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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碎是爱情最美的样子[完本 番外全]-痴梦人

痴梦人 (现代)
【内容简介】
她执迷不悔的守在他身边,等他终于爱上她之后,她却以错误的方式选择离开了他。
究竟怎样才是真正的爱的最好方式?
讲述一个愚笨女主令人扼腕的爱情故事。
迟到的爱,能紧紧的握在手里吗?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怅然若失
主角:陈玉陆东霖 ┃ 配角:谢丰莎莎
【正文】
  相约来生(虐)
  作者:痴梦人
  80后的都市男女
  接到莎莎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卧室里铺床。
  “陈玉,我离婚了。”她从大西洋彼岸甩给我这么一句话。
  我顿时怔在床边,张着嘴说不出话来。
  她也并不等我的回答,只是为了告知我这样一个事实,所以自顾自的接着又说:“过两天我就启程回国了,刚好赶回来参加T大的百年校庆,我们到时见吧。”说完就挂了电话。
  我却一直发着愣,举着手机听着里面的“嘟嘟”声一直在我的耳畔鸣叫。
  直到东霖从浴室里走出来。
  “怎么了?”他看见了我的异样。
  我扭头看向他。
  他刚沐浴完,一件深蓝色的浴袍随意的在他腰间打了个结,领口低低的敞着,卧室暖黄的灯光下,他精健而匀称的胸肌呈现出一种密色的性感光泽。
  我低头去铺床单,随口说着:“莎莎来的电话,她要回国了。”
  隔了一会才听见东霖“噢”了一声。
  铺好床单我抬头去看他,他临窗站着,窗外是淡淡的清冷月色,屋里暖融的灯光罩着他的背影,他本该不冷,可他衬在那一框冰冷的月华里,修长的身子仿佛找不到依托的影子,那样孤寂。
  我心头莫名的就一抽,转身拿起床头的浴衣,对着他的背影说了句:“她离婚了,这次回来后大约就不会再出国了。”说完不等他回答就进了浴室。
  在浴室我呆了很久。
  蓬头“咝啦咝啦”的喷着水线,雾气弥漫着整个浴室,我知道我在糟蹋水资源,但我却不想动,不能动,像个木偶似的,一直在马桶盖上呆坐着。
  莎莎和东霖,除去有血缘关系的家人,他们应该是我最亲近的人了吧。一个是大学四年上下铺的死党,一个是两年来每周同床共枕一两夜的男人。
  我把他们当亲人,不知我在他们心目中是什么样的地位。
  东霖有把我当他的亲人吗?我甚至不清楚自己算不算是他的正式女友,即使经常陪他睡觉。
  我不知道现如今的城市里像我们这样的男女关系多不多,我没有去咨询过,也没有去探究过,但总觉得也许像我们这样的,以这种模式相处的,不在少数。
  因为寂寞,因为孤单,虽然孤单寂寞的原因也许是因为丧失了再爱的能力,说白一点就是由于自己想要的人跟了别人,而自己又无力自拔,于是,只能在身边找一个宽容的可以理解自己的人,一边疗着伤,一边做着貌似正常的都市男女。
  于是,即使不爱,仅是凭着好感,凭着相互之间的了解和熟悉,两个忙碌的都市男女,也可以在漆黑的夜里搂在一起相互取暖。
  严格一点来说,这样的关系,或许只能算是性伴侣吧。虽然一个未娶,一个未嫁,但是因为知道对方爱的不是自己,所以就算是有男女之间最亲密的接触,两颗心,却还是驻扎在各自的地盘,不愿越界,也不敢越界。
  因此,我们从不以恋人的姿态出现在熟人的面前,知道我们关系的,只有少数的那么几个人。
  有时候也反思,是不是因为我和他都是80后,所以才随便,所以才会走到这一步。
  可是,一切的因果又仿佛不是出于偶然。
  东霖和莎莎,其实他们才是真正的一对,而我,一直只是他们中间的电灯泡。
  但我不是拆散他们的第三者,他们也不是因为我分开的,导致他们爱情夭折的,是莎莎的母亲和无情的现实。
  在几年前的T大校园里,他们是让那么多人羡慕的一对著名情侣,郎才女貌,况且东霖不光有才,还有俊朗的面容和挺拔的身姿。
  他是学环艺的,比我们大一届,在校的时候,他设计的一个景观就在国内的园艺大奖赛上获得了头等奖。毕业的时候,他放弃了去上海一家外资园艺公司的发展机会而选择了留在本市。当时很多人劝他,包括他的导师和所有的好友,但他一概置之不理,因为他要留在莎莎的身边。
  莎莎是本市人,是独女,父母很宠溺她,她不会离开父母去的很远。
  在这个城市东霖没有谋到很好的工作,去了一家不起眼的装饰公司做起了普通的打工一族。每天天不亮就挤着公汽上班,下班再回到租住地,那里靠近市郊,租金便宜。
  这样的代价换来的回报是他能和莎莎不分开,日子虽然清贫,但他们很幸福。这种状况持续了一年,直到我们毕业。
  那时我在本市的一家出版社找到了一份有保障的工作,已经报了到。作为一个边疆省份来到这个大城市的外地人,我很庆幸自己有这样的好运气。
  莎莎的工作一直没有着落,但她并不着急,她外公经常出现在电视新闻里,母亲是规划局的,父亲在市政府上班,她早晚会有一个好去处。她操心的,是毕业以后住家里还是住外面。对她而言,住外面,也就是和东霖挤在一间廉价的简陋民房里。
  毕业前的最后几天,有一天晚上她却没回宿舍睡觉。
  要搁在以前,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她家在本市,经常回家住。但现在到了临别之际,我们寝室四姐妹说好了要夜夜通宵达旦厮混,谁也不准缺席,她的不出现,换来了我们的一致骂声。我的另外两个死党晴子和雪梅一口咬定她肯定睡在了陆东霖的床上。
  第二天早上六点半我却被手机铃声吵醒,昏昏沉沉接起电话,只听了一句,我就顾不得刷牙洗脸,从四楼一路奔到楼底,宿舍楼的大门才打开,我一出去,就在花坛边看见了一脸憔悴的陆东霖。
  他全然没有了平时的淡定从容,两眼无措,脸上袒露着掩不住的焦虑和痛楚,见了我就问:“莎莎昨晚回了宿舍没有?”
