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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

_6 朱艳丽 (现代)
  “那有什么不可以?”林语堂说,“教外国人的中文,程度很低。只要是国语发音正确,懂点中文文法,懂拼音,就够了。”
  玉如在她18岁那年,成了耶鲁大学的中文教授。
  林语堂对林家女儿的影响是一辈子的,林太乙在《林家次女》开篇第一句便写到:“我在这本书里描述我充满快乐,又好玩又好笑的童年和成长的过程,以及父亲给我的不平凡的教育。”
  《我未曾做过的事》
  烟 癖
  烟斗,之于林语堂,就像写作,是一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除了睡觉,林语堂可以说是斗不离手。他的相片,尤其是晚年的,大都拿着烟斗,他说,拿烟斗看起来较有智慧。
  他对烟斗的质地没有要求,只要顺手就好。
  据如斯的日记,他的烟斗除了吸烟还有许多妙用。装烟叶的一端光滑浑圆,燃了烟叶子后变热,林语堂便用它来擦出油光的鼻子,很舒服。有时不小心,嘴触到乌黑的烟油,比黄连苦汁还苦,他呸呸地吐了一地,说再也不干了!下回拿起烟斗还是不自觉地照旧。烟斗放在嘴里的那一端,则是用来指挥佣人,或者敲椅子上的钉子。
  他喜好随兴,东西拿哪搁哪,一个不小心就忘了把烟斗放在什么地方,两手空空他做不了事,满屋子地乱翻,狂叫:“我的烟斗,我的烟斗在哪儿?烟斗!烟斗!”
  翠凤急得叫唤:“堂阿,我刚收拾了客厅,别乱动!”
  “烟斗!我的烟斗!”
  “你刚才不是把它放在餐桌上了吗?”
  林语堂抚摸烟斗,大笑而心满意足。
  他常常得意地自夸:“我一小时以前装的烟,现在我还没有吸。”有空闲了,他就说:“现在,我可做一件事情吗?吸烟好吗?”但不等家里人同意,他就自顾自地点燃了,很享受地放在鼻子边闻。
  构思写作的素材,就一个人静静地吸烟,姿势一定要舒服,不是躺在床上,就是双脚翘在桌子上。他自我调侃说:“有时候,当我翻阅自己的旧作,甚至可以从字里行间,嗅出在哪一篇、哪一段里所含的尼古丁最多。”
  他曾经要求在墓碑上刻上:“此人文章烟气甚重。”
  关于吸烟的妙处,他则这样写:“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地一弹,烟灰静悄悄地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地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
  翠凤说吸烟会熏黑牙齿,他反驳说可以请牙医清除牙垢。至于手指污秽,“只要心有热情,这又何妨。沉思的、富有意思的、仁慈的和无虚饰的谈天风格究是罕遇之物。”“口含烟斗的人是快乐的,而快乐终是一切道德效能中之最大者。”
  有些先锋意识的女性向他抗议说,抽烟有害公众健康。他照例吐出一大口烟,笑眯了眼睛说:吸烟是道德的弱点,但是一个没有道德弱点的人,也不是可以全然信任的,他宁可做一个有缺点、却又真诚的人。
  他甚至说,抽烟的人都是好丈夫,因为口含烟斗,不能高声叫骂,也就不能和太太吵架了。翠凤允许他在床上吸烟,他认为这是幸福婚姻的标准。
  有一回,他和女记者黄肇珩大谈吸烟的好处,举遍古今中外的例证,并怂恿黄女士劝丈夫吸烟斗。
  “为什么?”黄肇珩奇怪地问。
  “如果他要和你争吵,你把烟斗塞进他的嘴里。”
  “不,”这位机智的女士反诘到,“如果他用烟斗圆圆的一端敲我的头呢?”
  林语堂一愣,哈哈大笑。
  林语堂也曾经有过3个星期的戒烟史,他以为是“一时糊涂”,是“一段丑史”。事后他说,在这难熬的3个星期里,内心日夜交战的痛苦,恐怕用3000荷马体的诗,或150页小字的散文尚且写不尽哩。每次开会,好友来访,因为不能吸烟脑筋打结,他觉得良心不安,终于,“我去访一位洋女士。女士坐在桌旁,一手吸烟,一手靠在膝上,身微向外,颇有神致。我觉得醒悟之时到了。她拿烟盒请我。我慢慢地,镇静地,从烟盒中取出一枝来,知道从此一举,我又得道了。”
  回家后,他即刻叫茶房拿了一包烟,在书桌边心安理得地点燃,深深吸上一口,沁入心脾,一个活生生的林语堂又回来了。
  书桌的右端有一个浅浅的焦痕,是常年放烟留下的痕迹,他在旁边刻上“惜阴池”的字样,发下宏愿,要花个七八年的时间,慢慢把它烧透。戒烟时,“惜阴池”才不过半生丁米深,他又吸一口烟,愉悦地写:“因为虽然尚有远大的前途,却可以日日进行不懈。”后来搬家,书房小,书桌只能卖出,“惜阴池”不再,林语堂恨声连连,说这是平生第一憾事。
  “饭后一支烟,快活似神仙”,也是林语堂的发明。被烟草公司拿去当广告语后,成了全国瘾君子们最有利的明证。
  林语堂还说,世上就两种人,抽烟的人和不抽烟的人。而含烟斗的人都较为和蔼,较为恳切,较为坦白,又大都善于谈天,和这种人才能彼此结交相亲。
  明末的张岱有句名言:“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没有癖好的人,称不上真君子,这倒是和林语堂的说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世无恶人(1)
  林语堂有个年轻的书童叫阿芳。
  阿芳刚到林家年仅15岁,小孩儿脾气,林语堂对纯真的孩子毫无招架之力,奴大欺主,阿芳渐渐坐大,闹得林家一点规矩都没有。林语堂让他去买火柴,他一去就是两个小时,回来却带了一只新布鞋和送给小孩的蚱蜢,就是没有火柴。饭后,他把簸箕丢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自己却跑到花园里捉蚱蜢。要是轮到阿芳预备早餐时,厨房里一定是不绝于耳的“乒——乒——乓”,一个星期打碎的碗碟比其他佣人一年打碎的都要多。翠凤教训他:“阿芳你今年18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阿芳脸红了,低着头不说话。林语堂一直有个理论,脸红是作不得假的,忙护着说:“阿芳还小,分不清楚工作和游戏,你不要骂他。”家里其他的佣人因而都让着阿芳,林语堂却认为这是阿芳的天才所致。
