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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_50 酒徒 (现代)
“呜――呜呜――呜呜!”校尉张江吹响号角,第二次带着骑兵冲杀过来。屠夫侍卫组织人手反击,却根本碰不到对方寒毛。很快,又一批喽啰倒在了纷飞的羽箭下,幸存者打着哆嗦,四下张望,口中不停地发出逃命的请求。
“郑头领,撤吧。弟兄们都跑光了!”
“郑头领,撤吧,咱们打不到他们,老挨打也不是事儿!”喽啰们七嘴八舌地劝着,惹得屠夫侍卫火冒三丈。“撤,撤什么撤,咱们逃了,这些细软都便宜谁!”他骂骂咧咧的反驳,举起盾,带头向对面的骑兵攻去。
如果敌人不敢缠斗,他就可能一直将他们赶得远远得。虽然今夜的战斗义军肯定输了,但有了这批珠宝,就不怕招不到弟兄。待一会儿大伙拿些珠宝,趁乱逃远了,用不了多久,河南诸郡的群英榜上就会多出一名叫郑恩的大当家。这样想着,屠夫侍卫胆气越来越盛,虽然明知道身后跟上来的袍泽没几个,依然脚步不停地奋勇反击。
忽然,他发现不再有乱箭射到自己身边。抬起头,名叫郑恩的屠夫侍卫看到不远处的骑兵们散开了。而他身边,剩下的两百多名铁杆弟兄个个腿打哆嗦,上下牙齿的碰撞声清晰可闻。
“界,界是什么玩意啊?”屠夫侍卫惊诧地瞪圆双眼。他看见那伙轻甲骑兵的侧面出现了二十多匹高大的怪兽,每匹怪兽身上都覆盖着一层厚厚铠甲,正前方除了蹄子外,只露出两只暗红色的眼睛。怪兽背上,是一个全身被铁甲包裹的怪人,青面獠牙,巨齿红发。持着丈八长槊的他们前进速度不快,却如同一座移动的小山般,根本不是人力所能阻挡。
“咯咯,咯咯,咯咯!”屠夫侍卫听见自己的牙齿在清晰地响。他感觉到勇气正从身体上溜走,很快溜得一干二净。对面的怪物开始进攻了,脚步踏在地面上犹如惊雷。它们的速度不快,如果人撒开腿跑,未必不能逃得性命。
“逃啊!”不知道是谁带头喊了一声,屠夫侍卫身边的弟兄们陆续转头,以平生能达到的最大速度向大营深处冲去。他们的动作提醒了屠夫侍卫,丢下沉重的盾牌,他亦加入了逃命的队伍。
“追!”校尉张江只说了一个字,策马追向溃散的流寇。轻骑兵们以最快速度从背后赶上,把逃命者一一砍翻在地。没人敢再回头迎战,那些画者鬼脸的具装甲骑成了喽啰兵心中的永久梦魇。直到若干年后,这场战斗中幸存的流寇提起此夜来,说话的声音依旧还会打哆嗦。
“界,界,爷爷那天倒霉,碰上了秦叔宝的具装甲骑!”若干年后,终于弄明白了对手是什么怪物的郑恩对着自己的孙子说道。那场战斗是他平生参加的最后一战,逃离战场后,他便找了个偏僻的村落隐居下来,任谁来请,也再不出山。他承认自己被吓落了胆子,也正是因为如此,在那个漫长的乱世中,他居然保住了一条性命。而当年他的朋友和大部分对手后来都战死在沙场上,为着不同的目的和理想。
注!:具装甲骑,隋代重骑兵,战马除了马鞍和马镫外,还配有:面帘;鸡颈;当胸;马身甲;搭后;寄生。人披铁甲,多以长槊为兵器。此兵种攻击力和防御力都非常强大,后因为造价过于高,机动性差还没落。
第三章 争雄 (五 下)
也许对手的本意在于制造混乱而不是在于杀戮,也许是因为那一刻逃命的人太多,官兵们追不过来。总之,郭家军的侍卫统领郑恩于乱军中逃离生天。但他的大当家郭方预就没那么好的命了,当夜死在秦叔宝的槊下。秦叔宝的所率领的具装铁骑速度那么慢,怎么可能追上轻装逃命的郭大当家呢?其后很多年里,郑恩一直为其中缘由而困惑。“也许郭大当家那晚上在女人身上浪费了太多力气!嗨,界,界,红颜色的祸水,界,其实没大错的!”凭着前半夜偷听的印象,郑屠夫得出如是结论。“你们这些男人,明明是自己笨蛋被人偷袭了,却非把所有责任向女人身上推!”他婆娘听到这话,立刻用菜刀敲了敲厚重的砧板,大声反驳。
郑恩不敢还嘴,只好把所有疑问憋在肚子里。后来一个偶然机会,他终于知道了事情真相。“的确是红颜祸水啊!”一边吃着猪头肉,他一边叹息。说这话时,他婆娘已经做古多年,几个儿子也开始张罗着娶媳妇。
当晚,郭大当家的确是间接死于女人之手。只是和郑恩最初想象得不一样,郭方预不是因为前半夜耗费了太多力气,导致后半夜逃命时腿肚子抽筋。他是被女人用软刀子杀死的,一直到死都没明白过对方的心思。
发现败局无法挽回后,郭大当家的立刻决定放弃弟兄们,带着女人一同逃命。这样做倒不是因为他对帐篷里的女人心生怜惜,只是觉得对方既然是前郡守的女儿,实在逃不掉时也可以架在刀下当人质。谁料到那个女人很聪明,当他冲回帐篷的时候,立刻主动帮你收拾行装。郭方预最喜欢的冲天冠、黄金甲和锗黄披风都被她亲手取来,利落地帮他穿戴整齐。
“你不是巴不得秦叔宝杀了我么?”郭方预不明白女人为什么温柔起来,瞪圆了一双三角眼问。
“我想亲眼看到你死,所以我自己不能死在乱军当中!”女人咬着牙回答了他一句,然后举了根火把,跟他一道去牵战马。
“发骚的小娘皮,等老子逃出去了,一定收拾死你!”郭方预破口大骂,心中却没来由地涌起一缕温柔。“她心里不是完全没有我!”这个答案让其精神为之一震。带着几分自豪感,他一手持刀,一手牵着女人的马缰绳,从人流中硬闯开了一条血路。
“大当家,大当家救命啊!”途中,无数被自己人踩伤或者被烧伤的喽啰们趴在地上呼喊。郭方预充耳不闻。欲成大事者必须心黑手狠,这些喽啰们丢就丢了,用不了三年,他就能再拉起一支同样规模的队伍。
“跟着大当家,跟着大当家杀出去!”有人在逃命的关头似乎还没忘记尊卑秩序。这让郭方预更头疼,他没想到弟兄们对自己这么崇拜,也没想到自己在人群中这么容易被认出来。身边的喽啰越聚越多,不到半柱香时间凑了近两千人。这些人围在郭方预的鞍前马后,发誓要追随大当家重整旗鼓。
“也好,咱们今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在女人面前,郭方预不想表现得太熊。同时他也不愿意做孤家寡人。于是,他做了这辈子最笨的一个决定。
逃命的速度一下子就慢了下来,流寇们缺乏战马,并且很多舍命不舍财的家伙把抢来的辎重也背在了肩膀上。“放下那些没用的东西,咱们将来还能抢到!”郭方预用刀尖指着一个喽啰身上的楠木箱子喊。对方却不肯理会,眼睛自管直勾勾地盯着他身边的女人。
