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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从一个人旅行开始 新井一二三

_2 新井一二三(日)





无处正中
每次飞机着陆于多伦多机场的时候,我都觉得:天空有点太大了。
英文有个俗语说「无处正中(in the middle of nowhere)」。村上春树小说《挪威的森林》最后一句「我从无处正中一直向绿呼喊」就是直接翻译那英文俗语来用的。他把主人翁在人生森林里迷失的心理状态用「无处正中」一句话来比喻。可是,在广大地球上,确实有些地方的地理位置,只能用「无处正中」一句来形容。
生活在地小人多的岛国如日本,平时不会尝到「无处正中」的滋味。从东京坐东海道新干线出发,过两个半小时抵达大阪之前,在五百五十公里的路途上,车窗外几乎一直看得见人家。中间光举大中规模的城市,就有横滨、川崎、静冈、滨松、丰桥、名古屋、京都等好几座。即使开车进入了没人住的山区,只要再开十分钟的车就会看见村庄,或者至少广告牌、电线等人类生存的证据。
除非深入富士山脚青木原等树海中去,岛国居民始终有感觉:不远处有人生活。那也许不是正确的知识,而不过是根据过去的经验来做的乐观推测而已。无论如何,不远处有人居住就等于感觉安全了,至少对地小人多的岛国长大的孩子来说确实如此。反过来说,当丧失了那种感觉之际,岛国孩子感到不安,甚至恐惧。环视四周,几十公里之内没有人类生活的痕迹时,嘴里尝到的一股寂寞味道,就是「无处正中」了。
我在加拿大生活的六年半时间里,经常被﹁无处正中﹂的感觉所袭过。每次飞机着陆于多伦多机场的时候,我都觉得:天空有点太大了。周围没有多少高楼大厦,人口密度明显很低,很稀。开车离开了机场,起初沿路上还能看到汽车旅馆、快餐厅、加油站、「加拿大轮胎」五金商店的招牌,但不久只有农场、牧场了,而没过多少时间,连农场、牧场都不见了。我周围到底有甚么?这就是原野吗?我到底在哪里?难道这儿不就是「无处正中」吗?
加拿大的公路,一离开城里,就全是修得平平坦坦干干净净的高速公路了,每一辆车都以时速一百公里疾驶。往往前边后边都看不到其他车子,路边也很少有广告牌,是被法律禁止的,至于电线大概早埋在地下了吧。眼前除了一条公路以外,全然没有人类生存的迹象,却偶尔有被汽车撞死的食蚁兽或臭鼬鼠的尸体。臭鼬鼠是死了以后都很臭很臭的,从几百公尺距离就闻得到强烈的臭味。或者有交通指示牌让司机提高警惕:注意野鹿!我有一段时间经常在多伦多、渥太华两地之间来回坐车。路边常看到野鹿奔跑,跟在东京街上被人抱着散步的宠物狗一样多。多伦多和渥太华,安大略省两大城市相距大约五百公里,但是以东方标准算得上城市的只有两座:Kingston和Oshawa,而两个市的人口都不到十五万。(相比之下,东海道小城丰桥市的人口就有三十五万。)
地大人少,就是加拿大。有一次我从卡尔加里坐朋友开的车前往太平洋岸温哥华岛,在BC(British Columbia,英属哥伦比亚)省山区看到的交通指示牌说:到下一个加油站有五十英里,那等于八十公里呀。一路上连加油站都没有,更不用说餐厅、商店、银行了。万一没有了汽油,那还得了。
我们在那附近的小镇访问了一对嬉皮夫妻。他们靠政府补助金养育着两个小女孩,穿的衣服全来自救世军(Salvation Army),却打算翌年全家开车横越加拿大,到一万公里之外,大西洋边纽芬兰岛玩去。为了大旅行,他们做的准备出乎我意料之外。丈夫手工做了风干水果的设备。木头箱子里设置了几层铁丝网架子,上边摆着水果片,由下边的小型电风扇吹干成保存食品。妻子给我们看了她已经做好的几十瓶水果干,例如:杏子、桃子、梨子、苹果等。
对加拿大人来说,开车横越北美大陆并不是异想天开的梦。我在多伦多认识的好朋友就是一个人开车搬到温哥华去的。很多加拿大人退休以后的梦想也是开露营车周游整个北美大陆,一会儿去太平洋,一会儿去大西洋,到了冬天则去墨西哥湾佛罗里达半岛迈阿密避寒。所以,BC省山区的嬉皮家庭计划去大西洋旅行也没有甚么好奇怪的。只是,我万万没想到,作为长距离旅行的准备,他们要着手做的第一项行动竟然是用手工机器来风干水果。
加拿大最著名的女性主义小说家Margaret Atwood曾写道:加拿大文学的本质在
于survival(生存、幸存)。她说:加拿大人的祖先从欧洲老远到北美洲来开拓新世界的时候,他们所面对的最大挑战是如何在北国严厉的气候里维持生命。从那时候起,生存之艰难几乎刻印在每一个加拿大人的遗传基因上,想忘也忘不了,因而也成为加拿大艺术最根本的主题。
BC省山区的嬉皮夫妻是不折不扣的加拿大人,始终没有忘记生存就是最初得解决的根本问题。所以,当他们策划长途旅游的时候,首先考虑到的是如何储存食物。这是早已都市化的日本人绝不会有的思路。我们为长期旅游做准备时,首先想到的一定是:要存多少钱?但是,那嬉皮夫妻似乎想都没想过钱的问题似的。也确实有道理。想一想,在前方八十公里连加油站都没有的环境里,有钱却甚么也买不到!
