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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 陆小凤传奇第七部:剑神一笑

_3 古龙(当代)
沙大老板不理会他,否则就又要生气了。
别人要气你,你不气,才是高竿,能够做一个大老板,没有一两下高竿怎么能罩得住?
“男的会用刀,女的呢?”他问。
“女的那一个就更奇怪了。”陆小凤说:“她满头白发苍苍,像是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婆,可是她的一双腿,却像是个十六七岁的大姑娘。”
像那么样一双腿,如果有人能在看到过之后很快就忘记,那个人一定不是个男人。
没有看见这双腿,沙大老板无疑也觉得很遗憾。
他虽然已经开始有一点老了,毕竟还是男人,越老的男人,越喜欢看女人的腿。
就算只不过看一看,也是好的。
沙大老板叹了口气,先把自己这一生中所看到过的美腿一双双的在心里温习了一遍,等到自己觉得自己又变得年轻了一点时,才问:“你有没有看到她的脸?”
“没有。”
当时陆小凤根本没有机会看到她的脸,何况看到了也没有用。
头发可以染的,脸也可以改扮,天色又已黑了,生死已在呼吸间。
这种情况沙大老板当然也不会不明白,却偏偏还是要问:“你为什么不看她的脸?”
“因为我是个男人。”陆小凤淡淡的说:“一个男人在看到那么样一双腿的时候,谁还有空去看她的脸?”
问得不通,回答也绝,大户大笑。
“现在我才明白你的麻烦在哪里了。”他大笑道:“这个女人你根本就找不到,除非你能把这地方每个女人的裙子都脱下来瞧一瞧。”
陆小凤没有笑,反而一本正经的压低声音说:“老实告诉你,我正想这么做。”
“这种事谁不想做?”沙大户也故意压低声音:“如果你真的去做了,千万要告诉我,好让我也跟着你去瞧瞧。”
两个人说了半天话,谁也不知道他们是在斗嘴?还是在斗智?
长了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已经看透了,好像也没有什么太稀奇。
挤在大厅里的人已经觉得没什么太大的意思,一个个都往外溜。
那个穿蓝布衫的秀才本来就笑不出,现在当然更待不住。
陆小凤忽然大声说:“金老七,别人都能走,你不能走。”
谁是金老七?谁也不知道谁是金老七,谁也不知道他在叫谁,所以不管谁都会吓一跳。
忽然被人吓了一跳的时候,脚步一定会停下来,每个人都在东张西望,想找出这位大名鼎鼎的陆小凤叫的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叫住他?
秀才也不例外。
只可惜现在每个人都看出陆小凤要找的人就是他了。
陆小凤的眼睛已经像钉子一样盯住他。连他自己都已感觉到,所以忍不住要问:“陆大侠,你在叫谁?”
“我不是大侠,就好像你也不是秀才一样。”陆小凤说:“我在叫的当然就是江湖中惟一能‘夜走千家,日盗百户’的金七两。”
“我不认得这个人。”
“你不认得我认得。”陆小风说:“你就是金七两,金七两就是你。”
◆ 《剑神一笑》 第五回 棉花七两 面具一张 ◆
金七两这个名字并不是没有来由的。因为这根本不是他的名字,而是他的绰号。
江湖人通常有个绰号,名字可以狗屁不通,绰号却一定有点道理。
陆小凤既不小也不是凤,连凤和凤的老婆“凰”长得是什么样子他都没见过,西门吹雪当然也不会真的去吹雪。
李寻欢能寻找的通常只有烦恼,李坏并不坏,胡铁花和一朵铁花之间,用八竿子也打不出一点关系来。
可是沙大户就是大户,小叫化就是小叫化,王八蛋就绝不是臭鱼。
那么金七两是怎么会被别人叫做金七两的呢?
金七两本来的名字叫金满堂,能够把黄金堆满一大堂,那有多高兴。
只可惜他家的金子连一个夜壶都堆不满。
所以他从小就去学武,最喜欢的一种武功是轻功提纵术。
轻功练好了,高来高去,来去无阻,取别人的财帛子女如探囊取物,那岂非又比满堂黄金更让人高兴?
