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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

_8 张爱玲(现代)
京戏里的人物,不论有什么心事,总是痛痛快快说出来,身边没有心腹,便说给观众听,语言是不够的,于是再加上动作,服装,脸谱的色彩与图案。连哭泣都有它的显著的节拍——一串由大而小的声音的珠子,圆整,光洁。因为这多方面的夸张的表白,看惯了京戏觉得什么都不够热闹。台上或许只有一两个演员,但也能造成一种拥挤的印象。
拥挤是中国戏剧与中国生活里的要素之一。中国人是在一大群人之间呱呱堕地的,也在一大群人之间死去——有如十七八世纪的法国君王。(《绝代艳后》玛丽安东尼便在一间广厅中生孩子,床旁只围着一架屏风,屏风外挤满了等候好消息的大臣与贵族。)中国人在哪里也躲不了旁观者。上层阶级的女人,若是旧式的,住虽住在深闺里,早上一起身便没有关房门的权利。冬天,锦制的门帘挡住了风,但是门还是大开的,欢迎着国家大小的调查。青天自日关着门,那是非常不名誉的事。即使在夜晚,门闷上了,只消将窗纸一舐,屋里的情形也就一目了然。
婚姻与死亡更是公众的事了。闹房的甚至有藏在床底下的。病人“回光返照”的时候,黑压压聚了一屋子人听取临终的遗言,中国的悲剧是热闹,喧嚣,排场大的,自有它的理由;京戏里的哀愁有着明朗,火炽的色彩。
就因为缺少私生活,中国人的个性里有一点粗俗。“事无不可对人言”,说不得的便是为非作歹。中国人老是诧异,外国人喜欢守那么些不必要的秘密。
不守秘密的结果,最幽微亲切的感觉也得向那群不可少的旁观者自卫地解释一下。这养成了找寻借口的习惯。自己对自己也爱用借口来搪塞,因此中国人是不大明了他自己的为人的。群居生活影响到中国人的心理。中国人之间很少有真正怪僻的。脱略的高人嗜竹嗜酒,爱发酒疯,或是有洁癣,或是不洗澡,讲究们虱而谈,然而这都是循规蹈矩的怪僻,不乏前例的。他们从人堆里跳出来,又加入了另一个人堆。
到哪儿都脱不了规矩。规矩的繁重在舞台上可以说是登峰造极了。京戏里规律化的优美的动作,洋人称之为舞蹈,其实那就是一切礼仪的真髓。礼仪不一定有命意与作用,往往只是为行礼而行礼罢了。请安磕头现在早经废除。据说磕头磕得好看,很要一番研究。我虽不会磕,但逢时遇节很愿意磕两个头。一般的长辈总是嚷着:“鞠躬!鞠躬!”只有一次,我到祖姨家去,竟一路顺风地接连磕了几个头,谁也没拦我。晚近像他们这样惯于磕头的人家,业已少见。磕头见礼这一类的小小的,不碍事的束缚,大约从前的人并不觉得它的可爱,现在将要失传了,方才觉得可哀。但看学生们鱼贯上台领取毕业文凭,便知道中国人大都不会鞠躬。
顾兰君在《侬本痴情》里和丈夫闹决裂了,要离婚,临行时伸出手来和他握别。他疑心她不贞,理也不理她。她凄然自去。这一幕,若在西方,固然是人情人理,动人心弦,但在中国,就不然了。西方的握手的习惯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因之握手成了自然的表现,近于下意识作用。中国人在应酬场中也学会了握手,但在生离死别的一刹那,动了真感情的时候,决想不到用握手作永诀的表示。在这种情形之下,握手固属不当,也不能拜辞,也不能万福或鞠躬。现代的中国是无礼可言的,除了在戏台上。京戏的象征派表现技术极为彻底,具有初民的风格,奇怪的就是,平戏在中国开始风行的时候,华夏的文明早巳过了它的成熟期。粗鄙的民间产物怎么能够得到清朝末叶儒雅风流的统治阶级的器重呢?纽约人听信美术批评家的热烈的推荐,接受了原始性的图画与农村自制的陶器。中国人舍昆曲而就京戏,却是违反了一般评剧家的言论。文明人听文明的昆曲,恰配身份,然而新兴的京戏里有一种孩子气的力量,合了我们内在的需要。中国人的原始性没有被根除,想必是我们的文化过于随随便便之故。就在这一点上,我们不难找到中国人的永久的青春的秘密。
(原刊1943年11月《古今》半月刊第33期)
三十六、夜营的喇叭
晚上十点钟,我在灯下看书,离家不远的军营里的喇叭吹起了熟悉的调子。几个简单的音阶,缓缓的上去又下来,在这鼎沸的大城市里难得有这样的简单的心。
我说:“又吹喇叭了。姑姑可听见?”我姑始说:“没留心。”我怕听每天晚上的喇叭,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听见。
我说:“啊,又吹起来了。”可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声音极低,绝细的一丝,几次断了又连上。这一次我也不问我姑姑听得见听不见了。我疑心根本没有什么喇叭,只是我自己听觉上的回忆罢了。于凄凉之外还感到恐惧。
可是这时候,外面有人响亮地吹起口哨,信手拾起了喇叭的调子。我突然站起身,充满喜悦与同情,奔到窗口去,但也并不想知道那是谁,是公寓楼上或是楼下的住客,还是街上过路的。
(收入《流言》,1944年12月中国科学公司初版)
三十七、忆胡适之
一九五四年秋,我在香港寄了本《秧歌》①给胡适先生,另写了封短信,没留底稿,大致是说希望这本书有点像他评《海上花》②的“平淡而近自然”。收到的回信一直郑重收藏、但是这些年来搬家次数太多,终于遗失。幸而朋友代抄过一份,她还保存着,如下:
爱玲女士:
谢谢你十月分五日的信和你的小说《秧歌》!
请你恕我这许久没给你写信。
你这本《秧歌》,我仔细看了两遍,我很高兴能看见这本报有文学价值的作品。你自己说的“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认为你在这个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
这本小说,从头到尾,写的是“饥饿”,——也许你曾想到用《饿》做书名,写的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细致工夫。
你写月香回家后的第一顿“稠粥”,已很动人了。后来加上一位从城市来忍不得饿的顾先生,他写他背人偷吃镇上带回来的东西的情形,真使我很佩服。我最佩服你写他出门去丢蛋壳和枣核的一段,和“从来没注意到(小麻饼)吃起来夸嗤夸嗤,响得那么厉害”一段。这几段也许还有人容易欣赏。
下面写阿招挨打的一段,我怕读者也许不见得一读就能了解了。
①《秧歌》,张爱玲于五十年代初创作的长篇小说。
②《海上花》,全称《海上花列传》,晚清章回小说,韩邦庆(花也怜侬)著。三十年代,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该书新式标点本,由胡适作序。
你写人情,也很细致,也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如131—132页写那条棉被,如175、189页写的那件棉袄,都是很成功的。189
页写锦袄的一段真写得好,使我很感动。
“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是很难得一舱读者的赏识的。《海上花》就是一个久被埋没的好例子。你这本小说出版后,得到什么评论?我很想知道一二。
你的英文本,将来我一定特别留意。
中文本可否请你多寄两三本来,我要介绍给一些朋友看看。
书中160页“他爹今年八十了,我都八十一了”,与205页的“六十八喽”相差太远,似是小误。76页“在被窝里点着蜡烛”,似乎也可删。
以上说的话,是一个不曾做文艺创作的人的胡说,请你不要见笑。我读了你十月的信上说的“很久以前我读体写的《醒世姻缘》①与《海上花》的考证,印象非常深,后来找了这两部小说来看,这些年来,前后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为得到不少益处。”——我读了这几句话,又读了你的小说,我真很感觉高兴!
