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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者无畏

王朔(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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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灿烂的日子》追忆
  九一年我搬到那儿才知道姜文也住在那儿,马路对面。
  九二年《动物凶猛》发表,我送了一本《收获》给姜文看。当时他正在争夺《红粉》,我在他家见到苏童。有两个导演说,不知道《动物凶猛》怎么拍成电影。有一个导演说,姜文拍不了这个东西。
  记不太清在这之前还是在这之后,在刘晓庆家里见到文隽。姜文说这是个不错的香港人。他们正在合作拍《龙腾中国》。文隽是制片人。
  在我家或他家经常谈起《动物凶猛》这小说。姜文东问西问,打听这小说的背景、原型,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处理某些事件。我拒绝做编剧。我刚刚写完大量小说和电视剧本,写作能力陷于瘫痪。尤其痛恨给有追求的导演做编剧,惨痛经历不堪回首。我无法帮助姜文把小说变为一个电影的思路,那些东西只能产生于他的头脑。
  到今天我都认为电影导演应该自己写剧本。你要拍什么,怎么拍,自己先搞清楚,犯不着照死了折磨编剧,在编剧的尸体上提高自己。
  接着他去美国拍《北京人在纽约》。次年回来要拍《我是你爸爸》。
  在美国他打回几个电话,流露出要放弃拍《我是你爸爸》的意思。
  九三年他从美国回来,开始写剧本,名字改为《阳光灿烂的日子》,非常印象的感觉。我去重庆饭店看他,已经有了剧组人员,制片主任、剧务什么的。房间里贴满了毛主席、林副主席、红卫兵们的照片。有一面墙贴的都是美丽少女和酷似姜文的半大小子的照片。
  文隽从港台两地筹集了一些钱,国内一家公司出了一笔钱,三等分,凑成不大不小的投资规模。
  剧本写了几个月,拿出来时比小说还长,大概七万多字。我学习了一下,知道电影剧本怎么写了。可叹我混了这么些年,确实有些时候是欺世盗名。
  开了个座谈会,谈了些什么意见忘记了。
  夏雨已经定了。还集中了一些混小子。让他们穿上军装,住进部队营房,与世隔绝每天看西哈努克访问全国,听毛主席语录、诗词歌。苏雷给他们讲了传统。
  副导演们每天都去各中学、各部队大院找演员,普遍反映找不到印象中的男孩子女孩子。包括已经进组的孩子都觉得也不知哪儿有点不对。我印象中那时候我们都很漂亮、纯洁、健康。一个朋友还保存着一些那时候的照片,黑白的,135相机拍的,很小的那种。看了照片才发现印象错误,那时我们都不漂亮,又黑又瘦,眼神暗淡、偏执,如果算不上愚昧的话。我以为我们纯洁,其实何曾纯洁?所以找不着印象中的我们。现在城市中的孩子已没有那种眼神,不复存在那种劲头。那是农村少年的形象。尽管如此,我还是认定印象中的女孩子是真实的。其他人也这么认为。似乎现在的街头还能时而看到那样的清纯少女的身影一闪即过,所谓惊鸿一瞥。可是找来的一群,细细一看。又都不是。似乎那少女只在朦胧间是清晰的,努力去看,化脓化水化为俗物。可见此物难寻、珍稀,也许只是我们心灵的一个投影。
  开机那天,按香港习俗,供了冷猪头、瓜果梨桃什么的,放了很多鞭炮,硝烟弥漫。那以后北京便禁放烟花爆竹。女演员仍未定,拜四方时三个姐儿都上去一字排开。有这等胸襟,我是自傀不如。
  最后定了宁静。
  之后他们拍戏,我混日子。冯小刚拍“老师”那场戏时我去101中看热闹。一遍又一遍,姜文、顾长卫拍得认真,我在一旁看得无聊。
  因为无聊,我开始戒烟,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抽还是不抽!因为虚荣,我答应在戏中扮演一个角色。去芦沟桥拍第一场戏时我就开始后悔,大冬天北风呼啸拍夏天的戏。冻得我又流鼻涕又蹿稀,斯文扫地。
  自行李是附近工厂工人们的。工会主席趁工人们在上班,让剧组用大卡车偷偷拉走。
  拍完戏我坐在姜文和制片主任二勇的车上在河滩旷野上疾驶,远远只见一个汉子扬着手跑过来追车,可怜地扒着车窗往里看跟着车跑。他就是工会主席。拍戏用的几百辆自行车被砸坏不少,有的甚至被大卸八块,他没法向下班的工人们交代。第二场戏是在“莫斯科餐厅”。我有一句台词。开拍前我紧张得烟瘾大发,一个月的戒烟成果毁于一旦。喝了一整瓶干白葡萄酒一点感觉都没有。
  我差不多被那群武警军官扔了整整一夜,不断地抛上天空,又掉下来。最后所有人都筋疲力尽了,有一次我掉下来,百十号人居然没有一个人伸手接一下。幸亏在落地前有个善人伸出一只脚,我掉在他脚上才幸免于难。在空中我无数次地问,问自己:你这是何苦呢?有意思吗?难道就不能安于当个观众看电影吗?
  第二天清晨从“老莫”出来,我知道我的明星梦破灭了。
  又过了很长时间,听说剧组资金出了问题,文隽找不着了。戏还在拍。二勇到处赊账,一些他们拍过戏的景点,再有摄制组去一律不接待。再后来听说姜文拿出自己的钱应付摄制组开支。
  年底,在北京饭店的一个饭局上见到姜文,没精打采的样子。大家都问戏什么时候拍完。一个演员开玩笑说听说片子改名叫《大约在冬季》。姜文差点急了。
  又一次见到姜文,他说前两天刚喝醉了一次,现在还难受。
  九四年,片子停机了。文隽没来结账。那几天二勇最盼望想见的人就是文隽,他把剩下的钱都用来给文隽打电报了。有人带来文隽的消息,他在香港演三级片挣钱呢。
  片子后期做到一半一分钱也没了。
  姜文到处找新投资人,我跟着见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大款。
  这时,让·路易和王薇来北京筹拍《摇啊摇,摇到外婆桥》。让·路易看了双片,以法国人的作风给姜文写了洋洋七张纸的观后感,盛赞。他以取得该片德国版权为条件,安排姜文去德国做后期。
  九月,片子去了威尼斯。一天夜里,我的呼机响了,上面打出一行字,于是我知道片子得了最佳男演员奖。
  九五年片子在上海首映。鲜花、五星酒店、新闻发布会。我以演员的身份参加了上述活动。
  接着是北京、天津。
  《阳光灿烂的日子》取得了九五年国产影片最好的票房纪录。
  这一切最后以“阳光灿烂”影视公司成立而告结双。一个才尽的老作家对老腕新秀的殷切期望
——《下个世纪见》序
  关于小说我已经被形形色色有追求的作家、有信仰的批评家乃至广大读者的言论搞糊涂了。可以说一万个人有一万个标准和说法。都认为别人的说法是异端,是有害于文学的,起码是幼稚的。吵得越来越像“大专学生辩论会”,可好看的小说却越来越少。说句滑头话,我觉得各位老师说得都对,但都不重要,因为作为读者我更关心小说而不关心“小说是什么”。其实我也是个有偏见的,趣味介于有文化的病人和赶时髦的女青年之间,不爱看农村题材、不爱看知识分子内心独自、不爱看怎么做生意怎么搞活一个企业。总而言之,不爱看一个正派入如何过着惟恐他人不知的正派生活。因为我就是一个正派人,一个正派得连我自己都有些厌烦都感到乏味的人。我实在不爱看自己的事迹,不需要别的好人告诉我他和我多么相像。
  也许我心理不太健康,也许我有窥阴癖,我比较喜欢看那些被驱赶到或者自首堕落于社会边缘的人写的那些轻佻的、好玩的、不干什么正事的生活流水账。在那些看似不经意的描述中常常不经意地说出我们平时想到但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话,把我们内心深处隐藏很好的欲望一语道破。对一个孤陋寡闻自我感觉良好的正派人尤为有益的是我们可以通过那些我们看不起的人的眼睛看到我们自己的形象。这对我们修补破绽继续装下去十分关键。
  艾丹的《下个世纪见》正是这样一本开卷有益的小说。它符合我喜欢的那类小说的全部条件:东技西扯、言不及义、逮谁灭谁、相当刻薄。“刻薄”在三十年代是上海左翼文人的强项。可叹如今的上海文人字字圆润、句句光滑、不疼不痒,也许是有了人文精神便工要代圣贤立言不方便再耍嘴皮子了。“刻薄”这东西转而成了北京一些没追求的写家的专利。当然按喜欢林语堂的女大学生的标准,“刻薄”与“幽默”全不相干,那只是耍贫嘴,很不善良,无助于我们增添优雅气度。我很同意女大学生的见解。这也是我要向艾丹同志指出来的本书的缺陷。我为艾丹同志可能会失去大批女读者感到难过。她们是我们图书市场主要的购买者,也就是激愤的人文批评家们所指认的“媚俗”的那个“俗”。由此可见,艾丹的这本书倒很难说是一本媚俗之作。
  最后说几句老实话,艾丹这本书是关于一种不真实的生活的真实写照。这种生活的不真实是相对普通劳动者养家绷口的辛苦日子而言。这种不真实的生活大都存在于文化界、思想界和流氓团伙之中。总的精神状态为极度妄想和人格分裂有时伴有轻微的悲观厌世;总的生活水平在小康和未脱贫之间摇摆经常能吃到别人设下的大餐;总的人际关系是互相瞧不起;总的语言风格是咬文嚼宇和充满想象力的下流话。
  尽管为人作序有义务吹捧,但也不能太过。艾丹这本书写得不错,但完全可以写得更好。关于我们同胞形形色色的嘴脸实在是比我们所有文学作品猫写过的要精彩得多。我们经常抱怨别人歪曲了我们的形象,那么我们的真实形象到底是什么样子?一个能拿笔写东西的人不去为自己画像,真是有愧于我们这个时代——这是我,一个才尽了的者作家对所有文学界老腕儿新秀的殷切期盼。 七年沉淀换了一副心情
——《看上去很美》编者序
  时隔七年,王朔又拿出了他的新作。一个过去写过很多东西,又曾声言放弃写作的人,此番重新拿起笔,令我们感兴趣的倒也不是他的食言自肥,而是他是否确有一些新意要表达,这才构成一部文学作品产生的必要成因。关于王朔,我们听到的较多的是他的调佩和所谓玩世不恭的写作态度。作为出版过他的全部作品的编者,我们知道那类作品只是他全部作品的一小部分,在某一时期被刻意谊染夸张开来的一种风格。依编者见,他写得更动人也更为读者认可的其实是他的言情小说,这也是我们始终对他抱有信心的原因。看一个小说家要看他的作品,这是他们存在的根本,惟一值得我们关注的方面。其他的种种活跃表现恐怕都不必认真,那其中难免不有表演做给人看的成分,至多只会让我们见识一下人的局限和难以免俗也不能说经过七年沉淀王朔就换了一副心肠以至换了一副笔墨。但在这部新作中还是可以看出他试固有所变的那份努力。烂熟的经常言不及义的口语被经过斟酌意在精当的书面语历代替。更为重视叙事和心理把握。人物放在环境中了,少见或几乎不见跃出情节的卖弄浮夸和泛泛之讥,也就是说想让作品说话而不是作者说话。显然他也有意超越自我,不以老面孔悦世。想法是有了,做到多少自然有待读者公汉。
  在本书(自序)中,作者称这书的初衷是对他过去作品乃至个人生活的一次正本溯源。明白讲了是回亿。这且不管他,除了新闻,什么不是回亿?“新”,大约也不在于某人又回亿了。为王朔想,难能可贵的是卸下伪装和人格面具,让我们看一看一个人可以真实到什么程度。作为一个中国人,在中国成长,不论自以为是谁,只怕最后总还要和中国的一部分认同。这点显然他是意识到了。这很好。这意味着他在写自己时也要多一点责任感。这个国家是我们大家的,尽管大家不十分相同,也没有谁可以跳出中国人民这一范畴之外单独成立的。个人的生活经历、思想形成自有其因缘,偶发性和不可等同处。但在同一国度,每个人总难免被共同的命运和大致的造物播弄。有一个事实大概投人可以否认,我们今天所有人的机会,那些个成绩,这一切全开始于20年前的改革开放。说到真实,这是最大的真实。
  历史会证明我们一直是在一个大时代中。把这个时代证明给历史是千万人的义务。这里有我们的工人,农民,企业家,也有我们的作家。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肯定王朔的努力。至少希望他无愧于他自己。
自选集序

把《文集》囊括的一些作品挑出来巧立名目结成新集,本意是想节省读者一些精力,同时也让盗版的同志更方便一点。老《文集》收得全,全就不免滥,好比一条鱼不洗不开膛就上了桌,让人出了全鱼价,一口没留神还添了恶心。这里这些就算鱼的中段了,一些鱼刺鱼骨头什么的也剔了。买过《文集》的人就别买了。家庭生活困难下岗的待业的靠希望工程救助的也算了,留着钱过日子吧。忙着做生意忙着翻两番的不敢耽误您的时间。立志做学问理想超凡出圣的您也别掏这份钱,回头再惊着您。我希望我这书的买家是那些倒霉的、无聊的、每天没什么念想没什么指望的,最好是没被煽唬过,压根没看过我东西的人,这样我就不觉得对不住谁啦。

挑选这些篇目是因为这些东西或多或少都含有我自己
的一些切身感受,有过去日子的斑驳影子。写存在过的人和生活,下笔就用心一点,表情状物也就精确一点。尤其是那些言情小说,大部分是十几年前的作品,你可以看出来我写这些东西时还很纯洁。我的意思是说脑子还没被各种激进或者错误的概念搞乱,还相信某些东西,还有人味儿。这些东西我再也写不出来了。实际上从九二年之后,我已经不再写小说了,一种有害的自身变化使我一拿起笔来就变成另一个人,一个我曾经讨厌过的人。
我没受过正规的高等教育,这本来是件好事。我若受
文科教育有可能被训练成知识的奴隶。有人说我没事爱往知识分子身上泼脏水,是因为我自己没有考上大学,自卑心理作崇。姑且算他说得有理,我自己开初也确实在这话题上有些孩子气的表现。但现在要还这么说就显得大伙都太庸俗了。我曾经立誓不做那个所谓的知识分子。这原因大概首先出于念中学时我的老师们给我留下的印象。他们那么不通人情、妄自尊大,全在于他们自以为知识在手,在他们那儿知识变成了恃强凌弱的资本。我成长过程中看到太多知识被滥用、被迷信、被用来歪曲人性,导致我对某些自称知识分子者的不信任,反感乃至仇视。我也认识我值得尊敬的知识分子,他们使我意识到自己的狭隘和偏见,但每当一个知识分子刚刚令我摆脱了偏见立刻会有另一个知识分子出现用他的言行将我推回原处。我相信这是一种人性弱点,就像有几个钱会使人堕落,掌握了知识也会使人存心欺世。我本来是把知识和知识分子区别对待的。我幻想自己可以免俗,在增长知识的同时保持住纯朴天性。事实证明我错了,人怎么能不变呢?事实上我在多年写作中已经变成了一个知识分子。这变化使我非常不舒服又无可奈何。

对我而言,知识化的过程是一个被概念化的过程,从
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一个机器的过程。
从八三年初到九一年底,整整八年我处于职业写作状
态中,除了写字就是看书。离人群远了,离社会远了,偶而上街也如隔着玻璃鱼缸看新鲜。一切发现、感悟皆非生活经验而是来自书本。那些貌似形象、生动的文字概念又因其言之凿凿、确有深意于是被轻易地接受了,当作生活本质牢固树立在头脑中。思路似乎也因读书开阔了、拓展了、清晰了。沿着书本构成的认识捷径快速前进给人一种提高的快意。世俗的乐趣和欲望被理智打入不齿于人类的范畴。久而久之,对生活本身失去了热情,甚至产生轻视的情绪,习惯于只去想、考虑一些更深的问题,殊不知道通往这些问题的阶梯都是由概念堆砌的,一旦涉入其上,就再也难以抽身。概念这东西有它鲜明的特性,那就是只对概念有反应,而对生活、那些无法概念的东西则无动于衷或无法应付。概念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它组成了很多伟大的字眼儿,经常使用这些字眼儿会对人产生强烈暗示,以为自己进入常人无法企及的境界,离真理更近了,进而有了解释言说真理的强烈欲望。搞得不好甚至会误会自己是上帝的代言人。这就没法再写正经常规小说了,每写下一句对话,一个动作都会有概念急急忙忙跑出把抽象的含义强加之上。这当然可以使一个句子含义多样乃至丰富,可无法完成哪怕一个自然段,硬写下去也是言在此而意在彼,千字之后便不知所云了。到了后来,干脆对常规小说产生蔑视,把自己的一些屁话视为微言大义的启示。
概念的第三个特性是每一个概念都可以多解,你说的
越肯定引起的争议越大。概念化的人都像白痴一样听不懂话,越简单越听不懂,和另一个概念化的人争论起来会像打扑克一样用同一些牌一局一局打起来没完,你会发现大家拥抱的是同一个概念、反对的也是同样的东西。何以互相隔膜到如此程度,不得不使人怀疑争论的原委意在攻击人身。这也就是概念的第四个特征:从概念出发划出的曲线是一路向下,最终到达下流。
有聪明人讲中国文学没有大家是因为中国作家都太聪
明了。还有笨蛋说是缺乏激情。我的悲剧是在知识面前失去了自我。我没能抵御住在知识宫殿扮演一个角色的诱惑,结果和别人一样净身当了太监。被概念彻底驯服的人是写不出好小说的。我指的好小说是那些能最大限度再现生活表象的。那些被知识分子自己无耻吹捧的其实不仅仅是从概念到概念的小说我们自己知道那又多简单多容易。我毁了。我的语言完蛋了。看这篇自序的文字就会一目了然我现在的语言是多么拗口蹩脚、杂乱晦涩。我不知道怎么摆脱要领的控制,这趋势可不可以逆转。我为自己从思路到文风的知识分子化感到恶心。我曾经想靠讲几句粗话和挺身叫骂阻止自己堕落,可笑的是我在大骂知识分子时发现自己只有站在知识分子立场上才骂的出口骂的带劲儿。这真没意思。我想不出好的比喻。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东西你要指责它就会变成它像知识分子那么神奇。
所以,假使我现在仍对知识分子时有不敬,并非针对
任何人,而是出于对自身的厌恶。

关于我的早期创作,很少见严肃的评论,比较流行的
一种轻蔑的说法就是"痞子文学"。这说法最早出自某电影厂一个不入流的导演口中。这人是南方人,对北京的生活毫无见识,又是正人君子,看不惯年轻人的一些做派,便脱口而出。初开始我也没在意,这么感情用事的话随便一个街道老太太一天都要说上好几遍。后来这话越传越广,缺乏创见的论者频频借来当作真知灼见,一般读者也常拿此话问我,弄得我颇有些不耐烦,因为我没法解释为什么我是个痞子,这本该由论者解释,这是他们的发明。再往后再往后,这个词把很多聪明人变成傻子,这个词成了一种思维障碍,很流畅很讲理的文章一遇到这个词就结巴,就愤怒。然后语无伦次把自己降低到大字报的水平。看到那么多可怜的学问人因此患了失语症,我不再觉得好玩。当有读者表示不太明白那些论者何以表现得像跟我有私仇。强烈的同情心逼迫我替他们做一些解释:就概念而言,痞子这词只是和另一些词如"伪君子""书呆子"相对仗,褒贬与否全看和什么东西参照了。叫做"痞子文学"实际只是强调这类作品非常具有个人色彩,考虑到中国文学长期以来总板着道学面孔,这么称呼几乎算得上是一种恭维了。总不该可笑地叫"纯文学""严肃文学"什么的吧。执拗的读者往往再接下去问:那你自己认不认账。我无处可遁,只好点头自认,模样悲壮心里却觉得像领爵位,想再解释几句,也得了失语症。好在此语一出,大家也都满意,不再往下追问。老和别人这么讲,自己也就真说服了自己。如果大家只会用这种方式说话那就这么讲吧。显然概念的产生有它的必要性,可以使我们生活的更简单一点。
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误会想向读者做一点说明。因为
我生活在北京,很多糊涂人拿我的东西和老舍的东西相比,一概称为所谓"京味儿"。这比较是愚蠢的。南方人讲些昏话倒也罢了,他们不了解北京像我们不了解他们,彼此也只能一省一市地总体评论。有些北京人又不是老舍的儿子,一说起"京味儿"好象北京从未解放过,还是五十年前老北平,拿这把十六两制的老称盘子东约西约,什么货色放上去也是斤两不足。闹起来也让人觉得是和隔世人说话。
有常识的人知道,四九年以后,北京变成移民城市。
我不知道这移民的数字到底有多大,反正海淀、朝阳、石景山、丰台这四个区基本上都是新移民组成的,说句那什么的话,老北京的居民解放前参加革命的不多,所以中央没人,党政军各部门连干部带家属这得多少人?不下百万我小时候住在复兴门外,那一大片地方干脆就叫"新北京"。印象里全国各省人都全了,甚至还有朝鲜人越南人惟独没有一家老北京。我上中学时在西城三里河一带,班里整班的上海同学,说上海话吃酒酿圆子。我从小就清楚普通话不是老北京话。第一次在东城上学听到满街人说北京话有些词"胰子""取灯"什么的完全听不懂。我想那不单是语言的差异,是整个生活方式文化背景的不同。我不认为我和老舍那时代的北京人有什么渊源关系,那种带有满族色彩的古都习俗,文化传统到我这儿齐根斩了。我的心态、做派、思维方式包括语言习惯毋宁说更受一种新文化的影响。我以为新中国成立后产生了自己的文化,这在北京尤为明显,有迹可寻。我笔下写的也是这一路人。也许我笔力不到,使这些人物面目不清,另外我也把中国读书人估计过高了,所以闹出一些指鹿为马的笑话。写小说的人最后要跳出来告白自己也是多余的。两害相权,和所谓"京味儿"比,还是叫"痞子"吧。

