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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_11 酒徒 (现代)
少女一哆嗦,扑通一声跪倒,哭喊着叫道:“奴婢可以为主人洗衣服,奴婢可以为主人烧茶,奴婢可以为主人做任何事情,求求你,不要吃我,不要吃阿芸!”
“吃你?”李旭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吃人魔鬼,露一下牙齿也能把女人吓成这个样子。
“阿芸,阿芸不好吃。身体脏,没洗!”少女的神经终于坚持不住了,牙缝里蹦出几个字,身体一翻,晕倒在地毡上。
“我吃人?”李旭把双手放到自己眼前,反复观看。确定了上面没有长出倒刺后,慢慢明白了对方为什么这样害怕自己。
当初自己为活命误打误撞咬死了一个斥候,又为了救杜尔宣称是圣狼赐予了力量。苏啜部为了壮大本族一方的声势,把圣狼赐福的无稽之谈大肆宣扬。而战败后急于找借口的奚部长老们又把这个谣言放大了十倍,反复宣扬。于是,自己就成了一个吃人的人。尽管从去年两族开战到现在,自己只杀死过两个人,一个是那个倒霉斥候,另一个是对方的族长。
想清楚了事情原委后,李旭颓然坐到了火盆旁。他不敢去掐那个女子的人中,以免真的把对方活活吓死。也不敢*那个女子太近,省得对方从昏迷中醒来后,再引发更多的误会。一边喝奶茶醒酒,一边想着出塞后发生的一切,李旭突然觉得半年来的遭遇真如一场大梦,每一个瞬间都足够荒诞离奇。
在他饮尽第四碗奶茶的时候,火盆另一侧的少女终于苏醒了。紧闭着眼睛不敢睁开的她哆嗦了好半天,大约终于感觉到自己没缺胳膊少腿儿,才慢慢地向门口滚了滚,一点一点艰难地爬了起来。
“我不吃女人,他们没告诉过你么?”李旭尽量用平缓的语气问道。向眼前这个少女解释自己不吃人,对方肯定是不会相信的。与其让她活活吓死,不如把自己的食物范围缩小一些。
“没,没人告诉奴婢。”少女贴着毡包壁,哆嗦着回答。昏迷了这么久还没有缺胳膊少腿儿,让她多少有些相信李旭说的是实话。
“我不吃女人,也很少吃男人。只有作战的时候,圣狼才会把它的力量赐给我!”李旭和颜悦色地解释。自己好像的确没什么需要对方帮忙的,出塞后,所有生活琐事都是一个人料理的,猛然间毡包多出了一个人,他反而手脚都没地方放了。
少女听李旭的话不像是刻意欺骗,大着胆子向对方望了望,这时她才看清楚了传说中的吃人怪物其实是一个年龄比自己还小的少年。对方和气的笑容让她心里稍觉安稳,四肢的动作也慢慢开始自然起来。
李旭叹了口气,不再说话。把少女连夜送走显然是不现实的,此刻西尔家的人肯定早已入睡,另外,自己提出退回二字,少女肯定又磕头没完。但如何安顿这个少女也让她头疼,自己虽然没有吃人的习惯,陶阔脱丝如果发现毡包里多了一个女人后会不会命令甘罗咬断对方的脖子可是没有把握的事情。甘罗现在跟陶阔脱丝的感情比所有人的亲密,有时候连自己这个圣狼侍卫的话都没陶阔脱丝的一个眼神好用。
少女见李旭不说话,自己也*着毡包壁开始发呆。可能是因为还不适应目前这个身份的缘故,她总也想不出能做些什么事情讨好自己的主人。
“这个主人好像没有他们说的那么恶!”少女偷眼看了看李旭,暗自想道。
“明天早上一定把她亲手送回晴姨那里。如果我给她一个普通牧人身份,不知道西尔会不会答应!”李旭看了一眼少女,打着哈欠想。
二人目光在半途中相遇,立刻彼此闪避了开去。少女的苍白的脸色慢慢开始发红,身子又开始哆嗦起来。哆嗦了好一阵子后,见李旭已经开始整理被褥,慢慢地蹭上前,低声问道:“主人要安歇了么?奴婢伺候主人就寝!”
“嗯!”李旭背对着少女答道。顺手抄起两条杜尔夫妻送的毛毯递了过去,“我睡这边,炭盆那边给你。夜里冷,炭盆边上热乎一点儿!”
少女手捧着毛毯楞在了原地。做主人的把最温暖的地方让给奴才住,在她自己的家中,少女可从来没这样对待过自己的女奴。
“去啊,楞着干什么?”李旭回过头,见少女抱着毯子又在发傻,奇怪地问道。
“晚晴,晚晴夫人命令奴婢给大人侍寝!”少女见李旭发问,横了横心,咬着牙回答。
“侍寝?”这回轮到李旭发呆了。在中原时,他听说过大户人家给儿子买婢女,白天伺候读书,夜晚用来侍寝的这个传闻。却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能混上这种“优厚”待遇!
少女见李旭站直了身体,轻轻放下手中毛毯,跪在了地上。如兰十指颤抖着摸过去,颤抖着去解李旭的腰带。
“不,不必了,不必了!”李旭从震惊中缓过神来,摆着手连连后退。一张黑脸瞬间羞得像紫茄子般颜色。
“看来晚晴夫人吩咐的是真事!”少女见李旭脸红,立刻误会了他的意思,再次叩了个头,柔声解释道:“其实那,那件事情很简单。做一次就会,没什么可怕的!”
“陶阔脱丝!”李旭发出一声惨叫。他终于明白下午去送礼物的时候,西尔家的几个女人看见自己时为什么笑得那样神秘。原来大伙把自己当成了天阉。所以晴姨才好心地送了一个女人来陪自己练习男女之事!天啊,难道豪门的习俗是这样的么?
少女被李旭的叫声吓了一跳,停住手,笔直地跪在了毡塌旁。进也不是,退开也不是,看着李旭,满眼迷惑。
跌坐在毡塌上的李旭欲哭无泪。他没想到自己一番郑重,居然换回了这样的结果。想想西尔家女人怪异的眼神,猜猜小丫头向晴姨告状时恶毒的模样。他抱住了自己的脑袋,在心里默默发誓。“野丫头,明天我一定要你好看!”
