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君臣请封禅;魏征谏,谓:“自伊、洛以东,至于海、岱,烟火尚稀,灌莽极目。”
适会河南、北数州大水,事遂寝。太宗即位仅六年,免离饥馑二年,幸破突厥,遽议封禅,苟非魏征直谏,贞观治绩,恐即自此衰矣。十一年,魏征上疏,尚谓:“隋之府库、仓廪、户口、甲兵之盛,考之今日,安得拟伦!”马周上疏亦谓:“今之户口,不及隋之十一。”
贞观初,户不满三百万。永徽元年,户部奏:“去年进户十五万,今见有户三百八十万。”而隋开皇中有户八百七十万。直至玄宗天宝十三载,始有户九百六十一万九千余,为唐之极盛,乃始与隋氏相比。【历代户口数,虽有隐漏或夸饰,不可尽信,然大体可资以见世运之盛衰升降。】
正惟如此,故太宗一朝君臣,每每以有隋相警惕,不敢骄纵荒佚,而成治世。
魏征所谓:“隋以富强动之而危,我以寡弱静之而安。”马周谓:“贞观初率土荒俭,而百姓不怨。今【十一年。】比年丰穰(ráng),匹绢得粟十余斛,而百姓怨咨。以为陛下不忧怜之,又所营为者,颇多不急之务也。”此皆从上下心理上说明贞观之治之真实背景。
一到唐玄宗时,社会富庶已与隋代相似,而天宝之乱,亦乃与隋炀相差不远。
第二十三章 新的统一盛运之下之政治机构【盛唐之政府组织】
中国经历四百年的长期分裂,而重新有统一政府出现,是为隋、唐。但那时的统一政府,其内容机构又与四百年前不同。
举其要者言之,第一是中央宰相职权之再建,第二是地方政治之整顿。
一、宰相职权之再建
西汉初年的丞相、御史大夫,渐渐转移而为后汉以降之尚书,事已详前。
魏世,中书监始参大政。
汉代尚书乃士人,而中书以宦者为之。魏佐汉,初建魏国,置秘书令,仍典尚书所奏。寻改为中书,【文帝受禅后。】有令、有监,而亦不废尚书。然中书亲近,尚书疏远。【曹操自以汉相擅政,则魏之祕(mì)书,乃汉廷之陪臣。后遂以中书替尚书,此亦化家为国之一例。】
东晋则侍中始优。
侍中本与中常侍齐体,亦内朝卑职。【魏、晋侍中四人,君出则护驾负玺或骑从,登殿则与散骑常侍对扶。备具顾问,且管门下众事。】东晋以后。皇帝以侍中常在左右,多与之议政事,不专任中书。于是又有门下,而中书权始分。
下逮宋、齐,尚书、中书、侍中三者皆为辅臣。
机要在中书、侍中,尚书执行政务。于是尚书转为外朝,而中书、门下独为天子所私近人。
这是秦、汉以来中央政府机构上一个极有重要意义的转换。君权、相权【即王室与政府。】本为两汉文治政体相辅为治之两面。【其间虽有畸轻畸重,如东汉之事归台阁,而公卿位望,依然为外朝冠冕。君、相对立,大体无变。】魏、晋以来,政治意识堕落,政府变成私家权势之争夺场,于是君、相不相辅而相制。权臣篡窃,即剥夺相权,归之私属。【如魏之用中书。】
然君臣猜忌无已,私属所居,驯为要位,【朝臣进一步,则王室退一步。】又不得别用私属以为防。【如东晋之转任侍中。】就其时之王室言,则削去相位,似乎便于专制;就其时之士族言,则各成门第,亦复迹近封建。结果则王室亦仅等一私家,【如是则王室私人,亦只与封建时代家宰、家相一般。】政府解体,君权、相权均不存在。
直要到政治意识再转清明,政府渐上轨道,则君臣相与之意态亦变。【其君不敢以私属待其臣,其臣亦不复以私属自居。君不以防制为事,臣不以篡夺为能。】君、相仍为相辅成治,而非相剋成敌。其时则魏、晋以来的私机关,又一变而成政府正式的首领官,完全实替了秦、汉时代的相权,而即以扶翼君权,共同组成一个像样的政府。【其内包有王室。】这便是隋、唐统一之复现。
此种转变,无异乎告诉我们,中国史虽则经历了四百年的长期纷乱,其背后尚有活力,还是有一个精神的力量,【即是一种意识,或说是一个理性的指导。】依然使中国史再走上光明的路。
唐代中央最高机关,依然是魏、晋以来的尚书、中书、门下三省。但他们现在已是正式的宰相,而非帝王之私属。其职权分配,则中书掌定旨出命,【命令权。】门下给事中掌封驳,【审驳权。】尚书受而行之;【施行权。】古代的宰相权,现在是析而为三。
贞观三年,“太宗谓群臣曰:‘中书、门下,机要之司,诏敕有不便者,皆得论议。比来但睹顺从,不闻违异。但行文书,谁不可为!,房玄龄等皆顿首谢。故事:凡军国大事,中书舍人各书所见,中书侍郎、中书令省审之,给事中、黄门侍郎驳正之,上始申明旧事。”盖此制亦始周、隋,非唐代新创也。
三者之中,又以侍中、【门下省长官。】中书令【中书省长官。】为真宰相。
凡军国大事,中书舍人得先各陈所见,谓之“五花判事”,而中书侍郎、中书令审定之。【此开明代九卿会议之始。惟九卿各有典司,即各有一成之见。如大兵大役,兵部、工部惟求其成,户部则务求其省。中书舍人得其选,则历中外,通众理,彼此不致相妨。】
自高宗晚节以来,天下文章道盛,中书舍人为文士之极任,朝廷盛选,诸官莫比。【政事堂有后门通中书舍人院,宰相时得咨访政事自广。代宗时常衮为相,始塞绝之。】
敕旨既下给事中,黄门侍郎复得有所驳正。此开明代抄参封驳之始。
通典:“百司奏抄,侍中既审,则驳正违失。诏敕不便,则涂窜奏还。此所谓‘涂归,也。”实际给事中即可行使“涂归”之权。如德宗贞元中,给事中袁高不肯草制复召卢杞,封还词头,揭杞罪状。文宗开成初,给事中卢载封还以郭任嘏(gǔ)出任剌史诏书,称为“封驳称职”是也。【其他例不胜举。又按:汉哀帝封董贤,丞相王嘉封还诏书。后汉钟离意为尚书仆射,数封还诏书。此唐之门下封驳,即汉相权之证。】又按:则天垂拱三年,凤阁侍郎【即中书侍郎改名。】刘袆(huī)之尝谓:“不经凤阁鸾台宣过,何名为敕!”刘竟以此赐死。然可见天子诏敕,必经中书宣出,又必经门下副署。以相权节制君权,即以政府节制王室。唐制实渊源于汉代文治政府之意义而演出也。【然中宗仍可以有“斜封墨敕”,可见无“徒法自行”之法。】
因此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两省先议定后奏闻,以免纷争。】
其后政事堂迁至中书省。
高宗时,裴炎以中书令执政事堂笔,【“执笔”犹今之主席。】遂有此举。【门下给事中所居,不于门下议事而于中书,乃相臣志在自专,先不使给事知之,待取中旨然后封还,其势较难,则塞默者多矣。然此下给事中封驳诏书仍时有其事。】玄宗时,政事堂改称“中书门下”,其政事印亦改“中书门下”之印。【直到宋代,以为故事。】
宰相分直主政事堂笔。
肃宗时,每一人主十日;德宗时,改每日一人执笔。
尚书仆射【尚书省长官。】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后称“同平章事”及“参知机务”等名,始得出席政事堂,方为真宰相。
自贞观末无不加者,开元以来则罕见。
其余他官参掌者无定员。
玄宗先天以前员颇多,开元以来常以二人为限,多则三人。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平章事”、“知政事”、“参知机务”、“参与政事”、“平章军国重事”等。【以官未及而人可用者参预朝政,略如近代之不管部大臣也。】
