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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 - 且从青史看青楼

_2 李敖(台湾)
都是不合适的。在政治上面我们所能做的,除了打开后门收红包外,我们还希望替丈夫多多建立起和裙带有关的关系。至于我自己,我对政治的兴趣无论如何也赶不上对那条花裙子兴趣,我不关心甘乃迪怎样应付察国的局势,只关心他怎样应付太大的脾气,报纸第一版似乎是没有什么好看的,这时代不会再有希腊罗马那种英雄美人的战争了,现代的男人都是狗雄,他们不为美人儿打仗,却为非洲的几个小黑人吵来吵去,那太不罗曼蒂克了,这种消息还有什么看头?所以我只看杂志,看杂志中李敖的文章。
由于看杂志,渐渐使我对文艺感兴趣,男人没有女人就没有文学作品,女人身为业障,搞文学更是得天独厚,古代的女人都想做莎孚,近代女人都想做奥斯汀,现代的女人觉得做她们不时髦了,于是想到莎岗,因此美国有莎岗,日本有莎岗咱们中国也有所谓莎岗(包括以莎岗自命的和被低级文人乱捧起来的),但是据我看来,她们通通都是画虎不成妄自高攀的冒牌莎岗,真的莎岗在隔海向我招手,却向她们做鬼脸呢!
我个人虽然要做莎岗,可是我却绝不嫁给学文吏的,学文史的男人一般说来,比那些学理工医衣的傻男人们灵巧得多,他们会摇唇鼓舌,会花言巧语,会自杀表演,会讲殉情故事。他们是最好的情人,但却是最坏的丈夫。他们既没出息,又不可靠,一方面相轻,一方面把对方的东西偷来偷去,他们唯一的本领是写又长又超越的臭文章,说混话,做屁事。更下流的是跑到法院去厚着脸皮告人诽谤,同时暗中施用毒计,使别人失学失业。我们女人再不要脸、再阴险,也不会像他们这样。他们一开口便是假道学,骂别人“男盗女娼”,其实女人被迫做娟妓并不可耻,她们只是出卖“肉体”,——试问多少男人在自愿出卖他们的“灵魂、“灵魂,’都可以卖,“肉体”为什么不能卖,所川耶稣当年肯接受妓女为他洗脚;那时若有叛国者也来抢着洗,他一定不会接受,并且要踢叛国者一记臭脚丫子呢!

总之,做女人和炒菜一样,是一番鬼斧神工的大艺术,内自三围隆乳,外至一颦一笑,暗自眉目传情,明至花容月貌,皆非糊里糊涂的亚当子孙所能洞晓者。英国诗人麦瑞底斯(George Meredith)认为女人是最后被男人教化的东西,其实他们男人是最先被我们征服的动物。我们征服了他们,使他们对我们生出无穷的歆羡,进而每个男人都想变成女人,在众香国、在女儿岛、在人鱼出没的海洋,到处充满了阴柔和平的气氛,世界从此没有战争,只留下无人追逐的美丽,伴着空谷的幽兰和荒原的玫瑰,在秋风的吹拂里同声叹息。
(后记〕
郑清茂先生送了他翻译的日本女作家原田康子的
《挽歌》和《轮唱》给我。我借用这本小说的书名,
套在这篇幻想的文章里,做Pun来用。这篇文章
初稿在五十年七月七日,后来两度修改,最后发
表在《文星》六十八号(五十二年六月一日台北
出版)。发表后被女读者大骂,又被胡秋原引来到
法院控告,说我诽谤了他。(五二、八、十六。)





一封神气的情书亲爱的XX:
你先不要神气!
你收到这封信,小心眼里一定想:“从十六岁以来,平均每个礼拜都要接到一封信,陆军海军空军联勤,教员学生科长和隔壁的小太保各色各样的男人都给我写过信,有文言、有白话、有恭楷、有血书,我真看得腻了,今天这封信又是谁写的呀?”
我再说一遍,你先不要神气!
