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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谢弗:唐代的外来文明

_2 谢弗 (唐)
  对于过分讲究排场的唐朝人来说,从外国进口的侏儒,较之于唐朝本土出产的侏儒更使他们感到惊异,当然也就更能使他们感到满意。外国贡献的侏儒,使他们回想起了古代的“僬侥人。开元十二年(724),占,据着苏门答腊制海权的尸利佛誓国( 即“ bhoja”又称“ rivijaya”在唐朝人和大食人中,它以“ bhoja” 知名)派遣某个俱摩罗—即Kumra,意思是“皇太子”, 或许此人果真是一位皇太子71 —来到长安,他为唐朝天子带来了许多珍奇的贡礼,这些贡礼主要是人,例如贡礼中有杂乐人一部、僧女一人( 在上文中已经提到过), 此外还有侏儒二人72。同一年,土地肥沃,物产丰饶的康国73也向唐朝贡献了一位侏儒。距离康居很远的地方,有一个被称为“ 短人国”的侏儒种族,中国人从很早起就已经听说了这个国家74。据说短人国地面盛产真珠和夜光明月珠。根据另一种传说记载,短人国的居住地在突厥以北的西伯利亚地区,那是一个“ 俗无寇盗”的地方,只有一种大鸟是短人的天敌,这种鸟“ 常伺短人而啄之, 短人皆持弓矢,以为之备”75。这些短人显然就是古代希腊人记载的侏儒,只是在这个故事的东方译本中,将短人国的位置说成了东欧或西伯利亚地区,而不是在非洲的腹地。在原始的西方传说中,往往都说侏儒国在非洲,而这一类的传说也流传到了中国人的耳中。史书中这样说:
  小人国在大秦(即罗马) 之南,躯才三尺,其耕稼之时,惧鹤所食,大秦每卫助之,小人竭其珍以酬之76。  
  可是康国王贡献的侏儒并不是传说中虚构的短人国的人,而是有根有据,真实可信的侏儒。那么,这些侏儒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
人质
  
  昭陵博物馆藏《仪卫图》反映了唐代社会宫廷及贵府院宅护卫队的生活实情,通过此图人们看到了盛唐时期的宫廷生活、府员阵容及服饰发型等。
  除了上文提到的奴隶之外,唐朝境内的异族人中有许多种族的人也是在违背个人意愿的情况下臣服唐朝的主人的。八世纪时被派遣来帮助郭子仪将军镇压安禄山叛乱的大食兵,就是这样一群身不由己的傀儡。他们与其他国家的那些完全只能听命于他人,被唐朝平民百姓当作稀罕物品来观赏的人质们遭遇的情况是一样的。人质被留在唐朝京城之内,目的在于确保他们在境外的贵族和王室宗亲对待唐朝政权的友好态度。或许除了在社会地位方面的差异之外,人质的处境与那些留在唐朝境内的外国军人并无多少区别。虽然就中国人的传统而言,他们是反对人质制度的,但是国际政治的实际情况常常总是要求他们对这种传统弃置不顾。确实,促使唐朝人放弃人质制度的理由经常是出于对自身实际情况的考虑,而不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动机。这些理由根源于畏惧异族的守旧思想:持有这种思想的人认为,留居在唐朝境内的异族人不是惹事生非者就是间谍77。而在七世纪时,只要唐朝政府认为将外族王子留下来不失审慎的话,那么要求一位突厥王子或者是高丽王子留在长安的皇宫里完全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甚至连萨珊朝的王子Narsē (泥涅师) 78 也被当成了一名受到尊敬的人质。当然就泥涅师而言,他很可能是一位自愿归顺的质子,因为他是在父亲卑路斯死于逃亡途中以后来到唐朝的79。 尽管唐朝政府为人质颁赐了只有名义,却毫无实际价值的官服,还为他们提供了诱人的奢侈生活,但是事实表明,这种强制性居留的时间漫长得简直使人质无法忍受。为了抚慰那些出身高贵的男性人质,唐朝政府在宫廷里授予他们一些名义上的职务—一般来说都是委任为宫廷侍卫—而这些人质就这样舒服地消磨着背井离乡的生活。毫无疑问,这些穿着色彩鲜艳的唐朝服装的外国王室后裔,看上去一定丰神俊伟,仪表堂堂80。一直到唐玄宗在位的和平时期,唐朝政权才下令将那些在皇宫里居住了几十年之久,领取国家俸禄的质子送回其本国81。就表面而言,这些留居在唐朝境内的人质的境况是相当风光体面的,但是在这些人质所在的国家里,对人质的看法却大相径庭。根据他们国内的看法,充当人质是一种屈辱和奴役,“高贵的突厥男儿成了唐人的奴隶,清白的少女成了女婢”。
贡人
  
  昭陵博物馆藏《仪卫图》反映了唐代社会宫廷及贵府院宅护卫队的生活实情,通过此图人们看到了盛唐时期的宫廷生活、府员阵容及服饰发型等。
  所谓“贡人”, 就是作为贡品献给唐朝皇室的礼物,或者是如唐人解释的,是作为“ 土贡” 送往唐朝宫廷的男子和妇女。因为这些人是要提供特别服务的,所以就人身自由而言,他们甚至比不上人质。而且我们也几乎无法将他们与奴隶区别开来。据认为,任何不同寻常的人都适合于充当“ 土贡” 的角色,自古以来,中国各地的城邑就已经习惯于将各种各样古怪的或者是畸形的物品送往朝廷,而这些畸形的怪物很可能就是人。在这方面,相当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在八世纪初期,由西北一座城镇中送来的一位妇女,非常奇怪的是,她的“ 身上隐起浮图塔庙, 诸佛形象”83。同样使人惊异的是扶南贡献的两位肤理如脂,岩居穴处,患有白化病的“白头人”84。漫长的距离和罕见的外貌,给这些来自边荒绝域的人赋予了神秘的色彩,而他们自身也就完全成了奇珍异物。长庆二年(822)由一位回鹘人从巴尔喀什湖地区送来的“ 葛禄口四人”85, 咸享元年 (669) 由一位日本使臣带来的长胡须的虾夷人86, 作为贡礼的突厥女人87, 或者是作为庆贺延庆节的特定纪念品而送来的两位吐蕃女88,所有这些见于记载的“ 贡人”都属于此例。
  在所有作为土贡进献的人当中,最珍贵的贡礼是来自远国绝域的博学多艺的人,惟其来自外国,他们那超凡入圣的洞察力也就更为可信。开元七年(719)由吐火罗国王推荐并贡献给唐朝的“ 大慕”就是这样一个例证。大慕是一位摩尼教徒,据记载,他“ 智慧幽深”,善解“ 天文”89。另外一个例子是“ 和药方士” 那罗迩娑婆寐( ), 这位方士是在贞观廿三年(648)由王玄策从摩揭陀带来的90。他自称已经活了二百多岁,能够配制长生不老的灵丹妙药。这位智者向唐朝的朝臣讲了一通诡谲的谎话。据他说,只有在印度深山里的一种石臼内,才能够找到一种药性十分强烈的神奇药水,能够融化肌肉、草木和金铁等物。这种药水只能盛放在骆驼的骷髅之内,然后再转而注入葫芦里。凡是有这种药水的地方,都有石像人守护,如果住在山里人将药水的事泄露给了陌生人的话,泄密的人就会死去。这位信口开河的老人得到了唐朝皇帝的隆重礼遇,“ 太宗深加礼敬, 馆之于金飚门内,造延年之药。使兵部尚书崔敦礼监主之,发使天下,采诸奇药异石,不可称数”91。似乎是由于他的努力遭到了失败,那罗迩娑婆寐的权势逐渐下降,最终被解除了为宫廷服务的工作。那罗迩娑婆寐在长安度过了他的余生,他无疑得到了大批追随者的支持92。另一位与他类似的奇迹创造者是来自西国的胡僧。据称这位胡僧能够利用咒术起死回生。唐太宗在飞骑中挑选了“ 志愿者” 来试验他自称的这种法力。胡僧果真用咒语使他们死去,然后又使用同样的方法使他们复活过来。故事中告诉我们,有一位德行出众的大臣告诉皇帝,这是一种邪法,而“ 邪”终究是不能犯“ 正”( 当然是指这位大臣本人)的。结果当胡僧对这位大臣施行咒术时,自己却倒在了地上,呜呼哀哉,“不复苏矣”93。这位不幸的炫奇耀能的胡僧显然是一位技艺娴熟的催眠大师,而他的死因则肯定是在流传过程中被歪曲(和加工过)了。
乐人和舞伎(2)
  
