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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罗杰历险记》

_85 威勒德·普赖斯(英)
哈尔看着罗杰,“你看,他说得对。要捉一只活的可不是件易事。你最好等我好了与你一块儿去。”
“那又有什么用?你怎么捉?”
哈尔摇摇头,“我不知道。”
“这样一来,不知道的人就成了两个了。我不必等一个不知道的人来帮忙。我得去看看,想个办法捉一只。”
“不妨试试,”哈尔说,“但是,我打赌你会空手而归的。”
“你的脑袋更空。”罗杰反驳道。
罗杰与帕瓦向瀑布出发了,在丛林中艰苦地跋涉着,然而那个问题始终索绕在脑海里。在不能靠近鸟的情况下怎能捉住它呢?
在河水转弯处,他们到达了目的地,周围是一片令人陶醉的景色,充满活力的树林,秀美的瀑布,赤、橙、黄、绿、青、蓝、紫色的极乐鸟在竟相飞翔;它们时而落在瀑布脚下饮水,时而又进入水中沐浴。天空中布满了美丽绝伦的羽毛,红、绿、金、青绿、紫、碧绿、黄、淡紫、品红、粉、栗……
罗杰有生以来还没有如此大开眼界,世界上最美丽的鸟就在眼前。它们盘旋、翱翔、扑食;五光十色、穿梭变化,令他眼花瞭乱。
在由羽毛形成的一片片巨大云朵中,几乎注意不到鸟的存在,它们不是在飞翔,仿佛像云朵一样在空中飘荡。
罗杰想起,当这些鸟被首次运到欧洲时,引起了轰动。捕杀这些鸟的土著人,在装船前已经将鸟腿及羽翼割掉。于是这就产生了寓言——这些有时被称作“上帝之神鸟”的飞禽,不需足、翼,它们像云朵般在空中飘游,从不落大地。英格兰有一位作家认为极乐鸟“始终逗留于空中,从不着陆,它们无双足,无两翼,只有头、躯及占比例最大的羽尾。”
罗杰也有同感,这些天堂中的动物最大的部分是它们的尾巴,一根根羽毛似旭日射出的光束,在鸟尾后散开,像形成了一片巨大的雨林,使鸟的躯体显得十分渺小,仿佛空中遍布着色彩斑斓的羽球。
有些像流水瀑布,有些像彩色雨林,有些像吐焰的火光。
难怪在法律未禁止捕杀前,欧美的时髦女性们总是在帽子上佩戴这些堂皇富丽的羽毛,只要用50或100镑去乘上羽毛的总数,你就会知道某一女士的富有程度。在有些情况下,她的头饰比她的珠宝还昂贵。任何亲眼见过这种旋转的彩色世界的人都会同意自然学家沃纳丝的说法。他写道,新几内亚拥有比全球任何地域都更奇怪、更美丽的自然物。勿庸置疑,科摩多龙是最奇怪的兽,而极乐鸟则是最美丽的鸟。
最绚丽的色彩,并非最佳的音色,就连灌木丛中的一只小鸫也会比极乐鸟的歌唱动听。极乐鸟远不及夜莺,它们发出各种杂乱无章的声音,根本谈不上是在歌唱。似乎,它们的叫声像婴孩的啼哭,像放学后冲出校门的男孩子吹的口哨,像猫在“喵喵”地叫,像老牛打哞,像猪一样在尖嚎。这一切构成一片奇特的喧闹,如同大象腹中发出的咕咕声。它们与音乐无缘,生就是为了展示那耀眼的光彩。
而且它们意识到自己的美丽,总是以最佳的方式来一展美姿。
它们为自己选置了表演舞台,这舞台就是瀑布旁的芒果树枝,它们汇集成长长的阵容,大尽舞兴。
它们不是用双足而是用羽毛在起舞,它们有着特别的才能来颤动那绚丽的、云朵般的羽毛。熠熠发光、千变万化的色彩引来不少小动物,它们仿佛置身于剧院中,在观看节目。
罗杰发现那些极乐鸟拔去那些遮挡住它们的树叶,以便让大家看得更清楚。
但是它们的一切努力实际是为了吸引雌性极乐鸟的注意,后者周身为褐色或灰色,也不拥有那华丽的羽毛,它们坐在近旁,为它们绅士伴侣的表演所陶醉。
