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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游戏)冰与火之歌1-4

_61 乔治·R.R.马丁(美)
“他讨厌的不是音乐,”柠檬说,“而是你,笨蛋。”
“喏,这就是他荒唐的地方了。那姑娘只想和男人上床,他自己喝醉了办不了事,也是我的错吗?”
柠檬的破鼻子哼了一声,“把这事编成歌的是你,还是另外哪个爱死自己嗓音的蠢货?”
“我只唱过一次嘛,”汤姆抗议,“而且谁说那首歌写的是他?明明就是一条鱼!”
“一条软塌塌的鱼,”安盖嘻嘻笑道。
艾莉亚才不在乎汤姆的笨歌曲。她转向哈尔温,“他说赎金是什么意思?”
“我们急需马,小姐,还有盔甲、宝剑、盾牌、长矛……所有这些都得用钱去买。对了,还要买种子,凛冬将至啊,记得吗?”他摸摸她的下巴。“你不是我们头一个用来讨赎金的贵族俘虏,希望也不是最后一个。”
这倒是,艾莉亚明白,古往今来,骑士被俘后就是用来交换赎金的,有些女士也可以。如果罗柏不愿付钱呢?她不能打仗,而国王理应将国家置于亲属之上。还有母亲大人,她会怎么说?我闯了这么多祸,母亲还要我吗?艾莉亚咬紧嘴唇寻思。
第二天,他们骑到一个叫“高尚之心”的地方,那是一座高山,其顶蜂好似能看到半个世界。环绕顶峰的是一圈巨大苍白的树墩,原本都为高耸雄壮的鱼梁木。艾莉亚和詹德利围着山头边走边数,一共三十一个,有些大得她可以当床睡。
七弦汤姆告诉她,高尚之心曾是森林之子的圣地,他们的魔法仍在此存留。“睡这儿的人不会受伤害,”歌手道。艾莉亚认为这是真的:这座山好高哦,周围土地又平坦,敌人决不可能悄悄接近。
汤姆续道,附近百姓都回避此处,因为传说有森林之子的鬼魂出没。当年安达尔人的国王“弑亲者”艾瑞格砍倒树林,杀死了他们,他们一直没得到安息。艾莉亚却不怕,她从小就听说森林之子和安达尔人的故事,自己还当过赫伦堡的鬼魂呢。就小时候吧,她也曾躲进临冬城的墓窖,在王座上的国王石像间玩城堡游戏,玩美女与怪兽。
即便如此,入夜之后,她仍旧觉得毛骨悚然。好容易睡着,一阵突来的风雨又将她惊醒,被单被一下子掀掉,旋转着飞入灌木丛中。她追赶过去时,听到了说话声。
篝火余烬边,汤姆、柠檬和绿胡子在跟一个矮小的女人交谈。她比艾莉亚还矮一尺,比老奶妈更老,全身佝偻蜷缩,满是皱褶,倚在一根疙疙瘩瘩的黑拐杖上。她的白发如此之长,几乎拖到地面,寒风吹起,头发在脑际飞舞,活似一片白云。她皮肤的颜色更白,好象牛奶,眼睛却是红的,从灌木丛中看去很难明辨。“旧神蠢蠢欲动,不让我安睡,”她听见那女人说,“我梦见一个胸口戴着燃烧之心的影子杀了一头金色的雄鹿,是的;我梦见一个没有脸孔的男人,等在一座摇摇晃晃的索桥上,他的肩头栖息着一只淹死的乌鸦,乌鸦翅膀上还挂着海藻;我梦见一条咆哮的河流和一尾雌鱼,她漂浮在水面,脸上有红色的泪痕,但眼睛却猛然睁开,啊,使我在恐惧中惊醒。我梦到了这些……还有更多。好啦,为报答我的梦,你的礼物呢?”
“梦,”柠檬斗篷咕哝着,“梦顶什么用?雌鱼和淹死的乌鸦?昨晚我也做了梦,在梦中吻了从前认识的一位酒馆女郎。你会为此付酬吗,老太婆?”
“那婆娘早死了,”老妇人嘶叫道,“只有蛆虫可以吻她。”她转向七弦汤姆,“我要听歌,否则就把你们赶走。”
于是歌手开始表演,唱得如此轻柔悲伤,以至于艾莉亚完全忘记了自我。曲调有几分熟悉。我敢打赌,若珊莎在,就会知道这是什么歌。姐姐不仅知道所有的歌谣,还会甜美悦耳地唱出来。我只会大声嚷嚷。
第二天早上,矮小的白发女人不见了。准备出发时,艾莉亚问七弦汤姆,森林之子是否仍住在高尚之心。歌手咯咯直笑,“你看到她了,对吧?”
“她是鬼魂吗?”
“鬼魂会抱怨关节痛?不,当然不是,她只是个上年纪的矮女人,性格古怪,眼睛邪门,知道一些本不可能知道的事。如果她喜欢你,就会把信息透漏出来。”
“她喜欢你?”艾莉亚怀疑地问。
歌手大笑,“至少喜欢我的声音。她总让我唱同一首歌,该死,那首歌好是好,但我也会弹别的咧。”他摇摇头。“好啦,重要的是,我们终于有了线索,我敢打赌,这下你很快就会见到索罗斯和闪电大王了。”
“你是他们的部下,他们干嘛还躲着你呀?”