  1972年出土于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张礼臣(655—702)墓。随葬屏风画共六幅,分别绘四乐伎、二舞伎,这是其中的一幅。图中舞伎发挽高髻,额描雉形花钿,红裙曳地,足穿重台履。左手上屈轻拈披帛,可看出挥帛而舞的姿态。右手残损。人物形象清俊,身材修长。线条流畅,笔法细腻,设色鲜丽浓艳。人物面部运用了晕染技法,表现出娇嫩的肤色。这是目前我国最早有确切年代、在绢上描绘妇女生活的作品。
  这种带有外来的“内容”和“风格”的音乐,对于唐朝人来说并不是非常熟悉,也正是这种音乐,构成了七世纪音乐的一个显著的特点101。到了八世纪时,这种冒牌的音乐就被货真价实的外来音乐取代了。从八世纪开始,唐朝的流行音乐听起来与中亚城廓国家的音乐简直就没有多少区别了。著名的“霓裳羽衣曲总是使我们联想起唐玄宗—玄宗是一位音乐爱好者,据说在他的宫廷里有三万名乐工—但是实际上这首曲子不过是西域的“婆罗门曲的改写本。龟兹、高昌、疏勒、安国102、康国、天竺以及高丽等地的音乐风格,就这样在唐朝官方的保护之下,与传统音乐融合成了一体。九世纪时,在宫廷之内又开始再度强调庄重肃穆的古典音乐103,这样一来就割断了外来影响的潮流。虽然一些印度支那的音乐,特别是骠国和南诏的音乐被带进了唐朝,但是它们似乎并没有对唐朝音乐产生多少影响104。
  在所有西域音乐文化中,龟兹音乐对唐朝音乐的影响最大,远远超出了其他音乐。尤其是龟兹乐中的 “鼓舞曲”,更是唐朝雅俗共赏的一种乐曲105。龟兹乐工演奏的乐器也备受唐朝人的赞赏。龟兹乐器中最重要的一种是龟兹四弦曲项琵琶,唐代流行音乐的二十八调就是建立在四弦曲项琵琶的技法和曲式的基础上的,而且二十八调的旋律也是由此而发展起来106。筚篥与横笛在龟兹乐器中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所以这两种乐器在唐朝也很流行107。但是在所有的龟兹乐器中,唐朝人最喜欢的是一种形制很小,涂了漆的“ 羯鼓”108。当演奏羯鼓时,不仅可以听到羯鼓敲击出的铿锵激奋的音乐,而且能够欣赏到伴着羯鼓的乐声歌唱的外国歌曲—可是这些梵文歌曲的发音大多数都是错误的109。就像其他的达官显贵一样,伟大的唐玄宗本人就是一位演奏羯鼓的大行家110。
  在唐代音乐中,最有名的是混杂了各种成分的“ 西凉乐”。西凉是一座边疆城镇的名称,在唐代,这里其实是叫“ 凉州”。西凉乐是龟兹乐与传统中国音乐的奇妙的混合物。它是用龟兹琵琶和古典的石磬这样一些极不谐调的乐器来进行演奏的。八世纪和九世纪之后的诗人们都对西凉乐赞叹不已111。
  唐朝北方邻人的音乐听起来使人感到“ 苍凉”而“ 粗旷”, 北方音乐对唐朝音乐的影响几乎全都局限在军乐方面。北方的这些“ 鼓吹” 乐112 是用大角、鼓、钹等乐器来演奏的,用鼓演奏的音乐激越动人,这种音乐最适合在宫廷庆典、正式的凯旋仪式以及其他一些具有爱国主义气氛的场合演奏113。起源于印度的音乐传入中国的途径有多种,除了中亚以外,还有印度支那诸国即林邑、扶南、骠国等。这些国家也将它们的管弦乐以及舞伎等贡献给了唐朝。印度支那乐工演奏的曲目大多数主要都是来源于佛教经典,如 “佛印”、“ 斗羊胜”和“孔雀王“等曲目都属于此例114。
乐人和舞伎(3)
  虽然这些深受唐朝人喜欢的音乐现在已经在亚洲大陆上绝迹了,但是其中有些乐舞却仍然藉改变了的和业已僵化的舞蹈形式,在日本的宫廷里残留了下来。二十世纪日本宫廷的乐工和舞伎以及日本的古典音乐爱好者们,都能表演这些乐舞115。日本宫廷中残存下来的,在唐乐中伴奏的这些管弦乐器,与唐朝的管弦乐器肯定是非常接近的。它们由三组乐器构成: 第一组是木管乐器,其中包括横笛、筚篥以及“口琴” 等,这种乐器用来表现高音区的旋律,而且它还可以利用和音来增强演奏效果; 第二组是打击乐器,包括钹,放在鼓架上的小“羯鼓”,还有悬挂在一个顶部金黄灿灿的朱红色的框架中的“大鼓”; 第三组是低音弦乐,即筝116与琵 琶。这些管弦乐器演奏的乐曲可以分成明显不同的几个部分,通常包括一个自由舒缓的前奏,前奏根据“口琴”定出的音调来确定乐曲的调式,然后是一个展开部和急骤的尾声117。在十九世纪的日本分谱中,保留了一出叫做“迦陵频伽”118的唐朝乐舞,这首乐舞仍在继续上演。迦陵频伽是佛教天界的一种神鸟的名字,据说这首乐曲是由一位天使泄露给人类的。迦陵频伽最初创作于印度,后来可能是通过林邑的途径传到了中国 119,最后再又流传到了日本。九世纪时,迦陵频伽在日本相当流行120。懿宗咸通二年(861),甚至在日本奈良东大寺为毗卢遮那大佛的头像举行开光仪式时,也进行了迦陵频伽乐舞的表演。当时是由一位移居国外的汉人舞师表演舞蹈,由横笛乐师演奏林邑风格的新音乐121。日本的迦陵频伽舞是由四位身著双翼,头戴花冠的男僮表演的。表演者敲击小铙钹,模仿迦陵频伽鸟颤动而美妙的鸣叫声122。另外一首当时仍然在日本表演的唐朝乐舞叫做“拔头”123。这首舞蹈表现了一位身穿素衣,披头散发的年轻人,在寻找吞噬了自己父亲的野兽。与迦陵频伽一样,拔头舞也是通过唐朝传到日本的,但它与迦陵频伽一样,最初也起源于印度的乐舞124。通过唐朝传到日本的乐舞还有“醉胡乐、“破阵乐和“打乐”等。醉胡乐表现了一位喝醉酒的胡人酋领的形象。破陈乐表现面目狰狞的湿婆神的一事迹,而打乐则反映了波罗球游戏的场面125。但是在所有的原封不动地从唐朝传入日本的乐舞中,最新颖,最有趣的还是“ 泼胡乞寒戏”。这是在冬至时表演的一种舞蹈,表演者是一大群赤身裸体的胡人和汉人青年,他们戴着稀奇古怪的面具,在鼓、琵琶、箜篌的喧闹声中跳跃舞蹈,用冷水互相泼洒,而且也向过往行人的身上泼水。对于生活在道德礼仪之邦的唐朝市民而言,这种粗俗的表演确实是一种有伤风雅的事情。所以在开元元年十二月(714 年初), 唐玄宗宣布敕令,禁断泼胡乞寒戏126。
  从外来音乐在唐朝招致的物议来看,唐朝人一般并不认为百戏、幻术的表演比这些音乐更低贱。幻人、走绳伎、柔软伎、吞火者以及侏儒伎等等,各种各样的艺人的表演都被称做“ 散乐”127。许多散乐艺人都是从突厥斯坦和印度进入唐朝各地的城市中的128。在凉州和洛阳等地的祆神寺里,往往都有定期举行的幻术表演,其中有些显然是属于自残的表演129。虽然唐朝官方大体上对幻术表演采取了默认的态度,而且像玄宗那样的皇帝甚至采取了鼓励的态度,但是这些来自异域的江湖骗子的表演有时也会遭到当权者的禁止。例如在唐高宗时,高宗曾命令将一位波罗门胡人发遣还乡。驱逐的理由是他“ 以剑刺肚, 以刀割舌,幻惑百姓,极非道理。” 而且高宗还下令“仍约束边州,若仍有此色,并不须遣入朝”130。
  
