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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法)
论美国的民主
〔法〕托克维尔著
董果良 译
《论美国的民主》一书是一位想在新世界发现能够照亮和复兴旧世界的建设原则的思想家的奋斗结晶。这部书之敢于宣告它所追求的崇高目的,也不失为它的一大优点。凡是认为建筑在平等大厦上的自由才是唯一能使自己分享人类的永恒遗产的手段的人,都不能不对这部书的作者表示尊敬。
——拉斯基
上  卷
i
译者序言
法国政治思想家夏尔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司法部请假,要求去美国考察颇受到欧洲各国重视的新监狱制度。经过一番周折和亲友的斡旋,请求获准。其实,这只是表面的目的,他们的真正目的是到这个国家去考察民主制度的实际运用。。1835年,托克维尔成名之作《论美国的民主》上卷问世。

这托克维尔认为,建立一个新世界,必须有新的政治理论,而个政治理论就是关于民主的基本原理。他没有根据过去和现在的iii政治体制的历史对比分析去创制这个民主理论,也没有象当时的一些学者引用古希腊城邦和共和时期罗马的历史去说明当时资产阶级民主的过程,而认为当代的民主原则主要应当从当代的具体历史条件去总结和解释,不能用某种一般规律去总结和解释。因此,他极想研究对于民主的发展具有最有利的条件,从而能够最全面地表现出发展规律的国家的民主。在托克维尔那个时代,这样的国家只能是美国。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从经历过这场革命的国家中找出一个使这场革命发展得最完满和最和平的国家,从而辩明革命自然应当产生的结果;如有可能,再探讨能使革命有益于人类的方法”。这才是托克维尔去美国考察的真正目的,也是写作《论美国的民主》的由来。
托克维尔希望客观地描述美国的民主
上卷的第一部分讲述美国的政治制度,第二部分对美国的民主进行社会学的分析。下卷分四个部分,以美国为背景发挥其政治哲学和政治社会学思想。全书的基本思想概括在上卷的《绪论》里。iv
这部书之所以成为名著,一方面是因为它是世界学术界第一部对美国社会、政治制度和民情进行社会学研究的著作;另一方面是因为它是第一部论述民主制度的专著。托克维尔在这部著作中阐述了他的政治哲学的基本原理,他对平等与自由的关系的观点。他还在这部著作里提出了一些极为著名而且后来果真应验的社会学预测。比如,关于资产阶级民主的前途的预测,关于美国北方和南方将来可能发生战争的预测,关于当时尚属于墨西哥的得克萨斯将来必被美国吞并的预测;尤其是关于美俄两国将要统治全球的预测,引起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研究托克维尔的热潮。卡连斯基称他为未来学的奠基人,是不无道理的。
这部书的基本思想,在于承认贵族制度必然衰落和平等与民主的发展势不可挡。他说:“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他对两种制度进行比较时说:“民主的法制一般趋向于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它来自公民之中的多数。公民之中的多数虽然可能犯错误,但它没有与自己对立的利益。贵族的法制与此相反,它趋向于使少数人垄断财富和权力。……因此,一般可以认为民主立法的目的比贵族立法的目的更有利于人类。”而且,“民主政府尽管还有许多缺点,但它仍然是最能使社会繁荣的政府”。“即使民主社会将不如贵族社会那样富丽堂皇,但苦难不会太多。在民主社会,享乐将不会过分,而福利将大为普及……国家将不会那么光辉和荣耀,而且可能不那么强大,但大多数公民将得到更大的幸福。”v
但他又认为,贵族制度在治国和立法上优于民主制度。“贵族制度有自我控制的能力,不会被一时的冲动所驱使。它有长远的计划,并善于在有利的时机使其实现。”即使如此,他也承认美国的民主制度优于英国的贵族制度,因为“英国的立法常为富人的福利而牺牲穷人的福利,使大多数权力为少数几个人所专有。结果,今天的英国集极富与极其于一身,其穷人的悲惨处境与其国力和荣誉形成鲜明的对照”。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民主的发展得利于联邦宪法的制定者,说麦迪逊、威尔逊、富兰克林、华盛顿、汉密尔顿等人品格高尚,有爱国精神,谓联邦党人对联邦的成立做出了重大贡献。托克维尔说他们规定了权力分享的原则与“控制与反控制”的制度,“清楚地认识到……除了人民的权力以外,还要有一定数量的执行权力的当局。这些当局虽不是完全独立于人民的,但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因而既要被迫服从人民中的多数的一致决定,又可以抵制这个多数的无理取闹和拒绝其危险的要求”。因此,托克维尔注意到司法权的独立性,但这个独立性是有限制的,因为法院只能在审判当中抵制违宪的法律。
本书作者说,美国的宪法虽然很好,但不能夸大它对民主制度所作的贡献。他说:“美国的联邦宪法,好象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落到他人之手就变成一无用处的美丽艺术品”。因此,墨西哥照搬美国的宪法,并未使墨西哥富强。他vi认为,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制度的原因有三:自然环境、法制和民情。但“按贡献对它们分级……自然环境不如法制,而法制又不如民情”。因此,他认为应当用缺乏民主的民情去解释墨西哥照搬美国宪法而未能使国家出现民主的安定政局的缘由。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的民主的民情扎根于历史上形成的新英格兰乡镇自治制度。这个早在17世纪开始形成,后经基督教新教的地方教会自治思想培养壮大起来的制度,促进了美国的独立运动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积极参加公共事务的觉悟,并为后来被联邦宪法肯定下来的中央和地方分权的制度奠定了基础。托克维尔把乡镇自治的传统看成是人民主权和美国人在实践中确立的公民自由原则的根源。
但是,无论是良好的法制,还是宗教信仰和乡镇自治的民主传统,都未能使美国从托克维尔继亚当斯、麦迪逊等人之后指出的“多数的暴政”状态中解救出来。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民主的“暴政”表现,首先反映在舆论的统治方面。他说:“多数既拥有强大的管理国家的实权,又拥有也几乎如此强大的影响舆论的实力。多数一旦提出一项动议,可以说不会遇到任何障碍”,“杰克逊民主”时代的舆论暴政,就是这方面的证明。在缓和“多数的暴政”的一些因素中,他特别指出法学家在美国的作用。在美国民主的条件下,法学家是一个特殊阶层。
从他们的思维方式、作风和爱好来说,他们是贵族;但从他们的利益和出身来说,他们又都属于人民,所以他们受到人民的信任。
托克维尔还特别谈到陪审制度的政治作用,把有陪审员参加的法庭看成是免费的学校。这个学校向人民传授治国的艺术,培vii养公民的守法精神。但托克维尔并不想夸大陪审制度的影响和法学家的作用,因为这种影响和作用并没有遏止“多数的暴政”下的私刑。
资产阶级民主的最主要弊端是个人主义。托克维尔认为,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不同,它是资产阶级民主的直接产物,是整个民主运动所固有的力求社会平等的意志。在民主制度下,平等的社会价值高于自由。迫切需要自由的,只是依靠自由能够获得高等享乐的少数人;而平等则能使人人幸福。因此,民主社会虽然也追求自由,但这种追求要服从于对平等的追求。“他们希望在自由之中享受平等,在不能如此的时候,也愿意在奴役之中享用平等”。
据托克维尔说,平等和个人主义可能产生促进权力集中和权力独自再生的作用。随着平等的日益发展,人们的相互依赖关系虽有扩大,但不够密切了。结果,人民整体的形象高大起来,对个别人的价值采取轻视态度,形成“社会的利益是全体的利益,而个人的利益不足挂齿”的思想。个人主义有使公民们逐渐拒绝参加社会生活的消极作用,人们总是很难放弃私事而去担任公职。于是,把公益工作都推给国家,使国家走向集权的道路。但是,中央集权或权力集中的趋势,在不同的国家是以不同的强度表现出来的。“在获得身分平等以前长期生活于自由之中的人民那里,自由所赋予的本性与平等所造成的倾向之间有一定的冲突。尽管中央政权在他们当中提高了自己的特殊地位,但他们作为个人却是永远不会放弃其独立的”。因此,民主转变为专制的危险性,在美viii国就小于在欧洲。
美国人用“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学说来反对个人主义,而这种利益又使他们习惯于结社和合作。享有政治结社的无限自由,是美国能够出现各种社团的基础,使美国人从结社中了解了自己的使命。另外,言论和出版自由也对抵制个人主义起了一定作用。“美国人以自由抵制平等所造成的个人主义,并战胜了它”。但在没有政治自由传统的国家,民主有转化为专政的危险。“在平等的原则依靠暴力革命手段而取胜的民主国家”,这种危险尤其大。
托克维尔在写作《论美国的民主》的过程中始终没有忘记他的祖国。“我深信,这样在默默之中经常与法国对比,也是本书成功的主要原因”。
托克维尔对19世纪30年代法国的政治风气表示愤慨。这个时期的法国社会,在他看来是最反常的。关于这一切,可见上卷的《绪论》。
这部著作,文字非常优美,几乎象一部文学作品,但结构不够完整,且多有重复,前后不相衔接。托克维尔使用的一些基本概念,有时含义不尽相同,也为评述托克维尔的思想带来不少困难。比如,民主、身分平等、社会情况、民情、人民、国家、民族等词,在翻译处理上都要费一番思索。
关于《论美国的民主》的世界影响和现实意义,请见下卷所附的拉斯基写的导言和梅耶写的参考文献介绍。
中译本依据法文版《托克维尔全集》的第1卷和第2卷译出,但删去了梅耶为全集写的序言,将拉斯基的导言由上卷的卷首移到下卷的卷末,把法文版编者注由各卷末移至所在处的页下。由梅ix耶主编的这两卷的印刷质量太差,误植、错行、丢段、丢行、丢字、标点错误等样样俱全。幸亏商务印书馆珍藏的《论美国的民主》法文本(上卷,1836年,第5版;下卷,1840年,第1版)帮助了译者。另外,我还自始至终参考了劳伦斯的最新英译本(George Lawrence,DemocCracy in America,Anchor,Books,1969)。这个英译本也是根据法文新版《托克维尔全集》翻译的,并对托克维尔的引文一一进行了核对,指出引误或错记页码之处。在中译本中,凡是〔 〕内的字句均为劳伦斯所加。
译者无论在文学工夫上还是在业务功底上,都远远不敢与法兰西学院院士相比。因此,误译之处在所难免,尚望专家和读者指正。
最后,向1981年即催促我翻译此书的商务印书馆副总编辑骆静兰同志,和在翻译过程中向我提供资料并为我解决疑难问题的责任编辑方生同志,表示由衷的感谢。
董 果 良
于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1987年12月
1
第十二版序
不管我们眼前转瞬之间完成的事件有多么重大和突然,本书作者都有权说这毫未使他惊奇。本书写于十五年前,写作时始终专注的一个思想,是认为民主即将在全世界范围内不可避免地和普遍地到来。读者再读本书时,就会发现它的每一页都在向人们庄严宣告:社会正在改变面貌,人类正在改变处境,新的际遇即将到来。
本书在绪论中说过:“身分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
“以为一个源远流长的社会运动能被一代人的努力所阻止,岂非愚蠢!认为已经推翻封建制度和打倒国王的民主会在资产者和有钱人面前退却,岂非异想!在民主已经成长得如此强大,而其敌对者已经变得如此软弱的今天,民主岂能止步不前!”面对虽被七月革命打伤但仍很强大的君主政体,以这段话预言形势的人,今天可以毫无畏惧地重新提醒公众注意他的著作了。
还应当允许他补充一点:目前的局势使他的著作获得了现实意义和实践效用,而在本书初版时,这些作用都是没有的。
以前是王权的天下,而今王权已被推翻。曾被君主政体的法国视为奇闻的美国各项创制,应当成为共和政体的法国的学习对象。不仅在新政府赖以建立的武力方面,而且在保证新政府可以2长存的健全法制方面,均应当如此。战士之后便是立法者。战士志在破坏,立法者专于建设,但两者都有功劳。既然问题已经不是探讨我们法国应当建立王国还是共和国,所以我们只应当研究我们要建立的是一个动乱不已的共和国还是一个永久康宁的共和国,是一个有条不紊的共和国还是一个杂乱无章的共和国,是一个爱好和平的共和国还是一个黩武好战的共和国,是一个自由的共和国还是一个专横的共和国,是一个威胁财产和家庭的神圣不可侵犯权利的共和国还是一个承认和以法保护这种权利的共和国。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不仅对法国有重大意义,而且对整个文明世界也有重大意义。如果我们能在这个问题上拯救自己,我们同时也能解救我们周围的一切民族。如果我们失败了,我们就会使这些民族同我们一起失败。随着我们将要建立的是民主的自由还是民主的暴政,世界的命运将会有所不同;而且可以说,这实际上也关系到我们的今天,即关系到我们的共和国是到处受到拥护还是到处被人抵制。
