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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痞子女

_10 王蒙蒙 (现代)
  莎又说:“我已经和虫妹打听了你们决赛的日期,到时候我一定去,你相信我,行吗?”
  “我信,我等你。”然后我将她抱得更紧,我不想让她看到,我脸上不小心滴下的泪水……

  我用什么方法来化解你们的仇恨呢?我的力量显得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可是,我是真心希望,你们两个,能再次成为好姐妹啊。
第一节 莎的回忆--初识(1)
  我托朋友帮忙,终于辗转打听到莎在一家饭店工作,负责端盘子,从早晨七点到晚上十二点,基本上没有休息时间,只有在吃饭的时候才可以放松一下,一个月的工资是三百块钱。
  那个饭店不远,就在市场的北边,在一个周末的上午,我专程去看了看她,不过没有打扰她,我站在饭店的窗户外面看着她在里面忙进忙出,对每一个客人微笑着打招呼。
  阳光蜿蜒盘曲着从各个角度照在她的脸上,明晃晃的笑容刺得我想哭。
  从那天起,我开始每天联系她,从网上搜罗各种笑话然后用短信发给她。当大拇指一下一下地按在手机上的时候,感觉有种淡淡的幸福通过无线讯号在我们两人之间传播。
  我们的关系也随之突飞猛进起来,有事没事都要互相发个短信,她也开始慢慢在短信里称呼我为“老公”,第一次看到这个词的时候,我竟然头脑发晕地抱着手机狂吻了五分钟,后来才反应过来那是手机而不是莎……
  一个周末,莎突然给我打电话,叫我去饭店一趟,似乎很急的样子。
  我慌忙赶到饭店的时候,她已经在门口等候多时,一见到我,她就迎上来,焦急地说:“石涛,你帮帮我!”
  “你别急,慢慢说,怎么了?”
  她用牙齿咬了咬嘴唇,说:“我不想在这家饭店工作了,可是老板不肯给我结算工钱!”
  我一听顿时火冒三丈,下了车就要冲进去找老板算账,莎拉住我,说:“你别冲动,我找你来,不是让你打架的,如果打架能解决问题,还用你吗?”
  我想了想,确实是的,凭莎的实力,想要把新香掀翻都是有可能的。
  我说:“那你说怎么办?”
  她想了想说:“你书读得比我多,一定知道怎么对付这种不讲理的人,对吧?”
  我心疼地看着她,她那种神情就像一个被人欺负了的小孩儿,正拉着母亲的衣角号啕大哭。
  我多想告诉她,百无一用是书生啊。对付这种人,身为痞子的你,在社会上混了这么久的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吧,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幼稚的想法呢?
  可是看着她一副认真的样子,我的心就软了下来。
  “我知道了,你等我。”
  我走进去,只和老板说了一句话,老板就浑身发抖地把钱交给了我,并一再和我道歉,请求原谅,还说让我和莎吃了中午饭再走。
  那句话很简单:“她是张青的妹妹。”
  我想,莎既然要换工作,就不会再回来这里了吧,告诉老板也无所谓。
  我把三百元钱交到莎手上的时候,莎高兴得几乎要蹦起来了,她扯着我的衣服问我是怎么做到的。
  “我先是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然后又给他讲我们中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定要团结,不能起内讧,还给他讲党的三个代表和八荣八耻。最后,他终于被我声泪俱下的演讲感动了,把你的工资给了我!”
  莎哈哈笑着打我的胳膊说:“你骗人……”然后又拉着我的胳膊往远处跑,边跑边说,“今天我请你吃饭!”
  我随着她在大街上快乐地奔跑,不用顾及路人异样的眼光。
  或许,我不能再把她当做一个痞子来看待了。
  她现在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为一件小事就能快乐很久的女孩了。
  进了饭店,她和服务员要了菜谱,递给我,大方地说:“老公,你随便点!”
  我呵呵笑着说:“那我就不客气了哦。”
  她眨着水灵灵的眼睛连连点头说:“嗯,没问题。”
  我把服务员叫过来,说:“给我上一碗米线,要大碗的。”
  莎不可思议地看着我:“只要……一碗米线?”
  我刮了刮她的鼻子说:“怎么了,我喜欢吃米线,不可以呀?”
