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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

_2 埃克多 ·马洛(法)
一路上,我不止一次地暗自思忖,这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为什么又把我带了回来?可是现在他最后几句话一下子驱散了我的乱成一团的脑海中的疑虑。既然我们明天还得去村里拜见村长,那么巴伯兰没有接受维泰利斯的建议是肯定的了。
尽管巴伯兰威胁我,倘若我能和巴伯兰妈妈单独相处片刻,我还是想把我的疑团告诉她。可是整个晚上,巴伯兰没有离开过家一步。结果直到我上床,也没有出现我期待的机会。
我入睡了,心想且到明天再说吧。
但是,第二天等我起床时,却不见巴伯兰妈妈的影像。
我在屋子周围徘徊,寻找,巴伯兰问我想干什么。
“找妈妈。”
“她到村里去了,午后才能回来。”
也不知怎么搞的,妈妈不在家,使我又担心起来了。昨晚她没有说要到村里去呀。下午我们也要到那里去的,她怎么不让我们陪她一道去呢?我们出发之前她能回来吗?
一种隐隐的不安使我提心吊胆;我并不明白我面临的危险是什么,但我预感到有着一种危险。
巴伯兰从不用抚慰的目光瞧我,我为了避开他的视线,来到了园子里。
园子不大,可对我们来说,却是无价之宝,因为它养活我们,除小麦外,差不多给我们提供了全部食物:土豆、蚕豆、白菜、胡萝卜、萝卜。因此,那里已找不到一块白地。尽管这样,巴伯兰妈妈还是划给我小小的一角。在那里,我搜集了无数花、草和苔藓,那是我每天上午沿着树林或篱笆放牛的时候采集的。下午,我总是随手将这些花花草草杂乱无章地一株株栽在我自己的小花园里。
当然,这不是个美丽的花园,园内没有石子铺的小道,没有用墨线丈量过的花坛,没有奇花异草,过路行人是绝不会透过用剪刀修剪过的荆棘朝里观望的。然而,它朴实自然,而且这里面有着属于我个人的成绩和本领;这是我的东西,我的财产,我的杰作;是按照我的意图,根据我的想象去布置的。当我谈到它的时候——每天有二十次之多,我总是称它为“我的花园”。
我是在去年夏天采集并栽种这些植物的,今年春天它们就该破土而出了,早熟的品种甚至没到冬末已开始发芽,其他的也在陆陆续续跟着出土。
此刻,我的好奇心又油然而生。
水仙花已经举起淡黄色的花蕾,丁香的枝顶上已经开出紫色的小花葶,报春花从卷着的叶片中间探出头来,含苞欲放。
这些花究竟是怎样开出来的呢?
我总是怀着这样的好奇心,每天来这里仔细观察。
但是,我也总是怀着比好奇心更加强烈的感情,也就是说以一种焦急的心情,去注意观察我园子的另一部分。
在园子的这一小块土地里,我种了一种蔬菜——洋姜,那是别人送给我的。洋姜几乎是我们本村不知道的一种蔬菜。有人对我说,洋姜的块茎比土豆要好,有朝鲜蓟、萝卜及其它好几种蔬菜的味道。我怀着美好的希望,要让巴伯兰妈妈大吃一惊,所以我对这一件礼物没有走漏一点风声。我把洋姜种在我的园子里,在它长出茎来的时候,我可以让她相信这是一种花儿。然后等洋姜成熟了,在一个晴朗的日子,我要趁巴伯兰妈妈不在家时,把洋姜刨出来,还要亲自动手去煮。怎么煮?我不太懂。但凭我的想象,这样的小事是难不倒我的。当巴伯兰妈妈回家吃晚饭的时候,我将给她端上一盘。
我们将有一盘新鲜的莱,取代吃腻了的土豆,也可以让巴伯兰妈妈减少一点因卖掉可怜的露赛特所带来的苦恼。
将来做出这道新鲜菜的,就是我雷米,我将成为家中有用的一员。
当然,为了实现我脑海中的这一计划,我必须在洋姜发芽时特别留意。所以我每天都要走到种洋姜的小角落里进行观察。我真是急性子,似乎觉得洋姜根本没有长。
我正跪在地上,两手支撑着,用鼻子闻闻洋姜。猛然间,我听到有人不耐烦地喊我的名字,那是巴伯兰在叫我。
我赶紧回屋。
我看见维泰利斯和他的一群狗出现在壁炉前,我感到万分惊愕。
我顿时猜到了巴伯兰对我的打算:维泰利斯前来领我。为了不让巴伯兰妈妈保护我,巴伯兰一早就把她打发到村里去了。
我清楚地感觉到,我不可能从巴伯兰那里得到救援和怜悯,于是我向维泰利斯奔去。
“啊,先生!”我喊着,“求求您,别把我带走。”
我放声大哭起来。
“得了,我的孩子,”维泰利斯和蔼地对我说,“你跟着我,不会不幸的。第一,我从不打孩子;第二,你将有我的十分有趣的徒弟作伴。你有什么舍不得的呢?”
“巴伯兰妈妈!”
“你无论如何也不能赖在家里了,”巴伯兰狠狠揪着我的耳朵说,“跟这位先生走,或者去孤儿院,二者任你挑选!”
“不!我要跟着巴伯兰妈妈!”
“啊!你让我烦透了。”巴伯兰大发雷霆,嚷道,“如果要用棍子才能把你撵走的话,我就不客气啦!”
“孩子想他的巴伯兰妈妈,”维泰利斯说,“不应该这么打他,他有良心,这是棵好苗子。”
“你越向着他,他叫喊得越厉害。”
“现在谈生意吧!”
维泰利斯一边说,一边把八个五法郎面值的钱币往桌子上一摆,巴伯兰一下子全划拉到了口袋里。
“包裹在哪儿?”维泰利斯问。
“在这儿呢,”巴伯兰指了指四个角打成结的蓝色毛巾包回答道。
维泰利斯解开结,瞧瞧里面的东西,一看有两件衬衫和一条长布裤。
“我们当时谈妥的可不止这些东西,”维泰利斯说,“您得把他的衣物给我,这里尽是些破烂。”
“他没有别的东西。”
“我要是问问孩子,他准保不这样说。不过,我没有闲功夫,我不想再费口舌了,该上路了。走,我的小乖乖。他叫什么名宇?”
“雷米。”
“走,雷米,拿上你的小包儿,你在前面走。卡比,往前走!开步走!”
我先向维泰利斯,然后又向巴伯兰伸出双手求援,他们都把头扭向别处。我觉察到维泰利斯捏住了我的手腕。
必须开路了。
啊!可怜的家!当我迈出门槛的时候,我仿佛觉得我身上的一块肉被割了下来!
