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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译注

_16 司马迁(西汉)
  平侯九年(前522)死,蔡灵侯的孙子东国打跑平侯之子,自立为国君,就是悼侯。悼侯的父亲是隐太子友。友本是灵侯太子,平侯继位后杀了隐太子友。因此平侯一死,隐太子的儿子东国就攻打平侯的儿子,自立为君。悼侯三年(前519)死,其弟昭侯申继位。
  昭侯十年(前509)时去朝见楚昭王,带着两件漂亮皮衣,一件献给昭王,一件自己穿。楚国令尹子常想要蔡昭侯那一件,昭侯不给。子常就向楚昭王说昭侯的坏话,把昭侯扣留在楚国达三年之久。后来蔡昭侯知其中原因,就把自己那件皮衣献给子常,子常接受皮衣后,才向楚王建议把昭侯放回国。蔡侯回国后赶到晋国,请求晋国帮助蔡国攻楚。
  十三年(前506)春,昭侯和卫灵侯都在邵陵盟会。蔡侯私下要求周大夫苌弘把蔡国在盟会上的位次排在卫国前面。卫则派史(qiū,秋)陈说卫康叔德高功大,于是卫国排位先于蔡国。夏天,蔡国按晋国意愿灭掉沈国,楚王大怒,发兵攻蔡。蔡昭侯派其子去吴国做人质,请吴国发兵共伐楚国。冬天,蔡侯与吴王阖闾攻破楚国,进入楚都城郢。因蔡侯痛恨子常,子常心中害怕,逃到郑国。十四年(前505),吴国撤军,楚昭王光复楚国。十六年(前503),楚国令尹计划攻蔡报仇,在向民众鼓动时泣不成声,蔡昭侯听说后十分恐惧。二十六年(前493),孔子到蔡国。楚昭王讨伐蔡国,蔡侯恐慌,向吴国告急。吴王认为蔡国都城距吴国太远,要求蔡侯将其国都迁得离吴国近一些,以便于出兵相救;蔡昭侯也不与大夫商量,暗中答应了。于是吴国出兵救蔡,并把蔡国都城迁到州来。二十八年(前491),昭侯要去朝见吴王,蔡国大夫们怕他再次迁都,就指使一个名叫“利”的盗贼杀死昭侯,然后又杀掉利以推诿杀君之罪,于是拥立昭侯之子朔为国君,就是成侯。
  成侯四年(前487),宋国灭掉曹国。十年(前481),齐国的田常杀死国君齐简公。十三年(前478),楚国灭掉陈国。十九年(前472),成侯死,其子声侯产继位。声侯十五年(前457)死,其子元侯继位。元侯六年(前451)死,其子侯齐继位。
  侯齐四年(前447),楚惠王灭掉蔡国,蔡侯齐出逃,蔡国从此祭祀断绝,国家灭亡,比陈国晚灭亡三十三年。
  伯邑考的后人不知分封何处。武王发的后人是周王,有《本纪》记载。管叔鲜叛乱被杀,没有后代。周公旦的后人是鲁国君主,有《世家》记载。蔡叔度的后人是蔡国君主,有《世家》记载。曹叔振铎的后人是曹国君主,有《世家》记载。成叔武的后人不知下落。霍叔处的后人分封于霍地,后被晋献公灭掉。康叔封的后人是卫国君主,有《世家》记载。冉季载的后代下落不明。
  太史公说:管叔、蔡叔造反的事情,没有什么值得记载的。但周武王死后,成王年幼,天下的人都怀疑周公,全仗成叔、冉季等同母兄弟十人的辅助,才使天下诸侯共尊周室,所以把他们的事迹附记在《世家》内。
  曹叔振铎是周武王之弟,武王战胜商纣后,就把曹地分封给叔振铎。
  叔振铎死,其子太伯脾继位。太伯死,其子仲君平即位。仲君平死,其子宪伯侯继位。宪伯侯死,其子孝伯云继位。孝伯云死,其子夷伯喜继位。
  夷伯二十三年(前842),周厉王逃往彘地。
  夷伯三十年(前835)死,其弟幽伯强继位。幽伯九年(前826),其弟苏杀死幽伯,自立为国君,就是戴伯。戴伯元年(前825),周宣王已即位三年。戴伯三十年(前796)死,其子惠伯兕(sì,寺)继位。
  惠伯二十五年(前771),周幽王被犬戎杀死,王室东迁,越发衰微,诸侯纷纷背叛王室。秦国在这一年开始被列为诸侯。
  惠伯三十六年(前760)死,其子石甫继位,其弟武杀掉石甫代立为君,就是缪公。缪公三年(前757)死,其子桓公终生继位。
  桓公三十五年(前722),鲁隐公继位为君。四十五年(前712),鲁人杀死隐公。四十六年(前711),宋国的华父督杀死宋殇公和大夫孔父。五十五年(前702),楚桓公死,其子庄公夕姑继位。
  庄公二十三时(前679),齐桓公开始做诸盟主,称霸天下。
  三十一年(前671),庄公死,其子釐公夷继位。釐公九年(前662)死,其了昭公班继位。昭公六年(前656),齐桓公战胜蔡国,顺势进军至楚国邵陵。九年(前653),昭公死,其子共公襄继位。
  共公十六年(前637),原先时,晋公子重耳逃亡时经过曹国,曹共公对待他很不礼貌,甚至想看重耳那长得连在一块的肋骨。曹大夫釐负羁劝止,共公不听,釐负羁只得暗中对重耳表示友好。二十一年(前632),晋文公重耳讨伐曹国,把曹共公掳回晋国,却命令军队不得骚扰釐负羁一族所居之地。有人劝晋文公:“当年齐桓公大会诸侯,连异姓国家都帮助他们重新复国;现在您却囚禁曹君,消灭同姓国家。这样做,以后怎能号令诸侯?”晋文公才又把曹共公释放。
  二十五年(前628),晋文公死。三十五年(前618),曹共公死,其子文公寿继位。文公二十三年(前595)死,其子宣公强继位。宣公十七年(前578)死,其弟成公负刍(chú,除)继位。
  成公三年(前575),晋厉公攻伐曹国,俘获曹成公带回晋国,第二年又放归。五年(前573),晋国大夫栾书、中行偃指使程滑杀死晋厉公。二十三年(前555),成公死,其子武公胜继位。武公二十六年(前529),楚公子弃疾杀死楚灵王,代立为君。二十七年(前528),武公死,其子平公须继位。平公四年(前524)死,其子悼公午继位。这一年,宋、卫、陈、郑四国都发生了火灾。
  悼公八年(前516),宋景公即位。九年(前515),曹悼公去宋国朝会,被宋囚禁;曹国大臣拥立悼公之弟野为君,就是声公。悼公最终死在宋国,后来归葬于曹。
  声公五年(前510),曹平公之弟通杀声公自立,就是隐公。隐公四年(前506),曹声公之弟露又杀隐公自立,就是靖公。靖公四年(前502)死,其子伯阳继位。
  伯阳三年(前499),曹国都城里有一人做梦,梦见许多君子站在社宫那里商议灭掉曹国;曹叔振铎制止了他们,让他们等待公孙强,众君子答应了叔振铎的要求。做梦者天亮后找遍了曹国,也没有公孙强这个人。做梦者就告戒他的儿子:“我死以后,你听说公孙强执掌政事,一定离开曹国,免遭祸事。”等到伯阳即位后,喜好射猎。六年(前496),曹国有个农夫公孙强也喜好射猎,猎得白雁献给伯阳,大谈射猎之道,借此商问政事。伯阳高兴之极,非常宠幸公孙强,命他做司城来处理政务。做梦者之子听说后,逃离了曹国。
  公孙强向曹伯陈说称霸诸侯的主张。十四年(前488),曹伯听从公孙强的主意,背叛晋国,进犯宋国。宋景公攻曹,晋国不救。十五年(前487),宋灭掉曹,抓曹伯阳和公孙强回宋杀掉,曹国就灭亡了。
  太史公说:我通过探究曹共公不听信贤人釐负羁却宠幸后宫美女三百人高乘轩车的事,得知共公不树德政。至于曹叔振铎托梦于人,岂不是想延长曹国命运吗?无奈公孙强却不好好治理国家,曹叔振铎的祭祀香烟终于灭绝了。
  【原文】【注解】
  管叔鲜、蔡叔度者,周文王子而武王弟也。武王同母兄弟十人。母曰太姒,文王正妃也①。其长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发,次曰管叔鲜,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铎,次曰成叔武,次曰霍叔处,次曰康叔封,次曰冉季载。冉季载最少。同母昆弟十人②,唯发、旦贤,左右辅文王,故文王舍伯邑考而以发为太子③。及文王崩而发立④,是为武王。伯邑考既已前卒矣⑤。
  ①正妃:古代王侯之妻称“妃”,正妃即王侯之正妻。 ②昆弟:兄弟。 ③舍:放弃。 古代王位采取嫡长子继承制,文王本应立伯邑考为太子,但因次子发贤能,故文王放弃长子而立次子为太子。 ④崩:古代帝王死称“崩”。 立:帝王或诸侯即位称“立”。 ⑤卒:死。《礼记·曲礼》说:“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但《史记》中并不严格区分,天子也死也称“卒”或“死”,如“昭王南巡狩不返,卒于江上”,“厉王死于彘”。
