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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文集-文化苦旅

_7 余秋雨(现代)
  张先生逃过三次,都被抓回。陈矮子为了面子,未加惩处。但当张先生第四次出逃被抓回后,终于被打成残疾,逐出了帮会。乡人说,陈矮子最讲义气,未将张先生处死。
  张先生从此失踪。多少年后,几个亲戚纔打听到,他到了上海,破着腿,不愿再找职业,不愿再见旁人,躲在家里做寓公。父亲的那点遗产,渐渐坐吃山空。
  直到1949年,陈矮子被镇压,张先生纔回到家乡。他艰难地到山上拔净了坟头的荒草,然后到乡政府要求工作。乡政府说:“你来得正好,不忙找工作,先把陈矮子帮会的案子弄弄清楚。”这一弄就弄了几年,而且越弄越不清楚。他的生活,靠帮乡人写婚丧对联、墓碑、店招、标语维持。1957年,有一天他喝酒喝得晕晕乎乎,在给乡政府写标语时把“东风压倒西风”写成了“西风压倒东风”。被质问时还轻描淡写地说只是受了当天天气预报的影响。此地正缺右派名额,理所当然把他补上了。
  本来,右派的头衔对他倒也无啥,他反正原来就是那副朽木架子。只是一个月前,他刚刚与一个比他年长8岁的农村寡妇结婚,女人发觉他成了双料坏人,怕连累前夫留下的孩子,立即离他而去。
  四年后,他右派的帽子摘了。理由是他已经改恶从善。实际上,是出于县立中学校长对政府的请求。摘帽没几天,县立中学聘请他去担任英语代课教师。县中本不设英语课,这年高考要加试外语,校长急了,要为毕业班临时突击补课。问遍全县上下,只有张先生一人懂英语。
  他一生没有这么兴奋过。央请隔壁大娘为他整治出一套干净适体的服装,立即翻山越岭,向县城赶去。
  对一群乡村孩子,要在五个月内从字母开始,突击补课到应付高考水平,实在艰难。但是,无论别人还是他,都极有信心,理由很简单,他是美国留学生。县中里学历最高的教师,也只是中师毕业。
  开头一切还算顺利,到第四个星期却出了问题。那天,课文中有一句Wve Chairman Mao,他围绕着常用词love,补充了一些解释。他讲解道,这个词最普通的含义,乃是爱情。他在黑板上写了一个例句:爱是人的生命。
  当他兴致勃勃地从黑板上回过身来,整个课堂的气氛变得十分怪异。女学生全都红脸低头,几个男学生扭歪了脸,傻看着他发愕。突然,不知哪个学生先笑出声来,随即全班爆发出无法遏止的笑声。张先生惊恐地再看了一下黑板,检查有没有写错了字,随即又摸了摸头,持了捋衣服,看自己在哪里出了洋相。笑声更响了,40几张年轻的嘴全都张开着,抖动着,笑着他,笑着黑板,笑着爱,震耳欲聋。这天的课无法讲完了,第二天他刚刚走进教室,笑声又起,他在讲台上呆站了几分锺就出来了,来到校长办公室,声称自己身体不好,要回乡休息。
  这一年,整个县中没有一人能考上大学。
  张先生回家后立即脱下了那身干净服装,塞在箱角。想了一想,端出砚台,重新以写字为生。四乡的人们觉得他命运不好,不再请他写结婚对联,他唯一可写的,只是墓碑。
  据风水先生说,鱼背岭是一个极好的丧葬之地,于是,整座山岭都被坟墓簇拥。坟墓中有一大半墓碑出自张先生的手笔。他的字,以柳公权为骨,以苏东坡为肌,遒劲而丰润,端庄而活泼,十分惹目。外地客人来到此山,常常会把湖光山色忘了,把茂树野花忘了,把溪涧飞瀑忘了,只观赏这一座座墓碑。死者与死者家属大多不懂此道,但都耳闻张先生字好,希望用这样的好字把自己的姓名写一遍,铭之于石,传之不朽。
  乡间丧事是很舍得花钱的,张先生写墓碑的报酬足以供他日常生活之费。他好喝酒,喝了两斤黄酒之后执笔,字迹更见飞动,因此,乡间请他写墓碑,从不忘了带酒,另备酒肴三五碟。通常,乡人进屋后,总是先把酒肴在桌上整治妥当,让张先生慢悠悠喝着,同时请一年轻人在旁边磨墨,张先生是不愿用墨汁书写的。待到喝得满脸酡红,笑瞇瞇地站起身来,也不试笔,只是握笔凝神片刻,然后一挥而就。
  乡人带来的酒,每次都在5斤以上,可供张先生喝几天。附近几家酿酒作坊,知道张先生品酒在行,经常邀他去品定各种酒的等次,后来竟把他的评语,作为互相竞争的标准,因此都尽力来讨好他。酒坛,排满了他陋室的墙角。大家嫌“张先生”的称呼过于板正,都叫他酒公,他也乐意。一家作坊甚至把他评价最高的那种酒定名为酒公酒,方圆数十里都有名气。
  前年深秋,我回家乡游玩,被满山漂亮的书法惊呆。了解了张先生的身世后,我又一次上山在墓碑间徘徊。我想,这位半个多世纪前的逻辑救国论者,是用一种最潦倒、最别致的方式,让生命占据了一座小山。他平生未能用自己的学问征服过任何一个人,只能用一支毛笔,在中国传之千年的毛笔,把离开这个世界的人慰抚一番。可怜被他慰抚的人,既不懂逻辑,也不懂书法,于是,连墓碑上的书法,也无限寂寞。谁能反过来慰抚这种寂寞呢?只有那一排排灰褐色的酒坛。
  在美国,在上海,张先生都日思夜想过这座故乡的山,祖先的山。没想到,他一生履历的终结,是越来越多的墓碑。人总要死,墓很难坍,长此以往,家乡的天地将会多么可怕!我相信,这位长于推理的逻辑学家曾一次次对笔惊恐,他在笔墨酣畅地描画的,是一个何等样的世界!
  偶尔,张先生也到酿酒作坊翻翻报纸。八年前,他在报纸上读到一篇散文,题为《笑的忏悔》。起初只觉题目奇特,一读下去,他不禁心跳剧烈。
  这篇文章出自一位在省城工作的中年人的手笔。文章是一封写给中学同班同学的公开信,作者询问老同学们是否都有同感:当自己品尝过了爱的甜苦,经历过了人生的波澜,现在正与孩子一起苦记着外语单词的时候,都会为一次愚蠢透顶的傻笑深深羞愧?
