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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

_19 罗素(英国)
  ①这是圣经里的话,中文圣经照字面直译作“搓磨贫穷人的脸”,见《旧约》,《以赛亚书》,第三章,第15节。——译者
  他说佛教和基督教都否定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之间有任何根本的价值差别,从这个意义上讲都是“虚无主义的”宗教;但是二者当中佛教可非议的地方要少得多。基督教是堕落的,充满腐朽的粪便一般的成分;它的推动力就在于粗制滥造者的反抗。这种反抗是犹太人开头的,由不讲诚实的圣保罗那样的“神圣的癫痫患者”带进基督教里。“《新约》是十分卑鄙的一类人的福音。”基督教信仰是古今最要命的、最魅惑人的谎话。从来就没有一个知名人物和基督教的理想相像;例如,想一想普鲁塔克的《名人传》里的英雄们吧。基督教所以应该受到谴责,是因为它否定“自豪、有距离的哀愁、伟大的责任、意气昂扬、光辉的兽性、战争和征服的本能、炽情的神化、复仇、愤怒、酒色、冒险、知识”的价值。这一切都是好的,却都被基督教说成坏的——尼采这样主张。
  他讲,基督教的目的是要驯化人心,然而这是错误的。野兽自有某种光彩,把它一驯服就失掉了。杜思退也夫斯基所结交的罪犯们比他好,因为他们比较有自尊心。尼采非常厌恶悔改和赎罪,他把这两件事称作foliecirculaire(循环的蠢事)。我们很难摆脱开关于人类行为的这种想法:“我们是两千年来的活剖良心和自钉十字架的继承人。”有一段关于巴斯卡尔的很有动人力量的文字值得引下来,因为这段文字把尼采反对基督教的理由表现得最好不过:
  “在基督教中我们反对的是什么东西呢?反对的是它存心要毁掉强者,要挫折他们的锐气,要利用他们的疲惫虚弱的时刻,要把他们的自豪的信心转化成焦虑和良心苦恼;反对的是它懂得怎样毒化最高贵的本能,使它染上病症,一直到它的力量、它的权力意志转而向内反对它自己——一直到强者由于过度的自卑和自我牺牲而死亡:那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死法,巴斯卡尔就是最著名的实例。”
  尼采希望看到他所谓的“高贵”人代替基督教圣徒的地位,但是“高贵”人决不是普遍类型的人,而是一个有统治权的贵族。“高贵”人会干得出残忍的事情,有时也会干得出庸俗眼光认为是犯罪的事;他只对和自己平等的人才会承认义务。他会保护艺术家、诗人以及一切可巧精通某种技艺的人,但他是以自己属于比那种只懂得做点事的人要高的阶级中一员的资格来保护这些人的。从战士们的榜样,他会学会把死和他正在奋斗维护的主义连在一起;学会牺牲多数人,对待他的事业严肃到不饶人;学会实行严酷的纪律;学会在战争中施展暴虐和狡猾。他会认识到残忍在贵族优越性里所起的作用:“几乎我们称作‘高等教养’的一切东西,都以残忍性的崇高化和强化为基础。”“高贵”人本质上是权力意志的化身。
  对尼采的学说我们应该抱什么看法呢?这种学说有多大真实性呢?有几分用处吗?里面有点什么客观东西吗?它仅仅是一个病人的权力幻想吗?
  不可否认,尼采向来虽然没在专门哲学家中间、却在有文学和艺术修养的人们中间起了很大影响。也必须承认,他关于未来的种种预言至今证实比自由主义者或社会主义者的预言要接近正确。假如他的思想只是一种疾病的症候,这疾病在现代世界里一定流行得很。
  然而他还是有许多东西仅仅是自大狂,一定不要理它。谈起斯宾诺莎,他说:“一个多病隐者的这种伪装暴露出多少个人怯懦和脆弱!”完全同样的话也可以用来说他自己,既然他毫不犹豫地这样说了斯宾诺莎,用来说他更不勉强。很明显,他在自己的白日梦里不是教授而是战士;他所景仰的人全都是军人。他对妇女的评价,和每一个男人的评价一样,是他自己对妇女的情感的客观化,这在他显然是一种恐惧情感。“别忘了你的鞭子”——但是十个妇女有九个要除掉他的鞭子,他知道这点,所以他躲开了妇女,而用冷言恶语来抚慰他的受创伤的虚荣心。
  尼采谴责基督徒的爱,因为他认为这种爱是恐惧的结果:我害怕他人会伤害我,所以我使他确信我是爱他的。假使我坚强一些、大胆一些,我就会公然表示我对他当然要感到的轻蔑。一个人真诚地抱着普遍的爱,这在尼采看来是不可能的,显然是因为他自己怀有几乎普遍的憎恨和恐惧,他喜欢把这种憎恨和恐惧装扮成老爷式的冷淡态度。他的“高贵”人——即白日梦里的他自己——是一个完全缺乏同情心的人,无情、狡猾、残忍、只关心自己的权力。李尔王在临发疯的时候说:
  我定要做那种事——
  是什么我还不知道——
  但是它将成为全世界的恐怖。①
  ①见莎士比亚:《李尔王》,第二幕,第四场。——译者
  这是尼采哲学的缩影。
  尼采从来没有想到,他赋予他的超人的那种权力欲本身就是恐惧的结果。不怕他人的人不认为有压制他人的必要。征服了恐惧的人们没有尼采所谓的“有艺术才能的专制君”那种尼罗王的疯狂性质,那种尼罗王尽力要享受音乐和大屠杀,而他们的内心却充满着对不可避免的宫廷政变的恐怖。我倒不否认,现实世界已经和尼采的梦魇非常相似了,这一部分也是他的学说的结果;但是这丝毫没有使那梦魇的恐怖性有所减轻。
  必须承认,也有某类的基督教伦理,尼采的酷评对它可以用得上而公正合理。巴斯卡尔和杜思退也夫斯基——用尼采自己举的实例——在品德上都有某种卑劣的地方。巴斯卡尔为他的神牺牲了自己堂堂的数学才智,于是归给神一种野蛮残暴,那就是巴斯卡尔的病态精神痛苦的无限扩张。杜思退也夫斯基和“正当的自豪”是无缘的;他要犯罪,为的是来悔改和享受忏悔的快乐。我不想讨论这样的越轨行为有几分可以公正地归罪于基督教的问题,但是我要承认我和尼采有同感,认为杜思退也夫斯基的意气销沉是可鄙的。我也觉得,某种高洁和自豪,甚至某类的自以为是,都是最优良的品格中的要素;根源在于恐惧的美德没一件是大可赞赏的。
  圣贤有两种:生来的圣贤和出于恐惧的圣贤。生来的圣贤对人类有一种自发的爱;他行好事是因为行好事使他幸福。反之,出于恐惧的圣贤像只因为有警察才不干偷窃的人一样,假使没有地狱的火或他人的报复的想法约束着他就会作恶。尼采只能想像第二种圣贤;由于他心中充满恐惧和憎恨,所以对人类自发的爱在他看来是不可能有的。他从来没有设想过有一种人,虽然具有超人的大无畏和倔强的自尊心,还是不加给人痛苦,因为他没有这样做的愿望。有谁会认为林肯采取他那种作法是由于害怕地狱吗?然而在尼采看来林肯是下贱的,拿破仑大大了不起。
  还需要考察一下尼采所提出的主要伦理问题,即:我们的伦理应当是贵族式的呢?或者在某种意义上应当把一切人同样看待呢?这个问题照我刚才这样的提法,是一个意义不很明了的问题,所以显然第一步是要把问题弄明确一些。
  我们首先务必把贵族式的伦理和贵族式的政治理论区别开。信奉边沁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的人抱有民主的伦理思想,但是他也许认为贵族式的政体最能促进一般人的幸福。这不是尼采的见解。他认为平常人的幸福并不是善本身的一部分。本身就是善的或是恶的事情全都只存在于少数优越者方面;其余人遭遇的事是无足轻重的。
  以下的问题是:少数优越者怎样下定义?实际上,这种人向来通常是战胜的氏族或世袭贵族,而贵族至少从理论上讲向来通常是战胜的氏族的后裔。我想尼采是会接受这个定义的。“没有好的出身就不可能有道德”,他这样告诉我们。他说贵族阶级最初总是野蛮人,但是人类的每一步向上都起因于贵族社会。
  不明白尼采把贵族的优越性看成先天的呢还是教育和环境造成的。如果是后者,那么把其他人排除在照假定说来他们同样有资格具备的有利条件之外,很难有道理可讲。所以我假定他认为战胜的贵族及其后裔比受他们统治的人在生物学上优越,就像人比家畜优越一样,不过程度较差罢了。
  “在生物学上优越”要指什么意思呢?在解释尼采时,意思是指属于优越氏族的个人及其后裔在尼采讲的“高贵”的意义上更有可能是“高贵”的:他们会有较多的意志力量、较多的勇气、较多的权力冲动、较少的同情心、较少的恐惧、较少的温柔。
  我们现在可以叙述一下尼采的伦理。我想以下的话是对他的伦理的公正的剖析。
  战争的胜利者及其后裔通常比败北者在生物学上优越。所以由他们掌握全权、完全为他们自己的利益去处理事务是要得的。
  这里还有“要得的”一词需要考虑。在尼采的哲学里什么是“要得的”呢?从旁观者的观点看来,尼采所谓的“要得的”东西就是尼采想要的东西。有了这个解释,尼采的学说不妨更干脆、更老实地用以下一句话来叙述:“我假若是生活在白里克里斯时代的雅典或梅狄奇时代的弗罗棱斯才好。”但是这不叫一种哲学;这是关于某个人的传记事实。“要得的”一词和“我想要的”并不是同义语;这个词要求某种普遍的立法定规,不管这要求多么不明确。有神论者可能说,要得的东西就是神想要的东西,但是尼采不会讲这话。他本来可以说他凭伦理的直观知道什么是善,可是他不要这样讲,因为这话康德气太重。把“要得的”一词加以推广,他所能讲的是这些话:“假如大家读我的著作,有一定百分数的人关于社会组织问题就会和我有同样的愿望;这些人在我的哲学会给予他们的精力和决心的激励下,能够保全和复兴贵族社会,由他们自己作贵族或(像我一样)作贵族的阿谀者。这样他们就会得到比作为人民的仆从能够有的生活更充实的生活。”
  尼采思想里还有一个成分,和“彻底个人主义者”极力主张的反对工会的理由非常相近。在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斗争中,胜利者可能具有尼采赞赏的某些品质,例如勇气、多谋和意志的力量。但是,如果不具备这些贵族品质的人们(他们是绝大多数)团结一致,他们尽管各个人是低劣的也可能得胜。在这场canaille(愚民)集体对贵族的斗争中,就像法国大革命曾经是战斗的前线,基督教是意识形态的前线。因此我们应该反对个体软弱者之间的一切联合,惟恐他们的集合力量会压倒个体强者的集合力量;另一方面,我们应该促进人口当中强韧而雄健的分子之间的联合。创始这种联合的第一个步骤就是宣扬尼采哲学。可见要保留伦理学和政治学的区别不是一件容易事。
  假如我们想——我确实想——找到一些反驳尼采的伦理学和政治学的理由,究竟能找到什么理由呢?
  有一些有力的实际理由,说明如果打算达到他讲的目标,实际上会达到完全不同的情况。门阀式的贵族现在已经声名扫地了;唯一行得通的贵族社会形式就是像法西斯党或纳粹党那样的组织。那样的组织激起人们的反对,在战争中可能是要被打败的;但是它假如没有被打败,不久以后必定成为一个十足的警察国家,国家里的统治者们生活在暗杀的恐怖中,英雄人物都进了集中营。在这种社会里,信义廉耻被告密破坏一光,自封的超人贵族阶级蜕化成一个战战兢兢的懦夫的集团。
  不过,这些只是现代讲的道理;在贵族政治不成为问题的过去时代,这些道理就不会是适用的。埃及的政府照尼采式的原则管理了几千年。直到美国独立和法国大革命为止,几乎所有的大国的政府都是贵族政府。因此,我们必须问问自己,我们不喜欢一种有这样悠久的成功历史的政体而喜欢民主制,有没有什么充实理由;或者,因为我们谈的不是政治而是哲学,更不如问排斥尼采借以维护贵族政治的那种伦理,有没有客观根据。
  和政治问题相对而言的伦理问题,是一个关于同情心的问题。按别人的痛苦使自己不乐这种意义来讲,同情心多少总是人天然固有的;幼小的孩子听见旁的孩子哭自己也苦恼。但是这种感情的发展在不同的人大不相同。有些人以加给别人苦楚为乐;也有些人,就像如来佛,感觉只要还有任何生灵在受苦,他们就不可能完全快乐。大多数人在感情上把人划分成敌和友,对后者抱同情,对前者不抱同情。像基督教或佛教的伦理那样的伦理,其感情基础是在普遍同情上;尼采的伦理,是在完全没有同情上。(他常常宣扬反对同情的论调,在这方面我们觉得他不难遵守自己的训条。)问题是:假使如来佛和尼采当面对质,任何一方能不能提出来什么该打动公平听者的心的议论呢?我所指的并不是政治议论。我们可以想像他们像在《约伯记》第一章里那样,出现在全能者面前,就神应当创造哪一种世界提出意见。两人各会说些什么呢?