  
  虽然从古代起,在中国就已经能够见到羊皮纸影戏了,但是据认为,牵线木偶最初是在七世纪时从突厥斯坦带到长安的131。
  有一种观点认为,就唐朝本地人的资质而言,他们在音乐技能方面是无法胜过异族人的,这种看法无疑大大伤害了唐朝人的自尊心,但是唐朝人的确是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学习新音乐的。异族的音乐大师,尤其是来自河中地区和东突厥斯坦的大师,始终都受到唐朝人的欢迎。来自安国的乐人,来自康国的横笛演奏者,来自于阗的筚篥演奏者以及来自塔什干的舞妓或者是来自龟兹的歌曲作者等等,肯定都能够在远东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132。然而根据一位作家写的一件佚事,太宗朝的一位宫女只听了一遍由一位著名的异族音乐大师演奏的乐曲之后,就完全准确无误地重新演奏了这首曲子—这种事情在当时是完全有可能的—这位 在音乐奴隶中,地位最高的是那些已经成年的音乐大师。无论是作为演奏家,文人雅士要想学到这些乐器的演奏艺术的真髓,就必须以异族音乐家为师,认真地进行学演奏家,一 “得龟兹人白明白明达谱狼狈的艺术家于是灰溜溜地离开了唐朝,“……西国闻之,降者数十国”133。唐朝在文化方面的统治地位就是如此之强大。
  
  图中乐队之庞大在当时是首屈一指的。乐队由13 人组成,其中一人耍盘唱,其余则演奏筝、箫、竖笛、筚篥、阮咸、横笛、腰鼓、都云鼓、毛圆鼓等。这些丰富精湛的乐舞正是唐乐唐舞高度发达的生动写照。
乐人和舞妓(4)
  在演艺者中间,有许多人是被远国绝域的君主作为礼物送给唐朝君主的;属于这类的演艺者及其音乐,大都在唐朝的编年史中记载了下来。但是当时也有许多慕名而来的,自由的音乐家。后一类人及其音乐虽然没有能够像龟兹和康国的音乐那样,汇入唐朝官方的音乐之中,但是他们的音乐在唐朝民间社会里却十分流行。被唐朝史官忽略的,帕米尔山下的无名音乐家;或者是被唐朝称做“曹国的,劫布那的音乐家大多数都是琵琶演奏家,在留居唐朝境内的外来音乐家当中,来自劫布那的琶演奏家比其他所有的国家都要多得多134。这些具有独立身份,四处漫游的艺术家,不属于我们在本节要讨论的对象,我们现在必须言归正题,讨论那些属于国王或者是平民的财产的外来音乐家。
  这些具有特殊才能的奴隶当中,地位最低的是作为横笛135演奏者在贵族中备受宠爱的孩童。例如唐玄宗在其梨园弟子中蓄养的“胡雏”,就是属于这种类型的例证136:   
  卷发胡儿眼睛绿,高楼夜静吹横竹137。
  还是作为指导者,他们都是受到人们欢迎的对象。至少就某些乐器而言,习。据汉文史料记载,八世纪时,有一位很有才华的汉人,是个笛子138 位听众对他的演奏技能很欣赏,但发现他演奏的音乐中杂有夷乐,于是就问他: 无有龟兹之侣乎?”这位演奏家高兴地回答说“本师实龟兹人也139。” 达(虽然我们不知道他是奴隶还是自由人)就是类似这样的一位演奏家140。舞女俑的头部为泥塑彩绘,身躯以木柱支撑,胳膊用纸捻制成。舞女头梳高髻,点朱唇,描花钿,涂红双颊;上身穿红黄间隔的竖条曳地长裙,与西安唐执史奉节墓壁画上红衣舞女所穿的曳地长裙相似;肩上垂下一条绿色白花罗披帛。舞女呈侍立恭候状,含羞待上场。可以想像一旦上场施展才华,必定像白居易描述的那样: “飘然转旋回雪轻,嫣然纵送游龙惊。小垂手后柳无力,斜曳裾时云欲生。烟蛾敛略不胜态,风袖低昂如有情。” 唐代乐舞盛行,官僚贵族往往养有训练有素的舞女,以供享乐。
  
  陕西省西安市苏思晟墓苏思晟壁画墓,在西安市东郊经五路,成于唐天宝四年(745)。墓内壁画有“四神”、男侍、侍女、“胡腾舞图”等。这两幅来自“胡腾舞图”,为舞者两侧的乐队。右图为右侧五人,前排三人跽坐,分持竖笛、七弦琴和箜篌,后排二立者,一吹排箫,一为乐队指挥;左图为左侧六人,前排三人分持琵琶、笙和钹,后排三人,一指挥,一横笛,一击拍板。人物形象写实生动,神情刻画入微,线条奔放流动,是一幅盛唐风俗画的精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藏舞女俑的头部为泥塑彩绘,身躯以木柱支撑,胳膊用纸捻制成。舞女头梳高髻,点朱唇,描花钿,涂红双颊;上身穿红黄间隔的竖条曳地长裙,与西安唐执史奉节墓壁画上红衣舞女所穿的曳地长裙相似;肩上垂下一条绿色白花罗披帛。舞女呈侍立恭候状,含羞待上场。可以想像一旦上场施展才华,必定像白居易描述的那样: “飘然转旋回雪轻,嫣然纵送游龙惊。小垂手后柳无力,斜曳裾时云欲生。烟蛾敛略不胜态,风袖低昂如有情。” 唐代乐舞盛行,官僚贵族往往养有训练有素的舞女,以供享乐。
  
  这件扁圆形壶的两面,模印着一模一样的胡人乐舞图像。舞蹈者和伴奏者的形象、服饰表现的是典型的西域胡人,而表演的乐舞来自当时的“石国”(即今中亚塔什干地区),也就是后来盛行于唐代的“胡腾舞”。
乐人喝舞妓(5)
  白居易写的这首《柘枝妓》是九世纪初期唐朝诗歌中反映外来事物诗歌的一个优秀范例。在这首诗歌的最后一行中,揭示了诗歌的爱情主题。诗中以“阳台”以及“云雨”等象征性的描写,将这些貌若天仙的舞妓与巫山神女的传说联系了起来,并由此来暗示性的结合。“桃叶起”句很不好理解,它似乎是指一种焰火表演150。
  
  唐代,中亚有许多乐师、歌舞者留住长安城内,唐高祖曾拜中亚安国出生而长居长安的安叱奴为散骑常侍。曹国人曹保及其子善才、孙曹纲都是蜚声艺林的琵琶高手。宪宗开元时,康国、史国均遣使献胡旋女子。南亚、东亚诸国中的骠国、扶南,以及日本也有很多乐工旅居住长安,带来了很多新的乐曲和乐器。
  
  西壁佛龛北侧这是文殊变下部的乐队,一人打串板,一人吹横笛,一人吹笙。三位乐人眉目清秀,楚楚动人。三人眼睛的形状和神态各不相同,但都全神贯注,沉浸在乐曲旋律的美妙境界中。优雅的演奏动作,灵巧娴熟的指法,特别是吹笙乐人跷起的大拇脚趾,正合着音乐节奏轻轻地敲打,形神兼备,生动传神。
  在所有这些来自西域的年轻舞妓中,最受唐朝人喜欢的是“胡旋女”151。许多胡旋女都是作为礼物,由俱密、史国、米国,特别是由康国的统治者在唐玄宗在位时期,也就是在公元八世纪前半叶被送到唐朝来的152。这些粟特女子穿着锦缎做成的绯红袍,绿锦裤,红鹿皮靴,舞台上放着一个大球,随着球的滚动,舞女在球的顶端腾跃、旋转,以满足富豪和权贵奢侈放纵的心目之好。唐玄宗非常欣赏胡旋舞,杨贵妃和安禄山也都学会了表演这种舞蹈153。就某些方面而言,这种欣赏胡旋舞的风气,在当时确实被看成了天将乱常的一种征兆154。
  来自亚洲其他地区的乐工和舞伎,要比中亚地区少得多。然而印度支那和印度尼西亚各国也曾经向唐朝贡献过乐舞。贞元十六年(800)位于唐朝西南边疆的南诏国向唐朝宫廷贡献了一部乐舞,为唐朝皇帝表演助兴155。这种外来音乐在当时可能就已经是一种混杂的音乐了,因为在几年之前,一位前往南诏的唐朝使臣曾经在南诏本地见到过龟兹乐人,而这些乐人则是在很久以前由唐玄宗赐给南诏的。直到这位使臣见到他们的时候,龟兹乐人仍然还在南诏的乐队中演奏156。八世纪末年,当南诏被最终征服157,通往唐朝的道路开通之后,骠国在贞元十八年(802)贡献了一支由三十五位乐工组成的乐队。据记载,“骠国乐多演释氏之词,每为曲皆齐声唱,各以两手十指齐开齐敛,为赴节之状”,当他们演奏乐曲时,是用海螺壳和镌刻精美的铜鼓来伴奏的,这种铜鼓与唐朝“南蛮”富室豪酋拥有的铜鼓非常相似158。早在开元十二年(724),尸利佛誓国就 159。九世纪后半叶,诃陵国也曾遣使向唐朝献女。当高丽、百济被唐朝政权平定之后,他们的音乐也成了战。高丽乐工他们而被俘的百济的乐工则在八世纪初期就已经散失殆尽了164。可能要归当时他们已经臣服了新罗 ),故国同行的到来,激发了那些软弱的高丽乐人的生活勇气165。新罗是朝鲜半岛勃兴的一个国家,也是唐朝的友好邻邦。贞观五年(631)新罗向唐太宗贡献了两名绝色的女乐人,她们楚楚动人的秀发就如同她们的音乐才能一样出众。唐太宗先是讲了一些诸如“朕闻声色之娱,不如好德” 166之类的格言,接着对站在一边肃立恭听的新罗使臣讲,他如何将林邑贡献给唐朝皇室的两只白鹦鹉送回了本土,最后,他郑重地宣布,这些美貌可爱的少女比外国来的鹦鹉更使人同情,所以必须将她们送回新罗167。
  