“阿欠!”陶阔脱丝在自己的毡帐里突然打了个喷嚏。“晴姨说会帮自己,她会想个什么办法呢?”少女默默地想着心事,在漫长春夜里辗转难眠。
酒徒注:中国北方古代民族名。南北朝时自号库莫奚﹐隋唐简称为奚。与契丹同是源出鲜卑宇文部的一支。东晋建元二年(344)﹐鲜卑慕容部北攻宇文部﹐俘其民5000余落﹐宇文部单于逸豆归走死漠北﹐其残部分为契丹与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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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猎鹿 (四 上)
第五章猎鹿(四上)
一晚上李旭好说歹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让阿芸相信自己不需要她的“教导”,并保证不会将她退还给晴姨后,才筋疲力尽地睡去。第二天一早,当他正一边享受着阿芸熬的奶茶,一边琢磨着如何解决眼前这个大麻烦时,陶阔脱丝却自己找上了门来。
看见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女子鹊巢鸠占,陶阔脱丝立刻变了脸。那女婢阿芸年龄远比陶阔脱丝大,最是明白这少女心机。,见对方脸色突变,立刻跪倒下来,低声叫道:“奴婢阿芸,见过女主人,祝女主人吉祥安康!”
陶阔脱丝本欲拔刀拼命,听了这一声问候,再瞪起朦胧的睡眼来看清楚了阿芸脖子上的奴隶项圈和赤裸的小腿,心中怨气立刻烟消云散。诸霫联军一战消灭索头奚部,男女俘虏抓了五、六名,其中苏啜部功劳最大,出兵人数最多,所以分得的战俘数量也最多。像对方这种脖颈被套了项圈的男女奴隶,几乎苏啜部每名战士都能分到一、两个。何况李旭在此战中居功甚伟,按草原的规矩,苏啜部如果不分给他十个、八个奴隶,反而倒是族长和诸位长老处事不公了。更令陶阔脱丝欣慰的一点是,女奴即便受宠,也永远取代不了主人的位置,所以她完全不用为李旭被别人抢走而担心。
“就你一个人么?怎么没人给你搭建毡包?”陶阔脱丝伸手将阿芸搀扶起来,故作和气地问道。能理解李旭拥有奴隶是一回事,能宽容到让心上人与别的女子总是同住一个毡帐则是远超出少女的心胸之外的另一回事。不把是非曲直弄清楚,少女永远不肯善罢甘休。
“徐贤者说主人不喜欢使唤别人,所以分给主人的其他奴隶都被族长换成了牛羊。奴婢是晚晴夫人送于主人的,说是替伺候主人日常起居。昨晚刚来,还没来得及搭帐篷。蒙主人开恩,允许奴婢在门口睡了一夜!”阿芸垂着头,小心翼翼地回答道。想想昨夜自己分明睡的是整个毡帐最温暖的火盆旁,偷偷向李旭投过了感激的一瞥。
“哦!”陶阔脱丝微微点头,脸上的笑容更加明朗。既然阿芸是卧在门口睡了一夜,自然和附离这个‘笨蛋’不会发生什么。再上下打量了一遍阿芸,偷偷和对方比了比身高的肤色,她心中的自信更满。从手腕上退下一串银铃,尽量学着大人的口吻说道:“这个赏你了,一会儿去我会命人给你在旁边搭一个毡帐。既然你是伺候附离的,我自然不会亏待你!”
几句话说得不伦不类,向是在示威,又像在讨好。女婢阿芸心中暗笑着把银铃接了,再度跪倒叩头。晚晴夫人安排她到李旭的毡包,就是为了让她以过来人的身份指导两个主人男女之事,陶阔脱丝如果好言相待,阿芸自然也决定尽心尽力。如果陶阔脱丝刚一见面就给人以下马威的话,那就休怪阿芸在传授“技艺”时故意把李旭向歪道上指引了。
李旭自然不知道片刻之间,两个少女已经交手了十几招,里边的攻守杀伐一点儿不比两军交兵激烈程度差。本来还在发愁怎么向陶阔脱丝解释阿芸的事,见两个少女突然就熟络起来,根本不需要自己这个毡包的主人圆场,打心底长出了一口气。正欲请陶阔脱丝就座喝一碗奶茶,好歹也算在自己的毡包里招待过一回朋友。野蛮少女却伸手过了抓住了他的胳膊,不由分说地向毡包外边扯。
“附离哥哥,今天说好了出去赛马的么?我特地从马群中套了匹骏马给你,出去看看你喜欢不喜欢。”说罢,示威般将头*在了李旭肩膀之上。
李旭登时大窘,外人面前既不敢拆穿陶阔脱丝的谎言,说自己从没约过与她出外踏青。又不敢避开肩膀伤了少女颜面,只好红着脸,任凭陶阔脱丝像草原情侣一样与自己并肩出了家门。
“奴婢恭送主人!”女婢阿芸努力憋住肚子里的笑意,把二人送到了毡包口。部族突遭大变,自己的身份一下从部族长老的孙女,人人呵护的明珠变成了别人的女奴,令阿芸的心痛得已经麻木。待见了两个相恋少年懵懵懂懂的模样,已如死灰的心中多少又见到了些亮光。
“是努力教导主人如何猜女人心思呢,还是不教?”望着李旭和陶阔脱丝的背影,阿芸微笑着想。
毡包外果真拴着两匹浑身上下没有半根杂毛的桃花骢。每匹骏马都配了新漆过的马鞍,镀了锡的马镫,摇头摆尾,神俊异常。
不由分说,陶阔脱丝将李旭推上马背,自己跳上另一匹战马,扬鞭向部落外的旷野中驰去。李旭见对方满脸神秘,以为她要找个僻静之处说二人之事,赶紧纵马跟了上来。
此时草原上正值春暖花开,红的、黄的、紫的、蓝的各色鲜花满眼。马蹄踏在织锦般的原野上,拂面春风中还带着醉人的花香气,天地之间诸般风景,无一处令人心旷神怡。再衬托着碧蓝碧蓝如水洗过般的天空,隐隐约约飘荡于草尖上的牧歌,不知不觉间,二人已经迷醉于其中,想说的话也似乎都忘记了。
“陶阔脱丝,我,有话要对你说!”李旭尽情享受了一会儿草原上的风景,终于鼓起了勇气,吞吞吐吐的说道。马蹄声细碎,他的声音又过小,根本没激起对方丝毫反应。
“陶,陶阔脱丝,你慢一点,我有,有话!”李旭知道陶阔脱丝没听见自己的话,正要加大声音重复一遍,马背上的少女却侧过头来,对着李旭大喊道:“快点走,正午之前要赶到月牙湖!”
