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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游戏)冰与火之歌1-4

_50 乔治·R.R.马丁(美)
你的意思是,担心我可能保住小命。“无疑这就是她从不离开我床边的原因。”
“这样说是不恰当的。瑟曦得操办一场皇家婚礼,我必须操纵一场战争,而至少两周前你就脱离了生命危险。”泰温大人审视着儿子丑陋的面孔,淡绿的眼睛毫不退缩。“这伤真是可怕,我得承认。你在发什么疯?”
“敌人带着一座攻城槌冲向大门。如果是詹姆率军出击,你会称之为英勇。”
“詹姆不会蠢到在战斗中脱下自己的头盔。我相信你把伤你的人给杀掉了?”
“啊,那可怜虫已经死透了。”其实是波得瑞克*佩恩干掉了曼登爵士,把他推进了河里,沉重的铠甲使曼登沉到了河底。“一个死去的敌人永远是我们的欢乐。”提利昂欢快地说,尽管曼登爵士并不是他真正的敌人。这人没理由想让他死。他只是猫的爪子,而我相信我知道猫是谁。是她让他确保我不会从战斗中归来。不过没有证据泰温公爵是不会接受这样的指控的。“你为什么在城里,父亲?”他问道。“你不去指挥对史坦尼斯大人或者罗柏*史塔克再或者其他什么人的战斗吗?”而且越早越好。
“在雷德温大人带来他的舰队之前,我们没有船去攻打龙石岛。这没什么。史坦尼斯的太阳已经在黑水河沉没了。至于史塔克,那小孩还在西部,但另一支由赫曼*陶哈和罗贝特*葛洛佛指挥的北方大军正攻向
杜斯肯代尔。我派出塔利伯爵去对付他们,同时让格雷果爵士沿国王大道进发切断他们的后路。陶哈和葛洛佛会被夹在中间,包括史塔克三分之一的兵力。”
“杜斯肯代尔?”杜斯肯代尔那儿没有什么值得这样去冒险。那小狼崽犯错了吗?
“你不需要关心这些事。你的脸色苍白得跟死人一样,还有血从衣服里渗出来。说说你想要什么然后回到床上去。”
“我想要的……”他的喉咙干燥而紧张。他想要什么?比你所能给我的多,父亲。“波得告诉我小指头当上了赫伦堡的领主。”
“空洞的头衔。卢斯*波顿为罗柏*史塔克占有着城堡,而培提尔伯爵渴望着荣耀。在达成提利尔的婚约上他为我们作了很大的贡献。兰尼斯特家有债必还。”
事实上,和提利尔的婚约是提利昂的主意,不过现在说出来就显得太斤斤计较了。“这头衔也许不像你想象的那样空洞。”他警告。“除非有利可图否则小指头从不出手。不过暂时就这样也好。你谈到还债的事,我相信?”
“而你想要自己的奖赏,是这样吗?那就好。你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领地,城堡,某个官位?”
“一点该死的感激会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泰温公爵瞪着他,目不转睛。“耍猴的戏子才需要喝彩。谈到这一点,伊里斯就是那样。你指挥得很好,我承认你已经尽力了。没人会否定你扮演的角色。”
“我扮演的角色?”提利昂残余的鼻孔似乎要喷出火来。“照我看来,是我拯救了你该死的城市。”
“人们大都觉得是我对史坦尼斯大人的侧翼攻击改变了战斗的局势。提利尔公爵,罗宛,雷德温和塔利同样杰出地战斗着,而且人们告诉我是你的姐姐瑟曦让术士们制造出了摧毁拜拉席恩舰队的“野火”。(注3)”
“而我做的只是修剪鼻毛,是吗?”提利昂不能压抑愤懑的声调。
“你的铁索是个好主意,它决定了我们的胜利。这就是你想听到的吗?我也听说我们应当感谢你为我们达成了与冬恩人的联盟。弥塞拉已经安全抵达阳戢城了,你应当感到高兴。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的信中说她很喜欢亚莲恩公主,而崔斯丹王子为她而着迷。但我厌恶送给马泰尔家人质,而且我认为这毫无意义。”
“我们会得到我们的人质。”提利昂说。“一个重臣会议的席位也是交易之一。除非道朗亲王带着一支大军前来,否则他便会任我们摆布。”
“但愿一个重臣会议的席位是马泰尔家所要求的一切,”泰温公爵说。“你还许诺为他复仇。”
“我许诺还他正义。”
“随你怎么说。这都需要流血。”
“这肯定不是一件紧俏的东西,不是吗?在战斗中我踏过了血流成的湖。”提利昂不想在这上面兜圈子了。“或许你变得如此喜欢格雷果*克里冈以至于无法与他分开。”
“格雷果爵士有他的用处,就象他兄弟一样。每个君王都不时地需要野兽……从波隆爵士和你那些原住民看来,你似乎已经学会了这一课。”
提利昂想起提魅烧烂的眼睛,夏嘎的巨斧,齐拉的人耳项链,还有波隆。尤其是波隆。“森林里到处都找得到野兽。”他提醒父亲。”小巷里也一样。“
“不错。也许其他的狗也能捕猎。我会考虑的。如果没别的事……”
“你有很多重要的信件要完成,是的。”提利昂用摇晃的腿撑起身子,一时间一阵眩晕的浪涛从头到脚的袭来,他闭了会儿眼,颤动着向大门迈了一步。接着,他以为自己本该走了第二步,接下去是第三步。但事实上他却回过了头。“我想要什么,你问?我就告诉你我想要什么,我要的是根据权利属于我自己的东西。我要凯岩城。”
他父亲的嘴闭得更紧了。“你哥哥的权利呢?”
“御林铁卫的骑士不准结婚,不得生子,不能据地,你同我一样明白这事实。从詹姆披上白袍那天起,他就放弃了对凯岩城的权利,你却从不肯承认这点。这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我要求你在全国上下宣布我是你的儿子和法定继承人。”
泰温公爵的淡绿眼睛里的金色瞳仁就像在融化一样发出光芒。“凯岩城,”他用平板、冷淡、死寂的语气念着。然后,“决不。”
这个词悬在他们之间,庞大,锋利,充满毒素。
开口之前我就知道答案了,提利昂想。詹姆加入御林铁卫已经十八年了,而我还从未提出这个话题。我必须知道。我必须彻底知道。“为什么?”他强迫自己问,虽然他知道他不会喜欢那答案。
“你问这个?你,你这个害死自己的母亲而来到世上的人?你是个怪胎,畸形,不听话的主,装满了妒忌充满恶意的小怪物,淫欲缠身,尽耍小聪明。世人的法律让你有冠我的名字、穿我的颜色的权利,因为我不能证明你不是我生的。为了教导我谦逊之道,诸神迫使我看着你戴着那雄伟的狮子徽章蹒跚着晃来晃去,那是我父亲的徽章,也是从我父亲的父亲那儿传承下来的。不过不论是诸神还是世人都不能强迫我把凯岩城交给你,让它变成你的妓院。”
“我的妓院?”云散天开了;提利昂一下子明白他的怒气是从何而来。他咬紧牙说道,“瑟曦告诉了你阿拉雅雅的事。”
“她是叫这个名字吗?我承认,我可记不住你那堆妓女的名字。还是个小孩的时候你娶的那个叫什么?”