移民和旅行
当时我是个移民,已经离乡背井一次了,再离开加拿大去外地旅行,感觉上犹如自己会成为断了线的风筝,不知要飘到何处去。
不少加拿大人坚持说:我不喜欢旅行,我不旅行。他们往往是从其他国家来的移民。有位斯洛伐克出身的先生,我认识他的时候,已经在加拿大居住了十多年了。他大概跟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登场人物们一样,一九六八年苏联军占领捷克斯洛伐克后离开了故乡的。来到加拿大以后,他在事业上相当成功,在多伦多市区东部的沙滩地区,也就是安大略湖边,买下了一栋房子,当作一个人生活的住房兼办公室。在他书桌后边是一面大玻璃窗,直接面对着浅蓝色的天空和深蓝色的湖水,简直是一幅写实派绘画。他说:「日常生活中实现了度假一般的环境,再也不必放假去外地旅行了。」他也不打算结婚,只要有固定的女朋友陪他去看歌剧就行。为了找合意的对象,他每周六仔细查看当地的高级报纸《环球邮报》刊登的征友启事。我有一次问过他:「你幸福吗?」他的回答教我永远也忘不了。他说了:「只有女人和狗猫追求幸福。男人呢,只要能够满足,就可以了。」
日裔加拿大朋友樱子交上了丹麦出身的男朋友,有一年十二月飞去对方老家一起过圣诞节。回来她告诉我,丹麦的圣诞节就像安徒生在童话《卖火柴的少女》中描写的那样子。全鸭的肚子里填满了水果栗子等,烤熟后结果鸭肉带着水果的香味真好吃。哥本哈根城的风貌则像丹麦向全世界出口的儿童玩具LEGO,大楼、房子的形状和颜色,都像玩具似的很可爱。人呢,挺不错的,满开放,很多人都会讲英语。气候虽然冷,但也不会比加拿大冷吧。总的来说,她对丹麦的印象相当好,而且她和男朋友之间的感情着实挺深的。可是,最后,樱子却决定不去丹麦跟他结婚。
「你知道,」她叹了口气解释道:「我是六岁陪父母从日本移民到加拿大来的。开始的几年很辛苦啊,不会讲英语,不理解当地风俗,当然也没有亲戚朋友。上了中学以后,我才开始觉得自己是加拿大人,能够无拘无束地过日子。可是,做了加拿大人,就很难保持日本人的传统文化了。于是从高中时代起,我前后三次回日本去留学,为了好好补习日语,也为了集中阅读日本文学。丹麦男朋友就是我在东京念书时候的同学,跟我很合得来,愿意娶我。但他是个独生子,一定要回丹麦,在父母家附近生活的。而我呢,家里有弟弟,我离开父母问题都不大。可是,搬去丹麦学丹麦话,就等于重新做移民了。我不禁想起刚到加拿大时候吃过的苦头。一个人在一辈子里做了一次移民不就足够了吗?我不要再一次做移民。」
去旅游一段时间,和移民去外国定居,乃截然不同的两码事。不过,曾经做过移民的人,似乎对旅行不大容易寄予浪漫的期待。那也是我在加拿大的日子里,每次去旅行都心情稍微沉闷,无法百分之百快乐起来的原因之一。当时我是个移民,已经离乡背井一次了,再离开加拿大去外地旅行,感觉上犹如自己会成为断了线的风筝,不知要飘到何处去。
樱子最后跟加拿大人结婚成家,选择了落地生根的人生道路。至于斯洛伐克先生,我猜想他现在仍旧一个人住那房子,在安乐椅上坐着观看写实派绘画一般的
魁北克的暑假
所以,我还以为自己对魁北克省有一定的理解。然而在狼河车站下车后,我却发觉:原来抵达了完全陌生的地方。
一九九一年夏天,我在魁北克省的一个农村上了为期六个星期的法语进修班。那是搬去加拿大以后的第四年,经历过三种不同的工作之后,我重新回学校(多伦多怀尔逊理工学院)开始专修新闻,并学习初级法语的时段。
加拿大联邦政府的官方语言是英语和法语。在加拿大全国,市场上卖的每一样商品后面都一定有用英、法两种语言写的说明书。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两种官方语言的人少之又少。以我居住的安大略省为例,省政府(位于多伦多)的通用语言只有英语,虽然很多居民从小学开始学法语,但是大部分人的水平不比日本人的英语好到哪里去。我在新闻学院法语班的同学们,人人都有过几年学法语的经历,可是他们几乎甚么都没有记住,所以被分配到跟我同一个初级班来,要从最基础开始学起。
学校放暑假之前,老师在教室墙上贴了一张海报,是联邦政府教育部为全国的大学生举办的语言进修项目:让法语地区的学生去英语地区学习,也让英语地区的学生去法语地区学习,学费和住宿伙食费全由政府负担。那年夏天,暑假长达四个月,我原本没有任何计划。参加这项目去魁北克一个半月的话,既能学法语又能免费旅行,不是非常好吗?于是匆匆报名,顺利地被录取,五月中就向魁北克出发了。集合地点是魁北克省会魁北克市的北边,名叫Riviere-du-Loup(狼河)的小城市,人口大约一万三千。
加拿大的铁路时代已走进历史,主要交通工具早就从火车变成了汽车和飞机。连接各大城市的路线,虽然还留下一些,但是火车班次非常少,有时相隔几天才开一班车而已。所以,我跟加拿大朋友们去外地旅行,也一般都开车去,远一点则搭飞机。但是,这一次,非得一个人去不可,而且我本人既没有车又没有驾照。幸亏,在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之间,火车班次还算比较多。我查看时刻表而得知,从多伦多可以乘火车经过蒙特娄一直到狼河去:到蒙特娄要五个半小时,换车到狼河城则要六个小时,一趟总共十二个小时的长途旅程。
蒙特娄我之前去过几次:比多伦多大而繁华的欧洲式大都会;全加拿大唯一说得上是英法双语的城市;到处有露天咖啡厅供应大杯的法式牛奶咖啡,街头超市都卖葡萄酒(在多伦多,非得去政府直营的专卖店,否则连啤酒也买不到);到了晚上街边点起粉红色、豆绿色的霓虹灯。总的来说是魅力十足的大城市。
至于魁北克省会,我之前也旅游过一次,简直跟历史绘本一般的精致古老小城;不仅旧市区,连郊区农村都是非常有吸引力的观光区;居民几乎清一色是法裔人士;日常饮食以盐分很高的老派法国菜为主;不普遍使用英语。
所以,我还以为自己对魁北克省有一定的理解。然而,在狼河车站下车后,我却发觉:原来抵达了完全陌生的地方。这儿与其说是小城市,倒不如说是大村庄,好像多数居民都从事林业,行人都是樵夫模样,而且只讲口音很重的法语。我站在街头不知该去哪里吃饭好,幸亏看到有特别眼熟的M字招牌,进去要了汉堡和热咖啡坐下来,才松了口气。
