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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飞翔》作者:[英]维多利亚·贝克汉姆

维多利亚·贝克汉姆(英)
             第一章 与你同行
“爸爸,我快被挤死了。”
“不,不会的,维多利亚,我就在你身后。我会照顾你的。”
我看不见他。我们被夹在人群里,靠得太近了。但我能感觉得到他的手还在我的肩上,他的手,他的声音就足以让我不会尖叫出来。他还是那么镇静,一如往常。不像我妈妈,总是紧张兮兮的。有人问我像谁,我说,像我爸。但每当我如此惊慌失措时,我知道我更像我妈妈。
人群一阵晃动,又向我挤过来。我需要空间和空气。我被挤来挤去,爸爸在后面,我在中间,保镖在前面。他的身躯庞大,我能看见的只是他的后背,被汗湿透了。我几乎无法呼吸。只有一种声音比人群的喧嚣声更大,那就是在我耳中怦怦的心跳。我上台表演前也没有这么糟糕过。
我没戴眼镜,处于半盲状态。但是我能感到黑压压的人群从右边直冲过来,一张张涂了油彩的脸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红的、白的、蓝的。一只手伸过来把我的棒球帽一推,正磕在我的眼上。我吓得浑身打颤。
“我在这儿,‘高贵’,‘高贵’。”
他们喝醉了。我能闻到啤酒的味道。狂笑,喊叫。他们扬着手,手指乱戳,醉醺醺地学着“高贵辣妹”的舞台姿势。
“哦!‘高贵’。”
“大奶子露出来!”
不要和他们对视,“辣妹”组合的一个保安曾告诫我。这就是为什么名人总是戴着墨镜。就像我今天这样。我低下头。闪光灯闪了一下。红外线自动调焦的小红灯到处都是,就像枪上用的那种。聚光灯从我左边直照过来,穿过用来隔开观众和球场的铁丝网。铁丝网的那边尽是人,他们的手指从网格里戳过来,想要摸到我。那道栅栏真不该装。难道这些傻瓜没听说过西尔区事件?就是1989年足总杯半决赛,无数的人挤向铁丝网,死了96个。就在本周的电视上又播放了一次当时的场面,当值的两个警察正被起诉。
“‘高贵’,我们爱你!”然后是一阵大笑,“我们只是开开玩笑!”
我们走在艾因霍温球场四周狭长的水泥通道上,想回到我们的座位上去。我只是在往上走的时候曾看到通道是水泥的。现在,我什么都看不到,模模糊糊全是人影,还有伸长的胳膊,都想碰到我。
这是2000年6 月12日,星期一。像每一个英格兰的客场一样,足协对每一件事都做了安排:从斯坦斯得乘专机到布鲁塞尔,再乘大巴到艾因霍温。司机把车停在一条偏僻的街道上,因此我们得步行二十多分钟才能到达体育场。尽管如此,我们到那儿时离球赛开始还有两个小时。我们的座位在5 排中间,正对着球员进出的通道。我傻乎乎地坐在那儿,十分显眼,就像一只鲜亮的柠檬。有人看到我了,于是便出来了许多照相机。其中一些是新闻记者:很长的变焦镜头在我眼前直晃悠;也有一些是普通人,想拍一张快照拿去给朋友看。给他们看什么呢?看一个棒球帽遮住眼睛、情绪变化无常的女人?周边的观众几乎都还没有入场,我坐在那儿简直就像个白痴。我问保安,开赛前我们没有其他地方好去吗?
我的意思是这两个小时干些什么呢?读节目单吗?
就在那时,我们听说了VIP 休息室。我们问坐在后排的大卫父母,泰德和桑德拉,他们是否想跟我们一道去,可他们说,不了,谢谢,他们宁愿呆在原处。
VIP 休息室在球场的另一边,但是,因为体育场几乎没什么观众,我们只花了五分钟就到了那儿。他们为我们拿来了香槟。我母亲的朋友多琳从雅典赶过来,她一辈子都没看过足球赛。我们忙着和她闲聊,没注意到此时体育场已经坐满了人。现在,只剩下十分钟了,体育场拥挤不堪。感谢上帝,幸亏当初我决定不带布鲁克林来。他安全地留在伦敦我母亲家里,和我妹妹露易丝在一起。
我从没想过要到艾因霍温来。我本想整个星期在伦敦的录音棚里制作我的独唱专辑。但是,不仅因为这个。大家对大卫寄予太多的希望,以至于我想我最好还是不要去。这就像每当大卫主罚一个重要的任意球或点球时,有时我想我还是不看为好。
此时,大卫已经在球场上了,正在随意地踢着球,比赛前他们总会这样。在我走下台阶,进入这个噩梦般的场面时,我已经看到他了。哪怕不戴眼镜,我也能根据他在场上的一举一动认出他来,即使我看不到他后背上那个大大的7 号。但是,他没有看到我。他一直朝着另一个方向看,球场那边留给球员妻子、家人坐的地方。他总是在找我。他说,知道我在那儿能让他安心。我知道,他现在没看到我肯定要担心了。我本不该来的,我应该就坐在家里,和布鲁克林一起在电视上看他爸爸。那样的话,至少大卫知道他的家人是安全的。
只有看过足球赛,你才会了解噪音会对你产生什么影响。在我走进体育馆之前,我在电视里也曾看过足球赛。电视里听到的噪音不算什么,甚至装着大屏幕的酒吧里将你淹没的那些噪音也不算什么。马克,我的第一个男朋友,有时带我到酒吧里看足球,和他的朋友们一道——这是他所认为的宵夜。最滑稽的是,我甚至在恩菲尔德一间酒吧里看过1996年欧锦赛对德国的半决赛,就是加里斯·索斯盖特射失点球的那一场。如果那时有人对我说我将嫁给一个足球运动员,我肯定不相信。那噪音恐怖得就像你站在月台上听到的快速列车发出的声音。那噪音将你吞没。那是一种让你想尖叫的噪音。
穿着不要太惹眼,大卫曾说过。我知道所有其他球员的妻子将身着客场盛装——这是2000年欧锦赛英格兰的第一场比赛。还要带保安。我父亲和一个保安——他说,这就够了。可是,这不够。
就在上周五,《每日镜报》发现我的名字不在名单上,称我不去是冷落其他英格兰球员的妻子和女朋友。电台转播了这条消息。在我开车上班的路上,我听到首都电台正谈论此事。他们谈论着,似乎我是否到场关乎英格兰的胜败。菲尔·内维尔的妻子不打算去,加利·内维尔的妻子也不打算去。对她们,没有人说什么。他们只是喋喋不休地说我为什么要把自己另眼相看。
但是,难道他们不明白,我确实被“另眼相看”了。现在,有人用手对着其他球员的妻子指指戳戳吗?没有。即使她们身着“英格兰希望”盛装,没有人知道她们是谁。但是“高贵辣妹”——每个人都知道她要把他们的宝贝“金童”从曼联拉走,每个人都认识她是谁。英格兰最遭人恨的女人——我就是这么被称呼的。太好了。
当一个足球球迷发泄愤恨时,他们会干什么?他们骂脏话。在我小的时候,妈妈常说起那句老话,棍子和石头会打断你的骨头,但是,人言永远不会伤着你。那时,我在学校总被欺负。但她错了,无论是那时还是现在。
我记得,我和大卫开始约会后不久,我妈妈来曼彻斯特看比赛。人群看到我时就开始唱“‘高贵辣妹’翘起你的屁股来”。妈妈问我:“他们在唱什么呢,维多利亚?”她只听到了“高贵辣妹”的字眼,其余的没听到。我的意思是,那有多尴尬?我只说我不知道,并请她再给我一包土豆条。
我和大卫在老特拉福德受到的辱骂是可怕的——不过,至少这种辱骂从来没有演变成对身体的伤害,除非你把一家公司灯箱玻璃被砸碎的乒乓声也算在内——但是,自从2000年欧锦赛开赛以来,我们在英国媒体上听到的都是关于足球暴力以及流氓文化的事。人们以为我读报纸只是为了看看关于“高贵”和“小贝”他们写了些什么。如果我说对此不感兴趣,那是撒谎——正是他们刊印出来的那些谎言意味着我必须读一读那些废话。谎言,还有其他一些事情,简直太逼真了;你简直不明白那些照片是怎么拍下来的。你的照片,你孩子的,你丈夫的,你妹妹的,你妹妹的小女儿的,你母亲和你父亲的,以及任何一个其他人的,只要他们想把镜头伸进他们的生活探究一番。是的,我读那些报纸。但是,每天晚上我也看新闻。无论我有多累。事实上,这是我看的惟一的电视节目。因此,我知道在比利时发生了什么,英格兰球迷如何丢人现眼,已经挤满了警察局的号房。
但是,大卫要我来。他说,我在那儿他踢得更好。
我们回到座位上时,比赛刚刚开始。球场保安终于出现了,大约六个人,就像四轮驱动汽车的保险杠,不问任何问题,只是把人向后推。原来,他们把球员通行的地方用绳子隔了开来,难怪这地方拥挤不堪。
大卫看到我时,他的脸上又绽开了那种笑容,一如往常。正如玛莉莲·梦露在《热情如火》中唱的,“我的脊梁骨成了牛奶蛋糊冻”。我忘记了一切,只知道我多么爱他,而且,幸运的是,他也爱我。
我知道这场比赛对他有多重要。这么多的人在说贝克汉姆将要为我们拿下这场比赛。但是,世界杯中他们也这么讲,而那时他踢得很糟糕,接着他们就群起而攻之。杰罗米·克拉克申(英国著名汽车专栏记者)说他想用一根棒球棒把大卫打到一间四壁有软垫的牢房去。《每日镜报》有一张投镖靶活页,大卫的脸位于靶中心。《太阳报》搞了一个人体模型,照着大卫的样子打扮起来,给他套上一条莎笼裙和一件7 号球衣,然后把他吊起来,不是挂起来,用一根绳子套在脖子上,吊在伦敦南区一家酒馆外的绞架上,拍了一张照片并将它登在头版。没有哪一个足球运动员曾经受过媒体这样的非议。所以,打一场好比赛对他太重要了。
他做到了。尽管比赛以平局告终,第一场对葡萄牙的比赛是2000年欧锦赛中英格兰三场比赛中踢得最好的一场。
大卫踢得这么好,我为他骄傲。我一直看着我爸爸以检验我是否正确。他只是微笑。大卫做了两个球——意思是他将球传给了进球队员。我几乎要哭了,我太高兴了,对我来讲,这是闻所未闻的,任何一个曼联球迷都会告诉你,我并不是真的对足球感兴趣,我对足球的兴趣仅限于大卫在场上时。我不看球,我看大卫。如果这两者恰好统一,那么很好。
每个人都知道,英格兰队比赛前,队员不允许探视家人,但是,大多数人不知道的是比赛后队员仍然不允许探视。足球队,无论是曼联队还是英格兰队,被管理得像是集中营。那场比赛结束后我想做的就是拥抱大卫,告诉他我有多骄傲。但是,当终场哨声吹响,队员们脱下他们的队服给对方球员时,我们像是听话的小学生排着两列纵队,已经被领着回到我们的大巴上,返回机场,回家。
在我们往体育馆外走时,我用手机发了一则短信。给他打电话毫无意义,我知道他会在淋浴间或浴室,队员们比赛后在一起就像一群小男孩儿。生活中,我们有一半时间花在彼此发信息上,另一半则是打电话。大卫的理疗医生甚至说他背部不适就是因为他耳朵上总黏着电话。但有时你有一些事情不想让别人听到,无论是你的妈妈、爸爸,还是司机、保安,抑或是化装师、发型师,或者“辣妹”组的姑娘。或者也许有人在谈话、听CD,此时拿起手机来闲聊是不礼貌的。音乐圈里有些人认为只要他们开心,他们可以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我想这纯粹取决于你的教养。有些人认为发送文本信息得手巧,但我不这么想。我像一个手机触摸打字员,虽说我的长指甲意味着我得用指侧按键,但哪个字母在什么位置我甚至想都不用想。
就在我的手机显示屏上闪出“发送”字样时,我收到一个信号——大卫发来了信息。“立刻给我打电话,爱你无数,最最亲爱的。”我迅速摁了几个键,拨了我在睡梦中都能拨出的号,电话响了两声,然后是“你好”。
其他人也许会嘲笑大卫的声音,但这是他们的事。我喜欢他的声音。
“你好,宝贝儿,”我说,“我知道你认为我什么都不懂,但是你做得确实很好,我多么、多么为你骄傲啊。”
“当你听说我做的事,我想你就不会感到骄傲了,维多利亚。”
我感到我的心跳加倍了。
“那么,你做了什么?”
