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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是你

张欣(现代)
依然是你
中篇小说 张欣著(2005新作)
 

  他是偶然干上这一行的。
  那天他在一家四星级的酒店顺点儿值钱的东西。“顺”这个字比较好,不像“偷”那么直白露骨让人有罪恶感。顺手牵羊,就像谁都会这么干似的,所以连自责都免了。干什么事都得心态好,事做得就漂亮。
  这个国家的特点就是大,会议那么多,开始他也只是当个会虫混混吃喝,后来发展到顺点儿东西拿出去卖。这是一个好营生,神不知鬼不觉,而会议上的人大都互不相识,大呼小叫地说丢了东西你什么意思嘛?难道是与会者偷的不成?如果是钱包当然是在街上就丢了,回了酒店才发现,数码相机一类便是忘在出租车上了,总之没有人会怀疑在宾馆里的会议上有人偷东西。
  那天他顺到一台手提电脑,电脑是开启状态,人却不知所“踪”。在片刻的犹豫之后,他拔掉了电源,夹起电脑离开时像捂着一块热乎乎的烤白薯。出得门来却听到一个声音说,同志你找谁?他装作没听见继续往前走,但从脚步声可以听出来那人没有算了的意思。这是一个有些年纪的女人的声音,老女人都爱管闲事,以表示自己不像旧家具那般无用。她几乎是追着他说喂,同志,我是在问你呢?他知道他绝不能跑,而且这时他已经快到电梯了,恰巧一个赶电梯的女白领由于急中出错散落了一地文件,于是他极自然地把手中的电脑放在地上,帮那个女人捡拾一张张文件纸,女人连声道谢。他莞尔道:实在是你的样子太吸引我了。女人开心地笑起来,算得上明眸皓齿,但也没有他说得那么美。
  老女人以为他们是熟人,自然转身离去。
  他顺利地回到家中。他的家离宾馆不远,或者说他家就在这座城市的繁华地段,守着一个五星、两个四星级酒店,更绝的是他租住的公寓楼就叫淘宝大厦。本来这种地方他是租不起的,不是房间有多大用品是否齐全的问题,而是这个地段就是坚挺的租金保证。但他却没花多少钱便住进五楼的一套70平米的两室一厅里,原因很简单,房东的儿子有精神病,动不动就操菜刀,十八九岁长得高大老相,一脸沧桑像个老船长,发作起来很是吓人,所以没人敢租他们家的房子。于是这个便宜就让他捡了,他的胆儿大,根本不惧怕这些。
  他的房间一打开门便是一条狭长的走廊,不容置放任何东西,得走一会儿才可见到客厅和两间房。房间收拾得还算干净,不过严格地说这儿更像一个放置会议发放用品的仓库,桌上有七八个手机,地上堆着没拆封的羊毛被、毯子之类,为数最多的是黑色的公文包,皮质都还不错,但式样老土,他还得用特殊的药水把上面烫金的某某会议留念的字迹擦掉,集中一批才可销赃。总之会议虽多,可人们的思路却极其有限,好像开会就只能发这类东西似的。桌上当然还有几个数码相机,椅背上搭着的英国经典格子的长围巾等等,这些则都是客人的私人用品,让独具慧眼的他顺回了家。
  他把崭新的东芝笔记本电脑放在他的台式电脑旁边,台式的杂牌电脑是他自己买的,不要以为会顺东西就能生活,这是两码事。真正的生活必需品还得自己买,维持现代都市的高消费生活开支是巨大的。
  他倒在沙发上简单迷糊了一会儿,醒来,夜幕不知何时已经降临,华灯初上的当口,窗外是深蓝色的,白天的喧嚣渐渐隐去,重新显现的是难以确定和琢磨的繁华与迷乱。《我的夜晚比你的白天好》。他喜欢这个电影的名字。
  本来他可以去吃一顿,或者泡泡吧,随便干点儿什么,总之不应该再到他作案的那个酒店现身,常理也是犯忌的事。但他知道今晚在那里不光有个会议结束,还有一个会议开张,结束的是财务软件开发推广会议,开张的是红酒品尝会议,他想如果能顺一些红酒回来,哪怕是1992年的长城干红,每瓶也值230元。何况他今天的手气不错,趁热打铁总不犯忌吧?
  于是他换掉白天的衣服,穿了一身名牌走出了房间。其中的一件黑大衣长至脚踝。
  又来到那个四星级酒店,他先到大堂的酒吧里坐下来,那个位置正对着二楼楼梯口的国际会议厅,里面不仅张灯结彩而且人声鼎沸,欢呼声与掌声一浪高过一浪。他必须等会议结束之后,人们把礼品拿回房间再重新外出夜生活时,再光顾那一层客房也不迟。
  他要了一杯金汤力酒慢慢品着。
  酒店大堂的水晶灯光芒四射,相比之下酒吧的灯光显得恰到好处的黯淡,让人感到安全和隔岸观火的释然。这时,有一个女人来到了他的桌前,她冲他笑了笑,优雅地说可以吗?他做了一个当然的表情。那个女人坐下之后便道:不认识了?他这才反应过来她是白天掉了一地文件的女人,于是有一点莫名的慌张。那个女人也换了一身衣服,丝质的素花衬衫配了一件薄薄的皮衣。她手上也拿着一杯金汤力酒。她说我早就看见你了,就想看你点什么酒,如果一样就过来跟你聊聊,如果不一样也就作罢。
  他看了看手中的酒杯,淡然道,这酒很一般啊。她说,就是一般才难碰上,现在谁还喝这么老土的杜松子酒对汤力水。他说你在这儿等人吗?她回说等的人已来过,刚办完事,但明天还得接着在这儿办,所以就不回去了,虽然很累但总不能这么早睡吧?
