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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碎片》:让我们歌唱八十年代!

_4 见招拆招(现代)
  “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溜走,转过头去看看时已匆匆数年。”
  “手电”
  与黑格尔厮混了没两年,又有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被我简称为“手电”——手提电脑之谓也。
  那时候我已经是个三十岁的男人,刚刚在自己的生日酒会上喝得乱七八糟,所以对人生有了很达观的认识,知道任何东西,只要被我这样的人拥有,马上就意味着已经过时。
  所以当我哪怕去超市买速冻饺子也要背着手电的时候,一方面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另一方面也清醒地预示到,这东西马上就要变成一大俗物,恶臭满大街。
  有了这样的心理基础,用起它来也就毫不心疼,没过两年,显示屏就开始偏色——连我都能看得出来。抱到东芝维修处,说换显示屏需要4900元,大骂奸商无良,不得已想出一个办法,用两个力道极大的文件夹夹住屏幕两边后,用手开始掰持,调整好角度后就能正常使用。一直使用到现在,至少练了手劲,就当健身器材用吧。
  说起这台笔记本,有一个很感人的故事。这台电脑本来应该是刘建宏的,但当时他已经有一台三洋手电。我本来憧憬的是刘建宏能把老三洋送给我,没想到他居然把明显高好几个档次的东芝甩到了我面前。
  感动之余,无以回报,我就向刘建宏念了句纪伯伦的诗以资鼓励:“慷慨不是你把我比你更需要的东西给我,而是你把你比我更需要的东西,也给了我。”
  就这么两句话,满足得伊直哼哼,又请我吃了顿饭拉倒。义薄云天啊。
  继续说说义薄云天的故事吧。
  那一年,我刚买了个新手机,Motorola的某型号,然后和张斌一起吃饭。我贱嗖嗖地向他炫耀,什么型号新,电池寿命长,双频抢线云云,还沾沾自喜地说:“你看,人家还免费送给咱一个安全套呢。”
  张斌将那个套了安全套的手机拿到手里端详了一会儿,然后以一个美学家的口吻说:“这个手机的样式和你不配。你看我的这个3310,虽然说是几年前的吧,型号老,又有点磨损,但特合适你用。”
  我当然不是个傻子,迅速地摇了摇头:“你别再说了,俺自己选的手机,再丑也是自己的孩子。”
  “老六,”他马上就改变成一副谆谆善诱的语气,“咱们昨天不是刚探讨过什么是‘义薄云天’吗?”
  我眼前一黑。和这些靠嘴吃饭的家伙斗嘴皮子,哪能有什么好果子吃?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片刻之间,我便做出决断:“新的你拿去,诺基亚给我。”
  那厮换手机是宾,卖弄嘴皮子才是真实目的,如今满嘴的口水无处发泄,失望之余憋得也挺难受,兼之过意不去,便将新手机的套子摘下来:“这个给你。”
  我一听,怒不可遏,斥道:“皇帝给太监发的劳保用品中还有一打避孕套,有他娘这种事儿吗?”
  伊悻悻地收回了手。
  义薄云天的好处是,2002年元旦,我接受了这厮的一份新年礼物:Motorola 6288,也带着安全套。
  网络社区
  电脑这种东西,是不是应该归为“家用电器”这一类?
  我想基本上所有的电脑迷都不会同意这种说法,在他们的心中,电脑已经不但是由硬件和软件组成的冷冰冰的高科技产品,插上电后还嗡嗡作响,而是他们头脑的延伸点、情感的寄存处,成了他们消磨时间、挥洒笑与泪的平台,与他们的心灵息息相关。
  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了网络,有了网上交流,有了网络化生存。在虚拟空间里,我们书写着最真实的表情,进行着最真实的表达。
  只有有了网络,才有了“打入千言万语,输出一片深情”的可能,而此前,全是四通打字机在欺骗消费者。
  说来脸红,我上网好几年,却一直只会收发E-mail,看看新闻或黄色图片之类,直到人类跨入新千年,才被寂寞鬼拉进西祠胡同,知道了什么叫网络社区。当时我正在一家网络公司担任C某种O。我想能当上网站C某种O的人肯定是因为他长了一双O型腿,像张朝阳、王志东这样的IT界大O,那双腿肯定罗圈得没法看了。而我的两条腿还算直溜,所以那个O当得并不称职,表现之一就是对西祠一无所知,表现之二就是没过多久我就离开了那家公司,表现之三就是那家公司现在已经没有了——算起来也有我的责任。当时我看到公司的一些小伙子们趴在电脑前辛勤工作到很晚,很被他们感动,老给他们开加班费,还经常夜宵伺候。现在才知道,那帮孙子其实是在用QQ聊天——有这么一帮败家子和我这样一个睁眼瞎,公司能干好吗?
  尽管当时对西祠只是耳闻,但此时我已经开始与北方影武者(7)进行酒后亲吻,与体型走样却努力做英气逼人状的专灭影武者吼过一夜的歌,并且为英俊的颓废青年天狗行空介绍了一个男友,黄小邪也向我炫耀某人从美国给她寄来的《两生花》原声CD,这张CD成功地俘获了她的芳心,cinekino甚至帮我在西祠吆喝了一下人,“饭局通知”开版后,我却一直没脸邀请他,就像不好意思拉他去看《真实的谎言》这种他眼中的粗鄙电影一样。
  初上西祠的时候,影武者与专灭影武者已经将番外地(8)搞得乌烟瘴气,版已不版。我上来是为了追杀鹦鹉的,因为这小子欠了我太多的稿债。百般央求无果,我不得不祭起自己的整人法宝——当别人不给我面子的时候,我就反过头来给他一个巨大的面子,让他羞愧难当。你丫不是欠我的稿子吗?我先给您老人家投几篇稿。
  后来阳谋得逞,又与影武者的哥哥一起在亚运村某酒吧将人所不齿的影武狂练一顿,气为之消。加之西祠又在那年春夏之交的时候遥遥无期地搞内部装修,所以西祠胡同在黑格尔的浏览器中渐行渐远,至不可闻。
  再见西祠
  西祠,再见西祠。
  这时正值二黑来京,这帮网络沙文主义者明明说好要请我吃饭,最后又偷偷搞起网聚弃我如敝屣。恼羞成怒之余,开始在网上叫骂,直至把自己也骂到了网上。
  无知是偏见的温床。当我初涉西祠的时候,实在是什么江湖规矩也不懂得,什么江湖大
  佬都不认识,所以没把任何东西任何人放在眼里。比如我在番外地贴了帖子就撒腿而跑,人家的跟帖别说回应一下,连看一下都不会;比如一个人给我留了言,我大概会在一个星期后注意到那个红色的“你有留言”提示;比如人家邀请我进他的版,我要在半年后才看到那个邀请;比如那个开了著名大版“无厘头以人为本”的猫少爷,我初次见面就直接问候了人家的伯父;比如那个写了那么多牛逼文章的顾小白,我好像经常管人家叫“蛋蛋”来着。
  我一度因“胡淑芬”(后来才知道这种名字的名字叫ID)这个香艳的名字和她绮丽的文字而想入非非,想如果网恋这种好事能摊到我头上,最好第一次是跟她;也一度想提醒那个“绿妖”为什么不用那个“腰”,那个“翠腰”又为什么不用那个“绿”呢。而那个叫“绵谷升啊”的人,我便一直以为他是个炒股票的男人,他大概是买了一支简称“绵谷”的股票,然后每天盼着它升啊升的,就借名言志。所以有一天早晨我在网上裸奔的时候,他向我问候,我便拉他吃饭。出发点很简单,炒股的人,瘦死也比马大吧,吃饭肯定是他结账。最后的结果大家可能想到了:上帝不保佑想靠别人吃饱饭的人民。
  一个叫卫西谛的小伙子去年在我家住了几天。那时我约略知道他是西祠“后窗看电影”版的斑竹,至于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头,我当时并没有多大兴趣,所以经常训斥他没把马桶冲干净,或直接给人家热点儿剩菜吃饱拉倒,而我老婆也对这个清秀腼腆的小伙子馋得直流口水。天可怜见,我们两口子都没有见过世面,如果知道这阿卫是个拥有五千多名预定用户的大版的斑竹,属于在江湖上一呼千应的主,肯定会对人家客气些,而我老婆,如果知道阿卫在北京那几天有多少女孩排着队请人家赴饭局,估计也就老老实实地守着她的老公过太平日子了。
  某天半夜,已经在床上脱得光溜溜的我接到天狗行空的电话,勒令我赶到某处喝酒唱歌。千万不要惹喝多了的人,这是我听到他电话后对自己的真诚提醒,所以就乖乖地穿衣夜奔,从城市的西部杀到了东部。几头喝多了的男人继续向我挑衅,一个长相最和蔼的男人最凶霸霸地站在我面前,自信地说:“我……我他妈……今天……今天要……喝死你!”他叫鱼肠剑。我对这样的男人嗤之以鼻,因为他喝多的样子比我差远了。第三天,听酒醒了的天狗介绍,才知道老鱼头是一个叫“绿野仙踪”的大版的斑竹,而所谓大版,是指那种拥有N千个铁杆FANS的版,他张臂一呼,就会有人乖乖地赶来陪酒……
  写到这里,大家已经看出我的用心了:无非是想通过炫耀与这些西祠伟人的非一般关系来拔高自己。说对了。
  另一点我想告诉大家的是,伟人之所以看着高大,是因为我们跪着;事实上你说他是狗蛋他就是狗蛋,网上的斑竹是这样,网下的斑竹也是这样。
  饭局通知
  明白了斑竹其实也就是个普通人的底细,加之这一身份能够得到许多优厚的待遇和特权,于是我也蠢蠢欲动起来。2002年2月5日,经过一番摸索,我开了一块讨论版,名曰“饭局通知”。
  尽管此时我还是半个网盲,许多技术问题解决不了,却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很多不入流的手法,比如看自己的帖子有九十多个人气了,就咔咔咔咔自摸几把让它见红;或见我的假想
  敌(主要是专灭影武者)的帖子人气数比我高的话,也就抓紧时间自摸几把,但经常是双拳难敌四手,好汉还怕群狼,我一个人区区之力,实在斗不过那么多向专灭献媚的女ID。气闷之下,刘建宏某次共进晚餐的邀请被我拒绝后灰溜溜地说:“你现在净陪网友吃饭,不顾老哥们了。”我急忙纠正:“不要说网友,要说‘美丽女网友’,这样才显得俺有面子。”
  “我景仰美的敌手,厌恶平庸的同道,蔑视贫乏的正确,同情那些热情而天真的错误。”我一度欣赏韩少功的这几句话,并用来表明自己网络生活的态度,但事实上做起来全是吃喝玩乐那一套,大家不停地组织饭局、酒局、歌局,尽管后来又增加了山局、书局、影局,但每人的体型还是迅速由“棍杆条”变成了“瓜球蛋”。
  朋友就是养着摧残用的,而版里的许多人原来就是彼此折磨打击的朋友,所以尽管来到网上,但性质不变,只是更加方便了相互招呼,并将折磨打击的圈子越弄越大。大家都不得不承认,网络最大程度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状态,有人开始变态,有人差点变性,有人开始热恋,有人险些失恋,有人开始健身,有人已经失身……但在网上,在饭局中,大家展示的都是自己人性中最闪亮最善良的一面,让我们突然有了信心,知道这世界险恶到什么地步,又温柔到什么地步,这人群冷漠到什么地步,又温暖到什么地步。
  我们聚在这里,不能太正经,不能太不正经,我们要的是不太正经;我们聚在这里,不能太艺术,不能太不艺术,我们要的是不太艺术。饭局成了我们人生苦旅中的忘忧谷,加油站,按摩垫。woodpeach曾经说,她觉得饭局里有一种在大学图书馆的感觉。这句话是很贴切,图书馆嘛,闹一会儿,学一会儿,来去自由,谈笑无忌。
  我深深地爱上了这种生活方式。
  于是,你会看到一个男人,清晨早早爬起来,上班之前得先到网上逡巡一下,而在此之前他已经好几年没有见过早晨七点钟的太阳了;你会看到一个男人老老实实地坐在办公室里,面带微笑貌似敬业,而此前他就没有好好上过班现在其实也没有;你会看到一个男人贱乎乎地发一个饭局通知,之前先摸一摸自己口袋里的钱,硬硬的还在。
  他的名字就叫见招拆招。
  温暖
  2003年夏天,我接受了张斌又一份义薄云天的礼物:Nokia 7650,没带安全套。
  一扎啤酒下肚,他的话多起来,你说咱们十几年前上大学的时候,打死也想不到如今会过上这样的生活:手机、汽车、电脑、网络……
  QQ、E-mail、flash、BBS……闻所未闻的东西出现在我们眼前。
  是啊,这是一个快速变幻的年代,就像软件的升级和页面的刷新一样,我们身不由己,永远也想象不到明年的这一天,生活会是什么样子,只能随波逐流罢了。我说。
  又一扎啤酒下肚,我们的话少起来。
  能唱出我们心中的沉默的,是最伟大的歌唱家(9)。
  我们能做什么?我们又能要什么?