“我刚听说媒体拍到了一张我对球迷竖起手指的照片。”
我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在开玩笑,大卫。”我们一次又一次碰到这样的事。
别理它,别理它就行了。
“我只是无法忍受。”
“但是为什么?我们一次又一次碰到这样的事。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愚蠢的问题。我知道为什么。因为那些辱骂以及大卫的火爆脾气。但是他知道公众对他如此注意。
“是因为他们喊的那些有关你和布鲁克林的话。我再也无法控制了。”
“比如,他们在说什么?”
“你知道的。”
“我想听听。”
“布鲁克林撅起你的屁股来。”
这并不新鲜。但是当我听到的时候,它依然让我恶心。
“唔,以前我们听过这话。”
“接着他们又说但愿布鲁克林死于癌症。”
我只是合上眼,什么也没说。布鲁克林的画面闪现在我的眼前,正是我离开他时的样子:只穿着尿布,抱着足球,在厨房里到处转着。
“你还在听吗,维多利亚?”
“我在听。”
“我简直忍无可忍。我拼死拼活跑了九十分钟,接着就是这三四个臭小子骂出那些脏话。我就给了他们一根手指头。我本以为没人会看到。”
“你肯定他们看到了吗?”
“加里说他们看到了。”
加利·内维尔是大卫在曼联最好的朋友。他们都是十六岁就是曼联的球员。
又是一阵沉默。让我不说话真的很难,但当时我不知道说什么。
“布鲁克林怎么样?”大卫说。
“他很好。露易丝刚刚来过电话。她说他在电视里看见爸爸了,他很好。”
“别生气,宝贝儿。我知道这很蠢,但我无法克制。”
大巴开进隧道时电话中断了。我肯定如果他想他会再打给我的。我又剥开一片口香糖,用包装纸裹起嚼过的一片,把它放在前座的烟灰缸里。我接受的教育是一直要讲卫生。
他说对了,我是在生气。我真想抓住他的脖子把他掐死。不用想就知道第二天英格兰每份报纸头版的照片。
我的妈妈、爸爸坐在大巴的前部,正和大卫的妈妈、爸爸说着话。我不想告诉他们。他们很快就会知道的。我只蜷坐在座位上,死劲儿嚼着口香糖,眼望着天,天上还有缕缕红色。红色属于曼联。红色属于英格兰。
自从2000年欧锦赛开赛以来,英格兰球迷比其他球迷更粗野,大家对此议论纷纷,英格兰球迷比苏格兰球迷坏、比威尔士球迷坏、比爱尔兰球迷坏。我无法理解。我和这些人一起生活,大卫也是。都是英格兰人,和这些蠢家伙们年龄也相仿。那么,区别在哪儿呢?为什么我们不试试把妨碍我们的那些人狠揍一顿呢?而且我们知道他们也想和我们一样,模仿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学我们的外表、我们的着装、发型等等。
大卫和我都有很强的个性。从我们很小的时候,我们就知道我们的努力方向。当然,大卫小的时候我并不认识他。
但是,几天前,当布鲁克林踢着球到处跑的时候,大卫的妈妈桑德拉说他让她想起了这个年龄的大卫,还说她本已经忘了大卫小的时候是多么危险的一个捣蛋鬼。我们讨论布鲁克林究竟更像我还是大卫。
“当他的头发蓬松的时候,”她说,“他看着像大卫,但是,当他的头发服帖的时候,我感觉他更像你。但是,他的一举一动跟大卫小时候一模一样。他从来不会安安静静坐在那儿,总是在踢球。只要他能自由自在到处跑,他就开心。给他几级台阶爬上爬下,他就会相当满足。”
而我嘛,我想跳舞,这个梦想的产生也许不是在我十八个月大的时候,而是大约八岁的时候。因此,也许这对我和大卫来讲更容易些,我们都有一个梦想。我们有雄心,这是我们和那些足球流氓的差别。我们知道自己是谁,我们想做什么样的人,没有什么能阻止我们,这只是时间问题。而他们对自己的身份缺乏了解,因此,当他们拳打脚踢、酗酒的时候,他们要用油彩在脸上涂上红色、蓝色、白色的条条。而现在,他们要将自身的缺陷归咎于大卫。
我到家的时候,布鲁克林在睡觉。我现在还把妈妈、爸爸的房子当做家,因为这是我自记事起就生活的地方。那时没有布鲁克林的房间:几年前,爸爸爬上阁楼,装了个天窗,布置了一间。
我的小宝宝踢掉了羽绒被,四肢伸展地躺着,像一只海星,身下压着“邮差帕特”(英国著名卡通人物。该卡通片主要讲述一个名叫“帕特”的邮差在一个美丽的小村庄里送信的冒险经历。这些故事很受观众喜爱。)。我把他抱起来,把“邮差帕特”放到婴儿床的床顶上,接着吻了他的头。他的柔顺的棕色头发和大卫一样。他散发出面包一样的香气。我为他盖上被子,然后坐在黑暗里,听着他的呼吸,就像他一生下来我经常做的那样,很害怕他的呼吸会停下来。
第二天上午,大卫·贝克汉姆对英格兰球迷一根手指的致意上了每份报纸的头版,我知道会这样的。他的“流氓”举止取代了足球暴力,成为媒体感兴趣的话题。呆在法国旅馆房间里不要出来,那天这句话我跟他讲了肯定有二十次。足协方面还没有传出话来。上一次他对球迷竖起两根手指被罚25,000 英镑。但是凯文·基冈帮了不少忙,他说。结果证明主教练什么话都听到了。
第二天,从我起床那一刻起电话铃声从没停过。媒体。
幸运的是我九点钟左右离开了家,错过了最糟的一段。那一天大部分时间我都呆在录音棚里。我一直对我妈妈说她应该把电话号码换掉。但是,正如她时刻提醒我的,撇开其他任何事情不说,这部电话是我爸爸的工作电话。与他们谈徒劳无益——不会对他们所写的内容有丝毫更改。我妈妈称他们的报道为“失实”。她本可以成为一个外交家的。因为我会用“撒谎”来形容他们的报道。
又过了一天,我下午才会有任务。因此当电话响的时候,我正在厨房吃一碗脆仁玉米片,同时喂布鲁克林吃点儿麦片。是《每日镜报》。大约十点钟。
“我没什么要说的。”
“我们只想知道,你是否读过今天的《邮报》,维多利亚。”
“还没有。”
“好吧,我们派人送一份过去,还有一份《镜报》。两份都看看。也许稍后我们能谈—谈。”
事实上,我们有一份《每日邮报》。只不过我还没读。
二十分钟后,蜂鸣器响了。有人到了大门口。我按下了内部通话按钮。
“《每日镜报》。给您报纸。”一个女人的声音。
我看了看监视屏幕。没带摄影机。妈妈在楼上洗澡。
“好的,我打开大门。那么,您是否能把报纸送到前门。在右边。”
我系好那件旧“辣妹巡演”晨衣的腰带,这件晨衣是大卫为“辣妹”买的,每人一件,上面有我们的名字。我只把门开了几英寸宽。
“大卫如此被穷追不舍,你怎么想,维多利亚?”
他们总要试一试。
“像我以前说的,我不想说什么。”
“好吧,也许等你看完了《邮报》罗伊·哈特斯利的文章以及我们支持大卫的文章,你的想法就不一样了。”
我微微一笑接过了报纸。
“谢谢。”
接着关上门。家人教我对人总要彬彬有礼。
“那是谁呀,维多利亚?”
妈妈已经下来了,头发上包着毛巾,正在找电吹风。
“《每日镜报》。”
“他们想干什么?”
我正在读罗伊·哈特斯利的文章。
电话响了。妈妈拿起墙上那部电话。我没有听,继续读这个叫罗伊·哈特斯利的人写的关于大卫的文章。
文章始于头版:就在上端,一幅大卫竖起手指的照片以及一行字“那么,这个人是国家的累赘吗?详见第十二版。”
我翻到第十二版。文章很长——一整版,但基本内容就是说英格兰的年轻人有大卫·贝克汉姆和他的“辣妹”老婆这样糟糕的行为榜样,我们如何能希望他们有着得体的行为举止呢?我在想,这个讨厌的笨蛋是谁?
“爸爸?”
“什么事,维多利亚?”
爸爸刚走进来,正在泡茶。
“罗伊·哈特斯利是谁?”
“我想是个议员。”
“那么,他写足球方面的事干什么?”
