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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

_6 张爱玲(现代)
女人与狗唯一的分别就是:狗不像女人一般地被宠坏了,它们不戴珠宝,而且——谢天谢地!——它们不会说话!
算到头来,每一个男子的钱总是花在某一个女人身上。
男人可以跟最下等的酒吧间女侍调情而不失身份——上流女人向那邮差遥遥掷一个飞吻都不行!
我们由此推断:男人不比女人,弯腰弯得再低些也不打紧,因为他不难重新直起腰来。
一般的说来,女性的生活不像男性的生活那么需要多种的兴奋剂,所以如果一个男子公余之暇,做点越轨的事来调剂他的疲乏、烦恼、未完成的壮志,他应当被原恕。
对于大多数的女人,“爱”的意思就是“被爱”。
男子喜欢爱女人,但是有时候他也喜欢她爱他。
如果你答应帮一个女人的忙,随便什么事她都肯替你做;但是如果你已经帮了她一个忙了,她就不忙着帮体的忙了。所以你应当时时刻刻答应帮不同的女人的忙,那么你多少能够得到一点酬报,一点好处——因为女人的报恩只有一种:预先的报恩。
由男子看来,也许这女人的衣服是美妙悦目的——但是由另一个女人看来,它不过是“一先令三便士一码”的货色,所以就谈不上美。
时间即是金钱,所以女人多花时间在镜子前面,就得多花钱在时装店里。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男子夸耀他的胜利——女子夸耀她的退避。可是敌方之所以进攻,往往全是她自己招惹出来的。
女人不喜欢善良的男子,可是她们拿自己当做神速的感化院,一嫁了人之后,就以为丈夫立刻会变成圣人。
唯独男子有开口求婚的权利——只要这制度一天存在;婚姻就一天不能够成为公平交易;女人动不动便抬出来说当初她“允许了他的要求”,因而在争吵中占优势。为了这缘故,女人坚持应由男子求婚。
多数的女人非得“做下不对的事”,方才快乐。婚姻仿佛不够“不对”的。
女人往往忘记这一点:她们全部的教育无非是教她们意志坚强,抵抗外界的诱惑——但是她们耗费毕生的精力去挑拨外界的诱惑。
现代婚姻是一种保险,由女人发明的。
若是女人信口编了故事之后就可以抽版税,所有的女人全都发财了。
你向女人猛然提出一个问句,她的第一个回答大约是正史,第二个就是小说了。
女人往往和丈夫苦苦辩论,务必驳倒他,然而向第三者她又引用他的话,当做至理名言。可怜的丈夫……
女人与女人交朋友,不像男人与男人那么快。她们有较多的瞒人的事。
女人们真是幸运——外科医生无法解剖她们的良心。
女人品评男子,仅仅以他对她的待遇为依归,女人会说:“我不相信那人是凶手——他从来也没有谋杀过我!”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
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女人开始经济节约的时候,多少“必要”的花费她可以省掉,委实可惊!
如果一个女人告诉了你一个秘密,千万别转告另一个女人——一定有别的女人告诉过她了。
无论什么事,你打算替一个女人做的,她认为理所当然。无论什么事你替她做的,她并不表示感谢。无论什么小事你志了做,她咒骂你。……家庭不是慈善机关。
多数的女人说话之前从来不想一想。男人想一想——就不说了!
若是她看书从来不看第二遍,因为她“知道里面的情节”了,这样的女人决不会成为一个好妻子。如果她只图新鲜,全然不顾及风格与韵致,那么过了些时,她摸清楚了丈夫的个性,他的弱点与怪僻处,她就嫌他沉闷无味,不复爱他了。
你的女人建造空中楼阁——如果它们不存在,那全得怪你!
叫一个女人说“我错了”,比男人说全套的绕口令还要难些。
你疑心你的妻子,她就欺骗你。你不疑心你的妻子,她就疑心你。
凡是说“女人怎样怎样”的话,多半是俏皮话。单图俏皮,意义的正确上不免要打个折扣,因为各人有各人的脾气,如何能够一概而论?但是比较上女人是可以一概而论的,因为天下人风俗习惯职业环境各不相同,而女人大半总是在户内持家看孩子,传统的生活典型既然只有一种,个人的习性虽不同也有限。因此,笼统地说“女人怎样怎样”,比说“男人怎样怎样”要有把握些。
记得我们学校里有过一个非正式的辩论会,一经涉及男亥问题,大家全都忘了原先的题目是什么,单单集中在这一点上,七嘴八舌,嬉笑怒骂,空气异常热烈。有一位女士以老新党的口吻佩佩谈到男子如何不公平,如何欺凌女子——这柔脆的,感情丰富的动物,利用她的情感来拘禁她,逼迫她作玩物,在生存竞争上女子之所以占下风全是因为机会不均等……在男女的论战中,女人永远是来这么一套。当时我忍不住要驳她,倒不是因为我专门喜欢做偏锋文章,实在是听厌了这一切。一九三0年间女学生们人手一册的《玲珑》杂志就是一面传授影星美容秘诀一面教导“美”了“容”的女子怎样严密防范男子的进攻,因为男子都是“心存不良”的,谈恋爱固然危险,便结婚也危险,因为结婚是恋爱的坟墓……
女人这些话我们耳熟能详,男人的话我们也听得太多了,无非骂女子十恶不赦,罄竹难书,惟为民族生存计,不能赶尽杀绝。
两方面各执一词,表面上看来未尝不是公有公理,婆有婆理。女人的确是小性儿,矫情,作伪,眼光如豆,狐媚子,(正经女人虽然痛恨荡妇,其实若有机会扮个妖妇的角色的话,没有一个不跃跃欲试的。)聪明的女人对于这些批评并不加辩护,可是返本归原,归罪于男子。在上古时代,女人因为体力不济,屈服在男子的拳头下,几千年来始终受支配,因为适应环境,养成了所谓妄妇之道。女子的劣根性是男子一手造成的,男子还抱怨些什么呢?
女人的缺点全是环境所致,然则近代和男子一般受了高等教育的女人何以常常使人失望,像她的祖母一样地多心,闹别扭呢?当然,几千年的积习,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掉的,只消假以时日……
可是把一切都怪在男子身上,也不是彻底的答复,似乎有不负责任的嫌疑。“不负责”也是男子久惯加在女人身上的一个形容词。《猫》的作者说。
有一位名高望重的教授曾经告诉我一打的理由,为什么我不应当把女人看得太严重。这一直使我烦恼着,因为她们总把自己看得很严重,最恨人家把她们当做甜蜜的,不负责任的小东西。假如像这位教授说的,不应当把她们看得太严重,而她们自己又不抄心做“甜蜜的,不负责任的小东西”,那到底该怎样呢?