然而,我们刚才提出的这个问题,美国已在六十多年前就解决了。六十多年以来,我们昔日创制的人民主权原则,在美国正完全取得统治地位。它以最直接、最无限、最绝对的形式在美国得到实施。六十多年以来,以人民主权原则作为一切法律的共同基础的这个国家,使其人口、领土和财富不断增加,并且你可以清楚地看到,它在这一期间不仅比全球的其他一切国家更加繁荣,而且比它们更加稳定。然而,欧洲的一切民族不是被战争所破坏,就是由于内哄而衰败。在整个文明世界,只有美国人民安然无恙。几乎整个欧洲都被革命弄得天翻地覆,而美国却没有发生这种动乱。在美国,共和政体不仅没有践踏一切权利,而且保护了它们。在那里,个人财产受到的保护大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无政府主义也同3专制主义一样,依然没有市场。
我们从哪里能够获得比这更大的经验和教训呢?我们把视线转向美国,并不是为了亦步亦趋地仿效它所建立的制度,而是为了更好地学习适用于我们的东西;更不是为了照搬它的教育之类的制度,我们所要引以为鉴的是其法制的原则,而非其法制的细节。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制,可以而且最好是应当不同于治理美国的法制;但是美国的各项制度所依据的原则,即遵守纪律的原则,保持政权均势的原则,实行真正自由的原则,真诚而至上地尊重权利的原则,则对所有的共和国都是不可或缺的。它们是一切共和国都应当具有的,而且可以预言:不实行这些原则,共和国很快就将不复存在。
1848年
4
绪  论
我在合众国逗留期间见到一些新鲜事物,其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身分平等。我没有费力就发现这件大事对社会的进展发生的重大影响。它赋予舆论以一定的方向,法律以一定的方针,执政者以新的箴言,被治者以特有的习惯。
不久,我又看到这件大事的影响远远大于政治措施和法律,而且它对政府的钳制作用决不亚于对公民社会的这种作用。它不仅在制造言论,激发情感,移风易俗,而且在改变非它所产生的一切。
因此,随着我研究美国社会的逐步深入,我益发认为身分平等是一件根本大事,而所有的个别事物则好象是由它产生的,所以我总把它视为我的整个考察的集中点。
当我把视线转向我们的半球时,我觉得我们这里的情况也有些与我在新大陆见到的类似。我看到,在我们的半球,身分平等虽然没有达到美国那样的极限,但却日益接近它,而且,支配美国社会的民主,好象在欧洲也正在迅速得势。
从这时起,我就产生了撰写读者即将阅读的这本书的念头。
一场伟大的民主革命正在我们中间进行。谁都看到了它,但看法却不相同。一些人认为,它是一种新现象,出于偶然,尚有望遏止;而一些人断定,这是一场不可抗拒的革命,因为他们觉得这是历史上已知的最经常的、最古老的和最持久的现象。
现在,我来回顾一下七百年前的法国。当时,法国被一小撮拥有土地和统治居民的家族所据有,统治权随着遗产的继承而世代5相传,权力是人对付人的唯一手段,而地产则是强权的唯一源泉。但在法国,僧侣阶级的政治权力开始建立起来,并且很快扩大。僧侣阶级对所有的人都敞开大门:穷人和富人,属民和领主,都可参加僧侣阶级的行列。通过教会的渠道,平等开始透入政治领域。原先身为农奴而要终生被奴役的人,现在可以以神甫的身分与贵族平起平坐,而且常为国王的座上客。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日益文明和安定,人际的各种关系日益复杂和多样化。人们开始感到需要有调整这种关系的民法了。于是,出现了法学家。他们离开阴阴森森的法庭大堂,走出积满灰尘的办公斗室,出现于王公大人的宅邸,坐在衣貂披甲的封建男爵的身旁。
当国王们因好大喜功而破产,贵族们因私家械斗而荡尽家产时,平民们却因经商而富裕起来。金钱的影响开始见于国务。商业成为进入权力大门的新阶梯,金融家结成一个既被人蔑视又受人奉迎的政治权力集团。
民智逐渐开化,人们对文学和艺术的兴趣日增。于是,知识已是事业成功的要素,科学成了为政的手段,智慧变成一种社会力量,文人进入了政界。
随着通向权力大门的新路的不断出现,人们日益不重视家庭出身。在十一世纪,贵族的头衔还是无价之宝,而到十三世纪,用钱就可以买到了。出售贵族头衔始于1270年,结果平等也被贵族阶级自己带进政府。
在这七百年间,贵族有时为了反对王权,有时为了从对手中夺权,而把政治大权交给了人民。
更为常见的是,国王为了贬抑贵族而让国内的下层阶级参加了政府。
6在法国,国王们总是以最积极和最彻底的平等主义者自诩。当他们野心勃勃和力量强大的时候,极力将民众提高到贵族的水平;当他们是庸禄无能之辈的时候,竟容许民众上升到比他们自己还高的地位。有些国王依靠他们的才能帮助了民主,而另一些国王则因为他们无道而帮助了民主。路易十一和路易十四,始终关心全体臣民在他们的王位之下保持平等,而路易十五则终于使他本人连同王室一起化为灰烬。
在公民们开始不依建封土地所有制占有土地,而动产已被视为财富和能够产生影响与制造权势以后,工艺方面的每一发现,工商业方面的每一改进,便立即在人们中间创造出与其相适应的新的平等因素。从此以后,一切新发现的工艺方法,一切新产生的需求,一切满足新需求的想法,都是走向普遍平等的进步。侈靡,好战,追求时髦,以及人的最浅肤情欲和最高尚激情,都好象在一致使富人变穷和穷人致富。
从脑力劳动成为力量和财富的源泉之后,每一科学发明,每一新的知识,每一新的思想,都应被视为人民行将掌握的权力的胚芽。诗才、口才、记忆力、心灵美、想像力、思考力——上天随意降下的这一切资质,都在促进民主;即使它们落于民主的敌人之手,也会由于它们显示了人的生性伟大,而仍能为民主服务。因此,被民主征服的领域,将随着文明和教育所征服的领域的扩大而扩大,而文学则成为对一切人开放的武库,弱者和穷人每天都可从中取用武器。
翻阅一下我们的历史,可以说我们在过去的七百年里没有一件大事不曾推动平等。
十字军东征和几次对英战争,消灭了十分之一的贵族,分散了他们的土地。地方自治制度,把民主的自由带进了封建的君主政7体。枪炮的发明,使平民和贵族在战场上处于平等的地位。印刷术向他们平等地提供精神食粮。邮政既把知识送到穷人茅舍的柴扉,又把它带至王宫的大门。基督教新教宣布所有的人都能同等地找到通往天堂的道路。美洲的发现,开辟了千百条致富的新路,使一些无名的冒险家发财得势。
如果我们从十一世纪开始考察一下法国每五十年的变化,我们将不会不发现在每五十年末社会体制都发生过一次双重的革命:在社会的阶梯上,贵族下降,平民上升。一个从上降下来,一个从下升上去。这样,每经过半个世纪,他们之间的距离就缩短一些,以致不久以后他们就汇合了。而且,这种现象并非法国所独有。无论面向何处,我们都会看到同样的革命正在整个基督教世界进行。人民生活中发生的各种事件,到处都在促进民主。所有的人,不管他们是自愿帮助民主获胜,还是无意之中为民主效劳;不管他们是自身为民主而奋斗,还是自称是民主的敌人,都为民主尽到了自己的力量。所有的人都汇合在一起,协同行动,归于一途。有的人身不由己,有的人不知不觉,全都成为上帝手中的驯服工具。因此,身分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
以为一个源远流长的社会运动能被一代人的努力所阻止,岂非愚蠢!认为已经推翻封建制度和打倒国王的民主会在资产者和有钱人面前退却,岂非异想!在民主已经成长得如此强大,而其敌对者已经变得如此软弱的今天,民主岂能止步不前!
那么,我们现在正向何处走呢?谁也回答不了,因为已经不能用对比的办法来回答。就是说,今天在基督徒之间,身分平等已经8扩大到以往任何时候和世界上任何地区都未曾有的地步,所以已经完成的巨大工作使我们无法预见还有什么工作可做。
大家即将阅读的本书,通篇是在一种唯恐上帝惩罚的心情下写成的。作者之所以产生这种心情,是因为看到这场不可抗拒的革命已经冲破一切障碍进行许多世纪,而且今天还在它所造成的废墟上前进。不必上帝自己说,我们就能看到它的意志的某些征兆。我们只要观察一下自然界的年复一年的正常运行和事件的持续发展趋势,就可以了。我没有听到创世主的启示,就知道天上的星辰是循着它的手指画出的轨道运行的。如果说我们今天的人通过长期的观察和认真的思考,知道平等的逐渐向前发展既是人类历史的过去又是人类历史的未来,那末,单是这一发现本身就会赋予这一发展以至高无上的上帝的神启性质。因此,企图阻止民主就是抗拒上帝的意志,各个民族只有顺应上苍给他们安排的社会情况。
在我看来,信奉基督教的国家在我们这一代出现了可怕的局面。席卷它们的革命运动已经强大得无法遏止,但它的速度还不是快得无法加以引导。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的命运还掌握在自己手里,但也会很快失去控制。
在我们这一代,领导社会的人肩负的首要任务是:对民主加以引导;如有可能,重新唤起民主的宗教信仰;洁化民主的风尚;规制民主的行动;逐步以治世的科学取代民情的经验,以对民主的真正利益的认识取代其盲目的本能;使民主的政策适合时间和地点,并根据环境和人事修正政策。
一个全新的社会,要有一门新的政治科学。
然而,我们却很少这样想过。我们被投于一条大江的急流,冒9出头来望着岸上依稀可见的残垣破壁,但惊涛又把我们卷了进去,推回深渊。
我方才叙述的伟大社会革命,在欧洲的任何国家都不曾象在法国这样迅猛激进。但在法国,这个革命通常都是任意进行的。国家的首领从来没有想过对革命做些准备工作,革命是在违反他们的意愿或在他们不知不觉之中进行的。国内的最有势力、最有知识和最有道德的阶级,根本没去寻求驾驭革命的方法,以便对它进行领导。因此,任凭民主由其狂野的本能去支配,使民主就象失去父母照顾、流浪于街头、只知社会的弊端和悲惨、靠自力成长起来的孩子那样,而独自壮大起来。在它突然掌权之前,人们似乎还不知道它的存在。但在它掌权之后,人们对它的一小点要求都百依百顺,唯命是从,把它崇拜为力量的象征。但到后来,当它由于自己举止过分而削弱时,立法者便设计出鲁莽的法案去消灭它,而不想法去引导和纠正它;立法者不愿意让它学会治国的方法,而挖空心思要把它挤出政府。
结果,民主革命虽然在社会的实体内发生了,但在法律、思想、民情和道德方面没有发生为使这场革命变得有益而不可缺少的相应变化。因此,我们虽然有了民主,但是缺乏可以减轻它的弊端和发扬它的固有长处的东西;我们只看到它带来的害处,而未得到它可能提供的好处。
当王权在贵族阶级的支持下平安无事地统治欧洲各国时,人们在不幸之中还享到一些我们这一代人恐怕难以想像和理解的幸福。
某些臣下拥有的权力,为皇亲国舅的暴政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障碍;而在国王方面,由于他觉得自己在民众面前俨然如神,所以他在受到被视为神的尊敬之后,决不愿意滥用自己的权力。
10居于人民之上的贵族对待人民的命运,就像牧人对待自己的牲口那样,只是同情而关心不足。他们并不认为穷人与他们平等,他们之关心穷人的遭遇,等于关心自己去完成上帝托付给他们的任务。
人民从未奢想享有非分的社会地位,也决没有想过自己能与首领平等,觉得自己是直接受首领的恩惠,根本不去争取自己的权利。当首领是宽宏而公正的人时,他们爱首领,并对服从首领的严厉统治没有怨言,不感到卑下,好象这是在接受上帝给予的不可抗拒的惩罚。此外,习惯和民情也为暴政规定了界限,为暴力的行使定出了某种约束。
由于贵族根本没有想过有谁要剥夺他们自认为合法的特权,而奴隶又认为他们的卑下地位是不可更改的自然秩序所使然,所以人们以为在命运如此悬殊的两个阶级之间可以建立起某种相互照顾的关系。因此,社会上虽有不平等和苦难,但双方的心灵都没有堕落。
人们之所以变坏,决不是由于执政者行使权力或被治者习惯于服从,而是由于前者行使了被认为是非法的暴力和后者服从于他们认为是侵夺和压迫的强权。
一方面,是一些人集财产、权势和悠闲于一身,从而能够生活豪华,寻欢作乐,讲究文雅,欣赏艺术;而另一方面,是一些人终生劳动、粗野和无知。
但是,在这群无知和粗野的民众中,你也会发现强烈的激情、高尚的情操、虔诚的信仰和质朴的德行。
这样组织起来的社会,可能有其稳定性和强大性,尤其可能有其光荣之处。
但是就在这里,各阶层开始混合起来,使人们互相隔开的一些11屏障接连倒毁,财产逐渐分散为多数人所享有,权力逐渐为多数人所分享,教育日益普及,智力日渐相等,社会情况日益民主。最后,民主终于和平地实现了它对法制和民情的控制。
于是,我想像出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人人都把法律视为自己的创造,他们爱护法律,并毫无怨言地服从法律;人们尊重政府的权威是因为必要,而不是因为它神圣;人们对国家首长的爱戴虽然不够热烈,但出自有理有节的真实感情。由于人人都有权利,而且他们的权利得到保障,所以人们之间将建立起坚定的信赖关系和一种不卑不亢的相互尊重关系。
人民知道自己的真正利益之后,自然会理解:要想享受社会的公益,就必须尽自己的义务。这样,公民的自由联合将会取代贵族的个人权威,国家也会避免出现暴政和专横。
我认为,在按照这种方式建立的国家,社会不会停滞不前,而社会本身的运动也可能按部就班,循序前进。即使民主社会将不如贵族社会那样富丽堂皇,但苦难不会太多。在民主社会,享乐将不会过分,而福利将大为普及;科学将不会特别突出,而无知将大为减少;情感将不会过于执拗,而行为将更加稳健;虽然还会有不良行为,但犯罪行为将大为减少。
即使没有狂热的激情和虔诚的信仰,教育和经验有时也会使公民英勇献身和付出巨大的牺牲。由于每个人都是同样弱小,所以每个人也都感到自己的需要与其他同胞相同。由于他们知道只有协助同胞才能得到同胞的支援,所以他们将不难发现自己的个人利益是与社会的公益一致的。
就整体说,国家将不会那么光辉和荣耀,而且可能不那么强大,但大多数公民将得到更大的幸福,而且人民将不会闹事;但这不是因为他们不希望再好,而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已经过得不错。
12虽然在这样的秩序下并不是一切事物全都尽善尽美,但社会至少具备使事物变得善美的一切条件,而且人们一旦永远拒绝接受贵族制度可能举办的社会公益,就将在民主制度下享有这一制度可能提供的一切好处。
但是,在我们摆脱祖传的社会情况,并且不管三七二十一,把祖先的一切制度、观念和民情全部放弃之后,将用什么来取代它们呢?
