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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沃霍尔的哲学

_2 安迪·沃霍尔(美)
在有些圈子里,有些重量级人士认为他们有重量级的脑袋,像是“迷人”以及“聪明”以及“漂亮”这些字眼全是贬抑之词;所有生活中分量较轻盈的东西,也就是最重要的东西,都遭到贬抑。
体重并不像报章杂志让你想象的那么重要。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她只看她自己化妆镜中的脸蛋,肩膀以下绝对不看,而她重达四五百磅,但这些她全没看见,她只看见自己一张美丽的脸,因此认为自己是个美女。因此我也认为她是个美女,因为我通常以人们的主观形象为准而接受他们,因为他们的主观形象与他们思考方式的关联胜过他们的客观形象。或许她重达六百磅,谁晓得。要是她不在意,我也不在意。
但如果你很留意自己的体重,可以试试“安迪-沃霍尔的纽约节食法”:在餐厅点菜的时候,我会点所有我不想吃的菜,那么其他人在吃饭的时候,我有一堆东西可以打发时间。然后,无论那家餐厅有多高贵体面,我一定坚持要服务生把整盘菜打包成外带餐点,我们离开餐厅后,我会在外面的街上找个小角落把食物留在那里,因为在纽约有许多人露宿街头,他们所有的家当就在几只购物袋里。
《安迪沃霍尔的哲学》第二部分 美Beauty(3)
如此一来,我减轻体重保持苗条,而且我想或许其中一个流浪汉会在窗台上发现一顿LaGrenouille餐厅的晚餐。不过话说回来,谁晓得,也许他们会跟我一样不喜欢我点的菜,也许他们会不屑一顾,宁愿翻垃圾堆找个吃了一半的黑麦面包。关于人,我们永远无法预料。你永远不知道他们会喜欢什么,该为他们做什么。
这就是安迪-沃霍尔的纽约节食法。
我知道有很好的厨师花上数天的时间找新鲜的大蒜、新鲜的罗勒、新鲜的龙蒿,等等,然后用番茄罐头做酱汁,说这样无关紧要。但是我知道这样有关紧要。
每当某些人或某些文明变得堕落败坏且唯利是图之际,他们总是指着外在的美貌与富贵说,假如他们的所作所为真是坏的,他们不可能会如此发达,如此富裕美丽。举例来说,《圣经》里的人崇拜金牛犊时就是这么说的,还有当希腊人崇拜人体时也是。但美貌财富与人的良善程度一点关系也没有,想一想那些罹患癌症的美人就知道。而许多杀人凶手长得也很好看,这么一来也算是扯平了。
有些人,有的甚至是具备聪明才智的人,说暴力可以很美丽。这点我不明白,因为美是某些片刻,而对我来说,这些片刻绝不凶暴。
一个新想法。
一种新样貌。
一次新的性关系。
一套新内衣。
城里应该有很多新的女孩,而确实也来了很多。
红龙虾的美只有当它下到滚水中才会出现。大自然改变事物,让碳变成了钻石而泥土成了黄金……鼻子上戴着鼻环很炫丽。
我走在海滩上,沙滩看起来那么美丽,海水冲刷着它、将它抚平,树木青草看起来那么美好,我永远百看不厌。我想,拥有土地并且不去破坏它,是任何人梦想拥有的艺术品中最美的一件。
东京最美的东西是麦当劳。
斯德哥尔摩最美的东西是麦当劳。
佛罗伦萨最美的东西是麦当劳。
北京与莫斯科还没有任何美丽的东西。
美国真的是最美的。不过假如人人都有足够的钱过日子的话会更美。
美丽的牢笼给美丽的人。
每个人的美感都和别人不一样。当我看见有人身穿丑陋可怕的衣服,让他们看起来浑身不对劲时,我尝试想象当初他们购买衣服时心想“太好了,我喜欢,我要买下来”的时刻。我无法想象他们的脑袋有哪根筋不对,以至让他们买下那些用赭红色聚酯纤维做成的松饼盘长裤,或者是上面用亮片写着“迈阿密”的压克力纤维露背背心。你不禁疑惑他们认为“不”美的东西是什么——压克力纤维露背背心上面写着“芝加哥”?
你永远无法预测某个人观看或说话或行动的方式中,有什么样小小的事情会引爆其他人古怪的情绪反应。举例来说,有天晚上我跟一位女士一起,她突然间对某个我们都认识的人有很激烈的反应,她开始攻讦他的外貌——孱弱的双臂、长满青春豆的脸、不良的姿势、粗大的眉毛、大鼻子、糟糕的衣着。而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我看不出来如果她不愿意跟他出门的话,她为何会愿意跟我出门。毕竟,我也有孱弱的手臂,我也有青春豆,但她似乎没注意到我的毛病。我想某些小事会引爆他人的反应,而你不晓得他们的过去有什么让他们那么喜欢或不喜欢某个人,而因此喜欢或不喜欢这个人的一切。
有时候,某个东西看起来很美只因为它跟周遭其他东西有些不同之处。如果窗台上所有的花都是白色的,一朵红色的牵牛花会显得很美,反之亦然。
你在瑞典时,你会看到一个美丽的人接着一个美丽的人接着一个美丽的人;到头来,你再也不会转身回头看,因为你晓得你看到的下一位就跟你懒得回头看的那一位一样美——待在这样的地方会使人感到穷极无聊,以致当你看见不美的人时,他们显得非常美丽,因为他们打破这种美丽的单调。
对我而言,有三样东西永远显得很美丽——我那双不会夹脚的旧鞋,我的卧室,以及归国时的美国海关。
《安迪沃霍尔的哲学》第二部分 名气Fame(1)
有家公司最近有意购买我的“光环”(aura)。他们不要我的产品。他们一直说:“我们要买你的光环。”我从没弄懂他们要的是什么。但是他们愿意付高价购买。因此我认为既然有人愿意为“它”付出高额代价,我应该试着弄清楚它是什么。
我认为“光环”是一种只有旁人才能看见的东西,而且他们只看见自己想看见的程度。一切全取决于他人的眼光。你只能在不熟识或完全不认识的人身上看见这种光环。前几个晚上我跟办公室里所有的人一起吃晚餐。办公室里的小鬼头待我如粪土,因为他们认识我而且天天都看到我。不过当时还有某人带来的一个朋友,人很友善,从没跟我碰过面,而这个年轻人简直不敢相信我跟他一起吃晚餐!其他每个人看见的是我,但他看见的是我的“光环”。
当你只是碰巧在街上看见一个人,这个人真的可以散发一种光环。但是一旦他们开口说话,这种光环随即消散无踪。“光环”必定是一种只能存活于开口之前的东西。
拥有最高等名气的人,是那些名字挂在店名上的人。那些名字被用来命名大型商店的人,最是让我嫉妒。例如马歇尔-菲尔德。
但是出名其实没那么重要。假如我不出名的话,我就不会因为身为安迪-沃霍尔而遭受枪击。或许我会因为从军而被枪杀。抑或我可能是个肥胖的学校教师。你怎么可能会晓得?