  此图见于莫高窟112窟的《伎乐图》,为该窟《西方净土变》的一部分。表现伎乐天神态悠闲雍容、落落大方,手持琵琶、半裸着上身伴随着仙乐翩翩起舞,天衣裙裾如游龙惊凤,摇曳生姿,项饰臂钏则在飞动中叮当作响,别饶清韵。突然,她一举足一顿地,一个出胯旋身使出了“反弹琵琶”的绝技—左手高举琵琶反背身后,右手转向背后弹拨,上身前倾右屈,右腿高提,左脚独立—于是,整个天国为之惊羡不已,时间也不再流逝。在实际的演奏中,这只是一瞬间的效果,作者极其准确地抓住了这一独特优美的造型,以高超精湛的技艺描绘出了这一精彩的舞姿,就像抢拍下了一幅精美绝伦的特写。特别是那着地的左脚、拇指跷起、正合着乐曲的旋律拍打着节拍,更显得妙趣横生。这幅“反弹琵琶”无论是从反映生活的角度,还是从绘画技法的角度,所取得的成就都是引人注目的,是敦煌壁画中的代表杰作。
第三章 家畜
马(1)
作者 : 爱德华·谢弗
  在与流动的敌人,特别是与唐朝的贪婪的对手,即游牧民族的战争中,马是供战士骑乘和驮运给养的重要工具,唐朝统治者在亚洲民族中的崇高地位及其广被天下的权威,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们能够得到的战马的数量,所以对唐朝统治者而言,马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新唐书》里,明确表示了国家武备最终依赖大批战马的观点。当谈到因为遭受疾疫而损失了十八万匹监牧马时,《新唐书》指出:“ 马者, 国之武备,天去其备,国将危亡2。”七世纪早期,正当唐朝建立之初,唐朝统治者发现在陇右(即现在的甘肃)草原上牧养的,他们所掌握的马匹只有五千匹。其中有三千匹是从已倾覆的隋朝所继承的,其余的是得自突厥的战利品3。通过负责马政的地方官吏的悉心照料,到了七世纪中叶时,唐朝政府就宣布已经拥有了七十万六千匹马。这些马被分开安置在渭河以北(即西京北部)的乡村里的八坊之中4。从这时起,唐朝政府尽了一切努力,使马匹的数量一直保持在这样高的水平上,只是在玄宗统治时期之后,即在八世纪中叶,唐朝的养马业才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八世纪中叶的战乱使农村变成了荒芜的不毛之地。战祸带来了中央集权的崩溃,此后,大贵族和地方豪强占有了大量的牲畜,其数量最终超过了政府拥有的牲畜5。
  然而,对于马的极大的需求,并没有使唐朝统治者感到非得接受作为贡礼的马匹不可。可能是出于坚定的信念,或者是出于权宜之计,唐朝的君主往往拒绝接受贵重的礼物—不管是舞女还是舞马。因为要坚持讲求道德、清正廉洁的统治,就不应该去接受类似的贵重礼物。唐朝初年的三位皇帝就是这样做的6。另一方面,在七世纪期间,外族政权却总是想要同唐朝联姻,进而从中得到好处。于是他们就成群地送来唐朝政 权非常渴望得到的战马,以便提出与唐朝公主结亲的要求。所以就唐朝政府而言,接受礼物就等于是宣布了 “对外政策”。例如,唐朝在处理两个突厥政权的贡礼时表现出来的不同的态度,就非常值得我们深思—贞观十六年 (642),铁勒献马三千匹,同时向唐朝提出了联姻的请求。但是经过旷日持久的争论之后,唐朝政府最终还是拒绝了这种不体面的妥协,“下诏绝其婚”7。然而仅仅是在第二年,唐朝政府却答应了薛延陀提出的请婚的要求,薛延陀因此派遣其突利设向唐朝贡献了五万匹青白杂色和黑鬃8的薛延陀马以及大量的牛、驼和羊9。
  唐朝人在观念上将马看做是外交政策和军事策略的工具,与这种观念相适应的,是将乘马看成是贵族的一种特权—乾封二年(667),唐朝政府企图实施一项歧视性的法令,禁止工匠和商人乘马10。马是一种贵族动物,除了它对于地主来说具有的实用价值之外,马在古时候还具有更高的特殊的地位。
马(2)
作者 : 爱德华·谢弗
  
  
  双骑图韦偃唐代 册页 绢本 设色 纵31、横44.5 厘米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两匹马都挤压在画面的右下角,右边的那匹几乎已到了画的边缘,但作者通过马扭曲的动态和骑手的朝向告诉我们骑手正改变前进的方向,从而使构图绝处逢生,重心得到了稳定。马的造型夸张、充满气势,富于浪漫主义色彩。唐朝人对马匹极为重视,马对于人来说,除去用于行旅作战外,还用于郊游、打马球等活动,所以马的形象在艺术品中经常出现,如绘画(包括壁画)、唐三彩、陵墓雕刻等。画家中如曹霸、韩、韦偃等,均以擅长画马而闻名于画坛。韦偃,唐代画家,据记载,他的伯父、父亲都是画家,特别是伯父也擅长画马。韦偃继承了家传,与韩、曹霸同为唐代画马名家,世称“曹韩韦”。韦偃的风格以气势见长,与韩含蓄、稳重的风格区别很大,传世作品有《双骑图》、《百马图》等。
  古代的种种传说使马这种动物罩上了一层神圣的色彩,它不仅被赋予了奇异的品性,而且显然被印上了出自神种的烙印。有一则将马视为神圣的神话传说中称,马是龙的近亲,而龙则具有与水的神秘力量近似的神力。的确,几乎所有的名驹都被当做是龙的化身。例如虔诚的玄奘骑过的骏马就是如此。在后来的传说中正是玄奘的这匹马从印度驮回了佛经。在古代时,中国人甚至直接将他们饲养的高大的马称做“龙”11。
  在所有的古代名马中,最负盛名的是被称做“ 八骏”的穆天子神奇的坐骑。“ 骏”在古代汉语中用来指称纯种和健壮的马,这个字常常具有超自然血统的含义,即指那些出自神秘的西方神马种系的名马,甚至它还隐喻地表示具有人性的英雄。马是一种非同寻常的,但又如同天使一般的动物,它曾经陪伴伟大的周穆王穿过了被视为圣地的昆仑荒漠。对于马的艺术表现,形成了中世纪中国想像艺术的一个重要的主题。五世纪时描绘的骏马的荒诞不经的形象,被唐朝的收藏家视为珍宝秘藏。他们解释怪异的骏马的形象,认为这是因为“ 世闻其骏也,因以异形求之”, 他们指出,古代的圣贤,甚至连孔子本人的形象,在世人的眼中都是迥乎寻常的。但凡是神圣之物,不管是人还是马,其本质与形象都必定是怪异的和超凡离俗的12。
  在西极,生长着被称为“ 骏骨龙媒” 的神奇的天马,天马的骨头长得类似理想中的,西方神骑的双翼,天马是致龙之兆,也是神龙之友13。李白是这样描述天马的:  天马来出月支窟,背为虎纹龙翼骨14。关于西方龙马的信仰,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二世纪时,当时汉武帝想借助炼丹术士配制的神奇的食物,或者通过精心安排的(和可疑的) 古代仪式,来保证他本人的神性和做到长生不老,他渴望能得到一批超自然的骏马,以便带着他飞升天界15。
  据我们所知,在突厥斯坦各地都有水中出生的马的传说。例如龟兹地区就是如此。七世纪时,唐玄奘曾经路过龟兹城。根据他的记载,龟兹一座天祠前有一处龙池,戾难“诸龙易形,交合牝马,遂生龙驹,驭。龙驹之子,方乃驯驾”16。其实这个故事必定来源于更西部的伊朗地区。长着双翼的马,普遍存在于伊朗地区的艺术作品和神说传说之中17。甚至长着长腿、小腹的“大食(Tajik)马”( 即阿拉伯马)据说也是“西海”18 岸边的龙与牝马交合所生。到汉武帝的时代,典型的神马就已经在传说中被放置到了锡尔河流域的 “大宛”(Farghana), 大宛马与波斯诸王骑乘的米底亚的尼萨(Nisaean) 种马是同一个种系,这种马在东、西方都以“汗血马”著称19。汉代著名的张骞可能就承担了寻找汗血马的使命。其实张骞只是皇帝的个人使节,但也正是他,在公元前二世纪时就已经开通了中国人进入西方的道路。这种神奇的骏马宣告了汉民族龙的时代的到来20。
马(3)
作者 : 爱德华·谢弗
  