  你呢?你也是在这儿等人吗?她说。
  不。他起身准备离去,内心里很为又碰上这个女人而感到懊丧,因为平白无故要编很多瞎话应付她,而且她又不是什么美女。
  再坐会儿吧。她央求他道,咱们一天碰上两次这就是缘分。而且我不是什么坏人,我从国外回来还不到一年,一切都很不适应,甚至患上了夜晚落寞症。真的有这种病,你听过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症吗?我无非是想跟你随便聊聊。
  他才不想听她这些废话。但当他再次回头,却发现两个穿制服的警察出现在大堂,在与总台简单接洽后,其中一个警员跟着大堂副理进了电梯间,另一个便在大堂留守。
  看来犯忌的事还是少干。那就到你房间去聊聊吧。他果断地做出决定。
  优雅的皮衣女人一时愣住了,半响才说:好啊……直到起身时仍有些迟疑。
  他们一同向电梯间走去,其间,他温存地笑道:你真的相信缘分吗?她说:当然,而且我还相信一见钟情。他做出开怀大笑的样子,内心警惕着大堂的警员是否会注意他?或是更注意匆匆离去的客人随时上前盘问?他想她肯定不是搞推销的,这么傻怎么卖出东西?那她是干什么的?从国外回来的人能干什么?净是些莫名其妙的自大狂,你简直想像不出他们的优越感从何而来。这个人也一样,谦和不等于不自大不优越,你有夜晚落寞症跟我有什么关系?!
  这个夜晚就不用再说下去了,总之该发生的一切都已发生,不该发生的也都发生了。
  总之,当他一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独自一人睡在席梦思双人床上,阳光自厚重的米色窗帘布的缝隙间射在他的脸上。这是一间套房,客厅和睡房是分开的,床铺尤其舒适,松软的被褥和枕头,人像埋进了棉花垛里。他依稀记得昨晚发生的事,那个女人在床上挺疯狂的,与她优雅的外表大相径庭。所以事后他很快进入梦乡。
  太阳重新升起,那个女人便朝露般的消失了。衣柜的门开着,里面空空如也,只有几个木衣架吊在原位;卫生间里随意丢着用过的浴巾,但几乎连一点儿香水脂粉的气息都没有;晨报散乱地丢在茶几上,半杯绿茶还有一点点余温。他突然下意识地扑向自己的长大衣,还好,钱包里可怜的几张大钱和一堆零碎还在。他重新回到床上,几乎想不出来昨晚那个女人的长相。她跟他不是道中人,那么,这个城市还有多少企盼着一夜情瞬间发生的饥渴状态的女性呢?
  这类问题还是让所谓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去研究吧,反正他也没吃亏。他在床上回了回神,想起他的初夜是在他叔叔楼上的邻居家,那是一个粗壮的麻脸女人,当过制造业的厂长,她叫他去她家帮忙,凳子摞椅子的到高柜上取东西,后来凳子椅子一起摇晃起来,他便摔下来倒在了她的怀中……现在想起来肯定是麻脸女人自己在下面撼动了椅子,否则他怎么可能好好的,就掉下来倒到她的怀里去了呢?
  他苦笑了一下,然后起床,穿好衣服,“刷”的一下把窗帘打开,房间也“刷”的一下亮了。
  床头柜上的一叠钱让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冲上前去数了数足有三千块之多。除了钱之外,她没有留下便条之类的东西。显然她当他是鸭了,这个打击几乎让他崩溃,他想像不出他哪点像干这个的?
  他以慷慨赴死的步履走进卫生间,在镜子前面左照右照,除了有一点点苍白和冷漠,应该说他还算英武,周正。他的眼梢微微上翘,有点眼生桃花的意思,麻脸女人也曾说过他会有一世的艳福。可他从没想过会干这个,无论如何每个少年的梦想都是做顶天立地的英雄,哪怕是当江洋大盗或者杀人放火走黑道,也不能靠睡觉挣钱吧?每每他在梦中自己都是一个佩剑少年,救赎美女而厌烦儿女情长,离去时总是头都不回。
  所以这三千块对他来说无比地烫手,他还从来没有对钱这么嫌弃过。这简直是对他的侮辱,他想起那个女人的眼神,难道他就没有察觉睥睨之色吗?他们俩倒底谁更傻?