虽然如此,出名的一项好处就是如此一来你可以读遍各大杂志,而你认识故事里的每一个人。一页又一页,不过全是些你见过的人。我很喜欢这种阅读经验,而这是出名最好的理由。
我很困惑新闻是属于谁的。我一直是这么想:假使你的名字出现在新闻中,那么新闻媒体应该付钱给你。因为那是“你的新闻”,而他们拿了这个东西当成自己的产品来卖。但是他们总是说他们在帮你,而这么说也没错;但话虽如此,假如人们不给新闻制作单位自己的新闻,假如每个人都将自己的新闻留给自己的话,就不会有任何新闻。所以我想双方应该付钱给对方。不过我还没有完全想清楚这件事。
评论我的文章中,我读过最糟糕、最残忍的是《时代》(Time)周刊有关我遭到枪击所刊登的评论。
我发现几乎所有的访问都是预设好的。他们和你连话都没说过,就知道他们要写什么,也知道他们对你的看法,因此他们不过是到处找些字眼与细节来印证他们早就决定要说的话。假如你不假思索接受访问,你绝对猜不出跟你对谈的人会写出什么样的文章来。那些最友善、最笑容满面的人能写出最刻薄的文章,而那些你以为痛恨你的人能写出最风趣、最友善的文章。记者比政客更教人摸不着头绪。
当有人写了极尽刻薄的文章时,我总是听任其行,因为你凭什么说那些不是事实?
以前我给一家报纸一个版本的自传,然后给另一家另一种版本,大家总是说我试图“误导”媒体。从前我喜欢提供不同的讯息给不同的报章杂志,因为这样好比在人们获取信息之处放上一个追踪器。这么一来,在我与人碰面时,凭着他们转述我曾说过的话,我总是能分辨出他们读过哪些报章杂志。有的时候,过了许多年以后,一些有趣的讯息又出现,某次访谈里会提到:“你曾说过乐福瑞克市(LefrakCity)是全世界最美的地方。”你就知道他们读了你在《建筑论坛》(ArchitecturalForum)说过的话。
合适的报导刊登在合适的地方能让你受到好几个月甚至好几年的瞩目。我在一家葛里斯超市旁住了十二年,我每天都会上门,在各条走道上闲晃,挑我想买的东西——这是我非常享受的老规矩。然后有天下午,《纽约邮报》(NewYorkPost)在头版刊登了一张我跟蒙妮可-范-穆兰与鲁道夫-努瑞耶夫在一起的照片,之后我走进店里时,店里所有的售货员都开始嚷嚷:“他来了!”还有“我就跟你说是他没错!”我再也不想踏进那家店一步。后来我的照片上了《时代》杂志之后,有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没办法去公园里溜狗,因为旁人对着我指指点点。
一直到去年,我在意大利都还默默无闻。我在德国和英国——可能算是——小有名气,这就是我为什么不再去这两个国家,但是在意大利,他们连我的名字都拼不出来。然后《男性时尚》(L’UomoVogue)从我们的一个超级巨星——此人当时开始跟他们其中一位摄影师交往——那里找到我的名字怎么拼——我猜是枕边细语——总之,他将我的姓名正确拼法泄漏给《男性时尚》,然后他泄漏了我电影的片名还有我画作的照片,如今我在意大利成了一股时尚。事实上,我刚去了一个叫做布瓦沙诺(Boissano)的小镇,在蔚蓝海岸(Riviera)没人气的那一岸,我在当地一家书报摊的露台上喝着饭前酒时,有个年轻人,高中生,走过来跟我说:“嗨,安迪,霍莉-伍隆近来如何?”我大吃一惊。他会说的英文字大概有五个,其中四个是“肉”(FLASH)、“渣”(TRASH)、“热”(HEAT)、以及“达勒桑德罗”(DALLESANDRO),不过最后这个字大概不算,因为那是意大利文。
我向来对谈话节目主持人非常感兴趣。一个我认识的人告诉我,他看电视上做访问的人就能知道他们打哪儿来、念过什么样的学校、信什么教,只消看他们的节目邀请了哪些来宾,听他们问来宾哪种问题。我真希望有能力看着电视就洞悉一个人的一切——有办法知道“他们有什么问题”。你能否想象看着谈话节目然后马上知道下面这种事情——
“这个人的问题是‘他想成为一个美男子’。”
“这个人的问题是‘他痛恨有钱人’。”
“这个人的问题是‘他那根硬不起来’。”
“这个人的问题是‘他想让自己很悲惨’。”
“这个人的问题是‘他想要聪明才智’。”
而且说不定你还有办法弄懂——
“黛娜-肖尔为何没有问题。”
《安迪沃霍尔的哲学》第二部分 名气Fame(2)
如果光看电视就能得知一个人眼睛颜色的话,我也会感到兴奋不已,因为彩色电视在这方面依旧帮不上什么忙。
有些人拥有电视魔力:他们下了镜头全然崩溃瓦解,但是一上镜头便完好无缺。他们上镜头前会流汗发抖、播广告时会流汗发抖、节目结束后会流汗发抖;但是当摄影机拍摄他们的时候,他们看起来镇定而自信。摄影机有办法将他们打开或关上。
我从来不曾崩溃瓦解,因为我从不曾完好无缺。我只是坐在那里说:“我一定会晕倒。我一定会晕倒。我知道我一定会晕倒。我晕倒了吗?我一定会晕倒。”当我上电视时,我完全无法思考他们问我的问题,我无法思考任何会从我嘴里说出来的话──我所能想的只有“这是现场转播的节目吗?是吗?那算了,我一定会晕倒。我等着晕倒”。这就是我上现场转播电视节目的意识流。预录的节目就不一样了。
