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林语堂

_2 朱艳丽 (现代)
  林至诚夫妇听了,也很高兴。他们劝语堂,“娶妻求贤”,才能好好过日子。
  语堂没了锦端,觉得天都快塌了,父母所谋划的,他管不了,也懒得管。
  见语堂没有意见,林至诚就向廖家提亲了。
  这桩亲事进行得格外顺利。廖悦发一向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只要不要娘家养着,嫁给谁都没什么关系。
  订婚前,廖翠凤的母亲跑到她的房间。母亲担心女儿,苦口婆心地说,语堂是个聪明的小伙子,可是他是牧师的儿子,家里穷,这可是“呷饭的人家嫁给呷糜的人家”,你要想好了!最后一句是厦门俗语,意思是说吃饭的人家嫁给吃粥的人家,会受穷的。
  廖翠凤有自己的想法:自家还算殷实,可父亲对母亲有哪点好了,这和受穷不是一样难熬吗?她斩钉截铁地对母亲说:“没有钱不要紧!”
  这句话一锤定音,语堂和翠凤订婚了。
  订婚后不久,林语堂从圣约翰毕业。
  就业成了当务之急。他不想进洋行,整天穿西装打领带,满身铜臭,最令人厌恶。经过反复考虑,林语堂接受了北京清华学堂校长周治春之聘,到清华任中等科英文教员。
  清华大学是用美国退回的部分“庚子赔款”建起来的,任教的老师届满三年,就可以申请奖学金到美国留学。语堂的小算盘打得砰砰响:他想出国留学,这是儿时的梦,到梦想成真的时候了。
  在清华大学,林语堂是出了名的“清教徒”。礼拜天,同事们常常到八大胡同喝花酒,邀请他一起去,林语堂避之不及。为了堵住众人的嘴,他主动申请,主持周末的教会班,带着一帮孩子学习他早已放弃的基督教。
  林语堂不喝酒,不近女色,在年轻人当中实属异类。同事们都笑话他是处男,语堂笑而不辩,算是默认了。
  放寒暑假,语堂到廖家探他的未婚妻。两人就在敞开门的客厅对坐聊天。对未婚的男女而言,这已经是格外的恩赐了。
  “没有钱不要紧”(2)
  廖家催得紧,要语堂尽快迎娶翠凤。林语堂并不是不喜欢翠凤,可就是心里放不下锦端,他找出各种理由,先是说要读书,后来又说要出国,婚事一拖再拖。
  翠凤很着急,几年的蹉跎,她成了24岁的老姑娘,同龄的女孩早就结婚养孩子了;父亲的脸色也越来越不好看,嫌这么大的女儿还在家里吃闲饭。她更担心,语堂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要不怎么老是不提结婚的事呢?可女儿家又不能太显白,她只能半埋怨地嗔到:“这位语堂先生,他已和我订婚了4年,但为什么不来娶我呢?”
  1919年,林语堂申请到奖学金,要到哈佛大学念比较文学硕士。
  廖家下了最后通牒:出国前一定要与廖翠凤完婚。廖悦发说:“玉堂和翠凤订婚已经4年还不娶她,出洋如果不是两人同去,谁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林语堂也清楚,再拖下去,于情于理都说不通。他于是同意和翠凤结婚,然后一起出洋。
  在双方家长的主持下,操办了婚礼。
  语堂要从坂仔到厦门迎亲。林至诚捋着胡子,笑眯眯的,语堂娶了个钱庄家的女儿,还要到大名鼎鼎的哈佛大学留洋,乐得他逢人就说:要大顶的花轿,新娘子是胖胖的哟!
  不知哪个好事之徒把这话传到了翠凤的耳朵里,气得她立刻吃了好几片泻药减肥。
  婚礼在英国圣公会协和礼拜堂举办。这个教堂是厦门最早的教堂之一,专门供洋人和有地位的华人做礼拜。
  语堂向来不看重外在的形式,迎亲时只顾着和伴郎聊天。正口渴,女方家端给他一碗龙眼茶。龙眼茶本是象征“早生贵子”,新郎意思性地喝一口就行了。语堂哪里知道这些,他二话没说,一口气把“贵子”喝了个精光,还津津有味地嚼起龙眼来。廖家的女人看着他这般不懂规矩的憨样,唧唧喳喳地聚堆议论。
  新娘房安排在廖家,是一幢苍老古朴的英式别墅,四周种满了古榕、香樟、玉兰树。林语堂牵着新娘一步一步走上长长的台阶。他看着旁边披着红盖头的女人,恍惚间,仿佛以为她就是锦端。可是锦端已经去美国了,不行,语堂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暗暗下定决心,他结婚了,旁边的这个女人就是他要过一辈子的妻子,他要对她好。
  当着众宾客的面,语堂拿出婚书,对新婚的妻子说:“我把它烧了!婚书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有用,我们一定用不到。”举座哗然。廖家人这才意识到,来自“呷糜的人家”的傻小子有多么的与众不同。廖翠凤听了这话,几次红了眼眶。她的父兄都蛮横不讲理,语堂却这般温柔和细心,她深深为自己的选择庆幸。
  这纸婚书果然没有用到。林语堂和廖翠凤相亲相爱,白头偕老,造就了一段半个多世纪的金玉良缘。
  办完婚礼,林语堂和翠凤就踏上了去美国的“哥伦比亚”号。
  林至诚到上海来送他们。他已经年逾花甲,身体不再健壮如初。林至诚心里很矛盾,出国留学是林家上下共同的愿望,可儿子媳妇这一走,不知有生之年还有没有机会见得到。他颤微微地拍着语堂的肩,说,和乐,你终于要去美国了!有媳妇陪着你,阿爸不担心,她会好好照顾你的。
  望着林至诚难舍的表情,语堂一阵心酸。他想起第一次离开坂仔时,船马上要开了,林至诚求着让船家再等等,跑到小贩那里买了些零嘴,塞给了自己,说是路上别饿着。这一幕仿佛就在昨天,可转眼间父亲的黑发全白了。
  出国不到一年,林语堂就收到林至诚病逝的消息。这位心怀世界的乡村牧师最终没能等到学成归来的儿子,抱憾而终。“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语堂打量着父亲梦想的西方世界,面向东方幽幽地问,父亲,你看到了吗?
  婚姻是适脚的旧鞋(1)
  林语堂有很多关于婚姻的妙论。
  在《罗素离婚》中,他说:“婚姻是这样的叫人烦难,所以今日婚姻问题,算是社会问题中之最复杂问题。婚姻强叫生理上情绪上必然不同,实际上过两种生活的人,去共过一种生活。这两人对文艺思想人情事物,必有不同之反应,兴会好恶,必然不能一律。叫这些时浮时幻之兴会感好,息息相应,脉脉相关,若合符节,真非易事。万一两方情意好合,相迁相就,互相体贴了解,经过十年八年的操练,也就像一双旧鞋,适足无比,这就是所谓美满姻缘了。”
  在《说青楼》中,他说:“婚姻制度是永久不完美的,因为人类天性是不完美的。”
  在《读书阶级的吃饭问题》中,他说:“女子出嫁,只能靠碰。最自由的结婚,还是乱碰的结果。你想二万万的女同胞中,决不是二万万个都是某青年可能的日后妻子,至少有一万五千万,或者太老,或者太小,到年纪相若的,虽有几千万,有机会相知的还是寥寥无几,相知中看上眼,又要对方同意的,真无几人。到了青年想娶亲而可以娶亲的时候,某位女子来得凑巧,或因搬家相识,或因路上相逢,或者刚刚学成回梓,年华相若,相貌也差不多,一经撮合,婚事成矣。”
  在《红牡丹》中,他说:“你在娶一个女人之前,决不会知道她的真面目。”
  ……
  一个能对婚姻发堂堂宏论的人,只会是婚姻美满者。因为大半婚姻不幸的人得靠讥讽婚姻美满者过生活。
  林语堂就是明证。他是一个忠实的丈夫,有一个贤惠的妻子,他的婚姻决不像他写的那般无奈,反而是一首和谐的钢琴协奏曲。
  “哥伦比亚”号就是这段乐曲开始的音符。
  船上有不少和语堂一样,靠清华奖学金留洋的人,包括桂中枢、钱端生、郝更生等。旅途漫漫,相似的背景和学历让清华人结成了一帮,他们一起吃饭,聊时下的话题。
  廖翠凤是惟一的女人。
  她必须得尽快学习西餐礼仪,什么刀切面包,什么刀切牛排,错不得,错了是要闹笑话的。餐布如何放,红酒如何品,也不是小问题。她不要问语堂,因为她聪明的丈夫不拘小节,虽然吃惯西餐,可基本的礼仪还经常弄错。翠凤张大了眼睛,向周围的人学习一切需要注意的规矩,她还得时不时地提醒语堂:“堂,你的刀用错了。”或者是“堂,你的发油该抹抹了。”
  没多久,翠凤闹上了肚子疼,疼得很厉害,在床上滚来滚去。医生过来检查后,才发现患上了盲肠炎。医生建议尽快开刀,语堂也这么想。他对翠凤说,经过夏威夷时,他们下船做手术。
  翠凤坚决不同意。她是在钱庄长大的,对经济敏感。语堂冲动,不管任何的事,带着妻子就上了船。可她要管。
  本来,清华的公费留洋很充足,除去治装费、川资杂费,每个月还有80个银元。一个银元大约相当于一美元多,可以保证留学者在美国过得很舒服。可是,语堂只申请到半奖,也就是只有40个银元,紧巴巴的就够一个人过活。现在,夫妻俩都出来了,一人一月只有20银元,怎么够?语堂也不是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他告诉翠凤,临行前,北大的胡适找过他,说只要回国后愿意离开清华到北大任教,北大就每个月资助40银元的津贴。而且,廖悦发给了翠凤1000银元的嫁妆,慢慢补贴进每个月,勉强也够两人生活。
  可要开刀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外国的医院贵,翠凤粗略地估计,开刀,加上护理,1000银元的嫁妆就得去个七七八八,那下了船怎么办?
