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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民主

_6 托克维尔(法)
他们的影响甚至大大超过法院本身的影响,这是因为美国的法官在私人的娱乐中和在政治活动中,以及在公共场所和在立法机构内部,都不断遇到一些惯于认为自己的智慧总有些不如法官的人向他们致敬;而且在他们处理完案件以后,他们的权力还在影响着在办案当中与他们结识的那些人的整个思维习惯,甚至影响着这些人的内心世界。
因此,表面上看来似乎限制了司法权的陪审制度,实际上却在加强司法权的力量;而且,其他任何国家的法官,都没有人民分享法官权力的国家的法官强大有力。
美国的司法人员之能把我所说的法治精神渗透到社会的最低阶层,借助于实行民事陪审制度之处最多。319
因此,作为使人民实施统治的最有力手段的陪审制度,也是使人民学习统治的最有效手段。320
第九章 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原因
 
美国实行的是民主共和政制。本书的主要目的是阐述这一现象的原因。
在这些原因中,有几项由于我要连续叙述一个问题而被其略过,或在叙述当中只是一笔带过。因此,尚有一些原因我还未来得及讨论;而已被我提及的一些原因,也由于淹没在细节的叙述当中而被我置于脑后。
因此我认为,在连续往下叙述和评述美国的未来之前,我应当集中谈一谈能够说明美国现状的一切原因。
在集中讨论这些原因时,我将说得简单扼要一些,因为我只想让读者概括地回顾一下已经讲过的一切,而对还没有机会讲到的一切,亦只选其中的主要者加以叙述。
我一直认为,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下列三项:
第一,上帝为美国人安排的独特的、幸运的地理环境;
第二,法制;
第三,生活习惯和民情。
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偶然的或天赐的原因
联邦没有强邻——没有巨大的首都——美国人生而有幸和生得其321所——美国地广人稀——这种地理环境是怎样大力地帮助了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美国的荒野是怎样开发的——英裔美国人占有新大陆上的荒野的贪欲——物质福利对美国人的政治观点的影响
有许许多多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环境条件,使美国容易实行民主共和制度。其中有一些是人所共知的,还有一些是不难看到的,但我只想谈最主要的。
美国人没有强邻,所以不用担心大战、金融危机、入侵和被人征服,不必有巨额的税收、庞大的军队和伟大的将军,几乎不会为一种比这些灾难加在一起还要对共和制度有害而可怕的祸害即军事的荣誉而受累。
怎么能否认军事的荣誉对人民的精神发生的难以置信的影响呢?曾被美国人两次选为国家首脑的杰克逊将军,是一个性格粗暴和才能平庸的人,在他的整个任期中没有一件事证明他有资格统治一个自由的民族,所以联邦的知识界大多数人都始终反对他。那么,是谁把他拥上总统的宝座并得以连任的呢?是人民记得二十年前他在新奥尔良城下打过一次胜仗。然而,新奥尔良城下的这次胜仗,不过是一次普普通通的军事胜利,只有在一个战事不多的国家,才能长期留在人们的心里。而且,被虚荣迷住心窍的民族,无疑是世界上一切民族中最冷酷无情、最爱斤斤计较和最不懂军事的民族,如果容许我直说,也是最平凡的民族。
美国没有可以使自己的影响直接或间接及于全国各地的巨大的首都,我把这一点看成是美国得以保持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322原因之一。在城市里,无法防止人们集会议事、聚群起哄和突然采取激烈的行动。城市犹如一个以其市民为会员的人民大会。城市的人民对其司法和行政官员具有莫大的影响,而且往往不经官员的同意就自己采取行动。
因此,使地方服从首都,就等于把全国的命运不仅不公正地交给一部分人,而且十分危险地交给一些自行其是的人。
这样,首都的绝对优势就给代议制带来了一个严重的威胁。这种优势使现代的共和国也犯了古代的共和国的错误,古代的共和国就因为没有了解这一点而全部灭亡了。
我在这里可以毫不费力地列举出许多曾对美国建立民主共和制度做过贡献,而现今又在保证美国维护这一制度的次要原因。但是,在这一大堆有利的环境原因当中,我发现有两个是主要的。现在,我就来讲这两个原因。
我在本书第一部分第二章里说过,美国人的起源,或我称之为他们的出发点,对美国目前的繁荣做出过最重要和最有力的贡献。美国人生而有幸和生得其所。他们的祖先昔日把身分平等和资质平等带到他们现在居住的土地上,所以民主共和制度必然在有利的自然环境下应运而生。这还不是全部情况,因为除了共和的社323会体制外,他们的祖先还给子孙留下了最能促进共和制度成功的习惯、思想和民情。当我沉思于这个根本事实所产生的后果时,我好象从第一个在美国海岸登陆的清教徒身上就看到美国后来的整个命运,犹如我们从人类的第一个祖先身上看到了人类后来的整个命运。
在曾对美国建立民主共和制度做过贡献,而现今仍在保证美国维护这一制度的有利环境因素中,最重要的是被美国人选来居住的这片国土。他们的祖先给他们带来了爱平等和爱自由的习尚,但把他们安排在这片无边无际的大地上,并给予他们以长期保持平等和自由的手段的,却是上帝本身。
社会的普遍富裕有利于一切政府的安定,而特别有利于民主政府的安定,因为民主政府的安定取决于最大多数人的情绪,而且主要是取决于最贫困阶层的情绪。当人民治理国家时,只要无人颠覆国家,人民就必然幸福。只有怀有野心称王当皇帝的人,才希望国家动荡不安。看来,排开法制的原因不谈,能够促进普遍富裕的物质原因,在美国比在世界上其他任何国家都多,比在历史上其他任何时期都强。
在美国,不仅立法是民主的,而且大自然本身也在为人民出力。
请大家回忆一下,历史上何时出现过与我们在北美所见的类似的情况?
古代的那些赫赫有名的国家,都是在战胜周围的敌对国家,巩固自己的地位以后建立起来的。一些现代的民族看到南美的某些地区,有大片的土地居住着不够开化,但已占有并耕种那片土地的民族。于是,这些现代的民族为在那里建立自己的新国家,誓必消灭或征服众多的土著居民,并以他们的胜利去玷辱文明。324
但在北美,只有一些到处漂泊的不定居部落,他们从未想过利用土壤的天然地力。严格说来,北美还是一个没有人烟的大陆,一平等待人去居住的荒野。
所有这一切,便使美国人的社会情况和法制与众不同了。
但是,还有与众更不同的,那就是他们生活于其上的土地。
当创世主赐给人们以大地的时候,大地上是人稀而物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但是,人们没有能力和知识去利用大地。当人们学会开发大地的宝藏而获得好处时,大地上已经到处是人。不久,人们便不得不为获得在一个地方居住和自由生息的权利而互相厮杀。
正在这个时候,北美被发现了。它好象是一直被上帝保藏着,而现在才从洪水中露出水面的。
当它出现于人们面前的时候,仍保留着创世之初的面貌,上面是一条条源头永不枯竭的河流,一块块湿润青葱的绿野,一片片没有触过犁铧的无边无际的土地。它就以这种面貌呈现在人们的面前,但这时的人已经不是初民时期的孤立的、无知的野蛮人了,而是已经揭开大自然的主要奥秘、与同胞们团结一致、从五千多年的经验中得到教训的人了。
就在我写这部书的时候,已有1300多万文明的欧洲人和平地生活在这片富饶的土地上,而他们自己对这块土地的资源与面积还没有精确的数字。在他们的前面,有三、四千名士兵在追赶没有固定居处的当地土人。跟在这些武装人员后面的,是一批批披荆斩棘的拓荒者。他们穿过森林,驱走野兽,开辟内河航道,为文明向荒野的胜利进军铺平道路。
我在行文当中,时常提到美国人享有的物质福利,并指出这种福利是使他们的法制成功的重大原因。其理由,在我之前已有许325多作者解释过。由于只有这个理由容易为欧洲人所理解,所以也被我们所公认。因此,我不想对这个如此经常被人论述和如此容易理解的题目再作发挥,而只打算补充几个事实。
一般人都认为,美洲荒野的开发全靠每年来到新大陆的欧洲移民,而美国的居民仍留在他们祖先早已开拓的土地上繁衍。但这是一个很错误的看法。漂洋过海来到美国的欧洲人,在这里无亲无故,而且往往一文不名。为了谋生,他们不得不受雇于人,很少有人能够离开大洋沿岸的大工业地带到内地去开发。没有资本和贷款,岂能开垦荒地;而欲到森林里去冒险,又必须事先锻炼身体,使其适应新环境中的凛冽气候。因此,长期离开自己的出生地,到遥远的荒凉地区创业的,实际上是美国人自己。最初,是欧洲人放弃自己的茅屋,来到大西洋彼岸定居;而现在,是在同一岸边出生的美国人,深入到美国中部的荒野。这种两次性移民运动,从来没有停止过。即最初由欧洲的基地开始,陆续来到大洋彼岸;随后再由大洋沿岸开进新大陆的中部荒野。千千万万的人,同时开向地平线上的同一点。他们的语言,他们的宗教,他们的习俗,都不一样;但他们的目标,却是相同的。有人对他们说,到西部可以发财致富;于是,他们便听信这句话,匆匆忙忙奔向西部。
大概,除了罗马帝国崩溃时期发生的那次大迁徙以外,没有一次大迁徙可与人类的这次不断迁徙相比。当时也象今天一样,人们成群结队地向同一地点进发,并乱哄哄地在同一地方相遇,但上帝为人们所做的安排,却今昔大有不同了。当时,每个新来的人到达之后,等待他们的是毁灭和死亡;而现今,每个新来的人却随身带来了繁荣和生命的种子。
美国人的这种向西部迁徙的将来后果,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有待未来解决之谜。但其直接结果,却是有目共睹的:一部分326老户居民逐年离开他们出生的州,而这些州尽管建立已久,但人口却增加得极其缓慢。康涅狄格州就是如此,它每平方英里的居民平均只有49人,全州的人口40年来只增加四分之一;而在同一期间,英国的人口却增加了三分之一。因此,欧洲的移民不断地来到人口还不太多而工业又缺乏劳动力的美国。他们成了富裕的工人,而他们的儿子,则到地广人稀的地区去找发财的机会,最后成了大财主。父亲聚敛资本,儿子拿资本去增殖:从外迁来的和当地出生的都不贫穷。
在美国,法制有助于财产尽可能分散,但有一个比法制更强大的因素在防止财产过于分散。在后来才开始人烟稠密起来的一些州里,这种情况尤为明显。马萨诸塞州是美国开发较早的地区,但其每平方英里的居民只有80人。这个人口密度比法国小得多,法国每平方英里有居民162人。
但在马萨诸塞州,土地再往小分割的现象已经少见,因为这里一般由年长的子女继承父业,其余的子女都到荒野去创业。
法律虽已废除年长子女的这种特权,但上帝又差不多把这个权利恢复,而且没有任何人抱怨,或至少未失公允。
一个简单的事实,就在告诉我们有非常多的人离开新英格兰而到荒野去安家立业。这个事实如下。1830年,全体国会议员中有36人出生于康涅狄格这样的小州,但它的人口只占全美国的四十三分之一,而它提供的议员却占议员总数的八分之一。
但是,康涅狄格州本身选进国会的代表只有5人,其余31人是作为西部新建的几个州的代表进入国会的。如果这31人仍留在康涅狄格州居住,他们大概不会成为大财主,而继续是微不足道的327庄稼汉,以致一生默默无闻而进不了政界。至于能够当上有权的立法人员,那更是无从谈起,他们甚至会成为危险的公民。
美国人同我们一样,也有过这样的评论。
前衡平法院首席法官肯特在其《美国法释义》(第4卷第380页)中说道:“当土地过于分散,以致每一小块土地不足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时,一定会造成巨大的灾难。但是,这样的不良后果在美国至今还没有发生,只有再过很多代以后才会出现。我们的人烟稀少地区广阔,我们的尚待开垦的土地甚多,从大西洋沿岸向内地迁徙的人流不断,现在足以而且在将来的很长时间内还足以防止土地的过于分散。”〔第4版,纽约,1840年〕
要描述美国人扑向命运为他们安排的这些大量的猎物的贪欲,是不容易的。他们为了追捕猎物,不怕印第安人的毒箭和荒野上的疫病,森林里的寂静没有使他们惊恐,猛兽的来袭没有把他们吓退。总之,一种比对生命的热爱还强烈的激情,在鼓励他们的勇气不断前进。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片几乎没有边际的大地。他们说,担心那里已经没有空地,所以急急忙忙前进,唯恐去晚了失去机会。这是一些旧州的居民向外迁移的情况。至于一些新州的居民是怎样外迁的呢?俄亥俄州成立还不到50年,但它的大部分居民已非生于该州;它的首府才建成不到30年,它的境内尚有大量的土地没有开发,但它的居民已开始向西部进军了,其中大部分来到伊利诺伊州的肥沃大草原定居。这些人最初离开他们的第一个故乡是为了追求幸福,而他们后来离开第二个故乡则是为了追求更大的幸福。几乎到处都有幸福在等待他们,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个幸运。希望获得幸福的人,都有一种无法遏止的热烈激情,而这种激情又随着得到满足而继续增强。他们已经切断了把他们系于出生地的那些纽带,而且后来在新地点也没有结成这种纽带。328对他们来说,外迁是始于一种追求幸福的需要;而在今天,外迁在他们的眼里,已是一场好象他们想赢多少就能赢到多少的赌博。
