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 / 缘分0 著 ]
这是一个小兵成长为将军的故事。
主角没有部下,但是兄弟万千。女性人物不少,可是真爱唯一。虽然白手起家,却是志在天下。
主角在战场上:反人类罪,搞大屠杀。
日常工作上:搞上司的女人。
生活作风上:搞一夫多妻。
经济作风上:史上最大的贪官,最清廉的将军,最凶狠的强盗。
作者言:我们yy结果,但我们不yy过程。让一切奇迹,都变得合理而自然。
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一章 军事演习
战争,是天风人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天风帝国记卷首语。
远征军的归来,让清野城的市民们纷纷雀跃起来。
这批归来的战士,玄衣铁甲,高头大马,手持弯月刺矛,头顶血染红樱,神情肃穆,带着一股淡淡的肃杀之气,显然是刚从血肉战场上退下来的。
他们的盔甲并不簇新,有些已经残破不堪,长矛上还带有裂痕,队伍也并不是十分齐整。但他们的精神高涨,战意昂然,是真正经过战场上千锤百炼的百战勇士。
这刻这支骑兵队虽是风尘仆仆,脸上却掩藏不住胜利归来时的那份自得而骄傲的心情。
在经过一场场艰苦的战斗,取得一次次辉煌的胜利后,除了那份高贵的荣耀和不菲的赏金,最让人渴望的,或许就是家中父老乡亲们那欢迎英雄归来时发出的欢呼了。
围观的人群澎湃出希望的火花,拥挤在苍天大道的两旁,翘首以盼着。
他们很自觉地为骑兵队让出足以通行的道路,然后不断地对着队伍高喊:“你们是哪个部队的?”
“龙牙军虎豹营千骑卫。”领头的军官高声回喊。
“是龙牙军的兵呢。暴风第一军啊。”围观的群众小声回应。
声音传到军官的耳中,军官的脸上便洋溢出一份自豪的笑容。
如果说暴风军团是整个天风帝国最强的战力体现,那么龙牙军就是暴风军团中最强的一军。身为龙牙军的一员,这名军官实在有着太多可以骄傲的理由。
又有人高喊:“那虎豹营是哪一旗的?”
那军官回答:“铁风旗。”
议论如潮:“铁风旗是哪一旗啊?龙牙军下二镇六旗,我就知道铁血镇,赤血镇,鬼风旗,烈风旗,火风旗,灵风旗,洪风旗还有血风旗,怎么就没听说过有铁风旗?”
“就是就是,我也没听说过。”群起附和。
军官的脸色有些讪讪:“盘山大战,我军虽胜,但洪风旗损失惨重。如今洪风旗重建编制,改为铁风旗。”
“你们是原洪风旗的兵?那你认识我家狗子吗?他就在洪风旗当兵啊!”有乡亲开始叫了起来。
一时间,不少清野城民开始拉着回归的士兵询问自己亲人的下落。
“请问你见过我丈夫吗?”这是孤守家中的年轻妻子的轻声询问。
“请问你认识我爸爸吗?”这是弱龄儿童展开无邪的容颜发出的天真声音。
“我的儿子也在你们旗,谁能告诉我他的下落。”那是白发苍苍的老人拄着拐杖在拉着士兵们的手焦急地询问。。
“我兄弟就在虎豹营啊!兄弟,兄弟,我是大山,你在哪!?”那是焦急寻找自己的哥哥或弟弟的迷茫年轻人发出急切呼唤。
他们是如此真切地渴望能听到自己亲人的声音。
有一些运气好的,碰上了自己的亲友。他们热烈拥抱,激情相拥。并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地问着各自的情况。丈夫与妻子团聚,父亲与儿子相认,彼此激动得热泪盈眶,大哭大笑。
然而总有一些声音,永远也不会再回到他们的身边。
于是,又有低低的抽泣在人群中如瘟疫般的散开。
骑在马上的军官开始沉默了,他轻轻叹息一声,然后扬了扬马鞭大喊道:“乡亲们!我受镇督南无伤南大人的命令,回清野城修整,同时招募兵员,调集军粮,以备再战。所以无法在此地多做耽搁,还请大家见谅了!修整期间,我会放属下官兵回家团员一段日子,所以还请先让开道路放我们回城。”
然后他示意部队加块脚步,赶快进城。这次回来有重大任务在身,实在不宜多做耽搁,更不适合开认亲大会。
于是,认到亲的,回归队伍,没有找到亲人的,也必须收敛心神。他们大喝一声,扬起马鞭,重重落下。在掀起漫天的烟尘之后,千骑将士顺着大道向着清野城中高速进发。
看着远方消失的尘烟,终于有人低声泣道:“原来是回来征兵的啊。这仗,还是没有打完吗?这次又要有多少孩子去死掉呢?”
一时间,迎归的乡亲们那原本激动的心情再次跌回了谷底,就连那已经见到自己亲人的百姓,也终究不得不再次为亲人提起一颗担惊受怕的心。
眼看清野城遥遥在望,骑在马上的军官终于放慢了骑步,跟在身后的一众骠骑也随之纷纷减慢速度。
那名军官叫沐血。此刻沐血的手向空中挥了挥,大喊一声:“戚天佑!”