虽然张骞本人并没有带回神马,但是最晚到公元二世纪时,中方得到了一种品系优良,外观神骏的良马21,他们将这种马看做是传然这种马并没有长双翼,但它们却长着“ 龙翼骨”。这种龙马比蒙古高大,而且它经过驯化的变种在中国也很普遍,可是龙马似乎并没有被用做战马,而是被训练成了在仪式上使用的立仗马22。这些神奇的骏马在动物学上的归属到现在还无法确定。有一位学者曾经将它们描述为“ 亚利安”马。亚利安马在古代的里海地区附近,这种马以身材高大,脚程快捷而著称于世23。或许从现代的突厥马中,我们可以识别出亚利安马的后代。  
  土库曼马或突厥马是从突厥斯坦这个地名而得名的。但是这种马分布范围却很广泛,主要散布在波斯、亚美尼亚以及小亚细亚国人就已经从西种的马身材更说中的龙马。虽 等地区。突厥马有好几个种系,其中最优良的品种栖息在咸海和锡尔河以南的地区或者是阿姆河地区。这种马的身高一般有十五到十六掌宽,具有非常强的耐力。突厥马的体形特征是头部硕大,高鼻梁,母羊式的脖颈,身材纤细,四肢修长。虽然它们的颜色一般都呈栗色和灰白色,但有些则是黑身白蹄。从突厥马的速度以及它们所具有的美丽的身材来看,我们可以将它们看做是阿拉伯马系与本地的一种原始品种的杂交种马。毫无疑问,它们或多或少与蒙古草原野马也有近亲关系……24   
  汉代中国人观察到的“双脊”,揭示了这种马表现出来的阿拉伯马的成分25。所谓“双脊”就是指在马的脊椎两侧之上的两条肉脊,长了这种肉脊的马,骣背骑起来非常舒服。“双脊”也是西方古典时代非常欣赏的一个特点26。而另一方面,李白诗中提到的“虎纹”,则表明了这种马表现出来的返祖成分。“虎纹”就是“鳗纹”,它实际上是马的背部的下方的一种暗色条纹。就如同挪威产的暗褐色马一样,鳗纹是许多原始马具有的共同特征,从亚细亚野驴身上也可以非常明显地看到这种特点。
  唐朝人将康国出产的马引进唐朝,作为繁殖唐朝战马的种马。他们确信,从土地丰饶的康国引进的这种马,就是最初的大宛马的种系27。唐朝人还了解到了“多雪不风”的迦湿弥罗的山谷中出产“龙种马的消息28。根据十一世纪初期的一个故事中的记述,我们知道在八世纪中期时,拔汗那国曾经向唐玄宗贡献过六匹真正的汗血马。这六匹马的名字分别叫做“赤叱拨”、“紫叱拨”、“绯叱拨”、“黄叱拨”、“丁香叱拨”和 “桃花叱拨”。“叱拨”(Cherpdh)这个词在粟特文中的意思是“四足动物。唐玄宗高兴地接受了这些马,并且给它们起了新的更典雅的名字,将马的形象画在了大殿的墙壁上29。这个故事的编者是一位叫秦再思的文人,他生活的时代距离这起传说事件大约有三个世纪之久。人们可能会将这个美妙的故事单单归结为作者本人的怀旧想像,例如,对于这种马的原产地,秦再思浪漫地使用了这个地区的古名“大宛。但是我们认为,对秦再思记载的这个故事不能彻底加以否定。首先,中国人对于外国,总是倾向于使用已经废弃的名称;其次,在可靠的历史记载中,确实有关于大宛向唐朝贡马的报道(遗憾的是,在报道中既没有对马加以描述,也没有具列马的名称)30。而且,“赤叱拨”这个名称也不止一次地出现在八世纪的文学作品当中,这个名称甚至还被用来称呼一种特殊品种的中国猫,而这种猫则的确出产于甘肃的灵武31。总之,我们倾向于相信这些关于唐朝汗血马的记载和关于唐玄宗的马的壁画的传闻。然而不管有关这些马的记载是否真实,中国古时候说的汗血马的种系带有想像的特点,这一点应该是无可置疑的。
马(4)
作者 : 爱德华·谢弗
    自古以来,中国人所熟知的马是一种头部硕大、鬃毛直立,冬季全身长满了粗毛的矮种马。这种马曾经生活在北亚和欧洲的大部分地区,法国和西班牙旧石器时代的人们也常常可以见到这种马。它就是亚洲草原上的野马。在中国北部鄂尔多斯地区更新世的沉积物中,曾经发现过亚洲草原野马的骨殖32。现在只有在准噶尔地区才可以见到这种草原野马33,但是准噶尔的草原野马也已经濒临灭绝的边缘34。这种草原野马(Equus przewalskii)也有其经过驯化的亲枝散布在世界各地,无论是像挪威产的暗褐色马那样的比较纯的种系,还是那些由于与阿拉伯马血统混合而发生了很大变化的种系,都与草原野马有着亲缘关系35。中国人依赖的主要是经过驯化的蒙古矮种马,而蒙古矮种马大体上也属于草原野马的种系。这种马与典型的草原野马的区别在于,它有长而飘逸的鬃毛、额毛以及粗大的尾巴,而这些特点很可能也是与阿拉伯马杂交的结果36。古代的许许多多毛色各异,种类不同的马的种系,可能都是以草原野马为祖系,在其他一些未知种系的马的血统的影响下,逐步演变、发展而来的。例如,传说中与夏代有关的黑鬃白马,商代的黑头白马以及周代的红鬃黄马等等,都属于这种类型。甚至早在周、汉时代,汉文中有关马的种类的词汇就已经很丰富、很复杂了。这表明当时中国人在繁育马的技能方面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37。
  尽管唐朝人非常渴望能够得到身材更为高大魁伟的西方马,但是他们似乎仍然还保留着某种对于野生矮种马的爱好。例如在永徽五年(654)时,吐蕃人曾将一百匹野马作为贡礼献给了当时在位的天子,这表明他们认为唐朝天子是乐意接受这种贡礼的38。与草原野马出自同一原始种系,但是或多或少混杂了西极马的血统的,还有一些非常少见,而且又独具特色的中世纪中国马的类型。例如,唐代在今天的陕西繁育出来的一种“ 朱鬃” 白马就是属于这种类型39, 这种马很可能是典型的周代马的残遗种; 瘦削而结实的四川矮种马,是唐代州的特产,但是在许多世纪以前,中原的西邻各国就已经听说了这种马40。唐朝的“国马”(即由政府选育的马,例如驿马、战马等等)中有许多是草原野马和阿拉伯马的杂交种马,而有些则主要是阿拉伯马。有时候,为了国防目的喂养的马的数量太少时,就需要引进外来的马,以补充国马数量的不足。例如在八世纪初年,唐玄宗曾经下诏,批准与“ 六胡州” 市马41。但是阿拉伯马的种系在唐朝处在不利的境地,蒙古矮种马就在毗邻唐朝的地区,所以阿拉伯马很难保持与蒙古矮种马相抗衡的地位。到了唐朝灭亡之后,西方骏马的种系就开始渐次消亡,而随着元、明时代蒙古矮种马的大量涌入,到了近代的初期,西方马的种系就完全绝迹了42。
  
