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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社会及其敌人 [英]卡尔·波普尔

_4 卡尔·波普尔(奥)
第二十二章 历史主义的道德理论
马克思的伦理学
第二十二章 历史主义的道德理论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给自己确定的任务是要揭示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它不是要揭示对技术人员有用的经济规律。它既不分析经济条件——这些条件允许实现诸如公平价格、财富的平均分配、安全、生产等的合理计划,以及首先是自由之类的社会主义目标;也不试图分析和澄清这些目标。
  然而,尽管马克思强烈反对乌托邦工艺学,反对任何为社会主义目标作道德辩护的企图,但是他的著作不言自明地包含着一种道德理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讽刺毕竟是一种道德谴责。这种体系受到谴责,是因为其中内在地包含着残酷的不公,这种不公与完全是“形式上的”公正和正义是结合在一起的。这种体系受到谴责,是因为它通过迫使剥削者奴役被剥削者,这两种人的自由都给剥夺了。马克思不反对财富,也不赞美贫穷。他憎恶资本主义,不是因为它积累财富,而是由于它的寡头垄断的特性;他憎恶它,是因为在这个体系中,财富意味着凌驾于别人之上的政治权力。劳动力被当作商品;这意味着,人必须在市场上出卖自身。马克思憎恶这种体系,是因为它与奴隶制类似。
  通过这样强调各种社会制度的道德方面,马克思强调我们对自己行为的更远的社会反应负有责任;例如,那些有助于延长社会不公的制度之寿命的行为。
  然而,虽然《资本论》事实上主要是一篇论述社会伦理学的论文,这些伦理观念从来没有被这样表述过。它们只是通过暗示表述出来,但并不因此而缺乏力度,因为这些暗示是很明显的。我认为,马克思避免一种明确的道德理论,是因为他憎恶说教。出于对那帮经常宣讲圣水却自己喝酒的道德学家的极端不信任,马克思不愿意明确阐述他的伦理观念。人道和正派的原则在他看来是无需讨论的问题,是理所当然的问题(在这方面,他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他攻击道德学家,是因为他把他们看做一种他认为是不道德的社会秩序的馅媚的辩护主;他攻击自由主义的颂扬者,是因为他们自我满足;是因为他们把自由等同于当时存在于毁灭自由之社会体系中的形式上的自由权。因此,通过暗示,他承认自己热爱自由;尽管作为一个哲学家,他对整体论存在偏见,但他肯定不是一个集体主义者,马克思的信仰基本上是一种开放社会的信仰。
  马克思对于基督教的态度既与这些信念密切相关,也与这一事实相关,即,为资本主义剥削作伪善的辩护是那个时代官方基督教的特征。(他的态度与同时代的基督教伦理学的伟大改革者克尔凯戈尔的态度不同,后者揭露了当时的官方基督教道德是反基督教和反人道的伪善。)这种基督教的典型代表,是高教会的牧师J.詹森,一个愿人幸福的人所著的《论济贫法》一书的作者,一个马克思所揭露的剥削的最粗俗的辩护士。詹森一开始就赞美说:“饥饿不仅是和平的、无声的和持续不断的压力,而且是刺激勤勉和劳动的最自然的动力,会唤起最大的干劲。”在詹森的“基督教的”世界秩序中,一切都依赖于(如马克思所观察的)让饥饿在工人阶级中永存;詹森认为,这的确是人口增长原则的神圣目的;因为他继续说:“这似乎是一个自然规律:穷人在一定程度上是轻率的,所以,总是有一些人去担任社会上最卑微、最肮脏和最下贱的职务。于是,人类的幸福基金大大增加,比较高雅的人们……可以自由地不受干扰地从事那些适合于他们的不同性情的职业。”而这位“高雅的教士谄媚者”(马克思这样称呼他),还补充说:通过帮助饥饿者,救贫法趋于“要破坏上帝和自然在世界上所创立的这个制度的和谐与优美、均称与秩序。”
  如果这种“基督教”从我们地球的较好的部分的表面消失了,那么,它在极大的程度上应该归功于马克思所带来的道德改革。我并不是指,早在马克思对英国发生任何影响之前,英国教会对穷人的态度的改革没有开始;但是他影响了这一发展,尤其在欧洲大陆,社会主义的兴起在英国也强化了它的这种效果。他对基督教的影响或许可以与路德对罗马教会的影响相比。两者都是一种挑战,两者都在他们的敌对营垒中导致了一种反改革,导致对他们的伦理标准的修正和重估。如果说基督教今天走向了一条与它30年前追寻过的道路不同的道路,那么,它应该把许多都归功于马克思的影响。基督教会能够听到克尔凯戈尔的声音,部分地也应归功于马克思的影响。克尔凯戈尔在《审判书》中把自身的活动描述如下:“谁的工作是创造一种矫正的理念,谁就只好准确地深入地去研究现存秩序的腐败部分——从而以尽可能袒护的方式去强调它的对立面”(他补充道:“既然如此,一个表面上聪明的人很容易提出反对与这个矫正的理念相反的袒护——他会使公众相信这就是它的全部真理”)。在这个意义上人们可以说,早期的马克思主义、以及它的伦理的严谨和它对行动而不是纯粹词句的强调,或许就是我们时代最重要的矫正理念。这点解释了它的巨大的道德影响。
  在马克思的一些早期著作中,要求人必须在行动中证明自身,这是特别明显。这种态度——它可以被描述为马克思的行动主义——在他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最后一条中得到最明显的阐述:“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然而,有许多其他话也表明了同样的“行动主义”的倾向;尤其是那些马克思把社会主义说成是“自由王国”的话,人在其中将成为“他自身的社会环境的主人”的王国。马克思把社会主义设想为这样一个时期,在这个时期中,我们基本上摆脱了现在决定我们生活的那些不合理的力量,人的理性能够积极地控制人的事务。根据所有这一切来判断,根据马克思的一般道德和情感态度来判断,如果面对这样一个选择,即“我们是做自己命运的创造者呢?还是满足于做一个命运的预言家?”我相信他会做一个创造者,而不只是做一个预言家。
  但是,就像我们已经知道的,马克思著作中的这些强烈的“行动主义”倾向受到了他的历史主义的抑制。在历史主义的影响下,他主要地成了一个预言家。他确定,至少在资本主义之下,我们必须服从“各种无情的规律”,服从这一事实,即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去“缩短和减轻其进化的自然阶段的分娩的痛苦”。在马克思的行动主义和他的历史主义之间,存在一条很宽广的鸿沟,这条鸿沟被他的这一理论进一步扩大了,即认为我们必须服从历史的纯粹不合理的力量。因为,自从他把为了设计未来而运用我们的理性的一切尝试斥之为乌托邦,理性就可能不再参与带来一个更合理的世界。我认为,这样一种观点是不可能成立的,并且必然会导致神秘主义。然而,我必须承认,虽然我不认为这座桥会是坚固的,但似乎还是有为这种鸿沟架桥的理论上的可能性。我把这座桥——关于它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只能找到一些粗略的计划——称为他们的历史主义的道德理论。
  马克思和恩格斯并不愿意承认,他自身的伦理观念在任何意义上是终极的和自明的,他们宁愿按照一种把它们解释为社会环境的产物或反映的理论,来看待他们的各种人道主义的目标。他们的理论可以描述如下。如果一个社会改革者或者一个革命者认为,他是由于憎恶“不义”和热爱“正义”而受到激励,那他基本上就是一种幻想的牺牲品(像任何其他人一样,例如旧秩序的辩护士)。或者更确切地说,他的“正义”和“不义”的道德观念是社会和历史的发展副产品。然而,它们却是一种重要的副产品,因为它们是发展推动自身的机制的一部分。要说明这一点,至少总有两种“正义”(或者“自由”或“平衡”)的观念,这两种观念的确有很大区别。一种是统治阶级所理解的“正义”观念,另一种是被压迫阶级所理解的同一观念。当然,这两种观念都是阶级境况的产物,但是它们却同在阶级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都必须为两方提供他们所需要的问心无愧,以便进行战斗。
  这种道理理论可以被概括为历史主义的,是因为它坚持认为,一切道德范畴都依赖历史境况;在伦理领域,这通常被描述为历史相对主义。从这一观点看,提出“这样做对吗?”,就不是一个完备的问题,完备的问题应该是:在15世纪封建道德的意义上,这样做对吗?或许是问:在19世纪无产阶级道德的意义上,这样做对吗?这种历史相对主义曾被恩格斯阐释如下:“今天向我们宣扬的是什么样的道德呢?首先是由过去好几个世纪传下来的基督教的封建的道德,这种道德主要地又分成天主教和新教的道德,其中又不乏不同分支,从耶稣会天主教和正统新教的道德,直到松弛的‘进步’道德。除这些道德之外,我们发现现代资产阶级的道德,伴随着资产阶级道德,我们还发现未来的无产阶级的道德……”
  但是,这种所谓的“历史相对主义”绝没有穷尽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的历史主义特征。我们试想一下,我们能够询问那些持这种理论的人,譬如马克思本人:为什么你以你做的方式行事呢?为什么你认为,例如为停止你们的革命活动而接受资产阶级的新娘,是令人厌恶的和可憎的呢?我并不认为马克思会乐意回答这样的问题;他可能会试图回避它,或许断言,他只是按他所喜欢的去做,或者按他所感受的被迫去做。然而所有这些并没有触及到我们的问题。在其生活的实际决定中,马克思肯定遵从着一种非常严谨的道德准则;他也肯定要求他的合作者有高超的道德水准。无论应用于这些事物的术语是什么,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找出一个马克思可能会为这一问题提供的回答:“为什么你以这种方式行事?”例如,为什么你要帮助被压迫者?(马克思本人并不属于这个阶段,无论从他的出生、成长还是从他的生活方式来看。)
  如果要这样来追问的话,我想,马克思可能会以下列术语来阐明他的道德信仰,这些术语构成了我所称作的其历史主义道德理论的核心。作为一个社会科学家(他可能说过),我知道,我们的道德观念是阶级斗争的武器。作为一个科学家,我可以考虑它们,却不采纳它们。然而作为一个科学家,我也发现,在这种斗争中我不可能置身事外;任何态度,即使超然的态度,都意味着以这种或那种方式站在了某一方。因此,我的问题假设了这种形式:我站在哪一方呢?当我选择了某一方时,那么我当然也就是依据我的道德作了决定。我将不得不采纳一种必然与我决定支持的阶级的利益有联系的道德体系。但是,在作出这个基本的决定以前,我毕竟没有采纳任何道德体系,如果我能够使自身摆脱我的阶级的道德传统的话;不过这对于要在彼此竞争的道德体系之间作出任何自觉的和合理的决定来说,当然是一个必要的前提。现在,既然一个决定只是相对于某种先前采纳的道德规范才是“道德的”,那么,我的基本决定就可能根本不是“道德的”的决定。但它却能够是一个科学的决定。因为作一个社会科学家,我能够认清什么将要发生。我能够认清,资产阶级连同它的道德体系,必然要消失,而无产阶级,连同它的新的道德体系,必然要胜利。我知道这种发展是不可避免的。企图抵抗它是狂妄的,正像试图抵抗万有引力定律是狂妄的一样。这就是我的基本决定赞成无产阶级及其道德的原因。这个决定只是建立在科学预见之上,建立在科学的历史预言之上。虽然它本身不是一个道德决定——因为它不是建立在任何道德体系上——但它会导致对一种特定道德体系的采纳。总之,我的基本决定不是(如你们所怀疑的)一种帮助被压迫者的情感上的决定,而是不向社会发展的规律提供徒劳的抵抗的科学的和合理的决定。只是在我作了这种决定之后,我才准备采纳并充分利用那些道德情感,对于那种无论如何要来临的事物来说,它在战斗中是必要的武器。这样,我就把即将来临的时期这一事实作为我的道德标准来采纳了。这样,我就解决了一个明显的悖论:即一个更加合理的世界无需通过理性设计而来临。因为按照我现在采纳的道德标准,未来的世界必然会更好,因而更合理。我也就在我的行动主义和历史主义之间架起了一座桥。因为很显然,我发现了决定社会运动的自然规律,但是我不能把社会时代的自然阶段从世界上一笔勾销。然而,我能够做的却只是这些。我尽管积极地缩短和减轻它分娩的痛苦。
  我认为,这就是马克思的回答,正是这种回答在我看来代表了我称之为“历史主义道德理论”的最重要的形式。恩格斯写下面这段话时所暗示的正是这种理论:“在现时代内,代表着推翻现时代、代表着未来的那种道德,肯定包含着最多的能够长久保持的因素……按照这种概念,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革命的终极原因不是对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不应该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对现存社会制度的不合理性和不公平的日益觉醒的认识,只是一种征兆……”一位现代的马克思主义者在谈到这一理论时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把各种社会主义的渴望建立在合理的社会发展的经济规律之上,而不是依照道德的根据为之辩护时,宣布了社会主义是一种历史必然性。”这是一种被广泛坚持的理论;但是它很少被清楚和明白地阐释过。因此,批判它比乍看起来明白了它更为重要。
  首先,很显然,这一理论基本上依赖于正确预言历史的可能性。如果这点受到责疑——那么这个理论就会丧失其大部分力量。但是,出于分析它考虑,我首先假定,历史的预知是一个已确定的事实;我只是约定这个历史的预见是有限的;譬如说,我将约定我们已经预见了今后500年,这是一种甚至不会限制于马克思主义历史主义的最大胆的主张的约定。
  现在,让我们先考察一下历史主义道德理论的主张,即认为赞成或反对一种有争议的道德体系的基本决定本身就不是一种道德的决定;基本决定不是建立在任何道德的考虑或情感之上的,而是建立在科学的历史预言之上。我认为,这种主张是站不住脚的。为了使这点变得更清楚,必须尽量澄清隐含在这种基本决定中的行为的命令或行为原则。这就是如下原则:要么采纳未来的道德体系!要么采纳那些其行为对产生未来有极大作用的人所坚持的道德体系!现在对我来说似乎很清楚,即便按照我们能够确切的知道500年后将会是怎样这一假定,对我们来说,也根本没有必要采纳这样一种原则。举例来说,至少可以设想,伏尔泰的一些人道主义的学生在1764年预见到,譬如说法国到1864年的发展,但他们可能并不喜欢这种前景;至少可以设想,他可能会断定这种发展是令人厌恶的,他将不会去把那种拿破仑三世的道德标准采纳为他自己的标准。他可能会说,我要忠于我的人道主义标准,我要把它们教给我的学生;或许它们在这个时期还会存活,或许总有一天它们会胜利。至少同样可以设想(目前我不想过多作判断),某人今天准确地预见到我们将走向奴隶制时代,我们将复归于囚禁社会的牢笼,甚或我们即将复归于野兽,但是,他不可能采纳这个即将到来的时代的道德标准,而是为使他的人道主义理想的存活作出他能及的贡献,或许是希望在某个朦胧的未来复活他的道德。
  至少这一切都是可以设想的。它也许不是要做的“最聪明的”决定。但是,这样一个决定既不被预知,也不被社会学的或心理学的规律所拒绝,这个事实表明,历史主义的道德理论的第一个主张是站不住脚的。无论我们接受未来的道德是否是因为它是未来的道德,这本质上恰恰是一个道德问题。基本决定不能派生于任何未来的认识。
  在前几章中,我提到过道德实证主义(尤其是黑格尔的道德实证主义),这是一种只有现存的标准、没有道德标准的理论;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和善的;因此,强权就是公理。这个理论的实际方面就是如此。对现存的事物状态作道德批判是不可能的,因为这种状态本身决定着事物标准。我现在考虑的这个历史主义的道德不过是道德实证主义的另一种形式。因为它坚持即将到来的强权就是公理。未来在这里代替了现在——仅此而已。而这个理论的实际方面就是如此。对即将到来的事物状态作道德批判是不可能的,因为这种状态决定着事物的道德标准。当然,“现在”和“未来”之间的区别在这里只是一个程度问题。人们可以说未来从明天开始,也可以说500年后开始,或者说从100年后开始。在他们的理论结构中,不存在道德保守主义、道德现代主义和道德未来主义之间的区别。在涉及道德情感方面,它们之间也没有多少选择。如果道德未来主义者批评站在现存权力一边的道德保守主义者怯懦,那么,道德保守主义者也可以反过来这样指责道德未来主义者;他也可以说道德未来主义者怯懦,因为他站在了将存在的权力一边,站在了明天的统治者一边。
  我深信,如果马克思考虑过这些含义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拒斥历史主义的道德理论。无数的评论和行动证明,它不是一个科学的判断,而是一种道德的冲动:希望帮助被压迫者,希望解放尊严扫地的被剥削的和苦难的工人,这把他引向了社会主义。我并不怀疑,马克思的教导之有影响的秘密正是这种道德呼吁。这种呼吁的力量为他从不抽象地宣扬道德而大为加强。他不假装有什么权力这样做。他似乎在问自己:假如这不是一个很低的标准,谁能达到他自身的标准呢?正是这种感受,导致他在伦理问题上信赖少说为佳,导致他试图在预言的社会科学中寻找一种比他自身感觉到的更可信的道德问题的权威。
  当然,在马克思的实践伦理中,像自由、平等之类的范畴发挥了主要的作用。他毕竟是那些严肃地对待1789年的理想的人之一。他看到像“自由”这样的概念如何受到了无耻的歪曲。这就是他口头上不宣扬自由而在行动上宣扬自由的原因。他想要改进社会,而改进对他意味着更加自由,更加平等,更加公正,更加安全、更高的生活标准,尤其是缩短劳动日(这能立刻给工人某些自由)。正是他憎恶伪善,不愿谈这些“崇高的理想”,加之他的惊人的乐观主义和他对这一切在不远的将来都会实现的信念,导致他把自己的道德信仰隐藏在历史主义的阐释的背后。
  我敢断言,如果马克思看到它寓示着承认未来的强权就是公理,他肯定不会以道德未来主义的形式为道德实证主义辩护。但是也有另一些人,他们对人道并不具有充满感情的热爱,却为这些含义而成了道德未来主义者,即成了想站在胜利一方的机会主义者。道德未来主义在今天已广为传播。它的更深刻的、非机会主义的基础可能是这一信仰,即善“最终”必定会战胜邪恶。但是,道德未来主义者忘了,人们不可能活到证明当前事件的“最终”结果。“历史将是我们的法官!”这是什么意思呢?成功将作出判决。对成功和未来强权的崇拜是许多人的最高标准,这些人从不承认现在的强权是公理(他们恰恰忘了,现在是过去的未来)。所有这一切基础就是道德乐观主义和道德怀疑主义之间的一种半心半意的调和。相信人们的良心似乎很困难。抵抗站在胜利一方的冲动似乎也很困难。
  所有这些批判性的评论与这一假设是一致的,即我们能够预见,譬如说下一个50年的未来。但是,如果我们放弃这个完全虚假的假设,那么,历史主义的道德理论就会丧失它的一切似真性。我们必须放弃它。因为没有预言式的社会学会帮助我们选择道德体系。我们不能为了这种选择把我们的责任转移给其他任何人,甚至不能转移给“未来”。
  当然,马克思的历史主义道德理论只是他关于社会科学方法和社会学决定论的观点的结果,这是一种在今天变得非常时髦的观点。据说我们所有的意见,包括我们的道德标准,都依赖社会及其历史状况。它们是社会或一定阶级境况的产物。教育被界定为一种特殊的过程,共同体试图藉助这一过程将“它的包括那些使他们据以生活的标准在内的文化”向其成员“传播”,“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对于占统治地位的秩序的相对性”受到强调。科学也依赖于科学工作者的社会地位,等等。
  这种强调我们意见的社会学依赖性的理论,有时被称作社会学主义;如果这种历史的依赖性被强调,就称作历史学主义。(当然,历史学主义不能与历史主义相混淆。)无论社会学主义还是历史学主义,就它们支持社会或历史对科学认识的决定来说,在后面两章中将得到讨论。就社会学主义依赖于道德理论来看,在这里应该补充几点评论。但是在详细展开之前,我想澄清一下我对这些黑格尔化的理论的意见。我认为他们是以神谕哲学的行话为外衣唠叨琐碎的事情。
  让我们审查一下这种道德的“社会学主义”。人及其目的在一定的意义上是社会的产物。这点相当真实。但是,同样真实的是,社会是人及其目的的产物,这将不断变得如此。主要的问题是: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这两个方面,哪一个更重要呢?应该强调哪一个呢?