准写的?猜猜看,猜呀猜的,你一定猜不到,我是一个素昧平生的人,生在一个扑朔迷离的地方,读过几册捕风捉影的书本,写过儿篇强词夺理的文章。你见过我,可是我断言我的尊容下会留给你任何印象,我是一个丑八怪,五官七窍皆自由发展,丝毫没有配合的企图,他们说我像那“钟楼怪人”,可是钟楼怪人我也不能比,因为他面貌虽丑,人却忠厚痴情,他不会对女人发脾气,他永远为她效忠,为她拿大顶,为她丢石头打别的男人。
可是我呢?我不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只听到那些女侨生们用广东话骂我“咸湿老”,听说那就是国语里边“大情棍”的意思。
其实这真是冤枉我,不错,我乱写情书,如她们所说,我是一个“情书满天飞,人人都想追”的人,平心而论,我为什么会这样?还不是因为我压根儿就没追上过一个女人,我写的信平均十封中至少有五封被火葬,四封被退回,另外一封给贴到公告栏去了,我昔命如此,不灰心不自卑就算是好的了,你还能怪我信写得多吗?
话说开来,我何尝愿意写什么捞什子的情书?情书真是费力不讨好的玩意儿,现在不是阿伯拉德与爱绿依丝的年头了,也不是萧伯纳“纸上罗曼斯”的时代了,并且谁也不愿意将那些海誓山盟的情话写在纸上,把柄留在别人手里,一朝有了三心两意总是不方便。并且现在的女孩子那有闲工夫去写信,写信会耽误舞会,耽误去教堂,耽误看《乱点鸳鸯谱》。一些乖巧的男孩子早就看到这一点,所以他们都纷纷跑到女生宿舍,直接约会了,这多干脆!多利落!多有男人气!
可是对我说来,不写情书你教我怎么样办?我怕鬼,可是不信神,教堂没我的份儿,我四肢齐全,可是笨手笨脚;跳起舞来像一只喝醉的猩猩,舞会说什么也不能再去。我的脸皮虽厚,可是太难看了,我的背影还不坏,但我不能总是背着脸去找女孩子,先教她欣赏我的背影,我总要转过脸来才行,但是,老天爷呀!我是“不堪回首”的呀!
看了我家的妹妹和弟弟,你一定以为我必然是个美男子,我家的妹妹个个都是中国小姐的候选人,弟弟也有“中国的约翰克尔”的外号。小姐们也未尝不帮我的忙,可是当她们的同学一见到我的庐山真面目的时候,她们都要倒抽一口冷气!这时我赶忙把我的背影转给她们看,可是,太迟了,我竟先看到她们的背影!最可恨的是,在她们的背影后面跟着的就是“中国的约翰克尔”,每次他都是以逸待劳,我掏腰包,他却享成果!
我不能恨上帝,因为上帝照他自己的模样造人,他决不会造个这么丑的化身;我也不能恨老子和老太,因为那样人家就会说我不孝顺;于是我只好恨我家的小姐和小少爷,我恨他们的缺点都集中在一起长到我头上来了,可是我恨又有什么用?最后小姐们摊牌了:“老哥,请别怪我们不再帮你的忙,请不要再请客、再贿赂了,上帝保佑你,你自己想法子吧!”
于是我一赌气,决心自己想法子。大丈夫、奇男子,为了找个女人,还要求别人帮忙,这能算是好汉吗?于是,我穿上外衣,开始在雨中漫步,吸引女人。可是我跑了一下午,一个女孩子也没吸引到,反倒在新生南路三段的转角地方,吸引了一条癫狗。它不声不响地,贼头贼脑跟在我后边,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不知是“仰之弥高”呢?,还是“狗眼看人低”,总之,它鬼鬼祟祟的。非常讨厌,令人油然而生后顾之忧。最后我忍无可忍了,只好折腰一次,抓起石头,这下子它识相了,掉转狗头夹尾落荒而走,伴同着数声狂吠,表示它所追随的夫子不过乃尔!我这时还站在街心,却满面杀气,手里紧抓着石头,正在庆祝全面性胜利,忽然想到那酷好石头战术的“钟楼怪人”,于是赶忙把石头丢了,糟糕的是,又太晚了,终于被一个女孩子看到了,她笑了一下,笑得很美、很甜、很“看我没有起”,我尴尬极了,心想这么一场斯文扫地的战斗,竟被这么一个动人的小”厂头看到了,这不太难为情了吗,于是我又恨了,我恨那只混账的癫狗,我真恨不得剥它的皮,吃它的香肉,何况自政府禁止以来,我很久没吃狗肉了,不吃狗肉身上就不发热,身上不发热就没有热情,没有热情还能谈情说爱我为卿狂吗?