每一次表演结束后,演员们即开始整理剧装,用嘴梳理舞蹈后变得有些零乱的羽毛。接着,它们高高地昂起头,叫出一个高音,峡谷里传来回声,又一个舞蹈跟着开始了。
极乐鸟相貌都不大相同。罗杰参照着哈尔借给他的那本手册,比较书中的图片识别着每一类。枝头上的那只是“罗道夫王子”,挨着它的是“丝蒂芬尼”王后,还有“国王”、“华贵”、“佳丽”、“萨克森王”和一只美丽的“绿宝石”。
在剧间休息时,这些鸟开始进食,享用悬垂于四周的芒果。看到它们那种奇怪的进餐方法,罗杰禁不住笑起来。
每个鸟的嘴都很长,它们用嘴尖啄下一块块芒果。虽然极乐鸟的嘴不短,可舌头却很短,无法够到嘴尖上的食物,于是它只好将食物抛向空中,张开嘴,接住食物。
为了更好地观察,罗杰靠上前去。鸟一哄而散飞向空中,盘旋着、尖叫着、噼噼啪啪地扑打着翅膀,只有罗杰被甩下,不知如何才能捉到一只这美丽的鸟。
当然,没有那只鸟会让罗杰靠近,再被装到口袋或网子里,而用绳索也无济于事,它们飞得太快了。
哥哥已经预言他会空手而归的,看来哥哥是对的,他这家伙认为没有人像他一样机灵。罗杰真想让他看看自己也有几手。可是,如何才能捉住一只鸟呢?
万念俱灰,他只有空手而归了。
这时,一个想法隐约出现在他脑海里,他蒙蒙地记起在南海的一个岛上曾见到当地的一个男孩子。
那个男孩子捉到了一只鸟——既没有用口袋或网子,也没用绳索。
那男孩是从面包树上搞来的树胶。这就好说了,新几内亚的树林里有的是面包树。罗杰四下望去,近旁就有一棵,他走过去,拔出刀,在树干上划了一道,立刻从刀口处涌出一股稠稠的白浆。罗杰将一部分白浆放到口中咀嚼起来,就像胶姆糖一样,只是没什么味道。
“帮我一把”,罗杰对帕瓦说道,“帮我上那棵树杈。”
帕瓦低下身将罗杰放到肩头,罗杰取出口中的树胶涂在那枝头。
这枝树杈正是鸟用来做舞台的那枝。如果他俩坚持等下去,肯定会有鸟飞回来的。他俩向后退了一定距离,在一根树桩上坐下来。
约莫15分种后,一只“萨克森王”飞下来,想要落到树枝上,那是一只非常大而壮观的鸟,可是罗杰叫了一声把它吓跑了。
“你干吗?”帕瓦问。
“我不想要又大又老的鸟,”罗杰解释道,“动物园不会要的,——很快鸟就会死的。幼鸟活得长,动物园出的钱也多。另外,大鸟口袋里也装不下。”
他和帕瓦带来的口袋要装下有5呎多长羽毛的鸟确实是太小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罗杰的运气来了。两只幼鸟落到树枝上啄着芒果,它们的羽毛还不长,但是颜色却棒极了。一只是美丽的“绿宝石”,另一只叫作“带尾”,因为它的长羽就像我们装点圣诞礼物的彩带。
“咱们去抓吧。”帕瓦兴奋地说。
“不,等到给它们牢牢粘住时再说。”
那两只鸟在饱食了芒果之后,正打算去,却发现被什么神秘的力量拉住了。
“现在,我们去捉它们。”罗杰道,于是他们匍匐前进。那两只鸟一声粗一声尖地叫着,抖动着躯体。帕瓦将罗杰高高举起,罗杰轻轻地将“绿宝石”的脚双双与树枝分离开,迅速地装入袋中;那只“带尾”狠命地啄了一下罗杰的手,然而也未能摆脱被装入口袋的命运。两只鸟不停地抖动。发疯似地嘘鸣,好一会才安静下来,一动不动。
回到船上,罗杰将两只口袋放在船舱门外,耷拉着脑袋弓着背走近哈尔的床,一副垂头丧气的样。他一言不发。
哈尔同情他说道:“别太认真了,小孩儿。我跟你说过你会空手而归的,这不是你的错,要活捉那些鸟是非常棘手的,所以100个动物园中也摊不上一个能拥有极乐鸟。”
罗杰将垂着的头抬起来,“感谢你的同情,”他说,“不管怎么说,我们努力了,”他假装拭去眼泪,“我们确实拾到了点小东西,简直拿不出手让你看。”
“你们捉到什么了?”