  武王已克殷纣,平天下,封功臣昆弟①。于是封叔鲜于管,封叔度于蔡:二人相纣子武庚禄父②,治殷遗民③。封叔旦于鲁而相周,为周公。封叔振铎于曹,封叔武于成,封叔处于霍。康叔封、冉季载皆少,未得封。
  ①封:古代帝王以土地、爵位赐人。 ②相:辅佐。 ③治:统治。 遗民:亡国之民。
  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专王室①。管叔、蔡叔疑周公之为不利于成王②,乃挟武庚以作乱③。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诛武庚④,杀管叔,而放蔡叔⑤,迁之⑥,与车十乘⑦,徒七十人从⑧。而分殷余民为二:其一封微子启于宋,以续殷祀⑨;其一封康叔为卫君⑩,是为卫康叔。封季载于冉。冉季、康叔皆有驯行(11),于是周公举康叔为周司寇,冉季为周司空,以佐成王治(12),皆有令名于天下⒀。
  ①专:专权。 王室:古代中央政权,即朝廷。此指周王朝。 ②为:行为。 本句意为,管蔡二叔怀疑周公专权的做法是想篡夺成王的王位。 ③挟:胁迫。 作乱:制造叛乱。 ④承:秉奉。 本句说的是周公东征,平定管蔡叛乱之事,详见《周本纪》和《鲁周公世家》。 ⑤放:流放。 ⑥迁:放逐。 ⑦与:给。 乘:四匹马拉一辆车为一乘。 ⑧徒:犯罪服劳役之人。 从:跟随。 ⑨祀:祭祀。古人重视子孙传世长久,祭祀香火不绝。此指周公虽诛武庚,仍以殷王族的支系微子封于宋,使殷族祭祀不至于断绝。 ⑩君:诸侯国的君主。 (11)驯行:善行。 (12)佐:辅助。 ⒀令名:美好的声誉。
  蔡叔度既迁而死。其子曰胡,胡乃改行①,率德驯善②。周公闻之,而举胡以为鲁卿士③,鲁国治④。于是周公言于成王,复封胡于蔡,以奉蔡叔之祀,是为蔡仲。余五叔皆就国⑤,无为天子吏者。
  ①行:行为。 ②率:遵循。 驯:顺服。 ③举:选用。 ④治:社会安定太平。 ⑤余五叔:《索隐》认为五叔指管、蔡、成、曹、霍、误。按管叔已诛,蔡叔流放而死,不能就国。而且原文“是为蔡仲。余五叔皆就国”,已把蔡仲列于五叔之外。五叔似指曹、成、霍、康、冉。冉季虽不以叔名,此处连带概言之。此时五人先后分就封地,皆回各国。至于康叔为司寇、冉季为司空,是成王长大后、周公已归政时的事。见《卫康叔世家》“成王长,用事,举康叔为周司寇。” 就国:归国。
  蔡仲卒,子蔡伯荒立。蔡伯荒卒,子宫侯立。宫侯卒,子厉侯立。厉侯卒,子武侯立。武侯之时,周厉王失国,奔彘,共和行政①,诸侯多叛周。
  ①共和行政:公无前841年,周厉王因平民暴动逃离首都,周公、召公共同执政,号称“共和执政”。
  武侯卒,子夷侯立。夷侯十一年,周宣王即位。二十八年,夷侯卒,子釐侯所事立。
  釐侯三十九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①,周室卑而东徙②。秦始得列为诸侯③。
  四十八年,釐侯卒,子共侯兴立。共侯二年卒,子戴侯立。戴侯十年卒,子宣侯措父立。
  ①周幽王宠幸褒姒而废太子及申后,申后父申侯联合缯国、犬戎攻幽王,杀死在骊山下。 ②周室:周王朝的中央政权。卑:衰微。 东徙:周平王时,将首都由镐京(今陕西西安附近)迁往洛邑(今河南洛阳)。 ③本句指,秦国原来列为诸侯,周平王东迁,秦襄公护送有功,周平王封襄公为诸侯。
  宣侯二十八年,鲁隐公初立①。三十五年,宣侯卒,子桓侯封人立。桓侯三年,鲁弑其君隐公②。二十年,桓侯卒,弟哀侯献舞立。
  哀侯十一年,初③,哀侯娶陈④,息侯亦娶陈。息夫人将归⑤,过蔡,蔡侯不敬⑥。息侯怒,请楚文王⑦:“来伐我,我求救于蔡,蔡必来,楚因击之,可以有功⑧。”楚文王从之,虏蔡哀侯以归。哀侯留九岁⑨,死于楚。凡立二十年卒⑩。蔡人立其子肸,是为缪侯。
  ①前722年,鲁隐公以庶子身份摄政,详见《鲁周公世家》。古史《春秋》从这一年开始记事。 ②弑:古代称子杀父母或臣杀君为“弑”。前712年,鲁公子翚杀隐公,详见《鲁周公世家》。 ③初;当初,原先。指“哀侯娶陈”之事发生在以前,并非在本年。 ④娶陈:娶陈国女为妇。 ⑤归:出嫁。 ⑥不敬:指不礼貌的行为。事见《左传·庄公十年》:息夫人出嫁经过蔡国,蔡侯说:“这是我的小姨子啊!”让息夫人停下相见,行为轻佻。 ⑦请:要求。 ⑧功:成效。 ⑨遛:滞留。 ⑩凡:总共。
  缪侯以其女弟为齐桓公夫人①。十八年,齐桓公与蔡女戏船中②,夫人荡舟③,桓公止之,不止,公怒,归蔡女而不绝也④。蔡侯怒,嫁其弟⑤。齐桓公怒,伐蔡;蔡溃⑥,遂虏缪侯,南至楚邵陵。已而诸侯为蔡谢齐⑦,齐侯归蔡侯。二十九年,缪侯卒,子庄侯甲午立。
  ①女弟:妹妹。 ②戏:游玩。 ③荡:摇晃。 ④归:使归。此处指齐桓公把蔡女轰回娘家。 绝:断绝(婚姻关系)。 ⑤弟:即前文所说的蔡侯之女弟。 ⑥溃:败散。 ⑦谢:道歉。
  庄侯三年,齐桓公卒。十四年,晋文公败楚于城濮。二十年,楚太子商臣弑其父成王代立。二十五年,秦穆公卒。三十三年,楚庄王即位。三十四年,庄侯卒,子文侯申立。
  文侯十四年,楚庄土伐陈,杀夏徵舒。十五年,楚围郑,郑降楚,楚复之①。二十年,文侯卒,子景侯固立。
  ①(shì,士):通“释”,释放。
  景侯元年,楚庄王卒。四十九年,景侯为太子般娶妇于楚,而景侯通焉①。太子弑景侯而自立,是为灵侯。
  灵侯二年,楚公子围弑其王郏敖而自立,为灵王。九年,陈司徒招弑其君哀公。楚使公子弃疾灭陈而有之。十二年,楚灵王以灵侯弑其父,诱蔡灵侯于申,伏甲饮之②,醉而杀之③,刑其士卒七十人④。令公子弃疾围蔡⑤。十一月,灭蔡⑥,使弃疾为蔡公⑦。
  ①通:通奸。 此二句是追述景侯四十九年以前的事。两年以前,郑大夫子产评论蔡景侯:“做国君却与儿媳妇通奸,没有做父亲的样子,必遭其子之殃。”详见《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②伏甲饮之:埋伏下武士后,让蔡侯饮酒。 蔡侯去申地以前,蔡国大夫曾劝阻说:“楚王贪婪而不守信用,只恨我蔡国不服。现在给我们重礼而且甜言蜜语,这是引诱我们。不如别去申地。”蔡侯不听,终于遇害。详见《左传·昭公十一年》。 ③醉而杀之:并非当时杀死。据《左传·昭公十一年》载:三月丙申“醉而执之”,“夏四月丁巳,杀之”。 ④刑:用肉刑或杀害。 ⑤据《左传·昭公十一年》,四月公子弃疾帅师围蔡。 ⑥灭蔡:《春秋·昭公十一年》载,冬十一月丁酉,楚师灭蔡,俘获隐太子友至楚,杀之并用做祭祀的贡品。司马迁则认为隐太子友被蔡平侯所杀。当是根据不同的记载或传说。参见下文注释。 ⑦蔡公:《正义》说:“蔡之大夫也。”其意指蔡公并非蔡国君。楚灭蔡以后,把蔡国当成自己的领地。楚自称王,蔡公就是大夫,属楚王管辖。
  楚灭蔡三岁①,楚公子弃疾弑其君灵王代立,为平王。平王乃求蔡景侯少子庐②,立之,是为平侯。是年,楚亦复立陈。楚平王初立,欲亲诸侯,故复立陈、蔡后③。
  ①三岁:即前529年。蔡灵侯十二年(前531)楚灭蔡,前530年蔡无国君,弃疾为蔡公,司马迁以此年为蔡平侯元年(前529),司马迁作平侯二年。平侯共在位八年死,司马迁作“平侯九年卒”。 ②求:寻找。 蔡景侯少子庐:一说为景侯曾孙、灵侯孙、隐太子友之子。参见《集解》引《世本》。司马迁采用异说。 ③后:后代。
  平侯九年卒①,灵侯般之孙东国攻平侯子而自立②,是为悼侯。悼侯父曰隐太子友。隐太子友者,灵侯之太子,平侯立而杀隐太子③,故平侯卒而隐太子之子东国攻平侯子而代立,是为悼侯。悼侯三年卒,弟昭侯申立。
  ①平侯在位其实只有八年(前529前522)。 ②《左传·昭公二十一年》与司马迁说法不同。《左传》为:楚臣费无极向东国索取贿赂,并向蔡国人说:“平侯之子朱现为蔡国君,但不听楚国命令,楚王将立东国为蔡君。你们如不主动按楚王意思去做,楚国一定要攻伐蔡国。”蔡人恐惧,于是驱逐平侯子朱,立东国为君。朱向楚王诉说此事,楚王本想讨伐蔡国,又因费无极作梗,东国遂立。司马迁当是采取异说。 ③《左传·昭公十一年、二十一年》两次说隐太子是被楚灵王所杀。司马迁当别有所据。
  昭侯十年,朝楚昭王,持美裘二,献其一于昭王而自衣其一。楚相子常欲之,不与。子常谗蔡侯,留之楚三年。蔡侯知之,乃献其裘于子常;子常受之,乃言归蔡侯。蔡侯归而之晋,请与晋伐楚①。