  她有点哽咽地说:“老公……”
  我慌忙摸了摸她的脸,说:“喂,喂,不要吧,这是在饭店,让别人看见你哭,可就不好了。”
  她点了点头,又开始笑起来,叫过来服务员说:“我也要一碗米线,大碗的!”
  吃过饭后,难得莎这么有时间,我们一起到锦绣园坐了一会儿。
  那天破例不是很冷,久违的阳光刺破阴暗的云层洒向这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我和莎坐在已经干枯的草地上,开心地聊天。
  快要到天黑的时候,我想起一个问题来,就问莎:“你能给我讲讲,你和虫是怎么认识的吗?”
  莎愣了一下,说:“你问这个干什么?”
  “没什么,就是想知道,你给我讲讲吧。”
  莎显得有点慌张,嗫嚅着说:“其实也没什么……”
  “既然没什么,就给我讲一下啊,我对你们两个人挺好奇的。”
  我知道,如果想知道虫和莎之间到底有什么恩怨,就得从她们的初识开始了解。
  虽说我认为事情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但这并不代表我不用努力就可以等到真相大白。
  况且,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如果我不去把握,只怕以后是没有机会了。
  莎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特性,我又不是第一次见到。
  我等着她,等着她开始给我讲故事。
  接近冬天的锦绣园,显得更加空旷、荒凉。草地上铺满了厚厚的落叶,仿佛那里面隐藏着什么秘密,让人忍不住想要去掀开看一看。
  我躺在这些柔软的落叶上,感觉有些冷。
  冬天快来了吧,第一场雪会是什么时候呢?
  莎躺在我的胸前,用很低沉的声音给我讲述她和虫的故事。
  我闭上眼睛,用心去聆听这似乎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声音。
  第一次见到虫妹的时候,是在三年前的一个春天,我和哥哥领了一帮人刚打完架回来。
  虫妹比我小一岁,那个时候,她才十四岁。
  是的,十四岁。
  她蹲在墙角,穿着一件很单薄已经被洗得发白的校服,我记得清清楚楚,是白色的没错,因为她全身上下都是参差不齐的黑色脚印。黑色和白色的鲜明对比,让我一瞬间心痛到极点。我想我哥和我是一样的想法,因为他和我一样,也停下来看着那个女孩。
  听着莎缓慢的叙述,我莫名其妙地有些紧张起来,就连呼吸都变得很缓慢,生怕自己的呼吸声掩盖过莎的声音。
  莎继续说了下去。
  她手里紧紧抓着十元钱,两个小混混对她拳打脚踢,嘴里还骂着:“把钱交出来,臭婆娘。”
  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觉得她不是个普通的女孩子。她的眼神,对,她的眼神,很坚毅。
  天空中飘着大团大团不知是杨花还是柳絮的绒毛,依附在那个女孩的头发上、肩膀上。她的样子就像个公主,一个落难的公主,一个落难却不失骄傲的公主。
  莎又顿了顿,抬起头看看我说:“你有时候会不会觉得,她就像个公主?”
  我点点头:“她是个很骄傲的女孩子。”
  她的嘴角淌着血,却在微微笑着,仿佛看不起面前这两个男生。那两个小混混更加来劲儿了,一边踢一边骂:“你还笑得出来,真是贱得可以。”我想要上去帮忙,我哥把我拉住了。我向他投去疑惑的目光。
  我哥说:“你别急,再看看。”
  我带着疑惑的眼光看过去。
  那两个小混混最终没有把钱抢到手,骂骂咧咧地准备离开。就在他们转身的那一刹那,那个女孩果断地从地上拎起一根木棍,朝其中一个人的头上敲去,那个人晃了两下就倒了下去。我看了只有一个感觉,狠,这个女生够狠。
  我听着莎讲这段故事的时候,误以为虫在很小的时候下手就已经非常狠了。之所以说“误”是因为虫在后来的信上才告诉了我真正的原因:其实我面对那两个小混混的时候,是很害怕的。从小到大,只有别人欺负我,我从未想过反击。直到张青和张莎出现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他们很亲切,甚至产生了一种很强烈的直觉,我认为,他们一定会来帮我的,一定会。所以,我开始笑,我开始四处寻找可以反击的武器。
  即使是这样,虫也很厉害了。我看着冰冷的屏幕,心想,看来自从虫经历过那件事以后,就把张青和张莎当做了惟一可以依靠的人,所以才更加肆无忌惮起来。
  然后我又想,照这么看来,假如有一天,毛毛虫不和他们在一起了,又是一副什么情景?她还会像以前那样无所畏惧吗?
