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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

_2 黄仁宇 (现代)
  的朝它们自己的生活方式发展——在这时期之中(他
  说的是17世纪的英国)其发展也就是维持它们的宗教
  方式。倘非如此,这社会就无法避免经常的摩擦与障
  碍。
  既然如此,大主教劳德等早应该适应潮流,对信教自由让步。为什么又有他们的阻挠,使历史的展开延迟了约近50年?
  这一方面固然由于劳德等缺乏眼光,另一方面,则是当时社会环境的客观条件使他们仍旧坚持旧时代的体制。我们再看布罗代尔所说的话:“任何一个古代结构组成的社会一开金钱使用之门,就会失去已经获得的平衡。迄今没有合适掌握着的力量就会被放纵,新的交换方式,对少数的人有利,对其他的否定,使各种事物处于混淆状态。”
  我们综合这两种观点,即可以看出旧社会拒绝改造,大部分是由于内部之因素不能公平而合理的与外界新因素自由互动(金钱总是交换之媒介)。这种缺乏互动(interchangeability)。的弱点迫使它用宗教的名义,施展一种对经济生活紧束性的限制,构成对本身的掩护。因为它借道德上最高的和最后的名义作主,不容辩驳。只要能达到抗拒新经济力量于门外之目的,这种自卫的手段不一定要彰明较著。对命定论作不同的解释,或强迫荷兰工人到英国教堂做礼拜,又像荷兰的教堂一度拒绝供给放贷者圣餐,或不给予他们大学学位(详第三章),都可收同样的功效。总之,这些因素与趋向出入于是非黑白之间,心理与现实成分参半,虽当事人也不一定能彻底了解其间奥妙。只有靠时日及事迹的累积,其前后之痕迹才容易在历史上呈现出来。
  前面已经说过,经过内战而有复辟,教会已不能完全去陈清教运动的潜在意识,查理二世在位25年,英国也经过一段司法改革。这也就是说,当其上层机构还只以为复辟是不承认克伦威尔者的一切作为,以为1660年可以上与1649年衔接之际,其下层机构却因这11年之打开局面而在不断继续调整。
  查理二世和詹姆士二世因为他们切身的经验,羡慕表弟路易十四的作风,也无可厚非。法国在17世纪以红衣主教为宰相,把天主教当作辅助国家行政的一种工具,国富兵强,用不着开议会,凡尔赛宫阙的规模与仪表为欧洲名国之冠,不到下一个世纪,其弱点尚不致暴露。与之相较,英国呈现的只是长期的吵闹,内部永远纠缠不清,看来提倡天主教为国教未尝不是一种出路。查理已向这路途试探前进,詹姆士则更无忌惮的做。结果,他所标榜的宗教自由以倡导天主教为前提,与这政策相表里的专制皇权也得罪了辉格党。另一方面,托利党人尊重英格兰教会的正规体制,对他以豁免权变更法度也不能同意。而查理与詹姆士都未注意到,在他们统治的30几年内,英国内部基层已变质。
  英国至17世纪内在的冲突,亦可追究于农业与商业方面的利益不能协调。当日很多政治传单大肆渲染这种利害冲突。可是在复辟前后,这些条件已在转变。克伦威尔之航海法案,使他执政时的第一次英荷战役不及查理二世在位时的第二次英荷战役,相继确定了英国是世界上第一流的海上威权商业国家。1660年及1689年之间,英国农业的组织和生产技术都有显著的改进,于是农业已经开始和商业对流,当中很多因素可以开始互相交换。各种利害冲突并不能完全消除,但是可以开始在数目字上折冲。举一个例子:17世纪末期,英国不仅向外输出谷物,而且由政府津贴出口,限于船上大副及2/3水手为英国人的船只。这样一来,这国家的“政治自由和宗教自由已经开始和通商保护政策发生联系”。因为问题由抽象变为实际,国事才可以由政党政治解决,君权神授再没有提出来的必要。所以威廉与玛丽象征着英国在本质上变成一个现代国家,下面我们就可以说明这种体制之构成经过及其与资本主义发展的关系。
  英国内战前土地换主的情形,是迭经学者争辩的一个题目。不过他们都承认,迄至1640年间,买卖频繁显示有些地主日趋衰落,有些臻荣日上,日居月储,有些人乘着金融经济展开的局面而发达,有些人则不能适应环境,以至江河日下。
  所以有此种局势混淆之机缘,还是由于封建土地之占有未做有系统的现代化。有些土地之占有者,只依昔日成例每个夏天采办一朵蔷薇花,或者贡献一磅胡椒,就完成了对领主的义务。而且副本产业持有人是否对所耕种的土地享有特权,或者即是一般的佃农(前者称customary tenants,后者则称ten-ants at will)也含糊不清,还有的义务及于洗领主之羊、为领主养狗等等离奇古怪之规定。至詹姆士一世出卖国王所领的土地时,尚有账簿上之田土在实际地方找不到,总佃户(tenants-in-chief)不知何往。此外尚有提议的买价为100年租金(可见得租金之低)的情事,也有让副本产业持有人以7年租金买下,而后者仍不愿承受的情事。这些情形可算特殊,但是社会下层既有此种种现象,其上层无法以数目字管理,当为不争之事实。
  内战当然也不是一种公平而合理的处置。首先议会查封勤王人士之资产,其次要他们自己出首接受罚款,罚款为土地1/6到1/2或2/3的价格,实际则又有各种折算办法,所以有不少业主只付了一年或两年的租金,即可以销案作数。也有土地确被没收拍卖而业主自行买回之事。而事实仍不如是单纯。战时税率特高,房地产经过破坏,田园也缺乏整顿。还有些佃户趁着业主不在,自行圈地,使以后的产业无从查考。总之,有了各样变态,即专家也说无从将其中详情清查出来作有系统的研究。
  可是仔细的分析困难,初步的观察仍是可能。整个17世纪的演化,无从产生个别的公平合理,而在技术的角度上来看,则有将土地占有正规化和系统化的趋势。即在内战爆发之前夕,有心计的地主已将手中的产业收束整备。以上所说封押、罚款、没收、拍卖、还赎诸程序,加以地主率领佃农在战场上使用武力,只利于强者,不利于弱者。利于在现地经营之地主,而不利于离乡背井之地主。利于资源丰富,有现款周转,能与金融界人士交往,能赊借之地主;而不利于手头拮据,孤立无援之地主。于是各项安排等于将土地所有权加以一种约束。过去很多支离破碎的所有权和含糊暧昧的主佃关系,虽不能一扫而光,也已有相当的改进。一般庄园的数目减少,每一单位的面积增多,所辖田地结构较前致密。副本产业并没有全部肃清,但也已显著减少。查理二世复辟时,副本产业引起的争执已不再是重要问题。我们只能想象这些穑夫之子孙,少数运气好的,因为不同的机缘,变成了自由产业人,也就是实际的业主。多数的则成租赁的佃户,还有些则被挤出农业之外,兹后成为城市之劳动阶级。陶尼说内战是一座大熔炉(melting pot),“地归业主,以扣仗的方式执行要比法庭告状便宜得多”(foreclosure wascheaper by war than by litigation)。他又说及内战前后各种宗教上的冲突,实有各种非人身的原因,总之就是将农业组织商业化。这种种说法,无非解释从技术的角度(所以非人身关系)来看,以上各种因素汇合而成时代之一大潮流,无可阻挡。内战既为一大熔炉,则经过重整的私人财产权,必较前坚韧。照商业的方式处理,也就符合实际,能够广泛的公平交换。过去以宗教的名义冲突,不外各人坚持己见,动辄引用道德上最高的与最后的观念,拒绝调解与妥协。战后则经济的结构商业化,既能引用数目字管理,也用不着再以一种抽象的观念去支持各项争执。
  1600年查理二世复辟时,已经正式放弃土地领主应有的骑士服务,土地领有的规律化也使土地税合理化。可是当时并无人能了解。光荣革命之后的1692年,新颁布的土地税以全国均一的税率征收,也不用包税人(tax farmers),收入即逾200万镑,解入国库,为前所未有的情形。翌年则有皇家矿产法案(Mines Royal Act of 1693)之公布。过去,民间矿产内发现之金银归属国王。其实贵重金属发现的情形不多,只是有了这种规定之牵制,地产交易即受限制。此法案通过,皇室放弃前述权利。于是矿业大兴,英国矿产开拓公司(Mines Adventurersof England)在短时间内募足资本125000镑,在当日是一个很大的企业,也刺激其他工商业的全面增长。
  有了土地占有之合理化和圈地之继续推行,内地的交通才能展开。关于17世纪英国道路修筑的情形,迄今尚缺乏可靠记录,其零星的记述也无法综合。原因是始终没有一个管理全国公路的组织。迄至都铎王朝,英国的内陆交通仍承袭罗马时代的系统。有局部的增添,没有全盘的改进。迟至1555年才有全国各教区负责维持境内道路之规定。最初的一条付费公路(turnpike)修筑于1663年,因当时剑桥的三个教区无力维持南北孔道之畅通,于是呈请议会向通行的车辆收费作为补助,不料此例一开,日后付费公路成为全国之规模,而在18世纪下期构成一个全国性的交通网。
  光荣革命之后,各处公路已有增进,驿车与运货马车已将伦敦与各地区中心联系起来。再助之以内河航行与沿海交通之增进,报载价格之出现,农产品的市场因而整体化,并使农业技术之改进及产品专业化成为可能。18世纪,英国大量向外输出谷物,农业和商业间的距离缩短,更加强了全国经济一元化的趋向。
  与道路交通密切相关的是邮政的展开。英国在亨利八世时已经有一个初具胚胎的邮政组织。此后到1657年克伦威尔任命第一位邮务总长,而有了全国性的邮政,并且开始与海外大城市经常通邮。复辟之后,邮信用途大增。1661年夏天的两个星期之内,英国从荷兰收到的信件各为1435封和1545封。到1681年,一便士一封的信件成为常规。到17世纪末,任何城市都有一星期三次的邮信投递。东部和西南部则每日投递。
  前面已经说过,英国的习惯法,是中世纪的遗物,内中有很多程序不适于新时代与商业发展。例如典当时其产业即交贷方(mortgagee)保管,没有赎当时借方权利(equity of redemp-tion)的处置,对动产缺乏律定遗传的次序(entail)规定,违约时之处罪限于定约人实际之损失,其失误之机缘不能算数,况且尚有一个极长的等待期间,动辄7年,保险与破产当然都谈不上。
  在以上纷乱的时代,全靠皇廷大臣的法庭(Court of Chan-cery)以平衡法判断了一些案件,打破了当中一些僵局。到1660年查理二世复辟之后,这法庭更加紧工作,更有以平衡的原则补救习惯法之不足的趋势。此时牵入的案件涉及典当时死当时借方之权利、女子财产权之保障、破产、合同、股份和船舶所有的支配,以及欺诈内涉及“过分的施用诱导力”(undue influ-ence)的原则。而且引用的原则积少成多。当初平衡法之有弹性,纯在其不顾成例,至此,所判的案件也自创成例,于是平衡法与习惯法对流。1689年光荣革命成功,贺尔特(Sir JohnHolt)任高等法庭首席法官。他上承柯克(Edward Coke),下为曼斯菲(William Murray Mansfield)铺路,是英国司法史里有名的人物之一。他反对奴隶制度,支持光荣革命的精神,在法律上则看清了习惯法不适于现代商业,于是规定今后高等法庭(King’s Bench仍是习惯法庭)受理与商人有关的案子概依商业习惯处理。此中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上必有相似的变化,否则他这种改革即不遭激烈的反对,也不见得行得通。
  光荣革命前后,政治制度已改革,不以立法和行政作主宰,而以司法为主。克拉克爵士综合前后情形,曾作下面的一段观察:
  司法衙门和法庭不断的工作,除了几个月之外,用法庭的裁判去树立法规的情形总是在进展之中。相反的,法律改革的呼声虽高,但是危机一发生,纵在最革命的关头,有关土地[的买卖典当占用等)及商业合同各事,却连一桩立法也未完成。
  立法和行政总不免“通令”的格式,有立即强迫下面照上级命令办事的意味。资本主义牵涉里,凡私人财产权的,务必在真人实事之间批判明白。所以司法权为更有效的评判工具。审判案件虽只对一人一事着眼,其成例积少成多,也能创造制度。
  威廉与玛丽虽有承继斯图亚特王朝之资格,他们被邀来英国,还是要经过一个选举的程序。君权既非神授而实由于民授,则国王之权利与义务势必需要新的调整。
  过去英国国王以人身对财政负责,公私不分。王后之嫁妆,当作国库收入,国王之情妇,也由公款开销。一到支费短绌,王室即典卖珍宝,或借债不还,有如查理一世提用商人存于铸钱局待铸的金银,查理二世停付借款的利息,甚至克伦威尔也要向东印度公司强迫借款。这种种作风,使朝代国家的本质无法革新。私人财产权之没有保障,尤其是争论之渊薮。1694年英伦银行(Bank of England)成立,对以上各事有了彻底的解决,今后国家财政数字之短绌,属于国债(national debt),并且预先将国债定为一种制度,开“赤字财政”(deficit financing)之门。资本家既成了国家的债权人,则他们直接与间接之间必增加了操纵国事的力量。布罗代尔所说“资本主义之成功,端在它与国家互为一体,它(本身)即成为了国家”(见第一章),也在这地方产生效验。
  英伦银行成立时有股东1267人,由国王威廉和王后为首(因此也更划分了国王及王后与国事间的界限)。其原始资料指出,这股东的成分,“毫无例外”都是伦敦商人,他们的宗教剖面则是“彻底的新教徒”。所凑集的资本不是现金,而是由他们预垫供给政府军需和存在银匠店里的金银,有财政部之筹码(tally)及银匠所发的收据为凭,这批账目,一共120万镑,就算是资本,由股东组织的董事会出面贷与政府,年利八分。只要利息照付,本金可以永远借下去。而且有了这样的保障,英伦银行也可以发行钞票达120万镑之数,政府即以酒税及关税作担保。于是银行将钞票流通于市间时,也以借款的方式施行,至此一举两得,两头生息。这也是信用膨胀(credit inflation)的开始。
  1694年9月,银行刚成立不久,政府要它汇款20万镑到法兰德斯对法作战的英军阵营。这不是开一张支票,立即可由约翰·邱吉尔在比利时兑现。当时尚无分行,国际信用也未组织就绪。其办法,是银行的董事会全部到英军里面去,筹款的职员也分往西、葡、荷、瑞士和意大利各处,尤其没有忽略了威尼斯和阿姆斯特丹。欧洲商人听说伦敦商人都已站在英军一边,于是也把他们能控制的资源拨给邱吉尔,这样才完成了所谓的汇款。英国打败法国,实由于南欧及北欧在财政上之支持。邱吉尔所领导的战事,也使国际信用之组织更具体化。而且英国又掌握了主动的地位。两者都对资本主义的发展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信用膨胀持续发展,一方面由于大陆之战事,英国之支出由1702年每年500万镑增到1714年每年800万镑。英国的国债也由1300万镑增至3600万镑,英伦银行的资本也同样在扩充。
  农业资本使用现代方式划汇,却经过一段波折。光荣革命之后,英国的土地权已大致固定,又因为平衡法已能与习惯法并行,商业性的法律可以引用到农业社会,引起两种资金的对流。17世纪末期,土地银行(land banks)纷纷组成。很多地主希望一方面保有地产,一方面以其信用作商业上的交易。只是组织不健全,发展过于迅速,尤其是不能协定彼此扩张业务的程序,所以纷纷失败,要等到18世纪后期才逐渐成形。此时土地流动性更大,于是英格兰与苏格兰的地方银行和乡村银行才如雨后春笋一样的出现。至此不仅信用膨胀,农业间与商业间的隔阂更为消失,其资金更能互相支持。全国资源结成了一个庞大的信用网。
  保险业之展开只比英伦银行之成立稍迟一步。17世纪末期,很多较小的公司已经出现。1710年则有太阳火险公司(SunFire Company)开始营业。10年之后,更有伦敦保险公司(London Assurance)和皇家交换保险公司(Royal ExchangeAssurance)。他们的业务象征了英国金融财政组织的成熟。此后英国的经济组织不仅超过荷兰,而且成为世界之最先进,而且执全世界牛耳达好几个世纪之久。
  资本主义能在英国成为一种组织与一种运动,而且在17世纪末叶落地生根,是世界史里一桩大事。英国的改造,经过时间之长久,情形之复杂,无可形容。很多当事人都以宗教这一名词解释他们所作所为的动机。这也等于说,在这新旧交替之间,他们伦理上最高的与最后的宗旨发生了根本的冲突。我们虽不能在事前说这种冲突无非经济利益作祟,却可以在事后说因为内战与革命的几度颠覆,社会已经重新改造,一种新的经济组织已经成为众所公认的事实。在新组织与新社会之下,君权神授说已失去其凭藉,良心上之自由不复成为问题,所以威廉与玛丽之后,因宗教冲突而产生的政治纠纷愈发减少。王后安妮(Anne)曾指派两个保皇党的主教,引起辉格党人不满,沙史威尔(Dr.Henry Sacheverell)用讲坛评议政治,被罚三年不得讲教。这已经不能和查理一世和劳德主教或甚至克伦威尔当权时以宗教问题发难引起如火如荼的反应相较了,而禁止擅印书籍传单的法案也早已解除。
  这百年的历史虽然复杂,从最初不能由数目字管理到用数目字管理的趋势则非常的明显。从技术的角度来看,其中趋向能用数目字管理的方式仍不外从我们前述的三个条件下造成:此即资金广泛的流通,产业所有人雇用经理,和技术上的支持因素共通使用(详第一章)。这三个条件之行得通,全靠信任(trust),而信任不能没有法律在后面作保障。所以防制欺骗(fraud)假冒(forgery)和侵吞挪用钱物(embezzlement)的各种措施,在这时期被重视。
  我们再检阅这一章历史,即可以看出像英国这样一个农业基础巩固的国家要进入以严密的商业组织作规范的体制,首先必须重新安排其低层机构。在事实上这已经做到将土地所有权规律化及农场扩大(农场若不扩大,农业生产技术必不易展开,所有人也请不起律师,不能承担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次之则要重新厘定高层机构与低层机构间之联系。新税制之展开以及平衡法的原则在习惯法庭内施用,可算采取了这种步骤。有了如是的准备,其下端各种经济因素即可以自由交换。以后要更革其上层机构就轻而易举。因为一切都可以从数目字上排布,神权已丧失其权威地位。从此政教分离成了公认的原则。光荣革命算是承先启后的一大分水岭。18世纪的英国已不同于17世纪的英国。
  可是本书的主题为资本主义,却不能只将斯图亚特王朝100多年的历史拿出来交卷。如何将这一朝断代史与研究的专题分隔,仍是主要问题。
  我们必须看清:资本主义以一个现今的名词去囊括相当长时间的历史产物(即算英国资本主义奠定于光荣革命,至今也有300年),它繁复众多的内涵(connotation)我们不能不加解释即赋予一个简单明晰的意义(denotation)。比如说17世纪英国为立宪君主制、两党政治和内阁制度都在光荣革命前后产生,也与以上所述有密切的关系,却不能一并归纳于资本主义。另一方面,贩卖人口是初期存积资本的方式之一,既实行于威尼斯与荷兰,也为英国所采用(英国以the Asiento的名义有向南美洲输入奴隶的专利)。可是今日我们即不能随便将奴隶之买卖牵扯过去。以上国家都曾将国家权力授与开拓殖民地之私人资本和它们的经纪人。荷兰与英国授与海外公司的专利权,是因为这些公司不仅自备战舰,也在各处筑有炮台,如何处置这类问题,也待斟酌。
  将各种条件综合融和之后,我建议给资本主义以下的定义:资本主义是一种经济的组织与制度,内中物品之生产与分配,以私人资本出面主持。大凡一个国家采取这种制度以扩充国民资本为当前主要任务之一,所以私人资本也在其政治生活中占有特殊的比重。
  这样一个定义,已经将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联成一气。其中各种因素相连结而发展到最高潮时,势必又涉及宗教。在我看来,资本主义必须有法制维持,因为如此一个庞大的机构不可能凭空存在。英国国王与清教徒冲突最激烈的时候,双方即开始争夺立法权。如果说资本主义纯粹是一种民间的组织,与政治无关,就忽视了历史发展之程序。所以我也相信研究资本主义必先从每一国界内着手。
  有些学者注重资本家的生产方式。他们认为资本家首先进入制造,次又垄断制造,自外放分工办法开始设置工厂。本章一字未提,却已替这程序安摆上了一段历史的背景。也就是说,这不过是资本主义产生的后果之一。有些作家过度重视劳工出卖劳动力,实在是站在人本主义的立场。其中较极端的,甚至认为凡人一被人雇佣即为被剥削,即为受凌辱。带现实性的历史家无从对如此的绝对平等观念关说。
  从中国历史看来,雇用劳工从未在经济史上产生划时代的后果。在这里我也更要申明:历史家铺陈往事,注重将已经发生的事体带着因果关系敷说,间常提到将来的趋势。他不能放弃这项主要的任务,而沉湎于他自己认为应当发生却在历史上从未发生之事物,或甚至从这应当的一个观念将主题牵扯到现实之外。
  还有些学者注重资本主义的精神,我认为这不过是构成资本主义的因素之一。本章已约略提及,现在不妨再重复的解说一次。所谓资本主义的精神,可以说是凝集于两个思想上的重点,两者也是互为关联。一为成功,一为赌博与冒险(参照第二章注。前者可以从清教徒的态度看出。他们认为人类不因丰功伟业而得救,但得救者必有功业。克伦威尔在第一次英荷战役之后,对荷兰的议和使者说:“你们诉诸上天,现在神已经给你们不利的判断。”如此将一个商业战争的成果归因于上天,可见经济上的经营也必带着宗教式之虔诚,因此力量庞大。凡是资本主义之展开,首先必有赌博与冒险性质,这东西在克伦威尔之弑君表现无遗。中世纪以来欧洲之君权神授说是一种强有力的信仰。很多人相信国王是神在人世间的经纪。他的决心,表现着神之旨意。所以后来查理一世虽战败而坚决不接受立宪君主制,克伦威尔觉得只能以弑君这办法打开僵局,这行动带着极大的冒险性格。对英国而言,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赌博。克伦威尔纵无意提倡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在英国潜在的因素却因这个环境突破而发扬。一个海上的国家在国际竞争激烈的场合中既已将神权推翻,并且将朝代国家的性格革除,她还靠什么作她存在之理由(raison d’etre)?岂不只有在经济上发展,在内加紧商业性质的组织,在外增强国际贸易,开拓殖民地?17世纪前期因为经济组织缺乏条理,失业者多,有些人以为英国人口业已过剩。17世纪后半期局势打开,其追求经济合理性的动量只有继续加强。于是“政治自由和宗教自由开始和通商保护政策发生联系”(详上注[53])。当初国王强迫向人民借款,最后则资本家自动要求作为国家之债权人。这一串事迹,也都汇集于上述提议的定义之内。
  只是国家既进入资本家时代,资本家则为国家之主人,一切以他们为本位。贩卖人口还只是此间不仁不义的事件之一,此外还有以救济穷困的名目,揽截着失业的小民禁闭窄室,强迫工作,处之如罪犯(英国自伊莉莎白朝的法律,规定每一教区有救济境内穷人的义务)。幼童每天工作10多小时以上,有的在煤坑里拖煤。法律上只有最高工资的上限规定,没有最低工资的保障。工人集会讨论他们的福利,即触犯刑法。保护私人财产做到如此程度,偷窃一两件零星的物品即可以判死刑,妇女幼童亦无可幸免,而加之以绞吊。这些事实,都因建立一个民族国家之经济体系而产生,也都出现于英国,也都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已经详载于书刊,至今摘录于一般大学教科书内,无庸详加释注。我们又岂能在提及资本主义,将之忽略不提?
  我们不能为资本主义掩饰,也用不着替资本主义辩护。只是从一个历史家的眼光看来,这些事迹既产生于资本主义的社会,也揭举暴露于资本主义社会之书刊。但最后,将如此不仁不义的行动革除,仍是由资本主义的政府执行。这只表现我们在定义中所说私人资本在政治生活中占有特殊的比重,其目的在扩充国民资本而已。倘非如此,这种组织与制度即不能在历史上的长期合理性之条件下存在。也就是说资本主义能够亘世纪的存在,端在它能在发育成长时,及时更正本身之错误。要是我们不承认这种事实,则只好说资本主义自始至终代表一种卖贵买贱狭窄的利己主义,因此它已在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前发展到最高度。可是很少历史家愿意接受如此一种说法。
  从英国17世纪的历史看来,因为清教运动的关系,资本主义之发展牵涉到一个良心(conscience)上的主题。过去什么是“合于良心”(conscionable),只有国王能作最后决定,这也就是特权法庭理论上的根据。经过弑君、复辟与光荣革命之后,习惯法庭广泛接受了一个平衡的原则。起先是否合于良心的观念,至此代之以是否公平(equitable)的考虑。一个绝对的道德问题,可以蜕变而为相对的技术因素。在我看来,这社会素质上的进化,超过其他一切特征。
第五章 资本主义思想体系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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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以上各章节来看,资本主义在一个国家展开时,人文因素势必经过一段剧烈的变化,然后过去农业社会管制的方式才能代以新型商业管制的方式。换句话说,这也就是全国进入以数目字管理的阶段,自此内部各种因素大体受金融操纵。
  有了这些例证,我们在赋予资本主义的定义(第四章)之外,仍可以回顾以前(第一章)所作的假说,将资本主义在历史上演进的必有条件,列举于下:
  资本主义在历史上展开时,表现为一种组织和一种运动。它要存在于一个国家,务必做到资金广泛的流通,经理人才不分畛域的雇用,和技术上的支持因素(如交通、通讯、保险、律师的聘用等)全盘活用。既打开如是局面,则信用之通行必受法制保障,然后所有权和雇佣才能结成一张大网,而且越编越大,终至民间的社会经济体系与国家互为表里。
  这样的一种看法,包括着一个“整体”的观念,资本主义带着整体性,它能在一个国家内畅行而且成为不可改变(irreversible),乃是由于得到司法权的承认,其下层机构里各种因素概能公平而自由的交换。
  实际的发展固然如此,思想理论的形成则未必如此。读者务必领略历史上很多大事超过当时人的人身经验,不可能由时人将全局看清,预为筹谋,构成蓝图然后依计划完成。大部分的时候,是个人仅面对局部产生的问题,因时就势,顺水推舟。只到局势明朗化,才由后人以局外的眼光推断前人之作为,在历史上连缀而成一种庞大的组织与运动。资本主义之形成,绵延持续,在每一个国家内之展开,甚且跨越世纪,又与其他人文因素错综重叠,如此更不容易预先构成一种思想的体系。
  所以,探究资本主义思想系统之构成,只能从当时人的文字中寻觅各种原始观念,将它们结联补缀而成。我建议本章从以下的方针着手:
  (一)将重点放在17世纪的英国。17世纪英国是西欧最重要国家之一。它已经有了很好的农业基础(为当时威尼斯所无),并有全国性的法制系统(为荷兰共和国所无),因此它进入资本主义的体制,造成一个原型(prototype),此后给其他国家的影响至为深长。即是在侧面造成思想上的根据,也以英国作家最为活跃。不论内战前后或是散发政治传单,或是著作专论,他们的文字都与时局有关。当日并没有被认为是推行资本主义的根据。可是连缀起来,则痕迹显然,可见得这种历史上的组织及运动之称为资本主义者,是有思想界的支持,而且前人领导后人,后人又扩充前人的见解,一脉相承。所以本章以17世纪英国思想界的文字当作主流,以便和这国家的行动配合,但并不摈斥其他言论,其有重要性者仍摘要录入。
  (二)将18世纪及以后的理论另行列入,不与主题混淆。根据事实分析,英国在光荣革命前后已经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详上第四章)。支持这种组织与运动的思想也已成熟,在人身方面可以以洛克为代表,这是本章之主题。18世纪以降的评论出于资本主义已成熟之后,如亚当·斯密在资本主义范围内强调自由放任政策之重要,抨击英国当日对殖民地的处置。马克思揭露产业革命之后资本主义所留劣迹,又用唯物辩证法重新评判资本主义,已经属于上述主题之外。又因20世纪之初社会学被重视,更引来韦伯及宋巴特等引用新方法检阅资本主义。虽说以上各人的见解可能使我们对资本主义产生与前不同的看法,但他们仅为评议者而非创造者及推进者,这当中有很大的区别。至于东西冷战之后,西方国家内产生了一些维护资本主义的言论,本书开卷时业已提及,以后还要在结论时检讨,更不属于本章之范围。
  (三)站在技术的立场将17世纪以前的资料照时间的程序安排,并着重三个阶段。大凡资本主义社会之产生,必先创造一个国家的高层结构和社会上新的低层结构,次之则要重建或改组当中制度性的联系(institutional links)。实际推行资本主义之组织及运动时,其程序不一定如此。谈理论的各种文字也有出入,可是它们对以上三个题目分别发挥的趋向,却极为明显。我们也要注意这三个阶段,作为我们分析检讨之凭藉。
   