“泰莎。”他吐出这回答,露出挑战的姿势。
“红叉河边的那个营妓呢?”
“你为什么要关心?”他答道。甚至不愿在他面前提起雪伊的名字。
“我不关心。不管她们是死是活。”
“是你下令鞭打雅雅的。”这不是一句提问。
“你姐姐把你对我孙子的威胁告诉了我。”泰温公爵的声调冷过寒冰。“她说谎了吗?”
提利昂无法否认。“是的,我是作出了威胁。为了保证阿拉雅雅的安全。这样凯特布莱克们才不会虐待她。”
“为了一个妓女的贞操,你居然威胁你自己的家族,你自己的亲属?这就是你的行事之道吗?”
“是你教导我一个成功的威胁比一次直接的打击更有效。不这样的话乔佛里会上百次地干下蠢事。如果你真这么渴望鞭打人,就应当从他开始。可是托曼……我为什么要伤害托曼?他是个好孩子,是我自己的血脉。”
“就象你母亲一样。”泰温公爵突然站起来,高高俯瞰着他的侏儒儿子。“回到床上去,提利昂,别再对我提起你对凯岩城的权利。你会得到你的奖赏,但那会是我觉得适合你的服务和位置的那份。千万别搞错了——这是最后一次我容忍你使兰尼斯特家族蒙羞。你再也不得跟妓女鬼混了。下次我在你床上发现了,我就吊死她。”
注1:首相原意为国王之手(king-shand).其徽章为互相紧握的手
注2:冰与火之歌世界现行的历法以征服者伊耿登基那年为元年,至今正好299年,即将来临的是第300年的新年。
注3:野火为中世纪的燃烧武器,类似拜占庭的“希腊火”。在第二部的黑水湾血战中提利昂用它火烧了史坦尼斯的庞大舰队。
卷三 冰雨的风暴 第五章 戴佛斯
他久久凝视着那张越变越大的帆,不知道自己究竟想死还是想活。
等死是容易的,他知道。他所要做的不过是爬回他的洞穴,任凭这船驶过,死亡很快就会来到。连着好几天的高烧蒸发了他,浑黄的毒水在肚肠里翻滚,烦乱的睡眠中颤抖从未停止。每个早晨他都更加虚弱。不会太久了,他竭力告诉自己。
即使高烧没让他死亡,那他也会渴死。这里他找不到淡水,只有偶尔的降雨,积存在岩石的缝隙中。三天以前(还是四天?躺在他那块石礁上,要分清天日是困难的)他的小水池就干掉了,干得象块老骨头,海湾四周是无边无际起着涟漪的灰绿色汪洋,让他无法承受。一旦开始喝下海水末日就来临了,他明白,可几乎他仍旧咽了第一口,他的喉咙在冒火。一阵突来的暴雨拯救了他。那时他是如此虚弱以至于只能躺在雨中,闭上眼睛,张开嘴巴,一任雨点溅落在他干裂的嘴唇和肿胀的舌头上。不管怎样,接下来他感觉好些了,而这小岛上的水池、小沟和裂缝里都注满了生气。
但这是三天(或者四天?)前的事了,现在绝大部分的水已经消失了。有些蒸发掉了,剩下来的水被他吮吸了个干净。到明天他又得开始吮吸污泥了,还有那些从洼穴底部挖到的潮湿冷硬的石头。
就算没有高烧和干渴,饥饿同样会要了他的命。他的小岛不过是辽阔的黑水湾里一块突出的荒凉石头。每当潮落的时候,他总能发现细小的螃蟹吸附在石滩上,这些石滩就是战斗过后他被冲刷上来的地方。他在石头上撞碎它们,吮吸它们爪子里的肉和壳里的内脏,而螃蟹们总是把他的手夹得生痛。
潮起的时候石滩很快便消失了,戴佛斯不得不慌忙地爬上岩石以免被再次冲进海湾里。最高潮的时候,岩石的尖顶仍比海平面高出十五英尺,可当海湾里起浪的时候水沫溅得很高,因而没办法保持身上的干燥,即便是躲进洞里也一样(说真的,那里不比岩石中的一个大窟窿大多少)。岩壁里除了青苔什么也不长,即使是海鸥也不来这儿。时而有些幼鸟会停在尖顶上,戴佛斯不断尝试抓住它们的方法,可每当他试着靠拢,它们便飞快地飞走开了。他扔石子打它们,却虚弱得发不上力,因而即便是击中了目标,也只是惹得那些海鸟对他恼怒地尖叫,接着拍拍翅膀远走高飞。
从他的避难所里还可以望见其他的石礁,远处的尖顶似乎比他的这块要高。最近的那块至少比海平面高出四十英尺,他猜测,虽然离这么远判断上很可能出现偏差。那里常常盘旋着一大群海鸥,戴佛斯经常幻想着跨过去侵夺它们的巢穴。可这海水是如此冰凉,潮流多变而剧烈,他知道他不可能有游到那里去的力气。就象吞咽海水一样,这会要了他的命。
狭海的秋季总是潮湿而多雨,经过多年的海上生涯中他十分明白。因为日照转弱白天倒不太难过,可夜里却越来越冷,海风不时地刮过海湾,随之而来的是那道道白色的浪涛,湿透了戴佛斯,让他浑身颤抖。高烧和寒冷轮番攻击着他,后来他便开始了持续而痛苦的咳嗽。
他的洞穴是他唯一的遮蔽所,可那却远远不够。退潮的时候,漂流的木头、烧焦的残骸不时被冲刷到石滩上来,可他无法用它们打出火花、升起火来。曾有一次,在绝望中,他试着摩擦两片漂流木,可那木头已经腐烂掉了,他的努力只换来了几大块水疱。他的衣服同样湿透了,而在他被冲到这里之前他的一只鞋已经在海湾中遗失了。
口渴,饥饿,暴露。这些就是他的伙伴,每天、每个时辰都陪伴着他,他最终把它们当作了他的朋友。不久之后,他的某个朋友会怜悯他,为他解脱那无尽的苦痛。也许某天他应当简单地走进海里,奋力向北游,他知道海岸就在北方的某处,但他看不见。就游泳而言那实在太远了,特别是一个像他那么虚弱的人,可这没关系。戴佛斯打小便是名水手;他希望能死在海里。水下的神灵在等待着我,他告诉自己。是我去见他们的时侯了。
可现在却出现了那只帆;还只是地平线上的一个斑点,不过却越变越大。那只船出现在不可能的地方。他知道身下的岩石的位置;这些都是黑水湾下一系列的海底山脉突出海面的地方。其中最高的比海面高出一百英尺,还有一打高出三十至六十英尺的小型尖顶。水手们称这儿为鸦王之矛,详细记录着突出水面的每一块尖顶,以及一打刚好潜藏于水下的暗礁。任何敏锐的船长都会远远地避开这里。
戴佛斯用他那苍白红钟的眼睛打量着那渐渐鼓起的风帆,试着分辨朔风吹刮帆布的声响。她正往这儿来。除非她立即改变航向,否则她马上会接近到听得到从他那小小避难所发出的呼喊。这意味着生命。如果他想要的话。他不能确定这问题。
我为什么要活下去?他想着,一任泪水模糊了自己的视野。诸神在上,为什么?我的孩子们死了,戴尔和阿拉德,马里奇和马特霍斯,也许戴冯也死了。一个父亲怎么能在失去如此多的青壮孩子之后还能苟活下去?我该怎么活下去?我是一具空壳,一个死去的螃蟹,内里什么都没有。他们不明白吗?