  无非是一点点温暖的感觉。
  是的,“温暖”,那是一种比周遭相对要高的温度,否则你感受不到。所以我将温暖分为三类,一类是当时便能感觉到的一种感动与温柔,“如果我们生存的冰冷世界依然难改变,至少我还拥有你化解冰雪的容颜”(10),这样最好,世界上没有东西比得到呼应的感觉更好;一类是当时没有觉察,过后等你周围温度降下来的时候,你才感觉到的温暖,成为回忆中的一种味觉,再难抓住的一种触觉;一类是你永远都意识不到的温暖,但它的确曾存在在你的生命中,与你一样火热,你不知道它对你有什么影响,但你因为它而成为了现在的你。
  突然想起一段花絮。
  那一年,在一个朋友的指引下,还进入了网上聊天室,又用上了QQ。然后开始结交网上朋友,聊天。
  一日,与一位女网友聊。她说了一句什么话,我想回答个“恩”字,由于e键和w键挨着,误将“en”两个字母敲成“wn”,结果出来个“温暖”,直接就显示在屏幕上。
  吓了我一跳,她也一跳。
  解释清楚,半晌无言。
  过了许久,在QQ上又遇见,淡淡的几句,临别,我说“晚安”,她说“温暖”。
  完
  日历翻到2003这一年,黑格尔也已经被淘汰,启用的新电脑配置很高,已经让我复述不出来了,我只知道,光硬盘就是三十个G。我曾经动用有限的数学知识算了一下,一个G的空间能装五亿字,那已经是一个人好几辈子都看不完的、写不下的了,当然,王同亿(11)老师那样的奇才除外。
  我们活一辈子,连电脑硬盘的一个角落都填不满。并且,这世界上没有人关心你在硬盘里写了什么,在我们死后,更会成为别人眼中的垃圾。“我们这些忧郁的即将被遗忘的人们将要无声无息地在这个世界上走过,也不曾给后人留下一点有用的思想,留下一部用天赋的智慧撰写的著作,子孙们将要带着法官与公民的严峻,用轻蔑的诗句,用被欺骗了的儿子对那荒唐胡为的父亲的痛苦的讥笑,来侮辱我们那些冰冷无言的尸体。”(12)我们遗留下来的痕迹是不是只会污人视听?
  匆匆忙忙的现代人,有谁会驻足做一下停留,完成一次倾听与倾诉?
  我设想自己的生命终点是这样的:在离开这个世界的前夕,我将打开电脑,用颤抖的手按着鼠标,点开一个个文件夹,进入一个个信箱,将自己写的、来自别人的一个个文件删除,再打开回收站,清空。
  我双手静静的看着电脑删文件
  文件删完了
  我也该走了……(13)
  我比较喜欢这样的收梢(14)。
  注:
  (1)三七又名“三七二十八”,著有《玻璃屋顶》一书。
  (2)引自黄群、黄众歌曲《江湖行》。
  (3)这些名字依次是:苏菲·玛索、梅格·瑞安、米歇尔·菲弗、艾曼纽·贝阿,均是色艺双绝的女影星。
  (4)引自罗大佑歌曲《明天会更好》。
  (5)笔者患有轻度色弱,成为一干朋友嘲笑的话柄。
  (6)摘自徐志摩《毒药》一诗。
  (7)这一段中提到的稀奇古怪的名字均为西祠胡同的ID,写的也是类似江湖黑话的私密性回忆。如果有的朋友看得不知所云,请允许我真诚地道歉,然后继续真诚地回忆下去。
  (8)全称为“影武者的番外地”,北方影武者是其斑竹。
  (9)黎巴嫩诗人哈·纪伯伦的诗句。
  (10)引自罗大佑歌曲《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
  (11)自诩“辞书大王”,笔者做报社编辑时,曾经收到他的一份个人特写,配发一张照片,身旁摞着他“编篡”(后来吃过许多抄袭官司)的各类词典辞书,绝对是著作等身。
  (12)摘自席勒诗句。
  (13)篡改自杨绛先生翻译的蓝德诗句,原文是:“我双手静静的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熄了,我也该走了……”
  (14)这句话出自张爱玲的短篇小说《霸王别姬》,原文是:“项羽把耳朵凑到她的颤动的唇边,他听见她在说一句他所不懂的话:‘我比较喜欢那样的收梢。’”
  关于读书的记忆碎片
  满世界都是路
  我们处在这样一个时代:一,对前途不可把握;二,生活越来越没有新意。
  关于第一点,不是我论述的重点。你只需想想,你现在这副傻样子,是六年前的你、六个月前的你、六天前的你、六小时前的你曾经预料到的吗?……所以,未来会怎样,究竟有谁会知道?所以,今天的你不要贱乎乎地张罗,替明天的你做主设计什么事情(念到此处停一停,可能有掌声)。
  打着“读书”这个附庸风雅的旗号,我来着重谈谈第二个问题。
  诚如鲁迅先生所言:“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这句格言曾有效地鼓动起多少人的热情和勇气。
  但鲁迅就那么对吗?事实上不是这样的,五千年的风和雨啊踩出多少路,早已没有一块地方是没被人走过的。
  你想走出一条新路吗?
  你的脚下早已是脚印杂沓,阡陌纵横,前见古人,后有来者。
  读书、写字,更是这样。几千年的文明堆积下来,早已穷尽了文字组合的一切变化,故事情节的一切跌宕,食色性也的一切哲理。
  满世界都是路。
  在全民族集体发昏的年代,几亿人喊出的一句共同心声是“知识越多越反动”。这句话从虚无主义怀疑论者的角度来分析有一定道理,读书越多,的确更容易让你灰心绝望。
  比如吧,你的朋友喝得醉醺醺的来你家借宿,你一边忍耐着心中的厌恶,一边帮他擦拭吐到地上或床上的污物,还得扶他起来喝晾好了的浓茶。做出这么大的牺牲,你总得给自己戴顶高帽呀,于是你对柳眉倒竖的太太和追悔莫及的朋友说,没关系没关系……接下来,你要用一句话来说明你对友谊的态度。
  A 如果你是个文化人,你会引用“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来表达自己的心意。你的太太和朋友会感动,并因这句耳熟能详的话而与你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B 如果你是个很有文化的人,你会说一句:“朋友来了,怎么折腾都是应该的”,然后很酷地告诉她和他,是兰姆说的,语见《伊利亚随笔选》中文版第116页、英文版第166页。你的太太和朋友会感动,并因这句来历偏僻的格言而对你产生了浓厚的敬意。
  C 如果你是个很有个性的文化人,你会避开孔夫子和兰姆的格言,而采取百分百原创:“你能来俺家,是俺的面子。”这有可能产生三种结果——
  a 你的太太和朋友会感动,并因这句没有来历的话而对你产生了深刻的鄙夷:“为什么不用一句人家孔先生的话呢?‘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你丫真没文化。”
  b 你的太太和朋友会感动,并因你说这是句原创的话而对你产生了严重的怀疑:“你丫真操蛋,拿俺们没看过的书上的格言来蒙俺们,还说是自产的。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c 你的太太和朋友会感动,并认为这是句原创的话而对你产生了少许的钦佩,然后把你这句话广为传播,没想到被一个博览群书的大学问家听到,并对你产生了深刻的鄙夷:“丫真操蛋,拿老百姓没看过的书上的格言来蒙人家,还说是自产的。这明明是《吉尔·布拉斯》里的一句话嘛,详见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6页。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实在是可怜极了,里外不是人,动辄得咎。一切都是在落人窠臼拾人牙慧,永远不要再指望能有什么新的发明了。
  在我的眼中,人类的文明成果就像个高耸入云的专利局大楼,里面是一个个房间,堆放着前人的智慧结晶,并义正词严地告诉你,版权所有,盗版必究。
  你想独出机杼别出心裁吗?可怜的人类,除了将刻甲骨文的石刀变成计算机上的键盘外,智商没有任何提高。黑格尔申请了大小逻辑的专利,过了这么多年,都没人向他挑战成功。人家还有一个优势就是比你早生几百年,先在茅坑里占了个位子,后来者只有居下了。
  你想避免盗版嫌疑吗?那你总得先把已经申请专利的东西过一下眼吧。可怜那些东西,你就是花六辈子的时间都看不完的,更不用说挤出时间生产自己的专利了。你想伟大,就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可巨人们的肩膀早已昆仑巍峨高不可攀。
  你想破罐子破摔吗?于是你厚着脸皮说无知者无畏,我是流氓我怕谁。你对那幢高楼视而不见,对那些专利产品根本不屑于研究。可这世界不是你一个人的呀,别人的眼可盯着你呢。你刚说出句自以为是原创的话,写出篇完全自产的文章,就有大学问家们向你竖起义愤填膺的中指:“丫在盗版!丫在盗版!!”