我向四处张望,眼泪模糊了我的眼睛。我看不见任何可以求助的人,路上和附近的牧场上空无一人。
我开始声嘶力竭地呼唤:
“妈妈!巴伯兰妈妈!”
没有一个人回答我,我的喊声淹没在呜呜的哭声中了。
必须跟随维泰利斯走了,他紧紧拉住我的手腕。
“一路平安!”巴伯兰喊了一声。
他回屋去了。
唉!一切都完了!
“走吧,雷米。我们走吧,孩子。”维泰利斯说。
他的手拉住了我的胳膊。
我跟在他身边走着。幸亏他走起路来不紧不慢。照我看,他倒是随着我的步子走呢。
我们走的那条路,成“之”字形沿山盘旋。每到一个拐弯处,我瞥见巴伯兰妈妈的家变得愈来愈小,愈来愈小。我过去常走这条路。我知道,只要走到最后一个拐弯处;然后在平坦的高地上再走几步,那就一切都完了,什么也瞧不见了。展现在我面前的将是一个陌生的世界,留在我后面的,是直到今天我还在那里过着快乐的生活的家,说不定我要和它永别了。
值得庆幸的是,上山需要很长时间。我们爬呀爬呀,终于爬到了山顶。
维泰利斯一刻也没有放开过我的手。
“让我歇一歇好吗?”我央求着。
“行,孩子。”
他第一次松开手放了我。
这时,我看见他的目光垂落在卡比身上,他向它送了个眼色,卡比即刻心领神会。
顷刻间,卡比象一条牧羊狗,放弃了领头狗的职务,走到我的后面。
这一举动终于使我恍然大悟:卡比是我的看守,我要是稍有逃跑的动静,它就会跳到我身上,咬我的大腿。
我走到长满青草的山顶护墙上坐下,卡比紧紧守着我。
我坐在护墙上,用泪水模糊的眼睛寻找着巴伯兰妈妈的家。
我们的脚下.是我们刚才穿过的山谷,山谷里散落着一片片草地和树林;再往下,就是养育过我的妈妈的家,孤零零地坐落在那里。
要在林间认出我妈妈的家是件再容易也没有的事,特别是在这个时候,一缕黄色的炊烟正从烟囱里升起来,笔直地在宁静的空中越升越高,直到我坐着的山顶。
或许是对往事回忆的一种错觉,或许就是真的,这缕炊烟给我送来了晒在柴禾上的橡树叶的清香味,我们整整一个冬天都烧这种橡树叶取暖。我仿佛仍然坐在火炉旁我的小板凳上,两只脚搁在热灰上面。冷风从烟囱里钻进来,烟灰飘到我的脸上。
尽管山高路远,景物仍然保持着原来的样子,清晰可辨,只是已经变得很远很小了。
我们剩下的最后一只母鸡,在肥料堆上跑来跑去,当然它不象原来那样大了,要是我对它不熟悉的话,我肯定会把它当作一只鸽子的;在房屋的尽头,树身佝偻的梨树映入我的眼帘,我一直是拿它当作木马来骑的;小溪犹如一条白色的缎带,点缀着绿色的草地;小溪旁,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挖掘的引水渠,用来带动我亲手制作的磨坊的水轮。真可惜!尽管我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这个水轮却始终没有转动过。
这一切都依旧还在原来的地方放着,我的独轮小车,我用弯曲的树枝做成的犁,我养兔的笼子,我的园子,我那可爱的园子。
我那可怜的花朵,谁去看它开放?还有那些洋姜,由谁来吃?大概是巴伯兰,可恶的巴伯兰。
只要再往前走一步路,我将永远看不见这一切的一切了。
突然,在从村子到家里的那段路上,我远远地望见有一顶白色女帽,在树丛中若隐若现。
我们相距很远,我只能认出这是顶白色的女帽,宛如春天里一只浅色的蝴蝶,在林间飞来飞去。
有时候,心比最敏锐的眼睛还能看得清、看得远:我认出了这是巴伯兰妈妈。是她,肯定是她,我意识到这是她。
“怎么样?”维泰利斯问,“咱们上路吧?”
“啊,先生,我求求您!”
“看来他们是说假话,你的腿根本不行呀!走这么点路,就累成这个样子,这样下去,我们不会有好日子过的。”
我不吱声,向四下张望。
那是巴伯兰妈妈,是她的帽子,是她的蓝裙子,的的确确是她呀!
她三步并作两步,仿佛急于回家。
她一走到篱笆门前,立即推开门,匆匆地穿过院子。
我马上起身站到护墙上,没想到卡比纵身一跳,跳到了我的身边。
巴伯兰妈妈在屋子里没待多久就出来了,她伸着胳膊,象热锅上的蚂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她是在找我呀!
我俯下身子,用尽全身力气大声呼唤:
“妈妈!妈妈!”
可是,我的呼唤声消失在空中,既不能传下去,也不能压住小溪潺潺的流水声。
“你怎么啦?”维泰利斯问,“你疯啦?”
我没有回答,只是目不转睛地遥望巴伯兰妈妈。可她没有抬头,不知道我们是近在咫尺呀!
她再次穿过院子回到路上,向四面张望。
象第一次一样,我又徒然地呼唤起来。
维泰利斯大概识破了事情的真相,他也上了护墙。
他一下子就发现了那顶白色女帽。
“可怜的小家伙!”他低声叹息道。
“啊,求求您!”他那同情的话语给了我鼓舞,我说,“放我回家吧!”
