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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游戏)冰与火之歌1-4

_60 乔治·R.R.马丁(美)
国王轻蔑地直视舅舅。
艾德慕在国王的瞪视下面红耳赤。“我是说,饶过他的性命。陛下,我和您一样恨他,他杀了我的人,可怜的德普刚从詹姆爵士给他的剑伤中恢复,便又遭此噩运。我们必须惩罚卡史塔克大人,这没错……或许,把他锁起来……”
“作为人质?”凯特琳说。或许是个办法……
“对,对,作为人质!”弟弟将她的思考当成了救命稻草,“告诉他儿子,只要保证效忠,就放过他父亲的性命。您瞧……佛雷那方面,除非我甘愿他随便塞给我一个女儿,并替这老小子抬担架,否则他根本不会松口。若再失去卡史塔克家,我们的事业还有什么希望呢?”
“希望……”罗柏重重地喘了口气,将黑发从眼睛上拨开,“没有罗德利克爵士的消息,没有瓦德·佛雷的答复,鹰巢城方面更是从无回应,”他向母亲倾诉,“你妹妹到底会不会答复?我到底要给她写多少封信?我简直不能相信派去的信鸦连一只也没有抵达。”
儿子需要慰籍,需要确认一切都好,对此凯特琳非常明白,但他不仅是她的儿子,更是她的国王,国王需要真相。“信鸦肯定到过她那里——不管她承不承认,在不在意。罗柏,实话实说,你无法期待莱莎伸出援手。”
“如果峡谷骑士加入我方,战争形势将立刻大变,”罗柏道,“就算她不愿参战,能否打开血门,让我们前往海鸥镇乘船北上呢?山路固然艰险,总比在颈泽血战好得多。只要我于白港登陆,就可侧击卡林湾,不出半年,便能将铁民从北境干净利落地赶出去。”
“这是不可能的,陛下。”黑鱼道,“凯特说得没错,莱莎夫人非常恐惧,她不可能允许军队穿越谷地,任何军队都不行。血门将始终禁闭。”
“异鬼抓走她吧!”国王绝望而愤怒地诅咒道,“还有该死的瑞卡德·卡史塔克,席恩·葛雷乔伊,瓦德·佛雷,泰温·兰尼斯特,所有人!诸神慈悲,怎会有人敲破脑袋想当国王?当初,大家嚷着‘北境之王’、‘北境之王’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我对自己发誓……一定要当个好国王,不仅像父亲一样重荣誉,还要强壮,公正,忠诚地对待朋友,勇敢地抗击敌人……到现在,连我自己也弄不清,为何一切会如此混乱?你们告诉我是怎么回事,瑞卡德大人和我并肩作战,出生入死,他的两个儿子更为保护我在呓语森林英勇牺牲,而提恩·佛雷和威廉·兰尼斯特都是我的敌人,我却要为着他们,杀害亡友的父亲,”他环视众人,“兰尼斯特家会为了瑞卡德大人的头颅而感谢我吗?佛雷家族会感谢我吗?”
“不会,”黑鱼布兰登一如既往地直率。
“这不正好说明应该留瑞卡德大人一命么?将他扣为人质吧。”艾德慕继续劝告。
罗柏双手举起钢铁与青铜铸成的沉重王冠,戴到头上,突然间又回复为堂堂的北境之王,“他必须死。”
“为什么?”艾德慕道,“您刚才也说过——”
“我知道我说过什么,舅舅,但我有自己的责任。”王冠上的黑铁长剑巍然挺立,“打起仗来,我会亲手击杀提恩和威廉,但此地并不是战场。他们睡在床上,赤身裸体,毫无武装,处于我的保护之下。瑞卡德·卡史塔克谋害的不止是佛雷家族和兰尼斯特家族的成员,他还谋害了我的荣誉。我将在明天早晨将他正法。”
第二天清晨,天空灰暗,寒气逼人,风暴已然过去,弱化为绵长而持续的雨。神木林中挤满了人,河间地和北地的诸侯,贵族与下人,骑士、佣兵和马房小弟,统统站到林间,来观望这场黑暗的死亡之舞。艾德慕传令,将刑台搬到心树之下,随后大琼恩的部下将五花大绑的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押来,冰雨和落叶在周围纷飞。卡史塔克的部下早先已被吊上奔流城的高墙,长长的绳索牵动尸体随风摆动,雨水流淌在乌黑的面孔上。
长人卢拿着长柄斧等在刑台前,罗柏夺过兵器,要他退开。“让我来,”他宣布,“是我判处了他的死刑,我必须亲自动手。”
卡史塔克大人僵硬地抬起头,“为这个,我感谢你,其他的,我则恨你。”他今天穿了漆黑的羊毛外套,上面绣有家族的日芒纹章。“小子,请你记住,先民的血液不止流在你体内,也流在我体内。我瑞卡德起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你的祖父,我为你父亲和伊里斯王打仗,为你与乔佛里王作对。在牛津,在呓语森林,在奔流城外的营地,我和你并肩奋斗;在三叉戟河畔,我助你父亲血战到底。史塔克和卡史塔克,我们是血肉难分的亲人。”
“你是我的亲人,却依旧背叛我,”罗柏道,“血脉不能拯救你,跪下,大人。”
瑞卡德大人说得没错,凯特琳心想,卡史塔克家族是卡隆·史塔克的后代。一千年前,这名临冬城的幼子带军讨平叛乱,因作战英勇被赐予封地。他将自己的城堡命名为卡隆之城,久而久之,成了卡霍城,世纪沧桑,卡霍城史塔克家也被称为卡史塔克家。
“新旧诸神,”瑞卡德大人告诉她儿子,“都会永远诅咒弑亲者。”
“跪下,叛徒,”罗柏重复,“你要我叫人将你按在刑台上吗”
卡史塔克大人遵令跪下,“你审判我,而诸神将审判你。”他将头放上去。
“瑞卡德·卡史塔克,卡霍城伯爵,”罗柏双手举起沉重的斧头,“在诸神与世人的见证下,我,北境之王罗柏,以谋杀与叛乱的罪名宣判你死刑,并亲自执行。你可有话说?”