就因为他从小就有这种“伟大的抱负”,所以他的确把轻功练得很好,江湖中甚至有人说,只要金满堂施展出轻功来,落地无声,轻如飞絮就好像七两棉花一样,所以别人就叫他金七两。
金七两长得虽然并不高大威武,可是眉清目秀,齿白唇红,从小就很讨人欢喜,否则恐怕也不会有那么多大盗飞贼把轻功秘技教给他了。
这面黄肌瘦的秀才老者会是金七两?陆小凤是不是看错人了?
“我不会看错人的。”陆小凤说:“你脸上戴着的这张人皮面具,虽然是很不错的一种,最少也要花掉你几百两银子,可是还休想能瞒得过我。”
他走过去,秀才盯着他,忽然叹气。
“陆小凤,我真奇怪,你怎么到现在还没有死呢?难道你真的永远都死不了?”
金七两绝对是个聪明人。
一个聪明人在知道自己骗不过别人的时候,就绝不会再骗下去。
他甚至把脸上的面具都脱了下来。
“陆小凤,你有本事把我认出来,我没话说。”金七两道:“可是你说我这张人皮面具只值几百两银子,就未免太过分了。”
“哦?”
金七两轻抚着手里薄如蝉翼般的面具,就好像老人抚摸少女那么温柔。
“这是“红阁”的真品,是我用一张吴道子的画和一株四尺高的珊瑚换来的。”他说:“那至少要值好几十个几百两。”
“真的?”
“当然是真的。”
陆小凤的四条眉毛都垂下来了,甚至好像有一点快要哭出来的样子。
“如果你这张面具真是用那两样东西换回来的,你最好赶快去上吊。”
“为什么?”金七两急着问:“难道这是假的?”
“如果这不是假的,我就去上吊。”陆小凤说:“如果你晚上真的戴着一张红阁面具,恐怕连神仙都很难把你认出来。”
“红阁”就是朱停的别号,朱停是个很绝很绝的人,也是陆小凤的老朋友。
我特别强调这件事,只因为它是这个故事里非常重要的关键之一。
现在金七两的样子好像也快要哭出来,被骗的滋味有时候就好像吃大便一样,既然已经吃下去了,怎么还吐得出来?
哭也不能哭,吐也不能吐,金七两只觉得嘴里又干又臭。
陆小凤很同情的看着他,用一只很温暖的手去拍他的肩。
“你不必生气,也不必难过,只要你肯说老实话,我一定送你一张真的红阁。”
“如果你要问我那个女人是谁,你就问错人了。”金七两说:“我从不看女人的腿。”
“我知道你不看!”陆小凤说:“你一向只喜欢看男人。”
他口气中并没有什么讥嘲之意,在历史上某些时期中,男人喜欢男人,女人喜欢女人,都是很平常的事。
尤其是在太平盛世,在士大夫那一级的阶层里,这种事更普遍。
金七两的态度忽然变了。
红阁真品并没有让他心动,陆小凤对这种事的看法却感动了他。使得他消除了自卑,也使得他有了一种说不出的知己之感。
这种感觉是很难掩饰的,陆小凤当然立刻就看了出来,所以立刻就问:“我想你一定知道柳乘风这个人?”
“我知道。”金七两说:“去年他就来了,而且已经死在这里。”
“他是怎么死的?”
“被人在暗巷中刺杀于刀下。”
金七两神情忽然变得很惨淡:“那就好像我把田八太爷的孙子刺死在暗巷中一样,都是没来由的事。”
“就因为你杀了小小田,所以才会逃到这里来?”陆小风问。
“杀了不该杀也不能杀的人,只有亡命。”金七两黯然道:“亡命之徒的日子并不好过,总有一天会被追到的。”
“为什么?”
“杀人之后,心慌意乱,总难免会留下一些线索。”金七两说:“不管你的轻功多高,不管你逃得多快,只要有一点线索,别人就能追到你。”
“杀死柳乘风的那个人,留下了什么线索?”
“他留下了一把刀。”金七两说:“一把很特别的刀。”
在江湖人的心目中,刀就是刀,就正如人就是人一样。人都可以杀,刀都可以杀人。
人用刀,刀杀人,人被杀,就好像鸡生蛋,蛋生鸡,鸡又生蛋那么自然,也就像一是一,二是二,三是三那么简单。
江湖人所讲的道理,就是这样子的。
如果他们说有一把刀是很特别的刀,那么这把刀就一定非常特别。
金七两是个不折不扣的江湖人,他既然这么说,陆小凤当然要问:“那把刀有什么特别?”