妈妈正举着电话,递给我。
“是阿伦。他问关于罗伊·哈特斯利你想做些什么?”阿伦·爱德华兹是“辣妹”的公关助理,他为我和大卫处理媒体方面的一切事务。
“告诉他关于罗伊·哈特斯利我什么都不想做,但是,我知道我想怎么对付他。”但是我还是把电话接了过来。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罗伊·哈特斯利得到了冲着他去的东西。不仅来自我,好像也来自全国其他所有记者以及百分之九十的公众。几家报纸开通了读者电话评判线路,让读者打进电话表决支持还是反对大卫。最终大概有百分之九十八是支持大卫的。凯文·基冈决定告诉报界他听到这些所谓的英格兰球迷究竟说了什么,当然原话的语气稍稍缓和了一些。我的意思是在你吃着麦片时你是不会想读他们说的原话的。
泰德,大卫的爸爸,也对媒体说了话,他从来没这么做过。大致内容是这不是第一次了,这些所谓的球迷对大卫的谩骂已经持续若干年了。甚至一位足协的发言人也说他们百分之百支持大卫,接着,他谴责了罗伊·哈特斯利——显然《每日邮报》花钱雇来的撰稿人已不再是一个议员,而是一个爵位不能世袭的贵族——说其人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但紧接着我查明这个人写过小说,描写做一只狗是什么样子。要不是我如此鄙视他,我甚至有可能同情他。开玩笑。
不,我是不会同情他的。
突然,一切都改变了。当大卫所忍受的一切公之于众时,几乎就在一夜之间,大卫从“一个国家的累赘”变成了一个民族英雄、“我们足球未来最大的希望”,等等,等等。人们从对大卫肆意辱骂到对他微笑,拍拍他的车窗,对他竖起大拇指。
自从我们彼此认识以来,这种事以前从未发生过。
大卫是最了不起的足球运动员,我想让他成为最好的一个。他想做的任何事我都会支持。我只是想要他开心。虽然英格兰没有进入2000年欧锦赛酌下一轮令人失望,但至少这意味着大卫可以比预想的早一点回家。不管怎么说我们的时间太少了——只有三个星期,之后,他就得回到曼彻斯特进行赛季前的训练了。
只是为了让生活更轻松些,我推出了我的单曲唱片。正如我支持每一件对大卫重要的事情一样,他也支持我。事实上,正是大卫劝我要想终止那些对我接连不断的批评,我得做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我是“辣妹”里面惟一没有单飞的一个)。他的话对极了。
戴恩·波尔,男子乐队“超凡四帅”一个很聪明的小伙子,最近刚刚单飞,想让我和他共同演唱《心神迷乱》,这是继《烦扰》之后他写的一首新歌。《烦扰》在年初让他意外地一炮打响。
一听到乐曲,我确实感到兴奋。因为与《烦扰》一样,《心神迷乱》也是舞曲——就音乐而言,它和流行音乐是截然不同的领域——它绝对有效。没有人会想到“高贵辣妹”唱这样的歌。接着,当戴恩建议我们在“公园晚会”(7 月初在海德公园举行的王子委托慈善演出)上将它推出时,一切都按部就班安排好了。对这首歌无论我们想做什么,唱片公司都准备全力支持:服装、伴舞、很棒的影像。作为“高贵辣妹”,我以前几乎只需要穿着走路都困难的高跟鞋晃来晃去。多数人可能都不知道在跳舞方面我受过训练。
这就是那天晚上我走进厨房时很累的原因,这是大卫从比利时回来后的第二天。那个星期每天早上我七点钟离开家,和伴舞一起排练三个小时,然后到位于伦敦另一边的巴恩斯奥林匹克录音棚和安德鲁·弗兰普顿以及史帝夫·基朴纳一同工作,他们专程从洛杉矶来和我共同制作新唱片。
因此我到家的时候仍然特别兴奋,当大卫继续摆开杰米·奥立弗(英国2000年4 月12日开播的烹饪专栏《裸体厨师》的主持人)的架势摆弄着一条大比目鱼和一些分类切好的蔬菜时,我播放着《心神迷乱》的录音带,开始走那些舞步,布鲁克林围着我的脚跟转悠,边转边唱“心神、心神”——才十八个月就准备跳摇摆舞了。
“嘿。宝贝儿,你认为怎么样?”他站在炉旁,我搂着他的腰,越过他的肩膀看着他问道。
“流畅得多了。”
“这支曲子的本意可不是要流畅,你这疯子,”我说着用一根棍式面包狠狠地敲了他的头一下。“这支曲子本意是要突兀、多变、具有未来派风格。”我突然感到筋疲力尽,跌坐在餐桌旁的一把椅子上,开始拿碗里的葡萄来吃。布鲁克林放下足球,向我跑过来。
“你想吃点葡萄吗,大男孩儿?”
我把他抱起来坐在我的腿上。上帝啊,他已经这么重了。
“你说什么?”
“尿尿。”
“真是乖宝宝。”
大卫走过来,端来满满一盘。我饿坏了。
“亲爸爸一下?”他说。布鲁克林扬起脸,嘴巴撮成亲的样子。
“现在,亲妈妈,”大卫说。布鲁克林转过来,我把脸靠在他的脸上,这时大卫亲了我的头顶。
幸福的一家。是的。这种生活差点要了我的命——但是这值得。
就在那时,我的手机响了。我想和这个人讲话吗?可能不想。惟一一个我想和他说话的人就在这儿,为我做着晚餐。我看了一下电话号码。我的律师。我听着,什么也没说,然后点了一下结束键,合上眼睛。
“有什么麻烦事吗?”大卫总是能知道。
“听说过安德鲁·莫顿吗?”
“没有。”
“那么,”我说,“现在你听说了。”
             第二章 梦想女孩
“我要做世界上最富有、最出名、最漂亮的模特。”不,这不是我——我从来不要做模特,这儿站站,那儿站站,让别人告诉你做什么。据说这是杰瑞·夏尔(世界名模)14岁时告诉她母亲的话。但至少她可能看着像那么回事,而当我和妈妈说类似话的时候,我是一个瘦骨嶙峋、满脸菜色的8 岁姑娘,扎着小辫儿,牙齿缝大得足以塞进一颗豌豆。
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我是一个梦想女孩。这一切都始于妈妈带我和妹妹去看《荣誉》,阿伦·派克拍的关于曼哈顿表演艺术学校的电影。那是1982年,我8 岁零3 个月。
黑黢黢的坐在那儿,像是在卡通片里,我的脑袋里亮着一只灯泡。一瞬间我知道我想干什么了——就是这样——我要做珂珂,她不仅舞跳得和我以前见过的不一样,而且,她看起来与众不同,拳曲的头发乱蓬蓬的,唱起歌来好像要爆炸——“我要永远活着,我要学会飞翔!高高地!”
“妈妈,”开车回家时我说。
“什么事,维多利亚。”
“我能去那儿吗?”
“那儿?”
“那个学校。”
“不,你不能。”
“求你了,妈妈。”
“不。”
“为什么不?”
“因为它在纽约。”
难道妈妈不明白吗?我必须得去那儿,我就是得去。要不然我怎么才能成为一个明星呢?我去求我奶奶,她会给我去那儿的钱的。而且,我过圣诞节和生日还省下了12英镑。
然而我得到的仅是唱片。我不是惟一得到唱片的人。7 月17日,由爱瑞娜·卡拉演唱的电影插曲《荣誉》跃居排行榜首位,且保持了3 个星期。它连续16个星期名列十大金曲。几个星期后,BBC 电视频道开始播出那部电影的插曲。里面不再有爱瑞娜·卡拉,珂珂有了一张新面孔。我最喜欢的其他人物还有:一个身无分文、名字叫勒罗伊的很棒的街舞少年,还有一个叫布鲁诺的英俊男孩儿,长着一头鬈发,会弹钢琴、写歌曲。甚至那些老师也不错。只有一个我看不上,那是朱莉,她拉大提琴,有点儿自负。
那年圣诞节,《荣誉》中的孩子们从美国来了,妈妈带我和露易丝到阿尔伯特礼堂去看他们。这不是什么巡回模拟表演,这是真的:基尼·安东尼—瑞演勒罗伊·约翰逊,爱里卡·金普尔演珂珂·赫南岱,李·科赖里演布鲁诺·马特利。我知道,因为我还有一张节目单。前一天晚上,我没有睡觉。露易丝睡了。她比我还小3 岁。就是因为她长着红头发,人们总是对她笑。我知道,她真的很讨厌,她什么都不懂。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想,他们也许会安排一段时间让观众上台,就像每年在布罗克斯堡表演童话剧一样。这样的话,珂珂也许会看到我,要我去纽约。事实上,我从没如此兴奋过。
我们差点没看到开头,因为我们找不到地方停车。等我们到座位上时,我都快要爆炸了。有时,你寄予厚望的事情让人扫兴,但这次表演不是这样。除了我们每年都去参演的布罗克斯堡童话剧以外——我妈妈和爸爸对家庭传统总是很热衷——这是我看过的第一次现场表演。舞蹈者充满活力,而且我靠他们这么近,我完全着迷了。在出去的路上,妈妈为我和妹妹买了“荣誉孩子”的天鹅绒田径服,后背还有金字。我的那件是蓝色的,露易丝那件是红色的。
就是在那时我开始缠着妈妈要学跳舞。大约3 岁时我曾开始学芭蕾,但学了几个星期我就不学了。所以,妈妈说她不想再浪费钱了。
“但是我现在长大了,”我说,从一张沙发跳到另一张,从露易丝背上跳过去,“我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不会放弃。而且我保证对露易丝好。求你了,妈妈。求——你了。”
那年圣诞节,我们去看哑剧,那个地方离我们的住处大约有4 英里,妈妈注意到所有参加演出的孩子都来自地方的舞蹈和戏剧学校。第二天,她打电话给我登记1 月份开始的课程。他们告诉我们在霍兹顿(还在北边一点的城镇)一家名叫“舞蹈用具”的商店可以买到我们需要的任何东西。“舞蹈用具”店就在集市外,妈妈给我买了芭蕾鞋、爵士舞鞋、紧身连衣裤以及腿套。我开始起步了。
在大约6 个月后的一次贝瑞·曼尼洛(成人抒情曲之王)音乐会上,我首次向世界宣告(这个世界包括我妈妈、她的朋友潘·戴维斯以及我最好的朋友阿曼达·戴维斯)我要出名。阿曼达和我总是被我们的妈妈拖去看音乐会——阿曼达的妈妈是一个绝对的贝瑞·曼尼洛迷,是贝瑞·曼尼洛歌迷俱乐部的成员。
像往常一样,我不大想去,但是,这是在布伦海姆宫,我很喜欢去皇宫。结果,这只是一片满是羊粪的田野,而且,我们在一座巨大的高压电线塔后陷住了,只得从大约20英里外看这个大鼻子的家伙。
“有一天,我也要像他一样,”我说。真奇怪,贝瑞·曼尼洛又不是迈克尔·杰克逊。但我就是喜爱舞台上的一切。我下一个生日时,阿曼达给我买了一双贝瑞·曼尼洛鞋带。鞋带是灰色的,上面印满了贝瑞·曼尼洛字样。我把鞋带系在我的软底运动鞋上。真伤心。
其实,我很喜欢贝瑞·曼尼洛,现在还是。不像克利夫·理查德(与美国“猫王”埃尔维斯齐名的英国“猫王”。),那时我就不能忍受这个人。他本应该呆在该死的汽车里,继续他的夏日旅行的。但是我们两个人的妈妈真的喜欢他。我知道我妈妈在碰到爸爸之前曾经把这条老蜥蜴的照片贴在她衣柜里头。1983年10月,我们去温伯利看了一场他的音乐会,那时他刚推出他的银唱片。这一张在克利夫·理查德的唱片里头可能是最好的。(银质表明在这一行已有25年了,你不知道吧。)这是一个全新的形象,很具有80年代的风格。他穿着西装,领带和衬衫都解开了。我们都坐在那儿,我转向我妈妈说:“有一天我要站到那儿去。”看着克利夫穿着坎肩、头发蓬松地跳来跳去,让一车一车温伯利的妈妈们如痴如醉,我想,是的,那个我也行。
像我说的那样,我们在家庭传统方面做得很出色。每年的圣诞前,我们会去牛津大街看华灯齐放。我只知道有一天站在那儿的会是我,高高地在人群之上。
“总有一天我要那么做,”那一年无论看谁演出我都会在底下脱口而出。古怪还是怎么的?