  我们真是活得越来越没有理由。
  回过头来再看鲁迅那句话,不得不承认他是为古人预备的。活到我们这份儿上,灵感越来越没有新意。
  于是你尴尬成这样,写篇文章,要不引用点古人的格言掉会儿书袋,就没人信服。
  于是你沮丧成这样,读本书,就像去逛那个专利局,读得越多,你知道属于你发挥的空间就越小。
  “满世界都是路,你只有来选择自己的脚步。”
  在你还没有把所有的书翻遍,还不知道此前有哪位先哲创造了这句格言之前,就把这句话算成是我说的吧。
  当我边吃担担面边对鹦鹉(1)说要写篇《关于读书的记忆碎片》时,他那比瞳孔还小的鼻孔里发出一声“嗤”。微言大义,我完全能明白他的轻蔑。
  是啊,这小子读的黄色书籍都比我看的所有颜色的书加起来还要多,说什么读书,没的笑掉天下读书人的黄牙。
  但是,有什么了不起的呢?你不过是比俺多逛了几个专利局的房间而已,不过是比俺多知道几条挂着“此路不通”牌子的专利小马路而已。
  在写作本文之前,我一再告诫自己尽量不去招惹专利局里那些产品,但写到这里,还是忍不住引用简爱小姐的那句话来反驳一下自鸣得意自命不凡的鹦鹉:“越过坟墓,我们都将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
  引用别人的格言,就是有说服力。走现成的路,就是好使。
  不致敬也是可以的
  俄罗斯电影大师塔科夫斯基在很小的时候,他的母亲就给他读《战争与和平》,从此以后,他“再也无法阅读垃圾”。
  可惜我像老塔那么大的时候没有《战争与和平》可读,并且按照合乎逻辑的推断,即使《战争与和平》放在那时的我面前,恐怕也看不出什么好来。
  我读到的第一本书是《民兵训练手册》,非常喜欢里面粗糙的工笔插图,“立七坐五盘三半”之类(2),还拿较薄的白纸描募了一些。认识的字就从这本书开始,第一页是“提高警惕,保卫祖国”,第二页是“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做毛主席的好战士”。这本书的主人是我小舅。他神秘地告诉我,第二页上的话是林彪说的,并叮嘱千万不要说给别人听,因为林彪当时已经“黑”了,按照规定,他的照片和语录是要被从书上撕去的。
  童年时代文化生活的贫乏已经被许多人津津乐道过了,诸如如饥似渴地阅读能看到的每一份革命大批判报纸,《解放军画报》、《人民画报》是难得一见的珍馐,《小朋友》、《红小兵》、《儿童时代》等适龄彩色杂志更是只闻其名出现在梦中……我记忆中最有文化的游戏是背诵毛主席语录,有一个小哥们能一口气地连背三遍“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招致一片惊叹。
  上学后,苦难的读书生涯开始了。毫不夸张地说,从小学到中学,语文课本里的文章多是垃圾,成心将我们往沟里带。不是垃圾的东西,也被他们有本事弄成垃圾式教法。这方面所受的精神虐待,不说也罢。反正那时老师对学生的要求是“多看课外书”,而对看多了课外书的学生又进行劝阻,怕影响课内的学业,由此可以鲜明地看出语文教学与文学审美和阅读需求之间的严重对立。
  当我长大成人后,看到了郑渊洁的皮皮鲁系列,顿生无限感慨,恨自己童年时没有遇到这样的读物,并从此打心眼里认为老郑是中国最伟大的作家。
  有人与我看法相同吗?
  这世界上有一种贱人,叫嚷着苦难是什么财富,并对可怜的成长历程感激涕零,似乎只有在荒漠上才能知道水的可贵,才能充分吸收水的养分,让自己长得有个人样。如果在水源充足的地方,就会拿水当尿,渴死都不带喝的。
  他们以为今天混得不错都是沙漠给的,他们以为这么爱书都是没书的年代给逼的,然后对现如今的孩子们生活在知识的海洋里感到忧心忡忡不可理喻。我也喜欢这样,显得自己的少年时光不至于真的那么可悲,而只是——在别人眼里看起来可悲而已。
  我们总有一种错误的想象,觉得自己之所以能成为现在这副样子(而这副样子又是最好的),是惟一的可能性。没有天哪有地,没有地哪有你,没有你哪有我,连制造苦难的人,也因此捎带着被感谢。仿佛童年时要是过的好日子,现在就会变成个二流子,或是个二傻子,至少也是个二楞子,绝对不会这样既知书又达理既文明又文化。
  曾经看苏童评张爱玲,说《对照记》发表时配了一张她穿旗袍的照片,张爱玲对这件并不是很合身的旗袍做了很认真的解释,说是继母送的。“料子很好”,“领口都磨破了”——前一句话是继母说的,后一句话是张爱玲补充的。她记住了别人的恩惠,也记住了那恩惠的瑕疵。“她向现实生活致敬,同时对他人说,不致敬也是可以的。”苏童的这句评点可以视作对我们的童年时代的结语。
  读书有一种真正可怜可悲的境地,我将在下次碎片中集中论述。相较而言,没什么书可读、以及读的书垃圾居多,这两种遭际还不算最惨。无书可读使我们更善于精读,读些垃圾书,也使我们不至于偏食,更知道好粮食的可贵——在垃圾场里长出的庄稼自有其茁壮之处。
  其实世界上最不人道的事儿就是向别人转述自己读过的书。但在那个贫瘠的年代,几乎整整一个国家的人读的都是同样的书。这种共同的阅读经历使我有理由来回忆一些雕刻在少年时光里的记忆,因为那是我们共同的基因密码。
  《动脑筋爷爷》,那一年,我和父亲一起拉煤回家准备过冬。他突然让我看住煤车等他一会儿,说去书店给我买两本书,这可是几乎让我晕眩的幸福。父亲问是要《动脑筋爷爷》还是《算得快》,我知道他没足够的钱两样都买,就权衡了一下,说出前者的名字。事实上早已觊觎那套书良久,对其馋得不行。父亲没有食言,过了一会儿给我买回来,共是四本,全彩印刷。我猜他心里应该有些后悔答应了我的要求,因为相较而言《算得快》要便宜得多。这套书成为我的珍藏,看了不知多少遍,书中传授的科学知识早就烂熟于胸,小天真和小问号的幸福生活也让我艳羡不已。后来这套书又出了第五册,但我忍着没要父亲买回来凑齐,因为老是见他和母亲为钱发愁。
  《小灵通漫游未来》,这大概是高产作家叶永烈最广为人知的作品了——除了该书,他还有以金明、戈亮为主人公的科学福尔摩斯系列传世,以及后来充满对话的政治人物传记,好像他当时就带了个录音机是人家身边似的,对了,他还是《十万个为什么》的骨干作者。前两年看到有人不无醋意地说老叶挣了多少多少稿费,我倒觉得他拿多少钱都是理所应该的。《小灵通漫游未来》开启了我们童年时的科学幻想之门,不过如今看来,那些幻想太傻大憨粗了一些,特别是“农厂”里高耸入云的向日葵,还有切开后有桌面那么大的西瓜,几头人才吃了一个角,剩下的就浪费了。这属于穷惯了的人的科学幻想。
  《红旗飘飘》,这是个系列丛书,由一段段革命传统故事组成。当时喜欢它,一是因为规模大,共有几十本,看着解气,二是因为那时的小男人都喜欢打仗的故事,并通过对比知道自己现在的生活还不是最惨的。
  《小狒狒历险记》,融动物知识与冒险故事于一体的童话,神秘的非洲大草原,紧张得让人掌心出汗的逃亡,特别是花斑豹追小狒狒那段。对了还有,长颈鹿是个哑巴,因为她没有声带。
  《谁的脚印》,这同样是一部科普童话集,里面搜集了许多将浅显科学常识和人生道理糅合在一起的故事,图文并茂。我清楚地记得定价是四角二分,因为这笔钱是攒了许久才凑够的,攒钱期间往书店跑了一趟又一趟,担心这本书卖完。终于将其“请”到家中,如饥似渴地读啊读。其中有一篇介绍的是水葫芦,说长得飞快,公社的猪还特别爱吃,吃后也长得飞快,所以是件宝。二十多年过去后,我从电视里看到,南方水乡水葫芦成灾,原来既无营养又污染环境,都是垃圾,不得不花大力气清除之。
  《宝葫芦的秘密》,该书属于文革后被解冻的童话,不过据我看来,把它冻起来并不为过。看过这本书,有多少人渴望像主人公王葆那样有个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宝葫芦,好让自己安逸享乐?这一点恐怕大违作者的教诲本意。张天翼在书中灌输了许多哲学教义,可惜一碰到那些空洞的对话体说教,我就将其翻过去不予理会。其实他老人家最好的童话还是《大林和小林》,可惜我看到它的时候已经是上高中了。
  小学的后半段,识的字多了,就开始看“大书”——俺们那噶对成人书籍的称谓。流传的大书多是文革前的旧书,纸已呈黑黄色,前后往往都掉了几十页,翻得太多导致中间开裂,如果再加把劲就能把三十二开的书分成六十四开的两本。除了这些劫后余生的古董,还有一些重版书和新版书风行全国。
  《第二次握手》,文革期间就以手抄本方式流传的爱情小说,作者在上刑场前的刹那被平反释放,小说也得以正式出版,据说总发行量达到四百三十万册,成为建国以来当代长篇小说发行量的第二位,仅次于《红岩》。有着一双美丽哀愁丹凤眼的丁洁琼成为多少人的梦中情人。
  《新儿女英雄传》,这是我看的第一部“大书”,冀中儿女的抗日故事,记得最清楚的是里面的两句情歌:“年轻人多得像细沙,你为什么单爱我?”最有趣的是牛小水扮成新娘去杀日本鬼子,最气闷的是张金龙婚后虐待杨小梅。这本书的主题也很女权,最后杨小梅改嫁给不打她的牛大水,完全无视所谓的节烈观。后来又看到一本《吕梁英雄传》,更放得开。
  《白话聊斋》,我从小听说的一句话是“老不看《三国》少不看《聊斋》”(3),不看《聊斋》的原因说法不一,或曰那些鬼故事太恐怖,或曰那些狐狸精太狐媚。那种禁忌的诱惑让我连看了三册翻译成白话文的洁本《聊斋》,说不上有多好,也说不上有多糟。长大后将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三册《聊斋志异》囫囵吞枣地看完,才发觉蒲松龄的语言魅力。文字就是这样,一改,就全走样了。
  《林海雪原》,当年许多人可是拿它当武侠小说看的,确实过瘾,难得的是这是作者曲波的半自传体小说。小说中可能最招人待见的是杨子荣,但我崇拜的却是勇武飒爽的刘勋苍,还有草莽英雄姜青山,以及他的那条“赛虎”猎犬。许多人领略爱情的甜蜜也是通过这本书,二零三首长和小白鸽白茹的情愫唤醒了他们的怀春之心。说来话长,这些革命现实主义作品往往给人带来另类的阅读体验。在一次饭局上大家聊起让我们首度产生性冲动的文学作品,有一人居然说是《红岩》,说江姐穿裙子的样子让他第一次领略到成熟女人的风韵,包括她穿裙子时露出的腿,乖乖龙的东。
  《封神演义》,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它排不上号,但这部小说中有两段比较色情的描写,是当年年轻人奔走相告的秘密。这套书传到我手里的时候,已经阅人无数。我把书合在那里看了一眼,白纸切边中有两条被翻黑的痕迹。顺着这条线打开,正是大家口碑相传的焦点:纣王收喜妹、土行孙娶邓婵玉。
  《牛虻》,相较于其他外国革命小说,冷酷而有伤疤的牛虻无疑是最有魅力的,因为他有不对任何人言说的隐痛,以及相互刺伤的感情纠葛。爱人的一个耳光,隐秘的身世之谜,野兽般粗鲁的美……“不管我活着/还是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你怎能不心动?