  “明知故问!”我也不耐烦,我还想找他要人呢,“你们俩吵架了?”
  他没回答,伸手去摸口袋,手竟像是有点哆嗦,掏了半天却什么也没掏出来,这时我瞄见他脚边摊了一地的烟蒂,我反应过来,大约天还没亮,他就在这守着了。
  “你们俩到底怎么了?”我急躁起来。
  “……我说和她分手……她就不见了。”总算摸出一个烟盒,他却在里面没找到烟,用劲的揉着空烟盒,他神情呆滞的回答着。
  我顿时瞪大了眼睛,冲他嚷起来:“你为什么要和她分手?”
  他竟然落寞的笑了,好看得唇角抽了一下,眼里似乎就有什么东西在渐渐破碎,然后是一抹凄凉:“……她妈来找我,说我要是真心爱她的话,就应该放弃她。”
  我的呼吸停滞了两秒:“你答应了?”我见过莎莎的母亲,一个衣着精致的机关干部,待人很客气,但却那样疏离,仿佛她永远站在高处,一切矮于她的人,都需仰视她。
  他静静的站着,干涸的声音像六月燥热的空气一样让人窒息:“她妈说,她女儿值得更好的男人来爱……我放弃她,就是给她幸福。”
  那时蝉鸣的很响,夏天的太阳很早就升在了头顶,我看见他眼里有点晶莹的亮光,晴朗的日光里,那点光芒似乎在滚动,但却那样黑暗,仿佛无尽的黑洞,只带人坠入深渊。
  我的心一阵抽痛,因为他那自尊和自信受到彻底打击的绝望眼神。
  在T大,他以前是那样令老师和同学骄傲的一个人。
  接下来事情的发展有点像恶俗的八点挡连续剧,我们毕业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莎莎就跟着父母安排的一个男人出了国。
  陆东霖天天用酒精麻痹自己,喝醉了就来找我,终于在一个晚上,陪着他喝了几口酒的我和他睡在了一张床上。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渐渐的似乎他不再那么痛苦,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不再总是提起莎莎,但是我和他都清楚我们之间不存在爱情。
  我们在一起,只是因为莎莎。他要找人诉说,而我,是最好的听众。
  A市的夏天窒闷,酷热,我们常用冰啤酒来消暑解渴,喝得微醺的时候不知不觉就搂抱在了一起,每次他意识模糊□来临的时候,我都能听见他喃喃的喊着莎莎的名字。
  但是没过多久我们就分开了,可能感觉到这种状态的不正常,也是对我的不尊重,夏天过完的时候,他在深圳的一个同学打电话叫他过去,他几乎是立即就答应了。
  他走的那天A市下了那年的第一场秋雨,我送他上了火车,他靠窗坐着,我站在窗下,两人都默默不语,看着雨雾里不知道延伸向何处的铁轨。
  火车启动的时候,他忽然丢了句“对不起”,我眼眶里骤然涌满泪水,不想让他记住一个流泪的自己,我迅速的低下了头去。
  猛然就记起以前的很多次,也是雨里,他和莎莎合撑着一把伞走在我的前方,我阴魂不散的跟在他们后面,他有时突然就会回头对我说一句:“对不起”。
  A市雨水充沛,有一次我就不解的问他哪里觉得对不起我了,他居然认真的回答我说:“把你的好朋友抢走了,对不起,让你孤单了。”
  我却不敢对他说,我失去了莎莎,但是并不孤单,因为,我能经常看见他。
  不能说的秘密
  我不知道在浴室到底呆了多久,镜子里,我看着现在的自己,盈盈一握的肩,蝶翼样薄且单的锁骨,两颊没有了红润,只有细生生的白,莎莎见了我,肯定会大吃一惊吧。
  我那丰腴的肩,红富士一样的面庞,早在三年多前,就消失了。
  出来的时候,东霖背对着我侧身卧着,似乎睡着了。
  床头一盏浅橙色的壁灯,我伸手把它关了,轻轻的也上了床。
  床很大,被子很宽,我蜷缩着,尽量不挨到他。
  其实这个时候我们按理说应该有一次亲密的接触,因为我们一周没见了。
  我们一直按部就班,每到周末我就会来他的公寓,两人一起过一两夜,做正常男女在一起会做的事。白天有空,我会帮他打扫下房间,收拾下衣物,礼拜一再回到自己的住处,直到下个周末的到来。
  两年来,我们始终这样若即若离的相处着,也许是距离保持的适当,相互之间倒也始终不厌倦,但也没有逾越的热情。
  今天东霖却没有等我,先睡了。
  也许是我在浴室的时间过长。
  也许是听到了莎莎的消息。
  我不愿多想,闭上眼睛也想睡着。可是时令接近冬天,被窝有点阴冷,我一直暖不起来,也就无法入睡。
  在我自己的住处,我已经用上了电热毯,我有点贫血,一直怕冷。但东霖这里,却没有这个东西,其实也确实不需要,因为他很暖和,我只要贴着他,就会热起来。
  可今天我不能靠近他,因为他在想着莎莎,我知道。
  但真的很冷,我不自觉的偎向他,他的周围暖烘烘的,在尽量能吸到他热的情况下,我尽力不碰到他。
  大约还是惊扰了他,他轻轻的动了一下,脚无意间触到了我的脚,我条件发射的移开,怕自己的低温冰到了他。仿佛他僵硬了两秒,但也许是我的幻觉,他应该已经睡着了,可他却转过了身,一伸手,把我搂进了怀里。
  我微微的吃了一惊,原来他并没睡着。
  “你怎么这么凉?”他轻声说了一句。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吱唔着“嗯”了一声。他手脚并用的把我拢紧,我蜷在他怀里,没一会身体就暖融融的了,鼻子,却渐渐的塞住。
  他刚刚默不作声的躺着,是在想念莎莎吧。
  想起两个月前和莎莎通电话,她告诉我说又和丈夫吵了架,还是为了她执意不肯生孩子的问题。
  我忍不住发怒:“你连孩子都不愿意替他生,当初干吗要嫁她?”