我一定是个讨厌的家伙。
“她得有一个作业计划,”在我开始上课时,克里丝廷·莎士比亚告诉我妈妈,“跳舞是百分之九十的勤奋加上百分之十的天赋。你得一直跳到你倒下为止,维多利亚。”
她在说什么呢?作业?作业是阅读和算术题。跳舞就像甜点、冰淇淋,像爆米花,像草莓奶昔,像海滩。
在初学者班上,我比其他任何一个女孩儿都要大3 岁左右。克里丝廷小姐——我们获准这么叫她——告诉我妈妈,如果我想演明年的童话剧,一星期一次是不够的。因此开始时我每星期去两次——芭蕾舞和爵士舞——后来又加倍了。
芭蕾舞最难。在家我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小时一小时地练,用床底部的横木作扶手。
“你在做家庭作业吗,维多利亚?”妈妈就会在楼下喊。
“是的,妈妈,”我的声音盖过了随身听的节拍。
我不惧怕学习的艰辛。在初中,为了能跟上,我一直得努力地学习:我从来不是一个聪明的学生。回顾我的跳舞历程,我也从来不是跳得最好的。区别在于我从没感到跳舞是任务,因为我绝对喜爱跳舞的每一分钟。
当妈妈第一次说她要把我送进贾森舞蹈戏剧学校时,我想像它和电影《荣誉》中的学校差不多:衣帽间、布告牌、对面的墙上装了镜子的大练功房。其实,我们的上课地点很随意,布罗克斯堡能找到有木地板的任何地方都行:教堂的大厅,甚至童子军住的棚屋。只有一个地方有扶手和镜子。
但是我的失望只持续了大约两分钟,因为克里丝廷小姐是一个很好的人,她曾经是职业舞蹈演员,但现在她的体形已变成梨形了,虽然她还有着跳舞者的小脚和漂亮的脸蛋。
“预备。”
脚,一位,双脚保持正确的角度,左臂搭在扶手上,右臂侧向伸出,或者像克里丝廷所说“辅以臂膀动作”。
朝着钢琴前的霍金斯夫人点点头,然后一、二、三、四……
“侧步,二,点,四,再来,六,展开,八。”一遍又一遍,七八双粉红色芭蕾舞鞋的皮底在木地板上来回走着,沙沙作响。向上,保持,向下,保持。向上,保持,向下,保持。还有点,点,点。
接着,屈膝。我太瘦了,紧身衣在膝盖处一点也不紧。
“后背挺直,维多利亚。”
“屈膝,琳赛。”
“下巴抬起,洛琳。”
“脚尖点地!”
“收腹!”
“膝盖向外!”
“臀部内收。”
“头不要动。”
“请从头再来一遍,霍金斯夫人。”
和克里丝廷·莎士比亚在一起,我越练越想练,虽说我从来不懂为什么她每条指令总要用法语。不久,我开始每天放学后都去。但至少,我从来没有厌倦。不像我正常上学的戈夫橡树小学,从一开始就不对头了。
我的任课教师太糟糕了,这有点儿倒霉,因为她是我第一年全年惟一的老师。我们整天都是她,每天。她就像西方那个邪恶的女巫,只会比那女巫更坏。她看上去差不多和我外婆——就是我妈妈的妈妈——一样老,满是皱纹,这皱纹让人不舒服。她身着灰色套装,带镶边的肉色衬衫。但是,说她可怕与她的年龄无关。我外婆满是皱纹,而且也老了,但她可爱。即使没那么老,“可怕”夫人也绝对不是那种让你敢于试试的老师。阅读是最糟糕的,我们学习阅读的书是《珍妮特和约翰》。
“哦。《珍妮特和约翰》,维多利亚,”当我把第一本带回家时妈妈说。对她来讲这一定很怀旧:她在50年代学习阅读用的是同样的书。珍妮特和约翰有一个妈妈、一个爸爸还有一条狗,他们去商店。书里写的就是那个。我们以前每天都读《珍妮特和约翰》。读完一本《珍妮特和约翰》,再读另一本《珍妮特和约翰》。《珍妮特和约翰》不仅主宰了我的学校生活,而且也主宰着我的家庭生活。我记得和妈妈在一起数小时痛苦地读着可恶的《珍妮特和约翰》。这延续了几个月。现在没有人再读《珍妮特和约翰》了——他们读红帽子罗杰、蓝帽子比利和黄帽子珍妮弗。终于,那个伟大的时刻来临了;我读到了最后一本书的最后几页。
第二天早晨我去了学校,真的感到很兴奋。每个读完《珍妮特和约翰》的人都得到一颗星。现在我能得到一颗星了。我记得站在教室前面“可怕”夫人的桌前,排队等着轮到我,两只脚跳来跳去。“可怕”夫人拿起书,书的里页有我妈妈打的钩和签名。我感到如此兴奋:我读到了末页,现在我将要像其他人一样得到一颗星了。
但是“可怕”夫人,那个老巫婆,说,不。
“不,”她重复了一遍,我就站在那儿,书还向外伸着,迷惑不解,血涌到了脸上。她把书递还给我。“如果你已经读过一遍,再读一遍不会有什么困难,对吗,维多利亚?”
教室里一片寂静。所有清早的闲谈都停了,也没有椅子的咯吱声。我能感觉到她们都在看着我,心里想她们多聪明——她们都拿到了星——我真笨。
“那么,现在,回到你的座位上去,你可以从头再开始。然后你就能拿到一颗星了。”
甚至现在我还能记得我走回课桌的情景,其他孩子低下头看着书本,尽量不看我。
我死劲眨着眼,感到眼里有什么东西。接下来的活动时间,甚至我的朋友阿曼达都不跟我一起玩。她和其他几个女孩儿玩跳绳游戏。在操场的另一端,有一个用粉笔画好的旧的跳房子游戏,我找到一块石头自己玩起来。
我认定,“可怕”夫人是一个巫婆。她对我施了咒语。我知道在她房子里面还有一顶巫婆的帽子,一把扫帚柄,她收集蜘蛛、蚂蚁这样的东西,用它们念咒语。
那时我甚至6 岁都不到,还不知道记仇。但是我恨“可怕”夫人。而且我想她可能也恨我。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来不迟到,我总是又干净又整洁,我从来不忘换室内鞋。她说我迟钝,那是多么痛苦啊!“很遗憾,他们这儿没有补习班,维多利亚,因为那正是你该去的地方。”
因此“可怕”夫人把我安排在教室后面,这样我就不会给其他人带来坏影响了。
如今,如果他们发现你阅读缓慢,他们可能会认为你有语言障碍,并给你额外的帮助,或者至少,会对你好一些。我不认为我有语言障碍,我想我只是厌倦得发懵了。
虽然那几年,我有过一两个好教师,他们鼓励我,没有让我感觉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低能儿,但是,“可怕”夫人是我的第一个老师,她彻底摧毁了我的自信,因为自那以后,我拒绝做任何使我想起她的事,比如阅读。我认为那就是让我无法阅读的原因。
戈夫橡树小学像一所老式的乡村学校,虽然戈夫橡树并非真的是一个村庄。它曾经是,但是到我们搬过去的时候,它已经变成现在的样子了,一个比较富裕的通勤城镇的郊区(30分钟到利物浦大街)。这些城镇在伦敦外围,沿A10 公路向北延伸,过25号公路直到赫特福德,比如说沃尔瑟姆克罗斯、切斯汉特、布罗克斯堡以及霍兹顿。虽然它离中部伦敦很近,但是,我们学校没有黑人,一个都没有,事实上,一个外国人都没有。我们全都是可爱的白人小女孩儿、小男孩儿。想想那个时候,我们都过着很闭塞的生活。
我最好的朋友,阿曼达·戴维斯,很漂亮,金色的短发、美丽的手、美丽的指甲、完美的皮肤,还有眼镜。她是那种稍大点后会把校服改得看起来很酷的女孩儿。我们得穿棕色齐膝长的裙子,裙子上打了很多褶,金色衬衫,金色、棕色相间的领带,棕色套头外衣,带纹饰的棕色运动夹克。她的裙子总是稍微短一点儿。她总有很酷的铅笔盒,很酷的书包,她甚至有高跟鞋。我总是很整洁,但是从来不酷。
每星期一次,我们在上午10点的休息过后进行“展示和讲述”。活动中,你把有趣的东西带到学校来给班上其他同学讲述它的事情,比如一个鸟巢。其他同学用来展示和讲述的东西好像总是比我的更有趣,尤其是阿曼达。
我还记得她带来的东西——像一只甲虫,鲜红色的,那是一枚她爸爸在布罗克斯堡伍兹罗马公路附近发现的罗马硬币;一个古老的绿色瓶子,它的塞子像一个玻璃球。
我找了要带去的最有趣的东西之一是一个弯弯曲曲塑胶样的东西,看起来就像彩包爆竹里可能进出来的那种。妈妈带着我刚出生的弟弟克里斯琴才从医院回家。她把这个弯弯曲曲的东西给所有来看她的朋友们看,并且向她们描述他如何手里挥着这个东西出生了。他们好像都觉得很好玩。
“到这儿来,维多利亚。你拿着什么?”
“只是用来展示和讲述的东西。”
“张开手。”
我张开手。
“你不能把这个拿到学校去。”
“但是,妈妈,为什么不?”
“因为这不合适。”
“为什么不合适?”
“因为这是我的避孕环。”
“避孕环是什么?”
