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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最有影响的100人(1)

_6 迈克尔·H·哈特(美)
  约公元前300~前232
  阿育王也许是印度历史上最重要的国王。他是孔雀王朝的第三位君主,是该王朝的创始人旃陀罗笈多之孙。旃陀罗笈多是一位印度军事领袖,他在亚历山大大帝远征后的岁月里,征服了印度北方的大部分地区,由此在印度历史上建立了第一个主要的帝国。
  阿育王的生卒年不详,也许是公元前300年。阿育王约在公元前273年登位。起初他沿着祖父的脚步向前行走,企图通过军事力量来扩大自己的领土。他在统治的第八年中,胜利结束了一场对印度东海岸上羯陵伽国的征服之战。但是当他认识到他的胜利使人类惨遭伤亡时,就感到心惊肉跳。有十万人丧失生命,甚至有更多的受伤致残,阿育王在惊愕和忏悔之余,决定不再用暴力来完成对印度的征服,并且放弃一切侵略性的军事行动。他采用佛教作为他的宗教哲学,努力实践“达摩”规范,包括诚实、仁慈和非暴力。
  阿育王放弃了狩猎,开始食素。更有意义的是他采用了各种人道的政治方针,他建立医院和政治保护区,缓和许多粗暴的法律,建筑公路,兴修水利。他还任命特别的政府官员──达摩官吏──来教导人们要虔诚,要相互促进友好关系。在阿育王的国土上,所有的宗教都允许实行,但是他特别注重发展佛教,因而佛教的声望便自然而然地提高了。佛教的传道团体被派往许多国家,在锡兰获得了很大的成功。
  阿育王下令把他的生平和政策都雕刻在他的广阔国土上的岩石和石柱上。这些纪念碑有许多至今尚存,它们的地理分布为我们提供了有关阿育王势力范围的可靠信息,上面的碑文是我们了解他的生涯的主要来源。还提上一句,这些碑文也被认为是杰出的艺术品。
  阿育王死后不到十五年,孔雀帝国便土崩瓦解,此后从未恢复。但是佛教得到过阿育王的支持,他对世界的长期影响是巨大的。他登极时,佛教只在印度西北的一弹丸之地流行,但在他死去时,它的教徒遍及印度各地,而且迅速传向邻国。除了乔达摩·悉达多本人以外,阿育王对佛教发展成为一种主要的宗教所起的作用比任何其他人都大。
圣·奥古斯丁
  公元354~公元430
  奥古斯丁生活在罗马帝国走向衰落的年代,是当时最伟大的神学家。他的著作在整个中世纪对基督教学说和观点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事实上他的影响至今仍然存在。
  354年奥古斯丁出生在距沿海城河马以南45英里的塔加斯特城(现在阿尔及利亚的苏格艾赫拉斯)。他父亲是个非基督教徒,母亲则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他在襁褓时未受洗礼。
  奥古斯丁甚至在少年时期就显露出了非凡的才华。十六岁前往迦太基学习。在那儿他找到了一位情妇,生了一个私生子。十九岁时他立志攻读哲学,不久便开始信仰摩尼教──由先知摩尼约在204年创立的宗教。在年青的奥古斯丁看来,基督教天真单纯,而摩尼教哲理深奥。但是在随后的九年中,他逐渐对摩尼教感到失望。他二十九岁时来到罗马,不久又到了意大利北方的米兰市,在那儿担任雄辩术教授,通晓了一门经过修正的柏拉图哲学──新柏拉图主义,该学说是蒲鲁太纳斯在公元三世纪发展的。
  当时米兰的主教是圣·恩布路斯,奥古斯丁听了他的一些说教,对基督教有了新的更为深刻的认识。到32岁时他改信基督教,由一度是基督教的怀疑者转变为基督教热情的支持者。387年奥古斯丁接受恩布路斯的洗礼,随即返回家乡塔加斯特。
  391年奥古斯丁成为河马市主教的助手,五年后主教去世,当时42岁的奥古斯丁成了河马市的新主教,在随后的余生中一直担任此职。
  虽然河马不是一个重要城市,但是奥古斯丁才华卓越,很快就成为基督教界最受尊敬的领袖之一。虽然他体质孱弱,但是却在速记员的帮助下写出了大量的宗教著作。至今尚存的他的布道约有500篇,书信200多封,他的最著名、最有影响的两部著作是《论上帝之城》和《忏悔录》。后一部是迄今为止最著名的自传之一,是他在四十多岁时写成的。
  奥古斯丁的书信和布道中有许多是批驳摩尼教派(一个从基督教中分离出来的教派)和贝拉基教派(当时另一个主张异端的基督教派)的。他同贝拉基教派的辩论是他的教说的一个重要部分。贝拉基是一个修道士,他约在400年来到罗马,讲解几种有趣的神学学说。贝拉基声言:我们谁都没有犯过原罪,我们谁都有选择行善或作恶的权力,一个人若一生正直,取得功绩,就会得到拯救。
  由于在一定程度上受奥古斯丁的影响,贝拉基的观点被宣布为异端,他本人(已被驱逐出罗马)被开除教籍。根据奥古斯丁的说法,所有的人都犯有亚当之罪,仅仅通过个人努力取得的成就是不能得到拯救的,要获得拯救必须靠上帝的恩典。在此以前就有过类似的思想,但是奥古斯丁使先前的论说得到了加强,他的著作通过这些论点巩固了基督教的地位,随后又成为千古不变的信条。
  奥古斯丁认为上帝已经知道谁会得到拯救,因此我们当中有些人是命里注定会得到拯救的。这种命中注定的思想大大地影响了后来的神学家如圣·托马斯·阿奎奈和约翰·卡尔文。
  也许比命里注定的思想甚至更为重要的是奥古斯丁的两性关系的观点。当他改信基督教时就已下定决心放弃性生活(他曾写道:“回避两性关系比回避什么都重要。”)。但事实表明放弃性生活对奥古斯丁来说是相当困难的,他在《忏悔录》中对自己有关这方面的斗争和观点都做了一定的论述。因为他名声鼎鼎,所以在该书中所表达的观点强烈地影响着中世纪人对性的态度。奥古斯丁在他的著作中还把原罪和性欲的概念联系在一起。
  在奥古斯丁的一生期间,罗马帝国正在迅速衰落。事实上在公元410年罗马市遭到了艾拉瑞克①所率的西哥特人的洗劫。留在罗马的异教徒自然想要借此机会惩罚罗马人,因为他们为了基督教的利益而抛弃了古代的众神。圣·奥古斯丁最著名的一书《论上帝之城》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针对这种指责为基督教所做的辩护。但在该书中还包含着一种完整的历史观,一种后来对欧洲发展有巨大影响的历史观。奥古斯丁表述的观点认为罗马帝国无足轻重,罗马市和地球上的其他任何城市都是根本不重要的,真正重要的是“上帝之城”的发展──换言之即人类精神的进步。基督教理所应当是实行这种进步的媒介(在基督之外不存在着拯救)。因此可以这样说,无论皇帝是异教徒、基督徒或是野蛮人都没有罗马教皇和基督教重要。