  张先生那天离开酿酒作坊时的表情,使作坊工人非常奇怪。两天后,他找到乡村小学的负责人,要求讲点课,不要报酬。
  他实在是命运险恶。纔教课三个月,一次台风,把陈旧的校舍吹坍。那天他正在上课,拐着腿拉出了几个学生,自已被压在下面,从此,他的下肢完全瘫痪,手也不能写字了。
  我见到他时他正静卧在床。我们的谈话从逻辑开始,我刚刚讲了几句金岳霖先生的逻辑思想,他就抖抖索索地把我的手紧紧拉住。他说自己将不久人世,如有可能,在他死后为他的坟墓写一方小字碑文;如没有可能,就写一幅“酒公张先生之墓”。绝不能把名字写上,因为他深感自己一生,愧对祖宗,也愧对美国、上海的师友亲朋。这个名字本身,就成了一种天大的嘲滤。
  我问他小字碑文该如何写,他神情严肃地斟酌吟哦了一番,慢吞吞地口述起来:
  酒公张先生,不知籍贯,不知名号,亦不知其祖宗世谱,只知其身后无嗣,孑然一人。少习西学,长而废弃,颠沛流荡,投靠无门。一身弱骨,或踟蹰于文士雅集,或颤慑于强人恶手,或惊恐于新世问诘,或惶愧于。幼者哄笑,栖栖遑遑,了无定夺。释儒道皆无深缘,真善美尽数失落,终以浊酒、败墨、残肢、墓碑、编织老境。一生无甚德守,亦无甚恶行,耄年回首,每叹枉掷如许粟麦菜蔬,徒费孜孜攻读、矻矻苦吟。呜呼!故国神州,等莘学子,愿如此潦倒颓败者,唯张先生一人。
  述毕,老泪纵横。我当时就说,如此悲凉的文词,我是不愿意书写的。
  张先生终于跛着腿,走完了他的旅程。现在,我书写的七宁墓碑,正树立在状元坟,树立在层层墓碑的包围之中。他的四周,全是他恣肆的笔墨。他竭力讳避家族世谱,但三个坟,状元、张老先生和他的,安然并列,连成一线,像是默默地作着他曾热衷过的逻辑证明。不管怎么说,这也算给故乡的山,添了小小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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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窗口
 
  前年冬天,母亲告诉我,家乡的老屋无论如何必须卖掉了。全家兄弟姐妹中,我是最反对卖屋的一个,为着一种说不清的理由。而母亲的理由却说得无可辩驳:“几十年没人住,再不卖就要坍了。你对老屋有情分,索性这次就去住几天吧,给它告个别。”
  我家老屋是一栋两层的楼房,不知是祖父还是曾祖父盖的。在贫瘠的山村中,它像一座城堡矗立着,十分显眼。全村几乎都姓余,既有余氏祖堂也有余氏祠堂,但是最能代表余氏家族荣耀的,是这座楼。这次我家这么多兄弟姐妹一起回去,每人都可以宽宽敞敞地住一间。我住的是我出生和长大的那一间,在楼上,母亲昨天就雇人打扫得一尘不染。
  人的记忆真是奇特。好几十年过去了,这间屋子的一切细枝末节竟然都还贮积在脑海的最低层,一见面全都翻腾出来,连每一缕木纹、每一块污斑都严丝密缝地对应上了。我痴痴地环视一周,又伸出双手沿壁抚摩过去,就像抚摩着自己的肌体,自己的灵魂。
  终于,我摩到了窗台。这是我的眼睛,我最初就在这儿开始打量世界。母亲怜惜地看着成日扒在窗口的儿子,下决心卸去沉重的窗板,换上两页推拉玻璃。玻璃是托人从县城买来的,路上碎了两次,装的时候又碎了一次,到第四次纔装上。从此,这间屋子和我的眼睛一起明亮。窗外是茅舍、田野,不远处便是连绵的群山。于是,童年的岁月便是无穷无尽的对山的遐想。跨山有一条隐隐约约的路,常见农夫挑着柴担在那里蠕动。山那边是什么呢?是集市?是大海?是庙台?是戏台?是神仙和鬼怪的所在?我到今天还没有到山那边去过,我不会去,去了就会破碎了整整一个童年。我只是记住了山脊的每一个起伏,如果让我闭上眼睛随意画一条曲线,画出的很可能是这条山脊起伏线。这对我,是生命的第一曲线。
  这天晚上我睡得很早。天很冷,乡间没有电灯,四周安静得怪异,只能睡。一床刚刚缝好的新棉被是从同村族亲那里借来的,已经晒了一天太阳,我一头钻进新棉花和阳光的香气里,几乎熔化了。或许会做一个童年的梦吧?可是什么梦也没有,一觉睡去,直到明亮的光逼得我把眼睛睁开。
  怎么会这么明亮呢?我瞇缝着眼睛向窗外看去,兜眼竟是一排银亮的雪岭,昨天晚上下了一夜大雪,下在我无梦的沈睡中,下在岁月的沟壑间,下得如此充分,如此透彻。
  一个陡起的记忆猛地闯入脑海。也是躺在被窝里,两眼直直地看着银亮的雪岭。母亲催我起床上学,我推说冷,多赖一会儿。母亲无奈,陪着我看窗外。“诺,你看!”她突然用手指了一下。
  顺着母亲的手看去,雪岭顶上,晃动着一个红点。一天一地都是一片洁白,这个红点便显得分外耀眼。这是河英,我的同班同学,她住在山那头,翻山上学来了。那年我纔6岁,她比我大10岁,同上着小学二年级。她头上扎着一方长长的红头巾,那是学校的老师给她的。这么一个女孩子一大清早就要翻过雪山来上学,家长和老师都不放心,后来有一位女教师出了主意,叫她扎上这方红头巾。女教师说:“只要你翻过山顶,我就可以凭着红头巾找到你,盯着你看,你摔跤了我就上来帮你。”河英的母亲说:“这主意好,上山时归我看。”
  于是,这个河英上一趟学好气派,刚刚在那头山坡摆脱妈妈的目光,便投入这头山坡老师的注视。每个冬天的清早,她就化作雪岭上的一个红点,在两位女性的呵护下,像朝圣一样,透透迤迤走向学校,走向书本。
  这件事,远近几个山村都知道,因此每天注视这个红点的人,远不止两位女性。我母亲就每天期待着这个红点,作为催我起床的理由。这红点,已成了我们学校上课的预备铃声。只要河英一爬上山顶,山这边有孩子的家庭就忙碌开了。