  她突然哽咽:“我愿意给陆东霖生孩子,可是他却不要我了。”
  我顿时滞了一下,接着却脱口而出:“他从来都没有不要你!是你妈当初嫌他穷,硬逼着他离开你的。”隐瞒了几年的真相,就这样被我说了出来。
  电话里瞬间只剩呼吸声,隔着一个大西洋,我都能感觉到莎莎的心扑通一声沉入了海底。
  隔了好一会,她才颤着音说:“……不可能,你骗我!”
  我不客气的对着电话喊:“你去问你妈!看我骗你没有!你妈是规划局的,大约也听说过,陆东霖现在与人合资开了家自己的园艺公司,他每次参与园林竞标都能中标,随便一个工程就赚几百万,你问问你妈,看她后悔没有?”
  电话里一阵死寂,然后是“嘟”的声音。
  两个月以后的今天,莎莎就告诉我她离了婚。以前她从没说过要离婚,即使过得不幸福,她也说,反正不可能嫁给陆东霖,跟哪个男人,都是一样的。
  她离婚,是为了东霖,回来,也是为了找东霖的吧。
  下个周末,就是T大的百年校庆,那时,她就会见到东霖,所有的一切,不出意外,大约都会回到原来的轨迹上去。
  她不知道我和东霖的关系,我也不会告诉她,大约她做梦都想不到,她走了以后,我会和她从前的男朋友搞在一起。
  那时她除了约会,其余时间我们几乎形影不离。有次我过生日,两人都喝了点张裕干红,她就乘着酒劲抱着我的胳膊对我说:“陈玉,除了男朋友,我其它的一切都可以和你分享,你知不知道,我,莎莎,就是这样对你掏心掏肺的。”
  我当时心里热辣辣的,立马就对她说:“要不要我再帮你写一封酸唧唧的情书?徐志摩的诗我都可以背下来了,陆东霖不是很好这一口吗?”
  她抓着我的胳膊使劲摇,头点的小鸡啄米一般,搞得我唔哩哇啦大叫着说受不了她。
  东霖第一次吻她,就是看了我帮她写的情书,东霖第一次对她说我爱你,也是看了我帮她写的情书。
  只是这些是始终不能说的秘密,东霖永远不会知道。
  身体热了起来,被窝里暖烘烘的,两人贴着的地方也有了火炭的感觉。东霖慢慢的动了起来。他的脸俯了过来,温热的唇贴住我的脖颈,不断下移。他吻着,轻轻的啃咬,就像在我的身上烙着封印,滚烫,烧毁心智,我渐渐觉得喉咙干哑,呼吸有点不畅。
  床第之间,我们一直非常和谐,或许,这也是东霖始终和我在一起的原因。
  抚着我的肌肤,他覆上我,我忍不住闷哼一声。
  “我重吗?”他低语,鼻息打在我的颈上,仿佛轻柔的手抚过我的心,一阵阵酥麻,从心底泛起,遍布全身四肢,涌向脚底,我只觉得踩在云端,身体不知飞向何处。
  “像个磨盘……”闭着眼,我恍惚觉着那声音不是来自于我。
  他低头吻住我,把所有的颤栗和呻吟都堵在我的喉间,我感觉自己真的在被他推碾。
  屋里一点晕昏的光,好似三月般的春光弥漫了一室,就这样忘乎所以,在这种无可救药的子夜十二点,如果忘记莎莎,我会觉得,我的未来,或许还能有朵甜梦。
  假使,如果的话。
  东霖睡着了,微微的鼻息喷在我的头顶,空气中只剩了他的呼吸声,宁静而温暖。我轻轻抬起头,仰望着他的脸,从下颚这个角度看去,他的脸部轮廓显得更深邃,长长的睫毛在眼敛上投下了一弯半月般朦胧的阴影,它看得见,却摸不着,恍如蝴蝶的影子,我永远捕捉不到。
  我眼里升起淡淡的白雾,眼前渐渐模糊,喉咙像被哽住,或许今天,是我最后一次依偎在他的怀里,他爱的始终是莎莎,他并不爱我,我一直都明白这一点。
  第二天很早我就起了床,把床单和他换下的衣服丢进洗衣机,快速的把屋子收拾了一遍,东霖起来的时候,衣服床单都挂了出去,白粥也熬好了。
  和他吃着早饭,我与他说着话。
  “烟少抽一点,对肺不好。我给你买了咖啡,在橱柜里,你要提神的时候,可以喝一杯。”最近他的公司又参与了一个大型开发区的环艺工程竞标,他在赶一份标书,我知道他会熬夜。
  “嗯。”他喝着粥,随口应着。
  “阳台上的那盆葱,你不要忘了浇水,每次我来的时候,都枯的只剩几根绿芽,你是不是从来都不管的?”
  不知为什么,我对养花没兴趣,只喜欢养葱。上学的时候,在宿舍的窗台上也养了一盆小葱,这个癖好,没少被人嘲笑。
  东霖这才抬头看了我一眼,“我记不住,要不你每周多来一二次,它就不会干枯了。”
  我放下勺子看向他:“为了小葱从城南赶到城北,划不来。”
  东霖凝望了我一秒,没说话,又继续去喝粥。
  如果他的目光在我脸上多留一秒,就会在我的眼里看见失落。
  我一直住城东,我想他应该是知道的,上个月我告诉过他我要搬家,但刚才我对他说是从城南而不是城东赶到城北,他却一点反应也没有。我住哪,他根本不关心。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突然从他的世界里消失,等他想起我的时候,在这个钢筋水泥筑起的沸腾尘世中,他知道要在那个蚁穴里才能寻到我呢?