身后的一众骑兵中便呼地冲出一员勇猛骑将,宽肩窄腰,如刀削般凝重坚毅的脸。“到!”,那骑将旋风般来到沐血的身边。
马鞭箭指前方,沐血道:“看见了吗?咱们。。。就要到家了。”
戚天佑黑黑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我没有家。”
沐血点了点头:“恩,这正是我找你来的原因。进了清野城后,你立刻去新兵训练营。这次回来补充兵员的,可不止咱们铁风旗。所以咱们下手要快。我要你第一时间挑出三千名最好的新兵给我带走。我可先警告你,戚天佑,凡是进了咱铁风旗的兵,不能有孬种。我知道你眼力好,可我还是那句话。你只要给我带回来一个孬种,我就记你一鞭子。三千名士兵,我看你能让我抽你几鞭子。”
戚天佑点了点头,黑脸上没任何多余的表情,只是招了招手,身后便是一哨官兵跟着他呼啸着向新兵训练营而去。
沐血静静地看着戚天佑远去的身影,头也不回的大吼起来:“其他各哨的兄弟们,到了家,先放三天大假,大家拿着赏赐,玩个痛快去吧。”
上千官兵同时发出了山般的呼啸。
。。。。。。。。。。。。。。。。。。。。。。。。。。。。。
天风帝国,位于观澜大陆以东,是个内陆国家。
天风向东,是濒海之国止水国,向南是惊虹国。天风以北,则是产粮大国,号称观澜粮仓的麦加。
其中麦加,止水与天风三国,同处在一片丰饶大平原之上,因此也号称丰饶三国。
天风以西,是通向中部地区的圣洁走廊。也是天风唯一可以不经其他国家而走出国门的地方。因此为了不被他国进行战略遏止,天风国被迫在圣洁走廊一带布下重兵。
与天风不同的是,天风周边三国,各有天险相守。止水有三重天把守门户,惊虹国则有东部第一雄关寒风关和接天山为其守护门庭,麦加则有水流湍急的恶浪河依为天堑。
天风人身居平原,无险可守,在这个每日都有战争发生的世界里,唯一可作为依仗的就是他们悍勇的民风和强大的军队。
因此,天风人深信:进攻,永远都是最好的防守。
依仗丰饶草原特有的资源优势,天风人拥有观澜大陆上最强大的骑兵,他们来去如风,奔腾若电,呼啸冲杀,纵横裨阂,成为天风国最具威慑力的王牌部队。
因此,成为天风国的一员骑将,是每一个天风健儿的崇高理想。
他们渴望在沙场上杀敌立功,扬名天下。
观澜大陆史上从没有一个帝国如天风般这样强大而好战。天风的战士,勇猛而顽强,视战斗为生命的全部,渴望荣誉,追求杀戮。
当戚天佑带着自己的那一彪铁骑来到训练营不远处的那个小土包上时,由此往前方看,正可以看见训练营里正在展开一场声势浩大的模拟对抗。
身批甲胄的新兵们手持长矛,正在各自教官的指挥下进行一次两军对阵的攻防演练。两方以红蓝两色布条做区分,一张张充满朝气的脸上写满了他们对战斗的渴望。冲锋号响起时,红色士兵怒喝着向蓝方发起第一次突击。而蓝方则结成圆阵以对抗。身后的教官不停地大吼着:“注意你们的两侧,不要出现空挡。要学会在运动中保持阵型。。。。。。”
两阵士兵来往奔突,互有攻防,打得到是好看,但总给人感觉缺了点什么。
如果仔细观察,最终还是能发现,原来这些新兵手中的武器,全都是无刃的。
没有了对死亡威胁的恐惧,士兵们打得虽然认真,却全无那种你死我活的拼命精神。阵型是排得不错了,可真要到了战场上,不知又有几人能记住这阵型。
看着眼前的一切,戚天佑的脸上浮现了一丝讥诮的笑意:“看来有人知道咱们要来的消息,提前给咱们准备好了一份大礼啊。”
他旁边的一名骑兵也呵呵笑了起来:“戚少,怎么办?”
“怎么办?”戚天佑扬了扬眉头说:“看演练有个屁用。我看还是用咱们手里的枪和刀,来考验一下这些新兵蛋子吧。真金不怕火来炼,咱们今天就来炼炼他们。看看是咱们这一百个沙场百战的老兵厉害,还是这近万的新兵牛逼,顺便也让他们知道一下,真要是上了战场,真正重要的,到底是什么。呵呵,这种能提前感受到战场气氛的机会可不多哦。”
“那是,每次上战场,死得最快最多的都是新兵。”身后的一名骑兵也笑答。
戚天佑把头一回,眼神中飞出一抹绚烂的星光:他大吼道:“命令:全员散开,十步一人,五人一组,波浪式冲锋。任务:打他们一个落花流水。记住,不可杀人,但可伤人,必要时就用马去撞。凡是把你们打下马来的,记住他的脸,我要了。被新兵干死的,算他无能,白死!”
“是!”一百名骑兵同时发出大声的呼喊。
“摘盔,换甲,弃矛用刀。。。。。。吹冲锋号!”
嘹亮的冲锋号响起时,训练营中的新兵愕然停下手中的动作,向营外看去。
远处尘烟滚滚,一彪凶猛刚劲的剽勇铁骑已经呼喝着杀了过来。他们手中闪亮的马刀划破天际,形成一条灿烂的银色狂潮,象天边的一股龙卷风,粗野而狂暴,平地生出巨大的旋涡冰流。
先头的骑兵冲进训练营的大门时,随手一刀砍翻了营门前大旗,然后长刀指天,大喊一声:“杀!”
气吞万里,激烈昂扬。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所有的士兵几乎都蒙了,迷茫慌乱的情绪在下一刻如潮水般蔓延向全军蔓延开去。
“敌袭!敌袭!”终于有反应快的狂喊起来。
但是随着声音跟进的,不是那群正在演练的新兵,而是狂飙突进的敌骑。
戚天佑的骑兵从冲进营门大帐的那一刻就已经占据了绝对优势,他们极富经验,知道自己人少,再加上对方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敌军,因此并不真正冲杀,而是以小股阵型进行穿凿,将新兵阵型冲至七零八落,同时制造大量的烟尘,使对方无法立刻判清来人数目。
他们弃矛换刀,马刀锋利狭长,只一刀下去,就在对方的身体上拉开了一个长长的大口子。不过由于他们用力谨慎,看上去鲜血四溅,其实受伤甚微,但是造成的血腥效果,甚至更强于用矛。这使得训练营的慌乱越发壮大起来。
“骑兵!是骑兵!”有人高喊。
“大家不要怕,他们人好象不多,听我号令,结成阵型,一起上啊!”也有经验丰富的教官看出了问题所在。
“我们需要真刀真枪!”更多的人开始呼喊起来。
没有武器,缺乏斗志,缺乏相对有力的领导,再多的人,也只是一群羔羊。
从未遭遇过大阵仗的新兵们在这一刻终于表现出了他们最真实的一面:
有人开始哭爹叫娘,鼠突狼奔;也有人放下武器,立刻投降;更多人则乱作一团,手拿武器,却不知如何是好。也有人奋力抵抗,但是缺乏队友的支持,他们独力难回天。所谓的新练精兵,转眼间就成了一群乌合之众。
有人开始逃跑了。
这种失去斗志的逃亡之心如瘟疫般迅速在人群中蔓延开来,使得越来越多的士兵开始向营外奔去。
戚天佑冷冷地看着眼前的一幕,只是淡淡的一笑。
“目标,红色帐篷,全力发起冲击。”戚天佑下令。
红色帐篷,是训练营指挥官所在地。占领了那里,就意味着控制了整个指挥中枢。战场之上,大军占据绝对优势,却因失去指挥中枢而导致军队指挥不灵从而丧失战局的例子比比皆是。
不过对训练营来说,占据红色帐篷更大的体现在了象征意义上--既然无法以杀敌和趋散的方式来获取胜利,那么就只有夺取指挥中枢了。
百余骑兵开始组成密集队型,对着红色帐篷发起了冲击。这场战斗的要领就是以快制慢,打对手个措手不及。攻下指挥中枢,任务就算完成,新兵检验即告结束。否则时间一长,待新兵们缓过劲来。。。
那可毕竟是一万人呢。
然后就在那一刻,一道人影突然出现在红色大帐前。
他手起刀落,随手就砍翻了几个领头逃跑的新兵,砍下他们的人头,高举大喊道:“临阵脱逃者,杀无赦!。。。全体反攻!大家不要忘了,我们也是兵!!!”