  女孩到十五六岁,在当时的山乡已是应该结婚的年龄。早在一年前,家里已为河英准备了婚礼。举行婚礼的前一天,新娘子找不到了,两天后,在我们教室的窗口,躲躲闪闪地伸出了一个漂亮姑娘蓬头散发的脸。她怎么也不肯离开,要女教师收下她干杂活。女教师走过来,一手抚着她的肩头,一手轻轻地捋起她的头发……剎时,两双同样明净的眼睛静静相对。女教师眼波一闪,说声“跟我走”,拉起她的手走向办公室。
  我在《牌坊》一文中已有记述,我们的小学设在一座废弃的尼姑庵里。几个不知从哪里来的美貌女教师,都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都有逃婚的嫌疑。她们都不姓余,但点名的时候,她们一般都只叫我们的名字,把姓省略了,因为全班学生绝大多数都一个姓。只有坐在我旁边的米根是例外,姓陈,他家是从外地迁来的。
  那天河英从办公室出来,她和几个女教师的眼圈都是红红的。当天傍晚放学后,女教师们锁了校门,一个不剩地领着河英翻过山去,去与她的父母亲商量。第二天,河英就坐进了我们教室,成了班级里第二个不姓余的学生。
  这件事何以办得这样爽利,直到我长大后还在经常疑惑。新娘子逃婚在山村可是一件大事,如果已成事实,家长势必还要承担“赖婚”的责任。哪部小说、戏曲一写到这样的事不是渲染得天翻地覆、险象环生?河英的父母怎么会让自己的女儿如此干脆地斩断前姻来上学呢?我想,根本原因在于几位女教师的奇异出现。
  山村的农民一辈子也难得见到一个读书人,更无法想象一个能识文断字的女人。我母亲因抗日战争从上海逃难到乡下,被乡人发现竟能坐在家里看一本本线装书和洋装书,还能帮他们代写书信、查核契约,视为奇事。好多年了,母亲出门还会有很多人指指点点、交头接耳,吓得母亲只好成天躲在“城堡”里。这天晚上,这么多女教师一起来到山那边的河英家,一定把她父母震慑了。这些完全来自另一世界的雅洁女子,柔声细气地说着他们根本反驳不了的陌生言词。她们居然说,把河英交给她们,过不了几年也能变得像她们这样!父母亲只知抹凳煮茶,频频点头,完全乱了方寸,最后,燃起火把,把女教师们送过了山岭。
  据说,那天夜里,与河英父母一起送女教师过山的乡亲很多,连原本该是河英的“婆家”也在,长长的火把阵接成了一条火龙。
  只有举杆盛大的庙会,纔会出现这种景象。
  坝英是我们学校的第一个女生。她进校之后,陆续又有一些女孩子进来,教室里满满的,很像一个班级了。
  女教师常常到县城去,观摩正规小学的教学,顺便向县里申请一点经费。她们每次回来,总要在学校里搞点新花样,后来,竟然开起了学生运动会。
  当然没有运动衣,教师要求学生都穿短裤和汗衫来参加。那几天,家家孩子都在缠逼自己的母亲缝制土布短裤衫。这也变成了一种事先舆论,等到开运动会的那一天,小操场的短围墙外面早已挤满了观看的乡亲。
  学生们排队出来了,最引人注目的是河英。她已是一个大姑娘,运动衫裤是她自己照着画报上女运动员的照片缝制的,深蓝色的土布衣衫裁得很窄,绷得很紧,身材一下子显得更加颀长,线条流畅而柔韧。我记得她走出操场前几次在女教师跟前忸怩退缩,不断神拉着自己的短裤,像要把它拉长。最后,几个女教师一把将她推出了门外。门外,立即卷起乡亲们的一片怪叫,怪叫过后一片嘁嚓,嘁嚓过后一片寂静。河英终于把头昂起,开始跨栏、滚翻、投篮。这一天,整个运动会的中心是她,其它稚气未脱的孩子的跳跳蹦蹦,都引不起太多的注意。河英背后,站着一排女教师,她们都穿着县城买来的长袖运动衣,脖子上挂着哨子,满脸鼓励,满脸笑容;再背后,是尼姑庵斑驳的门庭。这里,重迭着三度景深。
  这次运动会的后果是灾难性的。从此,经常可以听到妇女这样骂女儿:『你去浪吧,与河英一样!”好几个女孩子退学了,男孩子也经不起家长的再三叮嘱,不再与河英一起玩,一起走路。村里一位近似于族长的老人还找到了女教师,希望将河英退学,说余氏家族很难看得惯这样的学生。我母亲听说这事后,怔怔地出了半天神,最后要我去邀请河英来家里玩。那次河英来玩了之后,母亲特意牵着我的手,笑吟吟地把她送到村口。村民们都惊讶极了,因为母亲平日送客,历来只送到大门。
  这以后,河英对我像亲弟弟一样。我本来就与我的邻座陈米根要好,于是三个人老在一起玩,放学后一起到我家做作业,坐在玻璃窗前,由我母亲辅导。母亲笑着对我说:“你们娃余的可不能这么霸道,这儿四个人就四个姓!”
  今天,我躺在被窝里,透过玻璃窗死死盯着远处的雪岭,总想在那里找到什么。好久好久,什么也没有,没有红点,也没有褐点和灰点。
  起床后,我与母亲谈起河英,母亲也还记得她,说:“可以找米根打听一下,听说他开了一丬小店。”
  陈米根这位几十年前的好朋友本来就是我要拜访的,那天上午,我踏雪找到了他的小店,就在小学隔壁。两人第一眼就互相认出来了,他极其热情,寒暄过一阵后,从一个木箱里拿出两块芝麻饼塞在我手里,又沏出一杯茶来放在柜台上。店堂里没有椅子,我们就站着说话。他突然笑得有点奇怪,凑上嘴来说:“还是告诉你了吧,最后也瞒不住,这次买你家房子的正是我的儿子。我不出面,是怕伯母在价格上为难。说来见笑,我那时到你家温习功课,就看中了你家的房子。伯母也真是,几十年前就安上了玻璃窗!据说装了四次?”
  这个话题谈下去对我实在有点艰难,我只好客气地打断他,打听河英的下落。他说:“亏得你还记得她。山里女人,就那个样子了,成天干粗活,又生了一大堆孩子,孩子结婚后与儿媳妇们合不来,分开过。成了老太婆了,我前年进山看到她,连我的名字也忘了。”
  就这样,三言两语,就把童年时代最要好的两个朋友都交割清了。
  离开小店,纔走几步就看到了我们的校门。放寒假了,校园里阒寂无人,我独个儿绕围墙走了一圈便匆匆离开。回家告诉母亲,我明天就想回去了。母亲懮伤地说:“你这一回去,再也不会来了。没房了,从此余家这一脉的后代真要浪迹天涯了。”
  第二天一早,我依然躺在被窝里凝视着雪岭。那个消失的红点,突然变得那么遥远,那么抽象,却又那么震撼人心。难道,这红点竟是倏忽而逝的哈雷彗星?
