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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罗杰历险记》

_103 威勒德·普赖斯(英)
“从普里比洛夫群岛一直穿过俄罗斯而来。”
“俄罗斯海,离这儿160多万公里哪!”
“没有,”哈尔说,“俄罗斯和阿拉斯加之间的边界一直穿过白令海峡。你要是从冰上走出去,走到边界上,仲出手去和某个人握手,那你就是在和一个俄罗斯人握手了。俄罗斯和美国离得就这么近。
“既然他们这么近,为什么没有把阿拉斯加夺过去?”
“他们确实那样干了。彼得大帝,俄罗斯的皇帝,命令维特斯·白令去查明在西伯利亚的东边有什么。白令是踏上阿拉斯加的第一位白人。年轻的美利坚合众国对阿拉斯加一无所知。加拿大也不知道阿拉斯加。俄国人就把它夺过去了。很多年以后,他们以720万美元的价格把它卖给了美国。现在,它的价值不是几百万而是几十亿万美元。”
哈尔看见一只黑鳍在朝两位斗士靠近。
“那是一条杀人鲸,”他说,“我恐怕海狮和海狗都要完蛋,杀人鲸非常爱吃海豹和海狮。”
但它们并没有完蛋。杀气腾腾的杀人鲸把敌对的双方吓得停止了争斗,转而作好共同面对杀人鲸的准备。这一仗它们不大可能赢,如果说需要帮助它们,这是时候了。
南努克在凶猛地咆哮。它不喜欢杀人鲸。它开始朝水边走,兄弟俩让它去。大北极熊游过去,一口咬住杀人鲸的嘴唇。这一下子鼓起了海狮和海狗的勇气,它们跟南努克一道朝杀人鲸发起进攻。
如果杀人鲸不赶快逃走,它自己就会被咬死。它决定到别的地方去找它的晚餐。只见它嗖地把巨尾一摆,就把三个折磨它的家伙往沙滩上扫。
南努克见惯了兄弟俩捕捉动物,所以本能地知道该怎么干。它把两只动物都推到沙滩上。哈尔马上把套索圈扔过去套住海狮头。罗杰用他的网逮住海狗。
哈尔说:“我们要给它们一点时间让它们的神经安定下来,然后再送它们上机场。”
“它们不会死吗——离开了水?”
“在远古时代,”哈尔说,“它们都是陆栖动物。甚至现在,它们仍然不但喜欢呆在水里也喜欢离开水。”
“但它们会走路吗——没有脚?”
“说到走路,它们的鳍当然不及脚,”哈尔承认道,“但它们能摇摇摆摆地朝前走。来,还是先让它们休息一下。”
海狗用它那双美丽的褐色大眼睛看着罗杰。
“看样子,它跟海狮一样聪明,”罗杰说。
“它的脸看上去完全像一张熊脸。”
“你猜对了,”哈尔说,“它是熊的远亲。有人叫它做‘海熊’。”
“它有多大?”
“我猜它大约有220多公斤重。尽管如此,它仍然行动敏捷。瞧那宽厚结实的肩膀和那脖子的快如闪电的动作,还有它那象牙质的大牙。它们就像抹香鲸的牙一样。注意,那牙朝内弯曲,这样就能紧紧咬住任何到口的东西。被它咬住真可怕。不过,它从不咀嚼,只是囫囵吞下。看,它开始手舞足蹈了。这就是海狗风格——非常活拨,好玩好乐。”
“好啦,”罗杰说,“我们该让它们尝尝摇摇摆摆地走到机场的乐趣啦。”
于是,它们真的大摇大摆地走起来。南努克紧跟在后面。巴罗村的人从未见到这种场面——两个男孩,两只凶残的野兽,加上一只巨大的白熊在列队行进,那只白熊正扮演着警察的角色,以保证这些力大非凡的斗士平安地蹒跚走到机场。
27、唱歌的鲸 吹口哨的鲸
“今天将是一个重大的日子,”哈尔说,“穿上你的乙烯橡胶潜水服,我们要到下面去。”
“上那儿去干什么?”罗杰问。“就是说下面有什么?”