  另外一个人马上反应过来,转身就朝她的肚子踢去。她顿时被踢倒在地,那个男生不依不饶,还要再上去踢。
  可惜他的脚还没有踢下去,自己先飞了出去。
  我哥哥把他踢飞了。
  那个男生看清楚踢他的人是我哥了以后,魂都被吓飞了。
  我哥走过去对他说:“现在这个女生被你们踢得五脏六腑都碎了,你说怎么办呢?”
  然后我哥看着他笑,阴森森的那种笑。
  那个男生慌忙把全身上下的钱都掏出来颤巍巍地递给我哥。
  我哥接过来,瞪了他一眼说:“背着你的同伴,在三秒钟内消失。”
  那个人二话没说,把倒在地上的那个人背起来,飞一样地跑了。我哥看着他们慢慢消失在视野范围内之后,转过身来慢慢走到那个女孩面前。
  莎微微笑了起来。
  这个时候,我当然也跟着走过去了。那个女孩在地上半坐着,用惊慌失措的眼神看着我哥。我哥冲她微微一笑。说实话,我从来没有见过我哥对哪一个人这样温柔过。即使对我,他都是用命令的口气,告诉我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那一刻,我甚至有点嫉妒那个女孩。
  我哥把刚才那个男生给的钱递给她,说:“这是你的医药费。”
  话语间带着水雾一样的温柔,我再一次嫉妒起这个女孩来。
  那个女生摇了摇头说:“我没事。”然后用倔犟的眼神看着我哥。
  我哥笑得更加开怀了,他把钱扔在一边,然后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毛毛虫。”
  “毛毛虫?”
  “是的,毛毛虫。”
  我也走过去,一只手插在口袋里,霸道地对她说:“喂,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妹妹了。”
  我以为她会欣然接受,没想到她撅了撅嘴,问:“为什么?”
  我笑笑:“因为我喜欢你。”然后我把手伸向她。
  她也开始笑,抓着我的手,站了起来。
  夕阳的余光从我们的指缝间穿过,头顶一群飞鸟低低地嘶鸣。
  你知道吗?她的手很冰凉,我从来没见过有一个人的手能这么冰凉,似乎她是天生的冷血动物。
  冷血动物,我咀嚼着这个词,然后回想着她冰凉的手。
  “就这样,你们就认识了?”我惊讶地看着莎。
  “是呀,你还要怎么样?”
  “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啊。”莎的神色有些慌张起来:“因为她的衣服有些脏了,所以我让她去我家里换了一身干净衣服,还留她吃了饭。”
  “哦……”虽然觉得莎在刻意隐瞒什么,但她不说,我也不好意思再追问下去。
  天色已经黑了,我把莎送到网吧,就回家了。
  临走的时候我说:“我决赛的时候,一定要来。”她坚定地点了点头。
  回家之后照例向心灵守望“汇报”了事情进度。
  他:我越来越觉得莎是个好女孩了。
  我:我也是的。
  他:现在肯吃苦的女孩不多了。但是我不明白,她为什么放着大好的荣华富贵不去享受,偏偏要去打工过着如此清苦的生活?
  我:她不是说了吗?不想在黑社会的圈子里混了,受不了那种不安定的生活。
  他:如果要离开,早就离开了。肯定有什么原因。
  我:那我就不知道了。看样子,你对她产生好奇心了啊。
  他:才没有呢,我现在只关心你前女友。我真替她抱不平。
  我不再理会,胡乱在网上翻着一些东西,打开自己的QQ空间时,赫然发现“近期访客”里有前女友的名字!
  她来我QQ空间做什么?不是早就对我厌烦了吗?
  我试探着上她的QQ,一直显示为:密码错误。
  “靠。”我低声骂了一句,说好一百年不变的。
  然后我也改了自己的QQ密码:大家以后老死不相往来!