有时,他们前进得太快,以至在他们身后又重新出现荒野。森林刚刚屈服于他们的刃下,但在他们走了之后,马上又茂密地生长出来。在你路过西部的一些新州时,经常遇到一些被遗弃在树林里的住房,往往在荒野的深处看到一些破壁残垣,使你对拓荒者的行动有些无法理解,他们既证明了人有能力,又证明了人无常性。在这些被遗弃的田野中,在这些不久才出现的废墟上,以前的森林又很快长出新枝,野兽又重建其它们的王国。这样,大自然又微笑着用绿荫和鲜花覆盖了人的足迹,并很快把轧出不久的车辙抹去。
我记得,在我穿过昔日遍布森林的纽约州的一个林区时,来到一个周围都是原始森林的湖泊的岸边:一个小岛立于水中,上面的树木以其繁茂的枝叶把小岛包起,使小岛的周边都被覆盖于绿荫之下。湖滨没有一件东西证明这里有人住过。
只看见天边有一缕炊烟从树梢上笔直升起,冲向云端,它好象是从天而降,而不是从地上升起。
一只印第安人独木舟系于沙滩,我决定用它到这个一开始就引起我注意的小岛上去看一看。不多工夫,我就登上了小岛。全岛是一片令人心旷神怡的幽静,而新大陆的这种幽静,几乎使文明人都羡慕其野人生活。青葱的草木以其繁茂证明这里的土壤十分肥沃。这里也象在北美荒原上一样,到处是一片沉寂,只有野鸽的咕咕声,或啄木鸟的啄木声,才偶而打破这种沉寂。我决没有想到这样的地方曾有人居住过,因为大自然在这里还保留着它原来的面貌。但是,当我走到小岛的中心时,立即确信眼前的一切是人的活动遗迹。于是,我仔细地看了看周围的遗物,马上不再怀疑曾有一个欧洲人来到这里栖身。但是,他劳动过的现场已经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呀!329被他当初匆匆忙忙砍倒而用来搭架小屋的圆木,又重新抽枝生叶;小屋的篱笆,已经变成一圈生长旺盛的树墙;他的小屋,完全变成了一个树丛。在这榛莽荒秽的灌木丛中,还可以见到几块被火烧黑了的石头,石头旁边有一小堆灰烬。
毫无疑问,当时的炉灶就设在这里。已经坍塌的烟筒,将其碎块覆盖在炉灶的上面。我站了一会,默默地赞叹大自然的强大本领和深感人力的渺小。最后,当我要离开这个迷人的场所时,我又一再悲伤地叹息:怎么,这么快就成了废墟!在欧洲,我们惯于把人心的激荡、人们对财富的贪求和对自由的过分爱好,看成是一大社会危险。然而,正是这一切在保证美国的共和制度有长治久安的未来。假如没有这种好动的激情,人口就会集中于某些地点,而且不久也会象我们欧洲一样,体验到难于满足的匮乏。新大陆之所以有幸,就在于那里的人的恶习,几乎与人的德行同样有利于社会!这对如何评价东西两个半球的人的行动,具有重大的意义。美国人往往把我们所说的唯利是图称之为值得敬佩的勤勉,而我们所称道的清心寡欲则往往被他们视为胆小怕事。
在法国,人们把趣味单纯、习惯朴素、家庭情感、安土重迁视为国家安宁幸福的最大保证。但在美国,好象再没有什么东西比这些美德更有害于社会了。加拿大的法国人仍信守自己古老的传统习俗,但已经感到在他们居住的地区难于生活下去。这个在加拿大刚刚形成的小小人民集团,不久即将为他们的古老民族沉痼做出牺牲。在加拿大,最有知识、最有爱国心和最有人道精神的人,正在作非凡的努力,以唤醒人民不要满足于他们还觉得不错的小康现状。他们盛赞致富的好处,如果他们到了法国,都会为一些平庸之辈成为暴发户而喝彩。他们用于刺激人们大脑发热之精力,大330于他们为使人们头脑冷静下来所作的努力。在他们看来,最值得赞扬的是:不在故土安贫乐贱,而到外去致富享乐;不老守田园,而砸碎锅碗瓢盆到他乡去大干一场;不惜放弃生者和死者,而到外地去追求幸福。
今天,美国为人们提供了无边无际的土地,只要你勤劳,可以任你开垦。
在美国,知识大有用武之余地,因为所有的知识既可能为有知识的人带来好处,又可能对没有知识的人有用。这里不怕出现新的需求,几乎所有的需求都容易得到满足。激情的变化过速亦不足为惧,几乎所有的激情都能找到有益的和容易发泄的场所。这里也不会使人过于自由,因为他们从来也未想让人滥用自由。
今天的美国共和社会,宛如一个为共同开发新大陆的土地和经营兴隆的商业而组织起来的大批发公司。
最能振奋美国人的激情是商业激情,而非政治激情。或者不如说,他们把商人的习惯带进了政界。他们喜欢秩序井然,没有秩序,事业就不能发达。他们特别重视遵守信誉,信誉是营业兴隆的基础。他们宁愿凭常识去慢慢创造巨富,而不愿凭天才冒危险去发大财。按常规办事的思想在使他们的头脑保持警惕,不做不切合实际的打算。他们重视实践甚于重视理论。
因此,到了美国,就必须了解什么力量在使物质福利对政治行动,甚至对合理的舆论发生影响。对于外国人来说,主要应当考察这方面的实况。由欧洲迁来的移民,大部分是因为在故乡贫困、向往自由和希望改变窘境才来新大陆的。我在美国有时碰到一些欧洲人是由于政治见解而被迫迁来的。他们的言谈使我大为吃惊,而其中有一个人使我最为惊奇。当我路过宾夕法尼亚的一个最偏僻地区因夜幕降临而去找宿地时,我敲开了一个富有的种植园主331的大门。主人是一个法裔美国人。他把我请到壁炉旁边坐下,我们俩象离开故国两千里约之遥而在异乡的森林里相遇的亲人,开始无拘无束地交谈起来。我终于知道,我的主人40年前原是一位伟大的平等派活动家和激进的鼓动家,青史上留有他的名字。
因此,听到他能象一位经济学家那样讲述土地所有权时,我真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几乎要喊他是大地主。他谈到了财富在人们中间建立的不可缺少的等级,谈到了对已定的法律的服从,谈到了共和制度对良好民情的影响,谈到了宗教观点对秩序和自由的支持。他甚至更进一步,无意之中引用耶稣基督的权威来支持他的政治见解。
我一面倾听,一面感叹人类理智的脆弱。怎么能从学说的变化无常和经验的教训不同当中去断定这个是真还是假呢?他的一段自白,驱散了我的一切疑问:我本来很穷,而现在变得富有了;只要富裕生活在影响我的行动,我的判断岂能不任我自由!事实上,我的观点是随着我的财富之多寡而改变的,而在有利于我的一切事件中,我才真正发现了我以前所没有的决定性论据。
富裕生活对美国人的影响比对其他国家人更为广泛。美国人始终认为,秩序和社会繁荣是彼此携手并肩前进的。在他们看来,秩序与社会繁荣分离,那是不可想象的。因此,他们决不会象欧洲人那样,把在初级小学学来的东西都忘掉而置之不用。
法制对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影响
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三大原因——联邦的形式——乡镇的制度——司法权332
本书的主要目的,本来是使读者了解美国的法制。假如说这个目的已经达到,则读者已能自行判断哪些法律有助于维护民主共和制度,哪些法律有害于民主共和制度。假如说我在本书的以上各章没有达到这个目的,那末,我在本章更不能达到这个目的。
我并不打算折回已经走过的路,而只用几段文字就足以使我总结已经说过的一切。
看来,有三件事情比其他任何事情都更有助于在新大陆维护民主共和制度。
第一是美国人采取的联邦形式,它使美国把一个大共和国的强大性与一个小共和国的安全性结合起来。
第二是乡镇的制度,它既限制着多数的专制,又使人民养成爱好自由的习惯和掌握行使自由的艺术。
第三是司法权的结构。我已经指出法院是如何纠正民主的偏差,以及如何约束和引导多数的运动而又从来不禁止这种运动的。
民情对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影响
我在前面说过,我认为民情是使美国得以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重大原因之一。
我在这里使用的民情(moeurs)一词,其含意与其拉丁文原字mores一样。它不仅指通常所说的心理习惯方面的东西,而且包括人们拥有的各种见解和社会上流行的不同观点,以及人们的生活习惯所遵循的全部思想。
因此,我把这个词理解为一个民族的整个道德和精神面貌。我的目的不是一一描述美国的民情,而只想在这里考察其中有助于333维护政治制度的几项。
作为一种政治设施的宗教及譬如何有力地帮助了美国人维护民主共和制度
北美是由信奉民主的和共和的基督教的人们开发的——天主教徒的到达——天主教徒今天为什么形成了一个最民主和最共和的阶级
在每一种宗教之旁,都有一种因意见一致而与它结合的政治见解。
如果任人类的理性随其所好,则它将以统一的办法统治政治社会和天国;我甚至敢说,它将设法使人世和天堂和谐一致。
英属美洲的大部分地区,是由一些先是反对教皇的权威而后又不承认宗教的至高无上的人开发的。因此,他们把一种我除了把它称为民主的和共和的基督教之外,再无法用其他词汇称呼的基督教,带到了新大陆。这一点,当然要大大有助于在政治活动中确立共和和民主制度。在这里,政治和宗教一开始就协调一致,而且以后从未中断这种关系。
大约50年前,爱尔兰的天主教徒开始涌向美国。随着他们的到来,美国的天主教增加了许多教徒。现在,信奉罗马教会真理的基督教徒,在美国已有100多万人。
这些天主教徒忠实地遵守他们的宗教仪式,虔诚而又热烈地信奉他们的教义。但是,他们却在美国形成了一个最共和和最民主的阶级。这种情况,乍一看来使人感到吃惊;但是经过思考,其内在原因也是不难找到的。
我认为,把天主教说成是民主的天然敌人,那是一个错误。在我看来,在基督教的不同宗派中,天主教反而是最主张身分平等的334教派。在天主教的宗教社会里只有两种成分:神职人员和普通教徒。只有神职人员高于信徒,而全体信徒虽然居于神职人员之下,但都是平等的。
在教义方面,天主教认为人的资质都处于同一水平,它要求智者和愚夫、天才和庸人都一律遵守同一教规的细节,它使富人和穷人都一律履行同样的宗教仪式,它令强者和弱者都一律实行同样的苦修;它对一切坏事决不妥协,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它主张所有的社会阶级都混在一起做弥撒,这就好象是把所有的社会阶级都领到神的面前。
虽然天主教要求信徒服从,但它不准许信徒之间不平等。
我认为新教就不是这样。一般说来,新教主要是使人趋于独立自由,而不是使人趋于平等。
天主教就象一个专制君主国。如果去掉君主不谈,人们在这个君主国的身分比在共和国还要平等。
天主教的神职人员也时常辞去神职,到社会里出任公职,从而进入社会的等级行列。他们有时也利用自己的宗教影响,来保证自己参与创造的政治秩序持久。因此,人们才可以看到天主教徒往往从他们的宗教立场出发去拥护贵族政体。
但是,一旦神职人员离开或退出政府,比如在美国发生这种情况时,就再也没有一个人能象天主教徒那样以其信仰将身分平等的观念输入到政界。
因此,即使说美国的天主教徒不是因其信仰的性质而被迫接受民主和共和的观点,那末至少可以说他们并不是天生就反对这种观点。而且,他们的社会地位,以及他们的有限人数,也会使他们去制定维护这种观点的法律。
天主教徒大多数是穷人,所以他们要求全体公民参政,以使自335己将来参政。天主教徒是少数,所以他们要求尊重一切权利,以保证自由行使自己的权利。这两个原因,促使他们不知不觉地采纳了那些如果他们有钱有势就会不那么热烈赞同的政治学说。
美国的天主教神职人员,从来没有试图反对这种政治倾向,反而设法证明其合理。美国的天主教教士,把全部知识分成两类:属于第一类的,是他们不加讨论就接受的神所启示的教义;属于第二类的,是他们认为神让人们自由探索的政治真理。因此,美国的天主教徒既是最驯服的教徒,又是最独立的公民。
因此可以说,美国没有对民主共和制度怀有敌意的宗教学说。那里的所有神职人员均有共同的语言,他们的见解同法律一致,可以说统治人们灵魂的只有一个思想。
我曾在美国的一个大城市作过暂短的停留,并被邀去参加一个公共集会。集会的目的是支持波兰人,向他们提供武器和金钱。
我看到有两三千人聚集在一个为开会而准备的大厅里。不一会儿,一个身着教袍的神甫,走到讲演台的前沿。在场的人都脱去帽子,鸦雀无声地站在那里听他讲话。他讲道:
“全能之主!万军之主!当我们的祖先维护自己的民族独立的神圣权利时,是您坚定了他们的信心和指导了他们的行动。您使他们战胜了可恨的压迫者,赐予我国人民以和平与自由。啊,主啊!请您将恩慈的目光转向另一个半球,垂怜俯视一下现在仍象我们过去那样为保卫自己的权利而进行战斗的英雄民族吧!主啊!您既以同样的模式创造了整个人类,那就不要让暴政毁坏您的创造和在世上建立不起。全能之主!请您关注一下波兰人的命运,使他们享得自由吧!愿您的智慧启示他们的筹划,愿您的力量支336持他们的行动。让他们的敌人感到恐怖,使企图瓜分他们的列强分裂,不要让已被世人目睹50多年的不义之举在今天继续发展。主啊!您的强大的手,犹如掌握着世人的心一样,也掌握着各民族的心。愿您唤起同盟者为正义的神圣事业而战斗,使法兰西民族从其领袖为他们创造的无为状态走出来,带头再一次为世界的自由而斗争。
“啊!主啊!请您不要把脸离开我们,俯允我们能够永远成为最虔诚和最自由的民族。
“全能之主!请您今天满足我们的祈求:拯救波兰人吧!我们以您的爱子的名义,即以为了拯救全人类而死于十字架上的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名义,向您提出这个请求。阿们!”
全场虔诚地齐呼:阿们!
