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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注释

_3 戴圣(西汉)
  儒家对教育的重视和全面研究,在中国古代几乎可以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他们讨论的问题之全面、深入、细致,完全是前无古人的。
善歌者(1)
  ——鼓动性来自魅力
  【原文】
  善歌者,使人继其声。善教者,使人继其志。其言也,约而达,微而臧(2),罕譬而喻,可谓继志矣。
  【注释]
  ①本节选自《学记》。②臧;善。
  【译文】
  善于唱歌的人,能够感动人心,使听者随着歌声唱起来。善于教学的人,能够启发人心,使学者随着他的意愿来学习。这样的人,言辞简约而通达,含蓄而精微,少用譬喻而使人容易明白;这可以说是善于使学生随其志向来进行学习。
  【读解】
  善于唱歌的人和善于教学的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善于鼓动,能够感动人心。对教育者的这一要求,比要求了解受大育者的心理状态又进了一步。
  要想鼓动人心,不仅是善于启发,言辞简约通达,恐怕更重要的是还要有个人魅力。个人魅力像磁石,会使人在不知不觉中受到吸引。个人勉力也是一种境界,它是人格修养、个人志趣、精神追求、外表风度、言语谈吐等等达到相当高度后的产物,它像一座巍峨的高山,让人仰止,也像日月,让人心仪。
  能达到技艺娴熟、经验丰富、善于抓住人们心理的人很多,但能具备强烈的个人魅力的人却不多。实际上,魅力是可遇不可求的。
君子知至学之难易(1)
  ——选择师长必须慎重
  【原文】
  君子知至学之难易②,而知其美恶(3),然后能博喻(4)。能博喻,然后能为师。能为师,然后能为长。能为长,然后能为君。故师也者,所以学为君也。是故择师不可不慎也。记曰:“三王四代唯其师(3)。”其此之谓乎!
  【注释]
  ①本节选自《学记》。②至学:求学、③美恶;这里指天资的高下.④博喻:广泛晓喻。⑤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四代:指虞、夏、商、周四个朝代。
  【译文】
  君子懂得求学有难有易,并懂得人的天资有高有低,然后能够因材施教,广泛地晓喻。能广泛地晓喻,然后才能当老师。能当老师,然后才能当长官。能当长官,然后才能当国君。所以,当老师,也就是学习当国君。因此选择老师不可以不谨慎。古书上说:“虞、夏、商、周四代三王,选择老师都很慎重。”大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
  【读解】
  按照这一节所讲的逻辑推演下去,最高和最好的老师是国君。这种看法似乎荒诞离奇。我们知道,商、周以来,历代国君都是世袭的,几乎没有过教书匠当上过国君的事情。即使不是世袭,多半也是凭借武力或阴谋诡计当上了国君的。
  无论从哪个方面说,教师与长官、国君都相去甚远。官员和国君的人品、学识、眼光、修养、胸怀等等,未必能赶上教师。教师要为人师表,官员和国君大概并不太在乎这一点,关心的主要
  是权力和利益。
  说选择老师要慎重固然不错,但千万别把老师同官员、国君扯到一起,他们到底是两股道上跑的车啊!为官有为官之道,为师有为师之道,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凡学之道(1)
  ——师道何日再尊严
  【原文】
  凡学之道,严师为难(2)。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是故君之所不臣于其臣者二③:当其为尸(4),则弗臣也;当其为师。则弗臣也。大学之礼,虽诏于天子无北面(5),所以尊师也。
  【注释]
  ①本节选自《学记》。②严:尊敬。③不臣于其臣:不用对待臣下的礼节来对待其臣。(4)尸:祭主。⑤诏;召见。
  【译文】
  凡是为学之道,以尊敬教师最难做到。教师受到尊敬,然后真理才会受到尊重;真理受到尊重,然后民众才懂得敬重学业。所以国君不以对待臣下的礼节来对待下属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在祭祀中臣子担任祭主时,也不应以臣下之礼来待他;另一种是臣子当君主的老师时,也不应以臣下之礼来待他。在大学的礼仪中,作老师的人虽然接受国君的召见,也不必按臣礼面朝北,这是为了表示尊教老师。