对此,七弦汤姆翻翻白眼,回答的是哈尔温,“这不叫‘躲’,小姐……贝里伯爵东奔西走,很少透露计划,这样无人能出卖他。迄今为止,已有数百人、甚至数千人向他宣誓效忠,但我们全跟着他并没好处,只会耗光这片土地的资源,或被敌军一网打尽。相反,分散开来,就能同时攻击十几个地方,并在敌人作出反应之前撤离。就算我们中的一员被抓住,接受询问,无论对方怎样动手,也无法了解到贝里伯爵的动向。”他犹豫片刻。“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吧,‘接受询问’?”
艾莉亚点点头。“是的,我认得记事本,还有波利佛、拉夫他们。”她把神眼湖畔那间仓库的事说了出来——她和詹德利就是在那儿被抓的——还讲述了记事本提的问题。“村里藏有金子吗?”他总如此开头,“银子和珠宝呢?存粮呢?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在哪儿?有哪位村民帮助过他?他离开后去了哪儿?他身边有多少人?其中有多少骑士,多少弓手,多少步兵?他们装备如何?有多少人骑马?有多少人受伤?可曾见过其他敌人?他们又有多少?什么时候见着的?他们举着什么样的旗帜?他们去了哪儿?村里藏有金子吗?银子和珠宝呢?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在哪儿?他身边有多少人?他们去了哪儿,你说不说?”想到这里,她仿佛再次听到那些惨叫,再次闻到鲜血、粪便和焦肉的臭味。“他总是问同样的问题,”她认真地告诉土匪们,“但每天问的方式都不一样。”
“小孩子不该有如此遭遇,”哈尔温耐心等她说完,然后评论道,“我们听说魔山在石磨坊损失了一半部下,没准这个‘记事本’此刻正沿着红叉河漂浮,被鱼儿咬掉脸庞咧;如果不是,那他们又多一项罪状需要偿还。大人说了,事情的起因是首相派他去惩罚格雷果·克里冈,他也一定会完成这项任务。”他拍拍艾莉亚的肩膀,以示宽心。“快上马吧,小姐,去橡果厅要骑一整天,好在到达之后我们就能住进房间,吃上热腾腾的晚饭。”
他们果然骑了整整一天,夜幕降临时,才渡过一条小溪,抵达橡果厅。这座巨大的橡木堡垒有石围墙环绕,城主随封君凡斯伯爵外出打仗,因此大门紧闭,并上了闩。城主夫人是七弦汤姆的旧识,安盖说他们曾是恋人。这名弓箭手通常和她骑在一起,队里除詹德利之外,就数他的年龄和她最接近,他也常给她讲多恩领的风情,却从不乱开玩笑。他不是我朋友,只是来监视我的,确保我不会再逃走。艾莉亚懂得如何洞察真相,多亏西利欧·佛瑞尔的教诲。
斯莫伍德夫人待土匪们相当友善,但她谴责他们将小女孩拖进战争的行为。柠檬无意中透露艾莉亚是贵族之后,她显得更为愤怒。“谁给这可怜的孩子穿上波顿家的破衣服?”她质问,“这纹章……看到胸口的剥皮人,许多人会立刻吊死她。”于是艾莉亚被不由分说推上楼梯,按进浴盆里,用滚烫的热水清洗。斯莫伍德夫人的女仆们搓得用劲,仿佛真要剥她皮似的,水里面有东西很香,闻起来是花的味道。
洗完后,她们坚持要她换上女装:棕色羊毛长袜和轻薄的亚麻布衬衣,外罩淡绿裙服,裙服上身用棕色丝线绣满了橡果,褶边里也有。“我姨祖母是旧镇圣堂的修女,”斯莫伍德夫人监督女仆们替艾莉亚系上裙服背后的缚带,“战争开始时,我把女儿送去那边,等她回来肯定穿不下这些衣服了。你喜欢跳舞吗,孩子?我的凯瑞琳跳得很可爱,她的歌声也很美。你呢,你喜欢做什么?”
她在草席上蹭蹭脚趾头,“……针线活。”
“哦,看不出来,你是个好静的孩子呀?”
“呃,”艾莉亚道,“我做的方式和别人不一样。”
“不一样?我总觉得针线活儿特别需要宁静细心。你瞧,诸神赐给我们每人不同的天赋和才能,我们就该把它用好。我姨母常说,无论做什么,只要做到认真二字,发挥出自己的潜力,就等于是一次祈祷。这是个有趣的想法,对吧?希望你下次做针线活时记得这一点。你每天都做吗?”