  如来佛会开始议论,说到麻疯患者被摈弃在社会之外,悲惨可怜;穷人们,凭疼痛的四肢劳苦奔波,靠贫乏的食物仅仅维持活命;交战中的伤员,在缠绵的痛苦中死去;孤儿们,受到残酷的监护人的虐待;甚至最得志的人也常常被失意和死的想法缠住心。他会说,必须找出一条超脱所有这些悲哀负担的道路,而超脱只有通过爱才能够达到。
  尼采这个人只有全能的神才能够制止他半途插话,当轮到他讲的时候,他会突然叫道:“我的天哪,老兄!你必须学得性格坚强些。为什么因为琐屑的人受苦而哭哭啼啼呢?或者,因为伟大人物受苦而你这样做呢?琐屑的人受苦也受得琐屑,伟大人物受苦也受得伟大,而伟大的痛苦是不该惋惜的,因为这种痛苦是高贵的。你的理想是个纯粹消极的理想——没有痛苦,那只有靠非存在才能完全达到。相反,我抱着积极的理想:我钦佩阿尔西拜阿底斯①、弗里德里希二世皇帝和拿破仑。为了这样的人,遭什么不幸都值得。主啊,我向你呼吁,你这位最伟大的创造艺术家可不要让你的艺术冲动被这个不幸的精神病人的堕落的、恐怖笼罩下的顺口唠叨抑制住。”
  ①阿尔西拜阿底斯(Alcibiades,公元前450年?——公元前404年),雅典政治家,将军。——译者
  如来佛在极乐世界的宫廷里学习了自他死后的全部历史,并且精通了科学,以有这种知识为乐,可是为人类对这种知识的使用法感觉难过;他用冷静的和蔼态度回答:“尼采教授,您认为我的理想是纯粹消极的理想,这是您弄错了。当然,它包含着一种消极成分,就是没有痛苦;但是它此外也有积极东西,和您的学说中见得到的一样多。虽然我并不特别景仰阿尔西拜阿底斯和拿破仑,我也有我的英雄:我的后继者耶稣,他叫人去爱自己的敌人;还有那些发现怎样控制自然的力量、用比较少的劳力获取食物的人;那些告诉人如何减少疾病的医生;那些瞥见了神的至福的诗人、艺术家和音乐家们。爱和知识和对美的喜悦并不是消极;这些足够充满历来最伟大的人物的一生。”
  尼采回答:“尽管如此,你的世界总还是枯燥无味的。你应当研究研究赫拉克利特,他的著作在天国图书馆里完整地保存下来了。你的爱是怜悯心,那是由痛苦所勾动的;假使你老实,你的真理也是不愉快的东西,而且通过痛苦才能认识它;至于说美,有什么比赖凶猛而发出光辉的老虎更美呢?不行,如果我主竟然决断你的世界好,恐怕我们都会厌烦得死掉了。”
  如来佛回答:“您也许这样,因为您爱痛苦,您对生活的爱是假爱。但是真正爱生活的人在我的世界里会感到现世界中谁也不能有的那种幸福。”
  至于我,我赞同以上我所想像的如来佛。但是我不知道怎样用数学问题或科学问题里可以使用的那种论证来证明他意见正确。我厌恶尼采,是因为他喜欢瞑想痛苦,因为他把自负升格为一种义务,因为他最钦佩的人是一些征服者,这些人的光荣就在于有叫人死掉的聪明。但是我认为反对他的哲学的根本理由,也和反对任何不愉快但内在一贯的伦理观的根本理由一样,不在于诉诸事实,而在于诉诸感情。尼采轻视普遍的爱,而我觉得普遍的爱是关于这个世界我所希冀的一切事物的原动力。他的门徒已经有了一段得意时期,但是我们可以希望这个时期即将迅速地趋于终了。
[商务]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英]罗素《西方哲学史》
第二十六章 功利主义者①
  ①关于这个题目以及关于马克思的较详细的论述,见拙著《自由与组织》(Free-domandOrganization,1814—1914)第二编。
  在从康德到尼采这段时期内,英国的职业哲学家始终几乎完全没受到同时代的德国人的影响,唯一的例外是威廉·汉密尔顿爵士,不过他是一个没有多大影响的人。柯勒律治和卡莱尔固然受康德、费希特和德国浪漫主义者的影响很深,但是他们并不算专门意义上的哲学家。仿佛某人有一次向詹姆士·穆勒提起了康德,穆勒把康德的著作仓猝地略一过目后说:“可怜的康德用心何在,我十分明白。”然而连这种程度的承认也是例外;一般说,关于德国人是闭口不谈的。边沁及其学派的哲学的全部纲领都是从洛克、哈特里和爱尔维修来的;他们的重要地位与其说是哲学上的,不如说是政治上的:在于他们是英国急进主义的领袖,是无意之间为社会主义学说铺平道路的人。
  杰罗密·边沁是“哲学上的急进主义者”的公认领袖,他却不是大家意料当中居这类运动首位的那种人。他生于1748年,但是直到1808年才成为急进主义者。他为人腼腆到了苦痛的程度,勉强跟生人在一起时总是要万分惶恐。他写的作品非常多,但是他从来不操心去发表;以他的名义发表的东西都是被他的朋友们善意盗走的。他的主要兴趣是法学,在法学方面他承认爱尔维修和贝卡利亚是他的最重要的前驱。通过法的理论,他才对伦理学和政治学有了兴趣。
  他的全部哲学以两个原理为基础,即“联想原理”和“最大幸福原理”。联想原理哈特里在1749年已经强调过;在他以前,大家虽然承认观念联合是有的,却把它只看成是细小错误的来源,例如洛克就抱这个看法。边沁追随哈特里,把联想原理当作心理学的基本原理。他承认观念和语言的联合,还承认观念与观念的联合。凭这个原理,他打算给种种精神现象作出决定论的说明。该学说在本质上和以巴甫洛夫的实验为根据的比较新近的“条件反射”论是一样的。唯一的重大区别是,巴甫洛夫讲的条件反射属于生理学,而观念联合则是纯粹心理方面的事。因此,巴甫洛夫的研究工作能加上一个像行为主义者加给它的那种唯物的解释,而观念联合却发展到一种多少有些跟生理学无关的心理学。从科学上讲,毫无疑问条件反射原理比旧原理前进一步。巴甫洛夫的原理是这样:设有一个反射,即由乙刺激产生丙反应,再设某个动物在受到乙刺激的同时屡次受到了一个甲刺激,那么往往到最后即使没有乙刺激,甲刺激也会产生丙反应。决定这种事在什么情况下发生,是一个实验问题。很明显,如果把甲、乙、丙换成观念,巴甫洛夫的原理就成了观念联合原理。
  无疑问,这两个原理在某个范围内都是正确的;唯一引起争论的问题是这个范围的广度问题。就像某些行为主义者讲巴甫洛夫原理时夸大了这个范围的广度,边沁和他的信徒们讲哈特里原理时也夸大了这个范围的广度。
  对边沁来说,心理学中的决定论很重要,因为他想要制定一部会自动使人善良有德的法典,更广地说,制定一个这样的社会制度。在这一点上,为了给“德”下定义,他的第二个原理即最大幸福原理就是必要的了。
  边沁主张,所谓善便是快乐或幸福(他拿这两个词当同义词使用),所谓恶便是痛苦。因此,一种事态如果其中包含的快乐超过痛苦的盈余大于另一种事态,或者痛苦超过快乐的盈余小于另一种事态,它就比另一种事态善。在一切可能有的事态当中,包含着快乐超过痛苦的最大盈余的那种事态是最善的。
  这个学说结果被人称作“功利主义”,并不是什么新东西。早在1725年哈契逊已经提倡过它。边沁把它归功于普利斯特里,不过普利斯特里对此倒没有特别资格。实际上洛克的著作中就包含有这个学说。边泌的功绩不在于该学说本身,而在于他把它积极地应用到种种实际问题上。
  边沁不仅主张善即是一般幸福,而且主张每个人总是追求他所认为的自己的幸福。所以,立法者的职责是在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造成调和。我不偷窃,这是符合公众利益的,但是除非存在着有效的刑法,这并不符合我的利益。因而刑法是使个人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一致的一个方法;这便是刑法存在的理由。
  用刑法来惩治人是为了防止犯罪,不是因为我们憎恨犯人。刑罚分明比刑罚严厉重要。当时在英国,有许多很轻微的犯罪也不免遭死刑,结果陪审员们因为觉得刑罚过分,常常不肯判罪。边沁提倡除极恶犯外对一切犯罪废止死刑,在他逝世以前,刑法在这一点上有了缓和。
  他说民法应当有四项目的:生存、富裕、安全、平等。可以注意到他不提自由。事实上,他是不大爱好自由的。他赞赏法国大革命以前的仁慈的专制君主——凯萨琳大帝和弗朗西斯皇帝。他非常轻蔑人权说。他讲,人权纯粹是胡话;绝对的人权,是浮夸的胡话。当法国的革命者提出他们的“人权宣言”的时候,边沁把它叫作“一个形而上学的作品——形而上学的neplusultra(极点)”。他说它的条文可以分为三类:(1)无法理解的,(2)错误的,(3)既无法理解又错误的。
  边沁的理想和伊壁鸠鲁的理想一样,不是自由是安全。“战争和风暴读起来最妙,但是和平与宁静比较好消受。”
  他向急进主义的逐渐发展有两个根源:一方面是从关于快乐和痛苦的计算推出来的一种平等信念;另一方面是把一切事情都付诸他所理解的理性去裁定,这样一个百折不挠的决心。他对平等的爱好在早年曾经促使他主张人的财产由儿女均分,反对遗嘱自由。在晚年,这又促使他反对君主制和世袭贵族政治,倡导包括妇女有投票权的彻底民主制。他不肯抱没有理性根据的信念,因而他排斥宗教,包括信仰上帝;因而他对法律中荒唐和破格的地方,不管其历史起源多么古老,都抱着尖锐的批判态度。他不愿意拿任何事情是传统的为理由来原谅这件事。他从青年时代初期起就反对帝国主义,不论是英国人在美洲推行的帝国主义,或是其他民族的帝国主义;他认为保有殖民地是一件蠢事。
  由于詹姆士·穆勒的影响,才使边沁在实际政治上采取一定的立场。詹姆士·穆勒比边沁小二十五岁,他是边沁学说的热诚信徒,然而也是一个积极的急进主义者。边沁赠给穆勒一所房子(这所房子以前曾属于密尔顿),而且在他编写一部印度史的时候给他经济上的帮助。这部历史完成后,东印度公司给了詹姆士·穆勒一个职位;后来东印度公司也聘任了他的儿子,一直到由于印度暴动①的结果而撤销它时为止。詹姆士·穆勒非常钦佩孔多塞和爱尔维修。他和那个时代的所有急进主义者一样,信服教育万能。他在他的儿子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身上实践自己的学说,其结果有好有坏。最重大的坏结果是,约翰·斯图亚特甚至在发觉了他父亲的见解一向很狭隘的时候,也决无法完全摆脱掉他父亲的影响。
  ①事情发生在1857—58年。——译者
  詹姆士·穆勒和边沁一样,认为快乐是唯一的善,痛苦是唯一的恶。但是他又像伊壁鸠鲁,最看重适度的快乐。他认为知识上的乐趣是最高的乐趣,节制是首要的美德。他的儿子说:“激烈的事物在他说来是轻蔑非难的对象”,又补充说,他反对现代人的重感情。他和整个功利主义派一样,完全反对各样的浪漫主义。他认为政治可以受理性支配,并且指望人们的意见可以由证据来决定。如果论争中的对立双方以同等的技巧各陈己见,那么万无一失,过半数人会得出正确判断——他这样主张。他的眼界受到了他感情性质贫乏的限制,但是在他的限度以内,他具有勤勉、无私、讲理性的长处。
  他的儿子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生于1806年,他继续奉行一种略有缓和的边沁派学说直到1873年逝世。
  边沁派完全缺乏动人感情的力量,若考虑到这一点,在整个十九世纪中期他们对英国的立法和政策的影响可算大得惊人了。
  边沁提出了种种议论,支持全体幸福即summumbonum(至善)这个看法。这些议论有的是对其它伦理学说的尖锐批评。在他写的论政治谬论的著作里,用一种似乎讲在马克思前头的言词说,温情道德和禁欲道德满足统治阶级的利益,是贵族政体的产物。他继续说道,宣扬牺牲之道德的人并不是受谬见之害的人:他们是想要别人为他们而牺牲。他说,道德秩序是由利害平衡产生的结果。统治团体伪称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已经利害一致,但是改革家们指明这种一致还不存在,他们努力要使它实现。他主张只有效用原则能在伦理学和立法中当一个判断标准,奠定一门社会科学的基础。他支持他这条原则的明确理由主要是,这条原则实际是表面上相异的各种伦理学体系暗中含有的。不过,要给他对各种伦理学体系的概观加上严格限制,他这话才似乎有道理。
  边沁的学说体系中有一处明显的疏漏。假如人人总是追求自己的快乐,我们怎么能保证立法者要追求一般人的快乐呢?边沁自己的本能的仁慈心(他的心理学理论妨碍他注意到它)使他看不见这个问题。假使他受聘请为某个国家草拟一部法典,他会按照他所认为的公众利益制订他的提议,而不为了促进他个人的利益或(有意识地)促进本阶级的利益。但是,假使他认识到这个事实,他当初就不得不修改他的心理学学说了。他好像是这样想的:通过民主政体,结合适当监督,可以控制立法者,使得他们只有凭自己对一般公众有用处才能促进他们的私人利益。在当时,要给种种民主制度的作用下一个判断,材料是不多的,所以他的乐观主义也许还情有可原,但是在我们这个令人多幻灭感的时代,这种乐观主义就似乎有点天真了。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在他的《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中提出了一个议论,真谬误得难以理解他怎么会认为它是正确的。他讲:快乐是人想要的唯一东西;因此快乐是唯一要得的东西。他主张,看得见的东西只有人看见的东西,听得见的东西只有人听见的东西,同样,要得的东西只有人想要的东西。他没注意到,一件东西人能够看见它就是“看得见的”,但是人应该想要它才叫“要得的”。因而“要得的”是一个以某种伦理学说为前提的词;我们从人想要的事物推不出要得的事物来。
  而且,假如每个人实际上必然追求自己的快乐,那么讲他应该做旁的事是不得要领的。康德极力主张“你应该”暗含着“你能够”的意思;反之,如果你不能怎样,说你应该怎样也是白费。假如每个人必定总是追求自己的快乐,伦理学便化成聪明的远虑:你正好可以促进别人的利益,希望他们反过来也会促进你的利益。同样,在政治中一切合作都成了彼此帮衬。由功利主义者的前提按正当的推理是推不出其他结论的。
  这里涉及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第一,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幸福吗?第二,全体幸福是人的行动的正当目标吗?