  
蒙古马
  因勇敢顽强而在全亚洲备受重视的蒙古马是蒙古人最宝贵的财富。这些额宽腿短、身体粗壮的骏马得到了悉心的照顾,满3岁的马才可以骑,路途遥远时要数次更换新马。成吉思汗对马的待遇定下了严格的规定,其中一条是禁止牵戴着嚼子的马。正是这种马的素质和高明的用马之道造就了蒙古人军事上的优势。战时之外,马匹在礼仪规矩和民间传说中也扮演着显著的角色。虽然可以宰食瘦弱的马,但绝对不能宰食在战场上骑过的马。蒙古人崇拜速度和耐力非凡的马,最后会将其死去坐骑的皮毛和头骨当做神圣的遗物保存起来。图为一位蒙古猎手同其坐骑在一起,彼此都矮小强壮、不可分离。
马(6)
作者 : 爱德华·谢弗
  
黑釉三彩马 唐代 明器高66.5 厘米 1971 年河南省洛阳市关林出土
  唐马雕塑一改秦汉时期那种平稳古拙的风格,而以生动的高昂姿态著称。唐墓中出土的各种三彩马,尽管千姿百态,却都有头小、臀圆、体态均匀、膘肥体壮的特点,是当时西域马体型的写照。这件马俑除面、鬃、尾、蹄涂白釉外,全身披黑釉,在唐三彩中实属罕见,而且造型雄健,釉色匀称,姿态自然,是唐三彩马中不可多得的精品。
  西域城郭诸国也是向唐贡献良种马的地区之一。其中龟兹曾几次贡马79,于阗也至少贡献过一次良马80。在七世纪后期,胜利的大食人也曾经有一次向唐朝贡献他们的第一流的骏马81,正如我们在上文中提到的,八世纪初期,大食又献过一次名马。在唐玄宗统治的黄金时代,大食人特意几次遣使来朝献马82 古代的Gandhqra)位于印度西北边疆地区,这里适宜于热带稻米的生长,盛产大象;佛法非常兴盛但却处在突厥的统治之下。在君临天下的天可汗(T.ngri Qaghan)唐太宗在位期间,甚至连遥远的一年(637)遣使贡献名马83。地处唐朝西南边疆,正在兴起的南诏国,也在贞元十一年(795)遣使向朝廷贡献了六十匹品种不详的马84。。宾国(即宾国也在贞观
  十开元十五年(727),唐朝政权准许在政府官方的监督之下,在鄂尔多斯地区边界设立“互市”,互市的设置,将唐朝与北方游牧民族之间的重要的马匹贸易制度化了。互市政策的目的,是要增加唐朝马的数量,并且通过与合乎需要的胡马的杂交来改进“国马的品种85。设立互市的一个直接原因,是唐玄宗收到了突厥毗伽可汗贡献的三十匹名马的友好贡礼,与此同时,毗伽可汗还送来了一封吐蕃君主写给他本人的信件。吐蕃人在信中怂恿毗伽可汗与吐蕃一起入寇唐朝边境,但是毗伽可汗却派使臣将信送给了唐玄宗。玄宗对毗伽可汗的友好举动非常赞赏,于是下诏:  
   ……仍许于朔方军西受降城为互市之所,每年赍帛数十万匹,就边以遗之86。
  这样一来,西受降城就成了北方部落的马匹进入唐朝的固定地点。此后,我们就可以在唐史中见到如下的记述:“令西受降城使印而纳之”87—这段文字是附在九姓、坚昆以及室韦在天宝六载十二月 (748)献马六十在政府允许的范围以外,在唐朝边界地区也存在着活跃的私人贸易活动。尤其是居住在唐朝西北边疆地区的党项居民,他们就是因为从事私人贸易而致富的。在九世纪初年,党项人“以部落繁富,时远近商贾,赍缯货入贸羊马” 89。可是这种繁荣是很不稳定的,就在九世纪三十年代,党 “藩镇统领无 90。。从启程时起,这些马就受到政府的精心照料,四匹的呈文之后的。开元廿九年 (729),唐朝政府又在与吐蕃交界的赤岭地区设立了类似的贸易机构88。项人因为贪暴的唐朝官吏的巧取豪夺而被迫反抗,绪,恣其贪婪,不顾危亡,或强市其羊马,不酬其直,以是部落苦之,遂相率为盗,灵、盐之路小梗” 在由政府管理的,大规模的边疆贸易集散地,马和骆驼、驴、羊等牲畜都是由政府主管人进行接收、检查和登记工作,然后送往特定的牧场或朝廷的马厩。在由边疆递送往内地的路途上,每十匹马分为一组,每组由一个牧人单独管理91 政府最为关心的是要使这些马尽可能少的受到伤害,避免丢失或者被盗。无论在什么时候,管理政府马匹的人员都要对他管理的马的安全和健康负责。马若不死尚可,如果要是死了马的话,管理马的人就得提供死亡的确切证据,报告使用马的人应负多少责任等等。按照规定,要尽可能详细地履行这一套程序,哪怕是最细微的情节也不能遗漏。例如,如果长行马(即用于长途旅程的马,长行马与用于固定路途的驿马不同)死在途中的话,就得将马肉卖掉,而马皮则要送回政府的仓库。但是如果马是死在沙漠里,而且附近又没有买马肉的人的话,骑马人只需带回马身上那块烙有政府印记的马皮(如果他本人还能够回来的话) 就可以了92。
《唐代的外来文明》:第一章:大唐盛世
2007-10-14 爱德华·谢弗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唐史学科 点击: 5620
注释1
[1] 译按:本节根据圣公会印发的《新旧约全书》(上海,1934年)的译文。
[2] 富路特对这一阶段的历史作了出色的概括,见富路特(1959),第120 以下诸页。译按:所谓“中国突厥斯坦”,指我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 大约在唐朝统治的头十年内,物价是比较高的,但是在七世纪大部分时间里,唐朝的物价都很低廉——虽然在七世纪的最后十年间,物价又稍微有所提高。参见全汉昇(1947),第 102—109页。关于租税,见白乐日(1931),第43—45页;蒲立本(1955),第125页。唐朝的力役可以由绢来顶替。唐朝还简化了边远地区的租税,岭南地区的农民只需交纳稻谷,被征服的突厥人则输送羊和硬币。一些大的工商业城市也仿效这种作法。作为商业中心,扬州的大部分赋税是用钱币,而不是用粮食和丝绸来支付的。而成都作为手工业制造的中心,它应交纳的粮食和丝绸则统统都是用丝绸来交纳的。唐朝的三种租税的名称分别是租(用粮食来支付)、庸(以力役支付)、调(以布匹支付)。此外,还有与所占土地规模相应的,比较轻微的土地和家庭税收。
[4] 蒲立本(1955),第27页。
[5] 蒲立本(1955),第48—49页。
[6] 译按:765年为唐代宗永泰元年。据下文,“盛唐”为唐玄宗统治时期,即712—756年,则 765年应为 756年之误,756 年为玄宗天宝十五载,同年七月唐肃宗即位,改元至德。
[7] 小川昭一(1957),第97页;谢弗(1951),第 411页。这次文化复兴运动的特点是“古文”和短篇传奇的流行。蒲立本(1960)试图将这次文化复兴运动与唐朝自身的趋向于宗教复兴的运动联系起来。
[8] 全汉昇(1947),第109—126页,主要参见第111—112页。在唐朝都城长安,代宗广德二年(764)通货膨胀时期的稻谷的价格相当于全盛时代,即玄宗开元十三年(725)的五百倍之多。
[9] 全汉昇(1948),第144—145页。
[10] 全汉昇(1948),第145页。
[11] 蒲立本(1955),第35—36页。
[12] 《隋唐嘉话》,卷1,第26—27页。
[13] 唐朝各地的其它一些土产也可以充当价值尺度,例如象西北地区敦煌的谷物和遥远的南方广州地区的黄金、朱砂、象牙等。参见全汉昇(1948),第107—114页。
[14] 译按:疑为781年。
[15] 自然经济崩溃的结果,还导致了新的铜矿的开采和铸币手段的改进。参见全汉昇(1948),第144—148页。当时颁发了各种各样的诏令,以制止八世纪后半叶的钱币输出,但是钱币依旧输出不已,商人们也仍然是我行我素。参见赖诺德(1845),第72—73页;桑原骘藏(1930),第34—35页。
[16] 全汉昇(1948),第133页;桑原骘藏(1930),第82—92页。八世纪还以出现了信用状而著称,信用状是为了促进贸易而出现的。到了九世纪初,这种实用手段就成了政府的专利品。参见白乐日(1960),第204页。
[17] 白乐日(1931),第82—92页;蒲立本(1955),第30页。
[18] 蒲立本(1955),第56—57页。
[19] 按照现代汉语标准发音,他的名字读作“An Lu-shan” (参见“导论”),安禄山的姓名是粟特文,而这位叛将本人则是混血种。
[20] 蒲立本(1955),第26—27,75—81,103页。