金七两的回答非常奇怪,他的回答甚至不像是一个江湖人会说出来的。
“那把刀根本就不是一把刀。”他说。
陆小凤的耳朵不聋,神智也很清醒,这天到现在为止他连一滴酒都没有喝。
他听得清清楚楚,一字不漏:“那把刀根本就不是一把刀。”
金七两就是这么样说的。
金七两并没有说谎,这把刀的确不能算是一把刀,只不过是一把匕首而已,不但制作得非常精巧,价值无疑也非常贵重。
它的柄是用一根整支象牙雕成的裸女,曲线玲珑,栩栩如生,如果你一直盯着她看,她的眉目也仿佛在向你传情,甚至好像要投入你的怀抱里。
象牙的色泽也像是少女的皮肤一样温暖柔软而光滑。
可是你只要轻轻一按她的胸,刀柄中立刻就会有一把匕首弹出来,锋刃上闪动的光芒竟是暗赤色的,鲜血已将干枯凝结时,就是这种颜色。
这柄匕首的每一个部分无疑都是名匠的精心杰作,而且年代也很古老了。
沙大户从他书房里,一个书架后的秘密隔间小柜中,拿出了这柄匕首。轻按机簧,匕首弹出,锋芒闪动,宛如血光。
“这就是刺杀柳大侠的凶器。”沙大户说:“像这样的利刃,我当然要亲自保存才能放心,我这里至少总比棺材店安全得多。”
他又说:“我实在不愿它落入别人的手里,因为我一直想把它亲手交给你。”
这也不是假话,现在他已经做到了。
陆小凤握起了它的象牙刀柄,忽然叹了口气:“看起来你这个人实在是个好人,至少比我好得多。”
他对沙大户说:“如果我是你,我就绝不会把这么样一件利器平白交给别人的。”
他又笑了笑:“如果你知道它的价值和来历,说不定也不会交给我了。”
“哦?”
“这柄匕首是件古物!它的年纪也许比我祖父的祖父还要老得多。”
“这一点我也看得出。”
“人有来历,刀也有。”陆小凤问:“你看不看得出它的出身来历?”
“我看不出。”
“这柄匕首是从哪里弹出来的,中土的名匠很少肯制作这一类格局的利器,不是名匠又无法将刃炼得如此锋利。”陆小凤说:“所以我可以断定它是从波斯来的。”
“波斯?”沙大户问:“波斯人用的刀岂非都是弯刀?”
陆小凤又笑了:“这是刀?”
这不是刀,只不过是一把匕首而已,沙大户只有苦笑。
这只该死的小凤为什么总喜欢要别人自己搬石头来砸自己的脚?
“我曾经在海上呆过一段时候,认得了一批朋友,只要有海水的地方,他们全都走过。最远的地方甚至已经到了天涯海角。”陆小凤道:“我相信他们的话,这些家伙虽然都不是好人,虽然又凶又狠,蛮横不讲理,但是对朋友却绝不会说谎。”
这些家伙并非就是海盗。
陆小凤的朋友中有些是海盗,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奇怪。如果他的朋友都是君子,那才是怪事。
“这些人里面有一位老船长,老得连自己贵姓大名,有多大年纪都忘得干干净净。”陆小凤说:“这个老小子就有一柄这样的匕首。”
这位老船长当然不会是渔船的船长,在波斯海上,经常都可以看到一些挂着皇族旗帜的船只,这些船只也难免会遇到海盗。
这位老船长的匕首是从哪里来的?大概也就不难想见了。
连他自己也不否认:“这种匕首通常只有在宫廷中才看得到。”
宫廷中皇子争权,嫔妃争宠,弄臣进谗,是千古以来每一个皇室都难免会有的情况,而且不分地域、不分国家皆如此。
为了争权争宠,是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的,暗杀行动、下毒,都是很平常的事。
如果有某一位皇子忽然暴毙,某一位嫔妃忽然失踪,立刻就会有一些弄臣近侍禁卫大家一起想法子把这件事压下去,绝对不能宣扬外泄,更不能让皇帝知道内情,皇室中是绝不能有丑闻的。
如果有人要去认真追究,那么他不但犯了禁忌,而且犯了众怒。
为了保护自己,也为了在必要时先下手去对付别人,大多数当权的皇子和当宠的嫔妃身边,都会蓄养着一些谋臣死士刺客。
“可是在宫廷中当然不能公然带着武器出入,所以这种外表看来像玩物—样的匕首就成了这些刺客的宠物。”老船长说。
这一类的利器当然不是容易得到的。
老船长又说:“在波斯皇朝情况最不稳定的时候,这种匕首的价值曾经高达过黄金五千五百两。”
他又告诉陆小凤:“在当时的奴隶市场上,一个身价最高的绝色金发女奴,最多也只不过值七八百两而已,如果不是处女,价值还要减半。”
五千两黄金,一把匕首,这种价值连城的波斯古物,怎么会在这种穷乡僻壤出现?