王权的威严消失了,但未代之以法律的尊严。在我们这个时代,人民蔑视权威,但又惧怕它,而且这种惧怕给他们造成的损失大大超过原先尊崇和敬重权威时给他们带来的损失。
我觉得我们破坏了原来可以独自抗拒暴政的个人的存在。但是,我又看到政府却独自继承了从家庭、团体和个人手中夺来的一切特权。这样,少数几个公民掌握的权力,虽说偶而是压迫性的和往往是保守性的,但却使全体公民成了弱者而屈服。
财产的过小分割,缩短了贫富的差距。但是,随着差距的缩短,贫富双方好象发现了彼此仇视的新根据。他们互相投以充满恐惧和嫉妒的目光,都想把对方拉下权力的宝座。无论穷人和富人,都没有权利的观念,双方都认为权势是现在的唯一信托和未来的无二保障。
穷人保存了祖辈的大部分歧见,而没有保存祖辈的信仰;他们保存了祖辈的无知,而没有保存祖辈的德行;他们以获利主义为行为的准则,但不懂得有关这一主义的科学,而且他们现在的利己主义同他们以前的献身精神一样,都是出于愚昧。
在前进当中备受阻挠,但又敢于无法天地纵情发展的法国民主,横扫了前进途中遇到的一切障碍:凡能打倒的打倒之,不能打倒的动摇之。它完全不是一步一步地占领社会,以和平方式建立起对整个社会的统治的,而是在混乱和战斗的喧嚣中不断前进的。凡被斗争的热情所激发,在反对敌对者的观点和暴行时使自己的观点超过其自然极限的人,都忘记了自己追求的目标,发表了不太符合自己的真实感情和笃厚天性的言论。
我想弄清民主的究竟,以使我们至少知道应当希望它如何和害怕它什么。
本卷的第一部分,试图说明已在美国按照自己的意向发展和几乎不受限制地全凭本能行动的民主最后对法制指出了什么方向,在政府的工作上留下了什么烙印,对国家事务一般地施加了什么压力。我设法探讨了它所产生的好处和坏处都是什么。我研究了美国人为了引导民主都使用了什么预防措施和他们遗漏了什么措施。我也设法考察了使民主得以统治社会的原因。
本卷第二部分的目的,是描述身分平等和民主政府在美国对市民社会、习惯、思想和民情形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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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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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北美的外貌
北美分为两大地区,一个伸向北极,一个延向赤道——密西西比河大河谷——见于这个流域的地球变迁痕迹——建起英国殖民地的大西洋沿岸——南美和北美在被发现时的不同外观——北美森林——大草原——到处漂泊的土著部落——这些部落的外表、习俗和语言——一个早已消失的民族的遗迹。
北美在外貌上有一个一看即易于分辩出来的总特点。
陆地和水系,山岳和河谷,都布置得井井有条。在这种简单而壮观的安排中,既有景物的杂陈,又有景色的多变。
两大地区几乎各占北美的一半。
一个地区北抵北极,东西各临大洋。它向南伸展,形成一个三角形。三角形的两个不等边,最后在加拿大五大湖区下方交合于底边。
第二个地区始于第一个地区的终点,包括大陆的所有其余部分。
一个地区微微斜向北极,另一个地区微微斜向赤道。
第一个地区的大地向北缓缓下降,斜度令人看不出来,几乎可以说这是一片平原。在这片广袤的平地上既没有高山,又没有深谷。
21这里的河流曲曲弯弯,好象愿意流到哪里就流到哪里。一些江河时而并行或会合,然后分而又合;时而流入沼泽地带,消失于它们自身造成的水乡迷宫之中;经过这样千回百转,最后才注入北极的各海。这第一个地区南端的各个大湖,与旧大陆的大多数湖泊不同,周围没有群山峭壁,湖岸平坦,只比水面高出几英尺。因此,每个湖就象盛满水的大碗:如果地球的构造微微变动,湖水不是涌向北极一侧,就是流入热带的海洋。
第二个地区虽有些凸凹不平,但更适于人们定居。两条大山脉在其中各据一方:一条名叫阿勒格尼山脉,它沿大西洋沿岸延伸;另一条〔落基山脉〕与南海〔太平洋〕平行。
两条山脉之间的空间,计有228843平方里约。因此,它的面积约为法国的六倍。
然而,在这个广大的地域内却形成一个大河谷,这个大河谷自阿勒格尼山脉的圆形峰顶迤逦而下,然后逐渐上升,一直爬上落基山脉的各个山巅。
大河谷的底部流着一条巨川,自群山而下的条条河流,从四面八方汇入其中。
从前,法国人为了纪念远方的祖国,曾把这条巨川称为圣路易河;而印第安人,则用他们的夸张说法,把它称为“诸水之父”:密西西比河。
密西西比河发源于我在前面所说的两大地区的交界处,源头距分隔这两大地区的高原的最高点不远。
22这最高点附近,还流出另一条河。它几经回转,流入北极的海洋。密西西比河本身的河道,有一个时期似乎并不稳定。它曾多次改道,只是在缓缓流出湖区和沼泽地带之后才稳定流向,最后缓缓流向南去。
密西西比河有时在大自然给它挖出的粘土质河床中静静地流过,有时因暴雨而变成洪流,流程1000多里约。
在离河口近600里约处,水深平均已达15英尺。载重300吨的船舶,可自河口上溯200里约左右。
有57条可通航大河向它供水。据计算,在密西西比河的支流中,有一条长1300里约,一条长900里约,一条长600里约,一条长500里约,四条长200里约。至于从四面八方汇入其中的无数小河,就不必提了。
密西西比河流经的河谷,好象专门为它而创造的。这条大河既有为善的意志,又有作恶的意志。在这方面,它俨然如神。在近河地方,大自然展出一片用之不竭的沃野;离河越远,草木也就越稀疏,土地也就越贫瘠,万物也就越羸弱衰败。地壳上任何一处巨大变动留下的痕迹,都没有象在密西西比河谷这里清晰可辩。流域内的一切景象,都是水的作用的证明。歉收和丰年,都是水的创造。古代大洋的海水,在今日的谷底沉积下厚厚一层适于植物生23长的沃土,而且在水退时把它冲得平平坦坦。河的右岸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平坦得就象农民用磙子轧过一样。而离山越近,土地也就变得越不平坦和贫瘠。可以说这里是千里峥嵘,古老的嶙峋岩石到处可见,就像一架一架骷髅立在那里,筋肉早已被时间吃掉。地表是一层由花岗岩风化而成的沙子,镶嵌着一些形状不规则的岩石。一些植物好不容易排除这些障碍,才得以冒出它们的幼芽。有人说,这是一片布满一座巨大建筑物的残垣破壁的沃野。经过考察,不难看出这些岩石和沙子,在成分上与落基山的嶙峋不毛山顶上的沙石毫无二致。在谷底沉积出土地以后,洪水毫无疑问又把一部分岩石从山上冲下来。这些岩石从斜坡上滚动下来,你推我挤,彼此冲撞,最后停在它们原来所在的山巅的脚下。
总之,密西西比河大河谷是只有上帝才能给人们准备出来的最好住所。但在目前,它还是一大片荒漠。
在阿勒格尼山的东侧,位于这条山脉的山麓和大西洋之间的,是一条由岩石和沙子构成的长岗,看来是海水退泻时留下来的,这个长条地带的平均宽度只有48里约,但它的长度却达390里约。美洲大陆这一地区的土地,只给开垦者的劳动准备了困难。这里的草木不茂,而且种类单调。
正是在这一条荒凉无人的海岸,首先聚来了披荆斩棘的强人。也正是在这一条不毛的沙嘴地带,成长和壮大起日后诞生美利坚台众国的英国殖民地。今天,实力的中心也还是在这里。而在它的西面,行将掌握这个大陆的伟大民族的积极力量,正在悄悄地集聚。24
当欧洲人最初登上安的列斯〔西印度〕群岛的海岸,和不久以后又登上南美大陆的时候,他们以为来到了诗人们吟咏的仙境。海面闪耀着热带特有的磷光,海水清澈得使航海者可以看到海底FJ。小岛星罗棋布,好象是一个一个花篮漂在静静的海面。在这迷人的地方,极目所及的一切,好象都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准备的,或为了使人享受而安排的。大部分树木挂满了富于营养的果实;而一些对人用处不大的果实,则因其彩色鲜艳缤纷而使人目悦。在由芬芳的柠檬树、野生的无花果树、圆叶的桃金娘树、带刺的金合欢树和夹竹桃树汇成的丛林里,一条条缀满鲜花的美洲野藤把所有的树木连接起来,一群群在欧洲没有见过的飞禽展翅显示其深红色和天蓝色的华丽羽衣,并配以与充满活力和生命的大自然完全和谐的鸣声大合唱。
在这种辉煌的外表之下隐藏着死亡,但人们当时并未察觉,反而沉湎于这种环境的气氛之中。我还不知道有什么消极影响,曾象这种环境使人只顾眼前而不管将来。
北美的情景与此不同。在北美,一切都是严肃的、郑重的和庄严的。只能说这里是为使智力有用武之地而被创造的,而南美则是为使感官有享娱之处而被创造的。
汹涌多雾的海洋冲刷着岸边,大自然用花岗岩的石块和沙粒给海岸系上一条腰带。海岸的树木茂密成荫,红松、落叶松、常绿栎、野橄榄和桂树长得无比粗壮。
横越这第一条腰带之后,便进入中央森林的绿荫。在这里,东25西两半球所出产的巨大乔木并肩生长,法国梧桐、梓树、糖枫、弗吉尼亚白杨与栎树、山毛榉、椴树枝叶交臂。
在这些森林里,也象在由人工管理的森林里一样,死亡在不断地夺取生命,但无人去收拾砍伐的迹地。因此,弃枝和残木日积月累,层层堆砌,以致没有时间使它们赶快腐烂而为新树的生长让出地方。但是,在这些弃枝和残木的底部,繁殖的活动仍在不断进行。蔓生植物和杂草终于克服一切障碍,爬上枯树和倒木,从这些朽木身上附着的尘土吸取养分,顶起并穿破覆盖着它们的干瘪树皮,为自己的新芽打开一条道路。因此,死亡可以说在这里又帮助了生命。生与死对峙,两者好象有意混合和交换它们的成果。
这些森林的深处幽暗不明,人力尚未疏导的千百条小溪使森林里经常潮湿。在林荫里,难得看到某种鲜花、野果或飞禽。
一棵老朽树木的倒地声,一条河流的跌水声,野牛的叫声,风声,是打破这里的大自然沉寂的唯一音响。
在大河以东,森林已经消失一部分;在森林消失的地方,铺着无边无际的大草地。究竟是大自然在其千变万化的运动中不肯给这些沃野撒下树种,抑或是覆盖这片沃野的森林往昔被人破坏?这是一个无论是传说还是科学研究都未能解答的问题。
但是,这些一望无际的荒凉土地,并不是从来没有人烟。一些居无定所的部落,曾分布在森林的树荫下或大草地的绿野上许多世纪。从圣劳伦斯河河口到密西西比河三角洲,从大西洋到南海〔太平洋〕,其间分布的这些野人具有相似之处,足以证明他们出于同源。但是,他们又与现在已知的一切人种有所不同。(注释14)他们26既不象欧洲人那样白,又不像大多数亚洲人那样黄,也不像黑人那样黑。他们的皮肤微红,头发长而发亮,嘴唇很薄,颧骨甚高。美洲野蛮部落所操的语言,虽然在词汇方面各部落之间有所不同,但却服从于相同的语法规则。这些语法规则,有许多地方与现在已知的规范人们语言结构的语法规则有所不同。
美洲土著的方言似乎掺进了新的成分;这表明进来了新成分的人,其智力是现代的印第安人所难以达到的。
这些部族的社会情况,在许多方面也与旧大陆的不同。他们一直在自己的荒凉天地里自由繁殖,从来未与比他们文化高的种族接触过。因此,他们那里一点也不象曾经一度文明而后又堕入野蛮状态的民族那样是非不明和善恶不分,更不象后者那样因无知和败俗而腐化堕落。印第安人的一切都是自生自长的:他们的德行,他们的恶习,他们的偏见,都是他们本身的产物。他们是在天然的野生独立状态下成长起来的。
在文明开化的国家,有些人之所以粗野化,不仅由于他们本身无知和贫困,而且由于他们天天与文明人和富人接触。
他们的苦难菲薄生活,每天都在同某些同胞的幸福和权势对照,同时激其他们内心的怒火和恐惧;而他们的自卑感和依附感,既使他们发愤,又使他们屈辱。他们的这种内心状态,也表现在他们的举止言行上,所以他们都是既傲慢又卑鄙。
这种情况的确凿无疑,依靠观察不难证明。有些人在贵族制度的国家,比在其他任何地方都粗野;而繁华城市里的人,又比乡间人粗野。
27在有钱有势的人聚集的地方,软弱和贫穷的人由于自己的地位卑下而受压迫。由于找不到机会使自己重新获得平等,他们便完全处于绝望之中,而自甘践踏为人的尊严。
身分悬殊造成的这种恶果,决不见于野蛮人的社会。印第安人虽然无知和贫困,但大家都是平等和自由的。