  如果我们把社会学主义与相似的“自然主义”观点——即认为人及其目的是遗传和环境的产物——相比较,那么我们就会更好的理解社会学主义。我们必须再次承认这是相当真实的。但是也可以十分肯定,人的环境在一种不断增加的程度上是他及其目的的产物(在一种有限的程度上,同样的东西甚至可以被说成是他的遗传)。我们必须再一次询问:两方面哪一个更重要?更富有成果?如果我们以如下更加实际的形式提出问题,回答要容易一些。我们现在活着的一代人,我们的精神,我们的意见,大部分是我们的父母以及他们抚育我们的方式的产物。然而,下一代人在同样的程度上,将是我们自身的产物,是我们的行动以及我们抚育他们的方式的产物。今天对我们来说,这两个方面哪一个更重要呢?
  如果我们认真考虑一下这个问题,那么我们会发现,关键的问题在于,我们精神、我们的意见大部分只依赖于我们的早期教育——而非全部。如果它们全部依赖于我们的早期教育,如果我们不能进行自我批评,不能从我们自身事物的方式和从我们的经验中学习什么,那么,上一代人的抚育我们的方式当然就会决定我们抚育下一代人的方式。但是完全可以肯定,情况并非如此。因此,我们可以将批判职能集中于以某种方式抚育下一代的难题上,我们曾认为这种方式比我们自身被抚育的方式更好。
  对社会学主义如此强调的境况,可以以一种极其类似的方式来讨论。我们的精神,我们的观点在某一方面是“社会”的产物,这当然是真实的。我们环境的最重要的部分是其社会的部分;尤其是思想,基本上是依赖于社会交流;语言,作为思想的媒介,是一种社会现象。但是几乎不能否定,我们能够审查思想,能够批判它们,改进它们,而且,我们能够按照我们的改变和改进了的思想,进一步变革和改进我们的物质环境。我们的社会环境同样具有真实性。
  所有这些考虑完全不依赖于形而上学的“自由意志的问题”。即使非决定论者也承认对遗传、环境影响、尤其是社会影响有一定的依赖性。另一方面,决定论者必然同意,我们的观点和行动不是完全地和惟一地由遗传、教育和社会影响决定的。他不得不承认,存在一些其他的因素,例如:在人的一生中积累的较“偶然的”经验,这些经验也发挥了它们的影响。不管是决定论还是非决定论,只要他们保持在他们自己的形而上学的界限内,就不会影响我们的问题。但是,关键在于,他们可以侵犯这些界限;例如,形而上学的决定论可以鼓励社会学的决定论或“社会学主义”。但是,在这种形式下,这种理论可能会遭遇到经验。而经验则表明,它肯定是虚假的。
  举个美学领域的例子(美学与伦理学有一定的相似性),贝多芬在某种程度上肯定是音乐的教育和传统的产物,许多对他感兴趣的人都会对他的工作的这一方面留下印象。然而,更重要的方面在于,他也是音乐的产物,从而是音乐的传统和教育的产物。我并不想与形而上学的决定论者争吵,他们坚持认为,贝多芬所作的每一小节音乐都由遗传与环境的影响的某种结合决定。这样一种判断从经验上看完全是不重要的,因为实际上没有人能用这种方式来“解释”他的作品的每个单独一节。重要的事情在于,每个人都承认,贝多芬所写的作品既不能用他的前人的音乐作品解释,也不能用他生活的环境来解释,既不能用他的耳聋来解释,也不能用任何一组向经验调查敞开的特定的环境影响或外部条件来解释,或者用一切我们可能知道的贝多芬的遗传来解释。
  我不否认,在贝多芬的作品中存在一定的有趣的社会学的方面。例如,众所周知,从小型的交响乐队到大型的交响乐队的转变,在某些方面是与社会的-政治的发展有联系的。各种乐队不再是王子的私人爱好,至少部分受到了对音乐的兴趣有了很大提高的中产阶级的支持。我很愿意欣赏这类社会学的“解释”,我承认这些方面可以值得科学研究(毕竟,我自身在本书中,例如在讨论柏拉图时,尝试了类似的事情)。
  那么,更准确地说,我攻击的对象是什么呢?是一切这类的夸张和抽象化。如果我们以上述暗示的方式“解释”贝多芬的交响乐,我们就什么也没有解释。如果我们把贝多芬描述为代表处于解放自身的过程中的资产阶级,即使这是真的,我们也就什么也没说。这样一种功能肯定与坏的音乐制作是联结在一起的(如我们从瓦格纳那里看到的)。我们不能以这种方式,或者全然以任何一种方式解释贝多芬的天才。
  我认为马克思自己的观点同样可以用作对社会学决定论的经验反驳。因为,如果我们按照这一理论来思考这两种理论——行动主义和历史主义,以及它们同马克思体系的至尊的斗争,那么,我们就不得不说,历史主义是一种更适合于保守的辩护士、而不适合于革命者甚或是改革者的观点。黑格尔所用的历史主义具有这种倾向。马克思不仅从黑格尔那里接过了它,而且最终允许它驱逐了他自己的行动主义,因此,这件事可以表明,人在社会斗争中所站在的一方,无需总要决定他的理智决定。像在马克思的情况中一样,这些人并不像受偶然的因素(诸如前人的影响)或受短视决定一样,受到马克思所支持的真实的阶级利益的决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学主义可能增进我们对黑格尔的理解,但是马克思本人的例子揭露出,它是一种未经证明的抽象。一种类似的情形是,马克思对其自身的道德观念的低估;因为勿庸置疑,他的宗教影响的秘密在于其道德呼吁,他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主要是作为一种道德批判才有效。马克思指出,一种社会体系竟然会如此不公;如果这个体系是恶的,那么一切从其中得到利益的个人的公正就是一种纯粹可耻的公正,是纯粹的伪善。因为我们的责任将延伸到这个体系,延伸到我们允许坚持的各种制度。
  正是马克思的这种道德激进主义解释了他的影响;这本质上就是一种充满希望的事实。这种道德激进主义依然存活着。我们的任务是使它继续存活着,防止它走马克思的政治激进主义道路。“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死了。它的社会责任感和它对自由的热爱必然继续存在。
第二十三章 知识社会学
余波
第二十三章 知识社会学
  合理性,在一种诉诸普遍的和不受个人影响的意义上说,具有至高的重要性……不仅在它易于流行的时代是如此,而且在那些它受到蔑视和被作为人的徒劳梦想而拒绝的不幸的时代,则更是如此——这些人缺乏对他们不同意之点进行搏杀的英雄气概。
——罗素
  毋庸置疑,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历史主义哲学是他们的时代——一个社会变革的时代——的特有产物。像赫拉克利特与柏拉图的哲学,以及孔德和穆勒、拉马克和达尔文的哲学一样,它们是变革的哲学,它们都是变化着的社会环境给那些生活于其中的人的心灵造成巨大的和无疑有点儿吓人的印象的见证人。柏拉图通过试图抑制一切变化来反抗这种情形。比较近代的社会哲学家则呈现出极其不同的反应,因为他们接受、甚至是欢迎变革;然而,这种对变革的热爱在我看来似乎有点矛盾。因为他们放弃了抑制变革的希望,但作为历史主义者,他们仍试图预言它,从而对它进行合理的控制;而这当然看似一种要驯服它的企图。因此,对历史主义者来说,变革似乎并没有完全失去它的恐怖。
  在我们自身这个变化仍然更加急速的时代,我们甚至发现不仅有预言变革的欲望,而且还有通过集中的大规模计划来控制它的欲望。这些整体论的观点(我在《历史主义的贫困》中批判过它)代表了柏拉图和马克思的理论之间的一种调和。柏拉图要抑制变化的意志,和马克思的变化是不可避免的理论结合在一起,作为一种黑格尔式的“综合”,提出了这一要求,即由于变化不能完全被抑制,那它至少应该被“设计”,并受到其权力大为扩张的国家的控制。
  乍看起来,类似这样的态度似乎是一种理性主义;它与马克思的人在其中首次成为自身命运的主人的“自由王国”的梦想是密切相关的。但在事实上,它却与一种明确反对理性主义的理论(尤其是反对人类的合理统一的理论;见本书第24章)结成了紧密的联盟,这一联盟与我们时代的非理性主义的和神秘的倾向是密不可分的。我想起了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即我们的意见,包括我们的道德的和科学的意见,是由阶级利益决定的,更概括一点说,是由我们时代的社会的和历史的状况决定的。在“知识社会学”或“社会学主义”的名义下,这种理论最近已经发展(尤其是由M.舍勒和K.曼海姆)为一种科学知识的社会决定论。
  知识社会学主张,科学的思想,尤其是关于社会和政治问题的思想,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而是在受社会制约的环境中进行的。它主要受到无意识的或潜意识的要素的影响。这些要素仍然逃避了思想家的观察的眼睛,因为它们构成了思想家居住的场所,即他的社会居所。思想家的这种社会居所决定了在他看来无疑是真实的或自明的全部意见和观念的整个体系。在他看来,它们在逻辑上通常是真实的,例如,就像“一切桌子都是桌子”这句话。这就是为什么他们甚至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们已经提出了一切假设的原因。但是,如果我们把他同一位生活在不同社会居所的思想家进行比较,就能够看到他已经提出了假设;因为他也从一个显然没有疑问的假设系统出发,但却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假设系统;它可能非常不同,以致在这两个系统之间,根本不存在理智之桥可以沟通,也没有调和的可能。每个这种受社会决定的不同的假设系统,都被知识社会学家称之为一种总体意识形态。
  知识社会学可以被视为康德认识理论的黑格尔式翻版。因为它继续遵循了康德批判我们可以称之为“消极的”认识理论的路线。我以此意指休谟以来(包括休谟在内)的经验主义者的理论,这种理论可以粗略地被描述为,主张认识通过我们的感官而流入我们,错误是由于我们干扰了感官提供的材料,或者是由于其中发展出来的联想;避免错误的最好方式,就是完全保持被动和接受状态。与这种接受式的认识理论我通常称之为“心灵的戽斗理论”)相反,康德认为,认识不是我们感官接受材料的集合,就像一座博物馆那样,而主要是我们自身的精神活动的结果;如果我们想要获得认识,我们自身必须积极地参与探索比较、统一和概括之中。我们可以称这种理论为“积极的”认识理论。与此相联系的是,康德放弃了一种站不住脚的科学的理想,这种科学不带任何预设前提(下一章将表明,这种理想甚至是自相矛盾的)。他十分清楚地指出,我们不能从无开始,我们必须备有一套预设前提的系统来探讨我们的任务,这套预设前提的系统是无需经过科学的经验方法验证就为我们拥有的;这样一种系统可以称之为“范畴装置”。康德相信,发现一种真实的和不变的范畴装置是可能的,它代表着我们的理智工具的必然不变的框架,即人类的“理性”。康德理论的这一部分黑格尔放弃了,与康德相反,黑格尔不相信人类的统一。他认为人的理智工具是不断变化的,它是人的社会遗产的一部分;因此,人的理性的发展必须与其社会(即他所属的国家)的历史发展相吻合。黑格尔的这个理论,尤其是他关于一切认识和一切真理在受历史决定的意义上都是“相对的”这一学说,有时被称作“历史学主义”(与历史主义不同,上一章已经提到)。知识社会学或“社会学主义”显然是与它密切相关的,或者与它近乎等同,惟一的差别在于,在马克思的影响下,它强调历史的发展并不产生一种如黑格尔所说的相同的“民族精神”,反倒是依照他们的阶级、社会地位或社会居所,在一个民族中产生出那些人所持有的好几种有时是相反的“总体意识形态”。
  然而,与黑格尔的相似之处还有很多。我上面说过,依据知识社会学,不同的总体意识形态之间不可能有理智之桥或调和。但是,这种激进的怀疑主义实际上并不意味着如它所渲染的那样严重。存在一条摆脱它的道路,这条道路与黑格尔消解矛盾的方法很类似,这些矛盾曾使他在哲学史上变得很突出。黑格尔所体现的精神是,在观点各异的哲学的漩涡上自由地保持平衡,他把它们全都还原为最高综合和其体系的纯粹成份。类似地,知识社会学家认为,只是松散地位诸社会传统中的知识分子的“自由平衡的理智”,是能够避免整体意识形态的陷阱的;它甚至能够洞识并揭示各种不同的总体意识形态、隐密的动机和其他激励他们的决定因素。因此,知识社会学认为,通过用自由平衡的理智去分析各种不同的潜藏的意识形态及其在潜意识中的定位,就可以达到最高程度的客观性。通向真知之路似乎就是揭示潜意识的各种假设,就像一种心理疗法,或者如果我们可以说的话,像一种社会疗法。只有那些被进行过社会分析或者对自身作过社会分析的人,以及那些摆脱了这种社会情结,即摆脱了他的社会意识形态的人,才能获得客观知识的最高综合。
  在上一章中讨论“庸俗马克思主义”时,我提到过一种在现代哲学的组群中能被看到的倾向,即揭示潜藏在我们行动背后的动机的倾向。知识社会学、精神分析和那些揭示对手的理论“无意义”的哲学,都同属于这个组群。我相信,这些观点的普及,就在于它适于应用,并能使那些洞识事物和洞识无知者的愚昧的人得到满足。假如不是因为所有这些思想易于通过建立我所说的“强制的独断主义”而摧毁任何讨论的理智基础,这种愉悦是无害的(的确,这是一种与总体意识形态非常相似的东西)。黑格尔主义通过宣称矛盾是容许的、甚至是丰富的,而达成了这种愉悦。但是,如果矛盾不需要避免,那么,任何批评和讨论就都不可能了,因为批评总是要指出矛盾,或者是被批评的理论中的矛盾,或者是理论与某些经验事实之间的矛盾。精神分析的情形与此类似:精神分析学家总是通过表明它们源自于批评者的压抑,来为各种反对意见辩解。研究意义的哲学家也只需要指出他们的反对者所持的观点是无意义的即可了事,这总是正确的,因为“无意义”可以这样来定义,以致任何关于它的讨论按定义都是无意义的。马克思主义者的态度与此类似,他们习惯于用阶级偏见来解释反对者的异议。知识社会学家则用总体意识形态来解释。这种方法既便于掌握,对那些掌握它的人也是绝妙的嘲弄。但是它们显然是摧毁了合理讨论的基础,它们最终必然导致反理性主义和神秘主义。
  撇开这些危险不论,我尚不明白,为何我必须完全放弃掌握这些方法的嘲弄。因为正如精神分析学家是精神分析最适用的对象一样,社会分析学家以一种几乎难以抗拒的殷勤请求将他们自己的方法应用于自身。因为他们对只是松散地位诸传统中的知识分子的描述,不就是对其自身的社会群体的一种绝妙描述吗?难道还不明白,如果总体意识形态的理论是对的,相信自己的群体摆脱了偏见,相信这个当选的群体确实是惟一可能具有客观性的群体,这不正是各种总体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吗?因此,如果总是假定这个理论是真理,那么,那些掌握它的人为了确立其自身的观点的客观性而对这一理论进行修补,从而不自觉地欺骗自己,这难道不是可以预期的吗?这样一来,对于他们的通过社会学的自我分析达到较高程度的客观性、以及他们的社会分析能够消除总体意识形态之类的要求,我们还能认真对待吗?然而,我们甚至还可以询问:这整个理论是否没有朴素地表达这一特殊群体的阶级利益,没有表达只是松散地位诸传统中的知识分子的阶级利益呢?尽管用像其呓语一样的黑格尔式的语言来谈论是何等的坚实。
  知识社会学家在社会治疗中,也就是说,在排除其自身的总体意识形态中所取得的成就是多么微小,只要我们思考一下他们与黑格尔的关系,就尤为明白了。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只是在重申黑格尔;相反,他们不仅认为,他们已经超过了他,而且还认为,他们已经成功地们识了他,对他进行了社会分析;他们现在不是从任何特殊的社会居所,而是客观地从卓越的高度看黑格尔。自我分析中的这种明显的失败,足以说明问题。
  然而,除一切嘲笑之外,还有一些更严肃的反对意见。知识社会学不仅具有自毁性,不仅是一种十分令人满意的社会分析的对象,而且还表明,它令人惊讶地不能准确地理解自己的主题,即知识的社会方面,或者勿宁说科学方法的社会方面。它把科学或知识看做是个别科学家心灵或“意识”中的过程,或者看做是这样一种过程的产物。如果以这种方式来考虑,那么,我们所谓的科学的客观性确实必然会变得完全是无法理解的,甚或是不可能的;阶级利益和类似的隐密的动机不仅在社会或政治的科学中发挥作用,而且在自然科学中也如此。任何一个略知自然科学史的人都明白,情感的执着使许多争论显得更为突出。政治偏见对政治理论的影响,决不比某些自然科学家为了其理智的偏见所表现出的偏见的影响更强烈。如果科学的客观性像天真的知识社会学理论所假定的那样,要建立在个别科学家的公正或客观性之上,那么我们就只好与它道别。确实,我们必须采取比知识社会学更激进的怀疑的方式;因为勿庸置疑,我们全都饱受过我们自身的偏见系统(或“总体意识形态”,如果喜欢用这个词的话)之苦;我们把许多东西都当作是自明的,无批判地接受它们,甚至天真而狂妄地认为,批评是完全不必要的;科学家在这一规则面前也不例外,即使他们可能在自己特有的领域中表面上清除了自身的一些偏见。但是他们没有用社会分析或一切类似的方法清除自身,他们没有想到要爬到一个更高的台阶,在那里他们能够理解自身的意识形态的愚昧,对它进行社会分析并删除它。因为通过使其思想更“客观”,他们不可能获得我们所谓的“科学的客观性”。不,我们通常用这个术语所指的东西是依赖于不同的基础的。它是一个科学方法的问题。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客观性与科学方法的社会方面是紧密相联的,与这一事实也是紧密相联的,即科学和科学的客观性不会(也不能)产生于个别科学家追求客观性的企图,而是产生于许多科学家的合作。科学的客观性可以被描述为科学方法的主体特性。但是科学的这一社会方面几乎完全被那些自称为知识社会学家的人忽略了。
  关于这一点,自然科学方法的两个方面具有重要性。它们一起构成了我所命名的“科学方法的公共特征”。第一,要有某种探讨自由批评的方式。科学家可以完全自信地提出他的理论,这是无可争辩的。但这并不必然影响到他的科学家同僚;它倒是向他们提出了挑战。因为他们知道,科学的态度意味着批判一切,即使是权威也不能阻止。第二,科学家们试图避免谈论相互冲突的计划。(我要提醒读者,是在谈自然科学,但也包括一部分现代经济学在内。)他们试图非常严格地说某种同一的语言,即使他们使用的是不同的母语。在自然科学中,通过承认经验是其争论的公平的仲裁者,已经达成这点。当说到“经验”时,我想到的是具有“公共”特征的像观察、经验和实验之类的东西,与较为“私人”的审美或宗教意义上的经验相反;如果每个遇上麻烦的人都能重复它,那么这种经验就是“公共的”。为了避免谈论相互冲突的计划,科学家们试图以一种能够对其进行检验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理论,即用这种经验来反驳或证明。
  这就是构成科学的客观性的东西。每个学过理解和验证科学理论的技巧的人,都能重复这种实验并为自身做出判断。尽管如此,总会有一些人会成达局部的、甚至是任性的判断。这是不可避免的,但它还不会严重阻碍各种社会机制的运作——这些社会机制是被设计来促进科学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的;例如实验室、科学期刊、讨论会,等等。科学方法的这个方面表明,由被设计来使公共控制成为可能的机制以及由舆论的公开表达能够达成什么,即使这被限制在一种专家圈内。只有当政治权力被用来压制自由的批评,或者当它不能保护自由的批评时,它才能损害这些机制的功能,而一切科学的、技术的和政治的进步都依赖于这些机制。