“快快杀了我,接受诅咒吧。你再也不是我的国王。”
利斧挥下,沉重而精确,一击致命。但国王连斩了三次才将头颅与躯体分开,此时,死人和活人都浑身浴血。罗柏厌恶地甩开斧头,无言地走到心树前,浑身发抖。他的双拳紧紧握拢,脸庞则有雨水如注流下。诸神饶恕他,凯特琳默默地祈祷,他还是个孩子,他别无选择。
那是她当天最后一次见到儿子。雨,整个上午都在下,河流高涨,神木林的草地成为水乡泽国。黑鱼率百名精锐,飞骑追赶卡史塔克的部众,但无人期待会有成果。“只希望不要逼我吊死他们,”布林登离开时说。他走后,凯特琳回到父亲的房间,再次坐在霍斯特公爵的床前。
“撑不久了,”维曼学士下午来照料公爵时告诫她,“他的力量已完全消失,只是心里还不肯放弃。“
“他一直都是战士,”他的女儿回答,“一个既可爱又顽固的人。”
“没错,”师傅同意,“但这场战斗他是无法取胜的。如今,到了放下武器,向命运屈服的时候了。”
放下武器,她秣然心惊,向命运屈服。他是在说我父亲,还是指的我儿子?
黄昏时分,简妮·维斯特林过来见她。年轻的王后羞赧地走进病房。“凯特琳夫人,我不该打扰您……”
“非常欢迎您,陛下。”凯特琳正在缝纫,连忙放下工具。
“谢谢您,请叫我简妮吧,我不习惯那些称呼。”
“不管怎么说,您的确是王后呀。来,请坐,陛下。”
“叫我简妮就好,”王后坐到壁炉边,紧张地整整裙子。
“如您所愿。您找我做什么,简妮?”
“是罗柏,”女孩开口道,“他好可怜,他……又孤独又愤怒。我不知怎么做才好。”
“杀人总是很难。”
“我明白,我劝他用刽子手。您知道,每当泰温公爵要取人性命,只需下令就行。这样容易多了,不是吗?”
“的确,”凯特琳道,“但我夫君教导我儿子不可以杀戮为乐,亦不能逃避责任。”
“噢,”简妮王后舔舔嘴唇,“罗柏他……整天都没吃东西。我叫洛拉姆送去一顿丰盛的晚餐,有烤野猪肋条、墩洋葱和淡啤酒,但他一点没动。整个上午,他都在写信,还叫我别打扰,可等终于写完,又一把火将信烧掉。而今,他就坐在地图前,默默地查看,我问他找什么,他也不说,我觉得他根本就没听见我的话。他没更衣,还穿着早晨那身湿漉漉、血淋淋的服装。我想做他的好妻子,可不知该怎么做,不知如何来鼓励他、振奋他,不明白他需要什么。求求您,夫人,您是他的母亲,请您教教我吧。”
谁来教教我啊?凯特琳也想提同样的问题。如果父亲在就好了。可惜霍斯特公爵已奄奄一息,命不久矣。奈德也死了。布兰和瑞肯,母亲,还有很久以前的布兰登,统统都已故去。如今我只剩下罗柏,还有女儿们渺茫的归还希望。
“有时候,”凯特琳缓缓地说,“最好的办法就是什么也不做。当年我初次来到临冬城,很不习惯我的丈夫奈德常到神木林里、坐在心树之下。我明白,他灵魂的一部分在那棵树里面,而那一部分我永不可能分享;我也明白,除开那一部分,他就不再是奈德了。简妮,我的孩子,你嫁给了北方,和我一样……而在北方,你得忍受凛冬的考验,”她试着微笑,“你要忍耐,要学会理解。他爱你,需要你,很快就会回到你身边。或许就在今晚。请你耐心等待,这就是我能告诉你的一切。”
年轻的王后全神贯注地倾听。“我会的,”凯特琳说完后她表示,“我会一直等他。”她站起来,“我得回去了。陛下可能正在思念我。我要照顾他。就算他继续看地图,我也会耐心等待。”
“去吧,孩子,”凯特琳说,当女孩走到门边时,她忽然想起另一件事。“简妮,”她喊道,“罗柏有一件事非常需要你的帮助,虽然他自己可能还不明白。国王必须要有继承人。”
女孩害羞地微笑,“我母亲也这么说,为了让我怀孕,她用草药、牛奶和麦酒调饮料,叫我每天早上都喝。我告诉罗柏,一定会为他产下一对双胞胎。一个叫艾德,一个叫布兰登。他听了很喜欢。我们……我们每天都试,夫人。有时候一天试两三次呢。”女孩羞红的脸分外漂亮,“我很快就会有孩子的,我向您保证。每天晚上,我都向圣母祈祷。”
“很好,很好。从今往后,我也会加入你的祈祷,向新神旧神同时求告。”