可是,他抓住我的胳膊,要我上路。
“你歇也歇过了,”他说,“该上路啦,孩子。”
我想挣脱,他却紧紧地攥住我。
“卡比!泽比诺!”他喊着。
两只狗立即围住我,卡比在后,泽比诺在前。
走了几步,我回过头去。
我们已翻过了山头,再也看不见山谷,再也看不见我们的家。远处淡蓝色的群峰直插云霄,我的视线消失在虚无缥缈的天空中。
第一部 第五章 途中
化四十法郎购买孩子的人,不一定都是吃新鲜人肉的妖魔。维泰利斯没有吃掉我的意思,在人贩子中,他不是个坏人,这真是罕见的例外。
我很快就可拿出证据来。
维泰利斯是在把卢瓦尔河盆地和多尔多涅河①盆地分开的山顶上,重新握住我的手腕的。不一会,我们顺着法国南部方向的山坡下山了。
①多尔多提河:法国西南部河流。
约莫步行一刻钟之后,他松手了。
“你现在慢慢跟在我后面走,”他说,“不过别忘了,如果你想逃走,卡比和泽比诺会追上来,它们的牙齿可锋利啦。”
逃走,我觉得现在已经不可能了.因此想都不去想。
我叹了一口气。
“你心里难过,”维泰利斯接着说,“这一点我能理解,所以不责怪你。你想哭,就痛痛快快哭一场吧!不过你应当觉察到,带你来,并非是件坏事。要不然,你成啥样子?还不是被送到孤儿院去?抚养过你的,不是你亲父母。正如你说的,你妈妈待你好,你爱你妈妈,离开她你很伤心,这都很好。但你也要想一想,她不可能违背她丈夫的意愿把你留下。她丈夫大概并不象你认为的那般冷酷。他没法维持生活,又成了残废,不能干活。他盘算着,心想总不能为了养活你而自己活活饿死吧。我的孩子,你要懂得:生活常常是一场搏斗,人在这场搏斗中是不能称心如意的。”
这话可能是至理名言,或者起码可以说是经验之谈。可是此时此刻,有这样一种事实,它比一切话语发出更强烈的呐喊声,这事实便是生离死别。
我将永远看不到我的母亲,那养育过我的、亲我的、我所热爱的人。
想到这里,我的喉咙哽住了,憋得透不过气来。
我紧紧跟着维泰利斯,不由得暗暗重复着他刚才对我说的话。
这一切也许全是真的:巴伯兰不是我父亲,他没有理由为了我而受饥挨饿。他从前乐于收容我,抚养我,现在想遗弃我,那是因为他没法留我。想到他,我不应该只想到今天的日子,往日在他家中度过的岁月,也是应当回忆的。
“你想想我对你说的话吧,小家伙,”维泰利斯不时地重复着,“你跟着我,不会倒霉的。”
过了陡峭的山坡,我们来到了广袤无际的、景色单调的荒原,见不到房屋,见不到树木,只有红棕色的石南树和大片矮小的金雀树在风中摆动。
“你看,”维泰利斯伸手指着那大片荒野说,“你甭想逃走,你会立刻被卡比和泽比诺逮住的。”
逃走?我没有转过这个念头。再说,逃到哪儿去?逃到谁家去,
退一步讲,这个白胡子高个儿老头也许并非象我起初想象的那样可怕,他当我的师傅,可能不会是个铁石心肠的人。
我们长时间在这忧伤的气氛中踽踽而行,走完荒野,又踏上一片片荒地.在我们视线所及的范围内,我们看到四周只有几座圆形的荒山秃岭。
我遐想中的旅行却完全不是这样的。在我儿时的幻想中,我离开家乡是为了到美丽的地方去远游。而眼前的现实和旧时想象过的美景竟有天差地别之分。
这么长的路一气走完,没有歇脚的机会,这对我来说还是平生头一次。
我的师傅迈着有规律的大步子前进,肩上扛着心里美,有时干脆让它坐在他的背包上,几只狗踏着碎步紧跟着他,寸步不离。
维泰利斯有时用法语,有时用一种我不懂的语言,对动物说几句亲昵的话语。
看来,无论是他,或者它们,都已把疲倦抛到了九霄云外。我可不行。我累得够呛,身体的疲劳再加上精神上的纷乱,弄得我精疲力竭。
我拖着两条腿,十分吃力地跟着师傅。可是,我不敢提出停下来歇歇脚的要求。
“你的木鞋怪累人的,”他对我说,“到了于塞尔①,我给你买双皮鞋。”
①于塞尔:法国科雷兹专区政府所在地。
这句话给了我鼓舞。
诚然,皮鞋一向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村长和旅店老板的儿子有皮鞋。礼拜天他们去望弥撒时,走在石板地上发出咯咯的声响,而我们这些乡巴佬却穿着木鞋,发出震耳欲聋的噪音。
“于塞尔还远吗?”
“这才是心里话。”维泰利斯笑着说,“孩子,你是迫不及待要皮鞋啰?好!我答应给你买一双鞋底上打钉的皮鞋。我还要给你买一条丝绒短裤,一件上衣,一顶帽子。这样你的眼泪会干了吧,但愿你还能加把劲,走完剩下的六里路。”
鞋底上打钉子的皮鞋!我高兴得忘乎所以。对我来说,买一双鞋,已经是个奇迹。又听说是打鞋钉的皮鞋时,我已把悲伤忘得一干二净。
我将有一双打鞋钉的皮鞋!还有丝绒短裤、上衣和帽子!
啊!巴伯兰妈妈假如能看到我,她一定会乐得合不拢嘴,为我感到骄傲。
虽然有皮鞋和丝绒短裤在那里等着我,可是我觉得自己已经无法走完这段路程。太远了,还有六里呢。
从我们出发到现在,天空一直是蓝盈盈的。可是慢慢地它布满了灰褐色的乌云,过了半晌,天上下起了连绵不断的细雨。
维泰利斯穿着老羊皮袄,身子裹得严严实实的。他可以把心里美藏起来,一遇到雨点,它就迅速钻进它的藏身处。可是我和狗呢,我们没有任何遮盖。不多会儿,我们都从里到外地被浇透了。狗有时还可以抖搂抖搂身上的雨水,我却没有这种天赋的本领,湿透的衣服使我感到愈来愈重。也愈来愈凉。我就这样在雨中走着。
“你容易感冒吗?”师傅问我。
“不知道,我不记得感冒过。”
“好,这就好。显然,你还行。可是我不想毫无意义地锻炼你。今天我们不走了。那边有个村庄,我们在那儿过夜。”
村子里没有旅店,也没有人愿意接待叫化子一样的人,因为他的身后拖着一个孩子和三条满身污泥的狗。
“此地不能留宿。”人们对我们这样说。
门砰的一声劈面关上了。我们从这家走到那家,哪家也不愿意开门。
难道我们真的必须一口气也不歇走完到于塞尔去的四里路吗?天黑了。雨点冰冷冰冷的。我的两条腿已经象木头一样僵硬。
最后有一个农民,和他的邻居相比,总算有点善心,他肯为我们打开谷仓的门。但是让我们进去之前,他向我们提出了不准点火的条件。
“把您的火柴给我。”他对维泰利斯说,“明天您走的时候,我再还给您。”
现在,我们起码有了个避雨的地方,雨水再也浇不到我们身上了。
维泰利斯是个小心谨慎的人,他决不会不带干粮上路的。他肩上扛着的军用口袋里装着一个大面包。他把面包切成了四块。
于是,我第一次看到了维泰利斯是怎样在他的戏班子里保持服从性和纪律性的情景。
当我们挨家挨户去求宿的时候,泽比诺钻进一家人家,嘴里衔起一块面包,拔腿就逃。维泰利斯见后只吭了一声:
“泽比诺,晚上见!”