  为了进一步说明科学方法的这个仍然被可悲地忽视的方面,我们可以考虑一下这一观念,即认为用其方法而不是其结果来表征科学是恰当的。
  我们首先可以假定,一个具有超凡洞察力的人以梦想或自动写作的方式写了一本书。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假定,几年之后,作为新近的和革命性的科学发现的结果,一个伟大的科学家(他从未看过那本书〕写出了一本完全相同的书。或者换一个说法,我们假定这位具有超凡洞察力的人“看到”一本科学方面的书,这本书在当时还不可能被某位科学家写出来,因为事实上许多相关的发现在那个时代还不为人所知。现在我们要问:说这位具有超凡洞察力的人写了一本科学的书,这合适吗?我们可以假定,如果当时服从称职的科学家的评判,该书一定会被描述为在一定程度上无法理解,在一定程度上是幻想的;因此,我们不得不说,这本具有超凡洞察力的人的书出现在一个不是写作科学著作的时代,因为它不是科学方法的结果。我将把这种结果——它尽管与某些科学结果一致但却不是科学方法的产物——称作一种“天启科学”。
  为了把这些思考应用于科学方法的公开性的问题,我们假定鲁宾逊·克鲁苏在荒岛上成功地建立了物理和化学实验室、以及天文观察站,等等,而且依据观察和实验,成功地写了大量论文。我们甚至可以假定,他有无限的时间任其使用,完全成功地建构和描述科学的系统,这些系统与当前我们自身的科学家所接受的结果实际上是一致的。当思考这种克鲁苏的科学的特征时,乍看起来,一些人可能倾向于断定,它是一门实在的科学,而不是“天启科学”。毫无疑问,与那本启示给那位具有超凡洞察力的人的科学著作相比,它更像科学,因为鲁宾逊·克鲁苏运用了许多科学的方法。然而,我认为这种克鲁苏的科学仍然属于一种“天启的”类型;其中有一种科学方法的因素是缺乏的,因此,克鲁苏达到了我们的结果这一事实,与那位具有超凡洞察力的人所具有的情形一样,是近乎偶然的和神奇的。因为只有他本人检验他的结果;只有他本人纠正那些构成其特有的精神史之必然结果的偏见;没有人帮助他清除那种奇怪的盲目性,这种盲目性是这一事实的结果,即它们大多数是通过比较无关的探索而达成的。至于他的文章,他只不过试图向某些尚未做过它的人解释自己的工作,以便他能获得清晰的理性的交往的训练,这种训练也构成科学方法的一部分。在某一点上——比较不重要的一点——克鲁苏的科学的“天启”特征是特别明显的;我指的是克鲁苏发现了“私人等式”(因为我们必须假定他创造了这种发现),发现了影响其天文观察的富有特征的个人反应时间。当然,可以设想,他在其反应时间中发现了变化,这样他就被引导到考虑它。然而,如果我们将这种发现反应时间的方式与它在“公共”科学中被发现的方式——通过各个观察者的结果之间的矛盾——加以比较,那么,鲁宾逊·克鲁苏的科学的“天启”特征就变得明显了。
  总结这些思考,可以说我们称作的“科学的客观性”,不是个别科学家的公正的产物,而是科学方法的社会的或公共的特征外别科学家的公正,并不是这种社会的或机制上有组织的科学之客观性的源泉,而是其结果。
  无论康德主义者还是黑格尔主义者都犯了同样的错误,即假定我们的预设前提(因为它们在积极地“制造”经验中,一开始就是我们所需要的无疑是不可或缺的工具)既不能被决策改变,也不能被经验驳斥;他们凌驾于并超越了检验理论和构造理论的科学方法,好像他们已经提出了一切思维的基本预设前提。然而,这是一种建立在对科学中理论和经验之间关系的误解之上的夸张说法。当爱因斯坦指出,按照经验,我们可以怀疑和修正我们关于空间和时间的预设前提,怀疑和修正曾被认为是一切科学的必要预设前提的观念,以及怀疑和修正曾被认为是从属于其“范畴装置”的观念时,它成了我们时代最大成果之一。因此,知识社会学所发动的对科学的怀疑性攻击,依照科学方法的观点就瓦解了。
  然而,它并不是通过立刻消除我们的全部偏见,就能做到这点;它只能逐一地消除它们。适当的经典事例还是爱因斯坦发现的我们关于时间的偏见。爱因斯坦并不打算去发现偏见;他甚至不打算去批评我们关于时间和空间的概念。他的问题是一个具体的物理学的问题,即重新草拟一种已经瓦解的理论,因为按照这个理论,各种实验似乎是相互矛盾的。爱因斯坦和大多数物理学家都知道,这意味着该理论是虚假的。而且他发现,如果我们在某一点上——它曾被每个人认为是自明的并因此而逃避了注意——改变它,那么,困难就能够被消除。换句话说,他正是使用了科学批评、发明和淘汰理论、以及试错的方法。但是,这种方法并不会导致放弃我们的一切偏见;相反,我们能够发现这一事实,即只是在我们消除了偏见之后我们才拥有它。
  但是,肯定必须承认,在任何特定的时刻,我们的科学理论不仅依赖于实验等等(它构成了该时刻),而且也依赖于人们认为理所当然的偏见,因此,我们已经变得不认识它们(虽然一定的逻辑方法的运用可能有助于我们查验它们)。无论如何,在涉及这一硬壳方面,我们可以说,科学能够了解和破除它的一些硬壳。这个过程可能从不会完善,但是并不存在必须在它面前突然却步的固定障碍。任何假设原则上都可以批评。任何人都可以是批评的对象,这点构成了科学的客观性。
  科学的结果是“相对的”(如果全然可以使用这个词的话),这仅是就它们是科学发展的一定阶段的结果、以及在科学进步的过程中易于被超越来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真理是“相对的”。如果一个论断是真的,那么它就永远是真的。它只不过意味着,大多数科学成果都具有假说的特征,即对于语句来说,证明不具有结论性,因而随时都有可能被修改。这些思考(我要其他地方对它作过更全面的讨论)虽然对于社会学家的批评是不必要的,但或许可以有助于推进对其理论的理解。为了反驳我的主要批评,对合作、主体际性和方法的公开性在科学批判和科学进步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他们也提出了一些看法。
  的确,社会科学尚未完全获得这种方法的公开性。这部分是因为黑格尔和亚里士多德的毁灭理智的影响,部分也许是因为他们未能使用科学客观性的社会手段。因此,它们实际上是“总体意识形态”,或者换句话说,某些社会科学家不能、甚至不愿意讲述一种共同的语言。但是,这个理由不是阶级利益,治疗方法既不是黑格尔的辩证综合,也不是自我分析。向社会科学惟一敞开的道路,是忘记一切有关的言语之争,借助一种在所有科学中基本上都是同一的理论方法,解决我们时代的实际问题。我所指的是试错、发明能够在实践中检验的假设、以及使它们从属于实践检验的方法。所需要的是一门其成果可以由零星的社会工程来检验的社会工艺学。
  这里为社会科学提出的治疗方法,与知识社会学所提出的方法是截然对立的。社会学主义认为,这并不是它们的非实践的特征,相反,在社会的和政治的知识领域中,实践问题和理论问题过多地纠缠在一起了,因而造成了这些科学的方法论上的困难。因此,在一部论述知识社会学的主要著作中,我们可以读到:“与‘严密的’知识相反,政治学知识的特殊性在于这一事实,即知识和意志,或者理性要素和非理性的集合,本质上是不可分地纠缠在一起的。”对此我们可以回答说,“知识”和“意志”在一定意义上是不可分的这一事实未必导致任何危险的纠缠。不作努力,不产生兴趣,科学家就不可能知道什么,在科学家的努力中,通常甚至都有一定量的个人利益卷入。工程师主要从实践的观点来研究事物。农夫也是如此。实践不是理论知识的敌人,而是它的最有价值的诱因。虽然对科学家来说,一定量的距离正在发生变化,但许多事例表明,对科学家来说,不被感兴趣因而并非总是重要的。对他来说,保持与现实和实践的接触才是重要的,因为那些忽视它的人不得不通过堕落到经院哲学而付出代价。因此,我们的发现的实际应用是这一种媒介,通过它我们能够在社会科学中消除非理性主义,而并不试图把知识与“意志”区分开来。
  与此相反,知识社会学希望通过使社会科学家意识到无意识地包围着他们的社会力量和意识形态,来改革社会科学。然而,关于偏见的主要麻烦在于,根本就没有这样一条清除它们的捷径。我们何以知道在尝试使我们自身摆脱偏见方面取得了进步呢?那些最相信已经摆脱了偏见的人,实际却是最有偏见的,难道不是一种共同的经验吗?认为对偏见作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或其他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自身摆脱它们,这种观念是完全错误的;因为许多从事这类研究的人都充满了偏见;不仅自我分析不能帮助我克服我们观点中的无意识的决定,它甚至往往会导致更微妙的自欺。因此,在同一本论述知识社会学的著作中,我们可以读到下面一段涉及自身活动的话:“存在一种不断增长的倾向,它趋于意识到我们至今仍无意识地受其控制的各种因素……那些惧怕我们对决定因素的不断增长的认识,可能会麻痹我们的决策并威胁‘自由’的人,可以放心了。因为只有不知道最本质的决定因素、却又在不为他所知的决定因素的压力下直接行动的人,才真正是被决定的。”这显然是在重复黑格尔的一种宝贝观念,恩格斯也天真地重复过它,他说:“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这是一种反动的偏见。因为那些在著名的决定因素(例如,政治专制)的压力下行动的人,能通过他们的认识而获得自由吗?只有黑格尔才会告诉我们这样的谣言。但是,知识社会学保存了这个特殊的偏见,这足以清楚地表明,绝不可能存在使我们摆脱意识形态的捷径(一旦成为黑格尔主义者,就永远是黑格尔主义者)。自我分析不能代替那些为建立民主机制所必需的实践行为,而惟有这种机制能够保障批判思想的自由和科学的进步。
第二十四章 神谕哲学及对理性的反叛
马克思是一位理性主义者。他赞同苏格拉底、康德,把理性作为人类统一的基础加以信仰,但是,他认为我们的观点是由阶级利益决定的。这加速了这一信仰的衰落。如同黑格尔的理论认为我们的观念取决于国家利益和传统一样,马克思的理论破坏了理性主义者对理性的信仰。因此,由于受到来自左和右两个方面的威胁,理性主义者对于社会、经济问题的态度在历史主义预言和神谕的非理性主义正面进攻之下,就难以招架了。这就是为什么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的冲突已成为我们时代理智上、甚至道德上的最主要的问题。

  因为“理性”和“理性主义”这两个名词是含混不清的,所以粗略解释一下它们在这里的用法是必要的。首先,它们在广泛的意义上被加以使用,即不仅包括理智活动,而且包括观察与实验。我们有必要记住这些话,因为“理性”和“理性主义”常被在一种不同的、比较狭隘的意义上来使用,不是与“非理性主义”相对,而是与“经验主义”相对。如果人们这样使用,理性主义对理智的褒扬就超过了观察和实验,因此最好称之为“唯理智论”。不过,当我在这里谈到“理性主义”时,我总是在包括“经验主义”和“唯理智论”这个意义上使用此术语的。这就如同科学既使用实验方法,又离不开思考一样。其次,我使用这个词是要大致表明这样一种态度:为寻求一种尽可能多地解决问题的方法,要诉诸理性,即清晰的思想和经验,而不是情感和激情。当然,这种解释不十分令人满意,因为所有诸如“理性”或“激情”之类的术语都是含混的。我们拥有“理性”或“激情”,不是在我们拥有某些生理器官,比如脑和心脏这个意义上来说的,也不是从我们具有某些种“官能”,比如说话能力或咬牙切齿的能力这个意义上来说的。因此,为了更为精确起见,最好要按照实用的态度或行为来阐释理性主义。尔后,我们可以说,理性主义是一种愿意听取批判性论证和在经验中学习的态度。它基本上是这样一种态度。即承认“我可能错,你可能对,通过努力,我们可以更接近真理”。这是一种不轻易放弃希望的态度。这种希望就是,通过诸如论证和仔细观察之类的方式,人们可以在许多重要问题上达成某种一致、并且在他们的要求和利益冲突之处,常常也可以讨论各种要求和建议,或许借助仲裁可能达成一种即使不为所有人接受也为大多数人接受的、以平等性为基础的妥协。简言之,理性主义的态度,或许我可以称之为“合理的态度”,和科学的态度相同,和为寻求真理我们需要合作这样一种信念一致,和我们可以借助于论证、及时获得类似客观的东西这样一种观念也如出一辙。
  更全面地分析这种合理的态度与科学态度的相似性,具有一定的意义。在上一章,我试图借助于科学的鲁宾逊的故事来说明科学方法的社会方面。做与之极其相似的思考,可以显示合理的社会特征。这与理智才能或聪明等截然不同。理性如同语言一样,可以说是社会的产物。一个鲁宾逊式的个人(幼年栖身于孤岛)可能会有足够的智慧可以驾驭许多困难的情境。但他既不会发明语言,也不会发明论证的艺术。的确,我们常常与自己争论。不过,我们习惯于此,只是因为我们已学会与其他人争论,并且因为我们以这种方式懂得,重要的是争论本身而不是与之争论的人(这最后一种考虑当然会在我们与自己争论时起决定性作用)。因此,我们可以说,我们的理性如同语言一样来自于与他人的交流。
  理性主义态度考虑论证本身而不是争论的人,这一事实具有影响深远的意义。它使我们认为必须要把我们与之交流的每个人都当作论证及合理的知识的来源。因而,它才建立了所谓的“人类理性的统一。”
  从某一个观点来说,我们对“理性”的分析可以说和对黑格尔及黑格尔学派人士的分析有点相似。他们认为,理性是一种社会产物,实际上是团体(例如,国家或阶级的团体)的化身及精神的一个范围。他们在伯克的影响之下,强调我们受惠于社会遗产,并且近乎完全依赖于它。诚然,其中有某种相似性,但也有许多差异。黑格尔及其追随者是集体主义者。他们认为,由于我们的理性得自“团体”——或得自于诸如国家这一类的某一团体,“团体”就是一切,个人则微不足道。或者说,个人拥有所有价值,都来源于集体这个所有价值的载体。与此截然相反,这里所呈现的立场不认为有集体的存在。比如,如果我说我们的理性来源于“团体”,那么我一向是指我们的理性得自于具体的个人——虽然可能是许多不知名姓的个人,得自于我们与他们之间的理智的交流。因此,谈到理性的(或科学方法的)“团体”理论,我更为确切地是指理论是个人间的理论,而决不是集体主义的理论。当然,我们从传统那里获取了许多东西。传统很重要,但“传统”也不得不被分析为具体的个人关系。如果我们这样做,那么我们就可以去除把每个传统奉若神明,或把传统视为自身具有价值这样一种态度,代之以视具体情况、根据传统对个人的影响来判断传统有益或有害的态度。我们因而能够认识到,我们每个人(通过示范和批评)可以对那些传统的发展或抑制尽一份力量。
  这里所采取的立场与通常的源于柏拉图的把理性视为一种“能力”观点大相径庭。这种能力可能会为不同的人不同程度地拥有和发展。确实,在这种方式下,理智的禀赋可能会有不同,它们可以成为构成理性的因素,但并不需如此。聪明人可能会很不讲理的。他们可能会坚持自己的偏见,不想从别人那里听到任何有价值的事情。然而,依照我们的观点,我们不仅从他人那里得到理性,而且我们也不能以让别人承认自己权威地位的方式在理性上超过别人。权威主义和我们所说的理性主义不能调和,因为包括批评性的论证以及听取批评的艺术是做到有理性的基础。我们所指的理性主义与现代柏拉图式的美丽新世界的梦想断然不同,在这样的世界里,理性的增长为某种优良的理性所控制或设计。像科学那样,理性以相互批评的方式增长;“设计”其增长的惟一可能的方式是发展维护那些批评自由的制度,也就是说思想自由。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柏拉图的理论是属于权威主义的,他本人主张在其国家守卫者中间严格限制人类理性的增长(这在第8章中特别提到过),但他通过写作方式却向我们的个人理性理论谄媚。因为他的早期的对话录中描写了以一种非常具有理性的精神进行的争论。
  如果我们区分开真正的理性主义和虚假的或伪理性主义,我如何使用“理性主义”这个词就会更加明确了。我所说的“真正理性主义”是苏格拉底的理性主义,它明白一个人的种种局限,它是那些知道自己常犯错误、甚至要依赖他人获取知识的人所表现出来的理智的谦虚。它还是这样一种认识:我们不必对理性期望过高。虽然争论是学习的惟一方式,但它几乎不能解决问题——不是看得一清二楚,而是比以前看得更加清楚。
  我称之为“伪理性主义”的是柏拉图的理智直观论。它是对一种优越的理智才能的不谦逊的信仰,它声称受到天启、确知无疑、具有权威。根据柏拉图的理论,意见——即使是“真正的意见”,如我们在《蒂迈欧篇》中所读到的那样——是每个人都有的;但“理性”(或“理性直觉”),“只有上帝和极少数人”才具有。这种权威主义的唯理性论或对人具有的发明手段或正确的方法的信念,它不能区分一个人智力与他对他人在所知事情上的依赖,这种伪理性主义常被叫成“理性主义”,但它和我们所称的理性主义是完全相反的。
  我对于理性主义态度的分析无疑是很不完善的,并且我愿意承认有点含混。但它足以达到我们的目的。用同样的方式,我现在要描述非理性主义,同时指出非理性主义者是何以能为之辩护的。
  非理性主义态度可以沿以下途径来发展。虽然非理性主义者可能会认识到理性和科学论证是我们揭示事物本质的有力工具或是达到某种非理性目的的手段,但他们坚持“人的本性”主要不是理性的。他们认为,人既优越于理性动物,又逊色于理性动物。为了看到人的逊色之处,我们只需考虑能够参与论证的人数是如何之少就可以了;按非理性主义者的观点,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人总要不得不诉诸情感或激情,而不是诉诸他们的理性。但人也比仅仅作为一个理性的动物要优越得多,因为关系到人生的事情都是超越理性的。即便是少数认真对待理性和科学的科学家,也是仅仅因为他们热爱理性而被束缚在理性主义态度之中。因此,即便是在这些少数情况中,也是人的情感构成而不是其理性决定了他的态度。而且,是他的直觉及他对事物性质的根据的直觉洞察、而不是他的推理,使得他成为一位伟大的科学家。因此,理性主义甚至不能对科学家的显而易见的理性活动提供充分的解释。但是,由于科学领域对做出理性主义解释十分有利,我们会看到:当理性主义试图涉及其他领域的人类活动时,理性主义就会遭到更加明显的失败。同时,这种情况被证明是确实的,所以非理性主义者会继续他们的论证。撇开人性较低层面,我们来关照人性最高层次的一面,也就是人的创造力这一事实。正是那些少数具有创造力的人才真正重要的,才是创造艺术作品或思想的人,才是宗教的创立者,才是伟大的政治家。这些少数优秀的个人让我们窥见了人的真正伟大之处。但虽然这些人类领袖知道如何利用理性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决不是理性的人。他们植根于较深的层次——植根于他们的本能与冲动,植根于他们组成的社会本能与冲动。创造性完全是非理性的,是一种神秘的机能……