  说每个人都希求自己幸福,这话可以有两个意义,一个意义是明白的至理,另一个意义是不对的。不论我可巧希求什么,我达到我的愿望时就会获得几分快乐;按这个意义讲,无论我希求的是什么,那总是一种快乐,于是可以稍欠严格地说我所希求的就是快乐。该学说在这个意义上是一条明白的至理。
  但是,假若所指的是,如果我希求什么,我之所以希求它是因为它会给我快乐,这通常是不对的。我饿的时候希求食物,只要我的饥饿还继续存在,食物会给我快乐。然而,饥饿这种欲望是先有的;快乐是这种欲望的后果。我不否认有些场合下人有直接求快乐的欲望。假如你已决定在戏院里度一个空暇的晚上,你要选择你认为会使你得到最大快乐的戏院。但是,这样由直接求快乐的欲望所决定的行为是例外的、不重要的。每人的主要活动都是由先于算计快乐和痛苦的欲望决定的。
  不论什么事都可能是欲望的对象;受虐淫患者可能希求自己痛苦。当然,受虐淫患者从他所希求的痛苦里取得快乐,但是这种快乐是由于这种欲望,而不是倒过来讲。一个人可能希求某种除了由于他的欲望而外对他个人没有影响的事情——例如,在一场他本国守中立的战争中某一方的胜利。他可能希求增进一般人的幸福,或减轻一般人的苦难。或者他也可能像卡莱尔那样,希求的与此正相反。随着他的欲望不同,他的快乐也不同。
  因为人们的欲望彼此冲突,伦理学是必要的。冲突的根本原因是利己心:大多数人对自己的福利比对旁人的福利要关切。但是在毫无利己心成分的场合下同样可能有冲突。这一个人也许希望人人都是天主教徒,另一个人也许希望人人都是加尔文派教徒。社会斗争中常常包含这种非利己的欲望。伦理学有双重目的:第一,找出一条借以区别善欲望和恶欲望的准则;第二,通过赞扬和责备,促进善欲望,阻抑那种恶的欲望。
  功利主义的伦理学部分从逻辑上讲和心理学部分是不相关的,伦理学部分说:那种实际上促进全体幸福的欲望和行为是善的。促进全体幸福不一定要是某件行为的动机,却只需要是它的效果。对这种学说我们在理论上有什么站得住的赞成理由或反对理由吗?关于尼采,我们曾遇到过同样的问题。他的伦理学与功利主义者的伦理学不同,因为他的伦理学主张人类中只有少数人具有伦理的重要性,其余人的幸福或不幸是应当忽视的。我个人不认为这种意见分歧能够借科学问题中可以应用的那种理论上的议论来处理。显然,那些被排斥在尼采式贵族社会以外的人要有异议,因而问题就变成不是理论性的而是政治性的了。功利主义的伦理学是民主的和反浪漫主义的。民主主义者可能要承认它,但是对那些喜好比较拜伦式的世界观的人,依我看只能从实践上去反驳他们,凭着一些不诉诸欲望、只诉诸事实的理由去反驳是不行的。
  哲学上的急进主义者是一个过渡的学派。他们的学说体系产生了两个比它本身更重要的别的学说体系,即达尔文主义和社会主义。达尔文主义是马尔萨斯人口论对全体动植物界的应用,而马尔萨斯人口论则是边沁派的政治学和经济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达尔文主义讲的是一种全体规模的自由竞争,在这种竞争中胜利属于和成功的资本家极其类似的动物。达尔文本人受到了马尔萨斯的影响,他和哲学上的急进主义者有一般共鸣。不过,正统派经济学家所赞赏的竞争和达尔文宣布为进化原动力的生存竞争有一个重大区别。在正统派经济学里,“自由竞争”是一个受法律限制所束缚的非常人为的概念。你可以比你的竞争者贱卖货品,但是你不得杀害他。你不得使用国家的军队帮助你战胜外国厂商。那些没好运气拥有资本的人不得打算靠革命来改善自己的命运。边沁派的人所理解的“自由竞争”决不是真正自由的。
  达尔文学说中的竞争不是这种有限制的竞争;没有什么不许耍卑鄙手段的规则。法律体制在动物中间是不存在的,也不排斥把战争当竞争方法。在竞争中利用国家获取胜利违反边沁派的人心目中的规则,却不能排除在达尔文学说讲的那种竞争以外。事实上,虽然达尔文本人是个自由主义者,虽然尼采没有一次提到他不带着轻蔑,达尔文的“适者生存”若被人彻底消化了,会产生一种跟尼采哲学远比跟边沁哲学相像的东西。不过,这种发展结果是属于后来一个时期的事,因为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是1859年出版的,它的政治含义起初大家还没有看出来。
  相反,社会主义是在边沁学说的全盛时代萌芽的,是正统派经济学的一个直接结果。跟边沁、马尔萨斯和詹姆士·穆勒有密切交往的李嘉图,主张商品的交换价值完全出于生产该商品时花费的劳动。他在1817年发表了这个理论,八年以后,一个前海军军官托马斯·霍治司金发表了第一个社会主义的答辩《反对资方的要求而为劳方辩护》(LabourDefendedAgainsttheClaimsofCapital)。他议论,如果像李嘉图所主张的那样,全部价值都是劳动赋予的,全部报酬便应该归给劳动者;现下地主和资本家所得的那一份必定是纯粹榨取物。同时,罗伯特·欧文当工厂主有了丰富的实际体验之后,坚信了那种不久就被人称为社会主义的学说。(最早使用“Socialist”〔社会主义者〕一词是在1827年,当时把它应用于欧文的信徒。)他说,机器正渐渐排挤劳动者,而自由放任政策没有使工人阶级得到和机械力量相抗争的适当手段。他提出的处理这种弊端的方法,是近代社会主义的最早期形式。
  虽然欧文是边沁的朋友,边沁在欧文的企业里还投资了颇大的一笔钱,哲学上的急进主义者并不喜欢欧文的新说;事实上,社会主义的来临使他们和以前相比急进主义色彩和哲学色彩都减退了。霍治司金在伦敦有了一些追随者,于是吓坏了詹姆士·穆勒。他写道:
  “他们的财产观显得真丑;……他们似乎认为财产不应当存在,存在财产对他们是一种祸害。毫无疑问,有恶棍在他们当中活动。……这些傻瓜们,不明白他们疯狂企求的东西对他们将是那种只有他们自己的双手才会给他们带来的灾难。”
  在1831年写的这封信,可以看成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长期斗争的开端。在后来的一封信里,詹姆士·穆勒把社会主义的根源归于霍治司金的“疯狂的胡说”,他又说:“这种见解假使要传播开,会使文明社会覆灭;比匈奴和鞑靼人排山倒海地泛滥还坏。”
  社会主义只是政治上的或经济上的主义,就此来说不在一部哲学史的范围以内。但是到卡尔·马克思手中,社会主义获得了一套哲学。他的哲学要在下一章里讨论。
[商务]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英]罗素《西方哲学史》
第二十七章 卡尔·马克思
  卡尔·马克思通常在人的心目中是这样一个人:他自称把社会主义做成了科学的社会主义;他比任何人都作出更多贡献,创造了一个强大的运动,通过对人的吸引和排斥,支配了欧洲近期的历史。讨论他的经济学,或讨论他的政治学(除某些一般方面外),不在本书的范围之内;我打算只把他当作哲学家和对旁人的哲学起了影响的人来讲一讲他。在这一点上,他很难归类。从一个方面看,他跟霍治司金一样,是哲学上的急进主义者的一个结果,继续他们的理性主义和他们对浪漫主义者的反抗。从另一个方面看,他是一个复兴唯物主义的人,给唯物主义加上新的解释,使它和人类历史有了新的关联。再从另外一个方面看,他是大体系缔造者当中最后一人,是黑格尔的后继者,而且也像黑格尔一样,是相信有一个合理的公式概括了人类进化的人。这几方面,强调任何一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对他的哲学都要有歪曲失真的看法。
  他一生遭遇的事件说明了这种复杂性的部分原因。他是1818年出生的,和圣安布洛斯一样生于特里尔。特里尔在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时代曾受到法国人很深的影响,在见解方面世界主义色彩比德意志大部分地区浓厚得多。他的祖辈们原是犹太教的律法博士,但是在他幼年时代他的父母成了基督教徒。他娶了一个非犹太系的贵族女子,一生始终对她真挚热爱。在大学时代,他受到了当时还风行的黑格尔哲学的影响,也受到了费尔巴哈反抗黑格尔而倒向唯物主义的影响。他试办过新闻事业,但是他编辑的《莱因报》由于论调过激而被当局查禁。之后,在1843年,他到法国去研究社会主义。在法国他结识了恩格斯,恩格斯是曼彻斯特一家工厂的经理。他通过恩格斯得以了解到英国的劳工状况和英国的经济学。他因而在1848年革命以前得到了一种异常国际性的修养。就西欧而论,他毫不表露民族偏见。对于东欧可不能这么讲,因为他素来是轻视斯拉夫人的。
  1848年的法国革命和德国革命他都参加了,但是反动势力迫使他不得不在1849年到英国避难。除几个短暂期间而外,他在伦敦度过了余生,遭受到穷困、疾病、丧子的苦恼,但他仍旧孜孜不倦地著述和累积知识。激励他从事工作的力量一直来自对社会革命所抱的希望,即便不是他生前的社会革命,也是不很遥远的未来的社会革命。
  马克思同边沁和詹姆士·穆勒一样,跟浪漫主义丝毫无缘;合乎科学始终是他的目的。他的经济学是英国古典经济学的一个结果,只把原动力改变了。古典经济学家们,无论自觉地或不自觉地,都着眼于谋求既同地主又同雇佣劳动者相对立的资本家的福利;相反,马克思开始代表雇佣劳动者的利益。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表现出,他在青年时代怀着新革命运动所特有的炽烈热情,如同自由主义在密尔顿时代曾有过的一样。然而他总是极希望讲求证据,从不信赖任何超科学的直观。
  马克思把自己叫做唯物主义者,但不是十八世纪的那种唯物主义者。他在黑格尔哲学的影响下,把他那种唯物主义称作“辩证”唯物主义,这种唯物主义同传统的唯物主义有很重要的不同,倒比较近乎现在所说的工具主义。他说,旧唯物主义误把感觉作用看成是被动的,因而把活动基本上归之于客体。依马克思的意见,一切感觉作用或知觉作用都是主体与客体的交互作用;赤裸裸的客体,离开了知觉者的活动,只是原材料,这原材料在被认识到的过程中发生转变。被动的观照这种旧意义的认识是一个非现实的抽象概念;实际发生的过程是处理事物的过程。“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他这样讲。“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①
  ①《关于费尔巴哈的十一条提纲》(ElevenThesesonFeuerbach),1845.——作者注。引文见《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单行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0页和第53页。——译者
  我想,我们可以把马克思的主张解释成指这个意思:哲学家们向来称作是追求认识的那种过程,并不像已往认为的那样,是客体恒定不变、而一切适应全在认识者一方面的过程。事实相反,主体与客体、认识者与被认识的事物,都是在不断的相互适应过程中。因为这过程永远不充分完结,他把它叫做“辩证的”过程。
  否定英国经验主义者所理解的那种“感觉作用”有现实性,对于这个理论万分重要。实际发生的事情,当最接近于英国经验主义者所说的“感觉作用”的意思时,还是叫做“察知”比较好,因为这意味着能动性。实际上——马克思会如此主张——我们察知事物,只是作为那个关连着事物的行动过程的一部分察知的,任何不考虑行动的理论都是误人的抽象观念。
  据我所知,马克思是第一个从这种能动主义观点批评了“真理”概念的哲学家。在他的著作中,并没有十分强调这个批评,所以这里我不准备更多谈,等到后面一章中再来考察这个理论。
  马克思的历史哲学是黑格尔哲学和英国经济学的一个掺和体。他和黑格尔一样,认为世界是按照一个辩证法公式发展的,但是关于这种发展的原动力,他和黑格尔的意见完全不同。黑格尔相信有一个叫“精神”的神秘实体,使人类历史按照黑格尔的《逻辑学》中所讲的辩证法各阶段发展下去。为什么“精神”必须历经这些阶段,不得而知。人不禁要想,“精神”正努力去理解黑格尔的著作,在每个阶段把所读到的东西匆促地加以客观化。马克思的辩证法除了带有某种必然性而外完全不带这种性质。在马克思看来,推进力不是精神而是物质。然而,那是一种以上所谈的特别意义的物质,并不是原子论者讲的完全非人化的物质。这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推进力其实是人对物质的关系,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人的生产方式。这样,马克思的唯物论实际上成了经济学。
  据马克思的意见,人类历史上任何时代的政治、宗教、哲学和艺术,都是那个时代的生产方式的结果,退一步讲也是分配方式的结果。我想他不会主张,对文化的一切细节全可以这样讲,而是主张只对于文化的大体轮廓可以这样讲。这个学说称作“唯物史观”。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论点;特别说,它和哲学史家是有关系的。我个人并不原封不动地承认这个论点,但是我认为它里面包含有极重要的真理成分,而且我意识到这个论点对本书中叙述的我个人关于哲学发展的见解有了影响。首先,我们结合马克思的学说来论一论哲学史。
  从主观方面讲,每一个哲学家都自以为在从事追求某种可称作“真理”的东西。哲学家们关于“真理”的定义尽可意见分歧,但是无论如何真理总是客观的东西,是在某种意义上人人应该承认的东西。假使谁认为全部哲学仅仅是不合理的偏见的表现,他便不会从事哲学的研究。然而一切哲学家会一致认为有不少其他哲学家一向受到了偏见的激使,为他们的许多见解持有一些他们通常不自觉的超乎理性以外的理由。马克思和其余人一样,相信自己的学说是真实的;他不认为它无非是十九世纪中叶一个性喜反抗的德国中产阶级犹太人特有的情绪的表现。关于对一种哲学的主观看法与客观看法的这种矛盾,我们能够说些什么话呢?
