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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利

马克·吐温 (美)
 
译者序
 
 
  马克·吐温(1835—1910)的《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①(1884,简称《赫克》)是美国文学中的珍品,也是美国文化中的珍品。十年前(1984),美国文坛为《赫克》出版一百周年举行了广泛的庆祝活动和学术讨论,也出版了一些研究马克·吐温,特别是他的《赫克》的专著。专门为一位大作家的一本名著而举行如此广泛的纪念和专门的研究,这在世界文坛上也是少有的盛事。
  这是因为《赫克》的意义不一般。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说,“一切现代美国文学来自一本书,即马克·吐温的《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这是我们所有书中最好的。一切美国文学都来自这本书,在它之前,或在它之后,都不曾有过能与之媲美的作品。”②其他的名家象埃略特、屈里林、巴灵顿、福克纳等,都有类似的评价。经过百余年的历史检验,《赫克》之为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的世界名著,殆已成定论。
  《赫克》的意义,事实上已变超出文学的领域而成为美国文化的珍品。在20世纪,电影、电视等对于人们生活方式、社会风尚、价值观念的形成与变迁,其影响之大,常使世人为之惊叹。这在美国尤其如此。而回顾美国的电影史,自从第一架活动电影机于1895年发明,百年来却一直偏爱马克·吐温迷人的小说,尤其是《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美国电影界在1900年便拍了《汤姆·莎耶历险记》的黑白片。1917年拍了《赫克与汤姆》黑白片。1920年又拍了《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黑白片。拍片的公司为著名的派拉蒙电影公司,导演为著名导演威廉·特蒙特·泰勒。赫克由路维斯·索琪卡勃扮演,“国王”由汤姆·奥·贝茨扮演,“公爵”由考拉尔·亨佛莱扮演,杰姆由乔治·李特扮演。当时的《纽约时报》对影片作了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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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关于马克·吐温的生平,参阅附录《年表》。
②海明威《非洲的青山》,纽约,1935,22—23页。
  在市场经济国家,观众、票房价值决定电影公司的选题。观众并未满足于看过一次《赫克》就算了。于是在第一部黑白片以后的十一年,同一个公司再一次拍了《赫克》,全长73分钟。在这以后八年(1939),另一家公司,米高梅公司又拍了《赫克》,这一次扮演赫克的乃著名童星密克·隆尼。同一个公司(米高梅),在21年后(1960),第一次把《赫克》拍成彩色片,由埃迪·霍格斯扮演赫克。又14年以后(1974)美国艺术家——读者文摘拍了彩色片《赫克》。从1920年到1974年,历时半个世纪,同一部小说《赫克》,在美国拍成黑白片与彩色片,前后达五次。一部文学名著,成为文化上如此被热爱的珍品,也许还不多吧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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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贝里·佛伦克《拍成电影的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载《批评家论赫克·芬——百年纪念评论选1884—1984》,纽约,1984,271页。
  意味深长的是,马克·吐温的作品,包括《赫克》,不仅成了美国文学与美国文化的珍品,也为俄国人所喜爱。据一个资料记载,从二十年代的早期到四十年代,在前苏联发行的马克·吐温的作品,达3,000,000册之多①。美国的苏联文学专家第明·勃朗教授说,“在苏联,每一个小学生都知道《汤姆·莎耶历险记》和《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②。”有意思的是前苏联还把《赫克》拍成电影,那是1973年的事。虽然当时还是冷战的年代,苏联著名的电影制片厂——莫斯科电影制片厂,把《赫克》拍成了电影。导演为著名导演乔治·纳·丹尼莉娅。赫克由小学四年级学生十一岁的卢马·马第亚诺夫扮演。场景摄于第聂伯河上和波罗的海地区(原立陶宛)。当地的大河及河上市镇,颇类似密西西比河上的风光③。
  此外至少有两次拍成电视,一次是1975年,又一次是1978年②。
  另外象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电影公司在1965年把《赫克》拍成三集彩色的教育电影。1975年,ABC电影公司拍了90分钟的《赫克》彩色片。1978年,西克——苏恩名著出版公司拍了97分钟的《赫克》彩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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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同①353—354页
②同①
③②《百年纪念评论选》,271页。
  凡是这些都表明了《赫克》既是美国文学珍品,又是美国文化珍品,并影响及于世界各国。而且从文化的视角看待文学名著,并非停留于文学本身,或停留于某些政治考虑而成为对人们的生活方式、社会风尚、美丑善恶等价值观念的形成与变迁发生强大影响的东西——这样的文化审美的观念正逐渐风靡世界。
  是什么样的艺术魅力使美国和世界各国的读者如此喜爱《赫克》呢?是它给美国和世界各国的读者打开了一个独特的富于美国式幽默气质的心灵世界,一个西部开发时期千千万万普通老百姓进行豪迈拓殖时幽默气质的心灵世界。幽默逗人发笑,幽默蕴含着智慧,幽默乃机智的闪光。这样的幽默与塞万提斯笔下没落骑士阶级战风车的幽默又不一样,乃是美国“西进”与“南下”声中千千万万勤劳的老百姓——这些强者在生活中的表现。它启发人笑着面对人生,面对坎坷曲折,怀着活泼泼的生机,开拓前进,因而是独特的,是美国式的,平头百姓的。作品迷人的奥秘也许正在于此。
  中国千百年来的文学传统以温柔敦厚见长,现代则以热情抒发见长,因而中国读者对《赫克》中活泼泼的幽默,由于审美习惯反差的原因,感受反倒会特别敏锐,也能得到特别强烈的审美享受。书一打开,就读到赫克、汤姆等这些孩子结成“强盗帮”,写了血书,效法罗宾汉这类英雄好汉,敢于“拦路抢劫”,敢于“杀人”。一次得到密报,有西班牙商人和阿拉伯富翁,要带着二百只大象,六百头骆驼,一千多头驮骡,载满了珍宝,经过附近一座山岭。这伙“强盗帮”便埋伏在林中,一声令下,冲下山去。可是哪里有什么大象、骆驼的影子,只是一群教会办的主日学校的小学生在野餐,被他们冲散了。原来“强盗帮”成立了一个月光景,“既没有抢人,也没有杀人,只是当作那样罢了。”可这“当作那样”的幽默,既是孩子们的心态的真实写照,又闪耀着当年开拓者的孩子们粗犷、豪迈的心灵世界,多么使人神往。
  儿童如此,密西西比河上的水手,当年这些时代的弄潮儿粗犷的幽默气质,更是被作者描写得淋漓尽致:赫克从自己的木筏子上跳下水去,泅近一个大木筏,偷偷爬上去,在一片黑暗中偷听到一个水手在边跳边唱,①“喔——嚯!我是当年从阿肯色州荒野上来的铁下巴,铜肚子,骑铜马,杀人不偿命的老牌魔王!……一顿早饭要吃十九条鳄鱼,一桶威士忌酒。有病的日子里,一顿要吃一筐响尾蛇,外加一个死人!我瞧一眼,能叫千年岩石裂成两半。……”“西进”声中流传于边疆的歌词,何等活灵活现地表现了拓殖者与水手们的豪迈、粗犷的气概与幽默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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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见《附录》(一)(《在木筏子上》)
  从原文欣赏《赫克》的读者,也许可以仔细琢磨一下“国王”口里把那个Bridgewater公爵(勃里奇华特公爵)念成了Bilge-water公爵,(毕奇华特公爵)有何等魔法般的妙用。两三个字母之差,“桥下之水公爵”念成了“舱里之水公爵”——桥下的活水清又清,可船舱里的积水——水手们和水上人家都知道,那是脏又臭。这样的幽默叫人发笑,给人愉悦,又表现了鄙弃之情,叫人在幽默中潜移默化,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这种马克·吐温式的、当年美国式的幽默,在世界文学史上曾独领风骚,今天有些人也许还体会得有所不足,因而重温一下马克·吐温当年独到的见解,可能是有益的,马克·吐温在写完《赫克》后的一年(1885),在其《怎样说故事》这个名篇中说:
  我并不自夸懂得一个故事应该讲些什么,我只是能自称懂得一个故事应该怎么个讲法。因为这么好多好多年来,我几乎每天都和那些讲故事的行家里手在一起。
  故事有各种各样,不过其中有一种最难驾驭,——幽默的故事。我主要谈的正是这么一种故事。幽默的故事是美国的,喜剧的故事是英国的,机智的故事是法国的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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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克里恩斯·勃洛克斯、R·W·B·路易斯、洛勃特·华伦主编《美国文学:创作与作家》,纽约,1973,卷二,1202页。
  试读《赫克》,从儿童们的结成“强盗帮”开始,接着写杰姆的迷信与自吹;赫克“爸爸”的酒疯;赫克假死与逃到河上;赫克失散重聚后对杰姆的作弄;河上巡逻队的盘查和赫克的妙计;男扮女装;“国王”与“公爵”的洋相;“打冤家”;赫克的告发信与拼着下地狱;“国王”“公爵”欺侮弱女子与棺材藏银;汤姆导演的效法王公贵族式的地狱。幽默的插曲,有如夏夜的星星布满天空,读者时而微笑,时而大笑,时而苦笑,人间烦恼为之一扫,而智慧的闪光,在愉悦中把读者的心胸照亮。
  也许有些读者不理解马克·吐温在卷首写的出于虚构的《通令》:“本书作者奉兵工署长G.G的指示,……任何人如企图从本书的记叙中寻找写作动机,就将对之实行公诉;任何人如企图从中寻找道德寓意,就将把他放逐;任何人如企图从中寻找一个情节结构,就将予以枪决。”有的读者或者由于缺乏幽默感,或者对马克·吐温的幽默风格缺少了解,对这样的《通令》可能感到莫名其妙,感到迷惑。殊不知这正是马克·吐温开宗明义便向读者披露其情怀:这将是一个幽默的故事。言在此而意在彼,原本是一种幽默的手法。
  马克·吐温的幽默,只是为了逗人发笑,为幽默而幽默么?如果真是这样,那还有什么驰名世界的大作家马克·吐温?千百年来,从古到今,也从来没有过这样为文学而文学的大作家。反话正说,恰恰是为了点出幽默中一片苦心。
  恰恰正是马克·吐温,而不是别人,在《自传》中说,“有人说,一本小说纯粹只是一部艺术品,如此而已。在小说里,你决不要布道,决不要说教。也许小说是这样,但幽默却并非如此。幽默绝不可以教训人自居,以布道者自居,可是如果要永远传下去,必须两者兼而有之。”①
  《赫克》之所以“不朽”,正因为它通过对一个14岁孩子的描写,在幽默逗笑声中酣畅淋漓地写出了一个民族的生活与灵魂。马克·吐温说得好:“……一个外国人可以复制一个民族的外貌……任何一个外国人都不能理解它的内在内容——它的灵魂、生活、语言、思想……只有一个专门家,他具有足以理解人民的灵魂与生活,并把它原原本本地描述出来的资格——这就是民族小说家。”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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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克·吐温自传》,译林出版社,330—331页。
②《美国作家论文学》,三联,97—98页。
  这是马克·吐温在写《怎样讲小说》这个名篇的同一年写的,也就是写了《赫克》以后的那一年写的(1885)。这篇文章也可以说是夫子自道,是美国文论史上的珍宝,题目叫做《保尔·布尔热关心我们什么》。美国有些研究者反倒对此不大重视,而前苏联学术界倒是很重视。认为是马克·吐温文论的另一个名篇,这是对的,并且以这篇文章来照亮有关《赫克》的探索与研究,那才是正路,而文本主义与庸俗社会学就对此无能为力了。
  要找出《赫克》为何不朽,自然并非易事,一部经历了百年的《赫克》批评史,其中有大量的论争性文章为此而发。意味深长的是一次著名的论争:“《赫克》的伟大在哪里?”论争的一方为两位名家:美英现代主义奠基人之一、《荒原》的作者T.S.埃略特和新批评派理论家莱昂纳尔·屈里林;论争的另一方是莱奥·玛克斯等一批后起之秀。屈里林的文章题目便是《赫克尔贝里·芬的伟大之处》(1948),说《赫克》所以是一部伟大的书,因为它“写的一个(密西西比河之)神——一个有自己的心、自己的意志的那种力量,对有道德观念的想象力来说,它仿佛蕴含着一个伟大的道德观念,而赫克乃是这河神的仆人。”《赫克》可说是“与人的卑琐相比,对河之神的美、神秘、力量一曲伟大高尚的颂歌。”T.S.埃略特对此表示同感(1950)说“全书有两个因素,一个是孩子,一个是大河”,“那个孩子正是大河的精神所寄托的。”两位大师还都为全书结尾写得差而辩解。莱奥·玛克斯敢于对两位大家的观点提出质疑,说屈里林和埃略特“对大河的作用那种不无夸张的想象,表现了他们对全书主题所在、中心所在何等忽视。”还说他们对结局的败笔辩解,那是没有看到,结尾这样写法,使得“全书中最为严肃的寓意成了儿戏。总之,结局成了一场滑稽戏,而全书的其余的部分则并非如此。”玛克斯指出,两位大师“对全书所写的对自由的追求何等轻视”。①这场论战启人心智,也在某种程度上暴露了新批评派这种过于侧重文本、技巧、技法在方法论上的狭隘性,而新批评派称霸美国文坛达半个世纪,至今仍影响不小。
  具有强大艺术魅力的全书主题——对自由的追求——并非是抽象的,而是充满了时代气息。可能有些读者对卷首的书名下面写明的话漫不经心。作者在这里特意标明了故事情节发生的地点与时间。地点:密西西比河流域;时间:40到45年前。按照小说末一页所标明的,全书完稿于1884—1885年。据此推算,故事写的是1826——1845年之事。也就是一般人所说的杰克逊(总统)时代(有人把杰克逊时代界定为从1828—18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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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俱见诺顿版《赫克》的资料,310—341页。
  《赫克》的专家安特鲁·杰·霍夫曼在《马克·吐温作品中的主人公及其天地》中个问题作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他说:“在个性、心态、习惯、价值观念等方面,《赫克》中的世界真切地反映了那个时代到美国访问过的人所记录下来的杰克逊时代的美国。马克·吐温对历史真实的描绘通过一幅精彩的画面而表现了出来,其对于时代生活的细节的极端重视使人惊叹。”“跟我们心目中的杰克逊时代的美国非常吻合”,“赫克是放在现实主义的天地中加以描绘的”,“这个天地充满历史感,是历史真实的现实主义描写,写的是十九世纪第二个二十五年的美国。”“那个时代的美国人的理想,他们的希望及其潜在的梦想,可以从我们传统的英雄赫克的性格中窥见一般。”①
  文学不同于历史,但马克·吐温正是捕捉住了他所写的那个时代的“美国民族的生活与灵魂”,才使得作品具有如此强大的艺术魅力。古往今来,能捕捉住自己民族的灵魂的作家,能自觉地为此而献身的,也并不很多,而能成为知音的批评家与读者也属难能而可贵。《赫克》专家普烈乞特在1941年写的《美国第一部在本土产生的杰作》中说,“赫克的童年,乃是一种新的文化的童年。”②旭克雷在1960年的《赫克的结构分析》中说,“在全书结尾,赫克摒弃了他所见到的文明,准备作为内在心灵上一个自由的人生活下去。”③这些恐怕是百年来的批评与研究中相当击中要害的见解。
  这一种对“自由的追求”,对一种“新的文化”的追求,正是从下层人民出身的赫克矇眬而执着的追求,也是马克·吐温从十九世纪美国两股历史大潮——“西进”开发边疆和“南下”废止南部各州黑奴制中,从伐木者、淘金者、水手的生活与憧憬中捕捉住并提炼熔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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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霍夫曼《吐温的主人公与吐温的天地》,滨州大学出版社,1988,55页、77—78页。
②《百年纪念评论选》,76页。
③同①400—404页。
  全书就是从赫克对旧的一套文化的厌恶、反感写起的。意味深长的是开宗明义第一章第二节(第一节讲的是另一本书的事,故这第二节,实乃全书的第一节),就强调了一句话,这句话实乃贯串全书,并在全书末了结尾一句又回到这句话上来,照应全书开头的那句话,把主题点得明明白白。在开头第二节,赫克就讲,“道格拉斯寡妇要领养我做她的干儿子”(这个赫克是一个流浪汉醉鬼的儿子,一个穷孩子),“并且说她要教我学那一套文明的规矩”(sivilzeme),“我再也受不了了”。后来加上他爸爸的虐待等等原因,终于出走河上。全书末了一句说,“我看我得比一些人先走一步,前往那个‘地域’去,因为萨莉姨妈要认我做她的干儿子,要教我学那一套文明的规矩(sivilizeme),这我受不了。我已经受过一回啦。”这样,赫克在出走河上以后不肯回家,终于往新的“地域”去闯荡天下,进行新的开拓。这个新的“地域”(准州),有人考证,认为指后来的俄克拉荷马州,当年是印第安人的地区。笔者认为,这个“地域”不论是实指,或是虚指,都不会仅指去到1848年前的地区,不会仅指南北战争前的理想,而是隐含着作者完稿时亦即1884—1885年时作者心目中所向往的地方,也就是作者心目中一种新的文化萌发的那种理想。“sivilizeme”的“sivilize”,乃“civilize”的密苏里人土语的拼音,或译“学做人的规矩”,或译“教我怎样做人”,译得都有道理。但赫克走出家庭,流亡河上,甚至不惜假死,所谓虽九死而犹未悔,当然不是一般地耍孩子脾气,而是对旧的一套文明的反感与厌恶。正如普烈乞待所说,“赫克的童年也就是一种新的文化的童年”。所以连比较保守的文艺理论家屈里体也承认“《赫克》实乃一部颠覆性的书(asubversiveCbook)。”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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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诺顿版《赫克》资料部分,316页。
  作品的强大艺术魅力正是由于写的是赫克对家里老的一套古板的文明规矩与教会办的主日学校桎梏心灵的那一套行为规范的厌恶与反抗。作品写一个十三四岁的穷孩子仿佛调皮捣蛋,连进出都不走大门,而是从楼上窗口里爬进爬出,抱着避雷针上上下下;实则写他勇于反抗(假死),勇于开拓,勇于冒险。只身一人,敢于逃上小岛,搭窝棚,生篝火,钓鱼为生。小小年纪,成了小岛的主人;小小年纪,在大河之上,出生入死,没有叫过一声苦;永远前进,没有后退过一步。叫美国和世界的读者入迷的正是当年西部拓殖者、淘金者与密西西比河上水手的孩子们这样对自由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这种开拓的精神,这种创业精神,这种美国人非常珍惜的个人首创精神,不是美国文明史上新的文化的萌芽又是什么呢?
  叫读者入迷的是当年边疆与大河之上平头百姓家的孩子们对人性、人道的追求。“国王”和“公爵”对河上老百姓的欺骗与讹诈;对弱女子的冷酷欺诈的掠夺,河上世族人家“打冤家”的愚昧与残酷,由作者以幽默之笔,描叙得淋漓尽致,也可说是丑态百出。而与此对照的,正是当年边疆拓殖者与河上水手的下一代穷孩子对一种合乎人性、人情、人道的社会的向往。赫克这个穷孩子对“国王”与“公爵”的鄙弃,以及为了搭救险遭陷害的姑娘,巧施妙计,把金币藏在棺材里,这样秉性善良、正直、富于同情心而机智的穷孩子赫克的形象,不正是一种新的文化所孕育的一代么?能不迷人么?
  作品的强大艺术魅力当然更表现于当年白种人穷孩子赫克搭救黑奴杰姆的曲折经过与复杂的心灵历程,这显然是作品的核心部分。它写的正是当年边疆拓殖者与河上水手们的下一代对民主社会的追求,也写了对解放黑奴的觉悟过程。这方面的描写可说是震憾人心的重大主题找到了富于高超技巧技法的艺术形式。整个故事迂回曲折,分三个层次,奔向高潮。作品从赫克对黑奴杰姆既同情又加以戏弄写起。河上惊涛骇浪中失散后,赫克一度戏弄杰姆,后来深感惭愧,认识到这么戏弄人“太卑鄙了,恨不得用嘴亲亲他的脚”,“再也不出坏主意骗他了”(十五章),这是第一步。后来在河上遇巡逻队盘查逃亡黑奴,赫克本来深悔自己不该帮黑奴逃跑,觉得对不住杰姆的女主人华珍小姐,决心把船划列岸边上岸去告发杰姆。可巡逻队在河上逼近盘查时,赫克却由不得自己原来的盘算,推说自己船上是个生天花的白人,巡逻队深怕传染上天花,吓得落荒而逃(十六章),这是第二步。最后,赫克思前想后,下定了决心,写好了向杰姆的女主人华珍小姐告发杰姆的一封信,还觉得自己写了告发信后不再负罪了,一身轻快了,深庆自己最后没有弄错了方向,没有“走进了地狱”。可是他又不禁想到了杰姆的种种好处,刚才写好的那封信拿在手里,全身直发抖,终于把信一撕,一边说,“那么,好吧,下地狱就下地狱吧。”赫克成了搭救杰姆挣脱奴隶桎梏的一名战士,一个种族平等与民主理想的体现者(三十一章),这也是全书高潮所在。
  这样的描写不仅艺术上是高超的,而且真切地写了一个白人家穷孩子觉悟提高的过程。它没有写赫克一开始就是个包打天下的废奴主义者。赫克从一般地同情黑奴,又轻视黑奴、时或戏弄黑奴,到认识到黑人杰姆的高尚人品,为了解救他,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其间有个曲折的过程。马克·吐温自己对此有切身的体会。他在《自传》中说,“我做小学生的时候,并不厌恶黑奴制度,我并不知道那有什么错。我耳朵里没有听到谁责难过它。当地的牧师教导我们说,那是上帝认可的,说这是一件神圣的事,要是怀疑者心里有疑惑,只要看一看《圣经》就行了。”①事实上,密苏里当时便是一个政府许可的蓄奴州。并且,在南北战争以前,认为蓄奴乃理直气壮的人,何止成千上万。《赫克》中所写赫克的爸爸,虽为穷苦的白人,却认为蓄奴乃天经地义。他自认为比黑人教授还高明,认为黑人竟可以有选举权,竟可以投票,那还成什么天下。可见当年废奴的斗争是艰苦的,马克·吐温的描写是符合历史真实的,而符合历史真实又找到了高超的艺术形式的描写,并且每一步洋溢着幽默,其艺术魅力自然特别强大。这样的写法并且对于一般普普通通的人的审美教育意义也特别真切。这种描写也表明了,赫克的童年,追求民主理想的童年,恰恰正是美国历史上一种新的文化的童年。这样的描写能不迷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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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克·吐温自传》,译林出版社,第二章。
  能认为《赫克》的意义只是旨在实现黑奴解放战争以前那个时代对自由的追求,亦即开拓创业、人道、民主的追求么?当然不是。作品写的是1826-1845年的事,但写成于1884-1885年。在动笔写的7年间(1876年、1879-1880年,1883年),南北战争已经打过了,黑奴制基本上废止了,在某些意义上,开拓、创业,个人首创精神结出了累累硕果。重人性、人情、人道的风尚有所进步,民主的事业有所前进。但是穷白人赫克对自由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实现了么?《赫克》的创作主体马克·吐温在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创作的心态,只限于对40-50年前旧时美国的回忆么?
  马克·吐温在完稿时已成长为美国文坛的巨人。他目击了40—50年间美国历史的发展变化。在写《赫克》前两年,便已写出了《镀金时代》。他写出了南北战争后的美国、经济大发展的美国、发财狂潮旋卷了一切的美国,实际上只是表面上镀了薄薄的一层金,里面却是包的一堆废铜烂铁,美国社会原来是个腐朽的社会。古往今来,曾有哪一个作家,给自己生活着的时代起了一个如此深刻而隽永、如此幽默的名字,并且为当时人们所认同,并为史家所接受呢?在写了《赫克》后的五年(1900),马克·吐温写了《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写出了“最诚实廉洁的市镇”原来是一群伪君子,在一袋金币面前,便露出了“既想当娘子,又要立牌坊”的原形。同年,值八国联军侵华,马克·吐温在纽约发表了著名的演讲:“我也是义和团”,“义和团是爱国的”。又六年,在1906年,高尔基为1905年的俄国革命来到美国筹募捐款,马克·吐温对高尔基的义举大力支持。由此可见,民主主义者的马克·吐温在写赫克对自由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时,对当时的现实如何地失望。这令人失望的现实,更加深了这个当过报童、排字工人、矿工、水手与领港的作家对真正符合人民意志的自由与民主的期待。事实上,《赫克》中不乏后来称为黑色幽默以至荒诞派色彩的描写,特别是“国王”和“公爵”登场以后。因此,美国有的评论家称《赫克》为黑色幽默的先驱,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为其嫡传,这是有道理的①。福克纳说,“甚至霍桑和亨利·詹姆斯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类似马克·吐温、惠特曼和桑德堡那样的美国的作家。”从《赫克》与后来美国黑色幽默小说的血肉联系,也表明了《赫克》的独特的美国式小说的风格。
  著名作家和评论家,马克·吐温的好友豪威尔斯说,“马克·吐温是美国文学史上的林肯。”②为什么能这样说呢?新批评派大将克里恩斯·勃格克斯和洛勃特·华伦主编的《美国文学创作与作家》认为,马克·吐温写赫克,“用的是赫克自己的口语,仿佛粗俗,实乃神奇”,而不是用的往往刻板的叙述人的语言。用赫克的口语写,使“感情与事件融和”、“形式与效果一致”,从而创造了马克·吐温的风格。“我们不妨这样理解,林肯解放了黑奴,马克·吐温解放了作家。”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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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百年纪念评论选》,392页。
②《美国文学作品选》,麦美伦公司,1980年版,卷2,332页。
③《美国文学创作与作家》,纽约,卷二,1278页。
  马克·吐温这种运用作品中人物的个性化口语进行描叙的风格,确是他的卓越贡献,而异于巴尔扎克、狄更斯、霍桑,并影响及于20世纪一大批美国作家。纵览《赫克》全书,从第一句开始,直到结束,始终发自“一个声音”,一个“我”。这个“我”,并非呼是马克·吐温,不是一般传统的叙述人,而是穷孩子赫克。最终,也是这个“我”出走后不肯回那个家,不肯受那套文明规矩的束缚,而要继续闯荡天下,开拓前进。这“一个声音”也是“美国的灵魂”的一种表述,是马克·吐温捕捉住的时代的声音。受到这种“一个声音”的感动的,何止一个人。曾有这么一个故事。美国著名电影名星莱奥纳尔·巴里摩尔九岁那年,亦即在1888年,也就是《赫克》出版后三年,随父见到了马克·吐温。兴奋之余,不禁为他朗诵了《赫克》全书末一段赫克的话,即不肯受“那一套文明规矩”的束缚,因而不肯返回那古板的家庭,而要闯荡江河,开创新的生活的那一段话。巴里摩尔这位著名演员回忆说,当时马克·吐温“一只手按住了九岁的孩子的胳膊,热泪盈眶。”①马克·吐温美国式小说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其艺术魅力之强大,这是动人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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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百年纪念评论选》,360页。
  马克·吐温这位艺术大师、民主主义者,和其他历史人物一样,当然有其不足之处。“有两个马克·吐温”,这是仰慕他的美国著名作家德莱塞的名句。也就是说,有一个不够深刻的一面的马克·吐温。另外象《赫克》,其结尾是否是败笔,也可商讨。但赫克那种对自由的追求,对民主社会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至今使遍及世界的读者,在读后为之心灵震撼。有的批评家曾称莎士比亚为“我们同时代的人”,如果我们称马克·吐温为“我们同时代的人”,不是也非常贴切么?
 