第二天去城里的大学报到,跟来自加拿大各省的几十名同学们见了面。有人从太平洋边的BC省来,有人从大西洋边的纽芬兰省来,也有人来自中西部大草原或落矶山脉。负责法语进修班的老师告诉我们:今天大家一同去邻近的农村,分开在当地民房安顿下来,从明天早上起,在当地小学教室里上课。
那农村叫做圣帕斯卡,人口大约五百,位于圣罗朗河右岸。只有五百人住的村庄,马路也只有一条,正中央矗立着天主教堂,乃全村最显眼最豪华的建筑,一看就知道是小区生活的中心。我被分配到工人杜梅先生家住。他年纪四十上下,身材瘦小,头发已掉了一半,鼻下留着胡子,为人温和。家里还有太太和两个小学男生。一家四口人都只会讲魁北克腔调的法语,每天打开电视机看配了法语的美国连续剧和卡通片。
魁北克的历史满有意思。从法国来的农业移民,一七五六年法国在英法战争中失败以后,失去了跟祖国的联系,却在北美大陆把法国农村文化保存下来,几百年一直坚持不被英裔同化。圣帕斯卡的居民也是第十几代的法国老移民,每家有家谱,可以追溯到第一代的祖先。田地是祖先迁入时分割的,为了灌水方便,每一块都面对着圣罗朗河,然后往内陆呈特别细长的四方形。从上空看来,好比在河边摆着多双筷子。这区几百年都没有改变过。因为这一带离河口不远,水质符合养殖鳗鱼,听说附近有养殖场。
杜梅先生家的房子是又小又简单的两层楼。一楼有厨房兼餐厅、客厅和一个卧房。二楼有两个卧房。主人夫妻和孩子们住楼上。两个男孩睡的床边挂着圣母的肖像和十字架。我和两个女同学,三个人一起住在楼下的卧房。小房间里勉强摆了三张小床,非常拥挤,连打开行李箱的地方都没有。我的同房是三十八岁来自BC省小镇的葆拉和二十二岁来自新苏格兰(Nova Scofia)省会哈利法克斯的苏珊。两个人的经历和性格可以说正好相反。葆拉本来是美国人,透过杂志的笔友介绍栏跟一个加拿大人结识,经多年通信后嫁了过去。谁料到那笔友原来是个不可救药的酒鬼,在几年的婚姻生活里,葆拉饱尝了做酒鬼老婆的苦头。后来,她带着女儿离婚,为就业,上了当地大专的建筑系学习用计算机绘图的技术。那年夏天,葆拉把女儿托给朋友,自己来魁北克参加法语进修班。她说人生最大的乐趣是,周五晚上在浴缸里装满热水,悠闲泡着刮腋毛、腿毛,然后穿上荷叶裙去附近酒吧跳二步舞(two step)。我之前不知道二步舞是甚么,后来听葆拉讲而慢慢理解,那是北美的乡下男女随着乡土及西部音乐跳的一种交际舞。记得有一次,她看着我的脸,忍不住喊了出来:「You look so out of place.(你显得太与环境不符)。」
苏珊是哈利法克斯富裕牙医的女儿,白净的皮肤,金色的头发,整个人像法国娃娃一样漂亮。我有一次在蒲公英开得缤纷灿烂的草地拍过苏珊的照片。她伸腿坐在草地上微笑的样子好比是美国校园连续剧里的镜头。她有巴西出身的性感男朋友,打算大学毕业以后两个人一起去圣保罗住。我问过苏珊有甚么爱好,她回答说是吃gourmet food,即在高档超市购买高价美食带回家跟男朋友享用。
从周一到周五,我们上半天的法语课,中午回来吃饭后,自己复习或出去外面散散步。晚上,不少同学聚在村里唯一的酒吧,说是彼此练习法语,实际上就是喝到醉。周末,坐公共汽车去魁北克省会逛街、购物,跟当地异性认识认识。有时候,跟房东一家人去村里的教堂望弥撒,然后跟众教徒一起在附设的餐厅吃自助餐。礼拜天去教堂的时候,村民都穿上衣柜里最好的衣服,连小学男生都系蝴蝶结。天主教教堂不仅是魁北克村庄的宗教中心,直到二十世纪中也是政治中心,历来又是文化中心。跟朴素的村舍比较,教堂的建筑华丽得简直像天堂,进到里面就能接触到欧洲正统的绘画、音乐、历史、文学。对圣帕斯卡的居民来说,每周一次到教堂,就好比是烧香加上参观美术馆、听音乐会、见心理治疗师,之后举行大规模的小区宴会。
杜梅太太在一双大眼睛上戴着一副大眼镜,总是显得大吃一惊的样子。每天三餐的饭菜,她都是用天然材料亲手做的,几乎不用加工品。魁北克人的主食是马铃薯泥,日复一日,她每天至少一次,有时两次,削几个马铃薯的皮后放进锅里煮熟,然后加一点牛奶和奶油,捣碎几分钟到呈糊状为止。魁北克的家常便饭,乃在一个盘子上有肉、蔬菜、马铃薯泥三样东西。饭后吃的甜品,杜梅太太也自己做。最常上桌的是砂糖派,在酥皮饼上面撒了点糖粉后放进烤箱便完成。
有一种魁北克菜叫做Pate Chinois,即「中国派」,杜梅一家人常常跟我开玩笑
说:「啊,你就是中国派!」「中国派」的做法,其实跟英国菜,即「牧童派」很像。下层铺炒肉末,上层放马铃薯泥,魁北克菜的特点是中层放奶状玉米,最上面撒些吉士后烤一烤即可。据杜梅家人的说法,这道菜之所以叫做「中国派」,是最上面融化的Cheddar吉士颜色深黄,看起来挺像中国人的脸孔。我觉得:乡下人的种族歧视好天真。
往爱德华王子岛
本来有许多的旅伴,在路途上一个接一个地离队,最后剩下的寥寥无几,恐怕是我也该回家的时候了。
六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我的法语虽然还说不上很流利,但至少在那年暑假里,勉强能够跟魁北克人、法国人沟通(我八月到巴黎跟家人见面,实地尝试过)。法语班结束后,有些同学要去大西洋玩一下,我也顺便搭上车跟他们一同往东走了。从圣帕斯卡,先去新布仑兹维克省,经过首府Fredericton,到了圣约翰市。那里有个女同学的父母家,让我们住宿一夜。没抵达之前,她已经告诉我们:港口城市圣约翰以雾出名。果然,我们的车一开进该市,眼前就模糊得甚么都看不见了。真神秘。
这儿离美国缅因州边境很近,新英格兰气氛相当浓厚,同学父母住的房子是典型的殖民地风格设计,把电影《飘》里的宅邸缩小下来的样子。我们到博物馆参观有关当地历史的展览而得知,原来圣约翰的多数居民是当美国独立战争时站在英国一方,离开美国而来到北方英国领土的保皇派。在玻璃陈列柜上展览的物品中,我发现一个有趣的东西,乃瓶颈部装了玻璃球的汽水瓶,不由得喊了出来:「啊Ramune瓶子!」我从小在日本很熟悉的Ramune(乃英文lemonade的讹音)瓶子,出国后从没看到过(后来我去台湾苏澳买的冷泉汽水就装在那种瓶子里)。往瓶子里灌入汽水,颈部的玻璃球自然上升从里面密封,除非从外部使劲压进去不会漏水。原来,那种瓶子早在独立战争时期的美国已经有了。
离开圣约翰后,我们经过新苏格兰省会哈利法克斯,再前往浮在北大西洋圣罗朗
