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国史大纲

_17 钱穆 (现代)
186,027
江南西(6州,47县) (3) 871,720
493,813 (3)2,010,646
1,065,201 (7) 884,329
380,798
荆湖南(7州,33县) (9) 456,431
354,626 (10)1,153,872
674,258 (11) 622,933
322,546
荆湖北(9州,45县) (12) 350,593
238,709 (12) 702,356
509,644 (15) 285,526
207,624
福建(6州,45县) (6) 645,267
346,820 (6)1,368,594
674,438 (5) 790,719
560,230
成都(12州,58县) (10) 574,630
196,903 (1)2,789,225
864,523 (10) 685,020
270,724
梓州(11州,49县) (16) 261,585
(11) 885,501
528,214 (13) 374,669
305,529
利州(9州,39县) (15) 179,835
122,156 (17) 402,874
245,992 (17) 195,387
144,591
夔州(9州,31县) (18) 68,375
(18) 215,595
252,472 (18) 149,070
171,017
广南东(14州,40县) (13)347,459
218,075 (13) 812,147
322,512 (8) 735,747
262,059
广南西(24州,60县) (17)163,418
78,691 (15) 584,641
470,946 (12) 273,674
419,316
按:有隋盛时,总江、浙、闽中不盈三十万户。自唐以来,浸以孳息,更五代至宋,增至五百余万户。而中原户口之数,因五代乱亡相继,周显德六年,总简户仅二百三十万九千八百一十二。宋熙、丰盛时,分天下为二十三路,淮、汉以北居其八,【京西北路、京东两路、陕西两路、河北两路、河东路,共八路】淮、汉以南居其十有五。【即东晋、南朝十五路之地。】总天下户千有六百五十万,而淮、汉以北才当五百余万户,淮、汉以南,乃当千有百余万户。大率当天下三之二。不出东晋、南朝之地,而增十五倍之人。
范仲淹《十事疏》谓:“唐会昌中,河南府有户一十九万四千七百余户,置二十县。今河南府主、客户七万五千九百余户,仍置十九县。巩县七百户,偃师一千一百户,逐县三等,而堪役者不过百家。请依后汉故事,遣使先往西京,并省诸邑为十县。所废之邑,并改为镇。候西京并省,则行于大名府。”据是言之,北方政治区域,若以实际户口衡之,在北宋盛时,其可省并者已多矣。又按:以主、客户比数而言,诸路情形大率略似。客户俱当主户三之一乃至半数以上。独两浙、江南东及成都三路不然,客户比数,只当主户之四之一乃至五之一。又可见其经济状况之独优矣。【北方河东一路,客户比数少。此恐有其特为贫瘠之故,不得与南方三路比。】
再就元明两代之行中书省及布政司之区分,列表如下:
元十一中书省:
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征东。
明两京十三布政司:
京师【八府二州】、南京【十四府四州】、山东【六府。】、山西【五府三州】、陕西【八府】、河南【八府一州】、江西【十三府】、湖广【十五府二州】、四川【八府六州,及羁縻军民等府】、浙江【十一府】、福建【八府一州】、广东【十府一州】、广西【七府及羁縻诸府】、云南【五府及军民羁縻等府】、贵州【八府及羁縻军民等府州】。
唐初十道,南北各半。明十三布政司,南得其九,北仅得四。南占一倍以上。即此已见南北经济文化轻重之不平衡。元代南北户口,成十与一之比。
户 北 1,435,360
南 11,395,909
口 北 4,558,235
南 51,828,651
明代北方情形较佳,但依然赶不上南方。
明万历六年天下户口南北计数:
浙江 户1,542,408 (2)
口5,153,005 (6)
江西 户1,341,005 (4)
口5,859,026 (2)
湖广 户541,310 (7)
口4,398,785 (9)
福建 户515,307 (9)
口1,738,793 (12)
四川 户262,694 (12)
口3,102,073 (11)
广东 户530,712 (8)
口5,040,655 (7)
广西 户218,712 (13)
口1,186,179 (14)
云南 户135,560 (14)
口1,476,692 (13)
贵州 户43,405 (15)
口290,972 (15)
南直 户2,069,067 (1)
口10,501,651 (1)
总计 户7,200,180
口35,748,831
以上南方。
山东 户1,372,206 (3)
口5,664,099 (3)
山西 户596,097 (6)
口5,319,359 (4)
河南 户633,067 (5)
口5,193,602 (5)
陕西 户394,423 (11)
口4,502,067 (8)
北直 户435,463 (10)
口4,264,898 (10)
总计 户3,421,256
口24,944,025
以上北方。
按:上表户口比数,特见增进者,莫如东南,而西南次之。户口比数特见凋落者,西北为甚,而东北次之。
又按:南直苏州府户600,755,口2,011,985。松江府户218,359,口484,414。常州府户254,460,口1,002,779,苏、松、常三府合计,户数超过于湖广、福建、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山西、河南、陕西、北直诸省,口数超过于福建、四川、广西、云南、贵州诸省,其繁荣可见。【又按:清代以江南(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湖南、湖北为大省,顺天(河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四川、广东为中省,广西、云南、贵州为小省。】
万历六年十三布政司并南北直隶府州实征夏税秋粮约数:
浙江:夏税小黍
秋粮米 152,863石 (8)
2,369,764石 (3)
江西:麦米 88,072 (10)
2,528,269 (2)
湖广 131,976 (9)
2,030,207 (4)
福建 706 (14)
850,447 (10)
四川 309,892 (6)
718,652 (11)
广东 6,122 (12)
993,824 (9)
广西 2,494 (13)
369,202 (13)
云南 35,567 (11)
107,123 (14)
贵州 266 (15)
50,541 (15)
南直 943,711 (1)
5,068,145 (1)
总计 1,671,669
15,086,174
以上南方。
山东 855,172石 (2)
1,995,764石 (5)
山西 591,951 (5)
1,722,851 (7)
河南 617,322 (4)
1,763,437 (6)
陕西 690,747 (3)
1,044,943 (8)
北直 178,639 (7)
419,983 (12)
总计 2,933,831
6,946,978
以上北方。
按:苏州一府秋粮2,038,894石,超过湖广以下任何诸省,而与浙江、江西二省相仿佛。松江、常州秋粮合1,546,180石,亦超过陕西、广东、福建、四川、北直、广西、云南、贵州诸省,而与山西、河南两省相仿佛。若苏、松、常三府秋粮合计,则超过江西、浙江以下任何诸省矣。
自汉迄明南北户数增减简表:
北(万) 南(万) 比率(北:南)
西汉元始二年(据《汉书?地理志》) 965 111 9-:1+
晋太康元年(据《晋书?地理志》) 149 65 7:3
唐天宝元年(据《新唐书?地理志》)
(又《旧唐书》《通典》) 493 257 6.5:3.5
宋元丰三年(文献通考毕仲衍中书备对) 459 830 3.5:6.5
明隆庆六年(《续文献通考》) 344 650 3.5-:6.5+
按:诸表中数字难尽精确,然取明大体之升降。
而明代西南诸省之开发,以及南海殖民之激进,尤为中国国力南移之显征,而为近世中国开新基运。
斯二者,皆为明代南方繁荣之要征。西南开发之尤显要者,则为湖广、四川、贵州、广西诸行省土司之设置。西南诸疆,虽早隶国土,然川、滇、湘、岭峤土之间,盘踞数千里,苗、蛮、僰、爨之属,种类殊别,自相君长。秦汉以来,虽设郡县,仍令自保。历代相沿,【宋谓之“羁縻州”】至于明世,踵元故事,为设土官土吏,而视元益恢廓。分别司郡州县,额以赋役,听我驱调,渐次规置,为宣慰司者十,为招讨司者一,为宣抚司者十,为安抚司者十九,为长官司者百七十有三。此为明代开发西南一大事。
盖亦随褚地经济民户之自然展扩而俱起。【其间如播州、蔺州、水西、麓川,皆动大军数十万,殚天下力而后铲平。】下及清代,渐次“改土归流”,而近世中国开发西南之大业,遂告完成。
至论海外殖民,其起当亦甚早。南海、象郡,已列于秦郡,而汉因之。东汉末季,中国士大夫浮海往交趾者,夥颐至多。东晋、南朝,交、广海舶,目为利薮。【《南史?王琨传》:“南土沃实,在任者常致巨富。世云:广州河史,但经城门一过,便得三千万。”《梁书?王僧儒传》:“海舶每岁数至,外国贾人以通货易。旧时州郡以半价就市,又贾而即卖,其利数倍。”】
唐代始有市舶之税,然领以宦寺,尚不以为国家之正收。【此如秦、汉初以山海池泽税归少府也。】而宋市舶特设官司,乃为国家度支一要项。
明代海上交通日盛,而我民之货殖海外,立家室、长子孙者乃日众。成祖时,命太监郑和大舶【修四十四丈,广十八丈。】六十二,将士卒二万七千八百余人,通使海外。先后七奉使,所历占城、爪哇、真腊、暹罗、满剌加、苏门答河、锡兰等三十余国。【其第三次越过印度南境而抵波斯湾。其第四、第五次,且横跨印度洋而至非洲之东岸。以较西方发现新地之甘马与哥伦布等,郑和远迹,尚在彼辈数十年前也。】
俗传三保太监下西洋,为明初盛事。【与郑和奉使同行者尚有王景弘。其后有石显,亦两度奉使。皆宦者也。】明之声威既远届南海锗国,亦会闽、广商民,能自殖其势力于海外,如南海人梁道明王据三佛齐,陈祖义亦为旧港头目。【其后闽人某亦据婆罗国而王之,皆见《明史》。又梁启超《中国八大殖民伟人传》,尚举广东人张涟王三佛齐,广东人某王爪哇顺塔国。潮州人郑昭王暹罗,嘉应人吴元盛王戴燕,嘉应人罗大王昆甸。又嘉应人叶莱,为今英属海峡殖民地之开辟者。】风生势长,不徒朝廷一使之力也。【明中叶受倭寇之患,海外发展遂致顿挫。】直至近世,南海殖民,仍为中国民族进展一大事。
第三十九章 南北经济文化之转移(中)
中国社会经济文化之重心,何以有自北移南之倾向,此事论者不一。
或疑北方气候,古代较温暖,以后逐渐寒冷。【此属据谓古代北方多竹及水稻,而后代之北方竹、稻均少,惟此亦可由于雨量及地土之水分等而异,不必为气候之转变。且古代即程江南之江南之枬、梓、竹箭,竹盛于南,自古已然。后代北方亦未尝不产竹。杜甫秦州杂诗,咏竹已三见。金章宗明昌三年,定司竹监岁采入破竹五十万竿,春、秋两次输都水监备河防。元河南、怀孟,陕西京兆、凤翔,皆有在官竹园,掌于司竹监,发卖皆给引至一万道。(至元四年。)民间住宅内外,竹不成亩,本主自用外,货卖依例抽分。明代通州、芦沟、真定等处,皆设抽分竹木局。此皆黄河流域依然产竹之证,直至近时犹然。至稻田,苟有水利即可得。今北方有水虚即可有稻田,是其证。如宋代洛阳以牡丹名,今牡丹转盛于北平,此是人事,不关气候。观月令、豳风及古今诗人歌咏,未见北方气候有显著或严重之变化。】
或疑北方雨量古代较多,以后逐渐减退。【此层亦以农田水利及土地性质逐步后退推想。然北方之水患,后盛于前,不应雨量转为前多于后。】
或疑北方民族血统,后代混杂渐多,故见退步。【此层亦出臆测。唐代为中国史上之极盛期,唐代北方人已多混血,何以转较东汉以下为盛?南方先有夷僚蛮俚,北方人避难来南,未见不有混合。】
以上诸说,均无切证。
或疑黄河为中国水患,长江为中国之利。此层就历史言,亦似适得其反。
一、黄河与北方之水患
殷代的文化,孕育长成于黄河之下流。
汤居亳,距河尚远。其后渡河而北,乃昵就黄河,非畏避。故仲丁迁隞,河亶甲居相、祖乙居耿,殷之都城,始终近河。
自盘庚至纣二百余年的殷墟,【南距朝歌,北據邯郸及沙邱。】建筑在黄河下游淇、洹交灌的大三角洲上。
西周的文化,脱离不了河、渭流域的灌溉。
春秋中原一、二百个侯国的田邑城郭,都错落散布在大河两岸。