“就是两只乌鸦。”罗杰从手册上得知极乐鸟和乌鸦属同一家族。
“乌鸦,”哈尔不无反感他说,“谁会需要乌鸦呢?”
“嗯……,这两只乌鸦有点不同一般,我把它们拿进来。”
罗杰走出去,打开一只口袋,小心翼翼地用双手捧着走进船舱。
那鸟果然不失身份地发出一声大叫“呱呱!”
这真叫哈尔目瞪口呆。
“嘿,这是只‘绿宝石’!看啊,多美的颜色!”
“绿宝石”仿佛知道人们在夸奖它,它展开羽翼,颤动身躯显示自己的姿色。它的头部与脖子是黄色的,额部为蓝色,双颊及喉部是碧绿色,胸部为深褐色并逐步转成华贵的紫红色。
然而当它全部展开自己的彩屏,就再也见不到鸟的身躯了,它的全身被金黄色的羽瀑遮盖,两只尾羽长长地伸开,尾端是一片绿宝石一样美的茸斑,艳丽无比。
“真让我大吃一惊,”哈尔道,“有帕瓦在身边,你真是走运。是帕瓦帮你逮住的吧。”
帕瓦摇摇头,指指罗杰。
哈尔以新的目光赞赏着自己的弟弟,“真是你自己干的吗?我真没想到你有这么大的本领,你怎么抓的?”
罗杰微微一笑,说道:“我再给你看只乌鸦。”
当罗杰将“带尾”放到舱里时,哈尔不顾背部的疼痛,一跃而起。
“‘带尾’!我真不敢相信,这是极乐鸟中罕见的一种,再没有谁能拿出这么美的鸟了。”
那只“带尾”,仿佛是为了感谢哈尔对它的恭维,展开五彩斑斓的彩带翩翩起舞,一边跳,一边竭尽全力,引吭高歌。
“罗杰,知道吗,”哈尔神情严肃,“即使我们什么动物也没捉到,只要能把它安然无恙地运回家,我们全部旅程的耗费就都能赚回来。好了,现在你该告诉我怎么抓住这些可爱的家伙的?”
“我告诉你,你也不会信的。”
“那怎么可能呢,我会信的。怎么抓的?”
“用胶姆糖。”
“我不信。”
罗杰开怀大笑,走出船舱,把哈尔一人甩在屋里去解用胶姆糖抓鸟之谜。而且罗杰在哪搞到的胶姆糖?哈尔知道罗杰从不吃胶姆糖,船上也没存放任何胶姆糖。
这小家伙准是在逗人呢。
罗杰把两只鸟关进笼子,转身去为它们觅食,蛞蝓啦、蜗牛啦、甲虫啦。两只鸟很快就依赖上罗杰来喂它们了。又过了几天,他冒险将笼子门打开,两只鸟立刻走出来,飞落到帆缆上,发出阵阵尖叫与嘶鸣。
它们还会飞回丛林吗?罗杰将一碟小虫放进笼子,焦灼不安地注视着鸟的举动。在驯化动物方面,他一直很有运气,可是鸟类是有小脑的——它们是否聪明到不相信他的地步?