而我一直以为谈话节目主持人与其他电视名人永远无法理解那种紧张是什么感觉──旦后来我明白他们其中有些人其实可能有相同问题的不同变型——也许他们每分每秒都想着:“我一定会搞砸,我一定会搞砸……东汉普顿(EastHampton)的避暑别墅没了……公园大道的大厦没了……三温暖没了……”差别在于,他们想着他们那个版本的“我一定会晕倒”时,他们有办法——通过他们的电视魔力——继续扯出他们贮藏在某处的台词与废话。
有一些人一旦“打开”之后就自动开始表演。“打开”对不同的人来说是不同的东西。我看过一位年轻演员在电视上接受艾美奖,他步上舞台,瞬间打开,他马上进入表演状态开始说:“我要表达我的感谢,谢谢我太太——”他演出的是“意义重大的时刻”这场戏。他非常自得其乐。我开始想着,对于一个只能在众人面前“打开”的人来说,像这样获得大奖一定是个妙不可言的大好时刻。如果这个东西能打开他的开关,当他得到那个机会,他站在那里感觉必定“相当好”,他心想着:“我办得到任何事情,任何一件事,‘任何一件事’!”
因此我猜想,每个人都有把自己打开的时间与地点。
我打开的地点在哪里?
我打开的地点就是当我关灯睡觉的时候。那就是我一直在等待的重要时刻。
我认为,“好的表演者”是个全方位的记录者,因为他们能够模仿情绪和言谈和外貌和气氛——他们比录音带或者是录像带或者是小说更有包容性。好的表演者总之能够设法记录下完整的经验、人群与情景,然后在需要的时候将这些记录数据叫出来。他们能够精确无误地复述一句话听起来该有的样子,当他们复述的时候,表现出他们看起来该有的样子,因为他们在某个地方看过这个景象并且将它贮藏上架。因此他们知道应该是什么台词,以及这些台词从他们嘴里说出来该有的方式。或者不说出来的方式。
我只能理解非常业余的表演者或是非常拙劣的表演者,因为无论他们做什么都无法确实表达出来,因此那不可能会是造假。但是我永远无法理解非常优秀、专业的表演者。
我所见过的每个专业表演者总是在他们担纲的每一场演出中的同一时刻做同一件事。他们知道何时观众会大笑,以及表演何时开始引人入胜。我喜欢的是情况每次都不一样。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业余表演者与拙劣的表演者——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们接下来会怎么做。
贾姬-柯蒂斯以前经常编写舞台剧,并在第二大道演出,而这出剧作每晚都会改变——台词甚至是剧情。只有这出戏的名字不会改变。假如有两个人在不同的场次观赏这出戏然后彼此开始讨论,他们会发现两场演出的东西完全不同。这些舞台剧的演出可说相当具“革命性”,因为剧本不停地在改变。
我知道“专业”的演员很迅速,这是件好事,而且大家都很准时,而且一定会到,而且他们做得对,他们调子准,而且他们演该演的段落,一切都没问题。你看着他们表演,他们看起来这么自然,以至你简直无法相信他们不是即兴演出——看起来就像那些风趣的台词就在他们说话当刻脱口而出。然后你隔天晚上再去看他们,而同样风趣的台词再度脱口而出。
如果有一天我真要选角演出某个剧中人物,我会找一个不合适的人来演。我永远无法想象由合适的人演出一角。合适的人演出合适的角色太过了。何况,没有一个人完全合适任何一个角色,因为角色是绝非真实的剧中人物,所以假如你找不到一个完全合适的人,去找一个完全不合适的人更能使人信服。如此一来,你知道你真的有东西。
不合适的人对我来说永远看起来合适得不得了。当你有一大群人而且他们全都很“优秀”的时候,很难分辨出差异,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挑个非常拙劣的人。而我向来挑最简单的事情做,因为如果是最简单,通常对我来说就是最好的。
前几天我帮某种录音器材拍摄一个电视广告,我大可以假装说出他们要我说的那些话,那些我永远不会那样说的话,但我就是做不到。
当我扮演机场旅客跟伊丽莎白-泰勒一起拍电影的时候,他们给我的台词大概是:“走吧。我还有个重要的会。”但是我嘴里一直冒出:“来吧,女孩们。”不过在意大利他们一切全部事后配音,所以无论你有什么没说出口,到头来还是说了。
我有一次与索尼-利斯顿一起拍航空公司的广告——“你有的话,就亮出来!”我喜欢说这句话,但是他们后来重配我的声音,虽然他们没有重配他的声音。
有些人说你只会对那些从小就知道的,或者知道很久后才与他们碰面的名人另眼相看。他们说,假如你从没听说过某个人,你和他碰了面,后来有人过来跟你说你方才见到的是,比方说德国好了,最有钱、最有名的人,你并不会对和他见过面这件事情另眼相看,因为你自己从来没有花时间想过他们多么有名。然而,我的感觉刚好相反:我对于那些其他人认为很有名的逗趣人士并不会另眼相看,因为我向来认为他们是最容易见到的人。最令我感到印象深刻的是当我遇到一些我以为永远不会遇见的人——那些我做梦都没想过有一天能与他们交谈的人。像是凯特-史密斯、灵犬莱西(Lassie)、帕洛玛-毕加索(PalomaPicasso)的母亲、尼克松(Nixon)、玛米-艾森豪威尔、塔布-亨特、查理-卓别林(CharlieChaplin)等人。