女孩走后,凯特琳回到父亲身边,替他理了理稀疏的白发。“一个叫艾德,一个叫布兰登,”她轻叹道,“第三个就叫霍斯特,您喜欢吗?”父亲没有回答,她知道他无法回答,四下惟有细雨声,伴随着同样细弱的呼吸。她又想起了简妮。看来罗柏眼光不错,这女孩的确有一副好心肠。更重要的是,她的生产能力也很强……
卷三 冰雨的风暴 第二十一章 詹姆
他们在国王大道两边各走了两天,穿越成片焦土,举目所及,尽是毁坏的农田和庄园,死去的果树兀立旷野,好似射手的靶子。桥梁被烧,秋雨泛滥,不得不沿河寻找渡口。野狼嚎叫,夜晚鲜活,赤地千里杳无人烟。
在女泉镇,慕顿大人的红鲑鱼旗依旧在山丘上的城堡顶飞扬,但市镇本身墙垒已毁,大门砸开,泰半房屋和商店遭到焚烧洗劫。没有活物,惟几只游荡的野狗,听到人声便逃窜无踪。该镇因泉池而得名,传说中傻子佛罗理安正于此地偷看琼琪和她的姐妹们洗澡,如今池里塞满腐烂的尸体,泉水成了又黑又灰又绿的混沌泥汤。
詹姆只消看一眼,便唱起歌来:“春泉池边啊,五位少女呀……”
“你干什么?”布蕾妮质问。
“唱歌。‘六女同池’总听过吧?她们和你一样,都是羞涩的小姑娘呢。不过比你标致,这点我敢打赌。”
“安静,”妞儿道,从眼神看来,好象想将他推进池里与尸体作伴。
“求求你小声点,詹姆,”克里奥表弟恳求,“慕顿大人是奔流城的封臣,惊动他可不妙。况且,谁知道在这碎石堆中还有没别的……”
“怎么啦?老表,惊动了又怎样?我倒想瞧瞧这妞儿到底能不能用身上带的家伙。”
“不肯安静的话,此去君临我只能塞住你的嘴巴,弑君者!”
“啊哈,帮我解开镣铐,此去君临我就当哑巴,行了吧?这还不简单,妞儿。”
“布蕾妮!我叫布蕾妮!”三只乌鸦被她惊吓,飞入空中。
“沐浴更衣吗,布蕾妮?”他哈哈大笑。“你是少女,泉水在前,让我为你擦背服务吧。”从前在凯岩城的童年时代,他常为瑟曦擦背。
妞儿转开马脑袋,上路出发。詹姆和克里奥爵士随其离开女泉镇的废墟。行不半里,终于看到几棵绿树,詹姆很欣慰。焦土只能让他想起伊里斯。
“她想走暮谷大道,”克里奥爵士呢喃,“是啊……沿着海岸……比较安全……”
“安全,可是也慢。老表,此去暮谷城,说实话,真不想与你同行。”你是半个兰尼斯特,却丝毫没有老姐的影子。
他再不能忍受和孪生姐姐分离。孩童时代,他们便爬进彼此的床铺,互相搂抱,睡在一起,打出娘胎起就如此亲密。早在老姐春思来潮或他自己性欲萌生之前,他俩就在旷野看公马和母马交配,在兽舍看公狗和母狗作爱,然后做同样的游戏。曾有一次,母亲的侍女发现了他们的行为……他已记不清大人们事后的反应,总之乔安娜夫人吓得不轻。她遣走侍女,将詹姆的卧室搬到城堡另一边,并在瑟曦的房间门口加派一名守卫。她警告他们:倘若再犯,便别无选择,只能通报他们的父亲大人。好在这种忧心忡忡的生活没持续太长,不久后,母亲生提利昂时死于难产,如今詹姆连她的面容也不大记得了。
或许,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史塔克们做了一件大好事,他们将**的故事到处传扬,所以现在也没什么好隐藏。我干嘛不公开和瑟曦成亲,夜夜与她同床呢?龙王们不都兄妹通婚么?数百年来,不论修士、贵族还是百姓,对他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何我们兰尼斯特就不行?当然,如此一来,乔佛里于法就不能继承王位,但说穿了,替劳勃赢得江山的是刀剑而已,只要武力够强,小乔自能保住王位,这和谁生他有何相干?嗯,等我们把那珊莎·史塔克送回到母亲身边,就让乔佛里迎娶弥赛拉,让世人都知道,咱们兰尼斯特卓然不群,像坦格利安,像神。
詹姆打定主意,定要归还珊莎,如果可能,连她妹妹一起还。这当然不是为赢得什么狗屁荣誉,但众人皆以为他反复无常,他却偏要恪守信誓,感觉多么美妙!
