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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史十二讲

_2 宁欣 (现代)
唐玄宗防微杜渐的两项新措施 再说对后妃(1)

再说对后妃。
在整个初唐阶段,皇后干政之事确是屡见不鲜的,武氏之以皇后、皇太后进而成为武曌改唐为周,韦后在中宗死后“临朝摄政”,均其尤甚者。因此玄宗发现自己的皇后王氏事涉不轨就断然处置。《旧唐书》卷五一《后妃·玄宗废后王氏传》说:
上为临淄王时,纳后为妃。上将起事,颇预密谋,赞成大业,先天元年为皇后。……后兄守一以后无子,常惧有废立,导以符厌之事。有左道僧明悟为祭南北斗,刻霹雳木书天地字及上讳,合而佩之,且祝曰:“佩此有子,当与则天皇后为比。”事发,上亲究之皆验。开元十二年秋七月己卯下制曰:“皇后王氏,天命不佑,华而不实,造起狱讼,朋扇朝廷,见无将之心,有可讳之恶,焉得敬承宗庙,母仪天下,可废为庶人,别院安置。 ……”守一赐死,其年十月庶人卒。
想“与则天皇后为比”,当然犯了大忌。七月被废十月就死去,怕也不见得是平静地善终。
《新唐书》卷七六《后妃·玄宗王皇后传》有王皇后“久无子,而武妃稍有宠”的话,这是事实。《旧唐书》卷五一《后妃·玄宗贞顺皇后武氏传》就是为这武妃立的传,说:
武氏,则天从父兄子恒安王攸止女也。攸止卒后,后尚幼,随例入宫,上即位,渐承恩宠。及王庶人废后,特赐号为惠妃,宫中礼秩,一同皇后,所生母杨氏封为郑国夫人,同母弟忠累迁国子祭酒,信秘书监。 ……以开元二十五年十二月薨,年四十馀。下制曰:“……玉衣之庆,不及于生前,象服之荣,徒增于身后,可赠贞顺皇后,宜令所司择日册命。”葬于敬陵。时庆王琮等请制齐衰之服,有司请以忌日废务,上皆不许之。立庙于京中昊天观南。
案这《后妃传》的总序说:“唐因隋制,皇后之下有贵妃、淑妃、德妃、贤妃各一人,为夫人正一品”,“开元中……于皇后之下立惠妃、丽妃、华妃等三位,以代三夫人为正一品”。则这位武氏惠妃在妃嫔中已是位居极品了,而且是“宫中礼秩,一同皇后”,还像皇后那样可以让亲属加点不重要的官职了,可在她活着时就是不给正位为皇后。这是为什么呢?《唐会要》卷三“皇后”有个说法,说:
〔开元〕十四年四月,侍御史潘好礼闻上欲以惠妃为皇后,进疏谏曰:“臣尝闻《礼记》曰:‘父母之雠,不共戴天。’《公羊传》曰:‘子不复父雠,不子也。’昔齐襄公复九世之雠,丁兰报木母之恩,《春秋》美其义,汉史称其孝。陛下既不以齐襄为法,丁兰为戒,岂得欲以武氏为国母,当何以见天下之人乎?不亦取笑于天下乎?……又惠妃再从叔三思、从父延秀等并干乱朝纲,递窥神器,豺狼同穴,枭獍同林,至如恶木垂阴,志士不息,盗泉飞液,正夫莫饮,良有旨哉!……伏愿陛下详察古今,鉴戒成败,慎择华族之女,必在礼义之家,称神祇之心,允亿兆之望,为国大计,其在于兹。且惠妃本是左右执巾栉者也,不当参立之。……又见人间盛言,尚书左丞相张说自被停知政事之后,每谄附惠妃,诱荡上心,欲取立后之功,更图入相之计。……且太子本非惠妃所生,惠妃复自有子,若惠妃一登宸极,则储位实恐不安,……昔汉高祖以戚夫人之故,将易太子之位,时有商山四皓,虽不食汉庭之禄,尚能辅翼太子,况臣愚昧,职参宪府,慷慨关心,感激怀愤,陛下留神省察。”
《新唐书》并把这个谏疏节要增入卷七六的《玄宗贞顺皇后武氏传》里,最后还添上一句“遂不果立”,好像真是玄宗本来要立武惠妃为皇后,经潘好礼上了谏疏才中止。但这篇谏疏的真实性是成问题的。德宗贞元年间纂修原本《会要》的苏冕把它收录进去时就加了一条案语,在今百卷本《唐会要》里仍保存着,作:
苏冕驳曰:此表非潘好礼所作。且好礼先天元年为侍御史,开元十二年为温州刺史致仕,表是十四年献,而云职参宪府?若题年恐错,即(当如《通鉴考异》所引作“则”)武惠妃先天元年始年十四,王皇后有宠未衰,张说又未为右丞相,竟未知此表是谁献之。


唐玄宗防微杜渐的两项新措施 再说对后妃(2)
因此《通鉴》卷二一三开元十四年(726)四月下虽节引这谏疏,却不着潘好礼之名只说“或上言”,并在《考异》里备详《唐会要》潘疏和苏驳。 其实这所谓潘疏在内容上也尽多毛病。首先是武曌改唐为周虽被否定,但她之为皇后、皇太后仍被承认,中宗在她死后上谥曰则天大圣皇后,祔葬于高宗的乾陵,睿宗时如《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纪》所说追尊为大圣天后,改号为则天皇太后,到玄宗如《新唐书》卷四《则天皇后纪》所说在开元四年改为则天皇后。这自由于中宗、睿宗都是她的亲儿子,玄宗是她的亲孙子,把亲妈、亲奶奶彻底否定了,岂不叫儿子、孙子也落得个名不正言不顺。这个谏疏却把武家说成是玄宗的“父母之雠”,还引用了今见于《宋书》卷二三《乐志》引曹植《灵芝篇》和《初学记》卷一七引孙盛《逸人传》的丁兰刻父母木像报雠故事,真不知是从何说起!下文预测惠妃成了皇后会危及非所生的太子,固还似在情理之中,而把自己比作汉初辅翼太子的商山四皓,可不又吹过了头!因此我不仅肯定苏冕的批驳,还认为这谏疏根本就是一篇其后的拟作,其时间在开元二十五年武惠妃谮害太子及鄂、光二王之后,所以不自觉地把危及太子的话写了进去。 总之,这所谓疏谏之事既不存在,武惠妃之不得立为皇后只有出于玄宗的宸断。这自是玄宗有鉴于先朝武、韦以至自己王皇后的事情,所采取的又一种防微杜渐的特殊措施,“宫中礼秩一同皇后”又不让正位皇后,死后虽赠个皇后却不许皇子制齐衰之服,不许以忌日废务。
关于这位武惠妃的谮害太子、二王,并没有超脱后宫争宠以求立爱的程式,对国家仍算不上有太大的危害。 而且如《新唐书·玄宗诸子传》所说,太子、二王成为“三庶人”遇害后,“岁中惠妃数见庶人为祟,因大病,夜召巫祈之,请改葬,且射行刑者瘗之,讫不解”,以致到年底十二月里就死去。这固然是由于做了亏心事而闹病产生幻觉,也不无夹杂着怕玄宗一旦悔悟追究问罪的因素。此外陈寅恪先生在《记唐代之李武韦杨婚姻集团》(《历史研究》1954年第1期,又收入《金明馆丛稿初编》)里因为武惠妃是“则天从父兄子恒安王攸止女”,“攸止卒后……随例入宫”,就认为在玄宗朝仍保留着武氏势力,理由也嫌欠缺。历史上政治斗争失败一方的妻女为胜利者所占有并受宠爱,本是习见的事情,岂能就此说胜利者有意让失败一方的势力保存下来。何况在史书上确实找不到这位不曾当上皇后的武惠妃有什么维护武氏势力的言行。
武惠妃死后继之得宠的是杨贵妃。《旧唐书》卷五一《玄宗杨贵妃传》说:
玄宗杨贵妃,高祖令本,金州刺史,父玄琰,蜀州司户,妃早孤,养于叔父河南府士曹玄璬。开元……二十四年〔武〕惠妃薨,帝悼惜久之,后庭数千无可意者,或奏玄琰女姿色冠代,宜蒙召见。时妃衣道士服,号曰太真,既进见,玄宗大悦。
《新唐书》卷七六《杨贵妃传》则加详其先世并先为寿王妃事,作:
玄宗贵妃杨氏,隋梁郡通守汪四世孙,徙籍蒲州,遂为永乐人。幼孤,养叔父家,始为寿王妃。开元二十四年武惠妃薨,后廷无当帝意者,或言妃姿质天挺,宜充掖廷,遂召内禁中,异之,即为自出妃意者,丐籍女官,号太真,更为寿王聘韦诏训女,而太真得幸。
说武惠妃开元二十四年(736)薨,自是错误,当从前引《旧唐书·武氏传》作二十五年,陈寅恪先生《长恨歌笺证》(《清华学报》卷十四第一期,后编入《元白诗笺证稿》作为第一章)并引用《旧唐书》卷九《玄宗纪》、《唐会要》卷三“皇后”等作了考证。但陈先生《记唐代之李武韦杨婚姻集团》又据《册府元龟》卷八五三“婚姻”武士彟条、《新唐书》卷一〇〇《杨执柔传》、卷七一下《宰相世系表》杨氏观王房等考知武曌生母杨氏为杨达之女,隋文帝族子观王杨雄之侄女,而杨贵妃据《新传》复为永乐人,据《宰相世系表》永乐杨氏为汉太尉杨震第五子奉之后裔,与隋文帝杨坚、观王杨雄之为杨震长子牧之后裔同出一源,因而认为杨贵妃“此房虽非武曌外家近属”,“亦属于此大集团,不过为距核心较远之外围人物”。其实这种《世系表》之所谓源出某某本未必可信,魏晋南北朝重视门阀的馀风所播及,自言是前朝某显达后裔的事情固屡见不鲜,洪迈《容斋随笔》卷六“唐书世系表”条即已指出。即使可信,永乐杨氏与观王杨雄房的远祖确同出汉太尉杨震,到唐代也已极为疏远,和观王杨雄侄女的夫家武氏更谈不上有什么关系。所以对此可不必注意。应该注意的,是《旧唐书·杨贵妃传》在“玄宗大悦”后接着说的:


唐玄宗防微杜渐的两项新措施 再说对后妃(3)
不期岁,礼遇如惠妃。 太真姿质丰艳,善歌舞,通音律,智算过人,每倩盼承迎,动移上意,宫中呼为“娘子”,礼数实同皇后。
说明玄宗对这位杨贵妃仍和前任武惠妃一样,给了皇后待遇还是不给正位为皇后,说明这不再立专宠者为后,确已成为不让武后、韦后复生而采取的另一项防微杜渐措施。
这项措施对武惠妃是有效的,武惠妃确实没有变成武、韦,而用在杨贵妃身上是否生效?有人会说并未生效,因为向来有“开元之治,天宝之乱”而乱就由于宠爱了杨贵妃的讲法。其实这不过是女人是祸水的世俗之见,和白居易《长恨歌》同时撰写的陈鸿的《歌传》,不也在最后来两句“惩尤物,窒乱阶”,要把杨贵妃比作夏桀的妹喜、商纣的妲己、周幽王的褒姒、晋献公的骊姬。 但只要破除这个成见,不带这个有色眼镜,试看杨贵妃“礼数实同皇后”后的所作所为,便知道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这在《旧唐书·杨贵妃传》已讲得很清楚,仅是:
有姊三人,皆有才貌,玄宗并封国夫人之号,长曰大姨封韩国,三姨封虢国,八姨封秦国,并承恩泽,出入宫掖,势倾天下。天宝初,进册贵妃,妃父玄琰累赠太尉齐国公,母凉国夫人,叔玄珪光禄卿,再从兄鸿胪卿,锜侍御史。……韩、虢、秦三夫人与、锜等五家,每有请托,府县承迎,峻如诏敕,四方赂遗,其门如市。……开元已来,豪贵雄盛,无如杨氏之比。……宫中供贵妃院织锦刺绣之工凡七百人,其雕刻镕造又数百人,杨、益、岭表刺史必求良工造作奇器异服,以奉贵妃献贺,因致擢居显位。……十宅诸王、百孙院婚嫁,皆因韩、虢为绍介,仍先纳赂千贯,而奏请罔不称旨。
这实在只是宠妃贵戚间常见的高度奢侈贪婪,从兄、锜辈也只是循例做点无关紧要的官职,怎么也不能说成为了新的武、韦。至于所谓“天宝之乱”,本只指天宝十四载十一月安禄山的叛乱,其原因我在旧作《唐代河北藩镇与奚契丹》、《〈通典〉论安史之乱的‘二统’说证释》已事疏说。杨贵妃的从祖兄杨国忠的当上宰相也不全凭裙带关系,相反杨贵妃最后在马嵬驿之死倒是受了他的牵累,详旧作《〈长恨歌〉新解》(均收入2000年中华书局版拙撰《文史探微》)。玄宗的防微杜渐措施在杨贵妃身上仍然生效能起作用。