《安迪沃霍尔的哲学》第二部分 名气Fame(3)
我小时候常常一天到晚一边听着广播节目“歌唱大姐姐”,一边躺在床上画着色簿。然后,1972年时我在纽约参加一个派对,有人帮我引见一位女士,然后他们说:“她就是从前广播里的‘歌唱大姐姐’。”我觉得难以置信。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真的和她见了面,因为我做梦都没想过我有一天会认识她。我一直以为根本不会有机会。当你见到一个你做梦都没想过会见到面的人,你会感到受宠若惊,因为你不去堆砌任何幻想,你就不会失望。
有的人花一辈子的时间想着某个特定的名人。他们挑上一个名人,然后寄居在他或她身上。他们奉献几近所有意念想着这个他们素昧平生,或者仅有一面之缘的人。假如你随便问一个名人关于他们收到的信件,你会发现他们几乎每个人都有至少一个人对他们如痴如狂并不断写信给他们。想想有个人耗费所有的时间想着你,感觉非常诡异。
老是有疯子写信给我。我想我一定在某张疯人通讯簿上。
我总是很担心当疯子做了某件事,他们几年后又会重复同样的事情,因为他们不记得自己以前已经做过了——他们认为自己做的是一件全新的事。我在1968年遭受枪击,所以那是1968年的版本。但后来我想:“会不会有人想来个枪杀我的1970年重拍版本?”那算是另一种影迷。
在电影史的初期,影迷们往往崇拜明星的全部——一旦看上一个明星,他们会热爱这个明星的一切。而如今,影迷有不同的层级。现在的影迷只崇拜明星的部分。现今人们崇拜某个明星的某一方面,对另一方面则不予理会。一个大牌摇滚明星或许可以卖出上百万张的专辑唱片,但假使他演了一部坏电影,一旦坏口碑传开来,那就完蛋了。
如今,新类型的人被拱上台面当明星。运动员正逐步晋升为伟大新星。(观赏像奥运会这种节目时,我心里想着:“什么时候人类才会不再打破纪录?”假如有人能跑出2.2秒的话,难道表示下一个人能跑出2.1秒、2.0秒、1.9秒,依此类推,直到他们能跑出0.0秒?所以,他们到哪一刻才不会打破纪录?他们到时候会不会需要改变时间或者改变纪录?)
当今之世,如果你是个骗子,你依旧被视为高高在上。你可以出书、上电视、接受访问——你可以当个大名人,甚至没有人会因为你是个骗子而瞧不起你。你依然高高在上。这是因为人们想要明星胜过一切。
好的体味(bodyodor)就代表好的“票房”(boxoffice)。你从一公里外就能闻到它的气味。你越是努力将它诠释出来,它的气味就越强烈,而气味越是强烈,你就能获得更高的票房。
为一大笔钱卖命能使你抛开自我形象。从前我为报章杂志画鞋子的时候,我每画一只鞋就能得到一定的酬劳,所以我会数我画的鞋来算出我能拿到多少钱。我靠鞋子插画的数目维生——我数鞋子来得知我有多少钱。
模特儿有时候很没礼貌。因为她们拿的是钟点费,一天工作八个小时,当他们回到家里,他们还是觉得自己应该有钱拿。电影明星什么也没做就能赚进好几百万,所以当有人要求他们无偿做事的时候,他们就发飙了——他们以为,如果他们要和杂货店里的人交谈,他们应该索价每小时五十元。
因此,你永远应该有个“你自己”以外的产品。女演员应该计算她的舞台剧与电影,模特儿应该计算她的照片,作家应该计算他的字数,艺术家应该计算他的画作,如此一来,你随时知道自己值多少钱,而且你才不会陷在那个圈套里,以为你的产品就是你自己和你的名气,以及你的光环。
《安迪沃霍尔的哲学》第二部分 工作Work(1)
在我遭到枪击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比较像是半梦半醒而非全然入世——我总怀疑自己正看着电视而非体验人生。有时候,有些人会说电影里事情的经过不真实,但实际上,现实生活里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经过才不真实。电影使得那些情感如此强烈而真实,然而当事情真的发生在你身上,感觉就像在看电视一样——你什么感觉也没有。
就在我遭到枪击的时候,而且从那一刻起,我明白了我正看着电视。频道会转台,但一切只是电视。当我非常非常投入某件事,脑袋里往往想着别的事。当某件事情正在进行,我幻想着其他的事。我在某处清醒过来——我不知道那是医院,而罗伯特-肯尼迪就在我遭枪击的隔天被枪杀——我听见幻想的谈话说数千人正在圣帕特里克大教堂祈祷哭泣,接着我听见“肯尼迪”这个字眼,而它将我再次带回电视的世界,因为我那时才明白,我人躺在这里,痛得要命。