泾、渭、汾、凁、伊、洛、淇、洹、淄、汶、泗广大的水利网,缨络其间,做了他们养长文化的血液。
当时的沟洫制度,必然很可观。【只看以后江、浙水利便知。】
明嘉靖中,汪镕奏:“舂秋之世,如山东、陕西、河南等处,皆为列国。其时干戈俶扰,一国之赋,足供一国之用,未尝取给他邦。良以沟洫之制尚存,故旱涝有备,而国用日充。”
黄河水患,始见于周定王五年。【是年为鲁宣公七年,春秋已一百二十年。】此乃河北岸的卫国,【乃殷之故墟,诗邶、鄘、卫风所咏,淇澳绿竹,淇上桑田,桧楫松舟,泉源考盘,是一个可爱的水乡。而文化在列国中亦最高,观风诗即知。】为狄所灭。【至河决已六十年。】农田水利失修以后应有的景象。
以后魏文侯居邺,西门豹、史起大修水利,这一带依然是乐土。
第二次的河徙在汉武帝元光三年。【上距周定王五年,又已四百七十年。】这一次河患的来历,盖因战国以来长期战争,竞筑堤防。
汉贾让说:“堤防之作,近起战国。壅防百川,各以自利。齐与赵、魏,以河为竟。赵、魏频山,齐地卑下,作堤去河二十五里。河水东抵齐堤,则西泛赵、魏。赵、魏亦为堤,去河二十五里。虽非其正,水有所游荡。水去则填淤肥美。民耕田之。稍筑室宅,遂成聚落。大水时至漂没,则更起堤防以自救。今堤防去水陋者数百步,远者数里。”
又各以决水浸敌国。
赵世家:“赵肃侯十八年’决河水灌齐、魏之师。”竹书纪年:“梁惠成王十二年,楚决河水灌长垣之外。”赵泄家:“赵惠文王十八年,决河水伐魏氏,大潦。”秦始皇本纪:“秦引河灌大粱城,城坏。”孟子云:“以邻为壑。”
又有壅塞水源以害邻。
国策:“东周欲为稻,西周不下水。”故始皇碣石石刻辞云:“决通川防。”
河道与水利,为兵事所牺牲。遂成西汉间严重的水患。直到东汉王景治河功成, 此后 又九百年未见河患。
这正因北方经济文物,尚在盛时,沟洫河渠,时有兴修,故水不为害而为利。【观郦道元水经注,后世湮绝难寻者,不知凡几。】
黄河为中国患,其事始于宋,历元、明、清三代千年不绝,却正是北方社会经济文化已在逐渐落后的时期,可见水患由于人事之不尽。
宋代河患,远因则在唐中叶以后河溯一带之藩镇割据。
宋敏求谓:“唐河朔地,天宝后久属藩臣,纵有河事,不闻朝廷,故一部唐书所载,仅滑帅薛平、萧仿二事。”阎若璩谓:“河灾羡溢首尾互千里外,非一方可治。当四分五裂之际,尔诈我虞,惟魏、滑同患,故田弘正从薛平请,协力共治。否则动多掣肘,纵有溢决,亦迁城邑以避之而已,此俩功所以罕纪也。”此皆谓暗中叶以后未必无河患,然亦可谓未必有大患。若遇大溃决,朝廷岂有不知?史书岂有不录?惟如春秋狄踞卫地,黄河下游两岸农田水利在藩镇统治下,失修必多,则可断言。
近因则在五代时之长期兵争。
梁、唐夹河相持,决水行军,事又屡闻。如梁贞明四年、龙德三年、唐同光二年,皆决河。
自此河决时闻。五代时河已屡决,至宋而遽发。而黄河下游一、二千里的河床,遂致屡屡迁移。
河道自春秋以迄近代凡六大变:
一、周定王五年,河决宿胥口,东行漯川,至长寿津与漯别行,东北合漳水,至章武【今河北监山县西北。】入海。【水经谓之“大河故笃”。】
二、王莽始建国三年【自周定王五年,至是凡六百一十二年。】河徙魏郡,从清河、平原、济南至千乘。后汉永平十三年,【自王莽始建国三年至是复五十九年。】王景修之,遂为大河经流。【水经称“河水”。】
三、宋仁宗庆历八年,商胡决,【自永平十三年至是,凡九百七十八年。】河分两派。北派合永济渠至乾宁军【今河北青县】入海。东流合马颊河至无棣县入海。二流迭为开闭。
四、金章宗明昌五年,【庆历百年至是,凡一百四十六年。】河决阳武故堤,一由南清河【即泗水】入淮。【自此河水大半入淮,而北流犹未绝。】
五、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会通河成,北派渐微。【自明昌五年至是,凡就是五年。】及明弘治中,筑断黄陵冈支渠,遂以一淮受全河之水。【北流至是永绝。】
六、清咸丰三年,【自至元二十六年至是,反五百六十四年。】河决铜瓦廂,【河南开封西北。】再得改道北徙,由大清河【即济水。】入海。【自大清河至利津口,为古漯水道,即汉之千乘也。】
其间巨变剧患,多在宋后。盖自大伾以东,古兖、青、徐、扬四州之域,皆为其纵横糜斓之区, 而北方元气为之大耗。
黄河水患的起落,恰与北方社会经济文化的盛衰,成一平行线,足征互为因果,非自始黄河即为中国之害。
宋后河患不绝,约有几因:
一、常为他种原因而牺牲了河流的正道。
宋初河道与唐、五代略同。【欧阳修谓之京东故道。】景德、景祐两决澶州横陇埽,【今濮阳东。】,遂为大河经流。【欧阳修谓之横陇故道。】以今地大略言之,乃自河北濮阳东经山东郓城县,北出东平、范县、东阿、阳谷之间也。【至长清而下,与京东故道会。】
决商胡后河道,以今地理言之,大体自河北濮阳、大名入山东冠县、馆陶、临清以至河北之清河,又入山东武城、德县以至河北之吴挢、东光、南皮、沧青、静海、天津诸地入海,谓之“北流”。
商胡决口后,有主开六塔河,【六塔,地名,今河北清丰县西南境六塔集是也。】引商胡决河复归横陇故道者。【事在至和二年。】嗣六塔河复决,【嘉佑元年。】京东故道遂废。乃有主开二股河,【二股河乃商胡决河别派,自清丰、朝城、莘县、堂邑、清平、夏津、恩县、平原、陵县、德平、乐陵,至无棣境入海,为唐马颊河、古笃马故道。】导水东行者。【治平二年、熙宁二年皆开之。】宋人谓之“东流”。【元符二年河决复北,东流竟绝。】北流通快,海口广深,有合于黄河之古道,而宋人必欲回河使东。六塔、二股相继失败。哲宗时,复有主回河者。大意谓:“河尾北向,恐入契丹,则其逾河而南。彼必为桥梁,守以州郡,中国全失险阻。”苏辙驳之,谓:“地形北高,河无北徙之道。又晦口深浚,势无移徙。”而绍圣诸臣力主东流,盖借河事以伸其绍述之 说。【王安石用昌言、程昉议主开二股河,在熙宁二年。】元符时,河既决而北,而建中靖国初,尚有献东流之议者。发言盈庭, 以河为戏。金明昌五年,【宋绍熙五年。】河绝阳武灌封邱而东,历长垣、东明、濮、郓、范诸县,至寿张,注梁山泺,分二派,北由北清河入海,【济水故道,即今之黄河道。】南派由南清河入淮。【即泗水故道。】金以宋为壑,利河之南而不欲其北,自是河道去古益远。
元明两代,以黄济运,更不愿河道之北。元末河道北徙,而明人以畏运道涸,力塞之。弘治中【二年、五年。】两决金龙口,直冲张秋,议者为漕计,遂筑断黄陵冈支渠。【明代二百余年间,被大害、与大役者,至五十年余见。役夫自五、六万乃至三十万。】
