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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的城市(皮雷纳)

_2 亨利·皮雷纳(比利时)
  [9]里歇:《历史》,第3服,第103页(约985年):“商人区像城镇一样筑起围墙,默兹河将其与城镇隔开,架有两座桥使其与城镇相连。”
  [10]在斯特拉斯堡的老城市法中,新的居民点称为外城(urbs exterior)(F.科伊特根:《城市制度史的文献》,第93页,柏林,1899年)。
  [11]《康布雷主教言行录》(《德意志历史文献·著述》,第7卷,第499页)。
  [12]F.基内:《普罗旺斯政治制度史》,第212页。
  [13]《法理汇要》,第16、59册:“所谓港口,乃四面围起之处,由此进出口商品。”塞维利亚的伊西多鲁:《词源学》,第14册,第8章,第39,40节:“因运出商品而谓之港口。”
  [14]这个词在这里好像属于第二变格法,例如见《厄帕尔基生平》(《德意志历史文献·墨洛温王朝的著述》,第3卷,第557页):“Navis ipsa,
omnibus portis relictis, fluc-tibus valde oppressa
etc.”(离开港口之后,船身被波浪冲击很甚。)(portus本属拉丁语第四变格法阳性名词,而上句中之portis属第二变格法阳性名词复数夺格。——译者)
  [15]在12世纪这个词还保留着码头的原义。“在布里萨克堡和斯特拉斯堡内无一般人称之为码头(Ladstadtt)的港口,只在布里萨克附近有之”(根格勒:《古代城市法》,第44页)。
  [16]H.皮雷纳:《中世纪城市制度的起源》(《历史杂志》,第57卷,第12页)。
  [17]默里:《新英语辞典》,第7卷,第2部分,第1136页。
  [18]《圣沃马里的奇迹》(《德意志历史文献·著述》,第15卷,第841页)。
  [19]H.皮雷纳:《十二世纪以前佛兰德尔的城市》(《东部和北部年刊》,第1卷,第22页)。
  [20]对于巴韦和通格雷我们可以得出同样的看法,这两个城镇在罗马时代是高卢北部的重要行政中心。由于不位于河道上,它们未受到商业复兴的好处。巴韦于9世纪时消失了;通格雷今天还存在,但已无关重要。
  [21]自然不是说每个城市的演进过程都是完全一样的。并非各地的商人郊区都像例如佛兰德尔的城市一样与原来的城堡有着明显的区别。根据当地的情况,外来的商人和工匠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聚居起来。我只能在这里勾画出这个问题的大的轮廓。见N.奥托卡尔著《法国城市史试编》(第244页,彼尔姆,1919年)的看法。
  [22]1042年,圣奥梅尔的市民教堂由某一个名叫朗贝尔的人出资修建,非常可能他本人就是该城的市民(A.吉里:《圣奥梅尔市史》,第369页,巴黎,1877年)。1110年,奥德纳尔德的小教堂由公民们(cives)建立(皮奥:《埃纳默修道院文件集》,第11、12节)。
  [23]见12世纪初期布鲁日的地图(布鲁日的加尔贝:《好心的查理遇害始末》,H.皮雷纳校注,巴黎,1891年)。
  [24]波雷提乌斯:《法兰克王国软令汇编》,第2卷,第405页。参阅迪姆勒:《法兰克王国年表》,第2版,第3卷,第129页,注4。
  [25]见本书第91页注3所引用有关康布雷的文献资料。12世纪初期布鲁日城还只用木栅防御。
  [26]见本书第63页注2。
  [27]根特在11世纪时必定已成为一个织造中心,因为《马卡里伊生平》(《德意志历史文献·著述》,第15卷,第616页)谈到附近的领主把他们的羊毛送到那里。
  [28]关于这一点见《康布雷锡堡圣安德烈年表》(《德意志历史文献·著述》,第7卷,第540页)和《特鲁多宁西乌姆修道院院长言行录》(《德意志历史文献·著述》,第10卷,第310页)。
  [29]奥恩(aune),古尺,合1.18米。——译者
  [30]在11世纪时,《圣巴沃尼斯的奇迹》(《德意志历史文献·著述》,第15卷,第594页)指出在根特“那些世俗人根据他们的职业被称为制革匠”。无疑这些工匠是从外地来的。
  [31]H.皮雷纳:《尼德兰的古代民主政治》,第225页。
  [32]H.拉邦德:《博韦及其公社制度史》,第55页(巴黎,1892年)。
  [33]见吉芒的非常有教益的文献资料:《阿拉斯的圣瓦斯特修道院文件集》,范·德里瓦校注(阿拉斯,1875年)。12世纪初期,该修道院把它的花园、果园、麻风病院如同厄尔门弗雷狄区(Le
vicus Ermenfredi)一样划分出去修建住房和客店(第155、157、162页)。
  [34]关于这些城市地产的情况,见G.代马雷:《中世纪的特别是佛兰德尔的城市中地产的研究》(根特,1898年)。——就我所知,最早提到城市土地解放的资料是在11世纪初。
  [35]高级审判权指古时授予领主的生杀大权;低级审判权指古时授予领主的处理一般案件的权力。——译者
  [36]“一个未被认出的农奴不应从那里拉走,而一个为诚实的人所证明的农奴,无论是基督教徒还是萨拉森人,都应无可争辩地交给他的主人。”〔《卡斯特罗卡尔邦的法律》(1156年),载《西班牙法律史年鉴》,第1卷,第375页(马德里,1924年)〕。尽管这份文献资料的日期较晚而且源出于西班牙,然而它非常清楚地表明了起初各地移居城市的农奴的状况。
第七章 城市制度
第七章 城市制度
  新生的城市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特别复杂的社会环境,一个存在着极其大量的差别和各种各样的问题的社会环境。在城市中两种并存而不融合的居民之间,暴露出两个不同社会的对立。旧的领地组织及其各种传统、观念和感情(这一切可能不是从领地组织中产生,但是接受了领地组织的特别色彩)要对付突然向它提出的需要和愿望,这些需要和愿望同它的利益相抵触,为它所不适应,开始时它顽强地抵制着。
  旧的领地组织之所以退却是不得己的,因为新的局面有其十分深远的和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旧的领地组织不可能不受到影响。或许社会当局开始时未能正确判断在其周围发生的变革的意义。由于低估了变革的力量,社会当局开始时进行抵制。仅在以后,而且通常很迟,它才顺从于不可避免的事情。变化总不是一下子发生的。常常有人将抵制归因于“封建专制”或“僧侣的妄自尊大”,这是不公正的,抵制有其更为合乎情理的动机。中世纪发生的事情也就是从那时以后常常发生的事情。旧秩序的既得利益者努力保卫旧秩序,并非仅仅因为他们要确保自己的利益,或许更因为对他们来说保存旧社会是责无旁贷的。而且请注意,这种社会为市民阶级所接受。他们的要求以及可以称之为他们的政治纲领的东西,绝对不是旨在推翻这种社会;他们不加争议地承认王侯、教士和贵族的特权和权力。他们并不想要搞个天翻地覆,而只想要得到简单的让步,因为这是他们的生存所必需的。而且这些让步只限于他们自己的需要。他们完全不关心他们来自其中的农村居民的需要。总之,他们只要求社会给予他们一个与他们所过的那种生活方式相谐和的位置。他们不是革命的,如果他们有时诉诸暴力,也并非是仇恨旧制度,只不过是迫使其让步而已。
  略述一下他们的主要要求,就足以相信这些要求并未超出最低的限度。他们所要求的首先是人身的自由,这保证商人或工匠可以来往和居住于他们所愿意的地方,并且可以使他们自己和孩子的人身摆脱对领主权力的依附。其次他们要求赐予一个特别法庭,这样他们就可以一举摆脱他们所属的审判管辖区的繁复以及旧法律的形式主义的程序给他们的社会和经济活动造成的麻烦。再次他们要求在城市中建立治安,即制定一部刑法以保证安全。再次他们要求废除与从事商业和工业以及占有和获得土地最不相容的那些捐税。最后他们要求相当广泛的政治自治和地方自治。
  然而这一切远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和得到理论原则上的说明。在最初的市民阶级的思想中,没有任何人权和公民权的观念。他们要求人身的自由,也并非把自由当作天赋的权利。只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他们才寻求人身的自由。这是千真万确的,例如在阿拉斯,商人企图冒充圣瓦斯特修道院的农奴,以便享受给予农奴的免缴商品通行税的权利[1]。
  从11世纪初期起市民阶级开始企图反对使他们受到损害的现状。此后他们的斗争再未停止。经过各种曲折,改革运动不可抗拒地向目标迈进,必要时大力粉碎抵挡他们前进的阻力,在12世纪时终于达到把基本的城市制度授予城市的目的,这将成为城市组织的基础。
  我们看到商人在各地发动和领导事变,这是再自然也不过的事情。他们是城市居民中最活跃、最富裕、最有影响的分子,他们最难忍受损害他们的利益和自信心的处境。[2]尽管时间和环境迥异,他们当时所起的作用正好比得上18世纪末期以后资产阶级在结束旧制度的政治革命中所起的作用。无论此时或彼时,与社会变革最为直接有关的社会集团领头反抗而为群众所追随。在中世纪如同近代一样,民主政治是在杰出人物的推动下开始的,他们将自己的纲领塞进人民群众纷乱杂沓的愿望之中。
  主教管辖的城镇首先成为斗争的舞台。如果将这一事实归因于主教们个人的品格,那肯定是错误的。反之,他们之中非常多的人以明智地关心公共福利闻名。卓越的行政官员在他们之中并不罕见,在几个世纪中人们一直怀念他们。例如在列日,诺热(972-1008年)攻打为害邻里进行抢劫的领主们的城堡;将默兹河的一条支流改道,使得列日城市清洁;还加强了列日城的防御工事。[3]类似的例子还可以随便举出康布雷、乌德勒支、科隆、沃尔姆斯、美因兹和德意志的许多城镇,在锡封权斗争以前,皇帝们总是尽量给这些地方任命在才智和精力方面都是出类拔萃的高级神职人员担任主教。
  但是主教们愈是意识到自己的责任,他们就愈是想要捍卫自己的统治拒绝臣民的要求,并且愈是想要将臣民保持在专制独裁和家长式的制度之下。而且由于精神权力和世俗权力集中在他们手中,在他们看来任何让步对教会都是危险的。还不应忘记,他们的职责使得他们常驻在他们的城镇,理所当然地担心市民阶级的自治将会给他们造成困难,因为他们就生活在市民阶级之中。最后,我们已经知道,教会对商业很少同情。教会对商业持怀疑的态度,这自然使得教会对商人以及聚集在他们后面的人民群众的愿望充耳不闻,妨碍教会理解他们的要求,并且使得教会对他们的力量产生错觉。由此产生误解、摩擦,很快成为相互的敌对,从11世纪初期起,敌对终于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4]
  运动发端于意大利北部。在那里商业生活出现较早,它的政治后果也就较快地表现出来。遗憾的是关于这些事变的详细情况所知极少。可以肯定,当时折磨着教会的动乱必然加快事变的发展。有些修士和神甫发动一场运动反对教士的恶习,攻击西蒙式以及教士结婚,谴责世俗当局干涉教会的管理,城市的人民热烈地站在这些修士和神甫一边。主教们是由皇帝任命的,就为这一点而受到牵累,因此面对着一支反对力量;神秘主义、商人的要求和工业劳动者中间由贫困引起的不满,这些因素结合在这支反对力量之中,相互得以加强。可以肯定,有些贵族参加了这种动乱,因为这给予他们动摇主教统治地位的机会;他们与市民、帕塔兰(保守派对其敌手的蔑称)采取一致行动。
  1057年,在当时已是伦巴第城镇皇后的米兰发生了反对大主教的骚乱。[5]锡封权争吵的发展自然使得骚乱蔓延开去,随着教皇的主张胜过了皇帝的主张,骚乱也就越来越朝着有利于叛乱分子的方向发展。或是经过主教的同意或是通过暴力,一些城市设置了称为“执政官”(consuls)的负责城镇行政管理的地方长官。[6]最早见诸文字或许并不是最早存在的执政官,于1080年出现在卢卡。在1068年已有关于该城“公社法庭”(Curtis
communalis)的记载,这是城市自治所特有的征兆,在这同一时期其他许多地方一定还存在城市自治。[7]到1107年才有资料提到米兰的执政官,但是肯定他们早就已经有了。执政官一出现就明显地表现出公社长官的特点。他们从社会各阶级中,即从资本家(capitanei)、武士(valvassores)和公民(cives)中选聘,他们代表城市公社(commun-io
civitatis)。这种地方长官职位的最大特点是其任期的年度性,因此显然不同于封建制度所独有的终身官职。职位的年度性是由职位的选举性产生的。城市居民掌握着权力,他们将权力委托给他们自己任命的代表。这样既显示出选举的原则,也显示出监督的原则。城市公社从其初创之时就建立了为它自己行使职权所必需的工具,并且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它从此以后一直沿着走下去的道路。
  执政府不久从意大利传播到普罗旺斯各城市,这是它完全适合市民阶级切身需要的明证。马赛在12世纪初,最迟在1128年,有了执政官[8],以后在阿尔和尼姆发现了执政官,随着商业以及连带而来的政治变革在法兰西南部逐步蔓延,执政官也就渐渐遍及该地区。
  几乎与意大利同时,在佛兰德尔地区和法兰西北部建立起城市制度。这是不足为奇的,因为这一带像伦巴第一样是强有力的商业策源地。幸好这里的资料比较丰富和详细。这使得我们可以相当清楚地弄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并非只有主教管辖的城镇引人注意。除此以外,其他活动中心也很出名。但是我们首先应该弄清楚它的性质的那些“公社”是在主教管辖的城镇的墙垣之内建立的。最早的恰好也是最知名的是康布雷的公社。
  11世纪时该城大大地繁荣昌盛起来。在原来城镇的墙脚之下居民聚集形成一个商业郊区,1070年四面筑起了围墙。郊区的居民难以忍受主教及其城堡主的权势。当1077年主教热拉尔二世必须离职去德意志接受皇帝的锡封时,居民秘密准备叛乱。他刚刚动身,人民群众在该城最富有的商人们的领导之下起来暴动,占领城门,宣布成立“公社”(Communio)。因为一个名叫拉弥尔杜斯的改革派神甫当众揭发该主教是西蒙式人物,并且在人们的内心深处激发起这时正在鼓动伦巴第的帕塔兰起来造反的神秘主义思想,所以特别是穷人、工匠、织工更加积极地投入斗争。如同在意大利一样,宗教热忱给政治要求灌注了力量,公社在全城欣喜若狂的气氛中宣誓成立。[9]
  这个康布雷公社是阿尔卑斯山以北已知的公社中最老的一个。它看来既是一个战斗组织,也是一个维护社会治安的工具。主教定必卷土重来,务须做好抵抗的准备,因此迫切需要采取一致行动。举城宣誓休戚与共,这种在战斗前夕由市民们宣誓成立的联合组织正是第一个城市公社的基本特征。
  然而公社的成功只是昙花一现。主教闻讯以后急忙赶回,并且终于暂时恢复了他的权势。但是康布雷人的创举立即引起人们效法。以后几年中在法兰西北部大多数城市建立了公社组织:1080年左右在圣康坦,1099年左右在博韦,1108至1109年在努瓦荣,1115年在拉昂。在初期,市民阶级和主教经常处于敌对状态,可以说处于临战状态。在双方都深信自己有充分理由的敌手之间只有武力才能解决问题。夏尔特尔的伊韦劝告主教们不要让步,并且认为他们在暴力威胁下对市民所许的诺言是无效的。[10]诺让的吉贝尔也以轻蔑和仇恨的态度谈到农奴为摆脱领主的权势和剥夺领主最合法的权利而成立的“瘟疫性的公社”。[11]
  然而,尽管如此公社还是取胜了。公社不仅由于人员众多而有力量,并且王室对公社的事业感到兴趣(在法兰西,自路易六世统治时起,王室开始重新得势)。正如教皇们在同德意志皇帝们的斗争中依靠过伦巴第的帕塔兰一样,12世多卡佩王朝的君主们支持市民阶级的努力。
  或许这不能说君主们有一项原则性的政策。乍看起来他们的行为似乎充满了矛盾。他们的总的倾向是支持城市,这一点仍然是毋庸置疑的。由于考虑到本身显而易见的利益,王室不得不非常急切地支持高度发展的封建制度的敌手,所以每当能够支持市民阶级而又不受到牵累时,王室就予以支持,因为市民阶级起来造他们的领主的反,实际上是为王室的特权而战斗。把国王当做他们的争端的仲裁者,对于斗争双方来说就是承认君权。因而市民进入政治舞台的结果削弱了封建国家的契约原则而有利于君主国家的专制原则。王室不可能不懂得这一点并抓住一切机会向公社表示好意。公社实际上是在为王室而奋斗,虽然它并未有意这样做。
  尽管有人把通过暴动而建立城市制度的法兰西北部主教管辖城市特别名之为“公社”,但是应该注意不要夸大它们的重要性和独创性。没有理由说在公社城市和其他城市之间存在基本的差别。它们仅在次要的特征方面彼此有所不同。归根结蒂它们的性质是一样的,其实都是公社。事实上在所有的城市中市民都组成一个社团——全城公会(universitas)、共同体(communitas)、公社,其全体成员相互依赖,构成一个整体中不可分离的各个部分。所有中世纪的城市,无论解放如何得来,都不是由一群乌合之众所组成。中世纪的城市本身是一个个体,但是一个集体的个体,即一个法人。严格意义上的公社可能要求得到的全部东西是:独具特色的组织制度,主教的权利同市民的权利明确分开,以及通过强有力的合作组织专心致志于保卫市民的地位。但是所有这一切是由这些公社诞生时所处的环境所产生的。虽然这些公社保留着暴动组织的痕迹,但是不能够为此在所有城市之中给予这些公社一种特殊地位。甚至可以看到,与一些仅仅通过和平演变而出现公社的地方相比较,某些通过暴力产生的公社所享受的特权的广泛程度还小一些,审判权和自治权还不如那些地方完全。有时候有人将“集体领地”这个名字专门用于通过暴力产生的公社,这显然是错误的。下文将谈到所有充分发展的城市都是这样的领地。
  因此,暴力在建立城市制度方面远非必不可少的。在大多数从属于世俗王侯的城市中,城市制度的成长一般来说无需借助于暴力。不应该将这种情况归因于世俗王侯对政治自由有什么个人的好意。但是促使主教反对市民的动机对于大封建主来说并不存在。他们对于商业没有任何敌意;反之,商业加速了他们地区内的商品流通,从而增加了商品通行税卡的收入和铸币厂的工作(铸币厂必须满足日益增长的对于货币的需要),所以他们逐渐受到商业的好处。因为他们没有首府,经常在其领地内巡回,只是偶尔住在他们的城市,所以他们没有理由与市民们争城市的管理权。巴黎是12世纪末期以前惟一可以看作是一个真正的首都的城市,巴黎未能获得自治城市组织,这一点是很能够说明这个问题的。促使法兰西国王保持对其常驻地的控制的关切之心,公爵和伯爵们是完全没有的,因为国王深居简出,而他们则漂泊不定。最后,他们不可能以不愉快的心情看见市民阶级向城堡主夺权,因为城堡主已经成为世袭的,他们的力量使王侯们感到不安。总之,他们有与法兰西国王同样的动机对城市表示好感,因为城市削弱了他们的封臣的地位。然而我们并未见到他们有意地给予城市以援助。一般来说他们只限于听之任之,他们的态度几乎总是善意的中立。
  没有任何地区比佛兰德尔更为适合于研究纯粹世俗环境的城市起源问题。在这个从北海沿岸和西兰群岛绵延到诺曼底边界的大伯爵领地中,主教管辖的城镇不比其他的城市发展得快。泰鲁阿纳(其主教管区包括伊塞河流域)就始终是一个半农村的小镇。虽然阿拉斯和图尔内(其宗教审判权扩及所在地区的其余地方)变成了大城市,然而却是10世纪时形成活跃的商人聚居地的根特、布鲁日、伊普雷、圣奥梅尔、里尔和杜埃使我们有可能特别清楚地观察城市制度的诞生。这些城市之所以更为适合于研究这个问题,那是因为这些城市都是用同样的方式组织起来,属于同样的类型,每个城市给我们提供一部分情况,我们就可以准确无误地将其组合成一整幅图画。[12]
  所有这些城市首先表现出来的一个特点是:它们都是环绕一个可以说是它们的核心的中心城堡形成起来的。在这个城堡的脚下居民聚集形成一个港口即新堡,那里住满了商人,自由的或农奴出身的工匠加入进去,从11世纪起呢绒工业集中到了那里。城堡主对城堡和港口行使权力。移民所占用的土地有相当多的地段属于修道院,其余的属于佛兰德尔伯爵或领主们。一个执行吏法庭设于城堡之内,由城堡主主持。然而这个法庭的权能一点也不适合于城市。它的审判权扩及以城堡为中心的整个城堡地区。组成这个法庭的执行吏们居住在这个城堡地区,仅在庭审的日子来到城堡。很多案件属于教会审判权的范围,那必须去到主教管区的主教法庭。各种各样的义务压在城堡和港口的土地和居民的头上:地租,用以维持担任城堡防卫任务的骑士的给养的贡赋(货币或实物),以及向所有由陆路或水路运来的商品征收的通行税。所有这一切由来已久,形成于领地和封建制度鼎盛时期,而丝毫不适合于商人的新的需要。设在城堡里的机构不是为商人建立的,不仅对他们没有帮助,相反妨碍他们的活动。过去的残余沉重地压在现在的需要之上。显然,由于前面已经阐述而无需再谈的理由,市民阶级感到处处掣肘,要求为他们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改革。