  就大体上讲,我们可以说直到亚里士多德为止的希腊哲学表现城邦制所特有的思想情况;斯多葛哲学适合世界性的专制政治;经院哲学是教会组织的精神表现;从笛卡尔以来的哲学,或者至少说从洛克以来的哲学,有体现商业中产阶级的偏见的倾向;马克思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是近代工业国家所特有的哲学。我觉得,这一点既真实也很重要。不过,我认为马克思有两点是错误的。第一,必须加以考虑的社会情况有经济一面,同样也有政治一面;这些情况同权力有关,而财富只是权力的一个形式。第二,问题只要一成为细节上的和专门性的,社会因果关系大多不再适用。这两点反对意见中头一点,我在我写的《权力》(Power)一书中已经讲过了,所以我不准备再谈。第二点和哲学史有比较密切的关系,我打算就它的范围举一些实例。
  先拿共相问题来说。讨论这个问题的最初是柏拉图,然后有亚里士多德、有经院哲学家、有英国经验主义者、还有最近代的逻辑学家。否认偏见对哲学家们关于这个问题的见解有了影响,是说不过去的。柏拉图受了巴门尼德和奥尔弗斯教的影响;他想要有一个永恒世界,无法相信时间流转有终极实在性。亚里士多德比较偏经验主义,毫不厌恶现实的平凡世界。近代的彻底经验主义者抱有一种和柏拉图的偏见正相反的偏见:他们想到超感觉的世界就觉得不愉快,情愿尽一切努力避免必得相信有这样的世界。但是这几种彼此对立的偏见是长久存在的,同社会制度只有比较远的关系。有人说爱好永恒事物是靠旁人的劳动为生的有闲阶级的本色。我看这未必正确。艾比克泰德和斯宾诺莎都不是有闲绅士。反之,也可以极力说,把天堂当成一个无所事事的场所的想法,是那些只求休息的疲累劳工的想法。这样的辩论能够无止境地进行下去,毫无结果。
  另一方面,如果注意一下关于共相的争论的细节,便知道双方各能作出一些对方会承认为确实的论据。在这个问题上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的某些批评,差不多已经普遍为人认可了。在最近,固然还没有得出决断,可是发展起来一个新的专门技术,解决了许多枝节问题。希望不太久以后,逻辑学家们在这个问题上可以达到明确的意见一致,这也不是不合理的。
  再举第二个实例,我们来看本体论论证。如前所述,这个论证是安瑟勒姆首创的,托马斯·阿奎那否定它,笛卡尔承认它,康德驳斥它,黑格尔使它又复旧。我认为可以十分断然地讲,由于对“存在”概念进行分析的结果,现代逻辑已经证明了这个论证是不正确的。这不是个人气质的问题或社会制度的问题;而是一个纯粹专门性问题。驳倒这个论证当然并不构成认定其结论(即神存在)不对的理由;假使构成这种理由,我们就无法设想托马斯·阿奎那当初会否定这个论证了。
  或者,拿唯物主义这个问题来说。“唯物主义”是一个可以有许多意义的字眼;我们讲过马克思根本改变了它的含义。关于唯物主义究竟对或不对的激烈论争,从来主要是依靠避免下定义才得以持续不衰。这个名词一下出定义,我们就会知道,按照一些可能下的定义,唯物主义之不对是可以证明的;按照某些别的定义,便可能是对的,固然没有确切理由这样认为;而再按照另外一些定义,存在着若干支持它的理由,只不过这些理由并不确凿有力。这一切又是随专门性考虑而定,跟社会制度没有丝毫关系。
  事情的真相其实颇简单。大家习惯上所说的“哲学”,是由两种极不同的要素组成的。一方面,有一些科学性的或逻辑性的问题;这些问题能够用一般人意见一致的方法处理。另一方面,又有一些为很多人热烈感兴趣、而在哪一方面都没有确实证据的问题。后一类问题中有一些是不可能超然对待的实际问题。在起了战争时,我必须支持本国,否则必定和朋友们及官方都发生痛苦的纠纷。向来有许多时期,在支持公认的宗教和反对公认的宗教之间是没有中间路线的。为了某种理由,我们全感到在纯粹理性不过问的许多问题上不可能维持怀疑的超然态度。按哲学一词的极普通的意义讲,一套“哲学”即这种超乎理性以外的诸决断的一个有机总体。就这个意义的“哲学”来说,马克思的主张才算基本上正确。但是,甚至按这个意义讲,一套哲学也不单是由经济性的原因决定的,而且是由其他社会原因决定的。特别是战争在历史因果关系上参与作用;而战争中的胜利并不总归于经济资源最丰富的一方。
  马克思把他的历史哲学纳入了黑格尔辩证法所提出的模子,但事实上只有一个三元组是他关心的:封建主义,以地主为代表;资本主义,以工业雇主为代表;社会主义,以雇佣劳动者为代表。黑格尔把民族看作是传递辩证的运动的媒介;马克思将民族换成了阶级。他一贯否认他选择社会主义或采取雇佣劳动者的立场有任何道德上或人道主义上的理由;他断言,并不是说雇佣劳动者的立场从道德上讲比较好,而是说这个立场是辩证法在其彻底决定论的运动中所采取的立场。他本来满可以讲他并没有倡导社会主义,只是预言了社会主义。不过,这样讲不算完全正确。毫无疑问,他相信一切辩证的运动在某种非个人的意义上都是进步,而且他必定认为社会主义一旦建成,会比已往的封建主义或资本主义给人类带来更多的幸福。这些信念想必支配了他的一生,但是就他的著作来说,这些信念却大部分是隐而不露的。不过,有时候他也抛开冷静的预言,积极地激励反叛,在他写的所有的东西里面都隐含着他的那些貌似科学的预言的感情基础。
  把马克思纯粹当一个哲学家来看,他有严重的缺点。他过于尚实际,过分全神贯注在他那个时代的问题上。他的眼界局限于我们的这个星球,在这个星球范围之内,又局限于人类。自从哥白尼以来已经很显然,人类并没有从前人类自许的那种宇宙重要地位。凡是没彻底领会这个事实的人,谁也无资格把自己的哲学称作科学的哲学。
  和局限于地上事务这件事相伴随的是乐于信仰进步是一个普遍规律。这种态度是十九世纪的特色,在马克思方面和在他那个时代的其他人方面同样存在。只是由于信仰进步的必然性,所以马克思才认为能够免掉道德上的考虑。假如社会主义将要到来,那必是一种事态改进。他会毫不迟疑地承认,社会主义在地主或资本家看来不像是改进,但是这无非表示他们同时代的辩证运动不谐调罢了。马克思自称是个无神论者,却又保持了一种只能从有神论找到根据的宇宙乐观主义。
  概括地说,马克思的哲学里由黑格尔得来的一切成分都是不科学的,意思是说没有任何理由认为这些成分是正确的。
  马克思给他的社会主义加上的哲学外衣,也许和他的见解的基础实在没大关系。丝毫不提辩证法而把他的主张的最重要部分改述一遍也很容易。他通过恩格斯和皇家委员会的报告,彻底了解到一百年前存在于英国的那种工业制度骇人听闻的残酷,这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他看出这种制度很可能要从自由竞争向独占发展,而它的不公平必定引起无产阶级的反抗运动。他认为,在彻底工业化的社会中,不走私人资本主义的道路,就只有走土地和资本国有的道路。这些主张不是哲学要谈的事情,所以我不打算讨论或是或非。问题是这些主张如果正确便足以证实他的学说体系里的实际重要之点。因而那一套黑格尔哲学的装饰满可以丢下倒有好处。
  马克思向来的声名史很特殊。在他本国,他的学说产生了社会民主党的纲领,这个党稳步地发展壮大,最后在1912年的普选中获得了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一。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不久,社会民主党一度执政,魏玛共和国的首任总统艾伯特就是该党党员;但是到这时候社会民主党已经不再固守马克思主义正统了。同时,在俄国,狂热的马克思信徒取得了统治权。在西方,大的工人阶级运动历来没有一个是十足马克思主义的运动;已往英国工党有时似乎朝这个方向发展过,但是仍旧一直坚守一种经验主义式的社会主义。不过,在英国和美国,大批知识分子受到了马克思很深的影响。在德国,对他的学说的倡导全部被强行禁止了,但是等推翻纳粹之后①预计可以再复活。
  ①作者执笔时是在1943年。
  现代的欧洲和美洲因而在政治上和意识形态上分成了三个阵营。有自由主义者,他们在可能范围内仍信奉洛克或边沁,但是对工业组织的需要作不同程度的适应。有马克思主义者,他们在俄国掌握着政府,而且在其他一些国家很可能越来越有势力。这两派意见从哲学上讲相差不算太远,两派都是理性主义的,两派在意图上都是科学的和经验主义的。但是从实际政治的观点来看,两派界线分明。在上一章引证的詹姆士·穆勒的那封讲“他们的财产观显得真丑”的信里,这个界线已然表现出来。
  可是,也必须承认,在某些点上马克思的理性主义是有限度的。虽然他认为他对发展的趋向的解释是正确的,将要被种种事件证实,他却相信这种议论只会打动那些在阶级利益上跟它一致的人的心(极少数例外不算)。他对说服劝导不抱什么希望,而希望从阶级斗争得到一切。因而,他在实践上陷入了强权政治,陷入了主宰阶级论,尽管不是主宰民族论。固然,由于社会革命的结果,阶级划分预计终究会消失,让位于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完全谐和。然而这像基督复临一样,是一个渺远的理想;在达到这理想以前的期间,有斗争和独裁,而且强要思想意识正统化。
  在政治上以纳粹党和法西斯党为代表的第三派现代见解,从哲学上讲同其他两派的差异比那两派彼此的差异深得多。这派是反理性的、反科学的。它的哲学祖先是卢梭、费希特和尼采。这一派强调意志,特别是强调权力意志;认为权力意志主要集中在某些民族和个人身上,那些民族和个人因此便有统治的权利。
  直到卢梭时代为止,哲学界是有某种统一的。这种统一暂时消失了,但也许不会长久消失。从理性主义上重新战胜人心,能够使这种统一恢复,但是用其他任何方法都无济于事,因为对支配权的要求只会酿成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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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柏格森
  Ⅰ
  昂利·柏格森(HenriBergson)是本世纪最重要的法国哲学家。他影响了威廉·詹姆士和怀特海,而且对法国思想也有相当大的影响。索莱尔是一个工团主义的热烈倡导者,写过一本叫《关于暴力之我见》(ReflectiononViolence)的书,他利用柏格森哲学的非理性主义为没有明确目标的革命劳工运动找根据。不过,到最后索莱尔离弃了工团主义,成为君主论者。柏格森哲学的主要影响是保守方面的,这种哲学和那个终于发展到维希政府的运动顺利地取得了协调。但是柏格森的非理性主义广泛引起了人们完全与政治无关的兴趣,例如引起了萧伯讷的兴趣,他的《千岁人》(BacktoMethuselah)就是纯粹柏格森主义。丢开政治不谈,我们必须考察的是它的纯哲学一面。我把柏格森的非理性主义讲得比较详细,因为它是对理性反抗的一个极好的实例,这种反抗始于卢梭,一直在世人的生活和思想里逐渐支配了越来越广大的领域。①
  ①本章的下余部分大体上是重印发表在1912年《一元论者》(TheMonist)上的一篇文章。
  给各派哲学进行分类,通常或者是按方法来分,或者是按结果来分:“经验主义的”哲学和“先验的”哲学是按照方法的分类,“实在论的”哲学和“观念论的”哲学是按照结果的分类。可是,如果打算用这两种分类法里任何一种给柏格森的哲学加以分类,看来难得有好结果,因为他的哲学贯通了所有公认的门类界线。
  但是另外还有一个给各派哲学分类的方法,不那么精确,然而对于非哲学界的人也许比较有用;这个方法中的划分原则是按照促使哲学家作哲学思考的主要欲望来分。这样就会分出来由爱好幸福而产生的感情哲学、由爱好知识而产生的理论哲学和由爱好行动而产生的实践哲学。
  感情哲学中包含一切基本上是乐观主义的或悲观主义的哲学,一切提出拯救方案或企图证明不可能有拯救的哲学;宗教哲学大多都属于这一类。理论哲学中包含大多数的大体系;因为虽然知识欲是罕见的,却向来是哲学里大部分精华的源泉。另一方面,实践哲学就是那些哲学:把行动看成最高的善、认为幸福是效果而知识仅仅是完成有效活动的手段。假使哲学家们是一些平常人,这种类型的哲学在西欧人中间本来应该很普遍;事实上,直到最近为止这种哲学一向不多见;实际这种哲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就是实用主义者和柏格森。从这种类型的哲学的兴起,我们可以像柏格森本人那样,看出现代实行家对希腊的威信的反抗,特别是对柏拉图的威信的反抗;或者,我们可以把这件事同帝国主义及汽车联系起来,席勒博士显然是会这样做的。现代世界需要这样的哲学,因此它所取得的成功不是意料不到的。
  柏格森的哲学和已往大多数哲学体系不同,是二元论的:在他看来,世界分成两个根本相异的部分,一方面是生命,另一方面是物质,或者不如说是被理智看成物质的某种无自动力的东西。整个宇宙是两种反向的运动即向上攀登的生命和往下降落的物质的冲突矛盾。生命是自从世界开端便一举而产生的一大力量、一个巨大的活力冲动,它遇到物质的阻碍,奋力在物质中间打开一条道路,逐渐学会通过组织化来利用物质;它像街头拐角处的风一样,被自己遭遇的障碍物分成方向不同的潮流;正是由于作出物质强要它作的适应,它一部分被物质制服了;然而它总是保持着自由活动能力,总是奋力要找到新的出路,总是在一些对立的物质障壁中间寻求更大的运动自由。
  进化基本上不是用适应环境可以说明的;适应只能说明进化的纡回曲折,那就好比是一条经过丘陵地通往城镇的道路的纡曲。但是这个比喻并不十分适当;在进化所走的道路的尽头没有城镇,没有明确的目标。机械论和目的论有同样的缺点:都以为世界上没有根本新的事物。机械论把未来看成蕴含在过去当中,而目的论既然认为要达到的目的是事先能够知道的,所以否定结果中包含着任何根本新的事物。