                        1995.2.12于南京
  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
  (汤姆·莎耶的伙伴)①
  地点:密西西比河流域②
  时间:四十至四十五年前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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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汤姆·莎耶历险记》出版于1876年,《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出版于1884年,马克·吐温称前者和后者为“姐妹篇’。学者们几乎一致认为马克·吐温写《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时,思想上、艺术上有个飞跃,两书成为“姐妹篇”,但又不能等同看待。海明威说,“所有现代的美国文学都来自马克·吐温的一本书《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
②密西西比河对美国文化的成长发展的重要性,人们常以之与黄河、长江对中国文化生长、发展的重要性相比。马克·吐温的故乡即在密西西比河上密苏里州的汉尼拔。在马克·吐温一生中,密西西比河既为十九世纪美国“西进”的重要基地,又为南北双方黑奴制与反黑奴制派激烈斗争的地区。马克·吐温正是十九世纪美国“西进”与“南下”(“南北”黑奴制斗争)时代这两股大潮孕育的伟大作家。作家开宗明义,清楚地点明故事发生的地点在整个的密西西比河流域,意义不同寻常。
③本书出版于1884年,作者特别点明故事发生在四十至四十五年前,指写的是1826年至1845年期间的事。作家写的是六十年代黑奴解放战争以前的事,只是描述中饱和着作家对战后的“镀金时代”,即虚假的繁荣时代的幻灭感与对更高的审美理想的深沉的追求。
 