马基雅弗利和《君王论》
  在上述前提下,我们提到历史上的资本主义,不能不先自16世纪初佛罗伦萨的作者马基雅弗利说起。此人著书立说时,西欧尚未完全脱离中世纪的色彩,马丁·路德还未展开宗教改革的运动,如果我们径说马基雅弗利是资本主义的开山老祖,不免贻笑大方。但他在文艺复兴进入高潮时强调唯物论,并且在他的名著《君王论》(The Prince)中以譬喻法,再三指出一个国家的首脑有维护属下人民安全的义务,而人民所注重的安全无非身家性命财产,则他的用意已与上述在新旧交替之际重创高层结构的宗旨相符合。只是这样的一个高层结构的造成,又要维护人民之生命财产,其所产生的社会形象,不可能是16世纪初期人士包括马基雅弗利所能预料。
  我们有了今日的历史眼光,则可以看出此高层结构对外独立,对内保障自由(liberty),更经过一段长时间之演进,不可能与日后之代议政治及资本主义无关。
  从历史上来看,马基雅弗利是一个惹是生非的人物,批评他的人认为他公开的提倡政治上阴险毒辣不顾天良。现代社会里有一种说法,叫做“为了目的不择手段”(end justifies means),也可以谓由马基雅弗利开其先河。
  马基雅弗利生于1469年,当日的意大利正“四分五裂”。西北角为威尼斯及其大陆之领域,正北为米兰,中西部为佛罗伦萨,横跨中央将半岛截为南北两部则教皇之领域。更南为西西里王国(Kingdom of the Two Sicilies),包括西西里岛,也包括意大利半岛之南部。但是这五个单位仍未将意大利分割至尽,每一单位内仍有许多小单位。由于政局不稳定,所以常引起德(由神圣罗马帝国出名)、法、西各国及瑞士之雇佣军侵入参与内战,人民深受荼毒。马基雅弗利出身名门,至他已家道中落,但仍以本身能力做到佛罗伦萨的保安秘书,并以外交官的身份出使各国及罗马教廷,1512年佛罗伦萨又再度政变,马基雅弗利因此去职,并曾一度被拘禁,出狱后乡居著书,《君王论》及《李维十书讲解》(Discourses of the First Ten Booke of Livy)均于1513年成书。
  所谓“君王”系意大利当中各政治区域之首脑人物,包括教皇在内。马基雅弗利认为他们除了以保障自身之利益外,也应当使治下人民各安所业,同时都能够在行业上各有增进。但是,君主使人爱戴不如使人畏惧。“因为爱戴是由各种义务之链条来维持。人类是自私的,一到合于他们打算的时候,这链条可以随时断坏,但恐惧由于害怕惩罚而存在,永无一失。”
  所以此书作者认为上位者在获得并巩固政权时,应当不择手段,如谋杀、欺骗、无德而称功、嫁罪于部属,只要合于时宜,都无所不可。君主应尊重的不是道德,而是谨慎(prudence);不是光荣,而是权力。重点是君主不要专心一志做好事,应当准备做坏事。“因为不做坏事甚难救护国家。他可能发现有些看来道德上的事,做来只会使他垮台;有些看来是坏事,做来却可以大大的增加他的安全,使他得福。”
  马基雅弗利《君王论》之中,很少提及宗教之事,只有一处他说及有些人相信各人的祸福概由上帝安排,人类无法改变处境。他承认“有时候我也局部的趋向这种想法”。但他又认为命运可以决定一半,人类的处境,自由意志决定其另一半。在这方面他表现一种无神论的趋向。他也认为人类无法脱离其劣根性,如将犹太教与基督教所讲人类的“原罪”加以一种宿命论(fatalist)的论断。其症结则由于人类的贪婪。“人容易忘记他父亲之死,而不容易忘记他没拿到的遗产。”这可以说是把唯物论发展至极,也替日后的功利主义(如好坏由利与害而决定)铺路。
  《君王论》至今仍为美国有些大学学生必读书之一,其流传之广,不言而喻。可是自莎士比亚(16至17世纪之交)后,很少人再攻击此书作者的隐善扬恶。大多数读者能站在技术的角度,看出《君王论》的积极意义。他们获悉,作者著书时并未预期此书能成为畅销书供大众阅鉴,而是私下写出,准备呈献佛罗伦萨的新首脑,世称“伟大的罗伦佐”(Lorenzo the Magnif-icent)。进书的目的,则是希望能求得一官半职。从以后的发展看来,马基雅弗利的希望始终没有达成,罗伦佐可能没有看到此书。《君王论》私下被人抄传,1532年出版,作者已去世5年。
  马基雅弗利著书的私下目的既成泡影,后人反赏识他在不经意之间真实写出了人类的性格,暴露了政治生活的真意义,有如作者说的,他写的不是“应当”如此,而是实际如此。而且《君王论》与《李维十书讲解》相比较,更可以看出马基雅弗利是一个爱国人士。他痛恨意大利被人宰割,将之归咎于基督教之提倡谦虚、教人为弱、不注重入世的事物。这些言论,也代表宗教改革前夕(马基雅弗利两书完成后4年,即1517年,路德才公布其九十五条论题[Ninety-five Theses])西欧不少知识分子的怨望。
  此人是好是坏,在学术上讲已无关宏旨。马基雅弗利影响后人之深,可以从最近一个美国学者的看法窥见。他强调即使在20世纪末期,500年后的今天,马基雅弗利还是“生存”于人间,“他表现着一种活力,迄今很少其他的政治思想家可以望及”。其所以如此,大部分由于这位佛罗伦萨思想家认为政治生活即人类生活之整体。其实其他学者用不同的言辞,也表达了类似的意见,例如另一位学者盛称马基雅弗利笔下所书凝聚于一个“人同此心的利己主义”(universal egoism)。以前作家动辄以道德的名义压抑个人的私利观,可是现代社会不可能只称公德而不重私利。并且随着社会进化,更不可能在理论上将公德放在私利之前。(即孟子尚称王如好色好货,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可见得百姓之欲望产生于王者的标准之前。)
  马基雅弗利描写的政治生活羼有很多感情成分,如爱与恨、恐惧与安全感,又如野心与嫉妒、光荣和轻蔑。这些因素已在《君王论》书中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出。虽说在政治生活的内涵中这些感情的成分有集体性(如罗马人民素恨安东尼,米兰人民看不起他们的公爵),但并不能突然集体的产生,即算有领导人物提倡和宣传工具诱导,也终必透过多数人之启迪,才能成为社会上的动机和政治上的力量。17世纪英国的思想家霍布斯(Thomas Hobbes)追究人类所有政治思想,乃得自于感觉(sense),由外间物品刺激而产生(详下)。稍后的洛克则更进一步否定与生俱来的观念(innate ideas)。彼此都认为所谓社会者,是由单独的个人聚集而成。虽说两人的理论之后的发展有很大差别,但二者的理论都带有一种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初衷。也可以说都是继承于马基雅弗利之创见,亦即所有政治生活之原理全部根源于个人对事物的反应。其最初之推动力(first cause)与《君王论》所叙无异。
  当然,这样的政治哲学,其出发点来自个人,而个人的政治反应也相同或相似(霍布斯与洛克笔下的初民,都是一般平等,并没有配上一个贵族与平民、君子与小人的分野)。如是则与《君王论》的作者同有一种尊重民权的趋向。我们再仔细阅读《君王论》,更可以看透作者提倡不仁不义之事,乃针对当日的军阀与政客,而未涉及绑架平民、蹂躏百姓的作法。即算政治首领有时利用心理上之权术,获得被治理者的敬畏,其主要目的仍是希望收拾人心。洛克在17世纪提出:若政府是由社会契约(social contract)产生的,则其人民至少也要默认(tacit con.sent)。用意相同,都着重一个国家的高层组织无法高高在上,单独的存在。
  总之,马基雅弗利纵有若干值得评议的地方,他的立场仍着重保卫一般人,尤其中产阶级的生命财产,应当毋庸疑义。《君王论》说:“德国的城市是绝对的自由,它们只有很少的乡土环绕着,它们要服从(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时就服从他,也不害怕他或害怕其他在旁的封建领主。它们如此这般的设防,任何人都知道要征服它们,必是相当麻烦而困难的事。它们都有必要的堡垒与壕沟,足够的炮兵,并且在库房里经常储藏足够一年的食物、饮料和燃料。此外它们也使低层阶级满足。在不让社会受损失的条件下,它们经常能让这些人有一年的工作,所作之工又是市镇里的生活及中枢要害之所在,也是低层阶级居处附近的工业。”
  虽说作者的主题仍在君主,他写这一段时,指出当地的皇子,亦即各公园侯国的首脑,如在境内有这样的城市即应与这样的城市相依为命,因为敌方和他作对,务必暴师攻坚。他未及说明的,则是未来的军事、政治力量不在教廷,也不在封建领主所控制的乡村,而在城市。中世纪的自由城市不受封建领主直接控制,市民有自治权,内部的管理以工商业的规条作基础,已经具有资本主义的趋向,马基雅弗利强调这些自由城市的理想城市的理想状态,已经替日后资本主义奠立基础,只是他没有料到,这样自由城市的规模日后甚至扩大而为现代国家的组织上的基本原则,不仅发展而行于乡村,更推广而行于神圣罗马帝国的领域中。
  将马基雅弗利的思想直接引用于资本主义,有令人之麦克佛逊(C.B.MacPherson)。他的书指出《君王论》的作者已经接受意大利之城市资产阶级为资本主义之主要分子,他们的本钱为动产。麦氏更指出,一到17世纪英国之哈灵顿(JamesHarrington)(详下),则认为封建体制之外领有土地的乡绅(gentry)也是资本主义的支持者,他们更将不动产带入资本主义体制之内。
  前面已经说过,我们认为资本主义在一个国家里行得通,必待其信用制度受到司法权之保障,然后其低层结构里各种事物自由交换的情形才不受影响,所以麦氏之说法仍值得商榷。站在历史学的角度,我们深怕这名词广泛的使用,不能保全其为一种组织和一种运动之特性。如果这名词失去其整体性,势必在中外古今间牵扯上更多不相关联之事物,既不容易在其本身上检讨,也难能与中国历史作有意义的衔接。但是诚有如麦克佛逊所提示,马基雅弗利和哈灵顿的著作都有归纳于资本主义的趋向,前者着重于工商业之财富,后者将农业上之财富一并牵入。
   
十七世纪的英国——百家争鸣之背景
  哈灵顿所著《海洋国家》(The Commonwealth ofOceana)出现于1656年,较《君王论》晚134年,其间西欧的封建制度早已崩溃,而资本主义的社会体制尚未组织就绪。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两者之间对私人财产的处置完全相反。前者盛时,土地完全不能买卖,后者则人类所有足以称为资产者(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及劳动者(包括劳心及劳力),都可以金钱为媒介互相交换。其社会之组织既如此,则其国家之高层机构也必有剧烈的改变。在英国,国王及议会和法庭掌握这些原则,则他们不可能不受冲击。同时,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堂掌握大批地产,又向人民收什一税。都铎王朝甚至没收寺院之财产,又将之出卖,国王仍掌握国家大部分财富,也仍由他以个人关系,对财政负责。至此这些现象仍存在,也无人能够保证这个国家的全部财富都能公平而自由的交换。逮至斯图亚特王朝时,国王的收入已靡不足道,英国进入资本主义的客观条件才算成熟。可是这时候仍必须等到对国王名分(kingship)这一问题作法制性的检讨后,才谈得上“实行新体制”。
  考诸史实,西欧的国君在中世纪之前都可以算是由日耳曼酋领蜕变而成,也都经过选举程序,所以理论上也受各部落习惯法限制。可是当中经过无数征战与世袭,以上的程序只能算做民俗的传统(folk custom)。封建制度展开之初,国王与其他领主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不过他们辖区四周有边区(marches)为衬托,所以地形较为固定,其独立的性格也较为明显。他们和手下陪臣仍保有契约关系。可是在封建后期,他们的领域已缩小许多。如11世纪法国国王之领域不及今日法国1/10。西班牙亚拉冈(Aragon)国王之领域不及今日西班牙1/5。英国国王领域虽较为广阔,在名义上又是法国国王之陪臣,但也缩减许多。今日德国境内则有五个公爵乘神圣罗马帝国衰退之际自立为王,其辖境至此亦更为窄隘。在这四分五裂的局面之下,基督教成为团结西方的一种外在力量。难怪教皇和教皇派的理论家大力提倡教堂也掌握着一部分世俗权力,甚至鼓吹上帝将一切权力授予教皇,教堂的法律高于世俗的法律。人世间的权威,因为他们都是基督教徒,也应当受教廷的整饬。
  这种理论虽在中世纪后期可以在短时间内使教皇占上风,却无法构成永远的体制。以后货币之使用广泛展开,职业军人替代传统武士,巡回审案的法官与其随员都成了有薪给的官僚,各国国王拓土愈大,朝代国家反而逐渐转型为民族国家。14世纪意大利人马西里奥(Marsillio of Padua)已经在他所著的小册子里勾画一个全能现代国家的轮廓。他所谓的政教分离,是提倡一种新体制,推翻中世纪的作风。他以为,僧侣只有传教的功用,只算是国家内的成员,各种权力之根源则为人民。马丁·路德之宗教改革,也带着一些民族主义的性格。如他在1520年印发的小册子,称《致日耳曼贵族书》(英译为Address to theChristian Nobility of the German Nation),呼吁德国境内宗教之事应由德国人作主。16世纪末季,更有法国理论家波丹(Jean Bodin)。他所想象的现代民族国家是以国家元首的力量作基础,在不违背自然法规和不侵犯私人财产的条件下,可以立法改变社会风俗,以往成例则不足以桎梏新规模。这样,国家元首统率的臣民可以奉不同之宗教,使用不同之语言(迄至路易十四时,法国人不能谓之均操今日之法语)。
  从以上的资料来看,在17世纪初年詹姆士一世从苏格兰到英格兰出任英格兰国王的时候,这国王名位的观念已经陷于一个危险的分歧点。理论家可以追溯到约1000年前日耳曼民族的传统,也可以站在中世纪的立场,认为皇权经过教会的庇护,或可效法现代作家的理论,从文艺复兴以后对自然法规的新看法认为民族国家的元首可以本身能力打开局面。詹姆士还享有另一特权,同时也担负着一种特殊负担:他是英格兰王,同时也兼任英格兰教会的最高首长。
  在清教徒酝酿生变之际,詹姆士尚在提倡君权神授说,自称“国王是神在人世间带着呼吸的翻版”,可谓不识时宜。他自己虽得天寿而终,他儿子查理一世终至身首异处。可是17世纪的时代背景使詹姆士相信如此才是克尽厥职。因为他的王位得自祖先的努力和自己的世袭。在当时战胜取得的或血统上的继承都是神授。可是查理战败被俘受审的时候,克伦威尔的特别法庭援引一种完全不同的理论:被告查理·斯图亚特,仍称英格兰王,他的罪名则为叛国,因为他只被“赋以有限的权威”,而径自扩大为“无限制的权威”。看样子,仍是以封建制度的契约关系(contractual relationship)作为理论之根本。
  如果完全不理会英国人尊重法制的传统,我们可以说这种判决无非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即算同情特别法庭,读史者也会觉得,弑君派(regicides)采取革命行动时应当公布其革命的立场。有了这样的一段背景,我们再读霍布斯之书,比较能够看出思想界的来龙去脉。
   
霍布斯《巨灵》
  霍布斯生于1588年,亦即西班牙舰队征英失利之年。进入牛津大学后,被聘为贵族家庭子弟的私人教师,因此有机会长期去欧洲大陆旅行,结识了天文学家伽俐略(Galileo)。内战爆发前夕,他经常在伦敦与当时的文人和哲学家讨论政治。他著的小册子以抄本的方式流行,内容与国王派及议会派的意见都不相同。内战期间他避祸法国,担任查理二世的数学教师。在流亡政府之中,霍市斯已因他的观点而惹了不少是非。1651年,他的名著《巨灵》(Leviathan)在伦敦出版,查理二世的随从认为此书在替克伦威尔平反,于是他又从巴黎逃回伦敦。此外,霍布斯更因他的无神论,得罪不少保守人士。
  回英之后,霍布斯的兴趣趋向于科学及心理学,在这时候,他认识了发现血液循环的哈维(Harvey)。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查理二世亦恢复他的地位。传说查理二世首先在伦敦街头瞥见霍布斯,曾脱帽为礼,以后霍布斯得以自由出入宫廷,每年并得津贴100镑。终查理之世,霍布斯常受攻击,但国王始终护卫他,一面也劝阻他再出版惹是非的著作。霍布斯1679年去世时已逾91岁,但死前数月仍出版一部关于英国内战的书籍,内中对国王派及议会派都有批评。
  霍布斯之书虽多,但无一留传久远如《巨灵》。此书所指的巨灵即是国家,它是一个“虚构之人”(artificial man)。作者从人之生理、心理状态说起。自感觉、想象、判断讲到激情;又从思想、决心、举止讲到宗教。骤看起来,这与中国政治哲学家所标榜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层次相似。可是中国哲学家自始就揭扬一个“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的“伦理人”的观念,霍布斯则诉诸现实。他说:“一件物品运转于人之耳目,产生形态,如果运转是多方的,即产生多方的形态。”又说:“好坏出于人之爱憎,相对于使用此等字眼之人而变,并没有它们本身的绝对性。”其实爱与憎也是不同的运动,爱则向之亲近,憎则离避。这样说来,世间没有伦理之好坏,只有接近或远离的运动。如此一来,人类之感觉情绪与思想都产生于物体之移转位置(displacement of bodies relative to oneanother)。因此政治基于心理,心理基于物理,物理基于几何。这观点表示霍布斯对科学的兴趣,所有的原理都有先一步的原理作基础。另一方面也表示他已看透17世纪中叶的英国,所有过去的政治理论都不合时宜。与其搜索历史的根据,削足适履地自圆其说,不如改弦更张另创天地,先把人当做一个机械。他采取的立场是科学的唯物论,也全用演绎法。
  霍布斯认为人都是机械造成的,所以品格相同,容量上也相等。所谓容量相等,乃是适应环境时,其高低上下不足以发生致命伤。他说:“自然把人的身体与头脑构造得如此的相等,那么纵使有时候某个人的身体比另一个人明显地较强健,或者头脑比另一人较敏捷,可是瞻望全局,这差异并不如是的了不得。这不是一个人即可以倚着特殊地位自居,另一个人则无可何如。即算体格不同,其最弱者或用秘密之巧计,或结合其他弱者——他们也同处危境——仍可置最强者于死地。”
  这种品格相同、容量相等之人,替日后资本主义社会下层结构中各因素可以自由交换的原则奠立基础。当中没有封建威权独霸,以武装作陪衬,也没有如唯心论者先用人之贤愚不肖作背景。有些历史家认为霍布斯的政治思想适用于“中产阶级自由主义之目的”。
  资本主义既要将所有权与雇佣构成一张大网,而且越做越大,势必鼓励一般人在企业上进取的精神。霍布斯书中已经预先设下了这样一种可能性。他说:“在我看来,人类有一种共通的趋向,他们总在无止境而不休歇地追求权力,至死方休。这也不仅是在现有之外,一定要找到更高度的愉快,或是中庸之度的权力必不能使之满足。而是一个人除非掌握更多,就不能确信现有丰衣足食的条件与能力已在自己掌握之中。”
  《巨灵》用物理学上“动者恒动静者恒静”的原则解释人类的心理。“寡人有疾,寡人好货”的趋向既已成为一种运动,就不可遏止。霍布斯的理论主动而不主静,这已经和中世纪以来的经济思想认为所有数目字都应当一成不变有巨大的差距。所以霍布斯纵不知资本主义为何物,他笔下已先得资本主义的精神。
  因为如此,这样的初民经常处于一个危险不安的状态中。既然所有人都有同等的力量,势必抱着同样的希望,也在追求同样的事物,而都不打算适可而止,如是只能彼此竞争、互相猜忌,有时引起虚荣作祟。他们首先就打算侵犯劳人、使用暴力,达到夺取的目的,使自己成为旁人之主宰,驱使旁人人身、妻子儿女、牲畜。又要掌握既得,又要保卫自己之声名,常因一言不合,一笑不当,一句轻蔑的话触犯他们亲戚朋友,伤害他们的自尊心,而成为死对头。写到这里,霍布斯还不肯指斥以上所述之人为坏人,所做之事为坏事。他还在轻描淡写地提出:“如此以统治权凌驾于旁人之上的作法,既为人继续生存之所必需,那就应当听任之”。
  可是这侵略性的后果,也临到侵略者自己头上。“如此,人类发现与旁人交结毫无好处,只有无端的苦恼,因为没有什么权力能使所有人驯服畏惧。”
  这种想象中的无政府状态,“所有人和所有人作战”,仍谈不上公平与不公平,因为在这种初民的状态里,公众的权力还没有产生,既无政府,则无法律,既无法治,即谈不上公平。在作战的情形下,只有力量和欺诈才能算数。可是其后果是:“在此条件之下不能产生工业,因为成果无保障,于是世界上也没有文化,也没有航海交通,也没有海运货品,更没有宽敞的建筑物,也没有运输工具,因为这些东西需要大规模的武力支持。因此也无法产生关于地球上的知识,没有计时的才能,无美术、无文学、无社会。最可怕的则是无边际的恐惧,和凶死的危险,人类的生命只有孤独、穷困、卑龊、粗暴又短暂。”
  人类的历史真的经过如此的一个阶段?为什么没有如此的记载?我们如果提出这样的问题,可谓没有掌握霍布斯的用意。他的全盘设计,可以说就是要否定历史经验。17世纪英国的纷乱,归根究底出于社会之进展突出于历史之外,以致无成例可援。国王之作风固然违法,议会里的长老会派和克伦威尔军中的独立派提出的种种办法也缺乏传统习惯之支持。既要再造政治体系之理论,则不妨针对时间,模仿自然科学作社会科学之蓝本。其书之名称为巨灵,虚构之人,可见得他一直以自己的想象力和逻辑作论说的根据。霍布斯写作的最大长处,不在其人本主义(humanist)的情景,而是在其提出改造时要求的贯彻到底。他既以人类的自私作政治生活之基点,其负因素也先要负到极端,然后其积极性才明显而有力量。
  《巨灵》中提及人民因要避免惨死和无边的恐惧,才以一种社会契约的方式组织国家与政府。每个公民放弃部分原本的无限自由,所谓国家因此而产生。国家最高主权授予一人或一群人,此即“巨灵”。他(或他们,下同)不是国民公约的签字人,而是执行者。他接受全体人民(只要过半数同意即可)的嘱托,代表他们以集体之性格对付个人。他享受了最高荣誉的头衔,也有无可分割的立法权。他的旨意成为法律,而本身不受法律限制。因为他的任务在于维持治安,所以必须具有判断各事之能力及解释各事之权威。这样的安排一经定妥,即不能更改,而且永远有效。
  表面看来,这种说法似乎前后矛盾。这一方面是由于著书人之古怪性格。霍布斯不顾人之出尔反尔、瞬息变化的个性,而在一个局势飘摇国事没有着落之际硬要把国家社会之组织写成科学,所以《巨灵》每字每句都是坚定的毫不妥协。可是仔细看英文sovereign一字,原来是最高主权人,经他一说起倒成了一个总经理。“他不可能伤害下属之任何人,下属也不当指斥他为不公平,因为他受兹人之命行事,不可能又伤害兹人。”这样的一个最高主权人要不是像日后之英皇、英后,在处理公众之事时丝毫不表现各人个性及本身利益,即像代议政治成熟时之议会,它本身即系一切生命财产之集团,于理也不能侵犯其生命财产。作者虽强调国家主权人之意志即成为法律,这却不是说立法可以仓卒为之或恣意为之。他的书中又有一节提及:“民法与自然法(natural law)并非二物,它们不外为同一法律之两个部分。其为成文法者为民法,其不成文者为自然法。”他又写出:“法律颁布于人间,没有旁的用意,只不过限制某些人原始之自由,使他们不伤害旁人,而能互相合作,对付共同的敌人。”这句话表示立法总是将一个负因素加诸一个负因素之上,是不得已而为之。如筑堤原为防止河水之泛滥,当然不能随处乱筑。国家最高主权人在人民,授权委托他办事时必早已明了此宗旨。所以他既要防止过度的使用自由,又不能过度的防止。他本人在立法上之自由,乃技术上之自由,他可以在很多细微末节上把规章订好。
  国家体制订定之后,不得任意改变,也是基于既称宪法则不得朝令夕改之意。人民有服从最高主权人之义务,后者相对而有保护他们之义务。这保护力量失效之时,也是服从终止之日。如果最高主权人放弃他的政府,也不留下继承人,则国家解散,全民恢复到以前的绝对自由或无政府状态。这样不正常之事当然不能令之经常发生。除了这些条件之外,霍布斯也提出有野心的英雄人物、庞大的专业市镇,和专利铸币也都是国家之虑。所以纵使他书中写下很多绝对而肯定的字语,他政治哲学上的重点仍是放任政策。这一点早经不少有识之士指出。一个现代学者写着:“霍布斯轮廓鲜明的个人主义使他的学说成为当日最有革命性的哲学,他之赞成君主制度,不过是表面文章。”
  《巨灵》的作者不容许教皇和僧侣与国家最高主权人分权,他指出神权由于人类的迷信,但宗教也不能完全不要,它可以导人为善。只是崇拜的仪式由国家指定,国民在形式上都要依样奉行,他们心目中信与不信,是自己的事。“信心系神之所赐,凡人也无法以赏罚而增益之。”所以霍布斯论宗教时属于“伊拉斯图派”(Erastian),亦即宗教没有本身之价值,教会只替国家服务。
  霍布斯是否为资本主义的急先锋和创始者?这也要看我们给资本主义的定义而定。如果我们认为资本主义纯系一种思想上的系统,其范围不过是一种意识形态,甚至像有些学者的主张,资本主义以存积资本为人生之目的,则霍布斯不能为之。因为他认为,人类的意图乃根据动者恒动的原则,已有一种得陇望蜀之趋势,虽已丰衣足食,仍怕明日衣食之未周,因之才拚命努力,由互相竞争而动手厮杀,以至造成一个“所有人和所有人作战”的局面。则他的学说分明在防止这不合理之趋向,而不是鼓励其继续发展。这也就是说他的立场仍是道德和伦理,而非纯粹之经济。
  可是我们认为,历史上的资本主义既有思想,也包括一种组织与运动,而且要通过法制,所存资本才能累积。同时私人资本经过如此之安排,在社会产生服务性质(这也是本书采取之观点),则霍布斯有极大的贡献。只是在确定这观点之前,我们务必看清他著书时英国社会的情势,而且把他时人的见解拿来一并分析。
   
极端派的理论
  表面看来,霍布斯之著作包括《巨灵》及《政府论》(DeCive),纯系私人意见。内中虽提及若干历史例证,也是随性所至,其引用心理学部分,也是初次尝试。倘使当日之人未能重视他的才华,霍布斯即无从树立他在思想史上的地位。而实际上霍氏并未被忽视。一方面《巨灵》一书中,坚持国王的名位在原始时代已是由人民选举,国家最高主权人不会做错事,纵使犯错也只是对神负责而不对臣下负责。所以在议会派看来,他实在是替专制皇权张目。而另一方面他也说及,最高主权可以属于一人,也可以属于一群人,而最高主权人不能保护人民之日,也是人民离弃他之时,又像是赞成清教徒的革命,替克伦威尔捧场,因此也不能讨好保皇党。如此一来他两头生事,倒替自己造成一个在学术上孤独的地位。
  按其实,当查理一世被弑,克伦威尔不由自主地做了一个独裁者,而查理二世虽然主持了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却发觉王位的意义已非昔比。这些情形表现英国国家体制正在激变,没有人能阻止这种改变,甚至没有人能掌握这大规模的更革。霍布斯在这国家没有主宰,人情惶惑的时代创造新论,其功用不在当日,而在未来。他在书中制造了一个全能的大怪物,不仅满足个人的幻想,巨灵更可以解释为一个具有经济性格的现代政府。
  据估计,17世纪英国半数以上的男子以当佣工度日,如果将半佣工一并算入,被雇的人可能为全体男子数之2/3。因此社会上对市场经济的变化至为敏感。斯图亚特王朝对工资及物价的干涉,主旨在防止失业。只是当日法制未备,全国性的商业组织尚未就绪,政府所能控制者尤其有限,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且更可能因干涉而使局势更坏,以致到处失却人心。时人没有历史上的经验,总以为问题可以局部解决。第一次及第二次内战之间,克伦威尔军中已有所谓“均平主义者”(Level-lers)出现。他们散布传单提倡自由平等,着重英国人之人身权利(Englishman’s birthright),要求开放选举。他们的理论则是一个人纵没有身外的财产,他的人身既为生产者,则此人也应当被当作资产者看待。有些均平主义者着重劳动力也是一种商品,与现代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相同。不过他们又是个人主义者,在政治上主张除了仆役乞丐依人而生存者外,凡人都应有选举权。克伦威尔则以为这种说法和做法,已威胁一般人所谓之资产而严格取缔。全民选举(universal suffrage或universal manhood suffrage)是近世纪的一般趋势。它根据一种民主的原则:大凡一个政府统辖全民,虽被辖者为一夫一妇,也应当由这匹夫匹妇出面承认这统辖之体制。可是在17世纪的英国,经济基层的组织尚未就绪,存积资本尚待展开,民智仍为闭塞,交通通信条件又不具备。此时即倡言一个赤裸裸的人体在社会上应享有某种权利,纵在哲学上和人道主义上言之合理,其在代议政治的程序中却难融洽。所以也难怪克伦威尔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同时我们亦可看出,一种政治思想能否被接受,其本身好坏不说,时机(timing)也是值得注意的因素。
  较均平主义者更激进者为“掘地者”(Diggers)。这名词起于1649年,当时有主张全部废止私人财产者,其人数不多,大概只数十或百人,聚集在伦敦之南的塞瑞(Surrey)擅自发掘公地,播种作物,准备经营一年,以收获接济贫民,并且声称,这运动一展开,必会将全部英国土地做得无法私有。掘地者不久即为当地军警和地主人众驱逐,以后也未再生事端,只是他们的文字已广泛流传。其中有一小册子称:“不应当有领主或地主站在旁人之头上。世间应为全人类之男儿女儿而存在,使他们自由而生存。”因之掘地者被称为共产主义者(communists)。他们的思想来源不出自现代经济,而出自圣经。他们的宗旨不仅过激,而且带着乌托邦思想。个人财产权固然足以造成贫富悬殊的现象,也足以沦为弱肉强食的工具,可是国家与社会之管制又无所凭籍来否定它。英国在17世纪中期已有如是过激派出现,并非此等人士带有远见,而只表现封建制度崩溃已久,当中一个青黄不接之时代延续了两三个世纪,至此已山穷水尽。英国之输出大宗为羊毛,与农业攸关,有时也由外输入谷物,因之更受国际性的经济力量激荡,如此不安的局面迫使当日知识分子四处寻觅新途径。可是右派加强宗教力量和提倡君权神授等等说法既已搁浅,而左派之全民平等废止私人财产又不切实际,则历史上之资本主义的来临,已经在客观上具备了一个无可避免的趋势。除非国家与社会都采取一种较坚韧之组织,否则不能产生适时应变的能力,去对付一个千变万化的国际经济力量。这种组织基于内中各种因素,都能公平而自由的交换,前已言之。要使其如此,则不能再放弃私人财产权,只有更加强私人财产权。
  《巨灵》出书之日,距查理一世受刑及掘地者滋事才两年。这书中已有这样的倾向。霍布斯提议创造一个在立法上全能的高层机构。以下我要指出这高层机构的功能带着浓厚的经济性格。这两者在当时都是推陈出新,彼此都算是打开局面。
   