我已将这件小偷小摸的事,置之脑后。可是师傅切面包时,我发现泽比诺拉长了睑。
我和维泰利斯坐在两捆干羊齿叶上,紧紧挨着,心里美夹在我们中间,三条狗并排趴在我们面前,卡比和道勒斯凝视主人的双眼,唯有泽比诺垂头丧气,耷拉着耳朵。
“小偷出列,”维泰利斯用命令的口吻说,“到角落里去,睡觉去!不准吃晚饭。”
泽比诺立刻离开原地,耷拉着耳朵到它主人示意的角落里,它把整个身子都埋在干羊齿叶堆里,什么也不露在外面。但是,它那哀哀的喘气声夹杂着小声的呜咽,还是听得清清楚楚的。
处罚完毕,维泰利斯递给我一份面包。他自己一面吃.一面将面包掰成小块,分给心里美、卡比和道勒斯。
在我和巴伯兰妈妈一起生活的最后几个月里,我当然早已不再是个受溺爱的小孩了。可是眼前这个变化对我太严酷了!
啊!巴伯兰妈妈每天晚上给我们做的热气腾腾的汤,即使不放奶油,我也觉得其味无穷!
我如能坐在火炉旁该是多么惬意!我如能钻进被窝里将被子拉到鼻子尖,又该是多么舒适!
可是,唉!我们现在是既无铺的床单,又无盖的被子,我们用干羊齿叶当床,已十分知足了。
我疲惫不堪,木鞋磨破了我的双脚,在湿漉漉的衣服里,我冻得浑身发抖。
夜深人静,我却没有丝毫睡意。
“你的牙齿在磕碰,你冷吧?”维泰利斯问。
“有点冷。”
我听见他解开背包的声音。
“我没有象样的行头,”他说,“这件衬衫倒是干的,还有件背心,你可以都裹在身上,先把湿衣服脱下,钻到羊齿叶里去,不消一会儿,你就会暖暖和和睡着了。”
然而,我没有象维泰利斯想象的那样快地暖和起来,我太伤心、太不幸了,在羊齿叶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以后是不是每天都这样?每天都要在雨中无休止地行走,在谷仓里过夜,冻得浑身发抖?每天只以一小片干面包作晚餐,没有任何人怜悯我,我也不知道该喜欢什么人,再也见不到巴伯兰妈妈了吗?
我陷入痛苦的沉思之中,心里难过,泪如泉涌。突然,一股热气吹过我的脸颊。
我一伸手,摸到了毛茸茸的卡比。
它悄悄走到我的身边,小心翼翼地钻进羊齿叶里,轻轻地闻我,它那温暖的呼吸吹拂着我的脸颊和头发。
它想干什么?
它很快躺到我的身旁,睡在羊齿叶上,亲热地舔我的手。
我被这种亲热所感动,半坐半卧着,亲它冰凉的鼻子。
它放出一声呜咽,又猛地将它的爪子放在我的手掌中,它再也不动弹了。
我忘却了疲劳和悲伤,我的哽住的喉咙松开了,吸了一口气。我并不孤身一人,我还有一个朋友作伴哩!
第一部 第六章 我的首场演出
次日一大早,我们就上路了。
雨过天晴。幸亏昨夜刮了一夜狂风,路上的污泥几乎都已吹干。百鸟在沿路的灌木林中唧唧啾啾地歌唱。几只狗围着我们欢蹦乱跳。卡比有时用后腿立起来,对着我叫上二、三声,我完全理解叫声的含义,这叫声似乎在说:
“勇敢些!勇敢些!”
卡比是条聪明的狗,它什么都懂,也总让别人明白它的意思。我常听人家说,它就差不会说话了,我可从来没有这么想过。它的尾巴就足以表明,它比很多人的言语或眼睛更机灵,更具通话力。总之,我和它之间,言语是毫无用处的东西,从认识的第一天起,我们很快就互相理解了。
我从来没有出过门,所以我怀着一颗好奇的心想去看看城市。
可是我应当坦率地说,于塞尔一点也不吸引我。它那有着尖塔的古老房屋,考古学家见了可能欣喜若狂,我看了却无动于衷。
说句实话,我要在这些房屋中寻求的,不是如画的风景。
盘旋在我脑海中的一个念头,遮住了我的视线,使我只想到一桩事:去鞋店。
我的皮鞋,维泰利斯许诺的皮鞋,现在该是我穿在脚上的时候了。
那么向我提供皮鞋、叫人快乐的鞋店在哪儿呢?
我寻找的正是这样的鞋店,其余的一切,什么尖塔、拱门、圆柱,都与我无关。
因此,于塞尔给我留下的唯一印象,是市场附近那家昏暗而又被烟熏黑了的商店。店面橱窗里陈列着几枝旧枪、一件镶着饰带和银色肩章的衣服以及各式灯具,篮子里摆满了废铜烂铁,特别是生锈的挂锁和钥匙。
我们必须走下三个台阶,才能来到一间大厅。那房子自从盖上屋顶以来,阳光一定从来没有射进来过。
象皮鞋一类漂亮的商品,怎么可以在这样可怕的地方出售呢?