有一个家伙对我转述另一个家伙的评价,说我只是这
个时代的一个跳蚤,只可惜没能跳得更高。这厮言下很有些看客的失落。我比较挑衅的回答是:你也就配看跳到这么高的东西。比较厚道的回答是:又不是我一个跳蚤在跳,后边还有更好的跳得更高的。用瓦尔特的话说:谁活着谁就看得见。
临本世纪末,新时期以来蹦达得比较欢的跳蚤们有些力不从心的样子。坚持在原地起跳的老腕儿们越跳越难看。紧接上场的新秀也是一蟹不如一蟹,与其说是蹦不如说是横行。报刊上不见新鲜的欢呼,更多的是对一些迟暮美人过气英雄充满同情的探访。一个热闹的时代行将过去。打扫战场,只拾得这一本集子我也惭愧,艺术生命之短和繁殖力之低常令我自作多情地感叹。感叹之余也不复有当年的雄心。最近流行的一句话叫做:不与理睬,不给机会。这话很豪迈很自信,不知是否代表即将到来的新世纪风气,题与广大读者共勉。
1997年12月22日北京
自选集序
与其当披着狼皮的羊不如直接当羊
——为海岩新作《海誓山盟》序
  我想序就是作者信任的第一个读者的读后感吧,好话要说,批评的话也要有点,假装公允,就是这类文体的通例。其实一个人替另一人张目其中必有私好,装不装公正也不吃劲,尽说好话乃至胡乱吹捧一番也没入计较,但我还是决定从俗,一是惯玩个性,二是我也发现一规律,如今当“托儿”就要当“反托儿”,“正托儿”的名声都给搞坏了。好在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个赛着一个主意大,说什么都信的也不看书了。
  海岩是当年四大公安才子来的,其犯罪小说《便衣警察》《一场风花雪月的事》《永不瞑目》影响甚大,改编成的电视剧也是同年最精致的。我说这三部作品是犯罪小说仅仅是表述方便,其实读过这三部小说或看过电视剧的读者都可以发现,与其他同样以警察为主人公,刑事案件为主线索的作品比,海岩的作品有他非常特别的气质,那就是情不自禁,时时流露出极大的柔情,有时他对这种柔情的关注程度甚至超过对案情本身发展的关注,以至你搞不清他究竟是写犯罪,还是借犯罪在写情感。这在《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和《永不瞑目》中尤为明显,案情发展到后来基本是靠情感来推动的,情感在这里成了故事的核心,破案与否已不再重要,人们更关心感情的下落。把一部犯罪小说扭转为一部言情小说,当年公安诸才子的创作中都有这个倾向,但做得最极端,至今还在坚持且愈演愈烈的当属海岩。
  这显然是有悖犯罪小说的规律的,有一位专写古代犯罪小说的金庸先生用他的成功告诉我们,这类小说中情感永远不能超出暴力展示之上。金先生似乎在暗示我们,读者看小说和看打架没什么两样,要赢得读者就要极尽残暴血腥之能事。书中人物必须是小心眼,感情狭隘的人,再加上胡扯淡的家国之恨,那才一触即怒,一怒便不可收拾,永远打不完的罗圈架,且个个师出有名,杀人便也成了行侠仗义和爱国行为。在这里,感情的作用接近一种淫媒,像段誉那样的多情种子无非是为了给其他凶手多拢几次开打的理由,其行径是可笑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读后颇觉此人下流麻烦,不免认同二月河的话:谁讲感情谁垮台。
  跟金老师比,海岩的文笔也很不适合写这类小说。一位金老师的“迷”说过,金老师的文字有一种“速度感”。这是什么意思呢,我做了一点儿研究,就是什么词熟用什么,像马路上的交通标识一样,简单明确,尽量减少你在文字上的停留,一眼看过去全是事儿,而且每个路口都有相同的标志,不怕重复。单是不怕重复这一条,我看海岩就没这胆量,把笔放在情感上也不可能产生这样瞎眉磕眼一个劲儿往前扎的所谓速度,人的情感总是在心里孕育的,那些文字总是要安静一点儿,莫衷一是一些,有时需要新的旬式新的语言否则不足以描述新的念头,这就耽误读者往前猛跑了,特别是那些一们心思就想挤到第一排看打架的人,肯定很不耐烦。我就见过一位老兄,一边蒸着桑拿一边看着桑拿室电视中播放的海岩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很郁闷地哪贼:还不打,还不打,再不打我出去了。
  所以,海岩冷丁拿出一本纯粹的言情小说我也不奇怪,早就想向他进言了,与其当那个披着狼皮的羊不如直接当羊,你的强项在这边。金老师早已坐大,一个足球迷,一个金庸迷,都跟义和团的似的,别招他们,咱们找咱们的读者去,琼瑶老了,也改喜剧了,三毛死了,张爱玲张恨水这帮都死了,一颗颗心眼看要荒芜,咱们别光让安顿一个人发财。
  也许把一个人的小说冠以题材已经贬低了这个作家,写言情的,写犯罪的,写改革的,——除了写农村的,农村总是很深刻——就跟说这摊儿是卖杏的那摊儿是卖桃的。我不知道海岩是不是就只配写言情或者只配写犯罪,像我只配写痞子一样。我以为作家写什么都是天生的,像傻子为什么那么傻也是天生的,好作家坏作家之分也就在于一个找着了自己只能写什么,一个还以为自己什么都能来两下。
  胡说了这么多,该进入正题说说《海誓山盟》这本书了。真要评论一本书,我发现自己很难胜任,每本认真写出来的书其实都是瑕瑜互见的,只有职业批评家才敢一网打尽说好或是不好。如同所有我读过的书,我不能不说这本小说中有我喜欢和不喜欢的部分。我喜欢这本小说中的所有女性,女主人公林星和她的妓女朋友。我喜欢这些女子身上的古典爱情精神:跟所有人打镣,只对一个人认真。我信这个东西存在。那种跟谁都认真或者跟谁都不认真的态度我觉得都是装孙子。这里妓女们比林星更真实一点,林星半天了还是处女让我很不自在,那并不能使我觉得她的感情格外伟大和难得,反倒觉得平白把其他同样注重精神也很高贵的姑娘给骂了。我不喜欢这本小说中的男性,尤其是林星那个对象,叫吴晓的吹萨克斯的小白脸。海岩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对男孩的想象则不那么清晰和坚定。他的恋爱中的男孩都有太多的女性气质,而且沾染了所有俗姐盼着的毛病:大款的儿子,不爱钱。我不赞成一个爱情故事给写成灰姑娘或茶花女那类模式,那不公平,也妨碍了爱情只在爱情的范围内发生。有钱人是非常讨厌的,任何故事只要他们介入就不可避免沾上浓重的铜臭味,即便你想表现的是战胜金钱,金钱还是成了你故事的主角,这在某种程度上会完全抵消你已经达到的人性深度。金庸的小说浅薄就在于他拿正义代替人性,同理,爱情小说中一有金钱出现就像童话了。当然,有钱人也是人,谁也没权利不许他们有感情,但他们不适合出现在小说中,因为他们的生活实在无趣,一天到晚做生意,还有比这更难看的吗?
  不说了。用米洛拉德·帕维奇的一句话结尾:那些对一本书做出评判的评论家,都像被戴上绿帽子的丈夫,别人都比他们早悉奸情,而他们自己还蒙在鼓里……
他们曾使我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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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当我空虚的时候,想要加倍空虚,我就读小说。在没有流行音乐安慰我们的时代,小说差不多是引导我脱离现实、耽于幻想的惟一东西,总能满足我精神上自我抚摸的愿望,不跟人在一起也不惊慌。我的情感发育是通过小说完成的,那使我接触到了另一个世界,在一个个瞬间超越了平凡的生活。总的来说,我读小说不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寻找教义,获得人生哲理指南什么的;正相反,是为了使自己更悲观。美好的东西在小说中往往被轻易毁灭,看得多了,便也怀疑现实。日常生活很平淡,心碎的体验一般来自阅读,习惯了,也觉得是难得的享受,又安全,进而觉得快乐是一种肤浅的情绪,尤其见不得那些宏大辉煌标榜胜利成功的叙事,觉得大都是胡扯,自欺欺人,哪个人不是拼命挣扎,谁要你来激励?我不想变成畜生,很大程度上要靠优美小说保护我的人性,使我在衣食无忧一帆风顾中也有机会心情暗淡,绝望,眼泪汪汪,一想起自己就觉得比别人善良,敏感,多情以及深沉。很多时候,我还以为从小说中能发现人生的真相。这就是我的阅读趣味,从小说中汲取堕落的勇气和抗拒生活的力量。话说得有点大,似乎又拿小说当先生当武器了,其实也不过是一个密友,需要了,找人家聊聊,不需要了,也很久想不起来打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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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选的十个短篇小说都是曾令我有所感的。识者可以看出我的偏好,也无非是殇情和调侃两类。
  《莺莺传》、《白娘子永镇雷峰塔》、《驿站长》、《献给爱斯美的故事》、《忧国》可算殇情,《没有毛发的墨西哥人》、《颈刎之交》、《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采薇》、《他们不是你丈夫》大都是调侃,卡佛略微正经一点,博尔赫斯玩得比较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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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莺莺传》我读的比较早,大约是十岁左右,这是我父亲书架上的一本唐传奇选本中的一篇,文言文,没怎么懂,《白娘子永镇雷峰塔》是稍后看的,正值青春期,听说“三言二拍”中很多淫秽描写,当色情读物跳着看的,因此,两个小说都给误读了。到这次选编前,我都当这两篇小说是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两位小姐勇敢追求爱情,反封建什么的,尤其是白小姐,妖精之身,其执着不改初衷直令人类汗颜。我鼓捣电影的时候还想把这故事拍成现代城市版,情色暴力都有了批判性也挺强,也曾大发过感概:我们的古人那时就对人性看得如此深刻,观念很前卫呢。这次一看,满不是那么回事,种种美丽全是后来戏曲《白蛇传》的溢美。原小说中白娘子动辄“圆睁怪眼”,与许宣的情分也不过是见面就办事儿,“放出迷人声态——喜得许宣如遇神仙”。非但如此,还是一小偷,送许宣的银子都是偷国库和别人家的,连累得许小乙一出门就吃官司。这样一个手脚不干净的女人,作者何曾在她身上寄托过什么美好理想,只当她是妖,法海把她收了,也就如同警察关起来一个女流氓,大家松一口气。变成四大爱情传说之一,起名白素贞,倒叫人怀疑这一居心不在宣传自由恋爱,还是教妇女守节。
  《莺莺传》更是无耻,那唐朝诗人玩弄完妇女,还胡说些好男儿当不被美色所诱,进的去出的来,不堕凌云志的便宜话。这厮倒也不全说谎,也承认四个字:始乱终弃。由此可见,唐朝的文人流氓还算老实,基本事实还认账。再后世的文人连这样的老实话都不讲了,胡扯些反封建之类大道理倒也罢了,只是不该把男人美化成痴情种子,《西厢记》文辞的确很美,只怕莺莺看了要落泪。也不是什么爱情悲剧都是社会造成的,更别说那些大量发生的性交了。
  《驿站长》既甜蜜又伤感,意境近于今天的流行歌曲,正适合青春期少年阅读。当年这小说以及一批同类俄国伤感小说奠定了我的小布尔乔亚情调,信仰遭遗弃被背叛的情感,能够被自己所爱的人伤害觉得很幸福呢,独自一人郁郁寡欢,死在不为人所知的地方,很牛副啊!《献给爱斯美的故事》正如副标题“——怀着爱和凄楚”。读的时候我也刚从部队复员,也没打过仗,也没崩溃过,精神清醒正常得自己都腻歪,但不知为什么感到委屈,受了亏待,想得到安慰,情感脆弱得一塌糊涂,读的时候没感觉,三个月后冷丁想起,大受感动,要不是这情绪来得太突然,眼睛没准备,来不及反应,也就哭了。那是一股柔情啊,像冷天看见一支烛光,心灵受到温暖也就够了。怎么也忘不了那个小男孩的谜语:墙和墙说什么——在拐弯那儿碰头。
  三岛由纪夫的《忧国》比较特别,这小说是我去年才看的。这个作家早就知道,当年他切腹自杀时我们这里的报纸还批判过他。一直也—认为此人是个狂热分子,生活方式超过文学成就。承蒙作家出版社惠赠一套“三岛系列”,才开始认真读他。这人的华丽文风给我很深印象,现在我也不能说喜欢他,这人是不可以亲近的。《忧国》可说是作者用文字演习了—遍切腹的过程,感官刺激极为强烈,使人既厌恶又情不自禁受到吸引,可以把文字变得像鲜血一样触目惊心也是登峰造极的能力了吧。我们这里也有像他那样壮怀激烈的人,文字水平在三岛之上,只是这种事不能光说说就完的,要当那样的人,也要去做,那才叫人无话可说。别人可以夸夸其谈,你不可以!信仰,是要喝血的,真正有信仰的人用不着拿别人的血去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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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侃,是一种很重要的文学风格,现在我终于有机会证明这一点了。欧·亨利就不必多说了,这老先生是专门幽默的,小说连起来也可拍很长的情景喜剧。《刎颈之交》相当于咱们这儿的“两肋插刀”,都说的是男人间的一种神话,我叫“流氓假仗义”。其实你早该发现调侃的绝好对象是什么,都是那吹得很大的东西。
  毛姆的《没有毛发的墨西哥人》我是在一本侦探小说集里看到的,也不能算严格的侦探小说,还是写人,活画了一个狂妄的杀手嘴脸。我是狂热喜欢英国作家写的侦探小说,他们用词极其讲究,翻译过来也很精当,几乎无一例外地喜欢调侃,以至荒诞,那种冷酷的笔法常使我感到,英国人谁也不喜欢,包括他们自己。
  鲁迅,谁都知道那是我们的愤怒大师,关于他,每个中国人都乐意把他说成是自己一伙的,我就别跟大伙抢他了。我想饶一点舌的是,鲁老师对待历史的态度很可为现如今影视古装戏编创人员所借鉴,既不是完全戏说的,又不是顶礼膜拜的,将光辉人物伟大历史事件放到日常生活中——那就真相毕露且妙趣横生了。
  《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同样是直指重大历史问题的若干结论的。这问题大约是太重大了,已容不下任何文字的风趣,仅仅提出商榷,态度就很不严肃,很调佩了。这实际上也不是一个小说,更像是抄资料,但其骇人听闻令读者手脚冰凉足可与最好的惊险小说一比。初读之下,我只有一个反应:太反动了!那可真是把我们的很多观念颠倒了一个儿。
  卡佛这个《他们不是你丈夫》是一充数的,与上四人比,不值一提。就是那种很佳构很典型的短篇小说,丝丝入扣写一日常心理,滴水不漏,看完也觉得好,仅此而已,谁都能写,归入调佩比较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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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小说实在是太多了,任何选本的企图都是对整个文学成就的不敬。就拿这十篇小说当一个最低标准吧,我们后人超不过他们也就不要再写了。我的文学动机
  我是个没受过完整教育的穷小子,有很强的功利目的拿小说当敲门砖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所以小说基本是写实的。最初是艳情。那时我正值青春期,男女之事对我很有吸引力,既希望赢得美丽少女的芳心,又不愿过早结婚,这在奉封建道德为美德的中国社会很容易被指为流氓,于是只好安排女主人公意外身亡,造成经典风格的爱情悲剧。如果说这些艳情小说帮我建立了早期的名声,也是因为这种安排暗合了中国男女流氓们的期许和幻想。当然这都是欺人之谈。中国的死亡率到底有多高我不知道,反正多数失去魅力的恋人不管你怎么想他,都活得很硬朗。一定要你把最难听的话说出来,彼此撕破脸才狠恨而去。这样写小说也不见得卑鄙,说一套做一套正是中国文人的强项。我写不下去的原因是中国社会越变越实在,少男少女已不把性交看成往马或牛身上烙印那样严酷的事,风行全国的道德法庭也陆续解散,如此再用牺牲别人成全自己的模式编织故事就显得过于浪漫。我自己对情感描写的热忱随着年纪增长也越来越为一种黑色的想法所代替。再写下去我怕我对女性的崇拜会受影响。
  在我的生活中,对我起了坏影响的都是男性。在中国并不丰富的文学传统中,男性角色大都是伪君子、卑鄙小人和迫害狂。这些脍炙人口的坏蛋恰恰不是女作家的有意控诉而均出自男作家笔下。可见人对自己的堕落的包容是有限的。明白地讲,我在成年过程中也不例外地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坏蛋。进入写作提供了我太多的自省机会,使我无法背对自己。我看到的自己的肮脏内心使我失去了谴责任何人的力量。我不知道这算哪门子的觉悟。反正我由此陷入了较深的罪恶感难以自拔,任何试图拯救自己的努力都是渎神和妨碍正义的。作为一个濒临绝境的人,我首先本能的反应是寻找替罪羊,转嫁责任。我写了一批被认为是确立了风格的小说。开开社会的玩笑。有评论认为我这批作品玩世不恭。我以为恰恰这批东西入世过深。以我之偏见,中国社会最可恶处在于伪善,而伪善风气的养成棍子在知识分子。中国历代统治者大都是流氓、武夫和外国人。他们无不利用知识分子驭民治国,刚巧中国的和尚不理俗务,世道人心,精神关怀又皆赖知识分子议论裁决,这就造成知识分子权大无边身兼二职:既是神甫又是官员。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信仰与利益,超凡成圣和过日子往上爬,再伟大的知识分子也难以自处二者兼得或割舍其一。于是伪善便成了普遍的选择。中国有很多神话,最大的神话就是知识分子受迫害。英勇无辜为国为民的知识分子先烈充斥史书文献。那些令人发指的罪行使人无不同情如果称不上是争相效法,结果掩盖了自相残杀的实质。杀知识分子的都是知识分子。说难听点,这就像两只狗为争一只骨头打架,你不能说被咬的那只不是狗咬的。对一只旁观的羊来说,那是狗们的私仇。即便这只狗是牧羊犬,到处跟人说它是为保护羊群受的伤。我自知罪孽无望故而在道德上持极端立场:你要装神弄鬼你就不许哪怕是看骨头一眼。否则你就失去了说话的权利,人人得以喊打。从小到大所感受到的,制度的严苛还是第二位,首先令人郁闷的就是层层精神榜样和恰成对照的无处不在的趋利避害。
  我年轻的时候有改造社会,开一代风气的雄心,文学可视为武器。对知识分子的嘲弄批判使我大有快感同时也失去最后的道义立场。站在知识分子立场批判知识分子亦是伪善,很难不沦为同党。站在小市民或政客立场又不免乌鸦落在猪背上,净看见猪黑了。这么走下去很难不走到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去,实在危险。更主要的是,攻击别人并不能开脱自己。我的个人生活一团糟。快感并不能支持我度过亲生。和别人的丑恶比,我自己的丑恶形象更触目惊心。如果我还有起码的真诚,首先应该面对自己才是。我对写别人写社会失去了兴趣。
  中国文学传统标榜“铁肩坦道义”,也只有圣人配,我不敢当。“为工农兵服务”抽去政治目的也正是那些流行艺术正大肆做的,有我不多,没我不少。
  自己的模式编织故事就显得过于浪漫。我自己对情感描写的热忱随着年纪增长也越来越为一种黑色的想法所代替。再写下去我怕我对女性的崇拜会受影响。
  中国是个极其阴柔的民族,审美趣味却像纳粹,偏好崇高壮美,一意孤行。误了几代人。应该还其本来面目。我将一路退到自己内心最阴暗的深处,从自我描写开始新写作。如果由此玷污了中国人的形象也是活该。我需要对自己进行一番心理治疗。你可以把这当作我的文学动机。
  注:这是在意大利一次会上的讲话。 我的最大弱点:爱自己——而且自己知道
        ——答何东问
  1。何:一两个月前,我还听别的朋友谈起,说你最新创作的一部长篇正卡在一个坎儿上,后来几次碰见你,也感觉你心思全放在写小说上。可没想到你后来这么快,就把新小说的第一部给完成,井交付了出版社。那我首先想问你,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打算写这部长篇的?又总共用了多长时间,才完成这部小说?