“它让人不能生小孩。”
“可是你刚生了一个小孩。”
有时大人们真难懂,哪怕是我妈妈。她没有对我发火,反而好像在大笑。
“不要再问了。如果你不抓紧,就没时间梳辫子,只能扎几束了。”妈妈总是给我梳头,直到大约14岁。
大一点后,我就不再只站在操场上看其他孩子跳房子,或者跳绳,或者只在一起说悄悄话;我做我喜欢的事:跳舞。
我不只是随便跳跳,我会编排完整的有故事情节的舞蹈。有时是芭蕾,有时是现代舞。这样,下午点名结束后,我们老师,那时是哈代夫人,就会说:“今天为我们跳舞吗,维多利亚?”我会说是的。接着她就让班上其他同学坐下,我就站到学生座位前面去,放我将要跳的舞曲磁带,然后就开始了。
几乎每天都这样。或者说我记得好像是这样。
我太热望表演了——我感觉在舞台上比在书桌后更舒服。假如我没有让他们微笑,我就会让他们大笑,那就是表演所要做的一切。每年圣诞节,我们学校都搞演出,我不惜做任何事都要参加,只要有可能就担任主要角色。有一年我们被告知将要上演《雪人弗罗斯蒂》。哈代夫人说:“哪位同学有像雪人服装的衣服?”我飞快地举手:“我有。”
唔,第二天早上我就会有了。我妈妈在服装方面很棒。
只要有奇特服装比赛,她都会为我和露易丝做出点儿很特别的东西。她喜欢竞赛——我们的约克郡小猎犬甚至获得过“靓丽小狗”奖。我知道她会做出你能想像到的最漂亮的雪人服装。她确实做到了,用做窗帘剩下的衬里布料。它的形状像做成人形的姜饼,带有大大的黑纽扣。我穿在身上,戴一顶高礼帽,扎上一条围巾。
我们住在离学校大约一英里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曾经是戈夫橡树的乡村小学,直到60年代才建了新校舍。这是一幢涂成黑白两种颜色、华丽却不太实用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建筑。妈妈在她搁在厨房地板上的一张报纸上看到了这则广告。我家的狗,一条名叫萨曼莎的约克郡猎犬,那时已经很老了,在上面撒了一泡尿。那样她才注意到那则广告:“地处宜人的乡村,占地三分之一英亩,一幢华丽而风格独特的独立住所。”
那时,我们住在霍兹顿的一所小房子里面。那是我妈妈爸爸结婚时买下的。1974年4 月17日,我在那里出生。其实,我并不是出生在卡克斯顿路,我是在哈洛的一家医院里出生的。但是,有好多年我尽力想把它忘掉,因为哈洛在埃塞克斯郡。我是“辣妹”,不是“埃塞克斯妹子”。
那幢老校舍他们是买不起的,不过他们还是买了。1977年,那儿没有其他房子,只有教堂和路尽头的酒馆。但是,那儿不是农村。如果你相信报纸,你会以为我们在农村里。完全不像那样。我们的周围过去是苗圃——所见之处是以前留下来的数百个温室,那时,“野草谷”种的西红柿和黄瓜比英格兰其他任何地方都多。它们中的多数现在已经消失了,变成了独立的高级商务房的小型种植园。爸爸认为那些温室不管怎样看着都不舒服,并说那些新房子不错,因为每英亩他们只允许建4 幢。但是我想念它们。那些温室,有时玻璃反射出一闪一闪的光,就好像是在海滩上。而我一直都想生活在水边。
做室内改建的那些人已经加好了一层,但就是他们也知道做得不是很好。所以,爸爸决定把所有的都拉掉重新开始。他拆房子很有一手。他甚至在霍兹顿的家里也这么干,那可是崭新的房子。他觉得人们真正想要的是乔治王时代风格的窗子,所以如果他加点什么,在卖的时候,他就要卖出一个更好的价钱,即使是加在一座70年代砌的房子上。我最早的记忆是看到我妹妹爬过一堆一堆的水泥。我3 岁半,她1 岁。开始的几年,我们好像生活在建筑工地上,里面的墙推倒了半截,很可怕。我记得从暖气片、洗涤槽、木板上爬过去,门没有把手。惟一整理好的房间是我和露易丝共用的卧室。
爸爸自己的电器批发生意刚起步,因此他们请不起工人。让人吃惊的是,爸爸大部分活儿都自己做,帮他的有一些建筑工朋友和我外公——一个退休的码头工人。
外公的头发呈波浪形,从前额向后梳,有点儿秃顶。他绝对是个绅士——甚至在花园里干活儿时,他都穿着西装;哪怕是大热天,他在脱夹克之前总要征得别人的同意。他里面总穿着一件V 字领的无袖厚运动衫——“为了不抓住死亡(英文短语catch his death 意为”患上重感冒“,小维多利亚从字面上曲解了),”外婆说。好多年我都担心死亡是个什么你能抓住的东西。
妈妈一家来自北部伦敦的托特汉姆,这个地方在那时相当繁华,至少和艾德蒙顿相比是这样。艾德蒙顿更偏东一些,我爸爸来自那个地方。妈妈一家十分富有。外公工作很长时间,外婆经常把一个房间租给托特汉姆“热刺”队的足球队员,滑稽的是,“热刺”队就在那条路上。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足球队员每周只能挣大约9 英镑。
外公在码头上工作,他经常带回家一些奇怪的动物——他的小偷渡者们,外婆这么称它们。他们有一只企鹅,他们把它安置在洗澡间里,还有一只叫杰基的猴子。我喜欢听外婆讲杰基的故事,讲他如何顽皮,如何爱吃果酱,有一次如何从碗柜里拿出一瓶果酱,在厨房里到处跑,上了碗柜,爬上窗帘。那是战争年代,我外婆聚起所有的配给券才买到这瓶果酱。她说,求你了,杰基,把那罐果酱给我吧。
而杰基只是把它扔在地板上,摔碎了。最后,他们管不住杰基了,只好把它送给了动物园。
接着,我妈妈出生了,他们就叫她杰基。有一次我问妈妈她是否介意用一只猴子的名字称呼她,她说她从来没想过。
我的外公外婆一直等到战争结束才生我妈妈。那时,外婆已经39岁了,再生孩子就太迟了。这就是我妈妈没有弟弟、妹妹的原因。
我爱外婆和外公。开车去托特汉姆并不很远。过去,他们经常做些照看孩子的事。有时我们到他们那儿去,但是通常是他们来我们这儿。我记得坐在窗口等着他们那辆旧福特“和风”沿路疾驰而来。疾驰是个恰当的词。妈妈称他为开车奔死亡。没有任何信号灯,也不减速。这种情况愈演愈烈,以至于在我大约10岁时,妈妈不允许我们搭乘他的车了。
看到那辆车突然转到我们家的车道上来时,我们三个都迅速跑下楼,争着第一个打开前门。外婆的口袋里总有一些东西给我们。妈妈是他们惟一的孩子,他们确实很宠她,现在他们对我们也一样。那段时间,我妈妈和爸爸一无所有,他们甚至买不起烤箱——妈妈做饭都用一种汽化煤油炉。我记得有一次和爸爸一起去给妈妈买生日礼物,我们给她买了洗发水、护发剂和肥皂,因为其他东西他买不起。我还记得当时我很生气,想自己给她买点什么。
但是,外婆的口袋里总有一些小东西给我们。“这儿有些钱,不要告诉你妈妈或外公。”她会说。或者可能是糖果。
不像我奶奶。有一次,我看到她把别人给她的一盒巧克力藏了起来,这样,她就无须给我们分一点儿了。但我还是爱她。
毕竟,她是我奶奶。
亚当斯一家和我妈妈那边的坎农家一点儿也不一样。
我妈妈开始和我爸爸约会时,我外婆说,她本以为他有点儿“浪荡”,但是,他们了解他以后,她对他赞不绝口。她说他就像是她从没有过的儿子。
事实上,我爸爸的童年相当悲惨。他最早的记忆是他被迫到酒馆从烟灰缸里捡烟头给他父亲抽。我爸爸是那些孩子中的一员,他们不得不在酒馆外逗留数小时等他们的爸爸出来。我想他的妈妈也差不多。他们过去总把所有的家务活儿让他干。他从来没有玩具或类似的东西。有一年圣诞节,他们给了他一辆自行车,他无法相信。他完全正确。他们忘了告诉他,他得自己分期付款。他们听说他要结婚了,他们说的第一句话是:“那么,现在谁来给我们修补房子呢?”
但是,即使知道了这些,我仍然爱他们。毕竟,他们是我的祖父母。
我父母在妈妈住的威斯伯利大街对面的教堂里结婚了。他们是在一次舞会上认识的。那时,我妈妈正和另外一个人约会。“那小子长得真不错,有六英尺四高,”爸爸说。而爸爸只有五英尺九。不管怎么说,这小子去了什么地方,而杰基和托尼——那是我爸爸的名字——最后接吻了。但是,接着这小子又回来了,面对着他们两个,他喝完了一杯咖啡。我妈妈还是和他走了,但是,第二个星期我爸爸得到了她的电话号码,事情就是这样。
他们开始约会时,我妈妈只有17岁。她在泊尔商业中心的太阳保险公司上班。差不多10年以后我才出生,但是,我还记得她很迷人的样子,黑黑的长发,蓝蓝的眼睛。她现在依旧光彩照人,也许这些日子更是这样,因为她有漂亮衣服了。她还是那么瘦,不过,她的黑色长发现在变成金色短发了。
我们住的地方离学校约有一英里,因此,爸爸经常用车接我们,一辆鲜绿色希尔曼“复仇者”客货两用车。但是,他把所有的座位都拿掉了,把它用作货车。因此我们得挤在乱糟糟的电线、一箱一箱的插头、开关以及很长的霓虹灯管中间。有些电线绕在纸板棉线轴那么大的东西上,我总是力图坐在其上,目的是不把我的校服弄乱。但是假如我们认为那很糟糕的话,这和不得不乘坐爸爸的劳斯莱斯相比,简直不算什么。
             第三章 某个年龄
和我一样,爸爸完全是个工作狂,他从来停不下来:如果他不在办公室,他就出去送货;如果他不是出去送货,他就在花园里穿着高统靴清除池塘里的草;或者把游泳池里的苍蝇弄出来,或者修锁,修吱吱呀呀的门。接着他的电话就会响了,你只能听到对话的一方。比如:“你要让我哭了,基思。”
“你在等我开始拉小提琴吗,特尔?”
还有更好懂一些的话,如:“告诉瑞假如他能把每件的价格降百分之十五,那就成交。”
站在我父母家外边等着抓拍我和大卫照片的摄影记者认为我们总是有东西往外送:货车停下来,箱子签字交接。
他们不知道大部分只是运到车库去的电气部件。在戈夫橡树房子的车库里,你看不到一辆车,只有电线和成箱的插头、插座。楼上是爸爸的办公室。人们总以为是一个有司机、销售员的大批发公司,但是,这里只有他一个人。
每当爸爸有紧急定单,他就会把需要的所有零件都搬到大厅来,然后我们就组成一个微型生产线。
“快点儿,孩子们,”妈妈就会叫道。接着我们就都跑进来,坐在分配给我们的一堆东西前。工作成了游戏:我们都有专门的事要干。克里斯琴,我弟弟,因为他最小,会从这些东西里挑出一个递给我。然后,我就从我那一堆螺丝或者无论是什么里面加上一个部件,再递给露易丝。露易丝再装上别的什么,递给妈妈,妈妈再加点别的什么。爸爸最后检查我们的产品,把它包装起来。我们是灯具组装、电气部件领域的冯·特拉普(美国经典音乐片《音乐之声》中的人物,家有七个孩子)一家。这个我们做了若干年。
从我很小的时候,我就记得爸爸一遍又一遍说着同样的话:“如果要想把事情做好,我一定要自己做。”
“但是你工作这么努力,工作这么长时间,”我们就会说,“你累了,你本来可以拥有丰富多彩的社交生活。为了你获得的东西,你工作得如此辛苦。你应该出去走走,多度假。”
但是,他回来时总说着同样的话:“要想做成什么事,我就得自己做。因为我不能依靠别人去做。”
爸爸是一个完美主义者。这让我妈妈很生气,因为如果他不能按自己的方式行事,他可能会相当蛮不讲理。那真让人懊恼。要理解一个人是很难的。
80年代,爸爸的生意做得很好,他买了一辆二手的劳斯莱斯,“银影"MK2型,棕色,但是,媒体喜欢称之为金色。爸爸童年生活窘迫,他决心自己要做得更好,拥有一辆劳斯莱斯一直是他的梦想。滑稽的是,他对车并不那么感兴趣,这和大卫截然相反,大卫是个车狂。因此,大卫在那儿谈论引擎规格、制动马力和扭矩时,爸爸看上去一脸的茫然。大多数时候,他都不知道如何打开引擎盖检查引擎。
从一开始我就恨那辆劳斯莱斯。和这个国家的其他地方相比,我们周围的人也许相当富有,但是那并不意味着他们有劳斯莱斯。我们受到了如此多的嘲笑。我、我的弟弟和妹妹经常恳求爸爸用那辆送货车带我们,但是这就像对着冰柜讲话。
他现在说那时我们并不经常乘劳斯莱斯,只有当他去见客户的时候才开。但是,那辆车影响了我的生活。为什么我们不能像阿曼达·戴维斯家那样买一辆梅斯特罗(英国车,全名奥斯汀·梅斯特罗)呢?她的眼镜、她的高跟鞋,我想要的每样东西她都有,而我和露易丝看起来就像是为三星鞋做广告,鞋子擦得锃亮,而且一模一样。
我妈妈一直想要一对双胞胎,因此我和露易丝就成了她从未得到的双胞胎。我们到哈洛的“哈维”购物中心买衣服,回来的时候每样东西都是不同颜色的两份。有一年圣诞节,我们甚至得穿同样的灯笼裤,只有颜色不同。我记得有一次妈妈甚至为我们用钩针编织同样的衣服。露易丝无所谓,她不仅漂亮、伶俐,而且比我小3 岁,而我是这么个没长牙齿的丑小鸭。以她的雀斑、拳曲的红发以及完美的皮肤,露易丝属于那种能赢得漂亮宝宝比赛的小女孩儿。她小的时候,在大街上,完全陌生的人会走到她跟前。
“多可爱的头发。”
妈妈就会微笑着,露易丝也微笑着。
“多漂亮的宝宝。”
这时,露易丝就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知道我不漂亮。每个人都喜欢露易丝。他们不喜欢我。谁会怪他们呢?谁让我脸上千瘪瘪的,头发向后梳着,看起来就像一个被人收养的孩子。
有时,甚至我妈妈也不好,比如告诉我不能穿高跟鞋。
“我不会允许你看上去像个妓女,维多利亚。”
她什么意思,一个“馅饼”(tard一词兼有“妓女”和“馅饼”的意思)?哪种馅饼?我外婆有时做黑莓馅饼和苹果馅饼。在布罗克斯堡有一家商店卖馅饼,上面有可爱的草莓和黑莓,做成各种花色。
那么眼镜怎么样?它们会让我看起来像“馅饼”吗?
