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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游戏)冰与火之歌1-4

_75 乔治·R.R.马丁(美)
“青铜约恩不信任我。”培提尔拨开一根柴。
“不错,他决意率兵前来。毫无疑问,赛蒙·坦帕顿会站在他那边,恐怕韦伍德伯爵夫人也将加入。”
“除了他俩,还有贝尔摩伯爵、小杭特伯爵和霍顿·雷德佛。他们另将带来强壮的山姆·石东,以及托勒特家族、谢特家族、寇瓦特家族与科布瑞家族的人。”
“你果然消息灵通。科布瑞家族的谁?不会是莱昂诺大人本人吧?”
“不,是他弟弟,林恩爵士因为某些原因,与我不和。”
“林恩·科布瑞是个危险人物,”奈斯特男爵着重提出,“你打算怎么办?”
“我还能怎么办?打开山门欢迎呗。”培提尔又拨了拨柴火,然后将棍子放开。
“我表兄要剥夺你峡谷守护者的头衔。”
“他真要这么做,我也不能阻止他。您瞧,我只有二十人的卫队,罗伊斯伯爵和他的朋友们却能集结二万大军。”培提尔不慌不忙地走到窗边的橡木箱子旁。“反正,青铜约恩想干吗就干吗吧,”他边说边跪下,打开箱子,取出一卷羊皮纸,交给奈斯特男爵,“大人,这是我夫人给您的,表达敬爱之情的信物。”
珊莎看着罗伊斯展开卷轴,“这……这实在令人意想不到。”她吃惊地发现领主眼中刹那间盈满泪花。
“意想不到,却又在情理之中。我夫人把您看做她最忠实、最得力的助手,她告诉我,您就是她的岩石。”
“她的岩石,”奈斯特大人脸红了,“她这样说?”
“经常这样说,而这”——培提尔指指卷轴——“就是证据。”
“实……实在是过誉。琼恩·艾林器重我,这我明白,可莱莎夫人她……她对我总没好脸色,我还以为……”奈斯特大人的眉毛皱成一团。“信上有艾林家族的印章,是的,可这签名……”
“莱莎来不及亲笔签署就遭遇不幸,所以我以峡谷守护者的名义完成了她的遗愿,她若泉下有知,必定深感欣慰。”
“我明白了,”奈斯特大人收起卷轴,“您真是……真是尽职尽责,大人,是的,您做事英明果敢。不过别人也许会非议这份馈赠,从而影响您的名声。您知道,守护者的地位并非世袭,当年艾林家族享有猎鹰王冠、君临谷地时,专门修建了月门堡,以为冬宫。鹰巢城只适合夏日居住,下雪之后便要搬下来,许多人认为月门堡就跟上面的鹰巢城一样高贵。”
“谷地已经三百年没有国王了。”培提尔·贝里席指出。
“因为巨龙来了,”奈斯特大人同意,“即便如此,月门堡仍旧是艾林家族的领地,想当初琼恩·艾林在其父统治时期担任月门堡守护者,登上鹰巢城之后,他把位子留给了弟弟罗纳,之后的继任者是他表弟丹尼斯。”
“然而劳勃大人没有兄弟,只有血缘遥远的亲属。”
“没错,”奈斯特大人将卷轴牢牢握紧。“我不否认自己想得到这份礼物。琼恩去君临担任御前首相后,是我一肩挑起统治谷地的担子。我做到了他所要求的一切,没索取过任何回报,诸神在上,这是我应得的奖励!”
“这是您应得的,”培提尔保证,“有您这样一位大忠臣在山下守卫,劳勃大人方能夜夜酣睡,”他举起酒杯,“那么……干杯吧,大人,为罗伊斯子爵……月门堡永远的守护者。”
“永远的守护者,干杯!”两只银杯碰在一起。
许久,许久以后,喝完了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奈斯特大人起身告辞,这时珊莎已经睡眼惺忪,只盼快些爬回被窝。培提尔拉住她的手,“瞧见了吗,谎言和葡萄酒有多大功效?”
为何她闷闷不乐?毕竟奈斯特大人肯站在他们一边,这是万幸啊,“莫非一切都是谎言?”
“不是一切,亲爱的。莱莎的确常把奈斯特大人称为石头,但我不认为那是夸奖罢了,她还说他儿子是土包子嘛。她明知道奈斯特大人做梦也想能名正言顺地占有月门堡,却决心把这座城堡留给我们未来的儿子,也就是劳勃的弟弟,”公爵站起来。“这里刚才所发生的事,你都明白吗,阿莲?”
珊莎犹豫了一会儿,“您把月门堡封给奈斯特大人以换取他的支持。”
“是的,”培提尔承认,“我们这位石头先生出自罗伊斯家,他们家族一向骄傲敏感。若我公然开价,他会把这看成对他荣誉的侮辱,只怕要当场发作,变作一只发怒的癞蛤蟆。然而通过这种方式……此人并没蠢到家,我招待他的谎言远比真相甜美。他希望莱莎把他看得比其他封臣都高,尤其比他表兄青铜约恩高,因为他时刻不敢忘记自己乃是出于罗伊斯家族的旁系。此外,他还想为儿子求取功名,许多重荣誉的人在为子女打算时,会做出原本不愿涉足的事。”
珊莎点点头,“那签名……您本可让劳勃大人签署,然而……”
“然而我却以峡谷守护者的名义代笔,为什么?”