  迷迷糊糊地,心中浮现出一位早就浪迹天涯的余姓诗人写哈雷彗星的几句诗。
  你永远奔驰在轮回的悲剧
  一路扬着朝圣的长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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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 墟
 
  我诅咒废墟,我又寄情废墟。
  废墟吞没了我的企盼,我的记忆。片片瓦砾散落在荒草之间,断残的石柱在夕阳下站立,书中的记载,童年的幻想,全在废墟中殒灭。昔日的光荣成了嘲弄,创业的祖辈在寒风中声声咆哮。夜临了,什么没有见过的明月苦笑一下,躲进云层,投给废墟一片阴影。
  但是,代代层累并不是历史。废墟是毁灭,是葬送,是诀别,是选择。时间的力量,理应在大地上留下痕迹;岁月的巨轮,理应在车道间辗碎凹凸。没有废墟就无所谓昨天,没有昨天就无所谓今天和明天。废墟是课本,让我们把一门地理读成历史;废墟是过程,人生就是从旧的废墟出发,走向新的废墟。营造之初就想到它今后的凋零,因此废墟是归宿;更新的营造以废墟为基地,因此废墟是起点。废墟是进化的长链。
  一位朋友告诉我,一次,他走进一个著名的废墟,纔一抬头,已是满目眼泪。这眼泪的成分非常复杂。是憎恨,是失落,又不完全是。废墟表现出固执,活像一个残疾了的悲剧英雄。废墟昭示着沧桑,让人偷窥到民族步履的蹒跚。废墟是垂死老人发出的指令,使你不能不动容。
  废墟有一种形式美,把拨离大地的美转化为皈附大地的美。再过多少年,它还会化为泥土,完全融入大地。将融未融的阶段,便是废墟。母亲微笑着怂恿过儿子们的创造,又微笑着收纳了这种创造。母亲怕儿子们过于劳累,怕世界上过于拥塞。看到过秋天的飘飘黄叶吗?母亲怕它们冷,收入怀抱。没有黄叶就没有秋天,废墟就是建筑的黄叶。
  人们说,黄叶的意义在于哺育春天。我说,黄叶本身也是美。
  两位朋友在我面前争论。一位说,他最喜欢在疏星残月的夜间,在废墟间独行,或吟诗,或高唱,直到东方泛白;另一位说,有了对晨曦的期待,这种夜游便失之于矫揉。他的习惯,是趁着残月的微光,找一条小路悄然走回。
  我呢,我比他们年长,已没有如许豪情和精力。我只怕,人们把所有的废墟都统统刷新、修缮和重建。
  不能设想,古罗马的角斗场需要重建,庞贝古城需要重建,柬埔寨的吴哥窟需要重建,玛雅文化遗址需要重建。
  这就像不能设想,远年的古铜器需要抛光,出土的断戟需要镀镍,宋版图书需要上塑,马王堆的汉代老太需要植皮丰胸、重施浓妆。
  只要历史不阻断,时间不倒退,一切都会衰老。老就老了吧,安详地交给世界一副慈祥美。假饰天真是最残酷的自我糟践。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没有废墟的人生太累了,没有废墟的大地太挤了,掩盖废墟的举动大伪诈了。
  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
  ——这就是人类的大明智。
  当然,并非所有的废墟都值得留存。否则地球将会伤痕斑斑。废墟是古代派往现代的使节,经过历史君王的挑剔和筛选。废墟是祖辈曾经发动过的壮举,会聚着当时当地的力量和精粹。碎成粉的遗址也不是废墟,废墟中应有历史最强劲的韧带。废墟能提供破读的可能,废墟散发着让人留连盘桓的磁力。是的,废墟是一个磁场,一极古代,一极现代,心灵的罗盘在这里感应强烈。失去了磁力就失去了废墟的生命,它很快就会被人们淘汰。
  并非所有的修缮都属于荒唐。小心翼翼地清理,不露痕迹地加固,再苦心设计,让它既保持原貌又便于观看。这种劳作,是对废墟的恩惠,全部劳作的终点,是使它更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废墟,一个人人都愿意凭吊的废墟。修缮,总意味着一定程度的损失。把损坏降到最低度,是一切真正的废墟修缮家的夙愿。也并非所有的重建都需要否定。如果连废墟也没有了,重建一个来实现现代人吞古纳今的宏志,那又何妨。但是,那只是现代建筑家的古典风格,沿用一个古名,出于幽默。黄鹤楼重建了,可以装电梯;阿房宫若重建,可以作宾馆;滕王阁若重建,可以辟商场。这与历史,干系不大。如果既有废墟,又要重建,那么,我建议,千万保留废墟,傍邻重建。在废墟上开推土机,让人心痛。
  不管是修缮还是重建,对废墟来说,要义在于保存。圆明园废墟是北京城最有历史感的文化遗迹之一,如果把它完全铲平,造一座崭新的圆明园,多么得不偿失。大清王朝不见了,熊熊火光不见了,民族的郁忿不见了,历史的感悟不见了,抹去了昨夜的故事,去收拾前夜的残梦。但是,收拾来的又不是前夜残梦,只是今日的游戏。
  中国历来缺少废墟文化。废墟二字,在中文中让人心惊肉跳。
  或者是冬烘气十足地怀古,或者是实用主义地趋时。怀古者只想以古代今,趋时者只想以今灭古。结果,两相杀伐,两败惧伤,既斫伤了历史,又砍折了现代。鲜血淋淋,伤痕累累,偌大一个民族,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在中国人心中留下一些空隙吧!让古代留几个脚印在现代,让现代心平气和地逼视着古代。废墟不值得羞愧,废墟不必要遮盖,我们太擅长遮盖。
  中国历史充满了悲剧,但中国人怕看真正的悲剧。最终都有一个大团圆,以博得情绪的安慰,心理的满足。唯有屈原不想大团圆,杜甫不想大团圆,曹雪芹不想大团圆,孔尚任不想大团圆,鲁迅不想大团圆,白先勇不想大团圆。他们保存了废墟,净化了悲剧,于是也就出现了一种真正深沈的文学。
  没有悲剧就没有悲壮,没有悲壮就没有崇高。雪峰是伟大的,因为满坡掩埋着登山者的遗体;大海是伟大的,因为处处漂浮着船楫的残骸;登月是伟大的,因为有“挑战者号”的陨落;人生是伟大的,因为有白发,有诀别,有无可奈何的失落。古希腊傍海而居,无数向往彼岸的勇士在狂波间前仆后继,于是有了光耀百世的希腊悲剧。
  诚恳坦然地承认奋斗后的失败,成功后的失落,我们只会更沉着。中国人若要变得大气,不能再把所有的废墟驱逐。
  废墟的留存,是现代人文明的象征。
  废墟,辉映着现代人的自信。
  废墟不会阻遏街市,妨碍前进。现代人目光深邃,知道自己站在历史的第几级台阶。他不会妄想自己脚下是一个拔地而起的高台。因此,他乐于看看身前身后的所有台阶。
  是现代的历史哲学点化了废墟,而历史哲学也需要寻找素材。只有在现代的喧嚣中,废墟的宁静纔有力度;只有在现代人的沈思中,废墟纔能上升为寓言。
  因此,古代的废墟,实在是一种现代构建。
  现代,不仅仅是一截时间。现代是宽容,现代是气度,现代是辽阔,现代是浩瀚。
  我们,挟带着废墟走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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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诗意
 
  早年为了学写古诗,曾买过一部线装本的《诗韵合壁》,一函共6册,字体很小,内容很多。除了供查诗韵外,它还把各种物象、各种情景、各种心绪分门别类,纂集历代相关诗句,成了一部颇为齐全的诗歌词典。过去文人要应急写诗时,查一直,套一套,很可快速地炮制出几首来。但是毫无疑问,这样写出来的诗都是不值一读的。只有在不带写诗任务时随便翻翻,看看在同一名目下中国诗化语词的多方汇集,纔有一点意思。