当欧洲人最初来到北美的时候,那里的土著居民还不知道财富的价值,对文明人利用财富获得的享受也不在意。但是,他们的举止毫不粗野,反而习惯于谦让持重,表现出一种贵族式的彬彬有礼的风度。
印第安人平时温存而又好客,但在战时表现的残忍却又超过人心凶狠的已知限度。他们为了搭救一个夜里敲门求宿的生人,可以甘冒自己饿死的危险。但是,他们又能亲手撕碎俘虏的仍在颤动的四肢。古代的一些非常出名的共和国,从来没有显出过现时生活在新大陆的荒野森林里的人那种最大勇气、最高傲精神和最坚定自尊心。欧洲人最初在北美登岸时,当地人并未大惊小怪。欧洲人的出现既未引起他们的嫉妒,又未引起他们的恐惧。他们能与自己的同类——人,打架争吵吗?印第安人能够无所需求地过活,苦而无怨。载歌而死。像人类大家庭的其他所有成员一28样,这些野蛮人也相信有一个美好世界的存在,并以一些不同的名称称呼创造宇宙的上帝而加以崇拜。他们对于一些伟大的知性真理的看法,一般说来是简单的,但富于哲理。
尽管我们在这里对其性格作了描述的这个民族十分原始;但是毋庸置疑,另一个在许多方面都比他们开化和进步的民族,曾在这个地区发达得远远超过他们。
一个模糊但广泛流传于大西洋沿岸大部分印第安部落的传说,告诉我们这个民族的一些部族原先住在密西西比河以西。在俄亥俄河两岸和整个中央盆地,还时常可以看到一些人造的土丘。挖到这些古冢的内部,可以见到人骨、奇形怪状的器皿、武器、金属制造的用具或现存的种族已经不知道用途的各种工具。
现代的印第安人,已经不能提供有关这个早已消失的民族的历史的任何资料。300年前发现美洲时生活在那里的人,也没有说过任何可以据以作出一个假说的故事。一些留下来的传说,那些容易遭到破坏而又不断发现的遗迹,也没有提供任何线索。但是,我们的千千万万的同类,确实在那里生活过,这是没有疑问的。那末,他们是何时到那里来的呢?他们的起源、命运和历史曾是怎样的呢?他们是在何时和怎样被消灭的呢?没有一个人能够说清。
真是怪事!一些生存得好好的民族,竟从地球上消失得无影无踪,以致他们的族名都从人们的记忆中抹去,他们的语言都已失传,他们的荣誉也象没有回响的声音那样消失得干干净净。但是我认为,还有一样东西可以使人想其他们,那就是他们留下的可以纪念他们的过去的坟墓。因此,人类劳作的最经久的纪念物,还是最能再现人生空虚和苦难的坟墓!
尽管我们描述的这个广袤地区当时住有许多土著部族,但是29仍然可以有理由说,在它被发现的时候还是一片荒凉。印第安人虽然占据在那里,但并没有拥有它。人要靠农业来占有土地,而北美的先民却以狩猎为生。他们的根深蒂固的偏见,他们的不可遏止的激情,他们的种种恶习,也许还有他们的野蛮人品德,使他们走上了不可避免的毁灭道路。这些部族的灭亡,始于欧洲人登上他们的海岸之日,后来又接着一直进行,今天正接近于告成。上帝在把他们安置在新大陆的富饶土地上时,似乎只给了他们暂时的使用受益权。他们住在那里,好象是在等待别人到来。那些十分适于经商和开工厂的海岸,那些深水河流,那个用之不竭的密西西比河大河谷,总之,整个这片大陆,当时好象是为一个伟大民族准备的空摇篮。
就是在这里,文明人已在试建基础全新的社会,并首次应用当时人们尚不知道或认为行不通的理论去使世界呈现出过去的历史没有出现过的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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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英裔美国人的来源及其对他们未来的重大影响
知道民族的来源,有利于理解其社会情况和法律——美洲是唯一可以查清一个伟大民族的源流的地区——当初移居英属美洲的一切人在哪些方面彼此相似——他们在哪些方面彼此不同——对于当初定居在新大陆海岸的一切欧洲人的评论——向弗吉尼亚殖民——向新英格兰殖民——新英格兰首批居民在祖国时的性格——他们到达新英格兰——他们的首批法律——社会契约——借用摩西立法的刑法典——宗教热情——共和精神——宗教精神和自由精神的严密一致
一个人生到世上来,他的童年是在欢乐和玩耍中默默无闻地度过的;接着,他逐渐长大,开始进入成年;最后,世界的大门才敞开让他进来,使他同成年人往来。到这时候,他才第一次被人注意研究,被人仔细观察他在成年才冒出的恶习和德行的萌芽。
如果我没弄错的话,我认为这个看法是个极大的错误。
应当追溯他的过去,应当考察他在母亲怀抱中的婴儿时期,应当观察外界投在他还不明亮的心智镜子上的初影,应当考虑他最初目击的事物,应当听一听唤醒他启动沉睡的思维能力的最初话语,最后,还应当看一看显示他顽强性的最初奋斗。只有这样,才能理解支配他一生的偏见、习惯和激情的来源。可以说,人的一切始于他躺在摇篮的襁褓之时。
一个民族,也与此有些类似。每个民族都留有他们起源的痕31迹。他们兴起时期所处的有助于他们发展的环境,影响着他们以后的一切。
如果我们能够查清社会成员的来历,考察他们历史的最初遗存,我毫不怀疑我们会从中发现他们的偏见、习惯、主要情感和最终构成所谓民族性的一切的主要原因。这使我们可以找到对早先约定成俗而今似与流行风尚抵触的惯例的解释,找到对好象与公认的原则对立的法律的解释,找到对社会上到处可见的一些不相连贯的见解的解释。这些见解就象昔日勉强吊在旧建筑物穹窿下的破链子,由于什么也禁不住而断成数段,连不在一起了。由此也可以解释,一些民族何以被一种似乎不可知的力量推向他们本身也未曾料到的结局。但是,至今对事物一直缺乏这种研究。直到民族衰老的时候,人们才用分析的眼光去研究这个民族;而当民族终于想到回顾它的摇篮时期的时候,时间已把摇篮时期蒙上一层乌云,而无知和傲慢又用一些离奇传说把它包围起来,使人见不到它的真面目。
美国是唯一可以使人看清它的社会的自然而顺利成长的国家。在这里,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各州的起源对各州的未来的影响。
当欧洲的各族人民在新大陆登岸时,他们的民族性的特点已经完全定型,其中每个民族各有不同的相貌;而且由于他们的文明程度已经达到使他们可以研究自己的地步,结果给我们留下了有关他们的观点和法律的真实记录。我们对于15世纪人的了解,几乎与我们对同时代人的了解同样清楚。因此,美国使早先时代的无知和愚昧为我们制造的假象大白于天下。
美国社会的建成时间距今不久,这使我们可以详细了解它的各项因素,只是达到能够判断这些因素的发展结果还为时尚早,但我们这一代人好象命定要比前人能对人世沧桑看得更清。上帝给32了我们一束我们的祖先不曾具有的火綼e,用它照亮我们的智慧,使我们得以找出我们的祖先由于愚昧而没有看到的决定各族人民命运的基本原因。
在仔细研究美国的历史之后,再深入考察它的政治和社会情况,便可以确信:在美国,任何一种见解,任何一种习惯,任何一项法律,而且我敢说任何一个事件,都不难从这个国家的起源当中找到解释。因此,本书的读者将在本章看到以后所要叙述的一切的萌芽,找到可以几乎启开全书的钥匙。
在不同时期迁居于现今美国境内的移民,彼此之间在许多方面都有不同;他们各有自己的目的,并各以不同的原则治理自己。
但是,这些人之间却有某些共同的特点,他们发现大家都有类似的遭遇。
语言的纽带,也许是能够把人们联合起来的最有力的和最持久的纽带。当时,全体移民都说同一种语言,都是同一民族的儿女。他们出生在一个许多世纪以来一直鼓动教派斗争的国家。在这个国家,各个教派不得不轮番把自己置于法律的保护之下,它们的教徒在这种激烈的宗派斗争中接受了政治教育,他们比当时的大部分欧洲人更熟悉权利观念和真正自由的原则。在移民初期,自由制度的茁壮萌芽即地方自治,已经深深地扎根于英国人的习惯之中,而人民主权原则的学说也随着地方自治被带进都铎王朝的核心。
当时,使基督教世界动荡不安的宗教纷争正在进行。英国也近于狂热地参加了这一新的角逐。英国居民的性格本来是审慎持重的,而现在却变得严厉和喜好争论。人们在这一智力竞赛中大大增加了知识,头脑受到了深刻的训练。在争论宗教问题期间,他们的民情变得更加好了。英国民族的这一切一般特点,也多少反33映在前往大西洋彼岸寻求新的未来的英国儿女的身上。
另外,我们以后还有机会回来叙述的一个特点,不仅适用于英国人,而且也适用于法国人、西班牙人和接连前往新大陆定居的一切欧洲人。欧洲人新建的一切殖民地,如果说不是发展了完全民主的萌芽,至少可以说是保存了这个萌芽。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有二:可以说移民在离开祖国的时候,一般都没有你比我优越或我比你优越的想法,认为幸福的人和有权有势的人都不会去流亡,贫穷和灾难是平等的最好保障;但是,也有一些富人和大领主因为政治或宗教纷争而被赶到美洲,在那里制定了一些贵贱有别的法律,而人们不久就发现美洲的土壤与领主贵族制度格格不入。人们认为,为了开发这块不易开发的土地,只有依靠土地所有者本人的不断努力和经常关心。虽然有了土地,但土地的出产并未多得使地主和农民可以同时致富。因此,土地自然被分成许多小块,由所有者自己耕种。但是,贵族制度的基础正是土地,贵族只有依靠土地才能生存,而这里既没有贵族赖以存在的特权,又没有贵族赖以继续存在的身分制度。土地一旦依靠继承制度相传,就会出现贵族。一个民族可能有许多富人又有大量穷人,但这种富贵如非来自土地,只能说这个民族内部有贫富不均,而且严格说来,它没有贵族阶级。
因此,英国的所有殖民地,在建立的初期,彼此之间便很象一个大家族。从它们坚持的原则来看,它们好象都命定要去发展自由,但不是它们祖国的贵族阶级的自由,而是世界历史上从未提供过完整样板的平民的(Bourgeoise)和民主的自由。
但在这样的清一色中,也可以看到一些必须加以说明的细微差别。
可以把英裔美国人这个大家族分为两大支:一支在34南,一支在北,至今仍是各自发展,没有完全混合在一起。
弗吉尼亚接纳了第一个英国殖民地。移民于1607年到达这里。这个时期,欧洲还一心迷恋于认为开采金银可使国家致富的思想。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思想,它曾给醉心于它的欧洲各国造成甚于战争和全部坏法律加在一起所带来的贫困;而在美国,它则夺去了多于这两者加在一起所致死的人命。一些寻找黄金的人,都被送往弗吉尼亚。这些人既无才干,又乏品德;他们的暴躁而喜欢闹事的性格,给初建的殖民地制造了混乱,并导致了殖民地的发展忽缓忽快。随后,才有工农业者到来。他们虽然比较讲究道德和性情温和,但在任何方面并不怎么高于英国的下等阶级。既没有高尚的观点,又没有深思熟虑的设想,去指导建立新的制度。殖民地刚刚建立起来以后,又引进了蓄奴制,而这正是后来对整个南方的性格、法律和未来发生巨大影响的主要事件。
正如我们以后将要说明的,蓄奴制是对劳动的玷辱;它给社会造成了好逸恶劳的恶习,而随着这种恶习而来的,则是无知、高傲、浮夸和奢侈。它使人的思想颓靡和行动懒散。蓄奴制的影响,再35加上英国人的性格,可以解释南方的民情和社会情况的由来。
都是来自同一个英国,但在北方却出现了完全不同的情景。请允许我对此略作详细的说明。
正是在北方的几个英国殖民地,即在人们通称为新英格兰的诸州,产生了成为今天的美国社会学说的基础的几个主要思想。
新英格兰的这些主要思想,首先传到相邻的各州,接着又扩散到比较远的各州,最后可以说席卷了整个联邦。现在,它们的影响已经超出国界,遍及到美洲世界。新英格兰的文明,象高地燃起的大火,除烤暖了周围地区之外,还用它的光辉照亮了遥远的天边。
新英格兰的建立,呈现出一片新的景象。这里发生的一切,都是独特无双的。
几乎所有殖民地的最初居民,不是没有受过教育、没有家业、因为贫困和行为不轨而被赶出自己故乡的人,就是一些贪婪的投机家和包工的把头。有些殖民地的居民还不能自称有这样的出身。比如,圣多明各就是由海盗们建立的。而在我们这个时代,英国的刑事法庭不是也在为澳大利亚提供人口吗!