《巨灵》的经济性格
  霍布斯书中论及经济的部分,没有他论述政治组织的一部分之爽快利落,而且有前后矛盾之处。这一方面固然表现作者主要兴趣不在此,一方面也由于他过于注重他思想体系之完整,有时将他自己的主见与学理上的必然趋势混为一谈。比如说他早已提到法律只在必要时制订,旨在防止人民彼此侵犯,法律不及处则仍为人民之自由。他在论人民之自由的一章里也写出:“下属之自由限于以下各种事物,亦即最高主权人规定他们之行动时预为留下的事物,如买卖、互定合同、选择自己的居处、自己的饮食、自己的职业和他们认为合适的方式教育子女等。”他在下文又说人民之自由尚包括防卫自己人身之手段。
  照字面看来,人民既能自由买卖、互立契约,则必先有财产所有权。可是霍布斯的看法并非如此,财产之所有权也仍是国家所制定。这也就是说在初民时期,尚未产生最高主权人时,并无所谓私人财产。“在没有选出一个强制执行的权力之前,既没有国家,也没有财产,即所有的人都有权领取盈天下的事物。”(原文中propriety系中古英文,与property同,此处称财产。)
  这样一来,则前后文发生互相牵制的作用了。人民可以自由买卖、互定契约,只是一种抽象的权力,他们原则上可以以所有易所无,但是何者为其所有,何者为其所无,仍由政府决定。
  古今中外学者提到所有权之最初来源,都有一个“天生万物以养人”的说法,霍布斯也不例外。他先把这万物解释为人类的“营养”(nourishment)。“上帝通常或无代价地赐给人类,或收取劳力卖与人类。”所谓上帝收取劳力,将营养卖与人类,显然的即是“劳力价值论”(labor theory of value),这理论为中古以来学者间常提及,也是以后古典派经济学家(classicaieconomists)常用之辞。我们在下节讲到洛克时还要说到。这里要指出的,是霍布斯并没有承认服行劳力之人有立即取得成品的所有权。以上所说人类都是集体性格,也还是初民状态,亦即国家成立之前。此后社会契约一行,最高主权人有一桩首要任务,即为分配资源(distribution of material)。霍布斯认为全民可以三种不同方式分得资源。有些人获得“一部分土地”,有的则以“少数的商品”或“在某种技能上的自然财产”(natural property in some useful art)取代,最后一项无非劳动力。但是用以与上帝做生意,耕耘则得麦粟,锻炼则收取铜铁,所以也算“分”得一部分“自然财产”。他在另一段提出:“一个人的劳力也是一种商品,可以和旁的东西一样换取有用之事物。有些国家除了居住地之外再无领土,却不仅能保持其权威,而且扩而大之,一方面由于它们使用劳力在各处贸易,一方面由于将他处资源输入制为成品发卖。”
  从这些文字看来,作者有意保持现状,而在现状下固定私人财产权。在提及土地之分配的一段,霍布斯的态度更明显。他说:“最高主权人分配土地时每人一分,他不以任何下属的意见或任何数目之下属的意见认为公平与否而左右。他(自己)决定是否公平,以及是否合于全体的利益。”关于英国之土地,他认为“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1066年由法国征服英国)曾作此分配。
  看到这里,读者已不免发问:霍布斯的立案无非“士农工商各安本业”,土地所有权则追溯到11世纪的根源上去,他为何不照此直说,兜一个大圈子,最后并没有提出任何开创性见解?这一方面固然由于作者拘泥于他的“科学”体裁。他坚持每一项历史事迹都可以用他的公式去“证明”。另一方面则征服者威廉划分的土地原为封建格式,一般不能买卖,执有者为陪臣,对领主服有无偿的义务,至此已近600年,当中经过无数合法与不合法的易手,内战前后又有退佃改业没收赎还等等情节(详第四章),所有权在法律上早成问题,很多人已指出当中的不公平为一切问题之渊薮。他们指出威廉夺取人民的耕地赏给他的陪臣,所形成的地主几百年后仍用佃租奴役农夫。内战即为一种革命,则应该在此时将此桎梏除去。霍布斯站在保障私人财产的立场,力争所有权之合法。他提出威廉以征服者的地位,原有权将地产全部没收,他让不少业主保持他们的家庭,也可以算为一种分配。至于公平与否由他作主,也不容旁人置喙。全国所到之处,即产生营养的功效。至此他也引用哈维血液循环之原理,说明国家收入解缴于国库,已由国库外放,经过大动脉,使全身各部分活跃,其功效与血液之循环于人体相似。
  英国在光荣革命前后已大致符合上述条件。土地所有权,一般已规律化。土地税虽不能说是“无限制”,但是以面积征收,按国家需要而定,不受过去成例之束缚,是为今后的一般法则。关于财产转手,则采用平衡法补正习惯法之不及,也有成效。1694年英伦银行成立之后,国家赋税之收入也与民间经济相通。而最重要的,此后农业上的财富可以与工商业的财富交流。叙述这一串的情形时,我们不能夸显霍布斯的预言正确,只能说17世纪的英国极需将国家机构合理化(rationalize)。霍布斯是一个“唯理论者”(rationalist),所以他在世纪中叶已掌握这个重点。他虽没有构造一个资本主义社会,但他所想象的国家高层结构已接近其需要。
  资本主义的社会亦待司法权来维持。在这一方面的解释,霍布斯着重个人之差异(individual differences)。乍看起来,这和他以前所说所有人品格容量大体相同之说完全相反。其实前面说的是触及人类互相争斗的品性及在生死关头的拼命精神,这样才不相上下。若在平常,人与人之间还是有高低长短之不同。其基本原因,在于个人对外界反应的不同。想象力或敏捷,或迟钝,注视方向可以经恒,也可以短促。这仍是认为人类是一种机械。他对外界事物的关系无非是一种运动。运动则有缓、速,又有久、暂。在不同程度的反应中,产生了圣贤、才智、平庸、愚劣。于是个人有不同的权力。什么是权力?权力无非是现有的媒介和工具,用以获取未来的好处。霍布斯在此处提及过去之成功、名誉、言辞之流利,以及形式之美好(此处他用form,所指为容貌,因为他说这种品质能使男人得到女人及陌生人偏爱),都是权力。他在另一处又问什么是权力?权力乃是获得所欲物品之工具。但是一个人之权力常为另一个人的权力所阻碍,所以究其实,权力之能算数的是超越于旁人权力之外的一部分。又因为各人的好恶不同,社会上有分工合作的办法,于是每个人都有他的价值(worth)。这价值也不是一个绝对的因素,而是旁人要利用他的权力时愿付之代价,所以由旁人之需要及判断而决定。
  有了以上各种观念,霍布斯区分司法权之行动为“交换的公平”(commutative justice)及“分配的公平”(distributive jus-tice)。前者以同等的价值交换,其“比例是算术的”,后者将同等的好处分配于有同等功绩的人,其“比例是几何式的”。他又继续解释,分配的公平,亦即是均平(equity)。这样一来,在他所想象的社会,所有价值都是“市场的价值”,全部法庭和民法所谓的公平都离不开一个“市场观念”。
   
哈灵顿和海洋国家
  霍布斯的世界没有中庸之道,要不是完全没有秩序,只有人与人互相残杀,就是一体驯服,听命于巨灵,虚构之人。有些作者批评他过于夸大人类的坏性格,未顾及彼此间相互合作相互提携也是一种天性。也有些作家指责他没有看清17世纪社会里的经济冲突并不是一般性的全面冲突,而是社会上某一特殊阶级和另一特殊阶级间之冲突,因之压平这种冲突的全能政权也要在这特殊阶级之间做公正人,而不能笼统地说成是在一个全部纷乱的社会中建立秩序。因为《巨灵》之中有了这些毛病,才引起后人之修正。最先修正者为哈灵顿,他的《海洋国家》出书于1656年,当时克伦威尔尚在人间。
  哈灵顿出生于英国贵胄之家,祖先和部铎王朝及斯图亚特王朝都有密切的关系。詹姆士·哈灵顿生于1611年,壮年时遇到内战爆发,英国乾坤颠倒,他之未被卷入漩涡,一方面固然由于他不走极端的个性,一方面也出于命运安排。他在牛津大学未得学位,即决心前往欧洲大陆旅行。初驻足于荷兰,目的在吸收新时代的军事技术,并且一度加入英国人在欧洲的志愿军,而因为英国始终没有在三十年战争中遇到出头的机缘,他从军的目的未遂,倒以空闲之身前往意大利。以后他对威尼斯有相当的景仰,也基于当日旅行的经验。
  哈灵顿也曾涉足德、法及丹麦,但是印象不深。他在1638年左右回英国。因为家世背景,被推为英王查理一世之随从,与国王相处极亲密。哈灵顿也曾在英王拟用军事力量削平苏格兰反叛时(详第四章“主教战争”)替查理筹款。可是他在国王与议会冲突时却同情议会,曾两次将款项贷予议会。也有人说他曾希望被提名为议会会员,只是此志未酬。
  查理战败,被苏格兰人交给议会派之后,哈灵顿经各方同意,出任被拘禁国王之随从。这样他要经过双方之信任。他很想以这地位在两者之间找到一种妥协方案,却总是事与愿违。哈灵顿虽不在局势暧昧游离之时投机取巧,仍为议会所忌,而且因为他拒绝宣誓不资助国王逃亡,曾被监禁。
  虽然他对国王多所维护,而且觉得很多攻击查理之辞与事实不符,可是他自己终身为民国派,无论在何种情形之下,此志不渝。1649年查理被处死之日,哈灵顿一直陪他走到断头台畔诀别,他还说此情此景给他精神上很大打击。可是他亦前后发行不少小册子,其中毫无勤王论调。《海洋国家》未出版时,一度被克伦威尔的政府查禁,由作者往谒独裁者的女儿请她疏通,才与世见面。查理二世复辟,哈灵顿一度入狱,被释之后健康已不如前,虽然晚年结婚,却未再发出任何政治言论。他于1677年逝世。
  哈灵顿对马基雅弗利和霍布斯都有批评。比如说马基雅弗利在一个政局运转不周时,动辄斥之为“腐化”。哈灵顿经过一番思考,却指当中之组织可能未如所说。其弊不在一时人事,而可能在整个结构。又如霍布斯所叙,还可以说是替君主专制张目,哈灵顿则张扬共和优于君主。霍布斯所叙之权力牵涉到容貌、语言、过去之成功以及今日之谨慎,总之出入于个人品格之境界。哈灵顿则指出权力出诸刀枪,军事力量又要经济力量支持,因为“军队是一只猛兽,它有硕大无朋的肠胃,经常需要喂养”。他又说:“人依赖富庶之家,不出于选择……而是由于牙齿的需要。人需要面包时,立即成为推食于他们之人的仆从;一个人能如此喂养全民,则他们都为他帝国内之臣属。”
  这样看来,他并不是与马基雅弗利及霍布斯对立,而是延长及强化他们的见解。哈灵顿曾谓马基雅弗利为“近代唯一政治家”;霍布斯则是“迄今全世界最优秀的作家”。大概马基雅弗利写作时比较注重当事人之权宜,较未考虑到社会经济的力量。霍布斯则大规模地勾画全体人类之政治生活,作文时气概之磅礴,世无其匹,可是也只注意到各个人之行止,而忽略了他们的集体性格。所以在考究资本主义之思想体系的形成过程中,应该看出一个前人开路,指示大概的方向,后人继续前进,脚踏实地,其立论愈为精密,其现实主义更为露骨的一般趋向。前面已经说过,霍布斯通过《巨灵》之笔画,建议创设一个新的社会高层结构。哈灵顿不主张这高层结构全凭理想,最低限度,要切应于下层的一般需要。
  他们两人都未能预料以后有所谓资本主义的名目出现。站在17世纪中叶,他们却有澄清当日局势之宏愿。霍布斯讨论一般原则,对现实还只是若即若离。哈灵顿则毫不犹疑地对克伦威尔治下的英国对症下药。只因恐文字犯忌,他的书也以虚构的体裁写成,但“海洋国家”(Commonwealth of Oceana)是不折不扣的英国,无异纪实,并且内中有些建议,作者还期望克伦威尔能采纳。
  《海洋国家》之要旨,是政府之权威必与民间之经济力量互为表里。以英国而言,土地之占有为决定性之因素。如果社会上某一阶级占有土地为全国一半(他称之为“平衡力”[bal-ancd)或一半以上(他称之为“超平衡力”[overbalance]),则政治力量必落在这阶级手中。英国已经有了一段这样的变化。蔷薇战争(Wars of Roses)以来,亨利七世将大桩地产强制分裂,亨利八世又没收寺产,也在拍卖赏赐时化整为零,于是追至17世纪,英国已产生不少中级地主和小自耕农(yeomanfarmers)。本来控制于政府的权力也早应落入他们手中,只因伊莉莎白以她的手腕延迟这种发展。可是这种趋势终不可免,于是17世纪掀动全国内战。
  在哈灵顿看来,一个国家的体制可以是绝对皇权,也可为封建皇权,或共和制,依土地在一人掌握之中,少数人掌握之中或多数人领有之中而定。在他的时代,英国已走上了第三途径。并且政局之妥定,也不是完全被动的视经济条件而转移。大势既决,执政者仍可以从中调节,力求均衡。他建议英国行土地法,限制地产,使每一个家庭由地产所得收入每年不逾2000镑。超过此数,即须分配给各个子孙。
  哈灵顿的书中仍包含若干乌托邦的性格,例如作者主张重新安排社会的下层结构,将全民组成教区(parishes)、百家集团(hundreds)及部落(tribes),以为选举立法代表之凭藉,再按他们的贫富编成步兵及骑兵。这些建议虽然没有付诸实施,可是组织选举区及普遍征兵,则是现代国家之一般原则。《海洋国家》也主张草拟成文宪法,政府分权,执权者周流轮转(rotationof office)与秘密投票。这当中有很多特点显然受到威尼斯的影响,经过他的传介,这些影响以后也及于美国。
  中国的读者务必看清,《海洋国家》虽然主张限制土地所有之最高额,但与中国的均田有天壤之别。中国之均田、占田或限田,使每家分得50亩至百亩之士地,全国之小自耕农不下数百万至数千万户。英国之土地集中于贵族手中时,领有爵衔之贵族通常不出一二百人。即在17世纪土地已一再分散,但是与中国土地之零星分割使用仍不能相提并论。例如在斯图亚特王朝下领有200至250英亩之地主,还只被称为小乡绅(lesser gentry)及中产阶级。计1英亩约等于6华亩,上开数字在中国已被认为庞大,一班文人即可用“膏腴万顷,田连郡县”的名目随便指责矣。哈灵顿的方案,最高限额每人只能有2000镑之收入,然则据估计,当日英国全国之士地收入也只有1000万镑,所以只有5000个如此之大地主,即可以将整个国家之土地全部霸占,使其他的人户全部成为他们的佃农(英国17世纪人口在400万至600万之间)。从这些条件看来,哈灵顿的建议只是预防唐朝“藩镇之祸”形态的巨家大室危害国家安全,他没有以纯粹经济上的理由禁锢自由的发展。
  除了这2000镑年收入的限制之外,哈灵顿愿意让现有土地占有维持现状,不加干涉。纵使他提倡平等,也不是数目字上的平等,而是享有平等的经济机缘。他说:“勤奋为存积(资本)最有效的办法;存积则忌均平。”同时,他理想中的社会是一个流动性的社会,从工商业存积的资本也可以与农业资本对流,以至农村经济与都市经济合为一元。
  这种说法,今日的读者不容易产生深刻的印象,因为以后事实既已如此展开,则观察者也觉得不足为奇。所以本书不惮再三提醒读者,务必要想象17世纪之英国,封建制度早已崩溃,而资本主义尚未登场,在这青黄不接时期,最后阶段的情景。当日右派之君权神授说,无异提议将历史倒推,回到中世纪。左派之喧嚷自由则没有体会到自由并不是令各人自生自灭,而是要有耕地、有工作、有市场、有交通道路、有生活保障,凡此各事都要代价,并且不能超脱历史的环境,凭空产生。内战之爆发,也可以说是各种不着实际的想法各走极端所至。哈灵顿的著作,继霍布斯学说之后,说明英国面临急遽的变化。这变化却有200年的背景。乡绅兴起,代替了昔日贵族地主,为社会领导的力量,并且已在各人出生数代之前构成了一种澎湃的力量。那么如何应付这局面?这种组织与运动既由金钱发动,则整个社会也只好接受现实,用私人财产作新组织的根本。哈灵顿主张依贫富将人民组成步兵及骑兵,也就是在军备上及社会分工合作上照此原则安排。提倡成文宪法,亦即脱离旧日之习惯法,别开生面。我们今日司空见惯,在当日却为创见,有革命意义。而且《海洋国家》以英格兰的现实情况作背景,与历史衔接,和一般乌托邦的建议不同。
  为什么上述社会之蜕化既已经历一两个世纪之久,其间征象要等哈灵顿著书才一语道破?在这里我们要重申,所谓“封建制度”和“资本主义”都是后人创拟的名词,用以概括历史上广泛的组织与运动(虽说资本主义尚未全部成为历史),其本身不可能按计划,有预定进度地依时产生。在英国,这时候农业技术还追随荷兰之后,如引用荷兰式之犁,招用荷兰员工,构成剑桥以北沼地的排水系统。若非圈地运动继续发展,私人土地所有权还不成定局。总而言之,其低层机构中仍有千百头绪,不能由一种体制立即跃入另一种体制。只等到如此庞大的运动临迫到发展之最后阶段,思想家才能领悟到整个的幅度和纵深。而且霍布斯及哈灵顿也由于他们和自然科学家接近,才能产生一种近似社会科学家的眼光。
  近代学者常批评哈灵顿的写作富于说教意味,可能由于其中带有阶级斗争意味。查理二世复位前夕,《海洋国家》一度极被伦敦有识之士重视。似此,他在历史上的影响甚可能超过后人之认识。
  还有一点,哈灵顿之言论,足为其盛誉之累。17世纪英国作家涉及政治经济情事,通常提到海外殖民地。《海洋国家》更对邻岛爱尔兰有一段建议,主张将之征服后,招募犹太人移民,责成他们在岛上开发农业,除了军事开销之外,其收入尚可以向英国每年进贡200万镑。
   
光荣革命及洛克
  英国1689年光荣革命成功,可以说是在各种主张之间取得妥协。威廉为荷兰人,而由英伦政客邀请入主,实质上是一个被选举的君主。他与玛丽同为斯图亚特王室之直系苗裔,所以又维持了王位世袭的原则。其后在1701年,更由议会通过“继承法案”(Act of Settlement),预定王位属于詹姆士一世之外甥女苏菲亚(Sophia)及她的继承人。同时又表决以后国王或王后必为英格兰教会之一员,国王如为外国人,出国必须经过议会同意。此外,1689年通过“权利清单”(Bill of Rights),1694年成立英伦银行,奠定了国债的地位,使国王不再以人身对国家财政负责,都是宪法史上的大事。经过这些历史上重要的里程之后,光荣革命前之英国已和1689年后之英国截然不同。只是这一串重要的改革,不用宪法会议的程序揭扬铺张,仍保持传统程序。这也表现时人不务虚名,只求实效的性格。约翰·洛克在历史上被称为光荣革命的发言人。他的学说融和常情,缺乏逻辑上之完整,看来也符合时尚风气。
  17世纪英国的政治思想家如霍布斯及哈灵顿都曾在牛津上学,到大陆旅行,对新兴的科学感到兴趣,也都在中年之后才发表他们重要的论文。洛克也在这些方面步武他们。他生于1632年,父亲出任地方律师,内战时加入议会派军队。因此洛克有中产家庭的背景。此后在牛津居住约30年,受过希腊拉丁文和古典教育训练。他本身又对医药有兴趣,获有医学博士学位。只是他健康条件欠佳,有时需要长期调养。
  在当学生和教师的时代,洛克已与政治结下不解缘,曾参加英国访问布兰登堡(Brandenburg,德国王室前身)之使节团。他在1666年结识了古柏(Anthony Ashley Cooper),和古柏一家发生密切的联系,对他后半生的生活有很大影响。古柏在内战时首先参加勤王军,后改入议会军,最初支持克伦威尔,以后又反对他的独裁,支持查理二世复辟。复辟成功后,古柏被封为男爵,又进封谢夫兹伯里伯爵(Earl of Shaftesbury),曾在查理二世朝中担任要职,也聘洛克为秘书、顾问及家庭教师。古柏最后的政治行动,则是反对詹姆士二世嗣继王位,这活动不成功,他被控叛国,只好遁迹海外,死在荷兰。洛克也被控支持蒙茅兹公爵的叛变(详第四章),不久也亡命荷兰,直到光荣革命成功之后才回英国。他以前虽曾发表过各种文字,重要的著作都在威廉及玛丽时代刊载。洛克晚年曾在威廉朝中担任商业及海外农场公署督办,年薪1000镑,4年之后因健康原因辞职。期间,他继续著作并且修改以前的书刊,1704年逝世。
  洛克的文集,排印达9册之多,当中只有三种影响后人最深,都在1690年初次出版。其中一种题为《人类悟性论》(An Essay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其主旨在否定所谓与生俱来的观念。如果人类都有与生俱来的观念,那么为什么小孩子不具有这样的观念?洛克并不坚持任何的了解都待人类的感觉而产生,他承认也有外界的事物,其存在并非我们的感觉所能目领耳受,然则也不出于天生的观念。例如5+7=12,并不由于一种先天的观念预藏在人的脑里,而是出于经验之推断。而且很多抽象原则出于感觉之后,例如我们必先能辨别红色非白色,以后才能领略色彩相对之理。以这种辩论的方法,洛克替当日的经验主义(empiricism)打开出路,而有意推翻伦理上及宗教上的武断。
  其他两种小册子,通常称为《政府论二讲》(Two Treatisesof Government)。第一篇为驳斥菲尔玛(Sir Robert Filmer)的论调而作。菲尔玛的著作在身后出版,仍是替君权神授说张目。他从圣经里人类祖先亚当说起。亚当既以祖考的地位管制他的子孙,以后的君权也都产生于同样的方式。国王不用与人民订合约,等于父亲无需与儿辈订立合约。(本书作者按:这与中国传统的君权观念极为接近。)国王加冕的誓辞已经说明他只采用好的法律。至于法律是好是坏,由他作主。人类的自然状态不是平等,而是君主制。所谓天赋人权,人民有选择地组织政府,只是犯上作乱之阶。洛克的驳斥,今日很少被提起。大概由于他著书时,一个国王已因坚持己见而被弑,菲尔玛书出不久,另一国王又因国民拥戴外来的王子而被驱逐,至此君权神授和以宗教领导政治的主张都已不攻自破,也毋须再三辩驳。几个世纪之后的今日,仍旧传颂不绝的乃是洛克的《政府论二讲下编》(Second Treatise of Government),因为这篇文字较有积极性,而且把著者多方面的见解汇集于一处。
  洛克的小册子也根据圣经,把《创世纪》当作历史看待。书中说及亚当和夏娃有养教儿女的天职,可是他们管制的力量是暂时的,只适用于儿女助弱之时,且仍要合于理性。儿女既已成长,则这种管制的力量已无必要,幼辈可能尊敬长辈,不一定要服从父母。至于父母有时候以遗产为饵希望儿女继续服从他们,则已是生意,有如合同关系,不能谓为天赋父母如此之权力。
  在另一段,洛克也把婚姻关系定在主要为繁殖之用。人类的婚姻关系较其他的动物为长,也较坚定,乃因人类之婴孩需要长时间的教养。前儿尚未成年,次子又已出世。自然法则之需要夫妇关系长期继续,无非这种原故。如果其目的达成,只要夫妇间有适当的经济安排,没有理由不能中断其婚姻。法官判案,只能根据这原则。
  虽说洛克所述,纯站在研究政府的立场否定父母和男人有绝对和永久的权力,有时他也说儿女是因感激父母养育之恩而自动扶助他们,或者因为习惯的关系,在小事上对父亲让步,夫妇因一同养育儿女,可能培养共通的兴趣,这些情形纯系私人和个别的感情,已与他所说的权力与义务无关。这些议论在今日看来,已属司空见惯。但在17世纪则已将唯物主义和个人主义推上最高峰。其与中国传统社会的法制相比,两方之距离更为明显。即在本世纪初年,中国社会根据“三纲五常”的教条,认为服从长上、孝顺父母、举案齐眉不仅是风气所关,而且也是个人人生的目的(换言之,亦即认为这都属于自然法则)。政府和社会提倡之馀,并以实力强制执行之。我们在评判是好是坏之前,先要看出当中一个绝大的距离。
  洛克的宇宙,既不用以支持君臣、父子、夫妇永恒不变的秩序,那么人生目的何在?
  他的答案是保持“人身财产”,包括生命、自由和资产。
  洛克虽然反对霍布斯,但也引用《巨灵》里的“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两个观念。但是他的自然状态不是一个吃人的社会。即在初民时期,人类已经遵照自然法则,各人享有绝对的自由,彼此平等,以己之所欲,施之于人,也完全出于一种互惠的局面。组织政府的目的,无非保持这样的状态。因为人类纵善良,总有不守法的人侵犯劳人,自然法则容许被侵犯者予以膺惩。可是个人自己作主,难免褊袒,所以引用政府为公正人。此时政府所有的职权,纯系一种被信任的职权,无异于人民聘用之经理。
  从这出发点,《政府论二讲下编》强调君主专制是一种曲解理论、出卖信任的作法。书中提到百姓有权反抗暴君时,带着一种“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者也”的语调,作者不怕人民见异思迁,动辄颠倒政府,他只怕他们积习相安,见恶而不除。这种宗旨对光荣革命产生了肯定的作用。此外洛克也用社会契约的名义引入他自己的设计。例如政府必有人民之认可,如无彰名较著的认可,则有含默之认可。民主体制,总是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一个公民不满意公众的决议,他有权脱离这国家,另寻出处。政府则三权分立,立法、行政之外,另有“中央政府权力”(fed-eral power,或直译则为联邦权)专管外交。内中立法权及立法机构最为重要。这些建议及所标榜的精神,经过提倡,成为很多民主国家的一般原则,也为不少研究政府的学者所注目。固然资本主义容易在这些条件下产生,可是这些条件与思想的关系不深。我们注重思想体系之转变,还是要认清洛克对私人财产权的阐释。
  《政府论二讲下编》接受了欧洲中古以来的观念,认为上帝将世界的资源赐予人类(霍布斯也从这点出发)。这赐予出于一种集体性格,即盈天下之人,享有天下之事物。有待某一个人将他的劳力与物资混合,这物资才成为此人的人身财产,土地草木亦复如此。一个人既于此地耕耘,则有权将所耕之地圈为私地。他若放马吃草,则这草地也成为了他的牧场。在这化公为私的情况下,各人不能过取,亦即必使旁人还有同等机会,也不能浪费,所植苹果、所种小麦必供食用,不能让之霉烂。
  在叙述人之劳力时,洛克也步霍布斯之后,认为各人之人身财产包括他自己的身体。他说:“虽然地球及所有低级生物属于全人类,但是每个人有他自己,是为其人身财产,除他自己之外旁人无权过问。我们可以说他的体力和他双手的工作都是他自己的。他从自然所供应及遗留下的条件内取出的任何物品,则已将自己的劳力混合在内,亦即是混入了全属他的私产,所以这物品也成了他的人身财产,于是排除了其他人享有这物品之权利。”在这拾取占领的时候,无需旁人同意,因为到处征求同意,势必人人挨饿。
  以上所说不能过取、不能使物品霉烂的条件不久即被打破。一到货币开始流通,则物品都可以在市场流通,所植苹果、所种小麦,都不至于霉烂。这种安排中,也有公众意识之作用。当众人都承认货币的价值,他们也默认了各人领取物品之范围自此扩大。
  洛克更褒扬勤奋之人对社会的贡献。他说:“一个人用他的劳力将土地隶属他自己,并不减低人类之所有。反之,他增加人类之所有。因为一英亩私圈之熟地所产生供应人类之物品——让我在现实的范围之内说吧——十倍于同样肥沃而尚未开荒的公地。那么这圈地之人在10英亩里所产生的供应人类方便之处,有等于100英亩尚未开荒之公地。如此,他实际给人类增加了90英亩土地。”
  货币更加速土地占有之展开。洛克信口说来,当日之土地至少可供一倍以上的人口使用。只是在货币尚未流通的地方,其土地尚待开发的情形依然如故。在已经开始使用金钱的地方,则很“难如此”。以上的叙述,完成了洛克对现下土地使用之解释的准备。质而言之,以下他的论调总不离“资本家的生产方式”。
  土地既已为各人圈画占有,没有土地的人何以为生?洛克的答案则是出卖劳力。在《政府论二讲下编》他已预先写下人类之自由,包括处置本人人身之自由。只要不违犯自然法,各人对本人人身之安排,非旁人可越俎过问。前面已经说过,他认为劳力也是各人人身财产之一部分,如此则没有不能通过金钱当作商品出卖的道理。购买旁人之劳力,不仅可用于生产,而且可用以扩充生产工具。洛克的解释,可以从下面一段看得清楚。他说:“我的马所嚼之草,我的仆人所刈之草地,以及我在任何地方,任何与众共有之土地内开出的矿产,都是我的人身财产,用不着任何人授权或同意。”这当中值得注意的乃是“我的仆人所刈之草地”。可见得仆人出卖劳力,除了工资之外,别无收获,主人则可以坐待其领域之扩大。
  初民之平等,至是变为不平等。土地之占用如是,货币之领有亦复如是。“货币根据合约将利润,亦即某人劳力之报酬,运送到他人的口袋里去。其所以如此,乃是货币分配之不平等,其作用与土地占有之不平等相同——因为土地占有之不平等(你可以占有超过你力能施肥之面积,旁人则少有),于是你弄来了一个佃农耕作你的土地;同理,货币之不平等(我拥有的货币超过我能使用的范围,旁人则少有),于是我拉拢来了一个佃家,使用我的金钱。”
  以上括号及内中字句都照原文。洛克说我拥有的货币超过我能使用的范围,则是我的购买力远过于刻下衣食之所需,于是我可以投资。使用金钱之佃家无非雇来的劳工。他的工资由我预垫。亦即不待制成品之发货出售,已由“我”这资本家先付。因之地使用我的金钱。可是因为今日之方便,必需放弃明日之利润。有如佃农使用东家之土地,必须放弃来日之收获或收获之一部分。
  从这不平等的占有土地和不平等的拥有货币,资本家和劳动阶级的区分,只有越来越明显。洛克说及劳工“一般从手到口,除了工资之外,没有旁的资源”。资产阶级则“勤奋而有理智”,使用金钱,给他们一个机会扩大他们的所有。在这些方面,洛克反映着17世纪清教徒的思想。上帝虽然将世界的资源给予人类,“他给予勤奋而有理智者之用,而不给予幻想贪婪争夺好斗之人”。在这种条件之下,资本家之资源不立即用于消费,而继续存积。不仅个人如是,全国亦如此。他说:“商业之着眼在财富及权威,两者互为滋长。财富包括大批可以移动之财货,可以向外国人要价,而不在国内消耗,尤其要注重大批之金银。”
  洛克既在威廉朝中被任为商业及海外农地公署的督办,他当然知道商业尤其是国际贸易之重要。他在《政府论二讲下编》里曾提出一个问题:“假使一个人有10000英亩或者10万英亩之优等土地,既经开发,又储备了各种牲口,只是处于美洲之腹地,毫无希望与外界贸易获取金钱,那他又如何判断这产业之价值?那就不值得圈地占为己有,他就会放弃(这地产)而任之复归于原始状态了。”
  事实上洛克自己成为英伦银行组织时原始股东之一,认股500镑。后来也被认为是重商主义者(mercantilist)的中坚。重商主义者注重对外输出,以获取金银为国家商业政策之宗旨,其本身不能即认为是资本主义之变称。可是当日信用尚未展开,机器尚未发明,现金为存储资本之媒介,在这条件下提倡重商,获取金银,主旨在增强国家资本。但这国家资本又几乎全由私人资本组成,则重商之过程及其后果,都有由政府授权并鼓励商业资本主持生产及分配之趋向,并且也有将农业组织商业化,促成两种资金对流的效用,所以又无异于提倡资本主义。同时重商主义加速了国际的竞争,增强了殖民地的重要。这些特征在日后也被认为是历史上的资本主义之性格。洛克用不着对这些原则及趋向作有系统的介说(他写作的重点在提倡天赋人权),因为他的地位特殊,只要在这一串发展中抒发己见,他已经表现其为资本主义的发言人了。
  洛克的传记说明他是一个性急、容易冲动的人,他也富于友情,性情慷慨,愿意资助有志之士,却不愿施舍于无赖。穷困之人成为社会负担,他主张以最严厉的手段处置,甚至在一处写出,“三岁以上的小儿”都要教之以工作,使他们不成为赘疣。这一方面固然反映着当时一般人对失业者不耐烦的态度,可是这种态度也十足表现资产阶级的心理状态。
  他所处的世界里使用货币,虽有社会之不均等,虽有赤贫之人胼手眼足以为生,其长处则是一般生活程度仍较未开发之地域为高。针对这一点洛克写着:“有些国家土壤富饶,却贫于生活中的舒适,最明显的例子莫如美洲若干国家。自然已给予富饶的资源,不下于给与任何人民。此即是肥沃的土壤,足以产生丰衣美食和百般娱快的资料。只因为没有用劳力开发,[这些国家]没有我们所享方便的1%。那里一个广大而肥沃地区之国王,其衣食住不及英国一个劳工。”
   