  ①《左传·定公三年》载此事更详,现录于下:蔡昭侯为两佩与两裘以如楚,献一佩一裘于昭王。昭王服之,以享蔡侯。蔡侯亦服其一。子常欲之,弗与,三年止之。……蔡人闻之,固请,而献佩与子常。子常朝,见蔡侯之徒,命有司曰:“蔡君之久也,官不共也。明日礼不毕,将死。”蔡侯归,及汉,执玉而沉,曰:“余所有及汉而南者,有若大川!”蔡侯如晋,以其子元与其大夫之子为质焉,而请伐楚。
  十三年春,与卫灵公会邵陵①。蔡侯私于周苌弘以求长于卫②;卫使史言康叔之功德③,乃长卫。夏,为晋灭沈④,楚怒,攻蔡。蔡昭侯使其子为质于吴⑤,以共伐楚。冬,与吴王阖闾遂破楚入郢⑥。楚怨子常,子常恐,奔郑。十四年,吴去而楚昭王复国。十六年,楚令尹为其民泣以谋蔡⑦,蔡昭侯惧⑧。二十六年,孔子如蔡⑨。楚昭王伐蔡⑩,蔡恐,告急于吴。吴为蔡远,约迁以自近,易以相救;昭侯私许,不与大夫计(11)。吴人来救蔡,因迁蔡于州来(12)。二十八年,昭侯将朝于吴,大夫恐其复迁,乃令贼利杀昭侯⒀;已而诛贼利以解过⒁,而立昭侯子朔,是为成侯。
  ①会:盟会,是许多诸侯的联席会议,有一国为盟主,需要进行在神前的歃(shà,煞)血仪式:即杀牲取血,塗口旁或含口中,以示信用。歃血次序以先为尊。 ②长于卫:指歃盟次序在卫侯之前。蔡国因自己的祖先蔡叔是卫侯祖先康叔的哥哥,所以要求次序在前。 ③史:《左传》作“祝佗”。二人皆字子鱼,疑司马迁误。祝佗之言大意为:“先王都尚德不尚年,康叔虽比蔡叔小,但康叔做过周司寇,蔡叔未做过朝官,而且蔡叔曾参预叛乱谋犯王室。而且晋文公践土之盟也是先卫后蔡。”详见《左传·定公四年》。 ④邵陵之会,沈国未参加,晋国命蔡国讨伐。四月,蔡大夫公孙姓带兵灭沈,把沈国国君嘉俘获至蔡国杀掉。事详见《左传·定公四年》。 ⑤其子:名乾。《左传·定公四年》载:“楚自昭王即位,无岁不有吴师。蔡侯因之,以其子乾与其大夫之子为质于吴。” ⑥《左传·定公四年》载:“冬,蔡侯、吴子、唐侯共伐楚。……五战,及郢。” ⑦令尹:指当时楚国令尹子西。 ⑧此事《十二诸侯年表》作十七年,言“子西为民泣,民亦泣,蔡昭侯恐”。 ⑨孔子在蔡事迹,可参见《孔子世家》。其最重要者为,陈、蔡二国大夫率领徒役围孔子于郊外,孔子断粮。 ⑩应为昭侯二十五年事,参见《十二诸侯年表》。《左传·哀公元年》曾详载此事:春,楚国为报吴、蔡以前破国之仇,率陈、随、许三国围蔡。楚军距蔡都一里筑起堡垒,墙一丈厚两丈高。围攻九昼夜,蔡人男女列队出降。楚人命蔡迁于长江以北、汝河以南,蔡人权且答应。⑾此为楚军撤兵后之事。《左传·哀公元年》:“蔡于是乎请迁于吴。”杜预注:“楚既还,吴人更叛楚就吴。为明年蔡迁州来传。” ⑿此事详见《左传·哀公二年》:“吴洩庸如蔡纳聘,而稍纳师。师毕人,众知之。蔡侯告大夫,杀公子驷以说。哭而迁墓。冬,蔡迁于州来。”杨伯峻注:“蔡侯欲迁于吴,故与吴谋,因聘而纳吴师。诸大夫不欲迁者,蔡侯杀公子驷以向吴解说,于是无人敢阻止矣。”(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1618页) ⒀《孔子世家》说:“前昭公欺其臣迁州来,后将往,大夫惧变迁,公孙翩射杀昭公。”《左传·哀公四年》也记载此事:“春,蔡昭公将如吴。诸大夫恐其又迁也,承公孙翩而射之,入于家人而卒。以两矢门之,众莫敢进。文之锴(kǎi,凯)后至,曰:‘如墙而进,而杀二人。’锴执宫而先,翩射之,中肘;锴遂杀之。放逐公孙辰而杀公孙姓、公孙盱(xū,须)。”所以(日)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卷三十五引梁玉绳说:“此‘利’字误;《索隐》以利为贼名,妄。”此处当为司马迁笔误。 ⒁解过:赎错,此处指推诿杀君之罪。
  成侯四年,宋灭曹。十年,齐田常弑其君简公。十三年,楚灭陈。十九年,成侯卒,子声侯产立。声侯十五年卒,子元侯立。元侯六年卒,子侯齐立。
  侯齐四年,楚惠王灭蔡,蔡侯齐亡①,蔡遂绝祀②。后陈灭三十三年。
  ①亡:逃亡。 ②绝祀:宗庙祭祀断绝,象征亡国。
  伯邑考,其后不知所封。武王发,其后为周,有本纪言①。管叔鲜作乱诛死,无后。周公旦,其后为鲁,有世家言②。蔡叔度,其后为蔡,有世家言③。曹叔振铎,其后为曹,有世家言④。成叔武,其后无所见⑤。霍叔处,其后晋献公时灭霍⑥。康叔封,其后为卫,有世家言⑦。冉季载,其后世无所见⑧。
  ①本纪:指《周本纪》。 ②世家:指《鲁周公世家》。 ③世家:即指本篇。 ④世家:即指本篇。 ⑤叔武封于成,又作“郕”。《春秋》隐公五年,卫师入郕。隐公十年,齐人郑人入郕。庄公八年,(鲁)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文公十二年,郕伯来奔。皆有传。但不知其国君名字、谥号及年代世系。 ⑥前661年,晋献公灭霍。参见《十二诸侯年表》及《晋世家》。 ⑦世家:指《卫康叔世家》。 ⑧《国语·周语》中富辰在周襄王十七年(前636)曾提到冉季之国灭亡由于郑姬。可见前此其国已亡。
  太史公曰:管蔡作乱,无足载者。然周武王崩,成王少,天下既疑,赖同母之弟成叔、冉季之属十人为辅拂①,是以诸侯卒宗周②,故附之世家言。
  ①拂:通“弼”,辅佐。 ②卒宗周:终于以周王朝为宗主。
  曹叔振铎者,周武王弟也。武王已克殷纣,封叔振铎于曹。
  叔振铎卒,子太伯脾立。太伯卒,子仲君平立。仲君平卒,子宫伯侯立。宫伯侯卒,子孝伯云立。孝伯云卒,子夷伯喜立。
  夷伯二十三年,周厉王奔于彘。
  三十年卒,弟幽伯强立,幽伯九年,弟苏杀幽伯代立,是为载伯。戴伯元年,周宣王已立三岁。三十年,载伯卒,子惠伯兕立。
  惠伯二十五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因东徙,益卑,诸侯畔之①。秦始列为诸侯。
  三十六年,惠伯卒,子石甫立,其弟武杀之代立,是为缪公。缪公三年卒,子桓公终生立。
  ①畔:通“叛”。
  桓公三十五年,鲁隐公立。四十五年,鲁弑其君隐公。四十六年①,宋华父督弑其君殇公,及孔父。五十五年,桓公卒,子庄公夕姑立。
  庄公二十三年,齐桓公始霸②。
  ①四十六年:应为“四十七年”,参见《十二诸侯年表》。 ②霸:通“伯”,做诸侯的盟主。
  三十一年,庄公卒,子釐公夷立。釐公九年卒,子昭公班立。昭公六年,齐桓公败蔡,遂至楚召陵。九年,昭公卒,子共公襄立。
  共公十六年,初,晋公子重耳其亡过曹①,曹君无礼,欲观其骈胁②。釐负羁谏③,不听,私善于重耳④。二十一年,晋文公重耳伐曹,虏共公以归,令军毋入釐负羁之宗族闾⑤。或说晋文公曰⑥:“昔齐桓公会诸侯,复异姓⑦;今君囚曹君,灭同姓⑧,何以令于诸侯?”晋乃复归共公。
  ①事在共公十五年。《十二诸侯年表》列此事于十六年,亦误。详见杨伯峻考证(《春秋左传注》第407页)。 ②骈胁:肋骨长得连成一块。 ③谏:劝止。 《国语·晋语四》详载其谏辞如下:负羁言于曹伯曰:“夫晋公子在此,君之匹也,不亦礼焉?”曹伯曰:“诸侯之亡公子其多矣,谁不过此!亡者皆无礼者也,余焉能尽礼焉!”对曰:“臣闻之:爱亲明贤,政之干也。礼宾矜穷,礼之宗也。礼以纪政,国之常也。失常不立,君所知也。国君无亲,以国为亲。先君叔振,出自文王,晋祖唐叔,出自武王,文、武之功,实建诸姬。故二王之嗣,世不废亲。今君弃之,不爱亲也。晋公子生十七年而亡,卿材三人从之,可谓贤矣,而君蔑之,是不明贤也。谓晋公子之亡,不可不怜也。比之宾客,不可不礼也。失此二者,是不礼宾、不怜穷也。守天下之聚,将施于宜。宜而不施,聚必有阙。玉帛酒食,犹粪土也,受粪土以毁三常,失位而阙聚,是之不难,无乃不可乎?君其图之。”公弗听。 ④善:友好。事详载《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如下:(重耳)及曹,曹共公闻其骈胁,欲观其裸。浴,薄而观之。釐负羁之妻曰:“吾观晋公子从者,皆足以相国。若以相,夫子必返其国,返其国,必得志于诸侯。得志于诸侯,而诛无礼,曹其首也。子盍蚤自贰焉!”乃馈盘飧,置璧焉。公子受飧反璧。 ⑤宗族闾:同族人聚居的里巷。 ⑥说:劝说。 ⑦指齐桓公于前659、658两年中,,率诸侯把遭狄人破灭的卫国、邢国恢复起来。齐国是姜姓,卫邢二国是姬姓。详见《左传·僖公元年、二年》。 ⑧晋曹二国均为姬姓,灭曹即是灭国姓之国。