她们要人家把她们看得很严重,但是她们做下点严重的错事的时候,她们又希望你说“她不过是个不负责任的小东西。”
女人当初之所以被征服,成为父系宗法社会的奴隶。是因为体力比不上男子。但是男子的体力也比不上豺狼虎豹,何以在物竟天择的过程中不曾为禽兽所屈服呢?可见得单怪别人是不行的。
名小说家爱尔德斯。赫胥黎①在《针锋相对》一书中说:“是何等样人,就会遇见何等样事。”《针锋相对》里面写一个年轻妻子玛格丽,她是一个讨打的,天生的可怜人。她丈夫本是一个相当驯良的丈夫,然而到底不得不辜负了她,和一个交际花发生了关系。玛格丽终于成为呼天抢地的伤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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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爱尔德斯。郝胃黎,通译奥尔德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1894-1963),英国作家,晚年入籍美国。
诚然,社会的进展是大得不可思议的,非个人所能控制,身当其冲者根本不知其所以然。但是追溯到某一阶段,总免不了有些主动的成分在内。像目前世界大局,人类逐步进化到竞争剧烈的机械化商业文明,造成了非打不可的局面,虽然奔走呼号闹着“不要打,打不得”,也还是惶惑地一个个被牵进去了。的确是没有法子,但也不能说是不怪人类自己。
有人说,男子统治世界,成绩很糟,不如让位给女人,准可以一新耳目。这话乍听很像是病急乱投医。如果是君主政治,武则天是个英主,庸太宗也是个英主,碰上个把好皇帝,不拘男女,一样天下太平。君主政治的毛病就在好皇帝太难得。若是民主政治呢,大多数的女人的自治能力水准较男子更低。而且国际间闹是非,本来就有点像老妈子吵架,再换了货真价实的女人,更是不堪设想。
叫女人来治国平天下,虽然是“做戏无法,请个菩萨”,这荒唐的建议却也有它的科学上的根据。曾经有人预言,这一次世界大战如果摧毁我们的文明到不能恢复原状的地步,下一期的新生的文化将要着落在黑种人身上,因为黄白种人在过去已经各有建树,唯有黑种人天真未凿,精力未耗,未来的大时代里恐怕要轮到他们来做主角。说这样话的,并非故作惊人之论。高度的文明,高度的训练与压抑,的确足以所伤元气。女人常常被斥为野蛮,原始性。人类驯服了飞禽走兽,独独不能彻底驯服女人。几千年来女人始终处于教化之外,焉知她们不在那里培养元气,徐图大举?
女权社会有一样好处——女人比男人较富于择偶的常识,这一点虽然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却与人类前途的休戚大大有关。男子挑选妻房,纯粹以貌取人。面貌体格在优生学上也是不可不讲究的。女人择夫,何尝不留心到相貌,只是不似男子那么偏颇,同时也注意到智慧健康谈吐风度自给的力量等项,相貌倒列在次要。有人说现今社会的症结全在男子之不会挑拣老婆,以至于儿女没有家教,子孙每况愈下。那是过甚其词,可是这一点我们得承认,非得要所有的婚姻全由女子主动,我们才有希望产生一种超人的民族。
“超人”这名词,自经尼采提出,常常有人引用,在尼采之前,古代寓言中也可以发现同类的理想。说也奇怪,我们想象中的超人永远是个男人。为什么呢?大约是因为超人的文明是较我们的文明更进一步的造就,而我们的文明是男子的文明。还有一层:超人是纯粹理想的结晶,而“超等女人”则不难于实际中求得。在任何文化阶段中,女人还是女人。男子偏于某一方面的发展,而女人是最普遍的,基本的,代表四季循环,土地,生老病死,饮食繁殖。女人把人类飞越太空的灵智拴在踏实的根桩上。
即在此时此地我们也可以找到完美的女人。完美的男人就稀有,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怎样的男子可以算做完美。功利主义者有他们的理想,老庄的信徒有他们的理想,国社党员也有他们的理想。似乎他们各有各的不足处——那是我们对于“完美的男子”期望过深的缘故。
女人的活动范围有限,所以完美的女人比完美的男人更完美。同时,一个坏女人往往比一个坏男人坏得更彻底。事实是如此。有些生意人完全不顾商业道德而私生活无懈可击。反之,对女人没良心的人尽有在他方面认真尽职的。而一个恶毒的女人就恶得无孔不入。
超人是男性的,神却带有女性的成分,超人与神不同。超人是进取的,是一种生存的目标。神是广大的同情,慈悲,了解,安息。像大部分所谓知识份子一样。我也是很愿意相信宗教而不能够相信,如果有这么一天我获得了信仰,大约信的就是奥涅尔①《大神勃朗》一剧中的地母娘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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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奥涅尔,通译奥尼乐(Eugene O'Neill,1888-1953),美国戏剧家,193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大神勃朗》是我所知道的感人最深的一出戏。读了又读,读到第三四遍还使人心酸泪落。奥涅尔以印象派笔法勾出的“地母”是一个妓女,“一个强壮、安静、肉感,黄头发的女人,二十岁左右,皮肤鲜洁健康,乳房丰满,胯骨宽大。她的动作迟慢,踏实,懒洋洋地像一头兽。她的大眼睛像做梦一般反映出深沉的天性的骚动。她嚼着口香糖,像一条神圣的牛,忘却了时间,有它自身的永生的目的。”
她说话的口吻粗鄙而热诚:“我替你们难过,你们每一个人,每一个狗娘养的——我简直想光着身子跑到街上去,爱你们这一大堆人,爱死你们,仿佛我给你们带了一种新的麻醉剂来,使你们永远忘记了所有的一切(歪扭地微笑着)。但是他们看不见我,就像他们看不见彼此一样。而且没有我的帮助他们也继续地往前走,继续地死去。”
人死了,葬在地里。地母安慰垂死者:“你睡着了之后,我来替你盖被。”
为人在世,总得戴个假面具,她替垂死者除下面具来,说:“你不能戴着它上床。要睡觉,非得独自去。”
这里且摘译一段对白:
勃朗 (紧紧靠在她身上,感激地)土地是温暖的。
地母 (安慰地,双目直视如同一个偶像)嘘! 嘘! (叫他不要做声)睡觉罢。
勃朗 是,母亲。……等我醒的时候……?
地母 太阳又要出来了。
勃朗 出来审判活人与死人! (恐惧)我不要公平的审判。我要爱。
地母 只有爱。
勃朗 谢谢你,母亲。
人死了,地母向自己说:
“生孩子有什么用?有什么用?生出死亡来?”
她又说:
“春天总是回来了,带着生命!总是回来了!总是,总是,永远又来了!——又是春天!——又是生命!——夏天、秋天、死亡,又是和平!(痛切的忧伤)可总是,总是,总又是恋爱与怀胎与生产的痛苦——又是春天带着不能忍受的生命之杯(换了痛切的欢欣),带着那光荣燃烧的生命的皇冠!”(她站着,像大地的偶像,眼睛凝视着莽莽乾坤。)
这才是女神。“翩若惊鸿,宛若游龙”的洛神不过是个古装美女,世俗所供的观音不过是古装美女赤了脚,半裸的高大肥硕的希腊石像不过是女运动家,金发的圣母不过是个俏奶妈,当众喂了一千余年的奶。
再往下说,要牵人宗教论争的危险的游涡了,和男女论争一样的激烈,但比较无味。还是趁早打住。
女人纵有千般不是,女人的精神里面却有一点“地母”的根芽。可爱的女人实在是真可爱。在某种范围内,可爱的人品与风韵是可以用人工培养出来的,世界各国不同样的淑女教育全是以此为目标,虽然每每歪曲了原意,造成像《猫》这本书里的太太小姐,也还是可原怒。
女人取悦于人的方法有许多种。单单看中她的身体的人,失去许多可珍贵的生活情趣。
以美好的身体取悦于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也是极普遍的妇女职业,为了谋生而结婚的女人全可以归在这一项下。这也无庸讳言——有美的身体,以身体悦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悦人,其实也没有多大分别。
(原刊1944年3月《天地》月刊第6期)
二十六、谈跳舞
中国是没有跳舞的国家。从前大概有过,在古装话剧电影里看到,是把雍容揖让的两只大袖子徐徐伸出去,向左比一比,向右比一比;古时的舞女也带着古圣贤风度,虽然单调一点,而且根据唐诗“舞低杨柳楼心月”,似乎是较泼辣的姿态,把月亮都扫下来了,可是实在年代久远,“大垂手”“小垂手”究竟是怎样的步骤,无法考查了,凭空也揣拟不出来。明朝清朝虽然还是笼统地歌舞并称,舞已经只剩下戏剧里的身段手势。就连在从前有舞的时候,大家也不过看看表演而已,并不参加。所以这些年来,中国虽有无数的人辛苦做事,为动作而动作,于肢体的流动里感到飞扬的喜悦,却是没有的。(除非在背人的地方,所以春宫画特别多。)浩浩荡荡的国土,面没有山水欢呼拍手的气象,千年万代的静止,想起来是可怕的。中国女人的腰与屁股所以生得特别低,背影望过去,站着也像坐着。
然而现在的中国人很普遍地跳着社交舞了。有人认为不正当,也有人为它辩护,说是艺术,如果在里面发现色情趣味,那是自己存心不良。其实就普通的社交舞来说,实在是离不开性的成分的,否则为什么两个女人一同跳就觉得无聊呢?