  ……
  《中国少年报》上开始连载《假话国历险记》;万人空巷齐看《流浪者》、《小街》、《庐山恋》;刘兰芳袁阔成的评书弥漫在一切有人烟的所在;小青年们拎着硕大的录音机走过一条条街道,张帝开始在磁带里自问自答;《三国演义》连环画共出了四十多本;中央电视台一边播《安娜·卡列尼娜》一边告诫观众要用批判的眼光看待列夫·托尔斯泰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读书》杂志创刊号的文章是《读书无禁区》;《大众电影》的封底登了灰姑娘与她的王子的接吻剧照;“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人生的路啊,怎么越走越窄?”;一本好书要到货时,一些人会在清晨的书店门口排队,露水沾湿了他们两边各有两道白杠的蓝色运动衣……
  裹挟在这样的大潮中,我,我们,迎来了光荣的八十年代。
  我们的八十年代。
  曾经有一些书摆在我的面前
  曾经有一些书摆在我的面前,我居然很珍惜
  中学时代的读书生涯乏善可陈,大多属于功能性阅读,比如背诵《名人名言》好让自己的议论文有说服力等等,如果看点儿与高考升学无关的书,就会被联想到可能落榜。但文明的火花是谁也拦不住的,就像冯雪峰赞美盗火的普罗米修斯:“而反抗简直是天性”。
  《作品与争鸣》,说来奇怪,当我在脑子里梳理中学时代读过的书时,第一个想到的居然是这份杂志。当时几乎所有的文学杂志都很畅销,我不至一次地在如今已经成名的文化骗子家里看到那个年代一期不落的《当代》、《收获》、《中篇小说选刊》之类,而导致这本杂志走红的原因当然是“争鸣”那个词。此外时代文艺出版社的“新时期争鸣作品丛书”也风行一时,我在那里读到了至今仍认为是最棒的当代小说《波动》(4)。尽管现在看起来争论的由头和观点都那么可笑,但被允许进行争鸣,无疑是一个时代最大的骄傲。
  《朦胧诗选》,这是我见过的脱销次数最多的一本书,屡次去书店购之不得,都说卖完了。等到终于买到手,已经是大学毕业后,此时早已将其中的大部分诗抄了一遍背了数遍,再看一下版权页,印数已达数十万,实在不可思议。听说有人送给心爱的姑娘一盘录音磁带,在克莱德曼优美的钢琴伴奏下,那厮煞有介事地念着舒婷的诗,第一句“也许我们的心事,总是没有读者”,就把那姑娘煽哭了。还有拜伦雪莱泰戈尔(哦,有人记得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的《青春诗历》吗?),那是一个诗歌被大声朗诵的年代,而我正处于极度需要诗的年龄,这是最幸福的合拍。
  《寻找回来的世界》,这本小说是著名诗人、中宣部副部长、文化部部长贺敬之先生的太太柯岩女士的作品,不知道是不是妻因夫贵,但至少是小说因电视剧贵,成为文学与影视联姻的首个范例。本来我对小说毫无兴趣,但迷上了同名电视剧里冷酷的“伯爵”谢悦(许亚军饰),于是将这部小说找来看了一遍。如今再度回忆起它,聊以纪念青春期的同性偶像崇拜。
  儒勒·凡尔纳的科幻小说,这是我上高中后看到的最美味的书。《从地球到月球》,人类要完成登月大计的时候,一家剧院却在上演莎士比亚的《无事生非》,真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幸亏老板识时务,急忙改成《皆大欢喜》,才让人民皆大欢喜。还有《神秘岛》,流落荒岛的哥几个为水手潘克洛夫偷偷种了些烟叶,然后把卷好的烟卷递到他的嘴上,为他点着。烟瘾憋了好几年的潘克洛夫“那忠厚诚实的面庞发白了”,他用粗壮的胳膊把伙伴们挨个搂了一遍,然后说了一句我至今记得的话:“我们的交情要继续一辈子的。”
  《风流才女石评梅传》,这本书流行时我正上高三,看得荡气回肠,挤出许多宝贵的学习时间来抄录石评梅凄艳决绝的诗句。仔细想起来,石评梅的一生还是很符合当时人们的理想的:才貌双绝、被革命者俘虏的芳心,“生如闪电之耀亮、死如彗星之迅忽”的情人,“我无力挽住你迅忽如彗星之生命,只有把剩下的泪流到你的坟头,直到我不能来看你的时候”的坚守。上大学后宿舍老二被我们称为“金石专家”,肉欲的他喜欢《金瓶梅》,纯情的他喜欢石评梅,故得此号。
  金庸,这已经不用多说了吧?一段逸事是,我的师兄当年在《中国青年报》实习,写的文化通讯中有一句为“如今的中学生爱看金庸、琼瑶”,被明察秋毫的校对人员执意改成“如今的中学生爱看金庸的书、琼瑶的书”,弄得他几欲怀疑人生。香港八三版《射雕英雄传》上演时,我正值中考,根本不敢看。后来看了流传到内地的原著,再有机会看该剧,觉得真是垃圾。拍了新版《射雕》的张纪中先生也说那一版是垃圾,尽管我俩的参照物不同,但说明姓张的人都是这么耿直。
  1987年,我如愿以偿地考入大学。报到不久,就和同年级的新生被闷罐车拉到山西临汾军训,独臂将军余秋里为我们壮行。在那片黄土地上,一个阳光普照的下午,我和同宿舍的老四挂在双杠上打磨肱二头肌,憧憬起即将拉开大幕的大学生涯,兴奋不已。
  “证明我,沸腾的沉默”。我们可是要成就一番大事业的人啊,一定不能让这四年虚度。
  我们制订了雄心勃勃的成材计划,阅读计划当然是最重要的部分,因为以我们当时贫乏的想象力而言,实在不知道除了读书,还有什么是成就事业的有效途径。
  在我们的计划里,大一的第一学期,要将《鲁迅全集》通读一遍。
  回到北京,我和老四先骑自行车去海淀文化用品商店,每人买了好几摞读书卡片,准备好好做读书笔记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嘛。然后,我们怀揣借书证,进了学校图书馆。如果拍到电影里,这一部分肯定要用慢镜头的,还要有雄壮的背景音乐。
  但是,十七岁男生的雄壮,其实是很那个的(5)。那几百张读书卡片,我们都只用了不到六张,其余就像贞节的良家妇女一样,伴随着我们从毕业到工作再到换工作,始终是守身如玉。《鲁迅全集》?实在是看不下去啊。更可悲的是,由于该读书计划的第一项就太过艰巨,所以严重耽误了后面书目的执行,结果——这个滴水不漏的计划漏得滴水不剩。
  若干年后,我终于有钱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鲁迅全集》,强忍着痛苦,看了前三卷。如今能记得的,只有《铸剑》中眉间尺的母亲教训他的话:“你都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的,怎么可以呢?”看得我悚然一惊。然后母亲又对他说:“你从此要改变你优柔的性情,用这剑报仇去!”
  在印象中,我看到这里时,是在内心向鲁迅恭恭敬敬地鞠了个躬的。对于当时正徘徊犹豫在十字路口的我来说,有这一句话就足够了。十六卷一套的《鲁迅全集》,对我能有这么大的提醒,也足够了。
  《鲁迅全集》为什么看不下去呢?除了麻将、恋爱、懒觉等更有吸引力的诱惑外,还有很悲哀的一点是,不是不想看,而是在看之前已经被别人看过了。别人看过不要紧,问题是别人的眼光变成了自己的。
  鲁迅是中学课本里被选入最多的作家,他的文章还都是重点。每一篇鲁迅的文章,老师都说成是重点中的重点,肯定要考的。于是我就迅速把老师传授的那些文字背得流熟,并深深地烙入了自己的心灵:描述了……揭露了……批判了……揭示了……反映了……诸如此类大家都不会陌生的文字。
  就靠这股老实勤奋劲儿,我在学业上一帆风顺考入大学。回过头来再想捧读鲁迅,发现教科书中“描述了……揭露了……批判了……揭示了……反映了……”之类的话全隐隐约约浮现在字里行间。
  阅读的快感全没。
  同样的悲剧发生在《红楼梦》身上。在读到《红楼梦》之前,为了应付各种各样的考试和论文和卖弄学问时的谈资,“红学”文章反倒读了许多。于是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虽然没有完整地看过《红楼梦》,但关于《红楼梦》的主题思想段落大意版本渊源包括各种红学流派和观点什么的俺也什么都知道;虽然特别想看一遍《红楼梦》,但一捧起《红楼梦》就全是各种“红学”文章在灵魂深处乱飞,弄得自己都怀疑自己,那种发自自我本真状态的感动和感悟在哪儿?
  不好意思,《红楼梦》就这样也被我弄伤了。
  这就是我所认为的读书的最悲惨境界。
  “曾经有一些书摆在我的面前,我居然很珍惜,等到读过之后才追悔莫及。如果上天能够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说:‘去你的’。”(6)
  谨以这句话,献给我下面说到的这些书。其实不是它们惹的祸,只恨我把阅读的顺序弄错,在原著之前,看了这些品评原著的著作。——仅有读书的欲望还是不够的,还要抗拒那些不该读或不该先读的书。
  《红楼梦学刊》,那是在1986年,市图书馆要卖掉一批存货。我和同学巴巴地赶过去,在充分考虑了自己的支付能力和性价比之后,我用四元钱买了十二本《红楼梦学刊》,这是季刊,共计三年的。为了对得起那四元钱,我将这些书基本上全都看了。悲剧就是这样发生的——我还没有看过《红楼梦》呢。
  《外国文学名著题解》(上下两册,共两元九角)、《中国古典文学名著题解》(一元五角),这两套书均属中国青年出版社的“青年文库”系列,将中外名著言简意赅地一网打尽。这两套书我看得都很仔细,使得别人提到任何名著我都宛如看过的样子,学问大得很。但我看得太认真了,认真到渗入我的记忆中,使得我以后有机会读到原著的时候,都像在吃别人嚼过的粮食一样。
  《语文报》,这份报纸由位于我曾经军训过的山西临汾的山西师范大学主办,当年可是所有中学生的必备读物。记得里面有一个专栏叫“文学形象画廊”,介绍文学作品中的典型人物,语言有趣,配以生动插图,所以很受欢迎,连载了许多期。通过这个专栏,我知道了葛朗台是吝啬鬼,奥勃洛摩夫是大懒汉,别里科夫是套中人。是啊,理解得多透彻。按照这个专栏的说法,哈姆雷特是优柔寡断无病呻吟的典型。但有一年,我沉浸在莎士比亚的原著中不能自拔,再看哈姆雷特,对他的犹疑和挣扎充满了同情和敬意。一个人,承担着自己必须要承担的责任,做着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连放弃的权利都没有,真的是“一生一世都不会快活”(杨过在离别之际对小龙女这么说),有什么可奇怪可指摘的呢?不禁怀疑那个专栏的说法:葛朗台真的是吝啬鬼吗?奥勃洛摩夫为什么选择像一摊泥一样的生活而懒得跟这世界较劲?别里科夫自己就愿意当套中人吗?