唐玄宗防微杜渐的两项新措施 评价

不过这种不立皇后以防微杜渐的措施,在玄宗以后没有能继续推行下去。 肃宗自立于灵武后就把共患难的张良娣册为淑妃,两年后册为皇后。以后历朝皇帝有时立皇后,有时来不及以后立为皇太后,蓄意不让贵妃正位为皇后的只有宪宗。这自因为照例有帝便得有后,不让立后总不像太平盛世的缘故。
对皇子们的防微杜渐措施可自此成为了李唐的国策。 元稹《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编入今本《元氏长庆集》卷二四中的第一首《上阳白发人》,在入后说:
此辈贱嫔何足言,帝子天孙古称贵。诸王在阁四十年,七宅六宫门户。隋炀枝条袭封邑(原注:近古封前代子孙为二王三恪),肃宗血胤无官位(原注:肃宗已后诸王并未出阁)。王无妃媵主无婿,阳亢阴淫结灾累。 何如决壅顺众流,女遣从夫男作吏。
陈寅恪先生《元白诗笺证稿》第五章“新乐府”据今本《元集》卷二三《乐府古题序》得知此《新题乐府》作于宪宗元和四年(809),又从钱谦益所校改诗中“七宅”为“十宅”,以明是讲玄宗设置十王宅以后的情况。从这里可以知道肃宗以还入住十王宅的皇子们不仅和玄宗时同样不能出阁担任官职预问政事,就连皇子本身下及其子女的婚姻都发生问题,《旧唐书·杨贵妃传》所称“十宅诸王、百孙院婚嫁皆因韩、虢为绍介”的热闹局面已一去不复返了。所以元稹要在这里呼吁,希望改变政策做到“女遣从夫男作吏”。陈先生还指出这“可与《元氏长庆集》三二《献事表》所列十事中‘二曰任诸王以固磐石。三曰出宫人以消水旱。四曰嫁诸女以遂人伦。’等相参证”。但这出宫人在唐代本是常有之事,仅据《册府元龟》卷四二“帝王部·仁慈”所记载,太宗、高宗、睿宗、肃宗、德宗、顺宗、宪宗、穆宗、敬宗、文宗都放出过,有的还不止放一次,其中宪宗朝就在元和八年六月和十年十二月放过两次。是否因为元和初年没有放,元稹以及白居易的《新乐府》中才都写了《上阳白发人》,而八年十年之放是听取了元白二公的建议,已不得而知。至于要求皇子出阁任事的建议则显然未被听取。所以《新唐书》在卷八二《十一宗诸子传》的论赞里总结道:唐自中叶,宗室子孙多在京师,幼者或不出阁,虽以国王之,实与匹夫不异,故无赫赫过恶,亦不能为王室轩轾,运极不还,与唐俱殚。这最后几句,可说是把玄宗创设这项防微杜渐措施的得失讲清楚了。
(选自《文史存稿》,原载《燕京学报》新十五期,2003年11月)


所谓“永贞革新” 所谓“永贞革新”(1)

“永贞革新”者,是近二三十年来某些教科书上出现的新词语,用来肯定唐顺宗时以王叔文为首的政治集团的活动,称之为革新运动。
但从对这个革新运动的论述来看,实在并无多少新内容。旧时代的文人、政治家中早有人提出过类似的见解,如北宋时的政治家范仲淹就认为:“刘禹锡、柳宗元、吕温坐王叔文党贬废不用。览数君子之述作,体意精密,涉道非浅,如叔文狂甚,义必不交。叔文以艺进东宫,人望素轻,然传称知书,好论理道,为太子所信,顺宗即位,遂见用,引禹锡等决事禁中。及议罢中人兵权,牾俱文珍辈,又绝韦皋私请,欲斩刘辟,其意非忠乎?皋衔之,会顺宗病笃,皋揣太子意请监国而诛叔文,宪宗纳皋之谋而行内禅。 故当朝左右谓之党人者,岂复见雪。《唐书》芜驳,因其成败而书之,无所裁正。”
清人王鸣盛在所著《十七史商榷》卷七四“顺宗纪所书善政”、卷八九“南衙北司”、“王叔文谋夺内官兵柄”诸条更反复申说王叔文之公忠体国,如“顺宗纪所书善政”条即说:“叔文之柄用,仅五六月耳,〔《旧书·顺宗纪》〕所书善政,皆在此五六月中。如二月辛酉,贬京兆尹李实为通州长史。甲子,诸道除正敕率税外,诸色杂税并宜禁断,除上供外,不得别有进奉。三月庚午,出宫女三百人于安国寺,又出掖庭教坊女乐六百人于九仙门,召其亲族归之。五月己巳,以右金吾卫大将军范希朝为右神策统军充左右神策京西诸城镇行营兵马节度使。 六月丙申,二十一年十月已前百姓所欠诸色课利租赋钱帛,共五十二万六千八百四十一贯石匹束并除免。七月丙子,赠故忠州别驾陆贽兵部尚书,谧曰宣,赠故道州刺史阳城为左散骑常侍。以上数事,黜聚敛之小人,褒忠贤于已往,改革积弊。加惠穷民,自天宝以至贞元,少有及此者。……《新书》于二月甲子禁断诸色榷税一条不书,却书罢宫市,《通鉴》亦书此,且并及罢五坊小儿,……此皆宦者所为害民之事,……故顺宗立后即罢之也,叔文专与宦官为难如此。……叔文行政,上利于国,下利于民,独不利于弄权之阉宦,跋扈之强藩。观《实录》,叔文实以欲夺阉人兵柄,犯其深忌。……盖其意本欲内抑宦官,外制方镇,摄天下之财赋兵力而尽归之朝廷。刘辟本韦皋所遣,叔文必欲杀之,若其策得行,后日何烦高崇文往讨劳费兵力乎?”王鸣盛算是比较知名的学者,等而下之,一般旧文人中发此类议论者还不少,如学识平平的陈其元在同治时所撰写的《庸闲斋笔记》卷七“古人被冤”条里也曾为王叔文等申冤,声调和范仲淹、王鸣盛辈如出一口,可见这已成为旧时代部分文人的共同见识。
对比一下,今日学者关于“永贞革新”的讲法和这些旧时代的文人、政治家并没有多大不同。《庸闲斋笔记》之类人们未必找来参考,应该是承袭了《十七史商榷》。所增添的当然也有,即认为王叔文集团是“代表庶族地主阶级的新兴力量”,其政治活动是对掌权的“宦官藩镇豪族地主阶级的旧势力”作斗争,并正式名之曰“永贞革新”而已。
旧时代人说的是否对,尤其是今人增添的是否真有道理,容待下文讨论。这里姑先指出一个十分明显的错误,即“永贞革新”这个词语的错误。顺宗是在贞元二十一年(805)正月丙申即位的,到八月庚子就禅位皇太子宪宗而退为太上皇,第二天辛丑才以太上皇名义下诰,“宜改贞元二十一年为永贞元年”。而前此王叔文集团的政治活动都在顺宗在位时期,其时年号尚是贞元而非永贞。就算这真是革新,也只能在“革新”之前冠以“贞元二十一年”,如嫌累赘冠以“顺宗”或“王叔文”之类也均无不可,何必生造什么“永贞革新”!难道是因为《通鉴》在这年正月即以永贞纪年,抑系受了韩愈所写《永贞行》的影响?但以最后所改年号冠于本年之首是司马光编写《通鉴》的通例,何况胡三省在“永贞元年”下已注明“是年八月始改元永贞”,“永贞革新”命名者何至视而不见。《永贞行》则是以歌颂宪宗即位剪除王叔文集团为主题的诗歌,所谓“嗣皇卓荦信英主,文如太宗武高祖。膺图受禅登明堂,共流幽州鲧死羽”云云都是改元永贞以后的事情,才以《永贞行》为题目。凡此均成不了以“永贞”来称“革新”的理由。


所谓“永贞革新” 所谓“永贞革新”(2)

言归正传,正经地来看看当前“永贞革新”论者的主要论点。
主要论点之一,即上文所说的认为王叔文集团是“代表庶族地主阶级的新兴力量”,其政治活动是对掌权的“宦官藩镇豪族地主阶级的旧势力”作斗争。这后半句话在文字上颇不好懂,是宦官和藩镇再加上豪族地主阶级呢?还是宦官和藩镇本身也都是豪族地主阶级?有的教科书上是把豪族地主阶级和宦官、藩镇三者并列的,那么这豪族地主阶级说具体点应该是何等样人物?
从在中央掌权这点来看,除内廷的宦官外应该是外朝的宰相,还有在当时已分掌部分相权、有“内相”之称的翰林学士。贞元末年顺宗即位前已居相职的是贾耽、杜佑、郑珣瑜和高郢,翰林学士则有卫次公、郑、李程、王涯和后来属于王叔文集团名列所谓八司马的凌准。
先看这些宰相的政治态度。 在《昌黎先生外集》本《顺宗实录》卷二贞元二十一年三月里有这样一段纪事:
丁酉,吏部尚书平章事郑珣瑜称疾去位。其日珣瑜方与诸相会食于中书。故事:丞相方食,百寮无敢谒见者。叔文是日至中书,欲与执谊计事,令直省通执谊。直省以旧事告,叔文叱直省,直省惧,入白执谊。执谊逡巡惭赧,竟起迎叔文,就其阁语良久。宰相杜佑、高郢、珣瑜皆停箸以待。有报者云:“叔文索饭,韦相已与之同餐阁中矣。”佑、郢等心知其不可,畏惧叔文、执谊,莫敢出言。珣瑜独叹曰:“吾岂可复居此位!”顾左右取马径归,遂不起。前是左仆射贾耽以疾归第未起,珣瑜又继去,二相皆天下重望,相次归卧,叔文、执谊益无所顾忌,远近大惧焉。
这段文字后来被《新唐书》卷一六五《郑珣瑜传》和《通鉴》所采用,大概由于写得颇似小说,胡注认为是“史甚言其事”。但既出于《实录》,至少基本可信,则郑珣瑜、贾耽之反对王叔文集团应是事实。 虽然据《顺宗实录》卷四贞元二十一年七月乙未条和《旧唐书》卷一四《顺宗纪》,郑珣瑜是在以顺宗名义下诏权令皇太子宪宗勾当军国政事、也就是王叔文失败时才正式罢相的。高郢,也是和郑珣瑜一起罢相的,《旧唐书》卷一四七本传说他“为韦执谊等所惮”,但《河东先生集》卷一二有柳宗元贬永州司马后所写的《先君石表阴先友记》,仍以郢为先友,并说他是“有文章规矩自立者,不干贵幸”,因此他是否坚决反对过王叔文集团还不清楚,不过至少没有和王叔文集团站到一起或为这个集团所利用,这里姑且算作郑珣瑜一边的人物。至于杜佑,在王叔文任度支盐铁副使时为正使,就算“其实叔文专总”,也已被叔文所利用成不了对立面。对立面郑珣瑜、贾耽外加高郢,一共宰相三人。
五名翰林学士之中,凌准属于王叔文集团。李程,《旧唐书》卷一六七本传说他“为王叔文所排,罢学士”,自然是叔文集团的对立面。还有卫次公、郑和王涯,则可看《旧唐书》卷一五九《卫次公传》里的这样一段记载:
德宗升遐,时东宫疾恙方甚,仓卒召学士郑等至金銮殿。中人或云:“内中商量,所立未定。”众人未对,次公遽言曰:“皇太子虽有疾,地居冢嫡,内外系心,必不得已,当立广陵王,若有异图,祸难未已。”等随而唱之,众议方定。
这里的广陵王即后来成为顺宗的皇太子而在政治上与顺宗及王叔文集团对立的宪宗。而《顺宗实录》卷四贞元二十一年七月乙未条所说草诏权令皇太子宪宗勾当军国政事的也正是“翰林学士郑、卫次公、王涯等”,可见这三人确属王叔文集团的对立面。
问题是这些和王叔文集团对立的宰相、翰林学士是否都如“永贞革新”论者之所认定是属于“豪族地主阶级”。
“豪族地主阶级”是现代的新词,但用在这里似不甚妥切。因为“豪族”一词在南北朝时通常是“土豪”的同义语,实际上尚属于今天所说庶族地主的范畴。因此有些教科书上不用这个名词而称和王叔文集团对立的宰相、翰林学士为士族地主阶级。但哪些郡姓可算士族地主阶级,仍不甚好说。因为现存的唐代谱牒文献,如《元和姓纂》、《新唐书·宰相世系表》等都是士族、庶族并列而未作区别。《新唐书》卷一九九《儒学·柳冲传》附载柳芳论氏族的文章里除列举“为大”“首之”的少数侨姓、吴姓、郡姓、虏姓外,小一点次一点的士族仍没有讲到。何况士族这个事物和任何历史事物一样有其产生、发展以至衰亡的过程,各个士族产生、发展、衰亡的先后迟早还各不相同。从东汉末年大姓名士中显贵者发展成为魏晋时在经济政治上具有特权的士族后,南朝的庶族地主仍不断因缘军功或其他功勋上升为士族,北朝则经魏孝文帝之定姓族也让大批鲜卑贵族步入士族的行列。到唐太宗修新《氏族志》以“崇重今朝冠冕”,仍旧要像魏孝文帝那样培养一批新士族。无如当时士族制度已成尾声,《唐令》中再也不能像西晋户调式那样规定“士人子孙”有庇荫宗族佃客的特权,这个新《氏族志》并没有能产生实效。因而讲唐代的士族、庶族,实在没有十分精确的衡量标准。不得已只好来个笼而统之的折中办法,即除沿用柳芳文章里说过的几个成为士族的侨姓、吴姓、郡姓、虏姓外,凡先世在南北朝以至隋及唐初历任显职者也都算成是士族,不具备此等条件者则概归之于庶族。