第二节 我就是要宠你
 终于到了决赛的那天晚上,我早早就到了403教室。
  其实也并不算早,规定七点到,我七点十五分才来,只不过,我十分清楚这个学校的做事风格,规定七点到,八点来都不迟,可能还要再多等一会儿。
  我之所以这么早来,是希望能早点见到莎。
  我发现自己对莎的期盼,远远超过了对决赛的期盼。
  经过这一个月和莎的简单相处之后,我发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她,甚至有点依恋她了。
  在我们之间发生的种种事情,没有什么跌宕起伏,大起大落,比不上和虫在一起时的“热血澎湃”,但这平凡的感觉反而让我留恋。
  我说过,我喜欢平静的生活。比如“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外云卷云舒”。
  如果我想过这样的生活,无疑,莎才是我最好的选择。
  她做的事情,总是能带给我很单纯的感动。
  比如她会在凌晨两点给我发来信息:老公,突然很想你。
  比如她会在我上课的时候发来信息:你在上课吧,哈哈,故意打扰你,让你的老师骂你。
  比如她会在我吃饭的时候发来信息:刚才在路边见到一只小狗,长得好像你,我还上去摸了摸呢。
  有时候她连着三天不给我发信息,我打过去电话才知道她的手机欠费了。
  去帮她交了之后,她又给我发信息:老公,又让你破费了,真不好意思。
  每当看着这一条条平凡得不加任何修饰的短信时,心里就格外温暖。
  而虫……就当是我的回忆吧,年少轻狂时做下的事情,回忆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这么想似乎我现在已经很老了。我无奈地摸摸自己的头发,似乎还没有变成银白色,更没有资格去吟咏那句“老夫聊发少年狂……”不老,不老。
  我站在403门口一边翘首企盼,一边胡思乱想着些事情。
  我是第一个到的,眼看着403教室里慢慢坐满了人,莎却迟迟没有来,还有……虫。
  给莎发短信,无回音,打电话,已关机。
  我是没辙了,自从选择和她在一起的那天开始,我就知道,这个女生喜欢自由。
  没有哪个痞子喜欢被人束缚。
  或许,不该称呼她为“痞子”了……
  莎不来,虫怎么还没来?
  这么想的时候,后脊背又惊出一片冷汗来,一阵一阵地发凉,难道我还想着她?
  我有些紧张起来。
  我只希望莎能快些来,如果虫先来的话,我将用什么表情去面对她?
  正这么想着,虫的身影就在走廊拐角出现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该死。我心里暗暗咒骂。
  我现在怎么办?继续站在门口当“门神”杵着,还是狼狈而逃?
  不过,我想什么也来不及了,虫已经一步一步地走了过来。
  我情不自禁地朝她的方向看了过去。最后一次,我保证。
  她穿了一身白色的连衣裙,额前的一缕头发仍在一跳一跳,像是风只眷恋她一个人,故意从她头上吹过似的。
  犹如一朵纯净的圣洁的白莲花,在水池中随风摆动。
  我忘了说:现在是秋天,穿这么少,不冷吗?
  因为我已经呆住了。
  她从我身边擦过去,空气中就隐隐约约飘来一丝荷花的香味。
  或许是我的幻觉,我竟然以为自己现在正身处于六月的荷花池边!甚至忍不住多嗅了嗅周围的空气!
  403教室顿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在看着她。
  一下子想起莎的讲述来:她就像个公主。
  没错,眼前的这个女孩确实像个公主,不,她本来就是个公主!
  她走到哪里,都是引人注目的焦点!
  我看着她脸上白皙的肌肤,几乎不敢相信我曾经在那张脸上轻轻地吻过。
  她背对着我,四周打量了一下,说:“学生都来得差不多了,怎么老师们还没有来?”
  教室里这才重新哄乱起来,几个人抢着说:“虫姐,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说七点半开始,能在八点半开了就不错了……”
  果然不出他们所料,直到八点半,老师们才三三两两结伴而来,他们互相握手问好,然后按次序坐下,吩咐毛毛虫:“开始吧。”
  这期间,莎一直没有来。
  好在我早就习惯,并没有过多的沮丧,只是有些遗憾。
  没有莎的赛场,我有些漫不经心起来,甚至犯了低级错误,念二号参赛者的得分时,不小心把“9.6分”读成了“9.9分”,让二号参赛者白高兴了一场,底下一片嘘声。
  虫坐在我身边,训斥道:“你能好好主持吗?干吗这样一副态度,下面坐着的可都是校领导!”
  我冲她翻翻白眼:“实在不行,你就去换个人。”
  “你……”她眼神里全是愤怒,“你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我正准备耸耸肩膀表示无所谓,403教室的门一下子被推开了!
  我定睛一看,竟然是莎!