  这是一个原则问题。即便他的境况是见不得光的,那也不妨碍他有自尊心。他决定为自己正名,此后的一周,他几乎每天都在这家酒店转悠,他决定暂时不再顺东西,一心不能二用,他要碰上那个皮衣女人,把钱还给她,并且告诉她自己血淋淋的身世,保证让她花容失色,然后他头都不回地离去。
  半个月过去了,他再也没有碰见那个女人。也许他们的缘分就是两面,在同一天内已经用完。
  而三千块钱很快就花完了,当它们所剩无几时却在他身上产生了微妙的化学反应,钱上没有印着字标明他是吃软饭的,花起来同样爽手,和他销赃得来的钱毫无区别,反而不用担惊受怕。
  半年之后,他在某小报的中缝中看到一则广告,说是某公司招募特种服务的年轻男性,但要在一个规定的账号上存900元的诚信费,便可以接到电话派活儿,所得报酬十分优厚。他不仅以独特的敏感嗅出其中的气味,还毫不迟疑地鬼使神差地汇去了900元钱。这当然是一个骗局,后来报纸上公布受骗的人有七八十人之多,但无一人报案,还是这一团伙在其他诈骗活动中落网后自己交待出来的。
  此后的他,非但没有彻底打消这个念头,反而有一种隐隐的被吊住胃口的烦恼。终于有一天,他不再去宾馆偷盗,他的身影出没在桃色、银馆、烟敦街10号这一类灯光和名字一样诡异的夜店,通常是在凌晨一两点钟,总会有一些生意可以成交。他曾经一晚上就挣了一万块,而金钱很快就摧毁了他的意志。
 

  她非常非常的瘦。
  她总是把家里搞得亮堂堂的,从不随手关灯,所到之处必留下一片灯光,她可不想看到自己幽灵般地游走。因为家里只有她一个人。
  她叫管静竹,36岁,杭州人,生得虽不艳丽却也山清水秀。在一家大公司的资金部当主管,略有一点儿不苟言笑,但总的来说还是礼貌得体的。她的生活循规蹈矩,乏善可陈,香水、丝巾、手提袋永远沿用自己熟悉的品牌,甚至中午公司的商务套餐,除了时令的蔬菜有所变换之外,均是两排叉烧一个咸鸭蛋。
  本来她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她与丈夫端木林是最传统的相亲方式结识的。端木林也是某公司的文员,戴一副白边眼镜,平头,看上去斯文、整洁。两个人见面之后都对对方表示满意,也愿意往下处一处。随后端木林便主动约会管静竹,两个人也看电影,看画展,听音乐会什么的,处了一年零八个月,便去照婚纱相,就是那种大平光又傻又幸福的所谓艺术照,两张白屁股脸给抹得像无锡大阿福。后来选了一个好日子结婚,一样是摆多少多少围,心中暗算着能收多少多少礼金,总之直到新婚之夜还是如假包换的处男处女。
  结婚以后,他们也是互敬互爱没红过脸。端木林上班的地方离家较近,便负责买菜,洗好后放着,管静竹回来炒菜外加饭后洗碗。端木林擅长做法式红酒鸡,管静竹擅长做五杯排骨,所以假如有人到家里做客,这两个菜是一定要献丑的。
  有一天,管静竹过生日,端木林便当店小二忙前忙后地招待管静竹过去的闺中密友。密友们都说,就是订做的新好男人也不过端木林这样款式的吧?把他送到机器人公司当模板,不知有多少人订货呢。
  一年多眨眼间过去了,他们有了一个大胖小子,取名叫端木歪歪。
  歪歪生得白白胖胖,虎头虎脑,真正是人见人爱,抱到街上生人都忍不住要捏捏他的脸蛋。
  厄运的降临是没有先兆的。歪歪两岁的时候还不会说话,也不懂父母对他说什么。到医院经过检查,医生给他诊断是先天性哑傻综合征。管静竹和端木林根本没有办法接受这个结论,他们带着孩子去北京,去上海,结果完全一样,而且无药可医。
  夫妻两人彼此默默无言以泪洗面地挨过一段时间,终于在某一天,端木林下班之后没有回家,接下来的两三天音信全无。公司说他不辞而别,做了一半的文件还在他的办公台上,手机开始是关机后来是空号。找到他父母家,他父母得知儿子失踪可以说是大惊失色,他母亲瘫坐在沙发上两眼发直,他父亲则几乎问了十万个为什么。在一无所获的情况下,也只好报警。
  很快,警员来到家中,大致了解了情况,做完笔录,管静竹签名之后,他们便匆匆离去。
  这一晚,管静竹坐在床前望着熟睡的歪歪,发呆发到深夜。她第一次感到分外的无助,感到这个人间烟火腾腾燃烧的世界其实只是一座孤岛,孤岛上只有她和歪歪;而歪歪今生今世都不会跟她交流,都不会知道她对他的痛惜;她所有的付出就是付出,不会有任何回报。同时,她又担心端木林的生死和下落,被人绑架的可能性不大,会不会是轻生呢?因为一时冲动走上绝路的行为虽不多见却也是有的,可是端木林尽管算不上最坚强的那一个,但他毕竟是男人啊。留下他们孤儿寡母的会有多难?他不会这么不替她着想吧?以往她稍稍多吃了一点儿他都会说当心胆固醇当心发胖,现在天都塌下来了他怎会一死了之?再说就是死也得见到尸体,也得让她大哭一场吧?
  一开始,管静竹与端木家还保持着热线联系,端木的母亲不是大放悲声便是长吁短叹,但是渐渐的,大伙也只有面对现实。
  管静竹愁肠百结。
  小保姆叫葵花,这时的葵花对管静竹说:阿姨你放心,我不会走的。
  现在想起来葵花真是有先见之明,似乎她那时候就知道端木叔叔选择了逃避现实这条路,她料定端木林是对残酷的现实不能也不愿意一生面对。
  这件事在三年后得到了证实。
  那是春节的前夕,管静竹照例打电话去问候她的公公婆婆。以往打电话过去他们都是唏嘘不止,叫她一定要注意身体,想不到端木林这个死鬼这么指望不上,抛下你们孤儿寡母的可怎么活啊?他们对她的关心都只停留在口头上,这一点管静竹心里也很清楚,可是事到如今,说这些又有什么用?但凡出钱出力的事若是当事人不情愿,别人是没有一点办法的,何况管静竹是一个那么要脸面的人。所以她也只是报报平安,叫他们多多保重,如此而已。
  然而这一次拨通电话,她听见婆婆“喂”了一声后,居然意外地听到一个极其熟悉的声音,这声音千真万确是端木林的,他在离电话不远处说:妈,小唐给您买的营养品放在桌上别忘了吃……但他的声音在此处戛然而止,大概是他母亲用手势制止了他。
  管静竹像遭雷打了一样言语不得,接着她毫无理由地“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仿佛撞见鬼了一样。她全身冰凉,两手在胸前交握却又止不住地颤抖。
  葵花见她这个样子,便道:“阿姨,你怎么了?”
