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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_14 酒徒 (现代)
李旭低下头去,贪婪地吻向那张无数次走进他睡梦中的面孔。什么圣人教诲,什么良家门风,他统统不再想管。如果自己早就放弃心中的固执与陶阔脱丝比翼双飞,长老们今天根本不可能将陶阔脱丝献出去。
幸福伸手可得,他不想再让自己后悔。
“我们走,回,回中原!”李旭一边疯狂吻着陶阔脱丝的面颊,喃喃道。嘴唇处的幸福温润,此外,还附带着一丝微微咸。
是眼泪,理智慢慢地顺着咸味传遍全身,李旭的身体也慢慢开始僵硬。他楞住了,不解地张开了双眼,看见陶阔脱丝晶莹的泪水,一滴,一滴,从红肿的眼皮下慢慢滚落。
“附离!”陶阔脱丝双手死死揽住李旭的脖颈,吹气如火。
“我们走,马上走!”李旭用力打了自己一巴掌,大声说道。不能在帐篷里耽误太多时间,走得越迟,被长老们发觉的风险越大。
“附离,我是西尔族长的女儿。”陶阔脱丝吊在李旭的胸前,声音低不可闻,却字字犹如惊雷。
“我把自己给你,但我,我毕竟是族长的女儿!突厥人,突厥人有二十万大军”抽泣声声如刀,刀刀切割着李旭的心脏。心中最后一点火焰被眼泪浇熄,李旭放开了手,感觉到了秋夜彻骨地寒。
“附离,抱我!”陶阔脱丝流着泪,低声祈求。
李旭抱起陶阔脱丝,缓缓走向了帐角的毡塌。臂弯间的身体软软地贴在他的胸口上,仿佛整个人都已经融化。他轻轻地将少女放在毡塌上,贪婪的目光再度掠过那美丽不可方物的胴体。突然,他笑了笑,用绣花毛毯裹住了陶阔脱丝的全身。
“附离!”陶阔脱丝的身体猛然僵硬,哽咽着哭出了声音。
“阿史那家族世代与中原联姻,如果你跟了我,就不能嫁入突厥王族。否则,只会给你的族人带来灾难!”李旭像一头受伤的野兽般喘息着说道,万般艰难地站直了身躯。
尽量不看陶阔脱丝那如花容颜,他从帐壁上取下刀,挂在了自己腰间。拎起藏满财物和吃食的包裹,搭在了自己肩头。“我有刀,有弓,可以保护你一辈子。如果你决定跟我走……”李旭回头,俯身,再度吻上了陶阔脱丝的前额。“我在帐篷外边等你,阿芸已经为咱们备好了马!”
说完,他微笑着挺直腰身,迈动双腿,把炭火和少女的抽泣声留在了身后。
毡帐外,夜已经深了,水一般的星光从头上照下来,照亮整个原野。
第一卷《塞下曲》卷终
酒徒注:关于李旭和陶阔脱丝的感情,请原谅酒徒无法写一个圆满的结局。如果李旭有像徐茂功一样的出身,一切还有可能。但他只是一个乡村少年,性格还没成熟,心理上还带着少年生活留下的自卑。不过,他很快会成长起来,陪着大伙一同开心地去领略隋唐风云。
本书不是架空,但酒徒会尽力让故事比架空更精彩,谢谢大家支持。第二卷《功名误》,明天与您相约17k。
第一章 大贼 (一 上)
李旭俯下身去,在湖水中看到一张憔悴的脸。“这是我么?”他忍不住发出一声苦笑,湖水中的倒影跟着裂了裂干涸的嘴巴。布满血丝的双眼,开裂的嘴唇,随着粗重的呼吸,在水波上起伏荡漾。
一双粗糙的大手伸进水中,搅碎湖面上的倒影。清冽的感觉从手指传上双臂,沿着肩膀流入心窝。心中的火焰渐渐冷却了,代之是一种闷涩的痛。一年四季,月牙湖的水都寒冷如冰。掬起冷水淋在脸上可以快速地赶走身体内的疲累。李旭一把又一把地掬着,尽情地用冷水清洗自己的面孔和魂魄。他不喜欢湖水中倒映出来的那个憔悴的人影,那么懒散邋遢的人不应该是自己。“振作!”他大声冲湖面喊道,声音在空荡荡的水面上飘散开去,激起无数只过路的飞鸟。白羽散尽后,疲惫厌倦的感觉却依旧纠缠于心。
他知道自己应该好好睡上一觉,离开苏啜部已经两天两夜了,他不记得自己是否曾经闭上过眼睛。也不记得自己是否吃过东西。长时间的野外肃立让他的头有些晕晕的,甚至有些迷糊自己为什么要在湖畔徘徊。
此处是陶阔脱丝为自己捞取星星铁的地方,前天上午路过此地,自己竟然幼稚地以为陶阔脱丝会突然改变主意,骑着战马追上来。李旭苦笑着为自己找出答案。黑风的驰骋速度太快,如果他策马狂奔,苏啜部没有任何良驹能追得上。所以,他只好在湖边等,两天两夜过去了,湖水依旧是那片湖水,湖中的身影却永不再现。
李旭用力甩了一下头,让自己多少恢复了一点精神。必须离开这里了,否则一旦初雪落下,独自一人走在草原上等于自寻死路。其实,当天夜里在帐篷外等待的结果,已经告诉了他陶阔脱丝自己的选择。只是李旭不愿意相信,他宁愿猜测陶阔脱丝是哭着哭着睡着了,因此错过了二人的最佳脱身时机。
“告诉陶阔脱丝,我会在月牙湖畔等她!”黎明前,对着起来送别的阿芸,李旭低声说道。他相信阿芸不会漏掉自己说的每一个字,现在,他只能强迫自己相信陶阔脱丝的最终选择。
“也好,有甘罗做嫁妆,阿史那家的那个骨脱鲁应该不敢欺负你!”李旭抹了把嘴角,终于将脸转向了南方。秋风已经将草场染成了黄色,大规模屠宰牲口的时机又要到来了。今年秋天,会有无数支商队踏着九叔去年踩出的路线来到苏啜部。届时,有间货栈会大赚特赚,父母关于迎娶陶阔脱丝的回信也能随着商队到来。只是不知道两个老人家得知儿子最终没能成婚的消息后,是不是会感到失望!
