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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历史不会萎缩

黃仁宇(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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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传统中国的财政与税收(1)
  1985年我接到美国常春藤某大学副校长的一封来信,他要我帮助品评他们一位历史系副教授应否给予固定的教职。对我来讲这算作一种荣誉工作,也算是对同事们应尽的义务。因为这位副教授专长是研究传统中国的财政,而我在剑桥大学出版的一本专著《十六世纪明代的财政与税收》也是同样的范畴。最低限度她的立论和我所著书没有抵触。我准备赞成学校里给她。是否外界会说因为她支持我的意见,因此我也在捧她以作报效?而且这大学的来信,还包括一纸名单,有当今美国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的18个学者,要我评判该校的副教授在学
术界的成就,在他们之上,还是在他们之下?我没有看过所有人的著作,倒是对其中三五人,至少有相当的了解。可是各人所学的背景立场不同,其论点当然也有差异,如何可以品评高下?又如何我说的即能算数?
  经过一段思考之后,我复信给这所大学,说明我赞成给她固定的职位,承认她学术上的成就和今后前途上的展望。她所著书引用资料之丰富,已经是有目共睹。
  至于她的专长和我自己的相同,不禁使我踌躇。趁此机会我就指出大凡我们研究一个社会与政治体制,当中之因素与我们所处现局不同的话--明清社会也在这情形之内--我们势必要了解这体制的高层机构、低层机构和上下之间法制性的联系。研究财政税收确实有如此的好处。如果你涉及全貌,必对所叙之国家社会提供一个剖面。上层即涉及户部职掌、衙门部院、军费之开销,下层又必提到纳税人的土地占有情形、付税能力、乡村组织。在抽税与付税的当头,也必谈到上层掌握到下层的情形、个人之权利与义务。所以在内容的详尽和组织的严密上讲,被评议人的识见应当不在我所知道的数人之下。而她立论的可靠性,更因上述三重因素的连锁关系证实,这样子把我作评议人的责任卸下。
  我所没有明讲的则是西方这几十年的风尚,重分析而不重综合,研究中国历史时只从小处着眼,往往忽略大局。我所知道的有一位在常春藤大学的专家,因为原始资料里提及"膏腴万顷",他就根据1顷为100亩,在字面上认定某某等人在明末领有出产丰富的田地各100万亩。殊不知万历年间全国登记的土地不过7亿多亩,如果上述土地占有的情形确实的话,则只要700个这样的大地主,就把全国的耕地整个霸占。并且当日全国1100多个县,很少有一县的田地在百万亩以上。一般中等的县田地不过50万亩。更小的县和更偏僻的县,只不过二三十万亩。如果一个家室的产业,超过两个县或三个县,使全境所有的种田人都属他的佃户,则知县的遣派、巡按官的来往、抽税与组织地方自卫武力等等工作势必遇到绝大的阻障,科举考试能否执行都成疑问,而绝不可能此时官方文件全未提及,而地方的方志也缺乏类似之记载,况且在那种情形之下,地方之乡绅是否能出面编修府志县志,尚成问题。
  我提出这段小故事,其目的不在攻击某个人,而是指出中国史学之危机。把"膏腴万顷"这样不负责任信口开河的文句,当作真有其事,确实可以算作肥沃的土地100万亩,不始自美国常春藤大学,而始自大陆方面1940年代及1950年代的历史学家,他们的目的,旨在表彰中国有一个长远的"奴隶社会"与"封建时代",以作阶级斗争的张本。以这样意识形态为主体所写之历史,和相反方面而以类似情调所写的历史,不提及中国历史的积极性格,下至民国,读来只有袁世凯错、孙中山错、蒋介石错、毛泽东也错,于今邓小平更错--全部是坏人做蠢事的记录。怪不得很多年轻人读来义愤填膺,动辄戴上东洋式的头巾,去游行示威了。
  我们想修订历史,要让意识形态跟着历史走,不要使历史被意识形态垄断,保持最低限度的客观性。说来容易,但是如何可以担保我自己不带偏见,不被我个人的意识形态所蒙蔽?首先我们必定有这样的一段共识,中国在20世纪,曾被迫经过一段从头到尾的改造。即是大陆来的人口,在1940年代进入台湾两百万,也是历史之前所未有。各位年轻的可能没有这种经验,可是你们长一辈的大概可以告诉你们,在这大变动的过程中,我们的衣食住行无不经过一段改变。再追溯上去,到本世纪的前端,到我的父辈那一代,则不仅衣食住行,而且婚姻、家庭关系、权利义务、社会习惯都有了重要的改变。这种改变和它带来的动乱,因为时间之长,牵涉人口之众,是人类历史里最大规模的一次改变。
  要分析研究这大改变的过程,因此才启发我们,使我们领悟到将来之去向,我们先要了解旧社会的沿革,及它不能适用于新时代的原因。这当然有很多不同的方法。我个人的经验则是由明朝的财政税收着手。此是一种最简捷而稳当的办法。在我演讲的时候,我常用一个"立"字形容。这立字的一点一横,代表高层机构,下面的一长横,代表低层机构,当中两点代表上下间法律制度之联系。刚才已经说过:提到明代财政税收,务必触及朝廷与中央政府,又下及于乡镇里甲,当中也涉及法律章程,所以构成一套完整的剖面。又因为筹饷收税,表示政府与社会实际运转的情形,不仅是一种抽象的观念。因为它牵涉出来一种体系,各种因素上下相关,互相印证。再有选择性地和其他学者研究心得比较,其综合的结果,就不会和事实脱节了。
(一) 传统中国的财政与税收(2)
  我钻进明朝财政税收这个专题里面去,并非事前计划。只因为我在密歇根大学拟做博士论文时,发现明朝的漕运,亦即是政府由大运河自南至北所运的食粮物资的情形,资料俯拾皆是,也有几套统计的数字,预想经过一番整理,一定符合美国大学校的一般要求,况且经济史又是挺时髦的部门。
  殊不知进去容易,出来麻烦。第一,漕运不是一个独立的行政部门,漕运总督就兼淮安
、凤阳各地方的巡抚,所以他也是地方官。运去的粮食称为"漕粮",也是江南各地方的税收,当日田赋征实,老百姓以去糠之米交纳。在运河里运粮的船夫,不是一般的老百姓,而是各衙抽来的"运军",所以又与兵部相关联。第二,这漕运的区处,牵涉很多专门名词,不见于字典或辞典,只能在当日文件上翻来覆去,逐渐领悟到其大意。第三,我后来写成的论文不能称为经济史,反倒可以称为财政史,因为明朝的财政和清朝的财政,实行起来不符合现代社会的经济原则。举一个例:大运河里面的粮船,共有11000多艘,每船有运军10人,所以约有12万名官兵参与运粮的工作。他们要经过无数的水闸,一到北方又常遇到河水冰冻,有时来去一趟要10个月的时间。漕粮每年四百万石,我们也弄不清楚运费多少,有人曾估计要花18石的脚费运米1石。其目的不是现下所谓经济,而是政府保持自己的自给自足,故意将北京的物价降低,而使政府官员及家属配得食米。并且所谓统计之中,也有很多前哈佛教授杨联陞先生所说的"假数字"。我当初想制图表,把这些数字以曲线勾画出来,后来看来不只是行不通,也无从作科学化的结论。
  我希望各位不要问及我的论文,虽说被学校通过,但不是我自己可以感到非常愉快的作品。倒是在做论文期间,逐渐看到明朝财政与税收的多方面,深想再花点功夫,作进一步的研究。料不到再涉足进去,就是7年!当时(台湾)中央研究院翻印《明实录》,我也买了一套,教书之外,每两星期看一册并摘写笔记,一共133册,也花了两年半的时间读完。《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稿成之后,又与支持此书的哈佛大学发生争执。我已在《地北天南叙古今》里有一篇文字叙述,现在不再重叙。幸亏费正清先生不以为忤,他之遗著《中国新历史》(China: A New History)里仍旧称《财政与税收》很结实(solid),是基本的研究(a basic study)。
  这书在1974年年底出版,按照大学出版社对付学术著作的一般办法,只印1200册,卖完即不再版。台湾已经出现一种翻印版。大陆方面有两所大学和台湾一所大学的同事曾商量出中译本,可是迄今未有音信,我猜想都没有按计划完成。