  翠凤把这笔账详详细细地算给语堂听。她告诉语堂,反正是慢性的,先吃药撑撑看。
  语堂很吃惊,他不知道钱庄长大的女儿也能这么精打细算。他明白,翠凤对经济的计较劲,是一个妻子对丈夫的关心。
  翠凤还是时常肚子疼,语堂就在房间里陪她。他陪着翠凤说些家长里短的闲话,给她端水,有时连洗衣服等杂活也帮忙着干。
  船上的人都知道他们是新婚蜜月,见他们关在房间里不出来,常常拿他们开玩笑。语堂心疼翠凤捱病,哪里还有什么心思解释。
  所幸,翠凤的病情慢慢缓轻了,两人顺利地到了美国。
  语堂和翠凤在波士顿赭山街51号租了两间房,真正开始在一起生活。
  翠凤是个好管家。她把每一个银元都掂了又掂,仔细地计算花出的每一分钱。她熟知哪里有便宜的新鲜蔬菜,哪个超市的肉要便宜几美分。她每天只是想着,语堂上学很辛苦,营养一定要跟上,吃的东西也不能重样。翠凤把在厦门廖家学的十八般武艺搬到了波士顿的两个小房间里,她要语堂无后顾之忧。
  语堂则和卫德诺图书馆干上了。修课写论文之余,语堂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图书馆。卫德诺的藏书浩如烟海,有几百万之多,语堂的房东太太骄傲地告诉他,若是把一本书顶一本书地排,可以排好几英里呢。
  他随心所欲地看任何他想看的知识,从文学评论到天文地理,无所不包。吃饭的时候看,躺在床上看,连上厕所都拿着本书。他的住所刚开始空荡荡的,现在也被书堆得连走路的地方都没有。
  对语堂而言,卫德诺就是哈佛,哈佛就是卫德诺。他说:
  婚姻是适脚的旧鞋(2)
  我一向认为大学应当像一个丛林,猴子应当在里头自由活动,在各种树上随便找各种坚果,由枝干间自由摆动跳跃。凭他的本性,他就知道哪种坚果好吃,哪些坚果能够吃。我当时就是在享受各式各样的果子的盛宴。
  语堂每天都泡在书里,对所有的外在生活都视而不见。有时候翠凤和他说话,没说上几句,语堂的心思就回到了书上。翠凤一点都不在意,她只需管语堂肉体上所需的一切就行了,精神上的她管不了。语堂看书看到精妙处,手舞足蹈,和翠凤大讲海涅的情诗、歌德的小说、莱布尼兹的哲学。翠凤多数时候不知道语堂在说什么,可她仰头看着丈夫激动得涨红的脸,她也跟着会心地笑,仿佛她也觉得这实在是世上最好的文学。语堂看得不痛快,她就跟着着急,觉得那个不知什么名字的作家是乱讲一气。
  语堂有些话也让她害怕。语堂对她说,基督不是童女所生,上帝也不是全知全能的,人要信耶稣才能进天堂一点都不对。翠凤半信半疑,她只是庆幸,幸亏是出国了,要是廖悦发听到这些,还不知道发怎样的脾气呢。
  语堂忙于读书,没什么社交生活。翠凤也只和负责照顾外国学生的教授夫人往来密切一些。一次,教授夫妇发请函邀语堂和翠凤吃晚饭。两人匆匆准备了一下就去了。到了之后才发现记错了日子,早来了一个星期,双方都很尴尬。翠凤也没有处理这种情况的经验,语堂就更不用说了。夫妇俩傻傻地呆在教授家,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教授夫人只得叫佣人草草地准备了晚餐,款待了他们。
  因为囊中羞涩,买不起球票,两人连哈佛对耶鲁的足球赛都没有看过,那可是每个哈佛人必修的“功课”。
  有时候,翠凤也会想起厦门的娘家。母亲性子弱,老是被父亲骂,是不是又在偷偷抹眼泪?妹妹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廖家的女人们该聚在一起做肉松了吧,廖家的肉松可是出了名的好,又松又软,那味道可比波士顿的强多了。未出阁前的日子历历在目,可又觉得隔了好几个世纪,午夜梦回,翠凤感到很寂寞。
  波士顿的冬天冷,家里条件简陋,没有取暖的设施。两人哆嗦着蜷在床上,相互取暖,这时候,翠凤才觉得安全了,空空的心被塞得满满的,她知道,语堂需要她。
  翠凤的盲肠炎把他们更紧密地拴在了一起。
  在“哥伦比亚”号上,盲肠炎就狠狠地折腾了新婚的语堂和翠凤。症状减轻后,翠凤觉得可能没事了。谁知到美国不出半年又犯了,这回是急性的,必须马上开刀。
  语堂把翠凤背到医院,想都没想,立刻支付了医药费和住院费。然后,他把所有的口袋里里外外摸了遍,只找到13块钱。
  为了不让翠凤担心,语堂什么也没有说。他安慰第一次做手术的妻子说,割盲肠是个小手术,不用紧张。
  把翠凤交给了一位天主教的医生后,语堂拿出本安格卢撒克逊文字的文法书,在手术室外温习。三个小时过去了,手术室里还没有动静。语堂觉得不对劲,割盲肠根本要不了那么长的时间啊。他静不下心了,急得团团转。
  手术总算结束了。原来那位医生从来没见过中国女人,拿着显微镜把翠凤的内脏仔细搜寻了一遍,才动手割了盲肠。
  翠凤在医院休养了一个星期。
  语堂拿那13块钱买了一盒老人牌麦片,顿顿煮点麦片充饥。头两天还勉强吃得下去,后几天,语堂闻了麦片的味就想吐。他就闭上眼睛,硬着头皮吞下去。
  翠凤回家,发现语堂居然靠一盒麦片过了一个星期,又难过又感动。她赶紧给二哥发了电报,要家里电汇1000个银元,才算解了燃眉之急。从此,语堂的肚子对麦片产生了抵抗力,再也吃不下任何麦片了。
  翠凤很得意。语堂是为了她,才吃了那么久的麦片。这种毅力颇有英雄断腕的气概,也许只有她的丈夫做得到呢。
  这事还没完。
  可能因为做手术的时间过长,不久,翠凤的伤口发炎,要做第二次手术,还要留院观察很长时间。
  美国的医院向来是大门敞开,无钱莫进来。1000个银元经不起花,转眼就没有了。翠凤这回怎么也不肯向家里伸手了。她了解父亲,上次若不是二哥,廖悦发是不会管出嫁的女儿的。她不想让父亲和亲戚说些难听的闲话。她对语堂说,就是不治病,也不向家里要一个铜板。语堂很佩服翠凤的骨气,他四处举债,看能不能筹点银子。
  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大都不富裕,住院治病也不是小数目,到哪里能借到那么多钱?一筹莫展之余,语堂猛地想起胡适来。他已经答应胡适回国后到北大任教,那他能不能向北大预先支付工资呢?这是没办法中的办法。语堂忐忑不安地给胡适发了电报。胡适很快有了答复,汇过来1000美元。翠凤有救了,语堂捧着支票,高兴得大叫。
  翠凤到次年二月才出院。刚下了雪,明亮亮的,银装素裹,很漂亮。语堂担心路上滑,弄了辆雪橇,自己拉着,带翠凤回家。他像个孩子一样,滑得很快,有时还故意做一些惊险的动作。翠凤吓得心都快跳出来,她紧紧抱住语堂的腰,风在耳边呼啸而过,整个世界好像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翠凤觉得异常的温暖,她抱住的这个人虽然有时候不懂事,可却是她最亲的人。
  婚姻是适脚的旧鞋(3)