  虽然奥古斯丁没有采取决定性的措施,但是他提出的论点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现世的统治者应从属于罗马教皇。中世纪的罗马教皇为从他的教说中所得出的这个结论而感到高兴。因此他的教说为教会和国家之间的长期斗争打下了根基,欧洲历史在许多世纪中都有这一斗争的特点。
  奥古斯丁的著作是使希腊哲学的某些方面传入中世纪欧洲的一个因素。特别是新柏拉图主义对奥古斯丁思想的成熟有很大的影响,后来又通过奥古斯丁影响着中世纪的基督教哲学。我们至今还会饶有兴致地注意到:笛卡尔提出过著名的论断“我思我在”,奥古斯丁也提出过隐含这一论断的思想,当然两者的说法各异。
  奥古斯丁是黑暗时代之前的最后一位伟大的基督教神学家,从所有的主流方面来看,他的著作使基督教学说在整个中世纪基本上具有它所要保持的形式。他是一位杰出的拉丁教父②。他的著作在牧师中拥有广泛的读者。他的有关拯救、性、原罪以及许多其他观点都产生过相应的影响。许多后来的天主教神学家如圣·托马斯·阿奎奈以及新教徒领袖如马丁·路德和加尔文都受过他的强烈影响。
  公元430年奥古斯丁在河马去世,终年76岁。当时一个侵略过摇摇欲坠的罗马帝国的野蛮部落──旺达尔人正在包围着河马市。几个月以后,他们攻克了该市,几乎把全城都焚为灰烬;然而奥古斯丁图书馆和大教堂却安然无恙。
    注释:
  ①艾拉瑞克(370?-410):西多哥王。于410年成为日耳曼民族征服罗马的第一位人物。
  ②拉丁教父:基督教西派教会的教父,用拉丁文写作,故称。主要代表人物有奥古斯丁、安布罗斯和哲罗姆等。
马克斯·普朗克
  公元1858~公元1947
  1900年德国科学家马克斯·普朗克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假说,在科学界一鸣惊人。这一假说认为幅射能(即光波能)不是一种连续不断的流的形式,而是由小微粒组成的。他把这种小微粒叫做量子。普朗克的假说与经典的光学说和电磁学说相对立,使物理学发生了一场革命,使人们对物质性和放射性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普朗克于1858年出生在德国的基尔市。他先后就读于柏林大学和慕尼黑大学,二十一岁时在慕尼黑大学获得物理学博士学位。他一时曾在慕尼黑大学和基尔大学任教,1889年任柏林大学教授,直到1928年70岁退休为止。
  和其他几位科学家一样,普朗克对黑体幅射问题也很感兴趣,黑体幅射是描述给绝对黑体加热来做电磁幅射的术语(绝对黑体是不反射任何光而完全吸收所遇见光的物体)。实验物理学家们甚至在普朗克着手研究这个问题之前就对这样的物体幅射做过认真的测量。普朗克取得的第一项成就是提出了一个用来正确描绘黑体幅射的相当复杂的代数公式。这个代数式完美地概述了实验数据,在今天理论物理学上仍常常使用。但是却有一个问题:公认的物理学定律预示存在着一个完全不同的公式。
  普朗克对这个问题沉思默想,终于提出了一个崭新的学说:幅射能只能以普朗克称为量子这个基本单位的整倍数形式幅射出来。根据普朗克学说,一个光量子的大小取决于光的频率(即颜色)且与一个物理量成正比。普朗克把这个物理量缩写为h,现在被称为普朗克常数。普朗克假说与当时流行的物理概念完全对立,但是他却利用这一假说在理论上准确地推导了正确的黑体幅射公式。
  普朗克假说具有彻底的革命性。因此若不是他以顽固保守的物理学家而著称,他的假说无疑会被当作一种荒诞的思想而弃之一边。虽然这一假说听起来很离奇,但是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却推导出了正确的公式。
  当初大多数物理学家(包括普朗克本人在内)都认为这一假说不过是适应面很窄的一个数学假设。但是几年以后表明普朗克的概念还能应用于除黑体幅射以外的许多各种不同的物理现象。1905年爱因斯坦用这一概念解释光电效应,1913年尼尔斯·玻尔在他的原子结构学说中也使用了这一概念。1918年普朗克获得诺贝尔奖。他的学说基本正确而且在物理学理论方面具有根本重要的意义。
  普朗克坚决反对纳粹分子,这使他在希特勒时代的处境十分危险。他的次子有一次参与一伙军官暗杀希特勒的密谋,但因刺杀未遂于1945年初被处以死刑。普朗克于1947年去世,终年89岁。
  量子力学的发展可能是二十世纪中最重要的科学发展,甚至比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还要重要。普朗克常数h在物理理论中有着重要的作用,现在被认为是两三个最基本的物理常数之一。它出现在原子结构学说、海森堡测不准原理、幅射学说和许多科学公式中。普朗克最初计算出来的常数数值比今天使用的相差百分之二。
  一般认为普朗克是量子力学之父。虽然他对此理论后来的发展没有起什么作用,但是若把他的名次排得太后是不公正的。他所做的起始突破非常重要,使人们在思想上摆脱了先前的错误概念。因此他的继承人才能创立出今天这样完美的学说。
约翰·加尔文
  公元1509~公元1564
  著名的新教①神学家和道德学家约翰·加尔文是欧洲历史上的主要人物之一。四百多年来,他的有关神学、政治、个人道德和工作习惯等许多不同学科的观点影响着数以亿计人的生活。
  约翰·加尔文(原名琼·考文)于1509年出生在法国努瓦营镇。他受过良好的教育,在巴黎蒙泰居学院毕业后到奥良尔大学攻读法律,也在布尔日大学攻读过法律。
  正当加尔文年仅八岁的时候,马丁·路德把自己的“95条论纲”张贴在维腾贝格大学教堂大门上并由此发动了宗教改革运动。加尔文从小就成为天主教徒,但是在青年时期改信新教。为了免受迫害,他不久便离开了他一直生活的巴黎。他经过一个时期的旅游生活后,就定居在瑞士巴塞尔市。从此他隐姓埋名,努力钻研神学。1530年他二十七岁时发表了他的最有名的著作《基督教原理》。该书概括了新教的基本信仰,并对此做了全面系统的介绍,使他一鸣惊人。
  1536年末期他访问了瑞士日内瓦,当时那里的新教势力正在迅速增长。他在那里住了下来,被聘为新教团体的领袖和导师。但是宗教狂加尔文和日内瓦人不久便发生了冲突,1538年他被迫离开日内瓦。但是1541年他应邀重新归来,这次他不仅是该市的宗教领袖,也是具有实力的政治领袖,直到1564年死去为止。
  在口头上加尔文从来都不是日内瓦的独裁者:大多数市民都有选举权;许多合法的政治权力都在一个二十五人委员会的掌握之中,而加尔文又不是委员会委员;若得不到委员会中大多数委员的拥护,他随时都可能被驱逐(事实上他在1538年就是被驱逐出去的)。然而在实际上他却统治着这个城市,1555年以后他成了一个无名有实的独裁君主。