湾里的爱德华王子岛首府沙罗特镇。这里是Lucy Maud Montgomery于一九○八年问世的少女小说,也是我小学时候最崇拜的文学作品之一,《清秀佳人(Anne of Green Gables)》的故事背景。小小的爱德华王子岛,到处都是平坦的绿色丘陵,人们住在三角屋顶的木造小房子,遍布于广大牧场的众多牛马整天都慢慢吃草。总的来说,现实风景跟小说中的描写一模一样。
我平时住在多伦多,感觉位于大西洋的爱德华王子岛非常遥远,几乎没见过来
自P.E.I.(Prince Edward Island)的人,但听说过那儿是全加拿大面积最小的省份,也尝到过P.E.I.产的红皮小马铃薯。当年我每次在生活中遇到麻烦的事,都有这么个白日梦:不跟任何人打招呼,悄悄离开多伦多而搬去爱德华王子岛,隐匿着之前的来历,在小餐厅当店员,白天少跟别人说话做神秘的东方女人,晚上则在自己的房间里写点文章──就这样过后半辈子。不过,实际到了当地以后,我发现,P.E.I.真是个小地方(全省人口十三万八千,总共只有七个村镇),大概很多居民都彼此认识,恐怕很难找地方躲藏起来。再说,全岛最大的观光地「红发安妮之家」,来访的大多是老远从日本来巡礼的书迷,搞不好我就当场被熟人碰见。
本来有许多的旅伴,在路途上一个接一个地离队,最后剩下的寥寥无几,恐怕是我也该回家的时候了。从爱德华王子岛,经过新布仑兹维克省,以及魁北克省,回到安大略省,至少要开三天的车。跟悠哉游览的去路不同,回程是一路疾驶。中午在小餐厅吃汉堡、热狗、披萨等,晚上停在路边的汽车旅馆过夜。
在日本,汽车旅馆是爱情饭店的别名,有色情的想象。在加拿大情形可不同。在省际公路上开长途车的司机,到了晚上感觉累了,要停下来睡觉的地方就是汽车旅馆。无论在哪里,设备都很简单:除了接待处和简单的餐厅以外就是客房,里面除了浴室,就只有床和电视机,如此而已,根本没有独特的风格可说。
在公路边,经常看到一家连锁饭店的广告招牌,大概是稍微高级的汽车旅馆之类吧,但是也有挺可怕的名字:Journey’s End,即「旅程的终点」,听起来像人生终点站,令人联想到死亡。
路途上的风景很单调,好长时间两边只看得见森林,偶尔开过的小镇,都有同样几家连锁店:加油站、M字招牌的快餐店、「加拿大轮胎」五金商店、百货公司、超级市场。无论在哪里都是那么几家,丝毫没有变化,单调到极点,这样的环境,不会让车上的人心情特别舒畅,反而容易产生有点不正常的心理状态,一不小心大家就会彼此吵起来。我不禁回想过去几次在北美大陆长途开车的旅行,几乎无例外地,最后都不欢而散。
同时,我也想到,电影片的一种 Road Movie,即「公路电影」,是有北美省际公路那样的背景才能成立的。为了从旁边的人移开视线,我故意看路边,又有
那Journey’s End的招牌了。于是,我心想:开车在北美公路上,迷入电影世界可容易了,无论是公路电影,还是恐怖电影。








流亡者的故乡
假如一直旅游,难道不是像风筝断线那样,将要永远飘浮于太空间?自由旅行甚么时候变成无期漂流,甚至无期徒刑,连自己都没有把握。
从二十几到三十几岁,我曾拥有过用不完的时间。当年我不属于任何公司企业,是无拘无束的自由作家,而且一个人住国外,身边没有家人亲戚,过的是没累赘的单身生活。因为收入不多,所以谈不上甚么单身贵族,可是以自由时间的多寡为准,确实比世界上多数贵族还富裕。不管要放假多久去哪里,都不必取得任何人的同意批准。拿张单程机票走的话,按逻辑,能够游玩到用完全部财产为止。
自由吗?确实很自由。快乐吗?我倒觉得坐立不安。假如一直旅游,难道不是像风筝断线那样,将要永远飘浮于太空间?自由旅行甚么时候变成无期漂流,甚至无期徒刑,连自己都没有把握。幸亏,旅游公司卖的来回机票一般都有时间限制,在一定时间内得回到出发地。于是当年我去旅游,尽可能买来回机票。有一年春天,从居住地多伦多去﹁中欧﹂旅行的一次,也不例外。
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等国家,直到一九八○年代末曾叫做﹁东欧﹂。那不仅是地理上的划分,同时也是政治阵营的名称。经过八九年的天鹅绒革命和柏林围墙倒下,社会主义阵营崩溃;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一直被苏联控制的﹁东欧﹂卫星诸国,也纷纷采用民主体制,并恢复使用﹁中欧﹂这历史性名称了。
冷战期间的多伦多曾有许多流亡捷克人居住。他们跟米兰昆德拉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之登场人物们一样,一九六八年,当苏联军坦克车开进捷克的时候,抱着悲伤的心情离乡背井的。事后二十年,他们的生活方式犹如超长期的旅行。因为捷克的教育水平很高,他们在流亡地也一般从事白领职业,经济上属于中产阶级,但是往往选择租赁房子而不肯置产。再说,双双逃出捷克的同胞夫妻当中,不生育后代的人也相当多。
结果,实际年龄到了四十几、五十多岁,给外人的群体印象却如超龄学生,是他们把流亡当作﹁暂
时性﹂生活的缘故,好比真正的生活是回到故乡以后才会再开始似的。然后发生了八九年由剧作家哈维尔领导的天鹅绒民主革命。流亡捷克人个个都好兴奋,好骄傲。很多人相隔二十年回到故乡,跟家人朋友团聚。其中不少也马上在布拉格购买了房子。他们开始过真正生活的条件终于成熟了。
可是,一时的兴奋过去了之后,他们多数人还是回到多伦多来了。究竟是为甚么,大家不大愿意谈。也许是二十年的分离在他们和亲人之间造成了难以逾越的鸿沟。也许是习惯了北美式生活以后,很难再适应古老欧洲的种种。也许他们发现了过去二十年在流亡地一天一天过来的日子,才是真正的生活。
总而言之,拖长的青春期要告一段落了。多伦多的流亡捷克人小区开始解体。一对又一对夫妻申请提前退休而搬去加拿大乡下买土地,开始过起自给自足式的半农民生活。﹁这么大的土地,在欧洲是绝不可能拥有的。﹂曾做过会计师的米罗舒说。﹁既然在加拿大落地生根,应该学会欣赏冬天吧。﹂他太太汉纳在多伦多做了二十年的护士以后,才开始练习越野滑雪。我忘了昆德拉怎样写︽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结局的;不过,就现实而言,始终没有结局这回事,人生故事永远要继续下去。