  1974年到今天已近20年,现在我自己检讨起来,我尚没有发觉书中有何主要的错误,需要更正的地方。没有料到的,则是海峡两岸及世界局势变化之大。早知如此,我一定会更把书中的资料,切实与今日之局面连贯起来,把前因后果的关系说得更清楚、更剀切。譬如说《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最后一段提及中国近代的经济问题,主要的不能从农业体系里生产剩余,去投资其他方面,出于财政税收体制的影响;明朝的财政系统被清朝大体袭用,它之缺乏积极性格,并不是在历史上不重要。这种说法就太轻松,没有斩钉截铁说明:明清社会由这财政系统所支配,缺乏局部改革之可能,一改就全部都要更改。所以我们祖孙数代,从衣食住行到权利义务,一变就整个要变,等于重写大"立"字,已是由来有素,最低限度有500年的沿革了。
  我感谢东海大学的邀请,既然远道来此机会难得,也不愿意只在讲堂上念自己的书,倒想借这机会,把自己当日暗中摸索摘要,与今日局势有关之处发挥。这样比较更有实用的价值。在这里我也附带说及,我自己得益于这段知识与现状情势有密切关系的好处。《财政与税收》一书的准备经过7年,以后我写《万历十五年》则只花了1年。因为以前之摸索,即已奠定了以后研究之基础。《万历十五年》之能侥幸在海外与国内,在台湾与大陆都畅销,主要的乃是它的内容与题材仍和我们今日遇到的问题有密切的关系,有如官僚主义的作风,既危害于明朝,也仍作祟于20世纪的中国,前后有历史的因缘。
  以下是我做研究工作的扼要报告,也把书中没有讲解得透彻的地方更加增强补充:
  第一点,中国的传统社会有它自己的特色,断不能称之为封建体制,更不能与欧洲的feudal system相比。封建或feudalism必着重地方分权。所以"裂土封茅",土地可以分裂为公国与侯国,受封则爵位世袭,永远遗传,茅是社坛上的旌帜,保有独立自主的气概。这种种情形都不可能为明清社会所容许。
  在封建体制之下,领主向农民的征集,赋税与地租不可区分。即在日本德川幕府时代,不称土地税,而称"年贡",或是"本途物成",亦即是主要耕作物的收成。有时"四公六民",有时"五公五民"亦即是领主与种田人对分,显然地与明清的田赋有很大的区别。
  明清的体制是中央集权,皇帝直接向全民抽税,省级州县级的地方官吏全由中枢委派,他们本身都没有立法的能力。
  这种体制最怕中层的力量凝固。不仅地方上的贵族建立不付税的庄园不能容许,即是大地主拥有土地至1万亩以上,再不分家析产,也认为可能威胁到朝廷的安全,官僚们必千方百计地将它们拆散。这当中常引起一段误解,明朝的记录里经常提及贵族的庄田,在16世纪最著名的乃是万历皇帝,由他宠爱的郑贵妃所生的福王常洵,据说他曾接受到田地4万顷,有说2万顷,亦即是400万亩至200万亩。其实经过调查,这些地主并不集中地存在,也不在亲王各自掌握之中。有如黄河改道,冲没的土地几十年无人耕种,后来开垦之后有了一点收成。长江里的沙洲,当初无主,后来也开发为田,各地方官也在该处抽了一笔小数目的税,当初也没有报告皇帝。后来被万历皇帝发觉,他就责成把这些土地的面积归并计算,称为福王的庄田。事实上这些土地无法实际归并,亩数既不对头,也始终没有由福王王府接管。所谓庄田不过皇帝要求各省,每年由这名目之下缴纳白银四万六千两,各地巡抚也向皇帝讨价还价。及至朝代覆亡,这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一) 传统中国的财政与税收(3)
  在16世纪土地领有最集中的南直隶,即今日的上海、南京地区,有田地1万亩以上的未超过10余户。普通所谓大地主所领有的不过500亩至2000亩。领有每户500亩以上的户口不可能超过全境户口25%。每一县之内可能有1000户的土地在一二百亩之间,他们可以称为中等地主。其他小自耕农多得难以计算。苏州府有付税之户597019户,常州府有234355户。所以极大多数的小自耕农,每户只领有三两亩。
  这种情形和民国初年的情形还相当吻合。从经济的立场上讲中国的问题,不是土地过于集中,而是分割过细。现今英国、美国私人的农场以250英亩为一般常态,每英亩当6华亩,所以一般都在1500亩以上。
  第二点,中国土地税征收率过低并不是过高。因为税率低,政府的行政效率亦低。
  各位看到原始资料内,有说不尽税重民贫的说法,我可以概括地说,所叙没有包括全部实情。本来税收之轻重,视人民之收入和政府企图行使职权的范围而定,没有经常不变的标准。可是以全国农作物的收成与政府的收入对比,中国明清政府所收之税至轻。即将所有附加税加入一并计算,除了极少数例外的情形,有如苏州府和松江府(当地官田的田租混入田赋一并计算),其他各地均在各地收成10%以下。有的不及5%。南直隶有一个溧阳县其税率不及收成1%。
  一般记载说是税重,乃是当时没有最低限度免税的办法,亦无法行累进税制,三两亩的小户人家,本来就衣食不周,也要和大户人家有500亩以上同等税率付税。在当时抱怨税重的大部分代表地方官,他们深怕税收不能如额征完,他们自己卸不了责任。还有技术上的困难,公文上的统计不能和实地对账,有些富户人家割去一小块土地出卖,标价低廉,但是把他全部应付之税的一大部分割让过去,以致以后的买主得田有限,被割让过来的负担为患无穷。此办法也可翻转过来,富户可以出高价收买卖方的土地,但是只承应接受应付税的一小部分,让卖主留下小块土地去承担不成比例的租税。
  今日西方各国的办法,地产付税过期,应加罚款,如再拖延,由法庭强制接收标卖,这些办法在传统农村社会里也无从施行。中国衙门里的办法,是抓着欠税的老百姓打屁股。再拖欠到一个时期只能呈请豁免。这种风气一开,即有力付税的人也徘徊观望,拖着不付税,以便在豁免时沾恩。明代的资料里还提及请人代杖的办法,亦即是一堆赖税的人出少数的钱雇得乞丐,要他或他们冒充欠税人,也私通衙门里的差役,让这些人在衙门前跪打,打后所欠的钱粮仍旧拖欠,以致最后政府只好豁免。有了这种种原因,中国的土地税率无法提高。总之,这都是在科学技术尚未充分发达,交通通信种种条件不够,立即实行中央集权,由皇帝直接向全民抽税,并且抽税及于三亩、五亩小户人家的后果。
  明朝的土地税共征米麦2700万石,因为有的折银,有的征实,征实的又加转运费,折银的也高低不等,高的至每石折银近于二两,低的只0.)25两,所以缺乏确切的统计。我们大略估计再加人力役折银部分,可能值银2500万两,这总数与清朝在太平天国发难之前全部土地税值银3000万两和清朝末年、20世纪初年全国土地税值银3300万两的数目大致符合。
  各位要注意这是一个很小的数目。同时从地方的方志看来,各府州县的税额极少能够如数收齐,大概一年能征收到80%,已经算是了不得了。1619年辽东战役前后,明朝对付清太祖努尔哈赤,曾在各省遍增辽饷,以后又增剿饷、练饷,每次不过每亩加银三分五厘,但是到1632年全国有1/4的县,应缴不及数额之一半,尚有其他134县分文未缴,不仅增饷无着落,以前经常的田赋也无下文了。这不是中国之财富无力承担,而是财政税收水平的分配,缺乏重点,抽税及于最低贫的下户。政府的能力只能与最低的因素看齐,好像一根链条一样,最脆弱的环节首先破裂。
  16世纪后期中国人口,据估计已近于1.5亿口。政府每年的收入,除了上述之2500万之外,尚有食盐公卖,每年余利200万两,其他各种商税、开矿的利润、罚款、捐输纳盐的收入种种名目加起来,也不过300余万两,无逾于400万两,所以整个加起来略近于3000万两,亦即计口数每口不过银两钱,亦即0.2两。
  在同时期欧洲威尼斯人口10万人左右,只和中国一县的人数相似,政府每年的收入已突破300万金托卡(ducats),等于36万盎司的纯金,亦即每口3.)6盎司的纯金。
  0.2两白银与3.6盎司的纯金,两相比较,产生很大的差距,约略200倍至300倍间。固然威尼斯的收入不尽自赋税,政府也经商。各位也可以说:中国是一个穷国家,威尼斯是一个富国家。其实不然,中国是一个富国家,最初开始威尼斯是一个穷国家。一部叙述威城的历史,曾提到它在公元500年前后创设的经过。
  他们(威尼斯之草创者)都是难民,为数4万余,在5世纪被蛮族逐出他们的故乡,在这海沼之中避难。此处土地经常移动,处于咸水的沼泽之中,难民发现无土可耕,无石可采,无铁可铸,无木材可作房舍,甚至无清水可饮。