“座头鲸和贝鲁格。它们都刚刚大批来到。它们就在那边,等着我们。”
“你说的是什么呀?”
“我说的是两种爸想要的鲸。‘它们刚从夏威夷来到这儿——成百上千。座头鲸是所有鲸中最令人惊叹的一种。等你看见它,听到它叫,你就明白了。”
“听鲸叫?”罗杰说,“鲸不会作声的。”
“那是你的想法。”哈尔说。“座头鲸唱起歌来,你会用手指把耳朵塞起来。你听过水下的很多声音,但从没有听过一种声音像座头鲸唱的歌。我也只是听说——我自己也从来没听过。对我们俩来说,这都将是一种新的体验。”
“你说的爸要我们捕的另一种东西是什么?”
“是贝鲁格。这名字是俄国人起的,是从俄语里‘白色的’一词变来的。就是白鲸。它是海里唯一一种雪白的鲸。它也很有音乐天才。”
“它也唱歌吗?”罗杰问。
“准确地说不是唱,它吹口哨。”
当他们穿着他们的橡胶服要下水时,那位爱斯基摩房东说:“你们今天要去找什么?”
“鲸。”哈尔说。
房东笑了。“你在开玩笑。两个孩子去和鲸较量!城里人都知道你们有多么聪明机智。你们捕到了许多动物,但说到要逮住鲸?——那完全是另一回事儿。很可能你们连捕鲸的仪式都不知道。”
“仪式?”哈尔说,“什么仪式?”
“城里的所有妇女都必须闭上嘴巴,非常肃静。她们一说话,鲸就会游走。她们不能动,她们一动,鲸就会拚命扑腾,然后逃走。而且,为了好运,你们必须戴着施过魔法的护身符,符上画着鲸。我们爱斯基摩人懂得这些事情。”
“我尊重你们所懂得的,”哈尔说,“不过,也许那仪式完全是爱斯基摩人的,不是我们的。别让你们的妇女为了我们的缘故而沉默吧。”
“但你们单靠自己干不了呀。”
“是干不了,”哈尔说。“我们是打算找人帮忙。我们昨天去见过海岸警卫队的人。他们会开一只他们那种大船到我们潜下海的地方去,守在上面。我们要是遇上麻烦,他们会帮助我们。再说,我们不捉大家伙。动物园宁可要幼小动物,因为它们还能活很长的时间。”
“即使是一条幼鲸也比成打男人有力气。就算你们逮住了它,它还是会挣脱的。”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带上这个。”哈尔说,他手里拿着一把枪。
“你们不能用那玩意儿,”房东说,“有一条法律规定不准杀鲸。”
“我知道,”哈尔说。“但这枪不是用来杀死鲸的,枪里面没有弹药,只有一个弹簧。它射出的不是子弹,而是一支镖,里面装满麻醉药。它只刺穿鲸的一点儿皮,然后使它睡着。”
“你骗不了我,”房东说,“枪就是枪,枪就是杀人用的。我得把你们的企图报告我们的警察。”
“去报告吧,”哈尔说,“也许他能帮我们的忙。”
“他会帮你们进市监狱去。”
哈尔笑了。“叫他先去问问海岸警卫队的队长。队长知道我们对杀任何东西或任何人——包括你——不感兴趣。好啦,你不介意的话,我们该走了。”
哈尔和罗杰走到海岸警卫队驻地,那儿的人很清楚兄弟俩要干什么,很佩服他们的勇气。
一只漂亮小巧的船载着他们绕过巴罗岬到达西岸。鲸在这儿嬉戏玩闹,把海水搅得像开了锅。一个大家伙碰巧游到船底,它把船顶出水面1米多。船摇晃了一会儿,然后扑通一声巨响掉进水里。
船长对哈尔说:“这儿怎么样?想改变主意吗?鲸正在水里狂欢呢。你们可是冒着可怕的危险呢。”
“我觉得还不算太糟,”哈尔说,“鲸不像鲨鱼。它们没有理由伤害我们。顺便问一句,你认为它们都是从哪儿来的?”