尚书省有都堂,大厅。以左、右仆射为领袖。下分六部:东为吏、户、礼三部,左丞主之。西为兵、刑、工三部,右丞主之。其二十四司,分曹共理,全国政务毕萃。
诸司官兼知政事者,午前议政于朝堂,午后理务于本司。
开元以来,宰相员少,资地崇高,又以兵、吏尚书,权位尤美,宰相多兼领之。但从容衡轴,不自铨综。其选试之任,皆侍郎专之,尚书通署而已。
尚书六官,各有所职,倘无折中,则恐互相推避,互相炫匿,故总摄以宰相。宰相亦虑有未周,见有所偏,【或则专且私。】乃先之以中舍之杂判,庶得尽群谋而伸公论。又继之以给事之驳正,复得塞违而绳愆(qiān)。此等制度,可谓宏大又兼精密。
以中书、门下较汉代之宰相,以尚书六部较汉代之九卿,在政制上,不可谓非一种绝大之进步。
一则尚书六部,乃政府公职,【吏、户、礼、兵、刑、工,莫非国家政务要项。】而九卿则是王室私属。【九卿性质已述说于前。】从九卿转变到六部,正是政府逐步脱离王室独立之明证。
隋文开皇中,明令国子寺不隶太常。此等改变,正可反映时代之进展,以及当时人对政治意识之转变。【至于六部之外仍存九寺,(即九卿遗蜕。)旧名不废,新资日加,职权重叠,自为一弊。】
二则汉初封建、郡县杂行,中央直辖部分有限,后虽逐步统一,而郡国守相之权尚大,千里王畿,仅如一省。隋、唐则九州揽于一握,考课、狱讼、兵财诸端,繁不胜记。总以六卿,分以郎署,中央政府之扩大,为事势演进所逼出。于是六卿之上,必有佐天子以总理之者。
一相嫌于专擅,且亦事冗不给;多相则互委,不专责,易生同异,以致挠败。尚书置左、右仆射,分判六部,各治三官,可免上述之弊。而尚书惟在政务之推行,至于出命覆夺,尚有中书、门下。故曰三省之于宰相,六部之于九卿,不得不说是政制上之一进步。
如此宏大而精密的政治机构,正好象征当时大一统政府之盛况。
至于政府无立法机关,则因中国政治,自秦、汉以下,本有一种理性之指导,法度纪纲粗建,无豪强之兼并,无世胄、僧侣之专政;教育、选举、考试与统治权常有密切之联系,不断吸收社会俊秀分子,公开参政,使其新陈代谢,政府与民众,即以此为连锁。旧朝以积久腐败而倾覆,则新朝鼎新,去其泰甚,与民更始。历史常在和平中进展;而民间大动乱则往往只有倒退,别无长成。
从北朝儒学逐步转变,而有唐代政府之规模,此便是中国史在和平中进展一显例。至于隋末群雄扰乱,只加时代以一种不可磨灭之伤痕。
代议制之所起,由于宰辅之权不重,无参署之制,政府负责无人,君主易于为恶。【此其一。中国自明代始无参署。】
税法不夙定,轻徭薄赋不垂为典则,掊克之术易施。【此其二。中国汉、唐税制皆明定颁布,且极轻。】
僧侣不务静修而干政。【此其三。中国惟元代有其病。】
贵族擅权,下情壅隔。【此其四。中国自秦以下即无贵族。】
考试权不独立,阘(tà)冗在位,贤俊老死。【此其五。中国自汉以来即力矫其弊。】
无审驳、监察、弹劾之官,则庶政违失而莫纠。【此其六。中国历汉、唐而诸职尽立。】
无拾遗、补阙、记注、经筵之官,则君主失德而莫正。【此其七。中国自唐以下诸职亦渐备。】
文化之传衍浅,则无良法美意足资循式,无嘉言懿行以供考镜。【此其八。中国历史传衍之久,美政善俗、至德要道之阐述,自先秦以来,已具规模。】
中国能造成一广土众民之大国家,历久而转盛者在此。其遇朝政阙失,在下者以为乃人弊非法弊,故上下之情常通,不致于成敌抗之形。故中国政制无民选代议,不足即据此为中国政制病也。
二、地方政治之整顿
隋唐政府与秦汉之不同,其次则在地方政权方面。
两汉地方政权,无异于古诸侯,并不一一辖于中央,因此演成汉末分崩的局面,经历魏晋南北朝,中央政府既不像样,而地方政治则更糟。
(一)军政、民政不分,州、县官皆以武吏军人为之。
汉末及三国,多以诸部都尉为郡。晋郡守皆加将军、无者为耻。梁、陈太守加督,加都督。魏书甄琛传,琛表:【按:在迁洛后。】“边外小县,所领不过百户,而令、长皆以将军居之。”
(二)州、县为豪强私利而分割。
北齐天保七年诏:“魏自孝昌之季,禄去公室,政出多门。豪家大族,鸠率乡部,讬迹勤王,规自署置。或外家公主,女谒内成,昧利纳财,启立州、郡。”又北史张彝传:“彝曾祖幸所招引河东人为州,裁千余家。旋罢入冀州,积三十年,析别有数万户。孝文谓彝曰:‘终当以卿为剌史,酬先世诚效。’”可见当时州、县,俨如古代封建。
(三)州、县无限划分,乃至领户日削,有名无实。
天保七年诏:“百室之邑,便立州名;三户之名,空张郡目。”周书卢辩传,县令分户七千以上、四千以上、二千以上、五百以上、不满五百五等。因此南北朝设县,皆在千数百以上,较东汉尚过之。
要之魏晋南北朝一时期的地方政治,只在离心势力下演进,逐步变成封建性之分割,而结果则地方政权转而日趋削弱。一到隋唐,转回头来,地方政权正式再统辖于中央,而那时的地方政权,却再不能像两汉般的比较有其独立性。以隋唐与两汉相较,中央统治地方之权,更密更大,实为中央集权更进一步之完成。在此方面,隋唐的统一政府,其实际内容,与秦汉又远异。
唐代地方行政最低级为县,全国凡一千五百七十三县。【此据玄宗天宝初年。】
较西汉略多二百余县,所增不到六分之一。武德初,上县六千户以上,中县二千户以上,下县一千户以上。开元中,改上县六千户以上,中县三千户以上,未满三千户为下县。汉制则以万户以上县为“县令”,万户以下县曰“县长”。
县以上为州或郡。
州长官为刺史,郡长官为太守。自汉季以来,刺史总统诸郡赋政于外,犹如后代之巡抚、总督,较之汉代仅属司察之任者权位大异。而隋唐刺史,则犹后代之知府及直隶知州,与太守仅为互名,已无分别。此为隋唐减削地方政权之一例。又唐制四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二万户以下为下州。西汉太守一郡户口有多至二百万以上者。西汉一县户口,亦有四、五万以上者。可见汉、唐太守权位之迥乎不侔。
全国州府凡三百五十八。
较西汉增至两倍外,此又唐代减削地方政权之一例。【隋郡一百九十,虽视两汉为多,然较南北朝已大减矣。唐则视隋又增。】
上州刺史只从三品,【即第六级官。】中、下州刺史正四品。【即第七级官。】
刺史的地位权任,既远非汉比,又掾(yuàn)吏辟署之权亦削,大部均归中央。
北齐武平中,后主失政,多有佞幸,乃赐其卖官,分占州、郡,下及乡官,多降中旨,故有敕用州主簿、郡功曹者。自后州、郡辟士之权浸移于朝廷。【后周苏绰传:“令刺史府官则命于天朝,其州吏以下,并牧守自置”,则犹存古意。】隋开皇二年,明令罢辟署,令吏部除授品官,为州、郡佐官。唐虽间有辟署,然仕进之途大抵由科目矣。【沈既济疏:“今诸道节度、都团练、观察、租庸等使,自判官、副将以下皆使自择,则辟吏之法已试于今,但未及州、县耳。”韩佽(cì)传云:“佽为桂管观察使,部二十余州,自参军至县令三百余员,吏部所补才十一,余皆观察使量才补职”,则并州、县亦有为观察所置者。然桂管偏区,自与腹地不同也。】
于是中央政务日繁,地方事权日轻。
