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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_12 酒徒 (现代)
“主人怎么知道我认识汉字?”阿芸不敢看李旭的眼睛,直到对方的脚步声渐渐远了,才抬起头来,默默地想。
“莫非他知道昨天我翻看了他的箱子?那他为什么不发怒?他为什么要信任我,难道他不怕我卷了他的财宝逃走么?”阳光中,拎着铜壶的奴隶少女眉头逐渐聚拢成团,半壶清水淅淅沥沥淋地湿了脚面。
李旭却没有精力顾及身后的流水声,自从昨天晚上起,如何营救九叔脱险就成了他心中第一要务。苏啜部距离中原路途遥远,几匹骏马是必须准备的。沿途野兽出没,盗匪横行,只让王麻子和徐家大伙计徐福二人南返显然也不是一个稳妥的谋划。若是凑更多的人与王麻子同行,就得让更多商贩提前清空手中的货物…….
“老孙遭难,咱们不能不帮忙。李大人如果出个合适的价钱,我愿意把货物全折给你,然后陪麻子走这一遭!”听完李旭的介绍,一个上次曾经与孙九同来苏啜部的商贩站起来,大声说道。
“对,九哥是个好人,咱们出不起钱场,出个力棒总也应该!”几个不曾与李旭谋过面的商贩们轰然以应。
“价钱,价钱应该好商量。咱不求,不求别的,只求李,李大人将来多,多照应一二。”一个贩茶叶的南方行商结结巴巴地说道。太多的商贩带着同样的货物集中在一处,显然不是什么好兆头。与其留在这里等着货物落价,不如一次性把它抛售出去。既能保住本钱,同时还能换一个人情回来。眼下这个少年是个值得交的朋友,他能竭尽全力去营救孙九,将来自己往来塞上,遇到麻烦就不怕他不帮忙!
好在孙九多年行走塞外,积累了足够的人缘。也好在李旭如今手中的财富足够多,在苏啜部的地位足够高。在张三的协助下,又忙碌了两个多时辰,大伙终于拼凑出了一支由十五名商贩组成的南返队伍,带着李旭的期待和从他手中换来的银器,匆匆消失于远处的草色间。
“李大人,九哥当初看好你,真没看走眼!”张三叔跟在李旭的身后,感慨地赞道。几十两的银器转眼易手,他做了一辈子买卖,也没见过这么大的手笔。一旦那些蜀锦、茶叶卖不到预期价格,眼前这个敦厚得可敬的少年就要赔得血本无归。
“我刚好准备在这里开一个店铺,所以不着急将货物出手。张季和王可望不是要留在苏啜部么?正好可以在店铺里帮我!”李旭转过身来,回以张三叔一个自信的微笑。张季和王可望是昨晚那两个年青人的名字,他们眼下想留在苏啜部,正缺一个合适的理由。
“那,那敢情好!旭,李大人,您真是个有心思的!”张三叔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楞了楞,结巴着答道。昨夜他还在担心李旭无法兑现承诺,没想到只用了一个晚上,少年人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帖帖。
“三叔下次不妨带些书来卖!”李旭笑着在马屁股后抽了一鞭子,冲进了部落。徐大眼和铜匠师父都说对战败者残忍是草原上的规则,昨夜,阿芸亦如是回答。这个规则可以不可以变一变呢,少年人希望自己有机会能试一试。
“其实他们都是善良的好人!只是没读过书!”年青的心真诚地想。
对于朋友,苏啜部的牧人们的确当得起“善良”二字。特别是对李旭这样讲义气重感情的朋友,大伙愿意把他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听说他要起新的毡包,阿思蓝、杜尔、侯曲利等人纷纷赶来帮忙。眼下草原上是羊毛价钱最低的时候,所以买一张毡子花不了李旭多少蜀锦。为了让部落中第一所货栈早日开张,额托长老还特地从公库里拨了一部分绑毡包用的干木条和羊毛绳子来。大伙齐心协力,用了不到两天时间,就把李旭的毡包就从一个变成了四个。
“以后,晴姨酿的果子酒、铜匠师父打的弯刀、中原来的纸、笔,丝绸,这里都能卖!每一件价钱都比别人公道!”陶阔脱丝站在最外围的一个毡包门口,快乐地描述着自己的梦想。
霫人没有重农轻商的观念,能帮心上人做一些事,让她打心里觉得高兴。况且这是方圆几百里唯一的一家货栈,有了自己和附离经营,少女相信很快这家货栈就可以成为部落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小财迷,这间货栈好像是附离的吧!”额托长老捋着胡须,假意好心地提醒。
“我马上要嫁给附离做新娘的!长老真是糊涂!”陶阔脱丝毫不客气,站在毡包门口大声回答。
“原来是有人要嫁给附离当新娘啊!怪不得中间那个毡包起得又大又高!”阿思蓝把手搭成喇叭状,笑着向四下喊道,“还有谁想住进这个毡包啊,过了这个夏天可就没机会了!”
“我!”“我!”“我也要住!”几个如花少女大声回应,牵着手冲向刚刚起好的毡包群。“阿思蓝!你坏死了!”陶阔脱丝含羞大叫,三步两步冲上前,双手横伸,死死堵住了毡包门口。新房被别的女子占了,预兆着丈夫将来对自己的厌倦。涉及到终身幸福的事情,少女绝对不肯因害羞而回避。
中央的那个毡包起得很大,所以门也比寻常毡包宽了两尺。身材苗条陶阔脱丝堵了这边,空了那边。几个平素爱淘气的少女们坏笑着,做跃跃欲试状。陶阔脱丝大急,一边诅咒阿思蓝心肠坏,一边向女伴们求饶。那些女伴却丝毫不肯留情,派成一个小队,一会儿冲向门左,一会儿冲向门右。还有人冲到正在排湿气的窗户口,搭上半只小蛮靴做翻窗状。
“一、二,翻!”年青的牧人们大笑着,一起给翻窗冲门的少女鼓劲。
“不准,不准!”陶阔脱丝挥着手臂,像一只母鸟般护着自己的爱巢。
有只宽阔的大手伸过来,握住了少女已经急得发白的手指。陶阔脱丝停止了笑闹,幸福地将头*过去,贴在了李旭宽阔的胸膛上。
“汉伢子,没成亲就这么护老婆。当心成了亲后,她借势反到天上去!”阿思蓝的妻子帕黛以过来人身份“数落”。
“是啊,是啊,老婆是要管教的!”半只靴子已经搭在木窗框上的红衣少女笑着冲李旭扮鬼脸。天已经不是很凉,抬起的绸裙下,她修长白皙的小腿清晰可见。
“死托娅,等你结婚,我一定送你丈夫一条马鞭!”陶阔托思啐了一口,低声威胁。
“谁来送附离一条马鞭!”托娅从窗口将长腿撤下来,小鹿般跳跃道。
“亲亲的哥哥吆,我送你一条马鞭,陪你去放羊。亲亲的哥哥吆,我愿变做一只小羊羔,卧在你身旁……”少女们肆无忌惮地笑着,唱着,歌声在夏日的晚霞中荡漾。
“附离,如果我将来做错了什么?”少女将羞颜隐藏在李旭肩头,声音如蚊蚋般细不可闻。“你可以像别的丈夫教训妻子一样打我,骂我,但不要,不要赶我走…….”