“不要这么傻,维多利亚。”
“那么,我能买吗?”
“不,除非你眼睛有问题。”
在我学跳舞之前,我妈妈曾送我去上钢琴课。我外婆的钢琴弹得很不错。她不会读谱,但是她什么都会弹,从《把桶滚出来》到“甲壳虫”乐队的歌,甚至《荣誉》。什么东西她只要听一遍便能弹奏。
滑稽的是我的老师,她叫亚当斯夫人,她是一个寡妇,住在布罗克斯堡一条宽阔的大街上一座很大的半独立的宅院里。虽然有很大的窗子,但即使是在夏天,她也总是把里面的灯开着,因为房子周围的灌木和树长得太茂密。房子里面很可怕:每样东西都又旧又脏,散发着霉味、樟脑丸味以及猫身上的气味。不只是一两只猫,而是数百只。我想那些猫她肯定是捡回来的——她是那种从来不把东西扔掉的人。钢琴是深棕色的,琴盖每次打开或合上时都吱吱呀呀地响。惟一的灯是高高地挂在天花板上的枝形吊灯,一半的灯泡已经不见了。这是一幢破旧的房子,而亚当斯夫人可能和这幢房子一样老,灰白的头发拳曲着,头发稀得你能看到她的头皮。我记得有一次对妈妈说,如果我正在那儿上课的时候她死了我该怎么做?我给谁打电话?
就像对阅读一样,我厌倦透了。我们练习音阶和一些无聊的调子,如《老麦克唐纳有一个农场》。亚当斯夫人是一个特别让人感到不舒服的老女人,总是对我抱怨个不停。有一个东西叫节拍器,据说是用来帮助你保持节拍的。这是一只三角形的棕色盒子。你把前部拿掉,在侧面把发条绞几圈,接着这根大针就会摇过来、摇过去,像车上的刮雨器。滴嗒、滴嗒、滴嗒、滴嗒。你可以把它由快调慢。但是无论她调多慢,我总是跟不上。对亚当斯夫人来说,我的手指抬得从来都不够高。它们应该弯得像鹰爪。她常常在我手指下放一根尺以防止它们耷拉在键盘上。有时,她就用那把尺猛抽我的手指。
她的教学方法没有任何现代的东西,没有什么能让我这个年龄的人感兴趣。甚至外婆弹的我爸爸那个时代的“甲壳虫”的老歌也比我要练习的那些玩意儿好。一天,我在同一张乐谱上盯的时间太久了,乐谱开始变得模糊。因此,我对亚当斯夫人讲,我不能再练了,因为我看不清乐谱。她就告诉我妈妈我的眼睛出问题了。我当时并不知道如果你盯着一个东西太久都会发生这种事。
因此,我终于要戴眼镜了。为了防止他们以为我的视力还不够糟糕,我决定最稳妥的办法就是他们举在你前面的那些字母你都看不见。哪怕是那些大个儿的字母。妈妈真的担心起来了。
“看到那辆客货两用车吗,维多利亚?”她的意思是我得把车牌号读出来。
我们要去学跳舞了。妈妈从学校把我接上,那段路开始了。从“新门大街”路下来,到十字路口,穿过村庄,进入切斯亨特,从A10 公路下开过,到卫理公会礼堂或者叫童子军棚屋。大约15分钟。
“太远了,妈妈。”
“不,不远。试试看。”
但是这时候,那辆客货两用车左拐右拐,或者超了一辆公共汽车。所以,她就重新找了一个目标。
“那辆阿斯特拉看得清吗?”
我胡编一气。
或者我们因红灯停了下来,这样,小汽车或是卡车近得连鼹鼠都能读出它的号码。
但是,我就是看不见。妈妈想我要瞎了。她这么煞费苦心。最后,他们带我去了哈里大街一个眼科专家那儿,做这个测试、那个测试。身穿白大褂的那个人给我戴上这些很重的架子,然后插进去不同的镜片,先是右眼,再左眼,一个镜片摞在另一个上,直到重得我感到鼻子都快掉了。
“好了,维多利亚,那怎么样?”那个男人说,把另一个镜片放到了架子上。
“哦,是的。现在我看得好多了,谢谢你。”
我感到很得意。而且这一次不是谎话,我真的能看得很清楚了。现在只是挑选镜架的问题了,在哈洛的一家商店我曾看过一副,很喜欢。
我的兴奋很短命。因为后来才知道他最后插进去的镜片只是玻璃,我的眼睛一点问题也没有。因此,我一直也没能得到那副眼镜,至少好多年之内没有。但不管怎样,钢琴课就此结束了。
我一点也不介意往返布罗克斯堡的那段路,因为这意味着我可以和妈妈在一起。我不知道这是否因为我确实没有朋友而只有靠着妈妈才感到安全。我过去常常以为我的头顶系着一根绳,把我和妈妈连在了一起。假如我们在大街上走路,比如有一只垃圾箱,我就一定要以和妈妈一样的方式绕过垃圾箱,否则的话,我就会感觉这根绳乱了,继而我的脑子也会跟着乱。有时我走到街尾,意识到我绕过灯柱或者什么东西的方式不对,不是我妈妈的方式,我就得走回去,用妈妈的方式绕过灯柱,要不我会感到心里打了结一般。
这像是一种精神折磨。有点像你听说过的有强迫症的人,出了门后,上帝啊,我锁门了吗?然后走回去察看一番;接着还一样,上帝啊,我锁门了吗?再走回去。就像那样,只不过,我会想,我绕过垃圾箱的方式对吗?或者绕过汽车的方式对吗?我从来不像我的弟弟妹妹。他们离开家从不会感到困难,总是参加学校旅行一类的活动。而我不行。
一天晚上我们住到希拉姑妈和艾里克姑父家。我的妈妈、爸爸要开一个晚宴什么的。希拉姑妈是我爸爸的姐姐,她比他大好多。她和艾里克姑父有一个女儿卡伦。总之,妈妈、爸爸开车把我们送到位于托德汉姆的他们的家里。这是我第一次离开家,我真的不想去。因此,这一切对我,而言有点像一次冒险。我们卸下行李后,希拉姑妈和艾里克姑父带上我们所有人到了A10 大道上的一家很大的老式餐馆——牛肉馆之类的地方。
这家餐馆是错层式的,我们在楼上。虽然爸爸妈妈刚走了大约半小时,我已真的想家了。在食物上来之前,我去找洗手间。我站在楼梯平台那儿,看着双车道上来往的车,就是看不到我爸爸的劳斯莱斯,想到没和他们在一起,我感到十分惊慌失措。
我回到座位上,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开心,我却相当紧张。我一旦紧张就笨手笨脚。不知怎么回事,我把吃牛排的刀碰掉下了桌,一把木头柄子、刀刃呈锯齿形的那种。接下来,楼下传来一声尖叫,我们从边上往楼下看,我那把刀像匕首一样插在一张桌子的中间。
事情就是这样。那些女招待吓得要死,我也吓得要死。
姑妈和姑父不得不打电话给妈妈、爸爸,让他们来接我们。
那是我上大学前最后一次离开家。
和小学相比,中学是地狱。从第一天开始,我就无法和同学融洽相处。我以前班上的多数同学都到戈夫去上学了,那是聪明孩子的学校,在那儿,他们进行被叫做完全沉浸法的教学——比如用法语和德语教授历史和数学课。我的父母声称当时他们认为圣玛丽中学对我会更好一些,那儿对学生更关心。但事实是我不够聪明不能去戈夫上学。
假如我去了戈夫,事情也许就不一样了;至少,大部分孩子都有着和我一样的背景。但是圣玛丽正好位于切斯亨特两处巨大的由地方理事会建造并租赁给房客的廉价公寓之间。不住在那儿的人称其为“伦敦过剩人口”。这些孩子从没遇到过我这样的人,我也从没遇到过他们那样的人。
大约在我开始在圣玛丽上学前一周,小学的一个女孩儿,她的名字叫安杰利娜·福利,她认为我能见到别的要走的人真好。她长着一头金发,很成熟。我记得她假期到我家来,说:“你公共汽车吗?”她什么意思——你公共汽车吗?我不懂她的意思,所以我没回答。不过当然,每个人都这么说,她的意思是每天乘公共汽车。我一辈子从来没有乘过公共汽车。就是这样。不。我要乘劳斯莱斯去。
然后还有校服。他们给了我们这个明细表。第一天,我穿着丝毫不差的校服上学了:圣玛丽书包(妈妈甚至还缝上了一个徽章)、符合要求的鞋、符合要求的袜子、符合要求的领带。现在我意识到了,其他没有人能买得起。他们只有一些旧的灰裙子和套头衫以及一只特斯科店里买的拎包。你可以选择穿灰色、打褶的裙子,或是苏格兰方格呢短裙。大部分孩子只有其中的一条,而我两条都有。你要穿白衬衫;大部分人的衬衫都皱巴巴的,我的衬衫总是熨得很平。我的领带总是打得很规范,不会赶时髦把领带打得要么很短,要么很粗。我太没有叛逆精神了。在冬季,你可以选择:要么不穿外套,挨冻;要么穿胶布雨衣,一种灰色可怕的东西,一直拖到膝盖以下;要么你可以穿一件带有一顶大帽子的粗呢外套,装扮得像一个巴丁顿熊。信不信由你,我认为胶布雨衣会新潮得多。但是,不。我穿那件巴丁顿熊一样的衣服,因为妈妈、爸爸说“站在操场上”会暖和些。他们太对了。因为当其他每个人闲逛或者和他们的朋友聊天的时候,我一个人站在操场一角的水坑里,穿着这件巴丁顿熊外套,扣上所有的扣子,看起来像个十足的小丑。
我完全呆错了地方。没有人愿意跟我讲话。上体育课时,我就是那个贴墙站着、没有哪个队愿意要的人。在班上,我是那个没有人要跟我一起坐的人。
我在乎什么?我不需要朋友,我有我的家人。我的意思是,瞧瞧他们那样子。再说,谁愿意跟他们那样,肮脏不堪,衬衫拖在外面,衣服掉了扣子,鞋子磨破了?他们以为是什么样子?他们没有母亲照顾他们吗?