自此以下,迄于清代,莫不以人力强河流。河水日失其性,遂溃决不已。【清道光五年,东河总督张井言:“河底日高,堤身递增,城郭居民,尽在水底。惟仗岁积金钱,撎河于最高之处。”可谓说尽后代治河方策与成绩也。今按:明代大河北决者十四,南决者五。清顺、康以来,北决者十九,南决者十一。又河自三代以来“行北地者三千六百余年,南行不过五百余年也。】
咸丰铜瓦廂之决,河道终于北去。【郑晓吾学编余谓:“我朝黄河之役,比之汉、唐以后不同。逆河之性,挽之东南行,以济漕运,故河患时时有之。”又按:其它如宋高宗建炎二年,杜充决黄河,自泗入淮,以阻金兵。明末流寇掘堤灌开封,河底垫高。至清顺治初,河遂决河南荆隆口。以兵争毁壤河流之亊,后世尚亦时见。】
二、政治之腐败,河工之黑暗,政府常化最多的财力,而收最少的功程。 最要者还是北方整个水利网之破坏。
徐贞明潞水客谭:“昔禹播九河入海,而沟洫尤其尽力。周定王后,沟洫渐废,而河患遂日甚。河自关中入中原,泾、渭、漆、沮、汾、凁、伊、洛、瀍、涧及丹、泌诸川,数千里之水,当夏、 秋霖潦之时,无一沟一浍可以停注。于是旷野横流,尽入诸川。诸川又会入于俩流,则河流安得不盛?其势既盛,则性愈悍急而难治。今诚自沿河诸郡邑,访求古人故渠废堰,师其意,不泥其迹,疏为沟沧,引纳支流,使霖潦不致泛滥于诸川,则并河居民得资水成田,而河流亦杀,河患可弭。”
周用亦曰:“以数千里之黄河,挟五、六月之霖潦,建瓴而下,乃仅以河南兰阳以南之涡河,与徐州、沛县百数里之间,拘而委之于惟,其不至于横流潢决昔,实徼万一之幸。夫今之黄河,古之黄河也。其自陕西西宁至山西河津所谓积石、龙门,合泾、渭、汭、漆、沮、汾、沁及伊、洛、瀍、涧诸名川之水,舆纳每岁五、六月之霖潦,古与今无少异。然黄河所以有徙决之变者,特以未入于海,霖潦无所容也。沟洫之用以备宁潦者,容水而已。故沟洫与海,其为容水一也。天下有沟洫,天下皆容水之地,黄河何所不容?天下皆修沟洫,天下皆治水之人,黄河何所不治?水无不治,则荒田何所不垦?一举而兴天下之大利,平天下之大患矣。”
明副书亦云:“河能为灾,亦能为利。故不知河之利者,则不能抑河之害。禹平水土,亦尽力沟洫。东南无不耕之土,分畦列畛,亩自为浍,顷共为渠,疏而成川,洼而成渊。漏者坊,塞者浚。四野沟洫,皆治水之处。三时耕敛,皆治水之日。家家自力本业,皆治水之人。沿江圩田,重重连堤,即有冲决,讵至为损?故能束横流而注之海,而利九害”。
西北多荒土,种亦黍麦,水不为利,遂反为害。稍旸则倾泻无所停,淫雨则肆溢无所约。宁夏沿河套地,最号沃壤,神何独庇此一方?”又谓:“西北不可以稻,则三代之盛都于雍、冀,曷尝仰给东南?夫天人互胜,利害旋转,垦田受一分之利,即治河减一分之患。使方千里之水,各有所用,而不至助河为虐,此十全之利也。使方千里之民,各因其利而不烦官府之鸠,此执要之理也。土著之民,各识其水性,因以顺为功,其与不习之吏,骤而尝试,逆施而倒行者,又相万也。”今按:明代以来治河理论,皆主潘季驯“河不分流,高筑堤岸,束水刷沙”之说。然潘说特主河之下游,为救一时之溃决而言。若就北方全水 量而为治本之计,莫逾于上述之三家矣。
即据关中水利言之,唐已不如汉,而唐后又更不如唐。
汉书:“郑渠成,溉为卤之地四万余顷,关中始为沃野。”其后又有辅渠、白渠、龙首渠之役。后汉都洛,诸渠渐废。杜佑云:“秦汉时郑渠溉田四万余顷,白渠溉田四千五百余顷。唐永徽中,所溉惟万许顷。洎大历初又减至六千顷。”盖因“沃衍之地,占为权豪观游林苑,水利分于池榭碾磑。”【此张方平语。唐书屡有议毁碾磑,保水田之利之记载。】宋人以郑渠久废,惟修白渠,溉泾阳、富平等六县田三千六百顷。熙宁中,更穿丰利渠,溉田二万五千余顷。元至正初,以新渠堰坏,复治旧渠口,溉田四万五千顷。其数乃不减于汉,然未几即废。【黄河水患,一因于河讯时期水量之突然盛涨,一由于水中挟带泥沙量太多。然此二者,主要并不全在黄河之上源,而多为晋、陕、豫诸省之支流所促成。代表中国汉,唐全盛时长安、洛阳两都会之没落,其附近四围一般经济状况之衰颓,与夫农田水利之失修,又是促成上述两因之大原因也。】
其它各地,大率皆然。
日知录谓:“欧阳永叔作唐书地理志,凡一渠之开,一堰之立,无不记其县之下,实兼河渠一志,可谓详而有体。然志之所书,大抵在天宝前者居什之七,至河朔用兵之后,则催科为急,农功水道,有不暇讲求者。”
观明人所说河南、山东困于水旱的情形,可见一斑。
周用理河事宜疏:“臣窃见河南府、州、县密迩黄河地方,历年亲被冲决之患,民间田地决裂破坏,不成陇亩。耕者不得种,种者不得收。中土之民,困于河患,实不聊生。至于运河以东,山东济南、东昌、兖州三府,虽有汶、沂、洸、泗等河,然与民间田地,支节脉络,不相贯通。每年泰山、徂徕诸山水发之时,漫为巨浸,漂没庐舍,耕种失业,亦与河南河患相同。或不幸值旱暵,又无自来修缮陂塘渠堰,蓄水以待雨泽,遂至济、鲁之间,一望赤地。于时蝗蝻四起,草谷俱尽。东西南北,横亘千里。天灾流行,往往有之。”今按:河南、山东在汉、唐时,正犹如江浙之在元、明。所谓“岁漕关东粟数百万石”者,大部即在此两省。将明人记载一对比,可见中国南北社会经济文化转移之剧烈,而其原因则多半在人事,不必远推至气候雨量或人种血统等种种渺茫之臆测也。
而运河的开浚,其目的既专在通漕,对于北方原来水利,亦有损无益。
隋炀汴渠,沟通河、淮,说者已谓利害不相掩。
宋丁谓谈录谓:“汴渠派分洪河,自唐迄今,皆以为莫大之利。然迹其事实,抑有深害。凡梁、宋之地,畎浍之利,凑流此渠,以成其大。至隋炀帝将幸江都,遂析黄河之流,筑左右堤三百余里。旧所凑水,悉为横截,散漫无所。故宋、亳之地,遂成沮洳卑湿。且昔之安流,今乃湍悍。昔之漕运,冬、夏无阻,今则春开秋闭,岁中漕运,止得半载。矧(shěn)每岁霖澍(shù),决溢为患。自斯观之,其利安在?”按:东汉王景治河,正使河、汴分流。河东流入海,汴东南入泗。炀帝沟通江、淮、河、汴,虽有南北水运联贯之利,然如丁说,亦复不掩其害矣。
至元、明会通河,直贯南北,更逆自然之地形。