如果我提倡这两部小说的效果单止产生了你这一本《秧歌》,我也应该十分满意了。
①《醒世姻缘》,全称《醒世姻缘传》,清代章回小说,西周生辑著。据胡适考证,“西周生”即蒲松龄(《醒世姻缘传》考证)。
你在这本小说之前,还写了些什么书?如方便时,我很想看看。
匆匆敬祝平安
胡适敬上
一九五五、一、廿五
(旧历元旦后一日)
适之先生的加固似是两用的,有时候是好句子加固,有时候是语气加重,像西方文字下面加杠子。讲到加杠子,二0、三0年代的标点,起初都是人地名左测加一行直线,很醒目,不知道后来为什么废除了,我一直惋惜。又不像别国文字可以大写。这封信上仍旧是月香。书名是左侧加一行曲线,后来通用引语号。适之先生用了引语号,后来又忘了,仍用一行曲线。在我看来都是“五四”那时代的痕迹,“不胜低回”。
我第二封信的底稿也交那位朋友收着,所以侥幸还在:
适之先生:
收到您的信,真高兴到极点,实在是非常大的荣幸。最使我感谢的是您把《秧歌》看得那样仔细。您指出76页叙沙明往事那一段可删,确是应当删。那整个的一章是勉强添补出来的。至于为什么要添,那原因说起来很复杂。最初我也就是因为《秧歌》这故事太平淡,不合我国读者的口味——尤其是东南亚的读者——所以发奋要用英文写它。这对于我是加倍的困难,因为以前从来没有用英文写过东西,所以着实下了一番苦功。写完之后,只有现在的三分之二。寄去给代理人,嫌太短,认为这么短的长篇小说没有人肯出版。所以我又添出第一二两章(原文是从第三章月香回乡开始的),叙王同志过去历史的一章,杀猪的一章。最后一章后来也补写过,译成中文的时候没来得及加进去。
100页谭大娘自称八十一岁,205页又说她六十八岁,那是因为她向兵士哀告的时候信口胡说,也就像叫化子总是说“家里有八十岁老娘”一样。我应当在书中解释一下的。
您问起这里的批评界对《秧歌》的反应。有过两篇批评,都是由反共方面着眼,对于故事本身并不怎样注意。
我寄了五本《秧歌》来。别的作品我本来不想寄来的,因为实在是坏——绝对不是客气话,实在是坏。但是您既然问起,我还是寄了来,您随便翻翻,看不下去就丢了。一本小说集,是十年前写的,去年在香港再版。散文集《流言》也是以前写的,我这次离开上海的时候很匆促,一本也没带,这是香港的盗印本,即得非常恶劣。还有一本《赤地之恋》,是在《秧歌》以后写的。因为要顾到东南亚一般读者的兴味,自已很不满意。而销路虽然不像《秧歌》那样惨,也并不见得好。我发现迁就的事情往往是这样。
《醒世姻缘》和《海上花》一个写得浓,一个写得淡,但是同样是最好的写实的作品。我常常巷它们不平,总觉得它们应当是世界名著。《海上花》虽然不是没有缺陷的,像《红楼梦》没有写完也未始不是一个缺陷。缺陷的性质虽然不同,但无论如何,都不是完整的作品。我一直有一个志愿,希望将来能把《海上花》和《醒世姻缘》译成英文。里面对白的语气非常难译,但是也并不是绝对不能译的。我本来不想在这里提起的,因为您或者会担忧,觉得我把事情看得太容易了,会糟蹋了原著。但是我不过是有这样一个愿望,眼前我还是想多写一点东西。如果有一天我真打算实行的话,一定会先译半回寄了来,让您看行不行。
视近好
张爱玲二月廿日
同年十一月,我到纽约不久,就去见适之先生,跟一个锡兰朋友炎樱一同去。那条街上一排白色水泥方块房子,门洞里出现楼梯,完全是港式公寓房子,那天下午晒着太阳,我都有点恍倔起来,仿佛还在香港。上了楼,室内陈设也看着眼熟得很。适之先生穿着长袍子。他太太带点安徽口音,我听得更觉得熟悉。她端丽的圆脸上看得出当年的摸样,两手交握着站在当地,态度有点生涩。我想她也许有些地方永远是适之先生的学生,使我立刻想起读到的关于他们是旧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他们俩都很喜欢炎樱,问她是哪里人。她用国语回答,不过她离开上海久了,不大会说了。
喝着玻璃杯里泡着的绿茶,我还没进门就有的时空交叠的感觉更浓了。我看的《胡适文存》是在我父亲窗下的书桌上,与较不像样的书并列。他的《歇浦潮》、《人心大变》、《海外缤纷录》我一本本拖出去看,《胡适文存》则是坐在书桌前看的。《海上花》似乎是我父亲看了胡适的考证去买来的。《醒世姻缘》是我破例要了四块钱去买的。买回来看我弟弟拿着舍不得放手,我又忽然一慷慨,绘他先看第一二本,自己从第三本看起,因为读了考证,大致已经有点知道了。好几年后,在港战中当防空员,驻扎在冯平山图书馆,发现有一部《醒世姻缘》,马上得其所哉,一连几天看得拾不起头来。房顶上装着高射炮,成为轰炸目标,一颗颗炸弹轰然落下来,越落越近。我只想着:至少等我看完了吧。
我姑姑有个时期跟我父亲借书着,后来兄妹闹翻了不来往,我父亲有一次顿倔的笑着咕噜了一声:“你姑姑有两本书还没还我。”我姑妨也有一次有点不好意思的说:“这本《胡适文存》还是他的。”还有一本萧伯纳的《圣女贞德》,德国出版的,她很喜欢那米色的袖珍本,说:“他这套书倒是好。”她和我母亲跟胡适先生同桌打过牌。战后报上登着胡适回国的照片,不记得是下飞机还是下船,笑容满面,笑得像个猫脸的小孩,打着个大圆点的蝴蝶式领结,她看着笑了起来说:“适之这样年轻!”