  【读解】
  我们耳熟能详的“师道尊严”,大概就出自这一节的说法。使我们稍感欣慰的是,教师在古代受到尊重,竞成了一种重要的礼节,即使在国君面前,也可以不受常礼的约束而受到特殊待遇。尽管该种特别礼遇是有限的,但毕竟体现了古人对老师的重视。
  在这个问题上,似乎可以用上“今不如昔”的说法。如今在好些地方,师道不仅不再尊严,并且教师的地位、待遇也远远落到了官员们、职员们、商人们、演员们等等等等的人群之后。诸多困扰着教育的问题得不到根本性的解决。这与咱们这个教育历史悠久、教育制度和思想发达的古国不太相称,也与日后的发展不大相称。
善学者①
  ——响鼓不用重捶
  【原文】
  善学者,师逸而功倍(2),又从而庸之(3)。不善学者,师勤而功半,又从而怨之。善问者如攻坚木(4),先其易者,后其节目(5),及其久也,相说以解(6)。不善问者反此。善待问者如撞钟,叩之以小者则小鸣,叩之以大者则大鸣,待其从容,然后尽其声(7)。不善答问者反此。此皆进学之道也。
  【注释]
  ①本节选自《学记》。②逸:安闲,这里指费力小。功:效果。(3)庸:功劳。④攻:治,指加工处理木材。(5)节:树的枝于交接处。目:纹理不顺处。(6)说:同“悦”。(7)从容:同“舂容”,即撞钟。
  【译文】
  善于学习的人,老师费力小,而自己收到的效果却很大,这要归功于老师教导有方。不善于学习的人,老师费力大,而自己的获却很小,学生会因此埋怨老师。善于提问的人,就像加工处理坚硬的木材,先从容易处理的地方下手,然后对对节疤和纹理不顺的地方,时间长了,问题就愉快地解决了。不善于提问的人与此相反。善于回答问题的老师,就像撞钟一样,轻轻敲击则钟声较小,重重敲击则钟声大响,等钟声响起之后,让它的声音响完。不善于回答问题的老师与此相反。这些都是增进学问的方法。
  【读解】
  应答如同敲钟,这是个很不错的比喻。敲钟者应当了解钟的特点和性能,然后以适当的方法去敲击。了解钟是前提,掌握敲钟的技巧次之。没有对钟的特点、性能的熟悉,技巧本身就无从谈起。因此,敲钟是一个双向的过程,老师回答学生的提问,同样也是一个双向的过程,需要对学生的问题、心态等等有较准确的把握,答问才会说到点子上。
  从学生的角度说,也同敲钟一样,倘若是好钟,用不着重重地敲和反复地敲。常言道,响鼓不用重捶。这就要取决于钟、鼓本身的性能了。破钟、破鼓,共呜不好的钟、鼓,无论怎么敲,声音都不会洪亮,不会声若雷呜。就人而言,有两方面的因素影响到接受老师的指点。一是本身的悟性,一是已掌握的知识水平。这两个方面总是相互关联的。光有悟性,缺乏必要的知识作支撑,便找不到立足之处;只有满肚子书本知识,不能将它们融会贯通,知识就成了摆设和点缀。
  所以,做一个好的敲钟人不容易,同样,做一个好的钟也不容易。好的敲钟人遇上好的钟,自然是天作之和的美事。
记问之学(1)
  ——读死书者不配为师
  【原文】
  记问之学(2),不足以为人师。必也其听语乎(3)!力不能问后语之。语之而不知,虽舍之可见。
  【注释]
  (1)本节选自《学记》。(2)记问:凭记忆力掌握知识。(3)听语:听取学生的问题并解答。
  【译文】
  只凭记忆力掌握书本上的各种知识,这种人不够资格当教师。当教师的人,一定要善于听取学生的问题,并能够予以解名三没有提问的能力时,老师才加以开导。如果老师开导了还是不懂,暂时放弃开导,也是可以的。
  【读解】
  所谓“记问之学”,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读死书,死读书。先贤认为,读死书的人不配当教师,这是先见之明。然而,不知从何年何月开始,一些自以为慢守传统的“学者”,把能背供多少古人的文章当作“学问”,以此自居“权威”,从来没有在哪方面表现出一点属于自己的东西,更谈不上创造性。
  历史真如大浪淘沙。经过大浪淘洗后能够留下来的东西,才是真正有价值的。读死书,不过像一只机械的口袋,用来盛装别人的东西,不管装进去的是些什么货色,也不管是否能为自己消化之后变作创造力的能源。如果这也值得炫耀的话,那么在另一只巨大无比的现代化“口袋”——电脑面前,读死书的人是不是会觉得有点无地自容呢?