牛弘问刘炫:“魏、齐之时,令史从容而已,今则不遑宁处,其事何由?”炫曰:“往者州惟置纪纲,郡置守、丞,且惟令而已。其具僚则长官自辟。受诏赴任,每州不过数十。今则不然,大小之官悉由吏部,纤介之迹皆属考功,所以繁也。”
这又是隋唐大一统政府与秦汉不同一要点。
第二十四章 新的统一盛运下之社会情态【盛唐之进士府兵与农民】
要把握住盛唐社会情态,最好亦从当时几项制度方面去看。
一、唐代之贡举制
唐代士人出身,可分三途:一生徒,由学馆。【此沿汉代博士弟子制。】二乡贡,由州、县。【此沿汉代郡国察举孝廉制。】三制举。【此沿汉代贤良方正制,标目求才,由天子亲临试。】州、县贡举又分诸目,最著者有秀才、明经、进士。【外有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等诸种。】贡举每年一次,为求出身者所集中。【制举无定期,不常有。学馆往往有名无实,其生徒亦参加贡举。而尤以“进士”科为盛。】
“秀才”须高才博学杰出始可应。贞观中有举而不第者,坐其州长,由是此科遂绝。“明经”只试帖经记诵,士人不贵。
贡士得怀牒自列於州、县。
贡举自北魏已推行,齐、隋选置多由请讬,议者以为“与其率私,不若自举;与其外滥,不若内收”。是以罢州、府之权而归吏部。
集试於中央。
初属吏部考功员外郎,后以员外郎望轻,遂移礼部,以侍郎主之。事在开元二十四年。
这一个制度,亦像上举尚书六部制以及州、县划分制度一般,同为后世所遵用,直到清末,不能改变。
此制用意,在用一个客观的考试标准,【此项标准,一则求其公平,不容舞弊营私。二则求其预备之单纯与统一,减免经济上之限制,使贫民亦有出身。又间接助成国内风俗教化之统整,以辅成大一统政府之团结与巩固。】来不断的挑选社会上优秀分子,使之参预国家的政治。
此制的另一优点,在使应试者怀牒自举,公开竟选,可以免去汉代察举制必经地方政权之选择。
在此制度下,可以根本消融社会阶级之存在。【人民优秀分子均有参政机会,新陈代谢,决无政治上之特权阶级。】
可以促进全社会文化之向上。【政治权解放,民间因按年考试之刺激,而文艺、学术普遍发展。】
可以培植全国人民对政治之兴味而提高其爱国心。【全国除王室有较永久之地位以外,国家政权全部公开於民众。】
可以团结全国各地域於一个中央之统治。【各地域按名额获得其进士参政权,而历年全国各地士子群集中央会试,对於传播国家意识,交换地方情感,融铸一体,更为有力。】
这一个制度的根本精神,还是沿著两汉的察举制推进,并无差别,【这是中国史意味浓厚处。汉、唐繁盛的花朵,从同一根本上壅培出来。】不过是更活泼、更深广的透进了社会的内层。
魏晋南北朝时期之门第,自一方面看,固若近似於古代封建势力之复活。然自另一方面看,实为先秦、西汉以来士人地位之继续增强。故至隋、唐而有普遍的贡举制度之产生,此乃士人地位自门第下出头而更展扩。故隋、唐之中央集权,可以谓政府地位之提高,而非王室地位之加隆。就全史之进程论,魏晋南北朝之门第势力,在浮面则为一波折,在底层则依然沿文治之大潮流而滚进也。
二、唐代之租庸调制
由北魏之“均田”制演变成唐代之“租庸调”制。【高祖武德七年】
凡男女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有一为丁,六十为老。丁年十八以上授田一顷,【五尺为步,二百四十步为亩,亩百为顷】内八十亩为口分,年老还官。【即北魏之露田】二十亩为永业。【树榆、枣、桑等,即北魏之“桑田”。】
授田者丁岁输粟二石,谓之“租”。【此古粟米之征,相当于汉之租】
丁随乡所出,岁输绫、绢、絁(shī-古代的一种粗绸子。)各二丈,布加五之一。输绫、绢、絁者兼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谓之“调”。【此古布帛之征。“调”本兴调、调发之义,相当于古之“赋”。汉有口赋,唐有户调,其实一也。】用人之力,岁二十日,闰加五日。不役者日为绢三尺,谓之“庸”。有事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加役三十日者,租、调皆免。通正役不过五十日。【此古力役之征,相当于汉之役。】
这一个有名的租庸调制,所以为后世称道勿衰者,厥有数端。
第一在其轻徭薄赋的精神。
以租而言,孟子在战国时,以什一之税为王者之政;而汉制则什五税一,常收半租,则为三十税一。【此见汉代的实际政治,已较战国学者托古改制的理想,更进一步的宽大。】若以亩收一石计,【除去永业田不论。】唐制只是四十而税一,【八十石中收二石。】较之汉制更轻更宽大。【以西晋开国百亩课田六十亩相比,减轻二十余倍。】
以庸而言,汉制更役一岁一月,唐制则只二十天,只有汉制的三分之二。【汉尚须为正卒卫士一年,又有戍边三天。唐因行府兵制,农民不须卫戍,比汉负担更轻。】
调输布帛,与汉口赋骤难相比。惟西晋户调,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比唐多六倍。北魏均田,一夫一妇调帛一匹,比唐亦多一倍。【唐兼绫、絁,比上稍有出入。要之唐之调法轻于魏、晋。】
唐制庸、调并得视田登耗为蠲免。
要论轻徭薄赋,中国史上首推唐代的租庸调制。在这一个制度下,农民自可安居乐业。
唐初不榷监,开元以下始课监;【以左拾遗刘彤表。然天宝、至德间,监每斗尚仅十钱。其后乃增至四十倍。天下之赋,监利居半。】则唐兴逾百年矣矣。唐初无茶税,建中以下始税茶。唐初无酒禁,广德以下始禁酒。唐六典谓“关呵而不税”,则唐初待工商又甚优。【隋亦所仰惟赋调,唐初仍隋制也。】
又按:就中国史上之商人言之,西汉货殖传中人物,其在当时社会上之势力,勿论矣。即如东汉初,樊重家闭门成市,兵弩器械,资至百万,光武资之起。其末年,蜀先主亦得中山大商张世平、苏双之助。而麋竺祖世货殖,僮客万人,资产钜亿。进妹于先主,奉奴客二千,金银货币,以助军资。则其实商人势力,犹可想见。降及两晋,多以朝廷大僚而兼营货殖,如王戎、【园田水碓,周遍天下。】石崇【甚至劫夺。】是也。
宋元徽中,张兴世为雍州刺史,还家,拥资三千万。【而为苍梧王所劫。】世云:“广州刺史但经城门一过,便得三千万。”而梁武陵王纪都督益州,在蜀十七年,南开宁州,越嶲,西通资陵,吐谷浑,殖其财用。黄金一斤为饼,百饼为簉,至有百簉;银五倍之;其他锦罽缯采称是。又得贾胡为主金帛。【见北史何妥传。】同时梁武弟临川王宏,积钱百万一聚,黄榜标之,千万一库,悬一紫标。如是三十余间,计见钱已三亿余万。
北齐富商大贾以货贿得仕宦,屡见史册。隋、唐商业尤盛,而官吏以经商致巨富亦常见。自两宋以下,此风似不扬。官吏兼务货殖至巨富者始少,富商大贾在政治、社会各方面活动势力亦见绌。其趋势盖自唐中冶以后而始变。一则商税日重,商利日薄。如唐代“公廨钱”【亦名“料钱”。】有七分生利者。【唐武德以后,国家仓库犹虚,应京官料钱,并给公廨本,令富当司令史番官迵易给利,计官员多少分给。贞观时,褚遂良极论之,然其制终不革。开元六年,祕书少监崔沔议:“五千之本,七分生利,一年所输,四千二百。兼算劳费,不啻五千。”】开元十六年诏:“天下负举,只宜四分收利,官本五分收利。”可见当时社会利率之厚。