那天我跟炎樱去过以后,炎樱去打听了来,对我说:“喂,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没有林语堂出名。”我屡次发现外国人不了解现代中国的时候,往往是因为不知道五四运动的影响。因为五四运动是对内的,对外只限于输入。我觉得不但我们这一代与上一代,就连大陆上的下一代,尽管反胡适的时候许多青年已经不知道在反些什么,我想只要有心理学家荣(Jung)所谓民族回忆这样东西,像“五四”这样的经验是忘不了的,无论湮没多久也还是在思想背景里。荣与弗洛伊德齐名。不免联想到弗洛伊德研究出来的,摩西是被以色列入杀死的。事后他们自己讳言,年代久了又倒过来仍旧信奉他。
我后来又去看过胡适先生一次,在书房里坐,整个一道墙上一溜书架,虽然也很简单,似乎是定制的,几乎高齐屋顶,但是没搁书,全是一叠叠的文件夹子,多数乱糟糟露出一截子纸。整理起来需要的时间心力,使我一看见就心悸。
跟适之先生谈,我确是如对神明。较具体的说,是像写东西的时候停下来望着窗外一片空白的天,只想较近真实。适之先生讲起大陆,我顿了顿没有回答,因为自从一九三几年起看书,就感到左派的压力,虽然本能的起反感,而且像一切潮流一样,我永远是在外面的,但是我知道它的影响不止于像西方的左派只限于一九三0年代。我一默然,适之先生立刻把脸一沉,换了个话题。我只记得自己太不会说话,因而梗梗于心的这两段。他还说:“你要看书可以到哥伦比亚图书馆去,那儿书很多。”我不由得笑了。那时候我虽然经常的到市立图书馆借书,还没有到大图书馆查书的习惯,更不必说观光。适之先生一看,马上就又说到别处去了。
他讲他父亲认识我的祖父①,似乎是我祖父帮过他父亲一个小忙。我连这段小故事都不记得,仿佛太荒唐。原因是我们家里从来不提祖父。有时候听我父亲跟客人谈“我们老太爷”,总是牵涉许多人名,不知道当时的政局就跟不上,听不了两句就听不下去了。我看了《孽海花》才感到兴趣起来,一问我父亲,完全否认。后来又听见他跟个亲戚高谈阔论,辩明不可能在签押房撞见东翁的女儿,那首涛也不是她做的。我觉得那不过是细节。过天再问他关于祖父别的事,他悼悼然说:“都在爷爷在集子里,自己去看好了!”我到书房去请老师给我找了出来,搬到饭厅去一个人看。典故既多,人名无数,书信又都是些家常说。几套线装书看得头昏脑涨,也看不出幕后事情。又不好意思去问老师,仿佛喜欢讲家世似的。
①张爱玲的祖父系晚清名臣张佩纶(1848—1903)。张佩纶,字幼樵,与宝廷、吴大、陈宝琛等评议朝政,号称清流派。1884年(光绪十年),中法战争期间被派赴福建会办海防,因玩忽职守,使福建海军溃于一旦,受革职充军处分,1888年获释后,任李鸿章幕僚(他又是李鸿章的女婿)。下文中所说他的集子,指《涧于集》和《涧于日记》。
祖父死的时候我姑姑还小,什么都不知道,而且微窘的笑着问:“怎么想起来问这些?”因为不应当跟小孩子们讲这些话,不民主。我几下子一碰壁,大概养成了个心理错综,一看到关于祖父的野史就马上记得,一归人正史就毫无印象。
适之先生也提到不久以前在书摊上看到我祖父的全集,没有买。又说正在给《外交》杂志(“Foreign Affairs”)写篇文章,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他们这里都要改的。”我后来想看看《外交》逐期的目录,看有没有登出来,工作忙,也没看。
感恩节那天,我跟炎樱到一个美国女人家里吃饭,人很多,一顿烤鸭子吃到天黑,走出来满街灯火橱窗,新寒暴冷,深灰色的街道特别干净,霓虹灯也特别晶莹可爱,完全像上海。我非常快乐,但是吹了风回去就呕吐。刚巧胡适先生打电话来,约我跟他们吃中国馆子。我告诉他刚吃了回来吐了,他也就算了,本来是因为感恩节,怕我一个人寂寞。其实我哪过什么感恩节。
炎樱有认识的人住过一个职业女子宿舍,我也就搬了去住。是救世军办的,救世军①是出名救济贫民的,谁听见了都会骇笑,就连住在那里的女孩子们提起来也都汕汕的嗤笑着。唯有年龄限制,也有几位胖太大,大概与教会有关系的,似乎打算在此终老的了。管事的老姑娘都称中尉、少校。餐厅里代斟咖啡的是醉倒在鲍艾里(The Bowery)的流浪汉,她们暂时收容的,都是酒鬼,有个小老头子,蓝眼睛白蒙蒙,有气无力靠在咖啡炉上站着。
①救世军,基督教(新教)的一个社会活动组织,从事宗教宣教和慈善事业。其编制仿效军队,在世界各地设有分支机构。
有一天胡适先生来看我,请他到客厅去坐,里面黑洞洞的,足有个学校礼堂那么大,还有个讲台,台上有钢琴,台下空空落落放着些旧沙发。没什么人,干事们鼓励大家每天去喝下午茶,谁也不肯去。我也是第一次进去,看着只好无可奈何的笑。但是适之先生直赞这地方很好。我心里想,还是我们中国人有涵养。坐了一会出来,他一路四面看着,仍旧满口说好;不像是敷衍话。也许是觉得我没有虚荣心。我当时也没有琢磨出来,只马上想起他写的他在美国的学生时代,有一天晚上去参加复兴会教派篝火晚会的情形。
我送到大门外,在台阶上站着说话。天冷,风大,隔着条街从赫贞江上吹来。适之先生望着街口露出的一角空(氵蒙)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雾,不知道怎么笑眯眯的者是望着,看怔住了。他围巾裹得严严的,脖子缩在半旧的黑大衣里,厚实的肩背,头脸相当大,整个凝成一座古铜半身像。我忽然一阵凛然,想着:原来是真像人家说的那样。而我向来相信凡是偶像都有“粘土脚”,否则就站不住,不可信。我出来没穿大衣,里面暖气太热,只穿着件大挖领的夏衣,倒也一点都不冷,站久了只觉得风飕飕的。我也跟着向河上望过去微笑着,可是仿佛有一阵悲风,隔着十万八千里从时代的深处吹出来,吹得眼睛都睁不开。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适之先生。
我二月里搬到纽英伦去,几年不通消息。一九五八年,我申请到南加州亨亭屯。哈特福基金会去佐半年,那是A&P超级市场后裔办的一个艺文作场,是海边山谷里一个魅丽的地方,前年关了门,报上说蚀掉五十万。我写信请适之先生作保,他答应了,顺便把我三四年前送他的那本《秧歌》寄还给我,经他通篇圈点过,又在廊页上题字。我看了实在震动,感激得说不出话来,写都无法写。
写了封短信去道谢后,不记得什么时候读到胡适返台消息。又隔了好些时,看到噩耗,只悯馏的。是因为本来已经是历史上的人物?我当时不过想着,在宴会上演讲后突然逝世,也就是从前所谓无疾而终,是真有福气。以他的为人,也是应当的。
直到去年我想译《海上花》,早几年不但可以请适之先生帮忙介绍,而且我想他会感到高兴的,这才真正觉得适之先生不在了。往往一想起来眼睛背后一阵热,眼睛也流不出来。要不是现在有机会译这本书,根本也不会写这篇东西,因为那种仓皇与恐怖太大了,想都不愿意朝上面想。