  王:九二年就动笔写过,没写下去,以后心有点涣散,不务正业,就拖了下去。每年想起这事,也写一点,始终没找着合适的形式,感觉也过于纷乱,加在一起大约开过20多万字的头,都废了,没进行下去。直到九七年,上帝亲自出面干预了,把别的路都给我堵死了,只好老老实实坐下来写小说。说来我这人也有点儿贱,非要走投无路才认真对待自己,但凡有机会,就要混。当年我走上这条路也是基于这种处境。别人听是矫情,其实我的意思是说,写小说是一个人的最后手段,什么都没了,这东西还能支持你。我这不是自嘲,而是抬高自己,这种心情写小说总比拿小说当敲门砖那种写作动机要高级一点。我认识的写得不错的作家,大都与现实格格不入,没几个是到处吃得开的人物,我想他们之所以拿起笔,一定也曾面对绝境。这是我的一个迷信,不到万不得已,写不好小说。
  现在成书的这本小说写作时间是九七年十月到九八年十月,差不多一年。本来也没想就此结尾,只进行到预想的一半,已经20多万字,怕太厚,干脆一分为二,余下的另外成书得了。我自己是把这本小说当作要写的这个大长篇的第一章。一章就20多万字,也是没想到,全写完恐怕也该死了。
  2。何:说起来很偶然也很碰巧,我在出版社见—上到了你的小说原稿,在得到编辑允许后,我翻看了前几十页内容。虽然只读了那么一点,什么问题也说明不了,但从小说的名字,还有我读后的直觉粗略印象,就是它的朴素和平常。换句话说,我首先感到了行文的疏极和流畅,它让我迫切地很想读下去。
  可现在有好多长篇小说买回家之后,让人不能率读的原因,就是它们即使从文字表面上看,也是非常紧张和压抑的。那么在你创作这部新长篇小说时,是否有某种反刻意,反经典、反时髦的意向?
  王:倒没刻意反什么,顾不上。要说刻意,也不过是刻意和自己过去区别。我最想的是给自己一个变化,若无新东西,我自己也觉得没意思。一个小说有一个小说的路子,像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相貌。我找这小说的相貌找了好几年,好容易找到了,没想过多么与众不同,只觉得这是惟一合适的,即便落入时髦什么的,也只得如此。如果你觉得它没那么紧张压抑,那大概和我写作时的心情有关,写小说这一年我是常常处于喜悦当中,有时还自鸣得意,得意自己还没失去对文字的驾驭能力。前些年,我差不多以为自己废了,像伤了手的弹钢琴的,对自己否定得很厉害。这次算得上瞎子复明。
  3。何:你现在完成的这部小说,是不是你原来在《我是王朔》里说要写的那部《残酷青春》?还是一部和过去所说,过去所写完全无关的新小说?它和你过去的小说,有没有创作上的连续性?
  王:是那部到处张扬过要跟《红楼梦》和《飘》一拼的小说。我是把标准定在不能比它们次的水平上。《红楼梦》是经典,《飘》是流行之王,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当然不能把标准定在《废都》和张爱玲那儿。做到做不到是另一回事。取法其上,得乎其中,也很可以了。我还就这么想了,不要脸就不要脸了。但不叫《残酷青春》这名字了。这名字现在看有点顾影自怜,又没逃过荒又没判过死刑,倒霉净是自找的,何残酷之有?可悲可笑再加点可耻,而已。所以还是它,但名字没有,我是说整个全书没名,等最后完了再说,也许有更贴的,没有,那就算了。照这个写法,一百多本也没准儿,谁还关心它整个叫什么呀。
  这小说跟我过去那些小说还是有一定关系的,主要在人物线索上。我是写自己的那类作家,俗称不大气,视野局限在个人一己之私的。我也没比谁多活一辈子,再写,还是那筐人。过去,写得太零碎,仅仅是一些侧面,也不兔情势所限,忽略了很多,夸张了一些,歪曲了大部分真相。我的想法是这次把我过去小说中的人物统统集合起来,给他们当然首先是给自己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觉得这很有意思,像又活了一次。重新目睹那些发生过的事,又和老朋友们在一起,真是百感交集。有时我觉得自己像在写遗书。
  4。何:你以前出版的四本《王朔文集》,我全都认真读过,有的还不止看了一遍。像《空中小姐》,即使今天在我看来,也是少见难得的一篇纯情小说。像《过把瘾就死》,其深刻也是今天许多爱情小说所不及的。可后来,到《顽主》,你的写作风格又完全变成了另一种风格。那么在你新创作的一部或是一系列小说之中,是否又将采用新的写作方式或说有什么风格变化?如果有,又将是一些什么新变化?能否先向读者透露一二?
  王:风格?这个词经常叫我困惑。老实说我不太想这事,这是非人力所能左右的,我倒想要约翰·勒卡雷那种冷淡的英国风格,可是学—儿不来。说到变化,我知道的是口语少了,书面语多了。这也不由我,活泼的口语大都出于少年之口,我不中轻了,强作少年状也可怜。中年了,还是稳重一点,描搐状物准确一点,可能有点啰嗦,有点伤感,青春一去不复返了么。我以为这情调是适合回忆一类故事的。我的同龄人应该都正经点儿了吧。身体再结实,也该看到自己生活的尽头了吧。前些天我往电脑里录资料,看到一些过去的报纸,上面有一些我当年的言论,看时觉得特别好玩,真是一些狂话,根本不考虑后果和对别人的刺激,难怪当时惹得有些人那么生气,我现在看也觉得这小子太不是东西了。那时年轻,确有几分拿人不当人,你别让我逮着开牙机会,逮着就没好话,见40岁以上的就灭。现在自己也40了,说不了那些气盛的话了,开始学一些老谋深算,锐气是不复当年了,谁要还想看我的小说解气,浇心中块垒什么的,肯定要失望。你们自己往上冲吧。
  5。何:有记者访问你时,请你对自己的小说作一个基本评价,你说自己的小说写作,起码在当今中国作家里也是独一份,那你自认为自己的小说最大的独特之处又在哪里?
  王:你是说过去吧?那还不明显吗?用活的语言写作,中国多吗?这不是狂话,是得天独厚。外省南方优秀作家无数,可是只能用书面语写作,他们那儿的方言和文字距离太远,大都找不到相对应的方块宇。咱们要是拼音文字,恐怕这块大陆上的文学也不是如今这副模样,你讲话:紧张压抑。当然这事关国家一统江山大业,我有时觉得中国几千年大局不堕,实在有拜这方块字之赐。像欧洲,想说什么话都按音拼得出来,再出几个作家,都各行其是了。
  独一份的关键就在这儿,我是用第一语言写作,别的作家都是第二语言。当然我也不是说满北京就我一人是作家。这里有三种情况:
  一是被老舍框住了:北京话写作我以为开山祖是曹雪芹,二世传人老舍。老舍影响很大,距今又为时不远,很多北京作家学他,当那是正宗北京话。其实话在北京的人都知道那是老北京话,现如今只有胡同里的老人才讲。由老舍那儿可以看到一种语言从口传到成文到规范——从活到死的全过程。水大漫不过山,跟着老舍跑的,能出息到哪儿去?
  二,人在北京也不说不懂北京话,两耳不闻窗外事,要不就觉得北京话土,不够雅驯,说话写文章也多用书面语,就愿意下这个工夫。这是一类。
  三,被我抢在先了。到现在我还常在北京的酒吧里遇到愤怒青年,有意写作,跟我是同一副笔墨,遭编辑退稿,认为全国有一个这样腔调的也就够了。
  另外,还有那组“顽主”群像,一般时评称为“痞子”的,我叫他“社会主义新人”。这两手是我的最大独特之处。
  7。何:在中外作家之中,有没有哪位作家或什么作品,对你最初的小说创作,构成了很大的影响?如果有,是哪位作家或作品?
  王:最初的?中国是曹雪芹和鲁迅,外国是雷马克和海明威。曹雪芹和雷马克是真正打动我心的,鲁迅和海明威是我觉得可以借鉴的,就是说前者使我不再轻视自己的生活,后者使我有了写作态度和书写形式。这是当初啊,后来大批中外作家不断影响我,这要开名单也很长。中国的,先是几个姓王的,王蒙王小波王安忆王山。王蒙的华丽文风,那种叠床架屋,一语多句,后边的不断倾覆前边的,最后造成多棱效果对我有直接影响,不瞒你说,我模仿来着,很过瘾,因为有时确实觉得一言难以穷尽,有时又觉得下什么断语也是偏狭。后三王是作品和我的某些生活经验重合,阅读时有亲和力,对他们我区别不开喜欢和影响的关系。王安忆对我有一个写作上的启发,是她《记实与虚构》中的人称角度,很奇特,当她用“孩子”这指谓讲故事时,有一种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同时存在的效果。再一个是上海的孙甘露。他的书面语是一个极致,可说是一句句都是晶体,匪夷所思,是上帝握着一个人的手写才有的那份神奇。我认为孙甘露是把中国文字发扬光大的第一人。他使我对书面语重新抱有尊敬,或可说敬畏。还有刘震云,他的幽默确实当得起“幽默感”三个字,有他在,我时常要考虑一下自己的分寸。还有林白,陈染,她们让我发现却原来我们还有那么大一块,深不可测的内心世界值得开发。跟你说,这意义差不多等于我又重新发现了一个自我。这个底不能再露了,再说下去好像我压根没自己想过什么似的,都是学先进。下面这些外国作家都是我喜欢的,只说名,为什么不讲了。英国的约翰·勒卡雷;美国的约瑟·海勒;法国的帕特里克·莫迪亚诺,佛朗索瓦·萨冈;日本的三岛由纪夫。还有一些外国作家,咱们这儿喜欢人家的人太多,都给念四俗了,我就别说了,好像跟着鹦鹉学舌似的。
  有一个人最近对我有很大影响,精神上的,就是意大利那个小丑达里奥·福。我只看过孟京辉改编导的那出戏《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的意外死亡》,那才是喜剧,其他搞喜剧的会在那个剧场中发抖,不说他。震动我的是他妻子,也是他的演出伙伴,在他成功后说的一番话。大意是他们本来意在讽刺的对象,意大利的中产阶级,以一种优雅的气度很雍容地接纳了他们,很欣赏,到剧场为自己的弱点放声大笑,用他们的教养把达里奥·福他们的批判化为笑料。达里奥·福的妻子很悲哀。你能想到我读到这番话的反应吗?我脸红。我为自己羞愧。我们这里环境多好,而我却曾用力去争取达里奥·福他们不屑的东西。
  8。何:你曾谈到,自己不愿写报纸杂志的随笔和短文,平时也真的很少见你写,你认为写这些小东西,是否会对你的小说创作,产生什么影响和妨碍?
  王:第一,写小说是玩命的工作,全身劲儿都得使上,平时就得攒着元气,到时候爆发力才强,面力也长。没事就胡写,感觉都零卖了,怎么才能言之有物不重复自己呀?第二,随笔杂文都得是真人真事,写惯了小说,笔野,受不了那份限制。我不是不说假话,写小说的嘛,专说假话,但我不愿打着真话的幌子说假话,咱们这儿大伙对实话也不是什么都受得了。说闲话就更没意思了,什么名牌啊,时尚啊,休闲啊,说那个干吗?婆婆妈妈。另外那也不值,写给报纸才能给几个钱?都是死数,按字论价,我不是没写过,最高拿过俩字一美元。那也不如书,抽版税,万一卖一千万本呢?我这辈子能卖的字就那么多,卖给这家就不能卖第二家,咱们是不是还得讲点职业道德?我不愿意年轻时累死,老了穷死,还想把版权传给我女儿呢。
  9.何:这两年国内作家写的长篇很多,一部跟着一部就像军备竞赛。而且学评论界和新闻媒介,对这几年中冒出来长篇小说什么说法和褒贬都有。那么你这几年看国内作家的长篇多吗?你怎么看目前国内长篇小说的刨作状况?你觉得哪部长篇写的还不错?
  王:好的有。我这算一部;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算一部;王安亿的《记实与虚构》,韩少功那个《马桥词典》都算。张洁有一本献给她妈的,名字志了,也算。《尘埃落定》也还可看。
  确实是不如中篇好的多。咱们国小说还是中篇可看的多。我最近看了很多杂志和中篇结集,每本都有几篇十分好看,新人老腕都有上佳表现。这说明咱们国作家状态还行,长中篇相比不就是个形式吗?只要写得好,短点也无妨。对于繁荣长篇,我倒有个建议,把文学期刊都撤了,只许写长篇,那就好了。文学期刊抓稿抓得很凶,一般作家一有好东西先被他们抢走。你看那些最活跃的,新起的,哪个不是在刊物上飞来飞去?立住了,成名了,再想写长篇,人也枯竭了。最好就是统统憋住,想零卖没门,写就是长篇,岂有不好的?
  10。何:作家史铁生曾说:王朔,钟阿城,陈村,是三个比较特殊的作家,别人看来挺平常挺一般的事儿,他们仨总能看出或说出点别人看不出的新鲜之处来,你能不能粗略的评价你们三位彼此的不同之处?
  王:先说我不同意你转述的史铁生之说。把平常事儿看出不平常来,能人多了,又何止我们仨儿,咱们国好多事儿乱不就乱在把平常事儿非看出新鲜来?
  陈村,我看他的小说不多,好像这几年不怎么写小说了。你说他的《鲜花和》好,我到“三联书店”去找,也没找到。这里只能说说对他随笔的印象。这人文章写得很刁,也很巧,是聪明人的作文,看似什么也没说,其实什么话也讲了,夸你还不如骂你呢,是那种好玩又不让你太舒服的东西。我以为他属于三十年代海派文人那一路。三十年代上海滩那些文人是很会讽刺人的,眼睛毒。看他们打笔仗那些文章,大狗小狗都叫得很好玩,也很有幽默感,彼此又有很大的雅量。依我之见,这才是文人之间当有的文字机缘,你来我往,指名道姓,都不许急,哪儿说哪儿了,见面还是朋友。这个传统失掉了很可惜。现在上海文人写文章都很正经,一副卫道的架势,要命名只能说是新海派了。当然上海也不光是陈村一个人文章写得好玩,有段时间我就特别爱看上海一个叫“小宝”的写的时评,既尖刻又得体,文笔可说又快又光,十分好看,每次看到都忍俊不禁。有一次是指名讽刺我的一些做派,看后还是笑,觉得写的妥切。有些生造的词我还是看他第一次用,譬如他讲余秋雨是“电视教授”“媒体英雄”。这人跟你一姓,真名叫何平,也是记者。后来在上海见到,一见如故,我当面表示了佩服。北京人老有优越感,以为上海人不懂幽默,光陈村何平两个就可以证明我们所见之谬了。
  阿城,我的天,这可不是一般人,史铁生拿我和他并列,真是高抬我了。我以为北京这地方每几十年就要有一个人成精,这几十年养成精的就是阿城。这个人,我是极其仰慕其人,若是下令,全国每人都必须追星,我就追阿城。那真不是吹的,你说他都会干什么吧,木匠,能打全套结婚家具;美术,能做电影美工;最不可思议的是他在美国自己组装老爷汽车,到店里买本书,弄一堆零件,在他们家楼下,一块块装上,自个喷漆,我亲眼所见,红色敞篷,阿城坐在里面端着一烟斗,跟大仙似的。他们家楼下的黑人都来跟他商量想买,就是说他不是装一辆自己玩,是以此为职业,卖。这是一般人能干的事吗?当然这车有一毛病,不能停坡上,有一次我们去一人家玩,阿城把车停在坡上,一拉手刹,手刹被他拿下来了。我住洛杉矾时,周末经常去阿城那个小圈子的聚会玩,听他神佩。各地风土人情,没他不懂的,什么左道偏门都知道,有鼻子有眼儿,该谐得一塌糊涂,那真是把人听得能笑的摔一边去,极其增智益寿。我还问过聚会中一人,他老这么说有重复么,那人说,她听了十年了,没一夜说得重样儿的。这样能说善说的人现在北京也很少见到了。十年前,北京各小圈子都有一个主佩人,每到傍晚,各家饭馆都可见一桌桌人围着一位爷谈笑风生,阿城就有那时节的风采。现在,往酒吧里一坐,每桌人都在打“跑得快”,要不就是摇头狂饮,地道的佩爷绝代了。我想,要是把中国作家都扔到一个荒岛上,不给吃的,最后活下来的那个人准是阿城,没准还能跟岛上的士人说上话,混得倍儿熟。
  说到文章,你一提这问题,我脑子里就有一比:我和陈村是那种油全浮在水面上的,阿城,是那种油全撇开只留下一汪清水的。论聪明,这个不好说谁更聪明;论见识,阿城显然在我辈之上。谁像他那样十年都在世界上跑,而且现在还在跑,这在文章中就显出来了。我看去年他在《收获》开的专栏,讲常识,句句都是断根儿的道理。同时在上面开专栏写“霜天话语”的余秋雨跟他一比,就显出力细,不过是一些世故的话,家常看法,不说也罢。
  这个人对活着比对写文章重视,幸亏如此,给我们留下了活着的空间。
  11。何:除了小说之外,你平时比较爱看的都是什么书?你现在还看不看什么报纸和杂志?如果看,你比较欣贸哪一类或哪一家报纸杂志?
  王:看什么书就别说了。杂志还是主要看文学和文艺类的,流行杂志抄上了也翻翻,不太过脑子,除非那上面有人写出特别恶心的文章才注意一下。有些女的,情调实在是不健康,风花雪月我们就不说什么了,老是顾影自怜是不是也该换换样儿了?报纸最近比较爱看足球类的。我也不是球迷,也不太看比赛,但最近发现足球报纸好看,一帮糙爷们儿,脾气都不好,有点事儿就在上面开骂。例是比文艺类报刊少很多曲里拐弯,有话直说,大概是我们国家最少避讳的一个领域。有时需要看看痛快的文字,否则,时间长了还以为中国人都不会说人话呢。
  12。何:我和好几位作家说起报纸和杂志,他们都对这些新闻或文化快餐没多大兴趣,甚至有的作家对报纸和记者根本就瞧不上眼,你个人是怎么看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
  王:跟哪儿都一样,有好的有沈的。总体水平不高,但又不是你们一家不高,咱们不是发展中国家吗?除了乒乓球和武术,哪一行水平都不高,各自提高吧。
  13。何:大概是在《编辑部的故事》火起来之后,你好像就把写小说暂时给撂下了,那你当时是写不出来了,还是有意放下不写了呢?
  王:这个好像在别处说过,不止一次。是写不出来了。本来想趁热打铁,一鼓作气,40岁以前说尽所有的话,之后换一个活法儿,好好享受人生。没戏。所以至今又,那叫什么来着?——重出江湖。
  14.何:在你的新小说即将出版之前,华艺出版社曾经出版了你的一本自选集,在这本书的前面,你写了一篇挺长的自序,我最早是在书店里边站着看完了它,当时觉得挺好,就买了你的自选集。可后来回家再细一读自序,就又觉得不好了,我感觉你好像在就关于你的小说的争议想论什么道理,而且行文和你以前写作一贯的流畅很不一样,我觉得好像有些滞涩。我以为你写的小说,看懂的也就看懂了,喜欢的也就喜欢了,但如果非要那些根本没想看懂或根本不想喜欢你的小说的人,你是怎么也和他们谈不通的,因为彼此完全不同也就根本无法沟通。那么,你那篇自序的目的,是想和别人、还是想和自己说情些什么道理?