“从南面的暖流来。它们在那儿过冬。到夏天,那儿天气太暖,它们受不了,就上北冰洋宜人的凉水中来了。只是为了保险起见,把你们家里人的姓名地址给我,万一你们被咬死,我们好通知他们。”
哈尔笑了。他并不准备被咬死。但他还是按船长的意见给了他所要的一切:“约翰·亨特,亨特野生动物场,长岛,纽约。”
兄弟俩调好背上的水下呼吸器,跨过右舷边,沉入水中。
爱好和平的巨鲸给他们让出一块地方来。它们围成一个大圈唱起了歌。这样的歌哈尔以前从来没有听过。罗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温和的巨兽们举行了一场水下音乐会,这是兄弟俩在任何歌剧院都没听到过的。有时候音符从高向低滑,就像警笛声。有时是颤音,有时像汩汩水声。有时候能听到明显的旋律。有些鲸唱女高音,有些唱女中音,有女低音,还有男低音。
在所有这些歌声后面,有一种隆隆声,像是在敲大鼓,还有哒-哒-哒哒的小鼓声。大鲸吼得像雷鸣,小鲸吱吱尖叫。
音乐推向高潮,旋律增强,组成华彩乐章。壮丽的乐曲中听得出嚓亮的喇叭、长号、单簧管、双簧管、巴松管、萨克斯管和长笛,还有那深沉的管风琴。
由于这音乐发自巨大的肺,那轰鸣声震耳欲聋。
哈尔记得全国地理协会曾出版过座头鲸歌声的录音带。现在他们正听着真正的座头鲸的歌,这歌声甚至比录音还要美妙。
但那口哨声是什么呢?有什么人或什么东西正在用口哨吹着一个调子。哈尔指着一条全身雪白的小一点儿的鲸。那是一条白鲸。很显然,它不会唱歌,但它吹口哨来表达自己的心声。
座头鲸为什么叫做驼背呢?杀人鲸背上长着鳍,这鳍长约1.5米,向上凸出,尖而有力。像杀人鲸一样,座头鲸背上也有鳍,但模样大不一样。它背上的鳍短而粗,看上去不像鳍倒像一块隆起的瘤子,有些座头鲸这块瘤子也没有。
座头鲸奇形怪状。哈尔明白它为什么被认为是所有鲸当中最奇异的。它的头硕大无比,当它张开口时,嘴巴大得能把一个不幸的人囫囵吞下。它的拨水的两鳍异常的长。它身体的各部位连接得很不协调,就像蚂蚁身体的各个肢节一样:身体的前半部很巨大,但接下去就逐渐变细形成窄小的尾巴。
它做尽了种种千奇百怪的动作。它爱头朝下倒立,让尾巴突出水而。它能把身体卷得像个炸面包圈。它会用它那巨大的尾叶猛烈地泼溅海水。不管在干什么,它都总在起劲地放声歌唱,就像密西西比河汽船上的蒸汽风琴一样。
大的座头鲸身长15米多。哈尔看过的书上说,这种巨鲸光是心脏就有190多公斤。那些幼鲸身长大约3.6米,它们正在唱女高音。就是它们,体重也有约1360多公斤。哈尔从它们当中挑了一条他觉得挺顺眼的,用他的麻醉枪把镖枪刺进小鲸的皮肤。麻醉药在它的身体内循环。它一点儿也没有受伤,但却停止了歌唱,然后懒洋洋地在水面上漂荡。船甲板上扔下来了一条粗绳,哈尔用它打了个圈套在鲸颈上。
到这时为止,一切都很顺利。现在,该轮到白鲸了,罗杰叉开腿骑在一条白美人背上,哈尔给它射了一针麻醉药。当罗杰和白鲸突然从水里冒出来时,船上的海岸警卫队员们由衷地笑了起来。
罗杰抓住他们扔给他的绳子,做成套索圈往这位睡美人身上套。
兄弟俩爬上船,两条睡着的鲸被一路拖过巴罗岬去往机场。机场上的工人把鲸放在往南飞的货机的水箱里。货机马上出发,争取在这两位巨型乘客醒来之前把它们送往长岛。