五彩缤纷的极乐鸟来回飞着,却始终不离开船。罗杰耐心地等待着。足足等了一个小时的功夫,“带尾”终于飞下来,降落在罗杰伸出的手臂上,随后“绿宝石”落在另一只手上。罗杰轻轻地对它俩讲话,不过不是用它们啼鸣式的语言。它们抬头注视着他,又低头望望笼子,它们犀利的目光落在那等待它们的正餐上。
它们跳下地,走入鸟笼,开口享用那又肥又鲜的虫子。
笼门再没有关上,罗杰的新朋友可以随意进出了。罗杰为它们分别取名为“丽带”和“艾绿”,它们加入了鳄鱼“灵灵”、小蝙蝠“精精”这支爱畜队伍。
22、活埋
次日上午,特得船长带来一条坏消息。
“帕瓦情况不太好。”他告诉仍带伤卧床的哈尔。
“他出了什么事?”
“我也不大清楚。我到岸上去散步,当走近帕瓦的房子时,他的一个妻子跑出来告诉我,帕瓦生病了。我进到屋里,只见他正忍受着巨大的疼痛,像蛇一样在地上打滚,呻吟着并用力按着腹部。他妻子说他一整夜都是这样,并让我救救帕瓦,可我不是医生啊。”
哈尔也不是医生,但是在多次旅行经历中,他学到了一些医疗知识。
“我得去看看能帮什么忙。”他说着挣扎着要坐起来,但因力量不够又跌回床上。待缓过劲儿时,他说,“听你说的情况,好像是中毒了,给他用些催吐剂。”
特得没听说过这个词汇,“什么叫催吐剂?”
“催吐剂,是为了让他把东西吐出来——把肚子里的毒素吐出来,如果真是吃了有毒的东西。我只是担心恐怕太晚了,如果他已经熬了一夜的话,这会儿毒素已经通过胃进入整个身体系统。不过你还是试一试,让他妻子给他喂温盐水,越多越好,促使他呕吐。”
罗杰一直在旁听,“可是,他是怎么中毒的呢?”他说,“森林里的一草一木、每只野果他都了如指掌。”
“也许有人偷偷溜进他的屋子,把毒药放到食物里了。问问他妻子是否在周围见到过陌生人。”
罗杰和特得船长去看帕瓦了。这样一个好朋友、丛林中土生土长的壮汉变成眼前这个样子,罗杰感到十分悲痛。帕瓦迷迷糊糊的已认不出罗杰了,他的五位妻子都守在屋里,嚎啕大哭,仿佛帕瓦立刻就要谢世了。
有一个妻子取来一些咸海水。每天海潮都将咸海水冲到河湾处,所以盐水随手可得。她们在柴火边放置三块石头,架上石锅后开始给水加温。然后,罗杰亲自动手为帕瓦服用催吐剂。
灌足了咸水后,他们将帕瓦翻过身来腹部向下,咸水喷出来了。
他们将帕瓦脸向上翻过身来,罗杰用目光四下寻找,屋里没有床,可是,就是让帕瓦躺在地上,无论如何也要有一个枕头啊。罗杰问有没有枕头,有一位妻子抱来一块木头放在帕瓦头下,此时帕瓦睁开了双眼,可是看来他什么也看不见。
特得船长问那几个妻子:“昨天有生人来过这儿吗?”
沉默。随后,一个女人道:“我不太清楚,因为我们不住在这儿。这间屋子只有我们的丈夫一人住,昨天呢,他和你们一齐去的森林,所以这屋子里没有人。也许有什么人进来过,可谁知道呢?”
“我见到一个人,”另一个妻子道,“当时我正在小树林里拾柴火,看不太清楚——有好多灌木挡着我。可是,我看到有个人影从这屋子里出来。”
“你能说说他的模样吗?”
“我没看清,他没穿草衣,和你们的穿戴一样。可能不一定对,我或许看错了。”
说话的女人用的是土语,特得船长完全听懂了,罗杰则半懂不懂。而且她说的情况也不完整。除了这女人外,没有别人看到那个陌生人,可是她自己又不敢肯定。
罗杰与特得回船向哈尔报告了这些情况。
“我们按你说的做了,”罗杰道,“但是不起作用。”
“我也担心这个,如果真是中毒,现在已渗入全身了。你们问过帕瓦妻子见过什么生人吗?”