允许大当家的带女人跑路,就不能禁止小喽啰背着箱子逃生。流寇的规矩向来如此,混乱之中,郭方预不敢再多罗嗦。只好一边督促着大伙快速赶路,一边祈祷敌军不要追上来。
他的祈祷显然不太灵验,在半个大营都被火光笼罩后,敌军立刻开始对逃命者展开了尾随追击。对流寇们而言,战场上的情景很惨烈,因为这简直是一边倒的屠杀。骑着高头大马的轻骑兵快速从背后追过来,将躲避不及者一个接一个砍倒。而连日来一直被打得没有还手之力的北海城也有兵马冲出城门接应,抓住俘虏立刻就地正法。北海城的出来的兵马大多都是临时躲进城里的普通百姓,见到城外的火光,他们知道报仇的机会来了,拎起木棍菜刀跟在了郡兵的身后。
一小队轻骑发现了郭方预,呐喊着从背后追来。另一小队骑兵也被这边的人流吸引,迂回着包抄到逃命者的正前方。双方众寡相差太悬殊,他们不敢迫得太*近,却狼群般在前后徘徊着,一边跟踪,一边放箭。逃命的队伍稍不留神,就会被咬下一大块。
郭方预麾下喽啰数量是对方二十倍,他却只能且战且逃。每当正前方的道路被人堵住,他就不得不命令弟兄们调转方向,从敌军侧面冲过去。导致这种被动局面的原因有两个,第一,如果停住脚步和追杀者纠缠,他无法保证大队官军会不会很快撵上来。第二,大伙虽然跟着他走,这个时候却不肯认真听从指挥。每当他试图指定一个人作为留下来阻击者的临时头领,那个人很快就消失不见了。在被人追杀了小半柱香时间后,刚才还信誓旦旦说要跟着郭大当家重整旗鼓的喽啰们开始四下逃散。身后人数陆续增加到两百余人的追兵们的视线却没有被这些四下逃命的喽啰们所吸引,他们全力加速,紧衔着郭方预的马尾。
越来越多的骑兵向这里追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居然能清楚地从乱军中分辩出郭方预是个大人物。喽啰兵们崩溃了,他们提不起与骑兵对抗的勇气。那个扛着楠木箱子的小喽啰也丢弃了他的财宝,敞开的箱盖中,郭方预看到一大堆女人衣服。
“快熄掉火把!跟我趁乱逃命!”郭方预一边逃,一边对身边的女人大声命令。他还有最后一个机会,周围的包围圈暂时无法合拢,喽啰们逃散后,他的目标也会降低到最小。但那个女人却好像吓傻了,不但没有听,而且把火把举得更高。
“熄掉火把,你这个笨蛋!否则咱俩都会成为人家的箭靶子!”郭方预气急败坏的命令。已经有羽箭交替飞来,不断擦过女人和他的耳边掠过。但那个女人脸上却没有丝毫惧色,只是用一种悲悯的目光看着郭方预,仿佛看着一个小丑。
“你这个骚娘们!”郭方预发觉自己上当了。挥刀,向女人的手臂砍去。刀刃上传来的感觉告诉他,自己如愿砍中了目标。但身边的火把却没有灭,女人用身体硬扛了他一刀,在落马的瞬间,把火把戳到了他胯下坐骑的眼睛上。
受了伤的战马发出一声凄厉的嘶鸣,将郭方预摔下马背。身边的喽啰们丢下武器,财宝,四散奔逃,没人肯停下再多看郭大当家一眼。
冲天冠、黄金甲、锗黄披风,不用问,骑兵们也知道落马的人是条大鱼。他们呐喊着从四面八方围拢上来,试图将郭方预生擒活捉。最后关头,自知失去生路的郭大当家却突然来了勇气。他从地上捡起一根别人丢弃的木棒,将冲过来的骑兵一一逼在圈子外。
“我就是郭方预,我要死在秦叔宝手里!我要与秦叔宝单挑!”郭方预挥舞着木棒,大声嚷嚷。“这是她的愿望,他是北海郡守鲜于乐的女儿”指着血泊中挣扎的女人,他狂笑着叫喊。
骑兵们在十步外停住了马头,他们无法理解眼前这个疯子。他们都看到了郭方预因何而落马,实际上,大伙之所以能在如此黑的夜里没有追丢目标,也是得益女人手里始终照亮郭方预一身金铠的火把。
“我满足你最后一个愿望!”郭方预缓缓走到女人身边,用手托起对方的头颅。那双曾经充满仇恨的眼睛已经慢慢黯淡,最后一缕闪亮,却依稀带着几分欣赏。
远处传来的沉重的马蹄声,二十余匹具装铁骑缓缓而上。郭方预扶正女人的头,让她看清楚铁骑上人那个人的身形。
然后,他放下女人,拎着木棒,冲着当先一名骑手摆出了个挑战的姿势。来人脸上带着面甲,面甲上为了吓人而画着獠牙和巨齿。但郭方预知道面甲后的人就是秦叔宝,除了他,没有第二人手中的长槊锋刃长达五尺。
“丈八槊所向披靡,黄骠马日行千里。还有一双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金装锏,铲奸除恶!”卧在血泊中的女人动了动,微笑着合上了双眼。
第三章 争雄 (六 上)
郭方预的武艺并不差,可惜他挑战的是秦叔宝。对方只用长槊轻轻一拨,就拨飞了他手中的木棒。然后又顺势横着扫了一下,这不是马槊常用的招式,却更有效率地要了郭方预的命。锋利的槊锋贴着他的喉咙滑过,将气管和血管一并割裂。
“呃!”郭方预不敢相信地用手捂住了自己的脖颈,拼命地喘息着。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战败的事实后,松开手,仰面朝天地倒了下去。尸体倒地之前,他吐出了一声叹息。不知道是惊叹对方武艺高强,还是心有不甘。
“把他的头收好,身体葬了吧!”秦叔宝扫了倒在地上的尸体一眼,命令。对方死得像个男人,按道理他应该给对方留一具全尸。但对方的名字叫郭方预,他的头颅注定要挂在高杆上被冷风吹。
马背上跳下两个轻骑兵,将郭方预的人头割下,用泥土止了血,然后用绳子拴了头发挂在马鞍子后。做完这些,士兵们没有上马,而是看着血泊里的女人,脸上充满了不忍之色。“郭方预说他是鲜于太守的女儿!”一名郡兵向秦叔宝汇报,“这个女人一直把咱们弟兄引到郭方预身边!”
秦叔宝提了提马缰绳,向前走了数步。血泊中的女人已经气绝,有道伤口从她两乳之间一直割到小腹。这幅身躯很娇小,充其量不过十四岁。破碎的衣裳下露出十分细嫩的肌肤,虽然此刻已经被血污染,但依然可以分辨出来肌肤的主人没受经过什么风霜。
“郭方预说,这个女人想看着他死在秦将军槊下!”那名郡兵还记得郭方预最后的疯狂言语,大声转达给了秦叔宝。
“什么?”秦叔宝惊问了一句。旋即,他便迅速恢复了冷静。“把这女子的尸体带回城里去,着地方官员安排厚葬。就说”他顿了顿,着重强调后半句话,“就说她是为了反抗郭方预强暴而死的,致死未曾坠了鲜于家门风!”