  终点又回到起点,发现自己已投入到另外一个陌生。
  不学有术
  大学毕业以后,我有机会与一些饱读诗书的人为友,经常要谈到各自读过的书来佐证自己的品味,或引用读过的书来佐证自己的观点。看他们纵横摆阖手到擒来的样子,我经常陷入有劲无处使的境地,脑子里空空如也,想掏出点什么来,就像揪着自己的头发往半空里跳一样徒劳。
  无奈之余,我就报以高深莫测的微笑:“我最喜欢的读书境界是,把自己看过的书忘得
  爪干毛净,白茫茫一片脑海真干净,就像‘太极初传柔克刚’里的张无忌,努力忘掉,能记得半点儿东西都不行——俺们姓张的人就是这么智慧。我正在试图忘掉自己脑中的壁垒,而你们……切!”(7)
  “此话倒也有理。”那些满脑门学问的人微微颔首。
  我却打心眼里发出一声哀鸣。人家张无忌是肚里先塞进东西再执行忘记程序,而我却是,想忘都无从忘起。
  但他们还是被蒙住了,在以后的日子里,并没有高傲地将我排斥在他们的圈子之外。而我另一些不懂得随机应变的朋友就没有这么运气和这种待遇了,而是被他们轻蔑地斥为“俗人”。除了吃饱饭需要人结帐、被人欺负需要人助拳、老丈人来视察需要人开车去机场接送外,再也想不起搭理人家。
  但我还是认为,不学无术的人,并不比学而无术的人更低级。
  大学四年,我基本上过的是不学无术的生活。首先,我考上的就是个不需要太多知识积累和文化积淀(天,这在当年可是个时髦字眼)的专业,所以学校安排的专业课和必修课都是能逃则逃。有一年期末的晚上,我正躺在宿舍里怀疑人生,突然有人敲门,进来一个温和戴眼镜的中年男人,见到我,迟疑地问:“这是新闻系的宿舍吗?”
  我忙点头:“是啊,您找谁?”
  “我是你们中国现代文学课的老师,来给你们做考前辅导。”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8)。
  我突然想起《鹿鼎记》中的一段话:“韦小宝的脸皮之厚,在康熙年间也算得是数一数二,但听了这几句话,脸上居然也不禁为之一红”。
  不上课,图书馆总该去吧?但说实话,图书馆对于已经有了女朋友的男生来说,吸引力实在是不大。我们宿舍老三去图书馆是最勤的,我相信给他留下最深印象的绝不是自己刻苦攻读的情景,而是一个个女孩从他身边掠过,暗香浮动,裙裾飘飘,他的嘴张得像一张影碟,舌头恰恰伸出一点,就像影碟中央的那个小眼,并幻想着自己在书香世界里的浪漫邂逅。幸亏他大学期间一直没有恋爱成功,才得以保持我们宿舍上图书馆最勤最久的纪录。
  图书馆给我留下的记忆,就是那种汗牛充栋的绝望感,所以宁愿躲在宿舍里看自己手头仅有的那五六本书。
  一次期末考试,突然想起,借的书要再不还到图书馆,就要拖到下学期,就要被扣证了。于是在两门考试的间隙急匆匆来到图书馆,结果被管理员拦住,说不能穿拖鞋进去,这是规定。
  不让穿拖鞋?那就不穿呗。我憨直的脑子根本没有多想,马上就把脚丫从拖鞋中脱出,光着脚跑进去。管理员也似乎觉得我这样做得很对,还在馆门口帮那双老鞋子放哨,直到我下来,也没说什么。
  人在情急之下产生的逻辑真的是很奇妙。《野鹅敢死队》中也有这样一幕,敢死队员们被困在非洲,瑞弗上尉说要想办法出去。肖恩中尉一声冷笑:“切!难道你要我们走出非洲吗?”
  “那你就跑吧。”瑞弗马上回答道。
  工作后先住单身宿舍,室友毕业于兰州大学,非常勤学。他说起在兰州大学图书馆的逸事,经常会借到好些年没人动过的书。有一本书借书卡的上一个名字是顾颉刚(9),令他唏嘘良久。
  按照推断,顾颉刚建国前在兰州大学执教期间借阅过的书,时隔半个世纪,才被另一个年轻人捧在手中抚摩,盯着借书卡上那个名字发愣。这一情景要让余秋雨老师知道,肯定能写出一篇很人文主义、很“大文化”的佳文。
  而我,只是想提醒一下尚在学校就读的弟弟妹妹们,看看你们手中的书,有没有先哲的体温和指纹?
  图书馆里有许多书,就像野百合一样没有经历过春天,借书卡上永远是一片空白,并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枯黄。但也有些书,就像春色无边的艳妇,五陵年少争缠头,秋月春风等闲度(10)。记忆中最抢手的,就是金庸的书了。每一本都被翻得破破烂烂的,连收垃圾的都不愿意要。
  那年头的学校是很人道的,配备了许多套金庸来满足大家,但依然是狼多肉少,于是,一些有创业头脑的同学便集资大量购进畅销图书,做起了租书的买卖。为了追求高利润,他们还进行高投资、高风险的租书事业,比如斥巨资购进号称“足本”的港版《金瓶梅》等。这些历练对年轻的老板们很有好处,走向社会后他们中许多人当了书商,凭借对图书市场的准确判断,使其迅速完成了原始的资本积累。哦,如今他们又玩起了房地产和期货,再不济也玩起了小姐或二奶。
  集腋成裘,老是花钱租书看,经济上也承受不起,好在此时贫富不均已经在我们中间开始显现。对门宿舍有头猪不知道为什么特有钱,能买许多闲书,金庸之外还有许多,都是图书馆里没有的好货色。我们就忍着他的恶声恶相,卑下地借来看之。
  这同学是安徽蒙城人,后来我心目中的文化界一大公害牛群先生(另一公害是张俊以老师)要去蒙城祸害一方,说是扶贫。我深表怀疑,因为我觉得那里的人都富得流油,上学时就买得起温瑞安大薮春彦(11)之类。
  对了,还有《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一本令我感到严重挫折和奇耻大辱的书。
  前面提到的《青春诗历》是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的,必须通过邮购才能买到。我高三和大一各买一年,得到的最大好处是疯狂崇拜上了有诗作收录其中的我校女教师杨榴红,得到的附加好处是经常收到该社的邮购目录。对于一个穷学生来说,这份书目都值得精读并憧憬好几遍的。
  我们宿舍老二是个很有经济头脑的人,他研究了一番书目后,给湖南文艺出版社汇去四十元钱,求购十本《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半月后,图书到货,他给自己留下一本,然后去各宿舍游走,一层楼都没走完,就将其余九本以每本八元的价格售出,净赚三十六元——足够过很阔绰的一个月的生活费。
  老二的这一举动令我艳羡不已,把自己补丁摞补丁的破衣服口袋翻了个遍,凑够八十元钱,也给汇出去,求购二十本。按照我的商业计划书,自己一本也不留,都给卖出去,就是三个月的生活费了——我比老二节省,或者,黑黑心一本卖十块,就可以赚一百二了……这一蓝图令我开始设计自己的大款生活细节,经常得折腾到黎明才能入睡——自从一次成功的失恋后,我再次尝到了失眠的滋味。
  半月后,湖南文艺出版社给我来信,说《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一书已经停止发行——没有言说的原因是被有关部门禁止了,那一拨还有《玫瑰梦》等共四本。天可怜见,他们的信用等级还算较好,把本钱给我退了回来。跟风发财的一枕黄粱破灭后,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那句话:第一次把女人比喻成花的人是天才,第二次这么说的就是庸才。
  《射雕英雄传》中,杨康和穆念慈的爱情与郭靖和黄蓉俨然形成两条平行主线,双峰对峙,两水分流。事实上前者更让人动情,因为郭黄之间的完美爱情太过平面乏味了些,相较而言,杨康的爱情夹杂了凄楚、禁忌、叛逆、毁灭,立体感十足,非常有嚼头。
  爱情不坏,观众不爱。大学里的读书生涯也是这样。四年下来,那些平实扎实的阅读镜头很难想起,能浮现在脑海中的,还是这些悖离读书内涵的行为艺术。
  尽管在我的回忆中充满了荒唐的碎片,但事实上我们还是要认真读些书的,因为、因为我们是读书人,要靠这个吃饭的。
  钱钟书在《写在人生边上》一书中解读伊索寓言故事,在那则“蚂蚁与促织的故事”中写道:“促织饿死了,本身就做蚂蚁的粮食;同样,生前养不活自己的大作家,到了死后偏有一大批人靠他生活,譬如,写回忆怀念文字的亲戚和朋友,写研究论文的批评家和学者。”曹雪芹养活了一大堆红学家,钱钟书养活了一小堆钱学家,而我们,也要注定靠这些大师养活了。
  我们大多状态下读书,就是为了这个,好让大师把我们养活起来——用他们来写稿子,用他们来搞研究,用他们来获取留京名额,用他们来申请去做访问学者,可以出国买那么多家用电器。
  但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办法,至少是我,还是琢磨出一些很好的偷懒窍门。
  一,必修课的学分还是要拿到,意即那些某个圈子里必须要读的书,宛如通行证,又如装饰品。我们上学那会,这方面的书是《约翰·克利斯朵夫》、《拯救与逍遥》、《选择的批判:与李泽厚对话》、《理论风云》等,还有李敖、米兰和昆德拉,都不可不读。
  二,要对那些大俗书做永不沾惹状,意即那些人民喜欢的书,如金庸、《简·爱》、《存在与虚无》等。第三本我要着重说一下,这本书本来是必修课范畴,但其兴也忽焉,马上风行全北京,我经常见到那些来宿舍里用袜子换粮票的小贩,他们的书包里也塞这么一本,就有理由对本来也读不下去的萨特先生挥手说拜拜了,其亡也勃焉。至于金庸,更为读书人所不齿,流风所及,连不读书的人也要对其嗤之以鼻,不信你看央视拍《笑傲江湖》、《射雕英雄传》的那些杂碎,谁都有胆子说自己从来没看过金庸,或是——“只是在去外景的飞机上扫了一眼”,真够有性格。
  三,留心搜集并阅读一些比较偏门的书,特别是那些印数只有一两千的,绝对是抬高你身价的不二法宝。漓江出版社出的《在路上》首版只印了2200册,而我就拥有其中之一,使得我在许多读书人面前腰杆硬了许多。而我无意中看过洛蒂的《冰岛渔夫》,后来跟人讲起,险些成功地俘获一个美女的芳心——如果我能再说出那本《巴比伦的抽签游戏》(12)的话。
  四,多看些书评,将其观点窃为己用,也够抵挡一阵的。这方面最好使的工具是《读书》、《书城》杂志,你只要记住那上面说过的书名,然后在某个高级沙龙里淡淡地提起,就可以震晕一大片。并且我可以打包票,沙龙里那些尊贵的客人绝对没胆量与你接着往下深谈那本书,尽管他也“哦”地点一下头做恍然大悟并也曾读过的样子。后来见到了《读书》杂志的主编沈昌文先生,在心里对他深鞠一躬,因为他的杂志实在是帮了俺太多的忙。沈先生被人称作“沈公”,是我所知道的出版界惟一被人叫“公”的在世人,看来得其恩惠的绝不止我一个。