可是,维泰利斯却来到这家商店,他对要办的事胸有成竹。我很快就有幸穿上了打了鞋钉的皮鞋,这皮鞋比我原来的木屐要重十倍。
师傅慷慨大方,他不仅替我买了皮鞋,而且还为我买蓝色丝绒上衣、毛料裤子和一顶毡帽。总而言之,凡是他答应过的,都给我买了。
我过去穿的是粗布衣裳,光着头,如今有了丝绒衣服,还有皮鞋和帽子。无疑,维泰利斯是世界上最好、最慷慨、最有钱的人。
其实,丝绒服已皱皱巴巴,毛料裤也已磨损,帽子上由于积满了灰尘,又经过无数次的日晒雨淋,已很难说出它本来的颜色。可是,那么多的华贵物品把我弄得眼花缭乱,这些小毛病在夺目光彩的掩盖下,我觉得是无足轻重的。
我迫不及待地想穿上这些漂亮的衣服。可是,维泰利斯把衣服交给我之前,先修改了一番,这一改,使我震惊和伤心。
回到旅店,他从小包里取出剪刀,在长裤的膝盖处剪了一刀。
我用惊愕的眼光瞧着他。
“这样做只有一个目的,”他对我说,“那就是要你与众不同。我们现在是在法国,我要你穿意大利式打扮;如果我们到意大利去——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我要你穿法国式装束。”
这种解释越发使我感到惊讶,他接着继续说:
“我们是些什么人?艺人,是不是?是些非得用外表去刺激好奇心不可的滑稽演员。倘若我们打扮成布尔乔亚或者乡下佬的模样去广场,你认为我们可以招徕围观我们的看客吗?不会有的,对吗?你要懂得:在生活中,乔装打扮有时是必要的,这是令人不快的事,但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
就这样,早晨我还是法国人,到天黑之前,我却成了意大利人。
我的长裤只有到膝盖那么长。维泰利斯用红细绳子在我的小腿上交叉绑上几道,把我的长统袜扎牢;在我的毡帽上扎了几根绸带,又用毛线做成的一束花做点缀。
我不晓得旁人看了以后有什么想法。不瞒你说,我应当承认,我自认为妙极了,大概确实妙不可言,因为我的朋友卡比在我身上细看一番之后,也满意地向我伸出了前爪。
卡比对我改变模样表示赞许,这使我尤其感到高兴。当我穿上新衣服时,心里美得意洋洋地待在我面前,夸张地模仿我的动作。我打扮完毕,它双手叉腰,仰着头,露齿一笑,发出几声轻轻的讥讽的叫声。
我听人说过,探讨猴子是否会笑是个有趣的科学课题。我认为,提出这一问题的人一定是象牙塔中的学者,他们从来没有苦心研究过真的猴子。我长期与心里美亲密相处,我可以断定:猴子是会笑的,而且它常以侮辱的方式取笑我。笑法也许和人不完全一样。但当某种感情促使它兴高采烈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它的嘴角向后舒展,眼皮皱起,上下颌迅速颤动,两只黑眼睛好象烧红的小煤球,射出火一般的光芒。
此外,我还很快观察到了当我的自尊心受到损害时,猴子的笑容的特点。
“现在打扮完毕,”维泰利斯等我戴上帽子后对我说,“咱们开始工作吧!明天是赶集的日子,我们要举行盛大的演出,你将首次表演。”
我问“首次表演”是什么意思。维泰利斯解释说,那是演员第一次在观众面前演戏。
“明天我们将举行首场演出,”他说,“你当个配角。因此,我得让你排练我指定给你的角色。”
我以惊讶的目光向他表示我不理解他说的意思。
“我所说的角色,是指你在这场演出中要做的事情。我带你来,不是让你游山玩水的,我没有那么阔气。我带你来的目的,为的是让你干活。所谓干活,是让你和我的几条狗以及心里美一起登台演戏。”
“我可不会演!”我惊慌地叫了一声。
“正因为如此,我才应当教会你。你知道,卡比用后腿走路,步态优雅,那不是在娘肚子里就会的。同样,道勒斯跳绳也不是为了消遣。卡比学会用后腿站立,道勒斯学会跳绳,都是经过长期苦练,才学会这套本领,成为熟练的滑稽演员的。你也应当学会和它们一起演出时要扮演的各种不同的角色。咱们现在开始干活吧!”
关于“干活”,那时我只有十分幼稚的概念。我以为一说“干活”,就得翻地、砍树或者凿石头,从来没想象过别的事情。
“我们将要演的戏,剧名叫《心里美先生的仆人》,又名《两个中最蠢的未必是你认定的那一个》。”维泰利斯接着说,“这个戏的剧情是这样的:心里美先生身边一直有一位满意的仆人,那是卡比。可是卡比老了,心里美想重新在一个。卡比负责寻找,接替卡比的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个乡下小孩,他名叫雷米。”
“他和我同名吗?”
“不,他不是别人,正是你自己,你从乡下来,侍候心里美。”
“猴子没有仆人。”
“在滑稽戏里,猴子是有仆人的。你来了,心里美觉得你象个傻瓜。”
“演这没有啥意思。”
“有没有意思与你有什么相干?无非是逗人发笑嘛!再说,假如你真的到一位先生家里当佣人,譬如主人让你摆桌子。喏.这儿正好有一张桌子,可以在我们的戏里派用场,你去把餐具摆好。”
餐桌上放有几只盘子、一只酒杯、一把刀、一把叉和一块白餐巾。
该怎么摆呢?
我这样自己问着自己,弯下腰来看着桌子,伸出两只胳膊.张着嘴,不知道该从哪里做起。我的师傅拍拍手,哈哈大笑。
“妙!妙!妙极了!”维泰利斯连连说道,“你演戏的表情真好。在你来之前,我收过一个孩子,他老是装出一副机灵的面孔,他的表情明白地告诉大家:‘你们可以看到,我扮演傻瓜是扮得多么象。’而你什么也不说,你的傻气实在逗人。”
“我不知道怎样才好。”
“这恰恰是你与众不同的地方。明天,也许再隔几天,你就会很好地领会哪些是你该做的。到那时候,你要记住你现在遇到的这种尴尬的窘境,而且要装得并不感觉到自己在做戏。假如在你脸上能常常找到今天这副表情和这种动作,我预言,你将获得极大的成功。你在我的戏里扮演什么角色呢?你演一个小乡巴佬,啥也没有见过,啥也不懂。他来到猴子的家里。他比猴子更无知,更笨拙,由此得出了这个剧本的副名,《两个中最蠢的未必是你认定的那一个》。你比心里美更蠢,这就是你的角色。为了演好这场戏,你只要象现在一样,呆呆地站着就行了。当然不可能老是站着,到了那时,你应当回想起你现在的这副模样,然后艺术地把自己变成一个戏里的你,演戏的时候,你已经不是现在的你了。”
《心里美先生的仆人》不是一出重头戏,演出不超过二十分钟,排练却化了近三个小时。同一个动作,维泰利斯让我们——我和狗——重复两次、四次或十多次。
那几条狗也确实总要忘记某些角色的动作,需要让它们反复从头学起。
我们师傅那种耐心和温和的态度,真使我有点吃惊。他一点不象我们村里人那样对待牲口,那些人驯养牲口使用的唯一手段是辱骂和鞭打。
而维泰利斯呢,马拉松式的排练不管进行到什么时候,他也决不生气,从不咒骂。
“来,重新开始!”一旦他的要求没有达到,他总是严肃地说,“卡比,这样不好,您不专心。心里美,您该挨克了。”
话不多,却已经够分量了。
“暖,”排练结束时他问我,“你觉得对演戏会习惯吗?”
“没有把握。”
“你不讨厌演戏吗?”
“不讨厌,我喜欢。”
“一切会顺顺当当的。你聪明,更为可贵的,或许是你的专心。专心加听话,什么事都能成功。你看看我的狗,把狗和心里美作一番比较。心里美可能更聪明、伶俐,但它不听话。别人教的,它学得快,也忘得快。更严重的,别人要它做的事,它向来不爽爽快快地去做。它爱反抗,动不动闹别扭,本性难改嘛,所以我不生它的气。猴子不象狗,它缺乏责任心,从这一点上来说,它是劣等动物。你懂吗?”