远处戚天佑的眼中,终于闪过一丝愕然。
杀人的,是个年轻人,皮肤白皙,秀眉俊目,看上去就象是个文弱书生,神情中却带着刚毅,果敢与自信,此刻更多了一层密集的杀气。那一刻,那年轻人的眼神与戚天佑的眼神对撞,激荡出一片灵魂的冲击。
两个人的眼中,似乎同时只有了对方的存在。
戚天佑的心中一凛,不知为何,竟然升起了一丝颓然的感觉。
不知是砍杀逃兵的做法起到了功效,还是那句“我们也是兵”刺激了大家。
终于有士兵开始进行有组织的抵抗了。
一支小规模的学员部队持起无刃的长矛,与“敌人”展开了对抗。为首的一个,身型壮实如山,右手挥舞战刀,左手高擎钢盾,身为步兵,竟然和一名骑兵打得有声有色。在他的身旁,数十名新兵组成的矛阵将这哨铁血精骑牢牢地挡死在通往红色大帐的路上。
他们的长矛虽然无锋,可骑兵们的战刀也不敢真往他们身上的要害招呼。一时间到是有些相持不下。
骑兵的特长在于穿凿冲杀,利用速度优势最大限度的杀伤敌人,最怕的就是碰上皮糙肉厚有“战场活动堡垒”之称的重甲步兵了。
偏偏这刻阻上他们的,正是一支重甲步兵队--他们的武器虽然是假货,战甲到是货真价实。
而为首的那个壮汉,力气更是大得惊人,手里拿着无锋战刀,竟当成了大锤来使,一刀挥出,带出一股雷霆气势,闪现出层层的流星翠芒,其势万钧,无可抵挡,竟然就那样将一名骑兵生生从马上震飞了出去。随后就是一阵长矛蜡杆对着那坠地的骑兵轮番狂捅。要不是身边的人救得快,他差点就成为龙牙军第一个被蜡杆捅死的骑兵了,而且是被自己人捅死。
砍翻逃兵的年轻人则已经开始组织弓箭队了。
令戚长佑大吃一惊的是:这支由二十个人左右组成的弓箭队手中的箭支在阳光下闪出了明晃晃的寒芒。
是真家伙!
“方虎,方豹,带你们的人跟我去冲散弓箭队!”戚天佑大喊。
二十三名骑兵立刻绕开战场,由左侧向红色大帐发起冲锋。
“目标:右侧冲锋骑兵。标定距离,五十米,锁定射击,放!”远处那督战的年轻人大喝!
唰唰唰,数十只箭冲上半空,呼啸着向着戚天佑等人射来。
不愧是沙场百战的老兵,面对散落的箭雨,二十三名骑兵同时竖起皮盾,以身盖马,以盾遮头,挡住了大部分的要害部位。第一轮射击,仅一名骑兵肩膀中箭。
那骑兵只是嘿嘿一笑,然后骂了一句:“妈的,被几个新兵蛋子给射着了,真丢人。”然后一刀砍断箭尾,无视痛苦,继续奋力前冲,仿佛那胳膊不是长在他的身上一般。
敌骑的悍不畏死,令弓箭手的心中同时震撼。
战场之上,恐惧是最要不得的心理。它能让一切努力训练化为流水。
失去了战意的弓箭手再无准星,对那支骑兵的射击便再无任何威胁可言,五十米的距离,倏忽便至,弓箭手们失去有效射程,又无步兵的保护,彻底暴露在了骑兵的铁蹄之前。
“人在营在,人亡营亡。弓箭手,弃弓换刀!”那年轻人大喊。
但是这次,没人再听他的了。
戚天佑单骑若虎,狂飙至那年轻人的跟前,一刀挥出,势吞山河。年轻人单手长剑以抗,只感觉到好象一重大山压了过来,将他整个人都击上半空,哇的一声,人未落地,一口鲜血已经喷了出来。
此战,胜负已定。
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二章 新兵(上)
当人类抬首仰望头顶的那片星空时,总不免会想到,在天的尽头,会是什么?
宇宙如此之大,穷一生之力也无法探得沧海一黍。
或者,有许多我们无法理解,无法认知的世界,就在那星空的彼岸。
人们渴望探索宇宙,但从未有人类真正能征服它。而它,或许就正在那无尽的苍茫中,悄悄地窥视着万物苍生。
偶尔,它也会降下命运的召唤,选出一个幸运儿来。。。。。。。
“如果,那的确是一种幸运的话。”浅水清躺在草地上叹息。
不管怎么说,来到异世界,至少比从万丈悬崖上摔下来,跌个粉身碎骨要强得多。
攀岩攀到一跤跌到异世界,对浅水清来说,实在只比死亡好上那么一点。
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年,浅水清二十岁。手中除了一把虎牙军刀,一条攀岩专用的固定索和一盒防手汗的特制攀岩用粉,身上便别无长物。
在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原来的世界之后,除了惊讶,感慨和迷茫之外,他最大的感触就是--徒手攀登的确对自己没任何意义。
假如可以,他更希望带着一挺重机枪来到这个世界。
在那之后不久,他便开始四处流浪。
走遍了这片大陆的山山水水。
哪怕饥寒交迫,穷苦潦倒,他也无怨无悔。因为他天生就是一个喜欢四处流浪的人。他喜欢用自己的双脚去丈量土地,用自己的眼睛去发现这片辽阔世界中那尚被人发现的美丽。
在他最饥饿的时候,有人告诉他,当兵有饭吃,他却只是淡然一笑,便拂袖而去。
他不想为了吃饭而去当兵。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原来这个世界更象是柏拉图的《理想国》--这是一个等级分明的世界,由君主,骑士和平民组成。
当兵,不仅仅可以有饭吃,更重要的是,还有尊严。
那一年的冬天,浅水清终于来到了军营,报名成了一名新兵,开始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
因为他开始厌倦了这个世界。或者说,他需要新的刺激。
在训练到第一百天的时候,他到这个世界的年头,刚好满三年。
那一天,他为自己开了坛酒,对酒当歌。然后,他借着酒劲提着剑,和大家一起,呼喝着发起冲锋,进行着一次又一次无聊的军事演练。
那一天,他第一次看到原来只要有一百个骑兵,就可以发挥如此巨大威猛的气势。
那一天,他第一次切身体悟到,到底什么叫虎入群羊,以寡敌众和如入无人之境。
那一天,他同时也遇到了那个改变了他一生的男人--戚天佑。
。。。。。。。。。。。。。。。。。。。。。。。。。。。。。。。。
“你叫什么名字?”