“问了。有一个觉得见到过什么人——一个像咱们这样的人。”
“除你之外,是吗?”哈尔对罗杰说,“因为那会儿你远在树林深处呢。你在哪儿呢,船长?昨天你去过村里吗?”
“压根也没去过。”
“我有一个怪想法。”罗杰道。
哈尔咧嘴笑了笑,“那是自然的了,你的怪想法多着呢。”
“我总觉得凯格斯在周围跟踪我们。”罗杰说。
哈尔摇头,“决不可能,凯格斯在监狱里呢。”
“可是看看这一连串发生的事,你背部挨了一箭,我差点让木桩击中,现在我们最好的朋友又中毒了。”
“你越想越玄乎了,”哈尔说,“首先,凯格斯不可能从监狱里出来;第二,他不知道咱们的去处;第三,他可以用枪,不必用箭;第四,如果他意在追踪我们,为什么要害帕瓦呢?第五,他为什么这样处心积虑地要杀我们呢?我们怎么着他了?”
罗杰反驳道,“你认为你这些第几第几都挺精明的吧?那好,我也可以给你讲几条。首先,凯格斯狡猾透顶,能从任何什么地方逃跑出来;第二,我们的航海目的地都登在报上;第三,如果他刚从监狱逃出来就不可能有枪——但是他可以从任何部落搞到弓和箭——而且,他在这一带海岸呆过多年,知道如何使用弓箭;第四,你忘了木桩一事——他曾用同样的伎俩想借滑坡杀死我们;第五,帕瓦是咱们的朋友和保护人,凯格斯当然不想让他碍事;第六,他要杀我们的原因多着呢,我们让他失了业,使他失去了走私黄金的机会,把他送进了监狱。你是个好心眼的孩子,不了解心怀恶意之人的凶狠,凯格斯没一点点善心,他已于了四次凶杀,不会洗手不干的。”
两小时之后,帕瓦的一个妻子游水登上船,见甲板上无人,直奔船舱。她出现在门口,双肩耸起,两眼哭得又红又肿。
大家立刻意识到情况十分不妙。
“帕瓦情况更糟了吗?”哈尔问。
“我丈夫已经死了。”
片刻间,是一阵震惊后的沉默,罗杰打破沉寂说道:“我和船长要上岸去参加葬礼。”
“他已经被埋葬了。”那寡妇说。
船长解释了新几内亚的习俗,“有些部落将死人放在一座高台上搁置数月,直到尸体风干。这里部落的习惯刚刚相反,人一死马上掩埋,咱们去看看帕瓦的墓地吧。”
他们划着小艇上了岸,罗杰以为会被带到树林中的某个地方,那才是墓地呀。可是,那女人把他们一直引进帕瓦的屋子,室内,帕瓦的所有妻子已汇在一起,正在举行悲哀的送葬仪式。靠近墙的一侧,是一些新挖掘的土。
罗杰不免吃惊地说,“你们不会把帕瓦埋在屋里吧?”
“为什么不?”一个妻子抽泣道。“他活着时是我们亲爱的丈夫,难道死了,我们就应该把他扔出门外吗?这是他的家。”
罗杰与船长站到墓边,罗杰又是一惊,墓的一端是一个小坑,罗杰看见坑里帕瓦的脸露在墓外。
“这是什么意思?”他问船长。
“当一个伟大而善良的人死后,他们在墓地死人头部的地方留一个小坑。”
“为什么?”
“这样他们以后可以移开死者的头,把它放到特姆贝兰里。”
“我原来以为他们只放敌人的头呢。”
“不是的,每一个村长的头、每一个智者的头,他们也存放起来。他们以此向死者表示崇敬,他们认为头颅里仍然活着死者的灵魂。他们可以到特姆贝兰,不断地祈祷,手摸着头骨,让灵魂的智慧流入他们的大脑。”
“多奇怪的习俗啊!”