  这些改革必须由他们主动争取,因为他们既不能指望城堡主也不能指望他们占用其土地的修道院和领主们来实现改革。但是,在像港口那样混杂的居民之中也必须有一批人受到群众的拥戴,有足以领导群众的力量和威信。从11世纪上半叶起,商人们坚定地承担起这项任务。他们不仅是每个城市中最富有、最积极和最渴望变革的成分,而且他们还拥有行会给予的力量。如前所述,商业的需要早就促使他们组成称为基尔特或汉萨的行会——不依附于任何权力的自治团体,在那里只有他们的意志才是法律。自由选举产生的首领,即长老或汉萨伯爵(dekanen,
hansgrav-en),注意维护自愿接受的纪律。同仁们定期聚会,饮酒并商议与他们的利益有关的问题。大家合力建立一个财库满足行会的需要;一个会馆即基尔特大厅(gildhall)作为开会的地方。1050年左右圣奥梅尔的基尔特已经是这样。可以设想,非常可能同一时期在佛兰德尔的所有商人聚居地存在着类似的行会。[13]
  商业的繁荣与城市的组织是否良好存在着非常直接的关系,所以基尔特的同仁不能不主动地负责供应城市最不可少的必需品。城堡主没有任何理由阻止他们用自己的财力供应明显急需的用品。可以说城堡主让基尔特很快成为非正式的公社管理机关。在圣奥梅尔,基尔特和城堡主维尔弗里·拉贝(1072-1083年)之间达成一项协议,允许基尔特照管市民阶级的事务。就这样,没有任何法律的根据,商人行会主动地从事于新生城市的建立与管理。它的主动性弥补了政府的无能。圣奥梅尔的基尔特将其部分收入用于防御工事的构筑和街道的维修。毋庸置疑,圣奥梅尔的近邻即其他的佛兰德尔城市也是同样的情况。里尔城的司库在整个中世纪都名为“汉萨伯爵”,在没有古代原始资料的情况下,这一点就充分证明在那里商人行会的首领们也从基尔特的财库里拿出钱来造福他们的同乡。在奥德纳尔德,直到14世纪都有一名公社的长官称为“汉萨伯爵”。在图尔内,在13世纪时城市的财政仍由圣克里斯托夫互济会即商人基尔特管理。在布鲁日,由汉萨的兄弟们的捐助维持城市的财库,直到14世纪民主革命时该城汉萨不复存在时为止。显然由此所产生的结果是基尔特成为佛兰德尔地区城市自治的发起者。基尔特自动地担当起其他人所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正式来说基尔特无权这样做。基尔特之所以能够这样做仅仅由于它们同仁之间的团结,它们团体所享有的威望,它们团体所拥有的财力,最后还由于它们团体对市民阶级集体需要的了解。可以毫不夸大地说,11世纪时基尔特的首领们事实上在每个城市中执行着公社长官的职责。
  或许也正是他们使得佛兰德尔的伯爵关心城市的发展和繁荣。从1043年起,博杜安四世得到圣奥梅尔的修士的重要让步,据此市民建起自己的教堂。从弗里斯兰人罗贝尔统治时期(1071-1093年)起,免除商品通行税、让与土地、限制主教的审判权或减轻兵役义务的特权已经大量地授予正在形成中的各个城市。耶路撒冷的罗贝尔赐予埃尔城以“自由”,并于1111年免除伊普雷市民的裁判决斗。
  由此所产生的结果是市民阶级在伯爵领地的居民中逐渐显出是一个与众不同和享有特权的阶级。市民阶级由一个从事商业和工业的普通社会集团变成一个就这样为王侯政权所承认的合法集团。他们有了这种恰当的法律地位,就必然要授予他们一个独立的司法组织。
  新的法律必须有新的法庭作为执法机关。旧的地方执行吏法庭设置在城堡内,根据陈旧过时的习惯法审判,这种习惯法的刻板的形式主义不可能适应它原非为之制定的一种社会环境的需要,因此旧的执行吏法庭必须让位于一种新的执行吏法庭:它的成员从市民中选聘,能够行使一种满足他们的要求、符合他们的愿望的司法——总之是他们的司法。我们不可能精确地说出这件重大的事情是什么时候完成的。就我们所占有的材料,在佛兰德尔最早提到城市执行吏法庭,即适合于城市的执行吏法庭,是在1111年,那是阿拉斯的事情。但是可以相信,这种类型的执行吏法庭在同一时期一定早已存在于根特、布鲁日或伊普雷这样一些更为重要的地方。不过不管怎么说,12世纪初在佛兰德尔的所有城市都建立起这种重要的新生组织。1127年好心的查理伯爵遭暗杀以后出现的动乱,使市民阶级得以全部实现他们的政治纲领。伯爵领地的觊觎者诺曼底的威廉和以后阿尔萨斯的蒂埃里为争取市民阶级的支持,接受了市民阶级提出的要求。
  1127年授予圣奥梅尔的特许状可以视为佛兰德尔市民阶级的政治纲领的终极。[14]该特许状承认城市为独特的司法地区,拥有为全体居民所共有的特别法律、特别的执行吏法庭和充分的公社自治。12世纪时另一些特许状承认该伯爵领地的所有主要城市享有类似的特许权。从此以后城市的地位得到书面证书的保证和认可。
  然而必须注意不要夸大城市特许状的重要性。无论在佛兰德尔或欧洲任何其他地区,特许状并不包括全部城市法。[15]它们只限于确定城市法的主要轮廓,提出城市法的某些主要原则,解决某些特别重要的争端。在多数情况下它们是特定环境的产物,只考虑到草拟时正在争论的问题。它们不能看作是例如像近代宪法那样经过有步骤的工作和立法的讨论而产生的。市民阶级之所以在几个世纪中以特别关切的心情守护着这些特许状,藏诸保险柜加上三道锁,而且以一种近乎迷信的尊敬对待它们,那是因为特许状是他们的自由的保护神,如果出现违反的情况,特许状可以为他们的反叛辩护,而不是因为特许状包括了他们的全部法律。可以说特许状只不过是他们的法律的框架。围绕着特许状的条款存在着并且将继续不断地发展起大量的习惯法、惯例和不成文的然而必不可少的特权。
  这种情况是千真万确的,所以许多特许状本身就预见到并且预先承认城市法的发展。加尔贝告诉我们,佛兰德尔伯爵于1127年授予布鲁日的市民“ut die in
diem consuetudinarias leges
suascorrigerent”[16],即随时补充其城市习惯法之权。因此在城市法中有比特许状所包含的多得多的内容。特许状只确定了城市法的片段,它有许多空白之处;它既不考虑顺序也不考虑体系。我们不可能期望如同十二表法演进成为罗马法那样在特许状中也发现以后法律演进的基本原则。
  然而通过考证这些特许状提供的材料,相互进行补充,我们可以粗线条地描绘出12世纪在欧洲西部不同地区发展起来的中世纪城市法的特征。因为我们仅仅想要勾画出大的轮廓,因此无需考虑各国甚至各民族之间的差异。城市法是和其他法律(例如封建制度的法律)具有同样性质的现象。城市法是一切民族所共同的一种社会和经济状况的产物。从各个国家来看自然可以指出很多细节上的差别。某些地方城市法的发展比其他某些地方快得多。但是就其实质而言,各地城市法的发展情况都是一样的,下面将仅仅谈及这些共同的实质。
  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当城市法发展到最后阶段时人的身份问题。这种身份是自由的身份。这是市民阶级必要的和普遍的属性。每个城市在这方面都享有“特许权”。农奴身份的一切痕迹在城市的墙垣之内消失。尽管财富的多寡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差别甚至鲜明的对比,然而在身份方面人人都是平等的。德意志的谚语说:“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Die
Stadtluft macht
frei),这条真理适合于所有的地方。从前自由为贵族所垄断;普通的人只在例外的情况下才享有自由。由于城市,自由恢复了它在社会中作为公民的天赋属性的地位。从此以后只要居住在城市的土地上就可以获得自由。每个在城墙内住满一年零一天的农奴,就确定无疑地享有了自由。时效取消了他的领主对他本人和他的财产所拥有的一切权利。出身如何无关紧要。无论婴儿在摇篮之中带着什么烙印,这种烙印在城市的空气中消失。自由在开始时仅为商人在事实上所享有,而现在则成为全体市民依法享有的共同权利。
  尽管这里或那里在市民之中可能还有少数的农奴,他们并不是城市公社的成员。他们是修道院或领地的世袭奴仆,这些修道院或领地在城市中保留着少量不受城市法制约的土地,在那里旧的事态还在继续着。而这种例外的情况正好证实了一般的规律。市民和自由民成为同义词。自由在中世纪是与一个城市的公民资格不可分割的属性,正如今天是与一个国家的公民资格不可分割的属性一样。
  在城市中土地自由与人身自由同时产生。在商人聚居地中,土地实际上不可能由于那些妨碍土地的自由让与、阻止土地作为信贷工具并获得资本价值的刻板繁缛的法律,而始终固定不变并置于商业之外。因为城市内土地的性质改变了,所以土地自由益发不可避免。土地变成了建筑的地面。地面上迅速盖满了鳞次栉比的房屋,土地的价值随着房屋的增多而逐步提高。因此自然而然地出现这样的情况:久而久之房屋的主人获得了建房所占用土地的所有权,至少是持有权。到处旧的领地的土地变成了自由地产即自由租地。城市的租地就这样成为自由的租地。占用土地的人如果本身未成为土地的所有者的话,他也只有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租金的义务。他可以将土地自由地遗赠、让与、出租以及作为他借人的资金的抵押品。当一个市民用房屋作为抵押向别人借款时,他可以得到所需的流动资金;当别人用房屋作为抵押向他借款时,他可以得到与借出的款项相应的收益: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贷款取息。因此与旧的封建的即领地的租地相比,城市法中的租地——在德意志称为城区或城堡法租地,在法兰西称为城堡租地——有非常明显的新颖之处。在新的经济条件之下的城市土地终于获得了适合于它的性质的新的法律。旧的土地法庭或许并未一下子消失。土地解放的结果并不是剥夺旧领主的土地。除非有人赎买,否则他们仍然保留所领有的土地。但是他们对于土地还行使着的领主权,不再造成自由租地持有者对他们的人身依附。
  城市法不仅取消了个人的奴隶身份和土地的奴役状态,而且取消了阻碍从事工商业的领主权利和税收。商品通行税给货物的流通增加了非常沉重的负担,为市民所深恶痛绝,早就力争摆脱之。加尔贝的日记告诉我们,这就是1127年佛兰德尔市民关心的主要问题。正因为僭越者诺曼底的威廉没有履行答应他们的放弃商品通行税的诺言,他们起来造他的反,并且召来阿尔萨斯的蒂埃里。在12世纪时各地的商品通行税都自愿地或被迫地修改了。有些地方以缴纳年金的办法赎买商品通行税;有些地方改变了征收方式。几乎无论哪种情况,商品通行税都差不多完全置于城市当局的监督权和审判权之下。这时城市的长官们负责商业的管理,代替旧的城堡主和领地官员规定度量衡标准,管理市场并且监督工业。
  如果说商品通行税是在移交给城市政权的过程中发生变化的,其他的领主权利则是另外的情况,这些权利与城市生活的自由运转不相容,因而无可挽回地注定要消失。我想在这里谈谈农业时代留在城市外貌上的一些痕迹:付税后方可使用的公共炉灶和磨房,领主强迫居民在那里磨麦子和烤面包;各种各样的垄断权,据此领主享有在某些时间无人竞争地出售他的葡萄园的酒和他的家畜的肉的特权;住宿权,规定当领主在城里逗留时,市民有向他提供食宿的义务;征用权,据此领主可将居民的船只或马匹拨归自己使用;召兵权,规定居民有跟随领主去打仗的义务;各式各样和各种起源的惯例,因为它们从此以后再无用处,所以成为压迫人和使人恼火的,例如禁止在河流上建桥的惯例或者强迫居民提供组成旧堡戍军的骑士们的给养的惯例。所有这些到了12世纪末差不多只留下一点回忆了。领主们在试图抵抗之后终于让步。久而久之他们认识到他们显而易见的利益在于不要为了保留一点微小的收入去阻碍城市的发展,而是要排除城市发展道路上的障碍,促进城市的发展。他们终于理解到这些旧的贡赋与新的事态之间的矛盾,而且终于自己也称这些贡赋为“抢劫”和“勒索”。
  如同人的身份、土地制度和税收制度一样,法律的内容本身也在发生变化。错综复杂和形式主义的司法程序,宣誓保证人[17]、神意裁判、裁判决斗,所有这些常常任凭偶然和欺诈决定案件的判决的原始作证方法,不久就该轮到它们来适应城市环境的新情况了。随着经济生活变得越来越复杂和活跃,根据习惯法采用的官样文章的旧契约逐渐地消失了。裁判决斗在商人和工匠居民中间显然不能长期保留。同时可以看到,在城市长官法庭上,证人作证很早便代替了宣誓保证人作证。古老的偿命金代之以罚款和肉刑的制度。最后,审判时限原来很长,也大大地缩短了。不仅司法程序修改了,法律内容本身同时也在演变。为着讨论婚娶、继承、动产抵押、债务、不动产抵押,特别是讨论商业法的问题,一个全新的立法机关正在城市中形成,而且城市法庭的判例越来越丰富和精确,产生了民事习惯法。
  城市法不仅从民事观点来看,而且从刑事观点来看,也同样具有特色。在像城市那样四方杂聚的地方,在那种充满背井离乡的人、流浪汉和冒险者的环境中,为了维持治安,严格的法纪是不可少的。在任何文明社会中盗匪总是被吸引到商业中心,为了慑服盗匪,严格的法纪也是不可少的。情况确实如此,所以早在加洛林时代城镇看来已经享有特别的治安,最富裕的人在城镇的墙垣之内寻求避难所。[18]我们发现,正是治安这同一个词,在12世纪时用来称谓城市的刑法。
  这种城市刑法是一种特别法,比农村的刑法更加严厉和残酷。它大量使用肉刑:绞刑、斩首、宫刑、肢解。它极其严格地应用同等报复法: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显然企图通过恐怖手段压制不法行为。任何人进人城市的大门,无论是贵族还是自由民即市民,一律要服从于刑法。由于刑法的作用,城市可以说经常处于戒严状态。但是刑法也是城市实现统一的强有力的工具。因为它凌驾于分割这片土地的各种审判权和领主权之上,迫使所有这些审判权和领主权服从于它的无情的法规。它比利益和居住的一致性更有助于使定居在城墙内的所有居民人人平等。市民阶级主要是全体维护治安的人。城市的治安(pax
vine)同时也是城市的法律(
lexville)。象征城市的审判权和自治权的标记首先是治安的标记:举例来说,这样的标记有市场上的十字架或台阶、钟楼(Bergfried,它的钟塔竖立在尼德兰和法兰西北部城市之中)以及罗兰[19]的塑像(这在德意志北部是很多的)。
  城市由于它所具有的治安而形成一个独特的司法地区。由于治安,领土权的法理压倒了人的身份的法理。市民们由于平等地服从于同一种刑法,必然迟早分享同一种民法。城市的民事习惯法普施到治安所及之处,城市在其墙垣之内形成一个法律共同体。
  另一方面,治安大大有助于使城市成为公社。实际上治安要通过誓约来保证。治安以全城居民的集体宣誓作为前提条件。市民的誓言并不限于简单地承诺服从于城市的权力,还涉及一些严格的义务,并且规定维护和使人不妨碍治安这项严格的责任。每个juratus,即每个宣过誓的市民,必须向要求援助的市民伸出援助之手。于是治安在全体成员之间建立起经久的团结。因此兄弟这个词(市民有时称为兄弟),或友谊这个词(例如用于里尔),成为治安的同义语。既然治安扩及到全城居民,那么他们也就在建立一个公社。许多地方的城市长官的称号本身——在凡尔登称为“治安的护卫者”,在里尔称为“友谊的护卫者”,在瓦朗西安、康布雷和其他很多城市称为“治安的管事”——使我们看到治安与公社之间存在着多么紧密的关系。
  城市公社的诞生自然还有其他的原因。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市民阶级很早就感到需要有一项税收制度。怎样得到为修筑最必需的公共工程(首先是修筑城墙)所需的款项呢?需要修建防护壁垒在各地都是城市财政的出发点。在列日地区的城市,直到旧制度结束之时,公社的税收有一个独特的名称:“坚固”(firmitas)。在昂热,最古老的城市账目是城市的“修建墙垣,构筑工事,准备防务”。其他地方拨出一部分罚款用于构筑工事。但是税收自然是公共收入的主要部分。为使纳税人服从,必须借助于强制办法。每个人必须根据自己财产的多少分担为全城利益所需的费用。谁拒不承担这些费用,即应驱逐出城。因此城市是一个强制性的联合组织,即一个法人。照博马努瓦尔的话说,城市形成一个“Com-paignie,laquelle
ne pot partir ne desseurer,ancois convientqu’elle tiegne,voillent les parties ou
non qui en le
compaigniesont”[20],即一个不可以解散的团体,无论其成员愿意与否,它必须存在下去。这就是说,城市既是一个司法地区又是一个公社。
  城市的性质决定它必然有一些需要,为满足这些需要必须设立一些机构,这里还要研究一下这些机构的问题。
  首先,作为一个独立的司法地区,城市必须得拥有自己的审判权。城市法限于城墙之内,与地区的法律即城外的法律迥然不同,所以必须有一个专门的法庭负责城市法的执掌,公社的特权地位也必须赖以得到保障。几乎在任何城市特许状中都不会没有这样一项条款:市民阶级只能受他们自己的地方长官审判。因此地方长官必须从市民阶级中选任。他们必须是公社的成员,这是必不可少的一条。公社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参与对他们的任命。在这里,公社有权向领主指派地方长官;在那里,实行一种比较自由的选举制度;在另外的地方,又使用一些复杂的手续:分级选举、抽签等等,目的显然在于排除阴谋诡计和行贿贪污。法庭的庭长(总管、长吏等),通常是领主的一名官员。可是有时由城市确定人选问题。无论如何,该庭长必须在其宣誓中向城市保证尊重和保卫城市的特权。
  从12世纪初起,有的甚至在11世纪末,好几个城市似乎已拥有自己的特别法庭。在意大利,在法兰西南部,在德意志的几个地方,法庭成员被称为执政官;在尼德兰和法兰西北部被称为执行吏;在其他地方还称为管事。他们行使的审判权相当明显地因地而异。他们并非在各地都无限制地拥有审判权。有时领主将某些特别案件留归自己审理。但是这些地区性的差别无关紧要。基本的东西是:每一座城市由于被承认为一个司法地区,所以拥有自己特有的法官。法官的权限由城市法规定,并且限于城市法行使的地区之内。有时可以看到城市中并非只有一个单一的地方长官的机构,而是有几个这样的机构,各有其专门的职司。在许多城市,特别是在那些经过暴动建立起城市制度的主教管辖城市,可以看到,除了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受领主影响的执行吏以外,还有一个由管事们组成的机构,审理有关治安方面的案件,特别是有权审理属于公社法令范围的案件。但是不可能在这里深入探讨细节问题:已经指出的一般的演进情况也就够了,不必去管无数的具体形态。
  作为一个公社,城市由一个市政会(consilium,curia等等)管理。市政会常常与法庭相叠合,同样一些人既是市民阶级的法官又是他们的行政官。市政会也常常独立存在。市政会成员所掌握的权力受之于公社。他们是公社的代表,但是公社并非大权旁落于他们之手。他们的任期很短,不可能篡夺委托给他们的权力。直到相当晚的时候,当城市组织发展了,管理工作复杂了,他们才形成一个名副其实的最高权力机构,人民对之只有微弱的影响。开始时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负责照管公共福利事业的早期的管事们,仅仅是非常近似今天美国新英格兰地区市镇行政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受委托人,只不过是集体意志的执行者。下述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起初,他们缺少每个行政司法机构的一个基本特点,即一个权力的核心,亦即一个主席。公社的市长实际上是相当晚近的产物。在13世纪以前几乎不存在这种官职。它是属于这样一个时代的东西:在这个时代,城市制度的精神趋于改变,人们感到需要权力更加集中和更加独立。
  市政会进行各个方面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它负责财政、商业和工业的管理,决定和监督公共工程,组织城市的供应,管理公社军队的装备和风纪,建立儿童的学校,提供老贫救济院的经费。它颁布的法令成为名副其实的城市立法。我们只有很少13世纪以前阿尔卑斯山以北的城市法令。但是只要仔细研究这些法令,就可以深信这些法令不断发展和明确了一种较古老的制度。
  或许市民阶级的革新精神和实际见识在行政管理方面比在任何其他方面都更加高度地显示出来。他们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似乎更加值得称赞,因为这是首创的东西。在以前的事态中没有东西可以作为模式,因为必须准备应付的一切需要都是新的需要。譬如试将封建时代的财政制度与城市公社建立的财政制度进行比较。在封建时代的财政制度中,税收只是一种贡赋,即不考虑纳税人的财力,只是压在人民身上的一种既定不变的义务,税收和征税的王侯或领主的领地收入混合在一起,而一点也不直接拨用于公共福利。反之,城市公社的财政制度既不承认例外也不承认特权。全体市民平等地享受公社的好处,也平等地有义务分担公社的费用。每人的分担额与其财产成正比。起初普遍地按收入计算。许多城市一直到中世纪末始终坚持这种做法。另外一些城市代之以消费税,即对消费品特别是食物所征收的间接税,因而富人和穷人根据各自的开支缴税。但是这种城市的消费税与古老的商品通行税丝毫没有联系。前者灵活而后者刻板;前者根据情况或公众的需要来改变,而后者一成不变。此外,无论采取什么形式,税收全部用于公社的需要。从12世纪末起建立了财政检查,从这个时期起可以看到有关城市会计的最早记载。