宋王安石行新法,青苗市易皆收息二分,已为一时诟病,亦由其时社会一般利润自低也。惟其利润降低,故商人不能进至于大富,而官僚亦无从自商人处一转手而获多金。然论社会商业状况,宋以下若转较唐以前为活泼。【市坊制度,皆至宋而废弛。于是有夜市,有草市。此盖都市人口增加,财富旺盛,交通便利,劳动生产力发达,故商业交易,随时随地而扩大。又如唐以前用钱绢,宋、元以下用银钞,皆可见商货交易之厚盛于前也。】
盖社会商业情况之盛衰,不必与商人所得利润之高低为正比。故宋以下社会一般商业虽转盛,而资本集中之趋势则日减。二则贵族特权日削,官方则例日严,故宋、明权臣大僚,多务于厚拥田租而止。田租之视商利,故瞠乎后矣。
偶有以货殖坚称巨富,往往得罪,祸不旋踵。【如明初吴贾陆某,富甲江右,谓“积而不散,适以酿祸”,尽以与其徒沈万三,身为道士以终。沈富敌国,明太祖因而罪之,谪戍云南。】
盖社会贫富之悬殊,与贵族特权之存废,亦相为比例而进退也。【比如海上贸易,宋非不如唐,然市舶司制度既立,则利入政府,官僚与商人,皆不能如唐人之多获后里。】社会自唐中叶以下,既无特贵,亦无殊富,则力量渐趋平均,故此后社会之乱,如王仙芝、黄巢、张献忠、李自成、洪秀全等,除却军队叛变以外,大抵皆饥民之骚动。求如古社会之所谓豪杰起义者,亦渺不可得。此亦古今社会升降转变一大节目也。欲知盛唐社会盛况,亦不得不注意及此,故附论及之。
租庸调制的第二个优点,则为税收项目之列举分明。【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此惟汉代的租税制度差可相比。自租庸调制破坏以后,更找不到此种项目分明之征收制度。因此横征暴敛,可以随时增加,有进无已。
更重要的一点,租庸调制的后面,连带的是一个“为民制产”的精神。及丁则授亩,年老则还官,“为民制产”与“为官收租”两事并举,此层更为汉制所不及。【汉租虽轻,然有无田者,亦须出口赋,应更役,不得已出卖为奴,亡命为盗。唐制无田丁户,则无不能应庸、调之人民矣。】
在租庸调制下之农民生活,其比较宽舒安恬之景象,可以想像而得。农民生活之宽舒安恬,蒸郁而生整个社会之繁荣。盛唐时代之富足太平,自贞观到开元一番蓬勃光昌的气运,绝非偶然。
杜甫诗:“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此盛唐社会之写照也。安史之乱,李萼说颜鲁公,谓:“平时江、淮、河南钱帛聚于清河,以赡北军,谓之‘天下北库,。有布三百余万匹,帛八十万匹,钱三十余万缗,糧三十余万斛。昔讨默啜,甲兵皆贮清河,今有五十余万事。户七万,口十余万。”颜遂据以拒贼。
许远于睢阳,积粮六万石,张巡因之以障江、淮。乌承恩以信都降史思明,亲交兵马仓库,马三千匹,兵五万人。当时州、郡犹富实如此。
此后虽益衰,然藩镇之殷实富厚,仍有远非后世可冀及者。宪宗时,韩弘在汴为宣武节度使,献马三千,绢五千,杂缯三万,金银器千。而汴之库厩尚有钱百余万缗,绢百余万匹,马七千匹,粮三百万斛。
穆宗时,刘整为卢龙节度使,献征马万五千匹。藩镇财力殷盛,正见唐代积富于民之厚,故诸藩亦得自捍外寇而久存。顾亭林日知录谓:“今日所以百事皆废,正缘国家取洲、县之财,纤毫尽归之上,而吏与民交困,遂无以为修举之资,即如唐代之驿舍,有沼、有鱼、有舟、【孙樵书褒城驿壁。】有池、有林;【杜甫奏州杂诗。】后代驿舍,殆如隶人之垣。”又曰:“余见天下州城,为唐旧治者,其城郭必皆宽广,接到必皆正直,廨舍之为唐旧创者,其基址必皆宏敞。宋以下所置,时弥近者制弥陋。人情苟且,十百于前代矣。”今按:唐室富盛,固在中央不尽取之于州、郡,尤要者,更在中央不尽取之于民间也。
三、唐代之府兵制
“府兵”制度,沿自西魏、北周,至隋、唐而大成。
唐府兵制定于贞观十年,天下十道,置折冲府六百三十四,而关内共有二百六十一。
府又分为三等,上府千二百人,中府千人,下府八百。府数各说不同。陆贽谓:“诸府八百余所,关中殆五百焉。”杜牧谓:“凡府五百七十四,有四十万人。”皆与唐志不合。盖自有增减变动耳。汉唐事笺谓:“以唐地志每州之府数计之,仅与杜牧同,其说当可据。”所以关中置府独多者,固为有强本弱枝之意,然亦由府兵制承袭周、隋,因其遗基,故独以关内为特盛也。
每府置折冲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
士以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五十人为队,队有正。十人为火,火有长。
民年二十为兵,【此指府兵言,非指全体农兵言。】六十而免。每岁冬季,折冲都尉率之习战。
府兵皆隶于诸卫。【唐踵隋制,设十六卫,将军总三十员,属官一百二十八员,以养武臣,其所部兵则散于诸府。】凡当宿卫者番上,兵部以远近给番,【五百里为五番,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为十二番。】皆以月上。
按:汉卫卒以岁代,较唐为优,唐太纷扰矣。【唐制亦有简留直卫者,则五百里为七番,千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围十二番,亦月上。】
府兵制的优点,无事耕于野,番上宿卫,有事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府兵虽散在诸道,然折冲都尉并遥隶于诸卫,乃是内任官。汉郡国都尉不隶卫尉。此亦唐代中央集权较汉更进之一例。】既免军人专擅兵队之弊,亦无耗财养兵之苦。
尤要者,府兵制并不是“全农皆兵”,而是“全兵皆农”。【亦即选农训兵。】西汉的全农皆兵制,一则教练不易精熟,二则事实上无需发动整个农民来充当兵役。唐制在整个农民中挑选其合格的充当府兵,既不需国家特别的俸给,【因其附农于兵。】而一般农民从此可以脱去充兵的义务。
所以府兵制一方面说来是兵、农合一,【如南朝募兵与北朝之部族兵,皆非兵农合一。】而在另一方面说则为兵、农分离。【汉以来农民,自历史上之传统观念言之,皆有充当兵役之义务。自唐以下,则农民除纳税外,并无必充兵役之责任。此在一个社会和平文化进展之过程中,实为应有之阶段也。又唐以前兵、役不分,唐以下兵与役离。兵与役离,故兵精。宋之“厢兵”,依然兵、役不分,故不可用。】府兵和进士,【一文一武。】实为农民出身发迹之两条路径。农民中家道殷实而身心武健者,可以加入府兵。【贫弱户在六等以下这,例不能应府选。】有聪明俊秀的子弟,在一家耕种余闲中,【如一家三丁,一丁可腾出读书应科举。】亦可读书求学,走入贡举门路。
古代社会中武力与智识两项,为贵族阶级所专有,平民不得预。现在则武力与智识,即从平民阶级中培养,而仍有其政治上特殊保护的地位。【此即府兵制较西汉全农皆兵制为优之所在。】