在新英格兰海岸落户的移民,在祖国时都是一些无拘无束的人。他们在美洲的土地上联合起来以后,立即使社会呈现出一种独特的景象。在这个社会里,既没有大领主,又没有属民;而且可说,既没有穷人,又没有富人。按百分比来说,他们的文明程度高的人,多于我们今天欧洲的任何国家。他们所有的人,也许没有一个例外,都受过相当良好的教育,而且有很多人还因才学出众而闻名于欧洲。其余的殖民地,都是由未携家眷的冒险家们建立的;而定居于新英格兰的移民,则带着良好的秩序和道德因素,同妻子儿36女一起来到荒凉的土地。但是,特别使他们与其余所有移民不同的,是他们具有创业的目的。他们并非迫不得已离开故土,而是自愿放弃了值得留念的社会地位和尚可温饱的生计的。他们之远渡重洋来到新大陆,决非为了改善境遇或发财;他们之离开舒适的家园,是出于满足纯正的求知需要;他们甘愿尝尽流亡生活的种种苦难,去使一种理想获致胜利。
这些移民或他们自己喜欢称谓的朝圣者,属于英国的一个因教义严格而得名清教的教派。清教的教义不仅是一种宗教学说,而且还在许多方面掺有极为绝对的民主和共和理论。因此,它给自己树立了一些极其危险的敌人。清教徒在祖国受到政府的迫害,感到自己所在社会的日常生活有损于自己教义的严格性,所以去寻找世界上人迹罕至的不毛之地,以便在那里照旧按原来的方式生活和自由崇拜上帝。
摘几段引文,将比我们的赘述更能说清这些虔诚的冒险家的精神。
研究新英格兰早期历史的纳撒尼尔莫尔顿开宗明义说:“我一直认为,把我们祖辈在建立这块殖民地时蒙受上帝如此多方面、如此仁慈的关怀,用文字记录下来,使后代永远记住上帝的仁慈,乃是我们的神圣职责。凡是我们见到的,凡是我们从祖辈那里听到的,都应当叫我们的子女知道,以使我们的后代懂得赞颂上帝,使上帝的仆人亚伯拉罕的后裔和上帝的选民雅各的子孙永远记住上帝的奇妙作为(《诗篇》第105篇第5、6节)。要使他们知道上帝如何把葡萄带到荒野,如何栽上葡萄而把异教徒撵走,如何整备出种葡萄的用地,而把秧苗的根深深植入土内,以及后来又如37何让葡萄爬蔓而布满大地(《诗篇》第80篇第13、15节)。不仅如此,还要他们知道上帝如何引导他的子民走向他的圣所,而定居在他遗赐的山间(《出埃及记》第15章第13节)。这些事实一定要使他们知道,以使上帝得到他应得的荣誉,让上帝的荣光也能被及作为工具为他服务的圣徒们的可敬名字。”
读完这段开场白,不能不在心中留下一种宗教的庄严印象,好象从中看到一种古风和闻到一种《圣经》的馨香。
鼓舞着这位作者的信念,加强了他的语言的分量。现在,在读者的眼里,如同在作者的眼里一样,这些人已经不是漂洋过海去撞大运的一小撮冒险家,而是被上帝亲自撒在一片预定的大地上的伟大民族的种子。
作者接着又以这样的方式描述了最初几批移民的去国离乡情景:
“于是,他们离开了自己休养生息的这座城市(德尔夫特—哈勒夫特),但他们是心安理得的,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此生是朝圣者和异乡人。他们不留恋世间的东西,而是眼望上苍,认为那里才是他们亲爱的故乡,上帝已在那里为他们准备了神圣的城市。他们终于到达停着船只的港口。一大群不能与他们同行的亲友,也情不自禁地陪他们来到这里。大家一夜没有睡觉,在倾吐友情、诚恳交心和表达基督徒的真正慈爱的谈话中度过一夜。第二天,他们上船了,可是亲友们还想在船上陪伴他们一会。就在这个时候,大家深深地叹息,双眼泪如雨下,长时间地拥抱,虔诚地祈祷,使陌生人都为之感动。开船的信号发出来了,他们都跪了下来,他们的牧师眼泪汪汪,仰望天空,祈求上帝赐福。最后,他们相互道别,而38这次离别对他们大多数人来说将是永别。”
这批移民约有150人,其中还有一些妇女和儿童。他们的目的是在赫德森河岸建设一个殖民地。但是,他们在大西洋中漂泊了很长时间之后,却被迫在新英格兰的不毛海岸,即在今天建立起普利茅斯镇的地方登陆。朝圣者们上岸时登上的那块巨石,今天依然可见。
我方才提到的这位历史家说:“但在我们大篇长叙之前,我们要略述一下这群苦命人上岸后的情景,赞美赞美上帝拯救他们的恩德。
“他们现已渡过宽阔的大西洋,到达他们此行的目的地。但既无亲友来迎接他们,又无房屋来供他们栖身。当时正值隆冬,而知道我们这里的气候的人都熟悉冬天是凛冽的,这里常有狂风来袭。在这样的季节,到熟悉的地方去旅行都有困难,更不用说在一无所知的海岸上安家了。他们的周围满目凄凉,一片荒芜,到处都有野兽和野人。他们不知道这些野人有多么凶狠和有多少人数。大地已经封冻,上面布有树林和灌木丛。到处都是未开化的野蛮景象。他们回头望去,只是把他们与文明世界隔开的那片一望无际的大西洋。为了能够得到一点慰藉和希望,他们只能仰首求天。”〔后一段是对莫尔顿原文的释义〕
不要认为清教徒的虔诚仅仅是说在嘴上,也不要以为他们不谙世事的道理。正如我在上面说过的,清教的教义既是宗教学说,39又是政治理论。因此,移民们在刚刚登上纳撒尼尔莫尔顿描述的不毛海岸,第一件关心的事情就是建立自己的社会。他们立即通过一项公约,内称:
“我们,下面的签名人,为了使上帝增光,发扬基督教的信仰和我们祖国的荣誉,特着手在这片新开拓的海岸建立第一个殖民地。我们谨在上帝的面前,对着在场的这些妇女,通过彼此庄严表示的同意,现约定将我们全体组成政治社会,以管理我们自己和致力于实现我们的目的。我们将根据这项契约颁布法律、法令和命令,并视需要而任命我们应当服从的行政官员。”〔参看《新英格兰回忆录》第37页及以下几页〕
此事发生于1620年。从此以后,移民工作一直没有停止。在查理一世在位期间,震荡不列颠帝国的宗教和政治激情,每年都把一批批各派教徒赶到美洲海岸去。在英国,清教徒的主力一直是中产阶级,而大部分移民也正是来自这个阶级。新英格兰的人口迅速增加,而当等级制度仍在祖国将居民强行分为不同阶级的时候,殖民地却出现了社会的各部分日益均质化的新景象。这种在古代不敢梦想的民主,已从古老的封建社会之中强大无比地和全副武装地冲了出来。
英国政府不难看到,这样的大批移民可以带走骚乱的种子和新生的革命分子,所以它很满意。它全力促进这种移民,而对那些来到美洲的土地上寻找避难所以逃脱本国的严刑峻法的人的命运,则觉得不必关心。可以说,新英格兰是交给人们去实现他们的40梦想的地区,而这个地区也将让革新者去放手实验。
英国的殖民地是使英国繁荣的主要原因之一,它们一向比其他国家的殖民地享有更多的内政自由和更大的政治独立。但是,这项自由原则在任何地方都不如在新英格兰各州实施得完整。
当时,一般人认为,新大陆各处的土地,由哪个欧洲国家首先发现,就属于哪个国家。
到16世纪末,几乎北美的全部海岸地带,就这样变成了英国的领土。不列颠政府在这些新领地上采用的统治方式,因地而有不同的特点。有时,国王将新大陆的一部分委托给他任命的一名总督,在他的直接命令下代他治理这块地方。欧洲的其余国家,也都采取了这样的殖民制度。有时,国王将一部分土地的所有权授给一个人或一个公司。这时,管理民事和政治的一切权力都集中于一个人或几个人之手,这个人或这些人在王权的监督和控制下出售土地和管理居民。最后,第三种制度,是授予一定数量的移民以在母国的保护下自行组织政治社会和在下违反母国法律的条件下自治的权利。
对自由如此有利的这第三种方式,只曾在新英格兰实行。
411628年,一份具有这种性质的特许状,由查理一世授给前往马萨诸塞建立殖民地的移民。
但是,对于新英格兰的各殖民地来说,一般只是在它们的存在已为既成事实之后很久,才对它们赐给特许状的。普利茅斯、普罗维登斯、纽黑文、康涅狄格州和罗得岛州,均是在没有得到母国的援助和几乎没有让母国知道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新移来的居民虽然并不否认宗主国的无上权威,但他们并没有去宗主国寻找权力的根源,而是自己建立政权;只是三、四十年之后,在查理二世在位时期,这些殖民地的存在才根据皇家的特许状而合法化了。
因此,在浏览英格兰的早期历史和立法文献时,很难见到把移民同其母国联系起来的纽带。我们看到这些移民每时每刻都在独立自主地行使主权。他们自己任命行政官员,自行缔结和约和宣战,自己制定公安条例,自己立法,好象他们只臣服从上帝。
再没有比这个时期的立法更独特和更富于教益的了。今天美国在世界面前暴露出来的主要社会问题的谜底,正可以从这个时期的立法中找到。
在这个时期制定的法律中,一个最有特色的法令集,是规模不大的小州康涅狄格在1650年颁布的法典。
康涅狄格的立法者们,先从制定刑法开始。在制定刑法时,他们想出一个奇怪的主意,从《圣经》里找来一些条文。
42这部刑法的开头说:“凡信仰上帝以外的神的,处以死刑。”
接着,有十条到十二条是逐字从《申命记》、《出埃及记》和《利未记》抄来的同类性质的条文。
渎神、行妖、通奸和强奸者,均处死刑。儿子虐待父母,也处这种严刑。就这样,一个粗野和半开化的民族的立法,竟被用于一个人智已经开化和习俗十分歧素的社会。结果,从未见过死刑这样多定于法律之内和用于微不足道的罪行。
立法者在制定这样的刑法时,经常将注意力放在维持社会的道德规范和良好习俗方面,所以他们总是重视良心问题,简直没有一件恶行不被列入惩治的范围。读者可能已经感到,这些法律对于通奸和强奸的处分是过于严厉了。两个未婚男女之间的私通,也要受到严惩。这时,法官有权对罪犯处以下述三种惩罚之一:罚款、鞭笞和强令结婚。如果纽黑文昔日法庭的记录可信的话,则这类判决并不稀少。我们见到一个判决于1660年5月1日的案件,它对一个年轻女子兼处罚款和申斥,因为她被控出言不逊和让人吻了一下。1650年法典载有很多预防性惩罚措施。这个法典对怠惰和酗酒都规定了严厉的惩罚。小酒馆主卖酒给每个用43客,不得超过一定的数量;而一句谎言,只要它有害,就会受到罚款或鞭笞的处分。在其他方面,立法者完全忘记了自己在欧洲要求的信教自由的伟大原则,以罚款来强迫人们参加宗教活动,直至对反对者科以重刑,而且往往对愿意按照一种与他们不同的仪式去礼拜上帝的基督徒处以死刑。最后,立法者的热情有时还使他们管其他们不该管的事情。比如,在这同一部法典里,就有禁止吸烟的条款。也不应忘记,这些奇怪的或者专横的法律,并不是什么人强加于居民的,而是由全体当事人自由投票表决的,而且居民的习俗比法律还要严格和富于清教派的色彩。1649年,在波士顿竟成立一个以劝阻人们蓄留长发的浮华行为为目的的庄严协会。