“浅水清。”
“挺有意思的名字,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是我父亲取的。他常说,人心若水。水深则浑,心大则浊。所以给我取名浅水清。他老人家不求我高官厚禄,锦衣玉食,只希望我好好做人,不负此心。”
“。。。你有个好父亲。”
“是的。”
“我是龙牙军虎豹营的哨官戚天佑,来此招募新兵。有兴趣跟我走吗?”
“还行,不过我今天刚杀了三个自己人。”
“今天在这里可以做逃兵,明天上了战场同样可以做逃兵。你杀得好,杀得妙。这样的人,你若不杀,我就连你一起杀。”
于是,浅水清抬起双眼看向戚天佑。
戚天佑也正看向他,表情很认真。
“我跟你走。”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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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后。
戚天佑挑走了三千名新兵--几乎全是在这次突袭中表现尚佳者。
对于一个沙场老兵来说,士兵们有多高的武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否有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勇气,是否有虽置之于绝境仍奋力求生的战意,是否有战斗到底,永不放弃的韧性和毅力,是否有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以一肩之力以担山的魄力与责任感。
对大部分新丁来说,这样的要求,已经是太高太高了。
而戚天佑,很有幸碰上了一个半。
一个,是浅水清。
半个,则是那个壮实如山,力大如牛,说话声音象洪钟,一顿饭可以吃下五个人的口粮的汉子--他叫雷火。
三千多名士兵在乡野间的小道上组成了一支长长的队伍,骑兵队前头开路,新兵们老实地跟在后方。新兵没有马,只能慢腾腾地跟在骑兵队的后面跑。他们的左右各有骑兵来回梭巡,以防有人掉队。
“嘿,小子,被人打趴下的滋味不好受吧?”一名骑兵拍着一个新丁的肩膀大声笑道。
那新丁愤怒的大喊:“你们得意什么?我们当时没马没刀又没枪,还被你们偷袭。你们赢了有什么好得意的。”
“闭嘴。”浅水清哼了一声:“被自己人偷袭,总好过在战场上被敌人偷袭。战败。。。不需要借口。”
戚天佑回过身看了浅水清一眼,眼中露出一丝满意的神光。
方虎,那个一直跟在戚天佑身边的骁勇骑将哈哈大笑起来:“说得好!战败,不需要借口!死人是不该懂得找理由的。你们当时虽然没有武器,但你们手里的腊杆就不能当武器使吗?刀虽然没有开锋,可是砸在脑袋上,一样能砸得人头破血流。多砸几下,也照样能把人砸死!你们有一万个人,而我们只有一百个。一百人对付一人,就是手无寸铁,用压也得把人给压死了。可是你看看你们当时那熊样。有几个人组织起过象样的抵抗?竟然还敢找借口,我真他妈想把你从队伍里踢出去。当初老子在战场上,有一次碰到敌人夜间袭营。老子***穿了一条裤衩拿了把菜刀就冲了出来。那天晚上,老子硬是用菜刀砍死了三个敌人。操你姥姥的,那可是三个老兵啊,不是你们这样的一帮新兵蛋子!”
那个不服气的新丁立刻不敢说话了。
到是戚天佑呵呵笑道:“你们也不用灰心。能把你们从那里面挑出来,就说明你们还是不错的。当兵嘛,谁不是从新兵过来的?你们别看虎子现在威风,他当年第一次上战场时,吓得两条腿直哆嗦,差点就没尿了裤子。”
一众新兵哈哈大笑起来,就连方虎也不好意思再夸口自己的勇猛,原有的紧张泄气感立时消逝无踪。
老兵和新兵的关系在这样的磨合中逐渐开始融洽起来。
“大哥,能问个问题吗?”一个新兵小声地问前面的骑兵。
“问吧,以后就要在一起打仗了,有什么不明白的就赶快问,别到时候再想问就来不及了。”那骑兵冷冰冰的回答。
“我们现在是去哪啊?”
那骑兵回过头来看看那新兵蛋子,不由好笑起来:“傻子,你知道咱们现在是在和谁开战吗?”
“那还用问?止水国啊。可止水国在东边,咱们要去前线,应该向东走才对,怎么改向东南走了?”新兵回答。
“行,你还知道方向。止水国是在东边,可是丰仓在东南啊。我们这次回来,不光要带兵回去,还得协助押运军粮,要不然我们路上吃什么?大军又吃什么?沐卫校提前五天出发,估计现在已经在丰仓城等我们了。等到了那里之后,大家会有一天休整,然后立刻赶路。”那骑兵回答得到是很详细。
“那。。。我们到时候有没有战马啊?”那新兵又问。
这个问题引来一片哈哈笑声。那骑兵恨不得给他脑袋上来一下,笑了半天才回答:“你小子以为你是谁啊?一个新兵蛋子,还没上战场就想要马?你骑过几次马啊?就你们现在这副熊样,你的命怕是还没一匹马值钱呢!”
这话令那新兵的脸一红,没敢再问下去。
那个时候,浅水清冷冷地接了一句:“那么你的命呢?比一匹马值钱吗?”
那骑兵一楞,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戚天佑扬了扬了手,制止了手下骂人的冲动。他策马回转,来到浅水清的身边,微笑道:“你好象不喜欢他那样说?”
浅水清漠然回答:“我们可以杀人,但不可以不尊重人。”
戚天佑一呆,哈哈大笑起来。他笑得如此肆意,张狂,弄得浅水清莫名其妙,不知道这有什么值得笑得。
或许,自己仍未真正融入到这个世界中去吧,有很多看来可笑的东西,在他看来,一点都不可笑,反却有些可悲。
笑声突止,戚天佑冷冷地看着浅水清,猛然间一鞭抽了下去,正抽中他的后背。
火辣辣的痛。
戚天佑森然说道:“浅水清,既然你要尊重,我就教你什么叫尊重。我告诉你,我手里的这些兵,个个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他们的命,到底值不值钱,不是你来决定的,而是我来决定。而我的命,则由我的上司决定。你要尊重生命,就先学会尊重老兵吧。”
一众骑兵冷漠地看了浅水清一眼,谁也没有说话,继续默默前行。
那个被浅水清教训了的骑兵看了浅水清一眼,然后转头对戚天佑说道:“我看这小子不错,会是个好兵。”
戚天佑眼中飞出一抹深沉的浓烈:“只有活着的兵。。。才是好兵。”
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三章 新兵(下)
“这里的世界很美,我喜欢看它。至少在我曾经的世界里,没有这样清鲜的空气,也没有这样随处皆可饮用的溪水。。。。队伍已经行进三天了。明天,我们就要到丰仓城了。那里是天风的军粮中转地。由那里,我们将转向东部前线,与敌人作战。听说敌人从来都是龟缩在城堡里不出来的。所以打起来大多都是小规模战斗。暴风军团在前线只布置了一个镇的兵力,看来也没打算一路杀过去,拿下三重天。这样的战斗,看起来更象是孩子负气般的吵闹,每天不吵几句就不肯罢休,却谁也不愿动真格的。。。。。。或者,不是不愿动真格的,而是对手玩不起大的,就始终和我们做小打小闹的接触。。。。。。”
合上日记本,浅水清把笔小心地收好。
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并没有记日记的习惯。可来到这里之后,每天写写日记,就成了他打发无聊时光的一个好办法。
至少,有许多心事,他可以倾注在日记之中,而不用闷到让自己发狂。
现在是休息时间,浅水清一个人找了个安静的角落记日记。
轻轻的踏步声传来,浅水清抬头望去,是戚天佑正站在自己的身旁。
他笑问:“在做什么呢?这么神神秘秘的。”
“没什么,记日记而已。”
“记日记?那是什么意思?”戚天佑第一次听到日记这个名词,感到很惊讶,坐在他的身边问。
浅水清无奈地抓了抓头皮:“就是把每天所想所见的一些事记录下来。以后没事的时候就自己看看会觉得比较有意思。”
“哦?”戚天佑扬起了眉头:“听起来很新鲜,能让我看看吗?”