唐代的租庸调制,奠定了全国农民的生活。唐代的府兵制,建立起健全的武装。唐代的进士制,开放政权,消融阶级,促进了社会的文化。唐代的政府组织,又把一个创古未有的大国家,在完全密而伟大的系通之下匀称的、合理的凝造起来。事实胜于雄辩,盛唐的伟大,已在事实上明确表出。
唐人之伟大,可以唐六典、唐律,乃至如杜佑通典、【其先开元时刘秩政典,取周礼六官所职,分门撰书,为通典所祖。】李吉甫元和郡县志等著作中觇之。自北方儒统中产生苏绰,卢辩,继之而有李文博、【隋博陵人,著政道集十卷,大行于时。房玄龄友之。其书不传。】王通,【隋文时献太平十二策,归而仿古作六经,又为中说拟论语。困学纪闻谓:“世说其言清以浮,有天下分裂之象。中说其言宏以实,有天下将治之象。”陈龙川谓:“文中子没于隋大业三年五月,是岁十一月,唐公入关,其后攀龙附凤以冀成三百载之基业者,大略尝往来于河汾矣。然智不足以尽知其道,而师友之义未成,故朝论有所不及。”今按:中说所传唐初名臣多受业通之门下,此乃通后人妄为之。然通自是一时大儒,惟亦非平地突起。当时北方儒风已达此境。则生气染习,唐初诸臣,固不必定得之通也。】
再继而有唐人对政治、社会上更坚实、更恢宏的建设。至于唐人之诗、文、艺术等,乃自唐代盛况下所孕育,非由此产生唐代之盛况。若或专从唐太宗等几个人物身上着眼去窥测,亦难得其真际。
此种政治、社会更方面合理的进展,后面显然有一个合理的观念或理想为之指导。
这种合理的观念与理想,即是民族历史之光明性,即是民族文化推进的原动力。他不必在某一个人的事业上表出,而是在整个民族的长时期的奋斗下,笃实光辉地产生。
从北魏到北周亦即隋唐,逐步进展,光明在黑暗的氛围中长养成熟,在和平的阶级下达其顶点。至于社会不是的动乱,只是黑暗与盲目势力给历史进展的一些波折。
要看当时中国民族新生命之复苏,应在此等处着眼。
第二十五 章盛运中之衰象(上)【唐代租税制度与兵役制度之废弛】
一项制度之创建,必先有创建该项制度之意识与精神。一项制度之推行,亦同样需要推行该项制度之意识与精神。
此种意识与精神逐渐晦昧懈弛,其制度亦即趋于腐化消失。
盛唐的命运,由于当时各项新制度之创建。【换言之,即某种意识与精神之达于具体现实化。】及此各项新制度日趋崩溃,【换言之,即某种意识与精神已丧失或转变不复存在。】而盛唐之盛亦遂不可久保。
一、由租庸调制到两税制
租庸调制的精神,不仅在于轻徭薄税,而尤重于为民制产。
推行此项制度,必先整顿籍帐。【正如北魏均田,必先成立三长制。】
户籍分九等,共三本。一留县,一送州,一送户部。【此为租、调之根据。】
计帐预定翌年之课役数。【此为庸之根据。】
武德六年制,“每岁一造帐,三年一造籍”。【州、县留五比,尚书省留三比。】
凡户口之新附、除籍、绝逃、籍没,田亩之应退、应授,均须逐年认真办理。【此即政府上下对此制度必先有一番精神,更不可无一种相当之意识也。】
杜佑通典以隋国计之富足,归功于高熲建输籍之法。按:熲在炀帝时奏:“人间课税,虽有定分,年常征纳,除注恒过多。长吏肆情,文帐出没,既无定簿,难以推校。乃为输籍之样,请遍下诸州。每年正月五日,县令巡人,各随近五党、三党共为一团,依样定户上下。”帝从之,自是奸无所容。则熲之输籍法,正有赖于详密周勤之吏治。
唐自武后乱国以来,民避徭役,逃亡渐多。田移豪户,官不收授。【其时已有括正户之举,见苏瑰传。】
到玄宗开元八年,乃重颁庸调法于天下。【制度废弛而求以法令挽回,苟不能唤起推行此项制度之精神与意识,则亦徒然。】
是时天下户未尝升降。监察御史宇文融献策,括籍外羡田、逃户。
自占者给复五年,每丁税钱千五百。诸道括得客户八十余万,田亦称是。州、县希旨,张虚数,以正田为羡,编户为客,岁终,籍钱数百万缗。【当时上下意识,已全不在轻徭薄赋与为民制产上着想。徒借法令求得隐漏,与民争财,如何得恢复往年创建租庸调制度时之精神!】
然版籍之不整理如故。
丁口转死非旧名,田亩移换非旧额,贫富升降非旧第,户部徒以空文总其故书。
朝廷再不注意到民生疾苦,而徒务于追征诛求。
旧制:人丁戍边者蠲其租、庸,六岁免归。玄宗方事夷狄,戍者多死不返。边将怙(hù)宠,不以死申,其贯籍之名不除。天宝中,王鉷(hóng)为户口使,遂案旧籍,除六年外,积征其家三十年租、庸。肃宗末,租庸使元载又按江、淮籍,【以江淮虽经兵荒,其民比诸道犹有赀产。】举八年租、调之违负及逋逃者,择豪吏为县令督之。民蓄榖十斛则重足待命,或聚山林为盗。
创建租庸调制度的意识与精神全不存在,而强欲以法令快上意,终不能有效。
其时政府则诛求苛刻,而社会则兼并炽行。【此实一事之两面。】
据天宝十四年统计,户数共八九十万有奇,【按:此数即多隐漏不可靠,说见下篇。】而课者五百三十四万有奇,不课者三百五十六万有奇。口数共五千二百九十万有奇,课者八百二十万有奇,不课者四千四百七十万有奇。不课者户占三之二,口占六之五。【唐制:鳏、寡、孤、独、废疾,不课;九品以上官,不课;部曲、客女、奴婢,不课。岂有此等得占三二、六五之理!】故杜佑谓:“开元、天宝以来,法令废弛,并兼之弊,有踰汉成、哀之间也。”【据开元十一年诏,其时王公、百官、豪富,或招农民垦闢荒地,熟则擅为私有;或非法收买口分、永业田;或私改簿籍,隐漏户口,占为已有;或以自典贴及收夺以为兼并。租庸调制之破坏,盖至此已达极点。】
及安、史乱后,户籍顿减,更难整理。
肃宗乾元三年,户一百九十万有奇,口一千六百九十万有奇。较之天宝十四年之数,户激减七百万,【五去其四。】口激减三千六百万,【三去其二。】战乱耗折,亦不至如此之钜。此亦以吏治废弛,兼并炽行,为其一重要原因也。
于是租庸调制乃不得不废弃而以“两税”制代之。【代宗大历元年诏:“天下苗一亩税钱十五。以国用急不待秋,方青苗即征之,号‘青苗钱,。又有‘地头钱,亩二十,通名‘青苗钱,。”此即以亩征税也。五年始定法:“夏上田亩税六升,下田四升。秋上田亩税五升,下田三升。青苗钱亩加一倍。”此夏、秋分征也。是皆“两税”制之先声。一制度之创建,必有其开先,无突然出现之理。】
“两税”制始于德宗建中元年,为宰相杨炎所创。
史称:“肃宗至德后,天下兵起,人户凋耗,版图空虚。赋敛之司,莫相统摄,纲目大坏。王赋所入无几,科敛凡数百名。废者不削,重者不去。吏因其苛,蚕食于人。富人多丁者,以宦学、释老得免;贫人无所讬,则丁存。故课免于上,而赋增于下。是以天下残瘁,荡为浮人。乡居土著者,百不四五。炎疾其弊,乃请为两税法。”
其制: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人。
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税夏、秋两征。【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租、庸、杂徭悉省。
其制简捷明白,可以止吏奸;而未必能惠民生。