  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的话题由来已久。虽然古希腊哲学毫无疑问是作为一项理性主义事业开始的,但甚至在其开端就具有神秘主义色彩。正是对这种已失落的部落主义的统一和庇护的渴望,才在基本上从理性主义的方法中表现出神秘主义的成份。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第一次公开冲突,爆发在中世纪,表现为经院哲学和神秘主义的抗争。(有趣的是,理性主义在原来的罗马各省兴盛,而来自于“蛮荒”之国的人们则涌现出许多杰出的神秘主义者。)在17、18和19世纪,当理性主义、唯理性主义和“唯物主义”高涨时,非理性主义者不得不对此费些心机来与之争论。一些批评家(值得注意的是伯克)通过展示其局限,揭露其伪理性主义的骄妄主张和危险(他们没有把它与我们所讲的理性主义区分开来),已博得了所有真正理性主义者的感恩之情。但这股潮流现已转向,“深具意义的暗示和寓言……”(如康德所言)已成为当今的时尚。神谕的非理性主义(尤其是由于柏格森和大部分法国哲学家和知识分子的努力)已经形成习惯,忽视或最多是叹惋诸如理性主义者这样的劣种的存在。对他们来说,理性主义者——或“唯物主义者”,他们常这么说——特别是理性主义科学家,是精神上的贫困者,追求没有生气的、十分机械的活动,全然不知人类命运及其哲学中的较深层次的问题。理性主义者通常把非理性主义斥为一派胡言,以此加以回击。这种分歧在以前从未像在现在这么大。哲学家间外交关系的断绝竞导致国家外交关系的断绝,其意义由此可见一斑。
  这个问题上,我完全站在理性主义一边。我说的确是实话,以至于甚至在我感到理性主义有过激之处时我也对其表示赞同,认为这一方面的过失(只要我们把柏拉图的伪理性主义拒斥在外)与另一方面的过失比较起来,实际上是无害的。我个人认为,过分的理性主义可能会被证明为有害的方式是:它要破坏自己的立场,因此加剧非理性主义的反应。正是这种危险才使我更为仔细地审查过分的理性主义,宣扬一种谦逊的、自我批判的、承认某些局限的理性主义。因此,我将区分两种理性主义的立场,我称之为“批判的理性主义”和“非批判的理性主义”或“全面理性主义”必然会带来什么结果(这种区别与前面“真正”或“虚假”的理性主义的区别不同,即使我所说的真正的“理性主义”常常就是批判的理性主义)。
  未加批判的或全面的理性主义,可以被描述为这样一种人所持的态度。他说:“我不准备接受任何无法通过论证或经验来支持的事物”。我们可以以如下原则的形式来对此进行表述,即任何不能为论证和经验支持的假设就应该被人抛弃。人们很容易注意到这条未加批判的理性主义是不合逻辑的。因为它本身也不能为论证和经验支持,从而自己也应该被加以抛弃(这与说谎者的悖论的理性主义因此在逻辑上站不住脚,并且由于纯粹的逻辑论是相似的,也就是说与断言自身为假的语句相似)。未加批判证可以显示出这一点,未加批判的理性主义因而可以被其自身选择的武器——论证击败。
  这种批评可以推及其它。因为所有的论证必须从假设开始,要求所有的假设建立在论证的基础上显然是不可能的。许多哲学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即我们决不应该从假设出发,不要对任何事情做关于“充足理由”的假设。甚至一些的要求认为我们应该从一小组假设(“范畴”)出发,在这种形式上两者都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它们本身就依赖于一个真正大的假设:可以从没有假设开始,或仅从少数假设开始,并且仍然保留有价值的结果。(实际上,这种避免一切预先假设的原则不是如一些人想的那样是一个完美的意见,而是说谎者悖论的一个形式。)
  现在,所有这一切有点儿抽象,但人们可以用一种较非正式的方式重述一下与理性主义相关的问题。理性主义的态度以其对论证和经验的重视为特征。但不论是逻辑论证还是经验,都不能确立理性主义态度。只有对那些愿意考虑论证和经验和已经因此而采取这种态度的人,才可能被它打上烙印。也就是说,如果任何论证或经验要想有效,首先必须采取理性主义的态度,因而它不可能以论证或经验为基础(这种考虑与那种是否存在有利于人们采取理性主义态度的有说服力的合理论证毫无关系)。
  但这意味着那些采取理性主义态度的人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因为他们未经推理就已采取了某些也可以被称为非理性的建议,或决定或信仰或习惯或行为。不论它可能是什么,我们可以称之为对理性的非理性的信仰。理性主义是远非全面和独立的。这点经常为理性主义者们所忽视。因此,当非理性主义者用理性主义找麻烦时,他们常在自己的领域里受到自己最喜爱的武器的攻击。实际上,它逃脱不了一些理性主义敌人的注意。那就是,人们总是拒绝接受论证,不论是全部论证还是某种论证。这样一种态度可以因其不在逻辑上自相矛盾而得到实现。这使他们注意到,那些相信理性主义是独立的、可以通过论证建立的非批判的理性主义者必然是错误的。非理性主义在逻辑上优于未加批判的理性主义。
  那么,为什么不采取非理性主义呢?许多人开始是理性主义者,但因发现过于全面的理性主义不攻自破时,便醒悟过来。他们实际上已真正地向非理性主义投降了(如果我所言还有几分正确的话,怀特海就是这种情形)。但这样一种令人莫名其妙的行为,是多此一举。虽然未加批判的及全面的理性主义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虽然全面的非理性主义在逻辑上是站得住脚的,这决不是我们应该采取后者的原因。因为还有其他站得住脚的态度,尤其是批判理性主义的态度。它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即:基本的理性主义态度建立在非理性的决定或对理性的信仰之上。因此,我们的选择是开放的。我们可以自由地选择某种非理性主义形式,甚至是一些激进的或全面的形式。但我们也可以自由地选择批判的理性主义形式,即一种坦率地承认其局限性及其以非理性决定为基础的形式(这样,就是先于非理性主义的一种选择)。

  我们面临的选择并不只是一种有关理智的事情或一种感受问题。它是一种道德上的抉择(在第5章讲的意义上)。我们是否采取某些多少有点儿激进色彩的非理性主义形式,或我们是否选择对我称之为“批判理性主义”的非理性主义做出最小程度的让步,这个问题将深深影响我们对于其他人和对于社会生活问题的整个态度。我们已经说过,理性主义与对人类统一的信仰密切相关,非理性主义未被任何一致性规则所束缚。它可以和任何信仰包括天下一家的信仰结合在一起。不过,它可以很容易地与一种迥然不同的信仰结合在一起,尤其是支持人们相信上帝选民的存在,支持把人分为领导者和被领导者,分为天然的主人和天然的奴隶。这一事实清楚地表明了在非理性主义与批判理性主义之间的选择,是包含有道德抉择在内的。
  如我们在第5章看到的,现在又可以在我们对未加批判的理性主义的分析上看到,论证并不能决定这样一种基本上的道路抉择。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选择不能为任何一种论证所帮助,相反,当我们面对一种更加抽象的道德选择时,它对于我们仔细分析我们不得不做出的选择所可能带来的结果有很大的帮助。因为只有能以一种具体和实际的方式洞察到那些结果,我们才能够真正了解到我们做出的抉择的实质。否则,我们的抉择是盲目的。为了说明这点,我引用萧伯纳《圣女贞德》中的一段话。说这番话的人是监狱的神职人员。他坚决要求处死贞德。但当他看到她在火刑柱上时,他情不自禁地痛哭起来:“我无意要伤害她。我不知道结果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我在做什么……如果知道,我就会把她从他们手中抢过来。你不知道。你没有明白:当你不知道时,光说是多么容易。你会因这些话而发疯……但当你看到你做的事时,当你被它蒙蔽了你的眼睛、塞住了你的鼻孔、撕拆着你的心的时候,那时……那时……啊,上帝,快把这幅画像从我面前抹去。”当然,在萧伯纳的剧中,还有其他人物很清楚他们在做什么,然而却决定去做。还有一些人,他们做了过后也不会后悔。有些人不愿意看到他们的同类在火刑柱上被烧死,其他人却不这样。这一点(它为许多维多利亚时代的乐观主义者忽略)是重要的,因为它表明:对一种抉择结果的理性分析并不能使我们的抉择理性化,结果不能决定我们的选择;作出抉择的只能永远是我们。不过,对具体结果的分析及其从我们所谓的想象中获取的知识,使盲目的选择和睁着眼睛作出的决定有所不同。因为我们很少利用自己的想象,我们经常作出盲目的选择。我们为神谕哲学这种用萧伯纳的话来说即用言语使我们发疯的强有力的形式所痴迷,就尤为如此。
  对一种道德理论的结果作理性的和想象的分析,这与科学方法有某种相似性。因为在科学中,我们不会因为一种抽象理论不验自明而去接受它。我们而是要在检验了那些可以因实验更直接地证明的具体实际的结果之后,才决定去接受或拒绝接受它。但其中有一个基本区别。就科学理论而言,我们的决定依赖于实验的结果。如果这些结果证实了某种理论,我们可以在找到一种更加完善的理论之前接受它。如果它们与该理论相抵触,我们就拒绝接受它。但就这一种道德理论来说,我们只能把它的结果与我们的良心对立起来。我们良心的裁决依赖于我们自己,而实验的结果却不这样。
  对于结果的分析可以影响我们的抉择而非决定我们的抉择,这点我希望已表述清楚了。在描述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这两种我们必须作出抉择的结果时,我要提醒读者我是有一些偏袒的。就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两种关于道德决定的选择来说——在许多意义上,这是伦理学领域最基本的决定,我尽量做到公允,虽然我没有隐瞒我的倾向。然而我将对把两种选择的考虑陈述出来。这些选择结果对我来说清清楚楚,并且我本人因此而受到了影响,拒绝接受非理性主义而接受了对理性的信仰。
  首先,让我们考察非理性主义的结果。非理性主义者坚持情感和激情而非理性是人类行为的主要动力。虽然非理性主义者的观点可能会是正确的,但我们应尽自己的所能去修补它,尽力使理性发挥最大的作用。非理性主义者又可能会说这种态度是毫无希望的、不切实际的(如果他愿意屈尊讨论的话)。因为这种态度未考虑到“人性”的弱点,未考虑到大多数人的微弱的理性能力以及他们对情感和激情的明显依赖。我坚信,这种对情感和激情的非理性化的强调,最终会导致的结果,我只称之为犯罪。原因之一是这种态度最好也只是对人的非理性的一种屈从,最坏则是对人类理性的一种藐视。它必然会导致把暴力和武力作为任何争端的最后裁决者。因为如果争端一起,那么这就意味着那些在原则上有助于解决争端的、建设性情感的激情,如尊敬、热爱,如为共同事业献身等,就显得无能为力了。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除了诉诸暴力,非理性主义者还有什么可以选择的呢?这种倾向被另外一种可能是更加重要的态度所加强。这种态度我认为也植根于非理性主义中。它就是对人与人不平等性的强调。
  当然,不可否认,个体的人如同世上其他事物一样,在许多方面很不平等。毋庸置疑,这种不平等性很重要,许多方面也是可取的。(恐惧大生产和集体化的发展,可能会对人类产生影响,破坏人的不平等性或个体性,这是我们时代的梦魔之一。)但所有这一切没有对这个问题产生影响,即我们是否应该决定尤其是在政治问题上平等对人,或尽量平等待人。也就是说,如同对待平等权利及平等待遇的平等要求一样地平等待人。而且,它对于我们是否应该建立政治制度也没影响。“法律面前的平等”不是一个现实,而是一种建立在道德决定基础上的政治要求。它与“人生而平等”的理论毫不相干。这个理论可能是错误的。我不是想说采取这种不偏不倚的人道主义态度是选择理性主义的决定的直接结果,但是,不偏不倚的倾向与理性主义密切相关,很难能被排斥在理性主义信仰之外。另一方面,我也不是想说非理性主义者不能始终如一地采取一种平等的或公平的态度。即使他这么做到如此一致,他也不是非得一致不可。但我想强调这样一个事实:非理性主义者的态度几乎不可避免地要和反对平等主义的态度纠缠在一起。这与它强调情感或激情是分不开的。因为我们不能对每个人都抱同样的感情。在感情上,我们把人分成亲疏远近。这种把人分为敌友的形式是人类一项非常明显的感情区分。这种区分甚至在基督教戒律中得到了认可,“爱你的敌人”,甚而至于恪守这一戒律的最优秀的基督徒(这样的基督徒不多,这可以从比较出色的基督徒对“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的态度中可以看得出来),也不能对所有的人施与平等的爱。我们不能“抽象地”去爱,我们只能爱那些我们认识的人。因此,即使是诉诸我们最美好的情感爱与同情,我们也只能把人类分成不同等级。如果诉诸次要的情感和激情,情况更是如此。把人类分成敌人和朋友,分成属于我们部落的,属于和我们一致的及和我们格格不入的,分成信仰者和不信者,分为同胞与外国人,分成阶级同志与阶级敌人,分成领导者和被领导者,这些都是我们的“自然”反应。
  我在前面已经提到过,那种认为我们的思想和观点取决于我们的阶级境遇和国家利益的理论,必然会导致非理性主义。我现在要强调与之相反的事实也是正确的。放弃对理性主义态度,放弃对理性论证及其他人观点的尊重,强调人性较“深”层次,所有这些必然会导致这样一种观点,即思想仅仅是那些非理性的深层次东西的表面化现象。我相信,这种观点几乎总是产生一种态度,即重视思想家个人,而不是他的思想。它必然会导致这样一种信念,我们用血缘关系,从民族遗产,从阶级的角度来思维。这种观点可能会以一种唯物主义形式或一种高级的精神形式表现出来。“我们从种族角度来思维”可能会被上帝的选民的思想所代替,或被那些从“受神的恩惠角度来思维”的受到鼓舞的灵魂的思想所代替。由于道德上的原因,我拒绝受这些差异的影响;因为所有这些理智上骄妄的观点的根本性的共同点,是他们不根据思想本身的是非曲直作出评价。他们这样通过放弃理性把人类分成朋友和敌人,分成与神共同占有理性的少数人和不分享神的理性的多数人(如柏拉图所言),分成少数与自己亲近的人和多数与自己疏远的人,分成会说表达人类的情感和激情的无法转译的语言的人和不会说这种语言的人。一旦我们作了这样的区分,政治上的平等主义实际上就成为不可能的事情了。
  现在,在政治生活中,即涉及人统治人的问题领域里,采取反平等主义的态度就是我所说的犯罪。因为它为这样一种态度提供了辩护,即不同类别的人有不同的权利:主人有权利去奴役奴隶,一些人有权利去把另外一些人当作工具使用。最终,它必会像在柏拉图哲学中一样,被用来说明谋杀也是正当的。
  有些非理性主义者热爱人类,并且并非所有形式的非理性主义都导致犯罪的产生。我并没有忽视这一事实。但我认为,那种宣扬不是理性而是爱应该支配一切的人,为那些以仇恨支配一切的人开辟了道路。(我相信,当苏格拉底提出,对论证的猜疑或仇恨与对人的猜疑或仇恨相关时,他看到了这个问题的某些方面。)那些不能同时看到这种联系的人,相信情感上的爱直接支配一切,就会认为爱本身当然不会增加公正性的。它也不能消弭冲突。爱本身可能不会解决冲突,这点可以通过一个无害试验得到说明。这个试验可以作为更多严肃试验的代表而获得通过。汤姆喜欢看戏,而迪克喜欢跳舞。汤姆恳切地要求去跳舞,而迪克为了汤姆的缘故要去看戏。这种冲突不可以用爱来解决。相反,爱越强烈,冲突就越剧烈。只有两种解决方式:一种是调动情感并最终使用暴力,另一种是调动理性、公正及合乎情理的妥协。所有这些都不是想说我不喜欢爱与恨的差异,不是想说人生中没有爱也值得生活(我很愿意承认基督教关于爱的思想并不意味着它是一种纯情感形式)。但我坚持,情感甚至爱都不可以代替由理性所控制的制度的支配作用。
  当然,这不是反对爱的支配的作用的惟一论证。爱一个人意味着想使他快乐(顺便说一下,这是托马斯·阿奎那关于爱的定义)。在所有的政治理想中,让人们快乐可能是最危险的一种。为了使人们了解我们对其幸福极为重要、为了如以往那样去拯救他们的灵魂,它千篇一律地导致人们企图把自己的“较高”价值尺度强加给他人。它还产生了乌托邦主义和浪漫主义。我们都确信,每个人在我们的美丽、完美的梦想世界中都是快乐的。毫无疑问,如果我们彼此相爱,那将是人间天堂。但如我在以前(第9章里)说过,企图缔造人间天堂的结果无一例外地构造了地狱,它导致了不宽容。它导致了宗教战争,以及用宗教法庭来拯救灵魂。我相信,这是建立在对于我们的道德责任完全误解的基础之上。帮助需要我们帮助的人是我们的责任。可使别人快乐不可能是我们的责任,因为这不决定于我们,因为这常常意味着侵犯那些我们对之示以善意的人的隐私权。采用渐进的方法来解决政治问题(这与乌托邦主义者相反)与这样一种决议相一致,即向苦难开战必须被认为是一种责任,而关心他人幸福的权利必须被认为是局限在朋友圈子里的一种特权。就其而言,我们可能会有某种权利想要把我们的价值尺度强加给别人——比如我们喜欢音乐(我们甚至可以感觉到有责任为他们打开一个新的价值世界。我们相信这会令他们感到幸福),这种权力是存在的,因为他们可以不接受,因为友谊是可以终止的。但使用政治手段把我们的价值尺度强加给他人是另外一回事。痛苦、灾难、不义及其防范,这些都是公共道德中永远存在的问题,都是大众政策的“议程”(边沁会这么说)。这种“较高”的价值应该主要被视为“非议程”,而该被留在自由发展的范围之内。因此,我们可能会说:帮助你的敌人;帮助那些困苦中的人,即使他们恨你;但仅仅去爱你的朋友。