“是!”又有几名郡兵答应着跳下坐骑。
“你们也都回城吧,穷寇莫追。黑灯瞎火的,伤着自己不划算!”秦叔宝又叮嘱了一句,用力拨转了马头。
在转过身的刹那间,他觉得非常疲惫。领着骑兵奔袭三百余里,一千破十万,阵斩郭方预,这场胜利不可谓不巨大。但秦叔宝总觉得其中缺了些什么,就像烤肉没有放盐,虽然眼看着肉上面油花四溅,吃在嘴里却少了很多滋味。
“这女孩生前,估计对咱秦督尉崇拜得很!”郡兵们的议论声从背后传来,一字不落地飘入秦叔宝的耳朵。
“是啊,周围这十几个郡县,提起咱秦督尉来,谁人不知,哪个不晓。听说皇上还命人将他和罗督尉画了相,挂在宫中,不时观看呢!”又一句议论声传来,语气中充满崇拜。
“这帮无聊的家伙!”秦叔宝苦笑着摇头。被人议论习惯了,他已经懒于再表现自己的谦虚。“郭方预说,这个女人想看着他死在秦将军槊下!”这句子话对他冲击力比弟兄们崇拜的议论声重得多。“原来,我在别人眼里,是如此英雄!”他觉得很自豪,但同时心里亦涌起了几分淡淡的失落。
“不知道另一个土匪头子秦君弘会死在谁的手里?”有人意犹未尽。
“不知道,我估计会是李将军吧,听说这次奔袭方案就是他向张大人提出来的!”有人信誓旦旦地回答。新来的李郎将武艺高,待人和气,谋略也极其出众。郡兵们日日跟他在一起训练,早就把他接受为自己的一员。
“胡说,这么大的事儿,张大人自己不会做主,还能听一个外人的!”有人偷偷看了看秦叔宝,低声反驳。
“就是,那个李郎将,可是色得很呢。甭管香的臭的,是女人就敢往家里拉!”
听着身背后的窃窃私语,秦叔宝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觉得这场大胜味道寥寥的原因了。原来自己居然在忌妒李仲坚,真没出息。他无法容忍自己这种堕落的行为,抬起手,用力敲了敲头上的铁盔。清脆的咚咚声让他清醒了些,但当日信使到来时同伴们的表现,在记忆里却愈发清晰。
秦叔宝清楚地记得信使吴麒到来的当日,众将都在为手头无足够兵马可用而犯愁时,李郎将越众而出时的情景。当时李将军的样子看上去是那样的睿智,那样自信,铠甲上仿佛反射出一道光彩,刹那间遮盖了所有人的锋芒。
“贼自恃强,谓我不能救,吾今速去,破之必矣!”张须陀大人听完李郎将的话后如是总结,然后就有了这次三百里长途奔袭。
事实正如张须陀和李旭所料,流寇们被接踵而来的胜利彻底冲昏了头脑。他们几乎没有做任何戒备地把一座不设防的营地暴露给了远道而来的齐郡郡兵。在距离敌营十里外的一个被杀光了百姓的村落里,秦叔宝带着弟兄们休息了一下午。子夜时分,大伙把复仇的羽箭射入了流寇大营。
流寇们突然遇袭的表现也被李旭猜了正着,慌乱中,他们根本不去想对方有多少兵马。被协裹而来的百姓第一先乱了起来,他们的行为举止影响了所有喽啰。于是,战斗刚刚开始,结局就已经非常明显。
此战结果极其辉煌,另一位流寇首领秦君弘刚跑出军营,就被从北海城冲出来接应的当地郡兵用乱箭射成了刺猬。汇集在北海县城外的十万流寇自相践踏,战死一万三千多人,被俘人数高达三万余众。而剩下的五万余人中大部分都是被协裹入营的百姓,战斗一结束,他们就成群结队跑到了北海城外,高呼着张须陀的名字,请他尽快攻打被残匪占据的城市,为大伙报仇血恨。
还有一些真正的盗匪,他们群龙无首,一部分藏入深山,另一部分则逃离了北海郡,到临近郡县的其他大当家手下讨生活。经过昨夜一战,这些人今后见到郡兵们的战旗,腿肚子肯定会打嗦嗦。
由于郭方预和秦君弘二人都没料到齐郡的郡兵能这么快地赶来,所以,他们四处劫掠而得的辎重全部成了齐郡郡兵的战利品。秦叔宝粗略估算了一下,如果把所有粮草辎重全部拉回历城的话,大约能装满三千辆大车。
有了这批粮草和辎重,齐郡的郡兵就能更换一大批铠甲。甚至连造价高昂的具装甲骑,都可能再扩遍五十人。但是,北海郡的凄惨现状与丰厚战利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流寇们在春耕时节席卷了大部分北海郡,将益都、寿光和都昌三个城市和周围的乡村统统卷入战火。数十万间房子被烧,数十万人流离失所。数十万亩耽误了春耕的良田今年秋天将燈火書城獨家首發颗粒无收,明年青黄不接时,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被饿死。
“请吴大人帮我们通知北海父老,如果他们肯出青壮和我们一道收复失地的话,所有应征入伍的年青人,都可以分到二百斤粮食和一匹绢布。入伍当日兑现一半,剿灭乱匪后兑现另一半!”秦叔宝反复考虑了许久,终于下定了决心,向北海县兵曹吴麒抱了抱拳,说道。
吴麒是整个北海郡既没战死,又没有临阵投敌劣迹的唯一一名武职。当日也是他冒着生命危险闯出乱匪包围,将救求信送到了张须陀手里。在朝廷没给北海任命新的太守和郡丞之前,齐郡郡兵和北海郡郡兵之间如何配合,秦叔宝只能与他商量。
“啥!”吴麒吓了一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当从周围其他人惊诧的表情上确认过秦叔宝刚才所说的话后,他赶紧抱拳还礼,结结巴巴地回答。“怎么好,怎么好让齐郡再破费,当初说好了,这次出兵全部费用由我们北海县负责!”
他一着急,话就有些不利落。但头脑却清醒得很,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如果没有齐郡精骑冒死来援,甭说那些缴获的战利品,就连北海城都保不住。所以,吴麒认为,北海父老无论如何不能再打战利品的主意,虽然整个民间都在嗷嗷待哺。
“光凭麾下这一千多弟兄,我们打不下三座大城。等张大人带着郡兵赶到时,恐怕三个城市也被流寇们糟蹋得不成样子了!况且”秦叔宝向军帐外指了指,补充,“百姓们刚刚逃出贼手,总也得让他们有口饭吃啊。否则,不是逼着他们去提刀么?”