它是谁的?在这个小镇上,谁有这种资格?谁有这种能力?
在波斯皇朝的宫廷中,又有哪些人才够这种资格?
只有一种人够这种资格,也只有一种人才配用这种利器。
这种人是哪种人?
当然是能够把它运用得最有效的人,能够把握最好的时机,出手一击,从不失手。
这种人通常都有几种别人无法模仿也学不会的气质和特色,和普通一般以快刀杀人于闹市中的刺客是绝不相同的。
因为他们通常都行走在宫廷中。
所以他们的气质通常都是非常优雅的,要培养出这种气质,当然要有相当的学识修养和品格。
他们所接触的人,当然也都是非常贵族化的。
只有这种刺客才能在禁卫森严皇族集居的宫廷中出入自如,杀人于瞬息间,脱走于无形中。
这种刺客和江湖杀手是绝不相同的。
江湖杀手的样子一定要非常平凡,容貌上绝不能有一点让人一眼难忘的特征,也不能有一点与众不同的气质和个性,让别人根本忽视他们的存在。
——如果你根本不觉得有这么一个人存在,你怎会提防他?
这一行中曾经有一位前辈说过一句名言。
——“你要去杀的如果是一个王八,你就得先把自己变成一个王八才行。”
“现在我们对于这种匕首已经知道得不少了。”陆小凤说:“第一,我们已经知道它的价值非常珍贵,而且是波斯的宫廷古物,就算在当地,恐怕已经很难见得到,流入中土的当然更不会多。”
以他的见闻之博、交游之广,至今也只不过看到过两把而已。
“能使用它的人,身份当然不会低,武功也不会弱,而且出手一定极快。”
陆小凤说:“如果没有一击必中的把握,也要用它去杀人,那就简直是在暴殄天物了。”
他淡淡的问沙大户:“以你看,这里有谁够资格配用这种武器?”
“以我看,这里好像只有一个人配用它。”沙大户苦笑。“这个人看来好像就是我。”
陆小凤叹了口气:“你说得不错,这件事看起来好像确实是这样子的,可惜只不过是‘好像’而已。”
“为什么?”沙大户的大爷脾气又开始发作了:“难道你认为我也不够格?”
“要说使用这把匕首,你的资格当然够,你大概也买得起。”陆小凤淡淡的说道:“如果说你能用它将柳乘风刺杀于一瞬间,那就抱歉了。”
“抱歉是什么意思?”沙老板的火气又大了起来:“你认为我办不到?”
“不是你办不到,而是谁都办不到。”
陆小凤的口气很肯定:“普天之下,绝对没有任何人能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
沙大老板瞪着他看了半天,忽然极快出手,夺去了陆小凤手里的匕首。
陆小凤呆了,沙大户大笑:“陆小风,这次你错了,柳乘风就是被我用这把匕首杀死的,你信不信?”
陆小凤的脸色变了,就好像忽然看见一个人的鼻子上长出了一朵喇叭花。
这种样子只有让大老板的火气更大,一声怒喝,掌中的匕首已经闪电般往陆小凤的心口上刺了过去。
他的出手当然要比闪电慢一点,可是要在这么近的距离内杀人,还是容易得很。
这一着显然又是陆小凤想不到的,眼看着匕首的刀尖已将刺入他的心脏。
就在这一刹那间,忽然有两根手指头伸出来了。
谁也看不清这两根手指是从什么地方伸出来的,那简直就好像是直接从心脏里伸出来的一样,一下子就夹住了刀尖。
再眨一眨眼,匕首就已经到了陆小凤手里。
这一次脸色改变的是沙大老板,笑的是陆小凤。
“你刚才问我相不相信柳乘风是被你杀的,现在我可以回答你。”
回答是:“我不信。”
“如果说你一刀就可以杀死柳乘风,那么我只要吹口气就可以把一条牛吹到波斯去了。”
沙大老板又瞪他看了半天,本来已经气得发紫的脸上,忽然又有了笑容:“陆小凤,你真行,我服了你了。”
他说:“只有一点我还不服。”
“哪一点?”