宗教信仰对美国政治社会的间接影响
各教派一致主张的基督教道德——宗教对美国民情的影响——对婚姻关系的尊重——宗教是怎样把美国人的想象力限制在某些范围内和节制美国人的激情的——美国人对宗教的政治功用的看法——美国人为扩大和确保宗教的权威所作的努力
我方才讲述了宗教对美国的政治发生的直接影响。在我看来,宗教在这方面的间接影响更为强大,而且别看它不谈自由,但它却很好地教导美国人掌握行使自由的技巧。
美国有不胜枚举的教派。各教派在对它们所应崇敬的创世337主的礼拜仪式上虽有不同,但在人与人之间的义务上却意见一致。因此,各教派虽以各自的方式去崇敬上帝,但都以上帝的名义去宣讲同一道德。对于一个人来说,教派对他可能十分重要,但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却非如此。社会对来世既无所惧,又无所望。对于社会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全体公民信奉什么教派,而是全体公民信奉宗教。何况在美国这样的社会,所有的教派都处于基督教的大一统之中,而且基督教的道德到处都是一样的。
可以认为,一些美国人之奉行崇敬上帝的某种礼拜仪式,主要是出于习惯,而非出自信仰。另外,在美国,主权者必须表示信奉宗教,所以伪装信教的现象也普遍存在。但是,美国仍然是基督教到处都对人们的灵魂发生强大的实在影响的国度,而且再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表明它比宗教更有利于人和合乎人性,因为这个国家在宗教的影响下,今天已是最文明和最自由的国家。
我曾经说过,美国的神职人员都一致主张公民自由,甚至那些不同意信教自由的人也不例外。但是,他们并不支持任何一个特定的政治派系。他们不关心政治,也不参与党派的勾心斗角。因此,不能说宗教在美国对法律和政治见解的细节有所影响,但它却在引导民情,而且通过约束家庭对国家发生约束作用。
我一刻也不怀疑,美国的民情表现的极端严肃性,首先来自宗教信仰。在美国,宗教往往无力阻止人们被命运为他们安排的无数良机所诱惑。宗教并不抑制人们一心要发财致富的热情,但它对妇女思想的控制却是绝对的,而民情的主要创造者却正是妇女。美国的确是世界上最尊重婚姻关系的国家,美国人对夫妻的幸福也持有高尚的和正确的看法。
在欧洲,社会上的一切混乱现象,几乎都来因于家庭生活问题,而非来源于婚姻。欧洲的男人有轻视家庭的天然结合和合法乐趣338的表现;他们喜欢混乱,心里不能保持平静,愿望总是在变。一个欧洲人,在这些往往会扰乱其家庭生活的起伏不定的激情影响下,很难服从国家的立法权。而一个美国人,从政界的激烈斗争中退出而回到家里后,立刻会产生秩序安定和生活宁静的感觉。在家里,他的一切享乐简朴而自然,他的兴致纯真而淡泊。他好象因为生活有了秩序而获得幸福,而且容易习惯于调整自己的观点和爱好。
欧洲人喜欢用扰乱社会的办法来忘却其家庭忧伤,而美国人则从家庭中汲取对秩序的爱好,然后再把这种爱好带到公务中去。
在美国,宗教不仅支配着民情,而且把它的影响扩及人们的资质。
在英裔美国人中,有些人信奉基督教的教义,是出于他们对教义的真诚信仰;而另一些人信奉基督教的教义,则是因为害怕别人说他们没有信仰。因此,基督教可以毫无障碍地发挥支配作用,并得到所有的人承认。结果,正如我在前面说过的,在道德即精神方面,一切都是事先确定和决定了的,而在政治方面,则一切可任其人们讨论与研究。因此,人们的精神在基督教面前从来没有自由活动的余地:尽管它十分果敢,但经常要在一些不可逾越的障碍面前止步。人们的精神不论有什么革新,事先都必须接受一些早已为它规定下来的重要原则,使其最大胆的设想服从于一些只会推迟或阻止其行动的清规戒律。
美国人的想像力,即使飞翔得很高时,也是小心谨慎和迟疑不决的。它的行动受到束缚,它的目标难以达到。这些谨小慎微的习惯,也见于政治社会,并对国家的安定和所定制度的持久起到极为有利的作用。大自然和环境,把美国的居民造就成大胆果敢的人;当你看到他们用尽一切办法去追求幸福的时候,自会认定他们确实是大胆果敢的人。如果美国人的精神能够摆脱一切束缚,那他339们当中有些人很快就会成为世界上最大胆的革新者和最有逻辑头脑的理论家。但是,美国的革命家们,必须公开表示自己真诚尊重基督教的道德和公理。当他们受托按自己的意图执行法律时,基督教的道德和公理不允许他们随便违反所执行的法律;即使他们能够不顾自己良心的谴责而违法,也会由于同党人的谴责而后止步。至今,还没有一个人敢于在美国提出如下的箴言:凡事听从社会的利益。这个有点蔑视宗教的箴言,似乎在某个自由时代有人提出过,以此来为他们未来的暴政做舆论准备。
因此,法律虽然允许美国人自行决定一切,但宗教却阻止他们想入非非,并禁止他们恣意妄为。
在美国,宗教从来不直接参加社会的管理,但却被视为政治设施中的最主要设施,因为它虽然没有向美国人提倡爱好自由,但它却使美国人能够极其容易地享用自由。
美国的居民本身,正是从这一观点去看待宗教信仰的。我不知道全体美国人是不是真信他们的宗教,因为谁能钻到他们的心里去看呢!但我确信,他们都认为必须维护共和政体。
这个看法并非一个居民阶级或一个政党所独有,而是整个民族所共有。所有的阶层都有这种看法。
在美国,一个政治家攻击某一教派,不能被属于这个教派的他的同党作为不支持他的借口。但是,他如果攻击全国的一切教派,则人人都会躲开他,使他成为孤家寡人。
我在美国期间,得知一个证人被传到切斯特县(属纽约州)出庭作证,而此人在法庭上宣称:他不相信有上帝存在,也不相信灵魂不灭。庭长说:鉴于证人在准许他作证之前已使法庭失去对他的信任,故拒绝此人宣誓作证。报纸登了这条消息,但未作评论。340
美国人在他们的头脑中把基督教和自由几乎混为一体,以致叫他们想这个而不想那个,简直是不可能的。但在美国人身上,这并不是那种由往昔传到现在的、好象就要灭亡但又生根于灵魂深处的贫乏信仰的表现。
我曾看到美国人向新建的西部各州派遣神职人员,并在那里建立学校和教堂,还自动组织起各种团体。他们担心宗教在西部各州的森林里消失,害怕迁到那里的人不会象在原籍时那样享得自由。我曾遇到一些新英格兰的居民离开故土,长途跋涉来到密苏里河两岸或伊利诺伊州的大草原上,以在这些地方为基督教和自由奠基。在美国,宗教的热情就是这样在爱国主义的温床上不断提高的。你可能认为这些人之所以如此,完全是为了来世;但是你想错了,因为永生只是这些人关心的事情之一。当你同这些基督教文明的传播者交谈时,你会为他们总是谈论今世的好处,为他们本是教士而对你谈话时却以政客的面目出现而大吃一惊。他们会对你说:“美国的各共和州是互相依赖的;如果西部的一些共和州陷入无政府状态,或被带上专政的枷锁,那末,繁荣昌盛于大西洋沿岸的共和制度,就会遭到严重的危险。因此,我们希望新建的各州也是信奉宗教的州,以使它们能叫我们把自由维护下去。”
这就是美国人的见解,但是有些书呆子认为我的观察有错误。他们总是旁征博引地向我证明,美国的一切都是好的,但其中唯独没有我所赞美的宗教精神;我向他们指出,在大洋彼岸人们关于自由和人类幸福的看法,只是没有同斯宾诺莎一样相信世界是永恒341的,没有同卡巴尼斯一样主张思想是头脑的分泌物而已。说实在的,对这些话无需做答,只能说:讲这种话的人没有到过美国,也不曾见过笃信宗教和享有自由的民族。因此,我只好等他们去过后回来再谈。
在法国,有些人把共和制度看成是显示自己伟大的暂时手段。他们用眼睛估量了一下把穷困苦难的他们与有钱有势的显贵隔开的那条鸿沟,就想用废墟上的残垣破壁填满这个深渊。他们之主张自由,犹如中世纪的自由佣兵维护国王。不管他们穿着什么颜色的服装,他们参加战斗自有其自己的打算:希望共和制度能够长久到把他们从目前的低卑状态中解救出来。真正向往自由的,不是这样的人,而是另一种人。这种人视共和制度为一种长治久安的政体,是理想和民情每天都在迫使现代社会必须追求的目的。他们衷心希望把人教育成为自由的人。当这些人攻击宗教的时候,他们是出于自己的激情,而不是出于自己的利益。专制制度可以不要宗教信仰而进行统治,而自由的国家却不能如此。宗教,在他们所赞扬的共和制度下,比在他们所攻击的君主制度下更为需要,而在民主共和制度下,比在其他任何制度下尤为需要。当政治纽带松弛而道德纽带并未加强时,社会怎么能免于崩溃呢?如果一个自己做主的民族不服从上帝,它能做出什么呢?
宗教在美国发生强大影响的主要原因
美国人注重政教分离——法制、舆论和神职人员本身都为达到这一目的而努力——宗教在美国之能对人们的灵魂发生强大影响,应归功于这一原因——为什么——什么是人们今天在宗教方面所处的自然状态——在某些国家,是哪些特殊的和偶然的原因在阻止342人们适应这种状态
18世纪的哲学家们,曾用一种非常简单的方法解释过宗教信仰的逐渐衰退。他们说,随着自由意识和知识的提高,人们的宗教热情必然逐渐消失。遗憾的是,这个理论完全不符合事实。
在欧洲,有些人之不信宗教,只是由于他们愚蠢无知;而在美国,你却可以看到作为世界上最自由和最有教养的民族之一的美国人,以极大的热情履行宗教所赋予的义务。
我一到美国,首先引起我注意的,就是宗教在这个国家发生的作用。我在美国逗留的时间越长,越感到这个使我感到新鲜的现象的政治影响强大。
在法国,我看到宗教精神与自由精神几乎总是背道而驰的;而在美国,我却发现两者是紧密配合,共同统治着同一国家的。
我想找到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的愿望,与日俱增。
为了查明这个原因,我曾同各个教派的信徒交谈,尤其是走访了属于不同教派和终生献身于宗教事业的教士们的团体。由于我本人信奉天主教,所以我特别愿意与天主教的神职人员接近,从不放过同他们的大多数人亲密交谈的机会。我向他们的每个人谈到我的惊讶,提出我的疑问。结果我发现,他们只是在细节问题上看法不同,但都把宗教能在美国发挥和平统治的作用归功于政教分离。我不妨断言,我在美国逗留期间,从未遇到一个人,不管是神职人员还是俗人,在这个问题上持有不同意见。
这就使我比以前更加专心于考察美国神职人员在政界所占的地位。我吃惊地发现,他们没有一个人担任公职。我没有见到343一个担任行政职务的神职人员,我在众议院和参议院里也没有见到他们的代表。
在许多州里,法律就为他们关上了进入仕途的大门;舆论在所有的州里都不同意他们从政。
后来,当我考察神职人员本身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时,我发现他们大多数人好象自愿不搞政治,而把这一行的荣誉让给别人。
我听到他们痛斥野心和邪恶信仰,而不管这些东西以什么政治观点遮掩。但是,我在听的过程得知他们认为:一种政治观点只要是真实的,上帝并不惩罚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政府管理方面的错误,并不比盖错一座房或犁错一垄地罪过更大。
我看到他们小心翼翼地躲开一切党派,唯恐损害自己利益地极力避免同它们接触。
这一切事实,使我确信他们的话都是真实的。于是,我打算探讨事实的成因,即寻找究竟是什么力量在削弱宗教的表面影响的同时却加强了它的实际影响。我确信,我一定能够找到这个力量。
60年的暂短人生,还不足以使美国人发挥其全部的想象力;不是十全十美的现世生活,也决不会使他们心满意足。在所有的生物中,只有人对本身的生存有一种天生的不满足感,总是希望人344生无可限量。人既轻视生命,又害怕死亡。这些不同的情感,不断地促使人的灵魂凝视来世;而能把人引向来世的,正是宗教。因此,宗教只是希望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而宗教的自然合乎人心,正同希望本身的自然合乎人心一样。只有人的理智迷乱,或精神的暴力对人的天性施加影响,才会使人放弃宗教信仰。但是,有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在使人恢复宗教信仰。没有信仰只是偶然的现象,有信仰才是人类的常态。
在仅从人的观点来考察宗教时,可以说一切宗教都能从人本身汲取用之不竭的力量因素,因为这种因素是人性的主要构成因素之一。
我知道,过去有些时代,宗教除了本身固有的这个影响之外,还可以得到法制的人为帮助,以及指导社会的现世政权的支持。在那样的时代,宗教曾与人世的政府紧密结合,从恐怖和信仰两个方面去控制人们的灵魂。但是,当宗教与人世的政府建立这样的联盟时,我敢说它会象一个人犯错误那样去行动,即它可以为现在而牺牲未来,为取得它不应有的权力而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力。
当宗教把它的帝国建立在所有的人都一心向往的永生愿望上时,它便可以获得普遍性。但是,只要它与一个政府结成联盟,它就必然采取只适用某些人的准则。因此,宗教与一个政权结盟之后,将增加对某些人的权力,而失去支配一切人的希望。
宗教只有依靠使所有的人都能得到安慰的感情,才能把人类的心吸引到自己方面来。而当它与人生的苦难情感厮混在一起时,则有时会被迫去帮助那些不是要求爱而是要求利的盟友,并且会把那些还在继续爱它、但在全力反对它的盟友的人斥为敌人。因此,宗教只要不分享统治者的物质权力,就不会分担统治者所煽起的仇恨的后果。345
表面上看来建立得很巩固的政权,并不能保证它比一代人的观点或一个时代的利益更持久,而且往往会比一个人还要命短。法制可以改变看来似乎十分牢固和十分稳定的社会情况,而且在改变社会情况的同时可以改变其他一切。
人们在社会上建立的权力,也象人生在世一样,都是白驹过隙,转瞬即逝。权力的迅速更替,犹如人生的苦乐多变。至今还没有看见一个政府一直受到始终不变的人心的支持,或一直依靠一种永不消失的利益。
人们的感情、偏好和激情,自有史以来,总是以同样的形式反复重现。一种宗教只要受到它们的支持,就能在一段时间内得势,或至少不会为另一种宗教所消灭。但是,宗教一旦依附于现世的利益,几乎又会同世上的一切权力一样,变得脆弱无力。唯有宗教能够有希望永垂不朽,但它一与那些短命的权力结盟,便要把自己拴在这个权力的命运上,而且往往是随着昔日支持这些权力的激情的消失而灭亡。
因此,宗教与各种政治权力结盟时,只会使自己担起沉重的盟的义务。宗教不需要依靠政治权力的帮助而生存,而如果给予政治权力以帮助,则会导致自己灭亡。
我方才指出的危险,在任何时代都是存在的,但不总是表现得那么明显。
在某些时代,政府好象是永垂不朽的;而在另些时代,社会的生存又似乎比人的生命还要岌岌可危。有些政体使公民处于昏睡状态,而另些政体则令公民保持兴奋状态。
当政府仿佛十分强大,法制好象十分稳定的时候,人民并不能察觉政教结合可能产生的危险。
当政府显得十分软弱,法制显得十分不定的时候,危险是有目346共睹的,但往往是已经来不及避免了。因此,必须学会很早就预见出危险。
随着一个国家的社会情况日益趋向民主,社会本身日益走向共和,政教结合的危险性也必定逐渐增强,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国家权力将经常易手,政治理论将相继迭起,人事、法律和制度本身将处于飘忽不定状态,并且不是为时甚短,而是长譬如此。爱动和喜变是民主共和制度的本性,正如停滞和昏睡是专制君主制度的定则一样。
既然美国人每四年改换一次政府首脑,每两年改选一批新的立法者,每一年改选一次地方官员,即把政治不断地交给新手去做试验,而不让宗教沾政治的边,那末,宗教在舆论常变和众说纷纭之中能够依靠什么呢?它在党派的斗争之中到哪里去找它应当享有的尊重呢?它在周围的一切都处于毁灭状态之下能够永垂不朽吗?