史称两税制行,“人不土断而地著,不加敛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贪吏不诫而奸无所取,轻重之权始归朝廷。”然当时识者如陆贽等极非之。惟以救时弊,竟不能革也。马端临谓:“因授田之名而重其户赋,田之授否不常,而赋之重者已不可复轻,遂至重为民病,此自魏至唐之中叶是也。自两税之法行而此弊革。”可见两税制在当时亦自有其所以为补救之意。盖既已不能为民制产,则视民财力而课税,亦不失为公平之道也。
以此制与租庸调制比,租庸调制税目分明,此则并归一项。授田征租之制,遂变为仅征租不授田。“为民制产”之精意全失,而社会贫富兼并,更因此而不可遏。
唐、宋莊园之成立即由此。陆贽奏议谓:“疆理隳坏,恣人相吞,无复畔限。富者兼地数万亩,贫者无容足之居。依託豪强,以为私属。贷其种食,赁其田卢。有田之家,坐食租税。
今京畿之内,每田一亩,官税五升;而私家收租,殆有亩至一石者,是二十倍于官税也。降及中等,租犹半之,是十倍于官税也。”【均节赋税恤百姓奏。】按:当时私租额比租庸调旧制已增到二十倍,即官税亦比租庸调制增高。
两种税制下之社会经济及其一般景况,自必激变,可想而知。又按:两税制户不问主、客,惟以见居为簿,此后所谓主户、客户者,乃全为农田兼并下之一种新名词。【其先则是土著与流移寄居之别。】
南宋胡宏【五峰集与刘信叔书。】论主、客户之关系,云:“蜂屯蚁聚,亦有君臣之义。自都甸至于州,而县,而都保,而主户,自主户至于客户,递相听从,以供王事,不可一日废。夫客户依主户以生,当供其役使,从其约束。客户或禀性狼悖;或习学末作;或肆饮博;或无妻之户,诱人妻女而逃;或丁口蕃多,衣食有余,稍能买田宅三、五亩,出立户名,便欲脱离主户而去。”【此见客户亦自有独立之私产与储蓄,并有转变其身分之可能,如史言北宋氾(fàn)县李诚莊客,“皆建大第高廪,更为豪民”是也。客户可免国家之徭役,故有献产巨室以规免役者。然唐代有户税,宋代有丁钱,彼等盖仍为国家之公民。故北宋主、客户口丁数皆分别统计。此等特以经济上之租贷契约关系而受主户之管束,与汉代所谓奴隶、唐初所谓部曲户者不同。若认客户为农奴,则失之。又莊园主亦自向国家纳税。大历四年有“诸道将士荘田,缘防御勤劳,一切从九等输税”之诏。其取利亦不过在私租重而关税轻之间。此所谓“兼并”与“封建”之异。若以古代封建贵族目唐中叶以下之莊园田主,亦误。】
此可见两税制行后农田兼并下之一种情态,若与口分、永业之制相比,自可想见世运隆污之殊也。【北宋真宗天禧五年,主户六百余万,而客户则达二百六十余万,已几及主户之半数。仁宗宝元元年,主户六百四十余万,而客户则三百七十余万,逾主户之半数矣。佃农几常占全国户数三分之一,则世运之惨澹可知。】
又此制因出制入,与农业经济之情况亦不合。
农产有常额,故三年耕,有一年之蓄,以备非常;水旱荒歉,则减免田租。今量出为入,则有不顾田收,随意加征之弊。此后租税日重,颓势不可复返矣。
以货币纳税,亦为妨农利商。
此制行,纳税人以所供非所业,必将增价以市所无,减价以货所有。而豪家大商,积钱以逐轻重,农人将日困。杨炎此制,本以便政府,不为农民计也。【穆宗时,用尚书杨于陵言,两税皆易以布帛、丝、纩(kuàng-丝绵絮。)。五代时,吴徐知诰用宋齐邱言,税收悉以榖、帛、紬、绢。于时皆称惠益。宋代复输钱,折变之制,大为民病。为绢者倍折而为钱,再折而为银。银愈贵,钱愈难得,榖愈不可售。使民*粜而贵折,则大熟之岁反为民害,而民生无苏息之日矣。】
以后的税制,只能沿着杨炎的两税制稍事修改,竟不能再回到租庸调制的路上去。正因为一个制度的推行,必有与其相副的一种精神与意识,否则此制度即毁灭不能存在。从北魏到唐初,在中国士大夫心中涌出的一段吏治精神,唐中叶以后已不复有,则相隋而起的种种制度,自必同归于尽。
二、自府兵到方镇与禁兵
府兵制度亦在同样命运下消灭。【换言之,府兵制度之破坏,全在时人对此制度所与的精神以及意识上之转变。】旧制,诸卫将军皆选勋德信臣。武后之世则多以外戚无能及降虏处之。
贞观时,府兵宿卫,太宗常引与共同习射。
上日引诸卫将卒数百人,习射于显德殿。谕之曰:“戎狄侵盗,自古有之。患在边境小安,则人主逸遊忘战。今朕不使汝曹穿池筑苑,专习弓矢。居闲无事为汝师,突厥入寇为汝将。庶中国之民,可以少安。”由是人思自励。数年间,悉为精锐。
其后本卫多以假姻戚家,役使如奴隶。
武后以来,承平日久,府兵为人所贱。百姓耻之,至蒸熨手足以避其役。番上者皆贫羸受雇而来。
旧制,折冲、果毅出身优越。【马周云:“折冲、果毅先入为中郎将,次始补郡守。】后则历年不迁,为士大夫所耻为。
旧制,府兵征役得授勋级;死事,勅使弔祭,追赠官职。后则勋官、督役与白丁无别,死事更不借问。赏既不行,并多伪勋舞弊。【高宗时,刘仁轨、魏元忠等均已极论其事。魏云:“苏定方定辽东,李勣(jì)破平壤,赏绝不行。将吏率多贪暴,所务惟狗马,所求惟财物。”刘疏比论贞观、显庆异同尤详切。】
旧制,府兵皆富室强丁,始得为之。其后则渐成贫弱,【府兵出征不赏,则较农民更苦瘁,自必贫弱。】无力上番宿卫,遂至逃亡。
唐关内府兵已远及朔方边陲,武后时,番上者即已因贫不能自致。
旧制,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不失田业。其后则征镇不息。【先天二年诏:“往昔分建府卫,计户充兵,裁足周事,二十一入募,六十一出军,多惮劳以规避匿。今宜取二十五以上,五十而免。屡征镇者,十年免之。”虽有其言,而事不克行。】
旧制,府兵戍边三岁而代。其后则增至六年。【以劳于途路,乃募能更住三年者,赐物二十段,谓之“召募”。遂令诸军皆募,谓之“健儿”。事始玄宗时。】天宝以后,戍兵还归者无一、二。
杜甫诗:“一从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营田,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时戍者,多赍(jī)缯帛自随,边将诱之寄府库。既拥兵自重,又杂使宫私。昼则苦役,夜絷(zhí)地牢,利其死而没其财。【其虐如此,而不敢怨叛,以府兵自有家业,恐累亲族也。】李泌谓:“山东之人,惩天宝之苦,故甘心为贼【藩镇。】用。”
旧制,府士缺额,须随时补足。以后则无人注意及此。
府兵制的创建与推行,一面是由于对国家武装之深谋远虑,一面是由于对农民生活之忠诚恻怛(dá)。在此两种精神下,始可有府兵制之创建与推行。
社会和平既久,文治日隆,骄纵日恣,对国家武装,不再有忧勤惕厉之感。非漫不关心,即穷兵黩武,滥用民力。对府兵本身,更没有一种合理的人道观念。从精神的转变,影响到制度,使其不能存在。于是遂有所谓“彍(guō)骑”制。
“彍骑”制始于玄宗时张说之建策。【彍骑之兴,在开元十一年,初名“长从宿卫”,至开元十三年始有“彍骑”名。】