望着那只远走高飞的畜生,我禁不住淌了口水,不过话又得说回不,我即使吃到狗肉也是没用的,我这么丑,脾气又这么暴燥,这两点都是交女朋友的致命伤。
我知道我脾气不大好,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脾气柔和的男人,她们喜欢男人向她们低三下四摇乞怜,喜欢他们再接再厉尾随不舍。换句话说,她们喜欢有点奴才味儿的男人,这种男人会伺候、会体贴、会受气、会一跪三小时,他不怕风雨、不怕等待、不怕女生宿舍的传达、不怕女孩子的“不”字、不怕碰任何号码的钉子!
就是这种奴才性格的男人,他们追走了每个我要追的女孩子,也追走了唯一一个差点被我追上的大美人。
一提到那个大美人,我就忍不住先要心酸酸,她真是可爱,与“钟楼怪人”里面的珍娜露露布丽姬姐一模一样的。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发现我颇有才华,于是她接受了我的背影,在哥德所说的恋爱时节,我们开始做着我们所能做的事。
对于我,这当然是个突如其来的幸福,但是很快的,突如其来的速度却被突如其“去”赶上了,她无表情地丢下了我,-像我丢下那块打狗的石头。
于是,每当我看到或听说她跟一个奴才男人在一起,我就忍不住有一种鲜花牛粪的感觉,一种不共戴大的义愤,我就要抓耳挠腮,要拍桌子敲板凳,要诅咒,要骂“他妈的”
我厌恶她跟别的男人在一块儿,不是嫉妒,嫉妒表示我不如他,其实我怎么会不如他?他臭小子,有什么资格跟我比?我连比都不要跟他比!嫉妒,他那配我嫉妒、他惟一的资格就是被我憎恨,我恨他狗运当头,我惊异女孩子的短视,我惋惜我这么可爱,可是她却有眼无珠不来爱我,爱神呀!月老呀!你们是吃什么的?你们只帮助女孩子爱市侩,却不鼓励女孩子爱诗人,人生至此,天道宁论,我真疲倦了!我真活得疲倦了!
但是我怎能轻易就死:我那次过生日,她不是祝我“寿比南山”吗?我死很容易,半杯开水,一瓶安眼药,心一横,脚一跺,吃下去了,然后两腿一伸,两眼一瞪,一口气不来, 呜呼哀哉!可是我死不要紧,留下她怎么办呢、我走了,她该多难过呢?记得那一次我们在碧潭,划了叶阵船,我肚里鬼叫了,我提议立刻去西门叮,看电影、下馆子,她却兴犹未尽,还想划船。劝她不走,我火了:“还要划,还要划,臭水池子,有什么好划的?你这小丫头怎么这样任性?”“任性?你说谁?你还好意思说我任性,仿是个大独裁者,离不开女人又要在女人面前摆臭架子,你说看电影就看电影,你说下馆子就下馆于,你不肯跟人家商量商量,你不给人家自由!” 她气势凶凶,我更气了,我吼道:“谁不给你自由,我说看电影,选片子的自由是你的;我说下馆子,点菜的自由是你的,你有这么多的自由还不够吗、你居然还说我不民主!你们女人!你们女人!”“什么女人女人的!你看不惯,你就请便罢!别以为没有你天下男人就不上门来了,你,臭文人、大独裁、丑八怪,有什么希罕,你走罢!”
