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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

_6 魏徵(唐)
高祖既受命,遣兼太保宇文善、兼太尉李询,奉策诣同州,告皇考桓王庙,兼
用女巫,同家人之礼。上皇考桓王尊号为武元皇帝,皇妣尊号为元明皇后,奉迎神
主,归于京师。牺牲尚赤,祭用日出。是时帝崇建社庙,改周制,左宗庙而右社稷。
宗庙未言始祖,又无受命之祧,自高祖已下,置四亲庙,同殿异室而已。一曰皇高
祖太原府君庙,二曰皇曾祖康王庙,三曰皇祖献王庙,四曰皇考太祖武元皇帝庙。
拟祖迁于上,而太祖之庙不毁。各以孟月,飨以太牢。四时荐新于太庙,有司行事,
而不出神主。祔祭之礼,并准时飨。其司命,户以春,灶以夏,门以秋,行以冬,
各于享庙日,中霤则以季夏祀黄郊日,各命有司,祭于庙西门道南。牲以少牢。三
年一祫,以孟冬,迁主、未迁主合食于太祖之庙。五年一禘,以孟夏,其迁主各食
于所迁之庙,未迁之主各于其庙。禘祫之月,则停时飨,而陈诸瑞物及伐国所获珍
奇于庙庭,及以功臣配飨。并以其日,使祀先代王公:帝尧于平阳,以契配;帝舜
于河东,咎繇配;夏禹于安邑,伯益配;殷汤于汾阴,伊尹配;文王、武王于斁渭
之郊,周公、召公配;汉高帝于长陵,萧何配。各以一太牢而无乐。配者飨于庙庭。
大业元年,炀帝欲遵周法,营立七庙,诏有司详定其礼。礼部侍郎、摄太常少卿许
善心与博士褚亮等议曰:
谨案《礼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郑玄注曰:“此
周制也。七者,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与亲庙四也。殷则六庙,契及汤与二昭二
穆也。夏则五庙,无太祖,禹与二昭二穆而已。”玄又据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而
立四庙。案郑玄义,天子唯立四亲庙,并始祖而为五。周以文、武为受命之祖,特
立二祧,是为七庙。王肃注《礼记》:“尊者尊统上,卑者尊统下。故天子七庙,
诸侯五庙。其有殊功异德,非太祖而不毁,不在七庙之数。”案王肃以为天子七庙,
是通百代之言,又据《王制》之文“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降二为差。
是则天子立四亲庙,又立高祖之父,高祖之祖,并太祖而为七。周有文、武、姜嫄,
合为十庙。汉诸帝之庙各立,无迭毁之义。至元帝时,贡禹、匡衡之徒,始建其礼,
以高帝为太祖,而立四亲庙,是为五庙。唯刘歆以为天子七庙,诸侯五庙,降杀以
两之义。七者,其正法,可常数也,宗不在数内,有功德则宗之,不可预设为数也。
是以班固称,考论诸儒之议,刘歆博而笃矣。光武即位,建高庙于洛阳,乃立南顿
君以上四庙,就祖宗而为七。至魏初,高堂隆为郑学,议立亲庙四,太祖武帝,犹
在四亲之内,乃虚置太祖及二祧,以待后代。至景初间,乃依王肃,更立五世、六
世祖,就四亲而为六庙。晋武受禅,博议宗祀,自文帝以上六世祖征西府君,而宣
帝亦序于昭穆,未升太祖,故祭止六也。江左中兴,贺循知礼,至于寝庙之仪,皆
依魏、晋旧事。宋武帝初受晋命为王,依诸侯立亲庙四。即位之后,增祠五世祖相
国掾府君、六世祖右北平府君,止于六庙。逮身殁,主升从昭穆,犹太祖之位也。
降及齐、梁,守而弗革,加崇迭毁,礼无违旧。
臣等又案姬周自太祖已下,皆别立庙,至于禘祫,俱合食于太祖。是以炎汉之
初,诸庙各立,岁时尝享,亦随处而祭,所用庙乐,皆象功德而歌儛焉。至光武乃
总立一堂,而群主异室,斯则新承寇乱,欲从约省。自此以来,因循不变。伏惟高
祖文皇帝,睿哲玄览,神武应期,受命开基,垂统圣嗣,当文明之运,定祖宗之礼。
且损益不同,沿袭异趣,时王所制,可以垂法。自历代以来,杂用王、郑二义,若
寻其指归,校以优劣,康成止论周代,非谓经通,子雍总贯皇王,事兼长远。今请
依据古典,崇建七庙。受命之祖,宜别立庙祧,百代之后,为不毁之法。至于銮驾
亲奉,申孝享于高庙,有司行事,竭诚敬于群主,俾夫规模可则,严祀易遵,表有
功而彰明德,大复古而贵能变。臣又案周人立庙,亦无处置之文。据冢人处职而言
之,先王居中,以昭穆为左右。阮忱撰《礼图》,亦从此义。汉京诸庙既远,又不
序禘祫。今若依周制,理有未安,杂用汉仪,事难全采。谨详立别图,附之议末。
其图,太祖、高祖各一殿,准周文武二祧,与始祖而三。余并分室而祭。始祖
及二祧之外,从迭毁之法。诏可,未及创制。既营建洛邑,帝无心京师,乃于东都
固本里北,起天经宫,以游高祖衣冠,四时致祭。于三年,有司奏,请准前议,于
东京建立宗庙。帝谓秘书监柳抃曰:“今始祖及二祧已具,今后子孙,处朕何所?”
