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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五至十册)

_8 范文澜、蔡美彪(当代)
  占领襄樊——一二六一年宋潼川安抚使、知沪州军州事刘整以沪州十五郡叛宋来降,忽必烈以刘整为都元帅。一二六二年,兀良合台子阿朮受命为征南都元帅,统领南征蒙、汉诸军。但这时,忽必烈集中主要兵力与阿里不哥争位,李璮乱后,又相继削减汉将兵权。阿朮只是在一二六四年侵掠两淮地界,而没有大举作战。
  一二六七年,刘整进策说:“自古帝王,非四海一家,不算正统。圣朝有天下十七、八,为什么置一隅不间,自弃正统?”他建言攻宋先攻襄阳,撤除南宋屏障。一二六八年忽必烈命阿朮与刘整督率诸军进兵襄阳。一二六九年,蒙古军先攻汉水北岸的樊城。刘整与阿朮计议说:“我精兵突骑,所当者破,但水战不如宋朝。造战舰,练水军,才能成事。”蒙军造战舰五千艘,练水军七万。一二七一年五月,忽必烈增调东路兵围困襄阳。六月,宋帅范文虎率军十万援襄樊,阿朮率诸军迎击,大败宋军。一二七三年初,阿朮、刘整军用回回炮攻破樊城。二月,宋襄阳守将吕文焕出降。四月吕文焕入朝,忽必烈封他为襄汉大都督。元军得襄阳,南宋的防御体系被突破了。
  攻下临安——阿朮及副帅阿里海牙等得胜回朝,即向忽必烈建策,乘胜灭宋。忽必烈召姚枢、许衡、徒单公履等商议,都说“乘破竹之势,席卷三吴,正是时机”。忽必烈任命同知枢密院事伯颜为统帅,大举出兵。伯颜,蒙古八邻部人。曾祖和祖父都是成吉思汗时的功臣。父晓古台从旭烈兀西征,生伯颜于西域。一二六四年,旭烈兀派遣他向忽必烈奏事,被忽必烈留用。一二七四年,忽必烈命伯颜和史天泽同领兵二十万伐宋,任命伯颜、史天泽并为左丞相,阿朮为平章政事,阿里海牙为右丞,降将吕文焕为参知政事,同行中书省事于荆湖;又任命合答为左丞相,刘整为左丞,董文炳为参知政事,同行中书省事于椎西(八月,改为行枢密院,以便统一指挥);并由四川元军配合,大举伐宋。
  六月,忽必烈下诏南伐,宣布“将士勿得妄加杀掠。有去逆效顺,别立奇功者,验等第迁赏。”七月,伯颜等陛辞,忽必烈对他说:“曹彬不嗜杀人,一举而定江南。你要体会朕意,效法曹彬。”大军至郢州,史天泽因病北还,至真定病死。忽必烈以伯颜领河南等路行中书省,军政大事由他一人专任,所属各部都由他节制。
  九月,伯颜大军自襄阳至郢州,宋兵十余万夹汉水,列战舰千艘,又横铁绳锁大舰数十阻遏舟师,元军不能渡。伯颜军绕过郢州南下,攻下黄家湾堡,由小溪挽舟出唐港,入汉江,顺流而下,连破沙洋、新城。十二月,到达汉口。阿里海牙和前锋张弘范攻打阳逻堡。阿朮等领兵抢渡大江,大败宋军,追击至鄂州城门。鄂州守军出降。
  一二七五年初,伯颜大军顺江东下,至黄州、蕲州,宋守将相继出降。阿朮军至江州,宋兵部尚书吕师夔在江州降元。舟师至安庆,未知安庆府范文虎出降。伯颜任范文虎为两浙大都督。二月,宋丞相贾似道到芜湖,遣使求和,伯颜不许。贾似道督率诸路军马十三万,战舰二千五百艘来战。伯颜命元军左右翼夹江而进,发炮猛轰,宋水军全部败溃,贾似道逃往扬州。伯颜进军至建康,宋军出降。三月,伯颜以行中书省驻建康。阿塔海、董文炳以行枢密院驻镇江。阿朮攻取扬州。
  五月,伯颜回上都议事。忽必烈进伯颜为右丞相,阿朮为左丞相。八月,伯颜带着忽必烈对南宋谕降的旨意返还军前,伯颜取道益都,调淮东军沿淮河进军。十月,围扬州,召集诸将指授作战方略。伯颜到镇江,罢废淮西行枢密院,以阿塔海、董文炳同署行中书省事。十一月,伯颜分军为三路,指向临安:参政阿刺罕将右军,自建康出四安镇,攻独松关;相威与参政董文炳将左军以舟师从江阴顺江而下,由海道经华亭至澉浦;伯颜和右丞阿塔海由中道节制诸军,水陆并进。伯颜到常州,亲自指挥攻城,城破被屠。十二月至平江。至元十三年(一二七六年)正月,元军会集宋都临安城北。二月,宋谢太后和恭宗赵显奉传国玺及降表降元,宣告了南宋的灭亡。伯颜下令禁止军士入城,遣吕文焕持黄榜安抚临安内外军民。三月,伯颜入临安,发宋府库的礼乐祭器、册宝、仪仗、图书,全部北运。宋皇室被押解到上都。
  崖山之战——南宋亡后,原宰相陈宜中、张世杰、陆秀夫等,拥宋朝皇子广王赵昰(九岁)和益王赵昺(六岁)逃到福州。一二七六年五月,拥立赵昰作小皇帝,图谋抗元复宋。宋兵仍有十七万人。南宋右丞相文天祥被元兵押解北上,中途逃脱。七月间,文天祥号召各地起兵,夺取江西。忽必烈命塔出等领兵自江西进攻福建、广东等地;董文炳沿海南下,漳州、泉州、福州、广州相继投降。宋泉州守将蒲寿庚降元。张世杰、陆秀夫等拥赵昰乘船至潮州在海上流亡。同年末,阿里海牙也攻占了湖南、广西诸州之地。
  一二七七年四月,宋文天祥部自梅州进入江西。接着攻下雩都、兴国。元江西宣慰使李恒部进攻兴国。文天祥败走南岭山中。一二七八年四月,赵昰在洲病死。张世杰、陆秀夫又拥立赵昺。六月间逃到海中的崖山,作为最后的据点。忽必烈任命张弘范为蒙古、汉军都元帅,李恒为副,领大兵进讨。张弘范以弟弘正为先锋,领舟师由海道袭文天祥驻地潮阳。文天祥军退走海丰,被张弘正追及于五坡岭,被俘。一二七九年正月,张弘范的水军至崖山,李恒部自广州来会合,二月,大败宋军。陆秀夫负帝昺投海死。张世杰败走,死在海中。南宋抗元的最后一支兵力,也完全被消灭了。
  唐末五代以来,辽、宋、夏、金、吐蕃、大理等国长期并立,相互争夺,已有三百余年之久。成吉思汗建国以来的战乱局面也已延续了七十年。元朝灭宋后,结束了诸国并立的局面,形成多民族的统一的国家,北极漠北,南到海南,都入于版图。元朝建号的诏书中说:“舆图之广,历古所无”。《元史·地理志》说:“自封建变为邵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其地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元朝的建立,基本上奠定了中华民族的版图,意义是重大的。
(三)专制主义的封建统治和民族压迫
  元朝封建国家的建立,从蒙古族来说,是标志着从成吉思汗所建立的奴隶制国家到封建制国家转化的完成。这个转化经历了约六七十年的斗争过程。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定居下来的征服者所采纳的社会制度形式,应当适应于他们面临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如果起初没有这种适应,那末社会制度形式就应当按照生产力而发生变化”(《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八十一页)。蒙占奴隶主在征服各民族、主要是征服汉族的过程中,不能不适应汉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而逐渐地采纳和保持汉地原有的封建社会制度,同时也不能不采用与此相适应的国家制度、政治制度。但是,元朝封建国家又不可能是中原封建王朝简单的继续。忽必烈和他的继承者同时也把蒙古奴隶制传统的某些统治制度和统治方法纳入元朝的国家制度,从而使元王朝的封建统治表现为更加强烈的专制主义,对蒙、汉及其他各族人民实行着残酷的阶级压迫。
  元朝多民族的统一国家的建立,加强了各族人民之间的联系,但在专制主义的封建统治下,各民族之间当然不可能有任何意义的“平等”。元朝统治者公开地、毫不掩饰地把各民族按照族别和地区划为四个等级。蒙古人为第一等,色目人为第二等,汉人(北方的乣汉,包括契丹、女真)为第三等,南人(南宋统治下的江南人民)为第四等。不同等级的民族在政治上、法律上享有不同的待遇,权利和义务都极不平等。元朝统治者规定蒙古族拥有多种民族特权,从而保证了蒙古贵族优越的社会地位,防止了民族的被同化。元王朝也因此显示出比辽、金等王朝更为浓烈的民族色彩,对各族人民实行着残酷的民族压迫。
  元朝的政治制度和军事制度,在元世祖忽必烈统治时期,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它既不同于辽朝的“国制”、汉制两个系统并行,也不同于金朝迁都燕京后的全用汉制。元朝制度基本上沿袭金、宋的旧制,但同时也保存了蒙古的某些旧制,加以变改,并且在政治、军事、法律、科举、学校等各方面都贯穿着民族等级制的民族压迫的原则,从而使元朝制度又带有许多新特点。
一、斡耳朵及怯薛制
  元朝建国后,蒙古原有的斡耳朵官帐制、怯薛制以及投下封邑制等都还继续保存,但也都有了重要的变化。
  斡耳朵官帐制——成吉思汗时建斡耳朵官帐制,设大斡耳朵及第二、第三、第四等四斡耳朵。据说成吉思汗有妻妾近五百人。四斡耳朵分别由成吉思汗的正妻孛儿帖、次妻忽兰(蔑儿乞部长女)、也遂及妹也速干(塔塔儿部女)等管领,其余妾妃统属于四大斡耳朵。大汗的私人财富,分属四斡耳朵。大汗死后,由四斡耳朵分别继承。《元史·后妃表序》说:“然其居则有四(原作曰,误)斡耳朵之分;没,复有继承守宫之法”。
  忽必烈建立元朝,在大都城内修筑官阙,但仍然保留斡耳朵的名称,并且沿袭成吉思汗的旧制,也设四斡耳朵,分别属于帖古伦大皇后(早卒,守大斡耳朵)、察必皇后及妹南必后(第二斡耳朵)、塔刺海后(第三斡耳朵)和伯要兀真后(第四斡耳朵)。各斡耳朵都有自己的封邑。元朝每年还以“岁赐”的名义,给予各斡耳朵的继承者以大批的财富。
  元世祖忽必烈以后,定都大都,成宗以后诸帝的后妃都另设专门机构,主管斡耳朵属下户口、钱粮、营缮等事。如长庆寺(掌成宗斡耳朵)、长秋寺(掌武宗五斡耳朵)、承徽寺(掌仁宗答儿麻失里皇后位下)、长宁寺(掌英宗速哥八刺皇后位下)、宁徽寺(掌明宗八不沙皇后位下)、延徽寺(掌宁宗斡耳朵)等。
  怯薛制——怯薛原为斡耳朵的宿卫亲军。成吉思汗建国,命“四杰”分任四怯薛长。怯薛协助大汗处理军国大事,实际上成为国家的中枢行政机构。
  忽必烈建国后,沿袭金制,设立中书省。四怯薛分三日更番侍卫和以怯薛歹(怯薛人员)任宫廷诸执事的制度仍然继续存在,但已不再直接行使政权的职能。右丞相有时兼领怯薛,但并不是常制。怯薛歹多是建国有功的勋贵家族的子弟世袭,又是皇帝的亲信,因而在蒙古族中具有特殊优越的地位和各种特权。怯薛可以被委任为中央或地方的军政官员,但仍拥有怯薛的身分。枢密院的机要军务,也由四怯薛各选一人参预。怯薛在皇帝左右执事,因而与闻朝政并传达诏旨。所以,怯薛虽然不再是中枢机构,但作为皇帝的近侍,仍然可以干预国事。历朝皇帝及后妃的斡耳朵也都各有自己的怯薛,因而怯薛形成为越来越庞大的特权集团。
  投下制——早在成吉思汗建国时期,占领新地和俘掳奴隶,即分赐给诸王将领等蒙古贵族,称为投下。投下一词,沿袭辽朝,蒙古语称“爱马”,又译作“部”。忽必烈建国时,蒙古草原上的原始的投下,和汉地的投下,已经具有不同的性质。
  蒙古草原上的投下,仍是蒙古奴隶主贵族的私属。投下人户为主人服劳役、兵役、牲畜要由主人“抽分”征税。投下户不准离开本投下。他们实际上还没有摆脱奴隶的地位,是由奴隶转化来的牧奴。
  汉地的投下,自窝阔台实行“五户丝制”以来,实际上已经是贵族领受租税的“食邑”。这些地区仍然保持原有的封建的社会制度,土地占有制和生产特点并没有改变,但投下户要由诸王贵族委派的达鲁花赤管理,并要向国家和本投下领主缴纳赋税。一二六○年,忽必烈建国后,王文统曾在燕京改革“五户丝制”,投下户每户科丝料二十二两四钱。其中国家收一斤(十六两),余六两四钱给予本投下,即“纳官者七分,投下得其三”。这个改革使投下户交纳的丝数较原“五户丝制”有所增加,但原纳“包银”四锭改为钞四锭,有所减轻。
  忽必烈灭南宋后,又增拨江南各地人户给予诸王后妃公主勋臣各投下。每户折支中统钞五钱,由朝廷拨给。此外,朝廷还以“岁赐”的名义,每年赐给各投下固定数额的银、缎等财物。
  一二七○年(至元七年)元朝检括各地户口,颁行《户口条画》。投下地的民户都归属州县,但元朝又规定蒙古贵族在所受投下的路、府、州、县,可以委派监督的官员,奏报朝廷任命。封王的贵族还可在封地建王府,设置官属,并且有自己的怯薛。投下是诸王贵族世袭的领地,应得的岁赐和租税,由子孙世代享有。
二、官制与法律
  自成吉思汗以来,采用蒙古的制度统治各征服地区,但中原地区汉族官员仍沿用金代通行的官衔,制度混乱。忽必烈建国后,制度渐立。《元史·百官志序》说:“世祖即位,登用老成,……遂命刘秉忠、许衡酌古今之宜,定内外之官。”在汉人官员的输佐下,逐步建立起中央和地方的官制,并且修订法律,建立起司法制度。
  中央官制
  中书省——元朝建立以前,蒙古大汗任用各族的文士为必阇赤,起草文书,并协助大汗和蒙古官员处理各地政务。管理中原事务的必阇赤耶律楚材等人,依照汉地的习惯,便以中书省官衔相称。忽必烈建国,正式建立中书省总理政务。李璮乱后,杀王文统,以皇子真金为中书令。此后,中书令均由皇太子兼领,成为虚衔。
  中书省长官,中书令以下,设右、左丞相为实任的宰相。下设平章政事、右左丞、参知政事为副相,与金尚书省制同。右在左上,与汉制不同。
  中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设尚书、侍郎分理政务(至元七年定制)。
  制国用使司与尚书省——宋朝制度,财赋官与行政系统分立。元朝设中书省综理政务,财赋官则时合时分,经过多次变动。一二六二年,中书省之外,另设领中书左右部,总管财赋,由阿合马统领。一二六四年,罢废领中书左右部,并入中书省,阿合马为平章政事。一二六六年,又立制国用使司,管理财赋,阿合马为制国用使,中书右丞张易同知制国用使,参知政事张惠为制国用副使。一二七○年罢制国用使司,立尚书省。尚书省不设令和丞相,只设平章。阿合马任为平章尚书省事,张易、张惠等为副。新建的尚书省是专管财赋的机构,与前代总理政务的机构,完全不同。两年后,又罢尚书省,仍并入中书。
  枢密院——蒙古建国之初,由大汗与宗王各自统率军兵,怯薛协助处理军务,并无专设的总领全军的机构。元朝建立后,沿宋、金旧制,一二六三年设枢密院,专掌军务。枢密院长官枢密使也由皇太子兼领,实际上也是虚衔。
  枢密院的实任长官初设副使二员,任命史天泽及驸马忽刺出担任。下设佥书枢密院事一员。一二七○年,增设同知枢密院事。一二九一年,又增设知枢密院事。以后规定枢密院以知枢密院事为首,下设同知院事、副枢、签院、同签、院判、参议等各若干人。
  御史台——忽必烈召见由廉希宪推荐的汉人张雄飞,说到任职者多非其材,政事废弛。张雄飞建策立御史台“为天子耳目”。西夏儒者高智耀(高良惠孙)也向忽必烈建议,仿效前代,置御史台。一二六八年七月,元朝初立御史台,以右丞相塔察儿为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以下,设御史中丞、侍御史、治书御史。
  御史台设立时,忽必烈诏谕说:“台官职在直言,朕或有未当,其极言无隐。”御史台不仅“纠察百官善恶”,也有谏言“政治得失”的职责。忽必烈敕令中书省、枢密院,凡有事与御史台官同奏,也与宋制不同,御史台建立数月后,奏言,数月间“追理侵欺粮粟近二十万石,钱物称是。”可见,拘刷捡括,追理财赋也是御史台的重要责任。
  御史台之下设殿中司和察院。殿中司由殿中侍御史统领,主管纠察朝廷百官。察院设监察御史若干人,“司耳目之寄,任刺举之事”。
  宣政院——忽必烈即位后,以八思巴为国师,一二六九年,新字制成后,又加号“帝师”,“大宝法王”,统领全国佛教。(王磐:《行状》,见《佛祖历代通载》)朝廷立总制院,管领佛教僧徒及吐蕃境内事务,仍以帝师统领。
  一二八八年十一月,改总制院为宣政院,用唐朝吐蕃使臣朝见的宣政殿殿名作为院名。宣政院置院使二员,由朝廷命官任领。吐蕃有事,则设分院往治。宣政院官员军民通摄,僧俗并用,是元朝设立的一个特殊的机构。它既是管理全国佛教事务的机关,又直接统领吐蕃的政务和军事。
  地方官制
  行省的设置——金朝尚书省臣去地方直接统领军政,称“行尚书省事”。蒙古灭金过程中,曾派札鲁忽赤驻燕京,负责中原的刑名和财赋等事,汉人官员沿金旧制,称为燕京行尚书省事。元朝建国后,在中央立中书省。省臣被派往地方执政,称为行中书省事。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成为固定的官府的名称,并进而成为地方行政区划的名称。忽必烈灭宋前后,陆续设立河南、江浙、江西、湖广、陕西、四川、辽阳、甘肃、云南等行省。以后,元成宗大德年间又在和林设岭北行省,合共十个行省。各行省长官为平章政事(岭北、江浙设右、左丞相),黄河以北,太行山以东、以西之地,称为“腹里”,直属中书省。元朝设行省,后世一直沿用,是我国行政区划和政治制度沿革史上的一个重要的事件。
  行省下设路、府、州、县。路设总管府,统于行省。府一级不遍设,统属也不一律。或统于路、行省,或直属于中书省部。府下是否领有州、县也因地而不同。路、府、州、县都设达鲁花赤一员,为最高长官。路设总管、同知,府设知府或府尹,州、县长官也都称尹。一二六五年诏“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汉人充总管,回回人充同知,永为定制。”府、州、县达鲁花赤也都必须由蒙古人充任。蒙古达鲁花赤官早在成吉思汗时即已设置。窝阔台在各地设达鲁花赤,管理行政。元朝建国后,达鲁花赤在地方官中地位最高,但往往不实际管事,成为高居于地方官之上的特殊官员,因而被称为“监临官”。达鲁花赤制的普遍实行,明显地表现出蒙古统治阶级的特权地位。
  行省还可在一些地区特设宣慰司。宣慰司平时向州、县传布行省的政令,向行省转达州、县的禀请。边地有战事,则兼为都元帅府或元帅府。一些民族地区,又多设置招讨司、安抚司或宣抚司。各司的长官都称为“使”。招讨、安抚、宣抚等司也都设达鲁花赤为最高长官,只有宣慰司不设。畏兀地区置都护府,最高长官为亦都护,由巴尔尤阿而忒的斤的后裔世袭。吐蕃直属宣政院,又设宣慰司统领。辽阳、岭北的蒙古宗王封地,接受所在行省的监督。
  作为多民族国家的元朝,依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建立起一整套地方官制体系,从而使各民族、各地区统一于元朝廷的统治之下。
  行枢密院——元朝中央设枢密院管理军务,当地方有事,需要派兵出征作战时,设行枢密院指挥,并管理当地军务。战事过后,即行撤销。
  行御史台——元初,设四道提刑按察司,纠察地方政务,属御史台统领。至元十四年灭宋后,设江南行御史台;至元二十七年,又设云南诸路行御史台(成宗大德时移至京兆,改为陕西诸道行御史台)。二十八年改提刑按察司为诸道肃政廉访司,以内八道直属御史台,江南十道隶属于江南行台,陕西、云南四道隶属于陕西(云南)行台。
  司法与法律
  成吉思汗建国后,任命失吉忽秃忽为断事官,称札鲁忽赤。札鲁忽赤主要担负法官的职责,但也处理人户、财赋等其他国家事务,地位甚为重要。元朝建立后,将札鲁忽赤处理国家事务的权力移交给中书省或尚书省,设大宗正府,置札鲁忽赤十员(后续增至四十二员),为国家最高法官。札鲁忽赤必须由蒙古宗王或怯薛担任。起初,蒙古、色目、汉人犯罪都由大宗正府处理。一二七二年,诏令大宗正府断事官只处理蒙古公事。仁宗皇庆时,以汉人刑名归刑部。泰定帝时,命兼理;又以上都、大都所属蒙古人并怯薛军站色目与汉人相犯者,归宗正府处断,其余路府州县汉人、蒙古、色目词讼,悉归有司刑部掌管。各地行省设理问所,诸路府设推官,为各地的司法官。
  但是,元朝并没有统一的司法系统。各投下各有自己的断事官,军人、官府匠人、佛教徒、道士等涉讼也各由枢密院、金玉府、宣政院、道教所等各系统自行处置,形成“家自为政,人自为国”的局面。遇有不同系属的人员之间发生诉讼时,需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勘问,由此而形成拖延、隐庇等积弊。
  成吉思汗时,已形成蒙古最早的法律“札撒”。窝阔台即位后,重新颁布成吉思汗的大札撤,成为蒙古世代遵守的法令。
  蒙古灭金过程中,面临着对金朝封建制地区如何统治的问题,这不能不首先表现在法律上。一二一一年成吉思汗领兵南侵。金降将郭宝玉建策,颁布新定条画五章。如出军不得妄杀,刑狱只重罪处死,其余答决以及蒙古汉人色目佥军的规定等,表现了对蒙古奴隶制的限制,但主要还是行军时的法令。忽必烈即位后,不仅已经统治了金朝的全境,而且还在向南宋地面扩展。法律的执行,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情况。在蒙古贵族中,仍以成吉思汗的札撒为最高法令。忽必烈平阿里不哥后,即据札撒处死孛鲁欢等。但在金朝旧地汉人、女真人中间,则仍然继续实行金章宗泰和元年制定的《泰和律义》,即金泰和律。在这同时,忽必烈又发布许多新的法令和条格。
  一二六四年,中书左丞相耶律铸奏定法令三十七章。据说“吏民便之”(《元史·耶律铸传》)。一二七一年,忽必烈在建立大元国号的同时,下令禁行金泰和律。一二七三年史天泽、姚枢等纂定“新格”,即汇集新的刑例。忽必烈亲自阅看后,又命丞相安童及伯颜参考增减,但并未颁行。一二九一年,中书右丞何荣租以公规、治民、御盗、理财等十事辑为一书,名为《至元新格》。忽必烈命刻版颁行,使百司遵守。《至元新格》一书只是刑例的汇编,终元一代,也没有编制完备的法典。在审判案件时,各级官吏没有明确的律文可循,只能检对格例办事,所谓“有例可援,无法可守。”因而内自省部,外至郡守,都抄写格例至数十册。遇事便检寻旧例,照例科刑;无旧例才来拟议。但格例众多,又往往不相一致。于是,官吏便因缘为奸,如甲乙两方互讼,官吏看哪方有力,便援引对哪方有利的格例。各个地方各个系统执法理案也各不相同,更造成“政以邑异,法以县异,文以州异,案以郡异,议以六曹异,论以三省异”的混乱局面。