  第一学期结束时,语堂以全A的成绩通过了哈佛的考试。比较文学的系主任很看重林语堂,他认为,这么聪明的学生留在哈佛上课,是浪费时间,于是对语堂说,只要他愿意到德国的殷内大学修一门莎士比亚课,就可以得到硕士文凭。语堂并不看重文凭,但是,有哈佛硕士学位,总是好的。
  这个意外的好消息让语堂夫妇很兴奋。
  接下来的事,真的是意外了。
  语堂的半公费奖学金突然取消了。晴天霹雳!语堂忙给清华写了封信。可山高水长的,清华一时半会也没有回应。他四下打听,才知道:清华在美国的监督施秉元拿留学生的津贴去做股票投机生意,失败后,上吊自杀了。施秉元原是清华的校医,靠了自己的叔叔施肇基是驻美大使,才谋到了这份肥差。清华校方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想大事化小,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没有了津贴,语堂的经济立刻陷入绝境。他只得又向北大求助。胡适又一次雪中送炭,寄过来1000美元。在这期间,《哈佛中国学生月刊》举办征文比赛,一等奖有25元奖金。语堂连续投了三次,每投必中。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就停止了投稿。
  美国是呆不下去了。林语堂又不愿意打道回府,于是向基督教青年会申请工作职位,想先解决目前的经济危机,再继续求学。
  “中国劳工青年会”聘用了语堂,让他到法国教中国劳工读书识字,且愿意支付夫妻俩从美到法的旅费。这真是天下掉下来的好差事,两人拾掇拾掇就来到了法德交界的乐魁索城。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期,北洋政府加入了以英法为主的协约国,向法德战场派出了约15万劳工,主要是清理死尸,协助法国对德作战。战争结束后,法国男青壮劳动力奇缺,很多中国劳工就留了下来,不少还和法国姑娘结成了异国姻缘。
  语堂为他们编了本千字文的课本,教基本的入门知识。夫妻俩住在青年会外面的房子里,床很高,床垫子又极其厚,住得很舒服。糟糕的是屋子里没有厕所,上厕所得跑到后花园之外。
  工作很轻松,语堂带翠凤到附近的凡尔登战场参观。法德在那里打了三四年的壕沟战,炮火席卷了每一寸土地。一棵树木也找不到,光秃秃的,刺刀、弹壳、断成两截的枪支却随处可见,任人拾取,可见军队撤退时的仓促。语堂想起,法国自信马其诺防线坚不可破,却在德国的铁蹄下化为乌有,战争的荒诞真让人可悲。他还想起元曲中的一段,“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翠凤在战场上走来走去,还时不时地把残余物拿起来仔细看。语堂还以为她要捡一件做纪念品,翠凤却说:“堂,你的靴子裂了缝,不能穿了,我给你捡双旧靴子。”
  语堂从漫无边际的思绪回到了现实。他望着妻子,这位钱庄长大的女儿居然在捡别人穿过的旧靴子!语堂心里涌起阵阵暖流,翠凤说“没有钱不要紧”不是随口说说,她在用自己的吃苦耐劳证明这句话。
  闲暇时光,语堂翻看了大量在法劳工的资料。他有一点私心。语堂的祖父被太平天国的军队拉去当脚夫,下落不明,不知哪里来的消息,说他到了法国。语堂很希望能找到素未谋面的祖父的资料,当然,这只是语堂的一厢情愿而已。
  林语堂还自修了德语。他有语言天赋,又熟悉语言学,学起德文得心应手,短短几个月,他居然能写信了。在乐魁索存了一点钱后,语堂就写信申请入德国的殷内大学。
  翠凤充分发挥了钱庄女儿的本色,她敏锐地意识到,德国马克的大贬值会给他们带来经济上的好处,把所有的积蓄换成了美元。可惜,她没有经验,美元卖得太早,获益不多。
  殷内是大文豪歌德的故乡,一个很美丽的小镇,保留着欧洲旧大陆的风光。居民还以决斗为乐,身上的伤痕越多,越值得骄傲。旧式的古城堡、狭窄的街道、布鲁塞尔的大教堂、比利时列日城繁华的市街,语堂对一切古老的东西都很着迷。他爱上了旧大陆的风光和声音。在美国,不管是在纽约,或是在旧金山,看见的都是一个模式,同样的冷饮柜台、同样的牙刷、同样的邮局、同样的水泥街道,欧洲则变化多端。
  殷内消费低,生活很闲适。语堂和翠凤手牵着手去上课,在街上散步,到附近的地方郊游,有时也看人决斗。周末,两人到火车站的浴池好好地洗个澡,再买点点心祭五脏庙。他们租的公寓有壁炉,翠凤向房东太太学习怎样生火,使房间暖和。没有水管子,到室外取水成了语堂的任务。他不仅不厌烦,反而自得其乐,他猜想,歌德、席勒没准就是拎水拎出来的灵感。
  翠凤照料着语堂的衣食住行,她保证语堂营养适当,对自己,则是能省就省。她对语堂的外表整洁很在意,常逼着他换衣服、剪头发。外国人看来,还以为他们是兄妹。他们的朋友,一个离了婚的女音乐批评家问:“林先生,你们婚姻上没有什么问题吗?”语堂笃定地回答:“没有。”
  惟一让翠凤烦心的是,结婚一年多了,她却始终不见有身孕。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她可能不能生小孩了。翠凤哭得死去活来,语堂轻抚她的背,起了无限怜悯之情。
  在殷内大学读了一个学期,林语堂获得了哈佛大学的硕士学位。1922年,他转到以印欧比较语法学驰名的莱比锡大学,攻读语言学博士。
  婚姻是适脚的旧鞋(4)
  莱比锡大学的中文藏书汗牛充栋,林语堂又过上了整天泡图书馆的生活。
  他们依然经济拮据,为了维持生活,翠凤只得变卖嫁妆。她的母亲长得小巧,喜欢戴玉首饰。翠凤嫁的不是有钱人家,又要远走他乡,母亲偷偷贴了不少作陪嫁之物。可外国人很少用玉器,翠凤的首饰卖不上好价钱。每卖一件,翠凤就像割了一块肉,要心疼好久。语堂总是安慰她:“凤,以后我挣了钱,再买给你。”翠凤苦笑不已,她怀疑这话的可靠性。
  在莱比锡,中国人很少,语堂居然还遭受了“性骚扰”事件。在莱比锡工业展览会期间,语堂住在郊外。他的女房东守寡多年,孤独寂寞,有点色情狂的倾向。她每时每刻都在抽烟,就着咸肉喝啤酒,没有清醒的时候。她硬拉着语堂,事无巨细地讲她和情人之间的乐事,还说她的情人是媲美歌德的文学天才。女房东的女儿已经成年,非常讨厌母亲的行为。那位寡妇还给语堂看她作的诗,存心引诱语堂。一次,语堂从她的房门口经过,她故意倒在地上,语态暧昧地叫语堂进去扶她。林语堂吓着了,赶紧叫翠凤代劳,寡妇就装着刚刚苏醒,自己站起来了。
  廖翠凤终于怀孕了。她高兴得像变了个人,整天笑得合不拢嘴。因为钱不够用,再加上盲肠炎的可怕经历,翠凤怎么都不肯在国外生孩子。林语堂同意,“我们还是回家去,否则我的女儿将要成为德国人。”他只得在短短几个月内准备博士考试。
  考试及格,对于语堂,是再轻松不过的事。他居然事先定好了船票,打算在口试的当晚离开。翠凤收拾好行礼,坐在教室外的台阶上等他。语堂从一个教授室,跑到另一个教授室,紧张而不慌乱。正午12点,语堂满脸笑容地跑到翠凤身边。
  翠凤担心地问:“考得怎么样?”