所谓“永贞革新” 所谓“永贞革新”(3)
贾耽,《旧唐书》卷一三八本传只说是“沧州南皮人,以两经登第,调授贝州临清县尉”。 《元和姓纂》辑本卷七贾姓乐陵条也只说“唐沁水丞贾元琰生耽”。《新唐书》卷七五下《宰相世系表》才说其祖“知义,沁源主簿”,曾祖“远则,长河尉”,高祖“敬言,刑部郎中滑州刺史”,六世祖“处静,隋成州长史”,七世祖“宪”,“后周秘书监”。如这个世系可靠,应算是士族,但到贾耽久已破落,所以本传不再提及父祖。如世系有问题,就只能是庶族。
高郢,《旧唐书》本传说“其先渤海蓨人”,“父伯祥先为好畤尉”。据《新唐书》卷七一下《宰相世系表》,“京兆高氏又有与北齐同祖,初居文安,后徙京兆”的一支是郢所自出,郢父“伯祥,右拾遗”,祖“质,沧州刺史”,曾祖“卿,遂城令”,以上即不详。 看来应是渤海高氏的假冒牌,只好算作庶族。
卫次公,《旧唐书》本传只说是“河东人”,“弱冠举进士”,而不言其父祖。《姓纂》辑本卷八卫姓安邑条也只说“今陕虢观察卫次公”,“河东安邑人”,而不详其世系。足见是地道的庶族。
李程,《旧唐书》卷一六七本传只说是“陇西人”。《新唐书》则列入卷一三一《宗室宰相传》,说明是“襄邑恭王神符五世孙”,也就是唐高祖李渊的从父弟李神符的后裔。“李唐先世若非赵郡李氏之破落户,即是赵郡李氏之假冒牌”,其自言陇西李氏实随宇文泰入关后所改,惟自此即成为西魏的八柱国家,自可与北朝的虏姓士族同样看待。 但唐代宗室之稍疏远者实毫无权势可言,所以李程只能通过“进士擢第,又登宏辞科”以进身,其地位实际上相当于一个没落的士族或庶族。
王涯,《旧唐书》卷一六九本传说是“太原人”。《新唐书》卷一七九本传则说“其先本太原人,魏广阳侯冏之裔”。案之《新唐书》卷七二中《宰相世系表》,则是系出东胡乌桓的乌丸王氏而非山东郡姓的太原王氏,而且还只是乌丸王氏的旁支即所谓乌丸王氏始祖冏的五世孙元政的一支,而且这一支由元政四传至王涯再无分出,这样的世系本身就很可疑,大有王涯显贵后伪造以高攀虏姓士族之嫌。再看其先世,除父“冕,温州刺史”外,祖“祚,青州司马”,曾祖“实,安吉令”,高祖“元政,幽州别驾”,可说无一显贵。因此只能定之为庶族。
郑珣瑜、郑,据《新唐书》卷七五上《宰相世系表》,都系荥阳郑氏,珣瑜出北祖房,出南祖房,是柳芳所说“为大”的山东郡姓之一,又是唐代流俗“以崔、卢、李、郑为四姓”的四姓之一。但《世系表》又记珣瑜父“谅,冠氏令”。《新唐书》本传说他“少孤,值天宝乱,退耕陆浑山以养母”,“大历中以讽谏主文科高第”,则已没落不振。郑据《旧唐书》卷一五九本传也是“擢进士第,登宏词”。据《世系表》除父“羡,池州刺史”外,祖“杳,河阳丞”,曾祖“崇业,永州司马”,高祖“过庭,蓨令”,接连几代都未能显达,也只能算是旧士族中趋向没落者。
以上和王叔文集团对立以及不受其利用的宰相、翰林学士七人中,原为士族已趋没落者二人,庶族或士族之没落者一人,相当于庶族或没落士族一人,纯属庶族的倒有三人。
再看王叔文集团。这个集团通常也叫“二王八司马集团”,“二王”者王叔文、王伾,“八司马”者事败后被贬为南方边远诸州司马的韩晔、韩泰、陈谏、柳宗元、刘禹锡、凌准、程异、韦执谊。此外,据《顺宗实录》卷五永贞元年(805)八月壬寅条附王叔文传、《旧唐书》卷一三五《王叔文王伾传》,属于此集团的还有房启、李景俭、吕温、陆质诸人。这里也审查他们是否真如“永贞革新”论者所说是庶族地主阶级。
王叔文,《旧唐书》本传说他是“越州山阴人”,“以棋待诏”。又《河东先生集》卷一三有《故尚书户部侍郎王君先太夫人河间刘氏志文》,是柳宗元为王叔文母撰写的墓志,志中只说叔文“举明经,授任城尉,左金吾卫兵曹”。说明王叔文确实出身于地位低微的庶族。


所谓“永贞革新” 所谓“永贞革新”(4)
王伾,《旧唐书》本传说是“杭州人,始为翰林侍书待诏”,父祖别无可考。 可见也是地位低微的庶族。
凌准,据《河东先生集》卷一〇《故连州员外司马凌君权厝志》所说是杭州人,“以孝悌闻于其乡,杭州刺史常召君以训于下,读书为文章”,“年二十以书干丞相”,而不言其父祖官职。也应是庶族。
程异,《旧唐书》卷一三五《新唐书》卷一六八本传都只说是“京兆长安人”,不言父祖官职。《新唐书》卷七五下《宰相世系表》则谓其父“献可,太子左谕德”,祖“子珪,左赞善大夫”,曾祖“思奉,利州刺史”,如可靠自有属于士族之可能。 但本传又说他在宪宗朝被擢任宰相,“议者以异起钱谷吏,一旦位冠百僚,人情大为不可”。则仍应是庶族,《世系表》所记盖有增饰。
李景俭,《旧唐书》卷一七一本传说是“汉中王瑀之孙,父褚,太子中舍,景俭,贞元十五年登进士第”。据《新唐书》卷七〇下《宗室世系表》睿宗六子让皇帝房,汉中王瑀是睿宗长子所谓让皇帝宪之子。则李景俭在宗室中较王叔文对立面李程还稍为近亲一点,其地位至少相当于一个破落士族。
吕温,据《旧唐书》卷一三七《吕渭传附温传》是吕渭之子吕延之之孙。渭历官礼部侍郎、湖南都团练观察使,延之官浙江东道观察使。据《姓纂》辑本卷六吕姓,这是属于河东一族,很可能是士族。 如是庶族,也应是庶族中之上升者。
刘禹锡,《旧唐书》卷一六〇本传说是“彭城人,祖云,父溆,仕历州县令佐,世以儒学称”。但《刘梦得外集》卷九有刘禹锡自撰《子刘子自传》,略谓“其先汉景帝贾夫人子胜封中山王,谥曰靖,子孙因为中山人。……七代祖亮,事北朝为冀州刺史散骑常侍,遇迁都洛阳,为北部都昌里人,世为儒而仕。……曾祖凯,官至博州刺史,祖锽,……殿中侍御史赠尚书祠部郎中,父讳绪,亦以儒学天宝末应进士,遂及大乱,举族东迁,……为淮西从事,本府就加盐铁副使,遂转殿中,主务于埇桥”。所说系出汉中山靖王之后自属依托,《姓纂》辑本卷五刘姓中山条即未列入刘禹锡一系。而七代祖亮以下则虽有夸饰,比较《旧唐书》本传尚差为可信。此刘亮《周书》卷一七有传,谓“父持真,镇远将军领民酋长”,显是胡人。又据此传亮虽未如《自传》所说“为冀州刺史散骑常侍”,但在北魏节闵帝初年曾以都督从贺拔岳西征入关中,可见刘禹锡家也确系北朝后期新兴的虏姓士族。《自传》所谓“世为儒而仕”则是刘亮以后的事情。先世以军功起家,后裔转而以儒学见称,本来就是魏晋以来士族发展的一种规律。
柳宗元,《旧唐书》卷一六〇本传说是“河东人,后魏侍中济阴公之系孙。曾伯祖奭,高宗朝宰相。父镇,太常博士,终侍御史”。《新书》卷七三上《宰相世系表》则说其祖“察躬,德清令”,曾祖“从裕,清池令”,高祖“子夏,徐州长史”,五世祖“楷,济、房、兰、廓四州刺史”,六世祖“旦”,“隋黄门侍郎新城男”,七世祖“庆,后魏侍中左仆射平齐景公”。《姓纂》辑本卷七柳姓河东解县条所载与此略同。这河东柳氏是柳芳所说关中六郡姓之一,柳宗元父祖及曾祖的官职虽不算通显,伯曾祖则是宰相,比郑珣瑜、郑这两支士族入唐后久不出宰相者要显赫得多。
韦执谊,《旧唐书》卷一三五本传只说是“京兆人。父浼,官卑”。因而“永贞革新”论者说他“出身低微”。殊不知京兆韦氏本是柳芳所说的关中六郡姓之一,是从北朝到隋唐仍未甚衰败的士族。据《姓纂》辑本卷七京兆诸房韦氏条和《新唐书》卷七四上《宰相世系表》,韦执谊系出龙门公房,是京兆杜陵韦氏东眷房的一支,其六世祖龙门县公“遵,骠骑大将军晋州大总管府长史”,五世祖“善嗣,上谷郡太守”,高祖“崇德,太子谕德”,祖“仲昌,京兆少尹”,父“浼”,“巴州刺史”。刺史在唐代仍属显职,《旧唐书》本传说浼“官卑”,无非是执谊失败后国史的诬辞曲笔。