  她风尘仆仆地闯了进来,大概是没料到教室里有这么多的人,一下子愣住了,不知道何去何从,眼神乱瞟着,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在台上朗诵的正是那个满脸痘痘的猥琐男“萝卜”,他被莎这么一打扰,忘了词,急得
直挠脸,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滴了下来。
  整个教室的人也被莎吸引了过去,齐齐侧目。
  莎的眼神在教室里扫了一圈,似乎没找到要找的东西,于是她慢慢走上台,拉扯着萝卜的衣服说:“喂,小子,你见石涛了吗?”
  萝卜本来就忘了词,正在努力回忆,正处于崩溃边缘,再被莎这么一折腾,急得快要哭出来了,两只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莎,仿佛在说:“您是哪路神仙,放过我吧……”
  莎有些生气了,加大了摇他的力度:“我问你话呢,你没听见?你是哑巴吗?”然后她一字一顿地说,“你见石涛了吗?”
  这下子,认识我的人都把注意力转向了我。甚至有人说:“这是谁啊,快把她拉下去,别影响比赛!”
  我慌忙从教室后面绕过去,对台上的莎挥手。
  她这才看见了我,朝我这里走了过来,边走边说:“石涛你在这里啊,比赛开始了吗?我来晚了没有?”
  全场人的目光随着她“走”下来,然后看着她拉住了我的手,笑嘻嘻地说:“石涛,我好不容易才和老板请的假,你不会怪我吧?”
  我本来想训斥她一番,告诉她以后不要这么嚣张,可是我看着眼前这么一个“傻傻”的,还喘着粗气,似乎跑了很久,此刻仍不知道自己处境的女孩,我还训斥得出口吗?
  我当着全场人的面,摸了摸她的头发:“怎么会怪你,我疼你还来不及呢。”
  有个老师正端着杯子喝水,听到这句话,一口水喷了出来。
  她用纸巾擦擦嘴说:“这是赛场,不是你们打情骂俏的场所!马上坐好!”
  莎瞪着眼睛看着我说:“那个母夜叉是谁啊?怎么那么凶?鼻子下面还有颗大黑痣,是媒婆吗?”
  “哈哈……”更多的同学将水喷了出来。
  那个老师尴尬到了极点,更加愤怒了,鼻子下面的那颗黑痣随着她那张严重扭曲的脸舞动起来:“你们两个没听到我说的话吗?”
  莎这才反应过来,在我耳边轻声说:“她是不是老师啊?”
  我也悄悄说:“而且是个评委呢。”
  “啊?那怎么办?你不会骂我吧?”
  “不会。”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我就是要宠你。”
  就在这个时候,传来了几声啪啪拍桌子的声音,我抬头一看,又是那个大痣老师:“你们两个要是再不坐好,就滚出去!”
第三节 危险,一步步接近
  虫也跑了过来,拉着莎就往自己的座位走去,我快步跟上,有些喧闹的教室,才逐渐安静下来。这时我才看到,萝卜已经在鞠躬了,好像并没有朗诵完整。
  毛毛虫对我一挥手:“快,该你去报他的分数了!”
  我看着莎坐好,才缓缓走上台。
  萝卜已经走下台去,大概知道自己今天晚上算是彻底完了,经过莎身边时还狠狠瞪了她一眼。我看见莎又要扯他的衣服,幸好被虫拦住了。
  分数果然很低,大概是今天晚上的倒数第一名了。可怜的萝卜,我边报分数边想。
  走下台来,坐到莎身边。
  “石涛,下一个就是你了,准备好。”虫看着花名表对我说。
  我指着台上的人说:“他完了就是我吗?”
  虫点了点头:“对。”
  莎握住我的手说:“加油。”
  “嗯。”我握紧她的手,把耳机戴上,闭上眼睛,开始听最后一遍《再别康桥》。
  莎把我的手拉过去,用手指头在我手掌上写起了字。
  我凭着感觉,猜测到是:我爱你。
  心里一阵感动,握紧了她的手。
  台上的同学开始鞠躬了,虫站在台上,报完分数之后说:“下面有请六号参赛者石涛为大家朗诵:《再别康桥》。”
  终于到我了。
  我把耳机塞进衣服里,自信满满地走上了台。
  随着柔和的音乐响起,我逐渐进入了角色,仿佛我正站在康桥边,看着这些美不胜收的景色:金柳、夕阳、水草……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音乐停止,掌声雷动。
  另一位主持人上来给我报分数,我闭上眼睛仔细倾听着。
  “一号评委,9.8分。”
  我微微点了点头,这分数不错。
  “二号评委,9.8分。”
  嗯,再这样下去,不是第一,也是第二了。
  “三号评委,6.9分”。
  什么,6.9分?是不是我听错了?
