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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民主

_8 托克维尔(法)
美国的居民构成一个伟大的文明民族,命运把他们安排在一片荒地之上,而离文明的主要中心又有1200里约之遥。
因此,美国天天需要仰仗欧洲。不久以后,美国人一定会自己生产或制造他们所需要的大部分物品。但是,两洲永远不能完全分开而各自独立地生活下去,因为它们在需求、观念、习惯和民情上的天然联系太密切了。
联邦的一些产品,现已成为我们之所需,因为我们的土地完全不出产这些东西,或者只能用很高的成本去生产它们。美国人只能消费这些产品中的一小部分,而将其余的卖给我们。
因此,欧洲是美国的市场,犹如美国是欧洲的市场;而为了把美国生产的原材料运到欧洲港口,再把欧洲的制成品运回美国,美国的居民也同样需要海上贸易。
因此,美国不是象墨西哥的西班牙人迄今所做的那样放弃贸易而专向海洋国家的工业供应大量原材料,就是要使自己成为地球上的第一流海洋强国。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两者必择其一的抉择。468
英裔美国人对于海洋始终表现出一种明显的爱好。独立在打断了把他们与英国联系起来的商业纽带的同时,却使他们的航海天才得到了新的和有力的飞跃。独立以后,联邦的船数递增,其增加速度几乎与居民人数的增加速度同样快。现在,美国人消费的欧洲产品,十分之九都是用自己的船运输的。他们还用自己的船把新大陆的四分之三出口货运给欧洲的消费者。
美国的船舶塞满了哈佛和利物品的码头;而在纽约港里,英国和法国的船舶则为数不多。
由此可见,美国的商人不仅敢于在本土同外国商人竞争,而且能在外国同外国商人进行有成效的斗争。
这一点很容易解释:因为在世界航运中,美国船的运费最便宜。只要美国的商船继续保持这个优势,它将不仅保有已经取得的成就,而且会日益提高既得的成就。
美国人为什么能以比他人低得多的成本经营航运,这是一个很难解答的问题。有人主张,这首先应当归功于美国人的得天独厚的优越物质条件。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美国船的造价与我们的一样,但船造得并不太好,而且使用469寿命一般也不长。
美国海员的工资高于欧洲海员。有很多欧洲人在美国商船上工作,就在证明这一点。
那么,美国人的航运成本为什么比我们的低呢?我认为,从物质的优势去寻找这个原因是徒劳的,要到纯智力的和纯精神的特点中去寻找。
下面的比较,将证明我的看法是正确的。
法国人在大革命的战争期间将一种新的战术用于军事艺术,把一些老将军打得蒙头转向,差一点推翻了欧洲的一些古老王国。他们首先设法精简了许多一向被认为是打仗所不可缺少的东西,他们要求士兵付出一些文明国家从来没有向军队要求过的努力。结果,士兵们个个奋勇前进,毫不迟疑地冒着生命危险去达到预定的目的。
当时,法国的人力和财力都不如它的敌人,它的物力比敌人差得更远。但是,法国人却节节胜利,直到敌人也开始采取他们的战术为止。
美国人在商业方面也采取了类似办法。法国人为取得战争的胜利所做的一切,全被美国人用到降低航运成本方面去。
欧洲的航运公司办事谨慎,从不在海上冒险。它们只在风平浪静的时候让船出海,一遇到不测,便令船回港。夜里,船员们收起一部分船帆;当海上的浪花发白,表明快要接近陆地时,船员会立即降低航速,仰目看一看太阳调整航向。
美国人不这样小心翼翼,而敢于冒险。风暴还在低啸,他们就拔锚起航了。白天和夜里,他们都全帆对风。他们一边航行,一边修复风暴使船舶受到的损伤。当他们接近航程的终点时,他们继续扬帆前进,就象已经看到港口似地急欲靠岸。470
美国的船舶常在海上失事,但哪一个国家的船舶都没有他们的船舶航海迅速。由于他们用较少的时间做完了同他人相等的工作,所以才得以降低航运成本。
欧洲的商船在长途航行中,总得多次靠岸休整。它们为了寻找靠岸的港口或等待离岸的时机,损失了宝贵的时间,而且每天还要支付停泊费。
美国的商船从波士顿出发,到中国去购买茶叶。船到广州后,停留数日便起航回国。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船便航行了相等于绕地球一圈的距离,而且往复在途中只各靠岸一次。在历时八个月或十个月的单程航行中,船员们喝的是咸水,吃的是腌肉。他们要不断同海洋、疾病和厌倦拼搏。但回来后,每磅茶叶的售价可比英国商人便宜四分之一便士。他们达到了目的。
我除了说美国人在经商方面表现出了一种英雄气概,实在无法再更好地表达我的思想。
欧洲的商人将永远无法赶上与他们同行的美国竞争对手。美国人在按照上述的办法经商时,并非完全出于精打细算,而主要是基于他们的天性。
美国的居民正在体验前进中的文明所产生的一切苦乐。他们不象欧洲人那样置身于一个一切需要都可以得到满足的社会,所以往往不得不自己去创造学习和生活上所不可缺少的各种物品。在美国,有时是一个人既会种田又会造屋,既是钳工又是鞋匠,而且还会织布缝衣。这虽不利于工业技术的进步和完善,但却能大大发挥劳动者的才智。再没有比过细的分工,更容易使人变蠢和从产品上见不到匠心了。在象美国这样的专门人才如此缺乏的国家,不一定要经过长期的学习去掌握一门手艺。因此,美国人极容易改变谋生之道,随时去找有利的工作去做。有些人一生中任过471律师,种过地,做过买卖,还当过教士和医生。虽然美国人的每项行道不如欧洲人高明,但几乎没有什么手艺他们一窍不通。他们的才能比较一般,但他们的知识比较广泛。因此,美国的居民在行业上没有什么清规戒律,没有形成任何职业偏见,既不重此轻彼或轻此重彼,又不厚古薄今或薄古厚今。他们既不固守自己的习惯,又容易排除外国习惯对他们的精神可能发生的控制作用,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国家不同于任何其他国家,他们的情况在世界上也属首见。
美国人居住在一个令人感到奇妙的国土上,他们周围的一切都在不停地变化,每一变动都象征着进步。因此,新的思想在他们的头脑里总是与良好的思想密切结合。人的努力,好象到处均无天然的止境。在他们看来,没有什么办不到的事情,而是有志者事竟成。
这种运气好坏的经常反复,这种推动美国人一致向前的感情冲动,这种公共财富和私人财富的变化莫测的起落,全部汇合在一起,就使人们的精神完全处于一种奋发图强和不甘人后的狂热状态。对于一个美国人来说,人的一生就象一场赌博,就象一次革命,就象一个战役。
这些同样的原因在对每一个人发生作用的同时,也给国民性打下了不可遏止的冲动的烙印。因此,美国人随时随地都必然是热心于追求、勇于进取、敢于冒险、特别是善于创新的人。这种精神都真实地体现在他们的一切工作当中。他们把这种精神带进了他们的政治条例,带进了他们的宗教教义,带进了他们的社会经济学说,带进了他们的个人实业活动。他们带着这种精神到处去创业:不管是到荒山老林的深处,还是到热闹繁华的城市,莫不如此。正是被他们用于海运业的这种同样的精神,才使美国商船比其他一472切国家商船的运费低廉和航行迅速的。
只要美国的海员保持这种精神优势及其带来的实践优势,他们将不仅能够保障本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需求,而且会越来越象英国人那样成为其他国家的商务代理人。
。目前,他们正在开始实现这样的宏图。我们已经看到,美国的海运企业正在使自己充当几个欧洲国家商业的直接代理人。
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在南美建立的一些大殖民地,后来都各自变成了帝国。内战和专制,目前正在折磨这个辽阔的地区。人口没有增加,住在这里的为数不多的居民,每天都在为自卫而操心,连改善自己命运的打算都无从谈起。
但是,情况将不会永远如此。自强不息的欧洲,曾全凭自己的努力冲破了中世纪的黑暗。南美同我们一样,也是基督教世界。它的法制和生活习惯,也同我们的一样。它拥有在欧洲各种人民和他们的子孙中成长起来的文明的一切萌芽。此外,南美还有我们的榜样可供它借鉴。难道它能永远愚昧下去吗?显而易见,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毫无疑问,南美人民建成昌盛文明的国家的时期迟早会到来。
但是,当南美的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自身感到有文明国家的需求时,他们还远远不能自己满足这些需求。作为文明的后进者,他们必须承认先进者已经取得的优势。他们在学会办工厂和经商以前,还得长期务农。他们将暂时需要外国人居间,把他们的产品运输海外,再换回外国的产起来满足他们新产生的需求。473
毫无疑问,北美的美国人总有一天被要求去满足南美人的需求。大自然已使他们双方为邻,并将为前者提供极大方便去了解和调查后者的需求,同后者建立经常的往来,并逐渐占领后者的市场。美国的商人除非大大不如欧洲的商人,他们是不会丧失这种天赐良机的,何况他们在某些方面还比欧洲商人优越。美国人早已对新大陆的各族人民发生了精神影响,向他们传授了知识。居住在这同一大陆上的各族人民,早已习惯于把美国人看作是美洲大家庭中的最有知识、最有力量和最有财富的成员。因此,他们把视线转向美国,一有机会就仿效居住在那里的人民。他们每天都在吸取美国的政治理论和借用美国的法制。
美国人在南美人面前所处的地位,与他们的祖先英国人当年在意大利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和欧洲的所有在文化与工业上均不如英国先进而且大部分消费要仰仗英国的国家面前所处的地位完全相同。
英国今天是同它往来的几乎所有国家的天然贸易中心,而美国将要在另一半球发生同样的作用。因此,在新大陆建立或成长的每个国家,其建立和成长几乎都对英裔美国人有利。