说来我是在我做生意的地方——安迪-沃霍尔企业——遭人枪击的。在1968年,安迪-沃霍尔企业由以下几类人组成:几个经常帮我工作的人;许多大概可以称为自由写手的人,他们负责特定的案子;还有许多“超级巨星”或“顶级巨星”或随便你怎么称呼,总之就是非常有才华的人,但他们的才华很难界定而且几乎不可能销售。这些人就是当时安迪-沃霍尔企业的“职员”。有个访问者问我很多有关我怎么经营公司的问题,而我试着跟他解释,我不能算是经营公司,而是它经营我。我用了很多像是“养家活口”这种词,所以他听不太懂我所说的事情。
我住院的那段时间,“职员们”继续做事情,我这才明白我的确有个活的生意,因为它没有我一样能运转。我很高兴认识到这一点,因为在那个时候,我已经判定“商业”是最好的艺术。
商业艺术(businessart)乃是“艺术”(Art)的下一个阶段。我以一名商业广告艺术家(commercialartist)起家,希望能以一名商业艺术家(businessartist)终了。在我从事过叫做“艺术”——或不管叫什么——的那件事之后,我跨进商业艺术。我想成为一名艺术商人(ArtBusinessman)或者商业艺术家。商业做得好是最令人着迷的一种艺术。在嬉皮的年代,人们贬抑商业这个概念——他们说:“金钱是不好的。”还有,“工作是不好的。”但是赚钱是一种艺术,工作是一种艺术,而赚钱的商业是最棒的艺术。
一开始,并非所有安迪-沃霍尔企业中的一切都很上轨道。在我们同意提供某个戏院每周一部电影时,我们一下子从艺术跳到商业。这使我们的拍片事业以营利为目标,带着我们从短片进入长片再进入剧情长片。我们学了一点发行,而我们很快地开始试着自己发行这些影片,但我们发现那实在太难了。我不期待我们拍摄的电影能够营利。艺术能够进入商业主流,走入外面的现实世界已经足够。看见我们的电影能够出现在真实世界的戏院广告牌上,而非在艺术的世界里,教我们如痴如醉。商业艺术。艺术商业。商业艺术的生意。
我一向喜欢拿剩余的东西来创作,做剩余物的作品。那些被丢弃的东西,每个人都知道是不好的东西,我一向认为很有潜力变得有趣。这么做好比回收作品。我向来认为剩下来的东西里富含幽默。当我看埃丝特-威廉斯的老电影时,一百个女孩同时从荡秋千上跳下来,我会想象试镜时是什么样的情景,以及可能有一个女孩子在该跳的时候却没胆往下跳的那些镜头,继而我想象着她留在秋千上的样子。所以那场戏的这个镜次成了剪接室地板上剩下来的东西——一个被剪掉的镜头——而那个女孩子此时大概也成了剩余物——她大概被炒鱿鱼——因此这整场戏比起一切依计划演出的那场戏要来得逗趣得多,而不敢跳的女孩是这个被剪掉镜头的主角。
我不是说大众品味不好,因而坏品味的东西留下来的东西就是好的:我是说,剩下来的东西大概是不好,但是假如你能接受它并且让它变好,或至少变得有趣,如此一来,你至少不会浪费比当初更多的东西。你回收利用作品也回收利用这些人,而且你是利用其他生意的副产品作为自己的生意经营,实际上,用的是其他“直接竞争”(directlycompetitive)的生意的副产品。因此,这是一种非常节省的运营模式。同时它也是最有趣味的运营模式,如我先前所说,剩下来的东西本身就充满趣味。
住在纽约给人实在的动力去要其他人不想要的东西——去搜刮那些剩余物。住在这里要和太多人竞争,因此,得到任何东西的唯一希望,就是改变自己的品味去要那些别人不想要的东西。举例来说,纽约风和日丽的时候,路上挤得水泄不通,人多到你甚至看不见中央公园。但是在恶劣阴雨的周日清晨,没有人想起床,或者就算是起床了也不想出门的时候,你可以出门到处散步,整条街道都是你的,这可是美妙得很。
在我们没钱拍那种有好几千个镜位与重拍镜头的剧情长片时,我试着简化拍片的过程,所以在我的电影里,我们用了我们所拍摄的每一英寸影片,因为这样比较便宜,而且比较简单又比较有趣。何况,这样我们自己不会有任何东西剩下来。到了1969年我们开始剪接我们的影片,不过就算是在我自己的电影里,我还是最喜欢那些剩下来的东西。所有剪掉的镜头都很精采。我不遗余力地将它们保留下来。
我在两个地方背离爱用剩余物的哲学:(一)我的宠物;(二)我的食物。
我知道我应该到动物收容所去领养宠物,但我反而花钱去买。事情就这么发生了。我看见它然后爱上它然后把它买下来,所以在当时的情况,我的情感使得我放弃自己的风格。
我也承认我无法忍受吃剩饭剩菜。食物是我绝大的奢侈。我完全纵容自己,但我会试着加以补偿,就是把我的剩饭剩菜尽可能保留下来带到办公室或留在街角,加以回收利用。即使连我自己都不想要,我的良知也不容许我将食物扔掉。如我所说,我在吃的方面非常纵容自己,因此我的剩饭剩菜通常相当高级——我的美发师的猫每个星期至少吃两次鹅肝酱。我的剩饭剩菜通常都是肉,因为我会买一大块肉,当作晚餐加以烹调,然后就在煮好之前我会崩溃,然后拿我一开始就想吃的东西当晚餐——面包和果酱。我那些烹煮蛋白质的动作不过是在耍我自己:我唯一想吃的东西只有“糖”。其他的仅止于装装样子而已,比方说,你不能和一个千金小姐去吃晚餐,然后点饼干当开胃菜,无论你有多想吃饼干。大家都认为你该吃蛋白质,所以你照着做,这样他们才不会说话。(假如你决心执拗不从然后点你的饼干,接下来你得说明你为什么要吃这个,以及你吃饼干当晚餐的哲学。这样实在太麻烦了,所以你点了羊肉,放弃你真正想吃的东西。)