  阿芳确实聪明机灵。林语堂从英国带回来的那台不完整的打字机是他的命根子,谁也不许动。阿芳看中了那玩意,趁着两个小时的打扫时间,翻来覆去地摆弄,嘀嘀嗒嗒的声音便从书房不断地传出来。有一回,打字机平空坏了,林语堂修了好一阵都没有修好,气得他把宠爱的小男仆狠狠地责骂了一顿。阿芳依旧低着头,不言语。下午,林语堂去散步,回来后阿芳就对他说:“先生,机器修好了。”一试,果然好了!林语堂因为打字机被翠凤数落了好一阵子,又没有其他的同好可以切磋,喜出望外,以为发现了一个知音,不再把他当普通的佣人使唤。
  阿芳对其他机械也很有天赋。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等,这些原本都是林语堂的工作,阿芳却无师自通地会了。林语堂乐得逍遥,再也不用担心读《柏拉图》时得奉旨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突然有人从厨房里喊:“堂!水管漏了。”
  更让林语堂吃惊的是,阿芳居然会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厦门话难学难懂,连林语堂那些语言学专家的朋友都叫苦不已,平常人更不消说。而且阿芳不知道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教一遍就会,他说“Waiterminit”(等一会),流畅连贯,而不像一般大学生说“Wait a meenyoot”。“阿芳实在是天才!”林语堂常常对家里人说,很有伯乐相中千里马的自豪之意。他告诉阿芳,愿意出2/3的学费让他去念英文夜校。但阿芳不愿念书,上了几天就逃之夭夭。林语堂又感叹地说,天才都是恨学堂的。
  后来,林家又请了一个20出头的洗衣婢女,阿芳越发的无法无天,成天和新来的婢女调笑戏谑,该做的工作没有一件做得好的,打扫的时间拖延到3个小时,每天例行的擦皮鞋草草了事。林语堂教训了一次、两次、三次,都没有结果。林语堂颜面无存,下定决心要整饬家纪,把所有的佣人召集来,板着脸警告说:“阿芳,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你辞退。”好好先生的男主人大发脾气,佣人面有惧色。林语堂安然就寝,沾沾自喜地对翠凤说,家里的纪纲恢复了!
  第二天早晨,林语堂六点就醒了,静听门外的动静。结果是新来的婢女送皮鞋过来了,“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林语堂故作气愤,厉声问。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女仆恭而有礼地回答。
  “他自己不会带来吗?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林语堂心知肚明,阿芳铁定还在梦游周公,但女仆婉辞替阿芳辩护,反而显得自己小家子气,他讪然一笑,这家纪就随他去吧,老子说“无为而治”是有道理的。
  不久之后,林语堂从外面回来突然发现女仆在换床单,他奇怪地问,这床单不是两天前换上的吗,怎么又换新的了?女仆神色慌张,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林语堂情知有异,连问之下,才了解女仆和阿芳有私情,利用主人外出在房间里幽会。廖翠凤气得火冒三丈,一定要赶走阿芳,连带着把气撒到了语堂身上,说,要不是他的纵容,阿芳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胆?阿芳可怜兮兮地看着林语堂,语堂心立马软了,劝说翠凤消消气,从轻发落。翠凤被丈夫一搅和,这事糊里糊涂地就过去了。
  然而阿芳不成器,不仅继续和女仆勾勾搭搭,而且伙同把林家的银器物什偷出去卖,还在外盗窃,东窗事发后,进了监狱。得到这个消息,翠凤白了丈夫一眼,语堂张张嘴,想说点什么,还是徒然地垂着头进了书房。
  林家有这样自由主义的男主人,仆人们一再造反也不奇怪。夫妻俩到无锡去旅游,本来说好了隔天再回来,翠凤挂念不足岁的小女儿,半夜赶火车回来,却发现厨子和清扫的老妈子睡在了他们的床上。翠凤大为恼火,把里里外外消毒,累得够呛。老妈子没脸见人,主动收拾包袱走人。
  “厨子也不能留!堂,你不准说情!”翠凤知道语堂的心思。
  “可是,他做的八宝鸭实在好吃。”林语堂一脸讨好地拽着翠凤的衣角,磨蹭着替厨子求饶。
  “不行!再这样下去,这个家一点样子都没有了!”翠凤下定了决心,板着脸进了厨房。
  “可是,凤,我喜欢他的八宝鸭……”
  世无恶人(2)
  林语堂软硬兼施,才保住了厨子的饭碗。他还把厨子乡下的老婆接过来,做点清扫的工作。
  这又是一桩麻烦事。厨子爱赌博,输了钱就偷老婆的薪水,老婆不让,厨子大打出手,老婆哭哭啼啼,坐在台阶上面乱踢腿,破口大骂。“短命鬼!看我不剖破你的肚肠!”厨子抓起棍子要打她。“畜生!”她回骂,两人你掀我,我掀你搅成一团。这样的戏码隔一两天就要上演,闹得林家鸡飞狗跳,不得安生。
  翠凤看得头大,恶狠狠地说:“再打架两人都得滚蛋!”才压住了他们。
  林太乙说:“父亲心目中无恶人,信赖任何人。”这也正是《京华烟云》最大的弊端之一,“这部小说的一个缺点,是在80多个人物中,没有一个坏人。”
  三个小孩(1)
  明末思想家李贽说:“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若夫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
  林语堂40自寿诗的最后一句是:“一点童心犹未灭,半丝白鬓尚且无。”
  纯净的童心是林语堂浩瀚才情的源头,惟有童心,他的文章才真,才动人。
  他一直像个孩子一样,睁圆了眼睛,注视着这个奇异的世界。他说自己只有半路出家的中国教育和西洋教育,中国很寻常的花卉树木的名字,他好些不晓得,还有金鱼的习惯,植兰技术,鹌鹑与鹧鸪的分别,以及吃生虾的感觉,他一概不知,就像小孩走入大丛林,一切新鲜而让人神往。
  他看电影时常哭得稀里哗啦,不明就里的人看见一个大男人在黑暗的电影院耸着肩膀抽泣,认为没有丈夫气,他义正辞严地反驳:“人非木石,焉能无情?当故事中人,床头金尽,壮士气短,我们不该挥几点同情之泪吗?或是孤儿遭后母凌虐,或是卖火柴女冻死路上,或是闵子拉车,赵五娘食糠,我们能不心为所动吗?或是夕阳西照,飞鸟归林,云霞夺目,江天一色,我们能不咋叹宇宙之美不由眼泪夺眶而出吗?”