  柏格森虽然对目的论比对机械论要同情,他的见解跟这两种见解都相反,他主张进化如同艺术家的作品,是真正创造性的。一种行动冲动、一种不明确的要求是预先存在的,但是直到该要求得到满足时为止,不可能知道那个会满足要求的事物的性质。例如,我们不妨假定无视觉的动物有某种想在接触到物体之前能够知晓物体的模糊的欲望。由此产生的种种努力最后的结果是创造了眼睛。视觉满足了该欲望,然而视觉是事先不能想像的。因为这个道理,进化是无法预断的,决定论驳不倒自由意志的提倡者。
  柏格森叙述了地球上生物的实际发展来填充这个大纲。生命潮流的初次划分是分成植物和动物;植物的目的是要在储藏库里蓄积能力,动物的目的在于利用能力来作猛然的快速运动。但是在后期阶段,动物中间出现了一种新的两歧化:本能与理智多少有有些分离开了。两者决不彼此完全独自存在,但是概言之理智是人类的不幸,而本能的最佳状态则见于蚂蚁、蜜蜂和柏格森。理智与本能的划分在他的哲学中至关重要,他的哲学有一大部分像是散弗德与默顿,本能是好孩子,理智是坏孩子。
  本能的最佳状态称作直觉。他说,“我所说的直觉是指那种已经成为无私的、自意识的、能够静思自己的对象并能将该对象无限制扩大的本能”。他对理智的活动的讲法并不总是容易领会的,但是如果我们想要理解柏格森的哲学,必须尽最大努力把它弄懂。
  智力或理智,“当离开自然的双手时,就以无机固体作为它的主要对象”;它只能对不连续而不能运动的东西形成清晰观念;它的诸概念和空间里的物体一样,是彼此外在的,而且有同样的稳定性。理智在空间方面起分离作用,在时间方面起固定作用;它不是来思考进化的,而是把生成表现为一连串的状态。“理智的特征是天生来没有能力理解生命”;几何学与逻辑学是理智的典型产物,严格适用于固体,但是在其它场合,推理必须经过常识的核验,而常识,柏格森说得对,是和推理大不相同的事。看来仿佛是,固体是精神特意创造出来、以便把理智应用于其上的东西,正像精神创造了棋盘好在上面下棋一样。据他说,理智的起源和物质物体的起源是彼此相关的;两者都是通过交互适应而发展起来的。“必定是同一过程从一种包含着物质和理智的素材中同时把二者割离了出来”。
  这种物质和理智同时成长的想法很巧妙,有了解的价值。我以为,大体上说所指的意思是这样:理智是看出各个物件彼此分离的能力,而物质就是分离成不同物件的那种东西。实际上,并没有分离的固态物件,只有一个不尽的生成之流,在这个生成之流中,无物生成,而且这个无物所生成的物也是无有的。但是生成可能是向上运动也可能是向下运动:如果是向上运动,叫作生命,如果是向下运动,就是被理智误认为的所谓物质。我设想宇宙呈圆锥形,“绝对”位于顶点处,因为向上运动使事物合在一起,而向下运动则把事物分离开,或者至少说好像把事物分离开。为了使精神的向上运动能够在纷纷落到精神上的降落物体的向下运动当中穿过,精神必须会在各降落物体之间开辟路径;因而,智力形成时便出现了轮廓和路径,原始的流注被切割成分离的物体。理智不妨比作是一个在餐桌上切分肉的人,但是它有一个特性就是想像鸡自来就是用切肉刀把鸡切成的散块。
  柏格森说,“理智的活动状况总是好像它被观照无自动力的物质这件事迷惑住似的。理智是生命向外观望、把自身放在自身之外、为了事实上支配无组织的自然的作法,在原则上采取这种作法”。假如在借以说明柏格森哲学的许多比喻说法之外可以容许我们再添上一个比喻说法,不妨说宇宙是一条巨大的登山铁道,生命是向上开行的列车,物质是向下开行的列车。理智就是当下降列车从我们乘坐的上升列车旁经过时我们注视下降列车。把注意力集中在我们自己的列车上的那种显然较高尚的能力是本能或直觉。从一个列车跳到另一个列车上也是可能的;当我们成为自动习惯的牺牲者时便发生这种事,这是喜剧要素的本质。或者,我们能够把自己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上升,一部分下降;那么只有下降的部分是喜剧性的。但理智本身并不是下降运动,仅是上升运动对下降运动的观察。
  按照柏格森的意见,使事物分离的理智是一种幻梦;我们的整个生命本应该是能动的,理智却不是能动的,而纯粹是观照的。他说,我们作梦时,我们的自我分散开,我们的过去破裂成断片,实际彼此渗透着的事物被看作是一些分离的固体单元:超空间者退化成空间性,所谓空间性无非是分离性。因之,全部理智既然起分离作用,都有几何学的倾向;而讨论彼此完全外在的概念的逻辑学,实在是按照物质性的指引从几何学产生的结果。在演绎和归纳的背后都需要有空间直觉;“在终点有空间性的那个运动,沿着自己的途程不仅设置了演绎能力,而且设置了归纳能力,实际上,设置了整个理智能力”。这个运动在精神中创造出以上各种能力,又创造出理智在精神中所见到的事物秩序。因而,逻辑学和数学不代表积极的精神努力,仅代表一种意志中止、精神不再有能动性的梦游症。因此,不具备数学能力是美质的标记——所幸这是一种极常见的标记。
  正像理智和空间关连在一起,同样本能或直觉和时间关连在一起。柏格森和大多数著述家不同,他把时间和空间看得极为相异,这是柏格森哲学的一个显著特色。物质的特征——空间,是由于分割流注而产生的,这种分割实在是错觉,虽然在某个限度内在实践上有用处,但是在理论上十分误人。反之,时间是生命或精神的根本特征。他说:“凡是有什么东西生存的地方,就存在正把时间记下来的记录器,暴露在某处”。但是这里所说的时间不是数学时间,即不是相互外在的诸瞬间的均匀集合体。据柏格森说,数学时间实在是空间的一个形式;对于生命万分重要的时间是他所谓的绵延。这个绵延概念在他的哲学里是个基本概念;他的最早期著作《时间与自由意志》(TimeandFreeWill)中已经出现了这个概念,我们如果想对他的学说体系有所了解,必须懂得它。不过,这却是一个非常难懂的概念。我个人并不十分理解,所以虽然这个概念毫无疑问有解释清楚的价值,我可无法希望解释得那么清楚。
  据他说,“纯粹绵延是,当我们的自我让自己生存的时候,即当自我制止把它的现在状态和以前各状态分离开的时候,我们的意识状态所采取的形式”。纯粹绵延把过去和现在做成一个有机整体,其中存在着相互渗透,存在着无区分的继起。“在我们的自我之内,有不带相互外在性的继起;在自我之外,即在纯粹空间内,有不带继起的相互外在性”。
  “有关主体与客体的问题,有关两者区分与合一的问题,应当不从空间的角度、而从时间的角度来提”。我们在其中看见自己行动的那个绵延里面,有一些不相连的要素;但是在我们在其中行动的那个绵延里面,我们的各个状态彼此融合起来。纯粹绵延是最远离外在性而且与外在性最不渗透的东西,在这个绵延里,过去为完全新的现在所充满。但这时我们的意志紧张到极点;我们必须拾集起正待滑脱的过去,把它不加分割地整个插到现在里面。在这样的瞬间,我们真正占有了自己,但是这样的瞬间是少有的。绵延正是实在的素材本身,实在就是永远的生成,决不是某种已经做成的东西。
  绵延尤其是在记忆中表现出来,因为在记忆中过去残留于现在。因而,记忆论在柏格森的哲学里便非常重要了。《物质与记忆》(MatterandMemory)一书想要说明精神和物质的关系;因为记忆“正是精神和物质的交叉”,通过对记忆进行分析,书中断言精神和物质都是实在的。
  他说,有两种根本不同的事通常都叫做记忆;这两者的区别是柏格森十分强调的。他说:“过去在两种判然有别的形式下残留下来:第一,以运动机制的形式;第二,以独立回忆的形式”。例如,一个人如果能背诵一首诗,也就是说,如果他获得了使他能够重复一个以前的行动的某种习惯或机制,就说他记得这首诗。但是,至少从理论上讲,他满能够丝毫不回想以前他读这首诗的那些时机而重复这首诗;因而,这类记忆里不包含既往事件的意识。只有第二种记忆才真称得上记忆,这种记忆表现在他对读那首诗的各次时机的回忆中,而各次时机每一次都是独特的,并且带有年月日期。他认为,在这种场合谈不到习惯问题,因为每个事件只发生过一次,必须直接留下印象。他指出,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所遭到的一切事情都被记住,但是通常只有有用的东西进入了意识。据他主张,表面上的记忆缺陷并不真真是记忆的精神要素的缺陷,而是化记忆为行动的运动机制的缺陷。他又讨论了脑生理学和记忆丧失症的事实来证明这种看法,据认为由此得出的结果是,真记忆不是脑髓的功能。过去必须由物质来行动,由精神来想像。记忆并不是物质的发散;的确,假如我们说的物质是指具体知觉中所把握的那种物质,因为具体知觉总是占据一定的绵延,说物质是记忆的发散倒还比较接近真实。
  “从原则上讲,记忆必定是一种绝对不依赖于物质的能力。那么,假如精神是一种实在,正是在这个场合,即在记忆现象中,我们可以从实验上接触到它”。
  柏格森把纯粹知觉的位置放在和纯粹记忆相反的另一端,关于纯粹知觉,他采取一种超实在论的立场。他说:“在纯粹知觉中,我们实际上被安置在自身以外,我们在直接的直觉中接触到对象的实在性”。他把知觉和知觉的对象完全看成是同一的,以致他几乎根本不肯把知觉称作精神的事。他说:“纯粹知觉为精神的最低一级——无记忆的精神,它实在是我们所理解的那种物质的一部分。”纯粹知觉是由正在开始的行动构成的,其现实性就在于其能动性。就是这样脑髓才和知觉有了关系,因为脑髓并不是行动的手段。脑髓的功能是把我们的精神生活限制在实际有用的事情上。据推测,若是没有脑髓,一切事物都会被知觉到,但是实际上我们只知觉引起我们关心的事物。“肉体总是转向行动方面,它具有的根本功能即为了行动而限制精神的生活”。其实,脑髓是进行选择的手段。
  现在需要回过来讲同理智相对的本能或直觉这个主题。有必要先说一说绵延和记忆,因为柏格森对直觉的论述是以他的绵延和记忆的理论为前提的。以现下存在的人类来说,直觉是理智的边缘或半影:它是因为在行动中不及理智有用而被强行排出中心的,但是直觉自有更奥妙的用途,因此最好再恢复它的较显要的地位。柏格森想要使理智“向内转向自身,唤醒至今还在它内部酣睡着的直觉的潜力”。他把本能和理智的关系比作是视觉和触觉的关系。据他说,理智不会给人关于远隔的事物的知识;确实,科学的功能据他说是从触觉的观点来解释一切知觉。
  他说:“只有本能是远隔的知识。它同智力的关系和视觉同触觉的关系是一样的。”我们可以顺便说到,柏格森在许多段文字里表现出是一个视觉化想像力很强的人,他的思考总是通过视觉心象进行的。
  直觉的根本特征是,它不像理智那样把世界分成分离的事物;虽然柏格森并没有使用“综合的”和“分析的”这两个词,我们也不妨把直觉说成不是分析的而是综合的。它领会的是多样性,然而是一种相互渗透的诸过程的多样性,而不是从空间上讲外在的诸物体的多样性。其实,事物是不存在的:“事物和状态无非是我们的精神对生成所持的看法。没有事物,只有行动”。这种宇宙观虽然在理智看来难懂而不自然,对直觉来说是易解而又自然的。记忆可以当作说明这些话的意义的一个实例,因为在记忆中过去存活到现在里面,并且渗透到现在里面。离开了精神,世界就会不断在死去又复生;过去就会没有实在性,因此就会不存在过去。使得过去和未来实在的、从而创造真绵延和真时间的,是记忆及其相关的欲望。只有直觉能够理解过去与未来的这种融合,在理智看来,过去与未来始终是相互外在的,仿佛是在空间上相互外在的。在直觉指导之下,我们理解到“形式不过是对于变迁的一个瞬时看法”,而哲学家“会看见物质世界重又融合成单一的流转”。
  和直觉的优点有密切关连的是柏格森的自由说以及他对行动的颂扬。他说,“实际上,生物就是行动的中心。一个生物代表进入世界的偶然性的某个总和,也就是说,某个数量的可能行动”。否定自由意志的议论一部分要依靠假定精神状态的强度是一个至少在理论上可以测量其数值的量;柏格森在《时间与自由意志》第一章中企图反驳这种看法。据他说,从一部分上讲,决定论者依靠真绵延与数学时间的混同;柏格森把数学时间看成实在是空间的一种形式。此外,从另一部分上讲,决定论者把自己的主张放在一个没有保证的假定上,即如果脑髓的状态已定,精神的状态在理论上便确定了。柏格森倒愿意承认相反说法是对的,那就是说,精神的状态已定时脑髓的状态便确定,但是他把精神看得比脑髓更分化,所以他认为精神的许多不同状态可以相应于脑髓的一个状态。他断定真自由是可能有的:“当我们的种种行动发自我们的全人格时,当这些行动表现全人格时,当它们和全人格有那种在艺术家与其作品之间不时见得到的难以名状的类似时,我们是自由的。”
  在以上的概述中,我基本上尽力只讲柏格森的各种见解,而不提他为了支持这些见解而举出的理由。对于柏格森比对于大多数哲学家容易做到这一点,因为通常他并不给自己的意见提出理由,而是依赖这些意见固有的魅力和一手极好的文笔的动人力量。他像作广告的人一样,依赖鲜明生动、变化多端的说法,依赖对许多隐晦事实的表面解释。尤其是类推和比喻,在他向读者介绍他的意见时所用的整个方法中占很大一部分。他的著作中见得到的生命比喻的数目,超过我所知的任何诗人的作品中的数目。他说,生命像是一个这样的炮弹:它炸成碎片,各碎片又是一些炮弹。生命像是一个束。最初,它“尤其像草木的绿色部分进行积蓄那样,是一种在贮水池中进行积蓄的倾向”。但是,这个贮水池里要灌满喷发着蒸汽的沸水;“注流必定不断地喷涌出来,每一股注流落回去是一个世界”。他又说,“生命在其整体上显出是一个巨波,由一个中心起始向外铺展,并且几乎在它的全部周边上被阻止住,转化成振荡:只在一点上障碍被克服了,冲击力自由地通过了”。其次,又把生命比作骑兵突击,这是比喻的最高潮。“一切有机物,从最下等的到最高级的,从生命的最初起源到我们所处的时期,而且在一切地点和一切时代,无不证明了一个冲击,那是物质的运动的反面,本身是不可分割的。一切活的东西都结合在一起,一切都被同一个巨大的推进力推动。动物占据植物的上位,人类跨越过动物界,在空间和时间里,人类全体是一支庞大的军队,在我们每个人的前后左右纵马奔驰,这个排山倒海的突击能够打倒一切阻力、扫除许多障碍,甚至也许能够突破死亡”。