  法律是巩固统治实行阶级压迫的工具。法律的混乱,更加便利了官吏们对广大人民的任意压迫。元朝的法律还在混乱中贯串着民族压迫的通则。如刑法“斗殴”例中规定:“诸蒙古人与汉人争,殴汉人,汉人勿还报,许诉于有司。”“杀伤”例中规定,“杀人者死”,但“诸蒙古人因争及乘醉殴死汉人者,断罚出征。”如此等等,说明元朝法律比辽、金等朝更为赤裸裸地表现出民族压迫的特点。
三、兵 制
  成吉思汗在蒙古氏族制的废墟上建立起奴隶主的国家,军事组织与行政组织合为一体,依十进制,编为十户、百户、千户以至万户。蒙古贵族和平民被召充当军士(骑士),有战事则传檄集合,平时则散归各部。成吉思汗即大汗位后,始设怯薛,作为常备的侍卫军,充当汗的宿卫。以后南向侵金,收降了一批汉人军阀,同时又陆续在内地签发民户充军,军额大增。元朝灭宋
  后,把全国军队分为蒙古军、探马赤军(蒙古灭金时,由各部族所组成之前锋和镇守军,后成专有军名)、汉军(金朝乣汉军)、新附军(南宋降军)四类。这和官制上的蒙古、色目、汉人、南人的区别相适应,也明显地反映出各民族不平等的特色。军队根据所担负的任务不同,又可分为侍卫亲军与镇戍军两大系统。
  侍卫亲军 蒙古怯薛军成为皇帝周围拥有特权的贵族集团,此外另设有侍卫军保卫京城及其邻近地区(畿内)。忽必烈即皇帝位后,便从诸军将中抽调一部分精锐组成武卫亲军,以董文炳等为都指挥使,作为皇帝的护卫军。一二六四年(至元元年)改武卫军为侍卫亲军,分左、右两翼。至元八年,改立左、右、中三卫。十六年,又增前、后二卫,合为五卫亲军。侍卫亲军每卫万人,选拔各地军队中勇壮者充任。随着对汉军防范的加强,忽必烈又以河西军(西夏军)组成唐兀卫亲军,钦察军组成钦察卫亲军。忽必烈以后的历代统治者,又陆续增置西域亲军、阿速卫、康里卫等亲军。这些由色目人组成的亲军越来越显示出比五卫亲军还要重要的作用。
  侍卫亲军环戍京城,在周邻地区屯田,设都指挥使统领,总隶于枢密院。平时分军屯戍,有战事则抽调作战。元朝皇帝去上都驻夏,侍卫亲军派充围宿军。皇帝出巡则充任扈从。侍卫亲军还镇戍海口、看守粮仓和巡警城区。
  镇戍军 镇戍军分驻全国各地,镇戍地区设镇守所。各地军队仍编为万户、千户、百户,但这已完全不是来自蒙古氏族制时期的军政合一的组织,而是单纯的军事编制。万户之下设总管、千户之下设总把、百户之下设弹压。各地镇守所由各行省的镇抚司统领,统属于枢密院。
  镇戍军的分布也带有强烈的民族色彩。边徼要地由蒙古宗王领兵镇守,黄河流域包括河南、河北、山东等地的大府,由蒙古军和探马赤军屯驻。汉军和新附军多驻在淮河和长江以南。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又有不出戍的各民族的军兵。如辽东有乣军、高丽军,云南有寸白军,福建有畲军等。
  军户 蒙古旧制,从军做骑士,必须具有贵族或平民的身分,而且被看做为光荣而高尚的职业。军士衣粮自备,作战中掠夺奴隶和财物也按军功大小,归为己有。这和汉地征发农民服军役的制度,或雇佣兵制度迎然不同。入据中原之后,统治广大汉地,军兵制度也不能不逐渐地发生变化。
  从窝阔台在位到忽必烈至元初期,多次签发汉地的产多丁壮的“殷实人户”充军,世袭军役,称为“军户”。户出一人,称独军户;合二、三户出一人,则一户为正军户,其余为贴军户。士卒之家,为富商大贾,则又取一人充军,称余丁军。凡签为军户的,占地四顷以内可免除租税,称为“赡军地”。军户并且不负担和买、和雇等差役,但要自备鞍马器仗。元朝灭宋后,收编原南宋的部队为新附军。新附军只有军官才可能是大户出身,其余都是“亡宋时无赖之徒投雇当军”。“归附后籍为军户,仅有妻子而无抵业”。北方新签的军户是免除租税差役的富户,南方新附的军户则是遭受多方敲剥的贫民。洪焱祖诗说:“数户赋一兵,优游且殷实。北人尚兼并,差役合众力”;“南人虽弟昆,小户亦缕析,岁久弱弗支,贪官肆蚕食。”(《杏庭摘稿》)南北军户明显的不同。
  元朝建国后,大量军队镇戍各地,军户的情况也不断变化。原来以掠夺为职业的蒙古军和北方汉军,长期屯驻在固定的地区,当平时不外出作战时,便在驻地进行屯田,各地军民屯田数约有二十万顷。这些蒙古军士每逢军役要自备鞍马、行装,只得变卖田产,甚至卖妻子。他们长途跋涉,到达戍所,戍者未归,代者又要出发,军官又乘机敲诈盘剥,因而困苦日甚。汉人富户,多逃避军役,由贫困的下户充当。
  蒙古军原来以营为家,外出作战,家属设奥鲁(原义为老小营)官管领。元朝建国后,蒙、汉军在各地戍守。忽必烈曾多次下令罢奥鲁官,由各路府、州县管民官兼管诸军奥鲁事。蒙古旧制,军士鞍马器械等需用均须自备。因此,所谓诸军奥鲁也为各军提供军需、管理辎重等事。各地长官兼管奥鲁,向军户恣意勒索,使他们在军官之外,又多一重剥削。
第四节 统治集团的争斗与人民起义
  忽必烈战胜阿里不哥,在汉人军阀、儒生的支持下,建立起元朝。元朝作为一个封建国家继承了汉人的封建统治制度,同时又保存了蒙古的某些奴隶制的残余,还采纳了西域色目人的一些剥削方法。这些来自不同民族的不同的统治政策和方式不能不发生多方面的冲突。忽必烈和他的继承者成宗铁穆耳时期,元朝一直处在这种冲突之中,而没有能以建立起适合元朝国家状况的稳定的统治。这表现在经济上,即长期出现财政危机,无法挽救;政权上,即不断出现蒙、汉、色目官员相互间的权利争夺,互相倾轧,无法调和。
  元朝建立后,蒙古宗王内部之间的争斗,也并没有终止。西北和东北 的蒙古藩王不断掀起武装反乱,威胁着元朝的统治。
  江南地区的各族人民,前仆后继地举行武装起义,给予元朝统治者以沉重的打击。
  元朝的统治,处在重重矛盾之中。
(一)蒙、汉、色目统治集团的权利争夺
一、阿合马执政
  忽必烈依靠汉人军阀和儒生的支持,取得帝位。李璮乱后,杀王文统,逐渐转向依靠阿合马为首的色目商人集团,为皇室和国家搜括财富。阿合马先后在尚书省和中书省执政,专权“征利”,与汉人地主、官僚们发生严重的利益冲突。元朝封建王朝内部逐渐形成汉人与色目官僚集团的激烈争斗。
  征利搜括 自窝阔台以来,由奥都刺合蛮等色目人所实行的征敛,与汉人传统的封建剥削方法多有不同,因而朝廷官员中的汉人与色目人不断地出现争议。阿合马主持财政,更加残酷地多方敲剥。
  扑买——即包税。通计某一地区应得税钱数额,由承包者征办输官。宋、金时期,在矿冶河泊等局部地区,曾有过类似的办法。阿合马推行的扑买法,主要是来自西域。窝阔台时,奥都刺合蛮任用色目商人,在各地实行扑买。确定数额后,朝廷不再过问征税的方式;承包者得以任意向民间勒索。阿合马推广此法,任用色目及汉人官员,随意增加税额。安两王府相官赵炳向阿合马建言,陕西课程岁额一万九千锭,如尽心措办,可得四万锭。阿合马命赵炳办理,增到四万五千锭。阿合马还认为未实,要再检核。扑买法的推行,不断加强对人民的敲剥,原来收税渔利的官吏也因此受到了损害。
  理算——又称“拘刷”、“打勘”。原义是检查和清理官司钱财的欺隐和通欠。阿合马以此为名,对各级官吏进行额外的诛求,最后受害的,还是人民。郑所南《心史》揭露说:“打勘”其实是“骗财之术”。州县上下司务,每年打勘一二次,贿赂归于官长,州县官吏甚以为苦。他还说:官吏苛取民财,却又被长官胁取。好象鸬鹚得鱼满颔,即被人抖取;鸬鹚再去取鱼,人又来抖取。南宋亡后,阿合马派官员理算江淮建立行省以来一切钱谷。江淮行省平章阿里伯,右丞燕帖木儿因而被处死。理算又成为阿合马排斥异己的手段。
  垄断专利——阿合马继续发展官卖制度,垄断铁、银等矿冶业,由官府括民铸造农器,易粟输官。农器粗劣而价昂。胡祇遹《农器叹》诗云:“年来货卖拘入官,苦窳偷浮价倍增。”民间不愿买用,便强行抑配。一二七五年,元兵南下。姚枢与徒单公履等上言,北盐及药材,可使百姓从便货卖。阿合马上奏说:“臣等以为此事若小民为之,恐紊乱不一。”他建议在南京、卫辉等路籍括药材;蔡州发盐十二万斤,禁止私相贸易。又禁私造铜器,所有公私冶铁鼓铸统由官府专卖。
  中统交钞
  滥发钞币——窝阔台至蒙哥时期,继承金朝的钞法,曾陆续印造钞币。忽必烈即位后,一二六一年(中统二年)颁行交钞,以丝为本。交钞二两合银一两,(银五十两为一锭)。同年十月,又发行中统元宝钞,分为十等,以钱为准,钱一贯(一千文)同交钞一两。元朝灭宋后,用中统钞倒换南宋的交子和会子,统一了币制。中统钞的发行额,一二七三年以前,每年不过十万锭。灭宋后当然要有所增加.但阿合马以滥发钞币作为搜括财富的手段。一二七六年以来,每年印发数,自数十万至一百九十万。中统钞贬值五倍以上。钞币的滥发造成“物重钞轻,公私俱弊”,严重破坏了经济的发展。
  阿合马采取多种措施,搜括财富,又一再增加各种税额,加重剥削。阿合马原领诸路都转运司,任意取税。翰林学士王磐指责说:“现在害民的官吏,转运司最甚,以至‘税人白骨’(丧葬税),应当罢去。”一二七五年,元兵南侵,国用不足,阿合马又请重立都转运司和诸路转运司,督收税课,量增旧额。
  植党专权 李璮乱后,阿合马领中书左右部兼诸路都转运使,总管财政。一二六六年,设立制国用使司,阿合马为使,一二七○年,立尚书省,阿合马任为平章政事。尚书省用人,本应由吏部拟定资品,咨中书省奏闻。阿合马专权植党,滥用私人,既不经部拟,也不咨中书。阿合马受到指责,向忽必烈请告说:“事无大小皆委之臣。所用之人,臣宜自择。”阿合马得到忽必烈的支持,在各地滥设官所,广泛培植私党。一二七一年,尚书省并入中书,阿合马任中书平章政事,列于相位,进而掌握了政权。
  阿合马子忽辛,曾被忽必烈认为是“不知事”的“贾胡”。一二七二年,阿合马任他为大都路总管兼大兴府尹,一二七九年,任中书右丞,又任为江淮行省平章政事。阿合马的另一个儿子抹速忽充任杭州达鲁花赤,在江南地区恣意搜括。阿合马有子四十余人,多居要职。子侄或为行省参政,或为礼部尚书、将作院达鲁花赤、领会同馆。他们虽然一度遭到弹劾被罢黜,但不久又都复职,忽辛等仍然位居显要。阿合马广收贿赂,甚至一些人献上妻女,即可得官。
  阿合马凭借权势,在各地强占民田,攫为己有,又挟权经商,获取四方大利,在家中设置“总库”,号曰“和市”。阿合马、忽辛父子依仗权势,夺人妻女作妾。阿合马拥有妻妾至四百余人。一二七五年右相安童北戍,一二七七年左相忽都察儿去职,阿合马以平章而专相位,任情生杀,更为专横。
  色目与汉人官僚的争斗 自阿合马领中书左右部,专理财政时起,趋向“汉法”的蒙古贵族和一些汉人官僚、儒生便同阿合马集团不断地相互斗争。
  一二六二年,阿合马领左右部,总管财用事,请将有关政事直接奏报皇帝,不经中书。张文谦竭力反对,说“中书不预,无是理也”。一二六四年,总管财赋的阿合马党羽相互攻击,中书省不敢过问。中书平章政事廉希宪穷治其事,杖阿合马,撤销领中书左右部,并入中书。但阿合马反而被超拜为中书平章政事,列位宰执。一二六六年,忽必烈又设置了总理财政的制国用使司。阿合马以乎章政事兼领使职,他对汉儒官员以及倾向于汉法的蒙古贵族多方排斥。丞相缐真和史天泽屡次与阿合马辩论,都被他击败。安童(木华黎四世孙)以勋旧子弟任中书右丞相,忽必烈令许衡作他的辅导,安童奏请令儒臣姚枢入省议事,因此阿合马也对安童不满。一二六八年,阿合马奏请以安童为三公,解除他在中书省的实权。事下诸儒臣议论,商挺说,“安童是国家柱石,若为三公,是崇以虚名,而夺去实权,甚不可。”阿合马的阴谋没有得逞。但他领尚书省,奏事不经中书。安童向忽必烈说:原定有大政令,从臣等议定,然后上奏,今尚书省一切以闻,似违前奏。忽必烈说:“阿合马岂是因为朕颇信用,而敢如此专擅么?不与卿议,非是。”但阿合马擢用私人,仍不咨中书。安童乃固请:“自今唯重刑及迁上路总管,始属之臣;余事并付阿合马。”许衡在朝,多次与阿合马争辩。一二七三年,阿合马欲命其子忽辛为同签枢密院事。许衡独持异议说:“国家事权,兵民财三者而已。现在其父管民与财,子又领兵,不可。”忽必烈说:“你担心他会造反么?”许衡说:“他虽不反,此反道也。”阿合马由此大恨许衡,多方倾陷,甚至连许衡所主持的大学也因诸生廪饩不继,迫使许衡解职还乡。
  阿合马得到忽必烈的信用,屡毁汉法,反阿合马的汉人力量,则得到太子真金的支持。太子真金一二六二年封燕王,守中书令。一二七三年立为皇太子,仍兼中书令判枢密院事。一二七九年忽必烈接纳董文忠等的建策,诏令皇太子参决朝政,朝廷政事先启奏太子,然后再奏报皇帝。真金为燕玉时,由刘秉忠弟子王恂伴读。王恂为真金讲解儒学的三纲五常和为学之道,许衡讲论经史,待制李谦等也在真金左右备咨访。真金对阿合马极为厌恶,曾以弓殴伤阿合马面部,并在忽必烈面前折辱阿合马。阿合马对真金也十分惧怕。反阿合马的汉人儒生、官僚事实上逐渐形成了一个拥戴真金、安童的集团。
  反阿合马集团与阿合马的斗争在不断激化。一二七四年,安童以阿合马擅财赋权,蠢国害民,官属所用非人,奏请别加选择;文奏报阿合马营作宫殿,因缘为奸,奏请诘问。忽必烈命予查究。阿合马集团遭到一次打击。阿合马拘民间铁,官铸农器,高价抑配;又在东平、大名设立行户部印造钞币。大司农卿张文谦向忽必烈奏报,极力请予罢废。一二七五年,安童北戍,阿合马独专相权,又极力排斥汉臣。阿合马恐右丞廉希宪出相,奏请命廉希宪出朝,行省江陵。一二七六年,张文谦迁授御史中丞。阿合马恐怕宪台对他弹劾,奏请罢废诸道按察司,以此来动摇张文谦。张文谦奏请恢复,但终于被迫辞职,改领太史院。一二七八年,湖南行省左丞崔斌(安童荐用的汉人)入朝,极言阿合马奸蠹,并说江南官冗,“阿合马溺于私爱,一门子弟,并为要官”。忽必烈命御史大夫相威、枢密副使孝罗按问,罢黜阿合马亲党,崔斌迁授江淮行省左丞,又废除阿合马党的弊政,条具奏闻。不久之后,阿合马即搜罗崔斌的细事,诬陷罪名,把崔斌处死。太子真金听说此事,立即追使制止,但已不及。宿卫士洛阳人秦长卿上书揭露阿合马为政擅生杀,说“观其禁绝异议,杜塞忠言,其情似秦赵高;私蓄逾公家资,觊觎非望,其事似汉董卓。”请杀阿合马。阿合马便任秦长卿为兴和宣德同知铁冶事,然后借故诬构,把他逮捕下狱。阿合马又把不满于他的亦麻都丁和刘仲泽入狱,派人告兵部尚书张雄飞说:“如能杀此三人,就让你做参政。”张雄飞回答说:“杀无罪以求大官,我是不会干的。”阿合马怒,排挤张雄飞出朝,为澧州安抚使。秦长卿、刘仲泽等都被害死在狱中。阿合马一再杀害汉官,回汉之争越来越尖锐了。
二、王著杀阿合马
  阿合马执政二十余年间,不断激化的回汉之争,终于酿成王著杀阿合马的重大事件。
  阿合马在位日久,一二八○年又援引中书左丞郝祯、耿仁等汉官结为私党,势倾朝野。一二八二年三月,忽必烈与太子真金去上都,阿合马留守大部。益都人王著与僧人高和尚合谋,企图杀死阿合马。他们计划在十七日晚结集八十余人,伪装太子,乘夜入城;并先派蕃僧二人去中书省,假说太子真金今晚要与国师来做佛事,骗阿合马出来迎接时把他杀死。二僧人到中书省,宿卫士高(渤海人)怀疑有诈,逮捕二僧,与尚书忙兀儿、张九思聚集卫士戒备。午间,千户王著伪传太子令旨,召枢密副使张易发兵,夜间来会。张易领兵至宫外。高问:“果何为?”张易答:“夜后当自见。”又问,张易附耳说:“皇太子来诛阿合马也。”入夜,王著先驰见阿合马,说太子将到,命中书省官到宫前迎候。阿合马派右司郎中脱欢察儿等数骑出关,遇王著、高和尚部众。一人伪装太子,责以无礼,杀脱欢察儿等,夺马南入健德门,直至东宫前。夜二鼓,高等望见烛笼仪仗,人马齐来。一人至宫门前呼开门。高等说,“皇太子平日不曾走此门,今何来此?”王著等人马转趋南门。阿合马等来迎,伪太子立马指挥,呼省官至前,责问阿合马数语。王著即从袖中拿出铜糙,击阿合马脑,立即毙命。又呼左丞郝祯至,杀死,逮捕右丞张惠。张九思、高等发觉有诈,聚集卫士来攻,高和尚等逃走。王著挺身就擒。
  当日黎明,中丞也先帖木儿与高等即驰往上都奏报。忽必烈自察罕脑儿到上都,命枢密副使孛罗、司徒和礼霍孙等来大都查办,在高梁河捕获高和尚。王著、高和尚和张易都被处死。王著临刑大呼:“王著为天下除害,今死矣,异日必有为我书其事者。”死年二十九岁。
  忽必烈得到阿合马被杀的报告,显然在怀疑:这个突然事变的背后,是否还有更为严重的阴谋。他召见董文忠荐用的儒臣玉思廉,避去左右,问他说:“张易反,你知道吗?”王思廉回答说:“不清楚。”忽必烈说:“造反就是造反,还有什么不清楚的。”王思廉说:“僭号改元谓之反,亡入他国谓之叛,群居山林贼害民物谓之乱。张易的事,臣实在不清楚。”忽必烈说,“朕自即位以来,如李璮之不臣,岂是因为我也象汉高帝、赵太祖那样,骤然得帝位么!”王思廉说:“陛下神圣天纵,前代之君不足比。”忽必烈又问:“张易所为,张文谦知道么?”回答说:“文谦不知。”问:“你怎能证明?”回答说:“二人不和,臣所以知道他不知。”忽必烈在与王思廉的密谈中,不但认定张易参予杀阿合马事,并且进而怀疑到张文谦等汉臣。他谈到骤得帝位事,表明他甚至在疑虑是否汉人要推翻他的统治。
  忽必烈对汉臣的怀疑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张易早年与张文谦同学,也与许衡等过从甚密。许衡被阿合马排斥归乡。张易作诗送行。一二八○年,张易荐用高和尚随和礼霍孙等同去北边。张易被处死后,汉臣多为他辩护。甚至张九思也向太子真金说:张易只是受骗,“应变不审”,而不能“坐以与谋”。但是,事变发生前,张易与高的对话表明,他前此确已与闻其事。王著死后,王恽为作《义侠行》记叙其事,序中说王著“奋捐一身为轻,为天下除害为重。”诗中称颂说“至今冠古无与俦,堂堂义烈王青州。午年辰月丁丑夜,汉无策秘通神谋。”“袖中金键斩禹剑,谈笑馘取奸臣头。”现存元人诗作还存有一些咏荆柯的诗篇,隐喻对王著的称颂。王著杀阿合马事显然博得了汉人臣僚和文士的广泛同情和支持。意大利商人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记叙此事,直接称为大都城里的汉人造反,并说王著杀阿合马之前,曾通知汉官要人,得到赞同。
  忽必烈对王著案并未继续深究,他很快便觉察到反阿合马的蒙、汉官员具有强大的社会力量。当处理此案的孛罗向他报告了人们揭露的阿合马的奸恶时,忽必烈转而对臣下说:“王著杀之诚是也。”并且随即追查阿合马党的罪恶,予以处治。汉人官员纷纷揭露阿合马党羽的罪行。四月,因阿合马长子、江淮行中书省平章政事忽辛“罪重于父”,进行究勘。罢去阿合马家奴忽都答儿所掌兵权。忽必烈下诏,原来因向阿合马献纳妻女姊妹而得官者一律罢黜。阿合马占据的民田,给还原主。五月,沙汰省部官,罢黜阿合马党人七百四十人。又追治阿合马罪,发墓剖棺,戮尸于通玄门外。籍没阿合马妻子亲属所营资产,放免奴婢为民。逮捕耿仁,命中书省审讯。六月,诏令阿合马滥设的官府二百四所,只保存三十三所,其余罢废。七月,又剖郝祯棺戮尸。九月,忽必烈敕中书省穷治阿合马党,设置“黑簿”,籍阿合马党人名姓。斩阿合马第三子阿散,第四子忻都,又杀阿合马党耿仁、撒都鲁丁。
  十一月,阿合马长子忽辛、第二子抹速忽也在扬州被处死。
  阿合马被杀后,对阿合马党的查究,一直延续到一二八二年底。这一斗争事实上是以色目官商集团的失败和拥太子派的蒙、汉儒臣的胜利而结束。忽必烈任和礼霍孙为中书右丞相,耶律铸为左丞相,甘肃行省左丞麦朮丁为中书右丞(至元十四年,麦朮丁以参知政事出任,当是受阿合马排挤),张雄飞参知政事,张文谦任枢密副使,董文用为兵部尚书。太子真金对和礼霍孙说:“阿合马死于盗手。你任中书,有便国利民的事,不要怕更张。如果有人阻挠,我当尽力支持你。”
三、卢世荣理财的失败
  一二八三年,和礼霍孙为相,上言:阿合马专政时。衙门太冗,虚费俸禄,请依刘秉忠、许衡所定官制并省。忽必烈又敕令:省、台理决不平之事,准到登闻鼓院击鼓奏闻。大抵和礼霍孙执政,只是从政治制度上清除阿合马时的积弊,并未提出改革财政的有效措施。阿合马因谋划取利而被杀,也更加重了朝臣的顾忌。《元史·卢世荣传》说:“阿合马死,朝廷之臣讳言财利事,皆无以副世祖裕国足民之意。”一二八四年三月,安童自藩王海都处被释还朝。十一月,忽必烈罢去和礼霍孙、麦朮丁、张雄飞等,复任安童为中书右丞相,卢世荣为右丞,前御史中丞史枢为左丞。大名人卢世荣在阿合马执政时,曾任江西榷茶运使。阿合马败后,被罢免。总制院使桑哥(畏兀儿人)向忽必烈荐卢世荣能理财裕国,因而被耀用,安童、卢世荣建言:“阿合马专政时所用大小官员,例皆奏罢,其间岂无通才?宜择可用者仍用之。”卢世荣起用前河间转运使张弘纲、撤都丁等多人,受命理财。
  卢世荣受任,即日奉旨整治钞法,定金银价,禁私自回易。安童、卢世荣奏请听民间金银从便交易;怀孟诸路竹货从民货卖收税;江湖渔利,听民采用;使臣往来,除驿马外,饮食不取于站户。官为支给。至元二十二年(一二八五年)正月,卢世荣又上奏说:“臣言天下岁课钞九十三万二千六百锭之外,臣更经画,不取于民,裁抑权势所侵,可增三百万锭。”作为汉人官员的卢世荣,以“不取于民”,“裁抑权势”作为他理财裕国的方针,显然与阿合马色目集团的理财方法并不相同。他向忽必烈建策:在泉州、杭州设立市舶都转运司,造船给本,由商人经营海外贸易,获利官收其七,商有其三。权势所占有的产铁之所全部禁没,由官府立炉鼓铸,获利买栗存于常乎仓。各路设平准周急库,向贫民放贷收息。各部立市易司,管领牙侩(中间人),商人货物四十分取一,其中四分给牙侩,六分作为地方官吏俸禄。又建策在上都、隆兴等路,由官府买羊马,令蒙古人放牧,畜产品官取其八,牧民取其二,二月间,卢世荣请罢行御史台,各地按察司改为提刑转运司,兼管钱 谷诸事。中书省立规措所,任命善于经商者作为官吏,以规划钱谷。他又建言忽必烈下诏颁示九事:一、免民间包银三年;二、官吏俸免民间带纳;三、免大部地税;四、江淮民失业贫困卖妻子者,由所在官府收赎,使为良民;五、逃移复业者,免除差税;六、乡民造醋者免收课;七、江南田主收佃客租课,减免一分;八、添支内外官吏俸五分;九、定百官考课升擢之法。