“你说天下没有人能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柳乘风却又明明是被人迎面一刀杀死的。”
沙大户问陆小凤:“这是怎么回事?”
陆小凤连想都不想就回答:“那只不过因为杀死他的人是一个他绝不会提防的人,是一个跟他非常亲近的朋友。”
“我也是他的朋友。”
“可是你跟他还不够亲近。”
“要什么样的朋友才能算是跟他够亲近的朋友?”沙大老板问。
“其实你也应该知道的,能够让一个男人最不提防的朋友,通常都不是他的朋友,也不是男人。”
“不是朋友是什么人?”
“是情人。”
一个男人的情人,通常都不会是男人的。
沙大老板又傻了:“难道你认为柳乘风在这里有一个秘密的情人?”
这句话问的也是多余的。
一个男人只要在一个地方待上一夜,就可能会有一个秘密的情人了,无论什么样的男人都一样,就连柳乘风都不例外。
问题是,他的情人是谁呢?是不是那个谁都可以勾搭上的杂货店老板娘?
陆小凤心里忽然觉得有点不太舒服,如果他早就想到这一点,就算用一把刀架在他的左颈后的大血管上,他也绝不会碰她一根汗毛的。
沙大老板脸上的表情,居然也像是变得跟他差不多了。
——这是不是因为他和那位风骚老板娘也曾经有过什么纠缠?
想到这一点,陆小凤的心里更不舒服了,因为他已经发觉他的表兄弟远比他想像中的要多得多。
有关柳乘风的死,他所发掘到的线索远比他期望中的少得多了。
他本来觉得每个人都有一点嫌疑的,从任何一个人的身上都很有希望能追查到真凶。
可是每一个人的嫌疑都被他自己否定了。
他到这个偏僻的小镇上来,第一个见到的就是小叫化。
小叫化的姓不详,名不详,身世不详,武功不详。一脸鬼鬼祟祟的样子,总是在偷偷摸摸的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有时候,甚至会钻到陆小凤的床底下去,也不知道他要找什么。
陆小凤到这里来之后,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他,第一个发现柳乘风尸体的人也是他。
他的嫌疑本来是很大的,就算不是主凶,也应该是帮凶。
但他却又偏偏是和陆小凤关系最密切的丐帮嫡系弟子。
柳乘风的尸体在棺材铺里,杀死他的凶器也在棺材铺里。
棺材铺的老板怎么会没有嫌疑?
可是凶器已经不见,想杀他灭口的人却忽然出现了。他的表现看来也绝不像是个杀人的人。
老板娘见人就想去勾搭,人人都可以把她勾搭上,可是偷人并不是杀人。
她的腿也不是那双腿。
王大眼其实只不过是个睁眼瞎子而已,连自己的老婆去偷人都看不见。
如果说这个人能够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那才真的是怪事了。
沙大老板是够资格杀柳乘风的人,他有钱,有武功,也有肯替他卖命的人,杀人的凶器也在他那里。
只可惜他还有一点大老板的大爷脾气。
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人都是土生土长在这里的,和柳乘风非但没有丝毫恩怨,根本就连一点关系都没有,更没有要杀死他的动机和理由。不幸的是,柳乘风却偏偏死在这里了。
杀他的人是谁?是为了什么?
陆小凤知道这其中必定有一个任何人都无法想像得到的神秘关键。
隐藏在人类思想的某一个死角中。
他的想法没有错。
只可惜他的思想进入这个死角,找到这个关键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陆小凤怎么会死?