“好象懂了。”
“孩子,你要用心,听话。你该做的,要力争做好。生活的成败,全在这上面!”
说着说着,我壮大了胆告诉他:在排练过程中最使我感到惊讶的,是他对心里美、狗和我表现出来的始终如一的耐心。
他对我淡淡一笑。
“看得出来,”他对我说,“直到今天为止,你一直和一些对待牲口很粗暴的农民生活在一起,他们认为只有举着木棍才能驱赶牲口,这是个讨厌的过错,粗暴者所得甚微,温顺者所得甚多——如果不是全部的话。我嘛,我从不对动物发火,所以才能把它们驯养成今天这个样子。我要是揍它们,它们就会提心吊胆,而惧怕会麻痹智力。再说,我要是大动肝火,我自己也不会成为今天这样的人,我不可能养成忍耐的性格,去经受各种考验,赢得你的信任。教育别人的人自己同时也在受教育。我给狗上几堂课,狗也给我同样多的教育,我发展了狗的智力,狗陶冶了我的性格。”
我对他讲的每一句话都觉得奇怪,我忍不住出声大笑。
“你觉得很怪,是不是?一条狗能教育人?可是一点不假。你想想吧,你承认狗会受它主人的影响不?”
“哦,那当然啰!”
“这样你会懂得,主人对他的狗进行教育时,他首先必须为人师表。假如我在训练卡比时大发脾气,那卡比会怎样呢?它就会养成爱发脾气的习性,换句话说,它学了我的坏样子,它也会变坏的。狗几乎总是它主人的一面镜子。谁看到了狗,谁就等于看到了它的主人。你让你的狗给我看一眼,我就可以说出你是什么样的人。强盗的狗必定是坏蛋,小偷的狗必定是小偷,无知的农夫养的狗必定粗野,斯文的、和蔼可亲的主人喂养的狗必定可爱。”
我的伙伴——狗和猴子——与我相比,它们有一个长处,即习惯于在观众面前亮相,所以它们对第二天的到来并不害怕。对于它们来说,只是做它们已经做过一百次或者已经是上千次的事罢了。
我可不同。我的心象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倘若我的角色演不成功,维泰利斯会怎么说呢?观众又会怎么评论呢?
我愁肠百结,夜不能寐。好不容易入睡了,我又在睡梦中见到捧腹大笑的观众,他们在拼命嘲弄我。
第二天我们就要离开客店去广场演出,我的心情紧张极了。
维泰利斯走在前面,他昂首挺胸,用两只胳膊和脚打着拍子,用金属短笛吹起华尔兹舞曲。
卡比在维泰利斯后面,背上骑着悠然自得的心里美,后者完全是一副英国将军的打扮,穿着一身镶有金边的红上衣和红裤子,头戴双角大羽毛帽。
泽比诺和道勒斯之间保持不变的间隔,并排前进。
我在队伍最后面压阵。师傅规定的前后间隔,使我们在街上占了很大一块阵地。
然而,比我们盛大的仪仗队更能吸引人的,是那从短笛里吹出来的声音。这声音传进家家户户的每一个角落,唤醒于塞尔市民的好奇心。人们跑到门口,看我们列队通过。顷刻间,所有的窗帘一下子全都掀开了。
三五成群的孩子跟着我们,惊讶的农民也加入我们的行列。所以,当我们抵达广场时,我们被四周的观众团团围了个水泄不通。
一刹那工夫,舞台已经搭好。说是舞台,实际只是用一根绳子系在四棵树上,腾出一块长方形空地。我们就站在场子的中央。
演出的第一部分是狗耍各种不同的把戏。我现在不可能向你说出这些把戏的名堂,因为我当时一来忙于练功,二来实在焦虑不安。
我只记得,维泰利斯放下短笛,操起提琴,为狗的动作伴奏。他时而演奏舞曲,时而奏起轻快的音乐。
人群拥在绳子周围。我不由自主地往四下里瞧,只见无数双眼睛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我们,好象射出的无数光束。
第一个节目演完,卡比用牙齿叼着小木碗,用两条后腿在“贵宾”面前转圈子。要是钱币没有落进本碗,它就煞住脚步,将木碗伸出圈外,把它送到手够不到绳圈的人群面前,前腿扑在不肯轻易掏钱的观众身上,汪汪地叫上二、三声,并在它想打开的口袋上轻轻拍几下。
随之而来的是观众的叫喊声,欢乐的说话声和嘲笑声。
“这狗真鬼!谁有鼓鼓囊囊的钱包,它都清楚。”
“得了,掏掏腰包吧!”
“他会给的。”
“他才舍不得呢!”
“还有您叔叔的遗产哩,怕什么?”
钱币终于在它的藏身处被挖了出来。
这段时间,维泰利斯一声不吭,两眼不离那只小木碗,用小提琴拉了几首欢快的乐曲,小提琴随着乐曲时而抬高,时而放低。
卡比很快回到主人身边,嘴里得意地衔着装得满满的木碗。
现在轮到我和心里美上场了。
“女士们,先生们!”维泰利斯一手拿弓,一手拿琴,连说带比划,“我们继续演出,请诸位观赏一出迷人的喜剧,剧名叫《心里美先生的仆人》,又名《两个中最蠢的未必是你认定的那一个》。象我这样的人,向来是不喜欢事先为自己的戏和演员吹捧的。不过我要向诸位说一句话:请睁开眼睛,竖起耳朵,准备鼓掌!”
被维泰利斯称之为“迷人的喜剧”的,实际上是一出哑剧,即只用动作而不用语言来表演。这是一出名副其实的哑剧,因为其中的两个主要演员——心里美和卡比——是不会说话的,第三个角色——即我本人——是开口说不了两三句话的人。
为了让演员的动作易于被人理解,维泰利斯就戏的背景加上几句台词,并作些解释。
就这样,他悄悄地奏着军乐,宣布心里美先生——一位在印度战争中升官发财的英国将军——登场。到这天为止,心里美先生唯一的一个奴仆就是卡比。可是这位将军现在想找一个“人”来侍候自己,心里美先生的财力完全有可能使自己实现这一奢望。自古以来,畜生总是人的奴隶,而现在该是颠倒过来的时候了。
心里美将军嘴里叼着雪茄烟,来回踱着方步,在等候仆人的到来,它往观众脸上喷烟圈的表演真值得一看哩!