“因为……因为如果您失去职位……或者……或者有什么不测……”
“……那么奈斯特大人对月门堡的占有便瞬问成了疑问。我告诉你,这场斗争他是输不起的。很好,你真机灵,我想我的亲生女儿也不过如此了。”
“谢谢您,”对于培提尔的话,她有一种荒谬的自豪感,也有几许困惑,“可,可我不是您女儿,我的意思是,不是真的女儿,我假扮作阿莲,然,然而您知道……”
小指头用指头压住她嘴唇,“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亲爱的,却不可说出口来。”
“连我们独处时也不行吗?”
“尤其是我们独处时。总有一天,会有某位仆人偶然闯进房间,或者某个卫兵不经意间在门外听见了什么。你想让你漂亮的小手掌染上更多鲜血吗,亲爱的?”
马瑞里安的面孔浮现在眼前,苍白的绷带横亘双眼,在他后面,她还看见胸膛中箭的唐托斯爵士,“不,”珊莎说,“求求您。”
“我很想告诉你,我们之间没有隔阂可言,更不会玩游戏,我的女儿,但那是不可能的。权力的游戏乃是永恒的游戏。”
我从未想参加这场游戏。这场游戏太危险,稍有失足,便会万劫不复。“奥斯威尔……大人,我逃离君临那晚他开的船,他知道我是谁。”
“只要他具备绵羊一半的智力,你的担心就有道理,是的,罗索爵士也知道真相。然而怎么说呢,奥斯威尔跟了我太长时间,而罗索天生口风紧密。反正,凯特布莱克替我监视着布伦,布伦替我监视着凯特布莱克。谁也不要信任,我告诫过艾德·史塔克,结果他当耳边风。你现下是阿莲,未来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你都得是阿莲。”他将两根指头按在她左胸,“即使在这里,在你心中。你能做到吗?你能保证自己在心中也是我的女儿?”
“我……”我不知道,大人,她几乎如此回答,可这句话对方是不愿听的。谎言和青亭岛的葡萄酒,珊莎心想,“我是阿莲,父亲,除此之外,还能是谁呢?”
听罢此言,小指头大人吻了她的脸颊,“凭我的智慧和凯特的美貌,总有一天,你能够征服世界,亲爱的。现在去睡吧。”
吉思尔为她房间升起炉火,换洗了羽毛床。珊莎脱掉衣服,滑进铺盖窝里。他今晚不会唱的,她祈祷,有奈斯特大人和其他人在,他不敢唱的。于是她闭上眼睛。
良久,她又在夜里醒来,原来小劳勃爬进了被窝。今天我忘了拜托罗索锁门,她懊悔地想,无可奈何地伸手搂住男孩。“乖罗宾,你好吗?你可以留下来,但不要乱动,闭上眼睛好好休息,我的小亲亲。”
“我会听话的,”他钻过来,把头埋进她双乳之间,“阿莲?你可以当我的妈咪吗?”
“大概可以吧。”她说。这是个善意的谎言,对两人都有好处。
卷4:群鸦的盛宴 Chapter12 海怪之女
大厅里人声嘈杂,挤满了醉酒的哈尔洛家族成员,所有亲戚统统到场。每位头领都将自己的旗帜挂在手下人坐的长凳后面。太少了,阿莎·葛雷乔伊一边从楼台上俯视,心里一边想,迄今为止,还是太少了。长凳有四分之三是空的。
黑风号抵达时,“**”科尔便如此评价。他数了数她舅舅城堡下停泊的长船,抿紧嘴巴。“他们没来,”他说,“或者说来的人不够。”他讲的是实话,但阿莎不能附和,因为那样或许会被船员们听见。她不怀疑他们的忠诚,但假若从事一项必败无疑的事业,即便是铁岛人,也会犹豫彷徨的。
难道我的朋友真这么少?她看到波特利家的银鱼旗、斯通垂家的石树、沃马克家的黑鱼怪、密瑞家的绳圈,其余都是哈尔洛家的镰刀。博蒙德的镰刀置于浅蓝底色之上,何索的镰刀在圆圈里,“骑士”的镰刀与其母系家族华丽的孔雀纹章构成四分格,“银发”西格弗里德在斜分底面上放了两把交错的镰刀。只有哈尔洛头领将银色镰刀直接置于暗黑底色上,这面旗帜从黎明之纪元飘扬至今:这是罗德利克的旗帜,他人称“读书人”,乃十塔城领主,哈尔洛岛头领,哈尔洛岛的哈尔洛……她最亲的舅舅。
此刻,罗德利克头领的高背椅空空的。椅子上方有两把交叉的巨型银镰刀,大得连巨人也难以挥舞,可舅舅早已离开,阿莎对此并不惊讶。毕竟,宴会已告结束,搁板桌上只剩骨头和油腻的盘子。大家都在喝酒,而她舅舅罗德利克从不与吵闹的醉汉为伍。
她转向“三颗牙”,一位极其年迈的老妇人,刚开始当管家那会儿叫“十二颗牙”。“我舅舅泡在书堆里?”