  卢世荣以“裁抑权势”为方针,不能不与“权势”官员发生冲突,也不能不侵犯蒙、汉地主、商人(包括色目商人)的经济利益。他自己显然已意识到必然要遭到强烈的反对。他在就任后不到十天,御史中丞崔或即上言卢世荣不可为相。崔或因此被罢职。卢世荣向忽必烈说:“臣之行事,多为人所怨,日后必定有人要来攻击,臣实在恐惧。请允许我先说在前头。”忽必烈回答说:“你所做的事,朕自欢喜,只有那些好伪人才不喜欢。”四月间,卢世荣又奏告说:“臣愚以为今日之事,如同数万顷田,以前无人耕作,长满了杂草。现在臣要来播种,就要借丞相之力来守护:还要陛下为臣添力,如天下雨。惟陛下怜臣。”忽必烈说:“这些,朕已知道了。”但是,不久之后,监察御史陈天祥即上章弹劾卢世荣“苛刻诛求,为国敛怨,将见民间调耗,天下空虚。”说他“始言能令钞法如旧,弊今愈甚;始言能令百物自贱,今百物愈贵;始言课程增至三百万锭,不取于民,今迫胁诸路,勒令如数虚认而已;始言令民快乐,今所为无非扰民之事。”忽必烈在上都得奏,命安童集老臣、儒士和诸司官吏听取弹文,召卢世荣与陈天祥同去上都辩对。御史中丞阿刺帖木儿、郭祐等查出卢世荣的罪状有:不经丞相安童,支钞二十万锭;擅升六部为二品;仿效李璮的办法,要急递铺用红、青、白三色囊转行文字;不与枢密院议,调三行省万二千人置济州,委槽运使陈柔为万户管领;用阿合马党人关闭回易库,罢白酵课,立野面、木植、磁器、桑枣、煤炭、匹段、青果、油坊诸牙行等等。丞相安童也转而指责卢世荣说:“世荣原来奏称能不取于民,岁办钞三百万锭,数目即有成效。现在已经四个月,与原来说的不符,钱谷出多于入。引用人,紊乱选法。”忽必烈捕卢世荣下狱,命安童与诸老臣议,世荣所行,当罢者罢之,更者更之。
  卢世荣任相理财,不过百余日,即遭到失败,显然是由于拥戴太子真金的蒙、汉官员的强烈反对。卢世荣进言理财时,太子真金即深以为非,说:“财非天降,哪能每年都有赢余?岂只害民,实是国之大蠢!”卢世荣败后,真金荐用的御史中丞郭祐入居中书,任参知政事。麦朮丁仍在中书任职。
  忽必烈皇后察必(真金母)在一二八一年病死。一二八三年,立弘吉刺氏南必为后。忽必烈年近古稀,相臣常不得见,便向南必后奏事。卢世荣败后,拥真金的汉人儒臣又一次获得胜利。江南行台监察御史上封事说,皇帝春秋高,宜禅位于皇太于。真金得知,极为惶恐。御史台隐匿奏章不敢奏报。反真金的阿合马党人塔即古、阿散受命理算积年钱谷,乘机查封御史台吏案牍,借以揭发其事,奏报忽必烈。忽必烈即派人取阅奏章。御史台都事尚文急忙向御史大夫月律鲁报告说:“这是要上危太子,下陷大臣,流毒天下之民,其谋至奸。塔即古是阿合马的余党,赃罪不小,不如先来揭发他。”月律鲁与丞相安童商议,将原委面奏皇帝。忽必烈大怒,说:“你们就没有罪么!”经过劝说,忽必烈才暂缓拘刷。接着以赃罪惩治了塔即古和一些阿合马党羽。十一月,斩卢世荣。十二月,太子真金也忧惧病死,年四十三岁。
四、桑哥理财的失败
  忽必烈任用卢世荣理财,再次遭到蒙、汉官员的反对而失败。朝中拥真金的一派文臣也因真金之死,而削弱了力量。但朝廷上国汉之争并未因而终止,朝廷财政也仍然是入不敷出,亟待经理。至元二十四年(一二八七年)闰二月,忽必烈采纳麦朮丁议,再立尚书省理财,以桑哥、铁木儿为平章政事。蒙、汉、色目官员之间的斗争,随之再次激化。
  畏兀人桑哥,原为国师胆巴之弟子。至元年间,曾为总制院使。因而得以接近忽必烈,得到信用。十月间桑哥升任为尚书省右丞相,铁木儿及阿鲁浑撒里为平章政事,汉人叶李为右丞。
  桑哥受命理财,重又采用阿合马等的一些措施:
  更定钞法——钞法虚溃,仍是元朝财政中的严重问题。一二八七年三月间,桑哥更定钞法,颁行新钞“至元宝钞”,与中统钞同时通行。至元钞一贯文折合中统钞五贯文。
  理算——桑哥奉旨首先检核中书省,查出亏欠钞四千七百七十锭,昏钞一千三百四十五锭。平章麦术丁伏罪,参政杨居宽、郭祐等因此被杀。桑哥又设征理司,钩考仓库。委派参政忻都、户部尚书王巨济、参议尚书省事阿散等十二人,理算江淮、江西、福建、四川、甘肃、安西等六省财赋,每省各二人,特给印章,并派兵士卫从,以备使令。理算的范围,甚至包括到元朝建国以来历年漏征的赋税,搜括极广。仅杭州一地因理算而被迫自杀及死于狱中者,即有几百人。
  增课程——一二八九年,桑哥向忽必烈奏报说:“国家经费既广,岁入常不够支出,往年计算,不足百万锭。自从尚书省钩考天下财谷,赖陛下福,以所征补偿,未尝征敛百姓。但今后恐难再用此法。因为仓库可征者已少,敢于再偷盗者也不会很多。”他因此建策增加课程税收。盐引自中统钞三十贯增加为一锭,茶引自五贯增为十贯,酒醋税课江南增额十万锭,内地五万锭,只输半赋的协济户增收全赋。又增征商税,腹里地区增至二十万锭,江南二十五万锭。
  桑哥为元廷多方搜括,一度补救了入不敷出的局 面。桑哥的权势,也随之日益显赫。忽必烈甚至支持佞谀者为桑哥立碑颂德。尚书省拴调内外官员原应由中书省宣敕,忽必烈命付尚书省。桑哥既得专用人大权,一些官员便走他的门路,纳贿求官,出高价者即可得逞。桑哥财权在握,经营私产,掠取财货,家藏的珠宝甚至超过宫廷。
  桑哥重新推行阿合马的理财诸法,当然不能不遭到拥汉法的蒙汉官员的反对。一二八七年初置尚书省时,丞相安童即上奏说:“臣力不能回天,乞不用桑哥,别相贤者,犹或不至虐民误国。”刑部尚书不忽木(康里部人),自幼年在太子真金的东宫,师事王恂,又从许衡学习儒学,是拥汉法的真金一系。桑哥处死杨居宽、郭祐,不忽木出面力争,未能救免。桑哥排斥不忽木出朝,以病免官。御史中丞董文用每与桑哥辩论,密奏弹劾桑哥。桑哥也在忽必烈前谮诋文用,请痛治其罪。忽必烈说:“他是御史,职任所在,何罪之有?”一二八八年,董文用迁授大司农。一二八九年,集贤学士、江南行台御史程矩夫入朝,劾奏“今权奸用事,立尚书省钩考饯谷,以剥削生民为务。所委任者,率皆贪饕邀利之人。”桑哥大怒,奏请处死。忽必烈不准。中书右丞崔或与平章麦朮丁也上奏揭发桑哥纳贿卖官,故旧亲党,皆授要职,“难以欺蔽九重,朘削百姓为事”。反桑哥的斗争日益激化。一二九一年初,翰林侍讲赵与因有虎入京城,上疏劾权臣专政,指斥桑哥苛猛如虎。忽必烈去柳林射猎,怯薛歹彻里乘间劾奏桑哥奸贪误国,说:“臣与桑哥无仇,所以力数其罪而不顾身,是为国家打算。倘若畏圣怒而不说,奸臣何由而除,民害何由而息!”忽必烈召问不忽木(一二九○年拜翰林学士承旨),不忽本对答说:“桑哥塞蔽聪明,紊乱政事,有人敢说他,便诬陷以他罪而杀害。现在百姓失业,盗贼蜂起,乱在旦夕。不杀桑哥,深为陛下担忧。”反桑哥的官员也纷纷乘机进言。忽必烈命御史大夫月律鲁等台官勘验,与桑哥辩论。桑哥被逮下狱究问。
  桑哥执政理财,前后四年而失败。二月间忽必烈诏令籍没桑哥家产,竟有内帑之半。又命彻里去江南,捕系桑哥妻党、湖广行省平章要束木及江浙省匝纳速刺丁灭里、忻都、王巨济等至京师。桑哥、要束木及纳速剌丁灭里等均被处死。
  桑哥败后,忽必烈又罢废尚书省,并入中书,各地停止理算钩考。忽必烈采不忽木的建策,以太子真金的原詹事长、故丞相绵真子完泽为中书右丞相,不忽木为中书平章政事,彻里为御史中丞,麦朮丁仍为平章。
五、成宗的守成政治
  忽必烈在位三十五年,先后任用阿合马、卢世荣、桑哥执政理财,一再由于蒙、汉官员的反对而遭到失败。元朝政权一直处在汉法与“回回法”的反复斗争之中。一二九三年六月,忽必烈立皇孙铁穆耳(真金子)为皇太子。忽必烈在病中,召见御史大夫月律鲁、太傅伯颜和不忽木等,遗沼立太子。至元三十一年(一二九四年)正月,忽必烈病死,年八十岁。
  太子真金妻伯蓝也怯赤(阔阔真)长子晋王甘麻刺领兵镇守北边。次子答刺麻八刺,已死。立为太子的铁穆耳是第三子,当时也领兵在北。忽必烈死后,甘麻刺、铁穆耳都来到上都,会集诸王,举行忽里勒台。伯蓝也怯赤主持大会。月律鲁、伯颜、不忽木奉遗诏,与右丞相完泽、御史中丞彻里等拥立铁穆耳即皇帝位(成宗)。伯颜执剑宣读遗诏,诸王不敢有异议。大会之后,晋王甘麻刺仍回藩邸,驻守哈刺和林。
  成宗即位,翰林学士王恽依据经书宗旨献上《守成事鉴》十五篇。成宗即位诏说:“尚念先朝庶政,悉有成规,惟慎奉行,罔敢失坠”。他继续任用完泽、不忽木等为相,并诏令“宗藩内外官吏人等,咸听丞相完泽约束”,又以御史大夫月律鲁为太师,伯颜为太傅(同年十二月,病死)。同年七月,成宗下诏崇奉孔子,任反桑哥的儒臣王恽、赵与等为翰林学士,优加礼遇。一二九八年任用哈刺哈孙为中书左丞相。有大政事,必引儒臣杂议,又在京师建孔子庙学。成宗“格守成宪”,尊孔崇儒,争取蒙、汉儒臣的拥戴,以巩固他的统治。
  成宗在尊儒臣、用汉法的同时,又任用色目官员以综理财赋。回回人赛典赤孙伯颜任中书乎章政事,弟伯颜察儿参议中书省事。阿合马余党得罪获免的阿里,在桑哥败后,任中书右丞。成宗即位,御史台提出弹劾,成宗采中书省议,仍令阿里执政如故。成宗用蒙汉儒臣执政,色目官员理财,汉法与“回回法”并用。在他统治的十二年间,没有再爆发如象世祖时期那样尖锐的回汉之争,暂时地稳定了朝廷的政局。但是,以守成为方针的成宗统治时期,朝廷政治日渐腐败,财政经济的紊乱和钞法的败坏也仍在继续发展。
  蒙古旧例,忽里勒台选汗大会之后,与会诸王都要接受新汗的赏赐。成宗即位后,中书省臣上言:“陛下新即大位,诸王、驸马赐与宜依往年大会之例赐金一者加为五,银一者加为三。”照此办理,赏赐增加三、五倍不等。成宗用滥加赏赐的办法,以争取蒙古贵旋的支持,三个驸马的赏银就超过十二万两。西平王奥鲁赤等几个藩王,各赐金五百两,银五千两、钞二千锭。诸王、公主赏赐的金银钞币,汇为巨大的数量。朝臣的赏赐,月律鲁金一百五十两,伯颜等各五十两,还有银、钞、锦,数量不等。大量赏赐使朝廷内帑空虚。这年六月间,中书省奏称:“朝会赐与之外,余钞只有二十七万锭。”八月间,成宗诏令诸路平准交钞库贮存的银九十三万六千余两,只留十九万二千余两作为钞母,其余全部运送京师。国用不足,动用钞本,从此成为历年的通例,其结果必然造成钞法日坏,货币贬值,经济紊乱,而朝廷的财政,仍然是年年不足。一二九八年(大德二年),成宗问中书省臣:每年金银钞币收入有多少,诸王驸马赐与和一切营建,支出有多少?右丞相完泽回答说:“岁入之数,金一万九千两,银六万两,钞三百六十万锭,然犹不足于用,又于至元钞本中借二十万锭。”一二九九年,中书省又奏报说:“比年公努所费,动辄巨万,岁入之数,不支半岁,其余皆借及钞本。臣恐理财失宜,钞法亦坏。”一三○○年,左丞相哈刺哈孙说:“横费不节,府库渐虚。”元王朝的财政越来越难以维持了。
  成宗实行守成政治,以缓和蒙、汉、色目官员间的冲突,各级官员越来越因循腐败,贪贿公行。一二九九年,有人依仗父亲官势受贿,御史要归罪其父。不忽木行御史中丞事,说“风纪之司,以宣政化、励风俗为先。若使子证父,何以兴孝?”枢密院官受人玉带贿赂被揭发,不忽木说:“按照古礼,大臣贪墨,只说他不饰;若加笞辱,不合刑不上大夫之意。”不忽木援引儒学刑不上大夫的说教,公然为官员受贿作辩解,官员们更加肆行贪墨,无所顾忌。同年三月,行御史台弹劾平章教化贪污三万余锭。教化也揭发平章的里不花管领财赋,盗钞三十万锭,又揭露行台中丞张阎也接受别人的贿赂。成宗敕令一切不问。南宋末出身于海盗的富商朱清、张瑄,降元后为元朝制造海船,行海运,经营海上贸易,成为巨富。一三○三年因得罪籍役家产。监察御史上言,右丞相完泽曾接受朱清、张瑄的贿赂,成宗不理。又揭露中书平章伯颜、梁德珪、段贞、阿鲁浑撒里、右丞八都马辛、左丞月古不花、参政迷而火者、张斯立等受贿事,罪证确具,成宗只好下诏将他们罢免。但第二年,伯颜、梁德珪、八都马辛、迷而火者等又都相继恢复原职。一三○三年,定赃罪十二章。七道使臣在各地查出并罢免赃污官吏一方八千四百余人,查出赃钞四万五千八百余锭。当然,未被罢免的赃官和未被查出的赃物要远远超过此数。成宗即位初年,有人便指责说:“内而朝廷,外而州县,无一事无弊,无一事无病。”成宗晚年多病,朝政由皇后伯要真氏和伯颜等所把持,更加昏暗。元朝的统治日益腐败了。
(二)蒙古诸王的反乱
  忽必烈战胜阿里不哥以后,蒙古宗王的反抗并没有因而终止。窝阔台后王海都、察合台后王笃哇联络蒙古宗王,一再在西北发动战乱。接着,成吉思汗诸弟的后王乃颜等也与海都相呼应,在东北起兵。在忽必烈统治时期,从西北到东北,蒙古诸王的战乱一直不断。直到武宗时才大体平服。
一、海都及昔里吉等之乱
  一二五一年,蒙哥即汗位,镇压窝阔台后王的反抗。窝阔台之孙、合失之子海都被滴封于海押立。在忽必烈与阿里不哥的汗位争夺战中,海都是阿里不哥的支持者。阿里不哥归降后,海都与察合台后王数人仍拒不归命。而且,海都已在尤赤诸后王的支持下,据有叶密立一带原窝阔台、贵由的封地,成为窝阔台兀鲁思诸王的领袖。忽必烈多次厚加赏赐,并划蔡州为他的封地,以示优容。
  一二六五年(至元二年)忽必烈派察合台曾孙八刺回察合台兀鲁思,以牵制海都。八刺自立为汗后,与海都争夺布哈拉城,兵败言和。
  一二六九年(至元六年),海都、八刺及党附诸宗王在塔刺思河畔召开大会,分划河中地区的利权:三分之二归于八刺,余则分属海都与朮赤后王忙哥帖木儿。与会诸王宣誓保持游牧生活和蒙古传统的风俗制度,并派遣使臣去质问忽必烈说:“本朝旧俗与汉法异,今留汉地建都邑城廓,仪文制度遵用汉法,其故何如?”这就清楚地表明:海都等蒙古保守派贵族反对用“汉法”的政治立场。八刺自立,与海都联合后,对元朝的威胁更为严重了。
  一二七一年(至元八年)忽必烈命皇子北平王那木罕率诸王镇守阿力麻里。次年,海都援立八刺子笃哇为察合台汗,骚扰天山南北诸地。至元十二年(一二七五年)正月,忽必烈下令追收海都、八刺金银符。笃哇、卜思巴等以兵十二万进围哈刺火州达六月之久,畏兀儿亦都护纳女求和(一说,事在二十二年)。忽必烈派右丞相安童辅佐那木罕同守北边。
  一二七六年夏,随从那木罕北征的诸王昔里吉(蒙哥子)、明理铁木儿、玉木忽儿(阿里不哥子)、脱黑帖木儿等举行了叛乱。叛乱者奉昔里吉为主,拘系那木罕、捕送安童于海都处。但海部以“彼间水草丰美,可仍驻留”为辞,拒绝与昔里吉等合兵。昔里吉等于是劫持宗王撒里蛮(蒙哥孙),退据额尔齐斯河上,大掠乞儿吉思五部,杀谦谦州屯守万户怕八儿,东犯和林,掠走成吉思汗大帐。应昌弘吉刺部只儿斡带、六盘山霍虎起兵响应,漠南大震,居庸关以北为之告警。忽必烈抽调攻下临安的南征军主力北征。汉军都元帅阔阔带、李庭北逐撒里蛮,大将阿尤、重臣相威西戍别失八里,复命南征主帅伯颜率大军北征。伯颜、土土哈部在鄂尔浑河上大破昔里吉军,收复了和林。土土哈追击昔里吉,逾阿尔泰山。
  此时,诸王内部又发生了争吵和分裂。脱黑帖木儿叛昔里吉,转奉撤里蛮为主,玉木忽儿不从。昔里吉杀脱黑帖木儿,并囚系撤里蛮送朮赤后王火你赤处。途中经过撒里蛮的领地,被撒里蛮的部众劫回。撒里蛮引军攻打昔里吉。昔里吉兵败,被俘。玉木忽儿引兵来战,又败。撤里蛮引众南下,在归降忽必烈途经斡赤斤封地时,又遭斡赤斤后王乃颜的袭击,撒里蛮单骑脱走,来见忽必烈。在伯颜大军的打击下,从叛诸王也无以自存,便在一二八三年归降忽必烈。次年,被拘囚的那木罕、安童获释回朝。
  这时,海都仍占领蒙古草原西部及乞儿吉思的大部,遮断忽必烈与西方诸汗国的交通,构成西北方面的强大威胁。忽必烈在和林、哈刺火州一线,派出大量军兵驻守。一二八四年(至元二十一年)牙忽都、土土哈等曾击败海都军,但海都仍拥有强大的势力。
  一二八五年(圭元二十二年)驻守西北的宗王阿只吉军被笃哇击败。忽必烈又命伯颜代阿只吉总领北边诸军镇守。
二、乃颜之乱
  一二八七年(至元二十四年)四月,东北的宗王乃颜与胜纳合儿、哈丹(哈赤温后王)、失都儿(哈撒儿后王)、也不干(成吉思汗庶子阔列坚后王)等宗王起兵反元。乃颜是成吉思汗幼弟斡赤斤的后裔、有名的塔察儿国王之孙。在成吉思汗分封的东部诸王中,斡赤斤继承了母亲诃额伦的财产。在左手诸王中,土地、人民,以二十分计之,乃颜独得其九,其余忙兀、兀鲁、札刺儿、弘吉刺、亦乞烈思五投下共得十一。中统初元,塔察儿国王对忽必烈的支持在当时的政局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忽必烈为了抑制东北诸王,特别是乃颜的专擅,罢山北辽东道、开元等路宣慰司,置东京等处行中书省,以资监护。这一措施更招致乃颜的不满。乃颜谋反,与海都及西北诸王相联络,构成元朝自东北至西北的强大威胁。
  忽必烈得到乃颜反讯,先命伯颜亲自去乃颜军中察看虚实,命土土哈肃清驻军在上拉河上的也不干等叛王;并遣伯颜进据和林,遮断乃颜与海都的联系。五月,忽必烈自上都出兵,扶病亲征。由于蒙古军将多是乃颜的将校或戚属,两军对阵时往往“立马相响语,辄释杖不战”,忽必烈命李庭、董士选等统领汉军,用“汉法”战。六月,大军在撒儿都鲁败乃颜部将塔不带、金刚奴,进逼乃颜在辽河上的失刺斡耳朵。乃颜是景教的信奉者,在他的旗帜上立十字架为标志,军号十万,以车环卫为营。忽必烈以步卒持长矛,在火炮掩护下进攻。马可波罗在记述这次战役时写道:“由是双方部众执弓弩骨朵刀矛而战,其迅捷可谓奇观。人们只见双方发矢蔽天,有如暴雨。双方骑卒坠马而死者为数甚众,陈尸满地。死伤之中,各处声起,有如雷震。”乃颜兵败被擒。七月,失都儿北犯咸平,兵败,哈丹及其余党北逃。忽必烈留玉昔帖木儿辅皇孙铁穆耳进讨。一二八八年(至元二十五年),铁穆耳、土土哈、李庭等进击哈丹在呼伦贝尔地区的据点。哈丹流窜辽东、辽西及高丽之间,一二九一年(至元二十八年)被最后击破。
三、海都连年扰掠
  当乃颜之乱发生时,海都征集精骑四千,谋乘隙而动。伯颜进据和林后,海都以孤立无援西退,但连年窜扰,作东北宗王的声援。一二八八年(至元二十五年)海都犯边,忽必烈命驻守畏兀儿地的诸王出伯征讨。一二八九年(至元二十六年),海都军又一次进逼和林,围攻皇孙铁穆耳。和林宣慰使怯伯等响应海都,漠北大震。七月,忽必烈再次亲征,海都军西遁,忽必烈不遇敌而还。明年,海都又在边地进犯,土土哈与牙忽都居守大帐,不战而溃,尽失辎重。一二九二年(至元二十九年)宗王明理铁木儿附海都叛。伯颜奉诏出兵,明理铁木儿败降。一二九三年,忽必烈命御史大夫月律鲁代伯颜统军。六月,铁穆耳镇抚北边,大将土土哈奉诏进攻乞儿吉思,尽收益兰州等五部,进至谦河,屯兵防守。海都引兵来战,败走。海都失谦河诸部地,如断左臂,元朝西北得以暂时免于骚扰。
四、海都、笃哇等的败降
  成宗即位,以宁远王阔阔出(忽必烈子)、驸马阔里吉思(汪古部长阿刺兀思曾孙)等驻防西北。一二九六年(元贞二年),海都、笃哇军内分裂。宗王玉木忽儿、兀鲁思不花和大将朵儿朵哈(在忽必烈时为元守边,后叛附海都)等率领所部军一万二千人投归元朝。一二九七年(大德元年)土土哈病死。子床兀儿承袭父职,领兵越金山,攻打海都占据的八邻,大败海都部下孛伯军。次年,笃哇乘严冬元军失备,再次来袭。阔阔出、床兀儿等疏于防御,驸马阔里吉思战败被擒。成宗即令玉木忽儿、朵儿朵哈领兵反击笃哇,在哈刺火州境,出其不意,大败笃哇军。一二九九年,成宗派皇侄海山(答刺麻八刺子)代阔阔出镇守北边,总领漠北诸军。床兀儿及老臣月赤察儿等为辅。一三○一年(大德五年)海都率察合台、窝阔台系后王四十余人大举东犯,与海山军大战于和林北迭怯里吉之地,海都军溃;后二月,再战于合刺合塔之地,又败。海都不得志而退,在路上得病死去。其子察八儿继立。一三○三年(大德七年),笃哇、察八儿等以长期构兵,全无所得,遣使“请命罢兵,通一家之好。”成宗许和。战乱告一段落。
  一三○六年(大德十年),海山军乘笃哇与察八儿内讧,西逾阿尔泰山,大败察八儿。察八儿穷蹙无归,降附于笃哇。笃哇兼并了窝阔台兀鲁思的全部领地,窝阔台汗国从此不再存在。同年,笃哇死,成宗命其子宽彻归袭汗位,为元朝的藩臣。
(三)江南人民的反抗斗争
  元朝蒙古宗王之间,蒙、汉、色目统治集团之间反复地相互倾轧的年代,江南地区的广大人民不断掀起 了反抗元朝统治的武装斗争。
  在灭宋战争中,蒙古军队还保存着一些奴隶制时期长期形成的掳掠奴隶和财物的旧习。主帅伯颜曾经说:“诸将渡江,无不荒贪,独予与国宝(张庭珍字)清慎自持”。其实伯颜自己便大量地侵夺江南的庚田。掠夺人口作奴隶,是江南人民最为不堪的灾祸。“大州小邑,四民子弟,无少长悉为人俘虏,流离括迁之余,可矜可哀。”(同恕《榘庵集》)一二八○年(至元十七年),忽必烈令相威检核阿里海牙,忽都帖木儿等所掠人口,多达三万二千余丁。攻灭南宋之后,军将们的武装劫掠一直不曾停止。一二九○年(至元二十七年),御史台言:“江南盗起,讨贼官利其剽掠,复以生口充赠遗。”有唐兀带者,公然引军千余人,于辰溪、沉州等处劫掠新附人千余口及牛马、金银、币帛等,麻阳县达鲁花赤武怕不花竟为他作向导。千户脱略、总把忽带公然统领官兵入婺州永康县界杀掠吏民。唆都部下顾总管聚党在海道劫掠商货,明火执仗地拦道抢劫。
  元朝政府的财赋收入,十分之七取自江浙。由阿合马所委派的大批财赋官,唯利是征,茶盐酒醋等税,节次增添,比归附初时十倍以上。又加上料民、括马、钩考等手段,花样翻新。十年之内,江南钱谷八经理算,而官吏的贪婪,更达到惊人的地步。被派往江南的官吏,以谋财取利为能事。两淮转运使阿刺瓦丁贪污官钞达二万一千五百锭,盗取和卖马三百四十 四匹。他还擅自扣压朝廷宣命,又把官吏的符牌给自己的家奴经商贸易。释教江淮总摄杨涟真伽,占民五十余万为佃户,庇平民不输公赋者二万三千户,甚至公开盗掘南宋诸帝陵墓,攫取墓中的财宝。忽必烈连续发动对外侵掠战争(见下节)在民间拘水手,造海船,更加造成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一二七九年南宋亡后,江南反元的义军即到处兴起。一二八三年,御史中丞崔或奏报说:“江南盗贼,相挻而起,凡二百余所”。一二八七年桑哥说:“江南归附十年,盗贼迄今未靖。”一二八九年二月月律鲁说:“江南盗贼凡四百余处。”人民武装起义此仆彼起,不及汇为巨大的规模便相继被元军镇压下去。但是,人民群众连绵不断的武装斗争,给予元朝统治的打击是沉重的。