◆ 《剑神一笑》 第六回 冒牌大盗的亡命窝 ◆
春日迟迟,春天虽然还被留在江南,也不知要过多久才会到这里,可是大地间,多少已经有了一点春意。
从沙大户的庄院回到老王的杂货铺,要走一段很长的黄土路,溶雪使沙土变成了泥泞,人走在上面,走一步就是一脚泥。
这种感觉是令人非常不愉快的。
陆小凤又不愿施展轻功,他很想领略一下这种略带凄凉苦涩的荒漠春色,这种清冷的空气,对他的思想也很有帮助。
他很快的就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找两根比较粗的树枝,用匕首削成两根长短一样的木棍,绑在脚上,当作高跷,就可以很愉快的在泥泞上行走了。
——这是他第一次用这一把匕首。
现在大概是午时左右,风吹在身上居然好像有点暖意,陆小凤心里虽然有很多问题不能解决,还是觉得很舒服。
他绝不是那种时时刻刻都要把钱财守住不放的人,也绝不会把烦恼守住不放。
他常说:“烦恼就像是钱财,散得愈快愈好。”
一阵风吹过,路旁那一排还没有发出新芽来的枯树梢头,簌簌的在响。
陆小凤并没有停下来抬头去看,只唤了声。
“金七两。”
“陆小鸟。”
金七两就在树梢下,看来真的就好像七两棉花。
他低着头看着陆小凤,吃吃的直笑。
“其实我不该叫你陆小鸟的,你看起来根本不像一只鸟。”金七两说:“你看起来,简直就像只小鸡。”
陆小凤也笑了。
他自己也觉得自己脚下踩着的那两根木棍,实在很像是鸡脚。
“金七两,你来干什么?是不是来追我的?”陆小凤带着笑问。
“我要追,至少也要追一只母鸡,来追你这只小公鸡干什么?”金七两说:
“我是没法子,是被逼得非跑出来不可。”
“谁逼你?”
“人逼不走我,只有气才逼得走我。”
“谁的气?”
“当然是大老板的气。”金七两说:“也只有大老板的气才能逼人。”
“大老板在生气?”
“不但在生气,而且气得要命。”
“他在生谁的气?”
“当然是在生你的气。”金七两说:“他早就已经关照厨房,把酒菜准备好,你却死也不肯留下来吃饭,如果你是他,你气不气?”
“我不气。”陆小凤说:“非但不气,而且还开心得要命。”
“开心?”
“我没有留在他那里吃饭,他的酒也省了一点,菜也省了一点,为什么不开心?为什么要生气?”
金七两苦笑:“大概就因为你不是他,所以才会说这种话,我们这位大老板是个死要面子的人,陆小凤既然已经来到他的地盘,居然不肯在他家里吃一顿饭,这对他说来,简直是奇耻大辱,简直比偷了他老婆还要让他生气,所以这顿饭我也吃不下去了。”
“所以你就只好偷偷的溜出来找我?”陆小凤说:“你是不是想要我请大吃一顿?”
金七两笑了。
“本来是我想请你的,可是如果你一定要请我,我也不会太不给你面子。”
陆小凤也笑了:“本来我是真的想请你的,只可惜这里连个饭馆都没有,我就算想请你也没有法子请。”
金七两立刻抢着说:“有办法,只要你肯花钱,我就有办法,如果连别人的钱我都花不出去,我就不是金七两,而是金土狗了。”
办法果然是有的。
把十两银子交给王大眼,不到一个时辰,酒菜就摆在陆小凤屋里的桌子上了。
酒虽然不太怎么样,几样菜却做得非常好,尤其是一样红烧鸡,烧得鲜嫩而入味,连一向非常挑嘴的陆小凤都很满意。
“想不到老板娘居然有这么好的手艺。”
“这不是老板娘的手艺,是王老板的手艺。”
金七两用一种很暧昧的眼神看着陆小凤:“而且他好像什么都吃。”
陆小凤只有把眼睛盯着鸡了。
金七两看着他,本来好像已经快要笑了出来,却偏偏故意叹了口气。
“别人在他店里,偷他一个鸡蛋他都看得清清楚楚,偷他老婆他却看不见。”金七两说:“你知不知道这个镇上有一句很流行的俏皮话?”
陆小凤虽然想暂时变成个聋子,却又不能不搭腔。
“什么话?”
“赵瞎子有一双什么都能看得见的贼眼,王大眼却是个睁眼瞎子。”
金七两又故意大笑,就好像他刚刚说的是个天底下最大的笑话,只可惜,他没有笑多久就笑不出了,因为陆小凤已经用一只鸡腿堵住了他的嘴巴。
只要一谈到老板娘,陆小凤就希望能赶快改变话题,想不到这次把话题转开的却不是他,而是金七两。
“陆小凤,我老实告诉你,我们见面的次数虽然不多,可是我一直把你当作我的朋友。”金七两说:“就算你不把我当朋友,我也要把你当朋友。”
他的酒量好像并不太高明,喝了几杯酒之后,仿佛已经有了一点酒意。
“我知道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奇怪我为什么会逃亡到这里来。”金七两说:“天下之大,我金七两什么地方不可以去,什么地方没有把我当贵宾一样看待的大阔佬?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投奔那个狂妄自大、死要面子的活土狗?”