装扮得很像样的人,在像样的地方出现,看见同类,也被看见,这就是社交。话说多了怕露出破绽,一直说着“今天天气哈哈哈”,这“哈哈哈”的部分实在是颇为吃力的;为了要避免交换思想,所以要造出各种谈话的替代品,例如“手谈”。跳舞是“脚谈”,本来比麻将、扑克只有好,因为比较基本,是最无妨的两性接触。但是里面艺术的成分,如果有的话,只是反面的:跳舞跳得好的人没有恶劣重拙的姿态,不踩对方的脚尖,如此而已。什么都讲究一个“写意相”,所以我们的文明变得很淡薄。
外国的老式跳舞,也还不是这样的,有深艳的感情,契调夫小说里有这么一段,是我所看见的写跳舞最好的文章:
……她又和一个高大的军官跳波兰舞;他动得很慢,仿佛是着了衣服
的死尸,缩着肩和胸,很疲倦地踏着脚。——他跳得很吃力的,而她又
偏偏以她的美貌和赤裸裸的颈子鼓动他,刺激他;她的眼睛挑拨的燃起火
来,她的动作是热情的,他渐渐的不行了,举起手向着她,死板得同国王
一样。
看的人齐声喝采:“好呀! 好呀!”
但是,渐渐的那高大的军官也兴奋起来了;他慢慢地活泼起来,为她
的美丽所克服,跳得异常轻快,而她呢,只是移动她的肩部,狡猾地看着
他,仿佛现在她傲了王后,他做了她的奴仆。
现在的探戈,情调和这略有点相像,可是到底不同。探戈来自西班牙。西班牙是今穷地方,初发现美洲殖民地的时候大阔过一阵,阔得荒唐闪烁,一船一船的金银宝贝往家里运。很快地又败落下来,过往的华美只留下一点累赘的回忆,女人头上披的黑累丝纱,头发上插的玳瑁嵌宝梳子;男人的平金小褂,鲜红的阔腰带,毒药,巴首,抛一朵玫瑰花给斗牛的英雄——没有罗曼斯,只有罗曼斯的规矩。这夸大,残酷,黑地飞金的民族,当初的发财,因为太突兀,本就有噩梦的阴惨离奇,现在的穷也是穷得不知其所以然,分外地绝望。他们的跳舞带一点凄凉的酒意,可是心里发空,再也灌不醉自己,行动还是有许多虚文,许多讲究。永远是循规蹈矩的拉长了的进攻回避,半推半就,一放一收的拉锯战,有礼貌的淫荡。
这种啰嗦、现代人是并不喜欢的,因此探戈不甚流行,舞场里不过偶然请两个专家来表演一下,以资点缀。
美国有一阵子举国若狂跳着 Jitterbug①(翻译出来这种舞可以叫做“惊蛰”),大家排队开步定像在幼稚园的操场上,走几步,擎起一只手,大叫一声“哦咦
!“叫着,叫着,兴奋起来,拼命踢跳,跳到筋疲力尽为止。倦怠的交际花,商人,主妇,都在这里得到解放,返老还童了,可是头脑简单不一定是稚气。
孩子的跳舞并不是这样的,倒近于伊莎多娜。邓肯②提倡的自由式,如果有格律,也是比较悠悠然的。
①Jitterbug,吉特巴舞,一种随着爵士音乐节拍跳的快速舞。
②伊莎多娜。邓肯(Lsadora Duncan,1878-1927),美国女舞蹈家,现代舞派创始人,
印度有一种疯狂的舞,也与这个不同,舞者剧烈地抖动着,屈着膝盖,身子矮了一截,两腿不知怎样绞来绞去,身子底下烧了个火炉似地,坐立不安。那音乐也是痒得难堪,高而尖的,抓爬的聒噪。歌者嘴里就像含了热汤,喉咙颤抖不定。这种舞的好,因为它仿佛是只能如此的,与他们的气候与生活环境相谐和,以此有永久性。地球上最早开始有动物,是在泥沼里。那时候到处是泥稻,终年湿热。树木不生,只有一丛丛壮大的厚叶子水草。太阳炎炎晒在污黑的水面上,水底有小的东西囊动起来了,那么剧烈的活动,可是没有形式,类如气体的蒸发。看似龌龊,其实只是混油。龌龊永远是由于闭塞,由于局部的死;那样元气旺盛的东西是不龌龊的。这种印度舞就是如此。
文明人要原始也原始不了;他们对野蛮没有恐怖,也没有尊敬。他们自以为他们疲倦了的时候可以躲到孩于里去,躲到原始人里去,疏散疏散,其实不能够——他们只能在愚蠢中得到休息。
我在香港,有一年暑假里,修道院附属小学的一群女孩搬到我们宿舍里来歇夏。饭堂里充满了自制服的汗酸气与帆布鞋的湿臭,饭堂外面就是坡斜的花园,水门汀道,围着铁栏杆,常常铣栏杆外只有雾或是雾一样的雨,只看见海那边的,抹青山。我小时候吃饭用的一个金边小碟子,上面就描着这样的眉弯似的青山,还有绿水和船和人,可是渐渐都磨了去了,只剩下山的青。这碟子和一双红骨筷,我记得很清楚,看到眼前这些孩子的苦恼,虽然一样地讨厌她们,有时候也觉得漠漠的悲哀。她们虽然也成天吵壤着,和普通小孩没有什么不同,只要一声叱喝,就统统不见了,仿佛一下子给抹掉了,可是又抹不干净,清空的饭堂里,黑白方砖上留着横七竖八的鞋印子和湿阴阴的鞋臭。她们有一只留声机,天到晚开唱同样的一张片子,清朗的小女子的声音唱着:
我母亲说的,
我再也不能
和吉卜西人①
到树林里去。
①吉卜西人,通译吉卜赛人(Gypsy),一个过着游荡生活的民族。原住印度北部,10世纪前后开始流浪到世界各处。
最快乐的时候也还是不准,不准,一百个不准。大敞着饭堂门,开着留声机,外面陡地下起雨来,啪啪的大点打在水门汀上,一打一个乌痕。俄国女孩纳塔丽亚跟着唱片唱:“我母亲说的,我再也不能……”两臂上伸,一扭一扭在雨中跳起舞来了。大家笑着喊:“纳塔丽亚,把耳朵动给我们看!”纳塔丽亚的耳朵会动。她和她婶婉玛丽亚都是孤儿,给个美国太太拣去,养到五六岁,大人回国去,又把她们丢给此地的修道院。在美国人家里似乎是非常享福的,自己也不明白怎样会落到这凄惨的慈善的地方,常常不许做声,从腥气的玻璃杯里喝水,面包上敷一层极薄的谈红果酱,背诵经文,每次上课下课全班绅绦下跪做祷告。纳塔丽亚苍白的小长脸上,绿眼睛狭窄地一笑,显得很皮赖。像普通的烂污的俄国女人,她脾气好而邀通,常常挨打,她婉婉玛丽亚比较懂事,对上头人知道恭顺,可是大蓝眼睛里也会露出钝钝的狠毒。玛丽亚生着美丽的小凸脸,才来的时候,听说有一头的金黄鬈发,垂到脚跟,修道院的尼僧因为梳洗起来太麻烦,给她剪了去。
有一次我们宿舍里来过贼,第二天早上发现了,女孩们兴奋地楼上楼下跑,整个的暑假没有这么自由快乐过。她们拥到我房门口问:“爱玲小姐,你丢了什么吗?”充满了希望,仿佛应当看见空房间。我很不安地说没丢什么。
还有个暹罗①女孩子玛德莲,家在盘谷,会跳他们家乡祭神的舞,纤柔的棕色手腕,折断了似地别到背后去。庙宇里的舞者都是她那样的十二三岁的女孩,尖尖的棕黄脸刷上白趟,脸是死的,然而下面的腰腿手臂各有各的独立的生命,翻过来,拗过去,活得不可能,各自归荣耀给它的神。然而家乡的金红焰赫的神离这里很远了。玛德链只得尽力照管自己,成为狡黠的小奴才。