 
 
 
作者说明
 
 
  在本书中,作者用了一些方言土语,即密苏里州黑人土话;西南边远林区最地道的土话;“派克县”一般性的土话以及这个县土话中四种略有变化的分支。这些不同色彩的差别,并非作者随意或想当然地构造出来的,而是严谨苦心地记录的结果,是由于作者通晓这些方言土语,因而是确实可靠的。
  我所以作这样的说明是因为如果不加说明,读者便可能以为所有这些人物都想说同样的话,而又没有能做到,那就不符合事实了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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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吐温在本书中大量采用方言土语是本书的特色之一。这大大有利于生动地表现各地的地方色彩和黑人的种族色彩,也大大有利于表现作品中人物的个性化。适当地采用方言土话以铺叙情节,刻划人物,而不是单用叙述人语言这一种语言,这乃是文学史上一大进步。
  本书出版时,适值方言土话进入美国文学作品达到了“高潮”时期。同类作品有1869年的斯托夫人的《老乡亲》,1871年她的《赛·劳逊的炉边故事》;爱德华·曷格尔顿1871年的《校长》;勃勒特·哈特1870年的《咆哮营的幸运儿》。这些被通称为“乡土文学”,其功绩在于打破了东部作家高雅文学的垄断,更贴近于下层人民的生活、促进了美国文学的繁荣。可见吐温此书采用方言土语,并为此在卷首发表一个说明,促请读者在开卷前便注意到本书这个特色,其意义非同一般。这样重视方言土话以突出人物的个性化以及地方色彩与民族色彩的特色,一直影响到今天美国的文学作品。
  对方言土语这个特色,要在翻译中严格遵循原作的一字一句加以表现,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中外语言不同,如果硬译,结果可能使读者读不下去,并使文学的特色几乎完全消失。过去已有的译本,有的只好完全放弃表现方言土话这个特色,有的只表现黑人(杰姆)土话的某些特色,对于白人的方言土话特色,难以表现,只好放弃。这个译本采取后一种路子,并适度地加以变通,以既表现黑人(杰姆)性格,又不致伤害作品的文学性与鉴赏中的可读性为原则。
  阅读原文的读者、如果对本书中的方言土语感到兴趣,可参阅Harold Beaver《Huckleberry Finn》Unwin Critical Library,London,1987,中的有关资料。
 
 
 
 
第一章
 
 
  你要是没有看过一本叫做《汤姆·莎耶历险记》①的书,你就不会知道我这个人。不过这没有什么。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他大体上讲的是实话。有些事是他生发开来的,不过大体上,他讲的是实话。不过,实话不实话算不了什么。我没有见过从来没有撒过一回谎的人。这一回不说,另外一回就说。葆莉姨妈也好,那位寡妇也好,也许还有玛丽,都这样。葆莉姨妈——就是汤姆的葆莉姨妈——还有玛丽,还有道格拉斯寡妇,有关她们的事,在那本书里都讲了——那是一本大体上讲实话的书,有些是生发开来的,这我在上面说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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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为本书的姐妹篇,参阅有关本书故事的地点、时间的注。
  那本书的结尾是这样:汤姆和我找到了强盗藏在那个山洞里的钱,这一下我们可都发了。我们俩,一人得了六千块钱——全是金灿灿的。把钱堆了起来,乍一看,好不吓人。后来,由撒切尔法官拿去放利息,我们俩每人每天得一块钱,一年到头,天天这样——真是多得叫人没法办。道格拉斯寡妇,她把我认做她的儿子。她许下了话,要教我学学文明规矩①。可是一天到晚,耽在这间屋里,有多难受。你想,寡妇的行为举止,一桩桩,一件件,全都那么刻板,那么一本正经,这有多丧气。这样,到了我实在受不了的那一天,我就溜之大吉啦。我重新穿上了我原来的破衣烂衫,重新钻进了那只原本装糖的大木桶里,好不自由,好不逍遥自在。可是汤姆想方设法找到了我,说他要发起组织一个强盗帮,要是我能回到寡妇家,过得体体面面,就可以参加他们一起,于是我就回去了。
  寡妇对我大哭了一场,把我叫做一只迷途的羔羊,还叫我别的许多名称,不过,她绝对没有什么恶意。她让我又穿上了新衣裳,我实在一点办法也没有,只是直冒汗,憋得难受。啊,这么一来,那老的一套就又重新开始啦。寡妇打铃开饭,你就得准时到。到了饭桌子跟前,你可不能马上吃起来,你得等着。等寡妇低下头来,朝饭菜叽哩咕噜挑剔几句,尽管这些饭菜没什么好挑剔的。就是说,每道菜都是单做的。要是一桶杂七杂八的东西,那就不一样,各样菜和在一起烧,连汤带水,味道就格外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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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教我学学文明规矩”(sivilizeme,——应为civilizeme,作sivilizeme乃赫克讲的密苏里土话的发音)。赫克后出走河上,反对这类“文明规矩”是主要原因之一。这既为赫克主导性格所在,亦为全书主旨所在。全书末了一句为了反对“学学文明规矩”因而不愿回家,准备继续远走新区,这回应了本书开宗明义点出的话。可见反对当时“文明规矩”的主旨,和反黑奴制的思想,这两者一起贯串全书。参普烈乞特《美国第一部本土产生的杰作》(1941),载英格《赫克·芬评论资料集——百年纪念评论选》(1984)
  吃过晚饭,她就拿出她那本书来,跟我讲摩西和蒲草箱的故事①。我急得直冒汗,急着要弄清楚一切有关他的事。不过,她隔了一会儿才点明摩西是死了很久很久的了。这样,我就不再为他操什么心了,因为我对死了的人是根本没有兴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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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旧约·出埃及》,第二章。说的是埃及公主收养以色列一妇女的弃儿。到后代,摩西率领受压迫的以色列人逃出埃及,后建犹太国家。
  没有好久,我就想要抽烟,就要求寡妇答应我。可是她就是不答应。她说这是一种下流的习惯,又不卫生,要我从此不再抽。世界上有些人就是这么行事。一件事,来龙去脉,一窍不通,可偏偏要说三道四。摩西这人,与她非亲非故,对谁都没有什么用处,老早就死了,她偏要为他操心;可我做一件事,明明有点儿好处,她偏要找岔儿。再说,她自己就吸鼻烟,那当然是做得对的喽,因为是她这么做的嘛。
  她的妹妹华珍小姐,一个细挑身材的老小姐,戴一付眼镜,前不久才来和她同住。她拿来一本拼音课本,故意难为我。她逼着我死啃了近一个钟点,寡妇这才叫她歇口气。我实在再也熬不住了。可是又是闷死人的整整一个钟点,我实在烦躁得不行。华珍小姐会说,“别把你的一双脚搁在那上边,赫克尔贝里。”①“别闹得嘎扎嘎扎响,赫克尔贝里,——坐坐正。”一会儿又说,“别这么打呵欠,伸懒腰,赫克尔贝里,——为什么不学得规矩些?”然后她跟我讲到有关那个坏地方②的一切。我就说,我倒是愿意在那里,她就气坏了。我可并非心存恶意,我心里想的只是到个什么地方走动走动,我心里想的不过是换换环境,我决不挑三拣四。她说啊,我刚才说的那些话,全是下流坯说的话。要是她啊,她死也不肯说出那样的话来。她可是要活得规规矩矩,为了好升入那个好地方③。啊,我看不出她要去的那个地方有什么好,所以我已经下定决心,决不干那样的事。不过,我从没有说出口。因为一说出口,就只会惹麻烦,讨不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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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乃本书主人公的名字,全名为Huckleberry Finn马克·吐温自称,“芬”这个姓,取自他幼年时的老家密苏里州汉尼拔小镇上一个流浪汉醉鬼Jimmy Finn的姓。但性格上的原型是另一个流浪汉叫Tom Blankenship的,吐温赞他是新区内“唯一一个真正特立独行的人物”(参皮佛《赫克尔贝里·芬》,伦敦,1987,10、16页)。
  赫克尔贝里,乃一种野生的浆果,可做啤酒。吐温为本书主人公取这个名,可见赋予主人公粗犷色彩与平民色彩。赫克之所以具有反抗以至叛逆性格、不是偶然的(参汤姆斯·英格《百年纪念评论选》,纽约,1984,327页)。
  一说,马克·吐温为本书主人公取名“赫克·芬’是因为这个名字发音与他自己的姓名发音相近。“赫克”发音与“马克”相近;“芬’发音与“吐温’相近(参《百年纪念评论选》327页)。赫克·芬与马克·吐温当然不能等同,但又血肉相连,某种程度上,心灵相通。不少资料表明,乡下孩子出身、自学成才的马克·吐温对本书主人公心灵的塑造倾注了心血,其取名是深思熟虑,含意深长的。
  ②指地狱。
  ③指天堂。
  她话匣子既然打开了,便不停地说下去,把有关那个好地方的一切,跟我说得没完没了。她说,在那边,一个人整天干的,只是这里走走,那里逛逛,一边弹着琴,一边唱着歌。如此这般,永永远远如此。因此我对这一些不怎么挂在心上,只是我从没有说出口来。我问她,据她看,汤姆会去那里么,她说,他还差一截子呢。听了这个话,我满心欢喜,因为我要他跟我在一起。
  华珍小姐不停地找我的岔子,日子过得又累又寂寞。后来,她们招了些黑奴①来,教他们做祷告,然后一个个地去睡觉。我上楼走进我的房间,手里拿着一支蜡烛,放在桌子上,然后在一张靠窗的椅子上坐下来,存心拣些有劲儿的事想想,可就是做不到。我只觉得寂寞孤单,真是恨不得死去的好②。星星在一闪一闪,林子里树叶在满满作响。我听见一只猫头鹰,在远处,正为死者呜呜地哀鸣;还有一只夜鹰和一条狗正在为一个快死去的人嚎叫。还有那风声正想要在我耳边低声诉说,只是在诉说着什么,我捉摸不透。如此这般,不由得我浑身一阵阵颤抖。我又听见远处林子里鬼魂声响。这个鬼,每逢他要把存在心头的话说出来,可又说不清,于是在坟墓里安不下身来,非得每个夜晚悲悲切切地到处飘飘荡荡。我真是丧魂落魄,十分害怕,但愿身边有个伴。一会儿,一只蜘蛛爬到我肩上,我一抹,抹到了蜡烛火头上。我没有动一个指头,它就烧焦了。不用别人告诉我,我也明白,这可是个不祥之兆,我认定准要有祸事临头。我便十分害怕,几乎把身上的衣服抖落在地。我立起身来,就地转了三圈,每转一圈,就在胸前划个十字。接着用线把头上一小想头发给扎起来,让妖怪不能近身。不过,我还是不放心。人家把找到的一块马蹄铁给弄丢了,没有能钉在门上,才这么做的③,可从没有听说,弄死了一只蜘蛛,也用这个办法消灾避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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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此处第一次写到死,也是本书开宗明义便写到死,结合全书其它部分的描写,表现了赫克对死的敏感性,也使全书在幽默戏谑中透出了黯淡冷峻与悲凉气氛。
  原文是nigger,黑人或黑奴,可以无贬义,也可以有贬义,因人因地因上下文而异。据诺顿版注、用nigger这个词,在蓄奴州里、未必有恶意,而是一般指奴隶。从全书看,一般往往有贬义。
  ②诺顿版注:马克·吐温经常提到的一个主题是个人的极端孤独,而有关童年赫克在这方面的描写,尤为突出。这从下面描写的树林子里和河上一片荒凉景象,可以想见。此外,赫克的迷信心理,是当时儿童普遍的心理,也是当年拓殖过程中边疆地区普遍的心态。
  ③当时迷信,找到一块马蹄铁,即说明要交好运;丢了它,就要倒楣。
  我坐了下来,浑身直打颤,取出我的烟斗,抽了一口烟,因为屋子里到处象死一般静,所以寡妇不会知道我在抽烟。隔了好一会儿,我听到远处镇上的钟声敲响。噹——噹——噹,——敲了十二下。——然后又一片寂静,——比原来还要静。不久,我听到一根枝桠折断声,在那树丛的黑暗深处——啊,有什么东西在响动。我一动也不动地坐着静听。我立刻听到隐隐约约从那边传来“咪——呜,咪——呜”的声音,多好啊!我就发出“咪—呜,咪—呜”声,尽量越轻越好。接着,我吹熄了蜡烛,爬出窗口,爬到了棚屋顶上。再溜下草地,爬进树丛。千准万确,汤姆正等着我哩。
 
 
 