邱浚大学衍义补云:“运河由江入邗沟,由邗沟乱淮而渡上清口,经徐、吕二洪,沂、沁、泗水,至济宁。济宁居运道之中,所谓天井闸者,即元史所谓会源闸也。泗、【出泗水县。】沂、【出曲阜县。】洸、【出阳宁县。】汶【源有三:二出莱芜县,一出泰山南。】诸水毕会于此,而分流于南北。北至安民山入于新河,地降九十尺,为闸十有七而达于漳、御。南至沽头,地降百十有六尺,为闸二十有一而达于河、淮。此盖居两京之间,南 北分中之处。迤南接济之水,有自武陟来之泌,有自琅琊来之沂。迤北接济之水,有自金龙口之河,有分滹沱河之水。通论诸闸,天井居其中,临清总其会,居高临下,水势泄易而涸速。凡三千七百里之漕路,此其要害也。”
筑坝堰,建堤闸,岁糜巨帑,而凿者不胜淤,筑者不胜溃。堤密于田畔,地破于坏瓜。人力已尽,水患方烈。【皆明人语。】因运河而牵连损害及于旁近之水系。【山东滨海,水势自宜东注,而元代为以济通,尽逆之向西。清季沈葆桢谓:“舍运道而言水利易,兼运道而筹水利难。民田于运道势不两立。兼旬不雨,民砍启涵洞,官必闭以养船。运河水溢,官又开闸坝以保堤。堤下民田,立成巨浸。】大其甚者,为顾全运河水量,而强抑黄水南行,与淮合流。不惟河患频仍,即淮水亦成大害。
大河自北宋时合泗入滩,淮下游为河所夺者七百七十余年。淮本无病,此七百七十年中河病而淮亦病。又按:日知录云,“宋史宦者传“梁山泺,古巨野泽,绵亘数百里,济、郓数州,赖其蒲鱼之利。”金史食货志:“黄河已移故道,梁山泺水退,地甚广,遣使安置屯田。”自此以后,巨野、寿张诸邑,古时潴水之地,无尺寸不耕,而忘其昔日之为川浸矣。”按:北方诸湖泽,因黄水倒灌,淤填平满者甚多。河经河南中部, 土益松,泥益多,泛滥横决,而数百里间水利尽为破坏,又不独一淮受其害也。【上游因水利失修,各支流挟带多量泥沙之黄水,骤然灌注于黄河,激起黄河下游之溃决。又因下游溃决,淤泥停淀,使下游诸湖潭渐次填平,更无蓄水之用,如是而河决之患更烈。此皆互为因果,以造成中国史上愈后愈烈之河患。】
豫、鲁、苏、皖四省,天产民力,消耗牺牲于黄、滩、运三水之泛滥防御方面者,不知凡几。
若当时一面能改行海运,【元人海运,已十达六、七,若自淮口扬帆,不经月即至天律,更无可虞。此事明人主之者,如邱浚、罗洪先、郑晓等,殊不乏人。而屡议屡格,宁岁掷无量巨金于会通无底之牝,真可惜也。】
一面纵河北去,【明人防河之北,如防盗贼,强逆其性,必挽之于东南,故河患终不能弥。】则河、淮皆可安澜。而豫、鲁、苏、皖四省,凡河、淮溃澜之区,皆复变为膏腴沃土。一面广兴京东、河北之水利,【如虞集、徐贞明所计划。】一面再能移民辽、沈,垦辟渐远,北京正在陆海之中心,何至必仰哺于江南,为此嗷嗷之态?【明马文升已谓:“交纳之费,过于所需。”至清代约计运米一石入仓,费银至十八两、二十两乃至二十四两者。而仓米出售,则一石一两。(见郑观应停漕议。)如此漏卮,而不思为之计,真可叹也。】
二、北方社会所受外族及恶政治之摧残
北方水利之逐步变坏,既如上述,而北方社会之叠受摧残,犹不止此。始见于唐中叶以后 藩镇之长期割据,再见于五代之兵争。【五代战争,北方烈于南方,而石晋所遭契丹南侵之祸为更甚。】
此两期间的政治黑暗,盖达极点。
三、见于辽、宋之对峙,边界受蹂躏,不得生聚种养。
辽史兵卫制,“辽每点兵,多在幽州北千里鸳鸯泊。皇帝亲征,至幽州,分兵三路,至宋北京,三路兵皆会。出兵不过九月,还师不过十二月。帝不亲征,则以重臣统率。进以九月,退以十二月。若春以正月,秋以九月,则不命都统,只遣骑兵六万,于界外三百里,耗荡生聚,不令种养而已。”
四、见于宋、夏之对峙,东北与西北,受同样命运。关中、河北社会元气,在外寇压迫下,不断降低。
五、见于金人之统治,一般的政浪情况之退步。【忽必烈问张德辉:“辽以释废,金以儒亡,有诸?对曰:”辽事未周知,金季乃所亲睹,宰执中虽用一、二儒臣,余皆武弁世爵,及论军国大事,又不使预闻,大抵以儒进者三十之一。】在兵争中签兵制度之骚扰。【签兵正如五胡北朝时发丁为兵。】
而尤甚者,为金之屯田兵所加于北方农村之损害。一因种姓之别,二因耕稼游牧生活习惯之异。由屯兵之杂处,北方村落受害极大。
屯田兵始金熙宗时。
熙宗天眷三年十二月,虑中原士民怀贰,始置屯田军。凡女真、奚、契丹之人,皆自本部内徙,与百姓杂处。
计口授田,自燕南至睢、陇之北,皆有之,皆筑垒村落间。其千夫长曰“猛安”,百夫长曰“谋克”。朝廷则不断括民户良田与之。
大定十七年,世宗谓省臣曰:“女真人戸自郷土三、四千里移来,若不拘刷良田给之,久必贫乏。其遣官察之。”章宗承安五年,命枢密使宗浩等于山东等路括地给军,凡得地三十余万。按:章宗明昌元年,亦有括地给军之敕令。
农民失去田产,另受薄恶之田。
大定二十一年三月诏曰:“山东所括民田,已分给女真屯田人户。愎有籍官闲地,依元数邀民。”七月又诏宰臣曰:“山东刷民田,已分给女真屯田户。复有余地,当以还民。”
泰和四年,上闻六路括地时,屯田军户多冒名增口,以请官地,及包取民田,而民有空输税赋、虚抱物力者。贞祐三年,参政高汝砺谓:“山东拨地时,腴地尽入富家,瘠者乃付贫户,无益于军,而民有损。”
而屯田兵得良田美产,却不肯自己好好耕种。
世宗大定五年,以京畿两猛安民户不自耕垦,及伐桑枣为薪鬻之,命大兴少尹完颜让巡察。大定二十一年正月,上谓宰臣曰:“山东、大名等路猛安、谋克之户,往往骄纵,不视稼穑。尽令汉人佃莳,取租而已。富家尽服纨绮,酒食游宴,贫者争慕效。”六月,又曰:“间猛安、谋克人惟酒是务,以田租人,而预借三、二年租课。或种而不芸,听其荒芜。”二十二年,以附都猛安户不自种,悉租与民,有一家百口,垅无一苗者,治劝农官罪。明昌元年三月,勅:“当军人授田,只令自种。”泰和四年九月定制,所拨地十里内自种,余者许便宜租赁。
他们还只是喜欢出外畋猎。
明昌三年,敕:“猛安、谋克,许于冬月率所属户畋猎二次,每出不得过十日。”
渐渐亦有习染中国文学风气的。
刘祁归潜志:“南渡后,诸女真世袭猛安、谋克,往往好文学,与士大夫游。”
要之不习农事,乃至于鬻田亩、伐桑枣。
奉和元年,用尚书省言,申明旧制:猛安、谋克户每四十亩树桑一亩,毁树木者有禁,鬻土地者有刑。其田多汙莱,人户阙乏,并坐所临长吏。
中国的良好农民,则失其祖产,或沦为佃农,因此与猛安、谋克间感情日坏。
李石传谓:“山东、河南军民交恶,争田不绝。”明昌二年,尚书省奏:“齐民与屯田户往往不睦。若令递相婚姻,实国家长久安宁之计。”
迨蒙古兵南来,汉人乘机报复,在河北之猛安、谋克户,多见诛夷。
元遗山完颜怀德碑:“民问仇拨地之怨,睚眦种人,期必杀而后已。寻踪捕影,不三、二日,屠戮净尽。”又张万公碑:“宣宗贞佑间南渡,盗贼群起,向之乘势夺田者,人视之为血雠骨怨,一顾盼之顷,皆死锋镝之下,虽赤子亦不免。”【又见金史张万公传。】