“每天都做,直到弄丢了缝衣针。新的不如原来的好。”
“唉,非常时局,大家都得将就将就。”斯莫伍德夫人仔细审视裙服,“你看上去是个像模像样的小淑女啦。”
才不是淑女,艾莉亚想告诉她,我是冰原狼。
“我不知你是谁,孩子,”夫人续道,“也许这样更好。恐怕你是个重要人物。”她替艾莉亚抚平领口。“非常时局,最好就是普普通通,谁也不招惹。我很想把你留在身边,但这样其实并不安全。我有城墙,却没守卫。”她长叹一声。
等艾莉亚梳洗着装完毕,晚餐已在大厅里摆开了。詹德利只消看一眼,就乐得酒都从鼻子里流了出来,哈尔温“啪”地给了他一耳刮。这顿饭菜色虽然单调但量很足:包括蘑菇墩羊肉、黑面包、豌豆布丁和黄奶酪烤苹果。吃完东西,仆人们收拾干净之后,绿胡子低声询问夫人关于闪电大王的消息。
“消息?”她微笑道,“他们十几天前还在这里。一共十来个,赶着羊呢——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索罗斯给了我三头作为答谢,你们今晚吃的就是其中的一头。”
“赶羊的索罗斯?”安盖大笑出声。
“是啊,我向你保证,那场景真古怪。但索罗斯声称,作为僧侣,他懂得照顾羊群。”
“没错,他还懂得如何剪毛咧,”柠檬斗篷咯咯笑道。
“嗯,这事可以写一曲很不错的歌。”汤姆拨弄了一下他那木竖琴。
斯莫伍德夫人瞪了他一眼,“还是让别人来写吧,人们受够了那个编唱《紧紧跟随唐德利安》的家伙,真肉麻。哼,此人见到乡间放牛小妹表演的则是什么《噢,拉我的美女躺倒在草地》,听说把两位姑娘的肚子都弄大了。”
“错了,是《让我啜吸你的美丽》,”汤姆分辩,“放牛小妹最喜欢这个,记得某位夫人也爱听。哈哈,身为歌手,总是要散播快乐的嘛。”
她嗤之以鼻,“三河的姑娘让你播了个遍,个个得喝艾菊茶。我以为你这种年纪的男人,应该知道把种子撒在肚子上。瞎,看来用不了多久,你就得改名七子汤姆!”
“多年以前就超过七个啦,”汤姆说,“都是些好孩子,嗓子跟夜莺一样甜美。”他显然不在乎。
“伯爵大人透漏去向了吗,夫人?”哈尔温问。
“贝里大人从不公开计划,但石堂镇和三钱林附近正闹饥荒,要我的话就去那儿找。”她啜了一口酒。“告诉你们吧,我这边还来过讨厌的访客。前不久,一群狼仔跑到城门前嚎叫,说我把詹姆·兰尼斯特藏了起来。”
汤姆停止拨琴,“如此说来,弑君者真的跑了?”
斯莫伍德夫人挖苦地看了他一眼,“如果还被锁在奔流城下,会有人满世界追吗?”
“夫人您怎么对他们说的?”幸运杰克问。
“啊,我说我没藏啊,詹姆爵士不就光着身子躺我床上吗?只是被我弄得筋疲力竭,所以才没法出来迎接。有个厚脸皮的家伙居然还敢多嘴,我当即叫人放箭。后来他们奔黑底湾去了。”
艾莉亚不安地在座位里扭动,“来找弑君者的是什么样的北方人?”
对她公然接口的举动,斯莫伍德夫人似乎很惊讶。“他们没报上姓名,孩子,但都穿着黑衣服,胸口有日芒纹章。”
那是卡史塔克伯爵的黑底日芒徽记,艾莉亚心想,他们是罗柏的人。不知他们还在不在附近。如果能偷偷逃出土匪们的掌握,然后找到他们,或许就可以去奔流城找母亲了……
“兰尼斯特是怎么逃的,他们说过吗?”柠檬问。
“说了,”斯莫伍德夫人道,“但我一个字也不信。他们声称是凯特琳夫人将他放走的。”
汤姆大吃一惊,弄断了一根弦。“啊?”他惊呼,“这太疯狂了。”
这不是真的。不可能是真的。艾莉亚心想。
“我也这么认为,”斯莫伍德夫人说。
哈尔温想起了艾莉亚。“这个话题你不适合听,小姐。”
“不,我要听。”
土匪们态度坚决。“去吧,小松鼠,”绿胡子道,“做个乖乖的小淑女就好,大人们说话时,你去院子里玩,快去吧。”
艾莉亚忿忿地离开,若不是门太重,她准会狠狠甩上。门外,一片黑暗,沿着城墙燃起几支火炬,仅此而已。小城堡已关门上闩——她答应过哈尔温,不会再逃跑,但那是在他们污蔑母亲之前的事。
“艾莉亚?”詹德利跟在她后面出来,“斯莫伍德夫人说这里有个小铁匠铺,想不想去瞧瞧?”
“你想的话,就一起去吧。”反正没别的事可干。
“这索罗斯,”走过兽舍时詹德利说,“就是曾住在君临城堡里的那个索罗斯?红袍僧,胖胖的,剃个光头?”