  城市的供应和工商业规章的制订更为清楚地证明市民阶级在解决他们的生存条件向他们提出的社会和经济问题方面的才能。他们必须维持众多人口的生计,不得不从外面得到粮食;必须保护工匠免受外地的竞争;必须组织工匠的原料的供应并且保证他们的产品的输出。他们之所以能够达到这一步,是因为制订了非常完美地适合于所要达到目标的规章,简直可以认为是同类规章中的杰作。城市经济配得上与其同时代的哥特式建筑。城市经济从头到尾地创造了——也就是说前所未有地创造了——一套比历史上任何时代(包括我们的时代)更为完善的社会立法。城市立法通过取消买主和卖主之间的中间人,保证市民享受生活费用低的好处;毫不宽容地诉究欺诈行为;保护工人免受竞争和剥削;规定工人的劳动和工资;注意他们的卫生保健;规定学徒期;制止妇女和儿童参加劳动;同时成功地保持了城市向附近农村提供产品的垄断权;还成功地为城市的商业在远方找到出路。[21]
  如果市民阶级的市民观念与摆在他们面前的任务不相称的话,上述所有一切都是不可能做到的。市民阶级对公共事务所表现出来的献身精神,确实必须追溯到古典时代方可找到同样的例子。12世纪一份佛兰德尔的特许状称:Unus
subveniet alleritamquam
fratrisuo(像兄弟一样相互帮助吧)![22]这句话说的确实是真实情况。从12世纪起,商人将其利润的很大一部分用来为同乡造福——建造医院,赎买通行税。利欲与地区观念在他们身上结合起来。每个人以他的城市为骄傲,并且自觉地献身于城市的繁荣。这是因为事实上每个人的生活紧密地依赖于城市公社的集体生活。中世纪的公社实际上具有今天的国家所具有的属性。公社保证每个成员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在城市之外,他们则处于一个敌对的世界之中,危机四伏,听天由命。只有在城市之中他们才受到保护,因而他们对于城市有一种近乎热爱的感激之情。他们准备献身于城市的防务,同样他们总是准备将城市装点得比邻近的城市更加美丽。如果没有市民们的欣然捐献,13世纪时修建起来的那些令人赞叹的大教堂则是不可想像的。它们不仅是上帝的神殿,它们还为城市争光,是城市的最美丽的装饰品。它们的巍峨的塔楼使城市名扬远方。大教堂之于中世纪的城市,正如庙宇之于古典时代的城市一样。
  城市的排他性符合于地区观念的热情。由于每个城市当其发展到最后阶段都构成一个共和国,或者不如说构成一个集体领地,所以它把其他城市视为对手或敌人。它不可能超越于本身利益范围之上。它只顾自己,对邻近城市的感情非常近似我们时代的民族主义,不过范围更加狭窄。使城市生气勃勃的市民观念是非常利己的。城市小心翼翼地将自己在城墙之内享有的自由给自己保留着。周围的农民对它来说似乎丝毫不是同乡。它只想到剥削他们以图利。它竭尽全力地防止农民从事由它所垄断的工业生产;它把供应的义务强加于农民;如果有力量,它就使农民屈服于一个专制的保护国。而且凡是能够这样做的地方,都这样做了,例如在托斯卡纳,佛罗伦萨将附近农村置于其奴役之下。
  然而,我们在这里谈的是13世纪初期以后才充分地展现出来的事情。我们只要简略地指出了一种趋势也就够了,这种趋势在城市起源时期只不过刚刚显露出来。我们的意图不过是在描述了中世纪城市的形成之后,说明一下中世纪城市的特点。再说一遍,我们只可能勾画出了中世纪城市的主要轮廓,我们所描绘的中世纪城市的容貌好像拍摄重叠的肖像而得出的面孔。这个面孔的轮廓既与所有的肖像有共同之处,又不完全属于任何一个肖像。
  如果想要在结束这过长的一章时,用一句话总结全章的要点,或许可以这样说:中世纪的城市从12世纪起是一个公社,受到筑有防御工事的城墙的保护,靠工商业维持生存,享有特别的法律、行政和司法,这使它成为一个享有特权的集体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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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H.皮雷纳:《中世纪城市制度的起源》(《历史杂志》,第57卷,第25-34页)。
  [2]H.皮雷纳:《中世纪城市制度的起源》(《历史杂志》,第57卷,第25-34页)。
  [3]G.居尔特:《列日的诺热和十世纪的文明》(布鲁塞尔,1905年)。
  [4]H.皮雷纳:《尼德兰的古代民主政治》,第35页;F.科伊特根:《公会和行会》(耶拿,1903年),第75页。人们发现英格兰的教士同德意志和法兰西的教士一样敌视市民阶级(K.黑格尔:《日耳曼各民族的城市和基尔特》,第1卷,第73页,莱比锡,1891年)。
  [5]豪克:《德国教会史》,第3卷,第692页。
  [6]K.黑格尔:《意大利的城市制度史》,第2卷,第137页(莱比锡,1847年)。关于公社时期以前执政府的起源问题,见E.迈尔:《意大利政治制度史》,第2卷,第532页(莱比锡,1909年)。这个名称似乎从罗马尼阿地区的罗马-拜占庭的市政府衍生而来。
  [7]达维德佐恩:《佛罗伦萨史》,第1卷,第345-350页(柏林,1896-1908年)。
  [8]F.基内:《普罗旺斯政治制度史》,第164页。
  [9]赖内克:《康布雷市史》(马尔堡,1896年)。
  [10]H.拉邦德:《博韦及其公社制度史》,第55页。
  [11]诺让的吉贝尔:《生活杂记》,G.布尔甘校注,第156页(巴黎,1907年)。
  [12]H.皮雷纳:《十二世纪以前佛兰德尔的城市》〔《东部和北部年刊》,第1卷(1905年),第9页〕;《尼德兰的古代民主政治》,第82页;《比利时史》,第1卷(第4版),第171页。
  [13]G.埃斯皮纳斯和H.皮雷纳:《圣奥梅尔商人基尔特的惯例》(《中世纪》,1901年,第196页);H.皮雷纳:《伦敦的佛兰德尔的汉萨》(《比利时皇家学院通报·文科类》,1899年,第65页)。——关于英格兰的基尔特的作用,请对照Ch.格罗斯的基本著作:《商人基尔特》(牛津,1890年)。还见K.黑格尔:《日耳曼各民族的城市和基尔特》(莱比锡,1891年);H.范·代·兰当:《中世纪尼德兰的商人基尔特》(根特,1890年),C.克恩:《汉萨伯爵》(柏林,1893年)。
  [14]A.吉里:《圣奥梅尔市史》,第371页。
  [15]N. P.奥托卡尔:《法国城市史试编》。
  [16]布鲁日的加尔贝:《佛兰德尔伯爵,好心的查理遇害始末》,H.皮雷纳校注,第87页。
  [17]宣誓保证人,指宣誓保证被告无罪者。——译者
  [18]《法兰克王国敕令汇编》,波雷提乌斯校注,第2卷,第405页。
  [19]罗兰(Roland),中世纪传说中的英雄.著名史诗“罗兰之歌”的主人公。——译者
  [20]博马努瓦尔:《博韦的惯例》,第646节,萨尔蒙校注,第1卷,第322页(巴黎,1899年)。
  [21]为着对这方面的城市规章的丰富程度有一个概念,应查阅G.埃斯皮纳斯的不朽著作:《中世纪杜埃的城市生活》(巴黎,1913年,第4卷)。
  [22]1188年埃尔市的特许状(瓦恩柯尼希:《佛兰德尔的城市和法律史》(第3卷,附录,第22页,图比贡,1842年)。
第八章 城市对欧洲文明的影响
第八章 城市对欧洲文明的影响
  城市的诞生标志着西部欧洲内部历史的一个新时期的开始。在此以前,社会只有两个积极的等级:教士和贵族。市民阶级在他们旁边取得了自己的位置,从而使社会得以补全,或者更确切地说,使之臻于完善。从此以后直到旧制度结束,社会的成分再无变化:社会具备了它的一切构成元素,几个世纪来社会所经历的变化,说真的只不过是由这些元素组成的合金的各种不同化合方式而已。
  像教士和贵族一样,市民阶级本身也是一个特权等级。它形成一个与众不同的合法的阶级,它所享有的特别法使它与继续构成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人民群众脱离。再者,如前所述,市民阶级竭力原封不动地保存它的特殊地位并且独占由此而产生的利益。按照市民阶级的想法,自由是一种专利品。役有什么比阶级观念更不宽容的,阶级观念在中世纪末成为市民阶级衰弱的原因以前,一直是市民阶级力量的源泉。然而,就是这个如此排他的市民阶级,承担了向周围传播自由思想并且促使(虽然并非有意)农村阶级逐渐解放的使命。其实,仅仅市民阶级的存在这一事实本身就必然立即对农村阶级产生影响,并且逐渐地缩小起初把市民阶级和农村阶级分开的差别。无论市民阶级怎样千方百计将农村阶级置于它的控制之下,拒绝让农村阶级分享它的特权,将农村阶级排斥于商业和工业活动之外,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市民阶级没有力量阻止事态的发展,它是这种事态发展的原因,除非它本身消失,否则它不可能制止这种事态的发展。
  城市的形成立即动摇了农村的经济组织。在农村进行的生产在此以前仅仅用于维持农民的生活和提供向领主缴纳的贡赋。商业停止以后,没有什么理由促使农民向土地要求不可能卖掉的多余产品,因为再也没有销路。他们满足于应付每天的生活,确信有隔宿之粮,不盼望改善境遇,因为他们不可能想像出还有这种可能性。城镇和城堡的小市场太微不足道,再说需要的总是那些东西,因此不足以激励农民摆脱常规加紧劳动。但是现在这些市场热闹起来,买主的数目大增,农民立即确信他们拿到市场去的农产品可以卖掉。他们怎会不利用这样的大好机会呢?只要他们生产得出来,想卖多少都行。他们立即耕翻以前任其荒芜的土地。他们的工作具有新的意义,使得他们能够赚钱、积蓄和过着愈勤劳愈舒适的生活。由于土地收入的增加部分属于他们本人,所以他们的境遇更好。因为向领主缴纳的赋税是按照领地的惯例固定在不变的比率上的,所以土地收益的增加仅对佃户有好处。
  但是领主自己也有办法从城市的形成给农村带来的新形势中得到好处。他们保留有大量的未耕地、树林、荒野、沼泽或欧石南丛生地。事情再简单不过了,只要将这些土地加以耕种,并且拿这些土地的产品投入新的销路也就行了。随着城市的逐渐扩大和增多,这些新的销路越来越有利可图。人口的增长提供了垦荒和排水工作所必需的劳动力。人是召之即来。从11世纪末起,这个运动看来已经蓬勃开展起来。修道院和地方王侯从此以后将他们领地的贫瘠部分变成可以产生收益的土地。耕地面积自从罗马帝国末期以来未有增加,而这时不断地扩大。树林被清除。西斯特教团从一开始就走上这条新的道路。该教团明智地适应于新的事态,而不是为自己的土地保留旧有的领地组织。该教团采取大规模耕作的原则,并且因地制宜从事收益最大的生产。在佛兰德尔,那里的城市比较富有,需要的东西比较多,该教团就饲养大牲畜。在英格兰,该教团专门饲养绵羊,因为佛兰德尔的那些城市对羊毛的消耗量越来越大。
  与此同时,世俗的和教会的领主们到处建立“新城”。这是对在处女地上建立起来的村庄的称谓,这些村庄的居民以缴纳年金的办法得到一块块的土地。这些新城的数目在12世纪时一直增加,它们也是“自由城市”。因为领主为着吸引耕作的人,答应对他们免除那些压在农奴身上的负担。一般来说,领主只保留对他们的审判权;对他们废除尚存在于领地组织中的老的权利。加蒂内省的洛里特许状(1155年)、香巴尼的博芒特许状(1182年)、埃诺省的普里谢特许状(1158年),向我们提供了新城市特许状的特别引人注目的典型,这类特许状为附近地区所广泛采用。诺曼底的布勒特伊特许状也是这样,12世纪时传到英格兰、威尔士地区,甚至爱尔兰的许多地方。
  于是一种新型的农民出现了,完全不同于旧式的农民。后者以农奴身份为其特征;而前者享有自由。这种自由也是仿效城市的自由,产生这种自由的原因是农村组织受到城市的影响而出现的经济动荡。新城的居民其实是农村的市民。在许多的特许状中他们甚至被称为市民。他们得到显然是从城市制度中借用来的司法组织和地方自治,因而可以说城市制度逾越城墙扩散到农村,把自由传送到那里。
  这种自由在进一步发展过程中,很快就渗入旧领地,那里过时的组织再也不能保持在经过革新的社会之中。或者通过自行解放,或者通过时效或偕取,领主们让自由逐步代替长期以来作为他们佃户的正常身份的农奴身份。土地制度改变的同时,人的身份也改变了,因为两者都是一种正在消失的经济状态的产物。长期以来领地竭尽全力自给自足的所有必需品,现在商业都可以供应。再没有必要每个领地都生产自己用的一切物品,只要到附近城市去就可以买到。尼德兰的修道院的施主们曾将位于法兰西或者莱茵河和摩泽河沿岸的葡萄园捐赠给修道院生产供其消费的葡萄酒,从13世纪起修道院出卖这些产业,因为已无用途,以后经营和维修的费用比收益还高。[1]
  这个例子再好不过地说明,在一个为商业和城市经济所改变了的时代,旧的领地制度必然消失。商品流通变得越来越快,必然有利于农业生产,打破在此以前束缚着它的桎梏,把它吸引向城市,使它现代化,同时使它获得解放。商品流通使人摆脱长期奴役他的土地。商品流通越来越广泛地使自由劳动代替农奴劳动。也只有远离通商大道的地区,旧的人身奴役以及与之相联系的领地所有制的旧形式还是和原来一样严格地长期存在着。在其他各地,由于城市越来越多,人身奴役也就消失得越来越快。例如在佛兰德尔,13世纪初期人身奴役就几乎不存在了。当然还留有某些残余。直到旧制度结束之时,在这里或那里仍有服从于永远管业权[2]或被迫服徭役的人以及负担着领主的各种权利要求的土地。但是,这些过去的残余只有纯粹经济上的意义。几乎总是缴纳捐税而已,纳税的人还是同样地享有完全的人身自由。
  农村阶级的解放仅仅是经济复兴所造成的后果之一,城市既是经济复兴的结果也是经济复兴的工具。在经济复兴的同时流动资本的重要性日益增大。在中世纪的领地时期,除了地产以外别无其他财富。地产确保持有者的人身自由和社会威望,是教士和贵族的特权地位的保证。只有他们才能持有土地,他们的生活依靠佃户的劳动,他们保护和统治佃户。群众处于农奴地位是这样一种社会组织的必然结果,在这种社会组织中,要么占有土地成为领主,要么耕种土地成为农奴,除此别无选择。
  但是随着市民阶级的出现,有一类人跃踞显要位置。他们的生活方式与这种状态是大相抵触的,因为他们不折不扣地是一类离乡背井的人。然而他们却是一类自由的人。至于他们所定居的土地,他们既不耕种,而且也不归他们所有。他们日益有力地显示和证明单凭经售即生产交换价值就可以生活和致富。
  过去只有土地资本,而现在除土地资本以外流动资本的力量显示出来了。在此以前货币是不产生利润的。世俗的和教会的大领主手中垄断着极少量的流通货币,这或是他们向佃户征收的地租,或是教徒给予教堂的施舍,他们在正常情况下无法使货币产生利润。或许有时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些修道院在饥馑时刻同意向处境拮据的贵族放高利贷,后者以其土地作为抵押。[3]但是这种交易在其他情况下是为教规所禁止的,所以不过是权宜之计。在一般情况下,银币被其持有者积攒起来,而且常常变成教会的器皿和装饰品,需要的时候将其熔化。商业解放了那些被禁锢的银币,恢复其原来的用途。由于商业,货币又变成交换的工具和衡量价值的单位。因为城市是商业的中心,货币必然地大量流向城市。由于以货币为工具的交易的数量增加,货币的流通率提高。同时货币的使用也逐渐普遍起来,实物支付逐渐为货币支付所代替。
  出现了一种新的财富的概念:商人的财富的概念,不仅包括土地,而且包括货币和可用货币估价的商品。[4]从11世纪起,在许多城市中已经存在着名副其实的资本家。前面已经举了几个例子,这里无需再讲了。不过这些城市资本家很早就将其部分利润投资于土地。实际上巩固他们的财产和声望的最好办法是购置土地。他们将其部分营利用于购置不动产,首先就在他们居住的城市,然后在乡村。然而他们尤其是变成放债人。商业闯进社会生活所造成的经济骤变,使得不能适应这种情况的领主破产或拮据。这是因为经济骤变加速了货币流通,结果使得币值降低,从而提高了所有物品的价格。城市形成的那个时期是生活费用很高的时期,这个时期对于市民阶级的商人和工匠有利,而对于不能增加收入的土地持有者是难受的。从11世纪末起,他们之中的好些人为了生活下去不得不求助于商人的资本。在1127年,圣奥梅尔的特许状中作为一种流行的做法提到附近的骑士向该城市民签约借款的事情。而且数目大得多的借贷活动这个时期已经在进行。能够提供大宗借款的富商不乏其人。1082年左右,列日的一些商人借钱给圣于贝尔修道院的院长,使得他能够买下舍维尼的土地;并且几年以后他们又借钱给奥特贝尔主教,在戈德弗鲁瓦公爵将要出发进行十字军远征时,买下他的布荣城堡。[5]在12世纪时,国王们自己也仰仗城市金融家的帮助。威廉·凯德是英王的债主。[6]在佛兰德尔,当菲利普·奥古斯都统治初期,阿拉斯出类拔萃地成为一座银行家的城市。布列塔尼的纪尧姆把这座城市描写为钱财满盈,贪财好利,高利贷者麕集:
   Atrabatum… potens urbs… plena
   Divitiis,inhians lucris et foenore gaudens[7]
  伦巴第的城市以及效法它们的托斯卡纳和普罗旺斯的城市在进行这种交易方面大大地超过阿拉斯,教会反对也是枉然。从13世纪初起,意大利的银行家已经将他们的活动伸展到阿尔卑斯山以北,他们在那里的进展如此地迅速,以致半个世纪以后由于他们的资本充足,方法比较先进,他们在各地取代了当地的放债人。[8]
  集中在城市的流动资本的力量,不仅使城市在经济上具有重大影响,而且有助于使城市参与政治生活。当社会只有从土地的占有中衍生出权力时,就只有教士和贵族参加政府管理。封建等级制度完全建立在地产的基础上。采邑实际上只不过是一种租地,由此建立起来的封臣与宗主之间的关系,只不过是佃户与领主之间关系的一种特殊形态。惟一的差别在于封臣对宗主的义务是军事和政治性质的,而不是经济性质的。正如每个地方王侯需要他的封臣的协助和咨询一样,王侯们自己作为国王的封臣,也不得不对国王负有同样的义务。因此只有那些持有土地的人参加公共事务的领导。不过他们只是通过本人的作用来参加领导,用一句惯用的话来说,就是通过他们的咨询和协助。在土地资本仅仅用来维持其持有者的生活的时代,谈不上为满足宗主的需要而做出金钱上的贡献。或许封建国家最引人注目的特点就是财政的原始性。在这方面货币不起任何作用。王侯几乎只有领地的收入填充他的保险柜。他不可能通过税收增加财力。由于财政贫困,他不能任用可撤换的拿薪俸的代理人。他只有世袭的封臣而没有官员,他对封臣的权力只限于封臣的效忠誓言所规定的范围。
  但是一旦商业复兴使得王侯能够增加他的收入,因而硬币开始大量流进他的保险柜的时候,他就立即因势利导。12世纪时长吏的出现是政治进步的第一个征候,这将使得王侯的权力能够形成名副其实的政府,并且逐步将宗主权变成君权。这是因为长吏不折不扣地是一名官员。随着这种不以授予土地而以薪俸相酬劳的、必须每年报告管理工作情况的、可以撤换的人物的出现,一种新型的政府出现了。长吏处于封建等级制度之外。长吏的性质完全不同于旧的世袭的推事、总管或城堡主。两者之间的差别与旧的农奴租地和新的自由租地之间的差别是一样的。相同的经济原因同时改变了土地制度和人的管理方式。正如这些经济原因使农民获得解放,使领主把领地的份地变成征收年贡的土地一样,这些经济原因也使王侯们通过领薪俸的代理人夺取了他们封土的直接管理权。政治革新,像同时代的社会革新一样,以流动财富和货币流通的扩散为条件。如果看到下述事实,就不难信服上述看法的准确:佛兰德尔的商业生活和城市生活比尼德兰的其他地区出现得早,因此佛兰德尔早得多地建立了长吏制。
  王侯们与市民阶级之间建立起来的联系也产生了意义极为重大的政治后果。有些城市由于财富日益增长,影响越来越大,并且在需要时可以建立一支由成千上万装备精良的士兵所组成的军队,对于这些城市不予以重视是不可能的。封建的保守派起初仅仅藐视城市民团的胆大妄为。弗赖辛根的奥托[9]看见伦巴第的公社社员头戴钢盔身披铁甲胆敢与红胡子腓特烈的高贵的骑士相对抗时,他感到义愤填膺。但是这些乡下佬在莱尼亚诺战胜皇帝的军队所取得的光辉胜利(1176年),立即证明了他们能够干出一番什么样的事业来。在法兰西,国王们必然依赖他们的帮助。国王们以公社的保护者和公社自由的捍卫者自居,使人觉得君主的利益似乎与城市的特许权休戚相关。菲利浦·奥古斯都必定从这种圆通的政策中得到好处。在法兰西内部最终确立王权的优势并将法兰西的声威扩展到全欧洲的布维内战役(1214年),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各城市派遣的军队。
  在同一时期英格兰城市的影响也是同样巨大的,虽然以非常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在这里,城市不是支持王权,而是站在贵族一边起来反对王权。因此城市在准备创建议会政府方面做出了贡献,议会政府久远的源流可能要迫溯到大宪章时期(1212年)。