① 暹罗,泰国的旧称。下文中的盘谷,即曼谷(Bangkk),泰国的首都。
除开这些孩子,我们自己的女同学,马来亚来的华侨,大都经过修道院教育。谈黑脸,略有点跑牙的金桃是娇生惯养的,在修道院只读过半年书,吃不了苦。金桃学给大家看马来人怎样跳舞的:男女排成两行,摇摆着小步小步定,或是仅只谣摆;女的捏着大手相子悠悠挥洒,唱道:“沙扬啊!沙扬啊!”抄扬是爱人的意思;歌声因为单调,更觉得太平美丽。那边的女人穿洋装或是短袄长裤,逢到喜庆大典才穿旗袍。城中只有一家电影院,金桃和其他富户的独娘每晚在戏园子里遇见,看见小婉妹穿着洋装,嘴里并不做声,急健在开演前赶回家去换了洋装再来。她生活里的马来亚是在蒸网的野蛮的底于上盏一层小家气的文明,像一床太小的花洋布棉被,盖住了头,盖不住脚。
从另一个市镇来的有个十八九岁的脑娘,叫做月女,那却是非常秀丽的,洁白的圆圆的脸,双眼皮,身材微丰。第一次见到她,她刚到香港,在宿舍的浴室里洗了澡出来,痱子粉喷香,新换上白底小花的睡衣,胸前接着小银十字架,含笑鞠躬,非常多礼。她说:“这里真好。在我们那边的修道院里读书的时候,洗澡是大家一同洗的,一个水门汀的大池子,每人发给一件白罩衫穿着洗澡。那罩衫的式样……”她掩着脸吃吃笑起来,仿佛是难以形容的。“你没看见过那样子——背后开条缝,宽大得像蚊帐。人站在水里,把罩衫撸到膝盖上,偷偷地在罩衫底下擦肥皂。真是……”她脸上时常有一种羞耻伤恸的表情,她那清秀的小小的风眼也起了红锈。她又说到那修道院,园子里生着七八丈高的笔直的椰子树,马来小孩很快地盘呀盘,就爬到顶上采果子了,简直是猴子。不知为什么,就说到这些事她脸上也带着羞耻伤恸不能相信的神气。
她父亲是商人,好容易发达了,盖了座方方的新房子,全家搬进去住不了多时,他忽然谈上了个不正经的女人,把家业抛荒了。
“我们在街上遇见她都远远地吐口唾沫。都说她一定是懂得巫魇的。”
“也许……不必用巫魇也能够……”我建议。
“不,一定是巫魇!她不止三十岁了,长得又没什么好。”
“即使过了三十岁,长得又不好,也许也……”
“不,一定是巫魇,不然他怎么那么昏了头,回家来就打人——前两年我还小,给他抓住了辫子把头往墙上撞。”
会妖法的马来人,她只知道他们的坏。“马来人顶坏 !骑脚踏李上学去,他们就喜欢追上来撞你一撞!”
她大哥在香港大学读书,设法把她也带出来进大学。打仗的时候她哥哥嘱托炎樱与我多多照顾她,说:“月女是非常天真的女孩子。”她常常想到被强奸的可能,整天整夜想着,脸色惨白浮肿。可是有一个时期大家深居简出,不大敢露面,只有她一个人倚在阳台上看排队的兵走过,还大惊小怪叫别的女孩子都来看。
她的空虚是像一间空关着的,出了霉虫的白粉墙小房间,而且是阴天的小旅馆——华侨在思想上是无家可归的,头脑简单的人活在一个并不简单的世界里,没有背景,没有传统,所以也没有跳舞。月女她倒是会跳交际舞的,可是她只肯同父亲同哥哥跳。
在上海的高尚仕女之间,足尖舞被认为非常高级的艺术。曾经有好几个朋友这样告诉我:“……还有那颜色!单为了他们服装布景的颜色你也得去看看!那么鲜明——你一定喜欢的。”他们的色彩我并不喜欢,因为太在意想中。阴森的盗窟,照射着蓝光,红头巾的海盗,激惊的难女穿着白抱,回教君王的妖纪,黑纱衫上钉着蛇鳞亮片。同样是廉价的东西,这还不及我们的香烟画片来得亲切可念,因为不是我们的。后宫春色那一幕,初开幕的时候,许多舞女扮出各种姿态,凝住不动,嵌在金碧辉煌的布景里,那一刹那的确有点像中古时代僧侣手抄书的插画,珍贵的“泥金手稿”,细碎的金色背景,肉红的人,大红,粉蓝的点缀。但是过不了一会,舞女开始跳舞,空气即刻一变,又沦为一连串的香烟画片了。我们的香烟画片,我最喜欢它这一点;富丽中的寒酸。画面用上许多金色,凝妆的美人,大乔二乔,立在洁净发光的方砖地上,旁边有朱漆大柱,锦绣帘幕,但总觉得是穷人想象中的富贵,空气特别清新。我喜欢反高潮——艳异的空气的制造与突然的跌落,可以觉得传奇里的人性呱呱啼叫起来。可是足尖舞里的反高潮我不能够原谅;就坐在最后一排也看得见俄罗斯舞女大腿上畸形发达的球状的筋,那紧硬臃肿的白肉。也替她们担忧,一个不小心,落脚太重,会咚地一响。
舞剧《科赛亚》,根据拜伦的长诗;用舞来说故事,也许这种故事是特别适宜的,就在拜他的诗里也充满了风起云涌的动作。但是这里的动作,因为要弄得它简单明了,而又没有民间传说的感情作底于,结果很浅薄。被掠卖的美人,像笼中的鸟,绝望地乱飞乱擅。一身表情,而且永远是适当的表情,所以无味而且不真实。真实往往是不适当的。譬如《红楼梦》高鹗续成的部分,与前面相较,有一种特殊的枯寒的感觉,并不是因为贾家败落下来了,应当奄奄无生气,而是他定得不够好的缘故。高鹗所拟定的收场,不能说他不合理,可是理到情不到,里面的情感仅仅是 sentiments①,不像真的。
①sentiments,这里是“观念”的意思。
《科赛亚》里的英雄美人经过许多患难,女的被献给国王,王妃怕她夺宠,放她和她的恋人一同逃走。然而他们的小船在大风浪里沉没了。最后一幕很短,只看到机关布景,活动的诲涛,天上的云迅速往后移,表示小舟的前进。船上挤满了人,抢救危亡之际也还手忙脚乱摆了两个足尖舞的架势,终于全体下沉,那样草草的悲壮结局在我看来是非常可笑的。机关布景,除了在滑稽歌舞杂耍(Vaudeville)里面,恐怕永远是吃力不讨好。看惯了电影里的风暴,沉船,战争,火灾,舞台上的直接表现总觉得欠真实。然而中国观众喜欢的也许正是这一点。话剧《海葬》就把它学了去,这次没有翻船,船上一大群人之间跳下了两个,扑略蹬在台板上,波涛汹涌,齐腰推动着,须央,方才一蹲身不见了。船继续地往前划,观众受了很大的震动起身回家。据说非得有这样的东西才能够把他们送走,不然他们总以为戏还没有完。