他们进军黑水河的时候,船上飘扬着光之王的燃烧之心的旗帜。戴佛斯和他的黑色贝丝号位于第二列战列,在戴尔的幽灵号和阿拉德的玛雅夫人号之间。他的第三个儿子马里奇是位于第一战列正中的怒火号的浆手长,而马特霍斯是他父亲船上的大副。在红堡的高墙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战船和小孩国王乔佛里的小舰队交锋了,刹那间河里布满了漫天的弩箭,钢铁的撞头不断击碎船浆和船壳。
后来几只巨兽开始咆哮了,四周全是绿绿的火焰:野火,炼金术士的小便,绿玉恶魔。当黑色贝丝号几乎被掀离水面的时候马特霍斯就站在他身边。戴佛斯发现自己坠入河中,绝望地拍打着,那潮流围住了他,使他不断地打旋、打旋。在上游,那烟火撕裂了天空,火柱冲起五十英尺高。他看见着火的黑色贝丝号,还有怒火号,以及另外一打同样着火的船,他看见浑身着火的人跳入水中却再也没有浮起。幽灵号和玛雅夫人号已经不见了,在这漫天的野火中或是沉没或是粉碎或是消失了,而那时根本没有时间去找寻他们,因为河口几乎就在他面前,横跨河口的是兰尼斯特的巨型铁索。从北岸到南岸,河口处除了燃烧着的野火和战船什么也没有。看到如此的景象,一刹那间他几乎停止了呼吸,但他仍旧能分辨出前方的声响,烈焰的劈啪声,蒸发的水流的嘶嘶声,垂死的士兵的尖叫声,还有当潮流带他涌向地狱时那可怖的热浪在脸上的拍击声。
他所要作的一切只是袖手旁观。再过一会儿,他就可以和他的孩子们团聚了,沉睡在海湾底部那些清冷的绿色泥土里,任凭小鱼噬咬他的脸庞。
终究他吸了一大口空气潜入了水下,向着河底猛扎下去。他唯一的希望就是从铁索、燃烧的战船以及水面四散漂流的野火底下穿过去,游得远远的,游到后方安全的海湾里。戴佛斯一直都是游泳的好手,那天他身上没有穿戴任何的金属,唯一戴上的头盔也在从黑色贝丝号跌落时丢失了。当他在染成绿色的水帘里穿梭时,他见到许多在水下挣扎的人,沉重的铠甲和锁甲正把他们慢慢拽进水底。戴佛斯游过他们,用尽腿上的每一分气力蹬开这些躯体,一任身体随水流而移动,很快海水便灌进了他的眼睛。他越游越深,越游越深,越游越深。每一次击打过后他变得越来越难以屏住呼吸。他记得他望见了河底,透过嘴唇爆发出的那股气泡望过去,这儿柔软而晕暗。有什么碰到了他的腿,一块石头、一只鱼还是某个淹死的士兵,他无从分辨。
现在他急需空气,可他很害怕。他已经越过铁索了吗,他已经在海湾内了吗?如果升上去触到的是船,那他会淹死,而如果他出现在一片飘浮的野火碎片中,那他的第一口呼吸就会将肺烧成灰烬。他在水中扭着身子往上看,不过上面除了暗绿的黑影什么也看不到,而他身子转动得太厉害,突然便无从分辨河流的走向。恐慌攫住了他。他的手在河底无助地拍打着,制造出一团团污泥遮蔽了他的视线。这时他的胸膛愈变愈紧。他乱抓着水流,踢打着,推动自己,不断转动着,他的肺正为空气而发出尖啸,踢啊,踢啊,在黑黑的水下他迷路了,踢啊,踢啊,踢啊直到再也踢不动为止。当他张口号叫的时候,水猛灌进来,味道像盐巴,而戴佛斯*席渥斯明白自己就快要淹死了。本书转载ㄧбkwαр.①⑥κ.сΝ
他再次恢复知觉的时候太阳已经出来了,他躺在一座裸露的石头尖顶下方的石滩上,四面是空荡荡的海湾,身旁有一根破碎的桅杆,一面烧焦的帆布和一具肿胀的尸体。当下次起潮的时候,桅杆、帆布和尸体全都消失了,只把戴佛斯独自扔在鸦王之矛的巨石上。
他身为走私者的漫长生涯使得他对君临附近的海域比他拥有过的任何家园都要熟悉,他知道他的避难所不过是海图上的一个小斑点,而这斑点所在之地正是诚实的水手应当远远避开的地方,而不是靠近……不过戴佛斯自己在走私生涯里倒来过这里一两次,为了避开侦查。当他们发现我死在这儿,如果他们还操这份心的话,也许他们会用我的名字为这块岩石命名,他想着。洋葱之岩,他们会这样称呼;这里就是我的墓碑和遗产。他不应该再奢求什么了。天父照护着他的孩子们,教士们总是这样教导,而戴佛斯把他的孩子们带进了火焰中。戴尔再也不可能使他的妻子怀上他们一直祈求的孩子了,而阿拉德,他在旧城、在君临、在布拉佛斯都有情人,她们很快便要陷入哀泣之中。马特霍斯还没来得及完成自己的梦想,当上船长,拥有自己的船。而马里奇再也不能成为骑士了。