兄弟俩回到他们住宿的旅馆,店主大笑。
“啊,你们只好放弃了吧,”他说,“我早就知道你们干不了,女人们又说话又到处走动,你们又没戴鲸鱼护身符,所以,当然喽,你们失败了。”
哈尔微笑着说:“但愿我们每次都失败得这样惨。”
28、羊也杀生
他们正在攀登布鲁克斯山脉的一座山。这是艰难的攀登,因为山上铺满滑溜溜的雪。
他们身后是一辆雪橇,不过不是狗队而是一队小伙子拉着。兄弟俩并不很介意,因为雪橇很轻,上面除了一顶折叠起来的帐篷和一些给养外,没什么东西。
山上刮着冰冷刺骨的寒风。越往高爬,他们就越感到冷。
罗杰停下来,拍着戴手套的手取暖。“冷得像格陵兰一样。”他抱怨说。
“因为我们在登高,所以觉得比在那儿冷。”哈尔说。
每次吸进冷空气,他们都禁不住冷得打战。呼吸很困难。凛冽的寒气从脚开始,往上渗透整个身体,冻僵了胃,冻僵了肾脏、心脏,把鼻子和下巴都冻伤了。
“我们究竞到这儿来干什么?”罗杰质问道。
“逮羊。”哈尔回答。
罗杰瞪着哥哥:“你是说,我们受那么多罪就是为了逮一只羊?”
“不是你所想象的羊,”哈尔说,“我们寻找的可不是牧场主牧草地上的那种羊。”
“还有另外的羊吗?”
“当然有。我希望能找到一只大角羊。它比牧场上的羊大一倍,力气大,野性十足而且危险。”
“人们为什么把它叫做大角羊?”
“它的两只角是整个身体中最有份量的部分,又粗又硬,向外弯成一圈儿。只要被那长着巨角的头撞一下,你就完蛋了。”
罗杰眼尖,他看见远处有东西在动,“是一个人——一个带枪的人。”
哈尔说:“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有一个带枪的人,就会有麻烦。”
“他朝这边来了。”罗杰说。
过来加入他们队伍的那个人身材矮胖,相貌凶蛮,长一张平庸的脸,拿一把丑陋的枪。
追上他们后,他说:“喂,你们两个家伙。我敢打赌我们寻找的是同一样东西——大角羊。对不起,这很使你们扫兴。不过,如果遇上一只,得到它的一定是我。你知道,我是个神抢手。”
“你从哪来?”
“怀俄明州。我在那边相当有名气。也许你们已经听说过我,我的名字是亚历克。”
哈尔立刻想到“精明的亚历克”这个成语。根据词典,这成语用来指那种好吹牛皮,老是自以为了不起,老是自作聪明的人。
哈尔微微一笑说:“碰上你真倒霉。恐怕我们最好还是现在就洗手不干。”
“晦,”精明的亚历克说,“你们愿意的话,可以跟着我转,看我怎样干。这对你们将是很好的一课——看看一个专家是怎么干这一类事的。”
“我相信我们会学到不少东西。”哈尔说,“不过,我想问问,你为什么要捕杀大角羊?”
“为了把羊头、羊角挂在我家的墙上。我客厅的墙上已经挂满鹿角,不过,我想也许还有地方再挂一副羊角。”
“这么说,你做了不少杀生的事。”哈尔说。
“基林,我的中间名,意思就是屠杀。所有在地上走的东西我都不怕。我干嘛要怕一只‘多尔羊’?知道吗,大角羊又叫多尔羊。”
“你可能会发现,”哈尔轻声说,“那多尔可不是玩具娃娃。”
“没关系,我可不在乎它是什么。越厉害我越喜欢。遇上那些棘手的活儿,我总能侥幸取胜。总而言之,《圣经》里说,人胜过任何野兽。”
“你最近一次读《圣经》是什么时候?”