又下诏,唯议别立高祖之庙,属有行役,遂复停寝。
自古帝王之兴,皆禀五精之气。每易姓而起,以致太平,必封乎太山,所以告
成功也。封讫而禅乎梁甫。梁甫者,太山之支山卑下者也,能以其道配成高德。故
禅乎梁甫,亦以告太平也。封禅者,高厚之谓也。天以高为尊,地以厚为德,增太
山之高,以报天也,厚梁甫之基,以报地也。明天之所命,功成事就,有益于天地,
若天地之更高厚云。《记》曰:“王者因天事天,因地事地。因名山升中于天,而
凤凰降,龟龙格。”齐桓公既霸而欲封禅,管仲言之详矣。秦始皇既黜儒生,而封
太山,禅梁甫,其封事皆秘之,不可得而传也。汉武帝颇采方士之言,造为玉牒,
而编以金绳,封广九尺,高一丈二尺。光武中兴,聿遵其故。晋、宋、齐、梁及陈,
皆未遑其议。后齐有巡狩之礼,并登封之仪,竟不之行也。开皇十四年,群臣请封
禅。高祖不纳。晋王广又率百官抗表固请,帝命有司草仪注。于是牛弘、辛彦之、
许善心、姚察、虞世基等创定其礼,奏之。帝逡巡其事,曰:“此事体大,朕何德
以堪之。但当东狩,因拜岱山耳。”十五年春,行幸兗州,遂次岱岳。为坛,如南
郊,又壝外为柴坛,饰神庙,展宫县于庭。为埋坎二,于南门外。又陈乐设位于青
帝坛,如南郊。帝服衮冕,乘金辂,备法驾而行。礼毕,遂诣青帝坛而祭焉。
开皇十四年闰十月,诏东镇沂山,南镇会稽山,北镇医无闾山,冀州镇霍山,
并就山立祠;东海于会稽县界,南海于南海镇南,并近海立祠。及四渎、吴山,并
取侧近巫一人,主知洒扫,并命多莳松柏。其霍山,雩祀日遣使就焉。十六年正月,
又诏北镇于营州龙山立祠。东镇晋州霍山镇,若修造,并准西镇吴山造神庙。大业
中,昜帝因幸晋阳,遂祭恆岳。其礼颇采高祖拜岱宗仪,增置二坛,命道士女官
数十人,于遗中设醮。十年,幸东都,过祀华岳,筑场于庙侧。事乃不经,盖非
有司之定礼也。
《礼》:天子以春分朝日于东郊,秋分夕月于西郊。汉法,不俟二分于东西郊,
常以郊泰畤。旦出竹宫东向揖日,其夕西向揖月。魏文讥其烦亵,似家人之事,而
以正月朝日于东门之外。前史又以为非时。及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朝日于东郊。
八月己丑,夕月于西郊。始合于古。后周以春分朝日于国东门外,为坛,如其郊。
用特牲青币,青圭有邸。皇帝乘青辂,及祀官俱青冕,执事者青弁。司徒亚献,宗
伯终献。燔燎如圆丘。秋分夕月于国西门外,为坛于坎中,方四丈,深四尺,燔燎
礼如朝日。开皇初,于国东春明门外为坛,如其郊。每以春分朝日。又于国西开远
门外为坎,深三尺,广四丈。为坛于坎中,高一尺,广四尺。每以秋分夕月。牲币
与周同。
凡人非土不生,非谷不食,土谷不可偏祭,故立社稷以主祀。古先圣王,法施
于人则祀之,故以勾龙主社,周弃主稷而配焉。岁凡再祭,盖春求而秋报,列于中
门之外,外门之内,尊而亲之,与先祖同也。然而古今既殊,礼亦异制。故左社稷
而右宗庙者,得质之道也;右社稷而左宗庙者,文之道也。
梁社稷在太庙西,其初盖晋元帝建武元年所创,有太社、帝社、太稷,凡三坛。
门墙并随其方色。每以仲春仲秋,并令郡国县祠社稷、先农,县又兼祀灵星、风伯、
雨师之属。及腊,又各祠社稷于坛。百姓则二十五家为一社,其旧社及人稀者,不
限其家。春秋祠,水旱祷祈,祠具随其丰约。其郡国有五岳者,置宰祝三人,及有
四渎若海应祠者,皆以孟春仲冬祠之。旧太社,廪牺吏牵牲、司农省牲,太祝吏赞
牲。天监四年,明山宾议,以为:“案郊庙省牲日,则廪牺令牵牲,太祝令赞牲。
祭之日,则太尉牵牲。《郊特牲》云‘社者神地之道’,国主社稷,义实为重。今
公卿贵臣,亲执盛礼,而令微吏牵牲,颇为轻末。且司农省牲,又非其义,太常礼
官,实当斯职。《礼》,祭社稷无亲事牵之文。谓宜以太常省牲,廪牺令牵牲,太
祝令赞牲。”帝唯以太祝赞牲为疑,又以司农省牲,于理似伤,牺吏执纼,即事成
卑。议以太常丞牵牲,余依明议。于是遂定。至大同初,又加官社、官稷,并前为
五坛焉。
陈制皆依梁旧。而帝社以三牲首,余以骨体。荐粢盛为六饭:粳以敦,稻以牟,
黄粱以簠,白粱以簋,黍以瑚,粢以琏。又令太史署,常以二月八日,于署庭中以