他们都死了我要怎么活下去?那么多的英勇骑士和伟大领主都死了,比我优秀的人,比我高贵的人都死了。爬进你的洞穴里,戴佛斯。爬进去,缩作一团,然后船就会离开,接着就没有人会再来打扰你了。好好地睡在你的石枕上,让海鸥琢出你的眼珠,让螃蟹享用你的血肉。你已经把它们享用够了,你欠着它们。躲起来,走私贩。躲起来,别出声,然后死去。
那风帆几乎就在眼前。再过一会儿,那船就会平安地离去,而他将安静地死去。
他的手指伸向咽喉,摸索着他一直戴在颈项上的小皮袋。那里面他保留着他的国王削下的他的四根指头的指骨,正是在那天他册封戴佛斯为骑士。我的幸运符。他短小的手指在胸前拍打着,摸索着,什么也没找到。袋子已经不见了,连着里面的指骨。史坦尼斯一直不理解他为何要留下这些骨头。“提醒我谨记吾王的公正。”他用他那破裂的嘴唇低语着。但现在他们走了。这火像带走我的孩子们一样带走了我的幸运符。在他的梦中,河上的火焰从未熄灭,手握火鞭的魔鬼在水上跳舞,而人们在鞭打下燃烧和变黑。“圣母啊,发发慈悲吧。”戴佛斯祈求道。“救救我,温柔的圣母,救救我们大家。我的幸运符走了,还有我的儿子们,”他无法抑制地号啕大哭起来,咸咸的泪水在面颊流成了小溪。“那火带走了一切……那火……”
也许那只是一阵刮过岩石的海风,也许那只是一阵拍打海滩的海潮,但在那一瞬间戴佛斯*席渥斯听到了她的回应。“你招来了火焰,”她低语着,她的声音就像隔着贝壳听潮一样微弱,忧伤而轻柔。“你烧掉了我们……烧掉了我们……烧掉了我们们们们们们们。”
“是她!”戴佛斯哭喊道。“圣母啊,请不要抛弃我们。是她烧毁了你们,那红袍女人,梅丽珊卓,她!”他看得见她;心形的脸蛋,红色的眼睛,铜色的长发,她穿着红色长袍,还有丝绸和缎子,走动的时候就像火焰在移动。她从东方的亚夏而来,她来到龙石岛用她那异乡的神灵俘获了赛丽丝和王后门下那些贵族的心,接着便轮到了国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自己。他走得太远了,竟把那燃烧之心绣在了自己的旗帜上,拉赫洛的燃烧之心,光之王,炎与影之神。在梅丽珊卓的力促之下,他把龙石岛上教堂里面的七神神像全都拖了出来,在城门前焚烧了它们。后来他还烧毁了风息堡的神木林,甚至那棵刻着庄重面容的巨大的白色城心树也烧掉了。
“是她干的事。”戴佛斯重说了一遍,加倍地无力。她干的事,你也是帮凶,洋葱骑士。在那个漆黑的夜晚是你载她潜进了风息堡,她才能放出她那暗影之子。你不是无辜的,不是。你在她的旗帜下骑行,把她的旗帜悬挂在你的桅杆上。你眼看着七神在龙石岛被焚烧,什么也没做。她把公正的天父投入了火焰,还有慈悲的圣母,以及睿智的老妪。铁匠和陌客,少女和战士,她把他们全都奉献给了她那残酷的神灵的荣光。而你只是静静地站着,闭着你的嘴巴。即使是她杀害了老人克礼森师傅,即使是目睹了如此的暴行,你仍旧什么也没做。
那风帆就在一百码外,正快速地穿越海湾。在很短的时间里它就会经过他,然后逐渐消失。
戴佛斯爵士开始攀爬那块岩石。
他用发抖的手牵拉着自己,脑袋里充溢着高热。他伤残的手指两次在潮湿的岩石上滑落,他也几乎跌落,但不知怎的他强使自己接近了顶端。如果掉下去他就死定了,而他必须活下去。至少,要再活一会儿。他还有必须完成的使命。
那岩石的尖顶很窄,像他一般地脆弱,根本无法安全站立,因此他只是蹲在上面,挥舞着他那骨瘦如柴的手臂。“船。”他在风中呼喊着。“船,这里!这里!”从这高处,他可以更清楚的打量她;瘦小的条纹船壳,青铜的船首像,翻腾的风帆。她的壳上绘着名字,可戴佛斯从不识字。“船。”他再次叫道。“救救我,救救我!!!!!!”
艏楼上的一名水手发现了他,指点着。他看到其他的水手奔向船舷,目瞪口呆地打量着他。一会儿这船的帆便降下了,她的浆收了起来,接着她便开始朝他的避难所转舵。她很大,不能靠近这块岩石,在距离三十码的时候她放出了一艘小船。戴佛斯趴在岩石上,盯着小船向他靠来。四个人在划,第五个站在船首。“你,”当船离这小岛只剩下几英尺的时候那第五个水手发话了,“岩石上的这个人。你是谁?”
一个得到耀升的走私贩,戴佛斯想,一个溺爱自己的君王,忘记自己的神灵的蠢货。他的喉咙干得要命,他忘记了该如何吐词。舌头上的话语是如此的奇怪以至于在自己的耳中也十分陌生。“我打过仗。我是……一个船长,一个……一个骑士,我是一个骑士。”
“啊,爵士,”那男人说道,“为那个国王服务?”