美国的神职人员,已经早于他人看清了这个实况,并根据这个实况采取了自己的行动。他们已经看明白,如果想取得政治权力,就得放弃宗教的影响力。结果,他们宁愿不要政权的支持,而分享国家兴衰的苦乐。
在美国,宗教也许不象它早先在某些时期或在某些国家里那样强大,但它的影响力却更为持久。它只依靠自己的力量发生影响,但这个力量任何人也剥夺不了。它的活动领域虽然只有一个,但它在这个领域里可以通行无阻,并能毫不费力地控制这个领域。
我在欧洲,听到四面八方都在抱怨缺乏宗教信仰,呼吁人们设法使宗教恢复它先前保有的某些权威。
我认为,首先应当仔细地考察一下,在我们这个时代,人们在宗教方面的自然状态应当是个什么样子。只有我们知道了什么是347可以希望的,什么是应当害怕的,我们才能清晰地看到我们应当努力去达到的目标。
威胁宗教生存的两大危险,是教派印对立和人们对宗教的漠不关心。
在宗教的狂热时代,人们有时会放弃一种宗教,但他们只是摆脱了这一宗教的束缚,而去就另一宗教的约束。信仰改变了目标,它并没有死亡。这时,旧的宗教不是激起人们的热爱,便是遭到人们的痛恨。有些人怒气冲冲地脱离了它,而另些人则以一种新的虔诚皈依了它。这就是说,信仰的目标不同了,而不是没有宗教信仰了。
但是,当一种宗教信仰被我称之为否定的学说暗中破坏时,情形就不是这样了,因为否定的学说在宣布这种宗教是虚假的时候,并未论证另一种宗教是真实的。
于是,人们思想中的巨大变革,便在没有激情的协助之下发生了,甚至可以说是在人们毫不知情之中发生了。人们就象遗忘了什么似的,丢弃了他们最心爱的希望目标。一股冷漠无情的思潮向他们袭来,他们不但没有勇气阻挡,反而胆怯地表示屈服。于是,他们放弃了心爱的信仰,而追逐把他们引向失望的怀疑。
在我方才描述的那种时代,人们之放弃自己的信仰,与其说是出于厌恶,不如说是出于冷漠。应当说,不是人自动放弃了信仰,而是信仰脱离了人。不信宗教的人虽然不再相信宗教是真实的,但依然认为宗教是有用的。他们从人生方面去看待宗教信仰,所以承认宗教信仰对民情的教化作用,承认宗教信仰对法制的影响。他们知道宗教信仰能够如何使人和平生活和安然对待死亡。他们为失掉了信仰而惋惜,他们为失去了一笔他们深知其价值的财产而担心手中尚留有的财产再被人夺走。348
另外,那些继续信教的人,则不怕公开承认自己的信仰。他们没有把不具有他们的信仰的人看成敌人,而是看成值得可怜的人。他们知道,为了能够得到这些人的尊重,并不一定要效法他们,所以他们决不跟着任何人的屁股后走。他们没有把自己所在的社会看成是宗教必须与无数死敌进行不断斗争的沙场,所以他们既爱护他们的同时代人,又谴责同时代人的软弱无力,并为同时代人的错误而叹息。
由于不信教的人并不是真正不信教,而信教的人又公开表示其信仰,所以舆论有利于宗教,即可以引导人们热爱、支持和颂扬宗教,并将触及人们的灵魂深处,找到灵魂所受的创伤。
永远不会放弃宗教情感的人民群众,没有人使这种情感与已建立的信仰脱离。向往来世的本能愿望,可以毫不费力地指引人民群众到教会去接受洗礼,把他们的心扉敞开来接受信仰的诫告和安慰。
这样的描述为什么不能适用于我们呢?
我在我们法国,看到有些人不再信奉基督教,但也没有皈依其他宗教。
我也看到另一些人徘徊在疑惑之中,有的已经宣称不再信教。
更有甚者,我还看到一些基督徒虽然仍在信教,但不敢宣称自己信教。
最后,在这些温和的教友和激烈的反对者中间,我还发现有少数的信徒准备冲破一切障碍,甘冒一切危险,去保卫自己的信仰。这些人竟不顾舆论,以暴力去对付人的弱点。他们在这种冲动的驱使之下,甚至忘乎所以,不知在何处停步。但是,由于他们知道在他们的祖国人们用来取得独立的第一个方法就是攻击宗教,所以他们又害怕他们的同时代人闹事,并怀着恐怖的心情排斥他们349的同时代人所追求的自由。他们把不信宗教看成一件新事,所以凡是新的东西,他都一律仇视。他们同他们的时代和他们的国家处于作战状态,把当时人们提出的每一个见解,都视为信仰的死敌。
这不应当是人们今天在宗教方面所处的自然状态。
因此,在我们中间有一个特殊的和偶然的原因在阻止人们的精神按其天性发展,驱使它越过自己应当自动停止的界线。
我深信这个特殊的和偶然的原因,就是政教的密切结合。
欧洲的不信教人士,主要是把基督徒当做政治敌人,而不是把他们当做宗教敌人加以攻击的。他们之仇恨宗教信仰,多半是把它视为一个政党的意见,而很少把它视为一种错误信仰。他们之排斥教士,主要是因为教士是政府的朋友,而不是因为教士是上帝的代表。
在欧洲,基督教曾准许人们把它与世间政权紧密结合起来。今天,与基督教结合的那些政权已经衰落,而基督教本身则好象被埋在那些政权的废墟堆里。它还活着,但被死去的政权压在底下;只要清除压着它的瓦砾,它会立刻站起来。
我不知道怎样做才能使欧洲的基督教恢复其青春的活力。只有上帝能够做到这一点,但无论如何,也得有赖于人们相信它仍然保留的全部力量是有用的。
美国人的教育、习惯和实践经验是如何促进民主制度获得成功的
应当怎样理解美国人的教育——人的理性在美国受到的培养不如在欧洲深刻——但没有一个人仍处于无知状态——为什么350——即使在半开化的西部各州,思想的传播也很迅速——实践经验为什么比书本知识对美国人更为有用
我在本书的许多地方,已向读者指出了美国人的教育和习惯对于维护他们的政治制度所起的作用。因此,我在这里只想补充几个新的事实。
美国至今只出现很少几位著名作家,它没有伟大的历史学家,而且连一个诗人也没有。它的居民用一种不大赞成的眼光,看待名符其实的真正文学。欧洲的一个三流城市每年出版的文学作品,也比美国二十四个州加起来要多。
美国人的思想缺乏一般观念,他们根本不追求理论上的发现。政治本身和实业,也不引导他们去进行此种研究。在美国,不断制定新的法律,但还没有出现过一个探讨法律的一般原理的大学者。
美国人有他们的法律顾问和评论家,但没有政治家。在政治方面,他们向世界提供的,主要是范例,而不是教训。
对于技术,也可以作如是观。
在美国,对欧洲的发明创造利用得很好,并在加以完善以后,使其令人赞叹地适用于本国的需要。美国有实业家,但他们没有受到科学的训练。美国有优秀的工人,但发明家不多。富尔顿在为外国人服务多年之后,才得以将自己的天才贡献于祖国。
凡欲考察英裔美国人的智力水平的人,都应当从两个不同方面去研究这个问题。如果你考察的全是学者,你会为美国学者之少而感到吃惊;如果你在调查时将无知的人包括进去,你又会觉得美国人的知识水平在世界上是最高的。
我在本书的另一处已经说过,全体美国人民的知识水平处于最高者和最低者之间。
在新英格兰,每个公民都受过初等教育,而且在这种教育中他351们还学到了宗教方面的若干知识和论据。他们了解本国的历史,知道本国宪法的要点。在康涅狄格州和马萨诸塞州,很难碰上一个对这些事情不甚了了的人;对这些事情一无所知的人,简直可以说是怪物。
当我拿希腊和罗马的共和制度同美国的共和制度进行比较,拿前者的手抄本珍贵图书和无知群众同后者的无数报刊和有知识人士进行比较,随后再回顾我们为了古为今用和根据两千年前的经验来推断我们今后的未来而仍在进行的一切努力时,我真想把我的书全部烧掉,以便只用全新的观点来考察如此全新的社会情况。
但是,不要把我关于新英格兰所述的一切,一股脑儿地推及整个联邦。越往西或越往南,人民的知识水平越低。在濒临墨西哥湾的各州,也象我们欧洲一样,有些人连初等教育也没有受过。但是,你要想在美国发现一个全是无知人居住的地区,那是枉然。其理很简单:欧洲各国是从愚昧和野蛮状态走出来,朝向文明和开化前进的。但各国的进步是不平衡的:有的在这个征途上走得快一些,有的在途中耽误了一些时间,还有的在途中停下来睡起大觉。
美国的情况就不是这样。
英裔美国人本来都已经开化,来到新大陆后又继续繁衍子孙。他们不用从头学起,只要不忘记原来的东西就可以了。
但是,这些美国人的子孙,后来又年年迁往内地的荒野定居;而随着他们的定居,也把原有的知识带来,并且继续尊重知识。教育使他们知道了知识的功用,并能使他们把这些知识传给后代。因此,美国的社会没有摇篮时期,它在建立时就已经是成年。
美国人从来不使用农民一词。他们之不用这个词,是因为他们不了解这个词的含义。在他们的印象中,不知什么是初民时期352的无知、田野的单调和乡村的粗野。他们对文明早期阶级的那些德行、恶习、鄙俗和粗犷,一概不知。
在联邦的边远地区,或在人口稠密地区与荒野的接壤地带,有一些大胆的冒险家在那里落户。他们为了不在家乡挨饿受穷,而不怕艰险,深入到美国的荒僻地区,在那里建立新的家园。拓荒者一到可供安身之处,便立刻伐倒树木,在树荫下盖起木房。再没有比这些孤零零的住所,更使人感到凄凉的了。旅行者在夜幕降临的时刻走向这种住房时,遥见灯火闪闪发光;而走进屋子里以后,则见炉火通红;在夜里,一有风吹来,就可以听到用树叶覆盖的屋顶,在大森林里摇来晃去作响。谁会不以为这座可怜的小屋是粗鄙无知的人的栖身处呢?然而,拓荒者的精神面貌与其栖身之处之间,却毫无共同之点。他周围的一切虽然原始和粗野,但他本人,却可以说是十九世纪的劳动和经验的体现。他穿着城市的衣服,说着城市的语言;他知道过去,憧憬未来,正视现实。他本是一位很文明的人,过了一段时间,他就适应了森林里的生活。他在进入新大陆的荒原时,只随身带来一部圣经、一把斧头和一些报纸。思想在这些荒原里传播的极其神速,是难以用笔墨形容的。
我不相信,在法国的最开化和人口最多的地区,能有这样规模巨大的知识传播活动。353
没有疑问,美国的国民教育对维护民主制度是有大帮助的。而且我相信,在启迪人智的教育和匡正人心的教育不相分离的地方,情况更会如此。
但是,我不想夸大这个优点,而且我也远远不象大多数欧洲人那样,以为只要教会人们读书写字,人们就可立刻成为公民。
真正的知识,主要来自经验。假如美国人不是逐渐地习惯于自己治理自己,他们学到的书本知识今天也不会为他们的成功提供太大的帮助。
我同美国人在一起生活过很长时期,我无法表达我是多么钦佩他们经验丰富和常识广泛。
切不要让美国人谈论欧洲,他们一谈起欧洲,总是表示非常自负,而且还很看不起欧洲。这时,他们也不过发表一通在所有的国家只能唬住无知人的笼笼统统的泛泛之论。但是,当你把话题转到他们的国家时,你会看到笼罩着他们理智的乌云立即消散:他们的语言和思想变得清晰和准确了。他们将告诉你,他们的权利都有什么,他们应当怎样去行使这些权利。他们也知道按照哪些惯例在政界活动。你会看到,他们对行政制度十分熟悉,而且很懂得法律的机制。美国的居民不从书本去汲取实际知识和实证思想。书本知识只能培养他们接受实际知识和实证思想的能力,但不能向他们直接提供这些东西。
美国人是通过参加立法活动而学会法律,通过参加管理工作而掌握政府的组织形式的。社会的主要工作,每天都是在他们的监视之下,甚至可以说是通过他们的手来完成的。354
在美国,对人们所进行的一切教育,都以政治为目的;在欧洲,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人们处理私人生活的能力。公民参加公务活动,很少需要事先学习。
一瞥美国和欧洲这两种社会,这方面的不同立即出现在你的眼前。
在欧洲,我们经常把私人生活的一些观点和习惯带到公共生活中去,所以当我们一下子从家庭的生活圈子里走出而管理国家时,我们就往往象在家里同朋友谈话那样去讨论国家大事。
美国人就与此相反,他们差不多总是把公共生活的习惯带回到私人生活中去。在他们那里,陪审制度的思想,在学生的游戏当中就有所反映;而代议制的方法,甚至被用去组织宴会。
法制比自然环境更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而民情比法制的贡献更大
美洲的所有人民都有民主的社会情况——但民主制度只得到英裔美国人的支持——南美的西班人虽与英裔美国人同样得益于自然环境,但未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仿效美国宪法制宪的墨西哥也是如此——西部的英裔美国人维护这种制度比东部的英裔美国人困难——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
我已经说过,美国之能维护民主制度,应归功于地理环境、法制和民情。
大部分欧洲人只知道这个因素中的第一个,并赋予它以它实355际上没有的重大作用。