  我睁开眼睛一看,果然看到三号评委手里举着的白纸,上面龙飞凤舞地画着两个数字外加一个小数点,虽然只有简简单单的几笔,却将狂草发挥得淋漓尽致,就是张旭在世,也要自愧不如、甘拜下风、五体投地,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了。
  大痣老师,真有你的……我心里暗暗骂道。
  我知道,就凭这一个分数,我今天晚上已经被淘汰出局了。连萝卜都不如,还想去夺冠军?做我的春秋大梦去吧!
  这次我真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了。
  我傲然地走下去,丢什么也不能丢了骨气!
  就在这个时候,几句话飘进了我的耳朵里。
  “看他还得意不得意,整天装得那么清高,给谁看呀!不就是写了几篇文章吗?臭拽什么?”
  我循声看过去,竟然是萝卜。
  我愤怒地走过去抓着他的衣领:“你他妈的再给我说一次?”
  他没想到我会在教室里,并且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对他动手,一下子被吓傻了,瞪着两只眼睛看着我。
  几个老师也扭过头来冲我喊道:“石涛,你干什么!”
  我看了看她们,其中有一个是文学社那个对我不错的女老师。
  我这才放开他,低声骂了一句:“给老子等着点。”
  然后走到莎身边,坐了下来。
  莎担心地问我:“你没事吧?”
  我摇了摇头说:“没事。”
  虽然嘴上那样说,心里却想把萝卜撕成两半,然后又开始回想萝卜是哪个班的,明天叫小波和小飞一起去收拾他……
  莎拿出手机,拉了拉我的衣服,说:“你看,我把你刚才朗诵时的过程全录下来了,以后再想你的时候,我就打开看手机这段录像!”
  看着莎这个样子,鼻子有些酸了起来,刚才受的委屈也不复存在了。
  “我们走吧。”我突然对她说。
  “走?去哪儿?虫妹呢?”
  “不要叫她了,她还要主持活动呢。”
  不等她答应,我就拉着她的手,再一次当着全场人的面,从讲台上面肆无忌惮地绕过去,推开门走了出去。
  那一瞬间,我听到了教室里的一片嘘声,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快感。
  讲台上正在朗诵的那个同学应该也把词给忘了吧……
  刚走出门,一阵冷风迎面吹来,心里又有点难过起来。一个月来的努力,被大痣老师轻轻一挥,就全部白费了。无论是谁,心里都不会好受吧。
  “石涛。”
  “嗯?”我扭过头来。
  “你还在难过,对吗?”莎清澈的眼神将我看得透透的。
  我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没有。我才不当回事呢。”
  莎也笑起来,似乎是信了我的话:“那我们现在去哪儿玩?”
  “这么冷。”我裹了裹衣服,“你说呢?”
  “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去哪里都可以。”
  路灯下,莎的影子好长好长……
  那天晚上,我和莎玩得更加开心了。
  我们溜遍了新香的每一个烧烤摊,直到最后看见烧烤就恶心,这才罢休。
  我们窜遍了新香的大街小巷,她坐在我自行车的横梁上,抱着我的脖子,开心地大笑。
  我们在小树林玩捉迷藏,我在一棵大树后面找到她之后然后偷偷地接吻,却不小心踩住了一条狗的尾巴,它站起来冲我们狂吠。
  我们在锦绣园看星星,捧起池子里冰凉的水互相往对方的身子上泼,最后冷得两个人抱在一起互相取暖。
  我们从地上捡起落叶,玩一种很古老、很幼稚的游戏,发现对方作弊之后在大街上互相追逐。
  我们玩猜拳,谁输了就背着对方走十步。我总是出得慢一些,故意输给她,然后背着她的时候告诉她:“你很瘦啊,记得多吃点肉。”
  我们沿着街道一路走过去,把健身器材玩了个遍,累得气喘吁吁。
  就这样一直玩到十二点,莎才说有些累了,该回去休息,第二天还要上班。我把她送到网吧,正准备离开,她叫住了我。
  我扭过头来,露出疑惑的表情。
  “还难过吗?”