  王:是想和别人也想和自己掰扯掰扯。这个事儿我也没难主意,一会儿是你那种思路,就让他们锁在他们的偏见和无知当中吧;一会儿又想,难道中国人之间真不具备起码的互相沟通的能力和那种彼此容忍的气量?写那个自序时,我正准备写眼下这部小说,重新面对文字,我有一个怀疑,对文字的怀疑。过去写的小说引起那么大的歧义,是不是中国语文本身不严谨,多音多义所致?这涉及到我使用什么风格书写自己的新故事。过去我是推祟简自流利的,能用对话表现就不另外叙事和心理猫写。这样写显然会出现这种效果:看懂就看懂了,没看懂的就似懂非懂,当成别的。特别是用北京话这种一个地方的方言写作,推河以南的读者很难领会那只言片语中的确切所指,发生误读也就怪不得人家。那就能因此把人家当傻瓜么?这二年无事,有时我也想想跟人家冲突争议的起因,很大程度上也是我态度蛮横,以无理对非议。很多人开始是在讲理,对错不管他,谁会全对呢?谁又会全错呢?譬如“痞子”,这命名狠准确,我觉得不对那是我不自知。老实讲,直到那个自序写完我才心领了这一称谓,不以为耻。想起一再与人争辩,指斥人家不懂人话,告人家我们这里痞子是有专指,也觉得自己迂阔。毕竟是对文学作品进行评价,又不是给伤写鉴定,人家当然可以引申出去,甚至言在此意在彼,本来也是借你说其他,又何苦笑人家言不及义。我也想起自己当时的用意,也是意在借争议炒作,也不是很光明正大,我个人在这里也有搅混水的做法。所以在出我过去作品自选集的时候,我有摆出一副讲理的架势的内心需要。
  我无意引入重新评价自己作品,讨个说法,重新包装什么的。我还是我,也希望众人继续坚持对我的过去看法。对所谓批评界,我还是认为那是一张皮,不是文学的根,与创作的发生无关,我也不承认他们的权威性。我这么写这么说不是和解,纯粹出于自省,找一种德国式的优越感:只有我们这种人,才会深刻反省自我。不过我确实希望,有那么一种气氛,大家都可以公开表达自己的喜欢以及不喜欢,都对反方的论点认真对待,拿对方当正经对手,不互相指为狗屎。我没权要求别人,只希望自己做到,输理恐怕兔不了,至少不输入。
  15。何:你以前写的好多小说,都被改编成了电影、电视剧,到目前为止,有你个人特别或比较满意的没有?如果有,是哪几部?为什么对它们满意?
  王:这个不说了,涉及到朋友和合作者,单方面表态对人家不公平。其实过去也说过,后来觉得不好。影视是集体创作,其中一员出来褒贬其他人比较卑鄙。也是常见一些导演在那儿喋喋不休,好像别人净给他添麻烦了,好,都是他的,甚觉可恶。由人推己,已经很为自己过去的一些大言不惭内羞。
  16。何:在所有的中国男女演员中,你认为哪位,还算能比较把握你的原著精神的?
  王:没人能把握住另外一个人。好演员能把握住自己就不错了。吃透原著也无非是为自己的另造踩上一脚弹簧。谁要看历史上的出生过的那个活奏始皇?都是想象中的,就看谁的想象有说服力了。如果有这个前提,不涉及演员优劣,我可以说:没有。
  17。何:你自己也曾参加过不少次对自己小说的改编剧本,而且我好像听你说过,写剧本特别破坏写小说的感觉,为什么会这样?
  王:这个牢骚我好像过去也发过。先说这里的剧本是指电影电视,不包括戏剧。中国的影视剧本仅仅是为动作做提示,本身没有文字要求,写清楚就行了,真正在那儿浓墨重彩,烘云托月的是摄影机。它是作者的书写工具,完成创作的手段,所谓语言习惯都不同,不是叫“镜头语言”吗?根本跟文字表达是两回事。你入了它那辙,一写就是它那一套,关键是标准搞乱了,自己看不出文字好赖了,一写就是一备忘录,是挺清楚,可小说是光清楚就行了吗?我写的又不是武侠小说,除了人物,事件,还要有文采呢,那是指语言本身精彩。写剧本等于是给摄影机做秘书,写小说等于是自己开公司,你让一做惯了秘书的人去当董事长、怎么看他还是个秘书。
  18。何:在你这次又从影视图转回到写长篇小说,完全改变写作路子,这中间你有没有遇到什么挫折困难和不适应?
  王:我没有完全改变写作路子。实际上我就没好好写过剧本,一上手我就发现路子不对,这些年净给他们对付来着。闲了若干年不拿笔,也是去去味儿的意思。至于挫折困难那都是正常的,不沾剧本,写小说当中也都会有,没有特别要向人哀告的。
  19。何:有一段时间,你个人几乎成了传媒上最热门的作家人物,在各种报纸上随时都能见到你的名字,没有一个国内作家,能像你那样在媒体上走红。可一旦你安静下来要写小说了,又能从报纸上消失得不见踪影。也有作家,就想在媒体走红,可就是红不起来,一旦红起来又自己收不住自己,你又是如何能活得这么收放自如的?
  王:你是说我吗?我怎么没觉得自己收放自如?我就是那红起来收不住自己的。前几年我在报上多阎腾明,有事儿没事儿给自己制造抛头露面的机会,鸡一嘴鸭一嘴,后来投影儿了,那也不是自己走的,是让人轰下去的。你不知道那会儿媒体都抵制我?嫌我说话不靠谱,着三不着两的,人品可疑,格调也不高。当然我后来自己也有点臊眉搭眼,好多年不于正经事,一本新作品没有,还这儿现呢?这会儿就吃老本儿,当名人,当媒体英雄,早点吧?
  20。何:上次和你闲聊天之中,你曾说过,还是回过头到作家圈里呆着心里感觉更踏实,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在这话的背后,是否有这样的意思:尽管你一直在影视围里连续获得成功,可即使如此,你还是认为自己客串在影视圈中,没有什么太大的劲?
  王:首先讲,我在影视圈确实可说是混迹其中,参与了一些影视创作,你说那叫连续成功,我知道那叫连续投机,压根谈不上有什么成就感。我的旧小说现在还在卖,还有大量盗版,那些影视有几个现在还能拿出来看的?我在人群中出入,遇到知道我的人,没人把我当影视圈的,都当我是个作家。偶有人问:听说你这几年搞影视了?言下十分惋惜。不瞒你说,从我搞影视,我家里人都看不起我,认为我是瞎混,糟践自个。我一开始还是把这当事业的,被说来说去,自己也觉得是在混了,也真丢了不少人。我也不是离开哪个圈儿就糟蹋哪个圈儿,如果你还记得我过去糟蹋作家的那些话。还是那句话,哪一行也有好的有次的。不过就大面儿上说,与作家,我认得的作家,比,影视圈从业人员,现在叫演艺界了吧?演艺界从业人员一般点的比例大一些。作家,你没法糊弄,全靠你自己,要出头必须回家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咱不算那些请人捉刀代笔的,这等人我也没把他当作家。怎么说也是凭本事吃饭,单打独斗,能出来的都是,香港人讲话:有料的。演艺界就不同了,集体创造,大拨哄,左牵黄,右擎苍,真有欺世盗名的。不会写找人写,没想法儿就开会,连改编带商量,拉拢一些媒体,馅媚一些领导,巴结一些大款,还就叫他成了事儿了。说百分之九十,打击面也宽了,起码有一半是头脑空空,一天到晚泡在酒桌上,见缝就钻,天下事一问三不知,就知道找谁蒙钱,找谁通过,找谁宣传,再加上一个找谁演,把这事当政治搞了。
  我也是一势利眼,也不乐意混在一圈里净是没本事的人,这就跟老和臭棋篓子下棋一样,时间长了,你也没段了。与人交际,又不想偷人钱,有点独到见解也是好的。这点作家就都不错,没谁跟谁重样儿的,都有自己的一路,爱不爱跟你说是一回事,只要开口,自有一段故事,总有几句话是听得进耳朵里去的。咱们这么说吧,拿中国叫得上号的作家和中国叫得上号的导演一起出来排队,哪边人多明?我当然是要往人多的队里站了。跟这么多优秀分子同事,我能不心里踏实吗?
  21。何:你现在还关注国产电视剧和电影吗?你感觉咱们的电影、电视剧和前两年有什么变化和突破吗?如果机会合适,你还会重新介入到影视圈里去吗?
  王:关注。但确实没什么可看的,所以实际上也很少看,不看,也就谈不上关注了。跟前些年的变化就是越来越没法儿看了。这个情况也得两说着,也不全赖从业人员素质低,有些前些年拍过好片子的导演,素质没问题,这二年也露了怯。电影学院一教授讲过,我就甭说是谁了。他说八十年代后期中国电影确立了一种普遍的艺术和技术标准,这二年很多新导演仓促拍的电影完全不讲究了,一性突出,二性皆无。这最可怕。电影生产有大小年,一两年不出好作品不要紧,标准乱了,什么时候再恢复就很难说了,也许又要一代人的努力。我理解他这番话的意思是指一些急功近利的导演只想着怎么通过,脑子里只有这一个标杆,甚至更为下作,专找一些能通过的其实远末成熟的本子去拍,以园自己的导演梦。这事我还真见过,有一剧组,本子一塌糊涂,哪儿都不挨着哪儿,一干人也知道要修改,但只按领导意见改,说改哪场就改哪场,多一步不走。领导通过了,皆大欢喜,自己也觉得通过了,立即投拍。这种心态实在不敢恭维。
  以我目前的心态,不会再介入影视了。在我能想象、计划得出的未来,也汲那个打算。能写小说的情况下,我是不会再干别的。
  22。何:你前一阵子在美国待了一段时间,感觉那边怎么样?你为什么不在那边长住?能否说说你对美国的种种感觉?
  王:这问题就不回答了。咱们只说中国的事。
  23。何:几乎所有读者,都一致认为你写的小说很具有挑战性,可你自己却说,其实你也是个个性非常脆弱的人,此话该如何解释?你能否自我评述一下自己这种文字内外的性格多重性?
  王:你说的挑战性是指挥不吝吧?这个多重性大概就是我们所说的人性。谢谢你如此恭维我,我确实是在自身上时时表现出极大的人性,一方面坚强,一方面脆弱。还有很多呢,譬如有时自信有时不自信;有时孤傲有时从众;有时宽大有时狭隘;有时高尚有时卑鄙;有时信佛有时无所畏惧。
  24。何:尽管有不少与你素不相识的人,对你先前小说中调佩和尖刻,都表示异议或反对;但只要有朋友一旦真的和你相处久了,就都一致认为你是很能吃亏的人,那么你这种待人的宽容,是一种本性使然,还是后来慢慢从生活经历中感悟出来的?
  王:我自知自己有多不宽容,所以我无法接受你的判分。我能吃的只是小亏和难与人争不得不院的亏,譬如一起吃饭买单;把车上比较舒服的座位让给更胖的同志。有些大亏,譬如一起合作少算钱或不给钱,我也可以吃,但吃了就会记住这人。一次可以,二次不行。我爱钱,但耻于谈钱,尤其在朋友之间,你要逼我张嘴跟你要了,那我就会根自己同时也把你恨了。我帮过一些人忙,很多人最后就黑不提白不提了。这些人我还当他们是朋友,但合作兔谈。
  25。何:除了写小说之外,你平时还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或业余爱好?
  王:没有。写小说就是全部喜怒哀乐了。这也是我有时厌恶写作的原因,太占脑子,干上了,还想干好,就跟出家差不多。
  有段时间贪杯,后来喝出毛病来了,不太敢了,梦里时常回昧。
  26。何:和你一旦接触多了,就会感到你性格深层中的腼腆和自我保护意识,这种个性的逐渐形成,是否和你小时候的生活有什么关联?我注意到,你在和别人交往之中,总能自然保持一定的距离,那么,在你出名以后,还有没有相处很深的朋友?你与朋友交往和相处的起码原则是什么?
  王:原则是只交酒肉朋友。这和我小时候生活有什么关系我也说不清,我也不是心理医生。我现在写这小说例有自我分析一下的动机,也许分析完了会有结论。我小时候很愉快,很多好朋友,都是一个院的。现在我一想到朋友这个词,还是觉得单指他们,虽然现在各自遭际不同,再见面也没多少话,但那份一想起来的亲近感大了以后交的朋友都赶不上。也许是小时候交的朋友印象太深了,妨碍了长大后和人的相处。我认识的很多人一聊起来都有这种感受,也不知是不是病态。总觉得像两世为人,小时候纯洁地生活过,现在活得再久也是苟延残喘。
  27。何:能不能公开一下,你个性中最大的弱点和长处?
  王:最大的?爱自己——而且自己知道。
  注:这个访谈是我书面回答的,因而收在集子里。 我看大众文化港台文化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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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前,我们提到香港经常说它是“文化沙漠”,这个说法在很长时间内使我们面对那个资本主义城市发达的经济和令人羡慕的生活水平多少能保持一点心理平衡。那个时候香港人的形象在我眼里是喧闹和艳俗的。我在广州、汕头机场曾亲眼看到他们一飞机一飞机地到达,花花绿绿地下来,人人穿着喇叭裤,戴着金戒指和太阳镜,手提录音机和大包小包的尼龙衣服,都是准备赠送大陆亲友的,随机同到的还有他们托运的无数彩色电视机,而那时汕头除了党政军机关电影院路灯其他地方一律没电,这些电视机录音机第二天便都高价卖给了北方来的倒爷。他们似乎人人都是财主,住满广州汕头仅有的几座酒店和华侨旅行社,每人进出都带着一大堆衣衫槛楼面带菜色的亲友团,一吃饭就开好几桌。我在电梯间经常听到他们认识不认识的互相大声抱怨国内亲戚的贪婪,国内酒店的服务差,有蚊子,想吃的东西吃不到。那时我还不太能分辨香港人和东南亚各国华侨的区别,现在想来那也不全是香港人,也有马来西亚、印尼和菲律宾等地的华人。随着他们的到来,城市中出现了餐厅中的伴宴演唱、的士、出售二手服装的摊贩市场和妓女,今天已成为我们生活方式或叫消费模式的那些商业活动在最初就是带着深深的香港烙印进来的。
  那时我不知道这也叫文化,餐厅中的伴宴演唱会发展到卡拉0K,酒吧乐队;的士会造成广播电台专为有车一族播放流行音乐;摊贩市场除了卖衣服也卖流行杂志盗版光盘和盗版软件;妓女,直接造就了歌舞厅夜总会桑拿室洗头房洗脚屋这些新兴娱乐产业的繁荣,更重要的是为流行小报地摊刊物乃至时装影视剧提供了耸人听闻和缠绵伤感的永远话题。
  当时我们的文化概念是不包括大众文化或叫消费文化的,也没有娱乐这个词,一提娱乐好像是下下棋,打打扑克,单位搞个舞会,自己跟自己找点乐儿。当时右派作家咸鱼翻身,争当“重放的鲜花”;知青作家头角峥嵘,排着队上场;谢晋的电影观众数以亿计;张暖忻郑洞天谢飞吴天明都是新人,每部戏都能轰动一时;随便一个作家或者导演随便一出手都能给人带来一个新观念和新感受。滕文骥在《生活的颤音》还是《苏醒》中让高飞和陈冲正经接了一个吻,便成了那年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真是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热闹喧嚣得一塌溯涂。这还仅仅是开始,文学上“伤痕”“反思”“寻根”之后紧紧跟着“垮掉的”刘索拉徐星,莫言这样的“魔幻中国流”,马原这样的文体革命之父。在王蒙宣布“文学失去轰动效应”之后,还应声而起池莉方方刘震云等人领军的“新写实主义”,苏童余华格非孙甘露等人的“先锋文学”。那时兄弟的“痞子文学”八字还没一撇,正在家里急得团团转。
  电影方面,吴天明高就西影厂厂长,钟惦斐给他指了方向:要摘中国自己的西部片。也就在张暖忻他们那拨“第四代”刚红透,一眨眼的工夫,“第五代”出手了,陈凯歌的《黄土地》和张军钊的《一个和八个》一下打破了中国人的欣赏习惯,接着是田壮壮的《盗马贼》《猎场扎撒》犹如大耳贴子似地贴在中国观众的脸上,扇晕一个算一个。那时大伙也算是群情激愤,特别是田壮壮说了那句“我的电影是给下一世纪观众拍的”之后。有意识地和大众保持距离,就是不为人民服务,还给嚷嚷出来,田壮壮是连作家带导演中的头一个。这个架直到张艺谋拍出《红高梁》才算打完,第五代走出象牙塔,谢晋谢幕,中国观众又被带入了新一轮的狂欢。
  好像这还不够乱,流行乐坛又在一片西北风声中沸腾了。在我印象中那都是一年当中前后脚的事儿,刘欢田震那英抗天模王迪孙国庆联抉出道,人民群众一点精神准备都没有,崔健又横空出世了,哑着大便干燥嗓儿一吼,竟如天上下刀子,纷纷击中中国人的麻筋儿。他还不是单一个人,看见他的同时也看见了他身后一片摇滚队伍,黑豹唐朝眼镜蛇什么的,早埋伏在我们周围,一声炮响,杀声四起,刀兵齐出。
  整个八十年代,我们是在目不暇接的文化盛宴中度过的,一个惊喜接一个惊喜,这时的港台文化只是一片曼妙的远景陪衬,只有当我们静下来的时候才能听到它们发自角落的袅袅余响。我听到它们的音乐在播放,看到它们的电影在上映,也见到路边书摊摆着它们的小说,从设想过这也是文化范畴内的东西,即便是有些人的作品哄传一时,也认为是小孩子的爱好,中学生的激动,并不把这视为成年人应该关心的事。在这儿,我想应该做一个区分,香港和台湾在我眼中是有高下的。说香港是文化沙漠在当时我是可以干脆认同的,说台湾也没有值得一提的文化表现我十分犹豫。尽管我有顽固执勤的信念相信我们的文化在华人文化圈中是最优越的,但要说我从没被台湾流传过来的东西打动过也太不凭良心。
  台湾人是后来的。他们人进大陆前,已先声夺人。我指的是邓丽君的歌。我最早听到她的歌是《绿岛小夜曲》和《香港之夜》,录在一盘质量很差的磁带上,买录音机搭过来的。那时我们这儿还在声嘶力竭地玩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很优美的情感也只会高亢尖利地表达出来,听到邓丽君的歌,毫不夸张地说,感到人性的一面在苏醒,一种结了壳的东西被软化和溶解。后来是侯德健、罗大佑,他们给我的耳朵定了一个标准,就是好歌确实不仅仅是悦耳,也有那个文学性,即对人内心深处清脆的打击。我得说他们丰富了我的情感。他们的歌是那种可以使你停下来对自己多看两眼的东西。侯、罗是流行音乐中的超凡脱俗之辈,除了摇蹬,我们这儿还没有能跟他们比肩而立的人物。
  还有李昂,比她稍逊的白先勇,他们是我读过的并认为是小说的为数不多的台湾作家,也许还应该加上陈映真,只是我读他的东西不多,无法论及。还有两个女子也不能不提,一个是席慕容一个是那个著名的三毛。她们的东西我不觉得有力量,较真儿地说那是次一等的文学,精神容量和感染程度相当于好的流行音乐,李宗盛童安格那一级,但我忘不了读她们东西时作为一个读者所受到的单纯的感动,那是使人想变小变透明的感动。她们的文字有水晶般的效果,能写出那样的文字也是才女了,也许我们还要十年,到八十年代出生的作家出现,才会有这副文笔。
  电影,当然要数侯孝贤杨德昌蔡明亮这批人,他们的创作和我们这儿的“第五代”可说是交相辉映,各不相让。蔡明亮的《爱情万岁》的作品气质更接近我们这儿的“第六代”,不那么宏大,找那个民族魂,更城市,更个人。依我之见,李安也应该算他们一伙的。对城市、现代化、现代化条件下的城市中的人与人关系,他们集体显得比我们的导演更有感受,把握经验也更充分,已经先我们一步跳出了中国人的仪式化的生活表象。
  老实说,我对台湾人的印象一直比香港人好,也许因为他们讲国语,很多人本来也是大陆过去的。我接触的台湾文化人,他们对中国文化的认真甚至在我看来都有些迂阔,那种方朴诚恳在大陆也是少见的,人好在骨子里,不但可以一起做事也能玩到一起去。纽约有个台湾来的华人导演叫皮特—王,居然一日京片子,跟他聊天聊老北京的事儿会感到自己是野的,外来的,这个时候就有强烈的感受:大家的文化背景是相同的。甚至那些台湾商人,也比香港商人多一些豪气,喝起酒来很仗义,当然也没准儿我接触的那几位正巧都是黑道来的。
  我说这话的意思是,即便是在热闹自大的年代,我也隐隐感到了来自海外华人文化的冲击,只是不能正视它,就本能而言,我倾向于忽略、贬低那些非本地的陌生的文化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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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九十年代,仿佛一夜之间中国就进入了消费时代,大众文化已不是天外隐雷,而是化作无数颗豆大的雨点儿结结实实落到了我们头上。我并没有意识到一个新时代已经到来,仅仅认为是经济繁荣后带来的生活方式的改变。我的文化观仍停留在过去,即认为文化是少数人的精神活动,非工业的,对大众是一个给与,带领和引导的单向关系,而不是相反。我依旧蔑视大众的自发趣味,一方面要得到他们,一方面决不肯跟他们混为一谈。不管知识分子对我多么排斥,强调我的知识结构、人品德行以至来历去向和他们的云泥之别,但是,对不起,我还是你们中的一员,至多是比较糟糕的那一种。我们的不同只是表面姿态的不同,时间久了,等咱们都老了,你会发现咱们其实一直是一伙,手心手背的区别,所谓痞子,也是文痞,古已有之,今后也不会绝种,咱们之间打的那些架,都叫窝里斗。
  我的朋友中首先意识到大众文化时代到来的是北京电视艺术中心的郑小龙。那时他们那个电视剧生产单位已经在全国屡次制造了轰动效应,《四世同堂》《凯旋在子夜》《便衣警察》等等,保持着一年打响一部的节奏。尽管这些戏有的本来也是通俗小说,有的属于主旋律,但生产过程还是所谓“精英文化”的模式,先找一部有基础的小说,由作者本人或资深编剧反复修改,锤字炼旬,再经过专家的多次严肃讨论,深入开掘原作中的思想深度,突出原作中的人文追求,然后细细拍来,简言之,不计成本,一切目的是为自己的,当然也要讲是为人民为艺术,实际上,主要满足的是创作者的成就感。甚至有这样的逻辑:只有创作者先得到满足人民大众才能,同时也就被满足了。
  一九八九年初,郑小龙和李晓明这一对当年北京电视艺术中心著名的狼和狈找到我们几个,谈到要搞一部电视剧,和以往其他电视剧不同的是这部戏要长,起码四十集,要低成本,全部在室内拍,多机,而且不找小说改编,也没有符合这个长度和拍摄要求的小说可供改编,郑小龙拿出的故事核儿或叫设想就是一张小报上几百宇的报道,剩下的都要仰仗大家现攒。有一个原因是直接促成他要搞这么一部戏的动机,他们中心在香山新落成了一个摄影棚,必须保证天天有戏拍,这个棚才不会亏本。室内剧这个概念则是得自当时正在中国电视台狂播的巴西电视剧《女奴》和《卞卡》。可以说,郑小龙意识到了作为一个电视剧生产组织要维持运转,指望作家深思熟虑之后拿出心血之作是来不及的,那等于靠天吃饭,要形成规模,讲究效益,必须走到工业化组织和工业化生产这一条路上来。
  这就是大众文化的运作模式了!对生产力提高的渴望改变了生产关系。一进入这个剧组我就感到了这一次与以往的不同,大家上来就达成了共识:这不是个人化创作,大家都把自己的追求和价值观放到一边,这部戏是给老百姓看的,所以这部戏的主题、趣味都要尊重老百姓的价值观和欣赏习惯,什么是老百姓的价值观和欣贷习根?这点大家也无争议,就是中国传统价值观,扬善抑恶,站在道德立场评判每一个人,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好人一生平安,坏人现世现报,用电影《平原游击队》中何翻译官的话说就是“祝你——祝你同样下场!”