  下面叙述元朝灭宋过程中的人民反抗斗争和南宋亡后几次规模较大的农民起义。
  元朝灭宋时期的人民起义 一二七六年(至元十三年)二月,夏贵以淮西诸郡降元。镇巢军统制洪福,原是夏贵的家僮,因战功任镇巢雄江左军统制。迸戍镇巢军的元军是由阿速人组成,极为残暴。洪福诱使他们入城,备酒设宴款待。元兵酒醉,洪福率领城中居民,将元军全部杀死。夏贵来进行招降,洪福不听。元军攻城报复。夏贵伪作单骑入城,与洪福商议。洪福轻信夏贵之言,开城门接纳。元伏兵擒洪福,处死。城中抗元居民全被屠杀。
  一二七七年(至元十四年),元军主力北上与昔里吉作战。三月,宋文天祥复梅州,出江西,进复会昌。四月,张世杰复潮州。江西各地军民群起响应。舒州张德兴杀大湖县丞张德顾,与六安野入原民刘源起兵反元,蕲州傅高也起兵响应,攻据黄州、寿昌,传檄淮东四邵,大江南北诸城邑多乘势杀守将响应。湖北宣慰使郑鼎出兵镇压,义军决堤灌水,元军溃败,郑鼎也舟覆溺死。接着,义军进逼阳罗堡,鄂州大震。七月,元军围剿起义军,寿昌、黄州复陷。九月,司空山寨被攻破,张德兴牺牲。傅高出走江西武宁,在官府的追捕下无处存身,变姓名返乡,被当地官府捕获处死。
  在湖南,张世杰派遣祁阳令罗飞围困永州,各地义军闻风响应,常宁的黄必达,新化张虎、周隆,潭州境内的文才喻等,阻山为寨,屠杀长吏。罗飞围困永州达七月。一二七七年十二月,元军攻陷祁阳,罗飞被杀,各地义军也先后被镇压。
  浙江处州青田的季文龙、章炎在一二七七年率领淮军余部起义。淮军是张世杰的旧部,临安失陷后,这支队伍有很大部分流散在浙、闽各地。季文龙、章炎起事后,杀赵知府,自署两浙安抚使,环近七县俱起响应。处州总管府达鲁花赤赵责以兵围城。义军突围后又集众二万来攻,列阵于恶溪南岸,双方鏖战,自已至亥。元军万户忽都台合兵来攻,义军失败,季文龙溺死。
  福建汀州长汀人黄广德在一二七七年四月称天下都元帅,刻都帅印,自立为天从广德皇帝,设铜将军、铁将军等称号。五月,南剑州沙县谢五十自称挚天将军。黄广德与谢五十军先后被元军镇压。农民军陈大举(陈吊眼)及舍族首领许夫人所率领的诸舍峒民军,与宋张世杰军联合,进攻福州。在福州的原淮军李雄部起而响应,杀死了同知宣抚司事潜说友。由于叛臣王积翁的欺骗和镇压,他们的反抗活动也陷于失败。
  南宋灭亡以后,人民的起义斗争,汹涌而起,十分激烈。
  杜可用(杜万一)起义 一二八○年(至元十七年)四月,江西南康都昌县民杜可用利用白莲会组织起义,有众数万。可用号社圣人,建元“万乘”,自称天王(民间皆事天差变现火轮天王国王皇帝),以谭天麟为副天王,都昌西山寺僧为国师。江西行省参知政事贾居贞与江淮行省参知政事史粥联兵镇压。贾居贞令招讨方文伪装为农商,伏兵仗舟中,驶近农民军居住的茅舍。杜可用失于戒备,和起义军丞相曹某一起被擒牺牲。元朝又一次发布禁令,拘收在民间流传的《五公符》《推背图》《血盆经》等秘密宗教图籍,禁止“一切左道乱正之术”。
  陈大举(陈吊眼)起义陈大举是福建舍族的一名首领。临安失陷后,乘乱起兵,后来受张世杰收抚,合兵进讨叛臣蒲寿庚。南宋亡后,舍族人民仍然坚持斗争。元政府曾诏谕:“漳、泉、汀、邵武等处暨八十四畲官吏军民,若能举众来降,官吏例加迁赏,军民按堵如故”。起义人民拒不受骗。一二八○年(至元十七年)陈大举的叔父陈桂龙起义于漳州,退守舍洞,凭险拒守。陈桂龙据九层际畲,陈大举据漳浦峰山寨,陈三官据水篆畲,罗半天据梅泷长窖。陈大妇领客寮畲,共有山洞山寨八十余处,据险相维,内可出,外不可入,建年号“昌泰”,声势浩大。元军征讨无效,福建等处征蛮都元帅完者都、右副都元帅高兴以大军围剿。高兴破高安寨,斩首二万级。陈大举仍连五十余寨,有众十万。一二八二年,完者都以降人黄华为前导,连破十五寨,陈大举退走千壁洞。高兴以谈判为名把陈大举骗至山半。陈大举轻信不备,被高兴仰面执手掣下,斩首漳州。其父文桂、叔桂龙、弟满安投降。余部吴满、张飞等坚持斗争,也被杀害。
  林桂芳起义 一二八三年(至元二十年)三月,广东新会县林桂芳、赵良铃聚众起义,建罗平国,称“延康”年号,有众万余。同知广东宣慰司事王守信率官军镇压,擒桂芳,又收降林桂芳弟于新会。南海义军三千人被镇压失败,军帅潘舍人被擒。
  欧南喜起义 一二八三年九月,欧南喜在清远称王,建元称号,设官置署,众号十万,据平康下里东团村等处。增城县蔡大老、钟大老、唐大老等响应。欧将军(欧锺)擒广东道转运盐使合刺普华,切断通往占城的饷道,并遣所部马帅、陆帅和徐相进袭广州,但在元军打击下兵败。欧将军走新会,与黎德会合。时黎德已集船七十艘,众号二十万,别部吴林以船八百艘围冯村。官军大举进剿,黎德、吴林的义军战败。黎德、欧王及其所署都督、丞相、兵马铃辖等二十四人均被元军擒捕处死。
  黄华起义 一二七八年(至元十五年)张世杰代蒲寿庚,建宁路政和县人黄华集结盐夫,并联络建宁、括苍舍族首领许夫人奉卫王檄起兵,有众四万。张世杰败走后,黄华军降元,屯驻建宁。一二八一年(至元十八年)完者都讨平陈大举,黄华曾担任向导,使元军得以了解山洞之险,迅速致陈大举义军于死地。一二八年(至元二十年),黄华再度举兵抗元,聚众十余万,军士剪发文身,号“头陀军”,用“祥兴”纪年(南宋未帝赵昺的年号)。“福建一道,收附之后,户几百万,黄华一变,十去其四。”(王恽:《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卷九二)闽中大震。忽必烈急忙抽调在扬州的刘国杰军会合浙西行省的高兴部、参政兀鲁兀伯颜的江淮兵以及福建行省兵,大举进剿。义军攻信州南门,高兴与战于铅山、进陷嘉禾,义军少挫。这时,黄华集众号二十万,分据建宁四区,以示必取。高兴得到建宁受攻危急的消息,即卷甲直趋,会福建之师合击,俘叶都统、梁都统等。黄华败走江山洞,据赤岩山死守。官军猛攻山寨,鏖战半日。起义军终于失败,黄华赴火自焚死。同时起兵的还有青田吴提刑,自署为两浙安抚使。官军讨平之后,在俘获物中有宋前丞相陈宜中的札子和黄华的印榜。
  钟明亮(朗)起义 一二八九年(至元二十六年)正月,广东循州畲民钟明亮举兵反,拥众十万,进攻赣州,下宁都,据秀岭。时江南义军多达四百余起。元朝政府极为惊慌,忙令签江西行枢密院事也迭迷失率江西行省左丞管如德、福建行省拜降、江推行省忙兀台联兵进讨。五月,钟明亮以众万八千五百人降。闰十月又反,以众万人攻梅州,分遣江罗等八千人攻漳州。韶州、雄州等处的起义军二十余起响应。忽必烈严责也迭迷失、管如德,命与福建、江西二行省合兵镇压。也迭迷失惧怕义军,不敢前往;等义军一走,又诛杀平民冒功。义军利用地形,十分活跃。元廷“虽两省一院并力收捕,地皆溪岭,囊橐其间,出没叵测,东击则西走,西击则东轶。”(《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卷九二)一二九○年(至元二十七年)二月钟明亮再降,五月又反。广昌的邱元,赣、吉的谢主簿、刘六十,乐安的卢大老,南丰的雷艾江等纷起响应。钟明亮死后,余众奉其木主,继续进行斗争。
  杨镇龙起义 与钟明亮起义的同时,浙江台州宁海人杨镇龙据玉山县二十五都龙兴山称大兴国皇帝起义,以历某为右丞相,楼蒙才为左丞相,用黄牌书其所居门曰“大兴国”,建年号“安定”。军士在额上刺“大兴国军”四字。一二八九年(至元二十六年)二月一日,杀马祭天,声言受天符举事。义军众号十二万,以七万攻东阳、义乌;余攻嵊县、新昌、天台、永康等处,浙东大震。时诸王瓮吉带谪居婺州,与浙江行省丞相忙兀台调军镇压,败义军新昌,进陷桃源,义军先锋张九被擒。三月,官军逼龙兴山,纵火焚杀,义军溃败。但余部仍坚持斗争,直到一二九○年三月仍在浙东一带活动。
  刘六十起义 一二九六年(成宗元贞二年)赣州民刘六十聚众万余人起义,建立名号,把斗争的目标指向元朝官府和欺压农民的土豪。元朝派兵去镇压,起义军声势甚盛,元军主将观望退缩,不敢出兵作战。江西行省左丞董士选(董文炳子)去兴国县,处死欺压农民的官吏和激起反抗的豪绅,对起义军分化诱骗。刘六十被擒,起义失败。
  元世祖、成宗时期,前仆后继的农民起义,相继遭到镇压而失败,但人民的反抗斗争并没有终止。各族人民继续在各地以各种形式向元朝统治者展开不屈不挠的战斗。
第五节 对外战争
  自从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奴隶制国家以来,奴隶制度的发展决定了奴隶主贵族必然要不断地对外掳掠。掳掠奴隶和财富的战争被看作是光荣而高尚的事业。奴隶主的军队也正是依靠掳掠战争来得到利益和得到 发展。由于周邻国家的衰落和蒙古贵族骑土的善战,蒙古军所向无敌,不断取胜,占有了横跨亚欧两洲的广阔领域。
  元世祖忽必烈依靠汉人地主的支持,在汉地建立趄封建王朝,并且采用了封建的军事、政治制度,但是蒙古的军队仍然保存了原来的某些制度和原有的传统。传统的习惯势力使忽必烈和铁穆耳仍然把对外侵掠视为大汗应有的高尚事业。在蒙古贵族和军队势力的推动下,忽必烈在灭南宋的同时,又不断地对周邻各国:高丽、日本、安南、占城、缅国等展开了频繁的战争,一直延续到钦穆耳统治的年代。
  但是,元朝的军队毕竟已不同于蒙古建国初期的状况。半个世纪以来,蒙古军队不断收编了大量的各族的新分子。金朝降蒙的汉人地主武装和南宋的新附军,更与蒙古军队的素质完全不同。他们被迫当兵或被征调服役,蒙古贵族对外侵掠的战争只能为他们带来损害,而不能带来利益。军队成分变化,蒙古将士也逐渐腐化,习于享乐。元朝对外侵掠军在各国人民的正义的反抗面前,不再是所向无敌,而是不断地遭到失败。
  元朝的对外战争,使被侵掠的各国人民遭到战争的祸害,也为元朝统治下的各族人民带来极大的灾难。官员们奏报说,百姓赋役繁重,士卒触瘴疠多死伤,群生愁叹,四民废业。以致“贫者弃子以偷生,富者鬻产而应役,倒悬之苦,日甚一日。”(《元史·安南传》)
  元朝对外侵掠战争完全是不义之战。各国人民对元军的抵抗和打击,实际上支持了元朝统治下的各族人民。在元军对外作战期间,江南人民的武装起义,此仆彼起。起义军对元朝的冲击,也是对被侵掠的各国人民的支援。
(一)对高丽的侵扰与高丽人民的反抗斗争
  蒙哥时,高丽王子王倎来朝,未返。中统初年,高丽国王王瞰死。赵壁、廉希宪建议送王碘归国,立为国王。忽必烈采纳这个建议,派兵送王似归国即位,更名王植。忽必烈把高丽作为元朝的属国,按照成吉思汗的定制:“凡内属之国,纳质、助军、输粮、设驿、编户籍、置长官。”一二六八年(至元五年),忽必烈严令王植在高丽制造可载四千石的海船一千艘,供备元军东侵日本。元朝对高丽的控制和榨取,引起高丽朝野的不平。一二六九年(至元六年),林衍废王禃立其弟淐为国王。忽必烈得报,派头辇哥领兵扶植王植复位。头辇哥进据高丽王都,命脱脱朵儿充任高丽达鲁花赤。这时,林衍已死。高丽三别抄军首领裴仲孙等拥立王植庶族王温为国王,迁入珍岛(南全罗道),坚持抗元斗争。林衍废王植时,高丽统领崔坦、李延龄等以西京(平壤)五十余城来附于元,元改西京为东宁府,属辽阳行省。
  一二七一年(至元八年),坚持在珍岛抗元的军民被元将忻都击败。余部在金通精率领下,逃往耽罗。一二七三年(至元十年)忻都部追至耽罗,擒金通精等。三别抄军的抗元斗争遭到镇压而失败。一二七四年(至元十一年),王植死,子愖立(后改名賰,又改名昛),娶忽必烈女忽都鲁揭里迷失公主为妻,进一步加深了高丽国王对元朝的依附关系。高丽被迫更改官职名号,凡省、院、台、部等与元朝廷相类的官号,都予改换。又派遣贵族子弟二十人作为质子,到元朝“入侍”。一二八○年(至元十七年)元朝在高丽创设驿站。一二八一年,元朝向高丽征发军士万人,水手万五千人,战船九百艘参与远征日本的战争。元军所经之处,人民不堪其扰。一二八二年(至元十九年)王昛以日本侵扰边海郡邑,请求元朝发兵戍守金州。一二八三年,元朝在高丽正式设置征东行中书省,以王昛与蒙古军将阿塔海共领行省事。
  成宗大德元年(一二九七年),王昛传位于其子謜。明年,元朝以僭擅罪废謜,再立昛为国王。一二九九年,成宗复立征东行省,以阔里吉思为高丽行省平章事。阔里吉思骄横贪暴,对高丽的官制、仪礼、民户版籍和赋税刑罚都横加干预,认为“若依本俗行事,实难抚治”。这种无理的干涉引起人民的极大愤慨。一三○一年,成宗被迫撤销了行省的建置。
(二)对日本战争的失败
  一二七四年(至元十一年),在元兵南下灭宋的同时,忽必烈又命屯戍在高丽的凤州经略使忻都、高丽军民总管洪茶丘等,将屯田军及女真军、水军万五千人,乘千料舟、拔都鲁轻疾舟、汲水小舟各三百艘,越海远侵日本。元军元帅忽敦与高丽都督使金方庆等由合浦攻对马岛,杀日本将领允宗助国;转攻壹歧岛,杀日本将军经高。日本俊字多天皇征藩属兵十万余人来战,元军在博多用火炮败日军。元军虽然屡胜,但在日本军的重重阻击下,兵疲箭尽,不敢深入,仓促撤回。
  一二八一年(至元十八年),忽必烈又以派往日本的使者被杀为辞,再次大举远侵日本。这支军队主要由南宋新附军十万人组成。出师前,领兵将军范文虎请求配备战马和回回炮,忽必烈不准,说:这是海战,用那些干什么?
  侵日元军分两路启行。洪茶丘、忻都率蒙古、高丽、汉军四万从高丽渡海。阿塔海、范文虎、李庭率领新附军乘海船九千艘自庆元、定海放帆,期以六月望前会于壹歧岛和平壶岛。忻都、洪茶丘部在壹歧岛以火炮败日军,杀其将少贰资时,此后接连失败。军中疫病大作,士气低落。两路大军会合之后,舳舻相衔而进,七月至平壶岛,移九龙山。八月一日,飓风大作,船只被海浪卷起,互相撞击沉没,军士落水溺死者无数。只有高丽船构造坚固,得以保存。统军将领范文虎等乘坐坚好船只逃生。脱走归还的兵士才十之二三。被遗弃的士卒十余万人无食无主,只好自己组织起来,推张百户作统率,号张总管,伐木作舟,准备回还。第七日,日本军来袭,元军被杀死者无数。九日,二三万人被掳至八角岛。日军尽杀蒙古、高丽、汉军,称新附军为唐人,捉去作奴隶。其后有于阊、莫青、吴万五三人逃归,溃败的真相才被揭露。
  一二八三年(至元二十年),忽必烈又以阿塔海为征东行中书省丞相,发五卫军二万人征日本,责令江南行省大造海船。昏暴的地方官根据人户数字敷派造船数目,征求工料。为了打造海船,大批工匠被征发,离家远役。官吏督责严急,动加捶楚,工匠辛苦万状,冻死、病死者不计其数。元朝又在各地强征大批水手。江南人民纷起反抗。御史中丞崔或在一封奏章中说:“江南盗贼,相挺而起,凡二百余所,皆由拘刷水手与造海船,民不聊生,激而成变。”他请求暂停日本之役;又建策江南四省应办军需,宜量民力,勿强以土产所无;凡给物价与民者必以实;召募水手当从其所欲。忽必烈不从,又授刘国杰为征东行省左丞,练兵械于扬州。这时,福建黄华起义,声势浩大,忽必烈派刘国杰前往镇压。练兵侵日的事,暂时搁置。黄华败后,忽必烈又措置船粮军士,预定于一二八六年(至元二十三年)三月第三次远侵日本。但这时对安南的战争遭受惨败,忽必烈方图报复,所在吏民大扰,人民起义蜂起。忽必烈无法两道兴师,至元二十三年正月,下诏罢征日本,元朝侵日战争遂告结束。
(三)对安南的战争
  一二五三年,兀良合台乎定云南。一二五七年,出兵安南,攻破王都。安南国王陈日眨亡避海岛。蒙古兵因天气炎热不能久留,还师。中统初,安南国王陈光昺被迫称臣入贡,接受忽必烈的册封。元朝命钠刺丁充安南国达鲁花赤。一二六七年,忽必烈宣诏:以“君长亲朝”、“子弟入质”、“编民数”、“出军役”、“输纳税赋”、“置达鲁花赤”六事相约束,企图进一步控制安南。陈光昌不愿接受这些苛刻的条件,上书请罢本国达鲁花赤,复请免六事。一二七七年,陈光昺死,子日烜立。次年,忽必烈遣柴椿等由江陵经邕州直抵交趾,责其不修六事,不请命而自立之罪,并要日烜入朝。日烜托故不至。一二八一年,忽必烈立安南宣慰司,以卜颜帖木儿为宣慰使都元帅,指责安南在光昺没后,其子日烜违命擅立。一二八三年,忽必烈准备远征占城,遣使征兵粮于安南。日烜婉辞拒绝。第二年,王子镇南王脱欢、大将李恒受命往征占城,要求假道安南,并征粮饷以助军食。日烜从兄兴道王陈峻领兵境上,拒绝元军假道。脱欢六道进攻,败安南兵,于万劫江破陈峻部,乘间缚筏渡富良江。至元二十二年(一二八五年)正月,陈日烜自率军十万来援,沿江布兵船,立木栅拒守。元军进攻,日烜败走,退守天长、长安。这时,唆都、唐兀朮率领征占城的军队北返,与脱欢军合,元军势盛。宽彻、忙古等由陆路,李恒、乌马儿等由水路,两路追击。日烜屡败,退至安邦海口,弃舟揖甲仗匿山谷间,走清化府。但这时安南援军渐集,陈峻聚船千余艘于万劫,阮盝在永平。元军师老兵疲,加上暑雨疾疫,死伤甚众。限于地形蒙古军马无法施展,只好放弃京城,撤兵北返。安南军乘机追袭。元军行至册江,未及渡,林间伏发,李恒中毒箭死,脱欢逃回思明州。唆都距脱欢驻营二百里,不知道脱欢北撤的消息,回 军途中在乾满江被歼。
  一二八六年,忽必烈下诏罢征日本,专力攻安南。一二八七年(至元二十四年),忽必烈发江淮、江西、湖广三省蒙汉军七万、船百艘和云南兵、黎兵等再侵安南,海道万户张文虎运粮十七万石以供军食。脱欢总大军分三道并进:奥鲁赤从脱欢由东道攻女儿关;程鹏飞由西道攻永平;乌马儿、樊楫由海道率舟师合攻。安南军有计划地退却,诱敌深入。元军渡富良江,进迫都城。至元二十五年(一二八八年)正月,陈日烜再次逃走入海。安南人民坚壁清野,藏粟逃匿,以困元师。张文虎所率粮船在绿水洋受到阻劫,只好沉米于海,返航琼州。元军在长驱深入之后,士卒疲敝,粮饷将尽,而且天气转热,疫病发生,已开始陷入进退失据的困境。脱欢于是全师北撤。樊楫等由水道先退,被安南军邀击于白藤江,全军覆灭。安南集合重兵三十万据女儿关和丘急岭,连亘百余里,阻断了元军的归路。脱欢且战且退,毒箭伤脚,从单己县趋盆州间道撤到思明州。陈日烜随即遣使入朝,归还俘虏,并进金人自代以赎罪。忽必烈对这次失败十分恼怒,责命脱欢改镇扬州,终身不许入朝。一二九○年(至元二十七年)陈日烜死,子日烜立。一二九三年(至元三十年)七月,忽必烈又命刘国杰等水陆分发,第三次侵安南。次年正月,忽必烈病死。成宗铁穆耳即位,下诏罢征安南。
(四)对缅国、占城、爪哇的战争
一、对缅战争
  一二七一年(至元八年),忽必烈遣使诏缅国蒲甘王朝那罗梯诃波王归附纳贡,缅王杀使拒命。一二七七年,干额总管阿禾内附,缅王兵犯干额、金齿,阿禾告急。大理路蒙古千户忽都,总管信苴日出兵增援,众仅七百人。缅军四五万,前队乘马,次队驱象,再次为步卒。象被甲,背负战楼,两旁挟大竹筒及短枪。元军善射,象队死伤过半,负伤者奔逃,散入林中,楼甲等一切战具尽毁。元军乘胜进攻,逐北三十余里,连破十七寨。随后,云南行省遣纳速刺丁率兵征缅,兵至江头城,招降忙木、巨木秃等三百寨。一二八三年(至元二十年)忽必烈命相吾答儿、太卜、也罕的斤等将兵,开始对缅国大举侵掠。一军取道阿昔江达镇西阿禾江,顺流下江头城,断缅人水路。一军从骠甸径抵其国,与另一支由罗碧甸进军的部队相会合,攻破江头城。建都及金齿十二部皆降。缅王遣使纳款请和,为盂乃甸白衣头目阻碍不得行,一二八七年(至元二十四年),缅王被其庶子不速速古里囚系,并杀云南王所命官阿难答等。忽必烈以脱满答儿为都元帅,再次侵缅。云南王也先帖本儿与诸将进至蒲甘,缅军诱敌深入,元军失利,死七千余人。缅国遣使谢罪纳款,三年一贡。从此蒲甘王朝灭亡。缅国分成若干掸邦。
  元成宗大德时,缅国木连城的首领阿散哥也利用人们对缅王降元的不满,提出“自归大元之后,使我多负劳费”,杀缅王及元朝留缅的国信使从人百余人。一二九九年(大德三年)缅国王子向元朝求援兵。成宗令宗王阔阔、云南行省乎章政事薛超兀儿、忙兀都鲁迷失等进兵干涉。元军进围木连城,阿散哥也据城坚守。阿散哥也以重货贿赂元军将领退兵。受贿的元军将领托以暑热瘴疠,擅自撤兵而还。一三○三年,元朝罢废云南征缅分省。此后,缅国对元朝仍然保持着朝贡关系。
  
二、对占城的战争
  元朝灭宋后,封占城王为郡王。一二八○年(至元十七年),忽必烈命唆都在占城设行省统治。占城王子补的拘执元朝派往退国、马八儿国的使者。一二八二年,忽必烈遣江浙、福建、湖广兵五千,海船百艘,战船二千五百,由唆都率领,循海道入侵占城。占城沿木城四面约二十余里,起楼栅,立炮台百余防御,国王于木城西十里设行官率重兵屯守。至元二十年(一二八三年)正月,元军攻入木城,国王退保大州西北鸦候山,遣使诈降,集结兵力,准备反攻。唆都发觉受骗后领兵进攻,失败,在一二八四年引还。忽必烈又命脱欢、李恒会合唆都兵假道安南以伐占城,遭到安南的坚决抗击(见前)。
  
三、远征爪哇
  一二九二年(至元二十九年)忽必烈命史弼、高兴、亦黑迷失率福建、江西、湖广兵二万,战船千艘,载一年粮,远涉重洋,侵掠爪哇。元军于十二月从泉州出发,浮海经万里石塘(东沙、中沙、西沙、南沙群岛)等地,二月十三日抵爪哇界,分军水陆进犯。这时,爪哇国王哈只葛达那加刺被邻国葛郎国主哈只葛当所杀,其婿土罕必阇耶攻哈只葛当,不胜,听说元军到来,便遣使迎降,奉献当地山川、户口及葛郎国图籍,求元军帮助。
  元军击败葛郎兵,追进葛郎国,围答哈城。哈只葛当拒战失败,降元。葛郎国败降后,上罕必阇耶借口还国具备贡品以脱离元军,途中起兵反元,乘元军不备,邀击元军归路。元军死伤惨重,狼狈撤回,海行六十八日返回泉州,士卒死者三千余人,掳掠所得不能偿其所失。忽必烈大失所望,史弼和亦黑迷失均因此受到责罚。
第六节 社会各阶级和经济概况