  这只是反对非理性主义的事实的一部分,也只是诱使我所采取的相反态度,也即批判理性主义的结果的一部分,后者那种强调论证和实验的态度、连同其“我可能错而你可能对,通过努力我们会更接近真理”这一主张,更近乎于科学态度。这点在前面已经讲过。它还附带有这么一种思想,每个人都容易犯错误;这些错误可能会被自己或他人发现,或在别人的帮助下由自己发现,因此,它意味着每个人都不该成为自己的裁判。它提出了公正的思想(这与前一章分析的“科学的客观性”思想有关)。它对于理性的信仰不仅仅是对我们自身理性的信仰,而且甚至更是对他人理性的相信。因而,一个理性主义者即使他们相信自己在理智上优越于他人,他也会拒绝号称权威。因为他知道如果他的智识优越于他人(这点对他而言很难判断),也只是在他从别人的批评中,从对自己及他人错误所作的认识的范围内,情况如此。并且他知道,只要一个人认真对待他人及其论证,他就可以从中学到东西。这样,理性主义就和下列思想连在一起:别人也有权利被人倾听,有权利为自己的论点辩护。这就意味着认可人们对容忍的要求,至少是认可那些本身并不是不宽容的人要求容忍的权利。一个人如果采取先听另外一个人的论证的态度,他就不会去杀人。(康德把“金科玉律”建立在理性思想之上时,是正确的。确实,人们不可能证明任何伦理原则的正确性,或以我们为科学陈述辩护的方式为它辩护。伦理学不是科学。虽然不存在伦理学理性化的科学基础,但存在着科学的伦理基础和理性主义的伦理基础。)同时公平的思想产生了责任的思想。我们不仅必须倾听论证,我们还有责任就我们的行为影响了他人的部分进行回应、回答。通过这种方式理性主义最终承认,有必要建立社会制度来保护批评的自由、思想的自由、人的自由这个思想联系起来了。它树立起类似于道德义务的东西,以维护这些社会制度。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理性主义与人道主义意义上的下列要求联系在一起:实际的社会工程——当然是渐进工程、社会的理性化要为自由规划、理性所控制。这种联系靠的不是“科学”、不是“柏拉图”式的伪理性权威,而是了解自身局限、从而尊重他人、不强迫别人(甚至为他人幸福也是如此)的苏格拉底式的理性。而且,采用理性主义意味有一种共同的交流媒介,一种理性的共同语言。它建立了某种类似于道德义务的东西来使用这种语言,建立了保持其清晰标准的义务并保留它作为论证的工具。也就是说,清清楚楚地使用它、把它作为理性交流的工具、当作重要信息的工具,而不是“自我表达”的方式。这是我们大多数教育家使用的错误浪漫主义的术语(这是现代浪漫主义歇斯底里的特征。这种歇斯底里把黑格尔关于“理性”的集体主义与关于“情感”的极端个人主义结合在一起。因此,强调语言作为一种自我表达的方式,而不是交流的方式。当然,两种态度都是反理性的)。它又意味着承认人类是由一种事实来统一的,那就是虽然我们的母语不同,但就其是理性的这一点而言,它们是可以互译的。它承认了人类理性的统一。关于理性主义的态度与愿意使用通常所说的“想象”的态度之间的关系,还应该再说几句。人们常认为想象与情感、从而与非理性主义有密切关系,认为理性主义则倾向于没有想象的枯燥的经院哲学。我不知道是否这样一种观点有某些心理基础。我宁愿去怀疑它。不过,我的兴趣是在制度上的,而非心理学上的。从制度的观点来看(及从方法上的观点来看),似乎理性主义必须鼓励使用想象,因为它需要想象,而非理性主义则与此相反。实际上,理性主义是批判性的,而非理性主义必须倾向于独断主义(只要没有认证,除了全部接受或全面否定,别无选择)。这对于上述倾向起了导向作用。批判主义总是要求一定程度的想象,而独断主义却压抑它。同样,科学研究与技术发明和创新不使用想象是不可理喻的。人必须在这些领域中提供新东西(相反,在神谕哲学理论领域里,没完没了地重复那些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语言,这似乎就达到了目的。)至少想象在平等主义和公平的实际应用中发挥着同样重要的作用。当实际应用时,尤其是当涉及人类冲突时,理性主义那种“我可能错而你可能对”的基本态度要求想象真正地起作用。我承认,爱与同情有时可以导致同样的努力。不过,我认为人的本性使我们不可能去爱许多人,不可能与之同甘共苦。在我看来,那也不是我们所希望的,因为那样即会有损我们帮助别人的能力或会降低这些感情的强度。但想象所支持的理性可以使我们明白,那些远在天边的人、那些我们没有见过的人和我们一样,明白他们之间的彼此关系就如我们和我们所爱的人之间的关系。对于抽象的人类整体的直接情感态度,对我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只是在爱某些具体的个人中,才能体现出爱人类。但通过运用思想和想象,我们可能会乐于帮助需要我们帮助的人。
  我相信,所有这些思考表明,理性主义和人道主义的联系是密切的,当然比相应的非理性主义与反平等、反人性的态度的纠缠更接近。我相信,这个结果可以由实验证实,一个理性主义者的态度似乎经常与基本的平等主义、人道主义的观点结合在一起。另一方面,非理性主义体现在大多数至少有所谓的反平等主义倾向的情况中,即使它也与人道主义有一定的联系。我的观点是:非理性主义与人道主义联系的基础根本不是稳固的。

  我已经试着分析了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那些结果。它们促使我作出自己的决定,我想重申,这种决定主要是一种道德上的决定。这是一种与理性密不可分的决定。非理性主义也运用理性,但它却无任何责任感。它随心所欲地运用或舍弃理性。这就是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两种观点的差异所在。但我相信,我可以视为道德上惟一正确的态度是承认我们所以能理性地对待别人和我们自己,是因为我们得益于与他人的沟通。
  从这种方式来考虑,我对非理性主义的反击就是一种道德上的攻击了,一些非理性主义者认为我们的理性主义相对于他们的趣味而言是陈腔滥调,并在倾心于新近流行的一种神秘的理智时尚。这种时尚是他们在对中世纪神秘主义赞美中发现的。这些非理性主义者恐怕没有尽到对其同道的责任。他可能想到自己及其优越于我们所处的“科学时代”和“工业化时代”(它把没有人脑介入的劳动分工及其“机械化”、“物质化”带入人类思维领域)的难以揣摸的趣味。不过,这类人员暴露了自己不懂得近代科学中蕴藏的道德力量。下面我引用的A.凯勒尔的一段话说明了我所攻击的那种态度。我认为,那段话是对科学的浪漫离奇的敌视之典型表述:“我们似乎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人的灵魂重新获得了神秘主义和宗教方面的能力,并且通过发明新的神话来抗议生活的物质化和机械化。当人的心灵必须适应人作为技术人员和司机的要求时,它就受到了伤害;当它为诗人和预言家所支配时,心灵就会得到复苏,遵从于许多梦想的引导。这些梦想看起来与理性智慧和科学计划同样富于睿智和可信性,但却比它们更令人鼓舞和刺激。革命的神话是对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缺乏想象的陈词滥调和骄矜自足以及古老衰败文化的一种反叛。这是已失去一切安全和正在着手于梦想而非具体事实的人所做出的冒险之举。”在分析这段话时,我首先要顺便提到典型的历史主义的特征及其道德未来主义(“进入新时代”、“古老衰败的文化”)。但比了解这段文字魔术的技巧更为重要的是,问一问它所说的内容是否真实。我们的灵魂是否反对生活的物质化和机械化?是否反对我们战胜中世纪饥饿、瘟疫的痛苦而取得的进步?人的心灵在为技术人员支配时就痛苦,而在被奴隶或农奴驱使时就要快活些,这是不是事实?我不想贬低纯粹机械性工作、以及令人感到没有意义及摧残工人创造力的苦役所造成的问题的严重性。但惟一切实可行的希望不在于回到奴隶制和农奴制下,而在于努力使机器取代机械性的苦役。马克思坚持提高生产率是使劳动人性化和进一步缩短劳动日的惟一合理的希望。这是正确的。(而且,我并不认为,作为一名技术人员,他的心灵就会痛苦。我怀疑,“技术人员”、包括伟大的发明家、科学家的心灵经常是快乐的,并且他们与神秘主义者一样具有冒险精神。)对于与我们同时代的预言家、梦想家、领袖们所声称的梦想的引导,谁能相信它能“与理性的智慧和科学计划同样富于睿智和可靠性”呢?为了更明白我们这里面对的是什么,只需看一看“革命的神话”就可以了。这是一种荒谬离奇的歇斯底里和由部落解体及文明压力所产生的激进主义的典型表达方式(正如我在第10章描述的那样)。这种提议创立神话以取代基督徒责任的“基督教”是一种部落基督教。它是拒绝背负人类十字架的基督教。要提防这些假先知!他们在不知不觉中追求的是部落主义失去的统一。回到他们所宣扬的封闭社会就是回到牢笼和野兽中去。
  考虑一下这种浪漫主义的信徒可能会对这种批评做如何的反应,这可能是有益处的。人们很难提出论证,因为他们不可能与理性主义者讨论如此深刻的问题。因此,最为可能的反应就是其专横的退缩,并声称那些灵魂没有重获神秘能力的人与灵魂具有这种能力的人之间无共同语言。这种反应与心理分析学家的反应(在上一章中提到)相似。那些心理分析学家击败对手,不是通过应对论证,而是通过指出对手的压抑阻碍了自身接受心理分析。这种反应也与社会分析学家的反应相似。那些社会分析学家指责对手的整个意识形态阻碍了自身接受知识社会学。如我在前面认为的那样,这种方法对使用的人而言是件有趣的事。但这里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它势必会导致把人不合理地分为远近亲疏。每种宗教里都有这种区分。在伊斯兰教、基督教或对理性主义的信仰中,这种区分的危害相对较小,因为它们把每个人都看成是潜在的皈依者。心理分析学的情形也可以说成是如此,它把每个人都视为潜在的治疗对象(只是就心理分析而言,其治疗费用构成了一个严重的障碍)。但当我们涉及知识社会学时,这种区分的危害性就会变得不那么小了。社会分析学家声言,只有某些知识分析可以去除其整体的意识形态,可以摆脱“用阶级的眼光去思考”的束缚。他因而就放弃了人的理性的潜在统一思想,并把自己的身心交给了非理性主义。当我们涉及这种理论的生物学或自然主义的翻版时,涉及从我们“从血统的角度思维”或“从种族的角度思想”这个信条出发时,情形就更为糟糕。当同一种思想披着宗教神秘主义的外衣,因其更加扑朔迷离而至少同样具有危害性。同理,这种思想不以诗人或音乐家的神秘主义形式出现、而以黑格尔式的神秘理智主义形式出现时,情况也是如此。那些信奉黑格尔式的神秘理智主义的人使自己及追随者们相信,由于受到特殊的恩宠,他们的思想被赋予了“神秘主义及宗教方面的能力”。这些能力不为其他人拥有,因而他们自称“从神的恩宠的角度去思考”。这种以温和的方式提及没有得到上帝恩宠之人的断言、这种对人类潜在的精神统一的攻击,在我看来与它相信自己是谦逊、虔诚及信奉基督教的一样,是自负的、渎神的及反基督教的。
  与逃遁到梦想中的神秘主义及逃遁到冗词中的神谕哲学的不负责任相反,现代科学强化了对我们理智的实验训练。科学理论可以被其实际结果检验。科学家在自己的领域里对其所说的一切负责。你可以通过他的成果了解他,从而把他与假先知区别开来。认识科学这个层面的为数不多的人中有一个叫J.麦克墨雷的基督教哲学家(我完全不同意他对历史预言的观点,这点可在下一章中见到)。他说:“科学本身在自己的研究领域恢复了理论与实际之间断裂的统一性。”我相信,这就是为什么神秘主义把科学视为冒犯的原因,而神秘主义却要以创立神话的办法来逃避现实。麦克墨雷在另一个地方说:“科学在其自己的领域中是基督教的产物及其到目前为止最充分的表现……它不分民族、民族或性别的共同发展的能力。它预测和控制的能力在欧洲都是已经为人所见的基督教的表现形式。”对此论述,我完全赞成。因为我也相信:我们西方文明及其理性主义、对人的理性统一及开放社会的信仰、特别是它的科学观,都得助于苏格拉底和基督教对人人皆兄弟的信仰、对理智的诚实及责任的信仰(一种常常用来反对科学的道德的论证是许多科学成果已被应用于为非作歹,比如应用于战争。但这种论点几乎不值得认真考虑。天底下没有什么不被误用,不能被误用的。另一方面,很明显是非理性主义而不是理性主义应对全部的敌对及侵略负有责任。在十字军东征之前及其后,世上曾有许多侵略性的宗教战争。但我不知道有为“科学”目的和由科学家煽动的战争)。
  在所引用的麦克墨雷的那一段话中,我们可以发现他所强调的是:他能认识到的是在其自己独特研究领域中的科学。我认为,这种强调特别具有价值。因为现在人们常听到一种论调。它通常与艾丁顿和金斯的神秘主义有关,认为现代科学与19世纪科学相反,已变得更谦逊了,因为它认识到了世界的秘密。不过,我认为这个观点完全不对头。比如,达尔文和法拉第像任何人一样谦逊地寻求真理,并且我不怀疑他们比上面提到的两位当代伟大的天文学家谦逊得多。虽然这些人在自己特定研究领域中很伟大,但我认为他们没有通过把他们的行动延伸到哲学神秘主义领域而证明他们的谦逊性。然而,更为一般地讲,科学家正变得越发谦逊,这倒是事实。因为科学是通过发现错误而发展的,而且因为一般来说我们知道得越多,我们就更清楚地了解到我们所不知的范围。(科学的精神就是苏格拉底的精神。)
  虽然我主要关心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之间冲突的道德方面,但我感到应该简要地涉及该问题较具有“哲学性的”方面。不过,我想清楚地指出:我这里认为这个方面不重要。我想到了这么一个事实,即批判现实主义者能够以另外一种方式扭转对非理性主义的局势。他可能会争辩说,以尊重更为深奥的世界秘密及其对这些秘密的洞察而自矜的非理性主义者(这与只揭示世界表层问题的科学家相反)实际上既不尊重、又不了解其奥秘,而只是以廉价的合理化来满足自己。因为如果不企图把不合理的事物合理化,那什么是神话呢?谁更尊重神秘呢?是那些为逐步发现奥秘真谛、总愿意服从现实并一向知道他最显著的成就不过是后人的基石的科学家,还是那些因为不害怕任何试验而自由地维护任何事物现状的神秘主义者?虽然具有这种令人疑惑的自由,但神秘主义者永远无休止地重复同一件事情。(它总是失去的部落天堂的神话,是对背负人类文明十字架的歇斯底里似的拒绝。)所有的神秘主义者如F.卡夫卡这个神秘主义诗人绝望地写到:“请说出……不可理喻的事情是不可理喻的及我们以前知道的东西。”非理性主义者仅试图把不能被合理化的东西加以合理化,而且头脑中汇集了所有的错误认识。正是因为它是特殊的、惟一的及具体的个体,所以理性的方法,而不是抽象的一般不能处理完。科学可以描述景物的一般类型,如人的类型,但它不能穷尽每一个单个的景物或单个的个人。一般、典型不仅仅是理性的范围,而且它也主要是理性的产物。这是就其是科学抽象的产物而言。但独特的个体及其独特的行为、经验和他与其他个体的关系不能完全被合理化。看起来似乎正是这种独特的个体性的非理性王国使人际关系变得重要。大多数人感到:如果他们本身及其生活丝毫无独特性而只是一个阶级的人们在各个方面的典型化、以至于他们只是重复同属这个阶级的其他人的行为和经历,那么,使他们生活具有价值的东西就被毁坏了。正是我们经历的独特性在这意义上讲构成了我们生活的价值,如独特的风物、日落、面部表情。但自从柏拉图时代起,神秘主义把这种关于独特的个体及我们与个体独特的关系方面的非理性情感,传递给不同的领域,即抽象的一般的领域,这恰好是属于科学范畴的领域。这是所有神秘主义的一个共同特征。毫无疑问,神秘主义要传递的正是这种情感。众所周知,神秘主义这个术语、神秘主义统一、美的神秘直觉、神秘主义的爱,在不同时代都是从个人间关系范畴间、特别是从性爱经验中借用过来的。这种情感被神秘主义传递给抽象的一般、本质、理念与形式。在这种神秘主义态度的后面,也有部落失去的统一、回归族长式家庭的保护之下的愿望及将神秘主义的种种限制变成我们这个世界的限制这个愿望。维特根斯坦说:“把世界作为一个有限制的整体的情感是神秘主义的情感。”但这种本体论及抽象的非理性主义是误置的。“世界”及“整体”和“性质”,所有这些都是我们理性的产物和抽象(这使得神秘主义哲学家与不使用推理、不使用抽象、而在想象中创造具体的个体和独特感觉的艺术家大不相同)。总之,神秘主义者企图使不合理的事物合理化;同时,它在错误的地方寻求神秘。它所以如此,是因为梦想着集体、梦想着选民的联合,因为它不敢面对那些艰巨而又实际的任务,即必须正视明白每个个人的目的在于他自己的人。
  在我看来,19世纪科学与宗教的冲突被别的冲突取代了。因为“未加批判”的理性主义是前后矛盾的,所以问题不可能是知识与信仰间的选择,而只是两种信仰间的选择。新出现的问题是:哪一个是正确的信仰,哪一个是错误的信仰?我已经尽力表明的是:我们面临的选择是信仰理性及人类个体与信仰神秘的、把人与集体连在一起的能力之间的选择,而且,这种选择同时是承认人类统一的态度与把人分成敌友、主仆态度之间的选择。
  对于解释“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这两个名词、说明我决定支持理性主义的动机、阐述为什么我在如今如此流行的非理性及神秘主义的唯理智中看到了我们时代的理智病,上面已用了较大篇幅。这是一种不需要大惊小怪的病,而且,它还是病在肌肤(除极少数例外,科学家尤其不会被这种病缠身。虽然这种病是肤浅的,但却是危险的,因为它对社会及政治思想产生了影响)。

  为了说明我们时代这种理智病的危险,我将对当今最有影响力的两个非理性主义权威进行扼要的批判。第一位是A.N.怀特海。他以其数学著作及与当代最伟大的理性主义哲学家的伯特兰·罗素的合作而著称。怀特海也自认为是理性主义哲学家。不过,对怀特海影响很大的黑格尔也是这么认为的。怀特海确是深知受到黑格尔影响的少数几个新黑格尔主义者之一(他们也受到亚里士多德的影响)。毫无疑问,虽然受到康德思想的强烈抵抗,怀特海还是认为他之所以有勇气去建立极为蔑视论证的形而上学的庞大体系,是因为自己受到了黑格尔的影响。
  让我们首先考虑一下怀特海在其《过程与实在》一书中提供的少数合理论证之一,即他赖以为其思辨哲学方法(他称之为“理性主义”的方法)进行辩护的论证。他写道:“人们对思辨哲学之所以持的反对意见是认为它过于炫耀。理性主义被认为是在具体科学范围内取得进展所采取的方法。但是,人们认为这种有限的成功不能鼓励制定表述事物一般性质的计划的企图。对于这种批评的证言之一就是不成功;欧洲思想被认为由各种废弃的、无法调和的形而上学问题混杂在一起……(但)以同样的标准来看科学,科学也不是成功的。我们不能比保持17世纪的笛卡尔哲学更多地保持十七世纪的物理学……这种适当的试验不是终局性的实验,而是在进步的实验。”这种论证的本身当然是一种十分合理、甚至是令人信服的。但它是有效的吗?反对这种论证的一个显著观点就是当物理学发展了,形而上学并不发展。在物理学中有“对于进步的适当试验”,即实验、实际的检验。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现代物理学胜过17世纪的物理学。现代物理学经得起许多完全战胜旧体系的实际的检验。对于思辨哲学体系明显的反对意见,就是他们所谓的进步纯属想象。这种反对由来已久.可以追溯到培根、休谟和康德。比如,我们在康德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中读到下列关于形而上学发展的论述:“毫无疑问,有许多人像我一样不能够看到虽然关于这个主题的许多东西都已发表了,但科学只是取得了微不足道的进步。诚然,我们可以试图完善形而上学的定义或给有缺陷的证明提供论证支持,进而修补形而上学七拼八凑的被褥,或赋予它以一种新的样式。但这不是世界所需要的。我们厌恶形而上学的断言。我们要拥有确定的标准,由此把真理与……辩证的狂想区分开来。”怀特海可能知道这种传统的、明确的反对意见。他在上面引用的那段话底下,他似乎记得康德的思想。他写道:“开始于16世纪,在培根那里得到最终表述的反对意见,就是哲学思辨的无用性。”因为正是这种实验,实际上的哲学无用性为培根加以反对,怀特海似乎在这里记得我们的观点。但他并没有继续探求下去。他没有回答那种明显的反对意见,就是实际的无用性摧毁了他思辩哲学如科学一样为其所取得的进步所证明的论点。相反,他满足于转移到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即“没有无理性的、独立的事实”这个著名的问题以及科学都要运用思想,因为它必须概括、解释事实。他把对形而上学体系的辩护建立在这种思想之上:“因此,我们要理解当下的缺乏理性的事实,就需要形而上学的解释……”这可能是真的,也可能不是真的。但这当然是与他开始运用的论证截然不同的论证。在科学及哲学里,适当的检验就是……进步,这就是我们从怀特海那里最先听到的。但对于康德的反对的应答并非是唾手可得的。怀特海的论证一旦步入普遍性和一般性的轨道,也就游移到诸如(柏拉图)集体主义道德理论之类的问题:“道德观念与普遍性观念密不可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对立只有在两者一致时才能被消除……”