  这样威尼斯才锐意经商,它的财富是商业上的财富,不是农业上的财富,威尼斯不产金,它铸金托卡好几个世纪,所用金都从德国输入。威尼斯可算一个特殊的国家,它可算资本主义的最先进。可是中国也是一个特殊的国家。它首先就把农业上的财富发展到世界各国之前,以后几百年却没有进步。
(一) 传统中国的财政与税收(4)
  我们也可以拿它与两者之间的英国比。英国在光荣革命之后,在1692年第一次统筹抽土地税200万镑。当日它的人口不过600万口,即以每镑值纯银3盎司计,也是每口平均负担1盎司,这时候中国已入清朝的康熙年间,英国以每口计算(per capita)它的土地税之能力,已为中国之8倍。而且今后这力量还呈直线式的上升,终至它的税收总额也超过人口百余倍的中国。
  第三点,明清财政体系与中国经济之不能展开有很大的关系。
  表面看来,我这种说法甚为费解。政府抽税轻,民间就应当多有剩余,多剩余即多资本,多资本即经济发达。这种想法也是财政税收系统的设计人朱元璋的想法。在14世纪他就标榜政府不要"聚敛",不要"与民争利",而要"藏富于民"。甚至毛泽东也受这传统思想的影响,他在1939年说及:"中国封建社会内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会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这种想法也认为经济之发展达到高峰称为资本主义者,可以由民间策动,自然而然地形成,不待政府之参与。
  其实一个国家经济之发展,国家与政府消极地不加阻拦不算,还要积极地参与赞助,因为商业上的财富,着重流通,经常赊欠放债。一方面借,另一方面就投资,在这进出之间合同一定要有保障,所以民法一定要规划得详尽,个人的权利义务一定也要大家都有共识,简单明了。这些都属于法律。政府不仅要有立法权,而且要有执行的能力。从政的人员必须经过特殊的训练,首先即要在社会上和教育上养成这种习惯的风气,影响到宗教。这也是一个大整体的组织与运动,与我前面所说的"立"字相似。
  虽然我不能说中国过去五百年缺乏进步,应由明太祖朱元璋以来一脉相传之财政税收体制负责(因为还有其他的因素,以下交代),这体制却已充分表现中国传统政府不能也无意创造新法律,造成经济上的突破。
  明清社会里最与基层接近,而最有实际功效之机构为县级衙门。所有之土地税,一部分商税、矿银、行政收入如赃罚、僧道度牒(出家人之执照费)、开纳事例(民间捐官、派为监生等)均由知县收集,所以除了盐税、番舶抽分、竹木抽分之外所有税收,多于全国85%,都由县级征完。
  明清政府采取"结构一体"(monolithic)的方式,知县既为地方官,也是中央派来的专员,除了很少的地方有极少的例外,一般县境之内就没有代表上级的分局和分处。知县虽为文官,守土有责,在有事故时应当与县城共存亡。他既为行政官,也是司法官。重要的诉讼尤其是刑事,他必须亲自听审。
  一般情形之下他有一个县丞,也就是副县长,一个主簿,我们也可视之为秘书长,还有一个典史主牢狱,一个县儒学教谕和现代的党代表与政治指导员接近。只有这些人在文官系统里有地位。其余的官,大县可能有半打左右,小县减半,称为"未入流",有同军中的准尉,不能与一般官僚同样地提调升迁。再下层则是吏,亦即是书算手,虽为地方性职业性的低级干部,待遇菲薄,有些尚且无薪,只靠非正常的收入生活。大县可能多至二三十人,小县可能10余人。只有这批人手,又缺乏银行与汇兑处,如何能够处理几万纳税的税户,一般的县份都为数几万,大的县多至10万以上。况且当日的风气又重仪礼、重文字,各官员在繁文缛节之余,已经忙得不可开交,如何能注意到乡村里的纳税人?
  其答案则是使用威权。上海县在1584年即将全县划为56个区,一区就指派一个"总催",下辖十余个村庄。这总催每隔十日必须到县衙门报到一次,将他经管的钱粮和书算手对数。如果有不如额的地方这总催就要挨打,打罢,他的责任没有卸下,他还是要催。我们也可以想像这些人只要可能时,在乡村里作威作福的态度了,上海的土地税,一部分属于漕粮,而且属于"白粮",亦即赍送到北京供宫廷里食用或国家祭祀之用。于是在这些派粮的区里,又各派一个"收兑"。他的任务要责成粮户,将白米运送到指定的河滨,和运军交纳完毕才能算数。白粮一到船上,就成了运军的责任。我们从很多文件上看到,粮船遇到风暴漂没,运军有负责赔偿的记载。有时追究责任及于总旗、小旗,亦即下至连长、排长,有些文件还提及运粮的军官负不起责任卖男鬻女,甚至削发为僧。
  这种体制威权总是由上至下,所有各阶层都要规避责任,所以最怕变态,因为一改则全部都要改。我们也看到有些文件上提到土地变形,以前记载在文书上的土地被水冲去,可是应缴纳的钱粮无从注销,即使以前应纳粮的人不在,邻居乡里也要集体负责。
  1580年张居正以万历皇帝的教师的地位秉政,用年轻的皇帝的名义实施全国丈量,把所有的土地重新清算一次,准备与民更始。可是张自己在1582年死去,于是文官集团里发生一次"翻案"的运动,以前称张居正为能臣的人都被排斥,以前和他作对的都算好人。凡是丈量清出土地的人都被称"掊克",亦即是以少报多欺负老百姓邀功。群情如是,万历皇帝也只好发下诏书,将这次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所主持丈量的成果推翻,以后到清朝康熙皇帝想实施全国丈量也没有成功。明朝土地之底账一直用到民国时代,有中外书刊证明。这样也可以窥见中国改制的困难了。
(一) 传统中国的财政与税收(5)
  第四点,我们将这体制与外界比较的话,不要只抓着一人一时一事指摘,而注意其整个系统之全貌。
  上面已经讲过,一个社会真正的转折点在法律(这法律也要在社会上行得通才能算数,民国初年政府颁布的法律与社会脱节仍是具文)。根据西方改革的经验,最产生效用的首先是遗产法与破产法。我如果投资与人经商,我要知道合伙人去世之后他的资产如何处理。如果
我先去世,我也要知道我的钱财如何留给后人。并且投资即有风险,我也急于知道自己冒险之程度,和对方遇到损失时准备认账的程度。在农业社会里人与人之关系为单元,只有短线的来往,以上各节也视私人关系和私人节操而定。在新型的商业社会,人与人之关系成为多元。我买了王安公司的股票,不能因王安先生去世,这股票就作废,就算公司亏本,股东也仍有权利义务之保障,因之凡事都有一个客观的标准。
  再进一步,一个人开的公司大了,务必委派旁人管理,因之所有权与经理权分离。如果经理监守自盗,以前在农业社会里系属私事,在商业社会里关系很多人的利害,也要秉公处理。更扩而充之,如果做广告宣传以蒙蔽欺骗,医药诊断之不当贻害病人,这些做广告的人、开药方的人、经营药坊的人如何负责,都要由司法机关判断。我这里所讲的情形都属于信用。而信用之展开,必须有法律在后保障支持。总之社会愈进化,社会上分工合作的程度增高,需用法律之处亦愈多,政府之干预亦愈繁。
  一个似非而是(paradoxical)的现象:一个现代化的政府抽税多,组织庞大,对人民的生活干预深,而人民不以为苦(最近这情形也有改变,可是与我刻下所讲的题材限于农业社会与商业社会间之比较的不同)。明清帝国之政权表面看来,抽税轻,政府人员少(虽说编制之外有半官方身分的人很多)。业务简单而人民反蹙额地怕衙门。
  主要的原因,乃是现代西方的政府带服务性质,不仅以上各节有关法律可以算作一种服务,而且交通、通信、保险各种事业政府不是在后实际主持,就是在监督辅助。这在明清政权,也都谈不到。它的职责纯在管教。
  在运河里运粮的情形已如上述,责任所在及于运军的连长、排长,当然政府在后勤业务缺乏组织。各位也知道明朝有所谓"粮长制度"。这也就是政府不注重后勤,而将责任托诿到纳税人。凡是各地方土地税内有粮1万石的区域,由政府指派粮长一人,以当地殷实大户充之。他有组织运粮队、在地方上抽派运夫、征集损耗的附加、选定路程、督运食粮赴远处仓庾交纳的任务,凡属于路途上的治安、医药、卫生、损耗的防范,都是他的责任。不到指定的地点照数完缴,他的责任无可交卸,遇有损耗也由他出资赔补。即使16世纪之后纳税用银,此种组织之体系并未变更。一县要交纳银物到一二十个被供应的机关,每一机关又接受十来个州县的供应,是为常态,因之全国盖满了许多此来彼往短距离的补给路线。凡银行业务、汇兑业务都无从展开,这种办法继续到清朝。自洪武至宣统凡543年,明清两朝始终未设立一个中央银库。不仅鸦片战争时扬威将军奕经的战费,以这样的姿态由各处零星抽来,即甲午中日战争前李鸿章的北洋舰队也赖各省津贴。明清帝国之中层缺乏带整体性的出纳机构与后勤能力,是其特色。