骑行在一片遭践踏的麦田里,穿过一道低矮的石墙,詹姆听见背后“嗖”地一声轻响,十几只鸟儿展翅腾空。“快伏下!”他大吼,边把头紧贴马脖子。说时迟那时快,飞箭没入马臀,坐骑尖叫人立。另几只箭飞向前方,克里奥爵士一头从鞍上栽下,脚还在镫里,马则拼命狂奔,牵动佛雷的头颅和地面碰撞,惨叫声不绝于耳。
詹姆的老白马盲目地转圈,因疼痛而喘气。他四下搜寻布蕾妮,发现她还在马上,虽然背上和腿上各中了一箭,但似乎并不在意。她拔出武器,挽个剑花,搜寻弓箭手。“墙后面!”詹姆叫道,努力改变瞎马的方向。该死的镣铐,缠住了缰绳,空中又有飞箭之声。“冲啊!”他猛力踢马,朝它咆哮,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让这匹老苯马跑起来。他俩冲过麦田,撞断无数稻穗。詹姆心中暗自惴惴:妞儿得跟紧我,否则教土匪们知道一个毫无武装,全身镣铐的人自动上门那可不妙!接着他听见她沉重的呼吸,“暮临厅万岁!”犁马轰隆跑过,她高声呐喊,挥舞着长剑,“塔斯万岁!塔斯万岁!”
土匪们匆忙射出最后几只箭,四散逃窜。妈的,没种的家伙,只会放冷箭,骑士一冲锋就开溜。布蕾妮在墙边勒马,等詹姆赶上,敌人已在二十码外的森林中消失无踪。“哟哟,你挺爱好和平嘛。”
“他们跑了。”
“没错,这是宰杀他们的最好时机。”
她还剑入鞘。“你干嘛往前冲?”
“弓箭手呗,只要远远躲在墙后面射,胆子敢情大,等你迎头追上去,就非得抱头鼠窜——因为他们知道被追上的下场。喏,你背上有只箭,脚上也有一只,我来处理吧。”
“你?”
“不然还有谁?克里奥表弟的马想必拿他脑袋当犁使呢。唉,不管怎么说,我们得找找他,他总归有兰尼斯特的血统。”
等找到佛雷,对方脚还在马镫里,一只箭穿了右臂,另一只射进胸膛,不过致命的是头颅与地面的碰撞。詹姆伸手试探,头顶全是血,粘粘地好象糨糊,其中含有片片碎骨。
布蕾妮跪下来,握住他的手。“还很温暖。”
“很快就凉啦。我要他的马和衣服,这身跳蚤破布早该换了。”
“他可是你表弟啊。”妞儿震惊地道。
“曾经是,”詹姆同意,“你就别替我惋惜了,咱家的表弟多的是。对了,他的剑我也要,晚上还能帮你守夜呢。”
“不要武器也能守。”她站起来。
“对,绑在树上守,是吧?嗯,方便我跟土匪作交易,好让他们砍了你的肥脖子,妞儿。”
“我不会给你武器。还有,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我不健忘。好啦,我发誓不伤害你还不行?干嘛像个小姑娘家似地战战兢兢呢?”
“你发的誓一钱不值。你也对伊里斯发过誓。”
“这个类比不合适,就我所知,你没有烹烤活人的兴趣。再说,咱俩走这一遭的目的不就是把我平安无恙地送回君临么?”他蹲在克里奥的尸体旁,开始解剑带。
“停下,立刻停下,不准再动!”
詹姆厌烦了,厌烦了她的怀疑,厌烦了她的侮辱,厌烦了她弯曲的牙齿,厌烦了她满是雀斑的宽脸,厌烦了她稀疏软塌的头发。他不管她的命令,径自用双手抓住表弟的长剑剑柄,用腿抵住尸体,一下子抽出来。武器出鞘,他不假思索,立刻上举,挽出一朵迅捷的死亡之花。刀剑相交,“铛”地一声,发出令骨头震颤的巨响。这布蕾妮反应还真快!詹姆笑了,“不错,妞儿,有两下子嘛。”
“把剑给我,弑君者。”
“噢,给。”他一跃而起,冲了过去,长剑在手中仿如活物。布蕾妮向后跳开,左右躲避,他则亦步亦趋,不断攻击,打得她喘不过气。两柄钢剑,亲吻、分开、亲吻、分开,詹姆的血液在歌唱,这才是他的生命,惟有战斗、惟有死亡的舞蹈,方能令他生机勃勃。我缚着双手,算是让了先,这样妞儿总能招架几回合,让我满足满足吧?由于镣铐的关系,他被迫双手执剑,而此剑的威力和长度又比不上真正的双手剑。算啦,表弟的剑只配来对付什么塔斯的布蕾妮。
高高,低低,过头一击,他发出暴风骤雨的攻打;左左,右右,回身一斩,飞溅的火花星星点点……上击,侧击,下斩,不断前进,不断压迫,一步一刺,一撩一步,一步一削,斩,劈,速度,速度,速度……
……直到最后,难以呼吸。他被迫退后,将剑插进土里,稍事休息。“就一个妞儿而言,”他评价,“你还不错。”
她缓缓地深吸一口气,眼睛始终警觉地盯着他。“我不会伤害你,弑君者。”
“嗬嗬!你以为自己能行?”他将长剑高举过顶,再度发动攻击,铁镣叮当作响。
詹姆不知道这回持续了多久,好似有几十分钟,甚至几个小时,时间在刀剑交击中流逝。他将她赶离表弟的尸体,赶过大路,赶进森林。她在不经意间绊到树根,他以为机会来了,谁料她单膝跪下,顽强抵抗,竟然守得密不透风,卸下一记势在将人劈成两半的猛斩之后,又以雷霆之势开始反击,渐渐地,站了起来。
舞蹈继续。他将她逼到一棵橡树上,却又被她溜走,他破口大骂,随她跨过一道塞满落叶的浅溪。钢铁在歌唱,钢铁在歌唱,当啷,火花,当啷,妞儿逐渐像个母猪似地喘起气来,可他就是打不中,好象她浑身有金钟罩铁布衫,刀枪不入。
“不错不错,”他再度停下来喘气,接着旋向她的右面。
“就一个妞儿而言?”