假如联邦解体,解散后的各州的商业发展无疑要放慢一个时期,但决不会象人们想象的那样长久。显而易见,不管将来出现什么情况,各州仍然要联合起来做生意。它们相互为邻,彼此在观点、利益和民情上完全一致,而且唯有它们能够形成一个极大的海洋强国。如果联邦的南方与北方分家而独立,南方没有北方的帮助就无法生存。我已经说过,南方不是经商的地带,也没有任何形迹表明它会成为这样的地带。因此,美国的南方人不得不长期仰仗外人把他们的产品运销出去,并向他们供应他们所需的必要物品。而在他们所能找到的居间人中,只有他们的近邻北方人,能够保证474向他们提供物美价廉的市场。而且,他们也会自己去找北方人,因为廉价是商业的最高法则。不管是主权意志,还是民族偏见,都不能长期顶住廉价市场的影响。恐怕再没有什么仇恨,能比美国人与英国人之间的仇恨更深重的了。尽管有这种敌对情绪,英国的商人仍能让美国人购买他们的大部分制成品;而美国人之所以能买英国的货物,只因为他们购买英国的货物比购买其他国家的货物便宜。因此,不管美国人愿意与否,美国的正在发展中的繁荣,并不能给英国的制造业带来不利。
理性在告诉我们,经验也在向我们证明,在必要的时候得不到武装力量的支援,商业上的强大是不可能持久的。
美国对这个道理的理解,同其他国家一样明白。美国人已能使他们的船籍颇受人尊重,而且不久以后可能令人看到生畏。
我确信,联邦解散以后,北美的海上力量也不会削弱,而只能大大增强。今天是经商的州与不经商的州联合在一起,但后者往往只是勉强地同意增强对它并无直接利益的海上力量。
反之,如果联邦中的所有经商州组成一个单一国家,商业便将成为它们的最主要国家利益,因而它们会为保护航运而付出巨大牺牲,而且任何东西也阻止不了它们去实现这方面的愿望。
我认为,国家同人一样,几乎总是在青年时代就显露出其未来命运的主要特点。当我看到英裔美国人的那种经商干劲、经商的便利条件和经商获得的成就时,就情不自禁地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成为地球上的第一海上强国。他们生来就是来统治海洋的,就象罗马人生来就是来统治世界的一样。475
结  论
我的叙述即将结束。以上,我在探讨美国的未来命运时,总是竭力把题目分成几个不同部分,以便专心研究每个部分。
现在,我要把这些部分集合起来进行通观。我所做的通观可能不够详尽,但会更加简明扼要。在我分析每个问题时可能不如以前清晰,但我能更准确地掌握全局。我就象一个从一座通都大市出来,爬到近郊小山上去的旅游者。他出城一直往前走,行人越来越稀少;他回首城市,房舍已经模糊不清,公共场所已从他的视野里消失,街道也难以分辩了,但却一眼看清了整个城市的轮廓。于是,他好象第一次看到了这个城市的整体。我对新大陆上的英裔人的整个未来的考察,也正是如此。这幅巨图的细部虽然还模模糊糊,但我已看到了它的全景,对它的整体有了清晰的概念。
现在,美利坚合众国拥有或占据的领土,约为全世界可住人土地的二十分之一。
尽管土地如此辽阔,但如你以为英裔美国人种会永远停在那里不动,那就错了。他们现在就已经远远越出了这个范围。
有一个时期,我们也曾有可能在美洲的荒野上建立一个大法兰西国,同英国人在新大陆上平分秋色。往昔,法国在北美拥有的领土,几乎有整个欧洲那样大小。北美大陆上的三条最大河流,当时都流经依法属于我们管辖的土地。住在从圣劳伦斯河口至密西西比河三角洲之间的印第安各部,只听到我们法国的语言。分布在这片辽阔土地上的一些欧洲人居民点,可使人想其它们的名476称的祖国。比如,路易堡(LouisCbourg)、蒙莫朗西(Montmorency)、迪凯纳(Duquesne)、圣路易(Saint-Louis)、万森(Vincennes)、新奥尔良(Nouvelle-Orléans)等,对法国人来说都是最亲切和听熟了的名称。
但是,一连串举不胜举的原因,使我们失去了这笔可观的遗产。在法国人的人数本来就不多,而且他们又没有进行很好建设的地区,现在连一个法国人都不见了。在还住有法国人的地带,法国人也都是聚居在一块很小的地区,而且受着别人法律的管辖。下加拿大的40多万法国人,如今就象一个古老民族的孑遗,迷失在一个新民族的汪洋大海之中。他们周围的异族居民日益强大,不断向四面八方发展;甚至后来者居上,取代了这块土地的原来主人,统治原来主人建设的城市,破坏原来主人的语言。这批居民原来就是美国的居民。因此,我有理由断言英裔美国人不会留在联邦的范围里不动,而要越过这个范围向东北〔西北〕方面推进。
在西北方面,只有几个不太重要的俄国人居民点;但在西南方面,墨西哥却象一座大墙挡住了英裔美国人的去路。
因此,严格说来,只有两个互相竞争的种族,即西班牙人和英国人,今天在分占着新大陆。
这两个种族的分界线,已为条约所规定。尽管这项条约对英裔美国人有利,但我毫不怀疑,过不了多久,英裔美国人一定践踏这项条约。
在联邦南部边界的外面,墨西哥境内有一大片尚无居民的地477区。美国人将先于有权占有这片荒野的人开进这片土地。
他们将在那里占有土地,建立自己的乡镇。而当合法的所有者蹒跚来到时,将会发现荒地已被人开发,而在他们的遗产上已有外来人悄悄地定居下来了。
新大陆的土地是谁先占据归谁,所以占有土地是对捷足先登者的报酬。
已经有人居住的地区,要想保护自己不受这样的侵犯也得付出很大的努力。
我已经说过得克萨斯境内发生的情况。美国的居民每时每刻都在向得克萨斯渗入,在那里购置土地。他们虽然也服从当地的法律,但却逐渐使自己的语言和民情占据了统治地位。得克萨斯地方目前仍属墨西哥管辖,但不久便会没有墨西哥人居住于其上。凡是英裔美国人与不同种族接触的地方,都会出现类似的情况。
不必讳言,英裔人比居住在新大陆的其他一切欧裔人占有巨大的优势。他们在文化、实业和武力上,都远比其他欧裔人优越。只要他们面前还有荒地或人烟稀少的地方,只要他们在前进途中遇不到使他们无法穿过的人口稠密地区,他们将不断地扩张下去。他们不会停止在条约所规定的边界线上,而只会在各地越过这种假设的障碍。
英裔人在新大陆所处的地理位置,对加速他们的这种发展起了令人感叹的有利作用。
在他们北部边界的上面,是北极的冰原;而越过他们南部边界几纬度,就进入了热带。因此,英裔美国人正位于新大陆的气候最温和和条件最宜人居住的地区。
有人认为,美国人口增长的飞速运动,只是始于独立以后,但这个看法并不正确。这里的人口增长,在殖民制度时期与现在同478样迅速,即大约每22年就翻了一番。只是当时的绝对增长数字以几十万计,而现在是以几百万计而已。同样的现象在一个世纪前未被人发觉,而现在却被所有的人看得一清二楚。
属于同一国王管辖的加拿大英国人,其人口的增长和扩散几乎与生活在共和政府下的英裔美国人同样迅速。
在持续8年的独立战争期间,人口仍按照上述的比例不断增长。
尽管在西部边界上有同英国人结盟的印第安部落,但向西部的移民运动也可以说从来没有放慢。在敌人洗劫大西洋沿岸期间,肯塔基州、宾夕法尼亚的西部地区、佛蒙特州和缅因州就住满了人。战后的杂乱无章,也未妨碍人口增加和阻止继续向荒地进军。可见,法制的差异,和战的不同,秩序的好坏,只对英裔美国人的不断发展发生了微不足道的影响。
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因为没有任何因素足以全面影响到如此辽阔的国土的所有地点。因此,国内总有很大的回旋余地,为遭灾地区的人民提供避难的场所,而且不管灾难多大,总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因此,不要以为新大陆的英裔人的飞跃发展是可以阻止得了的。联邦的解体及其在大陆上引起的战争,共和的废除和因此而在太陆上出现的暴政,虽然能够延缓他们的发展,但阻止不了他们追补现实注定要由他们完成的使命。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能叫移民们止步,不让他们开进这片为勤奋的人敞开大门,为受苦受难的人提供休养生息场所的沃野。不管未来发生什么事情,都夺走不了美国人的气候、内海、大河和沃土。不良的法制、革命和无政府状态,既消灭不了仿佛已经成为这个种族的主要特征的致富爱好和进取精神,又不能完全摧毁使他们开化的知识。479
因此,在未来的无法确知的事件中,至少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在可以说是即将到来的一个时代(因为我们这里说的是一个民族的生命),英裔美国人将布满从北极的冰原到热带之间的整个辽阔大地,从大西洋沿岸一直扩散到太平洋之滨。
我估计,英裔美国人占据的领土,将来终有一天要达到全欧面积的四分之三。联邦的气候,总起来说,要好于欧洲的气候。联邦的自然条件的优势,也大于欧洲。显而易见,联邦单位面积的人口,有一天也能与欧洲抗衡。
在分成如此众多国家的欧洲,在经历了连绵不断的战争和中世纪的野蛮统治的欧洲,每平方里约的居民现在还能达到410人。有什么强大的力量能够阻止联邦单位面积的人口有一天达不到这个水平呢?只有再过几个世纪,美洲英裔人的几个分支才会出现差别,失去共同的外貌。我们无法预见他们会在什么时候在新大陆建立持久的不平等制度。
因此,不管英裔美国人大家庭各支的命运,由于战争或和平、自由或暴政、繁荣或匮乏而会出现什么差别,他们今后仍能保持相同的社会情况和在这种情况下流行的习惯和观点。
在中世纪,只靠宗教的纽带就把居住在欧洲的不同种族联合在同一文明之下。新大陆的英裔人之间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他们是生活在一个人人都趋于平等的时代。
中世纪是一个教派分立和群雄割据的时代。当时,每个民族480,每个地方,每个城市,每个家庭,都力图自保和独立。
但在今天,却出现了一种相反的趋势,各国好象都在走向统一。各国之间的文化联系,正把世界上最遥远的地区联合到一起。人们也不能继续孤立而不互通往来,或不能继续对地球上任何角落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现在我们已经看到,在欧洲人与他们在新大陆的后裔之间尽管隔着汪洋大海,但他们之间的差别还不如13世纪某些只有一河之隔的城市之间的差别。
既然这种同化趋势正在使互为外国的人民接近,那它将更会有力地阻止同一民族的后代互为外国。
因此,终有一天可以看到北美住上1.5亿人口。他们彼此平等,同属于一个大家庭,出于同一来源,具有同样的文明、同样的语言、同样的宗教、同样的习惯、同样的民情、同样的思想方法和同样的肤色。其他方面尚难断言,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世界上将出现一个丰富的想象力也无法想象的全新局面。
当今世界上有两大民族,从不同的起点出发,但好象在走向同一目标。这就是俄国人和英裔美国人。
这两个民族在神不知鬼不觉之中壮大起来。当人们的视线只顾他处的时候,它们突然跻身于各国之前列,而全世界也几乎同时承认了它们的存在和强大。