李旭晕晕乎乎地,任由黑风驮着自己向南飞奔。草原上无所谓路,只要一直向南,见山绕过,见水涉过,也就能看到长城。看到长城后,就等于到了自己的家。猛然,他心中闪过了一个疑问,“征兵期限过去没有?大隋北征高丽的兵马是否已经出发?”
如果征兵令还在呢?李旭抬头,茫然地四下看了看。空旷的草原上看不到任何炊烟,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他安身。“算了,当兵就当兵,战死就当睡去!”他把头又垂到了马脖子上,疲惫地想。当愤怒、失望和伤心俱沉积成记忆后,少年人的心中渐渐有了几分玩世不恭。
你们不是说我是懦夫么?你们不是看不上一个中原小贩么?有一天老子要当大将军,冠军侯,看你们到时候还笑不笑!这样想着,他慢慢将手伸向装酒的皮袋。手臂奋力上提,却将自己闪了个趔趄。
酒喝光了,离开月牙湖畔时也忘了装水!李旭用力在马背上直起身,回头张望。迷迷糊糊中已经不知道跑出了多远,身后的月牙湖已经不见影子。“再回去?”他发现自己又有了一个再等一天的理由,笑了笑,伸手打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
“你这个废物!”李旭冲着自己骂道。将酒袋系回马背,用力夹了夹马蹬。黑风早就等着这一刻,唏溜溜发出一声咆哮,四蹄凌空,飞一般将身边风物甩在了脑后。
直到再也不可能涌起转身的念头,李旭才命令黑风放慢了速度。经过一场飞奔,人和马俱是大汗淋漓。找了个草色特别绿的洼地,他跳下了马背,从腰间拔出切肉用的短刀,奋力向地上挖去。这是阿思蓝等人教给他的野外寻水方法,有地下水源存在的位置,草绿得早,枯得也晚。只要你不停地挖,肯定能找到水喝。(注1)
半柱香时间过后,有泥浆从土坑底涌了出来。李旭伸出手,用力将坑底的泥浆掏出,然后用几块碎石头塞住水眼。泥水越来越稀,渐渐清澈,渐渐变成娟娟细流。李旭拉过黑风,请它先喝第一口水。
黑风满意地打着响鼻,一双深邃的大眼冲着李旭看来看去。显然,它很在意主人对自己是否重视。喝饱了清水后,它的精神大涨。撒腿跑开数步,低头在草丛中寻找最新的嫩芽裹腹。
李旭轻轻地追过来,从马背上再次解下酒袋。这次他得装足清水,万一数日内发现不了水源,人马的性命就寄托在手中的皮袋上。水洼中的倒影再次让他看见了自己的面容,几天之内,他仿佛长大了四、五岁。原来软软稀稀的胡子顺着两颊钻出来,已经渐渐形成了势力范围。几根凌乱的头发从鬓角间飘下,与弯弯曲曲的胡须搅在了一处。其中有一根分外扎眼,从下半截开始,居然已经变成了白色。
“伍子胥过昭关!”李旭苦笑着着摇头。(注2)
黑风仿佛知道主人的心思,慢慢跑过来,低头用舌头舔李旭的脸。“脏死了,你知道不知道草的味道很重!”李旭轻轻拍了他一巴掌,骂道。
黑风退开几步,不服气地打着响鼻,目光中仿佛带着几分嘲弄。“你懂个什么!”李旭笑着骂了一句,用冷水抿了抿鬓角,飞身上马。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我打了一头豹子,一头豹子,用它的毛皮来缝战衣。我没有打毡包旁边的小鹿,它在我出猎时替我做饭。我没有打天空中的鹰,它指引我猎物的方向…….”
伴着少年的牧歌,马蹄声越来越远,渐渐消散于暮霭深处。
酒徒注:1、二十年前,内蒙草原上有些地方用铁锹挖半尺深,即可挖出泉水。
2、古代传说,伍子胥过昭关,一夜白头。此处为少年人的自我解嘲。
第一章 大贼 (一 下)
离开月牙湖畔的第三天,草尖上吹起了南风。
这并不是一个好征兆,秋天是西北风的季节,温暖的南风吹过长城,带给草原的往往就是灾难。李旭和黑风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以最大努力向南赶。但是老天显然不想放过捉弄这对猎物的机会,很快就放出乌云遮断了整个天空。
天黑黑的,仿佛马上就要从头顶上掉下来。宽阔无际的草原上,四下的景色变得一摸一样。失去日光指引,李旭无法再确定自己走的就是回家的路。每走几十步,他就得跳下马来,根据道听途说的经验,依*偶尔出现的一颗小树,或者一块石头来判断中原的方位。有时候地面上什么也找不到,他只能顶着风走,同时祈祷风向还和云起之前一样,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后半夜的时候,他在一个洼地中升起了火堆。火光和熟肉的香味很快引来了几群食肉动物。一双双蓝绿色的眼睛在火堆周围滚动,就像无数失去家园的孤魂提着灯笼在游走。黑风警觉地绷紧四肢,时刻准备着用蹄子痛击来犯之敌。李旭则将周围任何可以点燃的东西收拢了起来,保持火堆一直不灭。他有些懊悔没将甘罗偷出来,有甘罗在的时候,没有任何野狼敢*近十丈之内。
“也许它真是什么圣物!”李旭自言自语地说道。半夜里没人听他说话,只有黑风不安地打着响鼻。“不过,我是个倒霉蛋,所以拖累了你!”李旭笑着将几块干燥的动物粪便扔进火中,也许是野驴粪,也许是野鹿粪,反正这东西能点着,只要火不灭,狼群就没有勇气发动攻击。
快亮天的时候,他实在支持不住,在寒风中睡着了。睡梦中,他又看到了陶阔脱丝,又过上了纵马横刀,驰骋原野的快乐生活。然后,一群红披风冲过来,抢走了陶阔脱丝,他拔刀拼命,却发现手中一无所有。
“附离!”陶阔脱丝抱着他,泪落入雨。李旭伸手去擦陶阔脱丝的面颊,手掌间却传来一片冰凉。
他猛然睁开眼睛,看见天边透出了几丝亮色。数百片晶莹剔透的雪花从空中飘飘荡荡的落下,将草地上的余烬打出缈缈青烟。狼群已经散去,黑风正在不远处寻找早点吃。低低的云层下,几行大雁嘎嘎叫着,振翅南飞。
李旭快速跳了起来,下雪了,他必须在雪下大之前找到一个安身之所。黑风听见主人的声音,停止早餐,小跑着奔向李旭。一人一马沿着鸿雁留下的影子高速飞奔,在被初雪打湿的草地上留下一串泥浆。
策马跑了没多久,一个部落就出现在视野之内。那是索头奚人曾经的营寨,现在归属于苏啜部,大部分苏啜部的公共牲畜放养在附近,有专门的武士和牧奴负责繁衍生息。黑风发出一声兴奋的嘶鸣,撒腿向营地前疾驰。李旭却紧紧地拉住缰绳,硬生生将黑风扯偏了方向。
“唏溜溜!”黑风前腿腾空,大声向主人抗议。云那么黑,雪只会越下越大。冒着这么大的雪强行赶路,人和马都可能在半路上冻僵!急着积攒过冬肥肉的野狼可不管谁有骨气谁没尊严,只要你没有力气反抗,它会以最快速度冲上来咬断你的喉咙。
“黑风,咱们走!”李旭大声命令着,强行调转马头。他看见营地内有苏啜部的武士迎了出来,黑风的嘶鸣声惊动了他们,武士们严格地出帐履行自己的职责。
“唏溜溜!”黑风又发出一声悲嘶,被李旭强逼着向南方跑去。匆匆冲出来的武士们看见了李旭留在风雪中背影,一个个惊得目瞪口呆。
“是附离大人,我眼睛没花吧,他怎么才走到这?”有人大声叫道。
“这么大的雪,他居然还继续赶路!”