  从我们今日之眼光看来,明朝有很多资源在其掌握。若合理地利用,尽能解决其财政问题,有如初期之纸币及以后之盐税。但明代君臣只重威权,不顾商业信用,使其有利之因素无从发挥功效。
  大明宝钞在永乐年间(1403-1424)即已贬值到无可挽回的程度,加以明朝又疏于铸铜钱,据估计全朝代所铸不会超过800万贯,北宋可以在两年之内铸出明朝276年所铸数。明朝后期被迫使用碎银,这是对人民及本身极不利的办法,各位试设想若是今日大家要用金子买汽油和面包,市场是何局面? 以后明朝军队与清军作战,也吃了货币的大亏。16世纪末年和17世纪初年,中国每年由南方自赋税内运北方银400余万两至500万两,散及军民手中之后,北方即用此银两购买南方之出产,主要的是棉花、布匹、绸缎与瓷器,大概几个月内,已使货币回笼。和清军作战,每年要用银2000万两,缺乏这种平衡的办法,将货币大量输至平日不用银的地方,只有使通货膨胀物价高昂。
  现在再说盐税,对明朝讲这是食盐专卖的利润。整个法制订在朝代初期,依照宋朝的办法,叫做"开中"。凡是出盐的地方整个区域划为盐场,用河流和运河与一般民众隔离。河东区域有一座盐湖,横宽大概不逾5里,倒有50里的纵长,里面的水含盐的成分达到饱和点,一到适当的季节,盐花可以用网捞出,于是政府围着这盐湖筑造一道砖墙,长达百余里,高13尺,以后增高到21尺。沿湖都有兵士把守。
  在其他产盐的区域,在盐场的户口称为"灶户",他们无一般当兵纳税的义务,但是每一个"丁"要向政府缴纳定量之盐。一般为每年3200斤,由政府酬报米6石。这盐不卖与一般市面,而由政府招致商人,由商人先向边区交通不便的地方,对边防军供给粮草,边防军给予收据叫做"仓钞"。商人凭仓钞至出盐之处领盐。
(一) 传统中国的财政与税收(6)
  行盐的执照叫做"引",这执照的印刷完全操在南京户部。商人支盐并不是随到随领,而是要等候到一定的数目成批地领。政府发引的时候又注明每引的行销地区。所以不至于商人先来后到之间产生盐价高低,也不至于交通方便之处有盐其他地方缺盐。整个的设计依照一个master plan。
  可是这样一来,食盐之行销受着中央管制的羁绊。边防库、户部、管制盐场的行政官都
各有固定的预算。商人忙碌奔波在三者之间,至少也要两三年才完成一笔生意,有时到8年、9年、10年。更因以后政府又在程序上加入细节,使有些商人候盐候至30年之久。政府还不自责或赔偿损失,尚且发出通告,以后候盐只有原纳粮人之子孙才算合法,没有再嫁之寡妻也可以算数,至于妾或者叔伯侄子等近亲一律不许。
  变更程序的办法首先就订出"存积盐"与"常股盐"的区别。其逻辑则是国家有非常的景况不能预料,食盐的收入为国家的根本,"让我们抽出一部分作为储备吧"!可是刚一立法,存积盐也拿出来卖,因为所谓存积无拖欠,所以受欢迎,一时畅销。可是常股盐只有原额80%,以前纳粮候盐的盐商候得更久了。1449年明军在土木堡和蒙古人作战失败,皇帝被俘虏,军队需要补给的情形愈严重,于是将存积与常股的比例从20%至80%,提升到60%至40%。此亦即是政府赖债,违背合同,不付利息。日子一久,存积盐的拖欠也和常股盐一般无二。
  盐价高则私盐盛行。原来的灶户要不是逃亡,就是少报人口,片面地制盐私贩。总之就是政府失去控制,收入短缺,无储存之盐对付应支盐的商人。补救的办法乃是所谓"工本盐"。理论上各盐丁额外加工,在缴纳政府的数量外另外煎制之数,要商人除了缴纳边防军粮草之外,再多出工本向灶丁购买,其实各灶丁所缴已远低于初年3200斤之数。这样的安排,无非是将他们所制私盐公卖,政府也仍从中取利。到了这种程度,政府本来可以干脆地承认自己无力专利于制造,以后只在食盐上抽货物税(excis)。可是这样违反了整个官僚机构的行政逻辑,同时食盐专卖既牵涉边防军与户部,也影响他们的账目与预算,所以宁可拖欠,没有人能负下改制的责任。
  我们这里提到的商品只有一种,即是食盐。可是因为经理管制的原因,起先分为三四种,后来分为8、9、10种。再举一例,16世纪后期,有些地方得不到盐,于是要加速食盐的运销,以前食盐堆积于各产盐区的批验所,要成批放行的办法仍是不改。可是另外抽出一批盐,只在船上抽验放行,称"河盐",以与囤集在码头上的"堆盐"区别。用不着说,河盐有利,给堆盐很大的竞争压力。一种商品既为日需品,又分作两类以上,必有优劣之分。其竞争的结果,并不是优势部分将价格降低,而是一齐将价格增高。凡是运输粮草到边区的成本、候盐期间的利息、贿赂官僚的费用等等,都要加在零售的价格之上,即使私盐,它也不可能将官盐的价格降低,而是随着一齐上升。到情况最不好的时候,食盐成为奢侈品,一般人民淡食。
  本来食盐专利是工业革命之前的利薮,也为其他国家如法国采用。只是因为明朝全部以官僚主义的精神把持,害多利少。有时弄得产盐之处食盐堆积,原来已付费的商人筹不出额外需索的费用,各处待配盐的地方又缺货,资金冻结,食盐损耗,只有最少数的投机商人和不肖官僚发了一批横财,政府与正当商人一齐与老百姓受罪。此种情形终明季未止。
  还有一个例子,更表示明代政府其本身之目的在管教,而不在服务。
  官僚管制大批民众的办法,乃是"集体责任"(group responsibilit)。如果子弟犯法,找到家长负责;村民不受约束,由里长、甲长负责;纳税人欠税,由"总催"负责;好在大家都在农村里,一般情形之下无法远走高飞,即使商人也可以责成他们互相保证。唯独对于开矿的矿工,缺乏适当的办法对付。他们一般从各处招募而来,即无从打听个人底细。当日开矿又是投机生意,本来矿主的资本就不够,一到开采不利,又无遣散员工各还本籍的办法。矿工人数又多,失业之后缺乏救济,一般落草为匪。他们开矿之后学得打铁,也有了制造简单兵器的本领。16世纪有好几次的匪患,由开矿而发生。1559年嘉靖帝需要修建宫殿,让全国人民开矿得银民六官四,可是引起浙江、江西间大规模的匪患。1566年"矿匪"攻下了南直隶的婺源县。事平之后,政府在1568年将三省交界处的矿区划为禁区。所有矿洞一律封闭,重要的道路上勒石,不许闲人进入,原来在矿区的民间也一律强迫迁出,因此受损失的田赋,则由附近各县附加抵补。官方尚印行一种书籍,称为《三省矿防图说》,里面讲到各条道路及应防备的地方。一部地理上的书籍不提倡开矿而反对开矿,看来也算独树一帜,只代表中国官僚主义之特色。
  这样看来,明朝政府的收入,得自工商业的方面极少,也不足为奇了。我作《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时,估计土地税并附加约为银2500万两,盐税约为200万两,其实盐税里尚有一部得出"荡价"。"荡"原来是水浸低湿之地,当中产芦草,可作煎盐的燃料,后来被有些灶户开垦为田。政府也向他们征一部分的税,而不并在一般土地税内计算,而抵补食盐专卖的短缺。这两项就已注入全国收入之绝大部分,近乎90%了。其他所有的收入,共计30种项目,总共所入即从宽估计,也不可能超过400万两,只有378万左右。而且当中最大的项目,尚是我们所谓行政收入。例如捐官(即"开纳事例"),每年可到40万,而全国开矿的矿银,即在最丰裕的一年,也不过15万。
(一) 传统中国的财政与税收(7)
  所以我一看到时人写历史,谈到明代嘉靖、万历年间,膏腴万顷,土地集中,各王子也建庄园,是谓封建时代。后来松江华亭上海纺织业发达,又是资本主义的萌芽,就希望这些人能够花一天半天的时间,稍为浏览明朝的财政史。再说一遍:资本主义要金融经济、商品经济趋于成熟,信用广泛地展开,支持现代经济的技术因素如信用状(letter of credi)、汇票(bill of exchang)、提货单(bill of ladin)、复式簿记都已通行,而且保障这些因素的法制都已在位,才够谈得上。明朝与清朝,不仅货币还没有组织得上头绪,而且法律上还没
有彻底支持个人私人财产权利这一观念,一般人也还认为"集体责任"是好办法,不仅银行业和保险业还没有开头,连最基本的交通通信条件尚不具备。在这情形下如何能谈得上资本主义,尤其我们以为资本主义是一种组织和一种运动的话?