  此外,并非仅仅英格兰的城市要求并且得到相当大程度的参政权。城市的自然倾向是成为城市共和国。毋庸置疑,如果城市有力量的话,城市是会到处成为国中之国的。然而只是在那些国家政权无力与城市的力量相抗衡的地方,城市的这种理想才能实现。
  从12世纪起意大利的情况就是这样,稍晚在皇帝的权力最终衰落以后的德意志的情况也是这样。在其他各地城市未能动摇王侯们的权力,或者像英格兰和法兰西那样,王权十分强大,不可能在城市面前屈服;或者像尼德兰那样,地方主义使各城市不能将彼此的力量联合起来以赢得独立,即使赢得独立也会立即相互搏斗。因此一般来说城市仍然服从于地方政府。但是地方政府并不把城市当作普通臣民看待。地方政府有求于城市的很多,所以不能不尊重城市的利益。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大部分依靠城市,国家随着权限的扩大从而开支的增加,越来越经常地感到需要求助于市民的钱袋。我们已经看到,12世纪时国家就向城市借钱。城市借钱并非不要保证的。它们清楚地知道冒着永远得不到偿还的巨大风险,因而要求新的特许权作为同意借款的交换条件。根据封建法律,宗主只可以向他的封臣征收某些确定的捐税,而且总是限于同样的几种。因此宗主不可能专制地迫使城市缴纳人头税,而且无论怎样急需也不可能向城市索取献纳金。在这方面城市特许状给予城市以最庄严的保证。因此宗主不得不同城市协商。王侯们逐渐地养成一种习惯,将市民召来参加高级教士和贵族会议,同他们共商大事。召开这种会议的例子在12世纪时还是很少的。在13世纪时例子增多。在14世纪时这种惯例以三级会议的制度最后法定下来。在三级会议中城市位居教士和贵族之后,虽然在地位方面居第三,但在重要性方面不久即居第一。
  虽然如上所述城市对于12世纪时在西部欧洲出现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变革具有非常深远的影响,但是乍看起来城市在知识的发展方面似乎未起任何作用。至少到13世纪末才见到从市民阶级中产生出来受着他们的精神激励的文学艺术作品。在那时以前,知识一直为教士所垄断,而且只使用拉丁语。用本国语写的文学作品只是有关贵族的事情,至少是表达贵族的思想和感情。建筑和雕刻只是在教堂的修建和装饰方面产生出一些杰作。商场和钟楼(最古老的样板追溯到13世纪初,例如毁于大战之中的伊普雷的令人赞美的商场)仍旧忠实于宗教建筑物的修筑风格。
  然而如果仔细观察,可以很快发现城市生活确实对于丰富中世纪的精神财富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或许城市文化受着实用观点的支配,在文艺复兴以前阻碍城市文化飞跃发展。但是城市文化从一开始就表现出专门的世俗文化的特性。从12世纪中叶起,市政会关心为市民阶级的儿童建立学校,这是古典时代结束以来的第一批世俗学校。由于有了这些学校,教育不再为修道院的初学修士和将来的堂区神甫所独享。文化知识为从事商业所必不可少,所以不再为教士所垄断。市民早在贵族之前初步学会了读和写,因为对于贵族来说仅仅是知识奢侈品的东西,对于市民来说却是日常的需要。教会必然立即要求对市立学校实行监督,这引起教会和城市当局之间的大量冲突。宗教问题自然与这些争端无关。这些争端的起因仅仅在于城市希望保持对这些学校的控制,这些学校是它们建立的,它们想要保持对这些学校的领导。
  然而在文艺复兴时代以前,这些学校的教育限于初级教育。所有愿意深造的人不得不求学于教士办的学校。书记就是从这些教士办的学校里培养出来的。从12世纪末起,书记不仅起草公社生活所必需的各种法令并且负责城市的通信和会计工作。而所有这些书记都是在俗教徒,因为与王侯不同,城市从未使教士为其服务,教士根据他们享有的特权不受城市的管辖。城市的书记使用的语言自然首先是拉丁语。但是从13世纪初期起,他们越来越普遍地使用本国方言。在行政事务中首先采用本国方言的是城市,这种首创性完全符合于在中世纪文明中以城市为其杰出代表的那种世俗精神。
  而且这种世俗精神与最强烈的宗教热忱结合起来。尽管市民阶级经常与教会当局发生冲突,主教们大量地宣判把他们逐出教会,市民阶级由于反击有时表现出相当明显的反教权倾向,然而市民阶级仍然为深切而热烈的信仰所激励。只需举出挤满在城市中的无数宗教建筑以及大量敬神团体和慈善团体就可以证明这一点。他们的虔诚带着天真、诚挚和无畏,易于越出严格的正统思想的范围。在各个时期他们都以其神秘主义的激情奔放显得与众不同。正是这一点在11世纪时使他们激昂地站在抨击西蒙式和教士结婚的宗教改革者一边;在12世纪时使贝吉纳派和贝加尔派的静修苦行主义在城市中传播;说明了在13世纪时为什么圣芳济会和多明我会的修士在城市受到热烈的欢迎。然而也正是这一点保证了宗教思想中一切新颖的、过分的和畸形的东西都在城市中获得成功。从12世纪起出现的异端邪说,无一不是在城市中有人皈依。这里只要回想一下阿尔比派在城市中传播之迅猛就足以说明了。
  中世纪的市民阶级既是世俗的又是神秘主义的,因而他们为在将来的两个伟大思想运动中所要起的作用做好了非常充分的准备。这两个运动是:作为世俗精神产物的文艺复兴和宗教神秘主义所导致的宗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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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H.范·韦弗克:《中世纪初期比利时的宗教机构如何得到葡萄酒?》〔《比利时语史和历史杂志》,第2卷(1923年),第643页〕。
  [2]永远管业权(le droit de morte-main),指领主对农奴遗产的永远管业权,即世袭农奴死后无法确定继承人,其产业归领主。——译者
  [3]R.热内斯塔:《修道院作为贷款机构的作用》(巴黎,1901年)。‘[4]H.皮雷纳:《资本主义的社会史的各时期》(《比利时皇家学院通报·文科类》,1914年,第269页)。扮[5]H.皮雷纳:《资本主义的社会史的各时期》,第281页。
  [6]M.T.斯特德:《威廉·凯德,十二世纪的一位金融家》(《英国历史评论》,1913年,第209页)。
  [7]布列塔尼的纪尧姆:《菲利普》(《德意志历史文献·著述》,第26卷,第321页)。
  [8]G.比格武德:《中世纪比利时有关金融的司法和经济制度》(布鲁塞尔,1920年)。
  [9]弗赖辛根的奥托(Otto de Freisingen),12世纪著名的历史学家。——译者
斯堪底那维亚(黄仁宇)
斯堪底那维亚(黄仁宇)
  挪威的峡湾(fjord)断岩峭壁,叹为奇观。即使是国都所在的奥斯陆,其峡湾海面宽阔,附近的平地可以开辟为飞机场,与别处不同。当中岛屿起伏,有似黄山诸峰的峰顶出现于云海之上,各种船只,庞然大物在岛屿之间穿插而过,看来间不容发。这次我们有机会到当中一个岛上散步,发现全岛无一尺一寸的沙滩。沿海的边缘全作犬齿状,而且与水面平行有无数横线呈现于其断面之上。彼此相去不过半寸,显然是冰河时期(glacial
age)终结,解冰时在地面上侵蚀的后果。有些专家指出当日此间泥土可能被冲刷而去,远至英伦。
  我们即使是唯物主义的历史学家,面临如斯庞大的自然的力量,也不免要重新猜测人类活动的真实意义。在这机缘之中,就不期而然的在心头涌起一种形而上的思想,有时也带宗教意识。这就是我常倡说的“放宽历史的视界”之尽头,既体会地理因素给人类历史之影响,也要问:是否其后面仍有一个(总揽一切的大方案)Scenario。
  挪威、瑞典与丹麦今日同为世界上最富庶的国家,可是一百年前它们仍为欧洲最贫穷的国家,自十九世纪中期,这三个国家都曾向美洲移民。丹麦的数量较少,瑞典的移民则达一百五十万,是其十九世纪人口之四分之一。挪威在一九O五年独立时人口只二百万左右。可是一九一0年美国的人口调查显示挪威的移民已四十万,挪威移民之子女则六十万。我有一位美国朋友祖籍挪威,他曾说明当日祖父母离开家乡的原因:“那边除了森林之外别无他物。”
  这三个国家有很多相似之处,也有截然不同的地方。大概因地理上的位置大致相同,种族和语言上的因素也非常接近,容易被视为一体。除了极少的例外,这三个国家的男女金发碧眼,皮肤白晰,据说系因长期居住于森林之中,浓雾之下不被阳光逼射之故。今日这三国也同为君主立宪,王室互通婚姻,政治上也都长期带社会主义色彩。在宗教上她们同以路德教为主体,一般教育程度高,也都以造船业和拥有商业舰队著称。
  可是出乎一般概念之外,丹麦的面积不及瑞典的十分之一。挪威是一个狭长的国家,其南北长逾一千里,东西最宽亦不过三百里,而最窄处竟至四里(我们很难想像如此一个疆域对国民心理之影响)。瑞典北部有半年之内在冰点以下,连波罗的海也冻结。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国攻占挪威的理由之一是瑞典输德的矿砂须由挪威港运入;如果当地被英军占领,则重要之战略资源将被截断。此外丹麦地势平坦,农业土地占百分之七十。瑞典所有不过百分之九,挪威只有百分之三。
  在中国人眼里,斯堪底那维亚的历史至短。当地人首先吸引外界注意的为“维京时代”(Viking
Age),时在九世纪及十一世纪。维京人亦即斯堪底那维亚之土著,擅于制造龙舟式的高头船,上置方帆,每船有划桨手三十人,能通行于内河及外海,再配上每船战士六十人即用以到劫于西欧各国,凡英、法、爱尔兰、西班牙皆有其踪迹,不仅杀人越货,且一度统治英国。侵犯最高潮时曾以如是之高头船数百艘纠结成队而来。直到维京人全受基督教感化,其剽劫才终止。经过这场活动之后,斯堪底那维亚的三个国家才在历史上露面。
  上述时期在中国为晚唐和北宋,看来维京不无创造精神。我们所看到的高头船遗迹,全长约四十尺,所有龙骨,由一块整体之橡木构成。结构坚实而带美感。船首又有精细之雕刻装饰。全部设计也表现制造者了解在大风浪中保持重心的办法,再看当时人所造教堂,全部木构,即屋瓦也是锯削均等约半尺为方的木块,上凹下凸的重叠,边缘又凿为燕尾形,工作全不苟且。屋顶上既有十字架,以下也有野兽树林的装饰,表现其为非基督之所谓“原始邪教”(Pagan)的习惯之痕迹。有如斯之组织及创造能力,维京人却未曾留下其部落组织情形、首领名目、侵略原因、攻战部署等有关纪录。我们所知道的维京时代如非被侵犯者之传闻,即系考古学家勘察发掘之凭证,因之也不能详尽。
  瑞典、挪威与丹麦曾在十四世纪末成为一个联合王国(相当于中国明洪武年间),称为卡尔玛联盟(Kalmar
Union)以丹麦王位为生体,可是下层常有龃龉与冲突。一五二三年联盟解散(事属明嘉靖初年),丹麦与挪威成一系统,瑞典与芬兰又成一系统。历史上瑞典与丹麦不时以兵戎相见。可是斯堪底那维亚的三个国家一般总是向外拓土,其本土不曾被人侵占。有之则始自希特勒。
  十七世纪初期(明末清初)是瑞典兵威最振的时期。国王戈斯塔勿司·亚多尔夫司(Gustavus
Adolphus)是三十年战争中保卫新教的英雄。他虽战死,战后和议时瑞典却获得了广大的疆土,已经过芬兰拓土而拥有今日苏联在波罗的海沿岸的二小国(内一部分原有),即今日之列宁格勒,和波兰及德国沿海一部地域也一并接收过来。加以世纪之后半又收回丹麦所占今日瑞典之南端,波罗的海遂成为此邦内湖,奄为当日之超级强国。这称霸于北欧的情形至十八世纪初年(康熙末年)才结束。
  拿破仑战争期间(事属清嘉庆)又成为斯堪底那维亚军事史与外交史之转捩点。战事快终结时,瑞典决定与外围之英、俄联手,丹麦则仍亲法。瑞典也在这关头决定放弃芬兰,任俄国夺取之,本身则攫得丹麦所属之挪威为补偿。迄今为止瑞典可算一个好武的国家,可是自是以后即末再参加任何战争,至今日已近二百年。一九0五年挪威宣布独立,迎立丹麦王子为王,瑞典初欲出兵阴挠,最后也仍听任之。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瑞、挪、丹宣布中立。二次大战爆发也仍望中立,已不可得。丹麦与德国原有不侵犯条约,一九四0年希特勒全面出兵于西欧之前夕,数小时即占领丹麦,国王被软禁。同日挪威也被侵,但其抵抗长达两个月,使国王哈康第五(HaakonV)得以及时逃出,在伦敦组织流亡政府。希特勒也在挪成立启示林(Quisling)之傀儡政府。瑞典可算保持中立,只是在强邻压境的条件下亦至为不易,也不得不供给德国矿砂,也让德国在境内运兵。
  这三个国家如何由贫至富?这是今日读者和观光者亟待知道的问题。有人解释实由三国民主精神之所赐。这样的立场,理想主义的成分多,事实上的正确性少。修改宪法让全民参政、妇女投票可以使财富的分配和经济组织更为合理,却不能凭空产生财富。固然斯堪底那维亚有长期代议政治之历史,可是最近的民主体制则是社会进化经济发达后之产物。总之这兰个国家自然所赋予的丰富、地广人稀,再加以对外移民之后,重新组织起来阻碍甚少。她们内部也有实质上之长处。例如人民勤检诚实,由路德教堂主持的传统教育精神一致,十九世纪中期已产生了新的学校制度,而尤以所谓“人民中学”(folk
high school)于世纪之交在组织工会时产生了力量。这些条件不计,而实际上我们所谓经济上之突破,仍待有客观条件。
  丹麦农业基础较深、人口密度也较大,封建残余的因素迄至十九世纪中期仍显着。她在一八六四年被普奥战败,丧失了在德国的领土(是为俾士麦统一德国之前奏)。当时割让的国土为王国五分之二,人口三分之一,未尝不创巨痛深,却也因祸得福。过去丹麦农业产品以汉堡(Hamburg)为吞吐港,与大陆打成一片,从此才竭力经营哥本哈根。时值美国及俄国小麦倾销欧洲市场,丹麦人士即劝说农民大规模的将主食生产全面改为副食品生产,自此猪牛肉乳酪鸡蛋成为输出大宗,大麦及麦片则一般作饲养之用,甜菜制糖也普遍的展开。以上用合作社的方式主持,也充分利用国内水道的便利。时值西欧各国工业化,一般生活程度提高,丹麦就此做到分工合作的地步。剩余的人口除一部向北美移民外,也参加城市内新工业的生产制造。农村劳力的来源既减少,地主不得不向农民让步。及至世纪末年全国经济已开始变型。
  挪威在本世纪初期,充分得到水电展开之俾益。其他国家尚以煤为能源,此邦则因自然之赐无处不可以用水电改变生产方式,举凡木材与纸浆之广泛开采,农业生产技术之增进均受裨益。一九O五年之独立本因船业巨子作台柱而展开(其近因为挪威议会通过法案,本国船只不用联合王国之标帜,法案经瑞典国王否决),自是政府更向经济方面着眼。不十年而欧战爆发,船脚运费增至平日之八倍及九倍,挪威之水产及铜矿也被英德抢买。战时挪威人民不是没有经过各种苦痛,如物品价格昂贵,船舶又颇有牺牲——尤以德国使用无限制潜艇政策后为甚,船员死事者达二万人。另一方面商船之收入一项,已使该国由对外负债之地位成为债权国。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虽受损失,破坏的程度不深。一经复员即容易超过以前的进度。
  以上各种有利因素瑞典也直接或间接的沽光。然则瑞典之铁矿自十七世纪即已闻名内外,炼钢制船及机器工业本来一直有所改进,而两次世界大战,其他各国之破坏及战后复员更使其工矿得到突飞猛进的机会。与其他两国相比,瑞典城市人口之增加又更显著。(可是近数十年三国也由外输入大量石油,一九七三年油价陡涨已受影响。近日因中东危机,油价又提高,也难置身事外。)这三个国家之社会主义政策,看来也属情理之当然。本来产业革命后起的国家,其服务性质之事业更要由政府主持。要避免先进国家的覆辙,各种福利政策又不可少,即在俾士麦时已有成例在先。瑞典挪威与丹麦公共事业国营,很多水电交通事业由市政府独占的原则,即在社会党登场之前已为保守派及自由派人士承认。以后执政的社会民主党(Social
Democrats)原来也遵循马克思的传统,可是已早放弃阶级斗争的方针,也靠与其他党派合作,才能取得多数。
  旅游的事业也占这三个国家收入中的重要部分。无意中,三个国家在招待游客间表示了不同的性格。挪威好户外生活,强调征服自然的勇气。滑雪山坡上国王的铜像显示他牵着狗散步,气度爽落。现在的国王奥拉夫第五(Olaf
V)现年八十七,是三个国家中较有实权的王者,他年轻时曾参加滑雪竞赛。奥斯陆的博物馆除了陈列维京的高头船外,也陈列了探险北极的船只和第二次大战期间两个挪威人冒险渡海参加在英武装部队的舢板,全长不过十余尺,毫无特别装备,又有冒险家拟横渡太平洋及大西洋之草筏,即是威格兰公园(Vigeland
Park)的雕像六百余尊,全部裸体也以户外作主题。丹麦显示着她的封建传统。王宫前的卫队换班仍吸引游客的兴趣,有如伦敦之白金汉宫,希勒洛(Hill-erod)的碉堡内至今还有丹麦王室为主体的武士团成员之名位,即当今暹罗国王及现任日本天皇明仁亦赫然在内。(实际上不过由国王授予各人勋章。)而现在今之丹麦女王玛格丽第二(Mar-garethe
II)则系一个毫不矜夸的人物,衣饰有如家庭主妇。瑞典注重长久之过去,王宫陈列着传国珍宝。相去不远之寺院埋藏着多数该国君主,包括前述戈斯塔勿司·亚多尔夫司。值得一提的是前任瑞典国王,当今国王之祖父戈斯塔触勿司第六,为有名的学者,曾参加中国的考古工作,至今斯德哥尔摩仍有东方博物馆,传统上瑞典学界对汉学颇感兴趣。
  我们看到这几个国家田园修饰,所至之各处餐厅整洁无瑕,人民也守法有礼,无一夫一妇衣服褴褛,也未见任何儿童无人管教流落街头,无法不感觉敬羡。可是参照书本,也知道发展的过程中各国都有不同的遭遇,其他国家无从全部仿效,况且一百年前三国之君臣也断想不到今日之景况。在技术方面产业落后的国家只能参照中外情势,由旧式农业管理的方式,进至商业的条理管制。至于进展到何程度则无法勉强苛求。物质条件是组织的资料,都不是立国之宗旨。它可以从旁使人民的生活更为充裕而有意义,却不能单独的代表这种意义,尤其不能代替全体的人民。挪威一九O五年的独立运动之另一动机即系其领袖看到对外移民过多,希望增强民族国家的自尊心。
  那么,什么是人生的真意义?这问题便是我们在奥斯陆峡湾的岛屿上所产生的感想了。今日很少人提及的希特勒曾试作歌剧,叙述日耳曼民族尚是初民“邪教”时受基督教徒传教的情节。可是作传者没有详述剧本内容。我们知道的则是他认为皮肤白哲金发碧眼的日耳曼民族(当然包括瑞、丹、挪人民在内)最有创造精神也最有出息,应较其他人种有更大的生存机会。这观念一经他提倡,就索性贯彻到底,甚至在他眼里贪婪丑陋的人种亦不妨将之斩尽杀绝。这样,他就完成了一生的使命。
  也有人认为生活没有真切的意义,即使有,我们也无法知悉。十八世纪苏格兰哲学家休谟(David
Hume)即强调人类的知识不外从感觉(sensation)所获得,所以无法证实其真实性。有人提及全能的上帝创造完满的宇宙。休谟即反问,我们如何保证这不是一个“婴孩上帝”,初出茅庐的制造宇宙,结果是一团污糟,既不合理亦多费材料,以致他自己不堪回首,只好任之弃之?我们看到冰河遗下的痕迹,想到古生代的巨象,也甚可作这样的怀疑。
  地理上的因素是推动人类历史的主要动力。在多少场合中有决定性的影响。现在很多历史家相信斯堪底那维亚的森林繁殖过甚,才引起日耳曼民族的大迁徙。在其过程中也促进现代民族国家之成长,甚至影响到资本主义之展开。例如威尼斯人即为逃斯堪底那维亚的哥特族人(Goths)的侵犯,避难斯岛,发现无土可耕,无纤维可织,才锐意经商,既兼鱼盐之利,也以商法为民法,造成资本主义的基础。马克思也指出:威尼斯存积的资本,透过荷兰,而输入于英而美,促成该国家之成长。东亚大陆的情形则因戈壁瀚海,寸草不生,其周边也不能供应多量人口,一遇干旱,匈奴突厥就大举南浸,近千年来更有契丹女真,除了保持游牧民族的大量骑兵之外又控制一部分农业人口,更为患中原。针对这样的威胁,才有中国传统体制之绵延不断。中国的官僚政治初期早熟,在技术成长之前即强行中央集权,以至官僚集团之逻辑驾凌于实情和数目字之上,其阻碍现代化之情形,我已在各处指出。只是在欧美科技展开之前,也曾在体制上和文物上展现过光辉,总之也是出于生存之需要,当中联系着一个时间因素。
  今日,则两种体制经过长期的琢磨,已有汇合的趋势。我们不能再强调优胜劣败,弱肉强食,也无法提倡劫富济贫(因为各国财富也是她们组织上之脐带)。因之只有互相激劝,增进彼此之同情和谅解。况且再瞻望亚洲腹地和非洲各国,很多地方仍是哀鸿遍野。这些地区之不安,即非人类之福。所以今日之斯堪底那维亚国家一方面企图保持近世纪来之局外中立,不愿参与超级强国政治,一方面又热心于国际和平运动,积极支持联合国,是出于今日“天下混同,区宇一家”之趋势下的警觉。也就是说,今后人类如仍企盼生存。则除了在技术上增进之外,群众生活之伦理标准亦不得不胜于往昔。
重游剑桥(黄仁宇)
重游剑桥(黄仁宇)
  八月初的一个傍晚,我和内子在剑桥的谷米市场(corn
market)前面散步,迎头遇着一大群年轻人,骑自行车。内有一个男孩子脱队停车问我游泳池之所在。我将方位指点给他之后,又加说我不来此地已三年,不敢担保最近有无变更。听着他的英语里带着外国口音,我又问他从何处来。至此才知道他是法国人,他和他的伙伴参加了暑期学习的组织,在此一半上学一半度假。我再问起他对剑桥的观感如何,他索性将挂在车垫上的右腿一并着地,然后说:“这真是好地方,了不起!”