将军等得不耐烦了,象一个快要大发雷霆的人,转动着大眼珠子,龇牙咧嘴,捶胸顿足。
以将军跺脚三次为信号,我该在卡比的陪同下出场了。
如果我忘了我要扮演的角色,那狗一定会提醒我的。按照约定的时间,它向我伸出爪子,把我引到将军身边。
将军一见我,遗憾地伸着两只胳膊。怎么?这就是给它推荐的仆人?它走到我的鼻子尖下打量我,在我周围转来转去,轻蔑地耸耸肩膀。
它神态滑稽,逗得众人哈哈大笑。观众心里有数:它是把我当成十足的傻瓜,而且,这也是观众的感觉。
这出戏从各个方面来表现我的笨拙。在每一幕里,我都要做一件新的蠢事;心里美却相反,它不错过每一个机会,去显示它的聪明和机智。
在长时间地审视我以后,将军对我表示怜悯,吩咐给我备午饭。
“将军认为:这孩子吃饱肚子后就不会那么愚蠢了。”维泰利斯说,“咱们瞧吧!”
我在一张小桌前坐下,餐具已经摆好,餐巾放在餐盘里。
这块餐巾派什么用场?
卡比示意我使用餐巾。
我寻思了半天,最后用餐巾擤了擤鼻涕。
将军见此情景后捧腹大笑,卡比瞧着我的愚蠢举动,仰天摔了一跤。
我发觉我是搞错了,于是我再次察看餐巾,心里嘀咕该怎么使用。
我灵机一动,终于计上心头:我将餐巾卷起来,做了条领带。
将军又噗嗤一声笑了,卡比又摔了一跤。
表演反复进行。将军发怒了,它抢走我的椅子,坐到我的位子上,把我的午餐吃个精光。
啊,将军!它会使用餐巾!它把餐巾的一角挂在军礼服的纽扣上,又往膝盖上一铺,动作是多么潇洒!它掰面包和喝酒的举止又是多么高雅!
然而在它一系列漂亮的举动中,产生无可比拟的最大喜剧效果的是饭后它索取牙签并利索地剔牙的动作。
暴风雨般的掌声从四面八方响起,演出胜利告终。
猴子多么聪明!仆人多么愚蠢!
回到旅店,维泰利斯向我表示祝贺。我已经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滑稽演员,他的夸奖,我是受之无愧的。
第一部 第七章 学习
组成维泰利斯先生杂耍班的演员——我指的是狗和猴子——的确是些很有才能的喜剧演员,可惜这种才能不是多样化的。
演出三、四场之后,观众对它们的节目就全摸了底,除了重复那一套外,它们再也翻不出新花样来了。
因此,不宜在同一个城市停留很久。
到达于塞尔三天之后,我们又不得不重新赶路了。
我们上哪儿去呢?
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在师傅面前算是够大胆的了。
“你熟悉这地方吗?”他瞧了瞧我,反问道。
“不熟悉。”
“那你为什么问我到哪儿去呢?”
“想知道呗。”
“想知道什么?”
我瞠目结舌,连一句话也答不上来,只是望着面前伸向林木葱宠的山谷深处的白晃晃的道路。
“如果我告诉你,”维泰利斯继续说,“我们先到奥里亚克①,然后动身去波尔多②,再从波尔多向比利牛斯山③进发,这能告诉你什么呢?”
①奥里亚克;法国中部高原城市。
②波尔多:法国西南部城市、港口,位于加龙河下游。
③比利牛斯山:欧洲西南部最大山脉。
“那您是知道这些地方的啰?”
“从来没有去过。”
“但您是知道我们要上哪儿去的吧?”
他久久地瞧着我,似乎要从我身上发现某种东西。
“你不认字,是吗?”他问我。
“不认字。”
“你晓得什么是书吗?”
“晓得。人们带着书去望弥撒,当背不出祈祷文的时候,好照着书念。书我见过,装潢很漂亮,里面有图画,封面是皮的。”
“好。那你知道人们可以把经文装在书本里啰?”
“是的。”
“书里还可以装其他东西。当你背诵祈祷文的时候,就是在默诵你母亲装在你耳朵里的词句,这些词句从你的耳朵进入你的脑子里。然后,当你召唤它们的时候,它们又回到你的舌头上。嗯,那些拿着书本祈祷的人,他们的祷词不是从他们的头脑中唤出来的,而是用他们的眼睛去取出早已装在书本里的祷文。这就叫作念书。”
“念书我见过,”我以自豪的口吻说。我并不是一个笨蛋,别人讲的,我全理解.
“不但祈祷文可以写成书,所有的一切都能写成书。等一会休息时,我给你看一本书.我们可以在书里找到我们要经过的国家的国名和历史。到过或者在这个国家居住过的人,已将他们耳闻目睹的事写在这本书里了。因此,我只要翻开书读一读,就可了解这些国家.象我亲眼见到的一样。我学习这些国家的历史,就跟别人给我讲述的那样。”
我是被当作一个野孩子抚养长大的,对于文明生活没有任何概念。维泰利斯这席话,对我来说简直是段启示录,开始糊涂,渐渐就清晰了。
我的确上过学,不过只有一个月的学历。在这一个月期间,老师没有把书本发到我手里,既没有阅读课,也没有写字课,类似的任何课程从来没有教过。
不要根据现在学校的情况而断定我所讲的是奇谈怪论。我所说到的那个时代,法国很多小城镇都还没有学校。就是有学校的地方,掌管学校的老师常常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或者因为他们是草包,或者因为他们杂事缠身,对送到他们那里去的学生,根本不教他们念书。
我们村里学校的老师就正是这样的。他肚里有点货吗?也许有。我不愿意谴责他不学无术。然而在我待在那里的这一段时间,他不曾给我和我的同学上过哪怕是最短的一堂课;既然他的真正职业是制作木屐,他就有别的活儿等着要做。因此从早到晚人们只看到山毛榉和胡桃木的木屑在他周围飞扬。除了对我们说些关于我们的父母、冷热和刮风下雨之类的话以外,他从不多说一句别的话,根本不提阅读和算术。为此,他把这两门课程交给了他的女儿,由他女儿代他给我们上课。可是,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她的真正职业是裁缝,当她的老子紧握刨子或者凿子的时候,她正在卖力地做针线。
总得活下去呀!我们一共是十二个学生,每人每月交五十生丁。总共六法郎的学费在三十天内要养活两口人是万万做不到的。做木展和裁缝的收入可以补充学校无力提供的费用。
因此,我在学校里根本没有学到什么东西,连宇母都没有学会。
“读书难吗?”我走了很长一段路后思索了半天才问维泰利斯。
“脑子笨的人学起来是困难的,尤其对缺乏意志的人更难。你的脑子灵不灵?”