其他一切民族好象已接近它们发展的自然极限,除保持原状而别无他图,但这两个民族却在不断壮大。其他民族不是停滞不前,就是历尽千辛万苦地前进。唯有这两个民族,正沿着一条还481看不到止境的道路轻松而神速地前进。
美国人在与自然为他们设置的障碍进行斗争,俄国人在与人进行搏斗。一个在与荒野和野蛮战斗,另一个在与全副武装的文明作战。因此,美国人的征服是用劳动者的犁进行的,而俄国人的征服则是靠士兵的剑进行的。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美国人以个人利益为动力,任凭个人去发挥自己的力量和智慧,而不予以限制。
而为此目的,俄国人差不多把社会的一切权力都集中于一人之手。
前者以自由为主要的行动手段,后者以奴役为主要的行动手段。
他们的起点不同,道路各异。然而,其中的每一民族都好象受到天意的密令指派,终有一天要各主世界一半的命运。
482
原著者注
第一部分
(A) 第23页
参看朗少校在国会的资助下到欧洲人尚未涉足的整个西部地区去的两次考察报告。
朗少校关于美国的大沙漠特别指出,可以紧靠东经20度(以华盛顿为0度)并与这条经线几乎平行,从鲁日河到普拉特河划一条线。从这条假定线到密西西比河谷的西界落基山之间,延伸着一些面积很大的平地,平地上一般覆有一层植物无法生长的沙子,或布有花岗岩的石块。这里有许多成群的野牛和野马,也有一些印第安人部落,但每个部落的人数不多。
朗少校听人说,上溯普拉特河,在该河上游左岸也常遇到这样的沙漠,但他未能以亲自考察来证实这个传闻。参阅朗少校的考察报告第2章第361页。〔朗少校:《从匹兹堡至落基山的考察报告》,共2卷,费城,1823年〕朗少校的描述,有些地方可信。但不应忘记,他只是横越了他所说的地区,而没有走到他所经过的路线的两侧做反复细致的考察。
(B) 第24页
在南美的南北回归线之间的地区,到处都有这种品类繁多的483通称为美洲野藤的攀绕植物。在安的列斯群岛的植物区系中,只是美洲野藤现在就有40多种。
在这种攀绕植物中,最优美的是鸡蛋果藤。据德库蒂兹在其记述安的列斯群岛植物界的著作〔《安的列斯群岛的观赏和药用植物志》,共3卷,巴黎,1833年〕中说,这种可爱的植物利用其身上生长的卷须爬上大树,在林中形成一条条拱廊或柱廊。这些拱廊或柱廊不仅因其缀有深红间蓝的美丽花朵而富丽堂皇,而且因花朵散发香味而快人们的嗅觉。见第1卷第265页。
大豆荚金合欢,是一种非常粗的藤本植物。它生长得很快,由一棵树爬向另一棵树,有时可以蔓延半里约以上。见第3卷第227页。
(C) 第26页
关于美洲土著的语言
美洲印第安人所操的语言,从北极圈一直到合恩角,都是已经定型的语言,有相同的句型和相同的语法规则。因此,基本上可以断定,印第安人的各部出于同源。
美洲大陆的各个部落,都有自己的不同方言。但是,符合严格定义的语言却为数很少,所以有人仍在试图证明新大陆的各族并没有特别古老的族源。
然而,美洲土著的语言毕竟是很有规律的。大概,现存的各个部落还未经历过巨大的革命,没有被迫和自愿与外来的民族混合,因为一般说来,几种语言混合在一起之后,必然出现语法规则的混484乱。
不久以后,美洲土著的语言,特别是北美土著的语言,得到语言学家的认真研究。他们立即发现,野蛮人的这种土语是一套非常复杂的观念的产物,组织得极其合理。他们认为,这种语言极其丰富多采,在创制它的时候特别注意到听觉的细微辩别能力。
美洲语言的语法体系,在许多方面与其他语言大不相同。
在欧洲的一些民族之间,德语就有一个不同于其他语言的特点:它必要时可把几个词连结在一起,有些词可以表示许多意思。印第安语更令人惊奇地扩大了这个特点,甚至达到可以说只用一个词就能表达一大堆概念的地步。利用杜邦索先生在《美国哲学学会报告》中引用的下述例子,对以容易说明这一点。
在一个特拉华族的妇女逗弄一只小猫或小狗时,可以听到她反复说kuligatschis。这就是一个由数个词合成的词。其中的k代表第二人称,意为“你”或“你的”;uli读作ouli(乌利),是wulit一词的中段,意为“美丽的”和“可爱的”;gat是wichgat一词的末段,意为“爪子”;最后的schis,读作chise(西斯),是一个表示小形的爱称词尾。于是,这个印第安妇女只用一词,就表达了“你的可爱的小爪子”这层意思。
这里,还有一个例子更能令人信服地说明美洲的蛮族是善于连接他们的单词的。
一个特拉华族的男青年自称pilape。这个词是由pilsit(意为“纯洁的”,“无辜的”)和lenape(意为“人”)组成的。
就是说,他自称是“纯洁的人”。
这种把几个词连缀起来的特点,尤其常见于动词的合成方面。一个非常复杂的动作,往往只用一个动词来表示。意思上的几乎485一切细微差别,都能用动词和改变动词的词形表示出来。
凡欲详细了解我只是略微提及的这个问题的人,可读:1)杜邦索先生与赫克维尔德牧师关于印第安语的通信。
这封通信载于阿伯拉罕斯莫尔主编的1819年在费城出版的《美国哲学学会报告》第1卷第356—464页。
2)盖伯格(Geiberger,〔应为David Zeisberger〕)的《特拉华语或勒纳普语语法》。此书共三卷,全面地分析了特拉华族的语言,前面附有同他在考察特拉华族时结识的杜邦索先生的序言。
3)《美国百科全书》第5卷末尾所收上述语法书的摘要。
(D) 第28页
夏尔瓦的《新法兰西的历史》〔全称为《新法兰西的历史与通志以及奉王命去北美旅行日记》(共6卷,巴黎,1744年)〕的第1卷第235页,载有1610年加拿大法国人对易洛魁人的第一次战争历史。尽管易洛魁人使用的是弓箭,但他们却对法国人及其同盟者进行了殊死的抵抗。夏尔瓦虽非写作的高手,但在记述这段历史时却妙笔生花,以鲜明对比的手法描述了欧洲人和野蛮人的品德,以及这两个种族对待荣誉的不同态度。
他写道:“法国人纷纷争抢卧死在疆场上的易洛魁人的海狸皮衣,而他们的同盟者休伦人则卑视这种行为。他们开始对俘虏施以他们习以为常的酷刑,并把被他们杀死的人吃了一个。真是吓坏了法国人。”夏尔瓦接着说:“这些野蛮人以无私不贪为荣,对我们没有这种想法表示惊奇,而且不理解扒死人的衣服为什么远远不如吃死人的肉那么坏,因为在他们看来,这同吃野兽的肉没有什么不同。”
这位夏尔瓦在第1卷的另一处,即在第230页,还曾转述过尚486普兰首次目睹的割肉酷刑和休伦人回到自己村舍时的情景。
他写道:“走了8里约以后,我们的同盟者们停了下来。
他们拉出一名俘虏,对他施以他们的同族战士落到这个俘虏的所在部族手中时受过的一切酷刑,同时对他宣布你的结局应当如此;并补充说:如果你有勇气,你就以歌声来伴奏。这个俘虏立即唱起战歌,而且把他所会的一切歌都唱完,歌声十分悲怆。尚普兰说,他还从来没有这样的机会得知野蛮人的音乐竟有如此悲伤的调子。这种处死办法还伴以我们随后即将谈到的各种酷刑,可把法国人都吓呆了。他们实在不忍目睹惨状,迫不及待地希望尽快结束这个场面。〔……〕当天夜里,一个休伦人做了一个梦,说他们受到追击,他们的退却,简直变成了逃命;而野蛮人紧追不舍,完全把危险置于度外。〔……〕“他们一望见自己的村舍,就砍了一些长竿子,把各自分得的被处死俘虏的头发拴在竿头,挑起来表示凯旋。妇女们看到此景便都奔来,纷纷跳进水里,登上几支独木舟,从自己丈夫的手里接过沾满血污的头发,系在自己的脖子上。
“休伦人的战士把一件这样令人生畏的战利品赠给了尚普兰。此外,还送给他几张弓、几支箭和他们本来打算自己留下的那张仅有的易洛魁人皮,并托尚普兰把这张人皮呈给法兰西国王。”他只身在这些野蛮人中间生活了整整一个冬天,他的人身和财产始终没有受到侵害。
(E) 第43页
虽然在美洲的英国殖民地建立之初占有支配地位的清教徒的清规戒律早已大大减少,但仍可在习惯和法律上看到其明显的痕迹。487
在1792年反对基督教的法兰西共和国开始其昙花一现的存在时期,马萨诸塞的立法团就公布了一项强制公民遵守礼拜日的法律。下引的该法序言和主要条款值得读者一读:“鉴于遵守礼拜日是一项公益活动,可使劳动得到有益的中断,给人们带来反省人生的意义和人类不可避免的错误的机会,让人们独自和集体礼拜创造和管理世界的上帝,并使人们专心于这种使基督教社会增辉和安宁的善行;“鉴于信教不笃或轻佻浮华的人忘记礼拜日应尽的义务和社会给予他们的好处时,会亵渎神明而耽于游乐或为自己劳动;鉴于这样的行为有违基督徒的固有义务,具有干扰不仿效他们的人的作用,将给整个社会带来真正危害,并在社会造成游荡的风气和浮夸的习惯;“参议院和众议院兹命令如下:“第一条 在礼拜日,任何人不得在自己的店铺或作坊里做活。在这一天,任何人也不得从事任何劳动和公务,不得出席任何音乐会、舞会或观看任何性质的演出,不得进行任何种类的狩猎、游戏或娱乐,违者罚款。罚款的金额每次不低于10先令,但也不超过20先令。
“第二条 外出旅行者和车船驾驶者,除非必要,不得在礼拜日出行。违者处以与第一条相同的罚款。
“第三条 小酒馆主、小店铺主和小客栈主应阻止本乡镇的定居居民在礼拜日于其店铺逗留娱乐或办事。如有违反,店主和客人同被罚款,而且可以吊销店主的执照。
“第四条 身体健康而又无正当理由在三个月内少向上帝进行一次公开礼拜的人,要被罚款10先令。
“第五条 在教堂的围墙以内做出不当行为的人,要处以5至48810先令的罚款。
“第六条 乡镇的十户长(Tithingmen)负责执行本法。
他们有权在礼拜日巡视旅店或公共场所。拒绝十户长进本店铺巡视的店主,将处以40先令的罚款。
“十户长有权拘留旅客,查问其在礼拜日滞留于旅途的理由。拒不回答的人,将处以金额可达5英镑的罚款。
“如果旅客回答的理由没有使十户长满意,十户长可将此旅客送交县能治安法官处理。”1792年3月8日法令,载《马萨诸塞普通法》第1卷第410页。
1797年3月11日,以一项新法预定增加罚款的金额,其半数归拘留该轻罪犯人的人所有。见上述法令汇编第1卷第525页。
1816年2月16日,又以一项新法批准这些措施。见上述法令汇编第2卷第405页。
1827年和1828年纽约州修订的几项法律,也有类似的条款(见《增订纽约州法令集》第1编第20章第675页)。其中规定,任何人在礼拜日不得打猎钓鱼,不得在酒店逗留和进进出出。除非必要,任何人不得在礼拜日出行。
上述这些,还不是初期移民的宗教精神和严肃习俗留在法律上的唯一痕迹。
在纽约州的增订法律集第1卷第662页,可以见到如下的条款:“因赌博或打赌而在24小时内输赢25美元(约合132法郎)时,即被视为轻罪,并根据确凿的证据处以不低于所赢所输金额五倍的罚款。此项罚款悉数交本乡镇济贫工作视察员收管。489