  其仰慕之情出入于言表。
  其实剑桥好坏不说,其为大学城(university
town)即在现今的英国也独一无二。牛津大学成立于剑桥之前,可是新式工业和现代化的建筑已相当改变了牛津形貌,剑桥却在很多的地方,仍旧保留了中世纪古色古香的情调。
  我们和这学城的邂逅,说来话长。一九七二年我应李约瑟博士之邀,参加了他所主持的中国科技史的研究工作,在此居留一年,至今屈指已十八载。此后也再三旧地重游前后五次,短则滞留数日,长则达两个半月。我和内子特别喜欢饭后漫步,大凡全城街道桥梁,大部了如指掌。即是曲径通幽的小巷,直达各草场之捷路,也大半融会贯通,加以看清了此地各色各样离奇古怪的安排之后面的逻辑,更增加了亲切之感,而不免赋予情绪上的联系。有如看到朝曦斜挂在此间烟囱林立的屋顶之上,或是经过一场浓雨洗刷过的小巷尽头,总记挂着五年前十年前类似的情景,也脱离不了当日的心头滋味。如此旧地重游,再履兹土,即不能无动于衷了。
  本来英国早已是产业革命的先进国家。其为先进则只有按步摸索的经验,而无事前全面改造的蓝图,因之实际重于理想,局部的更革重于整体的维新。自此虽然生产方式逼着她打破环境,一方面她仍是倔强地保持固有的习俗与背景。而且剑桥又是适应这方针的理想场所,譬如说我在一九七二年初来此地时,李公任凯思书院(Gonville&Caius
College)的院长(master)另有院长寓所。我就占用他作学者的书舍,内中既有荧光灯,也有煤气炉和自来水。房内更有拒龛一所,内设窄榻。古来中世纪的学者与僧侣同流,书斋也和宿舍无别。今日这三尺胡床早已不用以睡眠,可是也不卸除,只用以堆放书籍,观察者入内再一考究,则发现整个建筑全属古迹。这边墙壁系十六世纪所建,已为伊莉莎白时代之遗物;那边的门户为十七世纪新添,也与顺治康熙同时。这一切如旧。即要添设电线煤气管和自来水管也是小心谨慎地从壁上凿小孔导入。内部再加粉刷,即不露痕迹。倒是向外临街的一边反而全部存真。旧壁新砖和已堵塞的窗孔故态依然,让他们各自磨洗认前朝。凯思为剑桥初期创建的书院之一,最初出现于十四世纪,时当中国元朝末年,乃关汉卿的剧本首先脍炙人口之日,至此有目共见证据确凿。
  和凯思比邻的国王书院(King‘ s
College)为亨利第四所创,较凯思迟约一百年,其建筑之雄伟,草地之修饰整齐为其他书院之冠。它又有它维持昔日容貌的办法。它的外墙之上有水泥塑制的碉塔近二十株,其下面基层像缩尺之碉堡,上端像古塔尖,当中有镂空的雕刻,骤看像象牙刻成。经过长期的日晒雨淋,全部水泥带黄绿色。可是仔细观察过去,又可以看出此一碉塔较另一碉塔年资为深。然而如此精细的装饰,不可能无破损。补求的办法不是二十株碉塔一体重塑,甚至尚不是某一株全部再造,而是随时检视,立即修补。我在国王书院前走过时,极少的机遇里,看到工匠不在修碉塔。这样的装饰有似艺术品,也只有他们之一笔一划的锱铢必较、毫不苟且的翻新,才能全部存真。所以剑桥连亘几百载,见者如履足中世纪,实际上无日不在重建,只是他们注重旧里翻新,着眼于一砖一瓦的精微罢了。
  建筑物既如此,街道也大致如此。剑桥之为剑桥乃是有桥架在剑河(Cam
River)之上。罗马征服英国时曾在此开设大道。中世纪时剑河又为通欧洲大陆之孔道。今日剑河不过一线溪水,学生们驾游艇,撑篙三尺即见河底。可是因为以前的沿革,中世纪所建立的房舍,又带宗教性格,都不容更革。今日最引人注意的乃是圣约翰(St.John’s)书院和圆寺(Round
Church)前街道回转,有如发针。间常又有两层楼的巴士经行,看来惊险万分,好像万吨轮船骤入峡谷。可是在剑桥通行的车辆一般时速无过十里。人行道虽窄狭,也和大道高低不同,所以车与路人各行其是。每一巴士经过,可能去行路者左右不过数吋,产生一阵耳边风。我们习之既久,也不以为奇,于是放弃了各种警惕。如此之粗心大意在此地犹可,其他地方不足为法也。
  传说剑桥大学创设于十三世纪初年。当日牛津大学的学生,因事谋杀了当地一位女人。中世纪学生之无纪律是为常态。可是这次国王震怒授权牛津市长凡学生及教职员可以由他拘捕,并且稍一讯问即处以吊刑。有些学者避难此间。事平之后多人已返牛津,却有一部分人士逗留此处而开设剑桥大学。所以剑大最早的书院至今已有八百年的历史。可是剑桥也有最近创立的书院,有如邱吉尔书院为纪念二次世界大战之英国领导人而开设。更有再新的罗宾逊书院(Robinson
College)创立于1980年,至今才十龄。
  为什么既有大学(university)又有书院?他们彼此间关系如何?我们初来时也有此种问题请教于李公。他说:“凡书院基本上乃是一座宿舍(basically
a
dormitory)”。其实此间关系复杂,非三言两语可以道尽。书院不仅为宿舍,管理学生与学者饮食起居之事,更系私立。学生入校概向书院申请(研究生不在此例)。书院也供给学生导师,所主持着为宿舍内的教学。但是书院不给学分不授学位。大学则与之相反,系公立,其本身不招收学生却又发给文凭,也聘各书院的学者为教授及讲师,所掌握的为“机构上的教学”(institutional
learning),所主持的为正式的演讲。学生听讲与否各随尊便。可是大学所执行的各种考试一视同仁,又铁面无私。学生考不及格无法毕业。所以学生可以向近三十个书院中任何之一申请入学,批准之后也可以在大学所属之任何一系专修,前者帮助学生准备功课,后者里定教学及考核之标准。一私一公;一阴一阳;对学生讲也是一进一出。
  牛津与剑桥,在历史上有对立之姿态,有时也参与了些幽默之成分。我初决定来剑桥时曾对毕业于牛津的一位朋友说起。他的反应乃是:“也算不坏,只是掌中的第二指!(Not
bad,the second
best!)”剑大的朋友当然也不肯服输。他们则指出牛津只能培养循规蹈矩之士。特立独行有创造精神之人物多来自剑桥。牛顿即在剑桥工作而享盛名。英国内战时圆头党领袖克伦威尔即曾为剑桥学生,而且他家在封廷登(Huntingdon),距此只十余里,因之剑桥成为了他的根据地。国王则设大本营于牛津,更使这两座大学城之对立,由来有素。剑桥值得骄傲的尚有发现血液循环之哈威(Harvey),以二十五岁任首相主持拿破仑战争之庇特(
Pitt),倡言劣币必驱遂良币的桂升(Gresham)。今日各国理财者都熟悉以举债刺激经济之成长,始作此说的凯因斯(Keynes)也是剑大的学生,也曾任教职员。达尔文也曾在剑桥下榻。宗教革命期间人本主义者依拉斯摩司(Erasmus)也曾在此就学。
  每一学院人数不多,校友们一般情谊弥敦。除了涓助基金之外,也有校友义务替母校任劳之事。当李约瑟博士任院长期间,凯思书院之庶务长Bursar即为二次世界大战时英国空军副元帅之一。以一个曾立战功的高级将领退休之后管理油盐柴米之事,实属罕闻,恐怕只有英国人才有此精神。
  我们在美国大学每逢举行毕业典礼时总听到司仪官高唱某某等人学业完满应授予博士、硕士、学士等学位,并赋予传统上之特权(privilege),也算得是依样画葫芦。可是偶一问及所谓特权何在,却又彼此茫然。我到剑桥之后才知道以上纯系抄袭英国之成例,而在剑桥,其特权却实有其事。我在1972年因研究须向剑大图书馆借书,按成例携书外出限于本校获有文学硕士学位者,我的美国学位不得算数。于是李公与凯思院务会议商量并且通过剑大,授我“同文学硕士”之头衔。因之我不仅可以向图书馆借书,而且可以终身在凯思之餐厅用餐,每学期可以一餐不必付费。而且至今十八年,每年我仍收到凯思书院之邀请参加他们的年会及发给之同学录。
  剑桥并非毫不变更,只是在质量上逐步改变,通常表面上不露痕迹,前已言之。即以我们十八年之经历,街上之鹅卵石起先代之以沥青,最近又遍铺防火砖,也是前后不同。不过他们今日掘地五尺,明日修街一丈,总在循序渐进而已。而在某些地方,即此十八年内已令人有沧海桑田的感觉。1972年初来时,凡院长不在之日,书院不仅锁闭侧门,即正门也关闭,而在大门之上开一小门,“初极狭,才通人”,要仔细跨步才能进出。这仍是承袭中世纪之传统,总怕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一般学生淘气滋事。而且晚餐时教职员席位较学生座位高两尺。先生饮酒,学生喝水,菜肴也不同,使人想起“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撰”的规例。并且男女有别,虽院长夫人无法参与。1987年我们来此时例规已大改,凯思书院男女同校早已成为事实,女生并与男生共宿舍。教职员晚餐时内子也被邀,我告诉她此为数百年之所未有。当晚学生仍在低座,饭未吃完,他们与她们已在互相摩肩抵掌大作匿俪之状,此绝非中世纪书院创办人所可梦想者也。
  李博士不能反对新潮流。他在半个世纪之前即鼓吹中国科技独到的地方,在旧世界观的环境里不免孤掌难鸣。他又倡言中国之走上社会主义之道路无非想避免欧洲工业化过程中所犯的错误,于是极表同情,在当日也有离经叛道的倾向,不能见容于主流。凯思餐厅有前任院长之油画像,个个都是欧洲学生服的装束,独有他的衣饰为中国式之长袍,钮扣在右肩。他在凯思院长任内首让学生列席院务会议,也等于承认平民参政。
  可是这次来剑桥看到李公以九十高龄靠手攀椅来往,目力也已衰退。我自己也已由中年而入暮年。以前来此六次,今后尚有第七次与否至为可疑。所以和内子去以前租赁的房屋处巡视一次。我们也记得当日刚到英国,五岁的孩子突发高温,无药可施,又因为英国医药已社会主义化,也无医生外诊,因之终夜徘徊,幸赖李公令他的高足也是凯思校友白乐地医生(Dr.
Brody)来访,才顿释疑俱。凯思附近的小菜场与谷米市场为邻,也是我读书有疑难时走步思量的地方,这次也追踪往迹走马观花的巡视一周。再回头入凯思校园,看得一切如旧,内中之整饰且胜于往日之经济低潮时。树下之蔷薇花也盛开。只有K-2学士室为李约瑟博士和李夫人鲁桂珍博士研讨中国古籍的地方,门扉深锁。从窗户上透视过去,则文具纸张若干古籍及旧时影片俱在,并有悬额大书“人去留影”四字。我不敢自作多情,说什么到此踌躇不能去,可是也不愿再逗留。回想我们恣意翱翔于空间已算是得天独厚,十八年间前后来此六趟已是缘分不浅。当然不能再奢望时间脚为我们驻留,或者我们与八百年的剑桥同寿了。
再叙瑞典(黄仁宇)
再叙瑞典(黄仁宇)
  瑞典的历史中,有好几个有趣味的人物。虽说他们不一定是我们崇拜或钦慕的对象。
  前次我已提及戈斯塔勿司·亚多尔夫司。他殒身于三十年战争之中,但是他的军事行动,扩张了瑞士往北欧大陆的领域,也巩固了新教的地位。现在尚要说及主持“北方战争”(The
North-em
War)的查理十二,和创立白纳多特(Bemadotte)王朝的查理十四。恰巧他们的功业彼此都有一百年的距离。亦即按照上述的顺序,他们名传遐迩之日,大约接近于一六一O年,一七一O年和一八一O年。
  查理十二,十五岁登极为瑞典国王,时在一六九七年,只三年而北方战事爆发。原因是丹麦国王、波兰国王、俄国的沙皇彼德大帝以及今日德国境内的几个公国,都企图夺取瑞典在波罗底海东岸和南岸的领土。也乘着瑞王年轻而缺乏经验以为轻而易举。殊不知查理即在髫龄时,由他父亲监督之下,受过各种刻苦耐劳的锻炼,也能身行士卒,有严格驭下的能力。一七00年初,这几个国家按计划行动。查理十二采取内线作战的不二法门,实行各个击破。他首先登陆于丹麦,先声夺人,不战而丹麦王屈服。这时候波兰军攻击瑞属波罗底海东岸的领土不下,查理乃于秋天横渡波罗底海。他没有遇到波军,于是决定移麾攻击俄军,当年年底那瓦(Narva)一役,他创造了以寡敌众的奇迹。瑞典国王率兵一万人,可是组织训练装备都比俄军强。俄军据称有八万,但至少有三万五千人参加战斗。瑞军窥破对方阵线上的弱点,于是集中兵力遂行中央突破,俄军溃败后沙皇退还国境。
  一七0一年查理十二再向波兰进兵,其实波兰国王为沙克逊(Saxon)国主,波兰人偶一挫败之后无心战斗。查理乃轻辞重币到处招降。一七0二瑞军占领波兰国都华沙。可是他又再花了两年的时间,才将波兰大致平定。至此他和波兰人为约,废原有波王而另立波兰贵族首领为王。可是沙克逊国主并未成擒,他仍受俄国津贴,实行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办法。查理不得已,又只能直捣沙克逊老巢。一七0六年秋天他占领了沙克逊,至此其国主才接受城下之盟,宣告放弃波兰王位。
  一七0七年查理东向企图与彼德大帝决战。一七0八年集中兵力于立陶宛之维尔纳(Vilna,现在苏联境内),其目标为莫斯科。至此瑞典国王替十九世纪之拿破仑和二十世纪的希特勒预先伏下了一个劳师远征俄罗斯,不败于敌军而先见挫于天候及地势的前例。瑞军原拟向莫斯科进发,约三百里处而已入秋,查理乃折向南入乌克兰,预料当地之哥萨克部队接应,不料沙皇已早有对策,哥萨克部队参入瑞军的人数有限,而且士气萎靡,瑞典的接应部队则沿途被俄军截击,所带来的供应更极短少。查理十二仍无气馁的状态。青年国王仍在与部下共甘苦鼓舞士气。一七0九年夏天波尔塔瓦(Poltava)一役,瑞军一万七千人,俄军四万。彼德屡次战败,举动游疑,查理企图邀他于原野决战,乃先围攻波尔塔瓦北之阵地。只是刚一接触,瑞王即负伤,其副指挥官无国王之智勇,也不能在战场采取主动,瑞军死伤被俘者众。查理被劝由军士数百人丛拥入土耳其人之奥图曼帝国。后卫指挥官被俄军包围,降彼德大帝。
  至此查理仍不放弃与沙皇决战之宗旨,他继续鼓吹并赞助土耳其人侵袭俄国,并遥对瑞典指挥。况又一度被土耳其人囚禁,于是者五年。最后与其随从于一七一四年十月出走,隐匿身份的飞驰贯穿敌境,而于十一月抵达瑞典在北欧辖地。同行者数百人,至北欧时只二人。他回国后,又再筹备下次战役,又已集结三万人,也仍须对付在挪威之丹军。不幸于一七一八年在挪威巡视时殒身。他究竟是阵亡还是被谋害,始终无法断定。
  要是查理十二之一生行止有传奇性,则查理十四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白纳多特(Jean Baptiste Jules
Bernadotte),法国人,一七八0年十七岁,于路易十六的部队里当兵。九年之后也曾一路升迁;可是大革命展开之后,才是他将星高照的日子。一七九七年他奉命率兵二万支援拿破仑的意大利战役,从此两人的功业与出路,纠缠在一种离奇的状态之中。
  他们两人的年龄(白纳多特长拿破仑六岁)、出身、才干、志趣、和胸有城府的情形大概相似,照理必有一番斗争。可是白纳多特于翌年与拿破仑之前末婚妻结婚(拿破仑已娶约瑟芬)。夫人Desiree
Clary之姊又嫁与拿破仑之兄约瑟。从此两人有亲属关系,白纳多特也像拿破仑之弟兄一样,对拿有批评而又忠服;拿破仑也能容纳他的若干独立性格。一七九九年他任陆军部长,那年拿破仑以兵变夺权,白纳多特曾反对他的非法行动,但是在紧要关头却又支援。拿破仑于一八0四年称帝,升白纳多特为元帅,并封为郡公。一八0五年拿破仑的奥斯特黎兹(Austeritz,今在捷克境内)战役挫败了俄奥联军,奠定了今后称霸欧洲大陆十年的基础;白纳多持也在这战役里建功。
  兹后几年白以军政总督的身分治理德国北部若干地区,以能干而有效率,更对人民温厚著称。他也曾公开的流露对拿破仑不满。也是在这种情形之下他展开了对瑞典人士的接触。后者对他的公平慷慨具有深切的印象。
  瑞典在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之交,在极不稳定的状态之中。她仍拥有芬兰及波麦兰尼亚(Pomerania,今东德波罗底海沿岸)之一部分。她的宿仇为帝俄及丹麦。因为芬兰她曾与俄国长期交兵。法国大革命弑君为民国,又产生恐怖政治,欧洲各皇室都有参与干涉的动机,在这情形之下,瑞典王国又须亲俄而联普兽士及奥大利。只是一般军官和贵族中的青年份子(两者互为表里)则景慕法国人所提倡之自由、平等、博爱,更同情他们除旧布新的精神。拿破仑登场后情势更为复杂。英国恐怕丹麦舰队落入法手,曾于一八O一年炮轰丹京哥本哈根,摧毁了丹麦船舰,防着丹麦仇英亲法。根据远交近攻的原则,瑞典也必反其道而行,只有背法而通英,于是乃有一八O五年之瑞典的参与反抗拿破仑阵容。只是当日拿破仑仍是所向披靡,接着又有燕纳(Jena,一八O六)和飞德兰(Friedland,一八O七)的两次胜利,除瑞典外欧洲大陆的反杭都已平息,拿皇于是鼓励帝俄及丹麦于一八O八年向瑞典宣战。丹麦只能透过挪威在边境骚扰,俄军之入侵芬兰则使瑞军接二连三的战败。
  在以上情形之下,瑞典经过两次政变。一七九二年国王在斯德哥尔摩的歌剧院被暗杀。一八O九年之兵变,青年军官因着国事蜩螗又废当时的国王而迎立其叔父为王,是为查理十三,时年六十一,尚无子嗣。因着立嗣问题,也是众议纷纭,更增加情势之不稳。最后国王接受支持者之建议,遣使谒拿破仑,愿得白纳多特亲王元帅为养子,嗣承瑞典王位。拿皇既已姊妹弟兄皆裂土,称王于荷兰、西班牙及德意境内,至此其建议初看起来荒唐,实际也不为过。有历史家称白纳多特初不愿往,在拿皇命令之下曾说,他日若为王,则只能以瑞典社棱为重,而无法再瞻顾法兰西之利益,也有人说他暗中活动瑞典名位。总之则是白元帅时年四十七岁,改名Carl
Johan,放弃天主教,皈依路德教派,承受拿皇之认可,成为瑞国王储。他一生不谙瑞语,只是被立嗣之日即主持瑞典军国大政。此人身长,面圆,发黑而浓卷,既具仪表,而在谈吐交接时带魅力。在他主持之下,瑞典与俄国英国修好,听任帝俄攫取芬兰,本身以向丹麦接收挪威为补偿。不久拿破仑又发动征俄之役,从莫斯科退出之后,奥、普、俄再度纠结兵力与法军战于欧洲中部,瑞典王储亦率瑞兵八万至十万参与联军。除以约二万人保守瑞典国门之外,王储亲率之六万五干人一路监视拿破仑之进展,最后于一八一三年十月投入莱比锡Leipzig(今属东德)的战斗。是役决定拿破仑第一次之被逐放。胜利后瑞军也参加追击,只是不及法国之国门即折向北,彻底威胁丹麦、确实获取挪威作为战果。从此瑞典永远放弃芬兰以及波罗底海以东以南在大陆的领土及历史上之宗主权,只与挪威成为联合王国,各有议会而共一皇冠。
  王储于一八一八年嗣位为瑞典兼挪威国王,称查理十四,自此终身偃武修文,提倡教育,修造瑞典南部横贯东西之运河,稳定财政,再未豫闻任何战争,一八四四年逝世时享年八十一岁,为瑞典国王亦二十六年,临终时曾夸言世间无人创下如我之功业。
  如果我们将他一身经历拿出全盘衡量,只觉得此言不虚,白纳多特弱冠以布衣从戎,以后既为革命军将领,也是拿皇的新型贵族,终为异国王储。他既尽忠于拿破仑,也执鞭弭与之周旋,却又全部公开合法,算不得通敌叛国。而且拿破仑被放逐后所设立之卫星王国,全部瓦解,只有白纳多特王朝至今犹存。其子嗣也与欧洲年代深远之王室联姻,今日丹麦、挪威与瑞士之王室也都可以算作他的后裔。自他之后,瑞典也再未与任何国家交兵。挪威于一九O五年独立,并未引起兵革,瑞典也逃过两次世界大战之难关,如是长期的和平近二百年。他留下来的白纳多特王朝历经六位君主,接受了十九世纪以来自由主义和自由贸易的潮流,将一个古型的国家体制改造而成现代体制,如此都为古今中外之所未有。
  以上三个瑞王的经历都带传奇性。戈斯塔勿司·亚多尔夫司在浓雾包围之下与部队主力隔离,力战而死。可是他的战略目标却已获得,北欧从此被保证不受维也纳的统治,新教的基础也日趋巩固。查理十二则被一颗滑膛枪的弹丸由左至右贯买穿额部而英年早逝,他曾被称为穷兵黩武,可是他的为人又为各方景慕,即他的对手彼德大帝也称他为英雄好汉。及至查理十四既是革命家,又是职业军人,却平白的被异邦人士邀请为国主,而且今日不少在欧州有历史的朝代都被推翻,白纳多特王朝却毫无动摇的迹象。
  但是读者至此也不免发问:这些故事诚然不乏兴趣,却不知与我有何相干?我们今日亟待对现代政局的演变有最基本的了解,因之才参阅到各国历史。难道提及瑞典不已,又还要详至其帝裔世系?