“那咱们到湖边再说!”李旭心里嘟囔了一句,策马紧紧跟上。奚部被消灭后,这一带的草原已经全被霫族诸部占据,所以跑得再远,也不用担心二人的危险。况且能和陶阔脱丝并络在原野中疾驰,李旭心中觉得非常快意。不知不觉间希望这种纵马逐风的时间能长一点,再长一点,长到自己厌倦为止。
春风得意马蹄急,月牙湖距离苏啜部虽然远,对两个热恋中的年青人而言却是转瞬而至。陶阔脱丝放慢缰绳,与李旭并肩围着湖兜了半个圈子,找了湖水看上去最蓝的一处岸边跳下马了背。
“陶阔……”李旭一边下马一边叫道。自一大早出来,野蛮少女脸上的表情就神神密密的,连话都不像平时那么多。这种反常的状态让李旭心里感到七上八下、,既怕对方按照霫人习俗再弄出什么古怪事情来,又期盼着在着春天的旷野间能发生些什么。
“嘘!”陶阔脱丝做了一禁声的手势,制止了李旭罗嗦。从马背上取下一个麻布口袋倒过了一扯,倒出来的却是崭新的红铜炭盆和小半袋精制木炭。
“点火!”望着茫然不解的李旭,陶阔脱丝低声命令。
“嗯!”李旭木然地吹燃了火折,整个心乱成了一团。诗经里有过男女在野外相遇,筑巢而居的句子。但十余年的书读下来,李旭早已把那些句子当成了托物言志。眼前少女如花,炭火如酒,四野间春色无边。如果此时陶阔脱丝再有什么异常举动?李旭感觉到自己心中有一种焦灼的渴望在慢慢升腾。
果然,少女在炭盆中的火焰开始发蓝时,红着脸叫道:“你,你转过身去!“
“啊--唉!”李旭下巴差点落到了地上,连忙转身。面红耳赤地听着背后悉悉嗦嗦的衣服摩擦声,结结巴巴地解释:“陶,陶阔脱丝,你,你对我好,我,我心里,心里其实是明白的!我,我自己也,也非常非常喜欢你…….”
“附离哥哥,我知道你喜欢我,否则,我也不会厚着脸皮一再的来缠你!”少女的声音从背后传来,突然带了几分羞意。
“雪,雪化了,商队…”不知道是因为炭火太热,还是过于紧张。李旭满头大汗,喘息着说道。他想告诉陶阔脱丝,等下次商队来时,自己就托九叔给父母带信。禀明自己与陶阔托丝的感情后。这样,估计下次商队来临,自己就可以娶陶阔脱丝过门。在霫部这些日子,他已经攒了不少牲口、财富,加上苏啜西尔赠给,自己无法送出的那部分,足够让陶阔脱丝跟着自己离开好杀的霫部,找个安静的地方去衣食无忧的过完这一生。
这些想法虽然好,李旭的嘴巴却没有脑子这么利落,才来得及把商队马上会到来的话说完,身后却传来了“扑通”的一声。
“陶阔脱丝!”李旭再顾不得男女大妨,赶紧回头,却见到陶阔脱丝在水面上做了个鬼脸,一个猛子向水底扎去。
“陶……!”李旭望着摆在石头上一堆钗环铃链,心中追忆着方才在水面上消失的一双洁白脚丫,不觉又痴了。
“月牙湖水四季一个温度,冬天看上去冒白烟。夏天时却能把人冻死!”阿思蓝等人当日的介绍又浮现在耳边。猛然想到这一层,他心中旖念顿失,跑到炭盆边,拼命地用嘴巴吹起火来。
正心急得火烧火燎般时,水面上突然起了一串涟漪。陶阔脱思那一头白中透金的长发率先从湖中露了出来,紧接着,是一张冻得白中透青的脸,痴痴的目光看了看李旭,感动地叫道:“傻瓜,炭吹不旺的。我马上就回来,你不用担心我!”
说完,少女长呼了一口气,又消失在淡蓝色的波光深处。
酒徒注:昨天半夜刚下飞机,今天上午赶了一点,明天继续。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五章 猎鹿 (四 下)
在中原时,李旭只在庄子前的小河里边扑腾过几下,水性甚差,游泳技能仅限于狗刨,所以无论此刻陶阔脱丝在湖中做什么,他都只有在岸边干着急的份儿。等着,等着,好不容易盼到陶阔脱丝再度于水面上露头,赶紧把手拢在嘴巴边上大声招呼对方上岸。
“傻附离,不要担心,我曾经在这个湖中游过很多次!”少女冲着李旭扮了鬼脸,一低头,又潜了下去。
“水中冷,小心些!”李旭冲着水面上的涟漪徒劳地喊了一声,又开始了新一轮漫长的等待。
这下足足等了半柱香时间,陶阔脱丝才再度将头叹出了水面。双唇已经冻成了青黑色,面孔也因为湖水的寒冷而愈发苍白。却有一分真实的笑容绽放在如此苍白的脸上,仿佛拣到了什么珍宝般,少女笑着冲李旭喊道:“附,附,附,附离,绳,绳子!”
李旭被那冻僵了的声音吓得心慌意乱,以为对方是戏水脱了力,没有办法游回岸边。赶紧顺着陶阔脱丝示意的方向回头去找,在二人的坐骑背上,果然各自挂着一大团绳索。他三步并做两步冲过去,解下其中一根,一头拎在手中,另一头奋力向少女抛去。
“笨,笨附离,把两根绳子结在一起!”少女在水面上瑟缩着,上下牙不断碰撞。
“哎,哎,你快些上来!”李旭心疼地喊。此番也顾不上男女大妨了,只觉得瞪大眼睛看着陶阔脱丝走上岸边来才能安心。
“快,接绳子,水里冷!”陶阔脱丝不断扑腾着,哆哆嗦嗦地喊。
李旭拗她不过,只好将两根绳索接起来,自己握住了绳索的最末端。陶阔脱丝留给他一个冻僵了的微笑,牵着绳子的另一端再度快速潜了下去。李旭看得心惊肉跳,不知道古怪少女到底想干什么,心中只盼望这次是最后一回下潜了,千万别再弄出什么花样来。不知道又等了多长时间,一柱香,或几百年,直到握着绳子的手臂都开始发软,水花突然一翻,全天下最美丽的脸孔终于又探了上来。
“拉!”陶阔脱丝已经冻得说不出话,一面奋力向岸边游着,一面比比划划地示意。