  假使他的车丢了,没关系,有定位仪,他马上就可以确定它的方位,然后找回。
  但是,如果我丢了,他还能寻到我吗?
  他没有储存我的坐标,除了我的手机号,别的,他一概不清楚。只要切断和他的这点联系,我立即就能遗失在他的世界里。
  可也许这也是我的自作多情,就算我真的消失了,他会认真的去寻我呢?
  或许会去打听,但不久,就会放弃吧。
  我对他,始终无关痛痒,是可有,也是可无。
  是这样吧。
  离开
  早餐过后,东霖去了书房筹划他的标书,我不声不响的开始在他的地盘消灭我存在过的痕迹。
  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很傻,莎莎还没回来,东霖甚至没有见到她,我却已经在做着离开东霖的准备工作了。
  是不是不爱,所以可以这样不留恋的离去?
  不是,只是因为理智,所以不想成为所爱之人的包袱。我是这样定义自己的。
  东霖不是那种无情无义的人,如果莎莎要回他身边,他肯定会因为我而彷徨,他大约也绝对无法对我说出“分手”这两个字。
  而我,又怎么忍心拖着他的后腿?最好的朋友,最爱的男人,与其到时三个人痛苦,不如我默默的自动退出,我一直有着这份觉悟。
  很久以前,从他把我当莎莎拥抱在怀里的那一天起,我就已经决定,就这样留在他身边,哪怕他不爱我,哪怕莎莎有一天要回来,我都会无怨无悔。
  也许很矫情,但却是真的,我从没奢望过拥有他的一生。如果可以,我就留着,如果不可以,我就离开,仅此而已。
  号称精英的现代都市男女,不都应该这样拿得起放的下吗?
  况且,失去了东霖,除了眼前变得有点灰暗,花朵失了些颜色,地球一样在自转,太阳照常在升起,我的心脏跳动依然,没有谁会离了谁活不下去。
  早就有哲人这样说过。
  我也一直教导自己要活得这样透明而潇洒。
  他的公寓里,我的痕迹并不多,也就在卫生间和卧室这两个地方。
  我们一直有份距离,所以我始终不让自己侵入他的地盘太多。
  卫生间就几瓶简单的化妆品,爽肤水,乳液,滋润霜,我都收走了,唯独留下了一瓶水果味的洗面奶,它剩的不多了,东霖偶尔也会用一下。
  牙刷我也收走了,毛巾就算了吧,多一两条大约也不奇怪。
  然后我去到卧室。
  我的衣物就占了一个抽屉,几件换洗内衣和睡衣,还有一两件毛衫。不会有外衣,因为我每次来最多两天,外衣都是穿着来又穿着走的。每到换季,不穿的衣服我也都收走。
  我一件件装,装完之后,才发觉东西真的很少,一个中号的帆布背包都没有塞满。
  一直蹲在抽屉旁,许是时间稍稍久了点,我感觉小腿微微的有点发麻。
  突然就很无力,腿一软,不由自主一屁股就坐在了地板上。
  地板很硬,又很凉,我看着眼前空空的抽屉和敞开着的帆布背包。
  双手紧握着自己的胳膊,也许坐了一分钟,也许坐了五分钟,我的时间概念一向模糊,只是感觉,仿佛真的有什么抓不住的东西从我的指间在流走。它一直不属于我,我一直在无声的追逐它,可是终究还是握不牢。
  “你……在收拾什么?”身后忽然传来东霖疑惑的声音。
  我急忙关上抽屉,站起身,扭头看他,他正低头望着那个还没有合上拉链的帆布包。
  “我的几件衣服,这里用不着,我带回去穿。”我随意的说着。
  东霖看着我,浓浓的剑眉下一双明目湖水般澄澈,却又像湖水般幽深不见底,我从来在里面看不见我要的东西,现在,里面也只是些探寻,还有疑问。
  我微笑了一下,对着他咧了下嘴,只是嘴角张不太开,仿佛被什么东西牵住了,有那么一些些的僵硬。
  转身,弯腰拉上帆布包的拉链,顺手把它提在手里,我侧身从他身边走过。
  他很高,擦身而过的时候,我的头发无意间掠上他的肩。那一瞬间,我竟然敏锐的察觉到了那种碰触的感觉。头发没有神经,他也穿着厚厚的毛衣,但我却真实的感到了悸动。他身上有淡淡的烟草气味,还有一丝只属于他的若有若无的男性体香,我轻轻的深吸一口。这样的味道,直达肺底,沁入心田,储存在记忆里好了。
  我要走了,不再多做留恋,我要做那种洒脱爽快主动离开的女子,这样日后,他才能记住我的好。
  来到客厅,我径直去向门,东霖跟着我走了出来。
  “现在就要走吗?”他显然有点吃惊。
  一般我会呆到晚上,有时候还会再过一夜。
  “嗯,今天商场在搞促销活动,下午我必须去巡场。”
  四年以前,我就离开了出版社。现在的我是A市一家大型商场的女装部楼面主管。其实商场没有一天不在促销,今天我也不用去,轮到我休息。
  “要不要我送你?”他看着我手里的帆布包。
  “不用了,一堵车,来回又要耽搁两三个小时,你还是忙你的标书吧。我打个车,是一样的。”说话的时间,我在门口已经穿好了鞋。
  手按在门上,我回头看了一眼东霖,他站在客厅中央,也在望着我,眸光幽深邃远。我的异样,他一定有所察觉,但我不说,他也就不会追问,我们一直这样礼貌的相处着。
  目光撞上,我们对视了三秒,两双理智克制的眼,两颗不会越界的心,绝对不会摩擦出任何走火的烟花。
  转身,出门,轻轻一带,一串流水般的动作,“嘎达”一声,门在我身后轻轻的拢上。
  就这样隔开了,东霖和我,他在里面,我在外面,中间是扇难以穿越的厚重的铁门。
  比门更难穿越的,或许,是心中那堵无影的墙。
  在门口站了几秒我才离开。