 
第二章
 
 
  我们踮着脚尖,沿着树丛中小道,朝寡妇园子尽头往回走,一路上弯下身子,免得树桠子擦破脑袋。我们走过厨房时,我给树根绊了一跤,发出了响声。我们伏下不动。华珍小姐那个大个儿的黑奴,名叫杰姆的①,正坐在厨房门口。我们把他看得一清二楚,因为他身后有灯光。只见他站起身来,把颈子往前探,仔细听了一会儿。接着,他说,“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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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企鹅版注:杰姆的原型为马克·吐温幼年时叔叔家田庄上的黑奴叫做丹尼尔的。马克·吐温曾夸他品性好。
  他又仔细听了一会儿,然后踮起脚尖走下来,就在我们俩的当中,我们几乎能摸到他的身子了。就这样,几分钟、几分钟过去了,一点儿也没有响动,可我们又都靠得那么拢。这时候我脚脖子上有一处发痒,不过我没有动手抓。接着,我耳朵又痒起来了,然后在我的背上,正在我两肩的中间,又痒起来了。真是再不抓便要死了。是啊,从这以后,我发现有好多回就是如此这般。你要是跟有身份的人在一起,或者参加一处葬仪,或是明明睡不着偏要睡,——不论在哪里,只要那里不容许你抓痒,那你就全身会有一千处发起痒来。不一会儿,杰姆在说:“喂——你史(是)谁啊?史(是)什么人?我约(要)是没听到什摸(么),才见鬼哩。好吧,我知道该怎么办。我要坐在这里,等到再听到响声才息(歇)。”
  这样,他就坐在地上,就在我和汤姆的中间,他背靠着一棵树,两脚往前伸开,一条腿几乎碰到了我的一条腿。我的鼻子开始发痒,痒得我的眼泪都流了出来,不过我没有抓。接着,我鼻孔里也痒了起来,然后是鼻子底下发痒。我真不知道怎样能这么坐着一动也不动。这么难受的罪啊,一直熬了有六七分钟之久,不过在感觉上觉得不止六七分钟。接着,我身上有十一处在发痒。我估摸着,再熬一分钟以上,我可就要顶不住啦。不过,我还是咬咬牙,准备再顶一顶。就在这个时刻,杰姆呼吸得气粗了。再过一会儿,他打起呼噜来了。——这样,我就马上又舒坦起来了。
  汤姆呢,他给了我一个信号——嘴里发出一点声响,——我们就手脚并用爬开去。爬了十步远,汤姆在我耳朵边低声说,他要把杰姆捆绑在一棵树上,这样好玩儿。我说不行,这样会弄醒他,就会闹将起来,人家就会发现我不在屋里。接着,汤姆说他蜡烛不够用,他想溜进厨房去多找几根蜡烛。我劝他别这么干,我说,杰姆说不定会醒,会跟着来。不过汤姆要冒一冒险,这样,我们就溜了进去,取了三支蜡烛。汤姆在桌上留下了五分钱,算是蜡烛钱。然后,我们出了厨房。我急于想溜走,可是怎么也阻止不了汤姆,他非要手脚并用爬到杰姆那边,跟他开个玩笑。我等着,仿佛等了很久,四下里一片寂静,感觉很孤单。
  汤姆一回来,我们就绕着园子的围墙,沿着小径往前走。一步步摸上了屋那头陡陡的小山顶。汤姆说他把杰姆的帽子从他头上轻轻摘了下来,挂在他头顶上一根枝桠上。杰姆身子动了一下,不过没有醒。这件事过后,杰姆对人说,妖巫对他施了魔法,搞得他神志昏迷,然后骑着他飞往本州各地,然后把他降落到原来那棵树下,并且把他的帽子桂在枝桠上,好让他知道这究竟是谁干的。到下一回,杰姆告人说,他们把他一直骑到了新奥尔良。再后来,每次对人家吹起来,地界越吹越宽。最后,他告人说,他们骑在他身上飞遍了全世界,搞得他几乎累得要死,他背上也长满了马鞍子磨破了的泡泡。杰姆对这一回的经过,得意得忘乎所以,甚至不把别的黑奴放在眼里。各地的黑奴从老远的地方来听听杰姆讲述这种种经过,他成了这一方黑奴中间最受抬举的人。外地来的黑奴嘴张得大大的,上上下下打量他,仿佛见到了个珍奇宝贝。黑奴一般爱讲黑地里、灶火边,妖巫怎么样怎么样。不过,逢到有人这么讲,显得自己在这方面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这时,杰姆总会插一嘴,说一声,“哼!你懂得什么‘妖巫’?”那个黑奴就被堵住嘴,不得不往后靠了。杰姆总是把那个五分钱的角子用细绳挂在颈子上,说这是那个妖巫亲手给他的一种法宝,还亲口告诉他这能治一切疑难杂症。并且说只要念念有词,他可以随时把妖巫招请来,不过妖巫告诉他念的那些词,他可从没有对人讲过。黑奴从四面八方来,还给杰姆带来他们所能有的礼物。他们的目的只是为了能见识一下那个五分钱的钱币。不过他们对钱币不敢碰一下,因为这是魔鬼的手摸过了的。作为一个仆人,杰姆这下子可给毁了。因为他既然见过魔鬼,又给妖巫骑在身上过,他就自然而然地神气起来,目空一切了。
  再说,汤姆和我到了小山头的边边上,我们往下面村子①里一望,见到有三四处闪着灯光。也可能那里有病人吧。我们头顶上的星星呢,闪烁着迷人的光亮。下面村子边上,流淌着那条大河②,整整一英里。那么宽阔,那么寂静,那么庄严。我们走下小山头,找到了乔·哈贝和朋·罗杰斯,还有两三个别的男孩子,都是躲在废了的鞣皮工场里的。于是,我们就解开了一只小舟,顺水划了两英里半路,到了小山边上一处大岩石那儿,就上了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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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指书中的圣彼得堡,原型即作者故乡密苏里的汉尼拔小镇。本为移殖运动中边疆小村,此时已是运输相当繁忙的河港。
  ②指密西西比河。
  我们走进了一簇矮树丛,汤姆让大家一个个都宣了誓,表示决心保守秘密,然后领他们到小山上一处山洞前。那里正是矮树丛里树木长得最密的地方。我们就点起了蜡烛,连走带爬地进去了。到了里边两百码处,豁然开朗。汤姆在那一条条过道之间摸索了一阵子,便在一道石壁那里钻了下去,在那里,你根本看不到有一处洞口。我们沿着一条狭窄的过道,闯进了一处类似一个小间的地方,那里一片湿漉漉的,又冷。
  我们就在那儿停了下来。汤姆说:“啊,我们这个强盗帮就在这里成立啦。我们给它起个名字,就叫它汤姆·莎耶帮吧。凡是有心参加的,都得起个誓,还要用血写下自己的名字。”
  那是人人愿意的。汤姆取出了一张纸,上面写好了誓词,他把誓词念了一遍。誓词说,每个哥儿们忠于本帮,决不把本帮的秘密告诉任何一个人。如果有任何人伤害本帮任何一个哥儿们,因而命令任何一个哥儿们去杀死那个人和他的家里人,那他必须照办。在他把他们杀死,并在他们胸膛上用刀划下本帮的标记也就是十字以前,一概不准吃东西,不准睡觉。凡非本帮的人,一律不得使用这个标志;凡使用了的,初犯者要被控告,再犯者处死。凡本帮成员对外泄露秘密者,必须割断他的喉管,并把尸体烧掉。把骨灰撒掉,名字从血书的名单上除掉。凡属本帮哥儿们,从此一律不许再提到他的名字,而且要加以诅咒,直到永远。
  人人都说,这才是一个真正了不起的誓词。还问汤姆,这是不是用他自己的脑袋想出来的。他说,有些地方是的,不过其余的出自海盗书上与强盗书上的①。还说,每个强盗帮,凡是帅帅的,都有誓词。
  有的人认为,凡泄露秘密的哥儿们的家属,理该处死。汤姆说这个意见很好,便用笔记了下来。接着,朋·罗杰斯说:“这儿的赫克·芬呢②,他可没有家属啊——对他该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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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吐温对孩子们“假发誓”等的心理描写,暗含着作者对浪漫作品及作家一贯的讥刺态度。译者认为,写密西西比河上水手们的下一代孩子们从小抱打不平的侠义心理,而又充满了幻想、想象,写得如此逼真,如此迷人,这是主要问题所在。当然这并不排斥作者借此对消极浪漫派的笔法讽刺一下。
  ②诺顿版注:乃赫克尔贝里·芬的简称和昵称。
  “啊,他不是有个父亲么?”汤姆·莎耶说。
  “不错,他是有个父亲。不过,在这些日子里,你从来没有见到过他的人影。他老是喝得醉醺醺的,在鞣皮工场的猪圈里睡。在这一带,有一年多见不到他这个人影了。”
  他们就进行了讨论,还正准备着把我排除在外,理由是每个哥儿们非得有个家或是有个什么人可以杀掉才行啊。不然的话,对其他的人来说,那就太不公平了。是啊,谁都想不出一个办法来——一个个都一筹莫展,呆呆地坐在那里,我真是快要哭出来了。可是突然之间,我想出了一个解决办法。我给大伙儿推出了华珍小姐——他们可以杀死她啊。于是一个个都说:“哦,她行,她行。成了,成了。赫克能加入了。”
  接着,大伙儿用针头刺自个儿的手指头,刺出血来,写了姓名,我也在纸上血书了姓名。
  “那么,”朋·罗杰斯说,“我们这个帮干什么样的行当呢?”
  “就只是抢劫和杀人,其它一律不干。”汤姆说。
  “可是我们要抢的是什么呢?房子——还是牲口——还是——”
  “胡说!偷牲口,以及诸如此类,那算什么强盗,那是偷盗,”汤姆说。“我们可不是偷东西的,这算什么气派。我们是拦路行劫的好汉,我们在大路之上拦劫驿车和私家马车,我们头戴面具,我们杀人,我们夺他们的表,夺他们的钱财。”
  “我们非得老是要杀人么?”
  “哦,那当然,杀是上策。有些老行家不是这么看,不过大多数认为杀是上策。除非是那类的人,我们把他押到山洞里来,看押在这里,到送来赎金为止。”
  “赎金?那是怎么一回事啊?”
  “我也不知道,不过人家就是这么干的,我看到书上是这么写的。因此,我们自然也得这么干。”
  “我们连那是什么一回事都还没有搞清楚,怎么个干法?”
  “别光说泄气话,反正我们得干。我不是跟你们说过了么,书上是这么说的。难道你们准备不按书上写的,另搞一套,把事情搞得一团糟?”
  “哦,说说很容易,汤姆·莎耶。不过,要是我们不知道该怎样对付这些人,他妈的,怎样勒索到赎金?我要搞清楚的恰恰正是这个。你估摸着,那该是怎么个办法?”
  “啊,这我不知道。不过,也许是这样,我们把他们看押好,一直到勒索到赎金,这就是说,一直到他们死去为止。”
  “嗯,这还多少象句话。这能解决问题,你为什么不早说呢?我们要把他们看押住,直到死去拉倒——也会有不少麻烦事,把什么都吃得光光的,还总是想逃跑。”
  “看你说的,朋·罗杰斯。有警卫看守着他们,人家怎样能溜得掉,只要胆敢一迈腿,就干掉他们。”
  “一个警卫。嗯,这倒好。那就得有人整夜值班,决不打瞌睡,就只是为了把他们看押好。我看这是个笨主意。为什么不可以把他们一押到这里,就派人拿一根棍子,马上就勒索赎金?”
  “就只是因为书上没有这么写——这就是原因所在。朋·罗杰斯,我问你,你是愿意照规矩办事,还是不愿意?——问题恰恰在这里。你以为,写书的人不知道怎样才是正确的办法么?你自以为比他们更高明么?才不呢!先生,不,我们还是要按照通常的规矩勒索赎金。”
  “好吧,我不在意,不过,我还得说这是个笨办法。——再说,妇女,我们也杀么?”
  “啊,朋·罗杰斯,我要是跟你一般的笨头笨脑,我不会随便乱说。杀妇女?不——这样的事,谁也从没有在任何哪一本书上看到过。你把她们带到了山洞里。从始至终,你总是对她们斯斯文文的;慢慢地,她们就爱上了你,再也不想回家啦。”
  “好,要是这样的话,我赞成。不过,我看这行不通。不用好久,山洞里就会挤满妇女和待赎的人,没有强盗待的地方。不过,就这么干吧,我没有什么要说的了。”
  小汤米·巴恩斯这会儿睡着了,人家把他弄醒的时候,他吓坏了,哭了起来,说要回家,回到妈那里,再也不想干什么强盗了。
  大家就都笑话他,叫他是个爱哭的娃娃。这样一来,把他可气疯了,说他要马上走,把全部秘密说出去。不过,汤姆给了他五分钱,叫他别作声。还说,我们全体回家转,下星期再聚齐,然后抢劫它几个人,杀它几个人。
  朋·罗杰斯说他不能多出门,除了逢星期天。因此他主张下星期天再聚会,不过,其余的哥儿们都说星期天干这样的事是邪恶的。这样,问题就定下来了。他们赞成要再碰一次头,尽快定一个日子。接着,我们选举汤姆·莎耶为本帮的首领,乔·哈贝为副手,大家就打道回家了。
  我爬上了棚屋,爬进我的窗户,那正是天蒙蒙亮的时刻。
  我的新衣服上尽是油渍和土。我困得要命。
 
 
 