“是啊,还能上哪儿去呢?”那妇人如此年迈,以至于修士曾说,她一定给老妪当过保姆。当时的铁群岛仍能容忍七神信仰,罗德利克头领便在十塔城蓄养修士,这并非为了救赎灵魂,而是为了帮他抄书。“他泡在书堆里,波特利也在。”
波特利的旗帜就挂在大厅,那是淡绿底面上的成群银鱼,然而阿莎在港口没看到“快鳍号”。“听说我叔叔‘鸦眼’淹死了老沙纹·波特利。”
“这位是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头领。”
特里斯掌握了大权。沙纹的长子赫伦出事了?我很快就能找出答案,但无论如何,这次会面一定很尴尬。她多少年没见到特里斯·波特利……不,不要多想。“我母亲呢?”
“还在床上,”“三颗牙”说,“寡妇塔里。”
是啊,还能在哪儿?寡妇塔得名于她姨母,这是关妮丝夫人服丧之处,她挚爱的丈夫在巴隆·葛雷乔伊第一次反叛期间战死于仙女岛。“等悲伤成为过去,我就会离开,”她告诉弟弟的话众人皆知,“不过十塔城照权利应属于我,因为我比你大七岁。”自那以后,已有许多年,寡妇却仍留在此处伤心,时不时还会唠叨城堡应该是她的。如今罗德利克大人的屋檐下又多出一个半疯的寡妇妹妹,阿莎寻思,难怪他要在书本中寻求慰藉。
说实话,大家很难相信脆弱多病的亚拉妮丝夫人竟比巴隆大王活得长,她父亲平素在人前人后都显得是那样坚定强壮。阿莎出海打仗时心情沉重,害怕母亲在她回来之前死去,不料殒命的反而是父亲。淹神爱开残忍的玩笑,不过,最残忍的难道不是人吗?一阵突如其来的风暴和一条断裂的索桥要了巴隆。葛雷乔伊的命。至少他们对外如此宣布。
阿莎上次见到母亲是去北方攻击深林堡途中,停下来在十塔城装水。亚拉妮丝·哈尔洛从来没有歌手们青睐的那种美,但她女儿喜爱她那张坚强刚烈的脸庞,喜爱她眼中的笑意。然而上次造访时,她发现亚拉妮丝夫人坐在临窗坐椅上,裹着一堆毛皮,凝视海面。这是我母亲还是她的鬼魂?她记得自己亲吻母亲脸颊时这么想。
母亲的皮肤像羊皮纸一样薄,长头发已褪色成花白,虽然昂首的姿态中仍有些许残存的骄傲,但她的眼睛阴暗朦胧,问起席恩时,嘴巴不住颤抖。“你有没有把我的小宝贝儿带回来啊?”她问。席恩十岁时被当做人质送去临冬城,亚拉妮丝夫人似乎认定他一直停留在十岁大。“席恩来不了,”阿莎只能告诉她,“父亲派他沿磐石海岸劫掠。”亚拉妮丝夫人无言以对,只是缓缓点头,然而明显能看出来,女儿的话伤她有多深。
而今我要把席恩的死讯带给她,将又一把匕首插入她心口。那儿早已插着两把刀,一把叫罗德利克,一把叫马伦,它们无数次地在夜里残酷翻搅。我明天去看她吧,阿莎对自己发誓。前来十塔城的旅途漫长而疲惫,她现在无法面对母亲。
“我得跟罗德利克头领谈谈,”她吩咐“三颗牙”,“等我的船员给黑风号卸完货,替我照料他们。对了,船上的俘虏也要有暖床和热餐。”
“厨房有凉牛肉。一只大石头罐子里还有芥末,旧镇货。”想到芥末,老妇人露出了笑容,一颗长长的褐色牙齿从嘴巴里冒出来。
“那不行。渡海十分辛苦,我要他们肚子里填点热东西。”阿莎用一只大拇指勾住腰间的镶钉皮带。“替葛洛佛夫人和孩子们准备柴火和毛毯。把他们安排在塔楼房间,不准关进地牢。那婴儿生病了。”
“婴儿经常生病,然后多半要死,大人们只会瞎难过。我去问问老爷,该把这帮狼仔安排在哪儿。”
她用拇指和食指使劲捏住老妇人的鼻子。“你照我的话做。要是婴儿死了,我保证,你会比谁都难过。”“三颗牙”尖叫着答应服从,阿莎才放开她,去找舅舅。
再度行走于熟悉的厅堂,感觉真好,对阿莎而言,十塔城就像家,比派克岛更亲切。初次见到它时,她曾想,这哪里是一座城,分明是十座城堡挤在一起。她记得自己气喘吁吁地奔上奔下,沿着城墙走道和封闭的廊桥追逐,记得在长石码头边钓鱼,记得日日夜夜迷失在舅舅丰富的藏书中。舅舅的祖父的祖父建筑了这座城,它乃是群屿中最崭新的家堡。当年席奥默·哈尔洛头领失去了三个襁褓中的儿子,便归咎于积水的地窖、潮湿的岩石以及侵入古老哈尔洛厅各个角落的硝石。十塔城更通风,更舒适,位置也更佳……可惜席奥默头领毕竟生性善变——对此他的每个老婆都能作证。他有六个风格迥异的老婆,正如他修的十座塔各不相同。
藏书塔在十座塔楼中最为粗壮,呈八角形,由经过切割的大石块筑成。楼梯建在厚厚的墙壁之内,阿莎迅速登上第五层,来到舅舅读书的房间。其实他在哪里都会读书。无论在厕所,在“海歌号”的甲板上,甚至接受觐见时,罗德利克头领都是手不释卷。阿莎经常看见他坐在银镰刀下的高背椅上一边读书,一边听取请愿,宣布裁断……每当侍卫队长去带下一个求见者时,他便能多看一会儿书。
此刻,他正伏在靠窗的桌边,被羊皮纸卷轴所包围——这些卷轴或许来自于末日浩劫降临前的瓦雷利亚——周围还躺着几卷皮革封面、铜铁搭扣的沉重典籍,而跟人的手臂一般粗一般长的蜂蜡蜡烛插在精美的铁烛台里,在座位两侧燃烧。罗德利克头领不胖不瘦,不高不矮,不俊也不丑。他的头发是褐色,眼睛也一样,他喜欢将胡子修得短而整洁,那胡子已变成了灰色。总而言之,他是个普普通通的人,除了对白纸黑字的偏爱之外毫无特点,然而对大多数铁民而言,读书是怪癖,不是男子汉该干的事情。
“阿舅,”她关上身后的门,“什么书这么重要,让你丢下客人们不管?”