  有一回林语堂和翠凤去南京戏院看《孤星泪》,出来后翠凤边擦眼泪边问他:“你哭了没有?”
  “当然,”他说,“看了这种影片而不哭,还算有人心吗?”
  “人生在世,年事越长,心思计虑越繁,反乎自然的行为越多,而脸皮越厚,比起小孩子,总是少了一个什么都说不出的东西,少了一个‘X’。我想还是留点温情吧。大人不要失其赤子之心,应该留点温情,使心窝中有个暖处。不然,此心一放,收不回来,就成牛山濯濯的老奸巨猾了。”
  相如7岁生日那天,他大清早爬起来,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一笔一划地写“生日快乐”,因为力道把握不好,字有些变形,可他照样高兴得一个劲儿傻笑。凤如和玉如唱起生日歌,他突然泪流不止。翠凤以为是灰进了眼睛,起身给他吹,他却说,是孩子们的声音太动听,感动得不能自已。他抱起相如,亲个不停,还破例给了她一块钱。
  1943年回重庆,林语堂到孤儿院看表演,注意到一个跳舞的小女孩体态灵动,才十一二岁,笑起来露出两颗小虎牙,可爱极了。隔天,她又上台表演弹钢琴。仅有两面之缘,林语堂就下定决心要收养她。他说,女儿们渐渐长大,不像小时候那么天真可爱,家里没有小孩子的笑声,很冷清。
  那女孩儿叫金玉华,家里穷养不起才被送到了孤儿院。她父母觉得这是天上掉下来的福分,连忙答应了。但是孤儿院有规定,收养可以,可不能带离孤儿院。林语堂一力承担了玉华的教育费。抗战胜利后,美国出台排华法令,林语堂四处托关系,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养女办到美国来了。因为事前没和翠凤商量,翠凤心里不痛快,她已经生了三个女儿了,收养个儿子还说得过去,女儿就免了。况且玉华患有先天性的心脏风湿病,治不了,她的哥哥也不同意,说是丢金家的脸,打电报逼玉华回国。最后玉华只能回去了。
  林语堂心伤不已,有些事情不是努力了就能做得好的,就像当年的锦端。林太乙说:“他心灵深处,藏着几个伤痕,他毕生不能忘怀。”
  在风光秀美的坎城,林语堂最高兴的就是和林太乙的女儿“全世界最乖的小妞”玩。他埋头写作的时候,小妞突然爬过来,钻进书桌里扯着他的裤脚站起来,林语堂乐得一把抱住她亲个不停。小妞在路边看见了一个蚂蚁窝,林语堂慈爱地问,那有几个蚂蚁啊?小妞瞪大了眼睛,想来想去,说“七八个”。林语堂哈哈大笑,“我的小蟑螂还真是聪明哩!”
  小妞还有个弟弟,林语堂把自己小时候的照片剪下来,和两个外孙的照片贴在一起,自称是“三个小孩”,把翠凤和太乙归为“大人”一类,得意地对外孙说我们怎样,她们怎样。翠凤出去买菜,他们故意把鞋放在饭桌上,躲进衣橱里。翠凤回来后找不着人,屋里屋外地叫唤:“人呢?怎么回事?”语堂告诫外孙不要出声,自己却咯咯地笑起来。最后忍不住了,一起冲出来扑到翠凤身上。“堂啊,你怎么尽带着小孩胡闹!”翠凤沉下脸问,语气却满着笑意。
  还有一回,林语堂驾车带着两个外孙去菜市场,三个人你一句我一句地研究扑着翅膀乱腾的活鸡活鸭,玩得好不高兴。林语堂领他们抽奖,摸了一只大白鹅。小孩子兴奋得拍手跳。林语堂把白鹅绑了双脚系在车后座,鹅的力气很大,伸长了脖子啄人,翅膀扑飞绒毛乱溅,小外孙吓得哇哇直哭,鼻涕眼泪弄了一脸。那鹅不甘寂寞,也“咯咯”地大叫特叫,鹅声、哭声乱成一团。林语堂涨红了脸,架着车穿过人来人往的菜市场。回家后他一口气吸了一斗烟,对翠凤说:“带着一只鹅两个哭啼孩子开着车,下次我不来了!”
  林太乙笑着说:“爸,这叫做享天伦之乐!”
  生活多姿多彩。
  吃猪脚的时候,林语堂像个调皮的孩子,利用猪脚的粘性把嘴唇粘住,张嘴说话一吸一合,速度慢的话,带出许多透亮的细丝,扯很长不断。他怂恿孩子们跟他一起玩,比谁的丝持续时间长。
  还有一样是把胡椒撒进鼻孔,鼻子受了刺激大打喷嚏。凤如她们试了之后觉得不好玩,林语堂不改初衷,每次上馆子,总要自顾自地玩上好几回,很夸张地装出有趣的样子,故意馋女儿。
  三个小孩(2)
  他刷牙不肯用牙膏,嫌麻烦,还骗女儿说用不用牙膏都一样,翠凤给一顿好训。有了蛀牙,翠凤让他去看医生,他坚决不去,自己弄了一点油灰,塞在牙里,以为没事了。后来油灰掉出来,没有办法,他才去找医生补牙。
  林家持续最久的一项玩法是滴蜡油。先在桌上画好要做的物件,把蜡烛油融了,滴在模型里,得小心翼翼,不能滴出了界。他们第一次试验滴了一只鸭子,此后这就发展成一种狂热的兴趣。除了翠凤,全家迷恋上这游戏。他们买了各种颜色的蜡烛,颜色搭配,用小刀雕刻或切割,技术飞涨,居然还可以做出立体的种种东西。最成功的要属合着做的房子。翠凤生病进医院,林语堂做了翠凤的脸,女儿们都说像。每次有朋友来,林语堂很自夸地给他们欣赏最新创作,有个朋友不服气,回家试做,居然做得比林语堂还好!不过,游戏之后的清洗工作很麻烦,因为蜡烛油滴在桌上,很难刮干净。
  林语堂散步回来一定要洗脚,他常常夸耀:“我的脚是世界上最清洁的,有谁的脚,能够像我一样的清洁?罗斯福总统,希特勒,墨索里尼,谁都比不上我!我不相信他们能像我一样,每天要洗三四次脚的。”
  他很会弹钢琴,但是连一首曲谱也记不牢。
  有时路过教堂,他总要说:“我们进去吧!”翠凤奇怪地问:“为什么,你不是教徒啊!”“但我要去听音乐不是听他的布道。”林语堂振振有词。但进去时乐队已经停止了演奏,林语堂坐了不到5分钟,就嚷着要出来。
  除了那台不走运的打字机,林语堂发明了“自来牙刷”手绘草稿、“自动门锁”草图和自动打桥牌机等,都是玩心十足的创意作品。他喜好轮盘,对概率有莫名兴趣,曾经试图发明轮盘机,做了一笔记本的功课。
  林语堂还为翠凤设计符合人体力学的舒适座椅,在当时是相当前卫的创造。
  演讲趣闻(1)
  林语堂从小就有登上讲台的愿望。
  他是小说家、散文家、翻译家、幽默家等,然而他最为自负,也最令人称道的却是演讲家。
  天生好口才的林语堂留下了众多的演讲趣闻。讲台,是他热恋的战场。
  在美国成名后,时常有大学请他去演说一番。林语堂基本不拒绝,美国的演讲费高,兴趣和赚钱两不误,何乐而不为呢?