  这是一个理性论证的例子。不过,理性论证确实较少。怀特海从黑格尔那里学到了如何避免康德的批评,即思辨哲学仅仅为站不住脚的论证提供支持。这种黑格尔式的方法是十分简单的。我们可以容易地使这种支持无效,条件是避免论点、论据结合在一起。黑格尔的哲学不进行争论,而只是制定律则。必须承认,与黑格尔相反,怀特海不装成一幅揭示最终真理的样子。他没有把自己的哲学描述成无可争议的教条。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不是一个教条主义哲学家。他甚至强调自己哲学的不完美性。但如同所有的新黑格尔主义者那样,他采取了不用论证来构建哲学的武断方法。我们要么就接受它,要么就舍弃它。但我们不能讨论它。(我们实际上面对着“无理性的事实”,不是培根所称的经验的无理性事实,而是人的形而上学的妙想的无理性事实。)为了说明这种非此即彼、不容中庸的方法,我将从《过程与实在》中引用一段话。不过,我必需提醒读者:虽然我是精心选择这一段话的,但如不读这本书本身,它们就形不成任何意见。
  全书的最后一部分,标题是《最后的解释》,包括两章:《理想的对立》(例如,本章中有“永恒与流转”一节,就是柏拉图体系中的一部分;我们已经以“变化与静止”为标题涉及过它。)和《上帝与世界》。我从后一章中引述。这一段由两个句子引出:“最终的总结只能以一组正反论题来表示。这些正反论题的显而易见的自相矛盾取决于对不同的存在范畴的忽略。在每一个论题中,都存在着把对立转变为对照的意思上的转移。”这就是引子。它使我们为接受“明显的矛盾”打下基础,并告诉我们这“依赖”于某种忽略。这似乎表明,避免这种忽视,就会避免矛盾。但这是怎么实现的,或更确切地说,作者心中想到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是不得不要么接受它,要么舍弃它。现在,我引用没有丝毫论证的宣称的“正反论题”或“明显矛盾”:“世界是永恒的、上帝是转流的和世界是流转的、上帝是永恒的,两种说法同样正确——说上帝是多、世界是一与说上帝是一、世界是多同样正确。”我现在不想批评这种对希腊哲学狂想的重复。我们可能实际上对承认此与被同样为真采取了想当然的态度。但我们被许诺有一“明显的自我矛盾”。我想知道哪里能出现自我矛盾。因为对我来说,即使是矛盾的出现也不是明显的。比如,自我矛盾应该是这句话:“柏拉图是快乐的且柏拉图不快乐。”以同样的“逻辑形式”(也就是说,那些用适当的名称代替“柏拉图”,用一个表示性的词代替“快乐”的所有句子)出现的句子也是自我矛盾的。但下面的句子明显不是矛盾:“说柏拉图今天快乐与说柏拉图今天不快乐,同样是正确的。”(因为柏拉图已死,此与彼同样为“真”。)没有相同或相似形式的其他句子可以称作自相矛盾,甚至于它恰巧为假也如此。这仅仅是表明了为什么我对“明显的自我矛盾”这个问题的逻辑方面感到困惑。我感到此书全书都是这样令我不知所云。我就是不知道该书的作者想通过它表达什么意思。很可能,这是我的过错而不是他的过错。我不是上帝的选民。恐怕许多其他人也与我处在同样的境况。这就是为什么我说这本书的方法是非理性的。它把人类分成两个部分:少数的上帝选民及多数的迷途之人。不过,像我这样迷惑的人,我只能说,依我看,新黑格尔主义者看起来不再像缝着几块新补丁的七拼八凑的被褥,不再如康德所描述的了。它现在看起来如同从这个被褥上撕下来的几捆补丁。
  我将这个问题留给仔细研读怀特海著作的人。如果他可以找到评价这种进步的标准,那么就让他去决定这个问题是否经得起“真正的检验”,与康德抱怨的停滞所困扰的形而上学体系相比,是否体现出了进步。我也将让这个人去判断:如果用康德对形而上学的另外一段评述之语作为这些论述的结尾,是否适当?这段话是:“就一般形而上学和我对其价值所作的种种表述,我承认自己所做的阐述可能在某个地方条件不成熟及不够谨慎。但我不愿隐藏一种事实,那就是我只是厌恶地、甚至以类似于憎恨的情感看待那些时下流行的充满智慧著作中的那种膨胀的虚饰。因为我满足于所选择的错误方式,满足于已接受的方法必定会永无休止地增加愚昧与错误,满足于即使完全消除所有这些幻想的成就也不可能像具有令人沮咒的成果的假科学那么有害。”
  我这里想要涉及的第二个当代非理性主义的例子是A.J.汤因比的《历史研究》。我想说清楚的是,我之所以选择这本书,是因为我认为这本书十分伟大、有趣,比我所知道的其他当代非理性主义者和历史主义者的著作要好。我没有资格来评论汤因比作为历史学家的功过是非。但与其他当代人历史主义及非理性主义哲学家相比,他有许多富于刺激性、挑战性的事情值得人们评说。至少我发现他如此,并且我在他那里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建议。我不指责他在自己历史研究领域里的非理性主义。因为他在比较支持或反对某一历史解释的证据时,总是毫不犹豫地使用论证的基本理性方法。比如,我记得他对《福音书》作为历史记录的真实性进行的比较历史研究,否定了它的真实性。虽然我不能判断他的证据,但这个方法的合理性是没有问题的,并且这更值得赞赏,因为他对基督教正教的普遍同情,这使得他难以为非正统基督教的观点辩护。我也同意他书中表达的许多政治倾向,尤其是赞同他对现代民族主义、部落主义及与之相关的“拟古主义”(即文化上反动的倾向)。
  虽然上述那些优点,我选择汤因比的伟大著作指责其为非理性的原因是:只有当我们在一部成功之作中看到这个学说的影响,我们才会充分认识它的危险。
  我所说的汤因比的非理性主义表现方式各异。其中之一就是他屈从于我们这个时代广泛流行和很是危险的时尚。我指的时尚是不严肃对待论证、只看表面价值。至少是浅尝辄止,反把论证视作深层次非理性动机和倾向的自我表现形式。这是在上一章中批判的社会分析的态度,是同时在思想者的社会环境中寻找无意识动机和决定因素、而不是首先检验论证本身有效性的态度。
  在前两章中,我已经试图要说明:这种态度在某种程度上是正当的。在作者不能提供论证或所提供论证明显地不值得考虑时,情况尤为如此。但如果大家不想对严肃的论证采取严肃的态度,那么我相信我们的指责其非理性主义是正确的、甚至对这种做法采取同样的态度以进行回击也是正确的。因此,我认为我们有充分的权利做出如下的社会分析判断:汤因比没有严肃地对待严肃论证,是20世纪唯理智论的典型;这种唯理智主义通过遁入宗教神秘主义而表达了它对理性及合理解决我们面临的社会问题的幻灭、甚至是失望。
  我把汤因比对待马克思作为拒绝进行论证的例子。我做这种选择的原因如下:第一,它是我及本书读者所熟知的内容;第二,它是我在大多数方面都与汤因比不谋而合的话题。他对马克思政治和历史影响的主要评价,与我用更缺乏想象力的方法得出的结论相同。的确,这是其论述体现了历史直观的一个话题。如果我反对汤因比而捍卫马克思的理性,那么我就会被别人怀疑是马克思的辩护者。这是我不敢苟同之处:汤因比没有把马克思看成一个理性的人和为其说教提供论证的人。的确,汤因比对马克思及其理论的论述,表现出汤因比的著作给人的一般印象,即论证是一种不重要的说话形式,人类的历史是情感、激情、宗教、非理性哲学及可能还是艺术和诗的历史,但它与人类理性和人类科学的历史无关(在其关于人类文明生命周期的历史主义研究的最初六卷著作中,竟未有提到伽利略、牛顿、哈维、巴斯德等人的名字)。
  关于汤因比和我在对马克思一般看法上的共同点,我要提醒读者回想一下我在第1章提到的被选择人民和阶级间的相似性。在其他不同的地方,我对马克思关于历史必然性、尤其是社会革命的不可避免性的理论做了批判性的评述。这些思想被汤因比以一贯出众的才华连结在一起。他写道:“马克思主义中明显的犹太思想是关于暴力革命的天启观点。这种暴力革命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它是由神自身决定的律则。它就是要把现在无产阶级和少数统治者的地位一下子颠倒过来,把被选择的人民从这个世界的最底层上升到最高层。马克思使‘历史必然性’的女神代替了耶和华全知全能神的地位,西方世界的无产阶级取代了犹太民族。他的弥赛亚王国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但传统犹太天启思想通过这种乏味的虚饰而突出出来。它实际就是哲学大师以现代面貌出现的前期犹太法师马长比的犹太教。”如果这段措辞精彩的话只是一个精彩的类比,则我肯定不会与之有太大的分歧。但如果它是对马克思主义(或其一部分)的分析,那么我必须加以反对。马克思毕竟写了《资本论》、研究了自由资本主义并为社会科学做出了严肃而重要的贡献。即使许多方面已过时,也是功不可没。的确,汤因比的这段话是严肃的分析。他相信他的类比和比喻有助于对马克思的严肃认识。在这一段的《附录》(我从中只引用了一个重要的部分),在“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与基督教”这个题目之下,他论述了马克思主义者可能会对如此描述马克思主义而提出的反对。这个《附录》本身毫无疑问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严肃讨论,这点可以从这么一个事实中看得出来,即第一段的开头是“马克思主义的信徒可能会反对……”并且第二段的开头是“为了答复马克思主义者对于这几句话的反驳……”但如果我们仔细地探求这个讨论,我们就会发现它甚至未论及马克思主义的合理论证和主张,并不用说仔细研究了。关于马克思的理论及理论真假问题,我们未听到一个字。在《附录》中提出的另外一个问题是一个有历史渊源的问题。因为汤因比所认定的马克思主义的反对者们不会像任何马克思主义者那样,对一个观点提出异议。这个观点就是:马克思主张把旧思想、旧社会主义建立在合理、科学的基础之上。相反,马克思主义者反对(我引用汤因比的话)的观点是:“在马克思哲学的总结性描述中,我们只是把它分析为犹太的、黑格尔的和基督教的构成要素,而没有提及马克思理论最显著的部分即社会。马克思主义者将告诉我们,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生活方式,它是不能被追溯到基督教、犹太及其前马克思的任何渊源,是马克思体系中的一个最早的因素。”这是汤因比借马克思主义者之口提出的反对,虽然任何马克思主义者、即使他除了《共产党宣言》什么也没有读过,肯定也会知道马克思本人早在1847年就对马克思之前的七或八种社会主义做了区分,其中有他们所称的“宗教社会主义”或“基督教社会主义”;他还知道马克思从未梦想过发现社会主义,而只是使之合理化,或如恩格斯表述的那样,马克思完成了社会主义由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然而,汤因比忽略了所有这一切。汤因比写道:“为了回复马克思主义在这些方面的反对,我们愿意承认社会主义所代表的理想的人道和建设性,承认这种理想在马克思意识形态中所起作用的重要性。但我们不能同意社会主义是马克思最初的发现这个观点。就我们这一方面而言,我们将指出:在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被人们知道以前,基督教社会主义就已被实践、传播。当轮到我们发动进攻时,我们将坚持马克思主义来源于基督教传统……”我当然不会否认这种演化关系,而且每个马克思主义者也能够在丝毫无损于自己信仰的情况下承认它。因为马克思的教义不是说马克思是人道、建设性理想的发明者,而是说他是一个通过纯粹理性的手段来说明社会主义将会到来及如何到来的科学家。
  我要问,汤因比对马克思主义在与其理性主张无关的方面的讨论,这如何解释?我可以看到的惟一解释是:马克思的理性主张对汤因比来说,没有意义。汤因比只是对它如何作为一种宗教而起源这个问题感兴趣。我最不愿意去否认它的宗教特征。从历史根源及环境的观点去论述哲学或宗教的方法,在前几章中讲到的历史主义(与历史循环论无关)态度至少可以称得上是片面的。这种方法容易导致非理性主义,这点可以从汤因比对我们称之为理性的人类生活重要领域给予的忽视(如果不是蔑视的话)中看得出来。
  汤因比在对马克思影响的评价方面,得出结论:“历史的裁决是:基督教社会意识的复苏已成为卡尔·马克思的伟大的积极成就。”我当然对此没有太多的反对意见。也许读者还记得我也强调过马克思对基督教的道德影响。结果,我不认为汤因比充分地考虑到这种伟大的道德思想,即被压迫者应该解放自己,而不是坐等剥削者的施舍。当然,这只是观点上的分歧,我不想剥夺汤因比保持自己观点的权利。这种权利,我认为是正当的。但我要提请大家注意“历史的裁决是”这个语句及其蕴涵的历史循环主义的道德理论及道德未来主义。因为我认为我们不能、也不必逃避为我们自己所决定的这些事情。如果我们不能通过这种裁决,历史也不能。
  关于汤因比对马克思的评论,我们就谈这些。关于其历史主义或历史相对主义更一般的问题,可以说他对这点很了解,虽然他没有将其作为所有思想的历史决定性原则、而只是作为可以应用于历史思想的有限原则来加以阐述。因为他解释了他把“所有历史思想不可避免地与思想家所处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有关……这一规律”作为“出发点”。这是一条任何人类天才都不能逃脱的人性法则。这种历史主义与知识社会学的相似性极为明显。因为“思想家所处的时间、地点”明显不是别的,而只是“历史环境”;而这与知识社会学所以说的“社会环境”相似。这种差异,如果有的话,只能是汤因比把他的“人类法则”局限于历史思想,我对此感到是一个有点儿奇怪、甚至是无意的限制。因为存在一条不适用于一般思想、而只适用于历史思想的“任何人类天才都逃脱不了的人类法则”,这有点儿是不可能的。
  在上两章中,我已涉及了历史主义和社会学主义所包含的无可非议但却十分琐屑的真理核心。我在这里就没有必要再重复了。然而,至于批评,值得指出来的是:如果汤因比的命题摆脱了历史思想的束缚,那是因为它不是悖论,因此就几乎不能被认为是“合理”。(它是说谎者悖论的又一形式。因为如果没有什么天才人物可以不体现其社会环境形式的特点,那么这种联系本身只能仅仅是对其作者的社会环境形式、即我们当今的相当形式的表达。)这个观点不仅有形式逻辑的意义。因为它表明了历史主义或历史分析可以被应用于历史评论本身。这在一种思想受到理性论证的批评之后,的确是一种可行的处理方法。由于历史主义受到如此的批评,我现在冒着历史分析判断之嫌,指出历史主义是我们这个时代虽有些过时,但却是典型的产物。更为确切地说,它是我们时代社会科学典型落后的产物。它是对干涉主义典型的反应,是对理性化和工业合作时期的典型反映。这个时期也许比其他任何历史时期更需要对社会问题使用理性方法。不能达到这些要求的社会科学因此喜欢通过处心积虑地攻击这种科学对社会问题的适应性来为自己辩护。总结我的历史分析判断,我敢说汤因比的历史主义是一种辩解性的反理性主义。它产生于对理性的绝望,极力想遁入过去和对于未来的预言。如果稍有区别的话,则历史主义必须被理解为历史的产物。
  这种判断为汤因比著作的许多特点所证实。一个例子是他强调彼岸对此岸的优越性。这种优越性影响了今世的发展进程。比如,他谈到穆罕默德“悲剧性的世俗成功”时,说这种提供给先知在这个世界上采取行动的机会是“一种他的灵魂不能起而应之的挑战。承认……他将放弃高贵荣耀的先知角色,而满足于有所作为的政治家的普通角色”。(换言之,穆罕默德向耶稣抵制的诱惑屈服过。)因此,罗耀拉从普通士兵转变为圣人得到了汤因比的赞许。但人们可能会问:这个圣人不能也成为一名成功的政治家吗?(但如果它是耶稣会的问题,那么似乎一切都不同了:这种领导方式具有十足的彼岸性。)为了避免遭受误解,我想澄清的是:我个人把许多圣人都排在多数或几乎全部我认识的政治家之上,因为我一般不为政治成功所动。我引用这一段话是把它仅仅作为我的历史分析判断的证明:现代历史先知的这种历史主义是逃避哲学。
  汤因比的反理性主义在许多其他地方是很突出的。比如,在对宽容的理性主义概念的攻击中,他使用了范畴以代替论证,如与“低贱”相反的“高贵”。那一段涉及了以理性借口为由“消极”躲避暴力与彼岸性的正直非暴力之间的对立,说明这两种情况“在意思上……彼此相对”。下面是我记得的一段话:“至少,非暴力行为体现出的只是与犬儒式的对以前从事的令人厌恶的暴力行为的幻灭,不是高贵的和富有建设性的……这种不光彩的非暴力行为的例子是西方世界奉行的从17世纪到现在的宗教宽容。”人们很难抵制住这种复仇的诱惑,用汤因比自己的话去问:是否这种对西方民主或宗教宽容的不光彩的攻击,比对于理性犬儒式的幻灭更高尚、更富于建设性?它是不是反理性主义的臭名昭著的例子?这种反理性主义已经是(不幸的是,现在还是)在西方世界流行、特别是从黑格尔时代到今天一直被令人厌恶地实践着。
  当然,我对汤因比的历史分析不是严肃的批评。它只是一种恶意的反击,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的基本批评是在于这些不同的方面。如果由于我浅涉历史主义而使得这种廉价方法成为时尚,则我真地要感到抱歉。
  我不希望被人误解。我对宗教神秘主义没有敌意(仅对好战的反理主义的唯理智论有敌意)。任何企图压制宗教神秘主义者,我将首先起来进行反击。我并不是在宣扬宗教的不宽容。但我主张信仰理性、主张理性主义、人道主义或人文主义,和其他的教义一样,也有权利要改善人类的事物,尤其是国际犯罪的控制及和平的建立。汤因比说:“人文主义者以其全力献身于……使人类的事务在人的控制下。然而……除非在超人的并以人性为其部分的统一基础上达天堂的巴比伦通天之塔。这是非常奇特和偏颇的……。”如果我对他的了解没有错的话,汤因比认为人文主义者根本没有机会将国际事物置于人类理性的控制之下。他诉诸柏格森的权威,主张只有归顺于一个超人的整体,才能拯救我们。他更主张,没有理性的途径、没有“现世的途径”能够废弃部落式的民族主义。我并不在意他将人文主义者对理性的信仰称为“现在的”,因为理性政治的原则本来就是认为不可能在世上建立天堂。不过,人文主义的种种行为已经证明它是一种信仰。我虽然和大多数的人文主义者一样,相信基督教所提倡的神的父爱对建立人的互爱有很大的贡献,但我也相信那些破坏信仰理性的人,对这种目标不会有多大的贡献。
第二十五章 历史有意义吗?
结论
第二十五章 历史有意义吗?