“嗯,差不多等于刚上道的侍从了。”他上气不接下气地笑道,“来啊,来啊,亲爱的,音乐在演奏,能和您跳一曲吗,好小姐?”
她咕哝着冲上前,长剑狂舞,顷刻间攻守易势。她的一击扫过他额头,鲜血流进右眼。愿异鬼抓走她!也掀了奔流城!该死的地牢,竟让我技艺生锈!还有这该死的铁镣!他的眼皮逐渐沉重,肩膀开始麻木,手腕因铁环、手铐和长剑的重量而酸痛。每一记都越来越沉,詹姆心知不能像之前那么挥洒自如,剑也举不到那么高了。
她比我强壮。
这个认知令他震颤。从前,劳勃比他强壮,壮年时代的“白牛”杰洛·海塔尔和亚瑟·戴恩爵士亦然,可在活人当中,只有大琼恩安柏胜过他,克雷赫家的“壮猪”或许有一拼……哦,别忘了克里冈兄弟,尤其是当哥哥的魔山,一身蛮力近乎非人。但总之,我的速度和技巧远胜他们,当代无人能敌。可她是个女人啊!啊,尽管身体壮得像头肥猪,可……可,可她的体力没道理比我强啊!
她把他再度逼进小溪,叫道:“放下武器!投降!”
詹姆踩上一块流石,当他意识到自己正在滑倒时,便顺势朝前刺去。剑尖穿破裤子,稍稍撂进上腿,一朵红花骤然绽放,詹姆只来得及欣赏一刹那,膝盖便撞上岩石,痛得头昏眼花。布蕾妮跳上前来,踢开他的剑。“投降!”
詹姆用尽全力,用肩膀顶她的腿,使她倒在他身上。他们滚在一起,拳脚相加,直到最后她骑到上面。他把她的匕首拔出,可还来不及使用,就被扣住手腕,往岩石上一砸。脱臼般的疼痛。她用另一只手压住他的脸。“投降!”她把他的头浸进水中,片刻之后又拉出来,“投降!”詹姆朝她脸上吐口水。她一用力,水声哗哗作响,他又被压进水中,无力地踢打,无法呼吸。接着又出来。“投降,否则我淹死你!”
“想违背誓言?”他反击,“想学我?”
她突然放手,詹姆“扑通”一声栽进水中。
林中传来刺耳的笑声。
布蕾妮挣扎着起来,全身自腰部以下都是血和泥,衣衫不整,面孔通红。他们来得可真是时候,真像是捉奸在床的场景。詹姆爬过岩石,直到浅水处,一边用带镣铐的手拭去眼旁的血水。溪流两岸站满全副武装的人。不奇怪,我俩发出的声音想必能吵醒巨龙。“早上好,朋友们!”他轻松地喊道,“很抱歉打扰大家,我正教训老婆呢。”
“嘿嘿,是这娘儿们教训你吧。”说话的男人强壮有力,所戴的铁半盔有宽宽的护鼻,但不能掩盖缺鼻子的事实。
这些人不是刚才狙杀克里奥爵士的土匪,詹姆醒悟过来,而是整片大陆上最凶暴的恶棍。浅黑的多恩人和金发的里斯人,辫扎铃铛的多斯拉克人,多毛的伊班人与浑身炭黑、穿着鸟羽袍子的盛夏群岛人。勇士团。
布蕾妮终于缓过气来:“我有一百银鹿——”
一个穿着破皮革斗篷、病态般苍白的男人接口:“收到,小姐,这是个好的开始。”
“接下来操你的**,”没鼻子的男人说,“希望它别像你的其他部分那么丑。”
“转过来干后面吧,罗尔杰,”盔上扎红丝头巾的多恩矛兵劝促,“那样就无所谓。”
“嘿,怎能剥夺她看着我操的乐趣呢?”没鼻子喝道,其他人都笑了。
这妞儿,虽然又丑又顽固,可也不能落在这伙垃圾手里。“这里由谁负责?”詹姆大吼。
“很荣幸由我负责,詹姆爵士。”那双病态的眼睛闪着红光,他的头发又稀又干,脸上和手上苍白的皮肤下,暗蓝的血管清晰可见。“我叫乌斯威克,您可以称我为‘虔诚的’乌斯威克。”
“你认得我?”
