从早上躺到现在。
  云朵不知变化过多少形状,她却连姿势都没有换过。
  山风带来了远方的泥土味,也带来了大街上的欢呼声和鞭炮声。
  现在语人想必已进府受封了。
  想到语人,藏花无奈的苦笑。
  同样是养女,同样是花漫雪收养的女儿,待遇却截然不同。
  语人长得美,说话声音也好听,不但人见人爱,就连她们的养母花漫雪都特别疼爱她。
  给她好看的衣服,好吃的东西,好玩的玩具,住的也是华丽的房间。
  藏花呢?
  一切藏花所能用的东西都是旧的。
  ——不是语人用过的旧东西,而是别人不要的。
  语人用过的东西,一切都毁掉,绝对不会留下来给藏花用。
  五年前,花漫雪就已开始训练语人做一个“花魁”。
  今年的“花魁”得主,果然是花语人,她果然没有令花漫雪失望。
  她似乎是什么事都没有令人失望过。她似乎天生就是个宠儿。
  藏花天生好像就是个讨厌鬼,她顽皮、捣蛋,做的每件事都出乎人预料,都会令人头痛三天。
  所以城里的人几乎都喜欢花语人,除了胡疯子是藏花唯一的朋友外,没有一个人愿意与她为伍。
  就仿佛她是瘟神般的,一靠近她就会被传染。
  藏花也乐得这样,一个人无拘无束的,多轻松、多自在,做任何事也不怕别人议论,也不必为任何人做勉强自己的事。
  藏花相信花语人一定过的很不愉快,尽管她表面上很痛苦,很无趣,实际上,她活得比任何人郡愉快,丝毫没有一点烦恼之事。
  可是今天她却觉得很烦躁。
  如果说她烦躁,是因为语人被选为“花魁”,她是死都不承认的。
  问她是为什么烦躁呢?
  她自己也说不出原因来。
  总之,她今天觉得任何事都不对,就连天边的云朵仿佛都变成了食人鹰。
  藏花最讨厌食人鹰了,每次遇见食人鹰,她都会想尽办法将它打下来。
  她认为所有动物里,食人鹰是最残忍的,人死了已经够悲哀,它却专吃死人的肉。
  乌云如兀鹰般的盘旋于天空。
  天边突然亮起一道闪电,接着雷声如闷鼓般的从远方传来。
  “下吧!”藏花依然不动的躺着。“让这苍穹的甘汁,洗洗大地的尘埃。”
  雨下了。
  起先只是点缀式的毛毛雨,越下却越来越大,最后简直就如瀑布般倾盆而下。
  藏花还是不动,只是眼晴被雨水打得有点睁不开。雨越大,她心里就越舒坦。
  这阵雨来得正是时候,不但冲淡了天地间的寒气,也冲淡了藏花心里的烦躁。
  就在她觉得眼晴实在受不了雨水的侵袭而坐起时,忽然看见大雨中有个人施施然的走着过来。
  二从小饭铺走出后,任飘伶就任凭雨点打在他身上,打在他脸上。
  雨水顺着脸颊流下脖子,流人衣襟内,再由裤管流出,流入大地。
  旧的流出,新的雨水不断的涌入,在这川流不息的过程中,任飘伶已走到了这一片绿草如茵的山坡上。
  然后他看见一个人从草地上坐了起来。
  一个仿佛刚从地狱边缘挣脱而出的人。
  看见有人也在淋雨,藏花的心里更愉快了些,这世上还是有可爱的人在。
  ——喜欢淋雨的人,一定有他的可爱之处。
  这是藏花评定人品的五种方法之一。
  “唉!你好。”藏花愉快的挥着手,“你是谁?”
  这时任飘伶正好走到藏花身旁,他一双懒洋洋的眼睛,有趣的盯着她。
  藏花也很有趣的凝注着他。
  “你是谁?”他不答反问。
  “我的问题你还没有答复,我是不是可以晚一点回答你的问题?”藏花笑着说。
  “可以。”
  “那么我再问你一次。”藏花说:“你是谁?”
  “你的问题我可不可以不回答?”
  “可以。”藏花又笑了。“不过这样,你当然也就得不到你问题的答案了。”
  任飘伶笑了。
  他这一笑,就仿佛寒冬里的阳光般令人心头一振。
  他笑的样子实在很不好看,却又带有一种说不上的魅力。
  这是藏花对他的笑容评定结论。
  “任飘伶。”
  “花藏花。”
  他坐下,就坐在藏花的旁边。
  大雨稀沥,乌云渐淡。
  “有谁想得到江湖上最有名最贵的杀手,居然喜欢淋雨。”藏花笑着说。
  “名人也要吃饭。”任飘伶淡淡的说:“况且淋雨可以使人脑袋清醒一点。”
  “你的脑袋难道常常昏昏的?”
  “一个月里大概有二十四五天是这样子的。”
  任飘伶回答。
  “怎么可能呢?”藏花问:“看你的样子不像是天天醉的人?”
  “世上除了酒以外,还有一种也可以使人脑袋昏昏的。”
  “哪一种?”
  “饿。”
  “饿?”藏花仿佛有点吃惊。“你时常在饿?”
  “是的。”他笑着说:“尤其最近半个月。”
  “你难道忘了吃东西是可以治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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