“输25美元或以上的人可以向法院申诉。如不申诉,则济贫工作视察员可以作为赢方,收下输方的输款和相当于输款三倍的罚款,供济贫工作使用。”我们摘引的这几项法律都是新近实施的,但如不追溯到这些殖民地的初始时期,谁又能理解这些法律呢?我毫不怀疑,在我们这个时代,只有很少地方是采用这种立法方式制定刑法的。民情已经适应时代的进展,但法律仍然没有改变。
严守礼拜日的做法,在美洲依然是最使外来人感到惊奇的。
特别是美国有一个大城市,一到星期六晚上整个社会就像停止运动了似的。如果你在本应是成年人应邀参加交际和青年人应邀赶会的时刻去逛一逛这座城市,你会觉得自己进入了一个寂静无声的世界。你既听不到工业的轰隆声,又听不到人们的高歌声,更听不到闹市区的喧嚣声。生活的锁链绷紧在教堂的周围。半开半掩的百叶窗,只容阳光一缕一缕地射进居民的室内。好不容易才能看到远方有一个人独自默默地穿过十字路口,长长的一条大街竟无一个人影。
次日清晨,车辆的辚辚声,铁锤的敲打声,人们的喊叫声,才又开始传入你的耳鼓。整个城市又睡醒了:一群一群的人,慌慌忙忙地涌向城市的工商业中心;所有的人都在行动,精神焕发,在你的周围忙来忙去。继一种似乎麻木不仁的状态之后,出现了这种匆匆忙忙的局面,好象人人觉得要想发财和由此享乐,只有今天一天似的。
(F) 第49页
不用说,在这一章里我不想叙述美国的历史。我的目的只是让读者由此了解初期移民的观点和民情对于各殖民地和整个美国490的后来发展的影响。因此,我只应引用一些有关的片段。
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正确,但我认为这可以绘出或示出美国各共和州的早期画面。这幅画面不仅会引起一般读者的注意,而且无疑会向国务活动家提供供他们深入研究的资料。
虽然我本人不是美国历史专家,但我至少愿意为别人提供方便。因此,我认为应当在这里列出一篇简短的书目,并对我觉得最宜于引用的几部著作进行扼要的分析。
在可供引用的大量一般性文献中,我首先要推荐埃伯尼泽哈泽德编的收有各州文件和其他可靠文献的《美利坚合众国历史资料汇编》。
这部汇编在1792年出版于费城,其第1卷收有英国国王颁给移民的全部特许状的全文,以及各殖民地政府自成立以来的主要法规。此外,还有关于这一时期的新英格兰和弗吉尼亚事务的大量官方文件。
第2卷几乎全是关于1643年联盟的文件,其中有新英格兰各殖民地之间为抵抗印第安人而结成的这个联盟的公约。
这个联盟是英裔美国人宣布联合的第一个实例。直到1776年北美殖民地宣布独立,有数个与此性质相同的联盟。
王家图书馆藏有费城出版的这部历史文献汇编。
此外,各殖民地还有自己的历史文献,其中有些是十分珍贵的。我首先要提到弗吉尼亚的名字,它是移民开发最早的州。
在研究弗吉尼亚的所有历史家当中,首屈一指的应当是它的创造者约翰斯密斯船长。斯密斯船长给我们留下一部十六开本的著作,书名为《弗吉尼亚和新英格兰通史》,1627年于伦敦出版(本书亦藏于王家图书馆)。斯密斯的这部著作附有多幅地图和一些十分歧亮的版画,并标有制作的日期。这位历史学家从1584491年一直写到1626年。斯密斯的著作得到很高的评价,而且受之无愧。作者是一位有名的冒险家,他生于冒险家辈出的时代,并终于获得胜利。全书洋溢着冒险开发的热情,即那个时代的人们特有的冒险进取精神。我们从这部书中,还可以嗅到混有经商致富味道的行侠仗义气息。
但是,在斯密斯船长身上表现得最突出的,是他除具有同时代人的美德之外,还具备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所没有的一些品质。他的文章简练,叙述逼真,没有一点矫饰。
这位作者使我们知道了印第安人在欧洲人发现北美时期的情况。
可供咨询的第二位历史学家是贝弗利。他的著作为四十八开本,1707年出版于阿姆斯特丹,已被译为法文。作者的记述始于1585年,止于1707年。该书的第1章载有殖民初期的历史文献。第2章,对印第安人在这个扩张时期的生活情景,做了有趣的报道。第3章,使人清晰地了解到弗吉尼亚当时的民情、社会情况、法律和政治习惯。〔《弗吉尼亚州的历史和现在》,伦敦,1705年〕
贝弗利出生于弗吉尼亚,所以他一开始就说:“由于我生于印第安人的土地上,没有专注于语言的纯洁性,故请读者不要以过于严格的批判观点来审查我的著作。”尽管这位移民后代表示自己做得不够,但他的著作通篇都在证明,他是情不自禁地维护母国的最高主权的。我们从贝弗利的著作中,还可以看到当时曾经鼓舞美洲英国殖民地前进的那种公民自由精神的许多痕迹。书中还留有各殖民地之间长期以来存在的并且一直延续到独立时的不睦的痕迹。贝弗利对他的邻居马里兰的天主教徒表示的憎恨,仍然大于英国政府的这种情绪。这位作者的文章简要,他的叙述总是充满492着同情心而且令人信服。贝弗利著作的法文译本,可在王家图书馆找到。
还有一本值得推荐的著作,我在美国读过,但还没有在法国找到。它就是威廉斯蒂思写的《弗吉尼亚最初发现与定居开发史》。此书叙述得详尽而有趣,但我觉得有些冗长。
关于卡罗来纳的历史,可以推荐的最早和最好的著作,是约翰劳森的一部十六开本的薄书《卡罗来纳史》,此书1718年出版于伦敦。
劳森的著作首先记述了卡罗来纳西部的发现经过。这部书是以旅行记的形式写成的,作者的叙述有些杂乱,其观察亦很肤浅。只是对当时野蛮部落中流行的天花和酗酒所造成的荒废情景还描写得相当深刻,而对这些部落风行的并因欧洲人的到来而又加剧的道德败坏行为,亦记述得饶有风趣。
劳森著作的第二部分,是专门描述卡罗来纳的自然状况和物产的。
作者在第三部分,对当时印第安人的风尚、习俗和管理组织做了生动有趣的叙述。
在该书的这一部分,到处显示出作者的才华和独到之处。
劳森的这部历史,写到查理二世时期赐给卡罗来纳以特许状为止。
这部著作的基调是轻快的,但往往失于下流,与同一时期在新英格兰出版的著作的深沉笔调完全不同。
劳森的这部历史,现在于美国已极不易见到,而在欧洲更是难于找到了。但在王家图书馆还有一部孤本。
我从美国的最南部分一直游历到它的最北部分,其间的广大地区只是很晚以后才有移民开进。493
我首先应当介绍一部非常值得一读的汇编,它的题名为《马萨诸塞历史学会论丛》,1792年出版于波士顿,1806年再版。王家图书馆没有收藏这部著作,而且我相信其他图书馆也不会有。
这部论丛(仍在继续编辑)收载了关于新英格兰各州历史的大量珍贵文献,其中有尚未公开发表的通信和地方档案馆收藏的原始文件。古金主编的这部论丛,也收有关于印第安人的材料。〔参看第1卷第140页以下〕我在本注的所在章的行文中,曾多次提到纳撒尼尔.莫尔顿的《新英格兰回忆录》。在这里,我只想补充一句:凡想了解新英格兰历史的人,都应当读一读这部著作。莫尔顿的著作为三十二开本,1826年出版于波士顿。王家图书馆没有收藏此书。
讲述新英格兰历史的最珍贵和最重要的著作,是大教士科顿马瑟的《基督教美洲传教史,或1620—1698年新英格兰教会史》。这部书为三十二开本,共两卷,1820年出版于哈特福德。我不认为会在王家图书馆找到它。
作者把该书分为七册。
第一册讲述新英格兰的筹建和建设的历史。
第二册记述新英格兰的几位初期总督和主要行政官员的生平。
第三册叙述当时指导人们思想的福音会牧师们的生平和事迹。
作者在第四册报道了剑桥(在马萨诸塞)的大学成立和发展过程。
他在第五册陈述了新英格兰教会的教义和教规。494
第六册讲述了据马瑟说是表明上帝向新英格兰居民施福的某些事件。
最后,在第七册,作者向我们讲述了当时存在的异端邪说和新英格兰教会加以反对的动乱。
马瑟是一个福音会牧师,生于波士顿,并在那里终其一生。
引导人们建设新英格兰的那种宗教热心和激情,鼓舞和激发他写了这部著作。他的文笔经常暴露出不够典雅的缺欠,但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他想只靠宗教狂热去打动读者。他过于偏执,而最经常的是过于轻信,但决不要认为他企图以此进行欺骗。他的这部著作,偶而也有精采的片段和真实深刻的思想。比如,他在第1卷第1章第61页说道:“在清教徒到来之前,英国人就曾多次试图向我们现在居住的地方移居,但他们好象对能够得到物质利益没有抱着过高的希望,所以一遇到困难,马上就心灰意冷,退缩回去。而在崇高的宗教思想的推动和支持下来到美洲的人,决不会如此。虽然这些人遇到的敌人远比任何殖民地的创建者遇到的敌人要强大得多,但他们能够坚持自己的信念,以致使他们创建的东西依然存在于今天。”马瑟在其笔触严肃的叙述中,有时也插进一些温情脉脉的描写。比如,他谈到一位英国妇女,在宗教热情的鼓舞下同她的丈夫一起来到美洲,但不久以后便忍受不了流亡生活的艰难困苦。然后他接着说:“至于她的道德高尚的丈夫,却试图独自一人留在那里,但他未能活下来而死去。”(第1卷第71页)马瑟的著作,对他所描述的时代和地区,做了令人叹为观止的报道。
他为了使我们知道清教徒是出于什么动机到大洋彼岸去寻找495避难所,而写道:“上帝向我们当中居住于英国的人提出号召。上帝在号召无数不相识的人的时候,要求他们下定决心放弃在故乡的安适生活,横渡波涛汹涌的大洋,到那还是令人生畏的荒野去安家立业;而这样做的唯一目的,就是无条件地服从上帝的戒命。”他接着说:“在做长篇大论之前,应当说明一下他们是出于什么动机进行这种冒险的,以使后代清楚地知道他们的动机,而尤为重要的,是提醒我们今天的人怀念他们,切勿忘记祖先追求的目的,不要减少对新英格兰的真正关心。因此,我要在这里介绍一部手稿里谈到的某些人的当时动机。
“第一个动机:为教会做出最大的贡献,即向世界的这一部分(北美)传播福音,建起一所保卫基督徒的堡垒,以反对企图在世界的其余部分建立统治的非基督徒。
“第二个动机:欧洲的其余所有教会已被破坏,害怕上帝也会这样来惩罚我们的教会,故决心开辟这个地方(新英格兰),为大多数人提供免遭大破坏的避难场所。
“第三个动机:我们所在的国度好象在折磨居民,最珍视财物的人却最轻视他们所踏的土地。人们视有子女、邻居和朋友为最沉重的累赘,他们尽力躲开穷人。如果事物按照这样的秩序发展,最能创造享乐的人要被排挤出这个世界。
“第四个动机:我们的放纵行为已经达到极点,好象有钱才能在同类中保持应有的地位,而无钱就要被人轻视。因此,各行各业的人都去寻找以不道德的方法致富的门路,从而便宜了因为有钱而能荒淫无耻生活的富人。
“第五个动机:讲授科学和宗教知识的学校办得太差,以致使大部分儿童,特别是最优秀和最有才华的儿童以及人们认为最有496成才希望的儿童,在耳闻目睹的大量坏榜样和周围的腐化现象的影响下学坏了。
“第六个动机:大地是上帝的花园,他把大地赐给他的儿子亚当去耕种,而我们为什么要让自己因为没有土地而饿死,并叫这片本来应当供人使用的广阔土地无人居住和荒芜不毛呢?