我在1964年录制了第一卷录音带。现在我试着回想我录制第一卷录音带的详细情况。我记得录音的对象是谁,但我想不起来那天我身上为什么带着录音机,甚至我为什么会出门买一台录音机回来。我想那都是因为我想写一本书。有个朋友留字条跟我说我们认识的每个人都在写书,使得我也想写本书赶上大家。所以我买了录音机,然后去录当时我认识最有意思的人,昂丁,录一整天。我对于这群刚认识的新朋友感到很好奇,他们有办法一连好几个星期都不用睡觉。我心想:“这些人真有想象力。我只想知道他们做什么,为什么他们这么有想象力与创造力,整天话讲个不停,永远忙个不停,精力充沛。他们怎么能熬夜熬到那么晚又一点也不累。”结果很快过了四天。我下定决心花整天整夜来帮昂丁录音,他是他们当中最爱说话也最有活力的一个。但在过程中我累垮了,所以我只得把那二十四小时剩下的部分在另外的几天录完。因此,我的小说《A》是个骗局,因为它标榜是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录音“小说”,但它其实是在几个不连贯的场合录制。我用了二十卷卡带,因为我用的是小型卡带。就在那个时候,有些小伙子到“工厂”来问能不能打工,所以我要求他们把我的小说听打出来,而他们花了一年半的时间听打一天的谈话内容!如今,这在我看来相当不可思议,因为我知道如果他们有点用处的话,他们只要一周就可以完成。有时我会以钦佩的眼光扫过他们,因为他们使我相信打字是世界上最迟缓、最痛苦的事情之一。如今,我才明白我找到的是没人要的剩余打字员,但当时我不知道。或许他们只是喜欢待在那些来“工厂”闲晃的人身边。
《安迪沃霍尔的哲学》第二部分 工作Work(2)
此外,我无法理解的还有那些永远不睡觉的人,他们永远宣称:“噢,我已经第九天没睡了,真是太光荣了!”所以我心想:“或许这时该来拍部电影讲某个人睡一整个晚上的觉。”但是我只有一部只能装三分钟影片的摄影机,因此我每三分钟就得换片再拍三分钟。我将电影速度放慢来弥补我换片失去的那些三分钟,而我们用更慢的速度播放来弥补我没拍到的影片。
我猜我对于“工作”的解释非常宽松,因为我觉得光是活着就已经是一件大工程,而有时你还不见得想去做。被生下来就像是被绑架一样。然后被卖去当奴隶。大家随时都在工作。机器永远运转不停。即便是你睡着的时候。
我做过在心理层面上最困难的工作,是出庭接受一名律师的羞辱。当你站上证人席,你的朋友不能为你辩护,除了律师之外人人安静无声,而律师对你出言不逊,但你只能任由他去的时候,你真的只能靠自己。
当我在做商业设计时,我喜爱工作,他们告诉你做什么以及怎么做,你只需要加以修改,然后他们说可以或不可以。难为的是你得靠自己凭空幻想一些乏味的事情做。当我考虑最想要雇用哪种人作为雇员时,我想到的是请个老板。一个告诉我该做什么的老板,因为这样在你工作时,事情变得简单又轻松。
除非你接手的工作必须执行其他人要求你做的事,不然的话,唯一有资格当你老板的“人”,只有专门为你订做设计了程序的计算机,它能考虑你所有的财务状况、偏见、怪癖、思想潜力、闹脾气次数、才能、性格矛盾、预期成长率、争强好胜的资质与分量、你在履行契约那天吃的早餐内容、你嫉妒的人,等等。有很多人能帮我处理生意上不同的大小杂事,但唯有计算机对我才有全盘的帮助。
假如我有一台好计算机,一旦我落在自己后面的话,我就能趁周末赶上我的思绪。计算机将会是个非常称职的老板。
近来有一件我该做却没做的事情,那就是多多认识科学领域的人。我认为最棒的晚宴就是每个来宾都必须带着一则科学新知上餐桌。之后,你才不会觉得只用一些食物喂饱你这部机器是浪费时间。不过,不要任何跟疾病有关的消息。只要纯粹的科学新闻。
人们寄给我许许多多的礼物,但与其收到这些礼物与艺术邮件,我宁可收到用我看得懂的语言所撰写的科学邮件。这将会使我想再次拆信阅读。
当我进行一项生意项目的时候,我总是预期一定会发生坏事。我总是预期交易会以想象得到最严重、最糟糕的方式告吹。不过,我猜我不该担心。如果命中注定有事情要降临在你身上,那么它一定会,你无法迫使任何事发生。而且它往往是在过了你在意它会不会发生的那一刻之后,才会真的发生。一个当女演员的朋友告诉我,等到她再也不想要钱,等到她再也不想要金银珠宝之后,她开始有钱、有金银珠宝。我猜,世事总是如此倒是为了我们好,因为渴望之物的来临,总是在我们停止渴求它们之后,也就是拥有它们而不至失去理智的时候。你不再渴求它们的时候,也就是你有能力处理如何拥有这些事物的时候。或者之前。但绝不能在这期间。如果你在迫切渴求某些事物时得到它们,你必然会失去理智。当你迫切渴求的东西就放在你大腿上时,一切事物都会扭曲变形。