李旭用力扯动绳索,初时手上觉得空无一物,到了后来绳索绷直,又觉得仿佛有千斤重负系在绳子另一端,用尽全身力气才能扯得其动上一动。
少女跳上岸,牵过一匹马,将绳索末端套在了马脖子上。然后拉住缰绳,死命将战马朝远离岸边方向扯。战马唏溜溜一声长嘶,四踢蹦了个笔直,二人一马齐心协力,终于让长绳一寸寸向岸边回收,一寸、两寸,沙岸上脚印串串,慢慢*向了炭盆。突然,水面上腾起一股巨浪,一团黑呼呼地物体跃将出来,被绳索快速拖上了堤岸。
“成了,我知道湖底一定就有!”陶阔脱丝大叫一声,缓缓软倒在了草地上。
李旭顾不上去看绳索另一端系得是什么宝贝,赶紧跳到少女身边,解开长袍子,把冻僵了的陶阔脱丝抱在了怀中。少女的身体一震,立刻变得僵直,紧接着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被湖水浸透了的小衣将彻骨寒意一波波散入李旭怀中,不断换回来的,却是少年男子身体上特有的坚定和温暖。
李旭抱着冰块一样的陶阔脱丝,心中无一丝尘杂。尽管陶阔脱丝下水时只穿了贴身小衣,被水浸透后那层薄薄的衣衫已经遮不住任何春色,但他却不敢涌出任何轻慢之意。只是用力抱着对方,唯恐一松手,上苍赐给自己的宝贝就化作一场春梦散掉。此刻,那长索另一端系着的“宝贝”他已经看得清楚,那是一块二尺多长,半尺多宽绣迹斑斑的石头。
是星星铁,草原上牧人眼中的至宝。有的人在草地上寻觅经年,也凑不齐一把刀分量的无价之宝。数百年来,附近所有草场几乎都被人找遍了,却没有人想过到寒冷的湖面下碰一碰运气。聪明的陶阔脱丝想到了,所以她才带着炭火,在阳光最明媚的时刻来到月牙湖边。
想想刚才陶阔脱丝解衣服时自己心中那些旋旖想法,李旭就觉得面红耳赤。暗骂自己枉读了这么多年圣贤书,却把如此真诚的情义总向歪里想。在如此真实的情义面前,什么世俗礼教,什么男女大妨,统统可以去见鬼。“她是真心真意地对我好,所以我也要真心真意地对她,绝无半分辜负!”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怀中僵直的少女身体慢慢开始变软,颤抖的感觉不再,代之的是一股冰雪消融般的温柔。李旭缓缓地低头,正看见陶阔脱丝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二人目光相遇,少女立刻红霞满脸,眼睛紧紧的闭住,长长的睫毛却颤抖出了人间最美妙的韵律。
轻轻地低下头,李旭将双唇碰在那双睫毛上。不用人教,这是他出于本能的表达方式。少女的身体再度僵硬,仿佛寒意未散尽般颤抖起来,鼻孔中的呼吸也瞬间沉重,喷在李旭脸上热浪滚滚。
李旭抬起头,对着那双娇艳的双唇吻了下去。七分紧张,两分温柔,一分幸福的感觉瞬间涌遍全身,他的身体也不由自主地开始颤抖。头脑中传来阵阵晕眩,紧闭的双目中却看到了万丈阳光,那阳光是如此绚丽,令草原上的春日都黯然失色。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李旭缓缓地抬起来头来。他感觉到自己瞬间长大了,瞬间变得强壮无比,心头涌起的责任感和满足感涌遍全身,仿佛伸出手就可以把头上的苍穹给撑起来。哪怕是草原上的暴风雪突然而至,他亦可挺直身躯,给怀中人一个无风、无雪、世界上最宁静、最温暖栖息之地!
“附离哥哥……”怀抱中的少女梦呓般地叫。可能是因为受寒或者其他缘故,她的鼻孔仿佛有些堵,声音听起来带着尾音,萦萦扰扰。
“嗯!”李旭梦呓般地答。仿佛也受了些寒,声音低沉若磁。
两匹战马受不住这般甜腻的声音,四散奔逃。一匹因为没有负荷而远遁,另一匹却因为拖着一块巨大的星星铁而无法撒开四蹄,只好向前挣扎了几步,趴在了地上,把耳朵埋进了草丛中间。
“附离哥哥,你是不是嫌我出身胡族?”少女叹息般,幽然相问。
“不是,绝对不是。我李旭对长生天发誓,如果……”李旭赶紧举起右手大叫,方欲赌咒,一根春葱般的手指却轻轻地挡在了他的双唇之间。
“傻瓜,不是就不是了,干什么要发誓呢?我又不是不相信你!”少女笑面如花,陶然地说道。
“我,我只是……”李旭心中又是感动,又是甜蜜。想了一下,终于鼓起勇气说道:“按我们中原的习俗,如果喜欢一个人,必须先告知双方父母。然后男方请了媒人去提亲,待女方父母允许后,才能在众人面前接受长者祝福,然后才能,才能,才能入洞房行周公之礼!”
李旭突然间加大的声音,将心中所有想说的话都说了出来。他不想再隐瞒,也不想再逃避。他要让陶阔脱丝知道,从第一眼见到起,自己就喜欢上了对方。真心的喜欢,也知道她的一片心意。所以,待禀明父母后,他要堂堂正正地娶陶阔脱丝过门,堂堂正正地让她做自己的新娘。
“傻瓜,谁答应做你的新娘了!”陶阔脱丝虽然不明白周公之礼是什么意思,从李旭涨红的脸上却也猜到了些大概。胸口的担忧尽散,甜蜜和幸福的感觉将所有空白之处紧紧填满。她笑骂了一句,轻轻垂下了头,从脖颈到耳根尽是一片霞光之色。
“我从来没嫌你是胡女,就像你从来没嫌我是汉儿一样。我先前,只是对你的尊重!”李旭低头啄了一下粉红色的脖颈,在少女耳边说道。
少女的身体愈发柔软,春雪一般“融化”在李旭胸口,一动不动。半晌,才换了个更舒服的依*姿势,紧闭着双眼追问道:“那,那麻子叔,疤瘌叔他们,他们为什么没有成亲,就,就…….”