印度舞我只看过一次。舞者阴蒂拉。黛薇并不是印度人,不知是中欧哪一个小国里的,可是在印度经过特别训练,以后周游列国,很出名。那一次的表演是非正式的,台很小,背景只是一块简陋的幕,可是那瘦小的妇人合着手坐在那里,盘起一只腿,脚搁在膝盖上,静静垂下清明的衣折,却真有天神的模样。许久,她没有动。印度的披纱,和希腊的古装相近,这女人非但没有希腊石像的肉体美,而且头太大,眼睛太小,坚硬的小瘪嘴,已经见得苍老,然而她的老没有年岁的,这样坐着也许有几千年。望到她脸上有一种冷冷的恐怖之感,使人想起萧伯纳的戏《长生》(“Back to Methuselah”,)①戏里说将来人类发展到有一天,不是胎生而是卵生,面且儿童时期可以省掉了,蛋里孵出来的就是成熟的少男少女,大家跳舞作乐恋爱画图塑像,于四年之内把这些都玩够了,厌倦于一切物质的美,自己会走开去,思索艰深的道理。这样可以继续活到千万年,仅仅是个生存着的思想,身体被遗忘了,风吹日晒,无分男女,都是黑瘦,直条条的,腰间围一块布。未满四岁的青年男女把他们看作怪物,称他们为“古人”。虽有“男性的古人”与“女性的古人”之分,看上去并没多少不同。他们研究数理科学贯通到某一个程度,体质可以自由变化,随时能够生出八条手臂;如果要下山,人可以瘫倒了成为半液体,顾着地势流下去。阴蒂拉。黛薇的舞,动的部分就有那样的感觉。她掐着手指,并着两指,翘起一指,迅疾地变换着,据说每一个手势在婆罗门教的传统里都有神秘的象征意义,但据我看来只是表示一种对于肢体的超人的控制,仿佛她的确能够随心所欲长出八条手臂来。
①"Back to Methuselah",直译《回到麦修彻拉》。Methuselah,麦修彻拉,(圣经)中的长寿者。
第二支舞,阴蒂拉。黛薇换了一条浅色的被纱,一路拍着手跳出来,踢开红黄相间的百褶裙,臂上金钏铿锵,使人完全忘记了她的老丑。圆眼殊闪闪发光,她是古印度的少女,得意扬扬形容给大家看她的情人是什么模样,有多高,肩膀有多宽,眼睛是怎样的,鼻子,嘴,胸前佩着护心镜,腰间带着剑,笑起来是这样的;生起气来这样的……描写不出,描写不出——你们自己看罢!他就快来了,就快来了。她屡次跑去张看,攀到树上隙望,在井里取水洒在脸上,用簪子蘸了铜质混合物的青液把眼尾描得长长的。
阴蒂拉。黛薇自己编的有一个节目叫做“母亲”,跳舞里加入写实主义的皮毛,很受欢迎,可是我讨厌它。死掉了孩子的母亲悯佣地走到神宪前跪拜,回想着,做梦似地摇着空的摇篮,终于愤怒起来,把神宪推倒了,砰地一声,又震惊于自己的叛道,下跪求饶了。题材并不坏,用来描写多病多灾的印度,印度妇女的迷信与固执的感情,可能有一种深而狭的悲惨。可是这里表现的只有母爱——应当加个括弧的“母爱”。母爱这大题目,像一切大题目一样,上面做了太多的滥调文章。普通一般提倡母爱的都是做儿子而不做母亲的男人,而女人,如果也标榜母爱的话,那是她自己明白她本身是不足重的,男人只尊敬她这一点,所以不得不加以夸张,浑身是母亲了。其实有些感情是,如果时时把它戏剧化,就光剩下戏剧了;母爱尤其是。
提起东宝歌舞团,大家必定想起广告上的短裤子舞女,歪戴着鸡心形的小帽子。可是她们的西式跳舞实在很有限,永远是一排人联臂立正,向右看齐,屈起一膝,一踢一踢;呛的一声锣响,把头换一个方向,重新来过;进去换一套衣服,又重新来过。西式节目常常表演,听说是因为中国观众特别爱看的缘故。我只喜欢她们跳自己的舞,有一场全体登台,穿着明丽的和服,排起队来,手搭在前面人的背上,趔趄着脚,碎步行走,一律把头左右摇晃,活络的颈于仿佛是装上去的,整个地像小玩具,“绢制的人儿”。把女人比作玩具,是侮辱性的,可是她们这里自己也觉得自己是好玩的东西,一颗头可以这样摇那样摇——像小孩玩弄自己的脚趾头,非常高兴而且诧异。日本之于日本人,如同玩具盒的纸托子,挖空了地位,把小壶小兵嵌进去,该是小壶的是小壶,该是小兵的是小兵。从个人主义者的立场来看这种环境,我是不赞成的,但是事实上,把大多数人放进去都很合适,因为人到底很少例外,许多被认为例外或是自命为例外的,其实都在例内。社会生活的风格化,与机械化不同,来得自然,总有好处。由此我又想到日本风景画里点缀的人物,那决不是中国画里飘飘欲仙的渔翁或是拄杖老人,而是极家常的;过桥的妇女很可能是去接学堂里的小孩。画上的颜色也是平实深长的,蓝塘绿柳树,淡墨的天,风调雨顾的好年成,可是正因为天下太平,个个安分安己,女人出嫁,伺候丈夫孩子,梳一样的头,说一样的客气话,这里面有一种压抑,一种轻轻的哀怨,成为日本艺术的特色。
东宝歌舞团还有一支舞给我极深的印象,“狮与蝶”。舞台上的狮子由人扮,当然不会太写实。中国的舞狮子与一般石狮子的塑像,都本像狮子而像叭儿狗,眼睛滚圆突出。我总疑心中国人见到的狮子都是进贡的,匆匆一瞥,没看仔细,而且中国人不知为什么特别喜欢创造怪兽,如同麒麟之类——其实人要创造,多造点房子瓷器衣料也罢了,造兽是不在行的。日本舞里扮狮子的也好好地站着像个人,不过戴了面具,大白脸上涂了下垂的彩色条纹,脸的四周生着朱红的鬃毛,脑后拖着蓬松的大红尾巴,激动的时候甩来甩去。“狮与蝶”开始的时候,深山里一群蝴蝶在跳舞,两头狮子在正中端坐,锣鼓声一变,狮子甩动鬃尾立起来了,的确有狮子的感觉,蝴蝶纷纷惊散;像是在梦幻的边缘上看到的异像,使人感到华美的,玩具似的恐怖。
这种恐怖是很深很深的小孩子的恐怖。还是日本人顶懂得小孩子,也许因为他们自己也是小孩。他们最伟大的时候是对小孩说话的时候。中国人对小孩的态度很少得当的。外国人老法一点的是客气而疏远,父母子女仿佛是事务上的结合,以冷谈的礼貌教会了小孩子说:“我可以再吃一片吗?我可以带小熊睡觉吗?”新法的父亲未结婚先就攻读儿童心理学,研究得越多越发慌,大都偏于放纵,“亲爱的,请不要毁坏爸爸的书,”那样恳求着;吻他早安,吻他晚安,上学吻他,下课吻他。儿歌里说,“小女孩子是什么做成的?糖与香料,与一切好东西。”可是儿童世界并不完全是甜甜蜜蜜,光明玲斑,“小朋友,大家搀着手”那种空气。美国有一个革命性的美术学校,鼓励儿童自由作画,特殊的作品中有一张人像,画着个烂牙齿戴眼镜的坏小孩,还有一张,画着红紫的落日的湖边,两个团头团脑的阴黑的鬼;还有一张,全是重重叠叠的小手印子,那真是可怕的。