  翻来翻去,眼下出现了“夜雨”这一名目,那里的诗大多可读。既然是夜间,各种色相都隐退了,一切色彩斑斓的词汇也就失去了效能;又在下雨,空间十分逼仄,任何壮举豪情都铺展不开,诗句就不能不走向朴实,走向自身,走向情感,李商隐著名的《夜雨寄北》堪称其中典范。
  光听着窗外夜色中时紧时疏的雨声,便满心都会贮足了诗。要说美,也没有什么美,屋外的路泥泞难走,院中的花零落不堪,夜行的旅人浑身湿透。但正是在这种情境下,你会感受到往常的世俗喧嚣一时浇灭,天上人间只剩下了被雨声统一的宁定,被雨声阻隔的寂寥。人人都悄然归位,死心塌地地在雨帘包围中默默端坐。外界的一切全成了想象,夜雨中的想象总是特别专注,特别遥远。
  夜雨款款地剥夺了人的活力,因此夜雨中的想象又格外敏感和畏怯。这种畏怯又与某种安全感拌和在一起,凝聚成对小天地中一脉温情的自享和企盼。在夜雨中与家人围炉闲谈,几乎都不会拌嘴;在夜雨中专心攻读,身心会超常地熨帖;在夜雨中思念友人,会思念到立即寻笔写信;在夜雨中挑灯作文,文字也会变得滋润蕴藉。
  在夜雨中想象最好是对富而立。黯淡的灯光照着密密的雨脚,玻璃窗冰冷冰冷,被你呵出的热气呵成一片迷雾。你能看见的东西很少,却似乎又能看得很远。风不大,轻轻一阵立即转换成渐沥雨声,转换成河中更密的涟漪,转换成路上更稠的泥泞。此时此刻,天她间再也没有什么会干扰这放任自由的风声雨声。你用温热的手指划去窗上的雾气,看见了窗子外层无数晶莹的雨滴。新的雾气又腾上来了,你还是用手指去划,划着划着,终于划出了你思念中的名字。
  夜雨是行旅的大敌。
  倒不是因为夜间行路艰难,也不是因为没有带着雨鞋和伞。夜雨会使旅行者想家,想得很深很深。夜雨会使旅行者企望安逸,突然憬悟到自己身陷僻远、孤苦的处境,顾影自怜,构成万里豪情的羁绊。
  不是急流险滩,不是崇山峻岭,而是夜雨,使无数旅行者顿生反悔,半途而归。我不知道法显、玄奘、郑和、鉴真、徐霞客他们在一次次夜雨中心境如何,依我看,他们最强的意志,是冲出了夜雨的包围。
  如我无用之辈,常常会在大雨如注的夜晚,躲在乡村旅店里,把地图拿出来细细查看。目光在已经走过的千里之间来回,痴想着其间在夜幕雨帐笼罩下的无数江河和高山。这样的夜晚,我常常失眠。为了把这种没出息的惰怠心绪驱赶,我总会在夜雨中邀几个不相识的旅人长时间闲谈。
  但是,真正让心绪复归的,完全不是这种谈话,而是第二天晴朗的早晨。雨后的清晨,铺天盖地奔泻着一种兴奋剂,让人几乎把昨夜忘却;又不能完全忘却,留下一点影子,阴阴凉凉的,添一份淡淡的惆怅。
  在人生的行旅中,夜雨的魅力也深可寻探。
  我相信,一次又一次,夜雨曾浇媳过突起的野心,夜雨曾平抚过狂躁的胸襟,夜雨曾阻止过一触即发的争斗,夜雨曾破灭过凶险的阴谋。当然,夜雨也所折过壮阔的宏图、勇敢的进发、火烫的情怀。
  不知道历史学家有没有查过,有多少乌云密布的雨夜,悄悄地改变了中国历史的步伐。将军舒眉了,谋士自侮了,君王息怒了,英豪冷静了,侠客止步了,战鼓停息了,骏马回槽了,刀刃入鞘了,奏章中断了,敕令收回了,船楫下锚了,酒气消退了,狂欢消解了,呼吸匀停了,心律平缓了。
  不知道传记学家有没有查过,一个个雨夜,扭转了多少杰出人物的生命旅程。人生许多关节点的出现常常由于偶然。种种选择发端于一颗柔弱的心,这颗心不能不受到突发性情景的执意安排。一场雨,既然可以使一位军事家转胜为败,那么,它也能使一个非军事的人生计划改弦易辙。无数偶然中隐伏着必然,换言之,堂皇的必然中遍布着偶然。人生长途延伸到一个偶然性的境遇,预定的走向也常常会扭转。因此,哪怕是夜,哪怕是雨,也默默地在历史中占据着地位。
  如果人生和历史都是拔离了琐碎事物的构建,那么它们也就不属于现实世界。
  于是人们每时每刻遇到的一切,都可能包孕着恢宏的蕴涵。诗人的眼光,正在于把两者钩连。夜雨中,人生和历史都在蹒跚。
  渐渐,我对夜雨的诗意,有了一点新的思考。
  记得几年前我在庐山上旅行的时候,常常能在荒岭草径边看到一座座坍弛在屋基,从屋基的用料看,绝不是山民的居舍,而应该是精雅别墅的所在。不知是哪些富有的雅士诗兴突发,要在这儿离群索居,独享自然。然而,他们终于没有住久,我想多半是因为无法消受荒山夜雨时可怖的氛围。但毫无疑问,此间的诗意却是焉与伦比的充沛。
  去年我遇到一位美国教授,闲谈间竟也提到了夜雨。教授说,他也深深迷恋着这种诗意,所以特意在城郊的山顶造了一间考究的白木房子,只要有夜雨袭来,他就立即驾车上山。
  他邀请我到他的白木房子里住几天,我至今未去,但完全能想象,我以前对夜雨的感悟与他领受的大为逆反。狼狈的苦旅不见了,荒寂的恐怖不见了,只是在紧张生活的空闲,读一首诗,亲抚一下自然,一切是那样的轻松和潇洒。
  在这里,我们显然遇到了一个美学上的麻烦。某种感人的震撼和深厚的诗意似乎注定要与艰难相伴随,当现代交通工具和营造手段使夜雨完全失去了苦涩味,其间的诗意也就走向浮薄。我至今还无法适应在中国传统的山水画中加上火车、汽车和高压电线,尽管我对这种文明本身毫无推拒之意。去一趟四川恨不得能买到当天的飞机票,但家里挂的却要一幅描尽山道奇险、步履维艰的“蜀山行旅图”。在灯光灿烂的现代都市街道上驾车遇雨,实在是谈不上多少诗意的,只有一次在国外一个海滨,天色已晚,瓢泼大雨就像把我们的车摔进了大瀑布的中心,替我驾车的女士完全认不得路了,一路慌乱地在水帘和夜幕间转悠,事后倒觉得有了点诗意,原因也许正是碰到了自然所给予的艰难。
  人类在与自然周旋的漫漫长途中,有时自然的暴力会把人完全吞没,如地震,如海啸,如泥石流,一时还很难从这些事端中提取出美。人至少要在有可能与自然对峙的时候纔会酿造美,在这种对峙中,有时人明确无误地战胜了自然,例如汽车、电灯、柏油路的出现,产生了一种松快愉悦的美;有时人与自然较量得十分吃力,两相憋劲,势均力敌,那就会产生峻厉、庄严、扣人心弦的悲剧美。由于这种美衬托了人类严峻的生存状态,考验了人类终极性的生命力,因此显得格外动人心魄。人类的生活方式可以日新月异,但这种终极性的体验却有永久价值。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吧,历史上一切真正懂艺术的人总会着迷于这种美学形态,而希腊悲剧乃至种种原始艺术总是成为人类不衰的审美热点。过于整饬、圆熟的审美格局反射了人对自然的战胜状态和凌驾状态,可以让人产生一种方便感和舒坦感,却无法对应出一种生命考验。为此,欧洲启蒙主义的大师们不赞成法国古典主义的大一统,不赞成把人类的社会生活和艺术生活都处理成凡尔赛宫规整无比的园林一般。他们呼唤危崖、怒海、莽林,呼唤与之相对应的生命状态。这便是他们心中的诗意,狄德罗甚至直捷地说,人类生活越是精雅文明就越缺少诗意。难道是他们在抵拒现代吗?不,他们是启蒙者,分明启蒙出了一个活生生的现代。现代,本不是一种文质彬彬的搭建,而是人类的一种原始创造力的自然发展。
  因此,再现代的人也愿意一再地在“蜀山行旅图”中把延绵千年的生命力重温一遍,愿意一再地品味苦涩的夜雨,然后踩着泥泞走向未来。
  前不久听到有人对那些以黄土文化为背景的艺术作品提出批评,认为它们写得过土过野。这些批评家不愿意看到人类行旅上的永久性泥泞,只希望获得一点儿成果性的安慰。无论在生命意识还是在审美意识上,他们都是弱者,狄德罗所说的诗意他们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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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 墨 祭
 