  “过了!”语堂答。
  翠凤当街给语堂一个响亮的吻!
  然后,夫妇俩美美地吃了一顿午餐庆祝,晚上就离开了莱比锡。
  他们到威尼斯、罗马、拿波利斯等地游玩两周,然后回到了阔别已久的祖国。
  这段游学的时光,据林语堂回忆,是十分甜蜜的。两人就像没有经验的水手,在婚姻的船上深一脚浅一脚地探险,由陌生到熟悉,由熟悉到更熟悉,两人真的是同舟共济的夫妻了。
  金玉良缘(1)
  语堂和翠凤的爱情从结婚开始。
  林语堂的女儿们说:“天下再没有像爸爸妈妈那么不相同的。”
  语堂爱静,翠凤喜欢热闹。
  语堂出身于一个快乐的牧师家庭,崇尚个性自由,不拘规矩。翠凤在重男轻女的旧式大家庭长大,一言一行都要符合大家庭的生存规则。基督教的清规戒律也要求她忍辱负重,吃苦耐劳。虽然婚后语堂一直教她遇事乐观,享受人生,可幼时的教育已经在她的性格上扎根,她严肃地过每一天。
  语堂讨厌一切形式上的束缚,如领带、裤腰带、鞋带儿。翠凤每次出门却非得打扮齐整,胸针、手表、耳环,连衣服边脚的皱褶也得熨贴,一个端庄而有教养的太太所需的东西,她都一丝不苟地完成。她还要求语堂这样做。她常常盯着语堂看,语堂不等她开口,就学她的口吻说:“堂呀,你有眼屎,你的鼻孔毛要剪了,你的牙齿给香烟熏黑了,要多用牙膏刷刷,你今天下午要去理发了……”翠凤不仅不生气,反而得意地说:“我有什么不对?面子是要顾的嘛。”语堂从这样的对话中发掘了无限的乐趣。
  吃饭时,语堂专拣肉吃,而翠凤却偏爱吃鱼。语堂爱吃翅膀儿、鸡肫、鸡脖子,凡是讲究吃的人爱吃的东西,他都喜欢吃,可翠凤从来只拣切得周正的肉块吃,如鸡胸或鸡腿。
  语堂是读书人,有着读书人的多愁善感,有时情绪激动,见残月感怀,见落花伤心。翠凤对除语堂以外的一切艺术家都抱着钱庄女儿的怀疑。邋遢的画家、长发的诗人、街头卖唱的流浪艺人,她一概觉得是精神病的同义语。两人到雅典卫城参观。庄严肃穆的古城墙,深蓝幽静的爱琴海,语堂对人类的巧夺天工和大自然的奇妙高唱颂歌,而翠凤捶捶酸疼的小腿,不屑一顾地说:“我才不要住在这里!买一块肥皂还要下山,多不方便!”语堂哑然失笑。翠凤说的是实在话,语堂欣赏这样的现实态度,因为它真实而不虚伪。
  廖翠凤是尘世的,精明的。一个在精神的海洋里漫游的作家就需要这样的妻子。每当林语堂合上书,搁下笔,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尼采等离他远去,一桌热气腾腾的可口饭菜,还有笑吟吟的妻子,温馨的家在等着他,幸福的感觉就慢慢充盈整个心房。
  林语堂常说:“我好比一个气球,她就是沉重的坠头儿,若不是她拉着,我还不知要飞到哪儿去呢?”
  廖翠凤以中国传统女性的温良恭俭容纳了语堂所有的放肆和不安分。林语堂的自由天性也只有在这样的妻子面前才能舒展。他还是像坂仔那个调皮的山乡孩子,时时出怪主意,作弄老实的翠凤。语堂把烟斗藏起来,叫着,凤,我的烟斗不见了!翠凤急忙放下手中的活,说,堂啊,慢慢找,别着急。翠凤满屋子地找,语堂则燃起烟斗,欣赏妻子忙乱的神情。
  有女儿后,语堂就随着女儿管翠凤叫“妈”。他从书房出来,总是像小孩子般地问:“妈在哪里?”有时腻烦翠凤的管教,语堂也会说:“我以为我早就小学毕业了。”翠凤不说话,笑眯眯地看着语堂,语堂就乖乖地做翠凤交代的事。
  林太乙儿时的日记里有这样一件趣事:
  廖:语堂,你的头发要剪了。
  林:不!还好哩。我从未见过有人像我这样的整洁。
  廖:但是太长了。你去照镜子看。
  林:现在你看?并不长。我是太整洁不像作家了。
  廖:语堂,你应自己明白头发是太长了。
  林:但是我刚在两星期前剪过发。我不去,除非自己觉到太长了。我已43岁。
  廖:43岁是43岁,但你的头发是太长了。
  林:我要使我的头发像先生的一样长,但不像他一样的用头发油,不需天天去梳它。
  廖:请你听我的话。你明晚要去演讲。我见你有这样长的头发站在讲台上,我要觉得惭愧的。
  林:假使让听众见到林语堂的头发这样的整洁,我也要觉到惭愧的。
  廖:穿上大衣吧。第84街上有一所理发店。很近的。
  林:我知道。但我不要给他们做生意。
  (第二天)
  廖:你到理发店去吗?
  林:不,我要预备演讲。
  廖:不,请你吃过中饭去吧。
  廖:那末在下午散步的时候去吧。
  林:请你不要烦,我不是你的儿子。
  廖:但你也许是的。
  林:我不是。
  廖:现在,语堂,不要生气。去吧。
  林:为了避免淘气,我就去吧。
  廖:啊,是的,你应当去。不要忘记叫他们洗洗头。那是太脏了。还告诉他们剪去半寸长。
  林:对的,香!
  廖:谢谢你。
  语堂对此有感而发:“才华过人的诗人和一个平实精明的女人在一起生活之时,往往是显得富有智慧的不是那个诗人丈夫,而是那个平实精明的妻子。”
  还有一次,翠凤说,她的一个朋友生了“两个双胞胎”。语堂是攻语言学的,立刻发现这句话有语病。他纠正翠凤:
  “你不应该说‘两个’双胞胎。双胞胎就意思两个。”
  “当然,双胞胎就是两个,有什么错?”
  “你可以说一对双胞胎。”
  金玉良缘(2)
  “一对不是两个是什么?”
  林语堂无话可说。
  语堂说《浮生六记》里的芸娘是中国文学里最可爱的女人。“红袖添香夜读书”,芸娘陪着丈夫沈复读书求学,鉴画作词。她一心对沈复好,看见一位漂亮的歌妓,想方设法为沈复娶作妾。歌妓被达官抢走,她气得生了场大病,竟死了。《京华烟云》里的姚木兰有不少芸娘的影子。
  语堂也很崇拜明末清初的李香君。李香君以弱女子之身,怒斥魏忠贤的干儿子们,语堂称她为奇女子。他托友人重金求得一幅李香君的画像,终日带在身边。他还提了一首“歪诗”:
  香君一个娘子,血染桃花扇子。义气照耀千古,羞杀须眉男子。
  香君一个娘子,性格是个蛮子。悬在斋中壁上,叫我知所观止。
  如今这个天下,谁复是个蛮子?大家朝秦暮楚,成个什么样子?
  当今这个天下,都是贩子骗子。我思古代美人,不至出甚乱子。
  相较于芸娘和李香君,廖翠凤不过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家庭妇女。
  她不爱打扮,不赶时髦,头上梳个简单的髻,穿着样式普通的旗袍。她不懂语堂嗜之如命的哲学、文学,对国家大事也毫不关心。但这些都无损她做林语堂的好太太。
  翠凤是家中的总司令,她管理家政,指挥所有人的行动。不爱做家务的语堂也必须负责饭后的洗碗碟工作。不过,语堂每次洗碗都是大阵势,打碎碗碟的声浪不绝于耳。翠凤算算账,发现让语堂洗碗实在不合算,就免了他的任务。语堂高兴地去捏翠凤的鼻子。翠凤也笑起来,她向来自信她的鼻子又尖又挺直,最喜欢人家赞美。可看见语堂那么高兴,翠凤又不禁怀疑,语堂是不是故意打碎的?