  在加尔文的领导下,日内瓦成为欧洲新教的领导核心。他在其它国家特别是在法国为发展新教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一时日内瓦被称为“新教罗马”。他返回日内瓦首先做的事情之一就是为那里的新教教会起草了一套教会规章,规章为欧洲许多其它新教建立了一个模式。在日内瓦期间,加尔文记叙了许多有影响宗教的发展历程,继续修改《基督教原理》,同时还做了许多次关于神学和《圣经》的演讲。
  加尔文统治的日内瓦相当阴森古板。不仅已婚之间的私通和未婚之间的私通被认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而且赌博、酗酒、跳舞和唱黄歌也皆属于被禁之列,违犯者要受到严厉的制裁。法律规定都要按指定的时间上教堂,冗长的讲道司空见惯。
  加尔文大力提倡勤奋工作。他还支持教育,日内瓦大学就是在他当政期间建立起来的。
  加尔文这个人气小量狭,凡是他视为异端分子的人就会很快被处以死刑。他的受害者当中最有名的是西班牙医生和神学家米歇尔·塞维塔斯(这样的受害者大有人在)。塞维塔斯不信三位一体说②,到日内瓦就被逮捕审讯,以致终被火刑处死(1553年)。此外在加尔文当政期间,还有几个人因有耍巫术的嫌疑而被处以火刑。
  1564年加尔文在日内瓦死去。他结过婚,他的妻子在1549年夭折,他们的独生子一生下来就命归九泉。
  加尔文的主要意义并不在于他置身参加的政治活动,而在于他所传播的思想体系。他强调《圣经》的权威和重要性;同路德一样,他否认罗马天主教的权威和重要性;同路德、圣·奥古斯丁和圣·保罗一样;他认为人人都是罪犯,解救只能从信仰中来,而不能从良好的业绩中来。加尔文有关宿命论和定罪论的思想特别鲜明突出。他认为上帝在不考虑功绩的情况下就已经决定了谁该得到解救和谁该受到惩罚。那么一个人为什么还要在乎道德行为呢?加尔文的回答是:“选民”(即上帝挑选的要接受基督求解救的人们)也是被上帝选中的,其目的是为了让他们表现正直。我们得到解救并不是因为我们行善,但是我们行善因为我们是为了解救而被选中的。虽然这种说教在有些人看来不可思议,但是却鼓舞过许多加尔文教徒过着格外正直虔诚的生活。
  加尔文对世界影响很大。他的神学学说最终赢得的信徒甚至比路德的还多。虽然路德教派在法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居统治地位,但是加尔文教派却在瑞士和荷兰占了上峰。在波兰、匈牙利和法国都有举足轻重的少数加尔文教派,苏格兰的长老会教友是加尔文派教徒,如同法国的新教徒和英国的清教徒是加尔文派教徒一样。清教徒在美洲的影响当然是即深刻又持久。
  加尔文统治的日内瓦可能与其说是民主政治倒不如说是神权政治。但是加尔文主义的最终作用是增强了民主政治。加尔文教徒在如此众多的国家内均属少数派,也许就是这一事实使得他们易于对已建立起来的政权加以限制,或者加尔文教会内部组织比较民主是一个因素。然而不管原因如何,最初的加尔文教派堡垒(瑞士、荷兰和大不列颠)也变成了民主政治的堡垒。
  有人认为加尔文学说对所谓的“新教劳动原则”的创立和资本主义的崛起是一个主要因素。不过很难估计出这种论断在多大程度上是正确的。例如,在加尔文出生很久以前,荷兰人民就享有勤劳的美誉。但是认为加尔文坚决主张的勤奋工作态度对其教徒没有影响也是没有道理的。也许值得注意的是加尔文允许收利收息,这是一种为大多数早期基督教道德学家所谴责的行为,但是对资本主义的发展却有重要的作用。
  加尔文在本册中的名次应排多高呢?加尔文的影响主要限于西欧和北美,而且他的影响在过去一个世纪中显然是在急剧地下降。无论从哪方面来看,加尔文主义问世的许多功绩应归于耶稣、圣·保罗和路德这样的早期人物。
  虽然宗教改革是一个具有巨大历史意义的事件,但是马丁·路德显然对这场大动荡负有主要责任。加尔文本人只是在路德之后崛起的几位有影响的新教领袖之一。因此十分显然加尔文的名次应远在伏尔泰和卢梭这样的哲学家之前,这不仅由于他的影响所经历的时期是他们的两倍还多,而且由于他的思想对其信徒产生了如此深刻的影响。
  注释:
  ①新教:亦称“更正教”、“抗罗宗”、“耶稣教”。基督教的一派,与天主教、正教并称为基督教三大派别。因对罗马公教(即天主教)抱抗议态度,不承认罗马主教的教皇地位,故在西方一般称“抗罗宗”或“抗议宗”。在我国有时还以“基督教”一词单指新教。该教在鸦片战争前后陆续传入我国,曾被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用作侵华的工具。
  ②三位一体说:父、子、圣灵三个位格为一体的基督教教义。
威廉·T·G·莫顿
  公元1819~公元1868
  威廉·汤姆斯·格林·莫顿的名字可能在大多数读者的脑海里难以荡起记忆的涟漪,但是许多鼎鼎大名的人物却远不如他有影响,因为他是把麻醉引用到外科的主要人物。
  翻阅整个历史,象麻醉剂这样被人夸口称颂的发明可谓凤毛麟角,而对人类健康有如此深刻影响的人物也屈指可数。往昔岁月如烟,外科医生锯断病人的骨头,病人则疼痛难忍,撕心裂肺,失声于床。外科阴森可怖,不亚于魔鬼的宫殿。此情此景,回想起来令人感到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让这种疼痛见鬼去吧,这无疑是任何一个人馈赠给他的同伴们的最崇高的礼物。
  1819年莫顿出生在马萨诸塞的查尔顿。他青年时就读于巴尔的摩口腔外科学院。1842年他开始当牙科医生,1842年到1843年期间,同比他稍微年长的牙科医生霍勒斯·威尔斯合作,威尔斯本人也对麻醉深感兴趣,但是他们的合作看来是双方都无利可图,情薄难系,于是在1843年末时,两个人终于分道扬镳。
  一年后,威尔斯开始把氧化亚氮(笑气)当麻醉剂来做实验,他在康涅狄格哈特福德的医疗中使其得以有效的利用。然而天不做美,他在波士顿做的一次公开表演却遭致失败。
  莫顿自己以牙科医疗为职业,专事镶牙。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得首先拔出旧牙根。在没有麻醉法之前,拔牙根会使患者疼痛不堪。寻求某种适当的麻醉手段则为当务之急。莫顿正确断定氧化亚氮不足以有效地达到他的目的。他要另辟蹊径,寻找一种更有效的麻醉剂。
  查尔斯·T·杰克逊是一位学识渊博的医生和科学家,他认识莫顿,建议他试用乙醚。乙醚具有麻醉的性质,早在三百多年前就被著名的瑞士医生和炼金家巴拉塞尔士所发现,在十九世纪初期还出现过一两份印刷的类似报告。但是杰克逊和任何写文论述乙醚的人都未曾把这种化学药品用于外科手术。