“他是宁可冻死,也不再愿意沾咱们部落的一草一木了!”有知道详情的武士叹息着摇头。长老们做得太过分了,也难怪附离大人连入帐烤火都不肯。可这么冷的天,他能走多远?武士望着青黑色的云,喃喃祈祷。
“长生天,请你保佑附离大人!”
“长生天,请你把雪再下大些!更大一些!”几个脚腕上套着皮索的奚族奴隶低声祷告。方圆几百里都不会再有第二个部落,那个毁了索头奚部的孤狼,愿长生天给他最严厉的惩罚。
雪随下随化,满地泥浆。泥浆很快又被冻成了冰渣,粥一般和后落的雪花搅在一起。几株没来得及落下叶子的老榆树挂满了冰凌,在风中不断瑟缩。终于,有树枝承受不了如此重负,咯嚓一声折成了两段。
冰凌,树枝互相纠缠着在风中滚动,已经渐渐积厚的雪被带了起来,裹成了一个大冰团。冰团越滚越大,越滚越大,在雪野中压出一道沉重的痕迹。终于,在一个斜坡前,冰团滚不动了,被冻结在了地面上。风卷起的雪花围着冰团打着漩涡,渐渐堆积成塔,堆积成丘,堆积得与前方的斜坡不分彼此。
一双大脚踏了上来,“扑通”一声陷了下去。浑身“白毛”的黑风凄凉地嘶鸣着,奋力后退,用缰绳将主人缓缓地从雪坑中拖了出来。李旭艰难地站直了腰,刚欲给黑风一个感激的笑脸,脚下一滑,再次跌倒于雪坑中。他向前爬了几步,抓住一把枯草,缓缓收拢身躯。蹲身,站起,抱住黑风的脖颈。转脸向南,跌跌撞撞地前行。
“前方有两个小土丘,那之间有一处避风的地方!”李旭趴在战马的耳朵边,低声给对方打气。也不知道黑风听明白没有,它艰难地将脖颈抬高,陪着主人,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挪动。
前方应该有两个小土丘,中间的桦树林中可以安置一顶帐篷。李旭在心底不断给自己鼓劲儿。冷风冻得他已经浑身麻木,去年冬天徐大眼说及附近的地形时,曾特地提到这片桦树林。一旦诸霫联军在偷袭奚人营地不成,或遭遇风雪,那片夹在两个土丘之间的桦树林是最好的扎营之所。
翻过了一个土丘,又滚过了另一座,徐大眼说过的桦树林却始终没有出现。风吹在身上已经不再感到冷,雪化在脸上带来的反而是丝丝暖意。“风兄,拖累你了!”李旭知道自己的路走到了尽头,歉意地冲着黑风说道。黑风挣扎着低下脖颈,奋力用舌头温暖他的脸。那是黑风最后能做的事情,全身上下都被雪水打透,唯一还保持温暖的,就是它的舌头。
“别闹,陶阔脱丝,别闹!”李旭迷迷糊糊地叫道,顺着雪坡向下滚。这是在月牙湖么,陶阔脱丝不停地向自己泼冷水。甘罗呢,甘罗怎么跳进了风中。什么味道,是烤野兔烤焦了么?
“唏溜溜!”黑风大声咆哮着,跪下前腿,用头拼命地将李旭向山坡下顶。顶了几下,它也顶不动了,豆大的眼泪顺着眼眶落在了雪中。
突然,一股焦糊的味道顺着风吹进了李旭的鼻子。他精神猛然一振,在风雪中艰难地睁开了双眼。他看见黑风绝望的眼神,看见了漫天风雪。随后,他看见一股浓烟,就在自己的左前方高高的升起,风卷着雪花向烟柱上吹落,却始终无法吞没那股希望的浓黑。
“有人在那里扎营!”李旭沙哑地大叫,黑风亦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嘶。人和马聚集起最后一点力气,相继滚下山坡,雪球般连翻带滚冲向浓烟升起的地方。
是桦树林,这种北国特有的树木外皮像雪一样洁白。层层的白雪与林木之间,一座牛皮扯起的营帐高高耸立。营帐外,一个巨大的火堆喷云吐雾,通红的火舌翻滚着,将所有逼近营帐的风雪舔成了热汽。
火堆旁,一个少年持槊而立。魁梧的身材,狡诘的笑脸,与桦树林一道成为世上最温暖的风景。
“怎么是你?”李旭脱口问道,耳边同时听见了同样的问话。他跌跌撞撞冲过去,与冲过来的对方碰到了一起。来人用力捶打着他,将他所有感觉一点点打回他的身体。
“你怎么走得这般慢?”徐大眼一边将李旭向皮帐篷里边拖,一边追问。
“你怎么会到这里来?”李旭用力搓着自己几乎冻僵的脸和耳朵,大声问道。自觉受了冷落的黑风接连打了几个响鼻,向没有义气的主人表示了不满。随后奋力撞开帐篷前的其他几匹马,自顾围着火堆转起了圈子。
“阿思蓝派人用快马告诉了我,我随后就抄了直路来追你。今天早上遇到了风雪,懒得再进霫人的村子,就在这里扎了个帐篷!本来以为这回肯定追不上你了,却没想到你先走了那么多天,居然还走到了我后头。”拉好帐门,徐大眼用最简洁的语言描述了自己出现的原因。
“等到了中原,我请你喝酒!”李旭一边向炭盆附近扒湿衣服,一边说道。他感到鼻子里酸酸的,却找不到更好的言辞表达自己的感激。从自己离开苏啜部到现在不过六天的时间,徐大眼猛然听到消息,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从新开河畔狂奔到这,途中一定是不眠不休。他和苏啜部没有闹僵,没有必要过营门不入却在桦树林里吃苦受冻…
“等回到中原再说吧!你这个笨蛋,要走也不该把甘罗留给他们!”徐大眼从自己的包裹中找出一套貂裘,顺手扔给李旭。“出门不多带几匹马,想死也不是这种死法?”