  二十五年,晋文公卒。三十五年,共公卒,子文公寿立。文公二十三年卒,子宣公强立。宣公十七年卒,弟成公负刍立①。
  ①负刍杀宣公太子自立。杜预《春秋左传集解》认为负刍是宣公庶子,近是。《左传·成公十三年》详载其事如下:曹宣公卒于师。曹人使公子负刍守,使公子欣时逆曹伯之丧。秋,负刍杀其太子而自立也。诸侯乃请讨之。晋人以其役之劳,请俟他年。冬,葬曹宣公。既葬,子臧(公子欣时之字)将亡,国人皆将从之。成公乃惧,告罪,且请焉。乃反,而致其邑。
  成公三年①,晋厉公伐曹,虏成公以归②,已复释之③。五年,晋栾书、中行偃使程滑弑其君厉公。二十三年,成公卒,子武公胜立。武公二十六年,楚公子弃疾弑其君灵王代立。二十七年,武公卒,子平公(顷)〔须〕立。平公四年卒,子悼公午立。是岁,宋、卫、陈、郑皆火。
  ①成公三年:应为“成公二年”。参见《十二诸侯年表》。 ②《左传·成公十五年》详载其事如下:春,会于戚,讨曹成公也。执而归诸京师。……诸侯将见子臧于王而立之。子臧辞曰:“《前志》有之曰:‘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为君非吾节也。虽不能圣,敢失守乎?”遂逃,奔宋。 ③曹成公被释放在成公三年。详见《左传·成公十六年》:曹人请于晋曰:“自我先君宣公即世,国人曰:‘若之何?忧犹未弭。’而又讨我寡君,以亡曹国社稷之镇公子,是大泯曹也。先君无乃有罪手?若有罪,则君列诸会矣。君唯不遗德、刑,以伯诸侯,岂独遗诸敝邑?敢私布之。”……曹人复请于晋。晋侯谓子臧:“反,吾归而君。”子臧反,曹伯归。子臧尽致其邑与卿而不出。
  悼公八年,宋景公立。九年,悼公朝于宋,宋囚之;曹立其弟野,是为声公①。悼公死于宋,归葬。
  声公五年,平公弟通弑声公代立,是为隐公②。隐公四年,声公弟露弑隐公代立,是为靖公。靖公四年卒,子伯阳立。
  ①声公:《十二诸侯年表》作“襄公”,恐非。《集解》引除广曰:“一作‘声’”。 ②《世本》及《春秋》作悼伯卒,弟露立,谥靖公,无声公、隐公记载。《索隐》认为是二书失载,司马迁不误。近是。
  伯阳三年,国人有梦众君子立于社宫①,谋欲亡曹;曹叔振铎止之,请待公孙强,许之。旦,求之曹,无此人。梦者戒其子曰:“我亡,尔闻公孙强为政②,必去曹,无离曹祸③。”及伯阳即位,好田弋之事④。六年,曹野人公孙强亦好田弋⑤,获白雁而献之,且言田弋之说,因访政事⑥。伯阳大说之⑦,有宠,使为司城听政⑧。梦者之子乃亡去。
  ①社宫:诸侯祭祀地神之处。 ②为政:主持政事。 ③离:通“罹”,遭到。 ④田弋:射猎。 ⑤野人:农夫。 ⑥访:商问。 ⑦说:同“悦”。 ⑧听政:处理政事。
  公孙强言霸说于曹伯①。十四年,曹伯从之,乃背晋干宋②。宋景公伐之,晋人不救。十五年,宋灭曹,执曹伯阳及公孙强以归而杀之③。曹遂绝其祀。
  ①霸说:成就霸业的主张。 ②背晋干宋:背叛晋国,干犯宋国。 ③《左传·哀公八年》载此事曲折如下:春,宋公伐曹将还,褚师子肥殿。曹人诟之,不行。师待之。公闻之,怒,命反之,遂灭曹,执曹伯阳及司城强以归杀之。
  太史公曰:余寻曹共公之不用僖负羁①,乃乘轩者三百人②,知唯德之不建。及振铎之梦,岂不欲引曹之祀者哉③?如公孙强不修厥政④,叔铎之祀忽诸⑤。
  ①寻:探究。 ②乘轩者三百人:据《晋世家》载“美女乘轩者三百人”,可知这里指美女乘轩,极言曹共公之奢侈荒淫生活。轩,供大夫以上所乘坐的一种前顶较高而有帷幕的车子。 ③引:延长。 ④如:奈,无奈的简说法。厥:其。 ⑤忽:灭绝。
陈杞世家第六
  赵季 译注
  【说明】
  本篇的主要内容,是叙述陈国历史发展的兴亡过程,同时简要记载了杞国的世系源流,篇末兼及概括简介了十一位尧舜之际著名历史人物后裔的下落。
  在本篇中,太史公首先充分表现了中国史家强调对历史进行道德评价的鲜明特征。汉代著名史家荀悦曾指出:“立典有五志焉:一曰达道义,二曰彰法式,三曰通古今,四曰著功勋,五曰表贤能。”(《汉纪·高祖第一》)但他基本上还只是注意树立正面道德楷模,以为后人法式。实际上中国史家总是从正反两个方面对历史进行道德评价和教育,即所谓“彰善瘅恶,以树风声”。唐代史学家刘知几在总结中国史学经验时就明确提出了这一点:“今更广三科,以增前目:一曰叙沿革,二曰明罪恶,三曰旌怪异。”(《史通·书事》)并特别强调“君臣邪僻、国家丧乱则书之”(同上),对于“干纪乱常,存灭兴亡所系,既有关时政,故不可缺书”(《史通·人物》)。司马迁正是如此。本篇并未巨细不遗、平铺直叙地记载陈国史实,而是选择最能反映陈国君臣道德品质的典型事例来叙写,以达到“其恶可以戒后”的目的。
  荒淫无道,是中国古代专制社会君主极权政治的必然现象,也是导致统治阶级内讧、国家丧乱的主要原因之一。司马迁在本篇着重写了陈厉公好淫而丧生,陈灵公荒淫而失国,孔宁、仪行父因淫乱而逃亡他国,通过这些事例,太史公对统治阶级的腐朽堕落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无情的鞭挞。
  在本篇中,还体现了太史公善于剪裁、重点突出的史家手法。例如“杞小微,其事不足称述”;“滕、薛、驺,夏商周之间封也,小,不足齿列,弗论也”;“江、黄、胡、沈之属,不可胜数,故弗采于传云”。太史公大胆删削了与历史发展关系不大的小国事迹,避免了蓁芜不弃的缺点,从而使文章的主旨更加鲜明。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时代发展的局限,司马迁于强调人事之际,还不能完全抛弃某种程度的天命迷信思想,所以在引用古代文献如《左传》时,对其中的一些占卜预言未加批判地移录进来,带有一定的神秘主义色彩,降低了作品的思想性,需要我们批判地去对待。
  【译文】
  陈胡公满,是虞帝舜的后代。当初舜还是一个平民时,尧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了他,住在妫汭,他的后代就借此地名当姓氏,姓了妫氏。舜死后,把天下传给禹,舜的儿子商均是一个诸侯。夏代时,舜后人的侯位时断时续。周武王战胜殷纣以后,又寻找舜的后人,找到妫满,把他封在陈国,来供奉帝舜的岁时祭祀,就是胡公。
  胡公死,其子申公犀侯继位。申公死,其弟相公皋羊继位。相公死,又立起申公之子突为君,就是孝公。孝公死,其子慎公圉戎继位。慎公时正当周厉王之朝。慎公死,其子幽公宁继位。
  幽公二十年(前841),周厉王逃到彘地。
  二十三年(前832),幽公死,其子釐公孝继位。釐公六年(前828),周宣王即位。三十六年(前796),釐公死,其子武公灵继位。武公十五年(前781)死,其子夷公说继位。这年,周幽王即位。夷公三年(前778)死,其弟平公燮继位。平公七年(前771),周幽王被犬戎杀死,周王朝首都东迁洛邑。秦国开始成为诸侯。
  二十三年(前755),平公死,其子文公圉继位。
  文公元年(前754),娶了蔡国之女为妇,生下儿子佗。十年(前745),文公死,其长子桓公鲍继位。
  桓公二十三年(前722),鲁隐公即位。二十六年(前719),卫人杀死卫君州吁。三十三年(前712),鲁人杀死鲁隐公。
  三十八年(前707)正月甲戍己丑,桓公鲍死。其弟佗之母是蔡国之女,因此蔡人为佗杀死五父和桓公太子免而立佗为国君,就是厉公。桓公病后国内大乱,国民离散,所以两次发来讣告。
  厉公二年(前705),生下儿子敬仲完。正值周太史经过陈国,陈厉公让他用《周易》为儿子算卦,得到的卦象是《观卦》变《否(pǐ,痞)卦》,周太史说:“这叫做能看到国家的荣光,利于做天子之宾。他大概会取代陈国而自己据有国家吧?不是在陈国,大概是在别的国家吧?这事不会发生在他本人之世,大概是发生在他子孙之时吧?如发生在别国,一定是在姜姓国家。因为姜姓是太岳的后代。事物不能在两个方面都充分发展,大概要等到陈国衰亡,他的后代就要昌盛了吧?”