  他写演讲稿是快手,礼拜一晚上的演讲,他总是磨蹭到中午,才慢吞吞地点燃烟斗,仰坐在桌前深思默想,一袋烟吸完,腹稿也打完了。穿着打扮似乎更费时间,翠凤要他以最好的形象示人,他却像不愿上学堂的小学生,跟父母拧上半天,最终还得照办。
  有一回,哥伦比亚大学请他去讲中国文化。他从衣食住行谈起,一直讲到文学、哲学,大赞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美妙绝伦。在座的是年轻气盛的美国青年,见林语堂滔滔不绝地说中国的好,一个女学生实在忍不住,手举得老高,语带挑衅地问:“林博士,您好像是说,什么东西都是你们中国的好,难道我们美国没有一样东西比得上中国吗?”
  话音刚落,林语堂微笑着徐徐道来:“有的,你们美国的抽水马桶比中国的好。”
  举座喝彩。大家都扭过脖子去看发言的人,女学生怎么也没想到林语堂会来上这么一句,窘迫得脸色绯红,羞答答地坐下来。
  1936年,《纽约时报》和“全国书籍出版者协会”共同举办了第一届全美书展。会上有一项活动是作家演讲,林语堂也在被邀之列。因为《生活的艺术》畅销,美国人对隐在书后面的林语堂有很多浪漫的想象,以为他是一个留着白胡子,长着硕大无比脑袋的神秘东方哲人。林语堂起初拒绝了,生怕会影响读者心目中的形象,同时又觉得好玩,不知道这些美国读者看到真人会作何反应。权衡再三,他还是答应了。他穿了国内最普通的蓝锻袍子,走起路来衣袂飘动,还真有那么一股仙风道骨的味道。一上台,先不说话,四下打量,气势就出来了。台下哗啦啦一片掌声,东方式的风度让西装革履的美国人甚为倾倒。
  接着,他不慌不忙地讲起中国人的人生哲学和生活态度。他没有拿稿子,好像句句是临场发挥,纯正的发音,地道的表达技巧,机智俏皮的口吻不时地赢得了热烈的掌声。大家正听得入神,他却猛地收起话匣子,“中国哲人的作风是,有话就说,说完就走!”他挥一挥衣袖,背着手踱起方步,飘然而去。在座的人面面相觑,半天没回过神来。过了好几分钟,身着华服的太太小姐们才匆匆忙忙拿着纸片跑出来,“我的问题还没问呢,林博士怎么就走了!”“我也是啊!”一片跺脚懊恼之声,林语堂听说后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纽约林氏宗亲会也邀林语堂助兴,希望借此光耀林氏门楣。这种演讲很简单,就是对祖先事迹变本加厉地吹嘘一番,应应景,但是太过了,未免有损学者风范。林语堂上台后说:“我们姓林的始祖,据说是有商朝的比干远相,这在《封神榜》里提到过,英勇的有《水浒传》里的林冲;旅行家有《镜花缘》里的林之洋,才女有《红楼梦》里的林黛玉。另外还有美国大总统林肯,独自驾飞机越大西洋的林白,可说人才辈出。”台下的宗亲们雀跃万分,不时鼓掌叫好,可回头细细一想,林语堂说的那些人不是小说中虚构的人物,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外国人,等于什么都没说,自我嘲讽而已。
  林语堂到杭州玉泉买古董铜雀瓦,付款后一本正经地对老板说:“这是假的。”老板起先是愕然,然后气不打一处来,敢情这人是来砸摊子的,严词诘问:“你为什么买假古董?”林语堂嘴角一扬,“我就是专门收藏假古董的。”
  林语堂携翠凤1962年造访南美洲,所到之处,欢迎者如云。在巴西的一次集会上,来听的人太多,挤满了临街的大道,政府不得不出动警察来维持治安。演讲者是人越多越兴奋,越容易出妙语,林语堂也不例外,他留下了最广为传诵的一段:“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里安装着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管子,有个中国厨子,娶个日本太太,再找个法国情人。”
  林语堂喜欢演讲,可太多了也腻味。尤其是到台湾定居后,几乎每个星期都得例行公事讲上几次。国人演讲长得像王妈妈的裹脚布,客气寒暄话起承转合,林语堂苦不堪言。一次,轮到林语堂讲时已是中午过半,与会者饥肠辘辘,又不得不装出饶有兴致的样子。他上台后说:“绅士的演讲应该像女士的裙子,越短越迷人!”说完就结束了发言。
  还有一次,林语堂被邀出席一个宴会。吃完饭,主人说仰慕林语堂的大名,请他临时作个发言。拿人手软,吃人嘴短,林语堂再不情愿,饭已经吃了,闹僵了脸面上过不去。他叹了口气,深呼吸,挺起胸膛走到台前,“诸位,我讲个小笑话,助助消化。”