继活着之后,第二件最困难的事情就是性行为。当然,对有些人来说这不算工作,因为他们需要这项运动,他们有精力从事性,而性赋予他们更多的精力。有些人从性获得精力,而有些人因性而耗损精力。我认为性太耗神费力。但如果你有时间去做,而且需要这项运动——那么你就该做。但是,假如你先搞清楚自己到底是从中获得精力或者耗损精力的人的话,你可以为自己省下很多麻烦。就像我说过的,我是耗损精力的那种人。不过,当我看见其他人为了性忙进忙出的时候,我能够理解。
要有魅力的人不去跟别人发生性关系,就跟缺乏魅力的人要跟别人发生性关系一样费力;因此如果有魅力的人刚好因为性获得精力,而缺乏魅力的人刚好因为性而耗损精力的话,就对情况有帮助。因为如此一来,他们的渴求与其他人促使他们采取的方向一致。
就跟发生性行为一样,扮演特定性别也是件苦差事。我不知道下面哪一种比较辛苦:(一)由男人当男人;(二)由男人当女人;(三)由女人当女人;(四)由女人当男人。我不确定答案是什么,但从观察所有不同的类型里,我知道认为自己最为卖力的是那些尝试当女人的男人。他们付出双倍时间。他们所有的事都做两倍:他们得考虑要刮毛与不刮毛,要精心打扮与不打扮,要买男人的衣服以及女人的衣服。我猜尝试成为另一种性别很有意思,但光是成为你原来的性别就已经非常刺激了。
有个朋友说:“正经八百的人还真的会成功。”这话真是一针见血。那些使得许多人却步不前并且害他们无法成功的常见的情绪性问题,正经八百的人都没有。我二十岁出头刚从学校毕业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不够正经八百到可以不让我的问题阻碍我工作。
我以为年轻人的问题比老年人多,所以我希望自己能活到老一点,这样我才不会有一大堆问题。然后我看看周遭的人,看见所有看起来年轻的人有新的问题,而看起来老的人有老的问题。在我看起来,那些“老”问题比“新”问题要容易处理。因此我决定把头发染灰,这样一来,没有人知道我年纪多大,而我又比他们“想象”的年纪看起来更年轻。头发染灰让我获益良多:(一)我会有老问题,它们比新问题容易处理;(二)每个人都会对我看起来有多年轻而啧啧称奇;(三)我将能够免除表现出年轻的职责——我可以偶尔堕入怪癖或老年期,没有人会觉得奇怪,因为我灰发苍苍。当你有满头灰发,你所做的每个动作看起来都很“年轻”而“矫健”,而不只是正常的活跃而已。这好比你获得了一种新才能。因此,在我二十三四岁的时候,我便把头发染成灰色。
我在工作伙伴身上寻找的特质之一,乃是对我想做的作品有一定程度的误解。不是根本性的误解,只是偶尔有些不严重的误解。当有人不全然了解你要他们做什么,或是他们听不清楚你命令他们做的事,或是录音带质量欠佳,或是他们自己的幻想开始渗透进来的时候,我往往喜欢后来的结果更胜于我原先的构想。接着,如果你拿第一个误解你的人创作的结果,将它交给另一个人,然后要他们把它做成他们所知道你要的样子,这样也很好。假如其他人从未误解你的意思,假如他们完完全全照着你的话去做,他们不过是你脑中想法的传输人,这会让你感到无聊。但是当你与误解你的人一同工作时,你得到转化(transmutation)而非传输(transmission),这样长期看来有意思得多。
我喜欢为我工作的人对事情有自己的想法,这样他们才不会来烦我,但我又希望他们与我相似到可以跟我作伴。我喜欢有人哄我睡觉,但我不喜欢被人赶去睡觉。
我认为,他们现在应该开一门给女佣上的课,然后起个华丽的名称。除非贴上一个华丽的名称,否则人们不愿意做这些事。美国这个理念就理论上来说非常伟大,因为我们废除了女佣与看门人,然而,这些工作还是得有人做。我总是认为,就算是有高度聪明才智的人也能从当女佣这个工作中学到很多事情,因为他们会看见许多有趣的人,并在最美丽的房子里工作。我是说,每个人都为其他人做某些事——你的鞋匠帮你制鞋,而你为他创造娱乐——永远是一种交换,若非因为我们加诸某些工作上的污名,这种交换永远是平等的。母亲一向为儿女劳动,那么街上某个人帮你劳动又有什么不对?不过,世界上必定还是有些人不愿动手打扫,他们认为自己比打扫的人更优越。
《安迪沃霍尔的哲学》第二部分 工作Work(3)
我一向认为总统可以在改善这方面的形象上有卓著贡献。假如总统能进到国会山庄的公厕里面,然后让电视摄影机拍摄他清理马桶,说:“有何不可?这事总得有人做!”这么一来,将会大大鼓舞那些不遗余力保持马桶清洁的工人的士气。我的意思是,他们做的是件很棒的事情。
总统有许多良好的宣传潜力还没有被开发。他改天该坐下来,列张表写下所有大家觉得不好意思去做,但不该不好意思的事,然后在电视上全部做一次。
有时候,B和我幻想如果我是总统的话会做什么事——我会如何利用我的电视档期。
空中小姐有最优良的公众形象——空中的女主人。她们的工作其实就是毕克佛餐馆(Bickford's)女服务生做的工作,再加上一些其他职务。我不是要贬低空姐,我只是要拉抬毕克佛餐馆的女侍。这个差异在于空姐是个新世界的工作,从来不需要与旧世界里那个农奴∕贵族并发症所遗留下来的阶级污名去搏斗。