“的确很奇怪,不过也许要比我们的作法好——我们的作法是掩埋之后便是忘却。”
帕瓦在被掩埋三天之后,起死回生。
此事并没有引起村民们的惊愕,他们已经习惯了各种魔术,况且,很久以前他们曾经听一个过路的传教士讲过,有一个聪慧的白人在过世掩埋后的第三天从墓穴中走了出来。
然而,当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船舱门口时,船上的三个人都大吃一惊,他身上裹着下葬时所用的树皮,满身是墓中的泥上。黄昏之际,光线昏暗,如果他们三大迷信的话,肯定会认为见到鬼了。这个鬼还居然开口说话了。
“很抱歉,这几天没来照顾你们,可是,我死了。”
“可是你并没有死啊!”哈尔说。
“不,我死了,睡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我远远地超越了我们生活过的大地,所见的是穿戴洁白衣装的人们,我在那儿见了所有的老朋友——多年前去世的人们。后来,伟大之神送我回来,我现在又活了。”
“可是你怎么从墓里跑出来的?”
“有一个女人往下看时,发现我的头在动,于是她把别人叫来,移开土,我就站起身走出来了。”
“我可以理解这个过程,”哈尔道,“帕瓦实际上根本没有死,他病得十分严重,不省人事,进入医学上的昏迷状态,大家误以为他死了。掩埋之后,因为头部在外,帕瓦仍可呼吸,当他摆脱昏迷状态后,有人看到他动了,帮他重新回到亲人中间。”
船长抄起炊具,“既然他不是鬼,”船长说,“那三天不吃不喝,现在一定饿急了。”
“我看不会的,”哈尔说,“昏迷如同动物的冬眠,沉睡一冬,消耗自身的脂肪,待春归大地,它们消瘦却健康地投入生活。既然动物可以数月不食,人也可以经受三天的不食不饮。帕瓦,你现在饿吗?”
“不饿。”帕瓦说。不过,当食物端上来,闻到那扑鼻的香味,他禁不住坐下来,将食物吃得一干二净。饭后,他向后仰靠着,回想着他的梦境,双眼变得雾蒙蒙。
“那是美好的世界,”他说,“有一天,我还要去,不再回来。”
“这太怪了,”罗杰道,“他的确认为自己死过。”
23、蛇灾与蛇获
自称传教士——牧师墨林·凯格斯的人处境并不佳。
他真不懂,前四次杀人那么轻而易举,为什么第五、第六次这么棘手?
这两人又是最重要的,亨特兄弟了解他的全部罪行,只要他俩还活着,自己的生命就难保。他们曾使他被判终身监禁,要是再让他俩把自己送回监狱,无非是两种选择,要么终身单独囚禁以面包和水为食,要么被判死刑。
如果能干掉他俩,他就会太平无事了。不过他还从未遇到过这么能逃生的人。连续多日,他一直在艾兰顿村附近出没,寻机杀死兄弟俩。
他原以为用箭射中的年龄大的那个一定会死,谁知,他还活着并被人们抬回村。他又为罗杰布置了树桩陷阱,树桩滑下本应砸死那小混蛋,可偏偏只伤了他的脚。他对兄弟俩的保护人——村长帕瓦投了毒,并眼见其被埋葬,却又见他死而复生站起来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无法理解。一想到此,他就浑身起鸡皮疙瘩,一个死去并掩埋三天之久的人怎么会若无其事地站立起来四下行走呢?一定是某种神术。他感到侷促不安,或许这位帕瓦是魔术师,已经向他发出过咒语。
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他——凯格斯——才一直一无所获,这令他胆怯畏惧。但是他置此于不顾,事未成功,他必须做到底,就是天塌下来也要干。他自我安慰道,自己是聪明人,怎么能让两个小滑头来耍弄呢?不能上当。
如果确实有人向他发出个恶咒,他知道如何摆脱。有一个人会十分乐意帮忙的,他也同样嫉恨亨特兄弟,他一直是艾兰顿村的巫医,若不是被他俩戳穿,也不致于逃到山东边的那个村里。
凯格斯打算回去找那巫医,同时他吃的东西也不多了,得回去取一些。他不能进村去找吃的,那样一来,人们会告诉亨特兄弟,他俩就会有所防备。所以他必须到山那边的敌村去。
他到河湾处登上掩蔽在那儿的、被偷来的汽艇,他将船发动起来,顺河而下驱入大海,继而向东拐,驶入山那侧的河流,并沿河而上,向村庄驶去。
人们蜂拥般出来看他,被逐的巫医夹在其中,凯格斯走上前,向对方的脸吐唾沫,巫医也照他脸上吐着。如同握手一样,这是表示友好。
“我想与你谈谈,”凯格斯说,“能单独谈吗?”