太牢祠老人星,兼祠天皇大帝、太一、日月、五星、钩陈、北极、北斗、三台、二
十八宿、大人星、子孙星,都四十六坐。凡应预祠享之官,亦太医给除秽气散药,
先斋一日服之以自洁。其仪本之齐制。
后齐立太社、帝社、太稷三坛于国右。每仲春仲秋月之元辰及腊,各以一太牢
祭焉。皇帝亲祭,则司农卿省牲进熟,司空亚献,司农终献。后周社稷,皇帝亲祀,
则冢宰亚献,宗伯终献。
开皇初,社稷并列于含光门内之右,仲春仲秋吉戊,各以一太牢祭焉。牲色用
黑。孟冬下亥,又腊祭之。州郡县二仲月,并以少牢祭,百姓亦各为社。又于国城
东南七里延兴门外,为灵星坛,立秋后辰,令有司祠以一少牢。
古典有天子东耕仪。江左未暇,至宋始有其典。梁初藉田,依宋、齐,以正月
用事,不斋不祭。天监十二年,武帝以为:“启蛰而耕,则在二月节内。《书》云:
‘以殷仲春。’藉田理在建卯。”于是改用二月。“又《国语》云:‘王即斋宫,
与百官御事并斋三日。’乃有沐浴裸飨之事。前代当以耕而不祭,故阙此礼。《国
语》又云:‘稷临之,太史赞之。’则知耕藉应有先农神座,兼有赞述耕旨。今藉
田应散斋七日,致斋三日,兼于耕所设先农神座,陈荐羞之礼。赞辞如社稷法。”
又曰:“齐代旧事,藉田使御史乘马车,载耒耜于五辂后。《礼》云:‘亲载耒耜,
措于参保介之御间。’则置所乘辂上。若以今辂与古不同,则宜升之次辂,以明慎
重。而远在余处,于义为乖。且御史掌视,尤为轻贱。自今宜以侍中奉耒耜,载于
象辂,以随木辂之后。”普通二年,又移藉田于建康北岸,筑兆域大小,列种梨柏,
便殿及斋官省,如南北郊。别有望耕台,在坛东。帝亲耕毕,登此台,以观公卿之
推伐。又有祈年殿云。
北齐藉于帝城东南千亩内,种赤粱、白谷、大豆、赤黍、小豆、黑穄、麻子、
小麦,色别一顷。自余一顷,地中通阡陌,作祠坛于陌南阡西,广轮三十六尺,高
九尺,四陛三壝四门。又为大营于外,又设御耕坛于阡东陌北。每岁正月上辛后吉
亥,使公卿以一太牢祠先农神农氏于坛上,无配飨。祭讫,亲耕。先祠,司农进穜
悬之种,六宫主之。行事之官并斋,设斋省。于坛所列宫悬。又置先农坐于坛上。
众官朝服,司空一献,不燎。祠讫,皇帝乃服通天冠、青纱袍、黑介帻,佩苍玉,
黄绶,青带、袜、舄,备法驾,乘木辂。耕官具朝服从。殿中监进御耒于坛南,百
官定列。帝出便殿,升耕,坛南陛,即御座。应耕者各进于列。帝降自南陛,至耕
位,释剑执耒,三推三反,升坛即坐。耕官一品五推五反,二品七推七反,三品九
推九反。藉田令帅其属以牛耕,终千亩。以青箱奉穜“L种,跪呈司农,诣耕所洒
之。櫌讫,司农省功,奏事毕。皇帝降之便殿,更衣飨宴。礼毕,班赉而还。
隋制,于国南十四里启夏门外,置地千亩,为坛,孟春吉亥,祭先农于其上,
以后稷配。牲用一太牢。皇帝服衮冕,备法驾,乘金根车。礼三献讫,因耕。司农
授耒,皇帝三推讫,执事者以授应耕者,各以班五推九推。而司徒帅其属终千亩。
播殖九谷,纳于神仓,以拟粢盛。穰稿以饷牺牲云。
《周礼》王后蚕于北郊,而汉法皇后蚕于东郊。魏遵《周礼》,蚕于北郊。吴
韦昭制《西蚕颂》,则孙氏亦有其礼矣。晋太康六年,武帝杨皇后蚕于西郊,依汉
故事。江左至宋孝武大明四年,始于台城西白石里为西蚕,设兆域。置大殿七间,
又立蚕观。自是有其礼。
后齐为蚕坊于京城北之西,去皇宫十八里之外,方千步。蚕宫,方九十步,墙
高一丈五尺,被以棘。其中起蚕室二十七口,别殿一区。置蚕宫,令丞佐史,皆宦
者为之。路西置皇后蚕坛,高四尺,方二丈,四出,阶广八尺。置先蚕坛于桑坛东
南,大路东,横路之南。坛高五尺,方二丈,四出,阶广五尺。外兆方四十步,面
开一门。有绿衤詹襦、褠衣、黄履,以供蚕母。每岁季春,谷雨后吉日,使公卿以
一太牢祀先蚕黄帝轩辕氏于坛上,无配,如祀先农。礼讫,皇后因亲桑于桑坛。备
法驾,服鞠衣,乘重翟,帅六宫升桑坛东陛,即御座。女尚书执筐,女主衣执钩,
立坛下。皇后降自东陛,执筐者处右,执钩者居左,蚕母在后。乃躬桑三条讫,升
坛,即御座。内命妇以次就桑,鞠衣五条,展衣七条,褖衣九条,以授蚕母。还蚕
室,切之授世妇,洒一簿。预桑者并复本位。后乃降坛,还便殿,改服,设劳酒,
班赉而还。