李旭的手努力紧了紧,把陶阔脱丝的柔荑牢固地卧在掌心深处。他不懂得草原上表达情谊的方式,也不知道霫人的誓言,只好用这种无声的言语告诉对方爱与承诺的存在。
“执子之手,与子同老!这就是他们中原人所说的执子之手么?”少女娥茹在远方静静地看着沉浸在幸福中的妹妹,满眼羡慕。
徐贤者去和契丹人交涉!可与外族打交道根本不该是徐兄该管的事。娥茹轻轻地转过身,消失在热闹之外。
自幼跟着晴姨,她读了太多太多汉人的诗歌。每一句都是似懂非懂,当她终于明白了其中一两句时,却品味出了诗歌后深深的哀伤。
酒徒注:周五的飞机回澳洲,下周更新就可以正常了。请大家继续支持。
第五章 猎鹿 (六 下)
“娥茹姐姐好像很不开心呢?”陶阔脱丝把头轻依在李旭肩膀上,低低地问。热恋中的人总是希望身边的朋友拥有与自己一样的幸福,苏啜部的少女也不例外。
“可能她最近遇到了些麻烦事!”李旭的目光穿过喧闹的人群,落在娥茹的背影上。从背影上看,少女娥茹娴静,温婉,令人心痛。但有些事情是别人帮不上忙的,即便是再要好的朋友也无能为力。从出生那一刻起,徐大眼的肩头就背负起整个家族,这一点,他根本无法逃避。
李旭突然有些庆幸起自己的寒门出身来,虽然从小没有享受到优越的生活条件,却也不用承担太大的责任。对父母来说,自己活得开心幸福就是他们希望的全部。拜将、封侯,这些雄伟的梦太遥远,贫家小户只是过年时才会想一想,谁也不会把它们当作必须实现的人生目标。
“大眼为什么不肯娶娥茹,明明他们都喜欢对方?”肩头上,呓语般的问话打断李旭对中原生活的追忆。
“不是不肯,是,是不能!”李旭犹豫了一下,替好朋友开脱道。“中原规矩,好人不能娶别人的未婚妻,恶棍才横刀夺爱!”
“那就是说,如果,如果我与别人有过婚约,即使你再喜欢我,我再喜欢你,也只能彼此看着对方的背影喽!”陶阔脱丝用力掐着李旭,“恶狠狠”地逼问。
对于“小恶人”的突然发难,李旭只能报以苦笑。他自知刚才的解释很牵强,但徐大眼的苦衷是不能向别人说的。草原人不会理解中原人对他们的歧视,把徐大眼不能娶娥茹的真正原因说出来,只会给双方增添尴尬。况且李旭皮糙肉厚,陶阔脱丝那点手劲只能算为他搔痒痒。
“什么破狗屁规矩!你们中原人就是古怪!”陶阔脱丝见惩罚措施无效,悻悻地骂道。
李旭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没有说话。在阿思蓝和杜尔两个好朋友的组织下,前来帮忙搭建毡包的牧人们已经开始宰杀牛羊。按草原上的习俗,新的毡包落成后,一场小小的庆典是必须的。前来帮忙搭毡包的人越多,酒宴开得越热闹,预示着主人家将来的日子越兴旺发达。如今李旭已经不是刚入部落一无所有的客人,他名下的牛羊足够支撑起二十场同样规模的狂欢。
他不是客人,在很多牧人的眼中,圣狼的侍卫附离早已成为部落中不可或缺的一分子。
“中原的规矩真的比草原好么?”望着一堆堆初起的篝火,还有火堆旁那一张张真诚的笑脸,李旭迷惑地想。草原上的规矩虽然对敌人野蛮,对自己的族人却不乏温情。而中原规矩呢,在李旭的记忆中,它就像一碗茶,温馨、可口,但回味中却总是泛起淡淡的苦涩。
“教狼吃草,亏你小子想得出!”当李旭将自己的迷惑告诉铜匠师父后,伴着叮叮当当的铁锤声,铜匠甩出了这样一句回答。
“我认为他们不抢也能活着!”李旭用力挥舞着大锤,汗水一滴滴落在渐渐成型的弯刀上。陶阔脱丝舍命从湖中捞上来的星星铁在师父的指挥下,被苏啜西尔族长派来的奴隶们在火上锻打了几日夜,从最初的四十余斤变成了三十斤出头。在焚烧锻打都不能减损其分量后,才算过了第一关。如今整块刀坯颜色黯然青黑,与常铁截然不同。(注1)
到了这个地步,铜匠就说什么不肯让奴隶们动手了。谁的刀谁自己来打,这是他作坊里的规矩。长期与兵器炭火为伍的铜匠坚信,只有亲手打制的刀剑才能沾染主人的灵气,使用起来才更顺手。陶阔脱丝送来的星星铁是一块百年难觅的上上之材,如果打不出一件绝世精品来,他觉得有愧自己多年的经验。
“不抢不夺,他们能快速壮大么?不快速壮大,下一次部落冲突中,倒下的就是他们自己!”铜匠挥动着小锤,节律分明地打在刀坯的表面。星星铁炼出的好钢果然不寻常,从刀坯表面的纹路中,他已经可以预见到,这将是自己半生中最完美的一件作品。眼前这个挥汗如雨的小子也正如一块未经锻打的星星铁般资质优良。只是越如此,他需要经历的人生的磨难可能越多些。因此,多年不关注人间俗务的隐者也起了爱才之心,希望自己的人生经验能帮李旭早日摆脱天地洪炉。
“他们可以向南迁到暖和一点儿的地方,跟中原人学种地,做买卖。修建城墙来保护自己,还可以建学堂,开作坊!”李旭一边卖力抡锤,一边大声反驳。
铜匠师父的话有些道理,如果没有奴隶们日以继夜的劳动,那块星星铁不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被锻成百炼精钢。但有道理并不意味着道理正确,从部落中失衡的男女人数上来看,就知道战争给苏啜部带来的不仅仅是财物和奴隶。
“狼吃肉,羊吃草。即使神仙也改不了!”铜匠师父横了李旭一眼,连连摇头。小子够犟,像极了年青时的自己。但铜匠并不认为自己年青时的坚持都是必须的,换句话说,他并不认可自己的年青时代。世间冷暖,存在必然有其存在的理由。这是天道,并非人力所能扭转。与其付出努力和心血从一个绝望走向另一个绝望,不如以旁观者的眼光安之、乐之,去追巡飘然天地间的逍遥。
阮籍长醉不醒,所以他活得舒坦自在。嵇康爱恨分明,所以广陵散成为绝响。王家、谢家的院子破败了,刘家、陈家的高楼紧跟着盖起来。改换的只是一个姓氏,里边的回廊、柱子与原来一样。甚至连门口的石兽,望向行人的眼光都没任何分别。(注2)