“到我屋里去。”
他们走进屋,关上门,那巫医面带悦色地说,“你是来告诉我亨特他们的死讯吧。”
“我来是补充食品的,你能办到吗?”
“当然。但是,我的仇人怎么还没杀死?”
“我一直就不顺,我射中了那大孩子,他本该死的,可却活过来了,我想砸死那小的,他也躲开了。我给那村长投了毒,他死了,又给埋了。”
“嗯,至少你干掉了一个。”
“没有,那死人第三天又活了。”
巫师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愕了。
“再说一遍,你杀死了那个人,那么现在他还活着。”
“就是这么一回事。”
“这是魔术,这可糟了,”巫医说,“非常糟。如果那村长能死而复生就一定是个魔师。他能有如此力量,也就会给你发恶咒。”
凯格斯点头。“这正是我所害怕的,我从未信过魔法,但是这一切怪事都无法忽视。他果真给我发过咒语的话,我能指望你帮我一把吗?”
“我给你驱咒。”巫医道。他从墙上摘下野猪牙做的项链,项链下悬垂着一只干枯的、模样凶狠的蝎子。
“戴到脖子上,这是避邪物,可以为你驱赶恶咒,给你带来好运。”
凯格斯将蝎子挂在衬衫外。
“不行,”巫医说,“魔力必须保存在里面,贴着身体。”
凯格斯将蝎子塞进衬衣内,蝎子虽然已经死了,可他仍不喜欢让有毒的动物死尸贴着自己的皮肤,它虽然已不会扎人,却令人骚痒,很不舒服。不过,他还是愿意忍受一切,来摆脱恶咒及一连串的不祥之事。他重新唤起了信心,要铲除那两个狂妄的恼人的小混蛋。
“下次再来,我会带给你好消息的。”他说。
“为了保证你说到做到,我送你一口袋致命毒物。”
巫医拿来一只鼓鼓囊囊的口袋,打开口让凯格斯看,凯格斯窥见一口袋蛋卵,有些还在动,仿佛里面有扭动的活物。
“一口袋鸟蛋对我有什么用?”
巫医大笑,“别急,这些可不是鸟蛋,每只蛋里有只‘眼镜王’蛇,就要出来了。”
凯格斯熟知“眼镜王”蛇之凶狠,它是世界上毒性最强的蛇之一,每年在印度、印度尼西亚以及新几内亚杀害数千人,它的可怕程度令人生畏,未开化的部落都视其为神。一旦它的毒牙插入人的肌肉,不出半小时,被咬伤的人就会死去。不过,眼下口袋里装的不是20呎长的蛇,而是幼蛇。
他将口袋推开。“这对我毫无用处,我不能等上5年让这些蛇长大,这么小的蛇怎么能毒死人呢。”
“你说错了,它们一出壳就可以毒人,把它们放到船上,我保证你用不着等上5年。这些小蛇马上就要跑出来了,今天晚上,等你的仇敌睡着了,打开袋子,用力扔到船上,记住用力,把蛋壳撞碎,不用等到早上,你就成了无忧无虑的人了。”
下午,凯格斯将偷来的船重新掩蔽在艾兰顿河湾处,仿佛是又回到家里,他心里踏实多了。船上贮备了不少食品(尽管并不合他的胃口),巫医只能提供自己所吃的那类食物——蜗牛、甲壳虫、蚯蚓、鸟的脑子、蚱蜢、蜘蛛、青蛙、蝙蝠、老鼠、蟋蟀、麻雀、啄木鸟、壁虎、虻、臭鼬肉以及鲜血。
不管怎样,这些食品总可以维持他的生命,他必须活下去才能去杀仇人。
他望着袋内的蛇蛋,有一只壳已经裂开了,一只一呎长的“眼镜王”蛇正瞪着圆眼珠看他呢。