  我的解说如次:这些情节已不仅是瑞典历史,也是现代欧洲历史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影响所及也仍与现在的世界大局有关。
  欧洲各国从中世纪发展到近代,在马克思看来无非由“封建社会”进入到“资本家时代”,这样的解释,并非整个的不正确,只是失之过简,容易被利用作为阶级斗争的凭借。我们也不能说阶级斗争全未在历史上发生,只是认为阶级斗争是推进历史的首要工具,则与事实不符。在重新检讨各国衍化的程序时,我们最好看清它们都有从“朝代国家”(dynastic
state)进展到“民族国家(national
state)的趋势。前者以人身政治为主宰,只要因着臣属关系和家庭关系能使上令下达,则纵是疆域领土畸零分割,人民属于不同的民族,操不同的语言,亦无所不可,以后交通通信进步,人口增多,产业发达,一个国家之能在行政上有效率,端在其疆域方正完整,人民在人种上或语言上和谐一致,文化上具有向心力,于是才有后者的抬头。
  可是在历史上讲,这样的改组不出于一种自觉的运动,而是很多国家,因着各种不同的原因,经过一段变乱,在长期间内将这转变构成事实。只有从历史的后端看来,我们才能看清这种运动,首先多以宗教的名义发难,以后则地缘政治(geopolitics)的影响越来越浓厚。最近两个多世纪以来,更有加强经济组织的需要,于是以前朝代国家以农业社会习惯作管制之南针,至是才有民族国家以商业习惯和效率作为治国之基础。马克思彻底大规模的简化历史,才称之为封建社会转变而为资本家时代。在《共产主义者宣言》里他用了短短的一段,概括了牵动了全欧洲跨越数个世纪的一种运动。其重点在指出封建领土与农奴间的利害冲突终导引到市民阶级之抬头。
  以上三个瑞典国王的事迹也替这段历史提出见证,即是我们将当中的曲折一再减略,仍可以看出事实之后发展不能算是与阶级斗争互为表里,而只有地缘政治的重要才至为明显。
  这故事既有社会环境之纵深,也有国际舞台之复杂。其开始即是欧洲自中世纪告终以来,今日之德国(包括东德和西德)尚保持封建社会之体制,全境分为约三百个单位,内中大公国、侯国及主教区和自由城市总数都约略相等,不仅各单位的面积大小悬殊,而且当中尚有飞地而互相阻隔之情事,在中国历史只有魏晋南北朝一段差可比拟。本来马丁·路德之提倡宗教改革,既有人本主义之精神,也有国家主义的趋向。他在与教皇冲突时,即呼吁日耳曼民族的王子郡主为支援。各王子也多乐于新教,尤以北方的王国为甚。他们已有海外贸易之利润,也承望因之脱离教廷之束缚和财政上的索取。奥地利之王室,则把占了神圣罗马皇帝的地位,以“卫道者”自居,在维持天主教的正统之名义下,希图将仅有名义之领主地位增强,构成一个实际控握广土地区之威权。
  维也纳之企图加强管制,也和巴黎发生冲突,法国眼见哈普士堡王朝在西班牙、意大利、荷兰、比利时都辖有地土,再加强德境之统治,不免感到三面包围。只是在十六世纪的后期各种冲突端倪纷纭,都未达到有决定性之后果。
  十七世纪初期展开之三十年战争,牵连了很多国家,也可以视作前世纪未了之各种变故之继续,最初也由宗教问题而起,也因各国彼此毗邻,不免在利害关系之间猜忌嫉妒,才牵一发而动全身。只是战事愈近后期,新型国家间的冲突愈为明显。宗教问题被置于脑后。法兰西虽奉天主教,为着不愿奥地利势力之膨胀,首先津贴瑞典,以后更出兵支持。丹麦初为新教之领导力量,眼见瑞典军事上之成功,却又不甘坐看强邻压境,于是反戈与之兵戎相见。战事在一六四八年结束时,法国与瑞典同为战胜国。因之戈斯塔勿司·亚多尔夫司今日之铜像,尚在斯德哥尔摩歌剧院之前,他虽不能亲身体验得到,他的功业,已代表着瑞典实力膨胀之最高潮。这国家除了拥有芬兰,占领了今日之列宁格勒和最近向苏联提出独立要求的波罗底海沿岸三个小国之二以外,又控制了今日之东德、西德与波兰的海岸据点,尚且囊括了自丹麦以东海内的全数岛屿。此时称波罗底海为瑞典之内湖,实不为过。
  一个世纪之后,又有奇人查理十二之出现。只是他却成了一个悲剧的英雄。他的战败和最后以身殒,虽然值得读史者的同情,可是于国运无补。因之也有人认为他好勇而无长久的计谋。
  更有不少的瑞典人认为祖先遗留下的大帝国不能保留,以至今日瑞典除本土外,在欧洲大陆无尺寸土也应当由他负责。
  又有一批瑞典历史学家如哈仑多夫(Carl Hallendorff)与休克(Adolf
Schiiok)则认为查理十二实在是企图“保全着一个无可拯救的局面”。至十八世纪初年瑞典尚掌握着波罗底海东部的制海权,也仍保有着瑞典陆军的优秀传统。以前在大陆所拓土则富有经济上的价值而缺上乏战略上的纵深。所以他眼看着四周各民族国家之兴起,迟早有将瑞属各据点取得之势,他除了自动放弃这些属地之外,也只能先发制人,以攻为守。事之成否不说,此外也别无他法。
  今日看来,奥地利本身虽属日耳曼民族,并因王室沾染着神圣罗马帝国之名号,也被属下其他非日耳曼民族附庸拖累,她之企望作北欧之主宰,不免与时代之潮流相违。而且各地采用新教已有一个世纪以上的历史,也不容在此时再将时钟倒推回去。瑞典以波罗底海为内湖,可是如通北海之孔道却为丹麦荷兰把守。瑞典企图发展商业时即受两国干涉,瑞典之海军亦不足为二国之敌,这国家的人口与资源有限,其长处在国王本人控制多量之土地,每一发生对外战争,即将其一部出卖或颁赐于功臣,筹款之后,募苏格兰及德境之雇佣军。所控制之王土经过大量之消耗,则又施行一种带历史性而离奇之法制,称作reduktion的,我们无防称之为“强迫退田”。亦即新王嗣位时,各人仍有将王土之一部退还朝廷作为新的基础之成例。于是不仅出尔反尔,也因财产权不能固定,影响所及,即种田人亦无从知悉本人之身份地位,查理十二在一六九七年登极时,既因在黎方利亚(Livonia,今日之爱斯东尼亚及拉特维亚之各一部,刻下此数国正宣告脱离苏联而独立)之大地主巴特古(Johan
Reinhold
Patkul)不甘心瑞王所谓强迫退田,投诉于法庭无从获胜,乃游说各国王,并且鼓吹日耳曼传统才引起“北方战争”之展开。可见得当日瑞典之拓土,并未脱离朝代国家之作风,也仍未放弃封建体制(欧洲封建之一重要原则即是国王永远不放弃土地之基本所有权)。
  总之德国境内情形过于复杂。构成民族国家尚待一个半世纪之后方能成为事实。况且纵如是,东欧自波罗底海沿岸各小国,南迄波兰俄境无自然之疆界,若干地区人口混居,当中种族语言宗教各异,易开争执之端,也触发彼此之安全感,本世纪以来循着这东西轴线所发生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已有多起,即疆域亦曾数次变更。而至今此带有威胁性之因素并未消除,自此也可想见十八世纪大陆上数个国家协同的将瑞典之外界势力驱除,实为简化局面的办法,在历史上具有当前的积极性,此非查理十二个人之威望能力所能挽回者也。
  自此又约一百年,则有法国元帅成为瑞王之养子。白纳多特既同拿皇起兵肃清欧洲封建势力,以后又厌倦波拉巴特之干戈勿戢了无止境,以他的经历和态度,他对地缘政治的力量和各国民族自决之潮流不能未具用心。他的“不介与政策”不仅使瑞典长期享有和平,也成为这国家今日局处中立的基础。
  然则和平与繁荣之间,尚有一段至大的距离,终于十九世纪瑞典仍是欧洲一个偏僻而穷困的国家。今日瑞典的平均国民生产总值冠于欧洲各国,大部得自两个主要因素之助益。一是向外大量的移民,减轻了国内人口的压力,也使工资提高、经济的改组不遇障阻。另一因素则是因借着科技的进步,开发了以前无法开发的资源。这两个条件同时生效,给了主政者一个全面筹划的机会。
  瑞典向美国移民的数目,没有确切的统计。一般估计自一八七O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共一百五十万人。内中也包括以后由美回瑞的人口。一九二O年间的估计,当时居住美国的瑞典移民为六十三万人,再加上移民之子女则也近于一百五十万之数。此外加拿大也有瑞典移民及其子女约五至六万人。总而言之,这在该国十九世纪的人口六百万和今日之不及九百万的数目内是一个很可观的数目。
  移民最早的时候发动于一八四O年间,亦即是查理十四自称功德圆满的前后(美国开国前曾有瑞典人士移植北美洲,可是十七世纪的探险拓土,不能与以后移民并论)。当时移民的原因大致为宗教信仰的岐异(以Eric
Jasonists为主)。以后的原因,则以经济上的成分为多。
  初看起来,以一个面积略等于台湾十二倍的国家,迄今人口不及台湾之半,尚要向外移民,颇为费解。可是我们要注意迄至十九世纪之末,瑞典主要的仍是一个农业国家。一八五O年农村人口为全国百分之九十。迄至一九00年仍占百分之七十五。北部既奇寒,即南方也多森林湖泊,再用旧式农具操作,也无法维持大量的人口。打开局面的条件,首为工业化,而这条件则待科技之展开。
  亦恰当一八五O年间及一八六0年间正值该国大规模移民发动之际,西方的科技有了长足的进展。瑞典主要的资源,为森林及铁矿。在蒸汽机发动的木锯登场之前,木材的开采,主要的限于南部偏西的海岸一带。机器锯木开始于一八四九年,至一八六O年间而普及,也随着英国市场之扩大,开采才遍及于北部。有些树木如云杉(Spruce),只能作纸浆用,也待一八八O年间发现的化学媒介,才能大规模的生产。至世纪之末,瑞典出产之木材占国际间输出之百分之四十,而不久输出之纸浆又超过木材之价值。即铁矿亦复如此。迄至一八四O年,传统的炼法使低级矿砂无法采用。一八四O年炼法的改进,一八五O年间的“兰开夏法”(Lancashire
Process)之炼生铁,及一八六O年间之“白塞麦法”(Bessemer Method)之大规模制钢以及一八八O年间之“吉尔开司法”(Thomas-
Gilchrist
Method)使工本愈来愈低,于是低级矿砂可用,含磷质的矿砂也可用。及至本世纪瑞典的大量矿砂出产于极北偏西,接近挪威的港口一带,即是以前之所未有。一九四O年希特勒占领挪威,当中一个原因即是波罗底海冬季冻结,瑞典的铁砂全依挪威方面之港口入海。挪威方面有海洋暖流才能使船舶经年通行。
  在这些科技所造成的突破之前,瑞典铁矿及所制铁几乎全用于输出,至此才在国内大规模的修建铁道,开设机器厂,促成造船业之突飞猛进。国家普遍的工业化后城市人口增加,再加以向外移民,农村的人口急剧的减低,劳动力紧缩,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机械化才合乎实际。以上的情形经过几十年的经营,也待到第一次大战前后才发生确切的效用。农业技术的增进包括沼泽地带的排水,使用化学肥料。大型农具的使用最初仍用马拖曳,以后才用自动的机械。
  所以瑞典的初期存聚资本,没有经历有些国家例如中国所临受的痛苦。亦即毋须强迫农民胼手胝足的节省,而系自工矿分润至农场。也因为铁砂木材与纸浆都有已开设之市场,亦用不着向外长期举债。可是从纪录上看来,瑞典最初的保险业,仍操在英国人手里。
  在组织新型的农业和工业的过程中却自始即有政府之介入,这样也构成今日瑞典社会主义立场之基础。瑞典之在农村中组织生产及消费合作社较丹麦要迟几十年,看来也取法于丹麦。我自己最近十年来粗枝大叶的观察各国经济发展情形时,着重每一个国家的农业财富与工商业的财富之自然交流。要是某一个国家进展到这种程度,以后之进展即可加速(很多人没有注意:今日中国已粗步到达此田地),可是要如此,则先要使农业土地归并集中,才能增加效率,接受投资与借贷。凡此都是瑞典政府几十年来一贯的政策。政府不仅有选择性的颁发津贴,而且设立咨询的机构,主持土地的买卖。每一地区都有一个农业管理处,也有一个乡村信用合作社。土地的转让都通过于前者,后者即有如银行。如须借货买田及购置大型农具,借货人不得现款,而系将发票交信用合作社,经过后者审核之后才发款,务使所举债不致浪费。至于牛乳乳酪的生产,合作社更不可少。通常以上的产品都用十吨以上的货车运送。货车公司及批发商只向合作社交易;即向各农户收集产品仍须由合作社划账。所以这个国家农产的生产和分配都已大型的商业化,即乡村中也有高度的组织。
  在近代瑞典政治中占显赫地位之社会民主党(Social
Democrats)创立于十九世纪末期。起先标榜马克思主义,可是后来参加工会运动,主张十小时工作制,提倡全民选举,在这些实用的行动之中,逐渐脱离了阶级斗争的抽象理想。在二十世纪虽长期的为多数党,却也经常与其他党派合作,也间常在选举时短期的失去了优势,而且党内也仍有左右的派别,换言之,看来与政党政治中的一般政党没有基本上的区别。可是它的成员,也渗透入工会组织和其他社团之中。这些组织与社团也在行政机构里发生了力量。所以有人说现行瑞典的政治体系是传统的官僚组织与现代代议政治的一种结合。本来两种不同时代的体制互相重叠,在瑞典已无足为怪。白纳多特王朝,即是这样结合的一种产物。今日瑞典也一面推动民主与社会主义,一面又仍以王室和传统作排场,在举行各项仪礼时尽极炫耀。
  所谓社会主义的趋向,表现于税重,社会上之福利也周到,从老年人之赡养到儿童之生活费都已顾及。政府不仅干预经济,其本身也持掌着很多服务性质之企业,有如交通、通信、广播事业与能源。斯堪底那维亚航空公司SAS由四个国家公私股份组成。初成立之日,此邦政府立即在瑞典之份内认股百分之五十。全国的合作社构成一大组合,力量庞大,瑞典政府也是其中的股权人。也还投资于各种生产事业,各处市政府也同样的表示它们似于大公司的性格,可是全国的企业却又绝大多数仍在私人手中。有人也以为瑞典的经济,虽公私混合,到底仍以自由企划为主,所以仍为资本主义的性格。也有人以为其社会本身即带着协会性质,所以她的作风折衷于东西两种体制之间。
  这种种说法,视各人之重点而定。在今日各种名词陷于一种混淆的局面里,可能愈作理论上的解释,愈令人感到糊涂。我们看来,瑞典的社会主义与今日所谓共产主义的国家有一个显著的区别:此即她之自由的劳动力。此亦即是各人之就业纯依自我选择。前已言之,瑞典之现代化,毋须强迫群众在农场集体的操作去储积资本。可是她所聚资本,首先大概得于森林之木材及地下之铁沙。如此自然所赋予之物质,不期而然的即先带有一种公众性格。有了这种种历史上的因素作后盾,则不待意识形态的鼓吹,社会主义已有了潜在的实力。
  这样的体制是否是一种成功?我们在斯德哥尔摩和哥吞堡(Gothenburg)巡视一周,当然经过旅游者必经之地,可是也漫步信行,穿插过一般旅游者罕至的大街小巷。所见所闻纵是走马观花,无法否定一般人公认此邦的整饬有秩序。以电子机作管制公众行动的工具,遍处都是。大凡银行交易,车站购票,各公共场所之问询,无不预领先来后到的数目牌号,然后听依次序之传唤。今日在美国之街头停车,犹依铁柱上之机械时表付费,在瑞典则以电钟将分秒印在卡片之上,停车人将卡片陈列于车窗之后,供询查人员检视。旧式之建筑及交通工具也仍所在多有。但即不特加粉漆也仍在朴素之中表示其整齐净洁。接待人员也一般的循规蹈矩的有礼。本来我已看到旅游书刊指出在此邦作客通常毋庸付给小账,即付少数即可,因为“服务附加”已列入账内,可是计程车则必给百分之十五之数,因车夫须另向政府缴税。偏巧我们离开斯德哥尔摩之拂晓,计算有欠周详,到头无法给付小账确如其数,甚为狼狈,车夫之内心反应如何,不得而知,可是他始终有礼。要是美国,而尤以纽约之计程车司机难能有此宏度也。
  瑞典的立法机构设计过度的周详,已经早有人批判。例如我手头有一本小册子内中提及:“瑞典人对外宾全部和蔼有礼。差不多全数都说英语,也全数乐于表演他们所玩的把戏。他们可能向你诉苦,说他们的国家是西方国家中管制得最严格的社会。这在某些方面讲,却也说得确实。最近十二年来,瑞典国会的通过法律和制定条例有尽夜不停每八小时创制一项的进度,也就是每年超过一千件。可是在多种情形之内,一般人民和议员先生一样对这样的作法以轻率的态度对付之。这整个的一套既已进展到如此复杂的田地,已经没有人对之十分重视。瑞典人士对他们认为合乎情理的条例规则遵照奉行,其他则相应不理。”(节自福达(Fodor’s)旅游指南《斯堪底那维亚》册一九八六版页三六九)
  可是也有些条例虽然繁冗而无法摆脱。从斯德哥尔摩市中心的空运汽车站( air
terminal)到奥兰达(Arlanda)飞机场的巴士每十分钟一班,可算便利。车站的平面作长方形,占地广大,四面沿街,也各有人行道。可是旅客进口在一边,登巴士的出口在另一边,其他门扉全部闭锁。即人行道上的捷径亦形同虚设。我们已预买车票,看着巴士也近在咫尺,也只能放弃近路而走远道,必须在车站建筑物内斜插而过,才符合了进由进口,出经出处的规定。而且尚不止此也,及至登巴士时,才发现车站出口有两重门,中有小室。起先前门封锁,后门大开。等到乘客二十人一批入室后,后门亦锁,室内红绿灯大亮,有一分钟左右如禁闭在电梯之中。然后后门仍锁,前门大开,我们才鱼贯出站按次序登车。全部程序经电气操纵。我曾有类似的经验,则系在美国参观监狱时。
  今日外间旅游者在此更感到“不便”之处,倒是物价高昂。
  例如火车站之自助餐厅,咖啡每杯十四个克朗,照此时的兑换率近于美金二元五角,杂货店之硬面包一块,也值三克朗,近于美金六角。倒是在渡海轮船上的头等餐厅反而价格公道,似和伦敦、纽约中等餐厅的价格相埒,可见得其价昂仍是一般服务性质的工资高昂之故。很多瑞典人以他们国民生活程度之高为荣。我们不止一次的听到中等以上的家庭不仅具有汽车,而且自备游艇。可是我们也不能忘记斯堪底那维亚各国的繁荣,也同和世界的繁荣共始终。十九世纪末期此邦之现代经济初展开时,即受有美俄小麦登场倾销西欧的影响。瑞典近几十年来的突飞猛进,更与两次大战之后需要复原的建筑资料不可分离。今日不仅旅游事业为国际贸易之不可或少的一部分,而且斯德哥尔摩的水果市场产品来自世界各地。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已不用说了,而远者来自纽西兰及哥斯达黎加,因之原油涨价,此邦经济必受影响。一九七0年间即曾使瑞典失业的人数有相当的增多。
  我们耳目之所及,发现美国在斯堪底那维亚国家的影响仍为深巨。在城市间,英语的通行毫无阻碍,使我们忘记了英语是他们的第二语言。而且一般人的英语发音尚是美国语调,而间常带着美国俚语。电视节目全以美国所产所制为骨干。国际新闻以美国广播之网系作台柱,而其戏剧节目也靠美国电影支撑。即年轻人喜爱之流行歌曲,出租之电视磁带(Video