  元朝统治时期,蒙、汉等民族的社会阶级关系和经济状况,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动。这些变动的发生,主要是由于蒙古族中产生的奴隶制的生产关系注入了汉族地区封建社会经济的机体。
  蒙古贵族奴隶主进入中原地区后,占有大量土地,逐渐转化为封建农奴主或地主。但他们同时占有大批的驱奴,用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驱奴制度盛行的结果,北方汉人军阀地主也多拥有驱奴。至于西北蒙古草原,奴隶制度在一些地区仍然是社会上主导的生产关系。
  奴隶制与封建制度的并存,在蒙古贵族内部形成代表不同集团利益,不同政治主张的对立的势力,不断酿成经济的、政治的斗争。蒙、汉贵族地主间的矛盾与斗争,往往和蒙古贵族内部的斗争联系在一起。归根到底,政治斗争总是经济领域中的矛盾的反映。
  元朝灭宋时,基本上保持了江南地区原有的经济基础。因此,南方和北方的生产关系和土地占有状况都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元朝在北方和江南实行着两种不同的赋税制度,北方丁税与地税并行,江南则仍然沿用夏秋二税。
  元朝建国时期战乱的破坏和奴隶制度的注入,无疑是阻碍了汉地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元代的农业和手工业,总的说来,并没有超越南宋时期的生产水平。只是若干部门,如棉纺织业、印刷业和火炮制造业的生产技术,有所前进。但是,由于元朝幅员的广阔和交通的发展,各民族之间以及元朝与西域、南海各国之间,加强了贸易往来。因此,元代的商业,特别是海外贸易,得到较大的发展。南宋时期,工商业已臻于繁荣。元代江南的商业城市,以杭州为代表,在当时的世界上是较为发达的。
  下面叙述各阶级概况、赋税制度和农业、手工业、商业的概况。
(一)社会各阶级概况
一、地主与商人
  蒙古贵族地主
  成吉思汗建立奴隶主的国家以后,蒙古贵族以占有奴隶作为主要的剥削手段。奴隶为主人所私有,不得转移。术外尼在《世界征服者史》中说:“任何人不得离开他们所属的千户、百户或十户而另投别的地方。违犯这条法令的人在军前处死,接纳他的人也要严加惩罚。”太宗窝阔台、宪宗蒙哥在对外作战中,也是依军功的大小,把不同数量的人户赏赐给各级贵族。忽必烈建立元朝后,采行“汉法”维护金朝统治区的封建土地占有制。蒙古贵族在各投下,实行五户丝制,同时开始了对土地的侵占。元朝灭宋时期,南下作成的蒙古贵族仍然掳掠大批人户作为私有的奴隶,甚至迫令降户为奴。但他们也乘势侵占大量的田地,特别是原属南宋皇室的官田。元朝灭宋后,占有田地的蒙古贵族,逐渐转化为剥削农民的封建地主。
  元朝的蒙古贵族地主,依仗政治上的特权,日益扩大土地的占有,主要有以下的一些途径。
  赐田——蒙古初期只赏赐奴隶人户,忽必烈灭宋,把南宋官田赐给蒙、汉臣僚。此后,元朝一代,不断有占地赐田的记载。赐田多者,如世祖赐撒吉思益都田千顷,武宗赐稠阿不刺平江田一千五百顷,文宗赐燕帖木儿平江官地五百顷,顺帝两次赐伯颜田共达万顷。蒙古贵族在受赐占有的田地上,委派庄官,巧立名目,掠取田租。他们又依仗权势,折辱州县官员,不向官府交纳租赋,致使“官司交忿,农民窘窜”。
  强占——蒙古贵族恃势强占民田或官田,据为己有。世祖忽必烈时,宗王札忽儿强占文安县地。伯颜、阿朮、阿里海牙等南下灭宋,侵占江南官田。贵族官员也都非法占有地土民户,冒立文契,私己影占。忽必烈一再下诏“军民官勿得占据民产”。说明元朝初年,强占民田已难于遏止。
  投献——蒙古诸王投下,在各地自成势力。各州县官员、地主将官私田地人户投献,即可规避赋役。一二八二年,忽必烈的诏书说:“诸人亦不得将州县人户及办课处所系官田土,各人己业,于诸投下处呈献。”(《通制条格》卷二、《投下收户》)这从反面说明:投献的发展已经与官府的利益发生了冲突。成宗时,继续颁发禁令,禁止诸王、公主、驸马接受呈献的公私田地。但投献之事,仍然所在多有。河南行省有刘亦马罕、小云失不花等人,冒称官府括地,把黄河退滩地上有主之田,强作荒地投献给皇子和世(音剌)。这实际上是强占后再投献以求庇护。各地“有力富强之家”,也往往投充诸王位下,以逃避差役。
  职田——元朝初年,规定各路府州县官员的职田。上路达鲁花赤及按察使可得职田十六顷,是最高的规定数额。但实际上,官员以职田为名,可以多方扩占。官员将职田出租,剥削佃户。三品官即可有佃户五、七百户,下至九品也有佃户三、五十户。官员对租种职田的佃户,恃势任意增租。每亩租米可由二斗六升增至六斗,有的地方且高达亩征三石。此外,还有其他无名勒索。
  蒙古贵族地主除通过多种途径,占有大量土地,从事封建性的剥削外,他们还因为贵族的特殊地位,每年从皇室颁受大批的金银币帛等赏赐,并且占据山林、房宅、矿冶、海舶等为私产。一些贵族地主还发放高利贷或占据行市经商谋利。自蒙古诸王至怯薛子弟等世袭贵族之家,在政治权势和经济财力上,都超越于一般地主。
  汉族地主
  元朝把北方和南方的汉族,分称为汉人、南人,在政治上和法律上有不同的待遇。由于金、宋的社会历史条件的不同,北方的汉人(包括汉化的契丹、女真人)地主与江南的南人地主,社会经济状况也有明显的差异。
  北方汉人地主——“北方”即原属金朝统治的区域,在女真的奴隶制转化到封建制后,女真族和汉族地主的势力,都在不断发展。从成吉思汗出兵侵金时起,到忽必烈建立元朝、完全统治了北方,中间经过了近半个世纪之久。在这一战乱频仍的时期,北方地主阶级的状况,又有了很大的变动。
  汉人军阀地主是仅次于蒙古贵族地主的特权阶层。金元之际,各地地主豪强,组织武装,据地自保。汉人地主势力因而迅速发展。蒙古灭金后,他们接受官封,形成大小不等的军阀。在各自统领的地区,掠取财货,兼并土地。他们不仅拥有军事、政治的权势,而且占据大量的田地,成为汉人地主阶级中最富有的阶层。
  蒙古灭金时期,依据蒙古奴隶制的传统,签发汉人富户为军户。军户得免除徭役,占田四顷以内免纳税粮。这些军户地主,参加蒙古军作战,也依惯例可以获得俘虏以充奴隶。一家占有的驱奴多达数百,他们多被用于耕稼畜牧。
  投献于蒙古贵族投下的汉人地主,依靠蒙古贵族的势力得到保护。
  依靠汉人军阀的汉人官员,也是大小不等的地主,握有不同的政治权力。
  北方地区的总的情况是:(一)蒙古贵族地主与汉人军阀、军户、投献户、官员地主,占据绝大部分的土地,并有不同程度的特权。一般汉人平民地主无法与之比高下。(二)自蒙古诸王投下至汉人军户,都还役使相当数量的驱奴,保留着奴隶制的残余。因此,北方在战乱后虽然地多人少,仍有大量的流民和驱奴不断地逃往江南。
  南人地主——南方地区,在南宋统治时期,汉人地主势力即有了超越前代的发展。随着租佃制在宋代的普遍确立,地主自由购置田地出租,涌现出众多的田连阡陌的大地主。元朝灭宋时,忽必烈已逐渐建立起封建的统治秩序。元军南下作战,也不再单纯以掳掠奴隶为目标,而注意于保存江南财富。因而,南宋灭亡后,南方的剥削制度和汉人地主的势力,基本上依然继续下来。
  元朝在江南各地,委派蒙古、色目官员去进行统治。但这些官员只知贪求财富,不知江南情事,因而往往被南人富豪所操纵。《元典章·刑部十九》收载大德十一年杭州路呈文说:“把持官府之人,处处有之,其把持者,杭州为最。每遇官员到任,百计钻刺,或求其亲识引荐,或赂其左右吹嘘,既得进具,即中其奸。始以口味相遗,继以追贺馈送。窥其所好,渐以苞苴。爱声色者献之美妇,贪财利者赂之王帛,好奇异者与之玩 器。日渐一口,交结已深,不问其贤不肖,序齿为兄弟。……贪官污吏,吞其钓饵,唯命是听,欲行则行,欲止则止,”另一件公文说,豪富兼并之家“威福自专,豪强难制,侮弄省官,有同儿戏。”蒙古色目官员办理公务,自征榷海运至钱谷簿书,都必须依靠汉人司吏。而这些司吏又多与当地地主相交结,或者即是土豪之家,买嘱承充。上下交通,表里为奸。路府州县各级官府大都为当地的地主富豪所把持。
  江南大地主既得以操纵官府,便可肆无忌惮地扩大土地占有。田多的地主,每年收租至二、三十万石,佃户至二、三千户。松江大地主曹梦炎,单是所占淀山湖的湖田就有数万亩,积粟百万。蒙古人称他为“富蛮子”。松江另一大地主瞿霆发,自有田地和收佃官田共达万顷,人称“多田翁”。各地的田地绝大部分都集中在少数大地主手中。福建崇安县所属五十都的田地,共税粮六千石,其中五千石来自五十家大地主。这就是说,六分之五的田地为五十家大地主所占有。大地主收取巨额田租,可继续购置土地。南宋亡后,有些官田也被有权势的地主乘机据为己有。大地主豪据一方,确是“无爵邑而有封君之贵,无印节而有官府之权”(赵天鳞:《太平金镜策》)。
  南宋时期的土地制度和租佃制度在元代的江南得以延续,它的种种弊端也都在继续发展。大地主或仗势侵占民田水利,或隐匿田亩冒名析户,或逃避赋役,转嫁给佃户和贫民,或借粮放债,加倍取息。南宋时期早已存在而无法消除的这些现象,在元代的江南,依然普遍地存在。
  僧侣地主
  金、宋统治地区,原来都有大批的僧侣地主。僧道的上层,占有田地出租或役使下级僧道耕作。元朝统治时期,僧侣地主又有进一步的发展。
  元朝以吐著萨迦派的佛教领袖世代为帝师,总领全国的佛教。喇嘛僧人,即所谓“番僧”因而获有种种特权。江南地区,南宋时禅宗的临济宗在江浙一带盛行。元朝灭宋后,一二八○年,余杭径山临济宗禅师云峰妙高曾来大都,为禅宗争得继续传教的权利。天台、华严、律宗等宗派在南方各地也还有流传。忽必烈以僧人杨琏真伽(一说吐著人,一说西夏人)为江南释教总统。杨琏真伽占有田地二万三千亩,私庇平民二万三千户,仗势勒索金银珠宝。各级僧官也都占有不等的地产,隐庇平民,不输租赋。一些僧官甚至凌驾官府,受理民讼,多方勒索,形成特殊的势力。
  佛教寺院遍布各地,也都占有大量的田产。世祖忽必烈敕建的大护国仁王寺,在大都等处直接占有的水陆地和分布在河间、襄阳、江淮等处的田产,共达十万顷以上,此外,还有大量的山林、河泊、陂塘。大承天护圣寺,在文宗时一次赐田即达十六万顷。顺帝时又赐十六万顷。一般寺院也都占有数量不等的田地。大德《昌国州图志》记全州共有田土二千九百余顷,其中一千余顷为佛寺道观所占有。江浙行省寺院林立,占有田地数不可知,行省所管寺院佃户即有五十万余户。各地寺院还占据山林为寺产。许有壬《乾明寺记》说:“海内名山,寺据者十八九,富埒王侯”。寺院田土山林,虽然属于寺户,不为私人所有,但实际上为各级僧官所支配。大寺院的僧官即是披着袈裟、富比王侯的大地主。
  寺院所占的大量田产,除来自皇室赏赐和扩占民田外,也还来自汉人地主的托名诡寄或带田入寺。元代寺院道观可免除差发赋税,因而汉人地主将私产托名寺院,规避差税。有的富户使子弟一人出家为僧,便可将全家田产托名某僧所有,不再纳税。有的地主将田地舍入寺院,再向寺院承佃,这样,便可不再向官府交税和不再负担差役。也还有一些地主,名义上布施家产入寺为僧,但仍与妻妾同处,占田出租,与不出家没有什么区别,但因此便可逃脱赋役和官府的一切烦扰。一二九一年(至元二十八年),宣政院奏报全国僧尼多至二十一万三千多人。实际上还要超过此数。仁宗时,浙西土豪沈明仁,创立白云宗,托名佛教,强占民田二万顷,纠集徒众十万人,蓄发娶妻,自有田宅,形成一个托名佛教的地主集团。
  道教在元代也具有很大的势力,据说男女道徒有三十万人。道教的信徒主要是汉人。江南道教以龙虎山张天师为首,世代相承。据说张天师“纵情姬妾,广置田庄,招揽权势,凌轹官府,乃江南一大豪霸”(郑介夫奏议,《历代名臣奏议》卷六十七)。北方道教原有全真、真大、太一诸教派,而以全真为最盛。全真道创始于金代,原来即是一些拒不仕金、逃避现实的汉人地主的结集。由于丘处机受到成吉思汗的召请,全真道最先获得特有的优遇,一度大有发展。元初全真道虽然受到佛教的排挤打击,但元成宗时又给予优容。道士(先生)得与佛徒一样可免除赋税差役,但又可合法地蓄发营田,与妻子同居,纵情享乐。元初名儒,如王鹗、姚枢、王磐、窦默等也都与道徒往还。道土地主成为汉人地主中的特殊的阶层。
  元代社会中的景教徒(也里可温)和伊斯兰教士(答失蛮),主要是色目人,也同和尚、道士一样地受到免除赋役的优遇。元初曾有过也里可温、答失蛮,僧、道“种田入租,贸易输税”的诏敕。(《元史·世祖纪》)可见景教、伊斯兰教也有人占田业农,但他们大多数人还是以经商作为主要职业。一些贵族教徒入仕元朝,成为各级官吏。
  各族商人
  宋代的工商业,随着土地租佃制的确立而得到迅速的发展。以经商为业的大商人,聚集巨大的财富,形成富有的阶级。地主、官僚和寺院僧侣也都兼营商业。
  这种状况,在元代也基本上继续下来。
  元代社会中的色目人,多数是商人。他们在政治上、法律上都享有仅次于蒙古人的优越待遇。这是元代社会特有的现象。但色目商人的状况,南北方也有所不同。在成吉思汗、窝阔台统治时代,俘虏的手工业工匠是作为奴隶而役使于生产,商业也只是为了满足奴隶主对奢侈品的需求。蒙古军队侵入中亚和波斯后,降服的商人不只为蒙古贵族提供各种珍宝,而且帮助蒙古统治者去进行对人民的剥削。奥都剌合蛮和阿合马便是他们的政治代表。他们随从蒙古皇帝来到中原地区,并且成为高级官员,倡导以“扑买课程”“羊羔儿息”等剥削方法,为蒙古统治者掠夺人民的财富,为色目商人提供谋利的通途。蒙古贵族对色目人特加信用。色目商人,由商而官,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获有一定的特权。他们的子弟,世代充任皇帝和诸玉的近侍,并成为蒙古贵族政治上得力的助手。
  在南方,南宋时,沿海港岸本来居住着大批的“蕃商”。他们在元代也被称为“色目人”。但他们不同于阿合马一类的官员,而是专以经商为主,往来贸易。元朝统一全国后,与西方交通的主要商路,从西域转到南海,“色目”商人从海道而来的人数大增。江南色目商人在元朝的政治代表是泉州的蒲寿庚。蒲氏原为阿刺伯商人,南宋时在广州经商,成为当地的富豪,后来迁居到泉州。南宋末年,蒲寿庚和兄蒲寿助南宋平定海盗,被任为泉州市舶使。一二七六年十二月,蒲寿庚在泉州降元。元朝任他为闽广大部督兵马招讨使。一二七八年,又升任福建行省中书左丞,并且受命去南海诸国,招徕外商贸易。蒲寿庚在元朝作官,只是在局部地方,而且主要是管理海外贸易,与阿合马等有所不同。蒲氏一家是泉州最富有的豪商。另一著名富商是回回佛莲,有海船八十艘从事贸易,死后家藏珍珠多达一百三十石。这些富商受到朝廷上的色目官僚的庇护,进行非法的海外贸易,从中获取暴利。
  汉族商人也拥有巨大的财富。扬州富商曹氏死后,因争夺家产发生诉讼。曹氏奴刘信甫贿赂官府等费,数至巨万,全由自己偿付。曹家之富可想而知。程钜夫《雪楼集》记载一个弃官经商的姚姓,在大部经商十年,累资巨万。盐商自宋代以来即称豪富。元明宗、文宗即位时,因国库空虚,得盐商输入银两,才得举行朝会,颁发赏赐。杨维帧《盐商行》诗:“人生不愿万户侯,但愿盐利淮西头”。“盐商本是贱家子,独与王家埒富豪。”说明盐商的豪富已足以与王侯相比。
  汉族和色目的大商人,有些原是权势之家,有些则交结权贵,垄断贸易。还有一种是由官府备资,并且提供特权条件,交由商人代营的商业。这种组织名叫斡脱。一二九一年,元世祖的诏书说:“数年以来,所在商贾多为有势之家,占据行市,豪夺民利,以致商贾不敢往来,物价因而涌贵”。色目豪商还勾结蒙汉臣僚,以向皇帝呈献宝货为名,邀取十数倍的回赐,称为“中卖宝物”。泰定帝时,应偿付“中卖宝物”商人的宝价,多达四十万锭,约等于全国一年包银差发十一万锭的四倍。西域南海的珠宝商,获利最大,远超过其他商人。
二、驱奴与农民
  驱 奴
  蒙古奴隶主在建国初期的对外作战中,俘掳到大量的奴隶。成吉思汗“札撤”规定:军将在阵前俘获人口,即为私有奴隶。元朝建立后,蒙古军将俘掠奴隶的惯例,并未能改易。阿里海牙在对宋作战中,即在湖广俘降民三千八百户为奴。
  蒙古贵族占有大量的奴隶,分布在北方的广大地区,称为“驱奴”。这些俘掠的驱奴,主要是外族,即包括契丹、女真人在内的北方汉人和一部分西征时迁来的色目人。
  蒙古族中奴隶制的发展,也使蒙古平民由于抵债、犯罪或被贩卖而沦为奴隶。武宗至大时,仍有大批蒙古草原的贫民南逃,把子女出卖作奴婢。有的蒙古奴隶甚至被贩运到西域或海南。奴隶制度推行于汉人地区后,北方破产的农民,往往因偿债典身或卖身为奴。江南地区也因而出现了变相的奴婢买卖。蒙古奴隶制的渗入,严重地阻碍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元朝法令明确规定了驱奴与良民不同的身分、地位。奴隶和钱物一样属于主人私有。元初,奴隶有罪,主人可以专杀。以后,虽然规定要把有罪奴隶交由官府处治。但如果奴隶打骂主人,主人打死奴隶,无罪。主人故杀无罪奴婢,也只是杖八十七;因酒醉杀奴隶,还要再减罪一等。元律规定,私宰牛马,杖一百。奴隶的法律地位,还不如牛马。主人甚至对奴隶私置枷锁禁钢,刺面割鼻。奴隶遭受主人压迫而竟敢于控告主人,即由官府处死。奴隶可以被当作牲畜一样地买卖。元初,大都有马市、牛市、羊市,也有人市,买卖奴婢。奴隶在法律上低于一般良民的地位。良民打死别人的奴隶,只杖一百七,罚烧埋银五十两。奴隶不能与良民通婚。奴婢所生子女,世代为奴,仍属主人所私有,称为“怯怜口”(家生子)。奴隶如背主逃亡,要由官府拘收,称为阑遗(不兰奚)奴婢。如主人认领,仍交归原主。驱奴既为主人的私产,完全听从主人的驱使,用以担负家内劳役,也用来从事农牧生产或军前服役。官府或蒙古诸王役属的工匠,也多是奴隶。(见后)
  蒙古奴隶制,由于遭到人民的抵抗,不可能在汉族地区得到更大的发展。一二三四年,金朝灭亡。窝阔台即下令,凡军前掳到人口,在家住坐者为驱口,在外住坐者,随处附籍为民。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蒙古贵族的私奴,主要是从事手工业的奴隶也往往由他们自备物料造作,向各投下送纳实物或纳钱。这些现象反映着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化。但元朝一代,驱奴一直作为一个被压迫的阶级而存在。人数是众多的。
  佃 户
  宋代农村中,地主出租土地剥削佃户的租佃制关系,得到普遍的发展。金朝统治的北方,在经历了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化后,租佃制也在逐渐推广。但是,在金元之际约半个世纪的战乱中,北方的租佃制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一批佃户被俘掠做驱奴,一批佃户被迫投充豪门求自保,也还有大批农民陆续逃往江南。
  元朝灭宋时,已在江南实行维持原有制度的方针,因而南宋农村的社会关系,在元代并未发生重大的变动。广大佃户主要分布在江南。
  南宋时,江南大地主不断扩大土地占有。元代江南富豪,一家可有佃户数千家,多至万家。大的寺院可有佃户数万。地主向佃户收租,一般仍流行对半分制。南宋以来形成的多种名目的额外勒索,也都继续存在。山南湖北道的一个官员奏报说:主家对佃户的科派,其害甚于官司差发。江浙省臣报告说:“江南佃民,没有自己的产业,在富家佃种田土。遇到青黄不接,水旱灾害,多在田主家借债贷粮,接济食用。田主多取利息。秋后佃户把收得的粮米尽数偿还本刊,还是不够,便只有抵当人口,准折物业,以致逃移。”地主还以“夺佃”作为威逼佃户、提高租额、加重剥削的手段。官府出租的官田、职田,则依仗权势,肆意敲剥。袁介《踏灾行》诗描述松江民李福五,折当衣物,租佃官田三十亩,苦旱无收,县官却批荒作熟,逼取租米。李某沦为乞丐,只好卖了儿女交租。
  无田的佃户,依附于地主的田地,处于无权的地位。佃客婚娶,田主要乘机勒索财物。如无力交纳,便不能成亲。佃客的子女,也要供田主役使。佃客在法律上是良民,不能象驱奴那样合法买卖。但田主典卖田地时,将佃客计数立契典卖。田主可以随意打骂佃户,甚至任情生杀。一三○二年的一件公文中说道:“亡宋以前主户生杀佃户,视若草芥。自归附以来,少革前弊。”但事实上佃户也只有略高于驱奴的卑贱待遇。元朝法律规定,“诸地主殴死佃客者杖一百七,征烧埋银五十两。”地主打死佃户,不须偿命,而和主人打死驱奴一样只受杖罚,只不过是杖罚较重。在驱奴制盛行的元代,拥有良民身分的佃户,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实际上都近于驱奴。
  自耕农户
  元代农民中自耕农户大量减少,这是因为北方的自耕农在战乱中大量被掠为驱奴,又有大量农户沦为权豪的部曲(农奴)。东平严氏集团的将校,即占民为部曲户,称为“脚寨”。蒙古贵族在城市近郊和军兵驻所,强占大片民田作牧场,也迫使大批自耕农户流离失所。幸存的自耕农,和地主一起被列为“民户”,要负担繁重的丁税、地税和多种差役,因而往往被迫流亡。一二八三年,崔或奏报,自北方内地流移江南逃避赋役的农民已有十五万户。以后,这种人口南流的趋势一直不曾停止。
  江南生产原来较为发展,又不曾遭受北方那样长期战乱的破坏,但是,随着土地兼并和租佃关系的发展,自耕农也越来越多地沦为佃户。《元典章·户部五》收录的一个公文说:“江南佃民,多无己产,皆于富豪佃种田土。”同书《圣政·二》杭州官员的奏报说:“蛮子百姓每,不似汉儿百姓每,富户每有田地,其余他百姓每无田地,种着富户每的田地”。这所谓百姓,即是良民。这个公文只是反映出北方租佃关系的薄弱和驱奴制的盛行,并不说明汉人自耕农的众多。但是,它恰恰说明了江南地区农民多是佃户,自耕农为数甚少,处于不被重视的地位。