“不试试怎么知道!”李旭手中的铁锤叮地一声,在刀坯上砸出一溜火花。铜匠师父是追求出尘飘逸的境界,所以不在乎别人顶撞他。以几个月学习刀术的经验,李旭知道自己越是顶撞对方,问道的收获反而越大。
铜匠师父不仅仅精通武术,锻造,兵略,人生经验甚至圣人典籍,几乎所有李旭修习过的,铜匠师父都达道了令人仰望的地步。相处的小半年来,李旭觉得自己就像一头渴极了的羊羔,拼命吮吸着对方的给养。而铜匠师父就像草原上的月牙湖,你永远看不清它的底部在哪。
“试试?”铜匠瞪大了眼睛,看怪物一般看着李旭。突然,他哈哈大笑起来,停下小锤,扯过一袋子酒狂灌了几口,接着,把小半袋酒水全部倒到了火上。
水汽嗤地一样腾了起来,接着,蓝色的火苗在炉子中涌动。铜匠不再说话,用铁夹子夹起刀坯,探到蓝焰中。被酒水激起的火苗迅速舔遍整个刀身,暗黑色的刀坯在烟与雾中渐渐模糊,又渐渐明亮。突然,弯刀发出一声嘶鸣,通体闪起耀眼的红光,有无数条细小的火焰,在未成形的刀刃处跳动,流淌。
“你小子有种,比我有种!”铜匠反复在火焰中翻动着刀身,像是评人,又像是评刀。
眼下这个对世务懵懵懂懂的小子还不知道他的到来已经在草原上掀起一股旋风。奚族、霫族、室韦、契丹,周围数个民族都已经被这股旋风卷了进来。至于这股旋风将来会演化成怎样大的风暴,以自己的双眼,已经完全不可预知。
也许命运真的假手此人做什么大事吧。铜匠再次打量了一遍茫然不解的李旭,微笑着想。如果是这样,自己再勉强李旭做什么就有违追寻多年的天道了。他微笑着,把更多的烈酒泼进熔炉。
“你小子有种,比我有种。先去吃块牛肉,缓缓精神。下午咱们爷俩给它定型,开刃。你将来的路未必在草原上,有把好刀防身,活得会更容易些!”
“谢谢师父!”李旭从脚下拎起一个酒袋子,与铜匠手中的酒袋子碰了碰。铜匠师父没有解决自己心中的困惑,他也不再追问。有些事情需要自己去领悟,经历了半年多人生冷暖的少年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
西尔族长已经准许自己收留张季和王可望,在他们的帮助下,货栈已经备齐了货物,在商贩们散去后便可开张。有了固定的货栈,部落中零散的物资就可以流动起来。有一个固定的收货方,行商们也会往来苏啜部更频繁。
李旭不仅仅想经营皮货和丝绸,书籍和纸笔的供货已经被他托付给了徐家伙计。他真诚地相信,随着读书、识字,中原人的善良与草原人的热诚会慢慢相融,部落中的血腥味道会慢慢被冲淡。自己虽然不能再读书、应科,却能在草原上推广圣人教化,未必不符合圣人的教诲。
想到这,少年的目光炙烈如火。
“怀着善意害人,往往比恶意更可怕!”铜匠师父敲了敲砧板,将李旭从睡梦中唤醒。
“害人?”少年人明亮的目光如星斗,闪烁着激情与困惑。
注1:古人锻钢技术见《梦溪笔谈》,“但取精铁锻之百余火,每锻称之,一锻一轻,至累锻而斤两不减,则纯钢也,虽百炼不轻矣。此乃铁之精纯者,其色清明,磨宝之,则黯然青且黑,与常铁迥异。”
注2:阮籍、嵇康,是晋朝竹林七贤中最有名的两个,后代隐者的楷模。王、谢两家是有名的望族,南北朝时由盛转衰。刘、陈两家是南朝皇族,后崛起的贵胄。
第五章 猎鹿 (七 上)
带着三分遗憾,七分喜悦,又一轮集市在牧歌中拉开了帷幕。
正如李旭事先所料,蜀锦的价格一路走跌。过于充足的货源和夏日的暖和天气打碎了行商们大捞一票的希望,没人再有机会重演去年李旭和徐大眼创造的发财神话。相反,在开集的第一天,曾经大热的蜀锦基本无人问津。
行商们本钱都不多,一次亏本买卖足以断绝他们继续行走塞上的希望。在关键时刻,苏啜部新开张的‘有间货栈’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用货栈大伙计王可望的话说,好心好到发傻的货栈老板李旭大人答应在散集后以中原价格的双倍买下了行商们手中滞销的“破烂”,并指点了商贩们一条明路,几家合资收购牧人手中的玉器和珠宝。
“这里的玉器和宝石价格偏低,如果你们几家合伙购买,卖到中原大城市去,获利可能不止十倍!”李旭看了看满脸愤怒和绝望的商贩们,低声建议。
“真的?你小子保证没糊弄我们?”几个自觉亏了本的商贩冲上前,梗着脖子问道。同样重量的蜀锦长度不及绸缎的五分之一,抱着发财的希望不远千里而来,最后却只获得了一倍的利,这个结果让人实在无法接受。
那个趁火打劫的缺德兔崽子拣足了便宜又卖好,谁知道他是否‘又’在给大伙设圈套。
“常小二,把你的爪子拿远点!不知好歹的东西,有这么跟大人说话的么?”张三叔大步挡在李旭身前,冲着商贩们怒喝道。在他看来,无论李旭的建议是否正确,他能将商贩手中积压的蜀锦全部高价认购,已经念足了香火之情。如果有人到这个份上还踩着鼻子上脸,一旦苏啜部的武士发起火来维护银狼侍卫的尊严,谁也没面皮在李旭面前给这些贪心的家伙求情。
“真的,我前几天刚和他们交易过。霫族联军刚刚吞并索头奚部,有很多战利品需要处理!”李旭从张三叔背后走出来,友善地向大伙解释。
眼下正是夏季,谁也舍不得大规模屠宰牲口。所以牧人们当然无法提供充足的皮货行商。但刚刚结束了对索头奚部的劫掠,霫族武士手中都略有收藏。特别是像阿思蓝、侯曲利这样在部族中负有声望的勇将,无论是临阵抢掠而来的,还是战后分赃大会上返还的,手中染了血的珍珠宝玉按中原售价都足以买下半支商队。但在霫人眼中,那些东西既不能换粮食果腹又不能用来打兵器,能卖到百十头羊的价钱已经出乎预料之外。
“小,小可无状,请,请李,李大人包涵!”被称作常小二的商贩讪讪唱了一个肥诺,低声赔罪。进接着,又向前蹭了半步,盯着李旭的眼睛问道:“他们换什么,是丝绸,茶叶,还是药材,什么价?跟谁谈?”