“不知道。可是我觉得,如果您肯教我,我是有毅力的。”
“那好,咱们以后再说吧,我们有的是时间。”
我们有的是时间!那为什么不立即开始学习呢?我不了解读书到底有多难,在我的想象中,我只要一打开书本,就能掌握书里面的全部知识。
第二天我们赶路时,我看见师傅俯身在路旁捡了块满是尘土的小木板。
“这就是你要念的书本。”他对我说,
这块木板是本书!我瞧了他一眼,看看他是不是在讥笑我,结果发现他是一本正经的。于是我仔细观察他捡来的东西。
这的确是块木板,纯粹是一块山毛榉木板,长如一只胳膊,宽如两只手掌,光溜溜的,上面没有任何标记和图案。
怎么能在木板上读书?读些什么呢?
“开动你的脑筋。”维泰利斯笑着对我说。
“您是想讥笑我吧?”
“不,孩子。讥笑对于改变坏脾气是有用的。可是讥笑一个由于没有知识因而什么都不理解的人,那只说明讥笑者自己愚蠢。等我们到了那边树林,在休息的时候,你会看到我是怎么用这块木板来教你读书的。”
我们很快走进了树林子。我们的背包在地上一放,便坐在重新变绿、遍地是雏菊的草地上。心里美被解下锁链后,便纵身跳到一棵树上。它摇动树枝,似乎非要打落几颗核桃不可。几条狗疲倦了,安详地围卧在我们的周围。
维泰利斯从他口袋中取出一把刀子,从木板上削下薄薄的一片。削成后,他又将薄片的两面从头至尾磨得光光的,然后把薄片剖成大约十二个一般大小的小方块。
我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可是我承认,尽管我的精神高度集中,我却一点也弄不明白他将怎么用这些小木块去编成一本书。我再无知,也知道书是由许多印有黑色符号的纸页组成的。如今纸在哪里?黑色符号又在哪里?
“在每一个小方块上,”他对我说,“明天我要用刀尖刻一个字母,你就学字母吧。等你一字不差地学会了字母并且一看就可辨认的时候,你把它们一个个拼起来组成单词。当你能够用单词组成我嘴里说的话的时候,你就能念书了。”
我的口袋里很快就塞满了小木块,我也很快掌握了字母。当然会念书那还是另外一回事。学东西不是那么容易的,因此我也甚至产生过后悔读书的念头。
然而,我应当对自己说句公道话。我所以后悔,并非因为我懒惰,而是我有自尊心。
维泰利斯教我认宇母的时候,他认为可以把卡比和我放在一起教。狗既然能把钟点的数字牢牢装在脑子里,它为什么不可以把字母也装进去呢?
我们在一起上课,我成了卡比的同班同学,或者也可以说狗是我的学友。
卡比不会说话,当然,它是不会念眼前的字母的。我们的小木块摊在草地上,卡比只会用它的爪子挑出主人念的宇母。
刚开始,我比卡比进步快。可是,如果说我有更敏捷的智慧,那么卡比有更牢固的记忆力:对它来说,学会了的东西是永远记住了,再也不会忘掉。它不分心,不犹豫,从不出差错。
因此,每当我念错时,我们的师傅总免不了要说:
“卡比准保比雷米先学会。”
卡比这条狗,大概是听懂了,它洋洋得意,摇晃着它的尾巴。
“在戏里,你演得比动物还笨才好。”维泰利斯又说,“在现实生活中,这就太丢人了。”
这番话刺痛了我的心,从此我就横下决心,一门心思地学习。当那可怜巴巴的狗待在那里,从所有字母中挑出组成它名字的四个字母时,我却慢慢地学会念书了。
“现在你已经会念文字了,”维泰利斯对我说,“你还想识谱吗?”
“我懂了乐谱后也能象您一样唱歌吗?”
“你想象我一样唱歌?”
“喔!不是象您一样,那是做不到的,不过反正是唱唱而已。”
“你喜欢听我唱歌吗?”
“太喜欢了!黄莺的歌声果然动听,可我仿佛觉得您的歌声更美,再说这也不是一回事。您一唱歌,我就会随着您的歌声,时而想哭,时而想笑。我告诉您一件事,您也许觉得可笑:当您唱上一支轻柔而又悲伤的歌曲时,您把我带到了巴伯兰妈妈的身边,我想念她,我仿佛在家里见到了她。可惜我不懂您唱的歌词,因为歌词是用意大利文写的。”
说话的时候。我用眼睛望着他。我似乎看见他的眼睛被泪水封住了。于是我不再说下去,我问他,我这样说话是不是伤了他的心。
“不,我的孩子,”他激动地说,“你不会伤我心的。恰恰相反,你引起了我对青年时代、那美好时光的回忆。放心吧,我一定教会你唱歌。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你也会使人流泪的,你也会受到欢迎,你看着吧……”
他突然闭口不说话了。我猜想他不愿意在这个话题上多说什么,但是我猜不透他有口难言的原因,只是到了后来,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后,我才了解清楚。当这些原因将出现在使我伤心和痛苦的故事中的时候,我再另作介绍吧。
从第二天起,我的师傅也象制作课本一样,为我做好了乐谱,也就是说,他削了很多小木块,还用刀尖在上面雕刻。
可是,这是件更加艰巨的工程,因为乐谱所必需的各种符号需要组合,而这种组合比字母要复杂得多。
为了减轻我口袋的负担,师傅充分利用了木块的两个面。他在每一面上划了五条线,表示线谱。他在一面刻上“索”的音符,在另一面刻上“发”的音符。
当一切准备就绪,上课开始了。说实话,音乐课并不比阅读课容易。
一向对狗那么耐心的维泰利斯竟不止一次地对我发脾气。
“畜生嘛毕竟是畜生,我们可以忍耐点。”他嚷嚷道,“可你呢,真气死我!”
维泰利斯接着就做了个戏剧性动作。他举起双手,又突然重重地垂落在大腿上,发出“啪”的一声。
心里美对它认为滑稽可笑的一切,它都喜欢跟着模仿,它很快学会了维泰利斯的这个动作。由于我每次上课的时候它都在场,所以,当我支支吾吾,答不上来的时候,我总是气恼地看到它朝天举起前肢,然后落在大腿上,发出啪啪的声音。
“连心里美也笑话你。”维泰利斯大声说。
倘若我有胆量的话,我真想反驳说心里美既嘲笑学生,也嘲笑先生。可是,对先生的尊重和出于某种不可名状的恐惧,幸好总是阻止我去作出反驳,我暗暗地把这种反驳咽到了肚里。以后每当心里美做鬼脸拍大腿侮辱我的时候,我不再感到那么难受了。
第一关终于过去了,我已能演唱维泰利斯在一片纸上谱写的歌曲,真是感到非常满意。
那一天,维泰利斯没有用手拍他的大腿。相反,他在我的小脸蛋上亲昵地拍了两下,鼓励我说,只要继续努力,我可以一跃成为一位大名鼎鼎的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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