“第七个动机:要成立一个革新的教会,并从成立之初就支持它;要把我们的力量与一个虔诚的民族的力量联合起来,以巩固和发展这个教会,使它摆脱那些没有这种支持就可能成为它的大灾大难的危险。对于一个基督徒来说,有什么工作能比这项工作更为高尚和壮丽的呢?有什么事业能比这项事业更值得做的呢?
“第八个动机:一个信仰虔诚并在这里(英国)享有荣华富贵的人如能放弃因致力建设这个革新的教会而获得的好处,并愿意分担苦难,他将为人们做出一个伟大而高尚的榜样,使人们学习他在向上帝为殖民地祷告时表示自己的虔诚信仰,并把大多数人联合过来。”〔见马瑟著作第17页及以后各页〕
在离这段引文很远的后面一章中,马瑟说明新英格兰教会在道德方面的原则时,强烈反对在宴会上为健康而干杯的作法,说这是异教徒的和可憎的习俗。
他也同样严厉地反对妇女对头发进行任何装饰,无情地谴责妇女穿着袒胸露臂的时装。
他在其著作的某一章里,向我们举出了许多曾使整个新英格兰震惊的妖魔作怪的事例。在他看来,恶魔在这个世界兴妖作怪,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他用了很多篇幅去阐述他的同时代人所特有的追求公民自由和政治独立的精神,说他们每前进一步都遵循他们的自治原则。比如,马萨诸塞的居民就是如此:自1630年以后,即在建立普利茅497斯殖民地后的十年里,他们用去400英镑在剑桥创办一所大学。
如果我们从新英格兰的全史转而研究新英格兰各州的历史,则首先应当提到马萨诸塞地方副总督哈钦森的《马萨诸塞殖民地史》。此书为三十二开本,共两卷。王家图书馆藏有此书一部,为1765年出版于伦敦的第二版。
我在本注所在章曾多次引用的这部著作,其叙述始于1628年,终于1750年。本书写得十分真实,文笔简练,朴而不华,是一部翔实的历史著作。
关于康涅狄格的历史,可以推荐的最好著作,是本杰明特朗布尔的《康涅狄格全史:世俗史和宗教史,1630—1764》。此书为三十二开本,共两卷,1818年出版于纽黑文。
我认为王家图书馆不会有这部著作。
这部历史清晰而深刻地描述了康涅狄格在书名所指期间内发生的一切重大事件。作者引用了珍贵的历史文献,而且叙述确切。他写到康涅狄格初期的事件时,讲得十分有趣。尤其是应当读一读第1卷第5章(《一六三九年的康涅狄格》)第100页,以及第1卷第7章(《康涅狄格的刑法》)第123页。
我们有理由高度评价杰理米贝尔纳普的《新罕布什尔史》。此书为三十二开本,共两卷,1792年出版于波士顿。尤其应当读一读第1卷第3章。在这一章里,作者对于清教徒的政治原则和宗教教义,他们的移居原因和法律,做了极其翔实的叙述。下边是1663年的一段布道讲话:“新英格兰要永久记住它的创建目的在于宗教,而不在于商业。人们在前进中要坚持清教徒的教义和纪律。因此,商人和一个铜板一个铜板攒钱的人也不要忘记,创建这些殖民地的目的在于宗教,而不在于金钱。如果我们当中有人在评价世界和宗教时认为世界值13,而宗教只值12,那么,这个人就498没有新英格兰的真正男儿的情感。”读者从贝尔纳普的著作里可以看到,他比至今研究美国历史的其他作者更多地提到普遍观念并强调思想的威力。
在我们所研究的已经存在很久的几个主要州中,纽约州和宾夕法尼亚州最为突出。关于纽约州的历史,最好的一部著作是威廉斯密斯的《纽约史》。此书为四十八开本,共一卷,1757年出版于伦敦;1767年出了法译本,亦出版于伦敦。
斯密斯为我们提供了法英两国在美洲进行的战争的细节。在研究美国史的所有著作中,它对著名的易洛魁联盟的报道最为详尽。
至于宾夕法尼亚的历史,我只想推荐罗伯特普劳特的《宾夕法尼亚自创建与定居:1861年威廉佩恩就第一任领主与总督直至1742年以后的历史》。此书为三十二开本,共两卷,1797年出版于费城。
这部书值得读者细读,其中收有关于佩恩的大批珍贵文献,谈到教友会的教义以及宾夕法尼亚初期移民的性格、风尚和习惯。据我所知,王家图书馆没有此书。
不必说,在研究宾夕法尼亚的主要著作中,佩恩本人和富兰克林的著作也有它们的席位。广大读者都熟悉他们的著作。
以上所介绍的这些著作,我在旅美期间就已看过其中的大部分。现蒙王家图书馆的好意,我又读到其中的几部;其余的几部,是美国前驻巴黎总领事沃登先生给我找到的,沃登先生也写有一部关于美国历史的杰出著作。在结束这个注的时候,请沃登先生接受我对他的谢意。
(G) 第57页
杰斐逊在自传中写道:“在英国人于弗吉尼亚建立殖民地的初499期,土地还只能向人们提供少量的产品或什么也不能提供的时候,一些有远见的人便获得了大量的租让地,并为了保持其家庭的荣华富贵,而把财产传给了后代。财产逐代传给同姓人,从而产生一些独特的家族集团。家族集团依法享有永久保持财富的特权,进而依靠自己州的强大和富饶而形成显赫的贵族阶层。而国王也照例是从这个阶层中选派州的议员的。”见《杰斐逊文集》。〔第1卷第36页〕英国法律中关于遗产继承的一些主要规定,在美国全部被否定。
肯特先生说,我们在遗产继承问题上做的第一个规定是:“人死而无遗嘱时,其财产由直接亲属继承;如只有一个男性或一个女性继承人,他或她独得全部遗产;如有数名同顺序的继承人,则不分性别,由数人平分遗产。”〔见肯特:《美国法释义》1840年版第4卷第374页〕最初,纽约州以1786年2月23日法令通过这项规定,后来又进行过修订(见〔《增订纽约州法令集》〕第3卷;附录,第48页)。现在,美国各州都采用这项规定,只是佛蒙特州有一点不同,那里的男性继承人可得两份遗产(见《美国法释义》第4卷第375页)。
肯特先生在该书第4卷第1—22页,叙述了美国的限嗣继承立法史。他总结说,美国在独立前,各殖民地都采用英国的限嗣继承法。后来,弗吉尼亚根据杰斐逊的提议(见《杰斐逊自传》),从1776年废除了遗产限嗣继承制度。纽约州也于1786年废除这种制度。接着,北卡罗来纳、肯塔基、田纳西、佐治亚和密苏里,也相继废除限嗣继承法。而在佛蒙特、印第安纳、伊利诺伊、南卡罗来纳和路易斯安那,从来就没有采用过限嗣继承制度。认为应当保存英国的限嗣继承立法的各州,也对限嗣继承制加以修改,去掉500其中的贵族立法主旨。肯特先生写道:“我们在国家管理方面的一般原则,是致力于促进财产的自由流通。”使研究美国遗产继承立法的法国人大为吃惊的是,法国的继承法比美国的还民主得无边。
美国的法律规定子女平分父亲的遗产,但须父亲没有另立遗嘱,因为纽约州的法律规定(《增订纽约州法令集》,第3卷,附录,第51页,阿尔巴尼,1829年版):“每个人都有完全的自由、权限和资格立遗嘱处理其财产,即对某一政治机关或社会团体留下遗言,将其财产全部或部分遗赠给某人。”法国的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可将其财产品分或近于平分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现在,美国的大部分州还实行限嗣继承制度,但缩小其效果。
法国的法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限嗣继承。
美国的社会情况比我们的民主,而我们的法律则比他们的民主。这最能说明一个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即在法国,民主安于遭受破坏;而在美国,民主能在废墟之上泰然自立。
(H) 第64页
美国的选举资格概要
各州均赋予年满21岁的人以选举权。在各州,均要求选 D关于选举资格,参阅奥格和雷著作第184页及以下几页。——法文版编者举人应在其参加选举的县居住过一定的期限。
关于财产资格:在马萨诸塞州,选举人必须有3英镑收入或60英镑资产。
在罗得岛,选举人必须拥有价值133美元(约合704法郎)的地产。501
在康涅狄格,选举人必须拥有可以赖以收入17美元(约合90法郎)的财产。在民兵中服役一年,亦可享有选举权。
在新泽西,选举人应有50英镑财产。
在南卡罗来纳和马里兰,选举人必须拥有50英亩土地。
在田纳西,选举人应拥有任意一种数量足够的财产。
在密西西比州、俄亥俄州、佐治亚州、弗吉尼亚州、宾夕法尼亚州、特拉华州和纽约州,只要是纳税,就可以成为选举人,但其中的大部分州,在民兵服役亦等于纳税。
在缅因和新罕布什尔,凡未被列入赤贫名单的,均可为选举人。
最后,在密苏里州、阿拉巴马州、伊利诺伊州、路易斯安那州、印第安纳州、肯塔基州和佛蒙特州,对于选举人的财产没有规定任何条件。
我还想指出一点,只是在北卡罗来纳州,对参议员的选举人规定的资格与众议员的不同:前者要拥有50英亩土地,而后者只要纳税即可。
(I) 第106页
美国实行保护关税政策,所以少数海关人员和大部分海岸地区最容易走私,但并不象其他国家那样漫无限制,因为任何人都可以缉私。
美国不设消防警察,所以火灾多于欧洲,但一般说来可以及早扑灭,因为周围的居民不会束手旁观,而要迅速赶赴火灾现场。
(K) 第108页
说中央集权产生于法国大革命,那是不公正的。法国大革命502只是完善了中央集权。在法国,对中央集权的爱好和对典章制度的狂信,可以追溯到法学家进入政府的时期,即可以使我们回想起美男子腓力四世统治法国的时代。从那个时期以后,这两种倾向一直没有停止发展。下面,是马尔泽尔布先生1775年代表最高税务法院向路易十六国王的进言摘录:“……把自己管理自己事务的权利留给每个机关和每个公民社团或村镇;我们现在不应说这项权利将写进王国的第一部宪法里,因为它是一项很古老的权利:天赋的权利和合情合理的权利。但是,它已夺走您的主要东西。陛下和我们都不要害怕说:在这方面,我们的管理工作已经变成可以说是儿戏。
“自从几位有权势的大臣提出不准召集国民议会的政治原则以来,官员们便上行下效,以致村镇的居民不经总督的批准,什么决定也不能做出。因此,如果某个村镇要想花钱办一项事业,就得去恳求总督的下属官员,从而要根据官员同意的计划进行,雇用他们喜欢的工人,按照他们的指示支付工资;如果村镇有人要打官司,也得经总督批准,即在向法院起诉之前,要把案件先送到那里进行初审。如果总督的意见同要打官司的居民相反,或诉讼的对方是总督的亲信,村镇就失去保卫自己权力的能力。总督老爷就是通过这些办法尽力在法国窒息全部地方自治精神的,而如果有可能,则必将从公民的心中除掉这种精神。也可以说,全国人民都被宣告为禁治产人,并给他们指定了监护人。”怎么今天还能说法国大革命在中央集权方面所做的一切是所谓征服呢?503
1789年杰斐逊从巴黎给一位友人写信说:“我们的国家决不是一个统治的狂热像法国那样根深蒂固和造成了许多灾难的国家。”这是1789年8月28日致麦迪逊的信。〔见《杰斐逊通信集》,第15卷,第364页,普林斯顿,1958年〕实际上,几个世纪以来,法国的中央政权,为了扩大行政集权,总是做到了它所能做到的一切;在这方面,它的权力从来没有受到过限制。
法国大革命产生的中央政权,在这一点上比它的任何一个先行者都走得更远,因为它比它们更有力量和更有学识。比如,路易十四只是使村镇生活的一切服从于一位总督的享乐;拿破仑只是使村镇生活的一切服从于一位大臣。原则始终相同,只是后来的发展有大有小。
(L) 第111页
法国宪法的这种不可变性,是我国法制的必然结果。
先以一切法律中的最重要法律,即规定王位继承的法律为例来说明。有什么法律比这个以父传子继的自然顺序为基础的政治规定在原则上更不可改变的呢?1814年,路易十八使人承认了他的家族永久拥有这个政治继承权。处理1830年7月革命善后的那些人,照搬路易十八的做法,只不过把这个政治继承权转让给另一个家族罢了。在拥立新王朝时,他们也仿效了大法官莫普。莫普在旧的最高法院的废墟上建立新的最高法院时,没有忘记在国王的诏令中写进新的大法官也同他们的前任一样是不可罢免的。504
1830年的法律也同1814年的法律一样,根本没有提到修改宪法的问题。而且,一般的立法手段满足不了这个要求,也是显而易见的。
国王依靠什么运用他的权力呢?依靠宪法。贵族院议员呢?也依靠宪法。众议院议员呢?仍然依靠宪法。在这种情况下,国王、贵族院议员和众议院议员怎样会联合起来对他们的权力所唯一依靠的法律进行任何改革呢?离开了宪法,他们就什么地位也没有了。那么,在什么条件下他们才会修改宪法呢?下述两种条件必居其一:不是在他们无力反对人民能够不按他们的意愿,但却是以他们的名义继续实行宪法的某些条款的时候;就是在他们借以掌权的法律不复存在,他们自己不再有什么地位,而要求改变宪法的时候。后来,由于他们自己破坏了宪法,他们便自取灭亡了。
这一点,在1830年的宪法上比1814年的宪法表现得还清楚。在1814年,王权可以说是在宪法之外或以上;而在1830年,王权已同意由宪法来规定,所以离开宪法,王权就没有任何作用了。
结果,法国宪法的各个部分都没有变动,因为人们把它与一个家族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了;法国宪法的全体也没有改动,因为人们还没有找到修改宪法的合法手段。
这些论述都不适用于英国。英国没有成文宪法,谁能说英国修改过成文宪法呢?