  我们无意在这种主义与那种主义上咬文嚼字。可是以上的误解蒙蔽事实。明清时代有少数的人在特殊环境里成为巨富。长江下游所产棉布称为"南京货"(nankeen)尚在工业革命之前输入欧美,保持夕阳前的质量优势,但是这些条件不是具备中国现代化的条件。财富缺乏法制上的保障,又无品位相同的公司做生意,将批发与零售结构为一体,势难持久。在这背景上我们尚可看到剩余的资本无法适当地投资,只能将金银制成器皿,或者埋藏于地下,再不然即开当铺,而也不是用于生产。16世纪中国有当铺2万家,即19世纪仍有7000家,即是信用不发达的证明。
  于是经济无力多元化,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也一直维持到本世纪,80%的人口,也还是以此为生。农地分割破碎,技术落后,农民借债只及于远亲近邻,他们唯一出头的办法即是进学中举,要不然就是增加户内的人力,于是引起人口数目直线式的上升。总而言之,中国近世纪的种种困难,在明清之际都已存在。只因尚未开垦的土地仍在,这经济体系仍能在数量上扩充,而且因科举考试及其他原因而产生的社会流动性(social mobility),使这种体制仍能继续。
  第五点,虽然有了以上的指摘,我们不能以为我们一生的不幸,应由这种财政体制负责。
  中国人重褒贬,写历史时动辄把笔下之人讲解成为至善与极恶。这样容易把写历史当作一种抒情的工具,于是最近几十年尤其在大陆,产生一种骂历史、骂祖先甚至骂地理的读物。我知道这种弱点很难避免,即我自己亦然。可是这样情绪激动之后,把当初寻觅因果关系的初衷整个忘记。凡是一件事情的发生,必有它的前因后果。我们只能说历史为何如是之展开,无法坚持历史应该如是展开才合情理。尤其今日我们提倡放宽历史的视界,我们务必采取中国法家所说"天地不为尧舜而存,也不因桀纣而亡"的客观态度。归结起来,我说明研究中国近代史从财政税收可以打开出路,但是这是起点,不是终点。我不能因为自己写了一本财政税收的书,因此也鼓励大家都写书讲述明代的财政税收,那样就辜负了自己写书的目的,也就辜负了东海大学要我来和各位讨论的目的了。
(二) 过渡期间的社会与经济(1)
  中国近代史里面有很多事迹,我们以为已成定论,历史书里早已记载详细,没有要讲的了,而其实不然。举一个例,1930年的中原大战,蒋介石与冯玉祥、阎锡山大战于河南、山东及江苏北部,双方动员140万人,战事从5月延至双十节,战事最激烈的时候冯玉祥部队因为过去有苏联接济,每日发炮弹2万余发,抗战的时候我们没有这样的火力。战事结束时,蒋对外国记者发表谈话承认中央军死3万、伤6万,对方伤亡15万,而且在陇海铁道沿线之破坏不可胜计。这距中国全面对日抗战只有7年。我们读到这段历史,不免掩卷叹息,要是花在
这种内战里的牺牲用以抵御外侮,岂不是对国家对个人都比较上算?
  这次发动战事的原因,由于提议裁军而起。民国十七年也就是1928年北伐成功,东北易帜,南京政府提议裁兵,冯玉祥首先反对,阎锡山也通电蒋介石,他愿意与蒋一同下野,也就是表示不听蒋所主持的中央遣派。单从道德的立场着眼,我们可以跟着一般人对冯、阎责骂,或者甚至把蒋介石骂在一起,总之就是军阀逞凶,意气用事,勇于私斗,怯于公战,没有什么好讲的。
  可是这次事情既已发生,则必有它的前因后果。三个、五个人没有见识,自私自利,还可以说得通。但是动员的区域牵涉十余省,死伤人数超过20万,就不是那么容易可以解释的了。难道这140万人里面所有的军官都是利令智昏,或者他们全部被蒙蔽?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当日农村人口过剩,骤看起来这说法不近情理。今日大陆的人口超过10亿,1930年最多也不过5亿。为什么今日农村还能维持这么多的人口,60多年之前就维持一半还感困难?其原因则是耕地零碎,土地没有经济地使用。同时农民放债收租及于远亲近邻,收成不好的时候负债的农民被排挤,只好离开家乡找出路,所以到处都有剩余的游民,他们在城市间寻找工作不得,只有当兵,否则落草为匪。我小时候在湖南长沙就亲眼看到各部队的军士,张扬着"招募新兵"的旗帜,临街招兵,而立时就有人应募。北伐期间中国军队由140万膨胀到230万,只是增加容易,裁减困难。士兵和下级军官既已在军队里拼过一场两场命,就指望在冒险之中打开出路。中原之战可以说是由下层不愿被裁,向上级所构成的压力激成,一方面也可以说是100多万人互相竞争,显示个人应当被留,而不当被裁的表现。我初在美国上大学时,听到一位教授讲中国人命不值钱(In China,life is cheap.),心中就觉得非常气愤,想着谁卖命给他?后来听到朋友说四川军阀部队在冲锋前挑选敢死队,确曾把银币成堆地摆着做犒赏,功成之后立即领钱。这已经是要人卖命了。不料后来读到一段史料,提到蒋介石在广东打陈炯明也曾采用同样的办法,惠州城之攻克,即曾采用此办法。这不是我们讲历史的人毫无记挂,可以信口提出心安理得的,只是今日业已事过境迁,我们回忆到六七十年前的国步艰难,才能对眼前的问题另有看法。回头再说1920年间及1930年间的内战,旁的条件不说,要不是当日农民绝对的穷困,生活艰难,这样大规模的厮杀,不可能由少数的人随意指使,经常发生。
  中国人至今还有20%不识字,民国初年不识字的可能在90%以上。各位记着我昨天讲到明朝财政税收的情形,也可以想像,识字除了读书、进学、中举、做官,或在衙门里当书算手之外,很少有用途。农民除了用人力打开出路之外,别无他法,孩子十岁左右就要帮着成人做庄稼之事,谁有闲情逸致送他们上学校读书?我在军官学校毕业之后,在1941年分发到部队里当排长,我手下36个士兵,就只有四五个能识字。我在部队里第一天就犯了一桩大错。我把口袋里一本小册子,亦即是这36个士兵的名册,要我的上士班长照名册点名,他一时面红耳赤,我还没有了解到问题之所在,直到他喃喃地说出"不识字",才知道我的工作环境。从那第一天起,那个上士班长就把我当作对头,他以为我有意在士兵面前羞辱他。
  迄至在军官学校里我们的想法,总以为军队里有纪律,下级总是俯首帖耳听上级命令。这只是一面的看法。另一面则触及群众心理与社会习惯,则上级无不迁就于下方。我当下级军官最大的困难,即是彼我之间没有共同的语言。这时候抗战已近四年,士兵已经确实知道我们在"打仗",眼前有一个强敌日本。可是此外个人的权利与义务、责任问题、如何分工合作、纪律之重要种种抽象的观念,全部说不清也讲不通。那我们部队里靠什么维持?其答案乃是群众心理、传统意识形态、仗义气、讲面子、士为知己者死、原始英雄崇拜。要是排长能压制住班长,其他士兵就景服于排长,要是班长盛气凌人,反而欺负排长,则军队里的重心已不同于表面上的编制。各位再要回想:1930年的中央军是一支新突起的军队,冯玉祥的西北军、阎锡山的晋军和张学良手下的东北军都已经有了10多年、20年的背景,他们的组织系统上下之间都老早有了这种传统力量维持。新国家与新社会尚是一种抽象的观念,属于未来。个人的人身关系,一同拼过命的战友,对部下与遗孤的责任反而实际,不可抹杀。这些条件都属于社会学(sociolog)或社会心理学(sociopsycholog)的范围,可是今昔的学者很少注意。中原之战前冯玉祥向他的士兵训话,就提到南方人在欺负北方人,可见得各人对于当日内战的看法各有不同。
(二) 过渡期间的社会与经济(2)