  管静竹的眼光是对整个世界的陌生。她怔怔地望着葵花,说道:“你怎么知道端木是离家出走呢?”
  葵花的表情,竟是数学大师对待小学生那样,平静道:“好好的一个人突然不见了,那不就是走了嘛!”
  这个晚上,静竹一夜未眠。歪歪5岁了,端木林出走后的这三年,她都说不清自己是怎么过来的。除了上班挣钱养家之外,她已经不记得她有片刻的休息,每天跟葵花忙到天黑。更重要的是她的精神世界已经枯萎,她早已不化妆,一支口红闯天下,她也没有添置过新衣,因为没有心情。这三年里她没有进过电影院、音乐厅,公司里的女孩子们议论的裴勇俊她以为是韩国总统。
  现在想起来,端木家的电话是突然减少的,以后的那些礼节性电话基本上都是她打过去,而他们似乎也不再焦心如火,反过来还安慰她。可她一点儿感觉都没有,根本没想过这件事后面还会有什么隐情。
  直到天快亮的时候,她才想到一个着点儿边际的问题:小唐是谁?端木林说的小唐到底是什么人?
  一夜未眠的管静竹脸是青灰色的,她打电话到办公室请了假。她来到省体院的体操馆找到自己的好朋友曹虹。好在上帝保佑她还有个侠肝义胆的朋友。
  曹虹是女子体操队的教练,原也是体操运动员出身,所以身材健美,英气勃勃。
  管静竹见到她时,她正在平衡木旁训练小运动员。管静竹过去抱住她就哭,而且是放声大哭,把曹虹吓了一跳。
  曹虹对旁边瞪着大眼睛一个比一个机灵的小运动员吼道:“看什么看?不用训练了吗?”
  小女孩们一哄而散。
  曹虹把管静竹带到休息室去,给她倒了杯热水。听完静竹的叙述,曹虹的杏眼瞪得滴溜圆,破口骂道:“天底下竟有这样的事!这还有王法吗?你告诉我端木这个王八蛋现在在哪儿,我叫我老公去扁他!”
  曹虹的老公是举重运动员出身,随便一出手估计人就废了。她操起手机就要拨号。
  管静竹忙制止她:“我不是这个意思!”曹虹急道:“别跟我说就这么算了。你这个人就是窝囊,要不然他们家敢这么合起伙来欺负你!我要不替你出头,算你白认识我了。”
  曹虹气得把手指关节按得咔咔响,恨不得即刻冲出门去报仇雪恨。
  管静竹说:“我就想让你帮我出头跟他了结这件事,我是不想再见到他了。”
  曹虹冷冷回道:“怎么了结?”管静竹叹道:“还能怎样?不就是离婚呗。”“那不便宜他了?就不离,拖死他!”管静竹闷着头不做声。
  曹虹接着说道,你就不能想点儿解气的办法吗?我说过了我替你出头,我非把他搞得身败名裂,我还要把这事报给媒体,让全社会的道德法庭审判他!曹虹喋喋不休地念叨,要离也行,拿钱来,精神损失,孩子的用度,一百万少不少?……反正你不能随便离婚,你给我扛住,其他的事我来办……
  这时的管静竹突然号叫了一声,那声音尖利、啼血,如同野兽发出的哀鸣。待曹虹抬起头时,只见管静竹面目狰狞,五官变形地冲着她喊道:我有什么办法?我不离婚还能有什么办法?我遇到这种人就是中了六合彩,我能怎么样?我能去咬他吗?我就是要离婚,我永远也不想再见到他!
  从小玩到大,曹虹还是第一次看见管静竹失控。在她的印象中,管静竹是属于捡到金子不笑家里着火不惊的那种人。足有三秒钟的沉寂,曹虹心想还是管静竹狠,她上前抱住她,哄孩子一样拍着她的后背:好好好,我们离婚,我们无条件离婚。
  随后,曹虹派她体操队的小女孩们日夜在端木林父母家的门外守候,终于摸清了端木林的近况:他已经换了一家公司工作;那个叫小唐的人是一个医院的护士,端木林在跟她同居;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女儿,取名叫端木倚云;小美人聪明伶俐,一岁多已经什么话都会说了……
  在律师楼签离婚协议时,端木林不是没有内疚,也许他没想到管静竹会这样放过他,这让他感到了自己的过分。人其实都是有自省能力的,他问面色铁青的曹虹:静竹她最近……还好吗……
  曹虹不说话,她也不知自己当时怎么想的,手边的一杯矿泉水,“哗”的一下泼了过去。她拿起协议书就走,听见律师在她身后安慰端木林:女人都是这样的,女人就是不理性……
  曹虹把离婚协议书给管静竹送去,只说了一句我早晚有一天会被你活活气死。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然而,离婚之后的管静竹并没有丝毫解脱的轻松感,相反她就是从那时开始急剧消瘦的。
  一年很快就过去了,歪歪已经6岁,还是只知道吃和拉,外加流口水:他吃起东西来你不让他停止他便可以一直吃下去,他拉起来也是随时随地不受控制,换句话说他不知道什么叫控制,有时候你刚给他换完裤子,他就又拉了,让人拿他没一点儿办法。
  葵花是广西人,她家里给她定了亲,可是她把婚期一拖再拖,因为她知道自己是管静竹的精神支柱,城里人是最不经事的。
  其实管静竹心里也很明白,她应该立刻放葵花回家结婚。你生了傻儿子,凭什么要别人跟着你一块儿受罪?可是她又真的害怕葵花离去,那她的世界和歪歪的世界就真的没有区别了,甚至她比歪歪还要痛苦,因为她清醒。
  曹虹给管静竹出了一个主意。
  曹虹说现在歪歪已经是一个客观存在,而你,管静竹,你还有你的生活,总不能两个人捆在一块儿死吧?管静竹说曹虹你到底想说什么?曹虹咬咬牙说我就当这一回恶人吧,我想叫你把歪歪放到乡下去。静竹不解说可我在乡下并没有亲戚啊。曹虹说我当然知道你在乡下没有亲戚,可你们家不是有一个向日葵吗?管静竹说你总是说向日葵,是葵花。曹虹说对,是葵花,我的意思就是叫葵花带着歪歪回乡下啊。你想,你每个月给葵花寄钱,那她全家人都不用做了,他们一定觉得挺划算。
  曹虹又说:这样也可以不耽误葵花结婚,而她又是个好人。你碰上端木林是中六合彩,难道碰上葵花不是中六合彩吗?只有她这样的人你才能把歪歪托付出去是不是?换个人你想都不敢想是不是?也不放心是不是?