良冶之子(1)
  ——循序渐进才匝得下根
  【原文】
  良冶之子,必学为裘(2)。良弓之子,比学为箕(3)。始驾者反之(4),车在马前(5)。君子察于此三者,可以有志于学矣。
  【注释]
  (1)本节选自《学记》。(2)冶:冶铸金属的工匠。裘:皮衣。(3)弓:这里指造弓的匠人。箕:簸箕。(4)始驾:开始训练小马驾车。(5)车在马前:意思是说小马跟在车后,习惯之后才到前面开始驾车。
  【译文】
  优秀冶匠的儿子,必须先学习制作皮衣。优秀弓匠的儿子,必须先学习制作簸箕。刚开始训练小马在车后,车在它前面。君子懂得了这三件事中的道理,就可以立定求学的志向了。
  【读解】
  心急吃不了热汤圆,一口吃不成大胖子,欲速则不达。这些俗语说的道理都是做事情必须循序渐进,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进,直至达到目的。
  这个道理适用于一切事情,学习自然也不能例外。就算是天才,有些必须经过的阶段也不可能超越,充其量只不过比一般的人走得快一些,遇到的障碍少一些而已。
  也许有的人会举出集中突击获得成就的例子。是的,确实存在这种情形。但是。集中突出所掌握的东西,来得快。去得也快,不可能牢固地在心中扎下根。如同阵雨虽然细小,却无孔不入,及至渗透到最深处。
古之学者(1)
  ——于平易中见深刻
  【原文】
  古之学者,比物丑类(2)。鼓无当于无声(3),五声弗得不知;水无当于五色(4),五声弗得不章;学无当于五官(5),五声弗得不治;师无当于五服(6),五服弗得不亲。
  【注释]
  (1)本节选自《学记》。(2)丑:比。比物丑类:比较同类事物,以做到触类旁通。(3)当:比得上。声:指古代音乐中的宫、商、角、微、羽五大音阶。(4)五色:青、黄、赤、白、黑五中颜色。(5)五官:指人体的耳、目、鼻、口、心五种
  器官。(6)五服:斩衰(cui)、齐(zi)衰、大功、小功、缌(si)麻五种丧服。它们分别用以表示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
  【译文】
  古代的学者,能够比较同类事物,从而触类旁通。比如,鼓的声音虽然比不上五声,但是五声没有鼓声的配合,就不会和谐;水的颜色虽然不上五色,但是五色没有水来调和,就无法显现出来;学习虽然比不上五官,但是五官比经过训练,就发挥不了作用;教师虽然比不上五服之内的亲属,但是没有教师的教诲,五服内的亲属就不会亲密起来。
  【读解】
  儒家学者们很善于用浅显明白的事例来说明较为抽象的大道理,比如这一节的事例被用来说明通过对比而触类旁通的道理。这种看法,很有点接近现代系统论的基本观点。两个部分相加的和大于这两个部分。
  通过比较得到的结果,可以成为一种具有激发力的诱因,使人把似乎不相关联的事物和知识联系起来,把分散的各个点,全部网络其俩。从这一点来看,儒家学者中的确不乏充满智慧的聪明者,能够通过实践把一些深奥的道理想个透彻,用平易的语言表达得滴水不漏,还能具有现代意识。这真的很不容易。
大德不官(1)
  ——立足根本才可随心所欲
  【原文】
  君子曰:大德不官,大德不器,大信不约,大时不齐(2)。察于此四者,可以有志于本矣(3)。三王之祭川也,皆先河而后海,或源也,或委也(4),此之谓务本。
  【注释]
  (1)本节选自《学记》。(2)大时:天时。(3)本:根本。(4)委:众水汇集之处。
  【译文】
  君子说:道行最高的人不限于担任一种官职;懂得大道理的人不局限于一定的用处;最讲诚信的人不必靠立约来约束;天有四时而不只有一季。能懂得这四种道理,就能立志于根本。夏商周三代君王祭祀山河而后祭海,因为河是水的来源,海是河的汇集处。这就叫做致力于根本。
  【读解】
  有句话叫做“天马行空”,是说可以为所欲为地任来任往,不受任何阻碍。这是一种很高的境界。只有超越了“技”的局限,达到了“神”的高度,才可以随心所欲。
  如何超越?只有抓住根本,立足根本,才有可能。正象俗话说的饿:“挽弓当挽强,擒贼先擒王”,也像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所说,只有抓住主要矛盾,其他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所谓“大德”、“大道”、“大信”、“大时”等等,正是抓住了根本、主要矛盾,才上升到“大”的境界的,才可以无所阻碍,所向披靡。
  天马行空的境界并非人人都可能达到。它需要有非凡的悟性、气质、远见卓识。但它也不是可望不可及,凭悟性可达到,凭勤奋同样也可以达到。
凡音之起(1)
  ——音乐以情感为中心
  【原文】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2),谓之音。比而乐之(3),及干戚羽旄(4)。谓之乐。