  下周,我不会再来,下下周,也不会再来,以后,大约都不会再来了。
  放弃,原来这么简单,只要跨出一步,越过一道门,就可以做到。
  即使,曾经坚持了那么久。
  一个小时后,我回到了城南自己的家。
  它很小,不足六十平方,但应该算是我真正的家了。以前我都是租房住的,可它不是,它是我买下来的。首付五万,每月还贷一千二,三十六年以后,它将百分之百的归属于我。
  这似乎是现代女性独立自主的一个标志。
  不依赖男人,构筑自己的私有空间,结婚的时候,只嫁自己,不嫁房子。防的就是有一天,无论是因为了解,或是不了解,导致被迫与某个男人分手的话,依然可以有个自己的去处。
  可也许这是女人缺乏安全需要自我保护的一个基本手段。
  房子是最真实的,也是永远不会背叛自己的,比起男人,它来的牢靠。
  东霖不知道我买了这个房子,不是我想隐瞒,而是他根本无需知道。我住的房子,无论是买的,还是租的,对他来说都一样。他不会关心,也就不会过问,更不会想来看一看。
  所以我也就不说。
  甚至,他连我这新装的座机号码都不知道。
  有时候我也不是没有反思,怀疑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在于自己,因为我从来没有让他等待过,寻找过。
  我们已经形成这样的相处模式,我给他打电话,我去找他,我准时的出现在他的面前,即使去不了,我也会预先通知他。
  一直是我在等他。
  他甚至无需回头,只要望过来,我就在他的身边。
  其实我明白,因为这样,我的存在感才被忽视了吧。
  但我也从没试图在他的心里证明一下自己的存在,也许是不敢,也许,是觉得无聊。毕竟,我早已过了青春可以肆意泛滥的二十岁。
  进门把帆布包一仍,脱了外衣我就躺在了床上。昨夜有点失眠,早上又起的很早,仿佛很困,但是又清醒的知道自己会睡不着。
  莎莎的声音犹在耳边响着:“陈玉,我离婚了。”恍如一声终场哨声,游戏结束,我出局了。
  对着天花板看了一会,我拿起手机,拨了个号码。
  电话一通,立即有人接起:“今天是礼拜天,你不是应该在陆东霖哪里吗?怎么想到给我打电话了?”
  我不客气的吼过去:“你烦不烦?什么时候可以不这么鸡婆?”
  话筒里的男声一下蔫了:“好好好!说吧,找我什么事?”
  我犹豫一下,语气也柔和下来:“没什么事,就找你聊聊天。”
  那边静音了三秒,似乎他在思考,然后又传来声音:“一听你口气,就知道你有事,别遮遮掩掩的,赶紧说吧。”
  我举着手机停顿了一下:“莎莎要回国了,她赶回来参加T大的百年校庆。”
  “嗯……那好啊,你们俩可以好好聚聚了。”
  “……她离婚了,这次回来以后大概不会再出去了。”
  电话里半天没声音。
  “谢丰。”我叫电话那边的人。
  “嗯。”他应一声。
  “干吗不说话?”
  “我在等你说。”
  “校庆的时候你陪我一起去。”
  隔了一会他才回答:“好吧,反正是老同学,陪谁都是陪,到时我来接你。”
  我“嗯”一声,挂断了电话。转个身,闭上眼,蒙着被子开始睡觉。
  睡吧,睡着了也许可以做个白日梦,梦里会有花开,会有白云朵朵,会有彩蝶翩翩。
  醒来之后,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得好起来的。
  祈祷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女人都会有自己的一两个异性朋友,可以向他倾诉苦恼,把对男朋友或者老公的不满发泄给他,和他探讨女人间不方便涉及的话题。仿佛同性般的相处,却不会有心动的感觉。
  反正,我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就是谢丰。
  我们是大学同学,他,莎莎,我,同窗四年,建立了比海还要深,比天还要高的革命纯真友谊。
  班里男同学很多,可我唯独和他最投缘。当然,这个缘,是绝缘的缘,我们之间不来电。至少,我是从未对他走过一次火。
  那时,莎莎总是公主似的走在我身边,而我却永远顶着一张红扑扑的苹果脸,像男孩子似的,到哪都大声的笑,大声的喧哗。因此,所有爱慕莎莎的男生都深刻的铭记住我,他们都喜欢和我打交道,但最后,毫不例外的都是让我帮他们去追求莎莎。
  在东霖出现以前,一直是这种诡异的状态。
  为此我很沮丧,在又一次当了向莎莎传递情书的信鸽以后,我向谢丰倾诉了我的苦恼。
  “那是他们不识货,你看你长的多健康,像个男人婆一样,一看就很耐用的的样子。”他这样说。
  我扑过去就敲他脑门,当然敲不到,他比我高一个头,一闪,就避开了。
  我只能咬牙切齿的反唇相讥:“你长的多好看啊,水灵灵的,我要是个男人,长成你这样,我说什么也要去做个变性手术!”
  他用很受伤的眼神看着我。
  其实他行事做派一点也不女人,人也很高大,毁了他男子气概的,是他一张比女人还要精致的面庞。为此,大学四年,他被我整整欺压了八个学期。
  莎莎一直说,陈玉,你和谢丰应该换个性别,你当男的,他当女的,那样,你就不舍得欺负一个漂亮的女人了。
  我很不屑的说,切,那多没劲,还是现在这样好。然后我转身,仰起脸,问,谢丰,你说对吗?