译《海上花》最明显的理由似是跳掉吴语的障碍,其实吴语对白也许并不是它不为读者接受最大的原因。亚东版附有几页字典,我最初看这部书的时候完全不懂上海话,并不费力。但是一九三五年的亚东版也像一八九四年的原版一样绝版了。大概还是兴趣关系,太欠传奇化,不 sentimental①。英美读者也有他们的偏好,不过他们批评家的影响较大,看书的人多,比较容易遇见识者。十九世纪英国作家乔治。包柔(GeorgeBorrow)的小说不大有人知道——我也看不进去——但是迄今美国常常有人讲起来都是乔治。包柔迷,彼此都欣然。
要是告诉他们中国过去在小说上的成就不下于绘画瓷器,谁也会露出不相信的神气。要说中国诗,还有点莫测高深。有人说诗是不能译的。小说只有本《红楼梦》是代表作,没有较天真的民间文学成分。《红楼梦》他们大都只看个故事轮廓,大部分是高鹗的,大家庭三角恋爱,也很平常。要给它应得的国际地位,只有把它当作一件残缺的艺术品,去掉后四十回,可能加上原著结局的考证。我十二三岁的时候第一次看,是石印本,看到八十一回“四美钓游鱼”,忽然天日无光,百样无味起来,此后完全是另一个世界。最奇怪的是宝黛见面一场之僵,连他们自己都觉得满不是昧。许多年后才知道是别人代续的,可以同情作者之如芒刺在背,找到些借口,解释他们态度为什么变了,又匆匆结束了那场谈话。等到宝玉疯了就好办了。那时候我怎么着也想不到是另一个人写的,只晓得宁可翻到前面,看我跳掉的做诗行令部分。
在美国有些人一听见《海上花》是一八九四年出版的,都一怔,说:“这么晚……差不多是新文艺了嘛!”也像买古董一样讲究年份。《海上花》其实是旧小说发展到极端,最典型的一部。作者最自负的结构,倒是与西方小说共同的。特点是极度经济,读着像剧本,只有对白与少量动作。暗写、白描,又都轻描淡写不落痕迹,织成一般人的生活的质地,粗疏、灰扑扑的,许多事“当时浑不觉”。所以题材虽然是八十年前的上海妓家,并无艳异之感,在我所有看过的书里最有日常生活的况味。
胡适先生的考证指出这本书的毛病在中段名士、美人大会一冬笠园。我想作者不光是为了插入他自己得意的诗文酒令,也是表示他也会写大观园似的气象。凡是好的社会小说家——社会小说后来沦为黑幕小说,也许应当照 novel of
manners译为“生活方式小说”⑦——能体会到各阶层的口吻行事微妙的差别,是对这些地方特别敏感,所以有时候阶级观念特深,也就是有点势利。作者对财势滔天的齐韵受与齐府的清客另眼看待,写得他们处处高人一等,而失了真。
管事的小赞这人物,除了为了插入一首菊花诗,也是像“诗婢”,间接写他家的富贵风流。此外只有第五十三回齐韵里撞见小赞在园中与人私会,没看清楚是谁。回目上点明是一对情侣,而从此没有下文,只在跋上提起将来“小赞小青挟资远遁”,才知道是齐韵娶所眷妓女苏冠香的脾女小青。丫头跟来跟去,不过是个名字而已,未免写得太不够。作者用藏闪法,屡次借回目点醒,含蓄都有分寸,扣得极准,这是唯一的失败的例子。我的译本删去几回,这一节也在内,都仍旧照原来的纹路补缀起来。
像赵二宝那样的女孩子太多了,为了贪玩、好胜而堕落。而她仍旧成为一个高级悲剧人物。窝囊的王莲生受尽沈小红的气,终于为了她拼戏子而断了,又不争气,有一个时期还是回到她那里。而最后飘逸的一笔,还是把这回事提高到恋梦破灭的境界。作者尽管世俗,这种地方他的观点在时代与民族之外,完全是现代的,世界性的,这在旧小说里实在难得。
但是就连自古以来崇尚简略的中国,也还没有像他这样简无可简,跟西方小说的传统刚巧背道而驰。他们向来是解释不厌其详的。《海上花》许多人整天荡来荡去,面目模糊,名字译成英文后,连性别都看不出。才摸熟了倒又换了一批人。我们“三字经”式的名字他们连看几个立刻头晕眼花起来,不比我们自己看着,文字本身在视察上有色彩。他们又没看惯夹缝文章有时候简直需要个金圣叹①逐句夹评夹注。
中国读者已经摒弃过两次的东西,他们能接受?这件工作我一面做着,不免面对着这些问题,也老是感觉着,适之先生不在了。
(收入《张看》,1976年5月台北皇冠出版社初版)
三十八、银宫就学记
不久以前看了两张富有教育意昧的电影,《新生》与《渔家女》(后者或许不能归人教育片一栏,可是从某一观点看来,它对于中国人的教育心理方面是有相当贡献的)。受训之余,不免将我的一点心得写下来,供大家参考。
《新生》描写农村的纯洁怎样为都市的罪恶所站污——一个没有时间性的现象。七八年前的《三个摩登女性》与《人道》也采取了同样的题材,也像《新生》一般地用了上城读书的农家子为代表。中国电影最近的趋势似乎是重新发掘一九三几年间流行的故事。这未尝不是有益的。因为一九三几年间是一个智力活跃的时代,虽然它有太多的偏见与小心眼儿;虽然它的单调的洋八股有点讨人厌。那种紧张,毛躁的心情已经过去,可是它所采取的文艺与电影材料,值得留的还是留了下来。
《新生》的目的在“发扬教育精神,指导青年迷津”(引用广告),可是群众对于这教育是否感到兴趣,制片人似乎很抱怀疑,因此不得不妥协一下,将“迷津”夸张起来,将“指导”一节竭力的简单化。这也不能怪他们——这种态度是有所本的。美国的教会有一支叫做“复兴派”(Revivalists),做礼拜后每每举行公开的仟侮,长篇大论叙述过往的罪恶。发起人把自己描写成凶徒与淫棍,越坏越动听,烘云托月,衬出今日的善良,得救后的快乐。在美国的穷乡僻壤,没有大腿戏可看的地方,村民唯一的娱乐便是这些有声有色酣畅淋漓的仟侮。
《新生》没有做得到有声有色这一点。它缺乏真实性,一部分是经济方面的原因。并非电影公司不肯花钱,而是戏里把货币价值计算得不大准确的缘故。父母给了儿子六百元买书,不肖的儿子用这六百元赁了一所美轮美免的大厦,雇了女佣,不断地请客,应酬女朋友。一个唯利是图的交际花愿意嫁路他,如果他能再筹到二千元的巨款。即使以十年前的生活程度为标准,这笔帐也还使人糊涂。
男主角回心向善了,可是“善”在哪里?《新生》设法回答这问题——一个勇敢而略有点慌乱的尝试。至少它比它的姐妹作切实得多——从前的影片往往只给你一种虚无缥渺的自新的感觉,仿佛年初一早上赌的咒,发的愿心似的。《新生》介绍了那最合理想的现代少女(王丹风演),她和男主角做朋友纯为交换知识。他想再进一步的时候,她拒绝了他的爱,因为这年头儿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毕业之后她到内地去教书,成为一个美丽悦目的教务主任,头发上扎一个大蝴蝶结。受了她的影响,男主角加入了一个开发边疆的旅行团,垦荒去了。他做这件事,并没有预先考虑过,光是由于一时的冲动,待意的撞撮,近于逃避主义。如果他在此地犯了罪,为什么他不能在此地赎罪呢?在我们近周的环境里,一个身强力壮,具有相当知识的年轻人竟会无事可做么?一定要叫他走到“辽远的,辽远的地方”,是很不合实际的建议。