佣兵点点头,“想骗过勇士团,靠剃胡子、剪头发可不成。”
该死的血戏班。对詹姆而言,他们和格雷果·克里冈或亚摩利·洛奇毫无分别,父亲唤他们作“疯狗”,也像驱使狗一样地驱使他们,用来追逐猎物,散播恐怖。“你既认得我,乌斯威克,就该知道自己有财可发了。兰尼斯特有债必还。至于这妞儿嘛,她其实是个贵族,赎金也不少。”
对方抬起头,“是吗?真走运。”
乌斯威克的笑容里有种狡颉,让他很不喜欢。“事情就这样了。山羊在哪儿?”
“不远,我肯定他会很高兴见到你。不过别当面叫他山羊,瓦格大人对尊严可是很在乎的。”
流口水的蛮子的尊严。“好啦,我记住了,见他时自会小心。可他算哪门子大人呢?”
“赫伦堡伯爵,封地已许给了他。”
赫伦堡?父亲昏庸了么?怎能……詹姆举起手,“把铐子给我弄开。”
乌斯威克发出薄纸般地干笑。
事情很不对劲。詹姆压住不安,抬头微笑,“怎么回事?乐什么哪?”
没鼻子咧咧嘴,“打尖牙吞下那修女的乳头以来,你真是我见过最有趣的人了。”
“你和你父亲吃了败仗,”多恩人声明,“我们不得已,只好狮皮换狼皮啰。”
乌斯威克将手一摊:“提蒙的意思是,咱勇士团已不为兰尼斯特家当差了,我们如今替波顿大人和北境之王效劳。”
詹姆朝他轻蔑地一声冷笑,“别人还说我拿荣誉当狗屎呢。”
乌斯威克不喜欢他的评论,比个手势,两名血戏班的成员当即抓住詹姆的手臂,跟着罗尔杰用钢拳朝他肚子打来。眼冒金星之际,只听妞儿不断抗议:“停下,不可伤害他!派我们来的是凯特琳夫人,这是交换俘虏,他受我的保护……”罗尔杰又打,令他肺中空气都吐了出来,布蕾妮朝落在溪中的长剑奔去,但戏子们快他一步,她好强壮,四个人才能制服。
到头来,妞儿也被打得满面肿胀浴血,还掉了两颗牙齿。反正她也够丑了。两个俘虏鲜血淋漓、脚步不稳地被拖过森林,走到马边,布蕾妮因他先前那一刺而跛了腿。詹姆觉得有些抱歉,他知道,她今晚就得失去贞操。那没鼻子的混球一定会动手,接着是其他人。
多恩人把他俩捆好后扔到布蕾妮的犁马上,其他人则将克里奥爵士剥个精光,分掉了所有东西。罗尔杰得到染血的外套,上面绣有兰尼斯特家族和佛雷家族骄傲的四等分纹章。弓箭在狮子头和塔楼上各戳了一个洞。
“满意啦,妞儿?”他轻声对布蕾妮说,接着咳了一嗽,吐出满嘴鲜血,“早给我武器,怎会给他们抓到?”她没回答。真是个猪脑袋,顽固的母狗,他心想,不过挺勇敢,这点我佩服。“等晚上扎营,他们会来操你,操很多次,”他警告她,“不要反抗,这帮狗杂种,你越抗拒,牙齿掉得越多。”
布蕾妮的背紧了紧。“你是女人的话,就这么束手就擒?”
我是女人的话,会学瑟曦的样。“我会让他们杀了我。可惜我不是女人。”詹姆将马一踢。“乌斯威克!我们谈谈!”
这位穿皮革斗篷、僵尸般的佣兵将马勒住,骑过来。“需要我效劳么,爵士先生?但请注意口气,否则我还要教训你。”
“金子,”詹姆说,“金子?”
乌斯威克用闪着红光的眼睛打量他,“是的,金子。”
詹姆给了对方一个会意的微笑,“天下之金,皆产自凯岩城,干嘛与山羊分享?干嘛不带我们去君临,自己发大财呢?还有,你瞧瞧,她来自塔斯,有位**告诉我,那是传说中的蓝宝石之岛啊。”妞儿不安地蠕了蠕,但没有搭话。
“你把我当变色龙?”
“当然,我看错了吗?”
乌斯威克考虑半晌。“君临太远,况且你父亲在那里。泰温大人不会原谅我们的行为。”
你真聪明。一旦脱困,我非把这该死的妞儿吊死不可,净惹麻烦。“让我跟父亲谈判,我会为你求得王家赦免,并让你当上骑士。”
“乌斯威克爵士,”对方拖长声音说,“啧啧,我那亲亲老婆该多骄傲啊,只可惜我杀了她,”他叹口气,“那么,咱英勇的瓦格大人找我算帐咋办呢?”