  一星期一次的大清洗时,语堂再怎么赞美翠凤的鼻子,也无济于事了。翠凤让女工开着真空吸尘器像坦克一样轰隆隆地驶进每一个房间,语堂跳着脚,“啊呀,凤啊,等我写完再让她清理书房,可以吗?”“不行,”翠凤说,“她吸完尘还要洗厨房的地板呢!”
  厨房是翠凤的专属领域。她可以把一堆凌乱的杂物做出美味的饭菜。语堂有时候跑进厨房,看翠凤做饭的样子。他说:“看呀!一定要用左手拿铲子,做出来的饭菜才香!”翠凤不耐烦地说:“堂啊,不要站在这里嗦,快出去!”女儿们笑话语堂,他告诉她们:“我们都要听妈妈的话!”
  语堂和翠凤像两个有棱角的小石子,放在婚姻的瓶子里互相磨合,磨得嵌在了一起,丝丝入扣。
  翠凤喜欢谈论家事,回忆过去,语堂就坐在椅子上,点燃烟斗,不出任何声音,静静地听翠凤的唠叨。他笑称:“怎样做个好丈夫?就是太太在喜欢的时候,你跟着她喜欢,可是太太生气的时候,你不要跟着她生气。”
  翠凤带着语堂去算命,算命的人说她是吉人天相,命中有贵人,凡事能逢凶化吉。翠凤很高兴,不无得意地对语堂说:“你这些年来顺顺利利的,也许就是因为我带来的福气呢。”
  两人的争执都像相声一样有趣。
  “你为什么不能好好教书?不要管闲事了!”她厉声说。
  “骂人是保持学者自身尊严,不骂人时才是真正丢尽了学者的人格,”他答道,“凡是有独立思想,有诚意私见的人,都免不了要涉及骂人”。
  “你在‘邋遢讲’!”她骂道。这句厦门话,意思是胡言乱语。
  (后来)
  “堂啊,你还在邋遢讲,来睡觉吧。”
  “我邋遢讲可以赚钱呀。”
  “你这本书可以赚多少钱?”
  “不知道。你要多少?”
  “多少都要。”
  当时的文化名人大多抛弃了旧家庭的发妻,另找了时髦的知识女性。林语堂成名以后,翠凤担心他也会喜新厌旧。语堂安慰她:“凤啊,你放心,我才不要什么才女为妻,我要的是贤妻良母,你就是。”他很讨厌矫揉造作、故作娇弱的女性。有一次看见当时的红明星林黛,语堂很不喜欢。他说:“东方美丽的标准是板面、无胸、无臀、无趾的动物——一个无曲线的神偶,我要拿她来做木工的神尺。”
  有时兴致起来,林语堂也会跟朋友们到三条书院“打茶围”。不过,像林语堂这样偶尔来一次的客人,是不会有出轨机会的。他曾经很喜欢一个叫“富春老六”的名妓,还给她写过好几篇捧场的文章。相熟的人知道,他只是喜欢而已,和他喜欢芸娘和李香君没什么两样。
  他有很多女性朋友,但“总以为他那些漂亮动人的女朋友,对他妻子比对他还亲密”。翠凤有时候会当众对他表示佩服,他不吝自我赞美,但决不肯在自己的书前写:“献给吾妻……”他说,那未免显得过于公开了。
  有杂志采访他们,问多年婚姻的秘诀,夫妻俩抢着说,只有两个字,“给”和“受”,只是给予,不在乎得到,才能是完满的婚姻。翠凤实在地总结了几条:“不要在朋友的面前诉说自己丈夫的不是;不要养成当面骂丈夫的坏习惯;不要自己以为聪明;不要平时说大话,临到困难时又袖手旁观。”林语堂则饱含深情地说:“婚姻生活,如渡大海,风波是一定有的。婚姻是叫两个个性不同的人去过同一种生活。女人的美不是在脸孔上,是在心灵上。等到你失败了,而她还鼓励你,你遭诬陷了,而她还相信你,那时她是真正美的。你看她教养督责儿女,看到她的牺牲、温柔、谅解、操持、忍耐,那时,你要称她为安琪儿,是可以的。”
  金玉良缘(3)
  1969年,林语堂和廖翠凤结婚半个世纪。在语堂的授意下,亲朋好友为他们举办了盛大的金婚纪念晚会。林语堂送给翠凤一个手镯,他说,是为了表彰她这么多年来坚定不移守护着家,以及多次的自我牺牲。翠凤想起结婚伊始,语堂撕婚书时的坚决,百感交集。
  手镯上刻着若艾利(James Whitcomb Riley)那首著名的《老情人》(An Old Sweetheart):同心如牵挂 一缕情依依岁月如梭逝 银丝鬓已稀幽冥倘异路 仙府应凄凄若欲开口笑 除非相见时
  《人生的盛宴》
  在《语丝》的日子(1)
  回国后,林语堂夫妇先返乡祭祖。
  故乡还是旧时的模样。青山秀木依然,柏英抓过的蝴蝶仍在山野间翩舞,西溪的流水万古不变地淌在坂仔的胸膛上。林语堂深深地大吸一口故乡的气息,这山,这水,甜在心底。
  “旧时天气旧时衣,只有情怀,不似旧家时。”林家调皮的五儿子在外面的世界转了一圈回来,是林语堂博士了。
  牧师太太彻底的老了。她用枯瘦得只剩下皮的手,牢牢拽住语堂,反复地念叨着一句话:“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眼泪哗哗地往下落。瑞珠也不敢再大声地训斥弟弟,热情但有些生分地接待了他。
  洗尽满身的风尘,换上干净的长衫,林语堂来到了林至诚的墓前。
  林至诚埋在五里沙。他从那儿出来,最终又回到那儿去了。
  伶牙俐齿的林语堂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他有满肚子的话要对另一个世界的父亲说,却不知从何处讲起。幼时的快乐一幕幕在眼前闪过,留学的艰辛与愉悦,翠凤对他的好,他一股脑地告诉了父亲。
  他还去看了美宫。美宫的坟似乎刚被修整过,新簇簇的。语堂坐在坟前,仿佛又看见二姐穿着红艳艳的新娘服,流泪着微笑,说:“和乐,和乐,你要读书成名!”
  廖翠凤呆在厦门的娘家生产。第一次生孩子让她吃尽了苦头,因为难产,母女俩险些都搭上了性命。
  林语堂抱着浑身通红的小毛头,坐在妻子的床边。两人兴致勃勃地讨论,小毛头的鼻子到底像谁多一些。
  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林语堂给她取名“凤如”。
  待翠凤坐完月子,林语堂举家来到北京。他要到北京大学任教。
  出国前,语堂只是清华大学一个普通的英文教员。4年后,他带着哈佛硕士,莱比锡语言学博士的光环归来,含金量今非昔比,北大外文系热情地接受了他,聘他为英文系教授,兼北京女子师范大学讲师。
  林语堂到北大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向胡适当面致谢,那预支的两千美元帮了大忙。不巧,胡适南下养病,林语堂找到了北大当时的教务长蒋梦麟。
  蒋梦麟莫名其妙,“什么两千美元?”