浅水清立刻摇头:“这是隐私。”
虽然观澜大陆没有隐私权这种概念,但戚天佑至少还是懂得什么叫尊重隐私的。他耸了耸肩问:“没记我坏话吧?”
浅水清开始翻本子,然后朗朗读来:“我们的哨官叫戚天佑,挺有本事的一个人。冲击训练营时,只一刀就把我劈飞了,也不知道他怎么练的。不过我很惊讶一个打了三年仗才只升到哨官位置的人,怎么就敢做出那样的事来。那天他用一百名骑兵冲垮了一万人的部队,让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兵贵精而不贵多。奇怪的是,他那天打伤了数百名新兵,而我则杀死了三名新兵,军部竟然连问都不问,反而夸我和他做得好。我想。。。身逢乱世,命如草芥,或许就是对这一切最好的解释吧。不管怎么说,他是名很勇猛的战士,这是事实。我想,我要跟他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合上日记本,浅水清说:“就是这些,没别的了。”
戚天佑满意的点点头:“听着还不错。”
想了想,他说:“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象个书生。现在看来,果然是文武双全。”
“被你一刀砍飞,也叫文武双全吗?”
戚天佑傲然一笑:“我那一刀,叫血影千重浪,没几个人能接得下的。你没死,还是我留了手的结果。不过你不用自卑,其实你的底子不错的。我也听说了,你在训练营里单兵作战能力也是数得上字号的。看不出你文质彬彬的模样,竟还有点力气。不错,不错,真得不错。”
他一连说了三个不错,可见对浅水清的确非常欣赏。
站了起来,戚天佑拍掉屁股上的灰,向来路走去,遥遥的喊了一声:“你的剑法不错,不过还是改用单手战刀配盾吧。战场之上,刀比剑实用。只有将官才用剑。”
“我喜欢用剑!”浅水清大喊着回答。
戚天佑霍然转身,看住浅水清,浅水清豪不示弱地回视。
戚天佑忽然笑了起来。
他走回到浅水清的身边,然后轻声说道:“我还记得你说过,你父亲为你取这个名字的含义是什么。”
“那是他的意思,不是我的意思。”
“哦?那你是什么意思?”
浅水清冷漠回答:“我信奉的,是另一句话:百川汇海,有容乃大。”
戚天佑的眼神收缩如针:“想做将军?那是好事。不过得有那本事才行。”
“我只是想做一个好兵而已。。。我们家乡,还有一句话,叫。。。不想做元帅的兵,不是好兵。”
戚天佑为之一楞。他反复地咀嚼着这句话,喃喃说道:“不想做元帅的兵,不是好兵。。。有意思,有意思。”
然后,他大笑着转身扬长而去。
。。。。。。。。。。。。。。。。。。。。。。。。。。。。
天风帝国的军制是双标准,千人以下五二编制,千人以上三二编制。
军中五人为一伍,二伍为一什.五什为一曲。曲长领五十人,是为兵头,不为官。下为伍长与什长。二曲为一哨。哨为官之尾,首者称哨官,辖百人。五哨为一旅,二旅为一卫。旅官称尉,卫官称校,万人以下建制中以哨为基本作战单位,旅尉为卫校副手,各单位分工明确,法度森严。
在卫之上,是营,旗,镇,军的编制。三卫为一营,二营为一旗,三旗为一镇,二镇为一军,三军则为军团。
暴风军团辖下三军三纵,龙牙军,龙威军,龙鳞军,另加三个万人纵队,所谓统帅三军一词,既由此而来。
从这个庞大的编制中可以看出,一个哨官,其实在大规模的战斗中,已经渺小到没法再小了。
然而,戚天佑所拥有的武艺,却绝不是一个哨官所能拥有的。
在新兵训练营时,曾经不止一个哨官来那里教授过他们各种作战技巧。
但从没有一个哨官,能一刀把浅水清震飞震晕过去。
连那个力大如山的汉子雷火也不行。
所以,在浅水清的眼里,戚天佑是一个谜,一个武功高强,却甘心做一个下级军官的变态。
听他哨里其他的士兵说,这三年来,戚天佑杀的敌人,立的功劳,都够他做到卫校了。可他偏偏不求上进,屡次拒绝升官,甘心只做一个小小哨官。
不想做元帅的兵不是好兵。。。这句话,不知道对戚天佑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一想到这,浅水清就忍不住想笑。他也是在说出来之后,才想到这个问题的,在那之前,到没有丝毫影射的意思。
吃晚饭的时候,队伍歇马休息,丰仓城已经遥遥在望。新兵和新兵一起吃饭,老兵和老兵一起吃饭,军官和军官一起吃饭,这是规矩。
浅水清刚坐下来,一个老兵走了过来,对他说:“浅水清,戚少请你过去,和他一起吃饭。”
浅水清有些惊讶,远远看去,戚天佑向他做了一个友好的招手。
来到戚天佑的身边,浅水清坐下,发现身旁还有一名新兵,正是雷火。
“喝酒吗?”戚天佑问他。
“不是很擅长,不过我记得军纪中好象有一条不许喝酒的规定。”浅水清回答。
“做人不要太死板,少喝点不碍事的。酒喝多了会误事,不过少喝点,有好处。喝了酒。。。胆子就壮了。知道战场上哪种人最不容易死吗?”戚天佑给浅水清的碗斟满了酒。
浅水清脱口道:“不怕死的人。”
于是,席间的几个人都呵呵笑了起来。
一大口酒就那样灌入肚中,一股火辣辣的热意从小腹中升起,好象一团烈火在胃中熊熊燃烧,浅水清忍不住大喊了一声:“好酒,果然够劲!”