cassettes)亦无不如此。可是如此一来,美国(USA)之影响固然在文化方面,也偏重于享乐。制造方面之影响,则以日本为盛。期堪底那维亚各国常见之汽车非欧制之贵型车辆,而以日制廉价车辆为多,这和伦敦的情形廓然不同。而且日制产品也及于各色通信器材。所以纵是美国之剧本和歌曲,而传达的则是日造的工具也。
  倒底这种体制是否一种成功?这就很难说了。首先提出瑞典的制度近乎尽善尽美的是美国新闻界巨子柴尔兹(MarquisChilds)。他作此言时在一九三O年间。今日已经相当的物换星移。在牵扯全局在大范围的问题中作结论,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则是没有绝对的标准。前已言之,我们看到斯堪底那维亚的国家而以瑞典为盛,全部整齐清洁,秩序井然,不能不表示敬仰。而且此行未看到一夫一妇衣服褴褛,一个无教养的儿童踯躅街头,尤其值得羡慕。可是要提及全民都乐于这样的体制,则至少缺乏立论之凭藉。
  我们也可以从各种书刊看出:瑞典也有已开发国家的各种苦闷。比如说:社会民主党好像都把各种问题解决了,而实际上工会领袖、合作社负责人物即此也成了新型官僚阶级,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反而自命为国家主人,颐指气使。在追寻效率的要求之下,无论是农场,或是林园,或是屠宰场,都只有越做愈大,小本经营的业主仍无法生存。又因为离婚的公算高,父母都忙于工作,子女失去监督,很多年轻人组成帮派,盲目的寻乐,有时也成为警察巡视的对象。我们在简短的行程中没有目击到这样的情节。可是根据已经知道的背景,如此的报导必有事实上之根据。
  即此我们也可以领悟人间天堂总是一种理想。瑞典前国务总理泊尔米(Olof
Palme)出身富室,却同情于穷人,曾主持着不少社会福利的立法,曾尽力于教育及宗教工作,也曾用他的声望去调停国际间的纠纷。如此一个乐于为善的人物,竟于一九八六年在与其夫人在斯德哥尔街头散步时,被暴徒从后开枪二发被刺而死。虽说刺客迄未缉得,也有人相信其为神经病汉。然则,纵如是也无法否定其社会仍有罅隙,并未能由物质生活之完善即已造成一个乌托邦。因之我们也只有更强调财富为组织现代国家之一种资料,却难能为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所可能追求之目的。
  瑞典的历史,也和其他民族国家的历史一样,要是观察者将视界阔大,眼光放深,则可以看出其前后衔接,虽说当中也有出人意料之成份,却没有不能解释的奥妙。这个国家本身放弃为超级强国之后,即希望不再介入超级强国的争端里去,可是她的发展仍与外界的发展不可分割。因之她提倡国际间的和平,热心于联合国的行动,也有内在的原因。她的经济系统,自有特色。即强调其社会主义的性格也好,戟强调其本格上的资本主义性格也好,只是一经展开,其所有权和劳动力即构成一个大罗网,而且越做越大,因之与国际间的发展也越不可分割。
  我们乘坐的SAS飞机自斯德哥尔摩起飞三小时后接近英伦。
  邻座的一位瑞典乘客借我的笔填写入境报告单,引起一段谈话,不久就牵扯到瑞典的物价上去了。
  “不仅你们以为高,我们也以为高。”他很着重的说。“我们还要纳高度的所得税,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
  稍停之后他又继续说下去。“现在瑞典是欧洲生活程度次高的国家了。第一位则是意大利。很多人说下一次选举时,社会民主党有问题,这很难说。”
  “不过你们向来是一个福利国家”(welfare state)。我就插上去说。
  “那倒是真的,教育不付费,医药也不付费(free school,freehospital)。”
  我没有告诉他的乃是回美之后我们还要立即筹付一年一度的一千三百美金的学校税。而且纽约街上仍有很多乞丐,最近我们也看到伦敦也有乞丐出现。
  “你们的失业救济一定办得好,”我说,“这次在斯德哥尔摩,我看不到一个沿街行乞的人。”
  “现在也有了,”他更正我。“在地铁那边有一个家伙,我看着他每天都在那里——有一个多月了。”稍隔一下他又说:“不过他们大概都是外地移民,那个人就是罗马尼亚来的”。
  这时候飞机已至英国东南的Anglia上空,驾驶员说明他会向着泰晤士河飞,到伦敦的“大朋”(Big Ben)之后才折向右准备在希则罗降落。
沙卡洛夫(黄仁宇)
沙卡洛夫(黄仁宇)
  我一听说某人是“中国的求尔巴契夫”某人是“中国的沙卡洛夫”,就觉得心头非常不安。作这种说法的人,通常简化历史,将中外情势混成一气,满以为某人能在外国如此,我方也应当在中国如此。有时尚且鼓励被说的人去东施效颦做得文不对题,其始也失之毫厘,最后则可以谬以千里。
  还有些批评家动辄将人物区分为好人及坏人,全凭一己之憎爱将被说者身世环境经历与行止一并抹杀。有如班固著《汉书》时创制,“古今人表”,将洪荒以来传奇性及现实性的人物按三等九则区分他们的高低,而以褒姒与妲己同列为“下下愚人”构成以道德解释历史之最极端。
  以今日世事之丛复繁猬,我们要说某人的行动举止完全完善无瑕,另一人则毫无是处,更属迁就,而有时近于滑稽。闲话少说,苏联的反对派人物沙卡洛夫(Andre
Sakharov)于去年十二月十四日因心脏病发作去世。他的《回忆录》则早已准备就绪,英文本之上册于今年秋季在美国出版,其文字直捷,立场诚恳。此间提出值得我人特别留意的地方三数则,即可以由读者自行看出:客观的叙述人物和主观的批议人物当中有很大的区别。
  沙卡洛夫生于一九二一年,他的家庭在帝俄时代已迹近贵族,至少也属上层阶级,他的外祖父在本世纪初年以军功任陆军少将,他的母亲上过莫斯科专为贵族所设的女塾。他的父系则世代以任传教师为业,他的祖父是一个有相当成就的律师,祖母属于波兰的贵族。他的父亲攻数理,毕业于莫斯科大学。据沙卡洛夫说他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物。自十月革命之后,他们一家一度流落在外,靠他在电影院弹钢琴维生。之后则在大学任物理教授多年,又著有通俗物理学教科书数种,也都能广泛的行销,即以版税的收入,他一家的生活程度已在苏联一般知识分子以上。沙卡洛夫自幼年生长于城市中,与今日苏联领袖多数由农村出身的不同。
  沙卡洛夫本人也在第二次大战期间毕业于莫斯科大学。他早年在物理学上造诣甚深,这已不足为奇。他之成为一个“人本主义者”(humanist)则无疑的已从儿时课外的阅读,打下了根底。《回忆录》里有他随意提出儿时所读书,包括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大仲马的《三剑客》、斯瑞夫的《小人国游记》、嚣俄的《悲惨世界》、歌德的《浮士德》、狄更斯的《块肉余生记》、斯妥夫夫人的《汤姆叔的小屋子》、威尔士的《时间机器》、马克吐温的《汤姆历险记》,和安徒生的童话。至于俄国作家如普希金、托尔斯泰和果戈里诸人的作品,更已不在话下。他成年之后也读过史坦贝克的《愤怒的葡萄》、海明威的《战地钟声》和奥斯威的《向卡塔龙尼敬礼》,此外尚有本文作者自愧不知的书和沙自己“不胜枚举”的书。这种遍阅群书的习惯不可能与他想像力之展开及对西方之认识没有关系。然则《回忆录》内除开说及对马克思及列宁之著作不感兴趣之外,全未提及现代政治经济理论及历史书刊。此中也可看出苏联之文化封锁政策,以后更使沙倾向于BBC及美国之音的广播。
  沙卡洛夫毕业之后参加兵工署的研究工作,一九四八年奉调参加原核兵器之研究,兹后他被称为苏联热核炸弹之父。他书中对一九五三的原爆及一九五五年氢爆都有相当详细之记载。
  固然他之参加上项工作与否不能由他自己作主,可是他当初也确是乐意参加。第一,原爆是理论物理学家之“乐园”。有了原爆则在极端的温度与压力之下物质之形态(saate
of
matter)可以根据数学公式计算而得。反面言之决定热核反应之程度的方式自此也可以直率的提出。第二,当日沙本人也确为爱国心所驱使。他说:“我认为我是这新科学战争中的一个斗士。”原文以过去式写出。
  《回忆录》里对史达林有刻切的批评。这位专制魔王,大规模的拘禁毒杀无辜,尚因他的恐怖政策及诸种罪行,以致饥饿而丧生的人口.据他粗率估计总数一千万,后来听说旁人估计六千万,沙才知道自己估计过少。因之他在一九六六年签名反对为史达林平反。沙也自承过去的错误。一九五三年史达林逝世时他对各种公开的秘密已有所知,可是在他私人给他第一位妻子克拉娃(Klava)的信内仍称此人为“伟人”,而怀想他的“人道观念”(humanity)。后来他回忆着当日自己有这样的思潮不禁“脸上发烧”。然则沙卡洛夫并没有完全放弃他的心头矛盾。在另一州也写出:“我坚信给纳粹德国战败是一个更大的灾害,超过我们自己的刽子手给我们的任何一切。”
  人类的劣点即是贪婪自傲,这种损人利己的态度,东西皆然,因之以国家安全的名义去扩大自己的势力圈,更是彼此一样。至此沙卡洛夫提出:“我们在苏联应当如何办?西方应当怎么办?如是的问题,不能以片言只语答复。我希望没有人会自称他有最后的答案。预言家总是不灵的。但是我们纵承认自己的缺点,仍旧需要不断的怀想此类问题,并且根据良心与想像力,给旁人忠告。最后则只有如我们祖父母一代所说的,让上帝作我们的裁判员。”以上两段都用现在式写出。
  沙卡洛夫成为在西方人尽皆知的人物,始于一九六八年时。时值“布拉格之春”,亦即捷克人士展开了反共反苏的运动。沙写了一篇《对进步、和平共存,和知识界的自由之反省》的文字,初只供同道参阅,后来经过地下组织的传达,在荷兰发表。英译也经《纽约时报》于七月二十二日以三页刊出,又经美国各大学重印。当日苏联仍在布里兹涅夫和KGB所主持的铁幕之下,沙卡洛夫失去了他的官位、政府供给的住宅和公安许可证。一九七五年诺贝尔奖金给他和平奖金更被苏联政府视作一种挑衅,他公开反对苏联进军于阿富汗才被判放逐于高尔基。可是沙卡洛夫所提倡的各节,日后都成了戈巴契夫所主持的开放(Perestroika)理论上之基础。他也经一九八六年底戈巴契夫亲自电话解除他的放逐接他回莫斯科。只是他坚持激进的改革,也不能尽为戈巴契夫承受。我们在电视上看到他的最后一个镜头乃是在全国苏维埃大会场中与戈巴契夫的口头争执,而翌日即有他逝世的消息传来。
  沙卡洛夫前妻卡拉娃在一九六九年去世,《回忆录》里说及她对沙各种政治运动并不完全同意,只是也不出面阻档。不久沙即邂逅了后妻露莎(Lusia,正式名Elenor
Bonner),《回忆录》里称之为“美女”,她是犹太人也算是“行动分子”,曾在法庭假造文件作证,骂不同意的为法西斯。她曾为沙在海外奔走,接见西方权要传递稿件。沙也受了她影响,支持犹太人脱离苏联的权利,替劫机犯求情。他的绝食,即是支持露莎在美国的儿子之未婚妻,使她离开苏联与未婚夫团聚。在这些方面之行动,沙卡洛夫也不尽为他的国人所谅解,也有人认为这些行动将私事与公众运动混淆一起,另一个反对派作家索赞利津即对他有率直的批评。
  沙卡洛夫以前也和索赞利津一样,认为中国是侵略者和扩张主义者,在《回忆录》里提出,他已不作如是想,因为中国只有一种原始型的经济,内顾不暇,几十年内无此能力。
母后伊莉莎白(黄仁宇)
母后伊莉莎白(黄仁宇)
  这次到伦敦时值八月一日,天气奇热,据说八月一日气温九十度是最高的纪录,为以前英伦所无。当日中午伦敦塔桥开拆半小时,这消息见诸报章,却又没有说明原委。到傍晚时分,爆仗声音震耳。我们想不出八月一日有何奇特之处。夜中看电视新闻才知道今年八一乃当今英国王太后、本国人士称为“母后”
  (Queen
Mother)伊莉莎白的九十寿辰(当今皇后也名伊莉莎白)。开放吊桥乃是让王室的游艇上溯泰晤士河。伊莉莎白与群众关系良好,今年华诞虽然没有做到普天同庆“大酺”三日或五日的地步,只是也成了头条新闻。报纸上一律刊载了这位九十岁老太太的玉照,看来御躬抖擞,依然行动自如。同时各种刊物也顺便重印第二次大战期间德机轰炸伦敦,在警报尚末解除时她陛下和国王乔治第六巡视灾区的旧影,以表彰当今王室与一般平民共休戚的旨意。这时候旅游者如插足英伦各处书店,可以看到母后伊莉莎白的传记三数种同时成为了畅销书,被陈列在书店里显著的地位。
  可是畅销书之成为畅销书,全靠顾客作主,其内容不能与官方之宣传依样画葫芦。我虽说没有翻阅过这数部母后外记,只是从《伦敦泰晤士报》的节录介绍,已大致窥见其内容。一般提到的乃是母后伊氏爱赛马,即御马厩里的马也不时进出于赛马场。在英国人来讲,这早已不是奇闻,即当今英后伊莉莎白也爱赛马,间常见诸新闻镜头。本来英国人爱赌,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赌博之经营也是一种公开的企业。王子或公主诞生,臣下就预测其命名。当今王太子查理,王太孙威廉,其命名出于一般人预料之外,因此以此作赌而输赢者大有人在。足球赛之胜负成为赌博的对象,早已不在话下。而且气温也可以作赌。今年天气奇热,据说发赌票的希尔氏(Willam
Hill)因之坐输十五万镑。群情如此,则王室的参加,已如孟子所云,“王如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不能迳自指斥其为“流连荒亡”了。况且赛马又与艺术攸关,欧洲的王室,一向出于武士传统,与中国文诌诌的态度大不相同。十七世纪的英王查理第二就爱赛马,曾自任骑师。所以至今英国王后之伴王驸马爱丁堡公爵和王储查理仍爱玩马球。查理甚至坠马折臂,公主安妮也在赛马时作骑师,这只算得与民同乐,也只会增进王室的群众关系。
  大凡宫闱间总不时有风流韵事流传于外。现在畅销书里传出一段故事则是,本世纪初期,王太后尚是一位窈窕淑女的时候,曾以苏格兰贵族华裔的身份作客于英伦。首先注意到她的并非后来成为英王的乔治第六,而是他手下一名骑侍(epuerry)斯图亚特(James
Strart)。他也是苏格兰的贵族,不仅年少翩翩,而且跳起舞来步伐轻捷,引起各界倾慕。他与伊小姐的交往也曾招致社交界注目。可是他听说主上对伊小姐有意,立即自动的退出圈外。乔治第六在家庭中名Albert,昵称Berite,当时封约克公爵,为人多病,而且害羞成性,因之语言迟钝。要不是伊莉莎白予以青睐,其大婚之出处尚不可定夺,也必会影响到今日英国王室的世系。
  而与伊莉莎白更有关系的一段交往,则为当日王储爱德华与辛浦生夫人(Wallis
Simpson)间的一段绯闻。爱德华本名大卫,是中外闻名的美男子,而且擅长于体育竞技。但不知如何将婚姻错过。有关人士百方设计的替他安排对象,而爱德华总是左右都不称意。大概年轻女郎家教过深不识风趣,或者承攀过度引起反感。因此王储年过四十,依然风采不逊于少年,成为世界上最高身价(most
eligible)的未婚男子。可是他对妙龄女郎不感兴趣,对不少年齿稍高的已婚女人反又格外垂青,而且他们的交往又超过寻常的范围,不免引起议论,而议论得最露骨的乃是弟妇伊莉莎白。
  迄至华丽丝·幸浦生登场,以上的情形更急转直下。她为美国平民,已婚,又与作下级军官的美国丈夫离婚,再嫁于在伦敦作证券交易的辛浦生。据各种资料所叙,他们夫妇看清了爱德华的弱点,一意与皇储接近,但曾几何时,辛浦先生不再被提起,华丽丝及大卫倒反而俪影双双,出现于度假的公众场所。恰巧此时,一九三六年英王乔治第五去世,爱德华嗣位,只待正式加冕。而当时华丽丝·辛浦生在伊浦斯微支(Ipswich)法庭中进行离婚的程序,爱德华又要求政府将其大婚费用列入预算,于是掀起莫大的波澜,闹得全国鼎沸了。
  正告国王如果坚持与辛浦生夫人结婚,则必须退位者有首相鲍尔文(Stanley
Baldwin)。但是鲍有王室的支持,而王室中最有力量的人物,则无过于约克公爵夫人伊莉莎白。王弟约克公爵也在紧急关头声明如果局面不可收拾,他自己愿意出头取而代之。这样坚决的态度不可能后面无公爵夫人的支持;是否出于伊莉莎白之怂恿,则无从考证。所以至今黄色新闻不说,即有声望的报纸亦强调两个女人都想做大英帝国之第一夫人,为以上纠葛的一大主因。最近《伦敦泰晤士报》即以BEST
OF
ENEMIES,亦即“敌对中之强手”作标题,追叙一九三六年间的往事,并且将当日伊莉莎白及华丽丝的倩影摆在文字的上下两端,又在文中提起这两个女人不应当在同一星球之上存在,大有《三国演义》里周瑜痛恨诸葛亮所说“既生亮何生瑜”的情调。
  爱德华退位之后与华丽丝结婚,称温莎公爵及夫人,但是对爵书内载明华丽丝非王室亲属。伊莉莎白及乔治加冕完成后,亦始终拒绝礼遇温莎夫人,是以爱德华终身流寓他邦。第二次大战爆发后,希特勒有意截留爱德华,看来也在希望将他家庭间的纠葛加以挑拨扩大,使他成为亲德人物的凭借,但此计未酬,不过温莎公爵希望回国服务参加战时工作的愿望,也不能为英国王室接受。他除了一段短时间内以陆军少将的身分在法国为联络官外,即纵有好友邱吉尔为之周旋,亦只派得一个巴哈马群岛(Bahamas)的总督,有同流放。评议者仍认为伊莉莎白的幕后阻挠是其主因。
  当今母后个性坚强,言辞率直,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她与华丽丝·辛普生之嫉不相容也言之成理。只是将一九三六年的往事,当日称为“宪法危机”者,全摆在两个女人的虚荣及妒嫉的份上,则未免过度简化历史了。
  在彻底认识这问题之前,我们必先看清当今英国王室是世界上帝裔绵延最久者之一,在它整个历史里也分划为若干朝代。可是这与中国朝代的赵宋和朱明彼此的不相属不同。通常英国后一朝代出于前一朝代的旁支侧裔,或系女婿及外甥入承大统,纵不如后汉之于前汉,亦必如隋之于唐,在亲属关系上仍是一脉相传。可是在宪法史上讲,现今王室约九百多年的过程中,已经久历沧桑,帝系尽管依旧,可是王位的性质与功能业已前后不同。当中最重要的变迁,无逾于十七世纪的内战及光荣革命(Gloi-ous
Revolution)所带来的后果。
  十六世纪及十七世纪是一个青黄不接的时代。简言之,工商业在社会上的比重加强,国际间接触频仍,政府的功能和施政的范围需要扩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家泛称这是封建时代的衍变而为资本家时代。甚实当中争执的重点,不在阶级斗争,而在扩大行政范围、加强军备、增进税收的过程中,问题上应由国王作主或议会作主。如依前者则为君主专制,如依后者则为民主。只是当时人不如我们能够看到历史的纵深,双方都依成例争执,而事实上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已经超过他们人身经验之外,于是才有内战。在国王及保皇党的立场来说,总还是希望假借于皇权神授说,于是加强教规甚至企图放弃宗教改革的成果,返回天主教的范围中去,以便增进管制。而议会派则有清净教徒的鼓励与支持。