真的走了,我气冲冲地走了,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发誓再也不找她。我走回来,躺在床上,哼呀哼的,翻来覆去只是她的幻影。三天过去了,我瘦了,我感到头昏脚软、四肢无力、腰酸背疼,于是我决定再找她一次,我要看看她是不是也瘦了。其实,那里的话,她才不会瘦呢,我不必再说我看到了什么。总之,那是个要命的镜头,我不能使它消灭,我只好闭上自己的眼睛。
我不要忏悔,仟悔又有什么用?反正她不再回来,与其炒陈饭,不如做硬汉,我还是做硬汉罢!我拿出枕头,把它晒干,对着枕头重新发誓,发誓要找一个“以平等待我”之女人,希望她能了解“淑德孔昭”的大道理,可是四年来,我一直没有找到。
我不从外表来论断一个女人的程度,如同我不喜欢女人这样论断我,女人是被看的,不是被了解的;而我呢,正好相反,我是被了解的,不是被看的。古人说“太上忘情,最下不及于情”,我是一个不健忘的太上,可是多情而不及于情,因此,我只好写了这封泛滥的情书,来试探你是不是一个女孩子中的例外,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我就要说。“爱我吧,可是不要神气!”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我就要说:“吓!连我都不爱吗?你神气什么呀!”
××
××年×月××日。
(一九六一、五、二十四。)



爱情的刽子手
他有点像徐志摩:他潇洒,他有才华,他风度翩翩,他短命。
三年以前,在台大新铺草坪上,我看到了他,他侧卧在那里,用时支着上半身,懒洋洋地,在看一本书。不,不是看书,是书在看他,风把书一页页的吹过,他却不用手去按住,这能算是看书么?我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来,我不觉得冒昧,他也不感到唐突,他安静地望着我,似曾相识地点了点头。
先开口的是我,我一开口就是疑问:
“看什么书?…
“《扎拉图士特拉如是说》。”
因为这本书我也正在读,我便问他看到那一页了,可是他的答夏却大出我意外:
“风吹那一页看那页!”
我忍不往喜欢他了,他真洒脱!我问他对这本书的意见,他笑了,他说:
“尼采教我们跟女人在一起不要忘记带鞭子,其实这种超人是可笑的,至少我不必担心忘记带鞭子,因为我根本就不跟女人在一起!”
我打趣说:
“海明威写‘没有女人的男人’,他太消极了;你该写‘不要女人的男人’,你是积极的!”
“不,我不要写,写是没有用的,叔本华就写过了,他白天写文章否定女人,晚上却偷偷跑到绿灯户睡觉,写文章载道的人很少不是伪善的,‘未明出世旨,宁歇累生狂’,我还是少发高论罢!我只知道我们不再需要‘述而不作’的圣人,我们应该学学那些‘做而不述’的实行者。”
他言语之间,充满了一种诚意的沉痛,可是我仍旧半开玩笑他说:
“何必学别人呢?听说你就是实行者。女孩子欣赏你,你却骂她们;别的男人没有女人,你却不要女人,但我知道你不是性变态,你没有‘女人恐惧症’,你不像三国时代的焦先那样,见了女人就害怕得躲起来,你傲慢地走进女人堆里去,又傲慢地走出来,只欠她们向你吹口哨!”
听了我恭维他,他大笑,他说不需要女人向他吹口哨,他也反对男人向女人吹口哨,他认为表示爱情应该多用眼睛,少用嘴唇,“并且,”他说:“现在我们中国的女孩子根本不会向男孩子吹口哨,时代不同了,我们中国的女孩子身价高了,她们都骄做起来,即使是潘安再世,王蒙复生,也没有女人再向他们丢水果送帽子了!”
“为什么你口口声声老是提中国女孩子?难道美国的女孩子不这样吗?”
“也许我可以武断他说,美国女孩子不这样。因为美国女孩子会流露她们真正的感情,而我们中国的女孩子就难以真情流露,她们流露的,至多是她妈妈的感情!”