  我摇摇头:“和你在一起,什么烦心事也没有了。”
  莎笑了笑,对我摆摆手:“快回去好好休息吧,明天还要上课。”
  月亮很圆,而且微微发黄。
  我一个人骑着车子在这条冷清的大街上慢悠悠地前进。
  危险,正一步步向我接近。
第四节 1……2……3……
  这条我已经走了将近两年的路,闭上眼睛,都可以一步不差地走下来。
  我甚至知道,每隔几分钟,就会碰到一个垃圾筒。如果我在十字路口旁边的商店里买一根冰棍,那么,当车骑到第九个垃圾筒旁边时,我就可以将冰棍吃得一干二净并且把棍子准确无误地投进垃圾筒内。
  那天晚上就是这样。
  可能是因为计算上有点偏差,也可能是天气比较冷的原因,到了第十个垃圾筒旁边的时候,一根冰棍还没有吃完。
  但是,依我现在吃冰棍的速度,势必会在刚刚离开第十个垃圾筒,离第十一个垃圾筒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手里就只剩下了一根赤裸裸的棍子了。
  你应该可以想象出来,一个男人手里拎着一根冰棍的棍子到处跑,是一件多么影响风度的事情。
  我是个喜欢在小事上计较的男人,认准了就会死抠下去,那天晚上,我出奇地环保,以至于在第十个垃圾筒旁边停了下来,决定吃完之后把棍子扔了再走。
  就在这个时候,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回头。
  “啪!”
  一个耳光就甩在了我的脸上,火辣辣的。
  我还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一只脚又把我从车上踹了下来,我的车倒在地上,发出咣当的声音。
  手里的小半根冰棍也跌落在了地上,摔成了一摊烂泥。
  我终于明白过来,自己是遇到袭击了,对方似乎有不少人,倒在地上那一瞬间,我环视周围,想要找到一件趁手的武器。
  但是我失望了,这条大街上,是不可能凭空生出一块板砖或者一根铁棍来的——除了刚才被我扔在地上的冰棍棍子之外。
  我倒在地上之后,十几只脚朝我身上踹了过来。
  但似乎力道明显不够,我还感觉不到疼痛,神志还是清醒的。
  我努力地想站起来看看对方是谁,好弄明白揍我的原因是什么。
  但他们不给我机会,一次又一次地把我撂倒在地。
  有人开始往我脑袋上踢,我把双手护在脑袋上,这点保护自己的基本常识,我还是有的。
  我现在要尽可能地保持清醒,看清楚对方是谁之后,记住他们的样子,明天找他们报仇!
  踢了大约有一分钟,有一个人说:“停。”
  我趴在地上粗粗地喘着气,等最后一个人的脚从我身上挪开之后,我慢慢站了起来。
  嘴角似乎破了,有血滴下来,眼角也被人踢得不轻,肿了,隐隐约约看到对方有十几个人。
  这时候的大街上,哪里还有什么人?就算有人,也早被吓跑了!
  我用袖子擦了擦嘴角,说:“你们是谁?”
  刚说完,一个耳光又甩在了我的脸上。
  一个人影出现在我面前:“仔细看看你老子是谁!”
  我努力睁了睁快要睁不开的眼睛:“萝卜。”
  萝卜笑了起来:“你还知道我叫什么名字?”说完,又是一脚朝我的肚子踹了过来。
  力度不够,我心想。
  但我还是顺势倒在了地上。小子,等着吧,我让你第二天吃不了兜着走。
  他还要上来踢我,被后面一个人叫住了。
  他让在一边,对后面的人恭恭敬敬地叫了一声:“老大!”
  那个人走到我面前,点了一根烟,我这才看清楚他是谁。
  眉毛上一道伤疤自上而下划过,不是马良还会是谁?
  我意识到这次的麻烦不小。
  他依然满脸奸诈的笑容,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对我说:“小子,我上次被你一板砖夯得不轻啊,到现在都有点头晕。”
  我慢慢站起来,又用袖子擦了擦嘴角,轻蔑地说:“是吗?那只能怪你自己的脑袋和西瓜一样脆。”
  马良哈哈地笑了起来,面目狰狞地说:“你小子怎么就不长记性呢,上次我的小弟刚揍了你一顿,就算我不在,你也没必要这么嚣张吧?”