所谓“永贞革新” 所谓“永贞革新”(5)
韩晔,《旧唐书·王叔文王伾传》说是“宰相滉之族子”。 据《新唐书》卷七三上《宰相世系表》则是滉弟韩洄之子,宰相韩休之孙。《韩洄传》附见《旧唐书》卷一二九及《新唐书》卷一二六《韩滉传》,谓“以荫绪受任”,历任户、兵、刑诸部侍郎,京兆尹,国子祭酒。又据《姓纂》辑本卷四韩姓及《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韩休一支出昌黎棘成,即所谓昌黎韩氏。这在北朝已是士族,入唐后仍颇显贵。
韩泰,据《新唐书》卷七三上《宰相世系表》,其父“某,万州刺史”,祖“某,著作郎”,曾祖“某,郢州刺史”,五世祖“仲良,户部尚书颍川公”。《姓纂》辑本卷四韩姓列韩仲良于南阳堵县条,但所记仲良父祖又有脱误。据于志宁撰《韩仲良碑》拓本,则仲良“祖褒,魏侍中,周使持节开府仪同三司原凉二州总管少保三水贞公”,“父绍,周昌乐郡守,隋仪同三司骠骑将军卫尉少卿金崖县开国公”。 可见也是北周以来未见衰败的士族。
房启,据《新唐书》卷一三九《房琯传附启传》,是肃宗朝宰相房琯之孙,“以荫补凤翔参军事,累调万年令”。又据《新唐书》卷七一下《宰相世系表》,房琯一系为河南房氏,原系胡姓屋引氏,是高车贵族南迁洛阳后改为房氏者。《世系表》谓启父“乘,秘书郎”,曾祖“融,相武后”,五世祖“恭懿,隋海州刺史”,六世祖“谟,北齐侍中吏部尚书”,八世祖“伦,后魏殿中尚书武阳公”。也是北朝以来未见衰败的士族。
陆质,《旧唐书》卷一八九下《儒学传》说是“吴郡人”,“有经学,尤深于《春秋》”。《新唐书》卷一六八本传说“七世祖澄,仕梁为名儒,世居吴”。澄传见《南齐书》卷三九、《南史》卷四八,谓澄祖邵,临海太守,父瑗,州从事,澄历官度支尚书、散骑常侍、秘书监、吴郡中正、国子祭酒。吴郡陆氏本是柳芳所说东南“为大”的四吴姓之一,陆澄、陆质这一支又以儒学见称,当然不可能冒牌而系地道的吴姓士族。
最后还有一个陈谏,事迹仅附见于两《唐书·王叔文王伾传》,此传附见诸人多不言其籍贯、先世,陈谏之为庶族抑士族已不易查明。
以上王叔文集团的十四人中,除一人士庶难明外,属于士族的多至七人,有士族可能一人,相当于没落士族一人,剩下真正的庶族只有四人,还不到总数三分之一。
既然王叔文集团及其对立面中都是既有士族又有庶族,而且和“永贞革新”论者所想像相反,王叔文集团中士族还远多于庶族,对立面中靠得住的士族转少于庶族。则王叔文集团代表庶族地主阶级向士族或所谓豪族地主阶级作斗争之说,岂非空中楼阁!

也许“永贞革新”论者会说:上面这些考证统统是白花气力,因为判断一个封建政治集团之代表庶族地主抑士族地主的利益,主要不是看其成员的家庭成分,而要看他们的政治表现,而在政治表现上,王叔文集团及对立面是分别代表了庶族地主和士族地主的利益。
此话似乎也有道理。因此,这里再从范仲淹、王鸣盛以来直至今之“永贞革新”论者公认的王叔文集团两大政治表现,即“内抑宦官”、“外制方镇”这两点来作考察。考察每一点还需要分两层:首先,得从理论上弄清楚是否只有庶族地主才反对宦官或藩镇,而士族地主则不反甚至勾结投靠宦官或藩镇;然后,再用史实来证明是否只有王叔文集团真在反宦官或藩镇,而其对立面则不反甚至勾结投靠宦官或藩镇。
先谈藩镇,这里又得首先澄清通行教科书给人们造成的糊涂观念,即安史之乱以后的藩镇统统是和中央闹独立性,甚至是和中央完全处在对立地位的。事实上,除河北地区的幽州、成德、魏博以及今山东地区的淄青属于安史残馀势力,对中央闹半独立性外,其馀的藩镇都像安史乱前那样是由中央主动设置,而且节度使也由中央任免,很少像河北三镇及淄青那样闹世袭。实际上只是在原先的州、县二级地方行政机构之上再加上一级节度使管区,并且像魏晋南北朝的州刺史或使持节都督某某等州军事那样掌握一定的兵权而已。他们一般都服从中央,拥护中央,向河北三镇看齐要求世袭以至反抗中央的是极少数,魏晋南北朝有兵权的刺史、都督有时也会反中央,这本来不值得大惊小怪,因此,在当时很少想到从根本上取消这种藩镇制度。有人认为柳宗元的《封建论》是公开宣传“封建非圣人意”,是一篇反藩镇的文章。其实文章里从没有把古代的封建和当时的藩镇等同起来,捎带讲到藩镇的只有这么几句:“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这只是把当时境内的战乱归之于节度使拥兵太多,仍旧没有进一步提出取消藩镇的主张。至于说只有庶族地主才反藩镇,士族不反或勾结投靠,那就更缺乏理论根据了。因为节度使并非都是士族地主,相反如最成问题的河北诸节度使几乎都出身庶族地主,甚至原先连地主都不是,也很难找到他们有什么代表士族利益的言行。当然,还曾经有人认为藩镇的社会基础是封建大地主所有者即大庄园主,但大庄园主和士族之间又如何能划等号?何况藩镇的社会基础有人认为是充当职业佣兵的农民和流氓无产者,这和士族地主的利益就更风马牛不相及了。


所谓“永贞革新” 所谓“永贞革新”(6)
王叔文集团是不是真正在反藩镇?反藩镇这个制度并没有,已如上所说,即使《封建论》也不能算。 对某一具体藩镇的言行表示反对倒确曾有过,就是《顺宗实录》卷四贞元二十一年六月乙亥所说的:
贬宣州巡官羊士谔为汀州宁化县尉。士谔性倾躁,时以公事至京,遇叔文用事,朋党相煽,颇不能平,公言其非。叔文闻之,怒,欲下诏斩之,〔韦〕执谊不可,则令杖杀之,执谊又以为不可,遂贬焉。由是叔文始大恶执谊,往来二人门下者皆惧。先时刘辟以剑南节度副使将韦皋之意于叔文,求都领剑南三川,谓叔文曰:“太尉使某致微诚于公,若与其三川,当以死相助;若不用,某亦当有以相酬。”叔文怒,亦将斩之,而执谊固执不可。辟尚游京师未去,至闻士谔,遂逃归。
这是韦皋、刘辟提出扩大地盘的要求,才碰了钉子,如不提,不是相安无事了吗?此外还有什么反藩镇的实迹呢?当然,这件事也可说是反过某个藩镇,但只是王叔文在反,集团中的韦执谊便不那么坚决,并不是整个集团的一致行动。 而且王、韦的闹意见如《实录》所说主要在对待羊士谔上,对待刘辟还是次要的,说明王叔文本人也并没有把刘辟的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处理。至于韦皋,这个有点野心的节度使本来并没有反对王叔文集团闹“革新”,相反如《实录》所说倒是想和这个集团拉好关系的。无奈王叔文不领情,于是如《旧唐书》卷一四〇《韦皋传》所说:“皋知王叔文人情不附,又知与韦执谊有隙,自以大臣可议社稷大计,乃上表请皇太子(宪宗)监国。”从而成为拥立宪宗推翻王叔文集团的首先发难者。这是形势发展所造成的,并不能说明藩镇和王叔文集团之间有天生的矛盾。
更有意思的是,韦皋不久病死了,刘辟叛乱,是谁把这场叛乱平定的呢?请看《旧唐书·韦皋传附刘辟传》:
永贞元年八月,韦皋卒,辟自为西川节度留后,率成都将校上表请降节钺。朝廷不许,除给事中,便令赴阙,辟不奉诏。时宪宗初即位,以无事息人为务,遂授辟检校工部尚书充剑南西川节度使。辟益凶悖,出不臣之言,而求都统三川,……遂举兵围梓州。宪宗难于用兵,宰相杜黄裳奏:“刘辟一狂蹶书生耳,王师鼓行而俘之,兵不血刃。臣知神策军使高崇文骁果可任,举必成功。”帝数日方从之。于是令高崇文、李元奕将神策京西行营兵相续进发,令与〔山南西道节度使〕严砺、〔东川节度使〕李康犄角相应以讨之,仍许其自新。元和元年正月崇文出师,三月收复东川,乃下诏……削夺〔辟〕在身官爵。……九月崇文收成都府。……辟槛送京师,……戮于子城西南隅。
宪宗在“永贞革新”论者心目中是保守派拥戴的新皇帝,是断送王叔文集团革新事业的元凶。杜黄裳是宪宗以皇太子勾当军国政事的同一天任门下侍郎平章事当上宰相的,《旧唐书》卷一四七本传说他“贞元末为太常卿,王叔文之窃权,黄裳终不造其门。尝语其子婿韦执谊令率百官请皇太子监国,执谊遽曰:‘丈人才得一官,可复开口言禁中事耶?’黄裳勃然曰:‘黄裳受恩三朝,岂可以一官见买。’即拂衣而出”。足见也是坚决站到宪宗一边的。而神策军以及神策军使高崇文的上司又正是拥立宪宗的宦官,大宦官俱文珍且亲自出任高崇文的监军,但就是平定了藩镇刘辟的叛乱。不仅如此,《旧唐书·杜黄裳传》还说:
后与宪宗语及方镇除授,黄裳奏曰:“德宗自艰难之后,事多姑息,贞元中每帅守物故,必先命中使侦伺其军动息,其副贰大将中有物望者必厚赂近臣,以求见用,帝必随其称美而命之,以是因循,方镇罕有特命帅守者。陛下宜熟思贞元故事,稍以法度整肃诸侯,则天下何忧不治。”宪宗然其言,由是用兵诛蜀、夏之后,不容藩臣蹇傲,克复两河,威令复振,盖黄裳启其衷也。
这种制裁藩镇的态度岂不比王叔文当年更坚决。宪宗本人在刘辟初叛时态度似尚不够坚决,这是《旧唐书·刘辟传》所说由于刚即位“难于用兵”的缘故,以后还是用兵了。而且在元和元年(806)三月又平定夏州,杀知节度留后杨惠琳;二年平定镇海军,杀节度使李锜;五年擒获昭义节度使卢从史;七年魏博田弘正归心中央,由中央任命为节度使;八年平定振武军乱事;十一年平定宥州乱事;十二年平定淮西,杀自领节度的吴元济;十三年成德节度使王承宗送二子入侍为人质;十四年平定淄青,杀节度使李师道;幽州节度使刘总也想“尽更河朔旧风”,在宪宗身后穆宗长庆元年(821)把地盘交还给中央:所有成问题的藩镇包括河北三镇和淄青在内基本上全被解决。按照反藩镇就是革新的逻辑,宪宗岂非是个大大的革新派?但只因为他收拾了王叔文集团,就被扣上顶保守的帽子。