  昨天我同各位讲到明朝的财政与税收,从这些背景上即可以看出,明朝与清朝不是我们今日所公认的一个国家。实际上这是一个无数农村拼成的大集团,皇帝的力量不来自军备,也不来自经济,而是因着意识形态的支持,他是一切威权的来源。表面上他的威权无限,而实际他能掌握的纵深极浅。民国成立之后,新政府无从承继到旧体制的威权,却先已受到旧体制里财政税收的限度所拘束。各位要明了:税收的沿革是这样的,并不是14世纪的赋税抽得轻,20世纪就可以加重。当初税轻,农业的收入早已支持大量的人口,也使远亲近邻层层
剥削为可能,这种情形经过好几世纪,不能再由政府突然改变,说是过去税轻是一种错误,现在我们要实行加税。各位也记着:民国成立以来,国库囊空如洗,新型的收入像关税和盐税(盐税经过外人的解组,业已现代化)也都被外强把持,作为战败赔款与借款的担保,财政没有出路的情形,也是政局不能稳定的一大主因。
  在很多国家田赋是收入之大宗,在英国和日本都在国家现代化的当头,发生决定性的功效。但是在中国既然这样的微薄,又分散而无法集中,只能维持省级单位的旧式衙门,有时省级尚只能让县级用作开销,自己另觅财源,说到军费更是可怜,很多地方只能靠卖鸦片烟,再不然则出自厘金。厘金创立于太平天国发难时,清朝政府准许各地驻军在防区内设关卡,对转口税值两抽厘,亦即千分之一,取其税率低。但是关卡林立,老百姓贩布卖猪都要付税,经过5个关卡就要付5次税,它和鸦片税捐一样,只有附近驻军作主,才有成效,其收入也是就地支用,不受中央管制。
  综合起来,这是一种可怕的现象:军队的向心力不在国法与纪律,而在忠义的成分,亦即是私人关系与私人道德。军队的维持又靠地方上鸦片的贩卖与内陆的物品转口税,也伏下了"地盘"的观念。这两种成分加起来就是军阀体制。所以当日的军队统治有内在的原因,预先埋伏了若干军阀性格(当然与带兵将领的性格也有关系,但仍是这内在的力量强),中原之战也可视作政府企图中央集权,与这地方部队和省区部队的军阀性格冲突之表现。
  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首先就想整理财政,寻觅新税源,也在上海新增了若干税捐,曾遇到外人的抵抗。我这里有当日英国人办的《字林西报》的一幅漫画,表示外人的反感。尤其国民政府收回盐税,曾遇到《字林西报》的抗议,因为盐税在北京时代已经用作外债的担保。
  可是中原之战发生在1930年,隔1927年又已经3年,国民党又已经在江浙地区产生了稳定的力量,外商的态度也渐渐改变,逐渐希望当日之蒋总司令完成中国之统一。中原之战爆发之近因,乃是阎锡山在5月3日扣留了天津海关的收入。以前南京政府还在与北方通电,互相争辩。海关收入被扣之后,蒋即在5月8日北上指挥军事,和议到此绝望。还有一项局势之展开,至今为写中原之战的历史学家所忽略。当战事激剧地展开时,南京的财政部长宋子文曾于5月27日,在河南归德的总司令部发表谈话,强调军费不易维持。他说到过去军队随处作战、遇地征粮的方法已不适用,但是他的财政部筹款的办法,也已山穷水尽了。这种情形,非常特别,很少有作战期间自己的财政部长,自己暴露本方即将破产的弱点,而且这种呼吁又向外人提出。我的观察他的目的在唤起西方国家的注意,即对南京政府如不加援助,至少也应当不加阻挠。如果中国再又弄得四分五裂,各人都截留关税,对外商也没有好处。果然他的呼吁发生效力。两天之后,亦即1930年5月29日《纽约时报》登载了一篇社论,支持宋子文的言论,在我看来这与当年年底南京政府宣布废除厘金,实行关税自主,没有遇到外人之阻挠有关。
  中国的关税一般称为"值百抽五",其实这是一个大概之原则,各种品目有高下。只是自从与西方各国订立不平等条约以来,一直维持19世纪的价格与税率,海关的管制,也操在外人手中,其收入除去赔款与借款之本利外,只有剩余一部分,称为"关余",才由英国人充当的总税务司拿去交中国政府。中国过去曾屡次要求关税自主,修改较合理之税率,也和美国订有合约,只是无法执行,直到中原之战后于1931年1月1日成为事实。对中国讲这是一件大事。与革新之盐税摆在一起,南京政府才勉强有一点像现代国家之财政与税收。所以中原之战,正面看来只是同类相残,损害了国家的元气,在侧面却并未缺乏隐藏着的好处。
  国民政府希望全国确实统一的计划,因此一战只片面地做到。阎锡山部于7月被击败,冯军战线至10月才整个崩溃,但是中央军对二者都没有追击。这时候东北军也已进入华北,蒋、张同盟,张学良就任国民政府陆海空军副总司令,蒋委托他对冯、阎军改编。冯玉祥从此无力再问鼎中原。阎锡山虽然失去平津地盘,也仍然能够控制山西与绥远,冯旧部如宋哲元、张自忠仍有掌握一省的力量。蒋介石能够确实掌握的地区只在黄河之南和北纬35°接近。这和北宋统一中国,留着吴越钱家半独立的姿态大致相似,好像是一种妥协的方式。
  可是仔细看去,内在的更变,多于外界的妥协。有如过去西北军受到苏联的资助,东北直接与日本办外交,经过1930年后此类事再未发生(虽说阎锡山战败后一度退居大连,与日人保持接触),同时日本增强对中国之侵略,发动"九?一八"事变,也是因为中国之统一,与他们的大陆政策极不相容。
(二) 过渡期间的社会与经济(3)
  从国民政府的档案看来,蒋介石于10月9日中央军攻占洛阳之日,即返南京。1931年1月7日财政部长宋子文北上与张学良洽商北方财政问题,他去后十天,各问题即已解决,1月18日宋哲元、商震、徐永昌、傅作义等(都是冯、阎军之将领)通电中央,表示服从,接受改编,宋子文于第二天回南京。这当中的详情缺乏记载。一直到最近我看到宁恩承先生在《传记文学》(331号,1989年12月)发表的一篇回忆,才知道宋子文与张学良的协议产生了一个河北财政特派员,后来所属为冀察晋绥四省统税局,名义上属财政部,实际由张委派。厘金取消
后改抽统税,所属为棉纱、卷烟、火柴、面粉、洋灰,再加上矿税、烟酒税、印花税等,即以收入径发四省军饷与政费。这样虽然没有做到财政统一的理想境界,与过去卖鸦片、抽厘金的军阀体制相比,则已进步多多了。
  从此南京政府以新式装备维持核心约30个师,被人家称为"蒋氏嫡系",外国人也称之为Chiangs Own,
  外围又用津贴的方式,维持到可能近于100个师的地方部队,再更外围的部队,如云南、四川各处的部队,只要他们名义上服从中央,细部已不过问,大体上仍保存他们的补给办法。这种新平衡的方式,除了极少的调整外,维持到抗战前夕。换言之,此亦即是中国对日抗战开始时之阵营。直到八年抗战之后,中央军与地方军之痕迹才逐渐消失,但有些仍保留至抗战结束。
  这不是一种理想的解决之方式。前天我已经和各位谈及,我们学历史的人不当着重历史应当如何地展开,最好先注重历史何以如是地展开。蒋介石与国民政府于1926年开始北伐,只有4年时间,他想成立一支现代军队,由财政集中的方式支持,为中国历史之前所未有,至此已尽到最大的力量。并且抗战之决策,并不是以同等的兵力与敌方对拼,而是利用中国人力与土地的广大和对方拖,把对方拖垮,同时得到欧美的同情,使中日间之冲突化为一个国际战争。中原之战前提议裁军,将全国军队缩编为65师,人数为80万,务必要采取精兵主义,可是中国的军需工业和交通通信的设备,都够不上支持现代化的军队。抗战开始一年之内,中央军现代化的表面就无法保全,以后被驱入内地,工厂的数目只有全国6%,发电量只有全国4%。这不是精兵主义可能融洽得下的。1986年年底我来台北参加第二届国际汉学会议,我已经当场报告:我做下级军官的经验"半像乞丐,半像土匪"。可是也只有这样,能在内地农村生活条件下生存的力量,才使抗战持久。虽然没有凭自己的力量打败对方,我们却已达到将它拖垮的目的。如此看来,中原之战不是那样毫无意义。虽然我们仍旧痛心于20多万的伤亡数,虽然我们仍旧可惜那每天两万发炮弹的火力,至此我们可以想到这次战争是北伐到抗战之间的一种必经阶段,因为如此,我们可以就此承认它在长期历史上的合理性了(此即long term rationality of history)。