后周制,皇后乘翠辂,率三妃、三弋、御媛、御婉、三公夫人、三孤内子至
蚕所,以一太牢亲祭,进奠先蚕西陵氏神。礼毕,降坛,昭化嫔亚献,淑嫔终献,
因以公桑焉。
隋制,于宫北三里为坛,高四尺。季春上巳,皇后服鞠衣,乘重翟,率三夫人、
九嫔、内外命妇,以一太牢,制币,祭先蚕于坛上,用一献礼。祭讫,就桑位于坛
南,东面。尚功进金钩,典制奉筐。皇后采三条,反钩。命妇各依班采,五条九条
而止。世妇亦有蚕母受切桑,洒讫,还依位。皇后乃还宫。自后齐、后周及隋,其
典大抵多依晋仪。然亦时有损益矣。
《礼》:仲春以玄鸟至之日,用太牢祀于高禖。汉武帝年二十九,乃得太子,
甚喜,为立禖祠于城南,祀以特牲,因有其祀。晋惠帝元康六年,禖坛石中破为二。
诏问石毁今应复不,博士议:“《礼》无高禖置石之文,未知造设所由;既已毁破,
可无改造。”更下西府博议。而贼曹属束皙议:“以石在坛上,盖主道也。祭器弊
则埋而置新,今宜埋而更造,不宜遂废。”时此议不用。后得高堂隆故事,魏青龙
中,造立此石,诏更镌石,令如旧,置高禖坛上。埋破石入地一丈。案梁太庙北门
内道西有石,文如竹叶,小屋覆之,宋元嘉中修庙所得。陆澄以为孝武时郊禖之石。
然则江左亦有此礼矣。
后齐高禖,为坛于南郊傍,广轮二十六尺,高九尺,四陛三壝。每岁春分玄鸟
至之日,皇帝亲帅六宫,祀青帝于坛,以太昊配,而祀高禖之神以祈子。其仪,青
帝北方南向,配帝东方西向,禖神坛下东陛之南,西向。礼用青珪束帛,牲共以一
太牢。祀日,皇帝服衮冕,乘玉辂。皇后服袆衣,乘重翟。皇帝初献,降自东陛,
皇后亚献,降自西陛,并诣便坐。夫人终献,上嫔献于禖神讫。帝及后并诣欑位,
乃送神。皇帝皇后及群官皆拜。乃撤就燎,礼毕而还。隋制亦以玄鸟至之日,祀高
禖于南郊坛。牲用太牢一。
旧礼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之法,皆随其类而祭之。兆风师于西方者,就
秋风之劲,而不从箕星之位。兆司中、司命于南郊,以天神是阳,故兆于南郊也。
兆雨师于北郊者,就水位,在北也。
隋制,于国城西北十里亥地,为司中、司命、司禄三坛,同壝。祀以立冬后亥。
国城东北七里通化门外为风师坛,祀以立春后丑。国城西南八里金光门外为雨师坛,
祀以立夏后申。坛皆三尺,牲以一少牢。
昔伊耆氏始为蜡。蜡者,索也。古之君子,使人必报之。故周法,以岁十二月,
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仁之至,义之尽也。其祭法,四方各自祭之。若不成之方,则
阙而不祭。后周亦存其典,常以十一月,祭神农氏、伊耆氏、后稷氏、田畯、鳞、
羽、臝、毛、介、水、墉、坊、邮、表、畷、兽、猫之神于五郊。五方上帝、地祇、
五星、列宿、苍龙、硃雀、白兽、玄武、五人帝、五官之神、岳镇海渎、山林川泽、
丘陵坟衍原隰,各分其方,合祭之。日月,五方皆祭之。上帝、地祇、神农、伊耆、
人帝于坛上,南郊则以神农,既蜡,无其祀。三辰七宿则为小坛于其侧,岳镇海渎、
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则各为坎,余则于平地。皇帝初献上帝、地祗、神农、
伊耆及人帝,冢宰亚献,宗伯终献。上大夫献三辰、五官、后稷、田畯、岳镇海渎,
中大夫献七宿、山林川泽已下。自天帝、人帝、田畯、羽毛之类,牲币玉帛皆从燎;
地祇、邮、表、畷之类,皆从埋。祭毕,皇帝如南郊便殿致斋,明日乃蜡祭于南郊,
如东郊仪。祭讫,又如黄郊便殿致斋,明日乃祭。祭讫,又如西郊便殿,明日乃祭。
祭讫,又如北郊便殿,明日蜡祭讫,还宫。隋初因周制,定令亦以孟冬下亥蜡百神,
腊宗庙,祭社稷。其方不熟,则阙其方之蜡焉。
又以仲冬祭名源川泽于北郊,用一太牢。祭井于社宫,用一少牢。季冬藏冰,
仲春开冰,并用黑牡秬黍,于冰室祭司寒神。开冰,加以桃弧棘矢。
开皇四年十一月,诏曰:“古称腊者,接也。取新故交接。前周岁首,今之仲
冬,建冬之月,称蜡可也。后周用夏后之时,行姬氏之蜡。考诸先代,于义有违。
其十月行蜡者停,可以十二月为腊。”于是始革前制。
后齐,正月晦日,中书舍人奏祓除。年暮上台,东宫奏择吉日诣殿堂,贵臣与