《新生》另提出了一个很值得讨论的问题:大众的初步教育,是否比少数人的高等教育更为重要,更为迫切?男主角的父亲拒绝帮助一个邻居的孩子进小学,因为他的钱要留着给他自己的孩子人大学。然而他的不成器的孩子辜负了他的一片苦心,他受了刺激,便毁家兴学,造福全村的儿童。在这里,剧作者隐约地对于我们的最高学府表示不满,可是他所攻击的仅限于大学四周的混杂腐败有传染性的环境。
在《渔家女》里面找寻教育的真谤,我们走的是死胡同,因为《渔家女》的英雄是个美术专门生,西洋美术在中国始终是有钱人消闲的玩艺儿。差不多所有的职业画家画的都是传统的中国画。《渔家女》的英雄一开头便得罪了观众(如果这观众是有点常识的话),因为他不知天高地厚,满以为画两个令人肃然起敬的伟岸的裸体女人便可以挣钱养家了。
《渔家女》的创造人多半从来没看见过一个游泳着的鱼——除了在金鱼缸里——但是他用稀有的括净的风格叙说他的故事,还有些神来之笔,在有意无意间点染出中国人的脾气,譬如说,渔家女向美术家道歉,她配不上他,他便激楚地回答:“我不喜欢受过教育的女人。”可是,他虽然对大自然的女儿充满了卢骚式的景仰,他不由自主地要教她认字。他不能抵抗这诱惑。以往的中国学者有过这样一个普遍的嗜好:教姨太太读书。其实,教太太也未尝不可,如果太太生得美丽,但是这一类的风流蕴藉的勾当往往要到暮年的时候,退休以后,才有这闲心,收个“红袖添香”的女弟子以娱晚景,太大显然是不合格了。
从前的士子很少有机会教授女学生,因此袁随园①为人极度艳羡,因此郑康成②穷极无聊只得把自己家里的丫头权充门墙桃李。现在情形不同了,可是几千年的情操上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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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袁随园,即袁枚,清代诗人。田园是他晚年居住的庭院,故自号田园老人。
②郑康成,即郑玄,东汉经学家,字康成。
毕竟一时很难更改,到处我们可以找到遗迹。女人也必须受教育,中国人对于这一点表示同意了,然而他们宁愿自己教育自己的太太,直接地或是间接地。在通俗的小说里,一个男子如果送一个穷女孩子上学堂,那就等于下了聘了,即使他坚决地声明他不过是成全她的志向,因为她是个可造之材。报上的征婚广告里每每有“愿助学费”的句子。
“渔家女”的恋人乐意教她书,所以“渔家女”之受教育完全是为了她的先生的享受。而美术专门生所受的教育又于他毫无好处。他同爸爸吵翻了,出来谋独立,失败了,幸而有一个钟情于他的阔小姐加以援手,随后这阔小姐就诡计多端破坏他同“渔家女”的感情。在最后的一刹那,收买灵魂的女魔终于天良发现,一对恋人遂得团圆,美术家用阔小姐赠他的钱雇了花马车迎接他的新娘。悲剧变为喜剧,关键全在一个阔小姐的不甚可靠的良心——《渔家女》因而成为更深一层的悲剧了。
(收入《流言》,1944年12月中国科学公司初版)
三十九、有几句话同读者说
本文是作者为小说集(传奇)增订本(上海山河图书公司1946年11月初版)写的序言。
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面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所以一直缄默着。同时我也实在不愿意耗费时间与精神去打笔墨官司,徒然搅乱心思,耽误了正当的工作。但一直这样沉默着,始终没有阐明我的地位,给社会上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也觉得是对不起关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说集重印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段作为序。反正只要读者知道了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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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里面新收进的五篇,《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等》、《桂花蒸
阿小悲秋》,初发表的时候有许多草率的地方,实在对读者感到抱歉,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经过增删。还有两篇改也无从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会做诗的,去年冬天却做了两首,自己很喜欢,又怕人家看了说:“不知所云”;原想解释一下,写到后来也成了一篇独立的散文。现在我把这篇《中国的日夜》放在这里当作跋,虽然它也并不能够代表这里许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为一个传奇末了的“余韵”,似乎还适当。
封面是请炎樱设计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张时装仕女图,画着个女人幽幽地在那里弄骨牌,旁边坐着奶妈,抱着孩子,仿佛是晚饭后家常的一幕。可是栏杆外,很突几地,有个比例不对的人形,像鬼魂出现似的,那是现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里窥视。如果这画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气氛。
(收入《传奇》增订本,1946年11月上海山河图书公司出版)
四十、有女同车
这是句句真言,没有经过一点剪裁与润色,所以不能算小说。
电车这一头坐着两个洋装女子,大约是杂种人罢,不然就是葡萄牙人,像是洋行里的女打字员。说话的这一个偏于胖,腰间柬着三寸宽的黑漆皮带,皮带下面有圆圆的肚子,细眉毛,肿眼泡,因为脸庞的上半部比较突出,上下截然分为两部。她道:“……所以我就一个礼拜没同他说话。他说‘哈啰’,我也说‘哈啰’。”她冷冷地抬了拍眉毛,连带地把整个的上半截脸往上托了一托。“你知道,我的脾气是倔强的。是我有理的时候,我总是倔强的。”
电车那一头也有个女人说到“他”,可是她的他不是恋人而是儿子,因为这是个老板娘模样的中年太大,梳个乌油油的髻,戴着时行的独粒头喷漆红耳环。听她说话的许是她的内侄。她说一句,他点一点头,表示领会,她也点一点头,表示语气的加重。她道:“我要翻翻行头,伊弗拨我翻。难我讲我铜韧弗拨伊用哉!