  【注释]
  (1)本节选自《乐记·乐本篇》。《乐记》是中国古代有关音乐和文艺理论的专著,其中讨论了音乐和文艺的起源、效果、作用等重要问题。据传,《乐记》原本有二十三篇,现在流传下来的只有十一篇。(2)方:道这里指条理次序。(3)比:组合。乐:这里指演奏乐曲。本。(4)干:盾牌。戚:一种斧子。羽:野鸡羽毛。旄:牛尾。这些东西都是跳舞时用的道具。
  【译文】
  一切音乐的产生,都源于人的内心。人们的内心的活动,是受到外物影响的结果。人心受到外物的影响而激动起来,因而通过声音表现出来。各种声音相互应和,由此产生变化,由变化产生条理次序,就叫做音。将音组合起来进行演奏和歌唱,配上道具舞蹈,就叫做乐。
  【读解】
  这一节着重说明音乐(其实也包括其他艺术)的起源,指出了两个重要因素导致艺术的产生:外在的事物和内在的心灵。
  外在事物是最县的诱因。我们今天在理解时,往往把这方面扩大成人们的社会生活。风花雪月、日出月落、花草虫鱼等是外物,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等活动也是外物进行选择。外物通过心灵折射出外物就已经不是它本来的面目了。
  如果我们把这里的说法同西方人的观点作一个比较,就会发现我们的先圣实际上很看心理在艺术产生过程中的作用。它在次序上后于外物,但在重要性上却不逊于外物。西方传统中讲“模仿”,注重的是外物本来的、真实的面目。咱们的传统观点似乎不大强调外物本来的真实性,而在爱心灵的感动,强调将这种感动表达出俩,也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情感。因此,音乐这种心灵的艺术,是以情感为中心的。
乐者,音之所由生也(1)
  ——音乐表现情感而不是形象
  【原文】
  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2);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3);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4);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5);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
  【注释]
  (1)本节选自《乐记.乐本》。(2)噍(jiao)以杀(shai):急迫短促。(3)啴(chan)以缓:舒展和缓。(4)发:振奋。散:奔放。(5)廉:端正方直。
  【译文】
  乐是由声音生成的,它产生的本源在于人心受到外物的感动。所以心中产生悲哀的感情,则发出的声音就急促而低沉;心里产生快乐的感情,则发出的声音就振奋而奔放;心里产生愤怒的情感,则发出的声音就粗纩而激越;心里产生崇敬的情感,则发出的声音就庄重而正直;心里产生爱恋的情感,则发出的声音就和顺而温柔。这六种情感并非出自人的天性,而是受到外物的激发才产生。
  【读解】
  音乐表现情感,不同的音乐是不同情感的表现形式,音乐的动人力量来自它所表现的情感。儒家学者的这一看法,既是质朴的切合实际的,同时也抓住了音乐最主要的特点。
  迄今为止不少人还在喋喋不朽地争论音乐是否有形象,是否具有描述性和形象性。这种毫无实际意义的争论,在儒家先哲的看法面前,马上就显出了贫血的苍白。
  音乐表达情感,音符在时间过程中按情感的波动起伏而发展。这是一个线形的发展过程。听到音乐后,在音乐的刺激下产生出想象和联想,想象出事物的刑貌,则是另一回事。音乐不能告诉我们一个人长得什么样,一朵花的颜色如何,一个物品是什么样子,一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它只表达对事物的一种内心感受或内心状态,它通过情感这个中介,把作者与听者、作品和听者、听者与生活联系了起来。这个道理其实并不深奥。
礼以道其志(1)
  ——音乐是治国安邦的工具
  【原文】
  礼以道其志(2),乐以和起声(3),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4)。礼、乐、政,其极一也(5),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6)。
  【注释]
  (1)本节选自《乐记.乐本》。(2)道:同“导”,诱导。。(3)和其声:意思是说调节人们的情感。(4)奸:邪恶。(5)极:最终目的。(6)出:实现。智到2:智国平天下的的道理。
  【译文】