“阿芸和张季他们还留在苏啜部!”李旭讪讪地说道。他知道这个理由骗不过徐大眼,额头不觉冒出了几粒汗珠。
“你到是痴心!只怕人家未必承情!唉,人家说江山美人任取其一,你倒好,江山没有,美人也拱手让给了别人!”徐大眼无奈地摇摇头,发出一声长叹。他知道好朋友的性格就是这般迂阔,也正因为如此,他才非常在乎这个善良正直的朋友,听到他离开的消息,立刻不计任何后果地追了过来。
“承情也罢,不在乎也好,反正我想做的事情都顺着自己的心意做了,今后想起来也没有什么愧疚!”李旭挣扎着站起来,像是跟徐大眼解释,又像是自我安慰。
晴姨那么凉薄的性子,未必值得铜匠师父为她寻遍半个草原。但铜匠师父依然历尽艰辛找到了她,并且无怨无悔地守候了她半生。这其中,恐怕更多的是为了自己的承诺而不是少年情怀。在风雪中滚打的这一天,李旭又明白了很多事情。特别是方才生死关头,他发现自己对陶阔脱丝和苏啜部没有恨,想得更多的,是半年来一起走过的美好时光。
“人骨头渣子和狼粪永远不知道什么叫愧疚!”徐茂功的大眼翻了翻,不屑地讥讽道。“别傻站着,围着炭盆打两趟拳。免得染了风寒,还得我来照顾你!”
“你会照顾人么?”李旭笑了笑,反唇相讥。徐大眼的衣服穿在他身上有些紧,伸手踢腿都极不舒服。但连续六天以来,这是他感觉最轻松的一刻。
炭盆里的火焰突突跳动,照亮两张真诚地面孔。徐大眼笑了笑,照着李旭的肩膀捶了一拳。李旭侧身化去拳头上的大部分力道,却没有力量反击。徐大眼竖掌,啪啪拍向李旭身体的每一个部位,直到李旭脖颈上的皮肉都还是泛红,才喘息着收起了双掌。
“你从军中离开,苏啜部那些武士交给了谁带?”李旭一边围着火堆活动筋骨,一边问道。好在那团黑烟出现得几十,再冻上半个时辰,估计华佗在世,自己也得落个残废。
“爱谁带谁带,反正老子该炼手的地方都炼过了,正找不到脱身的理由!”徐大眼笑着骂了一句粗话,仿佛根本不在乎自己离开后的结果。
“其实长老们还是很看重你的!”李旭有些替好朋友惋惜。为了自己一个人的事情,没必要把徐大眼也牵扯进来。中原的征兵未必已经结束,如果徐大眼跟自己一道回去,恐怕违背了徐家送其离开的初衷。
“竖子不足为谋,留在部落中,早晚被这帮家伙害死!”徐大眼摇摇头,愤愤地说道。李旭的遭遇让他对苏啜部的好感荡然无存。这其中自然有兄弟义气因素,更多的原因却是,长老们的眼光实在短浅得令人齿冷。
“不足为谋?”李旭有些不明白徐大眼的话。除了这次与突厥人联姻之外,西尔族长几乎对徐大眼言听计从。在霫人眼中,智慧如月牙湖般深的徐贤者比他这个凭着一头小狼装神弄鬼的家伙重要何止百倍。如果不是为了拉拢,西尔家族也不会处心积虑地想把娥茹嫁给他。
“对啊,你以为你和陶阔脱丝的事,就两个家族联姻这么简单?”徐大眼向炭盆中扔了块干树皮,问话中依然带着几分不满。
“却禺这家伙太奸诈,先把女儿许给了阿思蓝,逼得西尔族长不得不顺着他的意思走!”李旭挨着徐大眼身边坐了下来,低声分析。他不想记恨苏啜部,也不想因为此事自己的朋友对苏啜部心怀芥蒂。
“我倒不怪他们凉薄,如果此事放在中原,你也一样被牺牲掉,甚至不如在苏啜部,至少人家还聚集长老们商量了一下,并且试图给你些补偿!”徐大眼笑了笑,连连摇头。他说得是一句实话,中原那些世家大族的嘴脸,他自己早就深有体会。
李旭点头,他也想到过这一点。草原一个部落和中原的世家大族,从某种程度上有类似之处。为了部落或家族的利益,他们从不吝啬牺牲任何人。
“我是气不过他们笨,笨到看不出来别人的连环计,被算计了还以为占了便宜!”徐大眼抬头看向李旭,见到好朋友的眼睛瞪得比自己的眼睛还圆。
在李旭的心中,已经隐约觉察到苏啜部的一切举动与阿史那却禺有关。但他却没想得像徐大眼这么深。乍一听到连环计这个词,他的脑袋轰的一下,所有思路都开始清晰起来。
“阿史那却禺借着醉意向阿思蓝提亲,这是第一步。那帮笨蛋长老没看透,一步失招,只好步步错了下去!”徐大眼抓起一块木炭,在地面上接连画了五、六个圈子。
“阿思蓝的儿子与阿史那家族有了婚约,西尔家族就必须与阿史那家族有更深的关系,所以陶阔脱丝和娥茹两个必须有一个代表苏啜部出嫁!”李旭心里痛了痛,苦笑着继续徐大眼的话题。
这是连环计的第二环,不由得西尔不接招。
“如果这样还简单,至少苏啜部没损失什么,还赚到了一个强援!”徐大眼摇头,叹气。“可阿思蓝的儿子和却禺女儿的婚姻要在十五年之后,这十五年内发生什么,谁也说不清楚。所以,从一开始,却禺就根本没付出什么,凭着一句口头承诺,就让长老们钻进了他的套!”