多伦多是移民城市,一半居民是生在国外的。离乡背井的原因,人人不一样:战争、革命、贫困、家庭不和。无论如何,要是在家乡过的日子很幸福,谁也不会考虑移居外国。在这意义上,移民和难民之间,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我刚到多伦多的时候,被一个英文教师称为﹁文化难民﹂,一时心里很不好受,但也找不到反驳的理由。︵若是现在,我则会说:﹁请老师少管人家的闲事。﹂︶
对每一个人来说,不幸是偶然的,故乡山河之美才是必然的。在国外过着流亡生活的人们,个个都讲到自己的家乡多么漂亮,妈妈做的菜多么好吃,故乡的人情多么浓厚温暖。退休到安大略农村的米罗舒和汉纳也不停地告诉我:古老的波西米亚多么美丽,布拉格的历史遗产多么丰富。他们劝我去一趟。
所以,还没去中欧之前,在我脑海里已经有好几层的故事:以莫扎特的钢琴曲和德弗札克的交响乐为背景,卡夫卡讲述的历史社会和昆德拉描写的人生情感,以及不久前在电视上看过的民主革命,和朋友们谈的亲身经历等。既然拥有用不完的时间,我可以去很久。但我还是购买了有时间限制的来回机票。
阿姆斯特丹的休假
当我们坐飞机去外国之际,往往顿时失去现实感。这儿是甚么地方?现在是甚么时
候?好比跳入了影片中一般的感觉,无疑是旅游乐趣之一。
波西米亚人米罗舒说:从多伦多去中欧,最好搭荷航班机先到阿姆斯特丹,然后转机去维也纳,接着坐火车前往布拉格为好。他也向我推荐了一家维也纳饭店。我只留意他告诉我的路线,而把饭店名称故意忘记了,因为不希望有人知道我住在哪里。
荷航飞机着陆于阿姆斯特丹后,飞往维也纳的班机起飞之前,本来有四、五个小时的等待时间。我向机场工作人员打听一下便得知,其实可以离开机场去市区观光,也不需要办任何手续。原来,在欧洲大陆,机场早失去了国境的意义,跟火车站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这和四周被大海围住的岛国之常识完全不一样。
我从机场坐二十来分钟的电车到市内去。首先吃惊的是荷兰人的个子高到不寻常的程度,无论男女老少都有一米八、一米九。身高一米六一的我在这儿简直是个小矮人了,真像走进了︽格列佛游记︾里的巨人国似的。火车站旁边的书店,卖的英文书和荷文书几乎一样多。︵那是张戎的︽鸿︾在全世界畅销的一年;书店里显眼位置摆着英、荷两个版本。︶我匆匆买下英文的阿姆斯特丹旅游指南书,经翻阅决定,去梵谷美术馆和安妮法兰克之家。两位都是我从小熟悉的历史名人。
先到的梵谷美术馆,里面陈列的当然全是大师的作品幅了,著名的自画像、向日葵、星星下的咖啡厅等都有。倘若运来东京办展览的话,肯定出现人山人海,走到最前面看谈何容易。但是,这里倒没有几个人。每一幅画我都能独占鉴赏到心满意足。
接着,要走路去安妮法兰克之家。根据地图,我走过的是合法大麻酒吧集中的地区。荷兰政府不取缔大麻,因为对健康损害不大,而且透过合法化能够压制国际走私。阿姆斯特丹到处都有运河,脚下永远是水面,水边的房子又细又长就像荷兰人。
我小时候看过《安妮的日记》,被聪明开朗的小作者迷住,也受悲惨结局的冲击,但是始终不大能相信那是真人真事;与其说我质疑︽安妮的日记︾之真实性,倒不如说现实之残酷远远超过了少女的想象力。水边盖着一整排的细长房子,安妮之家就是其中一栋,跟两边隔壁的房子相比,一点也没有特别之处。残暴的纳粹党横行霸道的年代,好心的居民把无辜的犹太家族隐匿了很久的地方,果然是这么平凡,毫不起眼的普通民房。我走上狭窄的阶梯到二楼去;里面的展览室是很朴素的小房间。再爬上更狭窄的阶梯到安妮一家躲藏的阁楼,则是更小、更简单的空间了。超过想象力的悲惨史实和极其平凡的现实之对比,使我说不出话来,全身松软麻木一阵子。
当我们坐飞机去外国之际,往往顿时失去现实感。这儿是甚么地方?现在是甚么时候?好比跳入了影片中一般的感觉,无疑是旅游乐趣之一。我本来没想到能够在阿姆斯特丹游览,所以意外地得到了几个小时的休假时,好比领取了红包似地兴高采烈。然后到市内,被高大的荷兰人围住,亲身经验格列佛在巨人国的感觉。接着去的梵谷美术馆更如走进了画册般。最后去的安妮之家,却把我彻底拉回到现实中来了。是的,我在曾经被纳粹占领的荷兰,离六百万犹太人遇难不到五十年的二十世纪末,再来要去冷战刚结束,从历史森林正在重新显现的中欧。
回到机场,我在候机大厅吃到了两样外馅三明治︵一种是鳗鱼,都为熏制,别有风味。跟荷兰
产Heineken︶,一种是鲱鱼,另啤酒一起吞下,是难得的美味。我边尝边想:人为甚么去旅游?是为了忘记现实?还是为了面对自己?在阿姆斯特丹的休假,虽然短短几个钟头而已,却教我深思世界历史上的经纬这问题。
维也纳的小公主
她也许跟我一样,从小向往欧洲小公主,不知不觉之间到了背后被别人说成老处女的年龄,仍然不能放弃多年来的梦想。
从阿姆斯特丹坐飞机去维也纳用不着几个钟头,可是一下飞机我马上发觉文化环境很不一样。我当时住在加拿大,生活习惯相当北美化,见谁都条件反射地自动微笑一下。在维也纳机场坐巴士时,我也自动来了那北美式微笑。但是谁料到,年轻男性司机板着脸,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我想起来:维也纳曾经是哈布斯堡家族统治的奥匈帝国首都,也就是逼迫小公务员卡夫卡演变成荒谬小说家的官僚王国。我去机场里的住宿介绍所,付点钱给官僚模样的工作人员,订到了市中心小饭店的一间房,一晚房价大约一百美金。
欧洲的饭店都相当贵,而且一般来讲房间也很小。维也纳这一家,虽然地点很方便,但却位于普通民房的阁楼。房间里除了一张单人床以外,没有任何设备,也没有剩余的空间。从窗户望向外面,只看见邻近房子的屋顶而已。
这样的房间,我在巴黎等其他欧洲城市也住过几次,每次都想起美国女作家柏内特写的小说︽小公主︾,是我小时候着迷的孤女文学作品之一。故事背景是十九世纪伦敦,生为富家千金的莎拉本来是寄宿学校的优等生,然而父亲在海外失去全部财产而在失意中丧命以后,女校长把她视为眼中钉,命令离开学生套房而搬进阁楼去,从此过女佣一般的悲惨生活 ..莎拉的遭遇令人同情,但不知怎地,令小时候的我无限羡慕。尤其是她住的那小阁楼,虽说破烂但竟然有壁炉,多浪漫!