  曹虹还说:歪歪再好,也有端木林的一半血统,你看他那个样子,还用做DNA吗?简直像一个模子里扣出来的两个五仁月饼,当初你要是听我的跟端木林打官司,非让他赔得倾家荡产不可。现在不扯那么远了,可你也犯不着那么死心眼,你懂我的意思吗?管静竹茫然地看着曹虹,曹虹恨不得踢她一脚,还不明白?你为端木林这样的人吃苦受累,不值。管静竹嘴上没说心中却道:可是歪歪毕竟也是我儿子啊,你没孩子,所以你所有的想法都是理论上的。
  可是人又怎么可能那么理性地生活呢?她想,她无论如何也不会这么做。
  回到家中的管静竹,关起卧室的房门一根接一根地抽了两包烟,她想了三天三夜,没想出任何好办法,而曹虹给她出的主意是惟一能根本解决问题的。
  当她再次看到歪歪时不觉泪如泉涌,她知道自己心中已经有了决定。
  听到这一决定的葵花倒也并不惊奇,她像老人家那样叹了口气道:看来也只能这样了。其实我带歪歪也带出感情来,冷不丁的一走心里也不是滋味。
  听到她这么慈悲为怀的一番话,管静竹只觉得双膝发软,就差没扑通一声跪倒,洒泪托孤了。曹虹说得没错,她碰上葵花真是她天大的福气。
  歪歪和葵花走的那一天,照例是曹虹把他们送到火车站。是曹虹不让管静竹去的,她说你会受不了,到时候你歇斯底里大发作,又要把歪歪抱回来,人家以为我们在拍戏呢。
  他们走后,管静竹在空荡荡的房子里转来转去,心里也像被掏空了一样难以自制。
  她坚信她已经疯了,如果她正常,她不但应该去火车站,更应该补一张车票把歪歪和葵花一直送到目的地,看一看生活环境,向葵花的家人交待几句……
  她不能再想下去了,慌慌张张地赶到车站。火车已经远去,空荡荡的站台上只有曹虹还在尽职尽责地冲着远方挥手。当她看到管静竹时,真有点儿哭笑不得———管静竹脚上的两只皮鞋,一只黑色,一只咖啡色。
  曹虹再一次抱住管静竹,在她耳边轻轻地说道:静竹,这是天意……你不仅现在不能去,今后永远都不要去……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听鬼的故事吗?最后逃命的人总会听到一句咒语,千万不要回头,否则会没命的……好了静竹,我们回家,时间会洗刷一切的……生活在继续……
  管静竹深知曹虹是对的,并且尽到了朋友的心。她能有曹虹这样的朋友也是中六合彩啊!一般的人谁管你这些破事儿?她所在的公司的同事,一直都以为她过得很安稳很幸福,甚至还很羡慕她,压根儿不知道她有一个负心的老公和一个哑傻的儿子。她像钟摆一样扮演着双重的角色,这种平衡也来自曹虹的友谊。
什么叫大恩不言谢?