“马尔温博士的《失落的书籍》。”他将视线从书页间抬起,仔细打量外甥女。“何索给我从旧镇捎来一本。他想要我娶他女儿。”罗德利克头领用长指甲敲敲书面。“看见没?马尔温声称找到《征兆与预示》的三页残篇,那是末日浩劫降临瓦雷利亚之前由伊娜尔·坦格利安的童贞女儿亲笔记录的各类幻象。嗯,兰妮知道你来了吗?”
“我还没去见她。”兰妮是他对她母亲的昵称,只有“读书人”会如此称呼。“让她多休息休息吧。”阿莎将一叠书从凳子上移开,自己坐到上面。“‘三颗牙’又掉了两颗牙齿。你是不是该改叫她‘一颗牙’?”
“我根本不叫她。那女人让我发毛。几点了?”罗德利克头领瞥向窗外月光照耀的海面。“天黑了,这么快?我还没注意到。嗯,你迟到了,我们等了你几天。”
“风向不利,我还有俘虏要操心——罗贝特·葛洛佛的妻子和孩子,最小的仍在吃奶,而渡海途中,葛洛佛夫人的奶水枯竭了。我别无选择,只好让黑风号停靠在磐石海岸,派人去找奶妈。结果他们找来一头山羊。那小女孩的状况不太好。村里有没奶妈?深林堡在我的计划中很重要。”
“你的计划必须更改。你来得太迟了。”
“是啊,太迟了,而且我好饿。”她将长腿在桌子底下伸展开,一边翻动手边的一本书,那是某修士记叙的“残酷”梅葛镇压“穷人集会”之战。“噢,也很渴。来杯爽口的麦酒吧,阿舅。”
罗德利克头领努了努嘴。“你知道我不允许在图书馆里饮食。这对于书——”
“——是有害的。”阿莎哈哈大笑。
她舅舅皱起眉头。“你就喜欢挑衅我。”
“噢,别那么委屈啦,你早知道,我对谁都是这样子。好,不说我,你最近怎样?”
他耸耸肩。“还好。眼睛越来越不行了。我已差人去密尔弄副眼镜,以助阅读。”
“我姨母呢?”
罗德利克头领叹口气,“她仍然比我大七岁,仍然相信十塔城属于她。关妮丝什么都健忘,唯独这件事忘不了。她还在为丈夫哀悼,跟他死的时候一模一样,虽然她已记不清楚他的名字。”
“她也许从头到尾都不晓得他的名字。”阿莎“砰”的一声合上修士的书。“我爸是被谋杀的吗?”
“你母亲相信是。”
有时候,她宁愿亲手把他杀了,她心想。“那我阿舅相信什么?”
“索桥断了,巴隆坠落身亡。当风暴来临时,派克城的桥并不稳固。”罗德利克耸耸肩。“至少我们知道的是这样。你母亲收到温达米尔学士送来的鸟儿。”
阿莎抽出匕首,清理指甲下的污垢。“鸦眼走了三年,刚好在我父亲死的那天回来。”
“准确地讲,是第二天。巴隆逝世时,宁静号仍在海上,至少他们如此宣称。虽然如此,我也觉得攸伦回来得太……及时了,可以这么说吧……”
“我可不会这么说。”阿莎将匕首尖插入桌面。“我的船呢,阿舅?我数了数,城下仅停泊着四十艘长船,远远不足以把鸦眼从父亲的王位上赶走。”
“我发出了召唤,以你的名义,为了我对你和你母亲的爱。哈尔洛家族已经到齐,外加斯通垂家族和沃马克家族,以及密瑞家族的一部分……”
“统统来自哈尔洛岛……七大岛屿中的一座。大厅里,只有一面波特利的旗帜来自派克岛。盐崖岛呢?橡岛呢?两个威克岛呢?这些船在哪里?”
“贝勒·布莱克泰斯从黑潮岛赶来找我谈过,随后又立刻扬帆离开。”罗德利克头领合上《失落的书籍》。“他现在到了老威克岛。”
“老威克岛?”阿莎本来担心他们全去了派克岛,向鸦眼臣服。“为什么?”