  五,要有随机应变的机智。看书再多,也有不够用的时候,这时候就需要你发挥创造性思维了。大四下学期,学校给了我们半年时间来写论文,打足麻将之后,我用大半天时间将毕业论文一挥而就,除了将囤积在肚里的学问引经据典一番外,还编造了许多名人名言来增加说服力,如“诚如俄罗斯神学家傻彼德洛维奇所言:‘真正的无知就是意识不到自己的无知’”等等。最终,我拿到了学士学位,拿到了红彤彤的毕业证。这一诀窍在后来的社交场合也让我变得德高望重,如有一次我轻描淡写地说:“幽默感就是分寸感”,一个老实人赞同得差点儿背过气去。我马上加了个人名:“维多利亚时期的意大利诗人二头蛋说的。”伊不迭地点头:“说得真好。”我又冷冷地说:“赞成即是利用。——美国总统杰斐逊说的。”然后急忙去掐伊的人中。我现在惟一的愿望就是,在我去世之后,千万别在阴间真的碰到什么傻彼德洛维奇和二头蛋,让他们告我个诽谤。
  六,如果你正看大俗书的时候被人撞见,一定要面不改色。要知道第一个赞美金庸的名人是数学家华罗庚——他老人家写的文章不知道要比那些所谓的作家精彩多少倍——做到人家那地步才叫“虽万千人吾往矣,强且矫”。如果捉你现行的是你心爱的姑娘,你就要跟她说,雅和俗绝对不是对立的,也绝对不是分别存在于两种人身上,而是一个人既有雅不可耐的一面,也有俗不可耐的一面,这样的混合体才符合刘再复老师的性格组合论。然后……你就向她展示你俗不可耐的一面吧。
  我们的八十年代
  曾经见某些人讨论,最希望生活在哪个时代?大家莫衷一是。我记得列举的年代有蒹葭苍苍的西周、游侠纵横的先秦、杜牧时代的扬州、李白生活的盛唐、名士风流建安风骨的魏晋、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大革命时期的法国、拓荒与内战时的美国等等。
  我想了又想,答案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上大学。
  是的,我要高声歌颂的八十年代。
  那是一个怎样的年代?用多少碎片也描述不尽的。只选择一些与这篇文章不跑题的花絮——那年头,一个偏远小城的路边书摊上摆的可能都是《快乐的哲学》(13);那年头,学生可以在深夜踹开老师的门,就因为看了一本书激动得睡不着觉。
  那年头,理想主义还有很大市场,我们学校有一个搞民俗研究的男老师,文弱苍白,衣着寒酸,却靠自己跋山涉水采集来的民歌赢得了广泛的尊重,一个校花嫁给了他,他经常与年轻貌美的妻子在校园园散步,让俺们流口水。我都没有信心打听他们如今怎么样了,但愿他们的爱情能经受得起市场经济的冲刷。
  那年头,海子可以从南走到北,又从北走到黑。在他自杀前的流浪岁月中,可以身上没有一分钱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据说他走进昌平的一家饭馆,开门见山说自己没钱,但可以给老板背诗,换顿饭吃。老板说诗他听不懂,但他可以管诗人吃饭。
  大家的眼中只有海子,可有谁注意到他旅途中的路人,冬天里的柴禾,四季中的粮食?
  是他们,不懂诗却懂得尊敬诗的人们,给了他所需的养分、绽放的信心,才让诗人成为诗人。
  最后,海子痛苦得性起,索性想表演一把自杀。好在,他享受了选择死亡的权利,社会也尽到了让他吃饱饭的责任。那是一个好年景。
  那年头,新闻事业也突破了从前的羁绊,进入了一个比较繁荣的时期,试举三例:某次人大会,有一位代表举手否决,一张照片便是,诺大的会场,只有一个手臂孤零零地举着,孤标而倔强;某次党代会,一位女记者给邓小平递了个纸条,告诉他今天是世界戒烟日,提醒他不要抽烟,小平笑着掐灭了烟头;某次工作会,与会官员纷纷睡觉,电视记者都没办法取景,灵机一动,将众人睡态拍下,标题便是《工作会竟成了睡觉会》。
  我们尽可以赞第一个记者有眼光,第二个记者有勇气,第三个记者有头脑,但是,我们更应该注意到这样的事实:那张照片获得全国好新闻奖,那张纸条被作为党代会花絮刊登于《人民日报》,那则新闻当晚被中央电视台播出。如果没有鼓励他们这样发现新闻处理新闻散布新闻的大环境,所有的眼光、勇气和头脑恐怕都无从谈起。
  我们的八十年代。
  热爱八十年代,我至少可以说出六十六条理由,但最重要的一条是,那个年代允许学生可以不读书。
  像前面提到的现代文学老师,在我们宿舍进行了一番考前辅导(其实也就是划划重点,免得让我们作弊的时候都不知道从书上哪一页抄起)后,颇有感慨地说:“其实我教你们的,都是垃圾。要有人能重写现当代文学史就好了。”他抬起忧国忧民的脸,看着我们一双双愚昧又茫然的眼,不禁由衷叹了口气:“可惜,教的是你们这帮杂碎。”
  有同学提议大家写《关于作弊的记忆碎片》,而在那年头,作弊是老师也帮忙的事儿。像我的偶像、青年女诗人杨榴红,她教社会学。《社会学概论》期末考试时,是我第一次上这门课,一见到她,惊为天人。她苗条纤细的身体用一袭阿拉伯风味的长裙裹着(十几年后有人叫这“波西米亚风格”),慵懒地坐在讲台的桌子上,一俟另一个长得很丑却很严厉的监考老师走出去,她马上便伸出修长的食指搁在红唇上,示意我们可以抄写了,脸上是宽容而调皮的坏笑。
  毫不夸张地说,我在考试开始前一个小时,除了自己的名字外一个字也没有写,而是始终痴痴地看着她,一是因为我连抄都不知道从何抄起,必须得等旁边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答好后再让俺照葫芦画瓢,另一个原因是,我必须抓紧这最后两个小时将她铭刻在心中,弥补因为逃课而错失掉的整整一学期欣赏她的机会。
  非常非常遗憾,那次考试我居然及格了。而按照我的如意算盘,是要重修《社会学》概论的,好能再盯着她看一个学期。未遂后,我与对门宿舍的大鼻子成立了一个杨榴红俱乐部,准备卖酸奶,用赚来的钱为我们的偶像买一副隐性眼镜——我们认为她不戴那副大框眼镜会更好看。
  我的《社会学概论》得以及格,并不是因为我抄得有多好,而是那年头的老师都手下留情,轻易不会让学生为了一门傻课而蒙上不及格的灰尘。所以,想不及格也难。
  所以,我要追忆一段永远钉在我的成长史耻辱柱上的往事。
  那一年的英语课,我们换了个新老师。第一堂课,那厮用夹杂着迈阿密口音的英语说,他刚从美国回来,非常认同美国的教育手法,学生可以来上课,也可以不上课,no problem。
  我这么一听,心里就有底了,那一学期的英语课,就基本上没去过。
  期末考试,我们要通过学校的四级考试,黑色幽默的一幕发生了,我们宿舍四个考四级的,只有我一人及格,但最终总评成绩,却是只有我一人不及格。那厮还特有理地说,是因为我的考勤太差。
  本来我在英语学习方面特有天赋——这一点有中外许多人士可以作证。但就是那个说话不算数的老师,让及了格的人不及格,又让不及格的人及了格,就这样把一个语言天才扼杀在摇篮中。
  听说那厮家住动物园附近——我并没有说住动物园的人就是畜类,而我们经常去北展剧场看电影,都是坐332路到动物园下车,然后过一个天桥到马路这边,再走到北京展览馆。每次行走在天桥上,我都想,也许那家伙正骑着自行车往家赶,正在桥底下,我就拎起一块板砖,向那孙子愤怒地掷去,哈哈哈哈,痛快……
  这一阴暗的复仇心理使我患上了强烈的天桥强迫症——只要在天桥上走,哪怕是在纽约,都有往下扔砖头的欲望。美国朋友,拜托躲远些。
  可以不读书,听起来是很放纵的毁人,其实是诲人不倦的。
  科学家们说,时代是懒汉们推动着往前走的,诸如不愿意甩墩布的人发明了吸尘器等等。如果一个人被允许可以偷懒不读书,那么他肯定会寻找一切不去读某一本书的理由,这将更有利于他不迷信权威和名著,培养冷静审视的态度、选择批判的眼光。
  就是凭着这股子懒劲,我感觉到巴尔扎克的小说实在是难看,当然比起左拉的来还算有趣;路遥那么老套的文笔,怎么能得到那么多人的追捧?不过,他确实比贾平凹要老实得多,而老贾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农民,字里行间却充满了狡黠、算计、虚荣和市侩气,他的书不看也罢。
  听北大人如数家珍地说,他们校园里那个工商银行储蓄所,里面一半的钱都是王力老师的——《古代汉语》给他挣的稿费,那真是一个人文主义的传奇。我们学古代汉语用的也是这套四本一套的教材——那时候特别羡慕所谓的签名本,就产生了一个自力更生的灵感,比如这套书,我就在扉页上写下了“老六先生雅正”,落款是努力模仿的魏碑体“王力敬献”。
  玩笑归玩笑,崇敬归崇敬,但这门课实在是没意思,把文学和文字弄得跟搞科研一样。高考时我一门心思要考中文系,开始学这门课后才忍不住后怕起来。
  幸亏可以逃课,老师也高抬贵手,才没有把古代汉语学得那么精细。
  王力老师,对不起了,我失去的是古代汉语那门课的“优”,进而失去了当选优秀毕业生的资格,进而失去了分配到比较好的单位。但是在这门课结束后,我得以真正享受起古色古香的国语,并没有被拆成一个个的使动用法、语气助词和平仄,我看《诗经》也没什么磕绊,也才发现《史记》居然是那么伟大的一部著作。
  可以不读书,从更深的意义上说,绝对是一个时代的进步,也是八十年代真正的魅力——你可以被允许进行相反方面的选择了。
  是的,我可以热爱读书,也应该可以不读书;我可以说“是”,也应该可以说“不”;我最好是走直路,但也可以走弯路;我应该认真地过每一分钟,但也可以度过一段毫无意义的时光;我可以成就一番大事业,但如果碌碌无为过一辈子的话,也犯不着觉得对不起谁。
  我被要求加入到你的行列里来一起建设,也应允许我进行一番破坏;你希望我赞成你,你也允许我对你质疑和反对;我可以对你充满敬意,但你也要接受我对你产生疏离和背弃。
  在那个时代,你不用承受那么多“必须”,甚至,你的勇气与出格还得到鼓励和赞赏。
  正如美国法学界进行的那番争论,公民焚烧国旗犯不犯法?——“如果一个国家连焚烧国旗的自由都给你,那这个国家还不足够你来爱吗?”