  在莫顿看来,乙醚可能是一种大有可为的麻醉剂。他先用它给动物(包括他的爱狗)试验,然后给自己试验。1846年9月3日,一个给病人试用乙醚的妙时良机终于出现了。一个名叫埃本·弗罗斯特的人奔进莫顿的办公室,他牙疼严重,非拔不可,情愿接受能缓解拔牙之疼的任何疗法。莫顿给他吸入乙醚,随后拔出了他的牙。当弗罗斯特恢复知觉时,诉说他没有感到疼痛。灵丹妙药!神奇!神奇!莫顿看到了展现在他眼前的一条成功、荣誉和幸运之路。
  虽然这次手术有人亲眼目睹,并且波士顿的报纸在翌日也做了报导,但是仍没有引起广泛的注意。显然还需要做一次更为富有戏剧性的表演。因此莫顿请求波士顿马萨诸塞州总院年老资深的外科医生约翰·C·瓦伦博士通力合作,当众医生之面做莫顿麻醉法的实用表演,瓦伦博士点头称许,即在医院安排了一次表演。1846年10月6日,莫顿在医院围观的一大群医生和医学生的众目睽睽之下,给一个外科病人吉尔伯特·阿博特吸入乙醚,然后瓦伦博士给病人开颈取瘤。麻醉剂证明有效无疑,表演获得了非凡的成功。此次表演即刻在众家报纸上予以报导,这是随后几百年间广泛使用麻醉剂的直接原因。
  在阿博特的手术几天后,莫顿和杰克逊递交了一份专利申请。虽然翌月就授予了他们专利权,但是一系列争夺优先权之举却未能避免。莫顿要求把引用麻醉的主要功劳归于己有,但却遭致其他几人特别是杰克逊的反对。莫顿希望他的发明会使他大发钱财,但却未能如愿以偿。大多数使用乙醚的医生和医院根本不付专利税。莫顿为打官司争优先权所付出的代价很快就超出了他发明所获得的金钱。他心灰意冷,穷困潦倒,于1868年在纽约市丧生,时年还不足四十九岁。
  麻醉剂在牙科和主要外科的用途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在估价莫顿的总影响时,主要的难题是在莫顿和其他有关人员之间怎样划分引用麻醉的功劳。要考虑的主要其他人有:霍勒斯·威尔斯、查尔斯·杰克逊和一位佐治亚医生克劳福德·W·朗。考虑到这些事实,我觉得莫顿的贡献远比任何其他人的都重要得多,因此把他列入本册。
  霍勒斯·威尔斯确实是几乎在莫顿成功地使用麻醉剂两年之前就开始在自己的牙科医疗中使用过麻醉。但是威尔斯使用的麻醉剂是氧化亚氮,没有也不可能使外科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尽管氧化亚氮有某些合乎需要的性质,但是却不能作为一种强有力的麻醉剂在主要外科中单独使用(今天它与其它药物复合使用有效益,也在某些牙科医疗中有用途)。但是乙醚却是一种疗效惊人、用途多样的化学药品,它的使用使外科发生了革命。今天在极个别情况下,可以找到比乙醚更为理想的药物或复合药物,但是乙醚在被引用后的一个世纪中是最常用的麻醉剂。乙醚尽管有缺陷(它易燃,恶心是一种常见的副作用),但是金无足赤,药无完药,它可能仍是曾发明的用途最多、独一无二的麻醉剂。它便于运输,最重要的是它溶安全性和有效性于一体。
  克劳福德·W·朗(1815—1878)是一位左治亚医生,他在1842年就在外科手术中使用过乙醚,比莫顿的表演早四年。但是朗直到1849年才发表他的结果,此时莫顿的表演早已使乙醚的外科用途为医学界所周知。结果朗的工作仅使少数人受益,而莫顿的成功却使整个世界得福。
  查尔斯·杰克逊建议莫顿使用乙醚并且还就乙醚的使用给莫顿以有益的劝告。但是杰克逊本人却从没有在一个外科手术中有效地使用乙醚,在莫顿的成功表演之前,杰克逊也未想要告诉医学界他对乙醚的认识。是莫顿而不是杰克逊冒其名誉之险,做了一次公开表演。假如患者吉尔伯特挺尸于手术台上,看来查尔斯·T·杰克逊极不可能会宣称对此表演负有任何责任。
  威廉·莫顿在本册中应占据何等位置呢?把莫顿和约瑟夫·李斯特相比较极为恰当。两者都是医学家;两者都是由于引入了使外科和分娩发生革命的新技术而闻达于世;两者的发明在事后诸葛看来都如汤沃雪,极易做出;两者都不是最先使用这种技术的开山之人;两者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而使这种技术公布于众并使其得到普及;两者都必须同他人一起分享其发明的荣誉。我把莫顿的名次排得略高于李斯特一筹,其主要原因是我认为从长远来看,麻醉的引用比外科防腐的引用是一项更为重要的发展。现代抗菌素在一定程度上毕竟可以补偿外科防腐措施上的短缺。没有麻醉,精细或长时间的手术就无法施行,甚至连简单的手术也经常回避三舍,贻误病人,以致宝刀空攥,望病兴叹。
  莫顿于1846年10月的那天上午对麻醉实用方法所做的公开表演是人类史上的伟大分水岭之一。莫顿纪念碑上的碑文再恰当不过地概括了他的成就:
  威廉·T·G·莫顿
  了却一切外科苦,  麻醉济生君勋殊。  往昔手术撕心碎,  君握科学解病除。
威廉·哈维
  公元1578~公元1657
  发明血液循环和心脏功能的伟大的英国医学家威廉·哈维于1578年出生在英国福克斯通镇。哈维的伟大著作《动物心血运动解剖论》发表于1628年,被称为全部生理学史上最重要的著作,真是恰如其分。实际上它是现代生理学的起点,它的主要意义不在于直接应用,而在于人们对人体的工作原理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今天对我们这些从小就知道血液循环流动因而把这一事实视为理所当然的人来说,哈维的学说显然是通俗易懂的。但是现在看来如此简单明了的东西对早期生物学家来说又是这样的迷惑不解,请看下面当时生物学主要作者所阐述的一些观点:①食物在心脏内转变成血液;②心脏给血液加热;③动脉里充满了空气;④心脏产生“元气”;⑤静脉和动脉血都有涨有落,有时向心脏流入,有时从心脏流出。
  古代世界最伟大的内科医生盖伦曾亲自做过大量的解剖,也对心脏和血管做过细心的研究,但是却从未想到血液会循环流动;亚里士多德也没有想到竟是这么回事,虽然生物学是他的主要兴趣之一。甚至在哈维的书发表之后,许多内科医生们也不愿接受哈维的观点──人体内的血液不停地通过一个闭合的血管体系循环,使血液流动的力量是由心脏提供的。
  哈维是通过一个简单的数学运算来最先形成血液循环这一概念的。哈维估计心脏每次跳动的排血量大约是两盎司,由于心脏每分钟跳动72次,所以用简单的乘法运算就可以得出结论:每小时大约有540磅血液从心脏排入主动脉。但是540磅远远超过了一个正常的整个体重,甚至更加远远地超过了血液本身的重量。因此哈维似乎明显地认识到了等量的血液往复不停地通过心脏。提出这一假说后,他花费了九年时间来做实验和仔细观察,掌握了血液循环的详细情况。
  哈维在书中明确指出,动脉把血液从心脏输出而同时静脉把血液输入心脏。由于没有显微镜,哈维无法看到毛细血管──血液从最小的动脉输入静脉的微小血管,但是他却正确地推断出了它们的存在(哈维去世几年以后意大利生物学家发现了毛细血管)。