“我想是的。”艾莉亚没跟君临城里的索罗斯说过话,但她认识他。他和贾拉巴·梭尔是劳勃的宫廷里打扮最奇特的人物,而他本人还是国王的好朋友。
“他多半不会记得我,虽然他常来我们的铺子。”斯莫伍德家的铸炉已有一段时间没有使用,但铁匠把工具整齐地挂在墙上。詹德利点燃一支蜡烛,放在砧板上,取下一副火钳。“我师傅对索罗斯的火焰剑把戏很不满,认为不该如此对待钢材。好在这索罗斯不大用好材料,常将不值钱的剑浸进野火里,涂上薄薄一层,然后点燃就算数。我师傅说,这只是炼金术士的小把戏,但足以吓住马匹和没经验的骑士。”
她皱起眉头,试图回想父亲对索罗斯的评价。“他不像个僧侣,对吧?”
“不像,”詹德利承认,“莫特师傅说索罗斯的酒量比劳勃国王还大。他俩是一路货色,他告诉我,贪吃鬼和醉鬼。”
“你不该说国王是醉鬼。”也许劳勃国王喝得不少,但他是父亲的朋友。
“我在说索罗斯。”詹德利伸出钳子,仿佛要夹她的脸,艾莉亚将其拨开。“他喜欢宴会,也喜欢比武会,因此劳勃国王非常宠幸他。不过这索罗斯的确很勇敢,当初他们砸开派克城的城墙,他是第一个冲过去的。挥舞着火焰剑,铁民们纷纷着火逃窜。”
“我也想要一把火焰剑。”我也想要很多人在我面前着火逃窜。
“那不过是小把戏,我告诉你,野火会毁坏钢铁,每次比武会后,我师傅都卖给索罗斯一把新剑,每次都会争论价格。”詹德利将钳子挂回去,然后取下沉重的锤子。“莫特师傅说是我打自己第一把长剑的时候了。他给了我一块上好的钢材,我知道该怎么做。尤伦却在这时候把我带走,带去当守夜人。”
“如果你愿意,仍然可以铸剑呀,”艾莉亚道,“等我们到达奔流城,你就可以为我哥哥罗柏铸剑了。”
“奔流城。”詹德利放下锤子,望着她,“你看起来不一样了,你像个体面的小淑女。”
“我看起来像棵橡树,浑身都是笨乎乎的橡果。”
“但你高雅,很高雅,你是一棵高雅的橡树,”他走上前嗅嗅她,“连气味也变得高雅。”
“你却不是。你臭烘烘的。”艾莉亚将他朝砧板推去,然后拔腿就跑,不料胳膊却被一把拽住。她踢他胯下,并把他绊倒,然而詹德利将她一起拽翻,两人在铁匠铺的地板上打闹翻滚。詹德利强壮,艾莉亚灵活,每次男孩想抓她,都被她扭动挣脱。她使劲打他,他却哈哈大笑,把她气坏了。最终,詹德利用一只手擒住她两个手腕,另一只手挠她痒痒,艾莉亚便顺势拿膝盖顶他胯下,再次挣脱。等她站起来,发现两人混身灰尘,而那笨乎乎的橡果裙有只袖子撕裂了。
“我打赌,现在我看上去不那么高雅了,”她喊道。
回到大厅时,汤姆正在唱歌:
我的羽床柔软深陷,
我的爱人躺卧其间。
我愿给你穿上丝衣,
我愿为你戴上宝冠。
你将成为我的爱妻,
我将当上你的夫婿。
我会用剑守护着你,
令你永远温暖平安,
哈尔温不经眼间回头一看,顿时暴笑出声,安盖的雀斑脸上也露出笨乎乎的笑容,他说,“别弄错了,她到底是不是好人家的女儿哟?”柠檬斗篷则给了詹德利一耳刮,“要打跟我打!她是个女孩,年龄只有你一半!别碰她,听明白了吗?”