再看旁边的雷火,这个平日里总是沉默寡言,打起仗来却悍不畏死的汉子,正一口接一口的往肚子里灌酒。
戚天佑的身边坐的是方虎,他拍拍雷火道:“悠着点,兄弟。”
雷火头也不抬地说:“俺在俺们家乡,是有名的千杯不醉,这点酒不算啥。”
几个人便又笑了起来。
方虎点点头说:“能把铁柱子打下马的,的确该有份好酒量。来,我敬你一碗。”
雷火便一口气咕嘟嘟地将一大碗酒喝了下去,脸上升腾起一股血色红气,转瞬间便又消失。浅水清看得心中一凛,知道他一定练过很高深的内家功夫。
大概是酒意上涌的原因,浅水清显得比平时豪放了许多。他问方虎:“怎么没见你兄弟?”
“那小子猜拳输给了他哥哥我,今天正替我轮值警戒呢。”方虎笑道。
雷火立刻抬起头来,不明白地问:“咱们不是在后方吗?为什么还要安排警戒?”
戚天佑的脸色一正道:“千万不要这么想,你以为后方就一定无战事了吗?天风帝国,立国百年,征战百年,能在群雄环伺中屹立不倒,凭的是什么?就是凭的咱们铁马金戈的军人。帝国身处平原,四野开阔无险可据,敌人若想穿插奔袭,直指后方,并不是什么难事。也正是因为这样,百年征战,天风帝国从来都无法使出全力以对。帝国五大军团,只有一支暴风军团可以进行对外冲击,这又是为什么?也是因为帝国将太多的军力布置在镇守四方。只有打下止水国,天风才能拥有一个稳固的后方,在这之前,天风军永远只能在小心谨慎中成长。这一点,你们身为新兵要牢牢记住,天风健儿的不败名号,是在铁与火中成长起来的,同时也是在一次次谨慎行动中成长起来的。永远不要小看你的敌人,因为他们随时随地都可能会出现在你的身边。”
浅水清和雷火同时肃然起立,大喊:“是!”
一时到引得无数新兵向这边侧目。
这天晚上,浅水清,戚天佑,方虎,雷火等几人喝得畅快淋漓,无所不谈。浅水清知道了原来戚天佑也是一名孤儿,而雷火则是清野城南沟村人,方家兄弟其实有四个,而不是两个,分别为龙虎豹彪。而四兄弟里,如今已经只剩下虎和豹了。
他们喝酒,聊天,聊到激动时,方虎赤膊高歌:
帝国百年战,猛士守四方。三千铁骑所踏,白骨丘山。八千好汉披靡,流血涂海。愿摘星以化英雄胆,舞长枪做我铁脊梁。敢战沙场永不倒,终叫敌人丧胆肝。血战乾坤赤,梦里兰花惊。四万里江山如画,尽归我土。三万里河东入海,服我所化。。。。。。
那一夜,他们都醉了,醉得很彻底。浅水清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梦里,他见到了碧海蓝天,见到了自己浴血沙场,见到无数纷飞的血肉。
未来,是一片血色汪洋。。。。。。。
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四章 初战(上)
丰仓城终于到了。
远远望去,丰仓城深沟高墙,防御森严,来往行人盘查严密,仿佛这里不是后方,而是前线。
不过浅水清知道,几乎天风帝国的每一个城池,都处于这样严密的防守状态之下。正如戚天佑说过的那样,天风无险可据,惟有步步为营,稳扎稳打,方能立于不败之地。
这也正是天风帝国为什么不惜损耗国力,一再攻打止水国的原因。天风人太迫切需要一个安全而巩固的大后方了。
止水国位于蝥海之畔,两边是丛山环绕,身后是汪洋大海,唯一进入止水的通路就是三重天。
所谓三重天,就是布于接天山脉的三座门户要塞--南门关,北门关和京远城。
过不了三重天,就打不下止水国,天风为三重天所阻,这一阻就是十年。
当然,止水国的日子也不好过。他们打不过天风人,就出不了关。国家经济几乎全部依靠海上贸易来完成。为了对付海盗,止水每年都要训练大批的水兵沿海布防,这使他们陆军的战力更见削弱。
进了丰仓城,早有人接应他们。一个军士对戚天佑道:“沐大人现在正在醉红楼喝酒,他要你一来就过去见他。”
戚天佑点了点头,叫道:“方虎,方豹,还有。。。浅水清,雷火,你们几个跟我去见沐大人,其他人原地休息。”
沐血这个时候正在醉红楼里自斟自饮,远眺楼外景色,一双眼眯眯着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这个草原汉子,一生戎马,身上受过的伤也不知有多少,看淡了生死,每日里唯一的兴趣就是喝上几杯小酒,自得其乐。他原名沐雪,后来因嫌这个名字太过斯文,沙场男儿不该叫这么斯文的名字,因此更名沐血。
这一更名之后,他身上那件血色战袍,也便更见鲜亮起来。
楼梯处传来马靴蹬蹬之声。戚天佑带着人上了楼,见到沐血,恭敬地敬了个礼,然后叫道:“哨官戚天佑奉命已将三千新兵带到,请大人前往点收。”
“不用点收了。”沐血懒洋洋地挥挥手,示意他们几个一起坐过来陪他喝几杯:“你在清野城干的事,我已经知道了。干得不错,就是动静大了点。洪将军把我大骂一顿,说我把事情搞得太大,他对上面不好交代。让我抽你二十鞭子。”
戚天佑脸色一正,大喊道:“是!遵大人号令,回去我一定主动受罚。不过大人您身娇肉贵,这鞭子就不劳您亲自动手了,我就叫我手下的弟兄代劳吧。”
他说最后这句时,颇有点嬉皮笑脸的意思。
沐血眼皮都不抬一下,只是淡淡地说:“去你妈的身娇肉贵。。。伤口画得象一点。”
“是,遵大人令!”
戚天佑的身后,方虎方豹等几个人都吃吃笑了起来。沙场征战,虽有上下之分,但是很多时候大家都是一起并肩战斗的兄弟。对下属过于苛责的将官,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被下属抛弃。在天风军制中,千人以下的将官,皆有冲锋在前的义务,沐血虽为千人卫校,同样也要浴血奋战。倘若他和自己的手下士兵搞不好关系,战场上只怕早死了千百回了。
身在军中,大凡底层士官大都爱护自己的兵卒,只有身居高位者,才无视人命,凡事以功劳为先。沐血虽是卫校,但他和下面最低级的士兵也可打成一片,到是半点都不希奇。
而在这支卫队中,沐血最欣赏的,也就是戚天佑了。
“这次过去,捞了几个回来?”沐血头也不抬的问。
“什么几个?”戚天佑开始装傻。
沐血冷笑:“你是不是想让我把借给你的那二十个兵要回来啊?”
戚天佑立刻急了:“大人你怎么能这样呢?这些兵可都是你调给我的啊。”
“调令没写,就不能作数。再说能调给你,我也就能调回去。说吧,这次藏了多少私货?”