  哈维还提出心脏的功能就是把血液泵入动脉。哈维在这点上如同他在其它每个要点上一样,基本上是正确的;而且他还给出大量的实验证据,严密地论证了他的学说。虽然他的学说起初遭到了反对,但是到了他的生命完结时已被广为公认。
  哈维对胚胎学所做的研究虽然不如他对血液循环那么重要,但也不是没有意义。他是一位细心的观察家。他在1651年发表的著作《动物的生殖》标志着当代胚胎学研究的真正开始。哈维深受亚里士多德的影响,并同他一样反对先成学说──这种假说认为胚胎即使在其最早的阶段也与成年动物具有同样的总体结构,虽然前者的规模要比后者小得多。哈维正确地提出了胚胎的最终结构是逐渐发展形成的。
  哈维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每前进一步都留下了成功的足迹,令人回味无穷。他十多岁就读于剑桥大学凯厄斯学院。1600年他前往意大利帕度亚大学攻读医学,该校可能在当时拥有世界上最佳的医学院(值得一提的是哈维就读于帕度亚大学时,伽利略正在那里担任教授)。哈维于1602年在帕度亚大学获医学学位。随后他返回英国,在那里开始了他作为一位内科医生的漫长而成功的生涯。他的患者当中有两名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和查尔斯一世),以及杰出的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他在伦敦内科医师学院讲授解剖学,事实上他有一次被选为该学院院长(他谢绝了这个职务)。除个人开业外,他还在伦敦圣·巴托洛梅医院担任多年的内科医生。他的论血液循环的著作在1628年发表后,他的名声传遍了整个欧洲。哈维结过婚,但没有孩子。他于1657年在伦敦逝世,享年七十九岁。
安托万·亨利·贝克雷尔
  公元1852~公元1908
  放射线的发明者安托万·亨利·贝克雷尔1852年出生在法国巴黎。他受过良好的教育,1892年获得博士学位。1892年他开始在巴黎自然博物馆担任应用物理学教授。说来也巧,他的祖父和父亲先前都曾担任过这种职务,而后来却都成为内科医生。再后来他的儿子也有过这样类似的经历。1895年贝克雷尔成为巴黎综合工科学校的物理学教授。1896年就是在这所学校他做出了使他成名的伟大发现。
  1896年前,伦琴发现了X射线,在科学界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伦琴用阴极射线管产生出X射线。贝克雷尔考虑到通过普通太阳光对磷光物质的作用是否也可以产生X射线,他的实验室里有一些硫酸钾铀晶体,他知道这是一种磷光化合物,于是就决定利用它做下列实验:首先把一张照像底片用一种很厚的黑纸包起来,以确保可见光照不到底片上去,随后把磷光晶体放在包好的底片上并使其暴露在阳光下。结果他后来洗底片时发现了上面有晶体的图像。
  起初贝克雷尔认为他成功地发现了一种新的X射线源。后来他偶然发现这种铀化合物即使不首先暴露在可见光下,也会发出有穿透能力的射线。有一天,天空乌云密布,贝克雷尔已无法准确地重做他的实验,于是就把实验物质──磷光晶体和仔细包好的照相底片放在一个抽屉里,这就没有首先使晶体暴露在阳光下。可是几天后他又决定冲洗这未用的底片,出乎意料的是底片上有一个晶体图像。
  显然这里所牵涉的物质不是普通的磷光物质。贝克雷尔做出明智的决定,放弃原来的计划,开始研究偶然遇到的这种奇怪现象。他很快就发现由铀盐放射出的射线不是X射线,一时被称为贝克雷尔射线。贝克雷尔还发现这种新型射线可由任何一种钠盐放射出来,而不仅仅是他最初研究的那种放射。事实上他发现金属铀甚至也具有放射性。由于放射线与铀的化学形式毫无关系,因而贝克雷尔认识到放射并不是一种化学原因而一定是铀原子本身所具有的一种性质。
  1896年贝克雷尔就所发现的现象发表了七篇科学论文。一些科学家读后产生了兴趣,并随后就一些课题做了补充研究,玛丽·居里就是其中之一。她很快就知道钍元素也具有放射性,与丈夫皮埃尔合作,还发现了两种以前不知的元素──钋和镭,两者都是放射性元素(附带一句,是居里夫妇首先使用“放射”一词来描述这种现象的)。
  其他科学家,其中包括欧内斯特·卢瑟福和弗雷德里克·索迪也对放射现象进行过研究,结果很快发现贝克雷尔射线是三种性质不同的射线。科学家把它们命名为α射线,β折射线和γ射线,并开始研究它们各种不同的特性。
  但是令人对射线格外感兴趣的问题是其所含的能量。放射性物质显然会释放出巨大的能量,看来能量除可能来自原子内部以外别无它处。这非常令人吃惊,因为在发现放射现象以前,没有谁认为原子含有大量的能量。
  1903年贝克雷尔与皮埃尔和玛丽·居里一起获得诺贝尔物理奖。他于1908年在德国格瓦济城逝世。
  有几个理由可以说明放射线是重要的。第一,它有好几种直接的实际应用,例如,有时用来治疗癌症;第二,放射线在科研上是一种很有用的工具,它可使我们获得原子核结构的信息;放射性追踪物用于生物化学研究;放射测定日期是考古学和地质学研究的一项重要工具。但是放射线所带来的最最重要的意义是它的存在清楚地表明了原子内部潜藏的巨大能量。在贝克雷尔做出发明以来的五十年中,就发明了在瞬间释放出大量原子能的技术(落在广岛上的那颗原子弹是用铀制造的)。当然核反应堆可以控制原子能以较慢的速度释放出来。
  贝克雷尔在这本一百个最有影响的人物名册中应排在什么位置上呢?当然把发展核动力和核武器的全部功劳都归于贝克雷尔是不完全合情合理的,因为许多人都为此做出了贡献,但是贝克雷尔对放射线的发现是在科学史上引起重大发展的发现之一。事实上贝克雷尔与雷汉胡克非常相似,正如雷汶胡克在一滴水内发现了一个难以想象的崭新的微生物世界一样,贝克雷尔在原子内部发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崭新世界。两人都是在无意中做出了各自的发现,但是他俩以前若不是一直都在做认真的研究的话,就谁也不会有各自的伟大发现。
  虽然两个人的类比很相近,但是把贝克雷尔远排在雷汶胡克之下看来显而易知。微生物和微生物知识在人类事物方面所起的作用已远远超出了放射线和原子能所起的作用。
  但是我认为贝克雷尔比在制造原子弹中起到更直接作用的人中的任何一个(如果利克·费米)都要重要得多。1895年以前,没有谁在理论上证明竟会有放射现象确实存在。但是这个关键性的发明一经做出,这个领域随后的进展在一定程度上似乎是不可避免的。
格雷戈尔·孟德尔
  公元1822~公元1884
  孟德尔今天以遗传基本原理的发现者而驰名于世。然而他在有生之年却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奥地利修道士和业余科学家,他那光辉的研究成果却被科学界所忽视。