  在本书接近结束时,我希望再次提醒读者,这些章节不打算写成像历史主义通史之类的东西,它们只是这部历史零星的旁注,而且是相当私人性的注解。此外,它们形成了一种社会和政治哲学的批判性导论。而它与这些章节密切相关,是因为历史主义是一种社会的、政治的、道德的(或者非道德的)哲学,而且从我们的文明开始起,它就一直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因此,不讨论社会、政治和道德的基本问题,是难以评论历史主义的历史的。但是,不管承认与否,这种讨论必然包含一种强烈的个人因素。这并不意味本书中的大部分纯粹是一种意见的问题,在不多的表述我自己对道德和政治问题的建议或判断的地方,我总是让这种建议或判断的个人性质显得很清楚。也就是说,在很大程度上,讨论题材的选取是一件个人选择的事情,而不像在科学论文中那样。
  然而,在某些方面,这种差异是一种程度的问题。甚至一门科学也不只是“一堆事实”,它至少是一种搜集,因此要依赖于搜集者的兴趣与观点。在科学中,观点通常是由一种科学的理论所决定,这也就是说,我们从无限的事实和事实的无限表象中选取那些引起我们兴趣的事实和事实表象,它们多多少少与先行的科学理论有关。从这些思考中,科学方法中的某派哲学家已经总结道,科学总是在循环论证,而且,就像艾丁顿指出的:“我们发现自己永远在追逐自己的尾巴。”因为在理论形式上,我们只能得到我们自己已经投入其中的事实经验。但这不是一种站得住脚的论据。虽然我们通常确实是只选择那些已经与某些先行理论有关的事实,但这并不表示我们只选择那些证明、重复理论的事实,科学的方法毋宁是在探求那些可以反驳理论的事实。这就是我们所说检验理论——看看我们是否能够发现理论中的缺点。而且,尽管事实的搜集是在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并且只要理论能经得住这些检验就能得到确定,但这些事实并不只是先行理论的空洞重复。只有当事实没有推翻理论的预言,反而确证了预言,它们才证明了理论。因此我认为,推翻或否证一种理论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构成了检验理论的可能性,这才是理论的科学特性;事实上,一切理论的检验都是企图否证在这种理论帮助下得出的预言,为科学方法论提供一条线索。这种科学方法现被科学史所证明。科学史表明,科学的理论常被实验推翻,而推翻理论恰是科学进展之轮。我们不能赞成科学是循环的那种主张。
  但在这种主张中有一点是真的,即,一切有关事实的科学描述都具有高度的选择性,它们总是建立在理论基础之上。这种情形最好通过与探照灯加以比较而得以描述。(我通常称把“科学的探照灯理论”与“心灵的戽斗理论”进行对比。)要使事物变得可见,要依赖探照灯的位置、我们所指的方向、灯光强度、色彩等。当然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被照的物体。同样,一种科学的描述在较大程度上也依赖于我们的观点、我们的兴趣,而这些通常与我们希望检验的理论或假设有关,尽管它也建立在所描述的事实基础上。实际上,理论或假设可被称为是一种观点的结晶。因为如果我们试图形成我们的观点,那么,这种形成通常就是被称为“工作上的假设”,这也就是说,它是一种暂时的假定,它的功能就是帮助我们选择和安排事实。但是我们应该清楚,在这种意义下,没有任何理论或假设不是“工作假设”,无一例外。因为没有一种理论是终极的理论,同时每一种理论都在帮助我们选择和安排事实。一切描述都具有选择的特性,这使得它在某种意义上是“相对的”。不过惟有在这种意义下,如果我们的观点不同,我们就不能够提供这种、而是他种描述。这也可能影响我们对描述的真理性的信仰,但是它并不会影响描述的真假问题,在这种意义下,真理并不是“相对的”。
  大致说来,一切描述都具有选择性的理由是因为,构成我们世界的事实表象具有无限的丰富性和多样的可能性。为了描述这无限的丰富性,我们只能用有限的语汇来处理。因此,我们可以随意描述:我们的描述总是不完整的,仅仅是一种选择,并且所描述的事实总是事实中的一小部分。这表明,要避免一种有选择性的观点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想这样做也不足取;因为即使能这样做的话,我们也不会得到一种更“客观”的描述,而仅仅是一堆完全互不关连的陈述。当然,观点是不可避免的,躲避观点的天真的想法只能导致自我欺骗,导致不加批判的运用一种不自觉的观点。叔本华认为在历史的描述中,历史有“无限的主题”,这种说法倒更具真理性。因此,历史和科学一样,我们不可能避免一种观点。若坚信能避免,惟有导致自欺和缺乏批判的态度。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被允许否证任何事物,或轻易就能获得真理。任何特别的对于事实的历史描述,不论判定其真假如何困难,总是要么为真要么为假。
  这样一来,历史的立场就与自然科学(例如物理学)的立场相类似了。然而,如果我们把“观点”在历史中所起的作用和在物理学中所起的作用作比较,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一种巨大的差异。众所周知,在物理学中,“观点”通常是由一种物理理论来提供的,并且能够被新的事实来检验。而在历史中,事情就不这样简单了。

  让我们稍仔细地考虑一下理论在自然科学,如物理学中所起的作用。这里,理论有几个相关的任务。它们既帮助科学的统一,又帮助解释和预测事件。关于解释和预测的问题,我也许可引用我自己著作中说过的话:“给某一事件以因果性的解释,意味着推演出一种陈述(此陈述将被称作‘预测’),此陈述描述了该事件,它与某种单称或特称语句(我们称之为初始条件)一起,作为演绎出某些普遍规律的前提。例如,如果我们发现一条线只能负一磅的重量,而我们要对这条线断了作因果性的解释,那么我们只能说它承受了两磅的重量。如果我们分析这种因果性解释,那么就会发现其中有两种不同的构成因素:(1)我们对自然的普遍规律的特性设定了某种假设。在上述情况中,也许是‘当某条线所受的张力,超过那条线所能承受的最大张力时,它就会断。’(2)我们对问题中的特殊事件设定了某些特别的陈述(初始条件)。在上述例子中,我们可以有两种陈述:‘这条线最大的张力是一磅’和‘这条线上承受了两磅的重量’。这样我们就有两种不同的陈述语句,它们合在一起构成一完整的因果性解释,即:(1)具有自然规律特性的全称陈述,(2)与问题(即初始条件)相关的特殊情况的特称陈述。现在,在初始条件(2)的帮助下,我们能够从普遍规律(1)推演出下列特称陈述(3):‘这条线将会断’。我们也可以称结论(3)为一种特殊的预测。初始条件(或更严格地说,通过它们所描述的情况)通常被称为该事件的原因,预测(或更严格地说由预测所描述的事件)作为结果:例如,我们会说“将两磅的重量放在只能承受一磅重量的线上是线断的原因”。
  从这种对因果性的解释的分析中,我们能够看到一些东西。首先,我们不能以一种绝对的方式谈原因和结果。一个事件是另一个事件的原因,另一个事件是这一事件的结果,是相对于某种普遍的规律的。然而,这些普遍的规律是如此的平常(比如在我们的例子中),以至于我们把它们看成是理所当然的规则,而不刻意使用它们。其次,为了预测某些特殊事件而运用的理论,另一方面也是这种理论在解释这个事件。因为我们把所预测的事件与实际观察到的事件作比较来检验一种理论,我们的分析也就表明了理论如何能够被检验。不论我们用一种理论是为了解释,还是为了预测或检验,都依赖于我们的兴趣,依赖于我们所约定或假定的各种命题。
  因此,在所谓的理论的或普遍性的科学(比如,物理学、生物学、社会学等)中,我们最感兴趣的是普遍的规律或假设。我们希望知道它们是否为真,因为我们从未能够直接地确定它们的真理性,我们就采取了排错法。我们对特殊事件的兴趣,例如,对我们通过原始条件和预测所描述的实验的兴趣,多少是受到限制的。我们之所以对它们感兴趣主要是把它们作为某种目的的方法,通过这些方法,我们能够检验普遍的规律,而普遍的规律本身才是我们感兴趣的,并且使我们的知识得以统一。
  在应用科学方面,我们的兴趣是不同的。一个运用物理学来建造桥梁的工程师,其主要兴趣在于预测:(通过原始条件)所描述的某种桥梁是否能承受某种负荷。对他来说,普遍的规律是一种目的的方法,并把普遍的规律视为理所当然的。
  因此,在检验普遍的假设和在预测特殊的事件方面,纯粹的和应用的科学兴趣是各不相同的。但是有一种深层的兴趣,那就是解释一种特殊的或独特的事件。如果我们希望解释这样一种事件,例如,一次确定的车祸,那么我们通常会默默地假定大量常见的普遍规律(如,在某种张力下,骨头会断裂,或者是,任何机车在某种方式下与人体碰撞都将产生足够的使骨头断裂的张力等),因此主要的兴趣是在原始的条件或在原因方面,正是与这些常见的普遍规律结合在一起,才能解释所考察的事件。因此,我们通常会假设性地提出某些原始条件,然后试图找到一些证据以发现这些假设性地提出的原始条件是否为真。也就是说,我们通过新的预测(在其他并且是平常的普遍规律的帮助下)来检验这些从原始条件中得出的特殊的假设,而这些新的预测会遇到可观察的事实。
  我们发现我们自己很少有必要去为普遍的规律操心,这些规律就在解释之中。操心也只是发生在当我们观察到一些新的或奇怪的事件时,如一种意外的化学反应。如果这种新的事件导致了新假设的形成和验证,那么对它的兴趣主要产生于某些普遍性的科学观点。但是一般说来,如果我们对一些特别的事件和对它们的解释感兴趣,我们就会把我们所需要的一切普遍规律归为理所当然的。
  现在,这种对特殊事件和它们的解释感兴趣的科学可以被称为“历史科学”,而与普遍性的科学相区别。
  这种历史观清楚地表明,为什么那么多历史和历史方法的研究者强调,吸引他们的是特殊的历史事件,而不是任何所谓的历史的规律。从我们的观点看,不可能有历史规律。普遍化完全属于另一类不同的兴趣,与对特殊事件及其因果性解释的兴趣(这就是历史)大相径庭。那些对规律感兴趣的人,就必然转向了普遍性的科学(如,社会学)。我们的观点还清楚地表明,为什么历史常常被描述为“实际所发生的过去的事件”。这个描述很好地表明了历史研究者的特殊兴趣,与普遍性的科学研究者的兴趣相反,不过我们将提出某些反对它的理由。而且,我们的观点解释了为什么在历史中,我们要比在普遍性的科学中更多地遇到其“无限的主题材料”这些问题。因为普遍性的科学中的理论和普遍规律既引入一种“观点”,也引入一种一致,因为对任何普遍性的科学来说,它们产生了它的问题、它的兴趣中心以及研究重点、逻辑结构和陈述等。但在历史中,我们没有如此统一的理论,或者说,我们没有大量的可以自然而然运用的普通的普遍规律,它们实际上没有任何影响,因此完全不能给主题材料创造一种秩序。例如,如果我们指出波兰1772年的第一次分裂是因为它不能抵抗俄国、普鲁士和奥地利的联合力量,那么我们已经不自觉地运用了一些日常的普遍规律,如“对两个同等装备和指挥的军队来说,如果一方占有人数上的优势,那另一方就永远不会取胜”。(对我们的目的来说,无论是用“永远”还是“很难”,都没有太大的区别。)这条规律也许被描述为军事力量社会学的一条规律,但是因为它太常见,以至对社会学研究者来说就不是一个严肃的问题,或者引不起他们的注意。如果我们用凯撒的野心和精力来解释他渡卢比孔河的决定,那么,我们是在用一些非常常见的心理学概括,而它们将很难引起一个心理学家的注意。[ 事实上,大多数的历史解释都不是太多地运用了日常的社会学和心理学规律,而是不自觉地运用了我在第14章中曾经描述的“情境逻辑”,也就是说,除了描述个人的兴趣、目的和其他情境因素(如对某人有用的信息)的原始条件,不自觉地并且最接近地假定了日常的普遍规律,即神智健全的人通常或多或少是按理性行动的] 。

  因此,我们看到,那些历史解释所运用的普遍规律既没有给历史提供一种选择性的、统一的原则,也没有为历史提供“观点”。在一种非常有限的意义上,封闭的历史可以为一种事物的历史提供这样一种观点,比如,权力政治学史、经济关系史、技术史或数学史就是这样的例子。但是,一般来说,我们需要进一步的有选择性的原则和观点,它们同时也是兴趣的中心。而这些原则和观点是由先行的观念所提供的,这些先行观念在某些方面与普遍规律相似,例如,像下列这个观念:“伟人”的个性,或者“民族性”,或者道德观念,或者经济条件等对历史而言是重要的。然而,有必要看到,许多“历史理论”(它们也许最好被称作“难理论”)在其性质上与科学理论有很大的不同。在历史(包括像历史地理学这种历史性质的自然科学)中,我们所使用的事实常常受到严格的限制,而不能随意被重复或补充。它们是根据一种先行的观点来收集的,所谓的“历史资料”仅仅记录了那些引起足够兴趣而加以记录的事实,因此,资料通常只包含那些适合一种先行理论的事实。同时,如果没有进一步的事实可资利用,通常就不可能检验这个或任何其他的后继理论。于是,这些不可检验的历史理论便被直接指责为循环论证,在这种意义上,这种指责曾经被不公正地加到科学理论身上。与科学理论正相反,我将把这些历史理论称为“一般性解释”。
  各种解释是重要的,因为它们代表了一种观点。而且我们已经看到,观点总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历史中,一种能够被检验,因此具有科学特性的历史却很难得到。因此,我们绝不能认为,一般性解释与我们的所有记录相符就能够得以证实。我们必须记住它的循环性以及这样的事实:总有一些其他的(也许是不相容的)解释与同样的记录相符,而且,我们难以像物理学那样,能够得到新的资料来进行判决性的实验。历史学家经常看不到和自己的解释一样的也适合事实的任何其他解释。但是,如果我们认为,即使在物理学领域中,尽管有大量的可靠的事实,也需要不断进行判决性实验,因为旧的实验完全和两种相互竞争的、不相容的理论相符合(试想一下日蚀实验,它需要在牛顿和爱因斯坦的重力理论之间作出选择),那么,我们就会放弃这种朴素的信念:任何一组确定的历史记录只能够以惟一的方法加以解释。
  但是,这当然并不意味着一切解释都具有同等的价值。首先,总有一些解释确实与认可的记录相左;其次,如果要避免被记录证伪的话,总有一些记录需要或多或少的似真的辅助性假设;再者,有一些解释不能与某些事实相关,而其他的解释却能与此相关并给予“解释”。因此,即使在历史解释的领域中也可以有大量的进步。进一步讲,在上述的多少是普遍的“观点”和那些特殊的或单一的历史假设之间,也许存在着各种中间过程,它们在历史解释中发挥着假设性的初始条件,而非普遍规律的作用。这些假设常常能够得到充分的检验,因此与科学的理论相当。但有些特殊的假设与那些普遍的难理论十分相似,我曾经把它们叫做解释,并且可以相应地归类于那些“特殊的解释”。因为有利于这种特殊的解释的证据,在性质上与某些普遍的“观点”一样,正是一种循环论证。例如,我们仅有的力量也许就是给自己关于某种事件信息,而这些信息只适合于他自己的特殊的解释。而我们试图得出的关于这些事实的大部分特殊的解释,在它们必须适合解释(这种解释用在最初的事实选择上)的意义上讲,是循环论证。因此,如果我们能够给予这种资料一种解释,而这种解释超出我们力所能及之外(例如,我们对柏拉图著作的解释就是这样),那么,我们的解释也许就具有某些与科学假设相似的外部特征。但是从根本上讲,我们必须记住的事实是,能够被轻易运用的证明某种解释的证据,如果它能够解释我们所知的一切,则这种证据是非常可疑的,因为我们只有找到反例,我们才能检验一种理论。(而不同的“暴露哲学”的赞同者几乎总是忽视这一点,尤其是那些心理的、社会的和历史的分析者,他们常常受安逸的诱导而认为他们的理论无所不能。)
  我前面说过,各种解释也许是不相容的,但是,只要我们把它们仅仅看做是观点的结晶,那么它们就不是不相容的了。例如,人类是稳定进步(朝着开放社会或某种其他目标)的这种解释就与人类逐渐退化或倒退这种解释不相容。但是人们把人类历史看做进步史的“观点”就不必然与那种把人类历史看做是退步史的观点不相容,这就是说,我们既能够写一部朝向自由的进步人类史(例如,包括反对奴役的过程),又能写另一部倒退和压迫的人类史(也许包括白色人种对有色人种的影响这类事情)。这两种历史不仅并不冲突,而且它们可以相互补充,就像从不同角度看同一风景而看到两种景色一样。这样考虑问题极具重要性。因为每一代人都有其自身的困难和问题。因此有其自身的兴趣和观点,这导致每一代人都有权以自己的方式考察和再阐释历史,并且和前代人的方式相互补充。总而言之,因为我们对历史感兴趣,并且,也许因为我们希望学习一些东西来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所以我们才研究历史。但是,在一种无用的客观性观念的影响下,如果我们对从自己的观点中提出历史问题感到犹豫,那么历史就不能服务于这两种目的。我们不应认为,如果我们的观点是有意识地并且是批判性地应用于问题,就将次于这样一种作者的观点:他天真的相信他不是阐释历史,而是达到了一种客观性的水平,这种客观性使他能够揭示“那些过去实际发生过的事件”。(这就是为什么我相信,在本书中,所能发现的那些甚至是显而易见的个人评论也是正当的,因为它们与历史的方法相一致。)主要的事情是要意识到自己的观点,也就是说,尽可能有意识地避免陈述事实时的无意识及产生的非批判性的偏见。在其他一切方面,解释必须为自身辩护。解释的丰富性和阐明历史事实的能力,解释的魅力和阐明当今问题的能力,这些都是解释的价值。
  总之,不可能有“事实如此”这样的历史,只能有历史的各种解释,而且没有一种解释是最终的,每一代人都有权形成自己的解释。他们不仅仅有权形成自己的解释,而且有义务这样做,因为的确有一种寻求答案的紧迫需要。我们想知道我们的困难如何与过去相关,我们想看到一条道路,我们可以沿着它找到我们感受到并且所选择的主要使命的答案。如果理性的和公正的方法不能作出回答,这就确实需要产生各种历史的解释。在这种需要的压力下,历史主义者用“我们正在走的是哪条路?从本质上讲,历史注定要我们扮演的角色是什么?”这种非理性的、表面上是实际的问题,来取代“什么是我们选择的最紧迫的问题?它们如何产生?而且沿着什么样的途径我们才可以着手解决它们?”这种理性的问题。
  但是,我否认历史主义者有权用自己的方法解释历史,这样公正吗?难道我没有说过:任何人都有这种权力吗?我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历史主义者的种种解释是一种例外。那些我们所需要的、公正的各种解释,那些我们决心采用的这种或那种解释,就像我说过的那样,能够比作一架探照灯。我们用它来照射我们的过去,并且希望用它的光芒照亮现在。与此相反,历史主义者的解释也可以比作探照灯。而是一架对准我们自己的探照灯。尽管我们并不是不可能看清我们周围的任何事物,但它使这变得困难,并且使我们的行动瘫痪。换个说法就是,历史主义者没有认识到正是我们自己在选择和安排历史事实,而他们却相信“历史本身”或“人类历史”,通过其内在的规律,决定着我们自己、我们的问题、我们的未来,甚至我们的观点。历史主义者没有认识到历史的解释应该符合一种需要,这种需要来自我们所面对的实际问题和选择;相反,他们却相信,我们解释历史的欲望反映了一种深层的直觉,那就是,通过思考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人类命运的秘密和本质。历史主义试图找到那条人类注定要走的“路”,它试图发现“历史的线索”(如J.麦克默雷所说)或“历史的意义”。

  但是,有这样一条线索吗?历史有意义吗?