戚天佑很无奈:“就两个,都带来了。你自己看吧。”
沐血终于抬头,那一刻,一张苍白如纸的脸就那样呈现在浅水清的面前。
浅水清的心中,微微一颤。
“那个大个的不错,这个嘛。。。没看出有多好。竟然用剑,啧啧。”沐血摇了摇头。
“这个比那个好。”戚天佑立刻道。
沐血一楞。他知道戚天佑轻易是不夸人的。不过他立刻就明白了过来:“就是这小子杀了那三个逃兵?”
戚天佑点了点头。
沐血哈哈大笑起来:“不错,不错,身为新兵,一战未打,就敢杀人督战,组织抵抗,果然有胆有识。我说,你叫什么名字?”
浅水清上前一步,抱拳见礼:“属下浅水清。”
“浅水清。。。有意思的名字。那天是第一次杀人?”
“是。”
“不害怕?”
浅水清摇了摇头。
沐血点了点头:“不错,果然不错。我第一次杀人时,心里难受得肠子都快吐出来了。。。好多人都是这样啊。我听说有些人第一次杀人时根本就不害怕,还有些不相信,想不到今天到见识了一个,而且一出手,就杀了三个。”
浅水清微微一笑:“可能是我神经比较大条的原因吧。”
沐血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最终只是说了一句:“给他们两匹马。整个卫都是骑兵,入了你的哨,总不能让他们跟在你们的马后面跑吧。”
戚天佑用刀鞘拍了一下浅水清和雷火:“还不多谢大人。”
战马是宝贵资源,轻易不会给新兵。戚天佑带浅水清他们过来的原因,其实就是讨要战马。沐血老于事故,他的那点心思哪能不明白。
沐血单手一扬,说了一句:“不用谢了,就这么着吧。我现在吃饱喝足,也要回去睡一觉了。叫个人去新兵营传话,让他们都好好放松一天,出去玩玩吧。你的人也该找找乐子了。”
他说着,就那样扬长而去。
这个时候,浅水清和雷火仍沉浸在得到战马的喜悦之中。
浅水清知道,骑兵是一种非常昂贵的兵种,战马所食用的草料,每天都大得惊人。而有一些特殊的战马,喂得都是专用草料,必须千里迢迢的拉过来。因此,一匹马至少在饭量上所消耗的金钱要大于骑士本身。而一个正统骑兵的训练,通常没有三五年时间是无法成为一个优秀的骑兵的。
观澜大陆对新兵的训练是全方位式的,除了演练时有兵种配置外,一般并不确定那些新兵谁将来会做什么兵。在这个随时都有人战死的年代里,谁也不知道自己的队伍在一定的时间会需要什么样的兵种,因此对新兵进行全方位的的训练,直到正式进入战场时才确定兵种,逐渐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事实上,也只有天风帝国这样的老牌军事强国,才会将自己的子民事先训练一段时间之后再拉出去使用。在此之外的很多国家,所谓的新兵,其实就是放下锄头就拿起刀枪的农民。他们连军列都未必站得好,更徨论作战了。
那样的新兵,比一般的杂牌军还要不堪一击。
“怎么,还乐得合不上嘴呢?”戚天佑用刀背敲了他们两人一下,然后说:“先别高兴得太早。就你们在新兵营学到的那点东西,根本就不够瞧的。后面的日子长着呢,好好接受训练吧。”
“是,我们这就回去接受训练。”浅水清和雷火同时叫道。
“急什么。明天就上路,今天还不好好玩一天。你们不是昨天刚拿到这个月的军饷吗?把所有的钱都花光了再回去也不迟。”戚天佑慢腾腾的说。
“花光?”浅水清一楞。
“对,花光。身为一个士兵,最好不要考虑得太长远。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他朝乐与悲。就象你在你那本日记里写得那样,这是一个命如草芥的年代,如果你不能确定自己会活多久。。。就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日子吧。。。今天的快乐,或许就是你们中的某些人最后一天的快乐。记住我教你的话,军人,可以死,但不要死得有遗憾。”
戚天佑话音落下,方虎方豹还有浅水清等人同时沉默了下来。
或许,这就是身为一个军人的悲哀吧。
方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我说戚少,你这人就是这样,总拿这些生生死死的事来说。上了战场,攻防在我,生死由天。大家还是开开心心地喝一场吧。对了,再叫几个窑姐过来,老子都快半年没碰女人了,今天非得好好泄泄火不可。我要找个美女大干十个回合!”
“十个回合?你行吗?”浅水清笑道。
方虎立刻急了:“我不行?你问问我弟弟,想当年我们打盘山那阵子,山下有个村姑,老子瞧她长得水嫩,当时就上了她。我们兄弟俩轮流上,一共干了十二次。十二次啊!一人六次,还不到一天的时间。”
方豹坐在一旁嘿嘿的笑。
浅水清的脸色立刻阴沉了下来:“你们强奸民女?”
“算是吧。强奸?哈哈,这个词有些新鲜哦,不过蛮贴切的。老子就是强行奸了那小娘们。哈哈哈哈。”方虎张狂的大笑。
“那你们和匪有什么区别?”
此话一出,全场皆静。
浅水清的脸色有些不善,他是真没想到,这几天和自己谈笑风生,不分尊卑,对他爱护有加的方虎,竟然会做出强奸民女的事情来。
方虎大怒,拍桌而起怒哼道:“怎么?慈悲心上来了?小菜鸟,我可告诉你。咱们是兵。。。是别着脑袋在胳膊上玩命的兵!你懂吗?今日不问明日事,哪管他朝乐与悲。你***以为这话是说说的吗?啊?”