 
第三章
 
 
  第二天早晨,为了衣服的事,我被华珍老小姐从头到脚查看了一遍,不过寡妇呢,她倒没有剋我,只是把我衣服上的油渍和土搞干净了,一脸难过的样子。这叫我想到了,要是做得到的话,我也该学得规矩些才是。接下来,华珍小姐把我领到那间小房间里,还做了祷告①。不过祷告没有什么实效。她要我每天都做祷告,还说,我求什么,就能得什么。不过,事实并非如此。我是试过了的。有一回,我搞到了一根钓鱼竿,可就是没有钓鱼钩。没有钓鱼钩,钓鱼竿对我有什么用?我为了钓鱼钩,祷告了三四次,可就是无法搞得灵验。有一天,我请求华珍小姐替我求一求。不过她说我可是个傻瓜蛋。什么原因呢,她可没有说。我自己呢,也捉摸不出一个道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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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圣经》上说,“祷告时,要进你的内屋。”华珍小姐严格按照《圣经》行事。
  有一回,我在树林子后边坐着,对这件事想了好一会儿。我自个儿盘算盘算,要是一做祷告,求什么就有什么,那么,教堂管事威恩为什么没有能讨回他买猪肉丢掉的钱?寡妇为什么就找不到被偷走的那只银器的鼻烟盒子呢?华珍小姐又为什么不能长得胖一点?不,我对自个儿说,没有那么一回事。我把这个道理对寡妇说了。她说,一个人,得了祷告,所能得到的是“精神方面的礼物”。这对我可太难了。不过,她倒是把她的意思都对我讲了——说我务必帮助别人,该为了别人竭尽一切,并且随时随地照看他们,从不想到自己。据我推想这包括华珍小姐在内。我进了树林子里,在心里琢磨来,琢磨去,琢磨了好长一个时辰,可是我看不出这样琢磨有什么好处——除了对别的人有好处——这样,我想,我又何必为这个操什么心,还是随它去吧。有的时候,寡妇会把我叫到一边去,把上帝讲得天花乱坠,能叫小孩子听了直流口水。可是到第二天,华珍小姐也许会抓住了你,把原先那一套打得粉碎。我就想,这样看来,是有两个上帝。一个穷光蛋,要是能摊上寡妇说的那个上帝,就会有出头之日。不过,要是给华珍小姐的上帝管治了的话,那就什么都捞不到了。我把这个想了又想,想来我还是归顺寡妇那个上帝划得来,只要他肯收我,尽管我不明白,他怎样能比他过去那么样的更好些,因为我明摆着那么笨,那么下贱,脾气又坏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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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和赫克一样,马克·吐温常常思考宗教问题。例子很多,突出的是《神秘的陌生人》。作者常常对之运用喜剧性的评论。
  至于我爸爸呢,我可有一年多没有见到了。这样,我也乐得能自在些。我根本不想再见到他。他不醉的时候,只要见我在一旁,总是揍我。而我呢,只要有他在一起,总是溜进林子里去。这一回,人家说,有人发现他在河里淹死了,说是在离镇上十二英里那边。他们说,反正是他,没错。说淹死了的那个人,身材是他的身材,穿着破烂的衣衫,头发长得出奇——这一切正是我爸爸的模样——不过从脸上就看不出什么了,因为泡在水里太久,脸就不象脸了。人家说,他身子躺在水面上。他们把他打捞了上来,就在河边安葬了。不过我并没有能舒坦多久,因为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我很清楚,淹死的人决不是脸朝天浮在水面上的,而是背朝天的。所以我就断定,那不是我的爸爸,而是一个穿了男人衣服的女子。这样,我就舒坦不起来了。我断定,老头儿有一天又会出现,尽管我不希望他会回来。
  如今有一个月光景,我们还是玩充当强盗那码子事儿。后来我退出不干了。哥儿们一个个全都退出了。我们并没有抢劫过什么人,我们并没有杀过什么人,不过是装成这样罢了。我们总是从林子里跳将出来,冲向那些赶猪的人和那些赶着车把菜蔬运往菜市场去的妇女。不过我们从没有把她们扣押起来过。汤姆·莎耶把那些猪叫做“金条”,把萝卜之类的东西,叫做“珍宝”。我们会到山洞里去,吹嘘我们的功绩,我们杀了多少人啦,给多少人留下了伤疤啦。不过我看不出这一套有什么好处。有一回,汤姆派一个哥儿们,手里举着一根正燃着的火棍,到镇上跑了一圈。他把这火棍叫做信号(是通知全帮的哥儿们集合的)。接着,他说他获得了他派出去的密探所得的秘密情报:明天,有一大队西班牙商人和阿拉伯富翁要到“洼洞”那里宿营,随带有两百匹大象,六百匹骆驼和一千多头“驮骡”,满装着珍珠宝贝,他们的警卫才只四百个人。因此,用他的话来说,我们不妨来一个伏击,把这伙子人杀掉,把财宝抢过来。他说,我们需得把刀枪擦亮,做好一切准备。他连一辆装萝卜的车子都对付不了,却非得把刀枪全都擦洗好,准备一切。其实刀枪不过是薄木片和扫帚把,你再擦,擦得累死累活,这些东西原本是那个料,不过是一堆灰烬罢了。我可不相信我们能打垮这么一大群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不过,我倒想见识见识那些骆驼啊,大象啊之类的。因此,第二天,星期六,伏击时我也到场。一得到消息,我们就冲出林子,冲下小山。不过不见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不见骆驼,不见大象。就只是主日学校举行的一次野餐,而且只是一年级生参加。我们把他们冲散了,把小孩子们冲进了洼地。不过东西呢,我们什么也没有捞到,就只是一些炸面包、果子酱。朋·罗杰斯总算捞到了一只破旧的洋娃娃,乔·哈贝搞到了一本赞美诗集和一本小册子。接着,他们的老师赶来了,我们只能把一切全扔掉,赶快溜走。我可没有见到什么钻石。我也对汤姆·莎耶这么说了。他说,反正那里一驮驮有的是。他还说,那儿还有阿拉伯人哩,还有大象哩,还有其它等等的。我说,怎么我看不见啊?他说,只要我不是这么笨,并且读过一本叫做《堂·吉诃德》的书,我就不会这么问了,就会懂得了。他说这是魔法搞的。他说,那儿有士兵成百上千,有大象,有珍珠宝贝,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不过,我们还有敌人,他把他们叫做魔法师,是他们,把整个儿这一切这么一变,变成了主日学校,就只是为了存心捣鬼。我说,那么好吧,我们该干的就是要去寻找那些魔法师了。汤姆·莎耶说我真是个呆脑壳。
  “那怎么行,”他说,“一个魔法师能召唤出一大批精灵。在你们还没有来得及喊一声哎哟,他们就能把你们剁成肉酱。
  他们的身子有大树一般高,有一座教堂那般大。
  “啊,”我说,“要是我们能让一些精灵帮我们那就好了——那样我们就能把那群人打垮了吧?”
  “你怎么能搞到他们呢?”
  “我可不知道。人家又怎么能搞到他们的呢?”
  “啊,他们把一盏旧的白铁灯或者铁环那么一摸,精灵们便在一阵阵雪声隆隆、一道道电光闪闪、烟雾腾腾中,呼的一声涌现了。然后叫他们干什么,他们便马上干什么。要他们把一座炮弹塔从塔基上拔起来,或是要他们用皮带抽打一个主日学校监督或是别的什么人的脑袋,在他们看来,那都不在话下。”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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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上边这些记叙,仿自《天方夜谭》(关于神灯)和十七世纪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既表现汤姆的心态,也表现了马克·吐温对幼时读书的美好回忆。有关孩子们“假想”“假作真”的描写,既是逗趣性质,又提供了赫克与杰姆后来河上真实历险的一个背景。
  另据马克·吐温童年时的一位友人在1913年的回忆,当时汉尼拔没有什么书可供阅读,全镇只有一部《天方夜谭》,是马克·吐温的父亲的书,马克·吐温对书中的故事颇为熟悉。
  “谁叫他们这么飞快赶来的呢?”
  “怎么啦,当然是那个擦灯、擦铁环的人啰。他们得听从擦灯、擦铁环的人的指挥,他怎么说,他们就得怎么干。要是他叫他们造一座皇宫,四十英里长,用珍珠宝贝砌成,里边装满了口香糖,或是别的什么的,还搞来一位中国皇帝的公主嫁给你,那他们也得服从命令去办——并且非得在第二天太阳升起以前办好。还不只如此,——他们还得把这座宫殿在全国各地来回地搬来又搬去,只要你高兴到哪里就到哪里,你懂么?”
  我们这件事想过来、想过去,想了两三天功夫。最后决定我不妨试它一试,看究竟有没有道理。我搞到了一盏破旧的白铁灯,还有一只铁环。我到了林子里去,擦啊,擦啊,擦得我全身汗湿透,湿透,活象个野人,为的是指望建造一座皇宫,然后把它出售。可是啊,怎么也不管用,始终不见精灵出现。我就断定,这全是汤姆·莎耶撒的谎,这不过是其中的一件罢了。我估摸,他还是相信阿拉伯啊,大象啊那一套,我可不是那么想。这全是主日学校的那一套罢了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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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赫克把传奇小说中属于幻想性质的东西跟宗教里面神鬼之事联系了起来。这也表现了马克·吐温幽默逗笑中对传统观念那一套刻意讥刺的笔法。
 
 
 
 
第四章
 
 
  三四个月就这样过去了。如今是到了冬天了。在这段时间里,我大多是去学校的。我能拼音,能读书,能写一点儿,会背乘法表,背到六七三十五②。可是要再背字去,我一辈子也做不到了。反正我就不相信数学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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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诺顿版和企鹅丛书版等都说赫克“会背乘法表,背到六七三十五”,这里照译。国内也有译本译为“背到五七三十五”的。本书译者认为马克·吐温原意,有可能是在戏谑逗笑中对传统的教育制度讥刺一下。并且译者对原文无权改动。
  开头,我恨学校。不过,慢慢的,我变得能将就将就了。只要我厌倦得厉害,我就逃学。第二天挨的揍对我也有好处,能给我鼓鼓劲。这样,上学的日子越长,也就越加好过些。再说,对寡妇的那一套,我也习惯一些了,她们对我也不是那么急躁了。住在家里,睡在床上,往往被管得够紧的。不过,冬季来临以前,我经常偷偷溜出去,有时候还睡在林子里,这在我真是一种休息。我挺喜欢过去我那种生活。不过,慢慢的,我也有点儿喜欢新的生活了。寡妇说我有长进,尽管慢些,可还稳当,表现不差。她说,她觉得我没有丢她的脸。
  一天早晨,吃早饭时,我打翻了盐罐。我急忙伸手抓一些盐,往左肩后面扔,免得遭到恶运。不过华珍小姐已经抢在我前面,为我划了十字。她说,“赫克尔贝里,把手拿开——你老是弄得一塌糊涂。”寡妇为我说了句好话。不过,这也不能叫我消灾避祸,这我心里明白。早饭以后,我走出门来,心事重重,不知道哪里会有什么灾祸临头,又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灾祸。有些灾祸是有法子防止的,不过目前可不是这样一类的灾祸,因此我也只能听之任之,只是心里颓丧,打算事事留心些。
  我走过了下面屋前的园子,爬上梯子,爬过高高的木栅栏。地上已有寸把积雪,我看到了有人留下的脚印。这些人是从采石场走过来的,在梯子旁边站了一会儿,然后绕过园子里的栅栏往前去了。这些人在这里站了一会儿却没有进来,这有点儿怪。是怎么回事,我可摸不清,反正有点儿离奇。我打算顺着脚印走,我弯下身来先看一看脚印,开头没有发现什么,可是再一看,却发现有一个左边鞋跟上用大钉钉的十字留下的印子,那本是为了防邪才钉上去的。
  我马上直起身子,一溜烟似地冲下山去。我往后边左右张望,不过没有发现什么人。一会儿就飞快到了撒切尔法官家。
  “怎么啦,我的孩子,这么上气不接下气的,是为了你的利息来的么?”
  “不是的,先生,”我说,“是有些利息归我的么?”
  “哦,是的,昨晚上半年到期。有一百五十来块钱。对你来说,可是不小的一笔数目啊。最好还是由我连同你的六千块钱一起生息,你一取去,就会花掉。”
  “不,先生,”我说,“我不打算花掉。这笔钱我不要——六千块钱也不要了。我要给你——那六千块钱和所有的钱。
  他显得大吃一惊,仿佛摸不清头脑。他说:“怎么啦,你这是什么意思,我的孩子。”
  我说:“请你别问我问题,你会收下这笔钱的,是吧?”
  他说:“真把我搞胡涂了,是出了什么事吧?”
  “请收下,”我说,“别问我——我也不愿撒谎。”
  他考虑了一会儿,接着说:“哦,哦,我想我懂得了。你是想要把你全部财产都卖给我——不是给我。这是你的本意。”
  接着,他在一张纸上写了些什么,立刻读了一下,然后说:“上面写着——你看是这样写的,‘作为报酬’。这意思是说,我从你那儿把这个买了下来了,给你付过了钱的。这儿是一块钱。好吧,你在上面签个字吧。”
  我就签了字,走开了。
  华珍小姐的黑奴杰姆有一个拳头大的毛球,是从一只牛身上第四个胃里取出来的。他老是用这个来施展法术①。据他说,这里面藏着一个精灵。这个精灵可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我就在一个晚上去找他,告诉他说,我爸又出现在这里了,因为我在雪地里发现了他的脚印。我要问明白的是,他究竟想干些什么呢,还有他是否要在这里耽下去?杰姆就把毛球取了出来,对着毛球口中念念有词,先往上一抛,再落到地上。落得稳稳当当,只滚了寸把远。杰姆又来了第二回,然后又来了一回,情况跟第一回一个样。杰姆双膝趴地,耳朵凑着毛球,仔细地听着。可是不济事。他说,它没有说话。还说,不给它钱,它有时候就不肯说话。我对他说,我有一枚两角五分的旧伪币,又旧又光滑,已经不能用了,因为银币已经露出一小块铜,反正人家不肯收了。即使没有把铜露了出来,也不好使用,因为旧得象抹上一层油那样油腻腻的,一眼就给看出来了。(我心里盘算,法官给我的那块钱,我可不能说啊。)我说,这是个伪币,不过毛球也许肯收下,因为它认不出真假所在。杰姆把伪币闻了闻,咬了咬,擦了擦。他说,让他来想个法子,好叫毛球以为这是真的银币。他说他可以把一块爱尔兰土豆掰开,把伪币夹在当中间,这样放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你就看不见铜的影子了,也不会滑腻腻的了。镇上的人谁都会一眼就收下它,不只是毛球会收。是啊,我原本知道土豆有这个效果,可一下子把这个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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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动物内脏里的东西,古代人认为可作占卜之用。
  杰姆把那个两角五分的钱币放在毛球下边,自己趴下身子来又听。这回听到了。他说,我要是想知道我一生命运的话,它会告诉我的。我说,好啊。这样,就由毛球告诉了杰姆,再由杰姆告诉我。他说:“你的老爸爸还布(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呢。他有时候说要走,有时候又说要留。最好的办法是听任老头儿哀(爱)怎么办就怎么办。他头上正有着两个天使在转。一个白的,光闪闪,一个黑的。白的指点他正道,一会儿黑的又飞来,把事情弄得搞垮为止。现在还不知道哪个会占上风。不过你不会有什么事。你一生中会有些马(麻)烦,也会有些灰(欢)乐。你有时候会受到伤害,有时候会生病,不过到最后总会逢胸(凶)化吉。你这辈子会有两个姑娘围着你转,一个皮肤白,一个黑。一个富,一个穷。你先娶的是穷的,后来娶富的。你忌水,要尽可能离水远远的,别冒轩(险)。因为卦上说,你命中要杯(被)吊死。”
  后来,当晚我点上蜡烛,走进我房间时,我爸爸正在那里。正是他本人。
 
 
 