帐中将士本来还准备出言反对,听了秦叔宝的话,大伙不约而同闭上了嘴巴。将郭方预和秦君弘的残部从城里赶出去,只是剿灭流寇任务的第一步。如果不想办法安抚百姓的话,今年失去家园的人无力生存,很可能也会成为流寇。于是,大地上又开始了新一轮循环,直到血流到无可再流。
“那,那就只发粮食,不用发绢布了。北海还有几家大户,众人凑凑,也就把青壮们的军饷凑齐!至于老弱,县令王大人已经写奏折向朝廷告变,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朝廷就有粮食拨下来。”吴麒小心翼翼地看了看众人的脸色,决定部分接受秦叔宝的建议。
“这就对喽,假如鲜于大人有玉麟兄你一半远见,也不会落个家破人亡的命运!”一直在旁边冷眼旁观的罗士信怕秦叔宝再多出让齐郡的利益,赶紧上前拍了拍吴麒的肩膀,大声夸赞。
“如此,吴某代北海百姓,多谢几位大人恩德!”吴麒不太习惯罗士信的热情,后退半步,再次长揖及地。
大伙笑着散去,分头做攻打都昌城的准备。当军帐中走得只剩下秦叔宝和罗士信两个人士,后者突然转过身来,用一种非常奇怪眼光上下打量秦叔宝,说道:“咱齐郡弟兄千里迢迢来救人,不取报酬也就罢了,你居然把缴获的粮草物资再吐一半出来。这事情要被裴大人和张通守知道,肯定不会给你好脸色!”
“张大人知道我为什么这样做。裴大人既然不管军务,想必也不会插手战利品分配的事情!”秦叔宝摇摇头,微笑着回答。
张须陀教导他要做一个有远见、怀有慈悲之心的将领,这一点上,秦叔宝不认为自己比李旭差。此番领军出征,安抚北海郡就是一个非常好的表现机会。定谋时被李仲坚比了下去,做事时,秦叔宝必须将颜面争回来。
“张大人也许不会说你,裴大人那关却未必好过!况且咱们是齐郡的武将,却做了该他北海郡文官的做得事情,这不是费力不讨好么?”罗士信摇头,不相信秦叔宝能顺利过关。
“咱们今年如果不留一些粮食在北海郡,明年青黄不接时,这里还得成为流寇的天下。这次咱们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明年呢,人家还会吃同样的亏么?后年呢,这样下去,咱们齐郡的弟兄还不累死!”
“那刚好,咱们又多了立功的机会!”罗士信分明认可了秦叔宝的意见,却兀自摇头强辩。
秦叔宝轻轻捶了罗士信一拳,说道。“为将者要有慈悲之心,张大人刚跟咱们弟兄说过,难得你这么快就忘了么?”
罗士信作战勇猛异常,不惧生死。但他同样太不把别人的性命当回事。张须陀认为这种做法早晚会惹祸及身。秦叔宝原来并不觉得罗士信身上的缺点有多明显,但随着李旭的到来,他愈发觉得张须陀对罗士信的评价有道理。
“这也是有了比较,才看得更清楚吧。”秦叔宝心中暗道,转过身,准备去筹划新一轮战事。
“也许张大人说得有点道理,但叔宝兄真的变许多!倒是有几分像了李仲坚,一点不如原来那般勇敢果决!”罗士信见秦叔宝搬出了张须陀,嘟囔着抱怨。
“那士信觉得愚兄身上这种变化是好呢,还是坏呢?”秦叔宝笑着回头,追问。
第三章 争雄(六 下)
“我还是更喜欢原来的你多一些!”罗士信被秦叔宝问得楞了一下,眨巴着眼睛回答。
“其实,我们大家都在变,只是快慢不同而已!”秦叔宝长叹了一口气,幽幽地说道。耸耸肩膀,他又给了罗士信一个灿烂的笑脸,“你放心好了,无论怎么变,你都是我的好兄弟!”
每个都在变,在这个世界上,人只有不断变化,不断适应,才能活得更精彩。秦叔宝当然明白迫使自己变化的压力在哪里,那也正是他积极向上的动力所在。以前的日子太平淡了,平淡得他都忘记了少年时的豪情壮志。此人的到来,让他齐郡第一豪杰的位置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此人亦在他眼前推开了一扇窗户,让他看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生活。
“功名自在马上取!”秦叔宝在那个比自己小了二十多岁少年的身上看到自己当年的梦想,乱世已经来临,男人都可以凭借手中长槊闯出一片天空。
事实证明,秦叔宝的剿抚并重策略很有成效。协助郡兵剿匪便可以领到二百斤口粮的消息传开后,前来参战的青壮络绎不绝。甚至有很多被关在北海城校场上等待甄别的俘虏也嚷嚷着表示愿意戴罪立功。二百斤粮食不算多,但熬成粥在拌些野菜进去,绝对可以保证一对夫妇捱过这个灾年。如果夫妻两个能找块无主的荒地,补种一些糜子、荞麦之类产量低但收获周期短的急粮,说不定明年就有机会翻身。
在北海城父老乡亲的积极配合下,仅仅用了一天半时间,秦叔宝就把麾下队伍扩大到了一万五千人。缴获的辎重中有得是短刀、木棒之类的劣质兵器,每个人发上一把后,这支队伍立刻雄纠纠、气昂昂地向三十里外的都昌城开进。
留守都昌的流寇头目名叫刘文忠,一直以“谨慎”而闻名。远远地看到敌军大队人马踏起的烟尘,他就立刻决定弃城而走。“两万齐郡精锐,带队的是秦叔宝,怪不得大当家被他给杀了!”一边仓惶逃命,他一边给自己的行为寻找借口。一路上,麾下弟兄不断失散。当他逃入四十里外的寿光县的时候,身边只剩下了不到一百喽啰。
驻扎在寿光城的流寇头目齐国远早就从溃卒口中得知大军于北海城外战败的消息。只是不晓得郭方预的死活,所以他一直无法决定是坚守高城等待大当家回来共同进退,还是一个人带着麾下五千弟兄偷偷开溜。听见刘文忠的哭喊声,赶紧命人打开城门将其放进城内。
“刘兄弟怎么如此狼狈,前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郭大当家怎么样?秦大当家呢?”没等刘文忠把气喘均匀,齐国远上前一把揪住对方脖领子问道。
“郭大当家,没了!秦大当家,十万大军,都没了!”刘文忠放声大哭。周围大小头目面面相觑,谁也无法相信他说得是事实。
“怎么可能,北海郡已经被咱们打得根本没有还手之力了。张须陀老贼还在历城征兵,也压根儿没有过济水!”齐国远狠狠地把刘文忠掼在地上,反驳。军心不能乱,即便对方说得全是实话,也不能把这个消息传到所有喽啰的耳朵。
“秦叔宝,秦叔宝带着一万五千兵马绕过了寿光和都昌,直接杀到了北海城下。两位大当家没有防备,当场被杀了!”刘文忠不理解对方苦心,坐在地上继续哭鼻子抹泪。
突然间,他觉得自己心口一痛。茫然地低下头,他看见半截刀刃从自己体内拔出,红色的血泉水般四下喷溅。“你,你,…”他手指齐国远,不明白对方为何要突然下黑手。“乱我军心者,死!”齐国远冲着他脖颈又补了一刀,转身走向了帅案。
“传令给兄弟们,就说奉郭大当家将令,让咱们先行撤回牛山老营!”齐国远沉着脸命令。
“齐头领,咱们不战而走,终归不太好吧!”一位姓李的小头目出言反驳。“寿光县城高池厚,守得一时片刻,说不定蒲山公答应的援军就会赶来!”