日本电影《狸官歌声》里面有个女仙,白木莲老树的精灵,穿着白的长衣,分披着头发,苍白的,太端正的蛋形小脸,极高极细的单调的小嗓子,有大段说白,那声音尽管娇细,听了叫人背脊上一阵阵发冷。然而确实是仙不是鬼,也不是女明星,与《白雪公主》卡通片里葡萄于广告式的仙女也大不相同。神怪片《狸宫歌声》与狄斯耐的卡通同是幻丽的童话,狄斯耐的《白雪公主》与《木偶奇遇记》是大人在那里卑躬屈节讨小孩喜欢,在《狸宫歌声》里我找不出这样的痕迹。
有一阵子我常看日本电影,最满意的两张是《狸宫歌声》(原名《狸御殿》)与《舞城秘史》(原名《阿波之踊》)。有个日本人藐视地笑起来说前者是给小孩子看的,后者是给没受过教育的小姐们看的,可是我并不觉得惭愧。《舞城秘史》的好,与它的传奇性的爱仇交织的故事绝不相干。固然故事的本身也有它动人之点,父亲被迫将已经定了亲的女儿送给有势力的人作妄,辞别祖先。父亲直挺挺跪着,含着眼泪,颤声诉说他的不得已,女儿跪在后面,只是俯忧不动,在那寒冷的自格扇的小小的厅堂里,有一种绵绵不绝的家族之情。未婚夫回来报仇,老仆人引她去和他见一面,半路上她忽然停住了,低着头,背过身去。仆人为难地唤着“小姐……小姐……”她只是低徊着。仆人说:“……在那边等着呢。”催了又催,她才委委屈屈前去。未婚夫在沙滩上等侯,历尽千辛万苦冒险相会,两人竟没有面对面说一句知心话;他自管自向那边走去,感慨地说:“真想不到还有今天这一面……”她默默地在后面跟随,在海边银灰色的天气里。他突然旋过身来,她却又掉过身去往回走,垂着头徐徐在前走,他便在后面远远跟着;最近中国话剧的爱情场面里可以看到类似的缠绵的步子,一个走,一个跟,尽在不言中。或是烈士烈女,大义凛然地往前踏一步,胆小如鼠的坏蛋便吓得往后退一步,目中无人地继续往前走,他便连连后退,很有跳舞的意昧了。
《舞城秘史》以跳舞的节日为中心,全城男女老少都在耀眼的灰白的太阳下舒手探脚百般踢跳,唱着:“今天是跳舞的日子!谁不跳舞的是呆子!”许是光线太强的缘故,画面很淡,迷茫地看见花衣服格子布衣服里冒出来的狂欢的肢体脖项,女人油头上的梳子,老人颠动着花白的髻,都是淡淡的,无所谓地方色彩,只是人……在人丛里,英雄抓住了他的仇人,一把捉住衣领,细数罪状,说了许多“怎么也落在我手里”之类的话,用日文来说,分外地长。跳舞的人们不肯做他的活动背景,他们不像好莱坞歌舞片里如林的玉腿那么服从指挥——潮水一般地涌上来,淹没了英雄与他的恩仇。画面上只看见跳舞,跳舞,耀眼的太阳下耀眼的灰白的旋转。再拍到英雄,英雄还在那里和他的仇人说话,不知怎么一来仇人已经倒在地下,被杀死了。拿这个来做传奇剧的收梢,真太没劲了,简直滑稽——都是因为跳舞。
(原刊1944年11月《天地》月刊第14期)
二十七、谈音乐
我不大喜欢音乐。不知为什么,颜色与气味常常使我快乐,而一切的音乐都是悲哀的。即使是所谓“轻性音乐”,那跳跃也像是浮面上的,有点假。譬如说颜色:夏天房里下着帘子,龙须草席上堆着一叠旧睡衣,折得很齐整,翠蓝夏布杉,青绸裤,那翠蓝与青在一起有一种森森细细的美,并不一定使人发生什么联想,只是在房间的薄暗里挖空了一块,悄没声地留出这块地方来给喜悦。我坐在一边,无心中看到了,也高兴了好一会。
还有一次,浴室里的灯新加了防空罩,青黑的灯光照在浴缸面盆上,一切都冷冷地,白里发青发黑,镀上一层新的润滑,而且变得简单了,从门外望进去,完全像一张现代派的图画,有一种新的立体。我觉得是绝对不能够走进去的,然而真的走进去了。仿佛做到了不可能的事,高兴而又害怕,触了电似地微微发麻,马上就得出来。
总之,颜色这样东西,只有没颜落色的时候是凄惨的;但凡让人注意到,总是可喜的,使这世界显得更真实。
气味也是这样的。别人不喜欢的有许多气味我都喜欢,雾的轻微的霉气,雨打湿的灰尘,葱蒜,廉价的香水。像汽油,有人闻见了要头昏,我却特意要坐在汽车夫旁边,或是走到汽车后面,等它开动的时候,“布布布”放气。每年用汽油擦洗衣服,满房都是那清刚明亮的气息;我母亲从来不要我帮忙,因为我故意把手脚放慢了,尽着汽油大量蒸发。
牛奶烧烟了,火柴烧黑了,那焦香我闻见了就觉得饿。油漆的气味,因为崭崭新,所以是积极奋发的,仿佛在新房子里过新年,清冷、干净,兴旺。火腿咸肉花生油搁得日子久,变了昧,有一种“油哈”气,那个我也喜欢,使油更油得厉害,烂熟,丰盈,如同古时候的“米烂陈仓”。香港打仗的时候我们吃的菜都是椰子油烧的,有强烈的肥皂味,起初吃不惯要呕,后来发现肥皂也有一种寒香。战争期间没有牙膏,用洗衣服的粗肥皂擦牙齿我也不介意。
气味总是暂时,偶尔的;长久嗅着,即使可能,也受不了。所以气味到底是小趣昧。而颜色,有了个颜色就有在那里了,使人安心。颜色和气味的愉快性也许和这有关系。不像音乐,音乐永远是离开了它自己到别处去的,到哪里,似乎谁都不能确定,而且才到就已经过去了,跟着又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
我最怕的是凡哑林,水一般地流着,将人生紧紧把握贴恋着的一切东西都流了去了。胡琴就好得多,虽然也苍凉,到临了总像是北方人的“话又说回来了”,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
凡哑林上拉出的永远是“绝调”,回肠九转,太显明地赚人眼泪,是乐器中的悲旦。我认为戏里只能有正旦贴旦小旦之分而不应当有“悲旦”、“风骚泼旦”、“言论老生”(民国初年的文明戏里有专门发表政治性演说的“言论老生”)。
凡哑林与钢琴合奏,或是三四人的小乐队,以钢琴与凡哑林为主,我也讨厌,零零落落,历碌不安,很难打成一片,结果就像中国人合作的画,画一个美人,由另一个人补上花卉,又一个人补上背景的亭台楼阁,往往没有情调可言。
大规模的交响乐自然又不同,那是浩浩荡荡五四运动一般地冲了来,把每一个人的声音都变了它的声音,前后左右呼啸嘁嚎的都是自己的声音,人一开口就震惊于自己的声音的深宏远大;又像在初睡醒的时候听见人向你说话,不大知道是自己说的还是人家说的,感到模糊的恐怖。
然而交响乐,因为编起来太复杂,作曲者必须经过艰苦的训练,以后往往就沉溺于训练之中,不能自拔。所以交响乐常有这个毛病:格律的成份过多。为什么隔一阵子就要来这么一套?乐队突然紧张起来,埋头咬牙,进人决战最后阶段,一鼓作气,再鼓三鼓,立志要把全场听众扫数肃清铲除消灭,而观众只是默默抵抗着,都是上等人,有高级的音乐修养,在无数的音乐会里坐过的;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们知道这音乐是会完的。