“我不读那玩意儿,是别人告诉我的。他说得对,世界上没有任何动物能比得上我。”
哈尔说:“有些动物眼睛比人类的犀利,听觉比人类的敏锐,嗅觉比人类的灵敏。它们不会发动战争去屠杀亿万同类,这也比不上你吗?它们不会抽烟抽到得癌症,也不会喝酒喝得酩酊大醉。它们不会像有些做父母的人那样不管孩子,更不会为了把他们的头挂在墙上而到处开枪杀人。”
“我看得出来,你们是一对没一点儿男子汉气的懦夫,”亚历克说,“我要跟着你们,保护你们不受羊的伤害。光靠你们自己是永远不会成功的。”
哈尔注意到,这个陌生人告诉了他们他自己的名字,但却一直不愿费心去问他遇到的这两个人叫什么名字。他心目中只有他自己。
他们继续往山上爬。阿拉斯加的位置比格陵兰岛的北极区部分靠南得多,所以,太阳高得多,阳光也强烈得多。阳光照在雪上反射回来,刺得人眼睛痛。三个人都开始觉得眼睛里仿佛揉进了砂子,或者说是热刀子。他们面临着雪盲的威胁。罗杰开始希望自己变成一只不怕这种耀眼强光的动物。
哈尔早就知道他们的眼睛要受罪。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海象皮和一根细绳子。
“等一下,”他说,“我们得做三副护眼罩。”他剪下三块5厘米多宽、18厘米长的海象皮,把其中一块罩在罗杰的眼睛上。
“这是干什么?”罗杰问,“我现在什么都看不见了。”
“我只不过想试试大小合适不合适。”哈尔说,“现在我来把活儿干完。”
他拿过海象皮,在上面剪了两道细细的缝,每只眼睛一道。然后,他再把那块皮蒙在罗杰眼睛上,用细绳绕过后脑勺把它系牢。
这一下,罗杰可以透过护眼罩上的细缝看东西,刺眼的强光就没有了。
“现在,我给你做一副。”哈尔对精明的亚历克说。
但亚历克根本不肯要。“你把我当作什么,小孩吗?别想把我当三岁小孩,否则我就把你的鼻子揍扁。”
“好吧,”哈尔说,“不过,我可得把自己当三岁小孩了。”他又做了一副海象皮护眼罩自己戴上。透过细缝他看得见东西,但眼睛不再被强烈的阳光刺得生痛。“你最好还是让我给你做一副。”他对亚历克说。
但精明的亚历克却大发脾气。“那玩意儿给小家伙戴还凑合,”他说,“我是说,因为你们弱视。我的视力很强,我可不是弱者。”
他闭着眼步履踉跄地走着,不时绊倒。显然,眼睛的巨痛折磨着他。哈尔为这笨蛋感到难过。他知道这个自作聪明的家伙一定觉得眼睛里扎满了针。他几乎看不见自己的脚在往哪儿走。哈尔上前扶住他的胳膊,但“精明的”亚历克却把他甩开。他是个傻瓜,而又太骄傲,不会接受别人的帮助。
他们遇上一小群驯鹿。驯鹿大多从他们旁边走过去了,但一只大公鹿却停下来,愤怒地用蹄子抓挠地面。它那副漂亮的角从头顶伸出一米多。哈尔见过很多驯鹿,却从未见过这样一只雪地之王。
精明的亚历克也看得见那副高高竖起的鹿角。“我得把那副鹿角弄到手。”他说着就准备开枪。
他还没来得及动手,那公鹿已经低下头冲过来,用角挑着他的肚子,把他举到三四米的空中。这会儿,精明的亚历克可就不那么精明了,他疼得直吼。也难怪,那些尖利的鹿角把他的皮肉都扎破了。