说到后来,因为害羞,声音已经细不可闻。
“他们那是露水夫妻,做不得真的!”李旭叹了口气,低声向陶阔脱丝解释。眼前却瞬间浮现出徐大眼酒后那失落的模样。娥茹对徐大眼的感情,恐怕也如陶阔脱丝对自己这般炙烈。可若她知道徐大眼是因为家族名誉而不肯相娶,不知道她到底会有多伤心。
“什么是露水夫妻?”陶阔脱丝低声追问。她的汉语师父是晴姨,对于一个大家豪门女子来说,露水夫妻这个词,想必是从没在异族面前提起过。
“就像草尖上的露水,只在夜晚存在,天一亮就被日光晒干,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李旭想了想,用陶阔脱丝能理解的话打了个贴切的比方。在中原,这种行为见不得光,所以他得话中不知不觉间已经带上了轻蔑味道。
“露水夫妻,这个词真美,你们汉人就是聪明,能造出这么有意思的词来!”陶阔脱丝根本没感觉到词汇中的贬低之意,在李旭怀中扭动着身体,对露水一词幽然神往。
第五章 猎鹿 (五 上)
对相恋的人来说,时间总是过得太快。当李旭与陶阔脱丝从月牙湖畔返回苏啜部营地时,天色已经擦黑。无数个火堆点在营地正中央,远远看上去就像星星在草尖上滚动。火堆旁,远远传来牧人的歌声,有对长生天的歌唱,更多的是对男女情愫的直接表白。李旭和陶阔脱丝对望了一眼,又快速把目光避开去。甜丝丝的感觉在各自的心头荡漾,仿佛呼吸的风中都充满了花蜜的味道。
“你们可算回来了!”正带领着族人在营地外围巡视的阿思蓝看见李旭,跑过来低声抱怨。按照常规,陶阔脱丝一定回跳起来回敬一句:“谁要你管!”。可今天,众人等了半晌却没听见小蛮女的动静。大伙奇怪地瞪起眼睛,发现陶阔脱丝的脸色红红的,目光中竟带着一种别样的温柔。
“原来,草原上的花开了!”有人促狭地说了一句,立刻引来了一大串哄笑声。陶阔脱丝的脸色更红,猛地一夹马肚子,冲开众人,向自己家的方向落荒而逃。
“看来附离大人不但刀法好,骑射好!”阿思蓝跟着调笑了一句,策马挡住了李旭的去路。他和妻子平时没少被陶阔脱丝这个小恶人“欺负”,此刻得到机会,岂能不抓紧时间一雪前仇?
李旭被众人笑得两耳发热,偏偏又不能像陶阔脱丝那样纵马走开。只好瞪大了眼睛,装做对阿思蓝等人的突厥话似懂非懂状。待众人笑闹够了,才拱了拱手,低声问道:“阿思蓝大哥找我有事情么?怎么今天部落里点了这么多火堆?”
“你的族人来了,西尔族长正在设宴招待他们。舍脱部、必识部和达喜部的勇士还没走,所以大伙正好凑在一起吃烤羊。春天的羊刚抓上膘,正是鲜嫩时刻!”阿思蓝笑着向李旭介绍。去年正是商队的到来给苏啜部提供了会盟其他霫人诸部的契机,这次众人再次来临,苏啜部自然要竭尽所能地招待。况且这些人都是附离和徐贤者的族人,诸霫牧人敬屋及乌,也会对商队表现最大的善意。
“九叔么?太好了!”李旭狂喜地叫道。今天真的是万事如意,才与陶阔脱丝有了终生之约,九叔就带着人赶来了。自己回毡包里写一封家书托他带回去,估计用不了多久…….
“你的族人长相都一样,我认不清谁是谁!”阿思蓝苦笑着承认。在他们眼里,几乎所有汉人长得都差不多。在一起混得像李旭和徐大眼这样厮熟的,阿思蓝自然能分清楚二人之间的差别。像九叔、张三等只有数面之缘的,在霫族男人记忆中几乎是毫无差别的同一张面孔。
“你快去吧,徐贤者和族长的弟弟苏啜附离带人去和东边的契丹人缔约了,要小半个月才回来。你的族人方才还在四处打听你们的住处呢?”侯曲利走上前推了李旭一把,笑着说道。
“谢谢阿思蓝大哥,谢谢侯曲利兄弟,咱们改天喝酒!”李旭拱手与众人道别。族人这个称呼让他感觉非常温馨,虽然上次旅途中曾经留下过很多不愉快的记忆,但时间久了,这些不愉快的记忆就被慢慢淡忘,心中剩下的仅仅是乡音的亲切和对故园的眷恋。
一缕若有若无的乡愁包拢了李旭,他不断地催促着坐骑,希望能在最短时间内与那些熟悉的面孔相遇。然而,火堆旁的脸孔却让他有些失望,九叔不在,郝老刀不在,甚至连令人讨厌的杜疤瘌都没有出现。接连走过了三、四个围满了陌生面孔的火堆后,他终于看到了几个旧日相识。
“旭…,李大人,您可回来了。族长正和我们谈论您的功业呢!”张三叔大笑着从营地中央那个最大的火堆旁站起来,以比篝火还炙烈十倍的热情向李旭喊道。
“见过李大人!”几个熟悉和陌生的商贩同时起身,向年龄不及他们一半的李旭郑重施礼。
“李大人?”李旭长这么大,他还没有长辈给自己施礼的经历。所以在一瞬间的表情非常不自然,整个人也觉得晕晕的,好像刚刚被灌了十几皮袋马奶子酒。
仔细想了想,才明白李大人指的是自己,赶紧从马背上跳下来,一边向众人还礼,一边叫道:“张三叔,麻子叔,你们,你这是干什么?折杀晚辈了,折杀晚辈了!”
“应该的,应该的,李大人在苏啜部所建立的功业,我们听了都觉得脸上光彩!”王麻子上前几步,抱着李旭的双肩说道。
“哪里有什么功业了!麻子叔千万别这么说。九叔呢,怎么没看到他的身影!”李旭轻轻地将身体挣脱出来,向众人问。张三和王麻子等人过分的热情让他感觉到十分不习惯,如此虚伪的客套对他而言,还不如当年路上那“倒霉小子”的呵斥来得更实在。
一句九叔,缓解了所有尴尬。众人听得李旭发问,立刻紧紧地闭上了嘴巴。直到被李旭追问不过了,张三叔才垂下头来,以极低的声音说道:“九哥遇到点儿麻烦事儿,这次没能来。具体如何,咱们待会儿去你的毡包里说吧。令尊托我带了家书给你,待与族长大人应酬过后,我亲自送到你的府邸!”
令尊、族长大人、府邸,李旭听着这些一个比一个别扭的词汇,心中仅剩的一点高兴也被冲得烟消云散。九叔没来,自己和陶阔脱丝的事情交给谁回禀?准备带回中原的银器交给谁捎带?张三叔不是可*之人,从他前倨后恭的行为就可推断出其品性。其他人呢?老色棍王麻子难道可以信任么?