不错,英裔美国人把身分平等带到了新大陆。他们当中既没有平民,又没有贵族。门第的偏见和行业的偏见,均不为人所有。这样,由于社会情况是民主的,民主制度也就不难获得了胜利。
但是,这个情况并非美国所特有。几乎所有的美洲殖民地,都是由一些彼此平等的人或迁来后变得平等的人建立的。
欧洲人在新大陆的任何部分,都未能建立起贵族政体。
但是,民主制度却只在美国得到发展。
美利坚合众国没有需要对抗的敌人。它象大洋中的一个孤岛,屹立于北美的广野。
但是,大自然也同样使西班牙人屹立于南美,而这种与外界隔离的状态,并没有防止西班牙人建立常备军。他们在没有外敌的时候,总是彼此交战。只有英裔美国人建立的民主制度,是迄今为止能够以和平方法自立的民主制度。
美国的领土,为人类的活动展现出一片无边无际的园地,向实业和劳动提供了用之不竭的资源。在这里,发财致富的欲望代替了争权夺利的野心,而社会的繁荣则扑灭了派系斗争的烈火。
但是,在地球上的哪一部分能够找到比南美的平原更肥沃的平原,比南美的河流更大的河流,比南美的资源更待开发和更取之不竭的资源呢?可是,南美却未能建立起民主制度。如果说在地球上占有一块土地,而且只要随意向无人居住的地区扩大,就足以使人民幸福的话,那末,南美的西班牙人就不该埋怨自己的命运不济了。尽管他们没有享受到美国居民那样的幸福,但至少也要使欧洲人感到羡慕。然而,世界上却没有一个国家再比南美诸国更悲惨的了。
可见,自然环境不仅未能给南美带来北美那样的结果,而且使356南美在某些方面还不如自然环境差的欧洲了。
因此,自然环境对一个国家的命运所起的作用,并不象人们想象的那样巨大。
我在新英格兰看到一些人,准备离开他们本可以安居乐业的故土,而到荒地里去创造幸福。离新英格兰不远,我见到加拿大的法国移民,他们宁愿密密地挤在一个无法再挤的狭小地区,而不肯到近在咫尺的荒地去开发。由美国迁来的移民用不长时间的劳动收入,就在荒地里购进大片的地产;而加拿大的法国移民,却甘愿以比在法国还要高的价格去购买人口稠密地区的土地。
可见,大自然虽然也同样把新大陆的荒地赐给了这些欧洲人,但他们却始终不会好好利用这个礼物。
我认为,美洲其他国家的繁荣致富的自然条件,与英裔美国人的完全相同,但它们的法制和民情不如英裔美国人的。
这些国家现在都很贫困。因此,英裔美国人的法制和民情是使他们强大起来的特殊原因和决定性因素,而这个原因或因素也正是我要研究的对象。
我的意思不是说美国的法制已经十全十美,我也决不认为美国的法制可以应用于一切民主国家。在我看来,在美国现行的法律中,有些法律对美国本身也是有危险的。但是,不可否认,总的说来,美国的立法是极其适应它所治理的人民的天才和国家的性质的。
因此,美国的法制是良好的,而美国民主政府所取得的成就,也有很大一部分应归功于法制,但我不认为美国的法制是美国获得成功的最主要原因。虽然我认为美国的法制对美国人的社会幸福的影响大于自然环境;但另一方面,我又有理由确信,美国法制的这种影响小于民情。357
全联邦性的法律当然是美国立法的最重要部分。
墨西哥所处的地理位置,其有利性不亚于美国,而且墨西哥还采用了与美国相同的法律,但墨西哥没有促使自己建立民主政府的民情。
因此,除了自然环境和法制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使民主制度得以在美国建立。
但是,对这个原因还须进一步加以证明。居住在联邦境内的人,几乎都是同一种族的后裔。他们说着同样的语言,以同样的仪式礼拜上帝,受着同样的物质条件的影响,服从于同样的法律。
那么,我们所要考察的他们之间的差异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为什么在联邦东部,共和政府的管理显得强而有力、有条不紊和稳健成熟呢?又是一些什么原因使政府的一切活动具有了明智性和持久性呢?
与此相反,为什么在西部,社会的管理工作就显得有些紊乱呢?
为什么在西部,各行各业的活动表现得有点混乱和头脑发热,而且几乎可以说有点发狂,以致不考虑长远的未来呢?
我不再拿英裔美国人与外国作比较,而要在他们之间互相对比,并考察他们为什么未能一致。在这里,取自自然环境的论据和取自法制差别的论据,对我都没有用处。我要另找原因。这个原因,除非到民情中去寻找,又能到什么地方去找到呢?
英裔美国人长期实行民主管理制度的经验和习惯,以及最有利于维护这种制度的思想,都是在东部取得或形成的。在这里,民主制度逐渐深入到人们的习俗、思想和生活方式,并反映在社会生活的一切细节和法制方面。也是在东部,人民的书本教育和实际训练最为完善,宗教最富有自由色彩。这些习惯、思想和习俗的总358体,如果不是我所说的民情,又是什么呢?西部就不同了,这些长处至今尚有一部分未在那里出现。
西部各州的美国人,大部分出生于森林地区,他们把粗野生活的思想和习惯掺进了他们父兄的文明。他们的激情比较暴烈,他们的宗教道德比较薄弱,他们的思想不够坚定。在那里,谁也不管谁,谁也管不了谁,因为他们彼此才刚刚认识。
因此,西部的居民在某些方面还象处于摇篮时期的民族,没有经验和习惯于粗野。在东部,社会是由旧社会的人组成的,但他们是刚刚凑在一起。
因此,只有美国人特有的民情,才是使全体美国人能够维护民主制度的独特因素。英裔美国人在各州建立的民主制度之所以在细节和发展程度上有所不同,也正是这个因素所使然。
因此,一个国家的地理位置对民主制度的寿命的影响,在欧洲被人夸大了。另外,他们对法制的重要性也评价得过高,而对民情的重要性又评价得过低。毫无疑问,这三大原因都对调整和指导美国的民主制度有所贡献。但是,应当按贡献对它们分级。依我看,自然环境不如法制,而法制又不如民情。
我确信,最佳的地理位置和最好的法制,没有民情的支持也不能维护一个政体;但民情却能减缓最不利的地理环境和最坏的法制的影响。民情的这种重要性,是研究和经验不断提醒我们注意的一项普遍真理。我觉得应当把它视为我的观察的焦点,我也把它看做我的全部想法的终点。
最后,我对这个问题只想补充如下一点
如果说我在本书的叙述中,还未能使读者理解我所指出的美国人的实践经验、习惯和见解,总而言之,即他们的民情在维护他359们的法制上所起的重要作用,那末,我就没达到我在写作本书时为自己规定的主要目的。
法制和民情在别处能否比在美国更足以维护民主制度
如果英裔美国人返回欧洲,他们将不得不修改他们的法律——应当区分开一般的民主制度与美国的民主制度——可以设想出好于或至少不同于美国的民主所提供的法制的民主法制——美国的例子只能证明在法制和民情的帮助下有希望建立民主制度
我已经说过,美国民主制度的成功,有赖于它的法制本身和民情之处多于其自然环境。
但是,由此可以认为同样的这些因素放在别处也能发生同样的作用吗?既然自然环境代替不了法制和民情,那么法制和民情能不能代替自然环境呢?D对美国民主的结构发生制约作用的三大原因(自然原因、法制原因、精神原因),是托克维尔政治社会学的构成因素,其中的精神因素占主要地位。——法文版编者不难设想,我们没有证据对此做肯定的回答。不错,在新大陆,除了英裔美国人外还有其他民族,而且这些民族也具有同英裔美国人一样的物质条件,所以我可以对两者进行比较。
但是,除美国人之外,世界上并没有本身不具备英裔美国人那样的优越自然条件,但却实行他们那样的法制和拥有他们那样的民情的国家。
因此,我没有用来同美国进行比较的对象,而只能随便谈几点看法。
首先,我认为必须把美国的民主制度与一般的民主制度严格地区分开来。360
环顾一下欧洲的现况,看一看欧洲的一些大国、人口众多的城市、庞大的军队、复杂的政局,我不相信英裔美国人带着他们现在的思想、宗教和民情迁回到欧洲,在不大大改变他们的法制的条件下能够生存下去。
但是,可以设想一个民主国家不按美国那样的方式来建立。
那么,能不能设想一个政府按照多数的真正意愿来建立,但这个多数为了国家的秩序和安定,可以违反自己的要求平等的本性,同意将行政权的一切权限授予一个家族或一个个人呢?是否可以设想有一个民主社会,其国家权力比美国更为集中,其人民对国家工作的影响虽然不全是直接的和不全是不可抗拒的,但拥有一定权利的每个公民都可以依靠这些权利参加国家的管理呢?
在英裔美国人那里看到的一切,使我确信:如果将以上设想的民主制度审慎地移植于一个社会,而它在这个社会里又能逐渐地渗入到人民的习惯,逐渐地深入到人民的思想,那末,在美国以外的其他地方,也能建立起这种民主制度。
假如美国的法制真是人们可以设计出来的唯一的民主法制,是人们可能遇到的最完善的法制,那我对此只能做如下的结论:美国的法制的成功,除了证明一般的民主法制可在自然条件较差的国家获得成功以外,什么也不证明。
但是,假如我认为美国的法制在许多方面尚有缺欠,而且我也不难想象出其他一些良好的法制,那末,美国特有的自然环境也不能使我们得出结论说:民主制度不能在自然环境不够有利,而法制却是很好的国家获得成功。
假如人们生活在美国时的表现与他们生活在其他地方时的表现不同,人们的社会地位使他们在美国形成的习惯和观点不同于他们以同样的社会地位在欧洲形成的习惯和观点,那末,民主制度361在美国所产生的一切也不能同它在其他国家所产生的一切一模一样。
假如美国人的爱好也同其他民主国家的人民一样,而这些国家的立法者又能够依靠国家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的优点把他们的爱好约束在正当的范围之内,那末,美国的一些首先应当归功于纯自然原因的繁荣,对于希望以美国为榜样但没有美国的自然条件优势的国家,并非没有借鉴作用。
但是,这些假设还没有一个被事实所验证。
我在美国见到人们表现的激情,也同我们在欧洲见到的激情一样:其中有一些来自人心的天性本身,而另一些则来自社会的民主制度。
比如,我在美国见到人心有焦急的情绪,这是在人们的身分都接近平等,人人都有同样的机会进取时,人们都会产生的自然感情。我还见到以许许多多不同形式表现出来的民主忌妒感。我曾经说过,美国人在处理工作的过程,经常有自以为是和不懂装懂的表现。而且,我曾由此总结说,在美国也象在法国一样,人们同样有失败的遭遇和痛苦的经历。
但是,当我仔细研究美国的社会制度时,很快就发现,美国人曾付出巨大而可贵的努力,去克服人心的这种缺点和纠正民主的天然缺陷。
在我看来,美国的各种各样地方性法律,就是把公民的永久无法满足的野心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使同样的一些可能破坏国家的民主激情转化为对地方造福的激情。我认为,美国的立法者在以权利观反对忌妒感上,在以宗教道德的固定不变对抗政界的经常变动上,在以人们的经验弥补他们的理论无知上,在以人们处事的熟练习惯抵消欲望的急切上,并不是没有取得成功。362
因此,美国人并不是依靠国家的自然环境的优势而战胜来自他们的制度和政治法的危险的。对于一切民主国家所共有的弊端,他们采用了迄今只有他们才拟出的补救办法。尽管他们是第一个采用这种办法的,但他们却成功了。
美国的民情和法制,并非只对民主国家适用;而且,美国人已经证明,不要放弃以法制和民情来调整民主制度的希望。
假如其他国家在借用美国人的这个普遍而有益的思想时,并不想照搬美国人实际应用这个思想的独特方法,而是试图根据上帝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人规定的社会情况采取自己的办法,以避免威胁着它们的专制和无政府状态,那末,我们有什么理由认为它们的努力一定要失败呢?在基督教世界组织和建立民主制度,是我们时代的重大政治问题。毫无疑问,美国人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但他们为试图解决这个问题的人提供了经验。
已经发生的事情对欧洲的重要性
读者不难发现,我为什么要用这样多时间专门讨论上面的问题。我提出的这个问题,不仅与美国有关,而且与全世界有关,不仅涉及一个国家,而且涉及整个人类。
假如那些具有民主的社会情况的国家只能在地处荒凉地区的时候才能保持自由,那末,我们对人类的未来命运只好绝望了,因为人类正在迅速地走向民主,而荒凉地区也快要住满了人。假如法制和民情确实不足以维护民主制度,那末,除了个人的专制以363外,还有什么其他的制度可供各国选择呢?