“对,左大当家也答应起事。他在东莱那赶过来,用不了几天!”有人大声附和。
“郭大当家待咱们不薄,咱们即便不能给他报仇,至少也该把他的头颅偷回来!”众人乱纷纷附和,才过了不到半个月好日子,就这样把到手的城市丢了,大伙实在不甘心。
“好啊,你们谁领兵去会会秦叔宝。不用把都昌夺回来,在巨洋河边挡他三天,我就推他做大当家!”齐国远吹了吹刀尖上的血珠,冷冷地回答。
刹那间,四下鸦雀无声。野战去挑秦叔宝,那不是和找死差不多么?望着齐国远摆弄着横刀,冷冰冰的模样,大伙终于明白了聪明人该如何选择。
“请问齐大当家,城里的粮草辎重怎么处理?”一名机灵的头目上前请示。
“烧掉,把带不走的东西全烧掉!旧的不去新的不来。避过了这阵风头,咱们要什么有什么!”齐国远的决定很果断,浑身上下充满了“王者气概”。
“请问齐大当家,女,女眷呢?”有人舔了舔嘴唇,不甘心地追问。
“照老规矩。”齐国远回答非常平静,就像丢了一块抹布。
所谓老规矩,就是出发前将拖后腿的人杀掉。女眷都是头目们入城后的福利,虽然起初不清不愿,但一起过了十天日子,彼此之间或多或少有了一点感情。有小头目向前凑了凑,试图给家中女人求个饶。没等他开口,齐国远就拆穿了他的心思。
“王兄弟如果舍不得热被窝,尽管留下。反正寿光城这么多人,官兵未必能把你给揪出来。”齐国远收刀入鞘,冷笑着扫视全场。“如果今后想溜下山会她们,恐怕山规容不得!地方官员也容你们不得!”
“谨尊大当家号令!”喽啰们抱拳,肃立。
一个时辰后,五千余名大小喽啰,包括刘文忠带入寿光城的那一百多名弟兄迅速撤离,没有再去管刘文忠的尸体。一山难容二虎,郭方预已经阵亡了,牛山急需换一名新大当家。刘文忠和齐国远资历相当,所以,他必须死。
他们将冒着浓烟的城市抛在身后,背着抢来的大小包裹,赶着牛羊,走过旷野。所过之处,一片狼藉。有时候他们抢劫是为了筹集更多的粮食,有时候他们只是为了抢劫而抢劫。秦叔宝暂时不会追上来,北海郡治所益都还控制在张衡手里。在将北海郡治所攻下之前,郡兵无暇顾及旷野中的小股流寇。
半个月后,齐国远从另一伙被打散的弟兄们口中听说益都失守的消息。这时候,他正在后悔自己撤离寿光的决定太匆忙。有确切消息表明,所谓的两万齐郡精锐,其实只是一千骑兵带着万余北海民壮。
“那秦叔宝背上又没生着翅膀,益都城那么高,他怎么会这样快就破了城?”齐国远摆出一幅大当家的姿态,居高临下地询问。
益都城守将张衡是地方大户,虽然是借着郭方预来攻的机会仓猝起兵,但他身边有很多武艺高强的家族子弟,麾下弟兄手中的装备也远远好于其他几路兵马。秦叔宝远道而来,又没携带攻城锤、石炮等重家伙,能在短短数日攻克益都,的确出乎众人预料。
“回,回大当家的话。本来,本来大伙也,也有把握守住益都。但,但张大当家在城头督战时,被敌将用冷箭射死了。军心一散,官兵就趁机爬上的城头。然后,然后益都…….”前来投*的小喽啰低下头,眼泪忍不住流了满脸。
张大当家是对弟兄们最和气的头领,当初他起兵造反也是为了百姓。比起前方帅案后那个装腔作势的家伙,张大当家的人品和武艺都强上一百倍。但这年头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张大当家战死沙场,帅案后的那个小人却活得滋润。
“谁放的冷箭,你们打听过么?”齐国远不知道底下的喽啰们正在腹诽自己,想了想,追问。
“是一个名叫李,李仲坚的,除了张大当家,他还射死了咱们十几个弟兄!”小喽啰用颤抖的声音回答。当日的血战简直就是一场梦魇,至今回忆起来还令人胆寒。秦叔宝麾下那名姓李的郎将在距离城墙五十步外箭箭夺命,一人一弓就压得半边城墙的弟兄抬不起头。城破后,此人舞着把黑色长刀追杀出十里,所有大小头目没人能挡住他一个回合。
“这个李仲坚是什么来头?”齐国远扭头,向身边军师咨询。
“是朝廷派来协助张须陀的,此人据说跟皇上征过高句丽。从乱军中杀了个七进七出!”师爷根据道听途说总结来的情报惊得齐国远倒吸了一口冷气。“去年冬天,裴长才和石子河带着两万人马偷袭历城,也是被他和张郡丞联手挡在城外的,当时据说他们只有五个人……”
“行了!”齐国远不耐烦地挥挥手,打断军师的罗嗦。“你这不是成心长他人志气灭自家威风么?秦叔宝怎么样,李仲坚怎么样,有胆子,他进山来跟咱爷们斗斗!”
“他当然不是咱们齐大当家敌手,只是咱们日后得小心些,以防他领兵前来挑衅!”明白齐国远心思的师爷赶紧换了一套说辞,明着恭维,实则提醒。
“嗯,有道理!”齐国远傲然地点点头,然后把目光又转向了前来投奔者,“你们听说了么,那个李,李仲坚,还有秦叔宝他们打下益都后,带着兵马去了哪?”
“回大当家的话,小的听说,官军拿下益都后,转头去攻打临眗去了。”趴在地上的小喽啰低声回答,心中同时暗暗叹了口气。他们几个舍生忘死前来投奔,本以为跟着帅案后边的那个恶心痞子,将来能有机会给张大当家报仇。现在看来,此人是个胆小怕事的家伙,根本没勇气去触秦叔宝和李仲坚二人的锋樱。
“好了,你们下去吧。”齐国远挥挥手,命人带远道而来的客人下去休息。他感到四肢无力,*在胡床上不想说话。一个秦叔宝,已经够人头疼的了,眼下又来了一个李仲坚,这贼老天,到底还让不让人活了。
齐国远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出临眗城守不了太久。此城的城墙比益都矮得多,城中守军全是些老弱病残。秦叔宝挥师去攻,十天之内肯定破城。打破了临眗,北海郡内最大的一伙绺子就剩下了他齐大当家。如果秦叔宝还没打过瘾,牛山老寨也未必能在他的兵锋下支撑上十天。
“大当家,咱们走吧。离开齐郡远远的!”军师非常理解齐国远的“苦衷”,不顾颜面地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走,去哪?”齐国远有气无力地问。
“向西,趁着秦叔宝还没注意到咱们,溜到岱山去。李密那厮不说他会请人来接应么,这仗都打了一个多月了,他搬来的救兵也该到了。”
“那厮的话也能信?”齐国远满脸苦笑。这回郭、秦两家好汉联手横扫北海,就是受了李密那厮的怂恿。此人说今年春天彗星袭月,预示着天下分崩离析。只要河南诸郡的好汉们一齐动手,肯定能瓜分了大隋江山。
别的郡县闹出什么动静,齐国远没注意到。但北海郡的两位大当家都把命搭进去了。倒是李密那厮,忽悠着大伙拼命,他自己却像个背着壳子的王八一样从不出头!