资本主义思想之成熟
  经过洛克,资本主义的思想体系已告成熟。从这一章简短的叙述,也可以看到马基雅弗利首倡唯物论,人民所依赖于政府者为安全保障,而不是所谓天堂获救。世间只有能生存的才算数,否则纵使道德高尚,仍是镜花水月。霍布斯的《巨灵》初看奇特,又好像不近人情,实际却勾画出一个新时代全能政府的轮廓。哈灵顿则指出政府的威权出自经济力量。英国的土地既已为乡绅及中级地主所得,这个政府也要由他们作主。洛克则将霍布斯的立论翻了一个面。政府首要的任务固为保护人民的财产,但是这社会契约可以“文”成,而用不着“武”闯。他也指出人类经济上的道德可以分为两大阶段。他虽没有明言,然其衍化符合欧洲从封建社会进展到资本主义社会之层次。前者不用货币,所以每人财物都受限制。后者用货币,则土地之占有及金钱之持有都不平等。但是资本家所操者重;其积蓄资本,开发资源,对社会有实质的贡献。他主张政府的首要任务在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就是在实质上接受了哈灵顿的建议。这思想体系之构成与光荣革命同时。可见得资本主义已于1689年前后在英国立足。这种情形也证实资本主义成为一种体制,必与国家和政府互为表里。否则所谓“资本主义的萌芽”即出于无结构之冲动;或者资本主义的理想没有行动支持,都属于泛言,既难能捉摸,也无法论断。
  以上除了哈灵顿比较含蓄之外,他们的学说都注重自我心理学(ego psychology),也都着重个人主义,这些成分也与资本主义结不解缘。
  从《君王论》之问世至《政府论二讲下编》之印行,中间经过158年,资本主义成为一种有效的社会力量,而且奠立基础,必先提升一个国家的下层机构,虽费日持久,事势必然。陶尼所著书,大致与这段时间符合,其标题为宗教,可是他已说明,中世纪社会上的一切价值按层次摆成一个金字塔,而以宗教为首。所以提到宗教,也牵涉到全国各种事物。他也说,在这时期内,中世纪的社会理论被商业文化之狂澜冲击得不能立足,“传统的界标,一个继一个的都被淹没了”。海蒲洛纳(Robert L.Heil-broner)论资本主义之逻辑,也说资本主义一行,全国人都要采取“求最大的行为”(maximizing behavior),上自资本家,下至劳工,都要体认同业和同等地位的人之强迫性的竞争,无人得以置身事外。彼此都表示随着资本主义之来临,整个社会从上至下都要经过一番洗刷,非如此,其最下层之人员与物资无法公平而自动地互相交换,亦即无从构成一种商业体制。这种准备牵涉广泛,不能突然产生,迅速结束。
  洛克的社会契约理论属于非历史性(unhistorical)。譬如说在什么时候、什么国家,其人民曾订立如此一个契约(只有威尼斯的全民大会与之近似,详第二章),全无交代。说及货币开始流通,各人土地之占有因此不受限制,也仍是一种理想观念,并无事实之例证。他没有提及征服者威廉区分英国土地的情形、都铎王朝没收寺产的经过,以及最近若干地主以各种不同的办法将残余的封建领有方式强迫改为现代的租赁方式。甚至内战期间地产易手的纠葛也撇开不谈。先树立一个原始社会的状态,半据圣经,半由想象,次将之牵扯到17世纪后期的英国。又以自然法,各人“默认”的程序,将现下的土地占有讲得合理合法。他又动辄提及美洲拓荒的情形,有似寓言。
  纵使其方法非历史性,大半采用自我心理学,洛克已创造了历史。《政府论二讲下编》虽非衙门公告,没有法律的力量,但是它在光荣革命前后产生了有似官方宣言的作用。洛克不是深入透彻的思想家,他的理论根基也半由霍布斯造成,但洛克是广博的思想家。他论说没有霍布斯之唐突,也符合时下绅商及新兴地主之胃口。他更以哲学家、心理学家、政治家的地位提倡宗教上的容忍异端,注重儿童教育之德智体兼长,又讲究修辞学。总之,他以社会科学的方法,重新将当日的各种人文因素拿出来检讨。他因不紧随历史车轮的痕迹,而更有将人文因素中不合时的事物一扫而光的气概。因此他的言论带着革命性格。他的社会契约观念大大影响未来的美国和法国。
  事既如此,为什么今日一般人论及资本主义之思想体系,多首先提到18世纪的亚当·斯密,而很少人会追溯到17世纪的洛克?
  这当中原因很多,最重要的乃因“资本主义”这一名词是后人创拟的字语,初在19世纪间常的使用,在本世纪才普遍使用(详第一章)。也可以说,这一名词刚才提出,资本主义之为刻下的一种社会组织,即已被批判攻击。很多作家将其后端拿出与社会主义相比较。因之这些作家的立场通常带有资本主义的病理家之色彩。本书站在技术的立场,主张以长时间远距离的姿态来看历史,提到历史上之资本主义,因其为中国之所无,不论在其组织程序上或思想结构上,都要把历史倒推回去,追究其前端在西欧封建社会崩溃之后出现的情形。因此我们不能因为马克思(他也没有引用资本主义这一名词,详第一章)经常批驳与他时间上更为接近的斯密而不论及更前之洛克,而仿效他的办法。也不能因为洛克既是倡导民权之圣贤人物,而必须否定他之为资本主义发言人之地位。
  况且霍布斯及洛克之劳力价值论经由亚当·斯密承受,马克思一方面修正,也在一方面继承,早经历史家指出。而我们根据历史,更要说明凡在17、18世纪之间提倡民权,都有支持中产以上阶级之趋向,亦即都有推动资本主义之可能性。
  人世间常有很多重大情事,好像由领导人物下决心作主,实际上则有其背景存在,成与不成,不能由各个人单方定夺。也有不少发展非当事人良心之向背所能取舍。例如洛克接受当日一般观念,认为奴隶出自战俘,此等人既由战胜者贷之以不死,则供奉无代价工作,也不算过分。可是他呼吁这种处置只应加诸其本人之一身,其子女则应为良民。此种奴隶及于一身说在中国旧社会里行得通,反在欧美近世纪内行不通,因为西方将奴隶投入生产事业,牵涉过大,除非社会下决心彻底废止奴隶制度,否则无改革之可能。洛克这一建议有如废纸。反言之,他的其他建议打动人心,被社会人士奉为经典,并非由于他玲珑心巧,异想天开,而是有客观的社会条件支持。
  英国17世纪之人口,一般估计由400万增加至600万,但是失业严重时,通常有100万人需要全面的或短时间的接济,一般已觉得人口过剩。而自伊莉莎白以来的法律,各教区有负责救济本地穷困人口的义务。因之加强生产效率,增进出口,在当日情况之下只能由私人企业家主持,法制上也只好加强私人财产权。凡此有系统的做法,其成果迟早与资本主义契合。洛克在此时倡导天赋人权,如果他不顾及刻下这种需要,或者甚至违反这时代的潮流,则他先已辜负了权力的用处。我们也决无在300年后传颂他的书刊的可能。
  事实上洛克被称为“辉格党之亚里斯多德”(Whig Aristo-tle)。辉格党起源于谢夫兹伯里伯爵(详上“古柏”)之反对詹姆士二世嗣继王位,以后也在光荣革命中产生了领导力量,又为英伦银行成立时之主持者,在17世纪末年及18世纪代表贵族地主及商界利益,在宗教上则主张不干涉各人之自由。1714年汉诺威(Hanover)王朝入主英国,也就是1701年继承法案所推选的斯图亚特王朝支裔。最初两个国王乔治一世及二世在位46年,时称“辉格臻荣时代”(Whig Supremacy)。乔治一世不谙英语,乔治二世乐于亲自带兵在大陆作战,都不干预政治。政党政治和内阁制度至此都有发展的机会。一位叙述这时代的专家写出:“用不着夸大地说,洛克的政治思想无争论的控制着政治圈,是当时团结力量最明显的线索。”同时,付费公路的修筑正广泛展开,商业信用的发展则扩充到地方银行及小规模的商业银行,显然英国的农村经济已开始与对外贸易并结为一元,全国可以有如一个城市国家样的以数目字管理,因为其一切因素均由市场力量支配,其状况符合本章开始说及资本主义体制下必有之条件。
  如果再有任何疑问的话,我们也可以从英国在海外的发展,看出其十足资本主义的性格。也在这所谓辉格臻荣时代,英国与法国展开了海外争夺战。17世纪后期以来,英国看待海外殖民地的眼光,大致以其主要商品决定其重要性。其一为西印度群岛,所产为蔗糖。二为纽芬兰,所产为鱼类。三为印度,所产为靛青及印花布。四为北美洲,所产为加拿大之木材皮毛及南方之烟草。五为非洲海岸,所贩卖者为人口。向海外进出的时候,英国避免了西、葡等国家所创设的中央机构,而批准组织了很多公司,授予他们在各地区的专利权,而以军事外交的力量为后盾。这些公司在海外建立堆栈,创设炮台。1756年开始的七年战争之中,战费即由伦敦商人垫借,和约则依商人之意向而转移,而东印度公司更组织军队,与印度的王子订立攻守条约,参与征伐。
   
亚当·斯密:私利可以融合
  亚当·斯密之专著《原富》(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在1776年出版,去光荣革命,亦即本书称为资本主义已在英国法制上奠立根基之日,将近百年,去上述七年战争爆发之日,也已整20年。亚当·斯密之被尊奉为资本主义发言人,大概由于一般传闻他是“私利观之使徒”(Apostle of self-interest)(《大英百科全书》作如是说法)。其实亚当·斯密和以上所叙述的人士不同,他不是哲学家,也无意创造一种“坚白同异”的理论,推根究源的对各种事物赋予定义。他倒是决心从现局里,站在技术的立场上,推敲各种问题的由来,而考究不同对策之利害。
  而且他重视的私利观也是开明的私利观。大概重商主义推行时,政府采取保护政策,商人获得专利。他认为这种种人为的与做作的办法害多利少,不如全面开放,令其自然,则各个人凭己意卖出买进之间,公平的竞争之际,商业才能合理地进展,全国受其裨益。他也认为金钱只是一种交换的工具,不是囤集的对象或是商业之目的。在这些方面,他保持着自由主义和放任政策的态度。此外他对狭义的私利观不仅不维护,而且攻击不遗余力。例如,他对当日英国处置殖民地的办法,有很严厉的批评。东印度公司在孟加拉种植鸦片,与荷兰人在香料群岛之政策,同属于“毁灭”的性格。英国不许北美洲人民在殖民地内炼钢,“明显地侵犯了人类最神圣的权利”。这时候,议会通过最高工资的法律,亚当·斯密指斥其为不公平,这样将“最能干及最勤奋的工人,与平庸的工人一般看待”。他也抗议法庭对工人集会决议不接受最低工资时科以严格的惩罚,而让雇主集议讨论最高工资,显然是对同一事类采取双重标准。
  当日资本主义这一名词尚未发明,英国社会却已成为一个实质的资本主义社会。亚当·斯密在他的书中反复检讨这社会的合理性,并提出建议,则他已不期而然地成了一个实质的资本主义发言人。
  《原富》在很多地方用比较的方法来写作。他常说荷兰比英国强,英国又比法国强,所有欧洲国家又都比中国强。此中所谓富强和贫弱,有似于我们今日所谓已开发国家及开发中国家之别。从作者的叙述看来,前者所有的各种经济因素都已组织妥当,高速的和广泛的互相交换,后者则无此情景。
  亚当·斯密接受了霍布斯及洛克的自然法则和劳力价值论(《原富》书中多次提到霍布斯),认为劳力决定了商品的交换价值,也承认了劳力可以当作商品交换。劳工必须牺牲生活中一部分的“安适、自由和快乐”(ease,liberty,happiness)去换取“生活中之必需品和方便处”。亚当·斯密也相信,在原始状态,劳工控制他自己全部的制成品。以后土地既为地主占有,可以作为工资,先期垫借的制成品又在资本家(他书中称“主人”[master])手中,所以商品的价格由三个因素组成,此即地租、利润和工资。以后提到制造,作者不再提及地租,而代之以利息。
  这决定物价的三个或四个因素,与其他的几个因素如分工之程度、货币数量及流通状态、法制(决定国家的经济系前进、后退或滞留)、人口、国民的总收入(revenue)及全部存货(Stock)等条件互为循环。譬如说劳工希望增加工资,资本家则希望压低工资争取利润。但是总收入充裕、存货增集时,也是做生意最好之时,资本家增加制造,人手供不应求,工资随之增高,劳工既有额外之收入,即生儿育女,引起人口增加,有北美洲的情形作例证。人口过剩时,则失业者增多,这时候社会上的高级人士也屈尊降贵的与劳动阶级争饭碗,只有把工资减低,最后终必引起天灾人祸灭杀人口,一到死亡相继时,人口终必返归于其国富所仅能支持的程度,有印度之孟加拉省的情形为例。
  写到这里,亚当·斯密将工资与人口的消长树立而为一种定理,指出工资必与维持生活之最低标准接近,不能更低,也不应过高。否则人口的激增与剧阵又把局势恢复到以前的状态。可是这样又把国家经济说成一个滞留的状态(这也是中国几百年内的实情),也与《原富》的一个观念相反。亚当·斯密没有朝这方向发挥。他提到18世纪之英国迄至他的时代,工资只有继续上升,如言实际工资(real recompense of labor),亦即货币工资(例如每年30镑,或每日1先令)所能购买之“生活之必需品及方便处”只有较前更多。也就是说,以今较昔,英国一般之生活程度有显然的进步,而且惠及于一般民众,作者深以为幸。
  英国凭什么打开这局面?作者支吾其辞。他在下文说及英国工资因季节而异,也因地区而异,所以工资不必与食粮之价格结成一体。然则这仍没有答覆上面的问题。《原富》也再三说到分工合作的重要。分工愈精,生产愈有效率。分工又与市场之大小有关。他指出苏格兰之高地,每个农夫都是屠夫、烤饼夫兼酿酒夫。大凡市场扩大,分工的程度精密,固然可以增加生产效率,但终必待到一个较大的资本为之出面主持,为什么这时候英国能聚集资本,而其他国家不能?
  18世纪英国之整饬军备,开发殖民地,不能与资本主义无关。《原富》列举17世纪后期以来,伦敦经过大火与瘟疫,英国又有两次对荷战争、光荣革命的骚乱、对爱尔兰的战争,又有1688、1702、1742及1756年四次对法战争(最后一次即七年战争),又有1715及1745年的叛变(詹姆士二世之后人企图复辟),国家发行的公债多至145000000镑(17世纪国家之收支出入仅以百万计,未有及千万者),再加上各时期非常的费用,耗于以上事故的必逾2亿。亚当·斯密是和平主义者、反战派,他不能出面讲战争对积集资本之贡献。相反的,他伤叹着这样一笔国家之大财富用于不事生产的事业、豢养不事生产的人手,要是全部投资于建设,其裨益何堪计料。
  但是像亚当·斯密这样一个精明又见闻广博的作家当然知道,英国除接受荷兰之投资外,以上债务大部在国内招募。战事多在海外举行,英国又屡次获胜。克拉克根据当日一般情形说:“战争成为国家的一种产业。”当初对经济的刺激起于战争,其效果则见于平时,以后维持一种新型的海陆军,举凡被服粮秣之供应、船舰之配备、军火之制造,无不对国民经济有积极的效用。即大火后之伦敦,其兴建情形亦是如此。国家既要付公债之利息,只有扩大税收,于是增加生产,又将付税人收入之一部转交于政府债权人手中。财富分配不公平,资金之大规模积聚则有目共睹。一位现代经济史学家针对当日情形写出:“庞大安全而新型的投资门径,支持了城市中多拥地产而生活裕如的中产阶级。”亚当·斯密自己缕列以上的动乱,也接着说,他的时代与复辟及光荣革命时相比,英国用于继续开发土地支持劳工之资本必已大为增加。他说:“在政府榨取的过程中,很多个人以私人节俭和优良的行为挣聚。他们普遍的、继续而无间断的增进自己的地位,使这聚积资本成为可能。”
  亚当·斯密是否有意替当日的资本家关说,置投机及战时发财的种种门径于一边而只说其节俭之美德,值得注意。经过他的圆通,英国自光荣革命以来之积存资金成为既成事实,作者已经将当日之英国经济体制(我们之称为资本主义者),从以上所说之循环式改而说成一种螺旋式。亦即工资不复与人口纠结,永远的在“吃不饱又饿不死”的程度上下兜圈子,而是环境能打破,资金能聚积,工资能增高,一般生活程度也能改进——只要让私人资本为主宰。
  印度孟加拉的经济与中国的国民经济之成为滞留状态者,也是因为缺乏新生的购买力,其整个社会的雇佣(employ-ment)有限制。一方面固然缺乏资本来增加生产或提高生产,一方面也缺乏市场。英国既有政府及出口商购买各种物资,也因为经济繁荣,增加了社会内部的购买力。亚当·斯密写着:“不到多少时间,富人的房屋、家具和衣饰,低层及中等阶级也派上用场。当高级人士对这套东西发生厌倦的时候,他们就买得起。当有钱的人全部在如此花费的心情状态之中时,迁就全民的办法就有了增进。”亚当·斯密一生提倡节俭,在这一段却特别提出支持生产的消费与自私卑劣的浪费不同。
  生活程度增进的时候,工资之增高最为显著,在荷兰如此,在英国也如此。亚当·斯密写道:“仆人、劳工(包括农夫)和工人占着任何庞大政治社会之最大部分。对这大部分的境遇作任何增进,不可能对全体反为不便。没有一个社会可能繁荣而快乐,要是其中最大部分的人尚凄惨贫困。”在这些方面亚当·斯密可视为资本主义之生理家。这需要大部分人得到最大快乐之说旨,也是不久之后边沁(Jeremy Bentham)学说的要义。
  当国富增高,即国民总收入及存货增多的时候,利息必降低。英国从亨利八世到17世纪初年,利息由超过10%降至5%。荷兰的政府能以2%的利息举债,高级人士信用卓著的付3%的利息。法国企图以政府的命令强迫将利息降低,并无功效,只有使金融市场更混乱。中国则一般利息为12%。利润经常与利息同进退。但是富强的国家,工资高而利润低仍能与落后的国家竞争。只要本钱大,利润虽低,仍能与本钱小而利润高的竞争,并且其成长也较快。勤奋之个人如此,国家亦复如此。
  斯氏没有直接讲明此中原因,但是说到资本使用的展开时,其中列有四个步骤,此即掌握原料、制造、交通和零售业。这样看来,经济之扩张不仅在上端活跃,也要透入下端。因之利息与利润俱低,并不是迟滞于一个本小利微的局面,而是以前不能做的生意现在都能做,如此全国的经济因素构成一个大单元。
  亚当·斯密的《原富》集25年教学及研究工作写成,当中涉及各国社会政治经济情形,千头万绪极不容易概述。有些学者因他旅行法国,与所谓“重农主义者”(physiocrats)接近,称他受后者影响。重农主义者认为经济之发展有其自然之法则,不应牵强干涉,而只有农业才能产生富裕。亚当·斯密虽大致有这样的趋向,但是他没有倾倒于任何一方面的表现。他说明某一个国家根据“自然的程序”,总是先将资本用在农业,次以用在制造,再次之用在对外贸易。可是,他亦说到在现代欧洲有些国家已将这程序完全改变。海外贸易引进了优良的制造,因为工商业的发展,农业也随着增进。他又说,每一个国家可以用“农业的系统”或“商业的系统”去增进人民财富,后者为现代化的系统。
  亚当·斯密根据洛克的说法,认为地租之由来,无非地主已投资增进土地之生产力,所以他在投资成果上收利息。这样他已经替李嘉图(David Ricardo)之地租说奠定了基础。可是他也说付地租是对一种“专利权”所付的使用价格。如果由专利而向使用者索取地租,则无须根据任何标准,只要佃农愿意承当,则最高的地租,只要靠市场近,农产品能就近卖出,也会被接受。亚当·斯密类此自相矛盾之处也常为人指责。
  总而言之,亚当·斯密出入于社会科学及人本主义(human-ism)之间。他从长远的眼光看,这种顾虑属于经济的范畴。譬如他讲到增加工资的好处:“充裕之给养增加了劳工的体力,给他以能够增进自己的地位之希望,使他知道一日终结,他会享到丰富和安适,[这些条件〕鼓励着他把他的精力用到最大限度。”。日后在反对资本主义的作家,尤其在带有教条主义的作家看来,这种态度只是替资本家盘算。
  熊彼德说亚当·斯密注重实际,将各种不同的数字与因素一并考虑,对以后作为抽象的理论奠立了基础。在我们看来,亚当·斯密并没有奠定资本主义理论之基础,这项工作已由霍布斯及洛克完成。他倒是给后人留下一个详尽的报道,使我们知道18世纪后期经济体系之被称为资本主义者的运转方式。因为他的乐观,《原富》说各种不同的私利观终能融合,无疑替资本主义产生了新的希望,培植了新的信心。但是他的书完成时,美国的独立战争尚未爆发,产业革命刚才开始,荷兰与英国的发育成长确是史无前例,这些客观条件,可以当作他的乐观侧面之陪衬。曾几何时,法国大革命爆发,其走极端和拿破仑战争带来的扰乱,再加以产业革命所发生的社会问题,使各人对世界局势的看法渗入了阴沉的暗影,所谓自由主义的思想家虽然仍承袭亚当·斯密,有些对经济方面的理论,态度已趋悲观。
   