“都可以,除了铜钱和银子。价格要看宝石和玉器的成色和年限,具体交易时你们私下商量!不过大伙也别把价钱压得太低,否则下一次再来,买卖就不好做了。”李旭笑了笑,十分肯定地回答。
张三叔的担心是多余的,他不在乎商贩们的无理。自己的父亲就是他们中间的一员,在商贩的身上,李旭能看到父亲的影子。于李旭眼中看来,这些商贩们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毕竟一次行商亏本,就意味着全家都要捱上艰难的半年。坚苦的生活逼迫下,你不能指望每个人都保持着谦谦君子的风度。
他的话音刚落,整支商队立刻炸开了锅。“真的,有这么便宜的事儿?”“真的,旭子,你没糊弄我们么?”人们乱纷纷地追问。张三叔气得连连拍桌子,都无法将众人的声音压制下去。
“你们可以自己试试看。如果一时成交不了,可以把货物放在我的货栈寄卖。我手中叶有些玉器,明天也可以带来给大伙看看!”李旭把手向下压了压,大声允诺。
“多亏了您呢,李大人!”人们兴奋地喊道。大伙在片刻前还在肚子里暗骂没良心的小兔崽子仗势欺人,低价收购他们手中的蜀锦。现在立刻把“小兔崽子”夸成了菩萨,纷纷要求李旭为他们当中人,每谈成一笔交易,他们将心甘情愿让尊贵的李大人抽取一成的佣金。
李旭摇了摇头,笑着从背后把杜尔扯出来推荐给了大伙。只剩下一支胳膊的杜尔对宝石价值的了解远远高过了自己,让他来担任中间人,买方和卖方都不会太吃亏。
接下来数日,杜尔成了整个部落最忙的人。每天从一大早开始,他的嘴巴就没合拢过。既要替霫族武士们评估宝石的可能价值,又要把霫人的要价从牛羊的头数折算成茶叶、药材等部落必需品。还要理解买卖双方的需求,尽量让大伙都得到想要的东西。
部族武士眼中的珍宝,商贩们未必需要。而商贩们的需求,武士们亦未必能理解。特别是在最后一天的交易上,抱着希望前来卖马的牧人们一个个气得满脸通红。让他们感到侮辱的是,这些中原商贩宁可买那些跑不动的劣马,也不买骏马为坐骑。
“我,这匹马可以让你的马先跑一上午!一样的价钱,我把这匹追风驹换给你!”一个牧人怒气冲冲地向商贩喊道。对方怪异的行为让霫族武士们百思不解,还不习惯在交易中占别人便宜的他们宁可把胯下良驹折价出让,也不愿意用劣马欺骗商贩,侮辱自己的尊严。
“我,我不敢骑好马!”商贩擦着额头上的汗,艰难地解释。有便宜不占那是王八蛋,谁不知道骏马比劣马值钱。问题是,收购骏马回去,最后能落到自己手中么。
“你不会给他两匹劣马么?驽马跑得虽然慢,但可以用来拉车,吃肉,剥皮……”杜尔扳着手指头,一一列举着劣马的好处。末了,把手指向李旭一指,大声说道:“去年附离大人不就买的是劣马么,可见在中原劣马比良马更有用!”
“是啊,是啊!”商贩们汗流满面地附和。虽然受尽了官府欺压,在外人面前,他们还希望维护一点大隋的脸面,不把老爷们巧取豪夺的勾当说出去。毕竟大家都是中原人…….
一个舍脱部的勇士走来,将小孩手臂大的一块羊脂玉塞到杜尔手中。然后,附在他耳边,低声请求道:“我这块玉石,要换一石,不,一石半茶叶!要是能换到,…….”
“一石半茶叶,半匹丝绸,要那种薄薄的,软软的那种!”杜尔就地加价,比比划划地用突厥语向商贩们讲道。跟李旭和徐大眼交往半年多,他已经明白苏绸、浙绸和鲁绸的差别。所以尽量在达成交易的同时,保护自己族人的利益。
几个中原商贩核计了一下,把舍脱部勇士需要的茶叶和丝绸凑齐。常小二从杜尔手中接过羊脂玉,小心翼翼地放入怀中。然后从自家的货物中拿出一大块茶砖,放到杜尔身边的皮口袋中当谢礼。
舍脱部勇士看了看多出来的半匹绸缎,高兴地捶了杜尔一个趔趄。“杜尔兄弟,谢谢你帮我。明天我送一头母羊来给你,刚生完崽,刚好挤奶喝!”