李旭心情不好,这场酒自然吃得寡淡。没有九叔这个宽厚大气的头领,众商贩们好像也失去了很多精神头儿,吃了小半头烤羊,便相继放下了切肉刀。西尔族长见商贩们不像上次一般喝得爽快,以为他们是因为旅途过于劳累了,所以也加快了宴会过程。众人约好了开集时间,又说了些不相干的客套话后,便宣布散席。
此番到来的商队规模远远超过了上次九叔所带那支,张三叔的约束能力又远远小于九叔。众商贩们挨挨挤挤,为了储货位置和毡包好坏争执不休。李旭陪着苏啜部的牧人们忙了小半夜,才把大伙都安顿了下去。在帮商贩们摆放行囊时,他惊诧地发现,除了徐氏家族几个伙计带的是纸张外,几乎每个人的货物都以蜀锦为主。而牧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茶叶、麻布等,供货者却是聊聊。
“唉!”李旭心中暗自叹了一口气。他知道是自己和徐大眼两个去年卖蜀锦发财的先例导致了这次商贩们的一致行动。只是如此一来,大伙必然会失望而归。以他半年来对部落的了解,并不是每个牧人家都为女人买得起蜀锦。阿思蓝、杜尔、陶阔脱丝等人自然不在乎几串银铃,但他们都是年青一代中的俊杰或长老的亲戚,部落中数得着的富户。对于大多数普通牧民而言,男人皮甲外的铜铃和女人手上的银链几乎是代代相传之物,那是他们儿子的聘礼或女儿的嫁妆,只有那么几件儿,不到万不得以,很少有人肯将家族的荣誉卖掉。
“附离大人是担心九哥么?我知道大人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老孙能交上你这么个朋友,也算他没白在这条道上走这么多年!”一直尾巴般跟在李旭身边忙碌的王麻子听见了李旭长长的呼吸声,咧着嘴巴问道。
“是啊,九叔到底遇到什么事情了,怎么连行商都分不开身?”李旭点了点头,担心地问。整个商队中,孙九几乎是唯一对他和徐大眼友善的长者。在李旭的心里,早已把这个豪爽、大气而不失智慧的老者当作了自己的亲人。
“唉,附离大人啊,您是个有远见的,知道今后要发生什么,所以才留在苏啜部过冬,给自家买的马匹也是没人看得上得驽马。我们这些没眼力架的,当时还偷笑您迂!”王麻子长叹一声,不着边际地说道。
“怎么了,难道是卖马赔了本么?九叔呢?他好像只买了两匹马啊,并且他当时出的价钱也不高?”李旭停住脚步,焦急地问道。跟王麻子说话太费劲,此人似乎从不知道重点在哪里,总扯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不是趁机挤兑人,就是拼命拍马屁。仿佛不这么做,就不足以证明他是真正的王麻子。
“要是赔了,还好说。是让人给抢了啊,让官府给抢了!附离大人啊,还是您聪明,整个商队,官府就没看上您家那两匹马。剩下的,作价七百文官收,给的却不是钱,而是折成了陈谷子,让我们回乡去领。附离大人啊,您说,这不是明着抢么?”王麻子揉了揉眼睛,声音已经有些哽咽。
“老麻子,你又喝高了,满嘴说胡话了吧!”一个冷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打断了王麻子的哭诉。李旭皱着眉头转过身去,看见张三叔带着两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晃晃悠悠地向自己走来。
王麻子听到了张三的呵斥,立刻止住悲声,一边轻轻抽了自己两个嘴巴,一边自责道:“看小老儿这张臭嘴,看小老儿这张臭嘴,一喝了酒就没有把门儿的,一喝了酒就满嘴跑舌头!”
“行了,行了,麻子叔,您爱说什么说什么。出了苏啜部,没人还记得您说过的话!”李旭有些愤怒地拉住王麻子的手腕,大声命令。
张三叔何等精明,见到李旭不快,赶紧上前几步,先唱了个肥诺,然后低声说道:“令尊托小可带了一封家书给附离大人,孙九哥也捎了个口信给大人,大人在苏啜部地位显赫,却为我等忙碌,真是折杀我等了!”
客套的话让人头皮发麻,目光却黄鼠狼一般四下猛扫。李旭见到张三如此举动,亦明白了他制止王麻子说话,是怕此处人多嘴杂,将来招惹麻烦。无奈地摇摇头,向张、王二人发出了邀请:“三叔和麻子叔千万别客气,我可不是什么大人。我的毡包距此不远,二老可否赏光到毡包中坐坐!”
“不胜荣幸,不胜荣幸!”张三得意洋洋地四下看看,故意把声音抬得老高:“附离大人相邀,是小老儿的荣幸。咱们当年共闯塞外的情谊,小老儿什么时候都铭刻于心的!”
众商贩方才与牧人们喝酒时,已经知道了李旭是部落中的贵客,族长西尔的未来女婿。此刻听见张三和王麻子被邀请到附离大人的毡帐喝茶,立刻将羡慕的眼光投射了过了。李旭被众人眼中的羡慕盯得浑身不自在,四下拱了拱手,然后快步走向了自己的坐骑。张三、王麻子和两个陌生少年赶紧跟上,在众人复杂的目光里走向部落核心位置。
女奴阿芸还没敢休息,见毡包里来了客人,赶紧上前倒茶。张三和王麻子见李旭已经可以使唤奴婢,更是羡慕不已。一个赞叹附离大人有见识有运气,另一个则自我标榜和李旭父亲的交情好。乱了半柱香时间,才终于从怀中取出了精心收藏的一个厚纸信封。
“这是令尊托付小老儿交给附离大人的,大人请查验上面火漆!”张三叔双手捧起信封,恭恭敬敬地举到李旭面前。
“三叔,这里没外人,您还是叫我旭子好一点!”附离大人四个字,李旭听得实在别扭,一边接信封,一边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那怎么成,那怎么成!当初是小老儿见识短,才敢自居长辈。您现在是苏啜部的大官儿,我们能进您的毡包喝茶,已经是高攀,又怎敢再自命为长辈!”张老三连连摆手,客套道。
王麻子和两个少年也随声附和,李旭没办法,只好由他们乱叫。反正附离只是自己的突厥名字,算不上什么官职。至于大人二字,就当没有听见。
众人都在,他也不方便读信。借着打水的由头把阿芸支开,然后低声问道:“三叔,麻子叔,这里已经没有了外人。九叔到底遇到了什么麻烦,我能不能给他帮些忙?”
“附离大人啊,您是个有心的。九哥他如果看到了,也会觉得感激。这个忙,恐怕谁也帮不得!”张三叹了口气,说道。“上次托您的福,大伙都赚了些钱。不知道是命中注定还是被冲昏了头,每个人都买了高头大马。本想着回乡去威风威风,咳,哪知道命里没有终归无……!”