“这话怎么说呢?”我迷糊了。
“这话说来话长。我们从老祖宗时代开始,就是一个讲道统的社会,在上层社会里,婚姻是一个合二姓之好的外交关系,有着上事宗庙下继后世的大使命;在下层社会里,婚姻又带给婆家一个不花钱的小女工,完全脱不掉宗法和经济的目的,从来没把感情放在第一位,更别提什么恋爱了。所以在‘男女授受不亲,的想法里,在‘男女不杂坐’的纪律里,在男女‘无媒不交,无市不相见,的风俗里,卓文君固然是淫妇;贾充的女儿也不是好东西。人人都限定要‘以礼自防’,没有人敢露出真感情,经书里告诉我们叔嫂不但不能通问,寡妇甚至也不能夜哭!几千年来,感情早就被我们放到冰箱里!所以在中国历史中,我们找不到几个正常的爱情故事,更没有罗曼蒂克的真情。爱情本身是一种浪漫的精神,它超越婚姻,但不妨害它,可是我们的老祖宗却不这样想,他们认定凡是男女相悦就不是好事情,所以古代的情侣要桑问淄上,今天的爱人也偷偷摸摸。我们看到美国人夫妇公然接吻,觉得肉麻兮兮,这种感情流露我们是禁止的;但是父母死了,你若不当众哭得死去活来捶胸痛嚎!‘吊者’就不‘大悦,了!我们对开放感情的尺度真是不可思义,我们只鼓动无限度的公开哭丧,却禁止有限度的公然做爱,而秘密做爱又要被淡水河边的丙级流氓收税,使我们的青年男女永远达不到室玉所盼望的沉湎境界!刚才所说的种种阻力都可说是爱情的刽子手,其实扼杀爱情的凶手远不止此。……”
“还有什么?难道这些传统的桎梏还不够吗?”
“还不够,还不够,爱情还有一个大刽子手,那就是我们这主妇式的社会。在我们这社会里,已婚妇女大部分要依靠丈夫生存,柴米油盐煤球尿布占去了她的青春和双手;等而上之的,虽然请老妈子代劳,可是她的精力却又寄托在麻将牌上;小部分的职业妇女虽在表面上能得到相当的独立,但她仍逃不掉主妇的基本角色,并且她的事业和兴趣若不做相当的割爱与迁就很可能就影响到丈夫的成功,得到的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夫妻两人能够相辅相成的简直是凤毛麟角。很显然的,妇女独立不应寄托子大夫的分劳而当寄托于洗衣机、洗碗机、吸尘器、电器冰箱、电话送货,……把家务的操劳转嫁给工业文明,这样家庭才不成为女人的羁绊,女人不必一定要嫁狗随狗倚狗为生她才能在婚前让感情奔放,选择潇洒重于职业的男人,热情多于金钱的丈夫。但是这怎么可能呢?现实是那么咄咄逼人,结婚为一种谋生的手段的时候,谁还把恋爱和感情放在第一排呢?爱情毕竟是奢侈品,毕竟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落伍玩意儿,现代中国的女孩子很少肯为爱而爱,她们的母亲也压根儿不肯这样指导她们,她们人人都用妈妈的感情套在自己年轻的心灵上,不会让爱情这匹马在感情的原野上奔跑,-除非马脖子上挂上 部终身大事的老木车!凡是没有做哈老哥条件的人都着予免议了,‘恋爱,’妈妈说,‘谁要跟你这穷小子恋爱?’”
他停了一下,晃了晃脑袋,又接着说:
“偶尔有些小女人,不知天高地厚,暗违母命和一个男子大谈柏拉图式的爱情,可是那只是昙花一现的美事,感情的瓦解是指日可待的。这并非因女人善变,而是使女人不变的客观条件不够,女孩子要被迫系一身安全于丈夫身上, 她们是可怜的, 她们穿的是七十年代的摩登衣服,却走的是十七世纪老祖母的路线。同时社会也给她们外在压力,人们很容易就用她母亲选女婿的眼光去看她的男朋友,善意的也好,恶意的也罢,他们总要假定那男孩子就是她未来的配偶,他们不衡量他的头脑,却揣度着他的荷包,爱情的本身拖着严重的生活担子,谁还敢流露真情呢:因此我-一个否定我tli中国女孩子的人-实在感觉到我不要她们了,这并不是我不想要她们,而是我没有资格要她们,我这个三尺微命的文人,静不能测字,动不能救人,仰不足事父母,俯不足蓄妻子,文章不见容于联合报,教书不见纳一女中,只会喝几杯老酒,吟几句臭诗,谈一谈风花雪月式的恋爱,最后还鼻涕眼泪焚书退信以终,看巧妇伴拙夫而去,自己则以‘佳人已属沙吒利’自哀,人间还有比这更公式化的事吗?”