这样的偏颇,无疑有辱于人类的理性。它们在证明我们天性的低劣,说明我们的天性不能牢牢地掌握真理和正义,而往往只是选择了真理和正义的反面。
这样的刑法深深地打上了狭隘的宗派精神的烙印,以及因受迫害而更加激烈并在当时尚激荡于人们心中的各种宗教激情的烙印。但除这种刑法之外,尚有一组与它有某种联系的政治方面的法律。这组法律虽订于二百年前,但似乎比我们现代的自由精神44还先进得多。
作为现代宪法的基础的一些普遍原则,即那些为17世纪的大部分欧洲人难于理解和在当时的大不列颠尚未获得全胜的原则,已在新英格兰的法律上得到全部承认,并被订于法律的条款之内。这些原则是:人民参与公务,自由投票决定赋税,为行政官员规定责任,个人自由,陪审团参加审判。所有这些,都未经讨论而在事实上确定下来。
这些基本原则已被新英格兰采用和大加发展,而欧洲的任何一个国家至今还未敢去尝试。
在康涅狄格,选民团一开始就是由全体公民组成的,而且这种作法的意义立刻就被人们所理解。当时,这些初期居民的财产几乎完全平等,而他们的知识水平也相差无几。
在这个时期,康涅狄格的全体行政官员,包括州的总督在内,都是选举产生的。
年满16岁的公民,都有义务拿起武器。他们组成本州的国民军,自己委任军官,随时准备开赴前线守土。
在康涅狄格以及其余所有新英格兰的法律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地方自主的产生和发展,而这种自主今天仍是美国自由的原则和生命。
在欧洲的大多数国家,政治生活都始于社会的上层,然后逐渐地而且是不完整地扩及社会的其余不同部分。
45在美国,可以说完全相反,那里是乡镇成立于县之前,县又成立于州之前,而州又成立于联邦之前。
在新英格兰,乡镇的政府在1650年就已完全和最终建成。根据乡镇自主的原则,人们将自己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利益、情感、义务和权利而努力奋斗。在乡镇内部,享受真正的、积极的、完全民主和共和的政治生活。各殖民地仍然承认宗主国的最高权力,君主政体仍被写在各州的法律上,但共和政体已在乡镇完全确立起来。
乡镇各自任命自己的各种行政官员,规定自己的税则,分配和征收自己的税款。新英格兰的乡镇没有采用代议制的法律。在新英格兰的乡镇,凡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事务,也象在古雅典一样,均在公众场所召开公民大会讨论决定。
仔细研究美国共和政体的这段早期的法律之后,我们对立法者的这种管理才能和先进理论表示惊讶。
显而易见,他们具有的社会应对其成员负责的思想,就比当时欧洲的立法者的这种思想崇高和完整得多,他们为社会规定的义务,在其他国家至今还被忽视。在新英格兰各州,自建州之初,就以立法保证穷人能够过活;采取严格的措施养护道路,并指定官员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乡镇有各种公事记录簿,以记载公民大会审议的结果,登记公民的出生、死亡和婚姻;设置文书负责管理这些记录簿;设置官员负责经管无人继承的财产,检查被继承的地产的边界;还设有若干以维持乡镇的公共秩序为主要职责的46官员。
法律里订有许许多多细则,预为照料和满足社会的大量需要。在这一方面,今天的法国犹会觉得自愧不如。
但是,从根本上说,能够显示美国文明的最突出特点的,还是有关国民教育的法令。
有一项法令说:“鉴于人类之敌撒旦以人的无知为其最有力的武器,鉴于应当让我们祖先的智力禀赋不再被埋没,鉴于儿童教育是本州的主要关心事项之一,兹依靠上帝的帮助”,接着列出一些条款,其中规定在乡镇设立学校,责成居民出资办学,对不出资者给予巨额罚款。在人口多的县份,以同样方式设立高一级的学校。城市的行政当局应当督促家长送子女入学,并有权对违抗者处以罚款;如果继续违抗,社会便承担起家长的责任,强制收容和教育儿童,并剥夺其父亲的天赋的、但被他用于不良目的的权利。读者从这项法令的序言无疑会看到:在美国,启发民智的正是宗教,而将人导向自由的则是遵守神的戒命。
对1650年的美国社会匆匆一瞥之后,再来观察欧洲的社会,特别是欧洲大陆的社会,使人感到大为吃惊的是:17世纪初,在欧洲大陆,君主专制政体却在中世纪的寡头政治自由和封建主义自由的废墟上到处取得胜利。大概,在大放异采和文艺繁荣的这部分欧洲,权利的观念从来没有象这一时期被人完全忽视,人47民从来没有象这一时期更少参加政治生活,真正自由的思想从来没有象这一时期更少占据人的头脑。然而,就在这一时期,欧洲人还没有想到的或被他们轻视的这些原则,已在新大陆的荒野中公布出来,并已成为一个伟大民族的未来信条。人类理性的一些最大胆设想,竟在一个不被人重视、连任何政治家无疑都不屑于侧身其中的社会里付诸实现了;而人的具有独创精神的想象力,也就在这里想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立法制度。在这个还没出过将军、也没有出过哲学家和作家的默默无闻的社会里,却有一个人能够当着一群自由人的面站立起来,在大家的喝采声中,对自由做出了如下的绝妙定义:
“我们不能安于我们因独立而应当得到的一切。实际上,有两种自由。有一种是堕落的自由,动物和人均可享用它,它的本质就是为所欲为。这种自由是一切权威的敌人,它忍受不了一切规章制度。实行这种自由,我们就要自行堕落。这种自由也是真理与和平的敌人,上帝也认为应当起来反对它!但是,还有一种公民或道德的自由,它的力量在于联合,而政权本身的使命则在于保护这种自由。凡是公正的和善良的,这种自由都无所畏惧地予以支持。这是神圣的自由,我们应当冒着一切危险去保护它,如有必要,应当为它献出自己的生命。”
我所讲的,已经足以说明英裔美国人文明的真正特点。这种文明是两种完全不同成分结合的产物(这个来源应当经常记在心中),而这两种成分在别处总是互相排斥的,但在美国却几乎彼此48融合起来,而且结合得非常之好。我们说的这两种成分,是指宗教精神和自由精神。
新英格兰的建设者们既是自己教派的热心拥护者,又是大胆的革新者。尽管他们的某些宗教见解失于偏颇,但他们却不怀任何政治偏见。
因此,出现了两种各不相同但又互不敌对的趋势。无论是在民情方面,还是在法律方面,这两种趋势到处可见。
人们出于宗教观念而抛弃了自己的朋友、家庭和国家。我们尽可完全相信,他们为了追求这种精神上的享受,确实付出了相当高昂的代价。但是,我们又可以看到,他们几乎又以同样的狂热去寻求物质财富和精神享乐,认为天堂在彼世,而幸福和自由却在此生。
在他们看来,政治原则、法律和各种人为设施,好象都是可以创造的,而且可以按照他们的意志加以改变和组合。
在他们面前,社会内部产生的束缚社会前进的障碍低头了,许多世纪以来控制世界的旧思想吃不开了,一条几乎没有止境的大道和一片一望无际的原野展现出来。人类的理性在这平原野上驰骋,从四面八方向他们涌来,但在它到达政治世界的极限时便自动停下,颤抖起来,不敢发挥其惊人的威力,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放弃改革的要求,控制自己不去揭开圣殿的帷幔,毕恭毕敬地跪倒在它未加争辩就接受了的真理的面前。
因此,在精神世界,一切都是按部就班,有条不紊,预先得知和预先决定的;而在政治世界,一切都是经常变动,互有争执,显得不安定的。在前一个世界,是消极然而又是自愿的服从;而在后一个世界,则是轻视经验和蔑视一切权威的独立。
这两种看来互不相容的趋势,却不彼此加害,而是携手前进,49表示愿意互相支持。
宗教认为公民自由是人的权利的高尚行使,而政治世界则是创世主为人智开辟的活动园地。宗教在它本身的领域内是自由和强大的,满足于为它准备的地位,并在知道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依靠压服人心来进行统治的时候,它的帝国才能建设得最好。
自由认为宗教是自己的战友和胜利伙伴,是自己婴儿时期的摇篮和后来的各项权利的神赐依据。自由视宗教为民情的保卫者,而民情则是法律的保障和使自由持久的保证。
英裔美国人的法律和习惯的某些特点的产生原因
   
在最完备的民主政体中保留的某些贵族惩治制度残余——何以会有这些残余——应当仔细区分哪些东西是来自清教派的和哪些东西是来自英国人的
到世上来,他的童请读者不要从上述的一切得出过于一般化和过于绝对化的结论。初期移民的社会条件、宗教和民情,对他们新国家的命运无疑发生了巨大的影响。但是,新社会的建立并非起因于这些东西,因为社会的起点只存在于社会本身。任何人都不能同过去完全脱离关系,不管他们是有心还是无意,都会在自己固有的观念和习惯中混有来自教育和祖国传统的观念和习惯。
因此,要想了解和评价今天的英裔美国人,就必须仔细区分来源于清教派的东西和来源于英国人的东西。
在美国,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法律和习惯与周围的事物并不适应。一些法律好象是根据一种与美国的立法主旨完全相反的精神制定出来的,一些民情又仿佛与社会情况的总体格格不入。50假如这些英国殖民地是在遥远的古代建立的,假如它们的起源已随岁月的流逝而不可考,那么问题就无法解决了。
我只引一个例子来阐述我的想法。
美国的民事和刑事诉讼程序,对被告人的处置只规定两种办法:收监和保释。诉讼开始时首先要求被告人交付保证金,如被告人拒不交纳,则将他收监关押。然后,再审理被控告的事实或罪状的轻重。
显而易见,这样的立法是敌视穷人,而只对富人有利。
穷人并非总是有钱可交保证金,即使在民事案件中也是如此。假如他不得不在狱中等候公道,那他的被迫关押很快就会给他带来不幸。
相反,富人在民事案件中总是可以逃脱监禁。更有甚者,他们虽然犯了罪,却可轻易逃避应受的惩罚,因为交了保证金以后,他们可以躲藏起来。因此可以说,法律上规定的惩罚,对于富人来说只不过是罚款而已。还有什么立法能比这种立法更具贵族立法的特点呢?