“好说,好说!”杜尔笑着回答。艰难地用刀子在身边的羊皮上画上一横,然后刻出舍脱部的印记。
直到晚宴的篝火点燃后,他才哑着嗓子完成了最后一笔交易。身边的十几个皮袋子满满的,装的全是行商们付出的佣金。手中的羊皮纸用刀子画满了横杠,每一个横杠代表着出售了宝石的牧民们许诺下的谢礼。
嘎布勒老爹一改吝啬风格,跟在杜尔的身后不住地邀请行商和牧人到他的毡包里喝酒。杜尔的妻子的眼睛则再度闪亮起来,望向丈夫的目光里充满了崇拜。
跳动的火堆旁,围满了舍脱、曷萨那、必识等从附近十几个部落赶来的武士。对苏啜部而言,这场集市的意义再度超越了货物的本身。临近几个部落的族长几乎都赶来了,甚至一些游牧地*近太沵河畔执失拔汗老巢的小部落,也偷偷地派了使节前来“交易”。
随着对索头奚部战争胜利消息的传开,苏啜、舍脱、曷萨那、必识等月牙湖附近的霫部联盟已成定局。执失拔汗至今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只能说明这只天鹅已老。老天鹅的头颅无力承担起王冠的重量,新天鹅取代它飞在阵列最前方想理所当然。
只要苏啜部保持着不败的战绩,并能像这几次集市一样,让草原各部分享到长生天的福泽。白天鹅的子孙们愿意追随在新的领头鹅的羽翼之后。
“远道而来的客人,苏啜部的营地永远为你们敞开!”西尔族长端着一碗酒走来,双手捧给了张三叔。告别宴会已经开始,作为主人的他,必须向客人表现自己的诚意。
他是这两次机会收获最大的人。
草原上气候恶劣,冬天长达五个多月。因此一年中有小半年道路断绝,没有任何外来货物运入。而来自中原的茶叶、盐巴、丝绸、药材又是牧民们的必须之物,所以一个能保证长期供货的集市,必然成为周边部落的中心。
“谢,谢谢族长大人!”第一次主持商队的张三叔还无法适应自己的身份,站起来,后退两步,感激地说道。
“尊贵的客人,是您和附离的到来,给让白天鹅再度展开了翅膀!”苏啜额托长老跟着站起身,向张三叔敬酒。
他带来的不仅仅是货物,更重要的一点是,这次突然发起的宝石、玉器交易,让勇士们进一步明白了他们的血没白流。一块小小的玉石可以换了足够一个家庭喝三年的茶砖。而那些弱小部落中,有的是珠宝玉石供诸霫联军的武士们去取。
“是啊,西尔族长,我真羡慕长生天把附离赐给你们部落啊!”必识部长老那弥叶酸酸地说道。
作为‘有间货栈’的主人,李旭从没想过一个货栈的意义。作为一支小商队的头领,张三叔为诸位长老的尊敬受宠若惊。但对于苏啜西尔、苏啜额托、必识那弥叶等草原上的老天鹅,李旭和张三等人却是苏啜部当之无愧的贵人。
对于正在迅速膨胀的苏啜部而言,一个货源充足的货栈正是部落走向城市的起点,一旦周围其他部落对苏啜部的货物供给产生依赖性,苏啜部将其他诸部并于麾下也水到渠成。
“都是附离大人的功劳,这孩子又仗义,又有眼光!”张三干涩的脸上,亦带上了几分真诚的笑容。这是他第一次作为头领带一整支商队,如果不能做到让大多数人满意,今后从渔阳到塞外这条道上,他张老三的名字就无法立足。
他没有孙九的魄力和实力,唯一比孙九好一些的也许就是运气。有财神爷保佑的旭子在,大伙不想发财都难。
“是啊,附离大人是长生天赐给苏啜部的福星!西尔族长,我真羡慕你有这么多女儿啊!”舍脱沙哥大笑着喝干了碗中的酒。自己部落的几个年青武士都与附离交好,此人又即将成为苏啜西尔的女婿。凭借他如今的威望和越来越高的刀法,将来在草原上不难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未来是属于新天鹅们的,老一代天鹅们必然要从队头慢慢移到队尾。
“附离是苏啜部的福星!”苏啜附离笑着举杯相和。自从附离和银狼出现在苏啜部,这个来自异族少年就遮盖了所有人的光芒。人们提起附离,几乎已经忘记了他这个族长的弟弟拥有同样的名字。
苏啜附离的目光越过火堆,扫向临近的另一团篝火。苏啜阿思蓝、舍脱哥撒纳、必识侯曲利,几个不同部族的年青一代英雄正和附离传看着一把弯刀。威风凛凛的银狼甘罗蹲在火堆旁,棕毛倒映着如水月华。
那柄弯刀比草原武士常用的弯刀长一尺,宽两寸。没有寻常弯刀那么大的曲度,只是很随意地收了一条弧线,就像晴姨的舞姿一样浑然天成。
你可以说他是中原的横刀,但比横刀更宽,也更结实。可以说它是弯刀,但比弯刀更长,也更利于砍杀。亦或说二者都不是,它兼具了横刀和弯刀的所有优点,完全已经自成一家。
苏啜阿思蓝在火堆旁,信手抽出了铜匠的得意之作。一道水一般的刀光脱鞘而出,让大大小小的火堆黯然失色。
隔着数丈距离,苏啜附离依然感受到了刀锋上那股逼人的光芒。刹那间,那刺骨的寒意直入他的心底。
注1:横刀,即后人口中的唐刀。起于隋,体直,马战步战通用。为现今骑兵马刀的鼻祖。
第五章 猎鹿 (七 下)
商队离开后的第二天,徐大眼回了部落一趟。与李旭、陶阔脱丝、娥茹、杜尔等人稀里糊涂喝了一场酒,然后又匆匆赶赴了东南方的新开河畔。