维也纳的城市设计呈现出欧洲人的文明观:人类跟大自然是完全对立的。城里的马路都很狭窄,两边的中层房子都是一个样,有点强迫性的整齐,能看到的蓝天非常小,给人快要窒息的感觉。然后,忽然间走进特别宽阔的广场,中间矗立着华丽的天主教堂,尖塔像要刺透天空似的。
我在维也纳逗留几天,除了观光市内郊区的名胜古迹以外,晚上去看了国家歌剧院的演出。一个人旅游的一个好处是,多数演出当场要票也一般都买得到。那晚我得到的座位,好像是院方早就为日本游客划好的,一整排的观众全是日本人。大学生模样的年轻服务员也会说几句日语,递给我日文的节目简介。我旁边坐着一个日本女游客,年纪明显不轻,却穿着法国娃娃一般的淡橙色礼服;她也许跟我一样,从小向往欧洲小公主,不知不觉之间到了背后被别人说成老处女的年龄,仍然不能放弃多年来的梦想。
最令人难忘的是古早风格的维也纳咖啡馆。跟气氛开放的南欧式露天咖啡厅正相反,维也纳咖啡馆是封闭的,室内设计又多采用深褐色,气氛很沉重。我发觉,二十世纪中期曾在东京特别流行的文化咖啡馆之原始意象,果然来自维也纳。文人模样的老板一杯一杯地细心泡着咖啡,倒进精致的欧洲陶瓷杯里,慢慢喝起来,味香浓郁,苦涩过瘾,跟美国连锁店提供的咖啡是截然不同的品味。店里的玻璃柜中始终摆着几种甜点,其中少不了大名鼎鼎的巧克力蛋糕︵ Sachertorte︶,不愧为世界名点之一,跟浓咖啡一起含在嘴里,恐怕小孩不能理解这滋味,该说是大人的甜品了。
有明确的目的地,只是要在街上随便散散步的样子,但仍旧穿着一看就知道料子和作工都很不错的套装,也戴着礼帽。真是优雅极了。可是,她的心理状态显然不是那么好;眼神不亮,边过马路边不停地在嘴里自言自语。走进公园,她从提包里拿出点饼干,开始喂鸽子。接着,就在我旁边的长椅上坐了下来发呆,很长时间都没有任何动作。她的视线不跟我坐在小公园的长椅上,看见装扮整齐的老妇女从对面的公寓大楼走出来。她好像没任何人接触。后来,我每次想起维也纳,就想起那位老太太。
布拉格的忧郁
人类历史上最恶劣的罪行发生的地方,看来却一点也不像地狱,反而像很现代化,很干净的工厂甚么的。
从维也纳到布拉格,我是坐国际火车去的。奥地利和捷克共和国之间的国境,在一九八九年以前的冷战时代,曾是资本主义阵营和社会主义阵营之间的境界。我那一次的旅行,还是在冷战结束后不久,一九九○年代初期的事情。虽然已经没有了两阵营互相对立的紧张气氛,但是在国境两边,仍然一看就看得出来生活水平的差距。
在布拉格火车站下车,我本来打算照样到住宿介绍所去。然而,还没离开月台之前就被一个矮胖的老妇女盯住了。她双手拿着纸板做的牌子,上面写着﹁ HOTEL﹂,显然是为自己的饭店在找客人的。她走过来跟我说话,可是不会说英文,我们只好用手势沟通。她提出的房价是一晚十六块美金,我觉得很合理,马上决定跟她走。
老太太带我坐地铁,然后又坐公共汽车,抵达了离市中心不远的一条街。石头盖的公寓大楼有好几层高,却没有电梯,非得走上去不可。安装在天花板上的电灯不是一直开的,而是我们走上一层,前边的灯会自然点上,后边的灯则自然关上的。大概有传感器吧。走到五楼之前,老太太得休息两次。看来她年纪有七十多,而且一条腿有点行动不便的样子。
GYPSY MUSICIANS
布拉格街头的吉普赛音乐家。
当她拿出钥匙打开房门时,我终于弄明白,她原来不是开饭店、宾馆之类,而是把自己家里的房间腾出来给旅客住,以赚点零用钱的。一间公寓,大约有七十平方米︵约二十一坪︶左右,一进去左边有两个房间,右边有厨房兼餐厅,里头是浴室。门口边的一个房间似乎有人活动,但是一直没出来,好像是老太太的儿子在里头隐蔽生活。她打开门让我进去的房间里,除了一张行军床以外,有整排的书架和书桌,好像就是书房。书架上摆着马克思、列宁等社会主义经典,以及俄国文学作品。另外,有知识分子模样的中年男性的照片,我猜是老太太的已故丈夫。
经过多次尝试后我确定,和老太太之间的共同语言只有德语。但是,我学德语是十多年前的高中时代,而且当时也并没有学好。还记住的几句话,如﹁我是个女学生﹂,早已不符合我的生活状况了,一点用处都没有。彼此之间的沟通完全不成立。但她对我是满好的,在厨房里倒土耳其式咖啡︵小杯子底下有泥土般的咖啡粉︶,加大量的糖,给我喝。饭桌边有木头做的小炕,老太太白天当沙发,晚上则当床睡觉。
从老太太家,我每天出去观光,回来在同一条街上刚开张的咖啡厅坐一坐。资本主义传到布拉格来还没多久,街上处处可见老板亲自设计装潢的小规模商店、餐饮店。我去的一家具备着意大利制电动咖啡机,提供地道的 espresso。店名则叫做 Depresso,应该是 espresso和 depression︵忧郁︶加起来的吧,别有味道,也挺幽默。以黑色为主的室内装饰特别酷,来喝咖啡的当地年轻人散发着大都会特有的忧郁气质。一个吉普赛模样的男顾客老坐在柜台边,我每次走过时,他都挥手吹口哨,让我非停一下不可。我不知怎地不能拒绝,也许是吉普赛魔法所致。