美国这个国家伟大的地方在于开创了一项传统,其中最富裕的消费者与最贫穷的消费者基本上购买相同的东西。你可以在电视上看见可口可乐,你知道总统喝可口可乐,伊丽莎白-泰勒喝可口可乐,然后你想想,你也可以喝可口可乐。可口可乐就是可口可乐,没有钱能让你买到比街角流浪汉所喝的更好喝的可乐。所有的可口可乐都一样,而所有的可口可乐都很好喝。伊丽莎白-泰勒知道,总统也知道,流浪汉也知道,而你也知道。
从前在欧洲,皇室与贵族吃的东西比农奴要好得多——他们吃的食物截然不同。有人吃肉,有人喝粥,每个阶级各自固守他们的食物。但是当伊丽莎白女王来访时,艾森豪威尔总统买了一份热狗给她,我敢说,他有信心就算是女王也没办法叫人送一份比他在棒球场花了约两毛钱买的更高级的热狗到白金汉宫去。一块钱也不行,十块钱也不行,就算是一百块钱她也买不到更高级的热狗。她买的是一份两毛钱的热狗,而其他人也一样。
有时你幻想那些高高在上、享尽奢华的有钱人所拥有而你没有的东西,而且他们的东西一定比你的东西更好,因为他们比你有钱。但是他们喝一样的可乐、吃一样的热狗、穿一样由国际女装工人联合工会(ILGWU)生产的衣服、看一样的电视与一样的电影。有钱人不会看到更搞笑的《实话或挑战》(TruthorConsequences),也不会看到更恐怖的《大法师》(TheExorcist)。你惊骇的程度就跟他们一样——你会做同样的噩梦。这一切的一切都非常美国。
美国这个概念好极了,因为一件事情越是平等,它就越是美国。举例来说,若你很有名,许多地方都会给你特别待遇,但美国不尽然。前几天,我遇到一件“非常”美国的事情。我前往帕克-波纳的拍卖会,而那里的人不让我入场,因为我带了我的狗,所以我必须在大厅等候跟我约好的朋友告诉他我被拒绝入场。而当我在大厅等候之际,我帮他人签名。置身其中真是一个非常美国的情景。
(还有,这种“特别待遇”有时会因为你的名气而逆向运作。有时人们对我很凶,就因为我是安迪-沃霍尔。)
如果可能的话,你应该试着依照每个人的才能或职务所适用的度量方式支付他们酬劳。作家可能会希望依照字数、依照页数、依照读者涕泪纵横或捧腹大笑的次数、依照章节多少、依照提出的新点子的数目、依照写书量,或者是依照写作的年头来赚取报酬,以上不过随便举几个可能的种类。导演可能会希望依照拍片数量、依照胶片长度,或者是依照雪佛兰汽车出现在画面中的次数来赚取报酬。
我还在思考女佣的事情。这真的与你被扶养长大的方式有关。有的人对于让其他人帮他们善后这个想法就是不会感到不好意思,虽然我说过当女佣和从事其他工作没有两样——因为我知道它“不该”被认为与其他工作有两样——不过,不知怎的,我依旧对于让其他人帮我善后这个想法感到非常难堪。举例来说,假如我真的能够把当女佣这件事情认为跟当牙医一样,那么让女佣帮我善后这件事不该会让我感到不好意思,就像我让牙医帮我补牙一样。(老实说,“牙医”这个例子举得不好,因为让牙医帮我补牙“确实”使我非常不好意思,特别是当我的皮肤坑坑洞洞,而我又坐在那些绿光灯下的时候。不过我还是忠于这个例子,因为让其他人帮我补牙的那种尴尬,远远不及有人跟着我帮我善后时所感受到的尴尬。)
只有住在欧洲的旅馆或是在其他人家里做客时,我才会遭遇到如何看待女佣的问题。当你跟女佣面对面的时候真叫人手足无措。我永远没办法坦然自若。我认识的有些人可以非常自在地直视女佣,甚至告诉女佣他们希望事情该怎么做,但是我办不到。我住旅馆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尽量整天关在房间里,这样女佣才不会进房来。我特意加以回避。因为她们打扫时,我就是不知道眼睛该看哪里、该做什么事情。要说起来,回避女佣其实是件大工程。
小时候,我从没幻想过要有女佣,我幻想拥有的东西只有糖果。随着我慢慢长大,我的幻想自动演绎为“赚大钱买糖果”,因为年纪越大,你当然越实际。接着,在我第三次精神崩溃而我还是没吃到很多糖果的时候,我的事业开始起飞,而我开始有越来越多的糖果,如今我有一整个房间的糖果,全在购物袋里。因此,我现在回想起来,我的成功给了我一间糖果房而非用人房。就像我说过的,你能否双眼直视女佣,完全取决于你孩提时代有什么幻想。由于我从前的幻想,如今的我看着赫尔希巧克力棒要自在得多。
奇怪的是,有钱也不算什么。你带着三个人到餐厅去,然后付了三百块钱。好了。然后你带着同样三个人到街角的饭馆——小吃店——点里面的每样菜吃。你在街角小吃店与在高级餐厅吃得一样饱——其实更饱——而这一餐才花费你十五或二十块钱,而且你基本上吃同样的食物。
前几天我在想,如今在美国,假如你想成功的话该做什么。从前,你得靠关系,然后身穿高级西装。环视现状,我猜现在你还是得做相同的事情,但是不能穿高级西装。我猜要成功就只有这样。脑袋想钱。外表装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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