“是我开的头。”艾莉亚道,“詹德利只是说话而已。”
“放过那男孩吧,柠檬,”哈尔温说,“是艾莉亚开的头,我毫不怀疑。她在临冬城就这样。”
汤姆边唱边朝她眨眼睛:
树仙子嫣然飘飘,
树仙子笑声飞扬,
旋开身躯朝他言语,
我不需要羽毛之床。
愿穿一袭金叶长裙,
愿以青草束起长发,
愿你当我的森林爱人,
我是你的森林姑娘。
“我没有金叶长裙,”斯莫伍德夫人和蔼地微笑,“但凯瑞琳还留下其他衣服。来吧,孩子,我们上楼看能找到什么。”
这回比上回更糟;斯莫伍德坚持让艾莉亚再洗一遍澡,然后修剪梳理头发,换上的裙服乃是淡紫色,饰有细小珍珠。惟一的好处是,它如此精致,没有人认为她能穿这身衣服骑马。所以第二天早晨用餐时,斯莫伍德夫人给她拿来马裤、皮带和束腰短装,以及一件镶铁钉棕色鹿皮背心。“这是我儿子的,”她说,“他七岁时死了。”
“我很遗憾,夫人。”艾莉亚突然替她难过起来,并且感到十分羞愧。“很抱歉撕坏了那件橡果裙子,它很美。”
“是啊,孩子,你和它一样美。请勇敢起来。”
卷三 冰雨的风暴 第二十三章 丹妮莉丝
骄傲广场中央有个红砖砌的喷泉,其中的水闻起来有股硫磺味道,泉水中央是一座青铜打制的巨大鹰身女妖像,足足二十尺高。她有女人的脸——镀金的头发、象牙眼睛和尖锐的象牙牙齿——黄色的水从沉甸的**中潺潺涌出,但本该长手臂的地方却是类似蝙蝠或龙的翅膀,腿则为老鹰的腿,身后拖着一条卷曲而恶毒的蝎尾。
这是吉斯的鹰身女妖,丹妮心想。如果她记得不差,古老的吉斯帝国已于五千年前衰落,它的军团被蓬勃兴起的瓦雷利亚民族击溃,它的砖墙被推翻,它的街道与建筑被龙焰化为灰烬,它的每一寸土地皆撒满盐碱、硫磺与枯骨。乔拉爵士说,吉斯的神灵和它的子民皆已死去,今天的阿斯塔波人只是混血种而已,甚至不会说吉斯卡利语。奴隶湾的城邦讲古瓦雷利亚语,准确的说是其中能理解的部分,这是征服者使用的语言。
然而古老帝国的象征依旧留存,眼前这只青铜怪兽就是明证。但它的爪子上悬挂着一条沉重的锁链,两端各有一只未合拢的镣铐。吉斯的鹰身女妖爪间有一道闪电。这不是吉斯的鹰身女妖,而是阿斯塔波的鹰身女妖。
“告诉维斯特洛婊子,让她看下面,”奴隶商人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对当翻译的奴隶女孩抱怨。“我卖肉,不卖铁。那铜像可不卖。叫她看着士兵,我敢打赌,就连这紫眼睛的、日落之地来的蛮子也能瞧出我这批货有多么出色。”
克拉兹尼的高等瓦雷利亚语被吉斯特有的浓重喉音所扭曲,中间还夹杂着奴隶贩子的黑话。丹妮基本可以听懂,但她微微一笑,茫然地看看奴隶女孩,等待对方翻译。
“克拉兹尼善主大人问,他们难道不是很杰出吗?”就一个从未到过维斯特洛的人而言,她的通用语讲得不错。这女孩十岁不到,长着扁平的圆脸、黑黝的皮肤和纳斯人特有的金色眼睛。她的民族被称为“和平之民”,因此是最好的奴隶。
“也许吧,”丹妮回答。乔拉爵士建议她在阿斯塔波只讲多斯拉克语和通用语。我的大熊粗中有细。“我需要详细了解他们的训练情况。”
“维斯特洛女人对他们很满意,但没有赞扬,以便压价,”翻译告诉主人,“她想知道他们是如何被训练的。”
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点点头。奴隶商人闻起来似乎刚用黑草莓水洗过澡,红黑相间的分叉胡上闪着油光。他的**比我还大,丹妮思忖,透过薄薄的海青色丝绸,能看到他的胸部。他身穿带金流苏的托卡长袍,在一侧肩膀扣住,走路时,左手固定住袍子,右手抓一根短皮鞭。“维斯特洛猪都这么无知吗?”他继续抱怨,“全世界都知道,无垢者在长矛、盾牌和短剑上的造诣无以伦比。”他朝丹妮夸张地一笑。“把情况统统告诉她,奴隶,讲快点。天气太热了。”
至少这句不假。他们身后站着一对孪生女奴,为他们分别撑起丝绸斑纹遮阳伞,即便如此,丹妮仍透不过气,克拉兹尼则汗流如注。骄傲广场自黎明开始就在艳阳的烘烤之下,透过厚厚的鞋底,也能感觉脚下红砖的热量。波波热浪自红砖地里升腾而起,令广场周围的阿斯塔波阶梯形金字塔看起来好似海市蜃楼一般。
假如无垢者们也觉得热,至少丝毫没有表现出来。从站立的样子来看,他们似乎就是用砖块做成。一千名奴隶走出兵营,供她检阅,他们在喷泉和雄伟的青铜鹰身女妖像前排成十列,每列一百人,站得笔直端正,毫无情绪的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前方。他们什么也没穿,只有腰缠的白色亚麻布和头戴的锥形青铜盔,上面有根一尺高的尖刺。克拉兹尼已命他们放下长矛和盾牌,解开束剑腰带于夹层外衣,以便维斯特洛女王仔细检视其坚实瘦长的身躯。