  细究来龙去脉,语堂这才明白,北大根本没有资助外国留学生的计划,是胡适为了招揽人才,私自和他做了口头协定。语堂向他求救时,胡适为了遵守协定,就自掏腰包,填上了那笔巨款。
  胡适的君子一诺,林语堂深深地埋在了心里。他们都很有默契地不提此事。胡适死后,林语堂才公开了这段往事。君子之交淡如水,他们是真正的知己。
  北京已经不是林语堂以前认识的北京了。
  他出国时,胡适和陈独秀等人发起的新文化运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胡适说:我们回来了,一切将大不同。
  “德先生”(民主)和“赛先生”(科学)以北京《新青年》为轴心,向全国辐射。袁世凯文庙祀孔、天坛祭天,企图复辟帝制的把戏被照出了原形。
  一大群现代文学史上的文化巨擘,如:陈独秀、李大钊、鲁迅、胡适、易白沙、吴虞、钱玄同等,在运动中初显身手。鲁迅的《狂人日记》、《我之节烈观》等,吴虞的《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吃人与礼教》等,都是让人津津乐道的名篇。
  胡适则大力提倡白话文,他创作了一系列白话文诗歌,集结出版。代表作为《蝴蝶》:
  两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这首诗平白如话,被守旧派围攻,骂了不少难听的话,却得到了年轻人的追捧。
  其时任教于清华的林语堂也牛刀小试,发表了《汉字索引制说明》和《论“汉字索引制”及西洋文学》。正是这两篇文章引起了胡适的注意,才有后来的两千美元的佳话。
  语堂学成归来,本来想大干一场,谁知,寥寥数年,中国风云变幻,新文化运动已换了一个天地。
  提倡新文化的刊物多达几百种,影响较大的就有上海的《星期评论》、《民国日报》副刊《觉悟》;北京的《少年中国》、《新社会》;天津的《觉悟》;湖南的《湘江评论》;成都的《星期日》;武汉的《武汉星期评论》;浙江的《浙江新潮》,等等。
  胡适的白话运动也成就斐然。早在三年前,教育部就明文规定,白话文取代文言文,成为国语;所有公立小学的一二年级,必须用白话文教学。守旧派的林琴南等人虽然还在报纸上发发牢骚,但已经是隔靴搔痒,难成气候。
  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们也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隐退的隐退,分裂的分裂,陈独秀和胡适的分道扬镳就是人人皆知的事情。
  文化上的焕然一新并不能掩饰政治上的乌烟瘴气。军阀之间打打停停,停停打打,政府首脑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走马灯似地换来换去。“二七惨案”的悲切未了,贿选总统的闹剧又粉墨登场。
  林语堂在这个时候回国,并非明智之举,可既来之则安之,这个山野孩子一个猛子扎入了时代的大潮。
  北大当时是文化的中心,风头一时无二。
  这得归功于校长蔡元培的“兼容并包”。
  在《语丝》的日子(2)
  蔡元培是前清的举人,学贯中西,是语堂生平最佩服的人之一。林语堂还是清华普通教员时,参加集会抗议凡尔赛和约把山东半岛割让给日本。在座的不乏社会名流,大家都慷慨激昂地表示抗议,有些还卷起袖子,大骂政府不是东西。蔡元培站起来,眼光缓缓一扫,不怒自威,说话的人立刻安静下来。他很温和地说:“抗议有什么用?我们应该集体辞职。”隔天,他就一个人离开了北京。这种处事原则,林语堂认为才是真正有硬气的。
  在北大,新旧文人齐聚一堂。同一个教室里,前一节课,留着辫子的辜鸿铭大谈小脚女人的魅力;下一节课,西装笔挺的海归青年宣讲女权运动的兴起。北大成了中国思想界的剪影。
  新派的教授们主要分成了两大阵营:一是以奠基中国现代小说的鲁迅和周作人为主;一是以高举“文学革命”大旗的胡适为主。
  林语堂打从心眼里感激胡适的知遇之恩兼君子之谊,再加上都是留学英美,大家——包括他自己——都以为他会加入胡适一派。
  然而,他却站到了胡适的对立面,和任意而谈的周氏一派越走越近。
  说怪也不怪,胡适是比较老派的文人,讲究读书致仕。因为母亲严厉,胡适少年老成,被戏称为“糜先生”。据说有一次,胡适跟伙伴们掷铜钱玩,一位老农见了非常吃惊,说:“糜先生,你也玩这个呀?”胡适一听,羞愧难当,顿觉失了身分。而林语堂在山野间自由自在地长大,活泼好动,对于一本正经地写文章、随时准备着居庙堂之高的传统士大夫那一套,十分反感。
  1924年底,《语丝》创刊,成了周氏一派发表意见的自由园地。与此同时,胡适一支也创办《现代评论》,主要撰稿人有徐志摩、陈西滢、蒋廷黻、沈从文、丁西林等。两派正式演化成著名的语丝派和现代评论派。
  《语丝》的创办极有趣。首任主编孙伏园是鲁迅的学生,原是《晨报》副刊的编辑。鲁迅投了首打油诗《我的失恋》。诗是这样写的: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我的所爱在闹市;
  想去寻她人拥挤,
  仰头无法泪沾耳。
  爱人赠我双燕图;
  回她什么:冰糖葫芦。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糊涂。
  我的所爱在河滨;
  想去寻她河水深,
  歪头无法泪沾襟。
  爱人赠我金表索;
  回她什么:发汗药。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
  我的所爱在豪家;
  想去寻她兮没有汽车,
  摇头无法泪如麻。
  爱人赠我玫瑰花;
  回她什么:赤练蛇。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吧。
  徐志摩当时以有妇之夫的身分,单恋林徽音,闹得满城风雨。《晨报》主编认为有讽刺桃色新闻之嫌,就从已经排好的清样中把稿子撤下来了。鲁迅开玩笑说:“像我们这样有胡子的老头子,连失恋都不许我失了!”
  孙伏园很梗直,辞职书一扔,气冲冲地离开了报馆。
  他找到了钱玄同。两人各随便挑了一本书,任意翻开一页,然后闭上眼睛,用指头任点一字,凑在一起,就有了“语丝”之名。孙伏园在《语丝》创刊号上,愣是把《我的失恋》排在了醒目位置。
  《语丝》聚集的就是这样一批血气方刚的叛逆青年,敢说敢为,无所顾忌。他们自嘲《语丝》是“一班不伦不类的人,借此发表不伦不类的文章与思想的地方”。《语丝》也没有统一的文学宗旨,他们各自说自己要说的话。从平和冲淡到气势凌厉,各种风格都能在《语丝》上找到。
  “随意地说话”和语堂的野性子不谋而合,他找到了一块适合自己的平台。
  他要大展拳脚了。
  从总统竞选、军阀混战到三河县老妈子的吃饭、如厕问题,或是直抒胸臆,或是明褒暗贬,只要心中有话要说,他就痛痛快快大骂一场,没什么情面可讲,颇有“指点江山,粪土当年万户侯”的气势。他仿佛又站在了辩论台上,挺着胸膛,与社会浊流唇枪舌战,只是武器由三寸不烂之舌变成了妙笔生花。
  其间,他还作了一首讽刺性的歌曲《咏名流》,谱上曲子,到处传唱,一派语丝的“无所顾忌”的作风。歌词如下:
  他们是谁?
  三个骑墙的勇士,
  一个投机的好汉;
  他们的主义:
  吃饭!吃饭!
  他们的精神:
  不干!不干!
  他们骑的什么墙?
  一面对青年泣告,
  一面对执政联欢;
  他们的主张:
  骑墙!骑墙!
  他们的口号:
  不忙!不忙!
  他们的态度镇静,
  他们的主张和平,
  拿他来榨油也榨不出
  什么热血冷汗;
  他们的目标:
  在《语丝》的日子(3)
  消闲!消闲!
  他们的前提:
  了然!了然!
  他们的胡须向上,
  他们的仪容乐观,
  南山的寿木也装不下
  那么肥厚嘴脸;
  他们的党纲:
  饭碗!饭碗!
  他们的方略:
  不管!不管!