(M) 第111页
几位研究英国宪法的著名学者,争先恐后地论述过议会的这种无限权威。
德洛姆在其著作第10章第77页〔见《英国宪法》,休斯编,伦敦,1834年〕写道:“英国法学家坚信的基本原则,是认为议会除了505不能把女人变成男人或把男人变成女人以外,它什么都能做到。”布莱克斯通说得虽不这样坚定,但也十分明确。下面,就是他说的:“爱德华科克爵士认为议会的权力和司法权(第4项第36款),无论是对人,还是对事,都过于广泛和绝对,以致任075何限制都禁止不了它的活动。他补充说,对于这个最高的法院简直可以说是:Si antiquitatem spectes,est vetustissiCma;si dignitatem,est honoratissima;si jurisdictionem,est capacissima.(论资格,它最古老;论荣誉,它最光荣;论权力,它最强大。)在制定、通过、扩大使用、停用、废除、恢复使用和解释教会法令或世俗法令、民法、军事法、海运法、刑法等名目众多的法律方面,议会享有至高无上和不受监督的权力;而授予议会以这种可以左右政府各部门的绝对权力的,正是这个王国的宪法。凡是伸冤和要求赔偿损失的案件,都可越过普通法院而送到这个特殊的法院去解决。它能修改或新订王位继承法,比如亨利八世和威廉三世,就是由它拥上王位的。它能使国家改信某一教派,比如在亨利八世及其三个子女统治时期,它就曾以各种理由使国家来回改宗。它可以修改和改变王国的宪法〔着重点是托克维尔加的〕和议会本身,比如它曾为通过英格兰与苏格兰联合的法案,以及关于三年和七年举行一次选举的各项法令,而这样做过。简而言之,它能做到本来不能做到的一切,所以它在使用自己的权力时好象无所顾忌,以可以说是有些过于大胆的姿态表现了议会万能。”〔见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第1卷第160页〕
(N) 第123页
美国各州的宪法,彼此在政治审判制度方面的规定最为一致。506
各州的宪法都定有这种制度,并授予州众议院以起诉的专权,只有北卡罗来纳州宪法把这项权利授予大陪审团(第23条)。
几乎所有州的宪法,都把政治审判的专权授予州参议院或有州参议员列席的审判团。
政治法院可以作出的处罚,只是撤职或不准再任公职。只有弗吉尼亚宪法准许政治法院可以作出各种不同处罚。
可以送交政治审判的罪行有:联邦宪法第2条第4项、印第安纳州宪法第3条第23项和第24项〔1816年宪法〕、纽约州宪法第5条〔1812年宪法〕和特拉华州宪法第5条规定的叛国罪、贿赂罪和其他重罪或轻罪;马萨诸塞州宪法第1章第2条、北卡罗来纳州宪法第23条〔1776年宪法〕和弗吉尼亚州宪法第252页〔?〕规定的渎职罪和玩忽职守罪;新罕布什尔州宪法第105页〔?〕规定的贿赂罪、医疗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第38条〕;佛蒙特州宪法第2章第24〔54〕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南卡罗来纳州宪法第5条〔1790年宪法〕、肯塔基州宪法第5条、田纳西州宪法第4条〔1796年宪法〕、俄亥俄州宪法第1条第23项和第24项、路易斯安那州宪法第5条、密西西比州宪法第5条〔1817年宪法〕、亚拉巴马州宪法第6条和宾夕法尼亚州宪法第4条〔参看1790年宪法〕规定的渎职罪。
伊利诺伊州、佐治亚州、缅因州和康涅狄格州的宪法没有列举罪名。
(O) 第191页
不错,欧洲列强可以对美国进行大规模的海战;但美国对付海507战总比对付陆战容易得多,而且危险较小。海战只需要一种武力。在商业国家,只要人民同意向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就会永远拥有强大的舰队。而且让人民在金钱上牺牲也比让他们在生命和人力上的牺牲容易得多。另外,海战的败绩也很少损害战败国的生存和独立。
至于陆战,欧洲国家显然不能给美国造成危险。
即使一个拥有将近200万人口的国家,也很难向美国运去并在那里供养25000名士兵。如果一个这样的欧洲大国同美国交战,就等于一个拥有200万人口的国家同拥有1200万人口的国家打仗。而且,美国人拥有各种物资,欧洲人离他们有1500里约,何况美国的广袤疆土是在征服它时将要遇到的不可克服的障碍。
第二部分(A) 第210页
美国的第一份报纸,在1704年4月出版于波士顿。见《马萨诸塞历史学会集刊》第6卷第66页,波士顿,1880年。
如果以为在美国出版期刊历来是完全自由的,那就错了。
在那里,也曾设立过预先检查和提交保证金之类的制度。
马萨诸塞州1722年1月14日法令就有这类规定。
州下院(立法机关)委派的检查新闻工作的“新英格兰报刊委员会”鉴于:“被告的报纸有嘲弄宗教和使人轻视宗教的倾向,准许一些著名作者在上面发表亵渎宗教和对神不敬的文章,诬蔑传播福音的教士的行为,辱骂国王陛下的政府,扰乱本地的和平和安宁,兹建议:或禁止该报出版人兼发行人詹姆斯富兰克林继续出508版和发行该报,或令其将要发表的一切文章送交本地行政长官审查;责成萨福克县治安法官令富兰克林先生交纳保证金并担保自己今后一年之内循规蹈矩。”委员会的建议被采纳并作为法律实施,但未产生任何效果。报纸在边栏将发行人詹姆斯富兰克林的姓名改为本杰明富兰克林,从而逃避了禁令,而舆论也认为这样做合法。
(B) 第314页
在1832年通过改革法案以前,郡的选举人(地产的代表)必须拥有可以获得40先令纯收入以维持生计的自有地产或租用地产。原法案是在亨利四世时期于1450年前后制定的。亨利四世时期的40先令,相当于现今的30英镑。但是,一直到1832年,15世纪定下的这个金额始终未变。这表明英国的宪法是日趋民主了,即时间经过了那么久,而为选举人规定的财产资格还没有改动。参看:德洛姆著作第1卷第4章;布莱克斯通著作第1卷第4章。
英国的陪审员由郡长推选(德洛姆著作第1卷第13章)。
郡长一般是本郡的知名人士,主管司法和行政工作;他在本郡代表国王,每年由国王任命(布莱克斯通著作第1卷第9章)。他的地位容易被人怀疑收受诉讼当事人的贿赂,而且如果他被疑有不法行为时,人民可以不让由他任命的陪审团审理,改由另一名官员负责推选新的陪审员。参看布莱克斯通著作第3卷第23章。
有权当选陪审员的人,必须拥有可以获得不少于10先令收入的地产(布莱克斯通著作第3卷第23章)。应当指出,这个条款是在威廉和玛丽统治时期,即在1700年先后规定的,而当时的币值比现在高得多。大家知道,英国的陪审制度,也象该国的其他一切509政治制度一样,不是根据人的能力而是根据人的地产建立的。
最后,佃户也可以充任陪审员,但他必须是长期为善的人,而且交了地租以后,他的纯收入要达20先令(布莱克斯通著作第3卷第23章)。
(C) 第314页
按联邦宪法规定,联邦系统的法院也象各州在本州系统的法院实行陪审制度那样采用陪审制度。但是,联邦宪法没有具体规定如何推选陪审员。联邦系统的法院从每个州按该州规定的办法选定的常任陪审员中抽调陪审员。因此,要根据各州的法律来说明美国的陪审制度的原理。参阅斯托里:《美国宪法释义》第3卷第38章第654—659页;萨金特:《美国宪法》第165页;以及1789年、1800年和1802年联邦有关这个问题颁布的法令。
为了详细了解美国陪审制度的原则,我查阅过几个相距很远的州的法律。下面就是我从查阅中获得的总印象。
在美国,凡是有选举权的公民都可以充任陪审员。但在纽约那样的大州,推选人的法定资格与陪审员的法定资格略有不同,而且这种不同与法国法律的规定相反,即纽约州的陪审员的法定资格比推选人的法定资格规定得较低。总的说来,在美国,推选陪审员的权利,也同推选议员的权利一样,可以及于一切公民。但是,这项权利的行使,并不是在所有人之间没有明确规定的。
每年,乡镇或选举区的行政当局请有权推选陪审员的人,在新英格兰是请乡镇的行政委员,在纽约州是请乡镇行政长官,在俄亥俄州是请遗孤财产保管人,在路易斯安那州是请县长,为本地区推选一定人数的有权充任陪审员和预计有此种能力的公民为陪审员。如这些官员本人当选为陪审员时,也不会引起他人反对。他510们的权力非常广泛,而且具有强制性质,一般同州的行政官员没有两样,尤其在新英格兰,他们往往有权罢免不称职的或无能力的陪审员。
将如此选出的陪审员的名单送交县法院,然后用抽签办法从中选出有权参加各种案件审理的陪审团。
此外,美国人还通过一切办法使陪审团接近人民,并尽可能减轻陪审团的负担。陪审员的人数很多,每人最多只能连任三年。法院在每个县的县城开庭审理案件。美国的县(county)大致相当于法国的区(arrondissement)。因此,法院离陪审团很近,而不象法国那样在法院开庭时去召集陪审团。最后,陪审员是有报酬的,但因案件不同,有的由州支付,有的由诉讼当事人支付。一般说来,除去旅费外,每人每天可收入1美元(相当5法郎42生丁)。在美国,把做陪675审员看成是一项必须承担的义务,但这项义务并不难完成。
参阅布雷瓦德:《南卡罗来纳州法令汇编》第2卷第338页,第1卷第454和第456页,第2卷第218页。(共5卷,查勒顿,1814年)参阅立法机构编辑和出版的《马萨诸塞普通法》第2卷第331页和第187页。
参阅《增订纽约州法令集》第2卷〔阿尔巴尼,1829年〕第720页、第411页、第717页和第643页。
参阅《田纳西州法令集》第1卷〔诺克斯维尔,1831年〕第209页。
参阅《俄亥俄州法令集》第95和210页。
参阅《路易斯安那州立法汇编》第2卷第55页。〔共2卷,新奥尔良,1828年〕510
(D) 第318页
在仔细研究英国的民事陪审制度时,不难发现陪审员无法摆脱法官的控制。
当然,陪审团对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在其扼要的陈述中也包括事实和权利。例如:有一所住宅,彼得说是属于他的,因为他花钱购买了它,这就是事实问题;但是,他的反对者对他说,出售人没有行为能力,这就是权利问题。陪审团只要说这所住宅将归彼得所有,这就等于认定事实和权利。陪审团对刑事案件的判决只要有利于被告,英国人就同意陪审团的判决没有错误;但在民事方面应用陪审制度时,英国人就没有保留这种想法。
如果法官认为陪审团的判决在法律的应用方面有错误,他可以拒绝接受,驳回给陪审员重新审理。