这船很可能是乔佛里的,他突然想到。如果现在他说出错误的名字,她就会遗弃他,让他听天由命。哦,不会的,她的船壳布满了条纹。她是里斯人的,她是萨拉多·桑恩的船。是圣母派遣她来的,这是圣母的慈悲。她有个任务托付给他。史坦尼斯还活着,这时他明白了。我还拥有我的国王。还有孩子们,我有别的孩子,我还有一个忠诚而深情的妻子。他怎么能忘记呢?圣母是真正慈悲的。
“史坦尼斯。”他向着里斯人吼回去。“诸神在上,我为史坦尼斯国王服务。”
“啊,”船上的男人说道,“我们也一样。”
卷三 冰雨的风暴 第六章 珊莎
这份请柬看起来是那样的单纯,可珊莎每读一次就觉得肚子紧了几分。她已经快当上王后了,她又漂亮又富有而且人人都喜欢她,为什么她还要和一位叛徒的女儿共进晚餐呢?这太奇怪了,她猜测着;也许玛格丽*提利尔想试探一下她那失势的竞争者。我猜,她是不是恨我?她认为我在暗地里诅咒她……
当玛格丽*提利尔和她的护卫们走上伊耿的高山丘时,珊莎在城堡的长墙上观看着。为了欢迎未婚妻来到都城,乔佛里亲自去国王之门接她,他们在欢呼的人群中并驾齐驱,小乔的金甲闪闪发光,而那提利尔的姑娘身穿一件由秋之花朵编织而成的斗篷格外迷人。她今年十六岁,棕头发,棕眼睛,苗条而美丽。她经过的时候人民高呼着她的名字,高举着孩子让她赐福,争抢着她马蹄下散落的花瓣。她的母亲和祖母紧跟在后面,坐在一座侧面雕刻着一百朵玫瑰的轮宫里,每朵玫瑰都踱了金、闪闪发光。百姓也向着她们欢呼。
正是这些平民把我从马上拖下来,如果猎狗没来救我的话,他们几乎杀了我。珊莎没做什么让平民记恨的事,她做的不比赢得他们爱戴的玛格丽*提利尔多。她希望我也喜欢上她吗?她注视着请贴,这看来似乎是玛格丽亲笔写的。她希望得到我的祝福吗?珊莎揣测着乔佛里是否知道这次晚宴。依她看来,这也许就是他策划的。这念头让她不寒而栗。如果乔佛里是这请贴的幕后黑手,他一定准备了不少残酷的玩笑用来在那年长的女孩面前羞辱她。他会再次命令他的御林铁卫脱光她的衣服吗?上次他这样做的时候他舅舅提利昂制止了他,但现在小恶魔不可能来救他。
除了我的佛丽安没人会救我。唐托斯爵士曾许诺会帮助她逃跑,但那得等到乔佛里婚礼的那天晚上。这计划天衣无缝,她亲爱的忠诚的弄臣骑士向她保证;而现在除了忍耐和悄悄计算时日什么也不要做。
还有默默地去吃我的晚点……
也许她误解玛格丽*提利尔呢。也许这请柬不过是表示一份礼貌,一点简单的心意。这可能就只是一顿普通的晚饭。可这里是红堡,这里是君临城,这里是国王乔佛里*拜拉席恩一世的宫廷,如果说珊莎在这里还学会了什么的话,那就是猜疑。
不管心里怎么想,她也必须接受。现在的她什么也不是,只是一位被抛弃的叛贼女儿和一位反叛领主的耻辱的妹妹。她决不可能拒绝乔佛里的未婚妻。
我希望猎狗在我身边。在激战正酣的那个晚上,桑铎*克里冈来到了她的卧室,想带她逃出城去,可珊莎拒绝了。她最近常常在深夜醒来,思索着她的决定是否明智。她把他那身污染了的白袍藏在她装夏季丝绸衣衫的香柏木箱里。她不知道为什么她把那白袍保存了下来。猎狗成了懦夫,她听人们这样说;在战斗进行到最高潮的时候,他喝得大醉,因此小恶魔不得不代替他率军出击。可珊莎能理解。她知道他那烧烂脸庞的秘密。他害怕的只是火焰。那个夜晚,野火让长河自己都似乎燃烧起来,天空中无处不是绿绿的烈焰。即使身处城堡以内,珊莎都感到无比恐惧,在外面……她简直无法想象。
长叹一声,她拿出了鹅毛笔和墨水,给玛格丽*提利尔写了一封和蔼亲切的同意函。
当约定的夜晚来临的时候,另一位御林铁卫来到了她房间,这男人和桑铎*克里冈的差别就像……是的,就像鲜花和狗一样。望着洛拉斯*提利尔挺立在她门槛的模样,珊莎的心跳开始加速。自他带领着他父亲的先锋部队杀回君临以来这是头一回她和他这样接近。刹时间她不知道说什么好。“洛拉斯爵士,”最后她勉强吐出了话来,“你……你看上去真俊。”
他给了她一个迷惑的笑容。“小姐您太好心了。您真漂亮。我的妹妹正急切地等待着你的光临呢。”
“我是多么期盼我们的晚宴啊。”
“玛格丽也一样,我的祖母大人也急切地等着您。”他挽起她的手臂,带着她下楼梯。
“你的祖母?”她发现当洛拉斯爵士触碰着她的手臂的时候,她无法同时走路、说话和思考。透过丝衣她能感觉到他手上的温度。
“奥莲娜夫人。她也会和你一起共进晚餐。”
“啊,”珊莎说道。我在和他说话,而他触摸着我,他挽着我的手臂,触摸着我。“荆棘女王,人们这样称呼她,对吗?”
“是的。”洛拉斯爵士笑了。他有着全天下最温馨的笑容,当他回答的时候她想着。“可是,您最好别当面这样说,除非你想给刺到。”
珊莎脸红了。再傻的人也知道没有女人会喜欢被人称作“荆棘女王。”也许我真的就像瑟曦*兰尼斯特所说的那样是个傻子。在绝望中她努力回想什么聪明和有趣的事来和他攀谈,可她的风趣却离她远去。她几乎开口称赞他有多帅气,可她忽然想起她已经说过了。
可是,他真的好漂亮。自她初次与他见面以来他似乎是长高了,但还是那么柔和而优雅,珊莎从没见过别的男孩子有他那对绝妙的眼瞳。是啊,他不是个男孩子,他是个大人了,是御林铁卫的一员。她觉得他穿着白袍比穿着提利尔家绿色和金色的服装还要好看得多。他全身上下唯一的一点异色就是扣住斗篷的胸针;那朵用柔滑的黄金制成的高庭的玫瑰,配着精致的绿玉宝石叶。
巴隆*史文爵士把守着梅葛堡的大门。他同样一身雪白,但他穿起来没洛拉斯爵士一半好看。在镶满尖钉的护城河对面,两打男人正在练习使用剑和盾。城堡里这么拥挤,外面的大院子早已让给了宾客们搭建帐篷和营帐,只剩下狭小的内院用来训练。雷德温家的双胞胎中的一个正被塔拉德爵士打得节节败退,那爵士的盾牌上有着眼睛的徽章。粗矮的卡伊斯的肯洛斯爵士尽管每次举剑都阴郁而喘息,可似乎是勉力抵挡住了奥斯尼*凯特布莱克,而奥斯尼的兄弟奥斯富雷德狠狠地揍了那个青蛙脸的侍从莫罗斯*史林特。不管他们用的是不是钝剑,在晨光下史林特看起来全身青肿。这让珊莎迅速地缩在一旁。他们还没能埋葬上次战斗的尸体,可现在却已经在为下场战争而准备了。
在广场的边缘,一个盾牌上绣着一对金色玫瑰的骑士独自抵挡住了三个人的攻击。就在他们注目的时候,他击中了那三人中一人的侧头部,敲得他失去了知觉,“那是你兄弟吗?”珊莎问。
“是的,小姐,”洛拉斯爵士说。“加兰通常和三个人一起练,甚至和四个。在真正的战斗中不会有一对一的机会,他说过,所以他要早作准备。”
“他一定非常勇敢。”
“他是个伟大的骑士。”洛拉斯爵士回应道。“说实话,他的剑比我用的好,尽管我的长枪比他强。”
“我明白,”珊莎说道。“你骑起马来多么神勇啊,爵士。”
“小姐说得真体贴。您是什么时候看我骑马的呢?”