  他总是抿住薄薄的唇,斜着眼,睨着我。
  直到今天,他还在被我欺负,当然没以前那么夸张,那么露骨。原因,或许是由于我长大了,变得有点含蓄,有点女人,然后,就跟着失去了从前那样无知的笑,无知的叫。即使我那样怀念它们,却也再找不回来,天真,就这样随着成熟和世俗泯灭了。一去不回头,就像我的青春,我的十八。
  T大的百年校庆到了,刚好是下一个周末。很多小有成就的校友从外地赶了过来,本市的,即使碌碌无为,也要去凑热闹,譬如我。
  校庆的活动很多,有演出,演讲,各种各样的聚会,我要参加的,是本院系的晚餐聚会,会见到很多许久不见的熟面孔,想想也知道,场面一定很热烈。
  谢丰来接我的时候,我还在为穿那套衣服犹豫不决。我有好几个选择,成熟稳重的,装嫩青春的,潇洒中性的,淑女婉约的。因为管着A市著名商场的女装部,这两年,我唯一不缺的,大约就是衣服。
  他坐在沙发上,看我拿着一套套的衣服在他面前比划。
  “哪套好?”我问他。
  我信任他的眼光。他毕业以后,就接手了父母手里的服装厂,几年下来,就把一家专做外加工的小厂,盘成了全国赫赫有名的女装大品牌。各地的大中城市,包括香港,都有他的服装专卖店。我被现在这家商场聘用,当初就是源于他的推荐。
  “你已经很会穿衣服了,像你平时一样穿就好了,干吗那么紧张?”他眼里似乎有点不屑。他长着一对漂亮的丹凤眼,此时,这双眼睛却像能够洞悉我的灵魂,我所有阴暗的,不齿道与人听的隐私,都在他的眼光中昭然被揭示。
  是的,我很紧张,因为我会见到莎莎,而且,很有可能,我会和莎莎一起站在东霖的面前。
  就算嘴上不承认,我心里,却水一般明透。我不想输莎莎太远,即使决定放弃东霖,即使明知莎莎就像盈盈一轮满月,无论在哪,她都是皎洁生辉,最亮的那个,我还是想站在她旁边,能够被东霖看见。
  哪怕多一眼,也是好的。
  被谢丰看穿心思,我有点不爽,两眼睨着他,他也看着我,不作声。手机铃声打破了沉寂,是莎莎的号码,她昨天一回国,就马上买了一个手机号,第一个电话,就打给了我。
  “你怎么还没来?我早就在梦湖了。”电话里她说着。
  梦湖是T大旁边的一个著名酒店,它就像T大的后花园,T大师生是这里的常客,大小聚会都喜欢在这举行。
  “我就到,来的熟人多吗?” 才刚过五点,聚餐时间是六点。可也许她是对的,聚餐只是形式,相聚才是真的。毕业以后,莎莎一直在国外,这是她第一次参加这种聚会,因此才激动吧。
  “好多熟面孔。”她忽然顿一下,“陈玉……我见到东霖了,他们艺术学院也在梦湖酒店聚餐。”
  我的心顿时像被一双无形的手捏了一把,明知会痛,筑了坚硬的壳,可还是被击碎了。早知他们会遇见的,不是吗?
  “噢……你们说话了吗?”我知道自己是没话找话说,他们怎么可能不说话,莎莎就是为了他回来的。
  “说了,我问他是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说是。然后我要了他的电话,也把自己的电话给了他。”
  我只是听着,话筒里静悄悄的,她忽然又叫我一声:“陈玉。”
  我“嗯”一声。
  她声音沙沙的,像说了许久的话,喉咙已干哑,终于说出那句最想说的:“我想把东霖追回来,我刚一看见他就决定了,你会支持我吧。”
  仿佛周围成了真空,这世上所有的一切都失了声,唯有莎莎的声音在我耳边盘旋,她说,我想把东霖追回来,你会支持我吧。
  “当然。”我听见自己在说,仿佛这是最自然的回答。
  意料之中的结果,只是发生了罢了。我不应该错愕,也无权利吃惊,即使它来得这样的快。
  放下电话,我看向谢丰,他两眼沉沉的望着我。
  “莎莎的电话?她说什么?”
  我牵了下嘴角,半个笑僵在脸上:“她见到了东霖……”
  “然后呢?”
  “她要回到东霖身边去。”
  “你是不是答应了帮她的忙?”
  我抿紧嘴唇。
  他死死的盯着我,猛地站起身:“你脑袋里是不是灌满了甜面酱?所以你才这么蠢!你连儿子都替他生了,竟然就这样拱手把他让给别人!你脑子是不是真的锈逗了?”