其避而南迁者,不下百余万口。【革去冗滥,所存犹四十二万有奇。见陈规传。】一时又议括地分授,事虽未成,然河南民皆倍征以给。
高汝砺言:“河北军户徙河南者几百万口,人日给米一升,岁率三百六十万石。半给其直,犹支粟三百万石。河南租地计二十四万顷,岁征粟纔一百五十六万有奇,更乞于经费外倍征以给。”
民不胜苦,逃亡破残,遂至兵多于民,其状更不堪言。
侯挚疏:“东平以后,累经残毁,邳、海尤甚。海之民户曾不满百,而屯军五千。邳户仅及八百,军以万计。萧何、刘晏复生,亦无所施其术。”
约计金代猛安、谋克户数,比澳人约占十之一。口数【连奴婢在内。】约占七之一。
据世宗大定二十三年七月统计,猛安二百零二,谋克一千八百七十八,户六十一万五千六百二十四,口六百十五万八千六百三十六。【内正口四百八十一万二千六百六十九,奴婢一百三十四万五千九百六十七。】而大定二十七年统计天下户,凡六百七十八万九千四百四十九,口凡四千四百七十万五千零八十六。是猛安、谋克户数约占全数十之一、口数约占七之一也。
长期间散布在中国北方,据甚大之田,纳极轻之租。
猛安、谋克纳税与平民不同,特称“牛头税”,或“牛具税”。其制,每耒牛一头,为一具,限民口二十五受田四顷四亩有奇,岁输粟大约不过一石。官民占田无过四十具。是最低限度五口之家略可得百亩,而纳税则四百余亩仅纳一石。世宗问魏子平:“古者税什一而民足,今百一而民不足,何也?”此盖指猛安、谋克户言之,实尚不到百一之税。
国家负担尽压在汉族农民身上。
汉户号为什一而税,然裒(póu)敛刻急,民不堪其苦。【见范拱传。】以亩取五升、【秋税。】三合【夏税。】计,亦一倍唐租有奇。【据前引高汝砺言,则百亩租合六石五斗,视唐在两倍以上。】至官田租大概亩征五斗。【據续文献通考。】则百亩须五十石,与西晋五胡相仿矣。
实对中国北方农事,有甚大之损害无疑。【明诸葛昇垦田十议谓:“江北荒田,民荒者十之三,军荒者十之七。”明代北方土地虽然旷莽,然弃置不耕者独以凤阳为甚,以凤阳多属军屯也。两淮本两江、两浙并称,然明代见称偏瘠,军屯之害如此,可推金世猛安、谋克之贻祸。】
金之王室贵族,亦常因牧事禁民耕种。
世宗大定十年四月,禁侵耕围场地。十一月,谓侍臣曰:“往岁清暑山西,傍路皆禾稼,殆无牧地。尝下令使民五里外乃得耕垦。今闻其民以此去之他所,甚可矜悯。其令依旧耕种。”
十九年二月,上如春水,见民桑多为牧畜啮毁,诏亲王公主及势要家牧畜有犯民桑者,许所属县官,立加惩断。二十年五月,谕有司曰:“白石门至野狐岭,其间淀泺多为民耕植者,而官民杂畜往来无牧放之所,可差官括元荒地及冒佃之数。”
第六、则见之于军队之残杀。
宋宁宗嘉定六年,金贞祐元年,蒙古分兵拔金河北、河东诸州郡,凡破九十余郡。两河、山东数千里,人民杀戮几尽。金帛、子女、牛马羊畜,皆席卷而去。屋庐焚毁,城郭丘墟。惟大名、真定、青、郓、邳、海、沃、顺、通州坚守未能破。嘉定八年,金贞祐三年,蒙古兵入燕,吏民死者甚众,室屋为乱兵所焚,火月余不灭。
河北既残,金宣宗遂迁汴。关中兵火之余,八州十二县,户不满万。【见元史商挺传。】其后蒙古兵攻汴,十六昼夜,内外死者以百万计。又遇大疫,五十日内,诸门出柩九十余万。贫不能葬者,不在是数。蒙古兵入汴城,欲屠之,耶律楚材谏而止,时避兵居汴者尚百四十万户。蒙古之之破厦,其民至穿凿土石以避锋镝,免者百无一、二。
据当时户口数字计之,殆于十不存一。
金泰和七年极盛时,户七百六十八万有奇,口四千五百八十一万有奇。而元之得金,户八十七万有奇,口四百七十五万有奇,是十不存一也。金章宗明昌元年,金、宋口数约五与三之比。【金四千五百万有奇,宋二千七百万有奇。】而蒙古得宋,较之得于金者,户数超过十倍,口数超过四倍。【户九百三十七万有奇,口一千九百七十二万有奇。】其后乃有南十北一之差。盖由北人多避逃来南,而蒙古亦稍染汉化,其对宋之残杀,不如对金之甚也。大抵北方状态,先坏于安史之以后,大毁于宋之南渡,及蒙古之灭金而摧残益甚也。
第七、见之于元代政制之黑暗。
元代亦有军屯、民屯之制。屯田遍及全国,以今河北、河商两省为多。于屯田外又有寺田,地多上善,犹过屯田。而僧徒又往往侵夺民田,包庇逃税。又多官田,至元七年,立司农司,颁农桑之制十四条。官田之制,亦祇以扰民而已。
英宗至治三年,张珪上疏曰:“天下官田岁入,所以赡卫士、给戌卒。自至元三十一年后,累朝以是田分赐诸王、公主、驸马,及百官、宦者、寺观之属。其受田之家,各任土著奸吏为庄官,催甲斗级,巧名多取。又且驱迫邮传,征求饩廪,折辱州县,闭偿逋负。官司交忿,农民窘窜。”则扰害之情,不下于金之猛安、谋克也。
第八、见之于阮末北方之残破。
元末群雄起义,大率多在南方,而残破则以北方为甚。【韩林儿僭号十二年,横居中原,蔽遮江、淮。北方饱受并获蹂躏,而明祖转得从容缔造南方之新业。】其时两淮之北,大河之南,所在萧条。燕、赵、齐、鲁之境,大河内外,长淮南北,悉为丘墟。 直至明初,尚谓山东、河南多是无人之地。靖难兵起,淮以北又鞠为茂草。【食货志。】
中国北方社会,自安史乱后,直至明兴,五、六百年内,大体上在水深火热下过日子。
明代三百年统一,北方稍得回苏。然亦承袭元制,盛行赐田,皇室乃至勋戚之庄园,为害于北方农业进展者犹甚大。
明“皇庄”始宪宗时,【没入太监曹吉祥地,为宫中庄田始。】及孝宗弘治二年,谓:“畿内皇庄有五,共地万二千八百狳顷。勋戚、中官庄田三百二十有二,共地三万三千一百余顷。【如是则北直一省,共计庄田已占四万五、六千顷,以一户百亩计之,当有四万五、六千户为庄户也。即據万里六年户口计数,北直一省,不过四十二万余户,则当时庄园户至少当占全数十分之一以上。】其后又递有增置。【武宗即位,逾日即建皇庄七,其后增至三百余处。嘉靖初,林俊疏:“窃查皇庄及皇亲功臣各庄田,所占各府、州、县地,自正德十一年以前,已有三百八十余处,每处土地,动计数千百顷。】
世宗时,勘各项庄田,共计二十万九百十九顷二十八亩。而尤甚者,神淙诏赐福王庄田多至四万顷。【万历二十九年。】其时谏者谓:“河南已有周、赵、伊、徽、郑、崇、潞八王庄田,若再增四万顷,则庄田将占河南耕地之半数。”【其后福王得河南膏腴地一万一千余顷,再益以山东、湖广地,共两万顷。】
此项庄田,租额既重。【正德初,诏王府庄田亩征银三分,岁为常。德庄王见潾奏:“初年,兖州庄田岁亩二十升,独清河一县,成化中用少卿宋旻议,岁亩五升。若如新诏,臣将无以自给。”帝曰:“王何患贫?其勿许。”按:即以岁亩二十升计,百亩二十石,较之隋、唐固重七、八倍。较之西晋尚轻三倍。较之金、元,亦不到半教。所以明制尚为黑暗中之较光明者也。