“可岱山终归比牛山高一些,并且,也威胁不到齐郡安全!”师爷低头想了半天,终于又凑齐了两个不得不搬家的理由。
“走吧,你说得对,岱山好歹比牛山高一些!”齐国远长叹,“惹不起,咱总躲得起!”
第三章 争雄 (七 上)
旭子追赶着流寇的脚步,从临眗一直到逢山,从逢山一直到赢县。
一个月来,郡兵们在秦叔宝的指挥下打了至少二十场仗。每一场都是完胜。敌军越战越弱,到最后根本不敢回头,只是拼命地逃,逃,逃。逃出北海郡,逃过齐、鲁、北海三郡交界的旷野,逃过鲁郡的赢县,一直钻入岱山脚下的密林。
秦叔宝是个合格的将领,纵使旭子用府兵的眼光来检视他的战术安排,都觉得无可挑剔。“张须陀大人慧眼识英才!”旭子在心中叹服不止。虽然他能清晰地感觉到府兵中一些低级军官对自己的排斥之意,也能清晰地感觉到秦叔宝已经把自己当成了潜在的对手。
二人之间的竞逐到目前为止都控制在男人之间的较量上,秦叔宝懂得分寸,顾全大局。旭子也很小心地把握这自己不过分逾越。这种较量的最直接后果就是导致整个剿匪进程大大加快。原计划中,大伙认为至少要待到五月份才能将北海郡残匪完全肃清,结果才到四月中旬,大股的流寇在北海郡已经绝迹。
“既然朝廷已经允许咱们越境追击,咱们就别再缚手缚脚了。这仗至少要打出两年的平安日子来!免得咱们前脚一走,兔崽子们后脚再回来糟蹋!”得知逃回牛山老营的最大一伙流寇搬家的消息后,罗士信向大伙建议。他的观点得到了全军上下一致赞同,包括北海郡临时应征入伍的郡兵们,大伙突然发现横行数百里的流寇原来不堪一击,因此士气高昂,恨不得一口气将仇人斩草除根。
进入岱山范围后,流寇们又找回了一些勇气。周围地形复杂,不利于骑兵展开。而流寇们常年在山中讨生活,懂得利用树林和岩石保护自己。此外,盘踞在鲁郡的一伙山贼也觉得唇亡齿寒,星夜赶过来支援同伙。敌我双方又打了三场不大不小的战斗后,流寇们不敌,再次放弃阵地,逃向岱山南麓的卧马坡。
“这么打下去,再有十年八年都打不完!”罗士信性子最急,几天下来便失去了耐心。在平原上做战,每场战斗下来他的战马后都能挂满敌人的鼻子。自从进入山区后,三战的斩获都不如先前的一战多。
“用不了太久他们就会缺粮,岱山虽然大,但光凭林子间的野味也养活不了数千人。眼下不怕姓齐的援军多,就怕没人帮他消耗粮食。上次王薄也是在岱山之间来回钻,钻到最后,还不是乖乖出来与咱们决战么?”秦叔宝耐性甚佳,每当罗士信急得抓耳挠腮时,都能找出合适的语言来安慰他。
“我总觉得他们好像在玩什么阴谋!”新任北海郡丞吴麒胆子小,用试探的口气提醒。
“阴谋只有和实力相配才能有效果!”秦叔宝笑着摇头。“咱们现在士气,人数和补给都远远好于对方,他们很难玩出太多的花样来!”
“倒也是!”大伙笑着附和。流寇的战斗力与齐郡精骑相比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即便是北海郡的新兵,经历了一个多月的实战锻炼后,单独对上流寇都不会再输给他们。
战略上蔑视敌人,具体战术上,秦叔宝还是给予了流寇们足够的重视。他采取的是与张须陀当年大破王薄军的同样战术,以步卒在山下平缓地结营监视。骑兵则在外围机动配合,负责切断送往山中的一切补给。
如果敌军退向岱山主峰,不出三个月,他们自己就会把自己饿死。如果敌军下山逃往博城,大军从背后追上去,肯定又杀他个落花流水。
不打仗的时候,岱山看上去很壮丽。虽然它的实际高度未必有旭子出塞时看到的山峰高,但由于附近都是平原,所以看上去有一种俯览天下的感觉。从山脚到主峰,大大小小十几个山头都被不同颜色的树林所覆盖。从下向上看,整座山的颜色非常有层次感。最*近山顶的地方依稀还有去年冬天留下的残雪。大部分时间被云雾遮盖,偶尔云开雾散,则在反射出万道金光。
据说这座山的主峰很难爬,只有孔夫子、秦始皇和汉武帝三个人曾经到达过其最高处。孔夫子如何成功登顶的故事史书上没记载,秦皇和汉武都是动用的数万人才到达到目标。到底云端之上有什么风景,旭子也想去看看。不过这话他不能公开说,几年来的教训让他多少学会了些循规蹈矩。
所以,他在内心深处迫切地希望早日将这场战斗结束。如果战斗结束,他就可以找个理由一个人偷偷离队。自愿赶来领路的山民曾经告诉他,群山深处会有更绮丽的风景。从天而落瀑布,拔地而起的断崖。还有鹰,两翼张开和战马的身体一样长。旭子不认为向导是在吹牛,因为每天在领军巡视时,他都能亲眼看到几只天之骄子在头上盘旋,对于入侵了其领地的人类,无论流寇还是官军,它都不友善,总是用高亢的叫声来表达自己的抗议。
“今天鹰的叫声很古怪!”独孤林用槊柄敲了敲马镫,低声说道。
“鸟飞得也足够慌张!”罗士信大声补充了一句。紧跟着,所有骑兵都拔出了武器,有大队人马准备进山,秦叔宝没有邀请鲁郡的郡兵前来助战,来者肯定是敌非友。
“那边有块缓坡,更适合咱们出击!”秦叔宝用手中长槊向斜前方点了点。众将士一同加速,豹子一般涌向远处的山坡。那片平缓的山坡上树木稀少,位置正卡住入山的大路。
“来的又是一群亡命徒!”旭子一边带队前行,一边鞍后抽出黑刀。在战场之上,他不敢对流寇有任何同情。事实上,在看到流寇们于北海境内的所作所为后,他对流寇的同情心也越来越淡。
他们本来都是些受尽欺凌的弱者。但他们提起刀后,却去迫害被自己更软弱的人。对于人性的这种转变,旭子很不理解。在他的心目中,经历过苦难的人应该更富有同情心才对。而他看到的大多数情况恰恰与主观臆测相反。很多经历了苦难的人非但没有同情心,反而有一种看到别人遭遇更惨才能得到发泄的心态。
“流寇们不懂如何炼兵,当然希望麾下人越多越好。为了养更多的兵,他们只好去抢。被抢的人没了吃食,也只好去当流寇!”闲聊时,独孤林曾这样解释为什么流寇都热衷于糟蹋百姓的现象。但旭子不认同这种说法,他总觉得发生在齐郡和北海的悲剧还存在着不同的解释。但具体答案是什么,他说不清楚。