  闻名遐尔的幽默大师要发言,大家都竖起了耳朵。
  他慢悠悠地说,古罗马时代,皇帝常指派手下将活人投到斗兽场中给野兽吃掉,他便在活人撕心裂肺的痛苦喊叫和淋漓的鲜血中欣赏。一日,皇帝投一个人进了狮子笼。那人不害怕,径直走到狮子面前,在它耳边说了几句话。狮子一连后退了几步,掉头就走。皇帝想,可能狮子是病了,胃口不好,于是命人又放了一只饿了好几天的饿虎进去。老虎面露凶光地扑向那人,张大了嘴,露出森森的獠牙,那人还是不畏惧,走到老虎身边耳语一番,饿虎竟然也灰溜溜地逃走了。皇帝大为吃惊,以为这人有什么神奇的法术,可以令狮子饿虎不吃他。他将那人招来,问:“你究竟向那狮子、老虎说了什么话,使它们掉头而去呢?”那人不慌不忙地说:“其实很简单,我只是提醒它们,吃掉我当然容易,可是吃了以后你得开口说话,演讲一番。”
  演讲趣闻(2)
  宾客被吊足胃口听了前面一大段,心思浮离,不知道林语堂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突然听到最后一句,笑岔了气。主人脸青一阵白一阵,还得迎合大家,呵呵地干笑几声。好在这事传开了,饭后的临时演讲日渐少了。
  林语堂平生演讲无数,总是伴随着喝彩鼓掌,但有次讲到一半,他竟然给“轰”下来了。
  世界笔会第36届年会在法国蒙顿举行,林语堂作为代表上台发言。大会规定每个人只能讲5分钟,林语堂觉得5分钟太短,于是找大会主席交涉,要求讲15分钟。大会主席一口回绝,而且说林博士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不能破例。林语堂平白无辜被暗讽,火也上来了,较真地说,要是5分钟,他就不讲了。这可急坏了同去的马星野。他赶紧找大会主席私下里协商,主席终于答应给10分钟。他又找到秘书长,秘书长处事灵活,说发言时间也不是死的,先给林语堂安排10分钟,要是时间到了还没有结束发言,可适当顺延。
  林语堂觉得这个决定还可以接受,恢复了神态,兴致盎然地上台演讲了。他讲得投入,妙语连珠,台下时而鸦雀无声,时而哄堂大笑,演讲效果很好。不知不觉已经到了10分钟,林语堂讲得正兴起,没有结束的意思。主席敲了敲钟,很生硬地提醒:“演讲时间已到,请尽快结束发言!”林语堂看了主席一眼,理理东西,径直走出场外。与会者听得津津有味,几次鼓掌要求林语堂接着讲。主席见众怒难犯,只好默认了群众的要求。林语堂却说什么也不肯再回台上。
  于是,这半截子的精彩演讲便永远留下来了。
  吃与记忆(1)
  吃,是故乡的记忆。
  林语堂说:“人世间如果有任何事值得我们慎重其事的,不是宗教,也不是学问,而是吃。”
  每到一个地方,林语堂最先摸清楚的就是吃的地方,高级的,路边的,他要一一地尝试。
  但是,没有东西比家乡的吃食更好吃。
  厦门的亲戚有时到上海来,随身带很多家乡的特产,有自制的萝卜糕、龙眼干,还有凸柑,用糖水腌制的杨梅,连闻一下都沁人心脾。更重要的是肉松,肉松是廖家人的最爱,用一个铁皮盒装着。那时候厦门到上海是一件大事,得坐三天船,廖翠凤很珍惜,收得严严实实,只是偶尔拿出来,让丈夫和孩子浅尝一口。
  林语堂自诩是“伊壁鸠鲁派的信徒(享乐主义者)”,还得归功于他娶了个好太太。
  鼓浪屿的廖家女人都是肯肯实实的实干派,她们把所有的智慧和精力投入厨房,外面世界再风雨飘摇,她们只关心谁的肉丝切得细,谁的肉松做得好。林太乙有一次和廖翠凤上街,她盘算着和中央研究院院长讨论《读者文摘》的相关事宜。廖翠凤自言自语说,待会要停下来买一点肉松带回香港,然后问女儿,你说买肉松好呢,还是肉酥好?太乙还没应声,她又接着说,肉酥有点像福州的小肉干,还有鱼松,味道也很好;牛肉干也不错,有辣和不辣,做下酒菜最好了,送朋友也可以;小孩子好像更喜欢吃牛肉粒,要不要买一点?三斤够不够?要不然买5斤好了。林太乙偷偷地笑,想,也许在母亲心目中,买肉松要比跟研究院院长的谈话重要得多。
  凭着家传的手艺,爱热闹的廖翠凤在社交圈里比林语堂还受欢迎。