“契丹人要给索头奚部报仇!”临行前,徐大眼的匆匆丢下了这样一句。至于契丹人与奚人到底是什么关系,李旭、阿思蓝等人谁也不清楚。除了霫族外,这片草原上还生活着奚、契丹、室韦、靺鞨、突厥五大部族,十几个李旭叫不出名字,亦不相统属的小部落。他们都以狼为自己的祖先,彼此之间都可以算亲戚。他们互相征伐千年不断,彼此之间亦可以算仇敌。索头奚人被突厥人赶得无家可归时,契丹人拒绝他们迁入自己的草场。如今索头奚部灭亡了,契丹人又念起了香火之情来。凶霸霸地要求诸霫联军释放来自索头奚部的战俘,并“归还”亲戚家的财产和牛羊。
在没将霫族诸部整合成一体前,苏啜部没有和契丹人一战的实力。所以他们只能派遣使节与契丹人讨价还价。智慧比月牙湖还深的徐贤者认为,契丹人给索头奚报仇是假,借机打秋风是真。诸霫联军只要在边境上做好防范,战斗一时半会儿打不起来。
没有战争的日子里,风吹净了血腥的记忆。李旭的客栈快速发展起来,生意火得出乎所有人预料。张季、王可望都算是商家出身,讨价还价是他们的拿手本事。再加上一个识得汉字的阿芸在一旁协助,合三人之力打点一个小货栈绰绰有余。
生意上的事情不再用费心后,李旭就把全部精力转到练武和温习功课方面来。铜匠师父是个好老师,李旭不但可以从他那里学到刀马之术,原来为讨好杨老夫子而死记硬背的那些记载越公战绩的文字,经铜匠一解释也霍然开朗。师徒二人有时为了杨夫子的一个记录争执得废寝忘食,直到惹得铜匠师娘发怒,才讪讪收场。第二天铜匠却又忍不住命令李旭将杨夫子的笔记背诵出来,由自己琢磨其中玄妙。
铜匠对南陈念念不忘,总是扼腕长叹当初若有人从某处发一奇兵,足以让大隋四十万兵马折戟沉沙。但越是如此,他越佩服北隋将帅的智谋和胆量。“大陈不是亡于叔宝一人之手!如果当日南方有一个高颖或杨素在,也不至于局势糜烂如此!”曾经无数次,铜匠师父带着三分醉意赞叹。当年的爱恨仇怨早已成为过眼云烟,如今对于昔日对手,他心中只有佩服和崇敬。
“他们都说,是张皇后迷惑了陈叔宝,所以大陈才亡了国!”李旭笑着和师父抬杠。
“兴亡都是男儿事,男人做了缩头乌龟,所以才把罪过都推到了女人身上!”铜匠喝了一大口酒,用铁砧做鼓,敲打出一片金戈铁马之声。“江山美人,不过是一场好梦!你记住这句话,凡事放开眼界,才能海阔天空!”
“江山美人?”李旭知道自己的师父又把杨夫子的笔记当作了下酒菜,于不知不觉间喝过了头。自己不过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傻小子,指点江山是罗艺、杨素那些大英雄的事。至于美人么,他眼前飘过一个窈窕的倩影。
陶阔脱丝与他已经有了婚姻之约,也不再急着按霫人的传统去钻他的帐篷。二人偶尔策马出游,从天明逛到日落,马蹄踏过之处,写不尽的诗情画意。
“附离,咱们,咱爹妈真的不会嫌我是胡人么?”拉着自己的马缰绳,陶阔脱丝幽幽地问。娥茹每日黯然伤神的样子让小蛮女很担心,唯恐自己的姻缘也出了纰漏,重复姐姐和徐大眼的悲剧。
“我爹妈才不管那么多。他们巴不得早日抱孙子呢!”李旭抬起手,轻轻摘去陶阔脱丝头上的一片草叶,微笑着安慰。
商队走了有些时日了,但父母的回信还没有被人捎来。非但如此,交托给徐福和王麻子营救孙九的事情也没有任何下落。一个人时,李旭常常为这些事担心。有时候担心父母并不像自己想象一样豁达,能接受一个胡人做儿媳。有时又怕王麻子胆小误事,让孙九无法逃脱贪官之手。至于到底担心九叔多一些还是担心和陶阔脱丝的婚事多一些,少年人自己也弄不清楚。
“那张三叔他们怎么还不送信回来?”陶阔脱丝低下了头,用靴子踢起了一块碎石。石块在初秋的草尖上画出一道微痕,转眼淹没在了浓绿色的波涛之间。
“三叔那个人贪心,估计还要组一支商队才肯来吧!”李旭对陶阔脱丝愁眉不展的样子大为心疼,伸出胳膊,轻轻拢住了她的双肩。
陶阔脱丝的肩膀向后仰了仰,舒舒服服地*在了李旭的胸口上。最近半年多来,李旭的身体又窜起了一大截。部落中丰富的牛羊肉为正在长身体的少年提供了充足的养分,再加上每日习武、纵马等因素,使得李旭的肩膀、脊背都变得非常宽阔。即便隔着衣服,少女也能感觉到对方胸口坚硬的肌肉。那一块块腱子仿佛有魔力般,每当*上去,少女就不愿意再把头再抬起来。
秋天已经来临的,草尖上已经染得了些许阳光的颜色。风吹过时,层层绿色的波浪间跳动着金色的鳞光,仿佛一片海湾在苍穹下荡漾。马如鱼,羊如贝,至于人,则是蜃楼间自在的神仙。
“阿欠!”几根银色的头发随着呼吸卷进了李旭的鼻孔,痒得他打了个喷嚏。胸口处传来的温柔和秋风送来的少女体香让他感到很迷醉,在无边无际的草海中,没有任何尘杂的阳光下,他真想就这样长醉不起。
“附离,等哪天我老了,不再漂亮了,你会厌倦我么?”少女甜腻腻的声音从胸口处爬过来,顺着耳朵一直爬入心底。
“不会,我肯定不会!”李旭低头附在少女耳边发誓。陶阔脱丝晶莹的耳垂像一粒葡萄,诱惑得他忍不住轻轻咬了一口。
陶阔脱丝嘤咛一声,融化了一般粘在了他得身体上。李旭抱着一团跳动的火焰,缓缓坐了下去。两匹马哕哕叫了几声,不耐烦地跑远。天地间顿时空旷起来,夕阳下,草尖上,只留下一双互相依偎的影子。
“你是父亲一样的英雄,而我又没晴姨那般的心机……”
“我不是英雄,我只是小行商,来自中原的小行商…….”
“你是我的英雄,永远都是…….”