三、工匠与佣工
  元朝统治时期,手工业中也存在着不同制度并存的情况。蒙古贵族早期俘掠的手工业者,完全处于奴隶地位。元朝建立后,官府的工匠,仍独立编为匠户,但可以不承担其他赋役。江南地区,南宋已出现在作坊中工作的佣工,元代仍继续存在。至于与农业相结合的个体手工业,则仍如汪洋大海遍布农村。元代手工业由此呈现出极为复杂的局面。
  工 奴
  蒙古奴隶主国家建立后,在对外作战中俘掠了大量的各族工匠。蒙古贵族对抵抗他们而失败的敌人,往往大批杀死,只留下有手艺的工匠带回。这些被俘掳来的工匠在蒙古草原成为工奴,他们在匠官的严格监督下进行各种手工劳作。一二一七年匠官史天倪所属土拉河上的工匠口粮断绝,十死七八。成吉思汗解除禁采松实的命令,才使幸存者勉强活命。奴隶的处境,十分悲惨。太宗窝阔台时蒙古贵族把一部分俘掳来的工奴寄留在内地,派官员管理,让他们“自备物料,造作生活,于各投下送纳”;或者折纳钱物。但仍有大量工奴被带到蒙古草原,成为官私奴隶。定宗贵由时,来到蒙古的基督教士普兰诺·迎宾记载他的见闻说:工奴们“缺吃少喝,衣服褴褛”,“有些人的主人如此邪恶,什么也不供给他们。因为在替主人做完大量工作后,他们除非从必需的休息和睡眠中偷出时间外,再没有时间来为自己工作——如果他们有妻子和住所,他们就能如此做。我曾见过他们常常穿着皮裤而裸着身子在炙热的阳光下工作,在冬天则忍受着极度的严寒。我见到过有人因严寒而冻掉手指和脚指,我也听说过因同样原因一些人死去或是毁坏其全身器官。”
  官工匠
  蒙古灭金后,曾在金朝统治下的北方地区,几次“籍民”,把各地的手工业者调集京师,分类置局,编为匠户,属于与民户不同的匠籍。匠户要世代承袭为工匠,“子女使男习工事,女习黹绣”,官府把工匠编为什伍,设官管领。忽必烈建立元朝后,原在和林及弘州等处的匠局陆续迁来大都和上都。灭宋后,又多次在江南签发匠户。一二七九年,籍人匠四十二万,立局院七十余所,每岁定造币缟、弓矢、甲胄等物。一二八一年又在江南拨签的匠户三十万中汰选十万九千余户,其余纵令为民户。元朝在大都的工部、宣徽、大都留守司等机构下分设有各种匠局;全国各州县也依其土产设局,从事各种手工业劳作。
  官工匠由官府直接管理,子女世袭其业,婚姻不能自主。这种制度显然是由工奴演变而来。官工匠由官府按月支给口粮。一般匠人每户以四口为限,正身每月给米三斗、盐半斤,其家属大口月支米二斗五升,小口并驱大口月支米一斗五升,驱小口月支米七升五合。官府在匠户中扣发口粮、私增工课等敲诈勒索经常发生,匠户遭受着官府的多方剥夺。但一丁入局,全家可免除丝钞,有田四顷以内者免征税粮,不当差徭杂泛。匠人在应役之暇,还可在家工作。少数有较高手艺的匠户可因而致富,自开铺席买卖甚至蓄买驱奴。因此,一些民户宁愿投属匠籍。
  散处在地方州县特别是江南地方匠局的工匠,情况又有所不同。这些工匠绝大多数原来是散居乡村中与农业相结合的小手工业者。他们从数十百里外被强征入局,所得衣粮又多为匠局官吏所中饱。一家生活,常无着落。官府强征工匠入局往往并非本业,如抄纸、作木、杂色工人被强征去织造局。这些手工业者无法应役,只好出资雇人代替。不少人因而倾家破产,被迫逃亡。
  江南地区,南宋时手工业较为发达。元朝强征工匠,破坏了手工业的正常发展。
  佣 工
  南宋时,江南地区的某些行业中,已存在拥有数人甚至十数人的手工作坊,雇佣匠人进行生产。这种情况,在元朝一代依然继续存在。元末徐一夔记杭州城相安里“有饶于财者,率居工以织。每夜至二鼓,一唱众和,其声欢然,盖织工也”。他记述手工作坊的情形:“老屋将压,杼机四五具,南北向列。二十数人,手提足蹴,皆苍然无神色”。又说这些佣工每日得佣钱二百,有技艺较高者,要求加倍的工值,别家便果真出加倍的工值雇佣他(《始丰稿·织工对》)。这些佣工的社会、法律地位与佃户约略相当。宋律有佣雇的“人力”“女使”,与“作匠”“佃客”并列。元代法律规定:“诸佣雇者,主家或犯恶逆及侵损己身,许诉官;余非干己,不许告讦,著为制。”这同佃户告地主的处治基本相同。元律中又有所谓“雇身人”、“雇身奴婢”的称呼。他们原来的身分是良民,在受雇期限内,根据契约与主人发生主雇关系;当限满赎身后,与主人的主雇关系即不再存在。明律中的“雇工人”就是自元律的“雇身人”、“雇身奴婢”沿袭而来。
(二)赋役制度
  元朝建国以前,金、宋统治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有着很大的差异。蒙古灭金时,北方地区经历了巨大的动乱。元朝灭宋,基本上保持了原有的各项制度。这就更为加深了北方与江南的差别。《元史·食货志》记载元朝的赋税制度说:“其取于内郡(北方)者,曰丁税,曰地税。”“取于江南者,曰秋税,曰夏税。”北方和江南,明确规定了两种不同的赋税制。
  元朝沿袭唐、宋以来的户等制度,根据居民的财产多寡,划分为三等,每等又区分为三级,即所谓三等九甲,政府置为鼠尾文簿。“除军户、人匠各另攒造,其余站户、医卜、打捕鹰房、种田、金银铣冶、乐人等一切诸色户计,与民户一体推定,鼠尾类攒将来。科征差发,据站户马钱祗应,打捕鹰房合纳皮货、鹰隼,金银铁冶合办本色,及诸色户所纳物货,并验定到鼠尾合该钞数,折算送纳。”(《通制条格》卷十七)
一、北方的丁税、地税与科差
  北方的赋税包括丁税、地税和科差。
  丁税和地税窝阔台八年(一二三六年),规定民户成丁每年纳粟一石,驱丁五升;新户驱丁减半,老幼免征。民户从事耕种,或根据牛具的数字,或根据土地的等级而征税。一般说来,“丁税少而地税多者纳地税,地税少而丁税多者纳丁税”。工匠、僧道则验地,官吏、商贾则验丁。以后科取的数量迭有增加。世祖至元十七年(一二八○年)定例:全科户丁税每丁粟三石,驱丁粟一石,地税每亩粟三升。减半科户丁税每丁一石,新收“交参户”第一年纳五斗,递年增加,第六年入丁税。“协济户”丁税每丁粟一石,地税每亩粟三升。税粮入仓,每石带纳鼠耗三升,分例四升。如输纳远仓则每粟一石折纳轻赍钞二两。富户输远仓,下户输近仓。元朝在北方地区实行丁、地税并行的制度。丁税三石,亩税三升,是丁税十倍于亩税。这对于仅有小块土地的数口之家的农民说来,无疑是沉重的负担,但田连阡陌的地主豪富,却因而获益。驱丁只纳丁税的三分之一,也是有利于拥有驱奴的主人。
  科差包括丝料和包银两大项。窝阔台八年行“五户丝”制,投下户每两户出丝一斤输官;五户出丝一斤输于投下本位。忽必烈建国后,改行“二五户丝法”。民户每十户输丝十四斤,漏籍老幼户纳丝一斤。丝料负担大为增加。包银在蒙哥统治时期便正式定为税目。每户征银四两(原为六两)并听以他物输纳。忽必烈即位后,规定诸路包银以钞输纳,凡当差户为包银钞四两(钞二两合银一两),较前减轻了一半。投下户的包银原由本投下与官府分取,至元初年整顿后,包银全归朝廷。各种户计的负担也有不同。在元管户中有只纳丝而不课包银的“只纳系官丝户”、“只纳系官五户丝户”和“减半科户”(每户只纳系官丝八两五户丝三两二钱,包银二两)等等,丝料、包银之外,官吏的俸钞也依户等高下分摊,全科户一两,减半户五钱。
  养马和拘刷养马是北方人民的一项特殊负担。元朝官府在两都附近饲养着大批马驼,供皇帝贵族取乳和乘骑,每年向人民征收马草饲料。成宗时,行盐折草之法。每年五月官运河间盐,计口俵食京畿郡县之民,秋成验数输草,以供饲马之用。每盐二斤,折草一束,重十斤。所征草料如仍有不足,则分别驱马就食于河北郡县;再不足则并征刍于陕西等地。为了便利于牧马,大部的邻近郡县禁止秋后翻地。官府还禁止用马拽车、拽碾、耕地。元朝还以征戍和边地缺马为名,进行无偿拘括。忽必烈一朝大规模的刷马,就有五次,其中一次多达十万匹。成宗以后又屡次进行拘刷,造成民间马匹缺乏,严重影响生产。
二、江南的两税制
  两税 元朝在江南基本上沿用南宋依地亩征税的夏秋两税制。忽必烈灭宋时,曾规定“其田租、商税、茶盐、酒醋、金银、铁冶、竹货、湖泊课程,从实办之。凡故宋繁冗科差、圣节上供、经总制钱等百有余件,悉除免之”。并且规定除江东、浙西外,其余地区只征秋税。斗斜也沿用宋文思院的旧斗(宋斗一石约当元七斗)。成宗元贞以后,始征江南夏税,并规定秋税只令输租,夏税则据税粮输钞。每税粮一石,视不同地区,输钞三贯、二贯、一贯,一贯七百文、一贯五百文不等,折纳木棉、布、绢、丝、绵等物。折输之物,各随时价的高下以定值。只有湖广地区在阿里海牙任行省时罢行夏税,依中原例改课门摊,每户一贯二钱,所收总额超过夏税五万余锭。但到成宗大德初,又改门摊为夏税而并征,每税粮一石输三贯四钱以上,因之较江浙、江西稍重。此外,政府规定诸王、公主、驸马得江南分地者,于一万户田租中输钞百锭,准中原五户丝数,分赐给诸投下,谓之“江南户钞”。
  经理与助役 元朝在江南行两税,以地亩为赋税的主要依据,就必须对田亩的数字和产权的转移不断查核。忽必烈时曾在个别地区经理田亩。仁宗时又在江浙、江西、河南三地区大规模进行经理,遭到占田隐税的地主势力的梗阻,而被迫作罢。在田赋上诡名寄户、飞隐走贴、虚增张并等种种弊端,纷纭杂出,官府无法制止。
  税粮不均自然也造成役法的紊乱。泰定初,江西地区创行所谓助役粮。其法“凡民田百亩,令以三亩入官,为受役者之助”,“具书于册,里正以次掌之,岁收其入,以助充役之费。凡寺观田,除宋旧额,其余亦验其多寡,令出田助役”。赵琏在浙东,建议以八郡属县坊正为雇役,里正用田赋以均之。余姚、婺州、上虞也都在属内丈实田亩,编行“鱼鳞册”。按民户财产和税额多少编制的“鼠尾册”,作为服役的依据。
三、徭役和差役
  元朝把大部分徭役作为专业,分拨一部分人户世代担负,如站户(负担驿站铺马)、猎户、盐户、窑户、矿冶户、运粮船户等等,这些人户与民户异籍。民户不负担这些专业性的徭役,但这些专业户计负担的其他徭役则由民户按户等分担。
  徭役 民户所负担的徭役,名目繁多,如筑城、排河、运粮、采打、木植、造作船只器甲、马草等等,都自民间征发。元初修建大都,每年都征发成千上万的民夫来采运木石。一二八六年河决开封、祥符等十五处,调南京民夫二十万余分筑堤防。元朝侵略日本,在江南拘刷水手,打造战船。行省官依各道户计,敷派船数。被征发的丁夫离家五六百里应役,冻死病死者不计其数。诸如此类的摇役,由官府依据一时的需要而任意征发,民众的负担是无限止的。
  元朝还继承前代的“和雇”制,由官府出价,向民间强迫雇佣劳力、车辆。官府所出工价往往不足十之二三,而且多被官员中饱。名为“和雇”,其实是变相的徭役。
  职役 职役包括里正、主首、社长、库子等名目。里正秉承官府的指令,管理里社居民;主首催办赋税;社长功课农桑,纠监非违;库子管理仓库,主要由上等户计承充。担负职役的人可以免服本身其他差徭。富有者在里社任职役,可以假仗官势,侵渔百姓。贫弱者任职役则被官吏敲榨,穷于应付,赔累而无法偿清。因此,“富者三岁一役,曾不以为多;贫者一日受役而家已立破。”(《王忠文公集》卷九)平民任职役既无法应付官吏之勒索,又无以责豪绅之拖欠,往往因此而倾家荡产。
  里社制度里社制度是继承前代的村社制而又有所强化。元朝法令规定:县邑所属村疃,凡五十家立一社,选择年高晓农事者一人为之长。增至百家者别设长一员,不及五十家者与近村合为一社。地远人稀不能相合,各自为社者听。社内居民中,“或不务本业,或出入不时,或服用非常,或饮食过分,或费用无节,或原贫暴富,或安下生人,或交结游情”(《通制条格》卷十六)等情况,社长都严加监视。对于“游手好闲,不遵父母兄长教令,凶徒恶党之人”,先由社长进行教训。如不改正,便籍记姓名,等候提点官到来时,在社众前审问是实,于门前粉壁,大字书写不务本业,游情、凶恶等名目。如本人知耻改过,则可由社长保明,报告官府,毁去粉壁。对所谓终是不改之人,但遇本社应派夫役,即遣使替民应役,直至悔过自新,方许除籍。社长对于上述人等如有失觉察,致有人户违犯者,则验轻重责罚。元朝又规定:“诸经商及因事出外,必从有司会问邻保,出给文引,违者究治。”“诸关厢店户,居停客旅,非所知识,必问其所奉官府文引,但有可疑者,不得容止,违者罪之”。通过里社和这一系列的规定,元朝官府对各地居民进行着严密的控制。
四、课 程
  元朝所谓课程,主要是指工商税课,包括岁课、盐课、茶课、酒醋课、商税、市舶抽分、额外课等名目。
  岁课 岁课包括山林川泽之产,如金银、珠玉、铜铁、水银、朱砂、碧甸子、铅、锡、矾、硝、碱、竹木之类。这些大都是在产地拨出民户,设官开采;或就令认包采炼,因其呈献而定为岁入之课。元朝初期,课额各有一定,“多者不尽收,少者不强取”。后来,官吏以增课为能,因缘为奸,至于横征暴取,无所底止。如无为矾课,初岁课钞一百六锭多,续增至二千四百锭。这个数目大多是敛剥富民、刻夺吏俸,甚至停给灶户工本凑足。结果是迫使冶户流亡、生产停闭。甚至有的地方,事实上并无该种产品,但官府徇私作伪,百姓却凭空增负赔累。如宁国路民六百户凿山冶银,岁额二千四百两,实际上却是市银以输官,根本不是从山中开采。富州本不产金,奸民勾结官府,募淘金户三百,散住他郡采金以献。岁课从四两累增至四十九两。到后来三百户所存不足十一,又贫不聊生,官府于是责民代输。
  盐课 盐是官府的专卖品。在产盐的地区,设立场官,役使灶户煎煮,劳作十分沉重。每盐一引,重四百斤,窝阔台时期价银一十两,忽必烈时,减为七两,又改为中统钞九贯。至元二十六年(一二八九年)增为五十贯,成宗元贞二年(一二九六年)增至六十五贯。以后又累累增腾,至仁宗延祐二年(一三一五年)达一百五十贯,较之元初上涨十六倍多。法令规定凡伪造盐引者斩,籍没具家产以付告人充赏。犯私盐者徒二年,杖七十,并籍其财产的半数。盐的行销各有郡邑。商人买到盐引后,持引至指定的盐场取盐,然后到划定的行盐地区贩卖。犯界者减私盐一等科罪,盐的一半没官,一半赏告者。这不但给商业活动带来限制,也给百姓带来很多的祸害。很多地区因受行盐地域的限制而不能就近购买,被迫远道高价贩运。官府又往往把盐均数科卖,强事俵派百姓,以牟取暴利。黄溍指出:“厥今东南为民病者,莫甚于盐。始则亭户患其耗而不登,次则商旅患其滞而不通,及均敷科买之法行而编民之家无贫富莫不受其患。况夫吏得肆其奸,则民之不堪益甚矣!”(《丽水县善政记》)盐专卖是元朝国家收入的大宗。天历初,每岁总入为七百六十万一千余锭。据说“国家经费,盐利居十之八,而两淮盐独当天下之半”。
  茶课 茶的专卖,大体承袭宋朝的旧制。至元十三年(一二七六年),全部收入才只有中统钞一千二百余锭。其法最初有长引、短引之分,三分取一。长引每引计茶一百二十斤,收钞五钱四分二厘八毫;短引计茶九十斤,收钞四钱二分八毫。其后废长引,税率也一增再增。仁宗延祐五年(一三一八年),行减引添课之法,每引增税为一十二两五钱,通办钞二十五万锭。七年(一三二○年)增至二十八万九千二百一十一锭。如徽州、宁国、广德等三郡茶课初止三千余锭,其后屡增至十八万锭。茶农因为茶税太重,更加上务官的勒索,无法应付,往往只得砍伐茶株而改从他业。
  商税元初规定,商税三十分取一。市舶十分取一,粗者十五分取一以为抽分;在贩卖中再征取商税。桑哥当政时,大增天下商税;其后累有增高。据后来文宗天历年间的记载,总入之数,较至元七年定额不啻百倍。五六十年时间内,各种税课都有数十倍或百倍的增高,这一方面是交钞迅速贬值的必然;另一方面也表明苛征暴敛,税网越来越密,取数越来越高了。
  和买元朝也继承前代的“和买”制,向各地强行收购土产,按户摊派。名义上由官府作价出钱,实际上作价不到实价的一半,而且往往拖延三五年不付价。官吏又从中作弊,多方敲剥。
(三)农业、手工业与商业
一、户口
  金朝统治地区的户口,据一二○七年(泰和七年)的统计,共有七百六十八万四千余户。南宋统治区的户口,据一二二三年(嘉定十六年)的统计,有一千二百六十七万余户。元朝建国后,各地户口的分布有了很大的变动。总的趋势是户口减少,北方显著地少于江南。
  一二三三年,窝阔台检括中州户口,共得七十三万余户。一二三六年,得一百一十余万户。元朝建国后,一二九一年的统计,北方诸郡民户共有一百九十九万九千四百余户,比金泰和时显著减少。某些地区,尤其是战乱频仍的地区,户口更是大量削减。金泽州有户五万九千四百余。一二四二年(脱列哥那元年)只有一千八百余户。邢州原有八万余户,元朝建国前只存不到七百户。毫州原有户六万,自金末即不断南逃,所存不到十分之一。唐、邓两州,连年争战,户口流散十之八、九。关中地区在长期战乱之后,八州十二县,户不满万。至于江南地区,忽必烈灭宋时,得户九百三十七万余。一二九一年统计,江淮及四州地区共有户一千一百四十三万余,接近于南宋时的数字。
  北方户口的大量减少,主要是长期战乱和人户南逃造成的。但元朝官方的户籍统计数字,并不包括全部的实际户口,军户、站户、匠户等都不在民户籍内。一二七一年,正军及贴户军共有七十二万户,此后,还续有增加。站户、匠户等也都有不少的数量。北方各地存在的大量驱奴,附籍于主人,有口数而无户数。这些情况说明,元代北方的实际户数当高于现存的统计数,但较金代显著减少,仍是事实。江南地区也还存在民户以外的人户和奴仆。他们虽然远不如北方人数之多,但同样说明,江南的实际户数也应高于统计数。总的情形是,元代北方的人口显著下降,而江南地区当较南宋时有所增加。南方和北方,户口疏密,相距悬殊。
  元代户口分布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各民族的往来迁移和杂居。蒙古建国初期,即有大批汉人迁往漠北。如史秉直所部汉人地主武装曾有十余万家迁往土拉河上。蒙古军俘掠的汉人也分布在和林、称海以至谦州等地劳作。大批的蒙古、色目官员和军户,逐渐迁到中原,以中原为家。忽必烈灭大理后,在云南建立行省,并且封皇室宗王,领兵镇驻。估计约有十万以上的蒙古族因而定居在云南。元朝灭宋后,襄鄂地区的大批汉人被迁往河西西夏旧地。原属西夏的部分军户则迁居到合肥。回回、阿尔浑、康里、斡罗思等军户聚居在宣德、大同一带。江南地区商业繁盛的名城,如杭州、泉州、镇江等地,都住有大批的各族人。《至顺镇江志》记载镇江侨寓人户有三千八百余户,包括蒙古、畏兀、回回、河西、契丹、女真和汉人(北方汉人),他们并且拥有两千五百多名驱口。
二、农业
  金元之际,北方农村遭到严重的破坏。忽必烈建立元朝后,开始重视农业。一二七○年,朝中设司农司掌管农桑水利,御史中丞字罗兼为大司农卿,督课各地方官劝农。司农司还颁行农桑之制十四条,作为督率农业生产的依据。忽必烈一朝,北方和两淮地区,农业渐得恢复。江南和边疆各地区则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农田的垦殖元朝经过开垦荒地、开发边疆和兴修水利,使农田面积逐渐有所增加。
  荒地的开垦——金元之际,北方出现大量荒地。一二七七年,元朝规定,各处荒地在限期内许旧主认领;逾限,许自愿耕种。一二八六年,朝廷又下令募人开耕荒地,每丁拨地百亩,三年后再依例纳税(《元典章·户部五》)。经过垦荒,两淮地区逐渐出现变废墟为良田的景象。忽必烈时,淮北内地,只输丁税。成宗大德时多次在那里括地,征收地税。
  屯田和边境的开发——元朝建国后,在各行省立屯田以助军饷,分军屯、民屯两种。据一三○八年的统计,全国屯田有一百二十余所,垦田面积约在二十万顷以上。北达漠北,南至海南都进行屯田,对各边境地区的开发,起着显著的作用。哈刺哈孙经理称海屯田,教当地诸部落人耕作,溉田数千顷,岁得米二十余万斜。赛典赤在云南教民耕种,修治滇池,辟地万余顷。
  水利与水田——屯田的发展也促进了水利的修建。元初,张文谦、董文用、郭守敬等修浚原属西夏境内的唐来、汉延、秦家等古渠,灌田九万余顷;又开辟中兴、西凉、甘、肃、瓜、沙等州的旱田为水田。忽必烈以朵儿赤为中兴路新民总管,统领南军子弟垦田,塞黄河九口,开其三流,据说三年之后,赋额增倍。江南地区南宋时在江淮水乡依水造田,已见成效。王祯《农书》载有围田、圩田、架田、沙田等多种。元代在南宋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元初松江曹梦炎依澱山湖围田九十三围,得数万亩。不过,豪富占湖围田,往往因此造成湖面收缩,或水流堵塞,使周近农民受害。
  木棉的推广木棉的种植,在南宋时已逐渐扩展到江南的许多地区。元代更为普遍。桑哥执政时,曾设置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每年向民间征收木棉布十万匹。桑哥败后,罢废六处木棉提举司。但朝廷仍在各地征收木棉,每年不下五十余万。成宗时,木棉布开始列入正赋,说明木棉的种植和纺织,已遍及于民间。北方地区在金代种棉甚少。只是西北地区从回鹘略有传入。北方民间甚至仍流传着木棉是“垅种羊”的传说(城上种羊脐,从土中生长)。耶律楚材到了西域,才知有木棉。作诗说:“西方好风土,大率无蚕桑。家家植木棉,是为垅种羊”。元代北方也逐渐推广种植木棉。王桢《农书》记木棉说:“江东、陕右亦多种,滋茂繁盛,与本土无异”。自陕右至淮北,木棉日益普及。
  耕作技术的交流 元朝建国后,曾经长期隔绝的北方与江南人民之间以及各族人民之间,得以交流耕作技术。汉族农民迁往漠北后,在一些地区开始经营农耕。山北道居民原来不知稼穑,姚天福任按察使时,提倡树艺耕作,渐致富庶。云南爨、僰等族人民从汉人学会蚕桑。西域色目人定居在宣化等地,促进了当地果园农艺的发展。江南农民来到大都东南,开垦水田,形成北方重要的水稻产区。元朝一代不乏此类事例,说明各地区各民族间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地交流了经验和技术。一二七三年,元朝颁行《农桑辑要》一书,汇编历代农学著述,并依据农业生产的实际经验予以增订,但它只限于当时北方的农业成就。元朝建国后,山东人王祯著成《农书》,着意于总结南北方农业生产的经验,“南北通知,随宜而用,使不偏废。”书中论述荆桑与鲁桑各有优长,应以荆桑为本,以鲁桑条嫁接,便能久远盛茂。又论述生产工具:北方多用铧,南方皆用馋,应依老农经验,南北互用,馋铧不偏废。垦生地宜用馋,熟地宜用铧。经验技术的交流,无疑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三、手工业