“是啊,我们命贱,不该学人家那么摆阔!”王麻子摇着头插了一句。
两个老商贩你一言我一语,终于把九叔的遭遇说了个大概。原来众人得了好坐骑襄助,回中原路上甚为顺利,不到二十天已经到了渔阳郡。正当大伙骑着骏马拉风的时候,官差却突然拦住了整个商队。
孙九等人以为自己没打点周全,赶紧上前赠送孝敬。谁料到官差们却不吃贿赂,而是拿着郡守大人的手令,告诉所有商贩,按朝廷最新圣旨,边塞骏马一律官买。给每匹骏马打了张七百文的纸条,命令商贩们回乡找地方官领钱,随后就要把马匹强行拉走。众商贩求了又求,最后搬出了虎贲铁骑的步校尉出面说项,官差老爷们才把马价涨到一吊钱,并答应给商贩们三天时间重新购买脚力,三天之后,所有被官府看上的坐骑必须被主人牵了自行到衙门交割。
民自古斗不过官,大伙也只好认命。一边想方设法收购驴、骡等畜生替骏马驮货,一边将大部分皮货就地甩卖。如此一来,收益比预计得折损了一半。好在众人此行的红利足够多,才勉强保住了本钱。
随后大伙就各自回乡,孙九去易县替李旭捎了趟货,回乡的时间就拖延了三、五日。到了家乡后,县令却不肯按官府白条上的价格支付其马钱,只是付了百十斗陈谷子顶帐。孙九恼怒官府失信,拒绝收谷子,拿着白条到郡里讨说法。结果还没等走出县界,就被差役们以偷羊的罪名给锁了回去。
“这,这不是栽赃陷害么?”李旭从来没听说过如此离奇的故事,愤怒地说道。
“岂止是栽赃,孙九他这么多年行走塞上,谁见过他贪过别人一文。他们分明是想要九哥的命啊!九哥家里多少也有几头羊钱,他的两个女婿凑了钱去县衙门赎人,县太老爷却说他以民告官,有伤风化。非但不肯放人,还要治孙九一个充军的罪名!”张老三摇头,不住叹息。
“这天杀的狗官!”李旭气得长坐而起,伸手就去摸刀。手掌摸到了腰间的革带上,才猛然想起来自己是在塞外。如果回了中原,恐怕连*近衙门口的资格都没有。那个狗县令显然是准备置孙九于死地,出钱赎买的方法已经行不通。而中原官场上,自己好像没一个熟悉的人?徐大眼家里倒是有些门路,可徐大眼去与契丹人交涉,人在千里之外。等他回来想办法,恐怕九叔早已遭遇不测了。
‘原来,我依然一点力量都没有!’孙九只是偶尔得罪了官府,就落得如此下场。父亲让自己以经商为名出塞避祸,一旦被官府追究了……。李旭的手颤抖着,脸色慢慢苍白。
“附,附离大人,您和步校尉有些交情。所以咱们这次出塞,就,就想请您给步校尉去封信,让他老人家想办法救,救一救九哥。官对官的事情,怎,怎么也比民对官好糊弄些!”整晚上说话词不达意的王麻子终于口齿利落了一回,结结巴巴地问道。
酒徒注:1、上周开年会,实在没时间写书,抱歉。可以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家园已经准备出版。指南录在十月份会开始销售。好像,好像,明的第三卷也即将出版了,具体时间酒徒正在跟出版社的编辑落实。
2、出版社建议给家园改个名字,哪位读者能帮忙想一个更通俗,普及的,酒徒拜谢了。
第五章 猎鹿 (五 下)
第五章猎鹿(五下)
在李旭心中,早已把孙九当作了自己的一位亲人。听王麻子说事情尚有转机,休说是写一封信,即便是要他亲自跑一趟渔阳,也是千肯万肯的。当即出帐找来纸笔,准备托步校尉救人。待把墨沾饱了狼毫,才猛然想起来自己居然连步校尉的名字都未曾问过。
“步将军名讳单一个兵字,小老儿归家途中曾经打听过!”王麻子做事倒有几分眼色,见李旭提起毛笔迟迟不写,立刻猜到了他不记得步校尉的名字。另一边的张三叔闻言却变了脸色,如果李旭当日连对方名字都没问的话,交情想必也是泛泛。以萍水相逢的交情去求人家出头,恐怕步校尉不会有太多闲功夫。况且以虎贲铁骑校尉的身份去过问地方政务,本来也不能算作举手之劳的事。
李旭跟在徐大眼身后历练了这么久,早已不似当日出塞时那般毫无心机。见张三叔突然间冷了脸,知道他是为九叔的未来担忧。笑了笑,放下笔,低头从屋角的木箱子中掏出了一只玉樽摆到了桌案上。
“不知道这一只酒杯,可否让县令大人的火气小一些?”李旭一边继续修书,一边问。
“那,那,那自然会,会消,消些怒气!”张三叔被玉的颜色晃得两眼发直,结结巴巴地回答。他知道李旭在苏啜部地位不低,却万万没想到半年不见,一个懵懂少年突然间变得如此有钱。官场上的事情,向来是哪里不抹油哪里不转动。有这样一个玉樽送上去,甭说是买通县令放孙九一马了,就是买统郡守大人向县令施压也足够了。
“九哥就是太,太相信那些当,当官的!”王麻子吞了口吐沫,叹息道。一个玉樽,足够上百头羊的价。九哥如果去年不非和官府斗气,大伙分了玉樽,今后都可以回家养老了。现在可好,两匹马钱没讨回说法来,上百头羊又倒贴了进去!
“王叔,你的货全部折给我。明天一早,就麻烦您和徐家大伙计二人赶回中原去,把这封信交给步校尉,然后,用这只玉樽替九叔打点!”李旭放下笔,一边吹纸张上的墨,一边说道。
把九叔的救命钱交在王麻子手里,他实在不敢放心。但眼下也没有什么人可托,只好让徐家的伙计监督着王麻子行动。徐大眼和自己结义的事情,徐家的长者已经知晓。借着好兄弟这个*山狐假虎威一番,想必伙计们也不敢不从。
这已经是明显的不信任了,王麻子立刻黑了脸。但他又不敢向李旭发做,只好强压着火气答应下来。李旭看了看对方的脸色,知道自己的小心思已经被人猜透,摇摇头,又笑着补充了一句:“您老放心,货物交给我来卖,绝不会赔本。我这里还有些金银,待您救九叔脱了难,我必然会感谢您的好处!”