  礼仪是用来诱导人心的。音乐是用来调和人的情感的,政令是用来同意人的行为的,刑罚是容来防止邪恶行为的。礼仪、音乐、刑罚和政令,它们的最终目的相同,都是用来统一民心,实现治国平天下的道理。
  【读解】
  这一节将音乐的作用,把它同礼仪、政令、刑罚相并列,可见儒家对音乐的抬举。
  在众多的艺术门类之中,儒家何以独独偏爱音乐,并把它抬举到治国安帮的高度?这很可能与周代以来的情形有关。使用音乐的场合,总是在庙堂之中,用于祭祀和礼仪等重大事务之中,很少有纯粹为了怡情悦性的音乐。因此,音乐总是被严肃地对待,被拿来同统治民众紧紧联系在一起,这样才被抬举的很高。
  实际上音乐的作用远远没有这么大。它无法解决人们衣食住行等实际问题,更不可能决定国家的兴亡,仅仅是表达作者对生活的感受而已。儒家对音乐的看重,可以使我们发现他们文艺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十分强调文艺的社会功利作用和目的,不赞成为艺术而艺术。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1)
  ——音乐可以察知世事人心
  【原文】
  凡人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2),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3),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4);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
  【注释]
  (1)本节选自《乐记.乐本》。(2)文:这里指条理。(3)治世:太平盛世。(4)乖:违背。
  【译文】
  一切音乐都产生于人的内心。情感在心中激荡,便通过声音表现出来。声音组合成条理,就叫做音乐。所以太平盛世的音乐安详而快乐,这是政治宽和的表现;乱离时代的音乐哀怨而愤怒,这是人民困苦的表现。音乐的的道理,与政治是相同的。
  【读解】
  音乐的确可以表现世事人心的变化,这一点肯定无疑的。反过来,从听音乐当中,可以觉察出世事人心的变化。但是我们必须明白的是,先秦儒家是站在特定的角度来讨论音乐的,即政治的角度,实用功利的角度。如果不考虑到这种特殊的历史的状况,不把这些观点放到它所产生的“语境”中去考察,只是把他它们从语境中抽出来,当作关于音乐的普遍原理的概括,那么对它们的评价就将走如误区。
  实际上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并不只能用于官方的庙堂之中。它作为人类表达情感的独特方式,可以用于任何场合。在更多的时候,它是非常个人化的,它的表达方式和感受方式都是非常个人化的,非常具有个性特点的。再进一步说,真正有生命力的,并非充满政治意味、被公式化了的庙堂音乐,而是表达心灵对存在的独特感受的音乐。
  如果这样来看问题,儒家文艺观的局限性,便一目了然的了。
乐者,通伦理者也(1)
  ——文艺是一种工具
  【原文】
  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2)。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
  是故审声以指引,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道政,而治道备矣(3)。是故不知声者,不可与言音。不知音者,不可与言乐。知乐则几于礼矣(4)。礼乐皆得,谓只有德,德者,得也。
  是故乐只隆,非极音也(5)。食飨之礼(6),非致味也(7)。清庙之瑟(8),朱弦而疏远(9),一倡而三叹(10),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12),大羹不和(13),有遗味者矣。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14),而反人道之正也。
  【注释]
  (1)本节选自《乐记.乐本》。(2)伦理:事物的条理。(3)治道:治国的方法。(4)几:接近。(5)极:达到顶点。(6)食飨(sixiang):古代合祭祖先的礼仪。(7)致:达到极点。(8)清庙:宗庙。(9)朱弦:朱红色熟丝作的弦,发音沉浊。疏:疏朗。越:瑟底部的孔。(10)倡:同“唱”。(11)遗:遗弃。(12)尚:崇尚。玄酒:水。上古祭祀时用水。(13)大羹:祭祀时用的肉汁。不和:不调味。(14)平:节制。
  【译文】
  一切音乐都产生于人的内心。乐与事物的伦理相同。所以,只懂得声音不懂得音乐的,是禽兽。只懂得音乐而不懂得乐理的,是普通百姓。只有君子才懂得乐理。