  喊完他就大步的走过我身边,肩膀重重的撞了我一下。我只听见身后“砰”的一声巨响,他摔门而去了。
  我的眼泪跟着那声门响一起潸潸而下。
  落泪就是这样容易,只要一句话,一颗无所依托的心,一个够不到的人,就可以办到。
  仿佛回到四年前那个初春的早上,乍暖还寒的冷冽逼的人透不过气来。
  我站在街头,天空飘着银针样的雨丝,密密的斜织着落我一身,有迷茫的雾,似乎遮抹一切。我却仍旧在玻璃橱窗里看见自己臃肿的身子。
  那时候,站在初春残冬的寒气里,也是这样一颗无所依托的心,或许就是那情那景,所以感觉那样的冷,那样的累,那样的凄凉,于是决定不再坚持,放弃挣扎,学会软弱。
  走到最近的一个公用电话亭,我给去了深圳的东霖打电话,只要听见他的声音,我就准备告诉他,我有了他的孩子,已经八个月了,我想回到他身边,生下他和我的孩子。
  可是电话不通,手机说不在服务区,座机有人接,却说他上班的公司搬走了。
  我不甘心,一遍遍打,硬币一个接一个的塞进去,话筒里反反复复只说不在服务区。
  我看着路边花坛里的几株小草,细针样的雨丝绵绵的淋着它们,枯叶里一点稚嫩的绿,它们是那样无所依托的弱。
  我的眼泪也像今天这样潸潸而下。
  走出电话亭,刺骨的寒意从头顶蔓延至脚底,全身似乎失去了知觉,唯有冰冷无助的心,一遍遍的在呼唤东霖。
  可却传不到。
  有公车从身旁喧嚣掠过,它旋起疾风,喷出大排的尾气窒息了我的呼吸。琳琅的店铺,繁华的街市,瞬间全部与我不相干,仿佛被遗弃在这片沸腾的红尘中。眼前一切皆是黑白。
  我突然感觉腰部酸痛起来,一阵阵的,越来越密,裤管中赫然有水在渗着。
  我意识到不妙。看着身边来去的陌生面孔,知道唯一可以求助的,只有一个人。
  用最后一个硬币拨通了谢丰的电话,我蜷缩在电话亭里等着他到来。
  雨一直下,牛毛一般,淅淅沥沥的,我的脸上都是水,躲在电话亭里,脸上还是湿漉漉的。
  谢丰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那时他也是这样骂着我:“你是不是脑子锈逗了!?这样了才给我打电话。”
  我却只是哭,崩溃的哭,仿佛一辈子的眼泪都要在那时流完:“我找不到陆东霖了,我把他弄丢了,我找不到他了。”
  谢丰看着我,一米八几的人竟然红了眼眶,抱起我放进他的车里,直奔医院。
  他的车座上铺着象牙色的软垫,我看着血水把它染的鲜红,仿佛最艳的花,碎了一地。
  几个小时后,我生了一个男婴,是个早产儿,体重3.6斤,身高40厘米。我听见他哭了一声,只看了他一眼,他就被送进了保温箱。
  我躺在产床上,看着他被抱走,感觉心被挖空了似的,只是下沉,沉到无尽的海里。也许是由于我那一刻的软弱,他提前几周来到这陌生的世上,那样小的身体,那样弱的哭声。我只觉着对不起他。
  闭上眼,我唯有祈祷,一直祈祷,祈祷他能平安,祈祷他能健康。
  只要他能活着,我怎样都愿意,怎样都答应。
  只要他能好好的活着。
  落叶的声音
  半个小时后,我走出了家门,我还是要去参加校友聚会,去见莎莎。
  来到楼下,我就看见了谢丰的车。他没有离去,在等着我,和我预料中的一样。
  一直都是这样,从和他成为可以称兄道弟的朋友的那天起,就不记得有被他放鸽子的时候。就算今天的他,变得很有钱,很有身份,他依然是这样。
  默默的走到他的车旁,我拉开车门坐了进去。他一言不发,只是扭头看着我。
  我已经重新化了妆,抹了一点淡淡的眼影,哭过的痕迹,应该瞧不出来。
  他无声的打量着我。
  我承受不住他的眼光。在他的面前,我无法伪装坚强。
  “这样穿还可以吗?”我打破车厢里的凝重。
  我挑了套淑女装,米色贴身的一字领针织衫配黑色长裤,腰间系一根褐色的带须流苏。全身仅三种颜色,最简洁大方的款式,配最柔软的质地,我知道效果还不错。就像谢丰说的,由于职业关系,我已经很会穿衣服。这样的装扮,很适合现在的我,也会很适合今天的聚会。
  他的脸不再那么压抑,说出来的话,却很令人讨厌:“就你现在这个可怜的样子,这身衣服,倒很般配。”
  我皱眉瞪向他:“你说谁可怜?”
  所有人都知道,我很开朗,除了他。
  他睨我一眼,话语里带着讽刺:“放心,只有我会觉得你可怜,别人看见你,都会觉得你很幸福。”说着他就不再理我,启动了轿车。
  对他的冷嘲热讽,我只能干瞪眼,因为,他确实是唯一一个有理由可怜我的人。
  轿车向着T大开去,谢丰一路上都不开口。我知道他气还没消,对我恨铁不成钢,为我要放弃东霖。
  他是真正的替我着想,真正的关心着我。
  我不是傻瓜,也不是木头,不是没有怀疑过他这样始终对我好背后有可能隐匿的其他深意。
  至少那一次,他是让我真实的起了疑心的。
  就是四年前我在医院生下早早的时候。那段时间,他几乎天天在医院陪着我。先是照顾行动不方便的我,后来我出院了,早早却还留在新生儿病房,他就每天准时开车来接送我去往医院。
  有一天去医院的路上,我告诉他孩子的名字我想好了,就叫早早。
  他看我一眼:“为什么起这样一个名字?”
  我扭头看着窗外,三月阴沉的天空是青灰色的,看不见阳光:“他来的太早。”我这样告诉他原因。
  他是没准备的情况下意外到来的。东霖走了之后,我一直食欲不振,我以为是失恋造成的,就像电影电视里演的,或是小说诗歌里说的一样,相思欲狂,于是衣带渐宽。那时候,我白天黑夜的想着他。然后例假也没有准时到来,我又以为是饮食紊乱造成了内分泌失调。就是没想过有可能是怀孕。
  等到发现的时候,已经三个多月了,医生告诉我说已经不能人流,除非等到四个月时再来引产。但到四个月的时候,我已经感觉得到他在我体内有着小小的动作,他在动,一个鲜活的生命,东霖和我的孩子,我又怎么舍得舍弃他。
  我要悄悄的生下他。
  但我不想遭人白眼,也不想让熟人知道我未婚先孕,于是在被人发现之前,我就辞了职,躲在一间租住屋里,专心待产。
  他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之下提早到来的,然后又意外的提早出生。所以我要叫他早早。
  “你准备让他跟谁的姓?”那时谢丰又问我。
  我没有说话。
  是东霖的孩子,当然应该姓陆。可是我却和他失去了联络,一直找不到他。
  “要不你嫁给我得了。陆东霖失踪了,孩子需要一个爸爸,你工作又丢了,也需要人照顾,我大无畏得牺牲一下算了。”他直视着前方的马路,仿佛随意的说着。
  我顿时瞪大了眼睛。
  他说的没错,我现在的生活一团乱糟。没有收入,手机丢了都不舍的买,早早住院又需要大笔的钱。他一直在保温箱里,几乎不会吃东西,全靠药物营养,然后是一个接一个的得各种各样的新生儿疾病。我每次去看他,他袖珍的身体上总是插满着管子和针。
  但谢丰的话还是让我吃了一惊。
  “谢丰,你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我不得不这样怀疑。他一直对我很好,我住院以来,更是好的有点过分,男朋友也不一定能做到他这个样子。
  他瞟我一眼:“你觉得呢?”