师行事所须,皆移尚书省备设云。后主末年,祭非其鬼,至于躬自鼓儛,以事胡天。
鄴中遂多淫祀,兹风至今不绝。后周欲招来西域,又有拜胡天制,皇帝亲焉。其仪
并从夷俗,淫僻不可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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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志第三 礼仪三
陈永定三年七月,武帝崩。新除尚书左丞庾持称:“晋、宋以来,皇帝大行仪
注,未祖一日,告南郊太庙,奏策奉谥。梓宫将登辒辌,侍中版奏,已称某谥皇帝。
遣奠,出于陛阶下,方以此时,乃读哀策。而前代策文,犹云大行皇帝,请明加详
正。”国子博士、领步兵校尉、知仪礼沈文阿等谓:“应劭《风俗通》,前帝谥未
定,臣子称大行,以别嗣主。近检梁仪,自梓宫将登辒辌,版奏皆称某谥皇帝登辒
辌。伏寻今祖祭已奉策谥,哀策既在庭,遣祭不应犹称大行。且哀策篆书,藏于玄
宫。”谓“依梁仪称谥,以传无穷”。诏可之。
天嘉元年八月癸亥,尚书仪曹请今月晦皇太后服安吉君禫除仪注。沈洙议:
“谓至亲期断,加降故再期,而再周之丧,断二十五月。但重服不可顿除,故变之
以纤缟,创巨不可便愈,故称之以祥禫。禫者,淡也,所以渐祛其情。至如父在为
母出适后之子,则屈降之以期。期而除服,无复衰麻。缘情有本同之义,许以心制。
心制既无杖绖可除,不容复改玄‘,既是心忧,则无所更淡其心也。且禫杖期者,
十五月已有禫制。今申其免怀之感,故断以再周,止二十五月而已。所以宋元嘉立
义,心丧以二十五月为限。大明中,王皇后父丧,又申明其制。齐建元中,太子穆
妃丧,亦同用此礼。唯王俭《古今集记》云心制终二十七月,又为王逡所难。何佟
之仪注用二十五月而除。案古循今,宜以再周二十五月为断。今皇太后于安吉君心
丧之期,宜除于再周,无复心禫之礼。”诏可之。
隋制,诸岳崩渎竭,天子素服,避正寝,撤膳三日。遣使祭崩竭之山川,牲用
太牢。
皇帝本服大功已上亲及外祖父母、皇后父母、诸官正一品丧,皇帝不视事三日。
皇帝本服五服内亲及嫔、百官正二品已上丧,并一举哀。太阳亏、国忌日,皇帝本
服小功缌麻亲、百官三品已上丧,皇帝皆不视事一日。
皇太后、皇后为本服五服内诸亲及嫔,一举哀。皇太子为本服五服之内亲及东
宫三师、三少、宫臣三品已上,一举哀。
梁天监元年,齐临川献王所生妾谢墓被发,不至埏门。萧子晋传重,谘礼官何
佟之。佟之议,以为:“改葬服缌,见柩不可无服故也。此止侵坟土,不及于椁,
可依新宫火处三日哭假而已。”帝以为得礼。二年,何佟之议:“追服三年无禫。”
尚书议,并以佟之言为得。
又二年,始兴王嗣子丧。博士管晅议,使国长从服缌麻。
四年,掌凶礼严植之定《仪注》,以亡月遇闰,后年中祥,疑所附月。帝曰:
“闰盖余分,月节则各有所隶。若节属前月,则宜以前月为忌,节属后月,则宜以
后月为忌。祥逢闰则宜取远日。”
又四年,安成国刺称:“庙新建,欲克今日迁立所生吴太妃神主。国王既有妃
丧,欲使臣下代祭。”明山宾议,以为:“不可。宜待王妃服竟,亲奉盛礼。”
五年,贵嫔母车丧,议者疑其仪。明山宾以为:“贵嫔既居母忧,皇太子出贵
嫔别第,一举哀,以申圣情,庶不乖礼。”帝从之。
又五年,祠部郎司马褧牒:“贵嫔母车亡,应有服制”,谓“宜准公子为母麻
衣之制,既葬而除”。帝从之。
六年,申明葬制,凡墓不得造石人兽碑,唯听作石柱,记名位而已。
七年,安成王慈太妃丧,周舍牒:“使安成、始兴诸王以成服日一日为位受吊。”
帝曰:“丧无二主。二王既在远,嗣子宜祭摄事。”周舍牒:“嗣子著细布衣、绢
领带。单衣用十五升葛。凡有事及岁时节朔望,并于灵所朝夕哭。三年不听乐。”
十四年,舍人硃异议:“《礼》,年虽未及成人,已有爵命者,则不为殇。封
阳侯年虽中殇,已有拜封,不应殇服。”帝可之。于是诸王服封阳侯依成人之服。
大同六年,皇太子启:“谨案下殇之小功,不行婚冠嫁三嘉之礼,则降服之大
功,理不得有三嘉。今行三嘉之礼,窃有小疑。”帝曰:“《礼》云:‘大功之末,