骚扰尤滋。【皇庄既立,有管理之太监,有奏讨之旗校,有跟随之名色,各处动至三、四十人。勋臣庄田本有司代收,至弘治二年,于外戚钱贵乞自收,始命愿自收者听,而禁管庄者横肆。然此项禁令之为具文,可想知也。嘉靖二年刘麟疏:“皇亲、功臣,各设管庄仆、佃人等领种。希势取宠者,拨置并吞。争竞不明者,朦胧投献。而土地之在小民者日侵月削。”其情可见矣。】其对农业进展之妨碍,不言可知。【京畿水利计划不能实施,亦为勋贵庄田所阻挠。】
临亡,流寇肆虐,以及满清屡次入关钞掠,【崇祯九年入关,俘人、畜十有八万,十一年入关,俘人口四十六万有奇,白金百万余两。十五年入关,俘人民三十六万九千口,牲畜五十五万有奇。金、银、珠、缎称是。】又如入关以后之“圈地”,【此即金、元之老格套。】其为害皆甚矩。
清顺治元年入北京,即发圈地令。凡近京各州县无主荒田,及前明皇亲、驸马、公、侯、伯、内监殁于寇乱者,其田尽分给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是年即立庄百三十有二。【大庄每所地四百二十亩至七百二十亩,半庄每所地二百四十亩至三百六十亩。】以后逐年圈地,失产者虽有视产美恶补给之论,亦仅为具文。而旗人懒于耕种,仍将圈得地络续典卖与汉人,清廷再为减价收购,其为害于河北一带之农户,亦可想象得之。
大体上可以说,北方是中国史上前方一个冲激之区,【因强寇大敌常在其外。】而南方则是中国史上的后方,为退遁之所。因此北方受祸常烈于南方。安史乱后,中国国力日见南移,则北方受外祸亦益烈。而且自唐以下,社会日趋平等,贵族门第以次消灭,其聪明优秀及在社会上稍有地位的,既不断因避难南迁,留者平铺散漫,无组织,无领导,对于恶政治兵祸天灾种种,无力抵抗,于是情况日坏。事久之后,亦淡焉忘之,若谓此等情形,自古已然。叹唐的黄金时代,因此不复在他们的心神中活跃。【一民族国家之复兴,一面常赖有新分子之参加,而同时必有需于旧分子之回苏与舆后旺。北方为中国三代、汉、唐文化、武功最彪炳辉煌的发源地。刘继庄在淸初,已力倡北方复兴之理论。将来中国新的隆盛时期之来临,北方后兴,必为其重要之一幕。】
第四十章 南北经济文化之转移(下)
三 南方江浙一带之水利兴修
南方的发展,最显著的在长江下游江浙一带。
自三国乃至东晋、南朝时,江浙虽已有很大的进步,但是那时的财富.主要还是靠商税,米粮则赖荆襄接济,人物则多半是外来的。唐中叶以后的南方,渐渐有他自己的生命,水利农业亦开始发展。
唐陆龟蒙耒耜经始言江南田事。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载江南历代水利,五代前仅唐元和五年王仲舒治苏,堤松江为路一事。苏州有瓦屋,亦自仲舒始。
所谓江浙水利非自始即尔,乃由人事上不断的精心努力所造成。
五代吴越建国,有专务治水的专官,名“都水营田使”。募卒四部,于太湖旁,号“撩浅军”,亦谓之“撩清”。凡七、八千人,常为田事,治河筑堤。一路径下吴淞江。一路自急水港下淀山湖入海。居民旱则运水种田,涝则引水出田。又开东府南湖,即鉴湖。立法甚备。当时有以治沟洫过劳叛变者。又撩兵千人,专于钱塘湖芟草浚泉。又营田卒数千人,以淞江辟土而耕。定制垦荒田不加税,故无旷土。米一石,价不过数十文。
有大规模的圩田以及河塘。
仁宗庆历时,范仲淹守平江,上奏谓:“江南旧有圩田,每一圩田方数十里,如大城。中有河渠,外有门闸。旱则开闸,引江水之利;潦则闭闸,拒江水之害。旱涝不及,为农美利。又浙西地卑,虽有沟河可以通海,惟时开导,则潮泥不得以堙之。虽有堤塘可以御患,惟时修固,则无摧坏。臣知苏州日,点检簿书,一州之田系出税者三万四十顷。中稔每亩得米二、三石,计七百余万石。东南每岁上供数六百万石,乃一州所出。臣询访高年,云曩时两浙未归朝廷.苏州有营田军四部,共七、八千人,专为田事,导河筑堤以减水患。于时钱五十文,籴米一石。皇朝一统,江南不稔,则取之浙右;浙右不稔,则取之淮南;故农政不修。江南圩田,浙西河塘,大半隳废,失东南之大利。今江浙之米石不下六、七百,足至一贯者,比当时贵十倍。”
这是江南水利乃赖藉政治推动社会,充分改造天然环境供人利用之显证。
宋代南方文化日高,自有人出来不断注意和提倡。
仁宗时,有有名的至和塘之计划和修筑。
沈氏笔谈:“至和塘自昆山县达娄门,凡七十里,皆积水无陆途。久欲为长堤,泽国无处求土。嘉佑中,有人献计,就水中以蘧篨(qú chú)为墙,栽两行,相去二尺。去墙六丈又为一墙,亦如此。漉水中淤泥实蘧藤中,候干.以水车畎去两墙间水。墙间六丈,皆留半以为堤脚,掘其半为渠。取土以为堤。每三、四里则为一桥以通南北之水,不日堤成。”按;邱与权至和塘记,作于至和二年,立石于嘉佑六年。详吴郡志。
神宗时,又有有名的昆山人郏亶祥论苏州水利。
谓:“环太湖之地,有二百余里,可以为田。而地皆卑下,尤在江水之下,与江湖相连。民既不能耕植,而水面又复平阔,足以容受震泽下流。使水势散漫,而三江不能疾趋于海。其沿海之地,亦有数百里可以为田。而地皆高仰,反在江水之上,与江湖相远。民既不能取水以灌溉,而地势又多西流,不得畜聚春夏之雨泽,以浸润其地。是环湖之地常有水患,而沿海之地每有旱灾。
古人因其地势之高下,井之为田。其环湖之地,则于江之南北为纵浦以通于江。又于浦之东西,为横塘以分其势。而棋布之,有圩田之象焉。其塘浦阔者三十余丈,狭者不下二十余丈,深者二、三丈,浅者不下一丈。且苏州除太湖外,江之南北别无水源,而古人使塘深阔若此者,盖欲取土以为堤岸。高厚足以御湍悍之流,水亦因之而流耳。堤岸高者及二丈,低者不下一丈。大水之年,江湖之水,高于民田五、七尺,而堤岸高出于塘浦之外三、五尺至一丈,故水不能入于民田,则塘浦之水自高于江,而江水亦高于海,不须决泄而水自湍流。故三江常浚而水田常熟。其堈阜之地,亦因江水稍高,得以畎引灌溉。此古人浚三江治低田之法也。
所有沿海高仰之地,近江者因江流稍高可以畎引,近海者又有早晚二潮可以灌溉,故亦于沿江之地,及江之南北,或五里、七里为一纵浦;又五里、七里为一横浦,其塘港之阔狭与低田同,而其深往往过之。且堈阜之地,高于积水之处四、五尺,七、八尺,远于积水之处四、五十里至百余里。古人为塘浦阔深若此者,盖欲畎引江海之水.周流于堈阜之地,虽大旱亦可车畎以溉,而大水之年,积水或从此而泄耳。至于地势西流之处,又设堈门、堰门、斗门以潴畜之。虽大旱,墙阜之地皆可耕。此古人治高田蓄雨泽之法也。故低田常无水患,高田常无旱灾。而数百里地常获丰熟。