不等他扎紧口袋,蛇已爬到袋外落在船上。有些“眼镜”蛇只知躲避,但“眼镜王”蛇则生就憎恨一切、憎恨所有的人。这只小蛇并不寻路而逃,它自信地面对着眼前看上去像巨人似的凯格斯,抬起头,扑开自己细小的身段,小黑芯子一伸一缩,露出上颚的毒牙,随时准备释放杀人毒素。
又高又大的凯格斯面对渺小的对手吓得发抖。一个想法掠过他的脑海,由于他的罪孽深重,上帝要惩罚他了。他穿过舱门向甲板上后撤,小恶鬼追踪而来,凯格斯想跨到蛇后抓住其尾,可是当他转身时,小蛇也迅疾转过来继续与之对峙。
恐慌之中,凯格斯脱去外衣,甩在蛇头上,弯下身抓住蛇尾,把这只仍在蠕动的家伙远远地甩入河中。
他相信蛇会被淹死的。可是不然,蛇摆着尾巴,回到船上,凭着本能一股脑向凯格斯冲去。吓筛了糠的凯格斯心跳剧烈,他发誓只要上帝饶恕他这一次,他将改恶从善,不再杀人。上帝没有回声,苍天与大地都在同他作对,太不公平了。
他麻木地站立着,然后才强迫自己行动,他跃上岸,抓起一技木棍,“此刻蛇也已上岸,扭动着向他奔来。
凯格斯用尽全身力气抡起棍子,紧张过度的他未能瞄准,击到地上,偏离蛇头3呎。未及凯格斯再次抡棍,蛇已借棍为梯向他手上爬去。他用力甩动木棍,蛇被甩落了,落地前蛇的毒牙划着了他的手背,他感到一阵疼痛。
他还算明智地又一次抡起木棍,这次击中了蛇头。
凯格斯扑通坐到地上,魂不附体地颤抖着,像蒸汽机似的喘着粗气。他看着自己的手,一道细细的红线划过手背,这意味着什么?他被咬了?果真如此,他的生命仅有半个小时就该结束了。
一个人如何度过自己的最后时光呢?祈祷吧,这总无妨。他祷告着,却得不到任何回应,难道苍天聋了吗?
他用嘴吸吮手背,并吐出唾液,以此来排毒。对此,他并没抱多大指望,早就听说过“眼镜”蛇的毒液直逼人的神经,现在早已进入他的神经系统了,他觉得体内的每一根神经都在乱跳,不知是由于恐慌还是毒液所致。
死在这荒寂之地,既没有葬礼又没有歌声,就这样倒下去,让尸体腐烂去喂蚂蚁。真是可怕。不行,即使是在此消声匿迹,至少也要很好地掩埋,当然这要靠他自己。
他从船上取了铁锹,挖了一条沟,虽只有两呎深,但也够用了。他躺倒在沟内,用土将自己覆盖,只露出脸在外,然而当他只剩最后一口气的时候,要将头部遮盖严。他这是步帕瓦之后尘,唯一的区别是,帕瓦三天起死回生,而他则将一命呜乎了。他要瞒过蚂蚁、老鼠、秃鹫、鳄鱼等一切食肉动物,活着时他生活得不体面——但至少要做到体面地去死。
墓穴还算舒适,他合上双目放松身躯,心跳在减速,神经停止了跳动。
半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他呼呼熟睡了。待他醒来,黑暗已快降临。而他还活着。
那么说,他实际上没有被蛇咬伤,毒牙不过是蹭了他的手,还未来得及插入肌肉并释放毒液。他安然无恙。
抖掉身上的泥土,他登船吃饭——一顿蜗牛加芒果的晚餐。
他后悔向上帝做出不再杀人的许诺。可是,上帝并没有接受他的誓言啊,所以交易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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