  内战后议会派得胜,克伦威尔当权,并且一度弑君成立民国,只是仍不能解决当日的问题,于是才有复辟后的情事。而复辟的国主主查理第二及詹姆士第二,又有恢复天主教增强人身政治的趋向,于是才有光荣革命。威廉第三为荷兰人,但系英国国王的外甥,其妻又为英国公主,被邀率兵推翻詹姆士第二。是役兵不血刃,所以革命才称为光荣。可是至此名义上朝代依旧,国王实系经过选举而产生,时为一六八九年。迄至一七O一年,英国议会更进一步竟预先通过法案,在王族之中指定王位嗣承的序次,而且对嗣位者的身分提出若干要求。一般教科书没有讲明者,至此国王实由议会废立。以后虽按血缘的序次嗣位,但已非绝对或当然。况且嗣位者又必限为英格兰教堂的成员,其子女的教育也有若干限制。所以国王与王后纵非国民的雇员,所谓王权神授说,也早已置诸脑后了。
  国王有职无权,在十八世纪更是趋向明显。最初被邀而为国王者实系德国人,不谙英语。次之政党政治抬头,内阁制成熟,国王更无参与政治的必要。乔治第三企图打破其限制,任内则有美国独立。自此之后,国王更只是一个橡皮图章。
  在十七世纪之前,外交事项统属国王特权。迄至二十世纪,国王已听命于内阁吩咐。一九一一年,英王乔治第五访问欧洲大陆,当日英德对立的情势紧张,欧洲的王室则又因联姻的关系彼此都是亲戚,所以国王的公开谈话,事前概受外相格雷(EdwardGrey)指示,事后又得向后者交代。至今历史书内仍说明了国王接受内阁的“训示”,回国后向内阁“报告”。如此,政治立场上讲国王与政府的主从关系,早已前后颠倒了。
  如此要他国王及王后何用?一则维持近干年的传统,二则使内阁制有所交代。而且也准备在非常情况之下可能发生作用。但是一般说来,皇冠只有象征式的功能。国王王后以及王储公主等,除他们自有私产之外,也仍由政府核发薪水和津贴。他们主持各项典礼则由宫内职员核定,几乎无日无之。这样一来他们虽属帝裔,除了遗传也和一般公仆大致相似了。
  那么一到紧要关头,由民选的政府不会忘记他们乃是真实的雇主。生在二十世纪,各人择偶,当然是自己的事,虽父母无从干涉。国王有外遇也不算新闻。爱德华及乔治的祖父爱德华第七即以此著名。但是国王偏要牵扯出来一位分外的女人,又是外国人来做王后,尚可以因以后的子嗣影响到大统,则又另当别论了。而最可以担心的则是,这一婚姻也可以将以前几世纪以来的成例抹煞。一九三六年,鲍尔文并没有绝对的公意作后盾,也有人民愿意漂亮英俊的君主和他的有情人终成眷属,于是宪法危机更确切地存在。当日的母后玛丽,一向偏爱爱德华,她在乔治及伊莉莎白行加冕礼后,特别在媳妇亦即新王后面前行屈膝礼,表示天命已定,大统不容争辩。
  伊莉莎白至今犹说乔治挺身而代兄作国王乃是一种“牺牲”,他自己也因此而短寿。实际上乔治登极后做了十六年国王,不能算是夭折。可是他不待劝进即自动出面,可见得其所表彰的不是名位问题,所谓危机实有其事。
  所以无论伊莉莎白的动机如何,她帮助了二十世纪的英国解决了一个大问题。她和女儿伊莉莎白的最大贡献乃是保持了王位的尊严。这有职无权的名位愈来愈与时代脱节。所谓传统也半含着抽象而不合实际的成份,因之愈难维持。怪不得今逢王太后九十华诞,眷恋往事的英国人要著书宣扬而且隆重的庆祝了。
萨丹·海珊(黄仁宇)
萨丹·海珊(黄仁宇)
  自从八月二日早上在伦敦旅馆的餐厅里听到伊拉克攻占科威特后,至今二十多天没有一天报纸上不用海珊(Saddam
Hussein)做头号标题。这位五十三岁的民族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以政变起家,为伊拉克的终身总统。他能够在一干七百万人口的伊拉克维持一百万的常备军,又拥有五干五百辆战车和五百多架军用飞机,已可见得他军事统治的彻底。事实上,他也依赖着特务政治做他震撼世界的本钱。
  在西方的报纸杂志里,海珊是各种口诛笔伐的对象。他曾被称为疯狂、残忍和冷血。他在某种场合之下可以将昔日之战友集体的处死。伊拉克境内的卡兹(Kurds)部落叛变,他下令使用毒气,受害者及于无辜之妇孺。他发动对伊朗的战事,牺牲了十二万人,费时八年,所得至为有限。现在他以十二小时急行军的姿态取得科威特。后者地域虽小,不到七干方里,略等于中国两三个县的面积。可是自是海珊掌握着世界上石油储藏量百分之二十。逻辑上和形势上他将再觊觎沙乌地。倘使沙国也入他彀中,则他所控制的石油量将达世界上储量百分之四十五。有些作家比拟他为希特勒。看样子他有在中东造成另一个超级强国的姿态。更为可虑的则是他除了拥有化学武器之外,不失也可能有原核战争的能力。他过去所经营的原核产场经以色列于一九八一年炸毁,可是现在的情报显示五、六年间他可能拥有原核武器。
  由美国领导的制裁,立时得到其他国家的支持,英、法、西、比、荷、意、西德、加、澳派海军船只参加封锁。阿拉伯联盟里的国家决定派兵保卫沙乌地;其他回教国家如巴基斯坦和孟加拉也准备进兵。日本则承应供给军费。对伊拉克的封锁和使用武力执行的决议也顺利的于联合国的安全理事会通过,苏联和中国大陆也无异议的投赞成票。这样超过人种、宗教、和东西意识形态的联合行动为历来所未有。以海珊一人胆敢与天下为敌也可谓打破以前纪录。看样子这波斯湾的危机将会旷日持久;但即使于明日解决,其事态的非常性和严重性仍然值得考虑。
  海珊之不度德、不量力已经毫无疑问。所以在各国的反应之下,他即扣押了他们留在伊科两国的侨民作为人质(发稿时获悉他已让妇孺离境)。发言人向干预各国恫吓如果任何人敢向伊拉克进兵,他的手臂就会从肩部以下被砍剁下来,海珊本人则向中东各国的阿拉伯人呼叮参加“神圣的战争”。他并且向已停战而待开和议的伊朗建议,愿意让步,甚至放弃八年战争所得的伊朗土地,不厌旧恶而同以回教国家的立场对付外界的干预。
  海珊之作为在今日以电子工具及人造卫星传递消息的情形下,不时即已传遍全世界每一角落。我们在伦敦旅馆里去他手下进占科威特后不过数小时,餐厅里听到邻座的谈话就无一不涉及中东之危机。我们离开美国只二十天,去时汽油每加仑才一元零五分,回时已一元三角二分。纽约证券市场的指数也已下跌近四百点。连日电视新闻看到很多预备役的官兵应征报到于役沙乌地的情形。新闻记者访问民众时,一般的反应表示对未来轻济不景气心存戒心,公认要束紧裤带节省消费。
  可是这危机的酿成不始自八月二日。今日仍然只有很少数的人考究到它的背景。
  在攻占科威特之前,伊拉克已和科国发生争执,主要原因由于石油之价格。她们都属于“石油输出国家组织”(OPEC)。伊拉克是组织中的强硬派,主张各国严格的遵守组织的指定的限额,提高石油的价钱。科威特及阿拉伯联合大公国(UnitedArab
Emirates)则利于低价倾销,两国常在组织指定限额之外加量生产。伊科交邻,在疆界上也有争执。伊拉克并且指出科威特钻井出油时,在地下盗出伊国油源。此外伊拉克几乎完全是一个大陆国家,无海岸线可言,早已垂涎于科国之海岸线。远在一九六一年科国离英独立时伊拉克即准备吞并之。只因英国阻止,随后又使科威特加入联合国才作罢。
  如果要了解海珊之甘冒天下的大不韪,我们更要将历史的基点后推。
  伊拉克因为她的战略地位,一见二十世纪,始终为西方各国角逐之场所。迄至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伊国属于土耳其人的奥图曼帝国,土耳其与德国加盟,并且筹备建筑所谓“三B铁路”(Berlin
Byzantine
Baghdad)。英国即出兵攻占伊国。一九二O年英人一手制造了一个伊国国王让他宣布独立,实际仍在幕后操纵。而且一九二O至一九三O年间石油开始开采问世,利润之所在更不能放松。第二次大战时反英之伊拉克人士与德意接触,曾一度夺取政权,但被英军削平,事平之后伊拉克并向轴心国家宣战。
  一九五五年巴格达公约(Baghdad
pact)成立,伊拉克为签字国,以英国为盟主。三年之后伊拉克革命成功,国王被杀,民国成立。可是政治始终不稳。每三年五年总有一次政变。外交政策亦左右反复,曾与英国绝交,曾防俄反共,也曾承认共党合法,并与苏联订立友好条约。北部之卡兹民族占伊拉克人口百分之十九,则要求独立,经常引起武装冲突。海珊可谓伊拉克之数一强人,虽亲苏而能保持外交之主动。他因着一九六八年的政变而登场,但是只有最近十一年才公开占有领导地位。在回教徒中他属于宋尼(Sunni)宗,在伊斯兰中算是正规派,也占大多数。但是,在伊拉克境内多数则属史埃特(Shiite)宗,后者受有波斯之影响。看样子海珊之宗教性格并不浓厚,虽说最近美军进驻沙乌地,他以“保护圣地”向一般回教徒作号召。所当注意则是海珊年轻时加入巴兹党(The
Baath Party),这党派的政策一方面强调阿拉伯民族主义,一方面提倡社会主义。迄今仍是这执政党的宗旨。
  纵有特务政治箝制舆论,他海珊也不可能凭一人之力将全国的命运作孤注一掷。他胆敢如此乃是由于多数伊拉克人相信他的企划,并且憧憬于一个强大的阿拉伯国家。据西方记者访问海珊下面的军官所得,他们一般有此信仰。我还记得一九五O年间我在密西根就学及工作时,遇到的伊拉克同学及同事,可算是千篇一律的武力主义者及国家主义者,对以色列深恨,对美国憎爱不能定决。当时我尚不了解。现在看来,这样的态度与伊拉克之历史不可分离也。尚与这态度有关的,则是迟至一九七二年伊拉克才宣布石油国有。以前如此重要的企业由外人掌握,年轻人作事就业动辄掣肘,经常引憾不难想像也。
  曾有人问海珊之外长何以伊国如此粗蛮,他即说:“时间不够”。最近之电视节目有演放海珊接见西方学龄儿童之为人质者,他曾提出英国退出中东时,凭己意指定彼为一个国家,此为一个国家;在他看来所有的阿拉伯人,只是一个民族国家。所说带种族主义成分,可是并非没有理由。在他看来阿拉伯人口分置在约二十个大小国家,有些纯依旧日之部落组织,有些缺乏资源,有些富于石油却只供王公大人任意挥霍,并与西方国家打交道,应予以改组,即用武亦所不惜,这种着想原则上不能称为疯狂。所以女作家安密尔(Barbara
Amiel)在《伦敦泰晤士报》写出:“很多阿拉伯的领袖及一般人民认为阿拉伯乃是一个民族国家,石油理论上归全国所有,(但事实上)极少数人物坐拥此资源。这种观点正确与否不论,其结果则是谁能将石油的利润作较广泛的分配即是他们的朋友,而且可以得到广泛的阿拉伯支持。”
  事虽如此,一个联合国的国家,入籍近三十年,也早经伊拉克承认,只因为过去奥图曼帝国在经理上曾一度将它隶属于今日之伊国,或者只因为与海珊的政治哲学不对头,即可以用武力否定它的存在,那又还要联合国何用?又何必牵扯上集体安全?今日已有少数的美国人认为布希之进军于沙乌地乃是“以打仗保证价廉的汽油”。可是原油的使用及于世界上大多数人口的衣食住行,也是很多工业先进的国家及待开发国家的经济血脉,影响到百万千万人的就业与失业和全球国际贸易之盛衰。其供应与一般的私人财产不同,目下之事实更不能认作完全是伊拉克“领导父亲”和科威特的“埃米尔”(emir)个人间之恩怨。
  安密尔谓阿拉伯人为数二亿,要是团结起来可以成为一种可怕的力量,很容易产生误解。如果说这是一种精神上的团结,无可阻挡,并且现在已有这样的趋向。如果西方国家与海珊的战端一开,一般阿拉伯人民的向背,非常值得考虑,即参加保卫沙乌地的部队亦然。可是说要以武力统一今日阿拉伯联盟的国家,则要超过希特勒的野心,阿拉伯联盟里的二十一个国家“内中巴勒斯坦解放组织(PLO)有名号而无国土”。所占土地自中亚腹地跨红海连亘整个北非海岸而达大西洋,虽说都属回教国家(叙利亚和黎巴嫩即有很多的基督徒),又都属阿拉伯语言通行之地〔埃及以西之巴巴人(Berbers)中则只有识字阶级操阿拉伯语〕,可是每一地区已有不同历史之背景,而且社会经济条件也不相衔接。纵说其中有改组的可能,可是要将之结合为一片,则为一种过时代的理想。日前阿拉伯联盟在开罗集会时,即有十二个国家赞成派兵保卫沙乌地以拒止伊拉克的侵略。即过去埃及和叙利亚组织阿拉伯联合共和国,也终至不欢而散。又巴兹党同在叙利亚和伊拉克抬头,而这两个国家迄今尚是死对头。
  但是伊拉克以石油的收入在国家上头造成一种大权威,由外输入百分之六十至七十之食品,又低价分配于民众,即造成一种近乎全国皆兵的形貌,劳力不足则向埃及及巴基斯坦招募一百万劳工算数。其组成不能因下端严密构成的经济因素层层节制,结果只能采取寡头政治及人身政治。根据过去政局不稳的情形看来,非对内以特务监视、对外黩武,则团结堪虞。其情形有似汉武帝对卫青所说:“一不出师征伐,天下不安”。这种问题超过海珊做事之漫无标准。
  现在代表联合国行问罪之师的国家也有她们的弱点。海珊固然穷兵黩武,但是谁供给他的武器?伊拉克不产飞机不制战车,他大部的装备得自苏联。迄联合国制裁之日,苏联才声明终止军火的输送。以色列炸毁之原核厂场则得自法国。贩卖军火于伊拉克牵连了很多国家,连中共在内。美国至少已供给直升飞机。很多国家明则禁止对伊输出军火,实际开一只眼闭一只眼。大概伊拉克每年一百四十亿美元之军事预算引诱力过强,无法禁拒。
  (待开发的国家固然可以说在军备竞争的条件下,外销军火可以减轻一部财政上的负担。先进国家既如是,穷困的国家不能不效法。此种说法成理与否不论,实际上则是武器更为泛滥之由来。)今日世界乃是石油生产之世界。其消耗率按人口计,美国每年逾每人一干加仑(包括用于制造等用途)。如果照现在之消耗率继续下去,现有地下储量在美国苏联及中国大陆部分统可以在十年至二十年间用罄。在波斯海湾各国或可支持九十年至百余年,中美南美国家如墨西哥及委内瑞拉或可撑持八十年(也要靠已用罄国家之消耗率不加在这些国家头上)。可是资本主义国家之风尚。凡不能赚钱及利润小的事业统不能做,以致明知开发新能源为不可戴免的出路,依旧支延马虎,所以一到中东政局紧张,立即手忙脚乱,更增加这地区的爆炸性。
  在阿拉伯各国看来,美国一意担护他们的宿仇以色列。而且今日美国人养尊处优,缺乏坚韧性。据战地记者的报导,刚派往沙乌地之士兵即以无冷气及啤酒为苦。我自己也已有了不能适应环境的毛病,可是回想年轻时于役印缅,当日所看到的美国官兵无此现象也。
  我在学历史中保持的乐观,有在长时间远距离的基点上深信世界上不合理之事物经过一段折磨,终至于合理。不平衡的事物,则趋向平衡。但是当中的运转很少人能于事前逆睹。总而言之,今日世界上至大之纠纷,由于科技进展过速,先进国家已经过几十年几百年的培植,各种机构重重相因和科技的发展相始终,落后的国家想要迎头赶上愈不容易,因之不愿程序,只抓着力所能及的因素,有时做起事来没有分寸。海珊可以与希特勒相比,可是因此我也可以联想到慈禧太后之对所有国家一体宣战并对使领威胁。从这立场看来,技术问题之因素超过道德问题。目前这危机包括着无限的变数,它们时间上之汇合(timing)愈非任何人可以掌握,所以此绝非单纯之军事问题,也不能有直捷而完美的解决方案。
蒋介石(黄仁宇)
蒋介石(黄仁宇)
  三十八年之前,我第二次来美,就想写本蒋介石的传记。中国历史里留下如此一个偌大的空洞,不仅影响中外视听,而且使研究历史的无所适从。我以为我自力攻读,可以比较客观;也曾将中国事物,作过一段内外上下观察的机会,希望笔下可以承乏。
  殊不知美国在一九五O年代也并不是凡事皆可客观,任凭各人随便恣意批评的场所,韩战既开,“谁抛弃了中国”成为党派政客间争执之焦点,参议员麦卡锡(Joseph
McCarthy)只凭片言只语,指摘谁系共产党,红帽子威胁之下曾使不少左派人士丢官,也使不少艺术家和职业界人士因之失业。而且这也不是左派被斥,即为右派扬眉吐气的日子。美国的国务院、文艺新闻界及大学学府倒因为本身受了麦卡锡的压力,更增加对中国国民政府的反感。《新闻记者》杂志(Reporter)曾出专号,指斥“蒋宋孔陈”将美国援华使法币回笼的黄金,炒成外汇,培养“中国说客团”(China
Lobby)回头到华盛顿与闻美国政治。杜鲁门的《回忆录》则揭举蒋迫害学术领袖,用特务枪杀西南联大教授李公朴和闻一多,并且公布他在这事发生时与蒋来往的书犊做见证。再则四十年代之畅销书,有如《史迪威文件》和白修德(TheodoreWhite)所作《雷霆后之中国》(Thunder
Out Of
China)此时仍有极大影响,白氏曾被美国人称为“蒋委员长之敌”,《史迪威文件》即系他所编,他自己书中对蒋及国民政府批评得体无完肤,而且内中更以国军在河南将粮食搜刮一空,造成人为的饥馑,解决共军新四军时纵容士兵强奸随军女政工人员,最为口诛笔伐的对象。在如斯气氛之下,我刚一提及自己曾为“蒋家军”内之下级军官(重点在下级)即被讲课的教授和同学瞠目相视,似乎我即是纳粹党内的小头目。我想将在国军的经验拿来作学术讨论的题材之建议,只好打消。写蒋介石传记的计划提出后,在若干书社和杂志面前碰过钉子,也从此石沉海底,永远的弃置。
  可是今日已近四十年,我对失去的机缘,毫无遗憾,事后想来要是当日草率成书,今日可能羞窘。即使今日去蒋逝世又十五年,撰写他“全面目”的传记之机缘,也还不是十分成熟,以下只据我所知道的列举建议三数则。
  第一,我们不要忘记迄至今日关于蒋介石的资料,中外之间仍有一段莫大的鸿沟。
  史迪威曾在叙蒋介石时《文件》里写出:“他想做道德上的威权,宗教上的领导者和哲学家。但是他没有教育!这是何等的可笑,假使他有大学四年的教育,他尚可以了解现代的世界,但是这实情他全不了解,假使他能了解,情形就好字,因为他倒想做好事。”
  骤看起来,史迪威言过其实,近乎荒唐。曹圣芬的《怀恩感旧录》里提及蒋不仅遍览群书,而且读得极其仔细。书中又提及:“北京大学一位哲学教授贺麟先生曾经说过:德国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最是晦涩难懂,中国哲学家对之真有深刻研究,真能透彻了解的,只有少数几位,而蒋介石是其中之一。”周策纵的英文版《五四运动史》也提及蒋在五四运动期间,曾订阅《新青年》杂志,还准备去西方留学,即据常情判断,他为中国领导人几十年,得到学术界教育家的支持,也不可能胸无城府,腹无点墨。哥伦比亚大学的狄白瑞(Theod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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