我知道今天还有许多心地善良的人未被这样的未来吓倒,但他们厌烦自由,喜欢躲开自由的风暴而平安。
然而,这些人对于他们所驶向的避风港并不熟悉。他们囿于已往的成见,按绝对权威的过去表现去评价绝对权威,而不按它在今日可能显出的表现去评价它。
假如绝对权威在欧洲的民主国家重新树立起来,我不怀疑它会采取一种新的形式,呈现出一些我们的祖先所不知道的特点。
在欧洲,以往有一段时间,法律的规定和人民的同意,曾使国王们拥有过几乎无限的权力,但那些国王几乎没有加以利用。
我不准备谈那些可以阻止国王滥用权力的权力,比如,贵族的特权、最高法院的强制执行权、行会的权利、地方的优惠权等。这些权力一方面减缓了当局的压力,另一方面又使人民保持了反抗的精神。这些政治制度虽然往往妨碍个别人或个别集体的自由,但能使人们的心中保持对自由的爱好,而这种爱好对于自由的行使是十分有用的。除了这些政治制度之外,社会舆论和民情还在王权的周围筑起一道不那样惹人注意但作用很大的高墙。
宗教、臣民的忠心、君主的仁慈、荣誉感、家庭情感、地方的本位主义、习惯和舆论,都在限制着王权,把国王的权威局限在一个隐而不现的圈子里。
当时,国家的制度是专制的,但民情是自由的。君主虽然有权,但他无法全部行使,而且也不想全部行使。
以前防止暴政的樊篱,而今安在呢?
宗教正在丧失其对人们心灵的控制作用,区别善恶的标准完全被颠倒过来,一切从道德世界看来都变得不可信和不可靠了,君民均任意行事,谁也说不清专制的自然极限和放纵的界限在哪里。364
连绵不断的革命,永远驱散了人们对国家元首的尊重感。释去受公众尊敬的负担的君主,从此以后也可以肆无忌惮地滥用其权力。
当国王看到臣民的心倾向他的时候,他宽宏大量,因为他感到自己是强大的;他在爱惜臣民对他的忠心,因为这种忠心是王位的支柱。这时,君民之间的感情交融,就象人们在家里那样亲密无间。臣民可能发发牢骚,而他们在发现君主因此而不快时,又会感到后悔。这时,君主将象父亲惩罚子女那样,只用轻轻的手拍打一下臣民而已。
然而,一旦王权的威信在革命的纷乱中丧失净尽,或相继登上王位的国王一代不如一代,使人民感到他的权力减弱和行为残暴时,谁也不再把君主视为国父,人人都把他看做是一个头子。如果他软弱,人们就轻视他;如果他强大,人们便憎恨他。他本身充满着怒气和恐惧,他在国内形同外人,他把臣民视为被征服的敌人。
当同一国家里的各省或城市变成一些不同的小国时,它们就都拥有了各自的特殊意志。这种意志是与原先的服从一个中央的共通意志完全相反的。但是,如果先让同一帝国所属的各个部分丧失各自的独立、习惯、成见、甚至主权和名称,然后再让它们习惯于服从同一法律,那末,现在把它们合起来加以统治,并不比原先分别统治时困难。
在贵族享用其权力的时期,甚至在他们丧失其权力以后的很长一段时期,贵族制度的声誉都会给予个人的抵抗行动以莫大的力量。
因此,有些人尽管那时已经没有权力,但仍能保持他们的高尚人格,敢于单枪匹马地抵抗国家权力的压力。
但在今天,当所有的阶级都接近混为一体,出众的个人逐渐消365失在群众之中,从而容易默默无闻的时候;当君主制度的声誉已经几乎扫地而又没有德行来补救,没有任何东西促使人们上进的时候,谁能说清强者的要求和弱者的服从将在何处止步呢?只要家庭情感活着一天,反对暴政的人就不会孤立无援,他的周围有他的追随者、世交和近亲。即使没有这种支持,他也会感到他的祖先在督促他前进,他的后代将接替他的事业。
但是,当祖传的家业日益分散,种族的差别不多年就要消失的时候,到哪里去找家庭情感呢?在一个已经完全改变面貌或正在不断改变面貌的国家,如果它的一切暴政行动都有先例可援,它的一切罪行都是例行公事,现存的古老事物的灭亡没有人惋惜,凡能想象出来的新鲜事物人们都敢去做,那末,它的习惯法还有什么力量呢?如此屡遭践踏的民情又能提供什么抵抗力呢?当没有很多人由一条共同纽带联系在一起时,当没有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团体、一个阶级、一个自由结社可以代表和鼓动舆论时,这个舆论又能有什么用呢?当每个公民都同样无能,同样贫穷,同样孤立无援,而且只能以个人的软弱去对抗政府的有组织的暴力时,舆论又能有什么用呢?至于我们国家在某些方面是否会出现类似局面,这不是我们这一代人所能预见到的。也许应当追溯古代的史实,回顾可怕的罗马暴政时代。在那个时代,社会风气颓废,传统中断,习惯腐败,意志动摇,自由为法律破坏而无容身之地,公民不受保护和不能自保,人性被人玩弄,君主不再开恩而强迫臣民逆来顺受。
在我看来,那些希望复兴亨利四世或路易十四的君主政体的人,神智已经不清到了极点。至于我,当我看到许多欧洲国家的现366况和预见其他国家将要达到的状况时,我就情不自禁相信它们很快就会做出抉择:不是走向民主的自由,就是走向专制者的暴政。
难道这不值得人们深思吗?假如人们将来不是全部自由就是全都被奴役,不是全都权利平等就是权利全都被剥夺;假如面对这项抉择的社会统治者不是逐渐将群众提高到他们的水平就是让公民降到人的水平之下,那末,只要战胜疑虑,坚定信心,教育每个人自愿做出巨大的牺牲,不就足够了吗?
因此,难道不应当认为逐渐发展民主的政治制度和民情,不仅是使我们自由的最好手段而且是唯一手段吗?其次,如果不喜欢民主的政府,又怎么能把它作为医治社会目前的弊病的最适合和最良好的药剂而加以利用呢?
让人民参加政府的管理工作很难,而让他们积累管理的经验和产生管好国家的意识更难。
我承认,民主的意向是常变的,它的执行者还不精干,它的法制还不完备。但是,如果在民主的统治和独夫的压迫之间确实很快就将没有任何中间道路可走,难道我们与其自暴自弃地屈从于后者,而不如倾向于前者吗?而且,假如我们最后必然变得完全平等,那末,让自由把我们拉平不是比让一个暴君把我们拉平更好吗?
如果读过我的这本书之后,断定我写此书的意图,是让已经具有民主的社会情况的国家全都仿效英裔美国人的法制和民情,那他就大错而特错了。这样的读者只注意到我的思想的外表,而没有认识我的思想的实质。我的目的,是想以美国为例来说明:法制,尤其是民情,能使一个民主国家保持自由。但我决不认为,我们应367当照抄美国提供的一切,照搬美国为达到它所追求的目的而使用的手段,因为我不是不知道,一个国家的自然环境和以往经历,也对它的政治制度发生某种影响;而且,如果自由要以同样的一些特点出现于世界各地,我还觉得那是人类的一大不幸。
但我认为,如果我们不逐渐采用并最后建立民主制度,不向全体公民灌输那些使他们首先懂得自由和随后享用自由的思想和感情,那末,不论是有产者还是贵族,不论是穷人还是富人,谁都不能独立自主,而暴政则将统治所有的人。我还可以预见,如果我们不及时建立绝大多数人的和平统治,我们迟早要陷于独夫的无限淫威之下。
 368
第十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我为自己规定的主要任务现已完成,我已尽我之所能说明了美国民主的法制,解释了美国的民情。我本可以就此停笔,但读者可能觉得我还没有满足他们的期望。
在美国,除了广泛而完整的民主制度外,还有其他一些东西值得研究。比如,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研究居住在新大陆的人民。
我在讲述的过程中,话题常引致我谈及印第安人和黑人,但我一直无暇说明这两个种族在我所描述的这个民主国家中所占的地位。我已经说明英裔美国人是根据什么精神和法律组成联邦的;我对威胁这个联邦存在的危险,只是随带说明了一下,而且说得很不全面。除了美国的法制和民情以外,我对这个国家的长治久安的条件,也未能做详尽的叙述。在叙述合众国的共和制度时,我从未对这个制度能否在新大陆长期存在的问题做过随意的臆测;而在经常提及联邦盛行的商业活动时,我也未能预测美国人作为一个商业民族的未来。
这些问题虽然都与我的主题有关,但我并没有对它们做深入的研究。它们虽然都与美国人有关,但与民主无涉。我要研究的,主要是美国的民主。我最初要把这些问题暂时搁置起来,但现在当我要结束本书的论述时,我应当回过头来谈一谈这些问题。369
现在为美国联邦所占有的或被宣称为它所拥有的领土,从大西洋海岸一直延伸到太平洋海岸。因此,它的边界,无论是东面还是西面,都是大陆本身的边界。往南,它几乎伸进热带;往北,它到达北部的冰原。
分布在这个广大空间的人,不象在欧洲那样,形成为同一种族的数个分支。一眼看去,就可以在他们中间发现有三个体形面貌不同,而且几乎可以说互相敌对的种族。教育、法律、血统、甚至外貌特征,在他们之间筑起了一道几乎无法逾越的屏障。命运虽把他们集合在同一块土地上,但未能把他们混合起来形成为一个整体。他们各自按照本身的条件向前发展。
在这个差别如此巨大的人群中,首先引人注意的,是在知识、力量、生活享受上均属第一的白人,即欧洲人,或者可以说是杰出的人。在他们之下,则是黑人和印第安人。
这两个不幸的种族,在族源、外貌、语言和民情上均不相同;他们的唯一相同之处,就是他们都不幸。他们在其所住的地区,均处于低卑地位;两者都受暴政的摧残。虽然两者所受的虐待不同,但虐待却来自同样一些人。
从世界的既往情况来看,岂不可以说欧洲人之对待其他种族犹如其他种族之对待动物吗?他们奴役其他种族,而当其他种族不肯服从时,他们就加以消灭之。
欧洲人的压迫,一下子就把非洲人后裔的人类特权几乎全部夺走。美国的黑人,现在连自己原来的祖国都不知道了。他们不再讲他们祖先所讲的语言;他们放弃了原来的宗教,忘记了原来的民情。他们离开了非洲,但未能享受到欧洲人那样生活的权利。他们居于两个社会之间,过着不同于另外两个种族的生活,被一个人卖掉之后再被另一个转卖出去。普天之下,只有主人为他们安排370的住所,可以为他们留下关于故土的模糊记忆。
黑人没有家庭,女人只是男人寻欢作乐的暂时伴侣。他们的孩子从出生之日期,就与他们处于同样的地位。
我应当把这种对极端悲惨的境遇无动于衷,甚至往往对这种不幸的根源采取一种可鄙的大方态度的心灵状态,称做是上帝对人们的慈悲还是上帝对人们的最严厉怒斥呢?陷进这种灾难深渊的黑人,对他们的不幸处境只是刚刚有所感觉;暴力使他们变成了奴隶,而受人役使的习惯又使他们养成了奴隶的思想和一种奴隶的奢望。他们对他们的残暴主人的羡慕甚于憎恨,并以卑躬屈膝地仿效他们的压迫者为得意和骄傲。
黑人的智力下降到与他们的心灵同样低的水平。
黑人一生下就是奴隶。我还能再说些什么呢?他们往往在娘胎里就被人出卖,可以说在出世之前就成了奴隶。
他们既没有需要,又没有享受,这些对他们均无用处。他们从出生后懂事开始,就知道自己是别人的财产,应当为这个人的利益贡献自己的一生。他们认为,照料自己的生活,不必由自己操心。甚至用头脑思考问题,在他们看来都是上苍的无用恩赐。他们对于自己处于卑贱的地位,感到心安理得。
即使在他们获得解放以后,也往往把独立看做倒比奴役还要沉重的枷锁,因为在他们的一生中只学会万事均应当服从,唯独没有学会服从理性,并当理性要来指引他们的时候,他们根本不听理性的呼声。许许多多新的要求向他们袭来,但他们没有必要的知识和能力抵制它们。这些要求来自他们本应当反对的主人,可是他们只知道屈从和顺服主人。因此,他们陷入了苦难的深渊,在这个深渊里,奴役使他们失去理性,放任自由使他们走向灭亡。
压迫对印第安人造成的影响也不小,但后果有所不同。371
在白人来到新大陆以前,居住在北美的人一直安居于林野之中。他们饱经野人生活的沧桑,仍然保留着未开化人的恶习和德行。欧洲人把印第安诸部赶进深山老林以后,迫使他们去过痛苦得无法形容的漂泊不定生活。
野蛮民族只受舆论和民情的支配。
欧洲人的暴虐使北美的印第安人失去了对故土的观念,拆散了他们的家庭,使他们忘记了传统,打断了他们的记忆的链子,改变了他们的一切习惯,并大大加快了他们的贫困化过程,从而使他们比以前更加杂乱无章和不文明了。这些部落的身心状况不断恶化,他们随着苦难的加重而日益野蛮。
尽管如此,欧洲人并未能完全改变印第安人的习性,甚至他们用国家权力来摧残印第安人,也一直未能制服印第安人。
黑人被奴役到不能再奴役的地步,而印第安人则被放任自由到极限。奴役对黑人造成的后果,并不比放任自由对印第安人造成的后果更为致命。
黑人没有任何财产,连自己的人身都不属于自己。他们要是出卖自己的人身,就等于侵犯他人的财产。
但是,野蛮人只要能行动,就是自己的主人。他们几乎不知道什么叫家长权,从来没有使自己的意志屈服于族长权,谁也教不会他们区分自愿服从和可耻屈从,甚至法律这个词汇在他们那里都没有。在他们看来,自由就是摆脱社会的一切羁绊,不受任何束缚。他们满足于这种野蛮的独立,宁愿因喜爱独立而毁掉自己,也不肯放弃一丝一毫的独立。文明对这样的人,作用不大。
黑人为进入那个始终在排斥他们的社会,做了许许多多徒劳无功的努力。他们屈从自己的压迫者的爱好,接受压迫者的观点,企图仿效压迫者的一举一动,以便同他们混为一体。从幼年时代372起,别人就告诉他们是天生不如白人的种族,而且他们也推翻不了这种说法,因而他们自愧不如白人。他们发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有奴隶的痕迹。如果他们能够做到,他们真愿意丢掉这一切。