  陈厉公娶蔡国之女为妻,蔡女与蔡国一个人通奸,陈厉公也屡次去蔡国乱搞女人。七年(前200),被厉公所杀的桓公太子免的三个弟弟,大的叫跃,二的叫林,小的叫杵臼,一同让蔡人用美女引诱厉公,然后三人与蔡人一起杀掉厉公,而立跃为国君,就是利公。利公是桓公的儿子。利公即位后五个月就死了,二弟林继位,就是庄公。庄公七年(前693)死,小弟弟杵臼继位,就是宣公。
  宣公三年(前690),楚武王死,楚国开始强大。十七年(前676),周惠王娶陈君之女为王后。
  二十一年(前672),宣公后来有宠爱之姬生一子名款,宣公想立他为太子,就杀掉了原来的太子御寇。御寇一直喜欢厉公之子完,完害怕祸连自己,就逃到齐国。齐桓公想让陈完做卿,陈完说:“我作为寄居在外之臣,有幸能不做劳苦之役,就是您给我的恩惠了,我不敢担任高官。”桓公就让他做工正之官。齐懿仲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陈完,先算一卦,卦辞说:“夫妻好比雄雌凤凰双双飞翔,鸣叫应和响亮清脆。妫姓的后人,将在姜姓之国蕃育昌盛。五代以后就将发达,地位与正卿并驾齐驱。八代以后,无人能与之相比。”
  三十七年(前656),齐桓公讨伐蔡国,蔡国战败;齐兵趁势侵入楚国境内,向南直至召(shào,邵)陵,军队返齐时经过陈国。陈国大夫辕涛涂嫌齐军过境骚扰,就骗齐桓公说由东路沿海返齐更好。齐桓公明白真相后大怒,把辕涛涂抓了起来。此年,晋献公逼死自己的太子申生。
  四十五年(前648),宣公死,其子款继位,就是穆公。穆公五年(前643),齐桓公死。十六年(前632),晋文公在城濮大败楚军。此年,陈穆公死,其子共公朔继位。陈共公六年(前626),楚国太子商臣杀死父亲楚成王,自立为君,就是楚穆王。十一年(前621),秦穆公死。十八年(前614),陈共公死,其子灵公平国继位。
  陈灵公元年(前613),楚庄王即位。六年(前608),楚国征伐陈国。十年(前604),陈国与楚国媾和。
  十四年(前600),陈灵公和陈国大夫孔宁、仪行父都与夏姬通奸,而且贴身穿着夏姬的衣服在朝中嬉笑。大夫泄冶劝谏说:“国君和大臣如此淫乱,让人民如何效法?”陈灵公把此话告诉孔宁、仪行父二人,二人要求杀死泄冶,陈灵公也不禁止他们,于是二人果然杀死了泄治。十五年(前599),陈灵公和孔宁、仪行父在夏姬家饮酒取乐。陈灵公对二人开玩笑说:“夏徵舒长得像你们。”二人反唇相讥说:“他长得也像您。”夏徵舒听了十分生气。灵公喝完酒出来,夏徵舒藏在马棚门口用箭射杀灵公。孔宁、仪行父吓得逃到楚国,灵公太子午也逃往晋国。夏徵舒自立为陈侯。夏徵舒过去是陈国大夫。夏姬是御叔之妻、夏徵舒之母。
  陈成公元年(前598)冬天,楚庄王以夏徵舒杀死陈灵公为由,带诸侯之兵讨伐陈国。并且对陈国人说:“别害怕,我只是诛杀夏徵舒而已。”可是杀了夏徵舒之后,借势就把陈国吞并,作为楚国的一个县而占有了,楚国群臣都为此向楚庄王祝贺。这时申叔时从齐国出使回来,独独不表示祝贺。楚庄王问他为什么这样,申叔时回答说:“俗语说得好,有人牵牛抄近路,踩坏别人庄稼地,田地主人追过来,把牛抢来归自己。抄近路踩人田确实有罪,可是因此就把他的牛夺来,不也太过分了吗?现在大王以夏徵舒杀君为不义,因此征集诸侯军队,讨伐夏徵舒以申张正义,可是事毕之后却占有陈国,贪图人家土地,那么今后还怎么号令天下!所以我不祝贺。”楚庄王听后说:“讲得好!”于是从晋国接回陈灵公的太子妫午,立为陈君,象过去一样治理陈国,就是陈成公。孔子在读历史时看到楚国恢复陈国主权一段,说:“楚庄王真可谓贤德。轻视千乘之国而看重一句有益之言。”
  八年(前591),楚庄王死。二十九年(前570),陈国背叛与楚国的盟约。三十年(前569),楚共王征伐陈国。此年,陈成公死,其子哀公弱继位。楚王因陈国有丧事,罢兵回国。
  哀公三年(前566),楚兵包围陈国,后来又饶了陈国。二十八年(前541),楚国公子围杀死楚王郏(jiá,阳平“家”)敖自立为楚王,就是楚灵王。
  三十四年(前535),原先时,陈哀公从郑国娶妻,长姬生下悼太子师,少姬生下儿子偃。哀公又有两名宠幸的妾,长妾生子名叫留,少妾生子名叫胜。哀公最宠爱留,把他托付给自己的弟弟司徒招来照顾。哀公病了以后,三月,招杀死了悼太子,把留立为太子。哀公很生气,想杀掉招,招发兵包围哀公,哀公自缢而死。最后招还是把留立为国君。四月,陈国派使节去楚国报告丧信。楚灵王闻说陈国内乱,就杀掉陈国使者,派公子弃疾举兵征伐陈国,陈君留逃往郑国。九月,楚兵围陈。十一月,灭掉陈国。命楚公子弃疾做陈公。
  招杀死悼太子时,悼太子的儿子吴逃到晋国。晋平公问太史赵说:“陈国这次算最终灭亡了吧?”太史赵回答说:“陈国是颛(zhuān,专)頊(xū,虚)的后代。等陈氏在齐国得到政权之后,陈国本国才最终灭亡。陈国祖先从幕到瞽(gǔ,古)叟,都未违背天命。加之舜的完美道德,一直到遂,世世恪守其道。等到胡公之世,周天子赐姓,命他供祀舜帝。而且具有大功德之人,应享受百代的祭祀。虞舜享祀的百代之数尚且未满,大概将会在齐国继续享祀吧?”