布拉格特别美丽,应该可以说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城市吧。中世纪遗留下来的老建筑到处都在,市内几处丘陵亦提供独特的视野角度,居民的审美标准也明显很高。捷克传统的波西米亚玻璃杯子华丽极了,老太太家的柜子里也陈列着两套;我很想要,但是考虑到接下来的旅程而没有买,结果事后几年都后悔不已。布拉格有古老的教堂、壮丽的城堡、莫扎特本人曾弹过钢琴的酒吧、卡夫卡家的坟墓,以及一九八九年天鹅绒革命发生的地点,还有米兰昆德拉小说留下的很多联想,整个城市充满着说不完的故事。其中有浪漫的,也有可怕的、哥德式的。当我被重迭多层的历史所迷惑而顿时发呆的时候,忽然来了一批吉普赛小孩,同时把手放进我上衣和裤子的几个口袋里。等我吓了一跳,大喊出来,他们已笑嘻嘻地同时走开。
在布拉格待的几天里,我也坐火车去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纳粹为了消灭犹太民族而设置了集中营的小镇Terezin。小地方的房子,不知怎地,大多都涂成蛋黄色,那可说是中欧的基色。空气里能闻到烧煤的味道,让我想起中国东北。也许是我曾在东北也访问过二战遗迹的缘故。中国的战犯是日本人,中欧的战犯是德国人。到了旧集中营的门口,要买票进去,我跟当地人的沟通,又只好用拙劣的德语进行。
人类历史上最恶劣的罪行发生的地方,看来却一点也不像地狱,反而像很现代化,很干净的工厂甚么的。发现这一点,我嘴里尝到胃液逆流的味道。回多伦多以后,我告诉捷克出身的朋友米罗舒,在布拉格的日子里去了一趟 Terezin,没想到惹得他大怒。他说:捷克共和国有无数的名胜古迹,都值得去参访,为甚么偏偏要去德国人犯罪的地方?我没有跟他争论,但是心里很清楚:就是为了理解,在历史上、地理上,我站的地方在哪里。
Dumplings之迷
我在布拉格的最后一晚,去火车站附近的歌剧院,充分享受了对于全身感官包括味蕾的飨宴。
捷克人的主食是一种蒸面包,看起来很像中国馒头,切成圆片后放在主菜旁边一起吃。捷克菜的味道既咸又油,用一个词概括就是﹁重﹂,令人想起欧洲黑暗中世纪的﹁重﹂,而跟波西米亚玻璃的华丽轻巧一点也扯不上关系的﹁重﹂。总之,非得配上乏味蒸馒头否则很难下咽的。那种面包,在英文菜单上称之为 dumplings,跟饺子的英译一样,令人摸不着头脑。
后来,我从布拉格坐夜车,抵达了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当地饭馆的英文菜单上都写着dumplings,但这回不是捷克般的蒸馒头了。令人更加摸不着头脑的是,匈牙利人的主食dumplings是面疙瘩,而且是没有意大利面精致的纯粹疙瘩。
说起来也很奇怪,文化水平之高压倒全人类的老哈布斯堡帝国,为甚么单单饮食文化就这么单调?吃的不是乏味的馒头就是不象样的面疙瘩?而且连提供不同的英译也懒得做?是否认为吃美味是宗教上的罪恶?但他们不是以禁欲主义出名的新教徒,而是跟快乐主义的法国人、意大利人一样的天主教徒。
不过,哈布斯堡帝国也不是没有美味。我在布拉格的最后一晚,去火车站附近的歌剧院,充分享受了对于全身感官包括味蕾的飨宴。首先,那座老建筑内外都壮丽如梦,令人大饱眼福,而且比维也纳国家歌剧院小得多,令人感到加倍亲切。其次,男女老少的观众们都穿上古色古香的礼服来,气氛跟节日一般喜气洋洋。其三,演出水平很高,而且观众反应极其热情;每一场结束后都重复谢幕好多次,结果一晚的演出从刚入夜起延续到深夜,花上好几个钟头。最后,幕前和幕间在大厅酒吧提供的酒水和小吃质量都一级棒!是香槟酒配上俄罗斯产黑鱼子酱三明治呢!而且价钱惊人地便宜!我敢说,捷克歌剧院酒吧是世界音乐厅之王。
所以,那晚我恨不得留到最后,尽情享受极致的款待。但是,去布达佩斯的夜车票早已订好,行李都寄存在火车站了。夜车离开布拉格后,子夜将经过不久前刚脱离捷克的斯洛伐克共和国,再往匈牙利去。布拉格车站的售票员说,即使光通过,都需要办斯洛伐克签证的,但是布拉格没有斯洛伐克大使馆。怎么办呢?好在我曾经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大陆单独旅行过很多次,从经验知道对付荒谬情况的最佳方法就是:不理。因此,我上了火车卧铺后,马上闭眼睛睡觉了。深夜里似乎有官员上车来说了甚么,我都不肯起来,坚持两字方针到底:不理。
外面转亮,我终于拉开床边帘子时,火车已经开动在匈牙利国土上了。对面位子坐着四、五个意大利人。他们是年轻的高中女教师和她的学生。其中只有女教师会说一点英语,至于学生们全不会。在那年代的欧洲,英文的普及率实在不高。
火车到了布达佩斯,感觉犹如从中世纪回到现代。布拉格人口有一百多万,布达佩斯则有两百万。人口多一倍,城市规模则大上好几倍。布达佩斯原先是欧洲屈指可数的大城市,一八九六年开通的地铁在欧陆是最早的一条。布达佩斯火车站月台上,拿着﹁ HOTEL﹂牌子的人比布拉格多出几倍,他们的态度也比布拉格的老太太积极果敢好几倍。有个二十多岁的女性已经抓住了几个客人,连我都抓住,一起送到小巴士上去。这家个人旅馆竟然有专车接送客人。可见匈牙利的资本主义比捷克发达得多。
上车后我才发觉,其实这家旅馆离市中心颇远,车子在山崖上一直开走了近半个钟头。﹁没关系的,我会早晚都接送。﹂年轻女老板用好几种语言向旅客们说明。她精通多种语言: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当然也会说匈牙利语。﹁还有吗?﹂我问。﹁希伯来语﹂,她回答。原来,她是犹太人。