我是中国人,喜欢喧哗吵闹,中国的锣鼓是不问情由,劈头劈脑打下来的,再吵些我也能够忍受,但是交响乐的攻势是慢慢来的,需要不少的时间把大喇叭小喇叭钢琴凡哑林一一安排布置,四下里埋伏起来,此起彼应,这样有计划的阴谋我害怕。
我第一次和音乐接触,是八九岁的时候,母亲和姑姑刚回中国来,站始每天练习钢琴,伸出很小的手,手腕紧匝着绒线衫的窄袖子,大红绒线里绞着细银丝。琴上的玻璃瓶里常常有花开着。琴弹出来的,另有一个世界,可是并不是另一个世界,不过是墙上桂着一面大镜子,使这房间看上去更大一点,然而还是同样的斯文雅致的,装着热水汀的一个房间。
有时候我母亲也立在姑姑背后,手按在她肩上,“啦啦啦啦”吊嗓子。我母亲学唱,纯粹因为肺弱,医生告诉她唱歌于肺有益。无论什么调子,由她唱出来都有点像吟诗(她常常用拖长了的湖南腔背诵唐诗),而且她的发音一来就比钢琴低半个音阶,但是她总是抱歉地笑起来,有许多娇媚的解释。她的衣服是秋天的落时的淡赭,肩上垂着淡赭的花球,永远有飘堕的姿势。
我总站在旁边听,其实我喜欢的并不是钢琴而是那种空气。我非常感动地说:“真羡慕呀!我要弹得这么好就好了!”于是大人们以为我是罕有的懂得音乐的小孩,不能埋没了我的天才,立即送我去学琴。母亲说:“既然是一生一世的事,第一要知道怎样爱惜你的琴。”琴键一个个雪白,没洗过手不能碰。每天用一块鹦哥绿绒布亲自揩去上面的灰尘。
我被带到音乐会里,预先我母亲再三告诫:“绝对不可以出声说话,不要让人家骂中国人不守秩序。”果然我始终沉默着,坐在位于上动也不动,也没有睡着。休息十分钟的时候,母亲和始妨窃窃议论一个红头发的女人:“红头发真是使人为难的事呀!穿衣服很受限制了,一切的红色黄色都犯了冲,只有绿。红头发穿绿,那的确……”在那灯光黄暗的广厅里,我找来找去看不见那红头发的女人,后来在汽车上一路想着,头发难道真有大红的么?很为困惑。
以后我从来没有自动地去听过音乐会,就连在夏夜的公园里,远远坐着不买票,享受露天音乐厅的交响乐,我都不肯。
教我琴的先生是俄国女人,宽大的面颊上生着茸茸的金汗毛,时常夸奖我,容易激动的蓝色大眼睛里充满了眼泪,抱着我的头吻我。我客气地微笑着,记着她吻在什么地方,隔了一会才用手绸子去擦擦。到她家去总是我那老女佣领着我,我还不会说英文,不知怎样地和她话说得很多,连老女佣也常常参加谈话。有一个星期尾她到高桥游泳了回来,骄傲快乐地把衣领解开给我们看,粉红的背上晒塌了皮,虽然已经隔了一天,还有兴兴轰轰的汗味太阳味。客室的墙壁上挂满了暗沉沉的棕色旧地毯,安着绿漆纱门,每次出进都是她丈夫极有礼貌地替我们开门,我很矜持地,从来不向他看,因此几年来始终不知道他长得是什么样子,似乎是不见天日的阴白的脸,他太大教琴养家,他不做什么事。
后来我进了学校,学校里的琴先生时常生气,把琴谱往地下一掼,一掌打在手背上,把我的手横扫到钢琴盖上去,砸得骨节震痛。越打我越偷懒,对于钢琴完全失去了兴趣,应当练琴的时候坐在琴背后的地板上看小说。琴先生结婚之后脾气好了许多。她搽的粉不是浮在脸上——离着脸总有一寸远。松松地包着一层白粉,她竟向我笑了,说:“早!”但是我还是害怕,每次上课之前立在琴间门口等着铃响,总是浑身发抖,想到浴室里去一趟。
因为已经下了几年的工夫,仿佛投资开店,拿不出来了,弃之可惜,所以一直学了下去,然而"奇"书"网-Q'i's'u'u'.'C'o'm"后来到底不得不停止了。可是一方面继续在学校里住读,常常要走过那座音乐馆,许多小房间,许多人叮叮略略弹琴,纷纷的琴宇有摇落、寥落的感觉,仿佛是黎明,下着雨,天永远亮不起来了,空空的雨点打在洋铁棚上,空得人心里难受。弹琴的偶尔踩动下面的踏板,琴宇连在一起和成一片,也不过是大风把雨吹成了烟,风过处,又是滴滴嗒塔稀稀朗朗的了。
弹着琴,又像在几十层楼的大厦里,急急走上仆人苦力推
销员所用的后楼梯,灰色水泥楼梯,黑铁栏杆,两旁夹着灰色水泥墙壁,转角处堆着红洋铁桶与冬天的没有气味的灰寒的垃圾。一路走上去,没遇见一个人;在那阴风惨惨的高房子里,只是往上走。
后来离钢琴的苦难渐渐远了,也还听了一些交响乐(大都是留声机上的,因为比较短),总嫌里面慷慨激昂的演说腔太重。倒是比较喜欢十八世纪的宫廷音乐,那些精致的Minuet,尖手尖脚怕碰坏了什么似的——的确那时候的欧洲人迷上了中国的瓷器,连房间家具都用瓷器来做,白地描金,非常细巧的椅子。我最喜欢的古典音乐家不是浪漫派的贝多汉或肖班,却是较早的巴黑,巴黑的曲子并没有宫样的纤巧,没有庙堂气也没有英雄气,那里面的世界是笨重的,却又得心应手;小木屋里,墙上的挂钟滴塔摇摆;从木碗里喝羊奶;女人牵着裙子请安;绿草原上有思想着的牛羊与没有思想的自云彩;沉甸甸的喜悦大声敲动像金色的结婚的钟。如同勃朗宁的诗里所说的:
上帝在他的天庭里,
世间一切都好了。
歌剧这样东西是贵重的,也止于贵重。歌剧的故事大都很幼稚,譬如像妒忌这样的原始的感情,在歌剧里也就是最简单的妒忌,一方面却用最复杂最文明的音乐把它放大一千倍来奢侈地表现着,因为不调和,更显得吃力。“大”不一定是伟大。而且那样的隆重的热情,那样的捶胸脯打手势的英雄,也讨厌。可是也有它伟大的时候——歌者的金嗓子在高压的音乐下从容上升,各种各样的乐器一个个揣揣慑优了;人在人生的风浪里突然站直了身子,原来他是很高很高的,眼色与歌声便在星群里也放光。不看他站起来,不知道他平常是在地上爬的。
外国的通俗音乐,我最不喜欢半新旧的,例如“一百零一支最好的歌”,带有十九世纪会客室的气息,黯淡、温雅,透不过气来——大约因为那时候时行柬腰,而且大家都吃得太多,所以有一种饱闷的感觉。那里的悲哀不是悲哀而是惨沮不舒。《在黄昏》是一支情歌:
在黄昏,想起我的时候,不要记恨,亲爱的……
听口气是端方的女子,多年前拒绝了男人,为了他的好,也为了她的好。以为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一个人住着,一个人老了。虽然到现在还是理直气壮,同时却又抱歉着。这原是温柔可爱的,只是当中隔了多少年的慢慢的死与腐烂,使我们对于她那些过了时的逻辑起了反感。