  楚灵王灭陈后第五年,楚国公子弃疾杀死灵王自立为楚王,就是平王。平王刚刚即位,想友睦以得诸侯之心,就找到过去陈国悼太子师的儿子吴,立他为陈侯,就是陈惠公。惠公即位后,上溯到哀公死的那年来接续陈国纪年作为元年,空空借了五年。
  十年(前524),陈国发生火灾。十五年(前519),吴王僚命公子光伐陈国,攻取胡、沈而归。二十八年(前506),吴王阖庐与伍子胥打败楚国攻进郢都。此年,陈惠公死,其子怀公柳继位。
  怀公元年(前505),吴王攻破楚国后,驻扎郢都,召见陈怀公。怀公想要前去,陈国大夫说:“吴王最近志得意满,可是楚王虽然逃走,但与陈国是旧交,不能背叛陈、楚之交。”怀公就以身体有病为借口推辞了会见。四年(前502),吴王又召见怀公,怀公害怕,只得前往吴国。吴王生气上次陈怀公不来,扣留了他,终于死在吴国。陈国于是立怀公之子越为君,就是湣(mǐn,敏)公。
  湣公六年(前496),孔子至陈国。吴王夫差征伐陈国,攻取三城而归。十三年(前489),吴国又来征伐陈国,陈国向楚国告急求救,楚昭王带兵来援救,驻军城父,吴军撤兵。此年,楚昭王死在城父。当时孔子仍在陈国。十五年(前487),宋国灭掉曹国。十六年(前486),吴王夫差北伐齐国,在艾陵大败齐兵,又派人召见陈侯。陈湣公害怕,前往吴国。楚国因此征伐陈国。二十一年(前481),齐国大夫田常杀死齐简公。二十三年(前479),楚国的白公胜杀死令尹子西、子綦,袭击楚惠王。楚国叶公击败白公,白公自杀。
  二十四年(前478),楚惠王复国,举兵北伐,杀死陈湣公,于是灭掉陈国占为楚有。此年,孔子去世。
  杞国东楼公,是夏代大禹的后代子孙。商朝时其封国时断时续。周武王战胜殷纣之后,寻找禹的后代。找到东楼公,封他在杞,以供奉夏后氏的祭祀。
  东楼公生子西楼公,西楼公生子题公,题公生子谋娶公。谋娶公正值周厉王时代。谋娶公生子武公。武公即位后四十七年死,其子靖公二十三年死,其子共公继位。共公八年死,其子德公继位。德公十八年死,其弟桓公姑容继位。桓公十七年(前567)死,其子孝公丐继位。孝公十七年(前550)死,其子文公益姑继位。文公十四年(前536)死,其弟平公郁继位。平公十八年(前518)死,其子悼公成继位。悼公十二年(前506)死,其子隐公乞继位。七月,隐公之弟遂杀隐公自立为君,就是釐(xī,西)公。釐公十九年(前487)死,其子釐公维继位。湣公十五年,楚惠王灭掉陈国。十六年,湣公之弟阏(è,厄)路杀湣公自立为君,就是哀公。哀公即位十年死,湣公之子敕(chì,赤)继位,就是出公。出公十二年死,其子简公春继位。即位一年,即楚惠王之四十四年(前454),楚灭掉杞国。比陈国晚灭亡三十四年。
  舜的后代,周武王封于陈,到楚惠王时被灭掉,有《世家》记载。禹的后代,周武王封于杞,楚惠王灭掉它,有《世家》记载。契(xiè,谢)的后代是殷商王族,有《本纪》记载。殷朝灭亡后,周朝封其后代于宋,齐湣王灭掉宋,有《世家》记载。后稷的后代是周朝王族,秦昭王灭掉周,有《本纪》记载。皋陶(yáo,姚)的后代,有的被封在英、六之地,楚穆王灭掉它们,没有谱牒记载。伯夷的后代,在周武王时又被封于齐,叫做太公望,陈氏灭了它,有《世家》记载。垂、益、夔(kuí,奎)、龙,他们的后代不知封于何地,没有听说过他们。以上十一个人,都是尧、舜时著名的功德之臣;其中五人的后代都当过帝王,其余的则是著名诸侯。滕、薛、驺,是夏、商、周三代时所封之国,很小,不足挂齿,就不论列了。
  周武王时,封侯封伯的还有一千多人。等到周幽王周厉王以后,诸侯以力相攻互相吞并。江、黄、胡、沈之类的小国,数不胜数,因此就不采录于史传之中。
  太史公曰:舜的道德可谓达到极点了!让位给夏,而以后经历夏商周三代仍享受祭祀。楚国灭掉陈国之后,田常又取得了齐国政权,终于还是一个封国,百代不绝,后代子孙著盛,被封赐土地的人很多。至于禹,在周时其后代就是杞国之君,很弱小,不值得一说。楚惠王灭掉杞以后,禹的后代越王勾践就振兴起来。
  【原文】【注解】
  陈胡公满者,虞帝舜之后也。昔舜为庶人时①,尧妻之二女,居于妫汭,其后因为氏姓,姓妫氏。舜已崩②,传禹天下,而舜子商均为封国。夏后之时,或失或续。至于周武王克殷纣,乃复求舜后,得妫满,封之于陈,以奉帝舜祀,是为胡公。
  ①庶人:指不做官的平民。②崩:古代天子之死称“崩”。③封国:天子所裂土颁封的诸侯国。
  胡公卒,子申公犀侯立。申公卒,弟相公皋羊立。相公卒,立申公子突,是为孝公。孝公卒,子慎公圉戎立。慎公当周厉王时。慎公卒,子幽公宁立。
  幽公十二年①,周厉王奔于彘②。
  ①十二年:应为“十四年”。参见《十二诸侯年表》。②奔:逃亡。
  二十三年,幽公卒,子釐公孝立。釐公六年①,周宣王即位。三十六年,釐公卒,子武公灵立。武公十五年卒,子夷公说立。是岁,周幽王即位。夷公三年卒,弟平公燮立。平公七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②,周东徙③。秦始列为诸侯。
  ①釐公六年:应为“釐公四年”。可参见《十二诸侯年表》。②周幽王宠褒姒(sì,似)而废申后及太子宜臼,申后之父申侯联合缯(zēng,增)国,犬戎攻幽王,杀于骊山下。③周东徙:周平王时,将周朝首都由陕西镐(hào,浩)京迁往河南洛邑。
  二十三年,平公卒,子文公圉立。
  文公元年,娶蔡女①,生子佗。十年,文公卒,长子桓公鲍立。
  ①文公未娶蔡女,佗亦非蔡女所生,司马迁误,说详后。
  桓公二十三年,鲁隐公初立。二十六年,卫杀其君州吁①。三十三年,鲁弑其君隐公。
  三十八年正月甲戍己丑,桓公鲍卒。桓公弟佗,其母蔡女,故蔡人为佗杀五父及桓公太子免而立佗,是为厉公②。桓公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③。
  ①实际上是卫国大夫石碏(cuò,错)与陈侯合作,派人在陈国境内杀死州吁,详情参见《卫康叔世家》。②据《左传·桓公五年》:“陈乱,文公子佗杀太子免而代之。”并非蔡人杀免。又《春秋·桓公六年》:“蔡人杀陈佗。”实际上,桓公先生太子免,又娶蔡女生子名跃。陈佗先杀太子免而自立,蔡人又为跃杀佗,立跃,是为厉公。《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五父即陈佗,显非陈厉公。司马迁误记。③赴:同“讣”,报丧。此段文引自《庄传·桓公五年》,因为陈人两次向鲁国通报陈桓公之死,所以造成其死日记为二天(甲戍、己丑)。
  厉公二年,生子敬仲完。周太史过陈,陈厉公使以《周易》筮之①,卦得《观》之《否》②:“是为观国之光③,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④?不在此,其在异国⑤?非此其身⑥,在其子孙⑦。若在异国,必姜姓⑧。姜姓,太岳之后⑨。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⑩?”
  ①《周易》:西周时的一部占筮算卦之书,其中也反映了时人的思想及部分史实。全书分为六十四卦,每卦八爻,共计有卦辞六十四条,爻辞三百八十四条。占卜时,根据所得的卦、爻辞来预言吉凶。筮:用一种特殊的草棍来当占卜的工具。筮法是:取筮草五十根,先取出一根为太极。然后将四十九根分为左右两份以象两仪,然后再将右边一份中取出一根棍置于左手,然后以四为组分数左、右两份,将其余数记下刨出;以余下筮草再按上法分左右以四来数,将余数再刨出;剩余筮草再按上方数一遍,将余数刨出。最后剩余筮草数目必为四的六、七、八、九倍。六为老阴、七为少阳、八为少阴、九为老阳。此为六爻之第一爻。如此法行六遍,即得出六爻,卦象确定,是为“本卦”。六爻中有老阳则须变为阴,有老阴则须变为阳,又得一卦,是为“之卦”。②《观》之《否pǐ,痞)》:即筮得之本卦为《观》(),之卦为《否》(),因为本卦的第四爻(由下向上分别为初爻、二爻、三爻、四爻、五爻、上爻)是老阴,故要变为阳。按照筮法规定,一爻变,以本卦的变爻的爻辞预言事物。阴爻又称为“六”,阳爻又称为“九”。故此卦要用《观》卦的“六四”爻辞来预言。③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是《观》卦六四的爻辞。意思是:能看到国家的强盛,利于成为君主的上宾。④本句意为:他可能要代替陈国而做诸侯吧。因为《观》卦是巽(风)上坤(土)下,《否》卦是乾(天)上坤下,据《左传·桓公五年》说:风为天于土上代表山,占有山里出产的各种宝物,上面照耀着天光,下面占据着土地,是当国君的象征。⑤风在上土在下,则表示要顺风远行,所以说要在异国为君。⑥此其身:这个人之身。指敬仲完本人。⑦二句说敬仲完本人并不能成为国君,而是他的后代。因此《否》卦乾(君)上坤(臣)下,所以敬仲完还只能是以臣朝君,做君主之宾,而《观》卦则说明从远处见到国之强盛,故说其子孙能成君主。⑧姜姓:此处指姜姓国。⑨因为只有山岳才能配天,所以说敬仲完的子孙将在姜姓国成为国君。⑩本句意思是:陈国衰亡后,敬仲完的子孙才会在异国昌盛起来。