  1925年3月,孙中山先生故去,留下了“和平、奋斗、救中国!”的遗言。全国上下一片哀恸,北京民众自发地聚在了一起,哭着目送孙先生的灵柩下葬。林语堂也站在人群中,瞻仰这位伟大的革命先行者。他还看见宋庆龄身穿孝服,一脸坚毅地跟在灵车的后面,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然而北洋政府连死人都不放过,在报纸上大放厥词,说什么孙先生“蹂躏人民自由十倍于军阀”等等。林语堂“啪”地一拍桌子,一连写了《论性急为中国人所恶》、《一点浩然气》等文,他要为孙先生讨回道义,让亡者入土为安。
  进而,他和钱玄同、刘半农一起,展开了一场批判复古逆流的大讨论。林语堂语不惊人死不休,说“今日中国人为败类也”,只有“欧化”才是救国的惟一捷径。钱玄同是新文化运动的老前辈了,“骂”起人来显然技高一筹,干脆说要做“卖国贼”,卖给“遗老遗少”。
  现代评论派看不惯《语丝》叛逆的做派,说他们是一群学匪。林语堂作为《语丝》的“骂人”新秀,干脆写了一篇《祝土匪》,以草莽英雄自居。他扬扬自得:“依中国今日此刻此地情形,非有些土匪傻子来说话不可。”
  1928年,林语堂出版了散文集子《剪拂集》,因为文风犀利劲捷,有人评价说:“林语堂生性憨直,浑朴天真,假令生在美国,不但在文学上可以成功,就是从事事业,也可以睥睨一世,气吞小罗斯福之流。”
  林语堂一家三口住在一个普通的四合院里。院子里,种了一棵石榴树,还有一个很大的金鱼缸。当然,照料金鱼是翠凤的工作,林语堂只是负责闲下来的时候观赏罢了。凤如很乖巧,语堂喜欢逗她玩,给她洗澡。看着凤如蹬着小胳膊小腿在水盆里嬉戏,他很满足。
  每逢星期六的下午,林语堂就去参加《语丝》在中山公园来今雨轩的聚会。来今雨轩是北京著名的茶楼,化自杜甫的名句“旧雨来今雨不来”,取“故交新知欢聚一堂”之意。
  《语丝》初办时,销量并不好。可激进开放的观念、自由的风格在当时也找不出第二家,《语丝》慢慢地在北大等高校打响了名头,每出一期,总被学生抢购一空。
  在浓密的松荫下,《语丝》的干将们,鲁迅、周作人、钱玄同、刘半农、孙伏园等,叫上一碟瓜子,一壶茶,坐在了一起。他们磕着瓜子,随意地聊着,话题变化很快。国家时政是必定要聊的,生活艺术、女子心理也屡有涉及,有时候甚至也会串到节育理论上。有人来得匆忙,肚子饿,就叫上一碗面,或是包子,但东西还没下咽,就急着发言,说到一半停下来,嚼几口,接着又说。
  林语堂刚加入《语丝》不久,是后生晚辈,聚会时,他说话少听得多,虔诚地看着文学前辈们,一点也不像杂志上“漫骂主义”的愤怒青年。
  周作人最常出席,但话不多。他声音低缓,和他的文风很像,走的是平和冲淡的那一路。就算激动地争执,他也不会提高嗓音,依然慢条斯理。林语堂在一旁,干着急。
  鲁迅可不同于弟弟周作人,要活跃得多。他反应很快,诙谐百出,是聚会的中心。每当讲到敌人的丑态,或是新发明一个讽刺的妙语,他会得意地大笑,爽朗极了。鲁迅永远一件玄色长衫,不修边幅,中等身材,两腮瘦得凹下去了,可他的小说,如《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犀利得很,往往一个字,就可以陷人于绝境,致人于死地。
  鲁迅讲一口带着绍兴方言的兰青官话,听起来很费劲,但无论是评论历史,或是分析社会,他都能入木三分,在别的地方很难听到这种高论,所以林语堂听得格外认真。
  因为周作人的日本太太作怪,兄弟俩闹得很僵,同时在场的机会很少。林语堂认为这是别人的私事,从来不乱打听。
  黑框眼镜是钱玄同的标志。他笑嘻嘻的,是个可爱的人物,常常涨红了脸,大喝一声:“把线装书都扔到厕所坑里去。”要是说到“孽种”和“文妓”,那是在骂旧派文人。有人告诉他,俄国的托斯妥耶夫斯基比曹雪芹要伟大,他深信不疑,每次发言,一定会举出此例来证明西方文明优于中国文化。他还有一个很有名的笑话:改信天主教后,别人问他为什么,他理直气壮地说:“因为他们的菩萨灵,我们的菩萨不灵嘛!”钱玄同很怕女人和狗,见着其中任何一样,跑得比谁都快。
  刘半农早前是“鸳鸯蝴蝶派”,写了“教我如何不想她”,唱红大江南北。因为没有学历,被系里的陈源说“也算是北大的教授”,他一气之下,远走欧洲,考了一个法国博士回来,接着当他的教授。后来,他穿着中国蓝绵袍子去女校上课,学生们很失望,说,原本以为是个风雅的文人,怎么知道是个土老头?他听说了,又写了一首词:
  教我如何不想他,
  请来共饮一杯茶。
  原来如此一老叟,
  在《语丝》的日子(4)
  教我如何再想他?
  郁达夫一来,聚会就达到了高潮。
  郁达夫是放浪形骸的狂放文人,以《沉沦》的大胆描写声名鹊起。他放着发妻在老家,常去逛八大胡同,上等妓院和下等窑子,都来者不拒。林语堂不太赞同这种生活态度,但却喜欢和郁达夫亲近,说他是真名士自风流。
  烫上一壶绍兴老酒,再点几个下酒的小菜,大家的谈兴更浓了。林语堂喝了酒就要睡觉,所以滴酒不沾,却从不提前走。他要欣赏酒后文人图。
  郁达夫生性豁达,喝了点酒,情绪就上来了。他躺在低矮的藤椅上,摩挲着新剪了平头的脑门子,大讲异国他乡的趣事。讲到可恨的事,就痛骂不止。鲁迅的酒量很好,喝过酒反而更沉着,妙论不断。
  无拘无束的《语丝》茶会让旁观的林语堂受益匪浅。
  一颗文坛新星从这里冉冉升起。
  落水狗及其他(1)
  语丝派和现代评论派的大规模论战是现代文学史上绕不过去的一幕。
  语丝派是一群年轻的叛逆分子,“必谈政治”,嬉笑怒骂,只凭心中所想。
  现代评论派的主力则大多留学英美,学了不少英国绅士气,主张“好人政府”。他们道德感很强,又多数住在东吉祥胡同,所以被称为“东吉祥胡同的正人君子”。
  刚开始的时候,两派各自为政,河水不犯井水,所以相安无事。
  《语丝》曾刊登过胡适的诗作,《现代评论》也不排斥语丝派的投稿。
  徐志摩是“正人君子”的一员,可做起事来更得语丝派的精髓。他先是满世界地追求“人间四月天”的林徽音,“徽徽,许我一个未来”成了众人皆知的情话。后来,他又和有夫之妇陆小曼高调恋爱,还把“摩摩”写给“眉眉乖乖”的情书《爱眉小札》出版,书中尽是这样的句子:“今天早上的时刻,过得甜极了。只要你,有你我就忘却一切,我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要了,因为我什么都有了。与你在一起没有第三人时,我最乐。坐着也好,走道也好,上街买东西也好。厂甸我何尝没有去过,但哪有今天那样的甜法;爱是甘草,这苦的世界有了它就好上口了。眉,你真玲珑,你真活泼,你真像一条小龙。”年轻人拿这本书当自由恋爱的模本,老派人看了,瞠目结舌,直说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然而,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不是太平盛世,文人不可能关起门来读书。政治形势的急转直下,把两派都卷进来了。语丝派扛起“唤醒国民”的大旗,投入了民族自救的洪流,而现代评论派则倾向于当局的一边。
  论战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分水岭是“五卅”惨案。
  北洋政府把北京搅得不像样子,可在上海,普通民众遭受了更大的灾难。
  上海是各国列强的经济重地,他们办工厂,把工人的血汗榨得一点不剩,日资本家还动不动就枪杀中国工人。工人们忍无可忍,在英租界附近举行反帝大游行,学生听说了,前来支援。可是,英国巡捕居然开枪射击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整整持续了20分钟,当场死亡108人,伤者不计其数,鲜血染红了南京路。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
  消息传播开后,只要是有良知的中国人,都被震动了!
  北大的学生第二天就组织了声势浩大的游行。
  林语堂也在报纸上看到了“五卅”惨案的照片:马路上,尸首东一个西一个地躺在那里,尸身上全是子弹打过的痕迹,有的穿了一个大窟窿,有的血肉都翻出来了,还有很多断损的胳膊、大腿散在各处,无人认领。
  语堂从来没有见过比这更悲惨的事,心也像被枪弹打过,血流不止。他睡不着,吃不下,仿佛听见了工人们临死前悲切的喊叫,看见了无情的杀戮者狰狞的大笑,整个人被一股愤怒的情绪包裹着。
  他自己做了小旗子,和愤怒的学生们一起冲上了大街,抗议帝国主义没有人性的大屠杀。
  惩办杀人凶手!
  打倒英、日帝国主义!
  反对把中国当作殖民地!
  国人的“五分钟热度”让林语堂心寒。
  头几天,人们有钱的捐钱,有力的出力。学生们在台上声泪俱下地控诉,下面的人一起痛哭失声。街头巷尾,人们都在谈论这个共同的话题。可短短一个星期,商场又开业了,黄包车也开始到处拉客,贴在墙上的标语被撕下来,行人急匆匆地走过,踏得面目全非。连部分学生也开始谬论:“就是你们胆敢搞游行示威,才惹下杀身之祸的。”
  现代评论派向来主张精英治国,以普通群众为主力的五卅运动,他们根本没放在眼里。现在风向转了,“正人君子”们“事后诸葛亮”,纷纷说起风凉话来。丁文江,字在君,当时在北洋政府里任职,他说:
  “爱国讲给车夫听有什么用?”