“你听过‘卡斯特梅的雨季’吧?等被我父亲逮着,瞧这山羊如何神气。”
“能逮着吗?难不成你父亲能将手伸过赫伦堡的高墙?”
“这还用怀疑?”赫伦王的巨城以前陷落过,这次当然也抵挡不住兰尼斯特的威力,“你不是傻子,不会以为山羊能跟狮子作对吧?”
乌斯威克倾身过来,懒懒地给了他一巴掌,那全然的傲慢比这一记本身更令他心惊。他不怕我,詹姆意识到,浑身冰凉。“够了,弑君者,我要相信你这背誓者的诺言,那才真成了傻子。”他驱马扬长而去。
伊里斯,詹姆愤恨地想,我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他随着马儿摇摆,心里渴望一把长剑。两把,一把给妞儿,一把给自己,我们就算下地狱,也带七八个家伙做伴。“你干嘛告诉他塔斯是蓝宝石之岛?”乌斯威克走远后,布蕾妮低语,“搞不好他以为我父亲有很多宝石……”
“你就祈祷他这么想吧。”
“你只会撒谎么,弑君者?塔斯得名‘蓝宝石之岛’仅仅因为蔚蓝的海水。”
“大声点,妞儿,让乌斯威克听见才好咧。等他们知道你有多不值钱,你的身体就保不住了。每个人都会来骑你,你呢?只好闭上眼睛,张开大腿,假装个个都是蓝礼大人。”
妙。这话让她闭了嘴。
遇到瓦格·霍特的时候,天色已晚,山羊手下十来个“勇士”正在洗劫一座小圣堂。镶铅玻璃被砸碎,木雕神像拖了出来,一个詹姆毕生所见最为肥胖的多斯拉克人坐在圣母的胸膛上,用匕首挖神像的玉髓眼睛。在他旁边,有个骨瘦如柴的秃头修士被头下脚上地吊在栗树枝头,三名勇士团的成员正拿尸体当箭靶。箭法不错,死人双眼皆穿。
佣兵们发现乌斯威克的队伍,发出零落地欢呼。山羊本人坐在篝火边,就着叉子吃烤得半生不熟的鸟儿,油脂和鲜血流过指头,淌进粗糙的长须里。他用衣服擦擦手,站起身来。“四君者,”他唾沫横飞地说,“你是我的俘乳了。”
“大人,我是塔斯的布蕾妮,”妞儿接口,“凯特琳·史塔克夫人命我将詹姆爵士送到君临城他弟弟处。”
山羊不屑地扫她一眼,“教她比嘴。”
“听我说,”罗尔杰把她和詹姆联系起来的绳子割开,她则不断恳求,“以您所效命的北境之王之名,求求您,听我——”
罗尔杰将她拖下马猛踢。“别伤筋动骨,”乌斯威克提醒,“这马脸婊子能换蓝宝石。”
多恩人提蒙和一个浑身臭气的伊班人将詹姆从马上拖下来,推到篝火边。两个狗奴才,他可以夺下他俩的剑,但对方人数实在太多,他则带着镣铐,最多砍倒一两个,然后白白送命。詹姆还不想死,至少不想为塔斯的布蕾妮而死。
“斤天是个嚎日子。”瓦格·霍特说。在他脖子上,有一根钱币串成的项链,它们的大小、形状、材料和作工各不相同,描绘着国王、巫师、神灵、魔鬼几各种珍禽异兽。
这是他游历世界各地,靠刀剑买生活的证明,詹姆很明白。此人的弱点是贪婪。他既倒戈过一次,也会倒戈第二次。“瓦格大人,您遗弃我父亲真是太遗憾了,不过咱们和解还不晚。您知道,他很看重我。”
“噢,补错,”瓦格·霍特道。“我棵以得到,全开岩城的金子。但手先,我要松他一个心物。”他用山羊般的语调口齿不清地说。
乌斯威克将一推,另一个穿绿粉小丑装的人朝腿踢去,使他趴倒在地,一名弓箭手抓起铁镣,将他手臂拉到前面。肥胖的多斯拉克人放下匕首,抽出一把巨大的亚拉克弯刀,那是马族惯用的镰刀状利器。
他们想吓唬我。小丑跳到他背上,嘻嘻傻笑,多斯拉克人则大摇大摆地走过来。山羊要我尿了裤子求饶,我可不会上当。我是凯岩城的兰尼斯特,我是御林铁卫的队长,佣兵甭想让我尖叫。
阳光闪烁在飞舞而下的亚拉克弯刀刀刃上,快得无从分辨。
詹姆厉声尖叫。
卷三 冰雨的风暴 第二十二章 艾莉亚
这座小方堡几乎被荒废,居住其中的大个子灰骑士也一样。他老得听不懂他们的问题,不论问什么,只会微笑着呢喃:“我守住桥,没让梅纳德爵士过去。他红头发,脾气倔,却无法动摇我。我杀他之前负了六处伤。六处哦!”