  因此。从分辨而懂得音乐,从分辨音乐而懂得乐理,从分辨乐理而懂得政治的道理,这就具备了治理国家的方法。所以不懂得声音的人,不可与他讨论音乐。不懂得音乐的人,不可与他讨论乐理。懂得了乐理,就接近懂得礼仪了。礼仪和乐理都懂,就叫做有德。德的意思就是得到。
  所以音乐的隆盛,并不是好听到极点的音乐。合祭祖先的礼仪,不一定要用味道极其鲜美的祭品。宗庙中弹奏的瑟,用音色沉浊的朱弦和底部有稀疏孔眼的,一个人唱歌,三个人应和,声音没有达到丰富多彩的完美的境界。合祭的礼仪,崇尚玄酒,盘中盛的是生鱼,肉汁也不调味,食物的味道也没有达到完美。所以,先王制礼作乐,目的不是为了尽量满足人们口腹耳目的欲望,而是用礼乐来教导民众,使好恶只情得到节制,从而回归到人生的征途上来。
  【读解】
  儒家的文艺充满了强烈的理性色彩。它虽然不反对情感的宣泄,但却反对放纵,要求把情感纳入理性的轨道,即使之受到节制,又使之为政治、道德、礼仪服务。
  这样一来,像音乐一类的艺术,本身并不是目的,而只是一种表达某种特定意义的工具和手段。离开了特定的意义,工具和手段就成了空壳,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因此,供怡情悦性、供精神享受、表达个人情绪的艺术,都将遭禁止和反对。用这样的尺度来要求艺术,实际上是带有反艺术的色彩的。因为唯一被认可的艺术,是为统治者的政治服务的,只能用于特定的场合,只能表达规定的内容,只能遵循一定的规范。总而言之,种种的认为规范和限定,使艺术被异化成了服务于统治者意志的木偶。
  从这一立场来看,儒家的文艺思想并不像人们宣扬的那么光彩,它那带着浓厚理性和功利气息的鲜明印迹,总让人觉得窒息和压抑,总觉得人的无限丰富的情感和内心世界,被简单化的强制要求扼杀了。
  两千多年来,儒家的文艺思想一直占这着统治地位,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青睐,因为它说到统治者们心坎里去了,它不允许有个性化,不允许离经背道,只能像没有生命的器物供人使用。
乐由中出(1)
  ——以礼约取代兵刑
  【原文】
  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中出故静(2),礼自外作故文(3)。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至则无怨(4),礼至则不在争。揖让而治天下者(5),礼乐之谓也。
  暴民不作,诸侯宾服(6),兵革不试(7),五刑不用(8),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合父子之亲,明长幼之序,以敬四海之内,天子如此厂则礼行矣。
  【注释]
  (1)本节选自《乐记.乐论》。(2)静:安静。这里指潜移默化的影响。(3)文:指礼仪制度。(4)至:通达。(5)揖让:礼让。(6)宾服:服从,归顺。(7)试:使用。(8)五刑:指墨、劓、剕宫、大辟五种刑罚。
  【译文】
  乐由内心产生,礼体现于外表。乐由内心产生所以能够潜移默化;礼体现于外表,所以形成礼仪制度。最好的乐必定平易,最好的礼必定简朴。乐通达内心则民众没有怨恨,礼仪通行则民众没有冲突。以礼治理天下,就是指实行礼乐。
  暴民不起来作乱,诸侯都来归顺,不必使用武力,不动用多种刑罚,百姓没有忧患,天子不动怒,这就表明乐普遍实行了。父子相互亲睦,长幼之间次序明确,四海之内的日恩都相互尊敬,这就表明礼普遍实行了。
  【读解】
  乐被纳入了儒家的政治理想之中,成为治国安邦的根本之一,同“礼”相辅相成。这种政治理想是很独特的:以问代武,以礼乐代兵刑,以感化代专制。
  之所以说这是一种理想,是从实际出发的。也就是说,以感化、说服、规劝来代替必要的强制措施,在现实当中是难以行的通的,历史上大概很少有过不依靠法律、军队来维持统治的政权。不以强制手段和强力来维护统治当然是好事,而美好的愿望总会受到无情的现实的挑战。
  因此,过分夸大“乐”的作用,只可能造成负面影响,更多的时候,它经常成为统治者用来掩盖专制和暴力的伪装,成为蒙蔽人们的烟幕。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儒家思想有非常现实、非常功利的一面,同时也有非常理想化、非常不切合实际的一面。这两个方面时常交织在一起,对历代统治集团和民众百姓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对次我们有足够清醒的认识,从而决定我们应当来采取的态度。
乐者,异文合爱者也(1)
  ——礼乐当随时代而变化
  【原文】