骑兵们在秦叔宝的指挥下,很快占据了有利地形。出乎众人预料的是,发觉自己受到威胁的流寇没有像郭方预、齐国远麾下的喽啰们那样乱成一团,相反,他们迅速组成一个方阵,骑兵和步兵互相掩护着,退向了道路另一侧的山坡。有冲在前方的郡兵迫不及待地射出了羽箭,一个月来他们采用这种骑兵漫射战术,不知道击跨了多少股流寇队伍。而今天,第一波羽箭射入敌阵后,对方阵型只是颤了颤,然后立刻有漫天的羽箭射了回来。
流寇占据了人数优势,手中步弓的射程亦比骑弓略远。冲上前骚扰敌军的骑手们快速后撤,有人在后撤的过程中受伤落马,血顺着山坡染红翠绿的草丛。有人大声叫喊着请求同伴支援,但没等主阵做出任何反应,他和坐骑身上已经插满了羽箭。
战斗几乎在敌我双方都来不及做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开始,一接触,一个多月来所向披靡的郡兵们就吃了个小亏。流寇头目的应变速度极其快,麾下流寇也堪称精锐。这是将士们从来没遇到过的情况,一时间,他们简直无法适应战场上的变化。
“士信,仲坚,咱们还是先羽箭骚扰,马速能加多快就多快!点子有些扎手,破绽不多!”秦叔宝指了指敌军左翼,低声命令。
敌军排的是个中规中矩的方阵,步兵在中央,还有两百多骑兵分散在步兵两翼。这种阵型破绽不多,但未必能承受得住齐郡精兵最拿手的轻重骑兵混和攻击。只要李旭和罗士信二人能让中央的步兵发生混乱,秦叔宝麾下的两百具装甲骑就可以从正面踏过去。狭路相逢勇者胜,无论勇气和战斗力,齐郡精锐都绝对不可能更新最快燈火書城希望你加入输给一伙远道而来的山贼。
六百名轻骑兵风一样卷下山坡,这个战术他们练习了无数次,又在敌军身上实践了无数次。虽然这点人马放在空旷的坡地上就像一缕青烟,但青烟之中所蕴涵的杀气却令天上的阳光都变得寒冷。没有人呐喊,也没有角鼓声助威,瑟瑟马蹄声是风中的唯一旋律。马蹄带起的烟尘翻卷,越来越快,越来越浓,猛然间,烟尘的轨迹折转,无数支利箭升入半空。
不止是郡兵们射出的利箭,敌军在同时也射出了漫天白羽。死亡的风声在战马前后呼啸,有人在奔驰中落地,有无主的战马悲嘶着逃向战场之外。大部分郡兵却依旧在疾驰,边疾驰边弯弓搭箭。
流寇射来的羽箭大部分都失去了目标,命中速移动的战马需要非常好的射艺,喽啰们的训练程度达不到,只好漫无目的地乱射。疾驰中,李旭射出了三箭,每一箭都带走了一条生命。他身后的骑兵们也与主将保持了同样的射击节奏,大部分羽箭射偏,但由于流寇队形过密,依然有近百支羽箭射中了目标。
敌阵晃了晃,但是没有乱。骑在战马上的敌军主将挥动令旗,在方阵深处有人举盾而出,护住前排的长矛兵。后排的有更多的士兵举起弓箭,射向高速移动中的骑兵头顶。
“脱离,迅速脱离!”李旭大叫,整个心脏瞬间跳到了嗓子眼。对方的举措太令人吃惊了,他曾经和张须陀等人探讨过以步卒对于突厥人的狼骑战术,大面积覆盖式射击是最恰当的选择之一。
骑兵们快速调整方向,斜着冲出羽箭覆盖范围。流寇阵型居然没垮,他们还是流寇么?有人不甘心,边策马逃命,边引弓回射。这是经李旭指导过的杀招,可今天此杀招完全失灵。零星而去的羽箭打在盾墙上面,如露水撞到了岩石,毫无收获。
李旭在一百步外再次引弓,这是流寇们意想不到的距离。自从艺成之后,这个距离上他很少失手。一箭取敌主将,足以彻底混乱流寇军心。
长箭如流星,直扑站在第一排的敌军将领。在羽箭即将到达敌将面前的瞬间,他忽然觉得马背上的那个人影很熟悉。
“不是他,不可能是他!”旭子惊叫出声。恨不得插翅飞过去,将羽箭一折两断。就在这电光石火间,远处的敌将举起了骑盾,“叮!”的一声从旭子心中响起,羽箭被挡住了,他绷紧的心也猛然松开,汗水自额头淋漓而下。
没等旭子考虑是否发动第二轮骑射攻击,敌将就做出了反应。他先向疾驰而回的骑兵们看了看,动作十分缓慢,仿佛在寻找着什么。然后,他将手中令旗急速挥舞了数下,方阵两个侧翼的骑兵立刻冲了下来,迎住李旭和罗士信马头。
“弯弓,叠射!”李旭的命令被传令兵转化为号角声传遍整个战场。以骑制骑,这是破解骑射战术的第二种恰当方法。李旭和张须陀、秦叔宝等人探讨过类似战术。当时,大伙认为如果想达到预期目标,双方人数应该大体相等。可流寇只有两百多名骑兵,却毫不犹豫地和官军展开了对攻。
羽箭撕破空气的声音凄厉刺耳,但效果不明显,射移动中的目标,郡兵和流寇一样没太多准头。冲过来的敌骑在两射之间落马三十余人,其余的人以头紧贴马颈,手中兵器稳稳地指向了正前方。
“呜――呜呜――呜呜”号角声又在战场上响起,敌军变阵。整个步兵方阵在向前推进中变成了三角型,如一把长了牙齿的尖刀,缓缓地向郡兵们压了过来。
战阵正中是一名年青的武将,银甲白袍,槊锋如霜。
第三章 争雄 (七 下)
旭子在策马狂奔的过程中射出第三箭,收弓,拉下面甲。眼前世界突然变窄,窄到他再也看不见斜前方那个军阵中的武将的身影,事实上,在一箭落空后,他就尽力命令自己不要向那边看。“沙场上,即便是亲生父子相遇也不能留情!”这句话是宇文士及说的还是刘弘基说的,现在已经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此刻自己是官,对方是贼,官兵杀贼天经地义。反之,亦然。
跟在他身后的轻骑亦拉下了面甲,收弓,提刀。跑动过程中,大伙自然地形成一个楔形。旭子为锋,罗士信为左刃。队伍的右刃是校尉张江,他一边策马,一边大声地喘息。敌人强悍得令人紧张,在和流寇交战时,从来没有一支流寇的骑兵能在冲锋过程中保持着完整队形。而今天这支流寇不但摆出了标准的楔形攻击序列,而且在羽箭的打击下阵型丝毫不显散乱。
“砰!”两支队伍毫无花巧地撞在了一处。“矛尖”正对矛尖,锋刃正对锋刃。旭子听见自己右侧的张江发出一声惨叫,然后他就再没有丝毫精力顾忌身边血肉横飞的惨状。迎面而来的敌军将领身材与他齐平,肩膀却宽出了足足半尺。旭子手中的黑刀端端正正地击中了对方长槊的铁锋,没能如愿将那长达一丈八尺的长槊拨飞。相反,从刀背处传来的巨大力量震得他肩膀发麻,整人在马背上歪了歪。来将的长槊贴着他的肩膀走空,连人带马一道从他身边冲了过去。