“在首相的比武大会上,你不记得了吗?你骑着一匹白色的快马,而你的铠甲上有一百种不同的鲜花。你给了我一朵玫瑰。一朵红玫瑰。那天你把白色的玫瑰抛给了别的女孩子。”说到这个她脸红了。“你说再伟大的胜利也不及我一半美丽。”
他给了她一个适度的笑容。“我只是说出一个简单的事实,每个有眼光的男人都会认同的。”
他不记得了,珊莎意识到,非常吃惊。他只不过是对我说好话,他不记得我或者玫瑰或者那时的一切了。她一直确定那意味着什么,那意外着一切。一朵红玫瑰,不是白色的。“那是在你把罗拨*罗伊斯爵士打下马来之后,”她绝望地说道。
他把手抽离了她的手臂。“我在风息堡杀了罗拨,小姐。”那并非自吹自擂;他的声音很悲哀。
他,还有蓝礼国王其他的几个虹彩卫士,是的。珊莎经常听到身边的妇女们到处谈论,可这时刻她却忘记了。“那就发生在蓝礼国王被杀的时候,是吗?这对你可怜的妹妹来说该多么可怕啊。”
“对于玛格丽?”他的声音变紧了。“没关系的。是的,她是在苦桥。可她没有目睹。”
“即使是这样子,当她听到……”
洛拉斯爵士的手轻轻掠过他的剑柄。那握把是白色皮革制的,有着雪花石膏制的圆头。“蓝礼死了。罗拨也死了。现在再说他们有什么用?”
他尖锐的声调把她吓得后退。“我……大人,我……我无意冒犯,爵士。”
“你也不能,珊莎小姐。”洛拉斯回答,他声音里所有的暖意烟消云散。他也不再挽着她的手臂了。
他们在深沉的静默中攀登着那蛇行的阶梯。
唉,我为什么要提罗拨爵士啊?珊莎想。我搞砸了一切。现在他生我的气了。她努力回想说什么出来赔罪,可她能想到的一切话语都是那么蹩脚而虚弱。闭嘴,否则你只会搞得更糟,她告诉自己。
梅斯*提利尔公爵和他的随从住在皇家大教堂的后面那座长长的板岩顶的堡垒里,那里叫倩女居,是因国王受祝福的贝勒在此处幽禁他的姐妹们而得名,那国王认为看不见他的姐妹们自己就不会被引诱而陷入肉体的欲望中。在那高大的雕花木门外站着两位戴着镀金的半头盔和披着金线滚边的绿袍的卫士,他们胸前绣着高庭的金玫瑰。两个人都有七英尺高,宽肩细腰,全身肌肉。当珊莎走近观察他们面容的时候,她发现自己不能把这两人分别开。他们有同样的强健下颚,同样的深蓝色眼睛,同样稠密的红色胡须。“他们是谁?”她询问洛拉斯爵士,一时间抛却了刚才的不快。
“我祖母的私人护卫,”他告诉她,“他们的母亲给他们取名艾里克和阿里克,可祖母总不能分辨这两人,所以她就叫他们左边和右边。”
左边和右边打开了门,而玛格丽*提利尔亲自出来,奔下那短短的阶梯来迎接他们。“珊莎小姐,”她喊道,“你能前来我真是太高兴了。欢迎你。”
珊莎在她未来的王后陛下脚前跪下。“您给了我莫大的荣耀,陛下。”
“为什么不叫我玛格丽?快,起来。洛拉斯,快帮珊莎小姐一下。能叫你珊莎吗?”
“如果您高兴的话。”洛拉斯爵士扶她站了起来。
玛格丽用一个兄妹间的吻打发了他,接着挽起了珊莎的手臂,“来,我的祖母在等你呢,而她可不是最有耐心的女人。”
壁炉里炉火劈啪地燃烧着,甜美的香草撒在地板上。在那长长的搁板桌边就坐着一打女人。
珊莎只认识提利尔公爵的高大尊贵的妻子,艾勒莉夫人,她那长长的银色发辫上绑着珠宝环节。玛格丽为她引见了其他人。这里有她在提利尔家的三个表妹,梅歌、阿蓝和埃箩,她们的年龄都和珊莎差不多。丰满的洁娜夫人是提利尔公爵的妹妹,嫁给了那绿苹果的佛索威家中的一员;小巧,长着一对明亮的眼睛的莱奥蕾特夫人也是佛索威家的,她嫁给了加兰爵士。娜丝特瑞卡修女长着一张单调而布满痘子的脸,她看起来似乎正兴高采烈。白皙、优雅的格蕾斯佛德夫人怀着小孩,而布鲁蔚夫人自己就是个小孩,还不到八岁。而玛格丽称那喧闹肥胖的梅内狄斯*克连恩为“玛瑞(注一)”,这肯定不是用来称呼玛瑞魏斯尔夫人,那是个急性子、黑眼睛的密尔美女。
最后,玛格丽把她带到了桌子首位那个干枯、白发的老妇人面前。“我很荣幸地为你介绍我的祖母奥莲娜夫人,前任高庭公爵卢斯*提利尔的遗孀,他的音容笑貌是我们共同的慰籍。”
这老妇人发散着玫瑰香水味。怎么,她看起来好渺小啊。她看上去一点小刺都没有。“吻我,孩子。”奥莲娜夫人一边说着,一边用她那斑驳柔滑的手猛拉住珊莎的手腕。“你真好心肯来和我以及我的这群蠢母鸡们共进晚餐。”
尽职地,珊莎亲吻了老妇人的面颊。“是您好心地邀请我的,夫人。”
“我认识你的祖父,瑞卡德公爵,虽然了解不是很深。”
“他在我出生前就死了。”
“我察觉到了,孩子。他们说你的徒利祖父也快死了。霍斯特公爵,他们没告诉你吗?一个老头,虽然没我老。然而,黑夜终究会会降临到我们每个人头上,只是对某些人更快些。你比大多数人都更能体会这点,可怜的孩子。我明白,你有着自己的悲伤。我们为你逝去的亲人感到遗憾。”
珊莎瞟了眼玛格丽。“当我听到蓝礼大人的死讯时我十分悲伤,陛下。他是多么英勇啊。”
“你真好心。”玛格丽回答。
她的祖母喷了喷鼻息。“英勇,是的,有魅力,还非常聪明。他知道怎么打扮、怎么微笑、怎么沐浴,因而他就得出结论自己适合当上国王。无疑,拜拉席恩家的人总是喜欢一些古怪的念头。而这是从他们那坦格利安血统中继承的(注二),我一直这样想。”她擤了擤鼻子。“他们曾经想让我嫁给一个坦格利安家的,可我很快否决了这打算。”
“蓝礼既勇敢又温柔,祖母大人,”玛格丽说。“父亲也很喜欢他,洛拉斯也是。”
“洛拉斯还小,”奥莲娜夫人干脆地说道,“非常善于用木棒把别人敲下马来。可这不会让他变聪明。至于你父亲,我觉得我是生下了一个肥大痴呆的乡下农妇,我真应该把各种思量灌进他那颗肥胖的脑袋里。”
“母亲,”艾勒莉夫人责问道。
“闭嘴,艾勒莉,别用那种语气对我说话。还有别叫我母亲。如果我生过你,我确定我会记得的。我只是在责备你的丈夫,痴呆的高庭公爵。”
“祖母,”玛格丽说,“注意一下言辞呢,不然珊莎该怎么想我们呢?”