  前面已说,我来此的目的不是注解中国历史,而是提及自己读历史的经验。我所提出的中原之战不过是举一个例,说明中国近代史可以从社会史和经济史发展。如果我们注重1930年间社会情形、军官与士兵心理状态,我们就知道军阀割据的内在原因。如果我们推广到抽税、筹饷,我们就可以想见虽在最黑暗的关头,中国仍在前进。
  我曾被批评说是我写的历史完全以成则为王、败则为寇为标准,这种批评完全不正确,同时我也不是"人是我非,人非我是"。那样所谓"平反"也不是我的目的。我写历史,重于已经发生的事情之因果关系,而不着重私人情绪上之好恶,外国人叫做positivism,本来是积极性,也有人翻译为"实证主义"(我也不高兴这样主义那样主义,因为中文一提到主义,就是一个大泥坑,一跳进去,
  就爬不出来了。英文之ism比较轻松)。说来说去,历史学家的工作,主要在探询在我们面前发生的事情之前因后果。一件事情既已发生,最低限度经过20年,其成果尚不可逆转,那我们就务必要就事解释。虽说我们高兴某人,不同情某人,不能完全避免,那已经不是作史者之正途,有时反而使读史者误入歧途。
  昨天我已经提起,在我们这一生衣食住行无不经过一段改造。我在1950年第一次来台北,从飞机上看下去,触眼只看到日本式的木房子。下飞机之后街上飞尘扑鼻,所见通行的车辆无非军用卡车与吉普车。今昔相比,这样变动已经很大,可是环顾内外,不仅台北如此改变,其他各地方也有类似的改变。在时间上讲,我们眼前所经历到一段的改变,也仍只是一个长时间亘世纪的一个大改变中之一部分。1988年我来台北时,社会大学吕学海先生说他在基隆附近的农村里有一所房子,星期天他要我同他去当地参观。第一件引起我注意的则是当地乡村里有电气设备。信不信由你,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中国农村里有电。我一问起何时开始,是日据时代还是光复之后,村民告诉我们,开始于1960年代,离我们访问的时候已经20多年,快30年。
  农村里有电气固然是物质生活的一大增进,同时也反映社会组织的改变。电线能通到农民的屋顶上,表示电力公司已经在会计上认为每家是一个单一的用户,能够把电力供给他,到期按电表收费。在我看来,这不仅是进步,而且是改组了。以前怎样呢?据我在大陆上的经验,在乡村里和一般农民打交道的只有政府。政府尚不承认各家各户在法律之前是一个独立的单位。凡是有何交易进出,概由保甲经手,征兵纳税无不如此。一家漏税,唯保长、甲长是问。一个人犯法在逃,亲朋邻舍负责。这也就是上次所说集体责任之由来。从那样的体制,到今天各人自付电费的体制,是一段很大的改革,在中国讲牵涉1000年的背景。不仅我今天所讲的中原之战,是北伐与抗战中的一个阶段,它把中国军队里的军阀性格稍为约束,也把财政税收、军需出入比较做得更现代化。前者属于社会史,后者属于经济史,这一切已是前所未有,仍只算作改革过程中临时的一段调整。而北伐与抗战也仍不过是这空前庞大运动中之一环节。
(二) 过渡期间的社会与经济(4)
  用不着说各位已猜透我所要讲的空前庞大的运动,可以说是进入资本主义之体制;这也是一个国家现代化之真髓。我因为这些名词非常混淆而容易引起争执,所以强调进入此境界时,一个国家和社会即可以用数目字管理,亦即是过去以农业社会之生活方式作为施政的基础,现在利用商业社会里的生活方式。这样反能使读者看清这种改革之内涵,比一种呆板的定义更实用(可是在《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书内,我仍给资本主义赋予定义,详该书页182)。换言之,我重归纳法,不重演绎法。有如我在《万历十五年》内已将中国官僚主义的理
想与习惯叙述得详尽,即无须再将官僚主义这名词搬出来,再制造出一套抽象的理论。
  可能也因为资本主义是一个常用的名词,我不能如是容易地脱身。大家都知道讨论资本主义的前有马克思[其实马克思未曾在字面上引用"资本主义"这一名词,只称为"资本家时代"(capitalist era)
  以及"资本体制之立场"(kapitalischer grundlage),
  后有韦伯,今日有不少的理论家自己已钻入"逃墨则归于杨,逃杨则归于墨"的境界。我个人即有此经验。有人问我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家,我说不是,对方就说那你一定相信韦伯了。
  可是事实不是如此简单。在这情形之下,我们也可以再引用孟子所说"尽信书,不如无书"。韦伯叙述欧洲脱离中世纪而进入现代时,思想信仰上的解放,有如路德及加尔文的神学,赋予教徒以自信,使他们将宗教上的信仰应用到日常生活上去。这种"新教伦理"使各人心、口、手一致,所以思想与行动合理(rational) ,
  非如此,令人预为筹谋的法制即无法执行,法制合理化,才有资本主义。这种说法具有极高度理想主义之成分,只能令人长思,无从证实。一种带集体性的基本思想,行见于社团当然有长远的影响。我上面就讲到爱面子,重英雄崇拜,人与人之关系为单元而非多元,就助长了军阀体制,也是这个道理。中国的秘密结社、崇拜关公,也是旁的组织原则如权利义务无从合理地划分得清楚,私人义气可以代替这些原则的表现。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得到韦伯启蒙的作用,我也劝各位在研究中国近代史时,注重心理学和社会学。
  可是要靠韦伯作为打开中国秘幕的钥匙,则未免期望太高了。首先我们务必了解韦伯的解释,只能在有选择性的场合上适用[他就引用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
  及富兰克林的言辞支持他的理论],并非新教徒都成为了资本家。据我们所知,世界上资本主义成熟得最早的地方威尼斯,这城市国家始终没有放弃天主教,只是它的主教自己选派,凡教堂对商业的约束它都拒绝遵守,此外并未产生独特的新教伦理。法国与比利时也为天主教的国家,这并未阻止资本主义在这些国家内发展。荷兰因抵抗西班牙以主教加强各地之管制而独立,在独立的过程中加尔文派的力量才逐渐发展。独立运动的领袖威廉(沉默者William de Eerste)
  先为天主教徒,后改信路德派,最后才为加尔文派。至于这地区历来地方自治的力量强,各城市的绅商有势力,独立之后新国家没有其他的逻辑,才锐意经商,作为资本主义最前进的国家,这并非由于教堂的力量促成,也并非受神学或伦理所摆布。
  总之,像韦伯这样的一个思想家,他的地位甚至可能与王阳明对比,不可能由我三言两语抹杀得干净,一个国家和社会从农业体制衍化到商业体制,牵涉万绪千头,不可能没有思想上的大规模调整,韦伯的用处也在这地方。他讲到中国时提到父系威权(patriarchal authority),妨碍合理化地组织劳力(rational organization of labor),我们都无从反对,我昨天就讲到明朝抽税威权由上至下,各人都要规避责任,土地变形,赋税也不能注销,正符合他所说;可是韦伯不知道有北伐,有抗战,他没有听到蒋介石的名字,不知有张学良、宋子文,我们不能从他的言论中,开创写中国近代史的出路,反之,我们过于崇拜他,只会禁锢我们的思想。