所谓“永贞革新” 所谓“永贞革新”(7)
现在再谈宦官。 说只有庶族地主才反宦官,士族则不反甚至投靠宦官,同样拿不出理论根据。真讲理论,那宦官是皇帝的“家奴”即家内奴隶,倒真正出身于庶族,而且是庶族中地位极低下者,多数连地主都够不上。不过既成为皇帝的家内奴隶,其中掌权者就和主子即皇室互相依存,有共同的利益而已。现在有的教科书中说“宦官是工商杂类在政治上的代表”,大概是看到宦官统率的“神策军军士多是长安富家子即工商家子”,从而以偏概全,其难于成立自毋庸多说。但不管怎样,宦官和士族地主之间总不致存在什么特殊利害关系。事实上也端不出宦官只代表士族不代表庶族的言行。
至于王叔文集团,和某些宦官有过斗争倒是事实。 《顺宗实录》卷三贞元二十一年五月条说:
辛未,以右金吾大将军范希朝为检校右仆射兼右神策京西诸城镇行营兵马节度使。叔文欲专兵柄,借希朝年老旧将,故用为将帅,使主其名,而寻以其党韩泰为行军司马专其事。甲戌,以度支郎中韩泰守兵部郎中兼中丞充左右神策京西都栅行营兵马节度行军司马,赐紫。
同书卷五所附王叔文传在讲了这个措施后还接着说:中人尚未悟。会边上诸将各以状辞中尉,且言方属希朝,中人始悟兵柄为叔文所夺,乃大怒曰:“从其谋,吾属必死其手。”密令其使归告诸将曰:“无以兵属人。”希朝至奉天,诸将无至者。韩泰白叔文,计无所出,唯曰:“奈何,奈何!”案神策军包括神策军的京西诸城镇行营都是归属由宦官所任神策中尉管辖的,叫范希朝任京西诸城镇行营兵马节度使,是想从事实上来控制这支部队,分割神策军的部分兵权,在名义上并没有改变神策全军和中尉之间的隶属关系。 而边上诸将偏偏“各以状辞中尉,且言方属希朝”者,说明王叔文的企图早为他们所洞察,所以及时向中尉报告,并奉中尉之命拒绝这两位新上司。王叔文的斗争手段实在算不上多么高明。
更堪注意的,王叔文在图谋抓神策军部分兵权的同时,却和另一个大宦官相互勾结,如《顺宗实录》卷一说:
闻德宗大渐,上(顺宗)疾不能言,〔王〕伾即入,以诏召叔文,入坐翰林中使决事。伾以叔文意入言于宦者李忠言,称诏行下,外初无知者。
卷四说:
上自初即位,则疾患不能言,至四月益甚,时扶坐殿,群臣望拜而已,未尝有进见者,天下事皆专断于叔文,而李忠言、王伾为之内主,〔韦〕执谊行之于外。
卷五附王叔文传说:
叔文既得志,与王伾、李忠言等专断外事。……伾以侍书幸,寝陋吴语,上所亵狎。而叔文颇任事自许,微知文义,好言事,上以故稍敬之,不得如伾出入无阻。叔文入至翰林,而伾入至柿林院见李忠言、牛昭容等。故各有所主,伾主往来传授,刘禹锡、陈谏、韩晔、韩泰、柳宗元、房启、凌准等主谋议唱和,采听外事。
又《旧唐书·王叔文传》说:
时上久寝疾,不复关庶政,深居施帘帷,阉官李忠言、美人牛昭容侍左右,百官上议,自帷中可其奏。……叔文因王伾,伾因李忠言,忠言因牛昭容,转相结构。
这些史料所说顺宗有病当是事实,“疾患不能言”则过甚其辞,当是史官故意把一切罪名推在二王等人身上,从而为顺宗开脱,因为宪宗究竟是顺宗的儿子,儿子可反父亲,但还得为父亲留面子。但顺宗最亲信的大宦官李忠言在其中所起的重大作用,则是事实而不可能虚构。勾结一个大宦官,同时想从另一派宦官手里夺兵权,这最多只能说和某些宦官争权闹矛盾,说反宦官就未免太夸大,因为他们并没有反整个宦官制度和全体宦官,相反仍然在维持宦官控制内廷的传统,仍旧是内廷外朝相勾结呼应的老一套而已。
不仅如此,《实录》卷四还说:
自叔文〔因母丧〕归第,伾日诣中人并杜佑请起叔文为相,且总北军;既不得,请以威远军使平章事;又不得,其党皆忧悸不自保。


所谓“永贞革新” 所谓“永贞革新”(8)
《旧唐书·王叔文传》又说:
叔文母死前一日,叔文置酒馔于翰林院,宴诸学士及内官李忠言、俱文珍、刘光奇等,中饮,叔文白诸人曰:“叔文母疾病,比来尽心戮力为国家事,不避好恶难易者,欲以报圣人之重知也。 若一去此职,百谤斯至,谁肯助叔文一言者,望诸君开怀见察。”……俱文珍随语折之,叔文无以对。
这些在文辞上自难免有对王叔文等贬低丑化之处,但事实总不至凭空捏造。则王叔文、王伾在大势将去之时,仍有这类乞怜于宦官、甚至包括反对派大宦官俱文珍之流的活动,王伾甚至还想通过这种乞求让王叔文来“总北军”即神策军。 这种与虎谋皮的办法也正说明王叔文集团之对待宦官实在说不上有多么坚强的斗争性。
为“永贞革新”论者铺张扬厉如火如荼的“内抑宦官”、“外制方镇”,其真相不过如此,其馀所谓新政也就可想而知。当然,我不是说他们没干好事,除争夺神策军指挥权的是非尚待研究外,他们所干的在封建社会里大体都可算是好事。但能不能干这类好事,和是否庶族地主并无什么关系。而且在唐代能干或想干这类好事的还颇有其人。与俱文珍有牵连,并不讲王叔文好话的韩愈,以及京兆尹吴凑和其他谏官御史,在德宗末年都先后论列宫市之弊,韩愈且由此被贬为阳山令。放宫女的事情,除众所周知的唐太宗曾把“怨女三千放出宫”外,打开《册府元龟》可看到“帝王部·仁慈”里还记载了不少。 在唐朝高宗、睿宗、宪宗、穆宗、敬宗、文宗都放出过,其中收拾王叔文集团的宪宗在元和八年就“出宫人二百车,许人得娶以为妻”,这在人数上也未必少于顺宗。至于赋税,在封建社会里本是经常减免的(当然这种减免对老百姓真有多少好处还可考虑),查一下《元龟》的“邦计部·蠲复”,就知道在唐代几乎所有的皇帝都下诏减免过,光宪宗一朝就有二十二次之多。如果这都算“革新”,那历史上的革新人物也就未免太多了。

王叔文等人形成一个政治集团是事实,干了一系列的政治活动也是事实。如上所说既不算革新运动,更不是庶族地主对士族地主的斗争,那这场政治活动政治斗争究竟属于什么性质?
我认为首先应该注意王叔文等人在顺宗朝之所以能进用。这在有关王叔文、王伾的记载里本已讲得很清楚,如《顺宗实录》卷一就说:
上学书于王伾,颇有宠,王叔文以棋进,俱待诏翰林,数侍太子棋。叔文诡谲多计,上在东宫,尝与诸侍读并叔文论政,至宫市事,上曰:“寡人方欲极言之。”众皆称赞,独叔文无言。既退,上独留叔文,谓曰:“向者君奚独无言,岂有意邪?”叔文曰:“叔文蒙幸太子,有所见,敢不以闻。太子职当侍膳问安,不宜言外事。陛下在位久,如疑太子收人心,何以自解?”上大惊,因泣曰:“非先生,寡人无以知此!”遂大爱幸,与王伾两人相依附,俱出入东宫。
卷五附叔文传说:
〔叔文〕以棋入东宫,颇自言读书知理(治)道,乘间常言人间疾苦。上将大论宫市事,叔文说中上意,遂有宠。因为上言某可为将,某可为相,幸异日用之。密结韦执谊,并有当时名欲侥幸而速进者陆质、吕温、李景俭、韩晔、韩泰、陈谏、刘禹锡、柳宗元等十数人,定为死交,而凌准、程异等又因其党而进。
《旧唐书·二王传》基本上承用《实录》而稍有补充,如《王叔文传》说是“德宗令直东宫”,说“东宫之事依之裁决”,《王伾传》说“始为翰林侍书待诏,累迁至正议大夫殿中丞皇太子侍书”。总之,这些史料讲得很清楚,王叔文、王伾都是顺宗为皇太子时的东宫旧人,在东宫里早已以王叔文为首,并吸收了后来成为八司马的一批有政治欲望的人,结合成朝廷以外的政治小集团,说得不好听点就是形成了皇太子顺宗的私党。皇太子顺宗一旦即位,私党们当然弹冠相庆,要登上政治舞台作出一番表演。


所谓“永贞革新” 所谓“永贞革新”(9)
王叔文集团的下台仍旧是这个规律在起作用。 《顺宗实录》卷四说:
六月……癸丑,韦皋上表请皇太子监国,又上皇太子笺。寻而〔荆南节度使〕裴均、〔河东节度使〕严绶表继至,悉与皋同。……七月……乙未,诏军国政事宜权令皇太子某勾当。……〔时〕有韦皋、裴均、严绶等笺表,而中官刘光奇、俱文珍、薛盈珍、尚解玉等皆先朝任使旧人,同心怨猜,屡以启上。上固已厌倦万机,恶叔文等,至是遂召翰林学士郑、卫次公、王涯等入至德殿,撰制诏而发命焉。又下制以太常卿杜黄裳为门下侍郎,左金吾卫大将军袁滋为中书侍郎,并平章事。又下制吏部尚书平章事郑珣瑜、刑部尚书平章事高郢并守本官罢相。
又《旧唐书》卷一八四《宦官·俱文珍传》说:
俱文珍,贞元末宦官,后从义父姓曰刘贞亮。 ……每〔李〕忠言宣命,内臣无敢言者,唯贞亮建议与之争。知其朋徒炽,虑隳朝政,乃与中官刘光奇、薛文珍、尚衍、解玉等谋,奏请立广陵王(宪宗)为皇太子,勾当军国大事。顺宗可之。贞亮遂召学士卫次公、郑、李程、王涯入金銮殿草立储君诏。及太子受内禅,尽逐叔文之党,政事悉委旧臣。……元和八年卒,宪宗思其翊戴之功,赠开府仪同三司。
可见这是以宦官俱文珍为首的德宗朝所任使的旧人旧臣,结合到一起对顺宗朝的李忠言、王叔文等人的一次大夺权。德宗早已死去,他们所拥戴的自然只能是顺宗的长子、后来成为皇太子的广陵王。同时,如前所说,早在顺宗当皇太子时已以王叔文为首形成了东宫里的政治小集团,这些德宗时的旧人不会毫无知觉,所以如前引《旧唐书·卫次公传》所说在德宗死去时卫曾有“皇太子虽有疾,地居冢嫡,内外系心,必不得已,当立广陵王”的创议。 这当然不是忠诚于顺宗,而正是准备寄托希望于宪宗。因为顺宗健康之恶化也为人所共知,立了顺宗,时间不会太长,宪宗就有上台的可能。这又说明他们这些德宗朝旧臣宦官和宪宗早有勾结,在顺宗朝早已形成了一个势力超过了王叔文等人的政治集团,继而很快达到了取而代之的目的。此外外边藩镇中的韦皋如前所说是本想投靠王叔文集团,碰钉子后才反王的。裴均据《新唐书》卷一〇八本传是德宗朝大宦官左神策军中尉窦文场的“养子”,“德宗以均任方镇,遂欲相之”,经谏官点出是宦官养子才作罢。严绶据《旧唐书》卷一四六本传也是被德宗亲自选任为河东行军司马,接着升擢节度使的,和宦官同样多所勾结。说明他们也都是以德宗旧臣的身份和俱文珍等内外呼应来反王叔文的。德宗旧臣中还有虽反王叔文却没有被宪宗重用的,如宰相郑珣瑜、高郢在宪宗以皇太子勾当军国政事时反被罢了职,这应是他们在反王的同时并未投靠宪宗和俱文珍之流。这又说明以宪宗为核心的政治集团并没有把德宗朝旧人全部包括进去,是以这些旧人为基础的重新组合。
由此可知,王叔文集团的结集和成败,只是唐代统治阶级各个集团之间内部斗争的体现。这些集团都得找一个皇帝或皇子为集团的核心,而参加的成员多数是皇帝或皇子的旧人,是以人事关系结集而并非以士族、庶族来区分。而且在政策上各个集团之间也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因为施点仁政之类本是中国儒家的传统思想,一般来讲无论哪个集团得势登上政治舞台总得多少做一点。这就是前面所说的尽管宪宗上台收拾了王叔文集团,用人上“一朝天子一朝臣”,在行政上有好些地方看起来倒像是顺宗朝的延续。
在这里,我想引用《中国通史简编》第三编第二章第二节里关于宪宗收拾王叔文所写的几句评论,即:
从此,唐朝又创了一个新的恶例,每一个皇帝都把自己任用的人当作私人,后帝对前帝的私人,不分是非功过,一概敌视,予以驱逐。
案《简编》讲述王叔文虽未能完全脱出王鸣盛等人的窠臼,但并没有像其他通行教科书那样把它说成是庶族士族之争,也没有乱用“永贞革新”这样的新词语。而上面这几句话则说得更高明,差不多触及到了这场政治上反复斗争的实质。不过这并不能说是宪宗个人所创的“恶例”,而只是当时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斗争的规律或模式。因为早在宪宗之前这个规律已多次在起作用,从玄武门之变算起,武则天之架空高宗改唐为周,玄宗之杀韦后杀太平公主夺取政权,肃宗之在灵武拥兵自立,甚至前一个朝代隋炀帝之取代杨勇登上帝位,无一不是体现了这个规律。对此我别有专文论证,在这里不再多说。