古典派经济学家:科学立场和意识形态
  亚当·斯密被称为古典派经济学之领导人,约50年后,李嘉图和马尔萨斯(Thomas Malthus)也被称为古典派经济学家,及自由主义的作者。他们的立场和亚当·斯密有显然的不同。
  马尔萨斯生于1766年,《原富》出书时他才10岁。早年受着准备当传教士的教育,他后来却成为历史上的第一位经济学家。他的《人口论》(Essays on the Principles Population as itAffects the Future Improvement of Society)初在1798年不具名地出版,内中表示对人类前途悲观。比如他说:“人口的力量将无限制的超过世界上能供应给养的力量。”又说:“人口不受阻折时,以几何级数(即1、2、4、8、16、32)的方式增值,给养则按算术级数(1、2、3、4、5、6……)的方式增值。”
  以上的理论并无科学根据,所谓算术级数及几何级数也无从证实。单从这样的立场,不能即说马尔萨斯带有资本主义色彩。但是提到人口威胁时,他跟着说:“工资尚难维持两个孩子的时候,这人结婚生子,带下来五个或六个孩子。他当然只使自己陷入困境。他控诉工资不足以维持家用,……他抱怨社会上偏袒而不公平的制度,世界上的产品分给他的一份老是不够用。可能他在谴责命运将他摆在现社会里,使他无法逃避穷困与依赖于人的境界。寻觅谴责的对象时,他不曾提及不幸原因之所在。事实上他自己是全部问题之症结,他却尽怪旁人而不责自己。”
  这段叙述,其理论之中心不是两个孩子或六个孩子,而是社会制度,及工资之分配。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物资之生产与支配由私人资本作主(详第四章),马尔萨斯的立场已强烈支持这种制度。事实上马尔萨斯反对社会对穷困之人的救济。公私慈善事业都不是办法,因为不能解决穷困之人无远虑而给自己带来的悲惨境界。《人口论》初版时,作者提及只有死亡率之提高及战争与饥荒可以减少人口。1803年马尔萨斯将此书修订出版。熊彼德评说,这实际是另一本新书。内中加入很多统计数字,而且也加入晚婚、道德上的节制生育等。可是其结论仍是尽量保存原书宗旨。例如,作者预计人口每25年增加一倍,200年后(即公元2003年)人口与给养资源的比例将是256:9,亦即27倍于此书发行时(1803年)的1:1之基数。
  与马尔萨斯齐名为古典派经济学家的李嘉图,一家原为荷兰之犹太人。李嘉图的父亲为证券交易所的经理人,旅英而入英国籍。李嘉图曾在阿姆斯特丹上学,以后随父亲在伦敦证券市场工作,只因与英国女人结婚,放弃犹太教,一时为家庭所不容。李嘉图自创门户,也在证券市场投机起家,拿破仑战争时更因经手公债而致巨富,以后置买大批田产,并以赀财成为议会会员。他生于1772年,比挚友马尔萨斯小6岁。他的名著《政治经济与税收之原理》(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andTaxation)于1817年初版,四年之内三版,在当日可算是畅销书。他去世时只51岁,全集却有9册之多。
  李嘉图曾写信给马尔萨斯说明他著书之目的在“研究社会阶级共同生产时每一阶级应得分配之规律”。他虽步亚当·斯密之后,却不因感情和直觉等因素动摇他以数学解决问题的方式。也不因历史上不规律之事情,改变他的信心。他先造成几个极简单的抽象观念,而视之为上天诰命、自然法则。以后的议论全用演绎法,从这些抽象概念推断而成。过去霍布斯也曾如此著书,可是《巨灵》涉及心理及生理,又是上下古今。洛克及亚当·斯密用之尚未彻底。李嘉图在资本主义已成熟,产业革命之功效毕现,社会上贫富悬殊的情况完全暴露,法国大革命的反响犹新之局面下,更彻底地运用此法,而且他所讨论全属经济范围。他个人之家庭关系、社会背景则不着痕迹。以他本身经验,他当然知道资本为用之妙。因此李嘉图所著书不仅成一家之言,也在学术界将政治经济展开为一个新的领域。以后的学者,站在相同或反对的立场,都可以沿用其布局,重履其门径,或甚至抄袭其辞汇。马克思即受他影响至深。
  李嘉图继斯密之后,认为土地上的收入,按社会组成可以分作三部:地主所得者为地租、资本家所得为利润、工人所得为工资。地租由于土地之生产率不同及交通情形而异。当人口增加,荒瘠之地被开拓使用的时候,最荒瘠之土地无地租,较之高一级的土地则有少量地租,更肥沃而更方便的田产地租更高。再有更荒瘠之土地投入生产的时候,则原先无地租的土地也升级有地租,其他各处耕耘的熟地的租价也随着增加。总之,劳工之净收入必会如此的牵扯互相拖平。
  《政治经济及税收之原理》提到工资部分,最值得注意。作者说:“劳力像其他能出售和能购买的物品一样,也像其他有消长的物品一样,有它的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劳力的自然价格乃是能让劳工维持生计,绵延苗裔的代价,刚好够额,既不能多,也不会少。食物和其他必需品涨价的时候,劳力的自然价格随着增高;跌价的时候,劳力的自然价格也随着下跌。”
  劳力的市场价格则依供求关系而定:少则价昂,多则价廉。像其他的商品一样,劳力的市场价格纵有与自然价格相背离的可能,迟早它仍有与之趋于一致的倾向。说到这里,李嘉图也像亚当·斯密一样解释:劳力的市场价格超过自然价格的时候,工人得其所哉。可是这种“鼓励”,只有使劳动者繁衍生殖,必至人口增加,劳工人浮于事,工资回跌到它的自然价格,有时尚低于自然价格,亦即胼手胝足,仍不得一家温饱。“这时候劳工的情况最为悲惨。直到匮乏减杀了他们的人数,或者需要劳动力增加的时候,劳力的市场价格才会回到它的自然价格,使他们有生活上低度的慰藉。”
  事实上李嘉图承认工资的市场价格可能长期地高于自然价格。但是这要待资本增多,所以第一次对劳工的需要之增加还没有完成的时候,所增多之资本又产生了第二次的需要,也超过以前数额。如是一波逐一波的,“假使资本的增加是经常而逐渐的,其对劳力的需要可能产生一种增加人口的激励。”这样,他已经把资本主义社会里无限制的存积资本之性格写出。可是这种不断的方式经常很难继续。
  接着李嘉图又对资本这一名词下定义:“资本乃是某一国家里可能用之于生产的那一部分财富,包括食品、衣物、工具、原料、机械可能产生之劳作等等。”如此看来,资本主义有国界,同时它把所有权和雇佣结合为一。所以凡是提到劳工福利之前,就先要注意私人资本之存积。李嘉图写作,总注重私人资本之安全及其出路。在他看来,假使没有如此的考虑,则无国民生计与社会福利可言。
  他的经济分析,利用农业作剖面,也用一种出产品——小麦——作示例。不少批评者说他对地主抱有成见,骤看起来,这很奇怪,因为李嘉图自己也广置地产。但是他书中的地主不参加生产,坐享其成。经营农产企业的另有其他资本家(这是作者如此设想,也可能为两种人身性格,不一定为两人)。作者著书的时候,英国所临的困难即是所谓“报酬递减律”(law ofdiminishing returns)。也就是说,在一个国家内,将更多劳力投入农业生产的时候,起初收成成比例地上升,还可能比过去之成额高。可是一到饱和点的时候,因所开垦者为荒瘠之地,所在场所又为偏僻之处,以后则不成比例地上升,而且这种费力不讨好的情形愈来愈厉害。在李嘉图的分析系统里,谷物的自然价格,乃是瘠薄之地不付地租农场所产谷物单位容量所付劳力之数。收成逐渐减少的时候,每一容量之谷物必需投入之劳力增多,即是谷物涨价。根据前说,劳力的自然价格根据日用必需品的价格而定,则工资也因之提高。又因为荒瘠之地也开垦,其他各处的地租都全部上升。至此,资本家一方面要付较高的工资,一方面又要顶较高的地租(如地主自营则他不劳而获的部分多,经营企划的报酬少。总之,使他无意增加投资,也引起资本收缩。此系本书作者根据李嘉图纲领式的解释加注,地主自营的情形不见于原书)。劳工可能在货币工资增加的名目上占便宜,实际上他的收入赶不上付出劳力之自然价格。等于做生意的人继续亏本,越做越穷。
  面对这种情形,李嘉图主张开放谷禁、自由贸易,让海外粮食大量输入,以减低物价,一方面加强货币,严格执行金本位制。作者又在一般原则上反对增税,即所得税也会引起资本收缩。他也以同一原因反对遗产税。他对机器的看法,则认为新发明对劳工不利。因为固定资本(fixed capital)增加,即为流动资本(circulating capotal)之减少,只有后者才能遣放工资,聘雇人手。
  马尔萨斯与李嘉图之被称为“自由主义者”(liberals),当然与前述均平主义者及掘地者所称自由迎然不同(一方面由于英文freedom和liberty两字有差别)。17世纪的过激派提倡自由乃是人各为业,不负债纳租,有无政府趋势。19世纪资本主义发言人所提倡的自由,是主张政府采取放任政策,让私人的资本家雇用劳工,各按供求关系,从全面竞争之中自识指归。可是他们仍倚赖政府保障并扶助他们的私人财产。前者至左,后者极右,马、李二人用科学方法解释社会现象,为文时则趋于悲观,使读者感到窒息,所以时人称之为“沉闷的科学”(the dismal sci-ence)。
  熊彼德称誉李嘉图,是赞扬他能干。李嘉图对经济之分析,有如在解剖学尚未发明之前,预先讲出人体之运动无非骨骼的各部更换位置。他的示范纵有错误,他的阐释纵举一而略三四,有如提到骨骼,而不顾及血液、肌肉筋腱及神经系统,在当日经济学尚为草昧初开之际,他的原始勾画仍有启蒙之功效。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至今仍有它有用的地方,例如他曾说,一个国家工资过高,则在国际贸易中处劣势。因为外国商人只能前来贩卖,而无法购买,这种差额的情形,至今仍为经济先进国家之虞。可是本书主旨不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内每一个经济学家之成就(这样的学者无虑千百,即我们提及半打十个,也不及专家叙述的内行恰当,同时也仍不能向本书的主题作交代)。我们对李嘉图之重视,乃是他的思想极端右倾,在不经意之间已将资本主义之理论以最保守的线条画出。有了这条界线,我们容易了解社会主义作家攻击资本主义时攻击目标的所在,马克思采取攻势时尤然。
  《政治经济及税收之原理》曾提出:“人口紧逼着生活资源的时候,解决的办法总不外减少人口和高度加速存积资本。富裕的国家,所有肥沃的土地都已开拓耕耘,后一办法既不合实际,也不理想,因为这办法操之过急,只有使各阶级都同样穷困。”当日英国最符合他的叙述,而李嘉图也和马尔萨斯一样,主张紧缩人口,第一步办法就是废止社会上对穷困及失业者的救济。英国的“济贫法”(poor laws)开始于伊莉莎白时代,责成每一教区在境内向民间收取捐税,救济本地穷困户口,李嘉图认为这种法律“不能使穷人富,只能使富人穷”,因此主张将这200多年来的制度废除。他没有担心受接济之人的困窘;倒是顾虑到这政策之下行政的“安全”,于是指出,必以“小心而技巧的办法处理”。
  李嘉图有兄弟姊妹16人,他自己也有子女8人。他脱离股票市场后每年收入28000镑,超过10000劳工之总收入,而他书中一再说到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未提到怜悯之心与人道。他在书中埋怨地写着:“在一个慈善机构里,工人受捐助,有资金接济的工作,其制成品不照这优待的环境计价,而系根据一般的、正常的,而困难的环境计价;这种困难的局面,却由其他制造者担当。”其主旨在责备慈善事业津贴穷困劳工,扰乱了正常的竞争。他觉得机器之使用对劳工不利,思索之后却又说,如果资本家收入增多,他们身旁之仆侍的需要也必增加,在这情形之下,对劳工却仍有好处,他们也可以因此沾光。至于自食其力之劳工降格的寄人篱下,服侍当差,心境如何,则全不言及。提到税收时,李嘉图为富人说项,他解说他们虽缴税,但不可使他们降低他们的生活,“因为保持每个人的社会地位,乃人之常情。”有些读者遇到诸如此类的说法,不觉忿怒,也有人在字里行间,将对此人轻蔑的态度以谩骂的方式写出。
  可是李嘉图著书时已说明自己带有阶级立场。他的目的是在想象的形式中勾画出经济运转的轮廓。他既觉得“天下熙熙皆为利趋”,也只好如此据实直书。他的题材既如此广泛,则读者纵不齿其为人,也无从将他私人生活牵扯进去。
  然则话虽如此,李嘉图仍不能避免有识者的责难。本章已提到不少非常之人,如马基雅弗利和霍布斯也都背离了世俗的道德观念,但是他们在社会进化之中将历史引入新境界。李嘉图之所叙和提倡无此征象,他所支持的资本家,不满意于地主,却又替他们收租。他们对社会唯一的贡献是给劳动阶级工作,可是却使劳工生活毫无保障。资本家不能赚钱的时候,也是劳工失业的时候。而作者又主张放弃社会救济的政策。于是任何有思想的读者即会在此发问:留着这样的一个资本阶级有何用处?为什么国家和政府不能取而代之?李嘉图之极右思想已替共产主义开道。
  《政治经济及税收之原理》已指出英国耕地面积不宜再继续扩充,可是作者没有想象到现有面积内因技术增进而可能产生的效果。作者已看出英国前途在对外贸易和国际战争,却没有像19世纪后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一样,索性把资本主义与帝国主义联成一体。李嘉图并未完全脱离重农主义的立场,他提到国际贸易对国民经济有更动的地方,一再以英国“每年土地和劳工生产数”去平衡它。更重要的,李嘉图没有想象信用可以人为的产生,他的货币离不开“纯金货币论”(bulliontheory of money)(这倒是有钱人的保守态度)。因之他之立场较为窄狭。
  英国的人口在19世纪由900万增至3200万,李嘉图在世之日,已感到这人口的压力,他既不愿开垦荒地,降低生活程度,又打不开新局面,因之他的学说不是没有良心,而是没有希望。这种态度也代表当日一般风气。天赋人权说既经法国大革命试验,把一般人吓坏,理性(reason)和自然法又被否定,而自由主义及功利主义尚待达尔文将《物种起源》(On the Origin ofSpecies 1859)写成,更待哲学家把自然的现象与人类的行为吹搓一起,造成一种“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之气氛,才能继续发挥。在这当中的一段时间,思想界找不到一种适当的理论去处置人类的物质生活。在研究资本主义形成的过程中,事后看来,当日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高层机构与低层机构尚属全套可以保留,但是当中的联系亟待调整,才能适应国家经济中农业比重降低,工商比重抬头的趋势。
   
马克思——资本主义的病理家
  马克思在李嘉图《政治经济及税收之原理》问世后一年出生。凡是李嘉图所说,他都将之讲成一个反面的对照。事实上李嘉图首先强调社会阶级,我们读李嘉图之《政治经济及税收之原理》,也能更了解马克思。例如李嘉图一再提到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马克思则继普鲁东(Pierre Proudhon)之后,认为“财产即是盗窃”。在《政治经济及税收之原理》序文,李嘉图一开头就说,关于地租、利润和工资之“自然的进程”,前人语焉不详。马克思在《资本论》“原始聚积资本之秘密”,则说最初资本之产生,乃由于“征服、奴役、抢劫和谋杀,简言之,以武力行之”。李嘉图在书里面提到工资与利润相克,可是即在“报酬递减律”展开时,劳工与资本家两个阶级仍然继续存在,作者没有提出突破现况的建议。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却直言历史上的阶级斗争实为经常状态,因之才可以打破僵局,与中国人所谓“穷则变,变则通”的立论相同。李嘉图的地租,说明与世俗所称之地租不同,而是每年付与地主为使用“土地原始且不可消灭的力量”之代价,半带抽象的性格,似我们所说的“收成”,所以和工资与利润相对,就无从免除。同时《政治经济及税收之原理》里面用的地租又是相对的价格(此处收成高于最低收成之数)而不是绝对的价格,为理解之用,也不便罢免,否则他的经济学系统都将不存在。《共产党宣言》提倡,在经济最先进的国家内,第一个步骤要“废除地产,将地租之施用,行于公众之宗旨”。李嘉图认为税收总有减少投资于生产的趋势,即抽遗产税亦如是。
  马克思和恩格斯则主张抽累进的所得税,所有产业一律不准遗传。
  尚不止此,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英文surplus Value,德文Mehrwert,二者均经马克思写入书中),也是从李嘉图的劳力价值论推演而成。李嘉图认为凡物都可能有使用价值(use val-ue)和交换价值(exchange value),二者不必相等,例如空气与水有使用价值而无交换价值,金银有交换价值而无使用价值。他又根据亚当·斯密之说,认为交换价值由劳力而定。一件物品的交换价值,在它为耕耘收获觅取制造的过程中,所使用劳力之多寡而有上下。即使用工厂的建筑及制造的机器,也不改变这关系,因为建筑及机器等等也无非由劳力制成,它们存储着的一部分劳力,也在制造时渗入了新商品里。而劳力也可以当作商品出卖,它有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除了市场价格系临时按供求关系而定外,劳力的自然价格乃是操作劳动时,劳工需要维持生活扶养家庭的必需品之代价。这样也讲得通,因为既是分工合作,公平交易,则这个劳工既已参加劳动,付出代价,那他所获得的报酬,以生活必需品的方式交换,也是其他劳工胼手胝足之成果。他得的一份不能过多,也不能少。一种商品在制造过程中使用许多劳力,产生了许多价值,这价值也相当于放在其他地方或尚未使用的同量劳力。这也就是说劳力的自然价格即是它的交换价值。
  这样的解释只能说明资本主义社会形成以前的生产关系,而不能说明资本主义社会内之情况。长时间内平均计算,资本家以自然价格购买劳力制成商品,他不可能经常以这商品的交换价值出卖,因为交换价值等于他付出之工资时,则经营无利润之可言。如果以制成品为工资,尤为不合理。例如劳工每日能制鞋一双。早上资本家以鞋一双付劳工,算作他的工资,晚上劳工也以鞋一双缴厂主,算是他一日工作之成果,这岂不是双方白费心力?这是李嘉图著书时未能瞻前顾后之处。“他创立了一种价值论,却在最重要的实用场合之中行不通,李嘉图的对方,不久即发现了这当中的矛盾,而用之以打破其整个学说。”
  马克思不承认劳力(labor)为一种有交换价值之商品,因为它本身为衡量事物价值之尺度,不能又有价值,等于我们通常无法计算磅中之重量,和尺中之长度。资本家向劳工购买的并非劳力,而是“劳动”(德文Arbeitskraft,英文译为laborpower;中文译为劳动力都不中肯),此字有服务性质,有如“我替他当差”之“差”。
  马克思又认为资本主义社会里的交换,以货币(M)交换商品(C),分作两种形式:一为C-M-C,亦即先从商品交换货币,再由货币交换商品,其目的在获取后者之使用价值。有如一个工厂将存货批发,得到现金,再购入原料;或者一个皮匠将皮靴卖出,购得食物,这当中的货币只是交易之媒介,无资本之性格。这两种商品的交换价值相等。(事实上也有不相等的,但是以上说法,带集体性,也是无数交易之典型。因所述有高度抽象的性格,可以忽视日常生活中之例外,即卖贵买贱,背粜居奇,都可以闭目不计,马克思即称此等事为“偶然”。)
  还有一种交换则为M-C-M,即货币换成商品,再换成货币,这第一个M有资本性格,因为第二个M总比第一个M大,所以这公式也可写为M-C-M‘。其中的C乃是劳动,亦即服务之“服”,当差之“差”。所谓资本家购买“劳动”,取得其使用价值,亦即出钱雇人佣工,他所付工资亦即是劳工生活必需之资源(仿李嘉图),两者仍是相等。可是“劳动”的使用价值在做工时消耗化为交换价值(由血汗变成制成品),其间过程可能相当的漫长,这也就是说雇人作工,总可以令他多做,劳工答应着为当差之差,无时间限制。资本家如令他工作10小时,预定7小时之劳力所产生之交换价值已抵得所付工资之数,其他3小时所产生之交换价值则为剩余价值,根据前列公式可以写作M1=M+△M此中△M即为剩余价值(也可以超过10小时,马克思则指出伦敦烤面包的工人每日作工16小时)。利用厂房使用机器不改变上述关系(仿李嘉图),因为它们囤集劳力所产生之价值,在制造时因折旧之故,已逐渐将此价值移交到制成品。
  李嘉图之后,继之以马克思,很少人在提到资本主义这一题目时,不会联想到意识形态和阶级斗争,这对中国的读者至为不利。我们瞻顾西方的现代社会,亟想知道他们整个国家进入商业体系,全国都能以数目字管理的情况,这情况乃中国历史中所无,可是还未入门径,已被自然价格和交换价值等等名目混淆其实这些理论上的技巧(theoretical technique),既非一般读者所能掌握,尤非治学之至要。至于雇人作工,多做少给,在中国已早司空见惯,我们可以在史料中找出无数例证,即要改革也用不着从读《资本论》开始。
  在西方的历史过程中,经过古典派经济学家之后,资本主义显然已进入一个新阶段。我们也可以说原始式的,完全采取放任政策,不顾人本主义之资本主义,亦即李嘉图所提倡的资本主义,已成为历史陈迹。布罗代尔曾说:“资本主义之成功,端在它与国家互为一体,它[本身]即成了国家。”这句话可以从两方面解释:一方面是资本家掌握政府,一切以他们的利害为依归,这种方法,不能持久。另一方面的解释,则是为资本主义的体制长远着想,私人资本虽仍在政治中占有特殊之比重,这种体制已自动改革,将产业革命以来所发生的各种社会问题逐渐缓和,继之次第消除。英国在《政治经济及税收之原理》出版后两年,已经朝这方向走。1819年的工厂法案虽然为效极为有限,可是在保障童工、限制工作时间各方面已开立法之先河。1833年的法案则已非纸上文章,继之以1844、1847和1850年的法案,其大要已列入《资本论》。虽然马克思仍在说:“这还是不够”,他仍在抗议,但情形已不能和改革之前相比。所以1848年的革命发生时,惊动了欧洲大陆无数国家,英国则屹然未动。因为在英国“即穷人也分享着这财富,虽说他们在工厂制度里是可怕的牺牲者”。
  站在纯粹技术的观点来看(也就是低估意识形态),马克思和《资本论》不失对资本主义为当头棒喝,喻世警钟。这洋洋三巨册的经济论文,再加以另外洋洋三巨册的《剩余价值论》(Theoriem uber den Mehrwret),可以说是把反资本主义的理论写得无可复加,再加以《共产党宣言》指斥小资产阶级不仁不义,对社会人心的影响无可衡量。除了马克思主义者的直接行动外,我们无法否认,以上这些著作总带有挑战性的威胁,对资本主义社会内部自发的改革仍有激励的功效。
  19世纪后期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只有理论上极端的对立,没有真正行动上可能确切分割的界线。责骂资本家剥削劳工的言论依然存在,可是所谓“福利国家”(welfare state)观念,却也在资本主义的制度下产生。纵使我们承认剩余价值这一观念,在工作时间缩短,和最低工资经过立法限制的情形之下,工人所获得的早已打破马克思著书时绝对的公式。况且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里,劳工又为消费者,他们所产生的消费市场也可以引起新的企业家另行制造新产品。这与李嘉图所坚持增强现有资本家利润才能保障雇佣的看法,有很大的区别。而且在信用扩大,专业经理人才增进,和交通通信条件愈为完备的情形下,资本主义的创造性格更为明显。
  19世纪和20世纪初年的资本主义与帝国主义不可划分。英国是最好的例子。她一方面在内部改革,一方面在国外发动侵略,如鸦片战争、英法联军之役、取得苏伊士运河的主权,由维多利亚称印度皇后,进入中东。迄至第一次世界大战,这种帝国主义的作风愈为明显,引起列宁说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的竞争都已停止,每一个国家内的资本家都已取得专利权,部分劳工已和资本家站在一起,去剥削其余的贫苦大众,所以国际战争也是占有专利的各国资本家间竞争所引起的冲突。他的理论,部分得自恩格斯启示。
  这种情形,只表现着用“资本主义”这四个字(capitalism或Kapitalismus)去包括贯穿好几个世纪牵连无数国家的一种政治社会经济组织,因其范围之广,引起视界分歧错叠。本章一方面检讨资本主义思想体系的完成,一方面又要顾及我们给资本主义的定义,不能跟随着所有作家以水银泻地的方式去追究资本主义,漫无限制。如果资本主义是先由威尼斯传入荷兰,次递至英,再由英国及北美洲,而迄今尚未停顿的一种组织和运动,则只能以这种长时间在各国发展时的共通性格作为资本主义的性格。为什么以上国家组织资本主义的体制时,都有贩卖人口的事情,而以后的德国和日本却未沾手?何以英国和日本都在资本主义体制之下表现着积极的侵略性,而美国虽然在“命定扩张论”(Manifest Destiny)呼声最高的时候,也一度有走上帝国主义道路的趋势,此后却在各种国际会议中坚强主张民族自决,做为反帝国主义的重要发言人?这些问题使我们理解,资本主义因为引涉之广,无法在其过程中完全避免人类的坏性格。我们无意替资本主义辩护,也不能否认马克思所说,在初期聚集资本时,各先进国家常有使用暴力之情势,可是却不能把这病理家之诊断当作刻下题材的正常生理。今当“强凌弱众暴寡”的作风已逐渐检束之际,我们更应当在积极方面搜索私人资本可能对社会的贡献。也就是说,我们应当能在李嘉图与马克思之间,找到一种折衷的方案。
   