  她最拿手的清蒸白菜肥鸭,鸭子蒸烂了,肉又嫩又滑,鲜得让人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下去,白菜在鸭油里浸煮得透亮,放在嘴里就化了。还有焖鸡,先用姜、蒜头、葱把鸡块爆香,再加入香菇、金针、木耳、酱油、酒糖,用文火焖几个小时,鸡和香菇的混合香味在屋子里久久散不去,林语堂一口气能吃下三大碗饭。他的朋友常常不请自来,廖翠凤来不及买菜,便烧上一大锅厦门卤面,配上猪肉、虾仁、香菇、金针、菠菜,用鸡汤慢慢地熬。几个大男人端着碗,围着灶头吃得满嘴都是油。有时候翠凤也会做厦门菜饭,把猪肉丝、虾米、香菇、白菜、菜花、萝卜扁炒,混进饭里焖熟,吃的时候撒点胡椒、黑醋,林家小孩最喜欢吃这个。
  在异域他乡的海外,做一顿家乡饭是林家人的大日子。林语堂驾车,全家出动到唐人街买菜。菜市场闹哄哄的,各种难闻的气味充斥其间,林语堂只管选肉类,从寻常肉类到生猛海鲜,无肉不欢。翠凤讲求营养均衡,多买绿色蔬菜。“妈,我要吃清炖鳗鱼!”相如说。“不,我要吃清蒸螃蟹!”太乙也抢着喊。“都有,都有!”翠凤忙不赢地回答。
  三女儿相如最像廖家人,对文学兴趣不大,却对饮食有强大无比的记忆力。她很小的时候跟着林语堂在法国南部某个饭店吃了一顿晚餐,多年以后对菜的用料和做法还记得一清二楚。她得了翠凤的真传,母女俩合伙出了《中国烹饪秘诀》、《中国食谱》等书,都很畅销,前一本还获得了法兰克福烹饪学会的奖状。
  逢年过节,相如帮着翠凤做工序复杂的厦门薄饼。薄饼又叫春饼,是厦门人招待贵宾用的。薄饼皮要用专门的很薄很软的面粉做,烙好放在一边。料子也很讲究,把猪肉、豆干、虾仁、荷兰豆、冬笋、香菇等切丝切粒,在热锅里爆炒,然后放在锅子里用高汤熬,火候一定要掌握好,太干没有汁,不好吃,太湿了,薄饼皮包起来会破,太油了也不好,要熬好几个小时才能恰到好处。吃的时候,桌上用小碟子放着扁鱼酥、辣椒酱、甜酱、虎苔、芫荽、花生末,还有切好的整齐水灵的葱段。包薄饼更有学问,先把配料涂在薄饼皮上,然后一调羹一调羹地把热腾腾的料子包进去,得紧实不能破。一口咬下去,扁鱼的酥脆,虎苔的干香、芫荽的清凉,各种味道混合在一起,实在是天底下最好的美味。林语堂嘴馋,每次包很多料子在里面,还没吃皮就破了,汁液顺着手臂留下来,弄得浑身都是,女儿们没空笑话他,手疾眼快地包好薄饼往嘴里送。
  只有厦门人才吃得出薄饼的好,一顿家宴,吃的是千万里的乡愁。
  著名画家张大千由巴西路过纽约去欧洲,拎了一个新鲜的鲤鱼头来拜访林语堂。翠凤把它红烧,相如则做了一道“煸烧青椒”来孝敬这个四川来的艺术家。林语堂不喝酒,见着多年的故友,开了两瓶台湾花雕助兴。举起酒杯,话匣子就打开了,他们回忆起1943年冬,林语堂到成都,张大千从敦煌写生回来,张群为他们接风,陪客有沈尹默,宾主相谈甚欢,一晃这么些年,老朋友走的走,断联系的断联系,自己已在世界的另一端久不曾回乡……
  大千从欧洲回来,又做东宴请林语堂。他们到纽约有名的中国菜馆四海楼,张大千点的是招牌菜鲟鳇大翅,林语堂第一次吃这种来自南非的鱼翅,研究打趣了一番。还有一道是张大千发明的“川腰花”,另有一样酒蒸鸭,清香可口。
  “嗯,有上海‘小有天’的风味!”林语堂吃了几筷子,连连称赞。
  “玉堂,你还记不记得,‘小有天’进门扶梯上去,迎面就是一副郑孝胥的对联:道道非常道,天天小有天,甚雅隽!”
  吃与记忆(2)
  “且说话,莫垂涎,须知纽约别有天。”林语堂机智地答。
  他们还谈到了齐白石,张大千说:“白石成为大画家是打二百板屁股打出来的。”林语堂不知其中的典故,急忙问怎么回事。张大千呷一口酒,缓缓道来,原来齐白石年轻时做木匠,雕花很出名,后来因为某个缘故被法庭罚了两百下屁股,逃到广西,才开始用铁笔学画。
  “真的吗?下次见到他要好好说一顿了!”林语堂拍拍大腿,开怀大笑。
  林语堂有个消化力惊人的肚子。
  他第一次到廖家做客,大食量让待字闺中的翠凤记忆犹新。
  他给翠凤写信说:“我的肚子里,除了橡皮以外,什么也能够消化的。”翠凤念给女儿们听,几个人笑到捂着肚子叫唤。
  林语堂很少生病,偶尔伤风感冒,翠凤让他忌口,林语堂反驳说:“我会医自己的病,就是多吃东西的方法,我的病就会好了。”实在找不到吃的,他就向女儿讨水果吃。
  他喜欢在半夜起来吃东西。有一次他觉着肚子饿,煎了5个鸡蛋,还吃了两片脆饼。还有一次,他吃了4片饼干。翠凤取笑他,他理直气壮地说:“昨天夜里我觉得饥饿,我一直想了十多分钟,不知道起来的好,还是不起来的好。我又觉得很惭愧,仅仅为了吃东西,睡了还要起来,不过我若不吃些东西,让肚子空空的,那末,我便不能入睡了。”他又吃了一块脆饼,嘟哝着说:“可怜我呀!我现在已觉得比较好些了,但仍旧有点饿哩!”