我静听完这段漫长的蒿论,然后站起来,拍拍他的肩膀,没说话,也没回头,一直朝宿舍走去,我知道我不可能跟他做朋友,他的言论与偏见使我燃烧、使我困惑。我甘愿做做沙吒利!

三年过去了,我又走过那块草地,可是莠草淹没了它,风吹过来,吹动了几朵小黄花,但我也看不到那个不要女人的男人。他睡在大贝湖畔的一个黄土坡里,也许他正在神游乐土,那里有散花仙子、美女霓裳。我想我知道,知道他一定还在继续他的否定,否定使他远离了她们,也失掉了自己。在永隔的幽明与重泉底下,他漠视成片的云彩永远不会属于他,它只向他默默地招手,深情地、无语地,在黯淡的天边消失了黯淡的影子。
五十、四、十一,在台北“四席小屋”。




不讨老婆之“不亦快哉”(三十三则)
昔金圣叹有“不亦快哉”三十三则,顾而乐之,乃
作“不讨老婆之不亦快哉”三十二则,以蔚今古
奇观。
其一:不须跟人家丈夫比,不须为“出息”拼老命,没出过国,不怕埋怨,不怕丢脸,岿然独于故国山水之上,受台北市警察局管辖,不亦炔哉!
其一:不须看孕妇大肚皮,不亦快哉!
其一:不拿“红色炸弹”(喜帖)炸人,不亦快哉!
其一:经常使人以为你将拿“红色炸弹”炸他,不亦快哉!
其一:可含泪大唱“王老五”,不亦快哉!
其一:不让“双方家长”有在报上登启事“敬告诸亲友”的机会,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挨耳光,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罚跪。不亦炔哉!
其一:不须顶灯,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顶夜壶,几夜壶做做然而去之,不亦快哉!其一:打麻将不怕输,输了不会被拧耳杂,不亦快哉!其一:不可能自己戴绿帽子,可能给别人戴绿帽子,不亦快哉!(或:帽子不绿,不亦快哉!或:工八我不当,王八别人当,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鼓盆,不亦快哉!
其一:可公然喜欢女明星,不亦快哉!
其一:可到女中教书,不亦快哉!
其一,可以墙上贴大腿女人,不亦快哉!
其一:可请女理发师理发,不亦快哉!
其一:可吃百货店阿兰豆腐、不亦快哉!
其一:可向三房东三姨太太道晚安,不亦快哉!
其一,可公然读莎士比亚《驯悍记》,不亦快哉!
其一,可火焚《醒世姻缘》,不亦快哉!
其一,有账自己管,有银子自己花用,不每年一次送给女大衣店老板,不亦快哉!
其一:不必半夜三更送枕边人去割盲肠炎,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付赡养费,不亦快哉!
其一:不让叔本华等专美于前,且可脐身于古今中外“光棍传”,不亦快哉!
其一:可追求老情人的女儿使老情敌吹胡子瞪眼(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亦快哉!
其一:可十天半月不洗脚,不亦炔哉!
其一:不须替母大虫烧洗脚水,不亦快哉!
其一,新来女秘书一听说本人未婚,即欣然色喜,面向本人作“预约”之态,本人做老僧入定状,漠然拒之,不亦快哉!
其一:可使欲嫁我者失恋,不亦快哉!
其一,可使初恋情人误以我为痴情种子,后悔当年没嫁给我,不亦快哉!
其一:三更半夜,自由自在赶文章骂三十年代无聊文人,而设想彼等也正想中夜起床,写文章,不期刚钻出被窝,即被彼宝眷察觉,河东狮吼,间怒难犯,乃重梦周公或周婆去讫。不亦快哉!其一:可不必替丈母娘办丧节,不亦快哉!
五一、十二、七。一改
五二、八、十六。再改。
附录
不交女朋友不亦快哉(酸葡萄)
不必巧言令色学哈巴狗样,对女友作讨欢状,不
亦快哉!
可使他人以为我是个优良学生,不亦快哉!
不必三更半夜,爬起来对纸谈情写情书,不亦
快哉!
不必绞尽脑汁,苦思财源,请女友上馆子,看
电影,不亦快哉!
不必把衣服熨得硬如铁刷,而割破了“土壤肥
沃”的颈子,不亦快哉!