娇艳的殷红缓缓迎来,遇到坚硬的双唇,看不见的闪电突然涌起,激发了一场小小的雷暴。如流云般,两道颤抖着的睫毛轻轻拂拭在被草原上的风吹出了几分男子粗糙的面颊上。风止,草静,一颗羞红了脸的夕阳缓缓向西方躲去,躲去。
“的,的的!”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敲碎了草原上的静谧。紧接着,远处又传来了一声女子的惊呼。绵羊慌乱的惊叫、牧羊犬狂噪的咆哮,惊雷般从远处同时滚了过来。
“是帕黛!”李旭和陶阔脱丝同时跳起。阿思蓝的妻子帕黛已经怀孕八个多月了,她却不愿意躲在毡包中待产。每天坚持着走到草原上,安排自家的属户和牧奴抓紧时间收割秋草,木柴。草原上秋天很短,夏天刚过去没多久第一场雪就可能落下来。去年的征伐为阿思蓝家中增添了十几个奴隶和一大堆牲畜,如果不趁着落雪之前储备足够的木柴和草料,寒冬来临后就可能有人或牲口冻死。
陶阔脱丝吹了声口哨,把两匹坐骑唤到了近前。二人飞身上马,从马鞍后不约而同地摘下了角弓。敢在苏啜部营地附近撒野的,只可能是孤狼或者铤而走险的马贼。霫人有保护妇孺的传统,无论是兽群和马贼来多少,李旭和陶阔脱丝都有义务保护帕黛安全逃离。
“应该带着甘罗出来!”李旭一边拼命驱赶着坐骑,一边后悔地想。甘罗已经长得比任何牧羊犬都大,嚎叫时凛然生威,有它在,即便是上百只的野狼也不敢*近羊群半步。
“是雕!是雕偷了阿思蓝家的羊!”陶阔脱丝指着天空大喊,声音如释重负。雕是天空中的霸主,从天鹅、羊羔到野兔,所有身体比其小的活动生物都是其袭击对象。在夏秋之交,小羊羔刚刚脱离母羊庇佑,对外界危险懵懵懂懂。骨小肉嫩的它们是大雕的最佳狩猎目标。
顺着陶阔脱丝的指向,李旭也看清了那只低飞的身影。那是一只成年黑雕,双爪握着一头肥硕的羊羔,所以飞得只有三十余步高。流云般的雕影后,几十匹骏马快速飞奔,马背上的骑士一边挥动缰绳,一边向大雕发出大声呵斥。
那雕儿仿佛故意和人斗气般,既不肯将羊羔放下,又不加快飞行速度。悠哉游哉地拍打着翅膀,把天空下所有威胁都视作无物。
“太好了,帕黛姐姐没事!”陶阔脱丝带住马缰绳,拍打着胸口说道。过度的惊吓和高速疾驰让她的心几乎跳出了嗓子眼,脸色也变得红红的,如盛开的桃花般娇艳。
李旭笑着看了看身边的如花美眷,轻轻将箭搭上了弓弦。他曾经答应过亲手射一只雕下来给陶阔脱丝看,陶阔脱丝也许已经忘记了当时的承诺,但他自己却没有忘记。
低飞的大雕本能地感觉到了来自下方的威胁,嘶鸣一声,加快了翅膀扑打速度。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它越飞越高,越飞越高,突然,双翼一顿,整个身体连同爪子间的猎物同时跌了下来。
黑雕落入了草丛中,甩脱爪子上的羊羔,摇摇晃晃地跃起,飞高。摇摇晃晃地落下,摔倒。如醉了酒般再度飞起,又再度跌下。终于,它没有力气再举翅膀了,抬起头,凄凉地叫声响遍原野。
“嗤!”雕鸣声绵绵不绝。这只天空的霸主致死不能相信,有人在它展翼之后还射中了它。
“附离!”陶阔脱丝兴奋地大喊大叫,策马追在李旭身后向黑雕落地的方向奔去。她看见了心上人为自己做的一切,纵马,弯弓,仰射,在少女眼中,整个草原上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引弓疾驰的动作像附离那样做得如歌般流畅。
李旭收弓,纵马,在马蹄从黑雕身边掠过的刹那猛然俯身,行云流水般将雕的尸体抄了起来。于疾驰中拔下弓箭,兜转马头,迎着陶阔脱丝的笑脸跑回。
二马错颈,知趣地停住了脚步。
“送你!”铁塔般威武的少年手提着双翼低垂的黑雕,豪情万丈。
“为什么?”向来不知道客气为何物的陶阔脱丝突然害羞起来,低下头,玩弄着马缰绳,声音细若蚊蚋。
为什么?李旭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起了当日的诺言。看着陶阔脱丝娇羞的模样,眼前突然仿佛有灵光一闪,手举黑雕,大声回答:“因为我要娶你做老婆!”
“你说什么?”陶阔脱丝的脸瞬间充满了潮红,本能地追问了一句。
“我要娶你做老婆!”不顾周围渐渐*拢的人群,李旭对着陶阔脱丝,大声重复。
“我要娶你做老婆!”梦幻般的阳光下,誓言随着晚风在草尖上飘远。
第五章 猎鹿 (八 上)
没想到眼前的榆木脑袋突然开了窍,陶阔脱丝的脸刹那羞得如天边晚霞。双目波光流传,说不尽的柔情蜜意。正相看两不厌间,突然听到有人大声喝道:“兀那小子,你讨好婆娘便是,也不能杀我家的雕儿做礼!”
李旭心里打了个突,猛然回转身来。只见十几个身披猩红色披风的陌生壮汉围成了半面扇子形,齐齐切断了自己和陶阔脱丝的去路。做了大半年神棍,他好歹也算经历过战阵之人。一看队形,就知道壮汉们来意不善。立刻将黑雕尸体向马背上一丢,左手提起马缰绳,将陶阔脱丝掩至身后,右手翻腕,紧紧地搭在了弯刀柄上。
“你家大雕,有什么证据?”陶阔脱丝不相信有人胆子大到敢在苏啜部附近对自己动手,从李旭身后探出半个头来,怒气冲冲地反问。
“瞎了眼,你看那脚环!”