  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现在已有不少海内外学者在悉心研究。这种研究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也时时遇到麻烦。年代那么长,文人那么多,说任何一点共通都会涌出大量的例外,而例外一多,所谓共通云云也就很不保险了。如果能对例外作一一的解释,当然不错,但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成了自己出难题又自己补漏洞的尴尬格局。补来补去,痛快淋漓的主题都被消磨掉了,好不为难煞人。
  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启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蕃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象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古墨轻磨满几香,砚池新浴灿生光”。这样的诗句,展现的是对一种生命状态的喜悦。“非人磨墨墨磨人”,是啊,磨来磨去,磨出了一个个很地道的中国传统文人。
  在这么一种整体气氛下,人们也就习惯于从书法来透视各种文化人格。颜真卿书法的厚重庄严,历来让人联想到他在人生道路上的同样品格。李后主理所当然地不喜欢颜字,说“真卿得右军之筋而失之粗鲁”,“有指法而无佳处,正如叉手并脚田舍汉。”初次读到这位风流皇帝对颜真卿的这一评价时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从他的视角看去,说颜字像“叉手并脚田舍汉”是非常贴切的。这是一个人格化的比喻,比喻两端连着两种对峙的人格系统,往返观看煞是有趣。
  苏东坡和董其昌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人。在董其昌看来,浓冽、放达、执着的苏东坡连用墨都太浓丽了,竟讥之为“墨猪”。他自己则喜欢找一些难贮墨色的纸张,滑笔写去,淡远而又浮飘。
  赵孟俯的字总算是漂亮的了,但是耿直侠义的傅青主却由衷地鄙薄。他实在看不惯赵孟俯以赵宋王朝亲裔的身份投降元朝的行为,结果从书法中也找出了奴颜媚骨。他说:“予极不喜赵子昂,薄其人,逸恶其书。”他并不是故意地以人格取消书法,只要看他自己的书法,就会知道他厌恶赵书是十分真诚的。他的字,通体古拙,外逸内刚。
  有些书法家的人格更趋近自然,因此他们的笔墨也开启出另一番局面。宋代书法家政黄牛喜欢揣摩儿童写的字,他曾对秦观说:“书,心画也,作意则不妙耳。故喜求儿童字,观其纯气。”汉代书法家蔡邕则一心想把大自然的物象纳入笔端,他说:“凡欲结构字体,皆须像其一物,若鸟之形,若虫食禾,若山若树,纵横有托,运用合度,方可谓书。”这些书法家在讲写字,更在吐露自己的人生观念、哲学观念、宗教观念。如果仅仅就书法技巧论,揣摩儿童笔画,描画自然物象,不是太离谱了么?只有把书法与生命合而为一的人,纔会把生命对自然的渴求转化成笔底风光。
  在我看来,书法与主客观生命状态的关系,要算韩愈说得最生动。他在《送高闭上人序》中说及张旭书法时谓:“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懮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记得宗白华先生就曾借用这段话来论述过中国书法美学中的生命意识。
  宗白华先生是在研究高深的美学,而远在唐朝的韩愈却在写着一篇广传远播的时文。韩愈的说法今天听来颇为警策,而在古代,却是万千文人的一种共识。相比之下,我们今天对笔墨世界里的天然律令,确已渐渐生疏。
  文章写到这里,很容易给人造成一个误会,以为古代书法可以与各个文人的精神品格直接对应起来。“文如其人”、“书如其人”,这些简陋的观点确也时常见之于许多文章。
  “文如其人”有大量的例外,这一点已有钱锺书先生作过列述。书法艺术在总体上是一种形式美,它与人品的关系自然更加曲折错综。要说对应也只是一种“泛化对应”,在泛化过程中交糅进了种种其它因素。
  不难举出,许多性格柔弱的文人却有一副奇崛的笔墨,而沙场猛将留下的字迹倒未必有杀伐之气。有时,人品低下、节操不济的文士也能写出一笔矫健温良的好字来。例如就我亲眼所见,秦桧和蔡京的书法实在不差。
  人的生命状态的构建和发射是极其复杂的。中国传统文人面壁十年,博览诸子,行迹万里,宦海沈浮,文化人格的吐纳几乎是一个浑沌的秘仪,不可轻易窥探。即如秦桧、蔡京者流,他们的文化人格远比他们的政治人格暧昧,而当文化人格折射为书法形式时,又会增加几层别样的云霭。
  被傅青主所瞧不起的赵孟俯,他的书法确有甜媚之弊,但甜媚之中却又嶙嶙峋峋地有着许多前人风范的沈淀。因写《艺舟双揖》而出名的清代书法理论家包世臣说,见到一幅赵孟俯的墨迹,乍看全是赵孟俯,但仔细一看,这个过于纯净的赵孟俯就不可能是赵孟俯。赵孟俯学过二王,学过李北海,学过诸河南,没有这些先师们的痕迹,赵盂俯只剩了一种字形,显然是赝品。
  这个论断着实高妙。像赵孟俯这么复杂的文人,只能是多重人格结构汇聚和溶化的结果;已经汇聚、溶化成了一个卓然独立的大家,竟还可以一一寻其脉络,并在墨迹指认出来。这种现象,与人们平时谈艺时津津乐道的“溶汇百家而了无痕迹”正好相悻。这里,展露了中国文化的一种重要特征。
  “溶汇百家而了无痕迹”的情况也是有的,主要出现在早期创业者群体中。如王羲之,曾悉心学习过卫夫人的书法,后来又追慕锺繇和张芝,还揣摩过其它许多秦汉以来的碑迹。他自称隶胜锺而草逊张,终于融会贯通而攀上万世瞩目的书学峰巅。要在王羲之行书中一一辨认出他所师法过的前代书家痕迹,不太容易。但是,当高峰树起之后,它也就成了后世书家不能不继承的遗产。继承者又成了高峰,遗产也就累聚成一座深幽重迭的迷宫,使代代子孙既富足又惶恐,即便力求创新也摆脱不了遗传的干系。苏东坡算得敢于独立创新的了,但清代翁方纲却一眼看破,说苏字中最好的仍然是带有晋贤风味的那一种。二王余绪的远代流注,连苏东坡也逃不过。
  胆子更大一点的书法革新家,虽然高举着叛逆的旗幡,却也要有意无意地让人看出种种承袭的游丝,其中有人还专门着文来说明自身隐潜的连脉。米芾承颜而恣野,郑板桥学黄山谷而后以隶为楷,怪怪的金农自称得意于“禅国山碑”和“天发神谶碑”,赵之谦奇峰兀立而其实“颜底魏面”……
  这就是可敬而可叹的中国文化。不能说完全没有独立人格,但传统的磁场紧紧地统摄着全盘,再强悍的文化个性也在前后牵连的网络中层层损减。本该健全而响亮的文化人格越来越趋向于群体性的互渗和耗散。互渗于空间便变成一种社会性的认同。互渗于时间便变成一种承传性定势。个体人格在这两种力量的拉扯中步履维艰。生命的发射多多少少屈从于群体情性的熏染,刚直的灵魂被华丽的重担渐渐压弯。请看,仅仅是一支毛笔,就负载起了千年文人的如许无奈。
  比较彻底的文化革新很难从这么漫长的岁月中站起身来。别的且不说,看尛尛百代,偌大的中国会有哪个人,敢用别的书写工具来写信记帐?