“口头承诺?”李旭的眼睛愈发圆了起来。在他心中,已经不忌惮把阿史那却禺想得十分奸诈,却万万没想到此人的奸诈程度远远超过了自己的想象。
“苏啜部能够在半年内把积蓄了这么久的实力全部释放出来,你和甘罗功不可没!你又随手射落了阿史那却禺的雕,在他心中,你已经是苏啜部未来的栋梁!不得不尽早除去,以免苏啜部真得壮大到不好控制!”徐大眼的笑声越来越冷,让帐篷外呼啸的风声都为之停滞。
“你和陶阔脱丝的缠绵模样,瞎子都能被恶心到。阿史那却禺第一次遇到的霫人就是你们两个,没理由不知道你们之间的关系。他刚一离开,突厥使者就来提亲,明显使者就是他亲自指派的!所以,连环计的开头,针对的就是你。长老们不知道中计,还顺着人家的意思对你下黑手!”
李旭的嘴巴大大的张了开来,他在心中怨过长老们的无情,怨过晴姨的凉薄,就是没想到,阿史那却禺从进入部落的那一刻起,把矛头就对向了自己。身在危险之中而毫无觉察,无怪乎遇到问题时一点办法都想不到。
“逼走或杀死你,圣狼的威力就大打折扣。苏啜部对你失信,其他几个霫族部落未必不会心存疑虑。*甘罗建立起来的联盟瞬间土崩瓦解,纵使西尔族长能在突厥人的支持下取得蒙昧以求的王冠,他这个带了套索的天鹅还能飞么?还不是人家突厥人怎么牵,他就向哪边扑棱翅膀!”徐大眼摇着头,分析的话中已经带上了钦佩。
这是一条非常毒辣的连环计,如果在开始的时候,长老们就把阿史那家族求婚的事通知他,他未必不能找出一个解决的办法。可长老们不相信任何外来人,唯恐他和李旭联手搅乱了苏啜部的“大好时机”,所以根本就没有让他这个“智慧比月牙湖还深的徐贤者”参与决策。等他听到李旭出走的事,计谋的每一环都已经套在了苏啜部的脖子上。
“这样一个部落,不值得我再浪费心血!即便你不走,我也会自己离开!”徐大眼拍拍手,做出最后总结。他多少有些不甘心,如果是却禺和自己面对面出招,苏啜部未必输得这么惨。
“他至少没算到,你会放弃苏啜部,陪我离开!”李旭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地说道。刚刚懂得一点谋略,就遭遇了却禺这个对手,这一仗,他输得一点儿都不冤枉。现在想起来,恐怕连拼酒认输,都是却禺计划之内的步骤。可笑的是,自己当初还为拼酒获胜,挽回了部族的气势而得意洋洋。
“他也没想到,你会把银狼留给陶阔脱丝,独自离开!”徐大眼轻声叹道。这是阿史那却禺的连环计中唯一漏算了的。他算尽了人性的阴暗与贪婪,却漏算了李旭来自中原,身上没有狼的血液。他算尽了人性的冷酷与势利,却没没想到李旭为了陶阔脱丝,可以舍弃自己的一切。
“主人,对不起!”望着帐外飞雪,有间货栈的女掌柜阿芸两眼涌起盈盈泪光。李旭伸手拉自己上马的那一幕,又缓缓浮现在雪雾中。那天,少年的胸怀是如此温暖。
第一章 大贼 (二 上)
雪晴了,风也慢慢地停止了咆哮。天地间再度静了下来,静得令人以为星斗已经停止了移动。偶尔一只野兔从雪坑中蹦出,立刻引起战马的阵阵嘶鸣。野兔腿细,没跑几步就会被积雪陷个跟头。但旅人和战马却都不屑去欺负这些小东西,雪后世界太孤寂了,需要一些活物来点缀。在不需要食物的情况下,没有人愿意让血染红这无际的纯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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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寂寞的路要走很长时间,参照去年跟九叔北上时的记忆,从弱洛水到卢龙塞之间上千里的旷野中不会再有任何人烟。运气好的情况下,李旭和徐大眼可能遇到北上求财的商队。运气如果不好,他们只有在看见长城后才能找到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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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过了托纥臣水后,积雪渐渐变薄。这条由南向北而流的季节河有无数个变幻不定的支流。每个支流的起源都可向西追溯到一个谷地之间。而那一个个东西走向的丘陵和谷地,则成了阻隔暖风北上的重要障碍。每往南翻一个山丘,天气就更暖和一些,接连翻越几个溪谷后,积雪突然消失不见,半人多高,墨绿色,尖端透着些微黄的秋草再度出现在李旭和徐大眼面前。(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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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一百里,我们就可以看到索头水了。”徐大眼指着不远处一座赤红色的矮山说道。这座山峰是北上的重要标记,不高,从山脚到山顶却通体呈火焰般的颜色。被周围墨绿色的丘陵和旷野怀抱着,仿佛碧波中飘荡着的一朵红莲。
“也不知道突厥人霸占了那块牧场要做什么?”李旭低声回应。如果不是突厥人强迫索头奚部搬迁,偌大个部落也不会落到全族尽灭的下场。
“欺凌弱小而已,只有经常挥挥爪子,其他部族才会意识到突厥这个主人的存在!”徐大眼微笑着解释。
这个解释显然低估了突厥人的智慧,又走了十余里后,徐大眼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就在正南方,一座由木头搭建的连营横亘在了他们的必经之路上。
“好一座大营!”李旭和徐大眼心中暗赞。扭头互视,在彼此的眼中都看到了不祥的预兆。
二人调转马头,正欲绕路而走,行踪却早已被连营周围的放羊人所发现。随着一串低哑的号角声,十几个牧人四下包抄过来。那些牧人的骑术甚佳,虽然是仓卒而致,却在策马疾驰的过程中调整出了一个扇面形骑阵。
徐大眼和李旭大惊失色,这已经不是普通牧人能做出的行为了。即便是受了徐大眼半年训练的霫族青壮,突然遇敌也摆不出如此整齐的阵势。草原上,只有一个部落的牧人如此训练有素。那就是突厥人,自称为苍狼嫡系血裔的突厥人。
“怕是一群讨债的!”徐大眼笑声嘀咕了一句,马向前行,同时张开了双臂。李旭跟在他身后,借着他的身体掩护,把手轻轻按在了弯刀柄上。
“长生天保佑的朋友,今年秋天的收成怎么样,牛羊抓足了秋膘么?”徐大眼用熟练的突厥语向牧人们打起了招呼。这是各部落牧人碰面时最常用的问候,从说话的语调和空空的两手上,来人足可以判断出他是否怀有恶意。
牧人们却没有回答他的话,策动战马越逼越近,直到把李旭和徐大眼二人包围在一个狭小的范围之内,才停住了脚步,盛气凌人地逼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何鬼鬼祟祟地偷看我们的营地?”