格日子拉电车浪,我教伊买票,伊哪哼话?……‘侬拨我十块洋细,我就搭侬买!’坏弗?……“这里的”伊“,仿佛是个不成材的丈夫,但是再听下去,原来是儿子。儿子终于做下了更荒唐的事,得罪了母亲:”伊爸爸一定要伊跪下来,‘跪呀,跪呀!’伊定规弗肯:“我做啥要跪啊?”一个末讲:“定现要依跪。跪呀!跪呀!‘难后来伊强弗过明:”好格,好格,我跪!’我说:“我弗要伊跪。我弗要伊跪呀!‘后来旁边人讲:价大格人,跪下来,阿要难为情,难末喊伊送杯茶,讲一声:”姆妈(要勿)动气。’一杯茶送得来,我倒‘叭!’笑出来哉!“①电车上的女人使我悲抢。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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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这段话中的上海方言词语多以谐音字表示,其中较费解的字词释义四下:“拨”,即“给”、“让”:“难”,即“于是”:“格”,即指示代词“那”;“拉……浪”,即介词“在……上”:“那哼话”,即“怎么讲”:“搭”,即“给”:“跽”,即“跪”:“价大格人”,即“这么大的人”。
(原刊1944年1月《杂志》月刊第13卷第1期)
四十一、雨伞下
下大雨,有人打着伞,有人没带伞。没伞的挨着有伞的,钻到伞底下去躲雨,多少有点掩蔽,可是伞的边缘滔滔流下水来,反而比外面的雨更来得凶。挤在伞沿下的人,头上游得稀湿。
当然这是说教式的寓言,意义很明显:穷人结交富人,往往要赔本,某一次在雨天的街头想到这一节,一直没有写出来,因为太像讷厂①先生茶话的作风了。
(收入《流言》,1944年12月中国科学公司初版)
① 讷厂,原名严谔声,三四十年代上海知名的小报作家。
四十二、造人
我一向是对于年纪大一点的人感到亲切,对于和自己差不多岁数的人稍微有点看不起,对于小孩则是尊重与恐惧,完全敬而远之。倒不是因这“后生可畏”。多半他们长大成人之后也都是很平凡的,还不如我们这一代也说不定。
小孩是从生命的泉源里分出来的一点新的力量,所以可敬,可怖。
小孩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糊涂。父母大都不懂得子女,面子女往往看穿了父母的为人。我记得很清楚,小时候怎样渴望把我所知道的全部吐露出来,把长辈们大大地吓唬一下。青年的特点是善忘,才过了儿童时代便把儿童心理忘得于干净净,直到老年,又渐渐和儿童接近起来,中间隔了一个时期,俗障最深,与孩子们完全失去接触——刚巧这便是生孩子的时候。
无怪生孩子的可以生了又生。他们把小孩看做有趣的小傻子,可笑又可爱的累赘。他们不觉得孩子的眼睛的可怕——那么认真的眼睛,像末日审判的时候,天使的眼睛。
凭空制造出这样一双眼睛,这样的有评判力的脑子,这样的身体,知道最细致的痛苦也知道快乐,凭空制造了一个人,然后半饥半饱半明半昧地养大他……造人是危险的工作。做父母的不是上帝而被迫处于神的地位。即使你慎重从事,生孩子以前把一切都给他筹备好了,还保不定他会成为何等样的人物。若是他还没下地之前,一切的环境就是于他不利的,那他是绝少成功的机会——注定了。
当然哪,环境越艰难,越显出父母之爱的伟大。父母子女之间,处处需要牺牲,因而养成了克己的美德。
自我牺牲的母爱是美德,可是这种美德是我们的兽祖先遗传下来的,我们的家畜也同样具有的——我们似乎不能引以自傲。本能的仁爱只是兽性的善。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并不在此。人之所以为人,全在乎高一等的知觉,高一等的理解力。此种论调或者会被认为过于理智化,过于冷淡,总之,缺乏“人性”——其实例是比较“人性”的,因为是对于兽性的善的标准表示不满。
兽类有天生的慈爱,也有天生的残酷,于是在血肉淋漓的生存竞争中一代一代活了下来。“自然”这东西是神秘伟大不可思议的,但是我们不能“止于自然”。自然的作风是惊人的浪费——一条鱼产下几百万鱼子,被其他的水族吞噬之下,单剩下不多的几个侥幸孵成小鱼。为什么我们也要这样地浪费我们的骨血呢?文明人是相当值钱的动物,喂养,教养,处处需要巨大的耗费。我们的精力有限,在世的时间也有限,可做,该做的事又有那么多——凭什么我们要大量制造一批迟早要被淘汰的废物?
我们的天性是要人种滋长繁殖,多多的生,生了又生。我们自己是要死的,可是我们的种子遍布于大地。然而,是什么样的不幸的种子,仇恨的种子!
(原刊1944年5月《天地》月刊第7—8期合刊)
四十三、丈人的心
这是个法国故事,法国人的小说,即使是非常质朴,以乡村为背景的,里面也看得出他们一种玩世的聪明。这一篇小说讲到阿尔卑斯山上的居民,常会遇到山崩、冰雹、迷路、埋在雪里,种种危险。一老翁,有一个美丽的女儿,翁择婿条件太苛刻,大家简直拿他没办法,有一个青年,遇到机会,救了老翁的命。他想,好了,一定成功了。另一个比较狡猾的青年,却定下计策,自己假装陷入绝境,使老者救他一命,从此这老者看见他就一团高兴,吻他、拥抱他、欢迎他,仅是他的存在就提醒大家,这老人是怎样的一个英雄。
看看那一个有恩于自己的,却像见了真主似的,很不愉快,于是把女儿配给那狡猾的青年,青年在结婚前,喝醉了酒,说出真心话,老人知道受骗,把女儿收回了——但这是太恶俗的尾巴。
(原刊1945年4月3日上海《小报》)
四十四、中国的日夜
去年秋冬之交我天天去买菜。有两趟买菜回来竟做出一首诗,使我自己非常诧异而且快乐。一次是看见路上洋梧桐的落叶,极慢极慢地掉下一片来,那姿势从容得奇怪。我立定了看它,然而等不及它到地我就又往前走了,免得老站在那里像是发呆。走走又回过头去看了个究竟。以后就写了这个——
落时的爱
大的黄叶子朝下掉;
慢慢的,它经过风,
经过淡青的天,
经过天的刀光,
黄灰楼房的尘梦。
下来到半路上,
看得出它是要,
去吻它的影子。
地上它的影子,
迎上来迎上来,
又像是往斜里飘。
叶子尽着慢着,
装出中年的漠然,
但是,一到地,
金焦的手掌
小心覆着个小黑影
如同捉蟋蟀——
“唔,在这儿了!”