  “我已经是残花败柳了,你最好不要有这个想法,否则咱们连朋友都没得做的。”我没有和他开玩笑,我是说真的。
  我不爱他,我很珍惜和他的这份友谊,他也值得更好的女人,我不想和他把关系搞复杂了,我本身已经够乱的了。
  他良久不说话,目视着前方,终于开口说道:“你不要自作多情,我怎么可能喜欢一个男人婆。我有女朋友。”
  “那你刚才还说让我嫁给你。”
  “我是看你可怜。”
  “你趁早死远点!”我骂着他,心里却松了一口气。我确实很怕和他做不成朋友。
  过了几天,他真的带了一个女孩来给我看,就是他现在的女友心蕾。
  从此之后,我就不曾怀疑过他对我友谊的纯洁性。
  我和谢丰赶到梦湖酒店的时候,六点已过。
  停好车,我和他匆匆的去向酒店大门。
  刚刚入冬,空气中弥漫着枯黄的气息,我听见落叶在我的脚下咔咔作响,似乎在挣扎呻吟。我不喜欢树,因为有树的地方就有落叶,我也不喜欢秋冬,因为那是绿叶风干的季节。但我生活在一个四季分明的城市,我不可能让秋冬越过季节不再来到。
  于是,学着接受。
  或许,落叶也很快乐。一整个夏天,它已做到最好,承载过夺目的烈日,让暴雨无情的冲刷,所以,秋风踩着它过得时候,它才让自己安心的掉落,没有遗憾,没有感伤。
  它默默的离开,也许并不悲伤,因为,它已拥有最美好的记忆。
  记得两年前,和东霖重逢也是在这家酒店。
  那天,也是谢丰带我来的。他说,有一个认识的外系师兄新公司开张,大宴宾客,请他出席,去的都是T大的校友,他问我要不要去凑个热闹。我那天正好有空,就说,好吧。
  没想到开张的是东霖与人合资的园艺公司。
  他见到我时也很惊讶。
  “你几时辞的职?两年多前我给出版社打过电话,他们说你辞职了。你的手机也打不通。”他说着。
  酒店璀璨的水晶灯下,我的心颤了一下。他说的那个时间,应该就是我怀孕期间,那时我出门不小心把手机弄丢了,一直没有买新的。
  我努力让自己笑了一下:“我也给你打过电话,也打不通,说你上班的公司搬走了。”
  “我离开了深圳一年,去了新加坡,那次给你打电话就是想告诉你一声。”他黑漆样的瞳仁看着我。
  我想我当时眼里肯定起了雾,因为东霖的面容瞬间像拢了一层纱,模糊了起来。
  那天晚宴结束的时候,我没有跟着谢丰走,上了东霖的车。
  也许是因为激动,席间我多喝了几口葡萄酒,人有一点点的微醺,但意识还是很清醒。
  轿车路过城市中心广场的时候,我对他说,要不要下去走一走,我想吹吹风。
  东霖说:“好。”
  夜晚的广场,灯火通亮,人不是很多,稀稀落落。真的有风,风轻轻的吹,拂在人脸上,仿佛羽毛一般,轻柔的不可思议。
  广场中心有大片碧绿的草坪,橘黄的灯光下,像铺了一层薄薄的丝绒锦缎,直想让人踩上去。但是,旁边明明竖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禁止踩踏!”
  竟然有鸽子,好几只,“咕咕”叫着,在草坪的那边。
  我终于管不住自己,踢了高跟鞋,赤着脚就跑向它们。草坪又柔有软,带着清凉,仿佛踩在海水没脚的沙滩上,我忍不住笑,自己也觉着声音很清脆。但却惊扰了鸽子,它们扑愣愣的飞向空中,搅碎了一池幽幽的夜色。
  我却还是开心,绕着草坪跑向东霖,他拎着我的鞋,站在原地看着我。
  风一路扑进我眼里,我觉着眼前的一切都那样的美好。
  微笑着站在东霖的面前,我轻轻的喘息。他把鞋子递给我,眼里像有两点星光在闪耀,忽然就说:“等下要不要去我那?”
  仿佛这个城市一下静了音,我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我说:“好。”
  想哭就哭了
  走进酒店的大厅,热气扑面而来,仿佛是比往日热烈的气氛。每张餐桌旁都坐满了人,每个餐桌上都有一口翻滚的火锅,围着它的是一些熟悉又陌生的脸孔,面颊都是红润的,眼里放着和年龄不相称的光芒,大声的说着话。
  我顿时觉得自己的脸也热了起来,久违的校园感觉瞬间回到了心里,T大,真的一百年了。
  我看见了莎莎,和几年前一样,她依旧美丽着,人群中,始终那么醒目。
  我和谢丰走了过去。
  莎莎抬起了头,怔了一下,站起身就疾步走向我,伸出手,抱住了我:“陈玉。”她叫着。
  我也抱住她。
  松开手,她上下打量着我,眼睛湿漉漉的:“我要认不出你了,真的是你吗?”
  我笑:“要不然你以为是谁?我不就廋了点吗?”早就料到她会吃惊。
  “死丫头,不像男孩子了,变得这么女人。”
  “看着是不是楚楚可怜的,她把自己不当人的。”谢丰在旁边阴阳怪气的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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