  听起来可笑么?那时搞电视剧还要先端正态度,跟自己说明白了这个戏是要给老百姓看的。这在我,现在也不觉得荒谬。今天我每次参加影视剧的剧本策划和创作见到导演投资人都要先问:咱们这戏是给谁看的?给大众的和为自己的完全是两条思路,互不搭界。今天的大众也不像过去那样铁板一块,还要进一步问:是家庭妇女老干部?还是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时髦女青年?还是中学生小学生和累了一天的民工?这几大块互相的趣味也打架,也常常互相瞧不起。“愤青儿”一般就算了,不在考虑之列,别看他们嚷嚷得凶,似乎在社会上也是一股势力,但这帮子从来不花钱进电影院,晚上也全在街上飘着,不构成大宗的电影电视消费群体。
  这就是大众文化的游戏规则和职业道德!一旦决定了参加进来,你就要放弃自己的个性,艺术理想,甚至创作风格。大众文化最大的敌人就是作者自己的个性,除非这种个性恰巧正为大众所需要,譬如流行歌曲中总在唱的那种“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的生活态度。这态度看似背离了中国的传统价值观,但因其取意真诚又在更宽的层面被接受,唐诗专有这么一路怨府体,在根儿上并不冒犯自认为“这世上最善良”的中国人。对,我想大众文化的底线就在这里——不冒犯他人。在这之上,你尽可以展示学问,表演机趣,议论我们生活中的小是小非,有时也不妨作愤怒状,就是我们常说的“玩个性”,中国人一提正义总是很动感情,愤怒有时恰恰是最安全的。
  那部电视剧就是《渴望》。这名字是李晓明起的。他作为这部剧的第一编剧在一九八九年忙了一年,我们只是在角色设置,人物身份,人物关系,故事线索上胡乱出了些主意。那个过程像做数学题,求等式,有一个好人,就要设置一个不那么好的人;一个住胡同的,一个住楼的;一个热烈的,一个默默的;这个人要是太好了,那一定要在天平另一头把所有倒霉事扣她头上,才能让她一直好下去。所有角色的性格特征都是预先分配好的,像一盘棋上的车马炮,你只能直行,你只能斜着走,她必须隔一个打一个,这样才能把一盘棋下好下完,我们叫类型化,各司其职。演王亚茹的演员在拍摄过程中曾经不喜欢或叫不相信自己扮演的这个角色是合乎人情的,找导演谈,导演也许很同情她,但他也无法对这个角色进行根本性的调整,因为40集戏全指着这个搅屎棍子在里头搅了。我们搞的是一部大众文化产品也叫通俗文艺作品,通俗文艺有它自己的铁的规律,那是你无论抱有什么艺术洞察力和艺术良心也无从逾越的,它必须要情节密度,要戏剧冲突,要人物个个走极端。在这样的作品中追究作者的艺术抱负是痴人说梦,由此判定作者的文化立场也常常会发生误会。很多人谈到《渴望》中相对负面的王沪生一家,因其是知识分子家庭,就指作者有反智梗向,其实这一角色身份的设立纯系技术问题,本来大家的意思是写一个老干部家庭,因可能更易造成误指,遭小人口诬,便放弃了这个其实更典型方便叙事的人物身份。现在好了,现在有大款阶层,所以大家一想到要在剧中给好人设立一个对立面,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他们,这帮倒霉蛋,把人类的所有缺陷所有屎盆子都扣他们脑袋上,也没人心疼。
  永远不要同情有钱人!这也是大众文化一个响当当的主旋律,铁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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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渴望》播出后那个轰动劲儿使我初次领教了大众文化的可怕煽动性和对其他艺术审美能力的吞噬性。那也并没有使我觉得这是值得投身居间一浪的行当。艺术不是为大众的,这个观念在我头脑中根源蒂固。我想写的还是能够自我满足的小说,尽管那时已经有言论说我的小说其实就是通俗的东西。一九八八年我有四部小说改编成电影。那一年陈吴苏当主管电影的副部长,提出拍“娱乐片”的口号,其实那也是意在恢复电影这一大众文化产品的本来面目。那之前,我们都把电影当艺术或宣传工具。在我们这儿,很多常识都要重新提及,现在看一些前些年在报纸上正儿八经地严肃争论的文章,真是可叹,那些吵得不可开交似乎严重得要人命的问题都被时间回答了。陈吴苏提出拍娱乐片,我的小说因此受到青眯,所以我的小说有很大娱乐性,这个逻辑是成立的。娱乐性即通俗性,通俗性是大众文化的主要品格,这个逻辑也是成立的,所以我天生,本来,早就,一直就是大众文化的一员干将,这个定位1988年就已成公论。
  那时大家其实根本不知道大众文化为何物,我也不知道,很多嘴架打得稀里溯涂。当时的北影厂长宋崇说我的东西是“痞子写,痞子演,教育下一代新痞子”,由此引出“痞子论”。当时很多人都认为这话正中了我的作品的低俗性,我也认为这话贬低了我,在讨论会上我的朋友还用我的作品中抒情的那一面据以反驳。现在看来,正是这话肯定了我的文化精神。确实,我作品中真正有价值的就是那中间的痞子精神,而不是早期流露的那些青春期的迷倔和幻想,所谓抒情部分。这不是低俗,或者说低俗只是这种状态的表面,谁会为痞子的行状粗话格外感到受冒犯?中产阶级——如果说“资产阶级”在中国过分带有政治性的话,——及其他们循规蹈矩的生活方式和文明观念。真正大众文化的主流,举凡真善美,非札勿视,非礼勿听,教化文明,都是中产阶级价值观的反映。全世界的知识分子和小痞子都知道,所谓大众文化主流是中产阶级价值观的同义词。记得前二年莫言还曾写文章嘲笑张颐武提出的“中产阶级写作”,认为中国哪有什么中产阶级,饭还没吃饱呢。其实中产阶级有否不见得要从经济收入上划分,安于现状的,尊重既有社会等级和道德规范的都可在观念上列入中产阶级。所以,宋崇那番话与其说是站在官方立场精英立场对大众文化中糟粕的批判,不如说是站在中产阶级大众文化主流的立场对一种非我族类的文化精神发自内心的恐惧和厌恶。如果说宋崇的言论仅仅是一种本能的拒绝,邵牧君的评论则十分公开和自觉地站在中产阶级大众文化的主流立场说话。他是研究美国电影的专家,最早提出中国电影要向好莱坞学习,走好莱坞之路。好莱坞是什么?就是中产阶级价值观集大成者,也是宣传爱国主义的,也是尊重家庭伦理道德的,故事结尾也是大团圆的,正义终于战胜邪恶。他们是最尊重观众的,可以说把检查制度设在观众席上。古榕在拍《红天鹅》时邀请观众参与影片修改在我们这儿曾被作为新闻或说噱头暴炒,那在好莱坞则是一个制度。我在洛杉矾小住时,两次在街上被好莱坞的民意调查员拦住邀请前去观看刚拍好的新片,惟一的要求是看完填写现后感调查表,像洗发水厂商发放的用户调查表一样的格式。以这样的电影作为标准,痞子电影在邵牧君眼中自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那一个词,低俗。有意思的是邵牧君并不觉得自己像一个担心孩子学坏的家庭主妇,而表现得像一个艺术电影的拥护者。他谈论思想性,从这个角度批评低俗,这是那个时候批评的通常的混乱思维。大家都爱从思想性这个制高点出发判断一部作品的高下,并不管批评的对象属于哪个范畴的东西,也不顾及自己其实站在什么立场。最不要思想的就是大众文化了!他们只会高唱一个腔调:真善美。这不是思想,这只是社会大众一致要求的道德标准。别再把这两种东西混为一谈了。思想是发现,是抗拒,是让多数人不舒服的对人性本质和生活真实的揭露。拥护真善美的并认为这是文艺作品惟—应该表达的内容的人,你们都是大众文化的中坚力量,你们尽可以张扬你们的文化理想,赞美这样的作品,但别提“思想”二字,那跟你们没关系。你们的头脑中早就容不下思想了,只有一个个坚硬的道德礁石和数不清的快感神经。
  邵牧君早就不谈思想了,我看到他为贺岁片写捧场文章中大谈愉悦,把影片的成败量化为放映时剧场的笑声统计,这就对了,这就叫有的放矢,干什么陷喝什么。顺便说一旬,我这不是对邵牧君的贬低,绝没有时尚的一提谁为大众文化喝彩开道就意味着这个人堕落低级趣味的弦外之音。邵牧君有无思想那要看针对何事而言,我欣赏的是当他进行大众文化批评时应有的态度。
  还有一点至今颇为流行的批评混乱应该提到,大众文化的倡导者们往往在这一点上忘了自己是谁,胡乱把自己的手搭在了艺术之车上。这是一个经年沿用的惯词,早就失去了原始词义,叫“艺术的真实”。大众文化有自己的标准构置和法定梦境,万人同一的,一遇到搁不进去又是实实在在无可否认的存在,所谓“生活的真实”,他们就要祭起这个法宝,说“生活的真实不能取代艺术的真实”。好像艺术是和生活对立的,起码也是凌驾于生活之上的。这确实是一个弥天大谎,多少年来那些非艺术的文化亚文化包括大众文化以此自欺,进而欺世,心安理得地造假,还训练出一批广大群众,一谈艺术人人振振有辞,说来说去无非是要艺术变成一个让他舒服的东西,只提供他想看到的景象。“艺术的真实”这句话很重要咽,试想若没有这么一句诡辩,真善美就不可能成立了。生活中的人知道生活的残酷,在我看来,正是这份残酷构成了艺术的起源和艺术存在的全部合法性,生活的真实——即艺术,这是我的艺术观。从这个意义上说,“艺术的真实”是我区别非艺术的关键词,一说某作品达到了艺术的真实,好了,这是一假活儿,一定是为迎合某种社会需要而造。
  结论:大众文化早在大众文化兴起前便为社会所提倡了。我们对艺术理想最激烈的诉求其实不过是对大众文化的呼唤和向往,这一企盼甚至流露在对非大众文化的批判中。大众文化的精神和价值观早就、一直深深植根在我国各阶层人民的心中,从劳动人民到知识分子对接受这一文化根本不需要任何心理转变,或可说那正是我们的民族精神和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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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我那么不情愿,也自知自己和大众文化最根本的分歧点不可调和处在哪儿,而在九二年以后摇身一变成为大众文化的主力打手和摇唇鼓舌者,用谢冕的话说“最媚俗的中国作家”呢7这要从我为人的精明谈起。我是有些生意眼光和商业头脑的,改革开放初,我是第一批跑到广东沿海倒卖东西的那群“倒爷”中的一个,知道流通领域在整个商品生产环节中的重要性,就是我们说的“卖”。好东西生产出来,不会卖,什么也不是。这在今天是个常识,当时可未必,特别是像书这样的所谓精神产品,若说个“卖”字,似乎先失了人格。本来卖书也不应该作家自己去卖去咆喝,这是出版社的份内工作,可那时出版社一个个装得比什么都正经,羞羞答答,好像他们印书从来都不跟读者收钱,做的是慈善事业。记得那时去跟出版社谈版税,越是大社越假正经,闻“钱”色变,似乎我不但珐污了自己珐污了作家的称号也同时珐污了他们珐污了编辑工作的神圣,他们那个样子也许不该叫假正经,是真正经。有的一直在印我的书,白白印了几十万册捞得钵满盆满只给我一壶醋钱的出版社还在背后说我忘思负义,忘了是他们在当年“推出”了我。这话不说了,因为这段恩怨已经了啦,今天没有一个出版社再以作家的恩人自居,每个人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挣出来,写书也许是精神活动,出版则是一个商业活动,应建立在诚信互利的基础上,先谈操作后论意义谁也不欠谁的情这已成为普遍的共识。
  话说回来,九二年以前,尽管我已有了通俗作家的名声,据称作品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但这一说法并没有在图书销售上反映出来,单册图书销售始终在几万册徘徊(也许是出版社瞒了印数)。我对自己十分怀疑,没有任何显著的迹象证明我已经成名,如果别人说的是真的,市场不该是这个样子。当然我也意识到,如果问题不在我这里,那一定是在流通领域,换句话说,我这个牌子在消费者心目中还没有真正打响。再换句话说,我还需要强有力的广告推介,要打开市场,除了既有的文学人口还要唤醒潜在的文学消费者,用时髦的商业口号说,“引导消费”“制造需要”。毫无营养的口服液滋补药都是这么成功的。
  可是我没有钱去打广告,别说上电视台,就是在报屁股上登豆腐块也是单本图书那一点利润所得承受不起的。都说书贵,其实书价的一半要叫批发商零售商拿走,另一半的一半是印刷成本,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出版社和作者一分也就是各自回家过日子的钱。我多么希望中国也有那种集出版营销于一身的大出版集团,只有这样的大家伙才有可能把广告打得满天飞,不计较一城一地的得失。单打独斗,除非我爸爸是一亿万富翁,可要他是这么一块料,我还用拿书挣这份小钱么?我就为艺术而艺术了。我也想过,清夜难眠,们心自问:可不可以只爱真理不爱钱,像自古以来传说中的文人一样,锥心泣血,拿自己练丹,一生潦倒,活着受罪,图他个死后让后人钦佩。想了又想,不能!现在是什么社会?英雄辈出的社会,信息爆炸的社会,这是拿生命赌明天田!这个险冒不得。而且且慢;谁说当作家就活该穷死?是,有穷死的,曹雪芹,我就知道这一位,那时候不是没稿费么?那是社会不公平,咱不是不能再让那人间悲剧重演么?强调艺术和金钱不能兼得的人还老爱拿梵高做例子,那我这儿还有一毕加索呢,这厮挣了多少钱,你能说他比没挣着钱的画差么?两回事,艺术和钱不打架。我就敢放这话:你说一个穷死的,我给你举出三个富得流油的。鲁迅怎么样,在稿费问题上也决不清高,什么好朋友,少一个子儿不行!我给他算过,最盛时期,每个月有上千大洋进账。当时一个奶妈一个月挣多少钱?三块钱。当一个作家容易么?想挣点钱先要摆出这么多说道。都是叫那帮正人君子害的,天天说钱是万恶之源,君子晓于义,小人晓于利,弄得我们这种老实巴交的读书郎一提钱就有极大的心理障碍。年轻人啊,你们真是不知道我们是从一个社会风气多么虚伪的时代过来的。
  为什么越是老作家越是激昂,越跟钱过不去?他们也是悲剧人物,年轻时能写,没挣着钱,或者挣了点花光了,中年以后被人养起来,不死不活,老了,就见晚景日渐凄凉,记性也不大好了,恍惚间便以为自己一辈子与真理相伴,工资那都不叫钱。看到他们,我更多的是同情,作家,就是一奶牛,奶水再足,也架不住天天挤,狂挤,没一辈子都出奶的,都有被挤于那一天,不趁有奶的时候存些奶粉钱,老了也只有清水冷猪头找个庙堂扮庄严相这一条路好走了。我尊重他们,但也对自己发下毒誓:再也不能那样活!