“我以为你已经听说了。伊伦·湿发号召举行选王会。”
阿莎仰头大笑,“淹神一定是把刺棘鱼塞进了伊伦叔叔的屁眼里。选王会?他开玩笑还是来真的?”
“湿发自从被淹之后就没开过玩笑。僧侣们都响应他的号召,其中包括盲人贝隆·布莱克泰斯,‘三淹人’塔勒……甚至老灰鸥也离开了居住的礁石,在哈尔洛岛上到处宣讲选王会。我们说话这会儿,船长们正往老威克岛聚集呢。”
阿莎十分惊讶,“鸦眼竟同意参与这出圣洁的闹剧,企图经由选举来巩固地位?”
“鸦眼的打算我可不晓得。他曾传我去派克岛投诚效忠,之后就没消息了。”
选王会。这是件新鲜事……更确切地说,是非常古老的事。“维克塔利昂叔叔呢?他认为湿发的主意如何?”
“他们给维克塔利昂带去了你父亲的死讯,也带去了选王会的消息。除此之外,我什么也不知道。”
选王会好歹比开战强。“我想我该亲吻湿发的臭脚丫,帮他把趾缝里的海藻舔干净。”阿莎拔下匕首,收回入鞘。“妈的,好个刺激的选王会!”
“老威克岛上的选王会,”罗德利克确认,“但我祈祷别太刺激。我查了海瑞格的《铁岛史》。上一次海盐王和磐岩王们在选王会碰面时,橡岛的乌伦派斧手大开杀戒,娜伽的肋骨被鲜血染红。在那黑暗的一天后,葛雷艾恩家族未经选举便统治了一千年,直到安达尔人到来。”
“你把海瑞格的书借给我,阿舅。”到达老威克岛之前,她得尽可能了解选王会的一切。
“你就在这里看,这本书太老太脆弱。”他皱起眉头打量她,“罗德尼博士曾写道,时光就像轮子,人的本性不会改变,从前发生过的必然会再度发生。看到鸦眼,我不能不联想到这番话。在我这双老耳朵听来,攸伦·葛雷乔伊跟乌伦·葛雷艾恩实在太像。我不去老威克岛。你也别去。”
阿莎微微一笑,“错过选王会……这是多久以来的第一次啊,阿舅?”
“四千年,假如相信海瑞格的话,按德内斯坦学士在《提问集》中的说法,这个时间得减半。无论如何,去老威克岛没有意义,梦想称王乃是我们血统中的疯狂。你父亲第一次起事时我就告诉过他,现在我也要告诫你。我们需要土地,不需要王冠。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泰温·兰尼斯特正在争夺铁王座,这是千载难逢的扩张机会。选择其中一方,用舰队助其胜利,我们就可获得大片领地的赐封。”
“等我坐上父亲的海石之位,也许会考虑考虑。”阿莎道。
她舅舅叹口气。“我的话你不爱听,阿莎,但我必须坦白,你是选不上的。没有女性统治过铁民。你瞧,关妮丝确实长我七岁,但我们的父亲去世后,十塔城由我继承。你也一样。你是巴隆的女儿,不是他的儿子。况且你有三个叔叔。”
“还有舅舅。”
“三个海怪家族的叔叔。我不在内。”
“对我来说不一样。十塔城由我亲爱的阿舅掌管,我便拥有哈尔洛岛。”哈尔洛岛并非铁群岛中最大的岛,却最富有、人口最稠密,而且罗德利克头领的实力不容小觑。哈尔洛岛由哈尔洛家族一家称雄,沃马克家和斯通垂家虽在岛上拥有有大量土地,麾下更养了许多出名的船长和勇士,但其中最勇猛者也得在镰刀旗下折腰。肯宁和密瑞两家曾是哈尔洛的劲敌,然而很久之前已被制伏,成为属臣。
“我的亲戚们对我效忠,一旦开战,我能动用他们的军队与船只。但在选王会上……”罗德利克头领摇摇头,“在娜伽的骨骸底下,每位船长都是平等的。有人会呼喊你的名字,对此我并不怀疑,但那呼声不会太响亮。而当维克塔利昂或鸦眼的呼声响起时,有些现在在我大厅里喝酒的人也会加入。我再说一遍,不要驶入这场风暴。你的抗争毫无希望。”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毫无希望?毕竟,我的顺位在先,理当成为巴隆的继承人。”
“你还是个任性的孩子。想想你可怜的母亲吧,兰妮只剩下你了。如有必要,我会将黑风号付之一炬,把你留下。”
“什么,你让我游到老威克岛去?”
“游过浩瀚冰冷的汪洋大海,为一顶你留不住的王冠。孩子,你父亲的勇气多于理智,古道曾适用于铁群岛,因为当时我们是诸多小王国之一。可惜伊耿的征服终结了割据局面,巴隆为何视而不见呢?古道已随着‘黑心’赫伦和他的儿子们一起消亡了。”
“这我明白。”阿莎爱着父亲,但她不会自欺欺人。巴隆在某些方面确实盲目又轻率。他很勇敢,但不是个好领袖。“你的意思是,咱们得生生世世当铁王座的奴仆喽?听着,如果右舷有礁石,左舷有风暴,睿智的船长会转向第三条路。”
“告诉我,第三条路在哪儿?”