  棉织业 棉织业的发展是元代手工业中的一个显著的成就。南宋时广东南海等地棉织业已有所发展。方勺曾记闽广地区土人纺棉,先去壳,以铁杖捍尽黑子,再用小弓弹令纷起,然后纺织。(方勺:《泊宅编》)工具颇为简陋。《农桑辑要》记载陕西地区轧制棉花装衣,但还不知纺纱织布。成宗元贞年间,流落在崖州的松江妇女黄道婆,返回松江,带来崖州黎族人民的棉纺织技术。黄道婆教松江人民制做捍、弹、纺、织的工具和错纱配色、综线挚花等技术,织成生动如画的棉布。松江传习棉织技术,成为江南产布的名地。据王祯《农书》所载元代棉纺工具,与历来的丝织麻纺工具大致相同。松江棉织业当是在汉族丝麻纺织的基础上,吸收黎族的棉织技术而有新的发展。
  松江棉织业的发展又促进了印染业。孔齐《至正直记》说:松江能染一种青花布,染法是从日本学来。用木棉布染印,青文洗浣不脱,并说这种青花布,染印芦雁花草,宛如一幅苑画。
  印刷业 北宋毕昇发明胶泥活字版印书。但胶泥性脆,不耐久用,故宋元间有人铸锡字。锡字难于使墨,率多印坏。王祯又改用木活字。木活字在毕昇时曾试验过,但因木质有伸缩,沾水后发生高低不平。王祯选择优质木料刻字,以防止沾水伸缩;木活字排版后以竹片夹住,再用木榍榍紧,使之坚牢,不致活动。这就避免了泥活字、锡活字的缺点,使活字印刷术向前推进了一步。他用这种新法试印《旌德县志》,全书六万余字,不到一月而百部印成。稍后,马称德也镂活字版至十万字,印成了大部头的《大学衍义》等书,活字印刷日益完善。为了便于拣排活字,王祯又创造了可以自由旋转的轮形字盘。盘里的活字按韵分存,拣字时旋转字盘,便
  可“以字就人”。敦煌千佛洞发现元代畏兀字的木活字,活字用硬木制成,具有同样的高度。用木活字排印拼音的畏兀字,当更为简便适用。
  套色印刷技术的发明是元代印刷术发展的另一成就。一三四○年(后至元六年)中兴路(湖北江陵)资福寺刻无闻老和尚注解《金刚经》,首卷的灵芝图和经注都用朱墨两色木刻套印。它比西欧第一本带色印的圣诗,要早一百七十年。
  元朝在全国各州县都照例设有学官,教授儒生。在所谓“先儒过化之地,名贤经行之所”立有书院。学校、书院都有学田,充作经费。顾炎武说:宋、元刻书,皆在书院。由山长主持,通儒校订,学者传布。故书院所刻有三条优点:一是山长无事而勤于校雠;二是不惜费用而工精;三是版不贮官而易印行。元刻书籍流行一种圆美的楷书,和宋版书一样,都是很精美的艺术品。
  制瓷业 元朝制瓷业在南宋的基础上继续有所发展。江西的景德镇,自北宋以来,二百多年间形成瓷业的一大都会。元人蒋祈记这里曾有窑三百余座。元朝改南宋所设之监镇官为提领。泰定以后,又以本路总管监领,而隶属于朝廷将作院之浮梁瓷局。官府有命则选取细白质腻之陶土,精制为薄质精美的进御器呈进。这些进呈的瓷器因有“枢府”字样,故称为“枢府窑”。它们是千中选一的精品,故非一般民器所可比拟。窑主兴烧必须向官府纳税,按规定二八抽分。“窑有尺籍,私之者刑;釉有三色,冒之者罪。凡利于官者,一涉欺瞒,则牙商、担夫,一例坐罪。”景德镇之外,荆浙川广诸地民窑也很多。
  元代瓷器的特点以青花瓷器为代表作。它的制作无论在颜料的炼制和烧造方面,都较宋代有了很大的发展。它已不象宋代青花类似磁州窑的铁锈花那样釉色晦暗,而是色彩明快,釉质光润,烧造技术已发展到相当成熟的阶段。一九六四年河北保定出土的青花加紫镂空大盖罐、青花八棱执壶和一九七○年北京出土的青花风头扁壶、青花托盏等都反映了当时烧造的水平。它不仅行销国内,而且还大批远销到海外。
  火器与武备 火器制造在南宋和金朝都已有相当的成就,元朝又有较大的发展。元初伯颜军进攻沙洋,顺风掣金汁火炮入城,烧屋舍,烟焰燎天,焚城中民舍几尽。这可能还是如金代飞火枪之类的燃烧性火器。但铜炮(又作火筒)的铸造已逐渐进步。现存至顺三年(一三三二年)铸造的铜炮(藏中国历史博物馆),长三十五点三厘米,口径十点五厘米,重六点九四公斤。和金代火炮以纸十六重为筒比起来,进步之大是很明显的。另一只至正十一年(一三五一年)铸造的铜火铳长四十三点五厘米,口径三厘米,重四点七五公斤,是一种用于射击的管状火器。这很可能就是元末作家杨维桢所描写的“龙井炮”或“铜将军”之类。元末
  还有一种燃烧火器叫“没奈何”,用芦席作圈,围五尺,长七尺,糊以布纸,丝麻缠缚,内贮火药捻子及诸火器,用竿挑在头桅之上。当接近敌船时,点燃火线,用刀砍断悬索使落敌船之上,火器俱发,焚毁无救。足见火器使用己达相当规模。另有一种可以投掷的爆炸性武器铁火炮,它大概接近于金人的“震天雷”。明朝人何孟春曾在西安城楼上见到过去贮藏的铁炮名震天雷者,“状如合碗,顶一孔,仅容指”,火发炮裂,铁块四飞,能远毙人马。另有一种是磁制,威力较差,但取给方便(《余冬叙录》)。何孟春所见之震天雷,与日本画家竹崎季长所画元军侵日时使用的铁火炮十分相似,可能即是元代遗物。
  元朝在溧阳、扬州等处都设有炮库,制造火药。一二八○年,扬州炮库因碾硫磺失慎,发生爆炸,守兵一百人炸死,平地炸成一丈多的深坑。炮库规模之大可以想见。
  火器之外,其他武器也有发展。元军攻襄阳,用回 回人亦思马因、阿老瓦丁所造巨炮(投石机),置于城东南隅,重一百五十斤,“机发,声震天地,所击无不摧陷,人地七尺”(《元史·阿老瓦丁传》),用力省而所击甚远。常州之役,伯颜又使用回回炮,“甚猛于常炮,用之打入城,寺观楼阁尽为之碎”(《心史·中兴集》)。这种投石机确具有相当大的威力。此外,元代还出现了折叠弩、叠盾等经过改进的武器。
四、商业交通
  元代农业、手工业甚少重大的发展,但商业却臻于繁盛。这是因为:(一)宋代的工商业很为发展,国内外贸易都已具有相当的规模,为元代所继承。(二)蒙古四汗国横跨欧亚,领有空前广大的疆域。虽然各汗国逐渐趋于独立,但东西方领域的扩展,极大地加强了商人的往来和各地商品的流通。(三)由于经济的,也由于军事的、政治的需要,元朝大力兴建水陆交通。便利了商业的发展。
  下面叙述元代的城市、交通和海外贸易。
  城市北方的大都、南方的杭州是元代的两大城市。随着海上交通的发达,东南沿海又出现一批新兴的城镇。
  大都——大都是政治、文化中心,也是商业中心。大都周围约有二万八千六百米,坐北朝南,呈一个方整的矩形。它的南城墙约在今北京市东西长安街的南侧,北城墙在德胜门外小关一线,仍有遗迹保存;东西两侧的南段大体与后来的城墙基址相合。城周设十一门:正南中央为丽正门(今天安门南),右为顺承门,左为文明门。北城东为安贞门(今安定门小关),西为健德门(今德胜门外小关)。东城设齐化门(今朝阳门),崇仁门(今东直门)和光熙门;西城设平则门(今阜城门)、和义门(今西直门)和肃清门。各城门都有壮丽的门楼。城墙用土夯筑,外敷苇草,以防止雨水侵蚀。
  皇帝居住的官城在城南的中部偏西。整个城市由许多正东西和南北走向的街巷区分成整齐的棋盘形。大街宽二十四步,小街宽十二步。城内共五十坊,人口约十万户,各种市集三十多处。依照汉制皇都“面朝背市”的设计原则,城市的商业区在大内以北、全城中心钟鼓楼附近及城西羊角市一带。钟鼓楼西的海子是繁华的运河码头,南来的货船都在这里停舶。海子两岸满布歌楼酒肆,是贵族富商寻欢作乐的地方。钟鼓楼附近有米市,面市、缎子市、皮帽市、帽子市、鹅鸭市、珠子市、铁市和沙刺(珊瑚)市。羊市附近有马市、骆驼市。
  城中商业繁盛。各地的富商大贾,都会聚到这里货贩。据说“万方之珍怪异宝,璆琳、琅玕、珊瑚、珠玑、翡翠、玳瑁、象犀之品,江南吴越之髹漆刻镂,荆楚之金锡,齐鲁之柔纩纤缟,昆仑波斯之童奴,冀之名马”(《马石田先生文集》卷八)等等,举凡“天生地产,鬼宝神爱,人造物化,山奇海怪,不求而自至,不集而自萃”(《宛署杂记·民风》)。文明门外满舶着南来的船只,顺承门外是南商的聚居之地,平则门外多留居西方商人。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说,大都叫做汗八里(汗城),城内外人户繁多。附郭(外城)中住着许多过往商人和外国人。他说:汗八里城象是商民的一个大商场。世界上再没有城市能运进这些少见的宝货。每天运进的丝就有千车。汗八里周围各城市的商民都要到这里来买卖货物。马可波罗赞叹说:汗八里城里的珍贵的货物,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城市都多。
  杭州——杭州原是南宋的首都,又是商业的中心。南宋时期城中商业贸易,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华。南宋末年,外患频仍,经济凋弊,杭州城也渐见萧条。元军灭宋,杭州城免遭破坏,城中的商业,在南北统一,运河开通的有利环境下,迅速得以恢复。
  杭州商业的繁荣远非新建的大都可比。著名的戏剧家关汉卿,在元朝灭宋后不久,自大都来到杭州。杭州城市的繁华和山水的奇秀,使他大为震惊。他作曲称颂说:“这答儿忒富贵,满城中绣幕风帘,一哄地人烟凑集。”“百十里街衢整齐,万余楼阁参差,并无半答儿闲田地”。“看了这壁,觑了那壁,纵有丹青下不得笔”。大约即在此前后,马可波罗也从大都来游杭州。他以惊奇的眼光称赞杭州是世界上最繁华最富有的城市。说这里的繁华,难以描述,如果不是亲眼得见,真令人难以置信。马可波罗记述杭州城里人口极多,但街道宽广,路面都用砖石铺砌,下有阴沟排水。城里有十个大方衢,形成市场。街上有高楼环绕,下层是店铺。每周有三次集市,每次总有四、五千人。方衢附近设有邸店,供外地商人存放货物。马可波罗还说到元朝皇帝在杭州征收巨额的盐税和糖、香料、米、酒、丝等商税。杭州的商家有十二个行,官府经由行会抽取商税。
  马可波罗还记载说,杭州城里有驻军三万人,以镇压人民的动乱。每一座桥上都有兵士十人守卫。兵士们夜间在各街道巡查,禁止人们点灯夜行。马可波罗没有提到南宋时杭州盛行的“夜市”。按照元朝禁止夜行的法令,夜市当然已被禁止。
  元英宗时来华的意大利人鄂多立克也到过杭州,他说这是世界上规模最大之城。元未来杭州的非洲旅行家伊本·拔都他,也记杭州是他从没有见过的大城市。外国旅行者对杭州的赞美,表明宋元时代杭州城市经济的发展,在当时的世界上也是先进的。
  新兴城镇——随着商业的发展和水陆交通的发达,东南沿海、运河两岸以至北方草原上都出现了一批新兴的城镇。
  上海镇在南宋时属秀州。元代因海上贸易发达在此设置市舶司,上海人口渐多,开始设县,成为新兴的商埠。朱清因任海运万户致富后,在昆山修建宅第,招徕香舶,屯聚粮艘。数年之间,昆山从一个墟市发展成新兴的商业城市。各地各国商人在此聚居,据说是“番汉间处,闽广混居,各循土风,习俗不一”(《昆山郡志》)。运河畔的临清会通镇,运河通航后迅速发展起来,商货云集,“南金出楚越,玉帛来东吴”,“此地实冲要,昼夜闻歌呼”。马可波罗曾详细地记述过运河沿岸的许多城市,其繁荣富庶的景象使他赞叹不止。
  北方蒙古草原也出现了规模甚大的城市,上都、和林、应昌、德宁等等。这些城市本身是由于政治和军事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城市建成后,随着经济的需要,商业活动也随之发展。上都所有需要的谷粟布帛以至纤靡奇异之物,都自各地贩运而来。元朝一再以免税、减税和“自愿徙居永业者复其家”等优惠待遇,奖励商人前往北方草原贸易。和林所需粮食,用所谓“中粮”、“中盐”等办法,招募商人,自挽自输,把粮食运往和林,计值给以盐引、茶引或钞币。每年的“中粮”高达三十万石。
  商行与牙侩——宋代商人按行业组成商行,元代也仍然继续。元人流传所谓“一百二十行”“三百六十行”之说,以表明各行业组织之众多。陶宗仪《辍耕录》还记载各商行“各有市语,不相通用”。各行商人更加严密地保护着本行的利益。
  宋代商业贸易有牙人从中媒介。金朝规定:南宋商人在榷场交易,不得从中克取厚利。元朝灭宋后,一二八六年规定:“除大都羊牙及随路买卖人口、头匹、庄宅,牙行依前存设,验价取要牙钱,每十两不过二钱,其余各色牙人,并行革去。”(《通制条格》卷十八)对牙侩活动的限制,有利于商人的直接贸易。
  水陆交通 元朝疆域广大,水陆交通都有重大的建设,主要是大运河的修通、海道的开发和陆上驿站的设立。
  运河的重修——隋炀帝开凿沟通南北的大运河,宋金时,早已淤塞不通。元建都在大都,灭宋后,从江南北运的货物由浙西入江淮,从黄河逆水至中滦(封丘)旱站,然后陆运一百八十里至淇门入御河。转运装卸,劳费甚巨。于是改由任城(济宁)开河,分汶水至须城之安民山,入清济故渎,经东阿至利津河入海,由海运至直沽。但这也因海口泥沙壅塞,不便通行而罢废。又改由东阿陆运二百里至临清入御河,劳费更巨。一二八九年(至元二十六年),采韩仲晖、边源的建议,从安民山之西南,由寿张西北至东昌,又西北至临清开河,入于御河,全长二百五十余里。建牐三十一座,度高低,分远迩,以节蓄泄,命名为“会通河”。隋代运河以洛阳为中心,迂回转折,新运河全程缩短了九百公里。一二九一年,又用郭守敬的建议,引大都西北诸泉水,在金旧运粮河基础上重加修凿,东至通州,入于白河,全长一百六十四里,建坝牐共十一处,计二十座,命名为“通惠河”。这样,江南的货物就可以经杭州水运直抵大都。南北大运河的修通,主要是为了朝廷的财富需求,但它对沟通南北经济,繁荣大都商业,都有着极大的作用。大都百姓需用的粮食,多半都是靠运河运来。但运河初开,岸狭水浅,只能允许一百五十料的船只通航。富豪权势之家,往往造大船达五百料,充塞河面,阻碍航行;又强令不时开牐,更影响航运。大运河的运输量还远不能满足大部的需要。很大一部分江南货物,仍需要依靠海运。
  海运——南宋时,海运已有较大的发展。宋金之间,严禁海上交通,但沿海人民依然私自贩祟,往返于山东与江浙海港之间。一二七六年,伯颜入临安,曾令朱清、张瑄等将南宋库藏图籍自崇明州由海道载入京师。一二八二年,伯颜忆及海运南宋图籍的事,命上海总管罗壁、朱清、张瑄造平底海船六十艘,载粮四万六千石,由海道运至京师。但这次航行,因风信失时,次年始至直沽。海运试航成功后,忽必烈立万户府二,任朱清、张瑄经划海运。一二八七年,又立行泉府司,专管海运,此后海运益趋繁盛。元朝规定,以嘉兴、松江每年秋粮及江淮、江浙财赋岁办粮充运,每年二月由长江口之刘家港入海,至崇明州三沙放洋,向东行,入黑水大洋,取成山转西至刘家岛,又至登州沙门岛,于莱州大洋入界河。当舟行风信有时,自浙西至京师,不过旬日。在直沽交卸完毕之后,海船在五月返航,复运夏粮,八月再回航。为了航运的安全,又开始实行了设标指浅的办法。当时海船大者可载八九千石,小者二三千石,运量从初年的四万余石递增到三百三十余万石。据明人邱濬的估计,南粮北运,“河漕视陆运之费省什三四,海运视陆运之费省什七八”(《大学衍义补》)。有元一代,海运始终是保证财赋的重要手段。官府备置海船九百余艘,船户八千余,分纲航运。官造的海船不足则征发民船,强征水手,名义上是由宫府预付雇值,实际上是强迫征用。
  陆上驿站——自窝阔台以来,逐渐在广阔的领域内,建立起“站”的制度。《元史·兵志·站赤》说:“元制站赤者,驿传之译名也。盖以通达边情,布宣号令。”驿站的设立,起初只是基于政治的、军事的需要,特别是边远各民族地区往来的需要。但驿站的广泛建立,却增进了各地的水陆交通。站有陆站、水站两种,以陆站为主。陆站的交通工具,主要是马、牛、驴和车,东北地区又有狗站,以狗拉橇。水站主要是指内河的交通,工具用船。元朝中书腹里各路以及河南江北、辽阳、江浙、江西、湖广、陕西、四川、云南、甘肃等行省所辖驿站共有一千四百处(其中水站约有四百二十余处)。此外,西北乞儿吉思、西南吐善等地,也都设有驿站,以便使臣往来。一二七六年,朝廷设通政院,统领各地驿站事务。各站设有馆舍,供使臣居住。驿站所在地,签发蒙、汉人民为”站户”,与民户分立,不纳赋税,但需供应驿站需用的车马和使臣的饮食。过往使臣凭借“铺马圣旨”(给驿玺书)或差使牌符,便可向当站的站户勒索酒肉,多方敲剥。站户承受的压榨是沉重的。
  海外贸易——元朝的国外贸易,有陆路与海路两种,主要仍是经由海路的贸易。
  西域交通的陆路,自辽、宋、夏、金对峙以来,长期受到阻遏。蒙古四汗国建立后,彼此交通,陆路由三道通往西方。一道由阿力麻里经塔刺思,取道咸海和里海以北,穿行康里、钦察草原到达伏尔加河上的撤莱,由此或西通东欧各国,或经克里米亚半岛越黑海至孔士坦丁堡,或经高加索至小亚细亚。基督教传教士孟德科维诺在写给教皇的信中说,这是最短和最安全的道路,只用五、六个月的时间便可到达。第二道由阿
  力麻里入河中,经撒马尔罕、布哈拉,去呼罗珊(伊朗境)而抵小亚细亚。第三道由和田越帕米尔高原,经阿富汗进入伊朗。由于西北诸王不断掀起战乱,陆路的三道时常阻塞。
  海上通路由杭州通日本,顺风七日七夜便可抵达。由南海西通阿拉伯、东非的海路,也颇便利。元朝灭宋后,收降回回商人、宋福建安抚沿海都制置使兼提举市舶蒲寿庚,命他招纳外国蕃舶商人往来互市。又令行省唆都招收海外诸蕃。元朝在东南沿海先后设置泉州、上海、澉浦、温州、广州、杭州、庆元等七处市舶司。海商在每年冬汛季风起时,领公据出海至所请之某国贸易,但不许越投他国;次年乘夏汛季风回帆,赶原市舶司抽分,在货卖时又取三十之一为商税。未请凭验而擅自发舶者,船物没官。元朝又曾实行官府具船给本,选人入番贸易的办法。所获利息,以十分为率,官取其七,贸易人得其三。并规定“凡权势之家,皆不得用己钱入番为贾,犯者罪之,仍籍其家产之半”。官府对海外贸易直接垄断,但权贵豪商仍多违法经营。
  海外出口贸易主要以金银、瓷器、丝绸为大宗;进口主要是丁香、豆蔻、胡椒、钻石、珠宝和药物。官府多次申令凡金、银、铜、铁、丝绵、缎正、销金绫罗、米粮、军器和男女人口等禁止私贩入番。一二九一年,又申令禁止泉州海船将蒙古男女贩运到印度和“回回田地”(中亚)。海外贸易中,贩运奴隶仍是一项常见的交易。
  《元史》记载,由海道同元朝建立各种关系的国家约有二十余国。汪大渊《岛夷志略》中列举东南亚及西亚、东非等处的地名一百处。行泉府司所管辖的海船有一万五千艘。海船的规模也相当可观。非洲旅行家伊本·拔都他在记古里时写道:“那个国家的全部贸易都操在中国船只手中。这些船可分三等:较大者三至十二帆。帆以竹片制成,形如织席。每只船上有人员千人,即水手六百人,军士四百人;另附供应船三艘。此种船只仅刺桐(泉州)及辛克兰(广州)能制造,都制成三边,以三腕尺长的大钉钉牢。每只船有四个甲板和许多供旅客使用的附有更衣室及各种设备的公私船仓”。位于苏门答腊岛上的三佛齐是元朝与南海诸国
  交通的枢纽。由此而东至于爪哇,向西经马六甲海峡远及于印度、锡兰、阿拉伯半岛和东非。各国商人经南海来元朝进行贸易。广州、泉州、杭州等地都有大量的外国商人侨居;元朝的商民也有不少人侨居在南海诸国。
第七节 皇位争夺与统治的衰败
  元朝自成宗以后到韩林儿、刘福通发动农民大起义的近半个世纪中,长期陷入皇位争夺的纷争,先后更换了八个皇帝。蒙古宗王的武装反乱在成宗时基本上停止。蒙古贵族内部的纷争主要表现为对皇权的争夺。这种争夺,又和在汉地实行汉法的贵族与蒙古草原贵族保守势力的斗争结合到一起。元朝统治集团一直处在变乱之中,动荡不稳。
  世祖、成宗无法解决的财政危机,武宗以后各朝继续恶化。钞法的混乱造成经济的崩溃。人民遭受着日益严重的压榨。政权腐败,贪贿成风,整个社会处在极度黑暗的统治之下。
  驻守在全国各地特别是江南地区的蒙古军兵,与汉人杂处,凭借特权,流连享乐,日益削弱了作战的能力。在蒙古贵族的权力争夺中,钦察、阿速、康里等军兵,逐渐起着重要的作用。
  历代蒙古皇帝都不通晓汉语文。仁宗、文宗相继提倡汉文化,特别提倡程朱道学,讲述伦常以维护其统治。但由于蒙古草原贵族势力的强大和贵族内部行汉法与反汉法斗争的反复进行,元朝统治者一直没有象辽、金那样趋于汉化。但也由于此,元王朝始终未能建立起对汉族人民的稳固的统治。
  在沉重的阶级剥削和民族压迫下的各族人民,不断掀起了反抗元朝统治的武装起义。
(一)皇位之争与尚书省的重建
一、武宗即位之争
  成宗铁穆耳皇后弘吉刺氏失怜答里生子德寿。一三○五年六月,成宗立德寿为皇太子。同年十二月,德寿病死。一年以后,大德十一年(一三○七年)正月,成宗病死,无嗣。贵族们只能在皇侄中选择皇位的继承者,因而发生争夺,又酿成贵族间的火并。
  一二九九年,失怜答里后病死,成宗立伯牙吾氏卜鲁罕为后。成宗多病。卜鲁罕后参予政事。一三○六年,成宗将其兄答刺麻八刺(已死)妃弘吉刺氏答吉及其子爱育黎拔力八达贬于怀孟。成宗死后,卜鲁罕与左相阿忽台等谋立安西王忙哥刺(忽必烈第三子)之子阿难答为帝。阿难答承袭父封,统治秦蜀之地,信奉伊斯兰教,因而与信奉喇嘛教的成宗不睦,但得到色目官员的支持。成宗死前几日,阿难答与宗王明里铁木儿等已赶来京师,策划奉卜鲁罕后称制,然后拥阿难答夺取皇位。但是,右丞相哈刺哈孙等蒙汉官员则拥戴真金的儿子答刺麻八刺的两子海山和爱育黎拔力八达。海山自一二九九年领兵与海都作战,多立战功,封怀宁王。这时驻戍阿尔泰山,镇守北边。哈刺哈孙密遣使臣,北迎海山,南迎答吉与爱育黎拔力八达母子。又封闭府库、收京师百官符印,称病不署文书,以待海山兄弟的到来。爱育黎拔八达在怀孟,得密报后,与讲儒学的师傅李孟商议。李孟回答说:“支子不嗣,是世祖的典训。”“殿下当奉大母,急还宫廷,以折奸谋,固人心。”一三○七年二月间,爱育黎拔力八达奉母妃入京师,派遣李孟与右相哈刺哈孙合谋,不等海山军至,先行举事。