古人治田高下既皆有法,方是时,田各成圩,圩各有长。每年率逐圩之人,修筑堤防,治浦港。低田之堤防常固,旱田之浦港常通。钱氏有国,有“撩清指挥”之名。年祀绵远,古法隳坏。水田之堤防,或因田户行舟及安舟之便而破其圩。或因人户请射下脚而废其堤。或因宫中开淘,而减少丈尺。或因田主只收租课,而不修堤岸。或因租户利于易田,而故淹没。或因决破古堤,张捕鱼虾,而渐致破损。或因边圩之人不肯出田与众做岸。或因一圩虽完,傍圩无力,而连延隳坏。或因贫富同圩,而出力不齐。或因公私相吝,而因循不治。故堤防尽坏,而低田漫然复在江水之下。其高田之废,由民不相率治港浦。港浦既浅,地势既高,沿海者潮不应,沿江者因水田堤防坏,水得潴聚于民田之间。而江水渐低,故高田复在江水之上。至于西流之处,又因人户利于行舟之便,坏其堈门,不能蓄水,故高田一望尽为旱地。于是苏州不有旱灾,即有水患。”
他说古人冶水之迹,纵则有浦,横则有塘,亶能言者总二百六十余所。
此项塘浦。既非天生,亦非地出.又非神化,全皆人力所为。亶云:“自来议者只知治水.不知治田。治田本也,治水末也。苏州水田,东南美利,而堤防不立,沟洫不通,二、三百年间,风波荡蚀,仅若平湖。议者见其如此,乃谓旧本泽国,不可使之为田,上偷下安,恬不为怪。”
三吴水利,做了宋以来中国一千余年经济文化之重要营养线。宋以前一千余年中国经济文化之营养线,则在北方。可见北方在当时。亦应有过同样类似的人力之经营。
试以周礼所记古代井田沟洫之制,与郏亶所言比看,再实际看近代江浙水脉与研考见于水经注之中国古代北方河流,自可想象其梗概。
当时三吴农事,不仅努力于水利之兴修,又注意到种子之选择。
真宗大中祥符五年,以江、淮、两浙路稍旱即水田不登,乃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万斛,分给三路为种,择民田之高仰者莳之,盖旱稻也。其稻比中国穗长而无芒,粒差小。其种早,正与江南梅雨相当,可以及时毕树艺之功。其熟早,与深秋霜燥相违,可弗费水而避亢旱之苦。其种地不必腴而获不赀,可以多种,而无瘠芜之地。真宗此事,想必有献议者,其人必南人也。
南方水田之美,既渐渐受人注意,同时南人在政治上的地位,也渐渐增高;于是政府在江南特置提举官董其事,而南人之有大力者,亦在此盛事殖产。开置大批水田。
文献通考:“圩田、湖田,多起于政和以来。其在浙间者隶应奉局,其在江东者,蔡京、秦桧相继得之。”
规模较大的水利农业,仍又随时经营。
古代及汉、唐北方农田水利所以有成绩,亦因封建贵族及世家门第有大力,可以兴众建业。及贵族门第破毁,农民以百亩为志,无从结合成事。专赖政府代谋,其事较难。且宋以后政府中人亦南人多,北人少,熟悉南方利病者较多于北方,则北方大兴革,更少一层希望。
然北宋东南漕米,江西居三之一;江、浙一带,仍未占江南农事之最高点。
宋室南迁,江南更急激开发。
宋史食货志谓:“大抵南渡后,水田之利富于中原,故水利大兴。”又宋自南渡以来,六师百万之命,悉寄东南,水利大兴,江东、西、明、越圩田、围田、阪塘、堰闸之制毕设。
那时大批北方难民,都参加了开发南方的工作。
绍兴五年,屯田郎中樊宾言:“荆湖、江南与两浙膏腴之田,弥亘数十里,无人可耕。中原士民扶携南渡几千万人,若使流寓失业之人,尽田荒闲不耕之田,则地无遗利,人无遗力,可资中兴。”
水利计划,继续有人提出注意。
绍兴二十八年七月,大理寺丞周环论太湖地低,杭、秀、苏、湖四州民田,多为水浸,请复导诸浦,分注诸江。转运副使赵子潚、知平江府蒋灿言:“太湖数州巨浸,而独泄以松江一川,宜其有所不可。昔人于常熟北开二十四浦,疏而导之扬子江。又于昆山东开一十二浦,分而纳之海。三十六浦后为潮汐沙积,而开江之卒亦废,于是民田有淹没之虞。”天圣间,漕臣张纶尝于常熟、昆山各开众浦。景祐间,范仲淹亦亲至海浦浚开五河。政和间,提举官赵霖又开三十余浦。此见于已行者也。乃诏监察御史任古覆视。古至平江,又言:“常熟五浦通江,委是快便,平江四县旧有开江兵三千人,今乞止于常熟、昆山两县,各招填百人”云云。【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一八〇、中兴小记三八。】
其时至于数百年不见水灾。
元任仁发水利集谓:“钱氏有国一百有余年,止天福年间一次水灾。宋南渡一百五十余年,止景定间一、二次水灾。盖由当时尽心经理,其间水利当兴,水害当除。合役居民,不以繁难;合用钱粮,不吝浩大。又使名卿重臣,专董其事。又复七里为一纵浦,十里为一横塘。田连阡陌,位位相承,悉为膏腴之产。遂使二、三百年之间,水患罕见。今以为浙西地土水利,舆诸处同一例。任地之高下,任天之水旱,所以一、二年间,水患频仍。”任氏此论,谓诸处亦与浙西同例。苟能同样如五代、南宋时对浙西之经营,则亦同样可以有利民润生之效也。
遂有“苏常熟,天下足”之谚。惟兼并之事,亦因之而起。
理宗淳祐六年,谢方叔言:“国家驻跸钱塘,百有二十余年。权势之家日盛,兼并之习日滋。百姓膏腴,皆归贵势之家。租米有至百万石者。小民百亩之田,频年差充保役。官吏诛求百端。不得已则献其产于巨室,以规免役。小民田日减,而保役不休。大家田日增,而保役不及。以此兼并浸盛。”又曰:“今日国用边饷,皆仰和籴。然权势多田之家,和籴不容以加之。保役不容以及之。”今按:汉、唐兼并,仅多收私租,少纳官税而止。当北宋时,有“赋租所不及者十居其七”之说。下逮南宋,其势有增无已。兼并者田连阡陌,亡虑数千万计,皆巧立名色,尽蠲二税.故叶水心谓:“豪强兼并之患,至今日已极也。”
由此遂有公田制之产生。
宋史:朱勔败,籍其家田至三十万亩。建炎元年,籍蔡京、王黼等庄以为官田。开禧三年,诛韩侂冑,又没入其田。【置安边所,共收米七十二万一千七百斛,钱一百三十一万五千缗。】此皆官田也。景定四年,丞相贾似道欲行富国强兵之术,于是殿院陈尧道等合奏:“限田之法,自古有之。买官户逾限田,严归并飞走之弊,回买公田,可得一千万亩,则每岁六、七百万斛之入,其于军饷,沛然有余。”【如是则百亩六、七十斛,亦与西晋五胡同。】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