以当番卫士因贫弱逃亡略尽,请一切召募强壮,不简色役,优为条例。逋逃者争来应募,旬日得精兵十三万,分系诸卫,更番上下,以实京师。此即以后所谓彍骑。
其实彍骑与府兵还是大同小异。一样的于农家中挑募富强。【既以强壮募,又优为条例,则富强仍兼有之。】一面授田耕种,一面轮番宿卫,惟与府兵制不同者,府兵遍及全国,彍骑则只在京师。府兵兼负征戍,彍骑则专于宿卫。
彍骑只是府兵制之缩小范围,正因其精神不够推行之故。
因为彍骑还只是府兵制之缩小范围,故至天宝以后,连彍骑亦不能存在。【在上者精神不贯注,则经历相当时期,折冲府依然无兵可交。以前召募的,现在仍然逃亡。】
自此唐代只有所谓“方镇”的边兵,【开元二十五年始募丁壮,长充边军。】与中央的禁兵。
边兵统于番将,禁兵统于宦官。他们既坐食优俸,吮吸人民的膏血,却并不能对国家社会有丝毫贡献,只促进唐室之乱亡,使中国史再钻入黑暗的地狱中去。
刘贲(bēn)对策谓:“首一戴武弁(biàn),疾文吏如仇讐(chóu);足一蹈军门,视农民如草芥。”唐末军人意态如此。
唐代的租庸调制与府兵制,是两个古代社会蜕变未尽的制度,大体精神颇与汉制为近。自唐以下,租税与兵役都走入新方向,和汉、唐绝然不同。
租税不整顿,农民生活无法繁荣;兵役不整顿,国家武装无法健全。后世中国遂想望汉、唐之富强而不可几及,这是重大的一种因素。
第二十六 章盛运中之衰象(下)【唐代政府官吏与士人之腐化】
唐代的租庸调制和府兵制,结束了古代的社会。其政府组织和科举制,则开创了后代的政府。但后两者亦各有其流弊与缺点。
一、政权之无限止的解放
科举制让人自由应考,即是广泛的开放政权。此制度容易引起士人充斥、官员多之患。而且唐初入仕之途极广,科举选不过是其间的一项。
高宗时刘祥道疏:“岁入流千五百,经学、时务比杂色人,三分不及一。”玄宗时杨瑒言:“唐兴,二监【指两京之国子监。】举者千百数,当选者十之二,考功覆校以第。谓经明行修,故无多少之限。今考功限天下明经、进士岁百人,二监之得无几。且以流外及诸色仕者岁二千,通明经、进士十倍。”按:贞元十八年又赦:“自今以后,每年考试所取明经不得过百人,进士不得过二十人。”
于是“官员有数,入流无限,以有数供无限,人随岁积”。【高宗显庆二年,黄门侍郎刘祥道奏语。】
刘祥道奏谓:“今内外文武宫,一品以下、九品以上,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五员。年取五百人,三十年得一万五千人,已有剩无少。”而当时每年入流数过千四百人。武后时纳言魏玄同上疏:“诸色入流,岁以千计。羣司列位,无复新加,官有常员,人无定限。选集之始,雾积云屯,擢叙于终,十不收一。”【东汉以二十万人举一孝廉,即最盛时亦不逾三百人。】
其势循至于为人择官,而非为官择人。其时则“官倍于古, 士十于官,求官者又十于士。 于是士无官,官乏禄,而吏扰人。”【玄宗时刘秩语。】
通典云:“按格令,内外官万八千八百五员;而合入官者,自诸馆学生已降,凡十二万余员。其外文武贡士,及应制、军功、使劳、征辟、奏荐,诸以亲荫等,大率约八、九人争官一员。”
在此情势下,政府的用人,遂至于徒循资格,推排禄位。
开元时选人渐多,有出身二十年不获禄者。裴光庭为吏部尚书,乃定循资格之制。自下升上,限年蹑级。其有异才高行,听擢不次。然有其制,无其事。有司但守文奉式,循资例而已。庸愚沉滞者皆喜,谓之“圣书”。按:此制崔亮已行之于后魏,裴光庭以后,遂莫能革。
然而禄位仍有限,资格仍无穷。在政海角逐中,渐渐分成朋党,而使在上者亦束缚困制,无可展布。
唐宰相犹得不次用人。代宗时,崔佑甫为相,日除十数人,未逾年,除吏八百员。或谤其所除多涉亲故,佑甫曰:“进拟庶官,必量能补任,若素不知闻,何由察其言行?”识者是之。宪宗时,李吉甫为相,谓学士裴垍曰:“吉甫自尚书郎流落远地十余年,后进人物,罕所接识。君多精鉴,幸闻今之才杰。”垍取笔疏其名氏,得三十余人,数月之内、选用略尽。当时翕然有“得人”称。自文宗以下,朋党议兴,由是进用一官,迁除一吏,各相顾瞻,恐涉讥议。
以前的弊害,在于社会有特殊阶级【门第。】之存在,政权不公开,政治事业只操于少数人之手。现在的弊害,则因特权阶级逐步衰落,社会各方面人平流竞进,皆得有参政之机会,而政权一解放,政治事业时有不易督责推动之苦。
德宗时沈既济言近代之失“四太”,“入仕之门太多,世胄之家太优,禄利之资太厚,督责之令太薄。”此即申说当时政局之此种病象也。
以上所说,其先并不即是科举制之弊病,只是科举制亦在此种政权公开之趋势下存在。此后科举制逐步推进,入仕之途,逐步集中到科举一门之下,则上述种种病痛,亦全由科举制来保留。
照理论,国家一面公开政权,一面便应实施教育,好使两者分途并进,此在贞观初年颇有其意。
贞观五年以后,太宗屡幸国学,增创学舍一千二百间。国学、太学、四门学,均增生员额。书、算各置博士。凡三千二百六十员。屯营飞骑,亦给博士,授以经业。髙丽、百济、新罗、高昌、吐蕃诸国,亦遣子弟请入国学。国学之内,八千余人,其盛为近古所未有。
但一到高宗、武后时,此风凌替。
旧唐书儒学传:“高宗嗣位,政教渐衰,薄于儒术,尤重文吏。醇醲日去,华竞日张。则天称制,以权道临下。不吝官爵,取悦当时。生徒不复以经学为意,二十年间,学校顿时隳废。” 新书儒学传谓其时“诸王、驸马皆得领祭酒”,其腐败可想。故刘祥道上疏,谓:“永徽以来,庠序诸生,未闻甄异,奖励之道未周。”
而中宗时,韦嗣立上疏,谓:“国家自永淳以来,二十余载,国学废散,胄子衰缺。时轻儒学之官,莫存章句之选。贵门后进,竞以侥幸升班。寒族常流,复因凌替弛业。”盖武后“重用刑,轻用官”。【杨嗣复语。】
韦氏当国,亦“擅擢士大夫”。【杨瑒语。】至太平公主亦常推荐天下士,谓儒者多窭狭,厚持金帛谢之,以动大议,远近翕然归向。经此数番捣乱,士风激变,儒业骤衰,而学校之政终于不振。唐太宗尝问王珪:“近世为国者益不及前古,何也?”对曰:“汉世尚儒术,宰相多用经术士,故风俗淳厚。近世重文轻儒,参以法律,此治化之所以益衰。”唐高宗、武后以后之弊象,王珪已逆知之矣。
国家既无教育,而空悬一格以为考试。【此犹专據科举言。诸色人流,以及世胄门荫,并以无之。】而考试标准又渐渐趋重于进士科之诗赋。
隋大业置进士科,试策问。唐初亦因之。髙宗永隆二年,考功员外郎刘思立言:“进士惟诵旧策,无实才。”遂诏进士先试杂文两篇,通文律然后试策。所谓杂文,即诗赋之类。玄宗天宝十一载,诏:“进土帖经既通,乃试文、试赋各一篇,文通乃试策。”可见进士科在永隆以前止有对策;天宝以前有策、有诗赋;天宝以后有帖经、有策、有诗赋。说者谓隋以诗赋取士,未是。惟对策多可抄袭,帖经惟资记诵,别高下、定优劣,以诗赋文律为最宜。故聪明才思,亦奔凑于此也。
开元以后,成为风气。
开元以前,未尝专尚进士枓,故天下名士杂出他途。开元以后始尊崇之,故当时名士中此科者十常七、八。其后则公卿非进土出身不为美。开元二十五年敕:“进士以声韵为学,多昧古今;明经以帖诵为功,罕穷旨趣”,是当时未尝不知其流弊,而无以为变。