“我会告诉你……在我的女王会上。阿舅,你怎么会有不去参加的念头呢?这将成为历史,活的历史……”
“我更喜欢死的历史。死的历史用墨水书写,活的历史则用鲜血。”
“难道你想懦弱地老死在病床上吗?”
“还能怎样?只要先读饱了书。”罗德利克头领走到窗边。“你没询问你的母亲大人。”
我害怕。“她怎么样?”
“她的身体好起来了,或许会比我们活得都久——假如你执意要干这件蠢事,这是显而易见的结果。啊,她比刚来时吃得多,也常常能睡一整晚。”
“很好。”亚拉妮丝夫人在派克岛的最后几年不仅一直失眠,而且晚上会在各个大厅中夜游,拿着蜡烛寻找儿子们。“马伦?”她会尖叫着呼唤,“罗德利克,你在哪儿?席恩,我的宝贝,来妈妈这儿。”阿莎多次在清晨看着学士从母亲脚跟里拔出木刺,因为她光着脚穿过摇摇晃晃的木板桥走去海中塔。“明天早晨我就去看她。”
“她会问起席恩。”
临冬城亲王。“你怎么告诉她的?”
“少之又少。没讲什么。”他犹豫了一下。“你肯定他死了?”
“我什么也不肯定。”
“你有没有找到尸体?”
“我们找到许多尸体的碎片。狼群先到……四条腿的那种,而它们似乎不怎么尊重两条腿的同胞。被害者的骨头撒了一地,而且被咬开舔食骨髓。我承认,很难搞清楚发生了什么。好像是北方人内讧。”
“乌鸦抢夺腐肉,为死者的眼睛互相厮杀。”罗德利克头领望向海面,注视着波浪中闪烁的月光。“我们本来有一个国王,然后是五个。现在只有乌鸦,吵吵闹闹地争夺这具名叫维斯特洛的尸体。”他关上窗。“别去老威克岛,阿莎,待在母亲身边。我担心她没多少日子了。”
阿莎在椅子里挪了挪,“母亲抚养我长大,教我要勇敢。我若不去,有生之年就会老想着,如果去了会是什么样。”
“若是去了,你或许根本不存在什么‘有生之年’,连想的机会都没了。”
“那也比下半辈子整天抱怨海石之位的权利照规矩应属于我要强。我不是关妮丝。”
这让他怔了一下。“阿莎,我那两个高大的儿子在仙女岛喂了螃蟹。我不大可能再婚。你若留下,我就指定你为十塔城继承人。满足吧。”
“十塔城?”真的吗?“你的亲属是不会喜欢的。‘骑士’、老西格弗里德、‘驼背’何索……”
“他们有自己的土地和居城。”
那是没错。潮湿腐朽的哈尔洛厅给了“银发”老西格弗里德·哈尔洛;“驼背”何索·哈尔洛的居城是闪光塔,位于西岸的悬崖上。“骑士”赫拉斯·哈尔洛爵士坐镇灰园堡;“蓝衣”博蒙德在赫利丹岭上统治。“博蒙德有三个儿子,‘银发’西格弗里德有诸多孙子,而何索有野心,”阿莎说,“他们都想继承你,甚至包括西格弗里德本人。那家伙满心希望长命百岁。”
“‘骑士’将继我之后成为哈尔洛岛头领,”舅舅宣布,“条件是在灰园堡发号施令。你以十塔城的名义向他效忠,赫拉斯爵士便会保护你。”
“我自己保护自己。阿舅,我是海怪,葛雷乔伊家族的阿莎。”她站起身。“我要父亲的王位,不要你的交椅。哈,你那些镰刀看起来挺危险,也许会有一把掉下来割掉我的脑袋。不,我要海石之位。”
“你不过是又一只乌鸦,尖叫着争夺腐肉的乌鸦。”罗德利克坐回桌子后面。“你走吧。我要继续拜读马尔温博士的著作。”
“要是有新发现,记得讲给我听。”舅舅就是舅舅,从来不会变。不管他嘴上说什么,他都会去老威克岛。
她的船员们已在大厅里用饭。阿莎必须加入他们,把老威克岛会议的性质和意义讲清楚。不用怀疑,她的人会坚定地追随她,但她还得争取其他人:哈尔洛家族的亲戚,沃马克家和斯通垂家……第一步,要把能利用的资源统统争取过来。她在深林堡的胜利为她做了最好的注脚,她的手下会大肆炫耀——黑风号的船员素来对于女船长的事迹抱有一种奇妙的骄傲。其中半数人像爱女儿一样爱她,另一半人则想分开她的双腿,但两类人都甘愿为她而死。我也愿意为他们而死,她边想边推开楼梯底部的门,踱进月光照洒的庭院。
“阿莎?”一个黑影从水井后面走出来。
她的手立即伸向匕首……直到月光将黑影转化为一个穿海豹皮斗篷的男子。又一个鬼魂。“特里斯。我在大厅没见到你。”
“我想看看你。”
“看我的哪一部分呢,嘻嘻?”她咧嘴笑道。“好吧,我就在这儿,我长大了。请随便看。”
“你成了女人,”他靠过来,“而且很美。”
跟上次见面时相比,特里斯蒂芬·波特利魁梧多了,但仍拥有记忆中那杂乱的头发和海豹般率真的大眼睛。一双温柔的眼睛,真的。然而这是可怜的特里斯蒂芬的不幸,身为铁民,他过于温柔了。不过,现在他的脸出落得标致,她心想。特里斯在孩童时代饱受粉刺困扰,阿莎也是;也许就是这点将他俩拉到了一起。
“你父亲的事我很难过。”她告诉他。
“我也为你的父亲悲哀。”
为什么?阿莎差点问出来。小时候,正是巴隆把他送出派克岛,给贝勒·布莱克泰斯当养子。“你当真是波特利头领了?”