  孟德尔于1822年出生在海因珍多弗镇,该镇当时在奥地利境内,现为捷克斯洛伐克的一部分。1843年他进入奥地利布鲁恩(现捷克斯洛伐克布尔诺)一家奥古斯都修道院。1847年他被任命为牧师。1843年他参加一次获得教师证书的考试,但未能如愿,他的生物和地质的分数最低!但是他所在修道院的院长却送他上了维也纳大学。他从1851年到1853年在那里学习数学和自然科学。孟德尔从未获得过一个正式的教师证书,但是从1854年到1868年他在布鲁恩现代学校担任自然科学代课教师。
  与此同时,孟德尔从1856年起开始进行他的著名的植物育种实验。1865年他推导出了著名的遗传学定律,他将定律用一篇论文表述出来,并将论文呈交给布鲁恩自然历史学会。1866年他的成果被发表在该学会学报上,题目是“植物杂交实验”。三年后又在同一杂志上发表了第二篇论文。虽然布鲁恩自然历史学会学报不是一家有名望的杂志,但却为主要的图书馆所收藏。此外,孟德尔把他的论文送一份给遗传学的主要权威卡尔·纳基里。纳基里读过论文后给孟德尔做了答复,但却未能理解该论文的重大意义。此后孟德尔的文章大体上被忽视了,实际上几乎被遗忘了三十多年。
  1868年孟德尔被任命为牧师会会长。从那时起,行政的职责使得他没有什么时间继续搞植物实验。1884年当他六十一岁去世时,他那光辉的研究成果几乎被世人遗忘,他从未得到过任何承认。
  孟德尔的研究成果直到1900年才被重新发现,当时有三位不同的科学家(荷兰的雨果·德·弗里斯,德国的卡尔·考伦斯,奥地利的埃里克·冯·车尔麦克)各自独立工作,却都意外地发现了孟德尔的文章。他们三人中每人都做自己的植物实验;每人都独自发现了孟德尔定律;每人在发表自己的结果之前都在查阅文献中找到了孟德尔的原文;每人都认真地引证了孟德尔的论文,用自己的实验结果证实了孟德尔的结论。一个多么奇妙的三重巧合啊!同年也有一位英国科学家偶然发现了孟德尔的原文,并立即使其得到了其他科学家的重视。到了年底,孟德尔得到了他有生之年就应该得到的祝贺。
  孟德尔发现了哪些遗传事实呢?第一,他发现所有的生物体内都存在着基本单位,今天称为基因,遗传特征就是通过基因从亲代传给了子代。在孟德尔研究的植物里,每项个体特征都是由一对基因决定的。一株个体植物通过遗传获得一对基因,这对基因来自每对亲代的每对基因中的一个。孟德尔发现如果两个通过遗传获得的具有一种给定的特征基因不相同的话(例如,一个代表绿色种子,一个代表黄色种子),那么在通常情况下只有显性基因(在这种情况下指黄色种子)的作用才能使自己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个体植物中表现出来。但是隐性基因并没有被毁灭,可能会传给这个植物的后代。孟德尔指出每一个生殖细胞即配子(相当于人的精子细胞或卵子细胞)只含有每一对基因中的一个。他还指出至于一对基因中的哪一个出现在一个个体配子内,并且传递给个体的后代,这完全是一个机遇的问题。
  孟德尔定律虽然已被稍加修饰,但却是现代遗传学的起点。孟德尔的发明使许多年资高深的、杰出的职业生物学家都感到迷惑不解。作为一名业余科学家,孟德尔竟能做出这样的发明,原因何在呢?他是幸运的,因为他在研究中选择了这样的一类植物:它们的最显著的特征是其中的每一个都是由单一的一套基因所决定的。如果他所研究的植物的特征都是由几套基因所决定的话,那么他的研究就会极其困难。但是如果他不是一位相当仔细耐心的实验者,这个运气就会从他的手中溜掉;如果他认识不到对观察做统计分析的重要性的话,这个运气也会不翼而飞。由于上面提到的是随机因素,在一般情况下不可能预见一个个体子代会有什么遗传特征,只有通过做大量的实验(孟德尔记录下21,000棵个体植物的实验结果)及对结果做统计分析,孟德尔才能推导出他的定律。
  显而易见,孟德尔遗传学说是对人类知识的重要补充,我们的遗传学知识可能在将来甚至比以往和现在会有更重要的应用。但是在决定孟德尔的名次时还要考虑到另外一个因素。由于孟德尔在世时他的发现受到忽视,并且他的结论是由后来的科学家独自从新发现的,人们可能认为他的研究成果是使他人耗精费力的一纸空文,没有多少保存的价值。如果把这个论点推向极端,人们可能会得出孟德尔完全无资格进入本册的结论,正如由于哥仑布、哥白尼和约瑟夫·李斯特而把莱夫·埃里克森、阿里斯塔克斯和伊格纳兹·塞梅尔维斯摒出册外。
  但是孟德尔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孟德尔的研究成果只是被遗忘一时,而一当慧眼识珠,则迅即为人所周知。而且德·弗里斯、考伦斯和车尔麦克虽然都独自地重新发现了他的原理,但却最终都读到了他的论文,并且引证了他的结果。最后,没有人会理直气壮地说如果没有德·弗里斯、考伦斯和车尔麦克,孟德尔做的工作就不会产生影响。孟德尔的文章已被W·O·福克列入一个发行广泛的遗传著作的目录中。这个目录可以确保该学科中迟早要有某个认真的学生会意外地读到孟德尔的文章。人们可能会注意到其他三位科学家谁也未曾要求把发明遗传学的功劳归于自己,而且所发明的原理被普遍称为“孟德尔定律”。
  看来孟德尔的发现在创造性和重要性两方面都可以与哈维对血液循环的发现相媲美,且就照此给他排了名次。
约瑟夫·李斯特
  公元1827~公元1912
  约瑟夫·李斯特是发明和推广外科防腐技术的外科专家。他于1827年生于英国尤普顿。他是伦敦大学学院的优等生,于1852年在该院获得医学学士。1861年他成为格拉斯哥皇家医院的外科医生,一直干了八年。也就是在这个时期他发明了外科防腐技术。
  在格拉斯哥皇家医院,李斯特主持新外区病房工作。他深为这里出现的术后高死亡率而感到惊恐不安。严重的感染如坏疽等是一种常见的术后并发症。李斯特尽力使病房保持十分清洁,但是这并不能足以避免高死亡率的发生。许多医生坚持认为医院周围的“瘴气”(有毒蒸汽)是引起这些感染的原因,但是这一解释并不能使李斯特感到满意。
  随后在1865年,李斯特读到了路易·巴斯德的一篇论文,豁然开朗,认识了疾病细菌学说。这给李斯特提供了关键的思想。如果感染是由细菌造成的,那么防止术后感染的最好办法是在细菌进入暴露的伤口之前就将其消灭。李斯特用石炭酸做灭菌剂,建立了一套新的灭菌法。他不仅在每项手术前认真洗手,而且还确保要使用的器皿和敷料都做彻底的卫生处理。实际上他在一个时期里甚至向手术室空中喷洒石炭酸,结果术后死亡率有了戏剧性的下降。从1861年到1865年期间,男性急诊病房中的术后死亡率为45%,到1889年减少到15%。