  “学生只管爱国,放下书不读,实上了教员的当。”
  “抵制外货我们自己吃亏,……若是我们大家立刻不吸‘前门’‘哈德门’牌,山东种烟叶子人今年就要损失二百多万。”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种不顾中国实情,信口雌黄的“高论”立刻遭到语丝诸人的反对。
  首先披挂上阵的就是“骨头最硬”的鲁迅。他在《补白(三)》中毫不客气地说:“有权者,袖手旁观者,也都于事后来嘲笑,实在是无耻而且昏庸!”
  满腔热血的林语堂也忍不住了,点名道姓地写了《丁在君的高论》,和现代评论派面对面地交起手来。他警告丁在君,“这类迎合官僚和军阀的‘高调’是绝对而绝对唱不得的。”
  不久,又发生了鲁迅“门牙”事件。
  10月26日,五万多北京群众聚在天安门广场游行,反对段祺瑞政府开“关税特别会议”,要求关税自主。巡捕把交通切断,惹恼了群众,双方动起手来,各有伤亡。次日,各大报章却出了这样的消息:“……周树人(北大教员)齿受伤,脱门牙二。……”这还不够,第三天,《社会日报》、《舆论报》、《黄报》、《顺天时报》又跟着报道:“游行群众方面,北大教授周树人(即鲁迅)门牙确落二个。”
  鲁迅是知名的文化人士,出了这样的事情,还不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开始关注起鲁迅的门牙来。鲁迅到北大上课,一向满员的课堂居然缺席了二十几个学生,因为学生们估计鲁迅门牙掉了,会在家中休养。而另一个青年作家朋其还专门跑到鲁迅家里,非得让鲁迅张开嘴,确认门牙健在,才放心地离开。
  落水狗及其他(2)
  林语堂深知,当局是为了转移群众注意力,才怂恿新闻媒介拿鲁迅的门牙做起文章来。他已经把鲁迅视为精神导师,很想借此发挥一通。
  姜还是老的辣,鲁迅自己回应了这场闹剧。他写了篇《从胡须说到牙齿》,四两拨千斤,轻轻松松就把当局涮了个遍。
  林语堂从“门牙”事件中学到了新招:以门牙之微,也能发挥大的威力。他构思了一篇《谬论的谬论》,向鲁迅致敬。文章的矛头直指新上任的教育总长章士钊。章士钊要求小学生每天必须要读四书五经,妄图又一次掀起复古逆流。林语堂针对性地提出了“必谈政治”、“欧化的中国”,粉碎了章士钊一厢情愿的“读经救国”梦。
  这篇文章得到了新文化前辈们的一致赞赏,发在了《语丝》第52期的重要位置。
  如果说在“五卅”运动中,语丝派和现代评论派还只是短兵相接,那么在“女师大”风潮中,两派全面开火,双方主力全部参与进来。
  “女师大”风潮由来已久。
  女师大的校长原是许寿裳,离职后,继任者是杨荫榆。杨荫榆虽然在国外留学多年,却满脑子的封建思想。她把学校比作“家庭”,把自己当作“尊长”,常年披着黑色斗篷,像幽灵一样在校内四处侦察。见着信,就以为是情书;闻一声笑,便是怀春了;有人上公园,那必定是约会;要是有男生来找,说不定是见不得人的情夫,她非得审问得清清楚楚。
  杨荫榆飞扬跋扈,冷酷无情。一位学生得了猩红热,因为以前曾顶撞过杨荫榆,她居然阻止学生出外就医,直接导致了该女生的死亡。
  来女师大就读的多半是从旧家庭出走的“娜拉”们,杨荫榆的“寡妇主义”和高压政策,她们十分反感。
  孙中山先生去世时,学生们悲痛万分,有的人还当场昏倒在教室里。她们联名上书,要求请假去参加公祭大会。杨荫榆竟然荒唐而无知地说:“孙中山是实行共产公妻的,你们学他没有好处,不准去!”
  累积的怨气一触即发。学生们集体旷课,像慷慨就义的烈士,雄纠纠、气昂昂地去参加了孙先生的悼念活动。
  回来后,学生们当即发表宣言,成立学生自治会,反对杨荫榆当校长。
  杨荫榆不甘心被一群黄毛丫头给治了。趁着5月9号国耻日,学生集体开会,她带着一帮警察,浩浩荡荡来到会场,要求以校长名义主持大会。学生们毫不畏惧,让她下台的呼声一阵高过一阵。杨荫榆只能灰头土脸地离开了会场。
  第二天,她在学校的公告栏上发了一则通告,宣布开除刘和珍、许广平等6名学生自治会代表。
  整个女师大愤怒了。
  她们紧急召开全校公会,决定驱逐杨荫榆,并出版《驱杨运动特刊》。许广平作为学生代表给校长办公室贴上了封条,并把杨荫榆的行李扔到了大街上。
  社会各界对此事反响剧烈。思想传统之辈早前被骂得缩头缩尾,这次好不容易找到了由头,一个个站出来指手画脚,说学生居然胆敢把校长赶出学校,真是前所未有的怪事。舆论开始一边倒。
  语丝派同仁大多在女师大兼课,对事情的发展始末了解清楚,他们决定支持学生的正义行为。
  又是鲁迅第一个挺身而出。
  他先是在报纸上告诉学生:“对手如凶兽时就如凶兽,对手如羊时就如羊!那么,无论什么魔鬼,就都只能回到他自己的地狱里去。”
  5月27日,鲁迅、钱玄同等7位教员联名在《京报》上发表《对于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风潮宣言》,表明了对女师大事件的支持态度,抗议杨荫榆对学生的迫害,并呼吁各界密切注意杨荫榆的动态。
  有了以鲁迅为代表的语丝派作后盾,学生们奔走相告,信心大增。
  岂料三天后,陈西滢在《现代评论》上发表了一篇《粉刷茅厕》的千字短文。陈西滢以一贯地说“闲话”轻松口气,绵里藏针地讽刺鲁迅等人的宣言“偏袒一方,不大公允”,还说女师大学生“闹得太不像样了”,把学校弄得像“臭茅厕”一样,“人人都有扫除义务”,风潮是“北京教育界占最大势力的某籍某系的人在暗中鼓动”。
  在宣言上签名的7名教员基本都来自浙江,又全是北大国文系的教授,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陈西滢的“某籍某系”指向明确。
  现代评论派都打上门来了,语丝派岂有不应战之理?
  鲁迅当晚就写了《并非闲话》,打了个漂亮的反击战。他说:这种蛆虫充满的“臭茅厕”,是难以打扫干净的。丢尽“教育界的面目”的丑态,现在和将来还多着哩!
  林语堂已经被誉为语丝派的“急先锋”,来了场硬仗,他当然是摩拳擦掌,时刻准备着第一个冲上前线。在语丝的茶会上,林语堂总是态度激烈地发表自己的看法。
  论战的号角刚刚吹响,女师大事件又有了新的变故。
  杨荫榆在“老虎总长”章士钊的支持下,居然想出了武力解决的坏点子。
  巡捕房带着大批的打手,冲进女师大,把坚守学校的学生骨干7人打成重伤,强占了女师大校舍。
  鲁迅等人紧急成立了“女师大校务维持会”,在宗帽胡同租了几间房,作为新校舍。
  各位兼课教授的任务成倍地加重了,与现代评论派的论战只能暂时告一段落。
  落水狗及其他(3)
  1925年底,受南方革命浪潮的影响,北京发起了盛况空前的“首都革命”,“驱逐段祺瑞”的口号响彻了古城内外。
  林语堂不安分的热血又开始沸腾了。他放下手头的笔,和普通群众一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和当局雇来的流氓展开了肉搏战。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看,那个个头高的最凶!”“那个带头盔的又打人了!”林语堂拿起石头,扔得那叫一个准!这位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教授掀起了一个小高潮。围观的群众不断地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枪弹”。
  流氓被砸得厉害,也注意到这个“祸害分子”,故意近身来,给了林语堂一棒子。林语堂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休息,林语堂坚决不肯。他那勇敢无畏的祖母一条扁担赶走十几个土匪,他自信自己也有那个气概。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