“至少名义上是。赫伦死在卡林湾,他被沼泽魔鬼用毒箭射死。然而,我这个头领目前一无所有。我父亲拒绝承认鸦眼的王位,鸦眼便淹死了他,并迫使我的叔叔们宣誓效忠。在那之后,他又将我父亲一半的土地给了铁林城,因为温奇头领第一个向他屈膝,尊他为王。”
温奇家族在派克岛上势力强盛,但阿莎不愿流露出沮丧。“温奇没有你父亲的勇气。”
“你叔叔收买了他,”特里斯道,“宁静号回来时,货舱中装满了财宝:镀金盘子,珍珠,鸡蛋那么大的绿宝石、红宝石和蓝宝石,一袋袋没人提得动的钱币……鸦眼利用一切机会贿赂收买。我叔叔吉蒙德如今自称为波特利头领,在你叔叔庇护下统治君王港。”
“别担心,照权利,你才是波特利头领,”她向他保证,“我坐上海石之位后,立即归还你父亲的土地。”
“只要你喜欢。其实这对我来说没什么意义。噢,月光下的你真可爱,阿莎。如今你成年了,但在我记忆中,你仍是那个骨瘦如柴、一脸粉刺的小女孩。”
干吗老提起粉刺?“我也记得。”但不像你那么喜欢。艾德·史塔克带走她母亲唯一在世的儿子作为人质之后,她母亲迫不及待地收养了五个男孩,一同到派克城中生活。特里斯的年龄跟阿莎最近。他不是她亲吻的第一个男孩,却是他头一个解开她上衣衣带,用汗津津的手触摸她萌芽的**。
要是当年的他胆子够大,我会让他触摸更多。她的初潮出现在战争期间,唤醒了欲望,而在那之前,阿莎对鱼水之欢已很好奇。他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在合适的地点,跟我又年龄相仿,也乐意尝试,仅此而已……外加经血的刺激。当时,她称之为爱,直到特里斯开始谈论要她给他生孩子;至少一打儿子,噢,还要些女儿。“我不要一打儿子,”她惊骇地通知他,“我要去冒险。”不久之后,魁伦学士发现他们在一起,于是年轻的特里斯蒂芬·波特利被送往黑潮岛。
“我给你写过信,”他说,“但约瑟兰学士不愿发出去。有回,我给一个桨手一枚银鹿币,他所在的商船要去君王港,他承诺会把我的信交到你手上。”
“你的桨手把你耍了,他将你的信扔进了海里。”
“我正担心如此。他们同样没给过我你的信。”
我一封也没写过。事实上,特里斯被送走,她松了一口气。他的摸索已令她厌烦起来。然而这不是他喜欢听的话。“伊伦·湿发号召举行选王会。你会来支持我吗?”
“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可……布莱克泰斯头领说选王会是场危险的把戏。他认为你叔叔会袭击大家,把所有人杀光,像乌伦那样。”
他没疯狂到那种地步。“他没那实力。”
“你不了解,他正在派克岛上纠集人马。橡岛的奥克伍家族带给他二十艘长船,‘长脸’琼恩·密瑞带去十二艘,‘左手’卢卡斯·考德也支持他。还有‘半血霍尔’赫伦、‘红桨手’、‘杂种’克梅特·派克、‘自由民’罗德利克、‘褐牙’托沃德……”
“都是无足轻重之辈。”阿莎了解他们每一个,“盐妾所生,奴工的子孙后代。哼,考德家族……你知道他们的箴言吗?”
“不屑鄙视,”特里斯念道,“但假如被他们抓住,你就跟落在龙王手中一样凄惨。还有更糟的呢,鸦眼从东方带回了怪兽……哦,还有巫师。”
“阿叔喜欢稀奇古怪的东西,”阿莎说,“我父亲为此多次跟他争吵。让他的巫师见鬼去吧,你忘了么?我们有湿发,有淹神。够了,在我的女王会上,我究竟能不能得到你的支持,特里斯?”
“我会全力支持你。我是你的人,永远永远。阿莎,我要跟你结婚。你母亲已经同意了。”
她抑制住一声呻吟。你应该先来问我……尽管我的回答你一点也不会喜欢。
“我不是次子了,”他续道,“正如你说的,我已是合法的波特利头领。而你——”
“我的身份将在老威克岛决定。特里斯,我们并非互相摸索探求的小孩子了。你以为自己想娶我,其实不然。”
“我确实想,真的想,你是我所有的梦想。阿莎,我以娜伽的骨头的名义发誓,我没碰过其他女人。”
“那就去碰吧,一个……两个,十个,对我来说都无所谓。告诉你,我碰过的男人数都数不清。有的用唇,有的用斧。”她在十六岁时将贞操给了里斯商船上某位英俊的金发水手。此人只懂六个通用语词汇,“干”是其中一个——她想听的就是这个词。后来,阿莎学会了去找森林女巫,泡制月茶,好让肚子不鼓起来。
波特利眨眨眼,仿佛不理解她的话。“你……我以为你会等。为什么……”他揉揉嘴巴。“阿莎,你是被逼的吗?”