所谓“永贞革新” 所谓“永贞革新”(10)
(选自《文史探微》,原载《青海社会科学》1986年第5期)


唐代的宦官 1、来源和身份
所谓“宦”,本来只是指在政府里学习办事。 战国时贵族多养“门客”,“宦”又成为充当门客的意思。这种门客不仅贵族门下有,国君也有,专门蓄养着充当近侍随从,就叫做“宦官”。因此宦官本来并不都是阉割过的人。但既成国君的亲随,经常穿宫入户,弄得不好会和后妃们搞不正常男女关系,总不如阉割过、丧失生殖能力的人来得保险。 正好,古代本有对男性俘虏施加“宫刑”的办法,即阉割后到宫室里来服役,于是宦官中也常选用这类受过宫刑的人来充当以上都根据吕诚之(思勉)师的考证,见所著《三国史话》,民国三十二年开明书店本。。最受秦始皇宠信的宦官赵高,就本系赵国“诸赵疏属”,国亡后受宫刑当上宦官的(《史记》卷八八《蒙恬传》)。《后汉书》卷七八《宦者传》说:“中兴之初,宦官悉用阉人。 ”可见直到前汉宦官还不都阉割,要从后汉起才都用受过宫刑的阉人,当然也包括许多自行阉割以投效谋生的现在又通称宦官为“太监”,这是因为明代的宦官办事机构分设十二监,每监各设太监一员为长官,以后宦官权势大了,人们也就把非太监的宦官混称为“太监”。。
古代门客之于主子多少有点人身依附关系,发展成为宦官制度以后,宦官更统统是奴隶身份。唐末以昭宗名义所下诛戮宦官的诏书中就说过,“此辈皆朕之家臣也,比于人臣之家,则奴隶之流”(《旧唐书》卷一八四《宦官传》)。用现代科学语言来讲就是皇帝的家内奴隶。家内奴隶通常和从事劳动生产的奴隶一样,都是被奴役受压迫的;但如上升为奴隶头儿,奴隶总管,成为高级的宦官,那就转而站到主子的立场去压迫奴役别人了。
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提一下史学界老前辈陈寅恪先生的观点。陈先生在其名著《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指出:“唐代阉寺多出自今之四川、广东、福建等省,在当时皆边徼蛮夷区域。其地下级人民所受汉化自甚浅薄,而宦官之姓氏又有不类汉姓者,故唐代阉寺中疑多是蛮族或蛮夷化之汉人也。”案奴隶本多是俘虏来的,也有是买来的,唐代北方游牧为生的少数民族比较厉害,即使战败也多不愿受阉割当家奴。皇帝家奴只有从当时从事农耕的南方少数民族中选用。但这些皇帝家奴得宠掌权后阶级地位就起了变化,不再代表被压迫的少数民族的利益,而只能是代表皇室的利益,成为皇帝的得力爪牙了。这点务请读陈先生《述论稿》的读者们注意。


唐代的宦官 2、在什么情况下掌权
我国封建社会的宦官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掌权。 一般说来,贵族势力大,能够分掌中枢大权时轮不到宦官掌权;必须皇帝有较大权力就是中央高度集权的时候,作为皇帝的家奴才有可能掌权。历史上宦官掌过权的朝代,如秦、汉、唐、宋、明等莫不如此。战国以前照我看是封建领主制社会,贵族和国君共同掌权,魏晋南北朝出现的门阀制度是领主制残馀在地主制社会的回光返照,皇帝得靠世家大族撑腰,皇帝家奴更没有资格多说话。少数民族皇帝的金、元、清等朝在内廷基本上不搞汉人那一套,即使有个别宦官作点威福也形成不了制度。
再就中央集权的朝代来说,也并非一开始就让宦官掌权。因为开国皇帝身边总有一批同过患难、经过考验的功臣元勋,即使他们贵为宰相,和皇帝仍是休戚与共,皇帝用不到另外培植贴身亲信。如唐开国时高祖有他的“太原元谋功臣”,太宗有参与“玄武门之变”帮他夺取政权的功臣。高宗即位时,宰相长孙无忌、褚遂良都是先帝太宗的旧人,为了从他们手里夺回权力,转而依靠“素多智计,兼涉文史”的昭仪武氏,形成了在皇帝身边的另一个中枢机构所谓“内朝”,而和宰相为首的“外朝”相抗衡。 武氏当上了皇后、太后,最后改唐为周当女皇帝,先是自己掌权,晚年信任男宠张易之、张昌宗,又形成了女皇帝的内朝。中宗复周为唐,又宠信韦后形成内朝。这几个内朝都还轮不到宦官参与。
开始让宦官组成内朝,是在唐玄宗时候。玄宗吸取前此皇后擅政的教训,在废掉王皇后后不再立皇后,不让所宠爱的武惠妃、杨贵妃凭借皇后名义插手政治。把政权全部交给外朝宰相吧,当然更不放心。于是挑选了身边的大宦官高力士协助他处理政务,“每四方进奏文表,必先呈力士,然后进御,小事便决之”,力士也就此“常止于宫中,稀出外宅”(《旧唐书》卷一八四《高力士传》),这样就出现了由宦官组成的和外朝宰相抗衡的内朝。原先,唐宦官机构“内侍省”不置三品官,长官“内侍”只是四品,这时设置正三品的“内侍监”为长官,抬高到和外朝正三品的宰相同一级别。
唐玄宗之所以让宦官组成内朝,当然是由于宦官都已阉割过,按照习惯这种阉割过的“刑馀之人”是没有可能当皇帝的,不像宰相权势大了有可能篡位当皇帝,皇后也有可能当女皇帝;同时,也由于宦官是家奴,既贴近,又恭顺听话,不像外朝宰相有时要摆官架子,装得严肃可怕。至于宦官中选用高力士,则是因为高力士给他出过大力,“玄宗在藩,力士倾心奉之”,玄宗剪除太平公主从太上皇睿宗手里取得全部政权时,力士又积极参与军事行动(《旧唐书·高力士传》及卷八《玄宗纪》),可说是经得起考验的干才。以后各个皇帝宠任的宦官就两《唐书·宦官传》所记,如李辅国、窦文场、霍仙鸣、吐突承璀、仇士良、田令孜等,都曾是皇帝在东宫当太子时的亲侍,程元振、俱文珍、王守澄、梁守谦等都以拥立皇帝建有殊勋,总之多数是皇帝心目中最亲近最可信赖的人物。要知道,“任人唯亲”本是旧社会的通病,唐代某些宰相也是以东宫旧人的身份被擢用的,何况宦官!


唐代的宦官 3、监军·神策中尉·枢密使(1)
在《旧唐书·职官志》、《新唐书·百官志》等记述唐代官制的文献里,都曾备列内侍省自内侍监以下大小宦官的官职,但这些事务性官职并不能使宦官掌握多少权力。 宦官之能够掌大权,是由于玄宗以后他们可以外任监军、内任神策中尉和枢密使,这些不见于当初正式编制的才是真正有权有势的要职。
先说派宦官监军,这种做法在唐初是没有的,因为当时的将领多半和皇帝共过患难,而且有大征战,部队都是临时抽调组成,“将帅无握兵之重”,用不到再派人监视。玄宗时设置了九节度使,边塞重兵长期由节度使控制,这就需要派自己的家奴宦官去充当监军。 如宦官边令诚长期充当安西四镇节度使的监军,安禄山叛乱,现任和前任节度封常清、高仙芝战败,边令诚凭玄宗敕书就能在军中把封、高诛杀,可见监军的威权(《旧唐书》卷一〇四《高仙芝传》、《封常清传》)。乱事平定后,中央为了对付河北、淄青的乱党残馀势力,抵御西北边吐蕃等少数民族,以及巩固全国其他地区的统治,保证运河粮道畅通等需要,先后主动设置了三四十个节度使、观察使。可又怕他们走安禄山的老路叛变作乱,就派出大批宦官分头到他们的管区充当监军,形成了固定的监军制度。当然,充当监军的宦官未必都懂军事,还经常干出贪污受贿之类的丑事,甚至会因私嫌而诬构陷害节度使(《册府元龟》卷六六九“内臣贪货”王贱言条、李国贞条,卷六七〇“内臣诬构”薛盈珍、高重昌、许遂振诸条)。 但在代表中央加强对节度使控制这点上总还是起了积极的作用,有时节度使管区内发生变乱,监军也有能力及时敉平(《元龟》卷六六七“内臣立功”皇甫政条,《旧唐书》卷一四五《董晋传》记俱文珍事)。
宦官开始插手禁军也是在玄宗时候。先是高力士和禁军将领争宠,禁军将领葛福顺及其后台王毛仲等失败被贬杀(《旧唐书》卷一〇六《王毛仲传》),另一伙以陈玄礼为首的禁军将领就倒向了高力士。到肃宗朝的大宦官李辅国,代宗朝的大宦官程元振,就都曾正式“专掌禁兵”(《旧唐书》卷一八四《李辅国传》、《程元振传》)。但所有这些禁军还只是用来驻守宫城,巩卫京师,力量究属有限。要到神策军由宦官专掌,才可算事关大局。
神策军本来只是陇右节度使管下的边防部队,安禄山叛乱时才开进中原作战,归监九节度使的高级监军“观军容宣慰处置使”大宦官鱼朝恩指挥,本军旧将领调走了,鱼朝恩就很自然地成为它的正式长官(《唐会要》卷七二“京城诸军”,《新唐书》卷五〇《兵志》)。要知道,自从安禄山叛乱之后,皇帝对节度使再不敢无条件信任了,他迫切需要建立一支直属自己的野战部队,以维护中央的威权。这支直属部队的兵源光靠招募不行,临时招募拼凑不会有战斗力,必须找一支建制完整且有战斗力的地方部队,排除其原有将帅,由既与此部队有渊源、又忠于皇室的人来统带,从而化此地方武力为中央嫡系。以宦官鱼朝恩为长官的神策军适当其选,于是在代宗时开进京城升格为天子禁军。这支禁军和过去的禁军相比较在性质上已起了变化,它不仅负责京师的巩卫,而且如上所说成为了皇帝的直属野战部队,把京西北的好畤、麟游、普润、兴平、武功、扶风、天兴等地划归它驻防,称为“神策行营”,实际上是以京城为中心设置了一个直属皇帝的节度使级管区。而且这个管区的兵力比任何一个节度使都强大,在德宗时已扩大到十五万(《新唐书·兵志》),武宗时左右神策军“每军有十万”(《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四),而当时节度使手下真能作战的最多不过三五万,少的仅一万。加之节度使之间矛盾重重,即使最不听话的河北、淄青也很难联合起来对付中央,因而这十五至二十万神策军足可使节度使们不敢轻举妄动。一旦有所举动,皇帝可以马上动用神策军。《新唐书·兵志》所谓“神策军虽处内,而多以裨将将兵征伐,往往有功”,确实点清了神策军的积极作用。