  上次?揍我?我有点迷惑起来,这是什么跟什么?
  这时候,马良身边一个小弟说:“老大,上次我们打的不是他!”
  “什么?不是他?那是谁?”
  “您说是天天和虫姐黏在一起的人,我们查了一下,是他们学校里的文学社社长!”
  这下我才明白过来,原来他们把死人妖当成了我!
  “哦。”马良绕着我转了一圈,一股烟味儿呛得我想打喷嚏。
  “原来是揍错人了,有意思。”马良眯着眼睛,那道伤疤在路灯下显得更为恐怖。
  总有一天,我要沿着那道伤疤再劈一次,我心里暗暗想着。可是,现在怎么办?
  如果打,是肯定打不过的,只好放弃,好汉不吃眼前亏。
  如果跑,应该没问题,我是学校运动会上四百米的冠军。可是,这么多的人在大街上同时追我,会是什么样的一种场景,会不会上了明天的报纸头条?题目就是:《大一学生凌晨时分遭黑社会追杀》。正文就是:某大一学生欠债不还,又勾搭了黑社会老大的老婆……
 萝卜还想上来踢我,被马良拦住了,窃窃私语地不知道在说什么,是不是在商量用什么方法对付我?
  想到这儿,我的手心微微渗出了汗。
  我当然知道,有些痞子想出来的主意是很变态的,整人的手段也很恶心,他们会边唱歌
边往你身上撒尿,甚至会故意往地上吐一口浓痰让你去舔。
  这些场面,我见到过。
  以前在高中有幸见到过一帮人整一个人的场面,到后来我都不忍心看下去,可又没有什么办法,只好离开,眼不见为净。
  我的思维渐渐明朗起来,我知道,在这个时候绝对不可以慌张。
  我又开始环视四周,寻找可以自卫的东西。
  离这里不远就是小树林,那里有一处凉亭正在施工,如果我跑得足够快,就可以去那里捡几块板砖,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找到钢筋棍子,那样的话,就算打不赢,至少也能自卫!他们手里并没有拎着武器!
  数三下,我就往凉亭处跑,就这么定了。
  我在心里默默数着:“1……2……”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在心里默默地“数数”。
  似乎我从小就喜欢这样,在小的时候被一群人围着打,我看见旁边有一块砖头,不是马上冲过去捡起来,而是在心里说“等我数到三,就去捡起来”。高中的时候在教室里被一个混混欺负,我看见窗台上有一个花盆,心里想着“只要下课铃一响,我就抓起花盆往他的头上狠狠地砸”。
  无论是“数数”还是“铃声”,好像能带给我勇气,就像人民解放军杀敌时吹起的军号一样。
  我在心里默默地数着:“1……2……”
  我想,只要一数到“3”,我就全力奔跑到不远处正在施工的凉亭,以最快的速度捡一个可以防身的武器,板砖还是钢筋棍子随便,只要能给他们造成威胁就可以。
  他们虽然有十几个人,但是我只要把其中一个放倒,相信其他人就不敢再上前了。
  他们刚才揍了我一顿,除了眼角觉得有点胀痛之外,其他地方几乎没什么感觉。
  可见虫说得没错,他们是一群虾兵蟹将,拳脚无力,只会一窝蜂地上来乱踢一番。
  这样的话,他们应该没有什么实战经验,只会趁着人多上来乱踢几脚,如果碰到真正的打架场面,只怕是早就四处逃散了。
  一群乌合之众。我抬头看着他们,一个“3”即将从我的喉咙里喷发而出。
第五节 手下留情
  “小子,这次就放你一条生路。”
  马良转过身去对后面的人说:“我们走。”萝卜瞪了我一眼,仿佛很不服气的样子,愤愤地跟着马良走了。
  很快地,一群人消失在了我的视野范围内。
  我还在原地傻傻地看着他们消失的方向。
  这是幻觉吗?
  马良竟然饶了我,怎么可能?
  还是刚才发生的事通通都是幻觉?
  我摸了摸自己的眼角,确实肿着。
  他们,真的放过我了?怎么可能!
  倒不是我贱,希望继续被他们打,而是前一段时间小波就给我讲过马良这个人很变态,喜欢让别人舔他的皮鞋,可是现在,他居然没有动手,仅仅是他的小弟们对我“花拳绣腿”了一番,就走掉了!
  无论是谁,也会觉得奇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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