“哼,我逼着他撕开上衣。你不会想娶我的,相信我吧。你是个可爱的男孩,一直如此,但我不是个可爱的女孩。假如我们结婚,你很快就会恨我。”
“不,决不。阿莎,我为你心痛。”
她听够了。病态的母亲,被害的父亲,一帮强横的叔叔,足以让任何女人应接不暇;她不需要再多一条害相思病的小狗。“找个妓女,特里斯。她会治愈你的心痛。”
“我永远无法……”特里斯蒂芬摇摇头。“你和我注定要在一起,阿莎。我一直认为你将成为我的妻子,成为我儿子的母亲。”他抓住她的胳膊。
眨眼工夫,她的匕首已抵住他喉咙。“放开我,否则你活不到生儿子。快。”等他松手,她放低刀子。“你想要女人,很好。今晚我会丢一个到你床上。假装她是我吧,要是那样能让你高兴的话。但不要再冒昧地碰我。我是你的女王,不是你老婆。记住。”阿莎将匕首回鞘,留下特里斯呆立原地,一大滴血从他脖子上缓缓地流淌下来,在苍白的月光中呈现黑色。
卷4:群鸦的盛宴 Chapter13 瑟曦
“噢,我向七神祈祷,国王的婚礼千万别下雨啊。”乔斯琳·史威佛一边替太后束腰一边说。
“没人想下雨。”瑟曦答道。就自己而言,她要的是冰雹大雪,狂风呼啸,雷霆万钧,将红堡砸个粉碎,她要一场足以体现她怒气的风暴。但她对乔斯琳说的却是,“紧点,再收紧点,你这只会傻笑的小白痴。”
婚礼让她怒火万丈,弱智的史威佛女孩因而成了发泄对象。没办法,为了托曼的王位巩固,她不敢冒犯高庭——只要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还盘踞着龙石岛与风息堡,只要奔流城还在负隅顽抗,只要铁民还虎视眈眈地横行于海洋,她就不敢这么做。只能由乔斯琳来忍受瑟曦对玛格丽·提利尔和她那丑恶祖母的轻蔑了。
早餐,太后要了两个煮鸡蛋、一条面包和一罐蜂蜜。她敲破第一个鸡蛋,发现里面竟是个血肉模糊、半成型的小鸡,不禁肠胃阵阵翻腾。“清走,给我香料热酒。”她吩咐塞蕾娜。空气冰冷,寒意彻骨,肮脏的一天在等待她。
连詹姆也没给她带来好心情。弟弟全身白甲,依然没刮胡子,他保证她儿子不会再被毒害。“我派人去厨房,监督每道工序,”他解释,“亚当爵士的金袍子则负责监视每个上菜的仆人,确保从厨房到大厅途中决无意外发生。柏洛斯爵士将在托曼用餐之前先行尝试——如果一切预防措施终归无效,还有巴拉拔学士,他坐在大厅背后,随身带着清肠剂和二十味剧毒的解药。总之,我向你保证,托曼他绝对安全。”
“绝对安全。”这个词让她万分苦涩。詹姆不懂,谁都不懂。只有梅拉雅在那个帐篷里和她一起听过老巫婆嘶哑的诅咒,而梅拉雅早死了。“提利昂不会再下毒,他太狡猾,同样的招数不会使用两次。此时此刻,他很可能就藏在地板下面,听着我们说的每句话,然后计划好如何割托曼的喉咙。”
“是吗?”詹姆说,“无论怎样,他终究只是个发育不良的矮子,而托曼有七国上下最优秀的骑士保护。御林铁卫会护得他周全。”
瑟曦扫了一眼弟弟白丝外套的衣袖,断肢所在裹了起来。“我记得你那些光辉灿烂的白骑士,记得他们是如何保护小乔的。我要你今晚彻夜守护托曼,听明白了吗?”
“我会派卫兵在门外守护。”
她情不自禁地抓住他的胳膊。“不要卫兵,我要你。而且我要你守在卧室里面。”
“以防提利昂从壁炉中爬出来?我看不会。”
“尽管贫嘴吧。你敢说你把红堡内的秘密通道都搞清楚了?”他们都知道并非如此。“听着,我不容许托曼和玛格丽独处,片刻都不行。”
“他们并非独处,那女孩的表亲们会在场。”
“还有你,以国王的名义,我命令你必须在场。”事实上,瑟曦根本不想让托曼和他的妻子同床共枕,但提利尔家非常坚持这点。“丈夫妻子当然得睡在一起,”荆棘女王如是宣称,“即便他们俩除了睡觉别的不会做也罢。自然喽,国王陛下的床铺应该睡得下两个人吧?”艾勒莉夫人应和她丈母娘,“就让孩子们在夜里彼此温暖吧,这会让他们之间更为亲密。您知道,玛格丽经常邀请她的表亲与她同睡,当蜡烛熄灭之后,她们一起唱歌、玩游戏、低声倾诉小秘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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