可是她依然泪流满面。
一时间,她变成了孤魂野鬼,出出进进都是一个人,却完全不适应安逸舒适了无牵挂的日子了。
 

 
  屋里落了薄薄的一层灰,灯光还是那么幽暗,他醒过神来,到家了。
  这回他花了两周的时间陪一个客人去马尔代夫群岛旅游,十多天换了七八家超豪华酒店。当时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冷不丁回到家中,才意识到旅途中的奢华和梦幻。
  在选择客人方面他是很谨慎的,他不知道别人都是怎么做的,反正他不能落到要报复全世界男人的女魔头手里。
  这一次他的客人是个四十多岁的寂寞女人,先生冷落她多少年了,她郁闷得不能自制,便到外面去散散心。如果说她有什么怪癖的话,便是她手不离电话。她一共有三个手机,来回不停地打,总是低声地诉说,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便构成她生活的全部。
  后来她给他买了一个8000多块钱的新手机,当然是在报酬之外的。只是他们从来不交流,也没有什么可交流的。他不过是她新买的一只路易威登的手袋,用过几次之后是一定会厌烦的。
  房东的儿子叫王植树,据说是植树节那天生的。现在王植树又在扯着嗓子喊“如果是这样,你不要悲哀”,这首《血染的风采》他只会唱这一句,所以他就来回地唱,无论他怎么声嘶力竭都没有人制止他。他妈妈收租婆明姨自然习以为常,但是邻里街坊为何会如此宽容,还真让人有点儿想不通呢。
  他本来是可以换个住处的,但他觉得这儿是他的福地,让他赚到钱,包括植树都有可能是旺他的,所以他不想搬。
  他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欣赏着王植树的歌声。他想,什么是悲哀呢?悲哀这两个字对他来说已经太过遥远和陌生。事实上他从12岁开始便失去了这一功能。那一年,他本来富裕的家庭发生了剧变,他至今也搞不清父母亲是跟谁家结了怨,总之他家遭受的是灭门之灾,父母和姐姐全部被杀死在家中,幸亏他贪玩耽搁在了游戏机室一夜未归。
  当时他还不太懂事,依稀记得他们家三层别墅的前面,挤满了形形色色的亲戚,有的见过而有的十分眼生,但人多得完全超出了他的想像,足有五六十人。不光是人多,相互之间还发生了急剧的争吵,吵急了还动粗,甚至大打出手。当然在他们中间,有穿制服的人在维持秩序,劝解拉架。大人们顾不上他,他便拿着一根黄瓜边吃边站在一边看热闹。而围着他家院子里三层外三层的人也是来看热闹的。
  常常在这一带给人补鞋修伞的阿伯叹了口气对他说道:你知道他们在吵什么吗?他说不知道。阿伯说他们在争夺你的抚养权啊,因为你跟谁过你爸的遗产就归谁。他还说看到他们这样,你还不如是个六亲不认的孤儿好些,将来岁数一到也好继承遗产了,现在可倒好,你有牌受罪了。
  那一幕牢牢地留在了他的脑海里。
  等到他手里的黄瓜吃完以后,全部的亲戚都黑了脸,都觉得这个世界不可理喻,人心黑如煤炭。一个穿制服的人也在混乱中被人扯掉了一只衣袖,另一个穿制服的人急了,吹哨子又不能叫众人冷静下来。
  这件事闹了半年多,他便像物品一样寄存到妇联的一个抗家庭暴力庇护所。还好后来他爸爸的三弟,就是他的三叔算是脱颖而出,在众亲戚的恶语诅咒下接他回家去了。
  尽管他是好不容易争到手的,但是三叔一家人对他并不好,他们总是在他面前抱怨他爸爸吃独食,生前从未接济过他们,为人又过分尖刻,所以招来了杀身之祸。好像他们享受他的遗产是理所当然。
  麻脸女人那一次算是他的成人礼,当时他也只有16岁,他确信自己是一个男人了,于是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去。
  他扒上一列货车,停在哪儿算哪儿,感觉就是饿着肚子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也比呆在三叔家强。而且只要有人问起来,他一口咬定是孤儿,不是怕被送回去,反正送回去还可以跑,而是他觉得有五十多个亲戚还混成这样实在太丢人了。
  他跟许多人不同,不会因为谁给了他一口热饭就以为自己到了天堂。社会是他的大学,他曾经乞讨,后来当过伙计、门童,给建筑工地担水泥、打包工等等,受够了冷眼、看惯了同类相残。四年过去了,他懂得了这个社会有底层但没有江湖。饿肚子就是饿肚子,没饭吃就是没饭吃,当贼就是当贼,死人就是死人,跟江湖毫无关系。所谓的江湖不过是一个人们齐心合力愿意编愿意信的虚妄世界,是吃饱肚子的人用来解闷的,将来他吃饱了肚子也会相信有什么穿着黑西服戴着黑眼镜见人就开黑枪的黑社会。
  生活的真理只有一个: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20岁那一年,尽管他看上去瘦高,但已筋骨强健。他买了一把锋利的瑞士刀,重回故里找到他三叔的办公室,对他说你把我爸的钱还给我,否则我们谁也别想活着出去。估计是他脸上必死的神情吓坏了三叔,他叫财务室给他送来了现金。
  到头来还得感谢他的死鬼父母,是他们的钱救了他。他叫焦阳,今年26岁。
  他在庇护所时,曾在手背上刻了一个“恨”字,谁都以为他是恨杀害他父母的凶手,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恨所有的人。
  这个字在他长大之后虽然淡了一些,但也从小楷变成了大楷。
  焦阳本来想歇息一会儿,但今天的王植树表现得有些活跃,再说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夜色对于他来说已成为亲密爱人,随时向往。他洗了一个澡,换了一身甚是休闲的衣服还戴了顶鸭舌帽,看上去是个无限正经的好青年。心里决定给自己放大假,他已经够累的了,比王植树唱歌还累。
  他来到桃色,在吧台前要了一杯椰子酒。这时酒保小恩子走过来冲他努努嘴,他顺着他的目光指引,见到一个女人临窗而坐,看上去风霜憔悴,穿一身黑,高领毛衣的领子一直卡到下颌,仿佛穿了一件铠甲战衣,虽然化了个大浓妆但却毫无风情,神态严峻。
  小恩子捂着嘴笑道,你不觉得她很滑稽吗?我如果跟她睡两觉,她就什么事都没了。小恩子也是实打实的拜金主义者,总是感叹世道不济已是笑贫不笑鸡鸭,如果自己也长得高大威猛,断然不甘做省油的灯。
  焦阳没有理会,兀自喝酒。
  这个女人枯坐了大概一小时,她显然不是无聊的富婆或者有钱的变态狂,好奇心驱使他提着酒杯向她走了过去。待他坐定,那个女人却意想不到地开口了,口气生硬:我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你说吧,要多少?