  九一年中我完成了自己前期的主要创作,脑子空了,下一次“起范儿”还不知猴年马月,眼下,当务之急要把这批已完成的作品卖个好价钱,出版社是指不上了,还是国际歌里那句话: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这个词我记不住了),全靠我们自己。
  这时,我抬头看见大众文化在向我招手。大众文化在那一年集中表现在报纸周末版的出现,大量的以报道影视娱乐、明星花絮为内容的小报上了街头。那时大家还比较老土,也不那么休闲,时尚还是不良少年专利,汽车房屋电脑股票名衣名鞋美容美食怎么讨女人欢心怎么留住老公心这些污七八糟的东西似乎还不是正经报纸好意思登的,大家还不愿意只关心自己,想轻松一点也仅仅把格调降到电视剧及其从业人员身上,那看上去还像是和正经文化沾点边儿。那是电视剧的黄金时代,小报上全是电视剧的鸡零狗碎,流行音乐也要借助电视剧才能流行,歌星们四处托路子给电视剧唱主题歌,一部电视剧红了一个歌星那是常事。电影就是那年开始走下坡路,没了观众缘,电影演员走在街上“掉人堆里就找不出来”。二流电影导演拍个片子想在小报上炒个消息都很难。直到九五年美国大片进来国产片也跟着搞了一次小高潮,确实拍了一些好看的片子,也学了一些商业发行的小伎俩才在小报上卷土重来。
  还用再想辙么?路就在眼前,这就是不要钱的话广告隅,我要创牌子推销自己,搞电视剧就是了。我一直是拿电视剧当给自己打广告看待的,拍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机会到小报上说疯话去,混个名儿熟,读者一见书皮儿,咦,这不是昨天还在报上放狂话那位么?丫都写了什么呀我得瞧瞧。这一招相当管用,九二年我见了足有两三百名记者,都见到了,大报小报,北京外地,同一张报纸见了文艺版的见影视版,见了副刊的见周末版的,自己也说乱了,惟恐红不透,惟恐声音不能遍及全国城乡各地。与此同时,图书销售应声而涨,每本均破十万大关,且持续节节上升。到当年底,我看着镜子里自己日渐发福的身材和吃胖了的脸,对自己说:你小子算混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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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事也怕自己亲自动手去于一干,一于就知道没有说起来看上去那么简单,那么容易。我在骨子里还是一老派的人,凡事追求圆满,做贼也要做到最好。搞电视剧那会儿我还是有梦想的,希望在电视剧中多少能寄托一些情怀和个人趣味,借助这一强有力的传播手段把自己想说的一些话,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传达出去。我那时既自大又天真,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记得那时关于电视剧有一个争论:它是更靠电影还是更靠戏剧?这不纯是形式之争,靠电影就要讲究画面,讲究光效,实景拍摄;靠戏剧就是三堵墙,固定机位,大平光,在摄影棚里技洋片。这其实是在讨论电视剧的功能和定位。靠电影意思是指它还能讲一些有关个人的故工事,不那么长,连篇累牍,还可以手工制作,精心打磨,还是导演想象的产物;靠戏剧则完全是工厂化生产,一切服从制片人的利益,用最小的成本生产最长的剧集。形式有时就是对意义的决定,这个大家当时也都意识到了。记得当时北京这一圈人都是支持靠电影的,室内电视剧的始作俑者郑小龙最为坚决,他用行动回答了这个问题,就是带队到美国拍摄了《北京人在纽约》。北京电视艺术中心在他的主持下又回到了八十年代搞作品的方向和工作方式,强调作品意义,强调画面丰富,强调导演个人的才华,凡可使人激动的戏,投入不计回报,推求尽善尽美。我一直觉得郑小龙的个人气质更像一个导演而非精明的制片商,也不是他不懂得做商人的要则,而是他一旦激动起来,艺术家的感情就会代替商人的铁石心肠。今天,市场已经证明当时的争论我们都错了,在屏幕上站住脚并大行其道的都是戏剧化的模式化生产的活人连环画,辉煌一时的北京电视艺术中心沉默了,基本退出了电视剧观众的视野。当然这里还有其他非人力所能挽回近于不可抗拒的天灾原因。九六年到九七年“长青藤剧场”有一批电视剧没能在北京播出,其中有的本来很有希望获得反响。《牵手》这个剧本最早也是到了他们手里,因为情势所迫,放了出去。但我也怀疑即便这几部重头戏如愿播了如愿打响了,郑小龙又何以为继?顶多是再支撑几年。他不是大众文化的心甘情愿的皈依者,搞电视剧一开始就是误会,他要实现自己的艺术梦压根就不该拍电视剧,何必像电影呢?直接去拍电影好了。
  我的问题还不是像郑小龙一样是一个过分坚持的问题。表错情认错对象是同样的,但走向末路的过程中更带有投机和闹剧的色彩,就是那种“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的自以为聪明的人大都无法逃脱的宿俞下场。我以为我能在中间骑墙,既是低成本的,室内的,流水线生产的,又能承载意义。《编辑部的故事》的成功使我看到了这种可能性,今天我知道那叫“形势比人强”,得力于时代交替间大家一时的非本能需要,当时我却以为这说明观众具有无限包容性和可塑性,可以让我乱来,任何一点新鲜的挑战或叫挑衅都会令他们兴奋不已并一路尾随——好电视剧有这一点就够了。《海马歌舞厅》是对《编辑部的故事》的一次拙劣的徒有其表的摹仿。这个戏只证明了一点:好作家并不是好作品的同义词。他们糊弄起人来和一般心智未开的笨蛋无二。无聊就是无聊,这里面没有谁无聊得更有趣一点之分。对电视剧的轻视和名日工厂化的集体编剧实为梁山聚义般地坐地分赃,使这批说起来都狠优秀的作家纷纷回到了他们还不认字的儿童时代。我真正用过心的电视剧是《爱你没商量》。那个戏是我和总政话剧团的王海鸰合作的,后来四川作家乔瑜也参加了进来。本意还是要写一个通俗的爱情故事,在和北京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的张和平老潘谈故事时大家都很明确,不要搞追求,不要搞政治指涉,俏皮话也不要,就要一个悲悲切切,揉碎人心的情歌小唱,哭死一个算一个。好像是张和平讲的,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关于电视剧生产要求的明确尺度:二老满意——老百姓和老干部。
  我对这个标准并无反感和抵触,同意在这个界限内工作。技线索,写梗概,我们都是自觉按照通俗故事应有的一波三折,一唱三叹这个节奏布置的。当然那时经验不够,节奏还是慢了,一集戏现在至少要40场,当时我们只搞到15场,这且不去说它,这是上技术问题,意识到了就能修正。真正的麻烦出在写作当中。我自己甚至都没意识到,思想上是通的,写的时候按理也不该有什么故意和强迫执锄。这个问题是王海鸰发现的,她发现我在剧本中写到人与人关系时强烈流露出了我的一贯观念:“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有意无意地在贬低地位在上者文化程度偏深者。我们为此激烈争论,她也不是个卫道士,只是反对在一部通俗电视剧中加进作者过多的个人倾向或日趣味。她不能说服我,因为我们的争论往往从具体情节上升到艺术诡辩——我是指我。争着争着我们都忘了我们是在谈一部通俗的假定的要“二老”满意的电视剧,谈及对人的认识,社会的现状,我这种激进的观点便会不知不觉占了上风。激进的总是比务实的在话语上更具道义优势。这样,尽管王海鸰也坚持了她自己的观点,剧本中也处处留下了妥协的痕迹,但在最后还是更多地向我的价值观方向倾斜。后20集的编剧乔瑜跟我也是臭味相投的人,他是那种有古风的才子作家,每动笔前必喝斤半白酒,半醉半醒间一挥万言,他笔下的人物除了目中无人话语连珠还增添了不少四川匪气。
  这个戏写完起码我和乔渝是有痛快感的,在行文当中发泄了自己的态度。播出时反映不很理想。关于这部戏的成败当时也有很多说法,我个人感到,最大的失着在于我们没有尊重电视剧的规律,最终受到了规律的惩罚。就拿女主角来说,通俗剧的女主角应该美丽,善良,面貌举止对观众具有亲和力,一般来说应该是偶像级的。我们选择了实力派的女演员,因为我们自认为这个戏人物性格开合大,心理复杂多变,非有深度的演员不能胜任。当女演员遭遇情感不幸和事业困境乃至失明这样毁灭性的人生打击,她应该庄敬自强,临危不乱,始终保持仪表的干净和动人的微笑,用那个该死的词说:优雅。这才是大家要的样子。而我们放纵了她,要她愤怒,要她迢遏,要她变态,最要命也是最冒犯观众的是要她失去善良,对所有那些并不亏待她的人破口大骂。我们认为这是真实,一个突然失去一切的入应该有这么个过程,必须强化这个下降的深度,最后当她恢复自尊和人性时才动人。我们真是糊涂,电视剧一天播一集,每集间隔24小时,在这24小时里观众上班、逛街、打情骂俏,柴米油盐,早就不在你的规定情景之中了,怎么能够和一场接一场往下演的剧中人感同身受?他们甚至会忘了你是为了什么动怒,即便记得也在24小时之内解除了那一份感情冲击,白天在班上就已做过理性分析。中国人对苦难是很熟悉的,也大都具有极强的抗打击能力,对苦难也都有一套自己的应对方法,那大致是默默忍受。看到一个人不肯忍受,还以此自娇,要挟他人,心中一定不快的。中国人的同情心十分丰富,但并不慷概,一般只施予跟自己境遇相像的人,由己度人是启动同情心的钥匙。一个女演员鼻涕一把眼泪一把,蓬头垢面,就失去了供人怜香借玉的本钱,这张脸观众久望也会望面生厌。
  这部戏我首先是觉得非常对不起宋丹丹,这实际上是在很大程度上伤了她的“腕儿”。事后反省,我的认识是,我们是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用错误的方式对错误的对象表达了一把没人需要的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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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爱你没商量》之后,我没再写过电视土剧,我接受了这样一个观念或叫现实:大众文化中大众是至高无上的,他们的喜好就是衡量一部作品成败的惟一尺度,伤不能说我在这部作品中有种种观念上的突破,手法上的创新面最终未被大多数人接受,那还叫失败。一本书可以反复阅读,常年销售,所谓“艺术生命力长久”其实还包含着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一直在卖。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到今天每年在全世界还有百万美元的版税收入,出版商除了眼前利益还能赌一把预期值。而电视剧,大都只能一次性播出,一次性回收,相形之下,投资人所冒的风险远大于出版图书。还有成本,写书的投入总是无形的,仅限于个人的脑力支付,电视剧的拍摄则是实打实的以日为计的金钱开销。脑力付出吃肉能补回来,金钱付出只能用金钱回报扯乎。所以,这是商业。
  过去人们批评那些晦涩的过分个人化的作品总爱说“浪费人民的钱”,实际上,九二年以降,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电影电视剧拍摄已经不是“人民的钱”——如果我们说的“人民的钱”严格是指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这个概念的话——都是各个独立法人公司甚至境外资金,也叫“个人的钱”了。这里有不少是玩票性质,特别是早期,一个买卖人,因为别的投机生意挣了钱,年轻的时候好过文艺,或者有个做演员的女朋友,自娱娱人,投把钱拍个片子,我们叫这“不是好来的钱”。但总的趋势,这些个人投资是拿这事当生意做的,要讲回报的。很多大的公司都意识到文化市场是一桩大买卖,回报串极高,即便在我们国家还处于发展初期,风险也同时极高,但也都乐意先伸只脚进来,趟趟这道深水,试试深浅。
  商人,心中是最装着人民的,在这里“一切为了人民”和“一切为了金钱”这两个口号是不打架的,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的同时也是利润最丰厚的。只有知识分子、艺术家在这个问题上才会有观念冲突,甚至觉得需要一个痛苦的转变认识过程,对商人而言,这从来就不是个问题。媚俗?对了,摘大众文化就是要媚俗,在商言商,俗是什么?是多数人的习惯和约定,我们不把话说得这么难听,我们叫“为人民服务”。学院派知识分子可以从各种角度批判大众文化,就是不要从“人民性”这个立场出发,因为那是大众文化本身的立场。
  认识到大众文化的商业本来面目不是一件轻松的事,那几乎和我过去接受的全部“文化”的概念相悼,认同这个差不多等于放弃“文化”本身。如果我想在这方面有所作为,第一件事是忘掉自己的创作,学会用一个纯粹的商人眼光看待这件事。
  九五年我和叶大鹰搞了一个“时事公司”,想在大众文化市场的开辟上真正按商业规律操作一次。我认为我那时的思路是正确的,到今天我也这么认为,大众文化必须结束小打小闹,自发的,完全依赖从业人员的灵感出作品的状况。它是一个产业,就要按产业的要求布局,要有规模,要从基本建设开始,像搞房地产,先圈地,再修路,通水通电,然后成片起楼,大投入大产出。
  我也曾私下和时大鹰聊过,你得对投资人讲明白,咱们不是来挣小钱的,咱们是来花钱的。像当时遍布北京几百家小影视公司那样,拍一部戏,卖一部,挣一部的钱,可以不可以?可以,但是我不喜欢那种作坊式的,家庭手工制作。大众文化市场这是一片荒地,愚公移山的搞法一辈子也无出头之日,要搞,就像深—止圳那样,建立起—座城市。现在花多少钱,将来就有挣多大钱的盘子。
  当时我做了一个预算,每年投入一千万,连续投入三年,从第四年再考虑赢利。这个钱投到哪里呢?全部投到剧本创作,一是买下全国优秀作家将要发表的小说的影视改编优先权;二是自己拉起一支年轻编剧队伍。这个胃口很大,每年一千万已经是最低标准,考虑到投资人的承受能力,若依我性子,怎么也要一年一个亿才对得起这些作家的劳动,才能在这个领域形成垄断。
  剧本是影视作品的基础这不用我说大家也知道。把全国作家一网打尽也就掌握了影视创作的龙头。当然我指的是那些作品一向非常适宜影视改编的和势头正好潜力无穷的,这在全国也不过区区百人。另一方面是年轻人,我想起码先从北京各高校中文系和电影学院戏剧学院这两个专业院校的戏文系过一遍,筛选出所有有写作能力的小孩,跟他们签约,像培养包装歌星那样让他们一步步走上职业编剧之路。不是严肃写作,是工厂流水线上的机器人,专写警匪的,专写言情的,专写情景喜剧的,分门别类,像动物园的笼子,到狮虎山里边就能看大型猫料动物,到鸣禽馆就能听到一片鸟叫。我们缺这样的职业写手,像琼瑶金庸那样一门灵的专门家。大众文化要想持续不间断地蓬勃发展,必须类型化,模式化,像京剧的角色一样各分行当。不进行管理,有意识地引导,我们的作家总会写着写着情不自禁地转向个人内心。就本质说,我们的作家没有一个是把人民大众真正放在自己之上的,也就是那么说说,或者干脆把自己混同于大众,明明为自己硬要说这才是为大众。这是大陆的文学传统,作家的可贵在于他有自己的心灵,哪怕是和大众一时对立的,面最终他们总能在某种层面上获得一致。平时我是同意这个观点的,但在大众文化的具体操作中这是不能容忍的。已成名的作家改也难,这个事还要从娃娃抓起。
  我想从我们这一代在我手上建立一个模式,一个生产线,每年都有合格的功能各异的写手源源不断定下生产线,补充到大众文化的建设高潮中去。伟大的、天才的、独一无二的作家是可遇不可求的,那是奇迹。而我们的日常生活则需要大批兢兢业业的踏踏实实的心中只有别人惟独没有他自己的写作工人。没有他们,我们的生活也会寂寞。时代发展到这一步,这样紧张激烈,我们的感官需要也是空前的,在吃喝技摄睡的同时,耳朵眼睛和身体所能牵动的副交感神经都有权索取刺激,就是说,要有动静,大量的动静,一刻不停的动静,只要打开电视,拧开音响开关,它就要在里面,而且种类齐全,想心惊吗?有!想感伤吗?有!想乐一下吗?也有!这是人民的愿望,作为一个商人,有义务满足他们,用时髦的话说,这就叫“双赢”。
  你可以看出我是一个好大喜功的人,头脑像一个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计委工作人员,一想,就是全国如何如何,从这点上说,我还不是一个真正的商人。对于我的宏伟设想,时大鹰没说什么,从他看我的眼神,有点儿由着我胡闹的意思。特别伟大的愿望如果不亲眼看着它结结实实摔到地上,事先讲道理一般很难被听进去。他转身去俄罗斯拍他的《红樱桃》去了。九五年夏天,我每天煞有介事地去办公室上班,签了一批作家,找了一拨小孩写手,按类型开始组织人手写剧本,花钱如流水。我的第一个问题是,其实我也并不懂应该怎样写剧本才算符合大市场的要求。这期间我们曾和香工港麦当雄工作室有过合作,还有其他一些香港影视公司的朋友听说我们搞了这么一摊子,主动前来给我们提供业务上的帮助,看看有无合作的可能,意即能不能找到他们合用的剧本。他们都是很有经验的商业电影导演和制片商,教会了我一些做商业电影电视剧应该具备的基本眼光和整套工艺流程的设计方案。这时我才发现,很多香港电影公司已经进到大陆来了,在北京和其他主要城市设立了常驻机构,抓人才抓题材。他们看准了大陆在大众文化市场上的空白点和无序状态,尽管当时他们大都还没挣到钱,也叹苦经,但其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前瞻姿态已经十分突出和醒目了。
  那时我还很乐观,认为大众文化必须建立在本士土壤上,这是我们的天然优势。一些美国影片公司驻北京人员的观点也支持了我的这种自信,他们讲:电影,美国可以横扫全球,电视剧没这个成功的先例,一定要本土化,他们若介入也只是以资金的方式,编导、演员、故事、趣味一定要中国的。
  麦当雄讲过的一句话没有引起我的足够重视,他讲他发现一个规律,凡是在内地受欢迎的剧目拿到香港去不见得卖,反过来,凡是在香港卖的拿到内地就一定卖。他的结论是:要搞就搞合乎香港趣味的。我只听进去了他的前半句话,内地的戏拿到香港不卖,也只是在更强调内地香港社情民心不同这层面上听了进去,反证了我认为香港影视剧在内地终难成气候的坚定观念。后半句,香港的戏拿到内地一定卖!我不以为然,因为我不看。这就是以偏概全了,这就是一时障目,不见泰山了。我还以为香港戏仅限于粤语方言区和中小城市那些半文盲的民工和情感幼稚的中小学生范围内流行,孰不知中小学生已经长大了,开始上大学或者进入社会工作,香港电影电视剧流行音乐合力经过十数年默默的群众普及和“从娃娃抓起”,星星之火正在燎原,两年之后,我们每个人都将感到它的灼人温度,看到它在我们面前无处不在地燃烧。
  麦当雄借给我看了很多香港录像带,一开始多是他那个工作室拍摄的片子,后来超出了这个范围。我正经看香港电影,大约就是从那时起。那之前,我对香港电影的认识也就是老“风凰”“长城”拍的《画皮》《三笑》什么的,再就是王晶那些胡闹的片子,觉得很吵,看两眼就烦了。惟一印象好的是在赵宝刚家看过一部刘德华和吴倩莲演的《天若有情》第一部,觉得吴很动人,刘也算劲头十足。从麦当雄那里我多少对香港电影有了一个新的观感,凭良心说,有些片子拍得相当不错,大陆拍不出来。《跋豪》《英雄本色》《赌神》这些黑帮片或叫英雄片拍得都不逊于好莱坞,周润发是个了不起的明星,刘德华早期也好,周星驰好坏参半,成龙在《红番区》之前那些警察系列一般,不那么过瘾。看《阿飞正传》是个始终被感动的过程,心中暗惊,香港也有这样好的艺术片,后来知道此片导演叫王家卫,又看过他的《东邪西毒》《重庆森林》。窃以为这个人是给香港电影拔粪的人物,有他在,还真不好讲香港是文化沙漠这个话。还有关锦鹏、许鞍华,那些片子拍得也一点不寒碜。年轻的里头有个陈果,拍的《香港制造》《去年烟花特别多》,那是正经的艺术片,连那个沉闷劲儿和大陆的那些年轻艺术片导演的作品都很相像。还有“银都”拍中过的一个《童党》,好像是张鑫言的,也好。还有一部最近看的,《飞一般爱情小说》,导演不知是谁。好看得不得了,手法之流畅诡异,大陆年轻导演倒显出笨,拍东西太使拙劲儿。有一天,我曾和一个香港电影热爱者互数香港电影和大陆电影的好看片子,他说一个,我说一个,说了一会儿,我这儿没了,他还在那儿滔滔不绝。尽管感情上很难接受,我也不得不承认,在商业电影这一块,香港远走在我们前面,说香港电影、印度电影和好莱坞电影在全世界商业电影市场三足鼎立,这也真不是瞎说。
  那个时候我已经有点悲观,主要也不是香港电影难以企及,而是我找的那些写手实在不行。也不要你有思想也不要你有灵气,甚至都不要你出构思,只是要你在既定的故事中加进一些人话,这就做不到,一写就是假招子一写就是假招子,好像他们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别的不知道,恋爱总谈过吧?为什么一男一女相遇都不能说点可人疼的话?我非常不愿意讲年轻人的坏话,因为他们不会老这个样子,还有未来。但我还是要说,他们中的很多人,包括那些自以为敏感时尚的艺术青年,都不大会说自己的话了。港台流行音乐已经替他们把他们要说的话说了,当他们想自我表达时,总是有现成的句子供他们表达,句式,语感,所传达的情绪非常接近一句不知什么时候飘进耳朵的流行歌词。有的听上去新鲜,有的也有趣,但大家都那么说,也就成了套话、时兴话,——他们小时候都是听港台歌长大的吧?