然而在美国,立法的正是穷人,而他们在这方面通常总是考虑社会的最大利益。
只有在英国能够找到对于这种现象的解释,因为我所说的这51些法律本来是英国的法律。尽管这些法律与美国立法的主旨和美国人的基本思想相抵触,但是美国人还是把它们照搬过来。
在一个民族最不容易改变的事物当中,仅次于习惯的,就要数民法了。只有搞法律的人熟悉民法,也就是说,只有那些学过法律、能够找出理由把法律解释成好法或坏法、从维护法律当中可以直接获利的人,才熟悉民法。民族的大部分成员不解其中的奥妙,只能从个别的案例中看到这些法律的作用,很难识别它们的倾向性,而是不加思索地予以服从。
这只是一个例子,我还可以举出其他许多例子。
美国社会呈现的画面(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覆有一层民主的外罩,透过这层外罩随时可以看到贵族制度的遗痕。
52
第三章 英裔美国人的社会情况
社会情况一般说来是事实的产物,有时也是法律的产物,而更多的是两者联合的产物。但是,社会情况一旦确立,它又可以成为规制国民行为的大部分法律、习惯和思想的首要因素,凡非它所产生的,它都要加以改变。
因此,要了解一个民族的立法和民情,就得由研究它的社会情况开始。
英裔美国人社会情况的突出特点在于它本质上是民主的
新英格兰的初期移民——他们之间的平等——南方推行的一些贵族法律——革命时期——继承法的改革——这项改革产生的后果——西部新成立的各州把平等推行到极限——学识上的平等
对英裔美国人的社会情况可以有几种重要的看法,但有一种居于其余一切之上。
美国人的社会情况是非常民主的。自各殖民地建立之初就具有这个特点,而在今天表现得尤为明显。
我在上一章说过,在新英格兰海岸定居的移民,彼此之间极为平等。既使是贵族制度的萌芽,也从未被引进合众国的这一部分。在这一地区,只是学识可能产生影响。人们习惯于尊敬某几个姓氏,认为它们是知识和德行的代表。某些公民由于自己的声望而取得的权力,如果后来真是被儿子继承,或许也可以称之为贵族权力。
53这是赫德森河以东的情形;而在该河西南,一直至佛罗里达,就不是如此。
在赫德森河西南的大部分州里,有从英国来的大地主定居。他们把贵族制度的原则和英国的继承法也带到了这里。我已解释过美国未能建立贵族政体的一些原因。这些原因在赫德森河西南一直发生作用,但在该河以东就作用不大。在南部,一个人利用奴隶可以耕种大片土地。因此,在新大陆的这一部分,有富有的大地主。但是,他们的影响却与欧洲贵族地主发生的影响完全不同,因为他们没有任何特权,奴隶给他们种地并没有使他们成为封建性的收租地主,从而他们对奴隶也不负保护责任。不过,赫德森河以南的大地主却形成了一个优越的阶级,这个阶级有其自己的观点和风尚,并且一般都成了当地政治活动的核心人物。他们是一种与人民群众只有微小差别的贵族,容易考虑群众的感情和利益,没有激起人们的爱或憎;但从整体说来,他们仍是一个虚弱和生命力不强的阶级。正是南部的这个阶级领导了起义,为美国革命提供了一些伟大人物。
在这个时期,整个社会都处于大动荡之中:以人民的名义进行的斗争,使人民变成一股强大的力量和产生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动的愿望;民主的自发力量活跃起来;人们努力摆脱宗主国的羁绊,极欲争取各种形式的独立,以致个人的影响逐渐失去作用;习惯和法律开始向同一个目标前进。
但在这里,继承法却使平等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使我感到惊异的是,古代和现代的法学家们,竟没有使继承法对人间事物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不错,它属于民法法规,54但也是主要的政治措施,因为它对国家的社会情况具有异常重大的影响,而政治方面的法律不过是社会情况的表现形式。而且,继承法是以确切无疑和始终如一的形式对社会发生作用的,甚至可以说它也将影响尚未出生的世世代代。依靠继承法,人可以拥有左右人类未来的一种近乎神赐的权力。立法家一旦把公民的继承法制定出来,他就大可休息了,因为实施这项法律以后,他便无事可做了,即这项法律将象一部机器一样,自行开动,自行导向,朝着预定的目标前进。按照一定的方式制定的这种法律,随即把财产、不久以后又把权力积聚和集中起来,置于某一个人的手中。可以说,它使地上冒出了贵族。按另一种原则制定和按另一条道路发展时,它的作用的速度还会更快,但这时它是分化、分裂和分割财产与权势。有时,它的进展快得使人吃惊,而在人们感到无法制止它的时候,甚至要想法为它设置种种障碍。人们想用种种反措施来抵消它的作用,结果是徒劳无功!它不是把前进途中遇到的一切障碍打得粉身碎骨,就是使它们化为齑粉。它迅速上升,然后又立即落到地上,扬起一阵飘载着民主的游荡风尘。
当继承法指定和理由充足地判决一个人的财产由其子女均分时,可能产生两种效果。虽然两种效果的目标是一致的,但也需要把它们严格区分开来。
由于实施继承法,每个财产所有者的死都会在财产上引起一场革命:不仅财产的主人换了,而且可以说财产的性质也变了。这样,财产在不断地被分割,而且越分越小。
这是继承法的直接效果,也可以说是它的有形效果。因此,在55法律规定平分遗产的国家,私人的财产,特别是地产,必然有不断缩小的趋势。但是,如果让这种法律自行发展,其立法效果只有很久以后才能显示出来,因为在子女不超过两个的家庭(象在法国这样的国家,每家的子女人数平均不超过三个),子女平分了父母的遗产之后,独立生活起来也不会显得比父母穷。
但是,平分遗产的法律不仅影响着财产的归属,而且也作用于财产所有者的精神,激其他们的热情来支持这种法律。这些问题的效果迅速地破坏着大的财产,尤其是大的地产。
在继承法以长子继承权为基础的国家,地产总是代代相传而不加分割。结果,家庭的声望几乎完全以土地体现。家庭代表土地,土地代表家庭。家庭的姓氏、起源、荣誉、势力和德行,依靠土地而永久流传下去。土地既是证明家庭的过去的不朽根据,又是维持其未来的存在的确实保证。
而当继承法以平分原则为基础时,家庭的声望与保持土地完整之间的密切联系就遭到破坏。土地不再代表家庭,因为经过一代或两代土地必然被分割,而且显然要越分越小,达到没有可分的为止。大地主的儿子如果人数不多,或者由于走运,而有幸使自己的财富未逊于父辈,那也不是如数拥有父亲的财产,因为他们除由父亲处继承下来的财产以外,还得有其他财产。
但是,如果不让大地主因拥有土地而在感情、回忆、荣誉和野心上得到巨大好处,人们自可以确信,他们迟早会卖掉土地,因为卖掉土地会使他们得到巨大的金钱好处,流动资本会比其他资本产生更大的收益,而且会更易于满足他们现实的欲望。
大地产一经分割,就永远不会重新集聚,因为小地主的土地收益率大于大地主的,从而小地主的土地售价也要大大高于大地56主的。因此,富人按低价出售大片土地以后,决不会为了恢复大地产而再按高价买进大块土地。
所谓的家庭声望,常常是建立在满足个人的自私心的向往之上的。可以说,人人都希望流芳千古,被子孙永久怀念。凡是在家庭声望不再生效的地方,个人的自私心就会取而代之。当家庭不再表示声望,而变成一种模糊、含混和不确定的存在时,每个人就只求目前的安乐,只想把自己这一代搞好,而不考虑其他了。
因此,人人都不想使家庭永垂不朽,或至少不想用地产而用其他办法去使家庭流芳千古了。
这样一来,继承法不仅给家庭完整保全财产带来困难,而且在剥夺家庭想要这样做的愿望,甚至可以说在强迫家庭与它合作来消灭自己。
平分遗产的法律,以两种方式来执行:一是由物及于人,二是由人及于物。
它用这两种方法,终于达到彻底改造土地所有制度,使家庭和财产迅速失去作用的目的。
毫无疑问,我们法国还没有达到这个地步。19世纪的法国人虽然天天目睹继承法所造成的政治和社会变化,但他们怀疑这个法律的效力。现在,我们每天都在自行推倒自己住宅的院墙,拆掉自己园田的围栏,看到这个法律在我们国土上的实施情况。虽然57继承法已在我国发生很大作用,但仍有许多工作留待它去做。我们的回忆、观点和习惯为它设置了许多障碍。
而在美国,继承法已接近完成它的破坏任务。正是在这里,我们才能研究它的主要后果。
到独立战争时期,美国的各州几乎都已废除英国的继承制度。
限嗣继承法已被修改得默认财产的自由流通。
第一代人逝去了,土地开始被分割。随着时间的推移,分割的速度越来越快。今天,只过了六十年多一点,社会的面貌已经全部改观,大地主家族几乎全部进入大众的行列。在大地主户数原来最多的纽约州,现在只有两户还勉强迫在行将溺死它们的旋涡之上。这些富裕公民的儿子们,现今都是商人、律师或医生了。他们大部分已经默默无闻。世袭等级和世袭特权的最后痕迹已经消失。继承法到处都在发挥其平均化作用。
这并不是说,美国的富人没有别处多。我还没有见过哪一个国家的人比美国人更爱钱如命,哪一个国家的人比美国人更轻视财产永远平等的理论。然而在美国,财富却以难以置信的飞快速度在周转,而且经验表明,很少有上下两代全是富人的家庭。
我所做的这幅着色不多的图画,还不能完全呈现出西部和西南部新建诸州的过去情景。在上一世纪末,一些大胆的冒险家开始涌进密西西比河流域。这等于又一次发现美洲。不久,大批的移民来到这里,一些从未听说过的乡镇突然出现于荒野。一些连名字还没有的州,出现后不久就要求加入美国联邦。在西部,我们可以看到民主达到了它的极限。在这些可以说是应运而生的州里,居民不过是昨天才踏上他们现在所在的土地。他们彼此之间刚刚认识,每个人都不知道其最近邻居的家史。因此,在美洲大陆的这一部分,居民不仅没有受到大家族和大财主的影响,而且没有58受到因学识和德行而被人尊为贵族的人们的影响。在那里,没有一个人因为毕生在众人面前做了好事,而被授予使人尊敬的权力。西部新建的诸州虽然已经有了居民,但还没有形成社会。
在美国,人们不仅在财富上平等,甚至他们本身的学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平等的。
我认为,世界上再没有一个人口与美国大致相等的国家会象美国这样,无知识的人竟如此之少,而有学识的人又如此不多。
在美国,初等教育人人均可受到,而高等教育却很少有人问津。
这并不难理解,可以说这是我们上述的一切的必然结果。
几乎所有的美国人都是小康之家,所以不难获得人类的最起码知识。
在美国,富人不多,所以几乎所有的美国人都要就一门职业。但所有的职业,都需要经过一段学徒时期。因此,美国人只能在一生的早年专心于接受普通教育,而在十五岁的时候就参加了一种行业,因而他们的学校教育,在法国人开始接受学校教育之时就结束了。如果他们以后又到学校深造,那也是出于特殊的和赚钱的目的。他们之研究科学,犹如学习一门手艺。他们只注重可以立即见效的应用。
在美国,大部分富人都是先穷而后富的;现在几乎所有的清闲人士,在青年时代都曾是忙人。因此,当他们可以有兴致学习的时候,已经没有时间专心读书;而当他们有时间专心读书的时候,又不再有学习的兴致了。
因此,美国并不存在使求知的爱好随世袭的财富和悠闲而代代相传,从而以脑力劳动为荣的阶级。
可见,美国人既没有专心从事脑力劳动的意志,又没有专心从59事这一劳动的毅力。
在美国,人的知识处于一种中等水平。所有的人都接近这个水平:有的人比它高一点,有的人比它低一点。
因此,许许多多的人,在宗教、历史、科学、政治经济学、立法和行政管理方面,具有大致相等的知识。
智力的不等直接决定于上帝,人们根本无法防止这种不等的出现。
但是,我方才所说的一切,并不妨做出如下的结论:人的智力尽管不等,而且是创世主这样决定的,但其发展的条件是相等的。
由此可见,在美国自始就一向薄弱的贵族因素,今天即使没有完全被摧毁,至少也一筹莫展,以致已经难于对事态的进程发生任何影响。
与此相反,时间、事件和法律却使民主因素不仅发展为占有支配地位的因素,而且变成唯一无二的因素。在美国,无论是家庭还是团体,现在都毫无影响可言,甚至稍微持久的个人影响也不多见。
因此,美国在其社会情况方面呈现出一种非凡的现象。人在这里比在世界上任何地方,比在历史上有记录的任何时代,都显得在财产和学识方面的更近乎平等,换句话说,在力量上更近乎平等。
英裔美国人社会情况的政治后果
这种社会情况的政治后果是不难推断的。
不能认为平等在进入政界或其他界之后就不再发生作用。不要以为人们会永远安于在其他方面均已平等而只有一个方面不平等的局面,他们早晚要在一切方面享有平等。
60 然而,我只知道两种在政界建立平等的方法:不是把权赋予每一个公民,就是让每一个公民都没有权。
因此,对于社会情况已达到英裔美国人这样地步的民族来说,就很难在人人有权和个人专权之间找到一种折衷办法。
不必隐讳,我们描述的社会情况既易于产生上述两种后果中的前者,又易于产生其中的后者。
实际上,有一种要求平等的豪壮而合法的激情,在鼓舞人们同意大家都强大和受到尊敬。这种激情希望小人物能与大人物平起平坐,但人心也有一种对于平等的变态爱好:让弱者想法把强者拉下到他们的水平,使人们宁愿在束缚中平等,而不愿在自由中不平等。这并不是说社会情况民主的民族天生鄙视自由;恰恰相反,他们倒是对自由有一种本能的爱好。但是,自由并不是他们期望的主要的和固定的目的,平等才是他们永远爱慕的对象。他们以飞快的速度和罕见的干劲冲向平等,如达不到目的,便心灰意冷下来。但是,除了平等之外,什么也满足不了他们,他们宁死而不愿意失去平等。
但从另一方面说,当公民全都一律平等以后,他们就难于团结起来反对当局侵犯他们的独立了。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会强大得足以单枪匹马地进行胜利的斗争,而只有把所有人的力量联合起来的团结才能保住他们的平等。但是,这样的团结并非总是存在的。
因此,不同的民族可能从同一社会情况得出两种完全不同,但又出于同源的政治后果。