  以上说及韦伯各点更可用于马克思。马克思曾说及:"人之自觉不能决定他们的生存,只有他们社会上之生存决定他们的自觉。"在这一点他的结论为:"物质生活上的生产方式决定了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之特征。"(摘自《政治经济评论》Critique of Political Economy)他的劝告使我们注重经济史,因为他所说经济开头,思想随之转变。可是实用时也有限度,如当年很多台湾人士回大陆,发现大陆上的人主要的还是一个传统的中国人。所以,我们仍要保持"尽信书,不如无书"的态度。
  《共产党宣言》里面提到资本主义萌芽,不少的中国学者也随着依样(画)葫芦。西方的萌芽,基于"外放分工"(puttingout system),亦即在纺织业初开始时,不设工厂,投资者将原料挨家逐户地分配给劳工的家庭,各人在家中纺织,织成后,投资者又将成品收集,发给工资。从这种组织与系统,产生了以后的工厂,于是形成日后的资本主义。以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家就抓住这外放分工办法,作为资本主义萌芽的重点。
  恰巧明清之间长江下游地区的纺织业也采取了这种外放分工办法,不少大陆方面的历史学家也就抓着这点作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证明,咬定资本主义已于16世纪在中国开始组织。以后这说法也被日本、英国和美国的学者所接受传播。可是世界上有名花异卉,萌芽了300多年,还没有结实成果?可见得过于相信威权,可以否定本人的判断能力。
(二) 过渡期间的社会与经济(5)
  所以我的答案:我不是韦伯的信徒,更不是马克思的附和者。我觉得要将中国与现代西方比较,务必要将整个体系拿出来比较。我们曾讲到明清的财政税收系统,我们也就可以看出这是一种独特的体制,在交通、通信、统计科学、测量技术尚未展开之际,中国皇帝就要向全国的小自耕农抽税,小民也雇不起律师,于是笼统马虎,一切只仗威权,这是内向而不带竞争性(introvert and noncompetitive)的体制,只能在闭关自守的情形下维持现状,不能门户开放。
  这样看来,也可见得门户洞开之后,天翻地覆的局面了。我曾讲到1930年的情景。蒋介石和国民政府也还只在一种创造的阶段。他的财政税收也还在草创开始。只表现着中外体系冲突时,新中国发觉旧系统无可改造利用,一改即都要重新组织。中国与外国的区别何在?这是一种特殊的农业体制,面对一种特殊的商业体制。商业重信用,所以它能够使资金广泛地流通,经理人才不分畛域地任用,技术上的支持因素如交通、通信、保险等业通盘支配。这种种条件要能做到必须有法律支持,而且法律要能生效,也要从下端做起,厘定各人的权利与义务,不能全靠义气与私人道德。
  在目下历史学发展的过程内,我不主张先作一部完整的社会史和中国近百年的经济史。因为整个尚在动态之中,材料很难收集,而且在一种广大的群众运动之中,局部的逻辑,不能算数。有如当日李、白、冯、阎的心理状态,与地方因素支配他们部队的情形,很难得到中肯的描写,而且统计数字更谈不上。刻下西方学者有的已循着学院分工的办法,如是做去,我已经提到膏腴万顷被当作肥沃的田一百万亩,再不然也染上了骂历史的坏习惯,将一种组织还没有条理游动状态的情形,和西方业经稳定的情形比,以至贪污无能,各种不负责任的指摘,占满篇幅,这些都不是正规之历史。我想将来都会被淘汰。
  我的建议:我们打开中国现代史的出路办法,仍从军事政治史的纲目着手,不过每一个题材之内,加入社会学、经济学之成分。同时经常记着"〖HTH〗立〖HTSS〗"这个字的意义,亦即上与下之组织,与当中法制性的联系;又和以前的事和以后的事对照,比如中原之战必与北伐及抗战有关,尚且不被过去之威权所蒙蔽。我想大家都如是做去,中国的历史,三五年后必有一番新面目,也会充沛着积极的成分。
(三) 现代的展望(1)
  上两次我提及明清政府在交通、通信条件尚不具备之下,由中央政府向全民抽税,因此管制严、效率低、税收数额短少,民国成立以来承袭了这种体制,对以后局势之展开至为不利。又谈到过渡期间,旧体制确已崩溃,新系统尚未登场,人与人之间不能立即履行新时代之权利与义务。即在军队之中我们也只能以"有面子"和"无面子"的态度对人对事,这表现掌握群众心理的仍是旧时代的社会价值。然则在最黯淡的阶段,社会之衍化,并未停止。有如1930年的中原大战,表面看来只是祸国殃民,其实中枢借此一战,革除了过去之厘金,代之
以统税。统税所辖的为火柴、水泥、卷烟、棉纱及面粉。这些商品在工厂里生产,也显现着人民之衣食住行,开始向现代的方向走。虽说进度仍有限,中枢想统一全国的程度仍不够,只是现代化的程序已经发轫,也由经济生活开始,影响到其他的各方面。
  现在我仍循着这次序,继续讲述中国长期革命的重要里程。
  新中国的高层机构由蒋介石及其率领的国民政府,经过对日抗战造成。
  可是直到今日很少人看出这段历史的积极性格,一般的观感即是贪污无能。
  很奇特的,贪污之由来乃是预算不足以覆盖应当解决的问题。例如1936年,已算是抗战之前夕,整个国家的预算只有12亿元,以当日3:1汇率计算,只值美金4亿元,这种数字见于《中国年鉴》,也载在《剑桥中国史》。这是一个微小的数目,不可能用之于供应全国陆海空军,经理庞大的文官组织,以及兴实业,办教育,维持全国的交通、通信。于是预算经费覆盖之不及,只能指令负责人就地征发,有时采包办制度。同一性质的问题采用不同的经理方式,于是整个组织不能在数目字上管理。即是原列入预算里的经费,也可能由经手人中饱。其采取包办的一部更毋庸议。追根溯源,还是所掌握的资源不足以对付当前的问题。
  愈离中枢愈远,其处置问题的情形愈不堪问,于是也招惹上一个无能的责备。
  我个人无意为贪污无能辩护。一个官员贪污,也是贪污。一个将领无能,也是无能。只是抗战期间动员300万到500万的兵力,在统一的军令之下,以全国疆域为战场,与强敌作八年生死战,为亘古所未有。亦即在中国历史上,自秦始皇至光绪、宣统没有过类似的事情。各位听我讲到传统中国财政税收的情形,也就明了中国以文教治国,几百年对内不设防,连动员的能力也没有。国民党军队被驱入内地之后,工厂数只有全国6%,发电量只有全国4%,于是苦肉计有之,空城计有之。
  我在1941年在国民党军队当排长的时候,军政部只能供应我们一套夏季制服。遇到天晴我们带着士兵在河中洗澡,赤着身体将衣服在河内洗涤,在树枝上晾干,以作换洗。迄至9月才由军政部发下一笔钱,说是另一套制服之代金,可是发下来的钱就不够,滇南万山之中也无处购买,更缺乏交通工具。最后只能由我们师长令一个军需化装为商人,逾境去日本人占领的越南,买下一批白棉布,回头用土法染成黄绿色,又缝剪为运动员式的短衣短裤以节省材料,至是我们官兵才有衣物换洗,其他捉襟见肘的情形,亦无不如此。
  1986年底我来台北参加第二届汉学会议时,即说出我当下级军官时"半像乞丐,半像土匪"。然则对方日本即是因着我们宁死不投降,被我们拖着八年而拖垮。各位只要看到当时日本人,不得下台而焦急的情形,才能体会到抗战的伟大。经过这一段奋斗之后,中国才真实地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军阀体制才算解体,国家的高层机构才有着落。我们若带着批评的态度读这段历史,可是也不要完全忽视自己的成就。
  至于拖垮日本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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