  大众文化的转向总是先发生在街谈巷议之中,先发生在年轻人当中,他们是潮流的带领者,当他们都变了腔调之后,紧接着电影电视都会随之一变。
7
  在“时事公司”的日子非常难熬。每天谈剧本,毫无炔感可言。那是做减法,这个不行,那个超出了我们故事想要说的事儿。我们想说什么事?什么事也没有,我们只想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几百集几千集电视剧的主题。那也没有多少花样,就是几个经典母题的变种:获姑娘式的,罗密欧与朱丽时式的,茶花女式的,基督山复仇记式的,像公共汽车,只沿着固定线路行驶。
  把故事格式化,人物类型化,这似乎是简单了,其实是画地为牢,戴着脚镣跳舞。创作的乐趣和干劲很大程度上是靠想象力带动的,而这样的写作完全不需要想象力,想象力甚至是有害的,稍一飞扬便破坏了原来的设计。我干的就是这样一个工作,限制作者的想象力,不许他越雷池一步。我们靠什么推动故事呢?靠套路,一个套路接一个套路。套路有多少呢?没多少,顶多2凹个,估计观众忘了,就从头重复。什么人是最好的作者?就是那阅读面广的,文化底子厚的,也就是知道套路最多的,人称老奸巨猾的。干过这样的工作,我也对这样的作者肃然起敬,那很不容易,平地起波澜,没的写硬写,还要引经据典,有声有色,有时我想,这才是作家,中国文化的脊梁。
  更多的时候我在想:这不适合我,打死我也干不了这种事,为什么我要装作对这种事感兴趣呢?为大众写作真是一件无聊透顶的事。我觉得自己的耐心在一点点消失,我甚至忘了自己当初怀有的那份雄心和使命感,认为自己被时大鹰骗了,在办公室破口大骂:他他妈例是拍电影去了,留我一人在这儿受洋罪。
  后来,投资人出了问题,后面的资金中断了,我的工作又变成找钱,美其名日:招商。印一大堆计划书策划案回报串测算什么的,把办公室的复印机都给印冒烟了,打字小姐也基本疯了,所有人派出去,到处投递,我也跟个疯子似的,四处找人磕项目磕合作,风尘仆仆,胁肩诌笑,总而言之一句话:磕钱。我见了多少骗子呀!中国的,外国的,中外合资的。在我的短短的经商过程中,最不堪回首的就是见人。本不是意趣相投,为了钱坐在一起,作相见恨晚状,说一些特别仗义的话,耗着,耗到大家没趣为止,临别还依依不舍,非对方远去,整个消失在夜色中,估计看不见了,才哑啦一声把自己的脸帘子落下来。每天夜里回家,我都在路上抽自个嘴巴子,问自己:你这是图什么?你混来混去混这么些年就是为了现在到处去装笑面虎,往酒囊饭袋那儿发展?过去我多好明,想见谁见谁,不想见的谁的账也不买,——就这么清高。抽完嘴巴子接着就是无限感伤。
  最后,香港盛世长城广告公司被我们磕下来了,提出一个计划,接过我们所有剧目,由她们的客户广州宝洁公司出了一个四千万的广告盘子。彼时我已身心交瘁,这对我根本不是什么好消息,这不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像买盒姻那么省事,从立项到签约到实施还有几乎看不到头的漫长过程,这意昧着这罪我还要继续受下这时我见到了郑小龙,他刚从美国回来,重新接手艺术中心,雄心勃勃,准备开“长青藤剧场”,我在西郊龙泉宾馆把宝洁公司这个广告意愿连同我们搞出的百十集电视剧本都对他私相授受了。这对“时事”和叶大鹰是一个背叛。我也顾不了那许多了。我甚至都没想过煽一把情,跟郑小龙托付托付,含着泪那种:中国电视剧就瞧你了。我只觉得把一“雷”顶他脑袋瓜上了。
  第二天早晨,从龙泉宾馆溜出来的时候,我的心情无比轻松,好像有那样的心声:什么大众文化建设,中国电视剧市场,让它们统统见鬼去吧!
  至此,我和大众文化多年调情,互抛媚眼,也叫互相利用的关系正式结束了。大众文化的商业本质和处处在交易的特征老实讲狠不可爱。怀疑大众文化的意义,甚至认为它无意义,因而颓废,自我否定都是从这些小地方滋生的。干这个,要很坚强的人,或者有足够的贪婪。不好玩!这是我在其中摸爬滚打一番后的感受。
  那之后,还有几次机会有朋友邀我去操作文化公司,资金有德国的,美国的,香港的,我一般都是先蠢蠢欲动,待再往下,进入操作阶段,便哆嗦,往事历历在目,于是半道开撤。使命感总是有的,那也不能拿生活做代价。钱也是爱的,但也不能为钱把自己卖了。有一点儿钱的好处就是,不舒服的钱,敢不挣。
  我想我还是当看客吧。
8
  九五年是中国文化界最后的狂欢。那一年,有多部国产电影卖到三、四千万的票房。李少红的《红粉》姜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叶大鹰的《红樱桃》的上映都是当年的盛事。张艺谋拍得不怎么样的《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在北京还卖了280万,不像九九年《我的父亲母亲》卖个百把十万就在大报小报上告捷了。电视剧有《我爱我家》《宰相刘罗锅》。电影界“第六代”作为一个概念已广为人知,尽管在国内还未有票房成功者,但大都在欧洲小电影节胡乱拿了一片奖。张元的《北京杂种》管虎的《头发乱了》;包括路学长正在拍的《长大成人》,当时叫《钢铁是这样炼成的》;王小帅的《越南姑娘》;还有宁赢,当然她不算“第六代”,接连拍的《找乐》《民警故事》;还有周晓文的《二嫫》,正在筹备的《秦颂》;张元接下来的《儿子》;这一切已拍末拍将要拍的东西,尚未登堂入室,气氛已经哄动,也有满城春色。小说界也出了个“新生代”,南京的韩冬朱文,上海的须兰、张文旻,吉林的述平,湖南的何顿,北京的徐坤、邱华栋,都号称“六十年代出生”(据查也有个别五十年代出生的混迹其中)。中国文坛“奔走相告委员会主席”王干正在《钟山》及各种他的脚力所能到达之处为这批人大声鼓与呼,搞得各刊物一片手忙脚乱,纷纷拼凑人马,简单过一下脑子就开出菜单,“新状态”“新体验”什么的,名词是什么不重要,形容词是一日咬死的,连声喊“新”。“魔岩三杰”也是那年名声大噪的吧?总而言之,那一年的创作形势还算不得悲观,乐观主义者还可称之春水怒起,杂花生树。
  悲观主义者的第一声不祥之蹄出自上海。老作家许杰临终前挣扎着艰难吐出五个字:摸拉尔姑娘。这是洋文“道德”的意思。据说这姑娘是“五四运动”时和德先生赛先生一起来的,后来走丢了,老先生的意思还是给找回来。接着,《上海文学》组织了一批复旦和华师大的博士生做了一个研讨会,批评当今创作的“媚俗”倾向,引发了后来的“人文精神大讨论”。
  “重建人文精神”这一提法的发明权是属于王晓明还是张汝伦我也搞不清楚,因为很快这一讨论就开锅了,众声喧哗,能看得清嘴脸的只有匹马冲出阵前将手中狼牙棒舞得车轮也似的小将王彬彬,从他那开始,捉对儿厮杀,大家战个鼻青脸肿。我倒也不是说人身攻击是他先搞的,得了,我也别绕了,我就是这意思,算不算攻击他可以自辩,冲人身而去他是明的。我的意思是我赞成他这样,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文章作风,空谈理论如同打太极拳老百姓不知道你冲谁,以为您自个在那儿锻炼身体,点了名就清楚了,噢,原来是这位和这位掐。所以张汝伦也不要自己在家生气,觉得好好一番高论被王彬彬搅了局,理论问题说到底也是人际冲突,我们老王家的孩子对这点都深有体会。
  人文精神的讨论主要是学院中的中文教师们和他们的私淑弟子在讲话,作家大都是点一个名进来一个,夸我,就站在你们这一边,骂我,就站到你们的对立面,没被点的,大都站在一旁看热闹,偶尔高兴放支冷箭。这个里面有正经做学问的,得过洋老师亲授,或隔着很远瞅见过,觉得洋老师有本事,愿意把洋老师的本事和自己的心得传给中国人长长见识的,就算是启蒙派吧。
  还有一个救亡派,这大都是没放过洋的,一辈子窝在中国的大学里,做学问也没个正经学问,倒霉事儿一件没拉,上头起不上那些民国老人,下头这批留学归来的小的又踢着屁股撵上来,著作著作罕见,待遇待遇不高,每日胡编一些选集,虽有一群门下弟子环绕吹捧,自己心里明镜似的,还是不靠谱,净剩着急了。这些人对中国文人这些年先为主流意识形态所制,后被市场经济所压,生存空间越来越窘固,感受最切肤,也不敢犯上,一腔怒火都喷向所谓市场经济大潮下兴起的拜金主义,具体到文学创作和影视作品就是“人文精神丧失”和“躲避崇高”,就有“媚俗说”“投降说”。
  救亡派是以“精英”自溺的,所批判的方向,所说的去“媚”的那个“俗”和去“投”的那个“降”就是指当时泛滥的大众文化趣味。
  人怎么可以不要精神呢?生活怎么可以没有理想呢?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失去信仰怎么得了?这是救亡派文章的主要观点。在这场争论中,兄弟有幸成为救亡派的重点靶子,上述那些访问正是针对兄弟的作品所发。我被指为“灰色人生观”“消费人生”“嘲弄理想”“连孩子带脏水一起泼”。当然还要提到“痞子”,这是我的专有名称,那些激愤有余,讲不大清话,还要硬表个态的朴素的人文精神支持者说了这个词就可以得胜回朝了。痞子嘛,当然与精神无关。还有一些更朴素的,我是北京人,就扯到北京文化,说这块地方就是出“以坐稳了奴隶地位为乐”的人,讲“投降”时还提到“汉奸”,差不多直接说了这地方的文化中有当汉奸的基因种子。
  我心里很清楚,在这场争论中我只是一个象征一个符号。救亡派这一路的不满主要是对大众文化的现状不满,要救的也是大众文化这个“亡”,目标并不在我的创作,只是借题发挥,再没其他一个作家像我这样对大众文化介入这么深的,所以他们针对我在大众文化这一块发辉的影响和带来的后果讲话也显得言之有物。这也是我们搞批评时的一贯作风和不得已,只要不是做论文,就不能面面俱到,那等于讲不成话,要简洁,突出观点,惟有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我过去也总以为批评家是作家的附庸,任务只是解释作家及其作品,这观念早就过时了,批评家像作家一样是独立的观点表达者,只不过作家是拿自己当素材,而批评家是拿作家当素材,都是观点在先,接着去找支持自己观点的材料。
  救亡派们是大众文化的真正明白人。他们早就看出我搞的这一套不是大众文化,或者说不是大众文化的正路子。前面说过,大众文化是什么?是宏杨崇高理想,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爱国主义,英雄主义,泛道德主义和传奇性的浪漫主义。了解我创作和文风的人都知道那确实不是我的专长,或者说我一向是与之相悼的。有一个说法几乎是众口一词:也许我的语言在消解过去那套八股腔是有意义的,也只在这方面有意义,到今天,反“左”已成往事,各方面军都应该刀枪入库,开始认真的文化建设,我还来这套,就是油滑,是贫嘴,是堕落,是转而进攻神圣信仰。这就叫开国斩将吧?这就叫重振朝纲吧?这就叫天下已平你未平,天下已治你未治。这个意思很明确,就是结束混乱,呼唤正面的传统的合乎规范的大众文化秩序早日建立。
  他们是对的。尽管我在感情上不是狠能接受他们那种人所共弃的态度,但我明白,已到了我在大众文化舞台上谢幕的时刻了。早叫你走你不走,现在我们来一起哄你下去。一个国家不能总是乱,什么什么老是一帮业余人士在里面捣糨糊,海星河清终有日,大家各归其佼,换专家来。大众文化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文化,别的不知道,这个我们传统的根子也是又粗又长的。这百余年,历经革命、动乱、改良,很多传统文化的根子断了,今天,我们将看到它首先在大众文化这根链条上复接。
  群众基础是有了,就差知识分子再进行一些舆论准备了。第一是清场,把与此无关的东西轰开;第二就是正名,这个工作严家炎已经在做了,北大的其他一些老师还有些羞羞答答。别不好意思,为大众文化正名,还其本来面目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刘再复下水了,李陀也下水了,洪子诚谢冕这都应该跟上,别清场时有你,托场子的时候伤跑了。只知破坏不知建设你们不是也一向不齿?不喜欢这个作家可以换一个,这方面成功、货真价实的人士也很多。或者干脆空谈,这既是你们的强项又无为大众情人抬轿子之嫌。大众文化也需要一个理论,很多观念不厘清就会出现打混仗,站错队,起了阶级敌人想起起不到的作用于了阶级敌人想干干不了的事情。譬如“精神贵族”这个词,大家都往自己脑袋上套,其实包括你们自己好多人只不过是“精神资产阶级”。贵族是什么?是躲在家里,凡人不理,不追求进步,专做历史潮流的反动分子的那种人。以天下为己任,干预社会,哭着喊着给大伙指道,专门攒出一词管自己叫“知识分子”并小心翼翼地解释“这就是社会良心”的,都是资产阶级革命时兴起的做派。
  我说的这个“精神资产阶级”跟过去流行的那一套阶级观念没关系,那是从经济上划分,以区别政治态度。我这是从知识形成角度上划成分,以区别文化态度,仅仅是为了说话方便,不带褒贬,老师们别一看“资产阶级”就跳起来,说我政治陷害,那我可不认账,勿谓言之不预。
  我的划分很简单,“精神贵族”,天生的,就像封建贵族大都是世袭而来。“精神资产阶级”,是赚来的,上学,头悬梁锥刺股,学别人书听别人话照别人的指示办事,一猛子扎好几十年,最后把人家的东西当成自己的了。我在这儿就先一刀切了,凡是念过大学的,都算。当然这里有本来是精神贵族的,天生有,又学了一套精神资产阶级的方法,这是如虎添翼。当然这里也有上了大学也没混成精神资产阶级的,充其量是个“精神小资产阶级”。你们比我清楚,多少笨蛋在大学里混,什么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叫他们上的,就是高四高五高六高七。这个话题有点说跑了,关于大学怎么使一个聪明人更聪明,怎么使一个笨蛋更笨的奇妙教学法改天另文再谈。剪断截说,我是一什么呢?我和那帮文盲都是“精神无产阶级”。
  话说回来,大众文化需要一个合流,一个同谋,“精神资产阶级”自动充当了这个角色。这一点儿都不奇怪,大众文化反映的就是“精神资产阶级”的精神实质,也叫他们的人文精神。只有精神错乱的“精神资产阶级”才会站到“精神贵族”立场去批判他们自己。他们的批判只是要维护大众文化的纯洁性,并不是拒绝。我把“精神资产阶级”换成“精神中产阶级”——这在我的电脑字库中是相同的键——这就更方便看出他们的同一性了。
  我要说,他们的目的达到了,那就是今天的文化现状,港台文化席卷全国,听的,看的,说的全是他们,去问问年轻人,叫做“天下谁人不识君”。
9
  关于港台文化,我这里指的是它的主流,不是前面提到过的那些有艺术倾向的另类作品。什么是主流?就是我在《我看金庸》一文中提到的“四大俗”。也不要一提“大俗”就难过,这是一个好词,很难达到的境界,莫非还要叫你“大雅”不成?只怕你又要谦虚一番了。“大寇”“大毒”还真是与你们无关,那是土更高的境界。
  我承认,对待港台文化我是感情用事的。我也听张学友的歌,看成龙的电影,周星驰的《西游记》还颇令我感佩不已。对具体的作品我自用普通观众听众的心态以对之,但笼统地想到港台文化及其等而下之的那些合资的港台戏受港台歌风影响的流行小调,我就是不能认同,油然而起排斥之心。这里有地域文化的狭隘优越感,或说视北京为中心的老大心理,总觉得港台是异类,是边睡,以它为主导就是不能容忍。但这也不全是心理问题,这么说也简单了。我想还有一个纯粹的感官不同意在里面。港台的东西太甜,太想让人舒服,时间长了,次数多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久了,就不满足。这就像糖一样,快感止于口腔,第一口很容易接受,吃下去,一直吃,就不免发腻,嘴里发黏,唾液变酸,胃口也倒了。能使大人成瘾的东西都不是甜的,姻酒茶什么的,总要带一些刺激性。去吃饭,上的都是甜品,好吃的感觉也不会产生。当然小孩子不会同意我这观点,他们会举出冰激淋店,蛋糕房为例,证明都是甜的他们也吃不腻。我是说我,我不爱吃甜的,特别是没吃正餐之前,肚子空的时候,看到甜的就恶心。当然我知道,甜,是中国传统民俗文化中的一个主要口味,渗透在民间的日常生活和节日气氛当中,看那些江南民歌,花鼓灯,北方秧歌,剪纸,手工艺品,旧时民居房上的雕饰,处处透着喜兴、欢快和吉祥如意,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这几千年净过好日子了,所以有外国旅游者吃惊,设想到中国人这么单纯快乐,再荒唐一点的,甚至认为我们是一个乐观的民族。
  如果说内地民俗民情中的甜风还有点穷欢乐的意思,港台地区的甜就真是透着对富裕生活的知足,感激和领情,是发自内心的,我们的生活就是比蜜甜,生于享乐死于享乐。我说港台地区的生活方式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这个没人反对吧?资产阶级无止境地追求快乐,而他们的烦恼则是很细微很有限的,反映到他们的作品中就是小市民的发财欲望,青春易逝爱情易逝快乐的时光太短的轻轻感叹。为什么我说中国资产阶级的艺术注定是腐朽的?第一,他们没急着,很舒服而且欣赏自己这份舒服的日子眼睛就盯在这个上面;第二,他们同时又是中国传统文化传统人文精神的继承者,人生观基本是宿命的,是敬神拜天的,这从他们那儿流行在饭馆里摆那些斑澜的关公财神像可见一斑。既然活得很好很满意又对过去未来有一个深信不疑的看法,他们的精神空间只能是狭小的,自给自足的,像把自己反锁在金库里的土财主。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处在静态环境中闭起门来自我品呕的中国资产阶级和照出他们灵魂的艺术,焉得不腐?