  林语堂不是客气的人,但是真正饿了,也会假装说:“我不要吃什么。”要是说:“牛肉汤很好喝!”意思就是再喝一碗。他出了名的喜欢烤牛肉,做得好他吃得吧嗒吧嗒响,做得不好,他也吃得很香。
  他最恨人家8点钟或者8点钟以后开饭,遇上这样的宴席,他一定填饱了肚子再去。
  他在《说肚子》一文开门见山地说:“凡是动物便有这么一个叫做肚子的无底洞。这无底洞曾影响了我们整个文明。”
  杂糅的生活(1)
  20世纪30年代的海派风格是既中又西的。
  林语堂是英文学术性刊物《天下月刊》的编辑之一。主编温源宁在海外长大,中文说得磕磕巴巴,穿西装、拄拐杖、喝英式下午茶,比英国人更像英国人,但喜欢读中国古典文学;吴经熊哈佛法律系毕业,是霍尔姆斯大法官的学生,会五六门外语,可只要一开口人人都听得出来他是宁波人,家里的摆设完全是中国传统风格;劭洵美追随徐志摩在剑桥读过两年书,和盛佩玉结婚后,买了一幢维多利亚式的花园洋房,大半时间却花在苏州河边绿银交映的竹林小屋里。他不穿西装。
  这些人搞了一个“星期一晚间俱乐部”,不外出寻欢作乐,只是静静地围在炉火边聊天。林语堂常常带着翠凤参加。刚开始他还西装笔挺,后来就换成了全套的蓝缎袍子,洋帽变成了土帽,衬得他越发的清瘦,不过脚上穿的还是皮鞋。他说打领带是“系狗领”,而且西洋的“一切可笑的习俗当中以握手为最。”
  翠凤会说英语,在那群海归派太太中算是很时髦的了,她是基督教女高音唱诗班的主要成员,有一阵还参加了踢踏舞班,不过只是为了减肥而已。
  林语堂有收集留声机片的嗜好。每天晚饭过后,他把房间里的灯全灭了,只留下柴火荧荧地燃烧,静心享受好音乐,有卡罗索、莉莉邦丝的流行歌曲,也有贝多芬、莫扎特、肖邦等古典乐曲,偶尔也弹钢琴,教女儿们唱《一百零一首最好的歌》、《渔光曲》、《可怜的秋香》、《妹妹我爱你》,他也听,当然还有好友刘半农作词、赵元任作曲的《教我如何不想她》。
  到戏院看电影,林语堂喜欢看罗纳·考尔门英国上流社会的风度,卓别林的闹剧他笑得前俯后仰。玉如她们则偏好秀兰·邓波儿的戏。
  雨后的清晨,他穿着不透水的雨衣,一个人沿着苏州河岸散步,呼吸夹着水汽的清新空气,全身的毛孔没有一个不熨贴的。
  林家公寓所在的忆定盘路离繁华的上海市中心较远,房子是西洋式建筑,有很大的庭院。林语堂让佣人种上高大的白杨和各式的藤蔓植物。他还从城隍庙买来两只荷花缸,直径两尺有余,养上几朵睡莲,金鱼浅游其间,不时吐出快乐的气泡。
  预留的三分地是用来种菜的,林语堂虽然在坂仔农村长大,干起农活可不灵光,种过茄子、芹菜、南瓜、稻子,没有一次种得好的。
  白杨每年都要剪枝,这是林家的大事,廖翠凤指挥仆人忙得不亦乐乎,林语堂不参与,写文章累了,就叼着烟斗在边上含笑观赏。三个女儿捡起枝条,围着院子密密麻麻地插下做篱笆,搬了一些石块作凳子,最后竖起一块纸牌,歪歪扭扭地写上“三珠园”。她们郑重其事地请父母前来参观,翠凤摇摇篱笆说:“扎得不牢实,一场雨就没了!”林语堂却很有兴致地坐在小石块上,夸女儿们干得好。
  纽约的林公馆则被建成了小厦门。廖翠凤教女儿做女红,裁剪绸子做旗袍、滚边、打结做钮扣,一针一线,慢工出细活。廖翠凤还说,坐有坐相,站有站相,女孩子要干净,内衣每天都要换,要会烧饭做家务,林家女儿受的是廖悦发式的传统家教。
  赵元任给林语堂写信,用汉字的英文,开篇一般就是,“狄儿外剃,豪海夫油鬓?”(Dear Y.T.,How have you been?亲爱的语堂,近来怎么样?)林语堂很喜欢,依样画葫芦地写了一封回信。
  每年夏天出游,林语堂总要事先打听钓鱼的好去处,他尤为喜欢海钓。纽约的长岛靠近大西洋,天气晴好的日子,他带一顶渔夫帽,领女儿去摸蛤蜊。摸蛤蜊在“摸”,不在“蛤蜊”,赤足走在沙滩上,碰到硬硬的东西,用脚拇趾和二趾夹住,扔在身后的铁桶里,“咕当”一声响,其乐融融。
  因为狗,谙识西方文化的林语堂还闹了大笑话。
  刚到纽约,邻居家的胖太太来打招呼,“哈罗,我是阿当太太,你们是哪里人?”
  “我们是从中国来的。”翠凤客气地颔首回答。
  “太好了!”阿当太太很高兴地说,“我家里住了个北京人,叫宋先生,他现在上学去了,下午请你们过来喝茶,他会很高兴遇见你们。他很想家。我是尽量使他适应这里的生活,我从中国餐馆买春卷回来给他吃,但是那一定没有中国人家里做的好吃。”
  “那么以后请你和宋先生过来尝尝我烧的中国菜。”
  “宋先生一定会很高兴。”阿当太太说,“我遇到他的时候他才可怜呢,他是个无家可归的北京人,瘦得简直是皮包骨,全身是跳蚤。我带他去看医生,医生指导我要给他吃什么滋补的食品,我细心照顾他,慢慢才把他养好。现在他是个英俊的青年,明眸皓齿,精力充沛,非常淘气。”
  林语堂嗤笑一声,正欲发言,翠凤一把拉住他,打岔问道:“宋先生上什么学校啊?”
  “训练班。他有许多规矩要学。第一是绝对服从我。自从阿当先生撒手人间,我感到很寂寞,宋先生帮我打发时间。”阿当太太面色得意地说,“好吧,下午4点来我家喝茶!”
  “我不要去!”林语堂气愤难平,“肯定是哪个断了官费的留学生,三日不吃饭,什么事都敢干,甘心做老太婆的面首。凤,你也不许去!”
  杂糅的生活(2)
  “去是要去的,大家是邻居,迟早会见面。”翠凤不紧不慢地进了厨房。
  下午4点,林语堂被翠凤拖到了邻居家。
  “欢迎!欢迎!宋先生已经回来了!”阿当太太很夸张地叫,“宋先生!宋先生!”
  黄色的影子一闪,宋先生扑到了阿当太太怀里,高耸的耳朵,圆鼓鼓的身体裹在绿色的小毛衫里,尾巴不停地左右摇晃。
  “宝贝,到妈妈这儿来!乖,给客人打个招呼!”
  “汪汪!”
  翠凤和女儿望望林语堂,几乎笑破了肚皮。林语堂不自然地摸摸头,紧闭嘴闷笑个不停。
  阿当太太端出蛋糕,宋先生也有一份。
  “狗爱啃骨头,”林语堂清咳几声,故作严肃地问,“你给骨头它啃吗?”
  “骨头太硬了,会卡脖子的。但我给他一根牛皮做的骨头啃,那比较安全。”阿当太太接着说,“我不要宋先生交女朋友,所以把它阉了。”
  回到家后,大家还是笑个不停。
  “这狗的命算是不错了。”翠凤说,“在中国的狗吃什么奶油蛋糕!”
  “可惜是个太监!”林语堂瘪瘪嘴,不屑一顾。
  凤如问:“阿当太太把自己称为狗母,但是美国人骂人‘狗养的’是最侮辱人的话,这怎么解释?”