  也许,应该静静地等待时间的自然流变。
  但是,既然整个传统文化早已构成互渗性的一统,时间并不能把中国文化推上逐级进化的台阶。
  记得郭沫若曾经为书法提供过一则时间性变迁的范例,断定王羲之的字迹应不脱魏晋隶书笔意,传世《兰亭序》因此是伪作。《兰亭序》的真伪且不去说它,就基本思路论,我觉得郭沫若忽视了中国文化前后左右的互渗关系,忽视了中国文人复杂的艺术可能性,忽视了在前面这两个前提下魏晋时代书法艺术面对不同的实际需要(如刻碑、修帖、写便条)所必然产生的多元性。
  从魏晋开始的一个极其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书法领域内部,几乎一切都是可能的。因为这是一个浑然一统的世界。颠倒、错位、裹卷、涡旋、复旧、超前,什么也不用奇怪。大体的阶段和脉络有一点,时肥时瘦,时浓时枯,但一旦要作过于科学的裁割,立即会顾此失彼,手忙脚乱。
  事情必须要等到一个整体性变革的来临,纔能出现根本性的阻断。
  终于,有了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
  终于,有了胡适之和白话文。
  终于,有了留学生和“烟土披里纯”。①
  终于,有了化学分子式和数学定理。
  ①英文“灵感”一词的音译,五四前后常见诸报刊,有人还把这5个字写入白话诗中。
  毛笔文化的一统世界开始动摇了。起初,谁也没有想到新的时代会对遍洒中国的无数枝毛笔过不去。大家先从文化的内容着眼,因内容而想到载体,于是提倡白话文。毛笔只是一种手段性的工具,对它的去留人们不大在意。
  林琴南用文言文翻译了大量的外国文艺作品,用的当然是毛笔。懂外文的助手们捧着原著把文意口述给他听,他的毛笔在纸页上飞快地舞动着,一页又一页,一迭又一迭,一本又一本,涌向书肆,散落到无数青年手上。这或许是中国毛笔文化极成功的一次后期呈现,你看,就凭着毛笔和文言文,不是把城外的新文艺生动地介绍了么?它不是已经适应了新的时代和世界潮流了么?谁说旧瓶不能装新酒呢?
  但是,喝了新酒的人渐渐上了瘾,他们开始用疑惑的眼光来打量这家专做二道生意的林氏酒坊。他们发现了原装酒,一喝,劲儿大多了,他们不再满足林琴南手上那只古色古香的小酒坛。
  许多新文化的迷醉者因林译小说的启蒙而学了外文,因学外文而放弃了毛笔。毛笔之外的天地是那么广阔,他们变得义无返顾。
  林琴南握着毛笔的手终于颤抖了。他停止了翻译,用毛笔写下了声讨白话文兼及整个新文化的愤怒檄文。他的文章,是对毛笔文化的一次系统维护。人们对这位老人怀着一种复杂的情感:他是窗户的开启者,又是大门的把守者。他可以用毛笔指点一些什么,却绝不允许让毛笔文化的整体构架涣散。
  相比之下,当时新文化的斗士们却从容得多,除了蔡元培给林琴南写了一封回信,刘半农假冒“王敬轩”给他开了个玩笑,没有再与这位老人多作争辩。他们洞悉世界大潮和时代走向,信心十足,忙着干许多更重要的事。他们没有更多的精力与一种顽固的逻辑怪圈纠缠日久,对于他们自己也在用的毛笔,更不作任何攻难。
  新文化队伍中的人士,写毛笔字在总体上不如前代。他们有旧学根基,都能写;但当主要精力已投注到新的文化方式之后,笔墨的优劣已不是他们的价值系统中的敏感部位。陈独秀和胡适的毛笔字都写得一般,鲁迅、郭沫若、茅盾写得较好,鲁、郭两位或许还能跻身书法家的行列。对他们来说,毛笔字主要已成为一种并不强悍的工具形态。“文房四宝”,已完全维系不住他们的人格构架。
  然而,事情又一次地出现了负面。
  毛笔文化既然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存在过数千年,它的美色早已锻铸得极其灿烂。只要认识中国字,会写中国字,即便是现代人,也会被其中温煦的风景所吸引。吸引得深了,还会一步步登堂入室,成为它的文化圈中新的成员。
  五四文化新人与传统文化有着先天性的牵连,当革新的大潮终于消退,行动的方位逐渐模糊的时候,他们人格结构中亲近传统一面的重新强化是再容易不过的。像一个浑身湿透的弄潮儿又回到了一个宁静的港湾,像一个筋疲力尽的跋涉者走进了一座舒适的庭院,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中国文化的帆船,永久载有这个港湾的梦;中国文人的脚步,始终沾有这个庭院的土。因此,再壮丽的航程,也隐藏着回归的路线。
  我们很难疾言厉色,说这种回归是叛变。文化人格学的阐释,要比社会进化论达观得多。中国的事情总是难办,重要原因就在于有这一幅幅文化人格图谱不易索解。
  陈独秀够激进的了,但他在杭州遇到沈尹默时,却首先批评了这位青年书法家的字:“昨天看见你写的一首诗,诗很好,字则其俗在骨。”对这句话,沈尹默刻骨铭心。沈尹默后来也写写白话诗,但主要精力却投注在书法上,终身不懈。成了中国现代毛笔文化的一个重要孑遗。
  周作人不失为五四前期头脑特别清醒的斗士之一,他竟能在本世纪初年就一把抓住人的主题,提出“人的文学”的口号,在人文理性品格上明显地高人一筹。但他后来却深深地埋向毛笔文化而不可自拔,即便每天用毛笔抄一些古书古文也怡然自得。他抄书为文当然也有一系列并不落后的文化哲学观念在左右,但留给社会的整体形象,已成为一个毛笔世界里不倦的爬剔者。他写于1936年2月的一篇散文《买墨小记》,道尽了他所沈溺的那个天地,也展露了那个天地中的他。文章写得很有韵味,不妨抄下一段:
  我写字多用毛笔,这也是我落伍之一,但是习惯了不能改,只好就用下去,而毛笔非墨不可,又只得买墨。本来墨汁是最便也最经济的,可是胶太重,不知道用的什么烟,难保没有“化学”的东西,写在纸上常要发青,写稿不打紧,想要稍保存就很不合适了。……
  买墨为的是用,那么一年买一两半两就够了。这话原是不错的,事实上却不容易照办,因为多买一两块留着玩玩也是人之常情。
  墨到可玩的地步当然是要有年代的,周作人买来磨的是光绪至道光年间的墨。据说严格一点应该用光绪五年以前的墨,再后面,墨法已遭浩劫。周作人还搜集到了俞樾、赵之谦、范寅等人的著书之墨,“舍不得磨,只是放着看看而已。”周作人不是收藏家,他的玩墨,反映了一种人格情趣。而这种人格情趣又偏偏出现在一位新文化代表人物的身上,真是既奇异又必然。
  败巧,就在周作人写《买墨小记》的半年前,他的哥哥鲁迅也写了一篇有关笔墨的文章,题曰《论毛笔之类》。尽管不是故意的,兄弟俩围绕着同一个问题发表的意见大相径庭,真可称作是一场『笔墨官司”了。鲁迅说:
  我自己是先在私塾里用毛笔,后在学校里用钢笔,后来回到乡下又用毛笔的人,却以为假如我们能够悠悠然,洋洋焉,拂砚伸纸,磨墨挥毫的话,那么,羊毫和松烟当然也很不坏。不过事情要做得快,字要写得多,可就不成功了,这就是说,它敌不过钢笔和墨水。譬如在学校里抄讲义罢,即使改用墨盒,省去临时磨墨之烦,但不久,墨汁也会把毛等胶住,写不开了,你还得带洗笔的水池,终于弄到在小小的桌子上,摆开“文房四宝”。况且毛笔尖触纸的多少,就是字的粗细,是全靠手腕作主的,因此也容易疲劳,越写越慢。闲人不要紧,一忙,就觉得无论如何,总是墨水和钢笔便当了。
  两位成熟的大学者忽然都在乍看起来十分琐碎的用笔用墨问题上大做文章,似乎令人奇怪,但细细品味他们的文句即可明白,这里潜伏着一种根本性的人格对峙。鲁迅洒笔开去,从用笔说到了中国社会变革的一个大课题:“便于使用的器具的力量,是决非劝谕,讥刺,痛骂之类的空言所能制止的。假如不信,你倒去劝那些坐汽车的人,在北方改用骡车,在南方改用绿呢大轿试试看。”鲁迅说,改造传统很艰难,而禁止青年人却很容易。在中国,当“改造传统”和“禁止青年”各不相让的时候,常常是后者占上风。但禁止的结果只能是“使一部分青年又变成旧式的斯文人”。
  鲁迅究竟是鲁迅,他从笔说到了人。“笔墨官司”所打的,原来是青年一代中国文人的人格选择。
  这种人格选择的实际范畴当然比用笔用墨大得多。就在周氏兄弟写文章的前两年,当年讽刺过林琴南的五四文化新人刘半农作为教授参加北京大学招生阅卷,见到一位考生把“昌明文化”误写成了“倡明文化”,他竟为此发表了诗作并加注,考证“倡”即“娼”,嘲笑学生是不是指“文化由娼妓而明”。刘半农的这种讽刺显然是极不厚道的,但更重要的是,他如今心目中青年学生应有的形象已经纳入一条干嘉式的道路。为此,其它新文化人士十分不满,记得曹聚仁还借此发表了一个著名的观点:我们以为青年人错了的地方,很可能恰恰是对的,我们今天以为正字的,很可能是真正的别字;中国文字构架如此宏大繁复,青年人难免会经常写别字、读别字,这是青年人应享的权利。
  曹聚仁也够水准,他同样从别字说到了人,与鲁迅相呼应。他国学根底深厚,却不主张让青年人重返港湾和庭院,反对他们在毛笔文化中把聪明纔智耗尽。宁肯鲁莽粗糙一点,也不要成为古风翩然、国学负担沉重的旧式斯文人。
  过于迷恋承袭,过于消磨时间,过于注重形式,过于讲究细节,毛笔文化的这些特征,正恰是中国传统文人群体人格的映照,在总体上,它应该淡隐了。
  这并不妨碍书法作为一种传统艺术光耀百世。喧闹迅捷的现代社会时时需要获得审美慰抚,书法艺术对此功效独具。我自己每每在头昏脑胀之际,近乎本能地把手伸向那些碑帖。只要轻轻翻开,洒脱委和的气韵立即扑面而来。
  我真希望有更多的中国人能够擅长此道,但良知告诉我,这个民族的生命力还需要在更宽广的天地中展开。健全的人生须不断立美逐丑,然而,有时我们还不得不告别一些美,张罗一个个酸楚的祭奠。世间最让人消受不住的,就是对美的祭奠。
  只好请当代书法家们好生努力了,使我们在祭奠之后还能留下较多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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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 书 忧
 
  近年来我搬了好几次家,每次搬的时候都引来许多围观的人。家具没有什么好看的,就看那一捆捆递接不完的书。搬前几星期就得请几位学生帮忙,把架子上的书按次序拿下来,扎成一捆捆的。这是个劳累活,有两位学生手上还磨出了水泡。搬的时候采用流水作业,一排人站在楼梯上,一捆捆传递下去。书不像西瓜,可以甩着来,一捆书太重,甩接几次就没有手劲了。摔破一个西瓜不要紧,摔坏了书却叫人心疼。因此,这支小心翼翼的传送队伍确实是很有趣的,难怪人们要围观。
  我当然称不上什么藏书家。好书自然也有不少,却没有版本学意义上的珍本和善本。我所满意的是书房里那种以书为壁的庄严气氛。书架直达壁顶,一架架连过去、围起来,造成了一种逼人身心的文化重压。走进书房,就像走进了漫长的历史,鸟矙着辽阔的世界,游弋于无数闪闪烁烁的智能星痤之间。我突然变得琐小,又突然变得宏大,书房成了一个典仪,操持着生命的盈亏缩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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