可以冠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娶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娶
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晋代蔡谟、谢沈、丁纂、冯怀等遂云:‘降服大功,可
以嫁女。’宋代裴松之、何承天又云:‘女有大功之服,亦得出嫁。’范坚、荀伯
子等,虽复率意致难,亦未能折。太始六年,虞和立议:‘大功之末,乃可娶妇。’
于时博询,咸同和议。齐永明十一年,有大司马长子之丧,武帝子女同服大功。左
丞顾杲之议云:‘大功之末,非直皇女嫔降无疑,皇子娉纳,亦在非硋。’凡此诸
议,皆是公背正文,务为通耳。徐爰、王文宪并云:‘期服降为大功,皆不可以婚
嫁。’于义乃为不乖,而又不释其意。天监十年,信安公主当出适,而有临川长子
大功之惨,具论此义,粗已详悉。太子今又启审大功之末乃下殇之小功行婚冠嫁三
吉之事。案《礼》所言下殇小功,本是期服,故不得有三吉之礼。况本服是期,降
为大功,理当不可。人间行者,是用郑玄逆降之义。《杂记》云:‘大功之末,可
以冠子嫁子。’此谓本服大功,子则小功,逾月以后,于情差轻,所以许有冠嫁。
此则小功之末,通得取妇。前所云‘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此是简出大功之
身,不得取妇。后言‘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非直子得冠嫁,亦得取妇。故
有出没。婚礼国之大典,宜有画一。今宗室及外戚,不得复辄有干启,礼官不得辄
为曲议。可依此以为法。”
后齐定令,亲王、公主、太妃、妃及从三品已上丧者,借白鼓一面,丧毕进输。
王、郡公主、太妃、仪同三司已上及令仆,皆听立凶门柏历。三品已上及五等开国,
通用方相。四品已下,达于庶人,以魌头。旌则一品九旒,二品、三品七旒,四品、
五品五旒,六品、七品三旒,八品已下,达于庶人,唯旐而已。其建旐,三品已上
及开国子、男,其长至轸,四品、五品至轮,六品至于九品至较。勋品达于庶人,
不过七尺。
王元轨子欲改葬祖及祖母,列上未知所服。邢子才议曰:“《礼》‘改葬缌麻’。
郑玄注:‘臣为君,子为父,妻为夫。’唯三人而已。然嫡曾孙、孙承重者,曾祖
父母、祖父母改葬,既并三年之服,皆应服缌。而止言三人,若非遗漏,便是举其
略耳。”
开皇初,高祖思定典礼。太常卿牛弘奏曰:“圣教陵替,国章残缺,汉、晋为
法,随俗因时,未足经国庇人,弘风施化。且制礼作乐,事归元首,江南王俭,偏
隅一臣,私撰仪注,多违古法。就庐非东阶之位,凶门岂设重之礼?两萧累代,举
国遵行。后魏及齐,风牛本隔,殊不寻究,遥相师祖,故山东之人,浸以成俗。西
魏已降,师旅弗遑,宾嘉之礼,尽未详定。今休明启运,宪章伊始,请据前经,革
兹俗弊。”诏曰:“可。”弘因奏征学者,撰仪礼百卷。悉用东齐《仪注》以为准,
亦微采王俭礼。修毕,上之,诏遂班天下,咸使遵用焉。
其丧纪,上自王公,下逮庶人,著令皆为定制,无相差越。正一品薨,则鸿胪
卿监护丧事,司仪令示礼制。二品已上,则鸿胪丞监护,司仪丞示礼制。五品已上
薨、卒,及三品已上有期亲已上丧,并掌仪一人示礼制。官人在职丧,听敛以朝服,
有封者,敛以冕服,未有官者,白帢单衣。妇人有官品者,亦以其服敛。棺内不得
置金银珠宝。诸重,一品悬鬲六,五品已上四,六品已下二。轜车,三品已上油幰,
硃丝络网,施襈,两箱画龙,幰竿诸末垂六旒苏。七品已上油幰,施襈,两箱画云
气,垂四旒苏。八品已下,达于庶人,鳖甲车,无幰襈旒苏画饰。执绋,一品五十
人,三品已上四十人,四品三十人,并布帻深衣。三品已上四引、四披、六铎、六
翣。五品已上二引、二披、四铎、四翣。九品已上二铎、二翣。四品已上用方相,
七品已上用魌头。在京师葬者,去城七里外。三品已上立碑,螭首龟趺。趺上高不
得过九尺。七品已上立碣,高四尺。圭首方趺。若隐沦道素,孝义著闻者,虽无爵,