“以身材、速度和力量为标准,他们从小被挑选出来,”奴隶女孩告诉她,“并自五岁起接受训练。每天从黎明一直练到天黑,直到熟练掌握短剑、盾牌和三种长矛。训练极为严酷,陛下,三个男孩里只有一个存活,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关于无垢者有个说法:从赢得尖刺盔的那一天起,最艰难的生活便已过去,从今往后任何使命都不及当初的训练那样严酷。”
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不会讲通用语,但他边听边点头,还不时用鞭子顶端捅那奴隶女孩。“告诉她,这些家伙站在那儿已有一天一夜,既没进食,也没喝水;告诉她,只要我不下令解散,他们会一直站立,直到倒下为止;告诉她,即便九百九十九个倒在砖地上死去,最后一个仍会一动不动地站着,直到他自己的死亡降临。这就是他们的勇气。告诉她这些。”
“这是疯狂,不是勇气!”等那严肃的小翻译讲完,白胡子阿斯坦脱口而出。他用硬木拐杖敲打砖地,嗒,嗒,仿佛在诉说他的不满。老人不愿航至阿斯塔波,也不赞成购买这支奴隶军团。女王需要聆听所有人的话,这是丹妮将他带到骄傲广场的原因,并非拿他当护卫,有血盟卫已经够了。乔拉爵士被她留在贝勒里恩号上守护她的子民和她的龙。她将龙锁在甲板下,虽不情愿,但让他们在城市上空自由飞翔过于危险——世界上充斥着各种恶人,只为获得“屠龙者”的名号,就可能下毒手。
“那臭烘烘的老头讲什么?”奴隶商人向翻译提问。等她说完,他微笑道,“告诉那蛮子,我们称此为‘顺从’。其他战士也许比无垢者更强壮、更敏捷,或更高大,甚至可能跟他们使用剑、盾与长矛的技能不相上下,但四海之内你找不到比他们更懂得顺从的士兵。”
“绵羊最懂得顺从,”这番话被翻译过来之后,阿斯坦评论。他的瓦雷利亚语虽不若丹妮那么流利,但也不差,只是学她的样,假装一无所知。
等他的话被翻译过去,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露出硕大而洁白的牙齿。“我一声令下,这群绵羊就会让他臭烘烘的老肠子流到砖地上,”他吼道,“当然,别这样对他说。告诉他们,这些家伙像狗,不像羊。对了,在七大王国他们吃不吃狗和马?”
“他们更喜欢猪和牛,主人。”
“牛肉,猪肉。蛮子爱吃脏东西。”
丹妮佯作不知,缓缓地沿着奴兵队列走下去。擎遮阳伞的女孩紧跟在后,使她一直处于阴影之下,但她面前的千名战士却无法享受丝毫遮护。他们中的一半多有多斯拉克人或拉札林人的古铜色皮肤与杏仁眼,但她也看到自由贸易城邦人、白皙的魁尔斯人、黑檀色的盛夏群岛人,以及其他一些不知是何种族的人。某些人有跟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一样的琥珀色皮肤,以及古老吉斯民族所特有的红黑相间直立头发——他们自称为“鹰身女妖之子”,这是骄傲的血统标志。连同族都卖啊。她不该吃惊,在多斯拉克海中,当卡拉萨相互遭遇时,多斯拉克人也这么做。
士兵有高有矮,据她判断,年龄在十四岁到二十岁之间。他们全都脸颊光滑,而那一双双眼睛,不论黑色、棕色、蓝色、灰色或者黄色,其中的神采都没丝毫差别。这些男人简直一个模子打出来的,丹妮心想,旋即想起他们根本不是男人,而是太监。“为何要阉割他们?”她通过奴隶女孩问克拉兹尼,“都说男人比太监强壮呢。”
“从小被阉割的太监不会有你们维斯特洛骑士的蛮力,这是事实,”问题被翻译后,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回答。“但别忘了,公牛也很强壮,而在斗技场里,每天死的都是它们。不到三天前,一个九岁女孩就在约锡尔斗技场中杀了一头。无垢者有比力量更重要的东西——纪律。是的,我们以古帝国的战斗方式训练他们,他们就是步伐一致的古吉斯军团的重生,绝对服从,绝对忠诚,全无恐惧。”
丹妮耐心听完翻译。
“最勇敢的人也害怕死亡和残疾,”阿斯坦说。
克拉兹尼闻言又微微一笑。“告诉那老头,他闻上去浑身尿臭,需要根烂棍子才站得住。”
“真这样说,主人?”