  厉公娶蔡女,蔡女与蔡人乱①,厉公数如蔡淫②。七年,厉公所杀桓公太子免之三弟,长曰跃,中曰林,少曰杵臼,共令蔡人诱厉公以好女,与蔡人共杀厉公而立跃③,是为利公④。利公者,桓公子也。利公立五月卒,立中弟林,是为庄公。庄公七年卒,少弟杵臼立,是为宣公。
  ①乱:不正当的男女关系。②数:屡次。③与蔡人共杀厉公:误。应是蔡人杀佗,而且是七年以前的事。《谷梁传·桓公六年》:“陈侯(佗)喜猎,淫猎于蔡,与蔡人争禽,蔡人不知其是陈君也而杀之。”又《公羊传·桓公六年》:“(陈佗)淫于蔡,蔡人杀之。”被杀原因有歧说,但陈佗死于鲁桓公六年(即陈厉公跃元年,前706)则《左》、《公》、《谷》均同,《史记》显误。④是为利公:据考,史无利公,参见梁玉绳《史记志疑》。按厉公名跃,于前706年立,七年而死。
  宣公三年,楚武王卒,楚始强。十七年,周惠王娶陈女为后①。
  二十一年,宣公后有嬖姬生子款②,欲立之,乃杀其太子御寇。御寇素爱厉公子完,完惧祸及己,乃奔齐。齐桓公欲使陈完为卿,完曰:“羁旅之臣③,幸得免负檐④,君之惠也,不敢当高位。”桓公使为工正。齐懿仲欲妻陈敬仲,卜之,占曰⑤:“是谓凤皇于飞⑥,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⑦。五世其昌,并于正卿⑧。八世之后,莫之与京⑨。”
  ①《左传·庄公十八年》:“虢公、晋侯、郑伯使原庄公逆王后于陈。陈妫归于京师,实惠后。”②嬖:宠爱。③羁旅:寄居作客。④负檐:劳苦。背东西为负,扛东西为担。檐,通“担(擔)”。⑤占:指占卜之辞。⑥凤皇:同“凤凰”,传说为百鸟之王,雄之凤,雌为凰。凤皇于飞,是《诗经·大雅·卷阿》里的一句。意为凤凰在飞舞,于字无义。⑦育:子孙蕃育。姜:指齐国,为姜姓国。⑧并:并列。⑨京:大。
  三十七年,齐桓公伐蔡,蔡败;南侵楚,至召陵,还过陈。陈大夫辕涛涂恶其过陈,诈齐令出东道。东道恶,桓公怒,执陈辕涛涂①。是岁,晋献公杀其太子申生。
  ①《左传·僖公四年》详载此事:“陈辕涛涂谓郑申侯曰:`师出于陈、郑之间,国必甚病。若出于东方,观兵于东夷,循海而归,其可也。'申侯曰:`善。'涛涂以告齐侯,许之。申侯见曰:`师老矣(军队作战太久了),若出于东方而遇敌,惧不可用也。若出于陈、郑之间,共其资粮扉屦,其可也。'齐侯说(悦),与之虎牢。执辕涛涂。”辕涛涂本为了陈、郑二国利益,反被郑申侯出卖,所以明年他报复郑申侯,以至于郑申侯被杀。详见《左传·僖公五年、七年》。
  四十五年,宣公卒,子款立,是为穆公。穆公五年,齐桓公卒。十六年,晋文公败楚师于城濮。是岁,穆公卒,子共公朔立。共公六年,楚太子商臣弑其父成王代立,是为穆王。十一年,秦穆公卒。十八年,共公卒,子灵公平国立。
  灵公元年,楚庄王即位。六年,楚伐陈①。十年,陈及楚平②。
  ①《左传·宣公元年》:“秋,楚子侵陈,遂侵宋。晋赵盾帅师救陈、宋。”《十二诸侯年表》说是因为陈、宋背楚服晋,所以楚伐之。②平:媾和。《左传·宣公五年》:“陈及楚平。晋荀林父救郑、伐陈。”
  十四年,灵公与其大夫孔宁、仪行父皆通于夏姬①,衷其衣以戏于朝②。泄冶谏曰:“君臣淫乱,民何效焉③?”灵公以告二子,二子请杀泄冶,公弗禁,遂杀泄冶。十五年,灵公与二子饮于夏氏④,公戏二子曰:“徵舒似汝。”二子曰:“亦似公。”徵舒怒。灵公罢酒出,徵舒伏弩厩门射杀灵公⑤。孔宁、仪行父皆奔楚,灵公太子午奔晋。徵舒自立为陈侯。徵舒,故陈大夫也。夏姬,御叔之妻,舒之母也。
  ①通:通奸。衷:贴身穿。③效:仿效。④二子:指孔宁、仪行父。⑤厩:马棚。
  成公元年冬,楚庄王为夏徵舒杀灵公,率诸侯伐陈。谓陈曰:“无惊,吾诛徵舒而已。”已诛徵舒,因县陈而有之①,群臣毕贺。申叔时使于齐来还,独不贺。庄王问其故②,对曰:“鄙语有之③,牵牛径人田④,田主夺之牛。径则有罪矣,夺之牛,不亦甚乎?今王以徵舒为贼弑君⑤,故征兵诸侯,以义伐之,已而取之,以利其地⑥,则后何以令于天下!是以不贺。”庄王曰:“善。”乃迎陈灵公太子午于晋而立之,复君陈如故⑦,是为成公。孔子读史记至楚复陈⑧,曰:“贤哉楚庄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⑨。”
  ①县陈:把陈作为(楚国的)一个县。有:占有。②《左传·宣公十一年》载楚庄王之问:“夏徵舒为不道,弑其君,寡人以诸侯讨而戮之,诸侯、献公皆庆寡人,女独不庆寡人,何故?”③鄙语:俗语。④径人田:从人田中走过以抄近路。⑤贼:杀害。⑥利:贪。⑦君陈:为陈国之君。⑧史记:古代把历史文献统称“史记”。⑨乘:四匹马驾一辆车为一乘。千乘之国:有一千乘车的国家,指国家不小。
  (二十)八年,楚庄王卒。二十九年,陈倍楚盟①。三十年,楚共王伐陈②。是岁,成公卒,子哀公弱立。楚以陈丧,罢兵去。
  ①倍:同“背”,背叛。陈倍楚盟,指陈国参加鸡泽之盟事。《左传·襄公三年》:“楚子辛为令尹,侵欲于小国,陈成公使袁侨如会(以晋侯为盟主的鸡泽之会)求成。晋侯使和组父告于诸侯。秋,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陈请服也。”②此前后楚数次伐陈,皆因陈叛楚之故。陈成公二十九年,“楚司马公子何忌侵陈。”三十年“三月,陈成公卒。楚人将伐陈,闻丧乃止。陈人不听命。臧武仲闻之,曰:`陈不服于楚,必亡。大国行礼焉(指闻丧罢兵),而不服;在大犹有咎,而况小乎?'夏,楚彭名侵陈,陈无礼故也。”“冬,楚人使顿(陈附近的小国)间陈而伐之,故陈人围顿。”见《左传·襄公三年、四年》。
  哀公三年,楚围陈,复释之①。二十八年,楚公子围弑其君郏敖自立,为灵王。
  ①《春秋·襄公七年》:“楚公子贞帅师围陈。十有二月,(鲁襄)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于。”“陈侯逃归。”《左传·襄公七年》:“楚子襄围陈,(诸侯)会于以救之。”“陈人患楚。庆虎庆寅(陈大夫)谓楚人曰:`吾使公子黄(陈哀公弟)往而执之。'楚人从之。二庆使告陈侯于会,曰:`楚人执公子黄矣。君若不来,群臣不忍社稷宗庙,惧有二图。'陈侯逃归。”
  三十四年①初,哀公娶郑②,长姬生悼太子师,少姬生偃。二嬖妾,长妾生留,少妾生胜。留有宠哀公,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③。哀公病,三月,招杀悼太子,立留为太子。哀公怒,欲诛招,招发兵围守哀公,哀公自经杀④。招卒立留为陈君。四月,陈使使赴楚。楚灵王闻陈乱,乃杀陈使者,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陈君留奔郑。九月,楚围陈。十一月,灭陈,使弃疾为陈公⑤。
  ①三十四年:应为“三十五年”。据《十二诸侯年表》及《左传·昭公八年》。②娶郑:娶郑侯女为妻。③属:同“嘱”,托付。④自经:自缢。⑤《左传·昭公八年》详载此年陈事:“陈哀公元妃郑姬生悼太子偃师,二妃生公子留,下妃生公子胜。二妃嬖,留有宠,属诸司徒招与公子过(二人均为哀公之弟)。哀公有废疾(重病),三月甲申,公子招、公子过杀悼太子偃师而立公子留。夏四月辛亥,哀公缢。干徵师赴于楚,且告有立君。公子胜愬(sù,诉,告诉)之于楚。楚人执而杀之。”“陈公子招归罪于公子过而杀之。九月,楚公子弃疾帅师奉孙吴(吴为偃师之子)围陈,宋戴恶会之。冬十一月壬午,灭陈。舆嬖袁克杀马毁玉以葬。楚人将杀之,请置之,既又请私(解小便)。私于幄,加绖(dié,迭,丧带)于颡(sǎng,嗓,额头)而逃。使穿封戍为陈公。”
  招之杀悼太子也,太子之子名吴,出奔晋。晋平公问太史赵曰:“陈遂亡乎①?”对曰:“陈,颛顼之族。陈氏得政于齐,乃卒亡。自幕至于瞽叟,无违命②。舜重之以明德③。至于遂,世世守之。及胡公,周赐之姓,使祀虞帝。且盛德之后,必百世祀。虞之世未也④,其在齐乎?”