不必时时刻刻手拿“照妖镜”“整饰仪容”,不亦快哉!可不让思文君专美子前,不亦快哉!可使少女以为我是个“理想丈夫”而穷追不会,不亦快哉!不会被骂“呆头鹅”“大笨牛”,不亦快哉!不必花钱买“情书宝鉴”,“恋爱必读”,闭门苦读,不亦快哉!骑“铁马”上坡时,不必载着女朋友,上气接不了下气地喘叫:“没什么,不费力,不费力”,不亦快哉!不必担心别人横刀夺囊,但可“横刀夺他人之爱”,不亦快哉!不必茶饭不思,想尽奇谋,与别人勾心斗角,出风头,争女友,不亦快哉!不必给小流氓抽恋爱税,不亦快哉!不必为“出息”和别人动刀子拼“小命”,不亦快哉!考试时,不必受约会的“惠泽”,而导致“满江红”,不亦快哉!出游时不必抱女友的小弟妹,而尝到“甘淋”,不亦快哉!不必花钱买一大堆的“赫年片”,不亦快哉!不怕尝香蕉皮的味道,不亦快哉!可公然谈论“那家有女初长成”不怕身边“狮吼”,不亦快哉!不必在女友的父母前装孙子,不亦快哉!不必朝背夕诵:“你是我冬天的太阳,夏天的冰淇淋……,”不亦快哉!不必在公园里望眼欲穿的等候芳驾,不亦快哉!不必昧着良心去抚摸女友癞头的小弟弟,不亦快哉!可写“不交女朋友不亦陕哉!”而不怕被罚写“悔过书”,不亦快哉!(《新生报》副刊,一九六三、十二,三十。)






给杨贵妃的一封信
玉环女士:
你我萧条异代,生死幽明,你不知道我是谁,我知道的你,也极有限。我从陈鸿《长恨传》里,知道你是唐明皇派高力士“潜搜外宫”搜到的杨家女儿;从白居易“长恨歌”里,又知道你是“养在深闺人未识”、“一朝选在君王侧”的杨家小姐,但我后来一查,这全不是真的。你根本是唐明皇第十八个儿子寿王瑁的妃子,唐明皇其实是你公公,他横刀夺了儿子的爱,以一国之尊,却做了扒灰大王,你的老公,可真多情多得捞过了界!
你是唐朝第一美人,你压倒群芳,“使六宫粉黛无颜色”使女人在你面前降低地位,但也由于你的缘故。“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而使女人在男人面前, 提高地位。中国男女不平等的观念,由于有了你,居然一时出现了“生女勿悲酸,生男勿喜欢”的民谣。可惜你当时只提倡“妃权”而没有提倡“女权”,如果提倡了,当时男女对跳“迪斯科”了,谁还要舞“霓裳羽衣曲”呢?
当然上面这些、都是指四海无事时候说的,一旦“渔阳鞞鼓动地来”、“千乘万骑西南行”的时候,你的老公,你的周围,立刻又变成百分之百的男权世界,他们国事败坏,不归罪于他们玩女人,反倒归罪于被玩的女人,而将你一代红颜,勒死于乡土。你生不能当母老虎,死反做替罪羊,身肚实大可哀。说来说去,这都是你被老公“霸王硬多情”的下场。
唐明皇同你山盟海誓,说什么“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但在紧要关头:他却不能同生,不能共死,不能横刀求美,反倒自己逃难去了。他这种作风,实在一点也不男性化,而是十分君主化。后代的诗人袁子才,批评你老公的懦种行为说-
到底君王负旧盟,
江山情重美人轻!实在一针见血血。后代的另一诗人自我期许“不爱江山爱美人”,但他既无江山,又乏美人,光说不练,等于白说,真正做到“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是英国皇帝爱德华第八,他宁肯不要江山,也要美人,改行做了温莎公爵。可见江山美人之间,能抱住该抱的。中土以外,大有其人。只可叹你玉环女士生不逢时,又不逢地,风华绝代,竟为沧夫俗子老油条薄命,真大大划不来。《长恨传》里说唐明皇跟你又发誓:“愿世世为大妇!”天啊!又来了!这样不可靠的家伙,下辈子还能嫁他吗?去他妈的蛋罢!要嫁,也来个贵妃和番,嫁给温莎公爵,再也别“唐明皇,胡子长”了:“千万!千万”!