我当时可能尽量看起来好像不在乎。但是,这伤害了我,即使我假装没有。对他们来说,到操场上去是一天中最好的时刻。对我,这就像被发配到了北极的冰川上。在班上,即使没有人要坐在我边上,至少我还能继续做我的事。但是,在操场上,其他每个人四处跑着,这就像是地狱。在小学,至少我能在休息时间训练我的舞蹈。在这儿,我不能——至少,不能让任何人看到我在跳舞。但是,我在脑子里跳舞,计划一些新的舞蹈动作,从常规动作开始直至舞蹈动作练到最佳。跳舞的时候我的身体好像属于我,但是一个人站在操场上,我身体的每一个部分好像不是一个整体,每个部分都感到笨拙、太大;好像有时在你睡觉之前,你感觉每个部分都比实际尺寸大了一倍,好像是铅做的。其他人好像对他们的样子都满意,好像他们的每一个部分都是他们的。我感到我的每一个部分是一个并不真正匹配的零件。我的每一个部分都丑陋。肯定是这样,要不然,为什么没有人愿意做我的朋友呢?总有一天,我要做给他们看。总有一天我会出名。那时,他们会感到遗憾的。
我和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好像都没有任何共同之处。
事实上,我认为他们愚蠢。我并不只是在找一种应付孤独的方法。我确实那么想。我发现功课并不容易,因此,上课的时候我要集中注意力,不像其他大部分孩子那样混时间。我那时就很刻苦了。
学习努力、做家庭作业并不是一件舒服的事。即使这样,我也从来没有名列前茅,我从来没拿过不折不扣的A.但是,在最后一年,我被任命为管理员,在圣玛丽学校这就相当于班长。那只是因为我学习用功,并且向校长打其他孩子的小报告,我才不在乎呢。我也许不聪明,但是我总是很负责,老师们也知道这一点。我得好好组织那些充斥着我的校外生活里的好多事。
参加舞蹈或唱歌也同样相当不舒服。到我上中学的时候,我每天晚上都要参加某个舞蹈班或排练:踢踏舞、芭蕾舞、摩登舞、爵士舞,还有民族舞——爱尔兰舞、苏格兰舞、波兰舞——跳这些舞你得穿上某种靠不住的长裙子和木底鞋。
放学后,大部分孩子都会在卖土豆片或白酒的商店附近闲逛,男孩子们抽烟、接吻。而铃声一响,我就走了,走到汽车道的路口,祷告妈妈会在那儿,我不用等她。因为,有些日子,那些通常被老师说成是“野孩子”的男生威胁要打我。
老师为了不让我挨揍,不得不陪我走到那个路口。
除了校服、劳斯莱斯、跳舞、打别人的小报告,我没有朋友的另一个原因是粉刺。扎辫子的丑小鸭现在是有粉刺的丑小鸭。无论何时我描述一个人的时候,我总是会提到他们完美的皮肤。有人注意到这一点了吗?那是因为如果你没有一个东西,你就会注意到它。我有这些粉刺好多、好多、好多年了。你或许已经想到这些粉刺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恐怕已经消失了吧,既然我为人妻、为人母,还是那对光彩照人的名人夫妻“高贵和小贝”中的一半。但是,没有。它们显露出来只是提醒我,钱不能为你买来任何东西。我上床、刷牙、洗脸、照镜子——什么都没有。然后,到了早晨,它们又在那儿了,就像该死的蘑菇在草坪上说:这就是给你的教训。
从我大约13岁起,粉刺就开始控制我的生活,不化妆我决不出门。我有各种各样的洗面奶、润肤露、化斑霜、祛斑霜、遮斑霜,更不用说粉底霜了,厚得像油彩。布茨公司(世界化妆品、保健品及礼品的主要零售商之一)肯定从我这儿赚了不少钱。我至少比我妹妹早起床一个小时才能把这一切做好。但是,每天点名后,我都会被叫去做同一件事。到洗手间去,“把那层化妆品刮掉”。因此,作为一个好女孩儿——我确实是个好女孩儿——我就会到洗手间去,刮掉那层化妆品。接着,到了中午,我就又回到洗手间,再化一次妆。那时的洗手间满是香烟味儿,挤满了叼着香烟吞云吐雾的女孩儿,冒着染上肺癌的危险,更不用说操场后面的怀孕以及各种各样性传播疾病了。然而我总是被她们赶走。
另外一件我总注意到的东西是乳房。同样的原因。这是因为我没有,从来就没有过。我直到12岁都是完全的平胸,光杆子一根。
圣玛丽是一家英格兰教会学校,我们每周得去一次教堂,就在我们边上。第一学期是个小阳春天气,很热,我们走来走去都只穿衬衫而不是夹克或有纽扣的外套。男生有一个游戏,那就是用手在你后背上摸,看看你有没有戴胸罩。
当然我没有。我十分尴尬,问妈妈我能不能买一只。它被称为实习胸罩,装在标有双A 的盒子里,包括两个棉制的三角。这纯粹是浪费时间和钱——我没有东西往这里面放。
但是我从来没有像担心我的粉刺那样担心我的乳房,因为练跳舞的人都没有乳房。事实上,重要的是不要有乳房。跳起舞来,我一点都不感到另类,我甚至有朋友,有我自己、露易丝·皮克林(她妈妈在霍兹顿开跳舞用具商店)、林赛·格里顿以及洛琳·威德豪格。虽然他们住在布罗克斯堡,我住在戈夫橡树,我们都十分熟悉,我们的父母也经常交往。威德豪格夫妇甚至现在还是我妈妈爸爸的朋友。
到这一阶段,我有时一个晚上参加三个班。我妈妈就像一个司机,因为那些班并不总是在同一幢楼里。她刚回家给爸爸做好饭,就又得掉转车头再回来。她开车走过的路多得让人难以理解:若干、若干英里。她知道我想做什么,她对我非常支持。无疑,我感觉每件事情都得归功于她。那时,她让我妹妹也跳舞了——虽然露易丝从没像我那样喜欢舞蹈,但是她更听话。妈妈在一家模特训练班为我们两个都报了名。他们喜欢有着可爱的雀斑、完美的皮肤以及拳曲红发的露易丝,但是不喜欢那个有粉刺的容易发脾气的老女人。
我和林赛可能是我们这批人里最好的,在比赛一类的事情中也通常是竞争对手。实际上,她跳得很好。她的声音很棒,舞跳得也确实很好,已经参加过几次伦敦西区的演出了。我们的舞蹈生活受考试驱动着。你从一级一直考到六级,然后是前初级、初级、中级和高级。我通过了所有的考试。如果你在毕业时还没有完成所有的考试,你可以在大学里继续。接着你可以参加芭蕾舞、踢踏舞、摩登舞教学考试。
我想现在还一样。教那三种舞我都能胜任。可能我的踢踏舞、摩登舞跳得更好。但就是芭蕾舞考试我也总能拿到“荣誉奖”(最高奖)或者“高度赞扬奖”。
贾森学校一年进行两次表演,叫做“让我们给你享受”,有些节目我们自己设计舞蹈动作,我总是喜欢那个;毕竟,我8 岁时就在操场上这么做了。事实上,在最后一年,我赢得了“高级自编舞蹈奖”、“莎士比亚盾”以及“个性杯”。(但是,正如你看到的,没有那个小小的紫罗兰杯。)这些奖项由校长乔伊丝·斯普里格斯女士颁发给我。
贾森舞蹈戏剧学校的戏剧表演很有限——说实话,我也不想操那份心:那些即兴表演都是装腔作势。但是当地方业余戏剧社团在他们的音乐剧中需要一个合唱团或是跑龙套的角色时,比如《国王和我》或者《绿野仙踪》,那是特别出色的。“布罗克斯堡市民中心”听起来没什么,但其实它是一个正规剧院,崭新的,有后台、顶棚和蝴蝶幕。
在《绿野仙踪》里,我扮演小矮人,跳吉特巴舞。我的小矮人服装是一件粉红色有裙撑的衣服配一顶红色高帽,跳吉特巴时穿一条紫色紧身连衣裤,领圈和手套是鲜艳的绿色,还有一条短裙,用一种很亮的、难看的材料做成,看起来几乎像塑料。因为这些是大型演出,所以有无数次的排练,虽然大部分时间你只是闲着。但是我喜欢这一切。考试很辛苦,但是表演,登上真正的舞台,听到观众鼓掌而且知道有些掌声也许是给你的——这让一切都值了。
我13岁时,妈妈在每周出版一期的娱乐业报纸“舞台”上看到一则"YST" 广告。YST 是“明天的年轻明星”的缩写。
这是给年轻人看的舞蹈表演——在伦敦西区进行三场慈善演出。要进入YST ,你首先得通过预演。这些是开放式的预演,意味着任何人都能参加。预演在金斯克罗斯附近的约克路伦敦音像中心举行。这是我参加过的首场大型预演。多数开放式预演都有同样的模式:首先由坐在桌旁的一个人记下你的名字、地址,然后给你一个号码。接着——至少YST 是这样——有人会问你想跳什么舞,比如踢踏舞、爵士舞还是芭蕾舞。然后,你将进入一个教室,他们开始进行淘汰。
一旦从一个班出来,你就可以开始另一个班。从头到尾,妈妈和其他一些家长就在一个房间里等着。经验老到的孩子就自己来。
听到我入选的消息,我非常兴奋。其实,我连续两年都人选了:一次在威尔士王子剧院,一次在布来克弗里尔的“美人鱼”剧院。第一年我人选了爵士舞和踢踏舞。我没能人选芭蕾舞。跳芭蕾的尽是一些精英,都是一些好像一生从未碰过壁的女孩儿。有一年,我人选了民族舞,拿着一篮子假鱼跳了一段葡萄牙舞。
排练安排在每个星期天,持续了大约两个月。有些人得走很长一段路,我记得一个女孩儿来自诺丁汉,还有一个来自约克。虽然我们用不着走那么远,但是,每个星期天我妈妈都得早起,把我送到金斯克罗斯。我排练一整天,然后,她再来把我接回家。她绝对是个好人。有一次她让我乘火车,但是我吓坏了——记住,我连公共汽车都从没乘过。
结果是,爱玛,后来也进了“辣妹”演唱组——那一年也在爵士舞小组——和我同在一个叫“小里埃”的节目中,但是在那儿我从不认识她。因为她有她的一小圈朋友,我有我的一小圈朋友。你不会每个人都认识。
第二次我人选了所有的小组,包括我最不擅长的芭蕾。
因此,这场很长的芭蕾舞持续了20分钟,其中有我,只是在不起眼的位置上一个不重要的角色,最后一个出场。但是,谁在乎呢?我表演芭蕾舞了,而表演芭蕾是件了不起的事情。
演得像那个角色并不难。我不要知道所有的姿势,我不要知道手举到空中的法语名称,我只要跳舞。