如果法官把陪审团的判决搁置起来,不予复审,则诉讼还没有完全结束,因为他有办法抵制陪审团的判决。主要的方法是,要求法院撤销原判和成立新的陪审团。实际上,这样的要求很少得到满足,而且他以后也再没有办法。我就亲眼看到过这样的事情。参看布莱克斯通著作第3卷第24章和第25章。
下  卷
513
序  言
美国人之具有民主的社会情况,自然有赖于他们的某些法制和关心政治的民情。
这种社会情况也使他们产生了许多为欧洲的旧贵族社会所不知道的思想和观点。它破坏了或改变了昔日的各种关系,并由此建立起新的关系。市民社会面目的改变,丝毫也不亚于政界面貌的改变。
我在5年前出版的本书上卷里,研究了美国民主的主要问题。本卷将讨论它的次要问题。上下两卷相辅相成,合成为一部著作的整体。
我应当立即敬告读者,请不要产生可能严重歪曲我的原意的错误。
由于我把那么多不同的结果都归因于平等,所以读者可能以为我把平等视为当今发生的一切事情的唯一原因。这种看法就是认定我的观点太偏颇了。
在当代,人们的许多观点、情感和本性,并不一定来自平等,或者完全与平等相悖。因此,如果以美国为例,我可以很容易证明这个国家的性质、居民的起源、早期定居者的宗教,以及他们的既有知识和已有习惯,过去曾经和现在仍在对这个国家的人民的思想和感情的活动发生巨大的影响,而跟民主毫无关系。欧洲发生的许多事情有其各种原因,而这些原因也适用于美国发生的大部分事情,但均与平等无关。
514这一切不同原因的存在和作用,我全知道,但这不是我要研究的对象我不打算探讨我们的一切倾向和一切思想的产生原因,而只想在某些章节谈一谈平等对一切倾向和思想的改变发生的作用。
人们可能感到奇怪:既然你坚信我们目睹的民主革命是不可抗拒的,并认为抗拒既无希望,又有失明智,那末,你为什么在本书里对这个革命所创造的民主社会又如此时时严加指责呢?我的答复很简单:正是因为我不反对民主,我才想认真地对待民主。
人们决不能从敌人那里得到真理,而朋友也很少提供真理。这就是我为什么要那样做的原因。
我相信,很多人愿意出头露面,报道平等许诺给人们的新的好处;而敢于指出平等会给人们带来坏处的,却为数不多。因此,我的注意力主要面对这些坏处,而且在清楚地看到它们时,还不怕将它们揭露出来。
我希望读者在本书的下卷亦能发现他们在上卷似已发觉的我的立论不偏不倚。面对把我们国家分裂成许多派别的互相对立的意见,我力求将我对其中的任何一项意见所持的同情或反感暂时隐藏于内心。假如读者发现书中有一字一语是在讨好曾经把我们国家闹得天翻地覆的大党中的任何一个,或者是在阿谀目前正在扰乱国家和削弱国力的小派系中的任何一个,那就请他们对我不吝大声谴责。
我所要探讨的问题非常广泛,因为世界的新形势所造成的观念和思想,大部分都包括在其中。有些问题确实超过了我的能力,我虽然对它们做了研究,但我自己也感到不够满意。
但是,纵使我没有达到预定的目的,读者至少也会承认我基于515抛砖引玉的精神来计划和着手写作这部书是正确的。
516
下 卷
517
第一部分
民主在美国对智力活动的影响
518
第一章 关于美国人的哲学方法
我认为,在文明世界里没有一个国家象美国那样最不注重哲学了。
美国人没有自己的哲学学派,对欧洲的互相对立的一切学派也漠不关心,甚至连它们的名称都几乎一无所知。
但是,我们又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美国居民,都在用同样的方法指导他们的头脑,根据同样的准则运用他们的头脑。也就是说,美国人虽然从未下过工夫界说他们的准则,但他们却有一个大家共通的确定的哲学方法。
摆脱一统的思想、习惯的束缚、家庭的清规、阶级的观点,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摆脱民族的偏见;只把传统视为一种习得的知识,把现存的事实视为创新和改进的有用学习材料;依靠自己的力量并全凭自己的实践去探索事物的原因;不拘手段去获得结果;不管形式去深入本质——这一切就是我以下将要称之为美国人的哲学方法的主要特征。
如果想再深入一步,从这些特征中找出一个足以概括其余一切特征的最主要特征,那就会发现每个人在运用他们的头脑时,大部分只依靠一己的理性努力。
因此,美国是世界上研究笛卡儿的学说最少,但却实行得最好519的一个国家。这并没有什么值得惊奇的。
美国人不读笛卡儿的著作,是因为他们的社会情况不需要进行思辩的研究;而他们之所以要按照笛卡儿的名言行事,则是因为这个同一社会情况自然地使他们的思想接受他的名言。
在民主社会里盛行的接连不断运动中,上一代和下一代的联系逐渐松弛或断绝,每个人容易忘却祖先的观点或并不因此而感到不安。
生活在这种社会的人,将不再信守其所属阶级的见解,因为可以说阶级将不复存在,而仍然存在的阶级也是由一些游移不定的分子所构成,以致他们的团体本身根本不会有可以控制其成员的真正能力。
至于一个人的智力对另一个人的智力的影响,在公民们的素质差不多完全一样的国家里,必定极其有限,因为大家的能力非常接近,谁也不承认别人一定比自己强大和优越,大家都时时以自己的理性进行判断,认为它才是真理的最明显和最近便的源泉。这不仅表明不相信某一特定的人,而且也表示没有兴趣相信任何人的什么话。
因此,每个人都自我封闭起来,试图从封闭的小圈子里判断世界。
美国人的这种只依靠本身确立判断准则的习惯,使他们的头脑产生了另一种思维习性。
由于他们认为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一切小困难不经他人帮助完全可以解决,所以他们容易由此断言,世界上的一切事情都是可以解释的,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为人的智力所不逮。
因此,他们不愿意承认有他们不能理解的事物,以致很少相信反常的离奇事物,而对于超自然的东西几乎达到了表示厌恶的520地步。
由于他们习惯于相信自己找到的证据,所以喜欢把自己研究的事物弄得一清二楚。因此,他们要尽量揭去事物的层层外皮,排除使他们与事物隔开的一切东西,推倒妨碍他们观察的一切东西,以便在最近距离内和光天化日之下观察事物。他们的这种观察事物的方式,很快又导致他们轻视形式。
在他们看来,形式是放在他们与真理之间的无用而令人讨厌的屏障。
因此,美国人用不着到书本里去汲取哲学方法,他们是从自己身上找到这个方法的。其实,我认为欧洲也曾有过同样的情况。
在欧洲,随着身分日趋平等,人们之间越来越无差别,这种方法就已建立起来和普及了。
现在,我们来谈一谈欧洲发生的事件的时间联系。
在16世纪,宗教改革家们开始用个人的理性去论证古老的信仰的某些教义,但对其余的一切教义仍避而不作公开讨论。到了17世纪,培根在自然科学方面,笛卡儿在狭义的哲学方面,放弃了一直被人们公认的公式,打破了传统在学术界的统治,推翻了巨擘们的权威。
18世纪的哲学家们,接着又把上述的原则推广,试图用每个人的个人体会去论证他们所信仰的一切东西。
路德、笛卡儿和伏尔泰采用的是同样方法,只是在运用上有或多或少的不同,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但是,宗教改革家们为什么要那样只在狭窄的宗教观念的圈子里打转转呢?笛卡儿本来能够把他的方法应用于一切事物,可是他为什么只想把它用于某些特定的问题上,并且认定人们应当自行判断的只是哲学的事物而不是政治的事物呢?为什么到了18世纪,这个同一方法突然得到笛卡儿及其先驱者们未曾想到521或拒绝推广的普遍应用呢?再者,为什么在这个时期,我们所说的方法突然走出学术界,渗入到社会,成为智力活动的共同准则,并在法国得到推广之后,而被欧洲的一切国家公开采用或暗中遵行呢?我们所说的哲学方法虽然得以在16世纪产生,在17世纪达到精确化和一般化,但在这两个世纪均未能得到普遍的应用,是因为当时的政治法令、社会情况和这些主要原因所造成的思维习惯,都在阻止它的推广。
这种方法出现于人们开始趋于平等和彼此相差无几的时期,只是到了身分几乎完全平等和人们差不多完全一样的时代,才得以被普遍遵行。
因此,18世纪的哲学方法并非法国人所专有,而是具有广泛的民主性的,这说明它为什么能在全欧盛行,并使全欧的面貌为之一新。法国人之所以能使世界天翻地覆,并不是因为他们改变了自己的古老信仰,革新了自己的古老民情,而是因为他们首先提出了一种能够使人容易攻击一切旧的东西并为一切新的东西铺平道路的哲学方法,以及普遍推行了这种方法。
如果现在有人问我:为什么法国人现在能比平等已经相当完备而且更为源远流长的美国人更严格地遵行和更经常地应用这个同一方法呢?我的答复是:这有一半来因于下述两种情况。这一点我们必须首先认识清楚。
我们决不要忘记,使英裔美国人的社会得以建立的,正是宗教。因此,在美国,宗教是同整个民族的习惯和它在这个国土上产生的全部情感交织在一起的。这就使宗教获得一种特殊的力量。
除了这个强而有力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作用也不小的原因。这就是在美国,宗教只管宗教方面的事情,宗教事务与政治事务完全分离,所以人们可以容易改变旧的法制而不触动旧的信仰。522
因此,基督教依然对美国人的思想保有巨大的控制力量。
其次,我还想特别指出,基督教不只是作为一门经过论证而被接受的哲学在发生支配作用,而且是作为一种无需论证就被信仰的宗教在发生支配作用。
在美国,基督教的各派林立,并不断改变其组织,但基督教本身却是一个基础巩固和不可抗拒的存在,既没有人想去攻击它,又没有人想去保卫它。
美国人在不经论证而接受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后,也就承担起接受基督教所提出和支持的大量道德真理的义务。因此,个人的分析活动被限制在狭小的范围之内,使人们的主要观点多数不受个人的分析。
我前面所说的两种情况中的另一个情况如下:美国人有民主的社会情况和民主的宪法,但他们没有经历过民主的革命。他们当年到达这片土地的时候,其情况仍跟我们今天在这片土地上看到的差不多一样。这一点非常重要。
任何革命都要动摇旧的信仰,削弱当局的权威,贬低原来的常规思想。因此,所有的革命都要或多或少地产生一种使人自主和为每个人的精神开辟几乎无限的活动空间的效果。