  李斯特第一篇杰出的灭菌学论文发表于1867年。他的观点并未即刻被人们所接受。1869年他被任命为爱丁堡大学临床外科学教授。在任职七年期间,他名扬四海。1875年他到法国观光,宣讲他的思想方法,翌年他在美国做了一次类似的旅行;但是尚未能说服大多数听众。
  1877年李斯特被任命为伦敦皇家学院临床外科教授,一任就是十五年之久。他在伦敦做的灭菌外科演示实验,引起了医学界的浓厚兴趣,接受他的思想的人在不断增多。到李斯特享尽天年之时,他的灭菌原理在医学界被普遍接受。
  李斯特由于其开拓性的贡献而得到了许多荣誉。他就任皇家学会主席达五年之久,是维多利亚女王的私人外科医生。李斯特结过婚,但无子女。1912年在英国的瓦尔摩,他正准备欢度八十五大寿,不幸溘然长逝。
  李斯特的发现使外科学领域发生了彻底的革命,拯救了千百万人的生命。今天不仅死于术后感染的患者极为少见,而且也救活了许多这样的人:如果感染的危险还象前一个世纪一样大的话,他们是不会愿意接受手术治疗的。而且现在的外科能够做那些早先认为感染危险如此之大以致被列入禁区的复杂手术。例如,一个世纪前,开胸手术一般不予以考虑。虽然现今的无菌外科技术和李斯特的灭菌方法有所不同,但是前者与后者所涉及的思想基本相同,是李斯特原理的扩展。
  人们可能会认为李斯特的思想显然是巴斯德思想的必然产物,因而不应该把任何重大功劳归于李斯特。然而尽管巴斯德写出了论著,却仍然需要某人来发明和推广灭菌技术。把李斯特和巴斯德都列入本书并不等于把同一发明照样叙述两遍。疾病细菌学说的应用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若把这一成就按劳分配的话,巴斯德、雷汶胡克、弗莱明和李斯特都完全有资格在本册中占有一席之位。
  人们还可能反对把李斯特的名次在本册中排得这么高。几乎在李斯特做出成就之前25年,工作在维也纳总院的匈牙利医生伊格纳兹·塞梅耳维斯就一清二楚地表明了灭菌法在产科和外科中的优越性。虽然塞梅耳维斯当上了教授,写了本优秀论著来阐述他的思想,但是他大体上被忽略了。实际上是约瑟夫·李斯特的论文、演讲和演示实验使整个医学界认识到了在医疗中使用灭菌法的重要性。
尼考罗斯·奥古斯特·奥托
  公元1832~公元1891
  法国发明家尼考罗斯·奥古斯特·奥托在1876年制造出第一台四部冲程内燃机,那就是至今已生产出数以亿计的四部冲程内燃机的样机。
  内燃机是一种用途非常广泛的机器:它驱动车辆和船只;它可以在工业的许多领域里使用;它是发明飞机必不可少的条件(到1939年第一架喷气式飞机飞上蓝天为止,所有的航空飞行都是用奥托四步冲程内燃机做动力)。但是内燃机最最重要的用途是驱动汽车。
  在奥托的内燃机发明以前,人们就为制造汽车做了很多尝试。有些发明家如西格弗里德·马库斯(1875年)、埃特时纳·勒内瓦尔(1862年)和尼古拉斯·约瑟夫·卡格诺特(约1769年)甚至成功地制造出能跑的样机。但是由于没有适当类型的引擎──重量小功率大的引擎,这些样机都没有实用价值。但是在奥托发明出四部冲程引擎还不到十五年的时间里,有两位发明家卡尔·本兹和戈特利布·戴姆勒各自都制造出实用而畅销的汽车。从那时以来许多其它类型的引擎也用来驱动汽车。用蒸汽、电磁或其它手段来驱动汽车将来终究会显示出无比的优越性,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在过去一个世纪里制造出的数以亿万计的汽车中有百分之九十九是使用四部冲程内燃机。柴油机使用的四部冲程基本上与奥托冲程相似,但是输入燃料的间隔不同,它是一种有独到之处的内燃机,用来驱动许多卡车、公共汽车和轮船。
  一般认为绝大多数发明(除重要的武器和爆炸物之外)都有益于人类。例如,没有人会建议我们放弃冰箱和青霉素或严格限制对它们的使用。然而私人普遍使用汽车的弊病显而易见;它们引起噪音和空气污染,消耗绝无仅有的燃料资源,每年造成可怕的伤亡人数。
  显然要是汽车不给我们带来许多益处的话,我们决不会想忍受它们的折磨。私人汽车比公共交通工具具有无限的灵活性。例如,与乘火车和地铁不同,乘自己的汽车会使你随心所欲,想什么时间走就什么时间走,想到哪儿去就到哪儿去,还可以坐至家门,它又快又舒适,携带行李方便极了。它们给我们选择在哪儿居住和怎样打发时光的范围扩展得空前广泛起来,大大增加了个人的自由。
  所有这些益处是否值得社会为汽车所付出的代价,人们对此可能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但是没有人会否认汽车对我们的文明世界产生了一种重大的影响。仅就美国在使用的一亿多辆汽车来说,它们每年运行乘客的行程将近两万亿英里──比步行、飞机、火车、轮船及所有其它类交通工具的里程的总和还要多。
  为了适应汽车的需要,我们建设了大量的停车场和无尽的高速公路,沿途周围的整个风光也为之一新。反过来汽车为我们带来了从前世世代代都难以梦想到的灵活性,大多数有汽车的人现在举手可得的活动范围和便利条件比没有汽车不知要大上多少倍,它扩大了我们选择生活和工作地点的范围。由于有了汽车,先前只是市区居民才可能享有的许多便利现在郊区居民也同样可以得到(这也许是近几十年来美国郊区得以发展而与此同时市区衰落的主要潜在因素)。
  尼考罗斯·奥古斯特·奥托于1832年出生在法国霍尔照森·镇。他在襁褓时父亲就去世了。奥托读书时是一个出色的学生,但却在十六岁从中学辍学,参加了工作,获得了经商的经验。一时他在一个小镇上的一家杂货店工作,随后在法兰克福市当一名店员,接着又成为一名推销员。
  约在1860年,奥托听说艾蒂安·勒努瓦(1822年-1900年)最近发明了燃气机──第一台可使用的内燃机。奥托认识到如果勒努瓦燃气机能够使用液体燃料来开动,它的用途就会大大地增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不必与一个煤气管道相连接。他很快就发明出一种汽化器,但是他的专利申请却被专利局否决了,因为已经有人发明出类似的装置。
  奥托并没有因此而灰心丧气,而是竭尽全力改革努勒瓦燃气机。早在1861年,他就设想要制造一台基本上全新型的引擎,一种使用四部冲程的引擎(与使用两部冲程的努勒瓦原型引擎不同)。1862年2月,奥托制造出一台四部冲程引擎工作样机。他在把这台新引擎变得实用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特别是在点火装置方面的困难,不久便把它搁置一旁。但是他又发明了“常压引擎”,一种革新的二部冲程引擎,靠煤气做动力。
  1863年他获得该项革新的专利权,不久就找到了一个为他提供资助的伙伴,名叫尤金·兰根。他俩建立了一个小公司,继续改进引擎。1867年他们的二部冲程引擎在巴黎世界博览会上赢得一枚金牌。从此销路畅通;公司利润暴长。1872年他们聘请才华非凡、管理经验丰富的工程师戈特利叶博·戴姆勒帮助生产引擎。