  我不希望在这里陷入“意义”的意义问题之中,我自然而然地认为大多数人都足够清楚地知道,当他们说到“历史的意义”或“生活的意义或目的”时,它们意味着什么。在这个意义上,正是在以这种意义来问历史的意义时,我认为,历史没有意义。
  为了说明这种意见的理由,我必须首先谈谈,当人们问起历史是否有意义时,他们心目中的“历史”是什么。到目前为止,我自己谈及历史时,好像它不需要任何解释似的。但现在不行了,因为我希望澄清一点,大多数人所说的那种意义上的“历史”根本就不存在。这起码是我说历史没有意义的一个理由。
  大多数人是如何使用“历史”一词的呢?(我们会说,这是一本关于欧洲历史的书,我的“历史”正是这种意思,而不是我们说这是欧洲历史时的意思。)他们在中学和大学里学过历史,他们读历史书,他们看到在“世界历史”或“人类历史”的名义下,历史被看成什么,于是,他们习惯于把历史看成是大致上还算确定的一系列事实。他相信,这些事实构成了人类史。
  但是,我们已经看到,事实的领域具有无限的丰富性,因此就必须有所选择。例如,我们能够根据我们的兴趣,来写艺术史、语言史、饮食习惯史或者伤寒热史(参见秦塞尔所著的《老鼠、虱子和历史》)。当然,它们都不是人类历史(它们合在一起也不是人类历史)。当人们说人类历史时,在他们心目中存在的是埃及史、巴比伦史、波斯史、马其顿史和罗马帝国史,等等,一直延续到我们今天。换言之,当他们谈到人类的历史时,他们的意思以及他们在学校所学到的是政治权力的历史。
  没有人类的历史,只有人类生活各个方面的无数的历史。政治权力的历史是其中之一,而它被提高至世界历史。但是我认为,这是对一切得体的人类概念的冒犯。再也没有比把贪污史、抢劫史或放毒史当作人类史更糟糕的事。因为权力政治学的历史不是别的,而是国际犯罪和集体屠杀(它当然包括某些掩盖它们的企图)的历史。这就是在学校中讲授的历史,有些最大的罪犯被颂扬为历史的英雄。
  但是,在具体的人类历史这种意义上,真的没有普遍的历史这类事物吗?不可能的。我相信这必然是一切人道主义者,尤其是一切基督徒的回答。如果存在着什么具体的人类历史的话,那也必然是全人类的历史,它将必然是全体人类希望、斗争和受苦的历史。因为没有一个人比他人更重要。很显然,这种具体的历史是写不出来的。而我们必须有所抽象、省略和选择。但这样的话我们就能得到许多历史,在其中,我们就能获得那曾经被渲染为人类历史的国际犯罪和集体屠杀的历史。
  但为什么恰好选择了权力的历史,而不是宗教史或诗歌史呢?这里有几个原因,其中之一是权力影响我们每个人,而诗歌只影响少数人。另一个原因是人有权力崇拜的倾向。毫无疑问,权力崇拜是人类最坏的一种偶像崇拜,是洞穴时代的遗迹之一,也是人类的一种奴性。权力崇拜起源于恐惧,是一种应当受到轻视的情绪。权力政治学为什么成为“历史”核心的第三个原因是那些掌权的人要别人崇拜他们,而他们因此可以实现他们的愿望。许多历史学家是在皇帝、将军和独裁者的监督下写作的。
  我知道,这些观点将遇到来自众多方面的强烈反对,包括某些基督教的辩护者。尽管在《新约》中几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支持这个教义,但它却经常被认为是基督教条的一部分,这种教义认为,上帝在历史中显现自身,历史是有意义的,而历史的意义就是上帝的意志,因此历史主义被认为是宗教的必不可少的要素。而我并不这样认为。我坚信,不论从理性主义者和人道主义者的观点看,还是从基督教自身的观点看,这种观点纯粹是一种偶像崇拜和迷信。
  在这种有神论的历史主义背后有什么东西呢?和黑格尔一样,历史主义把历史——政治的历史——看做一个舞台,或者说看做一出冗长的莎士比亚戏剧,而观众要么认为“伟大的历史人物”,要么认为抽象的人类是戏剧的英雄。然后他们问道:“谁写了这个剧本?”当他们回答说“上帝”,他们便认为他们给出了一个虔诚的答案。但是,他们错了。他们的回答简直是亵渎神明,因为剧本不是上帝写的(他们当然知道这点),而是历史学教授们在将军和独裁者的监督下写的。
  我并不否认从基督教的观点来解释历史就像从任何其他观点来解释历史一样,都是正当的,而应该强调的是,我们西方人的种种目标和目的,例如,人道主义、自由、平等,在多大程度上是由于基督教的影响。但是同时,对自由的历史的惟一理性的、也是惟一的基督教的态度是,我们自己承担自由的历史的责任。在同样意义上,我们承担起创造我们生活的责任,惟有我们的良心才能对我们加以裁决,而不是世俗的成功。那种认为上帝在历史中显现自身和他的审判的理论,与那种认为世俗的成功是我们行动的最终判断和证明的理论彼此难以区别,它与那种认为历史将作出裁决(也就是说,未来的强权即公理)的教条是一回事,它与那种我称之为“道德未来主义”是一样的。主张上帝在通常被称作“历史”的事物中显现自身,在国际犯罪和集体屠杀的历史中显现自身,实在是亵渎神明。因为在人类生活领域中所真正发生的事,是很少被这种残酷的、同时又带有稚气的事件涉足的。那些被遗忘的、不知名的个人,他们的忧伤和快乐、痛苦和死亡,这才是迄今为止人类体验的真实内容。如果历史能告诉我们这些内容的话,那么我当然不应该说在其中看到上帝的指示是亵渎神明。但这样的历史不会、也不可能存在。一切现存的历史,伟人的历史和权力的历史,至多是一场肤浅的喜剧,是一场在现实之后的权力所表演的小丑歌剧(就像荷马的小丑歌剧,奥林匹斯诸神的权力存在于人类斗争的场景背后)。我们最坏的本能就是对权力、对成功的偶像崇拜,它使我们相信这就是实在。在这种不仅是人造的,而且是人伪造的“历史”中,一些基督徒竟然看到了上帝之手。当他们把上帝放入他们渺小的历史解释中时,他们竟然懂得和知道了上帝的旨意。神学家K.巴思在他的《信条》中说:“正相反,我们必须首先承认……当我们说‘上帝’的时候,我们所思和所知的一切并没有接近或理解上帝……而是我们自己所构思和自我创造的偶像之一,不论是‘精神’还是‘自然’,‘命运’或是‘观念’……”(与这种态度相一致,巴思认为“上帝在历史中显现自己的新教教义”是“难以让人接受的”,并且是对基督神圣仪式的冒犯。)然而,从基督教的观点来看,这不仅形成了一种狂妄自大的企图,更是一种反基督教的态度。因为基督教教导我们,如果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认为世俗的成功不是决定性的。“基督在罗马总督派拉多手下受难”,我再次引用巴思的话:“那么派拉多是如何受信条影响的呢?马上可以得出的答案是:这是个时间问题。”因此,那些成功的人代表了那一时期的历史权力,他们在这里起到暗示这些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纯粹技术性的作用。那么,这些事件都是些什么东西呢?它们与权力一政治的成功、与“历史”无关,它们也不是犹太人反抗罗马征服者的不成功的、非暴力的民族主义革命(按照甘地的方式)的经历。这些事件不是别的,只是一个人的受难。巴思坚持“受难”一词指的是基督的一生,而不是仅指他的死。他说:“耶稣受难。因此,他没有统治,没有胜利,也没有成功……除了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外,他一无所成。他与他的人民和信徒的关系也同样如此。”我引用巴思的话旨在表明,不仅仅我有这种“理性主义”或“人道主义”观点,而且在这种观点看来,崇拜历史成功与基督教的精神显得格格不入。基督教所关心的不是强大的罗马征服者的历史行为,而是(用克尔凯戈尔的话说就是)“一些渔夫给了世界什么”。然而,一切对历史的有神论解释都试图在记录下来的历史中,比如,在权力史中、在历史的成功中,看到上帝意志的显现。
  对这种“上帝在历史中显现的教义”的攻击,很可能会收到这样的答复:基督的成功在他死后,通过受难,基督在人世间的不成功的生命最终作为最伟大的精神胜利而向世人展示,而这就是成功;他的教义之果显示和证明了成功,“最后者将为最先者,最先者将为最后者”的预言也由成功加以确证,这就是成功。换言之,这是基督教会的历史成功,通过它,上帝的意志而得以昭示。但是,这是一条危险的防线。教会世俗的成功是对基督教一种有力的证明这种意思,显然表现出信心不足。早期的基督徒是没有这种世俗的鼓励的(他们相信必须以良知判断权力,而不是相反)。那些相信基督教义的成功史就显示出上帝意志的人应该问问自己,这种成功究竟是不是基督教精神的成功?同时,当教会受迫害的时候,而不是胜利的时候,这种精神是否就不成功呢?而且,哪一种教会更纯洁地体现了这种精神?是受难者的教会,还是得势的宗教裁判所的教会?
  似乎有许多人会承认这一点,就像他们坚信基督教的信息是信则灵一样,但是他们又相信这个信息是一种历史主义的信息。这种观点的一个杰出代表就是J.麦克默雷,他在《历史的线索》一书中,发现基督教教义的本质就在历史的预言中,他看到基督教的创立者就是“人性”辩证法的发现者。麦克默雷认为,根据辩证规律,政治的历史一定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世界的社会主义共同体。人性的基本规律不会被打破……正是那些虔信者将得到世界”。但是这种历史主义用确定性代替希望,必然导致道德未来主义。“规律不可能被打破”,这样,在心理学的基础上,我们可以确信,无论我们做什么都将产生同样的后果,最终甚至连法西斯主义都必将导致那种共同体,因此,最终的结果不是根据我们的道德选择,我们也不必为我们的责任担忧。如果我们被告知,在科学的基础上,我们能够确信“最后者将为最先者,最先者将为最后者”,这难道不是用历史预言代替良心吗?这种理论难道不是在危险地靠近(当然与作者初衷相反)这个训戒:“要警醒啊!要记住基督教的创始人告诉你们的东西,因为他是人性的伟大心理学家和伟大的历史预言家。及时加入虔信者的行列吧!因为根据无情的人性科学规律,这是走向天堂的必由之路!”这种历史的线索意味着对成功的崇拜,它意味着,虔信者是正确的,因为他们将站在胜利的一边。它把马克思主义,特别是把我曾经描述为马克思的历史主义的道德理论转换为人性心理学和宗教预言的语言。这种解释所蕴含的意思是它在事实中看到了基督教的最伟大的成就:基督教的创始人是黑格尔的先驱者——是一个卓越的、公认的先驱者。
  我的观点是,成功不应该受到崇拜,它不能是我们的审判者,而我们也不应该被它所迷惑。我尤其要表明,我的这种与我所信以为真的基督教义相一致的态度,不应该被误解。这些观点并不是打算用来支持我在上一章所批评的“来世”态度。我并不清楚基督教是否是来世的,但它确实教导我们说,证明人的信仰的惟一途径就是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以实际的(而且是世俗的)帮助。对权力、荣耀和财富这些所谓世俗成功采取一种极度的冷漠,甚至蔑视的态度,完全可能与这种企图相结合,这种企图就是尽力在这个世界上朝人们已经确定的目标前进,而且具有明确的创造成功的目的,这不是为了历史的成功或通过历史来证明,而是就成功论成功。
  在克尔凯戈尔对黑格尔的批评中,可以发现对这些观点的有力支持,特别是支持了历史主义和基督教的不相容性。尽管克尔凯戈尔从来没有完全摆脱他所受的黑格尔教育传统,但是很少有人像他这样更清楚地认识到黑格尔的历史主义意味着什么。克尔凯戈尔写道:“在黑格尔以前,有些哲学家试图解释……历史。然而当上帝看到这些企图后也只能微笑,但上帝不直接发笑,因为上帝对他们还有一种通人情的、真实的诚意。但是黑格尔啊?这里,我需要荷马的语言。上帝是如何狂笑啊!一个如此可恶的小教授,他竟然看透了一切事物和一切事物中的必然性。还是他,现在在他的手摇风琴上把一切都给演奏出来:听啊!奥林匹斯的诸神!”接着,克尔凯戈尔谈到了无神论者叔本华对基督教的辩护者黑格尔的攻击:“读叔本华的书让我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快乐。他所说的完全是真的,他——作为一个德国人应该如此——做到了惟有德国人才能做到的那种直率。”而且,克尔凯戈尔自己的表述也像叔本华的表述一样直率,他继续说道,黑格尔主义(他称之为“这种卓越的精神的腐败”)是“一切放荡形式中最令人厌恶的”,他说它是“自负的霉素”、“理智的卖淫”和“光荣无耻的坠落”。
  的确,我们的伦理教育和我们的知识教育一样,都坠落了。它因为追求浮华而败坏,它用人云亦云的方式取代了对(所说所做的)事物的批判性的评价。它被历史舞台上(我们是其中的演员)华丽的浪漫观念所败坏。而我们被训练成眼睛朝上来表演。
  要教育人在与其他个体的比较中,对自身的重要性作一种理智的评价。但是,荣誉和命运的伦理学彻底搅乱了整个问题,这种道德一直存在于建立在经典基础之上的教育系统中,这些经典有关于权力历史的浪漫观念,而且,它们的浪漫的部落道德可以追溯到赫拉克利特,这种教育系统的根本基础就是权力崇拜。个人主义和利他主义(再次用一下这种分类)的合理结合——即“真正重要的是人类个体,但我并不认为我有多么重要”这种观点——被抛弃,而代之以一种理所当然的自我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浪漫结合。也就是说,自我的重要性、自我情感生活的重要性和其“自我表现”等被浪漫地夸大了,随之而来的是团体、集体和“个性”之间的紧张。这取代了其他个体、其他的人,而且不允许有合理的个人关系。这种态度所蕴含的策略就是“要么统治他人,要么屈服于他人”;要么成为一个与命运搏斗并且赢得荣誉的伟人和英雄(赫拉克利特说:“越是伟大的奋斗会带来越大的声誉。”),要么归属于“大众”,把自己交给领袖并且为集体的更伟大的事业而牺牲。这种夸大自我和集体之间紧张的重要性中,有一种神经质的、歇斯底里的因素。我不怀疑这种歇斯底里,这种对文明的紧张反应是那种强烈要求英雄崇拜的伦理学、统治和服从的伦理学的情感基础。
  这一切的基础中有一个真正的难点。但十分清楚的是(就像我们在第9章和第24章所看到的),政治家应该集中精力与罪恶作斗争,而不应该为“积极”或“更崇高”的价值,如幸福等而奋斗,而从原则上讲,教师却有不同的立场。尽管教师不应该把他的“更高的”价值标准强加给他的学生,但他应该努力激励他们对这些价值的兴趣。他应该关心他的学生的灵魂(当苏格拉底告诉他的朋友要关心自己的灵魂,他是在关心他们)。因此,在教育中的确存在着某些浪漫的或审美因素的东西,而这些东西不应归于政治学。但是,尽管从原则上讲这是真实的,但它不适合于我们的教育体制。因为它预先假定在教师和学生之间有一种友谊的关系,就像第24章所强调的,这是一种双方必须都自由终止的关系(苏格拉底选择他的同伴,他们也选择了他)。在我们的学校中,正是学生的数量使得这一切变得不可能。因此,试图强加种种更高的价值,这不仅是不成功的,而且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更高的价值对有些事物所导致的伤害,要比人们心目当中的理想造成的伤害更具体、更公开。无论如何,那些信任我们的人不应受到伤害,这个原则应该被公认为教育的基本原则,就像它是医学的基本原则一样。对我们的教育体制来说,“不伤害”(因此,“给年青人最迫切需要的东西,以使他们独立于我们,并能够自我选择”)是极有价值的目标。这个目标尽管听起来是不过分的,但它的实现却有些遥远。但是,“更高的”目标,诸如“个性的全面发展”之类,却是时尚,这些目标是典型的罗曼蒂克,而且实在是荒谬的。
  在这些罗曼蒂克观念的影响下,个人主义仍然被等同于自我主义(柏拉图就是这样),利他主义被等同于集体主义(即,用团体的自我主义取代个体的自我主义)。但是,这对清楚地形成主要问题是一种阻碍,这个问题就是,在与其他个体的关系中,如何对自己的重要性获得一种理智的评价。在这些观点影响下,我们感到,必须追求超越我们自身的某种东西,我们应该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并为此牺牲,而这种东西说到底就是负有“历史使命”的集体。我们被告知要作出牺牲,同时又保证,我们这样做法将得到极大的回报。这些观点告诉我们,我们将要作出牺牲,但我们因此也将得到荣誉和声望。在历史的舞台上,我们将成为“主角”和英雄,小的冒险就能取得大的奖赏。在一个只考虑少数人,而没有人关心平民百姓的时期,这是一种令人怀疑的道德。这是政治和知识贵族的道德,只有他们有进入历史教科书的机会。它不可能是那些赞同公正和平等主义的人的道德,因为历史的声望本身不可能是公正的,它只可能被非常少的人得到。而无数的、和那些少数人一样有价值的人,总是被历史遗忘,或许他们才更有价值。
  也许应该承认,赫拉克利特的伦理学,这种认为只有后代人才能给予更高奖赏的学说,在许多方面也许比那种教我们现在追求奖赏的道德学说要优越一点。但它并不是我们所需要的。我们需要的是一种藐视成功和奖赏的伦理学。这种伦理学不需要谁来发明,这些不是新的东西,至少在基督教的早期,它就被讲授。我们今天的工业和科学的合作又再宣讲这种伦理学。所幸的是,那种罗曼蒂克式的、历史主义的追求名誉的道德似乎正在衰退。“无名战士”就展现了这一点。我们开始认识到,默默无闻地牺牲,也许比公开的牺牲一样有意义,或者甚至更有意义。我们的伦理教育必须适应这一点,必须教育我们做好我们的工作,即使牺牲也是为了这种工作本身,而不是为了得到赞扬或避免受到责备(事实上,我们都需要某种激励、希望、赞扬、甚至责备,但这完全是另一码事)。我们必须在我们的工作中,在我们自己所做的一切中,而不是虚幻的“历史意义”中来证明自己。
  我主张,历史没有意义。但这个主张并不意味着我们能够为历史所做的一切在政治权力史中显得束手无策,或我们必须把它当作一种残忍的玩笑来看待。因为我们能够从这些权力政治学问题出发解释历史,我们所选择的试图解决这些问题的答案就在我们的时代中。我们能够从我们为开放社会,为理性的统治,为公正、自由、平等,为控制国际犯罪而奋斗的角度来解释权力的政治学的历史。尽管历史没有目的,但我们能够把我们的目的赋予其上;而且,尽管历史没有意义,但我们能够给予它以意义。
  在这里,我们再次遇到自然和约定的问题。无论是自然还是历史都不能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无论是自然的或是历史的事实都不能为我们作出决定,它们不能决定我们将要选择的各种目的。正是我们把目的和意义赋予自然和历史。人类不是平等的,但我们能够决定为平等的权利而奋斗。像国家之类的人类各种机构不是合理的,但我们能够决定为使它们更合理而奋斗。从整体上讲,我们自己和我们的日常语言是感性的而不是理性的,但我们能够努力成为更理性一点,我们能够训练我们自己把语言当一种理性的交流工具来用,而不是(我们浪漫的教育家所说的)自我表现的工具。历史本身——当然,我指的是权力政治学的历史,而不是指不存在的人类发展史——既没有目的也没有意义,但我们能够决定把这两者都给予它。我们能够为开放的社会、反抗它的敌人(他们总是根据帕累托的劝告而悄悄地坚持他们的人道主义的感情)而奋斗,我们能够据此来解释历史。最后,我们可以以同样的方式谈“生活的意义”,正是由我们来选择我们生活的目的将是什么,我们选择我们的目的。
  我相信,这种事实和选择的二元论是重要的。事实之类没有意义,只有通过我们的选择,它们才获得意义。历史主义只是许多想克服这种二元论的企图之一种,它起源于恐惧,因为它怯于承认:甚至对我们自己选择的标准而言,我们也承担着最终的责任。但是在我看来,这样一种企图正好表现出通常被描述为迷信的东西。因为它假定,我们能够在我们没有播种的地方收获,它试图使我们相信,我们只要与历史同步,一切都将,并且必然是一帆风顺,不需要我们作重要的决定(它试图把我们的责任转移到历史身上,最终转移到超越我们自己的恶魔般的权力游戏身上。它试图把我们的行动建立在这些权力背后的意图基础之上),而这些背后的意图只有在神秘的灵感和直觉中才向我们展现。因此,它把我们的行动和我们自己放在这样一种人的水平之上,这种人从占星术和梦中获得灵感,在彩票中选择他的幸运数。就像赌博一样,历史主义起源于我们对我们行动的理性和责任的绝望。它是一种贬值的希望和贬值的信仰,它试图用一种起源于伪科学,关于星相、“人性”或历史命运的伪科学的确定性来取代希望和信仰,而这种希望和信仰起源于我们的道德热情和对成功的轻蔑。
  我断言,历史主义不仅在理性上是站不住脚的,它也和任何倡导良心重要性的宗教相冲突。因为在强调我们对我们的行为的最终责任方面,这种宗教必然赞同理性主义对历史的态度。的确,我们需要希望,不带希望地行动和生活是我们力所不及的。但是,我们并不需要太多,我们也不必赐予太多。我们不需要确定性。尤其是宗教不应该成为梦幻和愿望的替代物,它既不应该像持有彩券,也不应该像持有保险公司的保单。宗教中的历史主义因素是一种偶像崇拜和迷信因素。
  对事实和选择的二元论的强调还决定了我们对“进步”之类观念的态度。如果我们认为历史是进步的,或者认为我们必定是进步的,那么我们就犯了和那些相信历史是有意义的人一样的错误,他们相信历史的意义能够从历史中发现,不需要我们赋予它。而进步就是朝着某种目的,朝着人之为人的存在的目的。但历史不可能做到这点,只有我们人类个体能够做到。通过保卫和巩固那些自由和进步所依赖的民主制度,我们才能够做到这一点。当我们越来越充分地认识到这样的事实:进步取决我们、取决于我们的警醒、取决于我们的努力、取决于我们目标概念的清晰、取决于现实主义的目标选择,那么,我们就将做得更好。
  我们不做预言家,我们要成为自己命运的创造者。我们必须学会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并且尽量留意我们自己的错误。当我们抛弃了权力的历史是我们的审判者这种观念时,当我们已经不再担心历史是否将为我们作证明时,也许就是我们可以成功控制权力之日。这样的话,我们甚至可以反过来证明历史,而历史正需要这样的证明。
  本书第1版第1卷的最后手稿完成于1942年10月,第2卷的手稿完成于194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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