  他有意无意地伸出一只巴掌撑住台面。走吧。她说去你家?不,去你家。她斩钉截铁地说。
  于是他们两个人搭计程车去淘宝大厦,一路上他吹着口哨,她说你能不能不出声?他斜了她一眼。
  整件事应该说非常的简单,就在他开门的一刹那,王植树犹如天降,举着菜刀出现在他们面前,那个女人当场就愣住了。焦阳喝道:王植树,滚!
  王植树放下举菜刀的手,说了一句大哥你回来了,便扭头离去。女人进了屋后仍旧惊魂未定,半天安静不下来,然后执意要走。焦阳火道:“你他妈玩我呀?!”那女人说道:“谁想到你这儿会有精神病人呢?”“又不是他跟你睡,你紧张个屁呀?!”“你说话怎么这么难听?”“你在桃色坐着不走不嫌难看,装什么相啊。”“不管你相信不相信,我从来没干过这种事,我只是……”
  “我当然相信,一看你那样就知道你年轻时有多纯真,快点吧,我没时间跟你嗦。”
  “我真的不做了,你放我走好吗?”“那你就付一半的钱吧。”“我什么都没做也要付那么多钱吗?”“小姐,这个世界是不会陪着你变来变去。”
  那个女人还在迟疑,焦阳眼露凶光地把瑞士刀拍在桌上。永远都不要误会干这一行的人均是娘娘腔,时代不同了,在这个认钱不认人的年代,软饭也可以吃得很霸道,很硬气。而且人世间的万事万物都可以拿来做成一盘生意,又有谁敢笑话谁呢?
  只见那个可怜的女人,果然用发抖的手掏出一摞钱来,数也没数便丢在桌子上,然后逃之大吉。
 

管静竹和曹虹真是太天真了,以为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
  事实上,管静竹的新生活不但没有重新开始,反而是一颗心悬在嗓子眼处,搅得她寝食难安。
  要说过去歪歪在的时候,她的日子是奔波劳碌而又苦海无边毫无指望,稍有了喘气的机会,本以为能让自己紧绷的神经松懈下来,结果是一千个一万个可能性每天袭扰着她,又得不到证实。葵花的家里自然没有电话,村里的电话打不了长途,只有镇上的邮电所才有长途,抬脚就是几十里的山路,想都不要想了。所以现在管静竹活得更是失魂落魄。
  现在全中国她只关心一个地方那就是广西,她不仅了解了它的地貌和概况,每天晚上还从中央电视台看它的天气预报。葵花的家住在百色附近的一个叫四塘的地方。管静竹用放大镜在地图上找到了这个地方,真是千山万水啊,她头都晕了。
  有一天她下了班,鬼使神差地搭计程车去了飞机场,她在机场给曹虹打电话,告诉她已买了飞机票飞南宁,再往百色那边去。
  就在她排队等待安检的时候,曹虹慌慌张张地赶来把她拉出了队伍。
  曹虹说:前两个月最难忍,管静竹你一定要忍住啊,你还有你的生活。而且你必须面对的是你儿子除了有残疾之外,他还什么都不懂,他完全不知道你为他做的一切。
  可我不能不管他啊。怎么是不管他呢?他就靠你寄钱养活,你要挣很多很多的钱留给他。曹虹还说:不如你先到我家住几天,这样也好转移一下注意力。管静竹答应了。
  然而,曹虹家并不是那么好住的,不是曹虹家小,她家一点儿不小,在体委大院住着三房两厅,这是当年她的举重丈夫得金牌受到嘉奖的房子,他们家又没有小孩,可以说空荡得很。也不是她丈夫难相处,恰恰相反,曹虹的丈夫是一个特别朴实而且热忱的人,对人宽厚大方,尤其对曹虹那简直是目不斜视的好,无论曹虹说什么他都是不走样地坚决执行并且贯彻到底。
  问题就出在这个好字上。
  曹虹两口子实在太恩爱了,而且他们由来已久毫无感觉,人前人后都是这么过。可是他们俩之间渗透出来的那种自然由衷的甜蜜,却像匕首一般刺痛了管静竹的心。
  静竹始知,幸福也是有杀伤力的。
  六年了,自从端木林策划并实施了失踪以及最终离开她的计划之后,她的生活里就只剩下奶粉和尿布了,当然她还订了《大众医学》和《中华医学杂志》,目的是为了解医学方面的新动向,现在科学这么昌明,说不定歪歪的病就有治了呢。
  她不光是心灵,就连肌肤都是干渴的,她的生活里没有男人,不要说性和抚慰就连一点男人的气息都没有,换一句话说是她在这些年的磨砺面前,顶天立地已经变成了男性,即使是每月必来的小红魔也完全没有唤醒她的性别意识。这一次,目睹了别人的平凡生活,别人夫妻之间的融洽关爱,她才发现她已经完全枯萎了。
  一天晚上,静竹半夜起来上厕所,无意中发现曹虹两口子在小客厅里喝红酒,吃白斩鸡,好像在庆祝什么要紧的日子。
  她听见曹虹对她老公说:你以后吃饭的时候别老是把我爱吃的东西夹给我,静竹看了不好。
  她老公说道:静竹跟你这么好,她会介意吗?