  但是,对这场使人类位于动物界之上的突击,一个感觉自己仅是旁观者、也许仅是不同情的旁观者的冷静评论家,会觉得沉着细心的思考同这种演习是很难相容的。他一听人对他讲,思考不过是行动的一个手段,不过是避开战场上的障碍物的冲动,他会感觉这样的见解和骑兵军官是相称的,和哲学家却不相称,因为哲学家倒底是以思考为本务的:他会感觉在猛烈运动的激情与喧嚣当中,理性奏出的微弱音乐没有容留余地,没有闲暇作公平的沉思,在这种沉思中,不是通过骚乱而是通过反映出来的宇宙之大来追求伟大。那么,他也许不禁要问,到底是否有什么理由承认这样一个动乱不定的宇宙观呢。假若我想得不错,如果他问这个问题,他会发觉,无论在宇宙中或在柏格森先生的著作中,都没有承认这种宇宙观的任何理由。
  Ⅱ
  柏格森的哲学并不只是一种富于想像的诗意的宇宙观,就这一点而言,柏格森哲学的两个基础是他的空间论与时间论。他的空间论对于他指责理智来说是必需的,如果他对理智的指责失败了,理智对他的指责就会成功,因为这两者之间是一场无情的苦斗。他的时间论对于他证明自由来说是必要的,对于他逃开威廉·詹姆士所谓的“闭锁宇宙”来说是必要的,对于他所讲的其中不存在任何流动事物的永久流转之说是必要的,对于有关精神与物质的关系他的全部讲法是必要的。所以在评论他的哲学时,宜于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两个学说上。如果这两个学说是对的,任何哲学家也难免的那种细小错误和矛盾倒没有很大关系;而如果这两个学说不对,剩下的就只有应当不从理智根据而从审美根据来评判的富于想像的叙事诗了。因为二者当中空间论比较简单,我先从它谈起。
  柏格森的空间论在他的《时间与自由意志》中有详尽明白的叙述,所以属于他的哲学的最早期部分。在第一章中,他主张较大和较小暗含着空间的意思,因为他把较大者看成根本是包含较小者的东西。他没有提出支持这种看法的任何理由,无论是好的理由或是坏的理由;他仅仅像是在运用明白的reductioadabsurdum(归谬证法)似地高叫:“仿佛什么在既没有多样性也没有空间的场合下仍旧可以谈大小似的!”一些明显的相反事例,类如快乐与痛苦,给他造成很大困难,然而他从不怀疑也从不再审查一下他由之出发的定论。
  在下一章里,关于数他主张相同的论点。他说:“只要我们一想要想像数,而不仅是想像数码或数目词,我们便不得不求助于有广延的心象”,而且“关于数的每一个清晰的观念都暗含着空间的视觉心象”。这两句话足以表明柏格森并不懂得数是什么,他自己对于数就没有清晰观念,这一点我打算在下面加以证明。他的以下的定义也表明这一点:“数可以一般地定义成单元集团,或者更确切地说,定义成一与多的综合”。
  在讨论这些说法时,我不得不请读者暂时忍耐一下,去注意一些初看也许显得迂腐气、而其实极为重要的区别。有三件完全不同的东西,柏格森在上面的话里弄混了,即:(1)数——适用于种种个别数目的一般概念;(2)种种个别的数;(3)种种个别的数对之适用的种种集团。柏格森讲数是单元集团,他所定义的是最后这一项。十二使徒、以色列的十二支族、十二月份、黄道十二宫,都是单元集团,然而其中哪一个也不是“十二”这个数,更不是按上述定义应当是的一般的数。显然,“十二”这个数是所有这些集团共有的、但不和其他集团如十一人板球队共有的东西。因此,“十二”这个数既不是由十二项事物而成的一个集团,也不是一切集团共有的东西;而一般的数则是“十二”或“十一”或其它任何数的一种性质,却不是有十二项事物或十一项事物的各种集团的性质。
  因此,当我们按照柏格森的意见,“求助于有广延的心象”,去想像譬如说掷出对六骰子得到的那种十二个圆点时,我们仍没有得到“十二”这个数的心象。其实,“十二”这个数是比任何心象都要抽象的东西。在我们谈得上对“十二”这个数有所了解之前,我们必须先知道由十二个单元而成的不同集团的共通点,而这一点因为是抽象的,所以是无法在心中描绘的事。柏格森无非是仗着把某个特定集团和它的项数混淆起来,又把这个数和一般的数混淆起来,才得以使他的数的理论显得似乎有道理。
  这种混淆和下述情况是一样的。假使我们把某个特定青年和青年期混淆起来,把青年期又和“人生的时期”这个一般概念混淆起来,然后主张,因为青年有两条腿,青年期必定有两条腿,“人生的时期”这个一般概念必定有两条腿。这种混淆关系重大,因为只要一看出这种混淆,便明白所谓数或个别的数能在空间中描绘其心象的理论是站不住脚的。这不仅否定了柏格森的关于数的理论,而且否定了他的一个更为一般的理论,即一切抽象观念和一切逻辑都是由空间得出的。
  但是,撇开数的问题不谈,我们要承认柏格森所讲的分离的诸单元的一切多元性都暗含着空间这个主张吗?他考察了和这个看法似乎矛盾的事例当中若干事例,例如接连继起的声音。他说,我们听见街上某个行人的脚步声时,我们心中悬想他的相继位置,我们听见钟声时,我们或者想像那个钟前后摇荡,或者把相继的声音在理想空间中排列起来。但是,这些话仅仅是一个好作视觉想像的人的自传式述怀,说明了我们前面所讲的话,即柏格森的见解有赖于他的视觉的优势。把时钟的打点声在想像的空间中排列起来的逻辑必然性是没有的,据我想,大多数人完全不用空间辅助手段来数时钟响声。然而柏格森却没有为必要有空间这个见解申述任何理由。他假定这是显然的,然后立即把这个见解用到时间上。他说,在似乎存在着一些彼此外在的不同时间的场合,各时间被想像为在空间中铺散开;在类如由记忆产生的真时间中,不同的时间彼此渗透,因为它们不是分离的,所以无法来数。
  现在他就以为一切分离性暗含着空间这个见解算是确定了,并且按演绎方式利用它来证明,只要显然存在有分离性,便暗含着空间,不管作这种猜想的其他理由多么少。例如,抽象观念显然是彼此排斥的:白和黑不同,健康和生病不同,贤和愚不同。因此,一切抽象观念都暗含着空间;所以使用抽象观念的逻辑学是几何学的一个分支,理智全部依赖于把事物想像成并排在空间中这样一个他假想的习惯。这个结论是柏格森对理智的全部指责的依据,就我们发现得到的情况而论,它完全基于误把一种个人特异性癖当成思维的必然性,我说的特异性癖是指在心中把前后继起描绘成扩散在一条线上。关于数的实例表明,假使柏格森的意见是对的,我们就决不能获得被认为这样饱含着空间的抽象观念了;反过来讲,我们能够理解(与作为抽象观念的实例的个别事物相对的)抽象观念这一事实似乎就足以证明,他把理智看成饱含着空间是错误的。
  像柏格森的哲学这样一种反理智哲学的一个恶果是,这种哲学靠着理智的错误和混乱发展壮大。因此,这种哲学便宁可喜欢坏思考而不喜欢好思考,断言一切暂时困难都是不可解决的,而把一切愚蠢的错误都看作显示理智的破产和直觉的胜利。柏格森的著作中有许多提及数学和科学的话,这些话在粗心的读者看来也许觉得大大巩固了他的哲学。关于科学,特别是关于生物学和生理学,我没有充分资格批评他的各种解释。但是关于数学方面,他在解释中故意采取了传统谬见而不采取近八十年来在数学家中间流行的比较新式的见解。在这个问题上,他效法了大多数哲学家的榜样。在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初期,微积分学作为一种方法虽然已经十分发达,但是关于它的基础,它是靠许多谬误和大量混乱思想来支持的。黑格尔和他的门徒抓住这些谬误和混乱以为根据,企图证明全部数学是自相矛盾的。由此黑格尔对这些问题的讲法便传入了哲学家的流行思想中,当数学家把哲学家所依赖的一切困难点都排除掉之后很久,黑格尔的讲法在哲学家的流行思想中依然存在。只要哲学家的主要目的是说明靠耐心和详细思考什么知识也得不到,而我们反倒应该以“理性”为名(如果我们是黑格尔主义者),或以“直觉”为名(如果我们是柏格森主义者),去崇拜无知者的偏见——那么数学家为了除掉黑格尔从中得到好处的那些谬误而做的工作,哲学家就会故意对之保持无知。
  除了我们已经谈的数的问题以外,柏格森接触到数学的主要一点是,他否定他所谓的对世界的“电影式的”描述。在数学中,把变化、甚至把连续变化理解为由一连串的状态构成;反之,柏格森主张任何一连串的状态都不能代表连续的东西,事物在变化当中根本不处于任何状态。他把认为变化是由一连串变化中的状态构成的这种见解称作电影式的见解;他说,这种见解是理智特有的见解,然而根本是有害的。真变化只能由真绵延来解释;真绵延暗含着过去和现在的相互渗透,而不意味着各静止状态所成的一个数学的继起。这就是他所说的非“静的”而是“动的”宇宙观。这个问题很重要,尽管困难我们也不能不管。
  柏格森的立场可以拿芝诺关于箭的议论来说明,在对他的批评方面我们要讲的话由此也可以得到恰当说明。芝诺议论,因为箭在每一瞬间无非是在它所在的地方,所以箭在飞行当中总是静止的。初看来,这个议论可能不像是十分有力的议论。当然,人会这样讲:箭在一个瞬间是在它所在的地方,但在另一个瞬间是在另外的地方,这正是所谓的运动。的确,如果我们一定要假定运动也是不连续的,由运动的连续性便产生某些困难之点。如此得出的这些难点,长期以来一直是哲学家的老行当的一部分。但是,如果我们像数学家那样,避开运动也是不连续的这个假定,就不会陷入哲学家的困难。假若一部电影中有无限多张影片,而且因为任何两张影片中间都夹有无限多张影片,所以这部电影中决不存在相邻的影片,这样一部电影会充分代表连续运动。那么,芝诺的议论的说服力到底在哪里呢?
  芝诺属于爱利亚学派,这个学派的目标是要证明所谓变化这种事情是不会有的。对世界应采取的自然看法是:存在着发生变化的物件;例如,存在着一支时而在此、时而在彼的箭。哲学家们把这个看法对分,发展出来两种誖论。爱利亚派的人讲,有物件而没有变化;赫拉克利特和柏格森讲,有变化而没有物件。爱利亚派的人说有箭,但是没有飞行;赫拉克利特和柏格森说有飞行,但是没有箭。双方各反驳对方,来进行辩论。“静”派的人讲,说没有箭是多么可笑!“动”派的人讲,说没有飞行是多么可笑!那位站在中间主张也有箭也有飞行的不幸者,被参与辩论的人认成是否定二者;他于是就像圣西巴斯蒂安一样,一侧被箭刺穿,另一侧被箭的飞行刺穿。但是我们仍然没有发现芝诺的议论的说服力何在。
  芝诺暗中假定了柏格森的变化论的要义。那就是说,他假定当物件在连续变化的过程中时,即便那只是位置的变化,在该物件中也必定有某种内在的变化状态。该物件在每一瞬间必定和它在不变化的情况下有本质的不同。他然后指出,箭在每一瞬间无非是在它所在的地方,正像它静止不动的情况一样。因此他断定,所谓运动状态是不会有的,而他又坚持运动状态是运动所不可少的这种见解,于是他推断不会有运动,箭始终是静止的。
  所以,芝诺的议论虽然没有触及变化的数学解释,初看之下倒像驳斥了一个同柏格森的变化观不无相似的变化观。那么,柏格森怎样来对答芝诺的议论呢?他根本否认箭曾在某个地方,这样来对答。在叙述了芝诺的议论之后,他回答道:“如果我们假定箭能够在它的路径的某一点上,芝诺就说得对。而且,假如那支运动着的箭同某个不动的位置重合过,他也说得对。但是那支箭从来不在它的路径的任何一点上。”对芝诺的这个答复,或者关于阿基里兹与龟①的一个极类似的答复,在他写的三部书中都讲了。柏格森的见解坦白说是誖论的见解;至于它是不是讲得通,这个问题要求我们讨论一下他的绵延观。他支持绵延观的唯一理由就是讲变化的数学观“暗含着一个荒谬主张,即运动是由不动性做成的”。但是这种看法表面上的荒谬只是由于他叙述时用的词句形式,只要我们一领会到运动意味着“关系”,这种荒谬就没有了。例如,友谊是由作朋友的人们做成的,并不是由若干个友谊做成的;家系是由人做成的,并不是由一些家系做成的。同样,运动是由运动着的东西做成的,并不是由一些运动做成的。运动表示如下事实:物件在不同时间可以在不同地点,无论时间多么接近,所在地点仍可以不同。所以,柏格森反对运动的数学观的议论,说到底化成为无非一种字眼游戏。有了这个结论,我们可以进而评论他的绵延说。
  ①芝诺的另一个誖论,内容是说希腊神话中的善跑者阿基里兹(Achilles)的出发点如果在一只乌龟的出发点后面,他将永远追不上那只乌龟。——译者
  柏格森的绵延说和他的记忆理论有密切关联。按照这种理论,记住的事物残留在记忆中,从而和现在的事物渗透在一起:过去和现在并非相互外在的,而是在意识的整体中融混起来。他说,构成为存在的是行动;但是数学时间只是一个被动的受容器,它什么也不做,因此什么也不是。他讲,过去即不再行动者,而现在即正在行动者。但是在这句话中,其实在他对绵延的全部讲法中都一样,柏格森不自觉地假定了普通的数学时间;离了数学时间,他的话是无意义的。说“过去根本是不再行动者”(他原加的重点),除了指过去就是其行动已过去者而外还指什么意思呢?“不再”一语是表现过去的话;对一个不具有把过去当作现在以外的某种东西这个普通过去概念的人来说,这话是没有意义的。因此,他的定义前后循环。他所说的实际上等于“过去就是其行动在过去者”。作为一个定义而论,不能认为这是一个得意杰作。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现在。据他讲,现在即“正在行动者”(他原加的重点)。但是“正在”二字恰恰引入了要下定义的那个现在观念。现在是和曾在行动或将在行动者相对的正在行动者。那就是说,现在即其行动不在过去、不在未来而在现在者。这个定义又是前后循环的。同页上前面的一段话可以进一步说明这种谬误。他说:“构成为我们的纯粹知觉者,就是我们的方开始的行动……我们的知觉的现实性因而在于知觉的能动性,在于延长知觉的那些运动,而不在于知觉的较大的强度:过去只是观念,现在是观念运动性的。”由这段话看来十分清楚:柏格森谈到过去,他所指的并不是过去,而是我们现在对过去的记忆。过去当它存在的时候和现在在目前同样有能动性;假使柏格森的讲法是正确的,现时刻就应该是全部世界历史上包含着能动性的唯一时刻了。在从前的时候,曾有过一些其他知觉,在当时和我们现在的知觉同样有能动性、同样现实;过去在当时决不仅仅是观念,按内在性质来讲同现在在目前是一样的东西。可是,这个实在的过去柏格森完全忘了;他所说的是关于过去的现在观念。实在的过去因为不是现在的一部分,所以不和现在融混;然而那却是一种大不相同的东西。
  柏格森的关于绵延和时间的全部理论,从头到尾以一个基本混淆为依据,即把“回想”这样一个现在事件同所回想的过去事件混淆起来。若不是因为我们对时间非常熟悉,那么他企图把过去当作不再活动的东西来推出过去,这种做法中包含的恶性循环会立刻一目了然。实际上,柏格森叙述的是知觉与回想——两者都是现在的事实——的差异,而他以为自己所叙述的是现在与过去的差异。只要一认识到这种混淆,便明白他的时间理论简直是一个把时间完全略掉的理论。