二十世纪的批判:韦伯与宋巴特
  宋巴特与韦伯,或者韦伯与宋巴特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他们都是德国人,也都在第一次大战之前完成了他们的主要的研究工作,他们的写作,多在“资本主义”这一名词成立之后。事实上自宋巴特著书,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对立的观念才广为传布。他们两人都与闻德国政治。韦伯早岁仰慕俾斯麦,后来改变了心意,希望德国采取美国式民主。他参加了1919年德国代表团出席凡尔塞和会,次年去世。宋巴特年轻时负有盛名,只因他的思想在普鲁士当局的眼中属于过激思想,多年来只能在二流学校里教书,升不到教授的名位,到1917年才被柏林大学聘为教授。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他反马克思主义的态度才较明显,言论也愈为激烈,以后接受了希特勒的国社主义。他于1941年逝世时,第二次大战已进入决战阶段。
  魏纳·宋巴特(Werner Sombart)生于1863年,麦克司·韦伯(Max Weber)只比他小一岁。他们两人算是出于同一学派,也经常被一起提起,可是个性方面有很大差异。韦伯的工作比较脚踏实地,曾对罗马帝国的农业作过实切的研究,他对中国的见解,也曾根据当日翻译的资料作过字面上的认识。宋巴特阅读并非不广泛,但是他的立论不能说是透过某一方面的精密考察作成,经常有天南地北,或是天马行空的气概。韦伯的著作原来有一个庞大的计划,他承认除非对欧洲经济史有更深度的了解,他此刻所说不能成为定论。可是他56岁去逝,这计划无从实现。宋巴特则在他的三册《现代资本主义》(Der ModerneKapitalismus)出版,又经修订后,再继续以不同的专辑将他的意见接二连三发挥,所以他笔下的铺陈应当被视为斯人最后之见解。
  《现代资本主义》初版发行于1902年,两年之后,韦伯之《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才以杂志论文的方式连续刊出。两人相同之处则是他们都不同意英国经济学家以唯物的方式看待资本主义(在这立场上马克思也可以算作英国作家),而希望从德国传统的唯心主义,构成一种“资本主义之精神”,以之批判资本主义。
  韦伯认为资本主义之精神出自新教。首先即有路德所谓上帝之“呼唤”(calling,也可以译为“天命”)。自此之后,“唯一能使上帝接受的生活方式,不是进入寺院,接受戒规,以超过人世的道德标准,而是在现今的社会里将各人按地位完成个别之义务,这才是天命”。次之又有加尔文之命定论,被选获救之人与被谴罚的人,外表并无区别。信徒没有别的办法,只好相信自己之被选,以信心拒绝旁的引诱。“所以有时候人家说,一个加尔文的信徒,创造了他自己的救赎。”他不能像天主教徒那样经常在犯罪、忏悔、被赦和重新犯过之中打转,因之“一个通常人之道德行为剔除了没有系统、没有计划的性格,而接受一种经常一致的方式”。韦伯在他书上的“作者自序”不断重复提到“合理化”,他用这个字眼,着重其中肃清了“不合理性”(ir-rational)的成分,等于说在宗教上各人自存信心,在行动上则不应当再受迷信及各种传统之限制。这已和本书一再说及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低层机构里,各事物都要能自由而公平的互相交换(interchangeable)之原则极为接近。惟其如此,信用之展开、经理之雇用、技术之合作,才能透穿整个社会,进入以数目字管理的方式。韦伯则强调资本主义之秘诀在“合理化的组织劳力”(rational organization of labor)。他更强调这是“自由劳力”及“合法的自由劳力”。论中国社会时,他指责宗法社会造成父母威权,宗祠放债收租,各村镇自成一经济单位,都有阻碍自由交换的趋势,也都是“不合理”,都妨碍“合理化的组织劳力”。
  然则所谓自由并不是人人各行其是,更不是每人自私自利,毫无心肠,不知忌惮。资本主义之精神认为赚钱不是坏事,务必有如富兰克林所示模范,有诚恳的态度,以各人良心作主宰,每个人站在本身的岗位上克尽厥职,又不好吃懒做,于是这种精神才能发挥成一种群众现象(mass phenomenon),打破传统,取得最高的地位(supremacy)。简言之,韦伯以为资本主义曾通过“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阶段。不过,《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新教之伦理,则在物质方面的成功。因为这种功业固然不能使各人因此得救,却可以增加上帝之光荣,也是各人自具信心的象征。
  所以陶尼写着:“资本主义被解释为各个人大规模的行动,控制着大量资源,由投机、贷款、商业企划、海盗行为与战争,使主持人收到丰润的收获,这是旧事,与人类历史一样的久远。资本主义被视为一种经济系统,以法律上自由的工资收入者的组织为基础。由资本家及其经理人组成,以赚钱为目的,并且使社会上任何一部分都受它的影响,这是现代新现象。”如此也印证着本章开场白所说,所有权与雇佣凝结为一,在社会里带整体性的一种情景。
  韦伯并没有如他人之猜想,认为资本主义进入了“经济发展之福地,进步之最后阶段”。他知道人类的弱点,他也知道禁欲主义没有前途。清教徒的勤俭寡欲没有别的出路,必至发财。一旦钱多,则骄奢淫逸也跟着来,如是“宗教之面目犹在,其精神则丧失殆尽”。事实上这种因果循环的现象,已因英国卫理公会派(Methodists)之出现而坐实,表现着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个腐化,另一个取而代之,可是在他著书的时候,则连下一个替身也找不到,美国的资本主义发展最盛,内中却全无宗教伦理之意义。韦伯怀疑,在“最后一吨煤烧完的时候”(等于我们今日说及最后一加仑汽油用尽的时候),是否会有预言者出,指示新途径,或是过去的理想和观念又有一度翻新,去迎合新的局面,不然则不能磨洗既往,也不能开拓将来,只有全世界沦为机械式之僵化(mechanized petrification)。在种种未知数之间,作者无从预断。
  宋巴特的书中也有类似的结论。他的论文既发行于韦伯之前,而且韦伯批评他的文字多,他却很少提及比他小一岁的同道。照理讲,他是两人中之较富独创性者。可是他于1913年著《资产阶级》(Der Bourgeois,英译为The Quintessence ofCapitialism,即《资本主义之精萃》)时,说此书为他以前著作的一段总结,书中也隐约提到韦伯。我们摘要介绍两人论点时,不妨将他摆在韦伯之后。
  宋巴特认为资本主义精神是由两种精神混合而成。先必有企业精神(spirit of enterprise),次则有资产阶级精神(bourgeois spirit),大致与上述陶尼解释资本主义可分为新旧两段相仿。前者使用暴力,渗入各种投机及技巧,利用各种发明及货币之力量,造成庄园制度、国家、文官组织及海外探险与商业公司。后者出于中产阶级品德之发挥,主要的成分为勤苦、节俭、精于计算。分析资本主义之根源时,宋巴特采取种族主义(racism)立场。本来韦伯已有此趋向,他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曾说:人类生活分工合作之合理化经常出现于西方,而不出现于他处,“自然地使人怀疑遗传之差异,是其中最重要原因”。接着他又说,他承认自己“倾向着相信生理上之遗传甚为重要”。可是他仍保留的说,以当日人类学研究的成果,尚不容许他在数量上或质量上下结论。宋巴特之种族主义则极端明显。在他看来,所有欧洲民族都有产生资本主义的必要性格,可是程度不同。因为资本主义之企业精神首先来自战胜攻取,所以最初以罗马民族成员(ethnic element)及日耳曼民族最为重要,他们同属于“英雄式”民族(Heroic Peoples)。资产阶级的精神则是“贸易民族”(Trading Peoples)的贡献,当中主要是佛罗伦萨人、苏格兰人及犹太人。
  佛罗伦萨人可以列为一种特殊民族,因为他们带有“希腊及埃楚斯卡(Etruscan)血统”。苏格兰虽带有资本家的血缘,但苏格兰高地的人民相反,因为他们属于盖尔特人种(Celts)。这人种只有低度倾向的(under-inclined)的资本主义性格。因为同一种族的原因,爱尔兰人也不会做生意。法国人有盖尔特人的混血,这也可以解释资本主义不能高度在法国展开之故。
  无可否认,宋巴特深受当时社会达尔文主义影响。他的研究,只要能稍微放弃主见,着重各国地理环境之不同,如强调某种国家的农业社会性格,安土重迁,存积着很多传统的习惯,不容易抛弃去参加韦伯所谓“合理化的组织劳力”,即言之成理,可以作为文化人类学(cultural anthropology)的根据。又如他论人类迁殖,提出犹太人之迁徙,基督教异端之被逐放,和欧洲人之移植美洲,都有促进资本主义之功效。此中亟应加入的是这些人脱离了土地的约束,他们又有较高的教育水准,迁徒时也必带着相当的资本与技能,更在新环境内保持了各成员间的互通有无之必要,就已接近资本主义之性格,而用不着混入无法证明的“血缘资本主义”(germ-capitalism)。
  以上资本主义精神的解释,今日是否仍有其存在的价值?简单来说,其观点已过时,现在虽有若干用途,已出两位作者及20世纪初期读者意料之外。。
  宋巴特作品除上述不受处外,其他方面的理论有逐渐修正的趋势。一个作家的学问不能因其人品而动摇,但是如果其见解之本身亦带机会主义成分,则另当别论。
  资本主义原为物质生活突飞猛进间的一种组织和一种运动,皇权既因之改变性质,社会阶级与国家观念也受有类似程度的影响。它在17世纪冲击英国时,人类史里无此前例,宗教之教义亦无能避其锋芒。虽说在这种庞大的改组中,重要的因素必有互为因果的可能,可是也免不了正反分合的形势,此时用加尔文的教义来解释这庞大的变化,韦伯即难免“所欲迁移者重,手中掌握者轻”的批判了。加尔文主义在16、17世纪带有流动性质,在荷兰即分裂为控诉派及反控诉派(详第三章),英国也有加尔文教徒之称亚敏林派(Arminians)者,被控与大主教劳德(详第四章)为虎作伥,与议会派作对,也不可能与资本主义同流。韦伯以新教伦理解释资本主义之勃兴,对天主教的国家之进入资本主义,远者如威尼斯,近者如比利时,无所置辞。
  总之,韦伯的理论出入于神学及哲学之间,又有心理学与社会学的成分。可是资本主义见诸行动,事实多于理想,其展开又非任何人可能筹谋。陶尼说,不论是荷兰或苏格兰,不论是美洲或日内瓦,加尔文派总是开始于专制与独裁,而终于功利主义及个人主义。提到荷兰,一位历史家也曾写着:“关于对上天问题的解释,很多人可能因胁迫利诱而放弃了他们的宗旨。关于宗教的事,人性总是可以操转的。一到物质财政上的事,才会众心一致抵抗强权,毫无异议。”这样看来,我们纵然无法证明韦伯所说的不正确,也很难坚信一定是新教伦理产生资本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产生新教伦理了。
  韦伯是社会学家,他勾画一个资本主义的社会里,尤其在初组成时,必定要有一种共通的思想和伦理的系统,才能协定全体成员之行动,作为立法的基础,否则每个人各行其是,则纵使有优良的立法也无从强迫执行。他又在书中特别指出这是中国和印度的弱点。值得我们深思。最近一二十年来,日本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加强神道的精神,新加坡在贯彻资本主义的行动中极力支持儒家思想,尤其不可忽视。
  为什么韦伯和宋巴特都企图用一个单独的因素——资本主义的精神——去解释资本主义?这固然是由于当日社会史和经济史的研究还没有登堂入室,他们又不满意马克思的唯物论,才回头寻找德国传统的唯心主义所致。可是另一方面,英国之进入资本主义是经过200年以上的挣扎,德国却在19世纪后半期的50年内完成。德国的作家不期而然地简化历史,有意将历史一元化。话虽如此,韦伯在他书中仍希望以资本主义精神这项名目总揽整个社会,及于家庭关系、生活习惯、国家法制等。宋巴特的种族思想虽不合时,他书中仍创立了一个各国自为单元的观念,可见得资本主义不能被视作一个混沌不清的大体物。
  20世纪末期,资本主义在不同国家展开时,时间上和空间上必有至大差异,这牵涉到每一个国家内外人文因素。只因诸事纷至沓来,叙述时极不容易掌握,所以本书以三个先进国家为基础,各找出一段有戏剧性的例子,以“危机近接”(crisisapproach)的方式着手,以期与事实吻合。有了以上三个例子,再加以本章对思想体系的交代,我们自信对这问题之本质已有一段较明晰的认识与理解。以下第六章提出三个国家——美国、德国和日本——因为客观条件有利,比较容易进入资本主义的情形。第七章更举出三个国家——法国、俄国和中国——因客观环境困难,而必须经过重重奋斗的情形。就不再将人物与机遇的细节一一扯入,希望以较短的比较与分析,而达成同样的任务。
  至于以上两位作家及马克思都带着资本主义已“大限将届”的仓迫情怀,而事实之发展并非如此。由于他们的研究写作都在两次世界大战之前,他们的眼光必受时代之限制。在我们对历史做了纵面剖析后,看来自不相同。以下各章解释得明白,即用不着作理论上的辩驳了。
第六章 美国、日本和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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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1689年英国进入资本主义体制之后,世界形势起了很大变化。英国的新体制,使农业上的经济因素与工商业并为一元,公私组织也凝结为一,彼此都受金钱的管制。这是一种优势的组织。于是在公私场合之中、有心与无心的情况下、在平时及战时,英国都以这种优势凌驾邻国未曾改组的体制。首当其冲的是法国。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时,1704年布仑翰(Blenheim)一役,约翰·邱吉尔(John Churchill)即赖英伦银行的经济动员,打败路易十四的部队(第四章)。此后亘18世纪,英法两国又因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七年战争和美国独立战争,兵戎相见。在财政压力下,法国终于爆发大革命。而法国内部情形复杂,更不容易进入数目字管理的方式,其经过容后(第七章)论及。
  长时间内,这样的压力也及于殖民地与尚未构成民族国家的地区。这些地方企图独立创设民族国家的时候,其领袖人物通常以民主自由解放、维新等名目为号召。然则在各人人身经验之外,这些口号及运动要不外在政治体系中树立一个各种经济因素都能公平而自由交换的原则,于是新型的法律,不倚赖人事关系、不低头于社会阶级的权威,即能广泛地推行。在资金全面的流通、人才不分畛域的雇聘,和技术的支持因素全盘活用的三个条件之下,范围只有越做越大,资本也愈积愈多。其间虽有程度之不同,任何一个“维新”的国家,无法完全脱离上述我们认为资本主义这一套技术的安排。倘非如此,其社会的下层结构即无从全面自治,更谈不上自主的成长。苏联与中国的革命,好像已经脱离这种程序。可是因其下层无法固定,只好藉教条的禁锢和警察权的督责加强管制。且其下端既为牵强组织而成,由上向下的压力也始终不能放松,其数目字也始终无法累积。现在看来,这种办法仍不外是过渡期间的体制,主要的目的是以战时的姿态存积资本。如欲恢复经常持久的体制,仍要引用以上一般原则,虽说其强调国家资本和社会资本,有社会主义性格,但组织上并没有别开生面另起炉灶。这些情形也待下章缕列。
  法国的旧体制(ancien regime)、帝俄和传统中国改造困难,乃因其过去有中央集权的体制,其组织上向来不按上述的安排。反之,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过去愈缺乏中央集权的经验,愈有以数目字管理的潜力,改造比较容易,常能捷足先入资本主义体制。其造成内部各因素能自由交换的情形也不一致,而各按其本身在历史上发展的程度为转移。以下是美国、日本和德国不同的例子:
   
美国——自然地进入资本主义?
  美国之成为一个资本主义的国家,似乎比较容易解释。简而言之,不外将一个在英国试验成功的体制推行于一个空旷的地区。因其缺少既成因素的阻碍,所以这运动不受挫折,又富于资源,所以环境上更利于创造。
  但事实之发展并不如此简单。第一,北美洲并非英国独占之殖民地,17世纪法国已拥有加拿大,西班牙也占领了佛罗里达(Florida),纽约和赫德逊河畔一带则是荷兰人移殖地,更西南则有瑞典人创立的“新瑞典”。第二,美国独立前的13个州并没有共通的体制,弗吉尼亚(Virginia)和马萨诸塞(Massa-chusetts)是由已立案的商业公司开拓的殖民地,纽约则是第一次英荷战役后的战利品,为约克公爵的私产。宾夕法尼亚(Pennsylvania)和马里兰(Maryland)虽然也由私人出名领有,却分别用以扶助教友会及天主教徒的被迫害者。乔治亚(Georgia)在18世纪由慈善事业者创建,收容在英国负债而被监禁及其他类似之人,使其有自新之道。如此,不容易使这13个地区共同推行某种体制。
  说到资源,大陆领土尚待开辟,需要的资本多而获利遥不可期,不如西印度群岛有蔗糖,新西兰有水产,加拿大有木材,这才是投资者的近途。北美洲也没有南美洲发现的大量金银,更减少了这地区的吸引力。
  可是从长远来看,以上条件反使以后的美利坚合众国成为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台柱。所谓资本主义国家固然需要一个新型商业管制的方式,可是本质上的实力仍有赖于生产,所以农业与工矿仍不可少。其要点则是农业生产组织也能使当中各种因素公平而自由地交换,与商业社会的习惯相通。工矿则不只注重贵金属,首先以煤铁为主,其次则注重煤油。英国在北美洲的殖民地从这些条件上发展,先在低层结构里打下一个稳固的基础,日后飞黄腾达,事半功倍。只是南部以奴隶服劳役,和这公平与自由交换的原则冲突,终要待南北战争来解决,不过这已是19世纪的事了。
  最初以商业性质争取急利的拓殖,都遭惨败。以普利茅斯(Plymouth)商人为中心的股份公司,希望在缅因(Maine)觅取金银,忽略了农业的生产,又和印第安人发生冲突,生存者放弃拓殖事业悄然回国,公司失去了特许状。伦敦商人拓殖于弗吉尼亚,3年之内,派往的900人只有450人残存,以后虽再招募股份,终鲜成效,1624年该公司的特许状也被宣布作废。
  以后英国在北美洲拓殖成功,而且各处都能各按情形进入资本主义体制,是有几个条件作背景:一是宗教上的宽容。当日英国殖民地对宗教的处置不是绝对的自由,有些地方还有零星排斥非本地正教异端的事情。但是既缺乏一种全国的教会在后主持,则各种不同的信仰都有立足的机会。当时人以他们自己习惯的方式礼拜,以他们自己崇信的教条教育儿女,符合各人人生之宗旨。新大陆的自由使他们感觉宾至如归,各村镇教友的联系也增加了地方自治的力量和地方的各别性格,都与个人主义及民主习惯互为表里。这些因素有助于资本主义之发展。二是社会上的向上流动性(upward social mobility)大。北美洲初开拓时,劳力供不应求,有人曾估计,美国独立之前,一半移民以“契约劳工”(indentured laborer)的方式入境。这期间横渡大西洋的船费大约每人6镑到10镑,是一笔很大的费用,很少人能负担。航行从10星期到12星期,途中病死的机率极高。在特殊情形之下,有时一半到90%的旅客,一入船舱之后,即没有机会再见到陆地。一般劳工男女都有,以自己人身为质,冒险渡洋,抵达美洲之后,由船长将他或她的契约转卖与人,被卖者即为买主无值的做工,通常5年至7年。经过如此艰苦奋斗,这种有期奴隶之契约劳工一朝获释,其勤奋可知。而北美洲也给他们以“英雄不怕出身低”的向上机会,有的成为著名的律师,有的成为大地主。在美国独立宣言上签字的61人中,有两人原来是契约劳工。学徒的成分也与契约劳工相仿,一般由东家供给食宿,学徒无值服务7年。穷苦人家子弟藉此得到学习生计之门径。其中也有三人日后成名,签字于独立宣言。三人之一为富兰克林,他的言行已被韦伯及宋巴特视为资本主义之表率(详第五章)。
  土地领有权容易取得,可以算为第三个条件。北美各殖民地原无一定之土地政策。各处非商业之殖民地,一般由领主以封建方式,将整个区域裂土分茅的转让与人。原则是所有土地不得买卖,受领者付“代役租金”(quitrent),遗传则经过“长子继承权”(primogeniture)的安排,使地产不致分裂。次之则受“遗传顺序”(entail)的限制,使产业不致落于劳枝侧裔之手,致原有上层领主失去掌握。总之仍想维持社会上一成不变的形态。北卡罗来纳(North Carolina)的宪法由洛克草拟,即写下了一些领主的贵族头衔。马里兰的特许状,也授权领主颁发头衔。可是这种种安排都没有效果。美洲社会的动态不符合封建体制。下一代的年轻人不服从长辈,新来的移民无意迁就原来的定居者,都使传统无法保持。代役租金收集困难。一般土地容易取得,契约劳工合同期满,主人亦有授让田土50英亩(约300华亩)的例规,时人谓之“人头权利”(headright)。虽说综合100多年来横跨千余英里的土地所有,势必挂一漏万,我们不妨根据一位专家之理论,他说:
  我们可以从这体系内最重要的地方得出相当明确的结论。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则是移民取得土地相当容易而不耗费。我们甚至可以说土地等于白送。最低限度,一个农夫只花一笔极小的费用,可以获得足够土地维持生计。而且还有新垦的边地,司法权尚未确立,他至少可以擅自占用,给自己来个开场,等到法律赶上来提到所有权的时候再说。很多情形之下,他日后即因此取得所有权,也用不着再付费。这和西欧人口稠密,土地价昂,所有权又集中于少数人的手里之情况是一个很大的差别。在那边,地主总是要从佃农身上抽取高量的佃金或其他费用和服务。
  土地容易获得或主权不明,并不足以构成资本主义。以上情形之有利于日后资本主义展开者,乃是大多数移民以全部劳力施用于土地耕耘,加以又有剩余,利于初期资本之累积,等到资本凑成,却不受封建体系之限制,又有欧洲移民继续输入,遂利于资本主义之展开。
  在美洲领有土地的“贵族”,纵然不是白手起家,也是有心计的企划者,富有竞争性。以弗吉尼亚的卡特(Robert Carter)为例:他在18世纪初期拥有土地30万英亩。“卡特经过不同的试验。烟草无利可图时,他改种谷物,特别是小麦,也种麻、亚麻,甚至棉花。他觉得奴工太耗费的时候,则改用雇工和佃农。他不以农业的收入为满足,大量买卖小麦。又自开磨坊,贩卖面粉,自烤面包,做到商业上的程度。他在农场里制造纺织品,投资于巴尔的摩(Baltimore)的纺织厂,执有巴尔的摩铁厂的股份,又经营一个制盐厂好几年,都获利不浅。”弗吉尼亚还有一个比较保守的地区,北部纽约州一带,地主兼营商业与律师业务的情形更普遍。李文斯顿(Robert Livingston),苏格兰人,在荷兰长大,19岁来美洲,1674年(20岁)在奥本尼(Albany)市镇里当秘书。他以这地位反婚姻关系,和印第安人交易,而拥有赫德逊河畔土地16万英亩。所以“纽约的大地主对农业的注意力少,对土地投资的兴致高”。
  北美洲殖民地之农业,不久即因商业组织的关系,在各地区间树立专业。水运费用低,航海法案(Navigation Act,详第四章)亦增强殖民地与母国间的交通关系,对专业农产品的出现都有促进的功效。南方各殖民地最重要的产品为烟草,其生产使大规模的农场普遍展开,开始兼并小自耕农的产业(不过,失地的小自耕农仍可向腹地发展),又普遍使用白人契约劳工及黑人奴工。次之为稻米,其种植不照中国精耕的办法,而是普遍地种在沼泽地带(有些地区至今仍如此,惟已用飞机撒种)。获利高时可得成本的40%,但有不少奴隶死在沼泽中。再次为靛青,迄至化学染料登场之日,仍为纺织业的必需品,以上各物均为英国所无,也大受英国欢迎。它们的生产需要大规模农场和大量劳工,如此使奴隶制度在南方扩大,也加紧从非洲输入。棉花在南北战争前成为南方的经济命脉,可是在分离棉子的技术尚未发明之前,尚无大规模的生产,到独立战争之后才崭露头角。
  中部的殖民地以宾州为盛,以小自耕农为多,主要生产食物。一般传说,迄至独立战争爆发时,宾州粮产可以供应全北美殖民地所需。磨面坑及锯木厂也遍设于中部。因为这区域缺乏其他特产,于是大多从事小规模之制造。起先从修理整补家具农器着手,逐渐制造木器、织机、铁钉、犁耙、链条等,妇女则从事织造,凡麻、亚麻织品及毛织品都以家庭工业的方式生产。
  东北之称为“新英格兰”者,玉蜀黍为主要农产品,小麦及麦片只占辅助的地位。于是集中于森林木材的输出,擅氏于造船业及渔业,也以酿酒著名。纽约之奥本尼则是与印第安人交易中心,出产皮毛。
  英国在北美洲殖民地的布置,自始即与法国和西班牙在殖民地之组织有很大的差别。后二者由国王派遣总督,在海外有绝对的威权。英国的殖民地则根据特许状发给情形,分别由领主、拓殖公司和国王派遣的总督管理。虽然前两种的土地都有趋向于后者的趋势,即变成“皇家属地”(royal province),由总督统辖,但是每一个殖民地都有一个由当地民意选举的州议会,一般选举权都有财产所有数额的限制。这一方面扶植了民主和自治的精神,一方面也支持资本主义的发展,因为这样的体制让私人财产在决定公众事宜的时候占了一个特殊的比重。
  威廉和玛丽入统英国之后,曾将殖民地改组。1696年商业及海外农场公署成立,以洛克为督办(详第五章)。议会通过法案,在北美殖民地设立邮政,开设海事法庭,并且给予殖民地生产的某些物品津贴。殖民地州议会通过的法案,则送到枢密院(Privy Council)审核,审核时先由农场公署检阅签议,枢密院有否决权。不过被否决的案件不多,以后母国与殖民地间的冲突,不是由于法案没有通过,而是因前者要以自身之意旨强迫加于后者。
  18世纪上半期,北美殖民地一度经济繁荣。这时候大西洋的国际贸易,通过法属西印度群岛,形成了一种三角形交换的方式。西印度所产的蔗糖、糖浆和水果,在欧美都极畅销,北美殖民地则向之输出面粉、鱼类、牲畜和木材。新英格兰的殖民地,则以糖浆酿成甘蔗酒(rum)向欧洲倾销,包括英国。此外北美洲仍以烟草、稻米、靛青、木材、皮毛、粗铁、鱼油等输入英国,换取纺织品和各种铁器。1733年英国议会通过法案,对法属殖民地向英属殖民地输入的蔗糖与糖浆,课以极重的关税。这种征取,所牵涉的不仅为糖与酒,又间接涉及整个大西洋的贸易,结果法令不行,各船长伪造提单,海关人员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英国又鼓励殖民地制造生铁,但不许炼钢,这种禁令亦同具文。两方如此之坚持,使美国终因要脱离英国在经济上的统治而宣告独立。
  北美洲殖民地的人口,从1700年的30万到1770年的250万,70年之间增加了8倍有余。这二三百万的人口很多集中在城市。独立战争前夕,费城有4万人,是英帝国内仅次于伦敦的城市。波士顿有2万人,纽约可能有3万人,纽波特(Newport)有12000人,查尔斯顿(Charleston)有1万人。以上可以算作第一流城市。此外还有较小的第二流城市,更次则有内河交通枢纽的三等城市。这些市镇构成一个大罗网,不仅是农产品吞吐的场所,也是造船业、磨坊、炼铁厂及其他制造的中心。而且这些殖民地城市的市政不由官方督导,大部分靠绅商自动组织维持。例如街道两旁之设行人道、阴沟之安置、救火器械之采办、街灯之装备,全由市民出面解决。甚至在雇用警察之前,所有及龄男子都有轮流值班、白日巡逻、晚间守夜之义务,否则即需雇用替身,再不然即被罚款。所以美国的城市自治不待封建领主授予特权,而在一开始即受有私人资本的浓重影响,因此国家也容易具备资本主义的性格。
  城市中有酒店型的客栈(tavern),不仅是坐商与客商接头的地方,也是律师出入之处。法律公告、选举结果、定期马车行车表,都张贴在这些地方。美洲殖民地起先对律师采取疑惧的态度,但是商业合同、运货单据和产业凭证的处理,又非他们不可。18世纪后期不少在英国学法律的学生回美,加上律师公会设立,这种成见才慢慢消除,迄至独立战争,律师在社会上的地位才告巩固,如此也算资本主义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个条件。城市生活逐渐展开的时候,除了律师之外,其他很多的行业也靠商人维持生计,如店主、工匠、机工、劳工、运货人、堆栈小工、水手等。一位美国历史学家写着:“自殖民地开始以来,商业即与农业结合为一元。”另一位学者只用了稍微不同的字句。他说:“商业和船运移动了社会的福利轮轴。”
  18世纪初期,各州及各地区之间固然表现了不同的特色,同时也显示了若干共通一致的地方。各地区的特殊产品,更截长补短地与西印度群岛及欧洲的远洋贸易间利害一致。也是在18世纪初期,报纸出现,迄至独立战争爆发之前夕,北美洲共有期刊32种。各殖民地间之通邮在17世纪末期由民间承办,18世纪初年由英政府接收。经过富兰克林的主持,费城与波士顿之间的交换消息,从3星期缩短到6天。初期的邮信大抵用于商业,很少为私人家务之用。
  殖民地初创,少不得要母国军备的保护。英国的重商政策,尤以航海法案的公布,使殖民地获益匪浅,北美洲的造船业因之突飞猛进。可是经过100多年来的组织与成长,两方利害冲突暴露而尖锐化。我们不能忘记英国也是在光荣革命之后,才全面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18世纪的议会当然着重母国资本家的利益,从他们的眼光来看,殖民地的功用无非是为农业产品和工业原料及英国制成品提供市场,无需成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单元。
  这种漠视殖民地人民之希望与需要的态度,可以从金融货币的政策上看出。北美洲的成长过程中,极企盼有一种较宽容的信用制度与货币政策。对一般农人而言,通货继续膨胀的时候,还债总比借款容易,殖民地的政府税额增加,也不难收回自己发行的公债或信用票据。可是缺乏一个统一的机构,就不免混乱。又像罗德岛(Rhode Island)只有1200平方英里,三面与邻州相接,一面临海,无从扩展,加以各州发行的纸币或票据不能用以向英国的商人抵账,于是海港里的进口商及各地的批发商纷纷请求议会斡旋。母国的执政者总是顺从他们的希望,对殖民地政府发行信用票据,由总督或枢密院否决。这时候殖民地与母国间的贸易经常入超,而英国既不在北美洲铸造货币,又不许英国货币出口。美洲十三州则不出产金银,各殖民地无力,也不为母国允许输入贵金属以铸货币。所以除了麻省不合法地私铸了一批所谓“松树钱”之外,只有靠西班牙在墨西哥铸的货币,部分货币靠与西印度群岛贸易时赚得。各殖民地又将西班牙的货币按英国货币的比例增值,可是英国商人也把他们的货品同样增价,使西班牙货币的购买力仍与前同。除此之外,殖民地的商人只好以商品如烟草当作货币,在交易中常遭各样损失。
  七年战争(1756-1763)决定了美国独立的途径。战争起于两项主要的冲突。一是普鲁士和奥地利争夺在德国的领导权,一是英国与法国争夺海外殖民地。英国的战略,是以津贴支持普鲁士的斐特烈大帝,让他对付欧洲大陆的敌国,英国则注重海外战事。1763年战事结束,巴黎和会中,英国取得加拿大,西班牙也割让佛罗里达,法国在北美洲中部,今日美国称为“中西部”(Middle West)的权利,也尽为英国所有。战争期间固然有母国军队支持,北美殖民地也担负了很大的牺牲。战后英国的领土扩张一倍以上,如何保卫这庞大的帝国,成为一个有争执性的问题。英国方面认为,这军备既为殖民地而设,则十三州也应当接受其财政上的负担,所以印花税、糖税、铅与颜料的进口专税、茶叶交予东印度公司专卖,派海关监督各殖民地;各种法令纷沓而来,其目的是由殖民地养兵。而1776年美洲宣布独立,采取的是历史上的一个口号:依英国的传统,没有纳税人参与磋商,国王不能单方面下令收税。
  事实尚不只此。七年战争结束,英国下令阿里干尼山(Al-leghenies)以西之地尽为国王所有,各殖民地不得指染。这项处置在北美洲引起极大反弹。殖民地的成长与繁荣大部分依靠向西拓土,通常以波状的形态前进。开路先锋赤手空拳,或只有一牛一马,带着家人向荒野前进,其所开拓的田园,谈不上法律上的所有权,可是他的地产刚一组织就绪,即让与人,自己又继续前进。第二个移民只付出少数代价,但是他修筑道路、架设桥梁、在木房上加玻璃窗、添砖制之烟囱,然后他也将这房地产卖与后来者,这才是“有资本的企业人”。不久这第二人也成为有资本的企业人。1726年宾州无主权而占地者达10万人。这样“原始式的存积资本”,必刺激后方店铺与市镇的发展,而更及于后方的通都大邑、海港与市舶。因为人口增加,出产增多,生活程度日渐提高,必有利于各种供应及服务性质之企业,而以是类推,则必更波及东部及大西洋海岸。所以乔治三世企图掌握中西部之土地,等于阻碍了一种正在发展的经济运动,得罪的不仅是开荒的移民,而是殖民地的全部民众。
  在这初期西向移动之中,有好几个未来美国总统之祖先参与其间。七年战争前,杰佛逊之父彼德,华盛顿之长兄,都参加了向中西部开拓土地公司的业务。华盛顿22岁被任为民兵的中校,曾参加对中西部法军之军事行动。这更可见得殖民地之向西扩展具有其群众运动的力量,也与独立战事有密切的关系。
  美国独立可以视为民权主义发展的一种现象,也可以视为资本主义伸张过程中的一种产物。美洲殖民地的组织,自始就与资本主义精神相合。除了纽约的地产还保有若干封建的性格,南方的奴隶制度仍与一般体制龃龉之外,十三州低层机构中各种事物都已经能够公平而自由的交换。等到地产权固定,所有权与雇佣也结构成为一个大罗网,经济体制也越来越大。事后看来,其脱离英国而独立,只是迟早的事,因为如此一个较大的经济组织,不能长期受一个幅度小的组织牵制,而牺牲它发展的合理性,迁就后者之利益。何况两者之间尚有一段距离。如果自由与民权是美国宣布独立的理由,则这理由所支持的目的,乃是美利坚合众国的经济体制。如何形容这种经济体制?现用词汇中尚无一个比“资本主义”更切合的字眼。
  而且由于美国的诞生,资本主义在世界历史中更向前跨进一步。本书以前各章已提及,威尼斯全城在海岛之上,容易进入资本主义的体制。荷兰城市里人口与商业的比重远过于农村社会,又大量吸收了各种工商业技术和商业资本,才在独立时成为一个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在光荣革命前后进入资本主义体制,环境上需要将这国家的农业经济与商业经济归并为一元。美国之成为资本主义国家,则先有资本主义之性格,次构成国家。她的农业早已与工商业配合,经济的展开也与“劳力价值论”(一切价值由劳力产生,详第五章)极为接近。初成立时,还有在各方面构成一个民族国家(nation state)的趋向。可是革命成功之日,虽然3/4的白人人口属于英格兰、苏格兰及爱尔兰的苗裔,已经有了近80万的人口为德国、荷兰、瑞典、法国的后代,另有70万黑人。以后两个世纪又接受了不同国家的移民,招纳华工,终至成为一个多民族和多文化(multi-culture andmulti-nationality)的国家。
  可是1776年7月4日的宣告独立,并没有立即开创日后的美国。1781年的“邦联法案”(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只成立了一个立法议会,并无执行的机构及司法的组织,议会不能征税,邦联的开销全靠各州乐捐,邦联的军队也靠各州供应人员与给养。发行货币的权力亦在各州手里。这种种问题,都待1789年的联邦宪法(federal constitution)才得以修正。
  但这国家的最高主权是在联邦(各州有似行省)或各州(如是则联邦大致有如今日之联合国),仍缺乏公意之决断。含糊之处曾引起1832年南卡罗来纳州否认联邦法案(nullification)。联邦增加的保护关税政策,有利于工业制造之州,而不利于以输出农产购买制成品为主之州。南卡罗来纳州认为承担这种关税损害人民利益,与本身参加联邦之宗旨相违,于是宣布此关税法则在本州无效,以致联邦政府准备强制执行,几乎动武。最后妥协了事,南州撤销否认法案,联邦也让步,减低关税。可是最高主权问题仍未解决。主张“州权”(state rights)者仍大有人在。1861年内战前夕,南方各州宣布退盟(secession),即坚持联邦为自愿组织,各州有意见相合则留,不合则去的权利。经过4年余的内战后,联邦才被肯定为不可拆散的组织,各州成立联邦时,已经将最高主权之一部分交付联邦政府。
  南北战争无疑是美国历史的一大分水岭。奴隶制度不仅是人道与宗教上的问题,也是社会与经济问题,1789年的联邦宪法既不给奴隶选举权,又在选举众议院代表时将他们的人数按3/5计算,无异增加了奴主的政治权力,超过一般公民之上。本来联邦初立之时,已经不合理。中西部继续开辟为州的时候,南部各州容许奴隶制度,北部则只有自由劳动力,两方距离更大,终使这问题诉诸武力,以后奴隶全部解放,但仍未离资本主义体制,低层机构各事物都要能平等自由交换之原则。
  今日有不少作者评议美国,不着重合众国历史特殊的背景,或歌颂过度,或责备过苛。
  所谓歌颂过度者,他们强调美国社会的自由似乎全系设计精明与公众道德普遍高尚所致,还有些美国内外人士,主张其他国家也应提倡美国式自由。其实美国法律大部分乃根据英国传统。习惯法设立之前,各地区自行立法,即部落法律。习惯法接受了其一般原则,审案时积累了一大堆事例,此后又渗入公平(equity)的原则(详第四章),使各地区间之经济因素,以及商业和农业间的资本与财富,能够公平而自由地交换。北美洲殖民地设立之后,英国政府也让各州自行立法,只要其内容不完全与传统冲突,即不追究其中的差异。合众国联邦之产生,在殖民地开始约200年之后。独立战争之后,各州仍以英国法庭传统为司法的基础,惟一般将沿用成例的范围限于1776年7月4日以前所审判的案件。因此有些习惯法的原则日后在英国反而不适用。例如,美国1890年反托拉斯之立法,即追溯到几个世纪以前的传统,及于16、17世纪之英国,甚至远及于大宪章。于是认为凡以“私交阻滞交易”(combination in restraint oftrade)都违反习惯法精神,也违反英美的传统,可以立法取缔。
  这种法治精神诚然可佩,可是也必须有历史及地理优势之条件撑持。简而言之,日后美国的自由,乃因几百年前,海洋国家之社会平日受外界军事的威胁浅,而感受商业的影响程度深,早已将内部各种因素摆在各尽其能互相竞争的体制之下,妨碍自由竞争的潜在力量已在司法立法的行动中尽量铲除。
  美国并非得天独厚、毫无阻碍地实行资本主义。否认联邦法案一事,可见行政上的问题仍不可避免,而南北战争更让全国精英献身于疆场,捐躯于原野(很多南方人士参战,志不在保全奴隶制度,而在抵抗高压政治[coericon〕)。其他的纠纷,如涉及余家事变(Shays’Rebellion)、威士吉叛变(Whiskey Rebel-lion)、取缔托拉斯、组织工会、处理货币及银行、协定跨州商业等等,亦是历尽辛苦才换得实行资本主义的基础。只是北美洲空间上较为自由,而且时间发展合宜,如人口之增殖,与科技成长配合。又如1862年之“宅地法案”(Homestead Act),让一般人在公地耕作5年之后购买土地,每家160英亩,价格低廉。日后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效率,有赖低层机构内类似的因素为基础。而今日美国人行动自由,也赖经济展开,各种事业有高度分工,个人有很多选择的机会,非其他国家与社会所能仿效。
  所谓苛责过度者,是一批左翼作家不顾美洲优厚条件及特长,只因与他们理想的条件不合,动辄谩骂。亚当·斯密曾指出,大凡一个新式的经济机构,与一个落后的经济机构相抗衡的时候,前者必有利用其组织上之优厚条件凌驾后者的趋向。白种人开拓殖民地时,对印第安人之侵害即属于此种性质。美国在19世纪末叶及本世纪初年向外发展之际,某些政策施行已带有帝国主义作风。可是在美利坚合众国的历史上,这种趋向与作风未曾成为一种固定的性格。而且美国因其本身的历史经验,对提倡人权、扶助弱者、保持国际道义,较世界史上任何国家并不逊色。本书之宗旨不在歌颂与谴责,而在说明资本主义可以脱离意识形态的解释,它虽让私人财产权在公众事业中占重要地位,仍可能在开明的私利观条件下,于技术上代表一种紧凑的组织与运动。从这种观点看来,美国之取缔托拉斯、限制使用童工、推行累进税制、提倡义务教育、厘定每周40小时之工作制、规定最低工资、设置失业救济社会福利和养老金等等措施,其后面的推动力量,仍为资本主义。美国之参与第一次及第二次世界大战,虽左翼作家也无法否定其行动带着正义感,后面支持的力量,也是资本主义。也就是说资本主义不一定和社会主义、世界主义或人道主义对抗,如果给予适当的调整,它所代表的开明的私利观可以在多方面适应时代的需要。
   