  说艺术是客气了,他们尽管也吹拉弹唱,又写又画,其实提供的不过是娱乐,声色犬马,光怪陆离。从港台文化的拥护者着迷者自诉的身体症状看,他们也是被娱乐一把,十分痛快,高兴,轻松,有人还有精神腾飞心灵被洗涤的幻觉,更爱国更热爱生活云云。寓教于乐,这是娱乐业的上品和特别要求加入的功能。这有什么不好吗?没什么不好,谁也不必在这儿上跟我较真,我赞成人民需要娱乐,好的娱乐,可以引人向上,纯洁心灵的娱乐。我想有些人大怒且不能接受的是把娱乐排斥在艺术之外,是名词之争,他们从骨子里还是看不起“娱乐”二字。这也不怪他们,都怪我们这些年一贯标榜艺术,似乎只有这个最高,没有一个词比一—上个词更高,那只是区分不同范畴的称谓,现在是恢复“娱乐”名誉的时候了。这我还要提醒娱乐迷们一句,你们应该自信,好的就是好的,全看你们的感受,又何苦在乎叫“娱乐”还是“艺术”,坏的“艺术”还不是比比皆是。
  我们可以争论这个,什么叫“艺术”?什么叫“娱乐”?我先说我的观点,都是最简单的,用一句话可以概括的。还是先用排除法:乐观的不一定全算娱乐,但悲观的肯定不是娱乐,也就是说艺术是往人心里搁事儿的,娱乐则是从人心里往外掏事儿的。
  反过来说,艺术不一定全是悲观的,但娱乐一定要都是乐观的。
  话说到这里,我发觉我上面下的断语“中国资产阶级的艺术注定是腐朽的”不能成立,因为他们那个根本不是“艺术”,说不着人家。作为娱乐,不存在腐朽还是长青的问题,你能说卡拉0K是腐朽的吗?你能说电子游戏机是腐朽的吗?只能说娱乐也许会一种形式代替另一种形式。有些娱乐形式具有强大生命力,可以经久不衰,老而弥新,为一代又一代人所着魔,譬如麻将,譬如钓鱼,譬如武侠,我看这些东西起码还能存在一千年,谁跟我打这赌?所以,我也发现自己的没趣了,我反对港台文化就等于不让人民群众娱乐,这就有点不像话了,也不归我管。在此,我宣布,我错了,凡是把港台文化当艺术批的话我都收回。我也将继续反省自己身上的地域文化偏执症,港台文化是中国文化中堂堂正正的一部分,是本国娱乐文化的集大成者,薪火承传者,或可说他们才是正根儿。四九年以后,我们这里为革命文化覆盖,旧中国那些闲适的,“鸳鸯蝴蝶”的都到他们那里去了。这些年一直没断了承上启下,左右逢源,中国传统的,东洋的,经过东洋传过来二手西方的,都在他们那里熔为一炉,发扬光大,制度化,工业化,系列化,现在他们回来给我们补这节课了。我们应该高兴是不是?我也希望自己的人生丰富,多经历一些奇怪的事情,经过了这么多年,光听说没见过,终于有幸看到旧文化——也别这么说,好像带贬义似的——终于亲眼看到中国传统文化,那些贯穿我们几千年文明曾经令我们的先人过得十分舒服的一切趣味、窍门和好玩的玩法一股脑都在中国复辟了。
  解玺璋讲我“怎么可能站在左翼文学的立场上”,我怎么不能站在“左翼文学”的立场上?我不站在“左翼文学”立场上又往哪儿站?“左翼文学”也不是无上掉下来的,那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一脉单传,后来也是革命文化的一个源头。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都是在革命文化的强烈环境中度过的,革命文化后来政治斗争化了,越长越有点长走筋了,那是没长好,结了个歪瓜,论秧子,还有些老根儿是长在“五四”新文化运动那块厚士中,这才是“别连孩子带脏水一起泼”呢。我也不知道别人怎么看“五四”运动,我的“五四”就是和所有传统文化决裂,把所有天经地义都拿来重新审视一遍,越是众口一词集体信以为真的越要怀疑、批判;越是老的,历史上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越当作枷锁,当作新生活的绊脚石。孔子怎么样?“砸烂孔家店”。红卫兵是奉旨造反,算不得好汉,加上又把人打了,演变成行为上的暴徒,名声搞臭了,若仅是文化上的造反,思想上的造反,那还正是“五四”传统。“五四”新文化的路被后人走偏了,我们这些更后来的人把它再走正了就是的了,新时期文学就是这么个拨乱反正的行进方向,怎么也轮不到传统文化重回中心。中国落到这个地步,百年积弱,传统文化功莫大焉。现在讲振兴,也不能靠这副药。把人活活吃死过的药,想治病想强身你还敢再吃它吗?马克思主义就是向西方学来的。中国的文化要更新,要蓬勃,有生气,还是要向西方学。这话听上去很像大道理了吧?好像从我这痞子嘴里说出十分不像。其实这是我从小就融在血液中的价值现,要什么不要什么,那是读了多少优美的古典诗歌也不改初衷的,要说信仰,这也是一种信仰吧。我从来不觉得自己的所为和这个基本立场相违,矛盾。“反智”“反文化”反的都是中国式的装孙子,“粗鄙”正对中国式的假正经,平常,有时也许我会忘了自己姓什么,屁股扭来扭去,但传统文化一出来,立刻就有一个自觉的警惕:这孩子乔装打扮之后又来了,一定要站到它的对面。
  所以我一见港台文化滚滚而来就气不打一处来,不问好歹,打了再说。我当然是很愚昧了,这也是流氓的战法,不足为训。顺便说一旬、这也是北京文化的一个方面,北京文化也不全是培养奴才,也有一股张狂气,见谁灭谁,专拣那大个的灭。想在北京这个地界为王,先扒你三层皮,过不了这关,你也别打着在这儿混。什么叫佩大山?至高境界不是吹牛,是抬杠,大家都做个天生反对派,让所有观点都不能畅行无阻,包打天下。到北京的饭馆里听听,那才叫“舌头底下压死人”,哪有一旬好话?好听的这叫“逢佛杀佛,逢祖杀祖”。你也可以管这叫流氓气。
  流氓终归也就是起个哄,吹声匪哨、向人群中砍块砖头,起一个让老实人心谅的效果。真正的解说、分析、论功行赏和以罪定罚,还要老师们出场,你们是专吃这碗饭的,责无旁贷,别光吃饭不干事。也不许像严家炎那样,什么“有人引鲁迅的《流氓的变迁》批金庸,是一种误解或曲解。鲁迅先生对侠文化不否定,狠客气。鲁迅的《铸剑》是现代武侠小说。如果鲁迅活到现在,看到金庸的小说,不至于骂精神鸦片。”学问是这么个做法吗?三寸不烂之舌一卷,就把这个话颠倒过来了?你讲鲁迅对侠文化不否定,客气,要有根据,他在哪儿哪篇文章说过这个话或有过类似意思,不能因为你认定(铸剑)是武侠小说就理所当然得出这么个结论。“如果鲁迅活到现在,看到金庸小说……”之语就更不像话,说弥想当然是不尊重伤,但伤想想,若这逻辑成立,你是不是可以在任何问题上替鲁迅发言?人死不能复生,做这种假设起码是不严肃。别跟我似的,嘴上没个把门的,想起一出是一出,说话不负责任,我丢的是自己的脸,您丢的可是全北大中文系的脸。好好写,用点心,你能写出无愧于学问把我驳得体无完肤的文章。我在这边厢洗耳恭听。还有其他人,所有跟严家炎观点相同或仅仅是看我不惯的人,全来,我倒要听听哪个好意思讲:港台文化是我们的发展方向。港台文学代表了中国文学的最高水平,从大俗到了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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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大众文化,港台文化,什么是艺术,什么是娱乐,什么是俗,什么是雅,我们是谁,他们是谁,这些话说上一辈子也说不完。人活着,意见就不会统一。正是这些众说纷纭和莫哀—是构成了我们的—种生活乐土趣,一些热闹和某些人的饭碗。有些话我是说痛快了。有些话我给说过去了,搁不进这篇东西,留到以后再说。有些事我刚刚想到,还没个头绪,慢慢去想。有些事我也不爱想了,作为问题在这儿提出来,谁有兴趣谁说,高明的人总是有的。
  港台文化的胜利究竟是文化的优越还是工业的成功?文化的传播是不是一定遵循从经济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灌输的水流定律?大众是谁?有没有各自单独的名字还是一个集体意志?还是几个集体意志?可以概括吗?人民性指什么?越是发行量大的等于越是有人民性也就等于越伟大——这一等式成立吗?在什么条件下成立?是放之四海面皆准还是因人而异?权威是谁?是书读得最多那个人吗?还是书写得最多的那个人?还是所有人?我们需要权威吗?什么事一定要有个说法吗?没有理想能不能过日子?年轻人就一定是进步的吗?凡是存在的就一定是合理的吗?我们的文化根基在哪儿?我们的学术根基在哪儿?我是“吃狼奶”长大的一代,现在的小孩是不是“听鸟语”长大的一代?中国人是都没有“人文精神”还是各阶层有各阶层一向既有的?如果有,都是些什么?下一次文艺复兴在什么时候到来,还是从来没有到来过?
  近日,我听到一个说法,出自北京的“零点乐队”,说港台文化的到来是一场新文化运动。这观点很新,很有力,作为最后一问放在这里——它是吗?
我看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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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朔和他的同时代作家比起来,起点不算高。在刘索拉写出她的《你别无选择》徐星写出《无主题变奏》莫言写出《透明的红萝》《红高梁》马原写出《冈底斯的诱惑》《虚构》的时候,他在写什么呢?在写《空中小姐》。这是什么东西?通俗言情故事而已,无论是立意、结构和贯穿其中的情调,都是对西格尔那要现靡七十年代的流行小说《爱情故事》的模仿。王朔那时的趣味相当于今天一个刚失恋的18岁女孩,自以为历尽风雨,有大款出钱让她做歌手,于是在自己的第一支单曲中哀怨地演唱那一段痛史。这痛史其实是一段感情游戏,一唱起来也知道这东西的无聊,于是拼命夸大感受,针尖大的窟窿透过一火车的眼泪,使这看上去多少像是一次心碎,赚回一些眼泪就觉得是个成功了。
  后来被他当作资本,津津乐道说个不体,一遇批评便拿出来遮羞的所谓反英雄反文化颠覆主流话语记录大乱之后一代青年行状和心路历程云云,其实是当年刘索拉和徐星的首创的写作风格和路数。王朔只是一个跟着哄的,或叫效颦者。我以为王朔在那时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作者,他几乎没有什么独立的生活态度和观察角度,基本处在他人风格的影响之下,这在他第二部小说《浮出海面》中同样可以看得很清楚。这是雷马克《凯旋门》和《三伙伴》以及海明威《太阳照常升起》的中国版。另一个左右着他的趣味,甚至直接成为他抄袭对象的是一个叫礼平的中国作家。礼平写的《晚霞消失的时候》是八十年代最好的情感小说,曾把王朔看得神魂颠倒,至少一顿饭没吃,一周夜不成寐。他的小说所达到的文字优美和情感撼人程度是王朔从来没在一篇小说中同时达到的。我不是说王朔在情节和语言上对礼平进行了抄袭,他抄袭的是美感,具体说是他笔下的女性人物。他在《浮出海面》中那个女孩子晶身上投注的是礼平在《晚霞消失的时候》中对那个叫南什么的女孩投注的同样目光和丝毫不变的感念。对那种清秀干净有书卷气的女孩子的迷恋从此成为王朔小说中的一个套路。他对女性的认识和欣赏再也没往前走一步,说穿了就是把女性一直当孩子年,这不是女性的幼稚面是他的幼稚和一相情愿。若说他和札乎在对待女性的态度上有什么区别的话,札乎笔下的女性还刻意强调她们的冰雪聪明,而王朔钟情的对象除了单纯就是起来越像傻大姐。我觉得王朔对知识女性有一种恐惧,也话这和他在街上长大的经历有关,像他这路人很容易接受“只有难看的妓娘才读书”的流行偏见,我们都知道这不是事实,这若是真的,那大学里的男生也太可怜了。人总是要找一点优越感才可以继续活下去,什么都不具备的人最后就进行性别歧视。
  《一半火焰》是王朔被阅读最多的小说,作为小说实在没什么可说的,那就是一个耸人听闻的小报社会新闻一类的故事,后半部分是十足的败笔,如果你不知道什么叫画蛇添足,看那个小说就知道了。我最不喜欢的是王朔在那里面流露的自我欣贷和自以为得计的小卖弄,好象谁一见他都要爱上他,只有他甩人家,人家对他都是苦苦追求,乃至痛不欲生。哪有这回事情?不要自己写小说,就把自己搞成万人迷,过什么瘾呢?最恶心的还要人家为你殉情,完后你很悲壮,这是典型的小资产阶级白日梦和自我吹嘘,讨厌!为什么王朔往往给人俗的感觉,他那粗语村言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他在小说中。那些看似花里胡哨的都市情景下流露出的极其陈腐极其庸俗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是一写当代生活、饭店、时装、酒吧、放任的男女关系和讥评一切就天然变得现代、激进和时尚,或都再恶心一点说:前卫。王朔的很多观念,特别是对两性关系的认识,其实既不现代又不西方,纯粹是中国人骨子里的下流。什么是动物性,就是争做一群母羊中的公羊,并以此沾沾自喜,这是用什么性解放玩颓废也提升不了的。
  王朔的下流使得他的言情小说不那么纯粹,说这因此具有了社会性或说揭露性真是误会。当他不那么下流时,又显得可笑,这在《永失我爱》这类小说(有的小说我实在是懒得再提名字)中最为明显。他对高尚的情感实在是陌生,只得使用最滥的通俗剧手法,让其中一人得不治之症,大家哭一场拉倒。他还说人家琼瑶呢,我看他在这点上还不如琼瑶。既不纯情又不坚信,这是王朔的困境,这等于让一个没吸过毒的人去想象戒毒,写得不成样子也是情理之中,令我敬佩的只是这个人的胆儿大。
  《过把瘾就死》本来可以写成很好的情感小说,这时就看出王朔把握结构能力的严重不足,像理发那样推推着写,最后仍然是一堆素材,面里和了水,也揉了半天,就是蒸不熟,始终没发出应有的香味儿,止步于一场家庭风波。
  王朔的问题在于他只是个经验主义者,像狗的眼睛一样看到多少就以为是全部了,基本上没有想象力,或者说想象力能达到的长度不超过身体,也就能由胳膊想到胸脯,再想到性交已经是意外之喜,很为自己的智力自豪了。当一个作家光眼睛大是不行的,也不是说要像一个笨蛋,干什么之前先把观点立场想好了拿尺子量着步于走,那应该是一种天赋,在讲故事的同时完成抽象过程,最终探及到事物的本质,将一件孤立的偶发的事件和人们不可逃脱的命运联系起来,这才可能有大发现。这是好作家和坏作家的区别。非常遗憾,王朔在他那些宫搐小说中只能指给我们看那是一条鱼,因为脱水而死,但没能告诉我们鱼总是要死的,一直在水里也终有一死。——事后想到,楞给说出来不叫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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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王朔把自己看成谁,我一直认为他应该呆的地方是当一个正经的通俗小说作家如果他坚持要写的话。在他的创作过程中,只有一次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就是写那本侦探小说《单立人探案集》。十分可惜的是这次他又碰到了团扰他的老问题:想法和能力的差别——想到了却做不到。逻辑思维能力也不是谁想有就能有的。他,老王,如果说有,也只有一点点,够冲一次马桶的,却完全不足以应付哪怕是最简单的一件刑事案件的破案。这本书里涉及的角色大概是我看过的一帮最愚蠢的罪犯和警察。王朔在某种程度上不但侮辱了我们的专政机关也贬低了我国的犯罪水平,进而言之,降低了我国人民的平均智力水平。侦探小说的有趣之处既不是展示暴力也不在乎歌颂警官和什么震慑犯罪,而是大家一起做一个智力游戏,猜一猜谁是坏人,他是怎么被发现的。给读者下一个套是不够的,要保持作品的紧张和读者始终不衰的兴趣,就要设下连环套,几乎每一步都要反向思维,穷尽所有可能之后找出最不可能又是最合情理的那个“真相”,就是成语说的“匪夷所思”。作者的智力若是等国于读者乃至低于读者,这个游戏就没法玩了,正如俗话所说,你一撅尾巴,别人就知道你技什么屎,那你还神神鬼鬼技个什么劲?不要以为通俗小说就很好写,那差不多首先要求你成为这一行中的专家,像王朔这种半瓶子醋,既无专业能力又无敬业态度,凭小聪明混的写手也就是在中国,各行各业都是一个业余水平,才有可能才敢什么都插一脚,失败,搞什么也都是业余水平胎笑大方也是在所难免。
  侦探小说的写作失败对王朔面言是悲剧性的,这几乎彻底堵死了他成为一个合乎自己智力水平的,正派的,规规矩矩作家的最后机会。后来他那样折腾,拼命借助小说之外的因素哄抬自己,若他肯接受一次心理医生的催眠,一定可以追溯到这一发生在1986年的心灵创伤。我国的文学创作一向不分层次,通俗小说御用文字和纯文学混为一谈,如同卖茄子的卖电脑的卖珍珠翡翠的都搁一个柜台,这帮顾客都往一块挤,挤着挤着也忘了自己兜里的钱够买什么的,指着大家伙,贵的,乱纷纷喊:给我们拿给我们拿。——给你拿你接得住吗?日常生活中我们看到的悲剧不都发生在忘了自己姓什么之后吗?“有志者事竟成”也是一句坑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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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朔浪得虚名主要是靠他那批以调佩语言为主的“顽主”系列。这批小说有功,功也不在他。语言不是数学公式,发明权不在个人而在已经在使用这种语言的人群,这是不可以颠倒的。说哪个作家发明了一种语言那是胡扯,你不能说莎士比亚发明了现代英语,但丁发明了意大利语,他充其量是一个整理者,第一个最出名的使用者,或者反过来说,他是借此而扬名的。当代北京话,城市流行语,这种种所谓以“调佩”冠之的语言风格和态度,是全北京公共汽车售票员,街头瞎混的小痞子,打麻将打扑克的赌棍,饭馆里喝酒聊天的佩爷们集体创造的。王朔仅仅是因为身在其中,听到了,记住了,学会了,并因为没有书面语表达能力,不得已用在自己的小说中,本来是讨巧,不留神倒让他成了事儿。
  “玩的就是心跳”是他们一起玩扑克的北京作家苏雷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被他偷了;“过把瘾就死”是东方歌舞团后台流行一句玩笑语,被他看演出听去了;“千万别把我当人”是当时市公安局宣传科的付绪文一跟人开玩笑开急了就说的;“早死早超生”是梁左打麻将时劝人快出牌时的用语。四川的一个作家乔瑜也曾给了他大量的语言辅导,在《玩的就是心跳》那本小说中很多恶毒的议论便是直接来自他们一起去海南途中乔瑜酒后的漫谈。一个作家,生活在人群中,如同一条蛔虫生活在人的大肠中,不是说你不可以吸收他人的营养把别人的话他为自己语言,但要知道感恩,王朔要再说那些北京话是他的独创,我第一个抽丫的。
  王朔这个人经常标榜自己“跟谁都玩真的”,假装性情中人。他最爱听的奉承话大概就是别人说他“真实”,并以此自骄骄人,装疯卖傻有,借机撒泼有,最多的是说别人都是伪君子,好象全中国就他一个人敢说真话。且不说他借机搭售了多少肉麻无聊和欺世之谈,就是“真实”这一条他做到了吗?为什么他从不说他的作品受过哪些人的影响?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其实后来他也一直没断了受别人和别的作品的影响,有些是技巧上的,有些观念上的,有些干脆是从别人那儿拿来的故事和结构。《玩的就是心跳》就是源自法国作家莫里亚克的《暗店街》,只是他这了个皮毛,只学会了把水搅深,却无能力再次澄清,因而到后来不能自圆其说。
  《我是你爸爸》是冯小刚最初的一个电视剧设想,整个故事脉络都是冯氏想好的,后来冯氏因故不拍了,被王朔拿去写了小说。在这件事上,王朔做得很鸡贼,一听就知道是好故事,遂起了霸占之心,利用冯氏对他的信任,胡说一气,做了一些工作,让冯小刚放弃了这个想法。
  《你不是一个俗人》中的很多情节是李晓明平日经常和郑小龙开玩笑时绘影绘形猫述的,如其中的重要情节梦想是当巴顿将军,在北京郊区检阅一次杂牌军。而李晓明本人时常叨唠的小梦想就是当一个会弹巴赫的穿黑皮大衣的盖世太保,在夜里彬彬有礼地去拜访无辜市民。
  《许爷》是姜文的一部电影构思,在想象中说日本话,激动起来高唱爱国歌曲,唱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唱的是西哈努克亲王写的《亲爱的中国》,这些情节都是姜文为自己设计的表演高潮。
  《无人喝采》应该说是王朔和李少红、英达共同创作的,那是一次有关电影剧本的合作,后来李少红觉得不理想,放弃了,王朔就腆着脸这剧连辍成小说,用自己的名字发表了,转手又卖给夏刚一道。
  《千万别把我当人》同样是一次集体创作,参加者有张艺谋、杨凤良、谢园、顾长卫,大家谈了一个星期,把每一场的内容甚至人物的调度都谈到了,后来大家觉得不理想,放弃了,王朔腆着脸把剧本的场号改为小说的章节拿去发表了,这就是为什么这本说全是对话而无叙叙事段落的缘故。我记得王朔还在哪里谈到这本小说的创作风格,说他有意大量使用对话,直到给自己写恶心了。我知道他这不是不要脸,而是真忘了,有的人就是可以做到这一点,能十分真诚地忘掉别人起过的作用,然后当自己是天才。
  《永失我爱》同样是一个从剧本到小说的创作过程,被王朔隐去的使用者这一次是时大鹰。
  《痴人》是一部对保加利亚小说改头换面的抄袭。我忘了这部小说的名字,记得是发表在《译林》上,非常触动人的一本小说,王朔只是把原小说中的女性换成了男性。
  《动物凶猛》中有《美国往事》的影子吗?我倒宁愿说是因另一部美国电影而起。那布电影的名字好象是叫《夏日恋情》。这电影是讲一个放暑假的少年和一个佳在海边的美国大兵的妻子,一个少妇的暖昧故事。这是北京作协组织在门头沟一个什么地方开会时放映的,我印象很深,电影里一个小流氓走路撅着屁股一扭一扭的,脸上总是接着无耻的笑容,大家一致认为这个美国小坏孩很像李晓明。
  王朔在街上东听一耳朵西听一耳朵得来大量新鲜有趣的语言材料,怎么组织这些材料,使人物的对话间充满试探和不尽之意,他是学《红楼梦》,细读他作品中男女初遇时的对话还能看到《红楼梦》的影子。
  对幽默感的处置和重视,写《22条军规》的约瑟夫·海勒对他有决定性影响,说鲁迅对他有影响,那是他的攀附。还有梁左,梁左对怎样把一句家常话说得有意思,一被三折,最终使人笑出声,他们相声行叫抖包袱,颇有心得,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王朔小说的句式。
  有两个人的生活态度深深影响了王朔的前期创作,直接反映到他部分作品的人物面貌上,一个是付绪文,一个是冯小刚。付绪文是那种口无遮拦的人,有点拿人不当人,也不拿自己当人,不管说谁说什么先把自己垫脚底下,踩着自己说话,所以无论他的话怎么过分,别人也不好说什么,这倒也获得一种自由表达的特权。冯小刚是眼风极佳,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夸起人来十分舍得自己,他的逻辑是:我就是把人夸过了他也不能跟我急。夸的时候就把什么事都办了。这都是北京小人物的生存智慧,在严酷的社会环境下自保同时又能吃得开,听上去挺悲哀的,其实是小人物惟一可以多少保持一点自尊的方法。这两个人都王朔懂得了很多东西,丰富了他的创作和对人群的认识。老实讲,王朔创作中极招眼的一些观念,譬如什么也不坚持,不知丑焉知美等等,皆来自这二人。所以,也不要羞羞答答若是暗示谁是老师谁是学生,大家都是互相利用,各取所需,谁也没亏了谁,王朔做调佩一类文风开山人掌门人的姿态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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