旭子挥刀回扫,来人藏颈低头。二马交错而过,敌我双方主将都无心缠斗,带着自家弟兄突入对方阵列。“跟上,别恋战!”旭子大喊,顺手一刀削掉眼前的半个脑袋。骑兵的冲击依*速度,二马相错的瞬间交换不了几招。马身错开后,敌手是生是死,那是身后同伴的事情。你的眼睛只需要盯住正前方,尽量在第一时间将看得到的敌人砍倒。
第三名对手年龄与旭子差不多,双眼中明显蕴藏着恐惧。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血战时的最佳状态是什么也别想。旭子提臂带刀,将刺向自己梗嗓的长槊举过头顶。然后刀刃借助战马的惯性贴着槊杆滑过去,将对手的手指、肩膀和脖颈一并斩断。
罗士信的长槊就在这个时候从旭子身边掠过,将另一名敌军刺落马下。“点子扎手!”他策马踩断落地者的脊梁骨,然后长槊平挥,刺得下一名高速奔来的对手捂臂而走。“大多数弟兄们都没跟上来!”他又补充了一句,话语里充满了焦虑。
“杀穿他们,然后带弟兄们兜回去。我缠住那名敌将,你击杀其余流贼!”李旭大喊着命令。挥刀砍翻一个对手,接着又卸下一支胳膊,当他再次将一名骑兵从马背上抹下来后,身前已经没有了敌人。敌阵被杀穿了,但透阵而过的只有他、罗士信和十数名武艺高强的亲卫。身后的五百余齐郡精锐被对方以一百多名骑兵左右交错着卡住了,惨叫声不绝于耳。
“回杀!”旭子拨转马头,用刀尖指向正在自家队伍中往来冲突的敌骑。这次,他看清楚了那名敌骑头目的模样。此人没有带面甲,长着一脸像传说中张飞那样的络腮胡子。手中长槊上下翻飞,每刺,必令一人落马。贴在此人身边的是另一名用槊好手,身披一件暗红色的披风,胯下骑得是一匹枣红色高头大马。两人并肩而战,所过之处,没有一合之将。
李旭惊诧地侧头看了一眼罗士信,刚好看见罗士信惊诧地目光。二人谁也没将第一个对手刺下马背,所以才造成现在这种混乱局面。虽然敌军的骑兵序列被彻底冲散,但自家的骑兵也再形不成完整序列。以六百人对二百人却只得到如此结果,实际上,这第一次交手,官军已经输了半分。
“怎么这么多用槊好手?”旭子惊诧地想。他记得某人曾经说过,只有家境殷实的人才请得起师父指导槊艺。而家境殷实的人又何必与流寇为伍?没有人能回答他,眼前的激战也容不得他去仔细推敲其中关窍。被敌骑堵住的郡兵们舍生忘死,围着一百多名流寇呼喝酣战。不断有人落马,不断有人被马蹄踩成肉酱。但敌我双方却没有任何人退缩。死亡就在眼前,所有人视而不见,每当挡在自己面前的战友倒下,立刻冲上去填补他的位置。
“弟兄们,跟我来!”罗士信两眼冒火,带着一小队亲兵突入人群。他挑飞挡路的流寇,用战马撞翻不自量力上前送死的山贼,径直冲向骑着红马的敌将。李旭跟他相隔十步左右,马头与马头齐平,黑刀过处,带起一层血浪。必须将流寇中带队的两名头目制住,否则即便此战获胜,弟自己一方的损失也难以承受。敌将仿佛与他抱着同样的心思,战马突然转弯,抛下眼前的对手,迎面飞驰过来。
夹在双方将领之间的骑兵都快速地拨马避开,骑战需要速度,挡在自家头领面前只会帮倒忙。四十几步的距离瞬间被马蹄拉近,旭子能清楚地看见对方胡子上的血珠。他又一次吃了兵器短的大亏,挡了两槊,只匆匆还了一招。二马刚刚错镫,脑后就有一股劲风吹来,旭子猛然一低头,将脖子紧紧贴住马颈,一柄黑色的大斧从他头上盘旋而过,砍入人群,接连砍翻了两匹战马。
“无耻!”李旭大骂了一句,前冲数步,迅速拨转马头。他不想给对方屠杀自己麾下弟兄的机会,对方同样也不愿意看到麾下弟兄被高手屠杀。两匹战马咆哮着相遇,二人又交换了两招,李旭被长槊上的力道震得膀子发麻,敌将被黑刀得招术逼得哇哇怪叫。
双方骑兵在外围各自为战,或者砍翻敌人,或者被敌人砍翻。郡兵们人数多,两三个对付敌军一个。敌军训练程度高,以一敌三亦不落下风。双方都是这个时代最优秀的勇士,双方都坚信自己代表着正义。双方一同滚入泥土,肩膀挨着肩膀,手臂擦着手臂。双方的热血一同染红半面山坡。
第四次将马头拨转回来的时候,旭子知道自己没有胜算。平素他自诩有些膂力,但敌将的臂力明显比他大。三轮硬拼耗干了他的体力,此刻,他握刀的手臂已经有些发软,但对方依旧稳稳地平端着马槊,目光中充满挑衅。除了马槊外,此人鞍子后还挂着一溜短斧,每一柄的斧头都有尺把宽,刚才从背后偷袭旭子的那柄飞斧显然就是此人的杰作。旭子稍不留神,还会受到这家伙的暗算。
他满怀期待地看了一眼罗士信,希望同伴能尽快战胜对手,赶来救援。却发现罗士信抬手擦了把嘴角流出的血,然后毅然拧身,再次扑向那名穿红披风的敌将。
“拼了!”旭子向地上吐了口唾沫,再次加快马速。这个距离上他无法举弓暗算,只好凭手中黑刀硬扛。二人再次相遇,刺、格、劈、挡、回扫,金铁撞击声不绝余耳,火星四下乱溅。
两双人影快速分开,罗士信趴在马背上,身体遥遥欲坠。他的对手前仰后合,用尽全身力量掌握着身体的平衡。李旭肩膀上的铠甲破了一角,鲜红的肉贴着破碎的甲叶翻了出来。他的对手胸前红了一片,哇哇大叫着,怒不可遏。
旭子用力一提缰绳,拨转战马。这个时候他不能倒下去,倒下去后周围苦战的弟兄们肯定军心大乱。大汗淋漓的黑风耐不住主人的催促,缓缓地加快步伐。一边跑动,它不停地打着鼻息大声抗议。它知道,每向前一步,主人就距离死亡更贴近一步。但它无法违背旭子的意思,只能眼睁睁地将主人送向敌将的槊锋。
一匹黄色的骏马快速从黑风身边超了过去,这辈子,黑风第一次情愿被同类超过。“交给我,你带其余弟兄杀散他们的骑兵!然后带人缠住步卒!”秦叔宝大声喊了一句。随后长槊前刺,直奔李旭眼前的络腮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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