 
第五章
 
 
  我把房门关上。一转身,就见到了他。我往常总是害怕他。他揍得我可凶啊。我心想,这回我也会害怕了。不过,顷刻之间,我知道我可错了。就是说,开头吓了一跳,真可说是连气都喘不赢,——他来得太突然了,不过一会儿以后,我知道我用不着怕他什么。
  他差不多五十了,论样子也象这么个年纪。头发长长的,乱糟糟,油腻腻,往下披。你只见他的眼光一闪一闪,就象他正躲在青藤后面。只见一片黑色,不是灰色的。他那长长的乱糟糟的胡子也这样。他脸上则尽是一片白色。从脸上露出的部分看尽是白色。不是一般人的白色,是叫人见了十分难受的那种白色,叫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那种白色——象树蛙的那种白色,象鱼肚白那种白色。衣服呢——穿得破破烂烂,那就不用说了。他一条腿搁在另一只膝盖上,那只脚上的靴子张开了口,两只脚趾露了出来,他还把两只脚趾不时动几下子。他的帽子给扔在地下,是顶黑色的旧垂边帽子,帽顶陷了进去。
  我这边站着,看着他,他那边看着我。他坐的那张椅子往后翘着点儿。我把蜡烛放好。我发现窗子往上开着。这么说来,他是从搁子上爬进来的。他始终盯着我看。后来他说:“浆得挺挺的衣服——挺挺的。你以为自己是个大人物了,是吧?”
  “也许是,也许不是。”我说。
  “别跟我顶嘴,”他说,“自从我走以后,你可越来越神气了吧。我非得刹一刹你的威风,不然我和你就没个完。人家说,你还受了教育,能读会写。你以为你如今比你老子强了,因为他不会,是吧?看我揍你。谁教你干这样的蠢事,嗯?——谁告诉你可以这么干的?”
  “是寡妇,是她告诉我的。”
  “嘿,那寡妇?——可又是谁告诉寡妇,有权插手根本与她不相干的事?”
  “没有人对她讲过。”
  “好,让我来教训教训她,瞎管闹事,会有什么下场。听我说——不准你上学去了,听到了吧?一个小孩子,装得比他老子还神气,装得比他老子还强,教他这么干的人,我可要好好教训他。不准你跟着学校转了,给我发现了可不依你,听到了没有?你妈她生前也不会读,不会写。一家人在他们生前谁也不会。我也不会。可如今,你倒神气起来了。我可不是容得下这一套的人,听到了吧?——让我听听你是怎样读的。”
  我拿起一本书来,从讲到华盛顿将军和独立战争的地方读起。我才读了半分钟,他一伸手把书抢过去,摔到了屋子那一头去。他说:“这么说,你还真行。你对我说的时候,我还有点疑疑惑惑的,现在你听好,不准你再这么装腔作势,我不答应。你这自作聪明的家伙,我会守候着的,要是你给我在学校附近逮住了,会够你受的。首先,你要知道,一上学,你就会信教。我可从没有见过象你这样的一个儿子。”
  他拿起了一幅小小的画片,上面画着几头牛和一个小孩子。他说:“这是什么?”
  “这是人家奖我学习好发的。”
  他一把撕了,说:“我会给你比这更强的——给你一根皮鞭子。”
  他坐在那儿,气狠狠地唠叨了一会儿,又说:“难道你还够不上一个香喷喷的花花公子了么?一张床,又是床单被褥,又是一面镜子,地板上还铺着地毯,——可你的老子只能在旧皮革厂里和猪睡在一起。我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儿子。我非得刹刹你的威风,不然我跟你没有完。哼,你那个神气可算得上派头十足啦——人家说,你发了财,啊——这怎么回事?”
  “人家撒谎——就是这么回事。”
  “听我说——该怎么样跟我说话,这可得留点儿神。我什么都经受过了——所以不许你瞎讲。我回镇上两天了,我听到的,都说你发财了。我在下面河上的时候就听说了,我就是为了这个才回来的。明天你把钱给我——我要这笔钱。”
  “我可没有什么钱。”
  “撒谎。撒切尔法官收着。在你名下。我要这笔钱。”
  “我跟你说了,我没有什么钱。你不妨去找法官撒切尔,他也会对你这么说的。”
  “好吧,我会问他的。我会叫他交出来的①,再不然,我要他把理由讲讲清楚。再说——你口袋里有多少钱?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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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赫克的父亲认为自己对儿子的财产,依法有所有权。也因为这个缘故,第四章写赫克一发现他父亲的脚印,便急忙设法把自己的钱在名义上归撒切尔法官所有。
  “我只有一块钱。我有我的用处。——”
  “你有你的什么用处,这无关紧要,你把钱交出来。”
  他把钱拿了去。咬一咬,看是真是假。接着说他要到镇上去,买点威士忌。说他一整天没有喝到酒了。他爬出窗子,上了棚屋,一会儿又探进头来,骂我装出一付派头,仿佛比他还强。后来我估摸着他应该已经走了,可他又转了回来,又探进了头来,要我认真看待不许上学的事。还说,要是我不肯停止上学,他会守候在那里,狠狠揍我一顿。
  第二天,他喝醉了。他到了撒切尔法官家里,对他一味胡搅蛮缠,想方设法要他把钱交出来,可就是做不到。他就赌咒发誓,要诉诸法律,逼他交出来。
  法官和寡妇告到了法院,要求判我和他脱离关系,让他们中的一个充当我的保护人。不过这是一位新上任的法官,不了解老头儿的情况,所以判决,非到万不得已,法院不能强迫干预,拆散家庭。他不主张叫孩子离开父亲。这样一来,撒切尔法官和寡妇不得不作罢。
  这样,老头儿就高兴得不知道怎样才好。他说,要是我不能给他凑点钱,他便要狠狠地揍我,搞得我青一块紫一块的。我从撒切尔法官那里借了三块钱,爸爸拿去,喝得大醉,醉后到处胡闹,乱骂人,装疯卖傻,而且敲着一只白铁锅,闹遍了全镇,直到深夜。人家就把他关押了起来。第二天,把他带到法庭之上,又给判了关押一个星期。可是他呢,却说他挺满意的,说他是能管住他儿子的主子,他准定会叫他够受的。
  老头儿放出来以后,新上任的法官说,他要把老头儿变成一个新人。他把老头儿带到了他自己的家里,让老头儿穿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早饭、中饭、晚饭,都跟他全家人一起吃,真是说得上对老头儿诚心诚意的了。吃过晚饭,又跟老头儿讲戒酒之类的一套道理,讲得老头儿大叫自己在过去简直是个傻瓜,把一生的光阴白白虚度了。可如今,他要翻开一页新的篇章,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谁也不会为了他感到羞愧,但愿法官能帮他一把,别看不起他。法官说,听了他这些话,他要拥抱他。这样,法官他就哭了起来,他妻子也第二回哭了起来。我爸爸说,他过去是那么样的一个人,总是遭到人家的误解。法官说,这话我信。老头儿说,一个落魄的人,需要的是同情。法官说,这话说得在理。这样,他们就又一次哭了起来。等到要睡觉的时刻,老头儿站起来,把手朝外一伸,一边说:“先生们,全体女士们,请看看这只手,请抓住它,握握它。这曾经是一只猪的爪子,可是如今不是了,如今是一个正开始新生的人的手了。我宁愿死,也决不走回头路。请注意这些话——别忘了是我说的。如今这是一只干干净净的手了——别怕。”
  这样,他们便握手,一个一个地握,握了个遍,还哭了。法官的太太,她还亲了这只手。接着,老头儿在一份保证书上签了字——是画了押。法官说,这是有史以来最庄严神圣的时刻,总之说了许多如此这类的话。然后他们把老头儿送进一间陈设漂亮的房间,那是间空余的房间。有一次,到了晚上酒瘾一发,他就爬到门廊顶上,抱住了一根柱子滑了下去,把他那件新的上衣换了一壶“四十杆子”①,然后又爬回房间,乘兴快活了一番。天快亮的时候,他又爬出来,这时已经烂醉如泥,沿着门廊滑下来,左胳膊两处跌断了,人家在太阳升起后发现他时,他都快冻死了。等他们要到那间客房去看一下究竟的时候,只见房间里一片狼藉,简直无处伸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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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指烈性威士忌酒。
  法官呢,他心里有点儿不好受。他说,我捉摸着,也许人家得使一枝枪才能把那个老头儿改造过来,他看不出有什么别的法子。
 
 
 