哈尔想干点什么帮助他,但还没等他想出该干什么,那公鹿已经跟着鹿群走了。每当它把蹄子重重地往地上踏一卜,那位精明人就大声叫嚷一次,因为那些尖角往他的身体里扎得更深。
惊心动魄的时刻到了。公鹿在一道悬崖边上停下来,把亚历克扔了下去。他落下去时拚命尖叫。幸亏6米多深的悬崖下是厚厚的雪堆。
哈尔赶过去把他扶起来。亚历克在哭。“我满身都是窟窿,”他说,“得赶快用抗菌素。那些鹿角会使我中毒,我会得坏疽病死掉的。”
“不,你不会,”哈尔说,“那些鹿角像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一样清洁。它们总是竖在干净的空气中,从来不会弄脏——除了刚才沾了一点儿你的脏血以外。”
“你对动物怎么会懂得那么多?”亚历克问。
“那是我的本行。”哈尔说。“来,把你的衣服撩起来,让我看看扎的怎么样。”
皮肤上到处是伤,血从伤口渗出来,但一流到皮肤上就结成硬硬的冰,血就止住了。大夫做不到的事,严寒的气候却做到了。
精明的亚历克不再那么神气活现了。“我想回家。”
“打起精神来吧,”哈尔说,“你伤得并不厉害。别忘了,我们寻找的是大角羊。”
一个钟头以后,他们碰上了一只。它骄傲地站在一块大岩石上,那巨大厚实的角弯一个圈又卷回长出来的地方。它体格多么健美,仪态多么高贵!精明的亚历克举起了枪。更精明的哈尔早已拨开地上的雪捡起一小块石子,他把石子朝大角羊扔去,正好击中,大角羊闪开了几尺,亚历克的子弹刚好打不中它。
亚历克所做的只是惹恼了那只畜生。它用后腿立起来,朝亚历克扑去。它比亚历克高,而且力气大得多。
哈尔拔出麻醉枪。“我还以为你不相信枪的威力呢。”亚历克说。
“我相信这枝。”哈尔说着开了火。
镖刺进大角羊的皮,它放下四脚趴下,开始抓那镖。它把镖抓掉了,但药已进人了它的身体,正在起作用。因为它可能在麻醉药完全起作用前溜走,哈尔用套索套住它,紧紧抓住绳子。
罗杰把雪橇拉到大角羊旁边,当大角羊摇摇欲倒时,哈尔把它推倒在雪橇上,然后紧紧地捆好。
“好吧,这一轮你们赢了。”亚历克说,“顺便问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哈尔告诉了他。
亚历克以极大的兴趣看着哈尔,他以前从没流露过这么大的兴趣。“我在报纸上见过有关你们的报道,你们给动物园抓动物。”
“对。”哈尔说,“你在怀俄明州干哪一行?”
“我有一个大牧场。怀俄明州也有一些野生动物,还有不少动物园。我有意仿效你们,只是范围小些。也许,我们可以给我们那儿的动物园活捉一些动物。”
“这是你到现在为止说出的最动听的话,”哈尔说,“祝你好运。”
他们友好地分了手。亨特兄弟带着他们的战利品一直走到山下,在那儿,一辆卡车等着把他们送往巴罗岬。
29、麋和鼠
“给我送来你们能捕获的最大的麋。”约翰·亨特给儿子们打电报说。
哈尔知道世界上最大的麋该上哪儿去找。“这意味着得往肯奈半岛跑一趟。”他说。
“我知道肯奈半岛在哪儿,”罗杰说,“但那地方离这儿太远了。我们在阿拉斯加的最北部,肯奈半岛却在南端。这一带的什么地方难道就没有麋吗?”