布达佩斯的鸡蛋头
此时我三十一,早已实现了从小的梦想远走高飞,可是谁料到,不知不觉之间好像闯进了自我放逐的一条路:想回去却找不到回程路,也记不起我该回到哪里去。但愿这不是死路一条。
布达佩斯郊区的个人旅馆,很像日本滑雪场的民宿:在简朴的房子里,有好几个小房间,房客几乎全是年轻游客。在楼下的餐厅兼客厅里,大家有事没事地坐在一起,聊天呀,吃点零食呀,拿起吉他唱唱歌呀。
我在中国念书的时候,有个同学出身于布达佩斯,据说是年轻时候躲藏在朋友开的车子后边的行李箱里,偷渡去西方的。我到中欧旅游之前,有机会跟那个同学通电话聊天,她给了我布达佩斯一个老朋友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我在布达佩斯的旅馆放下了行李后,做的第一件事情便是打那个号码看看。接到电话的人同意我访问他的公寓。
位于市中心的公寓大楼,大概有一百年的历史了,设计特别壮丽,呈现出二十世纪初新艺术派的风格,足够证明往年哈布斯堡帝国的实力。布达佩斯曾是帝国内仅次于首都维也纳的第二大城市。直到二十世纪末,布达佩斯人还经常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只要是维也纳人能做的东西,布达佩斯人也一定做得出来,而且价钱便宜许多。﹂同学的朋友打开房门让我进去,里面的天花板非常高,四面墙壁都用白色灰浆漆得干干净净,给人美术馆一般静谧的印象。这样的房子若在维也纳的话,一定至少值一百万美金了。我不知在布达佩斯会是多少钱。墙边安装的大书架,从下到上有好几层,好比是图书馆的藏书库。
他自我介绍说是作家、评论家兼杂志主编,并送给我他刚出版的英文旅游指南书,题为︽ BUDAPEST: A CRITICAL GUIDE︾。作者的名字是 Andras Torok。﹁这是鸡蛋头为鸡蛋头写的一本书﹂,他用流利的英语讲。﹁ A book written by an egghead for eggheads﹂。鸡蛋头?我之前好像没听过这个英文词。他解释说:﹁有诙谐和自谑的味道。鸡蛋头是知识分子的意思﹂,当然作家年纪四十左右,黑发分边,留点胡子,颇有知识分子的气派。
他说:﹁布达佩斯曾经是中欧的巴黎,经过社会主义时期的冬眠后重新醒过来,很多人要把它建设成现代化的大城市。可是,我本人倒认为,布达佩斯最好成为中规模、高水平的文化城市,例如阿姆斯特丹。﹂我马上想起在阿姆斯特丹机场吃的熏鱼三明治。他也说:﹁外国人以为吉普赛音乐是匈牙利音乐,其实是天大的误解。﹂作家显然不大喜欢社交,全身散发出﹁并不欢迎来客﹂的讯息,我得匆匆告辞了。好在对方给了我详细的旅游书,对理解布达佩斯很有帮助。
在语言学上,匈牙利语不属于欧洲语系,反而跟一些亚洲语言有共同点。我在布达佩斯街上、车站看路牌、指示牌,也无法从字眼猜测出意思。这情形和在维也纳、布拉格的经验很不一样;在那两个中欧城市,我至少能知道东南西北。可是,看匈牙利语的地图,连东南西北都搞不清楚。为了解读布达佩斯,我在书店买了一本匈英辞典,和鸡蛋头作家写的旅游书,一同起了很大的作用。
当时,匈牙利有许多从中国大陆来的移民,据说达七万,大多从事着买卖。郊区一处露天市场,有专门为中国商人划好的一块。他们坐西伯利亚铁路,把中国和俄罗斯的物品带到中欧来卖。他们看到我就热情地挥手,以为是同胞吧。路上的匈牙利人则个个都向我喊声:﹁ Kinai!﹂原来是匈语﹁中国﹂的意思。
布达佩斯市内有好几处温泉,都可追溯到罗马帝国时代,建筑风格倒明显受着伊斯兰文化的影响。布达佩斯从十六到十七世纪曾经被土耳其人占领。自从罗马时代,欧洲人一直喜欢泡温泉。他们热爱温泉的程度,可从布达佩斯温泉浴室和温泉公园的面貌看得出来。不仅建筑美丽,设备齐全,装修完善,而且提供各种按摩服务,顾客能享受到对于全身感官的第一流款待。
我每天从上午就去各个温泉点享福,发现除了当地人以外,还有不少德国人老远来洗温泉浴。有趣的是,匈牙利人和德国人,脱下了衣服以后的裸体也很不一样。前者过了三十岁,大多是稍微肥胖的中年人模样;后者则往往保持着体育选手一般的紧实身材。在温泉公园,男女老少都穿上泳衣在大水池里一起泡,有些人还站在水里下国际象棋,棋盘是浮在水面上的。我本人还是比较偏好室内浴池。一丝不挂地一会儿跳进热水里,一会儿跳进冷水里,或者走进蒸汽室,在烤箱里坐一坐,没多久全身皮肤就跟小娃娃一样滋润起来。温泉浴室在市内至少有五处,其中二十世纪初新艺术风格建筑的Gellert浴室最为华丽。
从温泉出来,就去宫廷般优雅的咖啡厅。规模之大,装潢之豪华,简直像哪里的王子召开舞会的场地,而且各种各样的纯正维也纳式点心做得跟珠宝一样精致漂亮。背景音乐当然是匈牙利圆舞曲了。这让我想起来,东京新宿等地曾有过设计仿西洋宫城的大咖啡馆如 Etoile。原来,其原始意象也来自中欧奥匈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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