幸亏照顾他的学士是个年轻人。老骑士在椅子上渐渐入睡之后,他将大家拉到一边,“只怕你们是在寻找鬼魂。很久以前,至少有半年,信鸦到这儿来过。上面说贝里伯爵给兰尼斯特的走狗在神眼湖附近抓住,上了吊。”
“是啊,是给上了吊,但索罗斯在他断气之前砍断绳索,把人又放了下来。”柠檬的鼻子不再红肿,但愈合时长歪了,使脸看起来不大对称。“闪电大王他死不了,真的。”
“啊,他似乎也很会隐藏,”学士说,“关于他的行踪,你们问过树叶夫人了吗?”
“我们会去问,”绿胡子道。
第二天早上,他们穿过城堡后的小石桥继续上路,詹德利很好奇这是否就是老人口中的桥。没人知道。“多半是,”幸运杰克说,“没见别的桥。”
“要是有首歌就好了,”七弦汤姆道,“一首动听的歌谣,会让我们知道梅纳德爵士乃何许人,为什么想过桥。若可怜的老莱彻斯特头脑清醒,留个歌手在身边,他也许会跟龙骑士一样出名咧。”
“莱彻斯特大人的儿子们都死在劳勃的起义中,”柠檬咕哝着,“有的参加这一边,有的加入另一边,但统统送了命。从此以后,他的脑袋就一直不正常,没有哪首该死的歌可以改善这种情况。”
“那学士说‘树叶夫人’是什么意思?”上马后,艾莉亚问安盖。
射手笑笑,“等着瞧吧。”
三天之后,他们骑过一株黄桑树,幸运杰克取下猎号,吹出一种独特的节奏。余音尚未消尽,树上便放下绳梯。“系好马儿呵,我们上去,”汤姆半唱半白地说。枝杈高处有座隐藏的村落,一座由绳索走道和青苔小屋构成的迷宫,房屋隐藏在红色和金色的树叶之墙后。他们被带到树叶夫人面前,她是个白发老妪,瘦得像竹竿,穿着粗布衣。“秋天了,不能再在这儿呆下去,”她告诉他们,“九天前,十来个狼仔沿着哈佛大道过来搜刮。如果他们抬头,也许就会发现我们。”
“你没见过贝里伯爵?”七弦汤姆问。
“他死了,”女人有些作呕地说,“给魔山逮住,眼睛被一把匕首刺穿。这是一名乞丐帮的兄弟说的,而他有目击证人。”
“老故事了,而且不真实,”柠檬道,“闪电大王可没那么容易死。格雷果爵士也许能挖出他的眼睛,但人不会因此而死。你瞧,杰克不就是例子?”
“嗯,没错,”独眼的幸运杰克说。“我父亲好端端就被派柏大人的监察官吊死,我哥渥特则被抓去长城,兰尼斯特家杀死了我的弟弟们。一只眼睛,真算不了什么。”
“你保证他没死?”女人抓住柠檬的胳膊,“谢谢你,柠檬,这是半年以来我们所得到最好的消息。愿战士守护他和他身边的红袍僧。”
第二天晚上,他们在一个被焚毁的村落找到一座焦黑的圣堂作容身之所,此村名叫激舞村。圣堂的镶铅玻璃只余碎片,迎接他们的老修士说,劫掠者们甚至夺走了圣母昂贵的长袍、老妪的镀金灯笼和天父的银冠。“他们还砍下少女的**,尽管那只是木头做的,”他继续倾诉,“黑玉、玉髓和珍珠母制的眼睛也被匕首挖了出来。愿圣母宽恕他们。”
“谁干的?”柠檬斗篷问,“血戏子?”本书转载ㄧбkwαр.①⑥κ.сΝ
“不,”老人道,“北方人,崇拜树木的蛮子。他们说要找弑君者。”
艾莉亚听到他的话,咬紧了嘴唇。她可以感觉到詹德利的目光,这让她又羞又愤。
圣堂下有个地窖,十几个人住在蜘蛛网、树根和破酒桶之间,他们也都没贝里·唐德利安的消息,甚至连他们的头领也不知道——他可是穿着熏黑的甲胄,斗篷上粗粗画着一道闪电呢。绿胡子见艾莉亚瞪着他瞧,哈哈大笑,“小松鼠啊,闪电大王他无处不在,又无处可寻哟。”
“我才不是松鼠,”她说,“我快十一岁,要当真正的女人了。”
“呵,小心别让我娶你!”他想挠她的下巴,但艾莉亚把他的笨手给拍开了。
当晚,柠檬和詹德利跟东道主玩牌,而七弦汤姆唱了一支很笨的歌,关于大肚子本恩和总主教的鹅。安盖让艾莉亚试他的长弓,但无论她如何咬紧牙关使劲,始终拉不开。“你需要一把轻点的弓,小姐,”雀斑脸的弓箭手说,“若奔流城有风干木材,也许我可以为你做一把。”
听见此话,汤姆停止了歌唱。“你真是个小傻瓜,射手,去奔流城只能是讨赎金,不会有功夫坐下来制弓的。假如收钱就跑,没被抓住剥皮,就该谢天谢地。霍斯特公爵在你长胡子之前就当家啦,土匪毛贼落到他手里只有被吊死一途。而他儿子……讨厌音乐的人不能信任,这是我的口头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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