“她也许会想我们真是有风趣的一群人。不管怎么说,至少我们中有一员是这样。”老妇人转回珊莎的方向。“那是叛逆,我警告过他们,罗伯特有两个儿子,而蓝礼还有位兄长,他怎么有可能去提出对那丑陋的铁椅子的要求呢?啧-啧,我儿子告诉我,您就不想您的甜心当上王后吗?你们史塔克家曾经世代为王,艾林家和兰尼斯特家也是,即使拜拉席恩家从母系计算也是王族,只有提利尔家在龙王伊耿来临并在‘怒火燎原’一役中烧掉正统的河湾王以前不过是个管家。如果照实说,甚至我们家对高庭的权利都有一点站不住脚,就象那糟糕的佛罗伦家经常哀号的那样。‘这有什么关系?’你问,而无疑这没关系,除非是碰上了像我儿子这样的呆子。假如某天他可能看见他的孙子坐在铁王座上的想法让他喘不过气来,就像个……得了,你们怎么称呼那个的?玛格丽,你最聪明,行行好,告诉你可怜的、老迈而半聋的祖母从盛夏群岛带来的那种当你戳它时它就会膨胀十倍的怪鱼的名字。”
“他们叫它们充气鱼,祖母。”
“它们就是这样。盛夏群岛的人可没有夸大其词。如果照实说,我的儿子应该用充气鱼当作他的徽章。他还应该弄顶王冠在这鱼头上,就像拜拉席恩家在他们的雄鹿上弄的一样,也许这样会让他更开心。如果你问我,我得说我们本应该和这该死的愚行离得远远的,奶牛被挤下的乳汁可不能被注回**去。在充气鱼大人给蓝礼公爵戴上王冠以后,我们就被迫没完没了地下跪,因而我们就经历了这么些变故。你对此是怎么想的,珊莎?”
珊莎的嘴张了又合。她自己看起来就象条充气鱼。“提利尔家的血统可以追溯到青手加尔斯(注三),”这就是她仓促间能找出的最佳答案。
荆棘女王嗤之以鼻。“而佛罗伦家、罗宛家、奥克赫特家,除此以外还有一半的南方贵族都一样。他们都说加尔斯善于在肥沃的平原上播种。如果说他除了手臂外还有别的地方是青的那我可不奇怪。”
“珊莎,”艾勒莉夫人打断了他们,“你一定非常饿了。我们来一起享用烤猪肉和柠檬蛋糕好吗?”
“我最喜欢吃柠檬蛋糕了,”珊莎承认。
“我们都知道,”奥莲娜夫人宣布,她显然不打算安静下来。“瓦里斯那家伙似乎以为我们应当感激他的情报。如果照实说,我不太了解一个太监的想法。就我看他们不过是被切掉了最有用部位的男人。艾勒莉,你叫他们把食物送上来了吗,还是你想饿死我啊?这儿,珊莎,坐在我旁边,我可不像她们那么讨厌。我相信你也会被小丑逗乐的。”
珊莎扶平了她的裙子然后坐下。“我想……小丑,夫人?你的意思是……穿着杂色衣服的那种?”
“今次是羽饰。你以为我在说谁?我儿子?或是这些可爱的女士?不,别脸红,配上你的头发你看起来像个大石榴。如果照实说,所有的人都是小丑,而穿着杂色衣服的比戴着王冠的更有趣。玛格丽,孩子,召唤黄油饼,让我们看看珊莎夫人的笑容。你们其他人坐下,我没向你们交代一切吗?珊莎一定以为我的孙女们都是群绵羊呢。”
黄油饼比饭菜更快地到来,他穿着绿黄色羽毛做的小丑套装,衣服上插着松软的鸡冠花。他是个非常肥胖而圆滚的人,有三个月童那么大,他翻滚着进入了大厅,跳上了桌子,把一颗硕大的鸡蛋恰好放在了珊莎面前。“敲碎它,夫人。”他指示着。当她照办以后,一打黄色的小鸡冒了出来,四下乱跑。“抓住它们!”黄油饼呼喊着。那幼小的布鲁蔚夫人绊住了一只并把它交给了黄油饼,他昂起头,把它塞进了他那巨大肥肿的嘴里,看起来似乎把小鸡整个吞了下去。当他打嗝的时候,细小的黄色羽毛从他鼻子里飞了出来。布鲁蔚夫人发出了痛苦的哭嚎,可当她看见小鸡从她的裙服的袖子里蠕动出来、爬到她手臂上时她的眼泪立刻化为了喜悦的尖叫。
仆人们送上韭葱和蘑菇炖的肉汤时,黄油饼开始玩起杂耍,而奥莲娜夫人把身子向前噌了噌,手肘靠在了桌子上。“你了解我儿子吗,珊莎?高庭的充气鱼公爵?”
“一个伟大的领主,”珊莎很有礼貌地答道。
“一个伟大的白痴。”荆棘女王说道。“他的父亲同样是个白痴。就是我的丈夫,前任公爵卢斯。啊,别误会我,我非常爱他。一个善良的男人,在床上也不是无能的,可仍旧只能算个骇人的白痴。他在猎鹰的时候从悬崖上掉了下去。他们都说他一直盯着天空,根本没注意他的马把他载到了那儿。”
“而现在我的白痴儿子也在干同样的蠢事,只是他骑的是狮子而不是驯马。骑上狮子很容易而想下来就困难了,我警告过他,可他只会傻笑。如果你有了孩子,珊莎,要常常责打他使他学会听你的话。我就只有这一个儿子而我舍不得打他,所以现在他对黄油饼的兴趣都比对我的兴趣多。一头狮子可不是随便就可赶走的猫咪,我告诉他,而他把我当做‘唠叨的母亲。’如果你真要问我,那我得说在这个国家里唠叨的人的确太多了。所有这些国王如果先放下剑听听他们母亲的话他们无疑会干得出色得多。”
珊莎意识到她又张大了嘴巴。当艾勒莉夫人和其他女人被黄油饼逗得大笑时她赶紧往嘴里塞了一勺肉汤,黄油饼正用头、肘和宽大的臀部颠着一堆橘子。
“我希望你能告诉我实话,是关于那个皇室男孩的,”奥莲娜夫人突然发话。“那个乔佛里。”
珊莎的手指握紧了她的勺子。实话?我不能。别问这个,求求你,我不能。“我……我……我……”
“你,是的。有谁会更了解呢?那小伙子看起来是有个国王的样子,我承认。有点自私自利,这也应当归结于他的兰尼斯特血统。然而,我们听说了很多让人不安的故事。这些故事包含有实情吗?那男孩虐待过你吗?”