日本的例子:创造?模仿?
  日本给外界的观感在最近几十年曾经数度变化。抗战之前,我们对日本有一种陈规旧套的看法:日本人不外“短小精悍,长于模仿,勇于进取”。这种偏见当然引起对方反感。及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的地位一落千丈,即日本人也批评他们自己只注重行动,不顾及思考,有如袭击珍珠港,只抱着一个“长期不至战败”的观念,谈不上久远的计划,于是也责备自己眼光短浅。失去自信心之余,1945年以降,在重要之节日,扶桑三岛的城市里很少张扬国旗。民意测验显示,一般年轻人爱慕瑞士及美国。这情况在最近10多年来有激剧的改变。虽说国家主义的重新抬头不失为恢复自信心的一种象征,可是重要行政长官致祭于靖国神社,修改教科书,领袖人物公开谈话提及日本人种优于美国人种,不免使外间对日本战前记忆犹新的人们闻之心悸。
  对历史题材重新检讨,可以改正观感,澄清视听,提供一个比较客观而实际的看法。
  第一,我们应当承认日本人有他们独特的精神,不能用“长于模仿”四字代之。研究日本的专家指出,史前的日本民族即已表现很多独特的性格,如好洁成癖,宗教信仰缺乏罪咎观念,无意对创世作猜测或崇拜一个滋生万物之神,注重自然现象,甚至敬畏出类拔萃的山川鸟兽。这种种专注于刻下环境之事物,有意受自然力量之感召(亦即在日常生活之中尽量接受自然法则[law of nature]),不沉湎于抽象观念的习惯,不可能与日本人经常在技术工作中表现精研独到的能力及各人行动易于协调没有关系。第二,日本因为受外界的军事威胁少,无需中国型的中央集权及庞大无比的官僚组织,而能让封建制度绵延至19世纪后期。一般观念认为几封建必落后。殊不知封建体制之内,最有效之政府为地方政府。经过长期人文演进之后(如交通通信进步、印刷术广泛推行、识字率增高),日本下层结构之组织日趋绵密紧凑,私人事业中渗入公众道德的精神,这种潜在的力量,与中国官僚主义之注重外表冠冕堂皇,完全相反。第三,吸收外界之专长,为所有民族国家应有之共通性格。中国曾不断地吸收外界宗教思想、建筑设计、食物乐器、战法工具,而最近一个世纪尚及于法律政府、科学技术、服饰言语。即欧美各国何尝不如此。以此类推,我们无法断言模仿是日本人独有之专长。只因日本为重洋遮隔,吸收外界文物时有突然性、有全面性、有时发展而为举国一致的运动,容易被指责而已。
  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整个国家与社会进入资本主义体制。其快速的成功,在东亚地区产生了一种组织上及实力上高度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终于导致太平洋战争。凡被波及之国家,连日本在内,都已付出相当代价。历史的教训,使我们觉得自负种族优越或无端予人以自卑感,同有导致战祸的危险。而且从日本进入资本主义体制的史实看来,上段所述的三种发展,同有对这运动赋予有利条件的趋势。确实能掌握此种有利的条件而将之发扬光大,是日本人民之成就。但这不足以支持人种优越说。我们与其赞扬日本人生理上之特长,不如归功于日本之地理环境。在检讨日本之进入资本主义体制时,本书采取如是立场。
  日本进入资本主义体制,可以1868年作分水岭。可是形成现代资本主义的因素已在几百年前产生。日本三井财系的原始组织,开始于17世纪初期,事在中国明朝末年,最初以酿酒起家,于德川时代开始“吴服店”(绸缎铺),1680年间开始经营银行业,早于英伦银行之成立(1694)约10年。兹后专替幕府担任出纳汇款事务,维新时参加倒幕运动,放贷于帝国之新政府,与三菱、住友、安田同为“财阀”中的台柱。如果我们认为资本主义使私人资本在公众事业中占有特殊比重,则日本财阀在明治维新前后已将这种特性充分发挥;而且源远流长,不待外间示范,早已在历史上长期立足。如果我们认为资本主义是一种组织和一种运动,则日本财团如三井者不能说没有在幕后产生牵制的作用,而且维新志士中的佼佼者,如伊藤博文和井上馨,同出于长州藩,日后被指责代表三井利益。如此说来,要是资本主义可以“萌芽”,则理想上培植嫩苗之暖房不在西欧,尤其不可能在官僚主义充塞的中国,而只有在“锁国”江户时代的日本,才算最为适切。
  日本的封建时代,经过三个阶段:镰仓时代、室町时代和江户时代。这三个段落之间也各有过渡时期,每一段落由一家系继承“征夷大将军”的名号。其所辖“幕府”,为实际中央政府。幕府之组织,在各世纪中大同小异,只是这三个阶段日本的社会却有大距离之差别。每一阶段历时约两个半世纪,有似中国之朝代。此时日本天皇驻跸于京都,不仅毫无实权,而且与其公卿同样生活艰苦。一位现代学者曾指出:“天皇实在是一个贫弱的小大名。”(大名的意义下详。)中国明朝接受室町幕府进贡时,即称其将军足利义满为“日本国王”。后来万历帝拟与丰臣秀吉言和时,也准备封之为“日本国王”(可是秀吉只称“关白”,有摄政之意,而未就将军职),因其为实际的政治首脑。
  江户即今日之东京,其幕府创始人及第一任将军为德川家康。他继织田信长及丰臣秀吉之后,以武力统一日本,于1603年任征夷大将军之职,及至明治维新,第15任将军庆喜“大政奉还”,德川一家统治日本达265年。
  德川氏之封建组织以幕府直接掌握日本中心地带,占全国约1/5的地区,是为“天领”,包括所有重要城市如江户、京都、大贩、长崎。其他地区,划分为“藩”,配给封建诸侯,其爵禄以境内产米计,凡10000石以上者称为“大名”,最大之大名前田氏,领地逾100万石。江户幕府初创时,共有大名295人,(以后减至265),各大名之职位世袭。幕府在其能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可以削藩、新增大名、增减领地,也可以命令大名迁徙,但是这种情形只及于中枢之藩。德川家康统一全国时,有一部分大名早已存在,他们迫于环境,称臣纳贡,但是意态犹离,这些持观望态度之藩主,被认为有敌视态度,多配于边区远处。日后倒幕运动展开时,出力最多之藩为长州、萨摩、肥前、土佐,均在西南。
  江户幕府对日本历史最大的贡献,为其保持长期和平。自1636年施行“锁国政策”后,日本人不许航海外渡,在海外之日本人不许回国,违者判死刑。外来船只仅限中国及荷兰籍(日本此时禁基督教,荷兰人承允不作传教工作),交易限于长崎,日人在港内筑有人造岛屿,称为“出岛”,荷兰人只许居留岛上。葡萄牙人曾两次派员与幕府交涉,希望稍宽成命,但是使节团61人随即被拘禁斩首,只有少数人被遣返报告经过。
  幕府成立之后,各藩不得擅自筑城。自1635年实行所谓“参勤交代”。所有藩主都要亲至江户,参加将军近旁的各种仪节,并且在名义上担任防卫工作。基本上各大名分为两批,每年轮流驻扎于江户,并自备府寓,凡随从人员、经行道路、器具装备,都有极详细的规定,而且期满藩主回藩,其家属仍留江户,所以有些历史家指之为一种人质制度。此外也有一批大名,被派半年轮值,而远处之藩主稍有例外,轮值较稀。以经济方面而言,参勤交代制在日后之东京造成大规模的消费市场,使财富集中,刺激金融经济的发展。加以幕府规定各藩剩余之谷米,只许在江户及大皈发卖,更促成都市之繁荣。
  江户政权既为封建制,则诸藩财政上自给自足,各大名除有不定期及不定量之“献金”外,不向幕府缴纳赋税,其内部之开支亦由诸藩自理。幕府军事行动或大兴土木时,诸藩供应人员,并且担任后勤。平时则各藩自理其境内治安,自理其诉讼事件。德川幕府只颁布一般法治之原则,如“武家诸法度”,各藩各自颁行“家法”,大概仿效江户之饬令,法律带有儒家伦理之气息,如奖励向学,严禁骄奢淫佚等等。
  “幕藩之关系”至今未有定论。理论上有高度的中央集权,而事实上有相当程度的地方分权。世界史中无相似事例能与之相互印证。又如堵藩内部之管理,亦非全国一律。大凡封建(feudalism)则有“次层封建”(subinfeudation),大名之下,各陪臣(real vassal)本应层层节制,并且各有采邑(fi6f,日人称为“知行”),土地也不能买卖,封建才与庄园制度(manorialsystem)互为表里。日本封建制度初创立时,大体也都保持这种形态。武士称“侍”(中国字之“侍”,读音samurai,日本人也企图将之与“士农工商”之“士”等量齐观),传统习惯,其髡发与旁人不同,身带二刀,长刀战斗,短刀准备战败自裁,上自将军属下之大名及“大老”(正副首相)、“年寄”(高级顾问)、各种“奉行”(特派经理人员),下至“御家人”(下士官)同属于待,不得与一般平民通婚,对一般平民有无限权威,可以“斩舍御免”(kirisute gomun,对抗命之平民可以宰割,虽杀人无罪),也都配有土地。
  但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种一成不变的制度难于维持。即在德川氏统一全国之前,封建制实已变质,逐渐带有官僚组织成分。江户幕府又将各大名移植。各大名率领所辖陪臣履新,所在之藩常有前代遗留之侍,因之武士阶级人员重叠,造成藩内侍之成员与全人口的比例高低不等。有如隆摩及土佐,其侍之人数特高。是以经理上也无法采取同一方式,而只能迁就于各地之习惯法。
  17世纪的趋向,则是各大名将藩内陪臣之采邑废除,将他们调至藩主之守城,付以俸米,派以流动之任务。兹后迄1800年,90%之藩已将下属全部采邑废除。然则这也并不是全面现代化,推演而成一个流动性的社会。不少中古以来的武士阶级以“乡士”身份出现,他们既是大地主,也是地方上的特殊威权,可能通过继承,亘世纪地掌握着乡村中政治经济的力量。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土地税与中国税制迥然不同。幕府及大名均不向全民直接课税,其税额是集体地课予每一村庄,因之地方威权之力量不可忽视。日本土地税额之高,为历史家经常提及。正规之土地税(“年贡”)通常为收成之40%至50%(“四公六民”或“五公五民”),又有其他附加及杂税(“口米”、“欠米”、“小物成”、“助乡役”),而且德川中期有土地主权集中之形势,多数小自耕农已沦为佃农,向地主纳租。种田人如何能直接地、间接地承当如此繁重的负担?
  实际情形可能与上面粗浅的描绘稍有出入。17世纪中,日本全国耕地增加约80%,稻米生产自1800万石(每石通常为一人一年之消费量,较中国之石为大)增至2500万石,也约近40%。可是一般税额的增高并未照此比例。1700年之后,土地定期测量即未再举行。农业技术却日日增进。只是一般农民生活之艰难痛苦似已无可复加,加以天灾饥谨在德川时代经常有之,农民暴动(“百姓一揆”)在此时期曾前后发生1600起。日本全国人口,例如1721年,近3000万。以后近一个半世纪,即迄明治维新前夕,仍在3200万左右。有些学者认为赋税与地租多重过取,下层人民生计艰难与此人口总数之消长有关。是以日本进入资本主义体制的过程,一般人民曾付出极大代价。
  有了上述背景,我们可以想象明治维新前,商业资本之累积及商业组织之展开,事出必然。德川幕府已经制造了一个庞大的消费市场,又安排了一个庞大的生产力量。其政治与社会之体制又在极紧凑的组织之中留下可资活动之处,使物资在两者之间的交纳不仅合理化,而且带着强迫性。留下来的问题不外分配,亦即收集、交换与运输。其中要通过幕府之直辖地区,又事关200多个表面上合作,实际上竞争的地方单位,也只能由商人出面经手。其经手的组织成立后,必然会在内部调整,以求增进效率。于是资金流通,剩余之利润投资于生产,服务性质之事业也共同活用。日本既无外界力量之侵扰干涉,又有便利的海上交通,于是愈做越大。
  江户的封建体制,将全民按农、工、商的次序排列。法制上的不平等,对资本主义之滋生成长起了负作用。侍可能赖债不还,商人行止阔绰,却可能无端受罚,尚有少数的事例,记载商人欠债到期不能偿还被判死刑的情节。可是另一方面这些苛刻的待遇也强迫商人苦心经营,成为社会上不可或缺的一种服务。三井一家的成功,包含着这样的因素,可以顺便说及:
  三井原出于藤原家系,藤原本是日本首屈一指的贵族。至16世纪末期,三井家仍在京都附近以小型封建领主的姿态出现,只因抵抗织田信长的统一运动,兵败之后流落在伊势酿酒为业。日本初期之累积资本,只能从农业产品着手,最初主要的两项商品为日本酒及酱油。家业三传至三井八郎兵卫,此人是经营能手、商业天才。他广泛地使用三井商标,利用广告宣传,提倡不讲价还价,不赊欠只求实。他也告诫子弟,不放债于侍,免除了因高利贷而产生的政治纠纷。三井兄弟间之联系,也替日后日本资本主义的体制别开门面,其中浓厚的血缘关系及家传祖训,被继承人当作世法与宗旨。佣用之经理则忠顺如家臣。
  八郎兵卫开的“吴服店”,以丝棉织品为主,迎合日本农业产品专业化的趋势。其京都江户二店,开现代百货公司之先河。最重要的则是他所设的“两替屋”,经营汇兑银行业务。三井各店在江户收得之现款,经常运至京都大阪采购货物,而江户幕府又在西部收集税款东运,彼此徒劳。于是三井八郎兵卫建议幕府,表示他可以在大皈接受款项,担保于60日内将金银在江户交纳。而实际上他店中的货物只需15日到20日由西东运。因为他信用昭著,幕府允许三井汇兑款项的期间自60日延伸到150日。至此他尚可以将流通的款项作选择性的放债,他所组织传递信息的机构则替官方传递文书。这样的成功,大体由于八郎兵卫做事精确谨慎,而且他活到73岁,有机会把他的事业系统化。
  企业与政府一体合作,也使它们立于不败的地位。欧洲的王室在现代法制展开之前,经常对商人赖债。日本之封建政权则惯常以“德政”的名义,一笔勾销侍级人士向商人之借款。只是在江户时代,各种企业既已与政府结不解缘,在体制上不可或缺,因之幕府为了本身利益计,也不愿商业遭受打击。所以德川时代“德政”令只颁布过两次,范围都极窄狭。非如此,初期资本之累积必受挫折。
  以上三井企业只是一个特出而显明的例子,当然其业务之展开还待客商友店代理铺户和批发零售各种组织互相支援,才能构成一种运动。其实,这种组织在三井业务发展过程中也已组织就绪。1721年人口调查初举行时,江户已超过50万口,再加幕府各大名府第及其他侍之家属,总数当逾80万,至18世纪末叶,甚可能已突过100万大关。在这尚未现代化的城市,既没有工业基础,其本身也不是海港,缺乏国际贸易的支持,何以生存?所以其背后必有一个庞大的经营机构,牵连着全国政治经济的因素,担任后勤业务。
  江户时代承乎既久,各大名实际上已成为各地区农业生产的首脑。他们一般在大阪指派商业经理,称为“藏元”,其堆栈则称为“藏屋敷”,最盛时期藏屋敷超过500处,每年经手出卖之米粮达400万石,其他各地产品如木材、纸张、砂糖、麻布亦是。除供应江户、京都各处之需要外,一部分物产也送至长崎,供应对外贸易。大体上,日本已成了一个全国一体的大市场。
  批发商所开店铺称“问屋”,通常为一家所有,亲身经营。最初问屋只替卖主代售物品,抽取佣金。经营既久,他们也承购大批货物,主动经营。同业公会的组织则称“仲间”,也称“株仲间”,因为每一会员单位为一“株”,这种权益为一家所有,可以世袭,不能私人转让。株仲间与传统之“座”不同。座为半官方组织,及于重要的商业,如金座、银座。仲间系在幕府禁止专利时,以秘密会社的方式发起组成,即洗澡堂、街头兜卖之负贩,也有其仲间。以后官方逐渐承认其存在,也由他们向幕府交纳年例(“冥加金”)作为代价。株仲间除了执行一般同业公会的功用,还有互助的义务。商业性的仲间,可以授权会员之间陈欠预买预卖,并且调停彼此之纠纷。幕府更使问屋及仲间构成“组”。江户即有十组间屋,大版有二十四组问屋。
  银行业务并不自三井始。大皈商人鸿池新六也以酿酒起家,后来成为幕府在大贩的经纪人,同时经理32家大名的财务。鸿池于1663年为幕府指派管束大阪之“十人两替”时,其银行团已有22家,经营金银兑换及贷款业务,汇票早在彼此间流传。约20年之后,三井开始在远距离承兑幕府公款时,幕府为之另组“三人组”。各大名之物产既已储备于藏屋敷,税米又源流不断进出,藏元本人又为商人,并且与银行家来往,则买空卖空,投机生意为幕府严禁,仍照常运行。一般商人贷款于大名及侍则是普遍现象。因此除却贷款立时消耗之外,其资金进入各藩,扩大生产,也为必然趋势。鸿池新六即投资于拓殖土地。此外商业资本投资于渔业、工矿业、手工业及家庭工业,均促进日本经济逐渐多元化。
  日本之道路交通网称为“五街道”,包括京都、江户之间的山道,及沿海道路,迄北至仙台、青森,支线达于甲府和日光,是主要藩主参勤交代和瞻拜神祇的孔道。只是幕府着眼于军事,不愿使战略要点摆在四通八达宽敞的道路网上,而有意的将其路线延长到悬崖津渡易守难攻的地方。加以陆运费用高,所以车运在日本难于展开。一般少量的货品用驮运,大宗货品用海运。早在1624年,菱垣回船即在江户及大阪之间举行定期的商运.但是由于海上漂没的损失,效率不高。1694年后,大阪及江户需要海运的间屋各构成“组”,实行包船,并且将漂没损失分摊于组员之间,等于一种海上保险。17世纪,船运载量也由200至400石增至1000石。1772年菱垣回船与其竞争之樽回船(以载酒樽为专长)合并,共有船266艘,并且每年公布其标准的脚费。至此,正规的海上运输已有近于150年的历史。至于“东回航线”之及于荒滨及平泻,“西回航线”通周下关包括北海岸之大部分,则在幕府指导之下,于17世纪后期由河村瑞贤规划而成。此人苦力出身,终成为日本历史上少数运输专家之一。
  日本历史上之“元禄时代”(1688-1703)与威廉三世为英国国王期间(1689-1702)大致重叠,期间上述商业组织均已成熟,幕府也铸造金银货币、开采矿产。人民生活程度已有明显增进。可是从进入资本主义的程序上讲,日本面临着一种尴尬的局面。从现代西方的眼光看来,以上的表现无疑是莫大的成功,可是日本没有欧洲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思想体系在精神生活上陪衬物质生活的进展。法制上也没有私人财产权与人身自由同样不能侵犯的观念。更缺乏与西方国家接触的机会,无法体会经济结构之紧凑立即可以增加国家实力。从儒家的观点来看,生活奢侈,则必糜烂。商高于农、僧重于仕也是本末颠倒。有了这样的离奇背景,使其无法看清新体制之来临,只认为是现有组织之腐化及政策之失控,无法以封建社会的道德观念完全代替金融经济中法制之不足。而这时候江户最大弱点则是缺乏全面性的对外贸易。专靠幕府大名及其陪臣的消费市场,生产技术无法有突破性的增进,而使发展不能继续。
  此后150年,江户幕府治下的日本为政治体制与经济发展拉锯战的时期。大名及侍负债于商人,动摇了封建体制的根本。物价涨跌,也影响一般人民的生活。一意复古的人士,也无从全面推翻商业活动,恢复到理想稳定的社会。另一方面,商业资本虽得势,却没有“取而代之”的野心。于是只能在两个极端中反复。传统历史学家根据儒家思想着笔,通常称“文治”之后又有“恶政”。大概所谓文治总离不开褒扬传统道德,提倡节约,励行财政及通货紧缩,使物价下跌,而恶政通常反是。新时代历史学家对此有一种相反的看法。他们指出:所谓文治并不能解决当前问题;而所谓恶政对日本国民经济的发展可能在长期间尚有裨益。这当中有历史眼光长短之不同,也表示着两种不同的政治哲学。
  1769-1786年主持“恶政”的田沼意次,经过很多学者的研究。他的生活与政策,反映着18世纪后期(相当于中国的乾隆年间)的江户幕府状态。田沼并没有放弃传统的重农政策,他也主持开垦新地。不过他的企划注重扩大幕府工商业的收入。在他主持之下,政府控制的矿业大为扩充。他尤其着重铜产的增加,以便连同海味的出产,增强对中国的国际贸易。他发行新银币,大量加铸铜币铁币,促成通货贬值。在他督导之下,株仲间得到政府的承认,只要向幕府交纳年例。田沼也大规模批准商人专利。他希望利用商人的资本,透过幕府,放债于缺乏现款之大名。
  田沼的经历表现着“侍”这个社会阶级仍有很大的流动性。他以低级之侍(600石)风云际会成为大名,擢升为老中,取得首相的地位,结果又在政治场合中失败,几乎失掉全部所有。可见江户时代之封建,本身已无从保持一成不变的姿态。田沼政策所及,更显示他在对付城市经济时充满活跃性,已非中国传统经济所可比拟。中国清政府也无从控制幕府所能掌握之财政工具。但是封建体制一日未除,低层机构中各种事物就无法公平而自由地交换。私人财产权也不能有确切的保障。而且私人资本在公众事业之中占有特殊比重,也只是若隐若现,根本缺乏法制之支持。这种长时间的昧旦局面,也是世界历史中之所仅有。
  至19世纪,此中矛盾仍然无法消除,城市经济继续发展,只有使幕府和大名的地位更感到困难,以农村及稻米为本位的组织,在财政上无从应付金融经济所掌握的社会。1830年到1843年中国已领受到鸦片战争和南京条约的经验,在日本则称“天保时代”。天灾叠出、饥谨流行、不仅乡民暴动,城市间的穷人也在捣毁居奇商人的库房,政府除了镇压之外,也在经济方面寻求对策,首先巩固本身的财政地位,这连串的政策,世称“天保改革”。
  一个很明显的现象则是天保改革之中,“幕”与“藩”采取的态度截然不同,江户由水野忠邦任“老中首座”,他主持的改革大致不离传统“文治”的风格,例如奖励勤俭、遣返进入城市中之农民、取缔奢侈品及娱乐、强迫降低物价、限制工资、厘定金及铜币之兑换率、执行货币改铸、解散株仲间。由大名作主在各藩颁布的政策,也同称天保改革,则采取比较积极的步骤,有些政策顺着经济发展的自然趋势,不和潮流作对,如执行均田、减轻赋税、整理债务、扩充公卖。长州将赋税作较公平的调整,将藩之债务作长期借款的安排。水户将某些专卖改由藩之会所经营,萨摩广植甘蔗,以砂糖库存为保证,发行票据,得以买卖借垫,藩债则改为250年之无利债款,另筹储备金付息。结果因其政策不合时宜,组织也缺乏灵活弹性,而致“幕”之改革缺乏成效。各藩之改革则大抵成功。经过此番改革,日本之中央政府更为软弱,“雄藩抬头”。政治体系之需要改组更为迫切。
  以上的发展容易引起读者揣想,要是没有外界的压力,日本前途如何?是否再产生长期的内战,有如16世纪织田与丰臣出现之前,最后产生一个与城市经济互为表里的军政府?或者像中国一样,从农民之间出现一个明太祖式的领导人物,将国民经济的组织向后推,以适应他的政治体系?这样的猜想虽有趣,却不是研究历史的正途。当日事实之发展,是中国鸦片战争的失败给日本有识之士一个很大的教训。所谓雄藩已在提倡“富国强兵”。而且佩里(Commodore Matthew Perry)要求开国之前,英法舰队已开至琉球,荷舰已入长崎。北面则早在田沼意次时代,已提议与俄国通商。世界历史的发展已要求日本历史与西洋文化汇合。
  将明治维新讲成马克思式阶级斗争,是日本史学历来争辩的题目。本书无意在意识形态中揣测,只从技术的角度来看日本在德川幕府后期构成资本主义体制之原则,如资金流通、经理雇用和支持企业带服务性质之因素,都已大致俱在。而且城市经济的继续发展有利于将以上原则更具体化,使整个国家能在数目字上管理。此时最大之缺陷,即是缺乏一种法律上的系统,合理地支持此种组织与运动。幕府既不愿放弃本身存在之价值,也无力作180度大转变,则将天皇推拥出来主持这样的组织与运动,不失为一种理想的解决方案。皇室过去无权无势,反能因之不受羁绊,符合新体制之需要。何况天皇也有蛰伏的威信。(“天皇”本为唐朝皇帝的尊号,高宗李治与武则天即称天皇天后。)所以即称“王政复古”,“明治维新”,或者“尊王攘夷”,同有促成这样转变的功效。
  明治维新可以算作日本进入资本主义的转捩点,因为流动性之私人财产权由此更日趋巩固。
  我们今日追叙100多年前明治时代改革之成功,诚是将历史简化,把一个艰苦的局面易化。1860年及1870年间,维新志士应付的问题,是要取消占全国人口6%之特权阶级的特权,包括他们自己本身在内,废除200多个地方政权,放弃传统习惯,创造一个现代化、中央集权的体制。而工作尚未开始,新国家已受外强不平等条约之束缚。日本除了煤及铜之外,又缺乏工业原料,以致开国后对外贸易产生巨额入超。上文一再提及的财阀也并非自始即拥有雄厚财力,能立即应付新政府之需要。三井在德川末期已濒于破产,其冒险参加倒幕运动,有孤注一掷的情势。三菱的创始人岩崎弥太郎,维新前夕才在土佐开始露面。所以日本之进入资本主义体制,并非财阀挟持政府,而系政府竭力扶植私人资本。新政府不愿意接受外间的投资,于是只有加紧对农村的索取。一时农民负担之重,引起若干历史家强调,他们所付的土地税供应了政府的国家资本;他们所付的地租,又供应了企业家的私人资本。
  我们所谓日本较容易地进入资本主义体制,乃是与别的国家比较,其历史背景内已有很多因素有利于此种体制之展开。即使其功用不一定能与新时代之需要衔合,其组织上之一般原则仍能迁就适用。即农村能承受“原始累积资本”之负担,也系维新紧接着长时间的封建体制,一般农民同样地被威逼,并不觉得上端的改头换面对他们的生活应当产生剧烈变化。甚至外界的压力也发生了积极的作用。不平等条约无非关税不能自主,和治外法权的羁绊。在企图脱离这些束缚的时候,日本只有竭心尽力地使民法和刑法现代化,因此更加速接受了西方的法律观念和法庭程序。以这些新制度之组织,加诸传统的习惯与纪律,于是明治维新在历史上造成奇迹。
  日本进入资本主义时期,也是外间军国主义与社会达尔文主义流行之日。新体制因外界压力而诞生,自此无法避免强度的功利主义和国家主义影响。很多当事人看不清历史上的因果关系,总以为明治维新的成就出于领导人物的行止优越与道德高尚。况且资本主义的效率也容易与日本人传统的长处相混糅。所以不少人物总以为以日本的领导能力加诸近邻各国,不难造成共存共荣的局面。这也就是大东亚主义和大东亚共荣圈种种设想动机之所在。因此从长远来看,江户开户、明治维新、甲午中日战争以迄太平洋战事,都有密切关系。
  德国——国家主义支持资本主义,还是新资本支撑国家?