 
第六章
 
 
  时隔不久,老头儿伤好了,又到处转游了。接着,他上法庭控告法官撒切尔,要他把钱交出来。他也来找过我,是为了我没有停止上学的事。他把我促住了几回,还揍了我。不过我还是我上我的学。多半的时间能躲过了他,或是抢到了他的前边。早先,我本来不怎么愿意上学。不过,我看啊,我如今上学,是为了偏偏要气气我爸爸。法律诉讼是件慢吞吞的事,仿佛永远也不存心开审。这样,为了免得挨鞭子,三天两头,我得为了他向法官借两三块钱。而每回拿到了钱,他就喝得烂醉,每次烂醉,便闹得全镇不得安生。每次在镇上胡闹,就每次给关押起来。这也合他的心意——这类把戏正是他的拿手好戏。
  他在寡妇家那边转游得也太勤了些,她终于正告他,要是他还上她那儿去,她可要对他不客气了。啊,难道他不是疯了么?他扬言说,他要让大家知道,究竟谁是赫克·芬的主子。因此,春天里有一天,他守候着,把我逮住了,划着一只小艇,把我带到上游三英里左右的大河之上,然后过河到了伊利诺斯州的岸边。那里树林茂密,没有人家,只有一间旧木棚,那是在密林深处,不知道的人是无法找到那里的。
  他整天看住了我,我捞不到机会逃跑。我们就住在这个木棚里。他总是把木棚锁起来,一到晚上,就把钥匙放在他枕头下面。他有一枝枪,我想是偷来的吧。我们钓鱼、打猎,我们的生活就是如此这般。每每隔不多久,他就把我锁在木棚里,到下游三英里外的店里去,渡口去,把钓的鱼、打的猎物换来威士忌,回转家来,喝个烂醉,快活一场,并且揍我一顿。再说那寡妇呢,后来她知道了我的下落,她派了一个男人来,想要找我回去,可是我爸爸拿出枪来,把他赶了回去。在这以后不久,我对这种生活也习惯了,也爱上了这样的生活,除了挨皮鞭子这当子事。
  生活过得懒洋洋的,快快活活的。整天舒舒服服躺着。抽抽烟,钓钓鱼。没有书,不用学习。两个多月就这么过去了。我的衣服全都又烂又脏。我看啊,在寡妇家那套生活我是不会喜欢的了。在那里,你得洗这个洗那个,你得就着盘子进食,你得梳理好头发,每天得准时睡觉、起身,你得每天为了一本书惹出种种烦恼,还得无时无刻不遭到华珍小姐的挑剔。我再也不愿意回去了。我原本再也不是一开口就骂人了,因为寡妇不爱听。可如今旧病又犯了,因为我爸爸并不反对。
  总而言之,在树林子里,日子过得挺称心如意的。
  不过,我爸爸操起木棍就打,打得太顺手了,我实在受不住。我全身都是伤痕。再说,他如今出去得太勤了,每次都把我锁在里边。有一回,他把我锁在里边,一锁就锁了三天。我太孤单了。我推断,他是淹死了,这样,我就永远无法出去了。这下子我可吓坏了。我下了决心,怎么也得想方设法逃离这里。我曾经好多回试着逃出这木棚,可就是不成功。木棚有一扇窗,大小能容一只狗进出。我无法从烟囱里爬出去,烟囱口子太窄。门是又厚又结实的橡木做的。我爸爸出去的时候总是很小心,木棚里决不留下一把小刀之类的东西。我在屋里也找遍了,前前后后找了总有上百遍了。我把时间都用在这上面了,因为这是我唯一可以消磨时间的办法。不过这一回啊,我终于找到了一样东西。我找到了一把生满了锈的旧锯子,连把子也没有。是搁在一根缘子和屋顶板中间的。我在上面抹了油,就动手干了起来。有一块用来遮马的旧毯子,原钉在桌子后面木屋尽头的一根圆木上,是为了免得风从木头缝缝里钻进来,把蜡烛给吹熄了。我爬到桌子下边,把毯子掀了起来,动手锯起来,要把床底下那根大木头锯掉一节,大小能容得下我爬进爬出。不错,这工程得花些时间,不过,正当我干得差不多了,我听到了我爸爸的枪声在林子里响了起来。我赶快把锯木屑收拾干净,把毯子放下来,把锯子藏起来,不一会儿,爸爸就走了进来。
  爸爸今天脾气不好——他就是这么个生性。他说他今天到了镇上去,一切都是颠三倒四的。他的律师说,他估摸着他会打赢这场官司,拿到这笔钱,只要人家能动手审理。可就是人家有的是办法,能把案子一拖再拖,拖很长时间,何况撒切尔法官懂得种种的门道。他还说,人家又说,眼下又生出了另外一个案子,要叫我跟他脱离父子关系,由寡妇做我的监护人。人家还说,猜想起来,这一回啊,她能赢。我吓得吃了一惊,因为我怎么也不愿意回到寡妇家,那么受拘束,还得象人家所说的那样守文明规矩。接着,老头子开腔骂起人来,不论什么人,什么事,只要是他能想得到的,一概都骂。接着,又一个不漏地重新咒骂一遍,好能确保没有漏掉任何一个,包括了连他们的姓名他都叫不上来的人。点到这些人的时候,就说那个叫什么什么的,然后一直骂开去。
  他说,他可要瞧一瞧,看寡妇怎样能把我弄到她手心里。他说他可要提防着点。他还说,要是他们对他耍什么花招,他知道六七英里外有个去处,好把我藏在那里,人家怎么搜寻也搜不出来,无法找到我,最后只好歇手。这又叫我心慌了起来。不过,这种感觉,一刹那间也就过去了。我估摸着,在这个时刻来临的时候,我早已不在了①。
  老头儿叫我到小艇上去搬他带来的东西。有五十镑一袋玉米,一大块腌猪肉,有火药和四加仑一罐威士忌酒。还有一本书,两张装火药时用的报纸②,还有一些粗麻绳③。我挑回了一批,回来在船头上坐着歇口气。我把一切在心里过了一遍,我思量着,我逃往林子里去时,不妨把那杆枪和几根钓鱼竿一起带走。我估计,我也不会固定耽在一处地方,肯定会周游各地到处流浪,多半是在晚上走动,靠了打猎、钓鱼维持生计,并且会走得好远好远,老头儿也好,寡妇也好,永远也不会找到我。我估摸,今晚上,爸爸会酩酊大醉,他一醉,我就锯断木头逃出去。我一心一意想着这一些,竟然忘掉了我已耽了多少时间,后来爸爸吼了起来,骂我是睡着了,还是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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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赫克不愿受到镇上生活中的种种限制,喜欢林中自由自在的生活。但当时尚未决意出逃,后来因为担心自己有生命危险,这才决心出走。这也表明了这本小说中描绘的自由这个概念中的一个方面。
  ②诺顿版注:指当时用以包装枪和火药等物件的东西。
  ③诺顿版注:指由亚麻或大麻做成的一股一股的绳子。
  我把这些东西一样样搬进了木屋,这时候,天已经擦黑。我烧晚饭的时候,老头儿开始大口喝起来。酒兴一上来,便又痛饮起来。他在镇上就已经喝醉了。在脏水沟里躺了整整一个晚上。他那个时刻啊,可真够瞧的。人家一见这模样,还以为是个亚当再世呢,全身到处是污泥。只要一发酒疯,就会猛烈攻击政府。在这一回,他说道:“还把它叫做政府哩!嘿,你看吧,你看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还有这样的法律哩,硬要把人家的儿子给抢走——可那是人家的亲生儿子啊,他花了多少心血,曾经多么耽心受怕;又花了多少钱啊。正是这样一个人,终于把儿子抚养成人,正准备开始干活挣钱了,能给他出点儿力,好叫他喘一口气了,可恰恰在这个时刻,法律出场了,朝他猛冲过来。可人家还把它叫做政府哩!还不光是这样,法律还给撒切尔法官撑腰,帮着他夺去我的财产。法律干的就是这么一档子事。法律硬是夺去了一个人的六千多块大洋,把他挤在这么一间破旧的木屋里,叫他披上一件猪狗不如的衣服,到处转悠。他们还把这个叫做政府哩!在这样的政府下面,一个人连权利都得不到保障。我有时候真有个狠心思袭上心头,打算一跺脚,从此永远离开这个国家,永不回头。是啊,我就是这样对他们说的。我当了撒切尔的面这样对他说过了的。很多人听到了我说的话,能把我说过的话说清楚。我说过,这个倒霉的国家,我看得一分不值,决心一走了事,永远不再回还。我说的就是原原本本的这些话。再说,看看这顶帽子——要是这还能算是帽子的话——帽顶往上耸起,帽檐往下垂,竟然垂到了我下巴望儿下边,这还叫什么帽子,还不如说是我的脑袋塞在一节火炉烟囱里头了。我说,你们看一看吧,——叫我这样的人戴上这样一顶帽子——我可是本镇上大富翁之一啊,如果我的权利能收回的话。
  “哦,这可是个了不起的政府啊,可真了不起。好,请看吧。有一个自由的黑人①,是从俄亥俄过来的。是个黑白混血儿,皮肤跟一般白种人一样白。身上穿的是挺白的衬衫,白得你从没有见识过。头戴一顶帽子,亮得耀眼。身上这套衣服,镇上没有人比得上这么漂亮。还有一只金表,有金链条。还有头上镀了银的手杖——是本州最可尊敬的满头霜染的年老的大富翁。你猜怎么着?人家说,他是大学里一位教授,能操所有各国语言,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最糟糕的还不只如此而已。人家说,他在家乡的时候,还可以投票选举。这可把我弄糊涂了。这个国家会变成什么样的国家啊。到了选举的日子,要是我那天没有喝醉能走得到的话,我会出去,会亲自去投票。可是啊,如果人家告诉我说,在这个国家里,有这样一个州,人家准许黑奴投票选举,那我就不去了。我说,我从此再也不会去投什么票了。这就是我亲口说过的话,大家都听到我这么说的。哪怕国家烂透了——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不会去投什么票,你再看看那个黑奴那付冷冰冰的神气,——嘿,要是在大路上,如果不是被我一肩膀把他推到一边去,他才不会让我走过去呢。我对人家说,凭什么不把这个黑奴拿出去公开拍卖,给卖掉?——这就是我要问清楚的。你知道,人家是怎么说的?嗯,人家说,在他耽在本州满六个月以前,你就不能把他卖掉。啊哈——这是何等的怪事一桩,一个自由黑人在州里耽了还不满六个月便不准拍卖,这样的政府还管它叫政府。当今的政府就是这样自称为政府,装出了一付政府的派头,还自认为这就是一个政府了,可就是非得苦苦等满六个月,才能把一个游闲浪荡、鬼鬼祟祟、罪恶滔天、身穿白衬衫的自由黑人②给逮起来,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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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文库》本注:俄亥俄在1803年成为美国的一个州。在这以前,根据1787年的西北法令,当地已禁止蓄奴,但黑人无选举权。选举权只有白人男子才有。
  ②诺顿版注:据《汉尼拔的赛姆·克莱门斯》的作者狄克逊·威克特说,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在密苏里州还有身份自由的黑人。
  爸爸就是这么滔滔不绝,可就是从没有想一想自己那两条有气无力的老腿把他带到了何方,这样,他给腌猪肉的木桶一绊,就翻倒在地,闹了个倒栽葱,两条小腿也给擦伤了。这样一来,话便说得越来越火辣辣的——主要是冲着黑奴和政府说的,间或也冲木桶骂上几句,就这样东说说,西说说,没个完。他在木屋里一只脚跳着走了好一会儿。先是提起这条腿,靠那条腿跳,然后又换一条腿跳。先提起这条小腿,靠那条小腿跳,再轮换。到后来,他突然提起左脚对准木桶猛踢一脚。可这下子判断失误,因为这只脚上的靴子通了,露出了两只脚趾头,只听得一声号叫,听得叫人头发直竖起来。叭哒一声,他跌落在地,只见他滚到东,滚到西,一手抓往了脚趾头,一边开腔痛骂起来,这一番的痛骂,能叫他过去任何一次的成绩都相形见绌。在后来,他自己也是这么说的。在老桑勃雪·哈根生平最得意的年代,他曾听到过哈根是怎样骂人的,他自认为他这一回可是胜过了老哈根。不过,据我看,这也许有点儿言过其实了。
  晚饭以后,爸爸又拿起了酒瓶子,说瓶里的威士忌够他喝醉两回,外加一次酒疯。这是他的口头禅了。我估摸,大约一个钟头光景,他就会醉得人事不省,我便可以偷那把钥匙,或是把木头锯断,偷偷溜出去,两个办法总有一个能行得通。只见他喝啊,喝啊,一会儿就滚到了他那条毯子上。不过,这回儿我运气不佳。他并没有睡熟,而是睡得不安生。他不停地呻唤,好长时间不停气地翻身,翻到东来翻到西。后来,我实在困得不行,连眼睛也睁不开来,不知不觉之间,便熟睡过去了,连蜡烛还点着哩。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不过只听得一声尖声怪叫,我就爬了起来。只见爸爸神色狂野,满屋子跳过来跳过去,一边狂叫有蛇①。他一声声说蛇爬上了腿,接着又跳又尖叫,又说一条蛇咬了腮帮子,——可是我没有看见什么蛇啊。他在木屋里跳过来,奔过去,一边高叫“捉住它,捉住它。蛇在咬我的颈子啦。”眼神如此狂乱的人,我可从来没有见过。一会儿,他也实在累垮了,倒下来喘得不行,接着又滚到东、滚到西,滚得猛快,又碰到什么就踢什么,双手在空中又是打又是抓,还尖声叫唤,说他给魔鬼抓住了。后来,他困得不行,躺了一会儿直呻吟。再后来,他躺得更加安静了,听不见声音了。但听得远处林子里猫头鹰和狼的响动声。一片阴森得吓人。他在屋角里躺着。慢慢地又半欠起身子,脑袋歪向一边,仔细听着。他声音很低地说:“啪哒——啪哒——啪哒,这是死人;啪哒——啪哒——啪哒,是他们来抓我来啦,可是我不去——哦,他们来啦。别碰我——别碰!把手放开——手冰凉冰凉的;放开我——哦,放了一个孤零零的穷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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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文库》本注:以下几段被认为马克·吐温写发酒疯的名篇,作者非常熟悉当时戒酒运动中对发酒疯的描述。
  但见他双手双脚伏在地下,一边爬开,一边哀求他们放开他。他用毯子把全身裹了起来,滚到了旧的橡木桌子下面,一边还是苦苦哀求,接着又哭了起来。我还能听到那透过毯子传出的哭声。
  再后来,他滚了出来,站起身来,猛然一跳,神色狂乱。他看到了我,朝我追来。他一圈又一圈地追我,手里拿着一把折刀,一声声叫我是死亡天使,说要杀我,好叫我从此不能再来索他的命。我求告于他,对他说,我只是赫克啊。不过,他如此这般地惨笑了一下,又吼了起来,咒骂了起来,又使劲追我。有一回,我突然一转身,想从他胳膊下面钻过去,可给他一把抓住,抓住了肩膀上的茄克。我想,这下子我可完了。可是我象闪电一般把茄克一下子褪了下来,总算保了一命。没有多久,他也累垮了,一边倒下,背靠着大门,一边还说,且让他歇一口气,再来杀我。他把刀子放在他身下。一边说,他要睡一下,把精神恢复起来,然后他倒要看一看究竟谁是谁。
  这样,他很快便打起了瞌睡。隔了一会儿,我拖出了那张用柳条编底的旧椅子,尽量轻手轻脚爬上去,不发出声音,终于把手枪取到了手。我用通条捅了捅枪管,为了保证它是装了火药的,接下来,我把枪搁在萝卜桶上,瞄准好了爸爸,自己躲在后边等候着他的动静。啊,时光过得多慢啊,又是多么静啊。
 
 
 