“阿拉斯加的很多地方都有麋,但只有肯奈麋才是真正的巨麋。为了找到那些大家伙,我们不得不去肯奈。”
第二天一早,他们登上往南的飞机。飞机将把他们从北冰洋载往一个更大的洋——太平洋。驾驶员和副驾驶员他们都认识,为了安排把他们的动物空运回长岛,他们常到巴罗岬的机场去。
“希望你们这次飞行愉快。”驾驶员本·布尔特说,“你们什么时候想上驾驶座舱来,只管来好了。在座舱里,前面的景物看得更清楚。”
飞机前面见到的一切都非常刺激。首先,飞机得直飞往3千多米高空,以避开布鲁克斯山脉那些高山。然后,刚降低了一点儿高度又得再升上去越过恩迪科特群山。
飞过10多个湖,再次上升飞越雷山山脉。
此刻,他们身下是北美长河育空河。刚飞过育空河,他们又得再次升空飞越麋心山。
接着,就到了最激动人心的时刻。他们飞过麦克金利山国家公园。他们飞近麦克金利山,北美最高的山。但他们没有试图飞越它。飞机从国家公园其它山的上空飞过——布鲁克斯山、猎人山和福雷可山。
然后,又是湖泊,湖泊,湖泊——阿拉斯加真是水泽之乡啊!飞过一道大冰川,飞过库克湾,最后,降落在小城肯奈的机场上。
当一只大麋在跑道中央出现时,哈尔和罗杰正好在驾驶麋舱里。麋是一种傲慢的动物,而且很犟。它绝不会给任何人让路,相反,所有人都得给它让路。它统治着北方的动物王国,就像大象在非洲是最强大的动物一样。在非洲,你要是着见一头大象站在路当中,你就必须停下来等,也许要等好几个钟头,因为大象有“通行无阻的权利”。在阿拉斯加,麋有“通行无阻的权利”。
当飞机朝它冲去时,麋仍站在那儿,像石像般岿然不动。驾驶员尽了最大努力把飞机刹住,但没有用。飞机与麋相撞了,发出刺耳的骨肉碎裂的嘎吱声。飞快旋转着的螺旋桨眼看就要把麋搅成汉堡牛肉饼。这时,飞机猛地来了一个急刹车,惯性把飞机里的人全部抛向前去。麋肯定伤得厉害,但听不到它的一点动睁。因为麋不像一些小动物,它不会哭叫。
机场工人帮着把麋从螺旋桨下解救出来,然后让飞机调头慢慢驶入另一条跑道。与此同时,麋仍旧呆在它刚才站立的地方没挪半步,仿佛它不是一只活生生的动物,而是一尊花岗岩雕像似的。
“现在你们该知道一点儿了,”本说,“要是你们想要逮住麋,那将是怎样一桩活儿。”
“这只麋不够大,”哈尔说,“上哪儿能找到真正的大麋?”
“在麋关,”本说,“但首先,你们最好跟我们一起去吃午饭,我们会详细告诉你们,你们而对的是怎样一件工作。这样,也许你们会改变试图逮一只麋的主意。”
吃饭时,本把他在阿拉斯加25年所了解到的有关这种动物的情况,全都告诉给他们。
“对,正是在这儿,你们会找到世界上最大的麋。”本说,“在欧洲也有麋,但那里的人管它们叫麋鹿。它们的个子只有阿拉斯加麋的一半。肯奈的公麋重达800多公斤,比马高大得多。从它的尖角量起,足有3.6米高。”
哈尔抬头往上望。“这间房从地板到房顶大约两米半,”他说,“麋比这间房还要高出一米多!难怪它能成为阿拉斯加动物之王了。”
“麋属于鹿族,”本说,“但是,你曾见过鹿角像麋角这样宽吗?近两米宽!每天,它都要往肚子里填大约23公斤食物。”
“什么样的食物?”罗杰问。
“树木。”本说,“它不会咬死任何动物,它不吃肉,只吃树木——树叶、树枝、甚至树干。它的印第安名字是穆丝(musee),意思就是吃树木的家伙。麋(moose)这个词就是从穆丝(musee)来的。”
“你刚才提到麋关,”哈尔说,“我们飞到那儿去吗?”
“不。你们最好租一辆旺尼根。”
“我的天,旺尼根是什么?”