  礼者,殊事合敬者也(2)。乐者,异文合爱者也(3)。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故事与时并(4),名与功偕(5)。
  故钟、鼓、管、磬、羽、蘥、干、戚(6),乐之器也;屈、伸、俯、仰、缀、兆、舒、疾(7),乐之文也。簠、簋、俎、豆、制度、文章(8),礼之器也;升降、上下、周还、裼、袭(9),礼之文也。
  故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10)。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
  【注释]
  (1)本节选自《乐记.乐论》。(2)殊事:规定高低贵贱的差别。合敬:使人们相互警重。(3)异文:用不同艺术形式影响人心。合爱:使人们相互亲近。(4)事:指制礼作乐。并:相合。(5)名:指为礼乐命名。偕:相符。(6)钟、鼓、管、磬:都是古代的乐器。羽、蘥(yue)、干、戚:都是古代舞蹈时的道具。(7)屈、伸、俯、仰:指舞蹈的各种姿势。缀:指舞蹈的行列。兆:指舞者活动的区域。舒、疾:指舞蹈节奏的舒缓、疾速。(8)簠、簋、俎、豆:都是古代祭祀或宴饮时盛事物的器皿。制度、文章:指各种礼仪的规定。(9)周还(xuan):同“周旋”,指回旋的动作。裼(xi):袒开上衣。袭:掩住上衣。(10)述:传承。
  【译文】
  礼用来规定人的高低贵贱的差别,使人们相互敬重。乐用不同形式来影响人心,使人们相互亲近。礼和乐的本质相同,因此历代英明的君王都以礼乐相沿袭。他们制礼作乐都依据时代的变化,为礼乐命名都要与建功立业相吻合。
  因此,钟、鼓、管、磬、羽、蘥、干、戚这些乐器和舞具,都是乐的用具:屈、伸、俯、仰等舞姿,排列聚散和舒缓疾速的动作,都是乐的表现情状。簠、簋、俎、豆等器具和各种规格规定,都是礼的工具;升降、上下、回旋、袒衣掩衣,都是礼的表现形式。
  所以,凡是懂得礼乐性质的人就能制礼制乐,不只要懂得礼和乐的表现形式的人则能传承礼乐。制礼制乐的人叫做“圣”,传承礼乐的人叫做“明”和“圣”,就是传承和创制的意思。
  【读解】
  要作统治者,起码的条件是要懂得礼和乐,不只要懂得礼和乐的表现形式,而且要懂得礼和乐的基本原理。这个要求同今天要求作干部的人要有大专以上的文凭——即具备相当的知识和文凭水平——相类似。换句话说,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才能担当相应的职务。
  懂得形式是比较容易的事,道听途说、现场观察或耳濡目染都容易懂得,只要不是太笨,似乎的需要特殊的训练。要懂得原理就不那么容易了,即不光要知道怎样做,还要知道为什么遮掩做。
  大概历来能够做到在原理(根本)上懂得人并不多(这要求有相当的修养和悟性)所以才会成称为“圣”,也就是最高层次了。做统治者做到这层次,往往比较开明,不会像只懂得皮毛的人那么机械和顽固,能够随着情况的变化,只要保持基本原则和精神森不变,就可以不拘泥于外在的表现形式。
  制度,规则的生命,应当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否则将会变成僵死的桎梏。儒家学者在这个问题上保持了情形的头脑,这大概与他们在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频频碰壁有关。
乐者,天地之和也(1)
  ——以礼乐维护秩序与和谐
  【原文】
  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
  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2)。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
  论伦无患(3),乐之情也;欣喜欢爱,乐之官也(4)。中正无邪,礼之质也;庄敬恭顺,礼之制也(5)。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6),越于声音(7),用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则此所与民同也。
  【注释]
  (1)本节选自《乐记.乐论》。(2)暴:越出正道。。(3)论伦无患:意思是和谐而不乱。(4)官:功能。(5)制:指职能。(6)金石:钟、磬一类的东西。(7越:传播。
  【译文】
  乐所表现的是田地间的和谐;礼所表现的是田地间的秩序。因为和谐,万物能化育生长;因为秩序,万物能显现出差别。
  乐依天道而凿,礼按地理而制。制礼超过分寸会造成混乱,作乐超过分寸会越出正轨。明白田地的道理,然后才能制礼作乐。