  现在的记忆行为和所记忆的过去事件的混淆,似乎是柏格森的时间论的底蕴,这是一个更普遍的混淆的一例;假如我所见不差,这个普遍的混淆败坏了他的许多思想,实际上败坏了大部分近代哲学家的许多思想——我指的是认识行为与认识到的事物的混淆。在记忆中,认识行为是在现在,而认识到的事物是在过去;因而,如果把两者混淆起来,过去与现在的区别就模糊了。
  在一部《物质与记忆》中,自始至终离不了认识行为与认识到的对象的这种混淆。该书刚一开头解释了“心象”,这种混淆便暗藏在“心象”一词的用法中。在那里他讲,除各种哲学理论而外,我们所认识的一切都是“心象”构成的,心象确实构成了全宇宙。他说:“我把诸心象的集合体叫做物质,而把归之于一个特定心象即我的肉体的偶发行动的同一些心象叫做对物质的知觉”。可以看到,据他的意见,物质和对物质的知觉是由同样一些东西构成的。他讲,脑髓和物质宇宙的其余部分是一样的,因此假如宇宙是一个心象,它也是一个心象。
  由于谁也看不见的脑髓按普通意义来讲不是一个心象,所以他说心象不被知觉也能存在,我们是不感觉惊异的;但是,他后来又说明,就心象而言,存在与被有意识地知觉的差别只是程度上的差别。另外一段话也许能说明这一点,在那段话里他说:“未被知觉的物质对象,即未被想像的心象,除了是一种无意识的心的状态而外,还会是什么呢?”最后他说:“一切实在都和意识有一种相近、类似,总而言之有一种关系——这就是通过把事物称做‘心象’这件事实本身我们向观念论让步的地方。”然而他仍旧讲,他是从还没有介绍哲学家的任何假说之前讲起的,打算这样来减轻我们一开始的怀疑。他说:“我们要暂时假定我们对关于物质的各种理论及关于精神的各种理论毫无所知,对关于外部世界的实在性或观念性的议论毫无所知。这里我就在种种心象的面前。”他在为英文版写的新序言中说:“我们所说的‘心象’是指超乎观念论者所谓的表象以上、但是够不上实在论者所谓的事实的某种存在——是一种位于‘事实’和‘表象’中途的存在。”
  在上文里,柏格森心念中的区别我以为并不是想像作用这一精神事件与作为对象而想像的事物之间的区别。他所想的是事物的实际与事物的表现之间的区别。至于主体与客体的区别,即以进行思考、记忆和持有心象的心为一方,同以被思考、被记忆或被描绘心象的对象为另一方之间的区别——就我所能理解的来说,这个区别在他的哲学中是完全没有的。不存在这种区别,是他真正假借于观念论的地方;而且这是非常不幸的假借。从刚才所讲的可以知道,就“心象”来说,由于不存在这种区别,他可以先把心象讲成中立于精神和物质之间,然后又断言脑髓尽管从来没有被描绘成心象,仍是一个心象,随后又提出物质和对物质的知觉是同一个东西,但是未被感知的心象(例如脑髓)是一种无意识的心的状态;最后,“心象”一词的用法虽然不牵涉任何形而上学理论,却仍旧暗含着一切实在都和意识有“一种相近、类似,总而言之有一种关系”。
  所有这些混淆都是由于一开始把主观与客观混淆起来造成的。主观——思维或心象或记忆——是我里面现存的事实;客观可以是万有引力定律或我的朋友琼斯或威尼斯的古钟塔。主观是精神的,而且在此时此地。所以,如果主观和客观是一个,客观就是精神的,而且在此时此地:我的朋友琼斯虽然自以为是在南美,而且独立存在,其实是在我的头脑里,而且依靠我思考他而存在;圣马可大教堂的钟塔尽管很大,尽管事实上四十年前就不再存在了,仍然是存在的,在我的内部可以见到它完整无损。这些话决不是故意要把柏格森的空间论和时间论滑稽化,仅仅是打算说明那两个理论实际的具体意义是什么。
  主观和客观的混淆并不是柏格森特有的,而是许多唯心论者和许多唯物论者所共有的。许多唯心论者说客观其实是主观,许多唯物论者说主观其实是客观。他们一致认为这两个说法差别很大,然而还是主张主观和客观没有差别。我们可以承认,在这点上柏格森是有优点的,因为他既乐意把客观和主观同一化,同样也乐意把主观和客观同一化。只要一否定这种同一化,他的整个体系便垮台:首先是他的空间论和时间论,其次是偶然性是实在的这个信念,然后是他对理智的谴责,最后是他对精神和物质的关系的解释。
  当然,柏格森的哲学中有很大一部分,或许是他的大部分声望所系的那一部分,不依据议论,所以也无法凭议论把它推翻。他对世界的富于想像的描绘,看成是一种诗意作品,基本上既不能证明也不能反驳。莎士比亚说生命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雪莱说生命像是一个多彩玻璃的圆屋顶,柏格森说生命是一个炮弹,它炸裂成的各部分又是一些炮弹。假若你比较喜欢柏格森的比喻,那也完全正当。
  柏格森希望世界上实现的善是为行动而行动。一切纯粹沉思他都称之为“作梦”,并且用一连串不客气的形容词来责斥,说这是静态的、柏拉图式的、数学的、逻辑的、理智的。那些对行动要达到的目的想望有些预见的人,他这样告诉人家:目的预见到了也没有什么新鲜,因为愿望和记忆一样,也跟它的对象看成是同一的。因而,在行动上我们注定要做本能的盲目奴隶:生命力从后面不休止、不间断地推我们向前。我们在沉思洞察的瞬间,超脱了动物生命,认识到把人从禽兽生活中挽救出来的较伟大的目标;可是在此种哲学中,这样的瞬间没有容留余地。那些觉得无目的的活动是充分的善的人,在柏格森的书里会找到关于宇宙的赏心悦目的描绘。但是在有些人看来,假如要行动有什么价值,行动必须出于某种梦想、出于某种富于想像的预示,预示一个不像我们日常生活的世界那么痛苦、那么不公道、那么充满斗争的世界;一句话,有些人的行动是建筑在沉思上的,那些人在此种哲学中会丝毫找不到他们所寻求的东西,不会因为没有理由认为它正确而感觉遗憾。
[商务]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英]罗素《西方哲学史》
第二十九章 威廉·詹姆士
  威廉·詹姆士(WilliamJames,1842—1910)基本上是个心理学家,但由于以下两点理由而在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他创造了他称之为“彻底经验论”的学说;他是名叫“实用主义”或“工具主义”的这种理论的三大倡导者之一。他在晚年为美国哲学的公认领袖,这是他当之无愧的。他因为研究医学,从而又探讨心理学;1890年出版的他在心理学方面的巨著①优秀无比。不过,这本书是科学上的贡献而不是哲学上的贡献,所以我不准备讨论。
  ①指《心理学原理》(PrinciplesofPsychology)二卷。——译者
  威廉·詹姆士的哲学兴趣有两个方面,一是科学的一面,另一面是宗教一面。在科学的一面上,他对医学的研究使他的思想带上了唯物主义的倾向,不过这种倾向被他的宗教情绪抑制住了。他的宗教感情非常新教徒气味,非常有民主精神,非常富于人情的温暖。他根本不肯追随他的弟弟亨利,抱吹毛求疵的势利态度。他曾说:“据人讲魔王是一位绅士,这倒难保不是,但是天地之神无论是什么,它决不可能是绅士。”这是一种很典型的意见。
  詹姆士因为温厚热情,有一副给人好感的气质,几乎普遍为人所爱戴。我所知道的唯一对他毫不爱慕的人就是桑塔雅那,威廉·詹姆士曾把他的博士论文说成是“腐败之典型”。这两人之间在气质上存在着一种怎样也无法克服的对立。桑塔雅那也喜好宗教,但是喜好的方式大不相同。他从审美方面和历史方面喜好宗教,不把它当作对道德生活的帮助;很自然,他对天主教教义远比对新教教义要爱好。他在理智上不承认任何基督教理,但是他满愿意旁人信基督教理,而他自己去欣赏他认为的基督教神话。在詹姆士看来,这样的态度只能让他觉得不道德。他由他的清教徒家系保留下来一个根深蒂固的信念,认为最重要的是善良行为,而他的民主感情使他不能默认对哲学家讲一套真理、对俗人讲另一套,这样一种想法。新教徒与旧教徒的气质上的对立,在非正统信徒们中间也还是存在的;桑塔雅那是一个旧教的自由思想家,威廉·詹姆士不管如何偏异端,总是个新教的自由思想家。
  詹姆士的彻底经验论之说,是1904年在一篇叫作“‘意识’存在吗?”的论文中最初发表的。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是否定主体客体关系是根本性的关系。直到当时为止,哲学家们向来认为当然存在着一种叫“认识作用”的事件,在此事件中,有个实体即认识者或称主体,察知另一个实体,即被认识的事物,或称客体。认识者被看作是一个心或灵魂;被认识的对象也许是物质对象、永恒本质、另一个心,或者——在自意识中——和认识者同一。在一般公认的哲学中,几乎一切都和主体客体的二元对立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假如不承认主体和客体的区别是基本的区别,那么精神与物质的区别、沉思的理想、以及传统的“真理”概念,一切都需要从根本上重新加以考虑。
  至于我,我深信在这个问题上詹姆士有一部分是正确的,单为这个理由,他在哲学家当中就可说配占有崇高的地位。我原先不这样认为,后来詹姆士以及与他意见相同的人使我相信了他的学说是对的。不过我们且来谈他的议论。
  他说,意识“乃是一种非实体的名称,无资格在第一原理当中占一个席位。那些至今仍旧死抱住它的人,不过是在死抱住一个回声,即渐渐消逝的‘灵魂’给哲学空气留下的微弱余音罢了”。他接下去说,并没有“什么原始的素材或存在的质,与构成物质对象、构成我们关于物质对象的思维材料的素材或存在的质相对立”。他说明他并不是否定我们的思维执行着一种认识功能,这种功能可以称作“意识到”。他所否定的不妨粗略地说是这个见解:意识是一种“事物”。他认为“仅有一种原始的素材或材料”,世界的一切都是由它构成的。这种素材他称之为“纯粹经验”。他说,认识作用就是纯粹经验的两个部分之间的一种特别关系。主体客体关系是导出的关系:“我相信经验并不具有这种内在的两重性”。经验的一个已定的未分割部分,可以在这种关系中是认识者,在那种关系中是被认识的东西。
  他把“纯粹经验”定义成“为我们后来的反省供给材料的直接的生命流转”。
  可见,如果把精神和物质的区别看成是不同两类的詹姆士所谓的“素材”之间的区别,上述学说就算废除了精神和物质的区别。因此,在这个问题上跟詹姆士意见相同的那些人倡导了一种他们所说的“中性一元论”,根据这个理论,构成世界的材料既不是精神也不是物质,而是比二者在先的某种东西。詹姆士本人并未发挥他的理论中的这个暗在含义;相反,他使用“纯粹经验”一词,这反倒表露出一种或许不自知的贝克莱派的唯心论。“经验”这个词哲学家们是常常使用的,但很少见给它下定义。我们暂且来论一论这个词能够有什么意义。
  常识认为,有许多出现了的事物未被“经验到”,例如月球的看不见的那一面上的事件。贝克莱和黑格尔出于不同的理由,全否定这一点,他们主张凡是未经验到的就没有。他们的议论现下大多数哲学家都认为是不正确的,依我看就是如此。假如我们要坚持世界的“素材”是“经验”这样一种意见,我们就不得不苦心孤诣造作一些不像信得过的解释,说明像月球的看不见的一面之类的东西是指什么意思。除非我们能够由经验到的事物推断未经验到的事物,不然便难找出理由相信除我们自身外存在任何事物。固然,詹姆士是否定这一点的,但他所持的理由却不大有力。
  我们说的“经验”指什么意思呢?为找到一个答案,最好的办法是考问一下:未被经验到的事件和被经验到的事件有什么不同?看见或者身体觉触到正在下着的雨是被经验到了,但是完全没有生物存在的沙漠中下的雨未被经验到。于是我们得出头一个论点:除在有生命的场合外,不存在经验。但是经验和生命的范围不同。有许多事我遭遇到了,可是未注意;很难讲我经验到了这种事。显然,凡是我记得的事总是我所经验的事,但是有些我不明白记得的事情,可能造成了至今仍存在的习惯。被火烧伤过的小孩怕火,即便他已经完全不记得他被火烧的那一回了。我以为一个事件若造成习惯,就可以说它“被经验到”。(记忆即一种习惯。)大致说来,习惯只在生物身上造成。被火烧的拨火棒无论如何经常弄得灼红,也不怕火。所以,根据常识上的理由,我们说“经验”和世界的“素材”不同范围。在这点上脱离常识,我个人看不出有任何正当的理由。
  除了关于这个“经验”问题,此外我觉得詹姆士的彻底经验论我是同意的。
  至于他的实用主义和“信仰意志”,那就不同了。特别是后者,我以为它蓄意给某些宗教教义提出表面上似乎正确而实际是诡辩的辩护,而且这种辩护是任何真诚的教徒所不能接受的。
  《信仰意志》(TheWilltoBelieve)一书出版于1896年;《实用主义——若干老想法的一个新名称》(Pragmatism,aNewNameforSomeOldWaysofThinking)出版于1907年。后一本书中的学说为前一书里的学说的扩充。
  《信仰意志》中主张,我们在实践上,常常在不存在任何适当的理论根据可以下决断的场合下不得不作出决断,因为即便什么事也不做,那仍旧是个决断。詹姆士说,宗教问题就属于此类;他主张,虽然“我们的十分逻辑的理智可能并未受到强制”,我们也有理由采取一种信仰的态度。这基本上就是卢梭的萨瓦牧师的态度,但是詹姆士的发挥是新颖的。
  据他讲,求实这种道德义务包括两个同等的训条,即“相信真理”和“避开错误”。怀疑主义者只注意第二个训条,因而不相信一个较不慎重的人会相信的许多真理,这是不对的。假如相信真理和避免错误同等重要,那么面临二者择一时,我最好随意相信各种可能性中的一个,因为这样我便有对半的机会相信真理,可是如果悬置不决,丝毫机会也没有。
  倘若认真对待这一说,结果产生的行为准则就会是一种极古怪的行为准则。假设我在火车上遇见一个陌生人,我心里自问:“他的姓名是不是叫艾本尼泽·威尔克思·史密斯?”如果我自认我不知道,那么关于这人的姓名我确实没抱真信念。反之,如果我决定相信这就是他的名字,我倒有可能抱的是真信念。詹姆士说,怀疑主义者怕受蒙骗,由于有这种恐惧,会丢失重要的真理;他补充说:“因为希望而受蒙骗比因为恐惧而受蒙骗坏得多,这有什么证据呢?”似乎由此可见,假如我几年来一直在希望遇到一个叫艾本尼泽·威尔克思·史密斯的人,那么在我得到确凿的反证以前,与消极求实相对的积极求实就应当促使我相信我所遇到的每一个生人都叫这名字。