奏,听立碣。
三年及期丧,不数闰。大功已下数之。以闰月亡者,祥及忌日,皆以闰所附之
月为正。
凶服不入公门。期丧已下不解官者,在外曹礻聂缘纱帽。若重丧被起者,皁绢
下裙帽。若入宫殿及须朝见者,冠服依百官例。
齐衰心丧已上,虽有夺情,并终丧不吊不贺不预宴。期丧未练,大功未葬,不
吊不贺,并终丧不预宴。小功已下,假满依例。居五服之丧,受册及之职,仪卫依
常式,唯鼓乐从而不作。若以戎事,不用此制。
自秦兼天下,朝觐之礼遂废。及周封萧詧为梁王,讫于隋,恆称籓国,始有朝
见之仪。梁王之朝周,入畿,大冢宰命有司致积。其饩五牢,米九十筥,皞醢各三
十五甕,酒十八壶,米禾各五十车,薪刍各百车。既至,大司空设九傧以致馆。梁
王束帛乘马,设九介以待之。礼成而出。明日,王朝,受享于庙。既致享,大冢宰
又命公一人,玄冕乘车,陈九傧,以束帛乘马,致食于宾及宾之从各有差。致食讫,
又命公一人,弁服乘车,执贽,设九傧以劳宾。王设九介,迎于门外。明日,朝服
乘车,还贽于公。公皮弁迎于大门,授贽受贽,并于堂之中楹。又明日,王朝服,
设九介,乘车,备仪卫,以见于公。事毕,公致享。明日,三孤一人,又执贽劳于
梁王。明日,王还贽。又明日,王见三孤,如见三公。明日,卿一人,又执贽劳王。
王见卿,又如三孤。于是三公、三孤、六卿,又各饩宾,并属官之长为使。牢米束
帛同三公。
开皇四年正月,梁主萧岿朝于京师,次于郊外。诏广平王杨雄、吏部尚书韦世
康持节以迎。卫尉设次于驿馆。雄等降就便幕。岿服通天冠、绛纱袍、端珽,立于
东阶下,西面。文武陪侍,如其国。雄等立于门右,东面。岿摄内史令柳顾言出门
请事。世康曰:“奉诏劳于梁帝。”顾言入告。岿出,迎于馆门之外,西面再拜。
持节者导雄与岿俱入,至于庭下。岿北面再拜受诏讫。雄等乃出,立于馆门外道右
东向。岿送于门外,西面再拜。及奉见,高祖冠通天冠,服绛纱袍,御大兴殿,如
朝仪。岿服远游冠,朝服以入,君臣并拜,礼毕而出。
古者天子征伐,则宜于社,造于祖,类于上帝。还亦以牲遍告。梁天监初,陆
琏议定军礼,遵其制。帝曰:“宜者请征讨之宜,造者禀谋于庙,类者奉天时以明
伐,并明不敢自专。陈币承命可也。”琏不能对。严植之又争之,于是告用牲币,
反亦如之。
后齐天子亲征纂严,则服通天冠,文物充庭。有司奏更衣,乃入,冠武弁,弁
左貂附蝉以出。誓讫,择日备法驾,乘木辂,以选于庙。载迁庙主于斋车,以俟行。
次宜于社,有司以毛血衅军鼓,载帝社石主于车,以俟行。次择日陈六军,备大驾,
类于上帝。次择日祈后土、神州、岳镇、海渎、源川等。乃为坎盟,督将列牲于坎
南,北首。有司坎前读盟文,割牲耳,承血。皇帝受牲耳,遍授大将,乃置于坎。
又歃血,歃遍,又以置坎。礼毕,埋牲及盟书。又卜日,建牙旗于单,祭以太牢,
及所过名山大川,使有司致祭。将届战所,卜刚日,备玄牲,列军容,设柴于辰地,
为墠而祃祭。大司马奠矢,有司奠毛血,乐奏《大护》之音。礼毕,彻牲,柴燎。
战前一日,皇帝祷祖,司空祷社。战胜则各报以太牢。又以太牢赏用命战士于祖,
引功臣入旌门,即神庭而授版焉。又罚不用命于社,即神庭行戮讫,振旅而还。格
庙诣社讫,择日行饮至礼,文物充庭。有司执简,纪年号月朔,陈六师凯入格庙之
事,饮至策勋之美,因述其功,不替赏典焉。
隋制,行幸所过名山大川,则有司致祭。岳渎以太牢,山川以少牢。亲征及巡
狩,则类上帝、宜社、造庙,还礼亦如之,将发轫,则“祭。其礼,有司于国门
外委土为山象,设埋坎。有司刳羊,陈俎豆。驾将至,委奠币,荐脯醢,加羊于
“西首。又奠酒解羊,并馔埋于坎。驾至,太仆祭两轵及轨前,乃饮,授爵,
遂轹“上而行。
大业七年,征辽东,炀帝遣诸将于蓟城南桑乾河上筑社稷二坛,设方壝,行宜
社礼。帝斋于临朔宫怀荒殿,预告官及侍从各斋于其所。十二卫士并斋。帝衮冕玉
辂,备法驾。礼毕,御金辂,服通天冠,还宫。又于宫南类上帝,积柴于燎坛,设
高祖位于东方。帝服大裘以冕,乘玉辂,祭奠玉帛,并如宜社。诸军受胙毕,帝就
位,观燎,乃出。又于蓟城北设坛,祭马祖于其上,亦有燎。又于其日,使有司并
祭先牧及马步,无钟鼓之乐。众军将发,帝御临朔宫,亲授节度。每军大将、亚将