哀贵妃者 敬上
(一九六九、八、九。)



关公曹操三角恋爱论
曹操刘备联合平了吕布以后,一起向汉朝的皇帝表功。刘备虽说他排行起来,是皇帝的叔叔,可是这回却是第一次见皇上,并且还是曹操介绍的。
曹操的谋士程昱向他说:“今明公威名日盛,何不乘此时行王霸之事?”曹操答道:“朝廷股肱尚多,未可轻动。吾当请天子田猎,以观动静。”于是汉庭上下,便展开了一次庞大的打猎大会。
打猎开始的时候,曹操抢尽了大子的风头。《三国演义》记当时的情形如下:
“群臣将校,见了金鈚箭,只道天子射中,都踊跃向帝呼万岁。曹操纵马直出,遮于天子之前以迎受之。众皆失色。玄德背后云长大怒。剔起卧龙眉,睁开丹凤眼,提刀拍马便出,要斩曹操,玄德见了慌忙摇手送目。关公见兄如此,便不敢动。”
这段故事,《三国演义》的作者并未写尽事实的真相。关公这次要杀曹操。他的理由,并不止于他自己说的,“操贼欺君罔上,我欲杀之,为国除害”。也不止于刘玄德说的“舍弟见操僭越,故不觉发怒耳”。关公这一次“要斩曹操”,实在是因为“吃醋”的缘故。
我说关公“吃醋”,决不是瞎说,有古史为证。在晋代常琼的《华阳国志》卷六《刘先主志》里,就有这样一段秘辛:
“初,(关)羽随先主(刘备)从公(曹操)围吕布于濮阳。时秦宜禄为布求救于张杨(不是电影明星那个张扬)。羽启公:“妻无子,下城乞纳宜禄妻。”公许之。及至城门,(羽)复白(于公)。公疑其(秦宜禄太太)有色,自纳之。后先主与公猎,羽欲于猎中杀公。先主为天下惜,不听。故羽常怀惧。”
这个故事还分别见于《蜀记》和《魏氏春秋》,内容大同小异,都分明是说,关公以有妇之夫,打秦宜禄太大的主怠,并且一再叮咛曹大官人,千万把这个美人赏他,那知曹操见色忘义,说话不算,竟把美人儿“自纳之”,无怪乎关公醋火二丈,要在打猎时杀掉老情敌了。
关公一度被曹操俘获,整天予以优容,三日一大宴,五日一小宴,上马一锭金,下马一锭银,可是关公仍是不肯跟曹操合作,终于过关斩将,千里走单骑,复归于刘备。《三国演义》中说关公够义气,华容道“义释曹操”。其实历史上根本没有这件事。华容道那个战略据点,赤壁战争时刘备根本没有派兵,当然也没派关公去。设想当时:的派了关公去,关公见到者情敌,岂不分外眼红吗?按照现代的尺码,“华容道”岂不要变成“毁容道”了吗?若真来那么一次,我们的“民族英雄”,岂不更要丢脸了吗?
秦宜禄的大太被关公曹操合抢以后,做了王八头。张飞劝他不要这样窝囊,他于是改跟张飞做事,后来又想离开,被张飞所杀。可怜的一对夫妻,在乱世中,竟先后做了“英雄”“奸雄”随意宰割的人肉!
(一九六五、八、十四。)
(附录〕
磨刀集(黛郎)
挑袍别裁
李敖在他报倡“关公曹操三角恋爱”说,因此想起一出河南戏“挑袍”,关公戟指曹白脸唱道:“俺白天上山打柴烧,晚上还要铡马草,我阴天抱孩子,半夜防强盗,说着想着心头恼,举刀要杀好曹操!”这时曹操的太太拦在中间,把丈大数落一顿,又向关公挤眉弄眼:“哎哟,二叔,你就看在俺俩的交情份上,饶了这个龟孙吧!”关公跺足,香香孩子的面孔,作英雄气短状……全剧于焉终场。
(《自立晚报》,一九六五、八、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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