  ①遂:终,竟。②违命:违天命。违天命则会被废绝。③重之以明德:加之以完美的德性。④本句意为:虞舜应享的百代之祭祀还未数满,因此陈不会亡。
  楚灵王灭陈五岁,楚公子弃疾弑灵王代立,是为平王。平王初立,欲得和诸侯,乃求故陈悼太子师之子吴,立为陈侯,是为惠公。惠公立,探续哀公卒时年而为元①,空籍五岁矣②。
  ①本句意为:陈国五年无君,现惠公立,其纪年要上溯到哀公死之年,而以次年为惠公元年。②籍:通“借(藉)”。
  十年,陈火。十五年,吴王僚使公子光伐陈,取胡、沈而去。二十八年,吴王阖闾与子胥败楚入郢。是年,惠公卒,子怀公柳立。
  怀公元年,吴破楚,在郢,召陈侯。陈侯欲往,大夫曰:“吴新得意;楚王虽亡,与陈有故①,不可倍。”怀公乃以疾谢吴②。四年,吴复招怀公。怀公恐,如吴。吴怒其前不往,留之,因卒吴。陈乃立怀公之子越,是为湣公。
  ①故:旧交。②谢:推辞。《左传·哀公元年》追记此事甚详:“吴之入楚也,使召陈怀公。陈怀公朝国人而问焉,曰:`欲与楚者右,欲与吴者左。陈人从田,无田从党。'逢滑当公而进,曰:`臣闻,国之兴也以福,其亡也以祸。今吴未有福,楚未有祸,楚未可弃,吴未可从。而晋,盟主也;若以晋辞吴,若何?'公曰:`国胜君亡,非祸而何?'对曰:`国之有是多矣,何必不复?小国犹复,况大国乎?臣闻,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楚虽无德,亦不艾杀其民。吴日敝于兵,暴骨如莽,而未见德焉。天其或者正训楚也,祸之适吴,其何日之有?'陈侯从之。”
  湣公六年,孔子适陈。吴王夫差伐陈①,取三邑而去。十三年,吴复来伐陈②,陈告急楚,楚昭王来救,军于城父,吴师去。是年,楚昭王卒于城父。时孔子在陈。十五年,宋灭曹。十六年,吴王夫差伐齐,败之艾陵,使人召陈侯。陈侯恐,如吴。楚伐陈。二十一年,齐田常弑其君简公。二十三年,楚之白公胜杀令尹子西、子綦,袭惠王。叶公攻败白公,白公自杀。
  ①事在陈湣公八年。据《左传·哀公元年》:“及夫差克越,乃修先君之怨(指阖庐入郢召陈侯,陈侯谢之不去一事)。秋八月,吴侵陈,修旧怨也。”②《左传·哀公六年》载:“吴伐陈,复修旧怨也。楚子曰:`吾先君与陈有盟,不可以不救。'乃救陈,师于城父。”
  二十四年,楚惠王复国,以兵北伐,杀陈湣公,遂灭陈而有之①。是岁,孔子卒。
  ①《左传·哀公十七年》载其事:“楚白公之乱,陈人恃其聚而攻楚。楚既宁,将取陈麦。……王卜之,武城尹吉。使卒师取陈麦。陈人御之,败,遂围陈。秋七月己卯,楚公孙朝率师灭陈。”
  杞东楼公者,夏后禹之后苗裔也①。殷时或封或绝②。周武王克殷纣,求禹之后,得东楼公,封之于杞,以奉夏后氏祀。
  ①苗裔:子孙后代。②或封或绝:有时受封,有时绝祀。
  东楼公生西楼公,西楼公生题公,题公生谋娶公。谋娶公当周厉王时①。谋娶公生武公。武公立四十七年卒,子靖公立。靖公二十三年卒,子共公立。共公八年卒,子德公立。德公十八年卒,弟桓公姑容立。桓公十七年卒②,子孝公丐立。孝公十七年卒,弟文公益姑立。文公十四年卒,弟平公郁立。平公十八年卒,子悼公成立。悼公十二年卒,子隐公乞立。七月,隐公弟遂弑隐公自立,是为釐公。釐公十九年卒,子湣公维立。湣公十五年③,楚惠王灭陈。十六年,湣公弟阏路弑湣公代立,是为哀公。哀公立十年卒,湣公子敕立,是为出公。出公十二年卒,子简公春立。立一年,楚惠王之四十四年,灭杞。杞后陈亡三十四年④。
  杞小微,其事不足称述。
  ①本段杞国纪年,多有讹误,或为司马迁之误记,或为《史记》流传抄写中之脱讹。今据《左传》及(日)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将其可考者简注于下。周武王克殷至周厉王逃彘,计二百余年,而杞东楼会至谋娶公仅传四代,显然有误。②桓公十七年:即鲁襄公六年。《春秋·襄公六年》:“六年春王三月,杞伯姑容卒。”是年为公元前567年。有此可推出以下几点:一、桓公在位七十年,而非十七年。据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引《世本》,桓公姑容是杞成公之弟,而非杞德公之弟。又据《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杞成公卒”,即公元前637年。桓公以弟继成公立,至公元前567年死去,在位七十年。二、本篇纪年漏脱杞成公一代,据《左传》杞成公曾取鲁女。确有其人。三、德公应为惠公。据《世本》惠公在位十八年,生成公及桓公。与《左传》合。四、即使如此,纪年仍有脱漏。由襄公六年(前前567)向上推:桓公七十年、成公十八年、惠公十八年、共公八年、靖公二十三年、武公四十七年:合计184年。即武公立于公元前751年。其父谋娶公当周厉王时,即以厉王末年(前841)算,谋娶公在位九十年,显然误。③十五年:应为“九年”。据《春秋》哀公八年(前487)杞釐公死,湣公立。哀公十七年楚灭陈,正当湣公九年。④自“楚惠王灭陈”至杞国灭王之纪年有误。按本篇计陈灭后湣公在位七年(湣公九年陈灭、湣公十六年被杀)、哀公十年、出公十二年、简公一年:合计三十年。与“后陈灭三十四年”不合。
  舜之后,周武王封之陈,至楚惠王灭之,有世家言①。禹之后,周武王封之杞,楚惠王灭之,有世家言②。契之后为殷,殷有本纪言③。殷破,周封其后于宋,齐湣王灭之,有世家言④。后稷之后为周,秦昭王灭之,有本纪言⑤。皋陶之后,或封英、六,楚穆王灭之,无谱⑥。伯夷之后⑦,至周武王复封于齐,曰太公望,陈氏灭之,有世家言⑧。伯翳之后,至周平王时封为秦,项羽灭之,有本纪言⑨。垂、益、夔、龙,其后不知所封,不见也。右十一人者,皆唐虞之际名有功德臣也;其五人之后皆至帝王⑩。余乃为显诸侯。滕、薛、驺,夏、殷、周之间也,小,不足齿列,弗论也。
  ①世家:即本篇《陈杞世家》。②世家:即本篇《陈杞世家》。③本纪:即《殷本纪》。④世家:即《宋微子世家》。⑤本纪:即《周本纪》。⑥谱:中国古代记载一姓一族氏族来源、世代系统及谥法名号的史书。⑦伯夷:此为尧舜时之伯夷,非商周时之伯夷。⑧世家:即《齐太公世家》。⑨本纪:即《秦本纪》及《秦始皇本纪》。⑩五人:指舜、禹、契、后稷、伯翳。
  周武王时,侯伯尚千余人及幽、厉之后,诸侯力攻相并①。江、黄、胡、沈之属,不可胜数,故弗采著于传(上)〔云〕。
  ①并:吞并。
  太史公曰:舜之德可谓至矣!禅位于夏,而后世血食者历三代①。及楚灭陈,而田常得政于齐,卒为建国②。百世不绝,苗裔兹兹③,有土者不乏焉④。至禹,于周则杞,微甚,不足数也。楚惠王灭杞,其后越王句践兴⑤。
  ①血食:享受后代子孙的祭祀。因古代祭祀要杀牲取血,故名血食。三代:指夏、商、周三朝。②建国:天子所封之国。③兹兹:兹,本意为草多貌,引申为蕃盛的意思。④有土者:得到封地的人。⑤因为越王句践是禹的旁系后代,故与杞联系而言。
卫康叔世家第七
  王连升 译注
  【说明】
  本篇记述了卫国从建立到灭亡的整个历史。卫是周初姬姓封国,其封地在今河南北部即殷墟一带。先建都朝歌,后迁楚丘,再迁帝丘。
  初封时,周公担心康叔年少,对付不了这一带复杂的形势,乃作《康诰》等谆谆教导之。殷朝遗民以后再无造反之迹,而卫国从西周末年起,中经整个春秋时期,贵族内部争权斗争迭起,父子相残、兄弟相杀屡屡发生,又加上齐、晋等大国的直接干预,卫国变得更加不稳和脆弱。一入战国,先受制于赵,再受制于魏,地位一降再降,最终灭亡于秦。
  本篇振撼人心的是宣公杀害太子伋和太子异母弟子寿争死相让之事。宣公为人父、为人君,竟厚颜无耻地夺子之妻据为己有,反倒心恶太子,直至对太子下狠毒手。可见,古代君王全权在握时,就会毫无顾忌地为所欲为以至丧心病狂。太子伋面对亲生父亲的一系列恶行劣迹,毫无违逆之心、抗争之意,竟至自投罗网,束手就擒,成为刀下鬼。由此又可见,封建社会的忠孝意识能致人于愚昧混沌之中。而太子伋异母弟子寿在劝告、阻止太子伋无济于事后,竟以死相让,这种壮烈行为犹如一道闪电,划破充满父子相杀、兄弟相灭的腥风血雨的夜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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