[21] 根据安史之乱爆发前一年(唐玄宗天宝十三年,754)的人口调查,唐朝总人口大约是五千二百万人。西京长安约二百万,东都洛阳超过了一百万,其它的一些大城市中,维州的人口也超过了一百万,成都将近一百万。另外有二十二个城市的居民人数在五十万以上。但是象广州这样富庶的地方,它的人口却仅仅稍高于二十万。对安史之乱以后的人口调查(764,代宗广德二年)表明,唐朝总人口中大约只有三分之一(一千六百万)在战乱中幸存了下来。这次战争局限在北方,所以北方人口的减少幅度也最大,而在北方则生活着唐朝三分之一的人口。但是由于是在遭到内战蹂躏之后,人口调查工作失误比较大,而且在人口调查案卷中排除了大量的免税者,如僧侣、商人、外国人、佃农等等,所以安史之乱前后的人口比例显然是被大大地夸大了。关于这个问题,请参见白乐日(1931),第13及以下诸页,第23页;菲茨杰拉德(1947),第6—11页。
[22] 有关这次事件,主要参见富路特(1959),菲茨杰拉德(1938)。肃宗乾元元年(758)劫掠广州的大食人和波斯人来自海上,他们很可能是从海南岛来的海盗。参见谢弗(1951)第407页。有关唐代穆斯林教徒在唐朝境内和中亚的整个情况,参见德雷克(1943),第1—40页。
[23] 译按:917年为后梁末帝贞明三年,唐朝灭亡在907年,即唐哀帝天佑四年。此917当为907之误。
[24] 全汉昇(1947),第112—147页;全汉昇(1948),第129—133页。
[25] 中村久四郎(1917),第558页;李豪伟(1955),第117页。
[26] 主要参见伯希和(1904),第134,141页。
[27] 关于这个问题有大量的参考文献,其中主要请参考富路特(1959),第129—131页。芮沃寿(1951),第33—47页讨论了早在七世纪时就已经提出的早期的反佛教的建议。
[28] 芮沃寿(1957),第37页。
[29] 谢弗(1951),第409页。根据斯坦森(1936),我是使用拉丁字来书写中世纪波斯名的。译按:此从汉文史料原文。
[30] 译按:即“二宗经”
[31] 谢弗(1951),第408—409页。
[32] 蒲立本(1955),第134页。
[33] 昆内尔(1928),第92—95页。这枚鱼很可能是唐代的使臣们所持的一种鱼形的符信。我们承认当时在中国的确有犹太人活动,但是拉比诺维茨指出的九世纪的波斯犹太人 Eldad-ha-Dani,却是一个很不可靠的例证。见拉比诺维茨(1946),第36页。尽管如此,中世纪中国的犹太人大多数肯定是波斯人。斯坦因在新疆的丹丹乌里克遗址发现了一封用希伯来文书写的,波斯商人的信件,这封信的时间被定为唐中宗景龙二年(708),见斯坦因(1907),第507—574页。伯希和也在敦煌发现了属于八世纪的一张摘录了圣经和预言书内容的残片;参见怀履光(1942),第139—140页。关于中纪远东犹太商人的更详细的情况,请参见李约瑟(1959)第 681页。
[34] 《新唐书》,卷216下,第4135页。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之后,唐朝政府最终在开元十九年 (731)将儒家经典和《史记》送给了吐蕃,见《资治通鉴》,卷213,第13页。译按:《通鉴》所记载的,送与吐蕃的著作只有《毛诗》、《春秋》、《礼记》,无《史记》。《册府元龟》卷 320记载,有司写《毛诗》、《礼记》、《左传》、《文选》各一部。较《通鉴》多出《文选》,但下文又云:“乃以经书与之”,则《文选》最终还是未与吐蕃,所送者仅限于《通鉴》记载的经书三种。《通鉴》本段记述于休烈在上书中说:“东汉平王,汉之懿亲也,求《史记》、诸子,汉犹不与”(《册府元龟》同),疑作者因此处提及《史记》,所以误将《史记》也列入了赠书之例。
[35] 赖世和(1955 a),第 277—281页。
[36] 赵文锐(1926),第961页;赖世和(1940),第146页。
[37] 参见赵文锐(1926),第 961页;白乐日(1932),第53页;赖世和(1940),第150—153页。
[38] 白乐日(1932),第53页;赖世和(1940)第156页,160—161页。直到被新罗打败之前,朝鲜半岛东南部百济国派遣的船只,一直都是直接穿越黄海,到达浙江境内位于杭州湾的越州的。
[39] 赖世和(1955 a),第 277—281页。
[40] 赖世和(1955 a),第43页。
[41] 赖世和(1940),第162页;赖世和(1955 a),第281,284—285页。当日本天台宗和尚圆仁在九世纪访问唐朝时,这些移居唐朝的朝鲜人中有许多人已经与汉族居民融为一体了。在唐朝境内还有一些朝鲜船工,他们已经不再说本国的语言。圆仁还发现他好象是在“新罗寺院”里,在取道前往唐朝都城的途中,佛寺作为旅店,主要也是为朝鲜人开设的。见赖世和(1955 a),第 150页。
[42] 桑原骘藏(1930),第48,97页。
[43] 桑原骘藏(1930),第48,97页;赫兰尼(1951),第 74—75页;维利尔斯(1952),第7,56—57,113—114页;惠特利(1961 a),第 ⅩⅤⅢ-ⅩⅩ,42—43 页。桑原骘藏声称,他相信中国人早在公元二世纪时,就已经知道了西南季风;可以肯定的是,法显在五世纪取经时,从印度尼西亚到山东的途中就已经利用了季风,七世纪义净从广州航海时也利用了东北季风。
[44] 赫兰尼(1951),第61—64页。但是在印度河河口附近的水域,这时还有海盗出没。
[45] 索瓦格特(1948),第41页;赫兰尼(1951),第69页。
[46] 卢维基(1935),第176—181页;索瓦格特(1948),第42页。根据早期史料记载,八世纪时,伊巴底叶派的商人们就是从西拉夫出发前往唐朝的。阿曼的阿卜·欧拜德就是他们中的一员。欧拜德到唐朝是为了求购沉香。
[47] 赫兰尼(1955),第78页。
[48] 译按:所谓“混合语”就是由几种不同的语言混合构成的一种语言
[49] 伯希和(1912 a),第105页;谢弗(1950),第405页。只是在十三世纪时,波斯语才在陆路贸易中取代了粟特语的地位。
[50] 布拉德尔指出,对于前往东印度群岛的航程来说,印度的马拉巴尔(西)海岸是一个远远更为实用的出发地,所以在早期,这里要比科罗曼德尔(东)海岸繁忙得多。参见布拉德尔(1956),第13页。
[51] 八世纪早期,金刚智和尚在锡兰的一个港口看到了三十五艘波斯商船,这些商船在这里的目的是要交换宝石。
[52] 参见赫兰尼(1951)第70—71页;谢弗(1951),第406页;惠特利(1961 a),第45页。有关慧超和尚对这时波斯——远东贸易情况的记述,主要参见谢弗(1951)。关于大海商道的其它的参考资料,最重要的是参考伯希和(1904)第 215—363页;372—373页。
[53] 桑原骘藏(1930),第46—47页。古也门的阿拉比亚人得可能在远古时就已经开通了印度洋的商道;萨珊波斯人则将印度洋的贸易扩拓到了锡兰以外的地区,并一直到达了远东。参见哈桑(1928),第85页。
[54] 最晚到十二世纪时,中国的商船就在海外贸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55] 译按:即“快速运茶帆船”,字面的意思是“中国快帆船”
[56] 译按:即“东印度贸易船”,字面的意思是“东印度人”
[57] 译按:即“中国的”
[58] 山田宪太郎(1959)第135—140页。山田宪太郎相信,在九世纪或者十世纪时,中国船就已经首次航行到了远至印度地区。
[59] 参见赫兰尼(1951),第46—50 页;帕里斯(1952),第275—277,655页;沃尔特斯(1960),第34页。劳费尔曾经试图在印度尼西亚找出第二个“波斯”来。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误解,主要是因为他错误地理解了“波斯舶”的含义,另一个方面的原因是,史料中记载的波斯水手说的语言中有一些马来语汇的贸易行话,波斯水手的衣着与“南海人”的服装很相似,而且波斯舶转输的货物是东印度群岛的产品等等,所有这一切现象,使得劳费尔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参见劳费尔(1919),第468—487 页。此外请参考张星烺(1930),第4册,第185—193页,张星烺对这种观点做出的公允的批评。我们同意伯希和的意见,“……宋代以前的文献中提到的波斯(Po-ssu),十之八九都是指波斯(Persia)而言。但是在十一、二世纪时,‘波斯’这个名称被误用来称呼某个马来国家……这个国家的名称可能叫Pase(Pesei或*Pasi)……当时错误地将这个国家认作了波斯(Persia)。”见伯希和(1959),第87页。伯希和还指出,“直到公元一千年时,‘波斯舶’的意思都只能是指‘波斯船’(Persia ships)。”参见伯希和(1959),第102页。