  和谐而不混乱,是乐内在的精神;让人欣喜欢爱,是乐有的功能。中正无邪,是礼的本质;庄重恭顺,是礼的职能。至于运用乐器来表现礼乐,声音使礼乐得到传播,用于宗庙社稷的祭祀活动,祭祀山川鬼神,统治者与民众都要共同这样做。
  【读解】
  对于统治者来说,秩序与和谐是维护统治的重要前提。没有秩序,就会陷入混乱;没有和谐,人心就会涣散,这样,统治将无法维持下去。因此,秩序与和谐的确十分的重要。
  礼和乐成为儒家治国安帮的支柱,他们反复申说这个道理,总让人迷惑不解。难道他们就没有想到过别的办法?看看历史就知道,春秋战国时代不仅“礼崩乐坏”,也是一个诸子百家争鸣的时代,那时的法家,便主张用强制的手段(刑罚)来维护统治,与儒家的思想针锋相对。如果儒家学者真的是现实主义者,他们大概应当知道以礼和乐来维护统治是软弱无力的,远远达不到秩序与和谐的目标。
  另一方面,施行礼乐还要适度,不偏不倚,恰到好处。这就更加难了。适度很难有客观标准,现实情况也千变万化,这就给施行者提出了高难度的课题。儒家思想在春秋战国时代不大受欢迎,恐怕并不是偶然的。
昔者舜作五弦之琴(1)
  ——乐是论功行赏的奖品
  【原文】
  昔者舜作五弦之琴(2),以歌《南风》(3)。夔驶制乐(4),以赏诸侯,故天子之为乐也,以赏诸侯有德者也。德盛而教尊,五谷时熟,然后赏之以乐。故观其治民劳者,舞行缀远(5);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缀短。故观其舞知其行也。
  【注释]
  (1)本节选自《乐记.乐施》。(2)五弦之琴:相传为舜制作的乐器,琴有宫、商、角、微、羽五根弦。。(3)南风:远古诗歌的名称。(4)夔(kui):人名,相传为舜乐官,后世把他尊为乐祖。(5)行缀:歌舞行列中人所处的位置。
  【译文】
  从前,舜创制了五弦琴,用来伴唱《南方》诗。夔最初创制乐,用来赏赐给诸侯。因此,天子创制乐的目的,是用来赏赐给有德行的诸侯的。德行盛大,尊崇教化,五谷按时成熟,然后才会得到乐的赏赐。所以,诸侯治理民众不好,使他们劳苦,赏赐的歌舞行列就稀疏;诸侯治理民众好,使他们安闲,赏赐的歌舞行列就稠密。因此,观察舞蹈行列,就会知道诸侯的德行,听到赏赐的谥号,就会知道诸侯生前的行为。
  【读解】
  原来,乐还可以作为“奖品”来赏赐诸侯的功绩!论功行赏,以区别功绩大小,远近亲疏。乐的这一功能,体现了它是维护等级制度的一种工具。
  如今我们是“欣赏”音乐,把这种活动当作一种精神享受,几乎与政治统治没有多大关系,更与“奖品”无缘,反倒是好的音乐会得到奖赏,也有一些“音乐人”靠了演出音乐之类发家致富的。
  此一时也,彼一时也。音乐的功能发生了如此天翻地覆的变化,简直是匪夷所思,不可言说。不过,那时的音乐与如今的音乐在性质上已完全不同。了解那时的情形,是不是也会让我们“发思古之幽情”呢?
天地之道(1)
  ——教化如同春风化雨
  【原文】
  天地之道,寒暑不时则疾(2),风雨不节则饥。教者,民之寒暑也,教不时则伤世。事者(3),民之风雨也,事不节则无功。然则先王之为乐也,以法治也,善则行象德也(4)。
  【注释]
  (1)本节选自《乐记.乐施》。(2)疾:指灾祸。(3)事:指制度。(4)象:吻合,符合。
  【译文】
  依照天地运行的规律,天气的冷热不按时交替,就会发生灾祸;风雨不调和就会出现饥荒。教化对于民众就像风雨的变化一样,不及时施教就会危害社会。制度对于民众就像风雨的调和一样,没有节度就难见功效。因此,从前的君王创制乐,是当作治理民众的一种方法,恰当地适用,就会使民众的行为与道德相吻合。
  【读解】
  统治者运用乐来教化百姓大众,就像给庄稼施肥;施肥不及时,庄稼就会因缺乏营养长不好。那么谁来为统治者“施肥”呢?恐怕谁都不敢,这样做就叫“犯上做乱”。
  这套理论真是妙不可言。它事先把人分成不同的等级,加以定位:有人是“农夫”,有人是“庄稼”;有人是栽培者,有人是被栽培的禾苗。得到了“农夫”的关照,是福气,还得对“农夫”感恩戴德,感谢阳光雨露的普照沐浴。
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1)
  ——音乐能净化人的心灵
  【原文】
  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2)而叮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民俗。故先王著其教焉(3)。
  【注释]
  ①本节选自《乐记·乐施》。②乐:喜爱,爱好。③著:设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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