“我们是舍脱部的牧人!到南方去贩些茶叶!只是路过这里,没有任何恶意!”徐大眼用突厥语自报家门。二人此时穿的都是皮衣,乍一眼看去,的确与霫族的牧人没什么差别。
“牧人,我看更像是奸细。你们带了什么货物,先让我们检视一遍再说!”带头的牧人冷笑着说道,根本没打算放徐、李二人过去。草原上,一切大小部落都是突厥人的仆从,舍脱部是哪个民族他没听说过,徐、李二人鼓鼓的行囊却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
“对,让我们先检视一下,才能断定你们是不是奸细!”几个端着弓的牧人跟着嚷嚷。眼前两个来历不明的少年衣着光鲜,一看就是两头肥羊。特别是走在后边那一位,胯下的马足足比寻常骏马高出了两尺,体长也在七尺开外。强征过来,肯定能得到大人们的赏赐。(注2)
“也忒嚣张!”李旭和徐大眼怒火上撞,把手都按到了刀柄上。正思量着是否打伤这几个无赖牧人,直接冲了过去。突然,远处跑过来几匹骏马,马背上的武士一边前冲,一边大声叫道“对面可是附离大人,我家主人盼望您多时了!”
“怎么有人认得我?”李旭惊诧地瞪大了双眼。只见几个肩披红色披风的武士旋风般冲到近前,挥动皮鞭,将拦路的牧人打得哭爹喊娘。
“瞎了你们的狗眼,连附离大人都敢拦!”红披风们一边挥舞着鞭子,一边怒骂。手持角弓的牧人头领被他从马背上抽下来,抱着脑袋乱跑,却死活也弄不明白自己到底犯了什么大错。
“附离大人,您别跟这些蠢人一般见识!”打了一会儿,一个胸甲处刺了个青色狼头的武士丢下鞭子,冲着李旭躬身施礼。
“算了,算了,他们只是在履行职责!”李旭看了看鼻青脸肿地牧人们,同情地说道。
“还不谢谢附离大人,你们这些蠢东西,不认识附离大人,还认不出这匹特勒骠么?”武士的头领转过身,冲着牧人们呵斥。
“谢谢附离大人!”倒霉的牧人们同时向李旭施礼,到了此时才明白自己得罪了什么人。特勒骠是西域良种和契丹骏马杂交而得,突厥王庭培育多年才培育成功的良种。整个突厥汗国,只有阿史那家族的人才有资格骑乘。眼前这个名字叫附离的少年居然骑的是一匹特勒骠,大伙这顿鞭子挨得也的确不冤了。若不是军爷们及时赶来,大伙继续冒失下去抢了少年的坐骑,恐今晚有人就会被拖死在草地上。(注3)
“没事,没事!”李旭有些连连摆手。无缘无故害得牧人们挨了一顿打,让他心里很过意不去。
“不知道什么风把附离大人吹到我们这里来,我家主人自打从苏啜部回来后,心里一直对您念念不忘!”胸前刺着狼头的红披风媚陷地问道。招呼过麾下武士,命令他们帮着附离大人牵马坠镫。
“恐怕是想念黑风更多些吧!”李旭心中暗暗叫苦。到了现在,他终于认出胸甲上刺着狼头的红披风是阿史那却禺的侍卫之一,名字好像叫做褐鹿什么的。既然侍卫们在连营外出现了,连营主人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
“你们几个牵着大人的马慢行,博望,你去回报却禺大人,说苏啜部的附离大人到咱们营地作客来了!”褐鹿根本不问李旭的意见,自作主张地安排道。
被叫做博望的红披风武士躬身接令,飞驰而去。紧跟着,周围就有低哑的号角声响了起来。一阵阵,肃穆萧杀,仿佛千军万马在远方对垒。
李旭和徐大眼再度互望,知道今天肯定无法脱身。只好骑在马背上,任由武士们拉着自己的坐骑向营寨前走。越*近寨门,二人心中越是震惊。与苏啜部的木栅栏营地比,此处简直就可以称为一所巨城。虽然城墙是木头搭建,箭垛、马脸、敌楼却一样不少,甚至连灌满了水护城壕沟以及壕沟上的吊桥,都和中原的城市别无二致。而二人上次与九叔同行路过此地时,这里还是一片无人的荒野。(注4)
正惊诧间,前方寨门大开。数百名红披风武士鱼贯从吊桥上冲将出来。马蹄刚刚离开壕沟边缘,立刻转变方向,一个接着一个,以寨门为中轴立成了齐整的两排。
“我家主人听说您光临,一定高兴得很。这不,他已经亲自出来迎接您了!”褐鹿向李旭躬了躬身体,用手指将对方的目光引向了营寨的正门。正门口,十几名金甲武士簌拥着一个英俊倜傥的中年将军缓缓地踏过了吊桥。不是阿史那却禺又是哪个?
“兄弟,你好大的颜面!”徐大眼附在李旭耳边,小声调侃。
李旭心中有苦说不出,只能微笑着走向阿史那却禺。马蹄刚刚向前踏出几步,两侧的红披风们立刻手按肩膀,半跪在地上喊道:“恭迎附离大人!”
“恭迎附离大人!”阿史那却禺身边的金甲护卫同时弯腰。
李旭大惊,抬腿便欲下马。双脚刚刚踢开马镫,一个红披风武士早已冲了过来,用脊背垫在了马肚子旁。
从小到大,李旭哪里见过这般阵仗。一时间坐在马背上下亦不是,不下亦不是,直窘得豆大的汗水满脸乱滚。阿史那却禺见他神情尴尬,摆摆手,笑道:“你尽管向下跳,他们都是我的侍卫,对你一直仰慕得紧!”