  虽然二部冲程引擎创利巨多,但是奥托还是念念不忘他最初设想的四部冲程引擎。他确信四部冲程引擎如果对燃料与空气的混合物先压缩后点火,就会比任何改进的勒努瓦二部冲程引擎在效率上都要高得多。1876年,奥托设计出来一个改进的点火系统,有了这个系统就可以制造出一台实用的四部冲程引擎。第一台这样的样机于1816年5月制造出来了,翌年就获得了一项专利权。四部冲程引擎的功率和性能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因此一下子就打入了市场,大获成功。仅在随后的十年中就销售了三万多台,各种类型的勒努瓦引擎很快就被淘汰了。
  1886年,奥托因发明四部冲程引擎而获得的德国专利权被一项专利权起诉给推翻了。原来法国人阿尔方斯·博。罗夏在1862年设计出一种基本相似的装置,并获得专利权。但是人们不应该把博·罗夏看作是一位有影响的人物,他的发明也从未打入市场,实际上他也从未制造出一台样机,奥托也不了解有关他发明的任何情况。奥托公司虽然失去了有价值的专利权,但是仍在继续赚钱。到1891年他去世时,公司生意兴隆,财值万贯。
  1882年戈特利叶·博·戴姆勒离开了该公司,他决心要把奥托引擎应用到交通工具上去。1883年,他发明一种先进的点火系统(但不是今天普遍使用的那一种),使引擎能以700—900转/分的速率运转(奥托引擎的最大速率为180-200转/分),并且还煞费苦心制造出一台重量很轻的引擎。1885年他把一台引擎附系在一辆自行车上,由此制造出世界上第一台摩托车。翌年戴姆勒制造出他的第一辆四轮汽车。但是卡尔·本兹却抢先一步,他在几个月前就制造出了他的第一辆汽车── 一辆三轮汽车── 一辆无容否认的汽车。本兹的汽车与戴姆勒的汽车一样,也是用奥托引擎作动力。本兹引擎的转速远没有达到400转/秒的速率,这就不足以使他的汽车有实用价值。本兹不断地改进自己的汽车,几年内就成功地打入了市场。戈特利叶·博·戴姆勒的汽车比本兹的稍迟些打入市场,但也获得了成功。最后,本兹和戴姆勒两家公司合并成一家,著名的默西迪斯—本兹牌汽车就是由这家合并公司生产的。
  在汽车发展中还有一位人物必须得提一提,他就是美国发明家和企业家亨利·福特。福特直到1896年才制造出他的第一台汽车。他的有名的T型牌汽车直到1908年才问世。福特并不是制造出价格合理的汽车的第一家厂商。欧尔德斯摩拜尔1901牌(650美元)和凯蒂莱克1903牌(750美元)比最初的T型牌(875美元)便宜,而且也比福特更早期生产的任何牌汽车都便宜。但是T型车设计精良、坚固耐用,维修简便。而且福特还引进了大规模生产汽车的革新方法,使T型车的价格持续下降,因而使许多人都能够买得起。
  内燃机和汽车具有惊人的重要性。如果一个人能独享发明它们的荣誉,他就会在本册中名列前茅。但是这些发明的主要荣誉应归于几个人:勒努瓦、奥托、戴姆勒、本兹和福特。在所有这些人当中,奥托做出的贡献最大。勒努瓦引擎确实是马力小,功率低,不能驱动汽车,但是奥托引擎却可以做到这一点。1876年在奥托发明了他的引擎之前,要制造实用的汽车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在此之后实际上却又是很自然的。因此尼考罗斯·奥古斯特·奥托是当代世界真正的创造者之一。
路易·达盖尔
  公元1787~公元1851
  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末期,路易·雅克·芒戴·达盖尔首次成功地发明了实用摄影术。
  1887年达盖尔出生在法国北方的科梅伊镇,年青时是位艺术家,他约在三十五岁时设计出西洋镜,用特殊的光效应展示全景画。在从事这项工作的同时,他对一种不用画笔和颜料自动再现世界的景色装置──换句话说就是照相机──发生了兴趣。
  先前达盖尔为发明可使用的照相机作出了努力,但没能获得成功。1827年他遇见约瑟夫·尼塞福尔·涅普斯,他也一直在努力发明照像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获得了成功。两年后他们成为合作人。1833年涅普斯逝世,但是达盖尔仍在继续努力。1837年他成功地发明了一种实用的摄影术,叫做达盖尔摄影术(银版摄影术)。
  1839年,达盖尔把他的技术公布于世,但未获得专利权,然而法国政府为达盖尔和涅普斯的儿子提供终生恩给金作为酬谢。达盖尔发明的宣布在公众中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达盖尔成了一代英雄,享尽了荣华富贵,与此同时达盖尔摄影术迅即得以广泛的使用。达盖尔本人不久就隐退了,1851年他在巴黎附近的家乡去逝。
  没有几项发明象达盖尔照像有那么多的用途,实际上它被广泛地运用于每一个科研领域,在工业和军事上都有着许许多多的应用。它对一些人来说是一种严肃的艺术形式,对更多的数以百万计的人来说是一种快乐的爱好。照片能够传递教育、新闻和广告等方面的真实信息(或错误信息),由于照片能栩栩如生地再现过去,因此它成为最常见的珍藏品和纪念物。当然电影摄影术是一项补充发明,除作为一种主要的娱乐手段外,实际上也和一般摄影术的用途一样多。
  很少有哪一项发明完全是一个人的劳动成果。当然许多其他人早期的劳动为达盖尔的成功扫清了道路。投象器(一种与无透镜照像机类似,但无胶卷的装置)至少是在达盖尔八个世纪以前就被发明出来了。八世纪吉罗拉摩·卡达诺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他在投象器的开孔内安置一块透镜,使其成为现代照相机的一个有趣的序幕;但是由于产生的图像根本不能耐久,因此人们往往不把它看作是一种摄影术。1727年,约翰·舒尔茨得到了另一项重要的发现──银盐感光。虽然舒尔茨用这项发现制成了一些临时图像,但是他并没真正去寻求其中的奥妙。
  与达盖尔成就接近的前辈是涅普斯,他后来成为达盖尔的合作人。约在1820年涅普斯发现朱迪亚沥青感光。通过把这种感光物质和投象器结合使用,涅普斯成功地制出世界上第一批照片(他1826年摄的一张仍然存在)。由于这个原因,有些人认为涅普斯理应是摄影术的发明者。但是涅普斯摄影术根本就不实用,因为它大约需要八个小时的曝光时间,而且在当时产生的图像也相当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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