“是一种大篷车,通常用拖拉机拖着。在雪地上用时,车上装有滑行装置。但这儿没有雪,所以,旺尼根装的是轮子。它自己有一部发动机。你们要是把麋运回来——如果你们真逮到一只的话——就得有一辆旺尼根。我带你们到一家旺尼根车库去。”
兄弟俩租了一辆旺尼根,跟他们的飞行员朋友道别,然后,就踏上去麋关的路。
半路上,他们碰到一只麋。当然,它还是站在路当中。哈尔牢记着麋有权通行无阻这一规矩,他刹住了旺尼根。他们等了半个钟头。一些人正在路旁边干活儿。其中一个人喊道:“我来替你们把它撵走。”
他捡起一块石子扔过去。石子打中麋的鼻子。麋的鼻子跟世上任何鼻子都不一样。它长约30多厘米,非常软。麋把它的鼻子当作手使用,用鼻子从树上摘下树叶塞进嘴里。鼻子是麋的欢乐和骄傲,任何妨碍它的行为都会引起麋的强烈忿恨。
眼前这只麋以为石子是从旺尼根扔去的,它刻不容缓地行动起来,喷着鼻子,像一部蒸汽机车似的,怒吼着朝旺尼根扑过来。
哈尔赶紧沿着来路把旺尼根朝后退,但那只愤怒的麋以极高的速度追上大篷车。很难想象一只体型如此巨大的动物行动起来会这样迅速。为了咬高处的树枝,麋习惯用后脚站起来。这一次,它用后脚站起来,用它那对强有力的前脚把旺尼根翻到沟里去。旺尼根四轮朝天躺在那里,发动机还在拚命转。摔了个倒栽葱的兄弟俩从车里爬出来,撤退到野地里去。惩罚了那两个被认定是折磨它的人以后,麋不慌不忙地走开,它的大鼻子仍然气愤地抖动着。
修路工人是爱斯基摩人,出于真诚的本性,他们立即过去帮忙。他们和兄弟俩一起把旺尼根翻过来,推回公路上。孩子们只是受了一点儿惊,他们谢过修路工人,就又踏上旅途。
最后,他们来到一个铁路和公路的交叉点,离那里不远有一个小火车站。他们走进车站,打算从站长那儿了解一些情况。他们看见墙上有一块告示牌,上面写着:“如因麋而导致火车晚点,铁路当局概不负责。”
“小伙子,你们买票吗?”站长问。
“不买。”哈尔说,“我们只是来了解一点儿有关麋的情况。我们注意到墙上那块告示牌。显然,麋常常走上铁轨,给你们惹很多麻烦。”
“是的。”老站长说,“我们撞死过很多麋。要了解麋的情况,你们算是找对人了。我几乎知道麋的一切。麋是一种非常厉害的动物,要是吃了麋肉,你就会很有力气。麋的左后脚可以治癫痛。麋角里的骨头能止头痛。用麋角磨成粉可以解蛇毒。麋蹄可以治600种病。”
一个年轻人听了这番话,哈哈大笑:“这怪老头儿真迷信。”
哈尔说:“不过麋确实是一种与众不同的动物。”
“对。它一生下来眼睛就张得老大的。出生7天以后,它就跑得比人快。成年雌麋的体重是400-500公斤,雄麋的体重几乎是雌麋的两倍、它的犄角非常独特,模样像大汤盘。它那对可怕的前脚能踩死熊、狼、美洲狮、郊狼还有狼獾。它只吃紫菀、蕨类、百合、浮萍等各种树木。你绝想不到,麋吃这些东西竟有这么大的力气。它也吃白杨、香油树、白桦、枫树和山梨树的枝叶。它个子那么大,样子又那么笨拙,但却能悄无声息地穿过树林。尽管它吃的只是百合一类的食物,它却会变得非常危险。它会用头朝车辆撞。昨天,一只麋就去撞火车头。这一下,它陛下可是受不了啦。”
“它撞死了?”
“是的,撞死了。不过,麋还多的是。你们只是对麋特别感兴趣吗?”
“目前是的,”哈尔说,“我们想活捉一只给动物园。”
“捉一只死的倒还容易一点儿。”
哈尔哈哈大笑。“我想我不至于沿着铁路去捡麋的骨头吧?什么地方有活的麋?”
“肯奈湖一带是寻找麋的好地方。你们愿意的话,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去。”
“好极了。我名叫哈尔。这是罗杰,我的弟弟。”
“我是艾华克——半个爱斯基摩,半个蒙大拿人。”
旺尼根颠簸着驶过一条景色优美的路,奔向肯奈湖。确实,这儿有好几只大公麋,有些在岸边,有些在水里。有几只母麋跟它们在一起。它们比公麋小,而且没有角。也有小麋仔,还没有长出角来,机灵活泼,而且健壮。
“你们注意,”艾华克说,“那儿有一大圈草被踩倒了,麋几乎全在那个大圈内。那个圈就叫做麋场。在麋成群的地方,总有这样的麋场。那是麋的聚会场所,它们在那里集合,共度相会的好时光。它们不喜欢其它动物进入加入它们的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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