英裔美国人是在我们所说的这种两者之中必取其一的可怕诀择面前,第一个十分幸运地避开了专制统治的民族。他们的环境、来源、智慧,尤其是他们的民情,使他们建立并维护了人民主权。61
第四章 美国的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主宰整个美国社会——美国人在他们革命之前就已实行人民主权原则——这次革命使人民主权原则得到发展——选举资格的逐渐而不可遏止的降低
要想讨论美国的政治制度,总得从人民主权学说开始。
人民主权原则,一向或多或少地存在于几乎所有的人类社会制度的深处,通常隐而不现。人们服从它,但又不承认;即使有时它在片刻之间出现,人们也会立刻赶忙把它送回到圣殿的幽暗角落。
民族意志,是任何时候的阴谋家和所有时代的暴君最常盗用的口号之一。一些人在某些当权人物的贿选活动中听到过它,另一些人在少数人出于私利和畏惧而为他人拉选票的活动中也听到过它。另外,有些人把人民的沉默看成是对这一口号的正式承认,认为服从的事实就是默认他们的发号施令权力。
在美国,人民主权原则决不象在某些国家那样隐而不现或毫无成效,而是被民情所承认,被法律所公布的;它可以自由传播,不受阻碍地达到最终目的。
如果说世界上有一个国家能使人们随意而公正地评价人民主权原则,研究人民主权原则在社会事物多方面的应用,并指出它的好处和危险,那末,这个国家当然只能是美国。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人民主权原则一开始就是美洲的大多数62英国殖民地的基本原则。
但是,当时人民主权原则对社会制度的影响,还远不如今日这样强大。
有两个障碍,一个是外来的,一个是内在的,延缓了它的迅猛发展。
人民主权原则之所以未能公然见诸法律,是因为殖民地在那时还不得不服从宗主国。因此,它只能在各地的人民大会中,尤其是在乡镇的政府中,秘而不宣地发生作用。它在这些地方秘密地发展起来。
当时的美国社会,还没有为接受人民主权原则的全部成果做好准备。新英格兰的文化水平,赫德森河以南地区的富庶条件,正如我在上一章所说的,曾长期发生过一种贵族影响,促使管理社会的权力当局为少数人所操纵。所有的公职人员远非全是选举的,而所有的公民也并非全是选民。选举权到处都受到一定的限制,而且必须具备选举资格。对于这种资格的要求,北部很低,而南部又过高。
美国的革命爆发了。人民主权原则走出乡镇而占领了各州政府,所有的阶级都从本身的考虑出发卷进了运动,人们在人民主权原则的名义下进行战斗并取得胜利,人民主权原则成了法律的法律。
社会内部也几乎同样迅速地发生了变化。继承法完成了粉碎地方势力的大业。
在大家开始看清法律和革命的这个效果时,民主已经庄严地宣告彻底胜利。事实上,权力已经落到民主之手,而且不再允许反抗民主。因此,上层阶级不敢乱说乱动,只得乖乖忍受此后不可避免的苦难。上层阶级照例要丧失权势,因为它的成员都各怀自私心63理。既然不能再从人民手中夺回权力,而且不能嫌恶相当多的人敢于冒犯它,它就只好不惜一切代价去讨好人民。因此,一些最民主的法律,正是由利益受到这些法律严重打击的人们投票通过的。这样,上层阶级并没有引起群情激怒向它开火,而是自动地促进了新秩序的凯旋。事物的发展就是如此奇怪!民主的飞跃进展最不可遏止的州,竟是原先贵族因素最根深蒂固的州。
马里兰州本是由一些大地主建立的,但它却第一个宣布了普选,第一个在全部政府机构中采用了最民主的管理方式。
当一个国家开始规定选举资格的时候,就可以预见总有一天要全部取消已做的规定,只是到来的时间有早有晚而已。
这是支配社会发展的不变规律之一。选举权的范围越扩大,人们越想把它扩大,因为在每得到一次新的让步之后,民主的力量便有增加,而民主的要求又随其力量的增加而增加。没有选举资格的人奋起争取选举资格,其争取的劲头与有选举资格的人的多寡成正比。最后,例外终于成了常规,即接连让步,直到实行普选为止。
今天,人民主权原则已在美国取得人们可以想象到的一切实际进展。它并没有象在其他国家那样被虚捧而架空,它根据情况的需要以各种形式出现在美国。有时,象雅典那样,由全体人民制定法律;有时,又由普选出来的议员代表人民,在人民的近于直接监督下工作。
有一些国家,其政权可以说是由外部加于社会的,社会不仅要按它的指示行动,而且要被迫按照一定的道路前进。
还有一些国家把权力分开,有时让权力属于社会,有时不让它属于社会。美国决没有这种情形,在那里,社会是由自己管理,并64为自己而管理。所有的权力都归社会所有,几乎没有一个人敢于产生到处去寻找权力的想法,更不用说敢于提出这种想法了。人民以推选立法人员的办法参与立法工作,以挑选行政人员的办法参与执法工作。可以说是人民自己治理自己,而留给政府的那部分权力也微乎其微,并且薄弱得很,何况政府还要受人民的监督,服从建立政府的人民的权威。人民之对美国政界的统治,犹如上帝之统治宇宙。人民是一切事物的原因和结果,凡事皆出自人民,并用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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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在叙述联邦政府之前必须先研究各州的过去
这一章将考察美国根据人民主权原则建立的政府的形式、行动手段、障碍、好处和危险。
首先遇到的困难,是美国有一部十分复杂的宪法。美国有两个互相结合而且可以说是互相嵌入对方的不同社会。美国有两个截然分开和几乎各自独立的政府:一个是一般的普通政府,负责处理社会的日常需要;另一个是特殊的专门政府,只管辖全国性的一些重大问题。简而言之,美国内部还有二十四个小主权国,由它们构成联邦的大整体。
在研究各州之前先行考察联邦,这就使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必然遇到重重障碍。美国联邦政府的形式是最后出现的,它不过是共和国的变体,只是对在它之前通行于社会的并不依它而存在的那些政治原则的总结。而且正如我方才所讲的,联邦政府是特殊的政府,各州的政府才是一般的政府。想在展示这幅图画的细节之前就要大家了解它的全景的作者,必然会有些地方说得不清和出现重复。
毫无疑问,今天统治美国社会的那些伟大政治原则,是先在各州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因此,为了掌握解决其余一切问题的钥匙,就必须了解各州。
就制度的外观而言,现今组成联邦的各州,都具有同样的面貌。各州的政治或行政生活,均集中于可以比做指挥人体活动的66神经中枢的三个行动中心。
依次序来说,这三个中心是乡镇(Township)、县(County)和州(State)。
美国的乡镇组织
作者为何要从乡镇开始考察政治制度——乡镇存在于所有国家——实现和保持乡镇自由的困难——实现和保持乡镇自由的重要性——作者为何要选择新英格兰的乡镇组织作为考察的主要对象
我先考察乡镇,并非出于随意的决定。
乡镇是自然界中只要有人集聚就能自行组织起来的唯一联合体。
因此,所有的国家,不管其惯例和法律如何,都有乡镇组织的存在。建立君主政体和创造共和政体的是人,而乡镇却似乎直接出于上帝之手。尽管乡镇自有人以来就已存在,但乡镇的自由却不常见,而且即使存在,也很薄弱无力。一个国家经常可以举行大的政治集会,因为它一般拥有文化水平发达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处理公务的一定数量的人民;而乡镇则是由一些大老粗组成的,他们通常都不理解立法工作的意义。实现乡镇独立的困难不但没有减少,反而随着民族的开化、人民文化水平的提高而增加了。一个文明程度很高的社会,最多只能容忍乡镇自由的试验;它反对乡镇的那套离经叛道的作法,在没有等到试验做完,就认为没有成功的希望了。
在各种自由中最难实现的乡镇自由,也最容易受到国家政权的侵犯。全靠自身维持的乡镇组织,绝对斗不过庞然大物的中央67政府。为了进行有效的防御,乡镇组织必须全力发展自己,使乡镇自由为全国人民的思想和习惯所接受。因此,只要乡镇自由还未成为民情,它就易于被摧毁;但只要它被长期写入法律之后,就能成为民情的一部分。
因此,也可以说乡镇自由并非来自人力。也就是说,人力难于创造它,可以说它是自己生成的。它是在半野蛮的社会中悄悄地自己发展起来的。使它日益巩固的,是法律和民情的不断作用,是环境,尤其是时间。在欧洲大陆的所有国家中,可以说知道乡镇自由的国家连一个也没有。
然而,乡镇却是自由人民的力量所在。乡镇组织之于自由,犹如小学之于授课。乡镇组织将自由带给人民,教导人民安享自由和学会让自由为他们服务。在没有乡镇组织的条件下,一个国家虽然可以建立一个自由的政府,但它没有自由的精神。片刻的激情、暂时的利益或偶然的机会可以创造出独立的外表,但潜伏于社会机体内部的专制也迟早会重新冒出于表面。
为了使读者清楚地了解美国的乡镇和县的政治机构据以建立的一般原则,我认为最好是以一个州为例,先详细考察这个州的过去,然后再一瞥其余的州。
我选了新英格兰的一个州。
在联邦的各州,乡镇和县并不是按照同一方式建立的。但也不难看出,在整个联邦,乡镇和县的建制,却差不多完全基于同样的原则。
但我认为,这些原则在新英格兰要比在其他地方推行得更广和成果更大。因此,可以说它们在新英格兰表现得最为突出,而且也最易于别人观察。
新英格兰的乡镇组织是一个完整而有秩序的整体,建立得最68早。它由于得到民情的支持,使它变得更强而有力。它对全社会起着异常巨大的影响。
由于这一切原因,它赢得了我们的注意。
乡镇的规模
新英格兰的乡镇介于法国的区和乡之间,其人口一般为两三千人。因此,乡镇的面积并未大得使全体居民无法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地步;另一方面,它的居民人数也足以使居民确实能从乡亲中选出良好的行政管理人员。
新英格兰的乡镇政权
同其他地方一样,人民是乡镇一切权力的源泉,乡镇自己处理主要事务——并无乡镇议会——乡镇的大权主要掌握在行政委员(selectmen)之手——行政委员如何工作——乡镇居民大会(Town meeting)——乡镇官员的名称列举——义务官职和有酬官职
象在其他行政区一样,乡镇公权的源泉是人民,但其他任何行政区的权力的行使都没有这里来得直接。在美国,人民是各级政府必须竭力讨好的主人。
在新英格兰,公民是通过代表参与州的公共事务的。不这样办不行,因为无法直接参与。但在乡镇一级,由于立法和行政工作都是就近在被治者的面前完成的,所以没有采用代议制。没有乡镇议69会。在任命行政官员之后,选举团便在一切方面领导他们,其工作程序之简便,远非州的法律执行可比。
这种制度既与我们的想法不同,又与我们的习惯相悖,因而必须提出一些例证,以使人们能够完全理解。
我们在下面将要提到,乡镇的公务活动是极其繁多而又分得很细的。但是,大部分行政权掌握在几个每年一选的名为“行政委员”的手里。
州的法律对行政委员规定了一定的职责。他们可以不必经过本乡镇人民的认可来执行这些职务。但如玩忽职守,则只能由他们个人负责。例如,州的法律责成他们报送本乡镇的选民名单。如他们不报,就犯有渎职罪。但是,对于交付乡镇政权处理的一切事务,行政委员是人民意志的执行者,犹如我们法国的市镇长是市镇议会的决议的执行者一样。通常,他们处理公务都是自行负责,只是在工作中要按本乡镇居民早先通过的原则办事。但是,他们如想对既定的事项做任何更改,或拟办一项新的事业,那就必须请示他们的权力的给与者。比如说,打算创办一所学校。这时,几70位行政委员就要找一个日子,在事先指定的场所召集全体选民开会。会上,他们提出自己的要求,向大家说明满足此项要求的办法,需要多少款项,拟建于何处。大会就这一切问题进行讨论之后,便定出原则,选定地点,表决筹措费用的办法,然后责成行政委员执行大会的决议。
只有行政委员有权召开乡镇居民大会,但他人也可以要求他们召开。如果有十名选民想提出一项新的计划并要求乡镇支持,他们就可以请求行政委员召开乡镇居民大会。这时,行政委员必须答应他们的要求,并且有权主持会议。
这种政治风范和社会习惯,无疑比我们法国的好得多。在此,我既不想对它们进行评论,又不想说明它们之所以产生和发展的内在原因。我只是把它们说出来而已。
行政委员在每年4月或5月改选。同时,乡镇居民大会还选出担任乡镇的某些重要行政职务的其他一些官员。其中有:数名财产估价员,负责估价居民的财产;数名收税员,负责按估价的财产收税;一名治安员,负责维持治安、巡逻街道和执行法律;一名乡镇文书,负责记录会议的审议事项和管理户籍;一名司库,负责管理乡镇的财务。除了这些官员之外,还有:一名济贫工作视察员,他的任务艰巨,负责执行济贫法;几名校董,负责管理国民教育;几名道路管理员,负责大小道路的一切管理工作。以上就是乡镇管理方面的主要官员的名单。但是,职务的划分还不止于此。在乡镇的官员中,还有几名负责管理宗教事务费的教区管理员,以及各种工71作的视察员:其中有的负责组织公民救火,有的组织人力看青护秋,有的协助公民解决修建庭院时可能遇到的困难,有的负责测量森林,有的负责检查度量衡器具。
一个乡镇共有十九名主要官员。每个居民都必须承担这些不同的职务,违者罚款。但是,这些职务大部分都是付酬的,为的是使贫穷的公民能够付出时间而不受损失。还应当指出,美国的制度没有为官员规定固定的薪金。一般说来,每项公务的任命单上都写有单位工作量的报酬,按官员完成的工作量多寡计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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