[60] 夏德和罗克希尔(1911),第28页;中村久四郎(1917),第348—351页;张星烺 NFDA6 (1930),第2卷,第181页;桑原骘藏(1930),第86—89 页;霍内尔(1946),第143—146页;霍兰尼(1951),第109页。在一些古代传说中曾经提到过印度和西方的“望岸鸟”。但是在古代传说中,这种鸟就象诺亚的鸽子一样,主要是用来寻找陆地,而不是传递信件的。中村久四郎列举的证据说明,宰相张九龄曾经用一只叫做“飞奴”的信鸽为他送信。张九龄很可能是从广州的波斯商人或者僧伽罗商人那里学到信鸽传书的知识的。有关这件事见《开元天宝遗事》(《唐代丛书》,3),第46页。据此,我们可以将使用信鸽的知识传入中国的时间定在公元七世纪后期。另外,唐太宗还曾经将他特别喜爱的一只白隼称为“将军”。见《朝野佥载》(《唐代丛书》,1),第53页。 此后在利用鸟类传递书信方面仅有的新生事物是应用了信鸽,而其它的鸟类则没有用于通讯。八世纪中叶,当鉴直和尚到达广州时,曾经见到过高达六、七十尺的商船,有关这方面的情况,见高楠顺次郎(1928),第466—467页。
[61] 与重迭搭造相反,这种船是用木板交搭制作的。
[62] 桑原骘藏(1930),第 86—89页;赫兰尼(1951),第88及以下诸页;谢弗(1951),第 405—406页。有一种理论认为,中世纪中国海的“舶”与达雅克人的战船有关,见克里斯蒂(1957 a)。
注释2
[63] 《新唐书》卷39,第3724页;《太平寰宇记》,卷70,第10页。关于这块地区的战略作用的全面研究,参见松井秀一(1959),第1397—1432页。有关唐代的主要贸易通道,见赵文锐(1959),第906—961页。据赵文锐统计,当时有七条主要通道,我们列举的这条道路属于“营州入安东道”。另外请参见《新唐书》卷43下,第3735—3736页记载的,贾耽著名的《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以及伯希和对这份文献的注释(伯希和,1904)。
[64] 米勒(1959),第8页。
[65] 沙畹(1905),第529—531页;斯坦因(1925),第481页,图版第34—36;斯坦因(1933),第160—162页;伯格曼(1939),第42页;米勒(1959)第23页。
[66] 敦煌发现的一份九世纪的地理文献中,详细描述了这条道路部分路段的情况。参见翟理斯(1932),第825及以下诸页。
[67] 《北史》,卷97,第3041页;谢弗(1950),第181页。
[68] 伯希和(1904),第134,141,150—153,175—178页;劳费尔(1905),第234,237页。克里斯蒂(1957)讨论了唐代缅甸道路的有关细节问题。
[69] 师觉月(1950),第150页。
[70] 伯希和(1904),第133页。
[71] 石田干之助(1901),第1051—1063页;桑原骘藏(1930),第19—20页;白乐日(1932),第53—54 页。阿拉伯地理学家(如Ibn Khordadhbeh)所记载的“Lukin”这个字可能就是“Lupin”的讹误。
[72] 中村久四郎(1917),第361页;桑原骘藏(1930),第16—17页。
[73] 中村久四郎引证了许多佛教文献,说明古时候外国人,特别是天竺人对广州使用了“C]na”(支那)这一名称,而对长安则称为“Mahqc]na”(摩诃支那)。“Khanfu”这个字来源于汉文“广府”,而这里正式的名称则叫做“广州”。请参见中村久四郎(1917)第247页。
[74] 白乐日(1931),第23,56页。广州虽然很富庶,但是在当时并不是一个大城市。八世纪时,人口数量超过五十万的城市在唐朝境内就有二十五个之多。据Abū Zayd(生活在九世纪)记载,居住在广州的外国商人超过了十二万人。
[75] 译按:《唐大和尚东征记》云,广州有“州城三重”,即本文所称的“三层城墙”的根据。
[76] 白乐日(1932),第55页;索瓦格特(1948),第6页。译按:据《旧唐书》卷96《宋璟传》:“(璟)转广州都督,仍为五府经略使。广州旧俗,皆以竹茅为屋,屡有火灾。璟教人烧瓦,改造店肆,自是无复延烧之患,人皆怀惠,立颂以纪其政。”宋璟是在开元四年(716)离开广州返京的(参见《新唐书》卷124 《宋璟传》;《资治通鉴》卷211,开元四年条;《全唐文》卷207 宋璟《请停广州立遗爱碑奏》),则早在作者所说年代的近一百年之前,广州就已经开始了将茅屋改造为瓦舍的工程。
[77] 这是曾经在天宝七载(748)到过广州的鉴真和尚说的。参见高楠顺次郎(1928),第466—467页。
[78] 这也是鉴直说的。参见高楠顺次郎(1928),第467页。汉文原文(这一段是由我翻译成英文的)见中村久四郎(1917),第487-488页。关于中世纪的广州,见石桥五郎(1901),第1063—1074页。
[79] 白乐日(1932),第56页;索瓦格特(1948),第7页;谢弗(1951) 第407页。
[80] 中村久四郎(1917),第487—488页。
[81] 高楠顺次郎(1928),第466页。关于唐代前来中国的印度佛教徒,见师觉月(1950),第48—55页。
[82] 赫兰尼(1951)第63页。据十二世纪初期的地理学家Marwazī的著作中保留下来的一个传说中讲,这些分裂教派的成员是在749年逃走的。他们定居在大秦河中的一个岛上,对面是一个港口。这里所说的必定是指广州。但是我们还不能肯定这种传说反映的必定是事实。
[83] 批发商用来存放货物的货栈或者仓库叫做“邸”,公开出售商品的零售商店叫“店”。见祝秀侠(1957),第13页。周一良的研究表明,在广州和其它大城市中,都是实行宵禁的。参见周一良(1945),第23页。 但是在诗人张籍在写给将去广州赴任的朋友的诗中有“蛮声喧夜市”的诗句,见《全唐诗》第6函,第6册(译按:原诗题为《送郑尚书出镇南海》)。因为日落时分的鼓声是要人们回到他们自己在城里的住所,而他们所住的“坊”的大门整夜都是关闭的,所以我们只有假设夜市是相对于大城市的中心市场而言的,人们住宅所在地的市场。但是每逢重大节日时,大城市的市场也允许在夜间开放,而这时的市场就成了娱乐中心。例如《云仙杂记》卷7第50页记载,一位富人微服逛夜市,为了陪酒女郎(译按:原文作“秦声女”)和买酒的费用,他带了一个装满现金的大钱夹(译按:原文作“方囊”)。大都市的市场上午敲鼓三百下开放,日落前击钲三百下关闭。详见《唐六典》卷20,第136页。
[84] 译按:即“昆仑舶”
[85] 译按:此后的广州都督是王世果
[86] 《新唐书》卷4,第3640页;《新唐书》卷116,第3942页;《旧唐书》卷89,第3357页。
[87] 设立“市舶使”的具本时间还不清楚。参见桑原骘藏(1930),第8页;白乐日(1931),第54页。
[88] 中村久四郎(1917),第353页。
[89] 中村久四郎认为,这些人很可能就是在肃宗至德二年(757)被哈里发派来,帮助郭子仪将军镇压安史之乱的那支心怀怨恨的大食军队。请参见中村久四郎(1917),第354页。但是这帮人里有波斯人,而且他们是乘船离开广州的,根据这一事实,我倾向于认为他们是由海盗大首领冯若芳控制的一批海盗。冯若芳曾经俘虏了大批的波斯人和其它外国人,并将他们安置在了海南的奴隶村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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