秋阳里的
水门汀地上,
静静睡在一起,
它和它的爱。
又一次我到小菜场去,已经是冬天了。太阳煌煌的,然而空气里有一种清湿的气味,如同晾在竹竿上成阵的衣裳。地下摇摇摆摆走着的两个小孩子,棉袍的花色相仿,一个像碎切脆菜,一个像酱菜,各人都是胸前自小而大一片深暗的油渍,像关公额下盛胡须的锦囊。又有个抱在手里的小孩,穿着桃红假哗叽的棉袍,那珍贵的颜色在一冬日积月累的黑腻污秽里真是双手捧出来的,看了叫人心痛,穿脏了也还是污泥里的莲花。至于蓝布的蓝,那是中国的“国色”。不过街上一般人穿的蓝布衫大都经过补缀,深深浅浅,都像雨洗出来的,青翠醒目。我们中国本来是补钉的国家,连天都是女娟补过的。
一个卖桔子的把担子歇在马路边上,抱着胳膊闲看景致,扁圆脸上的大眼睛黑白分明。但是,忽然——我已经走过他面前了,忽然他把脸一扬,绽开极大的嘴,朝天唱将起来:“一百只洋买两只!一百只洋两只买刚!伙姬!一百只洋贱末贱咧!”这歌声我在楼上常常听见的,但还是吓了一跳,不大能够相信就是从他嘴里出来的,因为声音极大,而前一秒钟他还是在那里静静眺望着一切的。现在他仰着头,面如满月,笑嘻嘻张开大口呛喝着,完全像SAPAJOU漫画里的中国人。外国人画出的中国人总是乐天的,狡猾可爱的苦哈哈,使人乐于给他骗两个钱去的。那种愉快的空气想起来真叫人伤心。
有个道士沿街化缘,穿一件黄黄的黑布道拖,头顶心梳的一个灰扑扑的小髻,很像摩登女人的两个小鬈叠在一起。黄脸上的细眼睛与头发同时一把拉了上去,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的脸相。看不出他有多大年纪,但是因为营养不足,身材又高又瘦,永远是十七八岁抽长条子的摸样。他斜斜握着一个竹简,“托——托——”敲着,也是一种钟摆,可是计算的是另一种时间,仿佛荒山古庙里的一寸寸斜阳。时间与空间一样,也有它的值钱地段,也有大片的荒芜。不要说“寸金难买”了,多少人想为一口苦饭卖掉一生的光阴还没人要。(连来生也肯卖——那是子孙后裔的前途。)这道士现在带着他们一钱不值的过剩的时间,来到这高速度的大城市里。周围许多续纷的广告牌、店铺,汽车喇叭嘟嘟响;他是古时候传奇故事里那个做黄梁梦的人,不过他单只睡了一觉起来了,并没有做那么个梦——更有一种悯然。……那道士走到一个五金店门前倒身下拜,当然人家没有钱给他,他也目中无人似的,茫茫地磕了个头就算了。自爬起来,“托——托——”敲着,过渡到隔壁的烟纸店门首,复又“跪倒在地埃尘”,歪垂着一颗头,动作是黑色的淤流,像一朵黑菊花徐徐开了。看着他,好像这个世界的尘埃真是越积越深了,非但灰了心,无论什么东西都是一捏就粉粉碎,成了灰。我很觉得震动,再一想,老这么跟在他后面看着,或者要来向我捐钱了——这才三脚两步走开了。
从菜场回来的一个女佣,菜篮里一团银白的粉丝,像个蓬头老妇人的髻。又有个女人很满意地端端正正捧着个朱漆盘子,里面矗立着一堆寿面,巧妙地有层次地招叠悬挂;顶上的一撮子面用个桃红小纸条一束,如同小女孩头上扎的红线把根。淡米色的头发披垂下来,一茎一茎粗得像小蛇。
又有个小女孩拎着个有盖的锅走过,那锅两边两只绊子里穿进一根蓝布条,便于提携。很宽的一条二蓝布带子,看着有点脏相,可是更觉得这个锅是同她有切身关系的,“心连手,手连心”。
肉店里学徒的一双手已经冻得非常大了,橐橐拿刀剁着肉,猛一看就像在那里剁着红肿的手指。柜台外面来了个女人,是个衰年的娟妓吧,现在是老鸨,或是合伙做生意的娘姨。头发依旧烫得蓬蓬松松撂向耳后,脸上有眉目校好的遗迹,现在也不疤不麻,不知怎么有点凸凹不平,犹犹疑疑的。她口镶金牙,黑绸皮袍卷起了袖口,袖口的羊皮因为旧的缘故,一丝一丝胶为一瓣一瓣,纷被着如同白色的磅蟹菊。她要买半斤肉,学徒忙着切他的肉丝,也不知他是没听见还是不答理。她脸上现出不确定的笑容,在门外立了一会,翘起两只手,显排她袖口的羊皮,指头上两只金戒指,指甲上斑驳的红蔻丹。
肉店老板娘坐在八仙桌旁边,向一个乡下上来的亲戚宣讲小姑的劣迹。她两手抄在口袋里,太紧的棉袍与蓝布罩袍把她像五花大绑似地绑了起来;她挣扎着,头往前伸,瞪着一双麻黄眼睛,但是在本埠新闻里她还可以是个“略具姿首”的少妇。“噢!阿哥格就是伊个!阿哥屋里就是伊屋里——从前格能讲末哉,现在算啥?”她那口气不是控诉也不是指斥,她眼睛里也并没有那亲戚,只是仇深似海;如同面前展开了一个大海似的,她眼睛里是那样的茫茫的无望。一次一次她提高了喉咙,发声喊,都仿佛是向海里吐口痰,明知元济于事。那亲戚衔着旱烟管,穿短打,一只脚踏在长板凳上;他也这样劝她:“格仔闲话倒也(要勿)去讲伊(口老)……”然而她紧接着还是恨一声:“噢!依阿哥囤两块肉皮依也搭伊去卖卖脱!”她把下巴举起来向墙上一指;板壁高处,钉着几枚钉,现在只有件蓝布围裙挂在那里。
再过去一家店面,无线电里媚媚唱着申曲,也是同样的人情人理有来有去的家常是非。先是个女人在那里发言,然后一个男子高亢流利地接口唱出这一串:“想我年纪大来岁数增,三长两短命归阴,抱头送终有啥人?”我真喜欢听,耳朵如鱼得水,在那音乐里翅棚游着。街道转了个弯,突然荒凉起来。迎面一带红墙,红砖上漆出来姥姥大的四个蓝团白字,是一个小学校。校园里高高生长着许多萧条的白色大树;背后的莹白的天,将微歌的树干映成了淡绿的。
中曲还在那里唱着,可是词句再也听不清了。我想起在一个唱本上看到的开篇:“谯楼初鼓定天下——隐隐谯楼二鼓敲……谯楼三鼓更凄凉……”第一旬口气很大,我非常喜欢那壮丽的景象,汉庸一路传下来的中国,万家灯火,在更鼓声中渐渐静了下来。
我拿着个网袋,里面瓶瓶罐罐,两只洋瓷盖碗里的豆腐与甜面酱都不能够让它倾侧,一大棵黄芽菜又得侧着点,不给它压碎了底下的鸡蛋;扶着挽着,吃力得很。冬天的阳光虽然微弱,正当午时,而且我路走得多,晒得久了,日光像个黄蜂在头上嗡嗡转,营营扰扰的,竟使人痒刺刺地出了汗。我真快乐我是走在中国的太阳底下。我也喜欢觉得手与脚都是年青有气力的。而这一切都是连在一起的,不知为什么。快乐的时候,无线电的声音,街上的颜色,仿佛我也都有份;即使忧愁沉淀下去也是中国的泥沙。总之,到底是中国。