 
第七章
 
 
  “起来,你怎么搞的!”
  我张开眼睛,四下里一望,想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太阳已经升起,我是睡得熟了。爸爸站在我面前,一脸不快的模样——而且病歪歪的。他说:“你摆弄这枝枪干什么来的?”
  我断定他对自己那场所作所为全不知晓,就说:“有人想进来,我埋伏好了。”
  “干什么不叫醒我?”
  “我叫过,可叫不醒,推你也推不醒。”
  “嗯,好吧。别一整天站在那儿,废话连篇。跟我一起出门去看看,看有没有鱼上钩,好弄来吃早饭,我一会儿就来。”
  他把上了锁的门打开了,我走了出去,上了河岸边。见到有些树枝之类的东西往下漂去,还有些树皮。这样,我就知道大河开始涨水了。我思量,如果我是在那边镇上的话,如今该是我的大好时光了。六月涨水,我往常总会交好运。因为一开始涨水,总有些大块木料漂下来,还有零散的木筏子——有时候会有整打原木捆绑在一起的,你只要拦住,便可以卖给木材场或者锯木厂。
  我往河岸上走去,一只眼睛留意着爸爸,另一只眼睛留心看这回涨水能捞到些什么。啊,但见一只独木小舟,看起来多么漂漂亮亮的,长十三、四英尺,浮在水上面活象一只鸭子。我象一只青蛙一般,从岸上纵身一跃,身上的衣服还全都没有脱,朝独木小舟游去。我料想,会有人躺在船身里,因为人家往往喜欢这么作弄人,只等有人把船划近,他就直起身来,把人家取笑一顿。可是这一回倒不是这样。这是一只漂来的无主的独木小舟,肯定是如此,我爬上了这独木小舟,划到了岸边。我心想,老头子一见到,准定会高兴——这小舟能值十块大洋。不过我一上岸,不见爸爸的影子。我把小舟划到了一条类似溪沟的小河浜里,水面上挂满了藤萝和柳条,这时我心生一计。我断定,小舟我能藏好,不会有差错,等我出逃时,不必钻树林子了,不妨下到下游五十英里开外的去处,挑一个地方露营扎寨,免得靠双脚走,搞得累死累活的。
  这里离木屋很近,我仿佛老觉得老头儿正在走回来。不过,我还是把独木小舟给藏了起来。接着,我走了出来,绕着一丛杨柳树,往四下里一张望,但见老头儿正沿着小径往下走来,正用他那枝枪瞄准了一只小鸟。这样说来,他什么也没有看见啰。
  他走过来的时候,我正使劲把拦河钩绳①往上拉。他责怪了我几句干得太慢之类的话,不过我对他说,我掉进了河水里,这才把时间拖久了。我知道,他会看到我湿漉漉的身子,还会问这问那。我们从拦河钩上搞到了五条大鲶鱼,就回到了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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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拦河钩绳是一条很长的钓鱼绳,上面拴着许多钓鱼钩,横在河上,一头放在水底,一头拴在岸旁树枝上。
  吃了早饭以后,我们开始休息,准备睡一觉。我们两人全都累坏了。我可得盘算盘算,要是我能找到个什么法子,不让我爸爸和那个寡妇老缠着我不放,那就肯定比光靠运气要来得强,好叫我在他们还没有发觉以前,就来个远走高飞。啊!暂时嘛,我还没有找到一个法子。这时,爸爸起身又喝了一罐水。他说:“下一回再看见有人蹑手蹑脚到这儿转游,务必把我叫醒,听到了吧?此人来者不善,我要打死他。下一回,你可要叫醒我,听到了吧?”
  说过,就往下一躺,又睡了。——可他的话激起了我恰恰正急切需要的一个念头。此时此刻,我得打定一个主意,好叫谁也不用想来追踪我。
  十二点钟左右,我们出了门,沿着河岸走动。河水流得好急。随着涨水,不少木料淌过去——有九根原木紧紧捆绑在一起的。我们驾着小船追过去,拖到了岸边。接着,吃了中饭。除了爸爸,谁都会一整天守在那里,好多捞些东西,可他不是那种风格的人。一回有九根原木,那就足够啦。他必须立时立刻搞到镇上去,把原木给卖了。这样,他就把我锁在了屋内,驾着小船,把木筏子拖走,时间是下午三点半钟。我断定,今晚上他是不会回来了。我安心等着,等到他早已动身了,便取出了我那把锯子,又对那个原木干开了。在他划到河对岸以前,我已经从洞中爬了出来,他和他那节木筏子在远处河上只是一个黑点子罢了。
  我拿了那袋玉米粉,拿到了藏那只独木小舟的地方,拨开了藤萝枝桠,放到了小舟上。接着把那块腌肉和威士忌酒瓶放到了小舟上。还拿走了所有的咖啡和糖,还有火药,也全部带走。我还带走了塞弹药的填料,还有水桶和水瓢。还有一只勺子和一只洋铁杯子。还有我那把锯子,两条毯子。还有平底锅和咖啡壶。我还带走了钓鱼竿、火柴和诸如此类的东西——凡是值一分钱以上的东西,一股脑儿带走。我把那个地方都给搬空了。我需要一把斧子,不过没有多的了,只有柴堆那边唯一的一把了。我懂得为什么要把这个留下来。我找出了那杆枪。这样,我此时此刻,一切都搞好了。
  我从洞洞里爬出来,又拖出了这么多的东西,把地面磨平得相当厉害。因此我就从外面用心收拾了一下,在那里撒些尘土,把磨平的地方用锯屑给盖住了。接下来把那段木头放回原处,在木头下面垫上了两块石头,另外搬一块顶住那节木头,不让它坠下来——因为木头正是在这儿有点儿弯,并不贴着地面。你要是站在四五步外,不会知道这节木头是锯过了的。再说,这是在木屋的背后,没有人会到那儿去转游。
  从这里到独木小舟那边,一路上尽长着青草,因此我并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我沿路察看了一遍。我站在河岸上,望着外边的大河之上。一切太平无事。我便提了枪,走进了林子,走了有一箭之遥,想打几只鸟。这时,我发现了一头野猪。家养的猪,从草原之上的农家一跑出来,不久便成了野猪。我一枪把那头野猪打死了,往回拖到住处。
  我拿起了斧头,砸开了门——我又劈又砍,使了好大劲,才成功了。我把猪拖了进去,拖到了离桌子不远之处,一斧头砍进了猪的喉咙口,把它放在地上流血——我这里说的是地上,因为这确实是地面上。是夯结实的地面,没有铺木板。好啊,下一步呢,我拿来了一只旧的麻袋,往里面放进了不少大的石头——能拖来多少就拖多少——就从猪身子旁边开始,拖着口袋,拖到门口,推进林子,拖到河边,扔进河里,口袋就沉了下去,不见踪影。你一眼便可看出,在这里,有什么东西在地面上给拖过了的。我但愿汤姆·莎耶能在这里。我知道,他对这类玩意儿肯定会兴趣十足,搞出些异想天开的点子来。在这方面,没有人赶得上汤姆·莎耶那么内行。
  啊,最后呢,我拔了我的几根头发,在斧头上涂满了猪血,并且把头发沾在斧头的一边。接下来,我抱起那只猪来,贴紧了我胸前的外衣上(这样血就不会滴下来),一直到我找定了屋外一处理想的地方,然后扔进了河里。在这么一个时刻,我又想到了另外一个念头。我便走回去,把那袋玉米和我那把锯子,从独木小舟给取了出来,送回了木屋。把袋子放回平常安放的原处,用锯子在口袋底下钻了一个小洞,因为那里没有刀子或者叉子——爸爸烧菜总是光用他那把折叠刀。接下来,我背着那个袋子,走了一百码的光景,经过那片青草地,穿过屋外东手那个柳树林,到了那浅浅的湖边,有五英里宽,长满了芦苇——你不妨说,一到季节,还会有野鸭哩。在湖面的另一头,有一个水沟或者一处溪沟,可以通出去几英里之外,不知道通往何处,不过并非是注入大河的。王米粉一路漏出来,到浅湖边上,留下了小小的一道印子。我把爸爸的磨刀石也掉在那里,人家一看,会以为是无意间掉下来的。然后我把玉米粉袋的口子给缝了起来,不会再漏了,便把那个袋子和我那把锯子又带回了独木小舟上。
  这时,天擦黑了,所以我把小舟放到了河上,河岸上的几株柳树覆盖着小舟,我就在那儿等着月亮升起。我把独木舟系紧在一株柳树上。我吃了口东西,隔了一会儿,在小舟上躺了下来,吸了口烟,然后计上了心头。我在心里算计,人家会跟踪这袋石块,一直追到岸边,然后往河里寻找我。人家还会跟踪这玉米粉袋,一直追到湖面上,然后沿着从湖水流出的小溪,寻找那些杀死了我、抢劫了财物的强盗。人家往河里找的,无非只是我的尸体。不用多久,人家就会找得厌烦了,不会再为了我烦心。好吧,我哪里都可以去得。杰克逊岛①呢,对我来说,可说是个好去处。这座岛我挺熟悉,没有别的人去过。这样,到了夜晚,我就可以划到镇上去,到处偷偷地遛遛,捡些我用得着的东西。杰克逊岛恰好是这样的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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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汤姆·莎耶历险记》中也写了杰克逊岛,乃虚构的名字、实为格拉索克岛,在马克·吐温故乡附近的密西西比河上,后被淹没掉了。
  我也真累了,不知不觉便睡着了。待到醒回来,一时间不知道身子在何方。我直起身子,四周一张望,可吓了一跳。不久就又回想起来了。河面上仿佛有好多英里宽。月亮通明,那往下漂过的圆木,我几乎能数得清清楚楚。离河岸上百码外,一片漆黑,一片寂静。一切死一般静悄悄。看来不早了,你闻得出来,时间不早了。我是什么个意思,你准知道——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词才能表达我的这个意思。
  我打了一个呵欠,伸了一下懒腰,刚准备解开绳子打算走的时候,听到远处河面上传来一点声响。我仔细听了一下。很快,我就听出来了。这是每逢寂静的夜晚,船桨在桨架子上发出的那种有节奏的沉闷的声音。我从柳树枝桠缝缝里往外偷偷张望,可不——河对面正有一只敞篷平底船。上面有多少人,我一时间还看不清。它正迎面驶来,等到几乎来到我面前的时候,才见到原来只有一个人。我心想,也许正是我爸爸吧。尽管我才不盼望是他呢。他顺着水势,在我的下面停了桨,在水势平稳的地方划到岸边。他离我离得那么贴近,我要是把枪杆支出去,就能触着他的身子。啊,正是爸爸,千真万确——并且不是喝醉的样子,这从他划桨的那个模样可以看得出来。
  我毫未迟疑,马上就沿着岸荫底下,悄悄地、快速地朝下游划去。我划了两英里半,然后朝河中央划了四分之一英里多一些,因为我很快便会划到渡口,人家可能会看到我,跟我打招呼。我插到了漂着的木头中间,然后在独木小舟上往下一躺,听任着它漂到哪里就是哪里。我躺在那里,舒舒服服地休息,吸了一口烟,望着远处的天空,只见万里无云。在月光下,躺着望天,才发现天这么幽深,这是我从前所不知道的。象这样的夜晚,河上的声音,老远老远都听得到!渡口那边的说话声,我也听到了。还一个字一个字听得一清二楚。只听见有一个人在说,现今是快到日长夜短的时刻了。另一个人说,依他看,今晚上还不是夜短的时刻——接着他们笑了起来。这人把上面的话又说了一遍,两人又笑了起来。接下来,他叫醒了另一个人,对他也说了一遍,并且笑开了,可是这人并没有笑,只说了句气话,叫人家别惹他。第一个人说,他要把这话告诉他老婆——她准定会认为说得很对。不过,要是和他当年说过的一些话相比,这就算不上什么了。我又听见一个人在说,快三点钟了,但愿等天亮,不必象等一星期那么久。在这以后,谈话声越来越远,再也听不清在说些什么了,不过还能依稀传来些声响,间或有一声笑声,从远处传来。
  现今我已经漂过了渡口。我直起身来,杰克逊岛就在眼前啦,就在河下两英里半外,林木深深,耸立在大河中央。又大,又黑森森,又沉稳,活象一只没有点灯的大轮。岛上顶端的沙洲,连一点儿影子也看不见——如今都沉在水里了。
  我没有花多大功夫就划到了那里。水流很急,我的小舟箭一般划过岛的顶端。接下来划到了静水地段,便在面对着伊利诺斯州的一边上了岸。我把小划子划到了我本来熟悉的一个深湾里去。我得拨开柳树丛的枝桠,这才进得去。等我们小划子栓好后,谁也无法从外边看到它的影子。
  我上了岸,坐在岛顶端一根圆木上,朝外一望,只见前边是大河,还有黑森森漂流着的木头,三英里路外便是镇上了,只见三四点光亮在闪闪烁烁。上游一英里路外,正有一排庞然大物似的木筏子漂过来,木排正中间点着一盏灯。我看着它慢悠悠地过来,快到跟前时听到一个男子在说,“喂,摇尾浆啊!往右边掉头!”听得一清二楚,就仿佛这人是在我身边说的话。
  天上有些发灰了。我便钻进了林子,躺了下来,在吃早饭以前,先打个瞌睡吧。
 
 
 
 
第八章
 
 
  等我醒来,太阳已经老高了。我看,该是过了八点钟了吧。我躺在草地上阴凉的树荫里,一边思量着,觉得身上已经歇过气来了,挺舒服的,挺满意的。透过树荫的一两处空隙,我能见到阳光。不过,这里到处是一棵棵巨大的树木,一片阴森森的。有些地方,阳光透过树叶,往下筛落,留下了地上几处斑斑点点亮色。每当这些地方亮色摇曳,便知道有微风吹拂过。枝头有几只松鼠,态度友好地对着我吱吱地叫着。
  我还是一味懒洋洋的,舒舒服服的,——还不想起身做早饭。是啊,我又打起了瞌睡。可是忽听得河上远处传来重重的“轰”的一声,我连忙爬了起来,支起一只胳膊,仔细地倾听。没有多久,又传来了一声。我跳起身来,走出去,通过树叶的空隙往外张望,但见远处大河之上一团黑烟——大约是在渡口附近。渡船上挤满了人,正往下游漂来。到了这一刻,我已懂得是怎么一回事了。“轰”,我看到渡船一侧喷出白烟。要知道,他们这是在河上放炮,指望我的尸体能浮到水面上来。
  我正饿极了,不过眼下可不是我生火的时刻,因为人家会望见烟的。所以我就坐下来,看着炮火冒的烟,听着炮轰声声。大河河面有一英里宽,每到夏天早晨,一片好风光——这样,看着人家忙着找寻我的尸体,委实是一种乐趣。只要我能有一口东西吃就好。嗯,我突然想起,人们往往把水银灌到面包圈里,然后让它们在水面上漂,因为它们往往对准了沉在下面的尸体漂去,一到那里便停下来不动了。我自言自语:我得留心看着,看有没有漂到我身边来找我的面包。要是有的话,定要给点颜色给它们看看。我移到了岛上靠伊利诺斯州一边的地方,看一看我的运气究竟如何。事情倒并没有叫我失望,一只特大的面包漂了过来,我靠了一根长棍子,几乎把面包捞到手了,只是脚一滑,它就漂向远处了。当然,我是等在水流最靠近河岸的地方的——这个窍门我是精通的。可是不久又漂来了第二个,这一回啊,我可就旗开得胜啦。我拨开上面的塞子,把那一点儿水银给抖了出来,就咬了一口。这可是“面包房的面包”——是供上等人吃的——可不是你们下等人吃的那种玉米面包。
  我在树荫深处找到了一个绝好的去处,在那边一根原木上一坐,一边啃面包,一边看看那只渡船上的热闹,好不开怀。正是在这么一个时刻,一个念头涌上我的心头。我对我自己说,据我现时推想起来,那寡妇或是牧师,或是别的什么人,肯定做过祷告,但愿这块面包会把我找到。如今它漂过来了,结果是如此这般,这已经毫无怀疑的余地。其中毕竟有些什么奥妙吧,这就是说,当寡妇或者牧师那样的人做了祷告,结果却在我身上便不灵验,这其中必定有些什么奥妙,我推想,大概必须是对路的人才灵,不然就不灵吧。
  我点起了烟斗,痛痛快快吸了一口,一边继续看望着。渡船还在顺着水势漂流。我心想,渡船漂过来的时候,我肯定能有机会看一看清楚,船上究竟是哪些人,因为渡船势必会逼近面包沉下的地方漂过去。渡船顺水朝着我这个方向开来的时候,我把烟斗熄灭了,走到了我捞那块面包的地方,伏在一小片开阔地的岸边一根木头后边。透过木头桠叉的空隙,我能向外偷看到一切。
  渡船慢慢漂了过来,离岸很近了,只要架上一块跳板,便能走到岸上来。几乎全部人马都在船上:爸爸,法官撒切尔,贝茜·撒切尔,乔·哈贝,还有汤姆·莎耶和他的老阿姨葆莉,还有西特和玛丽等其他很多人。一个个都在谈论暗杀的事,不过船长插话说:“注意了,注意了,水流在这儿离岸最近,说不定他给冲上了岸,在水边矮树丛里给绊住了,至少是我但愿如此。”
  我可不愿如此哩。大伙儿便挤在一起,在船栏杆上探出身子,几乎跟我脸对脸。他们一齐静静地站在那里,聚精会神地察看着。我能把他们看得清清楚楚,不过他们就是看不见我。接着,船长忽然高声喊:“站开!”一声炮响,简直就是在我面前放的,震得我耳朵都聋了,炮灰几乎弄瞎了我的眼睛。我心想,这下子我可完了。要是他们放进几颗子弹的话,我看他们这回准定能找到他们寻找的那具尸体。啊,谢天谢地,我没有受伤。渡船继续往上面漂去,到了岛岬那边就见不到了。我时不时听到老远传来的炮声,一个钟点以后,就听不见了。这个岛有三英里长,我判断,他们已到了岛尾,便决定不找了。可事实上他们还是继续找了一会儿的。他们从岛尾往回转,开足马力,沿着密苏里州一侧的水道找,一路上偶尔也发了炮。我跑到了岛的那一侧去,看着动静。船开到了岛尖,他们便停止了炮轰,停靠在密苏里州一边的岸边,纷纷回到镇上各人的家里去。
  到了这一刻,我知道一切平安无事了。不会再有人来寻找我了。我把独木小舟上的物品取了出来,在密林深处搭了个小巧的营帐。我利用毯子搭了个帐篷,下面堆放了我那些物品,免得遭雨淋。我钓到了一条大鲶鱼,用我的那把锯子剖开了肚子。日落以前,我烧起了篝火,吃了晚饭。接着放了鱼竿,好钓条鱼以备明天的早餐。
  天黑了,我在营帐边上抽着烟,心里觉得挺满意的。慢慢地又感到有点儿寂寞。我便在河岸上坐下,倾听着流水冲刷河岸声,数数天上的星星,数数从上游漂下来的木头和木筏子,然后去睡觉。在寂寞的时候,这是消磨时间最好的办法了。你不会老是这样的,你很快就会习惯的。
  就这样,三天三夜过去了。没有什么不一样的——一切照旧。不过,到第二天,我走遍了全岛,好好巡视了一番。我是一岛之主啦,这岛上一切全归于我啦,不妨这么个说法嘛。我得通晓这儿所有的一切啊。不过,话说回来,主要原因还是为了消磨时光。我找到了好多好多的杨莓,熟了的,最好的杨莓,还有青的野萄萄和青的草莓,还有青的黑莓子。这些不久都会熟透。依我看,你随手可以摘来吃。
  好,我在密林深处转悠,到后来,我估计已经离岛尾不远了。我随身带了枪的,不过我没有打过什么东西,只为了防身之用,只是想到了离家不远处,打几只野味。就在这时,我差点儿踩在一条大蛇身上。这时,这条蛇正在青草和花丛中游过。我追过去,满心想给它一枪。我正在向前飞跑,突然之间,我踩到一堆篝火的灰烬,并且还在冒烟呢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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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赫克发现篝火灰烬,乃富于戏剧性的细节,可与笛福《鲁滨逊漂流记》第十一章发现脚印的细节先后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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