他用鞭子捅了她一下。“当然不能这样说,你是女人还是母羊,问得出这么愚蠢的问题?告诉他无垢者不是人,告诉他死亡对他们而言不算什么,伤残就更没关系。”他在一个结实强壮、外貌像拉札林人的奴兵面前站定,猛地举起鞭子,照着对方古铜色的脸颊狠狠一记,打出一道血痕。太监眨眨眼,站立不动,任凭鲜血流下。“还想再来?”克拉兹尼说。
“只要主人高兴。”
很难假装听不懂。在克拉兹尼再次举鞭前,丹妮伸手按住他胳膊。“告诉善主大人,我明白无垢者的强壮,明白他们承受痛苦的勇气。”
她的话被译成瓦雷利亚语后,克拉兹尼吃吃窃笑。“告诉这无知的西方婊子,这与勇气无关。”
“善主大人说那不是勇气,陛下。”
“告诉她睁开狗眼。”
“他请您留心观察,陛下。”
克拉兹尼走到下一个太监面前,这是一位高大的年轻人,有里斯人的蓝眼睛和亚麻色头发。“你的剑,”他说。太监跪下来,拔出武器,剑柄朝前递上。这是一柄短剑,适合戳刺而非劈砍,但剑刃仍十分锐利。“起立,”克拉兹尼命令。
“是,主人,”太监站起身。随后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缓缓地把剑由下至上划过他的躯干,从肋骨到腹部留下一道细红线,接着又将剑尖戳进粉红色大乳头的下方,并开始来回切割。
鲜血如注般从奴隶的胸膛流淌而下。“他在做什么?”丹妮问女孩。
“告诉那头母牛,别嘀嘀咕咕,”克拉兹尼不等翻译就说,“这不会造成很大伤害。男人不需要乳头,太监更用不着。”乳头与**之间只剩一层薄薄的皮,他猛地下砍,使它滚落到砖地上。无垢者胸前出现了一个红色的圆圈,血如泉涌,但他没有动,直到克拉兹尼剑柄朝前把剑交还。“好了,到此为止。”
“小人很高兴为主人效劳。”
克拉兹尼转身面对丹妮。“你瞧,他们感觉不到痛苦。”
“这怎么可能呢?”她通过翻译提问。
“是勇气之酒的缘故,”他回答。“那并非真正的酒,而是由颠茄、血蝇幼虫、黑莲藕及其他秘方调制而成的饮料。从被阉割那一天起,他们每餐都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感觉变得麻木,直到战斗变得无畏,直到不怕任何折磨。告诉那蛮子,任何秘密都可以放心交给无垢者保管,还可安排其守卫会议厅,甚至卧室,丝毫不必担心会遭偷听。”
“在渊凯和弥林,制造太监的方法是除去睾丸,但留下yj。这样的人不能生育,却还可以勃起,只会造成麻烦。我们把yj也除掉,什么都不留。无垢者是全世界最纯净的动物。”他再次朝丹妮和阿斯坦露出夸张的笑容。“听说在日落国度,有人庄严宣誓保持贞洁,不生不育,仅为职责而活。是这样吗?”
“是的,”问题翻译过来之后,阿斯坦道,“这样的组织有许多:学城的学士、为七神服务的修士与修女,哀悼死者的静默姐妹,御林铁卫,守夜人……”
“他们真可怜,”翻译完后,奴隶商人低沉地说,“人不该这么活。白痴都明白,这样每天都会饱受诱惑的折磨,而且大多数人最终会屈服于卑贱的自我。我们的无垢者可不同,他们与剑结合的方式,是旁人发下千万道誓言也无法相提并论的。女人也好,男人也罢,都永远不能诱惑他们。”
女孩以更礼貌的方式转述了他话中的要点。“除身体之外,还有其他方式可以诱惑人,”等她说完,白胡子阿斯坦反驳。
“可以诱惑人,对,但不能诱惑无垢者。抢劫和**都无法引起他们的兴趣。他们除了武器,一无所有,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
“没有名字?”丹妮朝着小翻译皱起眉头,“善主大人是这个意思吗?他们没有名字?”
“正是如此,陛下。”
克拉兹尼停在一个吉斯人面前。对方就像是他的兄弟,但更高,也更健康。他将鞭子朝那人脚边剑带上的一块青铜小圆牌挥了挥。“他的名字就在那儿。问那维斯特洛婊子,她认不认得吉斯卡利象形文。”等丹妮承认说不会,奴隶商人转向无垢者。“你叫什么?”他提问。
“小人叫红跳蚤,主人。”
那女孩用通用语重复了一遍。
“昨天叫什么?”
“黑老鼠,主人。”
“前天呢?”
“棕跳蚤,主人。”
“再前一天?”
“小人记不清,主人。也许是蓝蛤蟆,也许是蓝虫子。”
“告诉她,他们的名字都这个样,”克拉兹尼命令奴隶女孩,“这用来提醒他们,他们只是些寄生虫。每天傍晚,所有名牌就被扔进一个空木桶,第二天拂晓时再随机抽捡。”
“更疯狂了,”阿斯坦听完之后道,“怎能让所有人每天都记住一个新名字?”
“记不住名字的会在训练中被筛掉,连同那些不能满荷负重奔跑一整天的,不能在漆黑夜晚爬上山的,不能走过一片燃烧煤炭的,或者不能杀死婴儿的。”
听到这番话,丹妮明白自己的嘴扭曲了。他看到了吗,还是他既残酷又迟钝呀?她迅速扭头,试图掩饰脸上的表情,直等听完翻译,才让自己说出话来,“他们杀谁的婴儿?”
“在赢得尖刺盔之前,无垢者必须拿一枚银币去奴隶市场,找到一个哭叫着的新生儿,并在其母眼前将其杀死。这样我们方能确定他心中未留有丝毫软弱之处。”
她感到一阵晕眩。是炎热的关系,她试图说服自己。“他们从母亲怀中抢走婴儿,在她注视之下将其杀死,然后支付一枚银币以补偿她的痛苦?”