说完,信手把自家存放金银的储物箱盖一掀,露出半箱子的黄、白之物来。
“为九哥尽力,也,也是应该的。你,你还小,这些钱应该,应该攒,攒起来,说,说媳妇!”王麻子的喉咙拼命移动着,话已经说不成句子。箱子里的宝石、金玉随便拿出几件来,都够他半生衣食无忧。李旭今日既然许诺了大伙分帐,将来当着孙九的面儿,即便是反悔,也会拿出一部分来虚应故事。而有了其中一、两件宝贝,谁还千里迢迢地在塞上吃这风霜之苦。找大城闹市盘个门脸,后半生都能吃香的,喝辣的……
李旭又拿出了几件银器,交给王麻子作为路上的盘缠。喜得麻子叔眉开眼笑,把刚才的得罪之处全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待敲定了所有细节后,王麻子收起了信和盘缠,抬手把两个跟班的年青人拉到了李旭面前。
“这,这是老张和小老儿的犬子,您的两个侄儿,想,想在塞上讨口饭吃。拜托,拜托李,李大人照顾!”王麻子一边向李旭拱手,一边解释道。
“见过李叔!”两个比李旭大上好几岁的年青人立刻下拜,一口一个李叔,亲热无比地叫了起来。
李旭早就注意到跟在王麻子身后的两个年青人,一直以为他们是张三叔和王麻子雇佣的伙计。猛然间大了对方一个辈份,登时闹了个措手不及。赶紧向旁闪身,一边伸手搀扶对方,一边连称不敢。
张三叔见李旭神色尴尬,怕他不肯收留。立刻上前祈求道:“李,李大人,小老二知道自己对不住你。可小老儿就这么一个儿子,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被官府拉到辽东去。您,您就行行好,让他们跟着您在霫部混口饭吃罢!”说完,撩起衣服便欲下拜。
王麻子见张三说得凄凉,也冲上前屈膝下拜。李旭搀了这个,拦不住那个。只好硬着头皮把此事答应下来。如今他已经算个小财主,养活两个闲人也不费什么力气。况且有了这两个年青人在,麻子叔替九叔奔走也会更尽心尽力些。
“我早就说过,旭子,不,李大人是个厚道人!”王麻子见李旭答应留下自己的儿子,眉开眼笑地说道。李旭当日为什么放着书不读而出塞从事贱业,他和张三叔早已推测了个清清楚楚。今年边塞诸郡已经开始大肆征兵,把孩子送到塞外躲避的确是小户人家的最佳选择。况且自己的儿子远比李旭机灵,人家能半年内飞黄腾达,自己的儿子数年后少不得也弄个富家翁做。
“犬子不懂事,还请李大人费心。你是他们的长辈,该收拾他们就收拾,千万别手软!”张三叔见得世面比王麻子多,说出的话也更有条理。
李旭知道人家赖定了自己,只好笑着把照顾两个年青人的事情应了。五个人各怀心思地说了几句闲话,阿芸又进来添茶。张三和王麻子彼此用目光打了个招呼,站起来说道:“时候已经不早了,咱们不能再打扰大人休息,回去吧,明天好忙九哥的事!”
“明天一早,我会给麻子叔准备好快马!”李旭站起身,打着哈欠回应。不到半个时辰的交谈,竟然令他感觉比打了一场恶战还疲惫。
待毡包中又只剩下了阿芸和他两个,无力的感觉才再度从四肢百骸涌上心头。“官府没有那么差劲!”这是半年前九叔信誓旦旦跟他说过的话。当时老人还劝他不要留在塞外,待征兵风声过去后早日返回中原。可如今,王麻子和张三的后辈也跟着逃到了塞外来。中原那个家近期显然是归不得了。而苏啜部……,想想当日苏啜附离给俘虏割喉放血的情景,李旭浑身的毛孔就开始发紧。
“主人,您要安歇么?”阿芸将火盆向李旭的脚边挪了挪,怯怯地问。眼前这个少年并不像传说中般可怕,甚至在某些方面比草原上的男人还温柔,经历了昨夜一场风波后,她清楚地明白了这一点。但对方毕竟是她的主人,无论怎样温和的主人发了怒,对奴隶来说其伤害力都绝对不亚于一场暴风雪。
“睡吧!明天我找人给你起一顶毡包!”李旭心不在焉地答应了一声,倒头栽于毡塌上。野蛮蒙昧的苏啜部,对自己情深意重的陶阔脱丝,温馨却无法归去的家,交叠在一起,让他辗转反侧。
阿芸静静地卧在炭盆边,听着不远处那个少年的粗重呼吸。此人是苏啜部的大贵人,除了族长、个别长老外,全部落几乎没有任何男人比他的地位尊贵。这一点让初为奴隶的阿芸多少感到有些安心。按奚部的人生经验,跟在一个强大主人身后的奴隶远比跟在弱小主人身后奴隶安全,所以短时间内她不必再为自己的生命而担忧。但他太年青了,年青得根本预料不到眼前可能出现的风雨。如果不提醒他,将来自己难免也要跟着受很多牵连。
已经成为奴隶的阿芸不指望自己还能恢复往日的地位,只期待能平平静静地活下去,忘掉当日的那场杀戮,忘掉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一切。
“阿芸,你睡着了么?”猛然间,毡塌上的李旭低声问。
“睡,没,没睡着!”阿芸的身体立刻僵硬起来,颤抖着声音回答。好心的晚晴夫人交给了她一个任务,同时,也给了她一个改变自己身份的机会。如果主人需要……。
阿芸感到火盆突然热了起来,浑身上下的血液都在燃烧。她知道自己期待着什么,她不想掩饰身体的任何渴求。
“你,你恨我冲进你的部落么?”毡塌上,传来李旭的翻身声,还有幽幽地问。
“恨?”阿芸楞住了,热情立刻无影无踪。从来没有人问过她这样的话,脖颈上的奴隶铁圈已经剥夺了她恨的权力。从戴上这个铁圈那一刻起,她已经甘心接受长生天赐给自己的命运。
恨么?父母、兄弟、姐妹,无数倒在血泊和火光中的族人。梦魇一般的记忆中,一个手持弯刀的人,挥将族长砍于马下。
“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毡塌上传来的声音带着几分祈求,仿佛在期待着某个答案。
“这是草原上的规则,尊贵的附离大人!”阿芸擦了把嘴唇上的血,非常老到地回答。
第五章 猎鹿 (六 上)
早上起来,阿芸在李旭眼中看见了深密的血丝。那困惑而迷茫的目光绝不应该出现在一个不到十五岁少年的眼中,在草原上,即使比李旭大十岁的人目光也不会像他那样深沉,深沉得令人心痛。这让阿芸多少感到有些负疚,但负疚的感觉很快就被一丝丝报复的快意所取代。“是他摧毁了索头奚人的斗志!”奴隶少女快意地想,洁白的牙齿不觉又碰在昨夜的伤口上,泛起一丝丝温柔地痛。
“你准备些奶酪,下午我请人帮你起毡包!”李旭的声音却不像阿芸想象得那般虚弱。经过了一个不眠之夜,他仿佛又长大了几岁般,连说话得腔调都带上了几分成年人的平静。
晨光中,少年的肩膀显得很宽,脊梁很直。暂时抛开彼此之间的恩怨来看,这是一幅草原少年中都很稀有的好身板,坚实、厚重,*在上面可以忘记一切风雨。
“是,主人!”阿芸慌乱地答应了一声,仿佛全部坏心思都被人看穿了,细细密密的汗珠从额角,鼻尖同时向外涌。
“需要什么你自己去换,我名下的牛羊都记在箱子里的羊皮上,用的是汉字!”李旭笑着叮嘱了一句,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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