  曹虹说:女人都是会介意的,她碰上这么一个孩子,那个鬼端木又一点不肯分担,心里不知多苦。
  老公道:那你又不让我去扁他,这种男人就是欠扁,我们也好替她出口恶气。
  曹虹道: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不能遇事就是喊打喊杀……你平时不要那么疼我,会刺激她的。
  老公道:难道她有你这样的朋友,搞得我们半夜三更庆祝结婚纪念日……
  静竹冲进洗手间,捂着嘴哭了起来。为了不哭出声音来,她的脸憋得通红。她的伤心一是因为自己没碰上举重运动员却碰上一个货真价实的负心汉,二是因为自己已到了让人怜惜的境地还浑然不觉。
  哭完了,她长舒了一口气,准备回到房间去。
  但是一打开洗手间的门,便听见曹虹两口子卿卿我我的声音,说得那些肉麻的话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结果她被困在洗手间里足有半个多小时,直等到外面既没有灯光也没有动静了才踮着脚尖回到客房里去。
  这一晚,她伤心至极。想到自己年轻时一样是好人家的乖女孩,一样帮妈妈摘菜、洗碗、擦桌子,一样在学校好好学习,不让父母操心,姿色不差也没干过伤天害理的事,却招来这种老天报应的事,让她如何能够心平?!她对生活可以说是没有要求的,但是生活给予她的迎头痛击却已把她打垮。
  第二天,管静竹装作没事人的样子,照样起床,吃早餐,照样去上班,下班后带了些水果回来,照样和曹虹一块做晚餐,吃完饭以后,两个人又是一块洗碗。这时静竹说道:曹虹,我还是觉得你说得对……生活在继续……
  曹虹忙道:你什么意思?你是不是想搬回去了?静竹苦笑道:难道我能在你家住一辈子吗?
  曹虹想了想道:是不是我老公太……太……他这个人就是……
  不不不,跟你老公一点关系都没有,是我想通了,我也有我自己的生活嘛。
  曹虹执意道:要不我让他先搬到招待所去住?
  静竹突然就黑了脸:曹虹,我还是直说了吧,你不要对我那么好,我命薄,担不起。说完,放下手中洗了一半的碗,回房间收拾东西去了。
  曹虹和她老公都不知道该怎样劝解管静竹,只好默默地看着她离开。
  管静竹搭上计程车以后,眼泪就流了出来。她也知道不应该这样对待朋友,而且人家两口子没有半点的不是,可是她实在演不下去了,事实上她在生活中从没有扮演好任何一个角色。
  一个来月眨眼间就过去了,这当然是普通人的感觉,对于管静竹来说还是度日如年的。总算,管静竹等来了葵花的第一封信。
  葵花号称读过初中,但管静竹怀疑她高小都没有毕业,刚到静竹家来的时候,笔画稍微多一点儿的字既不认识也不会写,幸好她喜欢抄歌词,有时在静竹给她的作废的公司记事本上抄一些《爱一个人好难》《潇洒走一回》之类的歌词,也算是无形中提高了写作水平。但是她的字还真不像她人那么水灵,全是趴着的,一个也站不起来,又仿佛写好之后被猪八戒的耙子耙了一遍,全部七扭八歪。但是这一切对管静竹来说都不是问题,因为她需要这些字,而这些字在她眼中也犹如鲜花开放。
  葵花在信中平静地描述了她的婚礼,男方的家庭状况,以及他们结婚的花消;也平静地描述了歪歪到了农村之后的生活,葵花说他能吃能睡,比在城里时还胖了一点;她还强调农村的空气好,歪歪也就不大咳嗽了。
  这封信基本上就是流水账,什么形容词也没有,但却意外地给了管静竹一份踏实。
  她来回看了几十遍,几乎可以倒背如流。
  这一天管静竹的心情大好,正巧又是周末。下班之后,她便一个人去了这座城市价格最昂贵、出品也最讲究的一家日本料理店。
  这里负责铁板烧的女孩子个个眉眼俊俏,巧笑清兮,美目盼兮,不仅身段苗条犹如风中杨柳,而且皮肤白如凝脂似乎吹弹可破。不夸张地说拉出去全是选美热牌。别只看她们漂亮,更是中看中用,其中一个女孩为管静竹烧烤的神户牛肉实在是恰到好处入口即化。据说此类专供的日本牛,是喝着啤酒听着音乐长大的。
  管静竹自饮了一点清酒,微醺让她感到了稍许的轻松。她真是从心底感谢葵花,她决定当晚就给葵花回信,并且下次寄钱的时候要多寄一些。
  她吃完了自己的最爱,又去商店想买一件东西送给自己。开始是雄心壮志想买钻石,然而把今天当做世界末日来过并不等于今天就是世界末日,曹虹说得没错,生活在继续,歪歪还需要很多很多的生活费,后来她决定给自己买一个名牌包。她的包太旧了,已经有失体面,但是看来看去还是嫌贵。那就买一双新的高跟皮鞋吧……或者一件羊绒毛衣……总之愿望一直在不停地变换,不过她在这一过程中找到了生为女人的乐趣。
  最后她给自己买了一条真丝围巾,是好东西又在打折,不仅色彩鲜艳,而且花纹既张扬又典雅。买完之后她非常满意,欲罢不能又给曹虹买了一条,当然花纹不同却都是幸福的粉紫色。
  意犹未尽,她还不想回家。而且她深知美好的短暂如同梦醒,想想自己有多可怜吧,这一点点欢乐就已成为她的节日。
  商场的顶楼是电影院,现在的电影院都设计得很前卫,尽可能地脱离现实,或者说让你在两个小时之内忘记庸常生活中的诸多烦恼,所以电影业虽说不算景气,但电影院已是孤独都市人的避难所。静竹很想看一部文艺片,会比较配合她现在的心情。少女时代她也还是多愁善感的,有着与其他女孩相同的玫瑰色的梦想,然而转眼间……罢罢罢,还是不要做这种对比和联想,今晚就是放纵自己,尽可能晚一点地回到现实生活中来。电影院一共放四部片子,但全部不是文艺片,静竹选来选去选了一个《蜘蛛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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