“怕死就别当兵,当了兵就不要把这当成是强奸民女的理由。”浅水清也霍然站了起来。
两个人站在一起,眼神交叠,激荡出层层火花。
坐在一旁的方豹已经悄悄地将手伸到胯下的战刀上去,却只听一声闷哼,正是雷火在死死地盯着他不放。不知何时,雷火这个汉子竟然站到了浅水清一边去了。
“够了!”戚天佑大喝一声:“不要吵架,我不想自己兄弟自相残杀。”
深深地看了浅水清一眼,这个小子,竟然是傲骨天生,面对自己的头领,丝毫也不畏惧,与其针锋相对毫不退让。
戚天佑叹了口气道:“浅水清。。。你很好。不过有些事情,你没经历过,也不会明白。等以后日子久了,你就会懂了。这件事就这样算了吧,以后,不要再提了。”
“不,我懂。战士们长期生活在死亡边缘上,每天都在经历着铁与血的煎熬。这种煎熬让人疯狂,变得嗜血而残暴,无视生死与尊严。如果不寻找一条可以发泄的通道,那么这种煎熬总有一天,就会把自己也吞噬掉的。所以。。。战士们有时候就会采取一些极端的做法来发泄自己旺盛的精力,同时也使自己忘掉战场那一次又一次难忘的经历。”浅水清冷冷的说道。
戚天佑和方虎方豹同时被他说的话大吃一惊,想不到他竟会说出这样有见地的话。而话里的内容,是他们自己从来也从想到过,却偏偏又完全符合真实的情况,简直是说到了他们的心窝里去。
“你怎么会懂这些?”戚天佑森然问道。
浅水清苦笑。
自己怎么可能不懂呢?毕竟他来的那个世界,已经是一个信息爆炸的世界。很多事,即使没有亲身的经历,光是看看书,也可以明白的。观澜大陆没有心理医生,于是抢劫,强奸,甚至屠杀平民,便成了他们最好的发泄通道。
如果说还有什么是区分良知的存在与否的话,那就是有些人只对敌对国的人下手,有些人则无分彼此。
而他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必须学习尊重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
所以浅水清最终还是叹了口气,然后道:“方头,刚才是我说重了,我向您道歉。喝了这杯水酒,大家一起叫几个窑姐找找乐子。这行军打仗的事,我是新丁,纵枪床第间的事嘛。。。我可不一定输给你哦。”
方虎哈哈大笑起来,一挥手说:“臭小子,算你会说话,老子不和你计较了。来,大家喝酒,喝完了酒一起找乐子去。”
“干!”五个人的大碗在空中交撞,溅起了漫天的酒花。
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五章 初战(中)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大队人马已经准备上路。
虎豹营的一千精骑在前头开路,中间是大批的粮草,一车又一车,仿佛一条长龙看不到尽头。这也难怪,铁血镇算上新兵有一万八千战士,再加两千督卫队总两万人三个月的口粮全在这车上装着呢。
车队的后面,是三千新兵手持长矛弯刀随行护送。
当然,浅水清和雷火是两个例外--他们提前有了组织,如今已经可以骑在马上四处跑到耀武扬威了。
令人惊讶的是,在新兵队的后面,竟然还有一支队伍也在行进。他们大约五百人左右,分别为一百名骑兵,一百名长戈兵,一百名飞斧战士,一百名重装武士和一百名弓箭手。在那五百战士之中,有三辆豪华马车在缓慢行进,外表装饰豪华,车旁还有专门的仆从照应,里面应该是坐得什么重要人物。
五百战士分成五层将马车围得水泄不通,最里层的是弓箭手,然后是飞斧战士,长戈兵,重装武士,最外围的则是骑兵。
那一百名弓箭手用的竟然是极为罕见的紫杉长弓。
紫杉长弓是一种射程可达一百五十米之远的劲弩强弓,在整个观澜大陆都是数得上字号的。不过天风帝国本土缺少制作这种长弓的紫杉,因此每年的产量都极少。
那些弓箭手全部长弓铁箭,腰部还别有战刀,显然是经过特殊训练的高级弓手。而其他战士也个个神情坚毅,显然都是同类兵种中出类拔萃的好手,并且经历过多次沙场血战的洗涤和磨砺。
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会跟在运粮队的后面?浅水清的眼中泛起了一丝疑惑。
大概是看出了浅水清心中的疑惑,戚天佑笑道:“临时加派的任务。他们是血风旗的精兵,这次好象奉命保护什么人去前线会见南无伤南镇督,正好同路,就一起走了。这样也好,大家路上彼此有个照应。可别小看那五百人,他们的战力至少比那三千个新兵蛋子高得多了。”
“不过肯定不是咱们这个卫的对手。”浅水清自信满满的说:“我是说五百人对五百人的情况下。”
“你小子,到是会说话。”戚天佑笑道。
车队一路缓缓前行,浅水清估计,以目前的速度,要到铁血镇所在的孤星城,至少还要走半个月的时间。
他初到观澜大陆的时候,曾经流浪三年,不仅天风帝国被他转了个遍,连某些并不友好的邻国,也曾悄悄潜入过。那个时候他语音未改,对这个世界的熟悉程度还很有限。没有被人当成奸细给抓起来,简直就是一大奇迹。所以他对天风的很多情况还是相当了解的。
孤星城原是属于止水国的领土。事实上,三重天虽是止水国的重要关隘,却不是他们的门户。三重天以外,止水国至少还有一省领土,如今却全部为天风帝国所占据。这也正为什么天风人和止水人屡屡开战的原因。
止水人想夺回失地,而天风人则想要更多。
到了孤星城,就可以登顶盘山,遥望三重天。
三重天,也就是南门关,北门关,京远城。它们依山而建,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天风多草原,骑兵勇猛凶悍,最擅长大范围机动作战,奔袭万里,侵掠如火。可是要论攻城,面对止水国的三重天,惊虹国的寒风关还有麦加的恶浪河,却始终打不出象样的成果。
这,也可以说是天风人心头最大的无奈。
三重天脚下十里八村,成为两军对垒的战场。那里的百姓,如今已十室九空,四处逃难去了。
盘山一战,铁血镇下洪风旗固然损失惨重,伤亡三千余人,止水国更是死了一万多人,最终不得不退守三重天。他们每年都要出来和铁血镇的人打上几番,双方各有胜负。止水国胜在城关近在咫尺,后勤供应方便,每次出动,都是数万大军。铁血镇只有不到两万人,却总能牢牢挡住对方的进攻,由此可见其强悍的战斗力。
天风皇帝苍野望到是很想把整个暴风军团都派过去一口气吃下对方,奈何对方也狡猾。你来得人多了,我就据关不出。天风人耗不起近二十万人的军粮,只能派铁血镇牢牢守住盘山一线,然后伺机而动。
。。。。。。。。。。。。。。。。。。。。
车队一路行了七天,路程走了不到一半。这一路风平浪静,没什么阻碍,不过沐血依然每天谨慎地派出骑兵在前方探路,以确保大队的安全。
今天是浅水清所在的那个哨负责外出侦察任务。
百余精骑一路狂奔数里,大家连日来随着车队慢腾腾的在路上磨蹭,早就憋闷坏了。这一撒开欢的往前冲,竟转眼间将后面的大部队抛了个没影。
戚天佑一马当先,方虎方豹紧随其后,再后便是浅水清。
“嘿,看那小子的骑术不错啊,竟然能跟得上我们。”方豹大叫道。
浅水清微微一笑。
他来到这世界前,是十项全能运动员,最大的遗憾是没有二十项全能比赛项目。
他父亲最爱批评他的话就是:“样样都会,样样不精,典型的贪多不嚼不烂。”可到了这里,这个缺点反而成了他日后驰骋沙场的一大优势。
“前面就是风车陵了。”戚天佑突然勒马停下,“吁”的一声,马蹄高高扬起。然后他勒着马原地转了一圈,这才马鞭一指前方说道:“咱们的任务就是负责观察这一带的情况,防止有敌人偷袭。”
后面的骑兵也陆续停下,顺着戚天佑所指的方向看去,前方的那片小山坡上,有一道比较明显的突起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