  欧洲的民族国家每个历史背景不同,符合着“各有千秋”的概说。当中最奇特之处,无逾日耳曼民族和新兴德国之关系。此二者既非两位一体,又不能分割。虽然互相重叠,可是又不能首尾一致。历史上之日耳曼民族由东向西南迁徙,在意大利则成伦巴底人(Lombards),在法国则为诺曼(Normans)及勃艮第(Burgandians)人,在英国则称盎格鲁萨克逊人(Anglo-saxons)。此外瑞典、挪威、丹麦、荷兰的土著也算日耳曼民族。这些在德国以外之人民,各自树立了他们个别的民族性格,事实显然不在话下。可是迄至1871年,留居在今日德国的道地日耳曼人既操德语,又在历史上长期地表现了他们显著的民族性格,并且在文学哲学音乐与艺术各方面树立了他们的专长,却尚没有自己的国家。在地理上提到德国,说的人和听的人都不难臆度其大概境域之所在。可是要画一条确切的国界,则在东西南北都有困难。而且神圣罗马帝国之存在,增加了此中混淆,这帝国之皇帝名义上由德国境内重要之王子主教选举上任。实际上除了一次例外,亘四个世纪全由哈布斯堡家以遗传方式蝉联王位。哈布斯堡为奥地利王室。本来奥地利人也是道地耳曼人,也算道地德国人,而哈布斯堡王室经常与外国王室联姻,自己倒带上了外国色彩。被他们视为家产的领域跨地极广,包含着不同的民族,也牵涉到不少的国家。因之神圣罗马帝国也摊上了若干国际性格。
  如此古怪的局面终在1871年打破。威廉一世在凡尔赛宫即德国皇帝位,幕后全由俾斯麦操纵主持,他在1864年一战而胜丹麦,自此北方疆域成定局。1866年第二战胜奥地利,“大德国”的观念被推翻,奥匈帝国跨地过广,成分过于复杂,自此被摈弃于藩篱之外。“小德国”以普鲁士为盟主,因之南方疆界也成定局。东部的国界则已在瓜分波兰时成定局。因此待俾斯麦之第三战于1870年打败拿破仑三世,获得阿尔萨斯(Alsace)和洛林(Lorraine),才又将西部的疆界划分妥当。统一的工作在10年之内完成。俾斯麦的外交手段曲折圆滑,军事行动则靠事前准备周到,到头爽快利落,诚为19世纪之奇人。伊藤博文和李鸿章都拜见访问过他,希望从“铁血宰相”的口头之间获得若干兴邦的秘诀。今日之教学欧洲史者一律犹盛道此人满腹经纶、眼光远大、手段谲辣,才能成此奇事。
  可是过去100多年来历史所增加之纵深,使我们产生不同的看法。第二帝国(即威廉之德国,有别于神圣罗马帝国之第一帝国及希特勒所倡导的第三帝国)之成立,与德国社会之进入资本主义的体制这一运动相重叠。俾斯麦展开了马基雅弗利的作风,因时就势造成了他个人的丰功伟业,事诚有之。然则在他后面的社会运动与经济力量早已蓬勃进展,无从抑止,其范围超过奇人奇事的尺度。
  德国在19世纪初期便于改造,主要由于土地面积与人口数目大小适中,宜于组成一个和英法相埒的民族国家。这时其社会及经济条件虽落后,其中也有性质上之不同,但无剧烈程度上之参差。这国家既无过去之中央集权体制,也不像中国过去之体制在地方上遗留的因素足以成为新组织的障碍。另一方面则新兴民族国家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已有英法的历史事例,大势所趋,很少人会在这时候打算从中阻挠,一般人心趋向改革,只有温和派与过激派之不同。即宗教亦未曾在统一过程中产生问题。对外战争不仅使人民同仇敌忾,而且就此发挥了新国家的功能。
  缺乏一个有效率的中央政府,在德国已有数百年之历史。自宗教改革期间算起,德国的疆域即由王子、公子的国土,主教区与大主教区以及自由城市的辖境并合组成。历来三等不同性质之单位,各在100左右。即在19世纪初年,总数仍为314。此外尚有1475个帝国武士(Reichstritter)也各有封邑。今日之旅游者溯莱茵河而上,仍可以看到两岸的山头留存着断壁颓垣的城堡,每隔5英里、10英里必有一座。河上交通之枢纽则有昔时之关卡。其政权既如此粉碎,其体制必须属于封建,因非如此不能保持如此互不相属之小单位的对称与均衡也(中国只春秋之前有之)。
  自17世纪以来,德国又多次成为国际战争之战场。三十年战争(1618-1648)时德国经过高度的破坏,人口与牲畜都曾剧减。汉撒同盟(Hanseatic League)一度执北欧商业之牛耳,有不少德国自由城市加入。可是17世纪以后英荷为海上之威权,早已取而代之,即德境最享盛名之银行家富格氏(Fuggers),也在此期间因西班牙王室赖债(1607)而破产。总之,德国初期经济早熟,各部分早因各种原因而偃旗息鼓。又经过18世纪奥地利皇位继承战争、七年战争与法国大革命战争和接下来的拿破仑战争,外国军队不断进出德境。拿破仑扬威之日,法军占领德国重要城市与海港。普鲁士既被摊赔款154000000法郎,还要供应占领军。而最给德国经济打击的无过于拿破仑之“大陆系统”(continental system),此举原为法国报复英国海上封锁而设,而德国向外输出谷物价格大跌,传统上之亚麻布工业失去海外市场,船舶与运输当然也为之锐减。
  迄至19世纪初年,德国显然是一个农业国家。其经济一般落后的情形大概可以概述于次:除了莱茵河西岸之外,土地所有大概仍保持封建体制。穑夫缺乏行动自由。地主之产业也受遗传顺序之限制。一般的说来,即是私人财产权缺乏现代化的规定,各人都生活于村落之公社中,受习惯法支配,因此土地亦无法有效使用。工业生产受同业公会管制,物品只供应本地的狭窄市场。拿破仑战争之前,对英输出只有输入的1/6。本国所出的丝织品、天鹅绒、金银器具、五金用品及工具与兵器,则限于高级人士之用,数量有限。行政区域分划过小,是其基本弱点。德国虽有自然赋予之优良水道系统,只因为关卡林立,阻挠物品流通,无从发挥最大功能。此外“很多道路不过森林中开辟的小径”。在日后德国2000万至2500万人口中,70%住在乡村。全国只有5个城市人口超过6万。其中以柏林为最大,在1820年有人口20万,其他“都会里的人口”也只以居留于数千人至一两万人的市镇为主。一般人民的生活程度较英法为低。主要食品为马铃薯,盐渍鲱鱼已属珍品。19世纪初期机器已由外间输入,但是大都只有示范作用,“有如实验室和博物馆内之品目”。
  可是德国地理环境优越,物产矿藏丰富,文化人士及知识分子思想成熟,纵使工商业没有赶上时代,商业枢纽和制造中心都已存在,可容日后增进与展开。1806年普鲁士军队被拿破仑败于耶拿(Jena),在多方面讲可谓因祸得福。拿破仑首即“修正地图”,使“巴黎成为德国之地产公司”。此不外指其削除帝国武士之封邑、取消僧侣的掌辖、利用迁移归并等办法,大为减少了德国境内行政单位的数目。原有34个宗教人物主持之主教区,经他裁减,只有两个余存。原有51个自由城市经他指划,只有6个余存。112个与时代脱节的亲王公侯藩邑也一并取消。这归并统一的运动打破了传统的惰性,一经发动以后,只进无退,不可遏止。他又废除了神圣罗马帝国。虽说他企图在德国西部树立亲法傀儡政权,可是经过他的主持,凡他控制力量所达之处,到处施行拿破仑法典,原则上全民平等,私人财产权获得保障。即算大陆政策阻碍了国际贸易,也仍扶助了若干工业发展,如日后德国有名的甜菜制糖及其他化学工业,又如萨克逊尼(Sat-ony)之纺织工业,因为不受英国之竞争,才有了发展的机会。此外两端大军进出,当然引起交通开发,法国工程师在德国修筑公路,尤有实质贡献。
  而且不止此也。普鲁士战败之后,面临法国颁布的改革,也趁机会大事更张。即向拿破仑缴纳军费赔款和承应参加征俄之役,也不得不对内有一番体制上的整顿,凡此都替19世纪下半期的德国培植了组织上的条件。所以多难兴邦,有时强邻压境,反是除旧布新的一种机会,可能产生积极效用。
  普鲁士原为布兰登堡(Brandenburg)领主,在波兰兼有采邑,也曾一度臣属于波兰。其都城在波茨坦(Potsdam)而不在柏林。只因1701年布兰登堡国王自称普鲁士国王,才产生了如斯一个国家名目。亘18世纪,他和他的继承人又在德国内外沿着波罗的海更西向莱茵河拓土,所创的普鲁士领域,东西左右不相衔接,分割而成半打以上之单位,总面积已达全德1/3,已有抗衡奥地利,自命为德国盟主之势。
  普鲁士的传统,国家与社会之间勾连至深,历来的国王开明专制,政府有保全社会体制之义务,同时绝对地注重纪律,军队的数目在人口上占大比例,又有一个坚强的文官集团组织。因之王室竭力支持地主,让他们作为国家之中坚。只是辖地之在奥得河(Oder)及维斯杜拉河(Vistula)之间的一部分(今属波兰),历来以向波罗的海输出谷物出名,因之也受金融经济的影响。斐特烈大帝(1712-1786)在位时,还创立贷款机构,周济地主。以后这些机构以及政府之津贴使不少大地主在农作物价格陡跌时渡过难关,不致被绅商廉价接收。有了这样的一段背景。德国之进入资本主义体制,在有些条件上与以前的封建体制遗绪衔接,而无剧烈冲突。旧的力量能在新社会里适应生存,并且保持其领导地位。
  加以普鲁士国王本身拥有领域内1/4土地,享有全国收入之1/3,又以此数约80%供应军需,军国主义与政府之存在不受资本主义影响,相反地,这些因素在德国进入资本主义时发生了领导的力量。普鲁士官营之国际贸易机构Seehandelung,大部分股份为国王所有,在东普鲁士持有海外贸易之特权,掌握食盐专利,经营木材及铁产。此公司在1820年改组,以后更全力主持工商事业,至19世纪中期,国营煤矿年产煤400万吨,其他五金的产额也相埒,并且制造丝织品和瓷器出口,1840年间尚扩充到纺织业。国家资本在后作主,是德国进入资本主义之一大特征,与以后之国营铁道,俾斯麦手下德国之带福利国家(welfare state)性格,甚至20世纪希特勒之称国家社会主义,都有连带关系,此系后话。
  现在再说拿破仑的改革在西部确为一般平民造福。但他的影响甚难及于东部。1807年普鲁士主持的改革在上端造成了一个内阁式的组织,在下端也让各市政府的市长及市政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可是其所谓废除穑夫制,只对地主阶级有利。10万以上穑夫只得放弃原有耕地成为都市里的劳工,其余又须将原有耕地1/3至一半交领主,才能解除封建义务。很多贵族领主成为新型地主,在新社会里产生了投资的功用。今后数十年内,东普鲁士地价一般上涨三四倍,可是农村内劳工的工资不因生产增加而成比例地上升,因此便于农业范围内之存集资本。
  拿破仑被放逐之后,维也纳会议对德国之处置有划时代的决定。德国境内各色各样的政治单位组织一个大邦联(German Confederation)。普鲁士和奥地利虽为成员,他们所属非德国之领土(如奥国所辖匈牙利及意大利之领土,及普鲁士所辖波兰之一部分)则不归并在内,如是当中仍有很多不合情理之处。独立自主的单位仍有39个之多,虽彼此保证不同外国联盟、不向邦联成员作战,与一个民族国家有一贯军事外交政策的宗旨仍相去甚远。而且邦联内大的王国大于小的公国数十倍,后者可能成为一个孤岛,四境为前者包围,前者也可能在其他区域有飞地。再则英国国王、丹麦国王及荷兰国王各因其祖传在德境之领域,也算是邦联成员。邦联之总理为奥国国王,但是仍没有国旗、国徽,缺乏内阁式行政机构,更没有邦联的军队。其议会并非立法机关,只似今日联合国的安全理事会及会员大会。
  这样的局面仍使各单位藉此在低层机构中促成经济之发育成长。普鲁士废除庄园制度不利于一般农民,引起暴动,亦未酿成剧变。在长期间内,业主的数目仍在增加。又不论他们是过去之封建领主或穑夫或城市内的绅商,自此私人财产权被确定,遗传与典当有着落,而且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其低层机构里非经过如此一段改革,谈不上进入资本主义。新体制之下,土地之使用较前合理化,耕地集中,过去的公地可以圈为私有,也有农田改为牧场,种植甜菜及马铃薯尤为普遍。普鲁士既如此,也引起各处效尤。如此改革之成果不能立现眼前,只在1820及1830年间,各种物产有了大量增进。而且利润也能反馈投资于农场,引起肥料与种子之增进、牲口之繁殖、建筑物之更新,亦即整个农业水准提高。
  而再促成19世纪前期德国之经济突破者,莫如1834年开始的“关税同盟”(Zollverein)。
  这运动也由普鲁士发起。这王国自废除内地之关卡以后,影响所及,吸引小国申请参加。同盟成熟之日,德国只向进口货物抽一重关税,一般税率,大率为值百抽十。以后内地转口税全部废止,关税所入则照联盟各小国之人口数目分摊,也算得公平合理,于是引起货物大量交流。铁道之修筑,一般由国家作主,也在此时展开。德国初期所筑铁路可谓大部分在1840年到1850年间10年之内完成。迄1840年,全境铁道不过300英里,1850年已超过5000英里”。在一个横宽与纵长均只有500英里的国家,这样的里程是一个很大的数目。而且尚不止此也,普鲁士除了修筑铁路,尚通过其他小国遍修公路。内地要镇如法兰克福(Frankfurt-am-Main)及莱比锡(Leipzig)能与重要海港大规模通商的时候,普鲁士主动的经济改革已有无可抵挡的号召力量。纵有中部若干小王国企图阻挠,众望之所趋,很难发生功效。
  经济之展开和现代化过速,不能毫不付出代价。手工业及家庭工业突然被摒弃.同业公会失去社会地位及本地的领导力量,新兴工业不能立即与国外商品在质量上抗衡,从技术到管理各部门需要的教育与训练不能立即完善满足。穷困和失业的人群亟需救济。一般人民生活水准尚低,无力购买新兴工业制成品如肥皂、染料和玻璃器皿。此外如工资问题、工作时间、女工和童工的问题在英国已有法律上的安排,在德国尚无着落。各种问题纷至沓来之际,没有空间与时间上的转圜,此为当日德国最大之困难。1848年革命因之发生。
  这一年的革命在国际场合有传染性。2月间巴黎市民发生暴动,3月柏林群众随着发难。由学生领导的工人与普军在街头巷战,死者230人,军方亦死20人。有些学者指出这种事变并非偶然,只表现当日社会问题之严重。
  1848年的革命至今近一个半世纪,可是当日事实之发展在原始资料中遗下不少疑问。3月巷战之后,普王斐特烈·威廉四世已立即表示遗憾,他被德国的爱国人士和自由主义者推戴,他自己也出名提倡召集宪法会议,并且宣扬普鲁士即将“汇合入德国”。随后即有法兰克福的宪法会议,由全德选举而产生,公推斐特烈·威廉为德国皇帝,他却拒不接受,并且轻蔑地说法兰克福宪法为“私生子”,而且倡言皇权神授不能由民意产生。果真只因此人性情飘忽好变,如有些历史家所指责?抑或他内心恐怕奥地利作梗可能引起普奥之战,如另一些历史家之猜测?又有些历史家称法兰克福的代表缺乏经验。然则参加这会议之代表586人,内中104人为大学教授、95人为律师、100人为法官、124人为官僚,“差不多知识界知名之士都已罗列在内”。为什么他们决策如此之糊涂,通过的法案无人理睬,甚至只能被普王一顿臭骂之后唾面自干?
  有了过去一个半世纪历史之纵深,我们对以上的事迹已可作大刀阔斧的解释。19世纪初期一般人的想法,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之抬头必与自由主义同进出,在德国尤有如此之企望。原来在法国大革命之前,德国思想界之领导人物多倾心于世界主义,很少着重于狭义的民族国家利益。历史学家也一致承认国家主义及民族思想以及民主自由等观念在19世纪初期的德国勃兴,深受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影响。这一串突如其来的事迹使德国人既艳羡景慕,也猜忌疑惧,终于仿效对抗。西方国家如英、法、荷的现代化,都有一个中产阶级脱颖而出的姿态。况且19世纪初期不仅铁道的修筑普遍展开,更有电报的立即传递消息,报纸期刊成为市民每日精神食粮(法兰克福会议时,马克思即任《新莱茵时报》Neue RheinischeZeitung编辑)。这种种条件,使当日的知识分子满以为自由民主即可以诱导一个富强康乐的国家,因之忽视了“现实政治”(Realpolitik)之存在。
  我们也可以看出,历史上之大规模变动,当时好像是千头万绪,事后以远视界看来,则其整个经历仍在采取最为直截了当之途径。英法进入资本主义体制时,其高层结构妨碍下层经济因素自由交换,所以必藉暴力将之推翻。资本家既得势,市民阶级也因之抬头。在这种程序之下,自由主义在事前事后都已发生了号召力量。德国之进入资本主义体制,则以普鲁士王权作领导力量,其军队与文官组织都可以作为推进此种运动之工具,经过1807年及1816年之土地改革,低层的经济因素已可自由交换,而且倒期存积资本,已由政府及“容克”(Junker)地主着手进行,开明专制已能运转乾坤而有余,市民阶级与知识分子只站在附属的地位。而后者在此时提出自由主义,虽未明言,实有效法英、法、荷成例,主张以商业资本作领导力量的趋向,如果必改弦更张另起炉灶,说来就有书生造反的情调。
  今日我们提出这种说法,犹怕被人指责。只是150年前历史之发展若是,即没有理由凭我们的好恶,径自指斥历史“应当”如此演进,而且“不该”若是之发展。其实当日明眼人早已看出其中的究竟与关键。马克思终身离开德国,俾斯麦一心做铁血宰相,两人所取途径相反,其基于自由主义无法在德国展开的观点则彼此一致。
  很显然的,德境此时使用不同的货币,民法与商法各地也有很大的差异,除非统一,资本主义的发展必受限制。反面说来,资本主义促进生产、集中生产与分配、加强社会生活之标准化及高度的分工合作,无一不有助于柏林政权之实力。况且煤矿、铁矿之展开,铁路与电讯之敷设,亦始终与军备不可分割。所以此时资本主义的抬头与国家主义并肩而行,也不愿民主的呼声在当中另生枝节。
  我们也尚可以用霍布斯之“巨灵”的观念(第五章)解释这一段历史。德国运至9世纪中期是谓“只有灵魂,没有躯壳”,想创造躯壳,务必倚赖一个全能的政权,兼有经济性格。此即霍氏所谓巨灵(Leviathan)。环顾内外,也只有普鲁士王室符此条件。当日虎视眈眈足以防止德国统一者东有沙俄,西有法国。普鲁士处于二者之间,差有力量足资应付。它也不像奥地利。后者皈依天主教,对工厂制度尚不能融洽,又因在意大利拥有属地,注重南方发展,对外贸易采取保护政策。普鲁士则主张自由贸易,对英法荷开放。基于这些条件,德境多数小国拥普而不附奥,因之也怪不得腓特烈·威廉自命“天实德予”,而不耐烦于前进人士之“劝进”。
  可是1848年的革命也不是全无着落。事平之后,以普鲁士为首各公国王国纷纷采取君主立宪制。只有奥地利始终例外。然则所需宪法不由民意产生,而出于御制。普鲁士的宪法将选民按纳税数分作三级,以担保富人在议会的发言权,也护卫了国家之砥柱。并且国王对所有法案保留否决权。政府对工商业的管制有了明显的放松。1848年的法案让全境组织商会。1851年的法案更让私人厘定他们的制造与贩买标准。对被威胁的手工业也仍给以保护。所以1848年的革命在德国产生两种反响:一如中国的五四运动,掀动了民主自由的呼声。全德的知识界都觉得他们与全德的问题利害攸关。一则与五四运动的成果相反。法兰克福会议虎头蛇尾,中产阶级和市民阶级并所属的知识分子也见风转舵,从此臣服于普鲁士军人贵族地主的领导之下,产生一类似日本明治维新(虽说比1848年的革命迟20年)时尊王攘夷的气氛。
  1851年至1857年,德国境内(尤其普鲁士地域内)经历着空前的繁荣。这一方面由于“全德证券交易法案”(Allgemeinedeutsche Weckselordnung)开始在关税同盟的地域内通行,银行得以发行信用票据,西方的资本进入德境,股份公司纷纷成立,柏林证券交易所应接不暇,法兰克福成了国际交换公债的市场,工厂制度普遍展开,重工业、化学工业及电气工业不待轻工业之完成而提前着手(与英荷等国的开发程序不同)。经济发展之成果反馈于农业,前已言之。此时只有使初期之成果更为增高。简言之,1848年前的经济发展由王权及地主领导,1848年后则有资本家企业家积极参加。彼此都不脱离民族意识与国家主义的线索。“人民觉得有责任维持国家与社会表里一致的观念”。“中产阶级除了赚钱,对旁的问题很少有兴趣,而匍匐于现有政权所定军事外交政策之下。”著书者措辞不同,基本事实则一。
  德国之初期存积资本固然得力于传统的勤俭,一般人民之奉公守法,注重服从,也仍不能避免克扣无产阶级情事。人口之迁移,缓和了阶级冲突。1830年至1860年间,100万以上德国人移民美国,其他迁往巴西、智利。1880至1885五年间又有大量人口外移。同时德国本身也在同时吸收外来移民。国内的移民更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有了以上思想史与经济史的轮廓,我们可以想象以后军事史与政治史之展开,不能脱离所叙之基点。俾斯麦大言不惭,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他曾说:“我是一个容克,我将因此而占便宜。”他也说:“我只容许我悦耳的音乐,否则即所有音乐全部不要。”他在1862年任首相时对国会的预算委员会说:“德国不注重普鲁士之自由主义而重视她的实力。普鲁士必专注她的实力,以等待有利的机缘。因为她的边疆对政治体系发展不利,有好几个如此机缘已被放弃。当今的问题不由演讲和多数来定夺,只能决定于铁与血。”当日很多人对他的态度感到惊讶,直到近来学者的研究,才肯定地说出,“资本主义已拥他上马”。他之所谓“占便宜”,也是事实。他和他的经纪人即利用政治上的独家消息在证券市场中发财。
  铁血宰相的手段与智慧已有无数文献详述,也在各种教科书里面占着相当的篇幅。可是今日看来这些资料只代表历史上的一段转换点。它由背景上的很多因素凑集而成,等到机缘成熟,一旦展开,好像足以分割时代。然则我们企图真实的了解历史,不能专注重1861至1871十年间之突破,而必须考虑到背后各项组织与运动的来龙去脉。在这样的大前提之下,我们可以一眼看出德国之统一,由于军国主义与资本主义互为表里。当中非人身因素(impersonal factors)的重要性超过人身因素。
  1871年德国成立,仍继续着过去几十年的发展。至此商业管制的规条才能通行全国。铁道与邮政用协定的方式全国化(当中亦有例外情形),通行全国之民法(Allgemeines Burger-liches Gesetzbuch)尚要待到本世纪初年才普遍通行。可是新国家刚一成立,即立即颁行十进位度量衡制。过去全国有7个货币区,33个发行货币的银行各不相干。1871年后即以统一的金币通行全国,普鲁士银行升级为中央银行。从法国取来之赔款50亿金法郎内,除273000000为纯金,作为新货币之准备金并作未来战事之储备外,其他很少的保留,立即发散,足以将普鲁士及其他不少国家之公债偿清,也给文武官员丰厚的奖赏,并且大兴土木,因此新德国游资充塞,足为战后投机事业之工具。又因为从法国取得阿尔萨斯及洛林(一部分),煤铁之产量也大增。纺织业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形态。也因为帝国陡然富强可以尽力于社会上之服务事业,如注重教育、提倡公共卫生、筹谋社会福利等等。
  可是自始至终黩武主义(militarism)与第二帝国不可区分。普鲁士解放穑夫后,不出10年即已全面实行征兵制。统一之后,各小国成立之部队,除萨克逊尼外,均由普鲁士军官率领,属于德皇麾下,各国已不能过问。俾斯麦当权时军费占帝国预算90%。我们也可以想见军需工业和支持军备的交通通信各种事业和民间经济交流而互相倚赖了。
  19世纪后期物质主义、帝国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甚嚣之际,表面看来德国不过融合一般之潮流。然则所谓世界潮流,大部分亦由第二帝国之磨拳擦掌而产生。俾斯麦既已表彰铁血。其他思想界领导人物,以特莱希克(Heinrich von Treitschke)为代表。他以大学教授兼国会议员的资格,著书演讲赞扬侵略性之成就。民间很多团体也在提倡种族主义。况且德意志为资本主义国家后起之秀。资本主义本来即有向外积极发展之势,此时用之以建设海军、开拓殖民地、扶植大日耳曼主义,不免带来打破国际间平衡的威胁,于是也只有一步逼一步,导致几千万德国人在20世纪两次卷入世界大战漩涡。虽说我们不能过度简化历史,将因果关系全凭抽象观念树立,可是也难否认以上事迹前后连贯数世纪。总之,几百年来德国人缺乏一个民族国家,一朝将这缺陷更正,行动起来又做得迅速确实,爽快利落,不免使躬逢其事的人引以为荣,进而骄倨傲慢,以极窄狭的国家观念,代替传统的世界观。
  殊不知第二帝国本身就包括着不少矛盾:北部奉新教,南方仍为天主教的势力范围,东普鲁士容充军人之势力以农业为基础,而西方之自由主义却站在工商业的立场。统一的工作已有将问题“外部化”(externalize the problem)的趋向,此指一项组织发现内部的因素无法凝聚时,也可以发起另一种运动,以便在行动之中掩饰内部之缺乏向心力。对外同仇敌忾,对新德国即有如斯之效果。
  俾斯麦任第二帝国宰相20年,他的政策,前后分为二段。大致在1878年前,他赞助自由贸易、与自由主义者合作、提倡“文化战斗”(Kulturkampf)以压制天主教会。1878年后,他有180度转变,从此对关税采取保护政策,与奥地利结盟、和天主教合作、反对自由主义、钳制报纸舆论、取缔社会民主党。这前后的出尔反尔,显然也载在各教科书之中。
  其中意义何在?
  原来,组织一个民族国家,在法制上有助于国民经济成长,这也是资本主义的积极用意,亦即一般国民因国家之富强而得到康乐。可是此中关系也可以本末颠倒:人民之康乐可以视作次要或全不重要,而以保全国家之体制为重。这也等于既造成躯壳,即倚此躯壳为重,不必再顾虑灵魂。所有的组织全可以为之迁就;各式各样的原则也都可以为之牺牲。我们写历史和读历史,进入如此阶段,不免掩卷长思:是国家主义扶植资本主义的发展,还是以新资本支撑国家?
  新时代的德国史很难规避这样的疑问。
第七章 法国大革命、俄国的十月革命和中国的长期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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