当旧社会的各阶级间的长期斗争结束后而使人们的身分平等的时候,对他人的忌妒、憎恨和轻蔑感,以及自己的高傲和过分自信感,可以说会立即涌上人们的心头,而且会在一段时间内对人品支配作用。这种与平等背道而驰的现象,对在人们之间创造隔阂,使人们互不相信对方的判断而只依靠自己去获得知识,起了很大的作用。
于是,每个人都力图自立自理,并以凡事自有主见为荣。人们之间的联系只是出于利害关系,而不再依靠思想。而且可以说,人523们的见解已经不过是一堆智力尘埃,飘散四方,再无法收拢和集结在一起。
因此,随着平等而来的精神的独立感,从来没有象在平等开始建立的时候和为巩固平等而努力奋斗期间那样强烈,和表现得那样过分。因此,必须细心地把平等可以提供的那种智力活动自由,同革命所造成的无政府状态区分开来。应当对两者分别进行研究,以免对未来期望过高或恐惧过甚。
我相信生活在新社会的人会经常应用他们的个人理性,但我决不认为他们应当经常滥用自己的个人理性。
我这样说,是基于一个最能广泛地适用于民主国家的原因。久而久之,这个原因一定会把个人的思想独立性限制在固定的、有时甚至是狭小的范围之内。
我将在下一章叙述这个原因。
524
第二章 关于民主国家的信仰的主要源泉
教条性信仰,因时代不同而有多有少。这种信仰的产生方式不尽相同,而且它们的形式和对象也可能改变。但是,教条性信仰,即人们不加论证而接受的某种信念,是人们无法使其不存在的。如果每个人都力图各自形成自己的观点,并独自沿着自己开辟的道路去寻求真理,则决不会有很多人肯于团结在一个共同的信仰之下。
因此,不难理解,一个社会要是没有这样的信仰,就不会欣欣向荣;甚至可以说,一个没有共同信仰的社会,就根本无法存在,因为没有共同的思想,就不会有共同的行动,这时虽然有人存在,但构不成社会。因此,为了使社会成立,尤其是为了使社会欣欣向荣,就必须用某种主要的思想把全体公民的精神经常集中起来,并保持其整体性。但是,除非每个公民时时从同一根源去汲取自己的观点,同意接受既有的信仰当中的一定数量的信仰,那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现在,我们就单独的一个人而论,也可以发现:他无论为了单独一个人生活,还是为了与他人共同行动,都不能不有教条性信仰。
假如每个人都要亲自去证明他们每天利用的真理,则他们的求证工作将永远没完没了,或因求证先遇到的真理累得筋疲力竭而无法继续去求证后遇到的真理。人生非常短促,一个人不但没有525时间去那样做,而且由于人的智力有限,也没有能力去那样做。因此,他还是要相信许多他没有时间和能力亲自考察和验证,但早已被高明人士发现或被大众接受的事实与真理。他只能在这个初始的基础上,去构筑自己思想的大厦。这并不是他自愿如此去受人指挥,而是限于他本身的条件不得不如此。
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的哲学家不是通过相信别人的论断而认识许多事物,并接受非他本人所发现的大量真理的。
这不仅是必然的,而且也是他所想望的。凡事只靠自己去认识的人,用于每件事上的时间和精力只能有限。这样的办法将使他的精神处于永无休止的忙乱状态,从而妨碍他深入研究任何一项真理和坚定不移地信守任何一项确定的事实。他的智力活动虽然是完全独立了,但却是软弱无力的。因此,必须先对人们议论的各种事物进行一次筛选,并不加论证地接受大多数早已存在的信仰,然后再择优地深入研究留待考察的少数问题。
不错,凡基于听信他人的言论而接受某一观点的人,都要使自己的精神受到奴役,但这是一种能够使他正确利用自由的有益的奴役。
因此,不管到什么时候,在智力和道德世界都要有某种权威存在。权威的所在处可能变化不定,但它必须有其所在处。个人的独立性可能有大有小,但它并不是漫无限制的。因此,问题不在于了解民主时代是不是有智力权威,而只在于知道这个权威的所在处和它有多大力量。
我在上一章说过,身分平等使人们对超自然的东西开始采取一种出自本能的不相信态度,而对人的理性却作出非常高的而且往往是过分的评价。
因此,生活在这个平等时代的人,不会把他们所信服的智力权526威置于超人的位置,或到人类以外的地方去寻找这个权威。他们通常是从自己身上或从自己的同类那里汲取真理的源泉。这便足以证明,在这样的时代,不可能建立新的宗教,而建立新宗教的一切企图,不但要被人视为是邪恶的,而且要被人视为是荒谬的和不合理的。我们可以预言,民主国家的人民不会轻易相信神的使者,敢于嘲笑新冒出来的先知,并要从人类本身当中而不是到人类之外去寻找自己信仰的主宰。
当身分不平等和人们之间有差别时,就会出现一些非常有见识、非常有学问和因智力高超而非常有能力的个人,而同时也会出现一大批非常无知和能力极其有限的人。因此,生活在贵族制度时代的人,自然要以某一个人或某一阶级的高超理性作为自己的思想指南,同时会不太愿意承认群众是永远正确的。
在平等的时代,情形就与此相反。
随着公民们日益平等和日益无差别,使人人都盲目相信某一特定的人或特定的阶级的倾向,将会减弱。于是,相信群众的趋势将会增强,并逐渐变成支配社会的观点。
在民主国家,公众的意见不仅是个人理性的唯一向导,而且拥有比在任何其他国家都大的无限权力。在民主时代,由于彼此都相同,所以谁也不必信赖他人。但是,这种相同性却能使人人对于公众的判断怀有几乎无限的信任,因为在他们看来,如果公众的判断不与他们大家拥有的相同认识接近,绝大多数人是不会承认它是真理的。
当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以个人与周围的所有人比较时,他会自负地觉得自己与每个人都一样平等;而当他环顾周围的同胞全体,拿自己与这个大整体比较时,他又会立即惭愧地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了不起,而是力量微不足道。527
这种原来使他觉得自己在每一个同胞面前都能自主的同一平等,现在把他孤立起来,不能反抗绝大多数人的行动。
因此,在民主国家,公众拥有贵族制国家的人民无法想象的强大力量。公众不是用说服办法,而是以全体精神大力压服个人智力的办法,将公众的意见强加于和渗入于人们的头脑的。
在美国,多数拥有向个人提供大量的现成见解和减轻个人构思己见的负担的义务。在哲学、道德和政治方面,还有一大套关于每个人应不加论证而接受公众的信念的理论。如果再仔细观察一下,还会发现宗教本身在美国主要是作为一种共同的见解,而不是作为一种神启的教条发生统治作用的。
我知道,美国人认为政治法令就是能让多数对社会实行绝对统治的法律。这就使多数对智力活动自然发生的支配力量大为增加,因为人们总是惯于认为压其他们的人在智慧上高于自己。
多数在美国的这种无限政治权威,确实在加强舆论原来就对每个人的精神发生的影响,但它并非这种影响的基础。应当到平等当中,而不是到平等的人们可能建立的或多或少得到人们拥护的制度当中去寻找这种影响的根源。一般可以认为,在由一个国王统治的民主国家里,绝大多数对智力的控制作用,也许不如在一个纯粹的民主国家里那样绝对,但毕竟是非常绝对的;而在平等时代,不管是什么政治法令统治人民,都可以预言人民对舆论的信赖将成为一种以多数为先知的宗教。
因此,智力的权威虽然可能有所不同,但它决不会式微。我决不以为它会消失,反而预计它会容易强大起来,能把个人的理性限制在与人类的伟大和幸福很不相称的极小范围内。我清楚地看到平等有两个趋势:一个是使每个人的精神趋向新的思想;另一个是使人容易不去思想。我也看得出来,在某些法制的治理下,民主528的社会情况促成的智力活动自由,也会被民主制度所取消,所以智力活动自由在打碎某个阶级或某些人以前加于它的羁绊之后,又将被大多数人的普遍意志紧紧地束缚起来。
假如民主国家把曾经过分妨碍或推迟个人理性飞速发展的各种强权推翻,而只受一个多数的专制权力的统治,那末,这只是换上了一个性质不同的邪恶而已。人们仍然没有找到独立自由生活的办法,而只会发现自己在做一桩蠢事,即又沦入新的奴役状态。因此,我不免要在这里再次强调,凡是认为智力活动自由为神圣事业的人,凡是不仅憎恨专制君主而且憎恨专制制度的人,都应当三思而行。至于我,当我感到权力的手在我面前挥舞的时候,我不必管这是谁要压迫我,而是最好去欣然听命,将自己的脑袋伸进枷锁,因为有千万只手在我面前举着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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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为什么美国人比其祖先英国人更倾向和更喜好一般观念
上帝决不一般地观察人类。它一瞥人类,就能分清人性中包括的一切东西,从每个人身上看到使人人互相接近的相似点和使人人互相疏远的差异处。
因此,上帝并不需要一般观念。这就是说,上帝从来没有感到有必要将大量的类似东西置于同一形式之下,以便于对它们进行更为细致的思考。
人就与上帝不同了。人的头脑如欲对映入脑际的一切个别的东西独自进行考察和判断,马上就会陷入五里雾中,对这些东西的一切细节茫无所知。在这样的窘迫处境下,他只有求助于一种不够完善但又必要的办法。这种办法既暴露了人的缺点,又补救了人的缺点。
人对一些事物进行表面的观察,并看出它们的相似处后,就给它们冠上一个共同的名称,然后把它们放置一边而去考察其余事物。
一般观念的建立并不证明人智强大,反而证明其软弱无力,因为自然界中决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东西,决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事实,决没有可以不加区别地运用的规章,也决没有可以同时用于许多事物的同一方法。
一般观念也有其值得称赞之处,即它可以使人同时对大量的事物作出迅速的判断。但是另一方面,它所提供的向来只是不完530整的概念,它使人理解到的东西经常不够准确。
社会一方面在老化,另一方面又在产生新的事物,几乎每天都在不知不觉之中获得某些个别的真理。
人知道的这种真理越多,他得到的一般观念自然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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