  “唉,”林语堂说,“在西方,狗的地位和中国的不同。对我们来说,狗是畜生。狗当然有狗的用处,打猎、看家、为盲人带路。像阿当太太那样养宋先生,那条狗已经失去狗性,实在可怜。”
  过了两天,林语堂去散步,看见阿当太太正在骂宋先生,一问才知,宋先生吃了自己拉的屎。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林语堂得意地说,“看来宋先生还有点希望哩!”
  后 记(1)
  林语堂在台北的居所坐落在风景秀丽的阳明山上。台湾当局给的地皮,他亲自进行设计,基本框架是中国传统的四合院,又混有西班牙式的螺旋型回廊,使内部结构浑厚而别致,现代而古典。进入红色的大门,就是精致的小花园,在中庭的一角,林语堂用枫香、苍蕨、藤萝等植物与造型奇特的石头,造了可爱的小鱼池,以便随时享有“持竿观鱼”之乐。屋顶用的是蓝色的琉璃瓦,白色的粉墙上嵌着深紫色的圆角窗棂,轻柔的阳光撒下来,折射出七色的幻彩。穿过回廊,右边是书房“有不为斋”,左边是卧室,中间是客厅兼饭厅,阳台面对绿色的山景。房屋的下面是斜坡,坡下就是大片的绿色草地。
  黄昏时分,林语堂工作完,吃罢饭,独自在阳台上乘凉,手里拿着烟斗,若吃烟,若不吃烟,前山慢慢沉入夜色的朦胧之中,山脚下霓虹灯闪烁,清风徐来,思绪浮动,像身处在人间仙境。
  这就像他向美国读者介绍的两首《乐隐词》:
  短短横墙,矮矮疏窗,花楂儿小小池塘。高低叠障,绿水旁边,也有些风,有些月,有些凉。
  此等何如,懒散无拘,倚阑干临水观鱼。风花雪月,赢得消除,好炷些香,说些话,读些书。
  在台湾仰德大道二段141号,他实践了最诗意的生活艺术。
  许多年前,林语堂曾写文章叙说个人的理想和愿望,他说:
  我要一间自己的书房,可以安心工作。并不要怎样清洁齐整。不要一位《三弥克里的故事》书中的阿葛萨拿她的抹布到处乱抹乱擦。我想一人的房间,应有几分凌乱,七分庄严中带三分随便,住起来才舒服。切不可像一间和尚的斋堂,或如府第中之客室。天罗板下,最好挂一盏佛庙的长明灯,入其室,稍有油烟气味。此外又有烟味,书味,及各种不甚了了的房味,最好是沙发上置一小书架,横陈各种书籍,可以随意翻读。种类不要多,但不可太杂,只有几种心中好读的书,及几次重读过的书——即使是天下人皆詈为无聊的书也无妨。不要理论太牵强板滞乏味之书,但也没什么一定标准,只以合个人口味为限。西洋新书可与《野叟曝言》杂陈,孟德斯鸠可与福尔摩斯小说并列。不要时髦书,马克斯,艾略特,乔伊斯等,袁中郎有言,“读不下去之书,让别人去读”便是。
  我要几套不是名士派但亦不甚时髦的长褂,及两双称脚的旧鞋子。居家时,我要能随便闲散的自由。虽然不必效顾千里裸体读经,但在热度九十五以上之热天,却应许我在佣人面前露了臂膀,穿一短背心了事。我要我的佣人随意自然,如我随意自然一样。我冬天要一个暖炉,夏天要一个浇水浴房。
  我要一个可以依然故我不必拘牵的家庭。我要在楼下工作时,听见楼上妻子言笑的声音,而在楼上工作时,听见楼下妻子言笑的声音。我要未失赤子之心的儿女,能同我在雨中追跑,能像我一样的喜欢浇水浴。我要一小块园地,不要有遍铺绿草,只要有泥土,可让小孩搬砖弄瓦,浇花种菜,喂几只家禽。我要在清晨时,闻见雄鸡喔喔啼的声音。我要房宅附近有几棵参天的乔木。
  我要几位知心友,不必拘守成法,肯向我尽情吐露他们的苦衷。谈话起来,无拘无碍,柏拉图与《品花宝鉴》念得一样烂熟。几位可与深谈的友人。有癖好,有主张的人,同时能尊重我的癖好与我的主张,虽然这些也许相反。
  我要一位能做好的清汤,善烧青菜的好厨子。我要一位很老的老仆,非常佩服我,但是也不甚了了我所做的是什么文章。
  我要一套好藏书,几本明人小品,壁上一帧李香君画像让我供奉,案头一盒雪茄,家中一位了解我的个性的夫人,能让我自由做我的工作。酒却与我无缘。
  我要院中几棵竹树,几棵梅花。我要夏天多雨冬天爽亮的天气,可以看见极蓝的青天,如北平所见的一样。
  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胆量。
  林语堂是我一直颇为关注的作家,他的《生活的艺术》炉火纯青,文字清淡朴素,如话家常一样娓娓道来,就像和知心朋友围着炉火,低低切切地秉烛夜谈,惬意无比。近两年悄然出现林语堂热,也说明了普通读者对他的喜爱。
  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湖北人民出版社编审雷振清先生,他要我写一本关于林语堂的书,我便一口应承下来。查资料的过程中,才自觉鲁莽。林语堂是一个太过庞大的存在,就如他自己所说,是“一捆矛盾”,我有时也会担心自己是否能驾御这么复杂的人物。但是越深入了解,越觉出林氏的可爱,不是作为作家,而是作为一个人,一个相貌普通,却像孩子一样对一切都抱着新鲜态度的快乐的人。征求多方意见后,索性以林语堂性格矛盾处为切点,写一个生活中的林语堂。写的过程中诚惶诚恐,生怕辱没了先生的威名,然而先生也说过,不说自己文章的不好,我也就以此来自勉吧。
  在写书期间,我运用了林语堂的自传、作品,林太乙的《林语堂传》,生活上的细节大都来源于此,还有施建伟先生的《林语堂出国以前》、《林语堂出国以后》以及王兆胜、万近平先生的研究资料,特此说明。
  最后,还要感谢我的父母和朋友们,若不是他们帮忙找资料,鼓励我,支持我,我是不可能这么顺利地完成的。
  后 记(2)
  朱艳丽
  200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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