印第安人与此相反,他们在想象中满以为自己出身高贵。
他们的生和死,都寄于这种自以为了不起的梦幻。他们根本不想使自己的民情服从我们欧洲人的民情。他们把野蛮生活当做自己种族的独特标志加以热爱。他们拒绝接受文明,而且拒绝的原因,主要的不是出于仇恨文明,而是出于害怕自己变得与欧洲人一模一样。
他们只能以原始的弓箭来对付我们的精良武器,以没有纪律的野蛮来对付我们的战术,以野蛮人的自发本能来对付我们的老谋深算。在这场力量悬殊的斗争中,他们只能接连失败。
黑人希望同欧洲人混成为一体,但他们没有能够办到。印第373安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做到这一点,但他们不屑于做此种打算。一个是奴性使自己注定为奴,另一个是傲慢使自己必然灭亡。
我还记得,在我途经至今仍覆盖着亚拉巴马州的森林时,有一天来到一个拓荒者的木房前边。我不想进美国人的住宅,而停在离这所木房不远的一个水池旁边休息一会儿。我刚在那里坐下,来了一个印第安女人(这里离克里克部的居住区不远),手里拉着一个五六岁的白人小女孩,看来是拓荒者的女儿。一个黑人女人跟在她们后面。这个印第安女人的打扮,集尽了野蛮人华丽装饰之大成:鼻孔和耳垂挂着铜环,头发缀着玻璃珠披散在肩上。我看得出她还没有结婚,因为她还带着贝壳项链,而按照习惯,她要是新娘,该把它放在新婚的床上。那个黑人女人,穿着一身褴褛的欧洲式服装。
她们三人都来到水池边坐下。那个年轻的印第安女人抱起小姑娘,象母亲一般对她爱抚备至。坐在旁边的黑人女人,想尽各式各样的办法逗弄小混血儿高兴。而这个小混血儿,却在她那慢条斯理的动作中表现出一种优越感,这与她的幼小年龄形成了使人惊异的对照,好象是她在屈尊接受同伴的关怀。
黑人女人蹲在小主人的面前,想尽办法迎合她的愿望,好象既分享着一种母爱,又怀着一种唯恐得罪小主人的奴性心理。而那个印第安女人,则在她的温柔的表情中,流露出一种自由自在、有点骄傲和近乎愤世的神气。
我向他们走去,默默地看着这个场面。我的好奇心显然引起印第安女人的讨厌,因为她霍地站立起来,粗暴地把孩子推到一边,怒视了我一眼以后,便走进丛林里去了。
我经常看到北美的这三大种族混合集会在同一地点的场面。我曾通过多次的不同观察,看到白人的优越地位。但在我方才描374述的这幅图景中,却有一种特别动人的情景:一种感情上的联系,在这里把压迫者和被压迫者结合在一起了,而大自然为了使两者接近而进行努力时,却使偏见和法制在两者之间所设的鸿沟更加触目了。
居住在联邦境内的印第安部落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土著部落的逐渐消失——消失是怎样进行的——印第安人的被迫迁徙给他们带来的苦难——北美的野蛮人只有两条可以逃避灭亡之路:不是进行战斗,就是接受文明——他们已无力进行战斗——当他们能够接受文明时为什么不愿意接受,而当他们愿意接受文明时又为什么不能接受了——克里克部和柴罗基部的例子——个别州对待印第安人的政策——联邦政府的政策
在世世代代居住在新英格兰境内的印第安诸部中,纳拉干部、莫希干部和佩科特部,除了留在人们的记忆中,早已不复存在了;而150年前在特拉华湾欢迎佩恩的勒纳普部,现今也不存在了。我见到过几个仅存的易洛魁人,他们都在以讨饭维持生活。我方才提到的诸部,昔日曾满布于北美各地,甚至发展到海岸。现在,只有深入到内陆100多里约,才能见到印第安人。这些野蛮人不仅向内陆逃离,而且正在逐渐灭亡。随着印第安人的远徙和死亡,便不断迁来大量的居民而把他们的地盘住满。在人类的历史上,还没有见过一个发展得如此惊人而消失得又如此迅速的民族。375
至于这种消失是怎样进行的,并不难解释。
当印第安人还是他们后来被逐出的那片荒野的唯一居民时,他们的需求很少,他们自制武器,河水是他们的唯一饮料,他们用兽皮做衣服,用兽肉做食物。
欧洲人把火器、铁器和酒带到了北美的土著居民中间。他们教会了印第安人改穿纺织品制成的服装,把原先只能满足于简朴需要的野蛮人服装丢掉。印第安人在沾染上新的嗜好后,并没有学到满足这些嗜好的技术,所以他们只得依靠白人的工业。为了换取自己不能制造的这些物品,野蛮人除了森林里还可出产的毛皮财富外,再也拿不出来什么东西。这样,狩猎便不仅为维持生活所需要,而且为满足欧洲人的奢望所需要。印第安人不再单纯地为了获取食物,而且还要为了取得以物易物的物资而打猎了。
土著的需要如此日益增加,但他们的资源却又不断减少。
自从欧洲人在印第安人居住地区的附近定居以后,飞禽走兽376都吓得逃进森林,而对漂泊在森林里的没有固定住所的数千名野蛮人,它们并不害怕。但是,一旦从某个地方传来欧洲人的不断劳动声音,它们便开始逃走,退藏到西部。它们的本能,指引它们能在西部找到仍然是无边无际的荒野。卡斯先生和克拉克先生在他们的1829年2月4日报告中说道:“成群的野牛不断地后退,几年以前它们还经常出没在阿勒格尼山麓。但数年之后,在沿着落基山脉伸展的广阔原野上,也难以见到它们的踪影了。”有人以坚信不移的口气向我指出,白人来临的这种影响,往往在离他们住区200里约以远的地方就可以感到。他们也对他们刚刚知道族名的一些部落发生了影响,而这些部落在认识他们的苦难的制造者以前,早就尝到掠夺的痛苦。
一些大胆的冒险家,很快就深入到印第安人的居住地区。
他们越过白人居住区的边界,向前深入15或20里约,在野蛮人的居住区内建起文明人的住所。他们没有遇到困难,因为狩猎民族的领地边界是不明确的。何况狩猎的领地是属于全民族的,而不是个别人的财产,所以保护领地的任何部分均与个人利益无关。
一些欧洲人全家搬到印第安人居住地区,在那里建立起一些相隔很远的据点,不久便把据点之间的一切野兽吓走而不再回来。原来在那里过得还算丰衣足食的印第安人,现在处于难以维持生计的境地,而要获得他们以物易物所需的东西,也更加困难了。赶377走他们的猎物,其后果等于我们农民的耕地变得贫瘠不毛一样。不久以后,他们的生活手段几乎完全丧失。这些到处漂泊的不幸人,就象徘徊在荒山野林里的一群群野狼。安土重迁的本能,使他们热爱自己的出生地区,但他们在那里只有受苦和饿死。于是,他们终于决心离开,跟踪大角鹿、野牛和河狸的逃退路线,让这些野兽指引他们选定新的家园。因此,有人竟说,把美国土著撵走的,不是欧洲人,而是饥荒。这真是以往的硕学之士都没有找到的而由现代的有识之士发明的高论。
随着这种被迫迁徙而来的可怕苦难,是不堪设想的。当印第安人离开世世代代居住的家园时,他们已经筋疲力竭,衰败不堪;而在他们新选定的落脚地区,又早已住有只会对新来者怀有敌意的其他部落。他们的背后是饥荒,而面前又是战争,真是到处受苦受难。为了避开这么多的敌人,他们只好分散开来活动。每个人独自一个人默默地去寻找谋生的手段。就象文明社会里的无家可归的人那样,漂泊生活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之中。很早以来就已削弱的社会纽带,这时已经完全断裂。对于他们来说,已经不再有故国,并且很快就将不再成为一个部族。家庭已经难保,共同的族名正在失去,共同的语言逐渐被人遗忘,族源的痕迹行将消失。作为一个民族,他们已经不复存在了。他们的族名还勉强地留在美洲考古学家的记忆里,或只有欧洲的某些学者还记得。
我想读者不会不信我在这里所述的一切。我要把我目睹的一些悲惨局面描述出来,把我看到的苦难尽可能再现出来。378
1831年底,我来到密西西比河左岸一个欧洲人称做孟菲斯的地方。我在这里停留期间,来了一大群巧克陶部人。路易斯安那的法裔美国人称他们为夏克塔部。这些野蛮人离开自己的故土,想到密西西比河右岸去,自以为在那里可以找到一处美国政府能够准许他们栖身的地方。当时正值隆冬,而且这一年奇寒得反常。雪在地面上凝成一层硬壳,河里漂浮着巨冰。印第安人带领着他们的家属,后面跟着一批老弱病残,其中既有刚刚出生的婴儿,又有行将就木的老人。他们既没有帐篷,又没有车辆,而只有一点口粮和简陋的武器。我看见了他们上船渡过这条大河的情景,而且永远不会忘记那个严肃的场面。在那密密麻麻的人群中,既没有人哭喊,又没有人抽泣,人人都一声不语。他们的苦难由来已久,他们感到无法摆脱苦难。他们已经登上载运他们的那条大船,而他们的狗却仍留在岸上。当这些动物最后发现它们的主人将永远离开它们的时候,便一起狂吠起来,随即跳进浮着冰块的密西西比河里,跟着主人的船泅水过河。
今天,对印第安人的剥夺,经常以一种正规的或者可以说是合法的形式进行。
当欧洲人开始进驻被一个野蛮部族占据的荒凉地区时,美国政府一般都先向这个部族派去一名官方信使。随后,白人将印第安人召集到一个空场里,同他们大吃大喝一通,然后对他们说:“你们在你们祖先的这块土地上能干出来什么?过不了多久,你们就得靠挖他们的骨头来生活。你们居住的这块土地怎么就比别的地方好?难道除了你们住的这个地方,别处就没有森林、沼泽和草原吗?难道普天之下,除了你们这里就没有可住的地方了吗?在你们看见的天边那些大山后面,在你们的土地西面尽头的那个湖的对岸,有一大片还奔驰着许多野兽的土地。请把你们的土地卖给我379们,到那边的土地上去过幸福生活吧。”讲完这一番话后,他们就在印第安人面前,陈列出一些火枪、呢绒服装、成桶的酒、玻璃项链、金属手镯、耳环和镜子。假如印第安人看到这些宝贵物品后还不动心,可以慢慢说服他们不要拒绝对他们提出的要求,并向他们暗示将来政府也不能保证他们行使自己的权利。结果会怎么样呢?印第安人在一半说服和一半强迫之下离开了他们的土地。他们来到新的荒凉地区住下,但白人也不会让他们在那里太太平平地住上十年。美国人就这样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买到了欧洲最富有的君主也买不起的大片大片的土地。380
我已描述了这些深重苦难,但我还得补充一句:我认为这些困难是无法挽救的。我相信,北美的印第安人注定要灭亡。我也无法使自己不认为,一旦欧洲人在太平洋海岸立足,那里的印第安人亦将不复存在。
北美的印第安人只有两条得救的出路:不是对白人开战,就是自己接受文明。换句话说,不是消灭欧洲人,就是变成同欧洲人一样的人。
在白人建立殖民地之初,他们本来可以联合起来赶走刚刚登上这个大陆海岸的一小撮外来人。他们曾不止一次地试图这样做过并接近成功。今天,力量的对比悬殊,以致他们都不能产生这种想法了。但在印第安人中间,仍有些杰出人士预见到蛮族的未来厄运,而试图把所有的部落联合起来,共同对付欧洲人。然而,他们的努力是无济于事的。邻近白人的部落,都已经衰弱得无力进行有效的抵抗;而其他一些部落,则出于野蛮人的天性,对于明天采取听天由命的态度,只等待厄运来临,而不采取对策。其中,有的部落是无力采取对策,有的部落是根本不想采取对策。
不难预见,印第安人不是永远不想接受文明,就是在想开始这381样做的时候已经为时甚晚。
文明是人们在同一地方长期劳动的结果。它代代相传,每一代都得益于上一代。使文明最难在其中建立统治地位的民族,是狩猎民族。游牧部落虽然经常改换住地,但在迁徙的过程中总是依照一定的路线,最后又回到原处。而狩猎部落的住处,则随着他们所追捕的动物的栖息场所而改变。
有人曾多次试图深入印第安人地区,在那里传播知识,并任其保持漂泊流动的习性。耶稣会士在加拿大试图这样做过,清教徒试图在新英格兰这样做过FH。无论是耶稣会士,还是清教徒,都未能长期工作下去。文明在猎人的茅屋里开花了,但到森林里又枯死了。这些在印第安人中间传播文明的人所犯的最大错误,在于他们不懂:要想使一个民族接受文明,就必须先让它定居下来,而要使它定居下来,就得叫它种地务农。因此,应当先让印第安人成为种田人。
印第安人不仅缺乏文明的这个不可缺少的前奏,而且很难叫他们进入这个前奏。
人们一旦沉迷于猎人的到处游荡的冒险生活,就对农耕所需的经常而有规律的劳动,有一种几乎不可克服的厌恶感。
这种情况,也见于我们文明人的社会;但在狩猎的习惯已变成全民的习惯的民族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除了这个一般原因之外,还有一个也很重要但只见于印第安人社会的原因。我在前面已谈到这个原因,但我认为应在这里再382重复一次。
北美的土著不仅把劳动视为坏事,而且认为劳动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他们的傲慢之对抗文明,与他们的懒惰之对抗文明,几乎同样顽固。
没有一个印第安人认为在自己的树皮盖的茅屋里生活就失去了个人的尊严和因而觉得可悲。他们认为辛苦的劳动是下贱的活动,将种田的人比做耕田的牛,把我们的每一种手艺都看成是奴隶的劳作。他们对白人的能力和高超智慧倒是不乏钦佩之感,但他们在赞扬我们的勤劳的成果时,却又瞧不起我们获得这种成果的手段;在承认我们的高超时,却又觉得他们比我们还高明。在他们看来,打猎和打仗是值得人干的唯一工作。印第安人在他们的森林里过着悲惨的生活,他们的思想和观点同中世纪在古堡里生活的贵族一模一样。