苏格兰的民歌就没有那些逻辑,例如《萝门湖》,这支古老的歌前两年曾经被美国流行乐队拿去爵士化了,大红过一阵:
你走高的路吧,
我定低的路……
我与我真心爱的永远不会再相逢,
在萝门湖美丽,美丽的湖边。
可以想象多山多雾的苏格兰,遍山坡的heather(石楠属植物),长长地像蓬篱,谈紫的小花浮在上面像一层紫色的雾。空气清扬寒冷。那种干净,只有我们的《诗经》里有。
一般的爵士乐,听多了使人觉得昏昏沉沉,像是起来得太晚了,太阳黄黄的,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没有气力,也没有胃口,没头投脑。那显著的摇摆的节拍,像给人捶腿似的,却是非常舒服的。我最喜欢的一支歌是《本埠新闻里的姑娘》,在中国不甚流行,大约因为立意新颖了一点,没有通常的“六月”、“月亮”、“蓝天”、“你”:——
因为我想她,想那
本埠新闻里的姑娘
想那粉红纸张的
本埠新闻里的
年轻美丽的黑头发女人。
完全是大城市的小市民。
南美洲的曲子,如火如荼,是烂漫的春天的吵嚷。夏威夷音乐很单调,永远是吉他的琮争。仿佛在夏末秋初,席子要收起来了,控在竹竿上晒着,花格子的台湾席,黄草席,风卷起的边缘上有一条金黄的日色。人坐在地下,把草帽合在脸上打瞌盹。不是一个人——靠在肩上的爱人的鼻息咻咻地像理发店的吹风。极单纯的沉涵,如果不是非常非常爱着的话,恐怕要嫌烦,因为耗费时间的感觉太分明,使人发急。头上是不知道倦怠的深蓝的天,上下几千年的风吹日照,而人生是不久长的,以此为永生的一切所激恼了。
中国的通俗音乐里,大鼓书我嫌它太像赌气,名手一口气贯串奇长的句子,脸不红,筋不爆,听众就专门要看他的脸红不红,筋爆不爆。《大西厢》费了大气力描写莺莺的思春,总觉得是京油子的耍贫嘴。
弹词我只听见过一次,一个瘦长脸的年轻人唱《描金风》,每隔两句,句尾就加上极其肯定的“嗯,嗯,嗯,”每“嗯”一下,把头摇一摇,像是咬着人的肉不放似的。对于有些听众这大约是软性刺激。
比较还是申曲最为老实恳切。申曲里表现“急急忙忙向前奔”,有一种特殊的音乐,的确像是慌慌张张,脚不点地,耳际风生。最奇怪的是,表现死亡,也用类似的调子,气氛却不同了。唱的是:“三魂渺渺,三魂渺渺,七魄悠悠,七魄悠悠;阎王叫人三更死,并不留人,并不留人到五更!”成楞楞急雨样的,平平的,重复又重复,仓皇,嘈杂,仿佛大事临头,旁边的人都很紧张,自己反倒不知道心里有什么感觉——那样的小户人家的死,至死也还是有人间味的。
中国的流行歌曲,从前因为大家有“小妹妹”狂,歌星都把喉咙逼得尖而扁,无线电扩音机里的《桃花江》听上去只是“价啊价,叽价价叽家啊价……”外国人常常骇异地问中国女人的声音怎么是这样的。现在好多了。然而中国的流行歌到底还是没有底子,仿佛是决定了新时代应当有新的歌,硬给凑了出来的。所以听到一两个悦耳的调子像《蔷薇处处开》,我就忍不住要疑心是从西洋或日本妙了来的。有一天深夜,远处飘来跳舞厅的音乐,女人尖细的喉咙唱着:“蔷薇蔷薇处处开!”诺大的上海,没有几家人家点着灯,更显得夜的空旷。我房间里倒还没熄灯,一长排窗户,拉上了暗蓝的旧丝绒帘子,像文艺滥调里的“沉沉夜幕”。丝绒败了色的边缘被灯光喷上了灰扑扑的谈金色,帘子在大风里蓬飘,街上急急驶过一辆奇异的车,不知是不是捉强盗,“哗!哗!”锐叫,像轮船的汽笛,凄长地,“哗!哗!……哗!哗!”大海就在窗外,海船上的别离,命运性的决裂,冷到人心里去。“哗!哗!”渐渐远了。在这样凶残的,大而破的夜晚,给它到处开起蔷薇花来,是不能想象的事,然而这女人还是细声细气很乐观地说是开着的。即使不过是绸绢的蔷薇,缀在帐顶、灯罩、帽檐、袖口、鞋尖、阳伞上,那幼小的圆满也有它的可爱可亲。
(原刊1944年11月《苦竹》月刊第1期)
二十八、天才梦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①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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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瓦格涅,通译为瓦格纳(Richard Wagner,1813-1883),德国作曲家、文学家,一生致力于歌曲创作,代表作有《尼伯龙根指环》等。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画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
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象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①、“melancholy”②,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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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splendour,辉煌,壮丽
②melancholy,忧郁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隔多年的女儿研究了“我懊侮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
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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