我不知道我曾应征过多少角色,但是,不可否认当你处于那种年龄的时候,事实上,无论你处于哪个年龄,预演是很难的,总是遭到无情的拒绝,从来不会感觉好得很。“叫下一个。我们会打电话给你的。”总是那样。
无论你经历过多少次,当你被拒绝的时候,你总是会伤心。我不常哭,至少上汽车前不会,但那是因为我时刻为那个“不”准备着——这并不难,因为它出现得如此频繁。但是有些人经常容易落泪。回到换衣服的化妆室里,总会有红红的眼睛,至少有一个人在哭。
但是在某些方面,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教训:任何人都有失败的时候。只有最好的才能顺利过关,无论你的地位有多高,这一条不会变。如果你不能忍受被击败,你就不应该到那儿去。
那时我的雄心是在伦敦西区的音乐剧中跳舞。在剧院的感觉太好了。克里丝廷·莎士比亚狂热地喜爱戏剧,所有·的戏剧她都带我去看:《星光快车》、《西贡小姐》、《猫》、《悲惨世界》。她总对我另眼相看,好像我值得她这样做一样。我们首先会去吃点东西,在某个地方比如大英博物馆旁边的比萨饼快餐店。总是她付钱。然后去看演出。无论我们去看什么,在看下一场之前,那一场总是我最喜欢的。我喜欢《星光快车》,因为它如此现代,节奏很快。里面所有的歌曲我都知道,我还买了活页乐谱,这样我在家的时候也能唱。至少,在亚当斯夫人家那些可怕的钢琴课意味着我能看懂音符。
露易丝和我还学会了同轴溜冰,但是,我们看《星光快车》最近的地方是在沃尔瑟姆克罗斯举行的沃尔瑟姆·福雷斯特滚轮溜冰节。(后来我参加演出了BBC 一台制作的名叫《身体要素》的系列剧,剧中我扮演一个穿着冰鞋的抗体,身穿带着尖刺的盔甲,就像一个中世纪的骑士。)
另一个我最喜欢的戏剧是《猫》。我肯定已经看过五六遍了,先是和克里丝廷·莎士比亚一起看,再和我家里人一起看。当然,我真正想演的是那只白猫。但是这完全是幻想。
扮演白猫的总是来自皇家芭蕾舞团的演员,必须很出色。那时穿着白色紧身连衣裤的我肯定是最让人生厌的一个:我看起来肯定像一个被拖上岸的鲸鱼。因为那个瘦得皮包骨的8 岁女孩儿不知怎么的已经变成了一个肥肥的15岁女生了。没有人知道为什么。暂时性肥胖,妈妈这么称呼它,虽然后来我们发现我有多囊卵巢——意思是卵巢周围有许多小包囊,起到了激素的作用,这就是我变得这么肥的原因。
并不是说那时我真的介意我的长相,但是那种状况一定要改变。
             第四章 给弱者的话
八月里,看到商店里挂满“开学了”的标牌就让我不舒服。有时我真的不舒服——我的耳朵总是发炎。有时我就只能让妈妈去开一张病假条。现在我可以坦率地说,我恨学校、那些教师、学生,每一个人。因为我的粉刺、因为我和男生没有任何瓜葛(性冷淡而又难对付)我遭人谩骂,甚至有人说我不是爸妈亲生的,因为我有一个“黑人的鼻子”和深色的皮肤。
在圣玛丽我从来没有那么多朋友,只有两个:布伦达·艾克勒波希和萨拉·巴克尔。但就是她们也经常围着男生痴笑、在课间玩无挡板篮球。
直到十四岁我才对我的外表开始感兴趣。起先是化妆,然后又发展到头发。原先乏味、棕色的一头稀发现在成了乏味、棕色的厚发。这是我对80年代的贡献。我妈妈的朋友苏,一个理发师,一天晚上来为我烫了发,但是为了得到理想的发型,我不得不每天早上洗头,把头发卷起来,用一个烘干器把它烘干,再涂上定型剂把发型固定住。现在我得到的不仅是那句通常的“刮掉那层化妆品”,而且还有“把你头发上黏糊糊的东西也除掉”。
在穿着上我也开始时髦一些了。为了既穿着舒服,而又有腿套的外观,我开创了穿两双袜子的潮流。因为袜子必须是白色的,所以没有很多创新的余地。先穿一双过膝的袜子,把它拉到小腿中部;然后在上面套一双短一些的袜子,拉得更低一些。这样,你就能做出很多皱折,看起来既像袜子,又像腿套。有些袜子穿起来的效果更好一些,因此,每天早晨我和妹妹都会为穿什么袜子而争吵。
我的裙子开始变短了。不是短很多,因为女校长经常让我们跪在地板上,我们的裙子必须得完全靠到地面。
我那个学校的女生总是被男生迷住。但是我从来都不那么感兴趣。好像还有女生抽烟,而我对那个也不感兴趣。
她们总是在角落里咯咯地笑、喷吐着烟、窃窃私语。但是,对男生要退避三舍,我下定了决心——直到1990年春季学期初弗朗科的到来。他是一个美国人,切斯亨特,圣玛丽的新任教区牧师的儿子。
他相当高,留着短短的黑发,戴着棕色眼镜。每个人都对他十分倾慕,一部分只是因为他是美国人,带着口音,也因为他长得不难看而且脸皮特别厚。
因为我从没有过男朋友,情人节对我没有任何意义。当然我也从没收到过情人节卡片,只有妈妈经常寄一些给我和露易丝,因此,我们并不感到被遗忘了。
男生和女生都不靠近我——我并不是怪他们,因为我确实有点让人不愿接近。我的意思是,粉刺、烫发、涂在脸上像房屋外墙上嵌有小石子的灰泥一样的化妆品——那能有多少吸引力?
这是一个特别的情人节,1990年2 月14日,我不只是得到一张卡片,我收到了七张,我听课的每个班级都有一张。
这是圣玛丽学校的听课方式,你从一个教室换到另一个教室听不同的课,你总是有你固定的学桌。打开我坐的每一个学桌时,我都发现这样一个信封:用大写字母写着“给维多利亚”,底下划了一条线。而且信封相似,哦,我的上帝。这样的事第一次发生在我身上。没有人知道它们是谁送的。接着开始有了一些传闻说是弗朗科。接着,就在这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最后一节课,我又收到了最后一张情人卡。不像其他卡片那样只有一个问号,而是一个问题:星期六跟我约会好吗?
结果是放学后我跟他说话了。我几乎不记得和男生说过话,我感到非常笨拙。我们出去了,天很黑;即使这样,我感到我的粉刺仍在发光。
我们为什么不去沃尔瑟姆克罗斯看电影呢?他提议,他将会来接我。我同意去看电影,但是没有同意他来接我。我去他家。我不可能让他来我这儿,让我的弟弟妹妹盯着瞧,好像他是一个外星人,更别说我的妈妈和爸爸了。
作为新任教区牧师的儿子,他就住在学校对面,学校在教堂旁边。我用了好长时间考虑这个重大场合穿什么,最后决定穿一条牛仔裤、靴子和衬衫。
我妈妈让我下了车,她很高兴,但没有表现出来。我走近前门,按响了门铃。我正在暗自希望她离开,门开了,我差点跌到门里边,我对妈妈挥了挥手,她终于开车走了。
“你好。弗朗科在家吗?”
这是弗朗科的爸爸,那位教区牧师。在他身后,弗朗科跑下了楼,那么狼狈,而且——哦,上帝,我无法相信。他穿着一条肥大的牛仔裤——这么开始实在令人不快——白袜子、鞋头上翘的丑陋的运动鞋,最糟糕的是,一件星球大战T 恤衫塞在裤子里,一件短茄克式衬衫拖在裤子外面。此前,我只看到他穿校服。
接着又发生了另一件让人恐惧的事。因为没有人相信他约了我出去,我所谓的朋友们说她们要到电影院去探个究竟。
那么,我们怎么去那儿呢?乘公共汽车。我一生从没坐过公共汽车。我一点也不知道该死的公共汽车是怎么回事,在哪儿买票,车费多少——任何事。而且我得坐在这个十足的卑劣小人身边。自然,当我们到沃尔瑟姆克罗斯的时候,她们已经等在那儿了,正做着她们一辈子都在做的事,在汽车停靠点附近闲逛。
“你好啊,维珂(维多利亚的简称)?”
“你好啊,弗朗科?”
我能感到她们都在得意地笑。我恨不得当时就死掉。看完电影他要带我去麦当劳,但是,我感到太难堪了,只想回家。所以我们就又回到公共汽车上,返回切斯亨特,然后,他说你想进屋等你妈妈来吗?我从电影院已经打过电话给妈妈,让她来接我。
因此,我进了屋,就坐在大厅里,坐在弗朗科打开的电视前。我没有见到那位牧师或者牧师太太。所以,我只是坐在那儿,我在想,千万不要吻我。求你了,无论你做什么,只是不要吻我。我这么大还没有吻过什么人,我可不要你成为我的第一次经历。我感到非常紧张,好像要崩溃了。
然后,他说:“我有一个礼物要送给你。”
“哦。”一个男生给我买了一个礼物。
“那么,是什么呢?”
他拿出一个小珠宝盒,有一个弹簧盖的那种,里面是一个带金链子的金十字架。
“哦,谢谢你,弗朗科。”啊,啊,啊。
这时,我听到妈妈在屋外按汽车喇叭。因此,我戴上这个金十字架,很快地在他面颊上吻了一下就走了。
“那么,怎么样啊,维多利亚?”
妈妈问。
“那么,怎么样啊,维多利亚?”
爸爸问。
“那么,他吻你还是怎么了?”
露易丝问。
我刚洗完澡出来,妹妹正在努力想发现爱情的秘密。
“那是什么,托莉(维多利亚的简称)?”她指着我的脖子说。
“弗朗科给我的。”
“不是那个十字架,你这白痴,它下面那个绿色的标记。”
“不可能有绿色标记,这是金的。”
“不,不是。他爸爸做坚信礼时免费赠送数百个这样的东西,每个人都知道。如果它们都是金子的,他就成百万富翁了。”
我抹去镜子上的水珠,自己看了一下。哦,我的上帝,我不相信。一个大大的绿色十字形标记。
“但是这是真金的,不是他爸爸的那种。”我辩驳说,“弗朗科为我买的。只是我的皮肤让它发生了有趣的反应。”
那就是我的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学校罗曼史。电影院的一个晚上。这算得上一个记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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