回家来,来不及地把莱蔬往厨房里一堆,就坐在书桌前。我从来没有这么快地写出东西来过,所以简直心惊胆战。涂改之后成为这样:——
中国的日夜
我的路
走在我自己的国土。
乱纷纷都是自己人:
补了又补,连了又连的
补钉的彩云的人民。
我的人民,
我的青春,
我真高兴晒着太阳去买回来
沉重累赘的一日三餐。
谯楼初鼓定天下;
安民心,
嘈嘈的烦冤的人声下沉。
沉到底。……
中国,到底。
(收入《传奇》增订本,1946年11月上海山河图书公司出版)
四十五、中国人的宗教
这篇东西本是写给外国人看的,所以非常粗浅,但是我想,有时候也应当像初级教科书一样地头脑简单一下,把事情弄明白些。
表面上中国人是没有宗教可言的。中国智识阶级这许多年来一直是无神论者。佛教对于中国哲学的影响又是一个问题,可是佛教在普通人的教育上似乎留下很少的痕迹。就因为对一切都怀疑,中国文学里弥漫着大的悲哀。只有在物质的细节上,它得到欢悦——因此《金瓶梅》、《红楼梦》仔仔细细开出整桌的菜单,毫无倦意,不为什么,就因为喜欢——细节往往是和美畅快,引人入胜的,而主题永远悲观。一切对于人生的笼统观察都指向虚无。
世界各国的人都有类似的感觉,中国人与众不同的地方是:这“虚空的空虚,一切都是虚空”的感觉总像个新发现,并且就停留在这阶级。一个一个中国人看见花落水流,于是临风洒泪,对月长吁,感到生命之暂,但是他们就到这里为止,不往前想了。死亡是不可避免的,然而他们并不因此就灰心,绝望,放浪,贪婪,荒淫——对于欧洲人,那似乎是合逻辑的反应。像文艺复兴时代的欧洲人,一旦不相信死的永生了,便大大地作乐而且作恶,闹得天翻地覆。
受过教育的中国人认为人一年年地活下去,并不走到哪里去;人类一代一代下去,也并不走到哪里去。那么,活着有什么意义呢?不管有意义没有,反正是活着的。我们怎样处置自己,并没多大关系,但是活得好一点是快乐的,所以为了自己的享受,还是守规矩的好。在那之外,就小心地留下了空白——并非懵腾地骚动着神秘的可能性的白雾,而是一切思想悬崖勒马的绝对停止,有如中国画上部严厉的空白——不可少的空白,没有它,图画便失去了均衡。不论在艺术里还是人生里,最难得的就是知道什么时候应当歇手。中国人最引以自傲的就是这种约束的美。
当然,下等人在这种缺少兴趣的,稀薄的空气里是活不下去的。他们的宗教是许多不相联系的小小迷信组合而成的——星相,狐鬼,吃素。上等人与下等人所共有的观念似乎只有一个祖先祟拜,而这对于智识阶级不过是纯粹的感情作用,对亡人尽孝而已,没有任何宗教上的意义。
中国人的一厢情愿
但是仔细一研究,我们发现大家有一个共通的宗教背景。
读书人和愚民唯一的不同之点是:读书人有点相信而不大肯承认;愚民承认而不甚相信。这模糊的心理布景一大部分是佛教与道教,与道教后期的神怪混合在一起,在中国人的头脑里浸了若干年,结果与原来的佛教大不相同了。下层阶级的迷信是这广大的机构中取出的碎片——这机械的全貌很少有人检阅过,大约因为太熟悉了的缘故,下层阶级的迷信既然是有系统的宇宙观的一部分,就不是迷信。
这宇宙观能不能算一个宗教呢?中国的农民,你越是苦苦追问,他越不敢作肯定的答复,至多说:“鬼总是有的吧?看是没看见过。”至于智识阶级呢,他们嘴里说不信,其实也并没说谎,可是他们的思想行动偷偷地感染上了宗教背景的色彩,因为信虽不惰,这是他们所愿意相信的。宗教本来一大半是一厢情愿。我们且看看中国人的愿望。
中国的地狱
中国人有一个道教的天堂与一个佛教的地狱。死后一切灵魂都到地狱里去受审判,所以不像基督教的地底火山,单只恶人在里面受罪的,我们的地府是比较空气流通的地方。“阴间”理该永远是黄昏,但有时也像个极其正常的都市,游客兴趣的集中点是那十八层地窖的监牢。生魂出窍,飘流到地狱里去,遇见过世的亲戚朋友,领他们到处观光,是常有的事。
鬼的形态,有许多不同的传说,比较学院派的理论,说鬼不过是一日气不散,是气体;以此为根据,就断定看上去是个灰或黑色的剪影,禁不起风吹,随着时间的进展渐渐销磨掉,所以“新鬼大,故鬼小”。但是群众的理想总偏于照相式,因此一般的鬼现形起来总与死者一模一样。
阴司的警察拘捕亡人的灵魂,最高法庭上坐着冥王,冥王手下的官僚是从干练的鬼中选出来的。生前有过大善行的囚犯们立即被释放,踏着金扶梯登天去了。滞留在地狱里的罪人,依照各种不同性质的罪过受各种不同的惩罚。譬如说,贪官污吏被迫喝下大量的铜的溶液。
投胎
中等的人都去投胎。下一辈子境况与遭际全要看上一世的操行如何。好人生在富家。如果他不是绝无缺点的,他投胎到富家做女人——女人是比男人苦得多的。如果他在过去没有品行,他投生做下等人,或是低级运动。屠夫化作猪。欠债未还的做中马,为债主做工。
离去之前,鬼们先喝下了迷魂汤,便忘记了前生。他们被驱上一只有齿的巨轮,爬到顶上,他们惊惶地往下看,被鬼卒在背后一戳,便跌下来——跌到收生婆手中。轮回之说为东方各国所共有,但在哪里都没有像在中国这样设想得清晰,着实。屁股上有青记的小孩,当初一定是踌躇着不敢往下跳,被鬼卒一脚踢下来的。母亲把小孩摆着,拍着,责问:“你这样地不愿意来么?”法律上的麻烦犯了罪受罚,也许是在地狱里,也许在来生,也许就在今生——不孝的儿子自己的儿子也不孝,鞭打丫头的太大,背上生了溃烂的皮肤病。有时候这样的报应在人间与阴间同时发生。有人到地狱里去参观,看见他认识的一个太太被鞭打,以为她一定是死了;还阳之后发现她仍然活着,只是背上生了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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