闻得此言,李旭只好踩向突厥武士的脊背。对他来说,活人的脊背哪里有平地稳当。晃晃悠悠,好不容易站稳了身形,还没等向替自己垫脚的武士道谢,又听见阿史那却禺大声问道:“那位想必是名震漠东,巧计大破奚族铁骑的徐贤者了。却禺何等荣幸,今日居然能同时见到两位少年英雄!”
注1:托纥臣水,即老哈河,现已基本断流。
注2:此处为汉尺。马的蹄到肩隆称为体高,胸到臀称为体长。战马要求是肩高大于体长。普通蒙古马肩高为一米三左右,唐代飒露紫身高大约为现在的1.70米。
注3:特勒骠,唐代突厥良种,据说为汗血宝马。唐太宗曾得到过一匹,连续作战数日,战马不疲。后为昭陵六骏之一。李世民评价其曰:“应策腾空,承声半汉;天险摧敌,乘危济难!”
注4:马脸,唐代城墙凸起,用于抵消防御死角,对攻城方形成夹击优势。
第一章 大贼 (二 下)
徐大眼本来还打算装作李旭的伴当蒙混过关,听得却禺点破自己的身份,只好上前见礼,躬身说道:“徐某在草原,也久闻却禺兄的手段,今日能见,真是长生天赐予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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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兄弟客气了,我见天上落雪,本以为明年开春才能等到二位。没想到这么快就迎得二位豪杰大驾光临!”却禺躬身向徐大眼还礼,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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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都是聪明人,说话点到及止。一笑过后,却禺一手拉起李旭,一手拉住徐大眼,如招呼多年未见好友般把两个少年扯进了营门。连营当中,立刻笳鼓之声大作,数千突厥武士,将战鼓、铜锣和号角等一干军中乐器全奏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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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草创,军中粗人弄不出什么高山流水之声。我让他们随便热闹热闹,望二位兄弟莫怪却禺慢客!”阿史那却禺微笑着,语调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客气。
“此为藏兵之所,当然要用笳鼓听起来才过瘾。我猜,刚才那曲应该是阵前进击之声吧!男儿立世,日日听此,也是痛快!”徐大眼仿佛很欣赏那乱哄哄的节奏般,笑着称赞。
“人说徐贤者智慧如海,今日一见,果然厉害!”阿史那却禺挑起大拇指称赞,口中冒出的却是一句汉话。
“闻弦歌而知雅艺而已,雕虫小技,不值得方家一笑!”徐大眼干脆掉起了书包,文绉绉地,仿佛在和儒者切磋学问。
除了李旭外,周围的人都听得满头雾水。阿史那却禺也不跟大伙解释,东引一句《诗经》,西引一句《论语》,居然和徐大眼聊了个旗鼓相当。
木制的城墙里,支着无数个毡包。由外到内,不同位置的毡包顶上缝着不同颜色的麻布。一圈圈,一排排,看上去煞是整齐。阿史那却禺每经过一处,都有人从门口探出身体来向他施礼。或是士兵,或是牧人,或为工匠,形形色色,不一而足。红披风们则绕着毡包往来穿插,总是提前一步,将却禺大人即将经过的道路“清理”干净。
“却禺兄以兵法治城,果真高明!”徐大眼四下观望了一会儿,侧过头来用突厥语赞道。
“刚刚蒙长生天恩赐得到这片土地,不得不管得紧一些。待牧人们对周边环境熟悉了,就不必管得如此死板。”却禺点头微笑,谦虚地回答。
李旭见过的城市不多,所以也看不出多少门道来。只是觉得这座木城论庞大足够庞大,论整齐足够整齐,比起中原的任何一座小县却都好像缺了一些东西。“是烟火气!”走着走着,他心中渐渐得到了一个答案。故乡的街道拥挤、脏乱,喧闹的买卖声中却透着勃勃生机。这座木头城市整齐、干净,却像一座监狱般没有任何温暖。
说话间,三人走到了中央大帐。这座供阿史那却禺处理政务和宴客的大帐更是雄伟,单单看毡帐面积,就已经能抵得上当日西尔族长家的毡包群。二十几个金甲侍卫和若干阿史那却禺麾下的将领、文官陆续走进来与客人打招呼,却一点也不显得帐篷拥挤。只是那些人的名字一个个拖沓冗长,名字前面还要加上一个发音古怪的官职,什么大梅禄裴力咕噜,小伯克毕连,右吐屯可思合理,左吐屯八思哈喇等,弄得李旭眼前一个劲地直冒金星。(注1)
一圈朋友介绍完了,阿史那却禺拍拍手,立刻有负责宴会礼仪的管家走上前安排大伙入坐。为了表示对客人的敬重,主人家参照秦汉以来的中原习惯让大伙分案而食。李旭和徐大眼远道而来,被一左一右安排在距离却禺最近的上首客位上。二人连连推辞,阿史那却禺就是不准。无奈何,只好听从主人家的安排,长身坐了。
门口的乐手吹响长角,一队妙龄女子穿花蝴蝶般走入大帐,送上浓香四溢的奶茶。阿史却禺亲手斟了第一盏,离席捧到了徐大眼面前。
对于突厥人的风俗,徐大眼此刻早已烂熟于胸。接过奶茶,双手捧给自己下首的一名卷胡须突厥将领,那突厥将领微微一愣,立刻笑容满脸,双手捧起茶碗,递给了自己更下首的突厥文官。
阿史那却禺是始毕可汗的族弟,位居领兵之设,在突厥是仅仅次于宰相的高官。其麾下将领,能入帐与之坐而共食的,最低也是个土屯之类的显职。今天被安排坐在两个声名不显的汉家小子下首,大伙本来心有不甘。此时见徐大眼对突厥礼仪如此娴熟,腹中芥蒂顿时小了几分。
一轮奶茶传罢,宾主之间的气氛融洽了许多。负责安排酒宴的管家跑了下去,不一会儿,带着几十名女奴列队入帐,为每个矮几上摆好瓜果。什么西域来的葡萄,中原来的秋梨,辽东来的草栗子,高丽进贡的逆季大蟠桃,一个个,一盘盘,看得李旭眼花缭乱。有些水果他根本叫不上名字来,阿史那却禺拿起一样相劝,他就拿起一样吃下去。酸、甜、香、脆,倒也吃了个不亦乐乎。
徐大眼的吃相远比李旭文雅,几乎每一样水果都是浅尝则止。偶尔还会点评几下,夸一夸味道与产地的纯正,听得此间主人和陪客们都得意洋洋。
“徐贤者用兵如神,想必是大隋将门子弟,不知道贤者师承哪位英雄。”坐在左首第三位,一个身穿烫金皮甲的将领站起来,低声问道。
徐大眼回头,依稀记得此人叫毕连,是个领兵的伯克。坐正了身子,认认真真地回答,“我哪里是什么将门之后了,不过啃过几本兵书,照着胡乱比划,谁料到运气好,居然赌赢了一次。也就是当时形势所逼,不得不为。现在想想当时情景,我自己都有些后怕!”