  卜鲁罕原定三月初三听政。三月初二日,爱育黎拔力八达乘马入宫,哈刺哈孙自朝中出迎,捕阿难答,斩阿忽台等谋臣。爱育黎拔力八达监国,以李孟参知政事,并派遣使臣往迎海山。
  镇守北边的海山在二月间得报后,三月初,到达和林,召诸王集议。诸王推戴海山称帝。海山说,我母、我弟都在大都,等诸亲毕至,再议。当他听到爱育黎拔力八达在大都自称监国行使号令,十分不满。札鲁忽赤阿沙不花奉使至野马川见海山,陈说答吉及爱育黎拨力八达遣使之意,说:“监国所以备他变,以待陛下,臣万死保其无他。”五月间,海山领兵到上都。爱育黎拨力八达随母来迎。蒙古左右部诸王在上都集会,决议废卜鲁罕后,出居东安州,赐死。又押解阿难答、明里铁木儿等到上都处死。会议推举海山在上都即皇帝位(武宗),以爱育黎拔力八达为皇太子,作为海山的继承人。阿沙不花受命回大都处治阿难答余党。
  元世祖忽必烈建立元朝以后,曾经采用“汉法”立太子,以确定皇位的世袭,但由于蒙古传统势力的强大,选汗会议的制度(忽里勒台)继续存在。皇位的继承仍必须经由大会选举的程序。成宗以皇孙而被立为“皇太子”。爱育黎拔力八达又以皇弟而被立为“皇太子”,所谓“皇太子”,即皇位的继承人。忽里勒台制与“立太子”的候选制交惜而行,使元朝皇位的继承长期不能形成确定的制度。蒙古宗王之间,利用推选皇帝来争夺权利。自武宗以后,皇位继承多次演为剧烈的斗争,元朝的统治越来越不稳了。
二、尚书省的重建
  封赏之滥 武宗即位后,为争取诸王大臣的拥戴,滥加封赏。宗王多人加封王爵,大臣封国公。中书省自丞相、平章政事以下,屡加官爵,并滥封遥授。宦官李邦宁也因得宠信加授司徒兼左丞相。九月,中书省臣请依旧制简汰冗官定为十二员。塔刺海为右相、培思不花为左相,床兀儿、乞台普济、阿沙不花、塔失海牙并为平章政事,但很快就又有增多。枢密院署事也多至三十二人,御史大夫增为四人。诸近侍从皇帝那里请得玺书,不经过中书省,即可取得官职。由武宗降旨授官者多至八百八十余人。
  武宗又改和林等处都元帅府,立和林等处行中书省,以太师月赤察儿为行省右丞相,原中书右丞相哈刺哈孙出任行省左丞相。从此,蒙古漠北地区也成为元朝的一个行省。
  武宗即位前,蒙古诸王在和林集会,都给与赏赐,即位后再次封赏。中书省臣奏报说:“成宗即位之初,承世祖府库充富,比先例赐金五十两者增至二百五十两,银五十两者增至百五十两。”武宗指令仍按成宗时数额赏赐。母后答吉及弟“皇太子”各给金二千七百五十两,银十二万九千余两,钞万锭,帛二万余匹。武宗又在旺兀察都地建中都行宫,发六卫军万八千人供役。九月,中书省臣即奏报“帑藏空竭”,并说:政府每年常赋四百万锭,除各省备用之外,入京师者二百八十万锭,常年支用只有二百七十余万。“自陛下即位以来,已支四百二十万锭。又应求而未支者一百万锭”。武宗即位四个月后,就已“财用不给”,陷入严重的财政危机,据至大元年二月中书省臣的报告,统计两都军粮、诸所营缮、及一切供需,合用钞八百二十余万锭,超出常年赋入的一倍。
  尚书省“理财” 元世祖忽必烈时,阿合马与桑哥都曾设置专理财政的尚书省,先后罢废。武宗在一三○七年九月,再度议立尚书省,命以脱虎脱、教化、法忽鲁丁三人任省事。但朝臣中鉴于前两次失败,持异议甚力,迟迟未行。一三○九年八月,以乞台普济为尚书省右丞相、脱虎脱为左丞相,三室奴、乐实为平章政事,用官六十四员。规定“旧事从中书,新政从尚书”。改各地行中书省为行尚书省。尚书省开始了理财的“新政”。
  新造钞币——一三○八年(至大元年)二月,中书省臣上言“陛下登极以来,锡赏诸王,恤军力,赈百姓,及殊恩泛赐,帑藏空竭,预卖盐引”。又说:“臣等固知钞法非轻,易敢辄动,然计无所出,今乞权支钞本七百一十余万锭,以周急用。”到一三○九年九月,已借支钞本至一千万锭以上。物重钞轻,钞法大坏。
  尚书省平章政事乐实请变更钞法。一三○九年九月,新造“至大银钞”颁行。至大银钞自二两至二厘定为十三等,一两准至元钞五贯、白银一两、赤金一钱。罢废中统钞,各地限一百日至平准行用库倒换。仍拨至元钞本百万锭,以资国用。到一三一○年冬,至大银钞共印造一百四十五万余锭。
  至大三年(一三一○年)正月,又铸造铜钱行使。元朝建国后,只造纸币。武宗时新造的铜钱,分为“大元通宝”“至大通宝”两种。至大通宝一文合至大银钞一厘,大元通宝一文合至大通宝十文。历代铜钱也都相参通用。京师设立资国院,山东等六行省设泉货监,管领铸钱事务。铜钱行用后,又毁至元钞版,只用至大银钞与铜钱相权通用。
  定税课法——一三一○年,定税课法。诸色课程,以一三○七年的旧额、元增,总为正额,折合至元钞数。自一三一○年开始,税课官员能再增收九分(正额十分之九)者为“最”,不到三分者为“殿”,堵到七分至三分者,分别称为上酬、中酬、下酬。税课官以税额多少评定等第。税课法鼓励官员多方征税,肆意加重对人民的剥夺。
(二)仁宗的“汉法”政治
  武宗海山沉溺酒色,即位不满四年,即在至大四年(一三一一年)正月病死,年仅三十一岁。依据武宗即位时的定议,同年三月,“皇太子”爱育黎拔力八达在大都即皇帝位(仁宗)。
  仁宗曾随李孟学习儒学,倚重汉人文臣。即位后,革除武宗诸设施,力行“汉法”。元朝政局又为之一变。
  废尚书省 武宗设尚书省时,遵循旧制,以太子兼尚书令。武宗死后,仁宗不待正式即位,即在正月间废尚书省,并以“变乱旧章,流毒百姓”的罪名,拘捕脱虎脱、三宝奴、乐实等处死。仁宗排除异己,以巩固帝位,同时改变制度,各地行尚书省仍为行中书省。以云南行省左相铁木迭儿为中书右丞相,完泽、李孟并为平章政事。
  废至大钞钱 仁宗三月即位,四月即下诏罢废至大银钞及铜钱。诏书说:“比者尚书省不究利病,辄意变更。既创至大银钞,又铸大元、至大铜钱。钞以倍数太多,轻重失宜;钱以鼓铸弗给,新旧恣用。曾未再期,其弊滋甚”。诏令罢废资国院、泉货监。各处至大钞本及至大铜钱,截日封存。民间行使者至行用库倒换。依旧印造中统钞及至元钞,子母并行。凡官司出纳,一准中统钞数。这年十二月,派官监视焚毁至大钞。
  尊孔崇儒 仁宗自居怀孟时,即从李孟讲论儒术。做“皇太子”时,有人进《大学衍义》,他命节译进讲,说“治天下,此一书足矣。”并命与《图象孝经》、《列女传》一并刊行,赐给臣下。仁宗即位后,信用李孟等汉臣,尊孔崇儒,力行“汉法。”
  成宗即位时,曾诏中外崇奉孔子。武宗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仁宗即位后,命国子祭酒刘康到曲阜,以太牢(牛牲)祭孔子。一三一三年六月,又以宋儒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邵雍、司马光、朱熹、张栻、吕祖谦及元儒许衡从祀孔子庙廷。一三一四年,敕中书省议,孔子五十三代孙袭封衍圣公。一三一六年六月,封孟轲父为邾国公,母为邾国夫人。仁宗通过对孔孟程朱以至元儒许衡等的崇奉,以表明对儒学的尊崇。仁宗曾紧握拳头对臣下说:“所重乎儒者,为其握持纲常如此其固也。”又说:“儒者可尚,以能维持三纲五常之道也”。一再表明以儒家的纲常之道作为元朝政治的统治思想。
  一三一一年武宗死后,仁宗即征召世祖朝有声望的老臣程鹏飞、萧、刘敏中、王思廉、程矩夫等入朝,同议政务。闰七月,中书丞相完泽、李孟上言:“方今进用儒者,而老成日以凋谢。四方儒士成才者,请擢任国学、翰林、秘书、太常或儒学提举等职,伸学者有所激劝”。仁宗指令“自今勿限资级,果才而贤,虽白身(平民)亦用之”(《元史·仁宗纪》)。汉人儒士广被擢用,儒学在元朝得到空前的重视。
  仁宗即位后不久,读《贞观政要》,说“此书有益于国家”,命译为蒙古语,使蒙古、色目人诵习。一三一四年,又命集贤学士忽都鲁都儿迷失与李孟择要译写《资治通鉴》进呈。一三一七年,仁宗命将《大学衍义》译为蒙语,次年,由江浙行省刊印。仁宗以五十部分赐朝臣。汉文经史的翻译,使儒学在蒙古、色目官员中也逐渐得以流传。
  实行科举 蒙古太宗窝阔台时,曾用耶律楚材议,在汉人俘户中考选文士,中试者得放免为儒户,并非科举取士。忽必烈建国后,史天泽、王鹗及和礼霍孙等先后建议行科举,未能实现。仁宗即位后,一三一三年,中书省上言,实行科举,以经学取士,因为“经学实修己治人之道,词赋乃摛 章绘句之学”。李孟对仁宗说:“人才所出,固非一途,然汉、唐、宋、金,科举得人为盛。今欲兴天下之贤能,如以科举取之,犹胜于多门而进。然必先德行经术,而后文辞,乃可得真材。”这年十一月,仁宗下诏正式实行科举,规定“举人宜以德行为首,试艺则以经术为先,词章次之”。自一三一四年八月,各郡县推举年在二十五岁以上的举人(参加考试的文士)经乡试后,次年二月在礼部会试,然后御试。以后,科场每三年开试一次。蒙古、色目人与汉人、南人分别考试出榜。蒙古、色目第一场试“经问”五条,双人南人第一场试“明经”、“经疑”二问,都从《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并用朱熹四书章句集注。汉人南人加试经义一道。《诗经》以朱熹注为主,《周易》以程、朱说为主,《尚书》以蔡沈注为主,《春秋》许用三传及胡安国传(注),《礼记》用古注疏。蒙古、色目第二场考试策一道。汉人、南人第二场考试古赋诏诰章表,第三场考试策一道。蒙古、色目人如愿试汉人、南人科目,中选者加一等注授。
  仁宗对待臣说:“朕所愿者,安百姓以图至治,然非用儒士,何以致此?设科取士,庶几得真儒之用,而治道可兴”。科举实行后,在政治上多少满足汉人地主要求广开仕途的愿望,也使汉文化在蒙古、色目人中进一步传播。考试规定用朱熹注,又使程、朱理学成为官方学术,进而确立了理学的思想统治,影响是深远的。
  经理田赋 仁宗实行“汉法”政治,也采用汉人传统的理财方法经理田赋。一三一四年,平章政事章闾上言,“以熟田为荒地者有之,惧差而析户者有之,富民买贫民田而仍其旧名输税者亦有之。由是岁入不增,小民告病。”(《元史·食货志》)他建策行经理之法,使有田之家及诸王位下、寺观、学校、财赋等田,一切从实自首,做到“税入无隐”。中书右丞相铁木迭儿也主此议。仁宗派章闾往江浙,昵匝马丁等往江西,陈士英等往河南经理。经理之法,先期揭榜,限四十日,各以其家所有田亩数,向官府如实自报。作弊者许人告发治罪。
  三省实行经理后,遭到贵族、乡豪的抵抗,官员以虚为实,妄增顷亩,因缘为奸,也出现了许多流弊。一三一五年秋,江西赣州蔡五九聚众起兵,攻陷汀州宁化县。江浙行省出兵镇压。御史台上奏说:“蔡五九之变,皆由昵匝马丁经理田粮,与郡县横加酷暴,逼抑至此。信丰一县,撤民庐千九百区,夷墓扬骨,虚张顷亩,流毒居民,乞罢经理及冒括田租。”(《元史·仁宗纪》)经理田赋又因而停止。
  平察合台后王 察合台后王自成宗时已归服元朝。武宗时,察合台汗宽彻曾将撤马尔罕、塔刺思(塔拉斯)、塔失玄(塔什干)等城在成吉思汗时所造的户口青册,迸呈元廷,以表示臣服。仁宗时,也先不花图谋联合金帐汗国月即别汗反元,月即别不从。一三一四年,元朝镇守北边的大将床兀儿出兵至亦忒海迷失之地,大败也先不花,遣使报捷。次年,又在赤麦干之地,击败也先不花的将领也不干和忽都帖木儿,追出其境,至铁门关。在札亦儿之地大败也先不花的大军。此战之后,西北平服。察合台后王不再发生叛乱。
(三)皇位争夺的延续
一、英宗继位与南坡之变
  武宗时,尊生母弘吉刺氏答吉为皇太后。仁宗朝,皇太后干预朝政,以成宗和武宗朝的宣徽使铁木迭儿为中书右丞相。一三一二年,铁木迭儿因病去职。一三一四年九月,再为右丞相,回回人合散为左丞相。铁木迭儿依靠太后的倚信,贪贿专权。一三一七年六月,御史中丞杨朵儿只(西夏人)与中书右丞萧拜住(契丹人)上章弹劾,列举贪污事实说“内外监察御史凡四十余人共劾铁木迭儿桀黠奸贪,阴贼险狠,蒙上罔下,蠢政害民。”“且既己位极人臣,又领宣政院事,以其子八思吉思为之使。诸子无功于国,尽居显贵。”“私家之富又在阿合马、桑哥之上”,请将铁木迭儿斩首治罪。仁宗得奏震怒,下诏逮问。铁木迭儿在太后的兴圣宫近侍家躲藏。仁宗恐伤太后意,只令罢相,不再问罪。次年,又起为太子太师。
  早在武宗即位时,诸王会议兄弟叔侄世代继承汗位。一三一五年,仁宗封武宗子和世为周王,次年命周王出居云南。十二月,仁宗立己子硕德八刺为太子。周王和世辣途经陕西,与武宗旧部起兵反,攻潼关,破河中府,失败。和世逃往阿尔泰山以西。
  延祐七年(一三二○年)正月,仁宗三十六岁,病死。太后答吉随即命铁木迭儿复为中书右丞相,三月,拥立十七岁的太子硕德八刺即皇帝位(英宗)。
  铁木迭儿复相,即捕杨朵儿只及萧拜住,加以前时违太后旨的罪名斩首。又收夺中书乎章政事李孟前后封拜制命,降授集贤侍讲学士。上都留守贺伯颜素与铁木迭儿不和,铁木迭儿以“便服迎诏”的罪名把他处死。铁木迭儿又把曾经弹劾他的前御史中丞赵世延(汪古部人)逮捕入狱,想要诬陷治罪,因英宗回护,才得获释。
  铁木迭儿依靠太皇太后的支持,专权报复。五月,英宗罢免原左丞相合散,出为岭北行省平章政事。起用安童孙拜住为中书左丞相,以为牵制。他对拜住说:“朕委卿以大任,因你祖木华黎从太祖开拓土宇,安童相世祖克成善治。卿念祖宗令闻,岂能不尽心!”有人告发合散与中书平章黑驴、御史大夫脱忒哈、徽政使失列门(铁木迭儿党)等阴谋发动政变。英宗与拜住密谋,拜住说:“此辈擅权乱政久矣。今犹不惩,阴结党与,谋危社稷,应该正法。”请拘捕审讯。英宗说“彼若借太皇太后为词,若何?”英宗显然怀疑谋叛者得到太皇太后的支持,命拜住立即带领卫士将他们擒捕斩首。
  拜住得英宗信用,铁木迭儿又援引左丞张思明,密谋害拜住。英宗不为所动。一三二二年二月,将钦察卫分置左、右钦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由拜住总领。八月,铁木迭儿病死。十月,拜住升任右丞相,朝中不再设左丞相。拜住独任朝政。
  英宗屡修佛事,诏各郡建八思巴殿,制度过于孔庙。在上都作金塔,藏佛舍利。又在各地修建佛寺。监察御史观音保等谏造寿安山佛寺,英宗怒杀观音保等。英宗对色目集团甚为嫉视。毁上都回回寺,以其地建八思巴帝师寺。又问拜住,可否以佛教治天下。拜住回答说:“清净寂灭,只可自治。若治天下而不讲仁义,则纲常混乱。”英宗崇佛而用儒,信用拜住,起用名将张弘范子张珪为中书平章政事,辅佐执政。
  铁木迭儿死后,拜住处置铁木迭儿父子及义子御史大夫、左右卫阿速亲军都指挥使钦失等贪赃不法事,将铁木迭儿子八思吉思处死,籍没家产。英宗说:“八思吉思虽事朕日久,今其有罪,当论如法。”特赦铁失。一三二三年二月,太皇太后答吉病死。五月,监察御史盖继元等又上言铁木迭儿“奸险贪污”。英宗诏令毁铁木迭儿及其父、祖碑,追夺官爵及封赠制书,告谕中外。
  铁木迭儿一派官员,遭到沉重打击,但并没有甘心于失败,密谋反乱。一三二三年秋,英宗自上都南还,右丞相拜住等从行,至南坡驻营。御史大夫铁失与铁木迭儿子、前治书御史锁南、知枢密院事也先帖木儿、大司农失秃儿、前平章政事赤斤铁本儿等发动政变,铁失领阿速卫兵为外应,杀拜住。铁失入英宗行帐,亲手杀死英宗。
二、泰定帝的统治与皇位的再争夺
  泰定帝的统治 忽必烈太子真金的长子甘麻刺,封晋王,镇守北边。甘麻刺死后,子也孙铁木儿袭封晋王,仍镇守漠北。王府内史倒刺沙常侦察朝廷的动静,并与朝廷中的反叛势力有密切联系。铁失发动政变前,曾派遣使臣来王府,告以与也先铁木儿等密谋杀英宗,事成后,推立晋王也孙铁木儿为帝。并密告倒刺沙,不令王府大臣旭迈杰得知。晋王囚禁来使,遣使去上都告变。使臣未到,英宗已被杀死。一三二三年九月,晋王也孙铁木儿在克鲁伦河畔即帝位(泰定帝)。以也先铁木儿为右丞相,倒刺沙为平章政事,铁失为知枢密院事。
  泰定帝确立了皇位后,十月即派遣使臣去上都,斩也先铁木儿等,以旭迈杰为右丞相,回回人倒刺沙为左丞相,纽泽为御史大夫。旭迈杰、纽泽等至大都,捕铁失、赤斤铁木儿等处死。十一月,泰定帝至大都,继续处治参与政变的官员,斩锁南。改明年年号为泰定。
  泰定帝以故丞相拜住子答儿麻失里为宗仁卫亲军都指挥使,彻里哈为左右卫阿速亲军都指挥使。为被铁木迭儿杀害的杨朵儿只、萧拜住等昭雪,并进而对仁宗时冤死的观音保等家属赐地安抚。仁宗时流放的诸王大臣二十余人,也都赦免。泰定帝又命平章政事张硅、翰林学士忽都鲁都儿迷失、学士吴澄、集贤直学士邓文原等进讲《帝范》、《资治通鉴》、《大学衍义》、《贞观政要》等书,以示学习“汉法”。泰定元年(一三二四)立皇子阿刺吉八为太子,设詹事院太子詹事官,将《帝训》译为蒙语,授太子,并敕中书省臣访求名儒以为太子辅佐。
  泰定帝也是佛教的狂热崇奉者。帝师弟公哥亦思监自西藏来大都,诏令中书省臣持羊酒郊迎。帝师兄唆南藏卜娶公主,被封为白兰王,赐给金印、圆符。泰定帝并向帝师受佛戒。泰定帝也在各地建佛寺,屡修佛事。帝师的弟子番僧加号司空、司徒、国公,佩金、玉印章者甚多。泰定帝也争取色目人的拥戴,在上都重建伊斯兰教的礼拜寺,又在大同路建礼拜寺。色目商人得到丞相倒刺沙、平章政事乌伯都刺的支持,向朝廷大量贩卖珠宝。
  泰定帝在位仅有五年。他自称“凡所以图治者,悉遵祖宗成宪”,并没有什么新的建树。前朝未能解决的“国用不足”的财政困难,更加发展。一三二五年五月,旭迈杰等因“国用不足,请减厩马,汰卫士,及节诸王滥赐”。七月,因国用不足,停止书写金字藏经。一三二六年五月,中书省奏报岁钞出纳之数,又请节用以补不足。泰定一朝,始终处在财政窘困之中。
  一三二八年七月,三十六岁的泰定帝在上都病死。皇位的继承,又起纷争。
  皇位争夺战 泰定帝死后,留守大都的金枢密院事燕帖木儿(大将床兀儿之子)和西安王阿刺忒纳失里(奥鲁赤后王)发动了政变。八月初四日,百官集兴圣宫,燕帖木儿率勇士逮捕中书平章乌伯都刺等下狱,宣布迎立武宗的二子(和世、图帖睦尔),不从者死。和世自仁宗时逃往阿尔泰山西,察哈台后王率部来附,和世遂立足西北,统治各部。图帖睦尔在英宗时被流放到海南琼州。泰定帝时召还,封怀王,出居建康,又徙江陵。燕帖木儿于发动政变当日,即遣使往江陵接怀王图帖睦尔。
  燕帖木儿和西安王共守内廷,籍府库,收符印,召百官入内廷听命。任命前湖广行省左丞相别不花、右丞速速为中书左丞相和左丞,太子詹事塔失海涯为平章政事;调兵守御关要。政变十天后,图帖睦尔由使者陪同从江陵出发,经汴梁,河南行省平章伯颜领兵扈从北行。月底,图帖睦尔到大都。九月,即皇帝位,改元天历,宣称待大兄(和世)到来让位。上都方面,辽王脱脱(斡赤斤后)、梁王王禅(甘麻刺孙,泰定帝侄,封地在云南)、右丞相塔失铁木儿、左丞相倒刺沙、御史大夫纽泽等闻变,九月间也在上都拥立泰定帝幼子阿刺吉八即皇帝位。上都与大都形成为两个皇帝并立的对峙局面。
  上都与大都的蒙古宗王大臣,各拥一帝,展开了激烈的战斗。燕帖木儿发动政变后,弟撒敦和子唐其势自上都返回。燕帖木儿父、祖(床兀儿、土土哈)所建立的钦察卫亲军,由这一家族世袭统领,是一支强劲的部队。他以企枢密院事留守大都,掌管枢密院符印,又征调其他各卫兵屯京师,扼守居庸关等要地。阿速卫指挥使脱脱木儿、贵赤卫指挥使脱迭出先后从上都来附,更加强了大都方面的兵力。上都王禅、塔失铁木儿等领兵南下,到达榆林。九月,王禅攻破居庸关,进兵昌平。燕帖木儿督军力战,收复居庸,王禅败走。上都兵别部由知枢密院事竹温台率领,攻破古北口,进至顺义境。燕铁木儿挥军掩袭。上都兵战败,退出口外。这时,辽东诸王朵罗台、太平率领辽东军,支援上都,进逼通州,指向大都。十月,燕铁木儿急引军还师拒战,败辽东军于檀子山。上都诸王忽刺台、阿刺帖木儿率部由山西破紫金关,陷涿州而北。燕铁木儿又急忙率军循北山而西,趋良乡,至卢沟桥,忽刺台遁走。上都兵复入古北口,燕铁木儿御之于檀州。这时,湘宁王八刺失里(泰定帝侄),赵王马札儿罕起兵响应上都,进犯冀宁。陕西行台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儿也分军三道东迸,河南一路进逼虎牢关。四川行省平章囊加台、云南行省左丞相也儿吉尼遥相呼应。上都兵虽然在大都城下屡次受挫,然而就全局来说,仍然声势浩大。
  正当上都兵倾全力南犯时,在东北的东路蒙古元帅不花帖木儿(燕帖木儿之叔)与搠只哈撤儿后王齐王月鲁不花在十月十三日乘虚进围上都,留守倒刺沙等出降。阿刺吉八被俘。上都的支持者失去了首领,相继溃败瓦解。图帖睦尔获得全胜。梁王王禅及倒刺沙、纽泽等均被处死。
三、明宗的被害
  图帖睦尔在大都即位后,遣使臣哈散、撒迪等北迎和世。和世自北边启行,察合台后王与沿边元帅朵列捏、旧臣孛罗等随从。至金山,先命孛罗奉使来京师。天历二年(一三二九年)正月,和世在和林之北,即皇帝位(明宗),遣撤迪等回大都报闻。三月,图帖睦尔遣中书右丞相燕帖木儿奉皇帝宝玺前来迎接。明宗加号燕帖木儿为太师,仍为中书右丞相。明宗依据武宗、仁宗兄弟继承的旧例,四月间派武宁王彻彻秃去大都,立图帖睦尔为皇太子。敕大都省臣铸造皇太子宝(印)。五月,图帖睦尔自大都出发北上,迎明宗,镇南王帖木儿不花等随行。明宗南下,八月初,至上都附近的旺兀察都之地,图帖睦尔来见。明宗在行帐为皇太子及诸王大臣设宴。燕帖木儿用毒药害死明宗,死年三十。图帖睦尔在上都以皇太子复即皇帝位(文宗)。
(四)文宗的文治
  文宗在上都即位,下诏宣称“晋邸(泰定帝)违盟搆逆,据有神器”,以泰定帝的继位为窃据皇位,不再加奉庙号。元朝的皇权,又回到武宗一系。
一、四川、云南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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