  这种弹性和宽松度,比起萨达姆在只有他一人候选的总统选举中还要弄出个近乎百分百的支持率来,比起中央电视台鼓吹自己的春节联欢晚会有百分之九十几的观众好评如潮来,要人道得多了。
  让我们把这种“不读书主义”发扬光大:
  姑娘,我向你求爱,你可以点头,是我莫大的幸福,但是,我也能接受你的拒绝。
  哥们,我们的交情是一辈子的,但是,如果你有新的,新的彼岸,就可以离开我。我同样也可以。
  亲爱的,我知道你希望我爱你十足十,但是,也请允许我,爱你只有六成六。
  幸福的感觉涌遍全身
  让我继续歌唱八十年代。
  那个年代,百废待兴之际,有一句特别有名的话,“把失去的时间夺回来”。失血过久的肌体突然恢复了正常的血液循环,难免会兴奋异常,流动加速。人们的读书热情就像六年不让泡妞的拉塞尔·克罗(14)被突然扔在梅格·瑞安面前一样,怎能不荷尔之大蒙?
  拿电影来说吧。1985年,北京举行法国影展,一部《火之战》(15)的票被炒到了七十元一张,而那时我上寄宿高中一个月的生活费是十五元,这张票够生活一个学期——这部片子如今出了DVD,可以用七块钱买张D5,约等于一个麦香鱼;1989年,《走出非洲》在武汉的一家音像资料馆放映,大屏幕投影,画质模糊得如同气象云图,配音糟糕得如同街女拉客,但仍是万人空巷,成为那两个星期内恋人之间的最佳礼物,文化人之间的最佳话题,多少人如醉如痴,感慨奥斯卡是多么实至名归——十五年后,当年那个连看三遍的汉子与我一同走在北京的大街上,突然停下脚步,揪住街边小店飘出的一缕音乐——“听,《走出非洲》!”
  拿书来说吧。看过憋到极限的山洪喷薄而出的情景,你就能理解为什么一本《红与黑》能让那么多人看得泪如雨下;你就能理解《日瓦格医生》的出版是比如今美国攻打伊拉克更让人们奔走相告的消息;你就能理解一个姑妈是书店员工的人能得到多少人的献媚;你就能理解一个姑娘为什么能让你像个疯子一样寤寐思服心旌摇荡——在十几年后的这个春夜,你仍能想起她捧读《天使望故乡》(16)的样子:头发枯黄,脑袋埋在书里像个虾米,戴着大大的眼镜,嘴出神地抿紧,两条长长的腿紧张地交结在一起,浑然不知世界的转动,还有你的存在。
  中断的时间链条被重新接上,不管新的,还是旧的,在你眼中都是簇新的。你既在争夺失去的时间,又在与世界一同前行,你既在温故,又在知新,那时候的中国,比谁都丰富,我们在用一天走别人几年的路,太阳每天都是新的。
  与师兄师姐们相比,我们这一代生逢其时,没有被失去太多的时间,反倒是别人被压缩的时间也释放到我们的校园。知识大潮涌来的时候,正值消化力和吸收力最旺盛的青春期。在自己最能读书的年龄,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读书,有大把的书可以读,有大把的人可以一起读,世上还有比这更让人愉快的事情吗?
  孟德斑鸠说:没有。
  至今想起来,仍是幸福的感觉涌遍全身。
  从初中时看到浙江文艺出版社的三册删节本《飘》,知道这是生活方式腐朽没落的江青最爱看的外国小说,惊诧于书中“郝思嘉”、“卫希礼”的译名开始,我就开始了寻宝之旅。就像段誉被乔峰带到丐帮,杏子林中,商略平生义,四周高手如云,每一个人面前都要抱拳作揖(17),而我在书海里,见到每一本书都要说一声“久仰”、“与君相见,幸何如哉”,然后一见如故,联榻抵足而眠。
  啊,我的勃兰兑斯(18),我的威廉·曼彻斯特(19),我的《流放者归来》,我的《伊甸园之门》(20),到买到十二本全套的陀思妥耶夫斯基选集,整整半年沉浸其中,看得手心冒汗体似筛糠时,这种探宝旅程达到了高潮。当看到拉斯柯尼科夫走在广场上,突然想俯下身亲吻那片肮脏土地的时候,正是深夜,我趴在被窝里,赤身裸体,泣不成声。
  我的八十年代。
  1991年,我走上工作岗位,一个月工资和奖金加起来是一百二十元,所以大家都哭着喊着要上夜班,这样每月可以有五十元的夜班补助,很大一笔钱耶。
  汇报这个帐目不是为了哭穷,而是为了显富——两年后,国家普调工资,我一个月的收入突然成了六七百元。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你的工资是六七百元,可那会儿的书还是按照人们一二百元的工资水平定的价呀!
  这是我另一处生逢其时的幸福生涯,并且更愉快的是,此时的我恰如其分地失恋了,不用把钱捐给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真是——从来没这么款过。
  中华书局二十册一套的《资治通鉴》是58.2元,精装的《剑桥中国史》全部九本才一百多块,《中国人史纲》两本一套才8.45元,而两本的《伊加利亚旅行记》你知道是多少钱吗?
  对不起,猜错了,是三元整。
  你觊觎许久的美书(有人反对我创造出这个词吗?),终于可以被你如愿以偿地搬回家了。记得那时总是哥几个一块去书店,分头觅食,那厮喊道:“老六,我看到了一本浅蓝色的书。”
  “你大爷的!”我的色盲并不怕人笑话,可毕竟书店里有那么多人,如果让我循色找去,结果捧着红宝书回家,岂不污了读书人的名头?
  “是左琴科(21)的《一部浅蓝色的书》。”
  “哦。”我的脸羞得连自己都知道那是红色了,“帮我暖住!”
  “暖”是我们之间发明的淘书专用词,类似抱窝的母鸡孵小鸡,要将其牢牢地摁在自己身下,迈克尔·泰森来抢都不给。
  抱着一大堆书到结帐处,一边从口袋里排出几张大钞付帐,一边吩咐人将书用牛皮纸捆扎起来,那种感觉跟二奶押着大款席卷燕莎赛特(22)没什么两样。
  迫不及待回到宿舍,打开纸包,一本本书拿出来,捧在手中,许多还是老相识,当年在图书馆就一见倾心,却直到现在才真正属于自己,平展的页面,整齐的切割,把鼻子凑近,嗅一下诱人的芳香。
  你怎能不幸福得直哼哼?