  你会说:“可是这个实例不像话,因为你虽然不知道那个生人的名字,你总知道人当中极小一部分叫艾本尼泽·威尔克思·史密斯。所以你并不是处于在你的选择自由上所预先假定的那种完全无知的状态。”说来奇怪,詹姆士在他的通篇论文中绝不提盖然性,然而关于任何问题,几乎总可发现到某种盖然性上的考虑。姑且承认(尽管正统信徒没一个会承认),世界上的宗教哪一种也没有证据或反证。假设你是个中国人,让你跟儒教、佛教和基督教有了接触。由于逻辑规律,你不能以为这三者各是真理。现在假设佛教和基督教各有对等的可能性是真理,那么设已知两者不会全是真理,则其中之一必定是真理,因而儒教必定不是真理。假令三者都有均等的可能性,则每一个不是真理的机会要大于是真理的机会。照这种办法,只要一容许我们提出盖然性上的理由,詹姆士的原理随即垮台。
  令人难解的是,詹姆士尽管是个心理学大家,在这点上却容纳了一种异常不成熟的想法。他讲起话来,仿佛可选择的路子只有完全相信或完全不相信,把中间各种程度的怀疑置之不顾。譬如说,假设我正在从我的书架上找一本书。我心里想:“可能在这个架上”,于是我去瞧;但是在我看见这本书以前我并不想:“书就在这个架上”。我们习惯上按照种种假设去行动,但不完全像按照我们认为的确实事物去行动那样;因为按照假设行动时,我们留心注视着新的证据。
  依我看来求实的训条并不是詹姆士认为的那种训条。我以为它是:“对任何一个值得你去考虑的假说,恰恰寄予证据所保证的那种程度的信任”。而如果这假说相当重要,更有进一步探寻其它证据的义务。这是明白的常识,和法庭上的程序是一致的,但是和詹姆士所介绍的程序完全不同。
  把詹姆士的信仰意志孤立起来考察,对他是不公平的;这是个过渡性的学说,经过一段自然发展,结果产生了实用主义。詹姆士的著作中所表现的实用主义本来是“真理”的一个新定义。另外还有两位实用主义的主将,即F.C.S.席勒和杜威博士。下一章中要讨论杜威博士;席勒和其他两人比起来地位差一些。在詹姆士和杜威博士之间,有一种着重点上的差异。杜威博士的见地是科学的,他的议论大部分出自对科学方法的考察;但是詹姆士主要关心宗教和道德。粗略地讲,任何有助于使人有道德而幸福的学说,他都乐于提倡;一个学说假若如此,按照他所使用的“真理”一词的意义来说便是“真理”。
  据詹姆士说,实用主义的原理最初是C.S.皮尔斯提出的,皮尔斯主张,在我们关于某个对象的思维中要想做到清晰,只须考察一下这对象可能包含什么想得到的实际效果。为说明这一点,詹姆士讲哲学的职能就是弄清假若这个或那个世界定则是真理,对你我有什么关系。这样,理论就成了工具,不再是对疑难事物的解答。
  据詹姆士讲,观念只要帮助我们同自己的经验中其他部分发生满意的关系,便成为真的:“一个观念,只要相信它对我们的生活有好处,便是‘真的’。”真原是善的一个别种,并不是单独的范畴。真是发生于观念的事;事件使观念成为真的。依主智主义者的说法,真观念必须符合实际,这是对的;但所谓“符合”并不是“摹写”的意思。“在最广的意义上所谓‘符合’实际,意思只能指一直被引导到实际,或被引导到实际的周围,或者指与实际发生这样一种实行上的接触:处理实际或处理与实际相关连的某种事物,比不符合的情况下要处理得好。”他补充说:“所谓‘真’无非是我们的思考方法中的方便手段,……就终久结局和事物经过的全程来看。”换句话说,“我们的追求真理的义务为我们做合算的事这个一般义务的一部分。”
  在关于实用主义与宗教的一章中,他总结收获。“任何一个假说,如果由它生出对生活有用的结果,我们就不能排斥它。”“有神这个假说如果在最广的意义上起满意的作用,这假说便是真的。”“根据宗教经验所供给的证据,我们满可以相信神灵是存在的,而且正按照和我们的理想方针相似的理想方针从事拯救世人。”
  在这个学说中,我发觉依理智来讲有若干重大的困难之点。这学说假定一个信念的效果若是好的,它就是“真理”。若要这个定义有用(假使它不是有用的,就要被实用主义者的检验所否定),我们必须知道:(甲)什么是好的,(乙)这个或那个信念的效果是什么;我们必须先知道这两件事,才能知道任何事物是“真的”,因为只有在我们决定了某个信念的效果是好的之后,我们才有权把这信念叫作“真的”。这一来,结果就复杂化得难以想像。假设你想知道哥伦布是否在1492年横渡了大西洋。你不可照旁人的作法,在书里查找。你应当首先探听一下这个信念的效果是什么,这种效果和相信哥伦布在1491年或1493年作了航行的效果有何不同。这已经够困难了,但是从道德观点权衡这些效果更加困难。你可能说分明1492年有最好的效果,因为它让你在考试中可以得到高分数。但是,假若你讲了1491年或1493年,你的考试竞争者就会胜过你,而他们却可能认为他们不成功而你成功从道德上讲是可叹的。撇开考试不谈,除了就历史学家来说,我想不出这个信念有任何实际效果。
  但是麻烦还不止于此。你必须认为你从道德上和事实上对某个信念的后果所作的估计是真的。因为假若是假的,你用来支持你的信念是真的那种议论便错了。但是所谓你的关于种种后果的信念是真的,根据詹姆士的讲法,便等于说这信念有良好的后果,而这点如果是真的,又必须有良好的后果,如此下去无穷无尽。这显然是不行的。
  还有一个困难点。假设我说曾有过哥伦布这么一个人,人人会同意我所说的事情是真的。但是为什么是真的?那是由于生活在四百五十年前的某个有血有肉的人——总之,并不是由于我的信念的效果,而是由于它的原因。如果按照詹姆士下的定义,难保不发生这种事:虽然事实上A不存在,而“A存在”却是真的。我一向总感到有圣诞老人这一假说“在最广的意义上起满意的作用”;所以,尽管圣诞老人并不存在,而“圣诞老人存在”却是真的。詹姆士说(我重引一遍):“有神这个假说如果在最广的意义上起满意的作用,这假说便是真的”。这句话把神是否真在天国的问题当成无关紧要,干脆略掉了;假如神是一个有用的假说,那就够了。神这位宇宙造物主被忘到脑后;记得的只有神的信念、以及这信念对居住在地球这样一颗小小行星上的人类的影响。难怪教皇谴责了对宗教的实用主义的辩护。
  于是我们谈到詹姆士的宗教观与已往信宗教的人的宗教观的一个根本区别。詹姆士把宗教当作一种人间现象来关心宗教,对宗教所沉思的对象却不表示什么兴趣。他愿人们幸福,假若信仰神能使他们幸福,让他们信仰神好了。到此为止,这仅是仁爱,不是哲学;一说到这信仰使他们幸福便是“真的”,这时就成了哲学。对于希求一个崇拜对象的人来说,这话不中意。他不愿说:“我如果信仰神,我就幸福”;他愿意说:“我信仰神,所以我幸福”。他如果信神,他之信神就如同信罗斯福或丘吉尔或希特勒存在一样;对他说来,神乃是一个现实的存在者,不仅仅是人的一个具有良好效果的观念。具有良好效果的是这种真诚信仰,而非詹姆士的削弱无力的代替品。显然,我如果说“希特勒存在”,我并没有“相信希特勒存在的效果是好的”这个意思。在真诚的信徒看来,关于神也可以这么讲。
  詹姆士的学说企图在怀疑主义的基础上建造一个信仰的上层建筑,这件事和所有此种企图一样,有赖于谬误。就詹姆士来说,谬误是由于打算忽视一切超人类的事实而生的。贝克莱派的唯心主义配合上怀疑主义,促使他以信仰神来代替神,装作好像这同样也行得通。然而这不过是近代大部分哲学所特有的主观主义病狂的一种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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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约翰·杜威
  约翰·杜威(JohnDewey)生于1859年,一般公认他是美国现存的①首屈一指的哲学家。这个评价我完全同意。他不仅在哲学家中间,而且对研究教育学的人、研究美学的人以及研究政治理论的人,都有了深远的影响。杜威是个品性高洁无比的人,他在见解上是自由主义的,在待人接物方面宽宏而亲切,在工作当中孜孜不倦。他有许多意见我几乎完全赞同。由于我对他的尊敬和景仰,以及对他的恳挚亲切的个人感受,我倒真愿和他意见完全一致,但是很遗憾,我不得不对他的最独特的哲学学说表示异议,这学说就是以“探究”代替“真理”,当作逻辑和认识论的基本概念。
  ①杜威已于1952年去世。——译者
  杜威和威廉·詹姆士一样,是新英格兰②人,继续百年前的伟大新英格兰人的一些后代子孙已经放弃的新英格兰自由主义传统。杜威从来不是那种可称为“纯粹”哲学家的人。特别是教育学,一向是他的一个中心兴趣,而他对美国教育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我个人虽然相形见绌,也曾努力要对教育起一种和他的影响很类似的影响。或许他和我一样,对那些自称遵循他的教导的人的实际作法不是总满意的,但是在实践上任何新学说都势必容易有某种逾越分寸和过火的地方。不过这件事并不像有人可能认为的那么关系重大,因为新事物的缺陷和传统事物的缺陷比起来,太容易看到了。
  ②“新英格兰”为美国东北部佛蒙特(Vermont)等六个州的总称;杜威生于佛蒙特州的伯灵顿(Burlington)。——译者
  杜威在1894年作了芝加哥大学哲学教授,当时教育学为他讲授的科目之一。他创立了一个革新的学派,关于教育学方面写了很多东西。这时期他所写的东西,在他的《学校与社会》(TheSchoolandSociety)(1899)一书中作了总结,大家认为这本书是他的所有作品中影响最大的。他一生始终不断在教育学方面有所著述,著述量几乎不下于哲学方面的。
  其它社会性的、政治性的问题,在他的思想中一向也占很大的地盘。和我一样,他访问俄国和中国受了很大影响,前者是消极的影响,后者是积极的影响。他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一个不由衷的支持者。他在关于托洛茨基被断认的罪名的调查上起了重要作用,虽然他确信对托洛茨基的控告是没有根据的,但他并不认为假使列宁的后继者不是斯大林而是托洛茨基,苏维埃制度就会是美满的制度。他相信了通过暴力革命造成独裁政治不是达到良好社会的方法。虽然他在一切经济问题上都非常主张改进,但他从来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有一次我听他说,他既然好不容易从传统的正统神学中把自己解放出来,就不去用另一套神学作茧自缚。在所有这些地方,他的观点和我个人的几乎完全相同。
  从严格的哲学的观点来看,杜威的工作的重要性主要在于他对传统的“真理”概念的批评,这个批评表现在他称之为“工具主义”的理论中。大多数专业哲学家所理解的真理是静止而定局的、完全而永恒的;用宗教术语来说,可以把它与神的思维同一化,与我们作为理性生物和神共有的那种思维同一化。真理的完美典型就是九九乘法表,九九表精确可靠,没有任何暂时的渣滓。自从毕达哥拉斯以来,尤其自从柏拉图以来,数学一向跟神学关连在一起,对大多数专业哲学家的认识论有了深刻影响。杜威的兴趣不是数学的而是生物学的兴趣,他把思维理解为一种进化过程。当然,传统的看法会承认人所知的逐渐多起来,但是每件知识既得到之后,就把它看成最后确定的东西了。的确,黑格尔并不这样来看人类的知识。他把人类的知识理解为一个有机整体,所有部分都逐渐成长,在整体达到完全之前任何部分也不会完全。但是,虽然黑格尔哲学在杜威青年时代对他起过影响,这种哲学仍然有它的“绝对”,有它的比时间过程实在的永恒世界。这些东西在杜威的思想中不会有地位,按杜威的思想,一切实在都是有时间性的,而所谓过程虽然是进化的过程,却不是像黑格尔讲的那种永恒理念的开展。
  到此为止,我跟杜威意见一致。而且我和他意见一致的地方还不止于此。在开始讨论我和他意见相左之点以前,关于我个人对“真理”的看法我要略说几句。
  头一个问题是:哪种东西是“真的”或“假的”呢?最简单不过的答案就是:句子。“哥伦布在1492年横渡了大洋”是真的;“哥伦布在1776年横渡了大洋”是假的。这个答案是正确的,但是不完全。句子因为“有意义”,依情况不同或真或假,而句子的意义是与所用的语言有关的。假如你把关于哥伦布的一个记述译成阿拉伯文,你就得将“1492年”改换成回历纪元中相当的年份。不同语言的句子可以具有相同的意义,决定句子是“真”是“假”的不是字面,而是意义。你断言一个句子,你就表达了一个“信念”,这信念用别种语言也可以同样表达得好。“信念”无论是什么,总是“真的”或“假的”或“有几分真的”东西。这样就迫使我们不得不去考察“信念”。
  可是一个信念只要相当简单,不用话表达出来也可以存在。不使用言语我们便很难相信圆周和直径的比大约是3.14159,或相信凯撒决心渡过卢必康河①时决定了罗马共和政体的命运。但在简单的情况,不表诸言语的信念是常见的。例如,假设当你下楼梯时关于什么时候下到了底这件事你出了错:你按照适合于平地的步态走了一步,扑通一交跌下去。结果大大吓了一跳。你自然会想,“我还以为到了底呢”,其实你方才并没有想着楼梯,不然你就不会出这个错了。你实际还没有下到底,而你的肌肉却照适合于到底的方式作了调节。闹出这个错误的与其说是你的心,不如说是你的肉体——至少说这总是表达已发生的事情的一个自然讲法。但事实上心和肉体的区别是个不清不楚的区别。最好不如谈“有机体”,而让有机体的种种活动划归心或肉体这件事悬置不决。那么就可以说:你的有机体是按照假使原来到了底层就会适宜、但实际上并不适宜的方式调节了。这种失于调节构成了错误,不妨说你方才抱有一个假信念。
  ①卢必康河(theRubicon)是意大利北部的一条小河,公元前49年凯撒率军渡过这条河,击败当时握罗马共和政府大权的庞培。——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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