珊莎神经质地四处张望。黄油饼把一整个橘子放进了口中,咀嚼和吞咽着,用手掌拍打着脸颊,从鼻子里把种子一颗颗吹了出来。女人们咯咯地笑着。仆人们进进出出,倩女居里回荡着盘子和勺子的碰撞声。一只小鸡跳上了桌子,走进了格蕾斯佛德夫人的肉汤。看上去没人在关注她,可即使这样子,她还是害怕。
奥莲娜夫人变得不耐烦了。“为什么你呆看着黄油饼?我在问你问题,我等着你的回答。兰尼斯特家把你的舌头偷了吗,小孩?”
唐托斯爵士警告过她只可在神木林里畅所欲言。“小乔……乔佛里国王,他……陛下非常漂亮和慷慨,而且……而且像雄狮一般勇敢。”
“是啊,所有兰尼斯特家的人都是狮子,而当一个提利尔家的人放屁的时候那也有玫瑰的香味,”这老妇人厉声说道。“可他有多善良?多聪明?他是否有颗好心肠,有只温馨的手臂?他有身为国王必须的骑士风度吗?他会钟爱玛格丽、深情地待她,并且像保护自己的荣誉一样保护她的荣誉吗?”
“他会的,”珊莎撒谎道。“他非常……非常地帅气。”
“你这样说。你知道,小孩,很多人都说你是个和黄油饼一样的大傻瓜,而我现在开始相信他们了。帅气?我确信我还教导过玛格丽帅气的价值。那比戏子的屁股还不如。伊里昂*布莱特佛莱同样够帅气,可他仍旧是个怪物。我的问题是,乔佛里是个什么样的人?”她伸手抓住一个路过的仆人。“我不喜欢韭葱。把这肉汤端开,给我拿些干酪来。”
“在蛋糕后面才上干酪,夫人。”
“干酪得在我想要的时候端上来,而我打算现在就上。”这老妇人转向珊莎。“你在害怕,孩子?没有必要这样,在这里的都是女人。告诉我实话,你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我父亲总是说实话。”珊莎轻轻地说道,即使这样子,她也很难吐出字句。
“艾德公爵,是的,他有那样的好名声,可他们称他为叛徒并砍下了他的脑袋。”这老妇人的眼睛直直地瞪着她,锋利而明亮就像利剑的尖头。
“乔佛里,”珊莎说。“乔佛里干的。他答应我他会发慈悲的,可他却砍掉了父亲的头颅。他说这就是慈悲,然后他把我带到城墙上强迫我看。看那头颅。他想让我哭,可是……”她忽然停顿下来,遮住了嘴巴。我说得太多了,诸神在上啊,他们已经知道了,他们已经听到了,有人会告诉他的。
“继续。”这次是玛格丽在催促她。乔佛里的未婚妻。珊莎不知道她刚才听到了多少。
“我不能。”如果她告诉他,如果她说了?他一定会杀了我,或者把我送给伊林爵士。“我无意……我的父亲是个叛徒,我的哥哥也是,我只是个叛徒的子孙,求求你,别让我再说了。”
“镇静下来,孩子。”荆棘女王命令道。
“她吓坏了,祖母,你看看她。”
这老妇人向着黄油饼大叫。“小丑!给我们唱个歌。唱个长点的,让我想想。‘狗熊和美少女’就正合适。”
“好的!”那肥大的小丑回应道。“这会是一首非常合适的歌!我可以倒立着唱吗,夫人?”
“这会使你唱得更好些吗?”
“不会。”
“那你就用脚站着唱。我们可不想让你的帽子掉下来。就我所知,你好象从不洗头。”
“如您所愿。”黄油饼深深地一鞠躬,打了一个巨大的嗝,接着便立正站好,腹部吸气,然后吼叫起来。“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奥莲娜夫人向前蠕动,“即使我还是个比你小的女孩的时候,我就已经深知这红堡里每堵墙都有耳朵。好,让它们去欣赏歌谣,同时我们就自由地谈吧。”
“可是,”珊莎说道,“瓦里斯……他知道,他总是……”
“唱大声点!”荆棘女王向着黄油饼喊叫。“你知道,我这对老耳朵都快聋了。你还跟我说什么悄悄话,你这肥胖的小丑?我付钱可不是来让你说悄悄话的。唱!”
“……狗熊!”黄油饼大喝道,他那宏大而深沉的声音震动了屋檐。“欧,快,人喊,快去找美人!美人?他懂,可我是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那满是皱纹的老妇人笑了。“在高庭的花丛里同样有很多蜘蛛。只要他们还遵守规矩我们就让它们纺织它们的小网,可如果它们落在地上碍事我们就踩死它们。”她拍了拍珊莎的手背。“现在,孩子,说实话。乔佛里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为什么他自称是拜拉席恩家的而看起来多么像个兰尼斯特?”
“沿着路这头到那弄。这头!那弄!男孩,山羊,跳舞的熊!”
珊莎觉得她的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那荆棘女王靠得这么近她能闻到那老妇人酸败的呼吸。荆棘女王消瘦而纤细的手指捏痛了她的手腕。在她的另一边,玛格丽也在听。一阵颤抖穿过了她全身。“一个怪物,”她低声说,声调如此地震颤以至于她自己几乎都不能分辨自己的声音。“乔佛里是个怪物。他在那屠夫小孩的事上撒谎使得我父亲杀掉了我的小狼。当我使他不高兴的时候,他叫御林铁卫打我。他既邪恶又残忍,夫人,就是这样。而王后也一样。”
奥莲娜夫人和她孙女交换了个眼神。“啊,”老妇人说。“这真遗憾。”
啊,诸神啊,珊莎恐惧地想着。如果玛格丽不嫁给他了,小乔会归咎于我的。“求求你,”她脱口而出,“别阻止婚礼……”
“别害怕,充气鱼大人下定决心要让玛格丽当上王后。而提利尔的一句承诺比凯岩城所有黄金还要值价。至少在我活着的时候是这样。不过,我们还是得感谢你的实话,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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