“野雕有带脚环的么?”壮汉们乱纷纷叫骂。一个个跃跃欲试,随时想把李旭和陶阔脱丝砍翻于马下。
李旭在马背上快速侧了侧头,眼角的余光扫到了雕足上的金环。那是由纯金打造脚环,花纹精巧紧密,层层金丝花纹之间,隐隐约约还刻着几行文字。
这下麻烦大了,扁毛畜生肯定是猩红披风们的眷养之物,怪不得它方才偷了阿思蓝家的羊羔却不急着高飞。李旭心中暗道,正琢磨着如何开口向对方赔罪,又听见身后的陶阔脱丝大声反驳:“是你家养的雕儿有怎么样?若不是你们纵容黑雕抢我家羊羔,附离怎么会放箭射它!既然是你们无礼在先,又怎能怪我们看不清它是家养的还是野生的?”
身穿猩红披风的壮汉们在草原上横行惯了,自家黑雕抢了别人的羊羔,他们素来只当玩耍。所谓呵斥追赶,原本就是装模作样。万万没想道到在这偏僻之地还有李旭这样的楞头青,不问青红皂白一箭就将黑雕射了下来。
被陶阔脱丝一语揭了短处,他们立刻恼羞成怒。当下有人大声嚷嚷了一句:“与这些野人费什么话,直接砍翻给黑雕偿命罢了!”说完,马头向前一纵,径直向李旭扑来。
才冲出三五步,斜下里突然飞来一支冷箭,从马眼直入马脑。那战马登时气绝,“扑通”一声摔倒在地,把马背上的红披风向前甩出了三丈多远,砸倒了数尺野草,抽了抽,再也不能动了。其他红披风壮汉大吃一惊,齐齐带住了缰绳。敌我双方同时侧目,只见一个霫族武士带着十几个牧人,气势汹汹地狂奔而致。
“阿思蓝,你怎么才追过来!”陶阔脱丝高举着弯刀,冲着来援的武士大叫道。
“帕黛被他们的畜生惊了胎气,我刚才忙着照顾她!”阿思蓝恨恨地看着红披风们,将另一支羽箭搭到了弓臂上。十几个牧人手持放弯刀和套马索,气势汹汹地跟在他身后,只待阿思蓝羽箭离弦,就要一拥而上将对方撕个粉碎。
“哪里来的野人,竟然敢攻击突厥狼骑!”红披风中的带队者气急败坏地自报家门,脸上的表情虽然凶悍,坐骑却不知不觉间向后挪了数步。他们已经见识过了阿思蓝方才一箭之威,此刻对方人多,自己人少,没人愿意稀里糊涂地丢了性命。
“哪里来的畜生,居然敢在苏啜部的草场撒野!”阿思蓝铁青者脸,大声回骂。刚才黑雕从半空中扑落,刚好掠过妻子帕黛的脚边。临盆将近的帕黛吃了一吓,立刻肚子疼得站不起身来。他忙着照顾妻子,所以才未能弯弓追赶那头黑雕报仇。如今李旭因射雕惹出祸来,雕的主人即使是天王老子,他也得挺身与朋友硬扛。
双方说的都是突厥话,词汇不多,语气却是生硬得很。眼看着冲突一触即发,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激烈的马蹄声,有人一边策马疾驰,一边大声喝道:“全给我住手,有什么话大伙慢慢说!”
话音刚落,马头已经逼近猩红披风的身后。十几个猩红披风壮汉立刻跳下马背,让出一条通道,恭恭敬敬地俯身回应:“是,属下谨尊却禺大人吩咐!”
“却禺?”李旭和阿思蓝迷惑地对望。从红披风们的恭敬态度中,他们猜到来者身份不低。但苏啜部与突厥人交往并不多,却禺到底是官职名还是人名,他们根本弄不清楚。
“你们为何与人冲突,难道忘了我的叮嘱么?”须臾间,来人已经冲到人群当中。更远处,还有四十几骑遥遥地追赶过来。
“呜――呜――呜――”负责警戒的苏啜部牧人在远处吹响了号角,超过五十人的队伍临近,无论来意是善是恶,部落中都必须做好相应准备。
此起彼伏的号角声让来人吃了一惊,四下看了看,又打量了一下李旭和阿思蓝的装束,躬身施礼,问道:“站在我面前马背上的可是白天鹅的子孙么?阿史那却禺奉大汗命令前来问候白天鹅的后人!”
“苏啜阿思蓝、附离、苏啜陶阔脱丝见过却禺大人!”阿思蓝收起角弓,手按肩头俯身还礼。整个霫族都是突厥的附庸,虽然弄不清楚来人的身份,阿史那家族这个响亮的名号,草原上却没有人不知晓。
那是突厥王族的姓氏,意思为母狼的初乳,诸狼的长者。几百年来,草原上世代以此姓为尊。
“原来是苏啜部的好兄弟,天鹅的阵头!”阿史那却禺拊掌大笑,“我这几个属下缺乏教养,冲撞了自家兄弟,请阿思蓝兄弟不要见怪!”
有道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况且对方还是带着善意到霫族来出使的突厥王室后裔?阿思蓝无奈地笑了笑,回答:“他们放雕惊吓了我的妻子,我已经看过了,没惹出什么大祸来!”
“你们几个畜生,我临行前怎么吩咐你们来!”听到阿思蓝的回话,却禺立刻抡起马鞭,劈头盖脸地向红披风的头领抽去。
方才还气势汹汹的红披风头领立刻矮了半截,接连捱了好几鞭子,才大着胆子解释道:“回禀大人,他,他们,他射死了您的黑雕!”
“啊?!”阿史那却禺惊叫了一声,回头看向了阿思蓝和李旭。在李旭的马背后,他看到了一双低垂的翅膀。那是他家宝贝的双翼,每一根羽毛他都记得。
雕是天空之雄,筑巢在万丈绝壁之上。想养一只雕儿,必须在其刚刚孵化时便从窝中将其掏出。取雕途中又要留神脚下石壁,又要提防母雕和雄雕从半空中袭击,往往要付出十几条人命才能换得一只幼雏。而幼雕脾气倔犟,非新鲜血肉不食,受到虐待即死,把它平安养大不知又得花费多少功夫。再加上训练其侦察敌军动向,听从主人号令所耗费的人力物力,一只训练有素的黑雕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同等重量的黄金。所以,看见黑雕偷了别人家的羊羔,突厥狼骑们绝对不会认真替羊羔主人讨还公道,暗地里还期待利用这种行为保持雕儿的野性。
“它偷了阿思蓝家的羊,又吓到了怀孕的帕黛,我以为它是野生之物,就一箭将其射了下来!”李旭从背后将黑雕的尸体拎起来,放在地上,讪讪地向阿史那却禺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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