唐代的宦官 3、监军·神策中尉·枢密使(2)
神策军之成为禁军是鱼朝恩的功劳。 以后鱼朝恩跋扈被杀,代宗没有再派宦官接管神策军,而由神策军将自行统率。这些军将不是当大帅的材料,到德宗时又改派出身朔方军、懂得军事的文官白志贞来统率。以后由于打河北、淄青及打淮西把神策军调空了,京西北的泾原兵过京城发动兵变,白志贞受到朝廷反对派的攻击无法继续干下去。 等前线的神策军撤回来平定了兵变,又发现它的临时统将李晟过于飞扬跋扈,不敢让他正式成为神策全军的长官。比较起来还是家奴宦官可靠一些,于是先让曾经充任李晟监军的宦官窦文场和另一个宦官霍仙鸣,以“监勾当左右神策军”名义作为神策全军的监军。贞元十二年(796)正式设立“神策中尉”,以窦为左神策护军中尉,霍为右神策护军中尉,自此出任中尉的宦官成为名正言顺的神策军长官。 当然,皇帝对神策中尉的信任还是有限度的,他采用过去禁军分左右的办法也让神策军分成左右,设置不相统属的左军中尉和右军中尉,让他们在自己面前互相争宠,互有牵制,而自己从中操纵利用。有些中尉之所以会被贬逐诛杀而无力反抗,正是因为他不曾掌握神策全军,得不到另一个中尉支持的缘故。
神策中尉独掌兵权,枢密使则分掌政权。前面说过,玄宗时高力士接受“四方进奏文表”,这实际已起着后来枢密使的作用。代宗时用内侍董秀“掌枢密”,“宣传诏旨于中书门下,秀诛,以〔乔〕献德代之”(《册府元龟》卷六六五“内臣总序”、“恩宠”)。从此逐渐形成制度,到敬宗时正式设置了两员由大宦官充任的枢密使。枢密使的本职如上所说只是在皇帝身边掌管机密,宣传诏旨,但实际上可以和宰相“共参国政”(《通鉴》卷二五〇咸通二年二月条),甚至有权过问宰相的任命(《通鉴》卷二四七会昌三年五月条),所以和两神策中尉合称为“四贵”。一般说来,枢密使的级别似乎比中尉低,中尉往往由枢密使升任,但由于枢密使干预政事的机会多,和皇帝更亲近,地位实际上反高于中尉。不过中尉也经常干政,尤其是政局有大变动时,掌握兵权的中尉往往有力量否决枢密使的主张。此外还应看到,皇帝不仅任用枢密使、中尉组成内朝,还同时任用文人以“翰林学士”的名义来充当自己的机要秘书,当时称中尉、枢密使为“内大臣”(《唐语林》四库本卷七),而翰林学士和枢密使又都有“内相”之称(《旧唐书》卷一三九《陆贽传》,曾“总枢密之任”的宦官梁守谦墓志拓本),这又是皇帝在对各帮势力搞平衡。


唐代的宦官 4、和皇帝、宰相的关系
先说宦官和宰相的关系。 宰相是外朝,因为办公的中书、门下两省在宫城南面也通称为“南衙”,而宦官组成的内朝相对称为“北司”。早在天宝末年高力士就在玄宗面前攻击宰相杨国忠(《高力士外传》),陈玄礼所率禁军在马嵬驿诛杀杨国忠、逼死杨贵妃,据我研究也应出于高力士的指使,这实际上是北司和南衙的第一次斗争。到中晚唐这类斗争更为频繁剧烈,形式也多种多样。如宰相元载在代宗指使下剪除鱼朝恩(《旧唐书》卷一八四《鱼朝恩传》),是宰相和皇帝联合起来收拾个别宦官。如翰林学士王叔文、宰相韦执谊等联合顺宗身边的大宦官李忠言来分割神策军的部分兵权,对付另一个大宦官俱文珍(《旧唐书》卷一三五《王叔文传》、卷一八四《俱文珍传》),是皇帝私党包括宦官、翰林学士和宰相来反对准备拥立皇太子的另一派宦官和朝官此。 只有文宗时宰相李训等是想“尽诛宦官”,结果没有成功反被左军中尉仇士良等所杀害(《旧唐书》卷一六九《李训传》、一八四《王守澄传》)。宰相等都是士大夫,比较有文化修养,有时确想施点“仁政”之类。宦官虽然也能看章奏、宣诏旨,比起士大夫来总差了一大截,贪赃枉法、扰害老百姓之类的事情比士大夫做得更多更露骨。加之旧史书的纂修概出于士大夫之手,所以看上去士大夫总像正面人物,阉割过的宦官常为人们所厌恶。其实宦官、宰相同属封建统治阶级,他们之间的斗争绝大多数只是本阶级内部的权力之争,未必真有多少大是大非可说。
宦官和皇帝的关系只是家奴和主子的关系。中晚唐有些皇帝由宦官拥立,有时某一派宦官还会杀掉在位的皇帝拥立他们所依附的皇子做皇帝,或者皇帝遗嘱要立某个皇子而他们不同意另立别的皇子做皇帝,所有这些也只能看成是家奴在参与皇室的内部纠纷。好比旧社会大家族里各房的奴婢分别帮助其小主子争产业,而并非奴婢的权力真大到可以反掉整个大家族。如宣宗死后神策中尉准备拥立懿宗时,宰相夏侯孜就曾说“但是李氏子孙,内大臣立定,外大臣即北面事之”(《唐语林》四库本卷七)。换句话说如果宦官要改事别姓,推翻李唐皇室,那就办不到。相反,宦官即使贵为中尉、枢密使,其命运在一定程度上还得由皇帝来掌握。首先他们都得由皇帝擢用,条件许可时皇帝也能将他们撤任或诛杀。一些权势显赫的大宦官,如宪宗朝的左军中尉吐突承璀曾被放逐外任淮南监军,复任后到穆宗朝又被诛杀;文宗朝的右军中尉王守澄被赐死(《旧唐书》卷一八四《吐突承璀传》、《王守澄传》);即使在文宗朝大杀宰相朝官凶焰不可一世的左军中尉仇士良,到武宗朝也被迫退休,死后还削官爵籍没其家。当他退休时,曾向其他宦官传授经验说:“天子不可令闲暇,暇必观书,见儒臣,……莫若殖财货,盛鹰马,日以球猎声色蛊其心,极侈靡,使悦不知息,则少斥经术,暗外事,万机在我,恩泽权力欲焉往哉!”(《新唐书》卷二〇七《仇士良传》)这仍是要讨好愚弄皇帝,而没敢说要欺压。当时“每岁樱桃熟时,两军(左右神策军)各择日排宴,祇候行幸,谓之行从,盛陈歌乐,以至尽日,倡优百戏,水陆无不具陈”(《中朝故事》),就是博取皇帝欢心的一种手法。这种手法即使对诛讨宦官失败后的文宗仍要使用,只是文宗“意忽忽不乐”,才使“两军球鞠之会什减六七,虽宴享音技杂遝盈庭,未尝解颜”而已(《通鉴》卷二四五开成元年十一月条)。有人根据文宗所说“朕受制家奴”等牢骚话(《新唐书·仇士良传》),认为到唐后期皇帝都已成为宦官的傀儡,是十分错误的。
宦官对李唐皇室有异心是在黄巢起义以后,这时神策军因长期不打仗而彻底腐化,不堪起义军一击即告瓦解,以后虽重建,再也不具备战斗力。李唐政权眼看保不住,大宦官中如被迫退休的前右军中尉杨复恭才萌反心,左军中尉骆全瓘才转而投靠地方势力把昭宗劫持到岐州,右军中尉刘季述才敢依仗地方势力废黜幽囚昭宗(《旧唐书》卷一八四《杨复恭传》)。接着地方势力中最强大的朱温进入长安,宰相崔胤借他的兵力大杀宦官后自己也被杀,昭宗在朱温压力下迁都洛阳,最后朱温称帝,李唐政权随之宣告结束(《旧唐书》卷二〇上《昭宗纪》)。


唐代的宦官 5、馀论
从以上的事实,可以看到唐代之所以任用宦官,让宦官执掌枢密、统率禁军并外出监军,都是在封建社会特定条件下必然要出现的事情,而并非如通常所说是由于皇帝昏庸的缘故。皇帝是有昏庸与否之分的,但何以自玄宗以后宦官几乎受到每一个皇帝的信用,朱温大杀宦官后后唐庄宗又访求故唐时宦官加以任用,到宋、明两朝宦官擅政的事情仍不断出现。研究历史应该从中探索其必然的规律,不能简单地归之于某些个人的昏不昏。
前人常把唐亡的原因归之于宦官擅政,现在看来也有问题。政权之能存在或崩溃原因很复杂,决非简单地把责任推到某一种人身上就能了事。至于宦官本身,主观上倒是真心诚意要维护李唐皇室的,家奴和主子总是相依为命嘛!而且如前所说,宦官也确实做了不少有益于李唐皇室的事情,可说是和宰相朝官在不同岗位上为维护封建统治而卖力。当然这种卖力归根到底无非是为了朝官或宦官们各自的利益而已,不能倒过来把宦官都夸成是所谓尽愚忠的“忠臣”。
(选自《文史存稿》,原载《文史知识》1987年第4期)


唐代的宦官 读陈寅恪先生《狐臭与胡臭》(1)
陈寅恪先生撰《狐臭与胡臭》一文,载《语言与文学》(国立清华大学中国文学会编,民国二十六年六月中华书局印本)中,其要点谓:
中古华夏民族曾杂有一部分之西胡血统,……疑吾国中古医书中有所谓腋气之病即狐臭者,其得名之由来或与此事有关。
疑此腋气本由西胡种人得名,迨西胡人种与华夏民族血统混淆既久之后,即在华人之中亦间有此臭者,傥仍以胡为名,自宜有人疑为不合,因其复似野狐之气,遂改“胡”为“狐”矣。若所推测者不谬,则“胡臭”一名较之“狐臭”实为原始而且正确欤?
案陈先生之说大体甚是;惟尚稍嫌未备,请逐一考论:
(一)陈先生谓“腋气本由西胡种人得名”,实为卓识。 惟仅据唐崔令钦《教坊记》及五代何光远《鉴诫录》,谓:“范汉女大娘子(见《教坊记》)虽本身实有腋气,而其血统则仅能作出于西胡之推测,李珣(见《鉴诫录》)虽血统确是西胡,而本身则仅有腋气之嫌疑。证据之不充足如此,而欲依之以求经论,其不可能,自不待言。但我国中古旧籍明载某人体有腋气,而其先世男女血统又可考知者,恐不易多得。即以前述之二人而论,则不得谓腋气与西胡无关。”其实“我国中古旧籍明载某人体有腋气,而其先世男女血统又可考知者”并非绝无,《太平广记》卷三七六“再生”二“士人甲”:
晋元帝世,有甲者,衣冠族姓,暴病亡,见人将上天,诣司命。 司命更推校,算历未尽,不应枉召。主者发遣令还,甲尤脚痛不能行。……司命……曰:“适新召胡人康乙者,在西门外,此人当遂死,其脚甚健,易之,彼此无损。”……胡形体甚丑,脚殊可恶……主者令二并闭目,倏忽二人脚已各易矣,仍即遣之。豁然复生,具为家人说,发视果是胡脚,丛毛连结,且胡臭。甲本士,爱玩手足,而忽得此,了不欲见,虽获更活,每惆怅殆欲如死。旁人见识此胡者,死犹未殡,家近在茄子浦。甲亲往视胡尸,果见其脚着胡体,正当殡敛,对之泣。胡儿并有至性,每节朔,儿并悲思,驰往抱甲脚号咷,忽行路相遇,便攀援啼哭。为此每出入时,恒令人守门,以防胡子。终身憎秽,未尝误视,虽三伏盛暑,必复重衣,无暂露也。(出《幽明录》)(案《隋书·经籍志》:“《幽明录》二十卷,宋刘义庆撰。”)
案“康”为西胡种姓,此段记载正是西胡种人体具“胡臭”之明文,文中且颇尽形容描画之能事。虽小说虚拟,似非《教坊记》、《鉴诫录》等史实之比;然实可表示至迟在刘宋时代,已成立西胡体具“胡臭”之观念。然则“胡臭”之得名于西胡体臭,得此记载,已可确然无疑;正不待引据唐代不充足之证据,如《教坊记》、《鉴诫录》等,而作疑似之推论也。
(二)陈先生论“胡臭”与“狐臭”之问题,所据仅限于隋唐史料。如引用唐孙真人《备急千金要方》七四之九“胡臭漏腋”第五论“有天生胡臭者,为人所染胡臭者”云云,及隋巢元方《诸病源候总论》五八“小儿杂病诸候”六“胡臭”条“人有血气不和,腋下有如野狐之气,谓之狐臭”云云,而曰:“孙思邈生于隋代,与巢元方为先后同时之人,故不可据巢书作‘狐臭’而孙书作‘胡臭’,遽谓‘狐臭’之称尚先于‘胡臭’也。”其实隋唐以前之书籍中,早见“胡臭”及“狐臭”之事。苟单读陈先生文,似“胡臭”、“狐臭”二事,即始见于孙巢二氏之书者矣。初学读陈文至此,恐易生误会。故不惮词费,更征引隋唐以前记载,以伸说之。
案“胡臭”之事,见上引刘宋刘义庆《幽明录》。而“狐臭”之事,亦已见于刘宋之时,《太平广记》卷四四七“狐”一“胡道洽”:
胡道洽自云广陵人,好音乐医术之事,体有臊气,恒以名香自防,唯忌猛犬。自审死日,戒子弟曰:“气绝便殡,勿令狗见我尸也。”死于山阳,敛毕,觉棺空,即开看,不见尸体。时人咸谓狐也。(出《异苑》)(案《隋书·经籍志》:“《异苑》十卷,宋给事刘敬叔撰。”)