他们只要变成征服者,便与中世纪的贵族一般无二了。真是一件怪事!今天重现欧洲古老偏见的地方,并不是欧洲人居住的新大陆沿岸,而是土著所在新大陆林野。
我在本书的叙述当中,曾不止一次试图让读者明了:在我看383来,社会情况对于法制和民情具有重大的影响。在这个问题上,请允许我再补充几句。
当我察觉我们的祖先日耳曼人和北美的游猎部落在政治制度上存有相似之处,看到塔西佗当年描写的日耳曼人的生活习惯和我有时可以目睹的印第安人的生活习惯之间存有相似之点时,我不禁在想:既然同样的原因在两个半球造成了同样的结果,那末,要想在纷繁不一的人类活动中找出少数几个促使其他事实产生的主要事实,并不是不可能的。因此,我认为一定能在我们所称的日耳曼人的政治制度中找到野蛮人的习惯,在我们所说的封建思想中找到野蛮人的观点。
尽管恶习和偏见在妨碍北美的印第安人去从事农耕和接受文明,但现实的需要有时也逼得他们非从事农耕和接受文明不可。
南部的几个相当大的部落,特别是其中的柴罗基部和克里克部,现已被欧洲人所包围。这些欧洲人有的来自大西洋沿岸,有的顺俄亥俄河而下,有的溯密西西比河而上,一起蜂拥来到他们的周边。这些部落没有象北部的部落那样被从一个地方撵到另一个384地方,而是在各自所在地区,被逐渐围缩在一块很小的土地上,就象猎物被猎人围住,只待就擒了。
这样被置于文明和死亡之间的印第安人,只好依靠白人那样的劳动糊口了。于是,他们开始种田,但并没有完全放弃他们原来的习惯和民情,只是为了生存而做了不可不做的牺牲。
柴罗基部比其他部落进步一些。他们创造了文字,建立了相当稳定的管理组织。同时,由于新大陆里的一切都是发展得很快的,所以他们在全体还过着裸体生活的时候就出了一份报纸。
混血儿的出现,明显地加速了欧洲人的生活习惯在印第安人中间的传播。混血儿从父方学来了知识,但又没有完全放弃母方种族的野蛮人习惯,他们是文明和野蛮之间的天然纽带。凡是混血儿多的地方,野蛮人就逐渐在改变他们的社会情况和民情。385
因此,柴罗基部的成就证明印第安人有能力接受文明,但决不证明他们能够成功。
印第安人之难于在接受文明化方面获得成功,来自一个他们无法摆脱的普遍原因。
仔细地阅读一下历史,就可以发现:一般说来,野蛮民族都是依靠自己的努力,逐渐地自行文明起来的。
当他们主动去从外族汲取文化知识时,他们在这个异族面前,总是处于征服者的地位,而不是处于被征服者的地位。
当被征服的民族是开化的民族,而进行征服的民族是半野蛮的民族时,比如象罗马帝国被北方民族入侵时,或象中国被蒙古人入侵时,胜利赋予蛮族的权力足以使他们达到文明人的水平,并能把他们的平等地位保持到文明人变成他们的对手的时候。一个凭借武力,另一个依靠智力。前者钦佩被征服者的学识和技术,后者羡慕征服者的权势。最后,野蛮人把开化人请进他们的宫殿,而开化人则对野蛮人开放他们的学校。但是,当拥有物质力量的一方也同时具有智力的优势时,则被征服的一方很少能够走向文明,他们不是后退便是灭亡。
总之,可以说野蛮人是手持武器去寻找知识,而不是凭自己的资质去接受知识。
现今住在大陆中部的印第安部落,当初如凭借自己的力量,十分坚定地设法使自己开化,它们也许可以成功。当时,它们已比周围的部族优越,满可以逐步地发展自己的力量和取得经验;而后来当欧洲人出现于它们的边界时,它们即使保持不了独立,至少也能386让欧洲人承认它们的土地所有权和融合于征服者的行列。但是,印第安人的不幸,则来自他们在同一个最开化的民族,我再加上一句,地球上最贪婪的民族接触的时候,自己还处在半野蛮的状态。也就是说,印第安人的不幸,来自他们找到的教员要做他们的主人,来自他们在接受文明的同时就接受了压迫。
在北美的森林里,自由生活的印第安人是贫困的,但他们在任何人面前都没有自卑感。自从他们试图进入白人的社会阶梯后,他们总是感到自己处于最下层,因为他们在走进一个被知识和财富所统治的社会时,自己既无知识又一文不名。他们在经历了一段动荡不安、充满灾难和危险、但又觉得高兴和自豪的生活以后,只好去煎熬单调无味的和浑浑噩噩的一生。在他们看来,在遭别人白眼的条件下用辛苦的劳动赚钱购买面包糊口,就是他们所赞扬的文明的唯一成果!而且,就连这一点点成果,也不是他们总有把握取得的。
当印第安人着手仿效他们的邻居欧洲人种田的时候,他们立即受到了激烈的竞争给他们造成的严重损害。白人精通农业技术,387而印第安人则刚刚开始学习他们所不懂的技术。前者毫不费事就可获得丰收,而后者千辛万苦才能使土地长出庄稼。
欧洲人居住在生活需要与自己相同的人们中间,而且他们对这种需要也了如指掌。
野蛮人孤立于与他们为敌的白人中间,他们不了解白人的习俗、语言和法律,但事实上又离不开白人。他们只有与白人交换自己的产品,才能获得生活所需的物品,因为他们的同族已不再能向他们提供本来就很少的援助。
因此,印第安人在打算出售自己的劳动果实时,并不是总能象白人农户那样找到买主。而且,他们只有付出高额的费用,才能生产出白人以低价出售的产品。
这样,印第安人刚刚走出野蛮民族的生活苦海,又陷入了走向开化的民族的更加悲痛的深渊。他们觉得在我们的富裕环境中生活,其困难并不亚于他们在森林里生活时期。
他们的漂泊生活习惯,还没有完全丢掉。他们的传统没有失去作用,而狩猎的爱好也依然如故。昔日在森林里享受的蛮族欢387乐,现在只是在模糊的记忆中留下了鲜明的痕迹。在他们看来,在森林里忍受的贫苦,反而不可怕了;而以前在森林里面临的危险也不算大了。他们以前在彼此平等的人们中间享有的独立,与他们现今在文明社会所处的奴隶地位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另一方面,曾长期使他们和平生活的荒野,仍然近在咫尺;只消走几个小时,就能重回旧地。如果他们的那块赖以勉强糊口的半荒半垦的土地,被他们的邻居白人用一笔在他们看来是相当不小的款项买去,而欧洲人给他们的这笔钱可使他们远离白人而去过幸福安宁的生活,那末,他们便要放下犁头,重新拿起武器,永远回到荒野中去。
我已提到的克里克部和柴罗基部的情况,就可以证明这幅悲惨的图景属实。
这些印第安人在他们所做的少数事情上表现的天才,无疑与389欧洲人在他们的大事业上表现的天才不相上下。但是,一个民族同一个人一样,不管它的智力和能力如何高强,在学习上也是需要时间的。
在野蛮人致力于开化期间,欧洲人继续从四面八方包围他们,并逐渐缩小包围圈。现在,这两个种族终于相会,并直接接触了。印第安人已经比他们的野蛮祖先进步,但他们仍然大大不如他们的白人邻居。欧洲人依靠自己的物力和知识,很快就把土著因占有土地而能得到的好处大部分据为己有。他们在土著的居住地区定居下来,用武力强占土著的土地,或以低价购买他们的土地,并通过他们毫无办法对付的竞争使他们破产。孤立于自己土地上的印第安人,被一个人数众多和占有统治地位的民族所包围,而这个民族又把他们的所在地区看成了不够安分守己的异族殖民地。
华盛顿在他致国会的一篇咨文中说过:“我们比印第安诸部文明和强大;而为了我们的荣誉,我们必须对他们和善,甚至宽容。”但是,这一高尚而合乎道德的政策,并没有被遵守。
移民们的巧取豪夺,通常与政府的暴政相结合。尽管柴罗基部和克里克部在欧洲人没有来到以前就已在他们的土地上定居,而且美国人往往象对待外来的民族那样对待他们,但他们所在的各州都一直不愿意承认他们是独立的民族,并强迫这些刚从森林390里走出来定居的人服从本州的行政管理、习惯和法律QH。贫困曾促使这些不幸的印第安人走向了文明,而压迫现在又把他们赶回到野蛮。他们当中有许多人放弃了半开垦的土地,而恢复其野蛮人的生活习惯。
只要看一看南部各州的立法机构采取的暴虐措施,看一看那些州的统治者的行径和法院的判例,就不难确信:把印第安人完全撵走,曾是这些州的全部措施所要一致达到的最终目的。住在联邦这一地区的美国人,以贪婪的眼光注视着仍被印第安人占据的土地。他们觉得这些印第安人还没有完全放弃野蛮人生活的传统,所以拟在文明使这些人安心定居以前,就让他们破产而绝望,并逼着他们离开。
受到所在州压迫的克里克部和柴罗基部,到中央政府去告状。中央政府没有对他们的不幸置之不理,衷心希望拯救这些残存的土著,愿意保护它曾给予他们的占有土地的自由QJ。但当中央政府着手实施这项计划时,那几个州都坚决反对。于是,中央政府为了不使美国联邦陷入危机,也就只好把心一横,听任那几个已经处391于半死半活状态的野蛮人部落自消自灭。
无力保护印第安人的联邦政府,后来又曾设法减轻他们的苦难。为了这个目的,它决定由政府出钱把这些印第安人迁往他处。
在北纬33度和37度之间,有一片广大的空旷地区,因流经域内的一条大河的河名,而得名为阿肯色。它有一侧与墨西哥接壤,还有一侧濒临密西西比河。境内许多河流纵横交错,气候温暖,土壤肥沃,只有几个野蛮部落流动于其上。联邦政府就想把南部的残余土著,迁到这个同墨西哥毗邻而离美国白人居民点较远的地区。
到1831年末,据说已有一万多名印第安人来到阿肯色河两岸,而且每天都陆续有新人前来。但是,国会对把命运交由它支配的人,尚未做出意见完全一致的决定。结果,有一些印第安人,高高兴兴地离开了白人肆虐的地区;但是,已经开化的印第安人,却不肯放弃他们的正在生长中的庄稼和刚刚建造起来的新房。他们认为,接受文明的进程一旦中断,便永远无法恢复。他们担心,刚刚养成的定居生活习惯,会在仍是野蛮人居住的而且未给务农人的生活做好任何准备的地区,失而不可复得。他们知道,他们到了新的荒凉地区,将会遇到一些敌对部落,而为了抵抗敌人,他们既没有野蛮人那样的体力,又没有文明人那样的智力。此外,印第安人到了新地点后立即发现,为他们所做的一切安排都是暂时性的。谁能担保他们在新的住区可以平平安安地生活下去呢?美国政府答应到那里后保护他们,但对他们现在所在的地区,美国政府也曾信誓旦旦地做过这样的保证。不错,美国政府现在不是抢占他们392的土地,但它却听任别人去侵占。毫无疑问,再过几年,现在聚集在他们周围的这伙白人,也会把脚插到阿肯色的荒原,再来挤压他们。那时,他们将会遭到同样的苦难,而且同样没法补救。土地迟早要从他们手中夺走,而他们本人只有等待死亡。
联邦政府对待印第安人的措施,没有各州对印第安人实行的政策那样贪婪和暴虐。但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均不守信用。
这些州在把它们所谓的法律恩典施于印第安人时,就已预料到印第安人宁愿远走他乡,也不愿意受这些法律的束缚;而中央政府在给这些不幸的人在西部安排永久住所时,也不是不知道它不能保证他们永久住下去。
因此,这些州全是靠暴力把野蛮人撵走的;而联邦政府则利用它的许诺和财力,帮助了这些州驱逐野蛮人。这些措施虽有不同,但它们所追求的目的是一致的。393
柴罗基部在它提交国会的请愿书中说道:“奉统治宇宙的我们的在天祖先之旨意,美洲的红色人种变得弱小了,而白色人种则变得强大和出名了。
“当你们的先人登上我们的海岸时,红色人是强大的;尽管红色人当时无知和野蛮,但以和善的态度接待了他们,并让出干爽的土地供他们的疲劳的双脚休息。我们的先人和你们的先人,当时握手言欢,和平相处。
“凡白人提出的要求,印第安人无不欣然允诺,并予以满足。当时,印第安人是施主,而白人是乞者。今天,局面改变了:红色人的力量削弱了。随着邻居人数的增加,红色人的权力越来越小了。昔日布满你们称谓的合众国各地的许多强大部落,而今免于大灾大难的只有几个了。往昔在我们当中以强大著称的北方诸部落,如今已几尽灭绝。这就是美洲红色人至今的遭遇。
“我们这些幸免于难的红色人,难道也得同样去死吗?“从无法追忆的远古起,我们共同的在天祖先,就把我们现在所占据的土地给了我们的先人,我们先人又把它作为遗产传给了我们。我们以尊敬的心情把它保存下来,因为这里埋藏着先人的遗骨。我们什么时候让出或放弃了这块遗产?请允许我们不揣冒昧地问问你们:除了继承权和最先占有权,还有什么更充分的权利可使一个民族拥有一片国土呢?我们知道,佐治亚州和合众国总统现在硬说我们已经丧失了这项权利。但我们认为这是毫无根据的武断。我们在什么时候丧失了它?我们犯了什么可使我们丧失这项权利的罪行?你们是指责我们在独立战争时期曾在大不列颠国王的旗帜下同你们打过仗吗?假如你们说这就是罪行,那末,为什么在这次战争后签定的第一个条约中,你们没有指出我们已394经丧失对我们土地的所有权呢?你们当时为什么没有在这项条约中加进‘合众国愿意同柴罗基部媾和,但为了惩罚它曾参加战争,兹宣布:今后只把柴罗基部视为土地的佃户,当与柴罗基部接壤的州要求它撤走时,它必须服从而离开’这样的条款呢?那时是你们可以这样说的时候,但当时你们谁也没有想到这一点,而且我们的先人也未曾同意会使他们丧失最神圣的权利和失去他们的土地的条约。”〔实际上,托克维尔是节译的。全文见第二十一届国会(众议院)第一次会议第311号报告第7页及以下几页〕
这就是印第安人说的,而且他们说的都是实情。他们所预见的事,看来是不可避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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