等翻译完毕,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纵声长笑。“这唠唠叨叨的婊子真是个软心肠的蠢货。告诉维斯特洛婊子,钱乃是付给孩子的主人,不是给母亲。无垢者不准偷窃。”他用鞭子拍拍自己的腿。“告诉她,通不过这项测试的家伙远少于通不过狗的测试的。在每个男孩被阉割的那天,我们给他一条小狗,他必须养到第一年结束,然后亲手掐死它。做不到的家伙将被立刻处决,其血肉喂给存活下来的狗吃。我们发现这对他们而言是最重要的一课。”
白胡子阿斯坦边听边用拐杖敲击砖地。嗒,嗒,嗒。缓慢而沉稳。丹妮看见老人将视线移开,仿佛克拉兹尼让他再也无法忍受。
“照善主大人所说,这批太监不会为金钱或肉体所惑,”丹妮告诉女孩,“但若我的敌人用自由引诱他们背叛……”
“他们会立即杀死他,并把他的脑袋献给你,就这么回事,”奴隶商人答道。“别的奴隶会偷窃、会聚积钱财,以期买到自由,但即便那头小母驴愿意无偿地给予无垢者自由,他们也不会接受。他们在职责之外没有生活,只是士兵,仅此而已。”
“我正需要士兵,”丹妮承认。
“告诉她,她来阿斯塔波算是走对了。问她想要买多大一支军队。”
“你们有多少无垢者待售?”
“目前有八千名经过充分训练的无垢者。她得知道,我们只按单位出售,整千或是整百。从前我们整十地卖给顾客当贴身护卫,结果证明效用不佳。十个太少,他们和其他奴隶、甚至自由人混在一起,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的身份。”克拉兹尼等这番话被译为通用语,然后续道,“这乞丐女王必须明白,如此神奇的军队自然价格不菲。在渊凯和弥林,购买奴隶剑士甚至可能比买他们的剑便宜,但无垢者是全世界最精良的步兵,个个经过多年训练。告诉她,他们好比瓦雷利亚钢,历经反复折叠捶打,直到比世上任何金属都更牢固,更有韧性。”
“我知道瓦雷利亚钢,”丹妮说。“问问善主大人,无垢者有没有自己的指挥官。”
“必须派遣军官来指挥他们。我们训练他们顺从,不是思考。如果她要智慧,该去买文书。”
“他们的装备怎么算?”
“短剑、盾牌、长矛、凉鞋和夹层外衣都随身附送,”克拉兹尼说,“当然,还有尖刺盔。他们也可按你的意愿穿戴任何样式的盔甲,但盔甲必须由你提供。”
丹妮想不出更多问题,她看看阿斯坦。“你是长者,白胡子。事情就是这样,你怎么说?”
“我说‘不’,陛下,”老人不假思索地回答。
“为什么?”她问,“请尽管直言。”丹妮知道他会说什么,但她想让那奴隶女孩听见,因而克拉兹尼随后也能知道。
“女王陛下,”阿斯坦道,“七大王国已数千年没有奴隶了。新旧诸神,都把奴隶制度看作可憎的怪物和邪恶的化身。若您领着一支奴隶军团登陆维斯特洛,单只为这一点,便会有许多善男信女起来反对,大有损于您的事业和家族荣誉。”
“可我必须有支军队,”丹妮说,“那男孩乔佛里决不会因我礼貌的要求而自动放弃铁王座。”
“等您扬帆登陆的那一天,半个维斯特洛将与您同在,”白胡子保证,“人们仍满怀热爱地缅怀着您哥哥雷加。”
“那我父亲呢?”丹妮道。
老人犹豫了一下,“人们也记得伊里斯国王,至少他为王国带来了多年的和平。陛下,您不需要奴隶,您有龙,您可以在伊利里欧总督的保护下静待他们成长,一边派出密使穿越狭海,试探各大领主。”
“试探那些背弃我父亲,投靠弑君者,并向篡位者劳勃屈膝臣服的大领主?”
“他们或许正渴望着真龙的回归啊。”
“或许,”丹妮说。一个含糊的字眼,或许,任何语言中都一样。她转向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和他的奴隶女孩。“我要谨慎考虑。”
奴隶商人耸耸肩。“告诉她快点考虑,我有许多买家。三天之前,我才将同一批无垢者给一个海盗王看过,他希望把他们全买下。”
“那海盗只要一百个,主人,”丹妮听见奴隶女孩说。
他用皮鞭顶端捅了她一下。“海盗都是骗子,他会把他们全买下,就这么告诉她,小贱人。”
丹妮知道自己的需求远远不止一百个。“提醒你的善主大人我的身份,提醒他,我乃‘风暴降生’丹妮莉丝,龙之母,不焚者,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女王,血统袭自征服者伊耿和古老的瓦雷利亚。”
她的话被翻译成别扭的瓦雷利亚语,却未能打动浑身散发着香水味的肥胖奴隶商人。“瓦雷利亚人还在鸡奸绵羊时,吉斯就是一个世界帝国了,”他朝可怜的小翻译吼叫,“我们乃鹰身女妖之子。”他耸耸肩。“跟女人绕舌真麻烦,东方的女人也好,西方的女人也罢,统统优柔寡断,除非吃饱了东西,听够了奉承,塞满了糖果,才会作决定。很好,如果这是我的命,就认了吧。告诉那婊子,倘若想要一个向导带她参观我们可爱的城市,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很乐意为她效劳……也很乐意跟她找找乐子,只要她比外表看上去更像女人。”
“在您考虑期间,克拉兹尼善主非常乐意带您参观阿斯塔波,陛下,”翻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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