唐代的宦官 读陈寅恪先生《狐臭与胡臭》(2)
此文中所谓“臊气”,即是腋气。 而时人咸谓胡道洽是狐;可见臊气之为狐之特征,已为时人所公认。故此文未道出“狐臭”一词,实已表示“狐臭”一词,至迟在刘宋时已成立矣。
据此,知“胡臭”或“狐臭”之事,均早已见于刘宋之时。惟吾人一方面固不能断定前此必无关此二事之记载,而断言此二事即始于此时。一方面亦更不必推究《幽明录》与《异苑》成书之先后,以决定“胡臭”与“狐臭”二称究为孰先。盖决定此二称之先后,与考定腋气之得名,本别有其依据(如陈先生即依据“今日国人尝游欧美者咸知彼土之人当盛年时大抵有腋气”及中古旧籍中腋气与西胡之关系,而决定此二称之先后,谓“此腋气中由西胡种人得名”云云也),初无预于此二称发见于载籍之先后耳。 然则陈先生置辨于此二称发见于载籍(且为隋唐后世之载籍)之先后者,得毋稍涉蛇足之嫌乎?
(三)陈先生于“胡臭”、“狐臭”二词产生先后之解释,谓:“疑此腋气本由西胡种人得名,迨西胡人种与华夏民族血统混淆既久之后,即在华人之中亦间有此臭者,傥仍以胡为名,自宜有人疑为不合,因其复似野狐之气,遂改‘胡’为‘狐’矣。”案此说固甚有理致,惟鄙意以为尚未免过嫌简单。盖“胡”、“狐”两者之间,疑颇有其相当关系在,而未为陈先生所拈出也。考旧籍载唐及唐以前“狐”事最富者,莫《太平广记》若。《广记》辑狐事九卷,鄙见以为其中可以透露“胡”、“狐”有关之消息者,凡有数端:
(甲)狐多姓“胡”卷四四七“狐”一“胡道洽”:“胡道洽,……时人咸谓狐也。 ”(出《异苑》)卷四四九“狐”三“李元恭”:“唐,……狐遂见形为少年,自称胡郎。”(出《广异记》)(案《广异记》唐戴孚撰,见《文苑英华》卷七三七顾况《戴氏广异记序》。)同卷“李氏”:“唐开元中,……狐乃令取东引桃枝以朱书板上,作齐州县乡里胡绰胡邈。”(出《广异记》)卷四五〇“狐”四“杨氏女”:“小胡郎乃野狐尔。”(出《广异记》)案此均言狐为“胡姓”(后世小说言狐事者仍多言狐为胡姓,如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等,当即源自唐人)。
(乙)狐姓“白”、“康”卷四五〇“狐”四“唐参军”:“唐洛阳思恭里有唐参军者,……有赵门福及康三者投刺谒唐。……引剑刺门福不中,次击康三中之。……门福骂云:‘彼我虽是狐,我已千年,千年之狐,姓赵姓张,五百年狐,姓白姓康。’”(出《广异记》)案“白”、“康”均系西胡种姓(“白”为龟兹姓,“康”在唐为昭武九姓之一)。
(丙)狐长流沙碛卷四四九“狐”三“韦明府”:“唐开元中,……崔狐……曰:‘……今长流沙碛,不得来矣。’”(出《广异记》)案唐人流放多在岭表,今曰长流沙碛者,以沙碛在西域,为西胡所居处也。
(丁)狐多化形为僧佛菩萨卷四四七“狐”一“僧服礼”:“唐永徽中,太原有人自称弥勒佛,……僧服礼……因是虔诚作礼,如对弥勒之状,忽见足下是老狐。”(出《广异记》)同卷“大安和尚”:“唐则天在位,有女人自称圣菩萨,……变作牝狐下阶而走。”(出《广异记》)卷四四八“狐”二“叶法善”:“开元初,……叶师命解其缚,犹胡僧也。……乃弃袈裟于地,即老狐也。师命鞭之百,还其袈裟,复为婆罗门。”(出《纪闻》)(案《纪闻》,《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均未著录,当出唐人手。)卷四四九“狐”三“阳令”:“唐……菩萨坐狮子上。……〔罗〕公远笑曰:‘此是天狐。’”(出《广异记》)卷四五〇“狐”四“唐参军”:“唐,……有一佛容色端严,……是赵门福(案即狐)。”(出《广异记》)同卷“代州民”:“唐,……窃视菩萨,是一老狐。”(出《广异记》)卷四五一“狐”五“长孙甲”:“唐坊州中部县令长孙甲者,……举家见文殊菩萨。……唯其子心疑之,入京求道人设禁,遂击杀狐(案即前之文殊菩萨)。……复有菩萨乘云来,……云:‘狐刚子者,即我是也。’”(出《广异记》)案佛为“胡神”,僧为“胡道人”(多见魏晋南北朝旧籍中),佛教徒除隶籍西域中亚外亦有印度人,而时人固亦被以胡称,与西胡等视也。


唐代的宦官 读陈寅恪先生《狐臭与胡臭》(3)
案中国本土古本多狐,狐之一物,恒见于先秦旧籍之中(如《周易》、《尚书》、《诗经》、《礼记》、《左氏传》、《国语》、诸子书中多有之,文繁不具引),其非属外来西域输入之物也明甚。 然则其在后世载籍中,何以与西胡发生如斯之关系?于此不得不试作如下之解释:
窃谓以兽类称异族,实吾华夏古代之陋习。颇疑西胡之入中国,本为华人之所歧视;乃缘“胡”、“狐”读音相近之故,遂以“狐”称之,借寓鄙弃之意于其中。此犹清代以“俄”、“鹅”音近,遂以“鹅鬼”称俄人之例也(“鹅鬼”见黄濬《花随人圣盦摭忆补》所引剑影双虹之室致胡林翼札中,载《学海》月刊第一卷第四册,民国三十三年十月上海印本)。 《广记》卷四四七“狐”一“胡道洽”所载之胡道洽者,即颇有西胡之嫌疑,而时人顾咸以狐称之,殆即以“狐”称“胡”之史实之流露于小说者乎?(后世如清蒲松龄《聊斋志异》之多述狐事,时人称其影射胡人——满人,殆即此种观念之一脉相承。)
此种推测,尚可就其他方面以证明之。考中国载籍之记“狐”,最初纯为兽类,不涉神怪性质,如经传诸子书所载者均是。迨至战国秦汉之世,始渐被以神怪色彩,如《史记·陈涉世家》之“篝火狐鸣”,即为最显著之一端。惟其时之神怪色彩非狐之所独擅;其他禽兽,如牛虎蛇鼠鸡牛狸獭鱼蛙之属,无不可成精魅;狐在其中,初无特出之处。 鲁迅先生辑《古小说钩沉》,集存世隋唐以前小说之大成,试就其中统计之,“狐”事仅及三条,远不若“犬”怪纪事之繁多。迨至《太平广记》,为唐代小说之总汇(《广记》所收固及唐以前,而实以唐代为主),则其中兽类之分配,为“龙”八卷,“虎”八卷,“畜兽”十三卷,“狐”九卷,“蛇”四卷,“狐”居其首,而于《古小说钩沉》中最占多数之“犬”竟降而仅就“畜兽”中占得二卷之地位矣。夫“蛇”、“虎”之特多,由其乃中国本土虫兽之为害最烈者也;“龙”之特多,由其为印度之所崇拜,而其时佛教已大行于中国也;“狐”之特多,且为诸兽冠,何为哉?岂非以南北朝之后隋唐之时,西域与中国交往既密,西胡或以政治,或以商业,纷纷大量入居于中国内地之所致哉!盖华人既以“狐”诟“胡”,“狐”之中自亦渗入大量之“胡”性。故“胡”之入居也日亟,而“狐”之为怪也日烈。《广记》卷四四七“狐”一“狐神”:“唐初已来,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食饮与人同之,事者非一主。当时有谚曰:‘无狐魅,不成村。’”(出《朝野佥载》)(案《新唐书·艺文志》:“(唐)张《朝野佥载》二十卷,自号浮休子。”)疑即可以凭吾说以解之。而中国本土既有“狐”,益之以“胡”性,“狐”之一物,遂兼具本土与外来两成分;《广记》卷四五〇“狐”四“唐参军”:“千年之狐,姓赵姓张,五百年狐,姓白姓康。”“赵”、“张”,华姓也,“白”、“康”,西胡姓也,华人居本土久,故曰“千年”,西胡外来日浅,故曰“五百年”,此段记载,大似透露此项消息者矣。
苟如上所说,则于陈先生之说,敢修正之曰:此腋气本由西胡种人得名,惟时人多以狐称西胡种人,故于西胡种人之臭——“胡臭”,亦可称之为狐之臭——“狐臭”;迨西胡人种与华夏民族血统混淆既久之后,即在华人之中亦间有此臭者,傥仍以胡为名,自宜有人疑为不合,于是“胡臭”一词渐废,“狐臭”一词专行迄今而不替矣。鄙见如此,以视陈先生单据“似野狐之气”一点以疏说者,理由或较充分也。后学妄论,尚祈陈先生不吝赐正是感!
(1948年3月10日)
拙作《读陈寅恪先生〈狐臭与胡臭〉兼论狐与胡之关系》谓:“颇疑西胡之入中国,本为华人之所歧视;乃缘‘胡’、‘狐’读音相近之故,遂以‘狐’称之,借寓鄙弃意于其中。”惟匆匆成稿,虽发此义,未获确证。近日检书,始得一事,可以证成鄙说者,《旧唐书》卷一〇四《哥舒翰传》(《新书》卷一三五《哥舒翰传》、《通鉴》卷二一六天宝十一载所纪略同):


唐代的宦官 读陈寅恪先生《狐臭与胡臭》(4)
翰素与〔安〕禄山、〔安〕思顺不协,上每和解之为兄弟。 ……〔天宝十一载〕冬,禄山、思顺、翰并来朝,上使内侍高力士及中贵人于京城东驸马崔惠童池亭宴会。翰母尉迟氏,于阗之族也。禄山以思顺恶翰,尝衔之,至是忽谓翰曰:“我父是胡,母是突厥,公父是突厥,母是胡,与公族类同,何不相亲乎?”翰应之曰:“古人云野狐向窟嗥不祥,以其忘本也,敢不尽心焉!”禄山以为讥其胡也,大怒,骂翰曰:“突厥敢如此耶!”翰欲应之,高力士目翰,翰遂止。
案哥舒翰尝居京师,好读《春秋左氏传》、《汉书》(两《唐书》本传),其华化已深,故宴会之际,自能举雅言酬对。 安禄山则家世贫贱,幼经流离,未尝学问(详《安禄山事迹》及《旧书》卷二〇〇上《新书》卷二二五上本传),其不解哥舒翰之喻自亦固然。然不解可也,不解复何以致怒?岂非当时社会本有以野狐讥西胡之习惯。故野狐之喻在突厥之哥舒翰为失言,在西胡之安禄山则认为针对自身之讥刺,不容不大怒矣。
(1948年6月9日)
(选自《学苑零拾》,正文原载《东南日报》民国三十七年三月十日《文史》第81期,补记原载《东南日报》民国三十七年六月九日《文史》第92期)
出版后记
本书由黄永年先生亲自选定篇目,收入散见于《文史探微》、《文史存稿》、《学苑零拾》等几种著述中有关唐代历史的十多篇文章,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生活诸方面,按照时序与专题相结合进行编排。
经作者同意,我们对文稿作了一些加工和处理,包括纠正个别的讹误和刊误、统一字词用法、核对引文、标注公元纪年等,其他则一仍其旧,保持作品原貌。另外,根据文字内容,插入多幅相关历史图片,以便于读者从直观上感受唐代的历史与文化。
黄先生不幸于2007年1月16日病逝。先生生前很牵挂本书的出版,多次与我们协商相关细节问题,谨以此书的出版作为对先生的怀念。
中华书局编辑部
200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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