全国上下尚文之风日盛,尚实之意日衰。
此亦武后时开之。【史称:“永淳以来,台阁髦(máo)彦无不以文章达,“而中书舍人尤为朝廷盛选,诸官莫比。”相传武后天授元年,寿春君王盛器兄弟初出阁,同日受册,有司撰仪注,忘载册文。及百寮在列,方知阙礼,宰臣相顾失色。中书舍人王勃立召小史五人,各令执笔,口授分写,同时须臾俱毕。词理典赡,时人叹服。当时所艳称之故事率如此。又,自王通至王勃,一家学术之变,即可以觇世尚也。】武后诏张昌宗撰三教珠英,文学士李峤、阎朝隐、徐彦伯、张说、宋之问、崔湜、富嘉谋等二十六人助成之。阎朝隐为武后祷疾少室山,沐浴伏身俎盘,为牺请代。宋之问等至为易之奉溺器。二张诛,朝官房融、崔神庆、崔融、李峤、宋之问、杜审言、沈佺期、阎朝隐等皆坐窜逐。后之问又谄事太平公主见用。安乐公主权盛,复往谐结。此可见当时朝士风习矣。
诗赋日工,吏治日坏。
杜佑通典论此,曰:“国家贞观中,有户三百万。至天宝末,百三十余年,才如隋氏之数。圣唐之盛,迈于西汉,天下编户合踰元始之间,而名籍所少三百余万。直以选贤授任,多在艺文。才与职乖,法因事弊。隳循名责实之义,阙考言询事之道。习程典,亲簿领,谓之浅俗;务根本,去枝叶,目以迂阔。职事委于羣胥,货贿行于公府,而至此也。”【长庆初,给事中丁公著高穆宗:“国家自天宝以后,风俗奢靡,宴处群饮,以喧哗沉湎为乐。届重位、秉大权者,尤杂倨肆于公吏之前,曾无愧耻。公私相效,渐以成俗。由是物务多废。”此可与杜佑之言相参证。重艺文,习奢靡,其事亦相因也。】
唐代政治界的风习,大有从北朝经术转向南朝文学的意味。这亦是唐代盛运中衰征之一。【宋神宗讥唐太宗“为文学庾信”,郑毅夫谓太宗“文章纤靡,不与功业称”。炀帝雎好文,而犹能矫南土之弊;太宗转溺南风。南方之文采风流,终于战胜北人之朴厚,为隋、唐统一盛运中一极可注意之亊,又会昌四年中书门下奏:“齐月断屠,出于释氏。国初风俗,犹近梁、陈:卿相大臣,颇遵此教。”即孔颖达诸人为五经正义,亦多行南废北。
二、政府组织之无限止的扩大
政权无限制解放,同时政府组织亦无限制扩大。【时则有三省、九寺、一台(御史)、五监(国子、少府、军器、将作、都水。)唐代的政府组织,其第一可见的缺点,即为重规叠矩,有许多骈拇无用的机关。
范祖禹谓:“既有太尉、司徒、司空,而又有尚书省,是政出于二。既有尚书省,又有九寺,是政出于三。本朝裕陵【神宗。】好观六礼,元丰官制尽用之。中书造命,门下审覆,尚书奉行,机事往往留滞,上意亦颇以为悔。”
六部与九寺,职权即多重叠。
太常、宗正、鸿胪可入礼部,光禄、卫尉、太仆可入兵部,大理【即廷尉。】入刑部,司农入户部,少府入工部。大体均可消并。
北周书:“太祖以汉、魏官繁,思革前弊。大统中,命苏绰、卢辩依周制改创其事。”通典谓:“后周依周礼置六官,而年代短促,人情相习已久,不能革其视听,故隋氏复废六官,多依北齐之制。官职重设,庶务烦滞。加六尚书似周官之六卿,又更别立寺监,则户部与太府分地官司徒职事,礼部与太常分春官宗伯职事,刑部与大理分秋官司寇职事,工部与将作分冬官司空职事。
自余百司之任,多类于斯,欲求理要,实在简省。”今按:九寺乃古代封建政治之遗骸,为王室之仆佣。南北朝中央势微,王室衰替,则九寺职权日失其绪。西魏王室最为单孤,故北周君臣独有意于模古更新。惜乎隋代不能完此美意,隋文存心蔑其前代,改袭北齐,而六尚之制,实则仍蹈北周六卿之体貌,则无怪与九寺为复沓,有如杜氏之讥矣。
唐兴诸儒,亦未能穷究治要,遂使九寺骈拇,依然存在。玄宗时制唐六典,虽亦意准周礼,不知九寺固非周礼所有,仍不能荡涤更新,是则北周君臣一番创作之精神,实未为隋、唐所接纳也。故隋、唐而后,中国史上虽不复有古昔封建时代之贵族,而仍存古昔封建遗蜕之王室。【其详见论汉制。】下益卑,上益崇,君尊臣屈,一成不革,又岂独官职之重叠而已!是亦读史者所宜大与惋惜之事也。
新机关产生,旧机关不取消,造成冗官坐食,不仅有损国帑,同时还妨碍整个政治效能之推进。
唐官有流内、【官置九品,品各有正、从,四品以下又分上、下,共三十阶,谓之“流内”。】视流内、流外【九品以外别置九级,自勋品以至九品,无正、从。谓之“流外”。“视流内”亦自勋品至九品。】之别。
又有职事官与散官、【散官不带职事,给律禄,与朝会,班列依本品之次。皆崇官盛德,罢剧就闲者居之。如开府仪同三司、光禄大夫、膘骑三司,是也。】
勋官【出于周、齐交战之际,本以酬战士。其后渐及朝流。如上柱国、柱国、上护军、护军、轻车都尉、骑都尉等。】之别。
又有正官、【阶高官卑称“行”,阶卑官高称“守”。官、阶同,无“行”、“守”字。】试官、【未为正命,始于武后时,藉以收买人心。当时谚曰:“补阙连车载,拾遣平斗量,把推侍御史、腕脱校书郎”,其滥可想。】
员外郎【俸禄减正官之半,亦始武后时。李峤为尚书,员外郎至二不余员。卢怀慎神龙中疏:“京诸司员外官数十倍,近古未有。”又有“同正员”,禄俸赐与正官同,惟无职田。】之别。【中宗时,韦后、太平公主用事,于侧门降墨敕斜封授官、号“斜封官”,亦数千员。李朝隐为吏部员外郎,执罢千四百员,怨诽哗然。】
贵族门第特权阶级逐步取消,政权官爵逐步公开解放,引起了官僚膨胀的臃肿病。
太宗省内、外官,定制七百三十员。【此據百官志。新书曹确传则云:“太宗著令,文武官六百四十三。】而杜佑通典计唐文武官及诸色胥吏总三十六万八千六百六十八人。【元和六年宰臣李吉甫奏:“自汉及隋,十有三代,摄其官员,皆少于国家所置。】
历代官数
汉 ——130,285员。【哀帝时数,兼诸府州郡胥吏在内。】
后汉——7,567员。
晋 ——6,836员。
宋 ——6,172员。
齐 ——2,063员。
后魏——7,764员。
北齐——2,322。
后周——3,989员。
随 ——12,576员。【内官2,581,外郡县官9,995员。】
唐 ——18,805。【内官2,620,外郡县官16,185。】
与官员日增相因并起的现象,便是官俸日高。
唐初依品制俸,官一品月俸钱三十缗,职田禄米不过千斛。开元时一品月俸至二十六千。天宝数倍于开元,大历又数倍于天宝,而建中又倍于大历。大历中,权臣月俸至九千缗。元载为相,【以仕进者多乐京师,恶其逼己。】厚增外官外官俸,刺史月给或至千缗。至常袞相,乃加京官俸,岁约十五万六千缗,又加诸道观察使、都团练使、副使一下料钱,使上下有叙。李泌为相,又增百官及畿内官月俸。【复置手力资课岁给钱。左右卫上将军以下,有六项杂给:一粮米,二盐,三私马,四手力,五随身,六春冬服。射生、神策大将军增以鞋。州、县官有手力杂给钱。】至会昌,三师至二百万,三公百六十万,侍中百五十万,中书令、两省侍郎、两仆射百四十万,尚书、御史大夫百万,节度使三十万,上州刺史至八万。【建中时,沈既济言:“天下财赋耗数之大者惟二:最多者兵资,次多者官俸。其余杂费,十不当二事之一。】
这一个趋势,愈走愈失其本意,遂致做官只是发财分赃,而不是办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