“徐贤者谦虚了,如果你是胡乱比划,我们可都是盲人骑瞎马了!”小伯克毕连盘膝坐了下去,笑着说道。
从二人吃相上,众官员已经看出来李旭必定出身寒门。本以为举止沉稳的徐贤者是个大隋高官之后,所以却禺大人才摆这么大排场接待他们。没料到此人也是个草民出身,一个个脸上的神色登时又桀骜起来,偶尔举茶相敬,也不再站起身了。
“他们中原有句话,叫英雄莫问出身。附离大人当时一箭射下了我的大雕,徐贤者巧施妙计破了索头奚五千精兵。我们在他这个年龄上,可是还骑马追兔子玩呢?”阿史那却禺见属下渐渐开始放纵,咳嗽了一声,笑着介绍。
众突厥官员见上司如此说话,立刻恢复了热情。有人请教索头奚和诸霫联军战争经过,有人问及圣狼赐福的传说,徐大眼谈笑风生,一一把问题解答了。提到两军勇士交战,血肉横飞的场景,他说得详之又详,恨不得把每个动作眼神都向众人描述清楚。谈到如何用兵,如何料敌,则晕晕乎乎,仿佛自己根本没参与过决策一般。
却禺麾下几个武将都是经历过战阵之人,一听就知道徐大眼的话不尽是实。碍着却禺大人的颜面,大伙也不戳破,跟着不懂战阵的文官们拍案叫好。李旭笨嘴拙舌,自知道说故事不如徐大眼来得精彩,所以也不插嘴,一个劲儿地闷头苦吃。
干掉了两大串葡萄,数个逆季而生的蟠桃之后,有女奴捧上了银制杯盘。一只只做工精细,图案精妙,看得李旭两眼之发光。徐大眼亦停止了吹嘘,提起一把银制割肉刀,仔细考证起它的产地与成色来。
这是他的家传学问,突厥贵胄们虽然知道银器的精美贵重,却想不到其中到底有多少讲究。待听到波斯银和东倭银的成色差别,南海银和窟说银用途异同,又扯及波斯王西征,只为了抢几个银匠回家。吐火罗人一辈子存银子,才能凑够女儿的头饰等奇闻怪谈,只听得眉开眼笑,自觉大长见识。
哄堂的笑声中,几个壮汉将晚宴的菜肴抬了上来。草原上吃食以肉类为主,阿史那却禺虽然地位高贵,宴客的菜肴也不过是全羊、全鱼、鹿胎、乳驼四样。只是这四样材料又分了五、六种烧法,切出了七、八个部位,做出了花样就数都数不清楚了。
阿史那却禺端起第一碗酒,为客人接风洗尘。大帐中紧跟着响起了丝竹之声,两队美艳致极的歌姬走上前,捧着酒碗放声高歌。
李旭端起铜碗,一边抿,一边观察帐中众人。从开始到现在,阿史那却禺一个字也没问起二人因何离开苏啜部,显然他对连环计的效果非常自信。大梅禄裴力咕噜满脸慈祥,说话时却总是向银狼身上扯,大概是想探明甘罗为什么不在自己身边,是留在了苏啜部还是放归了野外。小伯克毕连对徐大眼很是不服,看样子不满意却禺用如此规格的盛宴招待两个身份低微的客人。右吐屯可思合理是个精细人,方才问得最多的是苏啜、舍脱等部的牛羊数量,草场和水源分配。左吐屯八思哈喇是个老狐狸,说话不多,但每句话都落在了关键处,让徐大眼想回避都回避得非常吃力。
这些人对自己是喜是恶,李旭不太在乎。但阿史那却禺的热情让人实在受不了。他第一次热情地和自己称兄道弟,就把整个苏啜部算计了进去。今天他以如此隆重的礼节欢迎远客,弄不好又要做出什么花样文章。
思来想去,李旭也没发现自己还有什么好被算计的。行囊中几件宝石美玉,在自己眼里算得上贵重,让徐大眼看来就成了一点小钱。放在阿史那却禺这种突厥王族眼中,估计更是不值得一看了。剩下的就是一匹马和一张弓,如果却禺翻脸要将弓马扣下来,李旭也知道自己毫无办法。
正胡思乱想间,歌声已经终了。众人喝干了碗内美酒,陆续坐回原位。阿史那却禺再度拍手,歌姬们蹲身向客人行礼,然后轻舒广袖,飘逸婀娜地跳了起来。
比起霫族的歌舞,突厥人的舞姿更加复杂多变。激烈处如苍鹰凌空,婉转处又如西子当楼。每个女子身上的舞裙都是苏绸所做,上不覆肘,下不及膝,只是在手脚腕处用银环箍了箍,将两条通明的轻纱若即若离地挂在手臂和双腿上。如是一来,更增添了舞姿的诱惑力,即便是李旭这种被陶阔脱丝的舞姿熏陶过的人,看了之后也感到血脉贲张。
“你们两个,去为客人倒酒切肉!”一曲终了后,阿史那却禺指了指两个领舞的歌姬,大声命令。
两个歌姬躬身施礼,烟一般飘到了李旭和徐大眼身侧。其他三十多名歌姬轻笑一声,花瓣一般散到了官员和将军们身旁。
“他们是我的两个宠妾,一个叫绿珠,一个叫烟萝,希望不污了贵客之眼!”阿史那却禺看了看面色尴尬的李旭和徐大眼,客气地说道。
徐、李两人赶紧侧身让开一个位置,请两个女子入座。突厥人有让妻子或宠妃给贵客陪酒的习俗,但客人却绝不可以逾礼,否则即有被主人打出家门的风险。
两个女子端起客人放在小几上的酒碗,满满斟上。十根手指轻轻捧起碗底,高举到双眉之间。徐、李二人神情愈发窘迫,接过酒碗,张口就向喉咙里倒,一碗酒小半进了肚子内,大半却洒在了衣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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