几杯老酒下肚,一股豪气上涌,大老板忽然间就变成了活土狗,这种话陆小凤也听得多了,这种事陆小凤也看得多了。
可是对金七两刚才提出的那个问题,他还是很有兴趣,所以他忍不住要问:“那么你为什么要到这里来?”
“为了一条蛇,一条比赤练蛇还要毒一百倍的毒蛇。”金七两说。
这条蛇虽然不会真的是一条蛇,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一种毒蛇,能比赤练蛇更毒——百倍,所以陆小风立刻就想到了:“你说的这条蛇,大概不是一条蛇,而是一个人。”
陆小凤说:“你说的这个人,大概就是蛇郎君。”
蛇郎君的年纪应该不小了,二十五年前,南七北六十三省联营镖局的总镖头“稳如泰山”孔泰山就已经发出武林帖追捕他,而且“格杀勿论”。
这件事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的。
但大家都不知道的是,孔老总为什么会对一个当时还是刚出道的年轻人如此发火?
可是大家都相信像孔老总这样的人,做事绝不会没有理由的,不管谁能做到“老总”,做事都一定有他的理由,他要杀蛇郎君,一定是因为蛇郎君该死极了。
“这个人不但比蛇还毒,而且比蛇还滑,我盯他已经盯了七八个月,直到最近才听人说他在这条路上出现过。”金七两说:“我也听说这地方有位沙大老板,只要是在江湖上有点名头的朋友,只要到这里来了,不管他身上背着多大的案子,沙大老板都一概收留。”
“所以你就认定那条蛇一定在沙大户那里避仇?”
“无论谁都会这么想的。”金七两说:“你大概也会认为,你要找的那一男一女,一定都是沙大老板收留的亡命客。”
“不错。”
“可是你错了。”
陆小凤立刻问:“你怎么知道我错了,你怎么知道我要找的人不在那些亡命客之中?”
“因为他们都认为我真的杀了小小田,都认为田八太爷非要我的命不可,所以什么事都不避我。”金七两说:“他们已经把我看成他们的同类,谁也没想到那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已。”
你要杀的是王八,就得把自己先变成王八,你要混入一堆乌龟里去刺探他们的秘密,当然也得把自己先变成乌龟。
“沙大老板总是喜欢很神秘的告诉别人,他家里窝藏着多少个亡命江湖的大盗,偶尔还会假装不小心的透露出几个名字来。”金七两说:“他说出来的名字,的确都是轰动过一时的。”
他说:“看见别人听到这些名字之后的反应,沙大老板总是会觉得愉快的。”
陆小凤笑了。
“能够把几个声名赫赫的江洋大盗,窝藏在家里,倒真的是件很过瘾的事。”陆小凤说:“不但他自己觉得过瘾,别人也会觉得他很有面子。”
金七两叹了口气:“大老板都是要面子的,只不过这位沙大老板要得太过分了一点。”
“怎么样过分?”
“他要面子,已经要得快要没有面子了。”
“为什么?”
“因为他窝藏的那些大名鼎鼎的巨盗,全都是冒牌货。”金七两说:“这些人知道大老板的脾气,所以就投其所好,有的自称为横行江淮间的某某某,有的打着杀人如麻的某某某的旗号。”
“其实呢?”
金七两苦笑:“其实他们全都只不过是些下三流的小贼而已,非但没有蛇郎君那一号的人物,连个像样的角都没有。”
他问陆小凤:“在这一群胡说八道混吃混喝的小王八蛋里面,怎么会有你要找的人?”
陆小凤愣住。
听见这种事,他当然也会觉得很好笑,可是现在却笑不出。
这些亡命客,本来是嫌疑最大的,也是他最主要的一条线索,现在线又断了。
杀死柳乘风的凶手,好像已经完全消失,甚至好像根本就没有存在过。
金七两显然很明白他的心情,举起酒杯,自己先干了一杯。
“陆小鸟,你用不着难过,要难过,我比你更难过。”他替陆小凤倒酒:“看来我们都一样,这一次都白跑了一趟,不如一起打道回府吧!”