  如今有个字眼叫“物流”。应该说,当年的物流是很不发达的,这是商品经济不完善的症结,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是一桩好事——你到任何一家书店,都忍不住进去看看,并且总能发现在别处找不到的美书。美书就像美女,不能太容易得手。
  每到一个城市,去考察一下当地的书店,像燕子积巢一样往家里搬书,这是一个多会过日子的男人啊。
  1993年的上海国际电影节,是我第一次去这个繁华的都市。住了两天组委会给安排的豪华所在,心疼得不行,就跟另一个朋友搬出银星宾馆,住到了旁边的交大招待所,然后,他去淘碟,我去买书。
  让出租车拉到一条书店云集的街上,一家家店逛起,到得傍晚,落日熔金,拎着两大包书走到街边,正要拦手招出租车,却又停下,咬咬牙冲进书店,将刚才犹豫半天的《经史百家杂抄》暖住,才心满意足地回到住处。为了弥补开销,只好和室友食红烧牛肉面两碗——真是好吃。
  室友买回一大堆老电影VCD,后来他转战“东方时空”,与战友们攒出流芳一时的《分家在十月》(23),而我也得到了莫大的欣慰——这套曾国藩攒的《经史百家杂抄》再也没见在江湖上出现过。
  朋友是用来喝酒灌醉的,但用来买书也挺好。我和分居北京的斌斌小强经常相互为对方买书。说实话,北京人当时生在福中不知福,逛书店反倒没有我这个出差到京的人勤。那次在商务印书馆,看到大学时让我们秉烛夜读传诵一时的《光荣与梦想》,狂喜莫名,怒买三套,分送两人。天可怜见,这套书再没重版过,据说是因为版权问题。
  他们感动之余,看到好书也经常为我暖住。一次到得北京,先和斌斌去吃朝鲜冷面,饭桌上掏出准备敬献给对方的书,居然都是《停滞的帝国》(24)。
  还有人记得《爱情故事》中那香艳的一幕吗?奥利弗和詹尼一起躺在床上看书——
  “奥利弗,照你这样坐在那里就知道看我读书,这次考试你恐怕要过不了关了。”
  “我没在看你读书。我在读我自己的书。”
  “瞎扯。你在看我的腿。”
  “只是偶尔瞟上一眼。读一章书瞟一眼。”
  “你那本书章节分得好短哪。”
  这一段馋得我不行,想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情景也不过如此了吧。
  尽管这一境界没有达到,但到我结婚时,人生理想还是实现了一部分——依靠多年来的辛勤积累和多方采购,我终于为自己创造了一个一伸手就能拿到书的环境,从床到沙发,从厕所到饭桌,俯仰皆拾。
  不能像奥利弗一样看詹尼的腿,但可以看男人的毛腿。一起看书的,是加我在内的三个男人,三人均已婚,都设有高大的书架——出自同一个设计师之手;三家的藏书大致相同——基本上都是一块买的;书的摆放也基本一致——全是采用我的编目法。
  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时光。饭后一人抱着一大桶可乐,相互炫耀自己读过的书。背是背不下来的,但可以从书架上取下书,掰到那一页,然后念起来,要掰不着,就要被嘲笑一通。憋得熟了,三人一起去撒尿,三股水柱一起射入马桶。
  三人读书,相互印证,彼此发现,是比一人效率高些。那天我看了余华首发在《收获》上的《活着》,觉得好得不得了。正巧中午另一头猪来我家吃炸酱之面。饭后我向伊推荐这篇小说,冷冷地说句:“快,看。”——注意,吃过蒜之后,跟朋友说话一定要多用爆破音,最大限度地喷发,将其熏晕。然后,我去午休。
  春梦做至六成,被吵醒。
  是那厮如同牛吼的哭泣。
  爱情的另外一种译法
  最近生活中发生了一桩小小的笑话。一位朋友在英国,某一天逛了伦敦的书店一条街——查令十字街,为我买了一本期待已久的书《查令十字街84号》(84 Charing Cross Road),然后寄往北京,还兴冲冲地先用数码相机将书拍了照mail过来,让我预热一下。结果,不幸的很,这本书在大英帝国的邮政系统兜了一个圈子,又回到了朋友的手上——她将收件人与寄件人的位置弄颠倒了。
  其实以我的英文修养,肯定啃不动原版书,但对于这本书,还是希望能保留一本,因为它被誉为“爱书人的《圣经》”。
  这本书讲的就是一个纽约爱书人通过书信往来在伦敦一家古旧书店(书名即是这家书店的地址)淘书并建立深厚友谊的故事。来往的书信被她汇集成此书,成为读书人的掌上明珠。刚被台湾翻译出版,译者便是一位古旧书店的工作人员。
  不管是原版还是中文版,得到这本书都并非易事。好在,根据原著拍摄的同名电影已经有DVD出售,约在半年前,我买到了。该片由美国哥伦比亚公司1986年拍就,片长100分钟,担纲主演的是演技派演员安妮·班克劳夫特和安东尼·霍普金斯,拍的真是无可挑剔。后来查资料得知,该书还曾被BBC于七十年代拍过一个电视电影。
  且慢高兴,我敢担保,即使你看到这张影碟,最大的可能也是与其失之交臂,因为,影碟被碟商译成了一个耸人听闻的动作片名字——《迷阵血影》。
  所以,你也许注定与查令十字街84号无缘了。
  所以,请允许我复述一遍这个非常简单的故事。
  穷困的女作家海伦受不了纽约昂贵庸俗的古旧书店,便按照《书评周刊》上的地址,给位于伦敦查令十字街84号的马克书店(后来被海伦派去伦敦侦察的好友形容成一家“狄更斯时代的书店”)写了一封信,求购一些绝版图书。这一天是1949年10月5日。
  很快,回信和她要的书就来了,那些书令海伦的书架相形见绌。双方的信任和欣喜很快达成,除了海伦有一点点麻烦,她是个连付帐和找零都搞不清楚的女人,更不用说将英镑换算成美元了。马克书店的经理弗兰克除了满足她购书的要求外,还给她准备了英镑和美元两种发票。
  温暖的相知借助娓娓道来的书信,很块就俘获了远隔重洋的海伦和弗兰克。
  五十年代初期的英国百废待兴,物资实行配给制。海伦就从美国给书店的店员们寄来火腿鸡蛋和香肠,让他们吃到很久没有见过的“完整而大块”的肉。而弗兰克并不是不知感恩的人,他开始在英国各地奔波,出入豪宅,为存货不多的书店添置新品,踏破铁鞋,为她寻觅难得一见的珍本。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书信成为他们平静流淌的生活中无时不在的旁白。
  海伦不是没想过去伦敦看看书店看看弗兰克。她终于有了自己的积蓄,而英女王的登基又使得赴英的费用打了折。眼看可以成行,但她的牙逼着她留在了纽约。她只好给弗兰克写信:“我陪着我的牙,而牙医却在渡蜜月,他的结婚费用是我出的……”
  弗兰克只好为她和刚刚登基的伊莉莎白女王祝福。
  书照买,信照写。
  到了这一天,海伦的信三个月后才接到回音,她被告知:弗兰克于1968年12月22日病逝。
  海伦马上赶到查令十字街84号。走进即将被拆迁的马克书店时,距离她第一次给这里写信,已经过去了二十年。
  她笑着对空荡荡的书店说:“我来了,弗兰克,我终于来了。”
  影片让我对原著更加渴望,因为通过胶片来诉说图书的故事,总显得不太解气。不过,看平静的生活围绕着他们的讨书买书谈书一幕幕展开,仿佛将惟一彩色的道具放在黑白环境里,使原本素朴的书本也显得绚丽,一如荒漠甘泉。
  事关读书的故事总是令人解颐。
  海伦对一本英文版《圣经》极为不满,在给弗兰克的信中说英文翻译简直是想毁掉这本世界上“最美的散文”,建议拿拉丁文版对照来读,才不致暴殄天物,并出卖了她的七大姑八大姨的说法加以佐证。可爱的女人,总是将自己试图保守的机密在另一种心情下泄露无遗。
  弗兰克看到纽曼的《大学宣道集》,写信问海伦:“有兴趣买初版的吗?”同时叮嘱店员为她留下来。镜头马上从伦敦切到纽约,海伦对着空气质问:“你有初版的《大学宣道集》,只要六美元,居然还傻傻地问我‘你要吗’?”“亲爱的弗兰克:是的,我要。我本不在乎是不是初版,可这本书的初版!……”
  等她收到这本有百年历史的初版书后,写信对他说:“我占有它有一种罪恶感,那么漂亮的封面和烫金,它理应属于某个英语国家的图书馆才对。”
  “这是个堕落颓废的年代,他们居然把漂亮的旧书页撕下来当包装纸。上面描述的是一场战役的中段,但我已经看不出是哪场战役了……”海伦在信中抱怨,又该可怜的弗兰克忙活了。
  在一家豪宅,弗兰克见到了帮海伦遍寻不着的伊莉莎白一世时期的情诗集,以书店全体员工的名义寄给她。“你们相信它是在我生日那天寄达的吗?这是我拥有的第一本镶金边的书。可惜你们太客气了,将字句写在卡片上,而非扉页上。你们全都是爱书人,惟恐会减损书的价值,其实你们已经为书的主人甚至书未来的主人提升了它的价值。”海伦在回执中兴奋地絮叨。
  ……
  1969年1月8日,海伦收到马克书店通报弗兰克的死讯,那封信的最后一句是:
  “你还要我们寻找你所订的书吗?”
  该说说海伦和弗兰克之间的事儿了。
  海伦的爱人死于二战,她终身未嫁。弗兰克则有妻子和两个女儿。一大两小三个女人会收到海伦寄自美国的尼龙袜,弗兰克的太太也和海伦雅谑几句:“弗兰克给你的照片够难看的,但他狡辩说本人比照片帅多了,我们就让他臭美去吧。”
  一切看来都那么正常,正常到两人相识二十年却吝悭一见,正常到两人通信数百封而未涉一个“爱”字。
  但是,弗兰克死后,他的太太写信给海伦说:“不怕你见笑,有时候我还会嫉妒你。”
  马克书店的店员们把海伦想象成一个“年轻,成熟,时髦”的女人,海伦老实告诉他们,她“和百老汇的乞丐一样时髦”。就是这样一个执拗邋遢的女人,将骄蛮趣致的女性一面全都呈现给弗兰克,她会为一本欺世盗名的书而冲弗兰克发飙,将满腔怨气倾泄到打字机上,然后突然收起霸道,对着空气娇媚地笑了:“弗兰克,你是惟一了解我的人。”
  独身的海伦是自由的,而弗兰克眼前连这团自由的空气也没有。他只能努力让自己正常地度过二十年的光阴,只是在某一刻,他会注意到书店中驻足的一个女子,大概就是他想象中那个女人的模样?她说她来自美国,他的眼光一下子变得热切,却又不是,他好像习惯了这种失望和等待。电视机里在转播纽约元旦嘉年华的情景,广场上人多如织,他的眼睛在搜寻什么?
  只是到了打烊的时候,书店里再没有别人,最柔软的情思才在这一刻展开,他会让自己的眼睛盯住某一处,款款道来。此刻,那个女人正躺在自己的床上,身罩破旧的睡衣,翻看着他抚摩过的书,点燃一支烟,不时发出一声声咳嗽。
  弗兰克死后,海伦来到查令十字街84号,站立的地方,正是他深情凝视的所在。
  经过了二十年岁月的打磨,他们的眼神都那么一致。
  海伦所推崇的英国玄学诗人、散文家多恩(John Donne;片中译成邓恩)有一句话:“全体人类就是一本书。当一个人死亡,这并非有一章被从书中撕去,而是被翻译成一种更好的语言。”
  我想,当爱情以另外一种方式展现铺陈时,也并非被撕去,而是翻译成了一种更好的语言。上帝派来的那几个译者,名叫机缘,名叫责任,名叫蕴藉,名叫沉默。
  还有一位,名叫怀恋。
  不读书主义
  关于读书,有一些迥异于社会主流道德的价值判断。比如偷书,在读书人看来并不羞耻,反倒是一种荣光。三七就写过一篇《偷书者说》,文尾说自己“还有些道德上的自责,为了解决良心上的问题,我偷了一些伦理学的书”。
  但坦白地说,我尽管干过假冒签名本的事儿,但偷书的义举,并没有足够的胆子参与。只是有一次……
  那年,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由译林出版社翻译出版,这绝对是一件盛事,我当然不能错过。但纳闷的是,这套书洋洋七卷,我去的那家书店却只有前三册,不知道是出版社陆续推出,还是由于物流不畅。又过了半年多,才买到后三册,独缺第四。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和师弟在中华书局读者服务部看到全套的《追忆似水年华》,长出一口气,抽出老四,记得还有一本汪荣祖的《史传通说》,一块到付款台交钱。普老四却被服务员甩回,说是不拆开单卖。
  “可我原来就是拆开单买的呀。”我急道。
  服务员却很文静地对我说,拆开了别人要买整套的可怎么办,也该为书店想想啊。
  我的头马上大也,想原是从另两家书店买了普氏六兄弟,那本老四,还不得流落到天涯海角?
  这时师弟拉了拉我。我完全知道他的意思: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而大兵——哪怕是横扫伊拉克如卷云的美国大兵,如果遇见中国的售货员,也是有苦难辩的。
  走出书店,寒风呼啸,想到从此普氏不团圆,几欲放声一哭。
  又走了几步,师弟挤挤我的肩膀,然后掀起自己的军大衣,从里面掏出一本散发着他体温的书。
  《索多姆和戈摩尔》——《追忆似水年华》第四卷!
  我只觉风也轻柔。
  七卷《追忆似水年华》被我庄重地堆在床头,精装,书脊有道道金光,好不体面;挺括,味道如同沤烂的麦秸垛,好不幽香。
  有朋自远方来,看到后,做大惊小怪状:“哇,你居然有这种书,一共才印了三千五百七十五套耶。”
  我心中暗笑,又来了一个版本学家、印数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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