各一人。骑兵四十队。队百人置一纛。十队为团,团有偏将一人。第一团,皆青丝
连明光甲、铁具装、青缨拂,建狻猊旗。第二团,绛丝连硃犀甲、兽文具装、赤缨
拂,建貔貅旗。第三团,白丝连明光甲、铁具装、素缨拂,建辟邪旗。第四团,乌
丝连玄犀甲、兽文具装、建缨拂,建六驳旗。前部鼓吹一部,大鼓、小鼓及鼙、长
鸣、中鸣等各十八具,鼓、金钲各二具。后部铙吹一部,铙二面,歌箫及笳各四
具,节鼓一面,吴吹筚篥、横笛各四具,大角十八具。又步卒八十队,分为四团。
团有偏将一人。第一团,每队给青隼荡幡一。第二团,每队黄隼荡幡一。第三团,
每队白隼荡幡一。第四团,每队苍隼荡幡一。长槊楯弩及甲毦等,各称兵数。受降
使者一人,给二马轺车一乘,白兽幡及节各一,骑吏三人,车辐白从十二人。承诏
慰抚,不受大将制。战阵则为监军。军将发,候大角一通,步卒第一团出营东门,
东向阵。第二团出营南门,南向阵。第三团出营西门,西向阵。第四团出营北门,
北向阵。阵四面团营,然后诸团严驾立。大角三通,则铙鼓俱振,骑第一团引行。
队间相去各十五步。次第二团,次前部鼓吹,次弓矢一队,合二百骑。建蹲兽旗,
瓟槊二张,大将在其下。次诞马二十匹,次大角,次后部铙,次第三团,次第四团,
次受降使者。次及辎重戎车散兵等,亦有四团。第一辎重出,收东面阵,分为两道,
夹以行。第二辎重出,收南面阵,夹以行。第三辎重出,收西面阵,夹以行。第四
辎重出,收北面阵,夹以行。亚将领五百骑,建腾豹旗,殿军后。至营,则第一团
骑阵于东面,第二团骑阵于南面,鼓吹翊大将居中,驻马南向。第三团骑阵于西面,
第四团骑阵于北面,合为方阵。四团外向,步卒翊辎重入于阵内,以次安营。营定,
四面阵者,引骑入营。亚将率骁骑游弈督察。其安营之制,以车外布,间设马枪,
次施兵幕,内安杂畜。事毕,大将、亚将等,各就牙帐。其马步队与军中散兵,交
为两番,五日而代。于是每日遣一军发,相去四十里,连营渐进。二十四日续发而
尽。首尾相继,鼓角相闻,旌旗亘九百六十里。天子六军次发,两部前后先置,又
亘八十里。通诸道合三十军,亘一千四十里。诸军各以帛为带,长尺五寸,阔二寸,
题其军号为记。御营内者,合十二卫、三台、五省、九寺,并分隶内外前后左右六
军,亦各题其军号,不得自言台省。王公已下,至于兵丁厮隶,悉以帛为带,缀于
衣领,名“军记带”。诸军并给幡数百,有事,使人交相去来者,执以行。不执幡
而离本军者,他军验军记带,知非部兵,则所在斩之。是岁也,行幸望海镇,于秃
黎山为坛,祀黄帝,行祃祭。诏太常少卿韦霁、博士褚亮奏定其礼。皇帝及诸预祭
臣近侍官诸军将,皆斋一宿。有司供帐设位,为埋坎神坐西北,内壝之外。建二旗
于南门外。以熊席设帝轩辕神坐于壝内,置甲胄弓矢于坐侧,建槊于坐后。皇帝出
次入门,群官定位,皆再拜奠。礼毕,还宫。
隋制,常以仲春,用少牢祭马祖于大泽,诸预祭官,皆于祭所致斋一日,积柴
于燎坛,礼毕,就燎。仲夏祭先牧,仲秋祭马社,仲冬祭马步,并于大泽,皆以刚
日。牲用少牢,如祭马祖,埋而不燎。
开皇二十年,太慰晋王广北伐突厥,四月己未,次于河上,祃祭轩辕黄帝,以
太牢制币,陈甲兵,行三献之礼。
后齐命将出征,则太卜诣太庙,灼灵龟,授鼓旗于庙。皇帝陈法驾,服衮冕,
至庙,拜于太祖。遍告讫,降就中阶,引上将,操钺授柯,曰:“从此上至天,将
军制之。”又操斧授柯,曰:“从此下至泉,将军制之。”将军既受斧钺,对曰:
“国不可从外理,军不可从中制。臣既受命,有鼓旗斧钺之威,愿假一言之命于臣。”
帝曰:“苟利社稷,将军裁之。”将军就车,载斧钺而出。皇帝推毂度阃,曰:
“从此以外,将军制之。”
周大将出征,遣太祝,以羊一,祭所过名山大川。明帝武成元年,吐谷浑寇边。
帝常服乘马,遣大司马贺兰祥于太祖之庙,司宪奉钺,进授大将。大将拜受,以授
从者。礼毕,出受甲兵。
隋制,皇太子亲戎,及大将出师,则以豭肫一衅鼓,皆告社庙。受斧钺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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