陆小凤忽然笑了:“这地方这么好玩,我怎么舍得走!”
这一次愣住的是金七两。
“你说这地方好玩?”
“当然好玩。”陆小凤说:“好玩极了。”
他说的不是假话。
越危险越刺激的事情越好玩,越不能解释的问题越能引起陆小凤的兴趣。
这本来就是陆小凤的一贯作风。
可是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恐怕连作梦都没想到,他很快就会死在这里。
这时候陆小凤既不知道自己会死,也还没有完全绝望。
“除了那一批冒牌大盗之外,别的人难道全都是土生土长在这里的?”
“好像是的。”金七两想了想又说:“好像只有一个人不是。”
“谁?谁不是?”
“宫素素。”
这是陆小凤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无疑是个很高尚优雅美丽的名字,很能引发男人们的好奇心,任何人都不会把这个名字和一个卖猪肉的女人联想在一起的。
所以陆小凤立刻就问:“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是个女人,风度非常好,学识也非常好,见解很独特,谈吐也很优雅,而且琴棋书画无一不精。”金七两故意叹了口气:“她只有一点不好。”
“哪一点?”陆小凤急着问。
“她喜欢喝酒。”金七两慢吞吞的说:“有一次我亲眼看见她一顿饭喝了一坛莲花白,喝完了之后,面不改色。”
他又压低声音,很神秘的告诉陆小凤:“如果你要问我,像这么样一个人,怎么能在这种地方待得下去?”金七两说:“那么我告诉你,她并不是自己要到这里来的,而是想走却走不了。”
“为什么?”
金七两的声音压得更低:“因为她本来是当朝一位亲贵王爷的爱妃,因为犯事坐罪,触怒了王爷,才被放逐到这里来的。”
陆小凤的四条眉毛,又开始往下垂了,叹着气说:“我知道,我知道你是在害我。”
“我在害你?”金七两好像受了很大的委屈:“我怎么会害你?”
“你明明晓得我听到这个地方有这么样一个女人,如果不见她一面,连觉也睡不着的。”陆小凤说:“现在你叫我怎么办?”
“怎么办?好办极了。”金七两说:“你要见她,我就带你去,而且还要叫她请你喝酒。”
他们走出杂货店的时候,老板娘的脸色看起来就好像是块铁板一样,冷冷的瞅着陆小凤,又好像恨不得要把他活活的掐死。
陆小凤连看都不敢看她。
◆ 《剑神一笑》 第七回 九天仙子下凡尘 ◆
竹篱柴扉,半院梅花,从梅花竹篱间看过去,可以隐约看到三、两楹木屋。
在陆小凤想像中,一位王妃纵然被谪,住的地方也应该比这里有气派得多。
这位王妃显然不是个讲究排场的人,也不像沙大老板那样死要面子,她只要过得平静舒服,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所以陆小凤还没有见到她,就已经对她非常有好感了。
——位被放逐的王妃,一身梅花般的冰肌玉骨,一段无人可知的往事,一个永难忘怀的旧梦,多么神秘,多么浪漫。
陆小凤不醉也仿佛醉了,金七两一直在留意看他脸上的表情,忽然叹了口气:“我现在才发觉我根本就不应该带你来的。”金七两说。
“为什么?”
“我真怕你看见她的时候会失态。”金七两说:“在她那种人的面前,你只要说错了一句话,就害死人了。”
陆小凤拍了拍他的肩:“你用不着担心,什么样的人我没见过?”
金七两却还是不放心,还是在叹气。
“我也知道你见过不少人,各式各样的人你都见过,只可惜你现在要去见的根本不是一个人。”
“不是人,是什么?”
“是九天仙子被谪落凡尘。”
门檐下有一串铃,铃声响了很久,才有人来应门。
应门的不是童子,是老妪,满头白发苍苍,整个人都已干掉了,嘴里的牙齿剩下来的最多只有三五颗。
金七两却还是很恭敬地对她行礼,很客气的说:“老婆婆,我姓金,我以前来过,我想你一定还记得我,上次也是你替我开门的。”
老太婆眯着眼睛看着他,也不知道是不是还记得他这么样一个人,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清楚他的话,甚至连是不是已经看见这个人都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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